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内容简介
奥利弗作为《雾都孤儿》的主人公,是一个敏感温柔,但又不失勇敢坚强的男孩。他的真实身份其实是富商的私生子。从小在济贫院生活的他饱受欺凌,但却始终保持了一颗纯真善良的心。当他到了伦敦的时候,让带到了费金的家里,虽然费金费劲心思想让奥利弗走向黑暗,但奥利弗始终拥有出淤泥而不染的心灵。
奥利弗出生于苦难之中,在黑暗和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在他的心中始终保持着一偏纯洁的天地,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并不能使他堕落或彻底堕落,发而更显示出他出污泥而不染的光彩夺目的晶莹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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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创作背景
《雾都孤儿》是英国小说家查尔斯·狄更斯在维多利亚时代的作品。资本主义的发展,使英国成为世界超级大国。但繁华之下,是贫穷和不幸。这种繁荣孕育在危险和肮脏的工厂和煤矿里。阶级冲突越发明显,终于在1836年到1848年中接连爆发。
19世纪末期,大英帝国国力逐渐下降。作为一个时代的产物,文学日趋多样化,许多伟大的作家出现在那个时代。《雾都孤儿》写于《济贫法》通过之时。英国正经历一场转变,从一个农业和农村经济向城市和工业国家的转变。
《济贫法》允许穷人依赖接受公共援助,却要求他们进行必要的劳动。为了阻止穷人依赖公共援助,逼迫他们忍受难以想象的痛苦。因为贫民院的救援声名狼藉,许多穷人宁死也不寻求公共援助。《济贫法》没有提高穷人阶级的生活水平,却对最无助和无奈的下层阶级施以惩罚。
就《雾都孤儿》一书中所揭露、描写的社会犯罪现象而言,狄更斯并不是严格按照以上准则来反映英国社会中的犯罪现象的。具体说,当狄更期把笔墨从官僚机构的“济贫院”转向社会犯罪问题时,他不是从社会的真实现状出发,而在站在种族主义立场上,把以费金为代表的犹太人看成是扰乱英国社会秩序、毒害基督教儿童身心健康,逼迫他们走向犯罪道路的罪魁祸首。
这样说并不意味着不能让犹太人在文学作品中以反面形象出现,而是说任何一个种族的人都可能犯罪,也都可以作为艺术形象出现在小说中,重要的是作者用什么样的态度来对待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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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雾都孤儿读书笔记
那些厚厚的世界名著常常让笔者望而生畏,尤其是20世纪以前的作品,故事的年代久远,加之文化隔阂,每每翻几页就不想再读。
《雾都孤儿》就是这样一部一直被束之高阁的名著,笔者开始读感觉有点乏味,怀疑自己会读不下去,但越看到后面越觉得精彩,丝丝入扣的情节,个性鲜明的人物,一幅生动的19世纪英国底层生活的画卷就在脑海中呈现。
查尔斯·狄更斯(1812-1870)是英国19世纪批判现实小说家中的代表,《雾都孤儿》是其早期的作品,也是其第一部大规模地展示伦敦社会生活的小说。很多人对伦敦的印象,都是通过《雾都孤儿》得知的。
在这部小说中,狄更斯表现了一种浪漫的人文气息和理想主义的情怀,坚定地认为“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通过讲述主人公奥利弗的悲惨遭遇,作者大力痛斥了济贫院的腐朽和社会的阴暗。奥利弗屡遭磨难而不屈不挠,历经坎坷终获幸福,让人深受感动。
孟子说:“仁者爱人。”无论是在东方还是西方,理想的人格都是以仁爱为基础。奥利弗正是这种理想人格的完美化身。奥利弗从小被人抛弃,生活在救济院里,除了要忍受饥寒,还饱受虐待和欺凌,后来到伦敦后又误入贼窟,每天挨打受骂。他的悲惨经历正是当时社会的真实写照。
尽管奥利弗生活在罪恶黑暗的社会中,经历了各种磨难,但他没有丢掉着善良的天性。在去伦敦的路上,赶了二十英里的路,没有吃任何东西,也没有任何钱可以拿去换取口粮,他也没有去做恶事,而是选择沿路乞讨,直到遇见一位慈善的绅士和一位好心的老太太,给他吃了一些面包和奶酪,才保住了性命。
在小说的结尾,奥利弗去监狱探望贼首费金,这个曾经给自己带来痛苦的恶魔,奥利弗并没有怨恨,而是向上帝祈祷,希望上帝原谅他。正是由于善良,最终使奥利弗也得以继承财产,从此过上了美好的生活 。
小说中,奥利弗虽然是主角,但南希却是作者刻画最成功的一个人物。她的形象更加饱满和真实,她的遭遇比奥利弗更悲惨,但她却没有磨灭自己的初心,读后让人唏嘘不已。
南希在贼窝中生活了十二年,为了生存,南希不得不屈从于周围的环境 ,她一方面巧妙地应对周围人,另一方面又保持着自己的善良的天性,并没有同流合污。
南希无法忍受费金一伙对奥利弗的折磨。为了制止他们,她勇敢地与他们搏斗,当赛克斯抡起棍子要打奥利弗时,她冲上去把棍子从赛克斯手中夺下来。她扬言谁敢再碰奥利弗,她就和谁拼命。她非常后悔不该帮助费金把奥利弗带回到贼窝来。后来,当她听说受伤的奥立弗被赛克斯抛弃在沟里时,她却希望奥利弗死在沟里 。
南希的大义凛然,帮助奥利弗永远脱离苦海而舍生忘死的壮举,让人肃然起敬。
她将罗斯赠送的洁白小手绢珍藏在自己的胸口。“质本洁来还洁去”,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赛克斯的魔爪扼住了她的咽喉,用拳头击裂了她的前额,她倒在了血泊之中。她在奄奄一息中挣扎着坐了起来, 举起了那条洁白的小手绢,这似乎是在向世人告白,她是清白无辜的。
社会是一所最好的大学,也是每个人成长的大染缸,身在其中很容易就会被浸染。主人公奥利弗历经磨难而仍能洁身自好,就像《爱莲说》中所说的“莲花”——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
然而,人的内心中都有一个天使,也有一个恶魔。南希为了生存也曾为虎作伥,她的内心也有过激烈斗争。但是当她面对不幸和痛苦的时候,心中的天使打败了恶魔。
如同小说中所的那样,这是一个希望容易破灭的世界,遭到破灭的时常是珍藏在我们心底最殷切的希望,可以给我们的天性增添最大光荣的希望。
漫漫人生路,坎坷处处在,考验时时有。在人生之路上,难免会经历挫折痛苦,这时我们更需保持美好的希望,以积极乐观的心态直面考验。
纵然命运再曲折、境遇再凄惨,也要在黑暗中紧紧握住手中的火把,永远相信爱会拯救世界。正如狄更斯所说:“对于世界而言,你是一个人;但是对于某个人,你是他的整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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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雾都孤儿读后感100篇
篇1:雾都孤儿读后感500字
《雾都孤儿》这本书是十九世纪英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狄更斯写的:孤儿奥立弗是他一个私生子,他的母亲在生下他之后就辞世了,然后就详细描写他的悲惨的命运……。
从未得到过母爱和家庭温暖的主人公奥立弗,从小在济贫院过着地狱般的生活,九岁的他被送进一家棺材店当学徒,他在那里因忍受不了毒打和欺侮,连夜逃了出去。一进城便身陷贼窟,强盗头子想要把他训练成一个小偷,但生性善良的奥立弗不肯就范。此后,他在同样善良好心人的帮助下与邪恶势力展开了生死搏斗。最后终于取得了胜利。
从奥立弗的悲惨遭遇中,我认识到一个人无论遇到怎样的困难,都要保持内心的纯正和行为的高洁,不能因外界的环境的恶劣而放弃做人的本分。作品描绘出这样一个身世可怜而又不屈服于命运的孤儿,在外界恶劣的环境中依旧坚守自己的道德底线,比较当今社会中许许多多的事情,人们往往以种种借口为自己的错误辩解,而不去从点点滴滴的日常行为中完善自我:比如常常有人认为别人做错没事,我也可以那样做,随地吐痰、丢弃杂物、满口污言秽语等等,甚至于习以为常而不以为耻,走入歧途也会说谁不犯错啊?
我想人的机遇各不相同,有着千差万别,但命运总是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关键时候决定的权力是他自己掌握的。奥立弗为我们做出了这样一个坚守善良、为人正直的榜样。这本书也可能因此而成为经典而流传于世,家喻户晓了。
篇2:雾都孤儿读后感600字
读完这部小说,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奥立佛是个坚强、善良、聪慧和勇敢的天真男孩,却经历了坎坷的人生,最终雨过天晴,迎来了幸福的生活。
而我们现在是生活在蜜罐里,在福窝中,却经常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想过,世界上还有许许多多贫困的孩子,正面对着失去亲人,漂泊流浪的生活,或许是面对辍学的困境和挨饿的局面。
他们充满着对生活的热爱,憧憬着明亮的教室,向往着可口的食物或者是保暖的衣服。面对这些渴望生活的贫困的孩子,我们能视而不见吗?能袖手旁观吗?当我读到狄更斯笔下的贫民院孤儿的生活时,我的头脑中总会闪现出在电视上看到的非洲难民的画面。旧社会贫民的生活是贫困的,挨饿受冻是很平常的事情,而在21世纪里,在这个文明的时代,饥饿、恐惧、挨冻依然存在。
在看到奥立佛被虐待,被殴打的情节里,我又不时地联想到了常常在大街上看到的那些卖艺和乞讨的孩子。听说这些衣衫褴褛的孩子们也是误入了一个黑帮组织,不管是卖艺得到的钱还是乞讨而得到的钱,硬或是偷来的钱,也要上交他们的“头儿”。这就是文明的社会吗?那些孩子的命运,他们的生活,和狄更斯笔下的孤儿奥立佛的生活又有什么区别呢?奥立佛是幸运的,能够遇到善良的人。
而在现实社会中那些误入不明组织的孩子们,他们的命运会怎样,能够遇到好心人吗?我想不会的,他们的结局或许是像这部作品中的南茜那样,或者是饿死、病死。
这也是这个所谓的文明社会的必然结果。社会越是进步,人类越是文明,那些不良分子也就越猖狂,而不幸误入他们手中的孩子们命运就越悲惨。所以,我们更需要用爱心去帮助那些在困境中的人们,帮助他们摆脱困境,迎来幸福的生活。
篇3:雾都孤儿读后感700字
《雾都孤儿》的作者是狄更斯,是英国19世纪的著名作家。
本文主要讲述了一个叫奥利弗的小男孩儿这悲惨的童年生活,同时描述了上层社会优雅的生活,下层社会饱经风霜,渴望丰衣足食的心愿。
奥利弗·退斯特,他在济贫院里长大,后来因某些事离开了济贫院,去了伦敦,可不幸误入了贼窟。一天,奥利弗在街上被警察逮捕,绅士布斯洛救了他。后来奥利弗被劫到一座大宅院行窃,好心的罗斯小姐收留了他。不久,奥利弗异母兄弟蒙克斯来找贼首——费金,企图买通费金把奥利弗变成罪犯,从而霸占遗产。女贼南希找到罗斯,揭发了这一切。费金派人杀死了南希。案发后,费金,被判处绞刑,布斯罗揭了蒙克斯的罪恶,收养了奥利弗,大家一起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整个故事告诉人们这样一个主题:善良可以克服一切艰难险阻,最终战胜邪恶,给人们带来真正的快乐和幸福。
或许你们不信,但这的的确确发生了。
我觉得文中的罗斯小姐很善良,因为文中写了一段话:“就是他!”突然一个男仆大叫一声,“他肯定就是昨天晚上的那个贼。在黑暗中,是我开枪击中了他。”这家伙叫着,高兴地拖着男孩的一条腿,把他拉进屋子里。
“放手!安静一点。”一个甜美的声音从楼梯上传来,“哦,他还是个孩子,开样子伤得不轻。”
“快派一个人到镇上去请罗斯医生,其他人快动手把这孩子抬上楼,放在床上。他需要照顾!”
这些事能反映出罗斯小姐的善良,假如罗斯小姐没有救奥利弗,那就没有后来那些事了。也能反映出那个男仆是多么的见死不救。
他们让我想到上次在后街,一个老奶奶在乞讨,这个老奶奶满脸皱纹,还时不时咳嗽几下。这时,一位小姑娘伸手掏出几块几钱,给那位老奶奶,还陪那老奶奶讲了几句话才走。虽然这事儿没有斯罗小姐那么大,但依旧能看出善良的人很多。毕竟,生活中,轰轰烈烈的大事是少有的,而环绕我们的大都是平凡的小事。
善良带来的就是幸福,如果我们没有强烈的爱,没有善待他人的仁爱之心,没有以慈悲为信条,以博爱一切生灵,乃至一切大自然——风、雨、草、木、阳光、水分和空气的这份浓厚感情的话,是绝对没有真正的幸福可言。
篇4: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第二部长篇小说。这位年仅二十五岁的小说家决心学习英国现实主义画家威廉·荷加斯(William Hogarth,1697一1764)的榜样,勇敢地直面人生,真实地表现当时伦敦贫民窟的悲惨生活。他抱着一个崇高的道德意图:抗议社会的不公,并唤起社会舆论,推行改革,使处于水深火热中的贫民得到救助。正因为如此,狄更斯历来被我国及前苏联学者界定为“英国文学上批判现实主义的创始人和最伟大的代表”。对此,我有一些不同的见解:文学艺术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它必然是社会存在的反映。但是,我们决不能把反映现实的文学都说成是现实主义文学,把“现实主义”的外延无限扩展。事实上,作家运用的创作方法多种多样,因人而异,这和作家的特殊气质和性格特点密切相关。狄更斯的创作,想像力极为丰富,充满诗的激情,他着意渲染自己的道德理想,处处突破自然的忠实临摹,借用一句歌德的话:它比自然高了一层。这和萨克雷、特洛罗普等坚持的客观。冷静、严格写实的方法有显著的区别。
奥利弗——一个孤儿,他被投入了一个充满贫困与犯罪的世界,忍饥挨饿,挨打挨骂,从来没有人关心他。邪恶的费金,残暴的比尔 赛克斯,以及一大群窃贼强盗。他们把奥利弗训练成一个神偷手,然后利用他去骗取钱财。可是奥利弗不愿去干这些事情,费金就对他拳打脚踢,迫使奥利弗到处流浪。幸运的是,他遇到了一群善良的人,对他无微不至的关怀,让奥利弗感到非常温暖。
当我想到一个九岁的孩子,在伦敦被迫加入罪恶累累、堕落不堪的小偷、强盗、亡命之徒的行列之中。但他并未放弃,在他的心中仍向往着一个美好的生活,多次在好心人的帮助下,终于过上了自己所想往的生活。我真觉得奥利弗真勇敢、真坚强。而我们生活在蜜罐里,福窝里,却总是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想过,在世界上,还有许多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寒冷、疾病作战;正面对着失去亲人,飘泊流浪的生活。他们需要别人的帮助,但更需要不屈的精神、勇敢的精神。
我要学习奥利弗的坚强不屈的精神、勇敢的精神。
我们也要学习善良的布朗洛,是他伸出了援助之手帮助奥利弗的。
看了《雾都孤儿》,让我受益非浅,让我懂得了社会的冷酷与人的性格的残暴。我们要行动,帮助他们,挽救他们。
我向大家推荐的书是这《雾都孤儿》,这里面突出了一个典型人物,可怜、凄惨、悲苦的南希,她生活在一个残忍的世界中,却挣扎着要忠实于她所爱的人。她为了帮助奥利弗,而背叛了她所爱的人,最后遭到了坏人的毒手……经过这一连串的事奥利弗却坚强不屈,勇于斗争,所以我向大家推荐这本书。
篇5:雾都孤儿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雾都孤儿》这本书,它是一本文学名著。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身世可怜的奥立弗,内容大概是这样的:
奥立弗刚出生的时候,他的母亲就难产死了。他成了孤儿,在孤儿院里过着苦难的生活。奥利弗好不容易才逃到了伦敦,不料又陷入了另一个火坑。奥利弗他们去偷老绅士的东西时,被人发现,奥利弗被抓住了,但是那个好心的老绅士,不禁为他求情,还让他感受到人间的温暖。可好景不长,又有一个神秘的人物要老犹太置于死地。奥利弗受伤之后,有一次得到好心人的帮助。同时他还认识了露丝小姐和哈里先生,最终过上了快乐的生活。
对这篇文章的阅读,我明白:善有善报,环境再险恶,也不能背叛自己做人的准则,我们不应该像小偷一样去偷别人的东西,否则我们会得到应有的惩罚。
篇6:雾都孤儿读后感
本故事记叙了孤儿奥立弗在孤儿圆受苦,被逼无奈,只好逃跑,在逃跑的过程中,有误入了强盗家里,又被迫当上强盗,在当强盗的过程中,有碰见了有钱又善良的老绅士,老绅士同情他,便收留了他,不料,有被强盗门找了回来,
在经过1次抢劫的过程中,由于奥立弗的捣乱,导致老强盗被抓,奥立弗有回到了老绅士的怀抱中,成为他的干儿子。
读了这篇故事,我体会到了,奥立弗的故事是悲惨的,但结尾却是美好的,我愿天下所有的孤儿们,找回自己的美好家庭,不要在受那些无赖们的迫害吧。我们也应该从中吸取教训,不要盲目的相信别人,自己要有正确的认识,盲目只会受到被别人的欺骗,而自己的正确的认识应该坚持,这样才不会受到欺骗,损失。
我们是炎黄子孙,继承和发扬他们的优良传统,保持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正直和善良,因为这样,才会使世人得到称赞。
篇7: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的第二部长篇小说,这位年仅二十五岁的小说家真实的表现了当时伦敦贫民窟的悲惨。他抱着一个崇高的道德意图:抗议社会的不公,并唤起社会舆论,推行改革,使处于水深火热中的贫民得到救助,正因为如此,狄更斯历来被我国及前苏联学者界定为“英国文学上批判现实主义的创始人和最伟大的代表”。
当我想到一个九岁的孤儿——奥利弗,在伦敦被迫加入罪恶累累、堕落不堪的小偷、强盗、亡命之徒的行列之中,但他并未放弃,在他的心中仍向往这一个美好的生活,多次在好心人的帮助下,终于过上了自己所想过的生活,我觉得奥利弗很勇敢、很坚强。我们可曾想过,在世界上,还有许多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寒冷、疾病作战;正面对失去亲人,漂泊流浪的生活。他们需要别人的帮助,但更需要不屈的精神,勇敢的精神。
如果让我来形容这样一部作品,那么我借用歌德的一句话:它比自然高了一层。
篇8: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这本书让我读得很感动。书中讲的是一个孤儿叫奥立费,他是上流社会的一个有钱人的私生子。他的母亲长时间得不到关爱,只身一人受尽痛苦,饱经沧桑,在生下奥立费之后就辞世了。在奥立费来到人世之后,没有得到母爱和家庭的温暖。奥立费在当时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如同地狱一般的凄苦生活。每天只能喝稀饭,吃不饱穿不暖。在他九岁的时候来到一家棺材店当学徒。由于他在那里受不了欺辱,在遭受一次毒打之后,连夜逃到了伦敦。可是在去伦敦的路上被小偷所骗,落入了一个事先布置好的陷阱。直到遇到了一位好心人,才转危为安,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过《雾都孤儿》,使我明白现在的生活是多么的幸福,我们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有母爱有家庭的温暖。而这些奥立费都没有,受了许多苦,还要挨打。,脚破了也没有妈妈照顾,非常可怜,这个故事使我明白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的生活,要理解生活中的一些小矛盾。
篇9: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是英国作家狄更斯创作的13部长篇小说之一,讲述的是一个叫奥利弗的孤儿在伦敦发生的故事。
主人公奥利弗因受不了做棺材的工作而逃往伦敦,路上遇到一个扒手,把他带到了伦敦的扒手老巢,被迫成为扒手。但他不愿偷东西,却受到诬陷了,打入了监狱。被人证明了清白,一位好心人收留了他。后来他又被抓回了扒手窝,在坏人的挟持下去抢旅馆,没有成功,奥利弗这个可怜的孩子连中三枪,奄奄一息,被那家旅馆收留。他协助警方捣毁了扒手的老巢,又幸运地找到了失散多年的姐姐,并且继承了遗产,成为了一名高贵的绅士。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首先不能得寸进尺,冤枉好人;不可以做诈骗、抢劫、偷盗等违法的事;不能随便怀疑别人,要有怜悯之心;更不能背信弃义,滥杀无辜,与警察作对。
不仅这些还要宽厚待人,互相友爱,真诚感谢他人。没有强烈的爱,没有仁爱之心,没有对帮助过自己的人的感恩之心是永远不会得到真正的幸福的。
是呀,正如书中写的“奥利弗永远不会忘记这个夜晚……”一样,我永远不会忘记《雾都孤儿》给予我的启示。
篇10:雾都孤儿读后感
这是一本小说,一本让人读后充满感动的小说。我想所有读者都有一个幸福而又温暖的家庭,但是小说中的主人公不是,它是一个孤儿,一个从小就没有得到家庭的关怀的孩子。他叫做“奥立弗”。
十九世纪初,在英国首都伦敦市附近的一个市镇上,又一个小生命诞生了,但她的母亲却在不久后去世啦。这个身世不明的小孩,在他的一生中不知做过什么事;遇到过什么样的人;又能不能就这样活下去……
读了这本书让我真正了解到了家庭的温暖与幸福,我第一次体会到拥有一个家,拥有一些亲人,到底是多么的幸福!
读《雾都孤儿》有感作文400字有一句话说得很好:“当你拥有这东西时不知道它的珍贵,而当你失去了它才追悔莫及!”其实仔细回想,我们的父母为我们付出了那么多,可我们却又为他们付出过什么呢?
童年是美好的,可是,在奥立弗的人生词典里,却没有这句话!他总是遭受着不公平的待遇,他幼小的心灵,看穿了世间所有的邪恶与不公平。他没有要索取什么,只是能够安安心心的睡觉,把饭吃饱,穿得暖和!比其他,我们是非常幸福与快乐的!
让我们带着崇敬的心情,去祝福奥立弗,感谢恩爱我们的亲人与朋友吧!
篇11: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第二部长篇小说,在世界文学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小说围绕着孤儿奥立佛。退斯特的身世之迷及其生长展开,刻画了一个又一个生动的人物形象,诉说了一个又一个感人的故事,向人们展示了十九世纪前期刚刚通过济贫法的英国社会的最底层的生活。
小说主要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不知来历的年轻孕妇昏倒在大街上人们把她送到了贫民习艺所,她生下一个男孩后死去了,这个孤儿被取名为奥立佛。退斯特。十年后,他成了棺材店的学徒。他不堪被欺负逃走了,逃到了伦敦。不幸落到了贼帮的手中。小小的孤儿在逆境中挣扎,幸而他由于本性善良而得到了好心人的帮助。他一次次化险为夷,终于和他的亲人团聚了,他的身世之迷也真相大白了。
这部小说的人物众多,多以残忍狡猾的教官,富人,当然也有好多善良朴实的平民,据我所知,有的人名已经根据同义词出现在英语教科书上了,如班布鲁泛指骄横的小官吏,费根代表幕后的教唆犯等。
可以说,《雾都孤儿》丰富了世界文学宝库的人物画廊,经历了岁月的沧桑,他仍然是一代又一代人极其熟悉的经典世界名著。
篇12: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一个感人的故事。
主人公奥立弗是一个孤儿,他出生在一个济贫院,奥立弗的妈妈生下他不久就死了,他就像礼物一样被人送来送去,最后还进入了贼窝,后来在许多朋友的帮助下,警察围剿了贼窝,查明了奥立弗的身世,帮他获得了遗产,回到了亲人的怀抱。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可怜的奥立弗在过着地狱般的生活中,在饥饿、寒冷、孤独、悲伤中一步一步地前进。令我感动是奥立弗盗贼生涯那一章,虽然小偷们想把他培养成小偷,但无论怎么折磨他、攻击他,他都毫不理睬,情愿在外流浪也不愿意与坏人为伍,最后乘机逃出了贼窝。想想奥立弗,在想想自己,虽然我比他幸福很多,但我有他那样坚强吗?虽然现在我不会流浪,但我却没有他那样机智、正义、勇敢。
书中另一位让我感动的人就是南希,尽管她是个贼,但为了帮助奥立弗,她宁愿背叛所爱的人,宁愿冒着被处死的危险,最后,惨死在拳头之下。南希所做的事情,让我感受到了她内心的矛盾、善良和公正。
读完这本书,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每个人都有各自的经历,但不管遇到什么困难和挫折,都要有自信心,通过自身的努力,实现人生目标。
篇13: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讲述了孤儿奥立弗在孤儿院长大,经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误入“扒手集团”,又被迫与凶狠毒辣的凶徒为伍。他历尽无数辛酸,最终在善心人布朗洛先生和梅丽太太一家的帮助下,终于查明身世并获得幸福。
在主题思想上,作者以复杂的情节和形形色色的人物形象从侧面刻画出了当时刚刚通过济贫法的英国社会现实,用夸张与讽刺的手法反映了社会的黑暗面,但同时,作品中又处处体现着浪漫主义,表达了作者对美好生活和美满人生的向往。
在《雾都孤儿》中,我深深体会到了当时社会的黑暗与暴力,也明白了一个永恒不变的道理——那就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例如:小主人公奥立弗在误入贼穴后,任凭金钱的诱惑,坚决不去做扒手,连这里的头目费根也说,奥立弗善良的天性无人能敌。最终,奥立弗查明了身世并获得了幸福。其实,善良包含了很多种品质,但它们的共同点就是心地纯洁,常为别人着想。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许会为一件不值一提的小事而大动干戈,如果多一些理解与宽容,一切不都是风平浪静的吗?我想,善良是没有贫贱、高低之分的,只有用一颗纯洁的心灵去对待他人,那么你的人生史册将会熠熠升辉。
篇14:雾都孤儿读后感
每一个没有父母的孩子都是可怜的,而《雾都孤儿》就是讲述了一个孤儿的悲惨经历。这本书是英国著名作家狄更斯写的一篇长篇小说。作者把主人公奥立弗、好心的布朗罗先生、爱斯小姐这些善良的人给刻画的个性鲜明,同时也更加突出邪恶的费垠、蒙克斯所展露的阴险、恶毒。
可怜的奥立弗是个孤儿,从小在济贫院里长大,不幸误入贼窟。一天,奥立弗被警察逮捕了,绅士布朗罗看他可怜,就救了他。可后来奥立弗又被劫回到一座大宅院行窃,幸亏好心的主人翟尔斯收留了他。可没多久,奥立弗同父异母的兄长蒙克斯,找到贼首费垠,企图想买通费垠,把奥立弗变成罪犯,从而能独霸财产。不巧正被女贼南茜偷听到她找到爱斯,揭发了这一切。费垠知道后,恼羞成怒,便派人杀死了南茜。最终恶有恶报,案发后,费垠被判处了死刑,而布朗罗揭露了蒙克斯的罪恶,最后布朗罗收养了奥立弗,所有人都过上了幸福生活。
我十分佩服奥立弗那种顽强的精神哪怕再大的压力他也能不屈不挠地挺下来。我们在平时也要学习他的这种精神,所以她是我学习上的榜样、精神上的动力,如果我能做到他那样,我想成功的花朵一定会在我的前方开放!
篇15:雾都孤儿读后感
奥利弗·崔斯特是一个孤儿,因为在孤儿院里多要了一些粥而被赶了出去,沦落为贼。他们的头费勤专门教坏孩子,让他们为他去偷东西,为他顶替罪名。奥利弗的伙伴们带他出去偷一位老绅士的东西,奥利弗并不想做这种出格的事情,只是站在一边厌恶地看着这种行为。谁知,伙伴们偷了东西后逃之夭夭,奥利弗被认为是偷东西的贼。但那位老绅士为他求情,最终收留了他。
老绅士让奥利弗去帮他送钱。奥利弗一出门就被一个自称是姐姐的人抱住。原来是费勤的同伙南茜。南茜受了费勤的指示,本来她是一位善良的农家女孩。
奥利弗重新又被带到费勤的贼窝里。费勤打他,还抢走了老绅士的钱。善良的南茜不忍心看到奥利弗被打,就向费勤求情。谁知,南茜被打倒在地上。
在一次抢劫中,他们把奥利弗带去了。奥利弗被枪打倒在地上,最终被好心的梅丽夫人收养。梅丽夫人和她的侄女罗丝精心照顾着他。当奥利弗完全恢复时,梅丽夫人带奥利弗去看望那个老绅士。老绅士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么多年过去了,奥利弗居然能与他相见,还相安无事。老绅士说,他是来找塞克斯的,塞克斯和费勤他们是一伙的,他是奥利弗同父异母的哥哥。老绅士想找塞克斯要回奥利弗应有的遗产,而不是让他自己独吞。
在南茜的配合下,他们终于有了一丝线索。而南茜却死在屋子里。终于,坏人被捉了起来,而他们也证实了罗丝与奥利弗有亲戚关系,罗丝是奥利弗的阿姨,但她并不是梅丽夫人的侄女,她也是个孤儿。
正义总能战胜邪恶。就算你无亲无故,贫穷无依,有些时候,也常常会有人来温暖你。这个世界,还需要更多的爱。
篇16:雾都孤儿读后感
刚刚看完狄更斯的《雾都孤儿》,眼里还有泪水,记下我的感受。小主人公奥里弗,没有父母,是个可怜的孤儿,四处流浪,吃不饱穿不暖,他本性善良,但不幸落入坏人的手里。一次和小扒手出去偷东西,被不知真相的人群抓住,送到警察局。
但好心的布朗朗先生怜悯这个可怜纯真的孩子,收留了他。可是坏人们担心小奥里弗告发他们,又将他绑架,并且利用小奥里弗去偷布朗朗家。可怜的奥里弗在一个大雨倾盆的夜晚,被两个魔鬼般的强盗挟持者走向布朗朗家。在恶魔比尔的枪口下,奥利弗向布朗朗大喊:救救我,救救我!奥利弗中抢了,滚下楼梯。比尔决定要杀人灭口。善良的兰斯冒险将这一消息告诉了布朗朗先生,然而,这一切却被同伙费更派去的人听到了。
比尔杀死了兰斯,费更带着小扒手们连夜逃走。最后,比尔的那条狗领着警察和布朗朗先生找到了他们,情急之下,比尔抓起奥里弗作为人质,翻窗企图逃走,还是那条通人性的狗,它的叫声惊吓了慌张的比尔,被吊死在自己套在自己脖子上的绳套中。善良、纯真的奥里弗得救了。他住在布朗朗先生家里,过着宁静而快乐的读书生活。但故事并没有就此结束,善良的奥里弗还记着那个曾经收留过他的费更,尽管他是个小偷、骗子。在布朗朗先生的陪伴下,他走进阴森可怖的监狱,去看望费更。此时的费更,将面临绞刑,已经神志不清了。
当奥里弗说你对我很好时,本已经精神恍惚的非更,竟然认出了奥里弗。他紧紧抱着小奥里弗,悄悄说出他藏宝的地点,说一切都归他,还叫奥里弗快快逃走,就是他被绞死了,奥利弗也要往前走。看到这里,我早已是泪流满面,多么善良,多么纯洁,多么伟大的感恩的心。在经历了一番苦难的岁月之后,小奥里弗终于有了关爱她的人。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的自传体小说,正因为有了曾经的苦难,才有了后来狄更斯发奋努力,珍惜幸福的来之不易的生活,才能创造出永恒的传世之作。伟大的奥里弗——伟大的狄更斯!
篇17:雾都孤儿读后感
回忆中的缕析无疑在某些时候是一件繁累和痛苦的事。就像此时,要将曾经由文字生成的形象在时间的洗褪中再次将雾化的形象回复从前,其中要损耗的精力,细胞,时间是无法用语言来计算的。
故事在沉闷的气氛中展开,就像湿雨冷瑟的天气带来的不畅,且有死神的出场,小说就带来了心悬的悸感。然而伴随死亡降临的新生让玄秘有了神幻,有了隐隐说将下去的依托由理。神经的弦绷和松弛仅仅在一刹那的瞬间,但即便这样也无法排解心中被石块压抑的窒息感。可怜女子的身世如何?发生了怎样的事情一路奔波竟这样无依无靠产下婴孩孤独死去?那围绕着的并不友善的济者又会将这孩子推向怎样的境地?……一切故事都在无尽的惆想中拉开序幕。只可惜,这序幕从一开始就显得那么令人生厌,令人哀怆。无论如何,只要结局没有摊牌,一切都有新的希望,哪怕这希望仅仅是朝日的曙光透射进阴暗潮屋中微弱的一线,也毕竟光亮一隅,不至暗无天日。
我无法想象,如果不是命运情节掌控在书写者的手中。这个被眷神遗弃在角落里的男孩——奥利弗.退斯特该如何去扭转自己悲惨的运命。如果不是书者的意念,他或许在饱受饥凌摧残,折磨利用之后将同那无数被迫沦为贼盗的孩子一样被理所当然送上绞架。没有人会对这些孩子施舍一点点的同情和怜惜,甚或是没有人会在绞架提起时有丝毫脸部肌肉抽动的恐惊。这将被视为做过恶事人最应有的下场和惩戒。当然,他或许会同小说中一刹那间觉醒的盗贼女孩南茜一样因向正义靠拢泄露出贼首肮脏而耻语的贼秘被“同伴”虐杀。同样,在所有旁人眼中,南茜的死或许也是咎由自取,是“同伙”间分赃不均的后果。这之间,太多的掩饰,被邪恶与肮脏蒙蔽的真洁亦无法昭白天下。他们的出生本如草芥,死亡也不能带来对邪恶的些许公正的宣判。如果不是书者,这一切也或许会永远同尸骨埋藏于地下,即便尸骨无存化为?泥,也不会氤氲成气息被他人闻知。
如果单从阅读小说的语言来看,这将是一种仿佛湟鱼逆流而上寻祖觅归地的艰难历程。习惯了东方语言的直白与凝练,习惯了顺理沿袭的母语的至简与玄奥,在大墨块儿的人物形象分析,人物心理摹写以及外部环境的浓重渲染中,思维走向踅路,理解走向偏歧似乎是常有的事。当然,这之间没有谁之更加卓越的较拼,只是后者的逆袭却也会让读者增加某种耐人寻味的咀嚼畅感。
在未曾邂逅善良的布朗劳先生,梅里太太和露梓小姐之前,奥利弗那弱不禁风的肉体如同峭崖上在劲风中摇摆的小花,下临万丈深渊,上经罡风洗礼。岩中的给养更是忽略无存,一切的一切似乎都在考验,又似乎是理所当然。无论是高贵的“道貌岸然”者,还是在生活中懂得钻营,见风使舵的教区济难者,抑或是为之上服务且被剥削生活清苦的底层贫民都无一例外地对这个孩子施与了常人无法想象的唾弃,鄙夷,蹂躏,虐压……谁也不会相信,这样的生活状态会走出一个希望的存在。直到布朗劳的出现。这位有教养,有悲悯情怀,且愿意在这一切美好心灵驱动下去付诸行动的好心的“上层人”,他的出现对奥利弗来说,无疑就是天使降临,是圣母显光。他把小奥利弗从地狱之门牵领出来,他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给予了奥利弗仿佛只有在梦里才会享受到的疼惜与照料。然这一切的幸福与美好似乎来得太过轻松,可怜的奥利弗在读者的战兢和狐疑中再次堕入了罪恶的深渊。
或许,每个人的一生都要经历这样那样无数次命运的纠结和考验,然这样的考验因为毫无深度的罪恶让我们不以为然。但当我们仔细审度自己的心灵或静静地正视自己的德行,一切似乎便会昭然若揭。但我们看得到,无论命运怎样摧残,如何打击,奥利弗内心的深处始终有一抹阳光,一抹希望。他表现得那么坚定,坚强。你甚至不知道他小小的身躯中爆发出如此强大力量的来由。他极力地在让自己走向一条明光大道,即便周遭一片黢黑,即便歧路往往同他所坚守的路线在脚下交错,他似乎也能清醒地辨出自己的方向。
而这一次,命运真正是向奥利弗开了一个大大的玩笑。让还没有来得及将幸福的蛋糕咽下肚里的奥利弗受到了当头一棒!地狱与天堂,有时仅仅是一瞬间的隔离。人格与精神界限的护卫是一个人道德崇仰的信念坚守。谁说身份的“低卑”就是真正的“低卑”,谁说看似奢华的弥贵就是思想的崇高?谁也不能否认这之间的戏剧变换。奥利弗被推向正义与邪恶较量的人格斗争中,而这种斗争恰恰被形诸于布朗劳先生和格林维格先生之间外在的赌咒中。这样的赌咒和较量虽然在一方有短暂的痛苦和失落,同样,也会在另一方有暂时的得意与狂妄,然而我们不能否认,这最终的事实——奥利弗在道德决策瞬间所做出的勇敢付出——冒着被枪击的危险向被窃盗者进行预警是一个非常值得称道的赞举。可是,语言的赞叹来得何其苍白,我们甚或不能真切感受到他那一刻的绝望与失落。
当他本就弱小的身躯被“同伙”遗弃暴露在寒风肆虐秃野之下的壕沟里,当那冰冷坚硬的土地在肆无忌惮地蹂躏他小小的肉躯。我们知道,我们甚至欣慰一种坚定的意念得到了升华。在奥利弗心中,坚守自己的精神底线,坚守为人的道德操守,这似乎应该比生命更尊贵,更赞敬。虽然,即使这样的付出,或许仅仅是得到自己的心灵慰藉,但他平静安详的面孔却也显出一种幸福的宽慰。
生命总会眷顾那些为之坚守和付出的人。我想,这话应该不是妄语的存在。有些时候,我们的行为仅仅是为了自己心中的信念。一切迎合都是虚妄,一切附势都是表语。让心沿着充满花香的路前行,不管布眼的荆棘如何掩饰前方的美景,一切都可克服……
篇18:雾都孤儿读后感
当你坐在柔软的沙发上享受咖啡的美味时,可曾想到贫民所的孤儿们正在默默忍受着他们的“再生父母”辱骂、鞭打的“恩赐”?当你面对着一桌佳看而百般挑剔时,可曾想到有些讯肠轻朗的孩于们正痛苦地呻吟着?当家庭的温暖溢满心胸时,可曾想过那些无家可归的孤儿们还在流落街头?
读罢《雾都孤儿》,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天性善良的主人公奥立弗,刻薄骄横的教区于事班布尔,刁钻狡猾的犹太老贼费根,丧尽天良的赛克斯…—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狄更斯笔下的《雾都孤儿》像一面镜子映照出英国社会生活的黑暗现实。
奥支弗在贫民习艺所里的生活是如此悲惨、凄苦,真是令人心酸。他从小失去双亲、生活在“人间地狱”里,是苦命孩子们的代表。自从出生后被套上什已经泛黄的旧衬衫时,他就被贴上了标签归了类:一个由教区收容的孩子,贫民习艺所的孤儿,吃不饱饿不死的卑微苦工,注定了要在世间尝老拳,挨巴掌,遭受歧视而得不到任何怜悯。
书中有一段描写道;“粥碗从来不需要洗,孩子们总是用汤匙把碗刮到恢复铿光瓦亮为止。刮完了以后,他们坐在那里,眼巴巴地望着粥锅,恨不得把砌锅灶的砖头也吞下去,同时十分卖力地吭自己的手指头.指望发现偶然溅到那上面的粥嘎巴儿—…”我相信读了这一段之后,每个人都会由衷地产生一种怜悯之心。在感到心酸的同时,我也看清了贫民习艺所管理者丑恶的嘴脸。他们煞有介事地做出要帮助贫民、孤儿的样子,却暗地里虐待这些无辜的小生命,真可谓丧尽天良。贫民所外面的世界也是黑暗的。
当奥立弗被送到一家棺材府老板的家中,女士人辱骂他,伙计们殴打他。不仅如此,他吃的食物是连狗都不碰的残渣:只因为他是—·个孤儿就该猪狗不如吗?只因为他是一个孤儿就该被人唾齐鸣?只因为他是一个孤儿就得不到任何关爱吗?此时的我,再也看不下去了,心小不知是痛恨还是怜惜。
尽管世间对奥立弗来说充斥着太多的残酷与不幸的色彩,但即使是夜晚的黑暗中、也仍会有几颗星星散发出微弱的光明。他幼年时唯一的好朋友狄克,在他逃离习艺所之前,接着他的脖广送给他生平第一声真挚的祝福。—个征收通行税的好心人,用面包和干酪好好地招待他吃了一顿饭。一位失去孙子到处流浪的老太太,把她拿得出的一点点东西都给丁他。仅仅是一句真挚的祝福,仅仅是一点食物,仅仅是一些亲切的话语,所有这些,比奥立弗所尝到的全部痛楚更深地铭刻在他的心中。那些善良的人,只是付出了一点点,就让—·个无助的孩子感恩终生,那我们为什么就不能多付出一点点呢?
今我的心灵感到安慰的是,最后,幸运的奥立弗终于有f一个温暖的归宿,享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爱。
人间呼唤关爱,人间最重要的亦是关爱。因为关爱,我们向素不相识的人献出了爱心,帮助他们度过人生难关:因为关爱,人与人之间血脉相连,心灵之间架起了友谊的桥梁;因为关爱,我们的社会处处流淌爱心灌注的暖流,处处休浴着爱心灿烂的阳光,收获着爱心播种的希望。
篇19:雾都孤儿读后感
最近我重温了英国著名作家查尔斯狄更斯的《雾都孤儿》。还记得小时候用了一天时间废寝忘食地读完了这本书,虽是囫囵吞枣,但书里的情节和小主人公一系列的遭遇深深地牵动着我的心。如今再次品读,有了20多年人生阅历的我则更被小主人公坚强、正直和善良的品质深深打动。
小主人公奥利弗从小就生活在孤儿院里。那里有个规定:只要活到9岁的孩子就可以额外得到两片面包,一碗稀饭和一件新衣服,但很多孩子活不过9岁就死了,奥利弗能活到9岁已经是个奇迹了。在那里满9岁的孩子就相当于成年了,就可以自己干活,挣钱养活自己。于是奥利弗被送到一家承办丧事的棺材店里当学徒,那里的每一个人都瞧不起他,打骂他,侮辱他,奥利弗再也不能忍受,就只身逃往伦敦。
年仅十岁的他,吃尽了生活的苦,但他很坚强,对未来一直充满信心,而且十分的正直。最令人感动的是之后奥利弗遇到强盗集团的那段经历。小偷们想把奥利弗训练成一个小偷。但奥利弗受尽折磨也不愿意,逃了出来。读到这,我不由得心生敬佩。他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优秀品德的坚守,是支持他前进的力量。想到我们的小朋友,很快也要与奥利弗一般大小,真希望在这短短的几年里我们也能把孩子培养的和他一样拥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优秀品质。
另一方面这本书也传递出了这样的正能量:善有善报。当年的社会环境固然十分严酷,但善良的露丝小姐收留了可怜的奥利弗,把奥利弗当作自己的孩子一样对待。南希和奥利弗一样可怜,却还是拼尽全力捍卫奥利弗的生命,还有布朗洛先生,他们都是在奥利弗灰暗的生活里带来光明和温暖的人,让可怜的奥利弗最终得到了人世间的温情和关爱。
当年的我被书中跌宕起伏的情节所吸引,现在的我被小主人公优秀的品德所折服。我会向我的学生们推荐这本书,也许他们还太小,不能完全吸收这本书中的营养。但是这本书会在他们幼小的心中留下一颗种子,只要我们一直用爱心和耐心浇灌,终有一天,这颗种子会长成一棵大树,茂盛孩子们心中那片纯净的森林。
篇20:雾都孤儿读后感
现在的我们生活的十分快乐,谁能联想到当时旧社会时期的英国?那时候,当大官的整天就是吃喝玩乐。有钱人家里的孩子上学读书,获取知识。没钱人家的孩子不是在街上流浪就是整天鬼混。
这个暑假我读了《雾都孤儿》,里面讲述了一个悲惨的故事。下面我来点评一下这几个人物的特性。
奥利弗:一个胆小,天真的男孩,从小没爸没妈。刚出生时,奥利弗的妈妈就去世了,被送到了教会,那里的孩子全部都是孤儿。没过多长时间,奥利弗就犯了错,原因是他多要了一碗粥。当时正是粮食急缺的年代,在大人看来,孤儿院的孩子要一碗饭简直是十分可怕的事情。于是奥利弗被出售,几经转折,奥利弗没有到达主人家,而是累倒在了街上。有一个小绅士看到了他,就给他吃东西。当然,一路上那位小绅士偷偷摸摸地拿人家摊位上的食物给奥利弗吃。小绅士偷东西的技术真是不得了,一下子就偷了一堆东西。
他把奥利弗带到了老犹太费根的家里。到了那里,小奥利弗才知道原来老犹太每天都教孩子们偷东西,而且每天必须带回家给他。邪恶的老犹太每天都在给小奥利弗那纯洁的心灵里灌毒汁,可他并没有受到影响,仍是保存着心灵里的那一片净土。。。。。。 邪恶的老犹太虽然天天教坏小奥利弗,但是奥利弗却从来也没有偷东西的意识。这证明他的内心是纯洁的,不愿意去做一个坏孩子。奥利弗还是个敢于去反抗别人的孩子。有一次,他第一个女主人家里的孩子在吃早饭是趁机侮辱奥利弗的妈妈,他立即站起来与那个孩子打了起来。虽然最后他输了,被关进了烟囱里。奥利弗的童年十分悲惨,但他长大了以后,经过好人的帮助,找到了他的亲生哥哥。结局也算不错的吧!
老犹太:他为了他的利益而去害这些无辜的孩子们,每天往孩子们的心灵里灌输“毒汁”,每天教他们怎样去偷东西。等到孩子们都练了熟练以后,就交给他们每人一个任务:每天要给他带回来几件物品,看谁带回来的东西好,就给谁多一些奖励。于是孩子们就去偷东西,互相比着偷,谁偷的东西贵重,谁就算厉害。这是一种多么愚昧的表现啊!当然,这种愚昧的表现也都是老犹太教给孩子们的。最可恶的是,当奥利弗被赛克斯拐走而扔到了一个地方不管了时,老犹太急得不得了。看上去好像是担心奥利弗,实际上是担心他的利益。担心少了奥利弗,也等于少了一个为他偷东西得孩子,少了几样意外的“收获”。他是一个黑心的人,及其黑心的人。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里感到愤愤不平,为孤儿们和奥利弗而感到愤愤不平。虽说是孤儿,待遇完全不一样,简直像猴一样地被人耍!其实我发现《雾都孤儿》这部作品与《简.爱》是有相似之处的。比如说:在当时旧时代的英国,那些贵族总是歧视孤儿,他们的孩子也无缘无故地虐待孤儿。他们以为这些孤儿没爸没妈了,就可以随便欺负的!总之,以前的事我们也无法改变。活好现在的每一天,想一想自己有多么的幸福,珍惜现在吧。利用好每一寸光阴,做好每一件事!
在孤独下成长,在痛苦间挣扎,在尊严的摧残下斗争,在悲惨的出身下奋进,这就是狄更斯笔下的“雾都孤儿”——奥利弗。
奥利弗从小在济贫院长大,他从未被任何一个人爱过,过着地狱般的生活。在九岁时,他被送进一家棺材店的老板当学徒,因为他受不了非人的待遇,逃向伦敦,却不料被小偷骗了,走进了贼窟。幸好遇到好心人地帮助,才过上了平静的生活。
这个结果很美好,但是过程却是很凄惨。
我真的不知道在他那瘦弱的身躯下有着如此坚持不懈的精神;也不知道他在饥饿、悲伤、孤独、痛苦下有这样顽强斗争的意志;更不知道他在尊严受到严重摧残下仍屹立不倒的原因。
奥利弗的童年充满了悲伤,而我们呢?!
从小生活在“蜜罐”里,在爸爸、妈妈呵护下,却往往忽略了幸福的真谛,一味地抱怨,一味地不满足。
当我们得不到呵护、得不到关爱之时,我们能否有奥利弗般的屹立不倒;当我们受到饥饿、悲伤、孤独之际,我们是否具备顽强的斗争意志;当我们面临艰难困苦的时候,我们有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想起这些,我们不妨把目光头向奥利弗,这样:你也许会想起在世界的某一角落,还有些许我们的同龄人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疾病作战!你可能会想起在我们身边还有几多同伴因为家庭的贫困而无法享受学习的乐趣!你大概会想起在我们学校还有几个同学为明天的学费而暗自落泪!
真的该想想,我真的该想想了!当我哭泣没有名牌鞋子穿之时,我应该发现还有人却没有鞋穿!当我抱怨饭不好吃之际,我应该觉悟还有些须人在街头上挨饿!当我被父母叫唤着去上学而自己却极不情愿的时候,我应该想起还有几多同龄人那双渴求知识的目光!
奥利弗的勇敢精神是感我肺腑的!因为我知道:再也不能做一个娇生惯养的孩子,再也不能一味的怨愤,纵然前方的道路充满荆棘,即使身后会袭来狂风暴雨,只要我想想“奥利弗”我就会披波斩浪一步一个脚印朝着自己选择的前方,一直跑下去我的目标没有尽头我的脚步永远就不会停止!
篇21:雾都孤儿读后感
相信每个人对狄更斯的这部作品都耳熟能详。故事发生在伦敦,主角奥立佛是个孤儿,在贫民救济院里长大,一直受到别人的歧视。因为不堪虐待而逃到伦敦,误入贼窝,受骂挨打,成长过程中不知吃了多少苦头。虽然在这样的环境中成长,但奥里佛有一颗善良的心,不管受多少苦,他不愿做坏事的决心是最大的。他受恩于人,永远也忘不掉感谢恩主。虽然他受到一些好心人的同情并收养,如布朗鲁先生,梅里太太,但盗贼集团里的人仍不放过他,而他的同父异母的哥哥也想致他于死地。奥立佛的命运是悲惨的,但他又受到好心人的帮助,查明了他的身世,并获得了遗产。他的命运最终得到了改变,可望成为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
这部作品在开头就写了奥里佛在贫民救济院的情况,狄更斯在描写贫民院的生活情况时用了极其讽刺的手法:“每个孩子有一碗薄粥,一点也不能增多,只有遇到重要的公共节日,除一碗粥外才能增加二又四分之一盎司的面包。他们吃过的粥碗从来不需要洗,孩子们总是用调羹刮碗里的残汁,一直刮到碗锃明烁亮。
刮碗这件事完成之后,他们坐在那里眼睁睁地盯住大铜锅,仿佛他们能够把一块块灶砖都吞下去。这是他们还穷凶极恶地舔着自己地手指头,巴望着有几滴溅过来地粥星儿。”从中可以看出那些孤儿的生活是多么的贫困,整天都处在饥饿状态中,无望地舔着自己的小指头,巴望着溅过来的粥星儿。可想而知,孩子们的生活是多么的悲惨,而奥里佛就处在这样的环境下。
狄更斯正是用小说形式反映当时黑暗的社会现实,资本主义社会下人民的'生活是多么的贫困,贫民的生活就如作品中写的一样。狄更斯被称为维多利亚时代的眼睛,因为用小说的形式把观察到的东西用小说的形式再呈现出来。
所以说,这部作品的内容正是对当时社会的真实写照,而我觉得作者在描写贫民救济所的孤儿的生活时用了非常生动、形象的语言,也是一种犀利的手法,揭露了社会的黑暗。在狄更斯写这部作品的前几年,英国议会通过了新的救济法,取消了对贫民的救济,而是直接将贫民收容到贫民救济院去。狄更斯笔下的贫民救济院就是当时的贫民救济院的真实写照。
贫民在救济院中没有民主,没有自由,只有被虐待,挨饿受冻,一个个面黄肌瘦,随时都有倒地死亡的可能性,而那些教区干事们,那些总管们,一个个却吃得肥头肥脑的,精神十足。狄更斯在作品中对贫民救济院的生动描写就是反映了一个社会问题。
在这部作品中狄更斯成功地刻画了一连串人物,如教区干事班布尔,贼头儿犹太老头和慈善学校的学生诺亚,破屋大盗蒙克斯等等。没有一个不刻画得栩栩如生,形象逼真。但是,作品中最成功刻画的人物还是主角奥立佛以及女偷南茜。
奥立佛天生就是一个有道德的人,懂得知恩图报。他吃了很多很多苦,但最后总算遇到好人。不管是布朗鲁先生,还是梅里太太,或是梅里小姐,对待奥里佛都如同亲人一般,尽管他是个“贼”,他们都同情他,收养他,并使他接受良好的教育,最后还弄清了他的身世,争回他的遗产。
在描写奥立佛所有的事件中,我最钦佩的还是第六章节中讲他受嘲讽时奋力抵抗这一事件,如同作者所说的那样“从表面上看我所记述的是那么微小又不重要,可是事实上他对奥立佛的前途及发展却间接地影响,并产生了重大的变化。”奥立佛虽说在贫民院中长大,本身就没有自由,受人使唤,但他还是一个自尊心极强的人,面对诺亚的人身攻击,他显得异常激动。而因为诺亚对奥立佛死去的母亲的恶毒侮辱使他义愤填膺,热血沸腾。
“他立刻跳了起来,一把掀翻了桌椅,然后揪住诺亚的喉管,用尽全身暴怒中的力气抖动着诺亚,一直抖得诺亚的牙齿发出格格的响声,然后又聚集了他全身的力气给诺亚狠狠一拳,直把他打翻在地。”奥立佛激烈的反应令我迷惑,按常理来说,他一直是个文静的,温和的,虽受到非人虐待却是个垂头丧气自甘倒霉的少年,此刻却凝聚全身的力量揍诺亚。
是什么力量使他敢于做出这样的决定,或许不应该是“决定”吧,强烈的愤怒感使他失去了理智,他不允许别人对他的母亲有丝毫的侮辱。虽然奥立佛对他的母亲毫无印象,记忆中从来就不知道母亲长什么样子。然而,对母亲的尊重感却一直伴随着他。所以,当诺亚侮辱他的母亲时,奥立佛显现出从没有过的激动。这一事件的结果是奥立佛受到了毒打并被关押起来。
众多学者都认为作品中刻画得最成功的人物是南茜,虽然作品以奥立佛为主角,但从社会心理学和精神分析学的角度来看,南茜的角色具有较大的现实意义。南茜是个心理复杂的年轻女性,从小在盗贼集团中长大,没有人知道她的身世,她进入贼窝后也没有遇到任何善良的人,当然最后也遇到了布朗鲁先生和梅里小姐,但那时已经太晚了。最后她惨死在强盗赛克斯的手中,她的命运是悲惨的,就如同现实社会中的孤儿陷入黑社会后的下场一样。
南茜看透了盗贼集团中一切丑陋的东西,她厌恶那种奸诈、凶狠、残暴无情,灭绝人性的东西,但她对盗贼集团也有一定的感情,又舍不得离开。她同情奥立佛,像对待自己的亲弟弟般对待他,在危急时刻能够不顾自己的安危而挺身相救他,但他又不得不亲手将奥立佛推上盗贼之路。她羡慕有文化教养,有温暖家庭的女性,但她又因自己的卑微身份而不敢迎上去,不敢奢望这样美满的生活。
她的内心是矛盾的,当布朗鲁先生和梅里小姐劝她离开盗贼集团重新做人时,她却拒绝了他们的好意,虽然她向往着这样的生活。南茜的矛盾可以从她的原话中看出:“我不愿意那么干!我不愿意那么干!虽然他是魔鬼,甚至他对我比魔鬼还更加恶毒,但是我不想那么干……另一个理由是,他过得是罪恶生活,我过得也是罪恶的生活,我们在一起许多年过得都是这样的生活,所以我不能出卖他们,何况他们当中有一些本来也可以出卖我,但他们没有出卖,尽管他们也是坏人。”
她内心的矛盾冲突是真实的,符合正常人的一般心理。有很多少年女性犯罪者,一旦误入歧途就可能会产生类似南茜的这种矛盾思想:既想脱离犯罪同伙又舍不得离开。南茜虽然对赛克斯所做的一切深恶痛绝,但又离不开他,有人认为南茜的行为不合乎情理,但不管怎样,她的一切所作所为都是真实的。人的心理和思想问题本身就是一个复杂的为问题,不可能用简单的方法就可以解决的。
篇22:雾都孤儿读后感
在暑假期间,我读了着名小说家狄更斯之作《雾都孤儿》里面的主人公奥利弗更是让我记忆犹新。奥利弗本是上流社会一个有钱人的私生子,他不但不能继承家族产业,而且它的母亲因长期得不到他人关爱,只身一人饱经跋涉、思虑之苦,在生下他后就与世长辞了。
奥利弗来到人间后,在济贫院里过着地狱一般的生活,9岁就被送到一家棺材店当学徒,却一次次身陷贼窝,大盗们一心想把他培养成一个专业的小偷,奥利弗不肯,在一次事故后身中一枪,还好有好心人相助,奥利弗终于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读了这本书,我很想对奥利弗说:“奥利弗,你真善良,即使身陷贼窝,也不愿意做伤天害理的事情。”
这本书很具体的讲述了一个人的命运是如此波折,而我们在命运来临时是多么无奈,也许我们也有接二连三的厄运,但在哪跌倒,就要在哪里爬起来!
篇23:雾都孤儿读后感
小说的主角是一个生活在充满贫困与犯罪世界中的孤儿奥利弗·退斯特,他从来都不曾得到过爱。然而,他却靠着自己的毅力在这种社会中生存了下来。用自己的善良战胜了邪恶。再这期间,他受到了别人从未想到过的痛苦和折磨。但最后他化险为夷,和雾都伦敦的亲人团圆。
这本小说更值得一提的作者是查尔斯·狄更斯。他是十九世纪英国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他通过对奥立弗命运的描写,揭露了社会的黑暗与不人道,但这些现象在少数地方仍有存在。
我读着读着,不禁想到了自己。我一直生活在一个充满爱的世界中,生活情况不正和奥利弗恰恰相反吗?然而,我却不如他,我没有他那种顽强的毅力,我无法在那种社会中生存,我无法用自己善良的内心和顽强的毅力去打败邪恶……我有太多太多的不如他,所以,我一定要多向他学习,多学习点他的勇敢和美丽而又渴望自由的内心……各位同学们,你们也来读一读这本文学名着――《雾都孤儿》。你们也会向我一样收益非浅。
篇24:雾都孤儿读后感
当我读完《雾都孤儿》合拢书的最后一页时,我为书中的奥立弗的人生遭遇而感到难过,悲伤的心情使我久久不能平静。
故事发生在十九世纪初的英国,私生子奥立弗由于母亲早逝,在济贫院里苦苦挣扎了九年。九年里,奥立弗饱受了苦难与折磨,为了多吃一碗饭,说了句“我还要”,就被赶出了济贫院,被迫来到棺材店当学徒。后来,为了能维护自己的尊严,不挨饿不挨打,他终于逃出了棺材店。可是命运还是没有眷顾他,他又两次误入了贼窝。最后,善良的女孩南茜为了救他,残忍的被贼窝头目杀害……
每当我享受美味佳肴时,脑海里总浮现出奥立弗那又瘦又小的可怜身影,不知他现在过得好吗?我真想把一切美好的事物与他一起分享。现在,我格外珍惜我所拥有的,相比奥立弗,我是无比幸福的!
篇25: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这本书讲的是主人翁奥利弗尔·退斯特是在济贫院里出生,后来在弃婴堂里生活了九年,然后又被警官带回济贫院,像奴隶一样拍卖,最后被棺材店老板领走,过了一个月左右,奥利弗尔·退斯特独自前往伦敦,在路上遇到一个小偷,之后他就进入了贼窝。
后来,有一次偷窃活动,他的同伙把一个老先生的包抢走了,奥利弗尔·退斯特被抓住了,奥利弗尔·退斯特向老先生说了自己的处境,然后这个老先生就收留了他。让他过上了一段幸福美好的时光。有一次,他去给人送钱,半路被那同一个贼劫去,被迫参加一次入室抢劫,被子弹击中,抢劫失败后,半路被扔在路边。第二天,被被抢劫的那一家救去。最后,主人翁的两家联合,还有警察,用正义力量击败贼窝。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世界上存在的邪恶比正义多,最终正义能击败邪恶。
篇26: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动人的故事。书中的主人翁是一位名为奥立弗特威斯特。他出生于济贫院,出生不久妈妈就趋势了。从此他就被当成一物品送来送去,受尽折磨。后来他遇到了一位善良老先生——布朗罗先生,可好景不长,奥立弗不幸身陷贼窝,赛克斯胁迫他参加一次远征行窃,最终失败了,他挣扎在死亡的边沿上。但是他遇上了梅里夫人,梅里夫人不仅就了他还好心地收留了他。从此他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完这本书后,我心中久久不能平息。可怜的奥立弗,在已经失去家人的痛苦下还受到这么多的折磨,他还能坚持不懈地向美好的生活前进。
我们生活在父母的痛爱和关怀,却总是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想过,在地球的另一面有多少的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在和疾病、饥饿作战;正面对着失去亲人,漂泊流浪的生活充满对生活的渴望,对生活的热爱,可是苦难与他们作对。所以我们现在最重要的任务就是好好学习,日后用自己的智慧来报答社会!
篇27: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19世纪最有影响力的经典小说之一,是英国着名作家查尔斯·狄更斯的作品。小说通过描述正义与邪恶的斗争,反映出当时英国社会的黑暗,也赞扬了正义,善良的品质。
故事是这样开始的:一位年轻的孕妇倒在街上,生出一名男婴后便离开了这个世界,这名男婴就是故事的主人公——奥立费,奥立费出生在济贫院,生活在孤儿院,10岁被送到棺材店做学徒,由于忍受不了诺亚等人的欺凌和虐待,只得逃亡雾都伦敦,他几次误入贼窝,被迫与邪恶为伍,因得到许多好心人的帮助,奥立费才一次次化险为夷,走过了一程又一程,最终于亲人团聚,奥立费的身份也真相大白。
奥立费出生在苦难之中,又在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却保持着一颗善良的心,困难并不能使他坠落,反而显现出他的高尚品质。
最后,正义终于战胜了邪恶,恶人都落得了悲惨的下场。
篇28: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这本书讲的是主人翁奥利弗尔·退斯特是在济贫院里出生,后来在弃婴堂里生活了九年,然后又被警官带回济贫院,像奴隶一样拍卖,最后被棺材店老板领走,过了一个月左右,奥利弗尔·退斯特独自前往伦敦,在路上遇到一个小偷,之后他就进入了贼窝。
后来,有一次偷窃活动,他的同伙把一个老先生的包抢走了,奥利弗尔·退斯特被抓住了,奥利弗尔·退斯特向老先生说了自己的处境,然后这个老先生就收留了他。让他过上了一段幸福美好的时光。
有一次,他去给人送钱,半路被那同一个贼劫去,被参加一次入室抢劫,被子弹击中,抢劫失败后,半路被扔在路边。第二天,被被抢劫的那一家救去。最后,主人翁的两家联合,还有警察,用正义力量击败贼窝。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世界上存在的邪恶比正义多,最终正义能击败邪恶。
现在对那场战争印象异常的深刻,苦难的、英勇的、坚强的、萎退的、积极的、落后的、失望与希望交织,空前的憾人心魄。
篇29: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是英国作家狄更斯的名著。故事发生在雾都伦敦,小说的主人公奥立弗生活在济贫院里,他一出生母亲就去世了,父亲也早在他出生前就去世了。可怜的小奥立弗忍饥挨饿,受尽了欺凌。在遭到一次次不堪忍受的虐待后,决定独自逃往伦敦,却不幸落入骗子手中,被逼成为一个扒手。后来在好心的南茜的帮助下,奥利弗逃出匪窝,并找到自己的小姨露丝和父亲生前的好友布朗罗先生。在经历了重重磨难后,奥利弗的身世终于真相大白,他被布朗罗先生收为养子,并继承了父亲的财产,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了这篇小说,不禁让我为奥利弗前面悲惨的生活感到悲伤,又为他后来能过上幸福的生活而高兴。奥利弗仅仅因为想在要一些稀粥就被鞭打,这是多么残酷的事情啊!但是世上还有很多很多善良的人,什么样的困苦都不能让他们屈服。邪恶是不能战胜正义的,善良的人终会得到好报,邪恶的人最终将受到惩罚。
比比受尽磨难的小奥利弗,再想想我们,在父母的宠爱下,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却往往还在抱怨,还不知足。读过这篇小说,我们真该好好的反思一下,反省一下了。
篇30: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是一本着名的小说,当我读完这本书后,内心久久不能平静。
这篇文章的主人公奥立弗本是上流社会一个有钱人家的私生子,他的母亲由于长期得不到关爱,在生下他就辞世了。他的童年在一家所谓的慈善机构里度过,九岁时当了一名棺材店的学徒。因为他忍受不了那里的虐待和欺侮,便逃往伦敦。在伦敦,他身陷贼窟。不过,在许许多多的人的共同努力下,奥立弗的身世大白于天下,坏人也得到了应有的下场。
这本书赞扬了那些善良、正直、充满正义感的好人。生活中,我们应该去追求正义,追求真善美,追求社会光明的一面,并且要去抨击邪恶,抨击假丑恶,抨击社会虚伪的一面。
我们应该做一个好人,在生活中乐于帮助他人,在他人身陷水深火热中时帮助他人。让我们为真理奋斗,共同把我们的家园建设得更美好!
篇31: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是英国作家狄更斯所着,奥利弗·特威斯特该书的主人公。《雾都孤儿》主要讲了一名少妇被人送到济贫院,生下一个男孩就死去了,这个男孩就是奥利弗。奥利弗在孤儿院煎熬着过了9年后,又去棺材店当学徒,因无法忍受、饥饿又逃到伦敦,被迫当了扒手。
在一次意外中,被善良富有的布朗洛绅士收留,不幸又被带回贼窝。女扒手南希告诉了奥利弗,他的哥哥为了遗产要杀他,又向警察告密,逮捕了贼窝的人。奥利弗的灾难这才结束,这才被布朗洛收为义子,开始了美好的生活。
《雾都孤儿》也告诉了我“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我们也应像奥利弗般始终保持一颗纯洁善良的心,怀有一种乐观积极的态度,拥有一份不屈不挠的精神,战胜生活中的种种磨难、种种不幸、种种悲惨。
篇32: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这本书我很早就买了。当初买的时候,看到书的封底,写着一些名人的评价:马克思说,这是狄更斯第一部伟大的社会小说,而狄更斯则被后世奉为召回人们回到欢笑和仁爱中来的明灯。再加上在历史课对狄更斯和《雾都孤儿》的初步了解,我毅然买下了它。可却因为时间繁忙,始终没有捧起它,细细阅读。暑假了,趁着时间充裕,我终于捧起它。有时,我气愤,有时,我大笑,有时,我担心于是,我相信自己的选择没有错,这是一本好书。
它讲的是:一个不知来历的年轻孕妇昏倒在街上,人们把她送进了济贫院。第二天,她生下一个男孩子后死去,他就是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奥利弗在孤儿院挣扎了9年后,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当学徒。难以忍受饥饿、贫困和侮辱,奥利弗逃到雾都伦敦,数度落入贼窝。他曾被富有、善良的布朗洛先生收留,不幸又被带回贼窝。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救奥利弗,不顾贼头费金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洛报信,说奥利弗就是他找寻以久的外孙。后来,南希被贼窝头目赛克斯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雾都孤儿》集中反映了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乖谬的斗争,赞扬了人们天性中的正直与善良,也揭露了一些慈善机构的虚伪。一个现实的社会!
善与恶在本书中很显然:正义、善良、慷慨的布朗洛先生;漂亮、富同情心、坚强的罗斯;虽出身贼群,但有爱有恨,有同情心和正义感的扒手南希;最终改邪归正的费金的徒弟贝茨冷漠、自私、恃强凌弱,欺压平民的教区牧师助理邦布尔先生;贼窝首领费金;心黑手辣,几无人性的费金同伙赛克斯;内心为仇恨充斥,奥利弗同父异母的哥哥蒙克斯主人公则是一个生性善良、倔强、诚实却受尽非人虐待的孤儿。
有句话说,好人有好报,这是我们对好人的祝福吧!而社会上更有很多好人非但没有好报,更是好人命短啊!真的是这样吗?不,上帝是公平的,至少我们心中的上帝是公平的。命运也是人性化的,就象老一辈说的那样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坏事做多了,必会遭天堑,老天爷在上头看着呢!而《雾都孤儿》深刻的为我们描述了这一点,善总是有善的归宿,恶也逃不过命运的惩罚:布朗洛最后认奥利弗为义子;罗斯嫁给养母的儿子哈里,有情人终成眷属;南希被赛克斯打死,却救了奥利弗;贝茨成为了快活的年轻牧场主;而邦布尔沦为济贫院贫民;费金死于绞刑架上;赛克斯在逃亡时误将自己打死;蒙克斯最终死在狱中。
这个世界永远鄙弃恶,人之初,性本善,相信每个人的本性都是善,只是在往后的人生中被周遭环境所潜移默化了。那么,只要我们坚守善,无论多么苦,要相信,善的归宿始终是善,而恶呢?
朋友,去看看它吧《雾都孤儿》,你会受到许多启迪!
朋友,让我们心连心,创造一个善的世界,让每个人都有一个善的归宿!
篇33:雾都孤儿读后感
这一周空余时间很多,所以读了两本书,一本《雾都孤儿》,一本《简爱》,这里先谈一下读《雾都孤儿》的感受吧。
先介绍一下作者狄更斯那个年代吧,在狄更斯那个时代,英国式全世界军事上,经济上最强大的资本主义国家,而伦敦就像一面镜子,反映着整个社会的种种矛盾。豪华的店铺里充斥着从大英帝国个殖民地运来的珍贵商品,供贵族资产阶级享用,而在危楼破屋里生活的工人和城市贫民生活却十分困难。狄更斯就是通过这一生活背景来描写的。狄更斯在小说中,无情的揭露和鞭挞了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
这部作品的主角奥立佛是个孤儿,在贫民救济院里长大,一直受到别人的歧视。因为不堪虐待而逃到伦敦,误入贼窝,受骂挨打,成长过程中不知吃了多少苦头。虽然在这样的环境中成长,但奥里佛有一颗善良的心,不管受多少苦,他不愿做坏事的决心是最大的。他受恩于人,永远也忘不掉感谢恩主。虽然他受到一些好心人的同情并收养,如布朗鲁先生,梅里太太,但盗贼集团里的人仍不放过他,而他的同父异母的哥哥也想致他于死地。奥立佛的命运是悲惨的,但他又受到好心人的帮助,查明了他的身世,并获得了遗产。他的命运最终得到了改变,可望成为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
这部作品在开头就写了奥里佛在贫民救济院的情况,狄更斯在描写贫民院的生活情况时用了极其讽刺的手法:每个孩子有一碗薄粥,一点也不能增多,只有遇到重要的公共节日,除一碗粥外才能增加二又四分之一盎司的面包。他们吃过的粥碗从来不需要洗,孩子们总是用调羹刮碗里的残汁,一直刮到碗锃明烁亮。刮碗这件事完成之后,他们坐在那里眼睁睁地盯住大铜锅,仿佛他们能够把一块块灶砖都吞下去。这是他们还穷凶极恶地舔着自己地手指头,巴望着有几滴溅过来地粥星儿。从中可以看出那些孤儿的生活是多么的贫困,整天都处在饥饿状态中,无望地舔着自己的小指头,巴望着溅过来的粥星儿。可想而知,孩子们的生活是多么的悲惨,而奥里佛就处在这样的环境下。狄更斯正是用小说形式反映当时黑暗的社会现实,资本主义社会下人民的生活是多么的贫困,贫民的生活就如作品中写的一样。
读完这部小说,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奥立佛是个坚强、善良、聪慧和勇敢的天真男孩,却经历了坎坷的人生,最终雨过天晴,迎来了幸福的生活。而我们现在是生活在蜜罐里,在福窝中,却经常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想过,世界上还有许许多多贫困的孩子,正面对着失去亲人,漂泊流浪的生活,或许是面对辍学的困境和挨饿的局面。他们充满着对生活的热爱,憧憬着明亮的教室,向往着可口的食物或者是保暖的衣服。面对这些渴望生活的贫困的孩子,我们能视而不见吗?能袖手旁观吗?社会越是进步,人类越是文明,我们更需要用爱心去帮助那些在困境中的人们,帮助他们摆脱困境,迎来幸福的生活。
篇34:雾都孤儿读后感
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奥力弗.退斯特的弃婴在孤儿院里被悲惨地教育了9年,然后又被送到棺材老板那儿当学徒。由于难以忍受的饥饿和暴力以及侮辱,他逃亡伦敦。又不幸误入贼窝,期间被一位善良的的老绅士班布尔先生收留。但又被那一伙贼绑回贼窝。最后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利佛,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班布尔报信,说奥利佛就是他找寻已久的外孙儿。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在书中并不起眼,但是不能没有的人就是女扒手南希,她的形象是世上母亲的形象,看到可怜的而有善良的小奥力弗,她不顾背叛他所爱的人塞克斯,也不顾自己冒着被抓,被处以绞刑的危险,为小奥力弗逃出悲惨的生活,最后掺死于塞克斯的拳头之下。没有太多对于南希的描写,但是她的内心世界读者能略微感受得出来:无助,愤怒,矛盾。她与习艺所的曼太太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可憎的曼太太贪婪地剥削着那些可怜的小生命,却从来不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可耻,也许我们也不能太多地责怪于曼太太,生活的残酷造就了人们的残酷。只是在一些勇敢的人心中残存的那一点善良给予了我们那么一点感叹,但是最后的命运仍逃脱不了悲惨的死去。
这本书给我的第二个很深的感触就是主人公小奥力弗的勇敢的精神,虽然在黑暗的习艺所里饱尝了生活的艰辛,但是并没有给这么一个美好的心灵蒙上灰尘。由于饥饿他向干事提出需要一碗稀粥时,被那些干事认为“这2孩子将来一定会被绞死。在当学徒的时候他面对人们对于他母亲的羞辱,奋起反抗。他啊也许是由于初生牛犊不怕虎,竭尽全力反抗着。后来逃亡到伦敦后,纯洁的心灵让人们感到可笑。其中有一段话让我记忆尤深“那些都是老先生的,在我还热病快死掉的时候,是那位好心的先生把我带到他家里去,照看我养好了病。哦,求求你们把这些都送回去吧,把书和钱还给他。你们要我一辈子待在这儿都可以,我只求你们把这些东西送回去,不然他们应定会以为我逃跑了的,你们可怜可怜我,把书和钱送回去吧”这是小奥力弗被抓后说的话。我不禁被他维护尊严的行为所打动。一个人活着就要有尊严。
合上这本书我没有太多的感慨,只有一个:人活着只要不断地向这梦想千金不需要顾虑太多,不要向命运低头,命运永远在我们手中。
篇35: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这本书我很早就买了。当初买的时候,看到书的封底,写着一些名人的评价:马克思说,这是狄更斯第一部伟大的社会小说,而狄更斯则被后世奉为召回人们回到欢笑和仁爱中来的明灯。再加上在历史课对狄更斯和《雾都孤儿》的初步了解,我毅然买下了它。可却因为时间繁忙,始终没有捧起它,细细阅读。暑假了,趁着时间充裕,我终于捧起它。有时,我气愤,有时,我大笑,有时,我担心于是,我相信自己的选择没有错,这是一本好书。
它讲的是:一个不知来历的年轻孕妇昏倒在街上,人们把她送进了济贫院。第二天,她生下一个男孩子后死去,他就是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奥利弗在孤儿院挣扎了9年后,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当学徒。难以忍受饥饿、贫困和侮辱,奥利弗逃到雾都伦敦,数度落入贼窝。他曾被富有、善良的布朗洛先生收留,不幸又被带回贼窝。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救奥利弗,不顾贼头费金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洛报信,说奥利弗就是他找寻以久的外孙。后来,南希被贼窝头目赛克斯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雾都孤儿》集中反映了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乖谬的斗争,赞扬了人们天性中的正直与善良,也揭露了一些慈善机构的虚伪。一个现实的社会!
善与恶在本书中很显然:正义、善良、慷慨的布朗洛先生;漂亮、富同情心、坚强的小姐;虽出身贼群,但有爱有恨,有同情心和正义感的扒手南希;最终改邪归正的费金的徒弟贝茨冷漠、自私、恃强凌弱,欺压平民的教区牧师助理邦布尔先生;贼窝首领费金;心黑手辣,几无人性的费金同伙赛克斯;内心为仇恨充斥,奥利弗同父异母的哥哥蒙克斯主人公则是一个生性善良、倔强、诚实却受尽非人虐待的孤儿。
有句话说,好人有好报,这是我们对好人的祝福吧!而社会上更有很多好人非但没有好报,更是好人命短啊!真的是这样吗?不,上帝是公平的,至少我们心中的上帝是公平的。命运也是人性化的,就象老一辈说的那样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坏事做多了,必会遭天堑,老天爷在上头看着呢!而《雾都孤儿》深刻的为我们描述了这一点,善总是有善的归宿,恶也逃不过命运的惩罚:布朗洛最后认奥利弗为义子;罗斯嫁给养母的儿子哈里,有情人终成眷属;南希被赛克斯打死,却救了奥利弗;贝茨成为了快活的年轻牧场主;而邦布尔沦为济贫院贫民;费金死于绞刑架上;赛克斯在逃亡时误将自己打死;蒙克斯最终死在狱中。
这个世界永远鄙弃恶,人之初,性本善,相信每个人的本性都是善,只是在往后的人生中被周遭环境所潜移默化了。那么,只要我们坚守善,无论多么苦,要相信,善的归宿始终是善,而恶呢?
朋友,去看看它吧《雾都孤儿》,你会受到许多启迪!
朋友,让我们心连心,创造一个善的世界,让每个人都有一个善的归宿!
篇36: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这本书,我有幸读了读,读后受益匪浅,感受颇深。让我联想到许多现实生活中的情景,对我触动很大。
《雾都孤儿》这是一部反映生活悲惨现实的小说,作者是英国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查尔斯狄更斯。小说的主人公奥利弗,深深地感动了我,读完后,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
奥利弗是一个孤儿,他被投入了一个充满贫困与犯罪的世界,忍饥挨饿,挨打挨骂,从来没有人关心他。邪恶的费金,残暴的比尔赛克斯,以及一大群窃贼强盗。把奥利弗训练成一个神偷手,然后利用他去骗取钱财。可是奥利弗不愿去干这些事情,费金就对他拳打脚踢,迫使奥利弗到处流浪。幸运的是,他遇到了一群善良的人,对他无微不至的关怀,让奥利弗感到非常温暖。
奥立佛是个坚强、善良、聪慧和勇敢的天真男孩,却经历了坎坷的人生,最终雨过天晴,迎来了幸福的生活。而我们现在是生活在蜜罐里,在福窝中,却经常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想过,世界上还有许许多多贫困的孩子,正面对着失去亲人,漂泊流浪的生活,或许是面对辍学的困境和挨饿的局面。他们充满着对生活的热爱,憧憬着明亮的教室,向往着可口的食物或者是保暖的衣服。面对这些渴望生活的贫困的孩子,我们能视而不见吗?能袖手旁观吗?当我读到狄更斯笔下的贫民院孤儿的生活时,我的头脑中总会闪现出在电视上看到的非洲难民的画面。
旧社会贫民的生活是贫困的,挨饿受冻是很平常的事情,而在21世纪里,在这个文明的时代,饥饿、恐惧、挨冻依然存在。在看到奥立佛被虐待,被殴打的情节里,我又不时地联想到了常常在大街上看到的那些卖艺和乞讨的孩子。听说这些衣衫褴褛的孩子们也是误入了一个黑帮组织,不管是卖艺得到的钱、乞讨而得到的钱、还是偷来的钱,也要上交他们的头儿。这就是文明的社会吗?那些孩子的命运,他们的生活,和狄更斯笔下的孤儿奥立佛的生活又有什么区别呢?奥立佛是幸运的,能够被善良的人收留。而在现实社会中那些误入不明组织的孩子们,他们的命运会怎样,能够遇到好心人吗?我想不会的,他们的结局或许是像这部作品中的南茜那样,或者是饿死、病死。这也是这个所谓的文明社会的必然结果。社会越是进步,人类越是文明,那些不良分子也就越猖狂,而不幸误入他们手中的孩子们命运就越悲惨。所以,我们更需要用爱心去帮助那些在困境中的人们,帮助他们摆脱困境,迎来幸福的生活。
《雾都孤儿》反映了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邪恶的斗争,赞扬了人性中的正直与善良,也揭露了当时英国隐藏在伦敦狭小、肮脏的偏僻街道里的恐怖与暴力。还说明了善良能克服一切艰难险阻的观点,故事美好的结局,也证明了这点。
好人终会有好报的,邪不压正,正义一定会打倒邪恶的!坏人也终会得到悲惨的下场。
《雾都孤儿》不愧为世界名著,被它优美的语言与幽默讽刺的手法所深深感动,让人含泪微笑,心灵顿时得到充实与净化。
篇37:雾都孤儿读后感
查理·狄更斯是19世纪英国最伟大、最杰出的小说家之一,《雾都孤儿》读后感贾益斌。我拜读了他的作品--《雾都孤儿》,从中感触很深。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取得辉煌成就和个人创作高峰时期的作品。它以犀利的笔锋,幽默风趣的手法,和超乎寻常的想象力,描绘出了一幕幕出人意料的故事情节,成为不朽的经典之作。
奥利弗是一个出生在济贫院里的孤儿,刚一出生,母亲就不幸病逝。他被济贫院收养,9岁时,奥利弗踏上了他漫漫的求生之路…
书中情节跌宕起伏,文字相互照应,谋篇布局天衣无缝。主人公奥利弗·退斯特的传奇身世,令人看后兴奋不已。
全篇文章的内容是以小奥利弗为中心和线索展开的。通过奥利弗流浪和求生的经历,带出了形形色色的周围人物,从侧面反映了英国资本主义社会的阴暗面,以及作者对"快乐英格兰"的向往,读后感《《雾都孤儿》读后感贾益斌》。犹如一场背景时时更迭的戏剧,将人性的本质表现的淋漓尽致。
《雾都孤儿》中的人物众多,但特点鲜明,每个人代表了当时社会的一类人。如:性情暴躁、两面派的邦布尔;老奸巨猾的犹太人费金;凶猛残暴、犹如野兽的塞克斯;狡诈阴险的蒙克斯;善良可爱的露丝;毛手毛脚的罗斯波力医生;聪明机智、办事果断的布朗罗;疯疯癫癫的格林维格;还有心地善良、出淤泥而不染、命运悲苦的南茜;更有天真活泼、纯洁善良,令人怜悯的奥利弗。
值得一提的是,全篇文章中还详细刻画了每个人物的习惯性动作和口头禅。比如邦布尔总是戴着一顶三角帽,手握藤杖,走起路来大腹便便、大摇大摆,一幅不可一世的样子;再如,老费金计上心来时,总爱抚摸鼻子;塞克斯的口头禅:"天打雷劈";格林维格的口头禅"我宁愿吞掉自己的脑袋"等等。真是妙趣横生,颇有意思。
文章的结尾,狄更斯给每个人都设定了一个归宿。所有正面人物均回归田园,过上了安定的生活。所有反面人物都被绳之以法,或流浪,或客死他乡。由此说明,作者是崇尚善良的。
虽然奥利弗生活的那个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但我们仍然要崇尚善良,不要去做坏事,善有善报,恶必有恶报。
篇38:雾都孤儿读后感
我最近读了狄更斯的《雾都孤儿》,书中的主人公奥立弗是个私生子,他妈妈刚生下他就死去了,可怜的奥立弗在济贫院里艰难地生活了9年,而后又被送到棺材铺里当学徒,晚上就睡在棺材堆里,每次吃饭时都把他打发到最冰冷的角落里吃那些发霉的食物。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立弗逃到伦敦,却误入贼窝。小偷费根想把奥立弗训练成扒手,奥立弗无论怎样都不肯屈服,他一次次地逃脱,又一次次被抓回来。读到这,我真的被奥立弗的善良、正直、勇敢深深地感动了,他向往美好的生活,虽然历尽艰辛,但他宁愿去流浪,也不愿意成为一个小偷,他才10岁呀!真不知道在他瘦弱的身躯下有着怎样顽强的毅力。
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两次帮助奥立弗的布朗娄先生,因为他的善良,奥立弗才得救,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最痛恨的人是费根,他想把奥立弗训练成扒手,也就是说,他想让世界上多一个坏人,少一个好人,不过让我高兴的是,最后坏人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读了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我们的生活和奥立弗比起来,简直是一个天堂一个地狱,我会更加热爱这美好的生活,好好学习,同时在生活和学习中遇到困难也会永往直前,绝不退缩!
篇39:雾都孤儿读后感
在暑假期间,我读了着名小说家狄更斯之作——《雾都孤儿》里面的主人公奥利弗更是让我记忆犹新。奥利弗本是上流社会一个有钱人的私生子,他不但不能继承家族产业,而且它的母亲因长期得不到他人关爱,只身一人饱经跋涉、思虑之苦,在生下他后就与世长辞了。
奥利弗来到人间后,在济贫院里过着地狱一般的生活,9岁就被送到一家棺材店当学徒,却一次次身陷贼窝,大盗们一心想把他培养成一个专业的小偷,奥利弗不肯,在一次事故后身中一枪,还好有好心人相助,奥利弗终于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读了这本书,我很想对奥利弗说:“奥利弗,你真善良,即使身陷贼窝,也不愿意做伤天害理的事情。”
这本书很具体的讲述了一个人的命运是如此波折,而我们在命运来临时是多么无奈,也许我们也有接二连三的厄运,但在哪跌倒,就要在哪里爬起来!
篇40:雾都孤儿读后感
小说的主角是一个生活在充满贫困与犯罪世界中的孤儿――奥利弗·退斯特,他从来都不曾得到过爱。然而,他却靠着自己的毅力在这种社会中生存了下来。用自己的善良战胜了邪恶。再这期间,他受到了别人从未想到过的痛苦和折磨。但最后他化险为夷,和雾都伦敦的亲人团圆。
这本小说更值得一提的作者是查尔斯·狄更斯。他是十九世纪英国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他通过对奥立弗命运的描写,揭露了社会的黑暗与不人道,但这些现象在少数地方仍有存在。
我读着读着,不禁想到了自己。我一直生活在一个充满爱的世界中,生活情况不正和奥利弗恰恰相反吗?然而,我却不如他,我没有他那种顽强的毅力,我无法在那种社会中生存,我无法用自己善良的内心和顽强的毅力去打败邪恶……我有太多太多的不如他,所以,我一定要多向他学习,多学习点他的勇敢和美丽而又渴望自由的内心……各位同学们,你们也来读一读这本文学名着――《雾都孤儿》。你们也会向我一样收益非浅。
篇41:雾都孤儿读后感
当我读完《雾都孤儿》合拢书的最后一页时,我为书中的奥立弗的人生遭遇而感到难过,悲伤的心情使我久久不能平静。
故事发生在十九世纪初的英国,私生子奥立弗由于母亲早逝,在济贫院里苦苦挣扎了九年。九年里,奥立弗饱受了苦难与折磨,为了多吃一碗饭,说了句“我还要”,就被赶出了济贫院,被迫来到棺材店当学徒。后来,为了能维护自己的尊严,不挨饿不挨打,他终于逃出了棺材店。可是命运还是没有眷顾他,他又两次误入了贼窝。最后,善良的女孩南茜为了救他,残忍的被贼窝头目杀害……
每当我享受美味佳肴时,脑海里总浮现出奥立弗那又瘦又小的可怜身影,不知他现在过得好吗?我真想把一切美好的事物与他一起分享。现在,我格外珍惜我所拥有的,相比奥立弗,我是无比幸福的!
篇42: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这本书讲的是主人翁奥利弗尔·退斯特是在济贫院里出生,后来在弃婴堂里生活了九年,然后又被警官带回济贫院,像奴隶一样拍卖,最后被棺材店老板领走,过了一个月左右,奥利弗尔·退斯特独自前往伦敦,在路上遇到一个小偷,之后他就进入了贼窝。
后来,有一次偷窃活动,他的同伙把一个老先生的包抢走了,奥利弗尔·退斯特被抓住了,奥利弗尔·退斯特向老先生说了自己的处境,然后这个老先生就收留了他。让他过上了一段幸福美好的时光。有一次,他去给人送钱,半路被那同一个贼劫去,被迫参加一次入室抢劫,被子弹击中,抢劫失败后,半路被扔在路边。第二天,被被抢劫的那一家救去。最后,主人翁的两家联合,还有警察,用正义力量击败贼窝。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世界上存在的邪恶比正义多,最终正义能击败邪恶。
篇43: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19世纪最有影响力的经典小说之一,是英国着名作家查尔斯·狄更斯的作品。小说通过描述正义与邪恶的斗争,反映出当时英国社会的黑暗,也赞扬了正义,善良的品质。
故事是这样开始的:一位年轻的孕妇倒在街上,生出一名男婴后便离开了这个世界,这名男婴就是故事的主人公——奥立费,奥立费出生在济贫院,生活在孤儿院,10岁被送到棺材店做学徒,由于忍受不了诺亚等人的欺凌和虐待,只得逃亡雾都伦敦,他几次误入贼窝,被迫与邪恶为伍,因得到许多好心人的帮助,奥立费才一次次化险为夷,走过了一程又一程,最终于亲人团聚,奥立费的身份也真相大白。
奥立费出生在苦难之中,又在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却保持着一颗善良的心,困难并不能使他坠落,反而显现出他的高尚品质。
最后,正义终于战胜了邪恶,恶人都落得了悲惨的下场。
篇44: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这本书讲的是主人翁奥利弗尔·退斯特是在济贫院里出生,后来在弃婴堂里生活了九年,然后又被警官带回济贫院,像奴隶一样拍卖,最后被棺材店老板领走,过了一个月左右,奥利弗尔·退斯特独自前往伦敦,在路上遇到一个小偷,之后他就进入了贼窝。
后来,有一次偷窃活动,他的同伙把一个老先生的包抢走了,奥利弗尔·退斯特被抓住了,奥利弗尔·退斯特向老先生说了自己的处境,然后这个老先生就收留了他。让他过上了一段幸福美好的时光。
有一次,他去给人送钱,半路被那同一个贼劫去,被参加一次入室抢劫,被子弹击中,抢劫失败后,半路被扔在路边。第二天,被被抢劫的那一家救去。最后,主人翁的两家联合,还有警察,用正义力量击败贼窝。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世界上存在的邪恶比正义多,最终正义能击败邪恶。
现在对那场战争印象异常的深刻,苦难的、英勇的、坚强的、萎退的、积极的、落后的、失望与希望交织,空前的憾人心魄。
篇45: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是英国作家狄更斯所着,奥利弗·特威斯特该书的主人公。《雾都孤儿》主要讲了一名少妇被人送到济贫院,生下一个男孩就死去了,这个男孩就是奥利弗。奥利弗在孤儿院煎熬着过了9年后,又去棺材店当学徒,因无法忍受lingru、饥饿又逃到伦敦,被迫当了扒手。
在一次意外中,被善良富有的布朗洛绅士收留,不幸又被带回贼窝。女扒手南希告诉了奥利弗,他的哥哥为了遗产要杀他,又向警察告密,逮捕了贼窝的人。奥利弗的灾难这才结束,这才被布朗洛收为义子,开始了美好的生活。
《雾都孤儿》也告诉了我“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我们也应像奥利弗般始终保持一颗纯洁善良的心,怀有一种乐观积极的态度,拥有一份不屈不挠的精神,战胜生活中的种种磨难、种种不幸、种种悲惨。
读了《雾都孤儿》,让我不禁为奥利弗的悲惨伤心,为卑鄙小人愤怒,更为奥利弗获得新生高兴。
篇46:雾都孤儿读后感
奥利弗——一个孤儿,他被投入了一个充满贫困与犯罪的世界,忍饥挨饿,挨打挨骂,从来没有人关心他。邪恶的费金,残暴的比尔·赛克斯,以及一大群窃贼强盗。他们把奥利弗训练成一个神偷手,然后利用他去骗取钱财。可是奥利弗不愿去干这些事情,
费金就对他拳打脚踢,迫使奥利弗到处流浪。幸运的是,他遇到了一群善良的人,对他无微不至的关怀,让奥利弗感到非常温暖。
当我想到一个九岁的孩子,在伦敦被迫加入罪恶累累、堕落不堪的小偷、强盗、亡命之徒的行列之中。但他并未放弃,在他的心中仍向往着一个美好的生活,多次在好心人的帮助下,终于过上了自己所想往的生活。我真觉得奥利弗真勇敢、真坚强。
而我们生活在蜜罐里,福窝里,却总是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想过,在世界上,还有许多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寒冷、疾病作战;正面对着失去亲人,飘泊流浪的生活。他们需要别人的帮助,但更需要不屈的精神、勇敢的精神。
我要学习奥利弗的坚强不屈的精神、勇敢的精神。我们也要学习善良的布朗洛,是他伸出了援助之手帮助奥利弗的。
看了《雾都孤儿》,让我受益非浅,让我懂得了社会的冷酷与人的性格的残暴。我们要行动,帮助他们,挽救他们。
我向大家推荐的书是这《雾都孤儿》,这里面突出了一个典型人物,可怜、凄惨、悲苦的南希,她生活在一个残忍的世界中,却挣扎着要忠实于她所爱的人。她为了帮助奥利弗,而背叛了她所爱的人,最后遭到了坏人的毒手……经过这一连串的事奥利弗却坚强不屈,勇于斗争,所以我向大家推荐这本书。
篇47:雾都孤儿读后感
暑假里我看了好几本课外书,每本都很好看。但让我映象深刻是那本狄更斯写的《雾都孤儿》。狄更斯是十九世纪英国最著名的现代主义作家,当他些这本书时,年仅二十五岁。我看完这本书后,书里的情节会久久的在我的脑海里浮现。
孤儿奥立弗是上流社会一个有钱人家的私生子,他年轻的母亲因长期得不到关爱,只身一个人饱经跋涉,思虑之苦,在生下他后就辞世了。奥立弗来到人世后,从未得到过母爱和家庭的温暖,在当时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地狱一般的凄苦生活。九岁被送到一家棺材店当学徒。老板刻薄凶狠,他在那里因忍受不了虐待和欺欺负,一次又一次遭受毒打后,连夜逃了出去。在去伦敦的路上被小偷所骗,一进城便身陷贼窟,强盗头子一心要把他训练成一个小偷。但生性纯良的奥立弗却怎么也不肯就范。他们第一次带上他上街行窃,想拖他下水,用转移目标的办法使他被无辜扭送进警察局。幸运的遇到其父亲生前的好友布朗罗先生,将他救到了自己的家里。不幸的是他再次身陷贼窟后,在一次被逼的盗窃中身中一弹,挣扎在死亡线上。有幸运的遇到露丝小姐和梅里夫人,他们以极大的爱心收留并求活了他。在康复后奥立弗遇同父异母的哥哥,可他哥哥想尽办法害他,想把他送上绞刑架,就可以独吞了遗产和发泄心头之愤的目的。露丝小姐知道后报告了布朗罗先生,让奥立弗终获澄清。奥立弗得到一笔遗产,被布朗罗认作义子,同那些正直、善良的人们居住在一起,过着幸福、自在的生活。
这本书描写和反映了善于恶、美于丑、正义于乖谬的斗争。赞扬了人们天性中的正直和善良,也揭露了当时英国一些慈善机构的虚伪。这看后即同情奥立弗的遭遇又为他最后过着幸福的生活而高兴。
篇48:雾都孤儿读后感
奥里弗很可怜,他一出生就成了孤儿,从小就在济贫院里过着地狱般的生活。他吃不饱饭,还要挨拳头、挨巴掌。9岁时他就被送去当学徒,那里过着更加苦难的生活,大人瞧不起他,还总是污辱他的妈妈,动不动就对他拳打脚蹋,小孩也欺侮他,他受尽了欺侮和毒打。又一次被毒打之后,奥里弗实在受不了,他不想再屈服了,终于挥拳而起,结果遭到了更多人的鞭打。
奥里弗太可怜了,好人都上哪儿去了,怎么没有人帮助他呢?怎么没人给他送点吃的,没人收养他呢?我感到很伤心,很焦急,真想去帮帮奥里弗,真的,他太可怜了,我都要哭了!
奥里弗忍受不了折磨,他跑了七天七夜,终于逃到了伦敦,他快饿死了,这时遇到了一个小偷,给他吃的。可是他并不知道这个人是小偷,他误入贼窟,强盗头子一心要把他训练成一个小偷,可是心地善良的奥里弗却怎么也不愿当小偷。他们第一次带他上街偷窃,想拉他下水,用转移目标的办法,使他被无辜扭送到警察局,幸好遇他父亲生前的好友布朗罗先生,将他救到了自己家里。他过了几天幸福的日子,真是太幸运了,他在布朗罗先生家里还看到了他妈妈的照片,可是当时他并不知道。布朗罗先生见到他很亲切,布朗罗先生家的佣人贝德温太太很喜欢他,他们对他特别好,他从出生就没享过这样的福,他吃得好,穿得好,他在这个家庭里过着幸福的生活。
好人终于出现了!奥里弗遇到了好人布朗罗先生,我太高兴了,他要是一直在这个家庭里该多幸福啊!可是,不幸又来临了,可怜的奥里弗又身陷贼窟了!真是太气愤了!
奥里弗被那帮贼又抓进这贼窟后,老强盗费根仍想把他培养成一名小偷,可是奥里弗坚决不做小偷,强盗头子用各种手段折磨他,想把他的那颗心变得和他们一样黑,使他尝到了饥饿、悲伤、孤独,可是就是没法动摇他的意志,他誓死不做小偷。
奥里弗真是好样的,近朱者赤,近墨者不黑,他在强盗堆里,仍然保持着一颗善良的红心,奥里弗真是个意志坚定的男子汉,我为奥里弗叫好!
奥里弗在贼窟里忍受着痛苦,他一心想逃离贼窟。一次贼窟里密谋策划盗窃,贼头们强迫奥里弗参加这次远行盗窃,可是善良的奥里弗不想跟他们干坏事,他想为这家人通风报信,结果被打了一枪,他身中一弹,挣扎在死亡线上,又幸好遇到露丝小姐和梅里夫人,她们以极大的爱心收留并救活了他。没想到这位好心的露丝小姐就是他的亲姨妈。
原来,这里面有一个可怕的阴谋。原来奥立弗有个同父异母的哥哥名叫蒙克斯,已经成为江湖大盗的蒙克斯同老贼头费根勾结上了。他设法弄到和销毁了反映奥立弗父母真实关系的证据。他向费根许以重金,要老费根把奥立弗教唆成盗窃犯,并最终让他被挂上绞刑架,以达到他独占他父亲遗产的目的。可是贼窟里也有一个好人,那就是南茜,她自幼沦入贼窟、但是本性却很善良,南茜同情小奥立弗,她冒着生命危险向露丝小姐和布朗罗先生报告了他们的罪恶计划,露丝小姐还鼓励她改邪归正,她也想回去后好好做人,却被惨遭杀害。布朗罗先生用智谋迫使蒙克斯对其阴谋一一招认。奥立弗的身世大白于天下。关于露丝小姐身世的一些疑点也终获澄清,并且和梅里夫人的儿子结婚了。好人都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坏人都落到了应得的下场。奥立弗得到一笔遗产,再也不会挨饿受冻了。他还找到了亲人姨妈,还被布朗罗认作义子,同那些正直、善良的人们居住在一起,过着幸福、自在的生活。
奥里弗终于过上了幸福、自在的生活,我真为他感到高兴啊!我觉得他有这么好的结局,除了受到这么多好心人的帮助外,是跟他的他坚持不懈分不开的。如果他在身陷贼窟后,意志不坚定,和那些贼一样上街去偷盗,那他和一般的小偷没什么不一样,结果一定会很惨。这让我想起了总部大街上,都有一些外地的小偷,上次我们和小姨去逛街,有妈妈、姥姥、小姨还有我,这们这么多人在小联华门口并排走着,小姨背着包走在最边上,她的的包还被拉开了,幸好小姨感觉到了,发现是两个小孩后,回头一喊,俩人就跑了。哎呀!他们也说是十岁左右,那么小就当小偷,真是太可惜了!也许是因为穷,吃不饱饭才这样做?可是怎么不能象奥里弗一样克服困难呢?我们都是好人呢,好人可以帮助他们,可以拉他们一把呀!为什么要偷盗呢?
看着书里的小奥里弗从小生活得那么可怜,想着路边还有要饭的人,跟他们比,我觉得自己很幸福,吃的好、穿的暖,有人疼、有人爱。真应该好好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努力学习,报答老师,报答家人。看着后来那么多好心人帮助奥里弗,使他过上幸福的生活。我就想做一个有爱心的人,来帮助那些受苦难的人,我就想如果我们大家都来帮助他们,伸出关爱的手,拉他们一把,我们周围就会少很多小偷,会多很多象奥里弗一样幸福的人,那该多美好呀!
篇49:雾都孤儿读后感
肮脏的世界,纯洁的心灵。
狄更斯试图说明,善良能克服一切艰难险阻。因此,他为我们塑造了小奥利弗——一个孤儿,他被投入一个充满贫困与犯罪的世界,忍饥挨饿,挨打挨骂,从来没有人爱他。还为我们写出来南希——可怜、凄惨、悲苦的南希,她生活在一个残忍的世界里,却挣扎着要忠实于她所爱的人。而且,正如在一切最好的故事里一样,善良最终战胜了邪恶。
狄更斯正是用小说形式反映当时黑暗的社会现实,资本主义社会下人民的生活是多么的贫困,贫民的生活就如作品中写的一样。狄更斯被称为维多利亚时代的眼睛,因为用小说的形式把观察到的东西用小说的形式再呈现出来。所以说,这部作品的内容正是对当时社会的真实写照,而我觉得作者在描写贫民救济所的孤儿的生活时用了非常生动、形象的语言,也是一种犀利的手法,揭露了社会的黑暗。
在狄更斯写这部作品的前几年,英国议会通过了新的救济法,取消了对贫民的救济,而是直接将贫民收容到贫民救济院去。狄更斯笔下的贫民救济院就是当时的贫民救济院的真实写照。贫民在救济院中没有民主,没有自由,只有被虐待,挨饿受冻,一个个面黄肌瘦,随时都有倒地死亡的可能性,而那些教区干事们,那些总管们,一个个却吃得肥头肥脑的,精神十足。狄更斯在作品中对贫民救济院的生动描写就是反映了一个社会问题。有人认为狄更斯的这部作品是一部严肃的文学作品,因为这部作品提出了深刻的社会问题,对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
整部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不仅为奥里弗的身世叹息,为坏人说愤怒,被善良人所感动,为奥里弗最后的幸福生活而高兴。而我最喜爱的人物,是在两次奥里弗陷入危难时,没有计较他偷了东西,而是十分同情他,并帮助了他的两个人。因为他们的善良,奥里弗才得救,也因为他们的善良,才使世界上少了一个受苦的孩子,是将来少了一个贼,多了一个好人。
如果世间的人都想他们一样的话,我想,世上便不会有受苦的人,不会有那么多的孤儿。正如一首歌中所唱的:“只有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而我也为其中的南西所感动,她是贼窝得一分子,但她没有被贼窝染黑了心,她知道悔改,知道去怜悯一个孤儿。但她也是被那个善良的人所感动了,可见如果多一个善良人,也许可以多感化一个在贼窝里的一刻还有一点点人性的心。但是,我也为南西所悲哀,她最后的结局十分惨,她被打死了,而打死她的人,确是她一直不舍得离开的人。南西曾有许多机会逃离那个肮脏的世界,但她放弃了,就是舍不得最后那个打死她的人。
奥里弗,南西,善良的绅士和小姐,贼窝里的人以及《雾都孤儿》中的所有人,都使我知道了许多东西。《雾都孤儿》,一本好书。
篇50:雾都孤儿读后感
秋末冬初,儿子从学校图书馆借回《雾都孤儿》,是译林出版社1997年出版的何文安的译本。书薄而轻盈,书窄小巧,排版紧凑,字小无插图,封面色彩简单庄重,给人袖珍书在手,经典在握的厚重感,是那个年代最流行的书貌。不像现在的流行书式,书阔精致,排版松散,留白充足,包装精巧。
有意思的是,这本书每章章首有本章故事概要,短短三四句,像现在时兴的微博,三言两语道明此章作者的思想轨迹,也如推荐时的编者按,直接向读者标明本章的闪光点——就我有限的阅读经历,这种书式不多见。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25岁时写的一部长篇小说。他在这部小说里,着力刻画了当时伦敦贫民窟的悲惨生活,小说以生动的细节描写,妙趣横生的幽默和细致入微的心理分析抗 议社会的不公。
奥立弗从出生起便招人歧视,济贫院的贫民时时被人虐 待,而法官、执事以及济贫院院长等等一批类似草包的人物对上趋炎附势,对下草菅人命。狄更斯在《雾都孤儿》的人物性格塑造上十分出色——奥立弗的天性善良,法官的冷漠无知,教区干事的虚伪贪婪,济贫院女总管的狐假虎威,贼首费金的假冒伪善,赛克斯的冷酷毒辣,南希的天良未泯,布朗罗的善良机智,露丝小姐的冰清玉洁等等人物性格无不活灵活现。
小说从来历不明的母亲在济贫院诞下小奥立弗后离世开始展开,在狄更斯张驰有度游刃有余的叙述里,读者不时为小奥立弗的生存状态焦虑担心——他吃不饱穿不暖,时不时被 虐 待被关进地窖接受惩罚。他没有亲人,也没有关心他的人,他一直任人欺侮。按照常理,读者几乎可以预见在那样悲惨扭曲的环境里,这位小主人公前景堪忧,如果不夭折,能幸存活下来,其结果也毫无希望可言。
天才的狄更斯不惜进一步让他步入绝境,并为他的一生转折打下伏笔:小说又把他送进棺材铺当学徒,年幼的奥立弗终于因母亲的名声被污辱而奋起反抗,为此济贫院决定“处以他绞刑也不过分”,棺材店老板痛打他后,打算先饿他几天再找他算账。作者以大量笔墨着力渲染小奥立费悲惨绝望的处境,以及身边人人性的冷漠,在他走投无路时,才为他安排命运的第一次转折——八岁的奥立弗不堪折磨逃出魔掌,徒步逃到他听人传说过的花花世界伦敦。
在那里,初到伦敦的小奥立弗立即陷入新的困境,他没吃没喝,也没有过夜的地方。当他再次走投无路时,一个衣衫褴褛但出手阔绰的少年出现了,他主动靠近小奥立费,他的困境似乎立即柳暗花明,读到此,读者刚刚松了一口气,可作者狄更斯为他布下的是更加插翅难逃的绝境,他误入贼窝,而且巧合迭现。
作者处处精心处处伏笔,悄然铺垫,在困境重重之后,谜底才昭然揭开——奥立弗第一次跟小偷上街,被掏兜的人恰巧是他父亲的好友布朗罗。第一次在匪徒的劫持下入室行劫,被偷的恰好是他亲姨妈露丝梅莱家。小说高 潮迭起危机四伏,令读者时时紧随故事情节紧张得喘不过气来。
这是一部精彩而伟大的社会小说,结构精巧,布局奇妙,语言独特。狄更斯不愧是杰出的语言大师,擅长运用讽刺,幽默和夸张的手法。如邦布尔婚后训斥哭泣的老婆,“哭能够舒张肺部,冲洗面孔,锻炼眼睛,并且平息火气。”作者的诙谐幽默别具一格,即使最悲惨最凄凉的场景描写,也能以轻松的笔法道尽世道沧桑,以诙谐的语言轻松展示黑色幽默,使我时时折服于作者精妙无比的独特语言魅力。如布朗罗先生报告法官执事小奥立弗病了,执事置之不理,于是“奥立弗在执事的格外恩准下,软绵绵地晕倒在地”。
清末名臣曾国藩说过,读书的捷径是多读经典。《雾都孤儿》不愧是优秀的世界名着之一,其个性化的语言特色以及丰富曲折的故事情节,从头至尾扣人心弦,给我耳目一新的感觉。以后,要多读此类经典。
篇51: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是一部非常成功的作品,是狄更斯这位享誉盛名的代表作之一,它揭露了隐藏在伦敦狭小、肮脏的偏僻街道里的恐怖和暴力,也展示出了18世纪伦敦罪犯的真实面目;同时,狄更斯还试图说明:善良最终能够克服一切艰难险阻。《雾都孤儿》不仅吸引了评论家和公众的注意,同时它背后潜藏着的那一种强烈的情感不仅打动了与他同时代的读者,也深深地打动了我。
《雾都孤儿》中主人公的英文名字为liverTwist,而Twist其英文意思是“扭曲,曲折,使苦恼”,这暗示着主人公liver的一生很坎坷,要经历很多的痛苦。在这个对社会进行抗 议的情节剧式的小说中,奥利弗被当作一个主人公,其目的不是要触动我们的文学敏感性,而是要打动我们的情感。
奥立弗退斯特出生于19世纪30年代英国的一所济贫院,他的妈妈用冰冷而毫无血色的嘴唇怜爱地在孩子的额头亲了一下后倒过去,咽了气。没父没母的奥立弗的童年过得极其凄惨,最初的9年是生活在一个管理不善的孤儿院,之后被转到收容成年人的济贫院。济贫院是维多利亚时期中产阶级建立的用来收养穷孩子的机构,因为人们认为穷人的身上有固有的恶习,穷人的家庭造就了这样的恶习,为了阻止这样的恶习产生,所以穷人夫妻就要分开,以阻止他们生孩子,从而减少下层社会的人。但可以这样形容当时的济贫院:济贫院给穷人提供的是慢性挨饿的机会,而在街头则是快速饿死。奥利弗和他的小伙伴们忍受着“慢性饥饿的折磨”。曾给我留下一个特别深刻印象的镜头是:一天晚上吃饭时,一个小孩子跟其他小孩子说,如果不给他多吃一碗粥,说不定会吃了谁。孩子们都很害怕,于是抓阄决定谁输了就要为那个孩子多要点吃的来。奥立弗输了,于是午饭后,其他孩子坚持奥立弗在晚饭时多要点食物。他的请求震惊了*,结果使他们出5英镑作为酬金,要人把他从他们手上带走。因而可见,《雾都孤儿》是对维多利亚时期穷人的社会境遇的严厉批判。
《雾都孤儿》的起势情节是:绝望之中的奥立弗在黎明中出逃,奔向伦敦,在伦敦城外,又饿又累的他遇到了一个与他相仿年纪的男孩—杰克,杰克让他住在自己的恩人费金的住处——实际上是一个窃贼之家,费金这个“枯瘦如柴的犹太老头”兼职为犯罪头头专门训练孤儿为他偷东西。经过几天的训练,奥立弗和其他两个小孩被派去偷东西。当奥立弗看到他们偷了一个老绅士的手绢的时候,吓得拔腿就逃,他被抓住了,但勉强地躲过了指控,没有因偷盗被定罪。布朗罗先生,就是手绢的被偷者,把发烧的奥立弗带回家中护理,让他恢复健康,原本以为黑暗的生活会远离他而去,但是费金贼帮里的两个大人赛克斯和他的情人南希把奥立弗抓住,并送回费金那里。在《雾都孤儿》中,颇具争议性问题的人物是南希。南希在道德上的复杂性在几位主要人物中是很独特的。南希自幼便是一个小偷,饮酒无度,而且是一个不检点的女人,她所陷入的罪恶为她的社会所不齿,但当她牺牲自己的生命去保护奥立弗这个她并不是很熟悉的小孩时,她的行为又是最为高尚的。正因为南希,奥立弗被狄更斯掩藏下的真实身份才有了渐渐浮出水面的一刻。
随后,费金派奥立弗去帮助赛克斯抢劫。奥立弗被那家的仆人用枪击中,赛克斯弃下受伤的奥立弗逃跑了。上天可怜善良的奥立弗,他被住在那里的梅莱太太和她漂亮的养女露西收留了。奥立弗开始了一种新生活。他常常与露西和梅莱太太外出散步,有时露西读书给他听,他也努力地学习功课。他觉得自己好像永远把罪恶,艰辛和贫困的世界抛在背后了。小说中,梅莱太太和露西所担任的母性角色使奥立弗第一次生活在正常的家庭当中,在她们母亲般的关爱下,奥立弗在乡下度过了美好的夏天。并且在梅莱一家的帮助下,布朗罗先生和奥立弗又团聚了,并消除了彼此间的误会。随后,布朗罗先生找到孟可思,追问奥立弗的真实身世,真 相终于大白。原来孟可思是奥立弗同母异父的,和费金一起密谋陷害奥立弗,使之声名狼藉,并且是病态的,品行不端的坏兄弟,而且还查明了露西是奥立弗的亲生阿姨。
小说的最后总结了狄更斯的道德和宗教观念:如果没有强烈的爱,没有博爱之心,如果对以慈悲为准则,以博爱一切生灵为标志的上帝不知感恩,那是绝对得不到幸福的,因而,有罪恶的得到了严厉的惩罚,穷凶恶及的人物到最后仍承担着罪恶,相应的,好人终究有好报,布朗罗先生收养了品性善良,道德高尚,宽容仁慈的奥立弗,他们和梅莱一家一起回乡下,从此过着幸福的生活。
篇52:雾都孤儿读后感
最近看了一本很经典的书,名字叫《雾都孤儿》,是英国着名的现实主义作家查尔斯。狄更斯的作品。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个出生在救济院的孤儿,倍受屈辱,就离开家乡来到伦敦的故事。
一天晚上,一个婴儿的哭声传出救济院,一个新的生命在救济院诞生了,孩子刚出生母亲就死了,所以救济院就收留了他,至于名字救济院有个规定就是每一个收养的婴儿的名字按字母顺序排列的,而这个小孩轮到T字开头了,所以就叫奥利弗退斯特。在他9岁生日不久就像包袱一样被扔到了寄养所,那里以政府给的经费不足为由,给所里的人们每餐一碗粥。后来奥利弗被邦布尔带到了济贫院,那里有二三十个小孩,都在做苦工,而且每顿饭也给的很少,大家的愿望就是过节,以为过节就可以得到一些发霉的面包。后来奥利弗勇敢的向发粥的人再有一碗粥,却遭到毒打,后来被5英镑卖给一个卖棺材的人做学徒。那人已经有二个学徒了一个叫诺亚,另一个是夏洛蒂。他们和太太每天都挖苦奥利弗。最后把他逼到离家出走。
后来他来到了伦敦,误被一个人带到的贼窟,这里有个头目叫费根,已经是一个老扒手了,带出来一部分“徒弟”,他知道奥利弗是一块好料,就想把他培养成扒手,每天和其它两个徒弟一起玩“游戏”,说是游戏,其实是训练他们怎么偷钱。后来一次实践,奥利弗、“机灵鬼”和查理一起在街上转悠,就看到了一个很阔的人在书摊上看书,“机灵鬼”和查理就上去偷了一个很别致的手帕接着就跑了,而后被误认为是奥利弗偷的还是书摊的老板出来证实才得以结束。最后被这位被偷的人(布朗劳先生)带回了家。受到先生和管家的精心照顾,才初尝人间温暖。
过了些日子,布朗劳派奥利弗送书,路上碰到费根集团的人又被重新带回贼窟。后又被迫参加一项抢劫活动,由于行动失败被枪打伤,后又被同伙儿扔到了水沟里,后被被抢劫的家人所救,主人露丝小姐对他很是照顾,后来又听说贼窟里的人要谋杀奥利弗,于是就与布朗劳一起先下手,把费金团伙推向灭顶之灾。
最后真 相大白,原来布朗劳先生是奥利弗爸爸的朋友,露丝则是奥利弗妈妈的妹妹。
这本书让我们感受到了一个小偷的冷与暖,“冷”是因为刚出生,母亲就病故,在家乡里被人像包袱一样扔来扔去。9岁那年逃到伦敦又被无知的带到了贼窟,知道真 相后,好不容易逃出来,又因为一次送书事件被逮了回去。而且到最后他的同父异母的哥哥为了得到父亲的遗产想去杀了他;“暖”则是逃出贼窟时受到布朗劳和他的管家无微不至的照顾,以及后来抢劫事件失败后受到露丝小姐一家的关怀。
奥利弗还是一个很善良的孩子,在他父亲的遗嘱上写着:“把财产分为两份,一份是奥利弗的哥哥的母子俩,另一份则是奥利弗母子俩,但孩子要继承财产就必须符合条件,他在未成年期间,绝不以任何不名誉、下流的或违法的行为来玷污他的姓氏。否则,所有的财产归另一人所有。”
当时奥利弗的哥哥(蒙克斯)是一个强盗,为了夺回财产他就想把奥利弗杀了来夺财产。
后来布朗劳看到蒙克斯还有希望,就向奥利弗请求把一半财产分给他,奥利弗同意了。几年后蒙克斯“旧病复发”,在牢里度过一生。说明了恶有恶报,善有善报。
篇53: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这本书我很早就买了。当初买的时候,看到书的封底,写着一些名人的评价:马克思说,这是狄更斯第一部伟大的社会小说,而狄更斯则被后世奉为召回人们回到欢笑和仁爱中来的明灯。再加上在历史课对狄更斯和《雾都孤儿》的初步了解,我毅然买下了它。可却因为时间繁忙,始终没有捧起它,细细阅读。暑假了,趁着时间充裕,我终于捧起它。有时,我气愤,有时,我大笑,有时,我担心于是,我相信自己的选择没有错,这是一本好书。
它讲的是:一个不知来历的年轻孕妇昏倒在街上,人们把她送进了济贫院。第二天,她生下一个男孩子后死去,他就是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奥利弗在孤儿院挣扎了9年后,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当学徒。难以忍受饥饿、贫困和侮辱,奥利弗逃到雾都伦敦,数度落入贼窝。他曾被富有、善良的布朗洛先生收留,不幸又被带回贼窝。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救奥利弗,不顾贼头费金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洛报信,说奥利弗就是他找寻以久的外孙。后来,南希被贼窝头目赛克斯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雾都孤儿》集中反映了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乖谬的斗争,赞扬了人们天性中的正直与善良,也揭露了一些慈善机构的虚伪。一个现实的社会!
善与恶在本书中很显然:正义、善良、慷慨的布朗洛先生;漂亮、富同情心、坚强的罗斯;虽出身贼群,但有爱有恨,有同情心和正义感的扒手南希;最终改邪归正的费金的徒弟贝茨冷漠、自私、恃强凌弱,欺压平民的教区牧师助理邦布尔先生;贼窝首领费金;心黑手辣,几无人性的费金同伙赛克斯;内心为仇恨充斥,奥利弗同父异母的哥哥蒙克斯主人公则是一个生性善良、倔强、诚实却受尽非人欺负的孤儿。
有句话说,好人有好报,这是我们对好人的祝福吧!而社会上更有很多好人非但没有好报,更是好人命短啊!真的是这样吗?不,上帝是公平的,至少我们心中的上帝是公平的。命运也是人性化的,就象老一辈说的那样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坏事做多了,必会遭天堑,老天爷在上头看着呢!而《雾都孤儿》深刻的为我们描述了这一点,善总是有善的归宿,恶也逃不过命运的惩罚:布朗洛最后认奥利弗为义子;罗斯嫁给养母的儿子哈里,有情人终成眷属;南希被赛克斯打死,却救了奥利弗;贝茨成为了快活的年轻牧场主;而邦布尔沦为济贫院贫民;费金死于绞刑架上;赛克斯在逃亡时误将自己打死;蒙克斯最终死在狱中。
这个世界永远鄙弃恶,人之初,性本善,相信每个人的本性都是善,只是在往后的人生中被周遭环境所潜移默化了。那么,只要我们坚守善,无论多么苦,要相信,善的归宿始终是善,而恶呢?
朋友,去看看它吧《雾都孤儿》,你会受到许多启迪!
朋友,让我们心连心,创造一个善的世界,让每个人都有一个善的归宿!
篇54:雾都孤儿读后感
这一周空余时间很多,所以读了两本书,一本《雾都孤儿》,一本《简爱》,这里先谈一下读《雾都孤儿》的感受吧。
先介绍一下作者狄更斯那个年代吧,在狄更斯那个时代,英国式全世界军事上,经济上最强大的资本主义国家,而伦敦就像一面镜子,反映着整个社会的种种矛盾。豪华的店铺里充斥着从大英帝国个殖民地运来的珍贵商品,供贵族资产阶级享用,而在危楼破屋里生活的工人和城市贫民生活却十分困难。狄更斯就是通过这一生活背景来描写的。狄更斯在小说中,无情的揭露和鞭挞了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
这部作品的主角奥立佛是个孤儿,在贫民救济院里长大,一直受到别人的歧视。因为不堪欺负而逃到伦敦,误入贼窝,受骂挨打,成长过程中不知吃了多少苦头。虽然在这样的环境中成长,但奥里佛有一颗善良的心,不管受多少苦,他不愿做坏事的决心是最大的。他受恩于人,永远也忘不掉感谢恩主。虽然他受到一些好心人的同情并收养,如布朗鲁先生,梅里太太,但盗贼集团里的人仍不放过他,而他的同父异母的哥哥也想致他于死地。奥立佛的命运是悲惨的,但他又受到好心人的帮助,查明了他的身世,并获得了遗产。他的命运最终得到了改变,可望成为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
这部作品在开头就写了奥里佛在贫民救济院的情况,狄更斯在描写贫民院的生活情况时用了极其讽刺的手法:每个孩子有一碗薄粥,一点也不能增多,只有遇到重要的公共节日,除一碗粥外才能增加二又四分之一盎司的面包。他们吃过的粥碗从来不需要洗,孩子们总是用调羹刮碗里的残汁,一直刮到碗锃明烁亮。刮碗这件事完成之后,他们坐在那里眼睁睁地盯住大铜锅,仿佛他们能够把一块块灶砖都吞下去。这是他们还穷凶极恶地舔着自己地手指头,巴望着有几滴溅过来地粥星儿。从中可以看出那些孤儿的生活是多么的贫困,整天都处在饥饿状态中,无望地舔着自己的小指头,巴望着溅过来的粥星儿。可想而知,孩子们的生活是多么的悲惨,而奥里佛就处在这样的环境下。狄更斯正是用小说形式反映当时黑暗的社会现实,资本主义社会下人民的生活是多么的贫困,贫民的生活就如作品中写的一样。
读完这部小说,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奥立佛是个坚强、善良、聪慧和勇敢的天真男孩,却经历了坎坷的人生,最终雨过天晴,迎来了幸福的生活。而我们现在是生活在蜜罐里,在福窝中,却经常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想过,世界上还有许许多多贫困的孩子,正面对着失去亲人,漂泊流浪的生活,或许是面对辍学的困境和挨饿的局面。他们充满着对生活的热爱,憧憬着明亮的教室,向往着可口的食物或者是保暖的衣服。面对这些渴望生活的贫困的孩子,我们能视而不见吗?能袖手旁观吗?社会越是进步,人类越是文明,我们更需要用爱心去帮助那些在困境中的人们,帮助他们摆脱困境,迎来幸福的生活。
篇55: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这本书,我有幸读了读,读后受益匪浅,感受颇深。让我联想到许多现实生活中的情景,对我触动很大。
《雾都孤儿》这是一部反映生活悲惨现实的小说,作者是英国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查尔斯狄更斯。小说的主人公奥利弗,深深地感动了我,读完后,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
奥利弗是一个孤儿,他被投入了一个充满贫困与犯罪的世界,忍饥挨饿,挨打挨骂,从来没有人关心他。邪恶的费金,残暴的比尔赛克斯,以及一大群窃贼强盗。把奥利弗训练成一个神偷手,然后利用他去骗取钱财。可是奥利弗不愿去干这些事情,费金就对他拳打脚踢,迫使奥利弗到处流浪。幸运的是,他遇到了一群善良的人,对他无微不至的关怀,让奥利弗感到非常温暖。
奥立佛是个坚强、善良、聪慧和勇敢的天真男孩,却经历了坎坷的人生,最终雨过天晴,迎来了幸福的生活。而我们现在是生活在蜜罐里,在福窝中,却经常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想过,世界上还有许许多多贫困的孩子,正面对着失去亲人,漂泊流浪的生活,或许是面对辍学的困境和挨饿的局面。他们充满着对生活的热爱,憧憬着明亮的教室,向往着可口的食物或者是保暖的衣服。面对这些渴望生活的贫困的孩子,我们能视而不见吗?能袖手旁观吗?当我读到狄更斯笔下的贫民院孤儿的生活时,我的头脑中总会闪现出在电视上看到的非洲难民的画面。
旧社会贫民的生活是贫困的,挨饿受冻是很平常的事情,而在21世纪里,在这个文明的时代,饥饿、恐惧、挨冻依然存在。在看到奥立佛被欺负,被殴打的情节里,我又不时地联想到了常常在大街上看到的那些卖艺和乞讨的孩子。听说这些衣衫褴褛的孩子们也是误入了一个组织,不管是卖艺得到的钱、乞讨而得到的钱、还是偷来的钱,也要上交他们的头儿。这就是文明的社会吗?那些孩子的命运,他们的生活,和狄更斯笔下的孤儿奥立佛的生活又有什么区别呢?奥立佛是幸运的,能够被善良的人收留。而在现实社会中那些误入不明组织的孩子们,他们的命运会怎样,能够遇到好心人吗?我想不会的,他们的结局或许是像这部作品中的南茜那样,或者是饿死、病死。这也是这个所谓的文明社会的必然结果。社会越是进步,人类越是文明,那些不良分子也就越猖狂,而不幸误入他们手中的孩子们命运就越悲惨。所以,我们更需要用爱心去帮助那些在困境中的人们,帮助他们摆脱困境,迎来幸福的生活。
《雾都孤儿》反映了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邪恶的斗争,赞扬了人性中的正直与善良,也揭露了当时英国隐藏在伦敦狭小、肮脏的偏僻街道里的恐怖与暴力。还说明了善良能克服一切艰难险阻的观点,故事美好的结局,也证明了这点。
好人终会有好报的,邪不压正,正义一定会打倒邪恶的!坏人也终会得到悲惨的下场。
《雾都孤儿》不愧为世界名著,被它优美的语言与幽默讽刺的手法所深深感动,让人含泪微笑,心灵顿时得到充实与净化。
篇56:雾都孤儿读后感
奥利费这个没有父母的孤儿,出身就在习艺所生活。他那里环境十分恶劣,饮食也十分差。文中这么说道“一位大师傅系上围裙,由一两个女的作助手,好像要发什么珍贵的吃的呢。可事实却是每一个男童可以领到一小碗的“佳肴”,没有更多的了,孩子们总是用汤匙把碗刮到恢复锃光瓦亮为止,之后他们坐在那里,眼巴巴地望着粥锅,恨不得把砌锅灶的砖头也吞下去。而当时的英国也是这样的场景:“孩子们总是半饥半饱,穿的破破烂烂,他们有一半人不知道什么叫吃饱,许多孩子一天只吃一个便士的面包;甚至还有一些小孩子从早上八点到晚上七点连一点东西都不吃。他们常常衣不蔽体:许多孩子冬天还赤着脚。”
当时,作者在写这篇小说时,英国是全世界军事上、经济上最强大的资本主义国家,而伦敦就像一面镜子反映着这个国家的种种矛盾。豪华的商店里充斥着大英帝国各殖民地运来的珍贵商品,供贵族资产阶级享用,而在另一端,危楼破屋栖身的工人和城市贫民却十分艰苦地生活着,工人住宅住得拥挤不堪。家具的多少,那就随贫穷的程度不同而有所不同,最穷的连需要的家具都没有,在很多情况下,只是一些破衣烂衫。食物基本很坏,往往是几乎不能入口的,在许多长河,至少是有时候,在量方面也不足,而在最坏的情况下就会饿死人。
那时,英国通过新的济贫法,取消一切金钱或实物的济贫,只承认把穷人收到习艺所这一种方式。
从书中看到,千百座这样的习艺所就是千百座穷人的监狱。仅仅是怕当倒毙街头的饿死鬼,失业者才不得不走进这人间地狱。英国政府对此了解得一清二楚,它正是指望穷人千方白鸡地逃离习艺所的命运,从而使当局可以假惺惺地宣称:是穷人自己不愿接受救济。
贫民习艺所是狄更斯笔下英国社会的一大脓疮。他指出:“那里的伙食比最穷的工人吃得还要差,工作却更繁重,甚至监狱里一般的伙食也比这里好。”然而年轻的狄更斯在本书中不局限于揭露贫民习艺所这种机构的本质,他还愤怒地去抨击对童工的残忍剥削,批评英国法律坑害哪些为一块面包卖命的孩子。
篇57:雾都孤儿读后感
一个出生在英国济贫院里的孤儿,他叫奥利弗。他被送到一个“吃不饱,穿不暖”的寄养院里勉强活到了9岁。因为要求添一点粥,遭到毒打被关了禁闭。随后他被打发到一个棺材铺去当学徒。在那里,他成了老板的聚宝盆却又受老板、老板娘、师兄的欺凌。他不堪凌辱,逃走了,来到了雾都城市——伦敦。
在伦敦,他不幸落入费金的盗窃打劫团伙中,经历了伦敦最底层生活的苦难,费金最后被处死,而奥立弗则被人收养,过上了幸福生活。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受益匪浅,感受到了做一个孤儿的滋味。我们离不开父母,离不开家。没有亲人的照顾,没有家的温暖,我们又将怎样呢?没有父母我们就像一根无助的草。在现实生活中 ,我吃的饱,穿得暖,睡的香。妈妈爱我,爸爸疼我。谁都对我好,我就是家里的明珠,我被捧上了天。我和奥利弗的生活是完全不一样的。但是,好人有好报,奥立弗最终过上了幸福生活。可见,当时的社会是多么不好,到处都有打劫团伙。但现在社会发达了,坏人渐渐减少。如果不想做一个孤儿,就应该更爱父母!!!
篇58:雾都孤儿读后感
这个假期,经朋友推荐,我读了一本小说叫《雾都孤儿》,这本书故事情节起伏波折,同时也让我认识到了另一个英国。
其实英国在大家眼中是一个文明国度,可在作者笔下,这个英国是肮脏的,是阴暗的,这篇故事多以讽刺的手法来写的,文字非常引人入胜。
这篇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童心未泯的孤儿,前面有写出了奥列佛身世的伏笔,一件物品,而在最后这件不起眼的伏笔成了解开奥列佛身世的钥匙。文章中有许多处这样那样的人物或事情,在最后起了关键性作用,而这个孤儿奥列弗在当时英国复杂的社会现实的影响下成熟,但纯洁的心灵永远没有被污染,这是多么善良无暇的童心啊。
我猜作者是对纯洁童心的赞美,还有对下层社会地位的同情,对英国复杂的社会现实的批评和讽刺,因此塑造出主人公奥列弗的形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结局总是那么美好,奥列弗过上了很幸福的生活,而文中的反面人物得到了他们应有的报应。
其实,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大家经常遇到小困难,几次不能解决后就想放弃,缺少意志力的锻炼。与奥利弗相比,我们生活得多幸福,可我们还是不满足,常常抱怨生活。我们应该珍惜现在优厚的生活条件,在困难面前不低头折腰,一起展望未来,做一个强者!
篇59:雾都孤儿读后感
周六,我和妈妈到衡山电影院观看《雾都孤儿》。影片一开始,就十分阴暗,使我的心一下子沉重了起来。故事时常令人捧腹大笑,时常令人泪流满面,时常令人惊心动魄……
这部电影讲了一个叫“奥利弗”的孤儿经过种种磨难,终得幸福的故事。影片不仅仅是想告诉我们资本主义的黑暗与残忍,还想告诉我们善良的人终会幸福,而恶人是会得到报应的。
:南希,一个忠心耿耿的女人,为了帮助奥利弗而失去生命;贝茨,最终大喊“他(头儿比尔)在这的惯犯中的大哥;就连菲格再临死前也顿悟了……这一些都使我频为感动,是我懂得了善良能感化一切。
影片中的一些话也让我感悟到了大道理。忘恩负义是最大的过错,让我明白人背信弃义是最可恶的;勇敢地走下去,不要回头……使我知道了要勇敢,不要被过去的一切所吓倒;永远有多远?告诉了我谁也了不到以后会发生什么事……
电影中的场景多半是下雨的,充分体现了奥利弗的绝望、忧郁和悲伤的内心。影片末才晴空万里,不正是表达了”阳光总在风雨后“吗?也解开了我心中的疑问:题目为何叫”雾都“孤儿。但从中还是告诉我们这世上还是有善良的人的。布郎落就是其中之一。
我十分喜欢此电影,不单是影片中巧妙的一些用语、背景、情节……但更多的是被奥利弗的纯真的善良所打动。
篇60:雾都孤儿读后感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小到大,我阅读过很多书籍,他们像一个个五颜六色的贝壳撒在我记忆的海滩上。而《雾都孤儿》就是其中一颗璀璨的珍珠,令我至今都记忆犹新。
《雾都孤儿》 是一本世界名著,它讲述了一个发生在19世纪英国的动人的故事。书中的主人翁奥利弗·特威斯特 是一个孤儿,他出生在济贫院,从小就失去了父母。长期以来,没人真心爱他,他被当做货物一般,送来送去,受尽折磨,直到遇上南希,遇上布朗洛先生,他才摆脱困境,过上幸福生活。
在文中最令我感动的是奥利弗遇到强盗集团的那段经历:奥利弗在流浪的路上,走了七天七夜,饥寒交迫,疲惫不堪。后来,他遇上了小偷杰克。杰克把他带到贼窝,小偷们想把奥利弗训练成一个小偷,但奥利弗受尽折磨也不愿意 ,他便逃了出来。读到这,我心中的敬佩之情油然而生。杰克只有十岁,和我差不多,可他的坚强 、勇敢、正义是我们难以相比的!奥利弗宁愿承受痛苦,宁愿继续过流浪的生活 ,也不愿意做一个小偷,可见他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正义的坚持! 我也无法知道,在他瘦弱的身体下,有着怎样的意志力,能使他坚持不懈,使他在寒冷、孤独中依然顽强斗争 ,向着美好的生活进发!
与奥利弗相比,我们生活得多幸福,可我们还是不满足,常常抱怨生活。记得有一次,我读英语时,总觉得发音不正确,都想放弃了,但转念一想,我有一个温暖的家,有疼爱我的父母,有英语学,我为什么不懂得珍惜还要叫苦呢?于是我又重新拿起英语,认认真真地练习着发音,一次,两次,三次……最终,我终于可以准确地读出英语了。
篇61:雾都孤儿读后感
今晚我有幸在上海话剧中心观看了经典剧目《雾都孤儿》首演。这个舞台版的《雾都孤儿》是世界知名的巡演剧团英国TNT剧团继去年来沪演出《麦克白》之后,在沪上是眉开二度的演出; 他们的演出恢复英国戏剧的传统——性别转换,男主角奥利弗和小扒手道奇是由女演员扮演;而且是全剧由5位演员,每人分饰2——3个角色而完成;演技十分精湛!
感觉TNT剧团的演出风格就是简约、质朴,演员是全方位的。《雾都孤儿》的特点也在于加入了由英国皇家剧院作曲家托马斯·约翰逊创作的音乐和合唱;剧中盗窃团伙头目费金的老婆是由男演员来扮演,由此带来的黑色幽默效果也是TNT和狄更斯的风格体现。
我非常喜欢舞台剧包括话剧,音乐剧;感觉是一种很富有感染力的艺术表现方式;让观众可以面对面的直观感受到演员们的表演; 每每欣赏舞台剧时总能给我带来一种心灵的震撼和对艺术的新认识! 舞台剧不同于电影及电视作品,必须是一遍呈现;没有N机也不允许重复! 对演员的演技要求非常高! 希望有机会可以欣赏到更多舞台剧的佳作!
篇62:雾都孤儿读后感
这部小说主要情节是,一个不知来历的年轻孕妇昏倒在街上,人们把她送进了贫民收容院。第二天,她生下一个男孩子后死去,这个孤儿被取名为奥利弗·退斯特。奥利弗在孤儿院里挣扎了9年后,又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当学徒。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利弗逃到伦敦,又被迫无奈当了扒手。他曾被富有的布朗罗先生收留,不幸让小扒手发现又被带回贼窝。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利弗,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罗报信,说奥利弗就是他找寻以久的外孙。后来,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这本书中最让我敬佩的是奥利弗他并未向侮辱屈服,折磨也未能改变他善良的本性,在重重艰难之后他获得了幸福,奥利弗十分坚强和勇敢,而那些撒谎、欺诈、偷盗的人,真的很可恶。我记得古代有句话:人之初,性本善。我想,犯罪的人本性是好的,他的罪恶不是天生的,是因外界的不良影响而造成的,如果在现代社会中,人人学习奥利弗他那不弯腰,不低头,坚持不懈的精神,那么善良的本性不会消失。
我们也要学习善良的布朗罗,使他伸出了援助之手帮助奥利弗的,正因为它的善良,才是奥利弗得救,他让世界少了一个坏人多了一个好人,让奥利弗远离污浊的世界。
总而言之,整本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为奥利弗的身世叹息,为卑鄙小人愤怒,为善良的布朗罗感动,为奥利弗得到新生而高兴。《雾都孤儿》问世一百多年来,早已成为各国读者喜爱的经典作品,我也不例外。就因为这部小说,我也开始认识了狄更斯,他的这部小说主要反映刚刚通过了济贫法的英国社会的最底层生活,使我见长不少。
看了《雾都孤儿》,让我受益匪浅,让我懂得了社会的冷酷与人的性格的残暴。
篇63:雾都孤儿读后感
在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雾都孤儿》,这是一部十分著名的小说,它讲述的是发生在19世纪的一个动人的故事。
这本书虽然是描写资本主义确定早期,但对于今天的我们仍有很大的启示。
书中的主人翁奥利弗·特威斯特是一个孤儿,他出生在济贫院,出生不久他的妈妈就死了。后来,他被当作一件物品被送来送去,受尽折磨,直到最后遇到一位善良的布朗洛老先生,这位先生收留了他,从此过上了好的生活。整部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不仅为奥里弗的身世叹息,为坏人愤怒,被善良人感动,为奥里弗最后的幸福生活而高兴。而我最喜爱的人物,是在两次奥里弗陷入危难时,没有计较他偷了东西,而是十分同情他,并帮助了他的两个人。因为他们的善良,奥里弗才得救,也因为他们的善良,才使世界上少了一个受苦的孩子,是将来少了一个贼,多了一个好人。如果世间的人都像他们一样的话,我想,世上便不会有受苦的人,不会有那么多的孤儿。而我也为其中的南西所感动,她是贼窝的一分子,但她没有被贼窝染黑了心,她知道悔改,知道去怜悯一个孤儿。
本书以主人公奥利弗的生长过程为线索。开头便写了奥利弗的出生。虽然出生在孤儿院且其母落魄,但通过当时的状况便可隐约感到其身份不一般。这也可以勾起读者的兴趣。随着故事一步一步发展,奥利弗的身世也被慢慢地揭开。作者这种循循善诱,将我们一步一步带到答案面前这也非常人所能坚持的。读这本小说时,我们要像奥利弗因坚守信念而出淤泥但不染那样耐心的看下去。
在本书中,虽然最后奥利弗有一个令人满意的结果,但在书中可以看出奥利弗经历了很多苦难甚至面临死亡。不过,奥利弗坚强地走了过来,实在令人佩服。
本书中,作者在奥利弗与费金等人相处处着了很多笔墨。奥利弗虽然在费金等人的诱惑或为威逼下仍保持着那颗善心。难道他不受环境影响吗?奥利弗自乡村来到这个大都市,从那个比较纯洁的地方来到这个复杂的城市,在和费金等人交往下,其已不再如此单纯,已能看出费金那伙人的一些小手段。而在布朗罗等人影响下,奥利弗的善心得以巩固升华,在做了很多好事以报答他们的同时自己也许到了很多本领——读书写字。总的来说,环境并不是不影响人的。我们要保持一颗善心,吸取环境之精华,弃之糟粕,遇事理智分析,善于学习,来壮大自己。
奥利弗出生于一个孤儿院,因不知父母为谁而生来可怜,便遭教会人士冷眼相待,在教会中吃尽苦头,总因其不听话,被人领走为学徒。后因其被老师重用而遭师兄嫉妒而遭陷害,因惨遭毒打而逃往伦敦。一路上虽偶有善人资助,但最后却被机灵鬼带进了贼窝。后因其伙伴偷盗致使其被误捉,但好心的布朗罗将其担保了出来并带回家精心照顾。但好景不长,他在外出时又被捉回贼窝。在贼窝受尽苦头后,他又被领走协助抢劫但幸得未遂。不过他受了伤,后被好心的露丝留在家中得以康复。再后在布朗罗等人的精心调查下他终于查明其身世,并使得费劲等一伙人得到应有报应。最后,奥利弗跟布朗罗住到农村,从此幸福的生活着。
所以我们要珍惜现有的学习条件,刻苦读书,让自己成长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这样我们才能够有能力去帮助这些孩子,让他们和我们一样拥有灿烂阳光般的美好生活。
篇64:雾都孤儿读后感
这是一本简短精炼的小说,比起那些长篇大论的书籍来,摆放在书架上略显得单薄。但它的寓意和它带给我们生活的信念和力量是不能磨灭的——
书中的主人公是济贫院的孤儿奥利弗,出生之前父亲就去世了,而母亲也在他出生的时候咽下了最后一口气。他就这样理所当然的被送去了济贫院,在那里饱受摧残。自大的唯利是图的区长,自私的女管理员,冷漠小气的大厨。在济贫院里的孩子每天只能喝粥而且每餐只有一碗。这让他们日日与饥饿为伴,这样的生活持续到奥利弗9岁。他被送去做学徒,在一家棺材店里,可棺材店的老板也是一个伪君子把金钱视作生命。全书极力写了形形色色的人,但他们都有同一个特点就是自私与唯利是图。只有少数人有着美好的品质。这也许就是狄更斯当时英国的社会状况。
于是奥利弗决心离开店里,独自一人去了雾都——伦敦。在伦敦它碰到了机灵鬼(书中是有他的名字的,可只出现了一次,大部分时候用“机灵鬼”替)。机灵鬼是乎是一个好人,给他食物和住处,奥利弗也认识了机灵鬼的上司老费金,也就是他日后最痛恨的人之一。奥利弗在和机灵鬼上街的时候亲眼看见机灵鬼从一个人口袋中掏出手绢的时候他才翻然醒悟——原来费金和机灵鬼就是社会上最见不得光的叫做“贼”的存在。奥利弗是入了贼窝了!后来奥利弗有幸受到的一位老绅士的接济(就是东西被机灵鬼偷了后来嫁祸奥利弗的绅士),当被露西(女贼)抓回贼窝。在老绅士留下了对奥利弗不好的印象。
最后奥利弗在一次被强迫的盗窃行动中负伤,被贼伙在逃命是丢下不管。这却使奥利弗遇见了他生命中最重要的几个好人。他们都可怜奥利弗同时也想解开他的身世之迷。最终邪恶终究不敌正义,露西最后改邪归正可却死在了另一个贼的手里。贼窝中的贼死的死,被抓的被抓。费金最后上了绞刑架,奥利弗同父异母的哥哥将受到法律的惩处。奥利弗也与他的姑妈相认。奥利弗历经磨难最后找到了光明获得了人间的温暖,从此奥利弗不再孤单一人,完美的结局——
这是本书是主人公奥利弗的磨难史,也是一本当时英国的悲剧。书中所有的反派人物都是当时英国社会的缩影。麻痹自大,唯利是图,残酷冷漠……这些不良的品质腐朽了人们的心灵侵蚀人们的意志。在书中凸显了一个鲜明的特点:外表强大的,其实心灵很软弱;外表软弱的却有一颗坚强的心。像克里斯(贼团中的一员)外表强悍无比连贼头费金也不放在眼里,常常对追随他的露西施暴。最后在他杀了露西后却像一只老鼠一样逃窜。最后在自己的精神压力下被正义的群众逼的用一种滑稽的方式自杀了。还有机灵鬼,他在没被抓前不可一世,在被抓后仍是奋力的耍着嘴皮子。但却摆脱不了被抓的事实。坚强的不用说有如奥利弗,在如此的饿困中最后摆脱了一切的灾祸,不仅是他遇到了好人,还有就是他坚强的心灵。
本书中最悲情的人物非露西莫属了,他在贼窝工作多年,在遇到奥利弗时也露出了她善良的本性。她痛恨贼团她想帮助奥利弗,而且他也这样做了。但他自己却不能摆脱贼窝,因为她的心灵已经受到了污染,即使还有善良的一面会闪光,却再也找不回那颗纯洁的心灵了。最后也只能在克里斯手中惨死。在此要再次庆幸奥利弗的心灵没有被费金他们玷污。
小说就是小说,不能与生活相提并论。这本小说也没有特别奇巧的构思,没有人神共泣的华丽语言。但它却传达了一中信念。是这种坚强与善良的信念感动了我,给了我面对生活与学习的莫大勇气。也就是因为全书明确的立场与对真诚与善良的称颂令我赞叹。它将现在那些略显颓废的文字与读本华丽的击倒,它带来的信念与力量将会令灾厄的种子夭折与摇篮之中……
篇65:雾都孤儿读后感
首先很抱歉没有看过狄更斯的这部小说,《双城记》倒是看过,也是压缩本,不记得了。发现中学教育最大的失败,就是将这些名著的名目一股脑儿倒给学生,却不给学生阅读的可能,久而久之,名目和作者记了一大堆,书却一本未读,而且还减去了阅读的兴致。当然,这也和学生的懒惰有关系,我就是个很懒的人,且不太喜欢读外国的小说,总觉得翻译过来的东西,又倒了一次手,失真还是其次,又夹杂上译者个人的思想。
这部电影让我想起很久以前,大概是高中,看的《悲惨世界》,都是很写实的作品。电影的色调是灰色,最普通的颜色,然而永远不会让人觉得累。就像古代园林中最为朴实的青砖和灰墙,比不得朱漆的大门,但是我们现在能看到的只剩下青砖和灰墙,朱漆的大门经受不住时间的消磨。
我只所以不太喜欢看外国的小说,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便是记不住人物的名字,像今晚的《雾都孤儿》。读了《雾都孤儿》,让我为此书的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感到悲惨与怜悯,同时又为18世纪三十年代的伦敦街头罪犯们感到憎恶与悔恨。奥利弗。特威斯特出生在一家济贫院里。可怜一出生就成了孤儿。他被投入一个充满贫困与犯罪的世界,忍饥挨饿,挨打挨骂,从来没有人爱他。
他做过童工,被强盗唆使偷窃,后来被棺材店老板收留,任其唆使。奥利弗。特威斯特苦难的童年,叫人伤感。但故事的结尾,到出了主人公真实的身份,一个大庄园的继承者。从此,和外公相依为命,过着幸福的生活。正如一切最好的故事里一样,善良最终战胜了邪恶。小男孩儿在收养所里和那一群孩子一同捧着硕大的碗狼吞虎咽地吃着仅有的一勺粥的场景正与收养所的执行官们优雅地坐在一大桌鸡鸭鱼肉前的样子形成一个鲜明的对比,一种莫大讽刺。小男孩从棺材店里逃出来,正是一片金黄的草地迎着朝阳,希望的所在。小男孩去伦敦的路上,遇到两家人家。
第一家开门的是一个小姑娘,她小心的按着身后那条狗的头,以妨那畜生跑出门去咬他,然而她的父亲却没有这么好心,将这个小乞丐赶了出去。小男孩在第二家门口晕倒,救他的是一个老妇人,她说我也不宽裕,但我会尽量让你吃。日出时小男孩又走上旅途,镜头停留在扶着篱笆遥望的老妇人身上。还有棺材店里的恶妇与她胆小善良的丈夫一样,善与恶在这里有着鲜明的对比。
当然还有一个勇敢的女人,为救小男孩而葬送了自己的生命;一个老头子,收养一群孤儿,教他们去偷东西,临死前告诉小男孩一包私藏的财产,然后歇斯底里的叫着,叫着;以及那位好心的先生,最终救了小男孩。人性在这里被无情地撕开,却又那么坦然和真诚。
真希望国产片能多有几部这样淡淡地,静静地,却又能够诠释很多意义的电影。
看电影的人并不多,且多是情侣,大概去看电影本身都变成了一种手段和工具。我是一个另类,常常孤独地坐在大屏幕的中间。有时候也想,身边如果有个人在,或许可以相互依偎着,感觉应该不错,但这是梦想罢了,只能发条短信,希望我的心情能被分享,如果还能被珍惜的话,那是最好。
作者向我们展示了罪犯们的真实面目,揭露出隐藏在伦敦狭小,肮脏的偏僻街道里的恐怖与暴力。通过一个年幼奥利弗。特威斯特,来展示正义与邪恶抗衡的艰难历程。和奥利弗。特威斯特相比,我们的童年要幸运许多。不愁吃、穿,也不用打工,而且还受到很好的教育。在这个安然和平的年代,我们要好好珍惜美好的生活,同时不忘缅怀旧社会的艰辛,从此激励着我们要善良勇敢去面对困难。
篇66:雾都孤儿读后感
当一个孤儿在漂泊流浪是最需要的是什么?没错,是世人的关心,是好心人的爱……有一个孤儿,就是在别人的帮助下得到了幸福。他就是世界名著《雾都孤儿》的主人公奥利佛。
《雾都孤儿》主要讲述了一个叫奥利佛的孤儿在孤儿院长大,经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误入贼窝,又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历经无数辛酸,最后在善良人的帮助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辛福。书中有许多坏人企图伤害奥利佛,一些无情的人将他视为败类,然而更多的是好心人的帮助,罗斯小姐和女扒手南希就是最好的例子。尤其是南希,为了让奥利佛脱离苦海,不惜被扒手头儿怀疑、监视,最后将奥利佛成功送回了他的家。
奥利佛能够找到自己的幸福,不只是靠自己的坚持努力,更重要的是靠好心人的帮助。
我们生活在这个美好的世界,沐浴着爱的阳光,享受着爱的洗礼,被爱与幸福包围着,生活中爱味浓浓,人们付出爱的例子比比皆是。
抗击非典时,多少医生护士为了抢救患病的人而牺牲?汶川大地震时,多少爱心人士慷慨解囊,将祝福送向远方?舟曲发生泥石流时,多少志愿者千里迢迢赶去安抚幸存的人?
这些大事件暂且不说,生活中的小事也能体现这些。
同学生病了,几个小伙伴会争着去探望;老奶奶摔倒了,年轻人会轻轻搀起,嘘寒问暖;自行车倒了,路人会毫不犹豫地扶起;当买东西视为一角钱而尴尬时,旁边立刻会伸出一只手,递上一角钱,送上一个甜蜜的微笑……
点点滴滴,无不浸透了人与人之间的爱。我们再接受别人的爱时,也要学会付出自己的爱,去帮助别人。
一次,我骑自行车去影院,路上看见一个和我一般大的小男孩,一脸焦急,好像快要哭出来似的。我停下来问:“ 你怎么了?”“我妈妈突然胃疼,打我爸爸电话又打不通,我只好骑车去找他,半路上车又坏了。”说着,他似乎更急了,脸涨得通红,“附近的修车店要九点钟之后才开,我好担心我妈妈。”我听了,心中似乎涌动着什么。我捏紧了手中的电影票,一狠心,将自己的自行车推给了他,说:“快,骑我的自行车去找你爸爸,我推着你的自行车去xx修车铺,在那儿等你,快去呀!”他愣了愣,似乎有些不相信,然后骑上自行车走了。虽然,我没有看成电影,但我很开心,因为我帮助了别人。
小事见真情,每一个瞬间都会个人送去温暖。
数学课时,同桌没带三角尺,我悄悄递上一把;体育课时,一个同学在练习球操时不小心让球滚了出来,我一把拿住,将球抛给了他;放学路上,一个小妹妹被石头绊倒,我赶忙将她拉住,没让她摔着……
有人说,这些都算不了什么。但有句话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只有付出小爱,将来才会付出大爱;只有付出了自己的爱,才有资格获得别人的爱。
因为有爱,天空才会湛蓝;因为有爱,云朵才会洁白;因为有爱,世界才会美好;因为有爱,生活才会幸福;因为有爱生命才有奇迹!只要我们每人每天献出一点爱,有困难的人就会没有困难,再难也会因爱而化解,世界才真的会美好!
篇67:雾都孤儿读后感
当你在柔软的沙发上享受美味时,你可曾想到平民所里的孤儿们正在默默的忍受着他们的”再生父母”辱骂,鞭打的恩赐?当你面对着一桌佳肴而百般挑剔的时候,可曾想过到有些正在忍受饥饿的孩子们正在痛苦的呻吟着?当家庭的温暖溢满全身的时候,可曾想过孤儿们正在流浪街头孤苦无依?
《雾都孤儿》的主人公奥利弗本是一个上流社会的有钱人家的私生子,他年轻的母亲应为长期得不到关爱,只能一个人饱经痛苦,思虑过度,在生下奥利弗就去世了。他来到人间后从未得到过母亲的关爱和家庭的温暖,在当时的社会所谓慈善机构济贫院里的过着地狱一样的生活。九岁就被送到了一家棺材铺里当学徒。因为不堪忍受非人的待遇,他逃回了伦暾,却不想被小偷给骗了,跌进了一个安排好的陷阱。后来由于遇到了好心的人,才转危为安,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这本书中的一个个的片段让我感动,印象很深的是孩子们“吃过饭的碗从来就不洗,孩子们总是用汤匙把碗刮得晶光发亮。刮完了以后,他们坐在那里,眼巴巴的望着粥锅……
这一细节刻画的淋漓尽致,将孩子们的吃不饱的生活完整的记录下来,也说明了那时社会的黑暗。
我们今天的生活是多么的美好,吃过了饭,有人给你刷碗,衣服脏了、有人洗,时不时还要耍耍小姐公子的脾气,有人担待着你。害怕你饿着,害怕你冻着这就是我们这一代的写照。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只有和平的社会,才不会在有孤儿,只有这样才有我们的幸福生活。人间呼唤关爱,人间需要关爱,因为有爱,人与人之间心灵之间架起了友谊的桥梁,因为关爱社会处处流淌着暖流,沐浴在灿烂的阳光下收获爱心播种希望。
篇68:雾都孤儿读后感
我最近读了狄更斯的《雾都孤儿》。
书中的主人公奥立弗是个私生子,他妈妈刚生下他就死去了,可怜的奥立弗在济贫院里艰难地生活了9年,而后又被送到棺材铺里当学徒,晚上就睡在棺材堆里,每次吃饭时都把他打发到最冰冷的角落里吃那些发霉的食物。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立弗逃到伦敦,却误入贼窝。小偷费根想把奥立弗训练成扒手,奥立弗无论怎样都不肯屈服,他一次次地逃脱,又一次次被抓回来。
读到这,我真的被奥立弗的善良、正直、勇敢深深地感动了,他向往美好的生活,虽然历尽艰辛,但他宁愿去流浪,也不愿意成为一个小偷,他才10岁呀!真不知道在他瘦弱的身躯下有着怎样顽强的毅力,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两次帮助奥立弗的布朗娄先生,因为他的善良,奥立弗才得救,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最痛恨的人是费根,他想把奥立弗训练成扒手,也就是说,他想让世界上多一个坏人,少一个好人,不过让我高兴的是,最后坏人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读了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我们的生活和奥立弗比起来,简直是一个天堂一个地狱,我会更加热爱这美好的生活,好好学习,同时在生活和学习中遇到困难也会永往直前,绝不退缩!
篇69:雾都孤儿读后感
现在的我们生活在密罐里,福窝里,却总是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经想过,在世界上,还有多少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在和饥饿、疾病作战;正面对着失去亲人,漂泊流浪的生活。他们充满着对生命的渴望,对生命的热爱,可是苦难和他们作对。
也许谁也不会想到,世上还有这么可怜的一个孩子。奥利弗是上流社会一个有钱人家的私生子,他的母亲在生下她后就辞世了。小奥利弗从生下后就没有得到过母亲和家庭的关爱,更可悲的是还不得不在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地狱般的凄惨生活,9岁被送入棺材店当学徒。因不堪忍受非人待遇,逃到了伦敦,无独有偶,又被小偷所骗,越近了他们事先安排好的陷阱。但是,小奥利弗是勇敢的。他为自己的美好未来所作出了巨大的努力。最后,遇上了好心的人,他们帮助他寻找到了幸福的生活。
在别人眼里,奥利费是一个具有悲惨的身世和遭遇的人。他们认为这种无辜的人就应该为别人做事,但就是这种人,他们的心中却始终保持着一片纯洁的天地,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并不能使他们堕落或彻底堕落,反而更显示出他们出污泥而不染的光彩夺目的晶莹品质。
我们在一片乐地上生活,但有些人却在峭壁上挣扎。命运给予他们的是不公,但他们却用自己努力的汗水和顽强的斗志向命运示威。面对他们的是困苦,寒冷,嘲笑。他们的努力诠释了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邪恶的斗争,无论前进的到路有多艰险,成功是永远属于正直和善良的人的!
篇70: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是一本出自英国著名作家狄更斯的著作,刚开始读,我就被主人公的遭遇感到同情,那这本书的主人公到底经历了什么呢?一起随我往下看吧。
本书写了一位名叫奥立弗的孤儿从小没有父母,被卖到棺材铺里当学徒,受尽欺辱,正当他忍无可忍逃出来时,却轻易的相信别人的诱骗,误入歧途,学做小偷。他知道这一行业的罪恶性,无意中被一位绅士救了,但又被那一帮人抢走了。一次入室行窃,奥立弗制止了他们,却因此不小心挨了一枪。最后,他被一家好心人家收留,好心人帮他得知了身世,讨回了公道,并找回了曾经收留他的绅士,和属于他的遗产。
奥立弗的经历可以算得上是惊心动魄,他的命运竟是如此悲惨。读了这本书,我更是发现了一些道貌岸然的卑鄙小人,他们竟然可以为了自己的利益,不顾别人活得怎样(就像书中卖了奥立弗的那些人),他们为什么不伸出自己的援手,帮助奥立弗,他们是知道奥立弗的现状的呀!终于,当我读到有好心人收留奥立弗时,心里才稍稍地感到了安慰。莎士比亚说过“金子,黄黄的,发光的,宝贵的金子!只要一点点儿,就可以使黑的变成白的,丑的变成美的,错的变成对的,卑贱的变成尊贵的,老人变成少年,懦夫变成勇士……”金钱真的这么重要吗?有人可以为了金钱出卖别人吗?这个社会真的只有金钱最重要吗?
读这本书吧,它会让你对人生有新的理解!
篇71:雾都孤儿读后感
假期里,我读了一本令我思绪如海,感慨万千的书,名叫《雾都孤儿》。它的作者是英国著名小说家查尔斯·狄更斯,在这篇文章中,他运用幽默,夸张,讽刺的手法反映了刚刚透过济贫法的英国社会底层生活的黑暗,使文章有强烈的感染力,发人深省。
这本书是以有着‘雾都’美称的伦敦为背景,讲述了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悲惨的身世及可怜的遭遇。(lz13)主人公奥立弗出生在济贫院,刚出生不久,母亲就与世长辞,之后,他就在当时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地狱一般的生活,被当作一件物品一样被人们送来送去,受尽折磨,从未得到母爱和家庭的温暖的他,在9岁就被送进了一家棺材店,经历了学徒生涯,因不堪忍受非人的待遇,艰苦逃难,又不慎误入贼窝,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历尽了无数辛酸,但最后在善良人的帮忙下,转危为安,化险为夷,查明了身世并获得了幸福。
读完这本书,我的情绪久久不能平静。只要有光,就有阴影,《雾都孤儿》正好证明了这一点,奥立弗的勇敢,罗勃特的善良与贼窟首脑的凶残、孟斯的私刑构成了强烈的比较。但,如果没有布朗罗先生、露丝小姐、梅里夫人的善良和热心。只凭靠奥立弗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
一架标准的钢琴有52个白键,36个黑键,其中的白键永远都是比黑键多的,就好比整个世界是一架标准的钢琴,善良纯洁的人都是白键,反之,丑恶歹毒的人都是黑键,无论何时何地,善良的人总比丑恶的人多,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善良的人总会像荷花一样出淤泥而不染。自古以来邪不胜正,正因,内心充满罪恶的人,他已是一具没有思想,没有灵魂的行尸走肉,看似表面强壮的躯体,但他的灵魂却是瘦小不堪。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并不能使他们堕落,他们会为此更加发奋的去拼搏,正因,他们的灵魂无比强壮。
合上这本书我只想说一句话:人活着只要不断地向着梦想前进,不需要顾虑太多,不好向命运低头,命运永远掌握在我们的手中。
篇72: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是英国作家狄更斯于1838年出版的写实小说。以雾都伦敦为背景,讲述了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及遭遇,主人公奥立弗在孤儿院长大,经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误入贼窝,又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历尽无数辛酸,最后在善良人的帮忙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如同狄更斯的其他小说,本书揭露许多当时的社会问题,如救济院、童工、以及帮派吸收青少年参与犯罪等。
小说描述了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邪恶的斗争,赞扬了人们天性中的正直和善良,也揭露抨击了当时英国慈善机构的虚伪和治安pol。ice的专横。同时,作品又带有浓厚的浪漫主义情调,充满着人道主义情怀。
这本书给我的第一个感触就是:看着这本书,好几次泪水打湿了我的眼睛。不仅仅是为了小奥力弗。退斯特的悲惨遭遇,更是为他的善良,南希和其他小扒手的无奈,甚至是老犹太费根。书中每一个人都有这鲜明的性格。奥力弗。退斯特虽是书中的主人公,但我觉得奥力弗不是他一个人,而是孤儿院里的所有孤儿甚至是所有的在苦难中的孩子,也许他们最后都没有奥力弗的幸运,但奥力弗的幸运也只是作者对于生活的完美期望,在当时年代更多的人只能是拥有奥力弗的朋友狄克的悲惨结局。“这个孩子面色苍白,瘦骨如柴,面颊凹了进去,眼睛显得又亮又大。拼命省料的教区施衣——他的贫儿号衣——在他弱不禁风的身上仍显得宽松肥大;他幼嫩的身体却像老人一般干枯了”这就是狄克的真实形象,能够说是所有贫儿的形象,迎接他们的只有死亡。看到这,我哭了,眼泪并不能起到什么作用,但至少代表着触及灵魂的感触。
这本书给我的第二个很深的感触就是主人公小奥力弗的勇敢的精神,虽然在黑暗的习艺所里饱尝了生活的艰辛,但是并没有给这么一个完美的心灵蒙上灰尘。由于饥饿他向干事提出需要一碗稀粥时,被那些干事认为“这2孩子将来必须会被绞死。在当学徒的时候他应对人们对于他母亲的羞辱,奋起反抗。他啊也许是由于初生牛犊不怕虎,竭尽全力反抗着。之后逃亡到伦敦后,纯洁的心灵让人们感到可笑。其中有一段话让我记忆尤深“那些都是老先生的,在我还热病快死掉的时候,是那位好心的先生把我带到他家里去,照看我养好了病。哦,求求你们把这些都送回去吧,把书和钱还给他。你们要我一辈子待在这儿都能够,我只求你们把这些东西送回去,不然他们应定会以为我逃跑了的,你们可怜可怜我,把书和钱送回去吧”这是小奥力弗被抓后说的话。我不禁被他维护尊严的行为所打动。一个人活着就要有尊严。
这本书给我第三个很深印象的就是作者的写作手法个性化的语言是狄更斯在人物塑造上运用得十分出色的一种手段。书中的流氓,盗贼,妓女的语言都切合其身份,另外狄更斯的语言中充满了讥讽的韵味。仿佛一个人的表情中带着辛酸的笑,让人读完之后不禁无奈的一声叹息。
合上这本书我没有太多的感慨,只有一个:人活着只要不断地向这梦想千金不需要顾虑太多,不好向命运低头,命运永远在我们手中。
篇73:雾都孤儿读后感
一个善良的小男孩,一个忧郁的小男孩,一个倔强的小男孩,这个小男孩就是《雾都孤儿》中的主人公奥利弗。
奥利弗是个孤儿,在济贫院中长大,因饥饿向厨师要粥喝而被送到棺材铺当学徒。受尽凌辱后逃到伦敦。在那儿,他误入贼窝,被费金指使行窃,作案时被抓住。失主布朗洛收养了他,但他又被女贼南希抓回,跟随赛克斯行窃,行窃失败,又被主人家收养。南希得知了奥利弗的身世,告知罗斯,因此被赛克斯杀害。最后,奥利弗依法继承父亲财产,盗窃团伙受到法律严惩。
《雾都孤儿》吸引我的不仅仅是它的故事情节,还给我带来了许多的启迪,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我们每个人都要有爱心,都要乐于助人。我们生活中就有这样的例子。在2008年5。12大地震中,全国人民万众一心,众志成城:解放军叔叔不怕辛苦,日夜解救埋在废墟下的幸存者;街头的红十字采血车上,很多叔叔阿姨将自己的爱心奉献出来,用他们的鲜血挽救那些生命垂危的病人,这些充满爱心的鲜血汇成生命的长河;大批的志愿者赶赴灾区,献出自己的一份力;大批的物资从各地运送到灾区;小学生们也纷纷用零花钱为灾区捐款,一元钱的力量也许很小,只是杯水车薪,但汇集着无数爱心的无数个一元钱,它的力量却很大,灾区的人民必须能体会我们的爱心,感受到大家庭的温暖……这体现出了我们全国人民的爱心和我们乐于助人的精神。
对人民我们要有爱心,对动物植物我们也要有爱心。我们人类和动物植物是最亲密的伙伴,没有了它们,我们会觉得寂寞。我们要爱惜动物,爱惜一花一草,一树一木,这样,我们的世界才能更可爱更完美。
爱心是一朵花,一朵美丽奇妙的花;爱心是一首歌,一首焕发向上的歌;爱心是一股泉,一股清澈透亮的泉。让我们每个人都献出一点爱心,让世界变得更完美!
篇74: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英语:OliverTwist),是英国作家狄更斯于1838年出版的写实小说。以雾都伦敦为背景,讲述了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及遭遇,主人公奥立弗在孤儿院长大,经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误入贼窝,又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历尽无数辛酸,最后在善良人的帮忙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如同狄更斯的其他小说,本书揭露许多当时的社会问题,如救济院、童工、以及帮派吸收青少年参与犯罪等。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的第一部伟大的社会批判小说,在世界文学史上占有重要位置。小说主要反映刚刚透过了济贫法的英国社会最底层现实生活。富人的弃婴奥立佛在孤儿院挣扎了9年,又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学徒。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立佛逃到伦敦,又被迫无奈当了扒手。他曾被富有的布朗劳先生收留,不幸让小扒手发现又入贼窝。善良的女扒手南茜为了营救奥立佛,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劳报信,说奥立佛就是他找寻已久的外孙儿。南茜被贼窝头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立佛最后得以与亲人团聚。作者在创作上爱憎分明,充分地体现了其形象生动的故事特点。他笔下的人物富有鲜明的个性,整个作品有着强烈的感染力。
在这本书中,奥利弗、南希、罗斯小姐都是善良的代表,他们都出生于苦难之中,在黑暗和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在他们的心中始终持续着一偏纯洁的天地,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并不能使他们堕落或彻底堕落,反而更显示出他们出污泥而不染的光彩夺目的晶莹品质。最后,邪不胜正,正义的力量战胜了邪恶,虽然南希最后遇难,但正是她的死所召唤出来的惊天动地的社会正义力量,正是她在冥冥中的在天之灵,注定了邪恶势力的代表——费金团伙的灭顶之灾。因此在小说中,南希的精神得到了升华,奥利弗则得到了典型好处上的善报。而恶人的代表——费金、蒙克斯、邦布尔、塞克斯无不一一落得个悲惨的下场。
狄更斯在小说中无情地揭露和鞭挞了当时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和虚伪。1838年和1839年,他发表了《雾都孤儿》和《尼古拉斯·尼可贝》,描述了资本主义社会穷苦儿童的悲惨生活,揭露了贫民救济所和学校教育的黑暗。狄更斯是英国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英国现实主义文学的杰出代表,对世界文学有巨大的影响。《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第二部长篇小说。这位年仅二十五岁的小说家决心学习英国现实主义画家威廉·荷加斯(WilliamHogarth,1697一1764)的榜样,勇敢地直面人生,真实地表现当时伦敦贫民窟的悲惨生活。他抱着一个崇高的道德意图:抗议社会的不公,并唤起社会舆论,推行改革,使处于水深火热中的贫民得到救助。正正因如此,狄更斯历来被我国及前苏联学者界定为“英国文学上批判现实主义的创始人和最伟大的代表”。对此,我有一些不一样的见解:文学艺术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它必然是社会存在的反映。但是,我们决不能把反映现实的文学都说成是现实主义文学,把“现实主义”的外延无限扩展。事实上,作家运用的创作方法多种多样,因人而异,这和作家的特殊99zuowen气质和性格特点密切相关。狄更斯的创作,想象力极为丰富,充满诗的激情,他着意渲染自己的道德理想,处处突破自然的忠实临摹,借用一句
歌德的话:它比自然高了一层。这和萨克雷、特洛罗普等坚持的客观。冷静、严格写实的方法有显著的区别。
篇75:雾都孤儿读后感
故事大概讲述的就是:孤儿奥利弗。退斯特本市上流社会一个有钱人家的私生子,她的母亲在生下她后就辞世了。小奥利弗从生下后就没有得到过母亲和家庭的关爱,更可悲的是还不得不在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地狱般的凄惨生活,9岁被送入棺材店当学徒。因不堪忍受非人待遇,逃到了伦敦,无独有偶,又被小偷所骗,越近了他们事先安排好的陷阱了。但是,小奥利弗是勇敢、正义、向往完美生活的孩子。他为自己的完美未来所作出了巨大的发奋。最后呢,遇上了好心的人,他们帮忙他寻找到了幸福的生活。
其中,让人最感动的不是好心的老绅士也是奥利弗父亲的好友布朗罗先生,也不是救助他脱离生命危险的也是他的亲姨妈露丝小姐一家以及一些好心的人,而是没有多次重点描述的女扒手南希。真的很喜爱这个人,她虽然也是一名小偷,但或许是奥利弗悲惨的遭遇触动了内心中拥有善意的一根弦。她不顾背叛所爱的人——赛克斯,也不顾自己冒着被抓,被处以绞刑的危险,为小奥利弗求情帮忙他向露丝小姐求救,但是不公平的是最后惨死于赛克斯的棍棒之下。
在这本书中,奥利弗、南希、露丝小姐都是善良的代表,他们都出生于苦难之中在黑暗和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在他们的心中始终持续着一片纯洁的天地,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并不能使他们堕落或彻底堕落,反而更显示出他们出污泥而不染的光彩夺目的晶莹品质。最后,邪不胜正,正义的力量战胜了邪恶,虽然南希最后遇难,但正是她的死所召唤出来的惊天动地的社会正义力量,正是她在冥冥中的在天之灵,注定了邪恶势力的代表——费金团伙的灭顶之灾。因此在小说中,南希的精神得到了升华,奥利弗则得到了典型好处上的善报。可喜的是,恶人的代表——费根、蒙克斯、邦布尔、塞克斯无不一一落得个悲惨的下场。这个孩子发奋改变自己的生活,向往正义。期望终究是掌握在自己手中的,我们或许会遇到善良的人们给我们机会重见光明,但是在遇到之前,更就应动手组建自己的梦想。
篇76:雾都孤儿读后感
初次翻开《雾都孤儿》这本书,是在一个午后,阳光暖暖的射在我的脸。在此之前,我看过同名的电影,电影中小主人公清澈的眼睛给了我十分深刻的印象。但是电影毕竟是短短的一个多小时,很难讲述出那长长的人生,于是我翻开了这本书。看了几页后,小奥力弗的形象便跳进我的脑海中。于是读着这本书就不再是看着简单的文字了,仿佛真实的生我的脑海中演绎着。
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奥力弗。退斯特的弃婴在孤儿院里被悲惨地教育了9年,然后又被送到棺材老板那儿当学徒。由于难以忍受的饥饿和暴力以及侮辱,他逃亡伦敦。又不幸误入贼窝,期间被一位善良的的老绅士班布尔先生收留。但又被那一伙贼绑回贼窝。最后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利佛,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班布尔报信,说奥利佛就是他找寻已久的外孙儿。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最后得以与亲人团聚。
整部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不仅仅为奥里弗的身世叹息,为坏人说愤怒,被善良人所感动,为奥里弗最后的幸福生活而高兴。而我最喜爱的人物,是在两次奥里弗陷入危难时,没有计较他偷了东西,而是十分同情他,并帮忙了他的两个人。正因他们的善良,奥里弗才得救,也正因他们的善良,才使世界上少了一个受苦的孩子,是将来少了一个贼,多了一个好人。如果世间的人都想他们一样的话,我想,世上便不会有受苦的人,不会有那么多的孤儿。正如一首歌中所唱的:“只有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完美的人间。”而我也为其中的南西所感动,她是贼窝得一分子,但她没有被贼窝染黑了心,她知道悔改,知道去怜悯一个孤儿。但她也是被那个善良的人所感动了,可见如果多一个善良人,也许能够多感化一个在贼窝里的一刻还有一点点人性的心。但是,我也为南西所悲哀,她最后的结局十分惨,她被打死了,而打死她的人,确是她一向不舍得离开的人。南西曾有许多机会逃离那个肮脏的世界,但她放下了,就是舍不得最后那个打死她的人。
在《雾都孤儿》这本书中,奥利弗、南希、罗斯小姐都是善良的代表,他们都出生于苦难之中,在黑暗和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在他们的心中始终持续着一偏纯洁的天地,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并不能使他们堕落或彻底堕落,发而更显示出他们出污泥而不染的光彩夺目的晶莹品质。最后,邪不胜正,正义的力量战胜了邪恶,虽然南希最后遇难,但正是她的死所召唤出来的惊天动地的社会正义力量,正是她在冥冥中的在天之灵,注定了邪恶势力的代表——费金团伙的灭顶之灾。因此在小说中,南希的精神得到了升华,奥利弗则得到了典型好处上的善报。而恶人的代表——费金、蒙克斯、邦布尔、塞克斯无不一一落得个悲惨的下场。
《雾都孤儿》这部名著在我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使我懂得无论环境怎样恶劣,世界怎样复杂,我们都就应持续一份善良、博爱的的精神,这样于人于己都会带来快乐和幸福。
篇77:雾都孤儿读后感
我是个书虫,喜爱啃各种各样的书。许多书的扉页上都提到了《雾都孤儿》这本书,趁着暑假,我把这本书买回来,准备饱餐一顿。
书的第一章写到主人公奥利弗刚一出生,母亲就死了,他再没有任何亲人。我看了之后,为奥利弗感到悲哀,并觉得这本书记述的都是杯具。我越看越起劲,并为奥利弗的处境好转而由衷地感到欣慰。本文的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是出生在救贫院中的孤儿,他在救贫院的寄养所里被“养育”了九年,然后被送到一个承办丧事的棺材店里当学徒,他无法忍受那里的不公和虐待,于是历经艰险逃往伦敦,不料落入了贼巢。一次偶然的机会,他被一位老绅士救出,老绅士收他为养子并对他施以知识的恩泽。他却又一次被绑架回贼巢之中,经一番周折,最后在一些好心人和老绅士的帮忙下重新得救并夺回遗产。最后,奥利弗同老绅士以及好心人们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
这本书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奥利弗在入贼巢到被救,被救后又被抓,直到最后又被救出时一向都是靠着顽强的毅力挺下来的。正因他向往完美幸福的生活,便不甘心留在贼巢做小偷,而想方设法地要逃离贼巢。奥利弗的那种顽强毅力是一般人所没有的,我们就应学习奥利弗,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要用顽强的毅力挺过去,而不是垂头丧气地放下了。
想到奥利弗就想到我自己,我此刻十分的幸福!我想学什么父亲母亲就让我去学。可跟奥利弗相比,我就差了一大截。四岁的时候,我去学跳舞,学跳舞必需劈腿。压腿,很疼。一天下来,我已经累得不行了,我坚持学了一年,便学不下去了。之后,我看见一些同龄人在滑冰,“哧溜”一下就已滑出几米开外,看着他们欢快的神情,我心里直痒痒。父亲母亲给我买了滑冰鞋,并带我到滑冰池里滑冰。我学得很认真,在刚会慢慢滑几下的时候,我经常会正因持续不了平衡而摔跤,可痛了。我摔怕了,觉得滑冰一点也不好玩,就放下了滑冰。
我没有奥利弗那顽强的毅力,但是我会慢慢改掉自己的坏习惯,成为一个有毅力的人。
篇78:雾都孤儿读后感
我最近读了狄更斯的《雾都孤儿》,书中的主人公奥立弗是个私生子,他母亲刚生下他就死去了,可怜的奥立弗在济贫院里艰难地生活了9年,而后又被送到棺材铺里当学徒,晚上就睡在棺材堆里,每次吃饭时都把他打发到最冰冷的角落里吃那些发霉的食物。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立弗逃到伦敦,却误入贼窝。小偷费根想把奥立弗训练成扒手,奥立弗无论怎样都不肯屈服,他一次次地逃脱,又一次次被抓回来。读到这,我真的被奥立弗的善良、正直、勇敢深深地感动了,他向往完美的生活,虽然历尽艰辛,但他宁愿去流浪,也不愿意成为一个小偷,他才10岁呀!真不知道在他瘦弱的身躯下有着怎样顽强的毅力。
书中我最喜爱的人物是两次帮忙奥立弗的布朗娄先生,正因他的善良,奥立弗才得救,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最痛恨的人是费根,他想把奥立弗训练成扒手,也就是说,他想让世界上多一个坏人,少一个好人,但是让我高兴的是,最后坏人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读了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我们的生活和奥立弗比起来,简直是一个天堂一个地狱,我会更加热爱这完美的生活,好好学习,同时在生活和学习中遇到困难也会永往直前,绝不退缩!
篇79: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这是一本简短而又精炼的小说,比起那些长篇大论的书籍来说,摆放在书架上略显得有些单薄,可这并不影响我对它的兴趣。记得上次读它的时候已是四年前了,记得那时候薄薄的一本应该是压缩版,并且读得比较粗略,而现在我又拿起它,这次可要认认真真的看一下了。
书中的主人公是济贫院的一名孤儿奥利弗,身世十分的悲惨,在出生之前父亲就已经去世了,而母亲也在他出生后不久永远的离开了他。他就这样理所当然的被送进了济贫院,在那里饱受折磨。区长的唯利是图,管理员的自私自利,大厨的冷漠小气,使得济贫院的孤儿每天只能喝稀粥而且每餐只有一碗,他们整日与饥饿为伴,这样悲惨的一直持续到奥利弗9岁。他被送去到一家棺材店做童工,这对于奥利弗来说就是刚脱离了虎口又入了狼窝,棺材店老板是个爱财如命的吝啬鬼,唆使他去做脏活累活一旦做不好就要挨骂。由于饥饿与侮辱的双重辛酸,迫使奥利弗逃到伦敦,却没想落入了一个更大的困境中——贼窝。他被迫与狠毒的歹徒为伍,历尽无数的艰难。但令我心灵感到安慰的是,幸运的奥利弗终于有了一个温暖的归宿,享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爱,他最终在善良的扒手南希帮助下逃离了贼窝,继承了一笔遗产与亲人姨妈居住在一起,从此结束了他的苦难的童年。
记得书中有一段是这样描写的:"粥碗从来不需要洗,孩子们总是用汤匙把碗刮得恢复光亮为止。刮完了以后,他们坐在那里,眼巴巴地望着粥锅,恨不得把砌锅灶的砖头也吞下去,同时十分卖力地吭自己的手指头,指望发现偶然溅到那上面的粥嘎巴儿……"我相信读了这一段后,每个人都会心生悲悯之情,在感到心酸的同时,也让我们看清了资产阶级丑恶的嘴脸。表面上摆出要帮助贫民、孤儿的样子,要拯救他们于水深火热中,却在暗地里虐待这些无辜的小生命,真可谓人神共愤。
在书中,虽然主人公奥利弗有了一个令人比较满意的结果,但却本该拥有幸福的童年却因种种因素变得苦难不堪,有几次甚至面临着死亡。不过,奥利弗还是坚强的走了过来,在令人佩服之余不经要思考一下这黑暗的社会。作者狄更斯通过奥利弗落入贼窝向我们展示了社会中罪犯们的真实面目,而英国的经济繁荣其实是孕育在危险和肮脏的工厂与煤矿里的,狄更斯无情的批判了资产阶级的卑鄙与自私,揭露伦敦在最光辉灿烂的经济发展时代下,出现的严重社会问题以及金钱社会的罪恶。这本书既是奥利弗的磨难史,也是当时英国社会的缩影。
虽然这本小说没有巧妙的构思,也没有华丽的言辞,但却句句深入人心,激起读者的共鸣传达了一种信念,正是这种坚强与善良的信念感动了我。虽不能给我面对生活与困难的莫大勇气,但却触动了内心最深处的那根弦。总的来说,环境影响人,有句俗话说的好"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但即使这样,我们仍要保持一颗善良的心。在以后的生活中遇事要理智分析,不让冲动这个魔鬼做坏事,善于学习他人来壮大自己。
狄更斯的一段话让我记忆犹新,感触也是很深:"有的时候,一支亲切的乐曲,一处幽静地方的潺潺水声,一朵花的芬香,甚而只是说出一个熟悉的字眼,会突然唤起一些模糊的记忆,令人想起一些今生不曾出现过的场景,它们会像微风一样飘散,仿佛刹那间唤醒了对某种久已经别离、比较快乐的往事,而这种回忆单靠冥思苦想是怎么也想不起来的。"小说毕竟是小说,并不能与生活相提并论。我们现在所生活的社会相比较起来还是和平美好的,我们的童年幸运很多,不愁吃也不愁穿,更不用被威胁去做童工,而且还受到很好的教育。在缅怀旧社会的艰辛与悲痛的同时,我们要珍惜眼前的一切,不论是爱情还是友情,都要用心相处学会相信他人。我们现在生活在如蜜罐似的家庭中,却还总是抱怨这个不好那个太坏,不懂得满足,我们却不曾想过,在这个世界上还有许多的孩子正在承受着本不该承受的苦难。他们不仅要与饥饿、寒冷、疾病作斗争,甚至还要面对因为战争而带来的失去亲人的悲痛。这让我想起上段时间在百度上看到的一张照片:这是一个为相机而投降的小女孩。摄影师在难民营中碰到的这个可爱的"小包子",那时她才四岁,当摄影师想为她留张影时,小姑娘却把相机当成了武器,熟练地举起双手示意投降,眼神中既有惊恐也有委屈,让人看了不禁心生悲悯。战争无情的夺去了孩子们的童年,而我们却无能为力,能做的是否只有无声的哭泣。
欢乐与忧伤交汇在命运之杯里,然而其中绝没有辛酸的眼泪:因为就连忧伤本身也已冲淡,又裹在了那样甜蜜、亲切的回忆之中,失去了所有的苦涩,成了一种庄严的快慰。身边如果有个人在的话就好了,那我会依偎着他,与他说些只属于我俩的悄悄话,但这只是幻想罢了,可还是希望我小小的幻想能被分享,如果还能被某人珍惜的话,那便是最好的。愿我们可以沐浴着爱心灿烂的阳光,收获着爱心播种的希望,愿我们的社会处处流淌着爱心灌注的暖流。
篇80:雾都孤儿读后感
最近我把《雾都孤儿》看完了。想了想,书中的小奥利弗,他是多么的可怜。
那么多的经历,那么多的泪水使小奥利弗长大了。如果没有这本书我恐怕不会知道以前的英国是那样的邪恶。本该自由生活的小奥利弗,却因去世的母亲和邪恶的同父异母的哥哥而生活在委屈之中。要是小奥利弗的母亲还在的话,他就会知道一切关于自己的事情。可是!偏不如我所愿。
小奥利弗才刚出生,妈妈就去世了,竟然没有人知道他的奇特身世。只知道他母亲是非婚生子,随即将小奥利弗抱给了孤儿院。在那里当一个吃不饱,饿不死的卑微苦工。当他的哥哥蒙克斯知道了他俩是同父异母的兄弟时,就想害死小奥利弗,从而得到全部遗产,才发生了这一切。
“身边的世界像是一台疯狂运转的机器,小奥利弗却坚守心底深处的纯净与高贵。这份执着终于帮他走出了困境;与此同时小奥利弗奇特的身世,也一步步真相大白。”
坚持的过程,就会看见胜利的曙光。这样一对比就可以看出我们的生活是多么棒啊!不要“身在福中不知福”了!
篇81: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是英国作家狄更斯的名著。故事发生在雾都伦敦,小说的主人公奥立弗生活在济贫院里,他一出生母亲就去世了,父亲也早在他出生前就去世了。可怜的小奥立弗忍饥挨饿,受尽了欺凌。在遭到一次次不堪忍受的虐待后,决定独自逃往伦敦,却不幸落入骗子手中,被逼成为一个扒手。后来在好心的南茜的帮助下,奥利弗逃出匪窝,并找到自己的小姨露丝和父亲生前的好友布朗罗先生。在经历了重重磨难后,奥利弗的身世终于真相大白,他被布朗罗先生收为养子,并继承了父亲的财产,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了这篇小说,不禁让我为奥利弗前面悲惨的生活感到悲伤,又为他后来能过上幸福的生活而高兴。奥利弗仅仅因为想在要一些稀粥就被鞭打,这是多么残酷的事情啊!但是世上还有很多很多善良的人,什么样的困苦都不能让他们屈服。邪恶是不能战胜正义的,善良的人终会得到好报,邪恶的人最终将受到惩罚。
比比受尽磨难的小奥利弗,再想想我们,在父母的宠爱下,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却往往还在抱怨,还不知足。读过这篇小说,我们真该好好的反思一下,反省一下了。
篇82: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一个弥漫着朦胧的城市,每个人都在不知不觉中编织自己的人生,寻找理想的前方。
我小心翼翼地拿起《雾都孤儿》,轻轻吹散那因束之高阁而积满的灰尘。那是二年级时,我上了一个学期的语文辅导班,在最后一天里,老师送给每位同学一本书,我接过老师送我的《雾都孤儿》,封面上是一个男人领着一个男孩子,就像是老师领着我大步流星地向前走。我欣喜地接过书,老师微笑着说:“虽然你学习不错,但是不能原地踏步,只有付出更多的努力才有更多收获,希望你读读《雾都孤儿》哦!”我点了点头,立刻翻阅起来,却看不懂,便毫不犹豫地将它束之高阁,最后竟不知道放到了哪里。时光荏苒,当我前几天整理书柜发现了它,不自觉地开始翻阅,沉入了书中波澜起伏的故事。
主人公奥利弗.退斯特刚出生就被遗弃在孤儿院里,浸没在欺辱与不公平的世界中,奥利弗实在压抑不住心中的怒火,即使他又瘦又小,可坚定的心灵让他毅然走出孤儿院。走出孤儿院注定会有悲惨的经历,传奇的人生,在他的人生中受冻、挨饿都是家常便饭,误入贼窝,艰苦逃生……还有数不清的挫折。最后奥利弗凭着他坚定而勇敢的心,一步一步走向幸福,得到好心人的帮助后证明身份,重得幸福和温暖。
书中奥利弗最后得到温暖不是偶然的,他的坚定与顽强是不可否认的,但是你想过吗?他只有不断付出并且大胆行动,才有可能换来幸福。每个人一定都有远大的理想,理想是美丽幸福的,我们肯定都想过如果理想实现是多么享受,而平淡的现实和美丽的理想就像是大海两边的彼岸,现实在这头,理想在千里之外的那头。聪明的你可曾想过,这中间缺少的是什么呢?没错,是行动。付出努力与行动的人,一步一步,踏踏实实地走向对岸,走向成功;而不愿付出行动的人,则慢慢沉入海底,最后再也看不清理想。
记得我刚上二年级,老师就告诉我们,每天至少朗读半小时,一开始我还能坚持几个星期,可是随着年级的增高,学业也渐渐繁重起来,朗读的意识也在我脑中淡化了,最后干脆不读了。可是,学校几乎每个学期都会举行全年级的朗读比赛,每当我听见擅长朗读的同学抑扬顿挫地读书时,心里总觉得十分享受,而听自己读书却是枯燥乏味,毫无感情。回到家,我想了想,这些同学擅长朗读不是一天两天就养成的,而是每天坚持练习,付出更多的努力,日积月累得来的。
不论是奥利弗,还是我们,都应该为自己的理想付出行动。有人问:圆规为什么可以画圆?因为脚在走,心不变。我为什么不能圆梦?因为心不定,脚不动。趁着大好年华,赶紧为你的理想铺下行动的大道。
篇83:雾都孤儿读后感
近几天我读了《雾都孤儿》这本书。
《雾都孤儿》这本书反映了十九世纪初英国的社会底层的生活。主人公奥利费儿悲惨遭遇让人们同情不已。整个故事告诉人们这样一个主题:善良可以克服一切艰难,最终战胜邪恶,给人们带来真正的快乐和幸福。
这本书主要讲了奥利费儿是个孤儿,在济贫院中长大,不幸误入了贼窟。有一天,奥利费尔在街上被警察误捕,好心的布朗洛绅士救了他。后来奥利尔又被盗匪劫去参加抢劫,好心的主人罗斯小姐收留了它。原来,奥利费尔的同父异母兄长蒙克斯买通了贼中首领——老费金,企图把奥利费尔变成罪犯,自己霸占全部遗产。女贼南希找到罗斯小姐说出了一切,结果被老费金的手下赛克斯所杀死。之后,老费金走上了绞架,好心的绅士布朗洛揭发了蒙克斯的罪恶,并收养了奥利费尔。从此,大家一起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这本书语句描写非常优美如:“夜色一片漆黑,大雾弥漫。店铺的灯光几乎不能穿过厚厚的浑浊雾气,街道和房屋都笼罩在朦胧的黑暗中。”书中的钢笔画插图也画的非常生动细致,让我陶醉其中。
篇84: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是我国中学生课外名著阅读推荐书目之一,作者是英国作家查尔斯·狄更斯先生,这篇作品是狄更斯著名的长篇小说之一,以雾都伦敦为背景,讲述了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及遭遇,主人公奥立弗在孤儿院长大,经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被诱贼窝,又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历尽无数辛酸,最后在善良人的帮助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本部作品与同狄更斯的其他小说相似,本书也揭露许多当时的社会问题,如救济院、童工、以及帮派吸收青少年参与犯罪等。当我读完此作品后,思绪主要停留在儿童成长教育与家庭和谐和睦方面,在那种不吐不快的冲动下,将自我的感受抛出与大家共勉。
一、完整和谐的家庭是孩子基本保障
一个孩子来到世上,如果刚从泥土中钻出来的嫩芽,是那么的娇弱、无知与易伤易逝。如果没有农夫、园丁的照顾,如果没有同类的协作与帮助,那么,一阵劲风、一场大雨、几天干旱、少许雪花都可能这让颗幼芽夭折。那失去父母的孤儿,就如没人照料的稚嫩幼芽,世人的谩骂、讥笑、凌辱、摧残就如同劲风急雨、酷日严寒,必将给那可怜的孤儿的成长带来无尽的磨砺与折磨,且很有可能造成致命一击。所以,拥有原生家庭的父母要珍惜爱护自己倾注了爱情与柔情而建立的温柔小窝,承担起自己应尽的责任与义务,给孩子健康成长打下基础,给孩子的未来研好油墨。同时我们更要理解和体贴单亲家庭的孩子或者是孤儿们那无依无助的可怜可叹之处,多给他们以温暖、柔情、关爱、照顾……
二、不能轻易向多舛的命运低头
很少有人的命运是一帆风顺、坦坦荡荡的。书中奥立佛的命运是坎坷多舛的:救济院的无情的圈养、被阴谋的出售、学徒时的蓄意加害、盗窃集团的欺骗、流氓团伙的蹂躏、病痛的折磨……啊,世上能有的苦难,为何都要无情的加载到一个善良、柔弱的孩子身上!但奥立佛又是顽强聪慧的,他从不向苦难的命运低头,而是抓住稍纵即逝的机会与无情的命运抗争:对协议官的求救、对蓄意迫害的决绝逃离、在盗窃团伙夹缝中可怜的生存、在威逼关头的坚强转身、在温柔照顾中努力的学习……最后,他终于成功的获得了幸福的生活。如果奥立佛屈服于命运,那么,他可能因成为一个贼、一个强盗而被吊死,只因他顽强的抗争,终于迎来的光明。所以,当命运的考验到来的时候,我们也应该转动自己聪明的头脑,去抗争、去战斗,胜利只会属于敢于战斗的人而不是屈服的人。
三、善良正直的品质才是获得帮助的重要前提
书中,帮助奥立佛命运实现重要转折的两次收留,均因为施助的人们看到了奥立佛那善良、正值的眼神,诚实无欺的行为,所以,他们才乐意施以援手,无求回报。诚然,世间你我他,当面对善良、正直、无私、真诚的人们时,我们是愉悦的,是乐于与其交往而成为朋友的。假若是邪恶、偏颇、自私、虚伪的人儿,你会去进行无私的帮助吗?我想很多人可能都是唯恐避之不及吧!所以,我认为,在我们教育孩子的过程中,首先要净化并高尚自己的道德修养,做出榜样,让孩子看到高尚的情操并模仿,在他们的心底种植善良、正义、诚实的种子,并培育它们成长开花,而不是一味的看重对孩子进行知识的灌输,逐步培养成为一个有智无德之人,到时则追悔莫及。
四、相信因果、敬畏因果
书中,将各人的命运均认真详细做了阐述,真正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果。是的,我们应相信今日果必定有昨日因,而且要敬畏因果的力量。当得到了不乐意之果实时,我们不应是恶语相加,而更应回忆寻找得果之因,主动改正调整自我的不足,勇于面对挑战,不有语曰:“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嘛,所以,重要的是放下屠刀,拒绝恶因,那么,香甜的果实还会远吗?
五、名著有力量
读完此作,深感名著的力量。此书构思严谨,跌宕起伏,扣人心弦;作品思想深邃,语言优雅,深入浅出;描写人物个性鲜明,活灵活现,跃然纸上;名著成为名著是有原因的,名著成了名著其力量也是不可小觑的。所以,建议多读名著,因为名著总是润物无声。
篇85:雾都孤儿读后感
狄更斯的早期作品还是充满理想主义的色彩。给所有善良的人美好的结局(甚至搬到了一起),给坏人应有的恶报。理想社会的积极向上在结局里清清楚楚的表达了出来。有爱。
说它是半电视剧,我觉得狄更斯是个很好的编剧。一是因为极富戏剧性,不管是人物关系揭露,还是奥利弗坎坷的经历,让人感觉就在看电视剧。若有若无的小情节,一直在暗示奥利佛的妈妈有来历。二是因为他的每个人物似乎在电视剧里面都能找到一个相同的角色,毕竟是早期作品,虽然极力丰富人物,但不免落入平庸的怪圈。里面最出彩的人物角色算是南希了。痛苦纠结死都伴随着她。这样的女人不禁让人唏嘘。
但是只能算半电视剧,看书的人一定觉得比看电视剧好看多了。
总之小说给了四星,还是值得一看的。俗而不庸,人间有爱啊!
篇86: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的第二部长篇小说,也是他创作初期的优秀作品之一。“当时并不时兴写作反映生活的悲惨现实的小说,但狄更斯存心要使读者震惊。”这部小说向我们展示了小奥利弗61特威斯特这样一个处在充满贫困与犯罪的世界里的孤儿,如何受到隐藏在伦敦狭小、肮脏的偏僻街道里的恐怖与暴力的摧残,及如何得到一些好心人如春天般的温暖关怀。此间出现的种种人物,无不代表着一种深刻的人性。善之花与恶之花同时绽放,使我们读者在嗟吁不已的同时,投入到无穷的人生思考中去。
关于小奥利弗,“作家是把对于社会上千百万个孤苦无告的弱小者无限的同情和深切地爱怜倾注在了这个儿童主角的身上。”在小奥利弗的身上,鲜明地体现了本性的纯良,一心向善的心愿和一种努力反抗黑暗现实的精神。
小奥利弗出生在一家济贫院里,母亲生下他后便含恨离世。作者写到,“他出生时在场的两个人没有给他什么帮助,这使得奥利弗要独自承当他的第一次战斗。”原因是一个老妇人喝醉了酒而医生没有得到足够的报酬,所以他们并不在乎这个新生命的生死。在这种人情冷漠、麻木不仁的环境下,这孩子竟然坚强地活了下来。从中不难看出,作者在揭露资产阶级慈善机关“济贫院”的虚伪性和残酷性的同时,暗示并强调了小奥利弗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强烈的反抗精神,在痛苦中挣扎是他生活的全部。如果他向这个黑暗世界屈服的话,是注定要被残忍的现实所吞噬的。小奥利弗的反抗精神并不是无缘而起的,应该说,是一次次遭遇不幸的必然结果:一次,小奥利弗请求管事多给些吃的,没想到管事惊讶无比,把这“敢为天下先”的苦孩子折磨了一顿。读者读到这里便会为小奥利弗的饥寒交迫和受到不公正的打骂而感到难过,可我个人认为,这是小奥利弗反抗精神的又一次强化——他不同于其他不敢违背济贫院管事的孩子们,不仅是出于本能,而且还是充满勇气地尝试“反惯例”的行为,那些象征残酷的管事们被这种行为所震慑,他们那猖狂恣肆的当时社会的典型黑暗心理第一次遇到了不和谐的音调。即使这种不和谐的音调还处于萌芽状态,但它注定会一直存在并且继续斗争下去。之后,在棺材店里当学徒的小奥利弗受到诺厄的恶语诽谤,在强烈的怒火中他挥拳猛打这个大孩子,以至于老板娘等恶人诚惶诚恐,对这个瘦小孤儿横加毒打。这一事实体现了小奥利弗的反抗精神随内心世界的逐渐成熟而不断壮大。在一次次受辱,一次次挨打中,小奥利弗并没有向这个肮脏、丑陋的社会低头,而是仍然勇于抗争,在瘦弱的身躯下磨练自己纯洁的心灵。
独自偷逃到伦敦,可怜的小奥利弗就在插翅神偷的带领下住进了以费金为首的贼窝里。读者更多的会认为陷入贼窟是小奥利弗自己倒霉,其实不然,“根据亨利61梅休在《那些不愿工作的人们》(1862)的统计……英国工人队伍中只有三分之一的人能找到工作……由于失业率高,犯罪率也高。据统计,仅伦敦一地,就有罪犯1.2万名。”也就是说,是英国当时的社会造就了这许许多多的偷儿们,小奥利弗的遭遇并非偶然,就像插翅神偷说得那样,“你不去偷,别人也会去的。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我在这里想强调的是,即使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小奥利弗还是人穷志不短。他拥有一颗善良淳朴的心,即使费金等人软硬兼施来唆使他去偷盗,小奥利弗也不会真的去那样做。而当他两次被好心人搭救(第一次被布朗洛先生所救,第二次被梅利太太和罗丝所救),他都顾不上自己虚弱的身体,急于向那些好心人讲述自己悲惨的身世与痛苦的经历。就这一点而言,小奥利弗是想让别人知道他的内心世界并没有被黑暗、肮脏的现实生活所污染,他还是守卫着心灵的那方净土,并想与那些仁慈、有爱心的好人一同生活。小奥利弗的善良天性贯穿着整部小说的始末。在小说的最后部分,当他弄清自己身世并被告知他能得到他父亲遗嘱中剩下的全部财产,布朗洛先生建议把其中的一半分给他同父异母的哥哥蒙克斯时,小奥利弗“非常高兴地接受了这一建议”。按照常理,小奥利弗完全没有必要给时时想害死自己的人以恩惠,但事实上,他只是把蒙克斯单纯地看成是同父异母的兄长,并没有参杂丝毫的敌视心理,在他心中涌动着的只是一份亲情。他与蒙克斯截然相反的两种人性形成了强烈的对比,烘托了小奥利弗的善良形象;而就整部小说而言,小奥利弗本性的善良,又与英国当时所谓“维多利亚盛世”时期的腐朽黑暗,多数人心向恶的社会形成鲜明而生动的比较,宣扬了道德思想和宝贵的人文主义思想,净化了读者的心灵世界。
如果说小奥利弗代表了人性中最光明的一面,那么南希这个角色就演绎了人性中矛盾的一面。在贼窟中长大的南希一方面受费金等人的控制——如一次冒充小奥利弗的姐姐,与同伙一起在大街上绑架了刚逃脱魔爪的小奥利弗;但另一方面,当费金与赛克斯毒打企图逃跑的小奥利弗时,南希又挺身而出,“你们现在弄到这孩子了,你们要把他变成一个贼,一个骗子,这还不够吗?难道还要弄死他吗?”她用几近疯狂的行为保护了可怜的小奥利弗。从这一对矛盾的举动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南希的内心还是珍藏着没有完全泯灭的人性。只是无情的残忍的现实不停地折磨着她仅存的一点善念,她在堕落的环境中苦苦挣扎。也许是小奥利弗点燃了南希心中的光明之火,使得南希一而再、再而三地从危难中解救他。
当南希偷听到蒙克斯与费金的谈话,了解到蒙克斯为了独占全部遗产,要费金想尽办法把小奥利弗变成小偷,并要将他置于死地的秘密后,便冒着生命危险,把这一秘密告诉了好心的罗丝。但是,读者可曾注意到,在南希与罗丝等人两次秘密交谈中,都提到诸如“您还得像我保证另一件事——不做任何伤害这个我永远不能离开的男人的事”的话,她一直在竭力地保护着与费金同是一丘之貉的塞克斯。为什么?虽然塞克斯也像费金一样是个恶贯满盈的家伙,但南希对他的爱是像每一个善良女子对于丈夫所流露出的内心的真纯之爱,是绝不参杂任何外在的或者说是社会的因素。若把一个人与千千万万种社会因素纠缠在一起,别人对他就会自然地进行价值判断,也就会用不同于原初情感和态度来加以对待。虽然南希所处的世界交织着痛苦与黑暗,她可怜、凄惨、悲苦,但她却无怨无悔地忠实于她所爱的人。所以南希的爱并不因为沦落在现实社会的最底层而变得污秽不堪,而是一切人们所共有的本能的真纯情感,甚至可以说是南希的爱的本能守护着她没有完全泯灭的那部分善良人性。虽然读者和南希都知道她自己的宿命逃不出“死亡”二字,虽然南希最终是死在自己所爱的男人的手里,但我们完全可以说,南希以自己本能的爱与那部分人性之善使自己的灵魂摆脱了这个悲惨世界,飞向那没有黑暗与死亡的天堂。
对于善良与爱这两朵开在鬼魅魍魉的恶魔世界里的人性善之花,费金和塞克斯、班布尔夫妇、蒙克斯等人却以他们各自的人性之恶来加以摧残。
费金和塞克斯是邪恶、残暴与欺诈的化身。读者可曾注意到,费金(Fagin)这个人名的英文意思是指(教唆儿童犯罪的)教唆犯,由此便可见作者的用意。在《雾度孤儿》的序言里,狄更斯明确指出:“在我看来,照实际存在着的样子来描写这样一群犯罪的人们,是十分有必要的;在他们的一切缺点和一切不幸之中描写他们;在他们的生活的贫困之中描写他们;如实地表现出他们在最污秽的生活之路上惴惴不安地潜行,最后,仍逃避不了被黑色的、怕人的绞刑架结束生命的命运。”所以,在作者笔下,不仅写出了伦敦阴冷、潮湿、污秽、紊乱的街道——藏污纳垢的场所,而且还以小奥利弗作为媒介,通过对于费金与赛克斯对其一次次的威逼利诱、棍棒相加的描述,刻画出了他们凶恶的嘴脸、邪恶的心灵和堕落的人生。成千上万像他们一样的罪恶灵魂就潜伏在伦敦的各个角落,以他们的手段让黑暗在整个社会里不断地滋生与蔓延——这是一个恐怖而严肃的现实。
令人更为气愤的是,在当时有更多的不属于社会底层的人,如班布尔夫妇,散发着尖酸刻薄、唯利是图的恶臭。他们根本不把像小奥利弗这样孤苦伶仃的孩子当人看待。不仅不给孤儿们吃饱穿暖,还常常打骂他们,致使这些小孩子们的心灵上受到极大的创伤。这种摧残,并不亚于费金这些恶人;也正是这些自己生活还比较安逸的人们,很自然、很生动地给我们描绘了一幅幅拜金主义者的画像:如班布尔因为不想错过五英镑的奖赏而急匆匆来到布朗洛先生家,告知其有关小奥利弗的一些“情况”(在与他本人没有任何利益冲突的前提下,尽说些小奥利弗的坏话,等等)。
而谈及蒙克斯这个人物时,给人们留下最深刻的印象的是他那令人惊悚的妒嫉心理和仇恨心理。蒙克斯为了能独吞全部的遗产收入,从而燃起了对他同父异母的弟弟强烈的怨愤与妒嫉之火——如果小奥利弗活得好好的,他的贪欲就永远无法得到满足。于是,他就在这种变态心理的驱使下让小奥利弗“体会”了现实的残忍可怕。直到最后向众人坦白真相的时候,还在对小奥利弗“不出声地暗暗诅咒着”。这种畸形心理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当时英国社会的道德沦丧。
虽然很多评论认为这部小说有许多不足之处,“这一时期作者正处于青春年少,事业蒸蒸日上,对社会的认识还比较肤浅……特别是在小说结构与人物塑造方面,作者还未完全把握得住。”“狄更斯只写出社会丑恶的一些表现,而看不到产生这些罪恶的根源就在于资本主义制度本身,反而认为这只是社会的反常现象,用善有善报的光明尾巴来解决矛盾。”而我个人认为,这部作品细腻地描绘和深刻地揭示了人性中的善良、爱、仁慈、邪恶、欺诈、妒嫉和仇恨等诸多方面及其相互矛盾性。善之花与恶之花在人性的奇葩中齐开齐放,使读者在了解人生百态的同时,澄澈心灵,努力使自己的人生绽放善的花朵。这是一部好作品才能带给我们的深思与启示。
就像这部小说最末那句话所说的那样。
“在他们的一生中,他们对其他人表现出的同情与善良就像上帝对一切生灵所表现得一样。”
篇87:雾都孤儿读后感
很少真真正正读完过一本像样的书,《雾都孤儿》第一部。
狄更斯,不得不说真是一个爱憎分明的人。
书中塑造的孤儿--奥立弗,在龌蹉肮脏的环境下出生、成长,却始终保留着人性的善良与纯真。
看这本书有点看电视剧的感觉,总有种东西吸引着我往下看,从奥立弗出生开始,就好奇这么一个孤苦无依的小男孩今后会有怎样的命运,特别是布朗洛先生和萝丝小姐追查小奥立弗身世那一段,心生许多疑问,跟看悬疑小说样的(虽然我没看过悬疑小说),想一口气读完看个究竟。
南茜,生长在一个贼窝里,却是一个心存善念的姑娘,为了自己心爱的人和讨厌却熟悉的生活环境放弃了重生的机会,最终却惨死在心爱的男人手上,不得不为她感到惋惜。其实我是比较喜欢南茜这个人物的,她不畏恶势力,敢爱敢恨,很有范儿。
至于布朗洛先生、梅里太太和萝丝小姐就是书中塑造的老好人角色。数次救奥立弗于水火之中,给奥立弗带来温暖的春天。
书中的恶贼,老犹太费金和赛克斯,在狄更斯的笔下坏到了极致,就是欺诈、盗窃的化身,而奥立弗的同父异母哥哥--蒙克斯更一直是书中的一个谜,直至结尾才弄明白为什么蒙克斯要那么想方设法地置孤苦无依的奥立弗于万劫不复的境地。
总的来说,《雾都孤儿》以直白略带夸张的语言,以雾都伦敦为大背景,围绕主人翁奥立弗从出生开始的境遇展开,以奥立弗的善良为线,讲述了一个如童话般夸张、比童话残酷的故事。
篇88:雾都孤儿读后感
披星戴月的看完了《雾都孤儿》。
奥利佛退斯特出生时候,他的母亲就死了。
他的父亲是谁,不知道,母亲死的时候,又穷又未婚,名声大抵不怎么样。
小奥利佛退斯特被济贫院养大了。是在一种幸存的状态下。
9岁的奥利佛从寄养的老太婆家,回到了济贫院,被继续苛待。反正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关心他的死活,更不要提温饱,善待和其他正常孩子需要的一切一切。
可是他还是成长为一个怀着高尚的情感的人:不允许棺材店的学徒污蔑他的母亲;
一个勇于斗争的人:为了集体孤儿的稀粥,挺身而出;
一个不偷盗抢劫的人:第一次和他的小偷儿小伙伴出门练习就被吓晕了过去;
一个敢于承认错误的人:被赛克斯半挟持的去偷盗,被枪击中,醒来后回到被偷的人家,向他们和盘托出实情;
一个愿意相信善良和仁慈的人:和他的伯父以及姨妈相处的时候,被他们的善良和仁慈打动,不胜感恩;
一个怀旧念恩的人:为了一个小男孩的祈祷而想真心的回报他,在老赛金临终时去探望他;
……
在贫民窟的济贫院里,成长出一个这样的灵魂。
所以,小奥利弗也是特别幸运的。
他大难不死,多少磨难都没有夺走他的性命。
他出门逢贵人,很快就遇见了他的至亲,他父亲、母亲的亲朋旧友。他们爱他,相信他,仅凭相貌就断定他是个好孩子。
最终,小奥利佛获得了身份、地位、财富、亲人……
彻底变成了上等人,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这就是《雾都孤儿》的故事。
无巧不成书。
故事之所以是故事,就是它是生活的影子,又是理想的幻境。
生活中,贫穷的阶级就处在作者描写的那些东西中间。混乱、破败、饥饿、无品德、一切都为利益至上……而这种环境下的人,就成长为低级、为了生存而不择手段。
生活中,很多人打着做慈善、为社会帮贫扶弱的旗号,为自己敛财,盘剥穷人,欺负老弱幼小……现如今也难以避免这样的人。
生活中,生活富足的人,阶级高贵,读书识字,有着坚毅的品行和高尚的情操,他们善良仁慈,有好名声,有好职位,有好教养……连流落在外的种子都有着正统的根。
人世间的事儿,似乎古往今来都没有什么变化。
除了社会变革动荡的那些年以外。
我们不是有一个时期,穷是无上的光荣,富是可耻。
可那是短暂的。
更多更长的历史时期里,穷都是可耻的,万恶之源,不应该存在的存在,让人想竭力避免又无法避免的社会毒瘤。
穷的人更是有问题的,没血统,没能力,更容易和罪恶挂钩,更容易酿成惨剧。
像小奥利佛一样成长为一个高贵灵魂的孤儿院的孩子,是一个特例,穷人中的特例。
虽然金钱不等于品质,但绝对会污染品质。
曾经有一个实验。
将一个小姑娘放在熙熙攘攘的街头,寻求陌生人的救助。
第一次衣着邋遢,化妆窘迫,结果理的人寥寥。
第二次衣着考究,化妆富贵,结果无数人伸出了援手。
这就是现实。人们从你的经济地位来判断你的品质,从你的衣着品相看你属于哪个阶级,进而做出自己的决定。
在地铁里如果遇见一个乞丐,大家都避之不及。
在菜市场遇见一个穷酸相的人,大都猜他会偷抢。
金钱几乎等同于你的品质。
至少别人是这么划等号的。
1838年,查尔斯狄更斯写出了这部世界名著,在那时探讨贫穷与品行的关系,在那时拷问社会的制度和公平,并让这些问题,隐藏在一个紧张好看的故事里呈现给我们。
篇89:雾都孤儿读后感
你如何去理解那个时代的欧洲?
是奢华的舞会?身着晚礼服的贵妇人?还是白马上的prince charming?上流社会的贵族脸上堆着的高傲,虚伪的表情?
是冒着滚滚浓烟的大型工厂?嘈杂的机械声?贫民饥饿而贪婪的眼神,还是肮脏混乱的贫民窟?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奢华与贫困尖锐对立在每一个专制的社会。剥削,压迫与嘲弄,在有钱的人眼中,穷人只是愚蠢的禽兽,没有感情,没有能力,没有思想,更没有尊严。
换个角度,你会发现更多。
主人公能在那个污浊不堪的社会里,却始终保持自己灵魂的高尚与纯洁,那种对真善美的执着,让人感动。
另外,狄更斯的语言是我非常欣赏的。他用愉快的语言描述那个不幸的社会,带有明显的反讽意味,语言是一种发自狄更斯内心深处的乐观的态度的反映。不是面对不幸时,都要用苦大仇深的语言的。
试着微笑着去读不幸的故事,狄更斯幽默的语句反而能带给人更深层次的心灵震撼。
篇90:雾都孤儿读后感
很庆幸看到最后结局是美好的,让我松了一口气。这本书涉及到了很多人,涉及到了很多善恶美丑,不管你是否处于上层还是底层。文章中对我印象最深刻的有奥利弗,罗斯,布朗洛先生,费金,赛克斯和南希。
这本书的线索是奥利弗的身世。一开始他出生在贫济院,吃不饱,穿不暖,被人欺负,被势力,欺软怕硬,怕老婆,懦弱的牧师欺负。被骗去做棺材铺的学奴,强迫奥利弗做自己不愿的事情,法律的公平下竟是如此的不公平,手无缚鸡之力的人只能服从。后来奥利弗终于忍不住摧残,跑了出来,跑去伦敦,在伦敦遇到了最大的敌人犹太人费金,他们这一群犯罪团伙让奥利弗偷东西,盗窃,但是奥利弗是天性善良的,他不能做这些事情,他知道只要是做了就不会有回头路,每当要求他做这些事,他饱受煎熬,恨不得去死,奥利弗被打被骂,被强迫做过不想做的事情,甚至被枪打到过,他都坚强的活了下来,就像刚出生那样,顽强。后来他遇到了好人布朗洛,罗斯等,他们把他带进了正常的生活。南希是个可悲的女子,他痛恨塞克斯将他带入这一行,但她无能为力,和无奈,她不能离开了塞克斯,她可能是爱他的,她羡慕罗斯能过上这样好的生活,并且心地这样的善良,她告了密被发现,被塞克斯打死了,看到南希被打死的时候,心里是愤恨的,怎么能这样的残忍。罪犯们有时候也是无奈的,因为他们一出生就贫穷,没有人看管。
故事的最后描绘了很多美好的画面,和抢劫犯们最后受到处罚的画面,很美好。要时刻保持善良的心,对生活充满热爱,不管生活多苦多累,都要回报以歌
篇91:雾都孤儿读后感
在读过巴尔扎克一系列以“情欲”为主题的作品后,再切换到狄更斯的文笔,会让我有种措手不及的心理准备,因为惯常站在孩子的视角去写的作品,我认为难度系数更大。尤其是作者已有足够的社会经验再去回味过往的童年生活,以一个纯真孩童的心理描写来叙说对社会上形形色色各类人物的解读,仅这一点就足以让我敬佩不已。
本文的主人公是济贫院的一个孤儿奥利费,我们跟着他的足迹行走,可以看到在当时的英国存在种种不堪的社会问题:首先是救济院非人性的贫困扶持,接着是教区执事的残忍虐待,再者是童工雇主的不堪欺凌,紧接着又受骗误入了贼窝的圈套。如此诸多对下层人们无可奈何的生活描写,读来实在是令人心寒不止,幸而狄更斯提倡的是“仁爱”思想,小说中还设立了布朗洛老绅士和露丝小姐这样的善良化身,希望能借助他们的力量解救一部分的劳苦大众。
其实,读这本小说会让我产生一种太机缘巧合的奇幻感觉,因为文中的奥利费无疑是万分幸运的。第一次上街当小偷刚好碰到的是自己亡父的好友,而且这个老人是如此那般的疼爱于他;而第二次入室行窃时又刚好来到了自己的姨妈家,而这位露丝小姐更是十分的喜爱于他;最后当费金这伙贼寇精心计划要置他于死地时,善良的南希姑娘又再次不顾生命危险解救了他。所以结合种种情景,奥利弗无论身处何种水深火热之中,似乎总有人能够拉他一把,可惜他的好友迪克却逃不过魔鬼的手掌,在这样的对比下作者又不免撕开了现实的残酷。
看多了巴尔扎克对上流社会奢靡生活的描绘,再转换到一个充满罪恶与肮脏的贼窝环境,可能心理上多少会让我有点难以接受,因为美好的事实总是吸引更多的人去追求,而杂乱不堪的生活却是被很多人所鄙夷的。但在这两种不同的作者笔锋下相比较,似乎更能点醒我社会是以对立面而存在的,不管你处在何种环境下都会有美好与邪恶相伴为伍。甚至于平时的我们可能很少去关注底层贫困人们的生活需求,在这一点上是狄更斯在奋力呐喊:这个社会需要更多爱的关注。
像文中南希姑娘这一人设的命运无疑是最悲惨可怜的,因为她虽然身陷贼窝却有一颗纯洁的心,如果从一出生就有人对她投以关爱的话,那她最后也不至于落得这样一个结局。可能有的读者难以理解南希为何不接受露丝小姐的解救,在这一点上我是这样分析的:首先她久经身处的环境已经让其产生了依赖感,一旦脱离这个贼帮会让她失去原有的心理“安全感”,以至于无论逃往何处都会无所适从;其次,作为女性的她对赛克斯是有爱存在的,感情对一个女人来说可以牺牲所有的一切,甚至这也刚好是一个机会来证明他们之间的感情;最后,她内心仍怀有一颗感恩的心,一直以来都是跟这帮贼寇相依为命,所以她也会有所不忍就此背离了他们。其实,南希这个人物的刻画是很实在的,因为她身上有人性的善跟现实的恶之间最真实的矛盾挣扎,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生活久居却还能保持清水般得品质,确实值得我们敬畏和学习。
我看其他人的评价说,费金是最值得玩味的一个角色,无论从他的外貌特征、居住环境和营生方式来说,都十足的是一个龌龊的恶人形象,而狄更斯一直以“犹太人”的称谓来记述这个人物,从中也隐含着他对整个犹太名族的鄙视。这一点是我读不通的地方,也算是居于对作者的了解不够深刻,不过费金在文中教唆手下小孩的一些手段确实挺辛辣的,尤其是他用幽闭的方式让孤独忧郁去熏陶奥利费那幼小的心灵时,会让人觉得他简直就是魔鬼的化身。但不容否认的是,贼窝里也时常有充满欢声笑语的时候,尤其是查理·贝茨少爷那种忘我的开怀大笑让我记忆深刻,所以有时不免幻想于费金要是一个温情的老翁形象那该多好啊,也算给这些无家可归的孩子有了一个容身之所。
一般而言,令人动情的小说多是悲剧式的结尾,但在这里我们看到的是一片美好。《雾都孤儿》的结局由悲到喜、善恶有报,对于文中的恶人们,作者不厌其烦的一一给其安排了悲惨的下场,而对那些善良的救苦救难人物做了最为怡人天乐的幸福生活。可能这样的结尾有点偏向于童话式的美好,但不管怎么说,这部小说都寄托了狄更斯的美好愿望,希望我们更多人能抑恶扬善的维护好共同生活的环境。
篇92:雾都孤儿读后感
小说以奥利弗·崔斯特的悲惨遭遇描写出了处于19世纪下的英国穷苦人民的生活境遇,揭露了维多利亚盛世下英国繁华背后的贫困和阴暗面。善良与罪恶是贯穿小说的两大主题;当时,资本主义制度下的英国贫富差距越来越大,上层阶级与下层阶级的矛盾越来越大;资本主义社会金钱至上的原则使人们心生贪念,导致人们价值观和道德观的扭曲。在小说中,因贪婪而走向犯罪的费金就是很好的一个例子,他贪婪、残暴、吝啬,把偷来的东西私藏起来,留给自己用;身为统治阶级的教区干事邦布尔先生,对穷苦人民不但没有怜悯之心,而且还辱骂、鞭打他们……奥利弗在这种恶劣的社会环境下成长,却依然保持着一颗善良和纯洁的心灵,有着“出淤泥而不染”的高尚品质:他在先后被布朗罗先生和梅莱夫人一家收养后,心存感恩之心,帮助这两家人做力所能及的家务事;并且在被收养后,他还不忘迪克给予他的鼓励和关心,要求去教区看望他,等等。这些,都体现了奥利弗难得可贵的仁爱思想。此外,代表着善良、乐于助人、关爱他人的布朗罗先生和梅莱夫人一家,是狄更斯所弘扬的人道主义思想和仁爱思想的最高体现,与带给奥利弗悲惨童年的冷漠、残忍的费金、索尔贝里、甘菲尔德、邦布尔等人形成了鲜明对比。另外,奥利弗与布朗罗、梅莱夫人一家最后的幸福结局和费金等人的悲惨结局也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作者旨在突出人们在堕落后,失去道德后的悲惨下场;这种“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道德观达到了抑恶扬善和教育人的作用,告诫人们在物质利益至上的资本主义制度下要坚守自己的道德,要经得住诱惑,不能轻易动摇。不难看出,仁爱思想和人道主义思想是狄更斯所认为的可以拯救社会的一个方法,但这未免过于简单,只是狄更斯的一个幻想,他并没有提出实质性的方法。
篇93: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十九世纪杰出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查尔斯·狄更斯。这本书以无限的同情描写了纯洁善良和备受凌辱的劳动人民。以讽刺和夸张的手法抨击了虚伪和冷酷的社会。
小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出生在贫民教养所,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亲人。“半饥半饱的苦命人”,“在吃拳头,挨耳光中过日子的人”说得就是他。他在教养所受尽保育员的欺凌,在棺材店里吃足老板娘的苦头,后来还落入盗贼之手,被迫干起违背自己良心的勾当,险些送掉了性命。
奥利弗聪明,善良,讲义气,知感恩。他生活逐渐变好后最先想到的是在教养所里同甘共苦的好兄弟迪克。“我们要带他离开这,给他衣服穿,叫他去念书,还要把他送到哪个安静的乡下去,让他把身体养得又结实又健康……”
这本书中还有各色各样的人物,有乱断案的地方法官,有贪得无厌,奸诈狡猾的犹太老头儿,有杀人不眨眼的赛克斯,还有身在贼窝而又心地不坏的南希……在他们之间,展开了激烈的斗争。
小说情节惊险离奇,跌宕起伏。人物命运大起大落,但是作者最后却给奥利弗一个圆满的结局,让他过起了小绅士的生活。“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是人类善良的愿望。
这部作品可以看出作者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与向往,对光明的渴望,对黑暗现实的不满,以及对奥利弗悲惨遭遇的深切同情。警示人们要珍惜当下美好的生活,即使生活在充满黑暗的环境下,也要充满希望,坚定意志,才不会在黑暗中丢失自我,失掉心中的光明。让我们感受到作者对人类苦难的深切同情和仁爱精神。这种仁爱精神将永远照亮人心,指引我们走向光明之路。
篇94:雾都孤儿读后感
“不知道要经历多少沧桑,才可以看见彩虹”,就这样走下去吧,不要有太多顾虑,只要坚信,彩虹就在风雨后。——题记
一个温暖的午后,阳光照进屋子里,整个屋子都暖洋洋的。坐在靠椅上,合上《雾都孤儿》,我陷入了沉思。对于我来说,这本书已不再是简单的文字了,小奥立弗的形象又跳进了我的脑海中,于是,仿佛真实生活在我的脑海中演绎着。
书中讲述的是一个出生在“济贫院”里的孤儿,他的名字叫奥立弗-退斯特。他不堪忍受棺材店老板娘、教区执事等人的虐待欺凌而独自逃往伦敦,没想到却误入了盗窃团伙,被逼迫行窃。几经周折,在同样善良的人们的帮助下,他终于找到了自己的亲人。
奥立弗-退斯特始终在苦难的生活中挣扎,面对着丑恶的人性和这个像一台疯狂运转的机器一样的世界,小奥立弗却始终坚守心底的那份纯净与善良,无论多么艰难,无论承受多么大的委屈与痛苦,他绝不参与盗窃行为,始终不屈服于黑暗势力。有人也许会问:一个10多岁的孩子,是什么让他如此执着?我想:是他那份纯净、善良和执着,使他在风雨后终于见到了彩虹。
这篇文章中南希的形象同样给我以很深的印象。虽然书中描写南希的文字很少,但是,在这只言片语中,我能感受到她内心深处的善良。她从小生长在盗窃团伙里,自从遇见了小奥立弗之后,她觉得这样善良的孩子不应该走上这条路,于是,她冒着会被处以绞刑的可能,毅然决绝的帮助了小奥立弗,虽然最终等待她的是死亡,可善良的愿望在小奥立弗身上实现了。
在生活中,挫折是难免的,但是,只要你始终怀着纯净、善良和执着之心,风雨之后是会有彩虹的。因此,我们要感恩父母,感恩老师,感恩这个社会,……,感恩所有爱你、关心你的人和事,你会发现,生活其实很美好。
这本书是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邪恶的较量,它让我们明白一个道理:邪不胜正。当正义战胜邪恶的时候,就是我们见到彩虹的时候——只要你有一颗纯净、善良和执着的心,再黑暗的世界,你的心里永远都会有一片光明!
不远处,彩虹……
篇95:雾都孤儿读后感
查理·狄更斯是19世纪英国最伟大、最杰出的小说家之一。我拜读了他的作品——《雾都孤儿》,从中感触很深。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取得辉煌成就和个人创作高峰时期的作品。它以犀利的笔锋,幽默风趣的手法,和超乎寻常的想象力,描绘出了一幕幕出人意料的故事情节,成为不朽的经典之作。
奥利弗是一个出生在济贫院里的孤儿,刚一出生,母亲就不幸病逝。他被济贫院收养,9岁时,奥利弗踏上了他漫漫的求生之路……
书中情节跌宕起伏,文字相互照应,谋篇布局天衣无缝。主人公奥利弗·退斯特的传奇身世,令人看后兴奋不已。
全篇文章的内容是以小奥利弗为中心和线索展开的。通过奥利弗流浪和求生的经历,带出了形形色色的周围人物,从侧面反映了英国资本主义社会的阴暗面,以及作者对“快乐英格兰”的向往。犹如一场背景时时更迭的戏剧,将人性的本质表现的淋漓尽致。
《雾都孤儿》中的人物众多,但特点鲜明,每个人代表了当时社会的一类人。如:性情暴躁、两面派的邦布尔;老奸巨猾的犹太人费金;凶猛残暴、犹如野兽的塞克斯;狡诈阴险的蒙克斯;善良可爱的露丝;毛手毛脚的罗斯波力医生;聪明机智、办事果断的布朗罗;疯疯癫癫的格林维格;还有心地善良、出淤泥而不染、命运悲苦的南茜;更有天真活泼、纯洁善良,令人怜悯的奥利弗。
值得一提的是,全篇文章中还详细刻画了每个人物的习惯性动作和口头禅。比如邦布尔总是戴着一顶三角帽,手握藤杖,走起路来大腹便便、大摇大摆,一幅不可一世的样子;再如,老费金计上心来时,总爱抚摸鼻子;塞克斯的口头禅:“天打雷劈”;格林维格的口头禅“我宁愿吞掉自己的脑袋”等等。真是妙趣横生,颇有意思。
文章的结尾,狄更斯给每个人都设定了一个归宿。所有正面人物均回归田园,过上了安定的生活。所有反面人物都被绳之以法,或流浪,或客死他乡。由此说明,作者是崇尚善良的。
虽然奥利弗生活的那个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但我们仍然要崇尚善良,不要去做坏事,善有善报,恶必有恶报。
篇96:雾都孤儿读后感
在孤独下成长,在痛苦间挣扎,在尊严的摧残下斗争,在悲惨的出身下奋进,这就是狄更斯笔下的“雾都孤儿”——奥利弗。
奥利弗从小在济贫院长大,他从未被任何一个人爱过,过着地狱般的生活。在九岁时,他被送进一家棺材店的老板当学徒,因为他受不了非人的待遇,逃向伦敦,却不料被小偷骗了,走进了贼窟。幸好遇到好心人地帮助,才过上了平静的生活。
这个结果很美好,但是过程却是很凄惨。
我真的不知道在他那瘦弱的身躯下有着如此坚持不懈的精神;也不知道他在饥饿、悲伤、孤独、痛苦下有这样顽强斗争的意志;更不知道他在尊严受到严重摧残下仍屹立不倒的原因。
奥利弗的童年充满了悲伤,而我们呢?!
从小生活在“蜜罐”里,在爸爸、妈妈呵护下,却往往忽略了幸福的真谛,一味地抱怨,一味地不满足。
当我们得不到呵护、得不到关爱之时,我们能否有奥利弗般的屹立不倒;当我们受到饥饿、悲伤、孤独之际,我们是否具备顽强的斗争意志;当我们面临艰难困苦的时候,我们有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想起这些,我们不妨把目光头向奥利弗,这样:你也许会想起在世界的某一角落,还有些许我们的同龄人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疾病作战!你可能会想起在我们身边还有几多同伴因为家庭的贫困而无法享受学习的乐趣!你大概会想起在我们学校还有几个同学为明天的学费而暗自落泪!
真的该想想,我真的该想想了!当我哭泣没有名牌鞋子穿之时,我应该发现还有人却没有鞋穿!当我抱怨饭不好吃之际,我应该觉悟还有些须人在街头上挨饿!当我被父母叫唤着去上学而自己却极不情愿的时候,我应该想起还有几多同龄人那双渴求知识的目光!
奥利弗的勇敢精神是感我肺腑的!因为我知道:再也不能做一个娇生惯养的孩子,再也不能一味的怨愤,纵然前方的道路充满荆棘,即使身后会袭来狂风暴雨,只要我想想“奥利弗”我就会披波斩浪一步一个脚印朝着自己选择的前方,一直跑下去我的目标没有尽头我的脚步永远就不会停止!
篇97:雾都孤儿读后感
我是个书虫,喜欢啃各种各样的书。许多书的扉页上都提到了《雾都孤儿》这本书,趁着暑假,我把这本书买回来,准备饱餐一顿。
书的第一章写到主人公奥利弗刚一出生,母亲就死了,他再没有任何亲人。我看了之后,为奥利弗感到伤心,并觉得这本书记述的都是悲剧。我越看越起劲,并为奥利弗的处境好转而由衷地感到欣慰。本文的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是出生在救贫院中的孤儿,他在救贫院的寄养所里被“养育”了九年,然后被送到一个承办丧事的棺材店里当学徒,他无法忍受那里的不公和虐待,于是历经艰险逃往伦敦,不料落入了贼巢。一次偶然的机会,他被一位老绅士救出,老绅士收他为养子并对他施以知识的恩泽。他却又一次被绑架回贼巢之中,经一番周折,终于在一些好心人和老绅士的帮助下重新得救并夺回遗产。最后,奥利弗同老绅士以及好心人们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
这本书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奥利弗在入贼巢到被救,被救后又被抓,直到最后又被救出时一直都是靠着顽强的毅力挺下来的。因为他向往美好幸福的生活,便不甘心留在贼巢做小偷,而想方设法地要逃离贼巢。奥利弗的那种顽强毅力是一般人所没有的,我们应该学习奥利弗,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要用顽强的毅力挺过去,而不是垂头丧气地放弃了。
想到奥利弗就想到我自己,我现在非常的幸福!我想学什么爸爸妈妈就让我去学。可跟奥利弗相比,我就差了一大截。四岁的时候,我去学跳舞,学跳舞必需劈腿。压腿,很疼。一天下来,我已经累得不行了,我坚持学了一年,便学不下去了。后来,我看见一些同龄人在滑冰,”哧溜“一下就已滑出几米开外,看着他们欢快的神情,我心里直痒痒。爸爸妈妈给我买了滑冰鞋,并带我到滑冰池里滑冰。我学得很认真,在刚会慢慢滑几下的时候,我经常会因为保持不了平衡而摔跤,可痛了。我摔怕了,觉得滑冰一点也不好玩,就放弃了滑冰。
我没有奥利弗那顽强的毅力,但是我会慢慢改掉自己的坏习惯,成为一个有毅力的人。
篇98:雾都孤儿读后感
在孤独下成长,在痛苦中挣扎,在尊严的摧残下斗争,在悲惨的出身下奋进。无法想象一个如此稚嫩的孩子是如何生活在那个黑暗的世界里的,也无法想象那个世界人们的残忍与冷酷。
读完这本书,我深深地思考着人性的黑暗与虚伪,以及毫无良知的世界里的那仅有的一点温存……一双清澈而忧伤的眼睛,一颗稚嫩、纯洁的心灵,一袭破旧不堪的衣物,塑造出了小说中主人公奥利弗的形象,栩栩如生,感人肺腑。不可否认,我被奥利弗的纯真、诚实与善良彻底打动了,一个孤儿的悲惨生活就此在我心中拉开了序幕。伦敦城里似乎永远弥漫着阴冷的味道,无论白天还是黑夜,总能让人嗅到血腥,想到战争的杀戮。人们的脸上要么是面无表情,要么有时出现了一两张邪恶的嘴脸,似乎在报告着这世界的残酷。
可怜的奥利弗就这么残酷的活着,忍受着失去亲人的痛苦。生活的压迫使一个本该享受童年快乐的孩子沦落成了使人厌恶的弃儿。他的童年是在济贫院里度过的。后来,他被送到棺材铺里当学徒。因不堪忍受老板的压迫,他向伦敦逃去。路上,他遇到了一个外号叫机灵鬼的人,把他骗进了贼窝。
在两次偷盗中,他都遇到了好人,把他留在家中抚养,但一次又一次都被抓回去,他失望、痛苦、无奈,上帝就这么折磨他幼小的心灵。整部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不仅为奥利弗的身世叹息,为坏人而愤怒,为善良的人而感动,为奥利弗最后的幸福生活而高兴。而我最喜欢的人,是在两次奥利弗面对危难时,没有计较他偷了东西,而是十分同情他,并努力帮助他的布朗夫妇。
因为他们的善良,奥利弗才得救,也因为他们的善良,才使世界上少了一个受苦的孩子,将来少了一个贼!而多了一个好人。生活的残酷造就了人们的冷酷。只是在一些勇敢的人心中残存的那一点点善良给予了我们一点感叹。但最后他仍逃脱不了悲惨地死去。作者狄更斯人物塑造手法十分出色。
小说中的流氓盗贼,精辟的语言都切合其身份,另外狄更斯的语言中充满了讥讽的韵味,仿佛一个人的表情中带着心酸的笑,让人看完后不禁无奈的一声叹息:人活着就要不断地向梦想前进,不需要顾虑太多,不需要向命运低头。冥冥之中,似乎看到了奥利弗那张带着纯净的、天真的笑脸……不要向命运低头,命运永远在我们手中。
篇99: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漫伦敦,奥利弗纤弱的身影仿佛还在街道徘徊,悲惨的身世和经历无不让每一个人为之动容,从被收买到逃离再到贼窝,奥利弗受尽了折磨,他也曾抱怨上帝的不公和世道的阴险,可是他没有哭泣,他很阳光、很友善,他用自己的善良感化了贼的老婆南希,他憎恶偷盗,在被迫去偷盗时,他冒着被误会的风险去告诉主家,奥利弗善良地对待着每一个人,即使是身患重病的小偷,奥利弗也把自己的那一份粮食送给了他。付出总会有回报的,在经历了种种磨难后,奥利弗终于找到了他的姨母并得到了遗产,他不再是孤儿,上帝的天平终于倾向他那边了。
完美的结局令人欣慰,雾都孤儿已找到了爱,他的成长是坎坷的,正是因为他有一颗感恩的心,人生道路不再艰难,阳光变得灿烂,生活正因如此才变得快乐。我不像奥利弗一样有着悲惨的经历,但奥利弗却告诉了我一个谁都可以拥有,却谁都很难拥有的道理:哪就是”感恩“。生活是美丽的,花草树木,家人同学,都值得我去珍惜,去感恩,人总是在最困难时候才会发现,原来爱是那么伟大。
总是埋怨每一个人,得到的是什么?没有。生命之所以珍贵,是在于可以用行动去帮助他人,像奥利弗一样,爱身边的每一个人,即使他伤害过你,即使他抛弃过你,但只要心有感恩,伤害变成磨炼,抛弃变成自立。借得大江千斛水,研为翰墨颂师恩。这也是一种态度,乐观向上的态度,在人生道路上有鲜花、有荆棘,只要有感恩的心,一切都有很美,前路再困难,总有阳光和清风。
成长需要感恩,就如同种子一样,没有胚是无法成为健全的鲜花的,你我都是”雾都孤儿“,家人、朋友给我们关爱,我们应该去感恩,哪怕是声”谢谢“,是一个善意的微笑,都如同那一缕清泉,荡涤心灵的污垢,滋润至善的人性。
大雾散开,阳光洒向伦敦每一处街道,雾都迎来新的一天,散去的雾里有着爱的味道。
篇100:雾都孤儿读后感
查尔斯·狄更斯是英国着名的小说家。《雾都孤儿》是他着作之一。在这篇文章中,他运用幽默,夸张,讽刺的手法反映了刚刚通过济贫法的英国社会底层生活的黑暗,使文章有强烈的感染力,发人深省。他把具体的细节描写得充满生活气息与激情,使我读时紧张得喘不过气来。
在刚看完《雾都孤儿》我觉得很乏味没有了解其蕴藏的内涵。然而,经过反复思考与细细品味,我终于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
奥立弗从小在教会长大,9岁就当童工,过着吃不饱穿不暖的生活,受尽那些所谓”正人君子“的虐待。然后又因为被逼多要粮食而被逐出教会,成了棺材店的学徒,可是却过着禽兽般的生活。不堪虐待的他逃到了雾都伦敦,不幸落入贼帮手中。小小的孤儿在逆境中挣扎,幸而由于他本性善良而得到罗勃特先生的帮助。奥立弗在罗勃特那里生活得很开心,自在。
故事看到这,看到奥立弗在荡秋千,看到他正被幸福包围着,我以为那会是一个十分完美结局。但波折又起。
他被送去上学,可在上学的途中又被那可恶的贼窝抓了回去。见奥立弗久久不回,罗勃特先生不愿相信他朋友的话,(说那小子穿着这么漂亮的衣服,背着这么好的书)不愿相信奥立弗会重回贼窝那。他一次又一次得叫仆人热菜,和爱他的人等待他回家……最后奥立弗终于化险为夷,和爱他的亲人们团聚。当然,其中的过程也是历尽艰辛。
故事到这,我也松了口气: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只要有光,就有阴影。《雾都孤儿》正好证明了这一点,奥立弗的勇敢,罗勃特的善良与贼窟首脑的凶残、孟斯的私刑形成了强烈的对比。前者是作者的期望,后者则是表现当时的世态炎凉,引人深思啊!
狄更斯的小说可谓经得起各种现代批评理论的发掘与阐释,不断产生发人深省的新意。它将永久保持我们读者的鉴赏兴趣。
个人认为,这部作品细腻地描绘和深刻地揭示了人性中的善良、爱、仁慈、邪恶、欺诈、妒嫉和仇恨等诸多方面及其相互矛盾性。善之花与恶之花在人性的奇葩中齐开齐放,使读者在了解人生百态的同时,澄澈心灵,努力使自己的人生绽放善的花朵。这是一部好作品才能带给我们的深思与启示。
一、书籍简介
《货币战争》是2007年6月中信出版社出版发行的图书,作者是宋鸿兵。宋鸿兵用货币战争来描述了一场看不见的经济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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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容简介
自1694年英格兰银行成立以来的300年间,几乎每一场世界重大变故背后,都能看到国际金融资本势力的身影。他们通过左右一国的经济命脉掌握国家的政治命运,通过煽动政治事件、诱发经济危机,控制着世界财富的流向与分配。可以说,一部世界金融史,就是一部谋求主宰人类财富的阴谋史。
通过描摹国际金融集团及其代言人在世界金融史上翻云覆雨的过程,本书揭示了对金钱的角逐如何主导着西方历史的发展与国家财富的分配,通过再现统治世界的精英俱乐部在政治与经济领域不断掀起金融战役的手段与结果,本书旨在告诫人们警惕潜在的金融打击,为迎接一场“不流血”的战争做好准备。
随着中国金融的全面开放,国际银行家将大举深入中国的金融腹地。昨天发生在西方的故事,今天会在中国重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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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者简介
宋鸿兵,世界金融历史学者,著有《货币战争》系列丛书,长期高居中国财经图书畅销榜榜首。宋鸿兵因在书中成功预测了2007年美国次贷危机和2008年全球金融海啸而备受关注,在国内和国际上引起了巨大反响,曾被世界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媒体广泛报道,2009年宋鸿兵被全球销量第一的美国商业杂志《商业周刊》评为“中国最具影响力的40人”。2010年之后,宋鸿兵首创的“货币战争”一词已成为世界各国政要和媒体普遍使用的国际热门用语,最早提出的“剪羊毛”、“次贷地震”、“金融海啸”、“金融高边疆”、“中国大妈”等词汇皆成社会流行词汇。《货币战争》系列丛书已被翻译成繁字体版、法文版、俄语版、波兰语、韩文版、日语版、越南语版等多种语种持续畅销海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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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货币战争》读后感30篇
第1篇:《货币战争》读后感200字
这本书,我觉得写的有点悬。
犹太人,银行家能够发动战争,左右国家的命运,引发经济危机,这些观点有些离谱。在二战的时候,德国纳粹把犹太人迫害的很惨,如果按照宋鸿兵的观点,犹太人应该有很大的能量左右时局,但是没有。
宋鸿兵写《货币战争》这本书,参考了大量的书籍文献。我还认为,这些书都是那些嫉妒,看不起犹太人的白人写的。他们宣扬一种观点,经济危机,战争,通货膨胀都是犹太人制造出来的。德国纳粹上台后,就宣称德国二十年代发生的超级通货膨胀就是犹太银行家故意制造的,犹太人为了钱不会顾忌国家和道德。所以,这本书只能信一些,不能全信。
第2篇:《货币战争》读后感300字
文章主要通过世界货币的发展历史给人呈现出一个周期性走势,以及造成这种走势的缘由,那就是国际财团的操控。至于战争由于货币引起,这个好理解,本来战争就围绕着利益,为利益而战嘛!
我的直观感觉是这本书主要是提醒国人和政府要注意国际金融风险。建议加强金银储备,防范国际金融风险。
对于我们来说不是这样了就要开始炒黄金.经济总有个过程。我们把握这个大过程、大方向就可以了。不管是对于炒股还是做生意,还有就是对于经济这方面得加强思考和观察敏锐度,比如最近的2008天津夏季达沃斯论坛等,都透露出最近的经济趋向!
还有就是文章中提到的国际银行家的“剪羊毛”,我觉得不管是外面还是国内都存在“剪羊毛”,只不过要么是外国人来剪,要么是国内的某一部分财团。道理是一样的。我们始终是弱者,只能要求我们争取做到弱者中的强着,尽量避免给“剪”!
第3篇:《货币战争》读后感600字
今天看完了《货币战争》,觉得很多情节讲得很荒唐,但是又觉得有理。金融方面的知识有限,只能根据逻辑常识来做一个分析,请大家指正。
这本书核心就是:应该政府来发放货币,而不是私人。但是美国人真的这么荒唐到了活生生把国家的命运放到私人银行家手上吗?这么多聪明人都不能看清楚这个圈套,还往里面套,直到把自己套死吗?银行家最终把美联储搞成了私人的,总应该有其法源合理性吧?我仔细分析了,觉得美联储还真应该是私人的,而不是政府的,下面讲讲我的看法和推理逻辑:
1.西方最核心的价值是:财产私有化!这个是所有西方都承认的普世价值。正因为这个普世价值的认可,就造成了美联储私人化的必然合理性。
2.私人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也就是说即使是国家也不能没有任何原因和理由的情况下把私人财产剥夺。在西方国家的观念里,政府只是一个实体,和公民是平等的。公民当然不允许国家推出某种可以随便剥夺自己利益的法规。也就是说国家不能没有任何代价和抵押的情况下来发行货币。这张纸必须有某些实际的财产来支撑。
3.由于私人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因此美国政府成立的时候,他不像我们政府那样,美国政府是没有任何财产的,也没有任何土地。
4.有一个观念要更正,美国政府欠了多少多少钱,平均下来每个美国人欠了多少多少钱是错误的。政府就是政府欠钱,和我们老百姓一点关系都没有。我们没有义务为政府还欠款。但是其实来讲如果政府欠钱太多了,自然要增加税收来补这个空子,或者要少投放造福于人民的基础设施建设。最后确实损失的是我们。其实还是相当于我们每人都欠了钱。
综上所述,可以看到,美国政府如果自己发行货币,那就是发在没有任何凭据的基础上发空头支票,不符合普世价值。他必须用未来的税收抵押来发放货币,同时支付利息给借个他钱的人,这才合理。
第4篇:《货币战争》读后感700字
货币与金钱,财富与权利,世世代代,是恶魔也是天使,主宰着整个世界的金融格局。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货币、金银,与之相关的整个金融体系中每天上演的种种,用战争来形容,再贴切不过。
《货币战争》成稿于2006年,作者应该从中国加入WTO开始就有意图撰写相关的书籍,六年已过,这本书的出版让很多人对货物、金融有了全新的认识。本书的切入点与着重阐述的重点在于西方的近代的金钱角逐。中国的历史是围绕着政治权利斗争而展开,不理解帝王心术就无法洞察中国历史的精髓,西方近代史则是沿着金钱角逐而进化的,明了金钱的机谋也就把握了西方历史的脉络。而作者就找到了这样一个对所有领域的读者都有吸引力的切入点,那就是通过讲述西方的历史,来阐述金钱与货币。从曾经第一首富的掘金之路,到美国总统的遇刺身亡,看似充满了政治阴谋与斗争,实则是背后的货币与金钱在主宰着所有的一切。这样讲述历史的方式,也更适合像我这种抵触枯燥的金融分析的读者,而是像个旁观者一样,用看似八卦的心情,却在潜移默化的一点点接受关于金钱,关于货币的无形却硝烟弥漫的战争。
本书的重点可以说是货币,也可以说是战争。阐述了一系列惊心动魄的历史事件。例如肯尼迪的遇刺身亡。简单看了看介绍,便无法抑制内心的好奇心理,三年中,关键证人的相继死亡,枪杀、车祸、自杀甚至割喉,115名相关证人在各种离奇事件中自杀或者被谋杀身亡,四十年过去,这是个谜团,也终将成为永远的谜团,但是,作者却不忘从这样一个谜团中抽丝剥茧,带我们了解这一切背后隐藏的真正黑手——货币。
这本书让我们发现了一个独特的视角,那就是通过了解西方的近代史及西方的法制制度从而了解货币经济内在本质。不喜欢枯燥乏味的金融博弈,可以读一读这本书,像作者在封面上提示的那样,不为人知的历史真相,破译世界财富密码,解密国际金融骗局。你是否做好了与货币开战的准备呢?
第5篇:《货币战争》读后感1000字
一直以来都以为经济学是很高深的理论,而金融货币知识都是抽象,晦涩难懂的,甚至还带着一些神秘。曾经试图找些书籍、资料加以学习,可每次都是才看几页就被一些高深的经济学理论和若干公式、图表,搞得头都大了,觉得实在理解不了,离自己的生活太远,再没有继续看下去的念头。直到拜读到宋鸿兵先生编著《货币战争》。这本书像一本小说一样,从现代银行的诞生开始讲起,从十九世纪欧洲银行家一步步发展壮大到操控政治、经济的走向,为自身利益服务的故事。用一种全新的视觉,不同的思路来看待我们的历史,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述金融货币知识,但我认为本书最大的意义在于其对中国经济的警示。
书中写到:“2006年年底,中国全面开放金融领域,国际银行家们早已磨刀霍霍,一场不见硝烟的货币战争已经迫在眉睫……不管中国是否意识到了,也不管中国是否准备好了,中国已经处于不宣而战的货币战争状态下了。”“国际银行家大举进入中国的根本战略目的有两个:控制中国的货币发行权和制造中国经济的“有控制解体“,最终为建立一个由伦敦——华尔街轴心主导的世界政府和世界货币扫平最后一个障碍。”
读罢,不禁想到,在金融市场全面开放后,如果中国政府和人民不加以防范,中国人民的血汗钱在国际银行家的密谋策划下,或许就会被“剪羊毛”。反思昨天、今天的世界和中国经济发展的轨迹,特别是日本、泰国和亚洲四小龙在国际银行家的货币绞杀站中纷纷败阵,金融风暴的惨痛教训,都是对中国经济的警示。
回头看看中国,从本世纪开始上世纪90年代那种稳步发展的局面似乎已经不再,人民币不断升值,股市暴涨,商品价格持续上涨,尤其房地产价格突飞猛进,日本当年的股市神话已在中国上演,房地产狂热正在中国重现,人民币正迅速滑向债务货币的深渊……这一切犹如日本经济的翻版,按照书中所说也许这就是美国为抑制中国经济发展所设下的“局”,是帝国主义忘我之心不死,和平演变的又一手段。
著名的货币专家弗兰兹·皮克曾经说过:“货币的命运最终也将成为国家的命运”世界货币的命运,最终也决定这世界的命运。国际银行家们正是通过制定长远的规划,企图从根本上摧毁一个国家的经济体系,来建立符合他们利益的全球战略经济制度。他们将美国的次贷危机“发展壮大”为全球经济危机,对全球经济产生巨大影响,连刚刚走向开放之中国的银行都卷入其中深受其害。中国全面开放金融领域后,必然会有大量的外资银行的进入,书中指出:中国多数人对于外资银行的进入,还停留于与内资银行争夺储蓄的大饼,而真正的危险却是来自于通过信用卡、房地产贷款、企业流动资金贷款,以及银行票据、金融衍生物产品等金融工具,间接或直接介入中国的货币发行领域,通过储备金制度推进国家、企业和个人债务的货币化进程。
第6篇:《货币战争》读后感2000字
有一天有个网友推荐一本书:《货币战争》,拿到这本书是一个周末,随后两天的时间我在家中一口气读完,看完后顿时有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觉得有好多事情我能理解了!按照作者的说法,这本书就是破译美元的“达芬奇密码”,事实上我也认为作者的一些观点是十分新颖的,是我以前从来不明白的,所以读起来也十分的过瘾。
先讲讲这本书讲的资料,这本书与其说是经济学著作,还不如更像是一本小说或演义,从现代银行的诞生开始讲起,从十九世纪欧洲银行家一步步发展壮大到操控政治、经济的走向,为自身利益服务的故事。
本书首先按照历史真实事件讲了罗斯切尔德家族的兴起,英国、法兰西、德国、奥地利、意大利等国家银行体系的建立,这一阶段主要讲了这些欧洲国家王室贵族和罗斯切尔德家族相勾结,从而构成了庞大的罗斯切尔德家族金融体系,也就是所谓的“现代”银行体系的诞生。
第二部分讲了美国总统和国际银行家的百年战争,从金融战争的角度剖析了美国独立战争、南北战争爆发的更深层次根源,美国几任总统:林肯、杰克逊、肯尼迪被刺杀的幕后金融斗争的背景和分析。最终国际金融家在美国经过将近一百年时间最终取得了美国的货币发行权,成立了美联储这个私有的中央银行。并且逐步废除了美元的金本位和银本位,从而将美元变成了想发多少就发多少的法币。
第三部分讲了一战、二战的真正幕后根源,也是金融货币斗争的必然结果。并详细地介绍了1929年全世界经济大衰退的原因:国际金融家的拿手好戏,为自我谋取巨额暴利的“剪羊毛”行动。
第四部分介绍了几大财团操控石油价格以获取石油美圆,操控各种国际组织如IMF、世界银行,掠夺第三世界国家的资源和财富,乃至引发多次经济危机。例如1973年中东战争的金融背景,介绍了90年代日本经济被国际金融家“剪羊毛”的全过程,这也导致日本经济几十年的成果被转移到了美国,而日本从此陷入了长期的经济低潮。并介绍了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的全过程—又一次的被国际金融家“剪羊毛”。
第五部分重点介绍怎样防范被“剪羊毛”,以及债务美元的死穴-黄金。
看完了这本书让我真实理解了马克思所说的“资本主义每个毛孔里都流着血和肮脏的东西”这句话!也理解了列宁所说的“颠覆资本主义制度的最好办法就是使其货币贬值,经过连读的通货膨胀过程,正是能够秘密的、不为人知的没收公民财富的一部分。没有任何手段能像通货膨胀那样如此隐蔽和可靠的来颠覆现政府了”!
现代国际资本主义已经站在了幕后,但他们实际上能够操控着一些看似强大的国家,操纵了报纸、期刊和舆论,甚至是美国、欧洲等国家机器来到达他们个人的目的,全世界范围内他们操纵的金融资本数量大的惊人!并且为了到达他们的目的,不惜采取任何极端的手段,几大金融集团控制了美国的两个政党、国会和法院,美国所谓的三权分离实际上都是三权听从于这幕后的第四权。谁不听话就下台,严重了就暗杀,甚至暗杀美国总统。当所有的权力机关串通一气,所谓的民主制度,可是是打着的幌子而已。
世界上除了中国以外的几个极少数国家的政府才有发行货币的权力,像美欧等西方世界的政府都没有发行货币的权力,这是我之前不了解的,美、欧国家的中央银行都是私有的,比如美国的美联储、英国的英格兰银行、德国的德意志银行等等都是私有的。以美国为例,正是由于私有的中央银行体系,政府需要发行货币则必须将美国公民未来的税收抵押给美联署,向其贷款,而为此要支付庞大的利息。美联署要做的只是印钞票,再坐收利息。而债劵是代表美国经济的未来收益,实际上是在透支着美国人民未来的财富,在这一过程中赚钱的是那些银行家-国际金融大鳄们,他们获得了政府向其支付的巨额利息,目前美国总债务已高达44万亿美元,这是一个天文数字!相当于每个美国公民身上都平摊15万美元。
作者书中深刻地剖析,世界实际上掌控在这些极少数的所谓“精英”或金融大鳄手中,他们的实际目的是想要在全世界范围内建立一个贴合他们利益的统一的金融体系,这样全世界劳动人民所创造的利益就源源不断地流向了他们的口袋,一个现代永动机的神话正在被他们创造!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国际金融家们惯用的“剪羊毛”手段:国际金融财团经过合伙抬高一国的股市和房地产价格,制造巨大的金融泡沫,到达必须高度后再抽身出来打压价格,引发泡沫崩溃,导致此国公司和民众的很多破产,再以极低的价格收购很多优质资产,从而控制一国的经济,获取巨大的利益的。这恰恰印证了目前中国所遇到的问题:股市和房地产价格不断地攀升,并且已经出现了必须程度的通货膨胀,这是一个十分危险的信号,国际金融家们不会放过中国这只大肥羊,此刻他们正在下手了!
经过改革开放以来快速的发展,我国经济、金融实力越来越强,有些国家越来越担心中国会不会成为既有的国际规则的挑战者。而消灭挑战者的最好办法是要求中国金融全面开放,并经过大起大伏的金融危机周期俘获该国金融体系。这就是另一种战争,即货币战争或者叫金融战争。但我也相信中国政府早就对此有所察觉,有本事、有对策应对这些金融大鳄气势汹汹的金融攻击。改革开放这些年中国积累了1万多亿美元的外汇储备,而这些外汇很大一部分购买了美国政府债卷,将中国和美国经济必须程度上捆绑在一齐,这1万多亿美元的外汇储备就类似中国练就的孤独九剑的绝世武功,国际资本主义也不敢轻易下手;同时中国政府对汇率进行了严格的控制,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是由中国政府调控的,而不是像日本或东南亚国家实行的自由汇率,有了这样一个关键的因素中国就有可能将命运掌握在自我手中!
看完这本书,虽然也不一样意作者的某些观点,但觉得真的开拓了眼界,看完后再回头看看中国政府最近几年进行经济调控的一些政策,尤其是一些宏观调控政策,例如:最近不断地加息、出台的一些调控房地产的政策、股市调控政策等等,也能从中看出政府经过这些政策想要到达的目的,同时也能够自我分析、预测一些政府将要采取的政策、手段。经过这么一本薄薄的200多页的书有这样的收获足矣。
第7篇:《货币战争》读后感
作为一名经济学类的大一新生,在众多的书目中选取了《货币战争》一书,由于对经济学理论只有浅显的了解,我仅简单地浏览了该书系第一部的大致内容。
作者宋鸿兵,1968年出生于四川,1990年毕业于东北大学自动控制系;1994年赴美留学,主修信息工程和教育学,获美利坚大学(AmericanUniversity)硕士学位。长期关注和研究美国历史和世界金融史。1996年后在美国媒体游说公司、医疗业、电信业、信息安全、联邦政府和著名金融机构供职。2002年开始先后担任美国最大的非银行类金融机构房利美(FannieMae)和房地美(FreddieMac)的高级咨询顾问,主要从事房地产贷款自动审核系统设计、金融衍生工具的税务计算分析、MBS(资产抵押债券)的风险评估等方面的工作
《货币战争》从历史的角度梳理了世界金融寡头的形成、发展的历史,追述了世界金融寡头的世界历次重大经济、政治、社会运动中的角色以及给社会经济造成的破坏,证明了金融资本的逐利的本质,分析了金融资本利用货币发行权制造通货膨胀剥夺广大民众财富的种种手法。使人感到震撼,对世界金融发展历史有了深刻的理解。
国际银行家通过种种手段在美国和欧洲等国确立中央银行制度,从而控制美国及其他国家经济。为了得到一个好收成,通货膨胀是最不为人民所发觉的手段。经济学理论中提到,通货膨胀是指经济运行中出现的全面的、持续的物价上涨的现象。纸币发行量超过流通中实际需要的货币量,是导致通货膨胀的主要原因之一。在一定时期内通货膨胀可以增加一部分需求,从而刺激生产,出现经济的虚假繁荣,但通过增发货币所增加的需求不是真正的需求,没有相应的商品保证,不能根本解决生产和需要的矛盾。高通货膨胀率不仅会打乱经济秩序,而且会危害社会安定。
国际银行家施展他们的绝技,先使劲发放信贷,把泡沫吹起来,让人民和其他行业拼命创造财富,然后猛踩信贷刹车,使得大量企业和和人民破产。当看到收获的季节到了,国际银行家和他们在美国的代理人携手再度收紧信贷,造成了"1857年恐慌"."金钱没有祖国,金融家不知道何为爱国和高尚,他们的唯一目的就是获利",这是书中多次提到的拿破仑的一句话,美国的南北战争,从根本上看,是国际金融势力及其代理人与美国政府激烈争夺美国国家货币发行权和货币政策的利益之争。在南北战争前后的一百多年的时间里,双方在美国中央银行系统的建立这个金融制高点上进行反复的殊死搏斗,前后共有7位美国总统因此被刺杀,多位国会议员丧命。直至1913年,美国联邦储备银行系统的成立,最终标志着国际银行家取得了决定性胜利。
作者利用历史的分析,说明了亚洲金融危机与上世纪日本经济低迷、衰退的金融之迷,重点分析世界金融资本操作手法,并提出中国面临的危险。姑且不论其中是否存在阴谋论的影子,但不得不说本书提供了另一种角度来看世界金融格局。1945年,根据《布雷顿森林协定》,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成立。在历史课本中,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宗旨是稳定国际货币体系,主要任务是稳定国际汇率,消除妨碍世界贸易的外汇管制。在货币问题上促进国际合作,对国际收支出现暂时困难的成员国提供短期贷款。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又称世界银行(WB),成立初期的宗旨是致力于战后欧洲经济复兴,后来则转向全球性的发展援助,为成员国提供长期贷款和技术援助。而在作者的书中揭露了国际银行家"帮助"发展中国家进行"全球化"的附加条件,即私有化。更准确地说是"贿赂化",借此以便于接下来让受援国继续服用资本市场自由化,市场定价,缩减贫困策略——自由贸易的三服药。
第8篇:《货币战争》读后感
起初开始读这本书时看第一章时自己感觉有一种很强烈的紧迫感,然后自己上网对罗斯柴尔家族进行了一些了解之后才又继续看这本书。这本书可以当历史书读也可以当经济书来读。它是以历史的写法来写经济,因此可以用两种不同的思维来阅读。作者以货币战争为主线,探讨几个银行家族发迹的历史,揭密两次世界大战的幕后故事,并对历史上的无数次美国总统暗杀的起因进行了独到的解剖。一个个鲜为人知的惊天秘密被揭露出来,始终扣人心弦。
看《货币战争》,要辩证地看。你自然可以挑出书中一百个漏洞,一百错误。同样,你也可以从书中获得十个有用的信息,关键是,我们从书中得到了些什么。读完这本书至少我读懂了风险意识、我的资产的本质。记得以前不知道看哪本书前言有这么句话“民主党是属于摩根家族的,共和党是属于洛克菲勒家族,而洛克菲勒和摩根,都曾经是属于罗斯柴尔德的”。纵横天下的罗斯家族是地球上最为神秘的古老家族,一个隐藏在这个世界阴暗面的控制者,一个控制了这个星球近两个世纪经济命脉的强大家族。
第9篇:《货币战争》读后感
这是我第一次看到的从金融战的视角来描述国际金融史的书,其功不可没。其对货币发行权是一国金融主权和美元的本质与危机的等方面论述很为精采。
但我不同意书中关于建立金本位以对应货币战争的建议。实际上书中也已证实了美元经济战胜英磅经济的其中一个原因就在于美元打破了金本位。货币仅是经济发展的工具,不是中心。金本位必然被打破不仅仅是因为贵金属太少(比较货币需求量而言),更主要有原因是,在资本利润的原则下,金本位制必然引发通缩。适度的通货膨胀才能保证再生产不断扩大并与需求形成动态平衡。
因此,仅就货币的角度谈货币视角太窄,需要从经济发展与货币的关系上来谈论货币发展史才能更准确定位货币战争。当然这样的难度很大,我们也不应对作者有这样的苛求,只是不要轻易下结论。
本书对当代的几场大的金融大战的论述过于概念化,有些遗憾,如欧元阻击战、日元升值、苏东崩溃时的金融大战,东南亚的金融危机等。
第10篇:《货币战争》读后感
最近看到很多人在问:货币战争里说的事情是真是假。
非常喜欢这本书,其实我倒觉得这本书的故事是真是假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一个理念,理财的理念,告诉我这样的不懂经济学的人,其实我们每天拼命赚取的钞票,对于银行家,对于经济学家,对于国家,对于有钱人来说,真的只是一组数字,我真正的理解到当年盖茨的那句话:“金钱对我来说只是一组数字。”
读完了以后,有一种不寒而栗的感觉,原来我们就像跑转笼的小白鼠一样,为了别人眼中的几个数字在拼命,更深刻的理解了货币,这个让我欢喜让我忧的交易工具。还是那句话总结得比较精辟:钞票,在换成物质和精神享受之前,只是一堆废纸。
看看2007年的中国吧,发狂的股市,飞涨的楼市,还有近期的通货膨胀,都在告诉我们,炒票,离废纸越来越近了……这一切的一切都刺激着中国人的理财意识,我觉得这本书就是一本让你更加清醒地认识理财的性质和方向。货币战争,即使不像书中描写的那样阴森恐怖,至少我觉得在现实中肯定是存在的。所以我认为应该像看电影一样,不要去深究故事本身的真实性或是被放大了多少倍,只要知道,这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故事就够了。
第11篇:《货币战争》读后感
我怎么也放不下,一口气读完了《货币战争》这本书,因为它深深地吸引了我!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几个道理:
一、这个世界在一个阴谋中,所有的看似对我们、对人类有益的事情,如改善我们的生活、发展工业、经济援助、保护环境等等,其实都是被一些所谓的专家、政客作为实现其经济利益的手段而已,当然这些问题确实也值得我们去解决,但这些问题也确实成为了被解决的枷锁,给无知的人套上,任人家宰割。
二、这是个金融的社会,一个被资本锁链禁锢的世界。需要我们每一个搞懂它,抓紧培养我们的经济人才,不然在金融的战争中会一败涂地。现在到处充斥着资本,是一个资本世界,即使是生产也要服从于资本,还有所有的我们的一切将来都要依附于资本,成为资本的衍生物。
三、这是一个没有硝烟的战场,不参与不行,参与也不行,这是我们中国面临的局面。如果保持独立性的参与,进而以桀骜不驯的性格参与,象孙悟空般你搞你的一套,我搞我的一套,不轻易被花言巧语迷惑,也许会有生存的希望,但这只是一厢情愿,恐怕代价不会那么容易。因此将来的战争会很残酷。
再联想我们周围的世界,无不有外国金融机构的身影,高盛一句话,我们的股市暴跌,标普一个美国评级下调,全球股市震荡,我们的大豆在失去定价权,我们的花生油厂家在被外国控股;索罗斯一会看多白银,一会看空,让我们的投资者迷茫的跟从,输的一塌糊涂,股指期货工具被引进,看似是股市改革的进步,然而申银万国交易员的纵身一跳说明了什么?
因此,我们要坚决阻击,不但国家,而且每一个国人要行动起来,要学习,要提高,要有认识,不能人云亦云,亦步亦趋,要有我们的金融规制、游戏规则,不能光听你的,也要听我的。
因此,我的博客名字改为“坚决阻击”,我要时刻提醒我自己,要醒醒,要战斗,同时以微薄之力去影响周围的人。
因为我们的处境已经很危险,但是我们确如温水中的青蛙,还不知道!
要阻击自己的思想,原来都认为别人的先进,其实都是有目的有所取的美貌光鲜,其实是烂杏,要对自己的东西充满信息。
要阻击自己的行为,不要被所谓的趋势、舆论所左右,要敢于拿出放大镜,寻找背后的绳子。
要阻击诱惑,凡是索取必先给予,我们要抵制诱惑,不要为一时之利所动。
要阻止他人,在我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告诉人们真相,让他们也捍卫自己的利益,捍卫我们共同的家园,包括精神的。
第12篇:《货币战争》读后感
春节期间拜读了《货币战争》,几乎是一口气读完的,越看越恐怖,越看越担忧,越看越思路开阔,越看越觉得对机会越有把握,越看越感到这方面的知识了解的太晚。
我明白了历次重要战争原来都是银行家发动的,对银行家而言,战争是天大的喜讯。战争是政治斗争的延续,政治利益冲突的背后是经济利益的较量,一切战争都是为了经济,一切战争都敌不过货币战争,货币战争不需要抢炮就可以让一个国家贫穷。金权可以取代王权,金权可以瓦解民权。拿破轮说:“金钱没有祖国,金融家不知道何为爱国和高尚,他们的唯一目的就是获利。”可银行家却是这样来培养人民的爱国热情的:“只有在战争时期,或者在战争的威胁之下,人民才最有可能服从政府而没有怨言。对敌人的仇恨何被征服玉劫掠的恐惧,使人民更能够承受过重的税负和牺牲。”
我明白了货币发行权的重要,一个国家如果政府没有货币发行权,那么人民的命运就掌握在了银行家的手里。“只要我能控制一个国家的货币发行,我不在乎谁制定法律。”银行家的口气似乎在向全世界表明他们就是世界的主宰。他们可以幕后操纵法律的制定,可以幕后操纵总统的选举,可以操纵一切。美国前后有七位总统被行刺,分析说幕后操纵者也是银行家。货币代表财富,财富越多代表实力越强,银行家集中了财富,银行家财大气粗,因此在世界各地各领域都显示出银行家的实力,通过实力银行家的财富又继续进一步得到聚集。谁控制着货币的供应,谁就是所有工业和商业的绝对主人。货币是人人都需要的商品,谁能够垄断货币的发行,谁就拥有了无法限量的赚取超级利润的手段。
我明白了银行家剥夺人民财富的隐秘手段。先通过通货膨胀,然后通过通货紧缩的手段,将人民的财富加以剥夺,人民还不会感觉到自己的财富被抢。银行家先使劲发放信贷,把泡沫吹起来,让人民拼命创造财富,然后突然猛踩信贷刹车,使得大量企业和人民破产,经济繁荣和金融危机就是这样被银行家精确制造的,在金融危机结束之前,银行家开始廉价收购重要的优质资产,这样,银行家就可以控制一个国家的交通、港口、矿产等重要经济部门,控制了一个国家的经济命运。所以当你知道银行家在吹泡沫的时候,你就跟着泡沫一起吹大你的财富,当你发现银行家在收购资产的时候,你尽可以大胆的去收购便宜的资产。经济繁荣和经济衰退、通货膨胀和通货紧缩的根源就是货币的供应。银行家要的就是金融危机,而通货膨胀就是财富的绞肉机。超级通货膨胀从来都是“超级财富收割机”,在货币剧烈贬值的过程中发生大规模的财富转移。
第13篇:《货币战争》读后感
今天我阅读了《货币战争》,从中明白了许多知识。
我明白了美联储是私人银行,有货币发行权,而美国政府没有货币发行权。美国政府要得到美圆,就必须将美国人民的未来税收(国债)抵押给美联储。政府举债,银行发行货币,确保债务规模越来越大,保证了银行家不断增长的巨额收益。世界财富主要集中在了七个私人银行家手里。
我明白了货币有诚实货币和债务货币、良币和劣币之区别,金银货币就是诚实的货币。哥伦布说:“金真是一个奇妙的东西!谁有了它,谁就成为他想要的一切东西的主人。有了金,甚至可以使灵魂升入天堂。”(资本论第151页)。但黄金和白银增加缓慢,限制了银行放袋总量,所以银行家反对并、扼杀金本位体系,相反法定货币可以彻底摆脱黄金和白银对贷款总量的刚性制约,对货币的控制更加有弹性,也更加隐秘。通过急剧增发货币,银行家掠夺了整个国家储蓄者的巨额财富,而且还难以被察觉,你甚至还会为工资上涨而感到满意,银行家也乐意让你看到工资上涨,但那是银行家有计划让货币的购买力下降后所“赐予”的。因此,储蓄并不是好的理财手段,当年的富人“万元户”如果只存银行,现在也变为一般人家了。
我再次明白了黄金白银的重要。黄金被世界公认是财富的最终形式,黄金不是普通的贵金属,而是政治金属,处理不好黄金问题会在世界范围内掀起金融风暴。金银财宝金银财宝,惟有金银才是不会背叛的财富,金融金字当头,银行银字当头,灾难来临逃离时首先带的是金银财宝,带不走要埋的也是埋金银,纸币会贬值甚至贬到一文不值,我的前辈就经历过纸币贬到一文不值这样的时代,但金银虽然也有“贬值”的时候,但那是暂时的甚至是被银行家刻意制造的,黄金终会显出真金本色的。因此,长期来看,黄金是个不错的选择。毕竟黄金是在人类五千年的演化过程中自然形成成为世界各国普遍认同的货币的最终形式,是自然进化的产物。一法国投资者说:“纽约人能发行美圆纸币,但只有上帝才能够发行石油何黄金。”
我明白了流动性过剩。由于廉价货币的大量发行,太多的资本无地方可去。天资聪慧的银行家于是想出一个又一个赚钱的方法,开发出股票、期货等等金融衍生品,那里可以足够容纳下八方而来的纸币,那可是大游戏,那可是大玩家的俱乐部。格林斯潘说:“在没有金本位的情况下,将没有任何办法来保护人民的储蓄不被通货膨胀所吞噬。”钱印多了东西自然要涨价,银行一再地在创造出假钞票,离假钞票越近的人越占便宜,房地产离银行最近,地产也是一个银行可以大量放贷的行业,因此地产行业最运气最赚钱,而靠养老金何老老实实储蓄的人是最大的输家。
上帝创造了真金和白银,银行家创造了支票和纸币,如果你视金钱为粪土,也应该先把纸币看作粪土。
第14篇:《货币战争》读后感
作为一名学经济的大学生,读了货币战争,我受益匪浅。该书以崭新的视角向读者描述了近现代资本主义国家争斗史。能够说这本书是学习经济金融的最佳入门教材。也是经济学家和政府务必阅读的参考书。
首先,把它作为一门初级认识货币产生及活动影响类的书,我感到受益匪浅。货币没有国度,只有流通。没有流通的货币,就是破铜废纸。
这本书我在阅读时,正值金融危机在全世界蔓延,之后又陆续在网上看到宋鸿兵先生的一些访谈,对其能在2007年初就预见到这场金融危机的爆发无比钦佩,与此同时,也引发了我对金融领域一些问题的深度思考。比如,宋鸿兵先生对金融危机的看法主要是一种阴谋论,这点我并不赞同。我认为,这次危机的本质是“次贷”引发的金融危机,而金融衍生产品的过度创新放大了这次“次贷”危机,进而演变成全球性的金融风暴。
西方国家房地产市场周期性的涨跌,本来是很正常的市场表现,但此次引发如此严重的金融危机,与金融创新密切相关。贷款机构将其放出去的贷款进行资产证券化,变成证券产品后销售给投资银行。投资银行再利用“精湛”的金融工程技术,进行打包、分割、组合,变身成新的金融产品,出售给对冲基金、保险公司。(lz13)在创新的旗号下,投机行为一波一波地被推向高峰,金融日益与实体经济脱节,虚拟经济的泡沫被金融创新越吹越大。当这些创新产品的本源——次级住房信贷资产出现问题时,经过放甚至几十倍的金融杠杆效应后,金融市场就会发生剧烈动荡
如果说美联储和其他银行家合起来谋求统治世界,那就值得商榷了。前一轮美联储的几千亿救市,涉及10大欧洲银行,其影响力遍布全球金融市场,连我们小川哥都要关注它。如果说美联储是私人控制的,那同是资本主义的欧洲,怎样没有人说法国央行、英国央行、德国央行……是私人的呢?我觉得人们之因此关联它的公私有属性,是正因它有发钞的权利。在HK,政府是没有固定的‘央行’的,它要发行钞票,是委托给发钞银行的。同理,如果你将美联储明白为发钞银行行不行呢?!但美联储中有央行的权利,如厘定利率等等;在HK,银行的利率都系有各自发钞银行厘定的;那如果美联储不是在美国,而是在HK,那不知它是属于私有银行定国有呢?!推广些想,会不会所有西方的银行系统都同HK的状况系一样呢,如果是这样,那美联储就系一间巨大化的恒生银行。
对于书中,超多的各个豪门的历史发迹,持不肯定的态度。对其中的各种暗性交流,坚决否定。是非恩怨,非我们大众了解,及能够晓得其中神髓。非桃源中人,不能详尽桃源中事。
以上就是我在读货币战争这本书时的感想。
第15篇:《货币战争》读后感
作为生长在和平年代中的一代,我们没有对战争刻骨铭心的记忆,也丝毫体味不到在战争岁月中人们的苦辛,天真地认为和平才是人类史的常态。《货币战争》一书则赋予了我们一个独特的视角,让我们明白,并非硝烟战火才是战争,在这个仍然有着利益纷争和意识形态对立的世界上,国家之间无时无刻不在进行着各种各样的战争,并且不论输在哪一方面,都有可能将一国置于不复之地。
《货币战争》中讲到的经济学原理很简单,但是在我本科学习经济金融的过程中,从未深入分析这些道理,就是这么一些简单的、在逻辑上看上去自洽和完美的原理,其诞生竟是如此历尽坎坷、暗藏玄机。就拿现代商业银行体系中的货币创造机制(部分准备金制度)来说,根据西方经济学的经典理论,这是现代货币发行制度的基础和根本,是人类在经济活动过程中不断发展构成的优美体系,货币发行机构发行的基础货币透过商业银行体系的反复存贷,放大并满足了这个社会经济活动的所有货币需求,也给经济活动主体带来了相当大的便利,货币的过剩和不足都能透过机制自动调节。但是,《货币战争》一针见血的指出,正是这样的机制,为今后泛滥的通货膨胀埋下了祸根,也使得商业银行体系成为不劳而获的社会寄生虫,不断地蚕食人民的财富。私人拥有的商业银行“空手套白狼”,透过不断贷出创造出来的新钱,获得高额的利息收入。而一旦商业银行不注意控制风险,准备金率过低,新钱投放增量过大,就极有可能产生恶劣的通货膨胀,更为重要的是,银行体系发生的风险和损失将直接转嫁给人民,个性是底层人民,由于没有任何避险工具,他们辛辛苦苦攒下的积蓄将瞬间大幅缩水,成为最终的买单者。《货币战争》更明确地指出,这种现象的
发生并非是当初机制设计的疏忽,而是银行家们有意的设计,为的就是透过掌控货币数量进而获得瓜分财富的手段,书中做了一个形象贴切的比喻:剪羊毛。牧羊人在羊群生长过程中对羊精心呵护,为的就是在收获的季节剪下更多的羊毛,银行家们也一样,平时为经济活动的健康快速运行带给便利稳定的货币环境,一旦到时机成熟,货币也就成了剪刀,银行家借机推高资产价格,构成经济泡沫,然后在泡沫破灭过程中洗劫社会财富。《货币战争》还指出,商业银行家并不满足其在货币体系中扮演的主角:货币流通中介,正因仅仅存贷利差并不能满足他们的胃口,货币游戏里的利润要向源头要,因此银行家们期望能够把持各国的货币发行权,这样就能以购买国债的方式向政府放贷,所获利润极高,个性是在战争时期,政府不得不向银行大举借钱以保证战争的持续,“大炮一响,黄金万两”,政府把人民今后的税收作为抵押向银行借款,而高额的借款利息并非是能够在短期内结清的,剩下的只有无休止的向人民征税和向银行家们继续借款、并廉价地出售国有资产,国际银行家们就是透过这样的方式,在战争期间和其后的时刻内大发横财,并将触角拓展到实业领域,从控制货币体系发展到控制整个国家经济体系。
整部《货币战争》貌似危言耸听,故事情节生拉硬套,与近来欧美流行的有关阴谋论的小说、电影如出一辙,但是仔细想来,习惯了天真、单纯、学究式思考问题的我们真的需要从实际中获得一些关于世界的.真实认知,至少有一点我们不得不服,2007年此书出版后,书中所预言的国际金融危机真实的发生了,而且肇始者就是书中警示到的房利美、房地美,而黄金的价格也随之大涨,书中部分言论不可不谓之洞见。但是,部分观点确实无法苟同,和许多读者提出的异议一样,我怀疑当前具有缺陷的金融体制是否只有透过回归金本位一种方法才能矫正,金本位真的是被国际银行家的阴谋所颠覆的还是如经济学家们反复灌输的“作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长期作为货币而存在的黄金最终为法币所代替”。我个人认为,为防范应对这种无形的“货币战争”,在当前就应探究筹划的不是金本位的问题,中国正面临着金融人才竞争力不强,金融体系不够发达的问题,而越来越猛烈的国际化浪潮裹挟着机遇和风险已经到来,我们无法拒绝这样的大趋势,不能由于害怕被人给谋了国家资产而闭关锁国,更不能毫无防范之心地引狼入室,在各方面务必准备好应对措施,比如金融业,什么领域是永远不能向外资开放的,什么领域是暂时不能向外资开放的,什么是允许同业竞争的,都务必界定清楚,并制定好各类方案,就和下棋一样,此刻来竞争的是强手,我们就要精打细算的构思好每一步棋怎样走,他们要给我们下什么样的套,这些都要想。
所谓多难兴邦、居安思危,国人多一点这样的思考和顾虑并不能就说是“小肚鸡肠、没有大国国民风度”,在睦邻友好、亲善合作的宏大背景里寻找一些尖利刺耳的音调,多听听一些所谓“极左”的言论和观点其实也挺有价值的。
第16篇:《货币战争》读后感
看完《货币战争》,我被其中的一句话深深震撼到了,《货币战争》读后感。"只要我能控制一个国家的货币发行,我不在乎谁制定法律"——梅耶·罗斯柴尔德。多么霸气,多么自信的一句话啊。如果没有非凡的魅力、超人的胆识、过硬的手段谁能说出这话。在这本书中我认识了罗斯家族,一个神秘而强大的家族。
"谁是真正的世界首富?"
"谁拥有美联储?"
"谁在‘妖魔化’黄金?"
这是赫然印在《货币战争》封面上的三个问题。紧接着翻开扉页,又是三个问题:
"为什么你不知道美联储是私有的中央银行?"
"为什么华尔街风险资本会选中希特勒作为"投资"对象?"
"为什么美国总统遇刺的比例高于美军诺曼底登陆一线部队的伤亡率?"
我的好奇心一下子被激发了起来,完全没有第三方的原因,我津津有味的看了下去。
《货币战争》讲述1694年英格兰银行成立以来的三百年间,世界各大重要事件包括法国拿破仑时代、美国独立战争和南北战争、美国经济的腾飞、纽约证券交易所的成立、两次世界大战、美国托拉斯、大萧条时代、美国总统被刺、日本经济的崛起和衰落、韩国经济的奇迹、97年亚洲金融风暴等等无不与货币发生着关系。以罗斯柴尔德家族为首的国际金融势力通过左右一国的经济命脉掌握国家命运,通过政治事件,诱发经济危机,控制着世界财富的持有和分配,实现他们的利益。随着中国金融的全面开放,国际银行家将进入中国,因此,本书告诫我们要时刻警惕他们的打击,时刻准备着货币战争,读后感《《货币战争》读后感》。
看完这本书,突然就觉得自己是那么的渺小,这个世界从来就是赤裸裸的资本家的巧取豪夺,从来就是普通人挣扎在温饱边缘,从来上流阶级和下层社会被分断,从来就是上层垄断了大部分财富,任何形式的社会性质都逃不掉这个规律!所谓的真正主流文化,其实就是少数人想要控制多数人编制的凄美童话,看上去很美,其实饱含掠夺本意,百姓也好,普通人也好,应该有醒觉。如今中国百姓真正意义上的水深火热中,被资产阶级,以及官僚主义压迫和侵略。也许书中有些事件的分析显得耸人听闻了,但是不管事实是不是就如书中所说那样,我们都应该提高警惕,不要过于安逸。不然到最后当人家把你口袋里的最后一分钱都拿走的时候,你还会对他鞠躬说谢谢。
网上对《货币战争》的评论褒贬不一,但是在我看来该书有两点价值是值得肯定的一是用一个崭新的视角去认识这个世界。有人说这就是阴谋论,但是哪怕是阴谋论,也有肯定的一点,那就是这个阴谋论是我见过的完善的阴谋论,他可以解释历史上绝大多数的历史事件,带给你一个崭新的思想冲击。第二点,它的价值在于通俗的普及了金融和经济学的基础概念。这本书不像其他的学术著作那样晦涩难懂,让普通人至少有那么一点认识,就可以看得懂作者想要表达的意思,能用自己的方式保护自己的财富。
第17篇:《货币战争》读后感
作为一名经济学专业的大学生,我最近拜读了宋鸿兵老师所著的《货币战争》。合上书页以后,我不由得感慨经济的发展史之长,以及世界经济体系之深阔。
书中可谓是展现了一幅世界最大的阴谋论画卷,读完这本书让我仿若看穿了世界阴谋。一部世界金融史,就是一部谋求主宰人类财富的阴谋史。虽然经济的发展,国与国之间的交易,本就是一场博弈,充满了阴谋,“兵者,诡道也”。但我并不相信我们自己的生活是别人蓄意谋划的。
在历史的发展中,对钱的源来可谓是众说纷纭,有的学者认为钱是由交易产生的,也有的学者认为钱是由宗教或婚丧嫁娶产生的。而我认为钱是由交易产生的,交易这项经济活动可能比我们人类的文明历史更为悠久,所以对货币的深入理解能帮助我们更好的学习金融。
在书中,宋鸿兵老师认为,货币的职能是经济活动的单位度量衡,换句话说就是,你每付出一个单位的劳动力,最后产出的那个量度需要的高度,就像是千克、米、秒这样恒定的、不会由于时间或者空间而变化的一种单位。
由此便又引出了书中的另一个观点——黄金才是财富的最终代表,应该恢复金本位制。因为在历朝历代中,唯有黄金白银是一直受到大家所认可的,也不会由于时间或者空间的原因而改变其价值。在古时中国便是典型的银本位国家,而西方国家诸多则是金本位国家。马克思就曾经说过“金银天然不是货币,但货币天然是金银”,之所以黄金、白银这些贵金属能够成为大家都承认的流通货币,便是由于货币本身就是一种用于财富窖藏的一种单位,而黄金和白银这种贵金属,是一种几乎永恒不变的载体,所以自然而然的就成为了流动性最高的资产。
虽然现在这个世界想要恢复成为金本位制体系几乎是不可能实现的,但是现在的美元也一样起到了黄金的作用,虽然不及黄金稳定。美元能够承担起世界储备的这个位置,宋鸿兵老师认为是由于美国拥有着世界上最大的市场,这也是取得货币霸权的必备条件,而想要发展国家的经济,最根本的一点就是发展社会生产力,唯有社会生产率的上升,才能长期的维持经济的发展。
宋鸿兵老师举例,为什么在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放假比内地要高很多,因为在北京和上海这些地方生产率相对较高,他们拥有着更多的储蓄,而房产就是属于一种财富窖藏的替代品,因为当地的生产率的提高,使得大家的财富窖藏提高,也就使得周围的地价得到了升值,从而导致了房价的上升。在现在的媒体中有许多观点认为,可以通过刺激消费来促使经济的增长,但是真正经济的增长是由于生产率的提高,如果没有生产率本身的提高,一切的经济增长也就是不切实际的。刺激生产力的提高,降低生产成本,出现更多的发明创造,出现更多的供应,当这些更多的商品或服务出现在市场上,便会刺激其他方面的这种相应的生产,这种产品与产品、服务于服务之间的交换,才是消费,只有经济的增长才能促使消费的增长。
所以想要使得经济的发展,就必须要发展社会的生产率,提高生产的效率,降低生产的成本,这也将会成为我作为一名经济学专业的大学生的一个学习目标,未来辉煌的经济发展史,不应该由商业巨头们来阴谋策划,而该由我们的努力所谱写。
第18篇:《货币战争》读后感
看完《货币战争》第一部,我也觉得其中蕴含的阴谋论气息很重,在此,我不讨论其细节上的暇疵,只总结全书的大概资料和观点如下:
1.货币的发行权由国家政府,在国际银行家的阴谋操控下,逐步转移到私有集团手里。美国总统更替史简直就是一部政府与国际银行家的利益较量史。
2.有实物抵押的货币(包括金属货币),在国际银行家的阴谋操控下,逐步转变成无实物抵押而用国债抵押的货币。由于国债是以人民未来向政府缴纳的税收作为保障的,随着债务的增长,货币发行量加大,从而造成通货膨胀,便于利益团体掠夺人民财富。
由此,能够不难理解:政治书上说,美国总统大选越来越受利益集团的操控,成为一场烧钱的游戏;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说资本主义世界中存在周期性爆发的并且会愈演愈烈,甚至会导致资本主义灭亡的经济危机;以及2011年为什么会出现"占领华尔街"事件等。
至于作者在文中最终部分论述的,为中国未来发展进行的谋划,则见仁见智。未来毕竟是谁也不能看清的存在,金银也许是从当下看未来最好的选择,但也许真到了未来,金银也会被新的更好的事物所代替。
最终再提醒一下,《货币战争》第一部,是作者根据自我收集的资料,加以整理和推测,发表个人观点的一本书。作为我们读者,要有自我的辨别力,有针对性、选择性的吸收其中对我们有益的知识,所谓“尽信书则不如无书”,如此而已。我想,这也是我们读任何一本书,都要秉持的一种态度。
第19篇:《货币战争》读后感
最近拜读了宋鸿兵先生编著《货币战争》。这本书像一本小说一样,从现代银行的诞生开始讲起,从十九世纪欧洲银行家一步步发展壮大到操控政治、经济的走向,为自身利益服务的故事。用一种全新的视觉,不一样的思路来看待我们的历史,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述金融货币知识,但我认为本书最大的意义在于其对中国经济的警示。
回头看看中国,从本世纪开始上世纪90年代那种稳步发展的局面似乎已经不再,人民币不断升值,股市暴涨,商品价格持续上涨,尤其房地产价格突飞猛进,日本当年的股市神话已在中国上演,房地产狂热正在中国重现,人民币正迅速滑向债务货币的深渊……这一切犹如日本经济的翻版,按照书中所说也许这就是美国为抑制中国经济发展所设下的“局”,是帝国主义忘我之心不死,和平演变的又一手段。
著名的货币专家弗兰兹·皮克以往说过:“货币的命运最终也将成为国家的命运”世界货币的命运,最终也决定这世界的命运。国际银行家们正是经过制定长远的规划,企图从根本上摧毁一个国家的经济体系,来建立贴合他们利益的全球战略经济制度。他们将美国的次贷危机“发展壮大”为全球经济危机,对全球经济产生巨大影响,连刚刚走向开放之中国的银行都卷入其中深受其害。中国全面开放金融领域后,必然会有很多的外资银行的进入,书中指出:中国多数人对于外资银行的进入,还停留于与内资银行争夺储蓄的大饼,而真正的危险却是来自于经过信用卡、房地产贷款、企业流动资金贷款,以及银行票据、金融衍生物产品等金融工具,间接或直接介入中国的货币发行领域,经过储备金制度推进国家、企业和个人债务的货币化进程。
货币是整个经济领域最基本、最核心的度量衡,货币发行权就等于真正的统治权,倘若中国的货币发行领域被国际银行家介入控制,后果将是不堪设想的。幸运的是,书中揭示了国际银行家的主要战略目的和进攻方向,也为制定出行之有效的应对策略指明了方向。
中国绝不会坐以待毙。6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六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境外地域扩至所有国家,这就为中国货币成为世界储备货币走出了关键的一步。只要中国的货币成为世界储备货币,中国在国际市场中,就掌握了金融的制空权,掌握了产品的定价权,拥有了经济发展战略的主动权。然而中国货币要成为世界储备货币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并且也不会一帆风顺。书中也为国人供给了方法,经过很多增加中国的黄金储备和白银储备,大幅度提高中国官方和民间的黄金白银储备,大力发展世界领先技术与科学创新,徐图缓进。
当中国成为一个崛起的世界强国,拥有坚实的领先科技与强大军事基石,建立起具备普世公信力的货币体系和金融系统时,中国就能在世界民族之林中立于不败之地,在变幻莫测的国际风云中威信不移。
第20篇:《货币战争》读后感
最近在阅读宋鸿兵编著的一本名为《货币战争》。据说这本书最先是以博客的形式在网络上进行连载的,在不到3个月的时间内点击超过50万人次,并被各大网站、论坛争相转载,从而引发了广大读者与财经媒体的强烈关注。我拿到手后,两天两夜,除了吃饭、睡觉,基本上手不离卷,读了以后也觉得开阔了我的视野,在许多问题上能够说是闻所未闻的,在觉得收获很大的同时基本上颠覆了我脑海中原有的传统政治经济学得概念,我有一个冲动那就是:我们国家都这么危险了,主席明白不明白,总理明白不明白,要赶紧告诉他们,要让他们把美国债券都卖了,全买成黄金!看完后我和我老婆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咱别做股票了,买黄金吧!”
我相信书中的一些猜测是对的。
我们今日的世界正在被一个叫“罗斯柴尔德家族”的家族统治着,罗斯柴尔德家族名言:只要让我控制货币,我不在乎谁制定法律。西方国家的债务就是货币,货币就是债务,国家政府向中央银行借钱,发行货币,这是普通的贷款,需要抵押“人民的税收”,也需要支付利息。简单说就是国债=货币。“罗斯柴尔德家族”做梦都要想控制世界的货币发行,让人民向银行家缴税,其实美国的被“美联储”控制着货币发行,而“美联储”是私有银行,它也被“罗”家族控制着!为了控制美国政府的货币发行权。他们先后暗杀了美国总统杰克逊、林肯、肯尼迪、里根。甚至不惜挑起发动弟一次世界大战,资助希特勒打第二次世界大战!打着扶贫的名号发放贷款,这些贷款用来修建高速公路,铁路,电厂等基础设施,由他们控制得美国公司承建,极少的比例能用来救助贫困。被这样金融洗劫过的国家,自然资源被掠夺走了,国家政府负债累累,政局混乱,人民创造的财富无休止地支付利息。
《货币战争》归根结底讲的是一个货币发行权的争夺问题,而提出的症根是黄金的地位问题。其中的道理又让你觉得的确危机四伏。她指出美国表面放弃金本位,否定金本位的作用,但暗中却在很多囤积黄金,以备一旦美元纸币崩溃、黄金本位再起后所用。在这些年里,美国不声不响地积攒下了8000多吨黄金储备,而英国却在上世纪90年代抛售了几百吨黄金,中国目前总共仅有650吨黄金储备。这样一种格局,一旦美元崩溃,黄金出来说话时,中国可就惨了。因而未雨绸缪是有价值的。一个国家如果没有这么一点防小人的意识,那这个国家经济就危险了。
看完这本书让我对金融和经济产生了很大的兴趣,我在网上查阅更多得资料,也准备花一些时间做更多得了解。虽然书上讲得不必须全对,可是给了我一个全新的认识,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吧,细心撑得万年船!
第21篇:《货币战争》读后感
最近,有幸拜读了宋鸿兵的《货币战争》一书,感受颇为丰富。总之,看完这本书我和所有其他的中国人一样,顿时热血沸腾,好像这个世界的阴谋画卷一下子展开在我的眼前,好像我明天就能够看穿这个阴谋的世界。然而,无论怎样说,这本书的确是展现了一个不一样的世界。
以前也读过几本金融史类的书籍,了解到黄金非货币化,了解到摩根银行的崛起,了解到《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等影响了国际金融世界走向的历史。但是,这本书却赤裸裸的把这些历史背后的故事展此刻了我的眼前。这本书讲述了,自1694年英格兰银行成立以来的300年间,几乎每一场世界重大变故背后,都能看到国际金融资本势力的身影。他们透过左右一国的经济命脉掌握国家的政治命运,透过煽动政治事件、诱发经济危机,控制着世界财富的流向与分配。能够说,一部世界金融史,就是一部谋求主宰人类财富的阴谋史;一部世界金融史,就是一部罗斯柴尔德家族的阴谋史。
我坚信,无论你的年龄,你的职业,看完这本书,你必须对这个叫做罗斯柴尔德的家族印象深刻。正如前面讲述的,这本书能够说重点讲述了这个“恐怖”的家族是如何从德国起家,随后掌控英国经济,进而将触角伸至美国,然后一统世界经济。不知道,你是否听干过这样一句话,“世界百分之七十智慧在中国人的脑袋里,世界百分之七十的财富在犹太人的口袋里。”反正这本书正好印证了这么一句犹太人的俗语。
想一想看,原来我们的生活是这么的无聊。我们的大脑在做着化学反应,我们的财富永远都不在我们的口袋。哲学家问我们来这个世界做什么,这本书让我么一下已明白了,原来我们只是在别人铺好的轨道上按部就班的行走。这世界就是一场阴谋!这样的结论让我们这些平民百姓怎能不激动,怎能不亢奋,生活已经很无聊了,这不是雪上加霜吗!于是,年轻人开始奋起反击,人们纷纷拜读这本揭露一切的书籍。然而,兴奋过后,我们用理性来考量一下,世界真的是如此吗?
《读者》以前刊登过这么一篇文章,大概讲述了一个记者在拜读过《货币战争》后前往欧洲的罗斯柴尔德银行,进行了一次小小的专访。最后的结果让人大失所望——这但是是一家措施机遇的颓废了的以前的王者。这是,很多人都开始反驳。有人说这但是是一个小记者的调查,事情的真相怎没可能是如此的呢?真相要是这么轻易就能够被记者了解到,那还有什么阴谋可言呢?话是如此,但事实却不必须如此。我不认为这个世界没有阴谋,不认为罗斯柴尔德家族就真的没有控制政治,我只是认为这个阴谋这是众多阴谋中的一个。
按照书中所述,罗斯柴尔德银行拥有一笔威廉国王的巨额存款,作者认为,按照一般利率,这笔钱为罗斯柴尔德带来的财富早已超过了比尔盖茨的几万倍。但是,作者忘记了,从罗斯柴尔德家族诞生到此刻,经历了如此多的金融危机。更重要的是,在杠杆率如此高的这天,罗斯柴尔德的几次操作失误早已会致使财富损失过半。因此,他这天仍旧能够生存,已经实属不易了,如果还让它去控制美联储这样的庞然大物,这的确强人所难了。想想看,巴林银行这个巨头是如何倒下的,一切就简单多了。在这个世界上,尤其是金钱的世界里,没有钱,就想控制别人,无论如何都是办不到的。如果能够,股份制公司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不知各位读者如何看待。
在宋鸿兵之前,其实就已经有很多阴谋论广为人知了。而阴谋论通常是指对历史或当代事件作出个性解释的说法。此类个性解释不一样于一般广为理解的解释,将事件解释为个人或是团体秘密策划的结果。而且此类个性解释中个性激进者还会进一步驳斥那些广为理解的解释,认为那些是阴谋策划者的掩饰。我们所熟知的阴谋论还有诸如林肯遇刺、共济会、罗斯维尔等等,在他们诞生的时候,也都曾激起了一阵狂烈的海啸。但毕竟他们都只是猜测,时刻久了,也只有少数人还会记得它们。
回到现实,我们的生活绝不可能只是别人的阴谋。在每个人都生活里,每个人都是他们自己的主角。而我们的金融市场也是一样。比起很多年前,当今的金融市场,尤其是国际金融市场,早已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以前,我们只能把钱用来买股票,我们只能从银行借来贷款,一切的风险都只能任由其暴露给对手。而此刻,我们拥有了欧洲货币市场,我们拥有了掉期交易,有了股票期权交易,这一切都让我们拥有量数不清的投资方式,数不清的借款方式,数不清的规避方式。比如,在以前,一个公司向拥有一笔在未来一个月要是用的外汇,他就真的只能提前一个月到银行借一笔钱,兑换外汇,那里面存在着恐怖的风险。但此刻,他能够采取货币互换的方式,透过银行,和所需外汇国家的另一家有着反向交易需求的企业,进行货币互换,然后以最低的风险,以最佳的利率拿到所需的款项。正如我们所知,我们的金融世界丰富多彩,能够说是我们人类最灿烂的思想之花之一。而这一切,真的能够被某一个人所谋划吗?如果是,上帝也无奈了。
最后,我还是想说明一下,《货币战争》这本书虽然以阴谋论的形式展现了一个偏激的画面,但是这本书里还是有很多引人深思的故事。比如,索罗斯做空南亚金融市场,导致了日本、南亚诸国一蹶不振。作者也在书中告诫我们,中国正在一个高速发展的阶段,索罗斯对待南亚的手段,斯罗索也能够同样运用于中国,让我们的经济砰然着陆。因此,书中种种的警示,也是需要被我们认真对待的。
我们的生活不是阴谋,美丽的金融世界也不是一本厚厚的策划。
第22篇:《货币战争》读后感
儿时一记事,便知有钱这个玩意儿。小学时,教师说钱还有个名字,叫货币。中学教师又告诉我,货币是一般等价物,是黄金的表达形式。之后,又明白了人民币是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推之,所有国家的货币就是由所在国以黄金为底托发行的一般等价物。
哪知,货币在许多国家异常是我们常常加以羡慕的英镑、美元却是由私人银行发行的哪知,一个国家的中央银行却是私人的哪知,货币还有债务货币与非债务货币之分这些确实让人不可思议。传统思维给我们普众一种定型概念,如果不被告之,真难以想像。
我们以往以为比尔·盖茨是很富有的了,就是不是世界最富的,也差之不远。殊不知,与罗斯柴尔德家族相比,差的却是N个数量级,后者是以十万亿美元为计量单位。这个地球上最富有的人是金融大亨,这是我明白的,但他们却如此的富有,我却不知。更让我不知的是,他们却在打造和利用精英团队影响世界。近几个世纪中有影响的战争都有它们的阴影,甚至就是他们阴谋所致,如美国的南北战争,如第一次和第二次世界大战。
为了货币发行,美国总统受暗杀的概率要比诺曼底登陆死亡率还要高。
通货膨胀是金融大亨们搞出来的,而不是其它什么组织。通货膨胀后就是通货紧缩,然后就是“剪羊毛”。如东南亚危机,如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日本经济倒退。
这些都是一本书告诉我的,这本书名叫《货币战争》。
这本书作者还告诉我们,金融安全对于中国来说,是一个远比战略核武器更需要严密监督的领域。在建立起一个强有力的金融安全监管机制之前就贸然全面开放,乃是取乱之道。普通人可能会认为中国的货币就是人民币纸币,仅有国家才能印刷和发行,外资银行怎样可能自我印人民币呢其实外资银行们根本不必印发人民币就能“创造”货币供应。它们会引进很多令人眼花缭乱的“创新”金融产品,以各种不一样方式创造债务工具并使之货币化,这就是货币的类似物“流动性”。
与已有两三百年金融阅历的外国金融家相比,我们却是小学生。我们千万不要上当,人家用一个“国际惯例”来唬我们时,我们最好的办法就“你打你的,我打我的”,就像地道战一样。这是这本书告诫的。
就个体而言,更让我们心惊的是,我们辛辛苦苦积累下的财产有可能朝不保夕。该书中,列出了自1971年以来各国货币贬值表,其中美元贬了94.4%。如果,我们国家不采取必要的防范,任由“热钱”泛滥,不监管外资银行,任由其玩“货币供应”,加上经济汉奸妄为,我们本就不多的财富就会在一夜之间灰飞烟灭。
无论是我们忧国,还是忧已,都为货币的安全而胆寒。
货币,让我欢喜让我忧的玩意儿。
第23篇:《货币战争》读后感
第一次世界大战和第二次世界大战给全世界造成了永远无法抹平的伤痛,而操控两次世界大战的幕后黑手却是少数几个国际银行集团的银行家,这说起来危言耸听,却是鲜为人知的实情!正因在国际银行家的眼里,没有固定的国界、没有永恒的朋友、没有悲怆与怜悯!只有永恒的自身利益!为了本集团利益的最大化,少数的国际银行集团能够不惜发动任何战争机器,甚至能够暗中支持敌对的双方,无论哪一方获胜,最终的受益者都是国际银行家。正因只要战争爆发,敌对双方就务必消耗无比的战争物资,战争物资从何而来,就务必找国际银行家申请巨额的贷款作军费。战争结束时,获胜的一方自然需支付贷款的本金和利息,而战败的一方除了支付战争赔款外,同样难逃要支付银行的本息,在无钱可还的状况下,政府就成了银行家的代言人,就务必低价抵押给国际银行本国的核心资产,这样一来,国际银行家就能够名正言顺的赚取永久的额外财富,输赢的双方都赚到,大发战争横财。就好比拳击比赛,拳手的表现无论精彩与否、无论谁输谁赢,而大赢家永远是幕后老板。
美国的货币发行权不在政府,而在于私人银行,这似乎有点不可思议,美国1863年透过的《国家银行法》规定:银行以美国政府债券作为发行银行券的储备金来发行货币,实际上将美国的货币发行和债务永久地捆绑在一齐,这就是说如果政府清偿发售出的政府债券,就意味着没有债券去做国家货币的抵押,还清债务就等于摧毁了货币流通!因此美国的国债会永久无限量的增长!人民在负担日益增加的国债的同时,义务在为银行打工!而银行却被少数的国际银行家所垄断,钱无国界,因此国际银行家有充分的理由:只爱钱,不爱国!总统和首相在西方是权力和荣耀的象征,可在国际银行家的眼里,那只是他们的前台代言人!他们可根据自身需要翻手为云,覆手为雨!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稍懂金融的绝大部分知道美国花旗银行,却很少有人知道罗斯柴尔德银行,全世界都知道比尔盖兹、索罗斯,比尔盖兹曾连续蝉联世界首富,身价500多亿美元,可比起罗斯柴尔德家族保守的50万亿美元的财富,那只是千分之一!索罗斯的量子基金创造股市神话,他也只是罗斯柴尔德家族的马前卒而已。伦敦—华尔街轴心银行体系,是一个“超级特殊利益集团”,他们不忠于任何一个国家和政府,相反,他们控制国家和政府。“联邦储备银行”简称“美联储”,其实既不是“联邦”,也没有“储备”,就算不上“银行”,国际银行家们操控“美联储”,“美联储”操控着美国的金融命脉、工商业命脉和政治命脉,每次由它发出的任何金融信息都左右着全球的股市行情和银行利率!这些银行家们与伦敦的罗斯柴尔德家族持续着密切的联系,而发生在世界金融业上的任何一件大事,都与罗斯柴尔德家族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以前货币政策是金本位,即市面上流通的货币总量务必以银行储备的等额的黄金来核定,因此当初美元也俗称美金,而这种金本位的货币流通方式无疑是束缚了国际银行家的手脚,他们的可操作赚钱的空间太小,因此他们想方设法废除金本位,把黄金作为货币的衡量手段强行废除,想方设法打压成为普通的消费品、工艺品,这样一来,他们就能够摆脱黄金储量的制约,无限量的发行货币,精心进行有准备有预谋的定点、定期、精准的定向爆破(通货膨胀和金融危机),就好比制爆米花一般,本来你有一桶玉米,在经过国际银行家们有目的的加工工艺后,你留下的一桶是爆米花,而溢出的部分自然归国际银行家所拥有!美国不停的发售国债,到处“打白条”,造币厂开足马力印制美元,靠出售债务而享受提前消费,而我国目前的“出口导向”经济对美国的国债需求则构成了一种“金融恐怖平衡”的状态,如果中国停止购买美国的国债,美国经济就周转不灵,但这样也同时导致中国产品向美出口遭遇麻烦,如何步入良性循环需要双方的共同发奋。
第24篇:《货币战争》读后感
《货币战争》是宋鸿兵编著的一本欧美近代金融史书,书中内容指出从英法战争、美国独立战争到美国多名总统被刺杀甚至是经济大萧条,全部由罗斯柴尔德家族所领导的国际银行家,即一群世界精英在背后操控。他们透过策划和资助暗杀、战争、经济萧条而获得巨大利润,并进一步掌握货币发行权,控制世界的经济和政治命脉。“编著者”提出中国应该重回金本位,严防国际银行家入侵,以免中国经济受到外国势力操控。
《货币战争》可以算是我的金融学入门书,书中对国际货币战争的描写像故事一样引人入胜,激发了我学习金融学的兴趣。但这本书自出版以来就争议颇多,我对书中的一些观点也持怀疑态度,比如说“美联储是一家私人银行”“世界完全由国际银行家控制”“要恢复金本位制度”等。
我个人感觉是我看这本书的过程让我收获很大,引起了我很多疑问,让我查了很多资料,做了很多思考。虽然很多疑问还是没能找到答案,但是还是从寻找答案的过程中,增进了对货币和金融的了解。对于这点,我还是非常满意的,也非常感谢作者。
就书本身和它的内容观点而言,有一部分是比较有见地,也值得深入探讨的。我非常理解它为何能在中国畅销。书里面的内容煽动性强,有非常强烈的阴谋论色彩,再加上很强的忧患意识,所以在现在的时代背景下面,会与广大的中国中产阶级和知识分子产生共鸣,因为大家对美国和外资都心存警惕。但是,越是这样的重大问题,越是要慎重讨论,应该严肃认真严谨地来研究,毕竟经济是一门科学,要讲真凭实据,逻辑紧密,这点我感觉本书是比较缺乏的。
书中认为美联储的私人性质就是为个别银行家服务的,美国人民也掌握不了自己国家的货币发行权,我认为这个观点是错误的。事实上,美联储只是在成立初期一段时间内是纯粹私人银行性质的。随着时间的推移,美联储总体而言还是在执行公共职能。另外,美元钞票由美联储的十二个地区委员会印制不假,其私人股东按年分红也是事实,但是印量多少、股息高低等等,又都是被严格规定的。再有,印钞所得的铸币税收入,绝大部分都给了美国财政部而并未流入私人股东之手。在所有这些细节中,容易产生误解的关键点在于美联储与财政部的关系。还有一点需要提及的是,“私人”这个词的确切含义。英语“private”这个词在用来说明公司或机构性质时,指的是不对外和非公开,私募基金中的“私募”,用的便是这个词。它对应的词是“public”,即“公共”。上市公司有时也叫公共公司,其含义是对公众开放,谁都可以参与,所以公司上市英文也叫gopublic,但公共公司和在中国语境中通常理解的“公有”或“全民所有”,则差异很大。美联储的所有权是个难以明确定义的问题。美联储的设立参照了私有企业入股的模式,所有加入美联储系统的会员银行必须拥有美联储发行的股份。但美联储的股份与一般上市公司的不同,是不能用来公开发行和买卖的;拥有美联储的股份也不代表就对美联储有控制权,仅能保证每年有6%的利息收入。美联储存在的合法性归功于《联邦储备法》,所以它应该是对美国国会负责,而国会是由美国老百姓选出来的,所以归根到底,它应该是对美国的老百姓负责。
第25篇:《货币战争》读后感
宋鸿兵先生所着的《货币战争》,以欧美三百年来重大的资本投机活动为主线,勾勒出一条清晰生动的资本发展轨迹,以及循环递进、螺旋上升式的运行规律,是一部独具特色的全球金融发展史,非常值得一读和细细品味。它围绕货币的发行权、金(银)本位等经济领域中的核心问题展开,货币发行权的私有化,使得各国民众永远背负不断激增的国家债务;为了让国债数量不断增加,获得更高的利息收入,金融资本家们不惜挑起第一次、第二次世界大战,大发战争财。本书中谈到许多国家,被国际银行家的一场货币战争打败,人民靠生产劳动创造的财富被资本掠夺,非常令人震惊,发人深思。
美国金融危机暴露出任何制度都具有两面性,有利有弊。美国金融体制的特点就是比较自由化,鼓励创新,束缚较少,这是美国经济充满活力的一个重要原因。但是任何事情如果过度了,就会走向反面。从美国金融危机我们应当得出几点教训,一是对杠杆交易、衍生品的过度扩张应加以限制。资产证券化一旦过度,金融交易链条就会加长,以至于最终失控,毕竟人的判断力、眼光是有限的,经过几次打包和转让后,这些金融产品存在过多的不确定性。二是在金融创新大发展的情况下,政府的监管更要与之匹配。美国之所以付出如此惨痛的代价,说明监管制度本身存在缺陷。
前人走的道路与跌的跟头都是我们的宝贵财富,这就是后发优势,一两年前我们对美国的大投行还顶礼膜拜,现在则看到了另一面。不过,中国的情况跟美国根本不同,美国是金融创新过度,中国则是金融创新不足。目前中国的主要问题是金融产品过于单一,金融衍生品基本没有,因此不能因为美国爆发金融危机而因噎废食、裹足不前,停止金融创新的步伐,相反的是要在这样艰难的国际大环境下,从我国实际出发,抓住机遇,加大金融创新的力度,进一步发挥金融业助推经济增长的作用。
以我省为例,省委省政府将09年陕西经济增长目标确定为13%左右,虽然有着巨大的困难、巨大的压力,但更要看到我们所面临的历史机遇。把握这些机遇,加快我省经济发展,金融业的支撑必不可少。我们要大力发展包括产品创新与组织管理创新在内的金融创新活动,一是积极推动融资模式创新,推动BOT方式、并购贷款、融资租赁、银团贷款等新型融资业务发展,扩大企业债券市场融资、信托融资规模;二是完善服务农村和中小企业的机构建设,扩大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推动村镇银行设立,鼓励各大银行设立专业小企业贷款中心,加大对小企业信贷支持力度;三是探索地权质押、林权质押、仓单质押、货权质押、商铺经营权质押、信用证担保、应收账款质押等贷款业务,通过金融产品创新,为农村和中小企业客户量身设计产品;四是进一步加强银保合作,拓宽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做好“银保富”产品,继续探索与政府联办、为政府代办等多种管理方式和经营模式,高质量地做好理赔等各项服务。
当然,我们也要牢记,任何时刻防范金融风险的弦都要绷紧,要深刻的认识到金融创新是把双刃剑,创新与风险几乎是相伴相随。在金融创新中首先坚持审慎原则,处理好创新与风险控制的关系。与此同时,要加强对金融创新的监管,监管要跟上创新,做到监管不缺位、不越位,做到政府的监管能力与金融创新相匹配,引导陕西金融产业健康规范的发展。
金融是经济的核心,读《货币战争》所引发的对当前形势的思考,使我更加意识到所处岗位的重要性。作为地方金融管理部门,金融办有着维护我省金融稳定和促进经济繁荣的责任,在当前不断变化的国际外部环境影响下,有许多新课题需要解决,这就更加要求我们不断的加强学习,多读书、读好书,完善和充实自己的知识结构,在自己的岗位上做出优异的成绩。
第25篇:《货币战争》读后感
初次接触《货币战争》是在大一,是听远珍说的,被她向我介绍那些银行家是多么恐怖,还说看了这本书增添了自己的忧患意识,很担心那些西方的银行家对中国下手,然后担心自己刚毕业的时候遇上金融风暴,担心自己找不到工作……如此种种,于是听得我好好想看这本书,于是在大一期末考时,我抵挡不住自己对这本书的热情,一边复习一边在学校图书馆的藏书库每天看这本写满破译世界财富密码,揭秘国际金融骗局;不为人知的历史真-相,网络超百万人气点击的金融届的奇书。
在复习期间,当然看不完,于是在寒假借回来看了,是带着满腔热血,内心激动的心情去这本书,因为我不是金融专业的学生,书中提及的一些有关金融专业的专业内容,我看起来还是比较吃力的,要不断去反复琢磨,才能理解,《货币战争》向我们介绍的世界金融史的脉络大致是这样的:18世纪末,罗斯柴尔德家族利用英法战争先是通过控制英国国债控制了整个欧洲的金融体系。后来,他们又通过美国第一任财政部长汉密尔顿设立了美国第一银行(后来的大通曼哈顿银行,今天的大通摩根)并成为其主要股东,继而又通过他们能够影响的摩根家族、洛克菲勒家族、沃伯格兄弟等发起并设立了私有的美联储。美联储养肥了华尔街,华尔街策动了世界大战并进一步在战争中巧夺豪龋自此之后,整个世界被包括美联储、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少数几个精英俱乐部所统治,他们一步步通过废除金本位、债务挤压、操控石油供给和大量金融衍生产品来实现抑制中东、拉美、东欧、亚洲各国经济发展的战略目的,甚至不惜在这个过程中拖垮这些国家的经济。
这样一个惊心动魄的跨越人类两百多年发展历史的惊天大阴谋,虽然不能说完全没有历史“依据”,但这些“依据”大都出自美国近年来出版的一些比较通俗的金融类读物,其中很多缺乏严肃的史料考证,不排除在东抄西抄的过程中出现夸大、臆想和以讹传讹的成分。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有很多地方让我明显感觉到这本书的编著者是带着关于这个惊天大阴谋的预设立场来截取历史断面和甄选素材的。特别是把美国历史上的每一次总统暗杀同废除金本位制度的努力联系起来以及后来把索罗斯说成是罗斯柴尔德家族的马前卒,则几乎牵强到了有点“搞”的程度。
总的来说,我觉得把这本书当作一部和欧美货币史相关的《达芬奇密码》故事或者好莱坞大-片来看可能比把它当成一部还原历史真-相的警世之作更为合适。不过,大-片有大-片的好处,那就是唤起人们对一段历史和一些问题的关注。
关于这本书,对于国人来说,无形会给大家树立一个危机感,增强爱国情感,国家荣誉感,至少在我阅读完此书后就深深感觉到危机感,想要避免未来未知的灾难,我们武装自己在遭遇未来的金融风暴时,至少可以自保。与其为明日而惶恐不安,不如踏实活在当下。
第26篇:《货币战争》读后感
未来的中国,作者阐述了自己的观点,该如何应对我们面对的世界,这仅是作者的观点,但是看了书之后,想必很多人深以为然!
作者觉得,中国未来更应该选择推动亚元的诞生,远比推动人民币国际化带来的好处要多也更具国际战略价值,同时,结合美国和美债的困境,
如果中国不能处理好和美国的经济关系,周边势必会越来越麻烦,搞不好被拖入一场局部战争也是没准儿的!
我们储蓄,美国消费,这是我们对美国而言的价值,当我们的价值丧志殆尽时,又该何去何从呢?都说中国崛起,
但是中国崛起是有时间窗口的,就像卫星发射,错过窗口就得等下一个,但是下一个时间窗口中国可能要等几十年,
甚至到本世纪后半叶,那时候石油还有没有都另说着,下几代人的事情了!窗口在哪里?未来的十年到二十年就是,
这也是作者给出的窗口,未来美债比例占美GDP总量比例还可以控制的区间长度,就是这个窗口了,我们该如何崛起呢?
自主,自强!让自己的国内市场成为世界第一大市场,而不是我们给美国提供大量的优质廉价商品让他们去消费!
我们说拉动内需,没错,但是我们首先要生产要创造,没有生产的拉动只是花掉未来的钱而已!那么又如何拉动国内庞大的市场呢?
作者也给出了答案,大力发展农业,发展农业的信息化、现代化,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其实,落后的农业生产效率,反而也说明蕴藏的巨大潜力,但这也需要难以想象的资金投入,我们会这样去做吗?农业拉动了,连带轻工业也拉动了,自然重工业也起来了,这可比盖房子拆房子来的实际和长远啊!
美国的成功历史,也是主导国内市场,真正自强自主的历史,这也是我们可以选择的道路,现在人民币已经和美元捆在一起了,难以摆脱,过去欧洲美元的出路应该是我们学习的方向!
但是我们要去做这一切,需要一些条件,国内的长远准确发展眼光,我们有吗?当我们走在正确道路上,美国各种压力袭来时,
我们能抗住吗?我们能不能抗住美帝的外部打机内部渗透呢?还有很多很多,没法讲了!
但是,发展的时间窗口来了,真的来了,我们最好不要错过,一旦错过,就要用几十上百年去等待下一个,等不起!
第27篇:《货币战争》读后感
昨天晚上到12点,终于全部看完了货币战争。感想很多。
第一、纸黄金和实物黄金投资并不是想象中的同等性质的黄金投资。纸黄金,是由布雷顿森林体系的总设计师凯恩斯提出,即SPECIALDRAWINGRIGHTS.本质是“人为的规定某种纸币永不贬值,等同于黄金,但永远不能兑换成黄金”。因此,说到底,纸黄金仍然只是一种纸币,是一种债务货币,不属于诚实货币。如果宋鸿兵预言的全球范围内的金融危机暴发,那么所有的纸币都不可靠。
第二、有人可能会问,宋提出了中国元的概念,设想中国元可自由兑换成黄金或白银,将是世界上最为坚挺和强势的货币,成为后美元时代世界各国首选的储备货币。而我们目前购买的纸黄金是以人民币计价的,将来不会有成为废纸的危险吧?这就是我感想的第二点,即,人民币纸币与中国元是有本质的区别的。宋鸿兵提出的中国元,前提是中国拥有足够多的黄金和白银储备,但要满足这一前提谈何容易!而现实中的人民币纸币,介于债务货币与非债务货币之间,存在着债务货币的成份,但其属性更接近于金银货币,具有法币的基本属性,必须依靠政府的强制力才能保证货币价值。所以,如果中国这个初中生在泰森这个世界级选手面前战败,(我个人认为可能性极大,还是那句话,中国历史上历来不缺汉奸和买办,我已经彻底死心,只相信实力。)则中国将必然重蹈日本等相关国家的覆辄,先是大幅度通胀,人民币将成为一堆废纸。那时无论纸黄金的价格变得多么的高,个人认为也是毫无价值的,毕竟,你不能兑换成黄金实物,手里拿着的仍然只是纸币人民币的废纸而已。所以,只有持有实物黄金才是王道。如果大家玩过网络游戏,一定会有切身体会。我以前玩盛大的网游,后来玩魔兽。游戏中的虚拟货币是不断贬值的,唯一值得相信的,只有点卡。拥有点券,无论多长时间你不玩游戏,重返之时,仍然是保值的。其他的再值钱的道具,过一段时间也都会贬值的。呵呵
第三、战争不可避免,无论是军事层面上的,还是金融层面上的。我在昨天早上看到第147页的时候,就到旁边附注:台海一战不可避免。斯蒂格利茨讲到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四服良药,即国际银行家对危机中的第三世界国家采取四步走的战略,第一步私有化,第二步资本市场自由化,第三步市场定价,第四步缩减贫困策略――自由贸易。社会动荡,是非常好的手段,资金会象受惊的鸟儿四散奔逃,留下一片极其低廉的资产等待着早已垂涎三尺的国际银行家的血盆大口。所以,我认为,在中国目前的情况下(极其类似80年代的日本),股票市场已经短期内暴涨了6倍,上海一个地区的房地产决盘子已经富可抵美国,以保险资金为主的基金正主导着股票市场,间接控制货币发行权的金融衍生品(美国研制出来的金融核弹)――股指期货即将推出,与当年的日本惊人的相似!危机已经迫在眉捷,一触即发了。股指期货推出,股市下跌之时,也许就是国际银行家发难的开始,在信用崩溃的情况下,社会动荡这一手段将必然登场,台海战役将是最好的时机。但愿我们的祖国不要被剪了羊毛。
晚上看到第195页时,更加坚定了这一看法,宋鸿兵写到,《来自铁山的报告》认为:“只有在战争时期,或者是在战争的威胁之下,人民才最有可能服从政府而没有怨言。对敌人的仇恨和被征服与劫掠的恐惧,使人民更能够承受过重的税负和牺牲。战争又是人民强烈情绪的催化剂,在爱国、忠诚和胜利的精神状态下,人民可以无条件地服从。”“战争系统不仅是一个国家作为独立政治系统存在的必要因素,对于政治稳定也是必不可少的。没有战争,政府统治人民的‘合法性’就会出现问题。战争的可能性提供了一个政府能够拥有权力的基础。历史上不胜枚举的例子表明,失去战争威胁可信性的政权,最终导致了权力瓦解,这种破坏作用来源于个人利益膨胀、对社会不公的怨恨,和其它解体因素。战争的可能成为保持社会组织结构的政治稳定因素。它保持了社会阶层分明,保证了人民对政府的服从。”
在第246页,宋鸿兵写到,由于美元泛滥的无法避免的本质,很快,中东核问题又会升温,伊朗战争最终将无法避免,石油价格将轻易冲上100美元大关,世界对美元的需求又会大增。
第四、美元是否一定要强势。这个问题我个人认为未必。国际银行家是一个超级特殊利益集团,他们不忠于任何一个国家或政府。当他们的准备工作就绪后,就可能随时攻击美元,从而制造世界范围内1929年级别的经济危机,以严重的危机促使和胁迫各国政府放弃更多的主权,施行区域货币和区域政府制度。金钱没有祖国,金融家不知道何为爱国和高尚,他们的唯一目的就是获利。目前美元的快速贬值是不是就是这一攻击的开始呢?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第五、人外有人,山外有山。这个世界上聪明人太多了。马、恩就是其中之一。凯恩斯也是。罗斯柴而德、希夫、沃伯格、洛克菲勒、摩根…………等等都是。中国历来也不乏为精,诸子是,哪怕身边的人也是。三人行必有我师实在是中肯。做人,要低调,做人,要厚道。我的上述感想,可能在高手看来如同小学生作文,但我还是把他写出来,希望大家给予批评指正,以便我更好的进步。
第28篇:《货币战争》读后感
近日,在朋友的推荐下,读了宋鸿兵学生所编著的《货币战争》一书。书中主要讲述了银行家们是如何编制和精心巧妙地设计每一场战争、每一次金融危机、每一次的谋杀总统、每一位经济学家的理论来攫取他们利润最大化的。其本质是每一次的战争、危机、总统不是自然规律,不是个人意志的决定,而是全世界中最富有的“罗斯柴尔德”家族及其代理人的巧妙设计,而在这其中每个人包括经济学家、每一位总统及政客都是“罗斯柴尔德”家族的棋子,工具。
初读此书,感觉并没有印象当中的经济学书籍那种枯燥乏味,感觉它更像是一部小说,推理小说。看完之后,第一感觉就是:简直不可思议,世界怎么会是这样呢?初看似乎讲述的是事实;继续似乎是小说,读到一半似乎是事实;当读到最后感觉是真理;回味反思后让我茫然。《货币战争》中的一段话令我震撼:“众所周知,谁能垄断某种商品的供应,谁就能实现超级利润,而货币是一种人人都需要的商品,如果谁能垄断一国的货币发行,谁就拥有无法限量的赚取超级利润的手段。”在我的脑海中,简单明了的垄断产生超额利润的事实从未被应用到货币的供求上。在我国执政为民的政治理念宣传下长大,我从来没有想到过有人可以垄断货币的发行,国家也不可能剥削人民。但是,书中的事实表明货币在其实也可以视为一种普通的商品,一种可以控制的商品。尽管理论上我们都知道,但是从未将其应用到实践中认真的考虑过。
从宏观角度来看, 《货币战争》这本书让我们知道金融对于现代社会运作的及其重要性。掌握了知识,就是掌握了力量,才会掌握主动权。金融,无论好与坏,至少它现在是存在的,而且对现代社会生活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就冲这一点,我们也应该把金融相关的知识搞明白,才能在现代金融竞争中掌握有利地位。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从个人角度而言,《货币战争》这本书告诉了我们黄金黄金作为个人必备资产配置的必要性, 根据传统理财理论, 个人资产中黄金的合理比例应在10%左右。作为一种资产, 就和股票等其它资产一样有高估和低估的时候, 目前黄金价位居高不下, 此时买入黄金并不是一个合理的时机;其次,是否买入黄金还要看个人资产总量大小,如果资金量太小,买入黄金也未必最适合,因为那样并不能达成足够的财务安全保障目标同时缺又降低了资产的流动性,机会成本相对来说实在太高。综上所述,我想目前可能较稳妥的方法是适当持有一些长期坚挺且有一定低估的其它货币以防止因本国经济过热或其他突发因素造成的恶性通货膨胀产生。虽然这种可能性较低,但个人理财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分散风险。作为一个普通公民,我们要增强自己的理财意识,分散风险,尽量避免货币战争中的流弹。当前经济开始出现萧条,物价上涨,我们应该利用这个时刻,利用更多的时间、更多的机会去广泛的学习,让思维真正与国际接轨。
第29篇:《货币战争》读后感
《货币战争》中讲到的经济学原理很简单,但是在我本科学习经济金融的过程中,从未深入分析这些道理,就是这么一些简单的、在逻辑上看上去自洽和完美的原理,其诞生竟是如此历尽坎坷、暗藏玄机。就拿现代商业银行体系中的货币创造机制(部分准备金制度)来说,根据西方经济学的经典理论,这是现代货币发行制度的基础和根本,是人类在经济活动过程中不断发展形成的优美体系,货币发行机构发行的基础货币通过商业银行体系的反复存贷,放大并满足了这个社会经济活动的所有货币需求,也给经济活动主体带来了相当大的便利,货币的过剩和不足都能通过机制自动调节。
但是,《货币战争》一针见血的指出,正是这样的机制,为今后泛滥的通货膨胀埋下了祸根,也使得商业银行体系成为不劳而获的社会寄生虫,不断地蚕食人民的财富。私人拥有的商业银行“空手套白狼”,通过不断贷出创造出来的新钱,获得高额的利息收入。而一旦商业银行不注意控制风险,准备金率过低,新钱投放增量过大,就极有可能产生恶劣的通货膨胀,更为重要的是,银行体系发生的风险和损失将直接转嫁给人民,特别是底层人民,由于没有任何避险工具,他们辛辛苦苦攒下的积蓄将瞬间大幅缩水,成为最终的买单者。《货币战争》更明确地指出,这种现象的发生并非是当初机制设计的疏忽,而是银行家们有意的设计,为的就是通过掌控货币数量进而获得瓜分财富的手段,书中做了一个形象贴切的比喻:剪羊毛。
牧羊人在羊群生长过程中对羊精心呵护,为的就是在收获的季节剪下更多的羊毛,银行家们也一样,平时为经济活动的健康快速运行提供便利稳定的货币环境,一旦到时机成熟,货币也就成了剪刀,银行家借机推高资产价格,形成经济泡沫,然后在泡沫破灭过程中洗劫社会财富。《货币战争》还指出,商业银行家并不满足其在货币体系中扮演的角色:货币流通中介,因为仅仅存贷利差并不能满足他们的胃口,货币游戏里的利润要向源头要,所以银行家们希望能够把持各国的货币发行权,这样就能以购买国债的方式向政府放贷,所获利润极高,特别是在战争时期,政府不得不向银行大举借钱以保证战争的持续,“大炮一响,黄金万两”,政府把人民今后的税收作为抵押向银行借款,而高额的借款利息并非是能够在短期内结清的,剩下的只有无休止的向人民征税和向银行家们继续借款、并廉价地出售国有资产,国际银行家们就是通过这样的方式,在战争期间和其后的时间内大发横财,并将触角拓展到实业领域,从控制货币体系发展到控制整个国家经济体系。
第30篇:《货币战争》读后感
随着国内房价的不断攀升,我们也在向通货膨胀不断前进。是什么主导了这个过程呢?前两天看完的《货币战争》已经给了我明确的答案,那就是人民币的超量发行。为什么人民币会超量发行呢?原因很简单,那就是老百姓拿出自己未来10年甚至20年的钱来买房子,银行为了眼前的既得利益,不断以个人购房的名义将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钞票转账到了地产商、政府以及一手房东的手里,而这些既得利益者为了明天更高的回报,又把这些钞票拼命的撒向社会。一时的繁荣导致了国内的人民币数量猛增,而看看我们周围的物质世界你就知道了,还是那个房子,还是那斤猪肉,原来要1个铜板的东西,现在要一个金币才能买到了,这就是通货膨胀。
书中揭示了通货膨胀的根本原因:一、以债务为货币发行的抵押,而非实物,这样就让有些机构有机会做一些不负责任的滥发货币行为;二、现在银行的部分储备金机制。美联储就有凭借美元是世界货币的优势而滥发货币的嫌疑。以前美国凭借国债发行美元导致本国的通货膨胀,现在很多国家都有美国的国债,就相当于美国通过国债将通货膨胀转嫁到其它国家。中国也是持有大量美国国债的国家。因此中国的通货膨胀也是跟对美国的贸易顺差(持有美国国债的增加)有很大关系的。
通货膨胀会导致两个互相矛盾的现象:资产价值(如房子)的提升和其它货品价值的降低(由于生产力的提高)。资产价值的提升恰恰体现了人民对拥有财富的不安全感的一种表现。
政府为了平易通货膨胀,只能想办法让老百姓手中的货币原地不动,怎么办呢?答案很简单,让这些货币在股市里窝着去,只要不出股市,这些多余的货币就不能去肆意的拔高商品货币价格。于是,今年年初,我们如期看到了股市上扬,如期看到了外资撤退后国资杀入救市的场面。但国资还能撑多久呢?作为一个普通的老百姓我们怎样能度过这个难关呢?
首先就是要想尽办法让你手中的货币保值。例如,将货币兑换成房产或是金条。当然,如果负债买房的话那也要承受一定的风险,因为在通货膨胀的过程中,银行将快速大比例的提高贷款利率,也许今天你要为供房付出5K,第二天醒来,已经要为房子月供1W了。
其次现在是人类重新认识金钱的时候了,人不能成为金钱的奴隶。人应成为金钱的主人,金钱应为人服务,而不应成为魔鬼的化身。人类需要全新的制度,全新政治,全新的文化。使金钱变成鸟笼中的鸟,为人类服务的鸟。人与钱,人与权,权与钱和谐相处的社会,以人为本的社会。重义轻利,重正义,重感情的社会。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 篇1
在人类的历史进程中,有着许多重大发现、发明和著名的事件。这些事发生的那一时刻,就宛若星辰一般永远散发着光芒,这些永恒的时刻会给予人类前进的动力,也会让人类从中得到许多经验。
《人类群星闪耀时》一书中,记录了许多这样的永恒的的时刻,令人们受益匪浅。像《到不朽的事业中寻求庇护》中的巴尔沃亚,虽然他发现太平洋功不可没,但在这之前,他本应受到国王的处罚。这告诉人们,一个人是否有功劳,是要看前后他所做的事的。《滑铁卢的一分钟》,是讲述一个小人物格鲁西是如何让一个大人物拿破仑失败的,就因为格鲁西的过失,从而使拿破仑兵败滑铁卢。这告诉人们
做事之前要多想想,不能只按照规矩做事,这样可能会使事情变得非常糟糕。《逃向苍天》,讲的是八十二岁高龄的托尔斯泰因想过一会属于自己的生活而逃离了自己的家。这告诉人们,生活是属于自己的·····这些时刻无一不使人念念不忘,其中,我印象最深的一篇是《夺取南极的斗争》。
我们七年级时曾经学习过一篇课文《伟大的悲剧》,就是出自《夺取南极的斗争》。这篇课文讲的是挪威和英国同时向当时人类从未涉足过的南极大陆深处进行探索。两国探险队的领军人物是挪威的阿蒙森和英国的斯科特,在经过半年的争斗后,最终阿蒙森率先到达了南极点,斯科特紧随其后,当他们发现自己失败了后,都快崩溃了,但是这些英雄们都下定决心,一定要活下去,可是南极的气候太恶劣了,他们都牺牲在这白茫茫的世界中······
在这篇课文中,有一个最为感人的片段:斯科特海军上校和他的四名伙伴到达了极点。由于他已不再是第一个到达这里的人,所以这里的一切并没有使他觉得十分耀眼。他只用冷漠的眼睛看了看这块伤心的地方。他们在那里发现的惟一不寻常的东西,不是由自然界造成的,而是由角逐的对手造成的,那就是飘扬着挪威国旗的阿蒙森的帐篷。挪威国旗耀武扬威、洋洋得意地在这被人类冲破的堡垒上猎猎作响。它的占领者还在这里留下一封信,等待着这个不相识的第二名的到来,他相信这第二名一定会随他之后到达这里,所以他请他把那封信带给挪威的哈康国王。斯科特接受了这项任务,他要忠实地去履行这一最冷酷无情的职责:在世界面前为另一个人完成的业绩作证,而这一事业正是他自己所热烈追求的。斯科特完全可以不执行这一冷酷的职责,这样就没有人相信挪威人是第一个到达南极点,可是,他却没有这么做,因为他们很守信用。斯科特可以为了信用而使自己陷入无比痛苦之中,那我们是否能做到呢?
在这篇课文中,作者没有介绍胜利者挪威的阿蒙森,却极力赞扬英国的斯科特,这是为什么呢?因为作者认为,斯科特一行人在南极的所作所为已经超出了胜败之争,他们的那种不畏艰险,不畏死亡,舍己为人,为了自己的职责,为了自己的事业,为了祖国的荣耀,宁愿放弃一切的精神值得全人类去学习和思考。
在文章的结尾,有这样一段话:“一个人虽然在同不可战胜的厄运的搏斗中毁灭了自己,但他的心灵却因此变得无比高尚。所有这些在一切时代都是最伟大的悲剧。”从这段话中,我能感觉到,作者希望人们能够记住这些英雄,能像他们一样,与不可战胜的厄运搏斗。
我觉得,在他们的身上有许多东西都值得我们去学习。他们能够在危难之际,互相帮助,而现在的我们有些人,很少会互相帮助,甚至都没有体谅他人的想法。他们能在南极恶劣的环境下前进,不惧艰险,不怕困难,而我们中的许多人经常会因为一个小挫折而失去信心······这些前辈身上都有的东西,但我们却几乎忘记了它们,自然也很难拥有它们,不过,我相信只要我们能不断地从前辈的身上吸取经验,就一定能拥有这些品质,把这些人性之光发扬光大。
在这本书中,类似斯科特这样的英雄人物有许多,韩德尔、列宁、托尔斯泰·······在他们的身上,我们能感受到许多伟大的精神。这些精神无一不对后人十分重要,他们会引导人们再度前进,他们会蕴藏在这些永恒的时刻之中,永远闪耀下去。
在人类的未来,必定也会出现这些永恒的时刻,它们会像群星一样,在黑暗中闪耀,让人类前进的路途更加光明。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 篇2
若要读史,在图书馆泛黄的史料中跋涉是一种方式,但它毫无疑问是一个枯燥的任务。人人噤声屏息,生怕那扬起的灰尘会将自己活活掩埋,如此,读书的乐趣也就荡然无存了。
另一种方式则是读一些近现代大家所写的史书,在我看来,这实在是一件胜过前者千百倍的乐事。手捧着一本本装帧精美的书,体味着手中人类的历史长河般流淌,犹如面对宝山,心中的激动唯有同好之人方解。
这些作家,往往文笔不算得华丽,却有着智者的头脑。原本艰深晦涩的时间、地点、人物,在他们的笔下拥有了鲜活的灵魂,有着自己的故事,有了自己的喜怒哀乐。他们的文章亦修亦谐,故事体的叙述方式可以令读者犹如身临其境,忽而重临温泉关炼狱般的战场,忽而迎着腥咸海风向着新大陆扬帆。
这样的作家不多,但均可算声名赫赫,西有房龙,东有黄仁宇等。而《人类的群星闪耀时》的作者茨威格,自然也是其中翘楚。
《人》一书,是奥地利作家茨威格的名作,书中截取了十数个足以决定人类历史走向的瞬间,如拿破仑由于麾下将领一念之差兵败滑铁卢,韩德尔一气呵成谱就神曲《弥赛亚》,东君士坦丁堡在炮火中的陷落等,进行艺术加工,完美地再现了那些令世界轨迹为之改变的事件。
在他笔下,那一个个抉择,一个个有如神助的灵感火花被无限的放大了。某个人,在某一个时间点上,拥有了撬动世界的力量。
人类的历史有如繁星遍布的夜空,无数个生命的光辉在苍穹之上温和、恒久地照耀着,一切仿佛从亘古起就不曾改变。诞生,成长,衰老,消亡,每颗星星都这样平淡地来这个世界上走一遭。但总有那么一些时刻,会有一些不甘寂寞的生命暴射出耀眼的光芒。命运之神恶作剧般的把全世界的方向盘置于一个渺小的凡人手中,一些人牢牢地抓住了时间的脉搏;而另一些人,在这股伟力面前战战发抖,被它的重量压垮。
而命运之神,不会垂青一个人两次。是做被世界抛弃的失意者,还是站在海格力斯肩上撼动地球的伟力者?这取决于我们内心的力量——智慧,勇气和一往无前的决心。
当这样的机会出现在我的面前,我希望我可以微笑。因为,只有自信的微笑才能如星般闪耀。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 篇3
人类很少如此统一,只有被真正伟大而奇迹的那一历史性一刻打动时,全世界的人都会对此致敬。
因为这些瞬间是属于全人类的。真正完成这件事的人似乎总没有事件本身来的震撼人心。人类从来都是狂热于这一刻。
那些伟大的事件,只有到日后才能了解他的伟大。出于责任,出于偶然,这些时刻被历史严格封锁,当事人完全不明白这项事业的伟大,而这些事件却推动了全人类的发展。
这些事件,与他们的影响,是极其重大的,但他们并没有对错。历史总是这样。你可以假设,你想假设,但你发现不能真正假设。如果每一个历史环节出现不同答案,世界将不是现在的世界。那些肩负重任,注定推动人类历史的人,他们的选择,当时仅关系到了自我,但日后,必定影响全人类。这注定不朽。
在历史面前做出决定,似乎是上帝的嘲讽,而在众多选项面前,历史与命运把神之宠儿一步步推向预定选项,其他选项因为各种原因而被排除,最终只剩下一个选项,这时,历史在群星闪耀时,公正地做出决定,不管它多么不靠谱,只要它是历史与人类选择的唯一的答案,那它就是真理。
这些推动事件,决定了人类不同时期很长一段时间的进展,步步为营,最终,所有决定与可能因素写成了历史,人类终将为自己而负责,人类的历史由人类决定,而最终影响了人类。
而这种事件本应与所有平凡的事一样,但因为排除其他可能的所有因素都推事件于顶峰,有时,决定人类命运的时刻本身就注定影响全人类。
英雄的瞬间,扭转乾坤,改变人类历史格局……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 篇4
《人类的群星闪耀时》这本书,给我不少震撼。在这一个个令人叹为观止的神奇故事里,我悟出了不少哲理:有些我曾经想到,有些我从未想到。其中最让我难忘的,也是永远颠簸不破的是:紧握时机。这一点在《滑铁卢的一分钟》这个故事里体现得淋漓尽致。
在《滑铁卢的一分钟》内讲到:“在滑铁卢战役打响时,格鲁希的部队就听到一声声沉闷的炮声不断传来,感到大地在脚下微微震动。他们立刻意识到重大战役已经开始,由于找不到普军,所以他的几名下属急切地要求格鲁希命令部队赶快向开炮的地方前进,增援拿破仑。对此,格鲁希只考虑了一秒钟,就强硬地宣布自己的决定,在拿破仑的部队撤回成命以前,他决不偏离自己的责任,前去增援。”对这决定历史的一秒钟,茨威格感到道:“这一秒钟决定了整个19世纪。而这一秒钟全取决于这个迂腐庸人的一张嘴巴。”
这一秒钟,就是挽救整个19世纪的重大时机。却被格鲁希元帅错过,他不仅错过了一秒钟的辉煌,还错失了一个世纪的兴隆,使法国一直无法获救。
“在尘世的生活中,这样的一瞬间是很少降临的”,但也许一个人一生遇到的时机是很多的。而这每一个时机将给你带来不同的后果,它可以小到一杯水,也许喝不到这一杯水你就会失去健康;甚至小到一颗糖,也许吃了这颗糖你的牙齿将惹上蛀虫。而这很多个“也许”不断会聚,不断叠加在一起,就会成为“一定”。人生如同一局棋,你错失一个机会,也许你会觉得还过得去,但当第二个、第三、第四个时机也离你而去时,你会突然发现:已经满盘皆输了!所以,在某些决定命运的时机里,你必须谨慎,它可能不是“也许”,而是“一定”!再回顾滑铁卢战役中的那一秒钟,它的错失并不意味着:“也许”拿破仑会失败,法国无法获救。而是:拿破仑“必将”失败,法国“必将”深陷危机!
所以,你不必庆幸你身后的时机是无关紧要的。小心!或许你现在正面临决定命运的时刻!在这众多的后果发生前,你只要做到:紧握时机,这一切不堪的后果必将灰飞烟灭……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 篇5
《人类群星闪耀时》写了14个历史事件,让人感受到每一个杰出的人物,在背后都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南极争夺战是这些事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
斯科特,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英国人,1910年,他带着由他组建的探险队,准备好了一切,向南极发起了挑战,在向南极进发时,遇到了一个重要的问题:不是队员们的半途而废,也不是严寒的气候,而是他发现,挪威人阿蒙德森也正冲往南极,他们可能会成功。
后来,西伯利亚矮种马不适宜南极的冰天雪地,在走到比尔慈摩尔冰川时,最后一匹马死了,他们不得不使用力气,将沉重的雪橇拉着前行。随后,寒冷的冬风又提前来临,让原本松软的雪,变成了坚硬的“三角铁”。在他们以为自己是世界上第一个踏上南极点的团队时,他们发现,在南极点上,已经飘扬着挪威的国旗,阿蒙森提前到达了南极点!
虽然不是第一个登上南极点的团队,但是他们要带上所有证据,证明挪威人才是第一个到达南极的人。
就这样,他们带着一身疲惫踏上了返回的路。这时,斯科特和他的队友们已经没有力气和精神了,他们以失败者的身份返回了。在返回的路上,他们的身体几乎都冻得麻木了,在冰天雪地中发现储存的煤油已经不多了,不够他们的需要了,他们坚持着剩下的路程。不幸的是,他们遭遇了暴风雪,不幸遇难了。
斯科特——一个失败的英雄。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 篇6
“历史作为诗人,作为戏剧家在行事,任何诗人都不应企图超越她。”
——斯蒂芬·茨威格
合上书,依旧心潮澎湃。巴尔博亚贪婪、果敢而坚毅的目光正投向波澜不惊的大洋;凯卡波尔塔小门外,他以胜利者的姿态缓缓迈入圣索菲亚大教堂;格鲁希元帅浴血奋战,只为挽回那一秒的迟疑,保卫法兰西共和国的荣耀;托尔斯泰带着诚信和对人间的大爱逃向上帝,成就自我;西塞罗被钉在十字架上的头颅,昭示着人间的野蛮、冷漠,无声地诉说着公平与正义。
人世间数百万个闲暇的小时流逝过去,方始出现一个真正的历史性时刻,人类星光璀璨的时辰。
我们不是天才,没有命中注定,但我们可以决定,自己去做夜空中璀璨的星,还是宇宙间漂浮的尘。也许是时候,去抓住自己生命中每一个渺小而伟大的瞬间了。
我们都是巴尔博亚,当面对误解与磨难,会选择翻山越岭,战胜困难。“这座山后面,就是那片大洋了。”这是人类向太平洋投去的第一缕目光。当打败一切阻碍,我们都会寻找到那片太平洋——更好的自己。
当自已拼尽全力,凯卡波尔塔小门终会为你敞开,不必迟疑,不必犹豫,这不是幸运女神的眷顾,这是汗水和心血的结晶。
我们都是格鲁希,青春年少的我们总会犯下错。格鲁希的优柔埋葬了拿破仑的一世辉煌没有关系,我可以单枪匹马从万军中突围,竭吾之力,卫共和之荣耀。失败过,从头再来,也许最后帝国还会覆灭,没有关系,共和之花会在我们的热血的浇灌下,绚丽绽放。
他们是历史长河中的明星,而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做自己生命的明星,以信仰,以希望、以对生活的热爱,攀过一座座山丘。
山的背后,是浩瀚无垠的太平洋。
我景仰托尔斯泰,舍弃家业独自流浪只为仁爱与自由;我崇敬西塞罗,为共和辩护,为维护正义献身。他们用血与泪,为后世铺就了一条幸福之路。
茨威格鲜活的笔,生动描绘了一个个历史中最为难忘的画面,记录了人类历史上弥足珍贵的片刻,成为我们最珍贵的回忆。
当生命中群星闪耀,一定要抓住机会,用勤奋、勇敢、坚毅的精神,书写自己的历史传奇。
这是我们的时代,我们,便是最璀璨的星。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 篇7
《人类群星闪耀时》讲述的是人类历史上发生的一些戏剧性的故事。原本对历史不感兴趣的我,却被斯蒂芬茨威格生动有趣的描写和独特的文体深深吸引了,这些我从未得知的历史故事更是震撼了我的心灵。
正如茨威格所说,“历史是真正的诗人和戏剧家,任何一个作家都别想超越历史本身。”创作源自于生活,充满戏剧性和命运攸关的时刻在历史上出现了无数次。
《滑铁卢的一分钟》是全书我最喜欢的。1815年6月17日,滑铁卢战役的前一天,一个毁掉拿破仑千秋功业的人――格鲁希钻进了历史的大幕,他奉命追击普鲁士军队,而拿破仑自己则是向英军发动总攻。当滑铁卢战役开始时,副司令热拉尔恳求格鲁希去支援拿破仑,但习惯于唯命是从的格鲁希犹豫了,不过他只犹豫了一分钟,但这一分钟便注定了拿破仑的失败,他最后的选择依然是遵守命令――追击普军。这便是循规蹈矩,不懂变通的后果,一分钟,看似无比简短的时间,却可以决定一个国家的生死,人类历史的走向。生活中我们总在说“随机应变”,如此简单的四个字,又有多少人能做到呢,在面对选择的时候,不还是大多数都选择更稳妥的一项。
而《越过大洋的第一次通话》引我深思的并不是故事本身,也不是塞勒斯韦斯特菲尔德坚持不懈的品质,而是整个故事中“群众”的反应。当那条跨越大西洋、连接欧美两个大洲的巨大电缆连通,美洲收到第一封来自英国的电报时,群众欢呼雀跃,把菲尔德捧成了英雄,可当再也没收到来自另一个大洲的讯息时,发现电缆出现了故障时,群众又把所有矛头指向了菲尔德这个无辜的人,甚至开始造谣英国发来的第一封电报是伪造的、菲尔德早就知道故障却没有告诉群众等。这使我联想到了我最近看的一部关于网络暴力的日剧,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现实里还是网络上,人们总喜欢捕风捉影,把一些事无限放大,不管是真是假,总是随波逐流去散布信息,用自以为“正义”的语言和行为,去伤害一个又一个心灵,现代又有多少人能像菲尔德一样去承受巨大的舆论压力?当我们说出一些恶意的语言时,能否三思而后行,设身处地的考虑他人的感受。
“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希望更多的人,可以从历史故事里,明白更多待人处事的道理,让社会更和谐,让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更融洽。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 篇8
伟大的一秒钟,它对不恰当地被召唤来而不善利用它的人的报复就是这么可怕,一切市民的品德,小心、服从、热诚和谨慎,一切全都融化在命运降临的伟大瞬间的烈焰中而于事无补。此一瞬间只要求天才的出现,并将他塑造成为永恒的形象。此一瞬间鄙夷地将犹豫不决者拒之门外。他,大地的另一尊神,他的火热的手臂只将英勇无畏者高高举上众英豪的天空。
茨威格在描写滑铁卢战役失败教训的时候,以这段话结尾,拿破仑的三分之一兵力交给了一个平庸的将军,此人默守陈规,没有及时回巢救援,导致伟大的波拿巴皇帝复辟失败,永久渺小为尘埃。
茨威格的一生坎坷,长期流亡遭到迫害,最终自杀。但是茨威格留下了几句名言,最流行的就是那句:
她那时候还太年轻,不知道所有命运赠送的礼物,早已在暗中标好了价格。
茨威格的这句话风靡世界,本来用来描述一个法国皇后,现在被人们形容 NO ZUO NO DIE!
关于茨威格的生平大家可以百度,今天简要谈一下看《人类群星闪耀时》的感受。此书写了十四篇历史人物画像,其中比较打动我的是《南极争夺战》。
我们先来欣赏一下《南极争夺战》里开篇描写:
20世纪俯望下的世界没有秘密,所有陆地都已经被探索过了,最遥远的海洋也有船只在破浪航行。一代人以前还默默无闻的自由欢乐的地区,如今已奴颜婢膝地为欧洲的需要服务,轮船开足马力驶向了寻找了许久的尼罗河的源头;第一个欧洲人半个世纪前才看见的维多利亚大瀑布顺从的用它的水利发电,亚马孙河两岸最后的原始森林被砍伐的稀疏了;唯一的处女地——西藏,也已被敲开大门。专家描写古代地图和地球仪上那“人迹未到的地区”未免夸张。然而直到本世纪,地球还有那么一个最后的迷,在世人目光之前隐藏她的羞涩,这就是她那被肢解,被折磨的躯体上两个很小很小的尚未遭到人类的贪欲荼毒的地方———南极和北极。这两个几乎没有生物,没有知觉的小点是地球躯体的脊梁骨,千万年来,地球以它们为轴线旋转着,并守护着它们,使之保持纯洁,未被亵渎。她在这最后的秘密之前筑起坚冰的壁垒,召唤永久的冬天充当卫士防范贪婪之徒。严寒和暴风雪有如不可逾越的城墙封锁进入的通道,死亡的恐惧和危险迫令勇士却步。甚至太阳也只许匆匆看一眼这封闭的地区,从来没有人见过那里的情景。
虽然在各种大片里我们都看到过南极的描述,比如《美国队长》驾驶的飞船坠毁在南极,《变形金刚》源头也是在南极发现钢铁巨人,但是那都是杜撰的。茨威格在这里要描述探险家在南极的勇敢探索。最终主角———英国海军上校斯科特企图第一个踏上南极极点的梦想失败了,因为挪威人先他一步。大自然的残酷,让我们意识到人的所谓主观能动性很有限。斯科特上校在归途中牺牲,他和队友后来被发现冻死在帐篷里,茨威格很动情的写了斯科特上校留给世人的信件,死亡前的斯科特恳请社会善待他的家人,尤其是他的妻子,但是他把妻子划掉,改为遗孀,因为他自己知道,生命之火即将陨落,那种绝望中的坚毅,让我看过久久难忘。
原文如下:
斯科特的日子一直写到最后一刻,写到手指冻僵,笔从手上滑落下来。他希望有人能在他的尸体旁发现这些足以为他和英国民族的勇气作证的篇页,这个希望支持着他做出如此超人的努力。最后一篇日记是他用已经冻坏了的手指颤颤悠悠地写下的心愿:“请把这日记交给我的妻子!”但随后他又冷酷地明白无误地把“我的妻子”划掉,在上面写上了“我的遗孀”这可怕的字眼。
如今,去南极旅行已经成为了可能,连我也想去一趟。但是如果没有前辈们用生命压平荆棘之路,后人又怎么可能享受丰收的成果?
其实书中《拜占庭的陷落》一章写的也很壮阔。新生代土耳其帝国攻陷罗马帝国,采用了很多计谋,攻城掠地,采用超级大炮,但是最后成功却在于罗马城池的疏忽——留了几个小门,让对手轻松进了城,所以细节决定成败。茨威格此书一再强调历史的偶然性,很多小人物改变了历史,很多蝴蝶效应般的随机事件改变了人类的走向。
本书另一篇章《飞越大洋的第一句话》,描述了英国商人铺设海底电缆连接美国的壮举和期间无数次失败的苦痛。现在我们享受海底电缆带来的便捷,没有这些电缆,我们就没法上因特网浏览各种网站,如今的年轻人打越洋电话很方便,但是当初铺设的过程惊心动魄。普鲁士菲尔德可以和中国的曾国藩媲美,但是他做的是有利于世界的事情,当一次次失败袭来,所有的股东都放弃了希望,普鲁士菲尔德依旧坚持,茨威格一段文字道出了铺设海底电缆的艰辛:
在多佛和加莱之间的狭长水带下面铺设电缆怎么能和铺设横跨一整个大洋的海底电缆相提并论呢?前者只要从一艘普通轮船的露天甲板上卷下三四十海里电缆就行了,电缆就如同船锚离开绞盘那样缓慢的一圈一圈沉入水中。在运河铺水下电缆可以不慌不忙地等待一个风平浪静的好日子,人们对水深处的情况了如指掌,随时能观察到两岸的动静,从而避免发生任何危险的偶然事件;只要一天就能顺利完成。而在至少要连续航行三星期才能横跨的大洋铺设海底电缆,情况就大不一样,海上天气变幻莫测,长好几百倍,重好几百倍的电缆不可能一直放置在甲板上。此外,在那个时代也没有一艘足够大的海船有那么大的货舱,能装得下由钢、铁和古塔胶制成的这个庞然大物,也承载不起它的重量。至少需要两艘主力船,并且还要有几艘船随航,以便准确地保持最短的航线。自然,主要的问题始终是电缆本身。对连接世界两大洲的这一条巨大无比的脐带提出了难以想象的要求。一方面,这条电缆必须像钢索一样结实,拉不断,同时又要保持弹性,才能便于铺设。它必须能够承受得住任何压力,任何重量,又要像丝线一样光滑便于缠绕。它必须是实心的,又不宜塞得过于饱满,既要坚固,又要精确,精确到能把最微弱的电波传送到两千多海里外。这条巨大缆绳上任何一处有极小的裂缝、微不足道的不平整,都会破坏这十四天航程路线上的信息传递。
想一想,自己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有什么能够和海底铺设电缆相媲美呢?如果没有,那就意味着绝大部分困难,都可以迎刃而解。如果没有解决,只能证明自己足够懒惰,因为为了纪念这篇鼓舞我的书籍,我把这次所有行间距调整的足够大,以便日后自己重新咀嚼,勉励自己。
对了,还有茨威格提到的《马赛进行曲》的创作心路历程,以后自己可以听一听。
正如作者将此书定义为《人类群星闪耀时》,局限于作者生活的时代和知识,作者的看法并不完全科学,但是他调动读者感情心理的能力超一流,好几次书中有种魔力驱使我看完,我想作为一个作家,茨威格真算是那个时代的大V了。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 篇9
飞越大洋的第一句话是《人类群星闪耀时》里面的一篇文章,讲述的是菲尔德铺设人类第一条海底电缆的故事。更多的谈到的是菲尔德遇到的挫折和失败,最终而成功。古往今来的发明,发现哪一个不是经历了无数次的挫折与失败,金钱和时间的损失又算得了什么呢?又多少人在追求真理和探索科学的道路上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
令我感慨的是这样的一句话:“1837年是具有世界意义的一年。在这一年,电报机第一次使迄今相互隔绝的人们的经历成为同时性的,但这件事在我们学校的教科书里却很少被提起。令人遗憾的是,学校的教科书仍然认为讲述个别统帅和民族的战争及胜利更加重要,而不讲那些真正的胜利,全人类共同的胜利。其实,就起广泛的心理影响而言,近代史上没有哪一个日期能与时值的这一变革相提并论。这一分钟在阿姆斯特丹、在莫斯科、那不勒斯和里斯本发生什么事情,在巴黎同时能够知道,自从那时以来,世界就变了。只要再迈出最后一步,世界各大洲就能都包容到那个美妙的联系之中,从而创造出全人类共同的意识了。”
纵观历史的长河,人类文明只是匆匆的一瞬,但是对于新科技的出现无疑于一日千年。昨天的奇迹成了今天理所当然的事情。最近的两个世纪出现的这些改变人类历史、改变人类命运,甚至改变人类走向的科技,是我们更应该值得感谢的。我们不要再念念不忘我们的四大发明,因为除了四大发明我们好像在近代也没有什么能够太能拿的出手的发明。我们在享受科技带给我们便利的同时,我们更应该记住这些人们,他们发明了飞机、发明了汽车、发明了火车、发明了手机、发明了计算机……
我们很多人可能对打电报已经没有了概念和印象,我们生活的这个时代,我们的下一代,将会有截然不同的目标和方向,有着截然不同的生活内容和生活方式。我们不应该再苛求他们仍然和我们的想法一样。
我们更应该感谢能够生活在这个伟大的时代,感谢为这个时代创造了巨大的进步的科技,这是全人类共同的进步,因为地球是我们共同的家园。我们更应该铭记这些在新时代推动人类进步的人们,是他们改变了我们的生活,丰富了我们的生活内容,改进了我们的生活方式。
正如书中所说,个别统帅和民族战争并不是真正的胜利,全人类共同的胜利才是真正的胜利。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 篇10
从回想之前读过的《一个陌生女人来的来信》和《国际象棋的故事》等一些短篇小说中就可以领略到鲜明的茨威格个人风格,细腻心理描写,浪漫情怀,而这本书中的12个故事时刻大致可以分为两类,历史发生时刻和艺术灵感时刻(主要是音乐和作家),关于历史,茨威格毕竟是文学作家,更热衷于或者说不自觉的执着于寻找故事的“偶然性”,而不是揭秘历史的必然。而那些伟大的音乐家和作家的灵感时刻则被描述的近乎于上帝的恩赐,而第二类中关于陀思妥耶夫斯基和托尔斯泰的两篇则几乎就是纯粹的文学创作了,不过,也的确写的超级精彩。
关于历史,茨威格虽然在前序中自言:“对书中描述的事件与人物心理的真实性,绝无一处企图借笔者的臆想予以冲淡或加强,因为历史在她从事完美塑造的那些玄妙的瞬间,是无需乎他人辅助的。历史作为诗人、作为戏剧家在行事,任何诗人都不应企图超越她。”可是啊,读了这段话根本不用看正文大概就可以断定最好还是忽视它,茨威格这股对历史无法抑制的赞美早已出卖他,他怎么可能控制得住自己不臆想不添加呢?因为他本身就是一个不息的创造者啊。
《不朽的逃亡者》中巴尔沃亚等西班牙占领者“照例”对土著人的血腥屠杀和肆意抢掠,和对上帝的虔诚敬畏,出现过多次对比,这种矛盾和复杂性我不确定是应该归为“人性”的一部分,还是更广泛的归为“生物性”,欧洲人自认高高在上的种族优越感,使他们看不到除了全知全能者上帝以外的其他人类种族,贫穷落后的土著人在他们眼里大概和猴子差不多吧,更或者不如说是空气中水中肉眼可忽视的微生物,所以如同喝水吃饭一样进行惯性屠杀,自然毫无愧疚。土著人的“人性”在历史中如同水中的微生物一样被忽视被剥夺,谁能确保有一天地球人不会被更高级的外星文明同等对待呢?毕竟从更高层面的宇宙道德观来看,这是差距悬殊中弱者既定的命运。好像过于悲观了。
可是最近读到的文学作品和曾经看过的影视作品中展现的土著人总是给人这种“隐形”的缺失感,从来都是被屠杀被奴役被驱赶,就好像他们从来不会痛苦、烦恼、不安、爱恋、思念,种族的优越感吞噬了土著人的“人性光辉”,泯然牛羊矣。
至于拜占庭的沦陷,被遗忘的凯卡波尔塔小门,看似荒谬,看似偶然,可是拜占庭的沦陷却是必然,即使不是凯卡波尔塔小门被遗忘,也会有另一扇“门”。
而黄金国的发现,更像一个极具命运讽刺性的传说,人类对金钱的欲望轻易就吞噬掉了所有人性,正如第一个故事《不朽的逃亡者》中那个酋长“毕恭毕敬地接待的这些天之骄子,这些强大的、如同上帝一般的外来者,一见到金子,就把尊严抛到一边去了。他们像一群解开铁链的狗,向着对方扑过去,拔出刀剑,攥紧拳头,声嘶力竭地狂吼,人人都想得到比别人更多的黄金。酋长看着这场闹剧,既惊奇又鄙夷:这是天涯海角不谙世事的人们对文明人的永远的惊讶,在这些文明人眼里,一小撮黄色金属比他们的文明在精神上和技术上的成就还要宝贵。
而苏特尔的命运,初读的时候陷在故事中跟着他跌宕起伏的命运而哀叹,可是如今回顾,却为他感到不值,如果不去执着于讨回过去的损失,着眼当下依靠他的勤劳和才华也许依然可以富甲一方,可是谁能确保自己面对那样的财富和不公可以做到释然呢?太多的历史故事告诉我们拥有自己无法守护的“财富”只会招致祸端,人性的贪婪早晚有一天会毁灭自身。
关于陀思妥耶夫斯基和托尔斯泰的两篇《壮丽的瞬间》和《逃向上帝》,因为更具文学性的原因,也是全书最爱的两部分,茨威格对托尔斯泰的心理描写使得他千百次的复活于后世读者面前,那种感同身受的挣扎、怯懦和痛苦,拉近了托尔斯泰和我们的距离。至于歌德的那篇,好像大家的兴趣更多的都在八卦上面,至于爱情,爱而不得的人不愿提起。“他年轻时善于隐藏,成年时善于节制;他通常几乎总是在镜像中、在暗码中、在象征中去透露他的深沉的秘密;这时他已是位白发老人了,他第一次毫无拘束地袒露了他的感情。”我愿意相信每一份真挚。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 篇11
认识这本《人类群星闪耀时》,得益于王利芬老师,王老师在优米网的芬享时刻中分享了这本书,通过其中一个历史故事《亨德尔的复活》推荐这本书,听书里那近乎诗一般的语言,行云流水而又热情四射,我被深深的震撼了,有一种力量从我体内迸发,觉得可以做世界上一切的事情,只要我愿意。
所以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一开始变翻到了这一片段,在此,先对本书做一个介绍,本书选取了历史上14个对人类社会产生了重大影响的事件的瞬间,这些事件有些是由大人物来完成,而有些则是由历史上名不见经传的任务完成的历史的瞬间。这如本书的作者茨威格所说,尽管歌德把历史称为“上帝神秘礼物”的作坊,但是在这作坊里发生的,却是许多数不胜数的无关紧要和习以为常的事情,每一桩真正的事件都需要一个发展过程,在一个民族内,为了产生一位天才,总需要几百万人,一个真正具有历史意义的时刻,一个人类的群星闪耀时刻出现以前,必然会有漫长的岁月无谓的流逝。那些数不胜数的事件会像避雷针的尖端集中了整个大气层气流一样,集中在极短的 时间里发生。看了《人类群星闪耀时》几个片段。为茨威格写人物的笔法倾倒,茨威格是一个集英雄主义、浪漫主义、理想主义于一身,又有点跳跃的形式记录了历史上某一瞬间的事情。让人读起来欲罢不能。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 篇12
读这本书的缘由是看到了高晓松推荐的。高晓松是当代的一个成功者吧,出身高知家庭,读的清华,然后出国留学几年,回来后写词、出书、开书店、办节目,红红火火的热闹景象。
李开复也是处于高知家庭,有一个有文化的爸爸,也是从小留,接受了中西方文化洗礼,成为了计算机行业的专家,教授。先后在世界顶级的公司任CEO、副总裁等,也是当代很成功的人。
谢丽尔·桑德伯格也是一位成功的女性,跟李开复差不多的职业定位,同样有一个经济学家的妈妈还是外婆。当然还有盖茨、乔布斯、爱因斯坦都并不是出生在寒门,不是富豪,但肯定也不是穷人的孩子。连这本书的作者,斯提芬茨威格都是出生在富有的家庭,接受了良好的教育。
这说明,家庭教育真的很重要,重要到可以影响一个人的人生格局。读这本书其实有点类似读历史书的感觉,虽然对滑铁卢、拜占庭、发现印加帝国、马赛曲等历史事件有了更加具体的、细节的了解,也非常有助于我们了解历史的真想。历史都是由因果关系发展而来的。某一个人推动了某段历史,对某个人来说可能是偶然,但是对于历史确是必然。
历史上留名的大人物也并不都是十全十美的,当然除了我们的孔夫子。
拿破仑骁勇善战,但是却违背历史年轮要当皇帝;歌德创造了很多文学歌剧,但是年老的时候却在儿女等着分遗产中离去;毛爷爷拥有非凡的军事才能。却在晚年发起了文革;列宁、斯大林也一样,建立了社会主义,却搞了个人崇拜;创作了马赛曲的鲁日,曲子流芳百世,人却活动潦倒落魄。
人在历史中的作用,真的可能就是天降神启一样不可思议,就在某一瞬间,担负了引领历史发展的责任,而后又回到了平凡、苦难重重的人间。
一个民族,千百万人里面才出一个天才,人世间数百万个闲暇的小时流逝过去,方始出现一个真正的历史性时刻,人类星光璀璨的时辰。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 篇13
倘若艺术界出现一位天才,此人必千载不朽;倘若出现这样一个决定命运的历史性时刻,这一时刻必将影响十年乃至数百年。
这本书的内容是作者精挑细选的真实的历史故事,茨威格在书中前言中说道:“历史是真正的诗人、戏剧家,任何一个作家都别想超越它”。书中描述的事件与人物心理的真实性,作者并无根据自己的遐想加以冲淡或加强,因为历史在他从事完美塑造的那些玄妙的瞬间,是无须他人辅助的。
作为历史特写,茨威格在忠于真实和历史性的基础上,运用了各种艺术手段,描绘了迴然不同的人物性格,展现了色彩缤纷的历史画卷。
《南极争夺战》当然是让我印象最深的故事。这是两个国家之间的剧烈斗争,是人类与自然之间的斗争,更是人们与成功、失败之间的伟大斗争。
出发前,他们每个人心中都燃烧着炽热的火焰,因为他们坚信一定能够成功;出发时,五个人依然欢快地行进在渺无人迹的白色荒原中;雪原上的一个很小的黑点让他们每个人的心里都颤抖着可怕的念头:很可能有人经过了这里;不久,雪地上的一面黑色的旗帜让他们彻底地察觉到:我们失败了。一切努力都成了灰烬,几年的希望简直就像发疯。
返程的途中,大自然拿出它历经千年的力量。埃文斯突然精神失常,发疯死去;奥茨像一个英雄那样去迎接死亡;剩下的三个人以相拥的姿势在睡袋里离开了这个世界。
“悲剧”,是的,他们得了第二,而不是第一,心中的希望已经全然粉碎;在回返的途中,他们也像一位位无畏的英雄一样死去。这就是一场“伟大的悲剧”。
成功?失败?他们失败了,但是也成功了。成功只会留给那些有准备的人,谁又能说他们的精神没有成功呢?就如群星与太阳,太阳给了我们无尽的光芒,但是到了夜晚,没有了群星,这个世界也会变得黑暗。群星也一样是成功者。
他们的肉体已成了灰烬,但是他们的精神则凝聚成了一颗颗最耀眼的星星,不断地向后人们放射那与众不同的光芒,而且永恒不变,照亮空幻的暗夜。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 篇14
前些天,普通话考试,抽到说话题目:《我的读书生活》,巧的是,前天刚读完《人类群星闪耀时》,所以本来担心说不满的三分钟到最后不够用了,一旦自己特别喜欢某本书或者某种事物,谈论起来,一定是有很多话可以说,甚至会强烈安利给别人。奥地利其他作家的作品读过的不多,读的最多就是茨威格,他的《断头皇后》、《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象棋的故事》,还有就是这本《人类群星闪耀时》了。茨威格写过一句话让自己印象很深刻,是关于他的作品的:“如果我写了一千页,一再修改之后,八百页被扔进了字纸篓,只留下二百页精华,我也绝无怨言。”这句话就说明了他一直追求着创作艺术精品,自己也拿来勉励自己。貌似茨威格最负盛名的作品就是《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了,但是自己最喜欢的反而是这本传记性质的书,2018也是二刷了。
这本书可以说属于传记类的,但是故事性很强,情节跌宕起伏,人物刻画也很丰满。茨威格在本书中选取了十四位英雄,而这十四位英雄则分别代表了决定世界历史的十四个瞬间。这十四位人物,分别是:太平洋的发现者巴尔博亚;攻陷拜占庭的奥斯曼土耳其帝国苏丹 穆罕摩德;以抱恙之躯写出了名满天下的《弥赛亚》的亨德尔;一夜才思涌现创作了《马赛曲》的鲁日;滑铁卢战役中因部下的一秒犹豫而全军覆没的拿破仑;被心爱姑娘拒绝后潜心著作,并重新焕发精神的老年歌德;黄金国的发现者苏特尔;临刑前一秒被意外特赦的陀思妥耶夫斯基;五败五战,仍不退缩为美洲和欧洲铺设电缆的菲尔德;为理想出逃的列夫·托尔斯泰;第二个带领队员到达南极洲的英国探险队长斯科特;冒着重重危险回国的列宁;为民生事业奔走一生的西塞罗;一战时期去欧洲开会的总统威尔逊。
这其中,让自己印象最深刻的人或者事物有以下几个:
1、拜占庭的陷落
这章在历史书上曾粗略学过一点,至今的记忆是:君士坦丁堡的陷落标志着统治延续一千多年的东罗马帝国的灭亡。从此,奥斯曼土耳其帝国占据了欧亚非等多地的经济、军事要道。
印象仅限于此,但是本书让自己重温了那段历史,并且以讲述故事的形式,这让自己看得更津津有味。 穆罕摩德攻打拜占庭时,因为对方城墙太过坚固,于是回国开始建造大炮,大炮建成后派人从崇山峻岭间运了过去,那时我觉得人的力量真大。后来继续读,发现 穆罕摩德做的事还有更令自己吃惊的,那就是把他的舰队从外海经岬角运到金角湾内港!也就是携带数百只船舰翻山越岭!当时自己就震惊了!茨威格在书里说:“将无法实现之事付诸实现正是非凡意志的真正标志。”深以为然。可以说,摩罕默德的种种非凡行为为后来他们的战胜提供了可能,然而,在真正的交战中,最终拜占庭帝国失败的原因令自己唏嘘不已。一个悲剧性的意外事件,往往对历史做出神秘莫测裁决的那神秘的一秒钟,一下子决定了拜占庭的命运。只因为有一扇小门没有关,所以几个土耳其士兵潜入了拜占庭,最终守城军队土崩瓦解。实在是戏剧!
不过,作者早在序言中说:“一个影响至今深远的决定系于唯一的一个日期,唯一的一个小时,常常还只系于一分钟,这样一些戏剧性的时刻,命运攸关的时刻,在个人的生活中,在历史的演进中,都是极为罕见的。”
其实,这也解释了书中很多故事带给自己的遗憾和戏剧感。
2、亨德尔的复活
读完这一章,去云村搜了一下让亨德尔名满天下的《弥赛亚》,在评论里看见好多人留言是从《人类群星闪耀时》过来的,同时也有不少人表达了对亨德尔的敬佩。自己也是如此,亨德尔也是全书中自己最喜欢的人物。亨德尔52岁从脸到脚右半边完全中风,后来在朋友的劝说下去温泉治疗,医生告诉他只能在滚烫的温泉待三小时,他为了好好活着,靠着冒死的意志力,一天待九个小时,结果,命运的奇迹发生了,它不让不朽的精神在会灭亡的肉体中消失,于是,亨德尔痊愈了,紧接着就投入到工作中去。然而,遗憾的是,不幸仍然围绕着他,在一种生活十分困难,情绪十分低落的情况,一次偶然,他创作了《弥赛亚》,就是这部作品,将亨德尔的灵魂托举起来,将它带到浩瀚的宇宙里,并永久地在永恒的宇宙里回荡。也就是通过这一章,自己第一次深刻感悟了为什么网易云音乐打开时的那五个字:“音乐的力量。”可以说,在我所有的经历或者体验中,认为亨德尔的经历是对这五个字最好的诠释。正如作者茨威格在书中写的亨德尔创作《弥赛亚》之后的生活那样:“闸门已经打开。音响之河又年复一年奔流不息。从此以后,无论什么都不能使亨德尔低头屈服,无论什么都不能使复活者再度失去生活的勇气。他在伦敦创建的歌剧院再次破产,持有债券的债权人再次对他催逼:但他昂首挺立,经受住了一切令人不快的事件,年已六旬的老人沿着他的作品的里程碑无忧无虑,毫不在乎地走他自己的路。有人给他制造麻烦,但他懂得如何体面地战胜它们。他日渐年迈力衰,双臂瘫痪,两腿风湿痉挛,但他依旧以不知疲倦的心从事创作,永不中断。最后,视力也不行了;在写作《耶弗塔》的过程中,他失明了。犹如失聪后的贝多芬,他虽双目俱眇,依然不知疲倦地、不可战胜地创作不已……”读这段时自己在空无一人的教室里,眼泪默默地流,尽管在以后的生涯里,岁月都没有轻饶过亨德尔,但那有如何?音乐已经让这个老人从精神上重新复活了,再大的苦难也不在成为阻拦,他已经拥有充分的斗志去面对他们,克服它们。正因为亨德尔做的够好,所以他才能在人生的终点骄傲地在心里说:“我已经做的够好了,我可以坦然去见上帝了。”大师亨德尔带给自己的感动太多,这一章读完好久都没有平静下来,希望自己在以后的人生中也可以保有像大师一种精神,就是把自己的路走好,把自己的人生过好,爱过,恨过,奋斗过,生活过,为自己喜欢的东西努力过,并满怀激情过每一天,那样自己也可以在最后对自己说:“我相信自己做得很不错了。”
3、飞越大洋的第一句话——菲尔德
这一章讲的是自从电发现以后,欧洲一下子被连了起来,但是唯一遗憾的是只有美洲还被排除在这个链条之外,所以有了一个大胆的横跨大洋铺设电缆的计划,这个计划的实施者,就是菲尔德。菲尔德当时是名年轻的巨富,每天都是悠哉度日。但当他听到这个计划时,他毅然决然地把他的整个身心,全部财富投入这项事业。而他的第一次尝试,却因为一个小小的技术上的差错毁掉了好几年的工作。菲尔德又进行第二次尝试,不幸的是,由于风暴,要铺设的电缆受到了严重的损害,他们不得不放弃选择返航。两次失败,所有的人都在怀疑这个计划的可行性,甚至有人提出把剩下的电缆出售,这样可以减少一点损失。在这种情况下,菲尔德的意志仍然没有动摇,他一定要再试一次!第三次,终于成功了,维多利亚女王的祝贺通过海底电缆,传到了大洋彼岸,人们欢欣鼓舞。然而,好景不长,仅仅过了一天,电缆便停止了工作,人们愤怒了。昨天还被大家称为功臣的菲尔德,今天就不得不面临人们的谩骂诋毁,像个罪犯一样的逃避。这样的生活,他过了六年,那条停止工作的电缆也在海底沉默了六年。然而,六年之后,菲尔德又出现了,还是这个人,怀着同样的信念,同样的信赖,从沉默的流放中,从恶意的诋毁中又复活了,他又出发了,这一次,电缆终于向欧洲传送出了清晰的讯号,成功了!
瞧,这就是人的意志的伟大之处,变不可能为可能,在行进的路上哪怕遇到再多的苦难,也仍然拥有从头再来的勇气。这是我从菲尔德身上学到的。
除了他们,还有很多人的故事让我从中感悟到了很多,这本书真的很不错。去体会一下十四位英雄人物和十四个历史瞬间,从他们身上学到了勇敢,执着,不屈。“虽千万人吾往矣”、“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同时,书中的语言也很值得自己学习,尤其是作用在写作中。茨威格很擅长用比喻和对比等手法,这样带给读者感触就格外强烈,可以借鉴一下。自己读的译本是潘子力和高中甫先生共同翻译的,很不错。
“历史的天空闪烁几颗星,人间一股英雄气,在驰骋纵横…”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 篇15
奥地利著名作者茨威格记录12篇人物传记,向我们展示了12个决定历史的瞬间:千年帝国拜占庭的陷落、巴尔沃亚眺望水天一色的太平洋、亨德尔奇迹的精神复活、老年歌德热恋的悲歌、滑铁卢的一分钟以及对南极洲的夺取……当历史的使命降落到个人身上时,主人公如何对待这历史的抉择,他们强烈的个人意志和历史宿命碰撞之际,火光闪耀,照耀着人类文明的天空。因为他们强烈的意志和美好的愿景才能当之无愧的承担历史赋予他的使命……
那些历史的尖峰时刻都需要太长的酝酿时间,每一桩影响深远的事件都需要一个发展的过程。就像避雷针的尖端汇聚了整个大气层的电流一样,那些不可胜数的事件也会挤在这最短的时间内发作,但它们的决定性影响却超越时间之上。这群星闪耀的时刻——之所以这样称呼这些时刻,是因为它们宛若星辰一般永远散射着光辉,普照着暂时的黑夜。而当我们能够抓住这一瞬间我们就赢得了历史赋予我们的使命……这一瞬他可以决定一个人的生死,一个民族的存亡,甚至全人类的命运。
一个真正的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时刻,一个人类群星闪耀时刻出现以前,必然会有漫长的岁月无谓地流逝而去,在这种关键的时刻,那些平时慢慢悠悠顺序发生和并列发生的事,都压缩在这样一个决定一切的短暂时刻表现。其实人生何尝不是呢?大多数人大多时候都是平淡无奇的,只有几个选择性的时刻决定着我们的人生,例如高考、就业的方向……我们的一个不经意的瞬间就是觉得我们人生的大事,为了这个不经意的瞬间我们必须在哪些平淡无奇的日子了充实好自己才能在哪一瞬间做出正确的选择。
逃向苍天是讲述了列夫托尔斯泰离家出走的背景以及自己的心里变化,让我们明白了造成这场悲剧的主要原因,也让我们不得不敬佩这个伟大的文豪……当他逃离了那个舒适的豪宅时,他就公开的、鲜明的、毫无保留的跨入了数十万的劳苦大众之中。他为了那先空洞的誓言;为了那先虚无的梦想;为了那些自己毕生追求的真理。可以平静的、坚定的走向死亡,正如他死时一样的平静,他感受到了前所未有愉快。83岁的他又一次用自己的亲身实践告诉了我们他的选择,逃出牢笼的他虽然遭受了各种各样的困难和障碍,但他都能轻松地化解一切,因为他有一颗坚定的心。因为他选择的离开,使他在自己生命的最后时刻人格和灵魂得到了升华,他注定要被后世所铭记的。这也注定了一场悲剧的诞生。壮烈的毁灭,虽死犹生,失败中会产生攀登无限高峰的意志。因为只有雄心壮志才会点燃起火热的心,去做那些获得成就和轻易成功极为偶然的事。一个人在同不可战胜的占绝对优势的厄运的搏斗中毁灭了自己,但他的心灵却因此变的无比高尚。一位文豪只是有时候会创作出千古流传的伟大悲剧,而生活所创作的千古流传的伟大悲剧却多至千万倍呢。
历史前进的方向往往只需一分钟便可发生转向,可是谁也不知道下一个改变进程的一分钟会何时以何种方式落到何人的身上,但我们每个人都期待自己是哪个幸运儿,只是命运从来没有慈悲之心。我们能做的就是在平庸的生活中做好自己,才能在哪一瞬间做出正确的选择。那样我们才不会因为自己的平庸而白白的浪费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 篇16
20世纪初的世界,几乎已无秘密可言,所有之前地球上未曾被人类染指的地方,陆地或海洋,都留下了人类的足迹。当然也有特例,那就是地球的两极。千万年来,地球一直以两极为轴心转动着,人们对它们的好奇,可想而知。在科技飞速发展的时代,尽管只有些许可能,也会有一些勇士,踏上探索地球“处女地”的征程。北极被征服了,接下来,轮到了南极。
1911年,英国海军上尉斯科特开始了征程,他的目的地直指南极。在当时看来,他们几乎准备好了一切,从衣服到食物,再到拉雪橇的西伯利亚矮种马,一切貌似都在掌控之中。在经过近半年的等待之后,出发的日子终于来临。
而就在这时,他们惊讶的发现,他们并非妄图征服南极的唯一团队,在距他们110公里的地方,有一个挪威人,也在计划着向南极挺进,他就是第一个到达南极的人——阿蒙森。国家的荣誉,个人的使命,强大的竞争对手,让斯科特本人以及团队感到了沉重的压力。但是此时的他们还是对未来充满了信心,因为一切都是那么顺利,至少看上去是这样。
但就像上面所说的那样,顺利都是表面上的,真正的困难,随着斯科特的开拔,马上扑面而来。先是西伯利亚矮种马不适宜南极的冰天雪地,在走到比尔兹摩尔冰川时随着最后一匹马的死亡,他们不得不使用人力,拉着沉重的雪橇继续前行;
接着是天气突然转变,冬季风的提前来临,让本来松软的雪变成了坚硬的“三角铁”;可最大的困难总是被留在最后,当他们以为战胜了一切困难终于要迎来最后的胜利,成为世界上第一个踏上南极点的团队时,他们绝望的发现,在南极点上,已经飘扬着挪威的国旗,阿蒙森已经提前到达了这里。在人类的历史上,人们往往只能记得第一,第二终会被无情抛弃。梦想的破灭,成为压垮他们的最后一根稻草。
但是任务还得完成,因为这是他们的使命,虽然这份使命已被别人“践踏”。收集岩石资料,观测气候数据,最为心痛的是,他们要带上阿蒙森在南极点上留下的证据,以证明他是第一个到达南极的人——给挪威国王的信。
带着疲惫,他们踏上了返回的道路,这时的斯科特和他的队友们,虽然天气并没有比来时更加恶劣,但是他们已经没有足够的能力克服了,因为他们失去了精神的支撑,他们现在是以失败者的身份返回的。
但是上天并没有因为他们是失败者就多给他们一丝一毫的怜悯,困难依旧接踵而至。寒冷的天气,持续的零下40度低温,使他们肢体麻木,用冻掉脚趾的脚挪动着;在冰天雪地里迷失方向,找不到补给储备点;在费尽周折终于找到储备点之后,才发现储备的煤油过少,不足以提供他们迫切需求的热量。一切看起来都是那么的苦难。大自然终于用它无情的手段打散了这支勇敢队伍最后的希望。
先是有人在备受折磨之后疯了,然后是在一个早上,一位受伤的队友为了其他人的生存,在脱下衣服之后,走进了冰天雪地之中。悲壮,催人泪下的悲壮。最后的三个人并非幸运儿,在历经苦难之后仍看不到未来时,他们不得不选择放弃,在睡袋中等待着死亡的来临。
他们真的放弃了吗,答案是否定的,他们在一连串的灾难之后,放弃了自己的生命,这是他们的权利,但是他们依然坚持着自己的使命,这是他们的责任,他们在人生的最后一刻仍然坚守着自己的责任。
斯科特用冻僵的手拿着笔写下了这次冒险失败的原因,为后来者提供了宝贵的经验;为他的每一个伙伴的家人留下证明他们是勇士的证言;为自己的妻子还有儿子留下自己的安慰和希望。他做了他所能做的一切,但惟独没有为自己做点什么,甚至是一份遗嘱。伟大莫过于此!
以勇气挑战梦想,用生命承担责任,这样的人,找不出理由不去尊敬和纪念。
历史是公平的,这次,它不仅记下了第一个到达南极点的阿蒙森,也为后来者留下了足够书写其伟大的丰碑,让我们记住了斯科特。
我们是幸运的,因为我们有幸在历史中读到了这位英雄,伟大的斯科特。向英雄致敬,为梦想致敬,更为责任致敬!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 篇17
爸爸在很久以前就向我介绍过茨威格的《人类群星闪耀时》这本书了,但是我一直都没有看。这次放假,老师要求我们看,而我也正好想完成看这本书的心愿。于是用了两天的时间,看完了这本书,同时也看了一本茨威格的传记:《触摸人类的心灵——茨威格》。两本书看下来我对茨威格和他笔下的人物都有了些了解,其中给我的印象最深的便是描写托尔斯泰的《逃向苍天》。
这是我所读过所有文章中唯一一篇使用剧本体裁的“人物传记”——这也许是作者的用意——注释、前言、后记、茨威格的传记里,无不提到了托尔斯泰未能完成的一个剧本,其中的主人公影射的正是托尔斯泰本人。他未完成结尾,就是因为他不知道该怎样结束、自己该怎样继续生活下去。茨威格的这一篇剧本,正帮他补全了最后的一幕——从托尔斯泰本人的经历、遭遇、波折,到离家出走,最后从容地投向死亡的怀抱,奔向了苍天。 托尔斯泰作为一位革命者,同时作为一个地位显赫的伯爵,自然是十分矛盾和相互冲突的,而他也是对自己伯爵的贵族身份感到厌恶。不过,他的家人们都沉迷于眼前,只关心自己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导致了他八十三岁离家出走、奔向自由的结局。
而在他做出这个决定前,曾有两个学生拜访过他——这两个学生,文章中代表正是俄罗斯的所有革命者:俄罗斯的革命者,多慢是响应他的号召,行动起来的。正是这两个学生,使他坚定了出走的觉醒。他们尖锐地指出了托尔斯泰内心的矛盾:“……您为什么总是在口头上夸夸其谈,而不去身体力行您自己的主张呢?……”这恰好体现了革命这门的想法:尊敬他,但又不赞成他的主张。但这并不遮掩了他的伟大。 虽然他的晚年是在焦虑、痛苦和矛盾中度过的,但是他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找回了自己。
在从前,他为别人想的太多,完全不考虑自己的感受,而最后——在那一瞬间,他又变回了从前的他,他决定了自己的命运,在他临死前,一句话说明了他的决心与凄凉:“多少年来我一直怕死,我怕我不能躺在自己的床上死去……但是现在,或许死神正在这房间里等我呢,而我却无所畏惧地向他走去。”
走向信仰的路上固然辛苦,而在到达了信仰后又不被人理解更加痛苦。不过,正如文章的最后一句所说的那样:“如果他不为我们这些人去受苦受难,那么列夫.托尔斯泰就永远不可能像今天这样属于全人类。” 茨威格和托尔斯泰都是一样的,都是为自由而生,为自由而战,为自由而逝去。他们都已自己的方法奔向苍天、逃脱这个已无自由,已不平等的世界。群星先是迎接了托尔斯泰,接着迎接了茨威格。他都已登上群星的圣殿,在天空闪耀。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 篇18
已是深夜,罕见的有了几颗星辰,在深蓝的天空中若隐若现。我望着那一颗颗星辰,望着那夜空,突然想起一本我常看的书,便是《人类群星闪耀时》。
这本书是茨威格的一本传记,林林总总记载了十二个改变人类历史的事件,包括“拜占庭的沦陷”、“滑铁卢的一分钟”,“南极探险的斗争”等。其中我印象最深的也便是南极斗争了。
故事讲述了斯科特一行人前往南极,与阿蒙森等人抢夺第一,不幸落败。在归途中,五人互相打气,仍不幸身亡,但他们却为英国带去许多珍贵样品的故事。
从文章所讲述的故事来看,斯科特一行人确乎是落败了,但他身为一个失败者,仍然可以去尊重胜者,为他们宣告胜利,对他来说,能迈出这一步确乎已经是极大的成功。而他们在归途中,互相取暖,即使同伴受伤也不离不弃,即使天气恶劣也不放下献给国家的岩石样品。即使失败那又如何?再爬起来就是了,他们的精神在整个人类历史的天空中,就像一颗星辰,亮眼而又独特。这种精神让阿蒙森感到羞愧,也是不足为奇的罢!我想着。
十二个历史瞬间,十二位传主,十二颗星辰。他们或是成功,或是失败,但他们都是一样的,都是做出过无比大的贡献的人。这样的话,又何苦去计较失败呢?只有你把失败当作成功看待,才能照耀属于你自己的那一片天空!
这样的失败,何不等于成功?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 篇19
仰望星空,茫茫天际,点点繁星,照亮了黑夜。而在人类文明这片灿烂星空中,那些英雄的故事,伟人的瞬间,在闪烁的星空中群星闪耀,永恒不熄。
时间似水匆匆流逝,历史的车轮横扫一切,只有那些群星闪耀的时刻才会被永远记录下来。茨威格的《人类群星闪耀时》,真实记录着12个决定历史命运和改变人类文明发展的英雄瞬间。这里,记载着不朽与传奇,上演着荣耀与悲剧。人类的犹豫与抉择,勇敢与退缩在这里展露。当你仰望这片灿烂群星时,你将会意识到:人类意志的强大,足以改变历史,决定未来。
这些辉煌的故事,听起来仿若神话一般;那些不朽的时刻,却仿佛就在眼前。而英雄之所造就了伟大,是他们在这人人皆有的一分一秒里,以非凡的意志,抓住了短暂的一瞬。不朽由瞬间决定,瞬间造就永恒,我们会惊奇地发现,命运之神十分公正地把机会分给了每一个人,而之前任何的错误及那一刻的犹豫不决,都将葬送这一瞬间。君士拜占庭被攻占,仅因一扇小门对敌敞开这样的“失之毫厘,谬以千里,”使得失去的那一瞬用千年也难以换回;格鲁希,一个本可改变历史的无名之辈,只因一瞬的怯懦,造成了滑铁户的倒戈及欧洲命运的改变。英雄的命运、人类的历史,有时在这一瞬间决定,只有那些有胆识,愿以毕生付出的人才能换来永恒的一瞬。
这瞬间的永恒的背后,包含着伟人们毕生的付出,那些令人羡慕的时刻,有不为人知的默默耕耘,这看似一时之力,却非一瞬之功。韩德尔创作出伟大的《弥赛亚》,这人类历史上光荣的时刻源于他毕生对音乐追求的热爱;鲁日一夜天才,创作出不朽之作——《马赛曲》。在这一切来临之前,他心中已充满对祖国的热爱,对敌人的仇视及对大革命必胜的信心,他胸中燃烧着的大火,把他所有的力量在那一瞬间燃放出来;陀思妥耶夫斯基,从容赴刑场,无畏生死,在此之前,他誓以革命推翻黑暗的信念,在此刻造就了不朽的意志。以毕生的付出,才能在某一个瞬间时刻,造就永恒与不朽。
我们或许只是芸芸众生中的一员,但应大胆逐梦,追求永恒。一个人不能没有梦想,没有梦想人生就没有光彩。伟人的事例早已告诉了我们,伟大并非水到渠成的童话,梦想不是海市蜃楼的空想,实现梦想需要我们实实在在的行动,为自己的人生目标与价值追求努力奋斗,绝不是空空而谈就可以做到的。这需要我们毕生的努力,执著坚守,相信铁杵磨成针,水滴石穿;这需要我们全心全意地投入于其中,砥砺前行,为自己的理想投入全部的热情;这需要相信自己能达到成功的彼岸,大胆追梦,争做新时代的弄潮儿。哪怕最后也是不见经传,但这追求的过程足以让人感动。将自己毕生付出,终会在生命的某一刻,达到自己人生的永恒。
你的付出,终究将会有所回报。为自己点亮一片群星,达到生命中的永恒。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 篇20
马克思曾说:“历史是由人民创造的。”的确,正是有许许多多的人,他们闪耀在人间,造就了历史。这个暑假,我阅读了斯蒂芬·茨威格所著的《人类群星闪耀时》,他被誉为“历史上最好的传记作家”,这本书也是他的名作之一。他以书中12篇伟人的事迹,记录了人类历史上那些可能影响未来的片刻与人物,他们的人性光芒如同群星的闪耀。在这本书的12篇故事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是《滑铁卢的一分钟》。
茨威格用生动的语言向我们描述了:在那决定法国乃至欧洲命运的一分钟里,那位手握命令而无法决断的元帅的犹豫,选择时的艰难,当他发现来者不是来支援的格鲁希军队,而是被击退的普军时的大惊失色和惊恐万状。也许失败的原因不止是那推迟了两个小时的检阅,又或是拿破仑信任了一个过分老实的军官,或是军官过于信任了拿破仑的命令,但至少,如果没有格鲁希元帅停下来不再争取主动权,法国的革命必将截然不同,甚至这一分钟决定了整个19世纪。
作者在文中说:“唯有强者能掌握自己的命运,我们永远不要被动等待命运的垂青”。在我国的历史上,也有一些因优柔寡断而改写历史的事件。早在秦朝末年,楚汉相争,项羽请刘邦去鸿门赴宴,当时他的谋士范增已看出刘邦将成大器,暗示项羽杀掉他,但项羽过于优柔寡断,多次错过机会,竟然让刘邦安然无恙地回到了封地,并由此引发了乌江自刎的失败结局。历史上的这些例子,都告诉我们成败往往就在一念之间,所以关键时刻我们做事应该果断,不要给自己留下无法弥补的遗憾。
除却《滑铁卢的一分钟》,本书的其他篇章细致描绘了一些历史人物的重要片段。无论是亨德尔、列宁、菲尔德等人的成功,还是拿破仑、斯科特、威尔逊的失败,都那么生动有趣而引人深思。茨威格让我们清清楚楚地看见人类的历史是怎样在一瞬间被改写的,让人有生不逢时之感慨,当个人意志和历史宿命碰出火花时,那样的时刻便从此照耀着人类文明的天空。
同时这本书也表明了茨威格对历史的看法,他并没有对那些利用战争手段建立政权的“一将功成万骨枯”的君王、将相们歌功颂德,而是通过巴尔扎克之口表达了自己对于暴力的厌恶。但对于执着而仁慈的人,比如伟大的人文主义者西塞罗,他便会致以崇高的敬意,以呼唤独立和自由的精神。
茨威格说:“真正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时刻—一个人类的群星闪耀时刻出现以前,必然会有漫长的岁月无情的流逝。”人类智慧所凝结成的繁星普照着黑夜。而我们要做的,大概就是在观赏漫天繁星的同时,也努力让自己成为天空中一颗闪耀的星星。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 篇21
拿到这本书时,感觉应该是很容易读的`故事书,但真正阅读时,或许是因为翻译的原因,还是存在一定记忆难度的,主要是外国人的名字挺难记。
静下心来好好读完大咖们都在推荐的这本:号称人类智慧结晶的书,从千年帝国拜占庭的陷落、亨德尔奇迹的精神复活、老年歌德的悲歌、滑铁卢的最后一刻等历史伟人的巅峰时刻,我最想分享以下两个故事的阅读心得。
一、拜占庭的陷落
描述的是新生代土耳其帝国攻陷罗马帝国的事件,其中应用了很多方法论(特别是成功的把战船从陆地上拖运到另一边的海面),攻城掠地。就在快要成功之时,却因罗马城池的疏忽-----留了几个小门,让对手轻松进了城,所以细节决定成败。
整个对战,都是攻方想尽一切的办法,且守方却重重出错,最后造成拜占庭的陷落,欧洲到最后才认识到自己的错,而现在无论他们如何悔恨,历史都无法改变了。历史的偶然性,很多小人物改变了历史,很多蝴蝶效应般的随机事件改变了人类的走向。
二、亨德尔的复活
讲述西方圣乐之祖--亨德尔的传奇人生,突然中风造成他右半身瘫痪,他用自己的意志冒死在温泉泡9个小时,最后让自己获得重生,恢复健康后的他又毫不迟疑地全力投身到工作中,但时运不佳的他,又遇到生意惨谈,负债累累让这位斗士感觉自己被击败。最后是《弥塞亚》让亨德尔真正站了起来,他抵住了一切逆风恶浪。人生就是这样,不断的挑战一次又一次的困难,在挑战过程中把自己推向人生高峰。
群星闪耀,也许只是一瞬间的璀璨,但却为历史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无形间改变了历史的发展。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 篇22
马克思曾说过:“历史是由人民创造的。”但我还是想坚持,历史是由英雄和天才们创造的。阅读完斯蒂芬·茨威格的《人类的群星闪耀时》这本书后,激情涌动,比起刚刚捧起这本沉甸甸的书时,更加激动,当然,不忘抑制这份膨胀的激情,静下来开始理性思考。
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我们会发现“一个真正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时刻——一个人类的群星闪耀时刻出现以前,必然会有漫长的岁月无谓的流逝而去。”而在这种关键时刻,“那些平时慢慢悠悠顺序发生和并列发生的事,都压缩在这样一个决定一切的短暂时刻表现出来。这一时刻对世世代代做出不可改变的决定,他决定着一个人的生死、一个民族的存亡甚至整个人类的命运。”然而,谁抓住了这些关键时刻,历史就把他捧为了英雄和天才,化作了不朽的丰碑;失去了,则成为了永恒的悲剧,始终让后人叹惋。
历史就是如此,是必然性?还是偶然性?我想这些讨论是无谓的。茨威格先生用12篇历史人物的特写,上演的一部部历史戏剧,足以让我们找到答案。
曾经,开辟新航路和地理大发现是那一个时代的人们都认为的不朽的事业,而且那也是一个人们心灵坑脏,追逐黄金的时代。世界到处都充满了杀戮与暴力,也充满了自由和信仰。西班牙探险家巴尔沃亚,第一个发现太平洋的欧洲人,被历史遗忘在一个无多少人知晓的角落。他是一个叛乱者和亡命之徒,为了逃遁和自由的追求,他逃到煊赫的行动中去,到不朽的事业中寻求庇护。然而,为什么他会那么有历史使命的崇高意识,无畏无惧的冒险的同时,竟以上帝的名义干出许多最卑鄙最无耻、非人道的事呢?可以为了崇高的目的而不择手段?亦或者说这是历史的必然的要求和偶然的结果?信仰,是信仰要求英雄和天才们为了达到目的,可以牺牲他人甚至自己?
正是信仰的力量,使几经被命运打败的德国作曲家韩德尔重获新生,做出了《弥赛亚》这部旷世的不朽之作。他在上帝面前演奏出最感人而又最虔诚的乐章。他用生命的原动力证明了“只有饱经忧患的人才懂得快乐,只有经过磨难的人才会预感到仁慈的最后赦免。”
信仰是生命的支柱,但走向信仰的道路却往往是充满挫折和承担着巨大的痛苦。俄国著名作家陀思妥耶夫斯基,几乎是以生命的代价走向信仰之路。当他在死神将要降临之际,突然刑场的赦免,使“他的心才感受到生的甜蜜”和“又不得不为受难而爱生活。”然而这是一种贪生怕死还是说敬畏生命?
还有同样是俄国的作家,托尔斯泰,其离家出走的思想是复杂的,但他始终怀有博爱的信仰,“通过暴力是不可能建立一种符合道德的制度,因为任何一种暴力都会不可避免地会再产生暴力。”于是,他为了这样一种信念而去受苦难。但在我看来,不是苦难就有意义的,羊群式的服从苦难只会为维护专制者的统治更加巩固。革命,不是违背博爱,是为了更好的践行博爱的精神,尤其是大学生,那个时代的大学生,为了国家、人民而勇敢、坚强、乐于献生和抛弃生命,那一份历史责任感和爱国主义传统是否会在和平时代淹没消逝呢?
还有,我很感慨英国的斯科特和他的南极考察队员,为了探索地球的最后一块处女之地,他们同不可战胜的占绝对优势的厄运的搏斗中毁灭了自己。很感慨俄国的革命导师列宁,为了革命利益的胜利完成,把自己的荣辱毁誉置之度外。很感慨美国实业家菲尔德为了完成越过大洋通话的梦想,仅靠纯朴的勇气承受着所有失败的压力和耻笑。
当然,我也很惋惜拿破仑在滑铁卢战役的胜败竟由一个窝囊废主宰着,而且只用一分钟的决定,格鲁西将军的一个决定,就把欧洲历史改写了。可见,命运是鄙视那些畏首畏尾的人的,它只会把勇敢者高高举起。而那些被举起的,就是我们所说的英雄和天才们。
我们应该为英雄和天才们喝彩,因为他们懂得抓住那些群星闪耀的时刻——“它们宛若星辰一般永远散射着光辉,照耀着暂时的黑夜。”他们的光辉与群星那样永恒,照亮后人。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 篇23
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更多的是迷茫和无力,因为我想到了小时候自己第一次意识到死亡这件事:
那时我正在读小学三年级,我有一天趴在床上,想到有一天我死了,这世界上便没有我了,我的思想什么的都没了,没有意识了,太可怕了,差点吓哭。
这之后我便想既然每个人都有一死,那我总得留下点什么给世界,让它在我死后依然生机勃勃,于是我成了理想主义者。
到现在看这本书,12个人已经死去了,但他们创造了不会陨落的星星,在他们死后的宇宙里依然闪耀着。
我今年21岁,距离我意识到死亡已经过去十多年了,我这个理想主义者慢慢地悲观起来,因为二十一岁的我一无所有,创造一颗永恒闪耀的星成了一件几乎不可能的事情了。
“对于人类来说,第一个意味着一切,第二个则什么都不是。”南极探险队看见挪威的国旗比他们先插在南极大地上时,他们留下了眼泪。同样经历了南极天气的极端考验,但是最终却成了什么多不是的第二个。
对,历史太漫长,漫长到最后只会记住“第一个”的东西,而无数个“第二个”却淹没在历史浪潮中。
第二个并不失败,依旧会像斯科特写下恳请我们照顾好他的遗孀死去一样具有史诗般的光荣,失败的是你没有成为“第二个”的资格,你没有去追求“第一个”。这样的你,不会像巴尔博亚欠下债后出逃勇敢探索发现新大陆;也不会坚持不懈地攻下拜占庭,更不会像七十多岁的托尔斯泰依旧勇敢面对自己的内心而出逃...
因为他们没有停止追求,即使在灵感枯竭了,心中依然响起《弥撒曲》,是他们心中那团永不磨灭的热火点亮了一颗星星,让它永远在黑暗的宇宙中闪烁。
我今年21岁了,距离我意识到死亡已经过去十多年了,我这个理想主义慢慢悲观起来,因为二十一岁的我一无所有,创造一颗永恒闪烁的星成了一件几乎不可能的事情了。但是,我不会让心中那撮奄奄一息的火苗熄灭,我会努力让它燃烧,变成热火,变成永恒不灭的生命之光,把属于自己的那颗星星照亮,让它闪烁在人类无穷无尽地宇宙中!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 篇24
今天我看了《人类群星闪耀时》的第一篇故事《到不朽之中寻求庇护》。它主要讲述了一个亡命之徒为了保命而探险的故事。
巴斯特·努涅斯·德·巴尔沃亚是这个故事的主人公,他是个富有冒险精神的勇敢者,却也是个唯利是图的小人。他藏在空箱子里上了前去南美洲的船——为了开拓和寻找哥伦布所说的黄金王国。他为了野心不但挤走了整支队伍的主人,还赶走了国王派来的总督。被他赶走的队伍主人回到了西班牙,向朝廷报告了他的恶劣行为。为了避免惩罚,努涅斯·德·巴尔特亚决定率先寻找黄金财富,以保障自己的安全。在艰苦的旅途之中,他成为了第一个看到太平洋文明的人,并知晓了在不远的“毕鲁”帝国拥有无限黄金。当他准备出发的时候,他的朋友为了抢夺功劳出卖了他,连和王国派来的新总督将他算上了断头台。
这个故事既伟大又悲壮。努涅斯·德·巴尔沃亚这个人有自己的希望,即使是一丝一毫的希望也不会放弃。他在可以从小岛上逃脱的时候藏进了箱子,获得了自由;他在连达岛上赶走了队伍主人恩西和总督,获得了权力;当恩西向西班牙宫廷揭露他的罪行,他知道自己难逃死罪,他选择了探寻宝藏以此赎罪,得到了生机。他不愿坐以待毙,只想挑战远方,他带着为数不多却同样下定决心的伙伴去完成了一项伟大的壮举,他宁愿在有史以来最有胆识的一场冒险中光荣就义,也不愿屈辱的被人拖上断头台。可这个集英雄、探险家、强盗、叛乱者于一身的匪徒终究还是输了,但输的有光彩,有脸面。这个强盗有着无耻且光辉的一生,他死的光荣,是为了一场希望的冒险,既让人唾弃,也使他名垂千古。
英雄是人类繁衍过程中的一瞬间,却也像永恒的明星,在无边的天际闪耀光芒。他们的力量虽小,但有着不可磨灭的作用,我们应该铭记英雄,让英雄永远活在我们的心中,让英雄的精神永远活在我们的心中。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 篇25
这一章茨威格采用打破传统的剧本式
改变会不会从旧有体制内诞生?托尔斯泰没有给我们答案,他对现实的反抗只是停留在文字上,到了生命的最后时光,他突然出走,据说是为了和他的贵族身份决裂,乃至与他生活几十年的妻子决裂。
无从评判托尔斯泰的这种行为,倒是想起了天朝在革命时代的那些怀有理想的人,出于各种各样的目的,和家人决裂,这时候我只能说呵呵。
人是有感情的动物,决裂是最伤了家人的心,那些理想的人有时候会把自己的屠刀杀向最爱自己的人。托尔斯泰也是,他不了解妻子内心的苦闷,因为他的妻子也有
他的妻子索菲亚在嫁给托尔斯泰以前也是一个文学少女,她期待结婚之后可以和丈夫过着文学生活,但是他的伯爵丈夫根本没有太多钱,何况又要维持着贵族身份,一切都是索菲亚自己在操持一切。生活的琐碎磨灭了曾经的文学少女心。
其他人看到的是伟人如何如何在这种情况下受到屈辱的对待,我只是看见了一颗被世俗磨灭的、曾经的索菲亚。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 篇26
时间已是上午九点钟。但部队尚未全部到齐。下了三天的雨,地上又湿又软,行路困难,妨碍了炮兵的转移。到这时候,太阳才渐渐地从阴云中露出来,照耀着大地。空中刮着大风。今天的太阳可不像当年奥斯特里茨的太阳那样金光灿烂,预兆着吉祥。今天的太阳只散射出淡黄色的微光,显阴郁无力。这是北方的阳光。部队终于准备就绪,处于待命状态。
战役打响以前,拿破仑又一次骑着自己的白色牝马,沿着前线,从头至尾检阅一番。在呼啸的寒风里,旗手们举起战旗,骑兵们英武地挥动战刀,步兵们用刺刀尖挑起自己的熊皮军帽,向皇帝致意。所有的战鼓狂热地敲响,所有的军号都对着自己的统帅快乐地吹出清亮的号音。但是,盖过这一切响彻四方声音的.却是雷鸣般的欢呼声,它从各个师团滚滚而来。这是从7万士兵的喉咙里进发出来的,低沉而又洪亮的欢呼声:“皇帝万岁!” 二十年来,拿破仑进行过无数次检阅,从未有像他这最后一次检阅这样壮观,热烈。欢呼声刚一消失,十一点钟——比预定时间晚了两小时,而这恰恰是致命的两小时!——炮手们接到命令:用榴弹炮轰击山头上的身穿红衣的英国士兵。
接着,内伊——这位“雄中之杰”,率领步兵发起冲锋。决定拿破仑命运的时刻开始了。关于这次战役,曾经有过无数的描述。但人们似乎从不厌倦去阅读关于它的各种各样激动人心的记载,一会儿去读司各特写的鸿篇巨制,一会儿去读司汤达写的片断插曲。这次战役,无论是从远看,还是从近看,无论是从统帅的山头上看,还是从盔甲骑兵的马鞍上看,它都是伟大的,具有多方面的意义。它是一部扣人心弦的富于戏剧性的艺术杰作:一会儿陷入畏惧,一会儿又充满希望,两者不停地变换着位置。最后.这种变换突然成了一场灭顶之灾。这次战役是真正悲剧的典型,因为欧洲的命运全系在拿破仑这一个人的命运上,拿破仑的存在,犹如节日迷人的焰火,它像爆竹一样,在倏然坠地、永远熄灭之前,又再次冲上云霄。
从上午十一点至下午一点,法军师团向高地进攻,一度占领了村庄和阵地,但又被击退下来,继而又发起进攻。在空旷、泥泞的山坡上已覆盖着1万具尸体。可是除了大量消耗以外,什么也没有达到。双方的军队都已疲惫不堪,双方的统帅都焦虑不安。双方都知道,谁先得到增援,谁就是胜利者。威灵顿等待着布吕歇尔;拿破仑盼望着格鲁希。拿破仑心情焦灼,不时端起望远镜接二连三地派传令兵到格鲁希那里去;一旦他的这位元帅及时赶到,那么奥斯特里茨的太阳将会重新在法兰西上空照耀。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 篇27
在最初我捧起这本书的时候,就有些不明白为什么是人类群星呢,闪耀时又是什么?这本书的名字,就像一片未知的领域正诱惑着我去探索。
它显然成功的吸引住了我的注意,翻开目录一看,那萦绕在我心间的迷雾才算是散去些许。
我开始读了起来,那历史的经历,在我翻开书那一刻像是就在我身边刚刚发生不就,战火中的余烟还未散去;那将士们为踏上征程而激动的呐喊还在耳边;那滑铁卢在战时犹豫不决的心态,我不自主的为他着急,当因他而败北的时候,我有点咬牙切齿。这种感觉就像活在历史里,让人欲罢不能的感觉。
在这本书里,当你读进心里的时候,它就像是你的记忆一样,他们都是有历史上的一些经验所结成的,正所谓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这本书也算得上一位“老人”了。
每一篇章中都有一些旁批,使这本书在原有的历史上更多了一些“亲和”,在后面还有阅读鉴赏作为小结启示,给一个篇章画上一个完美的句号。拓展知识给我们带来了无数想象空间。
而在一本书读完后,我得到了历史名人的一些经验,也解开了心中的疑惑。
人类的历史就如一篇浩瀚的星河,无数个生命在其中发亮,知识亮度有亮有暗,有长有短,群星闪耀,也就是把历史名人汇聚在了一起。让我们走进历史,去看那名人的一生。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 篇28
在我们试图试图复原历史或回望历史的过程中,知识转变成了形形色色的文字。我们不妨把知识分为两类:一类是关于人类世界的知识,另一类则是关于动物世界的知识。然而,只有人类明确的意识到了自己与生存世界的关系,只有他们用思想点燃了生活,创造着新的大千世界。
人类有思想,所以他们当中会产生思想的精英,使人类思想经历一波一波的高潮。号称“历史上最好的传记作家”茨威格的《人类群星闪耀时》,选取了十个决定世界历史的瞬间:拜占庭的陷落、亨德尔的精神复活、滑铁卢的一秒钟、黄金国的发现······铁血杀伐与一世枭雄、永恒悲音与帝国陨落等让人心灵震撼的历史场景中,一个个历史上的思想精英们登上了舞台。
这本书里写的伟人,体现出的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高大形象,而是为人类做出了巨大贡献,或在某种特定环境下体现出崇高的人性,完美的品质和性格,或干脆只有一件惊世之举。()在我看来,作者正是将拍电影时常用的“蒙太奇手法”巧妙地运用在自己的创作中——这些人们所做之事,无论大小,作者都将其淋漓尽致的描写,称作“历史特写”。
读过这本书后,我发现了它与名人传记或正统史书的关系:它是他们的结合体。既然是历史特写,那么就一定会有一个充当这段历史的缔造者或者推动者的人物(伟人)。而从他们缔造或推动历史的过程中,我们既能窥见当时社会现状的一角,又能看出美好或丑陋的人性在影响着这个历史事件。有人有事,人和事相互衬托,是本书的一大特色。我觉得这种写法最大的优点,就是两全其美,又与史实紧密照应,又写出了鲜活的人物。
其实,这本书给我的除了震撼还是震撼。我那先前朦朦胧胧的历史框架在读完这本书后了然清晰了起来,在感叹历史的厚重感和沧桑感时,我赫然坚定了一个信念:我要学好历史!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 篇29
当看到这个书名《人类群星闪耀时》,我就意识到这本书与普通的人物传记有着很大的不同。它描写的不再是一个个伟大人物作为单独的个体,如何去为改变命运而奋斗,而是回到历史发生的那一刻,从人类的高度,以一种俯瞰的视角,看这些杰出的人们怎样通过自己的努力,凭借自己的意志,作出意义深远的决定或举动,从而改写整个人类文明的进程,让自己的名字在人类历史上熠熠生辉。
对于茨威格这个名字,我们大家都不会感到陌生。他的作品《南极争夺战》,也就是这本书的倒数第四章,就曾经登上过小学课本。那时,我便被作者的细腻文笔所打动,同时也很欣赏作者对于历史上这些精彩瞬间的敏感度。时隔多年,当我看到这篇文章的来源,以及总共这十二个历史瞬间时,我又重新获得了当初的感觉。此外,我还更加被作者独特的历史观所吸引,钦佩他对于生活的思考与体悟。
人类历史,浩浩汤汤,伴随着荣耀与耻辱,纠缠着光明与晦暗,将这上迄千年的历史反映出来,似乎编著一部大部头的人类通史都无法做到。茨威格虽说是一位小说家,但也不缺乏历史学家对于历史节点的把控力。他以小说家的敏锐,找到了人类历史的一些瞬间。这些瞬间有的直接决定了人类历史的走向,有的描写了人类才华与创造力的喷薄涌现,有的反映了崇高的人性和伟大的品格。而在找到了这些瞬间之后,茨威格又通过小说创作的细腻笔法,加以渲染,让鲁日在创作《马赛曲》的那一夜喷发的才华宛如绚丽的火花,让斯科特上校在南极的牺牲显得更加壮烈,让格鲁希在滑铁卢的犹豫不决显得更加令人惋惜。
在第二章《拜占庭的陷落》的结尾,作者写了这样一句话“然而历史好比人生,抱憾的心情无法使业已失去的一瞬重返,绝无仅有的一小时所贻误的,千载难以赎回。”在君士坦丁堡被奥斯曼人围困,古老的拜占庭帝国向西欧各国发出求援信号时,西欧君主们无动于衷。直到君士坦丁堡被攻陷,圣索菲亚大教堂的十字架被拉倒,世界受到严重威胁时,欧洲人才为当初的冷漠而感到后悔,然而一切都已于事无补,未来的几百年他们都将受到伊斯兰的挑战。这让我想到之前看到的一篇文章,据说哈佛大学做过一项研究,得出一条规律:人的一生通常有七次机遇,把握住一次就会走向成功。一旦都把握不住,那么将会碌碌无为终其一生。我们正当青年,可以说还有很多机会在前方等着我们去抓住,去把握。我们切不可耳目闭塞,任凭机遇从我们身边溜走。从拜占庭陷落的历史中,我们要从欧洲人身上吸取教训,拥有开放的胸怀和热情的态度,对身边的一切表示关心和同情,才能发现机遇,不会后悔。
发现了机遇后,如果不及时采取行动,那也是无用的,更加令人惋惜。在《滑铁卢决定胜负的一瞬》中,格鲁希面对拿破仑的召回令,犹犹豫豫,浪费了时间。最终导致了拿破仑在滑铁卢的溃败,等他赶到滑铁卢时,战争已经结束了。作者写道“他来得太晚了,永远太晚了!尽管他被任命为······但任何东西都无法赎回他原可充任命运主人而他却对之无能为力的那一瞬。伟大的一秒钟,他对不恰当地被召唤来而不善利用他的人的报复就这么可怕。”可见,我们在迎来机遇时,首先要做的就是说服自己,相信这就是机遇,并将它牢牢抓住。片刻的犹豫迟疑都是危险,造成的后果恐怕永远也无法弥补。
对于个人而言,努力拼搏,积极进取是永恒不变的主旋律。但我们同样也要意识到个人是离不开集体的,人民群众才是历史的创造者。如果只关注历史上这些瞬间,或是这些人物的丰功伟绩,很容易被他们的光环所迷惑。茨威格也说过“真正的事件均有待于发展”,在这些看似偶然的事件背后,是很多因素成年累月的积淀。特殊历史事件的爆发,是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英雄人物的绚烂人生,反映的是其背后人民的呼声和历史的大势所趋。只有在历史的夜幕下,伴着周围众多的小星星,那些杰出人物的星辉才显得更加闪耀。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 篇30
“斯科特海军上校的日记一只记到他生命的最后一息,记到他的手指完全冻住,笔从僵硬的手中滑下来为止。”这是《人类的群星闪耀时》给我最初的记忆。
我被震撼了,被茨威格笔下的历史,被茨威格笔下的群星闪耀时,对!我要去买这本书,把她紧紧抱住,感受书中的每一次惊心动魄,汲取书中的每一份历史养料。我要深深地,为《人类的群星闪耀时》献上我的膝盖,我要深深地,为茨威格,与他笔下的十四星辰献上我的膝盖。
看历史,最吸引人的,是充满戏剧性和命运攸关的时刻,而茨威格是一个神奇的”史官“,他会把这些神奇的时刻像放电影一样,放在我们眼前。而这些时刻中最吸引我的一个,便是敞开的凯尔卡门所呈现的。攻克拜占庭!如此伟大的事件,决定性的因素,竟是一扇敞开的凯尔卡门。由于“无法理解的疏忽”,这扇门的景象却是像”礼拜天似的一片和平”,好了,胜局已定,就像茨威格所写:“在历史上就像在人的一生中一样,瞬间的错误会筑成千古之恨,耽误一个小时所造成的损失,用千年时间也难以赎回。”是的我会为我想说的,这个神奇的时刻献上我的膝盖,因为他教会我,千万不要疏忽任何一个潜在的错误!
茨威格精彩地重视着平庸之辈的平庸:“这一分钟掌握在被格鲁希神经质的揉碎了的写着皇帝命令的那张纸的双手之中”每一次读《滑铁卢的一分钟》,我都会感叹并想象,若是格鲁希不在固守那张纸上的命令,世界又会怎样?拿破仑会统治整个欧洲吗?格鲁希会出名吗?而讲述者茨威格只是对我们说:"命运始终只需要天才,并且将他造就成不朽的人物。命运鄙视地将畏首畏尾的人拒之门外。”那我在这要把膝盖献给命运女神诺恩斯了,茨威格把它的话传达的刚刚好抓住那个机会,不要畏首畏尾。
读完《人类的群星闪耀时》,看着封皮上闪耀的群星,我久久不能自拔,满怀理想主义的威尔逊,敞开的凯尔卡门,平庸的格鲁希,复活的亨德尔,大师西塞罗,英雄的瞬间。一切的一切,闪耀的群星,让我禁不住地赞叹。茨威格,你写出了全新的历史,你带领我走入历史最闪耀的时刻,回过头来,我发现你,也是一颗闪耀的星辰,请接受我对你最崇高的致敬——茨威格,你会像你写的历史人物一样永垂不朽:而你的一生也会像你所写的美丽时刻一样令人赞叹。
读史使人明志,读《人类的群星闪耀时》让我感受到了人性的光辉,坚韧不拔的意志,小错误疏忽的大后果。这本书,只能让我献膝盖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