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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眼戒英文观后感合集86条

时间:2021-04-01 14:02

一、书籍简介

工匠精神,英文是Craftsman’s spirit,是一种职业精神,它是职业道德、职业能力、职业品质的体现,是从业者的一种职业价值取向和行为表现。“工匠精神”的基本内涵包括敬业、精益、专注、创新等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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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作者简介

付守永,中国价值型企业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

价值型企业理论体系的创建者、实践者、传播者

曾任世界500强企业高级管理者,3年时间带领1500人的团队缔造30亿元的销售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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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内容简介

工匠平静、安适、充实、愉悦、幸福,活在当下,强在内心;

打工者焦躁、忧郁、惶恐,永远为看不清的明天奔忙,外表强悍,内心空虚。

工匠精神,是美国家族企业历经百年而不倒的秘诀,是瑞士品牌屹立世界之巅的利器,更是一种生命态度。其价值在于精益求精,对匠心、精品的坚持和追求,其利虽微,却长久造福于世。

如果你希望改变现状、打造一个与众不同的自己,成为被需要、被尊重、众望所归的成功者,就从当下的事情做起,成为一个充满魅力的工匠。拥有工匠精神,拥有内外丰盛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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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匠精神》读后感20篇

第1篇:《工匠精神》读后感500字

工作是一种修行。

将毕生岁月奉献给一门手艺、一项事业、一种信仰,这个世界上有多少人可以做到呢?如果做到需要一种什么精神支撑呢?“一旦你决定好职业,你必须全心投入工作中,你必须爱自己的工作,千万不要有怨言,你必须穷尽一生磨练技能,这就是成功的秘诀,也是让人家敬重的关键”。而这就是工匠精神最纯真的呈现。

工匠精神在欧洲,是象征着瑞士钟表的品质,以及德国工匠的严谨与精确,工匠精神之于汇嘉,则是服务第一,其他都是第二。曾经有这么些的故事,讲述着我们的这种坚持:

想必在座的各位都有听过东方店的案例,此案例表明:成功不在大小。很多企业都在追求做大,做强;很多员工都在追求只想做“大事”而不想做“小事”。试问:什么是真正的大,什么是真正的小?小的事业做到极致并一直去追求更高的极致,这事业就是“大”,就是“强”;我们全方位的去考量这个案例的时候,不难发现正是我们在每个小细节上的到位,才使得顾客得到了到家式贴心服务的感受,我们“立体的爱”才能与顾客产生“感情链接、心灵互动、价值分享”。

我们的心灵财富,精神财富,物质财富也得到了成长。这不正是我们的所求吗?

而工匠精神这本书,教给我们的也不正是:专注产品、重视积淀、享受过程,这正是工匠精神与追求短期利益最大化的商人精神之间最大的差别。他们身上或许会少了商人的敏锐,但他们却多了一份对事业的执著。

第2篇:《工匠精神》读后感700字

相信大家都和我一样,对自己所从事的工作进行过深层次的思考,到底值不值得全心付出?在又苦又累的时候会想:反正都是发那么多工资,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不是更舒适惬意吗?工作和生活到底怎样平衡?等等……此书以全新的角度解答了这些问题,并告诉我们,工匠精神不是枯燥机械的、僵硬死板的,而是一种热爱工作的精神,是一种精益求精的态度,它不只是一种付出,更是一种获得,拥有工匠精神无论对自己还是和对企业,都是一种“双赢”的局面。

乔布斯曾说:“工作将占据你生命中相当大的一部分,从事你认为具有非凡意义的工作,方能给你带来真正的满足感。而从事一份伟大工作的唯一方法,就是去热爱这份工作”。

不可否认,“工匠精神”是一种奉献精神。它可能默默无闻,无私地贡献着自己的光和热,从而确保了企业的正常运转。试想,若没有这种精神,企业将会怎样?作为公司中的一分子,每个人都应认识到“今天我以公司为荣,明天公司以我为荣”,“我是公司中的一员,我应该对公司负责”。如果不作奉献的话,整个公司最终将会失去赢利的机会,受损失的不仅是公司,还有公司的成员,当然也包括自己。所以,为了公司的利益,也是为了自己的利益,一定要摒弃那种“马马虎虎就可以”的想法。一份职业,一个工作岗位,是一个人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保障。同时,一个工作岗位的存在,往往也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需要。

我曾经听了这样的一个故事,东汉时有一少年名叫陈蕃,自命不凡,一心只想干大事业。一天,其友薛勤来访,见他独居的院内龌龊不堪,便对他说:“孺子何不洒扫以待宾客?”他答道:“大丈夫处世,当扫天下,安事一屋?”薛勤当即反问道:“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陈蕃无言以对。这个故事生动的表明,只有踏踏实实做好小事,才有做大事的能力,只有兢兢业业圆满完成自己看似微不足道的工作,公司的兴旺乃至整个社会的繁荣才有可能实现啊!

总之,态度决定一切,一个人的工作态度折射着他的人生态度,只有用心做事,才能把事情做得出色,才会为企业做出更多的贡献。

第3篇:《工匠精神》读后感800字

纪录片中,“大国工匠”都是奋斗在生产一线的杰出劳动者,他们精湛的技艺和积极探求的精神,令人叹为观止。

精湛的技术加上敬业奉献、精益求精的精神,这就是人们常常称道的“德技双馨”,由此两能,技术创新,做大做强,就有了根基和资本。央视播出的《大国工匠》反映的是普通职工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的不平凡业绩,让人敬畏和感动的“德技双馨”的真人真故事,没有半点夸张,平时的叙述就是岁月里无限追求的刻录。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笔者从《大国工匠》中看到了平凡的岗位中迸发出来的劳动精神,劳动之美。对于广大观众来说,《大国工匠》早已经不是一个陌生的名字。尤其电视中的一些故事、人物,让我们的记忆穿越时空,仿佛就在昨天,这些平凡岗位上的劳动者,有我们老一辈劳模的精神再现,也有当今高科技建设者的劳动创造,这些可歌可泣的人物,不仅在平凡的工作中,更在精彩的艺术画面中,通过电视纪录片这个载体,我们共同感受到了共和国通过劳动,改变国家民族命运的一个个历程。

有的人能在牛皮纸一样薄的钢板上焊接而不出现一点漏点,有的人能将密封精度控制到头发丝的五十分之一,这不是神话故事里的神奇力量,而是中国航天科技集团一院火箭总装厂高级技师高凤林身上最普通的工作经验。他绘火箭焊心脏,是发动机焊接的第一人。0.16毫米,是火箭发动机上一个焊点的宽度;0.1秒,是完成焊接允许的时间误差,如此高难度的焊接技术,不管反复看几次,都不禁让人感叹这究竟是技能还是艺术。技术与艺术,精神与工作,有时候就在这样的岁月里刻成了美美与共的极致。

李政道博士说过:“越往前走,技术就精神化。”《大国工匠》中播出的这八名工匠,是奋斗在生产第一线的杰出劳动者的代表,他们以聪明才智、敬业勤勉,书写着一线劳动者的不平凡,他们为我们的时代、为我们的社会做出突出的贡献,谱写了“德技双馨”的大美,无不令人叹服。望我们的新闻媒体能够借鉴《大国工匠》的成功经验,把更多的镜头、画面、时段和版面留给广大职工和一线劳动者,讲好劳动者的故事,展示劳动者的风采,从而让更多的劳动变成创造,让技术变成艺术,让劳动成为一个个“匠心筑梦”的旅程。

第4篇:《工匠精神》读后感1000字

一般我去图书馆借书都是确定好了书单再去的,书单中多是别人推荐的或者是最近比较热门的一些书。不过,热门的书籍要么是图书馆没有收录,要么就是已经借出,实在想看的书,只能自掏腰包购买并收藏。然而这本《工匠精神精英员工的行为准则》,并不在书目之中,只是在搜寻其它书籍的时候看到了,恰最近“工匠精神”一词又比较热,索性一并收下姑且读一读。

近日已将书读了一遍,作者对“工匠精神”和具有“工匠精神”的精英员工应该具有的品质从各个角度、各个维度详细展开了论述,并配以小故事加以论证,让我们对“工匠精神”这样一种品质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但是感觉书中有些章节的内容有重复的感觉,当然这种类似心灵鸡汤的文章能够展开写上一本书,我感觉也确实不容易。

读完本书,我自己总结了一下,具有“工匠精神”的优秀员工,应该具有如下3个方面的品质。

1、爱岗敬业、专注从容。要具有“工匠精神”,前提条件就是你必须热爱自己的岗位,热爱自己的工作,能够将自己的工作当成自己的事业去对待。如果只是将自己的工作作为谋生的手段,是断然不可能为其付出全部精力的。

当然除了爱岗敬业,也要从容工作,当然有些时候外部环境因素不是我们能控制的。瑞士手表大师入狱后依然做手表,但是无论如何也达到不了要求的精度,所有工序和以前是一样的,出狱后他同样做手表,尤其是在生活环境比监狱还恶劣的情况下所做的手表依然达到了很高的精度,他就一直想找到原因。后来他终于知道了,做手表需要完全的身心放松,需要极度的专注,但是在监狱里面他的心情不好,所有无法做出高精度的手表。同时,他根据自己的经历得出结论,埃及的金字塔绝不可能是奴隶建造的,而是由一群自由人建造的。这个结论后来也得到了历史学家和社会学家的认可。

2、兼容并包,打破常规。在热爱自己的工作,并决定为之奋斗终生的基础上,我们需要对我们所做的工作进行深入学习,同时要学习他人的相关思路和方法,做到兼容并包,而决不能闭门造车。在对所做工作进行深入了解的基础上,我们才能打破常规,对自己的工作内容作出创新,而创新也是“工匠精神”的一种更高层次的体现。对创新最高的一句评价就是“这个原理我一看就懂,怎么当初我就没有想到呢?”。其实,现实中确实有很多创新是通过很浅显易懂的一些知识得到的,但这些创新没有在我们手中诞生,很多时候是由于我们想到了却没有再多深入联想一层,深入联想了却没有去行动,行动了但是遇到了一点困难就浅尝辄止了,这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区别。

3、执行力,主人翁意识。对于领导安排的工作,要竭尽全力去执行并按时保质完成,不能找各种借口,对于简单的任务尤其如此。对于复杂的任务,我们也要拼尽全力,如果困难任务能够按时完成,这更能体现我们的价值。对于工作,是我们的职责所在,我们自然要拿出主人翁的态度,很多人总会觉得认真干工作多费劲,我还是先追会剧,休息半小时再干,这样的工作态度所做的工作质量绝对到不了很高的层次,也绝不可能有“工匠精神”。

我们每个人都要结合对“工匠精神”一词的理解,制定出自己切实可行的计划并严格执行,争取早日成为具有新时代“工匠精神”的精英员工。

第5篇:《工匠精神》读后感

静心品读《工匠精神》这本书,被书中传递的思想吸引,使我有了很深的体会,让我进一步深刻了解工匠精神的实质内涵,受益匪浅。在这本书中我学到了一种精神,一种在工作中每一名员工都应该具备的精神,这是一种信仰与力量。这种精神与力量会催人奋进助人成长,这是每一个乐观、健康、积极向上的人应该具备的一种精神。

工匠精神真正的价值是在于一种对工作心无杂念、心无旁骛的专注态度,体现了对自己所从事事业的一种全身心的热爱和真正的敬业精神,对匠心、精品的坚持和追求,专业、专注、一丝不苟且孜孜不倦,这就是工匠精神,也是追求极致的精神。它不只是一种付出,更是一种获得。

下面分享我的一些感悟:

一是工匠精神就是要持之以恒。我们在工作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情况,甚至许多困难,但不要选择逃避,而是迎难而上,坚持寻找各种办法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从而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同时通过不断总结经验,找出提高工作效率的方法,持之以恒做工作,最终成就个人,也为企业发展作出了贡献。

二是工匠精神就是精通专业。对专业的不懈追求,在实践中磨炼出精湛的技能,把工作做到完美精致。这需要不断学习不断积累充实自已的专业知识,勤于思考,追求对工作ji艺方法的提升,进一步提身自已的专业水平,使得所做的每一件工作都会显得尽善尽美。

三是工匠精神就是做事要认真仔细。在工作中要带着一丝不苟的态度去做事,不能只因为完成任务,马马虎虎的工作,更不能有“凑和”的想法去完成任务。做一个具有工匠精神的员工,要把心静下来,脚踏实地,工作上力求精益求精,把事做好,做完善,才能为企业和个人创造更多的利益。

四是工匠精神就是要爱岗敬业。作为企业的一名员工,以一个工匠的心态去工作,去为企业添砖添瓦才能实现自我。工作是一个积累自己能力、施展自己才能的舞台,我们的应变力,我们的决断力,我们的适应力以及我们的协调能力都将在这样的一个舞台上得到展示。把勤奋和热情投身在平凡的岗位上,以积极主动的精神,在工作中的寻找乐趣,热爱自己从事的职业岗位,从而为企业创建价值,也会为个人赢得发展空间和荣誉。

当前,集团正处于转型发展的高速时期,作为一名新徐汇人,我将继承和发扬工匠精神,以“匠人”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忘初心,砥砺前行,百折不挠,永不放弃,争做一流员工,创造出更多的价值,为集团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第6篇:《工匠精神》读后感

很高兴《中国航空报》的“班组书屋”栏目为职工推荐了这本《工匠精神:缔造伟大传奇的重要力量》。看到名字我就十分感兴趣,于是迫不及待地买了这本书。

“工作将占据你生命中相当大的一部分,从事你认为具有非凡意义的工作方能给你带来真正的满足感,而从事一份伟大工作的唯一方法,就是去热爱这份工作。”当看到书中引用的乔布斯的这段话时,我的心灵再一次被触动了,是啊,我们的生命中大部分时间不都是在工作吗?可是我们又以怎样的心态去工作?用怎样的行动去工作呢?《工匠精神:缔造伟大传奇的重要力量》一书,就以全新的视角解答了这些问题,并且告诉我们工匠精神不是枯燥机械的,而是一种热爱工作的精神,是一种精益求精的态度,它不只是一种付出,更是一种获得。

作为企业的一分子,每个人都应认识到“今天我以公司为荣,明天公司以我为荣”“我是公司中的一员,我就应该对自己的工作负责”。任何一个岗位都有它存在的意义,每个人都应该首先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摒弃那种“马马虎虎就可以”的想法。有这样的一个故事,东汉时有一少年名叫陈蕃,自命不凡,一心只想干大事业。一天,其友薛勤来访,见他独居的屋子龌龊不堪,便对他说:“孺子何不洒扫以待宾客?”他答道:“大丈夫处世,当扫天下,安事一屋?”薛勤当即反问道:“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陈蕃无言以对。这个故事生动地表明,只有脚踏实地做好小事,才有做大事的能力,只有兢兢业业圆满完成看似微不足道的工作,企业的兴旺乃至整个社会的繁荣才有可能实现。

其实工作也是一种修行,在修炼的道路上我们应该披荆斩棘,要耐得住寂寞,受得了冷嘲热讽,使自己变得强大。当然人有时候会累,会抱怨,这时候就让我们静下心来,态度决定一切,一个人的工作态度折射着他的人生态度,而人生态度决定着一个人一生的成就。只有用心做事,才能把事情做得很出色,才会为企业做出更多的贡献。

读这本书,点燃了我的工作热情,使我懂得,要在未来更加努力地发挥团队的创新精神,让自己和团队成员接受“在为他人工作的同时,也在为自己工作”这一朴素的人生哲理,从工作中发掘乐趣,在日常的点滴工作中充分利用工匠精神,让自己的进步跟随公司的发展,实现自我的真正价值。

第7篇:《工匠精神》读后感

工匠,是一种职业,看似平凡,却也有着不为人知的秘密。

人们都在询问,什么是工匠精神,在究竟来自“何方“?它,神神秘秘,似乎很少人能够体会到它的真正内涵。有人说,工匠精神就是不断改变精益求精,其实不然,我认为工匠精神不只是精益求精,更要有一种心态,而这种心态,决定着你的命运,你似乎在慢慢的为之所改变。

曾经有一篇文章这样说道:“一天,一位大学的学者来到一家公司,这家公司派了几个人到建筑工地去砌墙,这位大学者问了第一个正在砌墙的人说:“你在干什么?”“难道你看不见吗?我在砌墙。”那位工人白了他一眼没好气的回答道。显然,对方是嫌他打扰了自己的工作。

学者笑了笑,有走到另一位砌墙工人身边问道:“你在干什么?”那人差异的看了看他,然后用手比划着已经具有一定规模大大楼说,我在盖一座高楼。这两个人的回答令他大失所望,但当转身欲走的时候,一阵歌声吸引了他,在忙的焦头烂额的工地上竟然还有人唱歌,这位学者狐疑的循着歌声找了过去,原来是一位目光囧囧的年轻人,只见他麻利的砌着转,同时哼着一首首老歌。

“你在干什么?”学者又问了他一个问题

“我在建设一座美丽的城市。”这个人爽快的回答道。

十年之后,这位学者因为某一课题又来到了这个工地进行调研,凑巧的是,他发现一件令他非常震撼的事:“十年前的那几个人,第一个还在工地上砌墙,第二个成立图纸设计师,而第三个,却已经成立他们的老板。”

由此来看,所谓的工匠精神并不是只有精益求精,而更为重要的是一种态度,能否意识到这一点,决定了你以后能否干出一番大事业。

第8篇:《工匠精神》读后感

大国工匠,匠心筑梦。有的人能在牛皮纸一样薄的钢板上焊接而不出现一点漏点,有的人能密封精度控制到头发丝的五十分之一,就拿中国航天科技集团一院火箭总装厂高级技师高凤林来讲,他绘火箭焊心脏,是发动机焊接的第一人。0.16毫米,是火箭发动机上一个焊点的宽度0.1秒,是完成焊接允许的时间误差,如此高的焊接技术,不由人折服。

胡双钱就是其中一位拥有非凡技术的匠人,至今,他都是一名工人身份的老师傅,但这并不妨碍他成为制造中国大飞机团队里必不可缺少的一份子。2006年,中国新一代大飞机c919立项,对胡双钱来说,这个要做百万个零件的大工程,不仅意味着要做各种各样形状各异的零件,有时还要临时救急。一次,生产急需一个特殊零件,从原厂调配需要几天的时间,为不耽误工期,只能用钛合金毛坯来现场临时加工,这个任务交给了胡双钱。

在节目里,胡双钱所讲述的任务难度广大,令人难以想象:一个零件要一百多万元,关键它是精锻锻出来的,所以成本相当高,因为是有36个孔,大小不一样,孔的要求是0.24毫米。

0.24毫米,相当于人头发丝的直径,这个本来要靠细致编程的数控车床来完成的零件,那是只能依靠胡双钱的一双手,和一台传统的铁钻床,仅用一个多小时,36个孔悉数打造完毕,一次性通过检验,也证明胡双钱的金属雕花技能。

这些大国工匠,基本都是奋斗在生产第一线的杰出劳动者,他们以聪明才智,敬业勤勉,书写着一线劳动者的不平凡,他们为我们的时代,为我们的社会做出突出的贡献,让我们为之震惊,为之叹服,为之激动,为之点赞。

第9篇:《工匠精神》读后感

看过《工匠精神》这本书以后感触很深,会让我有时候浮躁的心情平静下来。

态度的根本是:我是谁不重要,我做的事才重要,如何让自己做的事重要,要让自己做事的结果超越直接领导的期望。这句话能让我正确看待自己和自己的工作,而且做工作的结果是要超越领导的期望,而不仅仅是达到领导的期望,我们常常以为达到领导的期望就算完成工作了,其实我们要以更高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

工作中,一个人把自己所有的焦点都放在自己做的事上,才会有人把你当回事,对于大部分人想获得的认可,不是凭空而来的,而是建立在自己做出的事情的质量上,如果你在为别人不认可你而抱怨的话,不如提高自己做事的质量,这样工作上对你的认可就是水到渠成的事情。做工作就是做结果。

老师讲的挖坑和种树的例子非常好,但是我们在工作中也有可能会犯这样的错误,也许我们受了情绪的影响,也许我们在工作的时候根本不知道要完成什么样的结果,只管我在做这份工作,我做了这份工作,至于工作的结果和质量跟我没什么关系,那就大错特错了。

遇到问题时,永远不给领导提问答题,而只给出附带多种备选方案的选择题,作为员工必须清楚身在公司的最根本任务,是为公司解决问题,而不是制造问题;而一个最可怕的下属就是总以为比老板聪明;

其实,上班时间消极怠工,装装样子,最终浪费的还是自己的人生。可是很多人工作了一辈子,都不会懂得这个道理,他会觉得工作的时间是老板付酬的,偷一点懒,就占一点便宜,其实,那消磨的都是自己的人生。凡事要积极主动,凡事团队第一,凡事高标准严要求。每天问自己,今天我哪里做得很好,今天我哪里可以做得更好。

作为一个在胖东来工作四年的我,首先我在胖东来学会了做人,做一个善良坦诚的人。通过这本书己受益匪浅,理解了许多,找到了自己工作的定位,明白只有把结果做好了,才是对自己和别人负责。只有用感恩的心去对待人和事,拥有良好的心态,才能把事情做得最好。

书中很多闪光点,值得我们去体会,关于书中的安排,表达,声音,词语等等都值得我们去慢慢总结。

第10篇:《工匠精神》读后感

当我翻开那一本用烫金色印刷字体一位名叫付守永大师写的工匠精神的时候,几乎是一气呵成看过了这一部著作,似乎它并不深奥,但中间的故事直入主题,顿时让我明白了许多。

我不仅仅在问自我,自我真的很迷茫,我们为什么工作,需要的是什么,一开始我个人觉得这不切实际,这个社会这个世界,人大部分都是自私的,有一句古话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然而当我静下心从新翻阅这么书的时候,我才慢慢发现,这种精神是多么的高尚与执着。是的,这不并不是简简单单的一本书,这更是一种精神,一种态度,一种信仰,一种力量,这种精神与力量会催人奋进助人成长,直至造就职场的核心竞争力,这就是每一个乐观、健康、用心向上的人就应具备的一种精神——先处理情绪,再处理事情。

人有时候都是会累的,都会抱怨,工作忙,工作累,工作是受罪。都喜欢自由,喜欢家,因为在家觉得简单自在不受束缚,于是我们越是抱怨,越是觉得累。越是觉得这简直就是在受罪。从而我们会慢慢变的迟到早退偷懒服务态度不好等等对工作不认真负责的状况屡屡发生,然而我们就应问问自我,这是不付职责的。

只有员工将企业的事情当作自我的事业来做,将企业当作自我的家,才能够造就一个充满生机,具有活力的企业。

敬业会让你出类拔萃。不要满足于普普通通的工作表现,要做就要做得最好,你才能成为企业里不可或缺的人物。超越平庸,选取完善。这是值得我们每个人一生追求的格言。有无数人因为养成了轻视工作、马马虎虎的习惯,以及对待工作敷衍了事的态度,终致一生处于社会底层,不能出人头地。你工作的质量往往会决定你生活的质量。

我深刻领会到,使自我由浮躁变为脚踏实地,由随波逐流,循规蹈矩变为用心主动工作,真正把热爱企业、热爱岗位、全心全意履行岗位职责落在实处。无论从事什么行业,只有全心全意、尽职尽责地工作,才能在自我的领域里出类拔萃,这也是敬业精神的直接表现。不论你的工资是高还是低,你都就应持续这种良好的工作作风。

其实工作就是一种修行,在修炼的道路上我们就应披荆斩剌,要耐得住寂寞,受得了冷讽热嘲,使自我变的强大。

“用心做事”是一种人生原则,它能使自我在生活中学到更多,做得更好,只有用心做事,才能把事做出色。“用心做事”是对工作强烈的职责感和正确的思维方式。态度决定一切。

一个人的工作态度折射着人生的态度,而人生态度决定一个人一生的成就。

第11篇:《工匠精神》读后感

制造精神”“工匠精神”这些鲜活的字眼,频繁出此刻我们的报纸和微信上。这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精神这种精神又有何种强大的力量带着这一串串的疑问我如饥似渴的翻开了《工匠精神—向价值型员工进化》一书。

作者付守永先生所阐述的“工匠精神”,它是“一种精益求精的态度把热爱工作的精神代代相传”。本书从工匠之魂,工匠之道,工匠之术等方面,告诉我们“不仅仅仅是把工作当作赚钱的工具,而是树立一种对工作执着、对所做事情和生产的产品精益求精、精雕细琢的精神”,告诉我们“打工的状态并不可怕,打工的心态很可怕”。读到这,我陷入了一阵沉思。

腊月28,回到老家,飘过大伯堂屋前,我热情的喊着大伯,走进他的屋子,大伯在做木凳子,我不懈的说“大伯,您直接去市场上买几个塑料的小凳子,不就得了,干嘛还费这事,都过年了”。他笑了笑“孩子,我干了半辈子的木匠了,家里的桌椅板凳都是自己做的,都用半辈子了,多耐用,多结实”说完只见他拿着鲁班刨一遍又一遍刨着初成型的板凳面,凳脚;拿着刚尺和碳笔在凳面上比划着凳脚的开眼位置。

“孩子,就说这鲁班刨,左右用力要均匀,速度要快,还要一推到头,否则刨出来的面就不平。”在我看来,真的没有必要费这么大工夫去做几个凳子。而对于做了半辈子木匠的伯伯来说,从他脸上流露出来的是他对手里木工活的热爱,还有对自己产品质量的胸有成竹的满足。他笑起来眼角隆起的皱纹告诉我,他内心是踏实的,是执着的,他是在用心打造手中的工艺品—“木凳”。

这一情景就像一束阳光,它照进了我的内心。记得,13年3——4月在底盘厂工作时,面临着人员的超多变动,复杂的底盘和轻卡的混线生产,导致我班组里的骨干们连续近1个月加班至11点过后。那时感觉,每一天都有干不完的活,那段时间每一天回家都是筋疲力尽,但是思想上一向很执着的相信:明天会更好,明天要好好干。14年3月,我应聘进入了营销公司,刚开始不适应这种宽松和自主,感觉再也没领导为了拉动生产节拍而逼你开线催你生产,虽时常加班再也不用熬到晚上11点了……这一切,就像来到了天堂。

慢慢的,被关在内心深处的的魔鬼“另一个自己”出现了。在空闲的时候我会去想“自己的工资和职位也没什么大展进,年复一年的这样干着,究竟为什么啊同学介绍的某某公司那岗位,月薪多吸引人”在工作中,会去想“怎样选取捷径去更快的成长啊怎样做事会又快又省,尽快完成领导交代的任务啊这事做了,领导会满意吗”整个人总是无意中想到了九霄云外,又无意中被现实拉回了生活。前段时间部长让我给总经理送个报告,我送完迅速回来答复部长“领导出差了,报告放他秘书那。”真想欣喜自己办事真利索,可随后部长又问“你问过领导什么时候回来啊报告大概什么时候签好你打算什么时候取”就是送文件这么一件小事,都有许多值得关注的细节,我不禁脸红的发烫。

这是我内心的真实想法,但我相信有那么多年轻人在的路上有过和我一样的幻想和惆怅。因为我们内心是功利的,是浮躁的,我们喜欢去做一些投入一点就能立刻看到回报的事情。或者领着公司一年发的数万元薪水不愁吃不愁穿的混着,对照书中描述的打工心态,这种心态太可怕了。

都说一百个读者就有一百个哈姆雷特,在阅读完本书后,我对书中提及到的“打工的状态并不可怕,打工的心态很可怕”这一观念如饮醍醐。所以,我呼吁:

1、年轻的小伙伴们,请戒除内心的功利心,浮躁心,脚踏实地的去做一件事;不要再大费力气去寻找什么成长捷径了,立足岗位,把自己当下的做好了捷径可能就来了;

2、请那些像我这样在混日子或打算混日子的小伙伴们,赶快清醒过来。不要觉得自己在给别人打工,如果你混十年就算公司损失百万,那这点钱对公司来说又算什么呢而这十年对我们来说,那就是生命!

年轻的朋友,我们对完美前景要敢大胆的去憧憬,我们也要按捺住内心的焦躁、忧郁、惶恐;我们要用一种执着、精益求精的工匠态度用心的应对工作,将工作中的任务当做工艺品去雕琢,相信工作、生活会因此而变得更加充实和美丽。

第12篇:《工匠精神》读后感

正本书是适应时代的一本书,当下,“万众创业,大众创新”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着,中国的年轻人有着无比高昂的创业热情。创业者是一个管理者,但这本书里所讲的匠人,并不是现代公司制度下的管理者,而是一个技术员工。此刻貌似越来越多的人拿到了本科毕业文凭,毕业后都去从事脑力劳动,去做白领了。反而做为技术工人的蓝领此刻有很大的缺口,工资也高,我其实很想有一技之长。也想去学木匠,还想去开火车,或者去做一个工程师,但我最后的路还是和大多数人一样,走进了一家公司,一点一点的磨练自己。

书中写的虽然是秋山木工工坊的带学徒的方法,但是里面的一些经验和做法也是值得所有想有一番成就的人学习的。每一件生活中看似微不足道的小事就值得用很多年去强调。比如和人打招呼、比如吃饭、比如和人说话该怎样回答,这些都是我们日常生活中习以为常的事情,可恰恰是这些习以为常的事情确实最就应注意的。

以前读过胡雪岩,明白了他也是从一个小学徒干起,学徒期间要为师父师娘倒夜壶,要没有怨言的去做好师父交代给他的每一件事。其实这样的带徒方法不止是秋山木工有,中国也有。只但是这些传统的行业在逐渐被机器大工业生产代替了,一个匠人在自己的专业技能上投入的时间、感情、精力在逐渐减少。很大一部分需要由手和心共同完成的事情逐步被机器代替了。此刻到博物馆看一些展品也会经常感叹,独具匠心、能工巧匠、匠心独运等,但是机器生产出来的东西我们充其量也就感叹一下:窝草,这技术这么牛逼,等这技术普及了以后再也没人提起这牛逼的技术了。

其实对一项工作、对一个人、对待自己,是需要投入时间的,要坚信大器晚成这一信念。做事之前要学会做人,学会投入热情,学会担起职责,学会为自己的成果自豪、负责。

《工匠精神》这本书,不仅仅仅教会了我怎样做事,更教会了我怎样做人,去做一个富有激情、负有职责的人。《工匠精神》通篇没有讲怎样运用那些工具,也没讲做家具的具体细节,只是讲在进入作业场、进入工作前要做的一些心理上和情绪上以及思想上的准备工作,这些工作要做到实处,做到融入血液中还真需要投入几年、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时间,去不断的督促自己、要求自己。

虽然投入到了现代化的公司从事工作,但是这种传统的塑造人才的方法值得现代人去学习,去实践。那么从此刻开始,用心和身边的人打好一个招呼吧。

第13篇:《工匠精神》读后感

工匠在过去的眼界中是专注的,大事,精益求精的一类人。在旧的社会里,熟练掌握一门技术的工人。读完《工匠精神》我对工匠精神有了进一步的看法和沉思。

在移动互联网,创新成为年轻人口中热词的今天,工匠精神的频繁出现说明了人们对“创造”的渴望。那么工匠精神到底是什么呢?《工匠精神》讲解的精神与我之前认为的工匠职责有很大的区别,之前我认为工匠就是手艺人,用固定的工具使用固定的技术能做出可预见的产品。读了几遍我才明白这泵书忠对工匠的精神的定义是使用现成的技术工具利用创新精神解决各种问题的发现者和发明家。

书本阐述的工匠精神,是美国家族企业历经百年不倒的秘诀,是瑞士品牌屹立世界之巅的利器,更是生命的态度。那些踏踏实实又技艺高超的工匠们,他们是值得我们去尊敬的。也许有时候我们会认为努力认真去做好一件事是傻的,现在呢,我懂得的把任务当作作品,做到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发挥自己最大的能量,这是工匠精神所给我的启示。

藏族绘画大师罗布斯达曾经在修复布达拉宫的壁画时,因为担心打开灯光会让壁画发生氧化反应,加剧壁画的破化程度,所以在伸手不见五指的洞穴里,只燃了一根蜡烛,一笔一画的绣着,即使视力几乎看不见了,但他从未想过放弃,真正的工匠穷其一生贡献出自己的生命,只是为了赋予作品以血以肉,只是为了作品能够拥有灵魂。这种拙也是工匠精神,虽然《工匠精神》所阐述的“新工匠”精神并没有提到,但工匠那种光芒精神是永远不会被超越的。

玖玖爱六粮面是新推出的一款绿色食品,濠吉集团总裁为了打造这款食品,在传统的方便面油炸型的垄断市场上打造了世界首创非油炸方便面,从2006年开始准备,经历了十年的艰苦奋斗,解决难题,加以别人意想不到的创新,用10年的时间才将这款食品推上市场。这种创新与坚守双结合的工匠精神不正是我们所需要的吗?

再比如央视推出的让人叹服的《大国工匠》,它们中,有人能在牛皮纸一样薄的钢板上焊接而不出现一丝漏点,有人能把密封的钢板上的控制度控制到头发丝的五十分之一。比如中国航天科技院的火箭总装厂高级技师高凤林,他给火箭焊“心脏”,是发动机焊接的第一人。0.16毫米,是火箭发动机上一个焊点的宽度,0.1秒,是完成焊接允许的时间误差,谁说这种贡献会比高级白领和CEO差呢?借助国家总理的“培育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让我们摒弃“君子不器”的落伍观念,摒弃“精致的物质主义倾向”方面。敞开喧闹,回归宁静,拒绝追风,坚守内在。努力创新,让工匠精神得到时代传承。

工匠精神是什么?是创新,是坚守,是执着,是精益求精。从粗糙滥制到大国制造之间只隔了一个工匠精神的距离,不要认为认真你就输了,因为差不多你就永远赢不了。

第14篇:《工匠精神》读后感

如果现在有人问我,这将近一年的时间,你有何改变?我想我的回答一定是:“我学会了独立,我学会了坚强,我学会了乐观,我学会了微笑。”现在想来,自己的第一份工作能够进入中鑫之宝是幸运的。在这里有我最快乐的时光,所有好的不好的记忆,都会成为日后所收藏的回忆。

成熟是一种明亮而不刺眼的光辉,一种圆润而不腻耳的声响,一种不理会喧嚣的微笑,一种洗刷了偏激的淡漠,一种无需伸张的厚实,一种并不陡峭的高度。

从最开始的《弟子规》、《工匠精神》再到现在的《论语》,这些一开始并不怎么接受甚至有些排斥的字眼,随着时间的推移,潜移默化的深入到我们的脑海里。其实这是很宝贵的,无时不在传递着一种正能量。也许在日常的生活中,我们的言行举止都有稍稍的改变,只是我们自己不知道罢了。

而今,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提高,但是人们的精神世界开始变得荒芜,变得复杂,变得冷漠。我们的爱心越来越少,对于那些需要帮助的人,我们不敢伸出援助之手。是因为害怕,是因为责任,还是社会的现状本是如此?所以我们需要不断提升自己,培养正确的价值观,丰富我们的内心世界。

学习《工匠精神》,最先想到的三个阶段:信仰、目标、工匠精神的特质。

信仰,是一种强大的精神支柱,一种信念。我们需要很多内心的自我反省,检查出自己内心和做事的动机,就可以知道如何定位“我的人生”。以前对信仰二字毫无概念,现在也只是对信仰有了浅显的意识,但我知道我的信仰源自于我背后强大的精神支柱。

目标,一但有了信仰,有了目标,加上行动以及不懈的坚持,这样的人不会成功吗?原一平——日本保险销售之神的案例触动了我,一个其貌不扬,身材矮小的他,只要确定了自己的目标,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都毫无畏惧。原一平,凭借自己的自信,困境后的坚强以及对工作的认真精神,始终在证明自己,证明他的价值。

在面对日益竞争的社会和就业压力大的我们来说,择业是很关键的一步。我们总想找一份薪水高,待遇好,又轻松的工作。其实不然,首先要确定自己想要做什么,这这份工作上能改变什么,能给你带来什么,是不是你想要的,所以在选择工作的时候本身就是很慎重的,千万不要因此觉得是浪费时间。还有一点也是很重要的,就是精益求精。把一份平凡的工作做到极致,“细节决定成败”,等到我们的竞争对手比我们还努力的时候,到那时我们就能体会到竞争的危机了。

最后,我们都该学习工匠精神,也就是乔布斯身上的两种气质:一是不论何时何地都要追求精致和完美。二是坚持心灵的纯净。

不要让别人的意志左右自己内心的声音,最重要的是,勇敢的去追随自己的心灵和自觉。只要自己的心灵和自觉知道你的真实想法,其他一切都是次要的。成长的道路上,都会有酸甜苦辣,需要我们去慢慢体会。错了,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我们一错再错。我们都有一份平凡的工作,但我们绝对不可以平庸。

走到生命的哪一个阶段,都该喜欢那一段时光,完成那一段该完成的职责,顺生而行,不沉迷过去,不狂热的期待未来,不管正经历着怎样的挣扎与挑战,或许我们都只有一个选择:虽然痛苦,却依然快乐,并相信未来。

第15篇:《工匠精神》读后感

人,是需要有一点精神的;做任何事,没有一点精神来支撑,终将会失败。一个人,特别是想做点事儿的一个人,更需要有一种精神。有了精神的力量,一个平凡的人生,一个平凡的职业,一个平凡的岗位,就可能变得有意义、很精彩。怎样让平凡的职场人生焕发出别样的光彩,是我们每一个中国铁建人应该思考的问题。

很庆幸的是,我在《工匠精神》这本书里找到了答案。这本书以讲故事的方式,从多个方面论证了“工匠精神”对职场人生的重要意义,凝聚了作者长期的实践和思考。古往今来,“工匠精神”是任何一个时代都不可或缺的一种精神,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征途上,“工匠精神”更显得弥足珍贵,更需要践行发扬。我们中国铁建也不一例外地需要“工匠精神”,我们每一位员工同样需要“工匠精神”。概括起来,我们所说的“工匠精神”就是“炉火纯青、登峰造极”的技艺,“一丝不苟、精益求精”的态度,“孜孜不倦、精雕细琢”的精神。要想达到“工匠精神”的要求,让平凡的人生更精彩,我认为需要做到以下两点:付出别人所没有付出的,才能让平凡的人生更有分量。

俗话说,人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只有分工不同;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这些说法无非在表达一个概念,那就是无论你从事什么工作,只要付出了别人所没有付出的,你就会获得成功,就会赢得尊重,或许这就是我们经常所说的爱岗敬业吧。爱岗敬业,是“工匠精神”中的一个核心元素,没有爱岗敬业,谈什么“工匠精神”,那就是空中楼阁、本末倒置。爱岗敬业这个词汇很普通,经常出现在我们的口头和书面上,但真正能够做到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却需要经年累月、兢兢业业、刻苦努力和辛勤付出才能实现。

其实,人生就是一种积累,“工匠精神”也是这种人生积累的一种提炼。每天比别人多做一点,每天比别人多干十分钟,每天比别人多流一滴汗,久而久之,就会集腋成裘、积沙成塔。也就是说,当你把自己的付出积累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你的人生就会达到另一种高度,就会拥有更重的分量,那么等待你的、回报你的,就会是成功,是荣耀,是尊严。这是每一个成功者的规律,也是走向成功的唯一捷径,那就是比别人多付出一点,再多付出一点,平凡就会慢慢伟大,平淡就会焕发光彩。坚持别人所没有坚持的,才能让平凡的人生更有韧性。

“工匠精神”的核心要义,归根结底是一种责任,对事业负责,对企业负责,对岗位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一个人知道了自己是干什么的,该怎么干,并且持之以恒,那么在她身上才有可能闪耀出“工匠精神”。坚持细节,坚持完美,坚持精益求精,坚持一丝不苟,坚持精雕细琢……这种坚持,没有责任的支撑是坚持不下来的;这种坚持,只要做到极致,坚持到最后,坚持到别人不能坚持的时候,那么你的人生就会变得更有韧性,这种韧性同样是“工匠精神”的主要构成。

谁会相信一个朝秦暮楚的人会有“工匠精神”?就像马拉松比赛一样,你坚持了,就有可能获得冠军;你坚持到最后了,并坚持以最快的速度坚持到最后,那么冠军就会非你莫属。其实,人生又何尝不是一场马拉松呢?不管什么职业、什么岗位,也只是“跑道”不同罢了,我们的终点是一样的,只要我们坚持了,坚持到最后了,坚持了别人所没能坚持的,那么撞线一瞬间的精彩就会属于自己。

坚持是一种责任,由责任会变成一种信念,由信念就会转化成一种精神,这种精神大概就是我们要找的“工匠精神”。不要抱怨你的人生还不够精彩,那只是你付出的还不够多,坚持的还不够长。再付出,再坚持,你平凡的人生就会锤炼出“工匠精神”,就会五彩缤纷,就是神采飞扬。

第16篇:《工匠精神》读后感

无论达官显贵,还是一介布衣;无论企业高管,还是普通职员,相信读完付守永先生的《工匠精神》均会有所得,有所感悟。

工匠精神是一个人的积极的意识形态的总结。它既是一种平凡的体现,亦是一种伟大的升华。其平凡,在于无论何人,无论何时,无论何地,只要心所想,工匠精神便可始;其伟大,在于,它源自人的真善美,源自人的真性情,它不是教条式的灌输,而是真诚的心的交流,它不是路人皆知的道理的堆砌,而是充满佛性、修身养性的禅宗智慧。

工匠精神让人懂得:一切烦恼皆源于心。俗语有: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说的就是这个道理。由于人心的偏移,烦恼之人失去了那份对工作的敬畏心、荣耀心与喜悦心,失去了那份对工作最本真、最初衷、最原始的热情与热爱,以一颗功利心、浮躁心、投机心追求一种简单、粗糙、肤浅的满足,追求一时的浮华,视工作为获得金钱、名声、权利的工具,殊不知是一种舍本逐末的追求。如斯追求,带来的满足,必然只是昙花一现,何来长久?打工的状态并不可悲,可悲的是打工的心态。一个人所做的.工作,就是他生命价值的体现。这里谈的不是工作的高低贵贱,而是对待工作的态度心性。如果说“我是谁我应该是谁我从哪里来我要到哪里去”是始于生命意识的觉醒,是重新认知生命存在的价值,那么在面对工作之前,请先自问“我为什么要工作工作的价值到底在哪里”。

工匠精神让人领悟:立志要如山、行道要入水。不如山,不能坚定;不如水,不能曲达。梦想是行动的开始,动力的源泉。空有梦想,永远是空中楼阁,人生有梦,重在执行。工作,即是实现梦想的开始。工作不仅仅是一种换取物质利益的行为,更是一种生命态度和价值的呈现过程。如何由一个打工者,变身为工匠,那就用“心安、心慈、心正、心明、心定、心诚、心宽、心谦”的正道去面对每一天、每一分、每一秒;用“先做人,后做事;先专注,后专业;先增值,后回报;先沉淀,后成才;先有为,后有位”的正念重思成败,引领生命新航道。

工匠精神让人知觉:拥有知识,不等于拥有常识。人的一生在不断追求着知识,却漠视了常识。常识需要人的善心、用心、细心、给予心、责任心。工作中,我们强调着顾客满意、符合标准、零缺陷,却又不断出现着客户投诉、不达标准、产品返工甚至废弃的现象。人们犯错的根本原因,不是没有不犯错的能力,而是没有绝不犯错的心态。很多人忙着的不是创造新价值,而是制造新问题。工匠精神就是一种精益求精、第一次就把事情做对的科学态度。它不仅培养发现问题的意识,确定和定义问题的能力,更培养解决问题并执行的能力。信息技术的革命,科技的高速发展,让现代人适应了快节奏的旋律,忘却了慢的味道,就像孩童都想拼命奔跑起来,却不愿意好好学习走路。因为快,错失风景;因为快,疲于纠错;因为快,难堪重负。要懂得慢,能慢才比较快,慢才是快的真谛。学会慢,才能懂得欣赏;学会慢,才能避免错误;学会慢,才能增强韧性。如果我们走得太快,停一下,让灵魂跟上来。

工匠精神传递着:大爱无我,终成大我;利他之心,终成大器!拥有工匠精神,你将拥有外修内省的心态!我将热爱我所做的事,胜过爱这些事给我带来的钱。我在工作中要精益求精,品质至上。我视岗位如生命。

第17篇:《工匠精神》读后感

《工匠精神》这本书,说真的,不是我会主动寻阅的类型。迫于无奈,我翻阅了:粗看;但是很多故事链接,却吸引我细看这本书。其中最能引起我共鸣的是:用智慧驾驭自己的情绪,先处理心情,再处理事情,敬业会让自己变得出类拔萃,才能实现自我价值。

并不是每个人都喜欢本职工作,每天不停的重复的工作说真的每个人都会厌烦,觉得工作没有一点挑战性,都是会累的,都会抱怨,工作忙,工作累,工作是受罪,这工作不归我管……从而我们会慢慢变得马虎、懒散等等,对工作不认真负责的状况屡屡发生。可是发生之后,更多的手尾等着你来跟……

作为一个海大工作三年的我,首先上述情况我亲身体会过:认为这不过就是一份工作,无论我是否认真对待,只要不出问题就好,我一样拿相应的薪水,领导一样不知道。可是时间久了,你会发现,这种心态令自己心情严重压抑,真的觉得自己很老很老了……通过这本书己受益匪浅,真的理解了许多,找到了自己工作的定位:做一个善良坦诚的人,因为只有用感恩的心去对待人和事,拥有良好的心态,才能把事情做得最好;明白了即使不能带动气氛,但至少不做气氛的破坏者,有效沟通,永远保持初学者的心态,才能保持自己心态年轻,心情愉悦;把化验结果和化验室管理做好了,才是对自己和别人负责,敬业会让自己变得出类拔萃。只有找准了自己的工作定位,才能引导自己向价值型员工进化,才能实现自我价值。

《工匠精神》这本书告诉我们,实现自我价值,首先要找准自己的工作定位,乐于做。

德胜洋楼聂圣哲说:当你把工作作为一项任务去完成的时候(要我干),那仅仅是完成任务,并不能把一项工作做好;只有充满激情的时候,才有可能把工作做得出色。所以我们的程序化工作要执行,同时还要唤起自己对本职工作的热情。被动地执行程序,也就是完成任务而已。只有充满热情地去工作,才会取得完美的成果。

也许我们受了情绪的影响,也许我们在工作的时候根本不知道要完成什么样的结果,只管我在做这份工作,我做了这份工作,至于工作的结果和质量跟我没什么关系,那就大错特错了。品管工作重质,向来要求对工作的认真、严谨,原则性强,化验室更是如此。化验结果和化验工作的质量直接关系着原料及成品的质量。

“用心做事”是一种人生原则,它能使自己在生活中学到更多,做得更好,只有用心做事,才能把事做出色。“用心做事”是对工作强烈的责任感和正确的思维方式。态度决定一切。

当近红外上线后,很多化验员担心自己会被机器取代,认为化验这一行没有出路:其实这种担心完全不必,近红外的一切结果均来源于湿化学,近红外需要我们时时的维护,验证。足够的细心、信心,你的工作绝对出类拔萃。姑且认为这是海大企业为我们化验员搭建了实现价值的平台吧,维护好近红外的有序运行也是实现自我价值的一个很重要的方面。

第18篇:《工匠精神》读后感

梦想是驱动进步的动力,每个人、每个企业、每个国家都需要有自己的梦想。靠什么来支撑和实现我们的梦想呢?工作之余,我阅读了付守永著的《工匠精神》,也许我们可以从这本书中找到一些线索和答案。

用工匠品质照亮前行的道路

坚持、乐观、勇敢、目标明确并为之努力,这就是工匠品质。前行的道路上,从来都是布满荆棘,从一开始的勇往直前,迎风奔跑,到路上的跌倒和周遭的嘲笑,工匠们都会接受,他们用耐心化解忧伤,用坚持战胜孤单,用快乐笑对过往,用忍耐支撑梦想。因为他们明白,不管经历快乐还是痛苦,都只为在通往梦想的路上多一些风景欣赏。

工匠的品质告诉我们,要始终坚信自己选择的道路,不论是生活上的还是事业上的,我们要将懦弱和胆怯遗忘,用坚强的身躯和无穷的力量去飞翔。当我们身心疲惫时,找个僻静的角落细细思量,将喧嚣纷扰暂忘。“世界上最富有的人,是跌倒最多的人;世界上最勇敢的人,是每次跌倒都能爬起来的人。”当我们实现梦想时,会发现所经历的一切其实就是我们实现梦想的翅膀,我们所有承受过的痛,会换来实现梦想时的硕果馨香。

用工匠精神传承经典的厚重

很多人对于工匠精神的认识还停留在一个很机械的阶段,其实工匠精神有着更深远的意义。也许,现在我们正在戴着瑞士的手表,开着德国的汽车,回家时享用着日本的家用电器。这些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常用到的产品是如何传承至今的呢?我想答案每个人都应该很明了,这些产品的生产企业多是具有工匠精神的企业,这些企业的员工大多具有工匠精神。

其实,我们也能具备工匠精神的品质。我们要热爱自己所从事的事业,更要热爱自己的企业,要全心全意地投入其中,不能单纯地把工作当作是一种赚钱的工具,而是要树立一种对工作的热情和执着精神,对所从事的事业和生产出的产品及服务要精益求精、精雕细琢,要形成一种与企业文化想匹配的价值观,并由此更深层次地推动企业的内在动力,不断超越自己,将自己与所从事的事业、企业建立起一种难以割舍的情怀。

用工匠智慧雕刻我们的未来

学习使人进步,改变使人更加睿智,反省会让人站在更深远的角度来思考问题、解决问题。我想,没有什么比“学习、改变和反省”更好的词汇来形容工匠的智慧了。

我们所在的行业,正在进行着翻天覆地的变化,如果不想被历史的洪流所淹没,就要不断适应新的发展方向,尝试新的发展模式。能力的提升并不是一蹴而就的。每一件艺术品都需要工艺师的精雕细琢,每一顿可口的饭菜都需要厨师的合理搭配,每一件舒适的衣服都需要设计师的匠心独运。他们用自己的技艺去雕刻着自己的人生蓝图,我们为什么不能呢?

从现在开始,让我们用工匠的品质、精神和气魄雕刻我们的未来,哈电的未来,行业的未来……

第19篇:《工匠精神》读后感

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黑龙江代表团的审议时,对黑龙江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现代农业、干部队伍建设等多个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作出重要指示。特别在干部队伍建设上提出“坚持把改进干部作风作为振兴发展的重要保证”的要求。

6月6日,在省委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奋力走出黑龙江全面振兴新路子的决定》中强调,要按照总书记要求,各级干部要在学习上下一番真功夫、实功夫、苦功夫,不断提高推进振兴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坚持问题导向,在不断解决问题中推进发展。对待工作要有“工匠精神”,大力倡导精细化的工作态度。用东北抗联精神、北大荒精神、大庆精神和铁人精神激励党员干部,在推进振兴发展中建功立业。

“工匠精神”首次出现在李总理的工作报告中,报告内容为:鼓励企业开展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培育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到底什么是工匠精神?工匠精神的意义是什么?带着这些问题,我阅读了亚力克·福奇的《工匠精神》,该书介绍了美国历史上知名的工匠们的故事,向我们阐述了什么是真正的工匠精神,以及他们是如何影响整个国家的产业和社会环境。并最终得出这样的结论,工匠精神是一种信仰,是一个国家生生不息的源泉。

一、工匠所具有的特质

作者介绍了美国工匠的杰出代表,及他们通过发明创造改变世界的故事。工匠们往往依靠着对工作的向往和热情,借助着纯粹的意志和拼搏的劲头,不断专研,精益求精,最终通过创造的产品影响了整个国家和社会。迪恩·卡门就是其中的代表人物,他保持着对于电子设备的热爱,不断探索、创新,先后发明了自动输液泵、便携式透析机、赛格威,这些发明与创造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关于工匠的培养,作者认为传统的教育存在着不足,真正有趣的东西多数来源于课程之外,应该重视培养乐观、严密的思维以及愿意冒险的精神。

二、工匠精神所面临的挑战

面对经济的发展,投资者一直在寻找更高的投资回报,导致创造了很多近功急利的产品,很多专家、工人为了完成各种指标,而丧失了更广阔的空间进行思考。另一方面,迅速增长的经济使充满实干的国家容易转变成为消费的国度,人们容易放弃探索、创新的思路。特别是现在商业产品制作流程越来越复杂,如苹果的iphone手机需要31个国家提供原材料及零件,当iphone手机出现硬件故障时,面对复杂的硬件、软件系统,更多的人选择了更换新的手机,也放弃了某种探索的欲望。

三、工匠精神的复兴

作者认为,开放、自由的小团体,是工匠成长的沃土。真正的创新者,是一大群有不同技能的聪明人的组织,这些人相互欣赏、相互重视、技能互补。工匠可以来自世界任何地方,互联网将推动他们的合作与共享。开源软件就是一个最好的实例,开放源码软件主要被散布在全世界的编程者队伍所开发,他们共同创造了影响世界的产品,共同阐释了工匠精神的真谛。而众筹、创业营和孵化器正在成为资助工匠的3种有效方式。

通过以上方式,工匠们可以减少寻找资金、人才、相应配套设施的时间,专注于产品的创造。在日常的工作中,我们应该学习和发扬工匠精神。在全省坚定不移地促进互联网与经济社会深度融合,大力推动“互联网+”行动计划的背景下,保障网络健康有序发展意义重大。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安全问题正在变得越来越突出,大数据、云计算、工业互联网、网络基础设施面临诸多安全挑战。面对不断变换的攻击手段、越发隐蔽的安全对抗,正是需要工匠精神来指引我们的工作。在工匠精神的指引下,发挥主观能动性,不断专研技术难题,攻坚克难,为保障我省网络信息安全做出贡献。

第20篇:《工匠精神》读后感

一看到这本书,就立马喜欢上了它。说不清,道不明,就是喜欢它,它让我有一种非得一口气读完的冲动!事实上,我真的这样做了。掩卷反思,心潮澎湃,仔细思索着付守永先生的话,他就像一个导师在谆谆教诲着我!让人从心底里佩服!所思所想,见诸于笔端,聊以自勉!希望自己以后能够树立正确的工作观,真正成长为一名“工匠。

在这个日益浮躁的社会,金钱至上论甚嚣尘上!在我们的社会里讲利益的人越来越多,讲责任的人越来越少;讲权利的人越来越多,讲成长的人越来越少;讲关系的人越来越多,讲原则的人越来越少!当人们去寻找一份工作时,考虑更多的是这份工作能带给我多少薪水,能带给我多少物质报酬!而不是我能从这份工作中学到什么?我能得到什么样的成长经验?我能学会什么样的做人道理?我是不是真的喜欢这份工作?我对这份工作足够上心吗?我把我的感情投入到工作中了吗?每一个工作细节我是不是都认真去做了?面对每一个顾客我是不是始终保持饱满的热情和友好的态度?我是不是还有一些地方有待改进?我怎么做才能提高我的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我是不是很受顾客欢迎?我是一个称职的员工吗?我是一个价值型员工吗?我在公司是无可取代还是无足轻重?我是不是应当转换一下心态?我是不是太急躁了、太急功近利了?在现实社会中,更多的是听到员工的抱怨!日复一日的抱怨只会打消工作的积极性,只能使你处于焦躁、忧郁、惶恐之中,永远为看不清的明天奔忙,外表强悍,内心空虚!殊不知“牢骚太多防肠断,风物长宜放眼量说实话,初入职场,我也有抱怨,有迷茫!看不清未来在何处!找工作也是看工资高低,而不顾其他!实在是惭愧!但读罢此书,令人豁然开朗!问题的关键就是心态的问题!我还没有树立一个正确的工作观、金钱观。以前我一直认为工作就是赚钱的工具!钱多了,自然就幸福了!可是当我读罢此书,我知道我错了!从今往后,我要改正错误!我不敢奢望要成为像稻盛和夫、乔布斯那样的一代巨匠,但求能成为一个普通的,在自己岗位上勤劳、敬业、投入和全身心奉献的普通工匠!这也是付先生写此书所想要达到的目的。作为一个销售员,首先我应该对自己所卖的东西有一个透彻的了解!如果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卖的什么东西,何谈销售?其次,我要让自己慢慢爱上这份工作。

正如付先生所说,把工作当成一种修行!我更喜欢把工作比喻成你的恋人,每天的工作就像是跟自己的恋人谈恋爱一般让人心动!让人倾心!面对每一个顾客我要始终保持饱满的热情和正确友好的态度,不能说看见一个有钱的就非常热心,看见个没钱的就爱理不理!如果这样做会伤害到顾客的自尊心!再次,我要了解顾客的需要,无论是物质需要还是精神需要,顾客的颜色、品牌偏好,他需要什么型号的物品,比如鞋码大小、喜欢什么颜色、哪个牌子、顾客的担忧和顾虑是什么、如何解除顾客的顾虑。精神需要方面,我要给予顾客足够的尊重与谅解,不能伤害顾客的自尊心,不能说些带有讽刺、嘲笑意味的言辞,不能做带有鄙视意味的动作!总之,我要使自己的言行举止充满了对顾客的尊敬!我想这正是“工匠精神所要求的。

汤姆历险记的读后感1

从前有一对善良的夫妻,他们款待了装成乞丐的魔法师默林,作为礼物,默林送给他们一个孩子,这个孩子只有人的拇指一般大,这对夫妻给孩子取名为汤姆。有一天,汤姆在草地上和他的狗托普玩,汤姆玩累了,就靠在托普的肉骨头上休息,正在这时,一只小母狗进入了托普的视线。托普连忙叼着汤姆和肉骨头去追小母狗,追到矿地时,托普张开嘴,喘了喘气,汤姆就从托普的嘴里掉了下来。当时人们正在采矿,矿石落下来。由于汤姆太小了,矿石中的空隙刚好够汤姆容身,于是,汤姆就和这些矿石一起被运到了皇宫。国王用这些矿石给她的七个女儿每人做一条项链,汤姆就睡在七女儿丽丝公主的项链上。丽丝公主发现了汤姆,并把他当作知心朋友,无话不谈,可汤姆发现丽丝公主并不开心。“公主殿下,恕臣斗胆,请问您为什么闷闷不乐呢?”“哎,那是因为我的坏继母,她是一个会妖术的女人,她靠妖术迷惑我的父王,还对我们施了魔法,她让我和我的六个姐姐从此以后不能再有笑容,也不能在阳光下玩耍,否则就会变成一坨冷冰冰的石头!”公主既愤怒又无可奈何的说。“那怎么样才能救你们呢?”“传说在离我们王宫有一百里路,能看见一座建在浮云上的魔幻宫殿,里面住着一位圣灵仙子,她有神奇的魔力,可以实现世界上,所有的愿望,可是中途要经过死亡峡谷、剧毒沼泽以及荆棘丛林,死亡峡谷可能一辈子也转不出去,剧毒沼泽充满了剧毒和鳄鱼,荆棘丛林则需要你忍痛经过,每样让你必死无疑。”“只要能帮到你,我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汤姆出发了,他向公主要了一只乌鸦、一把极小的宝剑就上路了。他骑着乌鸦飞过了死亡峡谷,可到了剧毒沼泽,乌鸦害怕下面的鳄鱼,不敢飞过去,于是汤姆就地取材,把地上的竹签捡起来,一撑,一跳,跃过了剧毒沼泽。到了荆棘丛林,汤姆用宝剑砍,可他砍掉的荆棘竟然还会再长,他索性就利用自己身体小,从荆棘中间穿过,毫发无损的进入了魔幻宫殿。圣灵仙子知道了汤姆的来意,给了汤姆两瓶药,说:“这瓶白色的药水给国王和公主喝,可以破除妖术。这瓶紫色的,给妖后喝,喝完以后会现出原形,爬到魔幻宫殿同我一起修行。最后,让我再送你一程。”咻的一下,汤姆回到了王宫救了国王和公主,他们非常感激汤姆,送给汤姆父母许多金银财宝。从此以后,汤姆住在王宫里,一个月回一次家,见见他的父母,他的父母因为有了汤姆而骄傲而自豪。

汤姆历险记的读后感2

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小角落,都有一段最美丽的回忆。它在我们幼时带我们走过一片片青山绿水,它使我们有了一段美好而永恒的童年,它就是童真。告别了孩提时代步入高中的我们,读一读马克吐温的《汤姆索亚历险记》,它会把你重新带入嬉戏玩耍的童年,让你品味那一份回味悠长的童真。

《汤姆索亚历险记》中的主人公汤姆和哈克都是伸张正义、善良勇敢、自尊要强的孩子,这些被人们看作是“调皮捣蛋”、“没有礼貌”、“不懂规矩”的毛孩子,可在孩子们看来,他却是一个英明的领导者,是个英雄。从他们身上我看到了自己想要的影子:聪明、勇敢、正直、乐观。在汤姆被罚时,他充分显示了自己的聪明才智,为了能让别人帮他刷墙,他故意表现的很有意思,让他省了不少功夫,还让别人心甘情愿的给他东西,作为酬劳。而就在他和哈克相遇的那天晚上,两人一起目睹了一起凶杀案,为了主持正义,不畏暴力的汤姆站了出来,揭发了印第安·乔的丑陋面目,解救了被冤枉的波特。终于有一天,为了摆脱枯燥无味的功课、虚伪的教义和呆板的生活环境,乔·哈帕、汤姆、哈克一行三人决定冒险。逃到荒岛上以后,人们都以为他们死了,正在为他们举行葬礼时,可他们却回来参加自己的葬礼,让他们的亲人破涕为笑。而为了寻找财宝,两人又跟踪印第安·乔来到了山洞找到了财宝,成为了首屈一指的大富豪。从他们在困难当中表现的正直和勇敢,在平时生活中的聪明活泼,幼稚而又认真的言行,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可以说是当时美国社会的一个缩影。

汤姆索亚在现在的人们看来,绝不是一个中规中距的好孩子。现在的`孩子们也的确比汤姆“聪明”的多,“懂事”的多,可是有谁能拥有像汤姆一样多彩活泼、充满生命力的童年呢?记得有位哲人说过,一个人的童年结束之日,就是他心灵死亡之时。我们的童年是否结束的太早?我们是否也拥有那五彩缤纷的美丽回忆?

我很欣赏汤姆的天真烂漫,永远都那么快乐,无拘无束,即使做错了事,他也一笑而过。我们也应该学会遇到困难要用乐观的态度看待。童年,就像一罐蜂蜜,越吃越甜。时隔越长,就越令人回味无穷。所以,童年时间十分宝贵。但只要我们生活过的充实、有意义,就一定不会虚度光阴。

汤姆对一切与教会有关的清规戒律都感到无法忍受,反对读死书、死读书,反对刻板的戒律和规矩。他们追求自由自在,具有少年生活的特点的娱乐和冒险,通过扮演海盗、强盗等来实现自己天真烂漫、自由轻松的生活理想。

我觉得我们还应该向汤姆学习,不能死读书,要学会用脑子,能灵活地运用所学的知识,不能死记硬背,要巧记巧想。遇到困难,要自己动脑筋想办法,去克服它。我们不能一直依赖父母,要学会独立,睁开眼看看这个美丽的世界,我们要独自闯天下,创造自己的一片美好未来。

让我们走出家门,在蓝天白云青山绿水中拥有我们美丽的童年吧!谁拥有一个灿烂的童年,谁就拥有了世界。

汤姆历险记的读后感3

读《汤姆历险记》这本书,我有好几次忍俊不住,大笑不止。

汤姆·索亚是一个淘气精。他的父母早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波丽姨妈收养了他和弟弟喜德。汤姆虽然淘气,但他是个勇敢、善良的男孩。他冒着生命危险,给一个谁都瞧不起的无业游民作证,使他拣回一条命;在他喜欢的女孩闯祸后,汤姆代她挨了老师的打,使女孩对他的态度来了个360度大转变;他和女孩去山洞探险,结果迷了路。但汤姆凭着他的勇气和乐观,不仅使两人成功脱险,汤姆还因祸得福,找到了一箱金币……

汤姆不是模范学生。在许多大人的眼里,他甚至是个坏孩子。他说谎、旷课、逃学、装病、打架。但是,汤姆心地善良。他不想当官,觉得做个绿林好汉比当总统有趣;汤姆也不贪财,当他找到一箱子金币时,他分了一半给他的朋友——流浪儿哈克……

作家马克·吐温,通过写汤姆的生活,反映了当时社会的一个侧面。那时,学校、家庭的管束严格、呆板,使孩子们活泼的天性难以发挥。汤姆以自己的聪明尽量挣脱那些牢固的制约。作家这样写,不仅引起了我们广大小读者的共鸣,还能引起大人们的深思,让大人们给我们足够的空间施展天性。

淘气王汤姆,一个顽皮、善良的鬼精灵。

汤姆历险记的读后感4

《汤姆历险记》讲述的是一个小学生汤姆,顽皮又聪明,他讨厌学校生活的枯燥,就逃学到一个岛上,经历了一系列的冒险故事,他运用自己的勇敢和智慧,和自己的小伙伴一起创造了一个有一个冒险故事的成功。

从表面上看,汤姆是一个坏学生,因为他经常逃学,惹祸,说谎,学习成绩也不好,他还很爱吹牛,非常渴望当英雄,是个让大人操心的淘气精。但他身上也有许多优点,比如他很善良,勇敢,有正义感,而且富有创造精神,他也不歧视别人,他从不看不起小乞丐哈克,当哈克要把财产送给他时,他一点也不贪心,他胆敢冒着生命危险,为一名全社会都看不起的无业游民作证,从而保住了无业游民的生命。

这就是汤姆,虽然他身上有很多缺点,但是我仍然很喜欢他的勇敢和冒险精神,特别是他身上具有的创造精神,更是值得我们学习。怎么样?你喜欢他吗?那就赶快来看《汤姆历险记》吧!

汤姆历险记的读后感5

当迷惑紧步逼来,当平淡无趣的生活还缠绕着你,你是否还在某个角落挣扎,还是随自己付出去把自我收回囊中?去吧,在书中寻找自己的天地与自由,无论有困难或险阻,都让我们去把自己的意愿实现。读完《汤姆索亚历险记》一书,我总是按捺不住那激动的心情,闭了眼仿佛又回到了书中的情景。开头时书中故事发展起源就在这里酝酿,书中的主人公汤姆索亚出生在一个不怎么被人提起的小镇。童年的他定然是没有多少幸福的阳光。但再多的拘束,也纵然是锁不住他向往自由,渴望自我的一颗心。如果厌烦了教会学校的枯燥乏味,背负起家庭的冷落和繁重的心情,那么汤姆索亚做出了怎样的抉择?不因为生活的无味和心情压抑而倒下,汤姆毅然决定去当一个海盗,他觉得在这个社会必须要有一点作为才可解放自己。在满怀踌躇之后,他才在众多的选择中看重了海盗这个职业。但自己孑然一身的力量是小的,他明白只有团队的协作才可以助自己实现梦想,因此,他在镇上觅到了真正趣味相投的朋友——哈克贝利费恩——虽然他是一个不怎么好的孩子,但汤姆总算寻到了朋友。有了朋友,便是齐心就有了共享,在汤姆曾经的生活中,就好像抹去了没有朋友的一面。

之后的故事讲的是汤姆一行人在杰克逊岛上的几天自由生活。这几天他们固然开心,但小镇上的人们都认为他们已经遇难,但几天后他们竟然在镇民们为他们举行的葬礼上出现了……随故事深入,汤姆的逐渐成长已让我忘记了以前他让人辛酸的故事。当实现了自己的梦想后,汤姆并没有因为寻到了向往的财富,名誉或满足而感到了充实,因为他不想停下来,他不想因为成功而停下追求自由,渴望自由的步伐。

一、书籍简介

《长恨歌》是王安忆创作的长篇小说,首次出版于1996年。

《长恨歌》写了一个女人长达40年的感情经历。中学生王琦瑶,是一个普通的上海弄堂女,但她又是不普通的,因为她美丽无比,几乎达到沉鱼落雁、闭月羞花的境界。自从被选上“上海小姐”后,命运就发生了转变,她做了某大员的女人。后来上海解放,大员遇难,王琦瑶又成了普通弄堂女孩,但是表面的平静掩饰不了她内心的波澜起伏。她与几个男人纠缠在一起,关系复杂,后来天命之年的王琦瑶与一位年纪与自己女儿相仿的男人发生畸形恋,最终因为金钱被女儿同学的男朋友杀害。小说笔调冷峻幽默,细腻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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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作者简介

王安忆,1954年出生于南京,1955年随母到沪。1970年赴安徽插队落户,1972年考入徐州地区文工团,1978年调回上海,任《儿童时代》小说编辑,1987年进上海作家协会专业创作至今。自1976年发表第一篇散文,至今出版发表有小说《雨,沙沙沙》、《本次列车终点站》、《流逝》、《小鲍庄》、《叔叔的故事》、《69届初中生》、《长恨歌》等短、中、长篇,约有400万字,以及若干散文、文学理论。其中一度获全国短篇小说奖,二度获全国中篇小说奖。翻译为外国语的有英、法、荷、德、日、捷、韩等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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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内容简介

小说以王琦瑶“锦绣烟尘”式的传奇一生作为主要的表现内容,将时代的沧桑变幻同个人命运乖蹇相联系。

20世纪40年代末期,风雨飘摇中的上海并不知道时代的巨轮即将碾碎繁华旧梦。出身上海弄堂的女中学生王琦瑶非常偶然地被选为“上海小姐”,由此展开了她充满传奇和无限变数的人生。

作为颇有姿色又可人的“上海小姐”,被选中就意味着将被抛进喧嚣驳杂的男人世界。王琦瑶被大官员李主任看中,养为外室。怜香惜玉的李主任给予了她物质上的极大满足,王琦瑶尽享了人间的浮华,但同时她也饱尝了独守空房的寂寞滋味。两人进行的是一场“苦多乐少的恩爱”和“得过且过的恩爱”,彼此对未来都没有长久的打算。

李主任死于空难后,她陷入极大的恐惧之中,不得不逃到乡下避难。风平浪静后,她回到了平安里,按下心头的浮华,开始平淡素朴的生活。与严家师母的交往,不禁重新勾起她隐藏在内心深处昔日的繁华梦影。在严家的牌桌上,王琦瑶结识了没落的旧式大户人家的子弟康明逊,经过反复的试探之后,两人终于接纳了彼此。但康明逊却不能将王琦瑶所盼望的东西交付给她,他们同样生活在没有将来的绝望之中。

两人有了爱情的结晶,但康明逊却担当不起做父亲的责任,王琦瑶只好让看似懵懂的混血儿萨沙代人受过。本打算在萨沙的帮助下做掉孩子,可是在去医院的路上她忽然决定生下这个爱情的纪念。当她大腹便便即将生产之际邂逅程先生,宅心仁厚的程先生担负起了照顾王琦瑶母女生活的重担。但“文革”之初,程先生便自杀了,他很难接受莫须有的罪名。王琦瑶侥幸度过了令人胆颤心悸的十年岁月,“文革”结束后,随着女儿薇薇的长大和出嫁、出国,她开始走入属于自己的怀旧时代。

王琦瑶荣膺“上海小姐”的陈年旧事和过眼繁华又重新被人们提起,女儿薇薇的同学张永红将王琦瑶介绍到各类年轻人的“派推”中去。在这些场合她似乎重新找到了生命的喜悦和自豪,但并不张扬,“她穿着那么得体,态度且优雅,一点不扫人兴的,一点不碍人事情的。她就像一个摆设,一幅壁上的画,装点了客厅。聚会中,对20世纪40年代充满怀旧之心情的“老克腊”被她的仪态和风韵所吸引,并逐渐与王琦瑶熟悉起来。“老克腊”爱上了王琦瑶,王琦瑶恍如隔世感慨万端,仿佛又回到了旧梦前尘,两人陷入了畸恋。王琦瑶提醒自己要处理好二人之间的关系,“走钢丝般的游戏,是有些刺激的。可也不能多,多了就要失足了”。但随着交往的加深,王琦瑶终于向他展开了自己几十年的“锦绣繁华悲剧”,“老克腊”完全被她往昔的魅踪丽影所迷惑。两人的感情热度亦达到了极致。

出乎意料的是王琦瑶却深陷其中不能自拔,当“老克腊”游历40年代的“太虚幻境”之后,欲重新回归现实,要别她而去。王琦瑶为了挽留住他。不惜以黄金相诱。她的真心告白非但未能留住“老克腊”,反而加速了他逃逸的速度。最后王琦瑶被张永红的男朋友“长脚”所害,魂归离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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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长恨歌》读后感30篇

第1篇:《长恨歌》读后感200字

主人公王琦瑶,她是一个坚强的女人,对于命运她从不抱怨,从不挣扎,坦然面对,同时在男性面前更是温柔体贴。尽管感情上受尽磨难,挫折,但她也从没放弃对爱情的向往。她在人生中只辉煌了一次,从此以后变暗淡了,她并没有抱怨过世道的不公,她总能随遇而安。

她的爱情路是如此的艰辛,在李主任、程先生、康明逊、老克腊、萨沙等人中,只有程先生外,其余的人都辜负了她,她便在辜负中做着女人,一个坦然面对的女人,对王琦瑶这样的女人,作者作了个总结,是赞赏,是惋惜。一个坚强的女人是最美丽的。

第2篇:《长恨歌》读后感300字

王安忆在《谈话录》里说自己写的其实不是上海,也许她想说她不是只写上海。从《长恨歌》中,倒真能窥见那个时代上海的风貌。

新旧循环,爱恨交织。每一个人都被时代裹着往前,而似乎王琦瑶是能够选择停驻的。王安忆也着实赋予她太多偏爱,似乎她生命中的每个人都将她视作那一朵朴实又明亮的花。不刺目,香味却也沁人心脾。是偏安一隅的温暖,是热闹与她无关的静默。

是一个人,纵然身边来来往往那么多,最后仍然是一个人。

从程先生,到李主任,到阿二(不知道为什么后来没有再出现了),再到毛毛娘舅,到萨沙,又到程先生,最后是老可腊。命运却让她终结在长脚手里。

人世间来来往往,做不到不在乎,做不到风平浪静。

可这一腔的热情,终究是错付。倒不如缅怀那段同李主任挤出来的平淡安逸。

文字很淡,像是与你我无关;那真的无关吗?

第3篇:《长恨歌》读后感400字

我十分的孤陋寡闻。最近才看到这本《长恨歌》。

光是喜欢喜剧的人,大概不会喜欢这本书。看完之后,一阵郁闷。深觉时光残酷,生命中很多东西竟是捉不住也留不住的。一切是那么现实,现实得难免令人失望。生活充满失望。

长恨歌这个名字,应该缘于白居易的那首唐诗。白居易的《长恨歌》说的是李隆基和杨玉环的爱情悲剧,这一早就给王安忆的这部小说埋下了伏笔。悲剧原本注定。

如果想在作品里找到一个理想的女人,十全十美,纯洁善良无暇的女人。那么恐怕是要失望的。里面有的,不过是一群现实的女人。作为女主角的王琦瑶,更是如此。

王琦瑶,一个弄堂里出来的上海小姐。她是一个很普通的女人。特别之处,她是位美女。有很多人说那是情爱史,我不赞成。在她一的一生中,她所强调追求的,一直都不是爱情。她选择某大员,也不过想过一些平顺、舒服的日子。就连最后选择同女儿平辈的男人,也是因着寂寞。

令人遗憾的是,要求如此之低,也要失望。有些人一早对命运妥协,命运安排什么,就接受什么。从没想过争取和抗争。可仍然还是要为命运所捉弄。不由得让人怀疑,命运是不是欺软怕硬?像我们小时候跟老妈要钱。不要,就什么都没有,一要,还得要多点,即使失望,也不过是老妈少给了,一般不会不给。这是不是也是对付命运的方法?哈哈……

吃饭去。无论如何失望,生活却总要继续。这又是另一种失望了……

第4篇:《长恨歌》读后感600字

《长恨歌》是当代著名作家王安忆的长篇代表作之一,作者用平淡却又不乏幽默的笔调,将琐碎的生活小事娓娓道来的同时,还为读者展现了时代变迁中的人和城市。

青灰色的弄堂,几缕袅袅的炊烟,一簇攀出墙外的夹竹桃,和偶尔停在青瓦上的白鸽子……在王安忆笔下缓缓地铺成一幅画,这是上海四十年的风情,浓郁却夹杂着小市民的辛酸,散发着樟脑丸的味道。可是她笔锋一转,是十里洋场的灯红酒绿,夜夜笙歌,纸醉金迷的生活。王琦瑶在这儿长大,度过她沉浮变幻的一生。

其实我是很怜悯王琦瑶的,四十年前的她还是涉世未深的小女孩,她的世界只有从弄堂顶上的天空这么大,只能望见飞鸟飞过的痕迹。她总是习惯以高于同龄人的眼光打量这上海,决心过上另一种生活,其实她还是一个懵懂的少女,对于这个世界而言。面对突如其来的名利,她只能故作纯熟地应对自如。

周旋于名利场,她失去了与她无话不谈的密友,失去了深爱她的男人。感情丰富的她一次次被伤害,最终死于非命。有时候我想,如果当初王琦瑶没有参加那次电影的选角,没有被突如其来的名利扰乱她原本安宁的生活,也许她的一生不需要像柳絮般随风摇摆,会在弄堂里洗衣,做饭,安度余生。这是一个好的结局吗?

可是四十年前的上海,处于变迁之际,日新月异的生活触动着每一个人。有千千万万的王琦瑶,渴望一夜成名,向往奢华的名利场。王琦瑶本来是幸运的,却也是不幸的。

第5篇:《长恨歌》读后感800字

人的一生有长有短,长则几十年上百年,短则几个月几年。无论我们的人生是长还是短,都没有谁知道下一刻会发生什么。就像《长恨歌》中的王琦瑶,当她还是一个懵懂少女的时候,她渴望被人关注,羡慕荧幕上的电影演员。然而,世事难料,当她朝这个梦想走去时,乱打误撞的遇到了程先生、蒋丽丽还有后来的李主任,从而改写了自己的人生。

人生总是在这样的渴望和不期而遇中被改写着,我们总是在计划着自己的人生,规划者我们该做什么、要做什么。就像一个顽皮的孩子,从小就在心中种下一颗当教师的种子,在此后的学习中不断的为这个梦想努力着,可是没有谁预料到在他即将成功的时候,从家中传来父亲去世的消息。面对这样的打击,他可能一蹶不振,从此过上了颓废的生活,也有可能奋发图强,当上了教育领导。他的人生可能因此发生大的逆转,他的未来更是变化无常的。

然而,正是因为这种变化,我们的生活才变得多姿多彩,活着才变得有意义。苏秦之所以能成为赵国的相国,是因为他在秦国的外交失败,使其父母、妻子改变对他的看法,对其不理不睬,迫使他在愤怒下熟读姜太公的《阴符》,从而能游说于赵国,使赵国国君采纳他的意见,从而封他为相。如果牛顿没有偶然被落下的苹果砸到头,就不会引发一系列得联想,从而提出万有引力定论。无论是苏秦还是牛顿,面对各种变化,他们在此之前都没有预料到自己的成就。就像王琦瑶从没想过李主任会一去不返一样。然而,当他真的再也不能回来了,她就只得一个人面对剩下的人生了。

每个人都不得不在变化无常的岁月中面对自己的人生,看见身边的人走了又来,来了又走。

可是,并不是每一种人都适合这种变化无常的生活。当我们老了,只剩下女儿和回忆时,就没有谁期望这种变化再继续下去了。无论是身体还是精神,都经不起这种折腾了。王琦瑶就是在这种折腾中死去的。远离女儿的她,晚年照常与各种人打交道,参加各种聚会,最终在这不断的变化中不安稳的离去。

第6篇:《长恨歌》读后感

第一次看到《长恨歌》这个书名是在我读高一的时候。那种时候班上有些同学订了一种报纸,那报纸是专门介绍文学常识之类的。其中有一期专门介绍这部作品。虽然看到了别人对《长恨歌》这部小说的高度评价,但是我在书店里却没买到这本书,让我感到很遗憾。

前几天,我去公司里的图书室里借书,无意间看到了它,让我很惊讶同时又很兴奋。我终于看到你了,哈哈!书的力量就是那么神奇,一本好书足以让我高兴好一阵子。

我从头到尾仔细看了一遍。读后令人耳目一新,恩,确实不错。无。无论是在内容上还是在写法上,无论是在语言上还是在整体构思上。这些都值得我学习。

从内容上来看,它写的是王琦瑶传奇的一生。上个世纪四十年代时,她还是个学生,因为参加上海小姐大赛得了第三名而家愈户晓。她的成名离不开程先生_这位摄影爱好者的功劳,也离不开好友蒋莉丽的支持。

出名了的她被邀请去参加开业庆典。由此她认识了李主任。他是一名政要。后来,她做了李主任的情妇,住进了爱丽丝公寓,从此衣食无忧。可惜好景不长,李主任在一次飞机事故中丧生。

随后,她跟随外婆住进了舅外公家_邬桥。其间她认识了豆腐店老板的儿子阿二。她知道阿二对她有爱慕之心,而她只把阿二的心当成少年之爱来体会。后来,阿二终于想通了,到南京考师范去了。

不久,她回到故乡上海,住进了平安里三十九号三楼。为了谋生,她到护士教习所学了三个月。从此她便在平安里弄口挂了牌子,转门给别人打针。

在她的熟客中,她认识了严师母,后来两人成为好朋友。由于严师母喜欢打牌,于是她带上她的亲戚_毛毛娘舅即康明逊,来她家打牌。她的亲戚又叫上了他的牌友萨沙。萨沙是个混血儿。大家一起打牌,一起吃饭,其乐融融。时间久了,难免会日久生情。她爱上了康明逊。不久她怀孕了,康明逊考虑到家族名誉便要她打掉孩子。岂料,她去医院的路上临时改变了主意,心想自己已经一无所有了,难道连个孩子都不能有吗。为了掩人耳目,她故意要萨沙做了替罪羊。不久,萨沙去了苏联。

第7篇:《长恨歌》读后感

长恨歌讲述的是40年代上海的一个名媛一生的故事。女主人公王琦瑶16岁时一次偶然的机会与摄像师程先生相识。程先生为王琦瑶拍摄的照片登上了杂志的封面,并得到了社会舆论的好评。

在这个基础上,程先生和王琦瑶的妈妈、朋友都孤立她去参加上海小姐的选拔,并获得的第三名。正是因为这个比赛,王琦瑶的原本清淡平常的人生开始走上了一条浓墨重彩的道路。

她被政界要人李主任看上,成为了李主任的情妇,被包在爱丽丝公寓,成为一只金丝雀。王琦瑶深爱着李主任,但是几年后因为战事混乱,李主任在一次飞机事故中逝世,为王琦瑶留下的唯一的东西就是几根金条。孤独的王琦瑶离开了爱丽丝公寓。

解放后,王琦瑶自己开了一间私人门诊,靠给病人打针的微薄收入来维持自己的生活。

在做护士期间,她结识了一位有钱的太太严师母,并在三十岁时和这位太太的亲戚康明逊产生了感情,并为康明逊不顾一切生下女儿,成为未婚妈妈。

之后一次偶然的机会,她又遇上了一如既往爱着她的程先生。但是他们两人始终没有迈出更进一步。1966年的时候,程先生因受迫害自杀了,不求回报地对王琦瑶好的人离开了。

女儿长大成人后,五十多岁的王琦瑶依旧风骚不减当年,与女儿和女儿的朋友争妍斗艳,很多男人都与她有瓜葛。最让人不解的是,她与同自己的女儿差不多岁数的老克腊产生了一段畸形恋,最终王琦瑶被前来偷金条的老克腊掐死。

小说中对王琦瑶的刻画,写出了王琦瑶的恬静美丽,知书达理,也写出了她的坚强。她的坚强表现在面对命运时的不挣扎、不逃避,面对男人时的温柔和体谅。

初读《长恨歌》,觉得王琦瑶确实如同书中所说,与世无争,独立坚强,拥有独特的风韵,即便生活很困难也没有动过一根李主任留下的金条。

再回味地时候觉得,这不过是一部一个女人的悲情史。

很多人赞叹王琦瑶敢爱敢恨,为爱付出一生,同时也为她生活的时代背景感到惋惜,叹曰如说是生活在一个好的年代,她的爱情应该会很完美,很令人羡慕。

但是我不这么认为。作为一个多少有点文化的女人,在一个还不明白爱情为何物的年龄,接受的第一段感情居然是成为别人的情人,是一个在现今社会人人憎恨的小三形象,或许这一开头就是个错误。再后来和富家子弟康明逊的地下情,还因他成为了单身母亲。还在50多岁的时候和一个小自己二十多岁的男子发生畸形恋。从一个角度来理解也就是她受不住男性的诱惑,与多个男的存在着不同寻常的关系。

最后以一种悲惨的方式死去,联系李主任的飞机失事,也就说明,作为小三哥和小三姐,一定会有有报应。同时她和摄影师程先生的感情纠葛,也说明一个从来就有的现象,摄影师和模特儿之间那点儿大家伙都明白的事。

《长恨歌》,空遗恨。没有遗恨完整的友情,没有遗恨完整的爱情,甚至没有一份完整的亲情,平白无故地成为情妇还心安理得,平白无故被自以为爱自己的小男人杀死。在我看来,这就是所谓的命。

第8篇:《长恨歌》读后感

从小家碧玉、婷婷袅袅、顾盼流连到形容枯槁、满是皱纹,这便是王琦瑶一生的浓缩,也是大多数女人一生的浓缩,这浓缩又是如此让人感时伤怀的。

这一生是动荡不平的一生,歌舞升平吴侬软语的民国上海、建国后一切计划中平淡无奇的上海、文革时是非黑白颠倒流言四溢的上海、文革后万物复苏欣欣向荣的上海。一个有着传奇经历的旧时上海女人,又经历这时代的种种变迁,就更添了那沧桑感和历史气息。

王琦瑶的繁华里是带着质朴的,而这质朴中是透着娇媚的,就像这书中的字字句句,诉说着万事万物的两极,而这万事万部无一例外的都在这两极之间流连穿梭,不知停歇。

王琦瑶懂这闹中的静,知这扬中的抑,明这欲中的拒,这在我心中倒是显得可爱的。她的出生和出身也似乎决定了一生,其中有些命定的理,但又不忘了成事谋事都在人的理。几十年的风雨沉浮,也有着几十年的感情纠葛,可纵使再刻骨的爱,在这岁月的风蚀下也终成淡然和稀疏平常。而这其中的爱,是较着劲的;说成是一种博弈,不免伤人,可怎么看,那感情也只是这模样。

王琦瑶其实是势利的,她本是这上海城市的边角料,但那股上进心是非得要让她跻身这上海舞台主流的,这也是天生丽质的姑娘们所抱着的最大憧憬的。

程先生纵使有千万般好,纵使无可挑剔,可单凭一点,就注定了他是王琦瑶用来垫底的。那就是,程先生也是这边角料里的,虽说是这边角料里最为完整的一块,但也是王琦瑶所看不上眼的,自始至终都看不上眼的。王琦瑶宁可要当李主任没名没分的情人,宁可后来为康明逊忍痛生子,也是满心里看不上程先生的,因为她是将自己看作那上流中的一部分的,哪怕是那上流中的边角料也是与程先生不同世界的。

而程先生呢,对王琦瑶的百依百顺与其对蒋丽丽的任意放纵形成这书里最大的感情反差,最是让我心酸,也让人明白再好的人总会有其有恃无恐的时候。你或者会问,“凭什么呢?”可这感情里都是你情我愿,又何必探个究竟寻个明白。有时越想得,越不得;而不去想这得,也是不得的,这就是命里无时,不论强求与否,终是个无。

蒋丽丽本是有机会同程先生有个结果的,只可惜女人凡事太求个真,其实也不只是女人,总之太求个真反倒只能得个空。蒋丽丽是极致的,牺牲是极致,占有是极致,文艺是极致,革命是极致。满是要溢的啊,极致只能是让人内心负荷的。蒋丽丽是不懂王琦瑶那七八分的学问的,蒋丽丽也是不明王琦瑶那隐忍等待的命理的,也就只能吃了极致的苦,患了极致的顽疾,离了这极致的世界。

《长恨歌》是拖了一年的时间才读完的,作者散文似的笔触极其细腻,字句都能在读者心里形成一幅幅栩栩如生画面的。有了电影和电视剧,虽没看,但也知晓现代的影音技术再怎么发达也无法将这活灵活现的笔触不失真的表达。

而回想自己这一年,也是一个不忍,自知是个感时伤怀的人,也就在这样感时伤怀的文笔中不能自持。回忆也是有着生命力的,某个街角、某个桥头也是会有一幅幅画面浮现的,昔日之人之情之景已不复存在,又似乎是永存了,化作永恒,如同一尊望夫石。

这也只是一年的光阴罢了,倘若是几十年后的回望呢。不想不想,罢了罢了,前路漫漫且行且珍惜。

第9篇:《长恨歌》读后感

不管是张爱玲,还是苏青,不管是茅盾,还是王安忆,但凡涉及老上海的繁华锦瑟,心里总是会起一个结,是嫉妒,也是羡慕,是不屑,也是无奈,是忿忿,也是遗憾。北天津,南上海的气势磅礴如今不仅被上海远远的抛在了后面,就连北平也远远不如了。虽然表面上总是用各种冠冕堂皇的理由来渲染地域性的仇视,似乎又可以光明正大的指责政府了,但归根结底还是因为小肚鸡肠。

同样,上海女人全国闻名,却不是什么好名,势利,市侩,斤斤计较,好像把女人能有的缺点都套了上去。可是,又有王琦瑶这样静静的邻家女孩儿,淡淡的透着温情,虽然不是极艳的美,却带着风韵,让人上瘾。识大体,明事理,清清楚楚,好像把女人做到了极致。可是这样弄堂里的小家碧玉也是有人不喜欢的,觉得这样的人虽然仪表是端庄的,谈吐是高雅的,却精于心计,琐琐屑屑,没有大智慧。而这位清晰地画出分界线,拼命证明自己是真诚的,肝胆相照的“大智慧”却天天烹制心灵鸡汤,放那么多盐也不嫌齁儿。

王琦瑶成长于弄堂,悠闲慵懒,充满着小情调,人生发展顺水推舟,不骄不躁,看似平常,又在平常里透着不平常:天生的敏感中流露出来的是腼腆和沉着。这份含蓄恰恰成为她最有利的武器,男人看重的也恰恰是这份不经意。借着这份不经意,王琦瑶踏入了上层社会,红极一时,可随后便是急转直下,大富大贵后的忍气吞声。也不奇怪,那件武器毕竟是女人的武器,是胭脂水粉小世界的武器,抵挡不住刀光剑影的大世界。

随后的上海看似斗转星移,骨子里还是透着小情小调的慵懒。王琦瑶看似独当一面,实则还是靠着旧时代的荣耀。旧上海时虽不惊人却忘不掉的美带给了她一世繁华,这繁华又给了她在新上海不曾消逝反而会随着时光生长的美。

生为人母的王琦瑶明白漂亮的女生想用自己的美貌换取一个好价钱,却难免眼花缭乱地错过了去,所以劝诫张永红不得,心里也遗憾,也可惜。可她王琦瑶年轻时不也是无视一个中共地下党,被眼前的炫目繁华吸引过了去。所以到头来王琦瑶虽然仗着经验怜悯着张永红,可更多的却是惺惺相惜的闺蜜情。

想来也是,哪个闭月羞花的十分女生不希望自己能过上十二分的生活?可惜大多要么像张永红,自觉有大把时间可以挥霍,游戏人间,哪知却是过眼烟云,稍纵即逝,最后草草了事;要么像王琦瑶,堕入大户,哪知男人们在外厮杀,屋檐下又怎会不染一滴血?就算熬成了正室,也躲不过大宅门里面的明枪暗箭,消磨心智,冷暖自知。真正幸福的,反而是忘掉了自己的十分美貌,过着七分的日子,慢慢酝酿,在时间里缓缓化成三分,反倒成就了十分的生活。

王琦瑶发迹于这繁华,也亡命于这繁华。在十里洋场的阴柔上海,王琦瑶可进可退,尚且死于非命,现在这个骄淫失道的社会里,王琦瑶张永红们又该何去何从?

自古红颜多薄命,独留青冢向黄昏。

第10篇:《长恨歌》读后感

此恨绵绵无绝期,别问我为什么这么说,因为长恨歌一下子就想到了这句。

书名《长恨歌》,简单分析一下。长是说书讲述了王琦瑶的一生,恨是说她从未找到过好的归宿,她的一生是悲剧的一生。

本书主人公对得起她的名字,美丽,招惹了无数男人。

先说第一个也是此书最爱人物,程先生。程先生对王琦瑶可谓是爱到骨头里了,情一念而起,一往而深。程先生总让我想起金岳霖,而金比他还幸运些,起码得了回应又高寿。他从未放下过王琦瑶,他一直放在心上的。知道王琦瑶做了上海小姐,也是不愿相信,自己却是形销骨立了。不管王琦瑶后来怀孕了,种不是他的,他依然在孩子生下后感到欣喜,好像孩子真是他的一般。知道王永不会回应他决然地说从此不会再踏入平安里一步,虽是爱惨了可还保留着自尊,我欣赏。而这样一个喜爱摄影的人竟在文革中死去,莫大的冤屈那。文中还提过他本业是铁路设计,真真是多面俊公子。

每个人对爱自己的人都是自私的,程先生也不例外。程先生对蒋丽莉一直是残忍的,他在她面前不断地提王,一遍遍揭她的伤疤。但他们之间本是有可能的,他也曾真心对她,也许虽然只是感动,但王对他的影响太大,街上的一个背影都可错认。蒋丽莉终爆发,她明白自己永远替代不了王了,于是她一遍遍在他面前提王的名字,既刺痛自己又伤到对方,“王琦瑶这名字本是要用时间抚平的,哪经得起这翻来反复的提及,倒成了刻骨铭心。”我一直觉得这句写的很好,提醒女子不要在男人面前多次提前女友。

这里岔开去讲一下文中另一个我认为还要悲惨的女子,蒋丽莉。蒋丽莉写的一首小楷,她将王琦瑶视作好姐妹,甚至邀请王住她家,真真把她作姐妹待。可她爱的男人竟爱上了她的好姐妹,这让她痛不欲生。但她一直是不争不抢的,她只是心痛当得知姐妹抛弃了程先生,也为姐妹的未来心疼。她始终未得到幸福,她后来嫁了人也生了三个孩子,可竟连孩子也对待她像陌路一般,而她为加入共产党与家里划清界限,这让自己连个吐苦水的地方都没有了。所以她这么迫切的想加入共产党,如此急切甚至肉麻的表达自己对党的热爱,这是她的精神依托。她最终年纪轻轻的得了恶瘤去了,一声叹息。却也是痛苦的结束。

王的第一个男人李主任,权势通天,是王两倍年纪,也是真正怜惜王的。他如此强势,迫使王不得不接受成了他的金屋藏娇的女人。不能说他们之间有爱情,王这个涉世未深的孩子从未遇见过这样的男人,她只是接受了命运安排,在我的理解里,李主任是她的依靠。她一直在等待李主任的到来,最后一次相见两人都内心惶惶,因为他们都有预感。而这预感成真了,王等到了李死亡的消息。

后面几个人物我不想写了。直接跳到王的女儿薇薇。

薇薇和王真的不一样,她一点都不像王,她不美,所以她一直嫉妒母亲也许还带着怨恨。她和朋友在一起是陪衬,可她仍然很开心,一点不在乎。她看不惯老式的东西,就像她和母亲永远不和。王也会吃味女儿的年轻,她虽比女儿美,可这青春是比不来的。我看到这些情节突然就能理解在我和麻麻一起照镜子的时候麻麻每次都会发出的感慨,到底是老了啊,皮肤什么的都比不上了。我以前会觉得好笑,不是你的女儿么。可我现在明白,我就是她的对照,她通过在镜子里的我感受到了时间的流逝。薇薇似乎是这文中唯一幸福的人,“也许这就是无心插柳柳成荫吧”。太去计较反而不得。当然一定要说,她也不一定幸福,她为男人向母亲要钱那个情节就像是铺垫,“不能对男人太好”。

王最后的结局真正是意外。就好像一场戏被中途打断。当然作者在前面也写了很多铺垫。老卡腊已与她断绝往来。这里我又要吐槽一下王的悲剧了“你要什么我都给你,我只是想买这最后的年岁,你竟不同意么”。王这一生到最后竟是无人陪伴的,女儿远走美国,一直不把她当母亲,未体验亲情,虽前后有过6个男人爱她,但没一个能真正娶她,杜拉斯比她幸福多了。她的死因是李主任给的黄金,这似乎又成了个循环。此恨绵绵无绝期。

第11篇:《长恨歌》读后感

前些日子总在说,江南的雨都下到冬天了,没个完,随着严寒一起飞扬跋扈。于是这几日,天气就晴了,虽然没什么温度,但至少会有着天气真好的错觉,心里也因此温暖不已。不知是不是因为感冒,这几日的心情总是波澜,想得太多就容易陷入泥潭,不是不想拔出,而是越陷越深。看着窗外的阳光,情不自禁的想要蹲在某个阳光铺满的街角,然后向过往的人们诉说,不,吆喝,来吧,咱们聊聊,说说过去,谈谈将来,唠唠所有的无关紧要。看吧,就是寂寞了,有些寂寞是可以明说的,而我的,说来可笑,不谈也罢。

追根究底,这种属于江南婉约派小女人的做派是从何而来呢?今天把长恨歌看完了。其实开始看的时候并没有对它有什么期待。只是听说过,只是因为优惠,凑书单而已。我甚至连个大概的梗概都不晓。但是这本书就像颜色绚烂盛开在角落的不起眼的食人花,对,是会吃人的,吸人的精髓,然后自顾自的打个饱嗝,翘首等待下一位。

我不知王安忆是男是女,却把王琦瑶的味道写的如此传神,令人向往。女人都是哀的,这哀有的是别人给的,有的是自己争取来的,还有的是不知哀的。女人都是柔的,其中江南女人甚之。而上海女人则是柔中透着精明,精打细算惯了,难免会目光敏锐,心思细腻。

为什么总是被动的那个?我不想说王琦瑶的死和略显凄凉的晚年时光。他的一生都是被动的,连美都是被动的。她的心思细腻,十分理性,明白自己的美和长处,与他人相处总会留一条退路,既做到了待人之礼,又有全身而退得一闲情的宛转。可是做人处世哪能这么简单?一定的距离感,会使人心安理得的敬而远之的。更何况,在那个闹世,这样一个美人,怎可以平白的埋没?其时的王琦瑶心中也是有些不甘的,王琦瑶的不甘并没有一种凛人的气势,相反却有一种教周围人都情不自禁的本领。

人长得美不是错,长得太美了就是一种荒凉了。但也因此,心理上总是比别人多个高度。王琦瑶的美也给她带来了荣华富贵,虽然短暂,纵然短暂,仍是她之后平淡生活中安抚人心的一剂良药。她当上三小姐是被动,跟了李主任见不得光也是被动,与康明逊一起是被动,生下薇薇,结识老克腊还是被动。仿佛一张无形的命运之网,由不得她也由不得其他人。

长得美,心里又跟个明镜似的女人,就是所有女人的梦想。可是现实是,往往这种女人得不到好的归宿。没有那种什么不知不晓,糊涂度日,长相一般的女人似乎捡来的好福气。

男人们似乎都喜欢王琦瑶似的女人,但是真过日子了,却又会犹豫,此时众多的无可奈何,形成了一道鸿沟,越不过跨不去。明镜似的王琦瑶自然明白,于是这也给了那些男人心安理得的理由。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虽了解其可恨之处,但仍不免叹惋。其实王琦瑶不懂爱情,心高气傲不免会使她远离幸福之路,总是走在爱情的边缘,以为情欲就是爱,以为孤单,相互吸引就是爱。以为自己都懂,其实什么都不懂。

命运之手何其强大,难免会让人觉察自己的无力挣脱,死亡是解脱,看开也是解脱,我不愿再做自怨自艾的苦情女,永远不要!

第12篇:《长恨歌》读后感

《长恨歌》中每一部分都会要那么几段文字专注于写上海的物和景。看似无意的环境描写,恰恰奠定了故事的整个基调,甚至是故事每一个情节的暗示。若我们足够细心,王琦瑶最后甘愿做李主任的情妇也不应该是在我们的意料之外,每一个上海弄堂里的女人都是会这样做的。王琦瑶不仅是她自己,也是那个社会的文化缩影。

王安忆的文字是包含深情的,每一个文字好像都是一段感情的化身,她轻轻地落在我们的心上,让我们慢慢地深陷其中,等睁开眼的时候才发觉原来我们早就被包围了。《长恨歌》中有这样一段文字:嗅久了便浑然不觉,身心都浸透了。对啊,刚开始以为的冗长琐碎,到后来竟是深入骨髓了。王安忆的人物刻画是及到位的,王琦瑶的形象则是跃然纸上的。

王琦瑶的生命中有四个及其重要的男人和一个与她不可分离的女人。这几个男人中,最让人心酸流泪的是程先生,接近半生的孤单几乎迷失自己,却还是没能与心上人长相厮守。王琦瑶离开程先生后,程先生荒废了自己的兴趣——照相,而当程先生决定离开王琦瑶以后,程先生又重新开始为人照相。其中有一段文字让我流泪。

“他放完最后一张照片,拉开暗房窗户上厚重的布幔,看见了晨曦中的黄浦江,这是久违了的情景,却是熟人心底的情景,程先生想他已有多少日子没有对它垂目,可它却一直驻守着,等待他的回心转意。”

王安忆用她及其细腻的笔触,极好地表现了一个已然下好决定的男人的形象。程先生经历了半生的离别,一切对他而言好似真的能够放下了。程先生是爱极了王琦瑶的,但他也确实是骄傲的。直到后来他都不青春自己对王琦瑶剩下的究竟是迷恋还是爱恋。

突然再看眼下的风景,时光好像能够倒流到没有认识王琦瑶的那会。那时候的自己还是一个极年轻的男子,有着一份极佳的工作,有自己的兴趣爱好,是很多女子所钦羡的对象,而他偏偏只对王琦瑶上了心。如今,他放下王琦瑶,他本以为自己一无所有了,却不曾想自己的身后并非无人之境。原来那段潇洒不羁的青春还是有目睹者的。

程先生仿佛是下了决心似的要与那段时光作别,以至于后来他选择死亡的时候还是要让这个窗口的风景来见证自己的灭亡。

王琦瑶生命中徘徊着各色各样的男人,而这些与她有瓜葛的男人们最后都是离她而去的,连唯一血肉相连的女儿也是离她而去的。

微微看似是极不像王琦瑶的,事事都与母亲对着干,凡是王琦瑶说好的,她偏认为那是极不好的;王琦瑶说了要往东,她就要往西去。可这个女子正是王琦瑶的翻版,只是她没有自己的母亲来得出色,而正是这份“不如”,才使得微微获得一份比王琦瑶幸福安稳地多的生活和可靠得多的丈夫。王琦瑶其实是嫉妒女儿的,王琦瑶穿过古典的红色旗袍,穿过纯洁的白纱,却不曾拥有一个能与她白首的男子,微微却拥有了。微微的不够美丽让她放心,但王琦瑶在女儿结婚的那天却看到了一个让所有的美丽都甘愿偃旗息鼓的女子,这也正是她那个成为新娘的女儿,而这一切都是王琦瑶终其一生都没能得到的。

王琦瑶的天空是无风无云,无边无沿的,她的生命好像是黄浦江的水,一直在流淌,却流淌不尽。她仿佛甘于平庸,但她却一直记得自己三小姐的辉煌过去,直至死,想起的依旧是片场那个“死去”的女子。

从开始对王安忆文字的排斥,到最后的爱不释手,这是王琦瑶的功劳,更是王安忆的。

第13篇:《长恨歌》读后感

翻完王安忆的小说《长恨歌》,有种自己跟着书中的女主人公王琦瑶活了一辈子的感觉,如果不是校园里操场上嘈杂的声音告诉我,这是在现实里、在我自己的生活里,我也许真的会以为自己被长脚掐死在黑夜里。就这样,又翻开了《长恨歌》……

那时王琦瑶才十几岁,还是女高的学生,单纯、善良、美丽,是一次偶然的机会到电影棚里试镜进而结识摄影师彭先生,彭先生给王琦瑶拍的照片沪上淑媛让王在上海的'小圈子里火了一把。他对王琦瑶的好感与日俱增,推荐她参加上海小姐的选拔,王琦瑶成功当选三小姐,彭先生怎样都没想到,正是这“三小姐”的称号,让她与他的距离越来越远。王琦瑶被李主任包了,在爱丽丝,王琦瑶是拿自己的全身心爱他,只要能见上他一面,能陪陪她,就能让她像孩子一样兴奋。他给了她一个西班牙雕花盒子,里面装着金条,也许一切早有预兆。李主任死了,他死后,她的生活就像身体失去了骨头,只剩下血肉,酥酥软软的。在这期间,程先生一向在寻找等待王琦瑶……

王琦瑶跟随外婆到苏州老家散心,乡间的山水是一副良好的滋补药,她渐渐对生活有了信心。王琦瑶于苏州,就像一朵盛开的牡丹一不留意来到了油菜花园,是朴素中的亮点。老家的阿二是一个单纯的读书人,他爱她,她爱怜他,他为了她到上海打拼,她想,到了她该会上海的时候了。毕竟,她是属于大上海的女生。从此,他在她的生命里再也没有了痕迹。阿二是王琦瑶生命中一个匆匆的过客,相遇的一瞬间,给她送去了一缕阳光,带来了温暖。阿二,是她生命中的插曲,飘过后,便只能是错过。

回到上海,王琦瑶在平安里胡同开了诊所,结识了严师母和毛毛娘舅。在不停地聚会、吃饭、聊天中,王琦瑶爱上了康明逊也就是毛毛娘舅,他们发生了关联,王琦瑶怀孕了。迫于家庭压力,他离开了她,她本想打掉孩子,但在去医院的路上,她把孩子留了下来。似乎是个自己留下一件财产似的,康明逊走了,她就什么都没有了,唯一剩下的,就是这孩子。

那几年的上海,经济萧条,排队买米时,她偶遇了程先生,记忆虽被时光风化,但还留下斑驳的残角;面庞虽被时刻冲刷,却还依旧有那年的风韵。他们相视一笑,为了她,程先生一向未娶。此后的每一天,程先生都来王琦瑶家里精打细算些柴米油盐的小事情,宛然一对恩爱的夫妻。只是程先生从没有在她家留宿过,照顾好她睡觉之后即使再晚也要会自己的家。谁不想就这样一向简简单单下去,就这样,守着一份小幸福,度过余下的几十年。但是,孩子的满月酒上,康明逊被邀请来了,程先生看出了端倪,应对自己心爱的女生,他没有办法这样骗自己继续下去,他选取了离开……

孩子薇薇逐渐长大,薇薇没有王琦瑶的姿色、气质,是没有打磨过的毛糙的玉石。女儿的成长并没有让王琦瑶简单下来,反而更多了些麻烦。她要打扮、要时尚,却又不听信王琦瑶的指点,对母亲,是带着些嫉妒的。女儿的朋友张永红倒是天生懂得时尚的精髓,且和王琦瑶是一致的。薇薇嫁人出国后,张永红倒经常来陪她。

这时的王琦瑶已经50多岁了,虽然打扮的大方得体、显得你年轻,但年龄毕竟是经历过年龄的人,身体上怎样会不带有年龄的痕迹呢!她结识了20多岁的老克蜡。在感情来临时,她逃避,她不敢承认。克服了种种心理障碍之后,爱过了一段时刻之后,她应对的竟是老克蜡的抛弃,理由是她不再年轻了。她试过挽留,也注定只能是徒劳。张永红的男朋友长脚得知王琦瑶有金条,行窃不成,把她掐死在黑夜里。生命条令的最后一瞬间,她想到40年前在片场看到的情景,仿佛是此刻的自己……

王琦瑶死了,她的死是个杯具,她的40年生,也是个杯具。我常常想,如果王琦瑶没有到片场试戏、如果她没有参加“上海小姐”的选拔、如果他没有认识李主任……是不是后面的一切杯具都不会发生了呢?他会和程先生相爱、恋爱、结婚,然后过着一个平凡女生的生活。但是没有这么多“如果”,王琦瑶还是王琦瑶,杯具就是杯具。书中王琦瑶曾想:她这辈子,要说做夫妻,也就是和李主任了,虽然不是光明正大,倒也是实打实的。她的一辈子,身边停留过很多男生,却没有一个是陪她走到最后的。她不断地爱,得到的确实不断地伤害,当一个个人都离她远去,剩下遍体鳞伤的自己,在孤独中死去。

看完了《长恨歌》,我也像活了一个世纪那么久,令我感慨的不仅仅仅是主人公王琦瑶的一生,还有王安忆对王琦瑶各个阶段生活状态、心里的描述,以及同时代周围人的描述,无论是王琦瑶的哪个年代,还是那个年代的人,王安忆都将人物形象刻画的入木三分,让人有如临其境之感。能够说,这本书是一个女生荡荡起伏的一生,也是上海那个年代生活的逼真记录。

《长恨歌》,一个写进女生心坎里的小说,一个微小女生的情感生命,一个时代的记忆变迁。

第14篇:《长恨歌》读后感

王安忆的《长恨歌》和张爱玲的文笔有些相像,都是繁华里的微尘,带着微凉和绵绵的恨。

四十年的故事都要从上海讲起。这里有着形形种种,声色各异的弄堂;有旁枝错节,如蜂般嗡嗡嘤嘤的流言;也有闺阁,满装的都是女儿的心思。鸽子从这片混沌不堪的世界里,从波涛连绵的屋顶飞上天空,穿云破雾。

从这一切里浮出的影子,就是王琦瑶。王琦瑶是典型的上海弄堂的女儿,她就是上海,夜夜歌舞,高兴得不知怎么办才好,其实大喜总是难免虚张声势,再大的热闹也是一瞬间。从去片厂,照相,竞选“上海小姐”,王琦瑶平步青云,最终理所当然的在众人眼光中当了交际花。可一切终究过去,她失去了依靠,成了平安里的一名护士。又经几番纠缠,最终死于他杀。

“王琦瑶原是白绢,后来就渐渐写上了字,字又连成了句,成了历史。”和吴佩真在一起的日子是没有字的轻盈自由的日子,李主任则给她留下了浓重的墨迹,虽是华丽,却终究让她的一生走上了不归路。李主任的死,是将王琦瑶这段有关青春的历史剪下带走的,剩下的全是混乱不成章节。与康明逊虽是真心诚意,但不得不形同陌路,再从萨沙到老克腊,虽是咫尺之间,却遥如天各一方。

这历史是苦涩而回味无穷的,她爱过恨过,最终只落了白茫茫一片真干净。在生命最后的几秒钟里,她的思维穿越时空隧道,在怨恨些什么呢?也许自己也无法左右自己的命运,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只是风中飘散的柳絮,在时代的风中掉落。

王琦瑶是千千万万的。天生丽质的是爱丽公寓中的王小姐,长得好其实是骗人的,又骗的不是别人,正是自己,以为花好月好,便长聚不散了。等到人事皆非,梦醒了,才知道来不及了。想着过往,沧海巫山的,是曲终人散后没落的王琦瑶。古往今来,多少红颜变叹息。唐时杨贵妃的歌舞再美,最终成了马嵬坡下的空留恨。六朝如梦,鸟只空啼。

我想我渐渐懂了长恨歌的意思。“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人生本是将错就错,台上的人依依啊啊,百转千回,台下的人欢呼喝彩,皆是逢场作戏。曲终人散,余声绕梁,只剩长恨不息。

第15篇:《长恨歌》读后感

小说的故事背景是三四年代的旧上海。王瑶琦因摄影师的极力推介,成为沪上名媛;。后来,她又得到可以做她父亲的将军张仪良的心仪,摇身变为上海知名的三小姐;。在张将军遭遇空难后,她又与康明逊偷食梦果,生下女儿薇薇,却把女儿栽脏于萨沙。正在他进退两难时,她又遇到了了可以做儿子的老克腊;的垂青和钟情。但最后被见利忘义的长脚;杀害。这故事虽说有上海弄堂的悠远、少女闺阁的温馨、白鸽般的纯洁和邬桥的杜朴,但终究因故事的平淡、苍白和单薄而失去了一些吸引力。小说开篇就用密不透风的散文化语言和近20页的版面去描绘上海的弄堂、闺阁和街衢,而不描写半个人物,这分明是作家在卖弄文采。这难以读动的语言让小说走入了死胡同,也让小说失去了可读性的趣味性,像一个长篇化;的散文,这舍本求末的做法无疑是不可取的。像这机械化;一篇篇散文的衔接,读来让人感觉怎么都像在读一篇散文,而不是在读一篇小说,这还叫小说么?

小说中。除了王瑶琦一个从一而终的人物外,其它的人物都是半道杀出又中途退出,具有很大的随意性。而且,小说的叙述方式就像一个又一个镜头的剪接、叠加,还夹杂着摇晃和断裂。这电影记录片式的跳跃和蒙太奇式的回复加大了阅读的难度。分散、淡化并削弱了小说的主题思想,使之趋于平淡,没有戏剧化的矛盾冲突,让人找不到故事的高潮。而且,小说描写的尽是一些开麦拉、照相和跳舞等小女儿情态之类的妇性话题,显得不够大器和大度。

用《长恨歌》作书名,作家显然用心良苦,可惜的是,她从唐代诗人白居易那里借来了题目,却借不来白诗的艺术张力,丰富意蕴和深刻内涵。在这虚拟化的故事中,王瑶琦的爱情悲剧无疑是作家长恨;的理由,其实这只是当时旧上海独特的文化背景、历史人文、民俗风情和她;那随波逐流与破罐破摔的爱情观冲撞和磨合的必然,也是她的恋父情结和自恋情结交相作用的结果。她没有经历刻骨铭心、大悲大痛的爱情,也没有为之付出过什么,实在是没有什么可以值得长恨的,而勉强冠以长恨;,就显出了妇人式的唠叨、琐碎和矫情,还有几分自怨自艾和顾影自怜。这好像不大符合大腕级作家创作风格。

第16篇:《长恨歌》读后感

她便在这辜负中坦然地做着女人,最后死于谋财害命。由此画了句号。

琦瑶16岁竞选上海小姐后,被李主任看中,做了李主任的情妇,李是军政界要员,不久死于飞机失事;程先生是琦瑶的仰慕者,追随琦瑶终生;康明逊是个顾首顾尾的纨绔子弟,给了琦瑶一段没希望的感情,始乱终弃;老克腊是琦瑶女儿一代的男人,给了琦瑶爱的希望,也导致了她的死。

人物刻画最成功的,倒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配角李主任。血肉丰满、跃然纸上。

“在女人的事情上,李主任总是当机立断,不拖延,也不迂回,直接切入正题的。是权力使然,也是人生苦短。”

“李主任上了车坐在她身边,身材虽不高大,可那威严的姿态,却有一股令人敬畏的气势。李主任是权力的象征,是不由分说,说一不二的意志,唯有服从和听命。”

“李主任并不问王琦瑶爱吃什么,可点的菜全是王琦瑶的喜爱,是精通女人口味的。”

琦瑶是恬静美丽的,也是坚强的,她的坚强体现在她作为一个女人的命运的不挣扎、不抱怨、坦然承受,以及对生命中男性的温柔和体谅。

《长恨歌》里的爱情也是影影绰绰若有若无。似乎只有程先生对琦瑶的爱情是实打实的。如果说王安忆与张爱玲相像,可能就是描写感情态度上的相似了。细致入微的冷静客观,甚至本应该惊心动魄的激情都是冒着冷气的。

《长恨歌》已由关锦鹏改编成电影,郑绣文饰王琦瑶,梁嘉辉饰程先生,吴彦祖饰康明逊,胡军饰李主任,黄觉饰老克腊。

我先看的电影,后读的小说。电影的人情味要比书浓厚很多,爱情和友情都很丰富。郑绣文将琦瑶演得活色生香。梁嘉辉演的程先生,更是专情到骨头里,非常耐看。书中更多的是张爱玲式的冷冷的旁观,和略带调侃意味的冷静的叙述。

对王琦瑶这样的女人,作者作了个总结,是赞赏,是惋惜,也是慨叹-----“她们是彻底的女人,不为妻不为母,她们是美了还要美,说她们是花一点不为过。她们的花容月貌是这城市财富一样的东西,是我们的骄傲。感谢栽培她们的人,他们真是为人类的美色着想。她们的漫长一生都只为了一个短促的花季,百年一次的盛开。这盛开真美啊!她们是美的使者,这美真是光荣,这光荣再是浮云,也是五彩的云霞,笼罩了天地。那天地不是她们的,她们宁愿做浮云,虽然一转眼,也是腾起在高处,有过一时的俯瞰。虚浮就虚浮,短暂就短暂,哪怕过后做它百年的爬墙虎。”

电影和小说,总体感觉,电影是电影,小说是小说,不怎么搭调的。

第17篇:《长恨歌》读后感

这首先要说上海滩,每每提到老上海,我又会第一个想起张爱玲。在近现代文学史上,几乎没有任何一个女作家堪与张比肩。然而我是不喜张的,从张的文字中总会读出太多的事故太多的人情,给我一种隐晦、枯燥、烦闷之感。长恨歌里我读到了张爱玲的影子,老上海的故事都发生在深深的弄堂里,发生在影子里,见不得人的。生活在那个时代的上海,就是生活在灯红酒绿与纸迷金醉里,活在飘泊中,活在奔波里。

王琦瑶就是在这个世界出场的,学生时代有两个要好的知己,好到不好,因为男人,因为事故。吴佩珍离开的莫名其妙,蒋丽莉却又走的太狠。当王琦瑶被程先生推上杂志封面,就注定了王的悲剧、自己的悲剧。竞选上海小姐,满足了她的虚荣心,架空了她的心,她的寂寞也是从此开始的,我想故事的最后,程先生是再明白不过了。遇见李主任是必然的,社会使然。王选择李主任既是主动也是被动的,李主任毕竟有那么多另女人心动的东西,而王更是要强要虚荣的,更重要的是她内心深处的寂寞与空乏。但我们不能不承认,他们之间是有爱的,那窗口的无数个等待,那远处一次次的鸣笛声,那一个人的爱丝丽公寓,苍老了王琦瑶的青春,冷却了王琦瑶的爱。李主任终归是死了,空了王琦瑶,仿佛整个上海只剩王一个,从此连等待都没有了。这也本是李主任要给的结局,他给不了她足够的幸福,他有政务,他有家,他们永远都不可能有果。

离开了上海,邬桥似乎成了最美的地方,那时的王琦瑶应该是安静的,如水的江南,恬淡到象山水画,还有个可爱的阿二。如果王就将此生付在此间,也许没有长恨了,最多是短恨或是憾失。然后她不属于邬桥,她已经是上海的一部分了,迟早要回去。

再次站在上海的街头,我能想象到王琦瑶苍桑与无助的样子。到这里我已经读不下去了,我不知道这个女人还会有怎样的不幸。终于她还是跟康明逊睡在一张床上,她甚至没对他报多少幻想了,谁会娶自己这样一个女人呢?唯有长恨,唯有长恨。怀孕了,这个该死的逃开了,嫁祸给可怜的萨莎,那些个黑暗的日夜,那些个空房里的清冷。那些跟自己睡过说对自己好的男人都哪里去了!也许,男人的本质就是负心。在某一个时刻,王琦瑶心里是有恨的,但无论怎样,无奈有之,叹息最多。时过境迁,唯有叹息一点。

后来,程先生,这个最痴心人的出现,带给了她多少鲜活的成份呢。长恨,唯有长恨,还是长恨。许多年有意无意的错过,误会了痴心人儿许多许多,看看落满尘埃的相机,剥落陈旧的墙壁,曾经的王琦瑶、过去的程先生都已经不在,不再回来。这算不算一对苦命人?这是不是命苦的人生?长恨啊,唯有长恨!

时隔多日,重续此篇,让人厌恶,也正应了《长恨歌》的后半部分。专业评论家说王琦瑶死的唐突,我个人觉得程先生之死亦是如此。薇薇的描写过多,阿二的结局也少了交代。贯穿故事始终的唯有王琦瑶,唯有老上海。

第18篇:《长恨歌》读后感

上段时间在图书室里借到一本王安忆的《长恨歌》,为着一份好奇心,我花了两天时间一目十行的读完了。从开初的漫不经心读起,读着,读着,竟然迷了进去,再读下去,开始夜不睡觉。为了看看故事的结尾,从书的中部起我就成了很为忠实的读者。

原来小说也可以写成这样。散文一样的笔法,处处带着作者的成见,一篇篇的相对独立的主题,连缀到一起,成了一部小说。时间跨度是一个人的一生,三重的时代,半个多世纪的回望。人物也是相对独立的成篇,随着女主人公王王琦遥的人生经历,渐渐的展现出来。立足地是上海,仿佛一个上海的繁华的旧梦。

处处看到了张爱玲的影子。流言、传奇还有旧式的繁华而落寂的生活。每一处的景色都写的带着上海的特色,每一处的繁华都是一场最终要收尾的梦。

看完小说,我还是没能明白,这部小说为何要叫《长恨歌》。因为它不过写了一个人的一生罢了,不过展现了上海的三个时代罢了,它为何要叫《长恨歌》?

无论为何这样叫法,我还是时时看到惊奇的语句,一丝小小的针刺,触动神经最深的角落,有所思却不知为何而叹。

整站读完,我发现了一个不完满的人生。或许,因为书中所有的人都没有一个完满的人生,所以应该长恨罢。不论是这个当年的选美的上海小姐,做了芯子的人生,只是一个有权有势的李主任的情人,付出一生的等候的女主人公王小姐,还是那个与她曾经相识相遇并爱她一生而不得的程生生;还是那个处处都是有着面子的却独独没有情爱的严家师母;还有她的青春的女友的安排。全部都是不完满的人生。

面子的人生与芯子的人生,你要哪一样?恩与义,情与爱,你要哪一样?结发夫妻多是恩与义,却最少情与爱,可以举案齐眉、百头到老,却也会是路是路,桥是桥。妻子当然还是放在家中的,是为了面子的考虑。情爱也还是要的,如果不是因为中国社会的解放,一九四九年的成立,小老婆肯定也会是合法的。

命运总是不由着自己主张的。弱小者,如王小姐之流,以一生的等候来成全人生。对于一切的命运,只是坚忍的自卫,别无它法。曾经繁华一梦,以为终身有靠,原来最后可以安身立命的只是李主任死前留给她的几块金条。她守着那几块金条,守到了老,没想到最后却为它送了命。强者,如李主任之流,有权有势,呼风唤雨,名利场中刀山火海,欺瞒压诈,睡不踏实,人生匆忙。是大千世界主张着别人的命运的人,也主张了王小姐的命运,结果还是更大的看不到的命运之手,主张着他的命运。书中安排飞机出事,他入土为安了。他的命运原来也不是他自己的主张。留下的王小姐在风雨人生中漫度着时光。

命运也许根本就是命运,是谁也不能主张的。繁华后面原来是更大的落寂,人事之间的安排也不总是恰到好处的,总是错着位,从开始就错起,一直就只得这样错下去,错到后面成了长恨了。

我不知道我读懂这本书没有,只是惊奇其中的一些句子,还有整站书读完的怅然。写的是上海,也现的是上海,所以还是有着生活的气息,虽然作者写得很繁华,但是其实读到后面我只在为着书中的人物着急了。这件事,这样安排应该多么好啊,那件事,为何这样发展。

渐渐地明白了长恨歌的意思。因为人生本就是这样,并不是我想象,也不是你想象,它不是你安排,也不是我安排,所以,只会是错着走,难道不是长恨吗?好象除了叹气,就只得长恨了。

第19篇:《长恨歌》读后感

这恨是老电影一样的旧,是有质感的,能顺藤摸瓜的恨;王安忆用一支绚烂的笔,把一个女子四十年的故事写成一首长恨的歌。这歌,也是偃息了霓虹的夜上海,淡淡的,水岔开似的流。这是一个大手笔,而王安忆倾力塑造的都是些些小小的人物,要用一个个点标记出上海这张斑斓图纸的布局美,着实是不易的,而王安忆轻松的做到了,甚至,有点玩味的味道了。她在淋漓尽致的给“王琦瑶”冰清玉骨的同时,把一座孤独的城,一段熨去颜色的历史,浓缩的不露声色,却荡气回肠。

剖析王安忆的笔法,我臆想她该是水样的女子,明眸启齿间,便觉流萤回雪,这样的女子,在她笔下的方块字,是带着江南的香味的,读起来,特别有韵律。她善用排比,也喜欢长短句的结合,因此,每每读的不是诗,但总有诗的淡淡气息。白白的一句话,在她的精心修饰下,就成了潺潺一流水,渺渺一束烟,郁郁一朵花,丝丝一树柳,可读性极强。她像瓷器家,在窑洞里烧自己的青花瓷,摸上去,如同押韵的月光,干净,直抵你心,优美,拂动一切的芳草连天,几乎,可以入梦了。

《长恨歌》是王安忆烧制的艺术,提名为浅浅的印象美。说它浅浅,那是因为它的文字轻盈,不是浓稠的云劈头盖脸的拥着你,仿佛是披在你鼻翼的一层氧气;说它具有印象美,是王安忆下笔从不写尽万物,她只聪明的揭示你一点点,剩下的,就需读者的想象,她把一个山坡的鲜花剪下一个残缺的角,送给你,待你自己体会个中的情意。当然,我从中读出了迤逦的味道,左右逢源的文字,顺畅的把故事娓娓道来,写了山,写了水,写了上海,写了上海的变迁。

王琦瑶这类女子,总是叫人怜惜的。她娴静温柔,知书达理,凡是总留有余地,仿佛,她是不食人间烟火的,是花瓶一样的,是叫人捧在手心里的月牙泉,是写在纸上的无悔的诗,她有她花开一样的美丽,也有她花落一样的安静。我感觉,她是生错了年代的千年前的那一叹,她本该有她的金风玉露,她有她的未来向她招摇,可是不,她生在了沪上,偏逢在时代的分水岭,那么阴暗的关系网硬生生地把她捆着,那么多诱人的华丽的把她熏着,将她推入了畸形的地步,乃至后来,她已不再是多少年前,仿佛看透了一切的那个王琦瑶了。

第20篇:《长恨歌》读后感

深夜读完了长恨歌长恨歌,一个悲伤的名字,开启了一个悲伤的故事,一个繁荣锦绣的上海,繁荣里带着落寞,锦绣里透着晦暗。一个女人的一生,繁荣锦绣落寞晦暗的一生。十七岁的年纪,青春貌美,本就容易飘摇,从“沪上淑媛”到“上海小姐”可谓是烈火烹油锦上添花,被人争相簇拥吹捧着,迷失了方向。人生的出场,她的基调定的太高了,又心高气傲,不肯服输,以自己的家庭和修为只能做了笼里的金丝雀,以她的心性,是终不肯囿于程先生的柴米油盐的,从此也奠定了她一生的人生基调,先是璀璨而夺目,之后就是无尽的空虚和回忆空虚,直到最后的毁灭……

是有人说过,女人不能生的太好,如若生的好又不能加上聪明,她的这个聪明又不是大智慧,只是小聪明,只有那颗玲珑剔透心,而没有可以看到人生路的智慧眼,这个聪明就正好误了自己,是聪明反被聪明误,是终身跳不出为自己织的牢。所以,女人倒不如糊涂些。最起码糊涂的死总比明明白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覆灭要好的多。这话好像说的更晦暗了啊!

这本书里讲的就是一个晦暗的故事。讲了一个个可怜的人。王琦瑶出场面容娇好众星捧月花团锦簇,可一生都活在那花团锦簇的梦里,虽然年轻时有无限风情,虽然一直是聪明灵透,可终究抵不过岁月无声,更抵不过美人迟暮这个箴言,更可悲的是她不愿意相信着岁月的老去,在自己编织的精彩的梦里苟且偷安着。蒋丽丽和程先生是一样的人,一样的爱而不得又执拗着的可怜人,在人的意识里,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一生为这个得不到,自己给自己负气着。

书里一个个人出场又一个个褪去,不管出场是华丽的、惨淡的、平常的、终究都是可怜的,都在自己的世界里苟且偷安着,那些华丽那些绚烂是活给别人看的。其实生活中,你看,不论一个人在人前多么光鲜亮丽,在他一个人的世界里,在某一个的午夜梦回,在对着整个黑夜的时候,都有被各自的伤痛爬满心头,爬满每一寸肌肤的时候,这个时候的人都是可怜的,也是在苟且偷安着。

第21篇:《长恨歌》读后感

一、开场:误入凡间一精灵

碧波荡漾的渌水,环抱着飞檐斗拱,文彩辉煌的沉香亭,沉醉的太白大笔一挥,梨园女伶的歌声便穿云裂石,美艳的宫娥翩翩起舞,吴带当风。这是独属大唐的盛世之音,天宝时代的繁华魅影。

镜头微转,水汽氤氲中,“出浴太真冰作影”,误入凡间一精灵。那匆匆的一瞥,便盲了他今生的每一眼。

二、发展:无法承受的爱情之重

过去的他,也许真的是孤独吧!纵然贵居万人之上,坐拥佳丽三千,可愈听得尘世喧嚣,愈觉那些温暖与己无关,沾染着别人的热闹,只更衬得自己形单影只。直到她——那个精灵一样的女子,她让他觉得,自己的?不再沧桑漂泊。于是,他忘记一切、不顾一切地爱她。爱是有理由辜负全世界的——只是,多么可笑,唯独拥有一切的他,没有这样的资格!可他还是顺遂了自己的心,让爱情的光环无比灿烂,灿烂到光环之外那些攀龙附凤的猢狲们已悄然地贪婪地爬向了名利场的顶端。葬礼的号角夹杂在夜夜笙歌中,是否有人听到?

也许多年后他会明了:当年愚笨如他们,从不懂得将幸福吝啬些支配,凭着任性肆意挥霍,直到两手空空,物是人非。

三、高潮:一场盛大的逃离

所有的浪漫终于在叛军的铁蹄声中被无情地撕碎,他们终于为这一场华丽而奢靡的爱情付出了代价。由远及近的渔阳鼙鼓,轻易地践踏着一个王朝的光荣与骄傲。从此,霓裳如何映羽衣,南国荔枝无佳人。红颜,何其自然地成了“祸水”!面对不发的六军,面对他的愁容,她轻扯嘴角,要多冷血才会忍心让早已青丝变白发的他更添愁霜呢?纤纤素手执起那束残忍的白绫,也许,在身体凋零前,?就已一寸一寸被凌迟。

那一次是七夕吧,他说,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纵是那天,他也没有如此不安过。

四、没有结局的结局

后来的后来,他不记得了。似乎,那日后,全世界都已剧终。

哪里有什么海外仙山呢,不过是他心甘情愿地蜷缩在回忆里编造的一个又一个传说罢了,他不依不饶地紧紧抓住那些只会让他难过的往事,一遍又一遍地敷衍自己罢了。

他说,她是值得他用一生去观望的烟花。他说,余生,用来忘记她。

他一定不会知道,千年后会有一首歌告诉他,烟花易冷,会有一首歌告诉他,雨纷纷时,旧故里,只有草木深。

他只知道,没有她,爱不像爱!

后记

我不想把《长恨歌》丝丝入扣地分析成一首政治讽喻诗。在我看来,《长恨歌》更像是一部爱情史诗电影,诗人便是那技艺不凡的导演,在他的执导下,只有爱,是永远不会被遗忘的。

第22篇:《长恨歌》读后感

最近读了王安忆的小说《长恨歌》,一来作品是当代文学史上的大家写的,读来觉得信服,二来是被其名字和故事梗概所吸引,可谓是慕名而读。小说分为三部分,写的是新旧中国交替时期,一个上海弄堂里一名普通而颇有姿色的女性的命运沉浮史。整个小说读来像是一篇篇散文诗,实在佩服作家的才情,可以把中国的汉字组合成如此优美的词句,那些原以为极难表达的场景和细腻情感,在作者的笔下都极其生动传神,且不说故事情节如何,就作品的艺术美感就足以让读者爱不释手,我想实在可以作为写作范本。经典之所以成为经典,关键在于其无论在哪个时代,都能让读者产生共鸣,并由此形成多重解读。女性的命运主题在中国几千年的文学发展史中并不罕见。

古代女性是男性的附庸,她们的命运和心灵世界几乎不被男权社会所尊重和理解,稍微重视一点的有红颜祸水一说,也是臆断而偏执的。这与女性本身重视感情也有关系,这部书的女主人公王琦瑶的悲惨命运就是由与几个男人的感情纠葛而酿成的。一个上海弄堂名不见经传的普通女孩,因偶然的机缘结识程先生,并由其推荐参选上海小姐,成为“三小姐”,因而得以与有妇之夫的高官李主任相爱,结局可想而知。后来又与一个大家族的少爷发生恋情,并怀孕,只能说这个男人太懦弱,或是王琦瑶太脆弱。

时隔二十几年,女儿已长大成人,王琦瑶也因沧桑而变得更有内涵,也就是“旧”的味道,最后死于自认为是朋友的年轻人手里。王琦瑶的结局场面是不堪的,从浅层的意义上讲,是她爱错了人,从宏观上来看,王琦瑶的命运是众多弄堂里女性命运的写照,她一直都在努力,这也从侧面反映了个人在时代中的渺小和悲哀。悲剧的美总让人震撼,往往比喜剧来的更深刻和动人,它在给我们呈现一种或历史变迁或人海沧桑的图画时,留下的更多是思考,因为感动。王安忆本人说希望新一轮的阅读,能归回她的初衷。我想实现初衷与否并不重要,文本一旦传播就不再属于作者,而是在作者与读者的心灵碰撞中产生出无穷意义的可能性,这是作品得以不断增值的重要原因。

经典是用来重读的,所以我认为好的书都该重读,常读常新,这也是文学的最大魅力所在吧。

第23篇:《长恨歌》读后感

我似乎总是在写一些总结性的东西,例如:电影观后感、书籍读后感、事件评论等等。难道我是一个喜欢说三道四的人?呵呵,笑谈耳。

《长恨歌》,这本书读了将近一个月,但是从朋友处借来已有半年之久。迟迟没有读起来,是因为这小说开头过于怪异,似是白描的手法只讲上海的琐碎,没有丁点儿故事情节,直到有时间耐着性子读下去才发觉它的与众不同、别具一格。

整个小说开始的几个小章节里,作者用尽绣花针般的笔法把上海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琐碎来了个淋漓尽致的展示。这展示还不是一般的展示,是用了电子显微镜来看的展示。如果把上海比喻成一个女人,作者以这女人身上的一个毛孔为基本出发点,向读者做一种让人感觉深入骨髓后再无法深入的介绍。王安忆只是白描,光这白描就已经让人觉得势不可挡,喘不过气。

渐渐的故事才在旧上海农堂里的诸多琐碎中蔓延开来。

《长》觉得是个悲剧,电影版的没看过,不知道是不是悲剧的调调。上海的农堂里似乎就不了大快人心的爱情,凄迷哀怨的味道挥之不散。《花样年华》就是例证。

《长》写的是爱情还是一个女人?似乎两者本是不可分离的,写爱情离不开女人,写女人不写爱情也塑造不起来一个完整的女人。王琦瑶的悲剧是由于过于依赖的爱情造成的。虽然她看起来总是特别的独立,可这独立总是伴随着一个又一个可依靠的爱情既男人的消失而诞生的。生活中的人也都是如此,伴随一波又一波人的离开,自己的生活内容一茬接一茬的改变。

王琦瑶凭借选美一举成名,而往后的生命轨迹也就由此确定,可以说,选美是个转折点,没有这个转折点,以后的事情都不会发生。这是一连串因果反应链的第一节,也是决定性的一节。这样的转折点,在每一个人的一生当中都存在。也许某一个选择就决定了将来要走怎样的路,遇到怎样的人,发生怎样的事。其实,之后的遇见都事偶然,无论对方是谁,彼此发生怎样的纠缠都只是在转折点之后,走上另一条路之后必然发生的事情当中的一个偶然。彼此都是偶然,他是你的偶然,你也是她的偶然。偶然碰在一起,都与之前某一个决定性的选择有关。

虽然王安忆不是要讲偶然,但这偶然也是生活中的道理。

当王琦瑶明白很多生活的道理之时已是春光不再之时。然而有些非比寻常经历的人都具有一些常人不及的智慧,她就是凭这智慧在已经不再青春的年纪里青春了一两把。只是后来的青春似乎更深沉、更沉重。

红颜薄命,虽然王琦瑶死时已经红颜不再,说薄命也有牵强,但只因她死的太突然,太觉有普遍性所以还是要用了这个词来形容。

有谁知道当时有多少个王琦瑶,又有多少个人如王琦瑶一样死去呢。

王琦瑶就是一颗投入湖心的石子,开始的时候,人们为那旖旎的涟漪欢呼呐喊,待到风平波息时,所有人转身离去,她则石落水底。

王安回忆讲的是故事,能从故事里看到什么,只有看了才知道。

第24篇:《长恨歌》读后感

《长恨歌》中,王琦瑶离开了爱丽丝公寓,从人人皆知的爱的禁锢中走了出来,回到民间,变成和普通人一样的散兵游勇。

绫罗蕾丝编织起来的绮梦是有形的桎梏,在广阔天地中,念念不忘于心的是无形的约束。王琦瑶已经竭尽全力了,简单寒素的生活,仅仅维持生活的护士工作,不过分张望,不对谁留心。

她并没有等待或者期盼一个正常的归宿,因为,只有经历过的人才知道,有些事情终于还是不同。就像墙上的水渍,拿颜料一层一层的堆砌上去,堆砌的再多,那一块终还是看得出。那是日积月累的深层的印记,只能从深层消除。

王琦瑶遇到康明逊并与之恋爱,是自然而然的发生。命运之前下的饵,终于再次垂钓起一连串的事故,或者说,这就是宿命。是和前尘往事遥远的打了一个招呼,再一次做了爱丽丝。以前或许是懵懂,这次却是清晰的命运的轨迹。

爱丽丝是不计较将来的,快乐只当时,爱丽丝是不顾及后果的,活得下去自然就熬得下去。其中的乐趣不必对人说,就像其中的苦楚无法对人诉。在王琦瑶怀孕,康明逊退缩后,甚至于她的做法也是无比的自我和任性——她想到的最好的方法竟然是找到另一个男人萨沙来顶缸,但是顶缸的目的,也无非是带她去打胎而已。男人男人男人,男人是她所有的的起因和终止,但是这次,花了身段,费了金钱,所获无几。

当王琦瑶终于和一直倾慕她的老友程先生重逢,读者几乎暗暗松下一口气,觉得爱丽丝终于有机会落入凡尘,开始平庸的婚姻生活的时候,她偏偏又不愿意了——她以前下的那些功夫,学的那些技巧,看上去是为了男人,其实还是都为了自己。

她没有选择和生活和解。因为和解后的生活自然另有一番艰难困苦。比如好友蒋丽莉,舍下心里汹涌澎拜的诗情画意,跟了无产阶级的张先生,虽然一样的兴冲冲的,但那是一种因为被生活辜负,不得不还以颜色的凄厉。三个儿子,她都不亲近,宁愿一次又一次找到程先生,继续的赌气和愤恨——何必呢?好像衣服上的窟窿,不是用一双新手套就可以糊弄过去。

也不是因为王琦瑶是经历了绮梦的爱丽丝,所以固执。普通人自有普通人的活法和坚持,比如老友程先生。蒋丽莉是资本家小姐的时候,他喜欢初露风采的王琦瑶,蒋丽莉是又红又专的无产阶级干将时,他喜欢落魄无依的王琦瑶。他每次都选择和这个城市最热烈的步调擦肩而过,但他毫不在乎。他也没有变过。

他的那个暗黑的小小摄影棚是他的堡垒,将他和外面热火朝天的世界隔开,时间在堡垒里面静止的流逝,他也想为自己做主,他也是不和解的爱丽丝。也许是因为这一点点和外界的疏离和钝感,不管是王琦瑶寒素的平安里,还是程先生黑洞洞的阁楼上,他们有意无意的选择了做自己的主人。因为,每个人最终面对的还是自己的心。

需要和解的从来不是外面的生活,而是内在的自己。他们都没有赢,和时间的赛跑谁都赢不了;但是他们都没有输,他们一早看清了生活的陷阱和骗局,岿然不动的在自己的世界里,风雨不动的前行。

王琦瑶生下了孩子,那是她对平凡生活的致敬和依恋;程先生纵身一跃,那是他对这浑浊尘世的最后的宣言。

永远都是爱丽丝,因为,我们都还是自己最初的未经风霜一腔孤勇的样子。

第25篇:《长恨歌》读后感

人生那么长,明明和那么多人在心里走过了一生一世,这辈子还到不了头。

——题记

王琦瑶实实在在当得起“长恨”二字。

王琦瑶的不幸不是惊天泣地的不幸,不能放心活,不能用心死。

王琦瑶的美不是轰轰烈烈的美,没有让人活得彻彻底底的痛快,风光之下是底气不足的遮掩和逃避。

王琦瑶的一生算不上最最不幸的人生,却是最最不幸的女人的一生。死于女人最畏惧的死法——时间。一刀刀割在脸上,割在心里,割在别人眼里,割在自己命里。

邬桥一节有句话说得好,这小小的邬桥是大世界的边角料,却含着一种大而深的真理:人生争到最后是什么都留不住的。可是人生真得了这个真理,人生便到头了,还有什么可望的?讲到底,王琦瑶是栽在了她的聪明上。她太早的洞察了这些个道理,却又因涉世不深而不是的驻足。她步步通晓又步步迟疑,最后落得哪一条路都走的不痛快。够懂事又不够开怀,够勇敢又不够敏锐。

何事可谓恨?无非招不成招,退无可退。

人生有不甘,却愈挣扎愈落魄。

她的一生那么长,面对过那么多选择。李主任的荣宠,程先生的执着,康明逊的理解,萨沙的坦荡,老克腊的痴迷。她挣扎过,放纵过,才恍然发现,人生无一处非绝地,逃了这处还有那处,纵是留在此处也不过是落个愈陷愈深。《长恨歌》看似悲天悯人,实则冷酷到漠然。原来不是小时候抢了他一个馒头长大后就会纠缠不清;原来不是上学时亲密无间的传过纸条长大后就换的来至死不渝;原来不是花费在人生中笔墨最重的那个人离开后也会回来;原来不是所有未来及说明的缘由与真相都有公诸于众的机会。

这是人生,没有旁白。

电影里强大的缘分终究在现实里摇摇欲坠。

乍一看《长恨歌》里有好多断开的线索,邬桥暗生情愫的小二后来可曾寻过王琦瑶?片场激进的导演最后身往何方?康明逊后来可曾还为王琦瑶费过心力?萨沙可曾怜悯这个女人想过回来?老克腊后来是否后悔离开?全然不知的隐笔不仅让我们充满期盼,期盼在王琦瑶受苦受难的时候出现一个盖世英雄来救她,就连她自己也因为这么多的不知而慢慢的演化成日后的希望吧。在屡屡思索屡屡期盼不得果时猛然惊顿,知道又如何呢?细细想去,每一位的出现,燃眉之急后也是细水长流的无望啊!更何况,如王琦瑶对程先生说的那般:这一切都回不去了啊。王琦瑶聪明却糊涂,唯一清明的感情便是对程先生。那般冷静到绝情,绝情到坦荡。女人往往对那个一往情深的看的清明,却始终是糟蹋了这份情,也糟蹋了自己。而和康明逊比来呢,明知他是步步为营的,却为那一丁半点的真情不肯舍弃。明知他是自保为上的,却是心甘情愿的陪他只看当下。

不要未来的,不是不在乎,就是太在乎。碰上哪一个,都是痛。

哪怕这一切都可倒回最初,她不当选上海小姐,她不去程先生处拍小照,她不去参观片场,这一场长恨可否幸免?不,蒋丽丽和吴佩珍就是她的命。无处不在的命,如兜头而下的大网罩住她的一生,而后凌迟。刀刀不致死,刀刀向死逼。

人生当歌以示长恨,犹如筛孔层层放大的筛子,从上一层落下,纵是又下一层暂时接住,到底不如当初的高高在上。若是本本分分的苟且活着,或许还能慢慢煎熬,可这脆弱的安稳却经不起一丝的挣扎。

《长恨歌》可谓长恨,因为世上不止一个王琦瑶。

《长恨歌》可谓长恨,因为不止一个三年五载。

那就恨吧,长恨一次,为余此生。恨尽了,便坦然吧。无处不绝地,又何必短恨不断,余恨成蹉跎。

第26篇:《长恨歌》读后感

说实话,读完了这本书后心里挺失落的。前几日在准备考试,却硬是挤出时间读完了。有时候想,自己有的地方和王琦瑶竟有几分相似,当然,王琦瑶的美是无法比拟的。她的美,是艳丽的,也是素净的。而她的一生,对于身边的人来说,本身就是一部老电影,那种旧上海时期带着绮丽色彩的旧电影,每一个黑白的截图都是怀旧的味道。

旧上海日日笙歌的百乐门,夜夜的狂欢会,繁复而昂贵的旗袍,“叮叮”作响的老电车,还有数不清的鲜花珠宝它们堆砌了一个物质的旧上海,还有,一个女人的一生。最难忘的是她与程先生之间的纠结。王琦瑶一生遇到的那些男人,都是好男人,他们在这个女人的一生中演绎着爱情的对白。而唯独程先生,他是男主角。虽然在这部电影的一半他的生命就嘎然而止,可最让人无法释怀的,也只有他了。他的温柔,他的怯懦,他的无奈,他的小小的欢喜,都让我感动。

说到底,他的情感却是最干净的,不带一点杂质的。他对王琦瑶的爱,是激烈的,也是缓慢的,有时像个天真的孩子,得到一个糖便欢喜的不得的样子,而有时候,却淡泊的如垂暮的老头儿,看透世间百态般的黯然。程先生的一生从遇到王琦瑶开始就偏离了原来的轨道,他爱这个女人,无欲无求的付出,却迟钝的不知,身后还有另外一个女人以同样的情感来对他,只是,他们的方式却不同。

对她,他是叹息的,愧疚的,更是无奈的,因她对他的这份爱,而使得他对王琦瑶的爱变得坎坷了。……四十年有多么的漫长,可以让王琦瑶从一个纯真的少女变成一个孩子的母亲,可以让程先生独自白了头发。再次的相遇是尴尬的,也是自然的,就像当初的分别一样,仿佛命中注定了,她会在这个时间,这个地方,与他相遇。

她转身,他抬头,一切就那么自然。她的美依旧,更添了妩媚的味道,她还是唤他“程先生”,一字一句说不清哀婉韵味,他亦感慨不语。最终程先生以自杀的方式离开了王琦瑶的生活,这个结局出乎我的意料之外,似乎又在情理之中。他就这样仓皇的离开了她的生活。他是铁了心要让她记一辈子的,只是,他不知,在王琦瑶的一生中,却有无数个“程先生|”。一个美丽的女人,她的一生倘若都如王琦瑶一般,不知是悲是喜?多少繁华艳丽的生活在弹指一挥间定格成旧照片,它们在某个角落慢慢变黄,不再被人记起……

第27篇:《长恨歌》读后感

听一曲长恨之歌,弦音挫挫;看一段前尘旧事,意韵娓娓。

在这幕台上,我想看看那带着一股肌肤之余的性感的上海弄堂;我想听听那些鄙俗又有些影影绰绰云遮雾罩的流言;我还想见见那在嘈杂混淆中盛开的如花蕊般纯洁娇嫩的闺阁。上海女儿盛载的满堂心事最让人撩拨,上海上空俯瞰整所城市的自由鸽群最让人动容与嫉羡,它凌空而起,将城市的屋顶踩在脚下,又在废墟的瓦砾堆上盘旋,颇有劫后余生的味道。而我最想看的,莫过于王琦瑶前朝的繁梦三千,后世的璧陨黄泉。

王琦瑶是典型的上海女儿,一次机缘巧合被选为“沪上淑媛”。她的艳和风情都是轻描淡写的,不足以称后,但她的美却是家常的,是体现民意的美,故而她正合了三小姐这称呼。再后来,她成了“金丝雀”,成了爱丽丝公寓的女主人,她在旧上海的这座废墟里夜夜笙歌,却不自知,袅袅娜娜的身姿微泛着摇摇欲坠的浮沉后事。

对于王琦瑶的悲剧结局,字里行间有着许多妙心的暗示。

第一次去片场的时候,王琦瑶留意到一幕场景剧“这就像是旧景重现,却想不起是何时何地的旧事。王琦瑶再把目光移到灯下的女人,她陡地明白这女人扮的是一个死去的人,不知是自杀还是他杀。奇怪的是这情景并非明惨可怖,反而是起腻的熟。”而这一幕场景剧与王琦瑶死前的境况如出一辙,也可以说,剧中那个死去的女人,正是四十年后的王琦瑶。

再者,王对于自己的未来也不能说全不自知。在竞选上海小姐成功后,王琦瑶竟然在舞台上哭了起来,为不可知的命运--“那天一身红,今天一身白,这预兆着什么?也许穿上婚服就是一场空,婚服就是丧服!”在梦的将醒未醒时分,属于她的繁华正悄然陨殁。

在得知王琦瑶要竞选上海小姐的时候,片场的导演也曾经想说服她让她退出复赛,可惜那时的王琦瑶并没有把他的话放在心上-----“他看着王琦瑶走远,头也不回,她越是坚定,他越觉得她前途茫茫。”

片场的导演一语中的,“上海小姐”这项桂冠其实是一片浮云,看上去夺人眼目,可是转瞬即逝,它其实是过眼的烟云,留不住的风景,竹篮打水的一场空。王琦瑶在小说的开始便被推置于到众星捧月的地位,而这里便已是她人生的巅峰。月满则亏,水满则溢,她也从这里开始走往人生的下坡路,她的巅峰是她香消陨殁的最成功的铺垫。在接下来的四十年里,她成了别人眼中的交际花,被贴上情妇的标签,尝了一段露水姻缘;情缘流转于各色的男子当中,从未结过婚却早已为人妻为人母;暮年的她遭受女儿的叛逆,最终因一盒遗金被杀害。属于王琦瑶的时代仅仅留在她十八岁的那一年,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但尽管如此,她生命的底色终是灰暗的,可怜又可悲。繁梦三千,终不过璧落黄泉。

为什么叫这本书的名字会叫长恨歌?我是把恨理解为遗憾的。书中每一个人物的人生都有不完满的遗憾,无论是蒋雯丽程先生还是王琦瑶,他们有着相似的悲惨结局,而全书也笼罩着淡淡的忧伤气息。

王琦瑶的人生正是一首袅袅的长恨歌,黄粱一梦不过一世浮华,繁梦三千终归璧陨黄泉。浅浅流年洗净了王琦瑶一世的铅华,阴丹士林蓝旗袍抖落的不仅是似锦的繁华,还有她四十年的落寞与惆怅。

第28篇:《长恨歌》读后感

印象很清楚,开始读长恨歌时,是个冬天的雨天。读完的那天,却是晴天了。模糊了的人物,仿佛陈年的水墨画,轮廓不清楚了,神态却分明清晰。如果让我来勾勒王琦瑶的形象,可能一张侧脸的轮廓吧。高高的鼻子,朦胧而微张的眼睛,微微抿起的嘴唇,很上海的发髻。

我们都是王琦瑶。看完了开篇的群雕象,想象在弄堂里长大的王琦瑶们,我不禁这样感叹。一样的生活环境,一样的成长背景,我们的血液里注定流淌着属于这个城市共同的回忆。

分析一篇小说,很多人说要结合背景,深度挖掘背后的涵义。老师说,应该抓住那些让自己心动的瞬间。阅读小说,本来就是一种体悟式的体验。我很同意后者的观点。很多分析《长恨歌》的文章着笔于那个时代的命运和个人命运的穿插、纠结,也有不在少数的文章试图从逻辑的角度给整个故事的发展一个合理的解释。我都不以为然。首先,这个故事本来就是来于生活高于生活的虚构,如果缺乏了艺术的手法,仅仅是镜像发射般地把生活地本貌呈现在读者的面前,我想可能就会少了很多灵气。因为它藏了一些,露了一些,编了一些,描了一些,这部小说才能酿出味道来。

理论部分到此为止。就个人感受来说,这部小说对我启发最大的是两种感情。透彻而强权,或者,若隐若现而温婉。程先生爱开始得那么不设防备,我甚至在想,当程先生第一次从镜头里锁定那双眸子的时候,是不是,感情就此开始。我相信,捕捉程先生的远远不只王琦瑶本人,更多地是,她身上留下的关于这个城市的不可磨灭的印记。人都是喜欢回忆的动物。回忆和自己有关的一切。特别是看了电影《长恨歌》以后,我更加确定这个想法。梁家辉饰演的程先生,瘦弱而儒雅,仿佛随时会走入老上海这幅画,成为一个典型的背景。而王琦瑶年轻,清新而美好,却不失上海的古典和弄堂里那种积年累月的精细琐碎。这些特质在王身上完美地结合,不让人沉醉其中也很难。比较理性一点解释,这段感情证明了人是会爱上和自己相似地同类地动物。

而对于李将军,似乎他的感情没有那么简单。复杂的军界背景,复杂的社交圈,复杂的爱情关系。然而似乎又显得简单。从最开始见面,到最后生活在一起,只是一眨眼的功夫,没有任何分辩的余地。这就是军人的一贯作风吧。我看到这里一直在怀疑,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呢?这让我想到杰克伦敦的一篇小说中,因为迷路而濒死的人和受伤的狼之间的故事。在同样恶劣的环境下,这两种生物竟然会选择惺惺相惜。相同的,我相信李将军在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应该能够远见到性命朝不保夕,在他强大的外表下面,承担的,是民族和国家的命运。然而就在这种情况下,他遇到了她,一朵小茉莉,初来乍到,却注定浮萍命运。一样的随波逐流,一样的面对命运的不可操控性,他对她是疼爱而怜惜的,亦或是,疼爱怜惜彼此共同的命运?我想,这可能再次证明了,人总是会爱上和自己相似的同类。

当然除了感情的主线外,给我印象更深刻的是上海的怀旧气息。合上书,可能我不会很清楚地记得,程先生第一次看到王琦瑶时的神态,不会记得李将军遇见王琦瑶的地方,但这些都不重要,隐去了细节,仿佛水洗过的漂染衣服,朴拙而自然。仿佛洗去了脂粉气的女子。写此文时离我第一次看可能已经隔了几个月,但是上海的气息还是如小茉莉花的幽香,令人唇齿生津。石库门是上海文学的标致性建筑,似乎不提到它上海味儿就是出不来。然而,如果为了营造这种气氛而把场景都设在石库门里发生,则不免矫情。王安忆不然。王琦瑶生在弄堂,死在弄堂,她的性格和命运很大程度上离不开弄堂文化的熏陶。雨天细细密密的雨脚,密密麻麻的晾衣杆,精确地量油壶,在这里成长起来地人,怎么可能没有细密地性格。而弄堂狭窄而潮湿地环境,是最适合流言滋生的环境。流言随着油烟味、菜香、吵骂声、洗衣声,渗透在这个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地地方。然而,这些看似琐碎的点滴,却是关于这个城市回忆的主体。是的,琐碎得让北方人皱眉,琐碎得遭来各种谩骂和误解,琐碎得连时钟都要拨快一个小时,琐碎得忽略这顿饮茶应该谁请却心里比谁都清楚。上海是这样得吗?某种程度上。可是,我觉得又不全象。或者,这部小说所满足得,是我们关于上海得遥想。

第29篇:《长恨歌》读后感

人生如戏,魂牵梦萦。

就像劫后余生,几番阅读,却已入了戏,结尾一句“死于他杀”,让我觉得恍然,原来我已体味了一个女人四十年的一生。长恨歌,并不荡气回肠,却会令人流恋不绝,这是一个女人四十年的长恨,恨一生爱而不得,一段段“畸形”的恋爱,都是掏心掏肺的付出,却终是独自落寞。

有人说王安忆塑造的女主人公矫情、做作,整个故事只不过是几段荒谬又玛丽苏的爱情故事加大段的景物描写堆砌而已,但我觉得这样评价的人未免有些轻浮,甚至也可以说没看懂吧。王安忆作为一个海派作家,她的文字就是上海的精细,她写的鸽子、弄堂、光与影都是精雕细琢的,她每一个重要情节之前的铺陈并不是没有道理的,正因了周遭的变化才有故事接下来的发展,时空结合,当她温润雕琢的笔触流淌过,原来已是几年过去了,读她的情节总会让我有恍惚之感,原来蹉跎一瞬,已是岁月沧桑。

我一开始是不喜欢王琦瑶的,这种漂亮又聪明并且自知的人往往带着一种自作聪明的气质,但是这样的女人又是特别的,她不张扬似张永红;却有一份率性,她不矫情似蒋丽莉,却有诗人的气质;她不单纯直接似薇薇,却时有可爱。大概就是她心思太多吧,所以她并不快乐,她这一生看似平平淡淡,却是承载了痛的;她这一生虽有间歇不断的朋友,却总是品味孤独,时间在墙上的日影月移,朋友的曲终人散,都只有自己体味,到头来平安里39号还不是只住一个王琦瑶。当卡麦拉的一声响,她的一生就开始了,这就是人生如戏,当她人生最后回光返照的时候还是片场,所以她的一生自片场起就错了,可上海老弄堂里的女人没有哪一个不是过着将错就错的人生。

王琦瑶的爱情每一段都不得善终。小门小户出来的女子妄想太多,所以才有了她那第一段爱情,与一个富贵军阀相爱了,这就是我前期讨厌王琦瑶的原因,我觉得她对李主任更多的是依赖,也带了点虚荣的,而李主任对于她,则是爱怜,爱怜她也是爱怜当初那个初入社会摸爬滚打的自己,他们有点“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意思。因为李主任的身份关系,王琦瑶是不见天日的,所以在这段爱情里她做的最多的就是等待,她的这段爱情除了等待就只剩下巷弄里的流言。

后来,一个人生活的王琦瑶就有点迷人了,因为独立与成熟,这是比美丽可爱更值得、更耐欣赏的。她靠给人推针维持生计,虽然生活在简陋的平安里,但是她还是能保持生活的精细,也因此结交了严师母、康明逊和萨沙,就有了第二段感情,与康明逊相爱并有了孩子。又是同样的原因——身份关系,作为大家庭独子的康明逊是不能娶她的,但她还是义无反顾,怀了孕,甚至选择牺牲萨沙,牺牲自己的身体,她软弱又勇敢,女人总是矛盾的。

最后一段就是与老克腊了,相差二十多岁的黄昏恋,很多人觉得荒谬,但荒谬之余是苦涩的,就像我们学校有个学长发表的一篇小说《吴蓝花》的结局一样,年老的吴蓝花对着别人的新郎说“娶了我吧”,荒诞又心酸。王琦瑶一直是渴望爱的,老克腊激起了她最后一点的青春激情,可是老克腊和康明逊一样,没有足够的勇气,他们谁都没法给王琦瑶一个承诺,这就是男人和女人的不同。

程先生,可以算王琦瑶爱情里的炮灰了,他给王琦瑶一生的走向开了个头,却始终没法参与到她的生活,王琦瑶是有点利用他的,当初为了激怒蒋丽莉和他在一起约会吃饭,后来也是因为长日的无聊和他一起约会吃饭,他们做着类似情人的事情却不是情人。我觉得王琦瑶一生所遇到的男人没有一个比程先生更爱他,这就是备胎的痛苦。

王琦瑶最后死于社会的渣滓——长脚之手,叫人唏嘘,饶是风情万种,不过惨淡收场。作者暗示了王琦瑶的死最终不过是个无头案,上海这地方,有太多的无头案了,像这样的独身的女人,更没人会在意,她死了,只不过是上海的巷弄里又多了一个流言而已。

第30篇:《长恨歌》读后感

《长恨歌》讲述了一个女人四十年的情与爱,被一枝细腻而绚烂的笔写得哀婉动人,其中交织着上海这所大都市从四十年代到九十年代沧海桑田的变迁。生活在上海弄堂里的女人沉垒了无数理想、幻灭、躁动和怨望,她们对情与爱的追求,她们的成败,在我们眼前依次展开。王安忆看似平淡却幽默冷峻的笔调,在对细小琐碎的生活细节的津津乐道中,展现时代变迁中的人和城市,被誉为“现代上海史诗”。

王琦瑶是个兼具美貌与聪明的女孩。在参见舞会的时候,尽管很少见识这样的场面,但是她并没有露怯,也没有表现出任何的失礼之处。在被评为“上海小姐”的季后时,她从容镇定,表现出谦逊和自持。她也有一定的眼力,情商也不弱。周丽莉在王琦瑶眼里就是一张白纸。甚至在借住周家时,展现了一定的治家才能。在女性擅长的穿衣打扮上面,王琦瑶具有不俗的品味。总之,王琦瑶确实比一般女孩子优秀,碰巧她自己也明白这一点。

阅读过程中,王琦瑶让我想起一个人,就是张爱玲笔下的顾曼贞。其实王琦瑶比顾曼贞的状况好很多。王琦瑶家境不算贫寒,家里还雇着娘姨,父母对她也是挑不出刺来。顾曼贞家境贫寒,有个做小姐的姐姐,姐姐夫妇对她虎视眈眈。顾曼贞对富少是动了真情,王琦瑶对李主任却不是爱情。在李主任死后的时间里,王琦瑶心坎上放着的,是那一箱金条,而不是具有象征意味的戒指。顾曼贞让人怜惜,有情人难成眷属是一种悲剧。王琦瑶让人可惜,美好的事物落入泥淖之中,是另外一种悲剧。

那种痛到骨髓,悲到心坎不是王琦瑶,她是自己的愿,自己的无可奈何让悲伤慢慢袭来,慢慢袭来的悲却也不是能够转瞬即逝的,是一种哭笑不得的无奈,上海小姐们都在按照自己的欢喜,自己的情不自禁却也是自己的无可奈何走下去,最后转头已是白发的那日,上海小姐却仍是上海小姐。那种女人特有的虚荣心,上海小姐特有孤傲和自卑让她们永远无法走出那道光环和魔障。王琦瑶四十年卑微的固守着自己那份骄傲,那三小姐独有的骄傲,孑然一身的骄傲。爱情对她是奢侈品,但骄傲是她生存的支撑。二十岁的她却与四十岁的男子,四十岁的她却又与二十岁的男子,时间再她身上仿佛也不是时间了。她得到了同情,羡慕,怜悯,她抓不住的是爱情,程先生就像今时今日的小贝,孺子牛般低头拉磨,奈何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上海小姐们,那些王琦瑶们,爱情也随黄鹤去了。

王琦瑶大可以和爱她的程先生结婚,生儿育女,享受尘世的幸福。但是她不甘心,尤其是经历了“上海小姐”的选美活动,并且获得了一定的肯定。一只想要飞翔的凤凰不会眷恋一株小树。

王琦瑶有些小聪明,足以让她在一众女孩中卓尔不群。周围的赞扬未免让她有些自视甚高。是的,她觉得自己不应该属于目前的阶级。她应该属于上流社会,只有李主任这样的男人才能配得上她。

在当下,王琦瑶的做法似乎是一种上进心的表现。不安于自己所在的阶级有什么不对吗?不想当将军的兵不是好兵。但这两者有本质不同。王琦瑶和李主任在一起是“攀”,她自己毫无根基,她实际上是依附于李主任。就如今天的某女星。她声称不需要嫁入豪门,因为她自己就是豪门。这两者有本质的区别。“嫁入豪门”,是靠依附进入上流社会,“自己是豪门”,她就是主人翁而非从属地位。

几乎每个女孩都有过超越阶级的美梦。灰姑娘的故事永远都有市场。王琦瑶在张永红身上看到了年轻时候的自己。但是,和张永红相比,更加愚拙,更加平庸的薇薇却更幸福。

《长恨歌》中的男人,如李主任,康明逊,萨沙,都有些自私和软弱。但是王安忆用文字给予他们宽容和理解。王琦瑶说她一辈子都靠自己。其实不然,李主任留下的那一箱金条给了她真正的安全感。在任何一种关系中,也许平等才是最重要的。即使是美貌的女子,也不要做攀缘的凌霄花,还是做一株木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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