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身边感动的故事优秀读后感1
有一种伟大叫平凡,有一种力量叫感动,有一种英雄在身边。
我们身边有这么一群人,他们没有丰功伟绩,他们普普通通、默默无闻。但是,他们用自己的侠义、勇敢,演绎了一个又一个的感人事迹。用自己的善良、奉献讲述了一段又一段温暖人间的真情。他们有一个共同的名字叫“黄骅人”。
我作为一个黄骅人,深深的感到骄傲和自豪。他们不顾自身的生命安危,下冰河救人。他们见义勇为,内心充满正义之情。他们无私奉献,书写人间大爱。他们认真工作,展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当今社会,很多人都说社会进步了,道德退步了,其实不然,那些就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感人事迹。见证着我们黄骅人的朴实和勇敢,我对他们发自内心的钦佩。在今后的生活、工作中我要以他们为榜样,向他们学习。
身边感动的故事优秀读后感2
巴尔扎克说:教育是民族最伟大的.生存原则,是一切社会里把恶的数量减少,把善的数量增加的唯一手段。作为当代青年,我们对于自身的教育责无旁贷。完善学识和人格,才能推己及人,推动社会进步。而这样的成长需要一盏指路明灯,那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为它画上浓墨重彩的人们。《身边的感动》描绘了身边平凡人物的不平凡事迹。核艇之父、南海卫士、守墓老兵、托举兄弟,彰显了人性的光辉。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短短的八个字给了我们太多的感动。
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核潜艇之父黄旭华为了祖国国防的强大,三十载赫赫而无名,花甲年不弃使命,将爱国融入了骨子里。今年国家设立了抗战纪念日,就是希望人民不忘国耻,团结奋进。而滇西这块热土同样是赤子情怀,腾冲国殇墓园忠魂归国公益活动中,社会各界人士排成人墙大道来迎接忠骨。这样的经历让大家树立了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爱国不是口号,而是集体荣誉感。我们爱乡爱家,爱党爱国,自会堂堂正正。就像雷锋所说:一个人只有当他把自己和集体事业融合在一起的时候才能最有力量。
如果有人问我生命的意义是什么,我想一部分应该是自我实现,创造社会价值。只有爱岗敬业,各司其职,社会才能运转,生命才有存在的意义。李文波南海守礁二十年,任凭风吹雨打,坚守着责任与担当。曾子教育学生要每天反省为他人办事是否尽心尽力,我们也应
该学习。青年人既需要坚韧,也需要热血,既要兢兢业业,又要锐意进取。敬业是一种感恩之心,也是一种责任感。成长对得起父母的养育,学习对得起老师的栽培,工作对得起百姓的期望。不管人前人后,不推卸、不敷衍、尽全力,自会开开心心。就像孔子所说,问心无愧,哪里会有忧愁和恐惧呢。
生命的意义还在于友善他人,乃至帮助他人。爱因斯坦说:一个人的价值不应该看他取得了什么,而应该看他贡献了什么。残年风烛的九旬老人拾荒助学子,病弱身体,高贵心灵。托举兄弟不惧危险徒手救人,淳朴平凡,却显英雄本色。杭州公交救火则见证了一场正能量的传递。这些感动就在我们身边,快乐就是助人的真谛。生活中的友善其实也是从身边做起的,先学会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尊重体谅他人。然后再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忧他人之忧,乐他人之乐。百姓有事积极解决,同事繁忙主动帮助,邻里生病相互关心。很喜欢这句话:但行好事,莫问前程。
诚为天之道,信为人之本。诚信是社会和谐的内在要求。信义兄弟孙东林为逝去哥哥遵守承诺,为良心奔波,为信义传承。守墓老兵陈俊贵为了一句嘱托守护战友墓地一生,那就是义薄云天。每个人都应该时时守信,答应了别人的事就要做到,工作中不营私舞弊。光明磊落,心思坦荡,才能培养良好品德。习曾教育广大官员要诚与中,形与外。就是说内心真诚,就会流露于言表,而不是装出来的,如此才能屹立不倒。
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弘扬光明品德,使
人弃旧图新,才能达到最完善社会。身边的人们用自身行动传递了传统美德、民族精神和时代特征,引领和构建着整个民族的理想信念。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这样的人生信条,将会让我们不迷茫、不忧虑、有担当,不断为成长积蓄力量。
身边感动的'故事优秀读后感3
感动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用心去看别人,用爱去读别人,你会懂得,感动就是这么简单、就是这么明了。
感动,是一张纸。曾经看到一位女孩在与她的同伴一起打羽毛球,很不巧的是,羽毛球挂到树枝上,看似很高的样子,无论她怎么努力都无法把球拿下来,这时,她的同伴不知从何处找了把凳子,放在上面就要上,女孩说:等等,先放张纸在踩。
感动,是一把伞。记得有一天早上我忘了带雨伞。不料在放学时真的下雨了并且雨下得很大,我想等雨停了后在走,没想到雨越下越大,我绝望了。正在我绝望时,我从不远处看到了一个在雨水中走动的人-----我妈妈。她看到我后加快脚步,然后从袋子中拿了一件衣服给我披上了还问我冷不冷。
感动,是一个座位。在某一天的一辆公交车上,车上人多并且拥挤,车子摇摇晃晃还时不时刹车。这时一位白发苍苍的老爷爷上了车,老爷爷踉踉跄跄的站着。有一位年轻人出来让座,把老爷爷扶到座位上了。老爷爷十分感激的说:“谢谢你呀!年轻人。”年轻人说:“不用谢,应该的。”
感动就是这样,普普通通,简简单单。它不需要你刻意去干什么,它只须要彼此之间的关心、关爱、有真意。其实,在我们身边的每一件小事都很不起眼,就正是这些不起眼的小事,隐藏着诸多感动。
身边感动的故事优秀读后感4
读了先进小学六年二班的李佳琪同学的《身边的感动》这篇文章,我深有感触。我也亲身体验过被同学们的帮助所感动。
记得有一次中午,我和孙靖博去拿饭,我们边走边玩,他一不小心踢到了我膝盖上的伤口,伤口裂开了,血流不止,我的半面腿都是血,我躺在了操场上,大叫起来,双手抱住受伤的腿,像掉了一大块肉似的,我的眼泪流出来了,围观的人很多,但没有一个人帮助我,这时,孙靖博过来扶我起来,说:”对不起,我不应该踢你的伤口。’’ 他边说边帮我擦血,因为没有手纸,他就用手给我擦血,擦完了就摸到了衣服上,当时,我非常感动,血擦干净了,我看到他身上,手上全是我的血迹,我的鼻子不禁酸了一下,虽然我们的关系不是太好,但他还照顾我,我很感动,最后,他把我一瘸一拐的扶进了医务室,校医把我的伤口处理好后,贴上创可贴,他看我走路还是很费劲,又把我扶进了教室。
我们身边的好人好事给我们留下的感动太多了,就算事情再小,留给我们的感动永远不会小。
身边感动的故事优秀读后感5
我在电视上看过若干次“感动中国”,屡屡被感动得泪如雨下,虽然也有看似平凡的事和平凡的人,但总以为“感动”是那么遥不可及,那么高不可触。今天我读了金州区先进小学六年二班李佳琪同学的《身边的感动》这篇文章,才发现原来感动的事离我们是如此之近,让我们感到如此之亲。
临近开学的前一天,我在英语培训班上课的时候一不小心把小手指碰断了,当时的疼痛让我泪如雨下,老师和同学们都吓坏了,迅速的跑了过来,急切的问了一下状况,然后把我送到了医院,并通知我的爸爸妈妈,幸好医治得及时,我的手指接上了。但是手指用石膏固定了,一点都不让动。正好赶上开学,我的手指又动不了,更别说写字了。坐在课堂上我心里特别着急,这时我的.同桌非常主动在课堂上帮我做笔记、在书上画重点、帮我记作业。她说我有什么需要一定要和她说,吃饭的时候,同学帮我拿饭,帮我刷饭盒。总之,在我手指不能活动期间,我们班级的同学们不论是在学习上和生活上都给了无微不至的关怀,让我深受感动。
感动无处不在,感动的力量是无穷的,感动催人奋进。只要你怀着一颗感恩的心,会发现生活处处令人感动,人间是如此美好,处处充满爱。
身边感动的故事优秀读后感6
“栀子花开,如此可爱,挥挥手告别欢乐和无奈,光阴好像流水飞快,日日夜夜将我们的青春灌溉……”当何炅的《栀子花开》出来时,我发疯似的不断地听。泪,足以将手中的栀子骨朵灌溉成花。
循着栀子花的清香,记忆是从门前的那棵栀子树开始的。奶奶告诉我,她刚嫁到爷爷家时,他们便栽了这棵树。栀子花开季节里,奶奶总喜欢穿白色的外衣,宛如栀子花的洁白。我会跟着奶奶陶醉在栀子花素雅而鲜嫩的香味中。栀子是喜净的植物,正如奶奶一样,一切都要干净。
栀子树承载着我和奶奶生命中最光鲜难忘的一段。夕阳西下,奶奶便把我从栀子树旁唤回,我们便坐在院中吃面条,夏日傍晚的习习凉风弥漫着栀子花,于是面条便也成了栀子花独特的香味。
栀子树下,奶奶常常会一边锄地,一边跟我讲她所经历的事。我知道了爷爷如何扛起这个家的重担,知道了解放军路过时他们如何不拿群众一针一线;知道了她如何跟着爷爷躲避战争;也知道了奶奶与爷爷栀子花般纯洁浪漫的爱情……那棵栀子树,见证了我们祖孙二人的柔声情语。
那年,不知是哪个调皮的小孩将栀子的一根枝叶折断,我心疼地把它拿给奶奶。奶奶微笑着说或许还有救。我便和奶奶一起将栀子的“孩子”种在了院子里的小花园里,奶奶还在它的头部系上了一根红丝线,说这样容易活。我开心地围着奶奶跳,奶奶的微笑如门前栀子的“笑”。
初二那年,爸妈外出打工,家中只剩下我和奶奶。住校的我一周只能与奶奶见一次面,其他的日子陪奶奶的便只剩下那棵院子里的栀子树了,而外面的那棵栀子树不知从何时起开始枯萎了。
不知为何,奶奶突然的疾病引发了好久没犯的糖尿病和胆结石。我对着栀子树祈祷,希望奶奶快点好起来。可那天凌晨,栀子树听到的却是我的哭声。我只知道我用尽了全部的泪和力气。在奶奶睡的最后一张“床”与地面发出沉闷的声响过后,一切都结束了……
栀子花依旧可爱地开着,而我却告别了与奶奶在栀子树旁的时光。夜半,枕边隐约出现一抹白色。记忆,便也只剩下白色的花和穿着白衣面带微笑的人。
花季的又一次轮回拉上了帷幕,生命的轮回将何时上演?绵绵祖孙意,悠悠栀子情……
英雄事迹读后感 篇1
今天,我在一本书中看了一篇感人的文章。题目是《江姐》。
江姐名叫江竹筠,童工出身,1939年加入党组织,在白区工作。1947年江姐奉命来到奉节县与丈夫彭咏悟接头,哪知她丈夫和好几位同志都被敌人杀害了。江姐接受了这个沉重的打击后找到了党组织,向党组织汇报时,并没有哭而是请求留在奉节县工作。几个月后,由于叛徒出卖,江姐不幸被捕。在集中营里,她又多次遭到敌人的严刑拷打,但江姐没有说出一个对党不利的字来。江姐的意志多么坚强呀!江姐回到牢房后接到了许多难友的秘信,江姐深受感动,她的回信中写道:“……竹签子是竹子做的,但是党的意志是钢铁铸成的!”
这句话说得多好呀,党的意志像泰山一样不可动摇,而我们这代呢?从小就生长在社会主义国家里,是在蜜罐子里泡大的,是在妈妈的亲吻,爸爸的怀抱,老师的爱抚中长大的。我们没有亲身体验过旧社会人民的痛苦,我们没有亲身体验过吃皮带和吃野菜的滋味,我们更没有亲身体验过竹签子的痛苦。有多少战士为了解放中国,抛头颅、洒热血,献出了宝贵的生命,而我们却不知道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
有一次,妈妈给我改了一条裤子,我一见是旧的就扔在床上,妈妈只好给我换一条。今天我感到十分惭愧内疚,与那些坚强的相比,我是多么渺小,多么可笑呀!
想到这里,我不禁想起了一首歌《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是的,今天的幸福生活是用鲜血换来的,是来之不易的。让我们从今天开始珍惜生活吧!
英雄事迹读后感 篇2
自古以来,孝就是中华民族优良的传统美德。古有孟郊“唯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今有孟佩杰八岁挑大梁,感动中国。
八岁的她还没有灶台的高,就拿椅子来垫脚,她经常摔倒,刘大妈问她疼不疼,她十分坚强地说不疼。
我们要学习她持之以恒的顽强。小时候,她还没有灶台高,每天就踩在小凳子上生火做饭,不知道摔了多少跤,但从没喊过疼。晚上放学回来,匆匆赶回家做饭、做家务,服侍她妈妈睡觉。每次全部完都得到点以后,然后她才歇下来做自己的功课。十二年来,一直是这样,从未间断。孟佩杰姐姐的打动了我,十二年的,让孟佩杰学到了坚强,同样,让我们也学到了这种不懈,对待每件事都要努力,不放弃每一件事。努力把这件事做好,就能成功。我们相信有一天会出现奇迹的。所以,面对困难,不,坚强面对;遇到挫折,不放弃,勇敢面对;遇到矛盾时,不回避,努力面对。
我们要学习她尊老助人的品格。一次同学过生日请吃饭,孟佩杰舍不得喝饮料,就把自己那瓶悄悄地装起来,找了个借口提前离开,急匆匆地跑回家给养母喝。为配合医院治疗,孟佩杰每天要帮养母做个仰卧起坐、拉腿次、捏腿分钟……每天,我们都能听到要“尊老爱幼”,一个女孩,能如此的敬老爱老,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我们也要学习孟佩杰这种尊老助人的良好品格,当小朋友受伤了,我们过去帮帮她,或许她会快乐,我们也会快乐;当我们的父母老了,他们毕竟是养你、爱你了一辈子的人,长大了,我们也要向孟佩杰姐姐一样去尊老、爱老、孝敬他们。遇到困难时,想一想爸爸妈妈怎样帮助你、爱你的;遇到挫折时,想一想你怎样帮助受伤的小朋友;遇到不顺心时,想一想被你帮助的人的快乐……让自己变成一个快乐助人的人。
英雄事迹读后感 篇3
“螺丝钉”精神主义者是谁?当然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雷锋!雷锋出生于1940年12月18日,7岁成孤儿,后来在乡亲们的拉扯下长大,随之加入共产党而当他在和同志洗车时车轮打滑,撞到木桩,木桩砸到雷锋的太阳穴,不幸牺牲,时年1962年8月15日年时22岁!在牺牲前的雷锋活的是多么的简朴啊!自己为了大家的幸福,取出存折里的200元捐献出来了,辽阳受到百年不遇的洪灾,雷锋把存折上的100元捐出来,可是自己却不愿意买一瓶汽水喝。这样舍己为人的信念,这不曲的精神世界上除了雷锋恐怕没有第二人了吧?
雷锋还在日记里写了这样一段话:我要做一个有利于人民,有利于国家的人,如果说这是“傻子”,那我甘心愿意做这样的“傻子”。这为了国家、人民的利益,不顾自己的屈辱和羞耻,反倒把这大家所说的屈辱和羞耻的“傻子”二字当做自己的奋斗目标,这是多么强的信心,多么强的精神上的支持?
雷锋用“螺丝钉”精神坚持看书,在看电影前的几分钟被雷锋分配到看书的时间;在车停下的那几个短小的时间,被雷锋利用起来看书;晚上,大家都熄灯睡觉了的时候,雷锋还在找地方看书学习知识。
我现在如果就在雷锋的墓碑前,我就要深深的鞠一躬,因为我不会忘记这位好榜样的事迹,这位好榜样的一句能够流传千古的自白的一段话:“人的生命是有限的,然而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愿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那时党、国家和军舰领导也纷纷题词,号召全党全军,全国人民向他学习。
英雄事迹读后感 篇4
书中有的片段让我高兴地唱起了儿歌,如:一天雷锋和他的朋友一起去公园,一个小朋友来找雷锋玩,雷锋很爽快地就答应了,雷锋和小朋友们在一起又是玩拍手,又是跳舞,还和他们唱起了歌,还教他们做纸飞机。在一起又唱又跳,多快活。我如同也到了他们身边,和他们一起玩。
有的让我泪如雨下。如:一天,外面下了大雨,水已经到人的小腿了。去看病的雷锋,在路上看到了一位老奶奶和她的孙子,要到医院反方向的
里外的儿子家里去,雷锋见了忙说自己顺路。帮他们赶路,路上有许多土堆,下了大雨,土堆十分难爬,雷锋双手抓着地,背着小朋友,推着老奶奶,上了一个又一个土堆,后来连水也没有喝就离开了老奶奶的儿子家。我看到这十分感动,我就好像老奶奶一样,热泪盈盈。
有的让我笑掉了大门牙。比如:雷锋在节假日去工地参加劳动,为了借车,把衣服拿来做抵压,结果他的精神带动了所有的工人,在一天内完成了三天的任务。为此,工地的人很感谢他,看车的大爷在雷锋的衣服里看到了雷锋衣服里替同事接的信,把雷锋同事的单位名字写了下来,给工人们看。结果,工地的人张锣打鼓地把感谢信给了雷锋的同事,别人看了都笑了,那个同事,脸红得像个红苹果。不好意思地跑回了房子里。工人们也糊涂了。
让我最吃惊的是那么年轻的雷锋因为出了车祸牺牲了。雷锋是个多么好的人呀,怎么就这么……唉。
我要学习雷锋,讲文明,懂礼貌,一心为国,乐于助人,节约、大方的好品质,做一个为人民服务的好人。
英雄事迹读后感 篇5
我自从读了雷锋的故事这本书,我被雷锋的精神所感动。
人们常说:“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雷锋正是有助人为乐,不怕苦,能吃苦,不屈服的精神,赢得了人们的敬仰和称赞。雷锋常说:“不经风雨,长不成大树;不受百炼,难以成钢。”雷锋正是通过勤学苦练长大成为国家的有用之才。
我要学习雷锋严以律己,谦虚谨慎的优秀品质。我要努力学习,成绩面前不骄傲,表扬面前不满足,要对自己提出更高的要求,树立远大的理想,长大后为祖国建设出力。我要想雷锋学习,乐于助人,不记报酬。
所以我决定周六到楚秀公园当一回小雷锋。
星期六早上,风和日丽,天气晴朗,我和爸爸妈妈三人一同来到了空气清新,景色宜人的楚秀公园里给花草树木浇水。
来到楚秀公园,我被一片美丽的景色给吸引住了。看,青青的小草从土里钻出头来了。碧绿的柳树随风摆动着枝条,像在和我们招手,漂亮极了。
事不宜迟,我们马上就开始行动了。首先,我们拿着小桶和瓶子一起下去河边装水。然后,我们各自找了一棵大树来灌溉。我拿着装满水的瓶子对着一棵柳树的根部把水洒下去,柳树马上就吸收了。这可把我们累得汗流浃背,跑上跑下的装水浇花。不过,看着它们都在茁壮成长,我们心中都充满了喜悦。
这真是一次有意义的学雷锋活动,通过这次活动,我们学习了雷锋叔叔助人为乐的精神,也美化了绿化环境,大家都非常开心。我要以雷锋为榜样,好好学习,以优异的成绩回报爸爸妈妈对我的关爱。
英雄事迹读后感 篇6
记得小时候有篇课文是《我的名字叫解放军》,故事的内容写的是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雷锋护送大嫂和孩子回家,到家后,大嫂问雷锋叫什么名字,雷锋说:“我叫解放军”,当时老师告诉我们:做好事,不留名
《圣经》里面也讲过“你施舍的时候,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作的”,这句话其中的道理是爱心、奉献、慷慨不是装出来的,是一种内化到骨子里的一种品质,如果你不从本质上改变,这样的爱心和奉献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善良。如今的社会提倡“学雷锋”,就是因为社会上的“雷锋”越来越少了。
如今我重读《雷锋日记》这本书,受到的启发不在是团结友爱、乐于助人的精神了,我看到了更多如今人们内心所缺乏的一种信仰。这是信仰倒塌的时代,或者说是,信仰倒塌的中国。
《雷锋日记》里有一段这样写道:如果你是一滴水,你是否滋润了一寸土地?如果你是一线阳光,你是否照亮了一分黑暗?如果你是一颗粮食,你是否哺育了有用的生命?如果你是一颗最小的螺丝钉,你是否永远坚守在你生活的岗位上?如果你要告诉我们什么思想,你是否在日夜宣扬那最美丽的理想?你既然活着,你又是否为未来的人类的生活付出你的劳动,使世界一天天变得更美丽?我想问你,为未来带来了什么?在生活的仓库里,我们不应该只是个无穷尽的支付者。读了这一段话之后,我不禁感慨万分。我不是感慨雷锋日记所体现的奉献精神,以及对工作的一种热情和执着,而是感慨人类有这么高的觉悟,能自己反思自己的行为。
而如今的学雷锋,如果学到需要照片做佐证,我想雷锋如果还活着,知道了人们这样“学”他,他肯定会有说不出的滋味。
英雄事迹读后感 篇7
雷锋用他那感人的事迹,时时刻刻都在激励着我们:做一个有道德的人。
雷锋一个平凡又伟大的人,他用他那短暂的一生,谱写了壮丽的人生篇章,树立起了令人敬仰的思想道德丰碑!
我以前不知道“道德”一词含义的。自从学了《学雷锋,做有道德的人》这本书,我明白了:道德是一种感恩,道德是一种爱心,它能让你心胸坦荡,问心无愧。
雷锋就是我们的道德模范,他孝敬父母,尊老爱幼;他勤俭节约,艰苦朴素;他热爱集体,刻苦学习;他帮助战友,团结同志。是他让集体充满了爱,他对待战友,如同对待自己的亲兄弟一般,谁家有困难他都会毫不犹豫地伸出援手,而自己却省吃俭用。我觉得雷锋的这种品质正是我们所要学习的。
在我们身边也有一些人,他们也具有雷锋的精神,雷锋的品质。
他们长年累月辛勤的战斗在烈日、寒夜、狂风、暴雨之中,是他们挥动着扫帚,抹去城市的污垢;是他们让大街小巷焕然一新;是他们给了我们一个清新的家园。他们就是一直坚守在岗位上、默默无闻的清洁工人。
清晨,天还没亮,就能听见沙沙沙的扫地声,许多人还在睡梦中,但他们早已辛勤的工作着,他们那双冻得通红的手,一直拿着僵硬的扫帚,一刻也不放下,就在那里扫啊,扫啊……
是清洁工人靠一双手打扫着我们的城市,他们就是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是一个城市的“美容师”。我敬佩他们,我赞扬他们,他们就是当今的活雷锋。
一首歌唱得好:如果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爱,使我们心灵相通;爱,使世界不再孤单。让你我伸出温暖之手,让世界充满爱,让生活中处处开满真、善、美的鲜花。
英雄事迹读后感 篇8
今天,我利用电脑观看了一部纪录片——《永远的雷锋》,看完以后我不禁思考了起来:平时我们是否能向雷锋叔叔那样遇到别人有困难时,能不顾一切的向别人伸出援助之手吗?
在一次上语文课时,同桌的钢笔忘了带。只见他看看我的铅笔盒,见我的铅笔盒里有多余的钢笔,于是他有点不好意思的问我:“可以用你一支钢笔吗?”我豪爽’的说,用就行,你不也借过我东西吗,客气什么呀!真是应了那句‘帮助别人就是帮助自己’,从那以后,我们成了最知心的朋友。
有一天,在去姥姥家的路上,有一段路雪结成的冰还没有融化,姐姐熟练的骑着自行车,经过那一段路的时候,由于速度太快和路面太滑的原因,姐姐“扑哧”一声摔倒了,一位看上去40多岁的中年妇女看见了,连忙跑了过来,帮助妈妈扶起车子和姐姐,妈妈连连道谢,那位妇女却说:“嘿,这点小事算什么。”……那位我只有一面之缘的阿姨,却让我在今天还能记忆犹新。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这将是我一别子都不会忘的事了。
每每在我帮助别人时,我都会感到骄傲和自豪,因为我做到了帮助别人。在别人需要的帮助是你力所能及的事时,你帮助他了吗?如果你帮助了他,那么我相信你也许觉着帮一个小小的忙,算不了什么的,但被你帮助的人,可能会永远记住你;如果你没有帮助身边的人,那就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你会觉得无比的幸福快乐。所以传承雷锋精神,其实也许只是举手之劳,但是你做了与你没做却相差甚远。让我们一起弘扬雷锋精神,创造出“人人都是活雷锋,天天都把好事做”的好精神!
英雄事迹读后感 篇9
一九四零年十二月十八日,随着一阵响亮的啼哭声,一个小生命降生人世。妈妈把他紧紧抱在怀中,她含着泪喃喃地说:“你真是个苦命的孩子……”
读到这,我的眼眶湿润了。这个可怜的孩子就是少儿时代的雷锋。
雷锋叔叔的儿童时代,正是中国内忧外患的时候,可恶的地主常常欺负无辜的老百姓,雷锋的哥哥就是被地主打死的。弟弟也因 饥饿离开了人世,母亲因为受不了地主的欺负和失去亲人的打击,上吊自杀了。所以年幼的雷锋从小就有了对地主和日本鬼子的仇恨。新中国成立后,雷锋才有了上学的机会,他暗暗下决心,要好好学习,以后报效祖国!
雷锋,终生只有22岁,生前为人民做了许多助人为乐的好事,八月中秋,部队发月饼,雷锋一块也舍不得吃,把月饼送给了医院的病人。雷锋叔叔的袜子,是补了又补,补丁摞补丁,可是他却把省下来的钱给家有困难的战友家寄去或者捐给了人民公社。他还默默无闻的做好事,不是有那么一句话吗“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
这一幕幕动人的情景,这一件件感人的事迹,使我热泪盈眶,心儿像滚滚的波涛,久久不能平静。是啊,和雷锋叔叔比起来,我在学习上马马虎虎,得过且过的活,真令人脸红。我还要向雷锋叔叔学习艰苦朴素的作风,好好珍惜自己的学习用品,再也不把没写完的本子扔掉了。学习他那种“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精神,从小做起,从小事做起,长大后做一个大公无私的人,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正如雷锋叔叔所说的:把自己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
英雄事迹读后感 篇10
雷锋在旧社会中饱受折磨,成了无依无靠的孤儿,然而党收留了他,他认为党是自己的父母,然而他在1962年8越15日牺牲在了自己的工作岗位上。
我读完了勤俭节约的雷锋,感慨万千,不免为雷锋感到一些不公平,为什么让他这个人民心中的好榜样受这样的苦呢?可是既然命运已经如此安排,也只能为此惋惜。但是他那视人民为亲人,视党为父母的精神大令我感动。雷锋7岁就开始上山干活,父亲病故,哥哥也因没钱治病而死,弟弟也饿死。雷锋与母亲相依为命,后来母亲因受不了而上吊自杀了。雷锋的处境与我们相比实在差太多了。我们丰衣足食,有时候还常常挑东捡西,为此我不禁感到万分惭愧。
雷锋的“钉子精神”我十分佩服,他本来在工作上就已经十分忙碌了,却还能有时间去读书,虽然只有几分钟,他依然不放过就抓起书本学习,任何一个小小的机会都不愿意放过。()俗话说“滴水成渊”。雷锋挤出时间来读书,日月积累,学到了很多知识。我呢?有时间先玩再说,玩完了才想到拿起书本来学习。
“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这已经是老百姓嘴里常念的一句话了,他那做好事不留名的精神受到了主席的表扬。看了这些事件使我深受启发,也加入了学习雷锋的行动。一次我进铁门,“啪”的一声铁门重重地关上了,后面一个手提着菜的阿姨只能按门铃了,我立马冲上前去为她开了门,那阿姨还十分有礼貌地说了一句谢谢你。我回了一句不用谢。虽然这是一件小事,不过积善成德!总有一天我会积小善成大德。
《勤俭节约的雷锋》我想我们应该好好学习他的“钉子精神”,学会助人为乐!
英雄事迹读后感 篇11
雷锋出生的时候,正是抗日战争时期,人民生活于水深火热之中。他的一家被万恶的旧社会弄得家破人亡,在短短的四年多的时间里,他的爷爷、爸爸、妈妈、哥哥、弟弟五位亲人被逼迫相继死去,小雷锋不满七岁就成了孤儿。雷锋曾在一篇日记中写道:“我家里很穷,父、母、哥、弟,都死在民族敌人和阶级敌人的手里,这血海深仇,我永远铭记在心。”
雷锋的爷爷叫雷新庭,以租种地主田地谋生,整年辛苦劳作,但仍无法维持家人的生计,最后身染重病,卧床不起。到年关时,地主前来逼债,要雷家在年前还清租债,雷新庭无力偿还,悲愤交集,病情加重,在过年的鞭炮声中被活活逼死。
雷锋的父亲雷明亮,从小和雷锋的爷爷一起务农,租佃地主的地生活。在1929年著名的湖南农民运动中,参加过农民运动。后来大革命失败,雷明亮到长沙市仁和福油盐铺当了挑夫。资本家逼迫他到江边去运货,结果遭到歹徒毒打,重伤吐血,又带着伤回到家乡种田。1944年雷明亮被日寇拉去做挑夫,由于反抗遭受毒打,吐血越来越厉害,也没有钱医治,于1945年春天病死。雷锋的哥哥雷振德,12岁时离家到几百里外的天津市一家工厂做童工,得了童子痨(肺结核)。由于身染重病,工作时突然昏倒在机器旁,被轧伤了胳膊和手指,随后被老板辞掉。雷振德带着病残回到家乡,又到一家印染作坊做童工。由于劳累过度,肺病一天天加重,又没钱医治,1946年也死去了。
雷锋还有一个未成年的弟弟,也是连饿带病死在妈妈的怀里。
英雄事迹读后感 篇12
“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但是,为人名服务市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名服务之中去”。雷锋离开我们已有四十多年了,但是,他为人名服务的精神却传承下来,雷锋的故事也留了下来。
《雷锋的故事》这本书记载了从1940年雷锋出世,到1962年雷锋逝世这22段艰苦岁月。雷锋从小没了爷爷,稍大后,相继没了父亲、母亲、哥哥、姐姐、弟弟、妹妹和奶奶。与外公外婆、六叔一齐过艰苦的日子。
解放后,他到了一个工厂里去打工,当上了一个开推土机的工人,虽然十分辛苦,但雷锋坚持了下来,勤劳,爱吃苦,十分的简洁,赚来的工钱,他一分也没花,即使花了,也只是买了件新衣给自己穿。买到的书,他都会抓紧时间看,厂里的同事管他叫“拼命书三郎”有一次,雷锋去看电影,电影还没开始时,雷锋就在那儿看《选集》,直到电影开始时,他还不时地翻开书看看。
过了几年,雷锋参了军,进了汽车连,当上了班长,当上班长后,雷锋把所有的旧螺丝、旧铜帽这些零件集在一齐放进箱子里,战友们称他的这只箱子叫“百宝箱”,当汽车某零件坏的时候,雷锋会先去看看百宝箱里有没有,如果没有,他才去找新的零件。
雷锋除了简洁、勤劳、能吃苦以外,还热心善良,热于助人,人人都说:“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在火车上,他帮忙了许多人,有白发苍苍的龙钟老人,有忙上忙下的服务员、还有年迈的老大娘。
1962年8月15日,雷锋把车子引进车库,车子不留意撞倒了一棵树,这是再平常但是的事了,可这棵树正好砸到了雷班长的头上,雷锋当场因公殉职。
雷锋的故事感动了我。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向雷锋学习。
英雄事迹读后感 篇13
有这样一位叔叔,他身高只有1.54米,却成了几百万人民解放军的排头兵;他的体重不足50公斤,却像一块巨石,激起我们心灵深处的层层浪花。他就是一心为人民,甘愿做”傻子”的雷锋叔叔。
雷锋叔叔他竟然不会休息,为他人甘愿受苦受累。星期日不是帮同志们洗补衣服,就是帮工人搬运红砖。就连出差也不休息,不是帮旅客做事,就是帮服务员干活,累得满头大汗,心里还热乎乎的。难道他不知道休息休息该多么舒服?
他的袜子补了又补,有数不清的补丁,却舍不得买一双新的,总是补了又穿,穿了又补。别人把他的袜子扔到垃圾桶里,他还把袜子捡回来,舍不得扔掉。为自己,他一分钱也舍不得花啊!
可是,辽阳市遭受了洪水的灾害,雷锋叔叔却毫不犹豫地把自己省吃俭用积存的100元钱寄给了灾区人民,还不让别人知道。有的人怎么不会说他是个“傻子”呢?
可雷锋叔叔却说,他甘愿做一个“傻子”,一个一心为人民一心为祖国的“傻子”!
是啊,我们的社会需要雷锋这样的“傻子”,我们的人民需要这样的“傻子”,我们身边的“傻子”还不少呢!学校组织的植树活动,同学们拿出自己平时舍不得花的零钱,捐给了学校买小树苗。不正像雷锋叔叔那样?把自己积存的钱无私的捐给了灾区人民;有的同学捡到了手机、钱自己不用,却将它交到了学校,归还给失主;有的同学在火车、列车上主动给老奶奶让座;还有的同学宁愿坐别人的坏凳子,却把自己的好凳子让给别人……他们不也是人民喜欢,人民需要的“傻子”吗?
我想读了《雷锋日记》以后,肯定会有更多像雷锋叔叔那样一心为人民,甘愿做“傻子”的人。
英雄事迹读后感 篇14
雷锋的“螺丝钉”精神、“钉子”精神和“傻子”精神最让我吸引。
这本书讲的是以雷锋的日记为主题,在尊重史实的基础上,穿插雷锋的故事,让小读者抱着远大理想,“做一个对人民有用的人”。
雷锋所谓的“螺丝钉”精神就是把自己的生命自觉地与伟大的社会主义事业结合起来,在每一个岗位上
发挥自己的光和热,“做一个永不生锈”的“螺丝钉”,“钉子”精神就是雷锋说的名言中的一句话“钉子有两个长处:一个是挤劲,一个是钻劲。”正是靠着这种“钉子”精神,他努力学习著作和文化知识,提高了自己的思想觉悟,也使自己的生命得以升华。“傻子”精神就是总是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舍己为人,先人后己。雷锋面对别人的理解,就在日记中这样写道:我要做一个有利于人民、有利于国家的人。如果说这是‘傻子’精神,那我是甘心愿意做这样的‘傻子’的。革命需要这样的‘傻子’,建设也需要这样的‘傻子’。在我的印象中,我最佩服了雷锋的“傻子精神”。
雷锋总是先为别人着想,而我却做不到。有一次,老师让我们在极短的时间内完成作业。我的写字速度慢,所以比别人慢了半拍,这时,一位同学正在订正作业本,她一道题不会,心急如焚的来找我,让我教她题目,可此时的.我一时手忙脚乱,自己像热锅上的蚂蚁——着急得很,所以没好气的对她说:“我现在都来不及写作业了,你还是找找别人吧!”她灰溜溜的走了,突然,冶君娜叫她过来,她来教她题目。此时的我想:我以后一定不会只顾自己,不顾别人了。
自从我看了《雷锋日记》,我的决心更是坚定了,因为我也想像雷锋一样,有着“傻子”精神,从而做一个对社会有贡献、对人民有用的人。
英雄事迹读后感 篇15
雷锋这个名字大家一定都熟悉,而且还知道雷锋的童年很艰苦,很难过的。因为旧社会把雷锋的亲人逼死了,雷锋成了一个孤儿。被刘叔奶奶收养长大成人,当上了一名军人。
雷锋在一九四零年十二月十八日出生在一个叫简家村的贫穷山村乳名叫庚伢子在旧社会的逼迫下雷锋的爸爸、雷锋的爷爷、雷锋的哥哥、雷锋的弟弟被活活逼死,一家六口只剩妈妈和雷锋两个人。母-子相依为命,过着十分艰难困苦的生活。我先说说雷锋的亲人是则么死的:雷锋的爷爷;叫雷新庭是被地主逼死在新年里的。雷锋的父亲雷明亮,从小和雷锋的爷爷一起务农,租佃地主的地生活。雷锋的父亲雷明亮得病而死。雷锋的哥哥雷振德,得了童子痨(肺结核)。死了。雷锋还有一个未成年的弟弟,也是连饿带病死在妈妈的怀里。妈妈上吊自杀,雷锋成了一个孤儿。在一九四九年八月,湖南解放了,雷锋上了小学了。在那当了一位推土机手,因为勤奋、好学、认真,所以不久就可以独自出车了。厂里老师傅表扬了他。她在厂里工作了十个月又要走了。之后雷锋去了化工厂工作,在化工厂工作五个月。为了报效祖国参兵落伍成为一位军人,在连里当了一名驾驶兵。在雷锋当上副队长时,努力工作、努力读书。最后雷锋因公牺牲,年仅二十二岁。
我读完了这本书的感想是:雷锋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一个军人,并没有设么异常功能。但是他做的每一件事都是为了共产党为了人民。他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的,值得尊重的。
这就是我看了《雷锋传》的读后感,我在这歇笔了,再见。
英雄事迹读后感 篇16
“如果你是一滴水,你是否滋润了一寸土地?如果你是一线阳光,你是否照亮了一分黑暗?”这两句耳熟能详的话出自我们学习的榜样——乐于助人的雷锋叔叔。
雷锋,一位普通的解放军战士,但他全心全意的为人民服务,成为我们心中的楷模!
雷锋做了一生的好事,他的事迹只能用时间来衡量……其中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雷锋用自己的津贴费给一位大嫂买火车票的事情,事后大嫂问雷锋叫什么,住在哪里,雷锋回答说:我叫解放军,就住在中国!这小小的一件事,不令人感到羞愧吗?再瞧瞧现在人们的道德水平:那次在公共车上看到这样的一幕,一位年轻人与一位老人同时走向一个空位,年轻人快跑过去占了位子,而老人就在那里站着。这是什么素质?感慨万千!
现在,我们还存在着一种雷锋“户口”问题,雷锋就是“临时户口,三月来了四月走”,我也希望大家不要只是在雷锋日学习雷锋,要随时把雷锋放在我们的心中,时时刻刻向雷锋学习!我们也要付出实际行动,不要只是有一个口号。用实际行动纪念雷锋,用实际行动学习雷锋,用实际行动向雷锋致敬!
雷锋,这个光辉的名字,在我们心中闪烁着永不泯灭的光辉!他把自己那宝贵的青春献给了党,献给了人们!让他那高尚的品质、乐于助人的精神深深地刻在人们心中!
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为人民服务之中去。
——雷锋
让雷锋永远在我们的身边出现,每个人都受到雷锋的帮忙,让我们携手共创美好未来!
英雄事迹读后感 篇17
“如果你是一滴水,你是否滋润了一寸土地?如果你是一线阳光,你是否照亮了一分黑暗?如果你是一颗粮食,你是否哺育了有用的生命?如果你是一颗最小的螺丝钉,你是否永远坚守你的生活岗位……”这段精彩的语言,你或许会以为这是哪个名人的名言,但这不是,这只是《雷锋日记》中的一小段,也是他一生的写照。
每一次想起雷锋,就会想起这个故事。一次雷锋外出在沈阳站换车的时候,一出检票口,发现一群人围看一个背着小孩的中年妇女,原来这位妇女从山东去吉林看丈夫,车票和钱丢了。雷锋用自己的津贴费买了一张去吉林的火车票塞到大嫂手里,大嫂含着眼泪说:“大兄弟,你叫什么名字,是哪个单位的?“雷锋说:“我叫解放军,就住在中国”。
现在的世界,不光科技在发展,人心也在变。就拿现在的老人摔倒扶不扶的问题吧。由于媒体曝光出诸多扶助跌倒老人做好事反被老人诬为肇事者、甚至被法院以“常理判断”等逻辑推理的理由判决巨额赔款等案例,越来越多的人对搀扶跌倒老人心存忌惮。简单不过的举手之劳,有可能惹来无尽的麻烦。社会公德,传统道德,在我们犹豫的目光中渐渐丧失。不光是这个,现在我们别说邻里互助,就连邻居都可能不认识吧。
正因为这些,雷锋精神就成了当今社会上急需的了。这些年来,对很多人来说,感兴趣的不是我们自己是否在学雷锋,而是外国人在学雷锋,感兴趣的是西点军校是否有雷锋塑像,而不是我们的身边有多少雷锋。但是,不管怎样,英雄是不应该被遗忘的,雷锋精神是不应该被遗忘的。
现在有很多人觉得雷锋精神是“傻子”精神,但是,雷锋的这种“傻子”精神并没有过时,我们这个时代需要这种“傻子”精神,呼唤这种“傻子”精神。
英雄事迹读后感 篇18
读了蔡秀玥同学写的学雷锋先进个人事迹,我颇有感触。
雷锋是一个充满爱心乐于助人的人。他把为人民服务当作他的生活习惯。雷锋还是一个工作认真,学习刻苦的人。当晚上别人休息时,他就努力学习。工作之余,他就挤出时间来读书,丰富自己的知识。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这话一点也没错。一次,雷锋坐上了从抚顺开往沈阳的火车。他看到坐火车的人很多,就把座位让给一位老人。他看到列车员忙不过来,就主动帮着扫地,倒开水,帮助下车的乘客拿东西,忙个不停。
蔡秀玥同学也拥有像雷锋一样的好品质,她是一位品学兼优,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同学的笔没水了,她就会主动借笔给同学使用;班里的卫生用具乱了,总是她一个人独自默默地整理;同学生病了,她能及时给予关心和关照。在平时,对于有困难的同学,她会伸出手来尽他最大的能力帮助同学解决困难;在学习上,她能认真上好每一节课,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学习成绩在班里算得上是优秀,如果哪位同学不会做题,她会不厌其烦地重复讲解,一直到他们懂了为止。班上的值日生有事情请假时,她能积极主动地替他擦黑板、打扫课室。见到地上有垃圾或杂物,她总是能够主动地捡起来,放到垃圾桶里。
她从不炫耀自己。老师表扬她时,她总是很腼腆的笑笑说:“一点点的成绩,不足挂齿,我还会继续努力的。”
读了她的文章,我懂得了:世界上到处都充满爱,我要向蔡秀玥同学学习,做一只小小的萤火虫,处处播撒爱的种子,传递正能量。
英雄事迹读后感 篇19
小时候,妈妈总会对我讲雷锋的故事,教育我做个像他那样乐于助人的人。只要是关于他的故事,我总是百听不厌的。借此机会,我仔细阅读了《雷锋日记》这本书。看着、看着,雷锋形象在我心中更是高大起来,民间流传着"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的佳句不正是他可贵品质的真实写照吗?
从《雷锋日记》中我了解了以前不知道的故事。如:1960年8月抚顺地区遭遇了严重的洪涝灾害,解放军将士要奔赴抗洪第一线,但此时的雷锋肠胃炎发作,身体十分虚弱,可他仍强烈要求连长让他去第一线,并趁卫生员不注意时"偷偷"与战友并肩作战在抗洪一线……这样的事太多太多。联想到我自己,真是惭愧极了。平时有点小病就不去上学或者去课外辅导班学习了,这怎么能和雷锋叔叔相比呀!于是,我下定决心:平时小病坚持上学;学习时也要学习雷锋叔叔"不怕苦"的精神,遇到困难,迎难而上,相信一定能帮助我更加坚强、勇敢。读着他的事迹,让我还不禁想起了世博园里热心的"小白菜"们。看,那世博园里活跃着的一个个绿色的背影,不就是一个个"小雷锋"吗?回首中华民族悠久历史的长河中,关爱、毅力、坚持等崇高的中华传统美德不正是这样一代代传承下去的吗?我听爸爸说,在美国西点军校,雷锋的照片是放在荣誉室最醒目的地方。
为此,我为炎黄子孙感到骄傲,我也要和小伙伴们一起为祖国的发展尽好自己的一份力,让当年的"小白菜"精神永不消逝,不断焕发出新的活力。
英雄事迹读后感 篇20
世界上任何一个不断发展,不断进取的民族,都不会忽视,漠视榜样的力量,中华民族更是如此。俗话说:“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榜样,是一个人的坐标,是一个树立的方向。榜样是一种向上的力量,是一面镜子,一面旗帜。”如果我们怀着一颗明亮的心,你就会发现,榜样就在我们身边。
在学校里,我们身边就有许多这样的榜样。在课间时,一位同学正在思考一道题目,可他不管怎么想,就是想不到。这时,另一名同学走到他身边,主动的教他,告诉了他解题的思路,那位同学立刻明白了,提笔就写下了答案。一位同学在走廊跑步时,不小心撞到了手臂,另一名同学马上把他扶起来了,对他说:“没事吗?要小心一点。下次不要在走廊里跑步了,这次没什么大碍,万一撞到同学就不好了。”那位同学羞红了脸,并点了点头。在雨天时,一位同学在上学路上没有带伞,另一位同学主动走过来,对他说:“来,我俩一起走吧!”在篮球场上,一位同学在运动时扭伤了脚,无法走路,几名不相识的同学轮流背着,把他送进了医务室。事后,那位同学表示答谢这几位同学,但他们却推辞说:“一点小事,不用客气。”
学校外边也有这样的榜样。清洁阿姨每天手持扫把,往返于这些大街小巷。无论是刮风还是烈日炎炎,她都从未间断过。正是她的辛勤工作,换来了今天这条干净整洁的路。,在这条宽阔整洁的马路上,你心情会像这条路一样敞亮。
活到老!学到老!是啊,我们要学习每个人身上的优点,用这些优点来填补自己的不足之处,榜样永远在我们心中。
英雄事迹读后感 篇21
自从看了雷锋的故事后,这个故事一直感动着我。雷锋是个充满爱心、乐于助人的人。他把为人民服务当作他的生活习惯,经常在工作、生活中体现,他见到生活困难的人,就竭尽所能帮助他人。雷锋做好事,对他来说很平常,他去外地执行任务,中途坐火车他还一个劲地做好事,所以“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的佳话就这样在人群中传开了。雷锋还是个工作认真,学习刻苦的人,他说:“我是一颗螺丝钉,党把我拧在哪里就在哪里起作用。”没错,雷锋说到就能做到。
党把他分配到哪里,他就在哪里努力做自己的工作。做完工作,他还会去帮助别人做。当晚上别人休息时,他就努力学习。工作之余,他又挤出时间来读书,丰富自己的知识。
雷锋还很虚心接受别人提出来的意见,他也认真对待别人给他的批评。有一次,他开着推土机把一条小名铁道撞坏了,教雷锋开推土机的李师傅把雷锋批评了一顿。这可是雷锋第一次开车出事故,好是他第一次挨批评呀!但他没有灰心丧气,接受了李师傅的批评教育,并利用休息时间把铁道修好。
“学习雷锋好榜样,忠于革命忠于党”这首《学习雷锋好榜样》的歌曲,大家一定都听过。世上有许多关于雷锋的故事,它都在告诉我们要学习雷锋。雷锋是我们的榜样,但我们并不是去学他不顾生命抢救国家财产,而是去学习他那舍己为人、为人民服务的精神,长大了才能成为国家的有用之才。
还在犹豫什么,伸出你的援助之手,学习雷锋好榜样,乐于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吧!
英雄事迹读后感 篇22
雷锋,一个多么熟悉的名字呀!他用自己的汗水换来了人民群众的幸福,这是多么的可贵!雷锋短暂的一生几乎都投入到了工作之中去。他的心,宛如一团火,温暖了人们,为需要帮助的人雪中送炭……
《雷锋日记》讲述了雷锋平凡而又伟大的一生。雷锋是一个在旧社会惨遭家破人亡的孤儿。他16岁参加工作,多次被评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20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多次立功受奖,22岁因公殉职。雷锋年轻时做事。干一行爱一行,不管是当拖拉机手,当工人,还是当解放军战士,他都是恪尽职守,尽职尽责。
雷锋的精神是永远值得我们学习的。虽然他已离我们而去,但是,他的精神是永存的,永远激励着、鼓舞着我们向他学习为人民无私奉献的精神。每到学雷锋日的时候,我都随处可见“雷锋”的身影……
在公共汽车上,我看到这样一幕:一位老人正趔趔趄趄上了车,手里还提着个大包。老人的手颤抖了,看样子很容易摔倒。正当他坚持不住的时候,感人的一幕出现了:只见两个小伙子开始行动了,一个赶快站起来让座,另外一个扶着老人的手,提着老人的大包,把他搀到座位上。汽车到站了,两位小伙子下了车,消失在人海中……他们不为名,不为利,这不就是雷锋精神的体现吗?
像这样的事例还很多。雷锋曾经说过:自己活着就是让别人活得更美好。他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这句话一直回响在我的耳边,激励着我向前进!
我们要学习雷锋的钉子精神,虽然平凡普通,但一直默默的为人民服务。努力进取,舍己为人!
英雄事迹读后感 篇23
读了《雷锋日记》这本书我感悟最深的是:雷锋叔叔的"钉子"精神。
在《雷锋日记》这本书中,这一篇日记让我受益匪浅:"要学习的时间是有的,问题是我们善不善于挤,愿不愿意钻。一块好好的木板,上面一个眼也没有,但钉子为什么能钻进去呢?……"雷锋叔叔善于挤时间和钻时间学习的"钉子"精神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
雷锋叔叔善于挤时间和钻时间学习的"钉子"精神,和我被动的学习态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以前,我的学习态度不端正。总觉得是老师和父母要我学。我做作业总是马马虎虎的。做完了作业,就玩去了。我这样的学习态度和雷锋叔叔的"钉子"精神相比相差十万八千里呢。
然而,后来读了《雷锋日记》这本书后,我像变了一个人似的。每当上课的时候,我专心致志听老师讲课。每当我做作业的时候,我认认真真地做。每当晚上做完作业的时候,我都会看一些课外书籍。每当双休日我做完作业,就自觉上网看新闻、看别人的作文。我和游戏这位朋友绝交了。雷锋叔叔的"钉子"精神一直鼓舞着我,伴我成长。
去年的暑假,我主动叫妈妈帮助我一起制订暑假学习计划。妈妈指导我学习的内容有:《论语》、《弟子规》、《蓝猫小学作文》和48个音标。我的暑假过得很愉快,收获很多。我不再觉得是老师和父母要我学,而是我要学。雷锋叔叔的"钉子"精神激励我勇敢向前。
因为工作雷锋叔叔光荣牺牲了,年仅22岁。可是雷锋精神永垂不朽!雷锋叔叔的"钉子"精神像一盏明灯,照亮我前进的路。
英雄事迹读后感 篇24
以前我总以为雷锋是做好人好事的代名词,现实不可能有这样伟大的人。不过,一个偶然的机会,我读到了一篇《雷锋日记》。读完之后,我却改变了自己的观点,雷锋叔叔真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它主要讲了有一次,雷锋叔叔去看电影,趁放映前的短短时间看书学习的故事。反映了雷锋叔叔争分夺秒爱学习,具有钉子一样的“挤”和“钻”的精神。同时也教育了我在学习的时候,要像雷锋叔叔一样,具有钉子一样的精神。读完之后,我发现了自己的不足。
以前,老师布置的作业不多,可我每天晚上都要写到7点多,根本抽不出时间来学习。后来,我才发现了其中的原因:我一回到家,本来应该休息一会儿就开始做作业的。可是我却先看起了电视,然后再慢慢地吃饭,吃完饭,才开始做作业;还有的时候一边做作业,一边看电视,所以根本就没时间看课外书或复习。
读了雷锋叔叔所写的这篇日记后,我深深地感到了自己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虚度时间了。要想学得好,就必须像雷锋叔叔那样,善于“挤”和善于“钻”。于是,我注意合理地安排自己的学习时间:下午放学后,先休息一会儿,再认真完成作业,然后复习当天学的功课;吃完饭后,阅读一些课外书籍,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八点左右,再练一会儿琴,熟练自己的手指;九点左右,准时睡觉。
说来奇怪,以前我总嫌时间太少,现在这么一“挤”和一“钻”,时间倒充裕起来了。我能够轻松地完成学习任务,学习成绩也能不断提高。雷锋叔叔所写的这篇日记使我受益匪浅。
英雄事迹读后感 篇25
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每次听到这首歌,我就会想起他。知道他是谁吗?他就是为人民做了很多好事的雷锋叔叔!
暑假里,我从新华书店买了一本《雷锋的故事》。我用心阅读,发现里面的内容非常精彩。这本书主要讲了雷锋从小到大的经历,展现了他的光荣事迹。雷锋说过一句话:"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名服务是无限的,我也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这句话深深地刻在了我的心上!虽然我不能完全理解它的含义,可我知道雷锋叔叔想为人们做更多的好事!
就说他十几岁时做的一件好事吧!他看见一个大娘抱着自己的孩子冒着大雨往家跑,就马上跑过去用自己的衣服帮大娘挡雨。那位大娘问他叫什么,雷锋只说:“我叫解放军,我是中国人。”望着他远去的背影,大娘感动得热泪盈眶!……雷锋叔叔从平凡的小事做起,走一路,好事做一路。难怪大家都说 “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雷锋就用自己的行动为人民做了一辈子好事。在他牺牲的那一天,他还盼望着去看看田大娘,再为乡亲们做好事。
雷锋叔叔虽然牺牲了,可是现代社会上还有许许多多的“雷锋”。有一次,一个老婆婆晕倒在路上,一个司机看见了,就把他送到医院。有一天,突然下起倾盆大雨。一位客户经理没带伞,站在电话亭里干着急。公司有急事要他去处理,要是耽误了,可是几百万的巨额呢!这时一个素不相识的过路人为他撑起了友谊之伞…… 从今天起,我也要学习做一名“雷锋”,让为人民服务的雷锋精神一直发扬下去。
雷锋叔叔,您永远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英雄事迹读后感 篇26
今天我读了《雷锋故事》这本书,我被雷锋的高贵品质感动了。
雷锋四岁时,爸爸被党军队和日本侵略军抓去当挑夫,遭到毒打后经常吐血,有没有钱医治,不久就去世了。之后哥哥弟弟相继死去,妈妈悲痛欲绝,在一年的中秋节悬梁自尽,雷锋在幼小的年纪就上山砍柴来补贴生活。雷锋从7岁就成了孤儿了,从小就有吃苦耐劳的精神,想想我们现在的生活是多幸福,我们一定要珍惜,好好学习!
文章中有一个故事让我很难忘,在洪水来临的时候,雷锋不顾自己受伤的手加入了和洪水作斗争的猛烈搏斗中,他的铁锹没了就用手挖,挖的时间长了,原本受伤的手就被磨破了,流了好多血,尽管这样他顾不上疼痛,继续在挖。当他看到兄弟连队的一个同志没穿雨衣,就把自己的雨衣给了他。这个故事让我深刻感受到了雷锋不顾艰险,不畏困难,为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奋不顾身的革命精神。
1962年,是个不幸的日子,这天上午八九点钟,细雨霏霏,雷锋和他的助手驾驶着汽车回来,到了驻地他跳下汽车,就招呼助手把车开到另一个空地上去,准备把车身上和轮胎上的泥泞洗净,可是他的助手在开车时一不小心碰倒了一根粗木桩,不幸的是木桩正砸在了雷锋的头上。年仅二十二的雷锋就这样和我们永别了!读到这儿,我心里真的很难过,这样一位不顾自己安危只为他人着想的好人就这样失去了年轻宝贵的生命。
我们要像雷锋那样,拥有高贵的品质。不管在学习中还是在日常生活中,都要“天天向上”,时刻准备着,做一个合格的共产主义接班人!
英雄事迹读后感 篇27
在假期当中,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雷锋的故事》。书中介绍了雷锋同志不怕困难,不怕牺牲,甘愿为祖国奉献一切的强烈的爱国精神。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事迹,使我久久不能忘怀。
雷锋是一个善于做好事的人。雷锋在东北各地做忆苦演讲报告的的这半年,东北流传着一句话:“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有一次,雷锋在沈阳站换车,刚进入检口,发现一群围着一个地方看,赶忙走过去问了旁边的大爷,大爷也不知道。雷锋就问老大娘怎么回事,老大娘说:“小同志,我准备到吉林去探亲,我们原来是吃了不少苦,眼看快要到吉林了,可是我找不着票了。”雷锋听了连忙把东西放进旅行包,对老大娘说:“那边有一个售票处,我可以帮你付钱。”老大娘激动地说:“谢谢你,小同志!”
雷锋也是一个勤俭节约的人。他和他的小组因调动来到鞍山,在冶金工业部鞍山钢铁公司。因为他的小组有一个同他从南方的女同志杨必华,她不管吃北方的饭菜,而北方比南方冷因此发了高烧,雷锋给杨必华打了一盒饭,每天都如此。因为雷锋只有四套衣服。杨必华为了感谢他,就叫着他一起买衣服。他挑了一件棕色的皮夹克,还配了一条蓝色的裤子和一双黑色的皮鞋,穿起来十分精神。可是,他不肯穿放进了箱子里。因为要保持朴素本色,没有毛主席,就没有党,就没有他的今天。
我觉得作为小学生,我们要学习雷锋乐于助人的精神和勤俭节约的美德。在学校里,从小事做起,不计个人的得失,全心全意为班级、学校服务;在生活中,不和别人比吃和穿,衣服只要能穿就不买新的,作业本也不要随意撕掉、丢弃。
我们要以雷锋叔叔为榜样,好好学习,长大为祖国为人民多做贡献。
英雄事迹读后感 篇28
在这清香袅袅的早晨,我将《雷锋的故事》这本书读完了,我受益非浅。
《雷锋的故事》这本书主要讲了雷锋从出生到牺牲的过程和在短暂的生命中做的好人好事、为人民无私奉献的精神。雷锋从小是孤儿,雷锋的父亲被日寇活活地打死,雷锋的兄长被机器活活地轧死,雷锋的弟弟被活活地饿死,雷锋的母亲被迫含恨自杀。六岁的雷锋四处流浪,最后在党的关心下上了学,并入了党。雷锋时刻不忘党的教诲,努力学习,并且无私奉献,助人为乐,为党和人民付出了年仅二十二岁的生命。雷锋虽然离开了我们,但他无私奉献,助人为乐的精神永驻人们的心中。雷锋这个名字已经成为中国家喻户晓的一个闪光点。伟大的雷锋精神,也成了激励和教育人们的宝贵财富,成了矗立在一代代青少年成长道路上的一盏光彩夺目的明灯,一座坚不可摧的路标和丰碑。虽然雷锋的一生是那么短暂,但又是丰富和充满光辉的一生,他的灵魂世代相传,他的精神飞翔在祖国的大江南北,长城内外。
我们出生在新中国,长在物质富裕的和平年代,不仅衣食无忧,而且倍受宠爱,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摔了,养成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习惯,助人为乐和无私奉献在生活中已经被淡忘。我们应该向雷锋叔叔学习,记住雷锋叔叔说的话:“我觉得要使自己活着,就是为了别人过得更美好。”“我愿永远做一个螺丝钉!”“人的生命是有限,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在学习上,在班级里,在生活中,在世界的每个角落,我们都应当无私奉献,助人为乐,让世界更加美好!
英雄事迹读后感 篇29
我很喜欢读书,也读了不少书。比如《狼王梦》、《我要做好孩子》、《最后一头战象》等等,其中最让我受益的是《雷锋日记》。
《雷锋日记》中有许许多多的故事,讲得都是雷锋助人为乐的事迹,我印象最深的是这个故事:1962年的春节,大家都在欢度春节,雷锋却没有休息,而是到抚顺车站打扫、帮忙。
雷锋这种乐于助人的精神真值得我学习。看着他的行动,我不由得想起了一件事。
这天,雨不停的下着。突然,我听到“哎哟”一声,不远处的一个穿红色连衣裙的小女孩跌倒了。她一定是因为没有雨伞,急着跑回家才会跌倒的。刚想迈出我的脚,我却犹豫了:我身上穿着一件妈妈刚刚买的漂亮的衣服,今天还是第一次穿,去扶一定会弄脏我的裙子的,是扶还是不扶呢?念头闪动之间,一个身影风一般从我身边跑过。我定睛一看是个小男孩。他不顾收起自己的雨伞,把伞往地上一丢,双手扶起小女孩。“真对不起,小弟弟,弄脏了你的衣服。”女孩满怀歉意的说。“没什么,衣服脏了可以洗嘛。”小男孩忽闪着一双清澈的大眼睛说道。眼前的一切让我感到惭愧,我连忙走过去,捡起地上小男孩的雨伞,对他们说:“我来帮你们。”“谢谢你了,大姐姐。”小男孩露出两排洁白的牙齿笑着说。“不用了,我们自己能走。”女孩拒绝了我。一把花伞和一高一矮两个身影逐渐消失在我的视线,只留下我一个人站在原地。
至今,我还是不能忘记那一幕。如今我读了《雷锋日记》,比起雷锋,我可真是自愧不如。因此我想了许多,我一定要从身边的小事做起,随手捡起地上的垃圾,主动帮助有困难的人……
我一定要让这种雷锋精神传递,让文明之花开遍我们的校园,开遍我们世界的每个角落。
英雄事迹读后感 篇30
"学习雷锋,好榜样……"这首家喻户晓的民歌时常在我耳边响起。
在三月学雷锋月里,我们身边涌现出许多"活雷锋",看着这情景,我又拿起了那本看了无数遍《雷锋日记》。这本书虽然已经看了很多次,但是每次看,我都深有感触,泪流满面。雷锋出生在1940年简家村的一个冬天里,他一生从事革命事业,把自己的青春献给人民,他曾经在日记里写着:青春啊;永远是美好的,可是真正的青春,只属于这些永远力争上游的人,永远忘我劳动的人,永远谦虚的人。雷锋叔叔是多么伟大啊,他虽然离我们而去了,可他的螺丝钉精神永远留在我们心中。"……如果你是一滴水,你是否滋润了一寸土地如果你是一线阳光,你是否照亮了一分黑暗如果你是一颗最小的螺丝钉,你是否永远坚守者你生活的岗位位上……"
这是出现在雷锋叔叔日记中的一段,从这里,我知道了雷锋叔叔是那么的尽职尽责,他是一颗小小的螺丝钉,可是他却做到了自己的本分。坚守着自己生活的岗位,他是彻底为人民服务的,为人民利益而死的,他的死是光荣的,有价值的,是比泰山还重的,我们难道不是也应该学习雷锋叔叔,做一颗小小的螺丝钉吗? 雷锋叔叔艰苦朴素的精神真值得我们学习。他那穿破了的衣服,补好了再穿,在军队里,其他日常用品他也少领,自己够用就行了。与雷锋叔叔相比,我们实在惭愧,衣服划破了一个小洞,丢掉;鞋子旧了,马上换掉;书本脏了,把他扔掉;我们生活在这个年代的人都不懂珍惜,从来都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从来没想过这些生活都是革命者用宝贵的生命换来的,这种生活来之不易,我们应该格外珍惜才对啊!
《红与黑》读后感1
如果我想得到他们的和我自己的尊重,那就应该向他们表明,和他们的财富打交道的是我的贫穷,而我的心和他们的蛮横无理相距千里之遥,它高高在上,他们那些轻蔑或宠信的小小表示岂能达到。
其实对于连·索海尔这个人,我实在是恨不起来的。他是个可怜又瘦弱的年轻人,他站在市长先生的家门前,穿着寒酸的衣服不知所措,羞怯而内向。但他那双漂亮的眼睛却燃烧着一种热情。用善良的谢朗教士的话说,那是种阴郁的热情。
他用拉丁文背通圣经,这使他赢得了些许的名声。他开始骄傲,他认为自己与那些凡夫俗子是不同的。他产生了强烈的征服德·雷纳夫人的欲望,并且拒绝娶爱丽丝——这个疯狂爱着他的女人。
他不甘平凡。他开始的梦想是成为他所敬仰的像拿破仑那样的将军或军官,可是他太容易被震撼了。他的梦想摇摆不定,但是最终的目的都是一样的,获得无尽的赞美和荣耀,就像他自己所说:为了名声他可以不顾一切,甚至去死。他太爱这些虚空的东西了,他费尽心机得到了德·雷纳夫人也不过是为了满足他的虚荣心而已。为的就是将来有天他出名了,别人会在他背后说“你看就是那位先生,他曾经捕获了那位傲慢清高的长市夫人的心”。
他要求别人称他为“于连先生”,尽管他当时还只是一位家庭教师,他也拒绝和仆人们在一桌吃饭。他享受别人崇拜而热烈的目光,他爱慕虚荣,虚伪,自负,甚至有些傲慢。他一方面发自内心的厌恶这些上流社会的贵族,认为自己崇高的灵魂与他们是不一样的。但他另一方面又不顾一切的想要跻身上流社会成为贵族。
其实于连谁都不爱。他跟德·雷纳夫人在一起就是为了满足他自己的征服欲。他向侯爵的女儿表白,也不过是为了获得他想要的利益罢了。可是她们爱他啊。
德·雷纳夫人遇见的是那个最好的于连,干干净净,拥有少年人一腔热血的于连,她爱上的也是这个羞怯、灵气的于连。哪怕后来于连已经彻底被黑暗的社会腐蚀了,她依然可以看见他身上那位少年的影子。而拉穆尔小姐呢。她说过“先生,我觉得我就是您的奴隶,您要什么我都会满足您。我愿为您做任何事。”她跟于连没有感情。他们所谓的爱情不过是逢场作戏,各取所需。
后来故事的结局,于连拒绝临终祷告,德·雷纳夫人拥着她的四个孩子去世了。拉穆尔小姐用她所敬仰的玛嘉瑞特女王的做法,花重金买下了他的头颅,在一个深夜时埋葬了。究竟是什么导致他的悲剧的呢?
那就是这吃人的阶级制度。他们以为他们可以打破它,可是于连悲惨的结局告诉我们,不可能!于连·索海尔,这位励志要成为拿破仑那样的将军的人,这位理想当上主教的男人,征服了德·雷纳夫人和拉穆尔小姐的男人,最后倒在了吃人的阶级制度的脚下。
后来又死了很多个于连,出现了很多个拉穆尔小姐和德·雷纳夫人,很多很多个年轻人。他眼中的热情,是阴郁的,野心勃勃的,是饱含渴望的,可是他最终还是闭上了眼睛。
《红与黑》读后感2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代表作。司汤达又译为斯丹达尔,原名玛利亨利贝尔,自1830年7月革命后就一直在政府供职。他生前默默无名,在文坛上根本没有立足之地。但是就是这样一个人,写出了让世界上最著名的的文学家、批判家都很感兴趣的作品。可以说,斯丹达尔完全是凭借这本书便在文学史上取得了几乎和巴尔扎克比肩的位置。
《红与黑》是法国乃至欧洲现实主义的奠基作。小说主要就是描述了于连索海尔这个人,以他和两个女主人公的爱情为主线,最终的结局是他的两次爱情都破灭了,他自己也死了。
看完第一遍感觉有些糊涂,架不住好奇心,多次阅读之后终于有所了解。于连是独自一人在与整个社会环境冲突,加上他那巨大的野心,最终导致了他的厄运。我个人认为于连是有点变态的,因为在第一次爱情的时候,他完全是一种下层人对上层人的报复心态。他因为看不惯市长的傲慢就想去占有市长的妻子来报复,他成功了。
读得多了之后,我才发现于连这个人的性格太特别了。他追求真理,却又为反动势力效劳;他正直善良,却又以虚伪的面目出入贵族阶层。从他的所作所为中,我读出了野心,以及他心中那股不甘低人一等的强烈欲望。
然而我最推崇的还是这部书的心理描写。不得不说,斯丹达尔的心理描写真的很有特点,在作品中,人物心理的挣扎、矛盾、扭曲、斗争……每种变化都真实细腻、深挚动人,有着独具匠心的刻画,充满了逻辑和理性。尤其是在描写于连和两个女主人公的爱情时,那心理微妙的变化和发展过程分析的相当的精致、独到。也怪不得丹纳都说斯丹达尔是这个时代和任何时代最伟大的心理作家。他开创了心理小说的先河。
这部书反映了法国下层青年的想法和处境,于连就是一个这样的体现,可能不是所有的人都喜欢他,但肯定都会被他吸引。
这的确是本好书。
《红与黑》读后感3
人们都说于连是个野心家,一个人如果不知足常乐一定会痛苦。我觉得他不过是一个顺应了“人往高处走”的生活逻辑的人物典型,一个波拿巴的后裔,有点像陈胜和李斯。他的野心让我喜欢他。
叶圣陶说过,苦水胜过白汤,痛苦胜过无聊。如果我们不能像五柳先生那样“种豆南山下”,那么,往上爬总会比消沉堕落、无所事事好。他的所作所为可能伤害了一些人,不过他本性善良,他会忏悔,而且不是出于一个教士的本能,仅仅由于心灵的引寻。这是个不完美的英雄,但他的残缺更让我觉得可爱,给我真实感。所以当电视剧《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播出的时候,我认为它至少有一点做得很成功:保尔并不是样样都让人可圈可点的。所谓“完人”,不是太纯洁就是城府太深,不是圣人就是傻子,就像我们拿到一个虫眼也没有的蔬菜立马会联想起农药一样。
喜欢他的自尊和自怜自爱。他的自尊,是带了一种过分的任性和固执的,当然不是什么优点,但是个性化,尤其配上那副生动的面庞。我可以原谅他的自大,就像原谅一个孩子一样。我景仰这个在理想和现实冲突中挣扎的于连。一叶在浪尖颠簸的扁舟,至少拥有弄潮儿的勇气:即使葬身海底,也悲壮得美丽。
在爱情面前,他无法伪装。“相见时的颤抖,别离后的不安”让他有时圣洁得像个孩子,有时又耍着可爱的伎俩。
他本可以苟且活下来,但他拒绝了这个机会,在法庭上再三强调自己的过失,于是故事才有个相当惨烈的结局,但从情节发展来讲,他是必死无疑的,我们很难想这个故事会有别的什么结局,他的那段话,自然有人想做阅读理解似的分析过,我不管它揭示了多么深刻的主题,我只是为一个英雄感动。
同于连一样习蒂尔德也为我所欣赏,同那雷尔夫人相比,她没有那么贤良、虔诚,她有不可一世的骄傲和棱角,因此也使她失去了于连的爱情。其实,我到觉得她和于连有些相像,她希望受人瞩目却藐视那些追求者,她讨厌伪善的社会,追求幸福不顾一切,她曾经试着去爱某爵侯,但转念一想一段令人大哈欠的恋爱是多么令人可怕!
另外,在整本书里,每章开头都有贴切的题记,曼妙的语言,与正文之和谐不禁令人拍案叫绝。
《红与黑》读后感4
漫漫寒假到来,本是忙忙碌碌的上学时光一下子变得轻快、悠闲,时间老人睡着了吗?可是渐渐地,无聊也开始蔓上心头。偶尔间,翻开书页,一下子被《红与黑》抓住了心扉。这本书讲的虽然是一个爱情故事,但却给我带来了很大的感触。
它的作者是法国的司汤达。小说主人公于连虽然出身贫民,但天资聪颖。一个意外的机遇让他得到了良好的教育,也因此见识到了上流社会的浮华生活。因为要面对复杂的环境,所以于连非常矛盾:一方面他通过自己坚持不谢的努力得以跻身上流社会,无疑给他带来了非常大的成就感,也因此激起了他的野心;另一方面他又有很重的自尊心,他经常称自己“出身低微,但并不卑贱”。
这不由得让我想起了曾经遇到的那一幕:一天下午,我照常走在放学回家的路上,突然看见了一堆人围在一起,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好奇心立刻驱使我跑了过去。一看,只见一位穿得流里流气的中年大叔正在抢一个乞丐碗里的钱,惊奇的是,四周围观的人竟然没有一个去阻拦他,只是津津有味地看着这场景或胆小地躲在人群之后。中年大叔仿佛料到没人会出来主持正义,便更加凶狠地与乞丐争斗起了破碗。眼见着乞丐越来越吃亏了,终于一位老奶奶站了出来:“孩子,你有手有脚的,干嘛拿人家乞丐的钱呢?这不是在丢自己的脸吗?”可是,中年人不理睬老奶奶的话,继续抢夺乞丐的钱。或许是老奶奶的冲锋在前,人群开始一起指责大叔的错误行为。终究是理亏,大叔渐渐抵挡不住众人的指责,灰溜溜地停止了霸道行为。没想到这时乞丐说了一句话:“我虽然很穷,但是我并不卑贱,我也有我的尊严,我们都是平等的,你不能这样欺负我。”围观的人听到了他的话,瞬间响起了欢呼声。
而这,也正是于连的“理想自我”:绝对不许一个未来英雄被轻视,所以当他自己也做错事情,当他的内心深处意识到自己的不道德行为时,他会为自己以前的所作所为忏悔,他会大彻大悟,恢复自己善良的一面。
同样,我们的生活也是如此,在邪恶与正义的较量中,即使邪恶会暂时占上上风,但正义终究会胜利。所以我要在以后的生活里,以真心待人,不虚情假意地对身边人伪善,因为,如果这样做了,那么回报我们的,必定是别人的冷落。
《红与黑》读后感5
《红与黑》是国外著名作家司汤达的著名作品,进述了一位受过较好教育的穷人少年于连经历了大起大落后,幡然醒悟,用死亡揭露了权力的丑恶。
于连·索雷尔像一个演员一样,活在自己精心安排的剧本里,可以变得谦卑有礼、大胆高傲、贪心谨慎……只要他的目的能够到达,什么面貌见世人他都可以。显现出他的好胜心和对权力的渴求。他愿意像军人一样轰轰烈烈的死去,也愿意像一个教士一样在祥和淡定的气氛中离开人间。他是一个矛盾体,在一步步陷入深渊的同时却又渴望救赎和救赎他人。让他腐化的是这个世界上的黑暗面还是权力,他人生大部分时间都很迷茫。他像一个演员一样,华丽出场,又在浩大的阵仗中离开。
于连处事精明,干事麻利,在何处都受到人的庞爱,但在何处他都扮演着一个情人的角色。在市长家勾引市长夫人,在大官家勾引大小姐。他想要的是征服感还是真正的爱情。
于连经历了各个阶级的生活,可谓是百感交汇。他既揭露了世间的肮脏,也证明了一个人的奋斗和成功。到底那个阶级的他才是真正的他引人深思。
《红与黑》这个书名让我想到一句俗语“近朱者赤,近墨者乌”。他的人生可圈可点,有让人不得不夸赞之处,也有让人异常反感之处,具有双面性。但他拥有一个充满了悲欢离合,丰富彩的生,让人又爱又恨。
《红与黑》读后感6
天边那一抹红晕,照亮了湖水,燃烧着生边的一切。火红的颜色,温暖的,却没有火的热烈,没有枫叶的妖艳。是一点点淡淡而散漫的火光失去了热度。湖水被烧着,波光粼粼中还闪动着那耀眼的红。树叶摇动着发出摺摺的红绿交错的光来。
一切的景象都告诉我,这是个火热的世界。此刻,黄昏将淹没在夜幕中,火光只是挣扎着,发出短暂的光,却不发热。就如英雄,在短的时间支出援助之手,却没有将他的心分散出去。所以,人们便等着,等着英雄的出现,而不是去做英雄。
黄昏,没有了红光,变成了夜。夜,没了晚风;夜,每了月亮;夜,每了星星。夜却还是夜。眼睛闭着,这个世界彻底黑了。黑有多深,象白骨精的无底洞?不,比它还深,无底洞到底还是洞,是洞旧有底。就像世上没有不可知的事物,只是人们尚未发现而已。慢慢的我感到周围的水气在上升。人是敏感的,只有在适当的环境中,这种潜能就能被发觉。
夜并不安静,当然就不寂静了。阵阵蛙叫虫鸣让我有种毛骨悚然。是的,我很恐慌;不,是害怕到了极点。我甚至有种幻觉,还在向我哭泣,哭泣着这个世界的不公;哭泣它的孩子们悲惨命运。虫儿叫嚣着,它只是在提醒人们,世界上还有它们的存在,人们不能,更不应该无视它们的存在。
拂晓时分的夜,我已经错过了。我感到背后暖暖才发现,自己竟然站了许久,腿脚早已麻木的没有知觉,睁开眼又赶快闭上,刺眼的光——红色的。
《红与黑》读后感7
作家笔下展现的,首先是整个法兰西社会的一个典型的窗口——小小的维里埃尔城的政治格局。贵族出生的德瑞那市长是复辟王朝在这里的最高代表
,把维护复辟政权,防止资产阶级自由党人在政治上得势视为天职。贫民收容所所长瓦尔诺原是小市民,由于投靠天主教会的秘密组织圣会而获得现在的肥差,从而把自己同复辟政权栓在一起。副本堂神父玛斯隆是教会派来的间谍,一切人的言行皆在他的监视之下,在这王座与祭坛互相支撑的时代
,是个炙手可热的人。这三个人构成的三头政治,反映了复辟势力在维里埃尔城独揽大权的局面。而他们的对立面,是为数甚重,拥有巨大经济实力的咄咄逼人的资产阶级自由党人。司汤达一方面向人们描述了保王党人的横行霸道,一方面又让人们得出这样的结论:握有经济实力的资产阶级,在政治上也定将是最后的胜者。《红与黑》成书于一八三零年七月革命以前,司汤达竟像是洞悉了历史运动的这一必然趋向。
《红与黑》读后感8
这本书是一场惊心动魄的爱情电影,是一部催人奋进的励志小说,是一幅政治局面图,更是一出扣人心弦步步惊心的大戏。这本书就是《红与黑》。
它是现实主义小说的杰出典范。在书中,作者用尖锐的笔调对法国的社会政治状况做出了冷酷的批判与真实的描绘。在书中我们可以看到:现代工业兴起使“唯利是图”成为人们行为的唯一准则;福利机构转化为人们发财致富的工具;有宽裕收入的教士被培养为维护政权的棋子……着实是一个“阴谋和伪善的中心”。
书中的主人公于连是法国奋斗者的典型。他的一生一直在干一件事:捍卫自己独立的人格,跻身上流社会,出人头地。为此他不懈追求,从小努力学习设法用智慧改变自己的人生,为了进入统治阶级,他拼命靠近中央机构。他一直在为自己的理想努力奋斗,义无反顾,从不言弃。他身份卑微,却心比天高。他的内心一直有一个倔强的声音:我要向上爬。他的执着,他的要强,使他摆脱了不被人奴役的命运。
于连还是一个拥有强烈的自尊心的人。当父亲要他到市长家里当家庭教师时,他硬气地回答:“我不愿当奴仆,要我与奴仆一起吃饭,我宁可死掉。”当高高在上的市长把他当做奴仆一样训斥时,他不失风度,愤然昂首:“先生,没有你,我也不会饿死。”
在我的眼中,于连更是一个内外矛盾的两面人,抑或灵魂独立的守卫者。他既有反抗意识,又容易被屈服;既看重崇高纯洁的人格,又不得不遵守社会“潜规则”;他既热衷于跻身上流,又在善良本能的驱使下,在强权前“横眉冷对千夫指”,愤然而高傲的选择死亡,至死也不向卑污的现实让步。“宁为玉碎不为瓦全”,面对人生最后的生死成败,他选择的是一种决绝的姿态。
于连,一个敏感而聪明,倔强又叛逆的形象。他为了守卫人格的尊严,面对死亡依旧面不改色,这是他无愧于自我的坚守,并不甘心的反抗,永不屈服的灵魂。
如果说,历史是一个车轮,永远在重复着同样的故事,而打破这种轮回的就是《红与黑》。而“红”与“黑”,两种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颜色,在这本书中可能真的包容了世界的一切虚华。从此,不再平凡。
《红与黑》读后感9
《红与黑》是19世纪欧洲批判现实主义的奠基作品。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与最终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感情的描述,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因此小说虽以于连的感情生活作为主线,但毕竟不是感情小说,而是一部"政治小说"。
司汤达是善于从感情中反映重大社会问题的文学大师。于连的两次感情都与时代风云紧密相连,这是当时阶级角逐的一种表现形式,他对德·雷纳尔夫人之后的确也产生了真正的感情,但开始是出于小市民对权贵的报复心理。因此,于连第一次占有德·雷纳尔夫人的手的时候,他感到的并不是感情的幸福,而是拿破仑式的野心的胜利,是"狂欢"和"喜悦",是报复心理的满足。
如果说于连对德·雷纳尔夫人的追求还有某些真挚情感的话,那么于连对玛蒂尔德小姐的感情则纯属政治上的角逐,玛蒂尔德既有贵族少女的傲慢,任性的气质,又受到法国大革命的深刻影响。她认为,如果再有一次大革命,主宰社会的必定是像于连这样富于朝气的平民青年。同于连结成伉俪,既富于浪漫气息,又找到了有力的靠山。而于连则认为与玛蒂尔德小姐结婚能够爬上高位,青云直上,因此不惜去骗取她的感情。但是,于连的两次感情最终还是失败了。这是因为在复辟时期,封建势力向市民阶层猖狂反扑。于连不是统治阶级圈子里的人,那个阶级决不会容忍于连那样的人实现其宏愿。
《红与黑》在典型环境典型性格的塑造,匀称的艺术结构和白描手法的运用上都有突出的成就,而司汤达所以被评论家称为"现代小说之父"则是因为他在《红与黑》中表现了卓越的心理描述天才。现实主义作家都强调细节的真实,但司汤达与巴尔扎克不一样,他着重刻画的不是客观环境,而是人物内心活动的细致和逼真,作者常常三言两语就把人物行动,周围环境交代过去,而对其内心的活动则洋洋洒洒,不惜笔墨,感情心理描述更是丝丝入扣,动人心弦。作者在于连得知德·雷纳尔夫人写揭发信到枪杀她这段情节上仅用了三页,而与玛蒂尔德的感情却花了上百页的篇幅细致描述。德·雷纳尔夫人堕入情网时的那种喜悦,痛苦,忏悔而又不甘放下幸福的复杂心理的展现,也令人拍案叫绝。
《红与黑》读后感10
红与黑,每个人身上都有两个自我。
一个坚守着性格里的刚毅和自尊,执着于生命的高傲,一个虚伪地为了生存强颜欢笑,谄媚逢迎。
在我看来。红与黑,就是关于人的性格与人的前途碰撞冲突的故事。
于连,是一个拿破仑的疯狂崇拜者,却遗憾地降生于世俗繁文缛节复苏的时代,他很想摆脱阶层与出身的束缚,一直挣扎着往上爬,却又因为自己个性而湮灭。
这其实很真实。只是我们都在无视,于连的故事,就发生在我们身上。
每个人生而就在尝试融入社会,吸收主流价值观,或许我们没有于连那样子的野心,但一定曾经有过自我与社会冲突的无奈,法国尚且如此,在传统宗法观念根深蒂固、人际关系错综复杂的中国社会,多少杰出的.灵魂自甘堕落,却又毫不自知?于连的伟大便在于,他力争上游的同时,遵循着自己的性格,或许他始终在做伪君子,但那也是在虚伪地对待世人,他始终都真诚地面对着自己的内心。
一开始我看到,于连对德瑞那夫人、玛特尔小姐的爱情只是出于一种满足自尊和弥补人格价值的需要,这让我很惊讶和愤怒,因为这和我笃信的爱情观相悖。但都后来作者的意图逐渐浮出水面,他只是想塑造这样一个人(当然也和他自己本人的经历有很大关系),他试图服从和跟随自己的心,可黑暗的社会依旧俘虏了他,至少在生理上,让他死亡。
在红与黑里,所有的人物都很虚伪,或者说都有着大部分的虚伪时光。上流贵族一个个谈天论地,却只是在拙劣地模仿前人的观点,没有人活出了自己,没有人理解自己性格的秘密。真正可谈得上真诚的只有于连和马特尔,或许还有德瑞那夫人,他们在追求,他们至少是在为自己的内心而追求,不管这理由是否道德,是否符合伦理,但毕竟不是纸醉金迷的傀儡。从人的独立性角度而言,他们三人是比较伟大的。
当就算这样,他们也有强烈的内心斗争。最吸引我们眼球的,也正是这些内心独白。多少人,不尝试和自己的性格坐下来晤谈,就默默地低头认命?
那么,关于于连的结局呢?不知道还能再说些什么。我们穷尽一生去追求,能拼搏、豁出去的,也就只有那几次。于连至少去做了。于连是有尊严的,直到最后他在监狱里考虑的也是他是否有勇气去面对死亡,他是否对得起他的尊严。
全书读罢,掩卷叹息。于连的死,只是一个符号。
只是活在中国,我也尝试遵循自己的心。
但好多责任,好多义务,好多东西,逼着你去俯下身来融入社会的阴暗面。
只能尝试出淤泥而不染,但,这可能吗?
于连在狱中感叹这世上似乎没有一个真诚的上帝……是的,我们只能做虚伪的人,尝试有真诚的瞬间吧!
红是血,黑是夜,我愿用一生,像于连那样,以我之血,去染红这黑夜。
《红与黑》读后感11
于连一个底层出生的孩子,智慧聪明,会说拉丁文,《圣经》也倒背如流,但是在那个年代里有好的才华并不意味着就有一个好的前程。于连曾拥有过,但是却被他的欲望所葬送了前程。
在法律面前,合乎自然的只有师子的力量,或者动物饥寒时的需要,更简单的一个字表示,便是欲。于连与德。莱纳夫人短暂的恋爱是一个美丽的错误吗?这个错误的原因是什么呢?难道是与德莱纳先生不和的婚姻?还是9世纪早期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社会风气?德莱纳夫人不缺钱但是却缺少了精神的寄托,也许市长与她的婚姻只是逢场作戏,但是谁能够说这样的婚姻不是普遍存在呢?
文中有一句话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座坟墓,用来埋葬所爱的人是的每个人心里都有那么一个深爱的但是却不能一起厮守的人,当所爱的人离去,在心里就有了不能倾诉的秘密就如同坟墓一样。于连与市长夫人短暂又美好的恋情结束了,因为市长夫人的懦弱,一位小儿子的病是上帝对她的惩罚,有时候我们明明知道有很多事情如同烟花般漂亮且短暂,但是却无法抗拒那股力量带给我们心灵的快感。
难道才华出众的人都会高估自己吗?在做家庭教师时肆无忌惮的爱上了市长夫人,在教堂里他的聪明战胜了同伴不满的目光,他的确很优秀,但是在处理感情的问题上却是那么地不理智。我认为于连与德。莱纳夫人的激情,是于连报复上层统治者对他的鄙视,而德。莱纳夫人的柔情却使他真正地感受到恋情的美好,相比之下与玛蒂尔德这位贵族小姐的恋情更像是为了权利和金钱。有人说于连与市长夫人是心灵的爱情而与德。拉莫尔小姐是头脑的爱情。尽管她们追求爱情的方式不同但是都反映了一个问题,就是她们对自己本阶级的厌恶和对封建门阀的叛逆。而于连却是一个出类拔萃的青年,他相信勃勃,不甘于贫贱,一心向往沸腾的生活,希望青云直上,但是在王朝复辟时期,在极端反民主的贵族资产统治下的法国,他看到从军建功立业已经行不通了,只有通过教会才能使他跻身名流,在上流社会中,他如同一丝丝柔弱的阳光,想放射光芒却微不足道。
于连与侯爵夫人偷偷的恋情,也许是一种偶然,但是他的心里一定是想希望这样来达到飞黄腾达的美梦,但是生活却不尽人意,市长夫人因为嫉妒写了一封举报信,使他的美梦被打破了。于连也因为刺杀市长夫人而被抓,玛蒂尔德为了于连最起码的声誉也不要了,为了他的获释而东奔西走,也许她真的爱于连,但是于连爱的却是市长夫人,玛蒂尔德的狂热,市长夫人的深沉,,两个不同的女人都深深地爱过他,也为他付出了深深的代价,一个以死来结束了余生,而另一个丧失尊严去乞求爱情。有时候爱情真的不是金钱才是万能的,只有真正的相爱才能超越金钱。
有人说红象征拿破仑的军服,黑代表王政复古年代僧侣的黑衣,黑是玛蒂尔德的丧服,红是德莱特夫人的鲜血,但是我却认为红是代表于连对自己人生的追求,而黑代表了他人生的遭遇和不幸,代表了各种各样的诱惑。
《红与黑》读后感12
家庭的苛待与社会上层人士的蔑视,造就了他敢于反抗的勇敢性格。对家庭的反抗,体现在他充分利用分分秒秒看书,哪怕是帮父亲干活,哪怕被父亲打后,也不甘于做个木匠。对社会的反抗,主要体现在两份爱情上。在与瑞那夫人恋爱时,书中这样描述过那样如果有一天我发迹了,有人指责我赶过家庭教师这样下等的职业,我就可以告诉他,是爱情把我抛到这个职位上的。在对待与玛娣儿特的爱情上,作者不止一次写到过他因玛娣儿特对他的爱意感到自豪,也不止一次拿此与身份地位高的夸泽诺侯爵比较过。
但他性格中也表现出懦弱妥协的一面,特别是在他的虚荣心、个人名利得到满足后,更容易表现出他的懦弱与妥协。在得到侯爵赏赐的十字勋章后,他曾一度以为自己已经可以跻身于上流社会摆脱平民身份后,就同他最蔑视的特权阶级同流合污。
《红与黑》读后感13
最近读了司汤达的小说《红与黑》,小说通过主人公于连与两个女人之间的爱情描写,反映了法国大革命后、复辟时期整整一代小资产阶级青年的憧憬、追求、奋斗、苦闷。《红与黑》以大量篇幅描写了于连与德·瑞那夫人和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但这里的所谓爱情,并非那种有着共同感情基础、心心相印的真正爱情,而是特定政治历史背景下的畸变的爱情。
主人公于连所处的时代,是一个社会倒退的时代。于连是一个小资产阶级个人奋斗者的典型,为了实现他的发财梦、为了改变自己卑微的社会地位、跻身上流社会,他可以毁弃和亵渎古典的道德和神圣,把世界上的一切都作为敲门砖。崇高而圣洁的爱情,成为他重要的自卫、反击和向上爬的进身之阶。
《红与黑》读后感14
初次听到《红与黑》这个书名,觉得有点奇怪;初次拿到这本书,觉得有点兴奋;但初次读完这本书,不禁觉得有点深深地触动。读这本书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不仅是因为它篇幅长,文字多,更是因为它所包含的内容与深意,让人可以长久的琢磨,它表现出来的那种时代气息与给人的那种触动是难以抹去的。从《红与黑》中,读懂了很多世间人情,看明白了很多不为人知的游戏规则,也深深体会到了人间的种种真情。
可以说整本书的主人公是于连。索雷尔,这是一个木匠的儿子,从他还在娘胎里的时候就被父兄鄙视,生来常遭毒打。但是,他把自己的头脑身体全都给了书本,他想成为一个像拿破仑一样的英雄。他任家庭教师期间,与女主人瑞那夫人发生了恋情。她是一个第一个爱他的女人,她也是第一个他爱的女人。但那种对功名的狂热追求让他攀附权贵,与拉穆尔侯爵的女儿玛娣儿特小姐发生了关系,但因种种原因,他谋害故情人,却落到了死亡的地步。而最终的结局呢,瑞那夫人信守诺言,没有采取任何方法轻生,但却在于连死后第三天,抱着她的孩子永远闭上了眼睛。
这本书的结局是一个悲剧,而两个贵族女人的爱,一个是深沉,一个是狂热,他们为了爱而可以放弃一切,正如有人曾说:青春的爱情就像阴晴不定的四月天,稍不留意,就会遮上一片阴云。也许她们从不想过要失去他,他的英俊,他的才华,他的那种神气让二人沉醉其中,瑞那夫人那种心灵上的爱情和玛娣儿特小姐头脑上的爱情相映成趣,她们的爱情方式不同,但他们都表现出了对贵族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
当于连发现自己得对她们的爱情不再单纯,而是加上了虚荣的成分时说:“我把自己毁了”,是啊,他已经让自己严重脱离了那个时代的轨道,也暗示了他悲剧的发生,而那两位贵族女人却摆脱奢华的贵族生活,用几近丧失尊严的方法来博得爱情。整个爱情故事都是若即若离的,直到生命终结之际,他对瑞那夫人的真正爱情冒出原始的火花,但那已经无济于事。
理想有很强的动力,于连作为一个青年人,他的那种追求英雄的梦想的冲动,正是对那个时代的反抗,他不希望自己碌碌无为,虚度青春,面对现实的阻碍与无法实现抱负。要么逃避,要么反抗,我们从中应该学到,面对如此这般情况,要敢于反抗,不能甘做平庸之辈,要敢于追求自己的理想,对生活充满热忱,反抗空虚的度日。但我们也应该呼吁:要想改变这种情况,靠个人是行不通的,我们必须共同努力。
《红与黑》读后感15
主人公朱利安出身低微,是一个木匠的儿子,处在受人轻视的仆役地位。少年时,他就对自身地位不满憎恨自己的社会阶层,抱定要出人头地,进入上层社会,但是由于生不逢时,在王政复辟时期,平民甚至没有穿军官制服的可能,唯一能够通向上层社会的途径是当教士。
其实当教士并非朱利安的本意,他只不过是通过这条途径,达到他追求荣誉和财富的目的。
为了实现这一目的,他到韦里埃市长家里当家庭教师,这是一条艰难危险的道路,当然也是一条探求飞黄腾达的捷径,他甚至拒绝了他的朋友富凯为他
他看到上层社会平庸无能,但是当他进入这个阶段时,却招来众多人的仇恨,
由于受野心的驱使,他内心充满矛盾和痛苦根本不相信上帝,但要装出一副虔诚的教士面孔他内在的自卑感,在表面上却装出十分自尊高傲,他内心充满爱情,甚至不敢公开表露。
在爱情上,他是一个十足的报仇分子,开始他对德。雷纳夫人,表现出既有情意,又故意回避使法雷纳尔夫人落
朱利安通过爱情使他获得了一些受人尊敬的名誉,但是,最后还是爱情的牺牲品。
如果他开始就控制自己,也许会有更好的结局,但是在那样的环境,也不可能违背现实。
《红与黑》读后感16
我看的是司汤达的《红与黑》,起初是因为看萌芽上的《玛格丽特》的作者对这部书非常之欣赏,我则在开始的时候对书中所描述的一个女人为了爱情可以在她的情人死后把他的头颅给买了回来,并抱着它把它给安葬了,十分感动。
看后对我感触最深的就是于连的两场爱情:一个是与德。雷纳尔夫人的“心灵的爱情”;另一个是与马蒂尔德小姐的“头脑的爱情”。
在我们现在的社会寻找象于连和德。雷纳尔夫人那样心灵的爱情已经很难了。我从书中只学会了要珍惜爱情。我也没有那么伟大的报复去控诉这个社会,只是希望大家还能报有一些幻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