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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迁一往情深观后感汇聚70句

时间:2018-09-17 04:04

看完一部影视作品以后,从中我们可以吸收新的思想,是时候写一篇

作为煤矿子弟的我,从小到大常常从长辈们嘴里说出对义煤公司过去的种种情怀。懵懂的我听的都麻木了,总感觉他们太矫情。也许是我的成长过程享受的是公司和长辈们奋斗后带来的美好生活,而哥哥比我长几岁对岁月留给义煤和长辈们的汗水与回报,他比我更能理解长辈们的心情!在这样的成长环境中我带着好奇心观看了集团公司新出电影《变迁》,内心一次次的冲撞、眼泪一滴滴的滑落!短短二十年老义煤的变化不是翻天覆地一个词能概括所有的。

内心第一次感动是镜头回到1996年,只有在电视剧中出现的屋子、柴火和锅碗原来它存在于我年幼无知的童年里,那是父母抚养我们最艰苦的年代;半年不发工资是个什么样的生活?上有老下有小父母是怎样坚挺过来的?雪上加霜的是公司需要改制、需要钱、需要每个人都出一份力,大家都是愁眉苦脸的几乎想要放弃了。最后到底是什么样的心境和情怀让他们没有离开公司呢?旺财挨家挨户地借钱,仿佛他的思想里从来没有像其它同事一样有要离开公司的想法。想起了长辈们的话,我的父母当时也是这样坚定地到处借钱入股,何况当初过的还是寄人篱下的生活。我被他们对企业的那份不离不弃、信念坚定的感情所震撼!

内心第二次感动是镜头入股后旺财浑身像是打了鸡血似的不断学习提升自己、工作中像得疯牛病一样努力,他把企业真正当作了自己的家、把自己真正当作了企业的`主人。也许正是因为有无数像他一样的员工才有了公司“安全生产节节攀升、技术改革日新月异、员工工资持续翻番”的繁荣景象,大家各个都是洋溢着幸福的笑容;而后公司回报给大家的一个个意想不到的惊喜,便是从在市区给员工们批宅基地盖新房开始了……喜悦之余,最后旺财老婆说是跟对了公司赶上了好时代。

内心第三次感动是镜头旺财生日那一天。过了生日意味着旺财要退休了,他在公司奋斗了一辈子,公司给了他最实在的回报,儿子从矿大毕业分配到公司,买了新房娶了媳妇,一家人过上了幸福生活。离开公司那一天铁铮铮男儿留下了难以割舍的泪水。

最简单朴实的一句话“没有员工的不离不弃就不会有繁荣的企业,没有企业提供的平台就没有幸福的员工”。一滴水只有放进大海里才永远不会干涸,一个人只有当他把自己和集体事业融合在一起的时候才能最有力量。希望我们新一辈怀着一颗“吃水不忘挖丼人”的感恩之心,为实现我们的百年凯嘉梦,砥砺前行!

美学散步读后感 篇1

《美学散步》是一本不厚、很小的书籍,可是里面的思想却熠熠发光。作者是宗白华先生,因为作者是个诗人,所以整本书的主要风格是诗意浓厚,闲适舒缓,令人读起来非常有趣味,不会失于泛泛而谈,但又不至于过于深奥难懂。

当你翻开这书时,便会想全心全意一气呵成地看完,不希望中间会有任何间断,因为在看的过程中经常会遇见令人拍案叫绝的美言好句。完整地研读有助于对这本书里的所有思想有一个整体的感受,对其中东西方文化碰撞有更为深入的把握。当我真的如饥似渴地将这本书狼吞虎咽般读完之后,还是手不释卷。于是我又想重新仔仔细细地将其中所有的思想品味一番,咀嚼一番。所以我采用了通读和精读两种方法。通读只让我对这本书有了一个大致的印象,全书风格上讲,文笔优美,行文如云卷云舒,自然而闲适。从其内容来说,交融中西,有很深沉的哲学蕴于其中,不会艰涩难通,但是你也不能马上获得其中真意,要如散步般,逢到一处好景致时,便要驻足细赏。《美学散步》这部书就是这样的,行到思想灵光闪现处,要静下心来思考,比照自身,有何感悟。这一功夫是后来在细读的过程中才慢慢体会出来的。

今还记得里面有引用李丽对宗白华《美学散步》的评论,她是这样说的:“‘散步’当中有古老周易演绎我们祖先‘天人合一’观念的直观、感知和体验;有禅宗以净的心去体悟观照万物的境界;有老庄、玄学追求的灵气飞扬的思辨智慧;有亚里士多德的明晰合逻辑的理性色彩;有休姆经验主义哲学中对感官体验的重视;有康德把时空作为人类感知方式,把心灵作为理解世界的重要方式的真知灼见;有黑格尔否定的思考的辩证思维;还有在20世纪中西文化碰撞中为人们普遍运用的比较中见同异,同异中辨特征的方法,以及文化溯源的方法。”我非常同意李丽精警的评价,而且她表达的是那样的紧凑。

美学散步读后感 篇2

任何一个爱美的中国人,任何一个热爱中国艺术的人,都应该读这部书——《美学散步》。

在现代中国美学史上,有两位泰山北斗式的人物,朱光潜与宗白华。两人年岁相仿,是同时代人,都是学贯中西、造诣极高的,但朱光潜著述甚多,宗白华却极少写作;朱光潜的文章和思维方式是推理的,宗白华却是抒情的;朱光潜偏于文学,宗白华偏于艺术;朱光潜更是近代的,西方的,科学的;宗白华更是古典的,中国的,艺术的;朱光潜是学者,宗白华是诗人。这部书是宗白华美学论文的第一次结集出版。宗白华是五四新文化大潮冲出的新一代学人,早年曾留学欧洲,足迹踏及艺术之都巴黎。20年代他出版过诗集,他本来是个诗人。青年时期对生命活力的倾慕赞美,对宇宙人生的哲理沉思,一直伴他前行,也构成了他美学篇章的特色。这个集子里的文章,最早写于1920年,最晚作于1979年,实在是宗白华一生关于艺术论述的较为详备的文集。他没有构建什么美学体系,只是教我们如何欣赏艺术作品,教我们如何建立一种审美的态度,直至形成艺术的人格。而这正是中国艺术美的精神所在。宗白华曾在《蒙娜丽莎》原作前默坐领略了一小时,他常常兴致勃勃地参观国内的各种艺术品展览会,即使高龄仍不辞劳苦。他更是一位欣赏家。集子里这些文章相当准确地把握住了那属于艺术本质的东西,特别是有关中国艺术的特征。因此,阅读这部书本身,就是一种艺术的享受,作者用抒情化的语言引领我们进行艺术的欣赏,书名叫《美学散步》,我们且到这个大花园里走走,看作者给我们营造了怎样的亭台楼榭、花树池石。内容梗概艺术欣赏就是对美的发现与感悟,那么美在哪里呢?美就在你自己心里。画家诗人创造的美,就是他们的心灵创造的意象,独辟的灵境,那么什么是意境呢?作者给我们分析到,人与世界接触,因关系层次不同,可有五种境界:

(1)为满足生理的物质的需要,而有功利境界;

(2)因人群共存互爱的关系,而有伦理境界;

(3)因人群组合互制的关系,而有政治境界;

(4)因究研物理,追求智慧,而有学术境界;

(5)因欲返本归真,冥合天人,而有宗教境界。

功利境界主于利,伦理境界主于爱,政治境界主于权,学术境界主于真,宗教境界主于神。但界乎后二者的中间,以宇宙人生的具体为对象,赏玩它的色相、秩序、节奏、和谐,借以窥见自我的最深心灵的反映;化实景而为虚境,创形象而为象征,使人类最高的心灵具体化、肉身化,这就是“艺术境界”。艺术境界主于美。所以一切美的光是来自心灵的源泉,没有心灵的折射是无所谓美的。

所以说一片自然风景是一个心灵的境界。意境是情与景的结晶品。所以中国艺术家不满足于纯客观的机械式的模写,而总是要在对对象的反映中折射出人格的高尚格调。静穆的观照和飞跃的生命构成艺术的两元。于是,中国艺术意境的创成,即须得屈原的缠绵悱恻,又须得庄子的超旷空灵。缠绵悱恻,才能一往情深,深入万物的核心,所谓“得其环中”。超旷空灵,才能为镜中花,水中月,羚羊挂角,无迹可寻,所谓“超以象外”。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这不但是盛唐人的诗境,也是宋元人的画境。“以追光蹑影之笔,写通天尽人之怀”,这两句话表出了中国艺术的最后理想和最高成就。唐宋的诗词、宋元的绘画莫不如此。中国那些最伟大的艺术品的境界,都植根于一个活跃的、至动的而有韵律的心灵。作者用他的这种一以贯之的看法引导我们去欣赏中国的诗歌、绘画、音乐,尤其是中国的书法。中国人哀乐的情感能在书法里表现出来,像在诗歌、音乐里那样。别的民族写字还没有能达到这种境地的。作者认为,写西方美术史,往往拿西方各时代建筑风格的变化来贯串,中国建筑风格的变迁不大,不能用来区别各时代绘画雕塑风格的变迁。而书法却自殷代以来,风格的变迁很显著,可以代替建筑在西方美术史中的地位,凭借它来窥探各个时代艺术的特征。比如魏晋的书法,代表人物是王羲之父子,就是魏晋人简约玄澹,超然绝俗的哲学美的具体体现。艺术的欣赏是为了形成艺术的人格,而魏晋人的人格美,正是中国艺术史区别于其他民族,显出中国艺术精神的最精采、最动人的篇章。这个时代之前,思想定于一尊,艺术过于质朴;这时代之后,思想受儒佛道合流的支配,艺术过于成熟。只有这几百年间,是精神上的大解放,人格思想上的大自由。晋人的美,是这全时代的最高峰。晋人发现了山水的美,王羲之说:“从山阴道上行,如在镜中游。”他们风神潇洒,不滞于物。而对于哲理的探索,却是一往情深,王戎说“情之所钟,正在我辈”,顾恺之画绝、才绝、痴绝,痴绝尤不可及。晋人向外发现了自然,向内发现了自己的深情。山水虚灵化了,也情致化了。陶渊明、谢灵运的山水诗好,是由于他们对自然有那一股新鲜发现时身入化境、浓酣忘我的趣味。他们是用心灵在体味自然。晋人之美,美在神韵。神韵可说是“事外有远致”,不粘滞于物的自由精神,比如目送归鸿,手挥五弦。这是一种心灵的美,扩而大之可以形成一种镇定的大无畏精神。美之极,则雄强之极。王羲之书法人称字势雄逸,如龙跳天门,虎卧凤阙。淝水大捷植根于谢安美的人格 与风度中。枕戈待旦的刘琨,横江击楫的祖逖,勇于自新的周处,都是千载而下懔懔有生气的人物。

这个时代,是中国历史上最有生气,活泼爱美,美的成就极高的一个时代。这是一种唯美的人生态度,还表现在以下两点,一是把玩现在,在刹那的现量里求极量的丰富与充实;二是美的价值寄于过程本身,不在于外在的目的,所谓“无所为而为”的态度。比如王子猷大雪夜忽忆戴安道,即乘小船就之,经宿至门即返,人问答曰:“吾本乘兴而来,兴尽而返,何必见戴?”宗白华认为这种寄兴趣于生活过程本身而不拘泥于其目的,显示了晋人唯美生活的典型。在这部书里,宗白华用他抒情的笔触,爱美的心灵引领读者去体味中国和西方那些伟大艺术家的心灵,去体味那些风流潇洒的晋人的心灵,待得我们散步归来,发觉自己的心灵也得到了升华与净化。

美学散步读后感 篇3

闲闲的碎语,但字字珠玑,品味雕琢的文字,畅游美学的境界,仿佛美玉一般,绚烂之极归于平淡。体会一份清闲的淡泊,感悟一遭情景交融,宁静的心中,独恋一份美的意韵。

宗白华先生美的态度即是超俗的,又是入世的。他在书中为我们展示了一个美的人生和宇宙,这里充满了亲切感与家园感。宇宙之大,无非虚实相生,美无处不在。宗先生从一丘一壑一花一鸟中发现了“宇宙是无尽的生命,丰富的动力学”,也发现了它是“平整的秩序,圆满的和谐”。英国诗人勃莱克的“一花一世界,一沙一天国”就是这种描述的最景致的诗句。没有一种以天地为庐而又悠悠自足的博大情怀,没有一种能澄情以观道的空明澄澈。新鲜活泼的心境,是不可能发现这种生动与清和的美的统一。而宗白华先生似乎轻而易举的领悟到了美的神韵,如在拈花微笑间顿悟了一切声光,色彩和形象中微妙精深的律动和气韵。这种境界是“一内在自足的境界,无待于外而自成意义丰富的小宇宙,启示着宇宙人生的更深的一层真实。”它不是从无边的空间指向无限,而是从无边回到万物,返回自身,回归“小宇宙”。它属于有限之中,又让人从有限中发现永恒。可以说,宗先生中的美学思想已然把中国传统的哲学、美学——儒佛道三合而一了。

在阅读中思考,我感到书中的每一篇文章皆是一颗珍奇的宝石,它们折射着理性与感性的光芒。或论诗画与书法,或论音乐与舞蹈,或论建筑与雕塑,自然与艺术的乃至整个人生宇宙之美的事物。凡宗先生所论及的,他总在直观的把握后,欣赏它,赞美它,评判它。他以散文的抒情方式,以诗人灵感闪现时的思维方式,表达自己精辟的美学见解。如他在评罗丹的雕刻时这样写到:“我这次看到了罗丹的雕刻,就是看到了一种光明……你看那自然何等调和,何等完满,何等神秘不可思议!这大自然的全体不就是一个理性的数学,情绪的音乐,意志的波澜么?一言以蔽之,我感到这宇宙的图画是个大优美精神的表现。”读了这样的文字,谁会以为他是在评价艺术作品?而又有谁能说这不是在评艺术作品呢?

清代王船山在论诗时说:“以追光蹑影之笔,写通天尽人之怀,是诗家正法眼藏。”好一个“以追光蹑影之笔,写通天尽人之怀”!这正是可用来总结《美学散步》中所体现的宗先生的美学追求。其篇幅短小,其笔墨简淡,而微言大义昭著。“他是真理的探寻者,他是美学的醉梦者,他是精神和肉体的劳动者。”宗先生对罗丹的评语又可恰如其分的用来评价他自己。

艺术的欣赏就是对美的发现和感情,那么美在哪里呢?美就在你的心中。画家诗人创造的美,就是他们心灵创造的意象,独辟的灵魂,那么什么是意境呢?因人于世界接触关系层次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表现。或是为满足生理的物质的需要而有功利的境界;或是因人群公共互爱的关系而有伦理的境界;或是因人群组合互制的关系而有政治的境界;或是因研究物理追求智慧而有的学术境界;或是因欲近本人归真,冥合天人而有的宗教境界。功利境界主于利,伦理境界主于爱,政治境界主于权,学术境界主于真,宗教境界主于神。化实景而为虚境,创形象而为象征,使人类最高的心灵具体化,肉身化。

对艺术的投入,就有美感的诞生;对艺术的展示就有美丽的缩放!或许一切美的光都来自心灵的源泉。一个意韵,我想就应该是一个情与景的结晶,深入了才可得镜中花,水中月。散步于美学中,亘古不变的——芳香泗溢!

美学散步读后感 篇4

宗白华一生著述不多,虽与朱光潜先生是同时代的人,年纪相仿,但是他却不像朱光潜一样著述甚多,宗先生极少写作,《美学散步》是先生生前唯一一部美学著作。这部著作教给我们如何欣赏艺术作品,如何理解欣赏美及怎样建立审美态度。“美学散步”顾名思义,我们应当怀着一种轻松愉悦像散步一样徜徉肆恣,有感即发。我们可以一边散步一边享受宗先生在这部书里给我们搭建的亭台楼阁,花草树木。

1 用美产生的影响来表现美本身

宗先生翻译莱辛的《拉奥孔》里有一段具有代表性的文字,“凡是荷马不能按照着各部分来描绘的,他让我们在它的影响里来认识。诗人呀,画出那“美”所激起的满意、倾倒、爱、喜悦,你就把美自身画出来了。”举个例子,特洛伊战争是以争夺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海伦为起因,当海伦到特洛伊人民的长老集会面前,那些尊贵的长老们瞥见她时,一个对一个耳边说:“怪不得特洛伊人和希腊人为了这个女人这么久忍受苦难呢,她看来活像一个青春永驻的女神。”还有什么能给我们一个比这个更生动的美的概念,当这些冷静的长老们也承认她的美是值得这一场流了许多血,洒了那么多泪的战争呢?所以,有时候通过“美”周围的人事物衬托出来的美以及“美”自身给周围人事物产生的影响比直接描述‘美’更有渲染力和表现力。

2 诗和画的辩证关系

书中在《诗和画的分界》一章中提到:“诗和画各有它的具体的物质条件,局限着它的表现力和表现范围,不能相代,也不必相代。但各自又可以把对方尽量吸进自己的艺术形式里来。诗和画的圆满结合(诗不压倒画,画也不压倒诗,而是相互交流交浸),就是情和景的圆满结合,也就是所谓的‘艺术意境’”。诗写的好自然而然就在我们心里描绘出一幅画,而一副好的画也是充满了诗意。

2.1 诗中有画的艺术意境

在我国古代抒情诗里有不少是纯粹的写景,描绘一个客观世界,不写出主题的行动,甚至于不直接说出主观的情感但却充满了诗的气氛和情调,如唐朝诗人王昌龄的《初日》:“初日净金闺,先照床前暖。斜光入罗幕,稍稍亲丝管。云发不能梳。杨花更吹满。”这诗里的境界很像一幅近代印象派大师的画,诗里并没有直接描绘这金闺少女,然而一切的美是归于这看不见的少女的,这是多么艳丽的一幅油画啊,在一个晨光射入的香闺,日光在这幅画里是活跃的主角,它从窗门跳进来,跑到闺女的床前接着穿进了罗帐,轻轻抚摸一下榻上的乐器,枕上的如云美发还散开着,杨花随着晨风春日偷进了闺房亲昵的躲上那枕边的美发上。这首诗虽写“无我之境”,而每句每字却反映出自己对物的抚摸,和物的对话,表现出对物的热爱,像这首诗里,纯粹的景就成了纯粹的情,就是诗。

2.2 画中有诗的艺术意境

德国近代大画家门采尔有这样一幅油画:那画上也是灿烂的晨光从窗门撞进了一间卧室,乳白的光辉浸漫在长垂的纱幕上,随着落上地板又返跳进入穿衣镜,又从镜里跳出来,抚摸着椅背,我们感到晨风清凉,朝日温煦。室里的主人是在画面上看不见的,她可能在屋角的床上坐着。门采尔这幅画全是诗,也全是画。画里本可以有诗。但若把画里的每个部分都饱吸进浓情蜜意那就成了画家的抒情作品。

虽说诗画相通相容但有相互独立,但个人总觉得诗比画更有意境,虽然诗歌不如油画那样光彩夺目,直射眼帘,但诗歌的这种看不见的意境更能丰富和加深情绪的感受。

3 美是客观存在的,我们要善于发现美表现美

美从何处寻?如果我们的心灵起伏万变,经常碰到情感的波涛,思想的矛盾,当我们身在其中时,恐怕尝到的是苦闷,而未必是美。只有将你自己的心具体的表现在形象里,那是旁人会看见你的心灵的美,你自己也才真正的切实地具体地发现自己的心灵美。同样,你也可以发现美的对象,这“美”对于你是客观存在,不以你的意志为转移。书中写到你的意志只能指使你的眼睛去看她或不去看她,而不能改变她。这就是美的客观性,我们认识到美的客观性了,就不要试图去改变她,徒劳无功,美不但是不以我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反过来,它影响着我们教育着我们,提高我们生活的境界和情趣。宗先生在书中说只有你把美表现出来别人才会发现你的美,无论是样貌还是心灵都需要表现出来才可以。只有善于发现美才能更好的把她表现出来。

书中在《美从何处寻》这一章节里提到一个女子郭六芳为自己家乡长沙作诗的事,她没有发现整天生活的地方有多么美,而当等到自己对自己的日常生活有相当的距离后,从远处来看,才发现家在画图中,融在自然的一片美的形象里。自己住在现实生活里,没有能够把握它的美的形象,由此可见,有时候,发现美需要我们置身其外,就像“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一样的道理。发现美表现美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培养一种审美意识。

4 精神的淡泊对写作的重要性

在《论文艺的空灵与充实》中宗先生谈到,精神的淡泊,是艺术空灵化的基本条件。读到这里的时候,不禁触发了我多愁善感的神经线。现在的许多作家文艺工作者都过于功利化,置身语世俗之中无法自拔,再也不能像东晋陶渊明那样淡泊,现在的大多数人都是随波逐流,波纹怎么动,思想就怎么流,独到见解越来越少,使得当今文艺作品的价值倒是淡化了不少。

陶渊明的作品我们都爱读都爱看,那是因为他的作品纯粹,他个人精神上的淡泊名利,造就了艺术上的空灵化,因此才挥洒出那么多佳作,流传至今并广为传颂。如果一个人不受现实的束缚,怀着一份难能可贵的淡泊搞创作那才能扣动我们读者的心弦。产生历久弥新的感受。而不是给我们过眼云烟的感觉,连一点感受都产生不了。

5 芙蓉出水自然美才是真的美

在《中国美学史中重要问题的初步探索》一文中,提到:“一切艺术的美,以至于人格的美,都趋向于玉的美;内部有光彩,但是含蓄的光彩,这种光彩是极绚烂,又极平淡。”玉的美,即“绚烂之极归于平淡”的美。由此可见,对于错彩镂金的美和芙蓉出水的美,宗白华先生更倾向于后者。

对于这两种美做选择,我也会选择后者,因为芙蓉出水的美真实且天然。举个最通俗的例子,若是眼前有两个美女,一个是天生丽质,一个用脂粉堆砌,想必大多数人都会更欣赏第一个没吧,因为她更真实更可爱。同样,中国的水墨画和西方的油画对比,我也更喜欢中国的水墨画,因为它淡雅简单,给人的美感更自然流畅,不着雕饰。

同样,在艺术中,我们更要着重表现自己的思想,自己的人格,而不是追求文字的雕琢。陶潜作诗和顾恺之作画都是突出的例子。王羲之的字也没有汉隶那么整齐,那么有装饰性,而是一种“自然可爱”的美。在现在我们生活的时代里,太多的浮夸雕饰美给我们造成了一种视觉的疲乏,而每当我们心烦意乱或生活压力大时还是会选择亲近自然来放松心情。观赏名山大川等美丽的自然风景来缓解情绪上的压抑。可见,芙蓉出水的自然之美相较于错彩镂金的后天之美更能赢得我们心灵的青睐。

6 整体感受

在读这本书时,给我感动的不仅仅是宗白华先生渊博的美学知识和独到的见解。最关键的还是宗白华先生对待艺术的那种一丝不苟的严谨态度。这是值得我们学习的一种精神不只是适用于艺术审美领域,而是适用于我们的一生,无论是做学问还是做人做事都需要这种态度。白宗华先生把中国美学推向了极至,后人很难再出其右,但我们还应借着散步者的灵光走进茫茫的天地间不断求索,对于这样一位源生于传统文化、洋溢着艺术灵性和诗情、深得中国美学精魂的大师以及他散步时低低的脚步声,在日益强大的现代化的机器轰鸣声中,也许再也难以实现了。就像编者说的那样,愿每一个心灵丰沛的人都能读一读她。

美学散步读后感 篇5

在现代社会中,美或许已经在大众口中成了一种印象和一种肤浅的面相。这就使得今天的美学研究变得尤为复杂,让人们感到困扰。如果我们将范围再缩小到有着数千年审美历史的中国,美学研究者面临的困境就更大,诸如数千年的审美传统,相对感性和飞扬生动的审美特点,正在涌入的纷纭繁杂的西方美学理论、通俗文化和大众趣味的日益繁荣等等。这些都使得我们不得不在美学研究,或者说美学学习中举步维艰,慎之又慎。于是,很多人想到了1957年那场美学大讨论,想到了朱光潜和李泽厚。而我的观念中,对于中国审美实践和中国的审美思想,主观和客观的截然分开是极不合适的。只要看看中国的园林艺术、书法,想想中国美学中“气”、“无”等概念就会明白了。宗先生的《美学散步》开头就说:“散步是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行动”,将这句话作为论文的开头,本身就是一个启示,足以让我们想见其人、其文、其思想捧《美学散步》以入美学之门。

宗先生的《美学散步》以生动的语言、精到的分析勾勒了中国美学思想史的大致脉络,深刻挖掘了中国美学的思想的独到之处和中国美学中对“美”的独特看法。

首先,宗先生对于中国美学思想史的勾勒主要体现在《中国美学史中重要问题的初步探索》、《论〈世说新语〉和晋人的美》、《唐人诗歌中所表现的民族精神》三篇文章中。

《中国美学史中重要问题的初步探索》主要梳理了中国美学史早期思想以及由之而来的中国美学思想的苗头。他提出不仅仅从文字成果上,而且“应该结合古代的工艺品、美术品来研究”。于是,他不仅从文学成果上来论证自己的观点,而且更主要的从画论和图案美上来论证。他指出,先秦,甚至在汉代美学的特点主要是“雕缋满眼”的美,只是其中有了中国美学主要特点的苗头。一方面,他讲述了楚国装饰图案、楚辞、汉赋、雕刻的凝重或古朴;另一方面,也花费了大量的篇幅介绍“鹤莲方壶”的飞扬姿态和《考工记》中在乐器制造过程中的虚实响应。在宗先生的眼中,先秦和两汉时期是中国美学的准备期,虽然还没有成熟的形成自己独特的特点,但很多方面已经显示了萌芽。

《论〈世说新语〉和晋人的美》这篇文章主要论述了魏晋时期的文化风气和美学实践的特点。最后,宗先生将论述的重点集中在晋人的美上。认为那是“全时代的最高峰”。那对于生命的热情、风神俱佳的艺术心灵、往来于山水之间的虚灵胸襟——自由而解放、待人接物的真诚,都深深的吸引了宗先生,也启发了一代又一代的心灵向往,对后世的美学实践和美学思想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关于这一点,从他关于中国美学特点的论述中可略窥一二。无论是讲中国的空间意识时将其最早形

成和定型放在中国山水画的成熟上,还是将中国艺术意境说成是“植根于一个活跃的、至动而有韵律的心灵”,都是将中国美学的形成和奠基期放在魏晋时代。山水画的成熟正是在魏晋时期,宗先生说:“晋代是中国山水情绪开始和发达时代”;而那活跃的、至动的心灵也是在魏晋时代才出现的。魏晋时代可说是中国美学形成和奠基的时代了。正如宗先生自己说的,“魏晋六朝是一转变的关键,划分为两个阶段。从这个时候起,中国人的美感走到了一个新的方面,表现出一种新的美的理想。”

其实,《唐人诗歌中所表现的民族精神》只是宗先生举出的一个标示。在这篇文章中,宗先生并没有涉及到具体美学思想的论述,只是论及了唐代的诗歌,并将之作为中国民族诗歌的成熟期。同样,诗歌作为美学实践中的重要方面,在宗先生的眼中,中国美学在魏晋六朝以后就走向了成熟和发展的道路。这一观点在其他的一些零星论述中说的非常清楚。

通过具体的论述,宗先生深刻挖掘了中国美学的特点和精神,并且将这种艺术美学精神贯穿在自己的具体论述中。这种特点主要是意境论,这种意境论又深深的植根在中国的哲学思想中,深深地和中国的宇宙观和空间感受相结合。意境论主张艺术、美是对自然世界的组织,并且不仅是自然物质世界的表现,更重要的是体现了生命的`丰富和飞扬,人生的超然境界。这是《美学散步》的核心所在。他的这些思想表现在一系列的文章中,主要体现在全书的第一部分。

在宗先生看来,意境是中国艺术或美学中最代表性的追求与境界,它深深的植根于中国的哲学和空间意识中,并且在长期的发展中形成了一个境界的两个互相融通的两面:充实和空灵。他把意境作为艺术之为艺术的灵境,作为诗人艺术家“游心之所在”,从而将之放在一个极高的位置上。意境的根基是中国的宇宙观和哲学思想。那么中国的宇宙观又具有哪些特点呢?他说:“我们宇宙即是一阴一阳、一虚一实的生命节奏,所以它根本上是虚灵的时空合一体,是流荡的生动气韵”。我们的宇宙是一个节奏化的空间结构,是对山水自然的组织。在这样的空间、宇宙中游心,艺术家用“追光蹑影之笔”写出了按实写虚,由空灵而入充实的艺术境界,表现了包含艺术家飞扬生命的人生境界。

宗白华先生的意境论只是一个框架,是一个艺术的境界,或者说目标。他并没有将它说成一个死板和固定的东西。意境具有互相融通的两个方向:充实和空灵。在这两个方面的论述中,宗先生还在另一个层面上给了我们一个很大的启示:在讨论中国的艺术和审美的特点时,它往往会参照西方的美学思想,将它们不自觉的融化到中国的美学思想中,从而使我们能更加深入明了地认识到中国的艺术特征。

在我的问题讨论中,我将主要关注的问题是:宗先生的《美学散步》在什么样的意义上给了我们今天的美学研究、文艺学研究以启示?宗先生给我们启示的所在意义本身又有着什么样的问题或者有着怎样的价值?在那个意义上,宗先生的《美学散步》和同类的作品相比有着怎样的优点和不足?

纵观全书可以发现,宗先生在紧扣中国艺术、美学的特色的同时,很大程度上融合了西方的近代的美学成果。这就使得宗先生的美学具有了明显的现代性特征,甚至因为宗先生的《美学散步》,中国的美学也开始具有明显的现代性特征。《美学散步》给与我们的启示便是,我们如何才能更加恰当的解决中国美学的现代性转向的问题。这实质上包含了两个问题:一是,如何利用中国美学资源和西方涌入的美学资源;二是,将中国当代的美学导向何方,即我们用这些美学资源来达到什么样的目的。

对于第一个问题,在这本书中宗先生很好的吸收了西方的思想,并且最终将之于中国的美学传统相联系,得出了中国美学典型特征的核心范畴:意境。他很好的把握了西方思想在这些方面的建树,使自己的理论具有一种世界性的视角。也就是说,宗先生在对于西方的理论和思想并不是跟着西方的走,以至于丧失了自己的理论立场,丢失了自己的所要解决的问题。如果我们来看中国当代的美学或者文学理论的研究,就会发现其中大多数人不是着眼于问题研究,不是落脚于实际,而是跟着西方的思想跑。

第二个问题则更加的重要,因为它涉及到美学研究或者说它是美学研究的指导和方向。但是奇怪的是,在这个问题上看到的几乎又是一致的意见:化洋为中,化古为今。尽管很多研究者一直做的都是用西方的理论来比划、切割中国自己的美学思想。要解决这个问题,办法只有一个,那就是立足现实,准确的把握中国审美情趣的核心,用相应的范畴或者理论加以贯穿之。

宗先生的《美学散步》是中国现代美学的一个典范。从宗先生出发,我们能找到中国艺术、美学的特点和发现中国艺术、美学中的现代性精神,并且还为现代的美学研究和探索提供了极大的帮助,带给我们有效和明确的启示。

美学散步读后感 篇6

美学散步,是一本宗白华先生的美学思想的精要篇章的集合。

一开始就被这书名吸引,如此诗情画意的名字,但,美学与散步如何揉合?

当我随便翻翻,发现这与别的美学著作很不同:一般的美学著作,总是晦涩艰深,但这本书却用诗一般的语言,写出了中国美学的精髓。就像书名一样,这本书用散步的感觉写美学,文字自由自在,风格无拘无束。

书里的文章相当准确地把握住了那属于艺术本质的东西,特别是有关中国艺术的特征。因此,阅读这部书本身,就是一种艺术的享受。

这本书确实让我有所收获,作者用抒情化的语言,引领我进行艺术的欣赏,令这个美学门外汉的我,很形象生动了解关于美学的冰山一角。

我便以书中的“中国艺术意境之诞生”这章中关于意境境界的部分,来说说我的看法。

正如这章的引言所说,世界是无穷尽的,生命是无穷尽的,艺术的境界也是无穷尽的。就中国艺术方面——这中国文化史上最中心最有世界贡献的一方面——意境。

那首被誉为意境中经典诗篇,元人马致远的那首《天净沙》小令:“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前四句完全写景,着了末一句写情,全篇点化成一片哀愁寂寞,宇宙荒寒,枨触无边的诗境。

在一个艺术表现里情和景交融互渗,因而发掘出最深的情,一层比一层更深的情,同时也透入了最深的景,一层比一层更晶莹的景。景中是情,情从景生。

意境,是“情”与“景”的结晶品。意境,会因人因地因情因景的不同,而出现种种色相,如摩尼珠,幻出多样的美。

在书中提及到,那么意境的境界有什么呢?作者给我们分析到,人与世界接触,因关系层次不同,可有五种境界:(1)为满足生理的物质的需要,而有功利境界;(2)因人群共存互爱的关系,而有伦理境界;(3)因人群组合互制的关系,而有政治境界;(4)因穷研物理,追求智慧,而有学术境界;(5)因欲返本归真,冥合天人,而有宗教境界。功利境界主于利,伦理境界主于爱,政治境界主于权,学术境界主于真,宗教境界主于神。

但介乎后二者的中间,以宇宙人生的具体为对象,赏玩它的色相、秩序、节奏、和谐,借以窥见自我的最深心灵的反映;化实景而为虚境,创形象以为象征,使人类最高的心灵具体化、肉身化,这就是“艺术境界”。艺术境界主于美。

所以一切美的光是来自心灵的源泉,没有心灵的折射是无所谓美的。所以说一片自然风景是一个心灵的境界。

所以中国艺术家不满足于纯客观的机械式的模写,而总是要在对对象的反映中折射出人格的高尚格调。

正是中国意境艺术区别于其他民族,才显出中国艺术精神的最精采、最动人的篇章。

而在这部书里其他部分,宗白华用他细腻的笔触与心灵,带领读者与中国及西方那些伟大艺术家一同散步,等归来,便发觉自己的心灵亦得到了升华与净化。

美学散步读后感 篇7

最近读到一两本关于美学的书籍,我庆幸自己能够想到读它们,因为在此之前对于美学我是个门外汉(现在也不算内行),更不了解到底什么是美。读易先生的《破门而入——讲美学》,才知道美学不是教你“装房子、买衣服、交女朋友”,而是相当大的一个社会科学,它原本是在各艺术门类学科之上的学科,是个统领。抽象而枯燥其实才是美学研究的特点,因此西方美学的大家也都是哲学家,比如柏拉图、苏格拉底,还有康德和黑格尔。既然美学也是哲学,她就必定具备哲学求真理的特点,但什么是才是真正的美,如同哲学里其他问题一样,往往是没有统一答案的。虽然易先生讲的深入浅出、幽默风趣,读此书我仍然费力,因为它需要一颗极其抽象的哲学的头脑。

真正有点感觉的是读宗先生的《美学散步》。此书较为具体,如同书名,仿佛是在美学的境地里做一次心灵的散步,诗乐书画,悠哉美哉,还可收获良多。正如他在前言里说到的:散步的时候可以偶尔在路旁折到一枝鲜花,也可以在路旁拾起别人弃之不顾而自己感兴趣的燕石。无论鲜花或燕石,不必珍视,也不必丢弃,放在桌上可以做散步后的回念。

说这两本书究竟与我与中秋又何干呢?不,我想真正对美有困惑的人,是看得出来干系的。宗先生在“美从何处寻”这章中,讲到了寻找美的两种方法:“移我情”和“移世界”。移我情就是改造我们的情绪和思想,使之能够发现美并创造的表达美,以成为艺术。“我们的情感要经过一番洗涤,克服小己的私欲和厉害计较才能发现深度的美。”移世界就是改变世界的现象,使它能够成为美的对象。比如月亮,就常常被用来美化世界。虽然宗先生一直强调美是客观存在的,但在我看来,无论移我情还是移世界,都将是人为的主观的对美的探寻。

当代社会机器轰鸣、网络发达,人们早已没了赏月的闲情,更别说这晚无月的中秋。问题是这样的美境就丢失了吗?如果所有的物质我们都看不到美,一切都只是原子分子,那么“世界是不是就变成了灰白色的骸骨,机械的死的过程了?”都市人常常要么困惑生活无趣,要么只顾忙碌焦虑,无法发见身边的美,为什么呢?“我们在自己的心里找不到美,那么就没有地方可以发现美的踪迹!”如果一个人情感波折、思想矛盾,恐怕尝到的是苦闷,而不会是美,所以,“忘掉自我,忘掉自己的情绪的波动、思想起伏,不把自己关在狭小的心的圈子里,不只是在自己的心里而是到广阔天地里去寻找美”,我们才能真正找到美。

这大概是我这样的都市人去找这样的书来读的原因吧!

美学散步读后感 篇8

《美学散步》是宗白华先生的代表作,也是他生前惟一一部结集出版的美学着作。作者没有建构什么美学理论体系,而是用他行云流水般的抒情笔触、爱美的心灵引领读者去体味来自生活中无所不在的艺术美,待得我散步归来,我发觉自己的心灵得到了升华与净化。对于体味中国艺术至境,宗白华原则的是从“错彩镂金”走向“芙蓉出水”,以他特有的方式将中国美学的各方特色熔铸出来并标举到了极致。

宗白华先生认为,美学的内容,不一定在于哲学的分析、辑的考察,也可以在于个人的行动所启示的美的体会和体验。他的美学研究不重哲学的分析、逻辑的考察,而重趣谈、风度、艺术和审美的体验;不是从逻辑定义和概念辨析出发,而是从美的体会或体验出发;不是纠缠于本质、对象、特征等美学理论的空泛讨论,而是凭借自己深沉的心胸去充分领略、感受大自然、艺术人中的生命美、境界美。

宗白华美的态度是超俗的,又是入世的。他在书中展示了一个美的人生和宇宙,充满了亲切感与家园感。宗先生从一丘一壑一花一鸟中发现了“宇宙是无尽的生命”,也发现了它是“平整的秩序,圆满的和谐”。英国诗人勃莱克的“一花一世界,一沙一天国”就是这种描述的最景致的诗句。没有一种以天地为庐而又悠悠自足的博大情怀,没有一种能澄情以观道的空明澄澈,是不可能发现这种生动与清和的美的统一。而他似乎轻而易举地领悟到了美的神韵,如在拈花微笑间顿悟了一切声光,色彩和形象中微妙精深的律动和气韵。

任何一个爱美的中国人,任何一个热爱中国艺术的人,都应该读这部书——《美学散步》。

美学散步读后感 篇9

美学历来给人一种虚无缥缈的感觉。因为美正常依附于历史,文学,艺术等存在,并成为历史和文艺的灵魂。一直以来,美学家谈美学都是从历史或者文艺入手。

譬如《美的历程》中,李泽厚先生按照历史的发展梳理美学。从远古到商周,从盛唐到明清。一个个看似无关的细碎事件被从历史中筛出来串联在一起,组成了几千年来绵延不绝,若隐若现的美学脉络。这种在千年历史中拿捏,为美学把脉的能力,无疑对审美的敏锐力有着极高的要求。

其实另一位美学大家朱光潜,也按照历史的经络阐述过美学。在西方美学史中,我们看到的,其实不仅仅是美,更是西方历史文化的结合体。是雅典学园到康德、黑格尔、叔本华对美的不同理解,不同的鉴赏与思考。不同的是,朱光潜把人作为一个观赏者,看美的发展,美的升华与变化,把“我”作为一个置身事外的记录者,记录下了浩浩百万字的美学体系,森严而宏伟。李泽厚则对这种态度持否定态度。他认为美是随着人的出现而出现的。

人是美的鉴赏者,更是创造者。美的感觉起源于人的思维,因而人不存在,美也就不存在了。不能说两位大师孰是孰非,只能说这是唯物主义美学和唯心主义美学的碰撞。但是在我个人看来,感受龙飞凤舞的远古图腾,抚摸锈迹斑斑的青铜器,吟哦气吞山河的盛唐诗歌,欣赏清雅超然的山水画作比严肃地审视厚重的历史,探究一部部哲学论著带来的美感更深入人心,更能引起一个普通人发自内心的共鸣。

不妨再将眼光放到《美学散步》上来。同样是负有盛名的美学著作,宗白华先生并没有像前两位那样按照中西历史发展来梳理美的脉络。正如书名所说,这本书就如同散步一般,漫无目的的散步。走到哪里,拾起什么,便对它讲解一番。看上去,似乎这本书根本就不成体系,根本就是随笔,山水,素描,雕刻,书法,哲学,诗歌无所不谈。但就在这杂乱无章中,宗白华先生却又有条有理地带我们探究了一个个美学的大问题:虚与实,道,留白,舞,生命的意蕴。在虚与实,阴和阳,充塞与空白,最高理性和最高生命等等对立的碰撞与融合中,一切已达化境,因而产生了美。再将其与朱光潜,蔡仪等的唯物主义美学对比,发现在这方面,宗白华和李泽厚不谋而合。

唯物主义的美学研究者深究着本体论,认识论等钻研,于是,对于美学的研究越发艰深,忽焉在前忽焉在后,体系巨大而难得要领。而宗白华和李泽厚则选择了另外一条路,跳脱出来,不再苦究美的哲学逻辑。他们认为,与其在浩如烟海的历史文艺中寻找美的逻辑,美的原理,不如探寻你的内心。因为美的感受正是发源于你的心。罗丹的雕刻,陶渊明谢灵运的山水诗,王羲之的书法好,好在哪里,无非是因为他们把自己和美的对象融合在了一起,借以一种艺术形式表达出来,向外发现自然,向内探寻自我,于是山水等外物空灵化了,也附上了情致,美自然也产生。这种境界有一点道教的天人合一之感。因此,看《美学散步》《美的历程》时,很容易感受到一种返璞归真,冥合天人的宗教境界。

说罢关于美学的唯物和唯心。另一方面,不妨来看看这些美学著述的依托。

比如《美学散步》,主要是依托着阴阳虚实等意境,依托着审美的心来阐述美。至于其中涉及的素描,雕刻等等,也着重于艺术家本身的境界思想来讲,而非立足于专业技法。因此,可以说这是一部随心的书,他的逻辑是始得西山宴游记中“与万化冥合”的超然境界。读这本书,不能用脑子,只能用心。而浩浩百万字的《西方美学史》则扎根于西方历史,探寻历史的美学,每一处论述都注重着逻辑,严格的剖析着各种美学哲学流派的发展,继承。如果说美学散步是随意绽放的空谷幽兰,那西方美学史更像是一棵根系深厚,枝繁叶茂的橡树。

与《西方美学史》类似,《美的历程》也是依托历史,只不过是依托华夏的历史。这本书对美的研究不像《西方美学史》那样逻辑严密,一枝一叶一根一脉的来源去向清清楚楚。《美的历程》对于中国历史中的美,采取了一种大刀阔斧的取舍,摸到了千年以来美的脉搏点,龙凤图腾,青铜饕餮,楚辞唐诗,魏晋风流等等等等。将一个个极美的点从历史的烟海中挑出来,连成一脉。如果说朱光潜是大禹治水一般将九州山河开辟分明,各行其道,那李泽厚就是传说寻龙点穴的高手,睥睨山河,找出一峰一岭,点出美学的龙脉。

至于蒋勋的《美的沉思》和王国维的《人间词话》又与前面的几本论著有所不一。《美的沉思》着眼于书法,《人间词话》着眼于诗词。看似一本是书法论著,一本是诗词鉴赏。却又无时不刻让你感受到美的宣泄。蒋勋与王国维一样,曾经致力于对西方美学的研究,蒋勋承袭泰纳,王国维承袭叔本华,尼采。而后,他们又出奇一致地感受到了华夏大地的美,将眼光放回到了中国这片土地上来。

于是这两本书便有了依托,两种古老的中国艺术形式——书法与诗词。不难看出,这两本书尽管有西方美的影子,但根还是中国的。譬如王国维,很好的继承了中国的古雅美,在严羽和王士祯的神韵说和兴趣说基础上提出了耳熟能详的境界说。这才有了中国妇孺皆知的美的三重境界。

其实,不管如何来看,这一本又一本著作都有着自己的特色,却又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每一个美学家都形成了自己的体系,但又没能展现出美的全部。而当这些著作放在一起,我们不难发现,其实这就是我们人类已经认知的美。逻辑的,内心的,严谨的,虚无的。

而通过《美学散步》《美的历程》,其实给我们带来的,是展现了美的更多的方面。只要人类的历史还将继续,那么人类就会不断创造更多,更丰富的美。我们也许无法完全明晰从古至今的一切美。但至少,通过阅读这一册又一册书,我们可以掌握一点美学的脉络。因而,将自己也作为美学的主人公,美的建设者,去参与创造这宏伟精妙而又千姿百态的美学史诗。

美学散步读后感 篇10

手指落在键盘上,却不知道从哪谈起。实不相瞒,写读书笔记完全是因为要完成单位下发的任务,本身是反感的。但当决定落笔之时,不得不说,这样的被迫是坚持写下去的动力。那就从我选的《美学散步》这部书说起吧。

这本书是一本关于美学知识的书籍。最早接触美学,源于一个很简单的想法,就是想增强个人的审美能力。举个简单的例子,我们每天都生活在一个自己熟知的已经适应了的环境中,对周遭的一切已经习以为常。不管是居住条件、饮食习惯或是生活环境,很少去体会是否有美的存在。有一天,当我们走出这个环境,走到和自己生活环境差异比较大一个城市。我们可能会对那里产生许多的好奇心,或许会对那里的建筑,那里的饮食,那里的山川河流,产生各种美感。

反过来,也许那里的人们来到我们所生活的环境,因为差异性,也会产生好奇心和许多美感。听起来似乎都和距离有一定的关系。当我们将熟知的事物拉开一定距离欣赏时,往往会产生意外的美感。远方是美景,我们早已熟悉的生活环境其实也是一幅独特的美景。这需要我们去发现,去睁大眼睛寻找美的信息。除了与生俱来的对美的感受力,也需要我们积累一些美学方面的知识。通过加深对事物的理解,来不断提高审美能力和思考能力。

仔细想来,我最早接触美学方面的知识,是从听美学大师蒋勋老师的音频节目《美的沉思》开始。每天上下班坐公交车上的路上,饭后、睡前的空余时间,这档节目都在陪伴着我。从西方艺术文明起源到欧洲文艺复兴,从中国古代美学殷商陶器、雕刻再到唐宋文学的诗词之美,这些都如雨露清泉时刻滋润着我的心田。蒋老师就像一位美的布道者,将我引入这片超越世俗的精神圣地。

美学散步读后感 篇11

当我把《美学散步》从图书馆给借回来后,发现它的内容根本不是我想象中的那样:全是专业术语而且文诌诌的学术著作,而是文辞优美、洋溢着艺术灵性和诗情的美学奇葩。

阅读这本书确实是一种享受,宗白华先生用他抒情的笔触、透彻的感悟引领读者体味中西艺术的精髓,待我们“散步”归来,就会惊喜地发现自己的心灵和灵魂得到了很好的净化和升华。宗白华先生用自己的心灵和灵魂感受着世间万物,并用行云流水般流畅美妙的文字将其诉诸笔端。在宗先生看来,散步是自由的,但并不因此就绝对是非逻辑的,亚里士多德在“散步”中建立了体系性思想,庄子在“散步”中领悟到了宇宙的玄妙,达·芬奇在散步中捕捉到了美的真谛。在各种美学现象和艺术门类之间,“散步”是梳理美学、艺术学思想、亲近艺术灵动的方法;在中西美学之间,“散步”是凸显中国传统美学个性精神的方式。

在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上网搜索过一些关于宗白华先生的信息,原来宗白华先生与朱光潜、蔡仪、高尔泰、李泽厚并称为中国当代五大美学家,宗白华先生的治学特点是不建体系,而是注重对艺术的直接感悟。就正如刘小枫对宗白华先生的评价那样:“作为美学家,宗白华先生的基本立场是探寻人生的生活成为艺术品似的创造,在宗白华先生那里,艺术问题首先是人生问题,艺术是一种人生观,艺术式的人生才使有价值、有意义的人生。”

宗白华先生的美学思想生成和发展于中国面临军事和学术危机的特殊的历史时期,古老的祖国既面临政治、军事的压力,又面临学术的危机。在排山倒海的“西化”风潮中,他并不随波逐流,坚持以中国传统的美学为根基,以西方思辨的成果为参照,凸显对中国古典美学的梳理和阐发。

他在用他自己的看法引导我们去欣赏中国的诗歌、绘画、音乐。他曾坐在《蒙娜丽莎的微笑》前默默领略了一小时,我不禁为宗先生对艺术对美近乎痴狂的态度而惭愧,在这个灯红酒绿的繁华社会中,已经很少有人可以有着这么平静的心态去欣赏艺术。我不但要吸取宗白华先生的美学知识,也要学习宗白华先生对待艺术的那种态度。

在这本书中,我印象最深的是在《中国美学史中重要问题的初步探索》一文中,提到:“一切艺术的美,以至于人格的美,都趋向玉的美:内部有光彩,但是含蓄的光彩,但是这种光彩是极绚烂又极平淡。”由此可见,对于芙蓉出水的美和错采缕金的美,宗白华先生更加偏向于前者。

如果要我在这两种美中做选择,我也会选择前者,因为芙蓉出水的美真实而且天然。正如中国的水墨画和西方的油画相比,我更喜欢中国的水墨画的淡雅和简单,其实诗词画都类似,有时候太满了反而不妙,要懂得适当的留白才是高手。

宗白华先生在发现美的时候,态度既是超脱的,又是入世的,他为我们读者展示了一个极美的人生和宇宙,这里充满了亲切感和家园感,宇宙之大,无非虚实相生,美无处不在。宗白华先生从一丘一壑中发现了“宇宙是无尽的生命,丰富的动力学”。也发现了它是“平整的秩序,圆满的和谐”。英国诗人勃莱克的“一花一世界,一叶一天堂”正是这种景致的准确描绘。

没有一种以天地为庐而又悠然自足的博大情怀,没有一种能澄清以观道的空明澄澈。宗白华先生如在拈花微笑间顿悟了一切灵光的高僧,中国美学遇到他真可谓幸运,他学贯中西,中国美学特色被熔炼出并标举,最终被贯入了一种深沉挚厚的生命意识。

一切美的光是来自心灵的源泉,没有心灵的折射是无所谓美的。

看完这本1997年上海人民出版社再版的《美学散步》,感觉正如编者在重版说明中讲到的:“我们怀念那拄着手杖,徜徉在未名湖畔的身影;我们品味着散步声中留下的道道灵光。愿每个心灵丰沛的人都能读一读她。”

我们要从宗先生成功的学术研究中吸取营养,在积极吸纳西方文化有益成果的同时,立足于中华民族的文化,大力凸显民族文化的个性精神,也只有这样,才能使中国文化因其独特的个性魅力在世界文化之林彰显出夺目的光彩。

一、书籍简介

《长恨歌》是王安忆创作的长篇小说,首次出版于1996年。

《长恨歌》写了一个女人长达40年的感情经历。中学生王琦瑶,是一个普通的上海弄堂女,但她又是不普通的,因为她美丽无比,几乎达到沉鱼落雁、闭月羞花的境界。自从被选上“上海小姐”后,命运就发生了转变,她做了某大员的女人。后来上海解放,大员遇难,王琦瑶又成了普通弄堂女孩,但是表面的平静掩饰不了她内心的波澜起伏。她与几个男人纠缠在一起,关系复杂,后来天命之年的王琦瑶与一位年纪与自己女儿相仿的男人发生畸形恋,最终因为金钱被女儿同学的男朋友杀害。小说笔调冷峻幽默,细腻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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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作者简介

王安忆,1954年出生于南京,1955年随母到沪。1970年赴安徽插队落户,1972年考入徐州地区文工团,1978年调回上海,任《儿童时代》小说编辑,1987年进上海作家协会专业创作至今。自1976年发表第一篇散文,至今出版发表有小说《雨,沙沙沙》、《本次列车终点站》、《流逝》、《小鲍庄》、《叔叔的故事》、《69届初中生》、《长恨歌》等短、中、长篇,约有400万字,以及若干散文、文学理论。其中一度获全国短篇小说奖,二度获全国中篇小说奖。翻译为外国语的有英、法、荷、德、日、捷、韩等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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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内容简介

小说以王琦瑶“锦绣烟尘”式的传奇一生作为主要的表现内容,将时代的沧桑变幻同个人命运乖蹇相联系。

20世纪40年代末期,风雨飘摇中的上海并不知道时代的巨轮即将碾碎繁华旧梦。出身上海弄堂的女中学生王琦瑶非常偶然地被选为“上海小姐”,由此展开了她充满传奇和无限变数的人生。

作为颇有姿色又可人的“上海小姐”,被选中就意味着将被抛进喧嚣驳杂的男人世界。王琦瑶被大官员李主任看中,养为外室。怜香惜玉的李主任给予了她物质上的极大满足,王琦瑶尽享了人间的浮华,但同时她也饱尝了独守空房的寂寞滋味。两人进行的是一场“苦多乐少的恩爱”和“得过且过的恩爱”,彼此对未来都没有长久的打算。

李主任死于空难后,她陷入极大的恐惧之中,不得不逃到乡下避难。风平浪静后,她回到了平安里,按下心头的浮华,开始平淡素朴的生活。与严家师母的交往,不禁重新勾起她隐藏在内心深处昔日的繁华梦影。在严家的牌桌上,王琦瑶结识了没落的旧式大户人家的子弟康明逊,经过反复的试探之后,两人终于接纳了彼此。但康明逊却不能将王琦瑶所盼望的东西交付给她,他们同样生活在没有将来的绝望之中。

两人有了爱情的结晶,但康明逊却担当不起做父亲的责任,王琦瑶只好让看似懵懂的混血儿萨沙代人受过。本打算在萨沙的帮助下做掉孩子,可是在去医院的路上她忽然决定生下这个爱情的纪念。当她大腹便便即将生产之际邂逅程先生,宅心仁厚的程先生担负起了照顾王琦瑶母女生活的重担。但“文革”之初,程先生便自杀了,他很难接受莫须有的罪名。王琦瑶侥幸度过了令人胆颤心悸的十年岁月,“文革”结束后,随着女儿薇薇的长大和出嫁、出国,她开始走入属于自己的怀旧时代。

王琦瑶荣膺“上海小姐”的陈年旧事和过眼繁华又重新被人们提起,女儿薇薇的同学张永红将王琦瑶介绍到各类年轻人的“派推”中去。在这些场合她似乎重新找到了生命的喜悦和自豪,但并不张扬,“她穿着那么得体,态度且优雅,一点不扫人兴的,一点不碍人事情的。她就像一个摆设,一幅壁上的画,装点了客厅。聚会中,对20世纪40年代充满怀旧之心情的“老克腊”被她的仪态和风韵所吸引,并逐渐与王琦瑶熟悉起来。“老克腊”爱上了王琦瑶,王琦瑶恍如隔世感慨万端,仿佛又回到了旧梦前尘,两人陷入了畸恋。王琦瑶提醒自己要处理好二人之间的关系,“走钢丝般的游戏,是有些刺激的。可也不能多,多了就要失足了”。但随着交往的加深,王琦瑶终于向他展开了自己几十年的“锦绣繁华悲剧”,“老克腊”完全被她往昔的魅踪丽影所迷惑。两人的感情热度亦达到了极致。

出乎意料的是王琦瑶却深陷其中不能自拔,当“老克腊”游历40年代的“太虚幻境”之后,欲重新回归现实,要别她而去。王琦瑶为了挽留住他。不惜以黄金相诱。她的真心告白非但未能留住“老克腊”,反而加速了他逃逸的速度。最后王琦瑶被张永红的男朋友“长脚”所害,魂归离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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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长恨歌》读后感30篇

第1篇:《长恨歌》读后感200字

主人公王琦瑶,她是一个坚强的女人,对于命运她从不抱怨,从不挣扎,坦然面对,同时在男性面前更是温柔体贴。尽管感情上受尽磨难,挫折,但她也从没放弃对爱情的向往。她在人生中只辉煌了一次,从此以后变暗淡了,她并没有抱怨过世道的不公,她总能随遇而安。

她的爱情路是如此的艰辛,在李主任、程先生、康明逊、老克腊、萨沙等人中,只有程先生外,其余的人都辜负了她,她便在辜负中做着女人,一个坦然面对的女人,对王琦瑶这样的女人,作者作了个总结,是赞赏,是惋惜。一个坚强的女人是最美丽的。

第2篇:《长恨歌》读后感300字

王安忆在《谈话录》里说自己写的其实不是上海,也许她想说她不是只写上海。从《长恨歌》中,倒真能窥见那个时代上海的风貌。

新旧循环,爱恨交织。每一个人都被时代裹着往前,而似乎王琦瑶是能够选择停驻的。王安忆也着实赋予她太多偏爱,似乎她生命中的每个人都将她视作那一朵朴实又明亮的花。不刺目,香味却也沁人心脾。是偏安一隅的温暖,是热闹与她无关的静默。

是一个人,纵然身边来来往往那么多,最后仍然是一个人。

从程先生,到李主任,到阿二(不知道为什么后来没有再出现了),再到毛毛娘舅,到萨沙,又到程先生,最后是老可腊。命运却让她终结在长脚手里。

人世间来来往往,做不到不在乎,做不到风平浪静。

可这一腔的热情,终究是错付。倒不如缅怀那段同李主任挤出来的平淡安逸。

文字很淡,像是与你我无关;那真的无关吗?

第3篇:《长恨歌》读后感400字

我十分的孤陋寡闻。最近才看到这本《长恨歌》。

光是喜欢喜剧的人,大概不会喜欢这本书。看完之后,一阵郁闷。深觉时光残酷,生命中很多东西竟是捉不住也留不住的。一切是那么现实,现实得难免令人失望。生活充满失望。

长恨歌这个名字,应该缘于白居易的那首唐诗。白居易的《长恨歌》说的是李隆基和杨玉环的爱情悲剧,这一早就给王安忆的这部小说埋下了伏笔。悲剧原本注定。

如果想在作品里找到一个理想的女人,十全十美,纯洁善良无暇的女人。那么恐怕是要失望的。里面有的,不过是一群现实的女人。作为女主角的王琦瑶,更是如此。

王琦瑶,一个弄堂里出来的上海小姐。她是一个很普通的女人。特别之处,她是位美女。有很多人说那是情爱史,我不赞成。在她一的一生中,她所强调追求的,一直都不是爱情。她选择某大员,也不过想过一些平顺、舒服的日子。就连最后选择同女儿平辈的男人,也是因着寂寞。

令人遗憾的是,要求如此之低,也要失望。有些人一早对命运妥协,命运安排什么,就接受什么。从没想过争取和抗争。可仍然还是要为命运所捉弄。不由得让人怀疑,命运是不是欺软怕硬?像我们小时候跟老妈要钱。不要,就什么都没有,一要,还得要多点,即使失望,也不过是老妈少给了,一般不会不给。这是不是也是对付命运的方法?哈哈……

吃饭去。无论如何失望,生活却总要继续。这又是另一种失望了……

第4篇:《长恨歌》读后感600字

《长恨歌》是当代著名作家王安忆的长篇代表作之一,作者用平淡却又不乏幽默的笔调,将琐碎的生活小事娓娓道来的同时,还为读者展现了时代变迁中的人和城市。

青灰色的弄堂,几缕袅袅的炊烟,一簇攀出墙外的夹竹桃,和偶尔停在青瓦上的白鸽子……在王安忆笔下缓缓地铺成一幅画,这是上海四十年的风情,浓郁却夹杂着小市民的辛酸,散发着樟脑丸的味道。可是她笔锋一转,是十里洋场的灯红酒绿,夜夜笙歌,纸醉金迷的生活。王琦瑶在这儿长大,度过她沉浮变幻的一生。

其实我是很怜悯王琦瑶的,四十年前的她还是涉世未深的小女孩,她的世界只有从弄堂顶上的天空这么大,只能望见飞鸟飞过的痕迹。她总是习惯以高于同龄人的眼光打量这上海,决心过上另一种生活,其实她还是一个懵懂的少女,对于这个世界而言。面对突如其来的名利,她只能故作纯熟地应对自如。

周旋于名利场,她失去了与她无话不谈的密友,失去了深爱她的男人。感情丰富的她一次次被伤害,最终死于非命。有时候我想,如果当初王琦瑶没有参加那次电影的选角,没有被突如其来的名利扰乱她原本安宁的生活,也许她的一生不需要像柳絮般随风摇摆,会在弄堂里洗衣,做饭,安度余生。这是一个好的结局吗?

可是四十年前的上海,处于变迁之际,日新月异的生活触动着每一个人。有千千万万的王琦瑶,渴望一夜成名,向往奢华的名利场。王琦瑶本来是幸运的,却也是不幸的。

第5篇:《长恨歌》读后感800字

人的一生有长有短,长则几十年上百年,短则几个月几年。无论我们的人生是长还是短,都没有谁知道下一刻会发生什么。就像《长恨歌》中的王琦瑶,当她还是一个懵懂少女的时候,她渴望被人关注,羡慕荧幕上的电影演员。然而,世事难料,当她朝这个梦想走去时,乱打误撞的遇到了程先生、蒋丽丽还有后来的李主任,从而改写了自己的人生。

人生总是在这样的渴望和不期而遇中被改写着,我们总是在计划着自己的人生,规划者我们该做什么、要做什么。就像一个顽皮的孩子,从小就在心中种下一颗当教师的种子,在此后的学习中不断的为这个梦想努力着,可是没有谁预料到在他即将成功的时候,从家中传来父亲去世的消息。面对这样的打击,他可能一蹶不振,从此过上了颓废的生活,也有可能奋发图强,当上了教育领导。他的人生可能因此发生大的逆转,他的未来更是变化无常的。

然而,正是因为这种变化,我们的生活才变得多姿多彩,活着才变得有意义。苏秦之所以能成为赵国的相国,是因为他在秦国的外交失败,使其父母、妻子改变对他的看法,对其不理不睬,迫使他在愤怒下熟读姜太公的《阴符》,从而能游说于赵国,使赵国国君采纳他的意见,从而封他为相。如果牛顿没有偶然被落下的苹果砸到头,就不会引发一系列得联想,从而提出万有引力定论。无论是苏秦还是牛顿,面对各种变化,他们在此之前都没有预料到自己的成就。就像王琦瑶从没想过李主任会一去不返一样。然而,当他真的再也不能回来了,她就只得一个人面对剩下的人生了。

每个人都不得不在变化无常的岁月中面对自己的人生,看见身边的人走了又来,来了又走。

可是,并不是每一种人都适合这种变化无常的生活。当我们老了,只剩下女儿和回忆时,就没有谁期望这种变化再继续下去了。无论是身体还是精神,都经不起这种折腾了。王琦瑶就是在这种折腾中死去的。远离女儿的她,晚年照常与各种人打交道,参加各种聚会,最终在这不断的变化中不安稳的离去。

第6篇:《长恨歌》读后感

第一次看到《长恨歌》这个书名是在我读高一的时候。那种时候班上有些同学订了一种报纸,那报纸是专门介绍文学常识之类的。其中有一期专门介绍这部作品。虽然看到了别人对《长恨歌》这部小说的高度评价,但是我在书店里却没买到这本书,让我感到很遗憾。

前几天,我去公司里的图书室里借书,无意间看到了它,让我很惊讶同时又很兴奋。我终于看到你了,哈哈!书的力量就是那么神奇,一本好书足以让我高兴好一阵子。

我从头到尾仔细看了一遍。读后令人耳目一新,恩,确实不错。无。无论是在内容上还是在写法上,无论是在语言上还是在整体构思上。这些都值得我学习。

从内容上来看,它写的是王琦瑶传奇的一生。上个世纪四十年代时,她还是个学生,因为参加上海小姐大赛得了第三名而家愈户晓。她的成名离不开程先生_这位摄影爱好者的功劳,也离不开好友蒋莉丽的支持。

出名了的她被邀请去参加开业庆典。由此她认识了李主任。他是一名政要。后来,她做了李主任的情妇,住进了爱丽丝公寓,从此衣食无忧。可惜好景不长,李主任在一次飞机事故中丧生。

随后,她跟随外婆住进了舅外公家_邬桥。其间她认识了豆腐店老板的儿子阿二。她知道阿二对她有爱慕之心,而她只把阿二的心当成少年之爱来体会。后来,阿二终于想通了,到南京考师范去了。

不久,她回到故乡上海,住进了平安里三十九号三楼。为了谋生,她到护士教习所学了三个月。从此她便在平安里弄口挂了牌子,转门给别人打针。

在她的熟客中,她认识了严师母,后来两人成为好朋友。由于严师母喜欢打牌,于是她带上她的亲戚_毛毛娘舅即康明逊,来她家打牌。她的亲戚又叫上了他的牌友萨沙。萨沙是个混血儿。大家一起打牌,一起吃饭,其乐融融。时间久了,难免会日久生情。她爱上了康明逊。不久她怀孕了,康明逊考虑到家族名誉便要她打掉孩子。岂料,她去医院的路上临时改变了主意,心想自己已经一无所有了,难道连个孩子都不能有吗。为了掩人耳目,她故意要萨沙做了替罪羊。不久,萨沙去了苏联。

第7篇:《长恨歌》读后感

长恨歌讲述的是40年代上海的一个名媛一生的故事。女主人公王琦瑶16岁时一次偶然的机会与摄像师程先生相识。程先生为王琦瑶拍摄的照片登上了杂志的封面,并得到了社会舆论的好评。

在这个基础上,程先生和王琦瑶的妈妈、朋友都孤立她去参加上海小姐的选拔,并获得的第三名。正是因为这个比赛,王琦瑶的原本清淡平常的人生开始走上了一条浓墨重彩的道路。

她被政界要人李主任看上,成为了李主任的情妇,被包在爱丽丝公寓,成为一只金丝雀。王琦瑶深爱着李主任,但是几年后因为战事混乱,李主任在一次飞机事故中逝世,为王琦瑶留下的唯一的东西就是几根金条。孤独的王琦瑶离开了爱丽丝公寓。

解放后,王琦瑶自己开了一间私人门诊,靠给病人打针的微薄收入来维持自己的生活。

在做护士期间,她结识了一位有钱的太太严师母,并在三十岁时和这位太太的亲戚康明逊产生了感情,并为康明逊不顾一切生下女儿,成为未婚妈妈。

之后一次偶然的机会,她又遇上了一如既往爱着她的程先生。但是他们两人始终没有迈出更进一步。1966年的时候,程先生因受迫害自杀了,不求回报地对王琦瑶好的人离开了。

女儿长大成人后,五十多岁的王琦瑶依旧风骚不减当年,与女儿和女儿的朋友争妍斗艳,很多男人都与她有瓜葛。最让人不解的是,她与同自己的女儿差不多岁数的老克腊产生了一段畸形恋,最终王琦瑶被前来偷金条的老克腊掐死。

小说中对王琦瑶的刻画,写出了王琦瑶的恬静美丽,知书达理,也写出了她的坚强。她的坚强表现在面对命运时的不挣扎、不逃避,面对男人时的温柔和体谅。

初读《长恨歌》,觉得王琦瑶确实如同书中所说,与世无争,独立坚强,拥有独特的风韵,即便生活很困难也没有动过一根李主任留下的金条。

再回味地时候觉得,这不过是一部一个女人的悲情史。

很多人赞叹王琦瑶敢爱敢恨,为爱付出一生,同时也为她生活的时代背景感到惋惜,叹曰如说是生活在一个好的年代,她的爱情应该会很完美,很令人羡慕。

但是我不这么认为。作为一个多少有点文化的女人,在一个还不明白爱情为何物的年龄,接受的第一段感情居然是成为别人的情人,是一个在现今社会人人憎恨的小三形象,或许这一开头就是个错误。再后来和富家子弟康明逊的地下情,还因他成为了单身母亲。还在50多岁的时候和一个小自己二十多岁的男子发生畸形恋。从一个角度来理解也就是她受不住男性的诱惑,与多个男的存在着不同寻常的关系。

最后以一种悲惨的方式死去,联系李主任的飞机失事,也就说明,作为小三哥和小三姐,一定会有有报应。同时她和摄影师程先生的感情纠葛,也说明一个从来就有的现象,摄影师和模特儿之间那点儿大家伙都明白的事。

《长恨歌》,空遗恨。没有遗恨完整的友情,没有遗恨完整的爱情,甚至没有一份完整的亲情,平白无故地成为情妇还心安理得,平白无故被自以为爱自己的小男人杀死。在我看来,这就是所谓的命。

第8篇:《长恨歌》读后感

从小家碧玉、婷婷袅袅、顾盼流连到形容枯槁、满是皱纹,这便是王琦瑶一生的浓缩,也是大多数女人一生的浓缩,这浓缩又是如此让人感时伤怀的。

这一生是动荡不平的一生,歌舞升平吴侬软语的民国上海、建国后一切计划中平淡无奇的上海、文革时是非黑白颠倒流言四溢的上海、文革后万物复苏欣欣向荣的上海。一个有着传奇经历的旧时上海女人,又经历这时代的种种变迁,就更添了那沧桑感和历史气息。

王琦瑶的繁华里是带着质朴的,而这质朴中是透着娇媚的,就像这书中的字字句句,诉说着万事万物的两极,而这万事万部无一例外的都在这两极之间流连穿梭,不知停歇。

王琦瑶懂这闹中的静,知这扬中的抑,明这欲中的拒,这在我心中倒是显得可爱的。她的出生和出身也似乎决定了一生,其中有些命定的理,但又不忘了成事谋事都在人的理。几十年的风雨沉浮,也有着几十年的感情纠葛,可纵使再刻骨的爱,在这岁月的风蚀下也终成淡然和稀疏平常。而这其中的爱,是较着劲的;说成是一种博弈,不免伤人,可怎么看,那感情也只是这模样。

王琦瑶其实是势利的,她本是这上海城市的边角料,但那股上进心是非得要让她跻身这上海舞台主流的,这也是天生丽质的姑娘们所抱着的最大憧憬的。

程先生纵使有千万般好,纵使无可挑剔,可单凭一点,就注定了他是王琦瑶用来垫底的。那就是,程先生也是这边角料里的,虽说是这边角料里最为完整的一块,但也是王琦瑶所看不上眼的,自始至终都看不上眼的。王琦瑶宁可要当李主任没名没分的情人,宁可后来为康明逊忍痛生子,也是满心里看不上程先生的,因为她是将自己看作那上流中的一部分的,哪怕是那上流中的边角料也是与程先生不同世界的。

而程先生呢,对王琦瑶的百依百顺与其对蒋丽丽的任意放纵形成这书里最大的感情反差,最是让我心酸,也让人明白再好的人总会有其有恃无恐的时候。你或者会问,“凭什么呢?”可这感情里都是你情我愿,又何必探个究竟寻个明白。有时越想得,越不得;而不去想这得,也是不得的,这就是命里无时,不论强求与否,终是个无。

蒋丽丽本是有机会同程先生有个结果的,只可惜女人凡事太求个真,其实也不只是女人,总之太求个真反倒只能得个空。蒋丽丽是极致的,牺牲是极致,占有是极致,文艺是极致,革命是极致。满是要溢的啊,极致只能是让人内心负荷的。蒋丽丽是不懂王琦瑶那七八分的学问的,蒋丽丽也是不明王琦瑶那隐忍等待的命理的,也就只能吃了极致的苦,患了极致的顽疾,离了这极致的世界。

《长恨歌》是拖了一年的时间才读完的,作者散文似的笔触极其细腻,字句都能在读者心里形成一幅幅栩栩如生画面的。有了电影和电视剧,虽没看,但也知晓现代的影音技术再怎么发达也无法将这活灵活现的笔触不失真的表达。

而回想自己这一年,也是一个不忍,自知是个感时伤怀的人,也就在这样感时伤怀的文笔中不能自持。回忆也是有着生命力的,某个街角、某个桥头也是会有一幅幅画面浮现的,昔日之人之情之景已不复存在,又似乎是永存了,化作永恒,如同一尊望夫石。

这也只是一年的光阴罢了,倘若是几十年后的回望呢。不想不想,罢了罢了,前路漫漫且行且珍惜。

第9篇:《长恨歌》读后感

不管是张爱玲,还是苏青,不管是茅盾,还是王安忆,但凡涉及老上海的繁华锦瑟,心里总是会起一个结,是嫉妒,也是羡慕,是不屑,也是无奈,是忿忿,也是遗憾。北天津,南上海的气势磅礴如今不仅被上海远远的抛在了后面,就连北平也远远不如了。虽然表面上总是用各种冠冕堂皇的理由来渲染地域性的仇视,似乎又可以光明正大的指责政府了,但归根结底还是因为小肚鸡肠。

同样,上海女人全国闻名,却不是什么好名,势利,市侩,斤斤计较,好像把女人能有的缺点都套了上去。可是,又有王琦瑶这样静静的邻家女孩儿,淡淡的透着温情,虽然不是极艳的美,却带着风韵,让人上瘾。识大体,明事理,清清楚楚,好像把女人做到了极致。可是这样弄堂里的小家碧玉也是有人不喜欢的,觉得这样的人虽然仪表是端庄的,谈吐是高雅的,却精于心计,琐琐屑屑,没有大智慧。而这位清晰地画出分界线,拼命证明自己是真诚的,肝胆相照的“大智慧”却天天烹制心灵鸡汤,放那么多盐也不嫌齁儿。

王琦瑶成长于弄堂,悠闲慵懒,充满着小情调,人生发展顺水推舟,不骄不躁,看似平常,又在平常里透着不平常:天生的敏感中流露出来的是腼腆和沉着。这份含蓄恰恰成为她最有利的武器,男人看重的也恰恰是这份不经意。借着这份不经意,王琦瑶踏入了上层社会,红极一时,可随后便是急转直下,大富大贵后的忍气吞声。也不奇怪,那件武器毕竟是女人的武器,是胭脂水粉小世界的武器,抵挡不住刀光剑影的大世界。

随后的上海看似斗转星移,骨子里还是透着小情小调的慵懒。王琦瑶看似独当一面,实则还是靠着旧时代的荣耀。旧上海时虽不惊人却忘不掉的美带给了她一世繁华,这繁华又给了她在新上海不曾消逝反而会随着时光生长的美。

生为人母的王琦瑶明白漂亮的女生想用自己的美貌换取一个好价钱,却难免眼花缭乱地错过了去,所以劝诫张永红不得,心里也遗憾,也可惜。可她王琦瑶年轻时不也是无视一个中共地下党,被眼前的炫目繁华吸引过了去。所以到头来王琦瑶虽然仗着经验怜悯着张永红,可更多的却是惺惺相惜的闺蜜情。

想来也是,哪个闭月羞花的十分女生不希望自己能过上十二分的生活?可惜大多要么像张永红,自觉有大把时间可以挥霍,游戏人间,哪知却是过眼烟云,稍纵即逝,最后草草了事;要么像王琦瑶,堕入大户,哪知男人们在外厮杀,屋檐下又怎会不染一滴血?就算熬成了正室,也躲不过大宅门里面的明枪暗箭,消磨心智,冷暖自知。真正幸福的,反而是忘掉了自己的十分美貌,过着七分的日子,慢慢酝酿,在时间里缓缓化成三分,反倒成就了十分的生活。

王琦瑶发迹于这繁华,也亡命于这繁华。在十里洋场的阴柔上海,王琦瑶可进可退,尚且死于非命,现在这个骄淫失道的社会里,王琦瑶张永红们又该何去何从?

自古红颜多薄命,独留青冢向黄昏。

第10篇:《长恨歌》读后感

此恨绵绵无绝期,别问我为什么这么说,因为长恨歌一下子就想到了这句。

书名《长恨歌》,简单分析一下。长是说书讲述了王琦瑶的一生,恨是说她从未找到过好的归宿,她的一生是悲剧的一生。

本书主人公对得起她的名字,美丽,招惹了无数男人。

先说第一个也是此书最爱人物,程先生。程先生对王琦瑶可谓是爱到骨头里了,情一念而起,一往而深。程先生总让我想起金岳霖,而金比他还幸运些,起码得了回应又高寿。他从未放下过王琦瑶,他一直放在心上的。知道王琦瑶做了上海小姐,也是不愿相信,自己却是形销骨立了。不管王琦瑶后来怀孕了,种不是他的,他依然在孩子生下后感到欣喜,好像孩子真是他的一般。知道王永不会回应他决然地说从此不会再踏入平安里一步,虽是爱惨了可还保留着自尊,我欣赏。而这样一个喜爱摄影的人竟在文革中死去,莫大的冤屈那。文中还提过他本业是铁路设计,真真是多面俊公子。

每个人对爱自己的人都是自私的,程先生也不例外。程先生对蒋丽莉一直是残忍的,他在她面前不断地提王,一遍遍揭她的伤疤。但他们之间本是有可能的,他也曾真心对她,也许虽然只是感动,但王对他的影响太大,街上的一个背影都可错认。蒋丽莉终爆发,她明白自己永远替代不了王了,于是她一遍遍在他面前提王的名字,既刺痛自己又伤到对方,“王琦瑶这名字本是要用时间抚平的,哪经得起这翻来反复的提及,倒成了刻骨铭心。”我一直觉得这句写的很好,提醒女子不要在男人面前多次提前女友。

这里岔开去讲一下文中另一个我认为还要悲惨的女子,蒋丽莉。蒋丽莉写的一首小楷,她将王琦瑶视作好姐妹,甚至邀请王住她家,真真把她作姐妹待。可她爱的男人竟爱上了她的好姐妹,这让她痛不欲生。但她一直是不争不抢的,她只是心痛当得知姐妹抛弃了程先生,也为姐妹的未来心疼。她始终未得到幸福,她后来嫁了人也生了三个孩子,可竟连孩子也对待她像陌路一般,而她为加入共产党与家里划清界限,这让自己连个吐苦水的地方都没有了。所以她这么迫切的想加入共产党,如此急切甚至肉麻的表达自己对党的热爱,这是她的精神依托。她最终年纪轻轻的得了恶瘤去了,一声叹息。却也是痛苦的结束。

王的第一个男人李主任,权势通天,是王两倍年纪,也是真正怜惜王的。他如此强势,迫使王不得不接受成了他的金屋藏娇的女人。不能说他们之间有爱情,王这个涉世未深的孩子从未遇见过这样的男人,她只是接受了命运安排,在我的理解里,李主任是她的依靠。她一直在等待李主任的到来,最后一次相见两人都内心惶惶,因为他们都有预感。而这预感成真了,王等到了李死亡的消息。

后面几个人物我不想写了。直接跳到王的女儿薇薇。

薇薇和王真的不一样,她一点都不像王,她不美,所以她一直嫉妒母亲也许还带着怨恨。她和朋友在一起是陪衬,可她仍然很开心,一点不在乎。她看不惯老式的东西,就像她和母亲永远不和。王也会吃味女儿的年轻,她虽比女儿美,可这青春是比不来的。我看到这些情节突然就能理解在我和麻麻一起照镜子的时候麻麻每次都会发出的感慨,到底是老了啊,皮肤什么的都比不上了。我以前会觉得好笑,不是你的女儿么。可我现在明白,我就是她的对照,她通过在镜子里的我感受到了时间的流逝。薇薇似乎是这文中唯一幸福的人,“也许这就是无心插柳柳成荫吧”。太去计较反而不得。当然一定要说,她也不一定幸福,她为男人向母亲要钱那个情节就像是铺垫,“不能对男人太好”。

王最后的结局真正是意外。就好像一场戏被中途打断。当然作者在前面也写了很多铺垫。老卡腊已与她断绝往来。这里我又要吐槽一下王的悲剧了“你要什么我都给你,我只是想买这最后的年岁,你竟不同意么”。王这一生到最后竟是无人陪伴的,女儿远走美国,一直不把她当母亲,未体验亲情,虽前后有过6个男人爱她,但没一个能真正娶她,杜拉斯比她幸福多了。她的死因是李主任给的黄金,这似乎又成了个循环。此恨绵绵无绝期。

第11篇:《长恨歌》读后感

前些日子总在说,江南的雨都下到冬天了,没个完,随着严寒一起飞扬跋扈。于是这几日,天气就晴了,虽然没什么温度,但至少会有着天气真好的错觉,心里也因此温暖不已。不知是不是因为感冒,这几日的心情总是波澜,想得太多就容易陷入泥潭,不是不想拔出,而是越陷越深。看着窗外的阳光,情不自禁的想要蹲在某个阳光铺满的街角,然后向过往的人们诉说,不,吆喝,来吧,咱们聊聊,说说过去,谈谈将来,唠唠所有的无关紧要。看吧,就是寂寞了,有些寂寞是可以明说的,而我的,说来可笑,不谈也罢。

追根究底,这种属于江南婉约派小女人的做派是从何而来呢?今天把长恨歌看完了。其实开始看的时候并没有对它有什么期待。只是听说过,只是因为优惠,凑书单而已。我甚至连个大概的梗概都不晓。但是这本书就像颜色绚烂盛开在角落的不起眼的食人花,对,是会吃人的,吸人的精髓,然后自顾自的打个饱嗝,翘首等待下一位。

我不知王安忆是男是女,却把王琦瑶的味道写的如此传神,令人向往。女人都是哀的,这哀有的是别人给的,有的是自己争取来的,还有的是不知哀的。女人都是柔的,其中江南女人甚之。而上海女人则是柔中透着精明,精打细算惯了,难免会目光敏锐,心思细腻。

为什么总是被动的那个?我不想说王琦瑶的死和略显凄凉的晚年时光。他的一生都是被动的,连美都是被动的。她的心思细腻,十分理性,明白自己的美和长处,与他人相处总会留一条退路,既做到了待人之礼,又有全身而退得一闲情的宛转。可是做人处世哪能这么简单?一定的距离感,会使人心安理得的敬而远之的。更何况,在那个闹世,这样一个美人,怎可以平白的埋没?其时的王琦瑶心中也是有些不甘的,王琦瑶的不甘并没有一种凛人的气势,相反却有一种教周围人都情不自禁的本领。

人长得美不是错,长得太美了就是一种荒凉了。但也因此,心理上总是比别人多个高度。王琦瑶的美也给她带来了荣华富贵,虽然短暂,纵然短暂,仍是她之后平淡生活中安抚人心的一剂良药。她当上三小姐是被动,跟了李主任见不得光也是被动,与康明逊一起是被动,生下薇薇,结识老克腊还是被动。仿佛一张无形的命运之网,由不得她也由不得其他人。

长得美,心里又跟个明镜似的女人,就是所有女人的梦想。可是现实是,往往这种女人得不到好的归宿。没有那种什么不知不晓,糊涂度日,长相一般的女人似乎捡来的好福气。

男人们似乎都喜欢王琦瑶似的女人,但是真过日子了,却又会犹豫,此时众多的无可奈何,形成了一道鸿沟,越不过跨不去。明镜似的王琦瑶自然明白,于是这也给了那些男人心安理得的理由。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虽了解其可恨之处,但仍不免叹惋。其实王琦瑶不懂爱情,心高气傲不免会使她远离幸福之路,总是走在爱情的边缘,以为情欲就是爱,以为孤单,相互吸引就是爱。以为自己都懂,其实什么都不懂。

命运之手何其强大,难免会让人觉察自己的无力挣脱,死亡是解脱,看开也是解脱,我不愿再做自怨自艾的苦情女,永远不要!

第12篇:《长恨歌》读后感

《长恨歌》中每一部分都会要那么几段文字专注于写上海的物和景。看似无意的环境描写,恰恰奠定了故事的整个基调,甚至是故事每一个情节的暗示。若我们足够细心,王琦瑶最后甘愿做李主任的情妇也不应该是在我们的意料之外,每一个上海弄堂里的女人都是会这样做的。王琦瑶不仅是她自己,也是那个社会的文化缩影。

王安忆的文字是包含深情的,每一个文字好像都是一段感情的化身,她轻轻地落在我们的心上,让我们慢慢地深陷其中,等睁开眼的时候才发觉原来我们早就被包围了。《长恨歌》中有这样一段文字:嗅久了便浑然不觉,身心都浸透了。对啊,刚开始以为的冗长琐碎,到后来竟是深入骨髓了。王安忆的人物刻画是及到位的,王琦瑶的形象则是跃然纸上的。

王琦瑶的生命中有四个及其重要的男人和一个与她不可分离的女人。这几个男人中,最让人心酸流泪的是程先生,接近半生的孤单几乎迷失自己,却还是没能与心上人长相厮守。王琦瑶离开程先生后,程先生荒废了自己的兴趣——照相,而当程先生决定离开王琦瑶以后,程先生又重新开始为人照相。其中有一段文字让我流泪。

“他放完最后一张照片,拉开暗房窗户上厚重的布幔,看见了晨曦中的黄浦江,这是久违了的情景,却是熟人心底的情景,程先生想他已有多少日子没有对它垂目,可它却一直驻守着,等待他的回心转意。”

王安忆用她及其细腻的笔触,极好地表现了一个已然下好决定的男人的形象。程先生经历了半生的离别,一切对他而言好似真的能够放下了。程先生是爱极了王琦瑶的,但他也确实是骄傲的。直到后来他都不青春自己对王琦瑶剩下的究竟是迷恋还是爱恋。

突然再看眼下的风景,时光好像能够倒流到没有认识王琦瑶的那会。那时候的自己还是一个极年轻的男子,有着一份极佳的工作,有自己的兴趣爱好,是很多女子所钦羡的对象,而他偏偏只对王琦瑶上了心。如今,他放下王琦瑶,他本以为自己一无所有了,却不曾想自己的身后并非无人之境。原来那段潇洒不羁的青春还是有目睹者的。

程先生仿佛是下了决心似的要与那段时光作别,以至于后来他选择死亡的时候还是要让这个窗口的风景来见证自己的灭亡。

王琦瑶生命中徘徊着各色各样的男人,而这些与她有瓜葛的男人们最后都是离她而去的,连唯一血肉相连的女儿也是离她而去的。

微微看似是极不像王琦瑶的,事事都与母亲对着干,凡是王琦瑶说好的,她偏认为那是极不好的;王琦瑶说了要往东,她就要往西去。可这个女子正是王琦瑶的翻版,只是她没有自己的母亲来得出色,而正是这份“不如”,才使得微微获得一份比王琦瑶幸福安稳地多的生活和可靠得多的丈夫。王琦瑶其实是嫉妒女儿的,王琦瑶穿过古典的红色旗袍,穿过纯洁的白纱,却不曾拥有一个能与她白首的男子,微微却拥有了。微微的不够美丽让她放心,但王琦瑶在女儿结婚的那天却看到了一个让所有的美丽都甘愿偃旗息鼓的女子,这也正是她那个成为新娘的女儿,而这一切都是王琦瑶终其一生都没能得到的。

王琦瑶的天空是无风无云,无边无沿的,她的生命好像是黄浦江的水,一直在流淌,却流淌不尽。她仿佛甘于平庸,但她却一直记得自己三小姐的辉煌过去,直至死,想起的依旧是片场那个“死去”的女子。

从开始对王安忆文字的排斥,到最后的爱不释手,这是王琦瑶的功劳,更是王安忆的。

第13篇:《长恨歌》读后感

翻完王安忆的小说《长恨歌》,有种自己跟着书中的女主人公王琦瑶活了一辈子的感觉,如果不是校园里操场上嘈杂的声音告诉我,这是在现实里、在我自己的生活里,我也许真的会以为自己被长脚掐死在黑夜里。就这样,又翻开了《长恨歌》……

那时王琦瑶才十几岁,还是女高的学生,单纯、善良、美丽,是一次偶然的机会到电影棚里试镜进而结识摄影师彭先生,彭先生给王琦瑶拍的照片沪上淑媛让王在上海的'小圈子里火了一把。他对王琦瑶的好感与日俱增,推荐她参加上海小姐的选拔,王琦瑶成功当选三小姐,彭先生怎样都没想到,正是这“三小姐”的称号,让她与他的距离越来越远。王琦瑶被李主任包了,在爱丽丝,王琦瑶是拿自己的全身心爱他,只要能见上他一面,能陪陪她,就能让她像孩子一样兴奋。他给了她一个西班牙雕花盒子,里面装着金条,也许一切早有预兆。李主任死了,他死后,她的生活就像身体失去了骨头,只剩下血肉,酥酥软软的。在这期间,程先生一向在寻找等待王琦瑶……

王琦瑶跟随外婆到苏州老家散心,乡间的山水是一副良好的滋补药,她渐渐对生活有了信心。王琦瑶于苏州,就像一朵盛开的牡丹一不留意来到了油菜花园,是朴素中的亮点。老家的阿二是一个单纯的读书人,他爱她,她爱怜他,他为了她到上海打拼,她想,到了她该会上海的时候了。毕竟,她是属于大上海的女生。从此,他在她的生命里再也没有了痕迹。阿二是王琦瑶生命中一个匆匆的过客,相遇的一瞬间,给她送去了一缕阳光,带来了温暖。阿二,是她生命中的插曲,飘过后,便只能是错过。

回到上海,王琦瑶在平安里胡同开了诊所,结识了严师母和毛毛娘舅。在不停地聚会、吃饭、聊天中,王琦瑶爱上了康明逊也就是毛毛娘舅,他们发生了关联,王琦瑶怀孕了。迫于家庭压力,他离开了她,她本想打掉孩子,但在去医院的路上,她把孩子留了下来。似乎是个自己留下一件财产似的,康明逊走了,她就什么都没有了,唯一剩下的,就是这孩子。

那几年的上海,经济萧条,排队买米时,她偶遇了程先生,记忆虽被时光风化,但还留下斑驳的残角;面庞虽被时刻冲刷,却还依旧有那年的风韵。他们相视一笑,为了她,程先生一向未娶。此后的每一天,程先生都来王琦瑶家里精打细算些柴米油盐的小事情,宛然一对恩爱的夫妻。只是程先生从没有在她家留宿过,照顾好她睡觉之后即使再晚也要会自己的家。谁不想就这样一向简简单单下去,就这样,守着一份小幸福,度过余下的几十年。但是,孩子的满月酒上,康明逊被邀请来了,程先生看出了端倪,应对自己心爱的女生,他没有办法这样骗自己继续下去,他选取了离开……

孩子薇薇逐渐长大,薇薇没有王琦瑶的姿色、气质,是没有打磨过的毛糙的玉石。女儿的成长并没有让王琦瑶简单下来,反而更多了些麻烦。她要打扮、要时尚,却又不听信王琦瑶的指点,对母亲,是带着些嫉妒的。女儿的朋友张永红倒是天生懂得时尚的精髓,且和王琦瑶是一致的。薇薇嫁人出国后,张永红倒经常来陪她。

这时的王琦瑶已经50多岁了,虽然打扮的大方得体、显得你年轻,但年龄毕竟是经历过年龄的人,身体上怎样会不带有年龄的痕迹呢!她结识了20多岁的老克蜡。在感情来临时,她逃避,她不敢承认。克服了种种心理障碍之后,爱过了一段时刻之后,她应对的竟是老克蜡的抛弃,理由是她不再年轻了。她试过挽留,也注定只能是徒劳。张永红的男朋友长脚得知王琦瑶有金条,行窃不成,把她掐死在黑夜里。生命条令的最后一瞬间,她想到40年前在片场看到的情景,仿佛是此刻的自己……

王琦瑶死了,她的死是个杯具,她的40年生,也是个杯具。我常常想,如果王琦瑶没有到片场试戏、如果她没有参加“上海小姐”的选拔、如果他没有认识李主任……是不是后面的一切杯具都不会发生了呢?他会和程先生相爱、恋爱、结婚,然后过着一个平凡女生的生活。但是没有这么多“如果”,王琦瑶还是王琦瑶,杯具就是杯具。书中王琦瑶曾想:她这辈子,要说做夫妻,也就是和李主任了,虽然不是光明正大,倒也是实打实的。她的一辈子,身边停留过很多男生,却没有一个是陪她走到最后的。她不断地爱,得到的确实不断地伤害,当一个个人都离她远去,剩下遍体鳞伤的自己,在孤独中死去。

看完了《长恨歌》,我也像活了一个世纪那么久,令我感慨的不仅仅仅是主人公王琦瑶的一生,还有王安忆对王琦瑶各个阶段生活状态、心里的描述,以及同时代周围人的描述,无论是王琦瑶的哪个年代,还是那个年代的人,王安忆都将人物形象刻画的入木三分,让人有如临其境之感。能够说,这本书是一个女生荡荡起伏的一生,也是上海那个年代生活的逼真记录。

《长恨歌》,一个写进女生心坎里的小说,一个微小女生的情感生命,一个时代的记忆变迁。

第14篇:《长恨歌》读后感

王安忆的《长恨歌》和张爱玲的文笔有些相像,都是繁华里的微尘,带着微凉和绵绵的恨。

四十年的故事都要从上海讲起。这里有着形形种种,声色各异的弄堂;有旁枝错节,如蜂般嗡嗡嘤嘤的流言;也有闺阁,满装的都是女儿的心思。鸽子从这片混沌不堪的世界里,从波涛连绵的屋顶飞上天空,穿云破雾。

从这一切里浮出的影子,就是王琦瑶。王琦瑶是典型的上海弄堂的女儿,她就是上海,夜夜歌舞,高兴得不知怎么办才好,其实大喜总是难免虚张声势,再大的热闹也是一瞬间。从去片厂,照相,竞选“上海小姐”,王琦瑶平步青云,最终理所当然的在众人眼光中当了交际花。可一切终究过去,她失去了依靠,成了平安里的一名护士。又经几番纠缠,最终死于他杀。

“王琦瑶原是白绢,后来就渐渐写上了字,字又连成了句,成了历史。”和吴佩真在一起的日子是没有字的轻盈自由的日子,李主任则给她留下了浓重的墨迹,虽是华丽,却终究让她的一生走上了不归路。李主任的死,是将王琦瑶这段有关青春的历史剪下带走的,剩下的全是混乱不成章节。与康明逊虽是真心诚意,但不得不形同陌路,再从萨沙到老克腊,虽是咫尺之间,却遥如天各一方。

这历史是苦涩而回味无穷的,她爱过恨过,最终只落了白茫茫一片真干净。在生命最后的几秒钟里,她的思维穿越时空隧道,在怨恨些什么呢?也许自己也无法左右自己的命运,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只是风中飘散的柳絮,在时代的风中掉落。

王琦瑶是千千万万的。天生丽质的是爱丽公寓中的王小姐,长得好其实是骗人的,又骗的不是别人,正是自己,以为花好月好,便长聚不散了。等到人事皆非,梦醒了,才知道来不及了。想着过往,沧海巫山的,是曲终人散后没落的王琦瑶。古往今来,多少红颜变叹息。唐时杨贵妃的歌舞再美,最终成了马嵬坡下的空留恨。六朝如梦,鸟只空啼。

我想我渐渐懂了长恨歌的意思。“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人生本是将错就错,台上的人依依啊啊,百转千回,台下的人欢呼喝彩,皆是逢场作戏。曲终人散,余声绕梁,只剩长恨不息。

第15篇:《长恨歌》读后感

小说的故事背景是三四年代的旧上海。王瑶琦因摄影师的极力推介,成为沪上名媛;。后来,她又得到可以做她父亲的将军张仪良的心仪,摇身变为上海知名的三小姐;。在张将军遭遇空难后,她又与康明逊偷食梦果,生下女儿薇薇,却把女儿栽脏于萨沙。正在他进退两难时,她又遇到了了可以做儿子的老克腊;的垂青和钟情。但最后被见利忘义的长脚;杀害。这故事虽说有上海弄堂的悠远、少女闺阁的温馨、白鸽般的纯洁和邬桥的杜朴,但终究因故事的平淡、苍白和单薄而失去了一些吸引力。小说开篇就用密不透风的散文化语言和近20页的版面去描绘上海的弄堂、闺阁和街衢,而不描写半个人物,这分明是作家在卖弄文采。这难以读动的语言让小说走入了死胡同,也让小说失去了可读性的趣味性,像一个长篇化;的散文,这舍本求末的做法无疑是不可取的。像这机械化;一篇篇散文的衔接,读来让人感觉怎么都像在读一篇散文,而不是在读一篇小说,这还叫小说么?

小说中。除了王瑶琦一个从一而终的人物外,其它的人物都是半道杀出又中途退出,具有很大的随意性。而且,小说的叙述方式就像一个又一个镜头的剪接、叠加,还夹杂着摇晃和断裂。这电影记录片式的跳跃和蒙太奇式的回复加大了阅读的难度。分散、淡化并削弱了小说的主题思想,使之趋于平淡,没有戏剧化的矛盾冲突,让人找不到故事的高潮。而且,小说描写的尽是一些开麦拉、照相和跳舞等小女儿情态之类的妇性话题,显得不够大器和大度。

用《长恨歌》作书名,作家显然用心良苦,可惜的是,她从唐代诗人白居易那里借来了题目,却借不来白诗的艺术张力,丰富意蕴和深刻内涵。在这虚拟化的故事中,王瑶琦的爱情悲剧无疑是作家长恨;的理由,其实这只是当时旧上海独特的文化背景、历史人文、民俗风情和她;那随波逐流与破罐破摔的爱情观冲撞和磨合的必然,也是她的恋父情结和自恋情结交相作用的结果。她没有经历刻骨铭心、大悲大痛的爱情,也没有为之付出过什么,实在是没有什么可以值得长恨的,而勉强冠以长恨;,就显出了妇人式的唠叨、琐碎和矫情,还有几分自怨自艾和顾影自怜。这好像不大符合大腕级作家创作风格。

第16篇:《长恨歌》读后感

她便在这辜负中坦然地做着女人,最后死于谋财害命。由此画了句号。

琦瑶16岁竞选上海小姐后,被李主任看中,做了李主任的情妇,李是军政界要员,不久死于飞机失事;程先生是琦瑶的仰慕者,追随琦瑶终生;康明逊是个顾首顾尾的纨绔子弟,给了琦瑶一段没希望的感情,始乱终弃;老克腊是琦瑶女儿一代的男人,给了琦瑶爱的希望,也导致了她的死。

人物刻画最成功的,倒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配角李主任。血肉丰满、跃然纸上。

“在女人的事情上,李主任总是当机立断,不拖延,也不迂回,直接切入正题的。是权力使然,也是人生苦短。”

“李主任上了车坐在她身边,身材虽不高大,可那威严的姿态,却有一股令人敬畏的气势。李主任是权力的象征,是不由分说,说一不二的意志,唯有服从和听命。”

“李主任并不问王琦瑶爱吃什么,可点的菜全是王琦瑶的喜爱,是精通女人口味的。”

琦瑶是恬静美丽的,也是坚强的,她的坚强体现在她作为一个女人的命运的不挣扎、不抱怨、坦然承受,以及对生命中男性的温柔和体谅。

《长恨歌》里的爱情也是影影绰绰若有若无。似乎只有程先生对琦瑶的爱情是实打实的。如果说王安忆与张爱玲相像,可能就是描写感情态度上的相似了。细致入微的冷静客观,甚至本应该惊心动魄的激情都是冒着冷气的。

《长恨歌》已由关锦鹏改编成电影,郑绣文饰王琦瑶,梁嘉辉饰程先生,吴彦祖饰康明逊,胡军饰李主任,黄觉饰老克腊。

我先看的电影,后读的小说。电影的人情味要比书浓厚很多,爱情和友情都很丰富。郑绣文将琦瑶演得活色生香。梁嘉辉演的程先生,更是专情到骨头里,非常耐看。书中更多的是张爱玲式的冷冷的旁观,和略带调侃意味的冷静的叙述。

对王琦瑶这样的女人,作者作了个总结,是赞赏,是惋惜,也是慨叹-----“她们是彻底的女人,不为妻不为母,她们是美了还要美,说她们是花一点不为过。她们的花容月貌是这城市财富一样的东西,是我们的骄傲。感谢栽培她们的人,他们真是为人类的美色着想。她们的漫长一生都只为了一个短促的花季,百年一次的盛开。这盛开真美啊!她们是美的使者,这美真是光荣,这光荣再是浮云,也是五彩的云霞,笼罩了天地。那天地不是她们的,她们宁愿做浮云,虽然一转眼,也是腾起在高处,有过一时的俯瞰。虚浮就虚浮,短暂就短暂,哪怕过后做它百年的爬墙虎。”

电影和小说,总体感觉,电影是电影,小说是小说,不怎么搭调的。

第17篇:《长恨歌》读后感

这首先要说上海滩,每每提到老上海,我又会第一个想起张爱玲。在近现代文学史上,几乎没有任何一个女作家堪与张比肩。然而我是不喜张的,从张的文字中总会读出太多的事故太多的人情,给我一种隐晦、枯燥、烦闷之感。长恨歌里我读到了张爱玲的影子,老上海的故事都发生在深深的弄堂里,发生在影子里,见不得人的。生活在那个时代的上海,就是生活在灯红酒绿与纸迷金醉里,活在飘泊中,活在奔波里。

王琦瑶就是在这个世界出场的,学生时代有两个要好的知己,好到不好,因为男人,因为事故。吴佩珍离开的莫名其妙,蒋丽莉却又走的太狠。当王琦瑶被程先生推上杂志封面,就注定了王的悲剧、自己的悲剧。竞选上海小姐,满足了她的虚荣心,架空了她的心,她的寂寞也是从此开始的,我想故事的最后,程先生是再明白不过了。遇见李主任是必然的,社会使然。王选择李主任既是主动也是被动的,李主任毕竟有那么多另女人心动的东西,而王更是要强要虚荣的,更重要的是她内心深处的寂寞与空乏。但我们不能不承认,他们之间是有爱的,那窗口的无数个等待,那远处一次次的鸣笛声,那一个人的爱丝丽公寓,苍老了王琦瑶的青春,冷却了王琦瑶的爱。李主任终归是死了,空了王琦瑶,仿佛整个上海只剩王一个,从此连等待都没有了。这也本是李主任要给的结局,他给不了她足够的幸福,他有政务,他有家,他们永远都不可能有果。

离开了上海,邬桥似乎成了最美的地方,那时的王琦瑶应该是安静的,如水的江南,恬淡到象山水画,还有个可爱的阿二。如果王就将此生付在此间,也许没有长恨了,最多是短恨或是憾失。然后她不属于邬桥,她已经是上海的一部分了,迟早要回去。

再次站在上海的街头,我能想象到王琦瑶苍桑与无助的样子。到这里我已经读不下去了,我不知道这个女人还会有怎样的不幸。终于她还是跟康明逊睡在一张床上,她甚至没对他报多少幻想了,谁会娶自己这样一个女人呢?唯有长恨,唯有长恨。怀孕了,这个该死的逃开了,嫁祸给可怜的萨莎,那些个黑暗的日夜,那些个空房里的清冷。那些跟自己睡过说对自己好的男人都哪里去了!也许,男人的本质就是负心。在某一个时刻,王琦瑶心里是有恨的,但无论怎样,无奈有之,叹息最多。时过境迁,唯有叹息一点。

后来,程先生,这个最痴心人的出现,带给了她多少鲜活的成份呢。长恨,唯有长恨,还是长恨。许多年有意无意的错过,误会了痴心人儿许多许多,看看落满尘埃的相机,剥落陈旧的墙壁,曾经的王琦瑶、过去的程先生都已经不在,不再回来。这算不算一对苦命人?这是不是命苦的人生?长恨啊,唯有长恨!

时隔多日,重续此篇,让人厌恶,也正应了《长恨歌》的后半部分。专业评论家说王琦瑶死的唐突,我个人觉得程先生之死亦是如此。薇薇的描写过多,阿二的结局也少了交代。贯穿故事始终的唯有王琦瑶,唯有老上海。

第18篇:《长恨歌》读后感

上段时间在图书室里借到一本王安忆的《长恨歌》,为着一份好奇心,我花了两天时间一目十行的读完了。从开初的漫不经心读起,读着,读着,竟然迷了进去,再读下去,开始夜不睡觉。为了看看故事的结尾,从书的中部起我就成了很为忠实的读者。

原来小说也可以写成这样。散文一样的笔法,处处带着作者的成见,一篇篇的相对独立的主题,连缀到一起,成了一部小说。时间跨度是一个人的一生,三重的时代,半个多世纪的回望。人物也是相对独立的成篇,随着女主人公王王琦遥的人生经历,渐渐的展现出来。立足地是上海,仿佛一个上海的繁华的旧梦。

处处看到了张爱玲的影子。流言、传奇还有旧式的繁华而落寂的生活。每一处的景色都写的带着上海的特色,每一处的繁华都是一场最终要收尾的梦。

看完小说,我还是没能明白,这部小说为何要叫《长恨歌》。因为它不过写了一个人的一生罢了,不过展现了上海的三个时代罢了,它为何要叫《长恨歌》?

无论为何这样叫法,我还是时时看到惊奇的语句,一丝小小的针刺,触动神经最深的角落,有所思却不知为何而叹。

整站读完,我发现了一个不完满的人生。或许,因为书中所有的人都没有一个完满的人生,所以应该长恨罢。不论是这个当年的选美的上海小姐,做了芯子的人生,只是一个有权有势的李主任的情人,付出一生的等候的女主人公王小姐,还是那个与她曾经相识相遇并爱她一生而不得的程生生;还是那个处处都是有着面子的却独独没有情爱的严家师母;还有她的青春的女友的安排。全部都是不完满的人生。

面子的人生与芯子的人生,你要哪一样?恩与义,情与爱,你要哪一样?结发夫妻多是恩与义,却最少情与爱,可以举案齐眉、百头到老,却也会是路是路,桥是桥。妻子当然还是放在家中的,是为了面子的考虑。情爱也还是要的,如果不是因为中国社会的解放,一九四九年的成立,小老婆肯定也会是合法的。

命运总是不由着自己主张的。弱小者,如王小姐之流,以一生的等候来成全人生。对于一切的命运,只是坚忍的自卫,别无它法。曾经繁华一梦,以为终身有靠,原来最后可以安身立命的只是李主任死前留给她的几块金条。她守着那几块金条,守到了老,没想到最后却为它送了命。强者,如李主任之流,有权有势,呼风唤雨,名利场中刀山火海,欺瞒压诈,睡不踏实,人生匆忙。是大千世界主张着别人的命运的人,也主张了王小姐的命运,结果还是更大的看不到的命运之手,主张着他的命运。书中安排飞机出事,他入土为安了。他的命运原来也不是他自己的主张。留下的王小姐在风雨人生中漫度着时光。

命运也许根本就是命运,是谁也不能主张的。繁华后面原来是更大的落寂,人事之间的安排也不总是恰到好处的,总是错着位,从开始就错起,一直就只得这样错下去,错到后面成了长恨了。

我不知道我读懂这本书没有,只是惊奇其中的一些句子,还有整站书读完的怅然。写的是上海,也现的是上海,所以还是有着生活的气息,虽然作者写得很繁华,但是其实读到后面我只在为着书中的人物着急了。这件事,这样安排应该多么好啊,那件事,为何这样发展。

渐渐地明白了长恨歌的意思。因为人生本就是这样,并不是我想象,也不是你想象,它不是你安排,也不是我安排,所以,只会是错着走,难道不是长恨吗?好象除了叹气,就只得长恨了。

第19篇:《长恨歌》读后感

这恨是老电影一样的旧,是有质感的,能顺藤摸瓜的恨;王安忆用一支绚烂的笔,把一个女子四十年的故事写成一首长恨的歌。这歌,也是偃息了霓虹的夜上海,淡淡的,水岔开似的流。这是一个大手笔,而王安忆倾力塑造的都是些些小小的人物,要用一个个点标记出上海这张斑斓图纸的布局美,着实是不易的,而王安忆轻松的做到了,甚至,有点玩味的味道了。她在淋漓尽致的给“王琦瑶”冰清玉骨的同时,把一座孤独的城,一段熨去颜色的历史,浓缩的不露声色,却荡气回肠。

剖析王安忆的笔法,我臆想她该是水样的女子,明眸启齿间,便觉流萤回雪,这样的女子,在她笔下的方块字,是带着江南的香味的,读起来,特别有韵律。她善用排比,也喜欢长短句的结合,因此,每每读的不是诗,但总有诗的淡淡气息。白白的一句话,在她的精心修饰下,就成了潺潺一流水,渺渺一束烟,郁郁一朵花,丝丝一树柳,可读性极强。她像瓷器家,在窑洞里烧自己的青花瓷,摸上去,如同押韵的月光,干净,直抵你心,优美,拂动一切的芳草连天,几乎,可以入梦了。

《长恨歌》是王安忆烧制的艺术,提名为浅浅的印象美。说它浅浅,那是因为它的文字轻盈,不是浓稠的云劈头盖脸的拥着你,仿佛是披在你鼻翼的一层氧气;说它具有印象美,是王安忆下笔从不写尽万物,她只聪明的揭示你一点点,剩下的,就需读者的想象,她把一个山坡的鲜花剪下一个残缺的角,送给你,待你自己体会个中的情意。当然,我从中读出了迤逦的味道,左右逢源的文字,顺畅的把故事娓娓道来,写了山,写了水,写了上海,写了上海的变迁。

王琦瑶这类女子,总是叫人怜惜的。她娴静温柔,知书达理,凡是总留有余地,仿佛,她是不食人间烟火的,是花瓶一样的,是叫人捧在手心里的月牙泉,是写在纸上的无悔的诗,她有她花开一样的美丽,也有她花落一样的安静。我感觉,她是生错了年代的千年前的那一叹,她本该有她的金风玉露,她有她的未来向她招摇,可是不,她生在了沪上,偏逢在时代的分水岭,那么阴暗的关系网硬生生地把她捆着,那么多诱人的华丽的把她熏着,将她推入了畸形的地步,乃至后来,她已不再是多少年前,仿佛看透了一切的那个王琦瑶了。

第20篇:《长恨歌》读后感

深夜读完了长恨歌长恨歌,一个悲伤的名字,开启了一个悲伤的故事,一个繁荣锦绣的上海,繁荣里带着落寞,锦绣里透着晦暗。一个女人的一生,繁荣锦绣落寞晦暗的一生。十七岁的年纪,青春貌美,本就容易飘摇,从“沪上淑媛”到“上海小姐”可谓是烈火烹油锦上添花,被人争相簇拥吹捧着,迷失了方向。人生的出场,她的基调定的太高了,又心高气傲,不肯服输,以自己的家庭和修为只能做了笼里的金丝雀,以她的心性,是终不肯囿于程先生的柴米油盐的,从此也奠定了她一生的人生基调,先是璀璨而夺目,之后就是无尽的空虚和回忆空虚,直到最后的毁灭……

是有人说过,女人不能生的太好,如若生的好又不能加上聪明,她的这个聪明又不是大智慧,只是小聪明,只有那颗玲珑剔透心,而没有可以看到人生路的智慧眼,这个聪明就正好误了自己,是聪明反被聪明误,是终身跳不出为自己织的牢。所以,女人倒不如糊涂些。最起码糊涂的死总比明明白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覆灭要好的多。这话好像说的更晦暗了啊!

这本书里讲的就是一个晦暗的故事。讲了一个个可怜的人。王琦瑶出场面容娇好众星捧月花团锦簇,可一生都活在那花团锦簇的梦里,虽然年轻时有无限风情,虽然一直是聪明灵透,可终究抵不过岁月无声,更抵不过美人迟暮这个箴言,更可悲的是她不愿意相信着岁月的老去,在自己编织的精彩的梦里苟且偷安着。蒋丽丽和程先生是一样的人,一样的爱而不得又执拗着的可怜人,在人的意识里,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一生为这个得不到,自己给自己负气着。

书里一个个人出场又一个个褪去,不管出场是华丽的、惨淡的、平常的、终究都是可怜的,都在自己的世界里苟且偷安着,那些华丽那些绚烂是活给别人看的。其实生活中,你看,不论一个人在人前多么光鲜亮丽,在他一个人的世界里,在某一个的午夜梦回,在对着整个黑夜的时候,都有被各自的伤痛爬满心头,爬满每一寸肌肤的时候,这个时候的人都是可怜的,也是在苟且偷安着。

第21篇:《长恨歌》读后感

一、开场:误入凡间一精灵

碧波荡漾的渌水,环抱着飞檐斗拱,文彩辉煌的沉香亭,沉醉的太白大笔一挥,梨园女伶的歌声便穿云裂石,美艳的宫娥翩翩起舞,吴带当风。这是独属大唐的盛世之音,天宝时代的繁华魅影。

镜头微转,水汽氤氲中,“出浴太真冰作影”,误入凡间一精灵。那匆匆的一瞥,便盲了他今生的每一眼。

二、发展:无法承受的爱情之重

过去的他,也许真的是孤独吧!纵然贵居万人之上,坐拥佳丽三千,可愈听得尘世喧嚣,愈觉那些温暖与己无关,沾染着别人的热闹,只更衬得自己形单影只。直到她——那个精灵一样的女子,她让他觉得,自己的?不再沧桑漂泊。于是,他忘记一切、不顾一切地爱她。爱是有理由辜负全世界的——只是,多么可笑,唯独拥有一切的他,没有这样的资格!可他还是顺遂了自己的心,让爱情的光环无比灿烂,灿烂到光环之外那些攀龙附凤的猢狲们已悄然地贪婪地爬向了名利场的顶端。葬礼的号角夹杂在夜夜笙歌中,是否有人听到?

也许多年后他会明了:当年愚笨如他们,从不懂得将幸福吝啬些支配,凭着任性肆意挥霍,直到两手空空,物是人非。

三、高潮:一场盛大的逃离

所有的浪漫终于在叛军的铁蹄声中被无情地撕碎,他们终于为这一场华丽而奢靡的爱情付出了代价。由远及近的渔阳鼙鼓,轻易地践踏着一个王朝的光荣与骄傲。从此,霓裳如何映羽衣,南国荔枝无佳人。红颜,何其自然地成了“祸水”!面对不发的六军,面对他的愁容,她轻扯嘴角,要多冷血才会忍心让早已青丝变白发的他更添愁霜呢?纤纤素手执起那束残忍的白绫,也许,在身体凋零前,?就已一寸一寸被凌迟。

那一次是七夕吧,他说,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纵是那天,他也没有如此不安过。

四、没有结局的结局

后来的后来,他不记得了。似乎,那日后,全世界都已剧终。

哪里有什么海外仙山呢,不过是他心甘情愿地蜷缩在回忆里编造的一个又一个传说罢了,他不依不饶地紧紧抓住那些只会让他难过的往事,一遍又一遍地敷衍自己罢了。

他说,她是值得他用一生去观望的烟花。他说,余生,用来忘记她。

他一定不会知道,千年后会有一首歌告诉他,烟花易冷,会有一首歌告诉他,雨纷纷时,旧故里,只有草木深。

他只知道,没有她,爱不像爱!

后记

我不想把《长恨歌》丝丝入扣地分析成一首政治讽喻诗。在我看来,《长恨歌》更像是一部爱情史诗电影,诗人便是那技艺不凡的导演,在他的执导下,只有爱,是永远不会被遗忘的。

第22篇:《长恨歌》读后感

最近读了王安忆的小说《长恨歌》,一来作品是当代文学史上的大家写的,读来觉得信服,二来是被其名字和故事梗概所吸引,可谓是慕名而读。小说分为三部分,写的是新旧中国交替时期,一个上海弄堂里一名普通而颇有姿色的女性的命运沉浮史。整个小说读来像是一篇篇散文诗,实在佩服作家的才情,可以把中国的汉字组合成如此优美的词句,那些原以为极难表达的场景和细腻情感,在作者的笔下都极其生动传神,且不说故事情节如何,就作品的艺术美感就足以让读者爱不释手,我想实在可以作为写作范本。经典之所以成为经典,关键在于其无论在哪个时代,都能让读者产生共鸣,并由此形成多重解读。女性的命运主题在中国几千年的文学发展史中并不罕见。

古代女性是男性的附庸,她们的命运和心灵世界几乎不被男权社会所尊重和理解,稍微重视一点的有红颜祸水一说,也是臆断而偏执的。这与女性本身重视感情也有关系,这部书的女主人公王琦瑶的悲惨命运就是由与几个男人的感情纠葛而酿成的。一个上海弄堂名不见经传的普通女孩,因偶然的机缘结识程先生,并由其推荐参选上海小姐,成为“三小姐”,因而得以与有妇之夫的高官李主任相爱,结局可想而知。后来又与一个大家族的少爷发生恋情,并怀孕,只能说这个男人太懦弱,或是王琦瑶太脆弱。

时隔二十几年,女儿已长大成人,王琦瑶也因沧桑而变得更有内涵,也就是“旧”的味道,最后死于自认为是朋友的年轻人手里。王琦瑶的结局场面是不堪的,从浅层的意义上讲,是她爱错了人,从宏观上来看,王琦瑶的命运是众多弄堂里女性命运的写照,她一直都在努力,这也从侧面反映了个人在时代中的渺小和悲哀。悲剧的美总让人震撼,往往比喜剧来的更深刻和动人,它在给我们呈现一种或历史变迁或人海沧桑的图画时,留下的更多是思考,因为感动。王安忆本人说希望新一轮的阅读,能归回她的初衷。我想实现初衷与否并不重要,文本一旦传播就不再属于作者,而是在作者与读者的心灵碰撞中产生出无穷意义的可能性,这是作品得以不断增值的重要原因。

经典是用来重读的,所以我认为好的书都该重读,常读常新,这也是文学的最大魅力所在吧。

第23篇:《长恨歌》读后感

我似乎总是在写一些总结性的东西,例如:电影观后感、书籍读后感、事件评论等等。难道我是一个喜欢说三道四的人?呵呵,笑谈耳。

《长恨歌》,这本书读了将近一个月,但是从朋友处借来已有半年之久。迟迟没有读起来,是因为这小说开头过于怪异,似是白描的手法只讲上海的琐碎,没有丁点儿故事情节,直到有时间耐着性子读下去才发觉它的与众不同、别具一格。

整个小说开始的几个小章节里,作者用尽绣花针般的笔法把上海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琐碎来了个淋漓尽致的展示。这展示还不是一般的展示,是用了电子显微镜来看的展示。如果把上海比喻成一个女人,作者以这女人身上的一个毛孔为基本出发点,向读者做一种让人感觉深入骨髓后再无法深入的介绍。王安忆只是白描,光这白描就已经让人觉得势不可挡,喘不过气。

渐渐的故事才在旧上海农堂里的诸多琐碎中蔓延开来。

《长》觉得是个悲剧,电影版的没看过,不知道是不是悲剧的调调。上海的农堂里似乎就不了大快人心的爱情,凄迷哀怨的味道挥之不散。《花样年华》就是例证。

《长》写的是爱情还是一个女人?似乎两者本是不可分离的,写爱情离不开女人,写女人不写爱情也塑造不起来一个完整的女人。王琦瑶的悲剧是由于过于依赖的爱情造成的。虽然她看起来总是特别的独立,可这独立总是伴随着一个又一个可依靠的爱情既男人的消失而诞生的。生活中的人也都是如此,伴随一波又一波人的离开,自己的生活内容一茬接一茬的改变。

王琦瑶凭借选美一举成名,而往后的生命轨迹也就由此确定,可以说,选美是个转折点,没有这个转折点,以后的事情都不会发生。这是一连串因果反应链的第一节,也是决定性的一节。这样的转折点,在每一个人的一生当中都存在。也许某一个选择就决定了将来要走怎样的路,遇到怎样的人,发生怎样的事。其实,之后的遇见都事偶然,无论对方是谁,彼此发生怎样的纠缠都只是在转折点之后,走上另一条路之后必然发生的事情当中的一个偶然。彼此都是偶然,他是你的偶然,你也是她的偶然。偶然碰在一起,都与之前某一个决定性的选择有关。

虽然王安忆不是要讲偶然,但这偶然也是生活中的道理。

当王琦瑶明白很多生活的道理之时已是春光不再之时。然而有些非比寻常经历的人都具有一些常人不及的智慧,她就是凭这智慧在已经不再青春的年纪里青春了一两把。只是后来的青春似乎更深沉、更沉重。

红颜薄命,虽然王琦瑶死时已经红颜不再,说薄命也有牵强,但只因她死的太突然,太觉有普遍性所以还是要用了这个词来形容。

有谁知道当时有多少个王琦瑶,又有多少个人如王琦瑶一样死去呢。

王琦瑶就是一颗投入湖心的石子,开始的时候,人们为那旖旎的涟漪欢呼呐喊,待到风平波息时,所有人转身离去,她则石落水底。

王安回忆讲的是故事,能从故事里看到什么,只有看了才知道。

第24篇:《长恨歌》读后感

《长恨歌》中,王琦瑶离开了爱丽丝公寓,从人人皆知的爱的禁锢中走了出来,回到民间,变成和普通人一样的散兵游勇。

绫罗蕾丝编织起来的绮梦是有形的桎梏,在广阔天地中,念念不忘于心的是无形的约束。王琦瑶已经竭尽全力了,简单寒素的生活,仅仅维持生活的护士工作,不过分张望,不对谁留心。

她并没有等待或者期盼一个正常的归宿,因为,只有经历过的人才知道,有些事情终于还是不同。就像墙上的水渍,拿颜料一层一层的堆砌上去,堆砌的再多,那一块终还是看得出。那是日积月累的深层的印记,只能从深层消除。

王琦瑶遇到康明逊并与之恋爱,是自然而然的发生。命运之前下的饵,终于再次垂钓起一连串的事故,或者说,这就是宿命。是和前尘往事遥远的打了一个招呼,再一次做了爱丽丝。以前或许是懵懂,这次却是清晰的命运的轨迹。

爱丽丝是不计较将来的,快乐只当时,爱丽丝是不顾及后果的,活得下去自然就熬得下去。其中的乐趣不必对人说,就像其中的苦楚无法对人诉。在王琦瑶怀孕,康明逊退缩后,甚至于她的做法也是无比的自我和任性——她想到的最好的方法竟然是找到另一个男人萨沙来顶缸,但是顶缸的目的,也无非是带她去打胎而已。男人男人男人,男人是她所有的的起因和终止,但是这次,花了身段,费了金钱,所获无几。

当王琦瑶终于和一直倾慕她的老友程先生重逢,读者几乎暗暗松下一口气,觉得爱丽丝终于有机会落入凡尘,开始平庸的婚姻生活的时候,她偏偏又不愿意了——她以前下的那些功夫,学的那些技巧,看上去是为了男人,其实还是都为了自己。

她没有选择和生活和解。因为和解后的生活自然另有一番艰难困苦。比如好友蒋丽莉,舍下心里汹涌澎拜的诗情画意,跟了无产阶级的张先生,虽然一样的兴冲冲的,但那是一种因为被生活辜负,不得不还以颜色的凄厉。三个儿子,她都不亲近,宁愿一次又一次找到程先生,继续的赌气和愤恨——何必呢?好像衣服上的窟窿,不是用一双新手套就可以糊弄过去。

也不是因为王琦瑶是经历了绮梦的爱丽丝,所以固执。普通人自有普通人的活法和坚持,比如老友程先生。蒋丽莉是资本家小姐的时候,他喜欢初露风采的王琦瑶,蒋丽莉是又红又专的无产阶级干将时,他喜欢落魄无依的王琦瑶。他每次都选择和这个城市最热烈的步调擦肩而过,但他毫不在乎。他也没有变过。

他的那个暗黑的小小摄影棚是他的堡垒,将他和外面热火朝天的世界隔开,时间在堡垒里面静止的流逝,他也想为自己做主,他也是不和解的爱丽丝。也许是因为这一点点和外界的疏离和钝感,不管是王琦瑶寒素的平安里,还是程先生黑洞洞的阁楼上,他们有意无意的选择了做自己的主人。因为,每个人最终面对的还是自己的心。

需要和解的从来不是外面的生活,而是内在的自己。他们都没有赢,和时间的赛跑谁都赢不了;但是他们都没有输,他们一早看清了生活的陷阱和骗局,岿然不动的在自己的世界里,风雨不动的前行。

王琦瑶生下了孩子,那是她对平凡生活的致敬和依恋;程先生纵身一跃,那是他对这浑浊尘世的最后的宣言。

永远都是爱丽丝,因为,我们都还是自己最初的未经风霜一腔孤勇的样子。

第25篇:《长恨歌》读后感

人生那么长,明明和那么多人在心里走过了一生一世,这辈子还到不了头。

——题记

王琦瑶实实在在当得起“长恨”二字。

王琦瑶的不幸不是惊天泣地的不幸,不能放心活,不能用心死。

王琦瑶的美不是轰轰烈烈的美,没有让人活得彻彻底底的痛快,风光之下是底气不足的遮掩和逃避。

王琦瑶的一生算不上最最不幸的人生,却是最最不幸的女人的一生。死于女人最畏惧的死法——时间。一刀刀割在脸上,割在心里,割在别人眼里,割在自己命里。

邬桥一节有句话说得好,这小小的邬桥是大世界的边角料,却含着一种大而深的真理:人生争到最后是什么都留不住的。可是人生真得了这个真理,人生便到头了,还有什么可望的?讲到底,王琦瑶是栽在了她的聪明上。她太早的洞察了这些个道理,却又因涉世不深而不是的驻足。她步步通晓又步步迟疑,最后落得哪一条路都走的不痛快。够懂事又不够开怀,够勇敢又不够敏锐。

何事可谓恨?无非招不成招,退无可退。

人生有不甘,却愈挣扎愈落魄。

她的一生那么长,面对过那么多选择。李主任的荣宠,程先生的执着,康明逊的理解,萨沙的坦荡,老克腊的痴迷。她挣扎过,放纵过,才恍然发现,人生无一处非绝地,逃了这处还有那处,纵是留在此处也不过是落个愈陷愈深。《长恨歌》看似悲天悯人,实则冷酷到漠然。原来不是小时候抢了他一个馒头长大后就会纠缠不清;原来不是上学时亲密无间的传过纸条长大后就换的来至死不渝;原来不是花费在人生中笔墨最重的那个人离开后也会回来;原来不是所有未来及说明的缘由与真相都有公诸于众的机会。

这是人生,没有旁白。

电影里强大的缘分终究在现实里摇摇欲坠。

乍一看《长恨歌》里有好多断开的线索,邬桥暗生情愫的小二后来可曾寻过王琦瑶?片场激进的导演最后身往何方?康明逊后来可曾还为王琦瑶费过心力?萨沙可曾怜悯这个女人想过回来?老克腊后来是否后悔离开?全然不知的隐笔不仅让我们充满期盼,期盼在王琦瑶受苦受难的时候出现一个盖世英雄来救她,就连她自己也因为这么多的不知而慢慢的演化成日后的希望吧。在屡屡思索屡屡期盼不得果时猛然惊顿,知道又如何呢?细细想去,每一位的出现,燃眉之急后也是细水长流的无望啊!更何况,如王琦瑶对程先生说的那般:这一切都回不去了啊。王琦瑶聪明却糊涂,唯一清明的感情便是对程先生。那般冷静到绝情,绝情到坦荡。女人往往对那个一往情深的看的清明,却始终是糟蹋了这份情,也糟蹋了自己。而和康明逊比来呢,明知他是步步为营的,却为那一丁半点的真情不肯舍弃。明知他是自保为上的,却是心甘情愿的陪他只看当下。

不要未来的,不是不在乎,就是太在乎。碰上哪一个,都是痛。

哪怕这一切都可倒回最初,她不当选上海小姐,她不去程先生处拍小照,她不去参观片场,这一场长恨可否幸免?不,蒋丽丽和吴佩珍就是她的命。无处不在的命,如兜头而下的大网罩住她的一生,而后凌迟。刀刀不致死,刀刀向死逼。

人生当歌以示长恨,犹如筛孔层层放大的筛子,从上一层落下,纵是又下一层暂时接住,到底不如当初的高高在上。若是本本分分的苟且活着,或许还能慢慢煎熬,可这脆弱的安稳却经不起一丝的挣扎。

《长恨歌》可谓长恨,因为世上不止一个王琦瑶。

《长恨歌》可谓长恨,因为不止一个三年五载。

那就恨吧,长恨一次,为余此生。恨尽了,便坦然吧。无处不绝地,又何必短恨不断,余恨成蹉跎。

第26篇:《长恨歌》读后感

说实话,读完了这本书后心里挺失落的。前几日在准备考试,却硬是挤出时间读完了。有时候想,自己有的地方和王琦瑶竟有几分相似,当然,王琦瑶的美是无法比拟的。她的美,是艳丽的,也是素净的。而她的一生,对于身边的人来说,本身就是一部老电影,那种旧上海时期带着绮丽色彩的旧电影,每一个黑白的截图都是怀旧的味道。

旧上海日日笙歌的百乐门,夜夜的狂欢会,繁复而昂贵的旗袍,“叮叮”作响的老电车,还有数不清的鲜花珠宝它们堆砌了一个物质的旧上海,还有,一个女人的一生。最难忘的是她与程先生之间的纠结。王琦瑶一生遇到的那些男人,都是好男人,他们在这个女人的一生中演绎着爱情的对白。而唯独程先生,他是男主角。虽然在这部电影的一半他的生命就嘎然而止,可最让人无法释怀的,也只有他了。他的温柔,他的怯懦,他的无奈,他的小小的欢喜,都让我感动。

说到底,他的情感却是最干净的,不带一点杂质的。他对王琦瑶的爱,是激烈的,也是缓慢的,有时像个天真的孩子,得到一个糖便欢喜的不得的样子,而有时候,却淡泊的如垂暮的老头儿,看透世间百态般的黯然。程先生的一生从遇到王琦瑶开始就偏离了原来的轨道,他爱这个女人,无欲无求的付出,却迟钝的不知,身后还有另外一个女人以同样的情感来对他,只是,他们的方式却不同。

对她,他是叹息的,愧疚的,更是无奈的,因她对他的这份爱,而使得他对王琦瑶的爱变得坎坷了。……四十年有多么的漫长,可以让王琦瑶从一个纯真的少女变成一个孩子的母亲,可以让程先生独自白了头发。再次的相遇是尴尬的,也是自然的,就像当初的分别一样,仿佛命中注定了,她会在这个时间,这个地方,与他相遇。

她转身,他抬头,一切就那么自然。她的美依旧,更添了妩媚的味道,她还是唤他“程先生”,一字一句说不清哀婉韵味,他亦感慨不语。最终程先生以自杀的方式离开了王琦瑶的生活,这个结局出乎我的意料之外,似乎又在情理之中。他就这样仓皇的离开了她的生活。他是铁了心要让她记一辈子的,只是,他不知,在王琦瑶的一生中,却有无数个“程先生|”。一个美丽的女人,她的一生倘若都如王琦瑶一般,不知是悲是喜?多少繁华艳丽的生活在弹指一挥间定格成旧照片,它们在某个角落慢慢变黄,不再被人记起……

第27篇:《长恨歌》读后感

听一曲长恨之歌,弦音挫挫;看一段前尘旧事,意韵娓娓。

在这幕台上,我想看看那带着一股肌肤之余的性感的上海弄堂;我想听听那些鄙俗又有些影影绰绰云遮雾罩的流言;我还想见见那在嘈杂混淆中盛开的如花蕊般纯洁娇嫩的闺阁。上海女儿盛载的满堂心事最让人撩拨,上海上空俯瞰整所城市的自由鸽群最让人动容与嫉羡,它凌空而起,将城市的屋顶踩在脚下,又在废墟的瓦砾堆上盘旋,颇有劫后余生的味道。而我最想看的,莫过于王琦瑶前朝的繁梦三千,后世的璧陨黄泉。

王琦瑶是典型的上海女儿,一次机缘巧合被选为“沪上淑媛”。她的艳和风情都是轻描淡写的,不足以称后,但她的美却是家常的,是体现民意的美,故而她正合了三小姐这称呼。再后来,她成了“金丝雀”,成了爱丽丝公寓的女主人,她在旧上海的这座废墟里夜夜笙歌,却不自知,袅袅娜娜的身姿微泛着摇摇欲坠的浮沉后事。

对于王琦瑶的悲剧结局,字里行间有着许多妙心的暗示。

第一次去片场的时候,王琦瑶留意到一幕场景剧“这就像是旧景重现,却想不起是何时何地的旧事。王琦瑶再把目光移到灯下的女人,她陡地明白这女人扮的是一个死去的人,不知是自杀还是他杀。奇怪的是这情景并非明惨可怖,反而是起腻的熟。”而这一幕场景剧与王琦瑶死前的境况如出一辙,也可以说,剧中那个死去的女人,正是四十年后的王琦瑶。

再者,王对于自己的未来也不能说全不自知。在竞选上海小姐成功后,王琦瑶竟然在舞台上哭了起来,为不可知的命运--“那天一身红,今天一身白,这预兆着什么?也许穿上婚服就是一场空,婚服就是丧服!”在梦的将醒未醒时分,属于她的繁华正悄然陨殁。

在得知王琦瑶要竞选上海小姐的时候,片场的导演也曾经想说服她让她退出复赛,可惜那时的王琦瑶并没有把他的话放在心上-----“他看着王琦瑶走远,头也不回,她越是坚定,他越觉得她前途茫茫。”

片场的导演一语中的,“上海小姐”这项桂冠其实是一片浮云,看上去夺人眼目,可是转瞬即逝,它其实是过眼的烟云,留不住的风景,竹篮打水的一场空。王琦瑶在小说的开始便被推置于到众星捧月的地位,而这里便已是她人生的巅峰。月满则亏,水满则溢,她也从这里开始走往人生的下坡路,她的巅峰是她香消陨殁的最成功的铺垫。在接下来的四十年里,她成了别人眼中的交际花,被贴上情妇的标签,尝了一段露水姻缘;情缘流转于各色的男子当中,从未结过婚却早已为人妻为人母;暮年的她遭受女儿的叛逆,最终因一盒遗金被杀害。属于王琦瑶的时代仅仅留在她十八岁的那一年,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但尽管如此,她生命的底色终是灰暗的,可怜又可悲。繁梦三千,终不过璧落黄泉。

为什么叫这本书的名字会叫长恨歌?我是把恨理解为遗憾的。书中每一个人物的人生都有不完满的遗憾,无论是蒋雯丽程先生还是王琦瑶,他们有着相似的悲惨结局,而全书也笼罩着淡淡的忧伤气息。

王琦瑶的人生正是一首袅袅的长恨歌,黄粱一梦不过一世浮华,繁梦三千终归璧陨黄泉。浅浅流年洗净了王琦瑶一世的铅华,阴丹士林蓝旗袍抖落的不仅是似锦的繁华,还有她四十年的落寞与惆怅。

第28篇:《长恨歌》读后感

印象很清楚,开始读长恨歌时,是个冬天的雨天。读完的那天,却是晴天了。模糊了的人物,仿佛陈年的水墨画,轮廓不清楚了,神态却分明清晰。如果让我来勾勒王琦瑶的形象,可能一张侧脸的轮廓吧。高高的鼻子,朦胧而微张的眼睛,微微抿起的嘴唇,很上海的发髻。

我们都是王琦瑶。看完了开篇的群雕象,想象在弄堂里长大的王琦瑶们,我不禁这样感叹。一样的生活环境,一样的成长背景,我们的血液里注定流淌着属于这个城市共同的回忆。

分析一篇小说,很多人说要结合背景,深度挖掘背后的涵义。老师说,应该抓住那些让自己心动的瞬间。阅读小说,本来就是一种体悟式的体验。我很同意后者的观点。很多分析《长恨歌》的文章着笔于那个时代的命运和个人命运的穿插、纠结,也有不在少数的文章试图从逻辑的角度给整个故事的发展一个合理的解释。我都不以为然。首先,这个故事本来就是来于生活高于生活的虚构,如果缺乏了艺术的手法,仅仅是镜像发射般地把生活地本貌呈现在读者的面前,我想可能就会少了很多灵气。因为它藏了一些,露了一些,编了一些,描了一些,这部小说才能酿出味道来。

理论部分到此为止。就个人感受来说,这部小说对我启发最大的是两种感情。透彻而强权,或者,若隐若现而温婉。程先生爱开始得那么不设防备,我甚至在想,当程先生第一次从镜头里锁定那双眸子的时候,是不是,感情就此开始。我相信,捕捉程先生的远远不只王琦瑶本人,更多地是,她身上留下的关于这个城市的不可磨灭的印记。人都是喜欢回忆的动物。回忆和自己有关的一切。特别是看了电影《长恨歌》以后,我更加确定这个想法。梁家辉饰演的程先生,瘦弱而儒雅,仿佛随时会走入老上海这幅画,成为一个典型的背景。而王琦瑶年轻,清新而美好,却不失上海的古典和弄堂里那种积年累月的精细琐碎。这些特质在王身上完美地结合,不让人沉醉其中也很难。比较理性一点解释,这段感情证明了人是会爱上和自己相似地同类地动物。

而对于李将军,似乎他的感情没有那么简单。复杂的军界背景,复杂的社交圈,复杂的爱情关系。然而似乎又显得简单。从最开始见面,到最后生活在一起,只是一眨眼的功夫,没有任何分辩的余地。这就是军人的一贯作风吧。我看到这里一直在怀疑,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呢?这让我想到杰克伦敦的一篇小说中,因为迷路而濒死的人和受伤的狼之间的故事。在同样恶劣的环境下,这两种生物竟然会选择惺惺相惜。相同的,我相信李将军在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应该能够远见到性命朝不保夕,在他强大的外表下面,承担的,是民族和国家的命运。然而就在这种情况下,他遇到了她,一朵小茉莉,初来乍到,却注定浮萍命运。一样的随波逐流,一样的面对命运的不可操控性,他对她是疼爱而怜惜的,亦或是,疼爱怜惜彼此共同的命运?我想,这可能再次证明了,人总是会爱上和自己相似的同类。

当然除了感情的主线外,给我印象更深刻的是上海的怀旧气息。合上书,可能我不会很清楚地记得,程先生第一次看到王琦瑶时的神态,不会记得李将军遇见王琦瑶的地方,但这些都不重要,隐去了细节,仿佛水洗过的漂染衣服,朴拙而自然。仿佛洗去了脂粉气的女子。写此文时离我第一次看可能已经隔了几个月,但是上海的气息还是如小茉莉花的幽香,令人唇齿生津。石库门是上海文学的标致性建筑,似乎不提到它上海味儿就是出不来。然而,如果为了营造这种气氛而把场景都设在石库门里发生,则不免矫情。王安忆不然。王琦瑶生在弄堂,死在弄堂,她的性格和命运很大程度上离不开弄堂文化的熏陶。雨天细细密密的雨脚,密密麻麻的晾衣杆,精确地量油壶,在这里成长起来地人,怎么可能没有细密地性格。而弄堂狭窄而潮湿地环境,是最适合流言滋生的环境。流言随着油烟味、菜香、吵骂声、洗衣声,渗透在这个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地地方。然而,这些看似琐碎的点滴,却是关于这个城市回忆的主体。是的,琐碎得让北方人皱眉,琐碎得遭来各种谩骂和误解,琐碎得连时钟都要拨快一个小时,琐碎得忽略这顿饮茶应该谁请却心里比谁都清楚。上海是这样得吗?某种程度上。可是,我觉得又不全象。或者,这部小说所满足得,是我们关于上海得遥想。

第29篇:《长恨歌》读后感

人生如戏,魂牵梦萦。

就像劫后余生,几番阅读,却已入了戏,结尾一句“死于他杀”,让我觉得恍然,原来我已体味了一个女人四十年的一生。长恨歌,并不荡气回肠,却会令人流恋不绝,这是一个女人四十年的长恨,恨一生爱而不得,一段段“畸形”的恋爱,都是掏心掏肺的付出,却终是独自落寞。

有人说王安忆塑造的女主人公矫情、做作,整个故事只不过是几段荒谬又玛丽苏的爱情故事加大段的景物描写堆砌而已,但我觉得这样评价的人未免有些轻浮,甚至也可以说没看懂吧。王安忆作为一个海派作家,她的文字就是上海的精细,她写的鸽子、弄堂、光与影都是精雕细琢的,她每一个重要情节之前的铺陈并不是没有道理的,正因了周遭的变化才有故事接下来的发展,时空结合,当她温润雕琢的笔触流淌过,原来已是几年过去了,读她的情节总会让我有恍惚之感,原来蹉跎一瞬,已是岁月沧桑。

我一开始是不喜欢王琦瑶的,这种漂亮又聪明并且自知的人往往带着一种自作聪明的气质,但是这样的女人又是特别的,她不张扬似张永红;却有一份率性,她不矫情似蒋丽莉,却有诗人的气质;她不单纯直接似薇薇,却时有可爱。大概就是她心思太多吧,所以她并不快乐,她这一生看似平平淡淡,却是承载了痛的;她这一生虽有间歇不断的朋友,却总是品味孤独,时间在墙上的日影月移,朋友的曲终人散,都只有自己体味,到头来平安里39号还不是只住一个王琦瑶。当卡麦拉的一声响,她的一生就开始了,这就是人生如戏,当她人生最后回光返照的时候还是片场,所以她的一生自片场起就错了,可上海老弄堂里的女人没有哪一个不是过着将错就错的人生。

王琦瑶的爱情每一段都不得善终。小门小户出来的女子妄想太多,所以才有了她那第一段爱情,与一个富贵军阀相爱了,这就是我前期讨厌王琦瑶的原因,我觉得她对李主任更多的是依赖,也带了点虚荣的,而李主任对于她,则是爱怜,爱怜她也是爱怜当初那个初入社会摸爬滚打的自己,他们有点“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意思。因为李主任的身份关系,王琦瑶是不见天日的,所以在这段爱情里她做的最多的就是等待,她的这段爱情除了等待就只剩下巷弄里的流言。

后来,一个人生活的王琦瑶就有点迷人了,因为独立与成熟,这是比美丽可爱更值得、更耐欣赏的。她靠给人推针维持生计,虽然生活在简陋的平安里,但是她还是能保持生活的精细,也因此结交了严师母、康明逊和萨沙,就有了第二段感情,与康明逊相爱并有了孩子。又是同样的原因——身份关系,作为大家庭独子的康明逊是不能娶她的,但她还是义无反顾,怀了孕,甚至选择牺牲萨沙,牺牲自己的身体,她软弱又勇敢,女人总是矛盾的。

最后一段就是与老克腊了,相差二十多岁的黄昏恋,很多人觉得荒谬,但荒谬之余是苦涩的,就像我们学校有个学长发表的一篇小说《吴蓝花》的结局一样,年老的吴蓝花对着别人的新郎说“娶了我吧”,荒诞又心酸。王琦瑶一直是渴望爱的,老克腊激起了她最后一点的青春激情,可是老克腊和康明逊一样,没有足够的勇气,他们谁都没法给王琦瑶一个承诺,这就是男人和女人的不同。

程先生,可以算王琦瑶爱情里的炮灰了,他给王琦瑶一生的走向开了个头,却始终没法参与到她的生活,王琦瑶是有点利用他的,当初为了激怒蒋丽莉和他在一起约会吃饭,后来也是因为长日的无聊和他一起约会吃饭,他们做着类似情人的事情却不是情人。我觉得王琦瑶一生所遇到的男人没有一个比程先生更爱他,这就是备胎的痛苦。

王琦瑶最后死于社会的渣滓——长脚之手,叫人唏嘘,饶是风情万种,不过惨淡收场。作者暗示了王琦瑶的死最终不过是个无头案,上海这地方,有太多的无头案了,像这样的独身的女人,更没人会在意,她死了,只不过是上海的巷弄里又多了一个流言而已。

第30篇:《长恨歌》读后感

《长恨歌》讲述了一个女人四十年的情与爱,被一枝细腻而绚烂的笔写得哀婉动人,其中交织着上海这所大都市从四十年代到九十年代沧海桑田的变迁。生活在上海弄堂里的女人沉垒了无数理想、幻灭、躁动和怨望,她们对情与爱的追求,她们的成败,在我们眼前依次展开。王安忆看似平淡却幽默冷峻的笔调,在对细小琐碎的生活细节的津津乐道中,展现时代变迁中的人和城市,被誉为“现代上海史诗”。

王琦瑶是个兼具美貌与聪明的女孩。在参见舞会的时候,尽管很少见识这样的场面,但是她并没有露怯,也没有表现出任何的失礼之处。在被评为“上海小姐”的季后时,她从容镇定,表现出谦逊和自持。她也有一定的眼力,情商也不弱。周丽莉在王琦瑶眼里就是一张白纸。甚至在借住周家时,展现了一定的治家才能。在女性擅长的穿衣打扮上面,王琦瑶具有不俗的品味。总之,王琦瑶确实比一般女孩子优秀,碰巧她自己也明白这一点。

阅读过程中,王琦瑶让我想起一个人,就是张爱玲笔下的顾曼贞。其实王琦瑶比顾曼贞的状况好很多。王琦瑶家境不算贫寒,家里还雇着娘姨,父母对她也是挑不出刺来。顾曼贞家境贫寒,有个做小姐的姐姐,姐姐夫妇对她虎视眈眈。顾曼贞对富少是动了真情,王琦瑶对李主任却不是爱情。在李主任死后的时间里,王琦瑶心坎上放着的,是那一箱金条,而不是具有象征意味的戒指。顾曼贞让人怜惜,有情人难成眷属是一种悲剧。王琦瑶让人可惜,美好的事物落入泥淖之中,是另外一种悲剧。

那种痛到骨髓,悲到心坎不是王琦瑶,她是自己的愿,自己的无可奈何让悲伤慢慢袭来,慢慢袭来的悲却也不是能够转瞬即逝的,是一种哭笑不得的无奈,上海小姐们都在按照自己的欢喜,自己的情不自禁却也是自己的无可奈何走下去,最后转头已是白发的那日,上海小姐却仍是上海小姐。那种女人特有的虚荣心,上海小姐特有孤傲和自卑让她们永远无法走出那道光环和魔障。王琦瑶四十年卑微的固守着自己那份骄傲,那三小姐独有的骄傲,孑然一身的骄傲。爱情对她是奢侈品,但骄傲是她生存的支撑。二十岁的她却与四十岁的男子,四十岁的她却又与二十岁的男子,时间再她身上仿佛也不是时间了。她得到了同情,羡慕,怜悯,她抓不住的是爱情,程先生就像今时今日的小贝,孺子牛般低头拉磨,奈何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上海小姐们,那些王琦瑶们,爱情也随黄鹤去了。

王琦瑶大可以和爱她的程先生结婚,生儿育女,享受尘世的幸福。但是她不甘心,尤其是经历了“上海小姐”的选美活动,并且获得了一定的肯定。一只想要飞翔的凤凰不会眷恋一株小树。

王琦瑶有些小聪明,足以让她在一众女孩中卓尔不群。周围的赞扬未免让她有些自视甚高。是的,她觉得自己不应该属于目前的阶级。她应该属于上流社会,只有李主任这样的男人才能配得上她。

在当下,王琦瑶的做法似乎是一种上进心的表现。不安于自己所在的阶级有什么不对吗?不想当将军的兵不是好兵。但这两者有本质不同。王琦瑶和李主任在一起是“攀”,她自己毫无根基,她实际上是依附于李主任。就如今天的某女星。她声称不需要嫁入豪门,因为她自己就是豪门。这两者有本质的区别。“嫁入豪门”,是靠依附进入上流社会,“自己是豪门”,她就是主人翁而非从属地位。

几乎每个女孩都有过超越阶级的美梦。灰姑娘的故事永远都有市场。王琦瑶在张永红身上看到了年轻时候的自己。但是,和张永红相比,更加愚拙,更加平庸的薇薇却更幸福。

《长恨歌》中的男人,如李主任,康明逊,萨沙,都有些自私和软弱。但是王安忆用文字给予他们宽容和理解。王琦瑶说她一辈子都靠自己。其实不然,李主任留下的那一箱金条给了她真正的安全感。在任何一种关系中,也许平等才是最重要的。即使是美貌的女子,也不要做攀缘的凌霄花,还是做一株木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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