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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和平血腥迸发观后感汇编50句

时间:2021-02-11 22:10

《灿烂千阳》读后感 篇1

这是一本继《追风筝的人》后又一次深深感动我的书,感谢作者带给了我全然不同的感受,让我认识了阿富汗,让我去了解阿富汗人民所经历过的苦难,尽管这苦难或许只是一部分。

作者展示给我的是人性的光辉,人们心底埋葬的关于希望的种子,无论在怎样艰难的处境,这粒种子永远不会死去,终有一天,希望会萌生出嫩绿的芽,救赎每一个虔诚的人。

两位阿富出身汗完全不同但又普普通通的女性各自带着不属于同时代的悲惨回忆,共同经受着战乱、贫困、与家庭暴力的摧残,心底潜藏着的悲苦与忍耐相互交织,让她们曾经水火不容,又让她们缔结情谊,如母女般相濡以沫。在不可宽恕的年代,有着无法抹去的记忆,最终,自由与幸福抵达了穿越了战乱的莱拉,用玛利亚姆的生命。这是20世界70年代到21世纪初的阿富汗,这使我十分震惊,我意外于此般生活竟然在这么近的年代出现,这并不是过去,或者这还是未痊愈的伤疤。

我没法去深刻地体会阿富汗女性的苦难生活,我无法了解她们一生的深重灾难。但是,由她们,我更加感激并珍惜现在的生活,我自由,我拥有自己的权利。我出生并生活在一个和平的年代,一个和平的国度。

我喜欢看书中字里行间传递给我的主人公自我救赎的毅力,她们有她们的信仰,或许我无法完全理解这样的信仰对她们来说有多么重要,但是隐约可以体会,信仰是她们身体中不能缺少的东西,就像大脑,就像血液。但是令我十分悲痛的是宗教往往被用作成有些人实施残暴、谋取私利的幌子,但信仰本身是一件十分美好的事情。

这是我第一次读这本书的零星感受。我相信,它能带给我的远远不止这些。

《灿烂千阳》读后感 篇2

《灿烂千阳》以两个女人的一生作为主线,讲述了在动乱中阿富汗人民的生活,更让我清晰地看到了生活在那里的女人的不能自主的悲惨命运。

莱拉是幸运的,从小在开明的父亲呵护下无忧无虑地成长,随着房子被击中父母离去,她被希拉德救出,却又被希拉德设下的圈套误以为塔里克已经死去。她想逃跑,但意外发现自己有了塔里克的孩子,为了这个孩子她违心地嫁给了希拉德。但是经历了种种磨难她最终得到了她想要的幸福生活,那就是与塔里克还有孩子们在一起。

玛丽雅姆作为一个私生子,从出生便注定了一生的不幸。从那么期盼父亲的到来到去找父亲结果被远嫁到遥远的地方,离开了家,母亲因为她的出走而自杀。希拉德是个残暴专横的人,常常毒打她,也打莱拉。曾经与母亲娜娜在房顶看月亮,在树下看落叶,在河边钓鱼的日子只能是美丽的回忆,快乐只属于过去。最终,她选择自己一人承受杀人的惩罚不肯与莱拉共同离去。

命运让莱拉与玛丽雅姆相识,并同在一屋檐下受着希拉德的非人折磨,从最初的敌视到后来的亲密如母女一般,莱拉在玛丽雅姆的帮助下脱离了苦海,而玛丽雅姆却被执行了死刑。但是玛丽雅姆在最后是平静淡然的离去,她在生命的最后几年得到了莱拉与莱拉孩子真心的爱,她用自己的最后力气帮助了她们,她觉得自己这么做是值得的。而当莱拉回到玛丽雅姆生活的小村庄,见到了玛丽雅姆生前喜爱的毛拉之孙,并打开了玛的父亲留给她的东西与信,莱拉哭了,玛丽雅姆的父亲扎里勒的忏悔与道歉来得太晚了,一切都成为了迟到的爱。

《灿烂千阳》引领着我用眼、用心去领略这个国家的风景、人物、事件,没有机会也不大可能走到更多地方的我,使得书发挥了它巨大的作用,使我这个井底之蛙能够读到并感受到那些未曾感受和经历过的体验。也许我还是不能更深刻的领会书中的内涵,还是无法想象那里的人们的生活状况,对一切仍只是停留在表面,只是肤浅的认知,但是,这已然为我打开了一扇窗,看到更广阔的世界与更纷繁复杂的命运。

初看《灿烂千阳》的名字,我错以为应该是轻松快乐的故事,当翻开书,一页页一字字地认真读过之后,便发现我真是大错特错了。虽然作者为这两个故事设置了还算不错的结局,但其中的波折、痛苦、欺骗、暴力、水深火热却更让我记忆深刻。不知道灿烂的千阳是否能够最终照耀在他们身上,不知道风筝是否最终能够快乐地飘扬,只有祝福、只有祈盼。当经历了如此创伤的人们重新看见灿烂的太阳与舞动的风筝,那将是一幅更加美好与幸福的景象吧。

《灿烂千阳》读后感 篇3

我的心萦绕着淡淡的忧伤。

我知道这是看了《灿烂千阳》后的影响。

很久没有这么迫不及待看书的感觉了。在书店看到简单的书评和介绍我就买了卡勒德·胡赛尼的这两本《追风筝的人》和《灿烂千阳》。我很想了解阿富汗或者说伊拉克也行他们普通民众的日常生活,尤其是女人们,那些可怜的女人。

昨晚早早洗了澡就坐在床上看了。我只看了两章。在刚看两页时我就深深地牵挂着那个叫玛利亚姆的小女孩的命运,看到她小时候和父亲一起时的天真、单纯和极度的幸福,我在想象那童话般的场景时心里却是隐隐地痛,为她将来可能的悲惨命运。

果然,她的美丽的肥皂泡破裂了,她最最最崇敬的父亲是个胆小鬼、伪君子,她自己并不是父亲心里的小宝贝而是一个很大的负担。她勇敢地独自寻找父亲的行为导致视她为唯一支柱的母亲的自杀身亡;她在父亲家里短短地寄人篱下的生活没多久就被父亲和他的妻子们许配给了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而她才十五岁。当妻子们张罗着说服她答应婚事时,她还那么抱着一线希望,希望她伟大的父亲会挺身而出保护她反对婚事。可是坐在旁边的父亲除了痛苦的沉默没有任何表示,甚至最后面对眼泪汪汪的女儿的祈求,他只说了一句:“你别逼我,亲爱的玛利亚姆”。高大的泰山轰然倒下,美丽的肥皂泡彻底破裂。

我舍不得往下看,就像拥有一件珍贵的宝贝一样想慢慢地欣赏,又迫不及待地想知道结果,忍不住往后翻了两页后又赶紧回来,生怕知道了结果会影响自己看书的情绪。

还有要说的话。

我一般不喜欢看中国的小说,以前并不知道原因。后来以为是因为自己从来不喜欢中国传统文化,不喜欢中国传统文化的那种对人的禁锢,那种压抑,以为是因为现在的中国人很少能静下心来写一些真正的发自内心的东西。直到有一天,偶然在朋友桌上看到一本摩罗写的散文,其中提到中国的作家普遍缺乏一种人文关怀,一种悲天悯人的大爱,所以中国的很多小说不乏细致、刻骨、深刻,但是总是有一种骨子里的冷漠。

于是我知道,我不喜欢中国小说的真实原因就是这个,那种刻骨的冷漠,那种刽子手般揭示阴暗的冷漠,让我每次看完都很不舒服。而俄罗斯的、欧洲的包括《灿烂千阳》的作者卡勒德·胡赛尼,他们的作品虽然也有描写底层民众的苦难,可是我却能感受作者的那种发自心底的悲悯,那种情不自禁的对笔下主人公的温暖情怀。

《灿烂千阳》读后感 篇4

《灿烂千阳》的阅读纯属偶然,第一本卡勒德·胡赛尼的书是《追风筝的人》,在地铁报上断断续续的读了后买来读的,读完后也向朋友力荐,觉得这本书真正写的是好,感动,从头到尾的感动。看完后,也私下很有负罪感的感到幸福,因为自我生活在和平盛世因为自我自小被家人的爱环绕。当看到《灿烂千阳》的作者与《追风筝的人》同为一人的时候,当时的第一反应是,这本书我不要看,我怕我背负不起书中沉重的感觉。

前些日子在当当买了一堆书,书送到家里,才突然忆起,这本书,是说不要看的。但既然买了,总没有不看的道理,况且作者以前的作品也是我极尽溢美之辞赞扬的。这本书看完的感觉,一是震撼二是心酸,书中以一个不幸女人的一生为线索(此刻觉得,这个国度的女人,大概离幸福的距离比任何地方的都要远点)从她的视角写出国家的动荡对国民的影响。这话太笼统,可总结来,就是这感觉。里面有很多家暴的.情节,并没有描述到多么详细,但聊聊数语却带给人无数的想象空间,看的我每每忍不住自心底寒战起来。也对玛丽雅姆生出敬佩,这样的环境下,她依然肯用她的爱心温暖另个与她同样不幸的人。书中有个细节描述到莱拉的父亲带他们兄妹去卡米扬大佛游玩,写到周围景观的闲散适宜,农人在田间劳作,农作物在微风中俯仰。我的思绪也仿佛被带到那个孕育温馨、神秘与期盼的下午,数章后一笔带过大佛被毁,伴随同时的还有恋人的失散和亲人的过世,虽然没有过多的描述,却有种心酸的感觉让我无法继续读下去。卡米扬大佛的被毁以前在新闻里看到过,只有看到书里带过,才真正相信,它真的被毁了,一向都不相信,这样一件民族瑰宝,怎样就会被毁了,怎样会下得了手。结尾有点点大团圆性的,莱拉和她的爱人踏上了回乡的路程,寻找身心的最终归宿。这个,我有点点怀疑,当一个人,做为人的基本权利被彻底否决,彻底践踏后,他仍然会将否决与践踏他的地方作为归宿么?当然,生活在幸福中的我们是无法体会他们的悲凉与无奈的。

阿富汗,一个多么遥远而让人费解的地方。

《灿烂千阳》读后感 篇5

故事,从主人公玛丽雅姆的十五岁生日开始。

这一天,她的童年一去不复返了。作为一个私生女,她从小就受尽人们的鄙视和辱骂。随着母亲的自杀,本来定期探访的父亲也仿佛陌路。为了面子,狠心的父亲将她嫁给了咯布尔中年鞋匠拉希德为妻。谁料上天不公,玛丽雅姆七次怀孕却七次流产。动荡年代下又加了家庭暴力,使得她永远走不出生活的阴影。

十八年过去了,战乱非但没有平息,反而愈加激烈。少女莱拉的幸福家庭已被摧毁。她青梅竹马的连任塔里克举家搬迁,两个哥哥在战争中死去,而一枚火箭弹,送她父母上了天堂。无奈之下,她只得也嫁给了此时已年近六十的拉希德。

于是,玛丽雅姆与莱拉,这两名阿富汗女子,带着属于不同时代的悲惨会议,忍受着家庭暴力的重压,生活在了同一个屋檐下。曾经,为了一个并无良心的丈夫,她们水火不溶;却在经历无数磨难之后,缔结了情谊,相濡以沫。

然而,最终拉希得发现,莱拉的女儿竟是塔里克的孩子。而莱拉亦发觉,当年告诉她塔里克死讯的人,竟然是由拉希德唆使并雇佣的。于是,他们争吵、打斗。残忍拉希德竟欲掐死莱拉。危急时刻,玛丽雅姆做出了令人敬佩的、却毁灭了她一生的举动——杀死拉希德。

整本书的语调凄哀,色彩阴暗,当名字却叫做“灿烂千阳”。以前我不明白为什么,但现在我明白了。这是怎样的一副巨大的绝望与微弱的希望共存的、坚强、悲剧的生命画卷啊!

同样是人,与生活在战乱中的阿富汗人相比,我们是多么幸福。想要什么,几乎就有什么。如此多吃多占,我们平日里却从未想到要为那些不幸的人们做些什么。在社会底层,阴暗的角落里,有成千上万的人们在苦苦挣扎。也许只是为了一滴水,也许只是为了一粒米,但那却是他们生活的全部希望啊!

虽然上天不公平,虽然它无数次地摧毁他们的希望,但坚强的人们从来都没有停止过反抗。面对动荡的社会,残忍的塔班,他们想尽一切办法,拯救自己,拯救他人。很多人,像玛丽雅姆一样,有着并不幸福的生活开端,和无比悲惨的结局。但请永远记得,她们曾经为之付出,努力。她们没错,错的是这个世界,是我们!

想起莱拉父母一生的愿望:住在海边听海浪的声音,观日出日落,仅此而已。想起玛丽雅姆的愿望:再回到童年的泥屋,再闻一次那绿草的芳香,再回池塘边钓一次鱼。这么简单的愿望,却从来都没有机会去实现。我不忍,也无法想象,当火箭弹爆炸在身边的一侧,莱拉父母在想什么;当塔班举起枪,要杀死玛丽雅姆的时候,她在想什么?

能想什么呢?希望?是永远的绝望吧!

《灿烂千阳》读后感 篇6

用两天的时间,看完了《灿烂千阳》。依旧如读《追风筝的人》一样,开始是一种对异域截然不同命运的窥探,最后却是无比的震撼和慨叹。不过,两者应该还是有区别的。我个人认为《追》是一个故事,《灿》则是一个社会。故事可以很精彩,很动人;社会只能是真实,真实得残忍。

“灿烂千阳”这个名字,很不错。来自于四百年前的一位叫做主的诗人的诗句:“喀布尔每条街道都令人目不转睛,埃及来的商旅穿行过座座市场。人们数不清她的屋顶上有多少轮皎洁的月亮,也数不清她的墙壁之后那一千个灿烂的太阳。”一千个灿烂的太阳,本是诗人最慷慨的盛誉,可它怎能敌得过时间的变迁,敌得过人的欲望呢?战争,爆炸,袭击冲突,政权更迭,难民营,对妇女的压迫制度,饥饿,颠沛流离。书中的种种,让谁都相信,“纵然有一千个灿烂的太阳也不足以再用它金煜的光芒去照亮它阴影憧憧的洞穴,用它稠浓的温暖去掂量它罪恶砭骨的凄凉。”是的,美好的历史,在现实面前,只能是遥不可及的神话,这点,我坚信。

两个主人公,都是极其不幸的,但相较而言,我更同情玛丽雅姆。莱拉有过幸福少年时代,尤其是与父亲和情人塔里克的相处,更是留下了永远的甜美回忆。莱拉也有依靠,或是等待,无论是她和塔里克的私生女,还是她和拉希德的儿子,都是她生活的依靠,抑或希冀。莱拉更有幸运的结局,和自己相爱的人相守,做自己认为有意义的事,以完成父亲的遗志。这一切,玛丽雅姆都没有。作为私生女,玛丽雅姆从一出生,就失去了一切,没有幸福,没有未来。

如果她能遵循母亲那番“幸福不可得”的教诲,也许悲惨会来得晚一些。可是她幻想了,幻想着家庭,幻想着幸福。结果呢,母亲自杀,父亲匆匆把她嫁人,或者说是丢弃于人更为恰当!当然,如果能生个孩子,哪怕是女孩,命运还是会有转机,可是偏偏又是习惯性流产。至此,悲惨命运彻底沉入了地狱深渊,永无天日。

莱拉的遭遇,让我冷冷的悲叹,可玛丽雅姆的一生,却让我静静地生疼,无论是她和父亲的关系,还是她最后做出的选择。说实话,对于他父亲扎里勒,我很难理解。一边,将女儿弃养在泥屋里,绝情而残忍;一边,又是每周四准时探望,小礼物,讲故事,钓鱼,那么温馨,那么美好。一边绝决地将女儿弃之于人,一边又在生命的最后,跑到女儿家门口,苦苦地等待。扎里勒最后的那封信,让我差点掉眼泪,也让我突然明白了,扎里勒之前,其实是始终怀有赎罪的心的,可是赎罪求的是心安,它不能等同于共同生活,更何况,那将对现有的身份、地位、家庭带来怎样的冲击。

玛丽雅姆最后勇敢的选择,冲垮了我所有的坚持。为了挽救莱拉,她会用铁锨结束了拉希德的生命;为了成全莱拉和塔里克的幸福生活,她会去法院自首;而走向生命的最后,面对砍头,书中如是写道:“当她即将离开世界的时候,她是一个付出了爱也得到了爱的女人。她以朋友、同伴、监护人的身份离开这个世界。以母亲的身份。她终究成了别人眼中的重要人物。”这到底该是怎样的一种蜕变呢?

《灿烂千阳》读后感 篇7

最近,我读了一本好书,它叫《灿烂千阳》。《灿烂千阳》由美籍阿富汗人卡勒德。胡赛尼继他的第一本小说《追风筝的人》之后创作的。

《灿烂千阳》主要讲了私生女玛利亚姆的童年生活在她十五岁生日时一去不复返。生日时因定期探访的父亲没有来接她,她便乘出租车来到她父亲家前,谁知父亲却不给她开门,无奈之下,玛利亚姆只好再坐车回家。没想到她妈妈娜娜在自家门前——一座破破烂烂的小泥屋前的大树旁上吊自杀,灵魂归天。

安葬好她母亲之后,她就被她父亲接到他的宅邸住下。没过几天,她就被迫嫁给喀布尔市中年鞋匠拉希德。以后数年玛利亚姆一共怀了6,7胎,但每次都以流产告终。与此同时,玛利亚姆受到的待遇日益俱下,越来越多的家庭暴力在她的生活中出现。

十八年后,生活在动荡年代的少女莱拉失去了父母和恋人,因形势所迫她亦被迫嫁给了拉希德。

两名阿富汗女性带着各自不同时代的悲惨回忆,一起经受着战乱的侵蚀,贫困和严重的家庭暴力的重压。心底的悲痛与忍耐交织,曾经让她们相处得水火不容。后来又因为几件事让她们互相感动,重归于好,又让她们缔结情谊,如母女相濡以泣。隐藏多年的骗局终于被揭穿,她们将做出如何的选择?她们的命运又将何去何从?他们又将归宿何方?

《灿烂千阳》关于不可宽恕的时代,不可能的友谊以及不可毁灭的爱。它,让我感动。

《灿烂千阳》读后感 篇8

第一次接触到卡勒德·胡塞尼的作品是“追风筝的人”,非常欣赏这本书,现在每当做一件事情都会问自己一个问题,‘做了这件事我会后悔吗’当然,我会追寻内心深处找到答案再做决定。

“灿烂千阳”中,玛丽雅姆和莱拉的故事在我脑海中不时抛出一系列问题,我们的社会给女人是怎么定位的,女权怎么定位才算平等,等一系列问题。

玛丽雅姆被施家暴,剥夺基本的人格自由,受教育权利,她丈夫的大男子主义思想,重男轻女观念,保守的思想等等不断使我陷入沉思,让我开始留意周围的环境,观察亲朋好友的生活,透过在他们生活中看到的灿烂辉煌,拉开面纱看到他们生活的本质等。

国家安宁是对一个人,一个家庭的生活,一个城市的社会环境是多么的重要,做为一名女性,我很庆幸自己能够生活在如此平安的国度,生在和平时代,生活在一个男女平等,民主管理,有先进,远见卓识思想的家庭,不知,这是不是我前辈子修来的福分,但是我万分感激。

两个女人的命运多舛非常影响了我,我观察自己周围的家庭,也发现了不少我以前不以为然,不注意到的细节,在我们的环境中,原生家庭也不在少数,在家施家暴的,在家有妻儿老小还在外面搞外遇的丈夫,在家庭中不给女人相应的地位的家庭,大男子主义思想的家庭,以保守思想教儿育女的家庭非常多, 这本书只是社会的小缩影,虽然在不断发展,不断改变,但是老一代保守思想还是根深蒂固的影响年轻一代的成长,发展。

当然,就像这本书起名的一样,只要有无数个灿烂千阳的光照,我们的社会一定会变得更美好。

?人们数不清她的屋顶上有多少轮皎洁的明月,

也数不清她的墙壁之后那一千个灿烂的太阳。

《灿烂千阳》读后感 篇9

莱拉,读过书,受到过她爸爸关于女性应该平等的思想熏陶,在当时算是比较前卫的思想,为了塔里克的孩子,甘于嫁给暴虐的大叔拉希德,有了第一次抗争逃跑虽然失败。生了第二个孩子之后,感觉也慢慢死心了,毕竟在那个环境下。碰到了塔里克,知道了当初的一切都是骗局,随着玛里雅姆的自我反抗牺牲,莱拉跟塔里克去了一个无忧无虑的地方。当国家有了一丝复兴的希望,又燃起回到故乡落叶归根的想法。这是一个内心有思想火苗的女性,她的结局算是比较让人欣慰。

玛丽雅姆,悲惨的身世,导致了在拉希德家忍受了几十年,变成一个传统的阿富汗女性,自卑的身世,对父亲懦弱的绝望,她只能依靠拉希德,忍受着各种折磨。因为孩子,跟莱拉才相知相熟,以致于后面为莱拉牺牲。一开始是懦弱的,自私的,当她锤死拉希德的那一秒,她应该释然了,几十年的压抑屈辱释放,为了孩子不憎恨于她,也为了给莱拉母子们一个没有顾虑的未来,选择扛着。心痛并且敬佩这个角色!

扎里勒,懦弱不敢承担责任,害怕影响他的名声,放弃了他的女儿玛丽雅姆。虽然最后提到他一直在忏悔,我从一开始就知道他内心其实非常爱玛丽,只是他的懦弱导致了很多事情的抉择都不是他自己的真实想法。这样的人一直活在自己的道德审判下,中间他去找女儿,好像也是因为他的几个老婆去世了吧,没人给他压力了。希望我们不要做一个逃避的人,just face it,从心。

拉希德,不做评价。捏造塔里克过世骗莱拉给他生孩子,挺恶心的。典型的大男子主义,当时社会的产物。

阿富汗战乱一直是在电视新闻听到过星星点点,读完这本书很庆幸处于和平的社会环境,虽然有一些体制还有环境的不足,那些都需要我们慢慢努力。

《灿烂千阳》读后感 篇10

“人们数不清她的屋顶上有多少轮皎洁的明月,也数不清她的墙壁之后那一千个灿烂的太阳。”

有一次看艾玛·沃森采访马拉拉的一个访谈节目里,她问马拉拉,最近在看什么书。马拉拉说《灿烂千阳》。然后我才知道这本书是《追风筝的人》的作者写的,才知道这本书如此畅销,反响很大。再然后,我终于把这本书一口气看完了。其实,本书故事太悲惨,是通过两名所嫁非人的女性,揭示代际之间的谅解,以及母爱的力量如何完成两位女角的自我救赎。真的没有一丝阳光的愉悦,灿烂千阳只是不幸的人们对于自由、幸福的一种深深的渴望!

然而最令人惊讶的,还是她们对待层出不穷的苦难的态度。当苦难达到无法容忍的时候,宗教在她们内心所显示的力量。

故事最后,莱拉毅然决然回到故乡教书育人。也许只有经历过战乱,经历过背井离乡的人,才能理解那对千疮百孔的故土的深情厚意。

最最最后,还是愿世界和平没有战乱,愿面纱下的尘埃也是光,愿苦难中永远伴随着希望,愿信仰让前路充满阳光,愿你我都可以共享这千阳。

《灿烂千阳》读后感 篇11

触动心灵的一本书。头一次看这类小说,关于阿富汗这个国家的这段战争我是在电视看着演变长大的,许多大背景和过程从电视上了解过。但没有从普通百姓的生存角度来看过。作者从两位女主人公的生活和经历展开描述,从战争中失去家人和爱人,在残酷并冷酷无情的丈夫的家暴中忍耐着,并在与命运不断的磨合和斗争。生存是第一位的,为了有尊严的活着不断反抗,同时在这样的环境中没有丢失纯真和真爱。

文中太多的描写让人记忆深刻,每周等待父亲来看望的小姑娘的期盼和现实的残酷,母亲的离开。莱拉与父亲的片段特别感人,包括父母在她身边离世的镜头感,为了可恶的丈夫生子时的过程,不用打麻药剖腹产的那段描写。我觉得作者的文字功底太强大了,常常把人带入镜头中,像看电影,又像身临其境。最后的结局一位女主用自己的生命给予了另一位女主自由幸福的未来,这一切都是爱与善良的回报。莱卡和孩子也为这位女主带来了存在的价值和幸福。推荐大家看看这本书,看完后觉得我们身边这些事那都不是事儿!

《灿烂千阳》读后感 篇12

“人们数不清她的屋顶上有多少轮皎洁的明月;也数不清她的墙壁之后那一千个灿烂的太阳”

这句堪称本书灵魂所在的诗句,在我看来,明月是历史和文化,太阳是女性的美德,阿富汗女子苦难中隐忍而不改善良的本性,追求自由平等的勇敢和不忘初心的付出,就像玛丽雅姆和莱拉。以往的认知里,全身上下从头到脚只看得到眼睛的穆斯林女子总让我感觉神秘而有些微的畏惧,是玛丽雅姆和莱拉让我看见了,她们其实也是我们童年的玩伴,邻居家的姐姐,舅舅新娶的妻子,有两个孩子的女同事,电梯里遇见的送孙子上幼儿园的奶奶。不同的是,在我们国家,一千个灿烂的太阳是挂在天上的,而在阿富汗,它们被隐藏在墙壁之后。

我们永远不会支持战争、歌颂战争,但是如果落后、腐朽的思想已经给人们带来太多痛苦,如果它已经让一个国家由内而外的溃烂,被欺辱而毫无还手之力,如果战争已经无可避免,那么,就面对它,让这战火烧起来,烧掉的不只是房子,还有不公、妇女的屈辱和眼泪、种族歧视、盲目自大。然后让所有人懂得,唯有自强才能抵御外辱,唯有尊重每一个个体人格的平等,才能团结,唯有团结才能撑起一个国家的脊梁,而唯有爱和善良能让人找到内心的平静和幸福。

《灿烂千阳》读后感 篇13

记得很清楚,这本书是任哥推荐的,用了差不多两周的时间看完。感触颇多。

首先是玛丽雅姆,一个哈拉米,从她和娜娜幸福简单的生活和对扎里勒的期盼到对他的绝望与痛心,再到她嫁给拉希德之后被毒打以及自己的隐忍,之后为了莱拉的新生活,她最终杀死了自己的丈夫。

对于莱拉,作者描述了她童年的美好时光,尤其是有个开明的父亲以及她的玩伴塔里克,再到战争爆发,父母被炸死,还有拉希德找人骗她说塔里克已经死亡,在得知自己已怀有塔里克的孩子时,她无奈嫁给拉希德,这期间经历了很多残暴与磨难。幸运的是,莱拉最终得到了幸福,她和塔里克以及孩子们终于在一起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不得不说,这种幸福是玛丽雅姆带来的,在生命的最后几年,玛丽雅姆从莱拉和孩子们那儿才得到一些温暖,一些爱,最后她帮助了她们,她认为那是值得的。

这本书最让我痛恨的是扎里勒留给玛丽雅姆的那封信,表达了他多年的内疚与忏悔。如果不是他碍于自己的颜面与名誉,我想,玛丽雅姆也不会遭受那么多的痛苦。

这本书是对阿富汗女性的赞扬,赞扬她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追求。虽然玛丽雅姆最终死亡,但是她保护了莱拉和她的女儿,面对拉希德的死亡,她很淡然,她第一次维护了自己的权利,反抗男权,所以,她也是伟大的。还有就是莱拉,有父亲的教育,从小就知道维护自己的权利,即使面对拉希德的毒打,她也从不退缩,坚持维护自己的权利。

《灿烂千阳》读后感 篇14

“真主呀,宽恕我,怜悯我,因为你是最慈悲的!”玛丽雅姆没有一丝恐惧,在付出了爱和行动,最后一次向真主诉求。

这是我在读这本书时影响最深刻的一句话,这是怎样的震撼人心呢?只有读过恐怕才能明白吧!

玛丽雅姆,一个出身在简陋小屋的私生子。她天真地向往着美好,崇拜自己的父亲,敬爱他,可这一切却在十五岁生日那天,一切都变了。母亲的自杀,父亲的疏远,旁人的同情。玛丽雅姆的内心是混乱的,自责的,是迷茫无助的。可命运却给她开了一个玩笑:父亲将她嫁给一个中年鞋匠拉希德。十五岁的她无力反抗,就这样地承受了命运的嘲弄。

可从未想过的是,十八年后,少女莱拉在在战乱中失去了家人,自己受了重伤却活了下来并且被拉希德从废墟中挖出,还被人告知深爱的恋人死了。无依无靠的她被迫嫁给了拉希德。于是,两个命运同样悲惨的女人相遇了。她们相互厌恶排斥,但共同承受拉希德的虐待和讽刺后,她们放下了偏见,惺惺相惜,如同母女一般。两人的人生从此交织在一起,一同与命运斗争。

这本书用细腻的文笔为我们展现了阿富汗这个国家女人悲惨的命运,却又在其中隐藏了希望。玛丽雅姆和莱拉是彼此的阳光,照亮了两人黑暗的人生,也点亮了未来的道路。这是一场心灵的救赎,是一本讲述了阿富汗妇女在绝望中寻找亲情、爱情以及友谊的艰难跋涉之旅。当我看完这本书后,我的内心被震撼,身为和平年代的我无法亲身体验,当通过这本书的描写,我感到自己的不足。我该如何改变?

在那个战乱、黑暗的社会,玛丽雅姆和莱拉没有那般自我毁灭下去,而是做出了反抗。她们坚信远方有阳光等着她们。在这种信念驱使下,她们即使不知道该怎么做,也努力探索。反观自己,处于一个安定、健康、和谐的社会中,我们比她们优越太多太多。但我们是怎么面对困难的呢?平时一丝丝的挫败就可能使我们止步不前,学习上的一次跌倒就可能使我们灰心沮丧。我们需要的是玛丽雅姆和莱拉的勇敢和希望。我们永远不要忘记,黑暗过后的不就是灿烂的阳光吗?就如同普希金说的:“相信吧,快乐的日子将会来临!”我们无法做到像她们那般逆境求生,当我们可以有对未来的信心和憧憬。

《灿烂千阳》为我们展示了阿富汗女性面对不幸时的坚强和勇气,她们的自我救赎的行为和拼搏向上的信念令我震撼,对我的影响也将延续一生。

《灿烂千阳》读后感 篇15

去年寒假在家读完了《追风筝的人》,此刻读完了《灿烂千阳》,感觉两个故事都令人震撼,让人深思。我想,没有什么能比战争更加给人带来深重的灾难。战争的胜利远远比不上一个失去孩子的母亲的悲痛。或许我们会在各种电影的感染下,对英雄充满敬佩和向往,但是,真正面临和经历过战争的人相比,电影描述的任不够真实。战争所带来的创伤又是何等的深重啊。没有食物,疾病蔓延,残疾,死亡,冷酷,凶暴,阴险。随战争一齐滋长。能避免战乱,实属不容易。人的贪婪和野心无时无刻不不助燃着战火。战争中受苦的人,他们能活下来,是万分艰难的。和平只有经历战争的人再懂得其珍贵。

在读《灿烂千阳》过程中,深刻地意识到人性在灾难面前则会尽显,求生的本能会使人们干出疯狂的事来。世界越来越动荡,大国强国的人民的完美的物质与精神生活是建立在他国人民的生命上。放眼望去,由战争,能够进一步深挖人性,看到的是血腥的自然法则和人性道德的共存。弱肉强食的同时又存在帮忙弱者的力量。没有这力量,人类与野兽的距离也就不明显了。这力量的根源,是一种爱,我们能够谓之“博爱”。

我们能够自我问问自我,是否具有博爱之心。看完这两本书,我先想到战争,随后又思考到战争所带来的灾难,从灾难中,又思考人的本性,作者也将人的本性在两本书中一一展现。思考人性,又进一步想到了人类的前进道路。由此,想到的是如何拯救人类自我毁灭的方法,因为,不论多么礼貌的国家,都会有从盛转衰。人类的盛衰在于自我的认识。这是取决于人类整体而不是少数智慧者。因此,我很想明白人类本身与战争的关系,以及人类自身与自我今后所应对的毁灭之间的关系。人类自身具有毁灭自我的性质,就是说,人类的毁灭很大程度上与自我的作为关系密切。但是,人类仍然具有其它生物所没有的特性,人类能反省,会改正,能学习,能吸取教训,能有智慧的思考。我相信,人的好品质与恶性是有一样强大的力量,能让人存活下去。因为人类仍然有好的本性,能让其获得不可小视的力量,从而生存下去。或许,人类会毁灭,但不会消失。人的恶劣行径的确与日俱增,人人都是有自私的一面,使得人与人之间,存在矛盾。我想,要思考出这些东西的根本需要花很久,不一样的人有不一样的见解。

我是很愿意去思考,想弄明白宇宙,人,生物,以及世间的种种奥妙。我明白,自我才疏学浅,这的确是事实,但我觉得,努力去试试,肯定会有点进展的。也期望能有更多的人去思考一些难以解答的问题,或许能改变人的思想,起到好的引导,这也是有可能的。书籍还是很好的,这个时代,书籍所起的作用,没有减少,而且,也有越来越多的其他形式的事物出现,让人们的认知和理解有了增强和提高。我们需要思想火花的碰撞。越多的交流,就会有越来越多的进步,能够改善人的思想,得到更多的智慧结晶。批评和包容,使我们更就应学习的品质。而此刻,批评似乎多于包容,这需要平衡。和谐,是共存明白,但绝不是解决人类自身问题的良方,和谐能解决生物与生物之间的问题,缓和人与人的矛盾,但不能真正完成指引的使命,但我们的确需要先做到和谐,这是务必做的。

《灿烂千阳》读后感 篇16

自《追风筝的人》之后,一直没有勇气再读胡赛尼的作品,太残酷太绝望太虐心。果不其然,《灿烂千阳》,苦痛与折磨继续延绵不绝,让我数度哽咽。

阿富汗几十年的揪心历史里,国家命运关乎个人生存,战争、饥饿、生离、死别、私生女、虐待、家暴、冷漠、谎言、男权相互交织,政权的更迭让悲剧无限循环,暴力就象一个无底洞,根本无法想象那里的家庭、孩子、妇女他们究竟在经历什么,而古老的阿富汗早已在无数新闻里幻化成一个有关恐怖主义和战争的符号,让每一个人的故事都充满了迷惘、失去和不可想象的悲哀,这是一个不可宽恕的时代,却有不可能的友谊和不可毁灭的爱,那里生活着有心跳、有思想、有感情的真实的人!她们渴望的真情和追求的自由同样如此真实,她们迸发的最后的光芒一如灿烂千阳,令人无法直视。

胡赛尼的叙事手法更加精妙了,语言也更加纯熟优美了。而对书里涉及到的政治历史事件,不是很了解,影响了读书的酣畅,得补补了。继续读他的《群山回唱》,继续感受这片土地里的动人心魄的故事。

[拥抱]愿世界没有战争,只有和平,只有平等,当然,还有那美丽的姑娘[拥抱][拥抱]

《灿烂千阳》读后感 篇17

“哈拉米”的身份让她从小在泥屋里过着与世隔绝、单纯一无所知,对母亲娜娜的指责与抱怨产生怀疑,而无比期待一周一次来探望她的父爱。

离开家去找父亲真正的家,感受到大家庭的虚伪和拒绝,又回到泥屋,但是母亲自缢身亡。

又回到那个虚伪的大家庭。母亲去世的自责还没有消退。一门荒唐的亲事上门,与其说征得愿意不如说逼迫她接受,最重要的是,父亲当时未曾考虑考虑过她的感受和未来。

新家的陌生与丈夫对她刚开始时的假面客气,因为她还有用。多次流产后他对她的憎恶与家暴的真面目显露无疑!任何事情她都是出气筒,无论做的对与否,包括后面莱拉刚开始犯错都是由她承担。一切都是默默忍受,或者说谈不上忍受,刚开始的她没有反抗意思。直到莱拉的女儿让她感受到了浓浓的爱意,心中有了要守护的东西和莱拉和解共同扶持与默默反抗。

到后面拉希德家暴到极点想要掐死莱拉时,几十年来不知反抗的她打死了拉希德。并主动承担罪名,让莱拉带着俩孩子与塔里克远走高飞。

玛利雅姆与莱拉两位同位旧时代风俗礼节所约束并且受着拉希德残忍家暴!和阿富汗战争时期的女性在后期共同扶持共同反抗相互信任的友情让人敬佩。当每次读到一个情节的时候,头脑中浮现出很多画面。真实感受到了处于战争中苦难民众。

《灿烂千阳》读后感 篇18

那些真诚的友谊,不论男女,都贯穿着爱和侠义。

《追风筝的人》是前几年看的,确实很好。但正如评论所说,这本更好。热情夸张的赞美和推荐容易提高期望值,让人在随后感到失望,而这本书,没有让我的期望落空。

我并不是作者的粉丝,之所以看这本书,是因为我一直在考虑“女性友谊”这个话题,并想要找一些相关的书来看。我实际收获的比我想的更多。除了阿富汗的政治和战争,女性的地位和权利这些大背景之外,书中几位女性的人生故事让我感触良多。不只是玛丽雅姆和莱拉之间的友谊,还有娜娜的焦虑绝望的人生,玛丽雅姆被诅咒的生活,被抑郁和思念折磨的法丽芭,少女莱拉在爱情和家庭之间的取舍,塔里克母亲的温暖慈爱,阿兹莎的敏感懂事,每个女性,都是如此真实。

细腻的文笔,仿佛作者就是一个女人,一点一点的爱与失望,悲痛与叹息,忍耐和屈服,命运之手如此无情,摧毁人生的希望。然而,终究会有新的希望,美丽的爱情,萌动的新生命,发自内心的善意,无可抵挡的依恋,注定的重逢,让人鼓起斗志,用生命来还击命运赋予的不公,只为一个美好的明天。哪怕这个明天并不包含自己。

玛丽雅姆,耻辱的降生,母亲的诅咒和报复,被迫的出嫁,不幸的流产,持续多年的家暴,生命中似乎只剩下一件事,就是母亲所说的,忍耐。然而不是这样的。少女莱拉带来了新的可能。爱与被爱,付出与牺牲,如果说生命有其意义,那么,爱就是它的意义。玛丽雅姆用从未有过的反抗成全了莱拉,也成全了自己。如她所说,童年所渴望的,她都已得到。看到最后,莱拉在泥屋中回想玛丽雅姆,时光倒流,少女玛丽雅姆向她微笑,亲爱的莱拉。我心中有说不出的百感交集。尽管知道这是故事,但我依然相信,爱可以跨越时空,安慰深深思念着的人。

所以女性的友谊,绝不是某些男人以为的那样,肤浅,表面,随时为男人而翻脸。或者可以说,有些人的友谊肤浅而虚伪,是因为他们本身就是肤浅虚伪的人。而那些真诚的友谊,不论男女,都贯穿着爱和侠义。女性的友谊,不同于男性,她们亲密,琐碎,婆婆妈妈,吵吵闹闹,似乎没有格调,不够伟大;然而,她们紧密相连,彼此爱护,将对方的幸福视如自己的快乐,她们深深地懂得孩子,爱情,家庭对女人的意义,并尽全力为朋友的幸福做出贡献。她们诚恳,务实,不在乎高大上的意义和目标,她们在乎的是朋友真正的感受。女性的友谊,值得尊重和珍惜。

《灿烂千阳》读后感 篇19

这个女孩从小被视为哈拉米而耻辱地活着,可是心思单纯的她一直对世界满怀善意,包括对自己父亲毫不动摇地信任。她是一个没法买星期四就心神不宁躁动不安的女孩,因为那天将会遇见一周不见千里迢迢赶来的的父亲。母亲因为是佣人而怀了主人的孩子被视为丑陋的角色,在半梦半醒之间生出了自己虽然一直爱之深责之切的女儿,她希望自己的女儿永远陪在自己的身边。女儿渴望飞向更远的外面的世界,可是真正以为梦想可以照亮现实的时候,美丽的闪光泡泡破碎了,母亲因为女儿离开自尊的挫伤而自杀了,自己一直引以为豪深爱的父亲因为不甘耻辱而将年幼的她许配给大叔级人物。将自己的父亲视为英雄,视为偶像,仿佛被背叛,悲伤,绝望,抱有美好幻想的童年因此戛然而止。

渴望被关爱被呵护,可是一次次遭受命运的滑铁卢。自己还是个孩子。可是对迎接新生命充满了期待,光荣的容光焕发,后来遭遇不幸,流产,丈夫性情大变,对她拳打脚踢,日子过得好不难受。

莱拉,故事的另外一个人物,目睹父母亲关系的破裂,渴望和父母交心,深爱着塔里克,在他们的家庭获得了人性的温暖。哥哥在战争中失去了生命,一下子击溃了这个家庭的心理防线。可是莱拉的存在却无足轻重。自己喜欢的人,朋友死于战争的屠戮,因为战争,自己喜欢的人也要离她而去,战争的动乱,使得她不得不明哲保身,保自己和与爱人的孩子。

玛丽雅姆在岁月的摧残下,逐渐苍老,还是那么卑微的过着,冷血而狡猾虚伪的拉希德将她比之于好工人”一辆伏尔加轿车,做牛做马。玛丽雅姆曾经在命运的捉弄下就范准备安安心心与拉希德过日子,可是作为商人的丈夫拉希德更看重的是她能够带来的利益,给自己生个孩子。流产让她一下子失宠,成了拉希德的仆人女佣。也因此,漂亮年轻的莱拉的出现,让一无所有的玛丽雅姆心生妒忌,俨然一个市井泼妇。我们能看到当年的她还是个孩子的她多么天真烂漫,对莱拉的敌意就像沥青上蒸腾的热气一样煎熬。因为生了个女儿,拉希德本性再现,莱拉失宠,受到处处刁难,在这悲惨的境遇中也算是与玛丽雅姆同是天涯沦落人了,颇有几分惺惺相惜之感,自认命苦,忍辱负重,隐藏着无尽悲哀的面孔,希望和失望的无限循环。

就像他们对待太阳一样,它的存在毋庸置疑,但其光芒最好用来享受,而不是用来直视。

《灿烂千阳》读后感 篇20

《灿烂千阳》以两位阿富汗女性(玛丽雅姆和莱拉)的角度描写了阿富汗战争前后的生活。全书共420页,多个线索贯穿全文,阿富汗女性所受束缚的变化,如莱拉和竹马塔里克的坎坷爱情之路,玛丽雅姆的自求解脱之路,等等。而令我流泪的,是玛丽雅姆和她父亲这对线索。

玛丽雅姆是阿富汗赫拉特一位屈指可数的富人扎里勒和其女仆的私生女,私生女的身份让她只能在乡下的小泥屋中生活。尽管父亲每个星期会带着礼物来看她,她仍然向往和兄弟姐妹们生活,渴望在父亲的私人电影院里尝一尝所谓的冰激凌,希望每天看到父亲。终有一天,她来到了父亲的大宅子,可是等待她的却是紧紧关闭的大门和父亲在窗口上的匆匆一瞥。后来,扎里勒同意了妻子们将十四岁并且无处可归的玛丽雅姆嫁给远方一个五十多岁的鞋匠。扎里勒最终还是向名声低头了,将自己的女儿推向了无尽深渊,尽管他并不知道,这深渊会如此可怕。

婚后的生活对于玛丽雅姆来说是痛苦的。鞋匠拉希德并没有彬彬有礼几天,就毫无顾忌地向玛丽雅姆施之以鲜血淋漓的暴力,尽管她并没有任何过错,甚至可以说是贤惠,所以三十岁的玛丽雅姆在作者的笔下是一个六十岁的沧桑模样。"那是一种机械的习以为常的声音,没有咒骂,没有哭喊,没有哀求,只有对称的殴打与被殴打,只有某种僵硬的东西反复打击肉体的声音,某个人砰地撞上墙壁的声音。"作者胡赛尼是这样描写的,"。他抓着玛丽雅姆的脖子,将她摔倒工具房的墙壁上,他的手上,脖子上,衬衣上都是血。"妻子玛丽雅姆显得更像一个牲畜。她最终在长年累月的暴力下,为了救快被拉希德掐死的莱拉,杀死了拉希德,也把自己送上断头台。

她的父亲扎里勒在书的末章出现了。多年战乱将浮世财富,名声威望无情破坏之后,他只是一个患者心肌衰弱的枯槁老人,借另一个女主莱拉展现给读者的,是他留给玛丽雅姆的遗物:一封信,一笔钱,和一盘动画片录像带。在大段大段的忏悔之后,信的末尾是这样说的:"。亲爱的玛丽雅姆,我希望能再一次听见你敲响我的门,让我做一件在多年前未能做的事情,打开门,拥抱你,我会一直期望的,一直到我的生命尽头。"父亲希望玛丽雅姆拥有的孩子健康,但是玛丽雅姆流过七次产不能再怀孕;父亲希望玛丽雅姆过得幸福,但玛丽雅姆过得像一只牲畜,平静地忍受来自丈夫的毒打,就好像接受冬季来临;父亲希望能见玛丽雅姆一面,可她到他死去,也没有再次敲响他的房门。他不知道怎么去赎罪,所以他只好收藏了一盘小孩子爱看到动画片,笨拙地希望给女儿以补偿,可女儿始终不知道,父亲的忏悔,玛丽雅姆在被执行枪决的最后一刻,想起了童年和父亲度过的时光,极其后悔没有给来看望她的父亲开门。

作者的语言精炼,就像一把淬过毒的腰里剑,招招致命,生动又不失冷静,字里行间,让读者看到了一位病重却望眼欲穿的老人,忏悔了余生;让读者品尝到了在男权至上社会中,女性被压制的绝望,和伴随着战争带来的一丝名为"平等"的希望;也让读者看到了,割舍不断的亲情和人性的光辉。

《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1

今天,我再一次阅读了由美国的著名小说大师杰克。伦敦写的短篇小说《热爱生命》,文章的内容很简短,但是意义却是非常深远。这篇文章对我的影响很大,我已经是第三次阅读它了,虽然只有短短的几十页纸,但是宏扬的却是一种志气、正气和骨气,还让我这个时常哭哭啼啼的小男孩也变得坚强起来。

《热爱生命》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有一名淘金者,在凯旋归来的路上,被同伴抛弃,他背着沉甸甸的金砂和金砖寻找来时的路,饥寒交迫,脚扭伤了,为了生存他不惜一切和大自然作斗争;为了生存他用全身的力气追捕松鸡;为了生存他勇敢的面对黑熊;为了生存他和一直追踪他的病狼斗智斗勇……最后他被科学考察队的队员救了,而他的同伴比尔却被狼群吃得只剩下一堆残骸。

读了这篇小说,我感触很深,我要感谢文章中的主人公,他对生命的这份热爱和面对困难的这份坚强,也一直影响着我。记得有一次,我不小心下巴受伤了,裂开了一个大口子,不停的流血,妈妈把我送到医院,医生说:“不能打麻药,还要缝三针。”我吓得神魂颠倒,大哭起来。这时,我突然想到了《热爱生命》这篇文章,我这小伤和主人公的饥寒交迫和随时会被野兽吃了失去生命相比,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这样一想我马上就不哭了,勇敢地对医生说:“能不能轻一点啊?”医生笑着说:“好的,你闭上眼睛,很快就可以了。”接着我又打了破伤风针、挂了盐水,虽然都很痛,但是我活了下来。

通过这篇文章我领悟到:生命是很宝贵的,我们要热爱它,如果我们不珍惜它、不尊重它,它就会派死神来剥夺我们的自由。面对困难我们也要坚强的面对,我们也不能够轻易的放弃生命。现在就有很多生着绝症和重病的人,他们就是这样不放弃一分钟、一秒钟,配合着医生的治疗,并等待著名医来医治他们病,时时刻刻想着生命是宝贵的,这种热爱生命的精神也是非常宝贵的。

革命矍秋白曾经说过:“本来,生命只有一次,对于谁都是宝贵的。”我们要告诫那些准备吸毒、跳楼和自杀的中国人,让他们要好好享受在这充满阳光、快乐和幸福的人间。

在地球上多活一分钟,多好的句子啊!生活也要这样,天天要保持快乐的心态,去感受每一天。

《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2

生命有多么的宝贵,应该如何去热爱生命,我直到读了英国杰克伦敦写的《热爱生命》才真正了解到。

《热爱生命》的故事虽然短小,但却深刻地讲述了一个人对生命的热爱、渴望。主要讲的是一个赌博的人在去淘金的路上,经历了千心万苦,在生死间徘徊不定,那么长时间,他一直靠着一个意念慢慢地前进,哪个意念就是:我不能死,我要活下去。

生命就像蜡烛人,也许不能确定自己生命的蜡烛会烧多长。但谁都可以决定自己是否拥有热爱生命的权利。如果一只蜡烛在燃烧到一半快要熄灭时,你可以选择随缘,也可以通过各种办法,让它继续烧下去。

有这样一个故事,一对夫妇住在山沟沟里,他们已经穷得不能再穷了,有一顿没一顿的,即使这一顿也只是泡饭加白糖;平常能不穿鞋就不穿鞋,大部分时间都是打赤脚。他们家的衣裳几乎是用一块块补丁缝起来的。穷困的家境使得他们唯一的一个孩子由于得了病没钱医治而离开了他们。妻子想到自己现在的困境,又想到离开的孩子,悲痛得不得了,无奈之下,花钱买了砒霜,放在泡饭里,想和丈夫一起吃砒霜好一了百了,丈夫听后,十分气愤,把饭倒了以后,生气地对妻子说:“如果我们都放弃了生存的希望,不珍惜生命、热爱生命,我们还有什么奋斗可言!”就从那一天起,丈夫和妻子决定走出山沟。他们来到农村向别人借了钱买了一丁点儿土地,开始辛勤劳作,他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汗珠摔八瓣。渐渐的,他们开始有了收获,由原来的一丁点儿土地慢慢地扩展开来,收入也慢慢地增长,他们已不再是以前哪个山沟沟里穷困潦倒的夫妻了。

这对夫妻就凭着不管周围的环境多么残酷地对待他们,他们始终能坚持下来了。因为他们看到了千分之一生存的希望,也把握住了这个希望,尽管希望很渺茫。正由于他们对生存的渴望,对生命的热爱,所以他会最终脱离险境。

生命只有一次,我们何不珍惜、热爱这一次呢?

《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3

有一个文学家叫做屠格涅夫的说过:“我热爱生命,热爱生命的真实和生命的偶然,以及瞬间即使的美。”这话正验证在《热爱生命》这部小说上。我最近读完了这本书我对此感悟至深。

这本书主要是说2个人淘金者迷路了,面对生命,在冬天的山上抛弃了对方,他们都各自求生,他们忍受着饥寒的折磨,危在旦夕,他们只能吃树梗和小野果,他们饿的半死不活,在生命的边缘挣扎,但是最终还是逃避不了死亡的厄运。这片浩大的世界再用压倒一切的力量挤压着他们,正在残忍地摆出得意的威风来摧残他们。这些孤独者在无情的荒野上号啕大哭。他们为何而哭?是为了世界的冷酷?是为了伙伴的无情?是为了现实的残酷?他们起初深深的痛恨这个世界。可他们不久就意识到自己的想法是错的。在困难时,在寂寞时,在无助时,即将面队死神时,想到了温暖的家,才懂得了活在世上的快乐与幸福并不是豪华奢侈的生活而是拥有亲情和衣食。

他们在恶劣的环境中只为一个字“吃”。他们为了这个做为人类最基本的事而抛弃了一切。他放下了黄金,放下了荣华富贵,放下了他以后能够享受的一切。他们在饥寒交迫中想到了吃,他们把饭菜和温暖当成了希望。再想想自己虽说不上是锦衣玉食但也是衣食无忧,自己还常常浪费食物,还挑食,如果把我不爱吃的食物给那些穷苦的人,那他们一定吃的很香很香。我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

自然界的每一个物体只不过是它的一位客人罢了:惊雷虽雄伟、花儿虽美丽、歌声虽悦耳……但总是那样的短暂。生命也如此,它虽然赋予我们活力,可也会像过眼云烟般消失。

人的生命是宝贵的,我们要珍惜它。它的敌人实在是太多了:疾病、意外、火灾、洪水、衰老……它就像是燃烧的熊熊火焰,虽然明亮,可还是会骤然熄灭。我们要让我们的生命在有限的时间里去做许许多多有意义的事情,让生命显示出它的光彩夺目。

正如孟老夫子的《鱼我所欲也》中的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之则死。生命是那样的脆弱,有时还没来得及体验生活的乐趣时,生命就飞驰而过了。所以我们要珍惜自己的生命,让生命的活力迸发着无穷的活力吧。

《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4

可以说,《热爱生命》描述的是一个淘金者的故事。主人公独行于茫茫旷野上,他的同伴离他远去了,他陷入了困顿中。他该何去何从?

那时,他拥有的东西不多。一个疲惫不堪的身躯,不知道还能撑多久;一个沉重的包袱,那似乎是他身上最贵重的东西,黄金,此时于他无益,甚至是足以致命的东西,这是个太大的累赘;一支枪,这是他防身的武器,却找不出一根子弹;还有那丰富的幻想力,他曾设想比尔会在前方等着他并与他一起南下,结果比尔早死于狼口。饥饿的他也曾设想美美地吃上一顿鹿肉,却可望不可及。严峻的事实使他更感饥饿。丰富的幻想力在严酷的现实面前一次又一次受重创;他唯一可以感爱到的实在的依靠是那67根火柴,它曾温暖那颗失落无助的心,并给他以前行的些许勇气,所以他视如珍宝般地小心包裹。文中有一个细节,他将那67根火柴数了4、5次仍“意犹未尽”地想再数数,这有点卑琐的举动也许看起来会很可笑,可是火,对于处在那样未知的、恐怖的自然界里,是多么重要的工具和能源。他珍惜火柴,因为他珍惜他的生命。

那时,威胁他生命的因素很多。首先是孤独,孤独意味着无助。无助地行走在危机四伏的旷野中,孤独一次又一次企图吞噬这个单薄的生命。其次是饥饿,饥饿是无法用言语形容的,他只能靠桨果之类充饥度日,而这些东西又是稀少的,他只有在饥饿的死亡线上挣扎着,以致在获救后,他歇斯底里地囤积食物的行为也能让人感受到当初的饥饿是怎样胁迫着他的生命。最后是狼群的威胁;狼群在他周围频频出现,他也曾看到狼群捕食时那撕咬的血腥。当他面对同伴的尸骨时,那种感觉就更深切了,因为那昭示了他的命运。他与那头病狼之间存在一种竞争关系,他们为生存权利而战,谁倒下来就意味着对方的胜利。环境逼迫主人公回到那个茹毛饮血的原始时代,因为适者生存。

文中没有言说的是对生活的渴望,主人公用行动证实了一切。

在生存信念的感召下,他无所不能。因为有信念,即使过着风餐露宿,食不裹腹的日子,他仍坚持着;因为有信念,取舍就有了原则。再耀眼的黄金的光辉此时也显得暗淡了。因为有信念,无惧路途的艰险,无畏敌手的凶猛。

《热爱生命》制造了一个绝境,在这样的绝境中主人公通过自己的行动,在他寻找求生之路的过程中,我们也抽丝剥茧地看到了生命的原意。不是对财富的迷恋,不是对飞黄腾达的向往,仅仅是为了活着。是的,就是为了活着,虽然听起来是那么简单,但它却是一直支撑着主人公的支柱,对生命本身的渴求,使他的咆哮能吓退一只熊并在最后咬死了病狼。读到这里,我突然想到我们常常也会为平庸中的一点升迁或占有而趾高气扬吧,也会为贫穷时的一点不公或失去而气急败坏吧,难道这就是生命的意义或生活的全部?生活中越来越多的欲望只会让人更加头脑发热,更加迷茫。对一些得失、荣辱,我们之所以有的时候无法看得开,恰恰在于我们把它们放到了放大镜下面,于是它们成了我们眼中的一切。我们总会因为“为什么别人有而我没有”焦虑过,因为“为什么该我有而我没有”气愤过,也许这些想法本身并没有对错,但在这一切都无法实现或在短时间内无法实现的时候,我们又何妨把它们统统放入生命的本意这个前提下,把它们和活着的幸福比较,把它们和人生的漫漫旅途比较?可能这会让我们更心安理得一些吧。

当然,我更钦佩的是主人公即使在这样无助的关头依然能维持一个人的尊严,他没有为了活下去而去啃食同伴的尸骨。在他的生命受到如此严重威胁的时候,当饥饿在不断榨干他的生命的时候,他能有这样的举动实在令人感佩,我想假如他在这时去吮了同伴的骨头,那么这个故事便不会如此深刻地打动人心,甚至有些让人厌恶。正是因为在这样生死存亡的关头,主人公所表现出的人性而不是兽,让我感动于生命的伟大。

不过,当我面对小说中那个抛弃了同伴的比尔时,我又无法认定他就是一个坏人,认定人性在他身上展现的就是恶的一面。因为小说毕竟是虚构的,我不知道真实的生活会是怎样,如果我是比尔,在那样的环境中我会怎么做?是不是一样会弃他人于不顾,因为我也想活下去,而受伤的同伴在那时是否就成为了我的累赘?一样是为了求生,一样是对生命的渴望,我真的能大义凛然地谴责比尔的行为吗?什么是善,什么又是恶?我又想到,如果是在中国的小说、电视剧里,可能我们更多地会看到这样的情节:两个同伴在面对生死威胁时,那个受伤的总会含着眼泪说:“你走吧,别管我了。”而另一个一定会怒不可遏地大吼道:“我绝不会丢下你,背也要把你背出去”或者“要死也要死在一块儿”之类的豪言壮语,最后的结局又大多是好人有好报,两个人一起化险为夷。但是,这真实吗?是普遍存在于人性中的东西吗?还是比尔的做法才代表了绝大多数人的选择呢?在中国从小的教育中,好像好人总是不怕死的,在面对民族大义和各种原则的时候,他不习惯妥协,喜欢把自己的生命置之度外。而坏人大都离不开贪生怕死的套路。好像比尔求生这件事情本身,就足以支持我们对他做出道德上的审判了。可是,人活在这个世界上的动机有很多,有的人是为了一日三餐,有的人是为了拯救全人类,我觉得既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么这个法律上的平等,就并没有考虑道德上的因素。不能因为一个人怕死,就判他有罪,不能因为一个人的行为不能给你以感动,就否定他求生的权利。最起码,善与恶的界限不能这样简单地划分。

而生命究竟有多大的潜质,究竟能在多大的程度上展示出它美好灿烂而不是丑陋邪恶的一面,我觉得是我们的教育和德育应该认真思考的。尤其是我们平日的教育环境往往是和平安定的,它掩盖了一些潜在的危机,使我们看不出一些深层的本质;而真正展现出这些本质的时候,往往是一些危急关头,这些时候,既是对教育最好的检验,却又是教育最无力的时候。教育的作用在这样的关头是会获得理想的回报,还是无情的打击,关键是我们在日常的生活中究竟是怎样教育孩子的。

思考有很多,却总是理不清头绪,无法清晰记录,是遗憾,也是继续思考的动力。

《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5

在我们人生的道路上,有时我们会觉得行路难。但是,我们不能被眼前的困难吓倒。我们只有直视目标才能心中有路,那些凶险的景象才不致让我们止步不前,再窄的桥也能从容走过。人生当中遭遇的困难不是上帝为谴责我们的缺陷而给我们布下的陷阱,相反,这正是为激励我们而设置的加油站。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要想成功地闯过去,就得确定好日标,永不言弃。这一切努力的动力就是热爱生命。

这就是我从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这本书中悟出的道理。在那危险的世界里,不管是动物还是人,生存的艰难和斗争的残酷是常人无法想象的。为了生存和不被击败,为了继续前进和延续生命,必须做出巨大的努力,进行拼死的斗争。这本书就描写了一位淘金者在美国北部的一段生活遭遇和顽强拼搏的历程。=

这位淘金者为了躲避即将到来的严冬,孤身一人,风餐露宿,在漫无边际的荒原_匕匆匆而又艰难地向东南方赶去。他身上没有食物,就在途中挖野草、抓小鱼生吃来维持生命,天黑后他就躺在地面或岩石上度过寒冷的长夜。一路上,他与大棕熊、野狼等野兽进行周旋和搏斗。他先是跳细而行,后来由于体力不支而不得不川四肢在地上爬行。最后,他只能是下意识地用身子在地上蠕动着向前。他与极度的饥饿、疲劳展开了常人难以想象的斗争。凭着求生的本能和顽强的毅力,还有膝胧的希望,他最后终干活了下来,在北部荒原上奏响了一曲热爱生命的凯歌。

这本书令我非常震撼。我想这本书能写到这种程度,应该是融人了作者早年的生活经历,渗透着作者切身的生活体验和感受。读着书中那位淘金者的种种遭遇,尤其是他在与饥饿、病痛进行斗争的时候,让我感觉很心酸很感动。朋友抛弃了他,他独自一人,拖着皮开肉绽的脚,忍受着撕心裂肺般的巨痛前行。饥饿带来的疼痛则更加剧烈,痛得他神智迷乱。是什么使他这么坚强地坚持下去的呢?我想是因为他有一颗热爱生命的心。他总是给自己希望,总是让自己鼓起勇气,总是想着要把生命继续下去。这样,任何微弱的力量都会变得无坚不摧,任何不幸的故事都会变得温馨圆满,任何弱小的生命都会变得生机勃勃!那些困难算得了什么呢?

人生难免有伤痛,但真正的勇士会在伤痛的刺激下变得更加清醒;人生难免有苦难,但真正的勇士会在苦难的磨炼下变得更加坚强。生命的力量正在我们的血液中翻腾。热爱自己的生命吧,千万不要轻言放弃!

《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6

“生命属于每一个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时,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碌碌无为而愧疚。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把自己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解放而奋斗。”

是啊,生命是多么的神圣,多么的宝贵。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人慨叹生不逢时、人生如梦,有人抱怨活着真没意思,更有人说人生就是痛苦和无聊,甚至有人因为那么一点点的小挫折就屈服。自我放弃,一生都碌碌无为。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讲的就是一个关于生命的故事。作品中表现出的强烈的大自然气息,勇敢和冒险的浪漫精神,还有人“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深深地吸引着我,使人读来激动不已: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狠心的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甚至到了最后,他只能用爬的才能勉强前进。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几经昏倒的时候,他的危险来临了!他遇到了一匹同样饥饿不堪的病狼!这匹病狼紧紧的跟随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就这样,一场激烈的生死争夺战开始了!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尽管病饿交加,筋疲力尽,仍然在徒手搏斗中用尽所有力气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着来到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这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这与现在社会的人形成了多大的反差啊~现在电视,网络,报纸上,随便一看都会看到几则自杀的新闻。什么职场压力太大、学习不好自卑拉、感情遇到问题拉,这些小事情也都能让人联想到死亡。可见现在社会上的人类比起小说的主人公来是多么的卑微啊。

即使一个人穷的什么都没有,那有什么大不了的呢?还有生命啊。一个人身上最宝贵的东西不就是生命么!生命有的时候是非常脆弱的,一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可是生命有时却又如此强大,强大得令人惊叹。这种力量让你不管面对什么,哪怕是荒野、野兽,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而在背后支撑生命、提供能量就是坚定的信念啊。只要你心中还有生存的信念,不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那么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

而这个小说最让我记忆犹新的,却是狠心丢弃脚受了伤的主人公的朋友——比尔。曾经是那样的同甘共苦,却为了求取自己的生命,放弃深厚的友情……那时候我很疑惑,生命难道真的那么重要么?难道真的为了生命,连爱情,友情都可以失去?但后来我发现:人生在世,靠的不都是亲情,爱情,友情么?如果失去了其中的任何一项,这样的生命是没有意义的。然而,比尔可能到死的时候,才会体会到这一点吧!

人,一撇,一那。一撇代表的是生命,是肉体。而一那则代表着心灵。只有拥有伟大心灵,才能成为一个大写的人!

《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7

今天我读完了《热爱生命》这本充满斗志的书,“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深深地感染了我。

《热爱生命》描写了一位淘金者的生活遭遇和顽强拼搏历程。他孤苦一人,风餐露宿,在途中靠挖野草、抓小鱼来维持生命。一路上他与大棕熊、野狼等野兽进行了殊死搏斗。最后体力不支而在地上艰难地蠕动着向前。他靠着求生的本能,顽强的毅力和朦胧的希望,终于活了下来。在荒原上奏响了一曲热爱生命的凯歌。

面对死亡,主人公也有畏惧,而正是这种畏惧,激发了他顽强的生命力,并且在挣扎的过程中越来越顽强。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凭着对求生的渴望,顽强地活了下来。

生命有时极其脆弱,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生命有时极其强大,强大得让令人惊叹。这种能量让你不管面对什么,哪怕是吞噬你的野兽、荒野,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而在背后支撑生命的就是信念和希望,只要心中的信念和希望还在,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

我喜欢胡杨,喜欢它“活一千年不死,死一千年不倒,倒一千年不枯”的坚韧品质。无论命运多么坎坷,都坚强不拔,百折不挠,向生命挑战,实现生命的价值。

我们虽然没有文中主人公身处的恶劣环境,但不能只在生命受到威胁时才明白生命的可贵,不能在你遇到疾病、面对死亡时才悔恨当初没有好好珍惜生命。趁着我们现在还年轻,好好感悟生命的价值,珍惜每一分每一秒,珍惜身边爱你的人,珍惜你所拥有的一切!

不仅是在生命受到威胁时,在我们遇到挫折时,也要有顽强的斗志,只有在克服了种种困难之后,才能更深的感悟到生命的珍贵与美好。

而在生命面前,金子又算什么呢?丢下主人公的伙伴比尔至死也没把金子丢弃,可此时金子和石头又有什么区别呢?没有生命,金钱也没有了任何意义。但主人公为了能活下去,丢弃了两袋金子,如果他不这样做,也许早已死在狼的脚下。与生命相比,金子显得那么微不足道。金子有价,生命无价!

《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8

前段时间我读了中心校所发的教师读书中的蒙田试笔《热爱生命》,我感觉大师在怎样对待生命上和怎样去度过组成生命中每一天上给我们这些凡夫庶子上了很好的一课。他说:“坏日子,要飞快去‘度’,好日子,要停下来细细品尝。”对于生命,我是大多数人的想法,生命的时间过一天少一天,根本没想过“想靠迅速抓紧时间,去留住稍纵即逝的日子;”更别说“想凭时间的'有效利用去弥补匆匆流逝的光阴。”所以,我感觉我倒像个自己生命的刽子手,一天一天的在扼杀自己生命的激情,灵感,和活力。生命,原本是简单的,可是一直以来在,人们的心中生命又是一个沉重的话题,这究竟是为什么呢 ?原因是上天赐于人类的生命实在太短暂,正是其短暂所以生命变得可贵.生命对于每个人都只有一次,走过了,就没有在重来的机会.生命如此宝贵,我们该怎样去对待属于自己的人生?走进蒙田,品读他的《热爱生命》我们就会懂得如何去热爱属于我们自己的生命….

生命如舟,生命之舟载不了太多的物欲和虚荣,热爱生命要着眼于现实,热爱每一个眼前的现实生命;

生命不同于舞台采排,走的不好还可以重新再来。可上苍绝不会给我们第二次生命。走过了就无法回头,只留下遗憾,所以我们要学会享受生活,珍惜生命,做到心中有爱,爱自己,爱别人,学会发觉他人的闪光点。更重要的是关注生活,生活乐趣的大小是随我们对生活的关心程度而定的,一个人关注自己的生活程度越深,他的生活就乐趣就越大,这是蒙田大师给我们的启迪。

《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9

《热爱生命》是语文课本上的一篇文章,虽然只有那么聊聊几页,但是就是者寥寥几页,使我感受到了生命的可贵和物竞天择的残酷,还有那些不为人知的人性的另一面。

这是一出残酷的求生悲剧,一个淘金人被伙伴抛弃,独自置身于渺无人烟的苍茫野荒里。面临着种种生死考验但是他却九死一生的活了下来。他靠的是什么呢?是食物吗?是水吗?使得,有这些,但更重要的是他那坚强的意识,他的求生意识把他从死神边缘拉了回来。正如短文第五段所说的那样:“逼他向前走的是他的生命,因为他不愿意死。”就是因为这个他的生命火花才会闪烁起来。

短文第三段:“这些残骨在一个钟头以前还是一头小驯鹿,一边尖叫,一面飞奔,非常活跃。”这句话描写的是骨头,在很短的时间内,大自然却可以把一个活生生的生命换成一副血肉骄横的骨头。这副骨头在表现了大自然的物竞天择时,也向我们展示了生命的脆弱。它是那么的娇小,经不起打击。这与淘金人顽强不屈的精神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由此表现了淘金人对生命的热爱和向往。

在第十期段,短文写到了淘金人的伙伴,他叫比尔,但是他不是一个忠心的伙伴,抛下了主人公自己先走了,但是比尔终究还是死了,这篇短文再次向我们展示了生命的残酷—在生死不知的情况下,还要经受朋友的背叛,那并不是一种好事。

然而本文的高潮却是淘金人与病狼的决斗。人已经奄奄一息了,却还要同狼拼得你死我活,这也是被迫的。人需要狼肉来补充能量,狼需要人肉来延续生命。但狼毕竟只是狼,终究没有人聪明。淘金人用自己的生命作诱饵,来引诱狼,最终,狼无赖的倒下了……

看完这篇短文之后,我真的觉得我们要热爱生命,热爱生命。

《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10

读完这本书,我最大的感觉是,作为一个人,首先,我们必须热爱自己的生活。

我钦佩这本书中的英雄。他在无边无际的荒野上艰难地行走。她只是一个人走,没有同伴。天气不好,她又冷又饿。最使他害怕的是有一只狼在他后面。病狼一直在舔他身后地上的血迹。那个人和狼都活了下来。为了活着回来,这个人最终赢得了战斗。他对生命的热爱就是战胜了狼。尽管他又饿又累。但是他不想失去他的生命。最后,他去了海边,被一艘渔船救起。最后,他安全回家了。

读完这本书,我知道如果一个人想要成功,他必须热爱自己的生活。如果他不爱自己的生活,他怎么能成功呢?因此,朋友,我们必须爱和保护我们的生命,这样人们才能快乐和成功。

今天,我读了张海迪的故事。本文主要讲述了1970年张海迪随父母来到聊城农村的故事。张海迪非常想站起来。她有时看见会走路的人就会哭。但张海迪固执地学会了针灸,治好了很多人。但有时她会因为长时间的姿势而感到疼痛,但她仍然选择继续针灸,为村民们做一些事情。

我觉得张海迪非常希望能够像其他人一样走路和跑步。她想从她的腿上跳起来,奔向那一万公顷的麦田。我也觉得张海迪非常热爱生活。多年来,她治疗过一万多人。“这是很棒的。当我看到这个数字时,我惊呆了!残疾人比医生更糟糕。我觉得她太爱生活了。她真的想为社会做贡献。

与张海迪相比,我什么都不是。因为有时候我是这样想的:暑假先玩,然后去旅游,最后一周做作业,但是我经常后退。去年暑假,我提前完成了作业,很舒服,无忧无虑。但张海迪仍然是我的榜样。她的故事激励我热爱生活,不要浪费它。、

《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11

读完《热爱生命》这首诗,我心中有些感触,特别是关于最后一层,它使我对未来有了一些新的思考:假如未来布满荆棘,那么我们是勇往直前还是畏惧妥协呢?假如前路一片灰暗,那么我们是去寻找光,还是继续沉浸在黑暗之中呢?

我想起了刘同的《向着光亮那方》,书中有一个人,他是刘同的大学同学小白。刚上大一的时候,小白就好像所有人心中最想成为的人一样:长得好看、家教好、成绩好、字漂亮、文笔好、运动好、唱歌好等等……而且他乐于助人,在别人需要帮助时毫不含糊,有种不容拒绝的权威。在人群中,第一眼便占尽了便宜,就如众人口中的“别人家的孩子”一样,令人艳羡。

在大家都还在对未来充满迷茫,没有目标的时候,小白却已经站在了人生的巅峰,前路一目了然:大学毕业后,娶了女友回老家,陪双方父母,一切就如意了。虽然,在最后那个众人以为是他命中注定的女孩没有嫁给他,而是提出了分手,人生的规划就此崩塌,但是在颓废了一个学期后,小白还是振作了起来:去了部队,重拾与“龟妹”的感情,成为了两个孩子的爸爸……哪怕被老兵教训,哪怕他曾经梦想开跑车如今却是一辆商务面包车。

好像未来的很多选择,都是先去考虑别人。可是小白又与其他“先考虑别人”的人不同,他总是用自己的幽默化解尴尬,再不济再不堪的事,被他一调侃,好像也没那么糟糕了。

就像汪国真的《热爱生命》中的最后一段一样,“我不去想未来是平坦还是泥泞,只要热爱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哪怕前路的灯光熄灭,我们也要勇往直前。当我们遇到困难,深陷黑暗中,我们还能向着光亮前行,哪怕眼前暂时没有光亮,我们也可以释然一笑,对自己说:“来,让我们看看光在哪吧!”

《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12

寒假里,老师让我们读《热爱生命》这本书,读后有很多感动与顿悟,在此与大家分享。

《热爱生命》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该作品讲述的是主人公在淘金回去的路上被同伴比尔抛弃了。他几经饥饿的折磨忘记了回去的路,但是他并没有放弃自己的生命,一次次与天气、与环境的斗争中活了下来。这些力量源于他对生活的热爱。饥饿无时无刻不在折磨着他,一开始他吃小鱼充饥,后来只有热水可以喝。饥饿使他就连一只小松鸡都捉不住,但他坚强地活着。开始他还可以走,虽然鞋子破了,但他继续努力寻找回去的路。后来他没有力气走就爬,虽然膝盖磨破了,但是他继续寻找活下来的奇迹。和病狼的相遇,可以说是最关键的转折点。最终因为人类对生命的热爱,让他冲破一切困难咬破了病狼的喉咙,从而获得找到生还希望的机会。

这使我想起了现实生活中的一件事:在美国,有一个人得了癌症。如果换作其他人,都可能被病魔吓到。但他对生命强烈的爱,促使他决定和病魔进行一番较量。从那以后,他每天坚持锻炼身体。两年后当他再去医院检查身体的时候,奇迹出现了——病魔居然被他赶走了!这应该是上帝对热爱生命的人最好的回报。

《热爱生命》这本书告诉我们:如果我们热爱生命,永不放弃活下去的希望,生命就不会放弃我们。其实生永远比死更难,死,只需要一时的勇气,可是生,却需要一世的胆识。我也要做个热爱生命的人,用行动来证明我对生命的热爱。

你热爱生命吗?那就和我一起珍惜生命的每一天吧!

《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13

今天,我看了一本由杰克·伦敦写的名为《热爱生命》的书籍。其中有9个故事,虽然简短,但是震撼人心、引人深思,通过几个简短的故事,讲述了生命的哲理。我今天就对《热爱生命》这篇小故事,谈一下我的感想。

严冬将至,那位淘金者为了能活着走出荒野,用尽全身力气一步一步地向东南方赶去。他孤身一人,风餐露宿,历经艰辛,在前进的路途中,他身边没有食物,也没有可用的武器。难咽的野草、辛辣的浆果和指头大的生鱼,都成了他充饥的食物;又潮又湿的地面和冰冷的岩石也成了他睡觉的床铺。

除了生活的艰辛,他还要面对荒野上的野兽。大棕熊和野狼时刻威胁着他的生命,他已无法想象的毅力与它们进行着艰苦的周旋和搏斗。

一开始,他还摇摇晃晃地行走,后来由于体力的减弱,他不得不用四肢在地上爬行。最后,他筋疲力尽,甚至连思维都几乎处于混浊状态,他只能用身子在地上蠕动着向前。

工夫不负有心人,凭着对生命的渴望,凭着顽强的意志力,他终于被救,活了下来。

读了这篇文章,我觉得他那种顽强的生命力和不屈不挠的坚强意志,让我们不得不感动,不得不热血沸腾。也让我更加坚定了对生命的看法。星期四,班长星说,她小学同学现在所在的中学,有人自杀。一个人死的话很容易,可是,一个人生下来本来就很不容易,为什么不去珍惜这一段漫长但又短暂的时光呢?文中的那位淘金者,他凭着对生命的渴望,凭着顽强的意志力活了下来,那么保住这个生命的过程虽然是苦不堪言的,但是他没有放弃,因为他热爱并珍惜生命。这本书中,每一篇的风格各异,却都表达了作者对生命和生活的独特见解,体现了一种非凡的个性。读了,让人感觉心潮澎湃,从而让我们更加珍惜生活,热爱生命。

《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14

这个暑假,我有幸读了《热爱生命》这本世界名著。《热爱生命》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写的。杰克.伦敦是美国文学史上最著名的小说家之一。丰富的人生经历带给他宝贵的写作素材。他的作品风格独特思想深刻,给读者以强烈的心灵震撼。

《热爱生命》讲述的是一个淘金者在路上的惊险经历。这个淘金者原来是和同伴比尔一起去码头上一艘名为“白德福号”的捕鲸船。后来由于他的脚裸扭伤了,比尔抛弃了他,于是淘金者自己克服了重重困难,终于到达了码头。

有一天,淘金者早上一起来就听到咳嗽声,他以为那是比尔的声音。过了一会儿,他才发现那是一只病狼,淘金者心想:如果是一只健康的狼,我可以被它吃掉;但那是一只病狼,我不能。然后,他抓了三条鲦鱼简单吃了一个早饭,就出发了。一路上,那匹狼一直跟着他,淘金者一直喝热水提防那匹狼。晚上他饿了就吃灯心草,他在岩石上露宿,早已养成随遇而安的习惯。第二天早上,他发现那只狼已经走了,淘金者往前走了几步,发现前面有一摊骨头和一个鹿皮袋,那个鹿皮袋和他的一模一样,他怀疑这是比尔的,打开一看,里面全是黄金。淘金者认为比尔即使死了,也不应该拿他的黄金。于是他只把比尔的骨头收进了包里,没有拿走黄金。后来,他走不动了就一直爬到了码头;正巧捕鲸船来了,给他安排了一个铺位?

读完这本书,给我感觉到,淘金者虽然孤身一人,但还是风餐露宿、随遇而安,并克服了重重困难;我要尽快适应环境。从“淘金者认为比尔即使死了,也不应该拿他的黄金”让我感到了友谊多么重要;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要拿,要用自己的劳动去挣。

《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15

《热爱生命》是一部很有魅力的作品,它为我们描述了一个神秘、充满了传奇色彩的北极。在这个神秘的土地上,有一批淘金者,他们在这里奔波,在这里与寒冷、饥饿、野兽抗争,在这里寻求着自己的财富梦,挖掘自己的理想。

主人公就是一个远离家园到北方的淘金者,是下层人民的代表。在他身上,表现出劳动者的高尚品质和坚强的性格。在绝境中,他咬死了狼,喝了狼血,他获救了。他与狼的战斗告诉我们,生命就是不放弃自己。

这本书吸引我的地方很多,例如第五章:强者的力量。“吃肉人”的团结和“吃鱼人”的不平等所引起的分裂,是多么鲜明的对比啊。它告诉我们一个道理,那就是坚强的力量来自人与人之间的团结,这种力量是可以战胜饥饿和疲劳,可以克服一切的。他们团结一致,一齐打猎,一齐打鱼,一块儿去打仗。虽然是原始的生活,但给人震撼的力量,而且告诉我们一个简单的道理——团结就是力量,它可以克服一切的。

读完这部书,我明白了:文章中的热爱生命不是简单的如何珍惜生命,应该是对生命的一种本能的追求。在生命面前,人是渺小的,微不足道的。主人公在危险境遇时,在生存信念的感召下,不怕路途的艰辛,不怕野兽的凶猛,他无所不能,坚持着,他咆哮着吓退了熊咬死了狼,他获救了。文章中说道:“驱使我前进的,不是我自己,是我的生命。”

这是对生命的一种本能的追求。他的勇敢坚强,不屈不挠,对生命的热爱让人感动。

生命是神奇而宝贵的,只有敬畏生命热爱生命,才能让生命光芒四射。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 篇1

在人类的历史进程中,有着许多重大发现、发明和著名的事件。这些事发生的那一时刻,就宛若星辰一般永远散发着光芒,这些永恒的时刻会给予人类前进的动力,也会让人类从中得到许多经验。

《人类群星闪耀时》一书中,记录了许多这样的永恒的的时刻,令人们受益匪浅。像《到不朽的事业中寻求庇护》中的巴尔沃亚,虽然他发现太平洋功不可没,但在这之前,他本应受到国王的处罚。这告诉人们,一个人是否有功劳,是要看前后他所做的事的。《滑铁卢的一分钟》,是讲述一个小人物格鲁西是如何让一个大人物拿破仑失败的,就因为格鲁西的过失,从而使拿破仑兵败滑铁卢。这告诉人们

做事之前要多想想,不能只按照规矩做事,这样可能会使事情变得非常糟糕。《逃向苍天》,讲的是八十二岁高龄的托尔斯泰因想过一会属于自己的生活而逃离了自己的家。这告诉人们,生活是属于自己的·····这些时刻无一不使人念念不忘,其中,我印象最深的一篇是《夺取南极的斗争》。

我们七年级时曾经学习过一篇课文《伟大的悲剧》,就是出自《夺取南极的斗争》。这篇课文讲的是挪威和英国同时向当时人类从未涉足过的南极大陆深处进行探索。两国探险队的领军人物是挪威的阿蒙森和英国的斯科特,在经过半年的争斗后,最终阿蒙森率先到达了南极点,斯科特紧随其后,当他们发现自己失败了后,都快崩溃了,但是这些英雄们都下定决心,一定要活下去,可是南极的气候太恶劣了,他们都牺牲在这白茫茫的世界中······

在这篇课文中,有一个最为感人的片段:斯科特海军上校和他的四名伙伴到达了极点。由于他已不再是第一个到达这里的人,所以这里的一切并没有使他觉得十分耀眼。他只用冷漠的眼睛看了看这块伤心的地方。他们在那里发现的惟一不寻常的东西,不是由自然界造成的,而是由角逐的对手造成的,那就是飘扬着挪威国旗的阿蒙森的帐篷。挪威国旗耀武扬威、洋洋得意地在这被人类冲破的堡垒上猎猎作响。它的占领者还在这里留下一封信,等待着这个不相识的第二名的到来,他相信这第二名一定会随他之后到达这里,所以他请他把那封信带给挪威的哈康国王。斯科特接受了这项任务,他要忠实地去履行这一最冷酷无情的职责:在世界面前为另一个人完成的业绩作证,而这一事业正是他自己所热烈追求的。斯科特完全可以不执行这一冷酷的职责,这样就没有人相信挪威人是第一个到达南极点,可是,他却没有这么做,因为他们很守信用。斯科特可以为了信用而使自己陷入无比痛苦之中,那我们是否能做到呢?

在这篇课文中,作者没有介绍胜利者挪威的阿蒙森,却极力赞扬英国的斯科特,这是为什么呢?因为作者认为,斯科特一行人在南极的所作所为已经超出了胜败之争,他们的那种不畏艰险,不畏死亡,舍己为人,为了自己的职责,为了自己的事业,为了祖国的荣耀,宁愿放弃一切的精神值得全人类去学习和思考。

在文章的结尾,有这样一段话:“一个人虽然在同不可战胜的厄运的搏斗中毁灭了自己,但他的心灵却因此变得无比高尚。所有这些在一切时代都是最伟大的悲剧。”从这段话中,我能感觉到,作者希望人们能够记住这些英雄,能像他们一样,与不可战胜的厄运搏斗。

我觉得,在他们的身上有许多东西都值得我们去学习。他们能够在危难之际,互相帮助,而现在的我们有些人,很少会互相帮助,甚至都没有体谅他人的想法。他们能在南极恶劣的环境下前进,不惧艰险,不怕困难,而我们中的许多人经常会因为一个小挫折而失去信心······这些前辈身上都有的东西,但我们却几乎忘记了它们,自然也很难拥有它们,不过,我相信只要我们能不断地从前辈的身上吸取经验,就一定能拥有这些品质,把这些人性之光发扬光大。

在这本书中,类似斯科特这样的英雄人物有许多,韩德尔、列宁、托尔斯泰·······在他们的身上,我们能感受到许多伟大的精神。这些精神无一不对后人十分重要,他们会引导人们再度前进,他们会蕴藏在这些永恒的时刻之中,永远闪耀下去。

在人类的未来,必定也会出现这些永恒的时刻,它们会像群星一样,在黑暗中闪耀,让人类前进的路途更加光明。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 篇2

若要读史,在图书馆泛黄的史料中跋涉是一种方式,但它毫无疑问是一个枯燥的任务。人人噤声屏息,生怕那扬起的灰尘会将自己活活掩埋,如此,读书的乐趣也就荡然无存了。

另一种方式则是读一些近现代大家所写的史书,在我看来,这实在是一件胜过前者千百倍的乐事。手捧着一本本装帧精美的书,体味着手中人类的历史长河般流淌,犹如面对宝山,心中的激动唯有同好之人方解。

这些作家,往往文笔不算得华丽,却有着智者的头脑。原本艰深晦涩的时间、地点、人物,在他们的笔下拥有了鲜活的灵魂,有着自己的故事,有了自己的喜怒哀乐。他们的文章亦修亦谐,故事体的叙述方式可以令读者犹如身临其境,忽而重临温泉关炼狱般的战场,忽而迎着腥咸海风向着新大陆扬帆。

这样的作家不多,但均可算声名赫赫,西有房龙,东有黄仁宇等。而《人类的群星闪耀时》的作者茨威格,自然也是其中翘楚。

《人》一书,是奥地利作家茨威格的名作,书中截取了十数个足以决定人类历史走向的瞬间,如拿破仑由于麾下将领一念之差兵败滑铁卢,韩德尔一气呵成谱就神曲《弥赛亚》,东君士坦丁堡在炮火中的陷落等,进行艺术加工,完美地再现了那些令世界轨迹为之改变的事件。

在他笔下,那一个个抉择,一个个有如神助的灵感火花被无限的放大了。某个人,在某一个时间点上,拥有了撬动世界的力量。

人类的历史有如繁星遍布的夜空,无数个生命的光辉在苍穹之上温和、恒久地照耀着,一切仿佛从亘古起就不曾改变。诞生,成长,衰老,消亡,每颗星星都这样平淡地来这个世界上走一遭。但总有那么一些时刻,会有一些不甘寂寞的生命暴射出耀眼的光芒。命运之神恶作剧般的把全世界的方向盘置于一个渺小的凡人手中,一些人牢牢地抓住了时间的脉搏;而另一些人,在这股伟力面前战战发抖,被它的重量压垮。

而命运之神,不会垂青一个人两次。是做被世界抛弃的失意者,还是站在海格力斯肩上撼动地球的伟力者?这取决于我们内心的力量——智慧,勇气和一往无前的决心。

当这样的机会出现在我的面前,我希望我可以微笑。因为,只有自信的微笑才能如星般闪耀。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 篇3

人类很少如此统一,只有被真正伟大而奇迹的那一历史性一刻打动时,全世界的人都会对此致敬。

因为这些瞬间是属于全人类的。真正完成这件事的人似乎总没有事件本身来的震撼人心。人类从来都是狂热于这一刻。

那些伟大的事件,只有到日后才能了解他的伟大。出于责任,出于偶然,这些时刻被历史严格封锁,当事人完全不明白这项事业的伟大,而这些事件却推动了全人类的发展。

这些事件,与他们的影响,是极其重大的,但他们并没有对错。历史总是这样。你可以假设,你想假设,但你发现不能真正假设。如果每一个历史环节出现不同答案,世界将不是现在的世界。那些肩负重任,注定推动人类历史的人,他们的选择,当时仅关系到了自我,但日后,必定影响全人类。这注定不朽。

在历史面前做出决定,似乎是上帝的嘲讽,而在众多选项面前,历史与命运把神之宠儿一步步推向预定选项,其他选项因为各种原因而被排除,最终只剩下一个选项,这时,历史在群星闪耀时,公正地做出决定,不管它多么不靠谱,只要它是历史与人类选择的唯一的答案,那它就是真理。

这些推动事件,决定了人类不同时期很长一段时间的进展,步步为营,最终,所有决定与可能因素写成了历史,人类终将为自己而负责,人类的历史由人类决定,而最终影响了人类。

而这种事件本应与所有平凡的事一样,但因为排除其他可能的所有因素都推事件于顶峰,有时,决定人类命运的时刻本身就注定影响全人类。

英雄的瞬间,扭转乾坤,改变人类历史格局……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 篇4

《人类的群星闪耀时》这本书,给我不少震撼。在这一个个令人叹为观止的神奇故事里,我悟出了不少哲理:有些我曾经想到,有些我从未想到。其中最让我难忘的,也是永远颠簸不破的是:紧握时机。这一点在《滑铁卢的一分钟》这个故事里体现得淋漓尽致。

在《滑铁卢的一分钟》内讲到:“在滑铁卢战役打响时,格鲁希的部队就听到一声声沉闷的炮声不断传来,感到大地在脚下微微震动。他们立刻意识到重大战役已经开始,由于找不到普军,所以他的几名下属急切地要求格鲁希命令部队赶快向开炮的地方前进,增援拿破仑。对此,格鲁希只考虑了一秒钟,就强硬地宣布自己的决定,在拿破仑的部队撤回成命以前,他决不偏离自己的责任,前去增援。”对这决定历史的一秒钟,茨威格感到道:“这一秒钟决定了整个19世纪。而这一秒钟全取决于这个迂腐庸人的一张嘴巴。”

这一秒钟,就是挽救整个19世纪的重大时机。却被格鲁希元帅错过,他不仅错过了一秒钟的辉煌,还错失了一个世纪的兴隆,使法国一直无法获救。

“在尘世的生活中,这样的一瞬间是很少降临的”,但也许一个人一生遇到的时机是很多的。而这每一个时机将给你带来不同的后果,它可以小到一杯水,也许喝不到这一杯水你就会失去健康;甚至小到一颗糖,也许吃了这颗糖你的牙齿将惹上蛀虫。而这很多个“也许”不断会聚,不断叠加在一起,就会成为“一定”。人生如同一局棋,你错失一个机会,也许你会觉得还过得去,但当第二个、第三、第四个时机也离你而去时,你会突然发现:已经满盘皆输了!所以,在某些决定命运的时机里,你必须谨慎,它可能不是“也许”,而是“一定”!再回顾滑铁卢战役中的那一秒钟,它的错失并不意味着:“也许”拿破仑会失败,法国无法获救。而是:拿破仑“必将”失败,法国“必将”深陷危机!

所以,你不必庆幸你身后的时机是无关紧要的。小心!或许你现在正面临决定命运的时刻!在这众多的后果发生前,你只要做到:紧握时机,这一切不堪的后果必将灰飞烟灭……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 篇5

《人类群星闪耀时》写了14个历史事件,让人感受到每一个杰出的人物,在背后都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南极争夺战是这些事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

斯科特,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英国人,1910年,他带着由他组建的探险队,准备好了一切,向南极发起了挑战,在向南极进发时,遇到了一个重要的问题:不是队员们的半途而废,也不是严寒的气候,而是他发现,挪威人阿蒙德森也正冲往南极,他们可能会成功。

后来,西伯利亚矮种马不适宜南极的冰天雪地,在走到比尔慈摩尔冰川时,最后一匹马死了,他们不得不使用力气,将沉重的雪橇拉着前行。随后,寒冷的冬风又提前来临,让原本松软的雪,变成了坚硬的“三角铁”。在他们以为自己是世界上第一个踏上南极点的团队时,他们发现,在南极点上,已经飘扬着挪威的国旗,阿蒙森提前到达了南极点!

虽然不是第一个登上南极点的团队,但是他们要带上所有证据,证明挪威人才是第一个到达南极的人。

就这样,他们带着一身疲惫踏上了返回的路。这时,斯科特和他的队友们已经没有力气和精神了,他们以失败者的身份返回了。在返回的路上,他们的身体几乎都冻得麻木了,在冰天雪地中发现储存的煤油已经不多了,不够他们的需要了,他们坚持着剩下的路程。不幸的是,他们遭遇了暴风雪,不幸遇难了。

斯科特——一个失败的英雄。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 篇6

“历史作为诗人,作为戏剧家在行事,任何诗人都不应企图超越她。”

——斯蒂芬·茨威格

合上书,依旧心潮澎湃。巴尔博亚贪婪、果敢而坚毅的目光正投向波澜不惊的大洋;凯卡波尔塔小门外,他以胜利者的姿态缓缓迈入圣索菲亚大教堂;格鲁希元帅浴血奋战,只为挽回那一秒的迟疑,保卫法兰西共和国的荣耀;托尔斯泰带着诚信和对人间的大爱逃向上帝,成就自我;西塞罗被钉在十字架上的头颅,昭示着人间的野蛮、冷漠,无声地诉说着公平与正义。

人世间数百万个闲暇的小时流逝过去,方始出现一个真正的历史性时刻,人类星光璀璨的时辰。

我们不是天才,没有命中注定,但我们可以决定,自己去做夜空中璀璨的星,还是宇宙间漂浮的尘。也许是时候,去抓住自己生命中每一个渺小而伟大的瞬间了。

我们都是巴尔博亚,当面对误解与磨难,会选择翻山越岭,战胜困难。“这座山后面,就是那片大洋了。”这是人类向太平洋投去的第一缕目光。当打败一切阻碍,我们都会寻找到那片太平洋——更好的自己。

当自已拼尽全力,凯卡波尔塔小门终会为你敞开,不必迟疑,不必犹豫,这不是幸运女神的眷顾,这是汗水和心血的结晶。

我们都是格鲁希,青春年少的我们总会犯下错。格鲁希的优柔埋葬了拿破仑的一世辉煌没有关系,我可以单枪匹马从万军中突围,竭吾之力,卫共和之荣耀。失败过,从头再来,也许最后帝国还会覆灭,没有关系,共和之花会在我们的热血的浇灌下,绚丽绽放。

他们是历史长河中的明星,而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做自己生命的明星,以信仰,以希望、以对生活的热爱,攀过一座座山丘。

山的背后,是浩瀚无垠的太平洋。

我景仰托尔斯泰,舍弃家业独自流浪只为仁爱与自由;我崇敬西塞罗,为共和辩护,为维护正义献身。他们用血与泪,为后世铺就了一条幸福之路。

茨威格鲜活的笔,生动描绘了一个个历史中最为难忘的画面,记录了人类历史上弥足珍贵的片刻,成为我们最珍贵的回忆。

当生命中群星闪耀,一定要抓住机会,用勤奋、勇敢、坚毅的精神,书写自己的历史传奇。

这是我们的时代,我们,便是最璀璨的星。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 篇7

《人类群星闪耀时》讲述的是人类历史上发生的一些戏剧性的故事。原本对历史不感兴趣的我,却被斯蒂芬茨威格生动有趣的描写和独特的文体深深吸引了,这些我从未得知的历史故事更是震撼了我的心灵。

正如茨威格所说,“历史是真正的诗人和戏剧家,任何一个作家都别想超越历史本身。”创作源自于生活,充满戏剧性和命运攸关的时刻在历史上出现了无数次。

《滑铁卢的一分钟》是全书我最喜欢的。1815年6月17日,滑铁卢战役的前一天,一个毁掉拿破仑千秋功业的人――格鲁希钻进了历史的大幕,他奉命追击普鲁士军队,而拿破仑自己则是向英军发动总攻。当滑铁卢战役开始时,副司令热拉尔恳求格鲁希去支援拿破仑,但习惯于唯命是从的格鲁希犹豫了,不过他只犹豫了一分钟,但这一分钟便注定了拿破仑的失败,他最后的选择依然是遵守命令――追击普军。这便是循规蹈矩,不懂变通的后果,一分钟,看似无比简短的时间,却可以决定一个国家的生死,人类历史的走向。生活中我们总在说“随机应变”,如此简单的四个字,又有多少人能做到呢,在面对选择的时候,不还是大多数都选择更稳妥的一项。

而《越过大洋的第一次通话》引我深思的并不是故事本身,也不是塞勒斯韦斯特菲尔德坚持不懈的品质,而是整个故事中“群众”的反应。当那条跨越大西洋、连接欧美两个大洲的巨大电缆连通,美洲收到第一封来自英国的电报时,群众欢呼雀跃,把菲尔德捧成了英雄,可当再也没收到来自另一个大洲的讯息时,发现电缆出现了故障时,群众又把所有矛头指向了菲尔德这个无辜的人,甚至开始造谣英国发来的第一封电报是伪造的、菲尔德早就知道故障却没有告诉群众等。这使我联想到了我最近看的一部关于网络暴力的日剧,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现实里还是网络上,人们总喜欢捕风捉影,把一些事无限放大,不管是真是假,总是随波逐流去散布信息,用自以为“正义”的语言和行为,去伤害一个又一个心灵,现代又有多少人能像菲尔德一样去承受巨大的舆论压力?当我们说出一些恶意的语言时,能否三思而后行,设身处地的考虑他人的感受。

“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希望更多的人,可以从历史故事里,明白更多待人处事的道理,让社会更和谐,让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更融洽。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 篇8

伟大的一秒钟,它对不恰当地被召唤来而不善利用它的人的报复就是这么可怕,一切市民的品德,小心、服从、热诚和谨慎,一切全都融化在命运降临的伟大瞬间的烈焰中而于事无补。此一瞬间只要求天才的出现,并将他塑造成为永恒的形象。此一瞬间鄙夷地将犹豫不决者拒之门外。他,大地的另一尊神,他的火热的手臂只将英勇无畏者高高举上众英豪的天空。

茨威格在描写滑铁卢战役失败教训的时候,以这段话结尾,拿破仑的三分之一兵力交给了一个平庸的将军,此人默守陈规,没有及时回巢救援,导致伟大的波拿巴皇帝复辟失败,永久渺小为尘埃。

茨威格的一生坎坷,长期流亡遭到迫害,最终自杀。但是茨威格留下了几句名言,最流行的就是那句:

她那时候还太年轻,不知道所有命运赠送的礼物,早已在暗中标好了价格。

茨威格的这句话风靡世界,本来用来描述一个法国皇后,现在被人们形容 NO ZUO NO DIE!

关于茨威格的生平大家可以百度,今天简要谈一下看《人类群星闪耀时》的感受。此书写了十四篇历史人物画像,其中比较打动我的是《南极争夺战》。

我们先来欣赏一下《南极争夺战》里开篇描写:

20世纪俯望下的世界没有秘密,所有陆地都已经被探索过了,最遥远的海洋也有船只在破浪航行。一代人以前还默默无闻的自由欢乐的地区,如今已奴颜婢膝地为欧洲的需要服务,轮船开足马力驶向了寻找了许久的尼罗河的源头;第一个欧洲人半个世纪前才看见的维多利亚大瀑布顺从的用它的水利发电,亚马孙河两岸最后的原始森林被砍伐的稀疏了;唯一的处女地——西藏,也已被敲开大门。专家描写古代地图和地球仪上那“人迹未到的地区”未免夸张。然而直到本世纪,地球还有那么一个最后的迷,在世人目光之前隐藏她的羞涩,这就是她那被肢解,被折磨的躯体上两个很小很小的尚未遭到人类的贪欲荼毒的地方———南极和北极。这两个几乎没有生物,没有知觉的小点是地球躯体的脊梁骨,千万年来,地球以它们为轴线旋转着,并守护着它们,使之保持纯洁,未被亵渎。她在这最后的秘密之前筑起坚冰的壁垒,召唤永久的冬天充当卫士防范贪婪之徒。严寒和暴风雪有如不可逾越的城墙封锁进入的通道,死亡的恐惧和危险迫令勇士却步。甚至太阳也只许匆匆看一眼这封闭的地区,从来没有人见过那里的情景。

虽然在各种大片里我们都看到过南极的描述,比如《美国队长》驾驶的飞船坠毁在南极,《变形金刚》源头也是在南极发现钢铁巨人,但是那都是杜撰的。茨威格在这里要描述探险家在南极的勇敢探索。最终主角———英国海军上校斯科特企图第一个踏上南极极点的梦想失败了,因为挪威人先他一步。大自然的残酷,让我们意识到人的所谓主观能动性很有限。斯科特上校在归途中牺牲,他和队友后来被发现冻死在帐篷里,茨威格很动情的写了斯科特上校留给世人的信件,死亡前的斯科特恳请社会善待他的家人,尤其是他的妻子,但是他把妻子划掉,改为遗孀,因为他自己知道,生命之火即将陨落,那种绝望中的坚毅,让我看过久久难忘。

原文如下:

斯科特的日子一直写到最后一刻,写到手指冻僵,笔从手上滑落下来。他希望有人能在他的尸体旁发现这些足以为他和英国民族的勇气作证的篇页,这个希望支持着他做出如此超人的努力。最后一篇日记是他用已经冻坏了的手指颤颤悠悠地写下的心愿:“请把这日记交给我的妻子!”但随后他又冷酷地明白无误地把“我的妻子”划掉,在上面写上了“我的遗孀”这可怕的字眼。

如今,去南极旅行已经成为了可能,连我也想去一趟。但是如果没有前辈们用生命压平荆棘之路,后人又怎么可能享受丰收的成果?

其实书中《拜占庭的陷落》一章写的也很壮阔。新生代土耳其帝国攻陷罗马帝国,采用了很多计谋,攻城掠地,采用超级大炮,但是最后成功却在于罗马城池的疏忽——留了几个小门,让对手轻松进了城,所以细节决定成败。茨威格此书一再强调历史的偶然性,很多小人物改变了历史,很多蝴蝶效应般的随机事件改变了人类的走向。

本书另一篇章《飞越大洋的第一句话》,描述了英国商人铺设海底电缆连接美国的壮举和期间无数次失败的苦痛。现在我们享受海底电缆带来的便捷,没有这些电缆,我们就没法上因特网浏览各种网站,如今的年轻人打越洋电话很方便,但是当初铺设的过程惊心动魄。普鲁士菲尔德可以和中国的曾国藩媲美,但是他做的是有利于世界的事情,当一次次失败袭来,所有的股东都放弃了希望,普鲁士菲尔德依旧坚持,茨威格一段文字道出了铺设海底电缆的艰辛:

在多佛和加莱之间的狭长水带下面铺设电缆怎么能和铺设横跨一整个大洋的海底电缆相提并论呢?前者只要从一艘普通轮船的露天甲板上卷下三四十海里电缆就行了,电缆就如同船锚离开绞盘那样缓慢的一圈一圈沉入水中。在运河铺水下电缆可以不慌不忙地等待一个风平浪静的好日子,人们对水深处的情况了如指掌,随时能观察到两岸的动静,从而避免发生任何危险的偶然事件;只要一天就能顺利完成。而在至少要连续航行三星期才能横跨的大洋铺设海底电缆,情况就大不一样,海上天气变幻莫测,长好几百倍,重好几百倍的电缆不可能一直放置在甲板上。此外,在那个时代也没有一艘足够大的海船有那么大的货舱,能装得下由钢、铁和古塔胶制成的这个庞然大物,也承载不起它的重量。至少需要两艘主力船,并且还要有几艘船随航,以便准确地保持最短的航线。自然,主要的问题始终是电缆本身。对连接世界两大洲的这一条巨大无比的脐带提出了难以想象的要求。一方面,这条电缆必须像钢索一样结实,拉不断,同时又要保持弹性,才能便于铺设。它必须能够承受得住任何压力,任何重量,又要像丝线一样光滑便于缠绕。它必须是实心的,又不宜塞得过于饱满,既要坚固,又要精确,精确到能把最微弱的电波传送到两千多海里外。这条巨大缆绳上任何一处有极小的裂缝、微不足道的不平整,都会破坏这十四天航程路线上的信息传递。

想一想,自己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有什么能够和海底铺设电缆相媲美呢?如果没有,那就意味着绝大部分困难,都可以迎刃而解。如果没有解决,只能证明自己足够懒惰,因为为了纪念这篇鼓舞我的书籍,我把这次所有行间距调整的足够大,以便日后自己重新咀嚼,勉励自己。

对了,还有茨威格提到的《马赛进行曲》的创作心路历程,以后自己可以听一听。

正如作者将此书定义为《人类群星闪耀时》,局限于作者生活的时代和知识,作者的看法并不完全科学,但是他调动读者感情心理的能力超一流,好几次书中有种魔力驱使我看完,我想作为一个作家,茨威格真算是那个时代的大V了。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 篇9

飞越大洋的第一句话是《人类群星闪耀时》里面的一篇文章,讲述的是菲尔德铺设人类第一条海底电缆的故事。更多的谈到的是菲尔德遇到的挫折和失败,最终而成功。古往今来的发明,发现哪一个不是经历了无数次的挫折与失败,金钱和时间的损失又算得了什么呢?又多少人在追求真理和探索科学的道路上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

令我感慨的是这样的一句话:“1837年是具有世界意义的一年。在这一年,电报机第一次使迄今相互隔绝的人们的经历成为同时性的,但这件事在我们学校的教科书里却很少被提起。令人遗憾的是,学校的教科书仍然认为讲述个别统帅和民族的战争及胜利更加重要,而不讲那些真正的胜利,全人类共同的胜利。其实,就起广泛的心理影响而言,近代史上没有哪一个日期能与时值的这一变革相提并论。这一分钟在阿姆斯特丹、在莫斯科、那不勒斯和里斯本发生什么事情,在巴黎同时能够知道,自从那时以来,世界就变了。只要再迈出最后一步,世界各大洲就能都包容到那个美妙的联系之中,从而创造出全人类共同的意识了。”

纵观历史的长河,人类文明只是匆匆的一瞬,但是对于新科技的出现无疑于一日千年。昨天的奇迹成了今天理所当然的事情。最近的两个世纪出现的这些改变人类历史、改变人类命运,甚至改变人类走向的科技,是我们更应该值得感谢的。我们不要再念念不忘我们的四大发明,因为除了四大发明我们好像在近代也没有什么能够太能拿的出手的发明。我们在享受科技带给我们便利的同时,我们更应该记住这些人们,他们发明了飞机、发明了汽车、发明了火车、发明了手机、发明了计算机……

我们很多人可能对打电报已经没有了概念和印象,我们生活的这个时代,我们的下一代,将会有截然不同的目标和方向,有着截然不同的生活内容和生活方式。我们不应该再苛求他们仍然和我们的想法一样。

我们更应该感谢能够生活在这个伟大的时代,感谢为这个时代创造了巨大的进步的科技,这是全人类共同的进步,因为地球是我们共同的家园。我们更应该铭记这些在新时代推动人类进步的人们,是他们改变了我们的生活,丰富了我们的生活内容,改进了我们的生活方式。

正如书中所说,个别统帅和民族战争并不是真正的胜利,全人类共同的胜利才是真正的胜利。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 篇10

从回想之前读过的《一个陌生女人来的来信》和《国际象棋的故事》等一些短篇小说中就可以领略到鲜明的茨威格个人风格,细腻心理描写,浪漫情怀,而这本书中的12个故事时刻大致可以分为两类,历史发生时刻和艺术灵感时刻(主要是音乐和作家),关于历史,茨威格毕竟是文学作家,更热衷于或者说不自觉的执着于寻找故事的“偶然性”,而不是揭秘历史的必然。而那些伟大的音乐家和作家的灵感时刻则被描述的近乎于上帝的恩赐,而第二类中关于陀思妥耶夫斯基和托尔斯泰的两篇则几乎就是纯粹的文学创作了,不过,也的确写的超级精彩。

关于历史,茨威格虽然在前序中自言:“对书中描述的事件与人物心理的真实性,绝无一处企图借笔者的臆想予以冲淡或加强,因为历史在她从事完美塑造的那些玄妙的瞬间,是无需乎他人辅助的。历史作为诗人、作为戏剧家在行事,任何诗人都不应企图超越她。”可是啊,读了这段话根本不用看正文大概就可以断定最好还是忽视它,茨威格这股对历史无法抑制的赞美早已出卖他,他怎么可能控制得住自己不臆想不添加呢?因为他本身就是一个不息的创造者啊。

《不朽的逃亡者》中巴尔沃亚等西班牙占领者“照例”对土著人的血腥屠杀和肆意抢掠,和对上帝的虔诚敬畏,出现过多次对比,这种矛盾和复杂性我不确定是应该归为“人性”的一部分,还是更广泛的归为“生物性”,欧洲人自认高高在上的种族优越感,使他们看不到除了全知全能者上帝以外的其他人类种族,贫穷落后的土著人在他们眼里大概和猴子差不多吧,更或者不如说是空气中水中肉眼可忽视的微生物,所以如同喝水吃饭一样进行惯性屠杀,自然毫无愧疚。土著人的“人性”在历史中如同水中的微生物一样被忽视被剥夺,谁能确保有一天地球人不会被更高级的外星文明同等对待呢?毕竟从更高层面的宇宙道德观来看,这是差距悬殊中弱者既定的命运。好像过于悲观了。

可是最近读到的文学作品和曾经看过的影视作品中展现的土著人总是给人这种“隐形”的缺失感,从来都是被屠杀被奴役被驱赶,就好像他们从来不会痛苦、烦恼、不安、爱恋、思念,种族的优越感吞噬了土著人的“人性光辉”,泯然牛羊矣。

至于拜占庭的沦陷,被遗忘的凯卡波尔塔小门,看似荒谬,看似偶然,可是拜占庭的沦陷却是必然,即使不是凯卡波尔塔小门被遗忘,也会有另一扇“门”。

而黄金国的发现,更像一个极具命运讽刺性的传说,人类对金钱的欲望轻易就吞噬掉了所有人性,正如第一个故事《不朽的逃亡者》中那个酋长“毕恭毕敬地接待的这些天之骄子,这些强大的、如同上帝一般的外来者,一见到金子,就把尊严抛到一边去了。他们像一群解开铁链的狗,向着对方扑过去,拔出刀剑,攥紧拳头,声嘶力竭地狂吼,人人都想得到比别人更多的黄金。酋长看着这场闹剧,既惊奇又鄙夷:这是天涯海角不谙世事的人们对文明人的永远的惊讶,在这些文明人眼里,一小撮黄色金属比他们的文明在精神上和技术上的成就还要宝贵。

而苏特尔的命运,初读的时候陷在故事中跟着他跌宕起伏的命运而哀叹,可是如今回顾,却为他感到不值,如果不去执着于讨回过去的损失,着眼当下依靠他的勤劳和才华也许依然可以富甲一方,可是谁能确保自己面对那样的财富和不公可以做到释然呢?太多的历史故事告诉我们拥有自己无法守护的“财富”只会招致祸端,人性的贪婪早晚有一天会毁灭自身。

关于陀思妥耶夫斯基和托尔斯泰的两篇《壮丽的瞬间》和《逃向上帝》,因为更具文学性的原因,也是全书最爱的两部分,茨威格对托尔斯泰的心理描写使得他千百次的复活于后世读者面前,那种感同身受的挣扎、怯懦和痛苦,拉近了托尔斯泰和我们的距离。至于歌德的那篇,好像大家的兴趣更多的都在八卦上面,至于爱情,爱而不得的人不愿提起。“他年轻时善于隐藏,成年时善于节制;他通常几乎总是在镜像中、在暗码中、在象征中去透露他的深沉的秘密;这时他已是位白发老人了,他第一次毫无拘束地袒露了他的感情。”我愿意相信每一份真挚。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 篇11

认识这本《人类群星闪耀时》,得益于王利芬老师,王老师在优米网的芬享时刻中分享了这本书,通过其中一个历史故事《亨德尔的复活》推荐这本书,听书里那近乎诗一般的语言,行云流水而又热情四射,我被深深的震撼了,有一种力量从我体内迸发,觉得可以做世界上一切的事情,只要我愿意。

所以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一开始变翻到了这一片段,在此,先对本书做一个介绍,本书选取了历史上14个对人类社会产生了重大影响的事件的瞬间,这些事件有些是由大人物来完成,而有些则是由历史上名不见经传的任务完成的历史的瞬间。这如本书的作者茨威格所说,尽管歌德把历史称为“上帝神秘礼物”的作坊,但是在这作坊里发生的,却是许多数不胜数的无关紧要和习以为常的事情,每一桩真正的事件都需要一个发展过程,在一个民族内,为了产生一位天才,总需要几百万人,一个真正具有历史意义的时刻,一个人类的群星闪耀时刻出现以前,必然会有漫长的岁月无谓的流逝。那些数不胜数的事件会像避雷针的尖端集中了整个大气层气流一样,集中在极短的 时间里发生。看了《人类群星闪耀时》几个片段。为茨威格写人物的笔法倾倒,茨威格是一个集英雄主义、浪漫主义、理想主义于一身,又有点跳跃的形式记录了历史上某一瞬间的事情。让人读起来欲罢不能。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 篇12

读这本书的缘由是看到了高晓松推荐的。高晓松是当代的一个成功者吧,出身高知家庭,读的清华,然后出国留学几年,回来后写词、出书、开书店、办节目,红红火火的热闹景象。

李开复也是处于高知家庭,有一个有文化的爸爸,也是从小留,接受了中西方文化洗礼,成为了计算机行业的专家,教授。先后在世界顶级的公司任CEO、副总裁等,也是当代很成功的人。

谢丽尔·桑德伯格也是一位成功的女性,跟李开复差不多的职业定位,同样有一个经济学家的妈妈还是外婆。当然还有盖茨、乔布斯、爱因斯坦都并不是出生在寒门,不是富豪,但肯定也不是穷人的孩子。连这本书的作者,斯提芬茨威格都是出生在富有的家庭,接受了良好的教育。

这说明,家庭教育真的很重要,重要到可以影响一个人的人生格局。读这本书其实有点类似读历史书的感觉,虽然对滑铁卢、拜占庭、发现印加帝国、马赛曲等历史事件有了更加具体的、细节的了解,也非常有助于我们了解历史的真想。历史都是由因果关系发展而来的。某一个人推动了某段历史,对某个人来说可能是偶然,但是对于历史确是必然。

历史上留名的大人物也并不都是十全十美的,当然除了我们的孔夫子。

拿破仑骁勇善战,但是却违背历史年轮要当皇帝;歌德创造了很多文学歌剧,但是年老的时候却在儿女等着分遗产中离去;毛爷爷拥有非凡的军事才能。却在晚年发起了文革;列宁、斯大林也一样,建立了社会主义,却搞了个人崇拜;创作了马赛曲的鲁日,曲子流芳百世,人却活动潦倒落魄。

人在历史中的作用,真的可能就是天降神启一样不可思议,就在某一瞬间,担负了引领历史发展的责任,而后又回到了平凡、苦难重重的人间。

一个民族,千百万人里面才出一个天才,人世间数百万个闲暇的小时流逝过去,方始出现一个真正的历史性时刻,人类星光璀璨的时辰。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 篇13

倘若艺术界出现一位天才,此人必千载不朽;倘若出现这样一个决定命运的历史性时刻,这一时刻必将影响十年乃至数百年。

这本书的内容是作者精挑细选的真实的历史故事,茨威格在书中前言中说道:“历史是真正的诗人、戏剧家,任何一个作家都别想超越它”。书中描述的事件与人物心理的真实性,作者并无根据自己的遐想加以冲淡或加强,因为历史在他从事完美塑造的那些玄妙的瞬间,是无须他人辅助的。

作为历史特写,茨威格在忠于真实和历史性的基础上,运用了各种艺术手段,描绘了迴然不同的人物性格,展现了色彩缤纷的历史画卷。

《南极争夺战》当然是让我印象最深的故事。这是两个国家之间的剧烈斗争,是人类与自然之间的斗争,更是人们与成功、失败之间的伟大斗争。

出发前,他们每个人心中都燃烧着炽热的火焰,因为他们坚信一定能够成功;出发时,五个人依然欢快地行进在渺无人迹的白色荒原中;雪原上的一个很小的黑点让他们每个人的心里都颤抖着可怕的念头:很可能有人经过了这里;不久,雪地上的一面黑色的旗帜让他们彻底地察觉到:我们失败了。一切努力都成了灰烬,几年的希望简直就像发疯。

返程的途中,大自然拿出它历经千年的力量。埃文斯突然精神失常,发疯死去;奥茨像一个英雄那样去迎接死亡;剩下的三个人以相拥的姿势在睡袋里离开了这个世界。

“悲剧”,是的,他们得了第二,而不是第一,心中的希望已经全然粉碎;在回返的途中,他们也像一位位无畏的英雄一样死去。这就是一场“伟大的悲剧”。

成功?失败?他们失败了,但是也成功了。成功只会留给那些有准备的人,谁又能说他们的精神没有成功呢?就如群星与太阳,太阳给了我们无尽的光芒,但是到了夜晚,没有了群星,这个世界也会变得黑暗。群星也一样是成功者。

他们的肉体已成了灰烬,但是他们的精神则凝聚成了一颗颗最耀眼的星星,不断地向后人们放射那与众不同的光芒,而且永恒不变,照亮空幻的暗夜。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 篇14

前些天,普通话考试,抽到说话题目:《我的读书生活》,巧的是,前天刚读完《人类群星闪耀时》,所以本来担心说不满的三分钟到最后不够用了,一旦自己特别喜欢某本书或者某种事物,谈论起来,一定是有很多话可以说,甚至会强烈安利给别人。奥地利其他作家的作品读过的不多,读的最多就是茨威格,他的《断头皇后》、《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象棋的故事》,还有就是这本《人类群星闪耀时》了。茨威格写过一句话让自己印象很深刻,是关于他的作品的:“如果我写了一千页,一再修改之后,八百页被扔进了字纸篓,只留下二百页精华,我也绝无怨言。”这句话就说明了他一直追求着创作艺术精品,自己也拿来勉励自己。貌似茨威格最负盛名的作品就是《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了,但是自己最喜欢的反而是这本传记性质的书,2018也是二刷了。

这本书可以说属于传记类的,但是故事性很强,情节跌宕起伏,人物刻画也很丰满。茨威格在本书中选取了十四位英雄,而这十四位英雄则分别代表了决定世界历史的十四个瞬间。这十四位人物,分别是:太平洋的发现者巴尔博亚;攻陷拜占庭的奥斯曼土耳其帝国苏丹 穆罕摩德;以抱恙之躯写出了名满天下的《弥赛亚》的亨德尔;一夜才思涌现创作了《马赛曲》的鲁日;滑铁卢战役中因部下的一秒犹豫而全军覆没的拿破仑;被心爱姑娘拒绝后潜心著作,并重新焕发精神的老年歌德;黄金国的发现者苏特尔;临刑前一秒被意外特赦的陀思妥耶夫斯基;五败五战,仍不退缩为美洲和欧洲铺设电缆的菲尔德;为理想出逃的列夫·托尔斯泰;第二个带领队员到达南极洲的英国探险队长斯科特;冒着重重危险回国的列宁;为民生事业奔走一生的西塞罗;一战时期去欧洲开会的总统威尔逊。

这其中,让自己印象最深刻的人或者事物有以下几个:

1、拜占庭的陷落

这章在历史书上曾粗略学过一点,至今的记忆是:君士坦丁堡的陷落标志着统治延续一千多年的东罗马帝国的灭亡。从此,奥斯曼土耳其帝国占据了欧亚非等多地的经济、军事要道。

印象仅限于此,但是本书让自己重温了那段历史,并且以讲述故事的形式,这让自己看得更津津有味。 穆罕摩德攻打拜占庭时,因为对方城墙太过坚固,于是回国开始建造大炮,大炮建成后派人从崇山峻岭间运了过去,那时我觉得人的力量真大。后来继续读,发现 穆罕摩德做的事还有更令自己吃惊的,那就是把他的舰队从外海经岬角运到金角湾内港!也就是携带数百只船舰翻山越岭!当时自己就震惊了!茨威格在书里说:“将无法实现之事付诸实现正是非凡意志的真正标志。”深以为然。可以说,摩罕默德的种种非凡行为为后来他们的战胜提供了可能,然而,在真正的交战中,最终拜占庭帝国失败的原因令自己唏嘘不已。一个悲剧性的意外事件,往往对历史做出神秘莫测裁决的那神秘的一秒钟,一下子决定了拜占庭的命运。只因为有一扇小门没有关,所以几个土耳其士兵潜入了拜占庭,最终守城军队土崩瓦解。实在是戏剧!

不过,作者早在序言中说:“一个影响至今深远的决定系于唯一的一个日期,唯一的一个小时,常常还只系于一分钟,这样一些戏剧性的时刻,命运攸关的时刻,在个人的生活中,在历史的演进中,都是极为罕见的。”

其实,这也解释了书中很多故事带给自己的遗憾和戏剧感。

2、亨德尔的复活

读完这一章,去云村搜了一下让亨德尔名满天下的《弥赛亚》,在评论里看见好多人留言是从《人类群星闪耀时》过来的,同时也有不少人表达了对亨德尔的敬佩。自己也是如此,亨德尔也是全书中自己最喜欢的人物。亨德尔52岁从脸到脚右半边完全中风,后来在朋友的劝说下去温泉治疗,医生告诉他只能在滚烫的温泉待三小时,他为了好好活着,靠着冒死的意志力,一天待九个小时,结果,命运的奇迹发生了,它不让不朽的精神在会灭亡的肉体中消失,于是,亨德尔痊愈了,紧接着就投入到工作中去。然而,遗憾的是,不幸仍然围绕着他,在一种生活十分困难,情绪十分低落的情况,一次偶然,他创作了《弥赛亚》,就是这部作品,将亨德尔的灵魂托举起来,将它带到浩瀚的宇宙里,并永久地在永恒的宇宙里回荡。也就是通过这一章,自己第一次深刻感悟了为什么网易云音乐打开时的那五个字:“音乐的力量。”可以说,在我所有的经历或者体验中,认为亨德尔的经历是对这五个字最好的诠释。正如作者茨威格在书中写的亨德尔创作《弥赛亚》之后的生活那样:“闸门已经打开。音响之河又年复一年奔流不息。从此以后,无论什么都不能使亨德尔低头屈服,无论什么都不能使复活者再度失去生活的勇气。他在伦敦创建的歌剧院再次破产,持有债券的债权人再次对他催逼:但他昂首挺立,经受住了一切令人不快的事件,年已六旬的老人沿着他的作品的里程碑无忧无虑,毫不在乎地走他自己的路。有人给他制造麻烦,但他懂得如何体面地战胜它们。他日渐年迈力衰,双臂瘫痪,两腿风湿痉挛,但他依旧以不知疲倦的心从事创作,永不中断。最后,视力也不行了;在写作《耶弗塔》的过程中,他失明了。犹如失聪后的贝多芬,他虽双目俱眇,依然不知疲倦地、不可战胜地创作不已……”读这段时自己在空无一人的教室里,眼泪默默地流,尽管在以后的生涯里,岁月都没有轻饶过亨德尔,但那有如何?音乐已经让这个老人从精神上重新复活了,再大的苦难也不在成为阻拦,他已经拥有充分的斗志去面对他们,克服它们。正因为亨德尔做的够好,所以他才能在人生的终点骄傲地在心里说:“我已经做的够好了,我可以坦然去见上帝了。”大师亨德尔带给自己的感动太多,这一章读完好久都没有平静下来,希望自己在以后的人生中也可以保有像大师一种精神,就是把自己的路走好,把自己的人生过好,爱过,恨过,奋斗过,生活过,为自己喜欢的东西努力过,并满怀激情过每一天,那样自己也可以在最后对自己说:“我相信自己做得很不错了。”

3、飞越大洋的第一句话——菲尔德

这一章讲的是自从电发现以后,欧洲一下子被连了起来,但是唯一遗憾的是只有美洲还被排除在这个链条之外,所以有了一个大胆的横跨大洋铺设电缆的计划,这个计划的实施者,就是菲尔德。菲尔德当时是名年轻的巨富,每天都是悠哉度日。但当他听到这个计划时,他毅然决然地把他的整个身心,全部财富投入这项事业。而他的第一次尝试,却因为一个小小的技术上的差错毁掉了好几年的工作。菲尔德又进行第二次尝试,不幸的是,由于风暴,要铺设的电缆受到了严重的损害,他们不得不放弃选择返航。两次失败,所有的人都在怀疑这个计划的可行性,甚至有人提出把剩下的电缆出售,这样可以减少一点损失。在这种情况下,菲尔德的意志仍然没有动摇,他一定要再试一次!第三次,终于成功了,维多利亚女王的祝贺通过海底电缆,传到了大洋彼岸,人们欢欣鼓舞。然而,好景不长,仅仅过了一天,电缆便停止了工作,人们愤怒了。昨天还被大家称为功臣的菲尔德,今天就不得不面临人们的谩骂诋毁,像个罪犯一样的逃避。这样的生活,他过了六年,那条停止工作的电缆也在海底沉默了六年。然而,六年之后,菲尔德又出现了,还是这个人,怀着同样的信念,同样的信赖,从沉默的流放中,从恶意的诋毁中又复活了,他又出发了,这一次,电缆终于向欧洲传送出了清晰的讯号,成功了!

瞧,这就是人的意志的伟大之处,变不可能为可能,在行进的路上哪怕遇到再多的苦难,也仍然拥有从头再来的勇气。这是我从菲尔德身上学到的。

除了他们,还有很多人的故事让我从中感悟到了很多,这本书真的很不错。去体会一下十四位英雄人物和十四个历史瞬间,从他们身上学到了勇敢,执着,不屈。“虽千万人吾往矣”、“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同时,书中的语言也很值得自己学习,尤其是作用在写作中。茨威格很擅长用比喻和对比等手法,这样带给读者感触就格外强烈,可以借鉴一下。自己读的译本是潘子力和高中甫先生共同翻译的,很不错。

“历史的天空闪烁几颗星,人间一股英雄气,在驰骋纵横…”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 篇15

奥地利著名作者茨威格记录12篇人物传记,向我们展示了12个决定历史的瞬间:千年帝国拜占庭的陷落、巴尔沃亚眺望水天一色的太平洋、亨德尔奇迹的精神复活、老年歌德热恋的悲歌、滑铁卢的一分钟以及对南极洲的夺取……当历史的使命降落到个人身上时,主人公如何对待这历史的抉择,他们强烈的个人意志和历史宿命碰撞之际,火光闪耀,照耀着人类文明的天空。因为他们强烈的意志和美好的愿景才能当之无愧的承担历史赋予他的使命……

那些历史的尖峰时刻都需要太长的酝酿时间,每一桩影响深远的事件都需要一个发展的过程。就像避雷针的尖端汇聚了整个大气层的电流一样,那些不可胜数的事件也会挤在这最短的时间内发作,但它们的决定性影响却超越时间之上。这群星闪耀的时刻——之所以这样称呼这些时刻,是因为它们宛若星辰一般永远散射着光辉,普照着暂时的黑夜。而当我们能够抓住这一瞬间我们就赢得了历史赋予我们的使命……这一瞬他可以决定一个人的生死,一个民族的存亡,甚至全人类的命运。

一个真正的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时刻,一个人类群星闪耀时刻出现以前,必然会有漫长的岁月无谓地流逝而去,在这种关键的时刻,那些平时慢慢悠悠顺序发生和并列发生的事,都压缩在这样一个决定一切的短暂时刻表现。其实人生何尝不是呢?大多数人大多时候都是平淡无奇的,只有几个选择性的时刻决定着我们的人生,例如高考、就业的方向……我们的一个不经意的瞬间就是觉得我们人生的大事,为了这个不经意的瞬间我们必须在哪些平淡无奇的日子了充实好自己才能在哪一瞬间做出正确的选择。

逃向苍天是讲述了列夫托尔斯泰离家出走的背景以及自己的心里变化,让我们明白了造成这场悲剧的主要原因,也让我们不得不敬佩这个伟大的文豪……当他逃离了那个舒适的豪宅时,他就公开的、鲜明的、毫无保留的跨入了数十万的劳苦大众之中。他为了那先空洞的誓言;为了那先虚无的梦想;为了那些自己毕生追求的真理。可以平静的、坚定的走向死亡,正如他死时一样的平静,他感受到了前所未有愉快。83岁的他又一次用自己的亲身实践告诉了我们他的选择,逃出牢笼的他虽然遭受了各种各样的困难和障碍,但他都能轻松地化解一切,因为他有一颗坚定的心。因为他选择的离开,使他在自己生命的最后时刻人格和灵魂得到了升华,他注定要被后世所铭记的。这也注定了一场悲剧的诞生。壮烈的毁灭,虽死犹生,失败中会产生攀登无限高峰的意志。因为只有雄心壮志才会点燃起火热的心,去做那些获得成就和轻易成功极为偶然的事。一个人在同不可战胜的占绝对优势的厄运的搏斗中毁灭了自己,但他的心灵却因此变的无比高尚。一位文豪只是有时候会创作出千古流传的伟大悲剧,而生活所创作的千古流传的伟大悲剧却多至千万倍呢。

历史前进的方向往往只需一分钟便可发生转向,可是谁也不知道下一个改变进程的一分钟会何时以何种方式落到何人的身上,但我们每个人都期待自己是哪个幸运儿,只是命运从来没有慈悲之心。我们能做的就是在平庸的生活中做好自己,才能在哪一瞬间做出正确的选择。那样我们才不会因为自己的平庸而白白的浪费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 篇16

20世纪初的世界,几乎已无秘密可言,所有之前地球上未曾被人类染指的地方,陆地或海洋,都留下了人类的足迹。当然也有特例,那就是地球的两极。千万年来,地球一直以两极为轴心转动着,人们对它们的好奇,可想而知。在科技飞速发展的时代,尽管只有些许可能,也会有一些勇士,踏上探索地球“处女地”的征程。北极被征服了,接下来,轮到了南极。

1911年,英国海军上尉斯科特开始了征程,他的目的地直指南极。在当时看来,他们几乎准备好了一切,从衣服到食物,再到拉雪橇的西伯利亚矮种马,一切貌似都在掌控之中。在经过近半年的等待之后,出发的日子终于来临。

而就在这时,他们惊讶的发现,他们并非妄图征服南极的唯一团队,在距他们110公里的地方,有一个挪威人,也在计划着向南极挺进,他就是第一个到达南极的人——阿蒙森。国家的荣誉,个人的使命,强大的竞争对手,让斯科特本人以及团队感到了沉重的压力。但是此时的他们还是对未来充满了信心,因为一切都是那么顺利,至少看上去是这样。

但就像上面所说的那样,顺利都是表面上的,真正的困难,随着斯科特的开拔,马上扑面而来。先是西伯利亚矮种马不适宜南极的冰天雪地,在走到比尔兹摩尔冰川时随着最后一匹马的死亡,他们不得不使用人力,拉着沉重的雪橇继续前行;

接着是天气突然转变,冬季风的提前来临,让本来松软的雪变成了坚硬的“三角铁”;可最大的困难总是被留在最后,当他们以为战胜了一切困难终于要迎来最后的胜利,成为世界上第一个踏上南极点的团队时,他们绝望的发现,在南极点上,已经飘扬着挪威的国旗,阿蒙森已经提前到达了这里。在人类的历史上,人们往往只能记得第一,第二终会被无情抛弃。梦想的破灭,成为压垮他们的最后一根稻草。

但是任务还得完成,因为这是他们的使命,虽然这份使命已被别人“践踏”。收集岩石资料,观测气候数据,最为心痛的是,他们要带上阿蒙森在南极点上留下的证据,以证明他是第一个到达南极的人——给挪威国王的信。

带着疲惫,他们踏上了返回的道路,这时的斯科特和他的队友们,虽然天气并没有比来时更加恶劣,但是他们已经没有足够的能力克服了,因为他们失去了精神的支撑,他们现在是以失败者的身份返回的。

但是上天并没有因为他们是失败者就多给他们一丝一毫的怜悯,困难依旧接踵而至。寒冷的天气,持续的零下40度低温,使他们肢体麻木,用冻掉脚趾的脚挪动着;在冰天雪地里迷失方向,找不到补给储备点;在费尽周折终于找到储备点之后,才发现储备的煤油过少,不足以提供他们迫切需求的热量。一切看起来都是那么的苦难。大自然终于用它无情的手段打散了这支勇敢队伍最后的希望。

先是有人在备受折磨之后疯了,然后是在一个早上,一位受伤的队友为了其他人的生存,在脱下衣服之后,走进了冰天雪地之中。悲壮,催人泪下的悲壮。最后的三个人并非幸运儿,在历经苦难之后仍看不到未来时,他们不得不选择放弃,在睡袋中等待着死亡的来临。

他们真的放弃了吗,答案是否定的,他们在一连串的灾难之后,放弃了自己的生命,这是他们的权利,但是他们依然坚持着自己的使命,这是他们的责任,他们在人生的最后一刻仍然坚守着自己的责任。

斯科特用冻僵的手拿着笔写下了这次冒险失败的原因,为后来者提供了宝贵的经验;为他的每一个伙伴的家人留下证明他们是勇士的证言;为自己的妻子还有儿子留下自己的安慰和希望。他做了他所能做的一切,但惟独没有为自己做点什么,甚至是一份遗嘱。伟大莫过于此!

以勇气挑战梦想,用生命承担责任,这样的人,找不出理由不去尊敬和纪念。

历史是公平的,这次,它不仅记下了第一个到达南极点的阿蒙森,也为后来者留下了足够书写其伟大的丰碑,让我们记住了斯科特。

我们是幸运的,因为我们有幸在历史中读到了这位英雄,伟大的斯科特。向英雄致敬,为梦想致敬,更为责任致敬!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 篇17

爸爸在很久以前就向我介绍过茨威格的《人类群星闪耀时》这本书了,但是我一直都没有看。这次放假,老师要求我们看,而我也正好想完成看这本书的心愿。于是用了两天的时间,看完了这本书,同时也看了一本茨威格的传记:《触摸人类的心灵——茨威格》。两本书看下来我对茨威格和他笔下的人物都有了些了解,其中给我的印象最深的便是描写托尔斯泰的《逃向苍天》。

这是我所读过所有文章中唯一一篇使用剧本体裁的“人物传记”——这也许是作者的用意——注释、前言、后记、茨威格的传记里,无不提到了托尔斯泰未能完成的一个剧本,其中的主人公影射的正是托尔斯泰本人。他未完成结尾,就是因为他不知道该怎样结束、自己该怎样继续生活下去。茨威格的这一篇剧本,正帮他补全了最后的一幕——从托尔斯泰本人的经历、遭遇、波折,到离家出走,最后从容地投向死亡的怀抱,奔向了苍天。 托尔斯泰作为一位革命者,同时作为一个地位显赫的伯爵,自然是十分矛盾和相互冲突的,而他也是对自己伯爵的贵族身份感到厌恶。不过,他的家人们都沉迷于眼前,只关心自己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导致了他八十三岁离家出走、奔向自由的结局。

而在他做出这个决定前,曾有两个学生拜访过他——这两个学生,文章中代表正是俄罗斯的所有革命者:俄罗斯的革命者,多慢是响应他的号召,行动起来的。正是这两个学生,使他坚定了出走的觉醒。他们尖锐地指出了托尔斯泰内心的矛盾:“……您为什么总是在口头上夸夸其谈,而不去身体力行您自己的主张呢?……”这恰好体现了革命这门的想法:尊敬他,但又不赞成他的主张。但这并不遮掩了他的伟大。 虽然他的晚年是在焦虑、痛苦和矛盾中度过的,但是他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找回了自己。

在从前,他为别人想的太多,完全不考虑自己的感受,而最后——在那一瞬间,他又变回了从前的他,他决定了自己的命运,在他临死前,一句话说明了他的决心与凄凉:“多少年来我一直怕死,我怕我不能躺在自己的床上死去……但是现在,或许死神正在这房间里等我呢,而我却无所畏惧地向他走去。”

走向信仰的路上固然辛苦,而在到达了信仰后又不被人理解更加痛苦。不过,正如文章的最后一句所说的那样:“如果他不为我们这些人去受苦受难,那么列夫.托尔斯泰就永远不可能像今天这样属于全人类。” 茨威格和托尔斯泰都是一样的,都是为自由而生,为自由而战,为自由而逝去。他们都已自己的方法奔向苍天、逃脱这个已无自由,已不平等的世界。群星先是迎接了托尔斯泰,接着迎接了茨威格。他都已登上群星的圣殿,在天空闪耀。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 篇18

已是深夜,罕见的有了几颗星辰,在深蓝的天空中若隐若现。我望着那一颗颗星辰,望着那夜空,突然想起一本我常看的书,便是《人类群星闪耀时》。

这本书是茨威格的一本传记,林林总总记载了十二个改变人类历史的事件,包括“拜占庭的沦陷”、“滑铁卢的一分钟”,“南极探险的斗争”等。其中我印象最深的也便是南极斗争了。

故事讲述了斯科特一行人前往南极,与阿蒙森等人抢夺第一,不幸落败。在归途中,五人互相打气,仍不幸身亡,但他们却为英国带去许多珍贵样品的故事。

从文章所讲述的故事来看,斯科特一行人确乎是落败了,但他身为一个失败者,仍然可以去尊重胜者,为他们宣告胜利,对他来说,能迈出这一步确乎已经是极大的成功。而他们在归途中,互相取暖,即使同伴受伤也不离不弃,即使天气恶劣也不放下献给国家的岩石样品。即使失败那又如何?再爬起来就是了,他们的精神在整个人类历史的天空中,就像一颗星辰,亮眼而又独特。这种精神让阿蒙森感到羞愧,也是不足为奇的罢!我想着。

十二个历史瞬间,十二位传主,十二颗星辰。他们或是成功,或是失败,但他们都是一样的,都是做出过无比大的贡献的人。这样的话,又何苦去计较失败呢?只有你把失败当作成功看待,才能照耀属于你自己的那一片天空!

这样的失败,何不等于成功?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 篇19

仰望星空,茫茫天际,点点繁星,照亮了黑夜。而在人类文明这片灿烂星空中,那些英雄的故事,伟人的瞬间,在闪烁的星空中群星闪耀,永恒不熄。

时间似水匆匆流逝,历史的车轮横扫一切,只有那些群星闪耀的时刻才会被永远记录下来。茨威格的《人类群星闪耀时》,真实记录着12个决定历史命运和改变人类文明发展的英雄瞬间。这里,记载着不朽与传奇,上演着荣耀与悲剧。人类的犹豫与抉择,勇敢与退缩在这里展露。当你仰望这片灿烂群星时,你将会意识到:人类意志的强大,足以改变历史,决定未来。

这些辉煌的故事,听起来仿若神话一般;那些不朽的时刻,却仿佛就在眼前。而英雄之所造就了伟大,是他们在这人人皆有的一分一秒里,以非凡的意志,抓住了短暂的一瞬。不朽由瞬间决定,瞬间造就永恒,我们会惊奇地发现,命运之神十分公正地把机会分给了每一个人,而之前任何的错误及那一刻的犹豫不决,都将葬送这一瞬间。君士拜占庭被攻占,仅因一扇小门对敌敞开这样的“失之毫厘,谬以千里,”使得失去的那一瞬用千年也难以换回;格鲁希,一个本可改变历史的无名之辈,只因一瞬的怯懦,造成了滑铁户的倒戈及欧洲命运的改变。英雄的命运、人类的历史,有时在这一瞬间决定,只有那些有胆识,愿以毕生付出的人才能换来永恒的一瞬。

这瞬间的永恒的背后,包含着伟人们毕生的付出,那些令人羡慕的时刻,有不为人知的默默耕耘,这看似一时之力,却非一瞬之功。韩德尔创作出伟大的《弥赛亚》,这人类历史上光荣的时刻源于他毕生对音乐追求的热爱;鲁日一夜天才,创作出不朽之作——《马赛曲》。在这一切来临之前,他心中已充满对祖国的热爱,对敌人的仇视及对大革命必胜的信心,他胸中燃烧着的大火,把他所有的力量在那一瞬间燃放出来;陀思妥耶夫斯基,从容赴刑场,无畏生死,在此之前,他誓以革命推翻黑暗的信念,在此刻造就了不朽的意志。以毕生的付出,才能在某一个瞬间时刻,造就永恒与不朽。

我们或许只是芸芸众生中的一员,但应大胆逐梦,追求永恒。一个人不能没有梦想,没有梦想人生就没有光彩。伟人的事例早已告诉了我们,伟大并非水到渠成的童话,梦想不是海市蜃楼的空想,实现梦想需要我们实实在在的行动,为自己的人生目标与价值追求努力奋斗,绝不是空空而谈就可以做到的。这需要我们毕生的努力,执著坚守,相信铁杵磨成针,水滴石穿;这需要我们全心全意地投入于其中,砥砺前行,为自己的理想投入全部的热情;这需要相信自己能达到成功的彼岸,大胆追梦,争做新时代的弄潮儿。哪怕最后也是不见经传,但这追求的过程足以让人感动。将自己毕生付出,终会在生命的某一刻,达到自己人生的永恒。

你的付出,终究将会有所回报。为自己点亮一片群星,达到生命中的永恒。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 篇20

马克思曾说:“历史是由人民创造的。”的确,正是有许许多多的人,他们闪耀在人间,造就了历史。这个暑假,我阅读了斯蒂芬·茨威格所著的《人类群星闪耀时》,他被誉为“历史上最好的传记作家”,这本书也是他的名作之一。他以书中12篇伟人的事迹,记录了人类历史上那些可能影响未来的片刻与人物,他们的人性光芒如同群星的闪耀。在这本书的12篇故事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是《滑铁卢的一分钟》。

茨威格用生动的语言向我们描述了:在那决定法国乃至欧洲命运的一分钟里,那位手握命令而无法决断的元帅的犹豫,选择时的艰难,当他发现来者不是来支援的格鲁希军队,而是被击退的普军时的大惊失色和惊恐万状。也许失败的原因不止是那推迟了两个小时的检阅,又或是拿破仑信任了一个过分老实的军官,或是军官过于信任了拿破仑的命令,但至少,如果没有格鲁希元帅停下来不再争取主动权,法国的革命必将截然不同,甚至这一分钟决定了整个19世纪。

作者在文中说:“唯有强者能掌握自己的命运,我们永远不要被动等待命运的垂青”。在我国的历史上,也有一些因优柔寡断而改写历史的事件。早在秦朝末年,楚汉相争,项羽请刘邦去鸿门赴宴,当时他的谋士范增已看出刘邦将成大器,暗示项羽杀掉他,但项羽过于优柔寡断,多次错过机会,竟然让刘邦安然无恙地回到了封地,并由此引发了乌江自刎的失败结局。历史上的这些例子,都告诉我们成败往往就在一念之间,所以关键时刻我们做事应该果断,不要给自己留下无法弥补的遗憾。

除却《滑铁卢的一分钟》,本书的其他篇章细致描绘了一些历史人物的重要片段。无论是亨德尔、列宁、菲尔德等人的成功,还是拿破仑、斯科特、威尔逊的失败,都那么生动有趣而引人深思。茨威格让我们清清楚楚地看见人类的历史是怎样在一瞬间被改写的,让人有生不逢时之感慨,当个人意志和历史宿命碰出火花时,那样的时刻便从此照耀着人类文明的天空。

同时这本书也表明了茨威格对历史的看法,他并没有对那些利用战争手段建立政权的“一将功成万骨枯”的君王、将相们歌功颂德,而是通过巴尔扎克之口表达了自己对于暴力的厌恶。但对于执着而仁慈的人,比如伟大的人文主义者西塞罗,他便会致以崇高的敬意,以呼唤独立和自由的精神。

茨威格说:“真正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时刻—一个人类的群星闪耀时刻出现以前,必然会有漫长的岁月无情的流逝。”人类智慧所凝结成的繁星普照着黑夜。而我们要做的,大概就是在观赏漫天繁星的同时,也努力让自己成为天空中一颗闪耀的星星。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 篇21

拿到这本书时,感觉应该是很容易读的`故事书,但真正阅读时,或许是因为翻译的原因,还是存在一定记忆难度的,主要是外国人的名字挺难记。

静下心来好好读完大咖们都在推荐的这本:号称人类智慧结晶的书,从千年帝国拜占庭的陷落、亨德尔奇迹的精神复活、老年歌德的悲歌、滑铁卢的最后一刻等历史伟人的巅峰时刻,我最想分享以下两个故事的阅读心得。

一、拜占庭的陷落

描述的是新生代土耳其帝国攻陷罗马帝国的事件,其中应用了很多方法论(特别是成功的把战船从陆地上拖运到另一边的海面),攻城掠地。就在快要成功之时,却因罗马城池的疏忽-----留了几个小门,让对手轻松进了城,所以细节决定成败。

整个对战,都是攻方想尽一切的办法,且守方却重重出错,最后造成拜占庭的陷落,欧洲到最后才认识到自己的错,而现在无论他们如何悔恨,历史都无法改变了。历史的偶然性,很多小人物改变了历史,很多蝴蝶效应般的随机事件改变了人类的走向。

二、亨德尔的复活

讲述西方圣乐之祖--亨德尔的传奇人生,突然中风造成他右半身瘫痪,他用自己的意志冒死在温泉泡9个小时,最后让自己获得重生,恢复健康后的他又毫不迟疑地全力投身到工作中,但时运不佳的他,又遇到生意惨谈,负债累累让这位斗士感觉自己被击败。最后是《弥塞亚》让亨德尔真正站了起来,他抵住了一切逆风恶浪。人生就是这样,不断的挑战一次又一次的困难,在挑战过程中把自己推向人生高峰。

群星闪耀,也许只是一瞬间的璀璨,但却为历史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无形间改变了历史的发展。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 篇22

马克思曾说过:“历史是由人民创造的。”但我还是想坚持,历史是由英雄和天才们创造的。阅读完斯蒂芬·茨威格的《人类的群星闪耀时》这本书后,激情涌动,比起刚刚捧起这本沉甸甸的书时,更加激动,当然,不忘抑制这份膨胀的激情,静下来开始理性思考。

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我们会发现“一个真正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时刻——一个人类的群星闪耀时刻出现以前,必然会有漫长的岁月无谓的流逝而去。”而在这种关键时刻,“那些平时慢慢悠悠顺序发生和并列发生的事,都压缩在这样一个决定一切的短暂时刻表现出来。这一时刻对世世代代做出不可改变的决定,他决定着一个人的生死、一个民族的存亡甚至整个人类的命运。”然而,谁抓住了这些关键时刻,历史就把他捧为了英雄和天才,化作了不朽的丰碑;失去了,则成为了永恒的悲剧,始终让后人叹惋。

历史就是如此,是必然性?还是偶然性?我想这些讨论是无谓的。茨威格先生用12篇历史人物的特写,上演的一部部历史戏剧,足以让我们找到答案。

曾经,开辟新航路和地理大发现是那一个时代的人们都认为的不朽的事业,而且那也是一个人们心灵坑脏,追逐黄金的时代。世界到处都充满了杀戮与暴力,也充满了自由和信仰。西班牙探险家巴尔沃亚,第一个发现太平洋的欧洲人,被历史遗忘在一个无多少人知晓的角落。他是一个叛乱者和亡命之徒,为了逃遁和自由的追求,他逃到煊赫的行动中去,到不朽的事业中寻求庇护。然而,为什么他会那么有历史使命的崇高意识,无畏无惧的冒险的同时,竟以上帝的名义干出许多最卑鄙最无耻、非人道的事呢?可以为了崇高的目的而不择手段?亦或者说这是历史的必然的要求和偶然的结果?信仰,是信仰要求英雄和天才们为了达到目的,可以牺牲他人甚至自己?

正是信仰的力量,使几经被命运打败的德国作曲家韩德尔重获新生,做出了《弥赛亚》这部旷世的不朽之作。他在上帝面前演奏出最感人而又最虔诚的乐章。他用生命的原动力证明了“只有饱经忧患的人才懂得快乐,只有经过磨难的人才会预感到仁慈的最后赦免。”

信仰是生命的支柱,但走向信仰的道路却往往是充满挫折和承担着巨大的痛苦。俄国著名作家陀思妥耶夫斯基,几乎是以生命的代价走向信仰之路。当他在死神将要降临之际,突然刑场的赦免,使“他的心才感受到生的甜蜜”和“又不得不为受难而爱生活。”然而这是一种贪生怕死还是说敬畏生命?

还有同样是俄国的作家,托尔斯泰,其离家出走的思想是复杂的,但他始终怀有博爱的信仰,“通过暴力是不可能建立一种符合道德的制度,因为任何一种暴力都会不可避免地会再产生暴力。”于是,他为了这样一种信念而去受苦难。但在我看来,不是苦难就有意义的,羊群式的服从苦难只会为维护专制者的统治更加巩固。革命,不是违背博爱,是为了更好的践行博爱的精神,尤其是大学生,那个时代的大学生,为了国家、人民而勇敢、坚强、乐于献生和抛弃生命,那一份历史责任感和爱国主义传统是否会在和平时代淹没消逝呢?

还有,我很感慨英国的斯科特和他的南极考察队员,为了探索地球的最后一块处女之地,他们同不可战胜的占绝对优势的厄运的搏斗中毁灭了自己。很感慨俄国的革命导师列宁,为了革命利益的胜利完成,把自己的荣辱毁誉置之度外。很感慨美国实业家菲尔德为了完成越过大洋通话的梦想,仅靠纯朴的勇气承受着所有失败的压力和耻笑。

当然,我也很惋惜拿破仑在滑铁卢战役的胜败竟由一个窝囊废主宰着,而且只用一分钟的决定,格鲁西将军的一个决定,就把欧洲历史改写了。可见,命运是鄙视那些畏首畏尾的人的,它只会把勇敢者高高举起。而那些被举起的,就是我们所说的英雄和天才们。

我们应该为英雄和天才们喝彩,因为他们懂得抓住那些群星闪耀的时刻——“它们宛若星辰一般永远散射着光辉,照耀着暂时的黑夜。”他们的光辉与群星那样永恒,照亮后人。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 篇23

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更多的是迷茫和无力,因为我想到了小时候自己第一次意识到死亡这件事:

那时我正在读小学三年级,我有一天趴在床上,想到有一天我死了,这世界上便没有我了,我的思想什么的都没了,没有意识了,太可怕了,差点吓哭。

这之后我便想既然每个人都有一死,那我总得留下点什么给世界,让它在我死后依然生机勃勃,于是我成了理想主义者。

到现在看这本书,12个人已经死去了,但他们创造了不会陨落的星星,在他们死后的宇宙里依然闪耀着。

我今年21岁,距离我意识到死亡已经过去十多年了,我这个理想主义者慢慢地悲观起来,因为二十一岁的我一无所有,创造一颗永恒闪耀的星成了一件几乎不可能的事情了。

“对于人类来说,第一个意味着一切,第二个则什么都不是。”南极探险队看见挪威的国旗比他们先插在南极大地上时,他们留下了眼泪。同样经历了南极天气的极端考验,但是最终却成了什么多不是的第二个。

对,历史太漫长,漫长到最后只会记住“第一个”的东西,而无数个“第二个”却淹没在历史浪潮中。

第二个并不失败,依旧会像斯科特写下恳请我们照顾好他的遗孀死去一样具有史诗般的光荣,失败的是你没有成为“第二个”的资格,你没有去追求“第一个”。这样的你,不会像巴尔博亚欠下债后出逃勇敢探索发现新大陆;也不会坚持不懈地攻下拜占庭,更不会像七十多岁的托尔斯泰依旧勇敢面对自己的内心而出逃...

因为他们没有停止追求,即使在灵感枯竭了,心中依然响起《弥撒曲》,是他们心中那团永不磨灭的热火点亮了一颗星星,让它永远在黑暗的宇宙中闪烁。

我今年21岁了,距离我意识到死亡已经过去十多年了,我这个理想主义慢慢悲观起来,因为二十一岁的我一无所有,创造一颗永恒闪烁的星成了一件几乎不可能的事情了。但是,我不会让心中那撮奄奄一息的火苗熄灭,我会努力让它燃烧,变成热火,变成永恒不灭的生命之光,把属于自己的那颗星星照亮,让它闪烁在人类无穷无尽地宇宙中!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 篇24

今天我看了《人类群星闪耀时》的第一篇故事《到不朽之中寻求庇护》。它主要讲述了一个亡命之徒为了保命而探险的故事。

巴斯特·努涅斯·德·巴尔沃亚是这个故事的主人公,他是个富有冒险精神的勇敢者,却也是个唯利是图的小人。他藏在空箱子里上了前去南美洲的船——为了开拓和寻找哥伦布所说的黄金王国。他为了野心不但挤走了整支队伍的主人,还赶走了国王派来的总督。被他赶走的队伍主人回到了西班牙,向朝廷报告了他的恶劣行为。为了避免惩罚,努涅斯·德·巴尔特亚决定率先寻找黄金财富,以保障自己的安全。在艰苦的旅途之中,他成为了第一个看到太平洋文明的人,并知晓了在不远的“毕鲁”帝国拥有无限黄金。当他准备出发的时候,他的朋友为了抢夺功劳出卖了他,连和王国派来的新总督将他算上了断头台。

这个故事既伟大又悲壮。努涅斯·德·巴尔沃亚这个人有自己的希望,即使是一丝一毫的希望也不会放弃。他在可以从小岛上逃脱的时候藏进了箱子,获得了自由;他在连达岛上赶走了队伍主人恩西和总督,获得了权力;当恩西向西班牙宫廷揭露他的罪行,他知道自己难逃死罪,他选择了探寻宝藏以此赎罪,得到了生机。他不愿坐以待毙,只想挑战远方,他带着为数不多却同样下定决心的伙伴去完成了一项伟大的壮举,他宁愿在有史以来最有胆识的一场冒险中光荣就义,也不愿屈辱的被人拖上断头台。可这个集英雄、探险家、强盗、叛乱者于一身的匪徒终究还是输了,但输的有光彩,有脸面。这个强盗有着无耻且光辉的一生,他死的光荣,是为了一场希望的冒险,既让人唾弃,也使他名垂千古。

英雄是人类繁衍过程中的一瞬间,却也像永恒的明星,在无边的天际闪耀光芒。他们的力量虽小,但有着不可磨灭的作用,我们应该铭记英雄,让英雄永远活在我们的心中,让英雄的精神永远活在我们的心中。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 篇25

这一章茨威格采用打破传统的剧本式

改变会不会从旧有体制内诞生?托尔斯泰没有给我们答案,他对现实的反抗只是停留在文字上,到了生命的最后时光,他突然出走,据说是为了和他的贵族身份决裂,乃至与他生活几十年的妻子决裂。

无从评判托尔斯泰的这种行为,倒是想起了天朝在革命时代的那些怀有理想的人,出于各种各样的目的,和家人决裂,这时候我只能说呵呵。

人是有感情的动物,决裂是最伤了家人的心,那些理想的人有时候会把自己的屠刀杀向最爱自己的人。托尔斯泰也是,他不了解妻子内心的苦闷,因为他的妻子也有

他的妻子索菲亚在嫁给托尔斯泰以前也是一个文学少女,她期待结婚之后可以和丈夫过着文学生活,但是他的伯爵丈夫根本没有太多钱,何况又要维持着贵族身份,一切都是索菲亚自己在操持一切。生活的琐碎磨灭了曾经的文学少女心。

其他人看到的是伟人如何如何在这种情况下受到屈辱的对待,我只是看见了一颗被世俗磨灭的、曾经的索菲亚。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 篇26

时间已是上午九点钟。但部队尚未全部到齐。下了三天的雨,地上又湿又软,行路困难,妨碍了炮兵的转移。到这时候,太阳才渐渐地从阴云中露出来,照耀着大地。空中刮着大风。今天的太阳可不像当年奥斯特里茨的太阳那样金光灿烂,预兆着吉祥。今天的太阳只散射出淡黄色的微光,显阴郁无力。这是北方的阳光。部队终于准备就绪,处于待命状态。

战役打响以前,拿破仑又一次骑着自己的白色牝马,沿着前线,从头至尾检阅一番。在呼啸的寒风里,旗手们举起战旗,骑兵们英武地挥动战刀,步兵们用刺刀尖挑起自己的熊皮军帽,向皇帝致意。所有的战鼓狂热地敲响,所有的军号都对着自己的统帅快乐地吹出清亮的号音。但是,盖过这一切响彻四方声音的.却是雷鸣般的欢呼声,它从各个师团滚滚而来。这是从7万士兵的喉咙里进发出来的,低沉而又洪亮的欢呼声:“皇帝万岁!” 二十年来,拿破仑进行过无数次检阅,从未有像他这最后一次检阅这样壮观,热烈。欢呼声刚一消失,十一点钟——比预定时间晚了两小时,而这恰恰是致命的两小时!——炮手们接到命令:用榴弹炮轰击山头上的身穿红衣的英国士兵。

接着,内伊——这位“雄中之杰”,率领步兵发起冲锋。决定拿破仑命运的时刻开始了。关于这次战役,曾经有过无数的描述。但人们似乎从不厌倦去阅读关于它的各种各样激动人心的记载,一会儿去读司各特写的鸿篇巨制,一会儿去读司汤达写的片断插曲。这次战役,无论是从远看,还是从近看,无论是从统帅的山头上看,还是从盔甲骑兵的马鞍上看,它都是伟大的,具有多方面的意义。它是一部扣人心弦的富于戏剧性的艺术杰作:一会儿陷入畏惧,一会儿又充满希望,两者不停地变换着位置。最后.这种变换突然成了一场灭顶之灾。这次战役是真正悲剧的典型,因为欧洲的命运全系在拿破仑这一个人的命运上,拿破仑的存在,犹如节日迷人的焰火,它像爆竹一样,在倏然坠地、永远熄灭之前,又再次冲上云霄。

从上午十一点至下午一点,法军师团向高地进攻,一度占领了村庄和阵地,但又被击退下来,继而又发起进攻。在空旷、泥泞的山坡上已覆盖着1万具尸体。可是除了大量消耗以外,什么也没有达到。双方的军队都已疲惫不堪,双方的统帅都焦虑不安。双方都知道,谁先得到增援,谁就是胜利者。威灵顿等待着布吕歇尔;拿破仑盼望着格鲁希。拿破仑心情焦灼,不时端起望远镜接二连三地派传令兵到格鲁希那里去;一旦他的这位元帅及时赶到,那么奥斯特里茨的太阳将会重新在法兰西上空照耀。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 篇27

在最初我捧起这本书的时候,就有些不明白为什么是人类群星呢,闪耀时又是什么?这本书的名字,就像一片未知的领域正诱惑着我去探索。

它显然成功的吸引住了我的注意,翻开目录一看,那萦绕在我心间的迷雾才算是散去些许。

我开始读了起来,那历史的经历,在我翻开书那一刻像是就在我身边刚刚发生不就,战火中的余烟还未散去;那将士们为踏上征程而激动的呐喊还在耳边;那滑铁卢在战时犹豫不决的心态,我不自主的为他着急,当因他而败北的时候,我有点咬牙切齿。这种感觉就像活在历史里,让人欲罢不能的感觉。

在这本书里,当你读进心里的时候,它就像是你的记忆一样,他们都是有历史上的一些经验所结成的,正所谓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这本书也算得上一位“老人”了。

每一篇章中都有一些旁批,使这本书在原有的历史上更多了一些“亲和”,在后面还有阅读鉴赏作为小结启示,给一个篇章画上一个完美的句号。拓展知识给我们带来了无数想象空间。

而在一本书读完后,我得到了历史名人的一些经验,也解开了心中的疑惑。

人类的历史就如一篇浩瀚的星河,无数个生命在其中发亮,知识亮度有亮有暗,有长有短,群星闪耀,也就是把历史名人汇聚在了一起。让我们走进历史,去看那名人的一生。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 篇28

在我们试图试图复原历史或回望历史的过程中,知识转变成了形形色色的文字。我们不妨把知识分为两类:一类是关于人类世界的知识,另一类则是关于动物世界的知识。然而,只有人类明确的意识到了自己与生存世界的关系,只有他们用思想点燃了生活,创造着新的大千世界。

人类有思想,所以他们当中会产生思想的精英,使人类思想经历一波一波的高潮。号称“历史上最好的传记作家”茨威格的《人类群星闪耀时》,选取了十个决定世界历史的瞬间:拜占庭的陷落、亨德尔的精神复活、滑铁卢的一秒钟、黄金国的发现······铁血杀伐与一世枭雄、永恒悲音与帝国陨落等让人心灵震撼的历史场景中,一个个历史上的思想精英们登上了舞台。

这本书里写的伟人,体现出的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高大形象,而是为人类做出了巨大贡献,或在某种特定环境下体现出崇高的人性,完美的品质和性格,或干脆只有一件惊世之举。()在我看来,作者正是将拍电影时常用的“蒙太奇手法”巧妙地运用在自己的创作中——这些人们所做之事,无论大小,作者都将其淋漓尽致的描写,称作“历史特写”。

读过这本书后,我发现了它与名人传记或正统史书的关系:它是他们的结合体。既然是历史特写,那么就一定会有一个充当这段历史的缔造者或者推动者的人物(伟人)。而从他们缔造或推动历史的过程中,我们既能窥见当时社会现状的一角,又能看出美好或丑陋的人性在影响着这个历史事件。有人有事,人和事相互衬托,是本书的一大特色。我觉得这种写法最大的优点,就是两全其美,又与史实紧密照应,又写出了鲜活的人物。

其实,这本书给我的除了震撼还是震撼。我那先前朦朦胧胧的历史框架在读完这本书后了然清晰了起来,在感叹历史的厚重感和沧桑感时,我赫然坚定了一个信念:我要学好历史!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 篇29

当看到这个书名《人类群星闪耀时》,我就意识到这本书与普通的人物传记有着很大的不同。它描写的不再是一个个伟大人物作为单独的个体,如何去为改变命运而奋斗,而是回到历史发生的那一刻,从人类的高度,以一种俯瞰的视角,看这些杰出的人们怎样通过自己的努力,凭借自己的意志,作出意义深远的决定或举动,从而改写整个人类文明的进程,让自己的名字在人类历史上熠熠生辉。

对于茨威格这个名字,我们大家都不会感到陌生。他的作品《南极争夺战》,也就是这本书的倒数第四章,就曾经登上过小学课本。那时,我便被作者的细腻文笔所打动,同时也很欣赏作者对于历史上这些精彩瞬间的敏感度。时隔多年,当我看到这篇文章的来源,以及总共这十二个历史瞬间时,我又重新获得了当初的感觉。此外,我还更加被作者独特的历史观所吸引,钦佩他对于生活的思考与体悟。

人类历史,浩浩汤汤,伴随着荣耀与耻辱,纠缠着光明与晦暗,将这上迄千年的历史反映出来,似乎编著一部大部头的人类通史都无法做到。茨威格虽说是一位小说家,但也不缺乏历史学家对于历史节点的把控力。他以小说家的敏锐,找到了人类历史的一些瞬间。这些瞬间有的直接决定了人类历史的走向,有的描写了人类才华与创造力的喷薄涌现,有的反映了崇高的人性和伟大的品格。而在找到了这些瞬间之后,茨威格又通过小说创作的细腻笔法,加以渲染,让鲁日在创作《马赛曲》的那一夜喷发的才华宛如绚丽的火花,让斯科特上校在南极的牺牲显得更加壮烈,让格鲁希在滑铁卢的犹豫不决显得更加令人惋惜。

在第二章《拜占庭的陷落》的结尾,作者写了这样一句话“然而历史好比人生,抱憾的心情无法使业已失去的一瞬重返,绝无仅有的一小时所贻误的,千载难以赎回。”在君士坦丁堡被奥斯曼人围困,古老的拜占庭帝国向西欧各国发出求援信号时,西欧君主们无动于衷。直到君士坦丁堡被攻陷,圣索菲亚大教堂的十字架被拉倒,世界受到严重威胁时,欧洲人才为当初的冷漠而感到后悔,然而一切都已于事无补,未来的几百年他们都将受到伊斯兰的挑战。这让我想到之前看到的一篇文章,据说哈佛大学做过一项研究,得出一条规律:人的一生通常有七次机遇,把握住一次就会走向成功。一旦都把握不住,那么将会碌碌无为终其一生。我们正当青年,可以说还有很多机会在前方等着我们去抓住,去把握。我们切不可耳目闭塞,任凭机遇从我们身边溜走。从拜占庭陷落的历史中,我们要从欧洲人身上吸取教训,拥有开放的胸怀和热情的态度,对身边的一切表示关心和同情,才能发现机遇,不会后悔。

发现了机遇后,如果不及时采取行动,那也是无用的,更加令人惋惜。在《滑铁卢决定胜负的一瞬》中,格鲁希面对拿破仑的召回令,犹犹豫豫,浪费了时间。最终导致了拿破仑在滑铁卢的溃败,等他赶到滑铁卢时,战争已经结束了。作者写道“他来得太晚了,永远太晚了!尽管他被任命为······但任何东西都无法赎回他原可充任命运主人而他却对之无能为力的那一瞬。伟大的一秒钟,他对不恰当地被召唤来而不善利用他的人的报复就这么可怕。”可见,我们在迎来机遇时,首先要做的就是说服自己,相信这就是机遇,并将它牢牢抓住。片刻的犹豫迟疑都是危险,造成的后果恐怕永远也无法弥补。

对于个人而言,努力拼搏,积极进取是永恒不变的主旋律。但我们同样也要意识到个人是离不开集体的,人民群众才是历史的创造者。如果只关注历史上这些瞬间,或是这些人物的丰功伟绩,很容易被他们的光环所迷惑。茨威格也说过“真正的事件均有待于发展”,在这些看似偶然的事件背后,是很多因素成年累月的积淀。特殊历史事件的爆发,是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英雄人物的绚烂人生,反映的是其背后人民的呼声和历史的大势所趋。只有在历史的夜幕下,伴着周围众多的小星星,那些杰出人物的星辉才显得更加闪耀。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 篇30

“斯科特海军上校的日记一只记到他生命的最后一息,记到他的手指完全冻住,笔从僵硬的手中滑下来为止。”这是《人类的群星闪耀时》给我最初的记忆。

我被震撼了,被茨威格笔下的历史,被茨威格笔下的群星闪耀时,对!我要去买这本书,把她紧紧抱住,感受书中的每一次惊心动魄,汲取书中的每一份历史养料。我要深深地,为《人类的群星闪耀时》献上我的膝盖,我要深深地,为茨威格,与他笔下的十四星辰献上我的膝盖。

看历史,最吸引人的,是充满戏剧性和命运攸关的时刻,而茨威格是一个神奇的”史官“,他会把这些神奇的时刻像放电影一样,放在我们眼前。而这些时刻中最吸引我的一个,便是敞开的凯尔卡门所呈现的。攻克拜占庭!如此伟大的事件,决定性的因素,竟是一扇敞开的凯尔卡门。由于“无法理解的疏忽”,这扇门的景象却是像”礼拜天似的一片和平”,好了,胜局已定,就像茨威格所写:“在历史上就像在人的一生中一样,瞬间的错误会筑成千古之恨,耽误一个小时所造成的损失,用千年时间也难以赎回。”是的我会为我想说的,这个神奇的时刻献上我的膝盖,因为他教会我,千万不要疏忽任何一个潜在的错误!

茨威格精彩地重视着平庸之辈的平庸:“这一分钟掌握在被格鲁希神经质的揉碎了的写着皇帝命令的那张纸的双手之中”每一次读《滑铁卢的一分钟》,我都会感叹并想象,若是格鲁希不在固守那张纸上的命令,世界又会怎样?拿破仑会统治整个欧洲吗?格鲁希会出名吗?而讲述者茨威格只是对我们说:"命运始终只需要天才,并且将他造就成不朽的人物。命运鄙视地将畏首畏尾的人拒之门外。”那我在这要把膝盖献给命运女神诺恩斯了,茨威格把它的话传达的刚刚好抓住那个机会,不要畏首畏尾。

读完《人类的群星闪耀时》,看着封皮上闪耀的群星,我久久不能自拔,满怀理想主义的威尔逊,敞开的凯尔卡门,平庸的格鲁希,复活的亨德尔,大师西塞罗,英雄的瞬间。一切的一切,闪耀的群星,让我禁不住地赞叹。茨威格,你写出了全新的历史,你带领我走入历史最闪耀的时刻,回过头来,我发现你,也是一颗闪耀的星辰,请接受我对你最崇高的致敬——茨威格,你会像你写的历史人物一样永垂不朽:而你的一生也会像你所写的美丽时刻一样令人赞叹。

读史使人明志,读《人类的群星闪耀时》让我感受到了人性的光辉,坚韧不拔的意志,小错误疏忽的大后果。这本书,只能让我献膝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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