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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小木课后的观后感细选86句

时间:2018-05-31 02:02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

上学期妈妈给我介绍了一本有趣的小说,叫《野性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我和妈妈花了一个月的时间把这本书共同读完了。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条名叫巴克的狗,他原来生活在富裕的美国南方的一个大法官家里,后来被狗贩子拐卖到了严寒的阿拉斯加给人拉雪橇,他突然从优越的生活沦落到了艰苦恶劣的生活。在这个过程中他吃尽了苦头,但后来,他凭借聪明的才智很快领悟到了这个世界没有公平的游戏,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挺住,绝不能放弃和倒下,倒下就是弱者,永远选择坚强,最终他变成了狗中的王者。在这种残酷的环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唤醒,最终走进了狼群,回归了大自然,恢复了他最原始的野性。

读了这本书后,我在巴克身上看到许多优秀品质,遇到困难不要轻易放弃,坚持自己的信念,一直往前走是不会有错,一定会胜利的。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2

今天,我看完了青少年版的《野性的呼唤》一书。书中那只名叫“巴克”的狗的精神深深地感动了我。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巴克的狗,作者以生动的语言描写和讲述了它不寻常的一生。巴克原先生活在大法官米勒先生身边,但是赌牌总是输的园丁助手曼纽尔把它卖给了一个穿着红毛衣的狗商,红毛衣又把它转卖给了一个邮差……在经过了一个系列的苦难生活后,巴克的野性被挖掘了出来,最终,他和一群狼结成了朋友,并成了它们的首领。

虽然巴克一生中经历了许多挫折,但是,它一直在努力着,永不放弃,敢于面对,勇往直前,终于冲破重重困难。从雪车狗到狼群首领,这是它费了多少血汗和努力才能做到的啊!

我被巴克的精神所感动,也被巴克的精神所激励。我要学习巴克这种精神,在任何时候都永不放弃,勇往直前!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3

在今年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名叫《野性的呼唤》的书,里面讲了有许多狼和几个猎人的故事。

讲了猎人先进入北极圈,先找到了洒店住下,然后组成1个小分队,猎捕兔子,把熊皮卖钱,他们在冰上钓鱼和虾吃,天天过着快乐的日子。但有一天,他们的酒店着了大火,当时只有一人勇敢拿水把火给灭了,大家一起走到热带地区,找野果吃,喝干净的河水,里面大家一起用木头做了三间小木房,十分大,5个人一间,有一次一条船在水上,他们3个3个地运,都到另一个水岛上去了,那里空气好,食物多,水很清澈,他们又回到了原来的岛上,找来一些淡水、水果,然后就到北极圈,最后做了2辆木头车子,就回到大自然。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要保护动物,不要浪费食物和水,因为这些东西都是有限的。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4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这本书真的是太感人了。

巴克原是南方法官家的爱犬,经过几经周折,踏上了前往阿拉斯加淘金之路。但巴克是一条南方的狗,在北方又很难适应这样恶劣的环境,如何融入到雪橇犬的生活,可是经过不断走跑,和从没经历过的打打杀杀,巴克成了队长,没有人能比的过巴克。

巴克是一只惹人喜爱的大犬,它经历过的挫折,都是无法想象的艰难。

这一个写的好:古老的渴望在心中骚动,原始的自游在暗自激荡,在冬日昏沉的长眠中,野性的热血再一次沸腾。

巴克是一条狗,连狼也怕巴克,要是我有一条像马克一样的狗,那就太好了,可是有时候巴克十分可怕,会咬死人。

巴克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在经历各种磨难之后,他内心原始的野性被呼唤出来,最终走向了荒郊野外。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5

大狗巴克生长在温暖的南方庄园,过着养尊处优的日子。然而有一天,巴克被园丁拐卖给了狗贩子,被带到了遥远而荒僻的北方,投入到拉雪撬的生活中。在残酷的环境下,巴克变得残酷又狡猾。最后,在狼群野性的呼唤下,巴克逃入森林,加入了狼群。

我觉得巴克很能适应环境。在红衣男人的棍子下,它懂得了服从和忍耐。刚到北极时,它不适应那里的寒冷与残酷,但很快,它就适应了那里的寒冷,并且变得坚强而又狡猾。

我觉得巴克勇猛而又机智。它想获得领头狗的地位,就咬死了领头狗,自己成为领头狗,并最终成为狗群的霸主。当面对狼群的挑战,巴克勇猛地击退狼群的攻击,最终被狼群接纳,加入到狼群的队伍中。

我觉得巴克很忠心。只要你对它好,它就会舍生忘死地回报你。巴克的主人被激流冲到河里了,巴克就不顾生死、坚持不懈地把主人救上了岸。

读了这篇小说,我觉得动物和我们一样,有一颗感恩的心,我们要善待它们,不能伤害它们。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叫《野性的呼唤》。

它讲的是一只叫巴克的狗在北极给人类拉雪橇,在残酷的环境下,为了生存它和其他狗做斗争,在斗争的过程中,巴克渐渐恢复狼的本性,成为了一只狼,在与其他狼做斗争的过程中,巴克击败了其他狼,最终成为狼王。

这本书告诉我们狗身上有狼的本性,如果环境需要,也许他们可以成为一只狼,也许会成为别的动物的猎物,也许碌碌无为只是一只狗,也许会不堪忍受环境的折磨,选择离去。什么样的结果都与自身的付出有关系。

正如学习,在学习中我们要像巴克一样坚忍不拔,不被困难压倒,这样才能成为学习的“主人”,而不是学习的“奴隶”。不能战胜自己,只能终生碌碌无为,不能立于不败之地。所以,在任何时候我们要有巴克那样不服输的精神,那样才会取得很好的成绩,才能做出伟大的事业,才能探索到更多末解之迷。希望这一天早点到来。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7

虽然这已经是第二次读这本书了,并且在这之前我也读过许多其他的书,但还是没有淡化《野性的呼唤》在我心中的印象。

这本书讲述了一条南方狗巴克的悲惨遭遇。他本来生活在南部国家的一位米勒法官的家里,过着悠闲,温暖舒适的生活。但是有一些不法分子为了私利,把巴克卖到了冰天雪地的北极,从此它成为了一条雪橇狗。但是,他面对危机四伏的北极,和艰难坎坷的路途,并没有退缩。而是凭着惊人的毅力适应了北极恶劣的环境,他坚信大棒和利齿的法则,这使他顽强的生存了下来。最终,他内心古老的野性的呼唤驱使他回归了原始的大自然,并成为了狼群的首领。

书中的巴克虽然只是一条狗,但是他却使我感慨万千。他不仅让我明白了不管遇到多么巨大的挫折,也要勇敢顽强的去面对现实,还让我明白了不管人生的道路多么坎坷,上天对你如此的不公平,也不能气馁和放弃,要敢于面对,敢于接受,敢于承担。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8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是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叫《野性的呼唤》。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小狗巴克,它生长在南方的庄园里,过惯了悠然。舒适的生活,养成了温顺。文雅的性格。然而有一天,巴克被园丁拐骗卖给了狗贩子,带到了遥远的北方。在那里,它成了一只雪橇狗,勤勤恳恳的雪橇狗,稍犯些错误,鞭子就抽打在巴克身上。在残酷的环境中,为了活命,它咬死了狗群的首领,取而代之。

巴克很聪明,怎样拉好雪橇,怎样战胜寒冷,对它来说很简单。它在极地中遇到过五个主人,最后一个叫约翰。桑顿的人,他救了巴克,而且对巴克十分关心,可不幸的是桑顿在一次淘金时被印第安人杀害,这使巴克与人的最后一根纽带被打断了。从此,巴克对人没有了信任,它决定加入狼群,回归大自然。

读完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巴克那坚强不屈的意志力,即使皮开肉绽,也不愿意屈服。我们作为人类,一定要做得更加好。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9

寒假中,我读了《野性的呼唤》,让我印象非常深。

故事主要叙述了一只强壮勇猛的狼狗巴克,从人类文明社会回到狼群原始生活的过程。巴克是一头重140磅的狼狗十分强壮。它本来在一个大法官家里过着优越的生活,后来被法官的园丁偷走,转卖给邮局,又被送到阿拉斯加去拉雪橇。巴克最初被卖给几个法裔加拿大人,由于巴克体力超群,机智勇敢,最终打败斯帕斯成为了狗群的领队狗。巴克先后换过好几个主人,最后被约翰·索顿收留。巴克对索顿非常忠诚。不幸的是索顿被印第安人杀死,狂怒之下,巴克咬死了这些印第安人,从此与狼为伍,但仍然定期去主人的葬身之地凭吊。

此书最让我感动的地方是巴克不牺生命要将主人救活,这里写出了巴克对主人的忠心。我看完了这本书之后联想到了和我相处了好几年的小狗……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狗是我们忠诚的朋友,请大家和我们的朋友(狗)和睦相处。

《狗·猫·鼠》读后感800字 篇1

最近读了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感触颇深,夕拾的朝花、童年的回忆,夹杂着酸、甜、苦、辣。我不得不承认鲁迅先生的骂功真的很一流,以致于他的骂猫也搞得人心惶惶,生怕是什么暗讽。

鲁迅先生的笔从来都被人们比作“匕首”,现在一看,果不其然,连这么一本小小的散文集都充斥着愤怒的火焰,使我在看的时候也存着一丝严肃与谨慎。我不得不说:鲁迅先生的文章有些晦涩难懂,以致于《狗、猫、鼠》我读了两三遍也没有搞明白。鲁迅先生的风格真是奇怪,一会儿又赞扬猫、一会儿又仇恨猫。但是实际上他是热爱动物、热爱自由的,他在万生园中看见猴子翻筋斗、母象请安,会破颜一笑,但也会感到不舒服,甚至悲哀,这种多余的聪明还是没有的好。

鲁迅先生不喜欢猫,原因也是很多的,他不喜欢猫,是因为猫伤害了他的隐鼠,可是后来知道真相后,他还不喜欢猫,对猫还有种憎恶,可见幼小的时候,埋下的一些东西,习惯是一辈子也挥之不去的。其实,鲁迅先生喜欢隐鼠也是由于父亲的缘故,他一直记得父亲讲的故事爸爸墨猴当成隐鼠,隐鼠一些惹人烦的行为,也会让年幼的鲁迅感到有趣,不难看出鲁迅天真且对事物充满了好奇心。童年的鲁迅,还没经历沧桑与磨练,还显得活泼可爱。

鲁迅先生写到“其实人禽之辨,本不是这样严”。“他们适性任情,对就对,错就错不说一句分辨话。”其实人本身也能做到这一点的,只是你鲁迅先生说的,一步一步进步后,就开始堕落了,说空话还不知道自己说的违心之论。人类这些小聪明,其实还不如没有,有了也倒是多事,被造物主视为多余的聪明。也表达出了鲁迅先生对小聪明极其不屑的一面。

至于鲁迅先生读的《自然史底国民童话》里猫和狗结仇的事情,自是有些不讲情理,我认为我们对那个故事也不必去理会。恰正是那个故事,说明了狗小心眼儿这件事,可是现实生活中狗其实也不是这样的。

每个人都有童年,只是童年的过法不一样。鲁迅先生的童年自然比我们要坎坷的多,经历不同,对事物的看法观点也就不同。实际上其中鲁

《狗·猫·鼠》读后感800字 篇2

鲁迅先生是仇猫的。

在《狗·猫·鼠》中,鲁迅先生清算了他仇猫的缘由。

一则是猫对于自己抓捕到的猎物,不肯一口咬死,定要尽情玩弄一番之后,直至玩厌了,才肯吃下去。

二,猫与狮虎同族,却一副媚态。

三,猫吃了鲁迅先生小时候最爱的小鼠,虽然是个误会,但这可厌的猫确实在日后吃了小兔子。

这篇文章虽看上去是鲁迅先生对猫恶行的控诉,但在我看来,却别有深意。鲁迅先生的文章带有一定的批判色彩,其实他借用猫的形象来讽刺当时社会之中,那些恃强凌弱、仗势欺人的暴虐者。猫在玩弄猎物这一点上,确实颇与人们的幸灾乐祸,折磨弱者的坏习惯相同,我实在赞成这句话。当时的中国,与典型的弱肉强食一般无二,有些人认为自己拥有“强大”的力量,便去抓住另一类“弱小”者的错误与缺点不放,如猫般折磨他们,这种坏习惯竟逐渐成为当时的社会风气!而在鲁迅先生的笔下,这些都毫不留情地揭露出来,更表现了他对弱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

鲁迅先生仇猫,也与它们一副媚态有关。那些封建社会中的所谓“绅士”们带给鲁迅先生厌恶,而他们的种种丑态,竟与猫的天生媚态出奇相似。文章之中多次的批判讽刺,令我对鲁迅先生在那样一种情势下,这样一种勇气和坚忍不拔的批判精神深深折服。

在我阅读《狗·猫·鼠》这篇文章时,注意到鲁迅先生的一段文字:“在动物界,虽然并不如古人所幻想的那样舒适自由,可是噜苏做作的事总比人间少。”这句话着实写出了人共性的一些丑恶。人类文明虽然进步了,人类虽然是最高等的动物,却再没有如同动物一般的是非分明。我们总在为各种事情找着各式各样天花乱坠的理由,为了一些浮华肤浅的东西变得做作甚至虚伪,于是我们便很难看到是非对错看的明朗以及那些爱憎分明的人了。而更可怕的在于,没有了爱憎分明,是非黑白便在某些徒有华表的东西下变得很轻很轻。这便是一种最不可取的态度!

在鲁迅先生这篇对“猫”的控诉之中,我看到了鲁迅先生的爱憎分明,也更加坚定我的信念了!

《狗·猫·鼠》读后感800字 篇3

“就这么决定了!”

猫已深醒:对于狗的“侵凌,”武力抵抗只是“鸡蛋碰石头,”注定会失败的;而一味地逃避只会愈加疏远跟主人之间的关系,主人终究还是会抛弃我的,但并不是没有生机。主人是十分厌恶鼠的,如果有鼠在家里任意肆虐的话,主人一定会急需我来消灭鼠。只要那样,主人就会渐渐忽略狗的存在,甚至将他铲除。

于是,猫便带上乳酪和稻米,以一种不礼的方式去“拜访”鼠。猫用他所擅长的骗术收买了鼠,“邀请”他和同族们一起去主人家里“享乐”。

“就这么决定了!”

鼠已深醒:猫的“享乐”实质是个美丽的陷阱,是想借助我们来降低狗在主人眼中的地位。猫为了争宠,岂止是不折手段,简直是过河拆桥。趁着浊恶的空气,同族们正陆续离我而去。猫是狡猾的,我想他暂时该不会除掉我吧——但也没人能够预断我的死期。

然而,鼠经过再三思量,终于没法抵住“享乐”的诱惑,还是怀着一种侥幸的心理,趁着正午疲倦的阳光,也悄悄钻出自己的“安乐窝”。这时的鼠洞,在一阵狂放的喧闹之后已显得格外孤寂。

“就这么决定了!”

狗已深醒:猫总会用一些“愚蠢可笑”的行为和“令人作呕”的媚相来招惹主人的宠爱,这是我无法相比的,也是不屑为之的;可上帝还赋予猫一身“骁勇”的捕鼠技能,这可让我有点儿犯愁……命运总是公平的,何况我也是一身的好武艺,所以我无须畏惧。即便我杀死了猫,主人也不至于让我偿命吧。那狡猾的猫妄想借助鼠的力量来削弱我的势力,看来,眼下鼠才是心头大患,狗拿耗子也不算是多管闲事了。

于是,狗便埋伏在鼠洞口,等待鼠的落网。命运当然不会站在鼠那边,它只会垂青那些有准备实力的一群。狗那虽是“三脚猫”的功夫但足以摧毁一个脆弱的生命。

之后,狗立刻扑向沉睡的猫。一场撕杀便开始了。

“嘎——吱——咣!”主人推开门,高高的立在门口。此时的猫与狗竟又换作亲密无间的样子,彼此给对方梳理体毛。

“嘎——吱——咣”主人关上门离开。依旧是一场撕杀——

一场另人匪夷所思的“战争。”

《狗·猫·鼠》读后感800字 篇4

白天,小敏坐在新课桌前面,听老师讲课,思想开了小差。用铅笔刀在桌面上刻出了一只怪模怪样的小木狗。哪里知道,现在这只小木狗竟然跑到家里来,跟他说话。“你这是来干什么呀?”小敏间。“我是来向你学习哩!”小木狗很有礼貌地向小敏点了点头,然后,用铅笔刀一刀一刀地在桌上面刻了一只活泼可爱的小木猫。刚刻好的小木猫高兴地叫了两声,一面摇着尾巴,一面用粗糙的舌头,去舔小敏的胖脸蛋。小敏生了气,使劲一挥手,将小木猫赶下床去了。

“给我刀!给我刀!”小木猫灵敏地一窜,跳到小木狗的身边,抢过了他手中的铅笔刀,一边吵着,一边溜走了。“你要刀干什么呀?”小木狗问。“我呀,”小木猫跳上了办公桌,回过头来,调皮地说:“我肚子饿啦,要刻几只老鼠吃吃。”说着,小木猫就在办公桌上刻好了一只小木老鼠。小木老鼠挺机灵,他知道小木猫不怀好意,等到小木猫刻好了最后一笔,乘她不注意的时候,便溜得不见了踪影。小木猫找不到小木老鼠,心里一气,就在红木凳上面、大衣橱门上、樟木箱盖上、沙发椅把上、房间门板上、玻璃窗框上……凡是有木头的地方,它都用铅笔刀刻着一只只小木老鼠,并且,一只比一只大,一只比一只肥,要是让小木猫吃,足够它吃上几个月哩!那些顽皮捣蛋的小木老鼠,一只只都从木头里跳了出来,窜到东,窜到西,有的钻进小敏的被窝,有的撞翻桌上的花瓶,有的咬破崭新的外套,有的啃坏漂亮的窗帘……

小敏站旁边,东面吆,西面赶,急得双脚乱跳,手脚无措,头上的汗往外直冒,他看到桌上、椅上、橱上、柜上,处处都是一个个凹凸不平,黑不溜秋的大大小小的洞洞,漂漂亮亮的家具,都变成了乱七八糟的丑八怪,心里又急又气,三脚并作两步,奔到小木猫那儿,将那把铅笔刀抢过来。小敏指着小木猫说:“谁叫你这么干的?”小木猫指着小木狗说,“我这是学他的么!”小木狗挤了挤眼睛,耸了耸肩膀,笑着冲着小敏说:“要不是你,我又从哪儿来的呢?我还不是学你的嘛!”小敏望着自己手里的铅笔刀,搔了搔头皮,怔住了……

《狗·猫·鼠》读后感800字 篇5

这个寒假的气象却是不错的,阳光亮媚,晒得人暖暖的,这样的境况委实合适泡上一杯香茗,读上一本好书的。

好书如斯多,从其中挑出一原来也绝责难事,在书架上翻检的时候,眼光不禁的被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而引,信手拈来,这个明媚的午后就由它陪我了。

大略了翻看了这本集子,文章未几,仅十篇。读完小引之后,便决议顺着文章的目录一片一片的读下去。

第一篇的题目叫做《狗·猫·鼠》。鲁迅当初的文章是极有思维的,这题中的猫鼠狗天然也绝非是去写那猫鼠狗的各种秉性,而是借猫鼠狗这三个动物来借喻时下的人们的生活意识状态。虽说本文的题目为《狗·猫·鼠》,而先生的众多笔墨都用来写自己的“仇猫”。

先生仇猫有许多的理由,猫的秉性和一些人很相像,看似灵巧,实则隐藏着“妖气”;先生还是既不喜欢猫的叫唤声的,听到猫的叫嚷先生总要嫌烦,而这个猫则是更像及了那些与先生叫嚷的“名人”,先生自是要去仇猫的;还有一条也是先生仇猫的缘故,凡是猫若是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纵情摆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这却是和当时一些人的做法无二的,一旦手中有了他人的痛处,必是会就想尽方法缓缓地折磨别人,自己享受着其中的“乐趣”。这是何等病态的一种社会形态,笑人无妒人有,那确实是先生生活的那个时代的悲痛。先生仇猫委实不是口头革命,先生凑合猫自有一套措施。开端只是从家中养的一只花猫下手,一一推广,以至后来猫都素来不濒临先生了。文章至此,先生的立场已是明白至极了,而此时,先生笔锋一转,又引至了一只他收容的小隐鼠,隐鼠与那些比“名人名教学”还轩昂的大鼠是毅然不同的,而先生的这个小隐鼠仿佛也是葬身于猫之口中,随后来得悉是长妈妈所谓,然而,先生和猫之间的抵触委实不能“相逢一笑泯恩仇”了。

《狗·猫·鼠》读后感800字 篇6

随着班级的阅读步伐,初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我从字里行间似是感受到了什么。

第一篇《狗·猫·鼠》大体是用三种动物叙述了那时社会阶级之分与狗的愚昧,猫的谄媚,及鼠的弱小。也表达对当时所谓某些图谋不轨的“正人君子”的攻击性,直率地、正当地说出憎恶他们的原因,从不是一副拐弯抹角的姿态。但这种讽刺并无正面的指责和怒斥,而在文章中暗暗蕴含着“言在此而意在彼”的巧讽。虽只是暗讽,但却能让人感受到言语犀利与鲁迅先生语言的无比直接,蕴藏着他愤慨的批判和达意的嘲讽意识。

《狗·猫·鼠》是我大部分能看懂的一篇散文。他以动物喻人,以生动有趣的故事进行叙述,不时穿插一些议论在叙述中,抨击那些评论者的言论,与此同时在文章里揭露了这些“正人君子”的恶劣行径。

鲁迅先生善于以大见小,从细节入手,从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中,通过他巧妙的写作手法,完备地表达作者的内心感情。从他的一词一字中,似乎都蕴含着不为人知的情节。

有时读鲁迅先生的著作——《朝花夕拾》,总有一种既像是在与鲁迅交谈,又像是在由他领着穿过童年的生活。在阅读中,我时常会想:“这样一部与其他名著风格迥然不同的《朝花夕拾》,为什么是公认的名著呢?”我思索,可能正是因为它虽无刻意的、华丽的词藻,但语言文字中却透露着质朴。他不加修饰的真性情的文章,正是《朝花夕拾》这著作的魅力所在吧。他的情感,完全在简朴风格中的写作中一览无余地表露出来了。这种是不造作的坦诚。

“喜笑怒骂皆文章”,是非分明的文学家鲁迅先生以高亢深沉的感情来写作,在字里行间,总能感受到他苍劲挺拔的生命力与不屈的灵魂,他给予读者精神的动力。

这部“从回忆中抄来的”著作——《朝花夕拾》,有着简朴的魅力。另我喜欢。

《狗·猫·鼠》读后感800字 篇7

最近读了一篇文章《狗·猫·鼠》,引起了我的共鸣,更让我深思。

《狗·猫·鼠》是著名作品《朝花夕拾》中的第一篇文章,这篇文章主要回忆了小时候养的隐鼠惨遭杀害的往事。表面上是追忆童年的往事,其实也是在嘲讽那些虚伪的“正人君子”。

文章中有对动物与人类的对比。“虫蛆也许是不干净的,但都它们并没有自鸣清高……人呢能直立了,自然是一大进步……然而也就堕落,因为那时也开始了说空话。”的确,在动物界中,许多动物象征着并不好,但它们也没有虚伪的自吹自擂。但是人类这么高级的生物,部分人却人前一面人后一面,两面三刀。他们一直带着面具,而有些面具,戴着戴着,就摘不下来了。这导致了部分人一时虚伪,一生虚伪。这与猫的一副媚态格外相像,那么骄傲自大,目中无人,格外虚伪。

鲁迅先生仇猫的原因有两条,一是上文所说,一副媚态,虚伪又狂傲。二则是尽情折磨、幸灾乐祸。猫抓住鼠总不一口咬死,而是不断折磨,直到玩厌才吃下去。这种做法残忍又粗暴,实在令人憎恶。颇与人们的幸灾乐祸慢慢折磨弱者的坏脾气相同。

猫如此,它的仇家也好不到哪里去。文中作者对狗的描述并不多,但从那短短的字里行间也读出了狗与猫相差无几的德性。而从作者所述《自然史底国民童话》里的一则小故事中,还能看出狗连猫都不如呢:没有见识。

而文中最可怜的恐怕就是鼠了吧!受狗、猫的压迫,还要被人们所厌恶。鼠本身就弱小可怜,再加上受这么多生物的压迫、暴力,实在是可怜至极。这不正是当时社会生活遭到压迫的劳苦大众的真实写照吗?

文章末尾,作者知道了自己那可爱的小隐鼠其实是长妈妈失足踩死的,但作者还是丑猫。我想作者不仅是仇猫,更是仇像猫一样的伪君子吧。

《狗猫鼠》一文生动有趣,却也饱含深意,委婉的抨击了当时社会像狗、猫一样的小人。同时也读出了作者对童年的怀念。正是这些琐碎的事情,构成了我们生命的终极意义。

《狗·猫·鼠》读后感800字 篇8

翻开这位文学巨匠多少年前挥毫写下的篇章,恍如穿梭了光年,来到了那个国人都不愿回到的迂腐旧年代。这位文学巨匠就是众所周知的爱国忠士---鲁迅。

《朝花夕拾》中的第一篇《狗.猫.鼠》就震慑住了我。犀利直接的措辞笔锋,话中有话。这小动物仿佛就是人一样,写猫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够,就不甘心一样。先生写作以小见大,逐渐推广,从他家的一只猫到所见的诸猫。欣赏先生的写作手法,更欣赏他的独到眼光。文章表面上写追忆童年时救养的一只可爱的隐鼠遭到摧残的经历和感,表现了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用了往事抨击了那些侵略我们国家的人们,他用不同的方法,做了自己力所能及,为鼓舞国家的士气做出了贡献,体现了一份真真切切的爱国情怀!《狗猫鼠》代表了鲁许迅生活的那个年代的三个阶层。《狗猫鼠》是针对“正人君子”的攻击引发的,嘲讽了他们散布的“流言”,表述了对猫折磨弱者,一副媚态等特性的憎恶;追忆童年时救养的一只可爱的隐鼠遭到摧残的经历和感,表现了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我不知道应该将心灵的天平偏向哪一边,抨击哪个赞颂哪个,心中只有一种感情,发自内心的同情,同情生于那个适者生存,而大多人都是不适者的年代的人们。但我为那时的中国而愤怒,愤懑!

在书上看到一句话:鲁迅的文章,只适于品味而不是浏览。以我的知识面去揣摩他老人家的情感还为时过早,可我已能体会到鲁迅对这个日渐浑浊的世道的无奈与悲切,他用他的笔战斗着,挽救着奄奄一息的中华民族。可这,只在历史的轮回里留下了“无可奈何花落去”的呐喊与彷徨。对于我,可能我没有足够的资格与底蕴来钻研这位高于世俗而又不脱离世俗的革命家,但我有一份崇敬的心来瞻仰这位革命英雄!《狗猫鼠》一篇值得品读的革命篇章!

《狗·猫·鼠》读后感800字 篇9

鲁迅是中国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他的作品《朝花夕拾》生动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画面,有力地鞭挞了假,恶,丑;宣扬了真,善,美。体现出了他大憎大爱,爱憎分明的情怀。《狗·猫·鼠》就是这部散文集里的一篇佳作。

在这篇文章里,鲁迅先生针对“正人君子”的攻击引发,嘲讽了他们散布的“流言”,算清了猫的罪行:第一,猫对自己捉到的猎物,总是先玩够了,才吃下去;第二,它与狮虎同族,却天生一副媚态;第三,它总是在配合时嗥叫,令人心烦;第四,它吃了我小时候心爱的小隐鼠。虽然后来证实并非猫所害,但鲁迅先生对猫仍然不会产生好感,何况猫后来真的吃了小兔子!

其时作者阐述的不喜欢猫的原因与一类人的行为,性格很相像。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够,就不甘心一样,如果别人犯了错,受到批评,说不定那种人就会在某个角落里偷偷地歼笑!还有一些人,常常刻意掩饰自己的某种本性,反而会让别人觉得他更加虚伪。就像猫一样。猫平时总是吃饭不管事,就像一些好吃懒做的人,有东西吃就比谁都积极,一要他做事,就“夹着尾巴”跑的无影无踪。鲁讯先生的这篇文章取了“猫”这样的一个类型,尖锐而又形象的讽刺了生活中与猫相似的人。

鲁讯先生还告诉我们,老鼠中并非全部都那么讨厌。他追忆到童年时代,他救养的一只可爱的小隐鼠的经历和他的感受。其实鲁讯先生写隐鼠很讨人喜爱,很有灵性,但却遭到别人的摧残。就像“坏人”“强者”被人追捧,而“好人”“弱者”却被人批判,责骂,摧残!同时也表现了鲁讯先生对偌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

鲁讯先生富有讽刺性的文章也反映了他爱憎分明的胸怀,因此他才能毅然下笔,弃医从文,他才懂得“唯有民魂是值得宝贵的,唯有它发扬起来,中国才能有真进步!”由此看来,爱憎分明,可以说是立世之道,时代发展的源泉,是作为当代中学生的我们学习的。

《狗·猫·鼠》读后感800字 篇10

不曾发现,狗和猫原来是有着过节的冤家;也不曾知道,鲁迅先生原来是仇猫的。

现在读了《狗猫鼠》才知道有这么一回事。

鲁迅先生仇猫是有着正当理由的:一是猫欺负和折磨弱者,二是猫有一副令人仇恨的媚态,三是它们的嗥叫令人心烦。然而这些都不是鲁迅先生起初仇猫的原因;那是后来才添加进去的。

令幼年鲁迅仇猫的原因很简单:它吃了鲁迅心爱的隐鼠。真是单纯!后来知道隐鼠是被长妈妈踩死的,鲁迅这才恍然大悟,但仇猫的感情非但没有减淡,而是更深刻了。

为什么呢?因为这里的猫不是单指猫,更是指那些媚态的猫那些现代评论派的人。鲁迅先生借自己的仇猫而用辛辣的笔调无情讽刺了现代评论派文人的媚态的猫式的嘴脸。

看到这,我不免为猫抱不平。仇猫的人的确很多啊!我们身边就有不少人经常打猫、赶猫甚至吃它们。但是,猫本无罪,为何要仇猫呢?

诚然,猫有着一些令人讨厌的恶习,如玩弄猎物、有时很娇媚。但是这毕竟只是它们先天的秉性,是无法改变的。人为什么要给它戴上媚态的猫的臭名?常说人在进步,但借本无伤人之力的文字语言,借那些只能嗥叫的动物去攻击人,这绝不是进步的表现。又如狗,和猫根本没什么深仇大恨。有时我们甚至可以看到猫狗逗着玩的情形,而不至于恨之入骨,见了猫就穷追不舍。然而人却偏要说看哪!狗不是仇猫的么?鲁迅先生却自己承认是仇猫的,而他还说要打‘落水狗’!这是所谓的君子应有的言行吗?这是人的堕落啊!

人类的进步,往往伴随着血腥无情的战斗,我想这应该是正常的吧。但是把战斗扩展到其他生物上,指桑骂槐般战斗,未免有点放肆。

猫也罢,狗也罢,不过是一些无辜的生灵。自人类会走路、会打猎那一天起,它们就已经追随人类了。然而作为人类最忠实的朋友,如今却被用作人与人斗争的工具,那是它们的不幸,也是人的不义。同一摇篮下,人与动物之间应该多一份尊重。

《狗·猫·鼠》读后感800字 篇11

光从《狗。猫。鼠》就可以看出。这篇文章主要介绍了鲁迅仇猫,被嘲笑是狗。然后分析一些关于猫狗结构的传闻,最后是说猫和老鼠的渊源。

相较于狗,猫,鼠,我认识最多的当属猫了。不曾想到仇猫的原因竟可以有这么多,相比之下,我对猫是不怎么排斥的。鲁迅仇猫的原因之一,猫有人们幸灾乐祸,慢慢折磨弱者的坏脾气。折磨弱者,我是坚决反对的,但对于猫食鼠我也不抱愤恨的感情,毕竟这是猫的生存猎食。况且我对那些黑不溜秋地老鼠是以厌恶的心态看待,想起老鼠那对暗红的眼睛,我就又看到吸血鬼的恐惧,也因如此,我从不买红眼的兔子。对于一些漂亮的珍珠宠物鼠,我是不会厌恶的,毕竟种类不同,我不是会牵仇的人。若是鲁迅仇猫,那么爱猫的人必定大有人在。如郑振铎,他可是万千宠爱于猫啊。他并不好像鲁迅认为猫是虚伪的,媚态的。他眼里的猫美丽,活泼,可爱,神气……猫的优点也尽在他的.心中和文章里。

猫不好像狗那样大,猫娇小,干净,不似狗的那身味道。而且抱着猫睡觉也是非常幸福的,他睡觉是的打呼噜也是动人心弦的。若说猫是生活中的人的话,那么必定是聪明机智的。狗是忠诚,老实的人。若想得到主人的青睐就必定要展示自己的本领。就好像武将,聪明需躺在主人怀里就夺走了主人所有的青睐,就好像文臣,按历史潮流来说,武力不能解决一切,而智慧才是胜败的关键胜败的。所以爱猫者比比皆是。但有一点能归纳出来,性情温和的人必定爱猫多一些,而那些豪爽刚烈,以事业本领为重的人会更爱狗。严肃与温柔的人也就是好像狗与猫的性格一样。

狗,猫,鼠因人而异,不同的人自然会有不同的感受。但不论何时,正直,勇敢,敢作敢当,清楚知道自己的地位,不做逆于自己的行为,能力的事。必定不遭嘲讽。狗,猫,鼠皆有他们动人的地方。

《狗·猫·鼠》读后感800字 篇12

最近这几天,我读了一本名著《朝花夕拾》,它的作者是鲁迅先生,鲁迅先生是我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又是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人。鲁迅先生的文章都是艰深的,多读风遍,就会有了一些感悟。正如《朝花夕拾》的第一篇——《狗·猫·鼠》。就是这部散文集里的一篇佳作。

《狗·猫·鼠》这篇文章通过对猫和鼠秉性,行为的描写来比喻某些人,常引用寓言说明狗猫结仇的来源,其实是在嘲讽社会上那些无中生有的结论。文中:

一、“它的性情就和别的猛兽不同,凡捕食雀鼠,总不肯一口咬死,定要尽情玩,放走,又捉住,又放走,直待自己玩厌了,这才吃下去,颇与人们的幸灾乐祸,慢慢地折磨弱者的坏脾气相同。

二、它不是和狮虎同族的么?可是有这么一副媚态!但这也许是限于天分之故罢,假使它的身材比现在大十倍,那就真不知道它所取的是怎么一种态度。”

这段话作者用隐喻的手法写出了反动文人的残忍和媚态,不禁人拍案叫绝,使我感受到作者对猫以及和猫有着同样品质的人的烦感。鲁迅先生富有讽刺性的文章也反映了爱憎分明的胸怀。:至于凡所遇见的诸猫,最先不过是追赶,袭击,后来却愈加巧妙了,能飞石集中它们的头,或诱入空屋里面,打得它垂头丧气,文章层层深入,把“推广”手法活化,语言十分巧妙。“现在我已经记不清当时是怎样一个感想,但和猫的感情却终于没有融合,到了北京,还因为她们伤害了兔的儿女们,便旧隙夹新嫌,使出更辣的辣手,“仇猫”的话柄,也从此传扬开来。这几句话用词准确,让读者也一目了然。

这篇文章,以议论为中心,中间穿插描述童年时代的生活,脉络也十清晰,鲁迅巧妙的运用了往事挟击了那些侵略我们国家的人们,他也用不同的方法,做了自己力所能及,为国家的士气做出了伟大的贡献。

《狗·猫·鼠》读后感800字 篇13

狗·猫·鼠是鲁迅《朝花夕拾》作品的第一篇,主要表达了鲁迅对一些所谓“名人教授”的深刻批判。在这篇文章中,景物描写比较少,我印象深刻的地方是二处:

一是鲁迅说起自己幼时听祖母讲故事的描写。他写道:

那是一个我的幼时的夏夜,我躺在一株大桂树下的小板桌上乘凉,祖母摇着芭蕉扇坐在桌旁,给我猜谜,讲故事。忽然,桂树上沙沙地有趾抓的爬搔声,一对闪闪的眼睛在暗中随声而下,使我吃惊,也将祖母讲着的话打断,另讲猫的故事了——

鲁迅用简单的叙述向我们描绘了一幅老人幼儿在夏夜乘凉交谈的生动画面,但一只忽然冒出的猫打破了原本和谐的画面,这种冲突更突显了鲁迅对猫没有什么好感。

二是鲁迅在听完故事准备回屋睡觉的描写。他写道:

夜色更加黯然;桂叶瑟瑟地作响,微风也吹动了,想来草席定已微凉,躺着也不至于烦得翻来覆去了。

这一段再一次体现了鲁迅对猫的烦恼,有妖气的猫总在晚上烦着鲁迅,心中烦恼所以就会晚上失眠,翻来覆去总是睡不着。表面上是因为环境引起睡不着,实际上却是那只心中不喜的“猫”。

阿长与《山海经》是鲁迅回忆儿时情景的生动描写,尤其是对“长妈妈”形象、个性的描写更是让人难忘。这篇文章中没有特别的景物描写,但对长妈妈形象的几处描写却是很生动。

一到夏天,睡觉时她又伸开两脚两手,在床中间摆成一个“大”字,挤得我没有余地翻身,久睡在一角的席子上,又已经烤得那么热。推她呢,不动;叫她呢,也不闻。

这种睡觉的情形也许在我们小的时候经常碰见,不见得有长妈妈这样的睡相,但在我们小时候与父母一起睡的时候,总会碰到推她不动叫她不闻的情况。但鲁迅在这里把长妈妈睡觉的样子用文字写的活了起来,久睡一角的席子也许就是长妈妈烤热的,真是生动形象呢!

《狗·猫·鼠》读后感800字 篇14

鲁迅先生是中华民族的民族魂。他创作了很多优秀作品。《朝花夕拾》一书中的《狗猫鼠》就令我印象尤为深刻。

(一)厌狗

一开篇,作者就提到了仇猫这一话题。在《自然史底国民童话》中写道:猫弓起了脊梁被狗误认作是大象,导致狗被动物们嗤笑。从此,狗与猫变成了仇家。文中的狗象征着与猫打了擂台,和猫争抢压迫群众权利的人。

(二)仇猫

至于鲁迅先生仇猫的原因,文中也交代得很清楚。以至于自己觉得是理由充足,而且光明正大的。一、性情与别的猛兽不同,捕到猎物总要玩弄到自己已经玩厌了的地步才肯罢休,颇有种玩弄弱者的意味,恰似正人君子打着公理正义的旗子,使牺牲者直到被吃的时候为止,还是一味佩服他们。看似写猫却处处讽刺正人君子的虚伪,这种借物喻人的写法更加深入人心。二、与狮虎同族可是有这么一副媚态。或许吧,从这些角度来看,猫的确很可憎呢。这些是写猫的,再来看看鲁迅先生所喜爱的鼠。

(三)怜鼠

几百年的老屋中的豆油灯的微光下,是猫是老鼠跳梁的世界,飘忽地走着,吱吱地叫着,那态度往往比名人名教授还轩昂。这段话运用拟人的手法,把老鼠得意扬扬的形象刻画地活灵活现,同时将其与名人名教授的高谈阔论作比较,生动的描写中也不乏意味深长的讽刺。又以想看老鼠成亲的仪式,讽刺海昌蒋氏连拜三天的婚礼,表达了作者反对封建人伦纲常、繁文缛节的决心。

有一回我就听得一间空屋里有着这种数钱的声音。隐鼠的出处有些不同寻常,是在被蛇攻击后得到了我的救助。放在地上,也时时跑到人面前来,而且缘腿而上,一直爬到膝髁。给放在饭桌上,便捡吃些菜渣,舔舔碗沿;放在我的书桌上,则从容地游行,看见砚台便舐吃了研着的墨汁。这一段描写让可爱的隐鼠跃然纸上,自然,也为后文我失去隐鼠时的愤怒,悲伤做了铺垫。

当我失掉了所爱的,心中有着空虚时,我要填充以报仇的恶念。这句话表达了作者对像隐鼠一样弱小的最底层劳苦大众同情,对暴虐者的憎恶。

在文章结尾处,作者遇到猫捣乱时,只能大声叱责又不能打伤或杀害了它,借此讽刺中国官兵总不肯扫清土匪或扑灭敌人,也讽刺了指导青年的正人君子之流的中庸之道实质是纵恶养奸。作者表面上是讨厌猫,实际上却鞭挞了具有与猫相似习性的一类人,正如当时社会上的一些正人君子军阀统治者的帮凶。

《狗·猫·鼠》读后感800字 篇15

不曾知道,鲁迅先生是仇猫的。读了他的《朝花夕拾》中《狗猫鼠》这篇文章,才发现是这么一回事。

鲁迅先生仇猫猫也是有原因的:

1、它的性情与别的猛兽不同。

2、它不是和狮虎同族吗?可它总有一副媚态。

3、它的叫声令人心烦。但这都不是鲁迅当年仇猫的原因,这都是后来才加进去的。

而真正使幼年鲁迅仇猫的原因很简单,是因为他当年认为是猫吃了他那心爱的小隐鼠!他后来才知道,隐鼠是被长妈妈给踩死的。鲁迅这才恍然大悟,但仇猫的感情非但没有减淡,反而更深刻了。

为什么呢?因为这些猫,不是单指猫,而是指那些“媚态的猫”,其实也就是那些现代评论派的人。鲁迅先生从而用“媚态的猫”和自己仇猫的事用辛辣的笔调无情讽刺了现代评论派的人。

看到这儿,我不免为猫打抱不平。猫本无罪,为何要仇猫呢?

鲁迅认为猫在猎杀猎物前要玩弄致死是非常残忍的。其实这种想法是存在误解的。猫在杀死猎物的过程中的丢、扔、扑抓和拨弄猎物的表象可能会让人害怕,但是表象总是有欺骗性的!从猫的角度来说这是一种基本的自卫手段。部分动物都没有什么心机,拿老鼠来说吧,它们被猫抓住了,极有可能反咬一口。

当然也不要低估鸟啄的伤害。毕竟生死一念之间只能孤注一掷。猫通过咬断动物的脊椎来杀死动物,但是它们需要用这种自卫手段让自己避免伤害。在个别人看来这可能是一场残忍的游戏,但是从猫的角度来说,这是捕猎常识,让猎物耗尽体力无力反击,这是有效的让捕猎风险降低的最好方法。很多动物也都会这样,比如被人喻为天之骄子的鹰也会这样。

鹰猎杀兔,而兔子见了鹰会平躺在地上,四脚朝天乱踢,免得让鹰来捕杀自己,而鹰也会采取恐吓等手段让兔子精疲力尽。可别小看兔子踢鹰,踢中翅膀轻则数天不能自如飞行,重则甚至会断骨。鹰若无法飞行的话,死亡的阴影也将笼罩着它。若是踢中腹部,鹰的腹部柔轻且薄弱,极少能够幸存……

再说,鲁迅觉得猫叫声使得人烦,一般情况下,猫很少连续大叫,而猫叫春就另当别论,这是大多动物都有的习性,比如狼、豹等都有这种习性。而且,也只有母猫叫春呀!

人类的进步往往伴随着血腥无情的战斗,我想这是正常的吧?但是把战斗扩展到其它生物上,去指桑骂槐的战斗未免有点过分。狗也罢,猫也好,不过是一些无辜的生灵。我认为,他们为了自己更好的生存,这样也不过分。

人与动物在同一摇篮下共同生存,我希望人与动物能够多一份尊重,多一份理解。

读后感的作文400字 篇1

一则童话犹如一幅画卷,赏心悦目;一个故事犹如一汪清泉,澄净身心;一本好书犹如一阵清风,放飞思绪。

绿山墙的安妮这本书写了马修,玛瑞拉收养了一个红头发,满脸雀斑的小女孩----安妮。安妮是个 个性活泼,极富想象力,赢得周围人的认可与喜爱,她用自己的怒力考取女王学院。

但最让我触动内心的是安妮和戴安娜的友谊。戴安娜不顾妈妈反对,坚持和安妮成为了好朋友,她们彼此互相帮助,哪怕有错也不会彼此怪罪,而是主动认错,很快化解对方。这样的友谊实在让我羡慕不已。我也好想拥有这样的友谊。

我有一个好朋友,以前是和她一起读幼儿园,但也许她是处女座的缘故,总是会很挑剔,所以我们之间经常因一些小事而发生争吵,之后,我们会很长时间不理会对方,因为谁也不肯低头先承认错误。有一次体育课,去打羽毛球,我们两个刚好是对手各自的玩伴去了因为羽毛球的水平不是很好,总是打偏,或老半天一个球都没发出去。她就不高兴了扔下球拍找各自的玩伴去了,一拍两散。

如果和一个脾气好的人在一起,那会不会不会发生争吵了呢?

读后感的作文400字 篇2

这个月我读了《永远讲不完的故事》,这本书讲了巴斯蒂安(主人公)在书店偷了一本书:《永远讲不完的故事》。天真女皇生命垂危,只有一个人间小孩为她起个新名字,她和幻想王国才会得救,最后,他被拉进故事中,成为了幻想王国的拯救者。

就在我读到阿特莱尤走到石门面前,旁边有许多白骨,而阿特莱尤却一点也不害怕,还非常勇敢的走上去,这时,我被阿特莱尤那种勇敢的精神所感动了。

就在我读到天真女皇危在旦夕时,而巴斯蒂安还犹豫不决,不知天真女孩叫的人见孩子是不是他,这时,我恨不得马上钻进书中去告诉他天真女皇叫的就是你。

就当我读到巴斯蒂安毫不犹豫的将阿特莱尤赶出团队时,真没想到他是这么一个无情无义的人,最后,阿特莱尤在你无助时还帮你找到了生命之水,这时,我感到了阿特莱尤那种宽宏大量的精神。

就当我读到巴斯蒂安和他爸爸相逢是,他们那种愉快,高兴的心情,让我感受到了爱,巴斯蒂安离开家几个小时,他爸爸就那么着急,还报了警,让我感到了伟大的爱。

最后,我送给你们一句话:让爱充满你的心,让心充满爱,因为只有懂得爱,能够有爱才会有快乐!有快乐的生活才是快乐的!

读后感的作文400字 篇3

“中国北京天安门国旗班班长 肖晓”这句话是《今天我是升旗手》中的主人公肖晓写在卡片上的。

当升旗手,是肖晓最大的愿望。为了当升旗手,他绞尽脑汁,各种方法都用尽了,始终都没有当上升旗手。最后,他用自己的善良,感动了众人,在小学的最后一年里,当上了他梦寐以求的升旗手。

肖晓为了自己的梦想努力和坚持着,而我,却不如他。

有一次,我和爸爸出去钓鱼。我们来到了外公的鱼塘里。鱼塘边长了许多杂草,我们好不容易才找到一个地方坐下。插好鱼饵,放出长线,开始钓鱼了。可十分钟过去了,水面水平如镜;二十分钟过去了,偶尔有鱼露出水面,但都没上钩;三十分钟过去了,还是没有鱼上钩……原本斗志昂扬的我现在已经失望透顶,渐渐失去了耐心。最后,我灰头土脸的回了家,手里自然也是空空如也。对比之下,我是多么的差劲啊。

我为肖晓那坚持为自己的目标而奋斗的精神所激励,也被他的热心与善良激励,我一定要向他学习,学习他的勇敢,活泼,机智。天上不会掉馅饼,只有付出自己的努力才能成功。

读后感的作文400字 篇4

一本书就是一个“世界”。我曾经走进了一个奇异的“世界”,它的名字叫《魔法师的帽子》。这个“世界”是一个童话,然而在童话的背后,我似乎发现了一件以前我从来没有见过的事,它让我至今记忆犹新。

这本书总共有7章,每一章里都发生了许多离奇而有趣的事。(读后感)

第一章主要讲;小木民矮子精、小嗅嗅和小吸吸在山中意外发现了一顶魔法师的帽子。第二章主要讲;魔法师的帽子丢了。小木民矮子精和小嗅嗅为了找回魔法师的.帽子,在夜里进行秘密探险。第三章主要讲;木民一家发现了哈蒂法特纳岛,在那里,小木民矮子精一家在一场大雷雨中死里逃生。第四章主要讲;哈蒂法特纳人夜里袭击木民一家。第五章主要讲;木民妈妈在打吨时不小心儿把一团有毒的粉红色植物碰进了魔法师的帽子里,它开花结果,木民家变成了一座森林。第六章主要讲;某甲和某乙行动诡秘,还提着一个神秘的手提箱。这使小木民们产生了怀疑,还对他们俩进行了审问。第七章主要讲;魔法师来到了木民谷,一切的一切都结束了。

读完这本书,我的感触很多。为什么人们在童话中能和睦相处,互相帮助,互相关心,而在现实中却往往不能呢?如果我们能像童话中的人物一样可以互相关爱,互相信任的话,那么世界将会更加美好,更加幸福!所以,我现在真诚地希望人们能够和睦相处,互相关爱,让地球成为一个没有战争,没有烦恼的美丽家园,让我们的生活如童话般幸福快乐!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用心来建设我们的家园吧!

读后感的作文400字 篇5

我读完《宝贵的一分钟》后,懂得了一分钟的价值,我要珍惜每一分钟。时间就是财富。当我读到“激光一分钟可以走一千八百万公里。最快的电子计算机一分钟能运算九十亿次”时,这巨大的数据使我惊讶的吐舌头。我想:在一分钟,里能做这么多事,能为国家创造多少财富啊!时间就是生命。医生在抢救垂危病人时,总是争分夺秒,从死神手里夺回生命。

延误一分钟,都会招致可怕的后果。在熊熊的烈火之中,消防战士早冲上去一分钟,就可以阻住火势的蔓延。时间就是知识。伟大的科学家牛顿从小抓紧时间动脑筋,学知识;我国著名的大画家齐白石,“从不教一日闲过”,他几十年如一日地坚持作画,从不间断。时间是多么宝贵,我们应该抓紧时间学习文化知识,做一个珍惜时间的人。

以前,我对一分钟可不在乎。浪费了不知多少个一分钟。现在,我改掉了这个缺点。每天放学,回家就做作业。小伙伴来找我玩,我对他们说,我现在不能和你们一起去,时间是很宝贵的,我必须做完作业才玩呢!晚上,吃完饭,我还要看会课外书,不让一分钟溜走。“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我把这句名言作为我的座右铭,时时刻刻警示自己时间的宝贵。白煜

读后感的作文400字 篇6

《笑猫日记——云朵上的学校》,我估计能让很多中国老师、教育界深受启发,也能让许多中国学生都向往那所学校。

云朵上的学校只有一个老师,那就是校长蜜儿——小白,学生也只有十二个。但是,蜜儿却不觉得学校太“穷”。她设计的早餐——桃树上的花糕桃子、奶油桃花,餐桌上生熟蛋的小黄母鸡和餐桌间提供鲜牛奶的奶牛,蜜儿设计的早餐就是这么棒!

更独特是蜜儿的教育方法。下雨天,她带着孩子们在雨中跳舞,教他们乐观的面对生活;雨过天晴,换了衣服的她和孩子们探究雨水从哪里来;她让孩子们画山,一点点不同的颜色也要画出来,有些不同颜色要用绿加黄、或者蓝;她让孩子们在野外露营,学会野外生存,认识和找寻野外能吃的东西,了解大自然……这些都是一般学校没有的啊!云朵上的学校的学生爱作业,因为那些知识是自己发现的;也爱老师,因为蜜儿没有给他们压力。他们自己发现花脸兽吃花,喝露水,自己发现绿加黄是蓝色……

我觉得,像蜜儿这样教学虽然不可思议,却很好。她教会了孩子们信念、坚强、乐观等等很多人生中重要的东西。又不枯燥乏味。如果现实生活中也用这种教学方式,一定没有人会逃课,反而会“离家上学”,爱上学习!

读后感的作文400字 篇7

一个人所能给予他人最珍贵的东西,莫过于自己身体的一部分,看完这句话,我的心灵被深深的震撼了。

这句话是昨天我们刚学的课文《永生的眼睛》中看到的。课文的作者是美国的琳达。作者十四岁时,一场突如其来的疾病毫不留情的夺走了作者的母亲的生命,当天下午,父亲将母亲的眼角膜给予他人,那时作者还小,误认为父亲这样做是为了不让母亲完整的离去,但是,一年年过去了,作者有了自己的家庭,有了自己的女儿。他明白了:父亲这样做并不是为了不让母亲完整的离去,而是为了让其他的盲人重见天日。

父亲与世长辞后,作者按照他的意愿将他的眼睛角膜也捐赠给了他人,作者的孩子温迪并没有反抗,而是说了一句话:妈妈,我真为你,为外公所做的一切感到骄傲!正是这句话使作者紧紧的抱住孩子,并为有这样的孩子感到骄傲。另外,我还上网查了资料,原来这篇课文省略了两段,看到了这两段,我再一次被震惊了,原来,过了两个星期后,温迪被一辆汽车撞了,作者再一次接受了失去亲人的痛苦,但是,作者并没有伤心,她把温迪的眼睛捐赠给了别人,当看到了那个人的眼睛,就觉得温迪在自己的身边。

看完了这篇文章,我不禁想起我在一年级发生的事情,那一天同桌向我借笔,我无情的拒绝了,学完了这篇课文,我真感到羞愧,以后,我要学习温迪做一个乐于助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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