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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乡的童年观后感2000细选86条

时间:2018-03-08 06:06

一、写读后感作文方法

读后感的写作核心是引议联结,具体写作方法及步骤如下:

1、引——围绕感点,引述材料。

简述原文有关内容。概括本文的主要内容,要简练,而且要把重点写出来。

2、议——分析材料,提练感点。亮明基本观点。

在引出“读”的内容后,要对“读”进行一番评析。既可就事论事对所“引”的内容作一番分析;也可以由现象到本质,由个别到一般的作一番挖掘;对寓意深的材料更要作一番分析,然后水到渠成地“亮”出自己的感点。

要选择感受最深的一点,用一个简洁的句子明确表述出来。这样的句子可称为"观点句"。这个观点句表述的,就是这篇文章的中心论点。"观点句"在文中的位置是可以灵活的,可以在篇首,也可以在篇末或篇中。初学写作的同学,最好采用开门见山的方法,把观点写在篇首。

3、联——联系实际,纵横拓展。围绕基本观点摆事实讲道理。

写读后感最忌的是就事论事和泛泛而谈。就事论事撒不开,感不能深入,文章就过于肤浅。泛泛而谈,往往使读后感缺乏针对性,不能给人以震撼。

联,就是要紧密联系实际,既可以由此及彼地联系现实生活中相类似的现象,也可以由古及今联系现实生活中的相反的种种问题。既可以从大处着眼,也可以从小处入手。

当然在联系实际分析论证时,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证明观点的正确性,使论点更加突出,更有说服力。这个过程应注意的是,所摆事实,所讲道理都必须紧紧围绕基本观点,为基本的观点服务。

4、结——总结全文,升华感点。

总结全文,提升感情思路,从而得到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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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年级作文读后感50篇

第1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200字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讲了,一个男孩子在山坡上放养羊群,因为无聊,所以便编出了一个“狼来了!”的谎话,欺骗了辛苦劳作的农民。一次有人信了,两次有人信了,当第三次时,男孩真的遇到了狼,在惊慌中,他大喊“狼来了!狼来了!真的!这次狼真的来了!”山坡下的农民们听了以为他又在说谎谁也没有管他,于是男孩和羊群一起被狼吃了!这则寓言告诉我们了一个深刻的道理,不要去戏弄欺骗别人,一次两次也许会成功,等到了第三次你真的有了危险需要大家帮忙时,却因为大家都不信任你了,所以谁都不会来帮你的。我们应该诚实一些,不要因为无聊而去戏弄别人。

第2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300字

“午夜。香港,让我拉住你的手,倾听最后一分钟的风雨归程。”这是课文《最后一分钟》的第一句话,整首小诗向我们活生生的展现了香港回归祖国是最后一分钟的情景。1997年7月1日,在中国革命博物馆门前的香港回归倒计时牌上,当大大的零字出现的一刻,中国人民积聚心中的爱国情感喷涌而出:香港终于回家了!

我气愤,我疑惑:香港本来就是中国的土地,为什么被英国占领了呢?在被英国统治的时期,香港人民受尽屈辱,身为中国人,却要被英国人统治着,这是多大的耻辱啊!因为清政府无能,所以被强迫签了《南京条约》,香港被英国霸占了一百年!在这百年的屈辱时间里,有多少人在等待这庄严的最后一分钟,此时此刻,我的心情是激动的,也是苦涩的。香港就像一个孩子,经过百年的等待,终于回到了中国母亲的怀抱中。

1997年7月1日,我今生将无法忘掉这个日期,让我们一起大喊:香港,香港,我们的心!

第3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400字

今年,我姐姐送了我一本书,名字叫《列那狐的故事》,作者是来自法国的玛。阿希。季诺夫人。故事主要讲述了森林里许多小动物因为列那的欺骗,偷东西,毒打,行凶而控诉他,后来狮子国王在王庭审判列那,却被列那的花言巧语哄骗脱罪,列那还与公狼,大熊,猎人斗智斗勇的故事。

我最喜欢这本书的主人公列那,他是一个足智多谋,狡猾狠毒的狐狸,他经常花言巧语的哄骗小动物,骗取他们的信任,同时还敢用他的聪明才智欺骗狮子国王和王后。这本书的故事情节生动有趣,最初读故事的时候我认为列那就是一个大骗子,干尽坏事的大坏蛋,可是让我没想到的是最后列那竟然成了王国里的贵的人,改变了形象,真是出人意料。

这个故事让我想到了在我们的生活中也会遇到像列那那样用花言巧语或者小礼物哄骗我们的坏人,我们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上当。同时我们也要学习列那在遇到问题和困难时,不慌张,利用自己的知识和坏人斗智斗勇。

《列那狐的故事》我刚刚看完了一遍,列那这个狐狸让我又爱又恨,念念不忘,以后有时间我一定会再看第二遍,第三遍的。

第4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600字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叫《我的妈妈是精灵》。书中讲述的内容是:一个精灵来到人间,与人相爱结婚,生下了一个女孩,名字叫陈淼淼。陈淼淼刚出生的时候,父母就有一纸协议:当陈淼淼知道真相后,他们就离婚。渐渐地,陈淼淼长大了,当她发现妈妈是精灵的真相后,就意味着妈妈要离开了。于是,她就想方设法不让父母离婚。但所有的努力都付之东流,最终还是没能留住妈妈。陈淼淼和妈妈永远地分开了。虽然她们母女俩分开了,但她们之间的爱和亲情,将永远铭刻在彼此的心中,她们永远都不会忘记对方。

永别了,亲爱的精灵妈妈!

当我读完这本书时,我深受感动。陈淼淼年龄虽小,但有一颗坚强的心,为了能让妈妈留在人间,她不知做了多少努力、吃了多少裤头。虽然她的妈妈永远离开了她,但是,她仍然像一棵春天刚发芽的小草一样,顽强地生活了下去,在妈妈爱的余温中做一个最好的自己。

母爱是无私的,妈妈尽管是精灵,但她依然和正常人一样爱着她的孩子,她每次都把最好的留给陈淼淼:帮助她复习功课,带着她在蔚蓝的天空中飞翔……

想到这儿,我同时想起自己:我生活在一个幸福无比的家庭中,无忧无虑,无论做什么事情,都有爸爸妈妈无微不至地陪伴,有时甚至还会产生一种依赖,遇到困难点的事情都不愿自己去做,指望别人的帮助。

以后,我要多多锻炼自己的自理能力,让爸爸妈妈少为自己操心,也要学会独立,不再做一朵温室里的花朵,成为一棵能独自面对狂风暴雨的小草。我更要像陈淼淼一样,去爱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物,让爱洒满人间!

第5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800字

最近,我读了一本名叫《环境保护百科知识》的书,读后我有许多感受和想法,在这里我想和大家交流一下。

这本书不仅告诉我们许多知识,同时还在警告人类要保护环境。

我们先来谈谈“温室效应”。

工业活动以及汽车和动力装置需要能燃烧的能源,如煤、石油和天然气。这些燃料燃烧时,就释放出二氧化碳。这些气体的排放和滥伐森林会增强温室效应,使地球表面的温度升高,这样使森林逐渐消失,其它造成温室效应的气体也削弱了大气的臭氧层。看到这种现象我感到很无奈,仅仅我一个人知道或少数的几个人知道又有什么用呢?大家应该一起行动起来,爱护森林,保护我们生存的环境。

不仅这样,河流污染也对生物影响很大。

我们人类和动植物一样,也需要水来维持自己的生存和发展,我们每天消耗的水多是从河里提取的。这些水必须洁净水,这样饮用起来才安全。当水不再洁净的时候,我们说水被污染了。一旦水被污染,后果便不堪设想:当水的成分改变了,比如当河水中氧气的比例降低时,鱼和其它的生物就会窒息而死;人类不能喝被污染的水,人类就会因为缺水而渴死。想到这儿,不禁打了一个寒颤,这样下去太可怕了。

同样,空气污染对人类健康的影响也十分大。

空气里的污染物通过呼吸系统进入人体。呼吸系统会因为空气里污染物的高度聚集而受到严重损害。现在空气污染很严重,也许目前,你觉得呼吸了一些污染的空气没什么事儿,而以后,发现了这样那样的病已经迟了,所以,从现在开始,我们要尽量避免对空气的污染。

下面要谈的是城市废物。

城市生活带了带来的另一种物质被称为固体废弃物。吃剩的食物、包装袋、丢弃的物件、塑料、木头、玻璃、罐头盒以及纸盒都是常见的废弃物。这些废弃物的堆积给城市带来了严重的问题。

大家想想看,这样下去,不久的将来,因为没有树木,我们每天要顶着火辣辣的太阳出门;因为没有洁净的水,我们只有喝脏兮兮的水;因为空气被污染了,我们的肺里将吸入大量的灰尘;因为城市里堆积了大量的固体垃圾,我们便生活在垃圾堆里。

讲到这里,我想大家一定也和我一样有很多感触,所以,我们应该从现在做起,保护我们的生存环境:爱护树木,清洁江河湖泊,净化空气,亮化我们的城市……让地球真正成为人类美丽的家园!

第6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东汉末年天灾人祸!各路人马纷繁起义,一个英雄辈出的?行将迸发!

黄巾之乱,使汉朝对天下的统治更是徒有其名。当时影响天下的是几大军:厂原军、何维军、董卓军,使天下……

但这时三个人的桃园结义,使历史开启了一个新的篇章。

精彩的情节,无动于衷的战争风云,这也是我喜欢《三国演义》的一个缘由。在这本书中,我最观赏的珍是诸葛亮,特别是他的聪慧与重情重义的性格。

他协助刘备攻打曹操,结合孙权在赤壁之战大败曹操,还让周瑜赔了夫人又折兵,把周瑜给气死了!最让人打动的是,在白帝城,刘备临终托孤,他说:刘禅无能,您可帮就帮,不可帮你就自立为王。但诸葛亮却没有自立为王,而是继续协助刘禅。

诸葛亮又七擒孟获,胜利收服南部少数民族,只是后来由于劳累而去了。不幸的他,假如不是协助刘禅,就可能夺天下,可能就不会因劳累而去了。

我喜欢诸葛亮,他为了帮人而去了,也完成了刘备的心愿。我觉得诸葛亮是一个聪慧、有爱心、重情意、巨大的人。

第7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虽然我去过北京,但我却不知道老北京是什么样儿,也不曾听说过惠安馆这个名字,《城南旧事》这本书仿佛把我带进了过去的北京。

开始读《城南旧事》的时候,只觉得主人公英子是一个在老北京生活的普通小女孩,但是自从认识了惠安馆的“疯子”——秀贞,也慢慢发现秀贞口中说的自己丢失的女儿小桂子和自己的童年伙伴妞儿就是同一个人。但最让我难过的是在一个漆黑的夜晚,秀贞母女上了一辆洋车去找妞儿的爸爸,当我还沉浸在秀贞母女一家人幸福相聚的喜悦中时,故事的结局却和我开了一个玩笑,我不相信也敢相信秀贞母女是被火车撞死了,妈妈也告诉我这是真的,看到这里我难过极了,不禁为她们母女俩的凄惨命运感到惋惜,为什么火车没能让一家人团聚呢?为什么所有的过错都要让这个找爸爸的小女孩来承受呢?妞儿还不曾享受过父母的疼爱,老天对妞儿的不公平,让我思绪万千……

合上书,仿佛英子就在我眼前,她想告诉我:珍惜现在的美好时光吧!能和自己的父母每天快乐的生活在一起,是何等的幸福啊!

第8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红楼梦》是古典小说的巅峰巨着,代表着一个时代的文学艺术顶峰。这本书展现了广阔的社会现实生活,生动描述了多姿多彩的世俗人情,淋漓尽致的反映了一个封建大家族的方方面面,是一部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高度结合的伟大杰作。

《红楼梦》原名《石头记》,以贾,王,薛,史四大家族为背景,以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故事为主线,围绕两个主要人物的感情纠葛,描写了大观园内外一系列青年男女的爱情故事。红楼梦在艺术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传神地塑造了一大批有血有肉的个性化人物:如多愁善感,情重多心的林黛玉,喜欢扎在女孩子堆里,不爱读书的贾宝玉,稳重老练,娴静可爱的薛宝钗,善于算计,媚上欺下的王熙凤。阅读红楼梦对提高我文学素养有很大的帮助。

在这本书中,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悲剧,几代人的命运沉浮,其中所蕴含的人生哲理,世态人情,值得我们去反复品味,咀嚼一生。书中栩栩如生的精美插图,让我对书中涉及的相关背景知识还有每篇文章所蕴含的哲理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也让我亲身体验了那个时代绝美的爱情和深刻的社会现实。

第9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在寒假期间,我读了曹伯伯写的《草房子》这本书,主人公是桑桑,他有四小伙伴:分别是杜小康、纸月、秃鹤、细马,他们之间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情。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桑桑刻骨铭心,难以忘怀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他不仅目睹并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感动人心的故事,又和小伙伴们产生了无限的欢乐。

在这些故事里我最喜欢的是桑桑,因为他聪明机灵。比如有一次,他看见渔夫在打鱼,一网就能打出好多鱼,他灵机一动把家里的蚊帐改成了渔网。他调皮可爱,富有同情心。他用家里的碗柜给鸽子做了一个舒适的窝,结果迎来了乔桑的责骂。他还具有正义感。纸月有一次好几天都上学迟到,桑桑就感到很奇怪,于是去纸月家找她,没想到看见她被板桥小学几个强壮的男孩子欺负,他并没有感到害怕,而是毫不犹豫地走向那些男孩,并将纸月救下。所以我喜欢桑桑,在他的身上我看到了许多美好的品质,值得我们去学习。

读完《草房子》这本有趣而又感人的书,我学到了他们身上很多优点,努力改造自己。

第10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今天中午,我读了美国作家海明威的小说《老人与海》。我十分佩服小说中老渔夫的意志,他让我懂得了一个人一定要有坚持不懈的精神,才能获得成功。

小说描写的是一个年近六旬的老渔夫,在一次单身出海打鱼时,钓到了一条大鱼,却拉不上来。老渔夫同鱼周旋了几天后,才发现这是一条超过自己渔船数倍的大马林鱼,虽然明知很难取胜,但仍不放弃。后来又因大马林鱼伤口上的鱼腥味引来了几群鲨鱼抢食,但老人仍不愿就这样放弃,最终突出重围,将大鱼带回了渔港,让其他渔夫佩服不已。

当我读到“老渔夫想:这里离海岸实在是太近了,也许在更远的地方会有更大的鱼”时,我十分佩服这位老渔夫,因为他这时已经打到了一些鱼,但他没有安于现状,而是向着更大的目标前进。再看看我们,平时遇到一点小困难,我们都叫苦连天。我们是祖国的未来,应该像这位老人一样胸怀大志,去追求更好、更大的目标。

当我读到“大马林鱼开始快速地围着小渔船游动,将缆绳缠绕到了桅杆上,老人右手高举着钢叉,在它跃出水面的一瞬间,竭尽全力地向它的心脏掷去,一声哀鸣结束了大鱼的生命,它静静地浮在水面上”时,我的心也像一块大石头落了地。我非常钦佩老人那种毫不畏惧、坚持不懈的精神,虽然知道对手实力很强,但他没有丝毫退缩,而是迎难而上。正因为有了这种精神,老渔夫才获得了这场生死较量的胜利。我们在生活中也要学习老渔夫的精神,做事情不怕困难,才能取得成功。

在读到大鱼的血腥味被一群鲨鱼嗅到了,争相游来抢食,老人的左手正好在抽筋,他只能使用右手,用木棒、捕到的剑鱼的嘴等一切可以用来攻击的武器自卫,并最终赶走了这群鲨鱼。但大鱼的肉已经被吃了一大半,而老人还风趣地批评自己的左手“该工作的时候却在休息”的时候,我也被老人乐观的精神所折服。在生活中,有些损失是不可避免的,我们应该以乐观的态度来对待,不能斤斤计较。

最后,小说以一个少年看到老渔夫在度量足有十八英尺长的大马林鱼,再次描写了这条鱼的巨大,说明老渔夫所克服的困难之大,非比寻常。

小说歌颂了老渔夫不畏艰险努力奋斗的精神,我们也应该像他那样,不能满足于现状,应该积极向上,做任何事都要坚持不懈,遇到困难要迎难而上,决不能半途而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获得更大的成功和胜利。

第11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第一次读小王子,刚开始有些不懂,可是过了一会,便被他那清新的文笔和单纯的世界所吸引。在我读的时候,便被小王子那慑人心魂的忧伤而心悸,为他纯洁而执着的爱所感动也为自己那逐渐泯灭的童心而哀悼。正像作者圣埃克絮佩利在序言里面说的,他把这个童话“献给雷昂·维尔特”当他还是个小男孩的时候。

这与其说是一个童话,不如说是一个悲剧,童话的主人公总是像白雪公主或灰姑娘一样,幸福美满的生活。而忧伤的小王子却在发现爱的真谛后死在沙漠里。

这个小说的情节很简单,主要是从“我”的角度讲述了小王子的游历过程,因为一朵美丽而娇气的玫瑰,小王子离开了一直平静生活着的B—612小游星。他先后游历了六个星球,在这些星球上,他遇到一些他觉得很不可理喻的大人、狂妄自大的国王、财迷心窍的商人、迂腐的点灯人。

最后他来到了地球。在这里他遇到了一只狐狸,这只狐狸给他解决了那朵娇气的小玫瑰给他带来的对爱的疑惑,使他明白,爱意味着责任,以为这慈悲,有了爱,生活里的一切才有了意义。最后,小王子在离开他的星球一周年之际,让毒蛇咬死了他,这样他可以摆脱躯体的重量,回到

他的B—612小游星,回到他的骄傲而脆弱的玫瑰身边。

小王子走了,就像卖火柴的小女孩飞翔与奶奶在一起的没有寒冷、没有饥饿的世界一样,他奔向他永恒的爱。留给世界的只是金色的麦田和一园子无关紧要的玫瑰花。而我们就像渴望被驯顺的狐狸一样,对着麦田思念着小王子金色的头发。因为小王子,我相信沙漠里确实藏着水井,因为小王子听到辘轳在风中的声音,并饮了那令荒漠变的美的甘泉。

第12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钓鱼的启示》这篇文章,让我领悟了这句话的真正内涵。这篇课文主要讲的是我钓到了一条大鲈鱼,因为没有到开放的时间,父亲命令我把鲈鱼放回湖中。三十四年过去了,每当我面临道德抉择的时候,总会想起父亲告诫我的话。从此,我便有了道德实践的勇气和力量。

刚开始读这篇文章的时候,我脑海中就产生这样一个疑问:父亲让我把鲈鱼放回湖中,是因为他不喜欢这条鲈鱼呢?还是他的道德告诉他不能贪心呢?带着好奇心,我开始了深入的思考,我把文章又仔细地读了一遍,这回我找到了两个不是不喜欢才放回湖里的证据,分别是“我和父亲得意地欣赏这条漂亮的大鲈鱼”、“父亲盯了鲈鱼好长时间后,命令我放回湖中”。对于这两句话,我的看法是:第一句话的得意和欣赏代表了父亲喜欢大鲈鱼,第二句话代表了父亲对大鲈鱼的依依不舍。尽管这样,父亲还是让我把鲈鱼放生,我不由得对这位父亲产生了敬佩,正是因为他在道德面前,做出了正确的抉择,才使我走向了一条正直的道路,他真是一位英明的父亲!

因此,我要用道德的标准来约束自己,终身做个正直的人。

第13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漫漫长征中,“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抗日战争中,狼牙山五壮士浴血奋战,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一幅幅豪气冲天,保家卫国的画面所展现的英雄景象,不断激励着我们奋发向上,这个学期完了,在课本中,我知道了许多英雄的感人故事,《我的战友邱少云》这篇课文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被邱少云钢铁般的意志所感动。

天还没有亮,邱少云所在的连队就摸进了敌人控制的‘391’高地下面的山坳里,伪装起来。邱少云伪装得很好,就算离得很近也很难发现他。到了中午敌人感觉自己的前沿阵地不太安全,竟把他们的看家本领“火力禁戒”拿了出来。火烧到邱少云身上了,可邱少云像千斤巨石一般,趴在火堆里一动也不动。这个伟大的战士直到最后一息,也没挪动一寸地方,没发出一声呻吟。看到这,我的泪水在眼珠里打着转,正如作者所说“我的心像刀绞一般,泪水模糊了我的眼睛”。这怎么忍受得了,平常我们只要被火烫红了,就大哭小叫的。我们在家被爸妈娇生惯养,当成了个宝,绝对不让我们受半点伤,如果战场上被烈火烧死的是我们,我们还不疼得跳天上去。

邱少云叔叔,您安息吧,您未完成的,将有我们来替您。相信我们一定会好好学习本领,我们会像您一样,成为国家建设的‘主力军’。

第14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最近我们学了一篇课文——《我的战友邱少云》。这篇文章主要讲了志愿军要夺取“391”高地,“我们”都全身伪装,隐蔽地很好。到了中午,敌人放起燃烧弹来,火烧到了邱少云身上,这时候,邱少云只要从火中跳出来,在地上打几个滚,就可以把身上的火扑灭,可是这样,整个作战计划就会全部落空。邱少云为了整个班,为了整个潜伏部队,趴在地上一动不动,被烈火活活烧死了。

读完这篇文章,我的心情非常沉重。邱少云的这种精神是不是也可以被我们利用到学习、生活中去呢?在课堂上,总有一些同学喜欢交头接耳,做小动作,一节课只有40分钟,邱少云被火烧都能忍受,难道我们就忍受不了这40分钟,在课堂上好好听讲吗?平时,我们稍微用火烧一下手指都很疼,更何况邱少云是被烈火焚烧,他本可以把火扑灭,自己解救自己,可他并没有这么做,他为了潜伏部队和这次战斗的胜利,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

现在,我们社会上有许许多多像邱少云这样的人,他们无私奉献,不求索取。而还有一些人,整天忙着票子、房子、车子、位子,视庸俗为潮流,视利益为高尚。我们一定要学习邱少云,将来把祖国建设地更加美好!

第15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星期天,我做完了老师布置的家庭作业,迫不及待地翻开了新学的课文——《我的战友邱少云》。

我读过很多的英雄人物的书,但唯有这篇《我的战友邱少云》令我心受感动。我读完之后,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泪水迷糊了我的双眼,并要向主人公—邱少云学习他优秀、遵守纪律的好品质。

文中讲了,在一次潜伏的战斗中敌人使用了燃烧弹;将附近的枯草燃烧了起来。火苗呼呼的蔓延着,烧得枯草的草毛毕毕剥剥地在响。突然,一团火将邱少云叔叔紧紧的包住,火苗趁着风势在乱蹿。这个时候,只要咳嗽一声或者蜷一下腿,都会可能被敌人发现。这时如果邱少云只要从里跳出来,就地打几个跟斗,就可以把身上的火扑灭。但是为了整个班,整个潜伏部队,为了这次战斗的胜利,邱少云如千斤巨石一般,趴在火堆里一动也不动,火在他的身上烧了半个钟头才渐渐熄灭。这个伟大的战士,直到最后一息,也没有挪动一寸地方,没发出一声呻吟,这需要多大的斗志与磨练啊!

邱少云叔叔这么遵守纪律,从天还没有亮趴到黄昏,一点也纹丝不动。看看我呢,和邱少云叔叔比还差得远呢。

记得有一次,课堂上课40分钟我都受不了。我原以为这些知识很简单,便上课开小差。就连我的嘴也闲不住了,噼里哗啦的开始讲话起来了。我和邱少云叔叔相比,真是天壤之别呀!

第16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窗边的小豆豆是二年级的时候,老师大力向我推荐的一本书,看完以后,我的感触很深。

小豆豆是一个性格天真活泼的孩子,一开始学校的老师无法接受小豆豆,因为小豆豆在上课的时候总是违反课堂纪律,还搞得全班同学都不能好好上课了。可怜的小豆豆被老师退学了。不过幸好,妈妈让小豆豆转学到了巴学园。自从他走进了巴学园的大门后,他感觉很特别,首先,让他觉得很特别的是校长先生的耐心。校长小林宗作先生听小豆豆说了四个小时的话,这个是破天荒头一回啊!还让她觉得很特别的是摆放在巴学园的电车教室。坐在这里,小豆豆感觉就像是一边学习一边旅行一样,这种感觉真是太美妙了!

这本书告诉我做事不要急于求成,小豆豆就是本书的作者--黑柳彻子,虽然小的时候他很调皮,但是经过在巴学园的学习,这些事情并没有影响她的将来,这说明我们不要因为一时的问题而否定一切。我还从这本书里知道了要包容别人,比如:小豆豆因为调皮而被退学了,但是妈妈并没有对她火冒三丈,而是像什么也没有发生一样,亲切地对待她,帮助她。我很羡慕小豆豆有这样的老师、这样的妈妈、这样的学校。其实有的时候我们小孩会犯各种各样无意识的错误,这时候,还要请大人们多多包容。假如在我们犯错的时候,大人们不是非常气愤,而是耐心,亲切的指出我们的错误,并告诉我们改正的方法,这样我们才能快速的改正,慢慢的成长!

这本书告诉了我们很多道理,将来我要读更多的书,做一个博学多闻的人!

第17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第一次找到这本书,立刻被它至美的名字吸引了。繁星春水,这是一幅多么美好的画面,浮现在我面前的是一幅自然、清新、雅淡的水墨画。我毫不犹豫地买下了这本书。

轻轻地掀开书页,我就被冰心的才华吸引了,这一首首小诗晶莹清丽,轻柔隽逸,连标点符号都透着灵气。我深深的沉醉其中,静静地爱上了这种文字,喜欢上了这种情趣。

“繁星闪烁着——深蓝的天空,何曾听得见它们对语?沉默中,微光里,它们深深的相互颂赞了。”第一段零碎的思想,冰心奶奶把这繁星描写得如此可爱,在我面前勾勒出一幅宁静、温柔、自然和谐的画面。清冷的天空被作者丰富的想象描绘得灵动,温馨。它们相互颂赞,相互交谈,给大自然添了许多清幽,明丽。富有了更多的魅力,也含蓄地抒发了自己对“爱”的追求。

读着另一段话,我被它感动了。“母亲呵!天上的风雨来了,鸟儿躲到它的巢里;心中的风雨来了,我只躲到你的怀里。”简短的几句话,写出了作者对母亲的思念之情和感激之情,一个“只”字,道出了母亲是人生唯一的避难所。这首短诗,让我不由得想到了我的母亲,母爱是最纯真的,最伟大的,是世界上任何一种爱所不能企及的。母亲的爱像一缕春风,让我孤寂的心从此绿了;母亲的爱像一束阳光,让我沮丧的心从此亮了;母亲的爱像滋润的雨,让我昂首挺胸,茁壮成长。母爱让我扬起风帆,航行在大海上;母爱使我鼓足信心,走在人生的道路上。妈妈,我爱你!

“成功的花,人们只惊慕她现时的明艳!然而当初它的芽儿,清透了奋斗的泪泉,洒遍了牺牲的血雨。”这句话使我感慨万千,成功者是值得羡慕和佩服的,然而人们啊,在惊羡和佩服的同时,也想想他获得成功的艰辛吧!成功,要不懈的努力和顽强的意志,只有你一步步地踏踏实实向前走,跨越大山,坚定不移的走出那些看似美好而暗藏杀机的地方,才能真正成功!

看着看着,我对“成功”又有了另一种理解。“年青人!只是回顾么?这世界是不住的前进呵。”曾经的辉煌已经过去了,不要迷恋沉醉在以往的功绩上了,明天才是真正值得你思考的。生命的意义在于不断的前进,不断的奋斗,沉醉在以往的成功当中,只会从英雄变成平凡者。人们啊,请珍惜时光,不断奋斗吧!

冰心的诗如一杯醇香、甘美的茶,要细细的品读。读了冰心的诗,我受到了很多的启发!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我要珍惜时光,努力奋斗!我相信,成功的大门会为我而开!

第18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我是第一次看关于诗歌的名著。诗歌,在我眼里就是一种很无聊的文学,看这个简直是浪费时间。可是,在这个寒假,我抱着完成任务的心态翻开这本书,当我深入读进这本书时,最终看出所蕴含的哲理。

诗歌从古至今,是受人尊重的,因为诗歌是是随着历史的推移而沿袭下来的,我却是个例外。我很讨厌诗歌,讨厌他的杂乱,讨厌它的深藏不漏。花时间去研究它的杂乱,还不如去坐着看一本刺激的小说。

不过,我要感谢冰心奶奶和学校的安排,是他们改变了我对诗歌的看法。我能从很多句子中感到冰心的诗歌的看法和吸引力:“青年人呵!为这后来的回忆;小心着意地描你的图。”这是什么意思?这所蕴含的哲理是把握现在,创造未来。这哲理是多么深刻呀。

我对此上了瘾,我开始研究他们,从中得出结论。每得出一个,我会兴奋好一阵子的。比如这首诗:镜子——对面照着,反而觉得不自然,不如反转过去。哲理是这样的:一种思维方式,当你使用他时弄不清楚的话,不如反过来想想。我越来越感到冰心的诗歌的哲理性,他是一个哲学家。

也许就是这本经典名着,改变了一个人的观点,也正是这本经典的诗歌名着,才可以列入世界少年文学经典名着。

第19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关于思想,书上是这么解释的:客观存在反映在人的意思中经过思维活动而产生的结果。在下有幸访读了冰心奶奶所著的《繁星·春水》,明显,在老人家那零碎的思想里——有了爱,便有了一切。

爱是什么?爱,小至墙角的一朵花,大至祖国的山河。父爱,顶天立地的顶梁柱;母爱,温暖沉沦心灵的避风港。爱是不经意的,却是照亮心灵的烛灯,是通往光明的窗口。

听!“人类呵!相爱罢,我们都是长行的旅途,向着同一的归宿。”生命的历程是无止尽的长河,然而,一不小心,也会化进细小的泥沙。为何不互相珍惜,而要相互残杀呢?少了爱,人类是没有良知的!

世间有爱,不仅在于人类的情感。更多的来自大自然。春天里的爱,春光融融,春暖花开,是爱的希望;夏天里的爱,露珠晶莹,鸟语禅鸣,是爱的播种;秋天里的爱,霜林如醉,五谷丰登,是爱的丰收;冬天里的爱,朔风怒号,雪盖冰封,是爱的考验,冬去春来,又是一番朝霞绚丽。

关于爱,冰心奶奶赞颂着童贞,自然与母爱。在她老人家心里,爱是寂静的,或者正如她所说的——一春潺潺的细流。人类在爱中生活着,人类一直被簇拥着,但有多少人真真正正的感悟过爱?

是的,爱,只不过是一朵小小的蔷薇,总是在我们寂寞之时,不经意地怒丽。

第20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浩瀚的历史长河,铸就了灿烂的现代文明。人类走过的每一步、世界发展的每一个阶段都是那么的值得我们回味,值得我们深思!在我们尘封已久的记忆中,有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学习榜样——雷锋。他给我们提供了丰富的精神财富,也教会了我们良好的道德品质,激发了大家刻苦学习、艰苦奋斗、勇攀科学高峰的信心和决心。

《雷锋日记》这本书里写了我最崇拜的一位平凡的英雄——雷锋。他是一位伟大的共产主义战士。“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这是雷锋一生的真实写照,它也同样激励着我们这一代人。

雷锋把他的一生都无私的奉献给了别人。他那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崇高精神非常值得我们学习。但是,在现今这个社会中,雷锋精神离我们遥远吗?其实我认为我们离雷锋精神并不遥远!在我们身边,从公共汽车上一个主动让出的座位到为了帮助一个陌生人见义勇为而牺牲宝贵生命的英雄们,这些都是雷锋精神的真实再现!虽然在新的中学生守则中,将艰苦朴素划去了,我认为勤俭节约是不能丢的,铺张浪费是不能做的!今天的我们有着优越的物质生活,就更要在精神生活上严格要求自己。从小就要学会关心、帮助他人,勇于回报社会,所以我们个个都要争做小雷锋!

学雷锋不是口号、形式,只要我们将他与身边的你和我的生活密切联系起来;只要我们注意从身边的事做起、从小事的做起,就会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就能营造出和谐的社会氛围。那将会是一个不骄不馁,时时保持一种乐观向上的信念,时时准备帮助他人,为他人服务,让雷锋精神永存的美好世界!

第21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读了《只有一个地球》这篇课文,我知道,地球在茫茫宇宙中是非常小的,就像一叶扁舟。地球,它是人类的母亲,是生命的摇篮,我们要精心的保护它,爱护它。

读了这篇课文,我就想起了我外婆家门前的一条小河。以前,这条河的河很清,清得可以看见河底的沙石。而且,河水还可以煮饭、烧水,也可以用来喝,又甘又甜,周围还种着树,草地上还开着各种小花,水里有许多鱼、虾,有时你幸运的话,有可能看见螃蟹呢!还有……

可是现在,河水变得又黑又臭又脏。周围的一些工厂老是把废水排到里,使河水变得那么黑。在这儿住的人老是把垃圾扔到河里,使河水变得那么脏。每当我们经过那里,一阵阵臭味扑鼻而来,我几乎要呕吐了。而且,人们还把周围的树给砍掉了。人们乱砍乱伐,周围的一些树木渐渐露出光光秃秃的土地了……

人类,你们为什么要这样做呢?你们知道吗?这样做只会害了你们自己啊!这样做,只会使地球加速枯竭和破裂而已。

地球只有一个,一旦被破坏,我们就别无去处了,要是地球上的所有资源都枯竭,我们就无法生存。让我们动起手来,一起建造一个美好的家园吧!

第22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我读了《三个砌砖工人》这篇文章,深有感触。故事主要讲的是三个工人造房子,当别人问他们在做什么,第一个工人说:“我在砌砖。”第二个工人说:“我在赚钱。”第三个工人说:“我在建造世界上最有特色的房子。”后来,只有第三个人成为了著名的建筑师。

究其原因,因为只有第三个人带着目标与积极地态度,他把砌砖当作是一种锻炼,一种快乐,他是带着自己明确的目标与成功的态度去做,他享受工作的乐趣,认真的砌好每一块砖,朝着自己的理想去努力,同样也验证了“成功决定态度”这一观点。

这个故事让我想起英国伊莉莎白女皇,她与当时我们清末的慈禧是同一时代的,都是王朝的统治者。然而,同样面对国家种种困境,慈禧把我们的国家领向衰败,伊莉莎白却将她的国家领向繁荣,其实在我看来,那是她们人生的目标与态度不同,慈禧把追求个人享受作为她的人生目标,,国家利益与她皇权相比,她选择权利,所以当八国联军的铁骑闯进北京,她选择一走了之,弃国家、百姓利益不顾;而伊莉莎白则以国家强盛为人生目标,即使放弃手中统治权力也要以国家发展大业为重,也是在她的努力下,英国从此走上强盛之路。

的确,无论是很重要的职务,或是一个平凡的职业,只要有着目标和积极的态度,都能做出一番精彩,在生活与学习中,我们想要成功,也就要树立自己的目标,并保持积极的态度,只有这样,我们才会有所作为,建造属于自己“最有特色的房子”,否则,我们将一辈子都碌碌无为,一事无成。

第23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几天前,爸爸妈妈把《兔子坡》这本书交给了我,我迫不及待地拿起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拿起来了就不肯放下了。

书里描写了森林里要搬来新人家,勾起了小动物们的兴奋。兔子小奇跌跌撞撞到处发布消息,老爹走来走去向每家人打听。威利和鼹鼠谈着话……大家都很开心。

我最喜欢的是里面的主人公小乔奇。它活泼机灵、聪明可爱,还特别帅气。它是跳高和跳远的能手,还喜欢突破自己。记得有一次小乔奇被一只猎犬紧追不舍,小乔奇跑得飞快,还勇敢地跳过了死亡溪,那只猎犬只能在对岸目瞪口呆。我很佩服小乔奇的勇敢,我要学习它的精神。

我和小乔奇比起来,都很活泼,也爱冒险,可是我遇到可怕的东西还是会出冷汗。哈哈,我得增加自己的胆量了。每天晚上我睡前还要开一会儿灯,有时还想爸爸妈妈在旁边陪我一会。有一次晚上,爸爸妈妈在陪我的时候,手机的灯光照在天花板上,像一只眼睛在看着我。我“妈呀”叫了出来,一把抱住了妈妈。

有时我也是充满勇气的。有一次在体育课上,我们正在训练篮球,结果我和同学撞在了一起,重重地摔在了地上,眼镜片“哗啦哗啦”掉了下来。我没哭,慢慢地从地上站起来,在同学的帮助下走到保健室消了毒。妈妈说:“你将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妈妈相信你以后遇到问题难题不会再退缩,一定会勇往直前。”我要向小乔奇一样做勇敢的自己!

第24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学会爱人,学会懂得爱情,学会做一个幸福的人——这就是要学会尊重自己,就是要学会人类的美德。——马卡连柯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一个家住在曼哈顿的美国籍家庭,从他们父亲的保险中获得了一万美元的意外之财。儿子利用这笔钱去和“朋友”创业。谁知,儿子的“朋友”却拿着这笔钱逃之夭夭。当女儿知道这件事后,她用各种难听的话讽刺兄长。这时,母亲对女儿说:“你应该学会爱他。”而女儿却不屑一顾地说:“他没有可爱之处。”这时,母亲语重深长地说:“孩子,爱人不应该是当他把事情做好了。让人感到舒畅和为之骄傲的时候。然而,在他们失败时,我们却鄙视他们,嘲笑他们。而这样并不算懂得真正爱人。我们应该在他们最消沉,不再信任自己,受尽折磨的时候去爱他们!”当他们听了母亲的话以后,他们非常感动。5年后,儿子成了名人,他在大学里发表了一篇为“学会爱人”为题的文章。而他的妹妹也如愿当上了一名医生。

生活中,我们常常需要爱人,可是,我们其实并不懂真正爱人。人们常常在他们把事情做好了,让人感到舒畅和为之骄傲的时候才去爱人;然而,在他们失败时,我们却鄙视他们,嘲笑他们。而这样并不算懂得真正爱人。我们应该在他们最消沉,不再信任自己,受尽折磨的时候去爱他们!这才是真正懂得爱人!

于漪老师曾说:"教育的事业是爱的事业,师爱超过亲子之爱,因为它包蕴了崇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作为教师,只有深爱每位学生,才会发现他们的闪光点,才会欣赏他们。

第25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暑假里,妈妈送了一本书给我,我刚看了几页,就被里面的内容深深地吸引了,这本书叫《三毛流浪记》。

书里的小主人翁叫三毛,三毛是个孤儿,桥洞、垃圾车……都是他睡觉的地方,为了生活,他卖过报纸,插过皮鞋……但是,无论他如何努力都还是吃不饱穿不暖,十分可怜。

看着书里的三毛,我不由自主的想起了自己,爸爸妈妈每天辛苦地赚钱,供我们上学给我们吃饭,我们应该认真的学知识,不能每天只想着玩儿,更不能对爸爸妈妈发小脾气,要理解孝顺爸爸妈妈。可是就在刚才我还因为妈妈催促我做作业而和妈妈顶了嘴,我想妈妈一定很生气很伤心,妈妈,对不起,我以后再也不会这样了,请您原谅我。我还想对同学们说一句话:“我们的生活多么的幸福啊,千万不能身在福中不知福,要好好珍惜现在的生活,还要努力学习来回报爸爸妈妈。”

三毛的精神永远激励着我鞭策着我。

第26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表哥送给我一本《三毛流浪记》。我看了一遍又一遍,爱不释手。书中的那个小三毛的经历,深深地打动了我的心。

三毛是个没有父母的苦孩子。他整天在上海的街头流浪,看见小猫、小狗都有妈妈,可他自己却连这些动物还不如,他很伤心,忍不住抱着一只小狗痛哭起来。不管春夏秋冬,三毛身上都只有一件破背心,寒风凛冽的冬天,他裹着床破席子,蜷缩在墙角下,冻得打哆嗦,而富人家的太太牵着的小狗身上却穿着华丽的衣裳。那时,穷人还不如一条狗呢!

三毛虽然是一个苦孩子,但他倔强勇敢,爱憎分明。他常常遭到伪警察的毒打,受到富人们的唾骂……他对那些富人们充满了仇恨,而对穷人们,却只怀着一颗善良的同情心。有一次,他看到一个穷人家的孩子不小心掉进了湖里,就毫不犹豫地跳下水去,把小孩救了出来。还有一次,他看到一位老爷爷丢了钱包,就捡了起来。当时,饥饿寒冷正在折磨着小三毛,他多么需要钱啊!可是他想那位老爷爷挣点钱不容易,丢了这些钱,也许他全家人都得挨饥受冻的。于是他紧紧裤腰带,忍着饥饿追上前去,把钱包还给了老爷爷。生活在旧社会的小三毛的遭遇是悲惨的,可他的心却是多么美好!虽然他自己总是帮助比他更不幸的人们。

三毛非常渴望学习。又一次,他睡在冰冷的地上做了个梦,梦见自己长了一双翅膀,飞进了儿童学园。在那里,他受到老师和同学们的欢迎。他洗了澡,捧着新课本,和同学们一道坐在了明亮的课堂里。可这仅仅是一个梦,多么让人失望啊!在旧社会,三毛历尽了人间苦难,哪有上学的权利呀!

合上书,我也做了个梦,梦见三毛穿上了漂亮的衣裳,来到我们校园,和我们一起吃饭,和我们一起上学,和我们一起做游戏……三毛的美好愿望终于实现了。

第27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今天,我给大家推荐一本书,它的名字叫《先别急着吃棉花糖》。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慢吞吞的小女孩不信守规定的故事。这个小女孩名叫多莉娜,她的爸爸叫卡多利。

书中故事很多,其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就是《时间的棉花糖》。有一天,多莉娜对爸爸说:“爸爸,我想出去玩。”爸爸说:“你必须把握好回来的时间。”因为多莉娜是一个特别慢的女孩,不管做什么都把握不好时间。多莉娜又说:“那你必须来接我。”卡多利说:“可以。”多莉娜二话不说,像一只小兔子一样活蹦乱跳地直冲草原。她依旧像往日一样,和她的好朋友玩耍。时间过的很快,转眼间两个小时过去了。活蹦乱跳的多莉娜完全忘了时间,而她的爸爸早就走了。多莉娜气冲冲地回到了家,对爸爸喊:“爸爸,你为什么不来接我?”爸爸和声和气地说:“因为你晚了时间点。”这时多莉娜惭愧地低下了头,再也没说一句话。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这么好的书,我怎么能一个人独享呢?你也来品读一下吧!

第28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在这个寒假里,《语文主题学习》成了我的好伙伴。

我的《语文主题学习》一共有7本,每一本都是和我们的语文课本有关。我最喜欢的一本是《金色童年》,看着它的封面就知道,里面装着不少童年的味道。这本书里面也分为六大板块,最吸引我的是“童年趣事多”这一板块,因为它里面装着许多人童年难忘的回忆。这些回忆中,我觉得最好的一篇文章叫《五美元的礼物》,它的作者是美国的夏尔玛。

这篇文章讲的是一个叫鲁本的12岁男孩,他在一家商店的橱窗前看到了他想要的东西,但是那个东西的价格是5美元,5美元对鲁本来说可是一大笔钱,它足够全家人买一星期的用品开支了。于是,鲁本进店请求店主帮他预留一些日子。每天放学后鲁本都会去找装订子麻袋,去锯木厂换钱,一个袋子五美分。学校里快放假了,鲁本比谁都要高兴,因为那样他就有更多时间去找麻袋了。终于,在母亲节那天,把他想要的东西交给了他的妈妈。他的妈妈看着这个胸针,顿时泪眼模糊。

这篇文章让我知道了鲁本是一个孝顺的孩子,为了给母亲一个礼物,去努力寻找能换五美分的麻袋。所以我们应该像鲁本一样,做一个孝顺的孩子。这本语文主题学习成了我寒假里的好伙伴,也丰富了我的视野,教会我许多做人的道理。

第29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高尔基的著作《童年》,书中形象地描绘了主人公阿廖沙悲惨的童年。阿廖沙父母双亡,而外祖父脾气十分暴躁,只有外祖母疼爱他了。外祖父不太喜欢他,两个舅舅更是讨厌他。就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他却走过来了。其实,阿廖沙的原型就是高尔基本人,高尔基借阿廖沙这个人物来描述自己的童年。这令我深深地体会到了当时那个年代的人的丑陋面目。高尔基的童年跟我们现在比起来,实在是太悲惨了! 我们多幸福啊,被父母宠着。每天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中,听着老师讲课;回家有大鱼大肉等着你品尝;你想要什么,就给你什么;如果有人欺负你,大人会毫不犹豫地狠狠地教训那个人一番。

而高尔基那个年代呢?高尔基很少有安宁的日子,几乎天天有人伤害他、辱骂他、欺负他。我也有些想不明白,那些人做这一类损人不利己的事情干吗呢?这些毫无意义的事情值得他们去做吗? 所以,我们更要珍惜如今美满、幸福的生活。我们要抓住童年的尾巴,努力学习,千万别身在福中不知福。这样优秀的学习环境,这样美好的童年生活,我们再不好好学习,那就太对不起父母了。 如今,眼看童年就要走了,迎来的是充满活力的少年,让我们珍惜童年的最后一刻,稍不留神,童年就会离我们远去,抓住童年最后的时光,留下我们对童年最美好的印象吧!

第30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西游记》是一部以唐太宗时著名和尚玄奘去天竺(印度)取经的真实历史事件为依据改编而成的一部古典长篇神话小说。

作者吴承恩塑造出的几个主人公人物都形象鲜明,各具特色。

比如师父唐三藏。他是一个“老好人”,常挂在嘴边的口头禅是:“念念不离善心”,“扫地恐伤蝼蚁命,爱惜飞蛾沙罩灯”,可他也太善良了,常常是非不分地责骂孙悟空,把伪装的妖精当好人。别说是孙悟空了,就是换了我也会急得受不了:这个人怎么这样呀?简直太不可理喻了!不过,表面上看似迂腐、懦弱,人妖不分的唐僧骨子里却是个信念坚定,不怕艰难困苦,更不怕死亡的人。用一句什么话来形容他好呢?对了,就是“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我想,如果没有唐僧的坚持,孙悟空也许就会半路回花果山老家继续当他的美猴王,猪八戒说不定随便找个有吃有喝的好地方住下找个媳妇结婚了,他们四人不可能最后达到灵山取得真经,所以说唐僧在为取经的成功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这个百折不饶的人物在我心中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第31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名叫玛丽的小女孩从小就脾气娇纵,后来因为瘟疫父母准玩,她住进了姑父克拉文先生的米赛尔斯威特庄园。玛丽从佣人玛莎的口里得知米赛尔斯威特庄园里有一座神秘的花园,可是主人很恨那座花园所以就把花园给封锁了不让任何人进去。后来玛丽在知更鸟的指引下找到了那座密码花园的钥匙进入了秘密花园,从那开始她的生活变的十分的有趣。后来在密码花园里玛丽认识了迪肯。因为花园的美丽景色和狄肯的出现让玛丽也变得美丽,变得善良。他们用自己的劳动让秘密花园重新苏醒。他们还将自己的温暖撒播出去……玛丽和狄肯还帮助姑父的儿子柯林走出了阴影,变的强壮起来,促使父子俩的关系改善。

第32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今天,我们学习了《一个小村庄的故事》,原来小村庄空气新鲜、树木成荫,环境优美。后来,小村子里住了几户人家,他们不断用锋利的斧头砍树,一天,一天……山上裸露出了土地。

一年年,一代代,树木不断减少。在一个雨水奇多的八月,大雨没喘气一连下了五天五夜,第六天黎明,雨才停下来,而小村庄被咆哮的洪水不知卷到了何处。小村庄消失了。所有靠斧头得到的一切包括哪些锋利的斧头……

这个故事使我们懂得了:保护树木、爱护我们的家园。如果不知道爱护我们生活的地方,我们的家园——地球。不爱护大自然,就会受到大自然的惩罚,失去我们的家园。

我们要爱护地球,爱护大自然,保护好我们的家园,让我们共同努力做一个环保小卫士!

第33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曾经读过一本关于冒险的书《冒险之旅》,听这名字,你们是不是也想和我分享一下我的感受呢?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个小男孩,踏上了冒险之旅的经历。首先,他遇见的是蜘蛛殿里的蜘蛛王-卡尼欺,一走进殿里小男孩就中了卡尼欺的吸血网,小男孩被困在吸血网里,吸血网正在吸取小男孩的血,作为蜘蛛一族的能量,小男孩的生命命悬一线,就在这时,一道神光出现,让蜘蛛王它们什么也看不清,小男孩趁着这时逃跑了,小男孩坚持不懈,闯过了一关又一关,终于小男孩实现了愿望并拿到了他期待已久的黄金战甲。

我觉得这个小男孩非常勇敢,也很聪明,通过了一关又一关,他的信念坚定不移,完成了他自己的心愿,我要多多向你学习你身上坚持不懈的精神,我想对你说:“你太了不起了!”

第34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当我读小海蒂这本书时,就被海蒂那善良的性格吸引住了。她的微笑总是能让你心情舒畅,能使爷爷的脸上露出笑容。每天跟山羊在一起玩耍,山羊也会发出满意地叫声。她还珍惜一花一草多么可爱的孩子呀

可她的好朋友克拉拉坐上了轮椅,但在海蒂和爷爷的照顾下终于恢复了健康

读完小海蒂时,我被她关爱动植人的精神所感动。就像文中所说的海蒂去法兰克福给佊得的奶奶带面包,她多么善良给山羊做朋友,多么可爱的孩子尤其是她珍爱大自然最令我们学习她倾听枞树的刷刷声轻轻抚摸花儿多么珍惜大自然啊!

所以我们要海蒂一样,珍惜大自然你看现在某些人为了自己的利益,过度砍伐树木,造成了水土的大量流失,二氧化碳极速排放,破坏了大气层。有的人将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接排入江河中,污染了水源。还有的人乱杀动物,破坏了食物链---现在许多地方已经成了沙漠,这是对人类应有的惩罚。

相信大家看了小海蒂就知道该怎么做了。要像海蒂一样爱护动物植物不要伤害它们,从自我做起要像可爱善良的海蒂学习,珍惜大自然的一草一木,使我们明天的环境更加美丽。

第35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老人与海》是美国海明威写的关于老人、孩子和海的一本英雄主义的书。

文章里写了古巴老渔夫圣地亚哥在连续八十四天没捕到鱼的情况下,终于独自钓上了一条大马林鱼,但这鱼实在太大,把他的小船在海里拖了三天三夜才筋疲力尽,被他杀死了绑在小船的一边,在归程中一再遭受鲨鱼的袭击,他用尽了一切个人手段来反击。鱼叉被鲨鱼带走了,他把小刀绑在桨上乱扎、刀子折断了,他用短棍。短棍也丢掉了。尽管结果鱼肉都被咬去了,但什么也无法摧残他的英勇意志。

看到这里,我不禁想起了我的妈妈,她就像老人一样的坚强、自信。

在我们这个家里,靠我妈来维持,每天很早起床,做饭、干活,然后晚上11点睡觉,平时妈妈省吃俭用,把省下来的钱作为家里的补贴与生活费、我的教育费。而且每天早上运动,来保持充沛的精力。今年我又得了肾炎,但我的妈妈还是微笑的对我说:“没事的,会治好”。为了让我过上与平常孩子的生活,每天都陪我。这么多年来,妈妈毫无怨言。

“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打败”。这是圣地亚哥对人们的真实忠告!

第36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当大家把目光聚焦在出国留学的时候,相关的图书也开始活跃于书市,百家出版社推出的《雾都闯儿》,给人带来了强烈的心灵震颤。字里行间看不出一点虚假和矫情,它让你看到的是一个真实、袒露的灵魂。让你看到一个富家子弟出国留学后,他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是如何发生根本改变的。 作者沈煜润还不会作假。他在这七八万字中,看似不经意地记录下自己学习、生活经历的轨迹,但可以提炼出一种像他这样的少年难能可贵的思考,而这种思考“只缘身在此山中”时是无法取得的。孤身一人在异国他乡的见闻和经历,使他懂得了中华民族的伟大,懂得了作为中华儿女的骄傲;第三,在孤独闯荡的艰辛中,他懂得了自己的责任,明确了自己的目标:要努力学成报效祖国。有了这样的思考,有了这样的目标,当然能学成,当然不会浑浑噩噩,当然不会白趟一回用金钱和青春汇成的河水。

现在的都市家庭,几乎独生子女一统天下。一些孩子因养尊处优,长辈溺爱,容易妄自尊大,专横跋扈。父母们望子成龙,朦胧地认为把孩子送出去,更能让他们早日成才,而孩子自己则对出去一派懵懂,反正花父母的钱,出去开开洋荤,先玩它一把,白白浪费了大把的银子,大好的光阴。

我建议不妨读读这本书。

第37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叫《谁动了我的奶酪》。大概内容是这样的:

两个人和两只老鼠住在一个迷宫里,为了生存,他们不得不找奶酪吃。老鼠每天都勤奋地找到足够的奶酪,而人却是耍小聪明找到奶酪。他们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

有一天,两个小人找到了一个巨大的奶酪站,小老鼠也找到了这个大奶酪。小人们心想:哈,后半辈子有福了,这块大奶酪一定吃不完。小老鼠们像平常一样吃着奶酪。他们就这样度过了一天又一天。

突然,有一天,那个巨型奶酪像是突然长了双强壮的翅膀,悄无声息地飞走了。小人们看见了,怀疑自己走错了路,便又开始找路。找了半天,才知道大奶酪没了。他们俩又是哭又是跳,便想一些问题,比如:谁动了我的奶酪?小老鼠们看见了,只是叹了口气,又去寻找别的奶酪去了。两个小人就天天在这里想问题。终于,一个人想开了,对另一个人说:“我们去找别的奶酪吧!”那个人不听,还是在这里叹气。第二天,第二个人也想开了,便和第一个人找新的奶酪去了。

终于,他们俩又找到一个奶酪站,可两只小老鼠已经在里面吃了很久了啦。

这本书告诉我们:遇到问题不要怨天尤人,不能被眼前的情况吓到,一条道走不通了走另一条道。只要你滴下了汗水,就一定能吃到“成功的果实”。

第38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木偶奇遇记》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我读了一遍又一遍,爱不释手。

匹诺曹非常调皮,它是由一个叫杰佩托老人制造出来的。一做好,匹诺曹就冲出家门,自已去了另一个世界。他经历了许多危险,欺骗了仙女和父亲。每一次撒谎,他的鼻子就会不由自主地长长,可以说是吃尽了苦头。

后来,匹诺曹渐渐懂事了,变得孝顺了。他们一起进了鲨鱼的肚子里,等着慢慢消化,父子俩齐心协力逃出了鱼肚。匹诺曹和父亲走到一所小屋,父亲饿的没有东西吃,他每天从种菜的农夫那里提一百桶水浇菜地,换一杯牛奶给父亲喝,救活了父亲。还帮助了生病的仙女。最后,仙女帮助了匹诺曹,从一个木偶变成了真正的男孩子。

读完这本书,我心潮澎湃。从匹诺曹的身上看到了自已的影子。以前我很贪玩,特别是抵挡不住电视与电脑的诱惑。如果有人找我出去玩,我也会像匹诺曹一样跟着他走。毕竟学习比游戏要枯燥的多。当然,我现在知道了,玩是可以的,但也要有个度,千万不要因为玩影响学习,否则会因小失大。

《木偶奇遇记》真是一个生动而富有教育意义的故事。读后,我受益匪浅,明白了做人要勇敢、诚实、善良,这样才能得到别人的信任和尊重。

第39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贝多芬是人类历最伟大的音乐家之一,寒假期间我就读了《贝多芬传》,这本书写了贝多芬坎坷、多难辉煌和传奇的一生。

这本书从贝多芬不幸的童年生活开始描写的,他从小就没有享受过家庭的温暖,从童年起,人生对他而言,就是一场悲惨而漫长的战斗。小时候的贝多芬就显现出过人的音乐天赋,加上父亲的的严格要求,8岁时就开始在音乐会上进行表演,13岁被任命为宫廷剧场的首席小提琴师。然而,不幸悄然降临,17岁那年,他热爱的母亲去世了,他承担起了一家之主的重担,但他并没有放弃对音乐的热爱,25岁那年,在维也纳举行了首场钢琴演奏会,然而,不幸再次降临,他的听力出现了问题,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彻底失聪了,但他依然没有放弃对音乐的追求,在失聪之后创作了大量的音乐作品,期间也受到了很多的磨难,贝多芬都坚强的承受,用自己坚强的意志与厄运对抗。

贝多芬以自己的人生历程告诉我们:人生不是一帆风顺的,要有坚强的意志,才能经受住厄运的打击,才能把握自己的命运。一句充满豪情的话可以概括他的一生,这句话也成为一切勇敢人的座右铭:“唯其痛苦,才有快乐!”

第40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作家林格伦有一本十分好看、充满童趣的'书,那就是《长袜子皮皮》。他生动得描写了皮皮在维洛古拉里有趣的七彩生活,充满了童趣。他把皮皮描写得栩栩如生,仿佛她就在我们身边一样,也把那里的风景描写得如诗如画,让人身临其境。

这本书主要讲了小女孩皮皮独自一人在维洛古拉住下,和杜米、阿妮卡成为好朋友,每天在一起快乐地玩耍。一天,皮皮在海上失踪的爸爸突然来看她,爸爸已经成为一个小岛的国王。于是,皮皮带着她的两个好朋友跟随爸爸一起去了那个小岛,在那里,他们又结识了许多朋友。最后,他们三人又回到家乡,开始了以前的那种快乐生活……

皮皮是一个友善的孩子。虽然力大无穷,但是从不欺负别人,还乐于帮助别人。我们也应该向她学习。可是,在生活中,以大欺小的人并不少见。体育课上踢足球,如果六年级的学生也在踢,他们就会霸占操场,不让我们踢。这种以大欺小的行为真不好!

皮皮还是一个自理能力很强的孩子。她一个女孩子,竟能独自一人生活,并且把家整理得井井有条,真是不可思议。我们在家的时候也应该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事培养自己的自理能力。

看完这本书后,我想,我应该做一个像皮皮那样不欺负别人,有自理能力的人。

第41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童话就像一座幻想城堡,茫茫大海中的一盏灯塔。读《安徒生童话》,风格朴素清新、语言生动优美,充满着乡土气息。安徒生用童话表达了他人对间的爱。

一个个绚丽多彩的童话故事充满了无穷的神力,能把我们的眼睛拉过去,看完了还想再看一遍,拿起了就舍不得放下。它在我们的心中播下了种子,生根、发芽、开出了美丽的花儿,结出了果子。

童话是回味无穷的,在《安徒生童话》里,我最喜欢《沼泽王的女儿》。故事的内容是:在一个沼泽地附近,住着一群鹳鸟。一天,鸟妈妈出来找吃的,看见三只带着王冠的天鹅飞向了沼泽地,这三只天鹅原来是埃及国王的三个女儿装扮的。国王得了重病,小女儿做了一个梦,一位仙女对她说“只有到丹麦沼泽地去采一种莲花,并把它放在国王的胸前,才能治好国王的病。” 于是小女儿和姐姐穿上天鹅羽衣去了沼泽地,两个姐姐害怕掉到里面再也出不来,就返回了埃及。只有小公主不顾生命安危留了下来,掉进沼泽里以后,见到了沼泽王。沼泽王既感动又同情,愿意帮助她,送给她一朵莲花,原来那朵神奇的莲花就是沼泽王的女儿。小公主和沼泽王的女儿在鹳鸟夫妇的帮助下,安全到达埃及王宫,终于治好了国王的病。

我们也要像小公主和沼泽王的女儿一样,做一个勇敢、善良、热心帮助别人的人。

第42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邻居家的小男孩是我家的常客,差不多每天都要跑来向我报告幼儿园的新闻,或者显示显示他学会的新本领。一天,他来到我家,从桌子上拿起一把小刀,又向我要了一只苹果,说:“大哥哥,我要让你看看里面藏着什么。”

“我知道里面是什么。”我瞧着他说。

“不,你不知道的,还是让我切给你看吧。”说着他把苹果一切两半。我们通常的切法是从顶部切到底部,而他呢,却是拦腰切下去。然后,他把切好的苹果举到我面前:“大哥哥,看哪,里头有颗五角星呢!”

真的,从横切面看,可以清晰地看出,苹果核果然像一颗五角星。我见过许多人切苹果,他们对切苹果都不生疏,总是循规蹈矩地按通常的切法,把它们一切两半,却从未见过还有另一种切法,更没想到苹果里还隐藏着“五角星”!

苹果里藏着五角星,但不是每个人都能看见他。他一直在那里,等着心思灵活的人去发现他。生活有时就像苹果里的五角星,如果你一直拘泥于陈规,而没有勇气和创意尝试新的生命的另一种宽广,那颗小星星也会永远藏起来,让你错过人生的彩绘。

第43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佐贺的超级阿嬷》。这本书讲述的是作者洋七先生与他的外婆一起度过的那八年时光。在物质缺乏的时代,作者从外婆身上感受到的,是乐观的力量。

外婆的一生经历贵族的光彩和失去丈夫后独自抚养七个子女和一个外孙的艰辛。在生活的巨大落差面前,乐观的态度让艰苦的生活变得快乐,她说:“穷有两种:穷的消沉和穷的开朗。我们家是穷的开朗。”于是,在贫穷的日子中,作者一样感受到了幸福,这也许便说明了前言中的“幸福不是金钱左右的,而是取决于你的心态”,正是乐观的心态带来了幸福。 作者洋七先生曾是作为棒球特招生进入棒球强校广陵高中,怀有成为职业棒球手的梦想,但却在高二时因伤未能如愿,极大的失落中,他选择去闯荡天下,应聘歌手、汽车修理工、出租司机等职位一一失败。乐观的心态又给了他力量,从跑龙套做起,终于成为喜剧泰斗。

任何时候都能开朗乐观的孩子与"欺负事件"无缘。如果被别人说到痛处比如"肥蛋"、"穷光蛋"等,你或许会受到伤害,但是,以前的孩子具有将这些难堪转化为笑声的开朗与坚强。 "穷光蛋!""你说什么?如果不服气,你也做做看呀。你想做穷光蛋还做不上呢。"

外婆给我们的,便是这样一份精神财。

第44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暑假,我一口气读完了托尔斯泰晚年的一本着作《复活》。似乎很深奥,却又像读懂了什么,精神上的复活,比现有拥有优越的物质生活显得更加珍贵,更有意义。

一个曾经有着纯真美好的童年,对生活充满希望的年轻人,却在鱼龙混杂的上层社会中过着花花公子般的生活;一个美丽纯朴的姑娘,在长达八年的妓女生活中堕落。他们也许会这么浑浑噩噩地过完一生,但因一次法庭上的偶遇,使这一切发生了改变……

这一次,聂赫留朵夫以陪审员的身份来审理玛丝洛娃的案件,他认出被告就是他年轻时伤害过的卡秋莎·玛丝洛娃,又听到她被冤枉时的惨叫,或许是灵魂的反省吧,他在玛丝洛娃入狱后奔波在社会的高层,希望替他减刑,可都没成功,一次次探狱,聂赫留朵夫看见玛丝洛娃奄奄一息的样子,觉得自己现在所拥有的都不算什么,于是用自己的全部家当将她保释出来。

他又一次向她求婚,她却拒绝了,因为她不想连累聂赫留朵夫……

这里,聂赫留朵夫和玛丝洛娃真正意义上的复活了,这并不是死而复生的复活,而是一种心灵反省和净化,使自己的心灵得到升华。托尔斯泰在这本书中反映了人性的丑陋与纯洁。《复活》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好书,大家有机会可以读读他。

第45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看了《绿山墙的安妮》这本书后,我十分感动,孤儿院的女孩竟然能成为全校第一,既然如此,为什么我们条件这么好的人不能学好呢?

安妮是一位在孤儿院长大的女孩,被母亲抛弃了,在一家人要想孤儿院领养一位男孩子作为帮手,结果却不小心带来了她,当她要被送走时,家里的助手都很不舍得,于是他们用自己的财产来抚养她,她从小是一位爱说话的人,她异想天开,很有幻想力。她在绿山墙认识了一个新朋友——戴安娜。于是,她们就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在书中,我们会被安妮的想象力、好奇心和超常的思维所佩服的五体投地:幽暗的森林因为自己的想象而变得神秘阴森。在他的生活中,她明白了不能有太多想象,不能粗心大意,同样,看这本书就像在翻阅一本记录了安妮·雪莉成长的故事书,她在成长,我们也在成长。你能想象得到吗?从勇敢顶嘴的小女孩长成一名亭亭玉立的少女,从不听话的小女孩长成一位乖巧的少女……她用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女王学校,并拿到了学校的第一名,成为了万众瞩目的女孩。

看完了这本书,我的求知欲望更高了,我真希望能成为安妮啊!她那么活泼、大方、开朗,那么好学、积极、向上。她应是我们每个人心中的榜样。作文

第46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我从一年级到五年级,读过的书很多,却没有一本让我有着深刻的印象。如果真的要在读过的书中选一本印象最深刻的,那莫过于今年五年级读过的《青铜葵花》了!

看《青铜葵花》时,我无时无刻不为他们的亲情所感动。它主要介绍了乡下男孩青铜与城市女孩葵花成啦兄妹相称的朋友,他们在一起生活,一起玩耍,一起长大,并且一起经历啦各种各样的事情,如青铜一家编芦花鞋、教青铜识字、发生蝗灾、奶奶的死等等,让青铜葵花在不知不觉中产生啦浓厚的感情。当葵花要被城里人接走时,葵花哭泣着不想走,而妈妈、大麦地的人都舍不得葵花走,他们早已把葵花当成青铜家的孩子,在最后,青铜没有哭,也没有闹,他只是整天的发呆,并且喜欢独自一个人钻到一个角落里。青铜无声无息地躺在地上,不知过了多久,他醒了,他看到了葵花正向他摇摆着手,他张开嘴巴,用尽了平生力气,大喊一声“葵—花!”泪水泉涌而出,当时阳光倾盆、一望无际的葵花田里,成千上万株葵花,花盘又大又圆,正齐刷刷地朝着正在空中滚动着的那轮金色的天体……

在这里,我感到了他们之间浓浓的亲情!他们浓浓的亲情感动了我。青铜葵花虽穷,但掩盖不了那一颗颗善良的心。我看完了《青铜葵花》,心里满是感动……

第47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有一种力量能使人不断地进步,有一种力量能让人不断地完善自我,这便是梦想的力量。许多人,开始时都有自己似乎不可能实现的梦想,但为了早日能实现这个梦想,而不断地努力着、努力着……

我曾经看过一本叫《根鸟》的书,里面的情节十分动人。

书主要讲的是一个少女到悬崖边上采花,一不小心掉进了大峡谷中,之后她便常常出现在一个叫根鸟的少年的梦里,根鸟出发了,一飞冲天,去寻找属于自己的梦,荒漠,草原,大山,村落,峡谷,小镇,数都数不完的一个个场景奇异而玄妙,根鸟成长在现实与梦幻之间,他下定决心以梦为现实,度日如年的穿过了他的成长阶段,在恍惚和迷乱,清醒,执着,一往无前,最终找到了悬崖边上采花的那个少女。

虽然,这不是现实失活中的故事,但也能激发了我的理想。于是,我下定决心:当一名优秀的教师。我对能当上一名老师是多么迷恋啊!看着老师站在讲台上,为我们分析题目;帮我们能更快地理解题目,我心里是又羡慕又妒忌。虽然我知道要当一名老师不容易,当一名优秀的老师更不容易。老师就如同一只点燃点蜡烛,在墙角默默地流泪,但当看着自己手把手教出来的学生考上名牌大学时,心里又是多么骄傲,多么自豪。

成为一名作家是我的梦想,但我要不断地努力,使梦想早日不再是梦想。

第48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最近读了一本书,名叫《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感触颇深。

主人公鲁滨逊是英国人,出生于17世纪中。他从小就喜欢探险,在他19岁那年,他不顾父母的反对和阻拦,过上了航海冒险的生活。一天,暴风把鲁滨逊所在的船只吹翻了,鲁滨逊没有被淹死,但他漂流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荒岛上。

鲁滨逊没有放弃生的希望,他开始尝试自己建造房子,开垦土地,种植粮食,圈养动物,修建船只……他靠着顽强的毅力和惊人的智慧,在这个孤岛上足足生活了28年!最终回到了故乡。

读完这个故事后,我对主人公鲁滨逊的智慧和毅力感到深深的佩服,他是有多么大的毅力才能在这个孤岛上生存下来啊!设想:假如是我,我能在这个孤岛上生存下来吗?我能像他一样不放弃,寻找生的希望吗?我能像他一样自力更生吗?答案是:不能。想想我自己,几乎一点自理能力都没有,早上要妈妈叫我起床,不会梳头,不会洗衣服,家务活也很少干,连煮饭都不会,想想都觉得惭愧。我和鲁滨逊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呀!

我想:我一定要向鲁滨逊学习,首先,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不麻烦爸爸妈妈,自己梳头,自己洗衣服,自己叠被子,自己上学,多做一些家务活,提高自理能力。还有,我们在困难面前也要向鲁滨逊学习,不畏惧,不退缩,勇敢面对困难,克服困难!

第49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看着那一篇篇动人的童话,我仿佛来到了一个个不同的世界里,那惊险的情节让我提心吊胆,担心每一个人物的命运;那圆满的结局使我欢呼、雀跃,永远都喜欢那句“公主和王子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了。”不要去理会光阴的流逝,童话将一直是我最爱的主题……

《安徒生童话》的一张一页,都让我懂得了世界上的“真、善、美”。我多么希望世间可以充满了无私的爱,那这个社会将变得多么和谐,不会再有更多的“卖火柴的小女孩”,让爱伴随着风儿吹进每一个人的心田吧!

《皇帝的新装》让我看到了这世上的虚荣和愚蠢,也让我懂得了只要有一颗纯洁的心,就能够打破这那一个个虚伪的谎言。我多么希望当皇帝在大街上展示他的“新衣”时,可以多一些诚实的人,指出这离谱的错误啊!

《丑小鸭》让我知道了只有经历狂风暴雨的洗礼,才可以看到绚丽的彩虹。丑小鸭也是经历了挫折的磨练,才变成一只美丽的天鹅。这不也验证了一句古话:“不经一番彻骨寒,怎得梅花扑鼻香”?我希望将来也能像丑小鸭一样,经过一番雕琢,从一颗普通的石头变成精美的玉器。

童话,如同太阳一样,照在身上,暖在心里;童话,如同棉花糖一样,吃在口里,甜在心里;童话,如同春风一样,吹在脸上,飘荡在心中……

第50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今天,当我学习了最后一分钟我从心里感到无比的高兴,因为香港同胞在殖民统治下的悲惨生活终于结束了,同时,我也为香港回到祖国母亲的怀抱而感到无比的自豪。

香港自古以来就是我国的领土,但香港却被那可恶的英国侵略者给占领了。这使我联想到了:“那个时候的旧中国是多么的弱小,英国是多么的强大无比,横行霸道,为所欲为的”。

我看见“虎门上空的最后一缕硝烟,在百年后的最后一分钟,终于散尽。”在1839年,林则徐带领地方官员,在虎门烧掉了毒害人民身体的鸦片。如果不烧掉,那还会毒害多少中国人的生命呀?我的脑海里仿佛浮现出了多少中国人民那痛苦的呻吟声。

“当一纸发黄的旧条约悄然落地”我仿佛看看到了中国人人民一齐欢跃起来:“我们终于不用再受那些英国人的侮辱了,我们拥有了自己的领土了,终于摆脱了那些发黄的旧条约了。读到这儿,我感到了无比的高兴。

香港在1997年7月1日这一天,终于结束了受英国政府的压制,带着祖国人民的喜悦,回到了祖国母亲的怀抱,如今,我们最可爱的香港回家了,香港,你可算回到了祖国的怀抱,几十年来,侵略者在你的土地上蛮横无里,为所欲为,到处杀人放火,奴役香港人民,今天你终于摆脱了那些已经发黄的旧条约了,你回到了自己的温暖的美丽家园,现在你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

在香港回归后更加繁荣了。香港回归与内地的联系不断增强,在香港企业内地,投资与经济贸易的同时,内地企业纷纷赴港上市筹资。目前,内地香港达2000多家,总资产达到2200亿美金。内地企业与资本已成为香港经济繁荣的另一支撑力量。

希望香港的明天会更美好,更加繁荣富强。这是我发出衷心的祝福。

战狼观后感1

《战狼》是一部国产影片中本就不多见的特种兵题材电影,也是一部虽然说不上完美,却绝对见着诚意的作品。尽管故事情节非常单薄,细节处理上也偏于戏剧化一些,可是这些不足背后隐约可见的真实因素,却依旧是让人心潮澎湃,热血沸腾。

同我看一场的观众都是年轻男性,甚至可以说是男生。也许,这样的影片更对他们的口味,容易讨得他们的欢喜。但是,这种硬汉型热血片从来也是我这个白羊女的心头所好,也许每个男人心中都有个英雄梦,梦想自己身手高强百折不挠拯救世界,也许,每个女人心中都有一份英雄情节,不管她们信不信荧幕上的故事,但依然轻易为里面的英雄心折。

《战狼》中的动作场面相对而言还是很真实的,并没有太多艺术化、影视化,虽然难免被内行人看出毛病,但是作为外行,我看得很欢喜。一招一式,一言一语,有着硬朗朗的豪气,也有着笑嘻嘻的痞气,后者和前者融合,才是更有烟火气的英雄。

冷锋这个角色在电影中依旧起着个人英雄色彩,但是比起吴京的第一部作品《狼牙》,他就像是一匹进了狼群的孤狼,虽然锋芒仍在,却学会了团队合作。我最近看了几部特种兵题材的小说,虽然都是已经艺术处理过升华过的再创造,可是每每心里依旧很受触动。魏巍曾经写过《最可爱的人》,在影视剧作品和书籍作品中,军人依旧当得起这个赞誉。不是每一份付出都可以被铭记,不是每一个牺牲都可以成永恒,更多的是那些连名姓都没有留下,连面容都不曾被记住的无名氏。

我想起曾经看过的一副漫画——一边是鸟语花香,一家人幸福的散步。另一侧,却是被荒草黄土掩埋的战士尸骨。虽然如今不是战争时代,没有连天的炮火,慌乱的流离,我们看不见的牺牲也从未停止过。不是每一份付出都会有回报,但是每一份都应该被记得,哪怕不是被单独记得,只是记住有那样一些人。

从故事来说,《战狼》其实是个“小故事”,无非就是毒枭老大为弟弟复仇惹起的祸端,但是由小见大,“犯我中华者,虽远必诛”,是一种烈烈的卫国情怀。“青山处处埋忠骨,何必马革裹尸还”,还有哪一种牺牲比这一种更值得?“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还有哪一种思念比这种更让人痛彻心扉?

也许《战狼》中的壮烈不能与抗战片中的英雄们相比,但是同样值得尊重。也许《战狼》只是吴京的一个梦,可是谁又能说这不是国人的梦?

我一直觉得吴京的身上有种“狼”气。出道时那个天真纯良的功夫小子,在磨练中成长为如今的战狼。《狼牙》中的杀手角色还让人觉得有些过于个人YY英雄化,《战狼》中的冷锋便已经非常真实可爱。他在《男儿本色》中出演的那个冷血冷面杀手天养生,曾经就让我觉得很像一匹孤狼。尽管杀人不眨眼,算得上凶狠狠毒,却是那部电影中我最喜欢的一个角色。个中原因也说不清是为什么,可能是天养生身上的一些东西很触动我。《杀破狼》中的那个角色,几乎没有“性格”,出场就是杀杀杀,刀刀见血,出手必死人。那个角色身上便只剩下了狼的凶狠,除此之外,都是残缺。那个角色是不完整的,戏份被减到那么少的他,只能有限的展现一个点了。从《狼牙》到《战狼》,中间已经可以说是“飞跃”,也期待吴京的下一部作品。

战狼观后感2

冷锋,我想对你说“冷锋”。我遇见你的时候,是一个周末。你是个英俊的年轻人。那时你是中国军队的狙击手。他因在与武装罪犯的战斗中违反纪律而被调到狼战士中队。在你的一次演习中,你的战友牺牲了。你发誓要为你的战友报仇,一路追到敌人的后方,一次又一次地躲避危险,最后完美地完成了任务。

冷锋,你的第一印象是“酷”。当你躲在塔里,一动不动地瞄准敌人时,我惊呆了。但是你的风格非常感人。为了救你的战友,在你可能退出军队的情况下,你会毫不犹豫地违反纪律开三枪,穿墙藏匿并杀死武装毒贩。当被问及像这样违反纪律是什么感觉时,你大胆地说:“拯救战友的感觉真好!”这种强大的精神力量让我热血沸腾。

冷锋,你的军事素质也很高。在狙击手的监视下,你敢轻装上阵,避开敌人的火力。踩在地雷上时,你应该冷静下来,用后空翻来避免地雷爆炸致死。当你与敌人战斗时,你会用你一生所学的招数来勇敢地击败敌人。你的这些特殊能力是普通人无法企及的。这些能力也为你的荣誉和荣耀做出了贡献。

冷锋,我比你差多了。平日里,我胆小怕事,不敢和陌生人或长辈打招呼,这与你的英雄主义和自信心理形成鲜明对比。你的忍耐力很长,我经常半途而废.与你的`许多优点相比,我感到自卑,但这也给了我更好地发展自己的更多动力。

冷锋,谢谢你带给我的一切:坚持、团结和对自己的新看法。

战狼观后感3

在期待中迎来了吴京的新作《战狼》,早已远离愤青年纪的我也不禁因为这部电影再次热血沸腾,直到离开电影院,头脑中依旧回想着那句:犯我中华者,虽远必诛!

回头看《战狼》,尽管故事情节上有点俗套,但在剧情结构上丝毫没有拖沓之感,本身这部电影也并非文艺片之类要表达什么特殊意义,简单的故事让它的核心关注点更加集中在精彩的打斗和战争场面上,而以集体乃至国家荣誉作为推动剧情发展的安排也算符合军事题材电影的特征。影片没有过多在剧情上花功夫,以冷锋(吴京饰)的人物命运为线索,通过一段简短的开场展开了故事,也顺带给这个刺头士兵一个全方位的描写,身手敏捷、思维活跃果断而自信。

真正精彩的是在冷锋进入战狼中队之后,号称中国军队中精英中的精英,战狼部队就好像它的名字一样,与狼战斗!从声势浩大的新兵接待就可以看出,影片放弃了那种扮猪吃老虎式的文火慢炖,无论是战狼中队还是冷锋,都展现出一股气势凌云的锋芒,即便是面对一群狼也丝毫不畏惧,特别是冷锋身上那种迎难而上直取狼王的果断,全面展现了现代军人的气质。

而战斗也是从一次实战演习开始的。虽然对于军事演习我们早已见怪不怪,但那些形式化的战斗演练还是让我们眼前一亮,《战狼》所展现的并不是一般意义的军事化训练,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影片中的战斗其实已经非常接近目前军队的实战。而实战的场地也十分独特,不仅视野开阔,原生态的热带雨林也让战斗显得更加震撼,在3D效果下,随着人物的奔跑,那一段段被炸飞的树枝和一颗颗溅射的弹壳直逼眼前,即便是身为男人的我偶尔也被吓到,看过不少3D电影,还是第一次体验军事题材的3D电影,自然格外刺激!

好戏还在后面。冷锋同猫王(斯科特·阿金斯饰)的王对王是整部影片的高潮。一个是中国特种兵,一个是美国海豹突击队特种兵,两人的丛林对决可谓惊心动魄。但因为冷锋面对的是荷枪实弹的雇佣军,己方的空包弹本已劣势尽显,加上有心对无心,猫王的首次出击险些要了冷锋的命,可他的好兄弟却没能躲过这一劫,前一刻还在打屁吹牛的兄弟此刻却化作冰冷的尸体,而敌人好似玩一般地来去自如,对冷锋,对中国军人来说,这无异于一次狠狠的打脸!

回过头来想想,这种类型的电影一个很重要的关键在于如何控制电影的情绪。如此时此刻的国耻私怨的转换,一场原本有惊无险的演习因为猫王的降临成了两个国家尊严的较量,虽然不是大规模的XX,但通过先前的铺垫和猫王一系列挑衅和戏虐的言语,以及队友的尸体,激昂的背景音乐和旅长“犯我中华者,虽远必诛”的宣言,整个影片的情绪被推向最高点,士兵们纷纷换上实枪实弹,而前方是他们夺回尊严和仇恨的战场。

虽然影片《战狼》说不上经典,但凭借着吴京个人精彩的打戏以及中国首部3D版XX电影,可以说足以称得上是好莱坞级别的大片。故事上的俗套在紧张刺激的节奏和详实的打斗内容的掩盖下确实也无关紧要,加上影片确实也弘扬了中国军人敢战善战不怕战的形象,在先抑后扬的表现形式下,看得人动魄惊心。

战狼观后感4

今天,我们开始了人生中的第一次军训,为了明天的效果可以更好,校方决定让我们观看一部关于军事的电影——《战狼》。在看完电影后大家都感触颇多,我也不例外——这部电影让我深切地感受到了军人的团结以及伟大。

这个电影的主要内容是:故事主人公冷锋在一次任务中为了救自己的队友而犯下了错,被上级痛骂了一顿后被罚到了战狼队接受训练。在一次实地演习中冷锋已融入到这个队伍中然后接受一系列挑战,后来外方入侵,冷锋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队友被敌人枪杀,他鼓足了勇气与队伍一起抵抗敌人。最终以团结的力量击退了敌军,冷锋又回到了部队……

其中令我印象深刻的一段是:六个队员在演习时遇到了一群狼,那几头狼眼里闪着亮光,锋利的牙齿上下咬动,口水也在不停地往下流,它们如饥似渴,像几天几夜没入食过似的,在人群中觅食。看到这样的几头狼大家虽然心中还是有几分害怕,但还是努力克服,与一群饿狼相抗争。他们统一端上步枪,用步枪的尖头去刺狼。一不小心,那只饿狼扑到了一个队员的身上,冷锋毫不犹豫,他立刻扑在那只狼身上与那只狼作斗争。随后又用步枪刺死了它,其它狼都吓跑了。我也真真实实地从中感受到了团结的力量。

“团结”就是一个集体结为一心,说到这我不禁想起了今天的军训,因为太阳暴晒的原因,大家都零零散散。整日都心不在焉,好像就没有一分钟大家的心弦在一起过。教官教我们正步的时候需要抱腹,两只胳膊都要碰到别人,但大家都因为害怕退退缩缩地,一点都没有军人的威严。我们在迈开腿向前走的时候,大家都各走各的,教官喊“立定”时,人都是前一个后一个没有一排是整整齐齐的。想到这我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好好反省自己。

说到“伟大”,从古至今有多少例子都在为伟大这个词添光,有的是为别人,有的是为家庭,有的是为了国家,在我的理解中伟大也有奉献的意思。而我们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都是为了人民而每日每夜的像魔鬼般的训练,寒冬腊月他们起早贪黑地训练,只是为了有一天可以保护祖国和人民,光凭这一点就值得所有人尊敬。

人,因为团结的力量,在这个战火连天的世界中生存下来,也因为团结我们彼此更相信彼此。

啊!军人们的相互团结这难道不是他们的最大的光荣吗?

战狼观后感5

主旋律不是一个新词。1987年提出“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至今已三十个年头。《湄公河行动》开创了主旋律电影的第三个阶段,开始具备市场自主性。而今年暑期火爆的《战狼Ⅱ》以近乎甚至超越欧美大片的水准,无疑又将主旋律提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主旋律电影要达到如此高的水准,是很不容易的。既然是主旋律,就是要“以弘扬党、国家和社会主流意识形态为主要诉求”。我们看到的许多老片子都是主旋律,但是从电影的角度而言,确实差距悬殊。难怪有电影人疾呼“要拍好主旋律电影,首先得拍好电影”。而过分追求市场效应,削弱甚至忽视主旋律恐怕也非上策。“建国、建党、建军”三部曲作为主旋律“标杆”,却总是褒贬不一,也被人贴上了“数星星”、“无主线”、“情节怪”等标签,就连今年暑期热映的《建军大业》也受到了演员形象与实际形象不符等诟病。由此看来,《战狼Ⅱ》确实意义非凡,它的成功不仅在于生动丰富的情节,更是因其把握了当今世界的时代精神与中国特色的家国情怀两大契机。

当今世界,复杂多变,地区战乱,频有发生。而中国在坚持不侵略、不称霸的同时,积极维护地区乃至世界和平,作出了卓越贡献,体现了大国风范。这是一个很好的切入点。影片中冷锋(吴京饰)手举五星红旗,卸下武器,带领车队驶过战斗区,红巾军(反政府武装)无一冒犯,冷锋坚毅自信的神情与红巾军们的胆怯畏缩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为何冷锋在两手空空的情况下走过敌人的荷枪实弹,能够如此笃定决绝呢?就是因为那面五星红旗。中国,早已从一个落后挨打的“沉睡的雄狮”中醒来,日益强盛的国力使五星红旗成了保护中国侨民与非洲难民的无声武器,红旗背后,是强大的祖国保卫着他们的生命。所以,今日之主旋律,不一定是在中国军队与雇佣军、反政府武装等正面交锋最终取胜中表现,也可以从中国人民保护侨胞、保卫地区世界和平中体现。总之,着眼于新时代祖国的迅猛发展与稳固提高的国际地位,抓住时代机遇,是主旋律电影的一个创新点。

同时,我们也可以注意到,欧美大片中,体现得较多的是个人英雄主义,而家国情怀则是“中国特色”。“国是家”的思想为中国人所独有,将家与国紧密联系在一起,既是中华民族的思想基础,又是主旋律电影的一大着眼点。影片将冷锋为了为未婚妻子报仇作为事件的起因和一条主线,保卫祖国和世界人民为另一主线,相互穿插。在“复仇”过程中,同时也在报国,也在为和平而战、为正义而战,而且绝对少不了祖国的后盾。如果没有中国海军的导弹袭击,所有人都可能客死他乡;没有那面五星红旗,所有人都可能去不了和平的天堂——中国大使馆……这既是《战狼Ⅱ》的一大亮点,也是主旋律尝试超越欧美大片的一个绝佳着眼点,它更激励着我们将自身的命运同国家的命运紧密相连,为祖国的繁荣稳定和世界的和平发展作出贡献。

我们能从《战狼Ⅱ》中汲取的还有很多。让主旋律登上银屏,走进各家,不断提升主旋律电影质量与水准,同时更要深入人心,提升人民的爱国情与获得感,加强国家的凝聚力与向心力,成为人人叫好、家家竖起大拇指的经久不衰、日久弥新的优秀影视作品。我们渴望,像《战狼Ⅱ》这样的时代之作能再多一些。

战狼观后感6

暑假期间,《战狼2》上映了。我看完以后不禁想:《战狼1》都讲了些什么呢?

真巧,军训第一天,老师便带着我们看了《战狼1》。

这是一部热血沸腾的电影。电影讲了一名叫冷峰的军人,因为一次执行任务时不听上级指挥强行打死罪犯而受罚,又因得到赏识加入了“战狼”特种兵部队。在茂密的森林中,他经历了队友的死亡,在雷区中穿行,与敌人肉搏,凭着军人的勇气、毅力和智慧,守住了国家边疆,为牺牲的队友报了仇。

军人是一个坚强、不怕困难的形象,但更多时候,他们之间无言的守护、壮烈的牺牲更让人动容。影片前半段冷峰在“战狼”中的分队长在一次实战演练时将他的军帽摘下,里面夹着他两岁小女儿的照片,对冷峰说:“我闺女,漂亮吧?”他脸上洋溢着自豪、幸福的笑容,然而内心该有多么苦涩呀!作为一个父亲,他本应该陪伴幼女度过快乐的童年,呵护她长大;作为一名军人,他必须为祖国浴血奋战。这同为他的责任,而他选择了后者。然而这场演习竟假戏真做,这位军人为掩护同伴牺牲了。临死前,他的嘴角溢出鲜血,伤口皮开肉绽、血流不止,双眼紧盯前方,他的军帽,里面夹着一张照片,上面是一个扎着羊角辫的小姑娘,那是他的女儿。

有多少军人,为了我们的太平生活而牺牲;他们抛头颅、洒热血,只为送走那鲜血逆流成河的日子。那些牺牲的战士,他们或许有妻子、有儿女;他们或许是文人书生,满腹经纶,却愿意为了正义而弃笔从戎;他们或许还很年轻,满怀青春的热血;他们或许不是男儿身,本应该在闺房里梳妆打扮的年纪却比男子更加英勇无畏;他们或许就与我们年龄相仿,却放弃学业挑起保卫家园、为正义而战的重担……

古往今来,多少军人战死沙场,撇下孤儿寡女;多少忠魂埋骨他乡,留下相依为命的年迈父母。我们现在的和平生活,是由多少战士的尸骨堆积起来的呀!然而和平并不是永远的,当恶势力蠢蠢欲动时,他们依旧会挺身而出,依旧会怀着如钢铁般的意志和和火一般的心。

今天,他们用血肉之躯守护我们的家园,守护祖国的花朵;明天,我们用实际行动报答我们的守护者们、祖国的英雄们。正如《战狼》中所说:“犯我中华者,虽远必诛!”少年若强,中国则强!

战狼观后感7

今天下午1:50,老师带我们去电影放映室看了一场电影,名叫《战狼2》,接下来就让讲述一下电影的内容及我的感受吧!

《战狼2》这部电影写了一个战狼中队的军人:冷锋,一个因为违反军纪而被开除军籍的军人,本想在外国好好做生意,可是恰好遇到该国发生战乱,同时得知杀害自己未婚妻的凶手也在该国,于是他带着艰巨的任务和报仇的决心去了中国同胞暂时的避难所,展开了一系列的救援行动。在解救的过程中有许多令人惊悚的场景,他靠自己过硬的军事本领与惊人的毅力,再现了中国军人的风采。

在《战狼2》中的场景里,我最喜欢的就数坦克漂移那个场景了,他使用坦克一直在和敌方对战,但是迟迟没有打到对方,冷锋还拿坦克漂移相撞,最后以他的毅力和射击能力战胜了敌方。这点说明了我国军人对完成任务的决心和勇气。

看完这部电影后,我的感触很深。首先军人是伟大的,时刻保卫着祖国和人民。祖国也是强大的,尤其在国外的华侨特别有尊严,比如电影片段中,红巾军都不敢击杀中国人,看到车上的五星红旗主动停战。因此,我为我们的祖国感到自豪,为能生活在这样一个繁荣富强、安宁康泰的国家而感到骄傲、其次是我觉得我们应该好好学习,争取长大之后可以给国家做出应有的贡献。

战狼观后感8

周六,我跟家人去看了一部超燃的电影:《战狼2》。当我看完后觉得这部影片太好看了,有激动人心的场面,也有让人感动的地方。

冷锋(吴京饰演)在非洲不幸遭遇战乱,身为军人,他不顾自身危险,掩护众人躲到了大使馆红巾军只能撤兵。看到这儿,我十分骄傲:战乱时,别的国家大使都逃回国了,我由我国的大使馆是最后闭馆,只为救那些在动乱中的侨民们。这让我感到很自豪,这就是我的祖国!一个繁荣而又强大的国家!

当看到雇佣军杀害中国侨民,舰长大吼一声:“开火!”在那个时候我很感动,看啊,这就是我们的军队!是我们生活安全的保障。因为他们的付出,我们才能生活的幸福。

在影片中,我很喜欢一句吴京说的话“Onceawolf,alwaysawolf!”也就是“一朝是战狼,终生是战狼!”当这句话从冷锋口中说出时,我顿时热血沸腾,又觉得冷锋很有骨气。

而当冷锋举起国旗,顺利通过交战区时,我激动的心情无以言表。那时我觉得我们的国旗是天下最美的,那是英雄的旗帜,是它保护了我们。

影片最后,出现了中国护照,上面写着一句话:“当你在海外遇到危险时,不要放弃!请记住,在你身后,有一个强大的祖国!”

是的,这就是我的祖国。一个虽然不是世界第一,却是一个一直在努力的国家。我相信,我们的祖国会越来越强大。

我为我是一名中国人而感到骄傲和自豪!

战狼观后感9

我们班的小桑同学已经发了战狼的观后感,其实我对战狼也有一定的概念今天,就让我来谈谈战狼这部片子,战狼,一时为战狼,终生为战狼。这是戏中主角冷锋的口号,冷锋,原东北战狼特战队的一员,因踹死一名犯罪头目,而进了监狱,而他的战友龙小云,给他了结婚协议书,却在边境执行任务不幸身亡,由于中了一枚银色子弹,冷锋就把子弹一直挂在脖子上从而寻找,直到有反叛军出现,他只身一人开个越野车,去营救陈博士,陈博士却把把女儿和妻子托付给他~~~最后,他和结实的两位战友打败了反叛军!

其实,我最敬佩的,不是这部片子多么的精彩,而是导演吴京的敬业,他为了拍与敌人在海里搏斗的场面,花了三天,每天十个小时泡在水里,还亲自操作机器,当小孩不小心受伤时他大发雷霆,并亲自为她包扎。他还赌上了八千万的身价。功夫不负有心人,开播5天获得了五个亿,并获得了大量的好评。

战狼观后感10

暑假里大家讨论的热火朝天的电影无非就是《战狼》,有幸我和妈妈也观看了这部电影。

战狼是我国的精英特种部队,整部影片就围绕特种部队中的一名叫冷锋的特种兵来写的。故事采取倒述回忆的方法开头,讲了冷锋因踢死一名违法乱拆的坏人而被革除军籍判刑三年,期间他的女朋友在执行境外任务时被一颗不知名的打死。冷锋出狱后就踏上了寻找凶手的征途,他将那枚特殊的子弹挂在脖子上,并开始去往非洲的各国寻找凶手。

其中一次在一次非洲的船上遇上了海盗,他十分勇敢,凭借自己的本领击败海盗,解救全体乘员。也因此和他们取得了良好的关系,大家都非常喜欢他。接着他随船来到非洲的一个国家,刚好遇到他国国家内战,在此期间他见到了死亡,也成功解救了一名华人和一名非洲的孩子(他的干儿子),在送他们去我国驻非大使馆时知晓了我国有一名叫陈博士的医生及许多在非工作的华侨没法撤离,他独自一人踏上了解救华侨的行动。在这过程中陈博士不幸死亡,但也有幸认识了一名女医生,在这过程冷锋自己也不幸感染上了拉曼拉病毒,幸的女医生相救而成功活了下来。最后他们一起努力解救出来很多华侨。

期间有很多感人的情节,例如在死亡前的不离不弃,例如军人的永不放弃的情怀,其中冷锋有句话让我记忆很深:一日为战狼,终身为战狼!那是一种怎样的军人情怀啊!

这部影片也说明了战争会带来杀戮,和平是如此的珍贵。影片最后有个镜头是一张护照,正如人们在网络上流传的一样:中国的护照不一定能帮你带到世界任何国家,但无论你在世界的哪个地方,却能第一时间把你带回家。就像这次九寨沟地震一样,中国军民一心,众志成城,抗灾救难。一直相信,我们国家不一定是最富裕的,但一定是最有爱的,我为我们有这样的军队骄傲,我为我是中国人自豪!

一、书籍简介

《尘埃落定》是藏族作家阿来的一部长篇小说,首次出版于1998年。

小说描写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但却有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并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展现了独特的藏族风情及土司制度的浪漫和神秘。

2000年,《尘埃落定》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2019年9月23日,《尘埃落定》入选“新中国70年70部长篇小说典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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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容简介

小说讲述了一个声势显赫的藏族老麦其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然而就是这个傻子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不以常理出牌,在其余土司遍种罂粟时突然建议改种麦子,结果鸦片供过于求,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残废的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麦其麾下,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因此而娶到了美貌的妻子塔娜,也开辟了康巴地区第一个边贸集市。傻子少爷回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待遇,也遭到大少爷的嫉妒和打击,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腥风血雨悄然拉开了帷幕。最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失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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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者简介

阿来,男,藏族,出生于四川阿坝藏区的马尔康县。毕业于马尔康师范学院,曾任成都《科幻世界》杂志主编、总编及社长。1982年开始诗歌创作,80年代中后期转向小说创作。2000年,其第一部长篇小说《尘埃落定》获第5届茅盾文学奖。2009年3月,当选为四川省作协主席。其主要作品有诗集《棱磨河》,小说集《旧年的血迹》《月光下的银匠》,长篇小说《尘埃落定》《空山》《格萨尔王》,散文《大地的阶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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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尘埃落定》读后感30篇

第1篇:《尘埃落定》读后感400字

这个世界正因为有了傻子,才凸显了聪明人的精明,可是傻子真的傻么?聪明人用他们的脑子算计着一切想把全部的利益受归己有,他们只看到了眼前的利益,看不到的长远被傻子看到了,他们无知却还在嘲笑傻子,这个世界是谁傻呢?

这本书让我更进一步了解“大智若愚”这个词。物极必反,这让我想起江苏台的最强大脑,一个来自山西的男孩能解出大学教授都无法解的数学难题,可他一出生就被贴上了傻子的标签。。。而爱因斯坦,牛顿被冠上“天才”的名号,谁又知道他们在别的什么方面是不是傻子呢?

所以我想这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傻子和聪明人,你在这方面缺少天分不见得在那方面也缺少天分。

还记得写哥哥,未来的土司是这么写的:他很聪明,他总是很散漫却把事情做得很好来显示他的聪明。读到这时,我发现我和他一样聪明,总是这样。然后我就懂了,总是想让别人知道自己有多牛,多聪明,骨子里就有多自卑,有多傻。你越让别人觉得你聪明,其实你就越是个傻子,枪打出头鸟,好吧,可能我又犯傻了。

你是聪明呢,还是傻呢?好好活着,快乐的活着,带给别人快乐,不伤害别人,让别人觉得他是聪明人,你是傻子。这便是我从这本书中得到的。

第2篇:《尘埃落定》读后感500字

这本书里本来没有爱情,只有欲望,许多赤裸的欲望。傻子对欲望的表白很直接,因为他傻。见到塔娜之后,他才很想坐下来好好说说话儿,好象找到了自己的所爱。而这个漂亮妇人不是贞的,多次背叛了他,傻瓜也心痛了。漂亮妇人象罂粟花,是有毒的,让人象吸了一样麻醉。其实,小说一样开始就有一个不祥之兆,人们被有毒罂粟花麻醉了;麦其土司为了一个漂亮妇人央宗杀死了自己对忠诚的查查头人,央宗很少说话,也没有仇恨,只会用美色吸引这个拥有至高无上权力的男人。如嘎济活佛预测的一样,一切祸源起于美丽而有毒的罂粟花,来自美丽的诱惑使人无法拒绝,欲望麻醉了,理性死了。

这个边境小镇染了这片土地从未有过的梅毒,这是欲望的诱惑带来的。傻瓜二少爷本来不明白人世的诱惑,而身边有了娜塔之后,就被迷惑了:由傻瓜变成了疯子,疯子又变回傻子,这与电视剧改编过的《尘埃落地》完全不同。爱与权力、仇恨、欲望诱惑交织在一起变成了有如罂粟花一般美丽,让人欲罢不能,久食伤神。

傻子的母亲临终前吞了大量的鸦片,没有痛苦的死了。在她死之前说出了自己的身世:她做过妓女,从一个下贱的女人变成了土司太太,变成了一个正经女人。

傻子是自己躺在床上被仇人杀死的,刀子,锋利的刀子,像一块冰,扎进了我的肚皮。不痛,但是冰冰凉,很快,冰就开始发烫了。傻子也是麻醉的,麻醉他的是仇恨,因为被仇恨杀死的人———不痛。血滴滴喀塔地落在地板上,店主朋友哑声说再见;傻瓜的灵魂便与:欲望、诱惑、权力、聪明与仇恨一道说再见,他最后想喊一声塔娜,终于也没喊出声。

第3篇:《尘埃落定》读后感600字

这是一本藏族小说,写的是土司制度即将瓦解的那个年代,汉人带着自己的文化、产物甚至是病毒渗透藏区。汉族女子机缘巧合成为土司的二太太,生下本文主人公傻子;汉人带来罂粟种子,让藏民一夜暴富又迅速闹了饥荒;汉人草台班子带来了梅毒,让一群土司病入膏肓。

傻子经常说傻话做傻事,一觉醒来不知身在何处,为了看漂亮姑娘直接让人不要挡住视线,还自在地穿起死囚的衣服,但是他是一个经常让人惊讶和感到害怕的傻子。他不用记得太多事情,但是知道周围人的动机和态度;他精确的直觉,能够决定种粮食而不种罂粟,从而成为周围抢购食物的胜利者;他具有透视的本领,可以在自己房间就觉察到哥哥被复仇者所杀;他还经常大胆预言,一下子就说出十几年以后这片土地将不再实行土司制度。尘埃落定,指的是活在土司制度的最后一代,有的为主子效忠而死,有的为外人入侵而死,傻子则是被早就彼此认可的仇人心甘情愿的杀死。于是,土司继承人和土司制度终于在这片土地上消失。

这本书以傻子作为主人公,优点特别多,因为好多事情伤得了普通人却伤不了傻子,而他又是个屡屡语出惊人、看似胡乱作为却总是运气很好的傻子。他的大智若愚和未卜先知给本书平添奇幻色彩,跟莫言的《丰乳肥臀》有些类似,也许大家都是受了拉丁美洲的文学风格所影响吧。

另外,这本书写的是少数民族在时代变革的一段经历,又让人联想到《穆斯林葬礼》。所不同的是,《穆》非常沉重压抑,说是霍达的泣血之作谁都不会怀疑;而《尘》虽然明明写的是一幕衰落的悲剧,却因为傻子的存在,多了几许无奈和轻松的调侃,令人在平淡的情绪下接受了这个故事。

本书成名较早,其中的露骨描写也不少,所以听说在出版前颇为不顺,好几年没有出版社愿意发行。但是一经推出以后马上就成了畅销书,各国争相翻译,还获得了茅盾文学奖,金子终于发光了。

第4篇:《尘埃落定》读后感900字

我喜欢的两句话: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在一起时必须的。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叫我看起来像个傻子。

因为过年回家没什么事情做,所以想找本书来读,本来打算读张爱玲的《半生缘》,老婶知道我要看书,给我一本《尘埃落定》,但看着书名没什么感觉,不过上面写着矛盾文学奖。凭着这个噱头我决定先读读这本书。

书的开始很平凡,是以家族土司十三岁的傻二儿子角度的视角来陈述。开始的时候是家族顶尖地位上的一个被看做是傻子的生活,紧接着便黄色的段子多些。往后便是傻子自己出去建立一个属于的自己的领地,并且做的有声有色,创造出他的父亲还有那个聪明的哥哥也没有创造的天地。拥有世间少有的美貌却不忠诚的妻子。在与各种土司之间打交道。在抗日战争和内战时期藏族人的兴旺和尘埃落定。

让我深思的一个问题就是:到底什么样的标准可以判断出一个人是不是傻子。是很多人说是就是吗?就像真理一样,并不是多数人认为或是说不是就不是了。只是普通人不能理解傻子的想法吧。

就像别人说主人公是傻子,最后跟着他的小厮也说了句把他当做傻子的话:“你要是连这个也怕,以后我就不和你玩了”,傻子想:他以为他不想和我玩和想和我玩是他自己决定的。傻子说:你不是陪我玩,而是在侍奉我!

以自己是傻子的身份狠狠的讽刺了那些看不起人的正常和那些聪明人。也告诉了自己,一个傻子都认为:一个没有任何仪式就上到他的床上的茸贡土司美若天仙的女儿,没有必要向她低头和屈服。

在面对外敌时,自己的亲人是重要放不下的,在权利和利益面前无论是哥哥还是父亲还是母亲都是自私。所以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所以面对别人时,你应该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了吧!在相对权利下说些好听的话大多数情况下要比你对着来或是坚定是对的立场要好的多,对自己对对方都是好的。除非你是佛教信徒不能做出对不起自己坚定的信念的事情之外。关系是自己精心呵护出来的。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就是那个傻子,反应比较持盾,但却没有大智慧能支持自己来得到别人的尊重。顺着自己的心意,自己过得舒服,但是不要影响和伤害到别人。

永远都要一视同仁,不要带有色眼镜去看人。不要因为别人看法影响自己的想法看法。

没有什么事情是一个人死了之后都不尘埃落定的,而且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死去。

我觉得人懂的道理很多,说起来可能会更多,但是实现的却是很少的不是吗?从今天开始每天或是两天或是三天或是一个规定的时间来在自己身上实现一个道理,久而久之算是自己的修行吧。

现在我要实现一个道理: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在一起时必须的,省的伤到自己。

第5篇:《尘埃落定》读后感1000字

先说说作者:作者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这也带给《尘埃落定》一股浓郁的高原气息。

再说说题目:“尘埃落定”,真是个好名字。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土司的儿子,不论你是傻子还是绝色的美女,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

再说说情节:小说讲述了一个虽不繁杂,却跌宕起伏、辗转迷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和汉人太太生下了一个虽是傻瓜却常常道破天机的儿子。之后,老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靠着汉人黄师爷引种的鸦片迅速富足,成为大的土王。然而魔花罂粟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罂粟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贸易,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在这看似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红色汉人来了。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在瞬间土崩瓦解。一切奢靡烟消云散,只留下了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还有就是人物: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正是它,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和动荡。

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没有名字,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常拍着他的肩叫他“傻子”,这个聪明人生气的时候说会对他摇摇食指说:“你一傻瓜懂什么?”就连下人们都叫他“傻子少爷”。也许傻子是没有自尊的,这个“傻瓜少爷”就这样承认谑称了,对人便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瓜儿子””......于是他成远近闻名的“傻子”。然而,傻子也出乎意料的做了几件聪明事,哥哥就怀疑他是“装傻”,临终前对傻瓜弟弟说“你知道这个世界我最怕谁么?我最怕的就是你。”父亲为傻子的成功举动欣喜若狂,以为他是““大智若愚”,但又摇摇头说“究竟是个傻子。”麦其家的二少爷究竟是在装傻?还是真傻?聪明的读者都在怀疑,直看到小说结尾才会叹口气“是傻,真的傻。”麦其土司战死后,仇家要向他的傻瓜二少爷下手,这位傻子竟然自己躺在床上,摆好了姿势让杀手杀。尘埃落定,他就这样死了。就是傻子也会怕死吧?谁都不会想到有这样不要命的“傻”。

一个有着好运气的傻子,其实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着一个傻子的智慧。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不过就是在欣赏、嘲笑和原谅之间打转而已。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

第6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一直在追求一种奇幻漂渺但又不会给人毫无逻辑感的文风,这篇文真正做到了。

一、新奇的意象

能给傻子治好病的药是用“湖上的风”和“神山上的光芒”炼成的

二、丰富的想象和联想

叔叔死后”他顺一条大水,灵魂到了广大的海上,月明之时,他想去什么地方,就去什么地方。“这是因为灵魂也像飞机一样有翅膀吗?不,”灵魂没有翅膀也能去任何地方“。

三、诡谲的道理

复仇者的哥哥问:为什么死去的母亲要用她的儿子来立誓呢?这是一个很简单,仔细想想却很不简单的问题。

在北非或者中亚的某个战乱国,一位妇女的女儿被恐怖势力所杀害,这名妇女周围的人都说:去报仇吧,去报仇吧,拿起你的武器,为了你的女儿。但那名妇女摇头:不。她拒绝报仇。周围的人不解,我也不解。但我现在懂了:一个人,怎么舍得自己的亲人因为要为自己报仇而受尽折磨呢?还记得,那些死去的人最常说的一句话是什么吗?——活下去。

从两个相反方向来的传道者因为争夺散布权而互相诋毁,我问:”为什么宗教没有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他无法回答。我也无法回答。可能因为,宗教也是人创造的吧。

四、奇妙的时空

从十三岁启蒙到最后的官寨倒坍。”好多年时间一晃就过去了。我走到窗前,外面,大雾正渐渐散去,鸟鸣声清脆悦耳,好像时间从来就没有流动,生命还停留在好多好多年前。“

五、什么是爱情

土司夫人爱情生活上最大的一次危机,那个和罂粟花一样热烈致命爱情里的女人被土司娶回了官寨。夫人看着土司领着新欢一步步走来,就像是看见了”寂寞的后半生向自己走来“。

问一个傻子,想从他那里得到爱情最直接的答案,他捂着胸口说:一半是痛苦,一半是思念。”他说,我得到了很多女人的鲜血,“但这不是一个女人的全部,更不是一个女人的永远。”是爱情使他明白“什么是全部,什么是永远。”

第7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最近刚刚看完了曾经获得过茅盾文学奖的这部作品《尘埃落定》。其实早在2006年,这部小说的同名电视剧就在播出,不知道当时为什么没有跟着这剧看。等于这部优秀的作品,我现在刚刚补上功课。

作家阿来以第一人称,也就是麦其土司家的傻子二少爷的口吻,给大家讲述了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发生在藏区土司家的故事。从麦其土司家族的强盛到最终的消亡,故事紧扣历史发展背景,详细刻画描绘了土司的生活形态和在历史变革下每个人从内心到外在变化。感慨时代的车轮一直向前,藏区农奴制的社会形态也在逐渐发生着改变。

最最触动我内心的,正是这位被人人称之为傻子的二少爷。他总是在不经意间做出让周边人都很惊诧的举动,说出很多富有人生哲理的话语。其实,何谓聪明何谓傻呢?被大家公认为聪明的大少爷,最终结局很凄惨。反倒是二少爷赢得了更多的民心和拥戴。在自己不看重的权利和财富上,反倒收获了最多。这其实隐含着人生真正的哲理。与世无争,拥有善心的人,反倒是人生最大的赢家。傻子总能跳出当下的环境去看自己。正像他每天早晨从睡梦中醒来,都要反复求证自己的两个问题,我是谁,我在哪里。他这种自问自答,不断求证自己的过程,其实就是对人生意义的不停追问。所以,他这一生,活得轻松,通透,活得没有负累和沉重。他在跟茸贡土司和拉雪巴土司的交往中,更是显示出了他的聪慧和才干。其实,这样的人,才是真正具有大智慧的人。他和他那个英勇善战,同时喜欢女人的哥哥相比,反差很大。哥哥代表了旧时代的土司人品性。一切权利和地位,需要通过战争去夺取和捍卫。而傻子二少爷通过在边界做贸易,没有动用一枪子弹,反而积攒下更多的财富,和娶得最美丽的女人做妻子。

在他获得这些财富之后,他的哥哥开始对他产生了提防和反感。兄弟情谊也在此刻消失殆尽。傻子很明白,爱情,亲情,都是强求不来的。他很心痛。但是他也很坚强。他有消解自己痛苦的方法,他并不会以怨报怨,其实这正是参透了佛祖的慈悲为怀的处事理念和人生哲学。即使故事的结局,傻子少爷最终死于父亲仇人儿子的刀下,但是,他在精神层面上,获得了彻底的解脱。虽然,故事以土司家族的最终消亡而画上了句号,但是留给我的并不是悲戚感慨,而是让我更加彻底领悟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大智慧,什么才是真正的所谓聪明。

第8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读完《尘埃落定》,尤其喜欢的是作者塑造的傻子的形象,因为一个”傻”字,从而使主人公更加自由。

他可以和阿哥和睦相处、相亲相爱多年,避免了相互残杀;他可以和奴隶或自由人轻松的聊天、做朋友,消除等级差别;他可以率性而为,自由的做自己。而这些是土司家族的正常人、聪明人所做不到的,因为他们受束缚,喜欢金钱,爱好权势,有些无穷的欲望并为之疯狂的追求着,并为之背负着包袱和代价。大智若愚是我对傻子的评价,真正的傻子是不会预测未来的,他表明麦其家要种粮食而非罂粟,把麦其家族的势力不断扩大,不尽如此,他还在西藏开辟了市场经济的新天地,这是一个聪明的傻子。傻子是西藏土司制度繁荣与衰落的见证者,一步步看着尘埃终于落定,风云变化的时代终于定性。

读完这本书去逛贴吧,发现大多数读的人都有一个疑问:傻子本可以杀了两个复仇者的,为什么要留着他们的性命置自己于死地呢?我想说,傻子的想法本就异于常人,当这样的设计出乎我们的意料时,正好切合了主题,更好的塑造了一个傻子形象,这是其一;其二他的死象征着土司家族的终结,贯彻尘埃落定的主题,其三就是使文章情节波澜起伏,增加趣味性,激发读者的阅读兴趣。

本书不仅富含丰富的西藏文化气息和神秘色彩,而且具有强烈的现代意义。通过少数民族的事情揭示了人性的善恶、美丑和欲望。适度的欲望会促使我们奋力向前,努力拼搏,改变自己的人生向更高更绚烂的方向发展;贪婪的欲望是得不到满足的,反而会扭曲人性,认不清自己。对于即将走向社会的当代大学生,值得我们学习的是傻子的为人处世,他懂得怎样与人相处,尊重他人,关心他人。当我们看到他从麦其边界回官寨的时候,他受到人民的热烈欢迎和赞扬,被人民高高举起,一个傻子折服了自己的人民,更折服了那个摇摇欲坠的土司时代。红色汉人的进入象征着土司制度的瓦解和灭亡,一个国家只能有一个政权,土司制走向灭亡符合社会发展的规律,也契合人民对自由的向往和追求。

随着时代的进步,人民得到解放,人人生而平等的观念已深入人心,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学习傻子的睿智和虔诚,更多的去思考“我是谁,我在哪里”的问题,认清自己想要走的道路和正在走的道路,从而时时警醒自己,莫在尘埃落定之时又悔不当初。

第10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比喻事情经过许多变化,终于有了结果;或是经过一阵混乱后将结果确定下来。这本书的故事就像这个成语的由来一样,当土司制度结束的时候,也正是高潮。可是当麦其土司家的最后一人死去,最终一切都结束了,一切都尘埃落定!

“我”,一个从小就被认为是傻子的人,却是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作为土司家的少爷,有继承土司之位的机会,但麦其土司只会把它传给大少爷,一个正常人——一个自以为聪明的聪明人。就这样,注定是混吃等死的“傻子”却因为土司家引种罂粟而初露才智。以“傻子”的想法去经历土司的风云变幻。

当各大土司都应为罂粟的暴利而着迷,甚至放弃大量的粮食改种罂粟的时候。傻子少爷建议多种粮食。麦其土司的想法和傻子少爷不谋而合。果真,第二年其他土司领地百姓闹饥荒,而麦其家则是赢家,大卖粮食。在这时,傻子虽然还是傻子,但是已经可以加入家庭议会了。人们只是认为傻子少爷只是碰巧说出了麦其土司的想法。但是傻子少爷已经由此建立了自己的亲卫队——一个侍女、一个仆人、一个行刑人、一个管家。

这傻子少爷也有他的小九九,他知道什么时候显露出才智让看不起他的人大吃一惊。可是当他们害怕了,要把他当做聪明人来看待的时候,他就会立即像个傻子。当看到这里的时候,不由得想到唐宣宗——李忱,他本就是唐宪宗的一个庶子,出身低微。看上去呆呆的,兄弟们都爱拿他开玩笑,后来登基的唐武宗李炎想尽办法杀害他,他却装疯卖傻36年,为保住自己的性命。被仇公武当做傀儡皇帝辅佐登基后才显露治国才智。傻子少爷虽然没有李忱这样“登基”想法,但是却有李忱的才智谋略。

麦其土司让兄弟俩个看守南北方的粮仓,大少爷则是以“聪明”人的才智与土司征战,结果是一败涂地。傻子少爷则是和土司周旋,搞好关系。最后不仅为麦其家扩大了领土,还娶了最美的姑娘成为茸贡土司的女婿。甚至把粮仓地变为最热闹的集市。

到这里,本应该是人生赢家的傻子少爷,却再次一落千丈。妻子的背叛,麦其家的不信任,哥哥的明争暗斗。其实说白了,都是不相信一个傻子可以做的这样的好。傻子总归是傻子,没有土司愿意把位置传给他。陪伴他的只剩那四个人这次还多了一个没有舌头的书记官。当他再次装出一副傻样的时候,麦其把他放回了他的“领地”——那片属于他的集市。

最后,经历了中国的内战,土司们被一个个降服。而傻子少爷成了名誉土司,却还是被仇恨土司的杀手杀死,最后一个土司,就这样尘埃落定!

这部小说单从外表看,就像是讲述了一个傻子的逆袭,一个普通人的成功史。也不能忽略它里面描述的人物特点。每个土司都是个,土司与土司之间都是亲戚关系,但是亲兄弟还明算账呢,更何况他们。

土司的权利可以让人“重现生机”。麦其土司把土司位传下去就渐渐老去,当继承人被暗杀,他重新掌权却是一天比一天年轻,可见贪权之人对土司的痴迷。侍女卓玛对于生活的迷茫,最初是傻子少爷的人,嫁给银匠。她一直就在迷茫中活着,有的只是底层人的卑劣。可当她陪着傻子少爷把集市建起,她找到了做上位者的自信,不在有过去的下等人的卑劣。一心求死的书记官,因为傻子少爷的“傻劲”而找到活下去的目标——记录麦其家的兴衰。

本书其实在开头就侧面刻画了土司家的命运“水从楼上倾倒下去,确实有点粉身碎骨的味道,有点惊心动魄。”土司家族的命运就像这水一般,最终落得如此田地。但随后的一句“但今天,厚厚的积雪吸掉了那声音。”本应该轰轰烈烈的土司消亡,却变得悄无声息。没有哪位土司能抵抗的过改革的命运。

土司家族尘埃落定,最后的一刀,结束了土司家的世仇,结束了土司制度,结束了傻子的传奇,也结束了傻子少爷的生命。

第11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之前一直对土司很感兴趣,于是一拿到《尘埃落定》这部茅盾文学奖作品,就迫不及待地拿起来读了。这部书设置了很多悬念,让你不想放下书,反而一而再再而三地好奇于土司的傻瓜儿子之后的故事。

土司由于醉酒和汉族的土司太太剩下了一个傻瓜儿子。土司官寨里的人都认为男主是个傻子,而且根本没有继承土司的可能。然而就是这个“傻子”,告诉土司在别人都种罂粟的年间里种粮食,而让麦其家的百姓在饥荒年间过得丰衣足食;也正是这个“傻子”,在自家边境开启了市场,建起了银号,扩大了麦其家的土地,让所有的土司不得不听从麦其家的指挥。“傻子”像在冥冥中有神仙指引,凭他原本人人都鄙夷的脑子干出了别人都不敢甚至干不好的事,也得到了意想不到的收获。他娶了茸贡土司最漂亮的女儿,等茸贡土司一撒手他就可以成为新一任茸贡土司;麦其家的仇人杀了他的“聪明人”哥哥,为他成为新一任麦其土司扫除了障碍。种种迹象让人们不得不羡慕他的运气,也改变了认为麦其家的二少爷是傻子的想法。

作者通过一个傻子的视角去描绘清末民国抗战时期的藏族土司世界。这里信奉的是门巴喇嘛,是济嘎活佛,这里消息闭塞,唯一与汉族的来往就是黄初民特派员带来的先进武器以及可以赚大钱的罂粟,而这些交流最终使土司们失去宝贵的土地,失去忠诚的百姓。傻子经常认为他比聪明人要矮一截,认为评价一个人能用的最好的词眼就是“聪明”,但是那些“聪明人”往往都自以为是,最终却证明“傻子”远比他们聪明。这是一个多么辛辣的讽刺。傻子经常能冒出很多金句,给人以启迪,比如他预感到“要不了多久,土司就会没有了”,而后事实证明他是对的。后来傻子解释自己问什么是傻子时说“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的。”

在这本书中我们固然可以领略古老神秘的土司文化,但作者的本意并不仅仅在此。为什么这本书取名叫做尘埃落定?书中这样说道:“有土司以前,这片土地上是有很多酋长,有土司以后,他们就全部消失了。那么土司之后起来的又是什么呢,我没有看到。我看到土司官寨倾倒腾起了大片尘埃,尘埃落定后,什么都没有了。是的,什么都没有了。尘土上连个鸟兽的足迹我都没有看到。大地上蒙着一层尘埃像是蒙上了一层质地蓬松的丝绸。”是的,土司随着解放军的到来被打死了,延续多年的土司制度也分崩离析了,那么藏族的风俗呢,当地的人民呢,麦其家奴隶眼中并不傻的二少爷呢?是不是都尘埃落定了,连个鸟兽的痕迹都没有了呢?当初穷人确实得到了解放,但书中那些奴隶们还在哭他们的主子,那些官寨里死去的人的亲人呢,也都没有痕迹了吗?是的,现在看来土司制度是落后的,但他是的的确确存在过的,同样书里描写到的人、事、物,现在都已随风,但是他们曾经存在过,至少在读到他们故事的人心上,还隐隐泛起了波澜,像一汪有着黑夜颜色的血水汩汩地流到心最隐秘的地方去了。

第12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读这本书,仅仅是一时的冲动,只是背后还有着永恒的感动。在高考前的第N天,心突然迷惘起来,失去了自己的方向。我寻找着自己,摸索着道路,想找一个出口让自己冲出这‘围城‘。不知怎的就突然想看这本书。于是,便开始向身边的朋友去借,借了一两天,结果却令我失望。在我将要放弃看着本书的时候,辉哥把这本书给我借来了。据说是在一个很远的图书社借的,他打听了几天才借到这本书,只想在这里对他说,辉哥,谢谢你。

在刚翻前几页时看到对这本书的介绍:阿来,藏族人……《尘埃落定》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心中不由一怔,不,应该是两次,一直都很喜欢藏族人,觉得他们都是那样的纯洁,他们住在西藏,守侯着美丽的布达拉,守侯着洁白之神,也希望有一天能够到西藏去感受那里的美,在那悠远的天空下,为自己的灵魂找一片净土,找一个守护灵魂的天堂,再一看是获茅盾文学奖,就更欣喜……

《尘埃落定》写的是我由一个傻子变成一个聪明人的故事。本故事大约发生在19世纪三四十年代,写西藏土司制度瓦解之前他们做的事情。感觉我的转变过程就象是一个人从童年走到成年,一个慢慢长大的过程。小孩子说的带稚气的话语在大人们眼中只是一个傻子说出来的,一些真实都被当作愚蠢,一些谎言都被当作经典,当成聪明人说的话。我在成长过程中,渐渐明了事理,只是仍然说出自己真实的想法,仍然别人当成傻话。

是的,在我还只是一个傻子时,哥哥是那样的疼爱我,并且不会担心我会和他抢土司的位置,只是随着我慢慢的聪明起来,他便开始成为我的敌人,时刻提防着我。或许,那一些成熟的人总喜欢关心那些思想还幼稚的朋友,关心着他们,照顾着他们,只是当这些孩子长大了,他们也不在会有兄长似的照顾。

没有变的是自己的真实,坦诚,变化的是别人对我的看法,也曾尝试过沉默,只是自己想对这个世界的抗争,想用沉默抗争所有的假恶丑,我宁愿不说话也不愿说违心的话,或许一些孤独的人总喜欢沉默。一直苦于找不到能够理解自己的人,其实是自己缺少沟通,只是虽然沟通能解决问题,但孤独的人不愿说出违心的话来。

想想自己仿佛就是书中的“我”,“人越成长,彼此想了解似乎越难”,只是大家都彼此的把心藏的更深了,都不愿再让它受伤了,到最后我们都会走向一座归宿。

当所有的一切有了结果,当所有的一切象尘埃一样飞了起来,又象尘埃一样落了下来。尘埃落定,一切成空,六下的只有刺眼的阳光在空气中那样的强烈,仿佛刚做了一个梦醒来。尘埃落定,一切成空。

第13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我从心底对藏文化有一种探知的欲望,来源于对这种亲近而神秘文化的无知和兴趣,特别是去年到了青海,今年又看了几部庆祝西藏民族解放的记录片,于是便从书架上找出了这一本与藏文化有关联的小说,一读便无法释手了。

《尘埃落定》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的小说,曾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文中以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四川阿坝地区的土司制度兴衰为主线,以土司的傻瓜儿子为视角,讲述了一个精彩曲折的斗争故事,展现了一幅神秘浪漫的藏族风情。

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为藏族太太所生,英武彪捍、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为被土司抢来的汉族太太酒后所生,天生愚钝、憨痴冥鲁,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娃子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麦其土司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内地大旱,粮食颗粒无收,而鸦片供过于求,价格大跌,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

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也因此得到了女土司茸贡的漂亮女儿塔娜,并深深地爱上了她。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各路土司云集在二少爷的官寨举杯相庆、铸剑为梨。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歌榭勾栏、甚至妓馆春楼,应有尽有。在黄师爷(当年的黄特派员)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二少爷回到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欢呼,但在欢迎的盛会上,却有大少爷那令人不寒而栗的阴毒的眼光。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惺风血雨又悄然拉开了帷幕。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第14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这本长篇小说《尘埃落定》是以一个“傻子”二少爷的视角写的,在开头,作者这样写道:“在麦其土司辖地上,没有人不知道土司第二个女人所生的儿子是一个傻子。那个傻子就是我。”

一开始我很不习惯这样的写法:“傻子”一般是别人对某个人的称呼,如果有个人自称为“傻子”,那这个人应该不是傻子,这个道理与喝酒一样,如果某个人自称喝醉了酒,那他应该还没醉。二少爷说:“我是个傻子,但是因为我是土司的儿子,方圆百里没有人不认识我,如果我是个绝顶聪明的人,但却是普通百姓的儿子,那么就不会有人认识我”。从这个简单的逻辑关系来看,二少爷显然不傻,还很聪明,但他一口一个我是傻子,给人一种很奇怪的感觉。

说起“傻子”,每个人一生中可能都与所谓的“傻子”有过交集,初中时班上有个人,不苟言笑,学习很努力,但成绩不好,有次数学考试,他在试卷上写道:“数学老师是傻X”,气的我那数学老师罢课。人们都说这个同学是“傻子”,我们大家都喜欢嘲笑他,从来没有想过他自己内心会有什么想法,会不会把自己当“傻子”。我们从他身上找优越感,开他的玩笑的时候,也从没有意识到,我们和他,到底谁才是“傻子”。

第15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这本书从题目就吸引了我,尘埃落定,它到底与作品本身有着怎样的联系?迫切求解的心情驱使我往下读。这部作品的选材来自于汉藏交接地带的嘉荣部族,我对藏族的文化并不了解,所以在题材上,它也深深吸引着我,我渴望了解更多藏族文化是如何在小说文学中表现出来的。在这部作品中,土司制度土司制度是一个情节枢纽,它诠释着特定历史时期藏族部族政治生活的主要内涵。作品中生活在土司制度统治的嘉荣部族,更像是一个小王国一般,而土司正是国王,他们在自己的领土享受着无上的权利与荣耀。

从时代发展的潮流来看,这种制度必然不会永存,而“傻子”少爷正生活在这样一个时代。“傻子”少爷是这部作品的主人公,形象十分鲜明。但是傻子少爷到底傻不傻呢?一开始读的时候,确实觉得他智商不够,但是读着读着,我发现,在很多事情上,傻子少爷拥有超乎常人的预知,比如在所有土司疯狂的种植罂粟来换取财富的时候,少爷认为应该种植粮食作物,这个举动遭受了很多人的嘲笑,但是最后证明少爷是对的,遭受饥荒的人们开始涌向少爷的粮仓,连土司们也不得不另眼相看。在这里我开始意识到我的错误,正如醉酒的人不会说自己醉了。

同样道理,傻子少爷一直强调自己傻,也许他并不傻,要说傻,“傻子”少爷的傻也是一种大智若愚。在这部作品中还有很多形象饱满令人印象深刻的人,少爷的母亲,用高高在上的尊贵来掩饰她内心的自卑,她的自卑来源于她曾经是一个贫贱的汉人女子。少爷的父亲,拥有上位者的风范。还有塔娜,行刑人,书记官……

他们每一个人都与少爷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当故事接近尾声的时候,我也逐渐明白了尘埃落定这四个字,这些人都犹如尘埃一般,“陡然而起的小小旋风时,尘埃裹挟鞋枯枝败叶在风中飞舞。旋风越旋越高,最后,在很高的地方炸开了。看得见的是尘埃,又从半空里跌落下来,罩住了那些累累的乱石。但尘埃毕竟是尘埃,最后还是重新落进了石头缝里,只剩寂静的阳光在废墟上闪烁了。”尘埃落定,万籁俱寂。

第16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贫民,不论你是傻子还是天才,不论你是绝世美女还是平凡女子,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

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

就像书中结尾所说的:“我看见麦其土司的精灵已经变成一股旋风飞到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这可能就是这本书的主旨吧!

尘埃落定,是结束亦是开始。

第17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一部令人回肠荡气的佳作。小说以诗一般空灵纯净的文字,演绎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简单而深刻的反思,节制而富有张力的叙述,蕴藏着无限深情的感慨。

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汉。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以及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藏文化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与芬芳。自小就在故土耳濡目染的阿来,自然对藏民的习俗和文化怀有深深的依恋。因此,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看似独特,实则必然。

初读《尘埃落定》时,最先吸引我的,也正是这股浓郁的高原气息。自翻开卷首的那一刻起,美得令人心悸的雪域画卷便一路铺展绵延——从阳光落在雪山上的清澈光辉到野草与青稞的交织色彩,从堡垒般森严的土司寨城到夹杂着权力和火药的飞雪尘埃,还有穿行其中的健壮的男人以及淳朴的女人。它们在一起,共同成为了感官和氛围的基奠,不仅扎根于小说的灵魂,更融入了作者的意绪与激情,读来怎不令人注目忘情呢?

书中的傻子因为傻(其实是真聪明),所以在一开始并没有与哥哥争夺继承权,没有想要过女人,没有任何强烈的欲望追求,他甚至连名字都没有。书中,他一直以“傻子”的名字出现,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时常拍着他的肩膀,叫他“傻子”,就连下人们也叫他“傻子少爷”。或许这个傻子什么都不在乎,所以也常常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儿子”但我并不认为他真傻。他只是计较的太少,不像任何人那样处心积虑地算计,谋划任何事,不追求任何东西,只求活得开心和自在。他懂得宽容和体谅,懂得用爱包容恨。

他傻,可却用傻换得了在下人中的威望,得到了人们真心的亲近。他的傻让他活得没有那么艰难辛苦,更加潇洒自在,也让他躲过了很多伤害和厄运。傻子也常常做一些聪明事,在别的土司都种罂粟的时候,让老土司种上了粮食;修建仓库来储存多出的粮食,用粮食诱惑其他部落的人民;以及在边镇进行贸易,成为了远远富过他的父亲的人。这一切,让你觉得这个傻子似乎用很清醒的眼睛看着在这个旧制度下的世界,记得书在一开始就给我们提到了他的眼睛,说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看见了今天,明天也都全看见了。”正是它,带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度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与动荡。这个傻子也时常为这个没落的角落输送进新的血液,但却没有想过改变什么,其实他也无力改变什么,一切不过都是历史的必然。

个人在历史中的作用太渺小了,傻子深知这个道理,所以他过着自己潇洒自在的日子,看着该来的一切来到,该走的一切自然而然的走掉。不强求,不挽留。所以在故事最后,土司山寨随着解放军的到来而倒塌的时候,他也静静地躺在床上,安然地等着仇人来杀他。既然该到了尘埃落定的时候了,那就静静地等它落定吧。

读完书之后,突然觉得我们每个人,我自己,不过是一粒会思考的尘埃而已,我们早晚一天会落定的。那在这之前,是不是不必有那么多的争夺,有那么多的计较,在漫漫的人生历程中,那些算什么呢?生命已经够渺小脆弱了,还是在尘埃落定之前,让自己快乐自在的飞舞吧!

第18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世间因欲望扬起的尘埃,终将会在时间和真理的沉淀下落定。----题记

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动人,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物外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而我拿到《尘埃落定》这本书的时候就被它干净的封面所吸引,没有丝毫花俏或者浮夸的迹象,再配上它的名字,仿若时间深处最美的花朵。作者阿来是个藏族作家,于是在这本书里作者以轻巧而富有魅力的语言讲述了一个藏族土司家族的兴亡故事,并以其文中渗透着丰厚的藏族文化意蕴令读者着迷。

故事发展的自热而然,大少爷是个聪明人,但总是以自以为是的态度横行,爱好战争,崇尚暴力,以为暴力可以让他成为土司,最后却被仇人杀害。二少爷是个傻子,但是却总能在关键时刻做出正确的决定,比如在别的土司争相中罂粟的时候建议种麦子,并开仓卖粮,在那个封闭的地区建立了集市的雏形,同时引进了很多当地没有的东西,虽然有好有坏,但那毕竟是一种进步的标志。全文由一个傻子少爷带领我们穿越大地、时间和民族,见证了两代人的成长兴衰,说明了任何阻挡历史进步的力量众将被粉碎,所以就算是个傻子,只要他顺因时代,也会有神明相助。同时也在讽刺着到底谁才是真的傻子,谁又是所谓的真正的聪明人呢。这其中的价值观的判断,身份位置的倒置,向我们讲述着一个时代的无知与扭曲,然而也在这样的磨练中走向一段新的开始,有时侯,消亡也意味着重生。

书中的主要人物基本上没有一个人有好下场,大少爷被仇家的弟弟杀死,麦其土司死于战争中,土司太太选择了自杀,傻子二少爷最后也被仇家哥哥杀死,其余的一些下人奴隶也都是死去或者失踪。没有人会知道最后他们去到了那里,也许真的有天堂或者地狱之说,只是那一切已经不再重要了,一切都在解放军进驻的那一刻土崩瓦解,尘埃落定了。时代给予了土司们灭亡,大地在那一刻获得新生,民族在那一刻开始觉醒。等待那里人民的将会是一个崭新的时代。

无论正在遭遇着怎样的时代或者生活,都不要放弃,因为时间会给你交代,真理会见证新生,一切都会尘埃落定。

第19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还记得最开始接触到这本书的时候我是一个准备高考的高中生,阅读课上给我们发的一本文刊,内容十分精彩,看到快要结尾的时候,猛的看到了那本刊物上的推荐,对《尘埃落定》这本书花费了很大一面介绍并解析,我就记住了作者的名字,很普通但却让人觉得很亲切--阿来。很久没有认真的看过文章了,但这篇小说却时不时的让人深思,不断琢磨,却也不是那么的晦涩难懂。今天我就用一些文字来描述我对这本书的认知,也算让那些曾经的沉迷尘埃落定。

无论沧海桑田如何变化,总会有它尘埃落定的一天。在那神秘的青藏高原边上,一片被文明和荒蛮所统治的遥远土地,孕育这土司制度的发展和展现着它所发生的变化。亘古的麦其家族,占据了一片土司之地,一个酒后所生的傻儿子,用他的眼为我们介绍他所生活的那个家族,那个时代的世事变迁。

在土司制度统治的那片土地上,身为奴隶的卓玛和土司的傻二少爷,那个卓玛教会了傻少爷许多事情,傻少爷一心想带领她脱离出那个低贱的等级。卓玛用自己的身体完成对主子的忠诚,而卓玛却最后只请求傻少爷能把她许配给更为低下的银匠,傻少爷只能苦笑的看着心爱的卓玛褪去她高于奴隶的身份回归于那些生活在城堡底层的奴隶们。书中所描写的种种诉说着土司制度下的阶级的明显,那强大的麦其土司,有着偌大的土地,有着属地上所有东西的生死权,有为他们效命威慑百姓的行邢人,有好几层庞大的堡垒,有着自己的法律。就如那可怜的汉人太太看着被麦其土司抢来的女人娶进门时,看到麦其土司和那个女人在城外野合时晃动麦子的情形,随着自己的地位荡然无存日日夜夜依靠那鸦*吊着性命,对来自汉区被贩卖的女子而言,那权力地位是多么珍贵,在那土司的土地上享受着一切奢华的东西。

傻少爷,汉人太太和麦其土司酒后所生的傻子,被全堡垒私底下讨论笑话的傻子。虽然有着至高无上的地位,却并没有少爷的那种样子。与下人们厮混在一起,在城堡里商讨最重要的事情时却没有被寄托过希望。麦其家的二少爷,是个傻子!傻子,傻子却最终做了许多当时公认的聪明人都做不出的事!傻子有福,不用像自认为聪明人的人们那样担惊受怕;不用一辈子活在自己的计谋和别人的阴谋里;他不用被人时时提防。因为在别人眼里,他不过是个傻子,他不对任何人构成威胁。所以他犯错,别人不会责怪,因为傻子是傻子,傻子的行为是该被原谅的;所以他无意做了聪明事,别人却又会怀疑:他是真的傻,还是大智若愚的高深的智者。傻子向来都是冷眼旁观的过着,对不合理的不闻不问,没有争取,这些掩护了他,可似乎不争是他最厉害的武器,他的不争却中得到命运眷顾。傻子是忠厚的,仁慈的,智慧的,真正与世无争而又因为身为存在而无法真正出世的,虽然他是不自信的,懦弱的,但他没有仇人,他得到的是敬仰与忠诚的跟随,他又似乎有些超然物外了。

对于麦其家来说,远来的特派员带来的是麦其家的强盛,带了枪,带来了米壳,带来了可以称霸土司的力量。米壳为麦其土司创造了财富,傻子在边疆开拓的市场更是强大了麦其土司。而那罂*带来的不只是一时的奇妙幻觉,还有幻觉过后的深渊。那罂*在土司的土地上绽放的那一刻,将土司这片土地与汉区联系在一起,跟进了土司制度与近代中国的同步交流发展。随着书的末尾傻少爷被仇人所杀害,解放军踏入土司土地时,一切都尘埃落定,那罂*便是土司制度没落的信号。

世间的一切皆有他的定数,如同那被众人看好的大少爷在即将登上土司之位时却被仇人的儿子刺杀后无法治愈而死,虽傻却收获了许多的傻二少爷最后也倒在血泊之中,结局耐人寻味。做一个人,不要太放弃生活,也不要过于有所求,做一个“傻子”,因为生活最终会给予本该属于你的东西。

第20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焚香,净手。我捧起了带着墨香的书。在悠悠香雾中,跟着阿来,进入了《尘埃落定》的世界。

所有的人都认为土司有一个傻儿子,可傻儿子那洞察一切的双眼能把每个人的心看穿。傻子,说了实话,可是没有人相信他,包括父母。没有人能够理解傻子的疯言疯语。于是傻子只有笑,高兴时笑,甚至生气时也笑。笑,成了他反抗这个世界的武器。

一个土司家族的兴盛与衰落,在傻子眼里成了一场戏。可是,不情愿的,傻子也被拽了进来,成了戏中的一个角色。傻子在兢兢业业的扮演着自己的角色。一个傻子,因了"傻",说着别人不敢说的话,做着别人不敢做的事。

他用自己的方式活着,俗话说:"大智若愚",不知道,是否能这样评价傻子。

土司们的斗争无法解决的时候,汉人介入了。带来了洋枪,也带来了大烟,摧毁人的身体,也毁灭人的精神。憨厚的藏民留下了洋枪,种下了罂粟。

美丽的罂粟花啊,它不是罪恶的源泉。罪恶的是利用他的人,利欲熏心的汉人,给美丽的大草原带来了邪恶的种子,在藏民的心里生根发芽。

傻子是明智的,在感到自己死期将近的时候,他理智的支开了妻子,平静的面对死亡。他知道,这是人生不可逆转的轮回,他该谢幕了。

阿来,通过傻子的双眼,向人们描述了一个西藏土司家族的兴衰史,揭开了那层神秘、奢华、迷乱背后的面纱,露出愚、贫、苦的本质。注定了土司家族将走向没落、衰败。

第21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当旧事物将要消失,新事物将要崛起时,都有着一个青黄不接的时段。这个时段也总会有个连结点,“傻二少爷”就是这个连结点,见证了土司制度的兴衰,承接了一代人的命运。最深刻的是“傻二少爷”因为傻却享有了许多聪明人不能拥有的确幸。生活并非全是玫瑰花,还有刺人的荆棘。

每个时代便是荆棘丛深,一代又一代的人在这个时代走来又走去。大地上蒙着一层尘埃像是蒙上了一层质地蓬松的丝绸,儿女情长,家族制度流亡兴衰,终究是一粒尘埃,随着时代的推动,一颤一颤坠入大地,而土司制度也将如尘埃湮没在历史边缘。傻二少爷是真的傻子么?还是装傻?这个傻得聪明的人,也终将如一介尘埃归于尘土。这个当了一辈子傻子的人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一遭。最后一切也就这样尘埃落定。

第22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当一把刺眼的刀戳入麦其土司的“傻子”儿子的肚皮后,一切都尘埃落定了。

这是一个故事,一个似乎让人“看不懂”的精彩故事。屹立在黄土地上的土司家族,经历了一代又一代的繁衍和封闭生活,流传下来的是简单的、原始的、野味的生活模式。百姓、奴隶、土司串联成了西藏的悠远的历史。

西藏的一个个部落之间有着远古的亲缘关系,也有权利的斗争,这在他们看来一切都是那样的理所当然,天地之间的美妙让这块土司骈阗的地方充满了神秘色彩……。我闻到的不仅仅是那纯美酥茶的奶香,和那神秘土地散发出来的特有芬芳,更有那民族兴亡所伴随的气息和感慨。

自从这个地球上有了人类开始,发达地区的强者总是对未知事物充满了好奇,于是在这块最简单、最原始、充满野味的地方,赫然出现了传教士以及那具有白色梦幻般的醉人的罂粟花,“世界上最稳固的东西”——大地都开始颤抖摇晃了。但是,这除了麦其家的傻瓜儿子感觉到了之外,所有麦其家的人都似乎沉浸在欢畅之中,因为这为麦其家带来不小的利润。于是其他土司也开始种罂粟花了。艳丽的罂粟花所散发的罪恶气味玷污了这块纯净的土地。与此同时,麦其家却又幸运地去种粮食了。人们由开始的为鸦片疯狂到现在为麦子而恐慌,人们因种鸦片而减小利益而成了涸辙之鲋。

善良的人们学会了仇恨、欺骗和让人们发怵的战争,部落之间的勾心斗角,白色汉人和红色汉人的斗争,汉人和藏人的战争,这让土司们噬脐莫及。惊涛骇浪的争斗使稻香满满的土地变得荒芜可怕。不争的事实使不虞匮乏的人们一个个都倒下了,再也爬不起来了。

作者没有空泛呆板地进行说教,“鸦片会摧残人们的心灵”,他用简单的事实向人们展示了鸦片的危害——人们因为鸦片而挨饿,因为鸦片而相互残杀,决非箴言。小说在告诉我们:“这关系到一个民族的兴衰”。让我感觉到那么深刻的教训。

现代化的东西必将淘汰过时的东西,这是事物发展的必然规律。当一切都尘埃落定的时候,那一声沉重的呻吟告诉我们的不仅如此,无论何时,和平永远是人类社会的主题。所以,在今天,在美国对伊动武的上空徘徊着和平的呐喊。

时光荏苒,历史的车轮不停,我们要汲取历史的精华,不要让悲剧重演。让美好的经历在未来再现,这才是我们读一本好书的最好价值。

第23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读起来比想象的快很多,两天看完了《尘埃落定》。《尘》阿来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故事讲的是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得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动,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每读完点东西总想写点读后感,不至于让自己什么也没有留下,然后尽可能多的领悟其中的一些东西。我为傻子大智若愚的超时代的预感和举动折服;为塔娜开始骄傲和后来以美丽为资本背叛堕落而叹息;为翁波意西对自己的信仰不惜两次被割舌的倔强坚持和大无畏而感动,为土司的前瞻和无奈感到了智慧和现实;为土司太太为保护自己儿子说他傻的隐忍和爱;为卓玛和马夫的女儿的顺从,随命感到悲哀;也许我还对英国夫人感到厌恶;对茸贡土司的狭隘自作聪明感到可笑,为管家,小布依,索郎泽郎的忠心,鲁莽感到感动和无奈。《尘埃落定》一切事物如尘埃一般,无论他曾经多么欢快地飞舞,终会归于尘土落定。

傻子

如果是这样,我多么希望自己是一个傻子,一个被众人公认的傻子,一个不会计较别人是否看我是个傻子,而因此自在的活,没有期望,所以没有失望,而某一微小的举动,也可以让别人感到惊喜——但是能够让别人感到惊喜的人便不再是个傻子了。所以傻子他哪里傻呀?他分明是一个极其会生存,极其有智慧的聪明人。他不想被期望,却时时超出期望,他没有想过惊人,却处处惊人。他总是一傻子的眼光和语调观察并且调侃聪明人的世界,他让人觉得世界上的确没有多少人比傻子聪明。他每天早上都会问“我是谁,我在哪”,我不知道他为什么问,但是这是一个多么智慧且发人深思的问题呀,我真正是谁哦,我在哪里?是所处的总总社会关系还是宇宙中渺小的一粒尘埃。

傻子总是会想也是为什么自己这么傻,傻子总会做梦,梦见明明在下坠,又非常像是在飞翔,他说如果非得害怕什么才算活着,他想他是怕这个,或许我是可以理解的,理解傻子也许是在找一种真实的存在感吧。土司冲他喊“为什么你以前看不到现在,现在却可以预见未来?”傻子是特别具有传奇性的,他预见到麦琪土司家族的命运,他在人们哄抢种植罂粟时选择了种植麦子,他糊里糊涂开仓给茸贡土司却意外得到了美丽的妻子,他在仇人的道人在家在脖子上时不畏不惧,在听说父亲要把土司传给自己的哥哥他没有过多的悲喜,他对塔娜的背叛用冷静漠视,他任用别人摒弃的人来创造世界。

他对爱情有期盼,他为塔娜不爱自己而感到难过;他对亲情珍惜,或许从他从北方回来之后,哥哥对他的爱就转换成了恨,但是当他哥哥淌泪诉说时,依然让他泪如雨下。共产党来解放西藏时,他本可以自己走,可是他又回去接父亲母亲,他看见父亲欣慰的泪,他知道自己是爱父亲的。我希望傻子终归是傻的,这样他就少些伤悲,“血慢慢的在地板上变成黑夜的颜色”这样傻子的一生就像一粒曾经在阳关下飞舞的尘埃当一切相对静止时,他也终于叹息一般落定,但希望他的灵魂会到一个透明得没有阴影的世界,那里没有尘埃,自不会落定,只做一个傻子,自在的活。

翁波意西

傻子说他佩服的三人土司,翁波意西,叔叔。的确,翁是伟大的,他因为传播新教而被割了舌头,在剥夺话语权前他问”为什么你们的宗教没有教会人爱反而教会人恨了呢“读这样一句话是很心痛的,这是一个有信仰的人最后的呐喊,也是最深的迷茫。后来他成了书记官,奇迹的是他又能说话了,可是倔强的他呀,在得知土司要传位给大儿子,他还是用他半截的舌头为别人眼中的傻子说了最后的话,他又被割了舌头,永远的失去了舌头,奇迹不会第二次发生。

或许土司明白他的话,也许他对两个儿子是只晓得,他对二儿子欣赏但惋惜他是个被认为的傻子,主子毕竟是主子,他为翁疯狂的想法感到担忧,不得不割去他的舌头。或许史官的舌头被割去被埋藏就像事物的真相一样永远掩藏吧。脑海中一直有这样的画面;翁抱着书,握着笔,皱着眉,舌头流着血,在菩提树下写着,我一直想他活了下来就是为了寻找答案吧。

塔娜

对于塔娜我为她感到悲哀,开始那个骄傲地她,我是为她只得服从母亲的安排而同情的,她对傻子说”你不是使我倾心的人“,我以为她对爱情始忠贞的,可是她像不安的尘埃一般,她的美丽成了她背叛的资本,每一次飞舞落定,飞舞终落定,每一次飞舞都貌似光彩照人,每一次落定也都那么苍白悲哀,她的不安分毁了她的幸福,生活多么像尘埃,不,当生命失色时比尘埃还虚空,可是她不懂,再怎么样耀眼,尘埃终会落定。。

其他

卓玛,跛子管家,黄师爷,小尔依,索郎泽郎,用一个一个小小的微尘意向描绘出一个真实的世界。

第24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国庆长假在家把阿来的《尘埃落定》这本小说终于看完了。

一进入小说,就被雪域高原的异域风情吸引,不一样的生活方式,从没听过的土司统治,一切都那么神秘。小说始终以第一人称傻子的语气在描述着麦其土司家里发生的一切,描述着土司之间的争斗。傻子不傻,有着超强的.第六感官,他以一种超脱于时代和家族的思维方式洞察着浮华背后的一切。

小说有几条线索在交织着。麦其土司家内部的各种矛盾冲突;聪明的大儿子和傻子小儿子之间的斗争;土司与土司之间的冲突;这些都是明线。还有一条暗线那就是大时代下国共之间的斗争,这一条暗线始终贯穿小说始末,也是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度土崩瓦解的根源。一切奢靡随着红色汉人的到来烟消云散,只落下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读完这部小说,觉得和美国作家玛格丽特米歇尔所写的小说《飘》有着一些相似地方。都是描写在两种制度交替下各种人物对命运的抗争,所不同的是,《飘》的女主人斯嘉丽在南方的种植园奴隶制被北方新兴的资产阶级打败后,她迅速转型,也成了新兴的资产阶级代表,而《尘埃落定》里一切旧的制度,旧的掌权人在红色政权到来时,全都灰飞烟灭。

第25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也在犹豫,这句话是否有意义呢?想了许久,结论是有的。那人生仿佛飘在空中的尘埃,终将落定。

自古以来有多少豪杰勇士在历史的石碑上镌刻下自己的名字,又能有多少人享尽荣华富贵最终老有所终。其实,无论你是伟人抑或是罪人,无论你富有还是贫穷,也只会在历史的漫漫长河中留下自己的一双浅浅的脚印,在岁月的侵蚀消磨中被世界所淡忘。李白和杜甫才高八斗,为后世留下了无数华美绚烂的诗篇,却也只是在异乡孤独地结束了自己的一生。诗人普希金点亮了俄国黑暗的夜空,却倒在了情敌丹特的枪口下。拿破仑曾经驰骋欧洲,鞭及大海,却无奈忧郁地成为他人的俘虏。这样的例子实在数不胜数,当然也不乏许多遗臭万年得罪人,秦桧谋害忠臣岳飞,却也能安度晚年;本拉登打破了世界的和平,而仍然下落不明,其实人生就像一场游戏,总会有game over的时候,就看你怎样享受这场游戏的过程。

阿来笔下的主人公便已看透了世间的争斗,虽然表面上看起来他是傻子,但他实际上才是真正的聪明人。他生活在一个如此动荡不安的时代,他爱好和平,不愿与他人争锋相对,这使周围的土司对他俯首称臣;他宽容大度,面对自己不忠的妻子,仍能和好如初;他重仁重义,把两个奴隶看成自己的朋友;他珍惜爱情可以为爱情赴汤蹈火。最重要的是,他看破红尘,轻视生死,对待自己的仇人如朋友。所以当一切如尘埃落定时,他可以坦然面对,不留下一丝遗憾。

有人说,世界上最聪明的人就是那些最傻的人,其实的确如此。当一个人放弃了权利、金钱的时候,也就是最幸福的时候。因此享受过程比获得结果更重要。

现如今,面对如此多的诱惑,为什么不抛弃欲望,爱自己所爱的人,干自己想干的事,追求自由和梦想呢?毕竟一切终将尘埃落定,你说呢?

第26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农历腊月十九,据电视上说是50年不遇的大雪。回家的心被大雪土封在了他乡,学生本在这一天到校分析试卷,只得吩咐家长陪同孩子连同成绩单一起拿回家,这是一个孩子半年来的收获。

作为我,早就已经很无聊了,总想找点事做做,于是从图书馆借回几本书便回家了,它们是《尘埃落定》、《西厢记》、《漂亮老师与坏小子》。上篇日记提到了尘埃落定,只知其表,不知其内,还理所当然搬上自己的日记,觉得心里挺惭愧的,想到先人也写这些东西,他们和自己的想法是一样的吗?总想看看。

打开书,便如饥似渴的看了起来,心简直提到了嗓子口了,因这作者在第一节便描绘到大雪,和我眼前看到的是多么的一致!

“这天早晨下了雪,是开春以来的第一场雪。只有春雪才会如此滋润绵密,不至于一下来就被风给刮走了,也只有春雪才会铺展得那么深远,才会把满世界的光芒都汇聚起来。

满世界的雪光都汇聚在我床上的丝绸上面。我十分担心丝绸和那些光芒一起流走了。心中竟然涌上了惜别的忧伤。”写得多好!

作者以一个傻子的身份描绘了新中国成立前藏族地区土司们生活的点点滴滴。作者以傻子为本书的主人翁是本书的精妙所在,土司的大少爷是大家心目中公认的聪明人,二少爷是个众所周知的傻子,但更多的时候,傻子做事却比聪明人好很多,战争期间,投机取巧,利用天时、地利、人和得到了数不尽的金银财宝,和世界上最美丽的妻子,而聪明的哥哥却打了败仗。它说明了一个问题:不要把傻子当真傻,也正像齐白石老人家说的:“糊涂,难得湖涂”;不要以聪明自居,更不要自作聪明。

书中的主人翁傻子是个爱僧分明的人物。对他的“老师”他一直有好感,不管她多么老了,是不是别人老婆;对自己漂亮的妻子一直视为掌上明珠,尽管对他不忠;虽是自己家族的仇人,随时都可能杀他,但却能够成为自己的朋友。土司制度最终被推翻,他的死不是逼不得已,汉人(红军)没有要了他的命,而是曾经的土司(他爸)的个仇人,他朋友来寻了仇,他没有逃避,他觉得理所当然。

书中多次提到一个场面,说到傻子每天早晨醒来都要问:“我在哪里,我是谁。”我想这并不是一个傻子真正需要问的问题,而是作者提醒我们每个人时刻都应该提醒自己的问题:不要迷失了自我。一个傻子都不停在反醒,我们聪明的人能有几个有这样深刻的认识。

一个聪明的人说自己傻,其实他不傻。

一个聪明的人说自己不傻,其实他不一定聪明。

一个傻子说自己傻,其实他不一定傻。

一个傻子说自己不傻,可能他真的很傻,很傻……

第27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作者是阿来,这本书没有过多的介绍这个作者,或者说根本就没有这个作者的介绍,这部书入选了共和国作家文库,当然我也不知道共和国作家文库是个什么东西,只是听着怪怪的,这本书写的还是可以的,让人读了虽然感觉也是有种怪怪的味道,但却能一直吸引人读下去,读的过程中也还是有些感觉的。

这里面的主人公是一个傻子,一个以第一人称写作出来的傻子,我记得在哪本书或者哪篇文章里看到过,说用第一人称写作是比较困难的,不像是一第三人称写作那么容易让人挥洒自如,但是真本书写的还是不错的,虽然里面人物的对话或者说情节总是让人感觉怪怪的,像是做梦一样,但是我认为这不是瑕疵,而是一种很好的写作手法,因为作者对于主人公的定义就是个傻子,一个傻子的世界本来就是这个样子的,像梦一样的。这里面的主人公我也忘了叫什么名字了,书中有很多的称呼,但都是一些代称,比如傻子就是一个贯穿始终的一个。

读这本书让我了解到了一些那个时期的事情,让我看到了那个时候的土司是个什么东西,傻子,用傻子的思想在想问题,但是那真的是傻子的思维吗?也许他是个先知,先知想问题也是不跟常人一个样的,但是我们常人,或者说是书中傻子思想里面的聪明人,总是爱把傻子和先知混为一潭,傻子做了很多常人理解不了的事情,但是最后都能证明傻子的做法是正确的,包括他最后的死去,他如果是个常人,他完全可以不用死的,但那还是这个傻子吗,他来到这个世界的目的已经达到了,他看到了那个时期,他经历了那个时期,往下的日子还需要他吗?

不需要了,因为这个地方有了新的统治者了,或者说是有了新的土司了。傻子从小生活在一个让人羡慕的地方,但是那个地方,那个地位真的让人羡慕吗,他没有什么害怕,没有恐惧,但这从根本上来讲对于常人本身就是一种恐惧,包括我们现在的人,我们现在也像他那样,不用担心我们会被谁无缘无故的杀死,但是我们就没有恐惧了吗,我们有了更多的恐惧,他也一样,他是上等人,但是他们的恐惧一点都不比常人少,他们有的是寂寞的恐惧,是无聊的恐惧,是没有事情做的恐惧,他们不停的找事儿,就是为了掩饰自己的恐惧或者说是减少恐惧对他们的影响。在傻子的世界里,唯一能做的就是等待,他等到了,他等到了,他有着常人所没有的定力,常人都爱浮躁,都爱用聪明的思想去想问题,但最后聪明的人反而更加的愚蠢。那一个个的土司不就是这样的人吗。傻子经历了很多的女人,桑吉卓玛、两个塔娜,还有一些不知名的女子,这些女人的命运怎么样呢,他们坏吗,他们的坏最后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而这些惩罚是傻子做的吗?

不是,傻子什么也没有做,他只是默默的等待,他等到了,他等到了。傻子的两个忠诚的小厮,索郎泽郎、小尔依,他们对主子是无尽的忠诚,他们就像傻子的两条狗,但是傻子却没有真正的把他们当狗看,在他的世界里,他们并不是奴才,而是真真正正的人,所以他们才会对傻子更加的忠诚,最后他们也许也认识到了自己的命该结束了,他们便最终结束了自己的性命,像傻子一样。傻子的世界跟正常人的世界是不一样的,他的思维也是不一样的,他的思维是没有界限的,不像常人总是有那么多的规矩在里面,他更像是水。傻子是在装傻吗?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也一直在想这个问题,直到现在我明白了,他不是装傻,他是真傻,但傻怎么了?

傻跟聪明真的就有那么大的差距吗?傻其实才真是一种智慧,一种大智若愚的智慧,傻子这个词是不好听,但他的思想是真正的好的。傻子能做对的事儿,只是他不说,傻子才是真真正正的聪明人。也许有的时候我们真的该像傻子一样了,学学他的冷静,学学他的单纯,学学他的思想,试着让自己也装一装傻,其实没什么,因为到最后大家才会真正的知道谁是聪明人,谁是傻子。

第28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过年期间百无聊赖,就让小Z给我找本小说看看,于是他拿来以前他在读书时代读过且喜欢的小说——《尘埃落定》给我看。

这部小说我早有耳闻,讲述西藏异域风情故事的,还听说得过茅盾文学奖,但这些名头不至于提起我的阅读兴趣,所以也就一直都没翻过。这次是小Z又一次推荐,他知道我对西藏比较感兴趣,尤其对藏传佛教感兴趣,所以就推介这本给我。

我自认为对藏传佛教的基本教理算是有个比较系统的了解,对西藏文化民俗也比较感兴趣,但我更倾向于从信徒视角去了解西藏的民俗风情,而不喜欢从一个世俗眼光来观察西藏,所以那些尤其是汉地游客以猎奇心态描绘西藏的文字我很少深入地去看,觉得那些太过浮光掠影。而关于西藏民俗风情的小说在M老师的推荐下也看过一本《五智喇嘛弥伴传奇》,这本书虽然在文坛没什么名气,但比较这两本,我更喜欢《五》这本书,相比而言,《五》无论是在人物塑造,还是故事选材、情节设计、人性洞察等方面,都比《尘》的深刻、丰富和生动,即便是小说语言《五》也绝不逊色。

首先,我很纳闷这部小说为啥被选入高中语文标准必读丛书系列?从故事内容来说很不适宜,就语言来说比这部小说更有美感和启发的小说要多得多。对于正值青春期发育的少年来说,读这本书估计其中较多的性爱描写会令青春期更加躁动不安,当然也许我的担心是多余的,现在的小孩和我们那个时代环境大不相同了,心灵和感官体验感受以及免疫能力也许都相差甚远。作为一部展示时代画卷的小说总少不了爱情这一永恒的主题,爱情在这部小说中多以极具色彩渲染和感官觉受的性爱描写来表现,我觉得相比之下,还是《五》那部主要以传统方式的人物心理描写表现爱情更为纯净美好,尤其对青春期的少年来说更是如此。

这部小说的爱情更基于人的原始欲望,生动体现的是人的动物性的一面,欲望的描写在这部小说中极具张力和感染力,而人性的一面也仅仅从人的审美角度区别了动物,否则人在绚烂的罂粟花丛中野合与猪在猪圈里交媾其实又有什么不同呢?爱情的人性一面在这部小说最突出体现的倒是社会性的一面,即权力!

无论是未来将拥有这片所辖土地的最高权力者还是现行持有最高权力的土司,都是凭借手中的权力才能如此任由性情的寻欢作乐,女人不过是她们取乐的对象,又哪里有什么爱情可言呢?对于这部小说的女人更是如此,女人在男权至上的环境中只能通过性来分取权力大锅中一杯汤羹,从土司太太到土司的姨太太还有傻子少爷所寻欢的几个女人,甚至出身高贵远嫁英国的土司女儿莫不是通过性或是金钱和地位赢得所谓的爱情。不过好在藏地这种环境里没有贞操文化,相比汉地的男权社会藏地女人倒是多了一份纯粹的肉体感官的欢愉,汉地用贞操将女人这点儿快乐都给抹上一层心灵阴影!

其次,说说人物塑造,与《五》那部主人公是转世智者不同的是,《尘》的主人公是土司的儿子——大家公认的傻子,这个傻少爷具有未卜先知的天赋,以及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历史观,能审时度势地判断出土司制度必将瓦解被新的制度取代,而他对人性的洞察倒是没见出什么睿智来,这是小说缺乏深度之处,但却成了很多读者的吹捧要点,啥中国的阿甘或是大智若愚等,我觉得傻少爷并不阿甘,大智若愚得也不合情理,传奇得太过突兀,不知道为啥这样的人物会赢得读者的赞誉?!这篇小说里也穿插了宗教内容,同《五》那本小说一样以藏传佛教为主,同时也对基督教的教理和在藏地的传播有一定深度的观察,不过《尘》的深度和广度都要逊色得多,我印象中两部小说主要描写的地方的地理位置差不多,都不是西藏核心的拉萨地区,而是西藏和汉地接壤的边境,此地以宁玛巴教法最为兴旺,但我记得《五》里面好像也提到格鲁巴教法的传播,但具体情节记不清楚了。

《尘》里面的宁玛巴的上师在这部小说里被塑造过于世俗了,或者也许在藏地尤其这些藏地边境地区宁玛巴教派的本来面目就是如此吧,这个我没去过,也不得而知,但我还是相信这世上有智慧卓越不被俗利所扰的上师,但毕竟是少数,多数就如同小说里的所描述的向世俗谄媚,汉地也是如此啊。这部小说里的格鲁巴狂热传教人虽然没有向土司谄媚,但也没有去中兴教法,而成了无声的历史纪录者(他被土司先后两次割了舌头),不知道作者为啥这样设计情节,没看明白用意如何。其中还有宁玛巴的活佛和这个格鲁巴的传教者的鱼死网破的教法之争,从一个侧面可以看出争夺还是很血腥的,怪不得有宗萨不分教派运动。总之,看后对西藏民俗还是又增加些了解,我也更加感觉到汉地的信徒过于尊重西藏的民俗习惯了,甚至将他们的民俗习惯上升到宗教仪式的高度来重视和实践,真是距离产生美,距离产生神秘阿,这种异域民俗习惯居然都成了我们汉地信徒推崇备至的地方,看到这我总是不禁想起C老师。

最后,不谈其他只说说这名字吧,这部小说语言还是不错的,有那么几句印象较为深刻,就说这名字吧,作者是感慨历史的旧页无论多么复杂多彩终究要被翻过去,一切终归如初,大意如此吧。而此之前,看刘瑜的《送你一颗子弹》里的一片小短文,写的是关于她所住公寓同一个大间的邻居steve老头,很有才华的一笔是,这个古怪的老头似乎已经悄无声息的死在了公寓里,直到大家发现尸臭味才想起他,如今他一切光怪陆离的行径都是在以倒叙的方式向大家讲述着他的故事。这种对时间和事件的体验比起“尘埃落定”的表达要生动得多阿。如今我自己也有这种切身感受,很多大事的前夕的风雨都仿佛是回放的片断,上演的是倒叙的历史。

第29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得也好,失也罢,富也好,贫也罢,天才也好,傻瓜也罢,不管茫茫人海中的你曾经多么辉煌,也不管你曾经多么惨败,总有一天,一切都会过去,一切都会化作浮云,一切都会尘埃落定。

没有谁会想到一个世人眼中的由汉人和麦其土司醉酒后生下的儿子——傻子,每天起床总会问两个问题:“我是谁”,“我在哪里”,却有一双明亮的眼睛,“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看到了”,常常道破天机。而他的父亲——麦其土司,是皇帝册封的辖制数万人众的土司,是一个贪恋、占有欲强的王者,为了不让其他的土司发展壮大,不顾喇嘛们的阻止,靠黄师爷引进的鸦片致富,成为最强的土王,为了一个漂亮的女人,不顾后果,杀了他那世世代代忠诚如一的头人查查,还放过他的家人,引来他的孩子的复仇……

他的哥哥,因为他傻,所以爱他,怜他,当然,也因为他傻,所以没有像别的土司家庭一样,为了继承土司之位而不顾兄弟之情,残杀同脉骨血,但,他始终为了继承土司之位而奋斗。土司们的官寨是一个个浓缩相连的世界,贪欲、阴谋、争夺、猜忌在其间纠积弥漫,处于政治漩涡的权贵们始终无法从盛世之梦中清醒过来,更有一些自作聪明的权贵们为了毫无意义的事而用那“傻呼呼的劲头”费尽心机。而作为傻子的他,心底一片光明,早早地明白金钱、势力,不过过眼云烟,老一辈源用的制度早已不再适用,因此,他的思想脱去了矫情与虚伪,比其他的藏民更加超前,更加纯净,如同高空中的流云,没有一丝杂质。

简单地说,他是活在自己的那一片星空,带着真诚、亲善、大度,一种说傻又不傻,说不傻有非常傻的方式在无数权谋、残忍的藏民家庭中理所当然、优哉游哉地活着。即使偶尔手下故意以下犯上,他也不会怪他,因为他认为,即使是奴隶,也有权更被宠溺一点,就连当因为父亲的缘故,仇家找上门,誓要杀他的父亲和哥哥、甚至是在哥哥、父亲没了以后,仇人来杀他时,他还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地接受了,没有一丝的幽怨,没有一丝的后悔,“你该动手了”、“来吧”……说得那么自然,仿佛那人不是要杀他,而是他的好朋友,在帮助他而已。这是多么的不可理喻、出乎意料的思维与举止?可他确确实实是这样的一个人!知道他的父母、兄弟、朋友、对手的所有心计,也知道土司制度的最终走向,更用大部分的生命,安心地等待着失去双亲的复仇者的傻子。可他真的傻吗?我懵了,看不清,也想不明白。如果他傻,那他为何又似熟知一切,只把一切都看做尘埃?如果他不傻,为何他又有傻得不能再傻的样子,甘愿做一个傻子?

也许他就是这么一个又傻又不傻的人吧!随着刀子的深入,他走了,灵魂挣脱了流血的肉体,“飞升起来了,直到阳光一晃,灵魂也飘散,一片白光,就什么也没有了。”就这样子,一切都尘埃落定,一切都顺其自然……又还有什么可言?

第30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是藏族的阿来写的小说,并获得第五届茅盾文学奖,“土司”是一种外来语,是古代对帝王的称呼。

麦其土司引来汉人军队征服了贪婪的汪波土司后,壮大了力量,加上种植和贩卖罂粟,于是空前强大起来,在改种粮食后所建立的粮食市场又使麦其土司获得了更多的财富。但市场的繁荣却又孕育出了梅毒、中日战争,国内战争,并最终导致了整个土司世界的覆没。小说借助麦其土司的傻儿子“我”的经历、见闻和感受,以麦其土司一家为中心,讲述了康巴土司由盛至衰过程中爱恨情仇的故事。

《 尘埃落定》借麦其土司家傻瓜儿子的特殊视角兼用写实与象征的手法,轻巧而富有魅力地写出了藏族的一支——康巴人在土司制度下延续了多代的沉重生活。作者以对人性的深入开掘,揭示出各土司集团见、土司家族内部、土司与其他统治的人民以及土司与国民党军阀间错综的矛盾和斗争。并从对各类人物命运的关注中,呈现了土司制度走向衰亡的必然性,肯定了人的尊严。小说有丰富的藏族文化意蕴。清淡的一抹魔幻色彩,增强了艺术表现开合的力度。语言颇多同感成分,充满灵动的诗意,显示了作者出色的艺术才华。这是藏族作者首次获得矛盾文学奖的文学小说。

我觉得本书中最聪明的人并不是那个故作聪明的哥哥,反而是那个人人都耻笑的傻子。他集运气、时机、未卜先知的超能力于一身。他哥哥是麦其土司家的继承人,而他因为是个傻子而命定与之无缘,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他的哥哥不幸被麦其家的仇人所杀,他的老父亲因为装病躲过一劫,而他则幸免遇难。后来因为一场罂粟花战争(他暗地里支持茸贡土司和拉雪巴土司打仗,并从拉雪巴土司那里救出了茸贡土司太太,)他娶了茸贡土司的独生女同时也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女人为妻子,不久之后他便可以顺其自然的成为茸贡土司。当所有土司包括很多人都中梅毒时,他则没有。他每一次做的决定都是对的,他让麦其家中麦子而不是罂粟,结果来年大丰收,其他土司因为都种的是罂粟而不得不向他重金买粮食。

他是傻子并不是他的错,而是他的父亲在某次醉酒之后意外的才又了他。他的哥哥以前一直很爱她,没有一丝防备,只因他是名副其实的傻子,但是自从他和哥哥开始为土司之位而展开争夺时,哥哥又是如此的恨他。

确实,他是个众人皆知的傻子,但他却做出来聪明人也做不出来的事情的好一个傻子,善良的傻,至于后来人们都认为他是在装傻,可是又不像,总之,他是个怪人。

他的土司父亲叫他的哥哥去边界修大房子,哥哥并没有领会父亲的真正用意,而是盖成了和官寨一模一样的堡垒,而傻瓜弟弟却知道那是父亲要盖仓库,用以囤放来年大丰收的麦子。后来他用自己的麦子救济边界的土司,民心所向,他获得了大片的土地和新臣民。他懂得在边境市场做生意,市场、银号、店铺、货栈,妓院和为过路穷人布施的布施所,以此用交换来各种东西,并拿到汉人的地方换回各位土司们所急需的麦子,再转手卖给他们,从中获取银子和财宝。只存在于土司最初的三代的书记官,也在傻子的要求下又重新开始存在了,他看到了书记官的重要性,这是很有远见的做法。

滚滚的历史长河,顺之则昌,逆之则亡。国家总是会由更为强大的统治者来统一的,由此,土司制度的衰落则是必然的,傻子并没有向其他土司那样与共产党军队拼死抵抗活着缴械投降,而是顺其自然,无为而治,该来的总是回来的,即使是让人看不清的未来,这也是他的又一聪明过人之处。

他虽然是使麦其家强大的功臣,但并没有受到人们的看好和重视。他没有强烈的权利欲,也没有阴险狡诈的阴谋和手段。他的善良,救了他的父亲,他的善良,收获了爱情,他的善良,赢得了一大批甘愿为他赴汤蹈火的人的支持,他的善良,赢得了民心,他的善良,为他带来了好运——多行不义必自毙,善良的人,上天都会不忍心亏待你,多多行善,慈悲为怀,这是每一个人都应该做到的。

聪明反被聪明误,那些自以为是的人往往不是落入别人的陷阱就是遭受嫉妒和打击,结局悲惨。正所谓: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锋芒毕露,必被利刃所伤。要把握好度,懂得保护自己,谨言慎行谦虚待人,这样才能赢得人们对尊重。而傻子,才是真正的大智若愚,令人敬佩。

麦其土司从来不能强大,不能统一整个土司的首要原因是,一旦他们成为了这片疆域的霸主,那汉人们则会立马打过来,那才将是麦其土司真正毁灭的时刻。还有到后来,国民党和共产党打仗,不管土司们站在那一边,到最后先进的社会制度也将必然取代这种落后的土司制度。

土司制度是分等级和阶层的,土司、农民和奴隶。其中,奴隶是最受压迫和欺辱的,而且也是世袭的,他们任由宰杀打骂,手段十分的残忍狠毒,没有一点身为人最起码的尊严。再加上土司首领们的奢侈生活以及自身私生活的混乱,最终的毁灭也就不足为奇了。

最终,傻子的母亲自杀身亡,他的父亲同其他人一样,被共军的炮弹炸死了,而他自己也被仇人所杀。存在于一时之久的土司制度彻底不复存在了,一切都消失了,尘埃落定,安静的好像就像从来都没有存在过一样,但是这一切曾经却是又确确实实的存在过。

书记官说的一句话:“你知道什么是历史?历史就是告诉人们什么是对,什么是错,这就是历史。”正所谓: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我们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推陈出新,革故鼎新,这样人们可以认识自我,社会才能取得进步,民族才能团结一心,国家才能繁荣兴邦。而抛弃历史,就是对过去的一种背叛、否定和批判,忘记历史就会重蹈覆辙甚至毁灭。

傻子说:为什么宗教没有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教派之间的相互仇恨,各自心怀鬼胎,自私自利。

小尔依说:“是行刑人就不会害怕,不是行刑人就会害怕。”正所谓:身在其职,必谋其位。这是一种高尚的信仰和端正的工作态度,以主人翁的姿态踏踏实实的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向着目标,积极前进。

人其实害怕真实的东西。人之所以活着有意义,是因为多少有点可以害怕的东西。但傻子偏偏怕的就是这个。

历史让我感觉到了自己的渺小,就像一粒尘埃,但是即便这样,也会有尘埃落定之时,但我只愿到那时,自己可以无怨无悔,对自己来这人世间所走的这遭没有任何抱怨,有的只是那些曾经美好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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