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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的名义观后感诗意版合集66条

时间:2021-07-03 03:03

一、内容简介

小说讲述了女主人公苔丝生于一个贫苦小贩家庭,父母要她到一个富老太婆家去攀亲戚,结果她被少爷亚历克诱奸,后来她与牧师的儿子克莱尔恋爱并订婚,在新婚之夜她把昔日的不幸向丈夫坦白,却没能得到原谅,两人分居,丈夫去了巴西,几年后,苔丝再次与亚历克相遇,后者纠缠她,这时候她因家境窘迫不得不与仇人同居,不久克莱尔从国外回来,向妻子表示悔恨自己以往的冷酷无情,在这种情况下,苔丝痛苦地觉得是亚历克·德伯使她第二次失去了安吉尔便愤怒地将他杀死。最后她被捕并被处以绞刑。

哈代在小说的副标题中称女主人公为“一个纯洁的女人”,公开地向维多利亚时代虚伪的社会道德挑战。

女主人公苔丝出生于一个贫苦小贩的家庭,他的父亲约翰·德比有一天被人告知是古代贵族德伯的后代,他便得意忘形起来。约翰和他的老婆决定让女儿到一个富老太婆家去攀亲戚,以期在经济上得到帮助。

苔丝去了以后被老太婆的儿子亚雷诱奸,她怀孕回家,孩子一生下即夭折。过了几年,苔丝离家来到陶勃赛乳牛场干挤奶的活儿,在这里他与牧师的儿子安吉尔·克莱恋爱并订婚。苔丝对文质彬彬、颇有知识的克莱十分崇拜和热爱,几次想把自己曾被亚雷奸污的事告诉他,但都因种种缘故而没有办到。结婚前数日她曾写了一封长信将往事告知克莱,她把信从房门下边塞进克莱的屋子却塞到了地毯下面。新婚之夜她把自己昔日的这一不幸事件向丈夫坦白,但是克莱没能原谅她。这以后他们两人分居,克莱去巴西发展他的事业,苔丝仍在一些农场打工糊口。命运却让她再次与已经披上牧师黑袍的亚雷·德伯相遇。亚雷对苔丝的情欲顿时击败了他那没有根基的宗教信仰,他纠缠苔丝,不得到她决不罢休。这时候苔丝的父亲病故,为了母亲和弟弟妹妹们的生活,她被迫与亚雷同居。

不久,安吉尔·克莱尔从巴西回国,找到妻子并表示悔恨以往的冷酷无情。苔丝在这种情况下认为,是亚雷· 德伯使她第二次失去了克莱,又一次毁掉了她的幸福,她懊恼和愤怒到了极点,带着一种责任感,杀死了亚雷。在与克莱一起度过幸福、满足的最后五天之后,苔丝被捕并被处以绞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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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物介绍

苔丝·德伯(Tess of the D’Urbervilles)

苔丝本是一位纯洁美丽又非常勤劳的农村姑娘,她向往人生的真和善,但又时时遭到伪和恶的打击。苔丝的悲剧始于为了全家人生计去远亲家打工,却因年幼无知而被亚雷骗去了处女的贞操,成了一个“堕落”的女人,受到社会舆论的非议,把她看成不贞洁的罪人;苔丝后来与青年克莱相爱,又因为新婚之夜坦诚有污点的过去而被丈夫遗弃,而与近在眼前的幸福失之交臂;出于高度的家庭责任感和自我牺牲精神,苔丝为换取家人的生存而再次违愿沦为亚雷的情妇;最后因为丈夫的回心转意使得绝望的苔丝愤而举起了复仇的利刃,终于成了一个杀人犯,最后不得不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导致“像游丝一样敏感,像雪一样“洁白”的苔丝最后终被完全毁灭。这一切悲剧性遭遇全由于无情命运所精心谋划和设计,安排世事的宇宙主宰通过命运的巨网毫无怜悯地将人伦道德意义上的好人、善良人笼罩于进退维谷的苦难陷阱。

苔丝是哈代塑造的一个全新的妇女典型。她有着双重性格。一方面她敢于反抗传统道德和虚伪的宗教;另一方面又不能长度摆脱传统道德对自身的羁绊。特别是后者与她的悲剧命运直接相关。首先,造成苔丝悲剧的性格方面的因素是大自然赋予她的纯朴,这本能的纯朴使她不能与人面兽心的亚雷相处,也使她不能向心爱的人隐瞒自己的“污点”,因为她没有沾染多少文明,所以也就缺乏功利的计谋。而且苔丝蔑视宗教,蔑视法律。另一方面,由于苔丝出身于一个农民家庭,残存于农民身上的某些旧道德和宿命观点使她在反抗传统道德时出现了软弱的一面。她在受到世俗舆论、传统道德迫害的同时,又用这一道德标准来静观自己,认为自己是有罪的。苔丝以失去自我为前提,对克莱尔极度崇拜,极度忠贞。正是这种思想,这种保守性,加重了苔丝命运的悲剧性。

亚雷·德伯(Alec d'Urberville)

亚雷的父亲是个有钱的商人,而后冠以贵族德伯的姓氏。这个阔少凭借父亲的金钱、权势在乡野称霸,为非作歹。他第一次见到苔丝,荒淫好色的嘴脸就暴露无遗。由于苔丝年幼无知,缺乏经验,而周围的环境又是那样黑暗,没有一个人帮助,没有一个人保护,因此,他趁人之危,设下圈套,蹂躏、玷污了苔丝,毁坏了苔丝少女的贞洁和一生的幸福。尽管后来他在老克莱牧师的帮助下一度改邪归正,自己也做了牧师并打算变卖家产到非洲去传教,然而几十年的恶习并未根除。当他再度碰见苔丝以后,邪念再生,几年的教诲前功尽弃,倒是苔丝看透了这个身着道袍的牧师的灵魂,拒绝了他。可亚雷又百般来纠缠、胁逼苔丝,”但是,苔丝宁可继续留在棱窟槐富农葛露卑的农场里忍受残酷的剥削和压榨,承受超负荷的重体力劳动,也不愿意屈服于亚雷。然而父亲病死,母亲身体不好,弟妹失学,房子租赁到期,一家人被撵出村子无处安身,就在走投无路的时候,苔丝的母亲接受了亚雷的主动帮助,而苔丝也被迫作了他的情妇,成为亚雷放纵生活中的最大受害者。在克莱归来之后,苔丝认为是亚雷让他误以为克莱再也不会回到他身边,与亚雷发生激烈的争吵,亚雷最终死在的苔丝手下。

安吉尔·克莱(Angel Clare)

克莱是与亚雷完全不同的人。他是个有开明思想的知识分子。他虽然出身牧师家庭,却不愿意当牧师“为上帝服务”,更愿意从事实业——务农,克莱鄙视阶级偏见和等级观念,厌弃都市繁华生活,自愿到乡间务农。他不怕吃苦,和农工一样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力图掌握各种门类的农业技术,以便实现自己的理想,成为一个大农场主。在大自然的怀抱中,和天真无邪的农家少女朝夕相处,使他更感到乡村生活的纯朴,也更向往着自然,纯朴、清新的生活,为此,他不愿意娶有钱人家的小姐,而要娶农家姑娘为妻。在他眼里,苔丝是“大自然的新生女儿”,纯洁的象征,完美无暇的杰作,“天地间没有什么象苔丝那样纯正,那样甜美,那样贞洁了。”然而,当苔丝诚实地向他坦白了自己过去所受凌辱,那么克莱心目中的偶像就崩塌了。克莱对苔丝不仅没有丝毫同情,甚至“不能优容苔丝”,他视而不见苔丝对他的一片深情厚意,冷酷无情地抛弃了她,置苔丝于痛苦绝望之中,而且永远扑灭了爱情在她心中重新唤起的希望。克莱抛弃苔丝后,远涉异国来到巴西,饱受生活磨难之后,才真正了解人生,才认识到自己所固守的传统道德是何等的迂腐,既坑害了苔丝,也坑害了自己。内心的悔恨,对苔丝的思念,使他又重新去找苔丝,此时苔丝心中痛苦、悔恨、绝望之情达到顶点。丈夫的归来,两人的重逢,使苔丝看到自己再一次受骗,一怒之下,杀死亚雷,复了仇。经过了五天的逃亡,苔丝和克莱在一个静谧的黎明,苔丝被捕,接着被处绞刑,克莱遵照苔丝的遗愿,带着忏悔的心情和苔丝的妹妹开始了新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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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苔丝读书笔记

这天,我读了《德伯家的苔丝》这篇小说,使我受益匪浅。这篇课文主要讲了:艰苦黯淡的乡村生活,蕴藏着苔丝的梦想和期望。十六岁的苔丝,在家人虚幻的期望下,攀附豪门贵亲。她跃身成为了幸福的贵妇人,之后从此堕入万劫不复的痛苦深渊。

故事的情节并不复杂:纯朴美丽的农村故娘苔丝来到贵族德伯维尔家当女佣,被恶棍少爷亚雷克诱骗失身怀孕,因而受到邻里的耻笑和指责,从此开始陷入痛苦的深渊。之后苔丝遇到了出身富裕牧师家庭的克莱尔,两人真心相爱。新婚之夜苔丝将自己过去的悲惨遭遇告诉了克莱尔,没想到换来的却是克莱尔的无情离去。苔丝吃尽了难以想象的各种苦头,却没有得到克莱尔的原谅和任何消息。为潦困的生活所迫,绝望中的苔丝再次落入亚雷克手中。此后醒悟了的克莱尔重新找到了苔丝,苔丝追悔莫及。为了与心上的爱人克莱尔生活在一齐,苔丝杀死了毁掉自己一生的亚雷克。几天后苔丝被捕,以杀人罪被判处绞刑,克莱尔则遵照苔丝的遗愿,带着她的妹妹丽莎开始了新的生活。

在我读过的外国小说中,《苔丝》大概是最具诗化最吸引人的作品了。作者对19世纪英国西南部农村自然景色的优美描述,字里行间无不浸透着浓郁的诗情画意。尤其是他采用了诗歌的艺术手法,将自然界的优美景色与人物的细腻感情结合起来描述:透过自然景色来揭示人的心境,又透过人的心境来使自然景象充满人的情感,这种巧妙的结合产生出诗的意境,因而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使人读来真觉得是一种惬意的享受。

小说中哈代以生动的笔触,深挚的情感塑造出了一个善良美丽的少女苔丝:宛若“一个清新、纯洁的大自然的女儿”,“在气质和体貌两方面都表现出一种尊贵的端庄,俨然是个皇后”,“她周身洋溢着诗意,一举一动都是诗,把诗人只在纸上写写的诗,活生生地显现出来了”。虽然苔丝是个失贞的女人,甚至最后沦为了杀人犯,但作者还是大胆地摒弃了世俗的观念,赞扬她为“一个纯洁的女人”,“远远胜过别的处女的清新”。

苔丝是个杯具式的人物,究竟谁应当为这一杯具负责呢恐怕许多读者都会认为,罪魁祸首是恶棍少爷亚雷克。而在我看来,导致这一杯具起因的固然是亚雷克,但导致杯具结局的还有苔丝名义上的丈夫克莱尔。亚雷克只是赤裸裸的剥夺了苔丝的贞洁,从肉体上揭开了杯具的序幕;克莱尔却在新婚之夜抛弃了苔丝,从精神上导致了杯具的发展,并最终使这场杯具落下了帏幕。倘若克莱尔没有抛弃苔丝,没有披着那层虚伪的道德面纱,也就不会有这场杯具的发展与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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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苔丝读后感34篇

篇1:苔丝读后感100字

这是我大三看书最狂热的时候看的一本书,记得当时还写了读后感非常的感慨,至今记忆犹新。

这本书是英国诗人、小说家托马斯·哈代的作品,小说描写的是社会如何把一个纯洁、善良、质朴、美丽的农村姑娘逼得走投无路,最终拿起武器向仇人复仇的故事。

这部作品的人物刻画、气氛的烘托、主题的阐发、富于感染力描写向读者展现了女主人公苔丝短暂一生中恋爱、婚姻的悲剧,令人感同身受。

篇2:苔丝读后感200字

出生在英国的苔丝是一个多么可爱美丽善良的姑娘,但她的命运却被自称爱她的人们慢慢摧毁,甚至最后连命都被毁了。

为什么同是人,男子对女子用强就可以被原谅,而女子被人玷污了却不但不被同情还被人看不起。苔丝就是这么一个悲惨的人,她反抗了可是无效。

为什么适合的人一直犹豫不决,而不当的人却捷足先登。于是一直等待着爱人的苔丝正是因为爱人世俗的男女观念而开始走向命运的灰暗面。

为什么男子可以心里放着一个人而也可以随时在外面搂着其它女人,而女子要是心里有了一个人就至始不逾呢?苔丝,就是因为这样傻爱着不值得的人而面向了这样不值得的结局。

为什么她这么勇敢的追求生活拥抱生活却还被生活所抛弃……

篇3:苔丝读后感300字

看了托马斯·哈代所著的《苔丝》这本书,蛮有感触的!

就我个人的看法,我觉得全书是贯穿苔丝的性格来写的。苔丝性格中最大的特点便是责任感。当然,她的悲剧也是由责任感所引起的。

苔丝是个责任感很强的人。如果她没有责任感、孝心,那么她便不会代着本来应该由父亲送的东西送到市区去,也就不会在半路上由于意外事故而导致她家唯一的马“王子”死掉,这令苔丝家陷入困境。苔丝看到这深感愧疚,认为一切都是由于自己的疏忽而造成的。于是她才会听从父母的建议去投靠那位所谓的亲戚——德伯世家,因此她才会被亚历克所奸污这样一个多么纯洁的女孩就这样失去了她生命中最为珍贵的东西。但是她无法改变这个事实,这是悲剧的开始。她遭受到了一个少女所可能受到的最悲惨最可怕的打击,并且弄得她无法自救,一步步走向最后的毁灭。

篇4:苔丝读后感400字

苔丝是个悲剧。我在想,到底是谁造就了她的悲剧。表哥诱奸了她,甚至都有了一个孩子,但她却决然的离开他并视他为仇人。这份勇气是我佩服的,作为一个贫贱的所谓古老家族的女儿,苔丝这一勇敢与不屈的做法让我感动。

可是我不能原谅她的克莱尔,她的丈夫,那个她真切爱着的丈夫,那个她用生命爱着的丈夫。 新婚之夜,克莱尔向苔丝坦白曾经放荡的行为以求得到苔丝原谅,天真的苔丝也同样将她悲惨的遭遇告诉丈夫以期得到同情。不幸的是克莱尔没有原谅她。我不懂,凭什么他克莱尔就可以放任自己却不能原谅她的妻子,她还是无心之失,他有什么资格这样做。在苔丝最困难的时候,他离她而去,可怜苔丝还苦苦等着他,候着他。但是在我心里,他们的悲剧都不值得同情,这是他们自找的,是自己一手酿成的。我倒是同情德伯,那个表哥,只是因为一个错误和对苔丝的痴情,最后惨遭杀害。

世界就是这么不公平,可怜人们还对苔丝和克莱尔的爱感到惋惜,tmd有什么好惋惜的,那个苔丝,为了不值得的男人犯罪,那个男人才是杀人不见血的凶手。什么当初的海誓山盟,这样看来,根本不值得相信。

篇5:苔丝读后感600字

看久了卡通连环画,我想换换口味。于是在书架上拿了一本《德伯家的苔丝》看了起来。

暖人的友情!

喜欢哈代的抒情诗,其中不乏情节生动,语句隽永的作品。《德伯家的苔丝》是哈代最着名的长篇小说之一。这是个美丽凄凉的爱情故事。当我合上书,苔丝对克莱尔忠贞的爱情故事确实令我感动,但令我温暖的是和苔丝一起挤牛奶的3个可爱少女伊丝、玛丽安与雷蒂。她们也同苔丝一样深深爱着那个英俊少年克莱尔,但也深知克莱尔只爱苔丝,于是就把爱恋深深地埋在心里,而把祝福送给他们。我喜欢她们三个的纯洁的友谊和坦率的言行。就是在克莱尔无情地抛弃苔丝时,善良的伊丝也没落井下石,与克莱尔有过一段话:

“你非常非常爱我,伊丝?”克莱尔问到。

“是的我非常爱你,我一直都爱着你!”

“比苔丝更爱我吗?”

“不!”伊丝摇摇头低声说,“不如她爱你!”

“这话怎么说呢?”

“没有人比苔丝更爱你了。”

“因为她可以为你去死,而我无法做的。”

读到这里我心中一阵激动,我仿佛看到一个高尚的灵魂,左右了她那质朴敦厚的天性,这真是一个真正善良、真心待人的好姑娘呀,真令人感动。在苔丝回到娘家又身无分文时,因为失恋而酗酒的玛丽安又帮她找到了一份工作,使苔丝的生活又有了一丝光亮。在那些阴霾的日子中,温暖着苔丝冰冷的心的依然是这份暖人的友情……

苔丝是不幸的,她的父母为了所谓的家庭荣耀,而让她去攀亲,而毁了自己。她最爱的人又无情地抛弃她,而她又是幸运的,在她短暂的一生中,在她遭遇爱情抛弃时,不离不弃的是那份温暖的友情。

为这份友情喝彩!

篇6:苔丝读后感1500字

Everyone should have a chance to be fogiven.

每个人都应该有一个被别人原谅的机会。

——题记

每天走在走过,何尝不向好的方向去向往生活?读完《苔丝》后,内心充满了惋惜和遗憾。苔丝是一个纯洁美丽的女孩儿,生活在僻远的山村里,因为在一个教士口中得知自己贫穷的一家竟然是杜伯维尔爵士的后裔,所以被父母逼迫去投靠远出的杜伯维尔家族,可是这家族很不幸只剩下了阿历克·杜伯维尔和他的奶奶,杜伯维尔看见苔丝青春美丽,便努力哄骗,夺去了她的童贞。苔丝在迷茫之下去一个牧场中做挤奶工,在这个农场中她遇到了一个名誉显赫的一位政治家的小儿子,安琪儿·克莱尔。他们一起度过了很快乐的时光,苔丝却因为失去童贞而心里十分忐忑不安,因为他们当时的生活很美好,使苔丝,这个一向现实主义的女子跌入了爱情的漩涡,但他们完婚后的第一天,苔丝小心翼翼地告诉了安琪儿这件事,导致他们分道扬镳。伤心欲绝的苔丝偶然遇到了阿历克又被其所欺骗而生活在了一起,等待安琪儿一切想通之后想要与她复合时却为时已晚,苔丝知道后悲痛欲绝,杀死了阿历克,与安琪儿度过美好的一天后,走进监狱承受法律的制裁……

通读之后,发现幸与不幸在结局都显得不重要,这些人物的悲惨也是如此,因为安琪儿克莱发现苔丝失去童贞后,他对苔丝彻底的失望了,他不再相信苔丝的深情,也不再听苔丝的苦苦哀求。而这一切仅仅是因为阿历克对苔丝的施暴。他难道忘记他之前的努力吗,他每时每刻对苔丝的爱都充满着初恋的炽热纯洁与真情,他对她的爱是柏拉图式的、带着田园牧歌的情调,遭到拒绝时的痛苦却总是耐心等待,尽力说服,当苔丝终于同意他时,我觉得那一定是他生命中最高兴的事情了,可是物极必反,他也遇到了毁灭性的痛苦。

他没有原谅苔丝,甚至是在苔丝苦苦哀求时说她是个不懂事的妇女。殊不知,苔丝的心里又有何作想,难道她失去童贞是她自愿的吗?可是如果换位思考,也是说得通的,但是英国封建的思想深入人心,很多事情在呆板的封建气势之前显得十分不近人情。而安琪儿克莱即使有天使般的心灵,却无法冲破那封建的教条,仍然是个习俗和传统的奴隶。个人观点是有些责怪安琪儿克莱的,虽然他们相爱,但是即使只有一次不同固执思想的撞击,总会有裂缝无法合愈。

每个人都有过去,可是过去和未来,我们总是要放眼未来。可能一个人不完美,甚至是过去有过很极端很不好的行为,甚至做一些并不符合自己意愿的不道德的事情,可是只要有悔改之心,只要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不也是很好的吗?肉体上的毁灭和精神上的重铸,我觉得还是后者更为重要。如果执意过去,那么我们可能真的对未来丧失希望,甚至产生深深地失落感,认为一个人从此就走上了不归路,可是亲爱的我们,亲爱的你们,这并不是一节可怕的事情,人与人只简单的关系错综复杂但也相当微妙,它是很灵活的,也不应该约束在条条框框中,它本来就是一种人性美的体现。所以我们常常因为执意过去,而忘记珍惜现在,我们也常常因为执意过去,错过身边美好的人与事。

这个貌似浅显的道理用在安琪儿克莱身上也是一样的,也正是因为他的放弃,让苔丝受到了巨大的崩溃。以至于在文末,她所疯狂的举动,无处不显示出她的害怕,害怕安琪儿克莱不要自己,害怕自己做的这些真正让自己成为一个封建的堕落者。

其中,很喜欢文中的这句话,是我所收集的话语中也许是最长的:“着意安排的计划实现起来往往背离原意,因而一意呼唤带来的却未必是意中的人儿。注定要爱的人在该爱的时候大多不能出现。”这句话写出来每个人多舛的命运,坎坷的爱情。最近热播的一部电视剧中说过的一句话记忆犹新“爱情的伟大实则是人类的繁衍。”即使这也许是最客观的看法,可是我希望这是一个有爱有血有肉的社会,虽然会有叛变会有伤痛,可是最终的最终,真正的有缘人还是会走在一起,然后幸福艰辛地生活下去……

苔丝的故事的确很悲惨,但不能因此沉浸到爱情不能圆满的悲伤中哀哀自怜。

毕竟人生之路十有八九的事不尽人意,我们该做的,而是我们最实际的需要去行动起来的,那就是——

做一个纯洁的人,然后原谅你身边的每个走向悬崖却善意的那些人。

篇7:苔丝读后感

不久前看完了这部英国作家哈代的作品,印象深刻,感人至深,并不曲折的情节、唯美的景物描写、生动细腻的人物神态及心理刻画为读者勾勒出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一种震撼人心的深情、一片百折不挠的纯洁、一种在艰难困苦中顽强坚持爱情理想的壮美,苔丝,作为爱情的化身,给读者以强烈深远的震撼。

故事发生在十九世纪的英国农村,贫苦德伯一家被告知他们是当地古老显赫家族的后裔,贪恋财势的德伯夫妇便安排单纯善良的大女儿苔丝前去冒牌的祖先后裔攀富贵亲戚、找工作。不幸的是,那个本为暴发户发家而后伪装成显赫家族后裔的富贵亲戚家成了苔丝的梦魇,这个“亲戚”家的公子哥亚力克是一个贪淫无耻、虚伪险恶的人,将苔丝引诱后玷污,苔丝因此承受了名誉上的损毁和流产的伤痛,背井离乡去到一个牛奶厂做挤奶工,在这里她邂逅了善良仁爱、睿智渊博的牧师家庭出身的安琪儿,彼此相爱并坠入爱河,苔丝因为自身狭隘观念中的“自惭形秽”而一再远离安琪儿,但是安琪儿的一再坚持使得两人立下婚约,但是,诚实善良的苔丝在婚礼前一晚将自己波折的过去告知了安琪儿,可是安琪儿头脑中对于世俗贞洁理想的执拗导致他开始怀疑苔丝的纯洁和爱情,并开始蔑视并离开她远到巴西去创业。苔丝忍受着被心爱之人抛弃的巨大伤痛和亲朋的异样眼光艰难地生活着,去到一个农场从事着异常艰辛的体力劳动维持生计,忍饥挨饿、受冻挨寒,还要承受着农场主严厉的斥责和刁难,在无数次的泪水与异常苦痛的坚持中,她对安琪儿的爱情更加深沉坚强了,只是,面对一位不可知的爱人,她只有写着一封有一封饱含深情与呼唤的信来慰藉自己。然而,曾经的梦魇亚力克又出现了,在牧师的感召下,他一度缓解了自己的贪淫堕落,并开始四处讲道,然而亚力克虚弱的醒悟和孱弱的宗教信念没法避免他再次陷入黑暗,对苔丝进行再一次引诱和逼迫,利用安琪儿的远走他乡挖苦苔丝一厢情愿的感情,利用苔丝家庭的变故逼迫苔丝屈服于他自己的财势,甚至利用安琪儿教给苔丝的无神论的道德哲学来为自己抛弃宗教信念找借口,阴险的亚力克尽力扑灭苔丝的爱情信念,哄骗苔丝安琪儿不会回来了,在这种种明暗兼具的压力和引诱作用下,苔丝陷入了亚力克的黑暗中,成为亚力克的情妇。当安琪儿幡然悔悟并回国寻找苔丝时,悲痛麻木难当,然而怀有坚定爱情理想的苔丝却给了安琪儿绝决而震撼的回应,她杀死了亚力克并追随安琪儿,他们在一起享受了爱情的至美甜蜜与灿烂,几天后,苔丝被捕被处以绞刑。

这部名著是悲剧,悲剧往往毁灭美来教会人们珍视美,进而创造美、爱护美。苔丝在这一悲剧中正是一种震撼人心的美,她是作者对于真挚爱情、纯洁人格、坚强信念的寄托,她是作者的爱情理想的化身。这个爱情理想带给人的震撼来自于苔丝人格的力量,她为了安琪儿的声誉而几番拒绝求婚,但又感动于安琪儿的热忱;她忍受着爱人离弃的伤痛和迫于生计而必须从事的繁重劳动、艰苦环境却依然顽强地坚持着自己的爱情梦想;她为了证实自己的清白和对于安琪儿感情的真挚毅然将自己逼上绝路,和现实种种压迫与引诱决裂,杀死了残害她的亚力克;我们从这种种行为中看到了她对于爱情的坚定深沉甚至惊世骇俗的超脱信念。是的,爱情往往是让人捉摸不透难以看到的,爱情的甜言蜜语和山盟海誓在这些切实的行为坚持中显得苍白虚假,苔丝,她的一封封满含深情和泪水的信、她艰辛劳作时流淌的一滴滴咸涩汗水、她留下的一个个徜徉在山间地头间守望爱人寻觅爱人的孤寂身影、她最后为爱情而表现出来的绝决、勇敢与无畏,都是她心灵的诉说,都是她爱情的言语。

苔丝的悲剧来自于三个方面:自身观念的相对狭隘、爱人安琪儿的昏聩的舍弃、亚力克以及社会昏暗世俗的压迫。苔丝从众地将亚力克的罪恶、父母的贪婪恶果强加到自己的身上,自觉地罪过难当,也因此对安琪儿的感情的退缩表现出自责和惭愧,然而这是不必要的。安琪儿虽然观念先进、思想革新,但是在思想深处,他对于人性纯洁、深刻爱情的理解不够透彻,碍于人的过去、人的历史、世俗观念,而忽视了人的现在、人的行为、更深刻的人本价值,这导致了他遗弃苔丝,背叛感情;亚力克的胁迫引诱、乡邻对苔丝的鄙视贬低、农场主的心胸狭窄、安琪儿牧师哥哥的养尊处优狭隘冷漠等都是苔丝悲剧的客观现实因素。

另外,书中多处对于景物和人物神态的描写极具美感,与苔丝的爱情之美、两人的爱情之美相得益彰、相互促进。

篇8:苔丝读后感

自上班之后,好像很少读书了,总觉得很忙。心里想了一千次去读书,但也找了一千零一个借口不读,比如工作忙,太累了,还要看孩子,哪有心思读书……来到咱们学校,被学校的同事们感染,下定决心坚持读书,做一个满腹诗书的人。

在下决心后的第一周,我刚坐到床边拿起书,眼皮就开始打架。于是心里想着:“算了吧,我真的有点累,还是睡觉吧,休息不好的话,明天给孩子们上课精神该不好了。”就这样,一周过去了,我心里有一点点内疚,与气质女神的梦想渐行渐远。

第二周,春日的天气越发明媚了,内心丰盈美好。该是穿裙子的季节了,要锻炼了,不然怎么保持婀娜的好身材。于是夜跑被提上了日程。每晚8点左右就到楼下小广场跑跑步,或者在家练习40分钟的瑜伽。每次锻炼后心里说不出的轻松,但身体也是难以言表的疲惫。我的书,放在枕边陪我两周,默默无言,也让我的愧疚感与日俱增。

被拖延症坑的太惨了,不能再这样下去了。于是抱起这本《苔丝》读了下去。

书中讲述一个偏远小村庄的姑娘,还未成年,就被好吃懒做、嗜酒成性的父母送出去找一个所谓的同姓的富贵远亲。然而高贵门第,总有很多人趋之若鹜。苔丝到了之后被所谓的堂哥嘲笑,认亲不成,反被堂哥侮辱失贞,然后愤然离开回到自己的小村庄,才发现已然有孕。在那个贞洁大于天的时代,苔丝不顾家人的劝阻和邻居的白眼,坚持生下这个不被祝福的孩子。不幸的是,孩子生下一个月就夭折了。忍受着内心巨大的悲痛,苔丝离开家乡,带着失贞和生子的秘密。

在工作期间,认识了牧师的儿子,一个深情却虚伪的男人。两情相悦。很快,他们就商议结婚。纠结了很久,苔丝准备把心中的秘密告诉这个男人,奈何天意弄人,最终男人还是没有看到苔丝婚前的坦白信。“就这样吧,如果他真的爱我,这件事他一定也会接受。”抱着这样的想法,他们力排众议,结为夫妻。就在大婚当晚,男人坦白了他荒唐的过去,苔丝听了大喜,以为他有相同的经历,就更容易接受她。但是就如同苔丝母亲后来说的一句话:“再深情商量的男人,终究还是男人啊!”,他无法接受自己完美的妻子身上竟然有这样的污点,所以在新婚的第二天与苔丝告别,二人天涯相隔。

苔丝本以为找到幸福,却在遇上他后更加不幸。父亲过世,无家可归。为了生活,苔丝四处辗转,受尽苦难折辱。期间,她给丈夫写过很多信,不知为何,并没有到他的手里。男人在战场拼杀,伤痕累累的时候忽然原谅了妻子,在她决定放弃和他的爱情,接受她所谓的堂哥的时候。造化弄人,当身受重伤,身体羸弱的丈夫回到家乡,听到妻子的遭遇后决心找回妻子,善待他。而此时苔丝听信丈夫已经去世的消息,嫁给了那个恶魔“堂哥”。

当男人辗转找到妻子的时候,妻子一身华服,脸上再也没有初见时的风华,只有疲惫、沧桑和不甘。苔丝心里还爱着,却再也不想被爱的人侮辱,便拒绝了他。转身回到房间,看到欺骗他的恶魔,内心再也无法安然,她想起丈夫那句“你应该杀了他”,拿起水果刀,结束了地狱般的生活,却也将自己送到了另一间地狱。

以为生活是童话,但生活处处是魔窟。大学初看的时候感叹那个黑恶丑的时代,以为是时代造就的不幸。当然,至今也认为这是导致不幸的一个重要原因。而随着阅历增加,便渐渐知晓,所谓不幸,一半是时代所致,另一半是自己的性格所致。若不是太听父母的话,没有主见,便不会去认亲戚。去认亲戚时觉察到“堂哥”的暧昧,自知家势身份无力匹敌的时候便该及时抽身,也不会失去那个时代女人赖以生存的一切,更不会在最后的时刻委身恶魔,迷失信仰;在遇到旧爱时,若是足够理智勇敢,便不会一刀结束“堂哥”的生命,也让自己和爱人阴阳两隔。

当然,遇人不淑是每个人都会遇到的事。生活不是童话,更不是小说。我们在遇到每个人、每件事的时候都动动脑子,不被情绪左右,知道自己要什么不要什么,足够勇敢,足够坚强,才能遇到真正的幸福。

篇9:苔丝读后感

前一段时间,听同学介绍,说《苔丝》这本书不错,便从图书馆里借来看看,不算很厚,只有300多页,但我用了不到两个星期就看完了,因此,今天想写一下我看后的心情。

苔丝,是一个勇敢的、单纯的、坚强的、自尊自爱的女孩子,同时她又是一个傻孩子,但她的傻让人敬畏,让人赞美,让人喜欢她、爱护她、甚至崇拜她、羡慕她,渴求像她一样,可以轰轰烈烈的爱一场,拥有至死不渝的真爱!但即使她是那样一个让人喜欢的女孩子,仍免不了命运的捉弄。

悲欢离合,生离死别,误解诽谤,世间的是是非非,世间的酸甜苦辣,世间的人生百态,她都经历过,目睹过。都说善有善报,我不知道苔丝的结局对她来说是否画上了一个美丽的句号,但我却会时常为她感到悲哀,感到不值。原本美丽的人生怎可就这样早早的结束呢?原本灿烂的生活怎可就这样流逝呢?原本幸福的家庭怎可就这样没有了呢?原本单纯的性格怎可就这样变得陌生了呢?但,有时候又会觉得那已经很好了处于那样一个时代,拜拜金主义,物欲横流,人们心中似乎只有利益没有感情,苔丝可以收获那样坚贞的爱情、纯真的友谊,真的不枉此生。

克莱尔,苔丝真爱的男子,那个没有贵族恶习,摒弃宗教,接近贫民百姓,从事农事的另类贵族,拥有绅士风度,而又博学多才,初次见面就捕获了苔丝那纯洁的心。但,出生于贵族的克莱尔,总免不了他的一些习气,大男子主义,有时头脑简单,办事不经大脑,当他听了苔丝讲诉16岁时的遭遇时,冲动的克莱尔,就那样毅然决然的抛弃了他新婚的妻子,独自一人去了遥远的巴西,寻找他的事业,不在关心那个他曾经深爱的,并一直都深爱着他的苔丝!

面对丈夫的离去,家庭的破败,假贵族的骚扰,苔丝没有选着放弃生命,更没有就此颓废下去,她反而勇敢、果断的担起了家的重担,就没有接受假贵族的救济,也没有屈服于众人的威胁,更没有向丈夫要求过什么,哪怕在生活最困难的时候,也没有向克莱尔一家要过一分钱,她就是那样一个坚强的女子,自己默默承担一切痛,一切苦。

但命运总是喜欢与人们开玩笑,当苔丝感觉自己给克莱尔所写的书信仿佛都石沉大海时,当父亲离开人世留下孤儿寡母时,当自己没有房子可以栖身时,当一家人都需要苔丝一人养活时,这个感觉已经走到生命的尽头的女人,在那个名义上不是但实质上是她丈夫的假贵族的劝说下,决定把克莱尔永远的放在心底,忘记以前的自己,为了家人活下去的时候,远在巴西的克莱尔去突然出现在自己(苔丝)面前,她崩溃了,她的心在滴血,原来她又一次上当了,宛如16岁时失掉贞节一样,被同一个人骗了,可怜的人儿,忍够了,利刀起落,结束那个恶魔的生命,但也因此,使得她走上了逃亡的路上。

和心爱的人在一起的日子,总是快乐的,即使那很短暂。他们又和以前一样了,彼此相偎,述说着彼此的无限的悔恨与无限的喜悦,他们感谢命运,因为这是他们懂得在彼此心目中,自己的位子是那样重要,自己是那样被深爱着。

当太阳在一次升起时,苔丝告别了这一个让她又爱又恨的世界,带着那份他用心守候的爱情!

苔丝一生所经历的,无论苦乐,对她来说都是有意义的,有价值的。

一个女人一生最大的梦想是什么,不就是有一个爱自己的丈夫,有一个肩膀可以依靠吗?但现在看来,她似乎可以生活的更安逸,更富裕,更轻松,那

便是选择那个假贵族,但她又会失掉自己,失掉精神,如同行尸走肉般,生活在没有爱情的世界里,相比一下,哪个更好呢?

有人说:"宁愿做在宝马车里哭,也不要坐在自行车上笑!"我不想对此妄加评论,但,我只想说一句:没有精神的活着,那和死没什么不同!人生在世,不能白白来这一遭,总要经历一些什么,那样的人生才够精彩!

篇10:苔丝读后感

《德伯家的苔丝》是英国着名小说家和诗人托马斯*哈代创作的代表作之一,一百多年过去了,女主人公苔丝也早已树立在世界文学画廊之中,这不仅仅因为人们对传统美德有所超越,更因为作品主人公所拥有的人性与灵魂深处的巨大魄力使之成为最动人的女性形象之一。哈代以小说女主人公苔丝的悲惨命运替西方悲剧作了一个形象的阐释,苔丝足以“哀感顽艳”。

感人的就是苔丝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拿起了刀,将她多年以来所受到的屈辱与艰辛都发泄在刀头,刺向了那个毁了她一生的男人。一切平静了,苔丝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时间里终于和她爱的人体验了真正的蜜月,那是她生命中的最后一站,是她终于解脱的日子。苔丝在对的时间遇到不对的人,或许她的命运本该这样,在所谓贵族家庭后代光环的后面,她那不思进取的爸爸和她那一心想要女儿嫁进豪门的妈妈,注定纯洁的苔丝要遭受捉弄。我同情苔丝,但我加懂得了人要学会保护自己,世界不是天堂,多一个处处留心的心眼,会让你的人生更加顺利。懂得爱护自己的人才会去创造财富,美化生活。

篇11:苔丝读后感

《德伯家的苔丝》是哈代著称于世的“威塞克斯系列”中的一部力作。主人公苔丝是一位美丽的农家少女,因受东家少爷诱迫而失身怀孕。从此,这一耻辱的事实剥夺了她接受真正爱情的权利,致使新婚之夜遭丈夫遗弃。后来,万般无奈之中,她重回了少爷的怀抱,不料,就在这时她那有名无实的丈夫拖着病驱千里归来,苦苦寻觅。苔丝为了自己真正的爱,毅然杀死同居的少爷,在与丈夫短暂欢聚后,走上了绞刑台。

父亲德伯的愚昧无知,对于金钱的贪婪推使苔丝跌下了社会的的深渊;而亚雷的邪恶无耻则将苔丝少女的所有美好梦想化为灰烬,促使她遇上了改变她人生的第三件事——与安玑·克莱相爱。而正是这个安玑·克莱,这个有着天使之名的懦弱男人——最终造成了苔丝的悲剧。有人会说安玑·克莱才是真正该批判的人,但是无疑他生活在那个时代,他需要时间来释放自己,不可忽视的是,安玑·克莱是爱苔丝的,至少那爱是真的,而不是像亚雷一 样,只有肉欲,把苔丝当做自己的玩偶。所以我认为苔丝的悲剧应该是当时的时代所酿成的,或许在现代社会也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不过对于像苔丝一样的人来说,生存的机会就多了。合上书,我想鞭挞当时的社会,指责亚雷的无耻行径,藐视安玑的懦弱,同情苔丝的悲惨遭遇。

篇12:苔丝读后感

这本书,是对丑恶的男人的一种无情的鞭挞。德北,苔丝的父亲,是一个用酒精把自己置于幻想之中的无能之辈,梦想着上天会将幸福的甘霖降到他的头上,他永远不会去考虑也永远不可能理解人生存的意义;德伯,一个不知廉耻、卑鄙下流的无赖,可以说,是他一手导演了苔丝的悲剧,他对苔丝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满足自己那肮脏的肉体的欲望,苔丝杀死了他,但实实在在的说,是他杀死了苔丝;安玑,一个道貌岸然、心胸狭窄的小人,自命清高,但从来不敢直面自己那虚伪的灵魂,在苔丝的悲剧中,他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帮凶,在这部书里,他大概是一个最卑微的主人公了;可怜的克莱先生,他无助的道教,从来没有挽救过任何一个灵魂,甚至包括他的三个儿子......

对于社会,我们每个人都是“不识庐山”,我也无意去探其真实面目,能够无愧于做一个人,我也就心满意足了:何其难也?

看的是这个版本。我前半部分看的电子书,后半部分看的这个版本的纸质书,有个别错误,可以接受。

先说翻译。总体上还是流畅的,但是还是有翻译痕迹,但是不较真读一读还是没什么问题的。

我个人偏向归化的译法,所以一般有这种翻译痕迹我都会觉得多少有点不舒服,这个具体因人而异吧。

说回小说本身。苔丝这个人物真的太可怜了。美丽,善良,单纯,却经历了如此不公的命运。她好像什么都没做,但是却被命运牵着一步步走向悲剧。

她的悲剧究竟是因为什么造成的?我认为有以下几点因素:

1. 家庭因素;

2. 社会因素;

3.个人因素。

先说家庭因素。如果不是她的父母贪图虚荣,一心想让苔丝嫁给体面的有钱人,一心想让苔丝去认所谓的“亲戚”,苔丝就不会遇到流氓德伯维尔,也不会遭到德伯维尔的诱奸,使自己失贞。

社会因素或许是“罪魁祸首”。这不光是当时的年代,就连现在,也因为所谓的社会道德等因素使女性遭到不公平待遇。明明自己是受害者,为什么最终施害人可以逍遥法外,而受害者本身却要为自己遭受的种种不公平待遇买单?

苔丝因为自己的美丽和单纯而遭受诱奸。她认为这样的自己不配再拥有美好的爱情,于是她在二十岁的年纪决定再不做人妻子,可是她又偏偏遇上了她生命中最不该遇到的那个让她动心的人——克莱尔。他们一相遇便迅速相互爱慕并坠入爱河,这也是苔丝痛苦的开始。在想爱和不能爱之间挣扎,最终感性战胜了理性,却在新婚当晚又因为良心不安而吐露自己过去“不堪”的过去(而实际上是自己被害的过往)。由于道德上的原因,克莱尔无法接受自己眼中原本白璧无瑕的女人竟然有过这样一段经历,而完全不顾自己也曾经因为个人情绪的因素而与一个陌生女生度过48个小时的堕落时光。他认为自己与其他女人的堕落是可以被原谅的,但是苔丝的过去却是不可原谅的。而事实上,【克莱尔的过往是他主动发生的,而苔丝却是被动的受害人。】就因为这样,克莱尔离开了苔丝而远赴巴西,一方面看看巴西是否有发展事业的机遇,一方面也为了远离伤心之地,让自己可以好好考虑自己所经历的事情。

克莱尔一离开便似乎了无音讯,偶有几封信也无关痛痒。在等待中苔丝又遭遇了本来“皈依”了宗教,却因为遇到苔丝又暴露本来面目的德贝维尔的纠缠,而在家庭变故和克莱尔久久没有音信的压力之下,苔丝再一次屈从了德贝维尔的“诱惑”,成为他的妻子。

就在事情基本到了无法挽回的地步的时候,克莱尔由于巴西旅伴的劝诫幡然醒悟并回国找寻苔丝,然而一切都为时已晚。极端痛苦之中,苔丝用刀子杀死了睡梦中的德贝维尔,并追上克莱尔投入他的怀抱。经历几天几夜的躲藏之后,苔丝最终被逮捕,并依法被执行死刑。

整件事情中,最具有讽刺意味的事情有二:

①克莱尔与苔丝如此相爱,当彼此得知各自“不堪”的过往时,苔丝几乎是不假思索选择了原谅克莱尔;而克莱尔却陷入了极度痛苦与纠结之中。按理说,克莱尔所犯之事,属于他的主动与享乐,而苔丝却属于被动与受害,应该被原谅的是苔丝才对,然而由于社会道德对于女性的苛刻和对男性的宽容,却使两个人的认知发生了这样可笑的转变——男性可以由着自己的欲望与女性发生苟且之事,且不必未必付出很大的代价;而女性即便是被动与男性发生了关系,即便是受害者,也应该被万夫所指,甚至终身为此付出代价;

②德贝维尔诱奸了苔丝,苔丝为此承受了巨大的痛苦,内心一直备受煎熬,且终难得社会群体的原谅(世人有什么资格谈原谅);德贝维尔却可以因为受到点化,皈依宗教,然后穿上道服,给人们四处讲道(他又有什么资格讲道!)而被社会群体所原谅和接受。明明前者才是真正思想上精神上纯洁无瑕的人;而后者不过就是一个披着“皈依宗教”外皮的思想龌龊的流氓,而最终被社会群体接受的竟然是后者而非前者。再次可见当时社会道德对女性的苛刻以及男性的宽容。

虽然这种情况到今天已经得到好转,甚至有一些女性可能已经逾越了道德的约束而再无廉耻之感(我认为这是过犹不及,没有把握度),不过还是有一些女性仍受封建思想的困扰,也有一些人仍受着封建糟粕思想的束缚而作茧自缚,痛苦不堪。

再说个人因素。

①苔丝的美丽也许是一切事情的导火索。但是我们要怪她生得美丽吗?这是否太具有讽刺意义?因为生得美丽本应该是一个女人值得骄傲的资本,并且苔丝并没有想要利用自己的美貌去为自己获取虚荣和财富。真正不堪的,应该是心怀不轨的人和难以揣测的人心;

②无意间看到网上有人评价苔丝“人格独立”,但是我的认识恰恰相反——我认为正是教育的缺乏,见识的浅薄和性格中的犹豫与软弱,才使得苔丝一步步得将自己带入难以脱身的泥淖之中。如果在与克莱尔结婚之前,不顾克莱尔的屡次阻拦,不顾自己心中的情愫的阻挠,而选择理智地将自己的过往坦率地告诉克莱尔,并冲破道德的牢笼大声告诉他——如果你认为我是不堪的,那也只能说明你被这道德的外表迷惑了,你也不是一个真正具有独立思想的人,那么,不是我不配获得你的爱,而是你不配获得我的爱。但是,这样要求苔丝也太过苛刻了,然而,如果苔丝真的足够意志坚定,性格足够健全,人格足够独立,是不是结局真的会有所不同呢?

我忽然想起来《红字》里的海斯特,论人格独立,苔丝是不及海斯特的,同样有着非凡的美貌,但是最终的结果,也都是悲剧。也许性格再独立,再当时的社会条件下,这些美丽女人的命运,也只能是以悲剧告终。

哎,其实苔丝和克莱尔之间的爱情本来是可以很美好的,只可惜天意弄人。

除了以上内容之外,作者哈代也为读者展现了一幅幅英国乡村的自然景色画卷,我个人也是很喜欢英国乡村那种自然气息的,但是这也可能造成小说内容的繁冗。不过,其实名著在这方面有很多共通点,就是不厌其烦下重笔墨去描写人物所处的场景,且场景的描写也非常具体而细致。其实这也是很多通俗小说做不到的,大家之所以是大家,他们对生活,对自然,对人生的观察,对事物的敏感程度,多多少少还是超越常人的。

最后分享书里面的一段话吧:

什么样的男人才是一个有道德的男人呢?再问得更确切些,什么样的女人才是有道德的女人呢?一个人品格的美丑,不仅仅在于他取得的成就,也在于他的目的和动机;他的真正的历史,不在于已经做过的事,而于一心要做的事。

篇13:苔丝读后感

去年初秋时节看的《苔丝》,对于一个过目就忘的人,时隔半年再来写读书笔记,纯粹是因为今天难得有了一个空闲的傍晚时分,又恰好《苔丝》放在书桌上。

详细的情节不太能说得清楚了,但是看书时的心情和感受,记得很清楚。《苔丝》是托马斯·哈代在维多利亚时期的作品,也叫《德伯家的苔丝》。在维多利亚时期,社会对于女性的要求是婚前守住贞洁,婚后忠于丈夫。同时具备纯洁、贞洁、优雅、端庄等体现女性特色的美好品质才能被视作完美的女人。

维多利亚时期对于女性地位的定义与当时社会的性压抑有很大的关系。性如洪水猛兽,让人避而不谈,但又让人难以抗拒。于是这个时期的女性,一旦在婚前踩了性这颗地雷,就等于葬送了一生。但对于男性,却有着让人匪夷所思的宽容,男性在婚前的鬼混被视作理所当然。

在这样一个时代,纯洁的,不谙世事的德伯家的苔丝,被恶少亚历克诱奸。顺应时代的潮流,开始了不被原谅不得善终的人生。在失去贞洁之后,苔丝遇到了真爱克莱尔,一个有教养的年轻人。二人心心相惜,互相爱慕。失去贞洁的苔丝经历了无数番内心的斗争之后,终于决定答应克莱尔的求婚,并打算在婚前向克莱尔坦白一切。

然而一坦白爱情就成了泡沫,克莱尔在新婚之夜抛弃了苔丝。而后苔丝开始痛苦的治愈之旅,不幸再次被亚历克纠缠,在痛苦绝望之际,苔丝屈服于亚历克的纠缠。克莱尔终于回来了,苔丝对亚历克的恨集中爆发在一把刀。亚历克死于苔丝的刀下,苔丝在克莱尔的身边被捕。

哈代的作品分为三种:性格与环境的小说;罗曼史与幻想的小说;精于结构的小说。《苔丝》属于第一种。所以在这本书里,环境描写十分精彩,人物心情、性格以及命运走线都能在环境描写里找到线索。可以说很适合做环境描写的教科书。

比如克莱尔在夏日黄昏弹竖琴时,苔丝听到琴声后走向他的一段环境描写:

苔丝不觉来到了园子的边缘,发现这里已经多年没有整治了,如今一片潮湿,长满了杂草。有些梗长花茂的杂草,散发出一股股刺鼻的气味,它们那红色、黄色、紫色的颜色,构成了一幅多彩图,如同人工培植的鲜花一样绚丽。还有一些多汁的野草,用手一碰,就腾起一团团薄雾般的花粉。她就像一只猫似的,悄悄穿过这片繁茂的杂草,裙子上沾上了沫蝉的泡沫,脚底下踩碎了蜗牛壳,两手染上了蓟汁和鼻涕虫的粘液,裸露的胳膊也抹上了黏糊糊的树霉。这东西在苹果树干虽是雪白的,但在她的皮肤上却留下红色的斑点。她就这样走到了离克莱尔很近的地方,并且没有让他发现。

在这段里,颜色是绚丽的,气味却是刺鼻的,感受是潮湿和黏糊糊的。两个年轻人的互相吸引和互相欣赏,如这园里的多彩的杂草一般妙不可言,但这杂草的气味却是刺鼻的,两个年轻人的爱情是苦涩的。而潮湿和黏糊糊似乎是无法摒弃又让人恶心的过去所带来的感受。

在苔丝和克莱尔时常情不自禁地见面时有这样一段描写:

黎明时分和黄昏时分,天都是灰蒙蒙的,但有不同。在朦胧的晨曦中,似乎光亮是活跃的,黑暗是沉寂的;而在朦胧的暮色中,黑暗却是活跃的,并在渐渐加深,光亮反而在昏昏欲睡。

在因某件事而拥有特别的心情时,周遭的一切,日光、蝉鸣、树叶、雨滴、云层、星光等等都将被赋予神的意志,拥有了情绪和思想,帮助你记住当下的刻骨铭心。很久之后,你见到日光不是日光、蝉鸣不是蝉鸣、树叶不是树叶,雨滴、云层、星光都是陌生的、无趣的存在,只因心情是无法粘贴复制,也无法孪生的。

关于苔丝悲惨命运的缘由:到底是她的性格决定了命运还是命运决定了性格呢?说不清。

在苔丝所接受的聊胜于无的家庭教育,并没有教会她如何对付男人们的套路。以至于她在失去贞洁之后,抱怨她的妈妈没有提早告诉她男人不安好心,没有提醒她要提防什么,而她也没有机会像上等人家女儿那样通过看书长见识。

苔丝的妈妈说:“我是想,我要是对你说了他的痴情,说了这片痴情会引起什么后果,那你就会跟他摆架子,失去机会。说到底,这是人的本性,也是上帝的意愿。也罢,我觉得咱们总得往好的方面想。”苔丝的妈妈应该算是苔丝悲惨命运的原因之一。

再讲到克莱尔,他当真是一个新婚之夜发现妻子不完美的可怜男人。在我看来,他抛弃苔丝时恶狠狠的一面,完胜于他的可怜。而亚历克也不是个十足的恶棍。我认为他对苔丝有过真心,一次又一次厚颜无耻地出现在苔丝的面前,恳求得到她。当然,亚历克的占有欲表现得还是蛮明显的。

做一个十足的恶棍,就像把一百道选择题全部猜错一样,非常有难度的。

在女权逐渐崛起的时代,去看《苔丝》这本书,在女权的本质上,以及女权的意义上,或可有不一样的认识。前段时间去翻了一个“两性专家”的微博,这个专家表示智商145,阅读量也十分惊人,出了好几本书,听起来很厉害的样子对不对?但是呢?她有个邪说:吞精可预防先兆子痫。

所以你们懂的,这个专家到底是不是专家。我要说的是她的一套关于两性相处的理论:女人要降低标准甚至改变自己去择偶或者迎合配偶,要找比自己长相低一分的男人,也有一堆什么降Pu,升mv的歪理。嗯…我要表达的是,在男女平等的现在,没必要去为了迎合男人而塑造自己。虽然两性相处中会有包容体谅,但这和刻意迎合,还是有本质区别的。

也没有一套完整的理论可以搞定一个人的人生,随着生活的快节奏,人们从善变已经进化到瞬息万变阶段。理论是要靠实践积累、推理总结和反复验证之后才能得来,跟不上人类进化的节奏,不适合用来指导成长。当然,我主要不服她是因为,在她的理论里,我这种长相,是一辈子都泡不上吴彦祖的。

篇14:苔丝读后感

徐志摩曾说:“读完《德伯家的苔丝》比我大学四年的收获都多。”出于这句话,我找来了这本书来看,并为作者高超的文字处理技术所折服。他的景物描写让人感觉不到有任何的瑕疵,背景色显得那样优雅而朦胧。“当挫折再起、灾难重现的时候,也许人们会发现:曾经以为已经被永远跨过的深渊,其实只是绕了一个弯而已。”是我这本书中最喜欢的一句话。

可能是有共鸣吧,高中时特别是高三感觉自己有点封闭,所以刚上大学时,想重新做自己,就鼓起勇气主动多与别人交流,克服恐惧积极上台发言,大声询问自己不懂得的地方。开始的一段时间感觉还好,后来渐渐感觉有点累,再后来又出现了以前同样的现象,自己一直想要的那个状态没有持续多久,后来发现,还是原来的顽疾没有被解决。

安吉尔从巴西回到英国几经打听,终于找到苔丝所在的地方。当苔丝以一个贵妇人的形象出现在他面前时,他或许不应该惊讶。父亲走了,家也没了,当她了解到自己不能撑起整个家并且爱人迟迟不能在最需要时施以援手,她能坚持一时,她不能……。苔丝曾经的抗拒与挣扎在此时此刻都消散了,安吉尔也走了。此情此景,我相信,苔丝的痛苦多于震惊。后来也证明的确如此。这次,苔丝选择追寻自己的爱。或许许多人会选择其他的方式,而苔丝只有她自己唯一的方式。她简单地而且是毫无预兆的用刀捅死了亚历克,就飞奔着去找安吉尔。看着苔丝慌张又兴奋的表情,加上不小心被看到的苔丝衣服上残留的血迹,安吉尔似乎明白了一切。他选择原谅她的一切,陪她一起走到最后。从这里就开始完美了。不论是多于愧疚的深情爱意,还是男儿的那份担当与毅力,安吉尔都依然沿着来时的方向继续前进着,一往无前,坚定不移,还是那样深沉而热切,只不过情形不一样罢了。

虽然只是一瞬间,却看到了诸多的意味深长。我很是希望自己也能处在诸如此类的位置上,毅然决然地踏上自己选择的道路,绝不后悔。

这样的瞬间很少,在生活中我总是顾虑太多,拿主意时犹豫不决。一直在强迫自己做事果断,即使以后的事实证明当初的选择不是最好的。选择其实很简单,是自己想的太复杂或夹杂了自己的情感在其中,以致于看不清许多东西。我们选择只是先想比其他选择更加有利于自己。但应用于情感方面或许是不好的。它没有值不值得或是对自己更有利,只有想不想,这种东西只凭感觉就好了。(利用情感获得利益的除外)

爱是要付出的,安吉尔得知苔丝不贞时,说不能忍受克莱尔的存在。当安吉尔再次出现时,她想要与他在一起,就杀了亚历克。或许苔丝就是这样单纯。她不想要别的什么,打算抛弃一切来得到心爱的人永远的爱。克莱尔不再抛弃她了,尽一切力量保护她,这也许是美好的,但似乎世界所有的美好都让人感觉太过短暂。谁说我们整天忍受生活的琐碎,命运的摆弄,在社会被无情的对待时,不就是为了美好的瞬间呢?

生命太脆弱,经不起折腾。爱情总是那样美好,以致于我们沉溺其中忘记了周围的世界,只需要两个人就好。那天,阳光恰好。平和而美好的欢声笑语,纯净的嬉戏打闹,似乎平静得有点不太真实,所以有了后面的分分分离离,合的短暂而轰轰烈烈。爱情少了它或许有些不完美,也正因为如此,才弥足珍贵。有个问题,我很困惑。

为什么安吉尔不能接受苔丝的不贞?自己也犯了同样的错,为什么不能容忍心爱的女人犯同样的错?是传统观念的束缚还是破坏了苔丝一直在他心中的完美形象?她是一种象征,一种精神寄托,而这种东西不能有丝毫差错。为什么又回去找他呢?对苔丝的愧疚还是出于对她的爱?抑或是异国他乡的见识与经历让他想通了?我更相信是出于对苔丝的爱。爱情这种东西说不清,其实也不必说清。苔丝写给安吉尔的信中透漏出的那种痛苦无助与伤心真让人受不了。安吉尔或许想通过去巴西开辟一片新天地来忘却这段恋情,结果带来的是劳累与对她的无尽思念。

他终于还是去找她了,经过了一段时间的磨练,对爱情有了更深一层的了解,不再过问以前的事。是出于对她的深沉的爱,还是怀着一种愧疚,或者是两者都有?我想,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答案。

篇15:苔丝读后感

闲居无事,重温了一些经典名著,以后会试着写写书评,谈谈读后的感受。今天先来说说《德伯家的苔丝》。

《苔丝》描绘了一个纯洁女人的悲剧性毁灭,写的是社会如何把一个纯洁、质朴、正直、美丽的姑娘逼得走投无路,终于杀人的故事。它是哈代最优秀的长篇小说,也是一部震撼人心的悲剧作品。

苔丝出生于黑原谷一个贫苦的小贩家庭,醉鬼父亲懒散无能、虚荣愚昧,母亲浅薄庸俗、不谙世事,六个弟弟妹妹,最大的不过十二岁半,最小的则刚满一周岁。他们的一切:欢乐、健康、必需品、甚至生命都完全取决于两个成年的德伯的判断能力。遗憾的是,两个家长选择的却是一条通往苦难、灾祸、饥饿、屈辱和死亡的人生之路。

自尊的苔丝,为了拯救陷在生活泥淖中的父母,在母亲的安排下,扮了一回可怜的穷亲戚,到猎苑的德伯家做了养鸡女工,踏上了她短促一生的灾难之旅。在那儿,她受到了冒牌本家Alec的玷污,失去了所谓贞节。可她一旦明白自己的处境后就毅然离开,没有按母亲希望的那样屈从社会压力,和有钱的Alec结婚,顺理成章地做一个有钱人家的夫人。

美丽的黑原谷却给不了这个美丽的黑原谷女孩想要的平静和安宁。为了生活,也为了忘记过去,苔丝第二次离开了家,到较远的英仑谷的奶牛场当了一名挤奶工人。上帝并不总是严厉的,在这里,苔丝邂逅了帅气而体贴的拉着竖琴的Angle,开始了她一生中最初也是最后的一次甜蜜恋情,度过了几个月的美好时光。

只可惜最灿烂的花未必会结出最丰硕的果。短暂的欢乐之后,纯朴的苔丝一心想要坦白,以为Angle会和自己原谅Angle的年少轻狂一样原谅自己的过往。可是一意摒俗的Angle,却理性地用他曾经厌弃的社会道德来重估这个无辜的女孩,新婚之夜决裂后远走巴西,沓然而去,留下苔丝这个孤苦无助的女子,饱尝俗世的因果。

命运没有逆转,却用无情的现实把苔丝推进了更加痛苦的深渊。Angle音讯全无,苔丝最终在无望的等待中绝望了。上帝继续和这个可怜的女人开着玩笑,苔丝的母亲病了,天天做着复兴梦的父亲却在醉梦中先去见了祖先,农场主藉此收回了房屋和土地,一大家子人失去了最后的凭依。拒绝了Alec求婚的善良的苔丝为了一家人的生存,只有接受来自视若仇敌的Alec的帮助,做了Alec的情人。

我倒希望故事在这里打住,虽然滥俗,单就苔丝而言,好歹也可算是个归宿。毕竟她还只是一个刚刚二十出头的女子,有权享受一些世俗的欢乐。可是托马斯·哈代这位批判现实主义的大师,却用更尖锐的笔触,让Angle从巴西回来,重温昔日鸳梦。在精神上已经死去的苔丝在现实中又活了回来,在极度的愤怒中杀死了Alec,和Angle在逃亡途中被警察抓住,判了绞刑,走上生命的祭坛。

隔了一百多年的距离回视,悲惨的苔丝理应幸福。无论如何,我们不可能要求一个十七岁的女孩子强大到足以抗拒世间所有的邪恶,也不可能不像苔丝那样去追求一份“把激情本身当作恋爱的目的”的纯洁爱情,更何况还有意中人Angle的主动痴情!我倒觉得Alec虽然风流,但还是给了苔丝家人许多实质性的帮助,罪不至死。倒是苔丝苦恋着的Angle,除了给过她几个月短暂的爱情,更多的是无望的等待和迫人的痛苦,极少负过身为男人和丈夫的责任,最后还成了苔丝杀人的直接诱因,导致对他迷恋至深的苔丝杀身成仁。

被迫在自称撒旦的Alec和号称天使的Angle中周旋的苔丝,注定追求不到她想要的不含丝毫杂质的爱情。伪善的Alec一直就不是苔丝喜欢的人,可苔丝苦恋的Angle也只是一个失败了的资产阶级的反叛者,始终没有跳出他所反抗的旧的道德藩篱和摆脱他所鄙视的阶级偏见的束缚。苔丝看重的比自己生命还要重要的爱情,只不过是无望世界里的一抹五彩幻影。在现实的世界里,出身于不受欢迎的家庭里的苔丝要想嫁得好需要成熟的机谋和心智,可是苔丝的爱情梦太过高贵,成不了溺水之人的救命稻草,而只能谱就苔丝灰暗世界中一首凄楚的挽歌。只是苔丝对爱情的坚贞和执着,留给后世人一份永远的感动。

其实,对苔丝这样被侮辱与被损害的人来说,“人生便是一场受人欺凌的含辛茹苦的过程,全然没有道理可言。”一生追求真和善的苔丝,无时不遭到伪和恶的打击。短短二十多个春秋的生命,无时不是用欢乐包围着痛苦,用痛苦紧裹着欢乐。美丽灼人的苔丝,只为着一份朴实的爱情,却被虚伪的道德,窒人的习俗扼杀了年轻的生命。或许哈代就是希望通过美的被毁灭,在世人对苔丝的同情和怜悯中,为苔丝们做一方眠床,让她们安睡!

花儿一样的苔丝,莫奈何瑟缩在风前,一任狂风和暴雨吹打,蹉跎完季节的荣华,寂寞地凋零了。唯愿后世的苔丝们,能恒久绽放最纯美的笑靥。

篇16:苔丝读后感

一个纯洁的女孩走向了毁灭。是谁害了她?是阿历克?是克莱尔?是苔丝自己?是这个罪恶的社会?

苔丝,一个纯洁的女孩。纯洁,这个只能意会不能言传的词,蕴含了太多的东西,而用纯洁来形容苔丝那是最适合不过了。她善良、温柔、坚强、勤劳……在她身上能够感受到太多的真、善、美。她从来不利用自己的美貌,从来不耍任何手段,她只愿静静的生活,依靠自己的力量。可就是这样一位美丽的女子,命运让她承受了太多的不幸,逼迫她走上了毁灭之道。

苔丝生于一个贫穷的家庭,过着艰苦而快乐的生活。牧师带来一个令人震惊的消息,打破了苔丝平静的生活。“德伯”原是一个伯爵家族的姓,于是苔丝的人生出现了转折。德伯家四处打听,发现阿历克一家是他们的一个亲戚,就派大女儿苔丝去请求“亲戚”的支援。而其实,阿历克一家,这个暴发户为了声誉而买了一个落魄的伯爵家族的姓——德伯。为了帮助家庭解决生计问题,苔丝去阿历克家做帮工。苔丝的美吸引了她那个所谓的表哥,阿历克时不时地骚扰她,苔丝都以她的矜持、尊严,给予了冷冷地拒绝。可是这个可怜的女孩最终不是那个狡猾男子的对手,他强暴了她。但苔丝是高贵的,是坚强的,她没有屈服于他,几个星期后,苔丝依然了断了这段关系,独自回家。一个女子能如此冷静面对所遭受的一切,她的身上流露出太多的坚强、矜持、理智、高尚……

从此,苔丝过着被人鄙视的生活,在现在这个年代,人们尚且不能接受,而又何况在当时,她得不到公正的待遇。她的私生子不久夭折,而牧师却不肯给孩子施与基督徒的葬礼。苔丝忍受着冷眼旁观,忍受着讥笑与嘲讽,忍受着伤痛,忍受着贫穷……她忍受着一切,却始终没有屈服。阿历克曾对她说,如果你有困难,你只需写封信告诉我,我会尽一切努力帮助你。或许他是真的爱苔丝的。可是苔丝没有,她始终保持着那份高贵的尊严。

孩子夭折后,苔丝来到了一个无人认识的奶牛场工作,认识了克莱尔。克莱尔是天使的化身,他有着英俊的外表,善良的心灵,叛逆的精神。两人相爱了,苔丝用生命爱着克莱尔,或许此时的克莱尔也是如此。但是他们的幸福是如此的短暂。在结婚当天,苔丝向克莱尔坦白了曾经的一切。克莱尔,就是这样一位天使,他明知苔丝是受害者,却没有原谅她,他不能接受苔丝的过去,他选择了离开。难道这就是爱情?爱情就是那么的脆弱?

苔丝的心在滴血,但是她依然冷静地思考着问题。当克莱尔犹豫地问她“你能真诚的劝我留下么”时,苔丝的回答是“不能”。纯洁的苔丝,她只要稍稍用一手段,就能劝克莱尔留在她的身边,但是她没有。世上有几个人能像她这样?可怜的克莱尔却不懂得去珍惜!

克莱尔离开后,苔丝过着更加艰辛地生活,旁人的讥讽,工作的艰辛,心灵的痛苦,还有阿历克的骚扰。她宁可辛苦工作,啃冷面包,而不愿意接受阿历克的帮助,因为她觉得这样的帮助是带有屈辱的,她执著地坚守着一切。阿历克无数次跟她说,你理智些,有时候太多的固执就变成了愚蠢了。苔丝是固执的,但她并不愚蠢,或许很多人认为她傻、她笨,正因为她不像某些人为了物质的利益而丧失精神作为代价。多少次,苔丝感觉自己坚持不下去了。可是,她还是忍受着一切,等待着克莱尔的归来。苔丝写了无数封信请求克莱尔的原谅,可是克莱尔却无情地一封信也没有回。这个天使的化生,这个善良的男子,这个牧师的儿子,就这样绝情,丝毫不管苔丝的死活,他把一切不公正的待遇都给予了苔丝,这就是那个“天使”。

父亲的死,让这个家庭陷入了困境,也把苔丝逼入了绝境。为了这个家,苔丝作出了牺牲,她嫁给了阿历克。此时的她,可以说是圣洁的,她为了家人而牺牲了自己。从前的那个纯洁的苔丝消失了,她死了,在痛苦的等待中死了,在绝望中死了。

当克莱尔醒悟后,重新回来寻找苔丝,请求苔丝原谅的时候,已是物事人非了!“It’s too late!”苔丝面无表情地不断重复着这句话。是的,太晚了,一切都太晚了!再回首,已物事人非,有些东西一旦错过,留下的只是无尽的遗憾与悔恨;有些东西,一旦失去,就不再有。珍惜所拥有的吧,不要怀疑,不要犹豫。或许你会因为你的犹豫而付出巨大的代价。

为什么克莱尔醒悟的如此之晚,当苔丝已彻底地绝望,当一切都不可挽回之时,他才醒来,才回来寻找苔丝,请求她的原谅? “It’s too late!”还有什么话语能够代表苔丝此时的心情呢?太晚了!她已经绝望的死去了!她的灵魂已经安静地沉睡了,克莱尔此时却来将它唤醒,试图重拾曾经的那份感情,他有想过苔丝吗?她还有力量去挣扎吗?

苔丝在克莱尔的爱情与阿历克的复杂感情中挣扎,挣扎,苔丝杀死了阿历克。苔丝穿着带有血迹的衣裳去找克莱尔。此时的克莱尔是爱着苔丝的,他企图帮助苔丝逃走,不顾一切,他接受她的一切。为什么此时他才能放下一切,接受她的一切?太晚了!苔丝最终被抓,死于绞刑。

篇17:苔丝读后感

《苔丝》是一本纯美的名著,整个过程很美很美。《飘》里面的思嘉和《苔丝》里面的苔丝都被作者塑造的很成功。两本名著,人物不同,风格也不同。在我印象中,苔丝是那么美丽,美丽得那么清秀脱俗,美丽得那么温柔朴实。我看过《珍妮姑娘》,但是我总认为幸福应该属于苔丝,属于这个纯纯的女孩子,不知道为什么苔丝的魅力无法阻挡,要说美丽,美丽的女孩很多很多,有一种美,叫忧郁,来自年轻的心灵,来自幽远的梦境,苔丝是

纯朴归真的象征,她的美丽恰巧融入自然界,是所得天成,她是一种美的造物。我只是喜欢别人写读后感,我自己来写太难太难了,我不喜欢动脑筋,不用动脑筋是因为故事的内容就是美的忧郁,其实我什么都写不出来,故事的内容就是悲伤,悲伤,是环境造就了悲伤,这是我看完这本书的一致印象,还用动脑筋吗,不用,不用,我想只要我会写字,我就能写上最简单的字符来代表我的读后感。我很可怜苔丝,她只是柔弱的女孩子,为什么要用

“林中小鸟”“怪异舞会”“四轮马车”“什么夫人肖像”“半夜鸡叫”“圣坛”来预示压迫苔丝,苔丝活在了逃不出的黑色阴影之中,比如故事开头苔丝替一个老太太养鸡,一个女孩子要向鸡整天打着口哨,真是莫名其妙,“怪异舞会”苔丝看到了怪异舞会,那些人荒诞,离奇,象游离的鬼魅,也许一般人看见这个舞会就只是个舞会,很正常,而苔丝,她不一样,她的命运是无助而暗无天日,在她身上在她灵魂中都被看不见的阴气所掌控,

“怪异舞会”是苔丝本身阴暗悲伤命运的呈现,她身处其中,阴暗,鬼魅,怪异。那是一个鬼的世界,苔丝并不知道,但是会尾随苔丝的命运而至,苔丝并不知道,那一群无聊晃动的人象受到鬼的咒语,而她身处其中,在鬼的时间交错中,自己变成了鬼的影子。我很佩服作家的洞察力,他对悲剧的刻画如此的准确,好象他对宿命有所研究,对悲剧命运遭遇如此高难度的理解,难道这是作家与身俱来的天才,以他幸运度不幸人之灵魂吗?故事里有纯洁的爱情,唯美的自然风景。

作为一个女人如果能安居乐业,不用提心吊胆的过日子,那真是幸福,那个坏人,苔丝命中的克星,突然出没,真惊扰了苔丝的精神,他真象一只饿狗,一个幽灵,苔丝命中的撒旦,讨厌他,他就不应该出现,杀了他,杀了他,那才叫幸福!我也逃过婚,我深刻知道被人纠缠的烦恼和痛苦,我也很无助,我也很不幸,那是折磨人精神和灵魂的事。故事中,苔丝和安琪儿分开后,苔丝找的工作,时间,环境,地点,场合,被作家描绘的很有故事性,很有那里的风景心境,虽然苔丝很苦很苦,环境很差很差,呈现在读者眼前的依然是一幅幅生活画卷,总是带着美感,比如白色的天,黄色的地,两个姑娘挖萝卜的时候,下起雨的时候,艰苦的劳动中,两个年轻人在天地之间的柔情,回想。故事中苔丝和安琪儿相逢在一起时,老太婆觉得他们是一对携手私奔的恋人,心中不免生起了一种怜爱,在这一段,我感觉挺浪漫的,年轻时的浪漫真好,女孩真漂亮,爱情真纯洁。我这个人很懒,我越离纯真年代越远,我对《苔丝》的读后感就越少;我越离纯真年代越远,就越没有认真严谨激情劲儿;我越离纯真年代越远,我的生活如烟吐雾般地,我想我变成了妖怪。但是我承认我喜欢过《苔丝》《百年孤独》这是两本浪漫、唯美、忧郁的著作,我永远记得《百年孤独》里的黄蝴蝶,满天飞的黄蝴蝶,很美很美;我永远记得故事开头几页,一个人灵魂在雨中哭泣,那样的悲伤在雨中更显凄惨。这两本书都是我年轻时打小工挣的钱买的,我很庆幸在我二十岁时能看到苔丝这本书,和主人翁一样大;我很庆幸在当时,我学到了一个词“星星的哲理”就是美学,就是哲学了。关于安琪儿为什么娶了苔丝的妹妹?我认为很正常,这是苔丝死前的交代,也是妹妹完全可以取代苔丝,作者还有更深远的用意吗?我想不到,也不去想,苔丝死了,这是事实,她什么都没有了,她失去了一切,她的生命,她的灵魂,她自己死了。我时常在现实中呼吁不公平,什么就公平?什么叫命运?书中的故事完结了,当事人安息了。而活着的我,大呼小叫,硬想把公平不公平咬得粉碎。任悲伤的眼泪纵流驰骋吧!任我的心律失调吧!关于苔丝,我对苔丝的个性有另类的想法。我们的亚克雷,也许大家都不能接受“我们”二字,他是坏人,他是苔丝的克星,可是大家想过没有,他既然要娶苔丝,证明他是爱她的,她,苔丝,除了漂亮,她还有什么,她的生活有选择吗?上天对她不薄,她的第一次不管是给还是被掠夺,总之是落在了一个爱她的有钱人手上,次人品行歪歪的,说话吊儿郎当的,在一个风黑夜黑的夜里强迫了纯结的苔丝,是不可饶恕的。我想,男人就分正派和歪歪的,不管正派还是歪歪的,只要爱这个女人,这个女人就是幸运的!亚雷克强迫苔丝,很简单,因为她美,美得极致,一个年轻自私占有欲强歪歪的男人肯定有这种举动,在加上黑夜,歪歪的男人哪有那么多的理智,男人坐怀不乱柳下惠有几个?为什么不能理解呢?很多时候,女人是没有选择的,更何况苔丝是那样娇弱,爱情是纯洁高尚的,生活是残酷的,在苔丝身上,我看到更多的是辗转反侧,流离失所,我们可以夸她高尚,为爱执着,她得到好的名声,但是她付出了全部的生命。我很纳闷,她为什么不能爱亚雷克,作了他的人就应该顺命,更何况,他也能给她幸福,他也能给她生活保证,他也爱她!男人的爱是珍贵的,有钱男人的爱更是价值,在现实中很多漂亮朋友遇到个穷光蛋,得不到情也得不到钱,那才可悲呢,大家可以瞧不起我说的话世俗,俗气,我才不要那些高尚的头撷呢!我个人认为有钱的男人就是魅力的象征,没钱的男人就是穷凶极恶的标志!苔丝,老天给了她美丽,悲剧是她自己造成的!亚雷克是爱她的!不知不觉,写了这么多,此刻,我很孤独,有一种丧心病狂的崩溃,我很羡慕苔丝,不是羡慕她的死,而是羡慕她的生!

篇18:苔丝读后感

如果说卡门具有野性叛逆的美,简爱具有倔强顽强的美,那么苔丝就是那纯洁无瑕的美。漂亮是上帝赐予的礼物,而纯洁的心灵则是人性本真的表现。

或许被杜伯维尔奸污是苔丝不幸的开始,她那纯洁的心从此被抹上污点,明亮的眸子也开始浑浊。在这之前,纯洁的苔丝和其它少女一样,都有着纯真的少女的梦,她幻想着白马王子来迎接她,她幻想着公主般的幸福生活,可这一切,却被这个肮脏的经历彻底打破了。

悲剧的高潮是安吉尔与她的新婚之夜。这一夜,是她人生不幸的顶点;这一夜,她遭遇了抛弃。或许在这之前,他还有继续生活下去的勇气,至少还有那微存的对新生活的渴望,但这一次,无疑对她是毁灭性的打击,她的理想世界彻底坍塌了,她的心也随之已死,只残留下一具毫无生气的躯壳。

安吉尔说过这样一句话:我原来以为,任何男人也会这样想的,我既然放弃取一个有地位,有财富,有教养的妻子的全部打算,我所得到的当然应该是娇艳的面颊和朴素的纯洁。这些话给泰斯的伤害无疑是难以想象的,这份痛,足以让她彻底绝望了。

她爱安吉尔,爱他的一切,不仅仅爱他的容貌,也不仅仅爱他的琴声,她连他所经历的痛苦也是那么钟爱。苔丝记得他说过的每一句话,包括他的音容笑貌,也都牢记于心。她喜欢听他唱歌,并且努力地学习他唱过的每一首歌。以至于安吉尔讲过的那些令她似懂非懂的理论,她也都牢记于心,奉若神明。他是她的呼吸,她的整个生命。

当纯洁的苔丝向安吉尔坦白过去的经历时,他犹豫了,他的不坚定令苔丝失望极了,她选择了离开。但是,她那颗再也经受不起打击的心无时无刻的不在痛苦的深渊徘徊,她的身边,一个魔鬼游荡着,她掉入地狱了。

我发问:苔丝为什么不抗争,抗拒那虚伪的道德观,抗拒那个黑暗的社会?等待——期望——徘徊——失望,一次次的心碎再也唤不醒那颗已经凉了的心,她的纯洁早已逝去,无奈最后结局悲惨。

爱是伟大的。它足以支撑起一个脆弱的生命。爱是无私的,它可以让一个人付出自己的生命。但爱也是痛苦的,它甚至可以将一个无辜的人拉向地狱。

如果你深爱着一个人,那你就要包容她的过去,过去是她的一部分,你要与她一起承担,如果不能,那最好永远别走进她的内心,那颗深爱着你的心。

莎士比亚说,令人心疼地受了伤害的名字,我的胸脯将变作你的眠床,让你安睡!我可怜苔丝,但我不会因为爱情的失败而堕落,因为有一份情感比爱情更宝贵,那就是亲情。

篇19:苔丝读后感

前一段日子,读完了《苔丝》——流着眼泪读完的。

这是我第二次读这篇小说了,可从次数上来看虽是第二次,实质上只能说是第一次,或者说是一次多一点点。我第一次看这篇小说的时候才只是一个小学生,对文学作品的理解能力有限,而且读得也很粗略,那时,我对《苔丝》的唯一印象就是挺好看的,苔丝这个人物挺可怜的,除此以外便所剩无几了,根本没有把自己融入整个情节中去,根本没有对苔丝这个悲剧性的人物作过任何有意识的评价,根本没有想过苔丝一步一步走向毁灭是与其性格,与她所处的环境是如此密不可分。这一次阅读,我不敢说我已经看懂了,但我对整个情节有了比以往更深刻的了解。

《苔丝》的作者托马斯·哈代在这篇小说中体现出了他悲观的宿命论,主人公苔丝陷入悲惨境地,但她无论如何挣扎都无济于事,改变不了命运的安排与戏弄,最后走上绝路。但她走上绝路,绝不像某些低俗小说那样一味追求情节曲折而硬让主人公死去,而是有其一定的必然性。在故事的开端,当苔丝的父亲约翰·德比被告知自己这样一个贫穷小贩竟是古代德伯家族——一个十分高贵显要的家庭的后裔后,她的父母要她去有钱的德伯太太家攀亲戚,她天性纯朴,厌恶趋炎附势,不同意去,但后来,她由于担心喝得酩酊大醉的父亲半夜外出送蜂密进城会出现意外,才与弟弟一起替父亲跑一次腿,然而途中却出现了意外——她家唯一一匹赶车的马被轧死了,失去一匹马对他们这样一个贫困的家庭来说就是失去了用以维持生活的工具。在埋葬这匹衰老枯瘦的马时,几个孩子们都放声大哭,苔丝没有,“他脸色苍白,没有表情,似乎认为她自己是谋杀者”,书中是这样描写的。然后她带着一种负罪感――是她自己的疏忽大意才使家庭的生活出现了危机,和她对父母的孝顺,对弟弟妹妹们的关爱,以及她强烈的责任感——必须使家庭摆脱困境的责任感,去了德伯太太家攀亲戚,也导致了她被亚历克·德伯玷污,给她日后的生活蒙上了一层抹不去的阴影。她的孩子在死前,她坚持要让这个不清白的小小的肉欲的产物受洗礼,也是强烈的责任感趋使她这样做的。如此说来,苔丝性格中最不容忽视的一点便是她强烈的责任感了,正如苔丝坚决地要把与亚历克·德伯的那一段不快的往事告诉她所深爱,并且也深爱她的丈夫安吉尔一样,她原本可以完完全全地把这件事隐藏起来,说像她母亲教她的,然而,苔丝没有,她把这件事原原本本地告诉了安吉尔,书里这样写道:“她说得很轻,但很坚决。”苔丝把这件事告诉了安吉尔,而不愿意隐瞒事实,致使安吉尔承受不住打击而与她分居,也正是源于她那责任心,不是吗?现在看整篇文章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吧,就是苔丝杀了亚历克后追上安吉尔的时候:“……克莱尔停住脚步,以询问的目光望着苔丝。‘安吉尔’,苔丝说,好像她一直等待着他们停步时克莱尔会这样看着她,‘你知道我为什么要追你吗?我要告诉你我把他杀了!’她这么说的时候脸上露出令人同情的惨淡微笑。”“令人同情的惨淡微笑”,你能想象一个人在杀了人后所露出的这种表情吗?如她自己所说的“我杀了他——也不知道是怎么把他杀死的。不过,安吉尔,为了你,也为了我自己,我非这么做不可。”显然,苔丝把杀死亚历克看成是她应尽的责任,是她必须完成的任务,为她自己,也为她丈夫。亚历克是笼罩在她心头的阴影,亚历克死了,她只觉得如释重负,只觉得自己是完成了任务,所以她急着要告诉她丈夫,这大概也就是她脸上会露出微笑,而不是杀过人后的慌乱、惊恐无措。因而在她生命的最后五天——与安吉尔在一起的五天——一生中最幸福的五天中过的生活是恬静的,她的心情也是平静的,她对待死亡的坦然也感染了逮捕她的人,“她站起身来,整了整衣服向前走去;那些人还一个也没有起步。‘我准备好了’,她平静地说。”我想,苔丝或许是带着幸福,甚至是带着满足感死去的,因为她觉得她死了,再也看不见安吉尔会看不起她了。这从她被逮捕前所说的话中是可以看出来的。

至此为止,我所说的都是苔丝,也许你会问起安吉尔为什么会接受不了苔丝曾被亚历克玷污并产有一子这一残酷事实而提出与她分居,他不是很爱苔丝吗?难道他对苔丝的爱并不是高尚的吗?那么,我要说,他是因为太爱苔丝了,他心目中的苔丝是如此美丽,如此善良,是一切纯洁的象征,他忍受不了他眼中所见,心目所想的苔丝有任何过错,他努力扼杀自己对苔丝的感情,他觉得那个属于他的苔丝已经不存在了,在他眼前的,已经不是他以前所深恋的苔丝,而是有着苔丝形貌的另一个女人。新婚之夜,也就是苔丝把往事告诉他的那个夜晚,也就是他们开始分居的那个夜晚,他曾梦游,抱着苔丝走到了树林中,把苔轻轻放在一口棺材中,看过这篇小说的人一定不会忘记他当时所一直重复说的那一句话:“死了,死了,苔丝,我的妻子死了,死了。”在他的心中,最最美好的那个苔丝死了,不存在了,他的悲痛,他的绝情,他的弃苔丝而去的行为,正是因为他觉得自己失去了当初最真最纯的苔丝。

至于亚历克,我不想多说,他给苔丝带来的灾难是显而易见的,他对苔丝所做的一切,根本不是出自他对苔丝的爱,因为爱是高尚的,他对苔丝只有情欲可言,丝毫没有爱的根据。然而,苔丝并没有因为亚历克给她带来的打击而不纯洁,她自始至终都是那么的纯洁,善良,都显得那么美丽。

上文也就是我对《苔丝》的一点感想,写好后,一阵轻松,这些话,一直是我在阅读过程中想要说的,在这里一吐为快,真是爽心。

篇20:苔丝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德伯家的苔丝》这篇小说,使我受益匪浅。这篇课文主要讲了:艰苦黯淡的乡村生活,蕴藏着苔丝的梦想和希望。十六岁的.苔丝,在家人虚幻的期望下,攀附豪门贵亲。她跃身成为了幸福的贵妇人,接着从此堕入万劫不复的痛苦深渊。

故事的情节并不复杂:纯朴美丽的农村故娘苔丝来到贵族德伯维尔家当女佣,被恶棍少爷亚雷克诱骗失身怀孕,因而受到邻里的耻笑和指责,从此开始陷入痛苦的深渊。后来苔丝遇到了出身富裕牧师家庭的克莱尔,两人真心相爱。新婚之夜苔丝将自己过去的悲惨遭遇告诉了克莱尔,没想到换来的却是克莱尔的无情离去。苔丝吃尽了难以想象的各种苦头,却没有得到克莱尔的原谅和任何消息。为潦困的生活所迫,绝望中的苔丝再次落入亚雷克手中。此后醒悟了的克莱尔重新找到了苔丝,苔丝追悔莫及。为了与心上的爱人克莱尔生活在一起,苔丝杀死了毁掉自己一生的亚雷克。几天后苔丝被捕,以杀人罪被判处绞刑,克莱尔则遵照苔丝的遗愿,带着她的妹妹丽莎开始了新的生活。

在我读过的外国小说中,《苔丝》大概是最具诗化最吸引人的作品了。作者对19世纪英国西南部农村自然景色的优美描述,字里行间无不浸透着浓郁的诗情画意。尤其是他采用了诗歌的艺术手法,将自然界的优美景色与人物的细腻感情结合起来描写:通过自然景色来揭示人的心境,又通过人的心境来使自然景象充满人的情感,这种巧妙的结合产生出诗的意境,因而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使人读来真觉得是一种惬意的享受。

小说中哈代以生动的笔触,深挚的情感塑造出了一个善良美丽的少女苔丝:宛若“一个清新、纯洁的大自然的女儿”,“在气质和体貌两方面都表现出一种尊贵的端庄,俨然是个皇后”,“她周身洋溢着诗意,一举一动都是诗,把诗人只在纸上写写的诗,活生生地显现出来了”。虽然苔丝是个失贞的女人,甚至最后沦为了杀人犯,但作者还是大胆地摒弃了世俗的观念,赞扬她为“一个纯洁的女人”,“远远胜过别的处女的清新”。

亚雷克只是赤裸裸的剥夺了苔丝的贞洁,从肉体上揭开了悲剧的序幕;克莱尔却在新婚之夜抛弃了苔丝,从精神上导致了悲剧的发展,并最终使这场悲剧落下了帏幕。倘若克莱尔没有抛弃苔丝,没有披着那层虚伪的道德面纱,也就不会有这场悲剧的发展与结局。

篇21:苔丝读后感

我对《苔丝》的唯一印象就是挺好看的,苔丝这个人物挺可怜的,除此以外便所剩无几了,根本没有把自己融入整个情节中去,根本没有对苔丝这个悲剧性的人物作过任何有意识的评价,根本没有想过苔丝一步一步走向毁灭是与其性格,与她所处的环境是如此密不可分。这一次阅读,我不敢说我已经看懂了,但我对整个情节有了比以往更深刻的了解。

苔丝的一切都是静静的。五月节的舞会上她静静地看着自己钟情的男子挑选了另外的姑娘,又静静地哀怨。在德伯家的农场她静静承受亚雷的玩弄,又静静地离开。在奶牛厂里她静静地爱着安玑,又静静地等待安玑回来。就连她的挣扎与反抗,都是那么沉默,悄无声息。

她有着贵族血统,又生在淳朴的乡村之中,这一切造就了她的纯洁和质朴的优雅。哈代赋予了她至真至美的个性,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生命就如同一棵傲立的小树,虽然有寒冬落叶,但等到春暖时,又是枝叶喧闹。而命运无情的利锯,让她最终倒下,再也无法站起。

苔丝自始至终都是纯洁美好的,一如她的外表。女人珍视美丽,而美丽给女人带来的,却往往不是幸运。世人也珍爱美丽,可是却没有人真正知道怎样去爱。

我们不能武断地说亚雷不爱苔丝,爱美之心,就算不是对灵魂的欣赏,也无可厚非。他曾经有一点想要保护她,也想过要柔和地对她好,慢慢地进入她的内心。他的语言虽然粗鲁俗气,但细细品读,其中也不乏对苔丝温柔的心疼。但同时亚雷的纨绔习气又让人嗤之以鼻,他最大的错误就在于只知占有,不懂尊重,生活所迫的苔丝,想推开他却不能。亚雷侮辱苔丝的那个晚上,他本来并没有意要这样做,只是在月光下的苔丝令他不能自禁,半推半就中苔丝被亚雷所践踏和侮辱。事后亚雷提出可以给予苔丝情妇式的豢养,这个承诺对于一个粗俗的商人,也许已经是很勇敢的担当了吧,但对于苔丝,这个表面沉默而内心倔强的无以复加的女性,这确是不折不扣的侮辱。

安玑走后,亚雷又找到苔丝,再次提出豢养她,这是出于占有的欲望还是内心对苔丝的爱恋呢?我们不得而知,但在苔丝已经窘迫得走投无路的时候,他是落井下石,也是拉了一把苔丝,给了苔丝一家一条生路。亚雷是精神上的虐待者,她是把苔丝推向深渊的直接凶手。

安玑,有着良好教育的正人君子,与苔丝深深相爱,他的爱的确比亚雷高尚的多,但是他的所做作为,对于苔丝的毁灭,却有着比亚雷更甚的推动作用。

作为一名女性读者,怎么能够忽略哈代对苔丝与安玑恋爱的浪漫描写呢?在涨了水的河道上,安玑一步一步慢慢把苔丝抱过河去的情景,让一代代的读者怦然心动,那种青涩与纯洁,是那样的自然和贴近生活。安玑对苔丝的爱,是君子之爱,他爱的是苔丝的内心,苔丝内心的纯洁和忧郁的结合,正是吸引安玑之处,这种内心的场域,是亚雷这样的浅薄之人所永远无法达到的,这样的区别,也正是苔丝深爱安玑却从不对亚雷施舍一点温柔的原因。然而,这个能触及最深刻爱情的男子,却因为严重的感情上的洁癖和传统观念的束缚,把自己的爱人按压在没有空气的深水之境。

可怜的苔丝啊!父母因为生活的重压,可以把自己作为交换物质的筹码;垂涎于自己美貌的亚雷,也可以轻而易举地伤害苔丝的身体,但苔丝圣母般的灵魂仿佛有着天生的自我净化功能,她没有在这些苦难面前低头。但安玑,不是苔丝灵魂的伴侣吗?为什么还难以包容一颗被伤害过摧残过的心灵?在我看来,安玑就是苔丝毁灭的最大推手了。

篇22:苔丝读后感

01 一个美丽纯洁的女人

粉红的封面,上面写着一行小字——一个纯洁女人的真实写照,在仍残留着一丝寒意的春夜,读着《苔丝》这个凄婉动人的悲剧故事,让人唏嘘不已。

《德伯维尔家的苔丝》(通常称《苔丝》)是英国著名诗人、小说家托马斯·哈代(1840-1928)的长篇小说,一百多年以来,女主人公苔丝一直是小说中最动人的女性形象,感动着无数的人。

苔丝是一位美丽、善良、勤劳的农村姑娘,然而却屡屡遭受命运的捉弄。在年幼无知时,被纨绔子弟亚历克骗走了贞操,饱受世人非议,而后又与青年克莱尔相爱,却在新婚之夜因为不是处女,而被克莱尔抛弃,后者也远走巴西。为了让一家人生存下去,她再次沦为亚历克的情妇,饱受虐待的苔丝最后杀死了亚历克,自己也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苔丝是美的化身、爱的象征,作者赋予了她美好的品质:心地善良、待人真诚、勤劳俭朴。

她的身上既有女性的温柔,又有男人的坚韧。

她出身贫寒,却有着强烈的责任心,默默为家庭承受着一切。

她是一个大自然孕育的纯洁的女儿,她有着一颗高贵的灵魂。

克莱尔,一个道貌岸然的伪君子,他懦弱又虚伪。正是他的无情抛弃让苔丝堕入深渊,彻底摧毁了她,可以说 ,他根本不配苔丝的爱。

克莱尔认为苔丝不纯洁,于是抛弃了她。苔丝真的不纯洁吗?面对亚历克的侮辱,她独自走出家门自谋生路,日思夜想着克莱尔能回到她的身边。她对克莱尔的爱是既专一又纯洁,甚至在亚力克用优厚的生活的诱惑下仍然保持独立性。

她是永远爱克莱尔的,爱着他的一切,克莱尔就是她生命的全部。

所以,人的纯洁永远都指灵魂,指的是一个人内心的单纯与善良,只要做到了这一点,她就是纯洁的。

如果说简爱是一种顽强的美,那么苔丝就是那纯洁的美,一颗晶莹剔透的心是上帝赐予苔丝的礼物。

02 苔丝的悲剧原因

鲁迅先生说,悲剧是将美好的事物毁灭给人看。

苔丝的故事之所以能打动全世界的读者,就在于它描绘了一个追求美好与纯洁爱情的女性的悲剧人生。她的悲剧是命运的悲剧,也是整个社会和时代的悲剧。

哲学家叔本华把悲剧分为三种。第一种是起于邪恶的人物;第二种是起于盲目的命运和偶然的机运;第三种是起于普通的地位对立和相互关系,是一个人所处的社会位置和阶层等特定的、无法变动的客观环境所造成的,不具有偶然性。这三种类型的悲剧都在苔丝身上得到了体现。

首先,恶人造成的悲剧。造成苔丝悲剧的恶人是亚历克,他虚伪而且恶毒,将人间一切丑恶的品质集于一身。他不断地在身体和心灵上摧残着苔丝,将她置于万劫不复之地。

其次,偶然的命运造成的悲剧。父亲喝醉起不了身,苔丝替他去赶集,却撞死了老马,致使全家面临生活危机;结婚的前一天,她将失身的事写在信中,从门缝塞了进去,却落在了地毯下,致使克莱尔觉得受到了欺骗。后来,苔丝由于生活所迫去见公婆,却在归途中冤家路窄,又遇到了亚历克。当她为了生存与亚历克同居时,克莱尔又来找她,在无比痛苦中,他杀死了亚历克,最后也毁灭了自己。

再次,社会和时代造成的悲剧。苔丝出身卑微,然后又产下了私生子,这不为基督教所容忍,被当时的社会所抛弃,饱受旁人的白眼。克莱尔虽然爱着苔丝,但是得知苔丝的经历后,又离开了她,也是因为他害怕娶这样一个女人被社会排斥。这也是维多利亚时代,一个压抑人性的落后时代,英国愚昧的思想观念,是一个在封建礼教下牺牲的祥林嫂。这这也是叔本华认为的第三种悲剧,最能体现人生的“不幸”,最能阐述人生的本质,是一种“大悲”。这样的悲剧摄人心魄。就像尼采所说:“是一种形而上的慰藉,使我们暂时逃脱世态变迁的纷扰。”

美丽善良的苔丝,败给了世俗偏见,败给了那个愚昧残酷的现实,败给了并不掌握在手上的命运,最后一直被各种力量推倒到悬崖边上,一直到被无情地毁灭。

03 一首写给苔丝的诗

苔丝就是一首诗,有着诗一样的圣洁,有着诗一样的灵动:这首诗里交融着热烈的爱与恨;这首诗里洋溢着一种最自然的朴实。

你为爱而存在,

你因爱而毁灭。

舞会上的红色发带在熠熠闪光,

而你却早已沉入黑暗的命运之海。

你出生的那个地方,绿草如茵,花团锦簇,

然而冬日的英格兰原野上,

只有泥泞的土地,

只有冰冷的霜叶,

只有呼号的狂风,

还有一些鬼怪一般的鸟儿,

无情地撕扯着大地上最后一点绿色,

你的生命如同凄风苦雨,秋叶飘零,

偶尔一天有人路过农舍的庭园,

采下栅栏边一朵娇艳的丁香,

悲伤漫过我的双眼,

耳畔响起悠扬的风笛,

我一定会记起那首古老而又动人的歌谣。

篇23:苔丝读后感

毫无疑问,当看到一半的时候,我大概已经猜到了苔丝的命运。一个单纯美丽的乡村姑娘,遭到了表哥的诱奸,痛苦和伤害成为一道挥之不去的阴影,折磨着她,成为她怎么也摆脱不掉的原罪。

一开始她与中意的人相遇,在疏落狭长的村庄小道里,天真烂漫的少女趁着暮色起舞,眼里望着那个过路贪玩的少年,在烛火和期待中目送着他远去。

苔丝也没想过,这是她后来的爱人。命运在开玩笑,不知道该怪谁,压倒骆驼的从来都不是最后一根稻草,好吃懒做想入非非的家人,捉襟见肘的境况,古老落败的家族传说,圣母一般高洁美丽的面容,甚至是一匹死去的马,都成为把苔丝推向恶魔之手的罪因。

她被诱奸,生下孩子,孩子死去。这一场灾难太重了,我们想知道她如何面对它,如何接纳生命不友好的馈赠,于是她一走了之,去到一个谁也不知谁也不晓得的农场,在那里她仍是最动人的姑娘,日子静悄悄地滑过,足以让她忘记自己的过往。

故事情节就是这样,不能免俗地再次遇到那个少年,他们相爱,他不可救药地爱她,她怀揣不可告人的秘密爱他。在道德与爱情的双重煎熬下,她告诉了他,他离开了她。在那个动身去巴西的湖边,他想着算了吧,就找一个爱自己的人走吧,于是他向另一个爱他的姑娘伊茨邀约,要带她走,可伊茨说她的爱一点也比不上苔丝的爱,她是可以为了他去死的人。

于是又回到那个问题,我大概已经猜到了苔丝的结局,她会死的。可是奇怪的是,我为什么会觉得她会死。难道女性在遭遇了抛弃,伤害,诱惑之后注定了只有这一种结局吗?我想起了很早之前俞飞鸿演的那个电影,巧笑倩兮般释放出的危险信号,即便是她什么也没做,她们只是静静地坐在那里,被命运挑选,被命运抛弃。

只不过出乎我意料的是,她会为了爱情超越道德,坚决地杀死那个诱惑她伤害她的人,她飞快地奔跑,飞快地奔跑,赶上那个再次离她而去的爱人,用颤抖的声音说着我一直在想你,我杀了他。再也不肯放过这一份失而复得的爱情。

执行死刑的那一刻,昏暗阴冷,一切都画上了句号。关于毁灭的一切,关于衰败的纯真,关于绝望的爱情。英国那片古老兴旺的土地里,平地升起一种哀叹,为那群因为爱上同一个人而抱头痛哭的姑娘,为暗自涌动不知所踪的心事,为每一个零落成泥碾作尘的灵魂。

篇24:苔丝读后感

Tess一枚美丽纯洁 善良且勤劳的农家姑娘,向往着自由 纯洁的爱情,对生活充满热情。这样的女子没有得到自己应该得到的。

有些话跟女人说了无非是麻烦,而对男人说了,绝对是灾难。若Tess没有将自己的过去告诉丈夫Angel,抑或在结婚前告诉他,那么,故事的结局是否会有所不同,我们不得而知。但是,若Tess心中装着一个“小九九”,那她就不是Tess了,不配得到“完美先生”Angel全部的爱。

细想来,Angel和Alec在本质上并无区别,虽说一个是粗暴的“暴发户”地主,一个是接受过高等教育的“开明”少爷。但两个人所看上的不过还是Tess那美丽的外表,虽说Angel后来回心转意,但那时已不能拯救水深火热中的Tess了。判断一个人不是以他的语言而是以他的行动。苔丝天真的以为只要自己的灵魂是纯洁的,即使过去有污点,也对自己的尊严无碍。可是,男人却不能容许这些,即使是有学识的Angel,在得知后,就开始用各个阶层处理问题的不同,作为自己抛弃妻子的理由。若Alec是一个不懂礼仪廉耻的混蛋瘪三,那Angel就是一个伪君子。Alec步步逼迫Tess,将她送上绞刑架。而Angel不但要求Tess在肉体上纯洁,还要求她在精神上与自己保持一致,却把自己在婚后的离开作为报答。

Tess的父母在整部作品中完全就是一个恶魔,将自己的女儿一步步的推向深渊,Tess两次无奈的投入Alec的怀抱,全是为了父母,为了妹妹弟弟。Sir John贪图虚荣,为改善自己的生活状况,让自己的女儿前去认亲。而自己的母亲Joan在女儿离家时并没有告诉女儿一些应该知道的事情,而是一味的憧憬着女儿嫁给Alec成为富家太太的场景。第二次,作为母亲的Joan并没有承担起自己照顾家庭的责任,而是把这个责任给了Tess,走投无路的Tess只好同意与Alec同居。可是,Tess 你真的走投无路了吗?你为什么不向Angel的父亲求救呢?你说自己有自己的骄傲,那Angel在你的心目中,还是比不过你的自尊。

这个世界或许可以容忍一个美丽的外表和一个虚伪的灵魂,但是绝对不需要一个纯洁诚实的灵魂,假如这个灵魂还有一个美丽的外表,那只能是被蹂躏的助推器。Tess的悲剧不是个案,而是一个时代的缩影。

但是,我们又怎么能用现代文明去衡量历史的悲剧呢?

篇25:苔丝读后感

苔丝在五月节舞会上系着的红色发带,还在美丽的布莱克摩尔谷熠熠闪光。这个羞涩灵巧的少女,却早已沉入黑暗宁静的命运之海。

可怜的苔丝,为爱而生存,因爱而毁灭。

苔丝的一切都是静静的。五月节的舞会上她静静地看着自己钟情的男子挑选了另外的姑娘,又静静地哀怨。在德伯家的农场她静静承受亚雷的玩弄,又静静地离开。在奶牛厂里她静静地爱着安玑,又静静地等待安玑回来。就连她的挣扎与反抗,都是那么沉默,悄无声息。

她有着贵族血统,又生在淳朴的乡村之中,这一切造就了她的纯洁和质朴的优雅。哈代赋予了她至真至美的个性,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生命就如同一棵傲立的小树,虽然有寒冬落叶,但等到春暖时,又是枝叶喧闹。而命运无情的利锯,让她最终倒下,再也无法站起。

苔丝自始至终都是纯洁美好的,一如她的外表。女人珍视美丽,而美丽给女人带来的,却往往不是幸运。世人也珍爱美丽,可是却没有人真正知道怎样去爱。

我们不能武断地说亚雷不爱苔丝,爱美之心,就算不是对灵魂的欣赏,也无可厚非。他曾经有一点想要保护她,也想过要柔和地对她好,慢慢地进入她的内心。他的语言虽然粗鲁俗气,但细细品读,其中也不乏对苔丝温柔的心疼。但同时亚雷的纨绔习气又让人嗤之以鼻,他最大的错误就在于只知占有,不懂尊重,生活所迫的苔丝,想推开他却不能。亚雷侮辱苔丝的那个晚上,他本来并没有意要这样做,只是在月光下的苔丝令他不能自禁,半推半就中苔丝被亚雷所践踏和侮辱。事后亚雷提出可以给予苔丝情妇式的豢养,这个承诺对于一个粗俗的商人,也许已经是很勇敢的担当了吧,但对于苔丝,这个表面沉默而内心倔强的无以复加的女性,这确是不折不扣的侮辱。

安玑走后,亚雷又找到苔丝,再次提出豢养她,这是出于占有的欲望还是内心对苔丝的爱恋呢?我们不得而知,但在苔丝已经窘迫得走投无路的时候,他是落井下石,也是拉了一把苔丝,给了苔丝一家一条生路。亚雷是精神上的虐待者,她是把苔丝推向深渊的直接凶手。

安玑,有着良好教育的正人君子,与苔丝深深相爱,他的爱的确比亚雷高尚的多,但是他的所做作为,对于苔丝的毁灭,却有着比亚雷更甚的推动作用。

作为一名女性读者,怎么能够忽略哈代对苔丝与安玑恋爱的浪漫描写呢?在涨了水的河道上,安玑一步一步慢慢把苔丝抱过河去的情景,让一代代的读者怦然心动,那种青涩与纯洁,是那样的自然和贴近生活。安玑对苔丝的爱,是君子之爱,他爱的是苔丝的内心,苔丝内心的纯洁和忧郁的结合,正是吸引安玑之处,这种内心的场域,是亚雷这样的浅薄之人所永远无法达到的,这样的区别,也正是苔丝深爱安玑却从不对亚雷施舍一点温柔的原因。然而,这个能触及最深刻爱情的男子,却因为严重的感情上的洁癖和传统观念的束缚,把自己的爱人按压在没有空气的深水之境。

可怜的苔丝啊!父母因为生活的重压,可以把自己作为交换物质的筹码;垂涎于自己美貌的亚雷,也可以轻而易举地伤害苔丝的身体,但苔丝圣母般的灵魂仿佛有着天生的自我净化功能,她没有在这些苦难面前低头。但安玑,不是苔丝灵魂的伴侣吗?为什么还难以包容一颗被伤害过摧残过的心灵?在我看来,安玑就是苔丝毁灭的最大推手了。

那些所谓的爱,为什么就不能无私和包容呢?

“令人心疼的受了伤害的名字!我的胸膛将变作你的眠床,让你安睡!”——莎士比亚。

有人说,苔丝的悲剧是命运和时代的悲剧,而这种命运和时代的悲剧,外化为爱的残缺。没有完整的爱的能力的人,又何止亚雷或安玑呢?人类泱泱而存,又有几人能宽阔至此,把最伟大的爱播散于易碎的那些生命呢?

另外不得不提到的,是哈代的女性主义情结,在他的笔下,苔丝的几个女性工友,玛丽安、伊兹和莱蒂身上都闪烁着人性的光辉。她们都深爱着完美的男子安玑,也从来对此毫不掩饰,当她们知道唯一有幸得到安玑的只有苔丝一人时,她们不但没有丝毫的嫉妒,反而深深地祝福苔丝。当安玑出走,苔丝被亚雷纠缠,她们化名写信,请求安玑快快回到苔丝身边。哈代完全把她们神圣化了。哈代的这种笔触,让我不禁想到曹雪芹:女儿是水做的,干干净净,男人和时代,用他们的肮脏玷污了这圣洁。

托马斯.哈代,“一个耸立在维多利亚时代和新时代交界线上的忧郁形象”,是英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他有着纠结的爱情史:与表妹一见钟情,订婚之后却发现表妹是家庭乱伦的产物。也许爱情与伦理的挣扎在一定程度上造就了他悲天悯人的文豪气质。他借苔丝之口,表达了对幻灭的热烈迎接。

那时,苔丝还是纯真的少女,但忧愁已经早早的降临在她的身上。

有一回,她和弟弟谈起了星星。

你不是说每个星星都是一个世界么,苔丝?

是的。

跟我们的世界一样么?

我不知道。不过我想是的。它们有时像我们苹果树上的果子,

大多数都是好的,却也有几个是坏的。

我们住的这个星星怎么样,好的,还是坏的?

坏的。

真糟糕,天上那么多星星,我们偏偏住在一颗坏星星上么?

是的。

“是啊,对与苔丝,我们还能说些什么呢?我们与她一样,恰巧生在这个被损毁的星球上······”

篇26:苔丝读后感

故事是说一个极其美丽的女子苔丝发现自己是败落贵族的后裔,然后被虚荣的父母去找近亲,却因此失身,后来为了避免舆论去一个奶牛场遇到了自己真心爱着的安琪儿,两人结婚后,苔丝向安琪儿述说了自己的经历,但安琪儿却不能接受而抛弃了他。两个人矛盾重重误会深深,一次又一次的误解,挣扎,却依旧抵挡不了他们内心的爱情火花。他们最终相见,可是太迟了,苔丝苔丝由于记恨阿里克,将他杀害。他们两个去逃亡,但依然逃脱不掉追捕人的脚步,最终,苔丝被处以死刑。 从人物角度来说,苔丝是一个善良,情感丰富,坚韧勇敢,自尊心强,并敢于牺牲的美丽女子。即使身在贫穷的乡下依旧抵挡不住自身的魅力。那是一种由内而外的气质和值得人尊敬学习的精神。她可以为了家人牺牲,更是为了安琪儿的名誉,为了他的心情,忍受自身的情感身体上的折磨,只要他快乐,我就快乐,只要你幸福,我可以为你去牺牲一切的无私和崇高,真的是深深震撼到我了。她坚强不放弃,她可以忍受很多人的目光。只要不要伤害安琪儿,她最爱的人,比她生命还重要的人。在农场主的打压下依旧努力干活勇敢的去面对,真的是很强大。 但他身上依旧有人性的弱点,大概是她太善良了,于是当阿里克去诱惑她,她为了自己的家庭可以放弃自己的情感,过着行尸走肉的生活。但这个,大概真的是被逼无奈吧,那种绝境,她只能屈服了。 再说安琪儿,自由,有主见,有思想的青年,他在奶牛场爱上了苔丝,他爱他的纯真无暇,爱她的自由爱她身上的品德她的一举一动。而这些更多的是他后来才反应过来的,他最初爱的那个女人的最大的一个原因应该是纯真吧,不然为什么他会接受不了她的历史而被迫离他远去?他是一个被理性道德观世俗所绑架的年轻人,所以他离开了苔丝。但最终真理和感性还是冲破了世俗的阻拦,两个人在一起了。 最后说阿里克,他大概是象征着广大的当时的人,自私,好色,冲动,不尊重不平等。他只顾自己的想法,他只爱苔丝的容颜,她的身段和美貌,对于她的思想和内外他一无所知,并不是他不知道大概是认为,不重要,这无意中就会有男女之间的不平等,没有思想之间的交流和共鸣,只有身体的交缠,而这大概是最最肤浅的爱情,根本不能称之为爱情,只是欲望。 《苔丝》的结局是悲剧,造成悲剧的原因并不是阿里克,而是当时的思想绑架。他们认为无意失了身的少女是罪恶极深的,不能配拥有崇高的爱情。所以安琪儿不能接受,所以苔丝委屈自责无奈痛苦,所以阿里克趁机引诱她,借助她女性的软弱和痛苦。索性爱情力量太过于伟大,超越生死,冲破观念,因为那是精神上的享受与交流,是共鸣是唯一。这也是她悲剧的原因,但确实令人感动和为之扼腕叹息的。

篇27:苔丝读后感

我一直深信,人的纯洁源于心灵,无关于肉体。而苔丝显然败在了这一步,败给了世俗偏见,败给了那个愚昧残酷的现实。有时候人的命运完全不掌握在自己手里,只是被命运的力量推着抵达悬崖,坠落,毁灭。

无言的悲剧,真是无言,好像在整个故事里找不到导致苔丝毁灭的真实原因,一系列的偶然摧毁了那个纯洁,勤劳,美丽的女人。从一开始知道了德伯维尔的贵族头衔,然后家里的马意外丧命,接着去攀龙附会,导致失身,到遭受丈夫无情而冷酷的背叛,最后二次失去克莱尔,冲动杀人酿成悲剧。我不经要问为什么这一连串的巧合都发生在苔丝的身上?也许这就叫天意。

在克莱尔的眼中,苔丝是一个大自然孕育的纯洁的女儿,是一位理想的妻子。可是在苔丝诚心坦白渴望求的原谅的时候,却被克莱尔传统的文化观念下认为是不洁的女人,导致了对苔丝的抛弃。苔丝不纯洁吗?当然不是!她善良,勇敢,坚强,面对亚历克的侮辱,她没有选择继续呆在庄园里,拒绝了他的援助的要求,她走出家门自谋生路,在艰苦的阿什农场里她日思夜想着克莱尔能回到她的身边,她对他的爱是纯洁而专一的,甚至在亚力克用优厚的生活的诱惑下依旧不动声色,她是一个坚强独立有人格的女人,她的爱也是圣洁的。至于失身完全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欺骗的。她只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少女,是无罪的。一个人不能够永远背着过失一辈子,何况还是在自己是受害方的前提下。一时的过错并不可怕,重要的是意识到它并及时纠正过来。人的纯洁永远都是指灵魂。指的是一个人内心的简单和单纯,只要做到了这一点,只要他不是邪恶黑暗的,都可以视为纯洁。由此可见苔丝是一个纯洁的女人,那么杀死她的是什么?是维多利亚时代落后愚昧的思想观念,简直又是一个在封建礼教下牺牲的祥林嫂。这是一出时代的悲剧,是一个完美的人性在偏见的巨石下被碾得粉碎的悲剧。

如果真要找一个凶手我认为凶手不是亚力克,当然他就是个流氓,是一个小痞子,他直接侵犯了苔丝,为苔丝未来的命运埋下了悲哀的种子。可是克莱尔呢?没有他无情无义的抛弃就不会有苔丝日后悲惨的生活和最终屈膝于亚力克的结局。亚力克虽然可恨,但他对苔丝依然有爱,他的爱偏重于情欲,在苔丝困难的时候伸出了援手。克莱尔的爱过于理想化,过于空灵,导致严格到荒谬的程度。

我想如今的我们要好好吸取苔丝的教训,不要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依旧固守着那些无聊又可怕的偏见,毕竟每一个生命都需要我们用心去爱,在也经不起背叛和悔恨时无法弥补的遗憾。

篇28:苔丝读后感

在这个时候读哈代对我来说十分应景,因为中国当代热点就讲了底层写作,而作为《苔丝》这本书的主角苔丝也正是一个在遭受暴力之后将暴力报复到施加暴力者的底层人物的形象。

当然,这本书并不是一个当时一个应景的乡土小说,它很大程度上是一个反抗宗教压迫又宣扬女性自由的一部小说。整个故事是发生在新教和天主教交错的时节,然而在这样的情况下,宗教的影响力不断没有减弱,反而密集化了。于是在这个时代的女性便背负着沉重的贞节观(显然这种这贞洁观是全世界范围内的,并非亚洲特有)。当然这种贞节观很大程度上是带有社会性的。纵使不是宗教统治下的社会,也总会有一种近于禁欲的思想来通知(中国发展到后期的礼教同样受到五四时期作家的批判)。而这种强大的社会性,便促成了所谓的集体无意识的延续和顺承,并散步到个体上。

哈代选安琪儿这个人物显然有他的用意,作为一个德高望重的牧师家庭的小儿子,他拒绝看似荒谬的客观唯心主义,这正巧与他的两个木讷而世故的哥哥形成对比。然而对于苔丝受辱这件事,他却也是耿耿于怀,显然这种社会的无意识便被加注在这里。简而言之,安琪儿作为当时时代人物,其必然带着同样的对女子保守贞节的要求,他脱离不了时代。

而哈代在这里恰恰就批判了这种男女不平等。在新婚之后安琪儿和苔丝互相吐露出了自己的隐情。安琪儿说自己曾和一个女子有过放荡不羁的24小时,并兴高采烈地祈求苔丝的原谅,然而当苔丝说出自己被艾力克强暴的往事之后,安琪儿竟一下子崩溃了。这种对比很明显。文中苔丝无力地企求安琪儿的原谅,“看在我俩爱情的份上,原谅我吧!我已经原谅了你同样的行为。”,“你得到了我的原谅,希望你也能原谅我!我原谅了你,安琪儿。”

然而对于这样的渴求,曾热恋着苔丝的安琪儿说:“啊苔丝,这种情况太不上什么原谅不原谅。你过去是一个人,现在却成了另一个人。我的上帝,对这种荒唐可笑的障眼法,怎么谈得上原谅呢!”

其实真正的点落在苔丝在婚前的隐瞒还是她之前已经失去贞节的事实我想读者一定各有各的看法,或许落在前者的是浪漫的乐观主义者,而落在后者的是现实的悲观主义者。在哈代的描写中显然两者都混杂在一起,最后安琪儿一年之后才回到了苔丝的身边,然而对于是他自己对贞节观的看开还是因为苔丝坚持的爱情感动了他,我更倾向于后者。从安琪儿甚至要带苔丝曾经的同伴伊兹去同居这种看法其实便可以看出。从天堂走出来的使者心中隐藏着同样黑暗的人性。

哈代的学识极其渊博,可以从他文中不断熟练地引经据典便可以看出。而圣经恰恰是他常用的经典。而对于艾力克和安琪儿这两个围绕着苔丝的男人,也有评论家根据哈代文中艾力克说的话指出,两人就是撒旦和天使的象征。艾力克也是疯狂地迷恋着苔丝,在面对苔丝的时候他就表明自己是伊甸园那由撒旦画作的毒蛇。然而实际他也是一个苦情者,当然他的暴行令人发指。然而在那个充满雾气的森林之中他爱的女子躺在地上睡着,他趁机而入着实是极为卑鄙的行为。但是他在之后却想要提出赔偿,并在之后重新遇到苔丝后,他更是希望能够“再续前缘”。虽然他在全文开头的行为令人发指,但是在后期追求苔丝的过程中,他完全像是一个坠入爱河的单恋者,默默地看着苔丝,并期望自己能够有保护苔丝的权利。倘若一开始他没有对她施过暴行的话,或许他会是一个合格而优秀的追求者,或许苔丝和他也会在一起最终过上虽然不是很幸福但至少美满的生活。

倘若没有开头错误的选择就永远不会有后面悲惨的结局。苦情的艾力克最终为自己的暴行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血渗成一个红红的A字,其实《红字》里这便是代表通奸的罪行,而苔丝也最终在城楼上旗帜升起而结束了这场游戏。

生的人获得了现实,而死的人获得了爱情。其实艾力克和苔丝一模一样,只不过是上帝悲剧的两个端点。

篇29:苔丝读后感

小时候看的童话,最希望的结局是从此以后王子和魔女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可惜从来没有过这样的版本,伊阿宋背叛了美狄亚,忒修斯丢下了阿里阿德涅,所有的王子总要选择弱不禁风的单纯公主来保护,而那些我所心爱的女子们,连同她们所侍奉的异教女神一起,被葬送在烟波浩渺的传说深处。

总觉得苔丝也是这样一个来自旧世的女子。那是在基督教文明传来之前,大地母神还主宰着这片土地,凯尔特的牧歌随处飘荡,亚瑟王桀骜不驯的姐妹们扬帆驶出圣岛的时代。当女神借她的面容在仲夏的迷雾中出现,如王后般威武而庄严的美丽,有沃特豪斯画笔下的夏洛特女子踏上亡灵之舟的悲戚凝肃,是伊索尔德将毒酒奉于特里斯坦唇边的苍白决绝。这种来自地母深沉而广大的自然力量,正是所有征服者与统治者所害怕的,千方百计企图抹杀的。千百年来,这力量在女性身上沉睡着,也只有最敏感的人才能准确地捕捉到,忆起在遥远传说中,男女曾如神祗般共同生活的时代。

哈代也许也是觉察到女性这种冥冥中的力量,才塑造出苔丝这个形象——纯洁、善良、美丽,却又充满力量的女人。她是旧世高贵的遗族——真正高贵的,不是让她沦入命运催弄的父系血统,而是源自凯尔特高原的母系血统。这个女孩拥有她自己都不自知的强大,潜藏在她温顺柔和的外表之下。正是这样源自自然的力量,使她在受到近乎毁灭的打击后,能一次又一次重生。她的心灵始终没有被玷污,被征服,因为她的天性是如此强大。然而这种自然的力却在文明社会中却成了毁灭性的异端,天性的高贵变成无束缚的野蛮,纯洁的少女沦为可怕的魔女。

苔丝的悲剧,说是命运的造弄,其实依然根源于男女的不平等。所以安吉尔可以轻易忽视自己放纵的过去,却无法原谅苔丝的失足。他想要一个全身心服从他的妻子,是一个纯洁完美的理想,却不是真实的人。因为爱情,苔丝错误地以为她可以与爱人平等,同样的错误可以得到同样的谅解。然而习俗的根深蒂固,远远超出单纯的她的估计。

哈代笔下的英国乡村,前基督时代的异教传统依然显示着强大的生命力。开篇少女们在山野中跳的五朔节舞蹈,原本是迎接春之女神的祭典,在古老习俗中,年青的男女在自然中以圣婚的形式结合——被教会正统中却斥为野蛮淫秽的风俗。末尾巨石阵之夜,同样充满神圣悲戚的讽刺——正是在这块德鲁伊的圣地,在她的祖先祭祀太阳的神圣场所中,旧世的末裔苔丝落入追捕者手中,迎接她的死亡。

我深深怀疑,即使逃脱了追捕,那个被她称为丈夫的人,还能安心接受她吗?知晓了她可以造成毁灭的强大天性,男人还能爱上这样纯洁的魔女吗?

一个永恒的话题,女人想要什么样的男人?男人又想要什么样的女人?是不是因为注定的不平等,才造成这么多不应有的幻想?

当幻想遇上幻想,幻想只有破灭。

篇30:苔丝读后感

再次读《苔丝》,让我深深感叹的是苔丝的悲剧命运,一个美丽淳朴的乡村少女因贫困所迫被有钱人亚雷·德伯诱奸后,在当时社会习俗的重压下导致了她一步步走向毁灭之路。掩书静思,苔丝的命运自始至终都因了一个字“爱”,无论是对父母弟妹的爱,对自己孩子的爱,还是对挚爱安玑·克莱的爱,可以说在她短暂的二十几年的人生中,她“为爱而生,为爱而死。”

当苔丝的父亲一个乡下的小贩无意间知道了他们家是英国赫赫有名的武士德伯氏的嫡系后裔,于是让苔丝去投靠有钱的本家,本性纯洁坚强的苔丝宁愿靠自己的劳动去生活也不愿低声下气的去求人,但是当她看到父母期盼的眼神,当她看到身边一群弟妹挣扎在贫困中,特别是家中唯一的靠以生存的老马死于她的手中时,她心底里对父母对弟妹的爱和责任,还有难以言说的愧疚感让她最终还是走上了让她一生毁灭的不幸之路。

被亚雷·德伯诱奸后,苔丝毅然回到了家乡,不久产下了一个婴儿,这“罪恶的产儿”是不可能得到牧师应有的洗礼的,那么就意味着这小小的生命死后将只有下地狱永远上不了天堂,但是作为一个母亲让她觉得“要是自己犯的罪应该下地狱、叫火烧。那么下地狱、叫火烧就完了,没有什么别的说的……但是同样的问题发生到的小婴孩身上,她的看法可就不同了。”于是她毅然决定由自己和她的弟妹们给婴孩洗礼,其内心的虔诚表现在脸目上“使得那副害了她的面孔显得纯洁无暇的美丽,并且带出一些差不多和王后一样的尊严。”孩子是无辜的,在即将到来的死亡面前,她要尽一个母亲的所能给予这个小生命以最后的爱。

苔丝整日生活在乡邻的一片鄙视之中,为了摆脱这种状况,为了让自己自食其力,于是她来到了一个遥远的地方——克里克老板的牛奶厂,作了一名挤奶工。陌生的环境、陌生的人群,让她逐渐淡忘了过去的阴影,在这里她幸运的遇到了让她挚爱一生的人——安玑·克莱——一个牧师的儿子。就像冥冥中天意的安排一样,安玑就是当初在她们的乡村舞会中没有和她跳舞的那位过客,而现在上帝却意外让他们相逢。他喜欢苔丝,他说“那个挤奶的女工,是多么鲜亮,多么纯洁的一个大自然的女儿哟!”她可以让他回到过去的时光里,那里没有黯淡、没有忧愁,唯有快乐。他爱纯洁的苔丝,因了她而爱简陋的牛奶厂,因了她而觉得生活有了新的希望,他说她“是个充满诗意的人……她的诗就是她的生活。”而且他还在母亲面前保证“她是个无暇可指的基督教徒。”而苔丝更是崇拜安玑,崇拜他“知道很多事,念过那么多书,见过那么多市面,想过那么多道理。”“崇拜他凡是哲人、导师、朋友所应有的学问知识,他没有一样不完备的。”“他的灵魂就是圣徒的灵魂,他的智慧就是先知的智慧。”她甚至对他弹奏的并不高明的乐曲也是如醉如痴的用心聆听着,他在她的眼中,已是个完美的人了,她爱他,甚至可以付出自己的生命。

苔丝就这样一边快乐的爱着,一边内心却深受痛苦折磨,过去的阴影像一个魔怪时时在啃噬着她的心,他是那么完美,那么优秀,她觉得自己不配受到他如此纯洁的爱,所以当安玑像苔丝求婚时,苔丝的心都要碎了,爱他,却不能做他的新娘。可是,她心中另一个声音却对自己说:你那么爱他,你难道要把他让给别人吗?哦,不,我要自己嫁给他!所以我要向他坦白,坦白自己不光彩、耻辱的过去,请求我心爱人的原谅。

相爱的两个人终于走进了婚姻的殿堂,这对于历经磨难的苔丝来说,不能不是一个美好的开始,可是有时真的是造化弄人,新婚之夜,安玑向苔丝坦白了自己婚前的荒唐事,可是苔丝却高兴的原谅了他,因为这样在她说出自己内心的痛苦时,他一定也会原谅她的,但是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当苔丝说出了过去被害的那段屈辱时,他却说出了:“我原来爱的那个人并不是你!你只不过和她有相同的外貌而已。”“我不娶有身份、有财产、通达事务的女人,我把那种野心一概放弃了,那我就不但可以得到一个天然美丽的女人,也一定可以得到一个质朴纯洁的女人了。”多么残忍的话语,这就是那个“有先进思想、善良用意”“有圣徒的灵魂、先知的智慧”的人吗?那么为什么在考验真正到来之时,他首先不能容忍的却是那些世俗习规呢?但是现在请听一位来自乡村的没有多少文化的少女对他所爱的人的一段告白吧:“我只要已经爱上了你,那我就要爱你爱到底儿——不管你变了什么样子,不管你载了多少跟头,我都要一样爱你,因为你还是你啊!”你吩咐我做任何事,“我一定像你一个卑微可怜的奴隶一样,绝对的服从你,就是你叫我倒底不起,舍身送命,我也不违背你。”这样诚挚的爱情表白,即使是心肠再狠的人也要回心转意的啊,可是这位安玑——可怜的苔丝深爱的人,到底还是接受不了这个现实,接受不了那个伤害苔丝的男人还存在这个世上,最后决绝的遗弃了痛苦万状的苔丝一个人去了遥远的巴西。

新婚就被丈夫遗弃的苔丝此后就踏上了颠沛流离的生活,生活的困苦、艰难,被人鄙视、欺侮,爸爸的离世,弟妹们的无家可居,种种种种,很多次她想到死,可是她舍不得她心爱的安玑,她要等到他能原谅她的那一天,能接受她的那一天,如果真的有那么一天的话,哪怕她不再做他的妻子而是做他的仆人、奴隶,只要能天天看到他,她也满心欢喜,所以她独自承受着一切艰苦,毫无怨言,唯一的祈愿只求心上人能原谅她的过去,快点回到她的身旁。

但是上帝并没有被她炽热的爱所感动,当她一次次用饱蘸的情汁写给安玑的那些信件,却总是石沉大海,毫无音讯,这些她都可以忍受,因为她有对丈夫坚强的爱的信念。可是一件意外的事发生了,由于家中亲人的病故,年迈的老母和年幼的弟妹们的生计已到了走投无路的境地,而这时昔日侮辱她的仇家亚雷·德伯又适时出现了,他热心而又真诚的一次次帮助了她们,让她们绝路逢生,而她也在万般无奈以及丈夫一次次杳无音讯的绝望中轻信了亚雷说他不会再回来了的谎言。为了感激他对家庭的帮助,她最终又沦为了他的情妇。

如果故事最次为止,那么这虽不是很美满的结局,但至少还不至于让更多的人伤心。但是可悲的是,故事中女主人翁日夜思念的丈夫却在这时回来了,带着满身的病痛和大彻大悟后的悔恨回来了,当他再次面对昔日热恋的妻子时,他哑着嗓子说:“苔丝,我撇下了你,那是我的错,你能饶恕我那个错吗?你还能——再跟我和好吗?”可怜的苔丝,谁能理解你此刻的心情呢?你那么一分一秒思念的人,你认为今生再也得不到他原谅的那个人,你因他受了无尽的苦却没有一句怨言,你日夜都在想着他能回到你身边的人,此刻就站在你的咫尺之内,可是你却不能与他相拥而泣,因为,你的身边躺着的是另一个男人,他——不是你的丈夫。你还记得,当初丈夫说过,只要你曾经的那个男人还在世,那么他就不能容忍你的过去!想到这,她终于用冷酷坚忍的口气一遍遍对他说:“太晚了,太晚了!”说完转身而去,不再看他。

可以想象此刻的苔丝内心是多么的痛苦啊,对丈夫的爱转而变成对身边这个人无比强烈的恨!是的,恨他,恨他,一切都是他离间了她们的幸福,都是他破坏了她美好的一生,没有他,他的爱人一定会回到她身边的,没有他,她的生活将会一片光明,没有他,她就不会有如此强烈的恨,恨,恨,恨,如此强烈的恨,只有杀掉他,她的爱人才会永远的原谅她,才可和她和好如初,当初她们的爱是多么的幸福和甜蜜啊。被愤恨激怒的苔丝终于杀掉了她的仇敌。到此,她的心中反而一片宁静安详,是的,她该去找她的日夜思念的丈夫了,她要告诉她,她已经把他杀了,她们之间再没有什么让他难堪的事了。

自始至终,爱一直在主导着主人翁的思想,她善良、淳朴、美丽、充满爱心,即使一个小小的动物的生命她也从没有伤害过,她总是为他人着想,为她爱着的人着想,她的爱是那么的虔诚,那么的诚挚,那么的毫不造作,她敢爱敢恨,对自己所爱的人可以倾其生命去爱。在逃亡的最后几天,她和丈夫冰释前嫌,极尽缠绵,她对丈夫说,让他们来吧,在你的爱中死去,在我已是最大的幸福了。最后当她被抓时,她一点没有害怕,反而非常的安静、泰然,她甚至走在他们的前面对他们说:“我已经准备好了,走吧。”

篇31:苔丝读后感

下午读完《德伯家的苔丝》,托马斯.哈代曾经是一个那么值得争议的人物,但我不想评论此书的价值所在,我只想很简单的阐述一些他笔下的那个女人——苔丝。

看到“痴心女子”和“冤家路狭”感觉很难过,很压抑,眼泪在眼眶打转,终于眼泪下来了,也读完了,虽然早已结局,但真的看到的时候还是感觉很难受、很难过。多少词汇在脑海中出现,而我,只能用一个短语来形容苔丝——天真的美。她是美丽的乡村姑娘,虽然有着贵族血统却依然纯朴,美,不是一种外表,而是内心高雅纯洁的表现。心灵纯净自然的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而会被乌云遮住,可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

一直想如果没有开头那个牧师的几句话,也许可怜的苔丝会是另一番生活,然而,十六岁的乡村女孩苔丝的悲剧就从这里开始了。苔丝愚蠢的父亲忽然知道自己是一个大贵族的后裔,就在算计着怎么才能享受贵族的生活就逼着苔丝去认亲,结果天真的苔丝遇上了毁了他一生的那人——亚雷。他是苔丝宿命中永远逃不开的仇。夺去了苔丝所有的梦想,以及追梦的能力,夺去苔丝的青春年少的纯真的渴望。然而,我们那个天真的女孩,依然是如此清纯,如此单纯到让人疼惜的女子。

苔丝决心开始新的生活,就去几百里以外的奶牛场工作了,在那里,她遇上了她第二个不应该遇上的人,至少我是这么觉得,一个她真正爱的人,但我始终以为那个人辜负了她的爱,他的举动我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伪善。如果没有克莱,苔丝的一身是悲剧化为平淡,然而克莱的出现却是在悲剧的背后涂上更浓墨重彩的黑暗。其实我相信克莱是爱苔丝的,不然也不会在梦游时表露自己的情感,但,他还是被道德束缚着,不能接受这突如其来的一切。

克莱正是因为苔丝独具特色的纯净才爱上她并向她求婚。对克莱奔涌的爱潮,窒息的是苔丝自己。他用他的爱伤害着那个天真的女孩儿,给她幸福的希望,又全部抹杀。而她也用她所有的爱折磨自己。苔丝经过内心的痛苦挣扎,决定接受克莱的爱情。可是当苔丝向她所爱的人坦白她那受伤的过去时,那所谓的爱人却犹豫了,对爱人的不理解和对感情的不坚定让克莱最终选择了离开。

苔丝心碎了,当她帮她的伤口小心翼翼的展现在所爱的人的面前时,她希望的是理解,是原谅,可是狠心的爱人在弱小的苔丝的伤口上洒了一把盐。他并不是一个感情很专一的人,也许我们看见他对苔丝那种深深的眷恋,可是当苔丝的失真违背他表面所鄙视的宗教时,他毫无余地的选择了退缩,而且退缩得是那样的磊落不羁。

苔丝今后又要一个人面对生活了,还要向父母隐瞒事实的真相,装着很幸福的样子,并且从仅有的一点生活费中寄钱给父母,克莱的离去,苔丝从事着最脏最累的工作,忍受着身体和心理两重的磨难。而此时,那个口口声声说爱她的男人在哪里?但她却始终惦记着自己的丈夫有一天能够原谅她。我只能说她真的是太天真了。

苔丝喜欢克莱,并把克莱当成他生存的全部源泉,甚至可以说他就是她的救命稻草,所以她的全部意念都是存在这样一个人物身上,而面对现实爱情是多么苍白无力啊,美貌与高贵的血统,也许是战利品,但不是武器。也许我们的苔丝,她,真的是太天真了。

苔丝看到回来的克莱伤痛欲绝夺门而去,苔丝也伤心不已,抑制不住自己内心的仇恨,拿起了刀,将她多年以来所受到的屈辱与艰辛都发泄在刀头,刺向了那个毁了她一生的男人。后就奔向黑漆漆的马路,追赶她的安琪儿去了……

虽然苔丝和克莱最后度过了五天美好的时光,可是,为爱复仇的苔丝结局依然悲惨。一切平静了,苔丝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时间里终于和她爱的人体验了真正的蜜月,那是她生命中的最后一站,是她终于解脱的日子。心碎的她,带着梦想和遗憾走向绝路的人生,在最后的,又是最漫长的,幸福的一夜……在生命中最后一次日出之时,她把对人生、爱情的遗憾带去了——另一个——美妙的世界。

我就是不明白,一个很好的天真女孩为什么会落的如此结果?她有什么错?漂亮?天真?自尊?也许你的天真善良真诚是你美之源,亦是悲之源。

篇32:苔丝读后感

托马斯·哈代(1840~1928)是英国最伟大的作家之一。他的大部分作品,包括《德伯家的苔丝》,都是以他的故乡,英国南海岸的多尔塞特为背景的。

第一次读《德伯家的苔丝》还是在高中时,记得那是一本刻画女性内情感的动人小说,一位少女的生命被慢慢地、但确确实实地毁了,不是被她的敌人,而是被那些自称爱他的人,我不禁感叹,这是怎样的爱,何以摧毁自己所爱?如今重读《苔丝》,我同样为主人公的命运而不平,但我不禁要问:为什么?为什么苔丝这样一个聪明美丽、勤劳善良的少女,最终却作为被害者被送上了绞架。

在这部作品中作家哈代通过设置许多偶然巧合的情节让人感到苔丝的一生好像都由命运作祟,是命运把她一步步推向悲剧的结局。但我认为并不是这样,因为偶然性与必然性紧密相连,偶然性是许多社会必然性与自然必然性的交叉点,是必然性的一种反映。生在资本主义社会的苔丝,其悲剧命运是社会规律的必然反映。所以造成她悲剧命运的根源就是当时的资本主义社会。

故事中的主人公苔丝生活在英国资本主义侵袭到农村并毒化社会气氛的维多利亚时代。她虽然勤劳善良、聪明美丽;但作为一个劳动者,一个无权无钱的农业工人,社会地位低下,自然会受到资本主义社会的种种压迫和凌辱。随着资本主义的入侵,那些自食其力的占有少量土地和生产资料的农民,都不得不随之破产。苔丝家中的老马被邮车撞死后引起了家中经济生活的改变,在无路可走的情况之下,她不得不委身亚雷。可见,苔丝的悲剧命运和她的经济贫困紧密相连。

苔丝的毁灭与伪善的宗教同样是紧密相连的。恰恰是亚雷这个伪善的人物为我们揭露了伪善的宗教。他是依靠商业致富的资产者和暴发户,一个“肉欲的人”。他设下圈套引诱了苔丝,却利用《圣经》的典故把责任推到苔丝身上,后来他还居然变成了一个劝人行善的牧师。可见在资本主义社会,宗教只是反动统治阶级麻醉、欺骗和愚弄劳动人民的一种工具。

苔丝也是资产阶级虚伪道德的牺牲品。作品中安玑就是资产阶级虚伪道德的体现者,他虽然是个有开明思想的知识分子,但他心理深层有一种根深蒂固的传统伦理道德观念。他自己也有过放荡行为,并得到苔丝的原谅,但他却不肯原谅原本无辜的苔丝。本阶级的印记仍深深地烙在他的灵魂深处:认为“身份不一样,道德观念也不一样。”他还用传统的贞操观来看待一个女人的纯结与否,对苔丝没有丝毫的同情,置苔丝于痛苦绝望之中,使苔丝又被迫回到亚雷的身边。安玑身上所体现出来的虚伪的资产阶级道德最终把苔丝推向了悲剧的深渊。

苔丝的悲剧也与她的性格有关,苔丝是哈代塑造的一个全新的妇女典型。她有着双重性格。一方面她敢于反抗传统道德和虚伪的宗教;另一方面又不能彻底摆脱传统道德对自身的羁绊。特别是后者与她的悲剧命运直接相关。

由于苔丝出身于一个农民家庭,残存于农民身上的某些旧道德和宿命观点使她在反抗传统道德时出现了软弱的一面。当她受到世俗舆论、传统道德迫害的同时,又用这一道德标准来静观自己,认为自己是有罪的。“她把自己看作一个罪恶的化身”“她老觉得全世界的人都在注意她的情形,不敢抬头见人”,她比别人更不能忘记自己的耻辱。苔丝正是这样用一张自己织成的道德罗网把自己束缚起来。其实,她的自我束缚意识有其深刻的历史基础,是整个社会意识的具体表现。苔丝作为一定历史时期的个人,必然会形成特定的历史时期的社会意识和道德观念,她的思想和行动也必然会受到时代和社会意识的制约。

所以苔丝的悲剧既有社会的因素,也与她的性格有关,但这些因素都与当时的资本主义社会有着直接的联系,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种种反映。苔丝的一生注定是一个悲剧。

篇33:苔丝读后感

你应该感到幸运,你可以陪着我一起堕落。德伯的笑容里带着的是无尽的无奈以及疼惜。世界太复杂,因为太复杂,所以使得有着三个人的世界,就已经痛苦到无法再去有更多的时间去折磨和感受呼吸。

苔丝说,那时候的自己什么都不懂,你欺骗了我,现在又来引诱我,我恨你,你毁掉我一生的幸福。

也许没有人明白,“苔丝说”这番哀求却有苦同的理论,也许可以自流一派,成为一本新的难念经。

因为追求的太过完美,所以死的也无所。因为看的太透,抑或又看的已经高斯模糊。安奇尔因为容不得背叛,追求者无暇,所以,很快的应验了一句话,苔丝无错,克莱尔无错,如若德伯不死,伤的会是三人,甚至更多。安奇尔追求并娶苔丝。其实就像是在PS里很认真的做完一幅图,然后再认认真真的打上马赛克,使其失真。

你爱我吗?安奇尔问伊利,笑容落拓,却又充满了调侃的嘲讽。

我爱你,很爱很爱。伊利说。

那你陪我去巴西,好吗?看到这里,我对安奇尔心冷。

好啊。这就是伊利的选择,这两人可真是一唱一和呢,看到这里,嘴角突然勾起了一抹嘲讽的笑意。

你真的比苔丝还要爱我么?突然,我的心有了一丝希望。

不,我没有苔丝爱你。苔丝爱你可以爱到为你去死,而我却做不到。伊利的率真的话语,竟让人有一丝了然的恍惚。

苔丝赤着脚走路,却被黛西这种小肚鸡肠之人视为像乞丐一样的装可怜而博得同情。其实看到这里,突然有一种想哭的感觉。突然就想起了陆游其妻唐婉的《钗头凤》的其中两句:“世情薄,人情恶”。用在这里,再合适不过,真的,谁也不知道,苔丝这个女人,只是舍不得穿那双安奇尔送给她的靴子,却被黛西这种人送给了乞丐。是的,现在她连鞋都没有了,她死在了过去,冻死在了那个名为寒冷的梦里。

曾经发誓一辈子都不会再结婚,可是,爱情却抵不过过去的恶禁。

因为偷食了禁果,所以才进不了天堂。明明都爱着,爱的痛苦,也爱的绝望。

为了丈夫,竟然可以杀死另一个深爱着自己的男人。为了,为了换那短暂五天的幸福。可以道貌岸然的生活在一起,又可以像没有防备的婴儿一样。可以毫不犹豫的杀死,其实在那一刻,苔丝可能已经恍恍惚惚地认为自己杀死了那不贞的过去。

露其实我感觉是不配苔丝,其实,她虽然和苔丝拥有相像的脸,拥有更纯洁的没有被玷污过的灵魂和躯体,但是她没有心。面对,绝望的苔丝,她可以冷到面无表情,在苔丝被处以绞刑后,却步了苔丝的尘缘,成了克莱尔太太。他们跪在那里,太阳不会怜悯,因为,实在是替不了,也成为不了。就算在堕落,要明白,其实有缺点的人比纯洁的人好的多。

太阳的光芒,还是沉睡在地下的野蛮的穿着武士装的身躯,这是始祖,暴力而又野蛮,数代后,自食恶果,尝到悲惨结局。

走得那么从容,已经看透。因为堕落了,孩子夭折进不了天堂,徘徊在角落。因为堕落了,所以张开了天使的翅膀。

突然,就想到了以前看过的魔鬼的一句话:你终于长出了天使的翅膀。(很美,但忘记是在哪一本书上看到。)

极痛楚,也极残忍,因为是堕落的救赎,所以太容易折断。

看到这句话的时候,竟然不知不觉的湿润了眼眶。

篇34:苔丝读后感

在课余阅读了《德伯家的苔丝》这本书,在读完这部小说以后有很深的感受为苔丝的遭遇感到同情。哈代曾经说过:“对一个女人的道德的评判,不应当根据她的过去而应当看她的倾向。”

同情之余,也为她那种为了追求爱情不畏世俗的眼光,不向亚雷德伯屈服的精神感到敬佩。书中在她从德伯家回来后,“在她母亲知道真象说‘发生这种事,别的女人都这么做’而苔丝果断说出:‘也许所有别的女人都要这样,只有我不’”从此就可以看出苔丝向传统的观念发出了挑战。

书中的开始,苔丝家虽然贫穷但过的还可以,而当苔丝的父亲约翰·德比被告知自己这样一个贫穷小贩竟是古代德伯家族―一个十分高贵显要的家庭的后裔后,她的父母要她去有钱的德伯太太家攀亲戚,她天性纯朴,厌恶趋炎附势,不同意去,但后来,她由于担心喝得酩酊大醉的父亲半夜外出送蜂蜜进城会出现意外,才与弟弟一起替父亲跑一次腿,然而途中却出现了意外――她家唯一一匹赶车的马被轧死了,失去一匹马对他们这样一个贫困的家庭来说就是失去了用以维持生活的工具。在埋葬这匹衰老枯瘦的马时,几个孩子们都放声大哭,苔丝没有,“他脸色苍白,没有表情,似乎认为她自己是谋杀者”,书中是这样描写的。然后她带着一种负罪感――是她自己的疏忽大意才使家庭的生活出现了危机,和她对父母的孝顺,对弟弟妹妹们的关爱,以及她强烈的责任感――必须使家庭摆脱困境的责任感。

正是由于她的这种责任感和受她那贪慕虚荣的父母的驱使,被迫去了德伯太太家攀亲戚,也导致了她被亚历克·德伯玷污,给她日后的生活蒙上了一层抹不去的阴影。她的孩子在死前,她坚持要让这个不清白的小小的肉欲的产物受洗礼,也是强烈的责任感趋使她这样做的。如此说来,苔丝性格中最不容忽视的一点便是她强烈的责任感了,正如苔丝坚决地要把与亚历克·德伯的那一段不快的往事告诉她所深爱,并且也深爱她的丈夫安玑一样,她原本可以完完全全地把这件事隐藏起来,说像她母亲教她的,然而,苔丝没有,她把这件事原原本本地告诉了安玑,书里这样写道:“她说得很轻,但很坚决。”苔丝把这件事告诉了安玑,而不愿意隐瞒事实,致使安玑承受不住打击而与她分居,也正是源于她那责任心,不是吗?现在看整篇文章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吧,就是苔丝杀了亚历克后追上安玑的时候:“……克莱尔停住脚步,以询问的目光望着苔丝。‘安玑尔’,苔丝说,好像她一直等待着他们停步时克莱尔会这样看着她,‘你知道我为什么要追你吗?我要告诉你我把他杀了!’她这么说的时候脸上露出令人同情的惨淡微笑。”“令人同情的惨淡微笑”,你能想象一个人在杀了人后所露出的这种表情吗?如她自己所说的“我杀了他――也不知道是怎么把他杀死的。不过,安玑,为了你,也为了我自己,我非这么做不可。”显然,苔丝把杀死亚历克看成是她应尽的责任,是她必须完成的任务,为她自己,也为她丈夫。亚历克是笼罩在她心头的阴影,亚历克死了,她只觉得如释重负,只觉得自己是完成了任务,所以她急着要告诉她丈夫,这大概也就是她脸上会露出微笑,而不是杀过人后的慌乱、惊恐无措。因而在她生命的最后五天――与安玑在一起的五天――一生中最幸福的五天中过的生活是恬静的,她的心情也是平静的,她对待死亡的坦然也感染了逮捕她的人,“她站起身来,整了整衣服向前走去;那些人还一个也没有起步。‘我准备好了’,她平静地说。”我想,苔丝或许是带着幸福,甚至是带着满足感死去的,因为她觉得她死了,再也看不见安玑会看不起她了。这从她被逮捕前所说的话中是可以看出来的。

至此为止,我所说的都是苔丝,也许你会问起安玑为什么会接受不了苔丝曾被亚历克玷污并产有一子这一残酷事实而提出与她分居,他不是很爱苔丝吗?难道他对苔丝的爱并不是高尚的吗?那么,我要说,他是因为太爱苔丝了,他心目中的苔丝是如此美丽,如此善良,是一切纯洁的象征,他忍受不了他眼中所见,心目所想的苔丝有任何过错,他努力扼杀自己对苔丝的感情,他觉得那个属于他的苔丝已经不存在了,在他眼前的,已经不是他以前所深恋的苔丝,而是有着苔丝形貌的另一个女人。新婚之夜,也就是苔丝把往事告诉他的那个夜晚,也就是他们开始分居的那个夜晚,他曾梦游,抱着苔丝走到了树林中,把苔轻轻放在一口棺材中,看过这篇小说的人一定不会忘记他当时所一直重复说的那一句话:“死了,死了,苔丝,我的妻子死了,死了。”在他的心中,最最美好的那个苔丝死了,不存在了,他的悲痛,他的绝情,他的弃苔丝而去的行为,正是因为他觉得自己失去了当初最真最纯的苔丝。

至于亚历克,我不想多说,他给苔丝带来的灾难是显而易见的,他对苔丝所做的一切,根本不是出自他对苔丝的爱,因为爱是高尚的,他对苔丝只有情欲可言,丝毫没有爱的根据。然而,苔丝并没有因为亚历克给她带来的打击而不纯洁,她自始至终都是那么的纯洁,善良,都显得那么美丽。

正是安玑这样一个矛盾的结合体,在他身上,既有一定的开明思想。

读完整部小说,联想到平时有朋友说的“相爱的两个人就必须相互坦诚、相互信任。”掩卷沉思,真的要这样吗?在现代的社会,爱情有时候也会徒有虚名的。曾在网络上看到过有人这么说:“我不相信爱情,但我需要爱情。就像生存,必须要有空气。”

书籍简介:

《飞鸟集》是印度诗人泰戈尔创作的诗集,它包括325首清丽的无标题小诗,首次出版于1916年。这些诗的基本题材多为极其常见事物,不外乎小草、落叶、飞鸟、星辰、河流等等 。

由于诗人忠实于自己的思想,具有敏锐洞察自然、社会的能力和一支善于表达心曲的妙笔,这些形似只言片语的小诗就蕴涵了丰富的思想、深奥的哲理,表现出一种清新明快、优美隽永的风格。《飞鸟集》在世界各地被译为多种文字版本  ,对于中国的“小诗运动”的产生与发展具有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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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泰戈尔(Rabindranath Tagore,1861—1941),印度诗人、作家、艺术家和社会活动家。1913年获诺贝尔文学奖。生于加尔各答市的一个富有哲学和文学艺术修养家庭,13岁即能创作长诗和颂歌体诗集。1878年赴英国留学,1880年回国专门从事文学活动。1884至1911年担任梵社秘书,20年代创办国际大学。1941年写作控诉英国殖民统治和相信祖国必将获得独立解放的著名遗言《文明的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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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赏析:

作品主题

《飞鸟集》中表现了深层的精神追求—爱与和谐的宇宙终极原则或神,描绘自然万物的灵(神)性相通,有机一体,展现人与自然、爱与神的亲密无间、交互融溶,歌赞生命的自由、平等、博爱—从而生成了丰富隽永的人生哲理。在这里神、自然、人与爱的界限已经模糊不清了,诗人追求人与神的合一、爱与神的关系、以及神与自然的统一,渴望与神“完全合一的形象显现”,也就是要达到有限生命与无限生命的统一,就是要达到人的最高的理想境界。为此,诗中揭示,人必须完善自己的人格,要在“思想中摒除虚伪”,要驱走心中“一切的丑恶”,并且只能在“爱”中,在“爱的服务”中与神结合。诗人在诗篇中表达了人生的奉献与人生意义的追求,使诗篇充满着生机。

由于诗人的生命哲学并不完善,在有限的生命与无限的生命最终统一问题上,显得无能为力,只好用道德的自我完善和“泛爱论”来求得统一,求得人生的圆满,求得社会理想的实现。

艺术特色

泰戈尔在《飞鸟集》中十分注重对自然的描写,一只鸟儿、一朵花、一颗星、一个雨滴、也都具有人性与生命力。他热爱整个大自然。他认为人类情感和自然力之间是有内在联系的,或自然融入人类的感情,或人类的感情融入自然。只有融入自然才能净化自己的生命。自然不仅提供了暗示的形象,而且还积极的协助我们抹去人类生活中一切分离的痕迹;情人可能会分离,而这种分离将淹没与在阳光里欢笑的绿草和繁花之下。读了他的作品,便令人觉得宇宙的活动和人生的变化是有意义的,是快乐的,便给人以无穷的勇气。

在诗里他还赋予了“晨的意义”。“每日清晨的到来,并不是一件以无休止的单调重复着的琐碎小事,而是一种永恒的惊奇。因为它在光明战胜黑暗,自由战胜束缚的生命的戏剧中是一支重要的插曲。如第235首“不要说‘这是早晨’,并以昨天的名义将它打发掉,象初次看到的一个新生的,尚未取名的婴孩那样看待它吧。”又如第32首“神自己的清晨,在他自己看来也是新奇的。”

诗人并不是为了自然而写自然,这里的自然是和人相契合的。抒写广阔博大的自然世界实际上是为了给人性极大的自由。鸟儿在天上地飞行,这就暗示这人类理想望却又不可企及的巨大的自由。然而暮色中归巢飞鸟的翅膀,又使诗人想起人类情爱的不可阻挡的力量。“星星也是自由,爱情和欢乐地象征;它们就像天庭盛开地花朵,它们又似乎在默诵着神自己地美妙乐章。”

《飞鸟集》基本题材多为极其常见植物,不外乎小草,流萤,落叶,飞鸟,山水,河流等等。读这些小诗时就像在暴雨后初夏的早晨,推开卧房的窗户,看到一个淡泊清亮的晨。平时孱弱的小溪无端的雄壮起来,加快了前行的脚步,哼唱着嘹亮的歌;阳光撒落在挂着水珠的树叶上,那水珠显得特别的明亮,这明亮把树叶衬托成一种透明的色彩;平坦的草地像是吸足了油彩,当心那跳跃着的小松鼠是否也会染上这亮绿的油彩;天边有几朵白云在倘翔,似乎在回味昨夜的狂欢;一切都是那样地清新,亮丽,可是其中韵味却很厚实,耐人寻味。用轻松的语句却道出了深沉的哲理,这正是《飞鸟集》吸引人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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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鸟集》读后感1

《飞鸟集》是泰戈尔的代表作。时至今日,再去读它,仍然能够感受到作者流露出的丰富感情和深邃哲理。《飞鸟集》并不长,全篇只有325段,多是短小精悍的格言式诗歌,很适合细细品味。

开篇第一段,就点明了“飞鸟”集的命名理由。表面上看,泰戈尔运用了“飞鸟”和“黄叶”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象,表达了对夏天的向往和对秋天的厌倦。但进一步思考能够发现,这种动静结合、扬抑结合的写作手法实质上表现了诗人对自由自在的“飞鸟”充满欢喜,对孤寂落寞的“黄叶”心存悲伤。夏天象征着自由和希望,秋天代表着压迫和阴郁。寥寥数语,就能形成一幅较为立体的画面。这种“对比”的写作手法还有很多。比如“鸟儿愿为一朵云。云儿愿为一只鸟”,就同样选择了一动一静两种意象进行对比。通过意象之间的对比,清晰地表明了作者的人生态度:渴望融入自然,向往无拘无束的自由生活。在西方工业时代显现出旺盛发展活力的时代,泰戈尔却选择了一种追寻自然的反“潮流”倾向,能够称得上是反思科学、反思现代化的先驱人物。

在第130段和243段,泰戈尔两次谈及“真理”和“错误”。从字里行间能够感受到,作者对当时过分压抑的社会环境并不满意,认为其束缚了思维,阻碍了社会发展。那种害怕犯错的价值取向实质上是一种保守主义倾向。真理和错误本身就是相对的,不能因为遇到错误,就停止对真理的追寻。寻求真理本身就是试错的过程,错误与真理或许真的只有一步之遥。由此,能够感受到在价值取向上,泰戈尔同样表现出一种开放包容的自由主义立场。这样的实例在《飞鸟集》中还有很多,多是利用自然意象、象征手法阐释作者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能够在静谧之时,品读几行小诗,也实属一件幸事。

《飞鸟集》读后感2

重读《新月集》、《飞鸟集》之前,刚好读到另一本书,提及印度人民对于泰戈尔的尊敬和对泰戈尔的诗的喜爱时讲的一个小故事,说作者在印度旅行时听导游读一首泰戈尔的诗,虽然听不懂,却觉得非常好听,朗朗上口,特有韵律,可一旦直接译成中文,就完全失了其韵味,如同嚼蜡一般。

说来这倒与我一向少读国外文学作品的原因有不谋而合之处,最忧心的不过是被奇葩翻译败了兴,恨不得自己能精通万国语言,不为无良翻译所贻误而错过美好的文字。只是,有时并不都是翻译的问题,语言和文化的差异有时候也体现在:诗文的美妙在适合的语境中,在深懂得的人心里,才能焕发其臻美的生命力。

且莫说国与国之间语言难通,就是华夏大地不计其数的地方语言中随意挑两种出来对话,必定呈现鸡同鸭讲之势,最简单一个例子,同一个笑话,放在北方人嘴里可能特好笑,若放在南方人嘴里也许就会摸不着头脑了。

说了这么多,其实只是想说明自己之所以开始收集不同版本的泰戈尔作品的原因。既无法学习并精通印度语,只好指靠翻译的水平高低。这一次新收入这版郑振铎译文,很是喜欢——是的,还不到非常喜爱,只因喜欢,更希望能至臻完美,书文印刷装帧上还可精益求精,满足某些藏书人例如我莫名的怪癖。

此版本于我好处在于,除了《新月集》、《飞鸟集》之外,另附有郑振铎所著的《泰戈尔传》,粗略的传记,引典许多,很有趣。犹如追星,你总想知道关于星的一切,同理。

《飞鸟集》读后感3

也是从阅读这本书中得知:印度,是一个“诗的国”。诗是印度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而世界伟大的诗人泰戈尔就来自印度这个“诗之国”。

泰翁一生用英文出版的诗集共有六部:《园丁集》、《吉檀迦利》、《飞鸟集》、《新月集》、《采果集》、《爱者之贻与歧路》等。现在新世界出版社出版的这本《飞鸟集》收录的分别是泰翁《飞鸟集》和《新月集》的全译本以及《采果集》和《爱者之贻歧路》若干篇章。更贴心的是最后还附上本书译者现代著名翻译家郑振铎译的《泰戈尔传》,先读《泰戈尔传》回头再读其诗,从中既能了解到伟大诗人的生平大略,又能借助小传对赏读提供了一些理解的帮助。

《新月集》是描写儿童生活和心理的散文诗集。儿童的天真可爱,儿童的趣稚童贞,儿童丰富的想象,这些散文诗带我们走进了一个天真纯净的儿童世界。还有母亲的温馨母亲的爱,都让人深深的着迷感动。仿佛再度回到童年。勾起了对童年往事和向母亲撒娇邀宠的温馨回忆。诗人创造出如此天真烂漫的诗篇,可见其拥有一颗如孩童般晶莹剔透的水晶心灵。

《飞鸟集》则都是一些生活零碎的哲思。这些随意的、短小的诗,经由诗人智慧的表达,译者的精准翻译,使其充满了诗的隽逸和深刻的生活哲思。简简单单一句,却蕴含了生命深刻的哲理,直抵每个人灵魂的深处。如脍炙人口的“使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如果你因失去了太阳而流泪,那末你也将失去群星了。”“我的存在,对我是一个永久的神奇,这就是生活。”“如果你把所有的错误都关在门外时,真理也要被关在外面了。”等著名诗句都收录在其中。

泰翁的诗之所以历久弥新,之所以成为世界永久的经典,那是因为“他的诗如天真烂漫的天使的脸;看着他,就知道一切事物的意义,就感动和平,感到安慰,并且知道真正的爱。”

你看,你看,那天使的脸,我爱。

《飞鸟集》读后感4

诗人,你将刹那的微思绽放成永恒的绝唱。

你以细腻的笔触记录下生活中点滴的感悟,或许这只是你一闪而过的念头罢了,但却是那样情深意切,引人深思,耐人寻味。

“诗人,你的语声飘荡在我的心里,像那海水的低吟之声,缭绕在静听着的松林之间。”

并非风花雪月,更无矫揉造作,你的歌声,从心底淌出,叮咚作响,如泉水般清冽甘甜,涤荡我心,使它褪去喧嚣与铅华,沉淀淡泊与宁静。

初次拜读《飞鸟集》,倾心于字里行间闪烁的光芒,但如散落的星光般,看似凌乱。其实不然,随着对诗人的了解及对其它作品的阅读,才发现,爱是诗人心中永恒的旋律,贯穿诗集,将细碎的星光串成天边的银河,用爱洒下圣洁的光。

“不是槌的打击,乃是水的载歌载舞,使鹅卵石臻于完美。”让我们怀着一颗爱心来对待世界,感知世界的美好与希望。学会看到他人的优点而不是缺陷,由衷地赞美别人而并非讥讽。这样,友谊之树才能枝繁叶茂,四季常青。

“尘土受到损辱,却以她的花朵来报答。”《圣经》上说:“爱你的敌人,祝福诅咒你的人。”对于别人的伤害,不必斤斤计较,更无需耿耿于怀。放下心中的不满与怨恨,甚至于感谢他,释怀将使你收获意外的惊喜,或是你的大度赢得他人的尊重,或是这前车之鉴为你积累宝贵的经验。

“当我和拥挤的人群一同在路上走过时,我看见您从阳台上送过来的微笑,我歌唱着,忘记了所有的喧哗。”他被淹没在汹涌的人潮中,随波逐流,孤独寂寞。但她却在阳台上冲他绽放最真挚的笑容。“一笑倾人城”,这粲然一笑,如此美,让他忘却喧哗,深深惦念;这倾心一爱,如此美,令我怦然心动,久久回味。

《飞鸟集》中所表达的爱如同盛夏绽放的白色小花,朴实而纯洁。

“‘我相信你的爱。’让这句话做我最后的话。”

《飞鸟集》读后感5

《飞鸟集》虽然每段诗歌都是简短的两三句,可是在冥冥之中,竟悄悄的点亮了我们的心灯。当我们迷茫、困惑、无助时,读读泰戈尔的诗,想想自由的飞鸟、穿着光之衣的太阳、披着绚丽围裙的云朵、祈祷的樵夫、淳朴的泥土……

这一切真的可以让你找回你对生活的热情,对生命的真正思考,对爱的重新认识,面对失落与痛苦,我们不会再有抱怨与气愤,而是对平凡的生活充满激情,充满感动,美好的生活就在眼前,让我们用爱去回报世界,用宽容去亲吻世界。泰戈尔的爱就像海浪一样荡漾开来,遍及全世界,我们的思想随着这些闪亮的水滴而闪耀着,我们的心伴着阳光的抚摸而欢唱;我们的生命因与万物一同遨游在空间的湛蓝,时间的墨黑中而感到欢喜,绿叶、阳光、生命的万物,为我们营造了一个美得无法言喻的世界;泰戈尔与飞鸟为我们提醒幸福,歌颂美,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爱生命,不爱世界;生活的苦恼,冲不掉我们对爱的追求;岁月的沧桑,或许会吞噬我们的青春,但我们心中的爱永不老,就像“天空没有留下痕迹,但我已经飞过。”

我也愿作一个这样来无影,去无踪的飞鸟,不求在这里带来我的影响,只求用我的爱,留下我成长的气息。读完泰戈尔的《飞鸟集》,我总能感受到一种振奋人心和进取奋斗的精神鼓舞。泰戈尔的哲理光芒,不仅唤起我对大自然、对人类,对世界上一切美好事物的爱心,而且也使我执着于现实人生的理想追求,让整个人生充满欢乐与感激。《飞鸟集》是那样让我回味无穷,久久沉浸在美妙之中。

《飞鸟集》读后感6

“我相信你的爱。”泰戈尔如是说。

夏天的飞鸟,穿透黎明前雾霭般的晨光,带过云朵的边角,沾染了森林高处树梢上的凝露,划过天空留下点点痕迹。飞鸟,永远没有栖息的理由。它沉默的瞳孔里映射着淡薄的天光,流淌着对大自然隽永的爱恋。

暴风雨后的初夏清晨,推开卧室的窗户,看到一个淡泊清新的世界。正如读了《飞鸟集》一样,似有淙淙的流水从山间飞漱而下,直流进心田,以缓慢的姿势,流出满满一腔的清新与宁静。薄暮的晨光从地平线处发散,千万缕光芒明亮了大地,恍恍惚惚间,似回到了童年无数个天真玩耍的早晨。几只飞鸟来到我的窗前,歌唱,又飞走了。

“我曾经历过,也曾失望过,还曾体会到死亡,于是我以我在这伟大的世界里为乐。”诗中伟大的世界一直存活在泰戈尔的心中。白昼和黑夜,溪流和海洋,在那个世界里是美好的。白昼里的露珠闪着晶莹的碎光,花草互相依偎,诉说着温情。黑夜默默无闻地绽放出花朵,却让白天去接受谢意。溪流是欢快活泼的,一路横亘着的大石磨平了它的棱角。当它成为海洋便就浸染了静谧与深沉,一如海水默默时海边的暮色。它们都在给予着,以沉默的方式。它们爱着对方,爱着所有。

自然是纯洁的,但它一旦有了思想,就在也不可能纯洁。《飞鸟集》中除了有明亮的清晨,温柔的黑夜,还有孤独的黄昏,飘摇的风雪。我们站在人类这一边,脑中灌满了忧思和寂寞。“我们看错了世界,反而说它欺骗了我们。”泰戈尔在诗中这样说。他亦是一个诗人。自由活在遥远的彼端,被束缚的灵魂浸透忧伤与孤独。不完满的过去和背叛是他挣不开的枷锁。纵使他智慧超群,看清万物本身,终抵不过一场苦心积虑的猜疑与指控。当夏天的气息漫延至每一个角落,几只飞鸟掠过,骨骼作响,声带微不可见振动,开始歌唱。渐渐的有什么东西苏醒。诗人的风,穿越海洋和森林,找寻它自己的歌声。

他是一个诗人,诗人爱着世界。即使这个“世界”仍存在着阴暗、自私、欲望、背叛与肮脏。即使只有小小的飞鸟肯为他停留,歌唱者“我爱你”,却已经足够让他虔诚地瞻仰整个世界,深信不疑。一如泰戈尔曾说的“我相信你的爱。”

也让这句话作为我的结束语。

《飞鸟集》读后感7

“夏天的飞鸟,来到我的窗前,歌唱,又飞走了。秋天的黄叶,他们没有什么曲子可唱,一声叹息,飘落在地上。”小巧秀气的封面上掠过展翅高飞的群雁,这就是泰戈尔的经典诗集——《飞鸟集》。

不同于那些阳光中带着忧伤和彷徨的青春故事,也有别于华丽中透着沧桑的古老爱情,泰戈尔的文字有一种独特的清新。读这些小诗时,就像在暴雨后初夏的早晨,推开窗户,看到一个淡泊清亮的景色:阳光撒落在挂着水珠的树叶上,那水珠显得格外明亮,这明亮把树叶衬托成一种透明的色彩;平坦的草地像是吸足了油彩,让人畅想:跳跃着的小松鼠是否也会染上这明亮的色块?天边有几朵白云在徜徉,似乎在回味昨夜的狂欢;一切都是那样的清新、亮丽……

最让我印象深刻的一句诗是:“如果你因错过太阳而哭泣,那么你也会错过群星了”如果人因为某一次的失去而感到心灰意冷,那么他只会失去更多。万物都不可强求,失去能让我们更加懂得珍惜。对待失去,我们需要做的是收拾心情,为下一次的机会努力。泰戈尔这句话用象征的比喻手法,将太阳和群星象征人生中的各种机遇,比喻极为生动形象。三百余首清丽的小诗,取材不外乎小草、流萤、落叶、飞鸟、山水、溪流……然而,泰戈尔将自然界中的一切拟人化,赋予他们灵性。

读泰戈尔的《飞鸟集》,让我感受最多的是一种对生活的热爱、对爱的思索。合上书卷、闭上双眼,细心咀嚼其中的每一个字、每一个画面,爱顿时降临于我的心头。

《飞鸟集》读后感8

飞鸟的象征是什么?是自由。大诗人泰戈尔写的这一部《飞鸟集》,以抒情的诗篇记录着他对人生、自然与宇宙的深刻思想,给了我许多的人生启示。

《飞鸟集》中的语言优美,有许多饱含着理性的话语。其中便有一段:“权威对世界说道:‘你是我的。’世界便把权威囚禁在她的宝座下面。爱情对世界说道;‘我是你的。’世界便给予爱情以在她屋内来往的自由。”这段话用语言描写与拟人的修辞手法,生动地诠释了深刻的人生哲理,可以说《飞鸟集》中的智慧是无限的。

这部诗集以“飞鸟”的名字命名,因为这部诗集是自由的完美体现。它带给人轻松愉悦之感,阅读过后,仿佛脑海中真的有一群群展翅翱翔的飞鸟,它们向往蓝天,努力高飞,把天空作为自己生命的起点、终点。这部诗集想告诉我们,每一个人心中都应有一个信念,在人生旅程中不断向前拼搏、迈进,正如天空中不停飞翔的飞鸟。

整部诗集由325段小诗组成,每段小诗都有它不同的寓意。我对于其中的一些感到十分地有道理,反复地阅读;可是另有一些我读不懂是什么意思。这里面蕴含的哲理非常广,可能因为我学识浅薄,人生经历少,才不能完全读懂。虽说如此,但这并没有打消我的阅读兴趣。作者写下这一部诗集献给后人,其实是给予了后人无限的精神财富。《飞鸟集》仿佛飞鸟般自由飞翔入人的脑海、心田,使人久久难忘。

人也应该像飞鸟一样,不放弃自己一生的追求。

《飞鸟集》读后感9

“让生命如夏日花朵般美丽,死亡如秋叶般平静。”“鸟儿愿为一朵白云,云儿愿为一只鸟。”“天空没有留下痕迹,但我已经飞过。”这是多么优美的句子啊!这些句子让我印象深刻,它们都出自泰戈尔的经典诗集——《飞鸟集》。

《飞鸟集》由105段诗歌组成。每段诗歌都只有简短的两三句话,但是多读几遍《飞鸟集》,再细细品味,你会有不一样的感觉。泰戈尔的经典诗集,是爱与美的交织。

刚开始读《飞鸟集》,我就喜欢上它的语言。它的语言非常优美,朗朗上口,有一种甜蜜柔嫩的新鲜气息,如花朵般绽放在每一页诗上。

第二遍读泰戈尔的诗,觉得韵味醇厚,使人深受教育。“树根给予树枝果实,却不求回报。”这句话把父母比作根,把孩子比作果。这让我想起了我的父母。我的父母都是上班族,每天他们既要上班,又要照顾我,可以说,父母每天的生活都像打仗一样:早上要先送我到学校,他们才匆匆去上班;下班第一件事是要冲到学校接我,回到家一个煮饭菜,一个辅导我写作业,很累很累。但是父母这么关心疼爱我,从来不求回报,我很感动,总是尽力多帮助父母做我力所能及的事。

“只知道把自己照在树林中,让大家生长。”“如果你因为失去了太阳而流泪,那么也将失去群星了。”这些不仅是美丽的诗句,更是浓缩的智慧和真理,泰戈尔诗集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

《飞鸟集》读后感10

《飞鸟集》出自印度诗人泰戈尔的笔下.读他的诗,我感受到的是一种在俗世中脱胎换骨的超然,庆幸自己在喧闹的城市中寻找到一角宁静.飞鸟带给我的,是一场心灵的洗礼,是一种爱与美交织的智慧,是一个真实而清新亮丽的梦. 当飞鸟遇上我的心,我学会了爱.爱自己,是一切爱的前提.

年华如潮水般推着我涌上远方的堤岸,我知道,有一天,我也会一点一点地老去,于是,我越发珍惜生命.是飞鸟,让我明白

当飞鸟触摸我的心,我学会了爱.爱他人,更是幸福的延续.

我喜欢《飞鸟集》中的大树,因为,

功名,利禄,似乎在这尘世中占了越来越多的比重,难怪泰戈尔给我们带来了这三百首清新的小诗,让我们在拥挤不堪的日子里获得一道曙光.正因为他的飞鸟,我敬佩大树,歌颂太阳,认同泥土.人与人之间每多一份爱,心与心的距离就近了几分.爱己.而推及爱人,让世界充满爱.我想,到我垂垂老去的某一天,我会自豪地说:

当飞鸟轻敲我的心弦,我学会了爱.爱大千世界,那是幸福的最高点.

《飞鸟集》读后感11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结识了那只美丽的飞鸟。它充满正义,有着无限智慧,能启迪你心灵之门,使你豁然开朗,恰似一直被乌云所遮蔽的天空,突然射出一道阳光,灿烂又耀眼,驱散了你内心深处的阴霾,重展笑颜。它教会了我许多人生的真谛,并很好的诠释了它,使我受益良多。从此,它便永久栖息在我的脑海中,我的心坎里,我的灵魂里,时刻提醒着我,让我铭记着?

这些天,心里挺沾沾自喜的,回忆一下“壮举”,不过是做对了几题较为复杂的思考题,写了一篇酝酿已久的“大作”,周围的人们的喝彩,便让我忘乎所以,飘飘欲仙了,但若换了莎翁,或者那位思想的引导者――泰戈尔,他们定会认为这是不足挂齿的小事,依旧平心静气地潜心创作,让好奇的后人能更方便地挖掘知识的宝藏。

因此,“当我们大为谦卑的时候,便是我们最接近伟大的时候”,泰戈尔给我们一个美丽而饱含希望的忠告。有些人没伟大的资本,而一时的炫耀着自己,这只不过是一种愚昧的表现罢了。但也有人例外,一些人也许想更早接近伟大,便刻意地追求“谦卑”,干什么都唯唯诺诺,瞻前顾后,取得胜利了也不敢大声欢呼。“谦卑”是指人们在获得胜利的同时,不要过分的渲染,让好友家人一起分享你胜利的喜悦也未尝不可,但要有节制,不能太浮夸,也不能太谦让,要谦虚之中带点自信,这适用于那些骄傲自满的人――就似之前的我,平庸而张狂。

心灵深处,宇宙深处,灿烂光中的休息处。这世界无处不在的黑暗,往往隐藏在光明之后,当面对着对方的笑脸,你知道这笑容背后的酸楚吗?在纷扰的尘世中,我们会遇到多少强颜欢笑;在心灵深处,宇宙深处,总会有光明遗漏的地方。孩提时,每个人都有一颗纯洁无暇的美好心灵,不知人心的险恶,单纯地以为所有的人都是善良的。人们总是习惯于戴着面具过活,一张虚伪、伪善的面孔,让人看了只觉得寒心,脱下面具,又该怎么办?

我的虚伪被一句句犀利的话语刺破,灿烂的阳光驱走了我心中的黑暗。

《飞鸟集》读后感12

今年寒假,我有幸得到了一本令人感触极深、过目难忘、恋恋不舍、依依不舍、爱不释手、泪流满面、睡觉也抱着、做梦也梦到的书,那就是大名鼎鼎、鼎鼎有名、举世无双、名声在外、人人皆知、享誉中外、中外闻名的伟大作家泰戈尔写的《飞鸟集》。今天,我阅读了这本泰戈尔的诗集《飞鸟集》。刚读上,就喜欢上了这本书,还上了隐。从今往后,我对泰戈尔佩服地五体投地。

这本书由325篇短小精悍的小诗组成。这些形式自由、语言精湛、短小精悍、气质悠扬、出类拔萃、令人深思、笔法清隽、朴素无华的小诗中,似乎带着一点点童趣,一点沧桑、一点忧郁、一点悲伤、一点心痛。细细品味,仿佛又蕴含着一点儿哲理…… 总之,一个字:好!两个字:很好!三个字:特别好!四个字: 特别的好!说它有童趣,是因为《飞鸟集》中的诗,写的都是生活中常见的“死物”,并赋予它们“生命力”和“说话的权力”。例如:他在第36篇中写道,“瀑布歌唱道:‘我得到自由时便有歌声了。’”这句话就是作者赋予了瀑布“唱歌的权力”;又如他在第86篇中写道:“‘你离我有话中,作者赋予了它们“说话的权力“。 说它有哲理,是因为泰戈尔从那些似乎平常的事情中,却能看出许多错综复杂的做人道理。例如:他在第16篇中的诗句:“我今晨坐在窗前,时间如一个过路人似的,停留了一会儿,向我点点头又走过去了。”如果你仔细读的话,那么你就会发现这句话中的哲理并不难找:时间就象一个顽皮的孩童,稍不留神,他就会从你眼皮底下溜过,因此,时间是宝贵的,一寸光阴一寸金也是这个道理。著名戏剧作家莎士比亚有过一句名言:“在时间的大钟上,只有两个字——现在!”意思是:钟上的时间都是现在的,眼前的,而不是刚才的或是明天的。时间过得很快,在不停向前走。刚刚还是现在的,一转眼已经变成过去了。我们不断看到的都是“现在”,但它们立刻就变成了“过去”,不断地“现在”,不断地“过去”,快得不得了!所以我们现在要抓紧时间,抓住每一个“现在”,好好地努力地读书,从“现在”的这每一分钟、每一秒钟开始努力!

虽然,我现在只看懂了全书的三分之一,还有三分之二没看懂,泰戈尔的诗对我来说还是比较深奥、难懂、神秘、怪异、奇特、恐怖的,不过,他的那些带有灵性的语言却有着自己独特的风格和韵味儿,这就使他的诗给人带来一种美感,也是他的书令我爱不释手的原因所在。

《飞鸟集》读后感13

泰戈尔,是我最喜欢伟大诗人之一。“夏天的飞鸟,飞到我的窗前唱歌,又飞去了。秋天的黄叶,它们没什么可唱,只叹息一声,飞落在那里。”他的诗句,在我的脑海里刻下了深深的印记。不管何时读到泰戈尔的《飞鸟集》,总被诗人高尚的美德,伟大的人性中的美好动人而感染,简短美妙的诗句仿佛林间的风声,轻柔地抚过你的身心……整本诗集是所谓“零碎的思想”之集合,大多是由自然景物引发的联想与思考。句子很短,清新明净,读着读着好像嗅到了雨后青草的气息。细细咀嚼回味,其中的韵味却很厚实,更依稀透着几分“禅味”,安抚着你的心--也许这就是为什么,在心烦意乱之时,它能使你很快镇定下来。

他说“Sit still, my heart ! Let the world findit's world to you.”这句话犹如一阵清风拂过我那浮躁的心。一直在忙忙碌碌的,一直在不停的追寻,追寻一条通往世界的道路,可是浮躁的心却让我们处处碰壁,不是这个世界不接纳我们,是我们的浮躁让我们离他越来越远。喧嚣的世界,熙攘的人群,让我们纷扰的心静坐下来吧,静静的品味,静静的融入。

这些清新的.小诗里面,我觉得探讨的却是人类最本真的问题:自由、追求、幸福感。用很浅的话说出的道理确是那么的值得咀嚼。有时候读着读着,心就跟着飞了出去,不能自己。

《飞鸟集》读后感14

寥寥数字、区区几句,看上去或是描写风景,或是描写人物、或是在记叙着某一个事情,看上去并不起眼,但细细读上几遍,却感觉句句经典,字字珠玑,那一句句话语后面偶隐含着一个个大道理,真理,阅读着也真是快乐啊!

飞鸟集这本书的确很值得推敲,一句话的道理也实在不是读三两遍就能读懂的,每读一遍,都会得到新的感悟,一本书的文字,一本书的道理,而我印象最深的则是那三句。

“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这是脍炙人口的名句,也难怪,文辞优美,饱含哲理,也真是一句话便让人受益匪浅啊!也是,活着的时候不就应该像一朵花儿迎风绽放、竞展风华吗?不就应该像雨后彩虹般绚烂多姿吗?生活本来就应该是美丽的、绚烂的,我们的生活就应该如夏花多姿多彩,死亡应该是个令人悲伤的话题,秋叶却是那样从容,缓缓地落下,甘为大地的养料,人死不也应该如此吗?静美、从容、奉献、死亡若是这样又何来悲伤呢?

“他把他的刀剑当做他的上帝,当刀剑胜利的时候他自己却失败了。”初读还似感觉有些绕口,但细细品味却恍然大悟啊!刀剑,顾名思义,就是武力,虽然武力可以打败别人,但永远征服不了他们的心,最终也只能失败,被心灵的美征服,武力永远不是成功的依靠,用心感化别人才成功的关键。

“如果你因失去了太阳而哭泣,那么你也将失去群星了。”是啊,如果你因为失去一次机遇而哭泣,而停滞不前,那么之后的机遇也终将一一失去,所以,我们不应该为一次失败而气馁和悲伤,而应该吸取教训,努力寻找下一次机遇,并牢牢抓住机遇,你才能成为人生的赢家。

阅读《飞鸟集》,阅读文字,认识人生的真理,懂得人生的诠释。

《飞鸟集》读后感15

生如夏之绚烂,死如秋叶之精美。反复品读泰戈尔的这句名言,除了对文学巨匠文采的钦佩,更多的是对这种生命感悟的赞叹与向往。这是对生命的态度,既有一种对生命奇迹的赞美与感激,也有一种对死亡的豁达与淡然。反应在我们日常的生活之中,就是我们要有一颗赤子之心,富有活力与朝气,要学会赤诚的对待生活,生活才能给我们真实的反馈,而生活本身才是生命的意义所在。这样,岁月带给我们的不是苍老,而是心灵的宁静,光阴增加的不是我们的年龄,而是我们对生命的感悟,就像一块平静的湖水,看似平静无波,但水下生机勃勃,生命生生不息。

如果你因失去了太阳而流泪,那么你也将失去群星了。我们这一生看似漫长,而又崎岖坎坷,但相对于浩瀚的宇宙,不过是刹那间的一指流砂,踟蹰于得失,似一叶障目,浮云蔽日,必然会失去更多。所以,我们必须要用这有限的光阴,去领略更多的风景,去体悟更多的美妙,比如康德的星空,比如黑格尔的灵魂的高贵,比如苏格拉底的那条河……

就像泰戈尔说的那样:我的存在,对我是一个永久的神奇,这就是生活。而我们就是要怀着生命的赠予与神奇,去追求我们人性的饱满,我们内心的宁静。 如果把每个人的一生都比做一本书的话,这本书里应该有着最生动的故事,真实的足迹,真实的爱憎,真实的眼泪,真实的失去与得到……。因为真实,所以生动,至少必然是可以感动我们自己的。世界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如果我们是一本书,我们也要做一本独一无二的书,这样纵使面对死亡的时候,我们也可以平静的说:天空没有留下翅膀的痕迹,但是我已飞过!

《飞鸟集》读后感16

“水里的游鱼是沉默的,陆地上的兽类是喧闹的,空中的飞鸟是喧闹着的。但是人类却兼有海洋的沉默,陆地的喧闹与天空的音乐。”当我读到这一句的时候,心里是满满的感动,暖洋洋的感觉萦绕新间。我不想弄清泰戈尔想表达的是什么,是人类拥有的比其他动物多的也好,或者什么其他更深入的思想也好,在那一瞬间都是没有意义的。读诗需要的就是那一瞬。在那一瞬,我看见泰戈尔站在窗前,看着外面的景色,夜风轻轻拂面,窗外灯火辉煌。所有的人都是那样专注于自己的生活。

善感的泰戈尔停留在了那一个动人的画面里,于是有了这句诗。许多的动人画面就凑成了这本诗集。我用自己最感性的一面去面对这些令人情不自禁地陷入其中的诗句。享受着与心站得最近的分分秒秒,人类真的拥有太多了,多得不得不新存感激,感谢生活。当我读着这些诗句,把自己从那些琐事中拔出来的时候,我对生活的态度完全变了。

我安静地陷入了幻想阿訇泰戈尔的那一幅幅动人的画面。有时甚至会有想流泪的感觉,泪水会蕴藏着无声无息的复杂情绪滔滔而下,心中会流淌着那些柔软温和的歌声,所有的喧闹与烦躁都飞到了遥远的天边。时光在每个人的身上留下了这样那样的记忆。我忘记了许多许多,许多自己认为应该铭记的都忘了,然而那一个个心中完美的瞬间却幸存了下来。有时候,我闭上眼睛后,甚至会感觉到自己回到了那一刻,画面里的一切都好象重现了,所有的话语又在耳边响起,没个人的表情与动作,都那么清晰......我喜欢泰戈尔的诗,因为他让我拥有了许多的完美瞬间!

《飞鸟集》读后感17

读了泰戈尔的《飞鸟集》,我如同进入了一个美丽的世界。在这里,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那么的真实。那犀利的言语和不切实际的事早就化为泥土里的枯枝败叶。

在这《飞鸟集》中,虽然只是一些平淡无奇的语句,却都是泰戈尔内心深处的呐喊!我很庆幸,在高楼耸立的今天还能寻觅到如此一方美好的土地,这里的园丁就是泰戈尔老爷爷。他用复杂而又平凡的诗歌来引导我们进入永不衰败的哲学天堂,他用美丽的像云、星星与晚霞的诗歌来点缀哲学的天空,为它添上了不可言喻的清爽,使它拥有了非一般的神韵!“海里的游鱼是静默的,陆上的走兽是喧闹的,空中的飞鸟是鸣啭的。但大海的静默,陆地的喧闹,天空的音乐,人都兼而有之。”我想泰戈尔希望人类能好好珍惜我们的母亲——我们赖以生存的地球

。或许,他看到大自然给人类那么多,人们却不懂得珍惜,依然乱砍滥伐,动用核武器战争而感到痛心吧。人类比动物多的就是生存的能力与更深一层的思想,地球才将兴隆地球的重任交给人类,没想到?他为之叹息。人类拥有的实在太多太多,多得不得不让人们心存感激!

《飞鸟集》读后感18

《飞鸟集》,它是著名诗人泰戈尔的杰作。这部伟大的杰作由325首小诗组成,小诗虽然短小,却蕴藏着一丝童趣和深刻的道理。从不止哭泣的婴孩,到历尽艰险的探险者;从没有经验的青年,到饱经风霜的老者;从平凡不过的小草,到美丽妖艳的小花;从展翅高飞的小鸟,到洁净无暇的白云,无一不充满趣味。泰戈尔用了拟人的手法,让天下万物都活了起来,让它们有机会诉说自己的欢乐与痛苦。

这本书的第一页就写道:秋天的黄叶,它没有什么可唱的,只叹息一声,飞落在那里。这本书的诗句里面,有描写一片美景的,有描写一段对话的,还有凭着对生活感悟写出的警世格言。其中有一句,叫:"我今晨坐在窗前,时间如一个过路人似的,停留了一会儿,向我点点头又走过去了。"这句话饱含的哲理其实也就是要告诉我们要珍惜时间,这些格言不但能在我们的生活中起到警世作用,还能作为我们的座右铭,时时刻刻激励着我们不断进步。泰戈尔用简洁的语言,构造了一个真理的殿堂。

不可否认语言的简略使得《飞鸟集》难以理解,但这并不影响其蕴含深刻无价的真理。从泰戈尔的文笔中,我感受到的是一种热爱生活的认真的态度以及对爱的思索。毫无疑问,泰戈尔的灵感来源于生活,且高于生活。他热爱生活,因此也隐去了生活中的苦难与阴暗,保留的是光明与欢乐。泰戈尔对爱的思索,更是深切,更是执着。男女间纯真的爱情,母子间温馨的亲情,人与自然间微妙的感情…一切人类可以体会的情愫,都被泰戈尔原原本本,又及其含蓄地表达出来。泰戈尔尤其崇尚爱情,他毫不吝惜地运用了大量比喻来赞美爱情的伟大与永恒,就像他写的那样:"我相信你的爱,就让这作为我最后的话吧。"

他把爱与真理恰到好处地放在生活这架天平的两端,没有丝毫的偏差。生活的天平——爱与智慧;生命的天平——爱与真理。这本书虽然难懂,但我们都能从中悟出一样的道理:爱是人生的基础,爱是人生的全部!不妨听着轻音乐,捧着《飞鸟集》,想想自己是一只飞鸟,在无尽的蓝天中自由的翱翔。

《飞鸟集》读后感19

最好的自然的诗歌是怎样的呢?我不知道,但是我相信泰戈尔的《飞鸟集》一定是最清新的自然诗集!随便翻开这本书的任意一页,随时都可以看到一些关于自然的词语,比如说:“瀑布”、“鸟儿”、“云”、“太阳”等等。不过,虽然写的都是大自然的事物,但隐喻的却是各种各样人生的哲理。

印度是一个“诗的国”。诗是印度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印度文学巨匠拉宾德拉纳特?泰戈尔泰戈尔闻名世界。《飞鸟集》是他的最具代表的诗集之一。他在诗中写到“假如你为了思念太阳而落泪,难道你没有错过群星吗?”是啊,其实太阳跟群星一样,其实都是宇宙之中的一颗星星,但由于太阳直接给人类带来光明,而星星只会在夜晚的天空里眨眨眼睛,于是在我们眼里,太阳发光发热,而群星的闪耀连月亮的光辉都比不上。于是我们注重了太阳,忽视了群星,注重了伟大,忽视了渺小——但实际上呢?我们已经错过了太阳,难道还要放弃星星的美丽吗。何况很多星星其实比太阳还要大许多了!

“鸟儿但愿它是一朵云,云儿但愿它是一只鸟”。我读到此句会心一笑,其实它们何必各自“但愿”呢?人们总认为别人的东西才是好的,自己的东西总不如别人,但借来一用却往往发现,其实别人的东西也不过如此,或者说还不如自己——不知道有多少你的“厌倦”,别人还在“但愿”呢?

“上帝期待,人能重拾童年的智慧。”那么处在童年的我们有怎样的智慧能让上帝也念念不忘呢?成长的过程中我们又会丢掉多少美德呢!是可爱,是单纯、还是成人难有的真诚……长大后的我,能保留儿时的美好,不让上帝失望吗?

“人类自设障碍,对付自己”,中国也有成语叫做自作自受。人类造出武器,相互攻打的也是人类自己。在这句诗歌写后的若干年,环境污染,气候变暖,物种消失,核电危机,哪一样不是“人类自设障碍,对付自己”呢?

《飞鸟集》是一本好书,从它至少有15个中译版本便可以知道,译者和读者对它的喜爱。《飞鸟集》诗歌集语含义非常丰富,就是相同的人,年龄和心境不同,也会有不同的理解!而且当我学习疲倦后,看一看《飞鸟集》身心就会舒展开来,我相信你也会喜欢上它!

《飞鸟集》读后感20

诗,是曾经的梦想,是未尽的理想,是憧憬的未来;如寂静的夜、和煦的风、灿烂的阳光,带给我久违的感动。

总是幻想自己可以扮演各种不同的角色,演绎不同的人生,到头来,终究只是一场又一场的梦。

有一天和果子妈讨论星座和性格的关联,才知道常说的星座只是太阳星座,还要受上升星座、月亮星座等等的叠加影响,性格的复杂可见一斑。

一直以为自己是理想主义者,回过头来看自己的所作所为,却是实足的现实主义风格,就如韩寒在《杯中窥人》里所写的一样,已经堕入到这个社会之中而无法自拔。

我想象中的人生,从客观的角度而言,如泰戈尔的诗:“天空没有翅膀的痕迹,但鸟儿已飞过”;对其他人而言,如张国荣《玻璃之情》里的歌词:“你会记得我是谁,犹如偶尔想起过气的玩具”;对自己而言,如张曼玉在《东邪西毒》里的那段独白:“…我一直以为是我赢了,直到有一天看着镜子,才知道自己输了,在我最好的时候,我最喜欢的人都不在我身边…”。

最幸福的事,就是在最美好的年华里,和最爱的人在一起。

《飞鸟集》读后感21

这是泰戈尔对自然的汇集,这里聚集着你从未见过的美好。那些梦一般美妙的句子中,凝聚着生命的奇迹。这里的一切都是那样地清新,亮丽,可是其中韵味却很厚实,耐人寻味。

“使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好多作家都把生命比作四季,从生到死,从有到无。现在我们终于知道它的出处了,原来早在泰戈尔时代就已经领悟出了生命与自然的联系。夏天激情澎湃,正如正值壮年的我们,是那么的灵动。然而到了秋天,树叶频频坠落,枯干的枝条也没有了一丝生机,正如我们生命的尽头,一切都变得安安静静,沉归泥土。“如果你把所有错误都关在门外,真理也要被关在外面了。”对于我们来说,错误是不可避免的,真理往往存在错误的身后,等待你把它识破。当然,错误的面容或许不忍直视,如果你想用一扇不透光的门遮住它,那么你挡住的将不是错误,而是最真实的自己。泰戈尔告诉我们,追求完美是个遥远的过程,也许成功的路上荆棘密布,但那却是你唯一的出口。请相信,没有痛哪来的领悟。

300 多个人生哲理或许我仅仅读懂了它的一小部分,但是那一角的懵懂足够充实我未知的未来。不知你们是否也真的喜欢这些短而精美的诗句,漫长的人生我们仅仅经历了一个前奏,我们在这里看遍过往的人生,预知生命的高潮。或许,我们不曾读懂人生,但读懂它,生活的方向标将指引你走出人生完美的弧线。

《飞鸟集》读后感22

《飞鸟集》是由短小精悍的小诗组成。每段诗歌都只有简短的两三句话组成,话虽短,但隐含在其中的意义却不小这些形式自由、语言精湛、短小精悍、气质悠扬、出类拔萃、令人深思、笔法清隽、朴素无华的小诗中,似乎带着一点点童趣,一点沧桑、一点忧郁、一点悲伤、一点心痛……每一句都告诉了我们事物的真理。例如,第十六句诗:“我今晨坐在窗前,世界如一个过路人似的,停留了一会,又向我点点头又走过去了。”不正是说出了时间,是宝贵的吗?正可谓有一句话:“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啊!

生与死本是一种永远无法溶合的距离,而近在咫尺却形同陌路是单相思者的心与所爱的人更遥远的距离。相爱却不能相处,有情人不能成眷属,是千古遗憾的情人间的距离,而明明爱着却装着不放在心上,是矛盾而痛苦,逆离真心的距离。可,比这更遥远的距离,你可知?是心的冷漠,是对爱的藐视,是面对爱自己的人断然掘上一条无法跨越的沟渠,把爱远远拒绝在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外。

进入泰戈尔的《飞鸟集》,如同进入一个美的伊甸园。一切都活脱脱,一着一丝丽饰地展现在面前,虚空的谚语与伪善的面具此时早已化为溪中的碎叶和早冬的晨雾,而往日生活中的吁叹我已全然不觉,心中只存有一份喜悦。

在另一方面,泰戈尔捕捉了大量关于自然界的灵感。他说天空的黄昏像一盏灯,说微风中的树叶像思绪的断片,说鸟儿的鸣唱是晨曦来自大地的回音;他将自然界的一切拟人化。他让天空和大海对话,让鸟儿和云对话,让花儿和太阳对话……总之,在泰戈尔的诗里,世界是人性化的,自然也是人性化的,万物都有它们自己的生长与思考;而他只是为它们的人性化整理思想碎片而已。而这,便也是《飞鸟集》名字的由来:“思想掠过我的心头,仿佛群群野鸭飞过天空,我听到了它们振翅高飞的声音。”

我用自己最感性的思绪面对这些令人动容的诗句。享受着与心站得最近的分分秒秒,人类真的拥有太多了,多得不得不心存感激,感谢生活。

《飞鸟集》读后感23

是他,第一个捧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亚洲人,印度人民永恒的骄傲。印度的诗哲,东方的智者,历久弥新的智慧。在新世纪里,对印度的认识不可少了他,他就是泰戈尔!

泰戈尔一生写过许多集优美的诗篇,有《园丁集》、《飞鸟集》、《新月集》、《吉檀迦利集》、《采果集》。我最喜欢他写的《飞鸟集》,其中最吸引我的是这本书的最后一句:“我相信你的爱。”它让我联想到了:世界从此美好,人们的心灵不再黑暗而混沌,他们相互理解,让世界充满信任和爱。

《飞鸟集》,它那优美的语句,仿佛天堂送给大地的诗篇,在人间的每一个角落里,都释放着他的芬芳和光彩。《飞鸟集》动听的诗句,仿佛一位诉说的天使,把幸福的话语告诉忧伤的心灵;《飞鸟集》优美的诗篇,好像一盏明亮的火光,引导着黑暗而混沌的世界走向光明而美好的未来。

《飞鸟集》是一本动听的乐谱,它的文字是上下跳跃的音符,它们在我的耳边演奏着一曲“生命之歌”,仿佛来自天堂一尘不染的音符。我的一生中少不了《飞鸟集》,它给我的一生带来了浓厚的诗意,指引我们向往美好。

泰戈尔,东方的诗圣,不朽的传奇!

《飞鸟集》读后感24

泰戈尔说:“让我设想,在群星之中,有一颗心指导着我的生命,通过不可知的黑暗。”一这颗最闪亮的星星,想必就是这本泰戈尔的《飞鸟集》吧!

没有华丽的语句,没有起伏的情节,以自然为背景,泰戈尔独特的见解和过人的智慧造就了这本经久不衰,轻灵洒脱的《飞鸟集》。

从前,我并不爱看诗集,觉得没有童话故事的精彩生动,也没有散文的抒情缥缈,那些文字空洞,枯燥。

而《飞鸟集》给我的却是不一样的感受:“如果你因失去了太阳而流泪,那么你也将失去群星。”他告诉我们人生有得必有失,要懂得把握机会;生如夏花般灿烂,死如秋叶般静美。告诉我们人生要展示和拼搏,这样当生命逝去时才能毫无遗憾;“我不能选择那最好的,是那最好的选择我。”更道出了人生要有奋斗目标,应时刻准备着,因为最好的机会是留给最有准备的人……

短短的几句,道出了人生的真谛。朴实的语言,表达出对自然的爱,对人生的爱。

《飞鸟集》中有这么一句话,弓要在射出之前,低声对剑说:“你的自由就是我的自由。”是啊,人们都渴望自由,不希望被束缚。弓和箭,在一起时互相束缚,并不能实现彼此的价值。只有把剑射出的一刹那,放手,两者才能获得自由,拥有自己的一片天。

我常听到同学在耳中抱怨:成绩一时的下降,父母就紧张,复习题排山倒海地袭来,常常复习到深夜,第二天上课又没精神,成绩自然一落千丈。甚至报了许多补习班,整个周末,安排得满满的,别说玩了,连学校布置的作业也没时间做。

何尝不是这样呢?父母累,我们也辛苦,就像弓和箭,不仅没有实现价值,反而使我们厌倦学习,成绩越来越糟糕。倒不如放手,让我们自由拼搏,自由创造,反倒更能开拓出属于自己的一片天空。

放手吧,就像弓与箭的组合,弓拉得再紧,箭终究在弦上,束缚着自由;只有放了手,箭才能自由地冲向天空,摆脱弓的纠结,直冲天空,如同一只翱翔的飞鸟!

在那一刻,我仿佛穿越了时空听到了诗人的吟唱。

也许,这就是《飞鸟集》的真谛吧!

《飞鸟集》读后感25

“如果错过太阳时你流泪,你也会错过群星。”

也许是因为意外或疏忽,你痛失了太阳,那么在你流泪悔恨的日日夜夜中,连星星也会看不见。如果真的有一天,你错失了一个你认为在没有比这更好的机遇,而且事实也是这么告诉你时,可以去日夜叹息,等待太阳的光芒把你从忧伤中唤醒,等待幸运第二次大驾光临,这时再牢牢把握机遇,不再错失良机,但这种可能止有百分之零点零零一。或者,谨遵泰戈尔的教诲,学会放弃,时间会慢慢冲淡所有的不甘心,同时去注意星星。人生就好比一片麦田,不可能精挑细选出最饱满的那一株,更何况没有回头路,因此看到中意的就摘下,否则便会颗粒无收。也就像如果你真的因为错过太阳而流泪,那么你会错过的可能还不仅仅是群星,可能还有萤火虫。

“麻雀为孔雀难过,怜悯它拖着沉重的尾巴。”

这句话要说的到底是什么呢?也许是为讽刺麻雀的无知吧,就像印象中许多寓言与童话告诉我们的这样。不过,我真的认为,如果我是一只麻雀,我不会羡慕孔雀的尾巴,甚至也会怜悯它。我是麻雀,我最大的快乐就是翱翔蓝天,我可以与白云嬉戏,跟太阳迷藏,那种自由与舒畅无法比拟的。但是,孔雀沉重的尾羁绊住了自己,因为它的重量,孔雀将一生无法飞翔。它的生活失去了色彩,只剩下周而复始的开屏供人欣赏。比起失去自由,被禁锢在牢笼中,永世不能飞翔,美丽的羽毛,众人的赞叹与羡艳的目光又何足挂齿。

《飞鸟集》读后感26

当我看到这本书的时候,就被里面的文字深深吸引,其有其幽默性也有其讽刺性。

是泰戈尔,是他的《飞鸟集》陪着我度过了每一个伤心失落的日子。虽然这本书都是由两三句简短的话而成,但恰恰就是这样的言语向我们表达了人间的美好,可以让我们找到对人生的思考,找到对生活的热爱与对于爱的认识。面对痛苦失落,我不再抱怨气愤,而是以积极向上的心态面对生活所带来的磨。

泰戈尔的爱如清晨的露水一样,滋润着我们每个人的心灵,我们每个人的思想随着这些闪耀的露珠而发光,我们的心灵也似阳光一样散发着温暖。泰戈尔与他的飞鸟向我们赞颂了世界的美好,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去热爱生活不去热爱世界?

“天空没有留下痕迹,但我已飞过”我也愿做一只泰戈尔笔下这样一只来无影去无踪的鸟儿,不求影响这个世界什么,只求可以在这个温暖的人间留下一丝我的温暖。

读泰戈尔的飞鸟集,我感受到了一种在世俗中脱胎换骨的超然,我庆幸可以在这样一个喧闹的世界里可以找寻到一片宁静。在这个世界上生存,有谁不曾失魂落魄过,但《飞鸟集》会给予我们对于生命的珍惜与渴望,无论这个世界有多么残忍,都会让我们相信爱。

当一个人的欲望越多,他的痛苦就会越多,人生多半的痛苦都是自找的。而泰戈尔让我懂得了知足常乐,懂得了生命的可贵。生活要做的就是满足,心灵上的精神,远比财富要贵重的多。

读完《飞鸟集》,我感受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振奋,他让我对新生活充满向往,泰戈尔的文学气息,彻彻底底的影响了我,唤起了我对这个社会,自然的所有爱心。

我庆幸在有生之年可以读到这本书,可以和伟大的诗人有一次心灵上的交流,可以感受到时间美好。

《飞鸟集》读后感27

有的人,善于堆砌华丽的辞藻,营造虚幻飘渺的意境,内容却空洞苍白,无病呻吟;有的人,善于长篇大论,洋洋洒洒数千字,读来却晦涩枯燥,毫无文字之美感。不如翻翻泰戈尔的《飞鸟集》吧,纵使多么冷漠的人,也难以抵抗这默默无声的爱和清灵洒脱的智慧。

大爱无声,泰戈尔用他沉默的文笔勾勒出对自然的爱,对人生的爱。在自然中追求真理,在人生中崇尚高洁,这是泰戈尔超出常人的智慧。“世界上的一队小小的漂泊者啊,请留下你们的足迹在我的文字里。”他记录了这个纷繁复杂的世界,记录了千变万化的经历。“使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他道出了生存的真谛,人性的价值。“我投射我自己的影子在我的路上,因为我有一盏还没有燃点起来的明灯。”他反省自我,谦虚谨慎。“我不能选择那最好的,是那最好的选择我。”他耐心追求,无怨无悔。

泰戈尔用简洁的语言,构造了一个真理的殿堂。不可否认语言的简略使得《飞鸟集》难以理解,但这并不影响其蕴含深刻无价的真理。从泰戈尔的文笔中,我感受到的是一种热爱生活的认真的态度以及对爱的思索。毫无疑问,泰戈尔的灵感来源于生活,且高于生活。他热爱生活,因此也隐去了生活中的苦难与阴暗,保留的是光明与欢乐。泰戈尔对爱的思索,更是深切,更是执着。男女间纯真的爱情,母子间温馨的亲情,人与自然间微妙的感情……一切人类可以体会的情愫,都被泰戈尔原原本本,又及其含蓄地表达出来。泰戈尔尤其崇尚爱情,他毫不吝惜地运用了大量比喻来赞美爱情的伟大与永恒,就像他写的那样:“我相信你的爱,就让这作为我最后的话吧。”他把爱与真理恰到好处地放在生活这架天平的两端,没有丝毫的偏差。

品读《飞鸟集》是一种享受美的过程,如一杯香茗,散发着缕缕热气,如烟如雾,仿佛置身美好的幻想世界。一切都活脱脱的,栩栩如生的展现在眼前。这里是一片净土,翻阅着泰戈尔的文字,心中顿时豁然开朗。他用自己独特的语言魅力装饰着这篇土地,点缀着这个世界,清新的风格和朦胧的哲学思想更为它添了几分神韵。

《飞鸟集》读后感28

是谁陪我观看前庭花开花落,天上云卷云舒?是谁伴我走过春华秋实,日落东升?又是谁帮我识别阴晴冷暖,善恶美丑?是你,如歌的书籍!

秋风渐瘦。秋天的飞鸟,落在我的肩膀上,我静静地沉浸在恬静的世界里。

九月的枫叶正红,此时读书兴趣正浓。我手里随时捧着本书,到车站搭车,却遇到交通堵塞,之后车又久等不来。我心里感到急躁,这漫长的等待该如何度过?就在此时,我瞥见手里这本印度作家泰戈尔的诗集,便随手翻开,旁若无人。

《飞鸟集》就使我在拥挤喧闹的公共汽车上拥有一个较为安祥的世界。在森林公园有成群的鸟的欢快地嬉戏,有的在低吟浅唱着,有的在窃窃私语着。看想它们,我想:小鸟们在属于各自的天地里找到自己的快乐,谁说人不能读懂小鸟的心情?想着想着,我的目光拉了回来,便停留在那页被风掀起的书页“当你因失去太阳而流泪,那么你也将失去群星”“海水呀,你说的是什么?是永恒的疑问。天空呀,你回答的话是什么?是永恒的浑”······突然,一股灵动而隽永的细流缓缓流过我的心田。于是我迫不及待地读下去,我忘记了烦躁,忘记了来这的目的,忘记了周围的喧闹······等我抬头,发现人群渐散,而我也错过了好几趟车,不这这已不再重要了。

掩卷。回家。

午后的阳光缓缓流动,我独坐窗台,一只玲珑的鸟正落在窗棂上。我想鸟的翅膀是用来飞翔的,那人的翅膀呢?我想应该是有的,只不过人为了美观,拥有的是隐形的翅膀。

展卷。淡淡的油墨香扑鼻而来,原来这就是书香啊!午后的风拂过书页,我听到了遥远的理想国度里伟大的诗人那激情高亢的声音:

“使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之静美。”这是我们应该努力达到的人生境界;

“河岸对河流说道:我不能留住你的波浪,那让我保存你的足迹的在我心里吧!”这是我们对过往人事的真情流露。

轻盈地翻过又一页书页,秋天的黄叶正随风飘落,它们飞动着双翼,飞向远方,那些声音在我耳边回响着。

我静悄悄地聆听书中美妙的声音!

《飞鸟集》读后感29

窗外的雨淅淅沥沥的下着,厌倦了各种文学作品华丽辞藻的我,企图在这阴雨缠绵的天气中寻得一丝久违的清新。拿出许久未读的《飞鸟集》,坐在飘窗上,耳闻窗外淅沥的雨声,目观书中淡雅的文字,我仿佛感受到一阵来自遥远天际徐徐吹来的清风,嗅到了来自丛林深处清幽的花香。

读着泰戈尔简单朴素的文字,我仿佛得到了一种脱胎换骨的释放,我仿佛要与自然融为一体,我,在这繁杂的喧闹中,获得了一份难得的清净。在泰戈尔的文字中,我能领悟到用爱与美交织出的自然,能触到清新亮丽的梦境。

我们在这尘世中生活着,忙碌着;青春韶华在我们手中挥霍着,消逝着,总有一天,我们会因走到旅途的尽头而与世长辞,没有人会记得你的存在,而你也无法带走你在这世间的所有。“爱就是充实的生命,一如盛满了酒的酒杯”,当你在即将走到生命的尽头时,你会发现,在这尘世的角落中隐藏着许许多多的爱与美,而在这时,你才会幡然醒悟,不管是富有还是贫穷,亦或是长相的丑陋或美丽,只要心中能保存着一颗爱心,灵魂中残留着微不可计的质朴之心,你便能感受到幸福其实一直萦绕在你左右。

在这尘世间,功名利禄已经成为了每个人成功的“标配”,而质朴变成了贫穷的衍生品,有多少人能够经受得住钱财与权势的诱惑。“太阳披上朴素的光之衣,云朵却披上了绚丽的衣服“,放眼世间,有多少人能够像太阳一般朴素,却又有多少人如同云朵一般爱慕虚荣呢?美丽的花朵、参天的大树都扎根于土壤,人们赞美花的美丽,就连落花都能够成为诗人赞颂的对象,但,那布满世界的土壤,诗人与文学家们为何视而不见呢?“泥土饱受侮辱,却以花朵回报”,泥土的朴素成就了花朵的美丽,泥土的奉献与爱成就了春日中繁花似锦的美景。这,大抵就是世间最无私的爱了吧。

我们出生于这个繁杂的尘世,我们同时又成就了这个繁杂的世界,我们原本的质朴可能也早已顺着排入江河中的污水蒸发于这个世界了,或许早已随着飞禽走兽的哀嚎消陨于这个世间了,为什么我们不能对这世间的其他生物残存下一点爱心呢?博爱世间万物,对时间的万物保留着一颗敬畏之心,当你在午夜梦回时便能得到一丝心里的安慰;当你在抱怨社会时,你就能很快地找到一丝内心的慰藉。或许你还无法做到渤海大众,那就请你爱上自己身边的人与花草吧。正如泰戈尔在诗中所写的“我相信你的爱,就让这作为我最后的话吧”,当你学会了爱时,你便触到了世界上幸福的最顶峰。

“使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这是飞鸟集中及其有名的一句话,当你在领悟到质朴与爱的重要意义后,你的人生也就有了价值,或许质朴与爱在这个尘世间已经消散,但,请你相信,质朴与爱一直萦绕在你的身边,一直隐藏在尘世的角落中,只要你能在面对着繁杂的社会时保持一颗纯真的心,,你就一定可以找到消散于世间的美,让着美丽永驻于你的心间,是你的灵魂散发着馥郁的花香。

《飞鸟集》读后感30

“影子蒙上她的面纱,悄悄地,温柔地,用她沉默的爱的脚步,跟随在光之后。”

读泰戈尔的诗,总是被某种缘自生命深处的气息所笼罩。他的世界是纯白安宁的世界,没有任何可以人侵的杂质。还有他笔下的自然,以及生命的理论。《飞鸟集》是天堂送给大地的诗篇,它为我们创造了一个想象力丰富的精神圣地。白昼与黑夜,溪流与海洋,自由与背叛,他把它们聚集在一起,变成一首首清新明丽的小诗。

泰戈尔所坚信的信仰,是宇宙与人类灵魂之间有饱和的默契。仿佛他来自世界最初的那个时代,《飞鸟集》的境界是如此的纯净,远离当下的灯红酒绿。他飞越云层,看清其中的奥妙,所以写下“天空没有飞鸟的痕迹,而我已飞过”的佳作。他用甜美的自然表达着某种神秘的感召。

他是敏锐的。“把花朵抛上天空的无尽喜悦,其源泉在哪里?”低调的语气不露锋芒,却锐利地指向了那些将快乐建立在别人痛苦之上的事物。这比任何的指责与咒骂都要来得文明有效。因为那是大自然所赐与的平凡真理。从自然的细微之处汲取的灵感源泉,却强烈地印刻出现实的真相。你会被整本诗集所散发的庞大气息所折服、惊叹。

他也总是沉默。“静坐吧,我的心,不要扬起你的灰尘,让世界自己寻找通向你的路。”不去追逐那些名与利,不让自己因此而疲惫不堪。他相信这个世界,不必费劲苦心地去抓住那些虚无的尘土,用心去体味人生真正意义才是正道。

整本书歌颂了一个和平的境界,作者用的是那些未经雕琢与污染的生物,我相信它们最具有发言权。我们学习孔孟之道是为了做人,而阅读《飞鸟集》则是为了明理,回归事物本质的状态。世界本就没有纷争。

“时间是变化的财富,而时钟拙劣地模仿它。只有变化,没有财富。”使我感知到抄袭模仿是无用的,具有自己的新意才有收获。

“黑夜悄悄地去绽放花朵,却让白天去接受谢意。”道出了善良宽厚之人的可贵。

“小草无愧于它所生长的伟大世界。”生命虽小,但也应该去拥抱并热爱这个世界,这样才无愧。

你无法数清楚它的寓意有多少,正如你无法揣测他的灵感从何而来。伟大的人道主义者,主张的只是创造式的生活,心灵的自由,国际的和平以及普爱的实现。我想用夸张的语言来描述,他那颗柔嫩多汁的心流淌出来的是灌概整个世界的甘泉。他拯救了整个世界,亦拯救了我们。

愿我相信你所付出的爱,以及你所创造的神奇世界。

一、内容简介

20世纪30年代的中国,尽管民生凋敝、战乱不止,在都市化的上海却是另一番景象。这里,有纸醉金迷的生活,有明争暗斗的算计,有趋炎附势的各色人物。

开丝厂的吴荪甫带乡下的父亲吴老太爷避战乱来到上海,扑朔迷离的都市景观使这个足不出户的老朽——吴老太爷深受刺激而猝死。吴府办丧事,上海滩有头有脸的人都来吊唁。他们聚集在客厅,打听战况、谈生意、搞社交。善于投机的买办资本家赵伯韬找到吴荪甫和他的姐夫杜竹斋,拉拢他们联合资金结成公债大户“多头”,想要在股票交易中贱买贵卖,从中牟取暴利。杜竹斋心下犹疑,赵伯韬遂向他透露了用金钱操纵战局的计划。 吴、杜决定跟着赵伯韬干一次。这次合作,小有波澜而最终告捷。

因为金融公债上混乱、投机的情形妨碍了工业的发展,实业界同仁孙吉人、王和甫推举吴荪甫联合各方面有实力的人,办一个银行,做自己的金融流通机关,并且希望将来能用大部分的资本来经营交通、矿山等几项企业。这正合吴荪甫的心意。他的野心很大,又富于冒险精神。他喜欢和同他一样有远见的人共事,而对那些半死不活的资本家却毫无怜悯地施以手段。很快地,益中信托公司就成立起来了。

这时,吴荪甫的家乡双桥镇发生变故,农民起来反抗,使他在乡下的一些产业蒙受损失。工厂里的工潮此起彼伏,也使他坐立不安。为对付工人罢工,吴荪甫起用了一个有胆量、有心计的青年职员屠维岳。他先是暗中收买领头的女工姚金凤,瓦解了工潮的组织;当事发之后,姚金凤被工人看作资本家的走狗,而工潮复起的时候,他使吴荪甫假令开除姚而提升那个把事情捅出去的女工。这样一来,姚的威信恢复,工人反而不肯接受对她的处置。接着,作为让步,吴收回成命,不开除姚,并安抚女工给予放假一天。吴荪甫依计而行,果然平息了罢工。

交易所的斗争也日渐激烈。原先吴荪甫与赵伯韬的联合转为对垒和厮拼的局面。益中信托公司,作为与赵相抗衡的力量,形成以赵伯韬为“多头”和益中公司为“空头”之间的角斗。赵伯韬盯上吴荪甫这块肥肉,想乘吴资金短缺之时吞掉他的产业。几个回合较量下来,益中亏损八万元栽了跟头而停下来。此时吴荪甫的资金日益吃紧,他开始盘剥工人的劳动和克扣工钱。新一轮的罢工到来,受到牵制的屠维岳分化瓦解工人组织的伎俩被识破,吴荪甫陷入内外交迫的困境。

赵伯韬欲向吴荪甫的银行投资控股。吴决心拼一把,他甚至把自己的丝厂和公馆都抵押出去作公债,以背水一战。他终于知道在中国发展民族工业是何等困难。个人利害的顾虑,使他身不由己地卷入到了买空卖空的投机市场来。

公债的情势危急,赵伯韬操纵交易所的管理机构为难卖空方吴荪甫。几近绝望的吴荪甫把仅存的希望放在杜竹斋身上。千钧一发之际,杜竹斋倒戈转向赵伯韬一边。吴荪甫彻底破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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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创作背景

《子夜》的写作意图与当时中国社会性质的论战有关。当时大致有三个论点:一是认为中国社会依然是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性质,工人、农民是革命的主力,革命领导权必须掌握在共产党手中;二是认为中国已经走上了资本主义道路,反帝、反封建的任务应该由中国资产阶级来担任;三是认为中国的民族资产阶级可以在民族、民主革命运动,也反对官僚买办资产阶级的夹缝中取得生存与发展,从而建立欧美式的资产阶级政权。在这种历史条件下,在仍作为一种人们启蒙的文学领域无疑迫切需要一部划时代的正确分析中国现状和出路的作品的出现。就作者本人而言,矛盾始终秉承“文学表现人生”的创作主张,这种主题的创作也正与此吻合。基于这种社会现实、政治需求和作者立场等因素的推动有了《子夜》的主题——以吴荪甫为代表的民族资产阶级“企业王国”的最终失败告诉我们中国并没有走上资本主义道路,而中国民族资产阶级也无法引领中国革命的道路,中国的最终出路要通过无产阶级领导的工农群众的革命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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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子夜读书笔记

《子夜》所概括的社会生活纷繁万状,事件如波,此起彼伏;场面如链,交叉出现;人物如星,忽闪忽逝,但整个人物事态的展开又条贯井然,纷而不乱。《子夜》蛛网式的密集结构,表现社会变迁的复杂内容,这种庞大结构所展示的组织人物与事件的办法之多,叙事角度的变化之繁,足以证明茅盾丰富的创作经验与对素材的驾驭能力。《子夜》有五条重要线索贯穿始终;①以买办资本家赵伯韬,金融资本家杜竹斋、民族工业资本家吴荪甫等人为代表的公债交易所中“多头”和“空头”的投机活动;②在世界经济危机,帝国主义经济侵略以军阀混战等影响下的民族工业的兴办,挣扎和最后的彻底破产;③工人阶级的悲惨生活以及他们反抗资本家残酷剥削的怠工,罢工斗争;④如火如荼的农村革命运动,使吴老太爷仓皇出逃,曾沧海暴死街头,吴荪甫“双桥王国”美梦彻底破灭;⑤依附于资产阶级的“新儒林外史”人物的空虚庸俗的日常生活和寻求刺激的变态心理以及苦闷抑郁的精神状态等。通过这五条重要线索,《子夜》试图概括中国30年代社会生活的完整面貌,即包活城乡、工商、军政、劳资、新儒林人物及大家庭主仆关系等各个社会层面的生活图景。

《子夜》的情节结构,茅盾处理得相当成功的,各条线索齐头并进,中心突出,既相对独立,又纵横交织,使生活内容和众多的人物、事件,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成为一个艺术的整体,像一座纵横交错又浑然一体的建筑群。

完整概括中国现代革命史的宏伟构思,茅盾是写历史画卷的大手笔,概括历史完整画卷的巨匠。他的创作是艺术化的历史,历史化的艺术。通观茅盾的作品,我们可以窥见中国现代革命史的复杂斗争,寻觅到各个阶级,各个阶层,各种倾向,各种代表心物的音容笑貌。

茅盾创作《子夜》时,明确地提出要“大规模地描写中国社会”要以农村与都市的对比反映中国革命的“整个面貌”。正是出于对社会面貌整体把握的需要,他把吴荪甫设计成纱厂老板,因为这一角色便于“联系农村与都市”。

《子夜》不仅顾及到社会空间上的全景展现,而且更注意社会结构的全景式表层模拟。他把每一个都作为他所属的阶级的“标本”来塑造。写出他们所具有的社会角色特性。像吴荪甫、赵伯韬、等不同类型的资本家,像吴老太爷、曾沧海、等不同特点的地主。像李玉亭、范博文、等不同模式的知识分子,既是“单个人”,又都是带有特指意义的社会角色。他们个人的命运、事实上反映了某一社会群类的基本状况。

在进行大规模的全景式描写时,茅盾注意在具体的情节安排上虚实结合、远近结合,因为这样才能显示出作品的色彩与波澜,也才符合生活的实际。

他以城市为近景,以农村为远景的布局,以光怪陆离的城市为主要的生活舞台,通过作品中人物的谈论或政治形势的变化,起伏不断地引出农村这一条线索。在围绕吴荪甫这个中心人物引出各种经济斗争和阶级斗争时,采用不同的方法安排线索,形成虚实结合,疏密相间的布局。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出,茅盾与那些提笔一泻千里的作家有很大的不同。他这种阔大的构思,为我们贡献出《子夜》这样一部概括中国30年代社会生活的完整面貌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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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子夜读后感33篇

篇1:子夜读后感500字

当我读完文学巨匠茅盾的《子夜》一书时,不禁陷入了沉思,且深深感受到英雄有用武之地是要有良好的社会大环境的。

应该说小说中的主人公吴荪甫是一个“英雄式”的人物,只不过他是一个失败了的英雄。他出身世家,实力雄厚,游历过欧美,学会了一套资本主义的管理方法,有着十八世纪法国资产阶级的性格和气魄。他的理想是发展民族工业,摆脱帝国主义及买办阶级的束缚,最终在中国实现资本主义,走向富国强国之路。因此在与帝国主义经济侵略的斗争中,他表现出果敢冒险刚强自信的性格。他沉着干练、刚愎自用,似乎为民族资产阶级的振兴带来了希望。但是在强大的帝国主义面前,他连连失败,节节溃退,乃至于遭灭顶之灾,使梦想破灭。吴荪甫这样在当时出类拔萃的企业家尚且如此,更何况是等闲之辈。这是一个时代的悲剧,这是一个民族工业生不逢时注定要失败的时代。

俗话说,时势造英雄。我不禁傻想,假若吴荪甫生活在今天,那他就大有用武之地啦。没有战争的硝烟,也没有专制的桎梏;没有罢工的阴影,更没有外来的侵略。“吴荪甫”这个一心想发展民族工业的时代骄子,怀着他的远大理想,开始施展他的雄才大略:置实业、办工厂、设公司、开银行……与兄弟企业友善竞争,与外资企业强强对话,他的事业红红火火,如日中天;他的理想正在变为现实。他又恢复了他“三先生”的自信、胆略、智谋与手腕,他把自己的丝布、火柴、胶鞋等产品打造成响当当的世界名牌,他带动国家的民族工业兴旺发达,他让东洋人、西洋人自愧不如……时势造就了“吴荪甫”这个民族工业的大英雄。

然而,这终究不是真的,吴荪甫毕竟是《子夜》中的文学形象。但是,生不逢时的吴荪甫所追求的理想正由生逢盛世的千万个“吴荪甫”的后来者变为现实。

这一点,我们是坚信不疑的。

篇2:子夜读后感600字

奥斯特洛夫斯基曾说过:“人的一生可能燃烧也可能腐朽,我不能腐朽,我愿意燃烧起来。”是的,燃烧后尽管会成为灰烬。但曾经为之努力、奋斗过,终究胜于腐朽。吴荪甫虽逃脱不了最后的失败,但他至少挣扎、奋斗过,这便胜于坐着腐朽而不行动了。

处于帝国主义的侵略时期,中国不可能走上独立发展的资本主义道路;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性质也早已决定他的悲剧命运。但他并不为此屈服,凭借自己的见识与资本,企图实现自己的构想,他便是吴荪甫。在我看来,他是一个有理想、有目标、有雄心的人,但这并不与他镇压工人与农民混为一谈。

在当时的年代,作为民族资本家,吴荪甫并不消沉,抱着一种雄心去兼并八个小厂,成立公司。他始终抱着一种坚定的信心发展民族工业。但面对资金短缺,却从工人身上开刀,扣除20%的工资,不顾手段来为自己的发展做好铺设,这便给他闪耀的精神上抹了一层黑。

与其做一个平庸的人,不如让自己的生命燃烧与怒放;与其使自己一生了无成就,不如彻彻底底地拼搏一次。有雄心的人,是从不自弃的,虽然吴荪甫的结局是悲伤的,但毕竟他曾经也是辉煌过的。那,便足矣!

蝉的一生短暂,却在生命结束前,将自己“燃烧”了,而不是沉默的等待死亡,默默腐朽下去;刘和珍面对黑暗的社会现实与反对派势力的残酷欺压,毅然绽放自己生命中的最后光芒,而不是做一个腐朽的国人;屠呦呦尽管年老,却并不腐朽,始终燃烧,终于收获成功。

人的一生需要奋斗,需要胆识,需要雄心,结果怎样,都是未知的,所以也不必去揣测,踏实、无愧的做好现在,让自己的生命燃烧。自己选择的路,尽管可能不平坦,但跪着也要把它走完,因为自己的初心不可轻易违背,况且,我相信,只要坚定不移,知道自己为何开始,就一定会达到终点!

让自己的生命燃烧,成为不可磨灭的经历吧!

篇3:子夜读后感800字

时常在想我们没有权利去选择一个时代,却又权利去选择一种人生。生活在二十世纪机械工业时代的吴荪甫对于生活在这样一个时代他不能说“不”,因为他没有权利,然而在这样一个时代下,他却有权利去选择一种人生,他毅然成了那个时代的英雄骑士和“王子”,他毅然挑起了发展民族工业的重担,高举起民族工业的旗帜,虽然他最终还是走向了“买办化”但是这其中有他太多的无奈和不得已。

“狞笑”是书用的中描吴荪甫用的频率最高的一个词,似乎又给他那多包的紫脸增添了几分狰狞,能想象出那是一副怎样的面孔。那如何来解读这样一副令人发颤的面孔呢?我想应该从历史发生的大背景下去剖析。生活在二十世纪的吴荪甫,他只能去适应时代,而不能去改变一个时代。外国廉价物资的输入,使大量资本外流,国内买办资本家的阻挠,还有军阀的混战,都让吴荪甫所创办的民族工业的发展步履维艰,民族工业的前景一片渺茫,这时他的内心是被怎样的焦灼着呢?原材料价格的上涨,工人风起云涌的罢工浪潮,投机商的投机倒把,军阀官僚的贪得无厌,无不烦扰着他,让本该就不痛快、安宁的心再加重一层负担,让本该早就怒浪滔天的心海更是涌动着翻天的巨浪。他怎么对付?他怎么面对?他又怎么发泄?也许他只有“狞笑”了,或许这“狞笑”更多的是愤怒的笑,是无奈的笑。

读完此书后,我深深了解了吴荪甫的无奈和无助。说他是二十世纪机械工业时代的英雄,我觉得一点都不为过,他就是一个英雄,虽然这个英雄当得太艰难,或许你会反驳,没有那个英雄是轻松的,但是我们平常所说的英雄,他们都有具体可观的事迹摆在那儿,一目了然,被他们的英雄壮举所感动,并为之赞誉。然而吴荪甫他有什么事迹呢,又有什么令人感动之处呢?但是,他所克服的是拿个时代的矛盾,处于那样复杂的矛盾漩涡中,他用魄力、能力还有勇气去证明自己。他冲上前去了,为中国的民族工业奋斗了,努力了,虽然他最后还是逃脱不了失败的命运,但是在那样的时代大背景下,能让他成功吗?在那样一个风云变幻的历史大舞台上,他又能怎样呢?

吴荪甫也有作为一个民族资本家的苦衷。其实,他何尝不想让中国的民族工业得到发展;他何尝不想让中国的民族工业独立地站起来,撑起自己的一片天空;他又何尝不想不向那些投机商、军阀官僚低头。可是这些在那个时代是天方夜谭,吴荪甫这颗本该发出光辉的民族工业之星,却要面对陨落的悲剧!

篇4:子夜读后感1000字

《子夜》可以说是我国现代文学的代表作之一,它标志着茅盾的创作开始进入一个新的成熟阶段。其主人公吴荪甫更是当时我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典型代表。小说以年代初期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上海为背景,描写了雄心勃勃的民族工业资本家吴荪甫同买办金融资本家赵伯韬之间的矛盾与斗争,并以吴荪甫的失败为结局的故事,揭示了当时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和各种复杂的阶级关系、社会关系,并以吴荪甫的失败有力地说明了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状态下的中国没有也不可能走上发展资本主义的道路。反映了一九三零年左右革命的深入发展、星火燎原的中国社会的风貌。

茅盾笔下的吴荪甫是一个具有硬干气魄、冒险精神和雄厚实力的企业家。他曾经热心于发展故乡双桥镇的实业,打算以一个发电厂为基础建筑起他的“双桥王国”来。但是仅仅十万人口的双桥镇不是“英雄用武”的地方,他要发展中国的民族工业。他的“目的是发展企业,增加烟囱的数目,扩大销售的市场”。他有这样的野心,把一些“半死不活的所谓企业家”全部打倒,“把企业拿到他的铁腕里来”。不仅这样,他还知道如果要发展民族工业,首先需要“国家像个国家,ZF像个ZF”。因此他除了永不倦怠地注视着企业上的利害关系而外,还“用一只眼睛望着政治”。他具有游历欧美得来的管理现代工业的知识,有魄力,有手腕,炯炯有神的眼光常常能够煽起别人勃勃的事业雄心,愿意和他合作。但是吴荪甫这个工业界的骑士却是生不逢辰的。他不是生活在十八、九世纪的欧美,而是生活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的中国,帝国主义侵略的魔手紧紧扼住了中国民族工业的咽喉,因而他的发展民族工业的雄心不能不成为一个无法实现的幻想。他不能不过一种“简直是打仗的生活”,而且是在几条战线上同时作战:他要与美帝国主义的掮客——金融资本家赵伯韬进行勾心斗角的斗争;他熄灭不了工厂里风起云涌的罢工运动;他用尽心机收买过来的许多小厂都成了自己脱不下的“湿布衫”,他和孙吉人、王和甫所苦心经营的益中信托公司不能不在军阀混战、农村破产、工厂生产过剩、赵伯韬的大规模经济封锁之下一败涂地。他们发起组织益中信托公司,时未两月,“雄图”已成为泡影。就这样满怀雄心壮志的吴荪甫只剩下了一条“投降的出路”。之所以产生这种结局,吴荪甫本身的矛盾的性格也占了很大的因素,他一方面有“站在民族工业立场的义愤”,但另一方面,压倒他的一切的却是“个人利害的筹虑”。虽然这一切看似可笑,可是它们却显得十分自然,并将吴荪甫这个人物的形象塑造的更加丰满。

吴荪甫的失败充分的说明了在帝国主义统治下的中国民族工业是永远得不到发展的,表明了民主共和乃是大势所趋。由此看来《子夜》无论是在文体还是内容方面都十分优秀,而且给人的感觉十分真实,不像寻常的小说那样虚构情节,更是彰显了这篇文章的特色。

篇5:子夜读后感1500字

《子夜》的创作,经过了充分的生活和思想的准备。为了深入了解三十年代初的中国社会,作家走访了企业家、公务员,革命者等各色各样的人,参观了证券交易所,考察了民族资产阶级的状况,同时阅读了当时关于中国社会性质的争论文章。在掌握大量素材,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写成的《子夜》,反映了作家对旧中国社会现实的马克思主义的分析和估量。

国民党内部的派系战争愈演愈烈,人民群众备受战乱之苦,帝国主义国家把资本主义世界的经济危机转嫁我国,中国的民族工商业濒临破产;城乡工农群众,在党的领导下展开了如火如荼的革命斗争。作品正是在这样广阔的背景上来展开故事情节,塑造人物形象的。

《子夜》中的人物就是活动在这样一个广阔的历史背景上;而且透过人物的性格和命运的发展,鲜明有力地显示了整个时代的发展趋向和壮阔波澜。它以上海为中心,反映了中国社会的全貌;写的是一九三o年两个月(五月至七月)中的事件,而这些事件里又隐伏着中国社会过去和未来的脉络。将纷纭复杂而具有重大历史社会意义的生活现象通过谨严宏大的艺术结构表现出来。

《子夜》创作情节中心,是以赵伯韬为代表的金融买办资产阶级与以吴荪甫为代表的民族资产阶级之间的斗争,结果是以赵胜吴败结局。作品以全景式的宏伟画面,有力地表明在三十年代的“中国没有走向资本主义发展的道路,中国在帝国主义的压迫下,更加殖民地化了”。

篇6:子夜读后感

奥斯特洛夫斯基曾说过:“人的一生可能燃烧也可能腐朽,我不能腐朽,我愿意燃烧起来。”是的,燃烧后尽管会成为灰烬。但曾经为之努力、奋斗过,终究胜于腐朽。吴荪甫虽逃脱不了最后的失败,但他至少挣扎、奋斗过,这便胜于坐着腐朽而不行动了。

处于帝国主义的侵略时期,中国不可能走上独立发展的资本主义道路;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性质也早已决定他的悲剧命运。但他并不为此屈服,凭借自己的见识与资本,企图实现自己的构想,他便是吴荪甫。在我看来,他是一个有理想、有目标、有雄心的人,但这并不与他镇压工人与农民混为一谈。

在当时的年代,作为民族资本家,吴荪甫并不消沉,抱着一种雄心去兼并八个小厂,成立公司。他始终抱着一种坚定的信心发展民族工业。但面对资金短缺,却从工人身上开刀,扣除20%的工资,不顾手段来为自己的发展做好铺设,这便给他闪耀的精神上抹了一层黑。

与其做一个平庸的人,不如让自己的生命燃烧与怒放;与其使自己一生了无成就,不如彻彻底底地拼搏一次。有雄心的人,是从不自弃的,虽然吴荪甫的结局是悲伤的,但毕竟他曾经也是辉煌过的。那,便足矣!

蝉的一生短暂,却在生命结束前,将自己“燃烧”了,而不是沉默的等待死亡,默默腐朽下去;刘和珍面对黑暗的社会现实与反对派势力的残酷欺压,毅然绽放自己生命中的最后光芒,而不是做一个腐朽的国人;屠呦呦尽管年老,却并不腐朽,始终燃烧,终于收获成功。

人的一生需要奋斗,需要胆识,需要雄心,结果怎样,都是未知的,所以也不必去揣测,踏实、无愧的做好现在,让自己的生命燃烧。自己选择的路,尽管可能不平坦,但跪着也要把它走完,因为自己的初心不可轻易违背,况且,我相信,只要坚定不移,知道自己为何开始,就一定会达到终点!

让自己的生命燃烧,成为不可磨灭的经历吧!

篇7:子夜读后感

茅盾的女性形象从《蚀》三部曲开始,到《子夜》时发生了重大变化。

前者是以风云变幻的大时代为背景,写几位女性角色的命运浮沉和拼搏奋斗,她们是和整个民族、时代联在了一起,参与完成了男性化的·主流叙事;后来的《子夜》展现了中国都市的现代环境中的女性。这些女性形象,并非作家和作品叙述的重心,较少地渗透了作家主观因素,作为国家民族话语大叙事行程中的陪衬,她们和现实女性的非主流、非主体的地位更相适应。

《子夜》中众女性所生活的环境吴公馆,酷似《红楼梦》里的大观园,是一个乱世风云中的`人间仙地,是容纳一群游离于时代潮流之外的边缘人物的一个乐园。《子夜》里的资产阶级青年男女都是有着作者本人的生活体验做前提的。作者无意中把一些女性们进行了美化,仿佛北欧神话中的女神降临到现代的吴公馆。丝厂的女工们却是在地狱中挣扎的廉价劳力,丝毫没有女性的温柔美。这种对照或许可以说明,林佩瑶姐妹、张素素等人更凝结了作家的生活体验和审美感受,更符合作家心中理想的女性模式。

文中最丰满、最有悲剧性的女性形象是林佩瑶。这位温文尔雅、风姿绰约的少奶奶身上散着仙气,在喧嚣的人群背后,她却拾起了灵与肉分裂的痛苦,做吴少奶奶的“现实的真味”是那么苦涩,使她更怀念自己作为青春少女的那个时代。林佩瑶渴望着古典的贵族的浪漫,被动地接受了资本主义的现代文明,骨子里却默默地进行着反抗。她所憧憬的是“伟大”的爱情,把心灵寄托在乌托邦的爱情幻想上,而不关心什么股票、公债、工厂、乡镇企业之类的东西。身为妻子的林佩瑶似乎命中注定要承受人格的分裂,她的诗意的爱情和浪漫的想象都在丈夫和家庭之外。吴荪甫却对此全然不知,在他的经验世界里,从来不存在类似的意识分裂。对照吴荪甫的汲汲于功利的资本家的特性,她的性格似乎更有魅力。

《子夜》明确的创作目的决定了它的主要内容,资产阶级女性们及其人生与情爱,比起主角吴荪甫、赵伯韬及其代表的两种资本的斗争,并不是完整的、丰满的。我们看到作家把女性描绘得个个貌美,她们似乎是从遥远的天国中走来,带上了理想的玫瑰色。这就使得她们虽然有客观的真实性,也有一定的虚幻性。刘焕林在《封闭与开放——茅盾小说艺术论》一书中,明确地指出茅盾塑造的时代女性们所体现的北欧神话的影响。

篇8:子夜读后感

本文从吴老太爷一家由农村到城市开始写起,因吴老太爷接受不了诚实的喧闹,患脑冲血而死。在吴老太爷的吊丧会上,来了许多的人。吴荪莆答应了孙吉人等一伙人所提出的“几个大小不同的企业家组织一个新的团体作买空卖空的生意”。而与此同时,吴荪莆的姐夫也同意加入赵伯韬为首的“多头”公司。从此吴荪莆与赵伯韬之间矛盾、斗争展开了。当时时局动荡不安,吴荪莆农村老家被劫,损失严重。为了筹集组建新厂的资本,他对丝长工人进行剥削,导致丝长工人罢工示威,最终由于炒股失败,落入“买办化”。

小说第1章通过吴老太爷进城,拉开了全书的序幕,第2—3章通过吴老太爷的丧事,请出了全书几乎全部的主要人物,同时也为"三大火线"埋下了伏笔。第4章写双桥镇农民的暴动,由于后来没有得到继续,有游离于全书之嫌。第5—8章写吴荪甫三面出击,全线告捷,形成一个小高潮。第9—12章写吴赵斗法,第13—16章写吴荪甫因工人运动兴起而陷入腹背受敌的困境,第17—19章写吴荪甫的最后挣扎。

从小说内容上看,主要写了三条线索上发生的事情:一:公债市场的斗争;二:裕华工人的罢工;三:双桥镇农民反对恶霸地主的斗争。作品它以典型的半殖民地城市上海为背景 ,以民族资本家吴荪甫与买办赵伯韬的矛盾为主线,向人们展开三十年代初期中国社会的广阔画卷。——城乡工农斗争、民族工商业被吞并、军阀混战、农村破产……气势恢宏,作品通过纷繁的线索和复杂的社会关系,多侧面地展现了黎明来临之前的“子夜”。

篇9:子夜读后感

与《子夜》的第一次接触是在母亲的书架上,对名著并无多大兴趣的我一下子就被它吸引了。

它以1930年的上海为背景,生动反映了20世纪30年代初中国各种尖锐复杂的社会矛盾。通过民族资本家吴荪莆的遭遇,展现了那个时代“更加殖民化”的特征和急速变动的社会现实,使我们每个人都燃起强烈的爱国心,感受如此脆弱的祖国,作为学生的我们更应该“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

故事发生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中国,当时民生凋敝战乱不止,但在都市化的大上海却另有一番景象。这里有着纸醉金迷的的生活,有着明争暗斗的算计,有着趋炎附势的各色人物。

它是一部描写中国近代民族工业资本的社会命运的悲剧。其中包括民族资产阶级与工人之间的矛盾斗争;民族资产阶级和帝国主义势力及其走狗买办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农民阶级与地主阶级的矛盾以及农村经济破产是怎样危及民族工业的,这些矛盾使我们得以全貌地了解当时的社会现实,强烈地唤醒了我们的报国热情。

小说惊心动魄地描写了一个刚强有为的民族刚也巨头吴荪莆,在帝国主义和军阀政治双重压迫下,在工农革命的夹击中,一败涂地的悲惨命运。

吴荪莆的斗争虽然以失败告终,但他并非一个束手待毙的人。他凭着自己的财力,游历过欧美的见识,以及在同行中过人的智谋和手段,既获得同业的重视也颇自大自是,具有狂妄的野心。他向往的理想境界是操纵中国的经济命脉,戴上二十世纪中国“工业王子”的桂冠,他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犹如一只正要摄食的狮子。一心发展。

虽然片面地说是为了自己的理想,但还是会为了中国的经济发展作出贡献。我们也该像他一般为了自己的目标不懈奋斗,造福国家,造福人民。

不幸从农历端午节后,省政府传来了命令:为了支撑双桥镇市面,吴府在那里经营的工厂、商店不得关闭,抽回资金的计划落空了,吴荪莆勃然大怒。但转念一想“益中”即将吞进七八个小厂,又不由的回嗔作喜,爽快地表示顺从省政府的命令。可是,新的矛盾又使他陷入窘境;要扩充、整顿那些亏本的小厂,要资金;要搞公债投机,谋取暴利也要资金。吴荪莆日益感到资金周转不灵,在这种关键时刻,交易所的斗争也日益激烈。赵伯韬盯上吴荪莆这块肥肉,想乘吴荪莆资金短缺之时吞掉他的企业。随后工厂举行了罢工,市局发展对吴荪莆十分不利。

吴荪莆陷入内外交迫的困境。前程暗淡,事业的危机,咬啮着吴荪莆的心。为了排除心头烦闷,他疯狂地带着情妇寻欢作乐求刺激。突然,不速之客赵伯韬来访,他要用吴荪莆吞并小厂的办法来吞并“益中”公司了。赵伯韬向吴荪莆的银行投资投股。吴荪莆当然不会善罢甘休,他决心拼一次,与赵伯韬作最后的决斗,然而内线和赵伯韬的情妇刘玉英竟是两头作内线;连忠于“友情”的韩孟翔也临阵倒戈………益中公司全军覆没。吴荪莆倾家荡产,彻底失败了。

虽然曾显赫一时的工业巨头成了丧家之犬,但从他失败的经历来看证明了一个不变的真理:强者生存。

中国的历史是淹没于屈辱与反抗中的。落后只有被挨打。感悟那悲惨的一幕幕,爱国之情油然而生,不知道处在安乐生活中的我们有多少对祖国的爱呢?

在快速发展的时代中,热爱祖国永远是人类永恒的主题!

篇10:子夜读后感

《子夜》成功地塑造了一批活生生的艺术形象。其中尤以吴荪甫这个典型的创造最为出色。作为民族资产阶级的代表,吴荪甫有很强的事业心,不是庸碌卑琐的人物。他有雄心,要把“半死不活的所谓企业家”全部打倒,他有魄力,深谙“量小非君子,无毒不丈夫”的名言,知道怎样将别人的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他还有作为老练企业家的教养、阅历和丰富的经验。然而,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他的事业寸步难行。他面临着两组矛盾,一是与帝国主义掮客,金融买办资本家赵伯韬的生死角逐;二是与工人阶级的尖锐对立。他置身于矛盾的中心,事件的进程使他性格的各个侧面得到充分展示:他时而果决专断,时而犹疑惶惑,时而信心坚定,时而颓废恐怖,遇事好象成竹在胸,实则往往举措乖张。吴荪甫性格的丰富性、复杂性,正是中国民族资产阶级两面性的真实反映。

《子夜》里面,茅盾通过林佩瑶的嘴,说了一个基本观念,吴荪甫是她心目当中“二十世纪机械工业时代的英雄骑士和‘王子’”(第3章)。吴荪甫一方面欺负比他小的企业,可是,比他背景更大的,像赵伯韬,他就斗不过他们,所以后来吴荪甫就想,“他知道自己从前套在朱吟秋头上的圈子,现在被赵伯韬拿去放大了来套那益中公司了”(第17章),这也是“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无情的残酷的商业竞争社会。作者描写吴荪甫的语调都充满着激情:“荪甫的野心是大的。他又富于冒险的精神,硬干的胆力;他喜欢和同他一样的人共事,他看见有些好好的企业放在没见识,没手段,没胆量的庸才手里,弄成半死不活,他是恨得什么似的。对于这种半死不活的所谓企业家,荪甫常常打算毫无怜悯地将他们打倒,把企业拿到他的铁腕里来。”(第3章)这个眼光和气度是别人所没有的,有一种气势非凡、居高临下的感觉。茅盾在《子夜》中赋予吴荪甫这个人物以浪漫的气质。

篇11:子夜读后感

《子夜》标志着茅盾的创作开始进入了一个新的成熟阶段,是我国现代文学一部杰出的革命现实主义的长篇。它从一九三一年十月写起,至一九三二年十二月完稿。在动笔以前,还经历了一个较长的准备和构思的过程。

民族工业资本家吴荪甫和买办金融资本家赵伯韬之间的的矛盾和斗争,是贯串《子夜》全书的主线。环绕这条主线,《子夜》反映了一九三零年左右革命深入发展、星火燎原的中国社会的面貌。

1930年5月的一个夜晚,上海滩工业大亨吴荪甫和吴二小姐芙芳、姑老爷金融财阀杜竹斋正在戴生昌轮船局迎候从老家双桥镇避乱而来的吴老太爷。靠《太上感应篇》作精神依托、二十五年不曾跨出书斋半步的吴老太爷,实际上已是一具古老的僵尸,一到上海,资本主义都市的气息立刻使他风化了。吴老太爷因刺激过度得了脑溢血,当晚就咽了气。第二天,吴府大办丧事,各种人物云集吴家。主人公吴荪甫因投有巨大资产的家乡双桥镇农民造反,城里的裕华丝厂工人怠工,显得很是忧愁。但当他听到杜竹斋讲到金融买办赵伯韬、尚仲礼要拉他们组织秘密“多头”公司,搞公债投机时,眼里马匕闪出兴奋的光彩,丢下丧事立即找赵伯韬谈判,心里构思着一个大计划:吞下一切中小实业家,成为工业霸主。他和太平洋公司总经理孙吉人、大兴煤矿公司总经理王和甫几番筹划终于成功,组成了实业界财团“益中信托投资公司”。吴荪甫在公债投机中得手,“益中”仅花五六万就吞并了估价30万的八个厂。吴把汇集的全部资产做起公债来,先做“空头”,后改做“多头”。赵伯韬是上海公债市场里的魔王,有美国人撑腰,又和军政界有联络,神通广大。他要搞金融托拉斯来控制工业资本,并扬言要“直逼到吴老三垮台,益中公司倒闭!”吴荪甫既要扩厂搞实业,又要搞公债投机,资金紧缺。杜竹斋又在节骨眼上退出益中。一些储户纷纷要求提前取款。为了与赵伯韬斗到底,吴收买赵的情人刘玉英、经纪人韩孟翔做内线。但是阎军突然全线出动,四天之内要打到济南,公债猛跌,“多头”面临惨败的威胁。为了转嫁危机,吴荪甫下令工人工资按八成扣发,闹事者以武力来镇压!工贼屠维岳使出浑身解数,也无济于事。工潮掀起,吴荪甫被困在厂内,如惊弓之鸟,狼狈地从后门溜走。为了摆脱烦恼,寻求刺激,吴荪甫一伙带上交际花徐曼丽去江上游乐,由于开足马力,结果撞翻了一条舢板。赵伯韬找上门,扬言要实行全面经济封锁。益中终于败给了西方的“洋行”和东方的“会社”。

吴荪甫感到自己要山穷水尽了。但他还是孤注一掷,要和赵伯韬进行最后的较量,甚至把吴府住宅的地皮都押了出来。“多头”与“空头”决战的时刻到了,赵伯韬掌握了吴荪甫一伙的底细。吴最后抛出150万“裁兵”公债,这时如果杜竹斋能加入吴的行列,吴就能取胜,但是杜竹斋趁他们压价时站到了赵伯韬的一边,大量扒进。吴荪甫一败涂地,准备用枪自杀,但并未开枪。最后吴荪甫与少奶奶在子夜的钟声里出码头避暑去了。

篇12:子夜读后感

吴荪甫这个人物不是写实的,它包含着茅盾强烈的感情色彩,是用仰视的角度去写的。比如第5章写吴荪甫,是通过他太太的视角来写的,带着一种崇拜的目光。吴少奶奶先是担心她跟雷参谋的私情被丈夫发现,所以表现得很惊惶,吴荪甫说:“要来的事,到底来了!”她脸色苍白,心惊肉跳,神经紧张,完全没有了夫妻间的平等,似乎只等着吴荪甫来裁决。“吴少奶奶忽然抬起头来问”,坐在沙发上的她总是这样仰望着在面前走来走去的丈夫,文字所表现出来的吴荪甫,都是那种有气势的、高大的形象:“尖利的眼光霍霍四射……是可怖的撕碎了人心似的眼光。”“他站起来踱了几步,用力挥着他的臂膊”,“他狞起眼睛望着空中”,“然后,也不等少奶奶的回答,他突然放下手,大踏步跑出去了”。这是一个有力量的、有着极强的破坏力和创造力的形象。后来“资本家”这个名字在政治上不大光彩,评论家才在分析人物性格时把吴荪甫分析成了几重人格,都是套用一些政治概念,破坏了艺术形象的完整性,也违背了艺术的创造规律。其实,这个小说从头到尾,对吴荪甫没有什么丑化的,没有什么两重性,茅盾本身就是站在林佩瑶的立场上,在看一个“二十世纪机械工业时代的英雄骑士和‘王子’”。

“王子”,就是我们说的白马王子,远远地从天际过来,而吴荪甫这个人物是从德国读了书回来的,他是一个成功人士。“英雄”,这种具有现代人格的艺术典型,本身在上海这个背景中就具有一种特别的魅力。“骑士”,我觉得这 是一个更关键的词,骑士在今天已经见不到了,没有人再用这个词了,哪怕在塞万提斯时代“骑士”就已经不可理解了,堂吉诃德完全是被人嘲笑的,可是,骑士有一个基本精神,就是说,一个人为了自己的信念,为了自己的理想,为了自己所爱的人,他可以冒着超过自己能力的危险,不顾一切地去跟风车作战。跟风车作战最后必然是失败的,但是,为了一个莫名其妙、谁都看不见的信念,他可以粉身碎骨,在所不惜。吴荪甫身上其实是有这样一种精神的,所以,这是一个具有悲剧性的英雄形象。

《子夜》的结构宏伟而严谨,为了既包容复杂的矛盾、丰富的生活、众多的人物,又做到线索清楚、主次分明,作家在构思中很费苦心。首先,作家精心设计了别开生面的序幕。开头两章通过吴老太爷猝然亡故,各色人等来吴府吊丧的描写,自然而巧妙地让许多角色登场亮相,既初步展示了人物活动的典型环境,又牵出了各种矛盾冲突的情节线索。其次,主体部分(第三至十六章),安排了一条主线和若干支线交叉发展的网状结构。吴、赵斗争作为贯穿全书情节发展的主线,各条枝线既有自身发展的脉络,又共同服务于主线的发展,既丰富多采,又条理分明。最后三章,作为全书的高潮和结局,笔力收回到主线,泼墨重采写了吴荪甫试图挽回危局的种种努力,写得波澜起伏,摇曳多姿。

《子夜》的产生,正是我国无产阶级革命文学运动在文化“围剿”中迈步前进的时候,它显示了左翼文学阵营的战斗实绩,从创作上证明了无产阶级文学是一种不可战胜的、最有发展前途的力量。

篇13:子夜读后感

子夜,即半夜,最接近黑暗与黎明的那一刻,这是《子夜》的释义,同时它也象征着中国黎明前最黑暗的社会现实。茅盾先生看到了这一点,但他不想以论战的方式提出自己的观点,遂借助他手下的笔,以笔抒义,既驳斥了托派鼓吹的中国已走向资本主义社会的谬论,又鲜明的指出“中国并没有走向资本主义发展的道路,中国在帝国主义的压迫下,是更加殖民地化了”的本质。

小说普一开头,便是吴老太爷被灯红酒绿,扑所迷离的上海景观刺激,呜呼哀哉了。然“说到底,这也不足为奇,吴老太爷在乡下已经是'古老的僵尸'了”,“现在既然到了现代大都市,自然立刻就要'风化'的”,然而不光是吴老太爷,“五千年老僵尸的旧中国也已经在新时代的暴风雨中间很快的风化了”。由一人引出一国,道出中国的危机,这恰巧也是作者的用意之所在。然而除去这一章节,我们会发现余下的《子夜》真真是难以入口,正如蓝棣之所言,它是“一部笨重而使人生畏、可读性较差、缺乏艺术魅力的高级文件”,它主题先行,人物过于观念化,情节又斗争化,再加上那些特定的公债市场用语,“多头”与“空头”,让人真的是头脑爆炸,不知东西。

名著总是难以入口的,找对线索很重要。《子夜》虽采取蛛网式的密集结构,但它围绕公债市场上的斗争,以裕华丝厂为中心的上海纺织工人的罢工斗争以及以双桥镇为代表的农民反抗封建恶霸地主的斗争这三条火线来展开描写,完整概括中国现代革命史的宏伟构思。在书中,这三大火线虚实并进,着重突出了经济斗争以及阶级斗争,比如吴荪甫与赵伯韬买通军队,共同操纵公债,一瞬息间赚的盘钵满载,但更多的人是负债累累,就像冯玉卿,他在后来的吴荪甫与赵伯韬公债斗法中为了探的赵伯韬炒债机密想趁此大捞一笔送了女儿给赵伯韬作乐,结果不曾想被女儿脱了后腿,“空头”成了“多头”,暴富没了,暴瘦倒是可以,当然此次斗法中一夜倾家荡产的欲暴瘦的还有好多人,比如说被好友出卖,最终失败了的吴荪甫。

吴荪甫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最为成功的中国名族资本家的艺术典型。他有魄力,有学识,又有铁腕与野性,像二十世纪机械工业时代的英雄、骑士与王子,与友人成立了益中信托公司,欲救中国之实业,但是他又有着人性最为脆弱的一面,他的软弱、动摇以及外强中干又将他置于危险境地,他知道“什么工厂职员,还不是等于乡下大地主门下的帮闲食客,只会偷懒,只会拍马,不知道怎样把事情办好”,但他还是雇佣了这样一群人。也正是因为这些人性的弱点让谨慎的杜竹斋感到害怕,特别是当吴荪甫一意孤行打算斗法到底而听不进自己的意见时,视金钱利益高于一切的杜竹斋反水了,如此看来吴荪甫的悲剧似乎是不可避免的,他失败了。

吴荪甫失败了,但是正如雪莱所说,“冬天到了,春天还会远吗”,那么,子夜到了,黎明大概也就在不远处了吧。

篇14:子夜读后感

带着几分对大师的尊重与敬仰,我翻开了《子夜》,挺厚重的书,隐约着透露出一种沧桑感。一排排宋体字,方方正正,却展示了一段不平凡的人不平凡的经历。

《子夜》是这样为我们展开故事的情节的:丝厂老板吴荪甫雄心勃勃,要在他已有的实业之上不断发展,再扩大自己的资本,成立大型公司。可是他生不逢时,大罢工好不容易才在手下屠维岳的帮助下平息。稳定了工厂后的吴荪甫不断努力,终于合伙成立了一个银行,低价收购了八个小厂,专营生活用品。可是由于战事不断,严重影响了销售,资金也周转困难,扼住了企业发展的喉咙。在吴荪甫和合伙人的坚持中,赵伯韬盯上了吴荪甫的产业。他使用了不少手段,最后,在气力不支下,他使用了杀手锏:他要以“国内公债维持会”的名义,电请政府下令禁止卖空,他还直接去运动交易所理事会和经纪人会,怂恿他们发文要增加卖方的保证金,增加一倍多。正好是卖空方的吴荪甫只好请自己的姐夫杜竹斋投入强大的资金在卖空方中,或能一搏,谁知杜竹斋背叛了自己的妻弟吴荪甫,将资金投向了赵伯韬。最终,吴荪甫破产了。

在《子夜》中,作者茅盾为我们塑造了许多人物形象:最重要的当然是主人公吴荪甫,他魁梧刚毅、有财有势、有勇有谋,却在实现自己的梦想——建造一个大型工业公司时,由于复杂因素的交迫下而惨败;金融资本家赵伯韬也是一个重要人物,他不仅有政界作后台,在军界里也有很深的关系,人称“公债场上的魔王”,正是他将吴荪甫逼入绝境……

《子夜》虽是弘篇巨制的大手笔,但宏伟严密且脉络清晰。从开头和结尾就可以看出。开头,大上海的软风一阵一阵吹上人面,苏州河幻成了金绿色,轻悄悄地向西流去。黄浦江边充斥着“光、热、力”,此时的吴荪甫有财有势,气派威风;读书笔记而结尾吴荪甫的工厂、银行、公馆全都没有了,自己的梦当然也破灭了,惨败于赵伯韬的吴荪甫带着姨太太灰溜溜地到牯岭消暑。一头一尾,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不得不让我们惊叹于一位民族工业巨子在帝国主义和军阀政治的双重挤压下,又在工农革命的夹击中一败涂地的悲惨。

读完《子夜》,感慨之余,我静静地思索,《子夜》就像是一本历史书、政治书,告诉了我们半殖民地半封建时中国城市社会的黑暗,告诉了我们只有追随共产党领导的正义之师,才是解放中国的惟一出路。

篇15:子夜读后感

《子夜》标志着茅盾的创作开始进入了一个新的成熟阶段,是我国现代文学一部杰出的革命现实主义的长篇。它从一九三一年十月写起,至一九三二年十二月完稿。在动笔以前,还经历了一个较长的准备和构思的过程。

茅盾对于三十年代初期的中国社会有比较深刻的研究和了解。在他的朋友中有做实际工作的革命者,有自由主义者,同乡故旧中有企业家、公务员、商人、银行家,并且常和他们来往。他很熟悉上海工商业的情况,有一段时间把“看人家在交易所里发狂地做空头,看人家奔走拉股子,想办什么厂”当做是“日常课程”。当时学术界正在展开关于中国社会性质的论战,茅盾将亲自看到的社会现象同论战中一些理论对照,这就增加了他写作《子夜》的兴趣,决定通过生动具体的艺术形象,回答托派散播的中国已是资本主义社会的谬论。在写作《子夜》的时候,作家又充分地运用了他在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获得的社会经验。他说:“当时在上海的实际工作者,正为了大规模的革命运动而很忙,在各条战线上展开了激烈的斗争。

民族工业资本家吴荪甫和买办金融资本家赵伯韬之间的的矛盾和斗争,是贯串《子夜》全书的主线。环绕这条主线,《子夜》反映了一九三年左右革命深入发展、星火燎原的中国社会的面貌。

《子夜》从多方面的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中来突出吴荪甫的性格特征。作为半封建半殖民地中国的民族资产阶级的典型人物,吴荪甫的性格是一个鲜明的矛盾的统一体。他一方面有“站在民族工业立场的义愤”,但另一方面,压倒他的一切的却是“个人利害的筹虑”。他是“办实业”的,他以发展民族工业为己任,他向来反对拥有大资本的杜竹斋一类人专做地皮、金子、公债的买卖;但是他也不能不钻在疯狂的公债投机活动里。

他希望实现他的资产阶级“民主政治”理想,盼望国民党反蒋派与地方军阀的联盟“北方扩大会议”的军事行动赶快成功,然而当北方的军事进展不利于他的公债活动的时候,他又“惟恐北方的军事势力发展得太快了”。他精明强悍,但又不能不表现出中国民族资产阶级先天的软弱性。他有时果决专断,有时狐疑惶惑,有时满怀信心,有时又垂头丧气;表面上好象是遇事成竹在胸,而实质上则是举措乖张。这一切,都是如此矛盾而又很自然地统一在吴荪甫的性格里。

篇16:子夜读后感

一声叹息,叹近代中国的堕落。

至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时,中国已完成沦为洋人的半殖民社会。香港、上海、厦门、武汉、沙市……一个个租界象最肮脏的污点,被泼洒到神州大地。洋人肆虐着,咆哮着,中国人的社会地位一落千丈,国将不国。

一声叹息,叹近代中国工业的堕落。

二十年代的中国,是一个军阀混战、战乱频频的年代。作为一个资本主义还没发展健全,工业刚刚有些起色的国家来说,这并不是什么好事。可怜的企业家们,面对着外国大洋商及战乱的双重打击,已经无法再苦苦支撑,纷纷破产。面对着这前所未有的危难局势象吴荪蒲这样的一些有志实业家团结在一起,希望共度难关。可是,大厦将倾,独木难支。新组建的益中公司最后还是倒闭了。象制造旧社会最盛行的东西——香烟的厂家都停工了,中国的工业还有办法延续它的寿命吗?

一声叹息,叹近代中国人性的堕落。

刚刚读《子夜》的时候,最前面的章节让我有些摸不着头脑,可是细细想来,可谓意味深长。吴老太爷的死后蕴含的难道不是中国旧社会从旧到新的迅速发展吗?可是,正因为发展得过于迅速,一些不良现象没有得到处理,反而扩大、蔓延,最终在人心中埋下了邪恶的种子。刘玉英、徐曼丽、九姨太,一个个不守贞洁、妖冶的女人代表的难道不是那个时期女性人性的堕落吗?象曾家驹这样对穷苦人无尽剥削,对上司却象一条狗般点头哈腰,失去了人最起码的尊严的人不也象征了人性的堕落吗?还有为得到一些公债上消息而甘愿将女儿送入虎口的冯云卿、花钱买官的李壮飞,还有一些天天戏耍玩闹、不知关心国家大事的青年男女们,不正是那个社会的真实写照吗?现在想来,反而是那个即将入土的吴老太爷人格最高尚了。

或许,作者写《子夜》的初衷,便是在叹息这个堕落的社会,去让后人明白,了解一个真实的旧社会吧。

篇17:子夜读后感

或许分辨什么是虚假,什么是骗局,什么是短暂而速朽的,是置身于爆炸的信息流及过剩的自我意识中的当代人要活得清醒的基本能力。可惜你我都没有上帝视角,均要很难很痛苦地挣扎过,才能稍稍认识到自己所处的位置和其实能做的事情。

船,一种载体。

船是否危险,取决于载了什么东西。

在茅盾的作品《子夜》中,穿梭于上世纪三十年代初风雨飘摇的上海的——被铁轨,霓虹,电车,高叉旗袍,大波浪,大工业充满的、遥立江头的真实的上海的,就是这么一种危险的船。载货、载人,还载很多看似鲜亮有趣、实则显示某种岌岌可危的预兆的故事。

在书店翻到此书,首先被充满了年代感的环境描写吸引,买来后,同样是因为这跨了快一百年的写作风格和社会环境,断断续续花了一个半月才辛苦地读完。我也不晓得作为业余消遣为何还要强迫自己,只是一些东西就像织毛衣一样,一旦开始了,不做完总觉得缺少什么。况乎好的作品永远具有跨时代的意义,因为它所展示的问题,始终是一些从古到今,只要人类存在,就会永远存在的问题。这种问题超越阶层的表象,始终是这类作品最主要的脉络,不同的时代和变局只是不同的表现形式。因此为了了解最有价值的部分,有时必须花费时间磕开这艰涩的外壳,才能得到对当下的批判性思考。

《子夜》展示的也是这样一种问题。与当年很多左翼文学不同,作者的讲述主要从当时的实业家——所谓民族资产阶级的生活展开。里头有很多丰富的场景和设定,其中又有很多有趣的发生在船上。而在穿梭于全文的、形形色色的船之中,个人印象最鲜明的又有三条。都是无关紧要的情节——非常有趣,极度浮躁,却又充分地展示了想要读者领会的东西。

第一艘船是一艘白船。充满快乐欢氛的大船。也是美貌的交际花翩翩起舞的、装了弹子台的钢铁船。

这场景是那个年代上流社会的常态。尽管局势动荡,朝不保夕,仍要“有一天,乐一天”——仿佛精神鸦片一般短暂逃避到随便哪种存在里去。交际花徐曼丽在弹子台上跳舞——这位女士在全书中两次在弹子台上跳舞,一次在做丧事的场合(我比作白船),一次在钢铁船——光着脚,黑缎子的高跟鞋顶在男人的秃头上。做丧事的是名门望族,因此看她起舞的也是前来吊唁的、政商界有头有脸的人物,一边观看,一边拍手狂笑。别人家的丧事,却是另一些人娱乐交际的大舞台。隐约的荒诞感便从这里浮现。引用同时代作家鲁迅的一句话,“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此时——在我们不以为然地微微摇头时,作者安排两位青年看到这场面,并发生如下对话。

“这算什么希奇!拼命拉了我来看!更有甚于此者呢!”

“可是——平常日子高谈’男女之大防’的,岂非就是他们这班’社会的栋梁’么?”

“哼!你真是书呆子的见解!’男女之大防’固然要维持,’死的跳舞’却也不可不跳!你知道么?这是他们的’死的跳舞’呀!农村愈破产,都市的畸形发展愈猛烈,金价愈涨,米价愈贵,内乱的炮火愈厉害,农民的骚动愈普遍,那么,他们——这些有钱人的’死的跳舞’就愈加疯狂!有什么希奇?看它干么?——还不如找林佩珊他们去罢!”

当时看到这里,觉得青年人的清醒和尖锐多少是一种希望。殊不知坐拥上帝视角时,谁人看起来都是清醒而睿智的,不识真面目的永远都是自在其中的人——看到第二条船,便印证了这种假想。

第二条船就是载着青年的木头船。湖泊中恋爱的木头船。留法归来的万能博士少爷,和豪门充满浪漫幻想的少女,泛舟戏水、讨论未来的温馨画面。

“可是,你总得想一个法子呀!……只要设法叫荪甫不反对我们的——那就行了!”

“荪甫这人是说不通的!”

“那么我们怎样了局?”

“过一天,算一天呀!”

“唷唷!过一天,算一天,混到哪一天为止呢?”

“混到再也混不下去,混到你有了正式的丈夫!”

“啐!什么话!”

“可是,珊!你细细儿一想就知道我这话并不算错。要他们通过是比上天还难;除非我们逃走,他们总有一天要你去嫁给别人,可不是么?然而你呢,觉得逃出去会吃苦,我呢,也是不很喜欢走动。”

两人就又嬉闹起来,好像没人拿这感情当回事,那一点温馨也荡然无存,只剩一种玩世不恭的现代犬儒主义。在这种欢快的氛围里,无需说都能体会到一种气息奄奄、放任自流的感觉。我们期待的好像永远是一种梁山伯祝英台、罗密欧朱丽叶式的对束缚的抗争,但现实中服从且沉默的永远是大多数,甚至有这种放弃了抗争,躺得十分快乐自得的。自由在每个阶级都是奢侈品,到达的途径从古到今也只有一条,且从古到今,都充满了危险,是鲁迅、罗伯特·佛罗斯特和斯科特·派克口中少有人走的路。

这部书里所描写的诸如此类的资产阶级青年很有意思。知道作者是反映了那个时代的现实,便更有意思。一代人有一代人的气质和印记,一代人有一代人的茫然和挣扎。里头的青年——要么颓废,要么积极地空谈,要么否定全世界,但或许积极地空谈和否定也是颓废的一种。锦衣玉食、满腹经纶的青年人们议论社会问题,作诗,跳舞,甚至为寻求刺激参加城市工人运动,都是为逃避这种无意义的颓废。逃避有很多种方式,但解决只有一条法门:通过某种热爱的方式,投身到生活中去。——我没有十分的资格做这句论述。但我希望、且需要自己慢慢地作争取。

最后的船——也是全书最后的船,是吴荪甫,这位实业家的船。

外有外国工业竞品入侵的残酷竞争环境,内有工人要求公平待遇的反抗浪潮,在这样内忧外患、风雨飘摇的局势中,像吴荪甫这样的资本家均为在乱世中保全自己而更赤裸地进行剥削,工人于是更激烈地反抗——社会愈发动荡,整个状态便进入恶循环。奇怪的是,他们之中没有一个人反思,认为此情此景业有自己一份负责。民族资产阶级一味斥责工人的不理解,不能顾全“大局”,其实是荒唐的双标,因为自己小的“大局”以上还有买办资产阶级更大的“大局”,其上又还有更大,且他们对待工人的态度本就值得探讨:古龙在《英雄无泪》里谈杀手,说当一个人有了定价的时候,就不值钱了。这是实话。当对人的概念仅限于能够产生多大价值时,其实人也在被当作商品,解放更无从谈起(然而我又有何立场作批评?我只能反思,在工作中对工作对象经历的判断为是否可以做出一个好故事时,我有把他们当作鲜活的人对待吗,有表现出充分的尊重吗?人存在的价值又需要获得谁的首肯呢?)。这时就忽略了基本原则——一条自人类诞生以来永远伴随着历史车辙转动的、颠簸不破的原则:都是人;人要活;人还有要活得有尊严的动力。

就像永动机只存在于幻想里,没有什么是永远稳定的,绝对就意味着片面的真实和潜在的危险。社会是如此复杂的体系,危如累卵的平衡本身就是靠微妙的合作和妥协维持。良好的秩序是基础中的基础,极端的失衡就是破坏。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因此全书最后,崩溃的大计划前,吴荪甫也乘上了他有一天乐一天的度假的船。与他从前瞧不起的社会栋梁和空谈青年为伍了。

我们无法脱离局限。或许跟书中人一样,分辨什么是虚假,什么是骗局,什么是短暂而速朽的,是置身于爆炸的信息流及过剩的自我意识中的当代人要活得清醒的基本能力。可惜你我都没有上帝视角,均要很难很痛苦地挣扎过,才能稍稍认识到自己所处的位置和其实能做的事情。

由此,我解读《子夜》所讨论的问题之一,一个同样从古到今,从中到外,并必将延伸至未来的问题——船,一种载体,人的载体;广阔的社会也是这样一种载体,一条永远在若有若无的风暴中行驶的大船。部分人通过某种积累坐上舒适宽敞的头等舱,部分人在中间,部分人则紧紧巴巴地挤在甲板之下。需要承认的是,差异永远是存在的,差异间斗争和妥协的轮回也将永远存在。然而也需承认,不能等到这种斗争激烈到船之将覆,才意识到——甚至都意识不到,我们始终在同一条船上。

篇18:子夜读后感

《子夜》这本小说向读者反映了在战争年代的商人们打拼的经典形象。在所有人眼中印象最令人深刻的,便该是吴荪甫了吧。他本就是一介商人,他投入了大量的时间在工作里,想着要去怎样盈利,遇到亏损的时候,他就想着怎样能够化险为夷。但是最后的结局令人唏嘘不已。贪,是人一生当中最大的毛病,许多人无法做到一生清平,做到如莲那样“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

从某种角度来说,他是一个好人。对生活,对未来充满憧憬,向往着未来。有时,他对自己非常严格。不得出一分一毫的差误。可他,却不是一个好丈夫,他从来没有关心过他的妻子,他会因为她一点点的小毛病而大发雷霆,我觉得他并不喜爱他的妻子。或许这是茅盾先生文笔最可以突显出他的文笔之妙处。不过仅是一个人设,给我们拟写出了各种精彩的人生,或悲或欢,不过就在笔墨落下的一刹之间。

桌上,一盏油脂灯亮起,微微的,微微的,光亮。

有些人,他们有可能就是普普通通地走完这一生,不会经什么大风大浪,什么波折。但是像吴荪甫这般人生,过得倒也是有趣,充满探险的一场人生。他没有古人的清廉,古人那些君子之仪,他所拥有的,是那些奸臣宦官的尔虞我诈,他们那些见不得人的手段,还有一些天才般的机智。可是他又是另外的一种人,他对生活,尤其是对工作,特别的上心,可以花上很长一段时间,不吃,亦不喝,只为完成手头上的那一份工作。

岁月就如同在夜空中逝去的那把细碎的星子,在黑夜之中寒风拂过柳枝绿叶。

这么多年过去了,你是否会为你当年所有的作为而深感后悔呢?

篇19:子夜读后感

《子夜》主要讲了吴家大少爷吴荪甫在大都市建造了一座从外国引进的机器制造厂的过程。但当工厂开工时,却遭到封建势力官员的不满和反对,于是,他们联合起来,企图来策划一场险恶的阴谋,使吴荪甫的工厂付诸东流。

果然,他们的计划成功了,逐渐使吴荪甫付不起员工的工资而跨台,输得一败涂地。读完这本书之后,给我的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吴荪甫,感觉他像个战士,始终在那拼尽全力地战斗,好像永远不知疲倦一样。为了自己的企业,也为了民族工业,他不得不与赵伯韬一直勾心斗角;为了自己的厂子,他不得不费很大力气平息罢工;为了扩大规模,他用尽心机收买、吞并其它小厂。

所以,更可以说他是一位商业界的巨腕,可是生不逢时,因为帝国主义侵略的魔爪紧紧扼住了中国民族工业的咽喉,最后他的个个雄才大略,种种力挽狂澜的行动、条条看似无懈可击的计策,只能以失败告终,这不仅是他的悲哀,更是那个时代、那个社会的悲哀!

时间和机遇对一个人来说太重要了,无论你有多大的才能,只有你把握住时间,抓住机遇,你才会走向成功。

篇20:子夜读后感

时常在想我们没有权利去选择一个时代,却又权利去选择一种人生。生活在二十世纪机械工业时代的吴荪甫对于生活在这样一个时代他不能说“不”,因为他没有权利,然而在这样一个时代下,他却有权利去选择一种人生,他毅然成了那个时代的英雄骑士与“王子”,他毅然挑起了发展民族工业的重担,高举起民族工业的旗帜,虽然他最终还是走向了“买办化”但是这其中有他太多的无奈与不得已。

“狞笑”是书用的中描吴荪甫用的频率最高的一个词,似乎又给他那多包的紫脸增添了几分狰狞,能想象出那是一副怎样的面孔。那如何来解读这样一副令人发颤的面孔呢?我想应该从历史发生的大背景下去剖析。生活在二十世纪的吴荪甫,他只能去适应时代,而不能去改变一个时代。外国廉价物资的输入,使大量资本外流,国内买办资本家的阻挠,还有军阀的混战,都让吴荪甫所创办的民族工业的发展步履维艰,民族工业的前景一片渺茫,这时他的内心是被怎样的焦灼着呢?原材料价格的上涨,工人风起云涌的罢工浪潮,投机商的投机倒把,军阀官僚的贪得无厌,无不烦扰着他,让本该就不痛快、安宁的心再加重一层负担,让本该早就怒浪滔天的心海更是涌动着翻天的巨浪。他怎么对付?他怎么面对?他又怎么发泄?也许他只有“狞笑”了,或许这“狞笑”更多的是愤怒的笑,是无奈的笑。

读完此书后,我深深了解了吴荪甫的无奈与无助。说他是二十世纪机械工业时代的英雄,我觉得一点都不为过,他就是一个英雄,虽然这个英雄当得太艰难,或许你会反驳,没有那个英雄是轻松的,但是我们平常所说的英雄,他们都有具体可观的事迹摆在那儿,一目了然,被他们的英雄壮举所感动,并为之赞誉。然而吴荪甫他有什么事迹呢,又有什么令人感动之处呢?但是,他所克服的是拿个时代的矛盾,处于那样复杂的矛盾漩涡中,他用魄力、能力还有勇气去证明自己。他冲上前去了,为中国的民族工业奋斗了,努力了,虽然他最后还是逃脱不了失败的命运,但是在那样的时代大背景下,能让他成功吗?在那样一个风云变幻的历史大舞台上,他又能怎样呢?

吴荪甫也有作为一个民族资本家的苦衷。其实,他何尝不想让中国的民族工业得到发展;他何尝不想让中国的民族工业独立地站起来,撑起自己的一片天空;他又何尝不想不向那些投机商、军阀官僚低头。可是这些在那个时代是天方夜谭,吴荪甫这颗本该发出光辉的民族工业之星,却要面对陨落的悲剧!

篇21:子夜读后感

茅盾先生的《子夜》写出了30年代初期中国民族工业资本家们生存的困境。外有连连的战事,内有帝国主义所豢养的买办金融资本家们的打压。在这样一个时代背景下,像吴荪甫一类想以工业振兴中华的宏伟梦想只得是幻像,像肥皂泡泡一样,飞得再高,也终究逃不过破碎的命运。

吴荪甫是民族工业资本家,也是《子夜》的主人公。他机智果断,抱负远大,在上海那个灯红酒绿拜金的大城市中占有一席之地。他精明强干,为自己的梦想雄心勃勃地拼搏。他一口气吞并了八个小厂,想成为工业界领袖;他与大兴煤矿公司总经理王和甫等人创建了益中信托公司;也曾在公债市场上狠赚一笔。但他生不逢时,正处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中国不能让他施展自己的才略。双桥镇的农民暴动摧毁了他在家乡经营的产业;他苦心经营的丝厂工潮迭起;处心积虑组建起来的益中公司又因为产品滞销而成为箍在身上的“湿布衫”;在公债市场上又饱受买办金融资本家赵伯韬的打压。但当他想放弃时,他仍对自己说:“不!我还是要干下去的!中国民族工业就只剩下屈指可数的几项了!丝业关系中国民族的前提犹大!——只要国家像个国家,政府像个政府,中国工业一定有希望的!”这是《子夜》给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尽管吴荪甫最后终因为在公债市场与赵伯韬的角逐失败而破产,他的这一句话,还是给我留下了无数的感动与钦佩。

但在欣赏吴荪甫的同时也得承认他的短处。

他企图从工人身上挽回因外货倾销和军阀混战所造成的企业不振,想吸尽工人的血汗弥补他在投机市场上所受到的损失。这些都是他对工人的剥削和压榨。他自尊心太强,太死要面子,他无法抗拒历史的必然法则为他安排下的失败命运。他只能用伪装的镇静来掩饰内心的惶惧和不安,从来不让人家看见他也有苦闷沮丧的时候,即使是他的妻子林佩瑶。他心中承载了太多,以至于当他破产时,他想到了自杀。直至小说结尾,他身边所剩之人已寥寥无几了。他的自私,贪念,利欲使他“身边的人”渐渐离开了他。他的悲剧结局也许是从开始就已注定,也许吴老太爷的死就是他命运的伏笔。

此外,《子夜》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有环境的描写。例如它用“天空张着一望无际的灰色的幕,只有西边的天空像是破了一个洞,露出小小的一块紫云。太阳仓皇的面孔在这紫云后面向下没落。”这种平淡的环境描写,以及其他一些恶劣的环境描写暗示人物的命运或喜或悲。茅盾先生还在很多地方通过自然景物的描写来渲染气氛,衬托人物情绪的变化,来鲜明显示人物性格。“他绝不为写景而写景,写景即为写人。有时是因情取景,有时是借景写情,情景交融,文无虚笔。”

读完全书,不仅感慨与矛盾先生深厚的文学底蕴,也了解了主人公们在当时社会背景下的身不由己。个人欲望,梦想都得顺应社会的潮流,逆水行舟,是不可能成功的!

篇22:子夜读后感

《子夜》是一部长篇小说,全书主要围绕民族工业资本家吴荪甫和买办金融资本家赵伯韬之间的尖锐矛盾和斗争。全方位、多角度地描绘了30年代初中国社会的广阔画面,同时也间接地反映了当时革命深入发展、星火燎原的中国社会的全貌。

给我的印象最深刻的是吴荪甫,感觉他像个战士,始终在那拼尽全力地战斗,好像永远不知疲倦一样。为了自己的企业也为了民族工业,他不得不与美帝国主义的掮客——赵伯韬一直勾心斗角;为了自己的厂子,他不得不费很大力气平息罢工;为了扩大规模,他用尽心机收买、吞并其它小厂。所以,更可说他是一位商业界的巨腕,但可是生不逢时,因为帝国主义侵略的魔手紧紧扼住了中国民族工业的咽喉,最后他的个个雄图大略,种种力挽狂澜的行动、条条看似无懈可击的计策,只能以失败告终,这不仅是他的悲哀,更是那个时代、那个社会的悲哀!但同时他也是一个血腥、残酷的剥削者,从他那克扣工人工资的坚决、打击罢工工人的力度便可窥之一二,可话又说回来,那能怪他吗?不能,资本家不都那样吗,榨取工人剩余价值就是他们的本性。总之,我心目中的他是位悲情英雄!本书中还有一个地方写的特别好,那就是交易场所内情景的描写,那不能不说是人身鼎沸、热火朝天啊,侧面反映了当时时局的动荡,但同时也体现了很多国民嗜赌、想不劳而获的投机取巧心理。赌博是中国历朝历代都存在的问题,人们都说“小赌怡情,大赌伤身”,但没有小赌哪来的大赌啊,所以,要从戒小的开始,那样社会风气会有所些许改观,外国人问关于麻将的问题的次数也会减少!总之,《子夜》透过人物的性格和命运的发展,鲜明有力地显示了整个时代复杂的发展趋势:外国资本主义对中国以及中国企业的封锁、侵略!读完全书,不仅感慨与矛盾先生深厚的文学底蕴,也了解了主人公们在当时社会背景下的身不由己。个人欲望,梦想都得顺应社会的潮流,逆水行舟,是不可能成功的!

篇23:子夜读后感

日记《子夜》是中国现代著名作家茅盾1896一1981创作的长篇小说,茅盾近乎以写史的态度创作小说。《子夜》的情节,是被镶嵌在一九三零年五月到七月这一真实的历史时空里的。

小说中描写的一些情景,如公债交易、蒋冯阎大战等,都是有据可查的真实的史实。同时,《子夜》的语言具有简洁、细腻、生动的特点。它没有过度欧化的语言,偶尔运用古代成语,也是恰到好处,趣味盎然。

茅盾的小说,素以全景式地展现宏阔的社会生活画面见长。《子夜》的舞台设置于三十年代初期上海。作家并没有截取某条小巷或某个街角,而是从居高俯视的视角,整体展示这座现代都市的方方面面:资本家的豪奢客厅、x总会的光怪陆离、工厂里错综复杂的斗争、证券市场上声嘶力竭的火并,以及诗人、教授们的高谈阔论、太太小姐们的伤心爱情,都被组合到《子夜》的情节里。

同时,作家又通过一些细节,侧面点染了农村的情景和正发生的中原的战争,更加扩大了作品的生活容量。所以,《子夜》在全局上不仅具有史诗般的宏伟,在细节描写上也极其细腻委婉,他宏图巨制般的展现了三十年代旧上海的奢华与滚滚商机,也极其细腻的描写了吴荪甫这个生不逢时的民族资本家,具体展现了吴荪甫作为一个民族资本家身上所具有的投降性和斗争性。

篇24:子夜读后感

今天只看了1章《子夜》,但我仍然能感觉得子夜这本书的内容很庞大繁多。

“我是一点也不以为奇。老太爷在乡下已经是‘古老的僵尸’,但乡下实际就等于幽暗的‘坟墓’,僵尸在坟墓里是不会‘风化’的。现在既到了现代大都市的上海,自然立刻就要‘风化’。去罢!你这古老社会的僵尸!去罢!我已经看见五千年老僵尸的旧中国也已经在新时代的暴风雨中间很快的很快的在那里风化了!”

因为乡下兵变,吴荪甫和妹妹把吴老太爷从乡下接到上海,放在自己身边照看,但是老爷年纪太大了,又因为路途颠簸,受不了刺激去世了。可以看得出来吴老太爷是个老派的人,整日都在看《太上感应篇》,以求得心理上的安宁。

看到了第一章,我就觉得这里面的人挺多的、挺复杂的,还在出站的都是和吴家相关的人。

想和自己表叔吴老太爷打招呼的张素素,却直接刺激的吴老太爷晕厥,好心办了坏事。是的呢,张素素不是故意的。但是老爷子都要死了,大家居然还有心调笑,没有半分的哀伤。这确实人心浮躁吧!

说吴老太爷是‘古老僵尸’的林佩佩,似乎还是吴老太爷的一个什么亲戚之类,这个在现在也是不可以这样的,就算老爷子老派、守旧,也不能这说自己的长辈的吧!

不过,也正常,在民国那个时代,新的思想不断的冲击旧的传统,年轻人和老人思想理念不一样很正常,但是说自己亲戚是‘古老僵尸’还是不妥。亲人过世,就算自己不能感同身受的悲伤,但是大声的喧哗和调小却也是不行的,就算是现在。

老爷子年轻的时候也和自己父亲对着干过,后来因为身体受了伤才妥协了下来,而吴荪甫也和吴老爷子对着干,这次因为乡下兵变,不得不把老子接到上海来避难。老爷子的死是不是预示着新的“父子对抗”要开始了呢?

吴老太爷的死也预示着新的时代的正式开启,有更多的新的思想和文化上的交融。

篇25:子夜读后感

《子夜》气魄宏大、具有阳刚美,这与描写工人罢工斗争的浩大声势有密切关系。在描写工人围攻吴荪甫的汽车、包围裕华丝厂的管理部、全闸北工厂总罢工等场面中,不就充分体现了雄伟博大的阳刚美吗?这种阳刚美的思想基础,就是作者矛盾所要极力表现的中国人民争取民族解放的精神—一种不屈不挠的,永不言弃的精神!

不同的文学作品有着不同的写作特点,《子夜》也是同样的,它也有着“社会剖析小说”的特点:(1)具有鲜明的理性特色;(2)人物大多具有典型性和阶级性;(3)故事情节的发展与当时的社会矛盾直接有关;这是所有看完《子夜》的读者一同认为的,这是具有科学性的解释,是文学的体现,是文学人物的点评!

从艺术性看,这一篇文章朴素无华,语言淳朴自然,字里行间有着一种真实感,毫无矫揉造作之处,这就是矛盾先生的文章,他一贯的文风;从思想上看,这是一篇激烈现代人的文章;从文学上看,这是矛盾先生文学生涯中的一篇巨作,他倾入的是自己一生的心血和自己的理想抱负,他写进了自己的想法,写进了自己的感情!

长篇小说《子夜》无论是从思想容量还是从艺术表现上来看,都是一部具有很高成就的作品。也正因此,鲁迅等一些著名作家,都曾给予它很高的评价。这些都非常清楚地表明,《子夜》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有着重要的意义和价值。这样一部出色的小说,实在值得每个人去看、去读、去研究,它是当时中国工业的一个很好的例子。读了这一部小说,就相当于了解了当时的时代背景,对我们的文学方面的认识有很大的帮助和推进作用。

篇26:子夜读后感

茅盾先生的《子夜》写出了30年代初期中国民族工业资本家们生存的困境。外侑连连的战事,内侑帝国主义所豢养的买办金融资本家们的打压。在这样一茖时代背景下,像吴荪甫一类想以工业振兴中华的宏伟梦想只得是幻像,像肥皂泡泡一样,飞得再高,也终究逃不过破碎的命运。

吴荪甫是民族工业资本家,也是《子夜》的主人公。祂机智果断,抱负远大,在尙海那茖灯红酒绿拜金的大城市中占侑一席之地。祂精明强干,为自己的梦想雄心勃勃地拼搏。祂一口气吞并了八茖小厂,想成为工溢领袖;祂与大兴煤矿公司总经理王和甫等人创建了益中信托公司;也曾在公债市场尙狠赚一笔。但祂生不逢时,正处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中国不能让祂施展自己的才略。双桥镇的农民暴动摧毁了祂在家乡经营的产业;祂苦心经营的丝厂工潮迭起;处心积虑组建起来的益中公司又因为产品滞销而成为箍在身尙的“湿布衫”;在公债市场尙又饱受买办金融资本家赵伯韬的打压。但当祂想放弃时,祂仍对自己说:“不!我还是要笇?去的!中国民族工业就只剩下屈指可数的几项了!丝业关系中国民族的前提犹大!——只要国家像茖国家,政府像茖政府,中国工业一定侑希望的!”这是《子夜》给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尽管吴荪甫最后终因为在公债市场与赵伯韬的角逐失败而破产,祂的这一句话,还是给我留下了无数的感动与钦佩。

但在欣赏吴荪甫的同时也得承认祂的短处。

祂企图从工人身尙挽回因外货倾销和军阀混战所造成的企业不振,想吸尽工人的血汗弥补祂在投机市场尙所受的损失。这些都是祂对工人的剥削和压榨。祂自尊心太强,太死要面子,祂无法抗拒历史的必然法则为祂安排下的失败命运。祂只能用伪装的镇静来掩饰内心的惶惧和不安,从来不让人家看见祂也侑苦闷沮丧的时候,即使是祂的妻子林佩瑶。祂心中承载了太多,以至于当祂破产时,祂想了自杀。直至小酸尾,祂身边所剩之人已寥寥无几了。祂的自私,贪念,利欲使祂“身边的人”渐渐离开了祂。祂的悲剧结局也许是从开始就已注定,也许吴老太爷的死就是祂命运的伏笔。

此外,《子夜》给我印象最深的,还侑环境的描写。例如它用“天空张着一望无际的灰色的幕,只侑西边的天空像是破了一茖洞,露出小小的一块紫云。太阳仓皇的面孔在这紫云后面向下没落。”这种平淡的环境描写,以及其祂一些恶劣的环境描写暗示人物的命运或喜或悲。茅盾先生还在很多地方通过自然景物的描写来渲染气氛,衬托人物情绪的变化,来鲜明显示人物性格。“祂绝不为写景而写景,写景即为写人。侑时是因情取景,侑时是借景写情,情景交融,文无虚笔。”

读完全书,不仅感慨与矛盾先生深厚的文学底蕴,也了解了主人公们在当时社会背景下的身不由己。茖人欲望,梦想都得顺应社会的潮流,逆水行舟,是不可能成功的!

篇27:子夜读后感

看了《子夜》,首先让我想起文学理论里的那句话,说文学作品的价值,并不是一个好看不好看的问题,更多的时候,它应该是一个社会新的观照物,反映出时代最明显的变迁。

这话用在《子夜》里是最适合不过了。因为看了《子夜》后,我觉得它从情节内容上说,实在不怎么好看。大段大段的经济术语描写看得人头晕脑涨,常常让人感到看不下去。而且由于它是集中写两三个月的,所以感觉也谈不上情节的连贯性,出场的人物也比较多,杂乱,尤其是吴孙蒲周围的人。但是《子夜》所包含的文本意义,社会意义,无疑是巨大的。

茅盾在《子夜》的序里谈到其写作背景说,“《子夜》的时代背景是一九三○年春末夏初。这短短的时间内,有几件大事值得一提。第一,国民党内部争权的斗争,又一次爆发为内战。汪精卫、冯玉祥、阎锡山为一方,蒋介石为另一方,沿津浦铁路一带作战,其规模之大,战争的激烈,创造了国民党内战的纪录。老百姓遭殃自不待言,工商业也受到阻碍。第二,欧洲经济恐慌影响到当时中国的民族工业,一些以外销为主要业务的轻工业受到严重打击,濒于破产。第三,中国的民族资产阶级为了挽救自己,就加强了对工人的剥削。增加工作时间,减低工资,大批开除工人,成为普遍现象,这就引起了工人的猛烈反抗,罢工浪潮一时高涨。第四,处于三座大山残酷压迫下的农民,在***领导下武装起义,势已燎原。 ”这正是《子夜》写作背景和所反映时代的最好写照。

我觉得,当时的民族资产阶级的状态可以用一个非常形象的比喻。如果把民族资产阶级比作一只小鸟,它想飞向自由的天空。但是它的两只翅膀都受到阻碍的,一只是受帝国主义的压迫,比如作品中写到日本,德国等在中国倾销产品。另一只翅膀则受到本国的买办资产阶级的压迫,最典型的就是赵伯韬对民族资产阶级的打击了。所以说,小鸟的翅膀两只同时受到阻碍,那么它注定是飞不高的,更是被拖在地面难以起飞。

主角吴孙蒲个性鲜明。用我们的老话说就是两面性了。吴孙蒲开始办实业信心十足,毫不犹豫,而且是爱国的。雄心壮志,提倡办实业,以自己为表率。“要使自己的产品进入中国的大街小巷,要把帝国主义的产品赶出中国,使中国的民族资本主义得到独立的发现”。而且,也可以看书,和吴孙蒲合作的孙吉人和王和蒲也是这样的。即使他们后来被卷入公债,危机重重,吴孙蒲但还是不随便表露自己的软弱,犹豫。另外,对于资本家,他对工人的压迫,剥削也可谓是淋漓尽致,毫不含糊。所以有一次被那些工人围着车子大骂也是不奇怪的。再者,他的性格,脾气也不好,心情不好就找家人发泄,作品中往往用“咬人”来形容,而且家里人是必须服从他的命令的。总而言之,就大环境和国家来说,吴孙蒲是值得肯定的。

另外,可以看到,当时的战争,对民族工业的发展影响很大。生产出来的产品基本都卖不出去。还有就是对公债的涨幅影响最大。战争的消息弄得吴孙蒲一喜一忧的。

当时中国,农村革命,中国共产谠武装的壮大,也蓬勃发展,才有开头吴老太爷不得不从乡下逃到上海的事。作品最后用不少笔墨写工厂工人罢工,工人罢工,显示出的力量是巨大的,也有了组织和领导,但可以看书显然是不成熟的。茅盾说这方面是《子夜》不足的地方,因为他对当时尤其是农村武装斗争的情况是不了解的,仅仅以一些人的口述为材料。我们从这里推断,民族资产阶级茅盾应该是非常了解的,可能身边就有这样的朋友或者别的。

吴孙蒲和赵伯韬斗法,最后在公债上失败,工厂,甚至住宅都抵押了出去,不得不连夜逃走。其命运可以说是注定的,也确实是生不逢时。

篇28:子夜读后感

子夜,在百度百科上的解释是夜半子时,也就是23点—次日1点之间。茅盾老先生有这么一个词语作为这本书的名称,显然是有讲究的,读完此书,自然恍然大悟。

故事的发生大背景是在近代革命的笼罩之中,1930年左右革命深入发展,工人运动的兴起使国统区的经济遭受严重冲击,民族工业资本就在这种环境上上演了一出社会命运的悲剧。故事中的主人公吴荪甫尽管是一个刚强有为的民族工业巨子,但他在帝国主义和军阀政治的双重挤压下,在以赵伯韬为首的买办金融资本的挟制下,在工农革命的夹击下,一路奔突,却一败涂地。通观这部作品,我们可以窥见中国现代革命史的复杂斗争,寻觅到各个阶级,各个阶层,各种倾向,各种代表心物的音容笑貌。

子夜的起始情节颇有特点,刚从匪患频发的乡下来到大上海的吴老父亲在突然受到刺激下一命呜呼,在父亲的葬礼上吴荪甫突然想要实现他的伟大计划,让他在已有的实业之上再上一层楼。为此,他进入了公债界魔王赵伯韬的视线。赵在让吴尝到一点好处后,赵盯上了吴这块肥肉,想吞食他的企业。正在此时,吴的家乡遭受战乱,吴的工厂工人又罢工,忙的焦头烂额的吴把全部的希望都寄托在了公债之上,于是,赵伯韬的计划得以顺利实施,而吴荪甫最终也就堂而皇之的破产了。

显然,故事中的人物并不仅限于吴赵这几个人,茅盾的想法是试图概括中国30年代社会生活的完整面貌,即包括城乡、工商、军政、劳资、新儒林人物及大家庭主仆关系等各个社会层面的生活图景。被公债逼到绝境的冯的一家,被生活逼到绝境的朱的一家,被暴动席卷的曾的一家,再加上吴的那一大家子人等等,通过这些社会的缩影,大上海当时各个阶层的人的生活情形就被勾勒出来了。本来茅盾还想多写点农村情形和小市镇居民的意识形态,但最终还是只完成了偏重于都市生活的描写。

通过这部小说,我能看到工人运动是如何发起的,而当时在李立三的错误指导下,盲目的工人运动也造成了革命力量的巨大损失。从这部小说中看不到革命必然胜利的情形,感受到的气氛也只是风暴到来前的黑暗,子夜的意思也与此相似。这部作品中给人印象最深的莫过于吴荪甫,读到他在各种重压下心好像被五六根线拉扯着,却依然努力让自己振作,试图还想与当前的局面抗争,让人感到一丝悲凉。那个时代的民族企业家谁又不是如此呢?相反,那些过惯了奢侈生活的子辈们却不懂得时局的艰难,依然抱着游乐的态度活着,四小姐最终想回到乡下,我想多半就是因为她看不惯这样的生活。

总的来说,子夜算是一本不错的小说。不过,读开头的那几章未免有点枯燥,太多的人物一下子登场未免让人措不及防,这是茅盾力图描写大规模社会时带来的瑕疵,也只能如此了。

篇29:子夜读后感

这几日一直在读《子夜》这本书,心中颇有想法,便提笔记录下读书后零星的感悟。

《子夜》的作者是我国20世纪著名作家茅盾。《子夜》所展现给我们的是一部民族工业资本的悲剧命运:一个刚强有为的民族工业巨子——吴荪甫,如何在帝国主义和军阀政治的双重挤压下,又在工农革命的夹击中,一路奔突,一败涂地。

读完《子夜》,首先印入我的脑海中的便是它宏伟严密且脉络清晰的结构。只就开头、结尾两章就足见作者的匠心。大上海温软的和风在苏州河上轻轻吹拂,吹得人浑身酥软的时刻,吴荪甫迎来了他为避祸乱而来上海的老父亲。此时的吴荪甫气派威风,不可一世。书尾,吴荪甫惨败于赵伯韬,厂房、银行、公馆全没有了。他只好带着妻子到牯岭消暑,静悄悄的,灰溜溜的。这一闹一静的首尾呼应,不正展示了作者的匠心独运吗?

此外《子夜》结构的突出特点还表现在:它把众多的人物,复杂的矛盾,纷繁的线索,瞬息万变的斗争,广阔的生活场面,集中在一个广阔的历史背景上加以表现,透过人物的性格和他们命运的发展,鲜明有力的显示了整个时代的发展趋向和壮阔波澜,同时也显示出作者高超的结构艺术才能。

俯瞰整部小说,吴荪甫这个充满个性矛盾的形象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他精明强干,有魄力,有灵活的手腕,雄心勃勃地想振兴中国民族工业,但这种愿望的根本目的则仅限于个人利益的驱使;他对外来的帝国主义及官僚买办资本家有憎恨的一面,但为了个人利益又反过来镇压农民运动,残酷剥削压榨工人;他不仅同官僚买办资本家矛盾重重,而且同小民族资本家也结下了许多矛盾;在家里,他和妻子貌合神离,他既有专干事业、果断刚强的一副面孔,同时又有奸污女仆、玩弄交际花的卑劣行径。人物形象十分真实丰富。

而茅盾先生擅长以心理描写来刻画人物的手法也使我记忆深刻。他通过细密入微的剖析来揭示人物的潜意识活动。同时,把交代情节,书法感情,描写景物等融为一体,显示出独特的艺术魅力。如小说的最后一章写吴荪甫的心理状态,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决战前,坐卧不宁;决战中,时而紧张,时而恐慌,时而惊喜,时而愤怒;决战后的绝望头顶,犹如万箭穿心。这些心理描写都很好的推动了故事情节的发展。

这便是读完《子夜》后的零星小感。虽然只提笔写下这几点,但它对我的影响长久持续在心间。

篇30:子夜读后感

《子夜》是茅盾小说创作中的一部力作,《子夜》以年代初期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的上海为背景,描写了雄心勃勃的民族资本家吴荪甫同买办金融资本家赵伯韬的相抗衡以及吴荪甫的最终失败。作品以高度的艺术概括力,展示了一幅广阔的社会生活画卷,揭示了当时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和各种复杂的阶级关系、社会关系,并以吴荪甫的失败有力地说明了中国没有也不可能走上发展资本主义的道路,而是更加殖民地化了。作品概括了特定历史条件下中国都市社会的基本特征,而且预见了革命发展的必然趋势。这是矛盾先生笔下的《子夜》,是如此令人震撼,令人回味!

在《子夜》中的人物素描也是可叹的,《子夜》成功地塑造了一系列富有艺术生命力的人物形象。这些艺术形象是作者匠心独运的艺术创造,他们在我国现代文学人物画廊中占据着突出的位置。在这一系列人物形象中,民族资本家吴荪甫的形象塑造得最为成功。如其中的吴荪甫,一个响当当的名字,是每一个读完《子夜》的读者所了解的。吴荪甫是30年代半封建、半殖民地上海这个典型环境中的一个民族资本家的典型。这位野心勃勃的资本家不仅拥有较雄厚的经济实力,而且精明能干,有手腕,具有极强的冒险精神。在作品中,这位一心要振兴民族工业的铁腕式人物一出场,就充分显示出了他非凡的胆略和手腕。他略施小技,就挤垮了陈吟秋的丝厂和陈君宜的绸厂,又和孙吉人、王和甫合伙组建了“益中公司”,一口气吞并了8个日用品制造厂。这些事实证明,吴荪甫完全具备了现代企业家的素质,是一个极富有竞争能力的强人。假如吴荪甫生在一个适合自由资本主义发展的环境中,也许他会大有作为。可他偏偏生不逢时,生存的环境是半封建半殖民地的20世纪30年代的中国。当时,在国内,代表帝国主义、封建主义、买办官僚资产阶级利益的蒋介石政权,根本不实行扶植民族工业的政策,反而压迫、排挤民族工业,再加上军阀混战,使交通阻断,农村经济凋敝等,这一切使经济发展遇到严重困难。在国际上,帝国主义也因要在中国拓展市场等,对中国民族工业采取扼制的政策。这样,一心要发展民族工业的吴荪甫,就不能不面临着重重阻碍。但是障碍并没有停止他的前进,他一如既往的进行着自己的理想抱负!

篇31:子夜读后感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了一本书,就像对生活打开了一扇窗。”可见,书是一个人一生不可缺少的东西,多读书可以使自己的内在变得充实。

《子夜》这本书大家一定读过,正是读了这本书,使我体会到了许多东西,了解到了书的重要性!

它所展现给我们的是一部民族工业资本的社会命运的悲剧——一个刚强有为的民族工业巨子如何在帝国主义和军阀政治的双重挤压下,又在工农革命的夹击中,一路奔突,一败涂地!

《子夜》为我们塑造了众多的人物形象。其中有一位魁梧刚毅、紫脸多疱,他就是吴荪甫。他凭借着自己的见识,雄厚的资本,过人的胆识,智谋的手腕,企图实现他的梦想——一个强大的工业王国。然而他生不逢时。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性质,决定了他的悲剧命运。

在这些人物的塑造上,矛盾充分表现的他的创作意图:“中国的民族资产阶级中虽有些如法兰西资产阶级性格的人,但是因为一九三零年半殖民地的中国不同于十八世纪的法国。因此中国资产阶级的前途是暗淡无光的。

开头,大上海温软的和风在苏州河上轻轻吹拂,吹得人浑身酥软之时,吴荪甫来了,这时他气派威风,不可一世。结尾,吴荪甫大败,什么也没有了。他带着姨太太到牯岭消暑,灰溜溜的。一闹一静,不正表现出作者的匠心独具吗?

一个人的命运,是和国家的发展紧密相连着的。个人离不开国家,就像小鱼离不开水一样。国家兴盛强大,人们才可以有更大更好的空间展现自己的才华,使生活更加幸福。否则光凭个人的微薄之力是毫无用处的。

“光阴给我们经验,读书给我们知识。”从现在做起,认真读好每一本书,相信你一定会从书上读到许多的有趣的知识!

篇32:子夜读后感

当我读完文学巨匠茅盾的《子夜》一书时,不禁陷入了沉思,且深深感受到英雄有用武之地是要有良好的社会大环境的。

应该说小说中的主人公吴荪甫是一个“英雄式”的人物,只不过他是一个失败了的英雄。他出身世家,实力雄厚,游历过欧美,学会了一套资本主义的管理方法,有着十八世纪法国资产阶级的性格和气魄。他的理想是发展民族工业,摆脱帝国主义及买办阶级的束缚,最终在中国实现资本主义,走向富国强国之路。因此在与帝国主义经济侵略的斗争中,他表现出果敢冒险刚强自信的性格。他沉着干练、刚愎自用,似乎为民族资产阶级的振兴带来了希望,但是在强大的帝国主义面前,他连连失败,节节溃退,乃至于遭灭顶之灾,使梦想破灭。吴荪甫这样在当时出类拔萃的企业家尚且如此,更何况是等闲之辈。这是一个时代的悲剧,这是一个民族工业生不逢时注定要失败的时代。

俗话说,时势造英雄。我不禁傻想,假若吴荪甫生活在今天,那他就大有用武之地啦。没有战争的硝烟,也没有武力的桎梏;没有罢工的阴影,更没有外来的侵略。“吴荪甫”这个一心想发展民族工业的时代骄子,怀着他的远大理想,开始施展他的雄才大略:置实业、办工厂、设公司、开银行……与兄弟企业友善竞争,与外资企业强强对话,他的事业红红火火,如日中天;他的理想正在变为现实。他又恢复了他“三先生”的自信、胆略、智谋与手腕,他把自己的丝布、火柴、胶鞋等产品打造成响当当的世界名牌,他带动国家的民族工业兴旺发达,他让东洋人、西洋人自愧不如……时势造就了“吴荪甫”这个民族工业的大英雄。

然而,这终究不是真的,吴荪甫毕竟是《子夜》中的文学形象。但是,生不逢时的吴荪甫所追求的理想正由生逢盛世的千万个“吴荪甫”的后来者变为现实。

这一点,我们是坚信不疑的。

篇33:子夜读后感

作品开篇是一段景色描写,为下面一系列的人物出场作铺垫,紫脸多疱的吴荪甫、封建腐朽的吴老太爷更是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结尾更是匠心独运,整体结构宏伟严密。

民族工业资本家吴荪甫和买办金融资本家赵伯韬之间的矛盾和斗争是贯穿《子夜》全书的主线,反映了三十年代中国半殖半封社会的全貌。吴荪甫就像一个永不知疲倦的战士,战斗在民族工业的第一线,与赵伯韬勾心斗角;使劲浑身解数平息罢工;吞并其他小厂来扩大自己工厂的规模。只可惜他生不逢时,帝国主义国家的侵略、半殖半封的社会背景扼杀了民族工业,虽已力挽狂澜,却只能以失败告终,这不是吴荪甫一个人的失败,更是当时国家和社会的失败和悲哀。然而吴荪甫也是一个血腥的剥削者,克扣工人工资,榨取工人的剩余价值,吴荪甫人性恶劣和冷酷无情的一面可见一斑,因此,吴荪甫形象的评价一直都是毁誉参半的。但无论怎样,吴荪甫也算是有魄力、有手段,是那个时代的民族英雄。

此外,我认为,《子夜》最值得称颂的是刻画了各赋性格特色的都市现代环境中的女性形象。林佩瑶是众多女性中最丰满的,她憧憬着浪漫伟大的爱情,然而现实生活中,她的丈夫吴荪甫却是汲汲于功力的资本家的特性,她所期盼的浪漫和诗意都不属于这个家庭,虽表面接收了现代文明,实则却只能默默反抗。爱情是林佩瑶的全部,而吴荪甫却把全部心力献给了他的事业,没有给妻子必要的关心,面对初恋情人雷鸣,寂寞的心再次燃起热情的火花,却也使她背上了沉重的负罪感,然而对于丈夫的不忠却当做理所当然。林佩瑶活在这种精神痛苦中,更是在寂寞和愧疚中煎熬着,可以说,林少奶奶的一生是悲剧的,是一种生活在优越的环境中精神上的悲哀,她的人生让人怜惜,可悲可叹。

四小姐惠芳是最能体现封建文明与都市文明碰撞和冲突的女性形象。在父亲吴老太爷严厉的管教下,“万恶淫为首,百善孝为先”、“男女授受不亲”等封建思想更是禁锢着惠芳,支配着她的思想和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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