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读后感100字左右 篇1
今天我再次阅读了《法布尔昆虫记之飞蝗泥蜂》,书中介绍了飞蝗泥蜂从小到大的生活习性、长相,以及它具有的独特的麻醉技术。
靠着母飞蝗泥蜂尾部的麻醉针以及它卓越的麻醉技术,它捉来的猎物活着但不会动,作为飞蝗泥蜂幼虫食物的猎物可以一直保持新鲜至幼虫长大。
我觉得飞蝗泥蜂真是厉害,没有人类科技的帮助也能麻醉猎物。
读后感100字左右 篇2
今天上午,我读了两篇课外书,一篇是《白雪公主》,另一篇是《雪姑娘》,《白雪公主》的故事告诉我,要做心地善良的小朋友,不能像皇后一样坏,还要像七个小矮人一样团结友爱,帮助白雪公主克服困难。《雪姑娘》的故事告诉我,在森林里走丢了的时候,不能跟不认识的动物回家,也许它会把你吃掉的,要跟认识的回家。像狐狸那样甜言蜜语的话都不能听的,它太狡猾了。
我们也一样,不能给陌生人开门,还不能要陌生人的东西吃,要听爸爸妈妈的话,做个乖孩子。
读后感100字左右 篇3
我读过很多神话故事,我印象最深的是《夸父追日》。
从前,有一个巨人叫夸父的,他每天都想:每天夜里,太阳到底去哪里去了呢?我不喜欢黑暗,我喜欢光明,我要去追赶太阳,把它抓住,叫它固定在天上,让大地永远充满光明,所以他要把太阳抓住。
我读了这篇故事我感受到了夸父对目标充满信心,坚持不懈的精神,他是一种力量的代表。正是因为古人有这些梦想,才使后人去努力实现这些梦想,才有了我们现在科技发达的世界。
读后感100字左右 篇4
这个暑假我看了一本书,名字叫窗边的小豆豆,这是作者写自己童年时代的真实故事。
本书讲述的是一个老是有着天马行空般的幻想的女孩,因淘气被退学,于是妈妈带她来到了巴学园,这是一所充满无限快乐自由的学校。在那里她得到了很多人的认可。在小林校长的指导下,他变成了一个好孩子,学会了爱,生活和成长。看了。这部书我明白了要看清别人的优点,去帮助别人改正缺点,这是我应该学习的。不能因为别人的缺点,而却鄙视那个人,这样做是不行的。我们要互相学习。
读后感100字左右 篇5
我们学习了《圆明园的毁灭》,读了这篇文章后,我的感触很深。
一想到圆明园昔日的辉煌,却一下子被英法联军统统掠走。我想可能是当时政府,很腐败无能的原因造成这样的悲剧。我又想为什么不重建圆明园呢?原来是要让现在的人们记住,我们中华民族有过这样的奇耻大辱,要让现在的人们时时刻刻着提醒自己,不能落后,因为落后就要挨打!这是要我们铭记在心的话语。
读后感100字左右 篇6
自从我看了三毛流浪记以后,我觉得三毛是一个可怜的孩子。
有一次三毛走在路上,他看小鸡有鸡妈妈疼、小鸟有鸟妈妈疼、小牛有牛妈妈疼,然后三毛觉得特别伤心。三毛哭着哭着感觉肚子饿了,准备去河对面找点吃的。三毛走到一半的时候突然一滑,掉到了水里。幸好一位老人把他带上了岸并收留了他。从此三毛就和老人相依为命。直到有一天,河东的兵和河西的兵争着要先过河。那位老人不理他们,就被两边的兵射死了。三毛就又开始他的流浪生活了。
你们看,三毛可怜吧!
读后感100字左右 篇7
《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说的是鲁滨逊他在海上冒险,船遇到了风浪,翻船了,其他人都淹死了。他在荒岛上第二天就发现有一艘搁浅的大船,可惜船上没有人,却有很多生活物资。他在这岛上慢慢生存了下来。他还记日记、种植、建家、造蜡烛,摘树上的果子,打猎。因此高枕无忧。
我想学习他的是他遇到困难的时候不退缩的精神。
我也想到岛上去体验他的生活,做个不怕困难的人。
读后感100字左右 篇8
我看了《封神演义》这本书后,感觉姜子牙十分地热于助人。有些人遇到妖怪就吓跑了,而姜子牙就会舍身去救人。还有商朝的纣王,真是个昏君呀!他听信妲己的话挖了亚父的心,真是多么的残忍呀。那妲己真坏,还诬陷娘娘,让大王把她杀了。申公豹更可恨,妒忌姜子牙的法术,处处跟姜子牙作对。最后姜子牙帮助仁君周武王灭掉了商朝,建立了周朝。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多行不义必自毙!
读后感100字左右 篇9
今天,我读了红鞋这个故事,我觉得伽罗不应该丢掉已经病危的奶奶,而去舞厅跳舞,也不应该穿着红鞋去教堂吃饭。如果我是伽罗的话,我一定会好好的照顾已经病危的奶奶,让她恢复健康。伽罗的这种做法是损人不利己,不但害了奶奶,而且也失去了自己的双脚。
读后感100字左右 篇10
今天我看了《鸡毛信》这本书,这本书讲了海娃为了将鸡毛信送给张连长。竟然将鸡毛信绑在一只老绵羊的尾巴上,不管敌人怎么盘问,恐吓他,他都是那样地沉着冷静,终于把信亲手交给了张连长,。
我一定要向他学习,学习他遇到事沉着冷静的态度。我现在过着无比的`生活,我一定要好好学习,长大了为人民服务,为祖国贡献力量。
读后感100字左右 篇11
“不要走得太慢,花会凋谢的。也不要走得太快,那样,花还没有开。”
这是一个既可爱又温暖的故事,记录了失恋的兔子男孩安东尼,为找寻曾经恋人向往的那棵“开满鲜花的树”在路途上的所见所感。安东尼的文字充满了童真和感悟,它让人看见一草一木的美好,每一段时光,每一寸记忆都是珍贵到用来享受的。他笔下的生活像咖啡般醇香,优雅,让心如湖面般平静,安然。
读后感100字左右 篇12
莫要靠谎言过日子。索尔仁尼琴笔下的《古拉格群岛》,将苏联劳改制度比作古拉格,所谓“古拉格”就是“劳动改造营管理局”。将苏联比作海洋,只是这片海洋上充斥着肆虐的暴力与残忍的折磨。
全书通过作者的劳改、流放生活、犯人的证词,表达了对斯大林政治体制的鞭挞和对人性的拷问。在苏联黄金时代的万丈光芒下,作者敏锐地感受到了其隐藏的黑暗,深刻地描写了苏联集体制度与集权暴力驱使下的人性之恶。
读后感100字左右 篇13
初读这本书时,欣喜与惊奇居多。为那些掩没的汉字本义而惊,为收获了新知识而喜。每一次阅读,我都怀着期待的心情翻开每一页,期待它能带给我一个不一样的世界。我渐渐发现,汉字的本义与它的甲骨文或金文有关。众所周知,甲骨文象形,它更像生动的简笔画。在那个遥远的时代,人们只能通过双眼去观察事物的外貌特征,用一个个生动有趣的图画来记载历史,传承文明。
读后感100字左右 篇14
盛名之下,其实难副。流于通俗,细说也限于批驳脂批庚辰本和一味夸赞程乙本,以及强调后四十回为曹雪芹的原稿。由于目前缺乏实证,后四十回的问题只好成为一桩公案,听凭红学家们反覆聚讼。
除了这部《细说》,白老的其他作品都很优秀。
读后感100字左右 篇15
在《阿凡提的故事》中,我认识了勤劳、勇敢、幽默、乐观的阿凡提,总爱骑着他可爱的小毛驴到处为贫苦人民打抱不平。
他一会儿是学富五车的文人,一会儿又是皇帝身边的大臣;一会儿又目不识丁,一会儿又是一个四处云游的单身汉,但不管他是什么人,他始终都是一个勇于与剥削阶级进行斗争、反抗的人,为百姓出头,帮助百姓。我也要想阿凡提一样,正直善良、乐观勇敢,做一个积极向上、坚强不息的人。
读后感100字左右 篇16
一天,阿凡提和朋友们上路。阿凡提要骑的马驯服不久,十分调皮。阿凡提怕骑不上马被朋友们讥笑,于是拉紧缰绳好不容易才把马拉到一块石头边,登上去准备上马,调皮的马掉转马头,把左边身子朝向了他,阿凡提来不及换脚就跨了上去,起反了马。
朋友们取笑他说:哎呀,阿凡提,你的马头怎么对着你的屁股啊?阿凡提说:“朋友们不要误解,这个家伙是左撇子,我呢,是右撇子,所以我把马骑反了呀!
读后感100字左右 篇17
一个商人朋友来到阿凡提家,阿凡提端了一碗刚出锅的饺子放在他面前。
鸡肠辘辘的商人朋友拿了一个滚烫的饺子送进嘴里,烫得他差一点把饺子吐掉。他为了掩饰窘态,不让阿凡提觉察,抬头仰望着顶棚,过了一会儿说:”顶棚,你什么时候装修的?“阿凡提回答说:”一个人烫了喉咙的时候。“
读后感100字左右 篇18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叫做《阿凡提的故事》。
这本书讲了一个聪明的人叫做阿凡提,因为有一个财主很坏,老是欺负长工,阿凡提就想了一个办法准备治一下这个坏财主,他假装去给财主做长工,财主出门告诉他,一定把家门看好,等财主回来的时候,发现阿凡提背了一个门在睡大觉,还说你不是让我把门看好吗,把财主气得说不出话来。
阿凡提太聪明了。
读后感100字左右 篇19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叫《背篼》,这篇文章的主要内容是:有一个小孩,一大早就到很远的山上打柴,黄昏时,他背着满满的一背篼柴禾回来了,这是他用劳动换来的。
多么勤劳的小男孩啊!我一定要向小男孩学习,回想以前,妈妈让我帮着择菜,我一溜烟就逃走了,爸爸让我帮着拿东西,我装作没听到。我以后一定要主动帮妈妈干活,帮妈妈分担家务,听爸爸妈妈的话,做一个勤劳,孝顺的孩子。
读后感100字左右 篇20
《奉献》这篇故事主要讲:张海迪大姐姐身患重病,从胸部以下失去了知觉,是一个严重瘫痪的人。
她自学了英语、日语、德语和世界语。
她关心小朋友,她常常教小朋友们唱歌,为小朋友理发,还为几个小朋友治好了瘫痪病。
这篇故事告诉我们要好好学习。因为一个瘫痪的人都可以学那么多外语,帮助那么多人,为什么我们就不行?而且我们比她的条件好。所以我们要好好学习,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读后感100字左右 篇21
在古代有个楚国人,一个人坐船过江,船到江心,不小心宝剑掉到了江里,大家说:”你赶快下去捞吧。“他说:”不行,等到船到岸边再下去捞。“于是,他用小刀在掉剑的地方刻了个记号,等船到岸边他跳到水里,可是他没有捞到剑,人们都笑他是个呆板的人。
这个故事讽刺了那些因循守旧、不知变通的人,大家可不能做这种人,以后在学习中要灵活运用知识,举一反三,做一个灵活的孩子。
读后感100字左右 篇22
在古代有个楚国人,一天他坐船过江,船到江中心,不小心宝剑掉到江里,大家说。快去捞呀,他说不急,等到水浅的地方再捞,于是他用小刀在掉剑的地方刻了个记号,等船到岸边,他跳到水里,可是他什么也没捞到。人们都笑他是一个呆板的人。
这可故事讽刺了那些因循守旧,不知变通的人。大家可不能做这种人,以后学习中要灵活运用知识。举一反三,做一个聪明的孩子。
读后感100字左右 篇23
今天晚上我读了一个故事 【刻舟求剑】 ,它讲的是有一个楚国人要乘船到江的对岸去。船走一半时,他的剑掉到了江里。他就在船边用小刀刻了个记号,等船到了岸边,他就去捞剑,结果没有捞到。
通过这个故事,我明白了在做每件事的时候,都要先想想,多动动脑子,在进入不细心的那条路之前,要想想自己能不能出来。所以我们要细心认真的做好每一件事,而且还要灵活运用我们学到的知识,就不会做‘刻舟求剑’的傻事了。
读后感100字左右 篇24
今天我读了一个故事,十分有趣。
这篇故事讲的是一个楚国人,坐船渡河时不小心把剑掉入河中,他在船上用刀刻下记号并说:”这是我的剑掉下去的地方。“当船停下的时候,他沿着记号跳入河中找剑,结果却怎么找也找不到。
读完这篇故事我觉得这个楚国人十分好笑也十分愚蠢,但同时我也知道:无论做什么事情,我们都要考虑一下周围的环境变化,如果墨守成规就只会停滞不前,要灵活的处理问题。
读后感100字左右 篇25
《刻舟求剑》今天我学会了一个成语叫做刻舟求剑,故事的意思是这样的。有一个人他要坐舟过河。他坐到了船上,欣赏外面的美景。到了河中间,他就把他带的珍贵的剑不小心掉到了河里,他就拿了一个小刀在剑掉落的地方刻了一个标记,靠岸的时候他就从他刻的标记那里跳下去找宝剑,可是没有找到宝剑。
船上就说:船是会行驶,剑不会行驶,你这样是找不到宝剑的。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以后不能马马虎虎的。
读后感100字左右 篇26
自从读了南辕北辙这则寓言后,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与感受。
文中讲得是一个人要去楚国,楚国在南边,他却往北走,他的朋友好心地提醒他一次又一次,他却用借口一次又一次地把朋友说服。
在这则寓言里,我体会到了,别人提醒你,你要听别人的劝告,否则,你到最后会后悔的。这则寓言里告诉我们:行动与目的不一致,那会是徒劳无功的。
读后感100字左右 篇27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叫《大科学家牛顿》,里面讲的故事深深地打动了我。
故事的主人公牛顿出生贫寒,他是依靠减免学费和勤工俭学进入大学。他四年大学生涯非常孤独,不进饭店、不逛街市。剑桥大学的图书馆、讲坛成牛顿的生活中心,在读书期间他虚心向老师请教,并阅读大量的数学书籍最终创立微积分。
读了这本书使我明白只要坚持勤奋学习,善于思考问题才能不断地进步。
读后感100字左右 篇28
寒假期间,我看了《牛顿》,了解了牛顿的故事,让我收获很大。牛顿热爱科学,勤奋好学,经常思考。
有一天,他坐在苹果树下休息。突然,有一个苹果从树上掉下来,砸到他的头上。牛顿就想:苹果为什么会从树上掉下来?牛顿因此发现了万有引力。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我们要勤于思考,多问几个为什么,就能发现事情的规律。
读后感100字左右 篇29
国庆节这个黄金周,我读了《牛顿》一书,这本书是讲述牛顿一生的故事,从他的故事中,我知道牛顿是一个科学的巨人,他热爱科学,刻苦钻研,常常废寝忘食。
最令我难忘的是牛顿在研究的过程中感到腹中一阵饥饿,他把怀表当鸡蛋放到锅中去煮,然后过了很久当助手回来才被发现的故事。我一定要学习牛顿从小爱学习,热爱科学刻苦钻研的精神。
读后感100字左右 篇30
暑假里,我读一本书叫《牛顿》,我知道了牛顿是一位伟大的科学家。
《牛顿》读后感他热爱科学,刻苦钻研。书中有趣的是:牛顿过于关注实验,错把自己的怀表当做鸡蛋放到锅里了。他的科学发现对人类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读了这本书,我还知道,一定要从小就爱动脑筋,长大才会有出息,才可以有贡献给社会。
读后感100字左右 篇31
今天我和爸爸妈妈一起阅读了季羡林老先生的《乞丐》一文,我们都被季老塑造的这个可怜的乞丐形象所感动。尽管我们会对这个老乞丐怀有悲悯的心情,可是他终究没有逃过悲惨的结局。
透过老先生感人肺腑催人泪下的文字,让我们观察到了一个真实的世界。
一、读后感的定义与写法
(1)简述原文有关内容。如所读书、文的篇名、作者、写作年代,以及原书或原文的内容概要。写这部分内容是为了交代感想从何而来,并为后文的议论作好铺垫。这部分一定要突出一个“简”字,决不能大段大段地叙述所读书、文的具体内容,而是要简述与感想有直接关系的部分,略去与感想无关的东西。
(2)亮明基本观点。选择感受最深的一点,用一个简洁的句子明确表述出来。这样的句子可称为“观点句”。这个观点句表述的,就是这篇文章的中心论点。“观点句”在文中的位置是可以灵活的,可以在篇首,也可以在篇末或篇中。初学写作的同学,最好采用开门见山的方法,把观点写在篇首。
(3)围绕基本观点摆事实讲道理。这部分就是议论文的本论部分,是对基本观点(即中心论点)的阐述,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证明观点的正确性,使论点更加突出、更有说服力。这个过程应注意的是,所摆事实、所讲道理都必须紧紧围绕基本观点,为基本观点服务。
(4)围绕基本观点联系实际。一篇好的读后感应当有时代气息,有真情实感。要做到这一点,必须善于联系实际。这“实际”可以是个人的思想、言行、经历,也可以是某种社会现象。联系实际时也应当注意紧紧围绕基本观点,为观点服务,而不能盲目联系、前后脱节。以上四点是写读后感的基本思路,但是这思路不是一成不变的,要善于灵活掌握。比如,“简述原文”一般在“亮明观点”前,但二者先后次序互换也是可以的。再者,如果在第三个步骤摆事实讲道理时所摆的事实就是社会现象或个人经历,就不必再写第四个部分了。写读后感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是要重视“读”在“读”与“感”的关系中,“读”是“感”的前提、基础;“感”是“读”的延伸或者说结果。必须先“读”而后“感”,不“读”则无“感”。因此,要写读后感首先要读懂原文,要准确把握原文的基本内容,正确理解原文的中心思想和关键语句的含义,深入体会作者的写作目的和文中表达的思想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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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欧亨利短篇小说集读书笔记
打开第一页,你便会被欧·亨利,这样一位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之一的细腻的文字所吸引,又会被他那辛辣讽刺的描写所折服。
欧·亨利将社会上那些巧取豪夺,坑蒙拐骗,利欲熏心,尔虞我诈的“上流人物”,“得意之徒”们的丑恶行径揭露无遗。通过他们的种种表现,形象逼真,不拘一格地向读者展现了“文明社会”的黑暗与滑稽本质,弱肉强食与天良丧尽的现实,并喻示在金钱万能,唯利是图的生存环境中,人性的异化和畸变。
然而在众多对丑恶人性的描写之中,也不乏许多使人肃然起敬的“小人物”,让人对荒诞,滑稽的故事漠然一笑之后,感慨万千。留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两位感恩节的绅士》这篇文章,它让我真正领略到了人性的魅力。
故事讲了两位美国绅士——其中一人根本不能称之为绅士,他只能说是一个常年受饥饿折磨的穷人。在他们之间有个奇怪的约定——每年感恩节,穷人便会坐在联邦广场喷水池对面人行道旁边东入口右面的第三条长凳上,等待着老绅士的到来。老绅士来了之后,会带这位饥肠辘辘的穷人饱餐一顿。这就是他们之间神圣的约定。对老绅士而言,一顿饭钱简直微不足道,但是,他却从其中找到了助人的乐趣。而穷人的目的也并不完全是在于那顿丰盛的饭菜,更重要的是能使一位老人如自己所愿。
这个传统延续了九年之久,第十年的感恩节,穷人照惯例走在去约会地点的路上。可出乎意料的事发生了。半路上,穷人被一幢住宅的管家请进了门,并可以享受一顿丰盛的大餐。原来住宅的主人——两位老太太,也有一个奇怪的传统——在正午把第一个饥饿的路人请进门,让他大吃大喝,饱餐一顿。但正因为穷人正在饱餐之时,他忘了和老绅士的约定。但穷人仍然去负约了,还装出很饿的样子狼吞虎咽起来。尽管穷人那时只剩下挪动身子和呼吸的力气。穷人吃饭后,老绅士付了账,两人便道了别。
故事的结局是——两人在回家的路上都晕了过去,被送进了医院。穷人是因为吃得太撑,几乎撑破了胃,而老绅士,一位在前些日子还家财万贯的富翁则是因为三天三夜没有吃东西,身体脱虚,而在路上倒了下来。
读这篇文章就好像是在嚼一只橄榄,甜味中带了一丝酸涩,让人在漠然一笑之后,思索良久。
文中的主人公,充其量不过是两个“小人物”,然而反映初等推己及人,相濡以沫的人性魅力却是那些“大人物”,“权贵们”所无法匹敌的。
那位绅士身上散发着诚信的光芒,而那个穷人,尽管吃不饱穿不暖,没有受什么教育,但是他比任何受过良好教育的“权贵”都充满魅力——那是人性的魅力,也许这很可笑,可是却是不是多么伟大,多么令人钦佩。不求活得轰轰烈烈,但求真真实实,充满意义,有所追求!
欧·亨利的作品就是这样一个人性的舞台,各种人性的善恶美丑都会在这里展现得淋漓尽致。但欧·亨利的作品更多的是教会了我懂得了我们要去关爱别人,这样别人才会爱我们,正是有了爱,人与人之间才会相互理解,人与人之间才有温情。人与动物之间也是因为有了爱,动物才会信任人类,不伤害人类,与人类和平相处。爱的力量真的是很伟大的,有一首歌里面就唱到了: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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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高中读后感48篇
篇1:高中读后感
最爱在炎热烦躁的夏天的午后,坐在茶桌上,随着柔和的调子,在那种特殊的宁静中独自品茗。慢慢将茶倒入杯中,看着茶叶慢慢的翻卷,缓缓的伸展,再轻轻端起茶杯,贴近嘴边,缓缓把茶水灌进口中,闭上眼睛,这时候先让茶水在口腔里停留,让味蕾充分感受茶的味道,几秒钟后徐徐咽下。你会觉得,外界的一切都已经不重要,你所能感觉到的就只是润润的茶味以及挥之不去的茶香,其实读书也是一样的。
喜欢在清晨或者午后,带上一本自己所钟爱的书,骑着单车,在公园的座椅上读书,将书放在腿上,慢慢翻开,闻着着淡淡的墨香,感受着书页翻动时与指尖摩擦,品读着书里的内容。此时便觉得少了一分浮躁,少了一分庸俗,多了一分儒雅,感到心灵充实丰盈,思想豁然开朗。读书对于我们来说,可以增知,获趣,致雅。看书让你仿佛置身书中,体味人生百态,咀嚼百变人生。
读书与品茗的魅力在于你深入了解的越多,就越欲罢不能。刚开始品茗时,茶水微浊,品时舌尖所感觉的只是淡淡的苦涩,第一口品到的并不是茶水的真味,当冲上第二杯时,茶叶开始变得舒展,茶汁变得有点浓厚了,此时再喝一口,满腹茶香,茶水变得不是那么苦涩。再冲上一杯,茶叶完全舒展,可以清晰地看清楚茶叶的脉络,茶水碧绿而清澈,此时慢慢饮啜,妙不可言啊,读书也是如此,刚开始读时,兴味索然,不得其解,感觉很苦,再读,感觉有点看明白了如同喝第二杯茶时,对书中所讲的内容大致已经明了,最后的时候再反复研读,你就会发现自己对这本书的理解又加深了,明白了很多以前你读这本书时所不能理解的内容,做同一样事情,却能产生这么多不同的理解,真是妙哉。
读书与品茗一般,都是一种艺术。
品茗,一种基于意境与想象的,一种讲究过程和心情的艺术,“高灯喜雨坐僧楼,共话茶杯意更幽。”饮茶是很讲究环境氛围的,也讲究水质,更讲究的是茶之香气、形状,甚至茶之来源产地,蕴含的历史典故也都是值得一品之事。因此,“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于山水也。”,更多的时候,品茗者品的不是杯中的茶,而是这茶外的事情。和尚喝茶是讲究禅,道士喝茶是讲究道,学者喝茶是讲究文化,商人喝茶是一种应酬,不同的品位道出人生的不同追求。有人喝茶言苦,有人品茶说香。品茗是一种独特的艺术。
反观读书,读书是一种提升自我的艺术,“书山有路勤为径,苦海无涯苦作舟。”每一本书,都有它独特的魅力,独特的见解,会让你明白很多做人的道理。读书是一种享受生活的艺术,当你烦恼苦闷时,捧着一本好书会让你心情愉悦;当你迷茫无所适从时,读书会让你宁静下来,拨开前方道路的迷雾;当你心情愉悦时,读书会让你发现生活中更美好的事情,读书是一种美丽的享受,每本书都有一个故事,每个故事叙述了一段人生,一段人生就折射一个世界,读书何其不也是一种独特的艺术。
于是乎你便会发现读书与品茗往往是相伴的,在古代,于书室之内,点燃一柱香,煎起一壶茶,远处的是翠绿的青峰,指间流淌着的是翰墨的馨香,口唇尽是茗茶的甘甜。读书之味如品茗,乐在其中,正所谓“古书在侧,佳茗作伴”,茶可以使人守时、心静、戒躁。读书伴茶正得其妙,书中情、茶中味相互渗透、相得益彰。爱茶,因为它是淡然的,不似酒般浓烈,有着清新淡雅的本质。爱读书,因为它是高雅的,能够荡涤浮躁的尘埃污秽。两者本质上都是相通的。
一本书你要反复地读才能慢慢咂摸出其中的苦辣酸甜,才能体会其中的喜怒哀乐。一杯茶你并不是为了解渴,而是慢慢的饮啜,才能品到它的味,它的香。
读书如品茗。百读方得其精,百品才得其味。
篇2:高中读后感
男儿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请君暂上凌烟阁若个书生万户侯不知为何,古人好像并不重视读书,这与现代人的想法是完全相反的。在古代,特别是战火纷飞的年代,军人才是世界的主宰,谁的家伙硬,谁才会有话语权,甚至君临天下的帝王也不得不乖乖服从大元帅的命令,否则,难逃下台的厄运。可怜那南唐的亡国之君李煜,发出“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的千古愁绪,最后被人毒死,带着满腔的悲愤与世长辞。后人会记得那些失败者吗?不会!只会记得那些用鲜血做铺垫的丰功伟绩,一将功成万骨枯!那些被踩在脚下的人早已被忘记,顶多留下几篇悲伤的诗歌给后人感慨罢了。这就是战争的年代,想要生存,那就要踏着敌人的尸体往上爬,没有情感,只有杀戮!只有利益!
现代人似乎的确是更文明了,读书好像成为了成功的必经之路。父母们整天往子女的耳朵里灌输他们所谓的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读书读好了,以后才会有出息,就可以找一份好工作,讨一个好媳妇。若是当个官,就可以拥有权力,金钱,亲戚朋友也能跟着沾点儿光,那真是积了八辈子福了!”真是可笑,读书就是为了这些吗?读书难道不是应该为了为祖国贡献自己的力量吗?读书难道不是为了提升自己的精神境界吗?转念微微一思索,父母们的这些看法还不是因为这吃人的社会么?在这现代化的都市中,有钱有权才有话语权,为了这个,许多人劳其一生地学习,连未成年人都被逼得走上了这条路,这与蛮荒社会有什么区别呢?甚至还不如!蛮荒社会充斥着残忍,血腥。而当今社会却是人吃人的社会,阴谋,道德沦丧这些随处可见,孔孟之道早都被现代人抛到了九霄云外。富人越富,穷人越穷,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可怜那些穷苦人民,被压迫竟不懂得反抗,只会说一句“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屁话!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为什么社会在发展,时代在进步,人们的道德却在一天天地沦丧?!为什么没有人敢站出来主持公道?!为什么敢怒不敢言?
有时候,披露事实的人总是被唾骂的,呵呵,这就是我们的社会。
篇3:高中读后感
“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物理使人深刻,伦理使人庄重,逻辑使人善辩。”培根用这句名言道出了读书的快乐与哲理。因为读书,全民族的修养才得以提高。
说起提高素质,不得不提《范仲淹断齑划粥》《司马光警枕励志》,这两则故事道尽了人间读书开启心灵之窗,演绎了读书提高素质的楷模。范仲淹从小家境贫寒,为了读书,他省吃俭用。终于,他的勤奋好学感动了寺院长老,长老送他到南都学舍学习。范仲淹依然坚持简朴的生活习惯,不接受富家子弟的馈赠,以磨砺自己的意志。经过刻苦攻读,他终于成为了伟大的文学家。《司马光警枕励志》司马光是个贪玩贪睡的孩子,为此他没少受先生的责罚和同伴的嘲笑,在先生的谆谆教诲下,他决心改掉贪睡的坏毛病,为了早早起床,他睡觉前喝了满满一肚子水,结果早上没有被憋醒,却尿了床,于是聪明的司马光用园木头作了一个警枕,早上一翻身,头滑落在床板上,自然惊醒,从此他天天早早地起床读书,坚持不懈,终于成为了一个学识渊博的,写出了《资治通鉴》的大文豪。他们都在向后人传递了读书提高全民族素质,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
阅读一本好书,正如同一位知识渊博的学者谈话。。如果是死读书,失去了人性该有的道德观,那是多么可悲的现实啊!杭州图书馆对所有人开放,包括乞丐及附近的农民工,这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啊,让全民共读书、共分享读书的快乐,却偏偏有读者向馆长投诉。“允许乞丐和拾荒者是对其他读者不尊重”。这些投诉的读者是多么没有人性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读书是毫无高低贵贱之分的,这么简单的道理,他们都不懂,却挂着羊头,卖狗肉地在图书馆里鄙视他人。
让我们齐齐参与:好读书,做高尚人吧!在书籍中品味知识的博大精神,在书籍中开拓视野看大千世界,在书籍中学做人处事的方法道理吧!
篇4:高中读后感
“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长相平庸,个子矮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跟你一样充实!”
————《简·爱》
轻嗅着书香,轻扫着文字,在哪个落叶纷飞的下午,我看到了傲视风霜的野菊,也一样看到了你——简·爱挺直的身躯。你自尊,你自强,你善于思索,你敢于追求······当你那双乌黑发亮的眸子注视着我时,我胆怯了,我震惊了:在那个男尊女卑的19世纪,如果是我,一个平庸又卑微的女孩,我会低头,会认命,会叹息,会随波逐流。可我代表的是那个世纪的女性哪!而你,夏洛蒂·勃朗特的觉醒,希冀和缩影,注定是不平凡的,也注定是轰动全世界的!
在舅妈的嫌弃,表哥表姐的蔑视和毒打下,你不屈服!在8年孤儿院的围墙里,你不沉沦,渴望自由!在海伦和谭波尔小姐的熏陶下,你正直,懂得感恩!在发现自己所爱的人——罗切斯特早有妻子时,你断绝念想,毅然离开!在罗切斯特为救疯了的纵火的妻子残疾无助时,那时的你已富有,却又义无反顾地回到了他的身边······
你的一切品质都是我所缺失的。记得有一次,我遇到了数学难题,在看到它的第一眼,就想到了放弃。可毋庸置疑,要是你,肯定会不服输,抗争到底的!还有一次,在学旱冰时,我摔了几跤,便认为自己没有学旱冰的潜力。偿若是你,肯定会咬紧牙关不放弃吧!
你高尚纯洁,独立平等,不仅值得当时的女性学习,更是当今人们学习的典范!
在阳光下,在鲜花里,我分明看见你灰色的衣裙越来越远,慢慢地绽放成了秋菊、冬梅、夏荷、绽放成了沙漠里一朵傲放于风沙中的仙人掌花!
我多么希望有更多的你——简·爱涌出来,无论贫穷还是富裕,无论美丽还是平庸那个,都能自尊、自强,都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独立、坚强的生活!
篇7:高中读后感
《红岩》是一部中国军事文学名著。它描写了众多革命英雄:成岗临危不惧,视死如归;许云峰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江姐受尽酷刑,坚贞不屈;刘思扬出身豪门却投身革命;渣滓洞难友团结奋斗,敌人丧胆;白公馆志士奋勇突围,迎来黎明……所有这一切展现在我眼前,那是多么让恩激动、崇敬、悲愤、感叹的画面。
最令我难忘的是许云峰将要被特务匪徒密裁的那段描写:“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他神色自若地蹒跚地移动脚步,拖着锈蚀的铁镣,不再回顾鹄立两旁的特务,径自跨向石阶,向敞开的地窖铁门走去。他站在高高的石阶上,忽然回过头来,面对跟随在后的特务匪徒,朗声命令道:“走!前面带路。”面对着步步逼近的鬼门关,许云峰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害怕,反而革命信念更加坚定,即使海枯石烂、天崩地裂,也不会动摇。江姐被粗长的竹签钉入指甲缝间的刺骨钻心的逼供,特务们为的是想从这位重要的共产党员口中套出有关地下党的重要机密,可是他们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了。试想一下,在那潮湿腐臭的渣滓洞、白公馆,近乎窒息的地牢,在严重缺水的情况下咽着发馊味的残羹冷炙,拖拽着遍体鳞伤,强忍着旧脓新创袭来的阵阵裂痛……然而他们以常人无法想象的毅力顽强地与反动派抗战到底!
对这些可敬可佩的战士,党反动派只能给他们肉体上的折磨,却动摇不了他们精神上的丝毫,反而更使他们的斗争精神丰富起来!读到他们的事迹,我无法自已,在他们面前,我感到深深的愧疚。想起自己以前写英语作文,花了不少时间却只得低分,便泄气了;工作中遇到不顺心的事或小挫折,便想到放弃。没有对学习、工作完全充满热情的我易被摧垮,总找借口说自己是个女孩。可如今,在红岩英雄的光辉形象前,我明白了:越是在铺满荆棘的路上,就越需要我们去开拓;越是困难的时候,就越需要坚定不移的精神去克服。
感谢《红岩》,它为我树立了榜样,它使我对人生价值有了崭新的理解,它将促使我成为一个真正的人,一个英勇坚强的人!
篇8:高中读后感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上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显示给与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作为一部作品,《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福贵,这个曾经风光一时的富家少爷因为年轻时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和家人一生的幸福。他终于在贫困中觉悟,也许那并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地夺走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毫不同情。他的父母在家境败落后相继死去,伤痛还未平复,与自己同甘共苦的妻也离他而去。最后,连他唯一的孙也没有逃过死神的魔掌,只剩下他一个人孤独地活着。
福贵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的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
记得有那样一句话: 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正如一条颠簸在大海中的航船,始终会在浪尖与谷地起伏一样,前行在写作之路上的作家们的创作状态无疑不可能稳定如一。余华也不例外。如果仔细分析,就会发现在1995年前后,也就是在那篇《活着》的创作前期,余华的文学创作进入了一个很微妙的时期。
首先,我们跨越对经过和原因的猜测和臆断,把目光直接投向1997年,我们会发现余华在那一年做出的一个对中国先锋文坛不啻为一个噩耗的决定:放弃先锋试验。然后我们再回眸身后。这时候就会发现,那实际上在1995年就已经是注定的事情了。这一年,另外两个著名的年轻作家苏童,莫言也作出了类似的决定。余华的告别先锋小说的宣言是:"我现在是一个关注现实的作家"而这时恰恰是他继《活着》之后。那么就让我们稍微关注一下这后一部被作者声称为"关注现实"的作品。实际上,它与余华早期作品之间相当明显的变化。或者说,我们会惊异地发现这篇文章与余华早期的《在细雨中呼喊》完全是两种样子。
那么我们再把目光转回到1995年,就会发现余华的唯一兼有现实主义文学和先锋小说特征的作品,就是那篇轰动一时的《活着》。这样说来,《活着》应该是余华创作的一个过渡。
从这个角度说,《活着》是作者在自己进行先锋性文本创新枯竭的时候,寻求出来的一条出路。不过作者自己恐怕不同意这样的观点。从作品本身看,尤其是在作品的前半部分流露出来的很大的随意性可以看出,《活着》不是一部在构思完全成熟后才开始创作的作品。余华有可能象孩子信手涂鸦一般写下一个开头。
篇9:高中读后感
近日,我读完了《昆虫记》这本书,感触很深。
这本书的作者通过仔细观察,多次实验,细致描写了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繁殖和捕食的方式,向读者展现了一个奇妙的昆虫世界。作者写得生动有趣,读者读得兴趣盎然。
整本书所写的昆虫都使我感到有趣之极。这都要归功于作者的仔细观察,细致描写。如:螳螂的大腿下面生长着两排十分锋利的像锯齿一样的东西。在这两排尖利的锯齿后面,还生长着一些大牙,一共有三个。“为首的那条松毛虫一面探测,一面稍稍地挖一下泥土,似乎在测定土的性质”等,这些只有仔细观察才能写出来。光是仔细观察还不够,还要细致描写,读者才能看懂,又如“这小筒的外貌,有点像丝织品,白里略秀一点红,小筒的上面叠着一层层鳞片,就跟屋顶上的瓦片似的”等,这些细致描写,使整本书写得更加生动、具体,引人入胜。
昆虫世界非常奇妙!在我没读这本书之前,我不知道管虫会穿“衣服”,不知道松蛾虫会预测天气,也不知道小*会用丝线飞到各个地方。现在我全知道了。有些动物的思维方式比人还高,例如赤条蜂给卵留食物时,是把毛毛虫弄得不能动,失去知觉,而不是杀死毛毛虫,这样,就可以给食物“免费”保鲜。又如舍腰锋给卵捕*时,是只捕小的,这样每只就可以使小虫只要一顿就可吃完,每顿就可吃到新鲜的,怎么样?聪明吧!
作者写出这些都是因为他仔细观察,而我,则是一个不太会观察生活的人,因此,老师叫我写作文时候,我总想不到题材。不过有一次例外,一次去上课的路上,我发现了一队蚂蚁正在搬食物,经过观察我发现,蚂蚁是先把食物切成小块,然后顶在头上,搬回窝里,然后原路回,再搬。这次我虽然仔细观察了,但这是对我感兴趣的事。现在我明白了:不能只对我们感兴趣的事仔细观察,应该对周围的所有的事仔细观察,才能做到无处不文章。瞧,小小的昆虫也蕴含着大学问呢!
生活是写作的源泉,只有仔细观察周围的一切,才能了解世界的奇妙。这是读完《昆虫记》后,我深刻体会到的。
篇10:高中读后感
今年暑假我认真阅读了英国小说家狄更斯的名著《雾都孤儿》,感触颇深。
书中讲述了19世纪繁荣一时的英国,老百姓生活却十分贫苦。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就是其中之一。奥利弗是个孤儿,从小生活在孤儿院里。那里有个规定:只要活到9岁的孩子就可以意外的得到两片面包(比平时得到的面包多),一碗稀饭和一件新衣服,而很多孩子却活不过9岁就死了,可怜的奥利弗能活到9岁也算是个奇迹了。在那里满9岁的孩子就相当于成年了,就可以自己干活,挣钱养活自己。
于是奥利弗被送到一家承办丧事的棺材店里当学徒,那里的每一个人都瞧不起他,打骂他,侮辱他,奥利弗再也不能忍受,就只身逃往伦敦。可是不想被骗入贼巢,后来被一位好心的老绅士救出(最后才知道他是奥利弗父亲年轻时的一个好友),但很不幸,他又一次被抓回贼巢。读到这儿,我的心被奥利弗的悲惨命运紧紧地揪着,他的饥饿、他的喘息、他的恐惧让我时时牵挂着,我多希望他能早日摆脱困境,获得新生。
天生心地善良的奥利弗不愿与这帮盗贼为伍,他想逃生,想向被盗的人家报信,可是他太小、太纤弱了,他的命运被凶恶的坏人掌握着,他努力抗争,最后在一些好心人的帮助下重新获救,并找到了那位曾经救过他的老绅士。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几经周折,夺回了属于奥利弗的财产,老绅士还认奥利弗做了自己的儿子。终于,奥利弗可以过幸福的生活了。我真为奥利弗感到高兴,可怜的他获得了父爱,再也不用居无定所了。
书中主人公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面对困难,面对利诱,面对毒打,奥利弗能抵制*,不堕落,不走向犯罪道路,坚定做人的标准,最后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重获新生。我从小说的开始到结束一直为小奥利弗的命运担心着,紧张着,庆幸着,欢呼着,他的生长历程时刻牵动着我的心,震撼着我的心。我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新中国,社会安定,父母又为我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我要珍惜现在美好时光,向奥利弗学习,克服一切困难,努力学习科学知识,将来报答父母,报效祖国,做一个社会有用的人才!
篇11:高中读后感
曾经,我的内心悲观晦暗,那是温暖的阳光无法触及,一个被欢乐所遗忘的地方。我被囚禁在潮湿黑暗的心灵桎梏中,身边荆棘围绕,与世隔绝。我以为自己是天底下最不幸的人,对别人灿烂辉煌的成就总是又嫉又羡,他们绽放出来的光彩刺痛我的双眼,我不解,为什么他们能够拥有幸福,我却没有?老天爷为什么这么不公平?
我在怨天尤人的情绪中浑浑噩噩地走了近十年的人生,直到遇见一个人,她在我心中种下了名为“希望”的种子,教我用“梦想”的肥料浇灌,光明逐渐在我心中萌芽,它斩断荆棘、驱逐绝望、带来光和热,它让我不再着眼于自己的不幸,使我看见了整个世界,我才发觉,跟许多人比起来,我的痛苦竟如此渺小,不由得惭愧了起来。
她就是德蕾莎修女,一位将一生奉献给上帝与穷人的圣人。
虽然我从未见过她,但是,当我从李家同的《让高墙倒下吧》认识德蕾莎修女时,她勇敢坚强的生命精神深深撼动了我。
德蕾莎修女原本居住于加尔各答的修道院中,在高墙的保护下过着无忧无虑的舒适生活,真实世界的贫穷、不幸因为高墙的阻隔,形成了两个世界,在高墙中,痛苦彷佛不存在世上。然而德蕾莎修女走出了高墙,她执意为最穷的人服务,不顾他人的指指点点,坚定的信仰成为支持她的力量,她知道自己无法对受苦难的人们视而不见。
德蕾莎修女的故事带给我极大的震撼,我无法想像一个人牺牲拥有的一切,只为了奉献,在她无私的大爱面前,我羞愧得无地自容。我们享受丰衣足食的生活,却遗忘这世上,贫穷依然存在,疾病依旧肆虐,我们只是挥挥手,将这些“扫兴”的念头抛诸九霄云外,却改变不了事实,我们用手里的面包催眠自己,在经济如此繁荣的今天,哪有人挨饿受冻?然而我们正与从来没吃过面包的人们共存于同一个地球上!
我终于体认到,自己是过着多么幸福的生活,以及自己过去是多么愚昧,我到底缺少什么?平日伶牙俐齿的自己竟一时语塞,我什么也不缺!我决定告别不知足的自己,以为人们奉献为目标迎向未来。
奇妙的是,当我决定付出的当下,我久违的快乐竟然回来了。
篇12:高中读后感
在十九世纪群星灿烂的法国文坛,维克多?雨果可以说是最璀璨的一颗明星,巴黎圣母院读后感800字高中。他是伟大的诗人,声名卓著的剧作家、小说家,又是法国浪漫主义文*动的旗手和领袖。这部伟大的作品《巴黎圣母院》是他的第一部引起轰动效应的浪漫派小说,它的文学价值和对社会深刻的意义,使它在经历了将近两个世纪的时间之后,还是在今天被一遍遍的翻印、重版,从而来到我的手中。
在我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感受到了强烈的“美丑对比”。书中的人物和事件,即使源于现实生活,也被大大夸张和强化了,在作家的浓墨重彩之下,构成了一幅幅绚丽而奇异的画面,形成尖锐的、甚至是难以置信的善与恶、美与丑的对比。
《巴黎圣母院》的情节始终围绕三个人展开:善良美丽的少女爱斯梅拉达,残忍虚伪的圣母院副主教克洛德?弗罗洛和外表丑陋、内心崇高的敲钟人伽西莫多。
波希米亚少女爱斯梅拉达是巴黎流浪人的宠儿,靠街头卖艺为生。她天真纯洁,富于同情心,乐于救助人。因为不忍心看见一个无辜者被处死,她接受诗人甘果瓦做自己名义上的丈夫,以保全他的生命;看见伽西莫多在烈日下受鞭刑,只有她会同情怜悯,把水送到因口渴而呼喊的敲钟人的唇边。这样一个心地高贵的女孩,竟被教会、法庭诬蔑为“女巫”、“*犯”,并被判处绞刑。作者把这个人物塑造成美与善的化身,让她心灵的美与外在的美完全统一,以引起读者对她的无限同情,从而产生对封建教会及王权的强烈愤恨。
至于副主教克洛德和敲钟人伽西莫多,这是两个完全相反的形象。克洛德表面上道貌岸然,过着清苦禁欲的修行生活,而内心却渴求淫乐,对世俗的享受充满妒羡。自私、阴险、不择手段。而伽西莫多,这个驼背、独眼、又聋又跛的畸形人,从小受到世人的歧视与欺凌。在爱斯梅拉达那里,他第一次体验到人心的温暖,这个外表粗俗野蛮的怪人,从此便将自己全部的生命和热情寄托在爱斯梅拉达的身上,可以为她赴汤蹈火,可以为了她的幸福牺牲自己的一切。
这种推向极端的美丑对照,绝对的崇高与*的对立,使小说具有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能卷走我们全部的思想情感。这也许正是浪漫派小说的魅力所在。
在《巴黎圣母院》中,作者以极大的同情心描写了巴黎最下层的人民、流浪者和乞丐。他们衣衫褴褛、举止粗野,却拥有远远胜过那个所谓有教养、文明的世界里的人的美德。互助友爱,正直勇敢和舍己为人的美德。小说中巴黎流浪人为救出爱斯梅拉达攻打圣母院的场面,悲壮、激烈、慷慨、惊心动魄,显然是在一定程度上融入了七月革命中巴黎人民显示的英勇精神和巴黎人民捣毁圣日尔曼教堂和巴黎大主教府的事件。小说写到这里,还通过书中人物之口预言人民将起来捣毁巴士底狱,暗示了一七*年大革命的爆发。
篇13:高中读后感
在之前与古代文学打交道的过程以及从小受到的教育中中,我们更多接触的是唐诗宋词这一类的文学作品。唐诗大多是格律诗,语言整齐而精炼,字字珠玑,具有极大的音韵美。而宋词虽然少了一些形式上的约束,也讲究炼字,短短几十字,以简练的文字来表达深远的意蕴。()而本学期所学的元杂剧却与之截然不同,是融合歌舞的表演艺术,我们现今读到的元杂剧语言通俗易懂,情感明晰,是更直白生动更有艺术感染力的一种文学作品。
在粗粗了解元杂剧的体制后,我阅读了关汉卿所著的窦娥冤,它是传统的杂剧,沿用了四折加楔子的方式来叙述,楔子讲述窦端云如何来到蔡婆婆家,第一折作为开端写流氓张驴儿胁迫窦娥婆媳嫁给他父子为妻,第二折写窦娥因孝顺之心被太守严刑逼供,蒙受不白之冤,这是情节的发展,第三折是本剧的*,写窦娥受刑,血染三尺白绫,六月-飞雪,第四折是全剧的结尾,窦娥之父为其洗冤,制裁恶人。
其中,第三折窦娥临死前,爆发出的怒火成为了传唱至今的经典。她说:天地也!做得个怕硬欺软,却原来也这般顺水推船!地也,你不分好歹何为地!天也,你错勘贤愚枉做天!。这一段气势汹汹的唱词对天地的指责大胆而惊人,唱出了对社会不公的愤慨,一反之前窦娥善良温顺的摸样,给予鲜明的对比效果,更突出了窦娥对于封建统治的控诉,是反抗意识的觉醒。窦娥指天发出三个誓愿,血飞白练,六月-飞雪,三年大旱,这些看似不可能的誓愿一一实现,以种种不可思议的迹象向全世界证明了她多么无辜。
最终,窦娥的冤屈被平-反,但以鬼魂的形态去倾诉而非人,这本身对封建社会不公平制度的一种讽刺,在官僚制度的层层阻碍下,不以鬼魂之身是不无法接触当权者的。以鬼魂诉冤在现实生活中是无法发生的。让我们做一个假设,假设窦天章不曾一举及第,不曾官拜参知政事,终其一生只是个庸碌无为的落魄书生,也许对窦娥的冤案就会投诉无门,反遭*,窦娥永远蒙受冤屈。平-反冤屈最终还是基于掌权者的意愿,而非真正的公平正义,这是作为封建社会底层人民共同的无奈。
窦娥冤被称为我国古典悲剧的典范性作品,由窦娥悲苦的命运揭开了黑暗社会的面貌。窦娥的悲剧绝不仅仅只是她一人的悲苦命运造成的,更是整个封建社会加诸在她身上的。年仅七岁便被穷苦潦倒的书生父亲卖给蔡婆婆,年纪轻轻守寡与婆婆相依为命,窦娥恪守妇道,谨遵封建社会的*道德和三从四德,是典型的封建社会所推崇的女性形象,然而就是这样一位女性,受到最多*,成为代社会底层善良、孝顺而走向反抗的妇女的典型,充分揭示了封建社会对人的毒害以及作家对现实的反思,这样一部作品,兼有极强的抒情性和深刻的涵义,值得我们去品味欣赏。
篇14:高中读后感
我最近在读一本书,名为《荒野的呼唤》。它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动物系列小说中的一部,主要讲述了一只名叫巴克的狗在与残酷生活做斗争的过程中一步步成长,顽强生存,最终为自己在复杂多变的丛林中争得一席之地,向我们展示了在一个弱肉强食的时代关于生存的故事。
回想起小时候看的沈石溪写的系列动物小说,大点时看的姜戎的《狼图腾》……我发现很多动物小说都有一个共同的主题,表现动物的勇敢无畏,尤其是在与恶劣环境作斗争时那种原始的野性更是被展现得淋漓尽致,环境的力量的不可预估的。
而在这篇小说中的巴克是其吧本来的生活就很优渥,每天的日常就是陪主人玩或是一个人在太阳底下发呆,它只知道自己唯一的任务就是取悦人类。但是当他被偷卖给别人做运货工具后一切都变得不一样,从前温饱问题从不是它该担心的,而现在它却不得不担心下一秒自己是否会被同伴咬死或累倒在冰天雪地里再也爬不起来,它会学着像其他狗一样用爪子刨出一个雪洞以防止自己被冻死,为了当首领不惜冒着生命危险和对手战斗,它还会努力干好工作赢得主人信任,这一切都是为了生存,生活逼着他实现了许多不可能,活着比一切都重要,当一个人面对陌生的新环境时是否能很快适应,当这个新环境中存在之前从未有过的挑战是否能一一克服?
许多连人都做不到的事一条狗却做到了,在长期生活的磨砺中巴克逐渐变得坚毅果敢,它赢得了主人的信任,同伴的敬重,周围的人一提到它总会眼前一亮,没有谁不觊觎这个宝贝,而这一切靠的是巴克自己的努力,但当巴克再也不用担心活下去的问题时,它又有了新的追求,这种追求是真正为它自己的,在它的梦中常常能听到一声熟悉的呼唤声,这呼唤似乎在指引着它去往一个神秘未知的境地,这是巴克一直渴望的,最后主人的死让他没了牵挂,他追随着那熟悉的呼唤和一群狼走入了密林之中。
达尔文早在几百年前就提出了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个伟大的观点,在这个弱肉强食的社会只有拥有超乎常人的勇气和智慧才能安然无恙地活下去,否则就会被时代淘汰,巴克面对环境的突变能很快调整自己,融入到新的生活之中,为自己赢得了活下去的尊严,我也看过许多富人一夕之间变得一贫如洗,曾经的骄傲与自信荡然无存,剩下的只有自怨自艾,在痛苦与埋怨中度过余生,能重新振作起来发奋努力的少之又少,我们不得不承认环境对人的影响是巨大的,许多无法克服逆境的人归根究底是不懂如何适应环境,认为环境是能被人为改变的就像曾经认为人可以征服自然那样可笑,直到今天在地震洪水等灾害面前人们依旧无能为力。
人只能自己去适应环境才能获得生存,巴克如果后来没有阴差阳错从优越的生活中脱离出来,也许它一辈子都不可能意识到自己身上存在着祖辈们传下来的野性,它也不可能在一次次的挑战中逐渐激发出自己骨子里最原始的东西,它也许会一辈子认定自己作为一只宠物的身份,一辈子躺在小主任人的怀里思考明天要干些什么,野外的生存是残酷的,在那里没有任何人的庇佑,一切都得靠自己,为了生存只能去学着适应丛林法则,在小说中巴克为了争得狗群首领的位置一步步施计让对手失去大家的信任,而自己却在主人面前拼命表现,像极了当今社会许多欺下媚上的小人,但读者却不会认为巴克虚伪,反而会赞扬它的机智,大家都知道它的行为只是为了生存,身处那样的环境下只有动用所有智慧才能为自己争取到一线生机,相反很少有人曾经在生死缘挣扎过,社会生活中更多的人绞尽脑汁只是为了让自己生活得更好,为的是一种物欲上的追求而不是为了生存本身而奋斗,同样是具有目的性的行为,高下也能立见了。
温室里开出的花朵虽然娇艳却经受不住一点风吹雨打,而大自然中野蛮生长的花在狂风暴雨沐浴下却更加芬芳,自然界中的万事万物如此,人亦如此,一个人如果没有经历过生活的百般折磨是不可能获得成长的,许多父母自己经历过贫穷,不愿让下一代再重蹈覆辙,于是起早贪黑,风雨无阻地拼命赚钱就是现如今许多中国父母的真实写照,比尔盖茨称死后将自己的全部财产捐给慈善机构,只给孩子留下一小笔基本的生活费,而国外的许多所谓富人区中大量中国富二代们整天醉生梦死,过着寄生虫般的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有着形形色色的不同人群,每一个人追求生活的方式都不一样,但最终目的都是为了好的生活,美好的前途是大家都追求的,然而明显的是那些相信生活中存在困难并勇于挑战的人生活得要比那些安于现状,不追求进取的人更有滋味,哲人说逆境本身也是一种财富,只有深切明白这一点的人在面对各种变迁时才能宠辱不惊,淡定自如,即使有一天什么都没有了也能以天为盖以地为庐,笑看世事变化。
在小说的最后巴克,终于跟着那声熟悉的呼唤走入了密林深处,被唤醒了原始野性的巴克是不可能适应与人一起的生活了,它不可能再淡然地与一群狗正常相处了,它只要出现在狗群中那与众不同的王者气息就会喷洒而出,就像强者只有遇上强者才能更强,我们有理由相信经历残酷命运洗礼后的巴克能很好地适应丛林生活,从它为了生存而努力与命运做抗争那一刻起就注定了它不可能属于平凡,它也不再是一只普通的狗,生活在继续,但更自由,更广阔的空间在等着它。
篇15:高中读后感
读了这本书之后给我的第一感觉是震撼,我不太相信一个双腿残疾又换有诸多疾病的一个人能写出这样通彻的文章。去医院病房里我们常看到人们在病床上呻吟,说话语气也是那种垂死的叹息,感叹命运何其不公强加在自己身上。
但他是不同的,他是极少数对活着充满希望。二十一岁的他本该是意气风发,创造更多美好未来可能的时候,灾难却突然降临-双腿瘫痪。他也曾和常人一样想要一死了之,让一切苦难都结束但他没有想到过他的母亲:这个伟大的女性。她用她的生命阐释了对孩子的爱,要好好活着、“我俩在一起要好好活”。母亲因受苦而早日离开。也许是冥冥天意,也许是幡然醒悟,才能让我们在今天读到他的散文、学到他的精神。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用来形容父母对子女那种无私奉献最后却是“子欲养而亲不待”的结果。“在静谧的地坛里我第一次感觉到:有过我车辙印的地方,都有过母亲的脚印”她总是不放心,总要在后面远远地跟着,还生怕被我发现。“去吧!出去看看也好”当时的我竟没听出那是她对自己的宽慰。母亲给了他极大的空间也一直怕伤害到他的自尊心,对于“跑”“跳”“踩”她比我还敏感。十年后,我、妹妹和父亲不约而同地来到母亲墓前。十年之间,我们谁也没有提起母亲,可这并没有阻止我们对母亲的思念越发浓重。我想这里面也有一丝丝忏悔吧!如果当时史铁生回头看到母亲焦急的样子,肯把她叫住是不是就会有不同的结果?也许母亲就不会心力交瘁,整夜地大口大口地咳血,还不允许妹妹告诉我。母亲过早地离开,这也许是史铁生先生唯一的遗憾了,“一个没有母亲的人,无论他的年龄有多大就像草没有了根一样”。
也许是有某种联系,在静谧的地坛中他总能思考出许多问题,对存在的虚无的理论像:生死、鬼神、爱情。分别从不同立场解剖阐明出自己的立场和观点,他的思想比一般人奇特。他妙笔生花写出的散文好像是赋有灵魂一样吸引着我们产生共鸣。他看待问题就像他所说的并非“大彻大悟”,他所写的文章在生活中都是最为平凡的,用朴素的语言刻画出其中的纹理。他所写《信仰就是自己精神上的描述》打破了原有格局体香了他质朴无华的灵魂。
史铁生先生的文章给人带来启迪,里面的答案可以纠正我们误入歧途。任意从里面乱翻一页,读上一小段总会在心中心起一丝波澜。
篇16:高中读后感
《平凡的世界》是我读的最认真的一部小说。书中为我们描述的是一个黄土地上的世界。这里生活着一群世世代代面朝黄土北朝天的普通人,演绎着一幕幕生老病死、悲欢离合、贫穷与富裕、苦难与拼搏、世事变更。读完这本书后,人的灵魂也许得以净化,也许还会改变你现在的很多想法,感悟了平凡和苦难,生活的意义。
书中给我印象最深是孙少平对苦难认识,对生活的理解,对精神世界的深刻追求。书中这样表达"……是的,他是在社会的最底层挣扎,为了几个钱而受尽折磨;但是他已经不仅仅将此看作是谋生、活命……他现在倒很“热爱”自己的苦难。通过这一段血火般的洗礼,他相信,自己经历千辛万苦而酿造出来的生活之蜜,肯定比轻而易举拿来的更有滋味--他自嘲地把自己的这种认识叫做‘关于苦难的学说’……"
每一个平凡的人都有一个不人知的不平凡的世界,每个平静背后都有激情澎湃。我们成长的路上布满荆棘,无数次的头破血流,换来了一次次的成长。成长的越多,心也就变得越麻木不仁,忘却了最初的理想,忘记了最初的誓言,忘掉了最初懂得的乐趣。走在如今的路上,回首望去,再也没有回头路。连那些偷着乐的时光也不能重温,只有默默怀念。
每个人的成长都必定经历过流血,不管是身体上还是精神上。就如孩童学习骑车,无数次的跌倒,无数次的痛哭之后才学会骑行。他们经历过的痛苦有人看到,但他们的乐却深藏心中,不愿与人分享。正因为苦痛太多,乐来之不易,所以才值得分外珍惜,藏在心里偷着乐。
成长意味着蜕变,意味着经历。正因为经历了太多,所以才对风雨司空见惯,见怪不怪。正因为冲过了太多的荆棘,所以才对苦痛麻木不仁。对痛苦麻木是好事,但作为痛苦的反面——乐,却也被麻木的心给渐渐忽视了。最初我们读书,很新奇,别人看我们读书,看到的只有我们嘴角浅露的微笑,却看不到我们是因书而乐还是因读书而乐。最初我们读书开阔眼界,好奇的眼光透过薄薄的几张泛黄的纸眺望整个世界,心因未知激动欣喜,而现在我们的心比天高,走出了最初的几张纸,几具玩具,一间小 屋……所以现在的我们即使读再多的书,也只会在心里暗道:哦,知道了。再也没有最初的那种悸动。曾经我们以为是书变了,其实现在看来变的是我们的心。只因我们长大了…
每一个还拥有梦想并在追梦的人们都该再重温《平凡的世界》,如果生活需要你忍受痛苦,你一定要咬紧牙关坚持下去。痛苦难道会是白受的吗?它应该使我们骄傲!
无论世界多么拥挤,都要让自己的心自由的跳动,不改初衷,不忘本心,抓住当前,放眼未来。让我们在骄傲中成长,在成长中偷着乐。
篇17:高中读后感
平凡,是生活的本色,我们每一个人,对于这个浩渺的世界来说,都十分渺小,脆弱,微不足道。这个世界也是平凡的,悲与欢,生与死,富裕与贫穷,世事的变更,与历史的长河来说,无非是些平凡事。对于平凡我素来都是这样认为的,直到读到了一本书——《平凡的世界》,这才恍然大悟。
它为我们解说了平凡和苦难,阐释了生命的意义。书中为我们描述的是一个平凡的世界,黄土高原上的世界,这里生存着一群世世代代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普通人,他们演绎着一幕幕生老病死,悲欢离合,贫穷与富裕,苦难与拼搏,世事变更的戏剧。
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是孙少平,这是一位对苦难有着深切的认识,对生活有着深邃的理解,对精神世界有着深刻追求的人,他有铮铮铁骨,有强大的精神力量,有坚强的意志,从学生时代的“非洲人”到成年时代“揽工汉”,他经历的都是艰苦卓绝的人生奋斗,然而在痛苦与磨砺中,他形成了一种对苦难的哲学,佩服他对人生的历史,羡慕他对生活的理解。
对于苦难的哲学,书中这样的表达“是的,他是在社会的最底层挣扎,为了几个钱而受尽折磨;他并没用因受到苦难而甘于平凡,而是以乐观的心态面对苦难,把其当作生活的历练。他相信,自己历经千辛万苦而酿造出来的生活之蜜,肯定比轻而易举拿来的更有滋味——他自嘲的这种认识叫做关于苦难的学说…这是一种什么样的认识啊?每当我们遇到困难时,也许这种挫折只有孙少平所遭受的苦难的百万分之一,但我们更多的只是怨天尤人。对于劳动的认识,说中这样写道:“一个人的精神是否充实,或者说活的有无意义,主要取决于他对劳动的态度。”对于那些整日碌碌无为的人来说,孙少平给他们上了最重要的一课,如何对待劳动,这是人生最基本的课题。他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啊?多读了几本书,一个对生活的意义有着更高层次的追求的人。在写给妹妹孙兰香的心中充分表现了他对生活的认识“……我们出生于贫困的农民家庭,永远不要鄙薄我们的出身,它带给我们的好处将使我们一生受用不尽;但我们一定又要从我们出身的局限性中解脱出来,从意识上彻底背叛农民的狭隘性,追求更高的生活意义……”有位了不起的哲人说过:痛苦难道会是白受的吗?他应该使我们伟大!什么是平凡?那种迷失在平凡的生活之中,严重熟悉了平淡,思想上甘于平庸,生活上安于现状的人,才是真正的平凡。孙少平这样一个对生活意义有着更高追求的人,又怎能称之为平凡的人?
我想我们每个人都会在读后感触倾听那些久远的声音,或与那些我们会在这个因欲望日益膨胀而扭曲的时代,尽快找到我们自己的方向,不至于在灯枯油尽之时,我们还在迷惘……
篇18:高中读后感
用温暖的笔触,描绘平凡世界中的不平凡。
-----题记
平凡的世界》由路遥执笔,展现了当时中国的社会背景。社会的动荡,那个年代,当所有文学观念风靡时,路遥独树一帜。不仅给了所有读者心头一击,也让社会中所有人有了奋斗下去的信念。
贫苦的年代,荒凉的黄土高原。一代代儿女在这里靠着自己的劳动争着活下去。其实,贫苦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已失去活下去的信心。
见证了孙玉厚一家由最初被人指指点点唾弃,到最后风光的自己不好意思。之所以发生这么大的转变,是孙少安和孙少平长年辛苦的劳动;是他们在被人嘲讽时仍不放弃的信念;是他们在遇到挫折时不自卑的思想;是他们对美好生活的热爱。其实,生活是变化的。都觉得生活总是那么不尽人意,那只是你以自己的眼光来看待生活,渴求生活能满足自己。若用生活来看待自己,才发现自己才最需要做出改变。在这个喧嚣的时代,在那个豪迈而粗犷的世界,每个人都应该为生活做出一点改变。尽管有多么不尽如意,只要有追求,能够通过自己双手去劳动,改变自己,就会改变自己的世界。
孙少安的世界
孙少安,这个从小就围着家里转,身上有重担的年轻人。母亲和姐姐会因为有少安而心里踏实,妹妹与弟弟会对少安崇拜。只是少安却放弃了自己的理想,完全为了这个家而努力。在双水村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守着自己的家族而勤奋耕耘。只是我对孙少平拒绝润叶的好意仍是不解。在那个年代,一个女孩可以不顾别人的眼光,勇敢向他表明自己的心意已实属难得,况且还是一个如此优秀的女子。少安在那刻是喜悦的,没有人会不喜欢润叶这样的女子,从正面来看,是因为孙少安强烈的责任感,不想拖累润叶,让润叶跟着自己受苦;从反面看,我觉得就是因为孙少安的懦弱,他不敢接受润叶的心意,不敢承担起对润叶的责任。为什么他与秀莲成婚,日子就可以过得红火,就不能和润叶成婚也让日子红火起来么?他只是看到了现状,却没有将目光放长远些,为未来打算。
孙少平的平凡
少平和少安截然相反,是不服于现实和上天强加给自己命运的青年。他会为了自己的理想只身离开家,去异乡奋斗。褪去稚嫩,渐渐成熟,认清人和事,看清这个社会。他的人生有自尊自信,有挫折无奈,更有坚持和奋斗。他身上的那种不屈于现实,誓要改变自己的命运,改变家族命运的气息,深深感染了我。他是当时中国年代奋斗青年人的完美化身。对于逆境中的嘲讽不在意,对于前途的未知而不畏惧,平凡的他活出了自己的不平凡。而少平对自己的爱情更是不同。因书结缘田晓霞,并与田晓霞相恋。这对恋人最不可能却又最让人羡慕,遗憾的是两人竟天各一方。而因为他们互相了解对方,所以可以互相理解对方。有这样一个人从自己的世界路过,天各一方又有何妨?
平凡的像颗星,却又是闪着点点微光的星。
篇19:高中读后感
《八十天环游世界》主要讲述了福克先生的牌友是一家银行的老总,丢了一笔钱,但是,福克先生这时想环游地球一周,福克先生并和朋友打了一个赌,要是他80天没有环绕地球一周的话,他就将他存在银行里的两千英镑全部给他的牌友,就这样,他的朋友很愉快地答应了。第二天,当他和他的仆人万事通一起去码头准备出游时,警察局怀疑大名鼎鼎的福克先生是偷银行的贼,所以,叫了一名大侦探去监视福克先生。在路上,福克先生二人遇到了很多困难,像在外地的邪教里救人,在火车上展开枪战等等……。他们历经了种种困难。那个大侦探想尽种种办法阻止福克先生,可是,每一次都没有成功,最后,福克先生终于成功了,整整80天,他完成了一个难以完成的任务-环绕地中学生的成长离不开球一周。
我与文章中的福克先生相比,我真是太惭愧了。几年前(我们每年都有军训),我参加军训。教官说:“军训前,最重要的是站军姿。”说完,教官立刻要我们站立三十分钟。我心想:三十分钟,现在骄阳似火,怎么站下去。果然,站了大约十分钟左右,一滴滴汗水往下流。我看了一下教官,趁教官不在意的时候,我用衣服擦了才擦汗水,接着我又若无其事地站着。不一会儿,又有几滴汗水流下来。我这一次没有看教官,所以被教官发现了。教官批评了我。这时,我想到了福克先生凭着自己的毅力与智慧克服所有困难,我只是站立而已。经过教官的批评,我吸取了教训。最后,我凭着自己的毅力坚持了下来。
福克的80天环游世界,对我来说是痴人说梦,但他却成功了,因为他不怕困难,在这个世界上,有许多很难办到的事,但我们不能被困难吓倒,应该知难而进,去尝试,去拼搏。只要有一颗坚定和勇敢的心就一定能成功!大家可能在生活中看到这样的人,他面前有一座很高的山,山上有很多金子,都是他想要的,而前面没有路,只有悬崖峭壁而他,放弃了,他不知道,在他的面前有一条绳子,一条坚定的绳子,一条信念的绳子,他只要努力去看一看,试一试,他就能顺着这条绳子爬上去,而这条绳子就是不怕困难,我要试一试。的确,人生漫漫长路,怎会没有荆棘,但只要勇敢执着了,挺过了。回头望望,荆棘也就成了绿豆芝麻。乐观者利用它,可以刺破自己的怯懦,使自己变得更加强壮。相反,悲观的人,就只能俯首称臣的份了。这些难事,战胜了,幸福也随之降临到你的身边,让你真切的品味到不幸只是晴空中飘动的云朵,永远不会遮住你心底的阳光。
今后,我一定要学习福克先生的这种坚强的精神,学会遇到事情不要怕要坚强,只有这样,我们才会成为一个出色的人,才能在当今这个浮躁的世界里立足,享有一片天地,成为一个有作为的人。
篇20:高中读后感
在暑假里,机缘巧合之下,我第二次细细品读了法国著名作家凡尔纳的名著——《八十天环游地球》,依旧为小说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和栩栩如生的人物而叫好,依旧被主人公福格先生的冒险精神和自信而感动,但是,这次深入我心深处的却是福格先生的仆人万事达,他睿智、勇敢,遇事冷静,善于思考,让他们的环球旅行中多次化险为夷,而且这些非凡的品质也令好运向他微笑,使他最终赢得快乐人生。
万事达给我留下最深刻的印象是在印度的一次智救行动。那一次,他们旅行到了印度的一片荒蛮之地上,万事达和主人福格先生碰巧遇上了当地土王寡妇殉夫的仪式。看到寡妇艾达的悲惨境地,福格先生决定抽出自己比金子还要宝贵的时间去营救这位可怜的女子,可是当时的形势非常不利,土王的卫兵太多了,仅凭他们几个人的绵薄之力,是不可能成功营救的。于是万事达便和他的同伴商量一番,决定天黑后再采取行动。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时间一分一秒的慢慢流逝,终于变得一片漆黑。万事达一行便悄无声息地向卫兵住的寺院走去,靠近后才发现寺院周围均有卫兵把守,无奈只好又悄悄退了回来。
怎么办?怎样才能成功营救?万事达坐在一棵树枝上,反复思考着。经过一番苦苦思索,他终于有了一个绝妙的主意,此时天也亮了,卫兵们开始准备处决那位寡妇。当他们点燃了柴堆,想将昏睡中的艾达和死掉的老土王一起烧掉。突然,躲在旁边的福格他们发现,那群人发生了骚动,他们惊讶的看到,老土王“复活”了!惊讶和恐惧让在场的所有人呆住了。老土王如幽灵般的站立起来,双手抱起艾达,快步走向树林。走到福格的身边时,“老土王”却用急促的声音说道,“快走!”原来,他竟是路路通假扮的!路路通利用印度人迷信鬼神的心理,巧妙地将那女子救了出来。
在这次营救的过程中,万事达表现的足智多谋,临危不乱,最终化险为夷,铸就了他的成功之旅,也让他在我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在今后的生活中,我要向他学习,改变以前鲁莽、草率,做事不经大脑思考的不良习惯。
我便在生活中不断寻找着这样的机会,想和我心目中的偶像万事达那样,遇事冷静、沉着、善于动脑。后来还真有这样的机会让我得到了锻炼。
那是学校举办的心连心活动,在这次活动中有这样一个游戏:十三个人围成一个圈,手拉着手,在起始点的两个人手臂上分别放一大一小两个呼啦圈,然后按照相反的方向传递,哪个组最快传完,哪个组获胜。主持人刚说开始,有的组便手忙脚乱地进行传递,大小呼啦圈均是头脚并进,结果却不好往外钻,真是“欲速则不达”了。
看到这情形,我和几个同学根据大小呼啦圈不同的特点,便商量出了既快又好的方法,那就是大圈先钻脚,小圈先钻头,前后同学衔接要紧凑、配合要默契。后来我们小组按照这个方法,每个成员行动快速、敏捷,组员们一个个齐心协力,鱼贯而出,最终赢得了冠军,我们高兴的欢呼雀跃。
在这一次的实践活动中,我切身体会到了先思后行的快乐,这个习惯就是书中的万事达帮我养成的。《八十天环游地球》这本书让我认识到,遇事要多动脑筋,目标明确,然后朝着这个目标去奋斗,坚持不懈,就没有不可能做不到的事情。这样,好运就一定会向你微笑!
朋友,相信你也会爱上这本书的。
篇21:高中读后感
读书,可以让我们和作者一起去感受那些永远无法涉及的人与事,带给我们的是一种经历,让我们得到历练。《八十天环游地球》的主人公斐利亚·福格先生,他在那空前绝后的赌局当中,雷厉风行而果敢,他自信地说:“不管发生什么,八十天都包含当中,即刻动身。”当面对困难时,他用一贯的自信与坚持加以克服,坚决地营救陷入危难之际的艾娥达夫人,并毫不犹豫给予无私的帮助:“我还余下十二个小时,能用来救她。”我的眼前浮现出一个典型的英国绅士:他办事说话有条不紊,从容不迫,胸有成竹,因为他拥有自信、毅力。
我以前很胆小,有挑战性的游玩项目不敢尝试。后来妈妈带我去游乐园体验“黑洞隧道”。当我顷刻间滑进黑洞,并以最陡角度和最快速度顺势而下,好像在垂直跌落,又似在倒置翻转,那种强烈的失重感、紧张感使我大声的尖叫着“啊——啊——啊”。耳边是“呼呼”的洞穴来风,迎着呼啸的风,我只听到妈妈对我大声喊“要自信”!那声音在黑洞里伴着风回荡着,听着妈妈的鼓励,我努力稳定自己的呼吸,强迫自己镇静。一个又一个90度角风驰电掣般的急转,左摇右荡似乎将我要抛进黑洞,心脏仿佛要跳出我的嗓子眼。我告诉自己唯一能做的就是拼命抓住把手,充满自信地迎接这样的挑战。当速度终于慢下来,我感受着光亮,意识到自己安全着陆时,我感谢这份自信给我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兴奋与快乐。现在我能接受各种有挑战性的运动,这些运动带给我协调力,以及准确、迅速的反应能力,这不仅增强了我的体质,更让我精力充沛地投入到学习中去。
还要告诉你,我曾花了117天的时间,靠我的坚持,用我的观察记录了一颗向日葵花籽播种、生长、开花、结果的过程,认真写了31篇观察日记:第1天一颗黑黑的种子埋进舒适的土壤;几天后它扒开土壤伸出小脑袋窥探着这个充满阳光的世界;然后它开出了带粉红边的小葵花;第117天的时候,一颗黑亮的小葵花籽“欢快”地跳了下来……其中有一篇还登在富阳日报上。就是靠着这份坚持,我在获得了荣誉的同时,更丰富了自己的头脑、增长了自己的学识。
生活中自信和坚持是发动机,是一种力量,有了自信和坚持你可以去超越自我,不会打退堂鼓,所有的事情都有信心成功。福格时刻经历着充满变数的重重困难,不断与大自然和对手斗智斗勇。在面对铁路断修、脱缰野马般的暴风雨时,他淡定、冷静,自信不管发生什么都不会坏了他的事。甚至在险些失去生命的时候,他还是凭借着这自信、坚持,最终嬴得了胜利。怎么样,不妨你也来试试,当你拥有自信、坚持之后,会产生什么样的超能力吧!
篇22:高中读后感
中考后没有作业的假期,百无聊赖之际,我与你相逢。历经沧桑,饱受风霜的路遥,用文学和岁月的钥匙替我打开了你的大门,让我步入了你--《平凡的世界》。
我第一次遇见了你的子民--孙少平,他是一位初中生。我对他的第一印象:这家伙怎么穿的这么破啊,身上也脏兮兮的,太不讲卫生了!后来接触的多了,也就见怪不怪,习以为常了。在学校吃饭时,我发现少平总是吃劣等菜。通过深入阅读,我才发现他是一个品学兼优、勤奋刻苦的好孩子。即使生活困难,但他在班里的成绩名列前茅。少平一家四世同堂,他尊老爱幼,时刻为亲人着想。我目睹了他的成长:如何在困难年代过五关斩六将杀入高中;如何经历早恋风波;如何确立远大志向,并为梦想拼搏奋斗;如何欣喜地得到爱情却又痛不欲生地失去它……总之,多么好的一个少年啊!
少平的大哥孙少安,自小机敏干练,身强力壮,有责任心,在家里起到中流砥柱的作用。他长大后自主创业,建立砖厂,经历了一次次挫折,但他就是不屈服于命运!上苍眷顾,赐给他一个美丽温柔又体贴的爱人--贺秀莲,他们夫妻同心,胸怀大志,不屈不挠,白手起家,将企业做的很成功。
我又熟识了善良懂事、博学多闻的孙兰香;不畏艰辛、恪尽职守的兰花;大大方方、助人为乐却惨遭洪难的田晓霞;为爱情所纠结却又乐观开朗的田润叶;心系祖国、热爱民众、大爱无疆的田福军;大义灭亲、识大局、顾大体的呼正文;关心孩子、通情达理的孙玉厚……
然而,一切并没有那么完美,书中还有游手好闲,吊儿郎当的二流子王满银;溜奸耍滑、鸡鸣狗盗的金富;坑蒙拐骗、蛊惑人心的刘玉升;风骚猥琐、心狠手辣的王彩娥;绵里藏针、世俗爱财的胡永州……这些令人嗤之以鼻的乌合之众,时常气得我咬牙切齿。
从中,我看到了真善美,人性之善,童年的欢愉,青春的绚丽,壮年的怅然,老年的感慨;又体会到了团队的协作精神,拼搏奋斗的激情,情窦初开的青涩;亦感到一种种如那“在世芳莲,于尘不染”般可贵的品质。还认识到种种与社会道德相悖的恶劣品行…… 你,给予我的这些,感召着我,激励着我,鞭策着我。我铭记于心,永生难忘!
合上书本,闭目深思,脑海中充满的是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心中回荡的是对漫漫人生路的感慨。平凡的世界,让我领悟到了不平凡的精神。在我迷茫如孙少安的砖厂倒闭时,我会像他一样,用血汗作灯,照亮前程;在我无所适从如李向前双腿瘫痪时,我会像他一样,露出大白牙嘿嘿一笑,找些事情做,使自己的生活更充实;在我遇到急需帮助之人如田晓霞在洪难中遇见无助的小女孩时,我会像她一样,奋不顾身,慷慨的伸出援助之手;在我被贬低如孙少平被认为是一辈子农民工时,我会像他一样,昂起头说:“我有志向,我有梦想,我的人生将会不平凡!”
平凡的世界中描述了各自不平凡的人生,就像夜空中的小星星在闪烁着各自的光芒。我在反思:我,平凡吗?是的,我很平凡。我安于平凡的人生吗?不,我不甘心。周恩来总理教导说:“仰望星空,脚踏实地!”我会一步一个脚印地走下去,用汗水换来光明的前程,用心血换来精彩的,不平凡的人生!
篇23:高中读后感
暑假里,我阅读了市教研室、新华书店推荐的《送给青少年的羊皮卷》,一书,收获了许多,其中最重要的,便是多了一份快乐!
假如今天是我们生命中的最后一天, 我们要如何利用这最后、最宝贵的一天呢?也许就是开始学着微笑!
首先,我们要把一天的时间珍藏好,不让一分一秒的时间滴漏,不为昨日的不幸叹息,过去的已够不幸,不要再赔上今日的运道。 时光会倒流吗?我们能比昨天年轻吗?一句出口的恶言,一切造成的伤痛,能收回吗?
不能!过去的永远过去了,我们应该不再去想它,而是微笑面对世界。这便是《羊皮卷》给我的答案!
曾经有这样一个谜语:“它在家中产生,不能买,不能求,不能借,不能偷,因为在人们得到它以前,它是对谁都无用的东西。”
这是书中出现的一个谜语,说实话,不看书的下文,我应该不只是猜不出答案,而是找不出答案!
答案其实很简单,就是“微笑”!
微笑就是我们疲倦时的躺椅,失意时的阳光,迷茫时的启明灯……
曾经读过这么一个故事:
第二次时间大战期间,在德国法西斯的集中营里纳粹分子甚至用恐惧杀死囚犯。他们把犯人关进一个漆黑漆黑的小屋子里,把他们的手臂从墙上的一个小孔里拉出来。
像古代处死犯人那样,把人绑在一个架子上,告诉犯人要放干他的血,然后用刀背在犯人的手腕静脉处来回划动几下。这时,旁边用水往下滴的声音,使犯人以为的确是自己的血正在不断的往下滴,就这样滴、滴、滴,最后犯人衰竭而死。实际上,他的手腕好好的,是对死亡的恐惧要了他的命。
世界上的一切困苦灾难其实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人的忧虑、恐惧、焦灼,是一切类似的这种烦恼,是人对自己的放弃!纳粹纵然残忍,但是更是犯人自己杀了自己,那便是恐惧与烦恼杀死了他。
试想一下,如果是你,你会放弃吗?你如果可以坦然面对死亡,在行刑前送给自己一个微笑,结局是不是要重写呢?
所以,你应该试着给自己一个微笑,给不幸一个微笑!
你应该记住:创造快乐的是你自己,而不是别的人或外界的事物。生活中的我们往往不能很好的认识到这一点,我们常常沮丧,常常不满,使得烦恼的情绪不只影响了他人的心情,还影响到了自己的身心。
学习又何尝不是这样呢?我们经常让不快乐的情绪充满了心田,被原本快乐的学习生活搞得苦不堪言,我们总会因为自己就不开难题,被不过单词而发愁,而不是尝试着用微笑去迎接学习的乐趣与满足感;我们既做不到欣赏所学到的知识,也不能欣赏学习本身,而是把原来丰富的生活先入为主的枯燥化了,那我们花季的年龄里,怎能再见到微笑?
我们中国人常常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心中种下一个微笑,你便会收获一份快乐,但是如果你种下一个荒谬,那你便会生出烦恼来。
所以,你应该试着给自己一个微笑,给烦恼一个微笑!
一个人微笑,是快乐;两个人微笑,便就是幸福。亲爱的你,如果你喜欢他人,并且你也希望他们会喜欢你,好哒,偷偷地告诉你一个秘诀啊:其实快乐就在脸上,幸福就在当下。那么,就从现在开始吧,昂起头,给自己一个微笑,同时也送出一个微笑,用笑声点缀今天,用快乐来装饰世界!
篇24:高中读后感
《边城》一书是沈从文先生极著名的一本小说,他自己曾说, 他创作《边城》的目的,不是为了描绘一幅与现实隔绝的世外桃源图,而是要表现一种人生形式。并在这个人生形式里, 注入了自己在三十多年的人生旅途中所体验到的人生哀乐。
故事讲述了在湘西风光秀丽、人情质朴的边远小城,生活着靠摆渡为生的祖孙二人,外公年逾七十,仍很健壮,孙女翠翠十五岁,情窦初开。他们热情助人,纯朴善良。两年前在端午节赛龙舟的盛会上,翠翠邂逅当地船总的二少爷傩送,从此种下情苗。傩送的哥哥天保喜欢上美丽清纯的翠翠,托人向翠翠的外公求亲,而地方上的王团总也看上了傩送,情愿以碾坊作陪嫁把女儿嫁给傩送。傩送不要碾坊,想娶翠翠为妻,宁愿作个摆渡人。于是兄弟俩相约唱歌求婚,让翠翠选择。天保知道翠翠喜欢傩送,为了成全弟弟,外出闯滩,遇意外而死。傩送觉得自己对哥哥的死负有责任,抛下翠翠出走他乡。外公因翠翠的婚事操心担忧,在风雨之夜去世。留下翠翠孤独地守着渡船,痴心地等着傩送归来.
文章写出了祖孙之间的亲情,人与人之间的同情,翠翠与滩送之间纯纯的爱情等等。在一幅风光秀丽的边城风景画中,用淡淡的笔墨添了无数浓厚纯朴的角色。它没有跌宕起伏的情节,也没有催人泪下的煽情,给我的感觉,字里行间透着些质朴,透着些凄美。
作者塑造了一个既单纯天真,又聪明伶俐 ,从来不懂人情世故的乡村女孩的形象。
她与滩送二人之间,没有任何海誓山盟,卿卿我我,也没有离经叛道的惊世骇俗之举,只是乡村年轻人之间纯朴的感情,可在社会背影的笼罩下,笔下他们之间的感情,变得不堪一击。
后来,也就是故事结束的时候了。爷爷的死使翠翠成为完全孤独的一个人,这样彻底,找不到一个可以倾诉的对象。碧溪的渡船上只剩了一个清寂的身影.......我们与她相比是幸福的,至少我们还活在父母的关爱之下,还有那么多那么多在乎着我们的人。
作者赋予了每个角色感情,并将他们之间用一条真情的线紧紧地连着。1933-1934年正处于抗日战争时期,人们无时无刻不在恐惧着,提防着,而这时作者仍能描绘出这样一幅景,刻画出这样一些人,展现了作者意境中的“世外桃源”,描写这样一个与当时“争乱”的外世隔绝的世界,从中不难看出沈从文先生对和谐美好社会的向往和追求。
其实我们都很明白在追求人生生命自主的过程中,总有一些难以跨越的障碍,现实主义逼着作者又将人物命运朝著悲剧结局上推。最后,以“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收尾。给人留下了无限遐想,让人既期待,又感无奈。
《边城》以它质朴无华的风格,在喧嚣的现代社会中,摇曳着,美丽着,如同一枝野菊花,勾起我们内心悠远的向往。
篇25:高中读后感
“静静山溪,溪如弓背。悠悠远山,路似弓弦。高高白塔,沉默无言。小小渡船,随波向前……”。湘西的边境,名为“茶峒”的边城,正诉说着人们的联系与纠葛。
这就是《边城》,沈先生的代表作。它通过描写乡土人物的生活,展现了湘西的淳朴民风,表达了作者对自己心目中至美的追求。文章文风憨厚纯粹,却带有自然的魅力,让人仿佛置身于桃花源中。
《边城》可谓是“集众美于一身”。首先是它的环境风俗之美。作者笔下的世界蕴含着鲜活的灵性,寥寥数笔,稍作修饰,一座边城,一个小镇就直挺挺地站起来了。这是一个湘西的小山城,城边有溪,溪边有塔,还有一户人家。过溪越山,便到了城边。
环境怎么美?“茶峒城方凭水依山筑城,近山一面,城墙俨然如一条长蛇,缘山爬去。”城边山峦相依,流水环绕,城墙爬在其中。景色宜人,空气纯净,为何不美?白河“深潭中为白日所映照,水中游鱼来去,皆如浮在空气里;山中多细竹,常年作深翠颜色,迫人眼目。”水清鱼浮,竹子纤细青葱,分外惹眼,为何不美?“春天时凡桃花处必有人家;位置永远那么妥贴,与四周环境及其调和。”繁花深处有人家,房屋合适地散布,令人愉悦,为何不美?
至于风俗,则更应为之心醉。渡船人尽职尽责,不幕钱财,可见其热情大方;涨水时大伙争相救人捞物,可见其敏捷勇猛;大人小孩,男男女女,妇人水手,各司其职,互不欺骗,可见其淳朴负责。掌水码头的顺顺更是慷慨洒脱,欢喜交友,正直和平,明事明理。这些都显示出边城里浓浓的人情味和暖人的爱心。这风俗使这里的人有了自由而不放纵的舒服劲儿。
如今,随着物质生活的逐渐丰富,一些人物欲横流,追利忘义,为了一己私利,以次充好,甚至做出假药、假奶粉等坑害百姓。生活的改变反而成了磨灭人心的武器。马克吐温说过:“人若能摒弃虚伪则会获得极大的心灵平静。”如果大家保持本心,诚实厚道,坚守原则,怀着善良乐观的心去生活,去工作,和谐的社会风气才能形成,人们才能安居乐业。
其次,这故事情节是凄美的。白塔边住着爷爷、女孩翠翠和黄狗。顺顺家两兄弟先后爱上了与他们身份悬殊的翠翠。两人以歌决斗,二老的歌带给翠翠一个美妙的梦,为了赢得她的爱情,二老甚至愿意放弃做王团总的女婿。大老放弃追求后在一次意外中失去生命。顺顺和二老开始误会爷爷和翠翠,二老远走他乡。爷爷担心着亲事,在一场大雨后死去。白塔倒了又被重新修好,可翠翠爱着的二老却迟迟没有出现。
哀伤的故事给我们带来了伤感和思考:怎样去追求幸福?主动?还是被动?如果翠翠能及时向二老倾诉衷肠,或二老能坚守自已的爱情,结局就可能有所改变。主人公的性格都温婉美好,但缺少了一种坚决。积极向上,敢作敢当,选定目标,不懈追求,这才是年轻人应有的气质,也会为成就内心的事业争取机会。
……
作者对自然美好生活的向往显露在字里行间。读了书就应有所收获。无论作者的追求是否实现,我们都应保留纯净的心灵和坚强的意志,给世界增添一方净土,一份美丽。
篇26:高中读后感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是英国作家夏洛特。勃朗特写的《简爱》。这本书,讲的是一个毫无地位的卑微名叫为简。爱的女生。她不屈于世俗的的压力,独立自足,积极进取并取得了幸福。
简爱的父母在她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只有一个舅妈--里德太太和一些不知都得远房亲戚。他的舅舅在他不懂事的时候就去世了,他要妻子要善待简爱。可是里德太太却对简爱又打又骂,在这个家里就连仆人都可以轻易的使唤简爱。但简爱并不灰心丧气,他认真的读书,学习。有一天他终于忍受不了里德太太和他翻脸了。里德太太把简爱送到一个简易的慈善学校去上学,并在校长那里撒了谎,让校长对简爱的印象大打折扣。很快,简爱就到了罗伍德学校,他很认真学习。有一天校长讲话时,看到了简爱,他想起来了里德太太的谎言并告诉所有人,简爱被所有的老师给漠视了。简爱并不服输,他仍认真学习,并澄清了所有的谎言。几年以后,经过了他的努力,他成为也一名教师......
合上书,我便流涌出许多感想。和简爱比,我比他强,却又不如她。我现在的生活里:学校很好,卫生窗明桌亮,有老师教我们丰富的知识,教室里冬有暖气,夏有电扇。回到家了有父母的关爱、朋友的相互帮助,饭菜也是应有尽有,富有营养,比起简爱太强了。但是我却没有简爱坚强,有忍耐力,做一件事稍微做不好,就在意别人的眼光,无心做事,最后事态变得越来越糟。而且做事总是不够坚持,做到一半总是嫌麻烦而半途而废。我学习态度也不如简爱,在这么优越的环境下,还挑三拣四,讲条件,做作业总是不够主动。
今后,我要学习简爱,积极进取,独立自主。学习态度端正,做事坚持不懈,努力学习。
篇27:高中读后感
鲜花感恩雨露的滋润,苍鹰感恩蓝天的壮阔,大地感恩春光的温暖,我感恩书籍的馈赠。《感恩朋友》更是芬芳了我生命的行程,让我深深懂得了朋友是我一生的财富。
《感恩朋友》一书共选取了60篇大大小小的精美文章,篇篇文章如颗颗珍珠,镶嵌在人生这本大书上,熠熠生辉;个个故事如盏盏明灯,照亮了我的心灵,读来,是含泪的微笑,是误会消除的欣慰,是心酸,是同情,是悲伤,但更多的还是感恩,它让我认识到不管是陌生的朋友,还是熟悉的朋友,真诚相对,那么收获的必将是幸福的人生。
当我读到《杰克的圣诞柚子》中“它不是一只形状规则的普通柚子,而是一只非常特殊的柚子——用桔皮碎片拼接在一起的柚子皮里,包着九片大小不一的柚子瓣儿。”感动漫上心头,为小杰克拥有的友谊。是的,“那是孤儿院的其他九个孩子从他们自己珍贵的几瓣柚子中每人捐出了一瓣,组成的一只完整的、送给杰克做圣诞礼物的柚子!那一刻,杰克泪如雨下。” 我的泪也不自觉地流下来了。“那是他收到的最美丽也是最美味的一只圣诞柚子!” 艰苦岁月的分享,传递的是关怀与安慰。相信在杰克以后的岁月中,不管生活如何艰难,“那只圣诞柚子”会带给他前进的勇气和动力。
想想自己该是多么的幸福,没有杰克的艰难处境,却享有杰克拥有的友情。
记得那是一个飘雨的日子,面对一个个红叉的数学试卷,我有些崩溃了。且不说这段时间上课听讲我多么多么的用心,更不用说妈妈陪我度过的一个又一个夜晚,只做过的数学试卷就厚厚一摞了。自习后,我没与舍友同行,没有思绪,想来大概走到了操场上,自己在雨中一圈圈地行走,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回的宿舍,只记得隐约有人跟着,朦胧中有人拿了我的湿衣服,有人给我到了热水烫了脚,迷迷糊糊就睡过去了。早晨醒来,映入眼帘的是一个大大的笑脸,贴在我上铺的床下的。在我枕头边上,放着五张彩色的信笺,我一张张的看着,她们的话语如冬日暖阳照耀着我,冰冷的心得到了温暖,感激的泪水化作了学习的动力,最后的检测,我的数学试卷上写着红红的A,这是她们给我的多么贵重的礼物啊。
毕淑敏曾经说过:“在什么都是越现代越好的年代里,唯有友谊,人们保持着古老的准则。朋友就像文物,越老越珍贵。” 在漫长的一生中,朋友陪伴着我们度过每一个开心、痛苦的时刻,是我们生活经历的见证者。他是我们生活中最忠实的听众,是我们更加了解自己的一面镜子。他的每一句祝福、每一句鼓励、每一声问候、每一句批评,都温暖着我们,都使我们更加完美。
懂得感恩的心灵,是存在于这个世界的最美的心灵;懂得感恩的生命,是行走在这个世界上的最值得敬重的生命。心怀感恩的人,所触到的,是人世的暖;所感知到的,是人世的美。感恩朋友,善待朋友,因为它是给我们自己架设的一座通往未来的桥梁!
篇28:高中读后感
羊脂球一直在哭,有时候在歌曲的两个节拍之间,黑暗里传出一声呜咽,那是她没能忍住的一声悲啼。
匆匆将《羊脂球》翻了一遍,也许并未领略到其中的精髓何在,但仍感慨万千。小说通篇鲜见华丽优美的语段,却无时无刻不在勾勒一位身如残花却有着巨人般光辉形象的妓女:那淡淡的,忧伤的宿命。
有时,灰暗的季节似乎跨越了几个世纪,漫长无涯,坚信黎明会来,只是一个遥远而又不可及的未知数罢了。也就是在这个巨大屏障的笼盖下,在普法战争时,透过浓厚的漫天的战火的硝烟,故事就这样开场了。
羊脂球,小小妓女。我想,她的职业也许被其他人所唾弃不已。但在我的眼中,她却是一朵常开不败的水中花,有着如花似月的美貌,也有着别人千金难买的善良。
几匹破马,一辆马车,乘载着葡萄酒批发商人鸟先生夫妇、贝尔伯爵和羊脂球等人在鹅毛般大雪中如病蜗牛似的爬行,逃命,速度可想而知。由于大家对天气以及路程之间的错误估算,最后,大家居然沦落到了没饭吃的可怜地步,谁相信呢?可事实摆在眼前,不由得人们有丝毫怀疑。羊脂球不计前嫌慷慨的将自己的食物与他们共同分享,贵族们便没有理由的将她的美食一扫而光,并且居然对羊脂球有了“好感“。
今天是晴日,可谁又会去想明天能否看得到太阳呢。
最终,羊脂球虽曾断然拒绝,却还是不堪恶人的虎视眈眈与精心设计,最终将自己的身躯“奉献”给了德国军官,获得了离境的“呜咽”。
他们,那些将自己看的无比崇高至上的小人们,也许正感谢上帝给了他无穷尽的“智慧”,骗了羊脂球吧。还是那几匹马,只不过比以前更加疲惫;还有那可怜的羊脂球,只不过比以前更悲伤;还有那些卑鄙之人,比以前越发的得意张狂,尽显自己高贵丑恶的嘴脸去谩骂羊脂球,下流,无耻,下流。
没能忍住,是你,羊脂球的死穴。我想,前有悬崖,后有追兵的惨状下,还有没有路可走?假如是我,我定将毫不犹豫地纵身一跳,拿自己的生命赌一把,毕竟这不是最烂的逃生方式。你着有忠贞爱国的锦丝,却来织就一生的悲惨命运,你有别人可望而不可及的天籁之音,却来浅唱自己的宿命。
也许冥冥之中,是神在操控这一切,是天意?不知道她有没有看到这一切,有没有流泪?有没有怪自己曾几何时的冲动?有没有?
《羊脂球》有力的鞭挞了那些怯懦自私、没有民族尊严的贵族资产阶层人物,他们连妓女都不如,不如。
命运由天定?宿命由己唱?不,人,人定胜天…,办法就是:“坚定信念,永不屈服。”我读懂了这八个字在我心中的分量。
篇29:高中读后感
一个人,天地间,于茫茫无垠中摸索前行;一个人,山水间,于海枯石烂中抛却悲喜。天地静寂,山水悄然,他一人上下求索。
历史是一条浑水河,蜿蜒久了才似乎透亮。也许罗马盛衰无常,可美第奇家族的符号依旧光亮;也许威尼斯的水道学会了自嘲,可佛罗伦萨的雕像犹然完好;也许庞贝古城的灵魂已经散去,可阿勒河河水仍然滚滚不息。我们从中看到了历史的欢笑与昂扬、冷清与孤寂,听到了历史的尖叫与悲啼、细语与欢歌。历史疯疯颠颠,充满嘲讽,既变也不变,只有它的离去,才能带给我们清晰的“模糊”和“模糊”的清晰。除了辛酸悲喜,我们更应该思考,如何在“模糊”的历史中追寻清晰,在清晰的历史中求索真理。漫漫征途上,我们不仅要学会求索过去,也要懂得求索现在、静待未来。
监狱和一战前局势紧张的德国,两者本应拼接出阴森与恐怖。但德国海德堡大学的学生监狱却十分不同。当初因顽皮被关押的学生,完全不像惩罚的施加者想象的那样悲伤、痛苦。相反,他们在这里挥洒热血与青春,任张狂的涂鸦紧紧黏在墙上。倘若开头太过严肃,也不妨喜剧收尾。曾经的瑞士人因贫穷而受雇打仗。两方交战,与自己厮杀的,可能就是邻家腼腆的男孩。他们是忠诚的,受雇于人就要坚持到最后一刻。欧洲大地被无数瑞士人的鲜血染红。历史心软了,终于让瑞士永远保持了中立、告别了战争。曾经受过的伤,也许就是不久后的宝藏。历史总是半边苦涩,半边蜜糖。神秘的手拨弄着世界,冷酷之中仍有温情。
我们应宽容地、诙谐地,用柔软的心去看待历史。经历过风雨跌宕的老人,往往是很平和的。历史也像一位饱经风霜的老人,不需要同情、不需要哀叹。它是广袤无垠疆土上的一条大河,我们把握不了它的方向,却能触摸到它流淌的痕迹。要明白世界上没有强者,也没有弱者,无论是刽子手,还是白天使,都是我们所造就的。好与坏只是我们拟定的评判标准,但它们都有存在的理由。因此,同情每一个人、尊重每一个人、谨记每一个人,平静对待、平等对待。该走的已走,就别揪住不放。我们的怨恨与谢意,的确需要有一人一物去当容器,如希特勒、华盛顿,但真正该指责或赞扬的是我们自己。
历史走自己的路唱自己的歌,我们也应走自己的路唱自己的歌,过去的爱恨情仇知道就好,何必沉溺其中;面前的盛衰变化,模糊就好,何必忧患重重。“不在乎明日,不在乎观者,不在乎评论,一切只给自己看。”既然看不透过去与未来,就不如把握好现在。
历史是无垠,无疆却有路,但却只有一条路。我们应以不喜不悲的心态,来面对这部悲喜剧,也应以不喜不悲的心情,来演好这部悲喜剧。漫漫无垠中,我们只有把握现在、静待未来,在历史的长河中求索。
篇30:高中读后感
人生来并不是一场轻松的享乐,而注定是一场沉重的负担。
——列夫·托尔斯泰
小时候学钢琴,喜欢贝多芬总是胜过莫扎特的。后者谱的曲子高贵典雅,然而像我这种凡夫俗子总是难以体会真谛。而贝多芬的作品却像面对着奔腾不息的大河,还没来得及抵抗便被那汹涌的情感卷了进去。那时我还并不晓得这位西方乐圣的生平苦难,却已经为他前无古人的才华所倾倒。
所以当我第一次翻阅《名人传》,看到“路易维希·凡·贝多芬”这个名字出现时,便深深地沦陷了。
英雄是孤独而痛苦的。贝多芬很好地诠释了这一点,他人生的命运大起大落,他饱受疾病困扰,尝尽世间凉薄,却从未低头。罗曼·罗兰精彩的描写和傅雷大师绝妙的翻译使这位西方乐圣不屈的形象再度鲜活,跃然纸上。
写贝多芬的这一部分始终是压抑的,不论他如何抗争,最大的敌人——命运还是主宰着一切。读完之后合上书,只觉得黑暗,黑暗,无尽的黑暗。
而终究有光芒,刺破罗网,挣脱束缚,砸开枷锁。而终究有英雄,来自地狱,目光坚定,高举火把。
贝多芬就是这样的人,这样矛盾的一个人。
他承认命运的黑暗,却成为荒夜里一束夺人心魄的光芒。
其实说到黑暗,米开朗基罗所处的环境远甚于贝多芬。只是相比贝多芬英勇冲动,米开朗基罗显得更为温和,也更为迷惘。
他所处的那个时代,正如《双城记》所说——“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一方面,中世纪恐怖压抑的威压正盘旋在欧洲人民的头上;而另一方面,闪耀着人性光芒的飓风正在亚平宁半岛成型。米开朗基罗便诞生于此,他的一生注定不凡。
然而最初的他却是孤独而迷惘的,纠缠于各方势力的泥潭之中无法自拔,这与他人文主义的理想相差太远。他痛苦,他不堪。这位罗马天才陷入了精神与信仰的双重危机。摆在他面前的只有一条路——求索。
这注定是一场痛苦而危险的旅程,他却成功了。米开朗基罗在斗争中获得了胜利,西斯廷教堂祭坛上的那六年,上帝不知与他辩论了几百回,坚硬的大理石墙壁不知被他如炬般的目光贯穿了几千次。终于,他找到了,他发现了,他醒悟了——
《末日审判》!
这是米开朗基罗向世俗,交出的一份完美答卷,他完成了求索与斗争的旅途。他胜得骄傲,那画上面的衣服,只不过是历史余毒的遮羞布。而那灵魂,却已经完成了最伟大的人性之救赎。
把列夫·托尔斯泰归入到“作家”这个职业简直是对他的大不敬。他是个英雄。他必须要承受英雄所要承受的,无边的孤独。
贝多芬的孤独源自命运,米开朗基罗的孤独源自信仰,托尔斯泰的孤独则源自他的心灵。对于托尔斯泰,他的经历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的思想和矛盾。罗曼·罗兰精确地把握到了这一点,笔墨不多,却将托尔斯泰的挣扎写进了骨子里。
托尔斯泰自己如同那个时期的俄国一样,是矛盾的——他有着平凡的外表和朴实的心灵,却生活在自己所痛恨的贵族之家;他所要抵触的是自己享受着的,所要反对的正是他自己成为的人。这使他与同时期的高尔基永远的划开了一条界线:高尔基无所畏惧,如同海燕一般;而托尔斯泰却始终在挣扎,在犹豫,在痛苦。
所以,托尔斯泰想到了博爱,想到了宽恕。
而在人生的最后,他也完成了自己心灵的宽恕。这个一直处在煎熬的,不屈呐喊的灵魂终于得到了永远的安宁。在秋天的车站里,托尔斯泰找到了自己真正的根。
孤独而生,宽恕而死,如悲凉之雾,遍披华林。
我是个英雄主义者,我相信螳臂当车,相信“我命由我不由天”。所以我敬佩这三位英雄,也敬佩人类数千年文明之间无数舍生取义的志士仁人。
托尔斯泰说过:“人生来并不是一场轻松的享乐,而注定是一场沉重的负担。”这句话可以看做是对《名人传》最好的解读。
贝多芬与命运对抗,米开朗基罗与信仰博弈,托尔斯泰与心灵斗争。他们的人生始终是充满苦痛的历练,是一场沉重的负担。因此这部《名人传》的基调也是深沉的,黑暗的。
然而生命最美好的地方就是黑暗,因为只要有黑暗,必然就会有希望。
这种希望来自灵魂,也会拯救灵魂。
因此,这三位英雄的人生在我们看来是恐怖的,是苦痛的。然而对他们自己而言,却是一次畅快淋漓的宣泄,一场血脉贲张的战斗,一首波澜壮阔的史诗。他们在不断的抗争中实现了自我,也为人类文明画下了浓墨重彩的、闪耀着光芒的一笔。
所以,去坚持自己应该坚持的事情吧。在你坚持的时候,就已经完成了自己的人生。
虽然苦痛,却是救赎。
篇31:高中读后感
“一沙一世界,一叶一菩提。”我则从一本小小的《飘》之中看到了美国内战的各种纷争,也参透了一点道理。
战争乃生命之摧残,也像一种催化剂,逼人,锤炼人,改造人!国家可以在战争中兴亡,种族也可以在战争中存灭,小小的人更是如变色龙一般,千变万化。
作者玛格丽特将自己化为小说中的主人公思嘉,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创造了一个美国的奇迹。小说的情节似生活中的情节一样,给人以感慨,其味如茶一般,值得细细品味。
不一样的经历,不一样的感受,小小范围让我身临其境。思嘉,一个十七岁的小姑娘,却深受奴隶制的影响,面对黑人,给以百般歧视。从她小小一人足可以看见美国南方奴隶制的危害。思嘉从小就追求自己的爱情,在和平中,在幸福中,她所爱之人却里有所爱,知道一切成为眼前的现实,她一生中对她很重要的两个男人:艾希里和瑞德(此处缺少谓语,应补加谓语)。艾希里是在和平中,瑞德则在战争中。思嘉爱艾希里,瑞德爱思嘉,何等纠结。但是面对战争,小小的思嘉却也变得坚强,不管什么时候她也不会忘记自己的家。面对战争,在脑中只有残酷,恐惧充满了每个人的心中。思嘉何尝不是,面对身边无望的一切,她该做些什么。但南方战败的时候,他们几乎快绝望了,谁都有可能死去,但是思嘉拿出自己被逼出来的勇气,去承担这本该承受的一切。
北方佬的残酷夺走了南方的一切,在这时思嘉受尽饿冷的考验,她身无分文,慢慢地,在时间的流逝中,她受尽了没钱的苦日子(应加“的煎熬”),于是她变得残忍,成了一个守财奴,利用欺骗周围爱她的人去获取所谓的“利益”。不顾一切的,同时又是那么的厌恶,最后一次又一次的刺伤了瑞德的心,因为思嘉糊涂她不知谁是爱她的人,直到真正失去了,才后悔。在分散的最后她又一次表现了她的可怜,却只换来了瑞德的一句话:“我是曾经爱着你,但你一次又一次的伤害,已经使我的爱消磨殆尽。”瑞德走了,思嘉哭了!
《Gone withthe wind》玛格丽特的一生,用时间去换取她的经历,快乐,悲伤,遗憾。
在困境中,不要只为自己的生存,而不择手段的去达成目的。在最艰难的时刻,不要冷冰冰地伤害周围爱你的人,否则受伤的会是你自己。同样(“同样”应改为“同时”)学会用宽容,理解看、接触周围的一切,这样会让我们生活在一个没有怨言的世界。现在在和平的世界,面对战争我们始终坚持保卫和平!在书中的战争中警戒自己!
美国内战也是一场种族之间的恶战,面对歧视,他们勇敢地争取属于自己的权力,同样在现在的生活中我们不应该歧视任何人,换句话说歧视别人,就是在歧视自己。现在的我们看到那铁的历史“贩卖黑奴”也许会流露出一些同情。在当今社会,何尝不是受种族制度的影响,歧视也很严重。“地位”“势力”这些词历历在目,但这是自然法则,不可改变!在其中我们只能改变自己,把自己变为强者!可从《飘》中看出,在林肯的制度下翻了身的黑人,又是一种情况。恰恰符合了《非诚勿扰》中葛优说的一句话:“穷人翻了身,就会变本加厉的使唤人!”当时的黑人也一样,翻了身,变(加上“得”)残酷无比。这便可以让我们看清现实!
简单的说,从这本书中我学到的:追求自己所爱的,不放弃。面对该面对的,勇敢活着。保护自己周围的人,真诚相待!
篇32:高中读后感
南国的烟雨,铸就了她无与伦比的诗情,面对生活的坦然、平静、如一朵白莲清绝遗世。她-——就是林徽因,是爱、是暖、是希望、她是人间的四月天,她让徐志摩怀想了一生。让梁思成宠爱了一生,让金岳霖默默记挂了一生。
林徽因生于杭州,一座被誉为天堂的千年古城,有无数文人为西湖题词,沉醉与杭州独有的清韵,独有的诗情。
她与徐志摩相恋,或许是她人生当中最美好的时刻,伦敦,康桥,泛舟康桥,他们彼此都沉浸在诗意的美好,多年后,徐志摩写下了《再别康桥》,语句中透出对往昔的追忆,一去不返的时光,历经多年,早已是物是人非。
这本书以诗一般的语言,描绘了林徽因的生平,或许每个人对林徽因,总有不可言传的倾慕,她作为那个时代独有的才女,在诗坛上显现出柔情似水,而她亦是建筑学家,为国家做出了众多贡献。文学是调配凡尘烟火的工具,而并非她的生活,她有着属于自己的追求,她曾经到各地游历,对古建筑的华美、威仪,有着独特的喜爱,以此为终身的事业,默默为之付出。
她的一生让三个人为她动情,一个是徐志摩他,她的心中一直有这个充满诗意、文采斐然的人,他们之间存在都不愿面对的现实。柔情似水、佳期如梦的康桥之恋,则是他们的内心尘封已久的珍宝,有时甚至依靠回忆曾经,来典当岁月。而梁启超的大公子梁思成,虽在文采上不及徐志摩,却在建筑方面与林徽因有共同的理想,志同道合,他将林徽因呵护一生。另一人则是学界泰斗金岳霖,他为林徽因终身未娶,每当林徽因、梁思成搬到哪里,他便搬到哪里,悉心陪伴,他与林徽因、梁思成终生为友。当林徽因过世后,有一年,他将朋友召集起来,默默的说,今天是徽因的生日,众人望着这位终身未娶的老者,默默流泪、叹息。
如果仅读她的诗,便以为她所拥有的只有轻灵与典雅,充满诗情、与明月为伴、雨与花茶为邻,在清风诗书中度过一生,但她有着渴望凡尘烟火的内心,想与世俗为伴,渴望红尘中的幸福,她愿为一生所热爱的事业献身,在徐志摩死后,她没有了挂念,一心为事业,但当夜阑人静,明月入户,又有谁知他的内心所想。
当那种风起云涌的年代到来,它携一身病骨各地观察古建筑,她本应享受安稳,却爱上漂泊,爱上旅程中的风暴,爱上旅途中得失消亡。
她亦有那份坚持,为了事业,她他带病参与国徽的设计,参与人民英雄纪念碑的设计。拯救了传统景泰蓝工艺,从众多的学术专家中脱颖而出,她是战火纷飞年代最清纯动人的白莲,内心却有坚强信念,她本身好像就是一个谜,神秘而深刻,她以最优雅动人的姿态行走在红尘陌上,让世人仰望,却又不敢轻易追随,她永远是明净如水,好像不属于尘世的烟火,却又生于尘世,在人间四月,在清风小径中徘徊,在燕语呢喃中度过花开花落,而无论岁月如何流转,它都有不会老去的美丽容颜。
不知她的一生是否有过孤独,当徐志摩乘飞机赶去听她的讲座时飞机失事,徐志摩走了,她曾经深深爱过、信赖过的人,许下山盟海誓的人,却首先背弃了誓言,与心中的康桥永远别离。当她静静休养时,是否时常怀念起那个儒雅的诗人,虽离去却让人追忆。林徽因从不会让自己一蹶不振,她是将自己的苦痛埋藏在心里,她他曾爱过三个人,却又将每一份处理得恰到好处。当初,虽不得已离开徐志摩,也是她心中认为的最好的选择,一意孤行的结果,她不敢也不想去设想。只在心里为他留出位置,仅此而已。
纵观她的一生,都以一种清绝的姿态傲立于世,将苦痛埋藏于心中,不轻易透出,所见到的只是她他所写的清新的诗词。每次见到都感觉仿佛是一朵一尘不染的白莲,经岁月的洗礼,洗净铅华,清绝明净,生于烟雨迷离的千年古城,在细细的光阴中走过青石小巷,在西湖旁静听燕语呢喃。不过每个人都无法体会她的内心所想,她要的不是诗酒年华的朦胧,应该是她所坚持用生命付出的事业,在建筑学上的造诣,她完美地用她斐然才情书写她的人生。
这本书用清新秀丽的文字,描绘了一代才女林徽因的生平,语言平静华美,用虚幻而实在的意境,写出了林徽因那份无与伦比的诗情,让每一人都为她陶醉,为她的坚持、执着所折服,而她却始终如一,不改如初时的美好,用她独有的诗情,去品味凡尘烟火,抒写清新的人间四月天。
细雨打湿咯花,走过一个又一个人间四月,那份独有的诗情在流年的光阴中不断传响,在月圆月缺中度过万水千山。
篇33:高中读后感
古往今来,历朝历代,在历史的长河中的有着属于自己的岁月篇章。仿佛一切的一切都在不停地朝着现在走来。纵观中国历史,无论哪朝哪代,也无论是强盛还是衰败都依然阻挡不了文化的发展与传承。我们中国人也正是在这脉脉相传中才成就了今天繁荣的中国文化。
读了余秋雨先生的《寻觅中华》,使我对中国文化的发展与见解更加深入了一些。从黃帝到商朝,从汉朝到唐朝,再从宋朝到青朝以至现在,余秋雨,带我们遨游在中国的文化史上,被一个个故事所吸引,也曾为墨子感到佩服,也曾为屈原感到叹惜,曾为司马迁叹服……但我现在想写一下对于其中一篇的内心想法——《乱麻背后的蕴藏》。
宋代留给我们的印象大多是常年处于战乱之中,同时与好几个国家并存,国不安家不宁,但宋朝的文化是值的我们去品读去鉴赏去了解的。
也正是在那样混乱割据的年代。宋代的文明却蓬勃发展,逆风飞翔。
我首先了解到的是宋代的社会经济生活。相比唐朝而言,宋代的都城没有过多的限制,但全国市镇总量已接近两千。当时的商品流通量如果折合成现在的价格,差不多六十亿至七十亿美元。在宋优,还出现了许多科技著作。
宋代文化的蓬勃发展,与文官政治有关,宋代通过科举考试来选拔优秀人才, 使大家都有平等的资格。在全国广办公私教育,使全国的文化资源获得更多的开发,焕发出文化的活力。本来朝廷是利用文化来统治国家,但实际上文化也利用了朝廷。
在宋朝也涌现了众多知识分子,例如苏东坡、朱靠、陆游等。这些知识分子同时也担任着执政者,如范仲淹、王安石、司马光。这些文官的加入,使得宋朝焕发出一种新的活力。文官政治是考文人来执政,所以他的本性还是君子政治。宋代哲学思想也是比较先进的,许多名家都涌现出来。朱熹,企图为中华文明建立一个包罗万象的永恒体系,把理论与现实,相结合,把向自己的学说传播下去。从这一方面来讲,宋朝也是一个中国古典哲学灿烂的年代。
在朱熹去世后,也有两个重要的人相继去世,一位是陆游,另一位是辛弃疾。读了他们的诗,不禁让我们想起宋朝的军事危难。在他们的诗作中经常出现有关国家危难的诗句。也正是在那风雨飘摇的年代,才造就了这两位爱国诗人。
说起爱国诗人,就不得不说一说文天祥。时间是那么的快,南宋也灭亡了,一个在文化上蓬勃发展的国家即将陨落,化为茫茫宇宙中的一颗流星。但还有一个人,把宋代文化的余热用自身的人格力量展现的淋漓尽致。被元朝俘虏后,他宁死不屈,尽管元朝给他无比优越的条件和权力,但是在他眼中,那又算得了什么。宋代的文化已经渗透到他的信仰之中,所以才出现他这样舍身取义,大义凛然的伟大爱国者。最后,他给世人流下一句话——“人生自古谁无死,流取丹心照汗青”。
宋朝最终虽然灭亡了,但是他的文明却得以传承。
文化总是在不断的发展着,乱世也不例外,而且它发展的却格为繁盛。也因在乱世,人们才急需一种精神寄托,心灵信仰。文化给人们慰藉,支撑人们在未知中前行。乱世中,一批批文人正已他们的人格魅力,展现这个时代的文化底蕴。如果你问我一个朝代留给后代的是什么?我会答,文化是他留给我们最珍贵的东西。
文化不是盛世的点缀,而应该是黑夜的蜡烛。如果世人暂时不需要这蜡烛,那么,我们就让他先在自己的心底点亮。
篇34:高中读后感
近几周,我读了余秋雨的《寻觅中华》,在断断续续的阅读中,我跟随大师的脚步从我们中华民族的童年时代开始慢慢行进。猜测华夏文明的始祖—黄帝,探索商朝的神秘,感受汉朝的伟大。终于,我走进了我们引以为傲的唐朝。
大唐,如一座高峰,屹立在历史深处,也矗立在人们的心中。是什么力量缔造了巍巍大唐,创建了如此一个伟大的文化盛世呢?
北魏鲜卑族开凿的云冈石窟、龙门石窟,使中西文化精华相互化育,为大唐气象注入浑朴的旷野之力。说到北魏,总是想到孝文帝拓跋宏,他四岁即位,在位二十八年,只有九年时间独立施政,却在这九年中使中国改头换面。他主张“汉化”,这是一条血迹斑斑的改革之路。这条路,本来也许要走几百几千年,可是他,却把它压缩到了几十年。这次改革,不仅是汉文化对“胡文华”的濡养,更是“胡文华”对汉文化的输注。正是这种双向的交融,才让中华文化焕发出了前所未有的生命力,打通了一条通向大唐之路。
唐朝时一个“诗的时代”,唐诗是唐代的灵魂。
唐诗标志着中国古代诗歌发展的高峰,是中国古代诗发展的全盛时期。其成就卓越,在封建政治、经济进一步发展变革的历史条件下,在社会思想比较开放、艺术文化普遍高涨的推动下,诗人们继承和发扬《诗经》和《楚辞》以来的优良传统,广泛总结前人的创作经验百花齐放、推陈出新的结果。唐诗的作者广泛,上至帝王将相,下至贩夫走卒,上至老人,下至几岁的小孩,还有外国作者。唐诗的题材非常广泛。有的是从侧面反映当时社会的阶级状况和阶级矛盾,揭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有的歌颂正义战争,抒发爱国思想;有的描绘祖国山河的秀丽多娇;还有抒写个人抱负和遭遇,诉说朋友交情,人生悲欢等。
而在唐代的诗人中,我最喜欢的便是李白。
李白,字太白,晚年自号青莲居士,祖籍陇西成纪,天才横溢,被誉为谪仙人。其诗想象丰富,构思奇特,气势雄浑瑰丽,风格豪迈潇洒,是盛唐浪漫主义诗歌的代表人物。
李白是一个随性洒脱的人,他高度自负,傲岸不羁,而又热情豪放,天真烂漫。他的诗受到唐玄宗的青睐,却又因此受到小人的排挤。天宝三年的夏天,李白到了东都洛阳,在这里,他遇到了杜甫,中国文学史上最伟大的两位诗人见面了。他们在一起的时间不到一年,却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对彼此产生了深刻影响。
唐朝是一个自信的时代。
唐朝时期整个国家从上到下,透出一种自信的气度。这种自信从他的军事、外交、文化、国家治理、疆域版图等各个方面均有体现。这种自信是以国家的真正实力为后盾,内百姓安居,外四夷臣服。太宗被尊为天可汗,这也是后世历朝历代所羡慕和追求的一个圣境。
唐代地域不小,历时不短,“仅仅长安城就已经很大,比古代世界最骄傲的城市—那个曾经辉耀着雄伟的石柱和角斗场的古罗马城,还大了差不多六倍”。这是余秋雨对唐长安城的评价,而它不止面积大而且商业繁荣,走在长安街头,外国人多的是,还允许留学生参加考试,考取官员,这需要多么大的勇气和智慧啊!这也是源于唐朝的自信吧,他有自信心使外国惊叹于自己的时代,不担心外来的文明会把自己淹没,甚至也没有想过自己会被淹没。他很明白,自己离不开别的文明,如果离开了,他就会索然无味了。所以,余秋雨说,“盛唐之盛,首先盛在精神;大唐之大,首先大在心态。”
今天的中国正在融入世界,我们就需要盛唐的胸襟。
唐朝是我们历史过程中的精华。
篇35:高中读后感
最近几天,风卷残云般读了余华的小说《许三观卖血记》。掩卷而思,深有感触。这本书不仅是一部小说,更像一部纪录片,向人们缓缓诉说着在那个贫困年代小民的悲欢离合,那一 个个鲜活的人物,是生活在那个时代的典型代表。内心的'不平静只能用一段段文字来诉说。
复杂之许三观
在我看来,许三观是五六十年代广大贫困人民的代表,他们贫困、卑微但绝不卑贱;他们身处黑暗年代却又向往光明。许三观心地善良,尽管生活的重担、生存的风尘可以埋没他的身躯,但绝对不会埋没他金子般的心。也许,有时候他有些尖酸、刻薄,但他的心是善良的。他对美好生活无比向往,但对现在的生活却又无比满足,以至于当物质生活足够丰富,不必再卖血维持生计以后,他手足无措的哭了起来。他老实、本分却又有些狡黠,即使面对一乐的无情表现也无法遮挡他人性的光辉,谁又能理解他内心的屈辱、生活的重担带给他的压力呢?
真情之一乐二乐三乐
本书的主角是许三观,但我更关注他的三个孩子,他们的生活如同他们的名字一样简单,没有父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殷切期盼,只是简简单单的快乐!
一乐应该是这三个孩子中命运最曲折,最复杂的,也是作者着力刻画的重点。最疼爱自己的父亲不是亲爹,从小在邻居的斜眼中长大。在我看来,他的性格应该是扭曲的,但他没有。他性格开朗,因为他有一位爱他的后爸。对于兄弟,他十分关心,为了三乐,他不惜砸破方铁匠儿子的头。后面的情节更令人叹惋,得了肝炎,命悬一线。当我看到许三观沿途一路为之卖血时,我的心深深震撼了,我终于找到了一乐健康快乐长大的原因,那就是许三观的爱呀!当然,许三观与他时亲时疏的关系或许令他迷茫!他两次出入何小勇家,在众目睽睽之下不被待见。都说青春期的少年心思敏感,谁又能理解一乐那一颗滴血的心?
二乐应该是三个孩子中最幸福的。他聪明机智,情深意切:与方铁匠儿子争论一段,一个狡黠的小男孩跃然纸上;背一乐雪夜进城治病一节,一个重感情,有担当,敢付出的男子汉形象呼之欲出。
三乐是最孤独的。从小没人陪他玩,大家都不亲近他。和自己玩,是他无奈的选择!那个年代的孩子,又有几个童年时是多彩的呢?特别是给一乐看病时倾囊而出,请假照顾二乐一节,兄弟真情可见一斑!
绝情之何小勇
没有何小勇,就没有许三观一家的屈辱。但何小勇并没有因为自己的过错而自责。面对两次找上门来的一乐,他的绝情令人愤怒!但在那个缺衣少食的年代,谁又能理解何小勇内心的无奈呢?
无情之李血头
单听名字,这就是一个霸道的冷血动物!以卖血为生的群体,还有几分油水可榨?可李血头雁过拔毛,他的巧取豪夺加重了这个弱势群体的苦难,但在那暗无天日的岁月里,又有谁能认清、去除这颗毒瘤呢?
书中还有许多个性鲜明的人物,泼辣节俭的许玉兰,忠厚仁义的方木匠,慈祥仁爱的四叔,乐于助人、有情有意的来顺兄弟------一个个人物,如电影的慢镜头,一一在我的眼前浮现。
《许三观卖血记》,绝不只是一本小说。
篇36:高中读后感
矮墩墩的身材,胖乎乎的脸,嘴上总是挂着无比天真稚气的笑,一副乐呵呵,胸无城府的样子,这便是哈谢克笔下的《好兵帅克》中帅克的形象,亦是我眼中的“傻”兵帅克。
第一次注意到哈谢克的这本书,是因余秋雨在《行者无疆》中的一句话,“卡夫卡用认真的变形来感受荒谬,哈谢克却以佯傻得幽默来搞乱荒谬。”曾拜读过卡夫卡笔下那令人向往又终生无法到达的城堡;那小职员变身甲虫明知无罪却逃避不掉的可怜,推销员变为大虫子的无奈与压抑。卡夫卡的变形已荒谬的令人惊叹。以佯傻得幽默来搞乱荒谬的帅克又是怎样的呢?这样的帅克能否化解卡夫卡式的阴郁呢?我不仅对哈维克的《好兵帅克》有了无比的期待。
初享《好兵帅克》仅用了一天的时间,掩卷回忆帅克的形象,只一个字“傻”。傻的滑稽可笑,傻的别样可爱。一个普通的喜欢喝啤酒的士兵,被送去为一个他所不屑的皇帝充当炮灰,对战争及结果却毫无兴趣。萨拉热窝事件后人人明哲保身,不对政治军事多评论一字,帅克却傻傻的在小酒馆高谈阔论,天真地发表自己的见解后却被捕入狱。在监狱,面对狱警无厘头的提问,依然傻傻的极其认真的作答,最终被送往精神病医院;在那里,帅克满怀深情的向医生、护士打招呼,镇定自若的神态,头头是道的搭话,在被赶出精神病院后还对精神病院依依不舍。上了前线接二连三闹出乱子又光荣的败北。帅克的一切不懂得粉饰现实的行为在“大人物”眼里就是“白痴”的行为。我想,这便是帅克在当时的捷克能化开卡夫卡式阴郁的原因吧——他傻得天真。
但再读《好兵帅克》时,我发现自己错了。帅克是经法医鉴定的傻瓜,但他显然不是一个真正的傻瓜。他表现出的孩童式的的天真,貌似恭顺,然而对权威毫无敬意;他以令人哭笑不得的方式作弄长官,很谦卑地把到手的每件事情都搞砸,以心无芥蒂的行事风格把战争变为酒馆之间的闹剧;他看穿权利背后的虚伪,洞晓战争的荒诞和战争机器的虚弱。演示了一个小人物在逆境中求生存、用傻气和幽默对抗权利和体制的荒诞。帅克一直在念叨:疯人院里的美好生活已一去不复返了。这些世人眼里的傻瓜言论,无疑在嬉笑间颠覆了官方的疯狂与理智、自由与监禁的界定。反映的是当时的捷克背景下作者哈谢克的一种心声。一战前后,捷克一直都处在一个非理性的时代,人们尽管是被迫参加这场非正义的战争,但许多人认为自己是崇高的伟大的,人们的生活很长时间都被笼罩在战争的情绪下。帅克有意无意的傻气和幽默,那种顺应时代潮流却又能保全自己的处事方法,看似荒谬的行为让人们看到了小人物生存的机智和灵活。我想,这种佯傻才是哈谢克写《好兵帅克》的真正意义所在吧——他傻的聪明。
反复的被抛入荒诞的境遇中,又奇妙的因错误的时间和言论走出困境的帅克;外表憨厚滑稽、屈从附和,内心却学识丰富、坚持准则的帅克,是哈谢克笔下复杂的矛盾体。“傻”兵不傻,这是一种“没有力量的力量”,这样的帅克让我想到了中国的一个成语“大智若愚”。正像世界级小说大师米兰昆德拉所说:哈谢克让我们看到的来自身外历史的“终极荒谬”,它不仅属于捷克的布拉格,它应属于全世界。的确,《好兵帅克》是我读的第一本捷克作家的书,相信这仅仅是我走进世界文学的一个开始!
篇37:高中读后感
“一封朝奏九重天,夕贬潮州路八千。欲为圣明除弊事,肯将衰朽惜残年。云横秦岭家何在,雪拥蓝关马不前。知汝远来应有意,好收吾骨瘴江边。”何其有幸,我曾拜读了梁衡散文选集,而其中令我感触最深的便是《读韩愈》。 ——题记
江流激湍,浪翻乳花,碧水自将青山绕;山峦叠翠,怒松插云,青山脚下碧水环。自岭南以南,焕烂流光,皆集于潮州。潮州之水,美不过韩江;潮州之山,雄不及韩山;而潮州之墨迹,妙笔皆生韩公祠。在梁衡笔下,我有幸来到了这山清水秀的地方。然而,韩愈一介书生,怎会使这山水易姓为韩呢?
众所周知,韩愈乃唐宋八大家之一,其文章佳句至今被人们争相传诵。在文坛上,他是大唐的一块丰碑,但这尚不足以易姓河山。
在书中,我来到了唐宪宗时期,原本井井有条的市集却乱做一团,众人纷纷向法门寺赶去。然如此兴师动众的,却不是什么利国利民的大事,而是唐宪宗迎佛指舍利入皇城。一时间,朝野上下议论纷纷,却无一人敢指出帝王的不是。此时,巷尾处一驾不甚华丽的车轿中,一位白发长须的老者,发出了一声重重的叹息。
天子殿前,一位手持玉笏的大臣,颤颤巍巍地从群臣中走了出来——正是前日巷尾那位老者,他思忖良久,终于开口:“陛下,臣曾奏表上书,望陛下取消法门之典。陛下乃九五至尊,却要迎佛骨这朽秽之物入我大唐,置百姓社稷颜面于何地?若佛祖有灵,以为不敬,欲施行罚,便加之于臣身,臣万死不辞!”一翻言辞情真意切,感人甚深,却引得龙颜大怒,皇帝不顾众臣劝阻,把他贬至潮州。
这位老者便是韩愈。
朝为朝廷重臣,夕为左迁罪人,恐怕任何人都难以承受这种巨大落差。然而,韩愈却挺了过来。苏轼乌台诗案之悲释于对人生的超然,柳宗元被贬之苦释于对山水的眷恋,而韩愈的心灰意冷却释于他对百姓疾苦的操劳。当时的潮州因离京甚远,不似王土,更如蛮夷。韩愈见此心中大恸,忖道:我心中虽悲苦,但怎么比得上百姓的贫苦?于是,他重拾软毫,以文诛恶,驱鳄鱼,兴学堂,除奴制,修水利。八个月过后,潮州面貌焕然一新,潮州进士也由原来的三名升到了一百三十名之多。
此时,我不禁好奇:自古贬官只需要在被贬之处熬过一段时间即可,韩愈却为何如此卖力?也许,这都是缘于他的文人风骨,面对皇帝怒火依然不改儒家不屈不挠的风骨,身处困境难关依然不忘朝臣救世利民的风骨,遭受舆论指责依然不动圣者恪守本心的风骨。
韩愈曾倡导古文运动,废掉了华而不实的骈文,越过南北朝,越过魏晋,直承秦汉,将文章的“载道”作用发挥出来,立文、立业,后世苏东坡赞道:“文起八大之衰,道济天下之溺。”
常言道:“武死战,文死谏。”据史记载,韩愈出身贫寒,功名考取十分不易,但却数触龙鳞。我依稀看到,大唐汉白玉石雕琢的殿前台阶前,云雾缭绕中,一人托着他虽已衰朽却依然不折的风骨,心系天下百姓,志存黎明苍生,将一身刚正与不阿,献给了大唐盛世。历史等了千年,终于等到了他。
梁衡在文中说:“一个人不管你有多大的委屈,历史绝不会陪你哭泣,而它只认你的贡献。”潮州的韩公祠,韩山、韩水,并不是用来纪念韩愈的坎坷历程的,纪念的是他的以民为本,文以载道。
我想,这也是梁衡为何要“读”韩愈了。韩愈之于历史,之于后代文人,之于我们,都像是一本书,一本生动的书,一本严谨的书,一本经典的书,一本动人的书。他的行为,他的文章,无一不展示了他那高贵的文人风骨,他集儒家精华之大成,又加以自身改进,推动整个社会进步。即使他逝去,他的风骨依然如丰碑一般,在世间长留。
回望韩公祠中的凭吊之作,无一不是感韩公之大义风骨而作。此人,此景,此绩,怎能不教人心生感慨!于是,我心中也逐渐泛起一行诗句:
不畏君威斥荒诞,潮州河山尽姓韩。
上任八月兴四利,文人风骨留世间。
篇38:高中读后感
每一本书都有它唯美的旋律,每个人对这种旋律都有自己独特的感想,伴随着这种旋律在书中翩翩起舞。
《意林》它不像名著那样大本的让人看起来枯燥乏味,不像神话那样幻意让人神魂颠倒、思想却脱离了现实。它是通往成功的道路,教育我们成功的背后必定是被汗水浸透的,它讲的是人生的哲理,指导我人生走正确的道路,它讲的是崇高的品德,好让我们心里有个好的模范,能够时刻提醒自己做一个有素质的人。
俗话说‘‘万古长青,只有一真耳。’’在《意林》上完全能够感受到这种情感,读到令人震撼的画面,在脑海定格。那些感动人心的话语,有时使人潸然泪下。
你能随着它穿越时空隧道,去参观中世纪的秀丽,去领悦古代人做事的道德论则,去叹服新异的科技,这些它是玩转的多么巧妙。
它写尽了历史的沧桑与无奈、写了希望的曙光。
它写了许多人生经历、让我们参模、让我们学会理性看待事物。
它写了永不放弃者必将成功、得过且过者继续堕落。
里面有句话使我久久难以忘怀,它说我们这刚刚起航的
小船载得起父母那沉甸甸的爱吗?
我不得而知………
时光荏再,一转眼我已初中毕业了。也读了许多年的书了,问自己,有过热真学习吗?学到了什么吗?如果有没学懂的,有反思吗?我天天在意的,是发型吗,重要吗?这些在这本书上都找到了答案。
一页翻去,又是一个崭新的旅途,一路亮丽的风景让我们尽情赏阅。
篇39:高中读后感
翻开泛黄的纸页,浓浓墨香中,是家里流露出的真挚父爱。读罢全书,傅雷对孩子的谆谆教诲和他真诚直率的人格魅力,无不令人钦佩和感动。
《傅雷家书》就是这样一部苦心孤诣的教子篇,贯穿全部家书的情谊,是要儿子知道国家的荣辱,艺术的尊严,能够严肃、一丝不苟的对待一切,做一个德才兼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
作为父亲,傅雷教子极严,可他又具有令人感动的真诚和朴实。在送走将去波兰的傅聪后,离别之悲不由的唤起傅雷对往事的回忆。在家书中,他深刻的反省自己,后悔自己当初不近人情的教育“我良心上的责备简直消释不了,我永远补赎不了这种罪过。”父亲能够对儿子真诚的道歉,一切的爱,都在父亲的忏悔中彰显出来。
傅雷教子,始终保持着以德为先,做人为本的原则“做人第一,其次才是艺术。”很少有人教育艺术学生如此多的道德,傅雷在育人方面可谓呕心沥血。他告诉傅聪,永远保持一颗赤子之心,只有心灵无比纯洁才会将艺术表现的动人,这与傅雷的直率和坦诚是分不开的。父亲从小給予的爱国主义教育也没有白费,即使远在波兰,傅聪仍然热爱着祖国,坚持父亲給预的信条,始终没有背弃他的祖国。
当然,对于傅聪的努力换来的成绩,傅雷也是由衷的为他骄傲和自豪,在高兴之余也为傅聪的坚强,不为胜利冲昏头脑而安慰。“多少过分的谀辞与夸奖,都没有使你丧失自知之明,众人的掌声,名流的赞美,都没有减少你对艺术的谦卑!”傅雷就是儿子的良师益友,辛勤教育又不忘衷心赞美,衷心赞美不忘谆谆告诫,深沉无言的父爱,皆凝聚其中。
一封封家书,将相隔万里的两人的心连在了一起,一边是孩子勤奋的练习,另一边的父亲却殷切地注视着他的每一次心脏的律动,设身处地的预想他在前行道路上会遇到的各种情景,并替他做出预案,为他寄去各种书籍作为养料,在这里我们不仅看到了傅雷高深的艺术造诣,也看到了一颗崇高的父亲的心。傅聪也从书信中吸收了丰富的精神养料,好像父母仍然在他身边,时时给他指导、鼓励和鞭策。家书给予傅聪成长的力量,让他去战胜各种困难和魔障,找准自己人生的方向。
傅雷就是这样将自己的爱与期望诉诸笔端,寄给远在异乡的儿子,从不间断。在一封封家书中,我读出了傅雷的真意:“我还不甘落后,还想事事、处处追上你们,了解你们,同时也想竭力把我们的经验和理智献给你们,做你们一支忠实的手杖。如果有一天你们感到这根手杖是个累赘的时候,我会销声匿迹,决不来绊你们的脚。”肺腑之言,舐犊之情,不经意间眼泪就在眼眶里打转。掀开扉页那张照片,傅雷专注的给孩子写信的情景更平添一份感动,那份执着真挚的爱在心中挥之不去。
《 傅雷家书》读完了,而天下父母爱子之心是永远不变的。所以,珍惜与父母相处的每一分钟,用心感受父母的爱吧,这也是做为子女的最好报答。
篇40:高中读后感
长篇累牍地给你写信,不是空唠叨。而是有好几种作用的。第一,我的确把你当作一个讨论艺术、讨论音乐的对手;第二,极想激出你一些青年人的感想,让我做父亲的得到些新鲜养料,同时也可以间接传布给别的青年;第三,借通过信训练你的——不但是文笔,而尤其是你的思想;第四,我想时时刻刻,随处给你做个警钟,做面'忠实的镜子,不论在做人方面,在生活细节方面,在艺术修养方面,在演奏姿态方面。
这是傅雷在给他儿子傅聪的信里说的一句话,当时读到这,还有些看不懂,就顺手做了下标记。当我看完全书是,再回到这里,我觉得这段话写得特别好,他要儿子用严肃的态度对待一切,做一个“德艺具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我想,这是任何一个父亲想对自己孩子的期望!
记得看到这个书名时,觉得这无非是一个叫傅雷的父亲写信给他的儿子,信里说些家常话,然后唠叨几句话。但当我开始阅读时,发现这根本不是自己想的那样。他同儿子一起探究音乐,将自己所经历的东西全部用信的方式传到孩子的心中。他设身处地地去预想孩子在道路上可能会遇见的困难以及各种各样的情景,然后为他铺好路,向他说明该如何去对待这一切。让孩子在真正遇见这些时,能够冷静、沉稳、游刃有余地去解决它们。
这是什么?这是一本充满父爱的书;这也是一个父亲对孩子的苦心教导。傅雷是一位严格、严肃的父亲,而我的父亲也是如此。他不苟言笑,对我的教育更是严格。所以我一直认为他根本不爱我,但是这个暑假通过一件事,通过这本书,我好像看到了另一些东西。
暑假开始,爸爸妈妈因为一些事情要回老家,而我因为补课只能待在杭州不能和他们一起走。那时,我正在看这本书,当时我还在想,我老爸会不会也这样做?但这个想法马上被我否决了。现在这个社会,打个电话不就好了,写什么信,再说,像老爸那样的人怎么可能这样做,早把我忘了吧!这是我第一次和爸爸妈妈分开,一个人好孤单,好无聊,很不习惯。当天晚上,我洗好澡趴在床上看《傅雷家书》,突然手机响了一下,那是信息铃声。我拿来一看,惊讶地发现是爸爸发来的。他在短信里询问了我的补课情况、作业情况、生活情况,然后还嘱咐了我一些生活细节,并且和我分享了他们在老家发生的事情。看完短信我好感动,然后立刻回了过去。但是却没有再次收到,我刚打算放下手机,手机来电了,是老妈打来的,我还确定了一下是不是老爸本人发的短信,老妈说,老爸一直很担心我,说我一个女生……
然后,每天晚上,老爸都会发短信来,老妈也会在短信后打电话来。而我也一直坚持着看这本书,边体会书中的爱,也体会着爸妈对我的爱。这也是我第一次真正切切的感受到了父爱、母爱。当然我也回忆着和老爸的点点滴滴。我发现并不是老爸不爱我,而是我从来没意识到。爸爸的爱被我的潜意识里的严格遮住了,所以我只看见了表面,从未认真地去体会这其中所蕴含的浓浓爱意。
记得三年级刚开始学英语时,这门课我一点也不懂。当时连26个英文字母都不能完整背出,更别说默写了。所以第一次默写我之对了10几个。回到家,老爸非常生气,让我抄十遍,然后让我背,他在旁边看着我,然后再到他那背,我背了一边又一遍,默了一遍又一遍,终于到第五遍时,完整、无错误地全部默出,用了两个多小时。从那个时候我就会觉得老爸根本不在乎我,只在乎学习,看重学习。而现在想来,那晚后的第二天又进行了一次默写,我全部默出,还被老师再全班表扬。从那次后,我的英语成绩也慢慢提升,也有了现在的成绩。而这一切不是因为那晚么?因为老爸对我的严格,让我有了让别人羡慕的成绩。难道不是因为爸爸么?
我想,以后我会学着去体会爸爸妈妈对我的爱、同学对我的爱、老师对我的爱;我想,以后我不仅只会看表面,更会体会其中所蕴含的深层意义;我想,这本书对我的影响会给予我很大的帮助;我想,我会继续努力的!
篇41:高中读后感
“快写作业了,课外书可以等下再看的。”
“写完了作业就复习预习一下课本,都初三了,还让人不省心。”
“先来吃饭,吃完了再说。”
“……”外面阳光正好,微风不噪,可是妈妈又在唠叨,我生平最讨厌的就是别人在我耳边一直不停的嗡嗡地说,我不是不知道该怎么做,不用一直不断的提醒我做这做那的。
而我伟大慈爱的母亲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唠嗑,她始终认为我是个小孩,什么都做不好。
我曾经尝试过去辩驳,但是只要我在那一尘不变的说话声中穿插了一句话,那么那种惹人厌烦的嗡嗡声就会变得更多。所以我果断的选择了噤声不讲话。
一般这样的独角戏会持续5分钟左右,然后我就有了大量的时间来做自己的事情。比如现在,我翻开了《傅雷家书》
《傅雷家书》中作为父亲的傅雷用书信的方式告诉了傅聪自己对他的拳拳父爱,他深沉的父爱,如涓涓的细流一般滋润着每个看书孩子的内心。
为什么傅雷就能做得这么好?他懂傅聪的感受,他会循序渐进地表达出自己对傅聪的感想,让人看着心里舒畅。我羡慕傅聪,因为他拥有一个了解自己的父亲,那是多大的福分。傅雷讲的每一句话都耐人寻味,不像我的妈妈反复强调的只有那么几句。
心里又不免抱怨一番。但是当我看到傅雷在信中写道关于傅聪妈妈对傅聪的关心中,我好像看到了妈妈的影子。可能母亲永远做不到像父亲那般理智,她们会做的就只有不断殷切地提醒自己的孩子,她们不会说出什么特有哲理的话,但她们说的话平凡而又伟大。
岁月的河流缓缓地流淌,人们都喜欢坐在渡轮的前头,想去预料些未来的事情。我以前也是这其中的一员,然而现在我好像被《傅雷家书》,亦或者是被那几句短暂却深刻的话牵引着,我走向了船尾,细细品味着曾经发生过的那件小事。
我的头昏昏沉沉的,喷嚏打个不停,脚像灌了铅一样,动都动不了。我的脑袋里好像就是一滩浆糊一样,好不容易回了家,看到床后立马倒下。
一阵铃声传来,但我丝毫不觉得悦耳,因为这意味着我需要再一次从温暖的床上爬起接电话。是妈妈的电话,她问我有没有吃过饭,我说还没。
接着又打了两个响亮的喷嚏,果不其然,她再一次唠嗑起来。
我说这只不过是一个小感冒罢了,然而她却不信。她说要给我送饭过来,我说犯不着,自己买点吃就行了。拗不过她,只好随她了。
接着睡觉。梦里好像梦到了妈妈送了碗面过来,她摸摸我的额头说什么温度还挺高的。然后就是她把我带到了医院,医生说要挂盐水。这一次是被惊醒的,但我却在桌子上看到了那碗面,和一张小纸条。上面写着:
“面已经给你带来了,吃好早点睡,等我回来再带你去医院好好看看。”原本对于她给我带面我觉得并不大可能,因为她不会将自己宝贵的上班时间腾出来。
我吃着那碗面,一碗再普通不过的面,清清淡淡的味道,并没有什么特别。我一口一口地吃着,感觉鼻子酸酸的,挺想哭。那是我生平头次将一碗面吃得这么干净。
一碗面中包含了多少的母爱。
妈妈回来以后,带我去了医院,是高烧,39.5度。配了一点药以后,回家了。幸好没有挂盐水。回家的路上,直到到家她一直在唠叨,但我一点也不觉得有什么厌烦的感觉,相反是满满的幸福感觉。最平淡的情,最真诚的意。
天下妈妈都唠叨,我的妈妈,傅聪的妈妈,但这些唠叨都是世界上最甜蜜的唠叨。我合上了书,走到正在打扫卫生的母亲身边,我将那句以前难以启齿的话说出了口:“妈妈,对不起。”
希望还不晚。我终于明白了你的良苦用心,曾经的偏激,胡闹和一意孤行暂且先都统统抛后,真的对不起。
篇42:高中读后感
《昆虫记》是一本描写昆虫生活习性的书,是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法布尔通过仔细观察,多次实验,细致描写了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繁殖和捕食的方式,向读者展现了一个奇妙的昆虫世界。作者写得生动有趣,我读得兴趣盎然,爱不释手。
昆虫世界非常奇妙!在我没读这本书之前,我不知道管虫会穿“衣服”,不知道松蛾虫会预测天气,也不知道小蜘蛛会用丝线飞到各个地方……
在法布尔的笔下,这些在我们眼里微不足道的小昆虫也表现出它们独特的一面:遂蜂的守门人充当着大门板和守门人的角色,同类来了就让开,异类来了就赶跑它;迷宫蛛的网像一个迷宫,昆虫掉进去就“走”不出来了;蝈蝈儿看起来好像是食素的,其实它们是一群“伪素食者”……这些小生灵在作者的笔下表现的活灵活现,像人一样有了灵性,会唱歌,会跳舞,有欢喜,有悲哀。
看完这本书后,我对这几句描写遂蜂“守门人”的话还记忆犹新:“也许三个月以前,那时它还很年轻的时候,它曾经为了自己和后代们在这里单枪匹马地辛勤工作,每天都干得筋疲力尽,一直到现在才得以休息。不,它仍然没有停下劳动,它还在用它微薄的余力守卫着这个家。它已经不能再做母亲了,可是它依然能够为家人守卫大门,抵挡不速之客。”看完这几句话以后,我被遂蜂“守门人”那对家里人深沉的母爱所震撼了。在它年轻的时候,它为了自己的家庭而奔波着;在它老了后,它仍然用自己最大的努力来守卫这个家。在这个世界上,我们人类的许多母亲不也是如此吗?她们为了自己的儿女而操碎了心,在儿女长大后虽然已经没有什么能够帮忙的了,可是心中却仍然装满了沉甸甸的母爱,想要再做点什么。
原来昆虫的世界和我们的世界有很多相似之处!
《昆虫记》让我了解了昆虫,更让我了解了生命;《昆虫记》虽然看起来平平淡淡,但却蕴含了作者对生命的无比尊重,对大自然的无限向往。
“生活中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其实,美,无处不在。美,就在身边。亲爱的同学们,让我们一起走进《昆虫记》,走进大自然。
篇43:高中读后感
渐远﹒不必追
龙应台说,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
亲人只有一次缘分,无论爱与不爱,下辈子都不会再见。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而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而所谓父母子女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世不断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要学会放手。
选择﹒不回头
龙应台说,选择,就像过了河的“卒”,或动或静,都不能回头。
人生如戏,却又有别于戏。冯小刚说,人生远比艺术来的深刻。我想,也许是源于生活的真实和不可重来。他没有预演的机会,不管你如何怯场,都得演到曲终人散,因为选择了便不能回头。不去想身后会不会袭来暴风雨,不去想未来是平坦还是泥泞。
渐老﹒ 别吝啬
龙应台说,“老”,其实就是一个败坏的过程,而生命败坏的过程,其实就是走向失去。
当父母日渐老去,不能自己穿上衣服,请你有耐性一点。还记得,还记得他们曾花费多长时间教你这些事吗?
哪一天,当父母一再重复唠叨,说着同样的事情,请不要打断他们,听他们说,在你小时候,也许他们必须一遍又一遍地读着相同的故事,直到你静静地睡着。
有一天,你终会发现,即使父母有许多过错,却总想给你最好的;有一天,很久很久以后的一天,你的头发也会在阳光下闪烁银光。当那天到来时,我们会不会想念他们呢?所以请不要吝啬你的爱,像他们待你一样待他们可好?哪一天,当他们的腿不听使唤的时候,请扶一把,像当初他们扶着你踏出人生的第一步。
相信﹒不相信
龙应台说,二十岁之前相信的很多东西,后来一件一件变成不相信;二十岁之前相信很多东西,有些其实到今天也还相信。
其实啊,相信与不相信又有什么呢?人生要学会边走边忘。拿得起是能力,放得下是智慧。舍看起来是给人的,实际是给自己。人生路上,应试着边走边看,边走边忘。
最后,有些相信变成了不相信,有些不相信的倒也信起来。也许这些改变来自于挫折,毕竟,人生路上不尽是歌舞升平。
唯一不变的,是我相信,母爱亲情的伟大。已成长的你,想没想过,生养你的两个人真的走了,再也不会说话了,再也不会喊你的名字了,再也不会睁开眼睛了,再也不会和你一起吃饭了……
《目送》不仅写小一辈的故事,也写老一辈的故事。龙应台说,我掠开了雨湿前额的头发,深深、深深地凝望,希望记得这最后一次目送。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母子女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额地方,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一代又一代人,从最初的彼此依偎取暖到“我居北海君南海,寄雁传书谢不能”的愁怨与无奈要经历的太多太多。孩子慢慢长大有了自己的思想,他会在自己选择的那条路上义无反顾地走下去,他一路披荆斩棘,独自抵抗风雨。而老一辈人能做的,只是站在路的起点,目送孩子的背影。因为那是他自己选择的路,无论多泥泞多坎坷,也没有人能够替他到达终点。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篇44:高中读后感
《呼啸山庄》是英国作家艾米莉·勃朗特的代表作,在她短暂的一生中,能创造出如此精彩的小说,实在是令人敬佩 。这部小说以“我”——洛克乌德先生在呼啸山庄和画眉田庄的经历为主线,其中夹杂了女管家丁恩对往事的大量回忆,是本书的主要内容。这本小说从“我”来到呼啸山庄想要把画眉山庄租下来,但却受到了呼啸山庄人的冷漠、粗鲁的对待说起,“我”为了弄清其中的原因,就询问了“我”的女管家丁恩太太。她将往事和盘托出。这些内容也在书中占了相当多的篇幅。呼啸山庄的主人原是老欧肖,有儿子亨德莱.欧肖与女儿凯瑟琳。一天老欧肖捡回来一个弃婴,就是现在呼啸山庄的主人希斯克厉夫,他的产业还有画眉山庄。可在刚开始,两兄妹对他并不好,尤其是亨德莱,对他更是百般虐待。而凯瑟琳对希斯克厉夫则逐渐产生了好感。凯瑟琳逐渐爱上了画眉田庄的小少爷埃德加,可是凯瑟琳又不舍得希斯克厉夫,可她觉得希斯克厉夫太过粗鄙。希斯克厉夫知道后之后,就默默地离开了。亨德莱继承了呼啸山庄以后,对希斯克厉夫的态度也并没有好转。最后凯瑟琳与埃德加结了婚。
过了半年,希斯克厉夫回来了。他是为复仇而来,他打破了本该有的宁静。他想要疯狂的报复那些曾经伤害过他的人。他利用亨德莱的堕落,用赌钱的方式赢得了呼啸山庄。又利用画眉田庄的伊莎蓓拉对他的感情,继承了画眉田庄的一部分。又在埃德加与凯瑟琳双双去世之后,吞并了画眉山庄。希斯克厉夫的心很冷漠、很黑暗。他不仅对那些伤害过他的人残忍,还利用他的体弱多病的儿子与凯瑟琳女儿凯茜的感情,从而达到占有画眉山庄的目的。后来他的儿子林敦死了,可是希斯克厉夫并没有悲伤,他只是将儿子当作了一种使他达到目的的工具。他是多么的严酷、多么的冷漠无情啊!这也反映了他在童年时受到的毒害极深。慢慢地,亨德莱的儿子哈里顿与凯茜相爱了。而希斯克厉夫此时也许是累了,也可能是忏悔了。他无时无刻不想念凯瑟琳。他开始绝食并将自己锁在房间内。过了几天,仆人才发现他死在了床上,面容热切而激动。我相信,在他临死的一瞬,他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过错。他死后被埋葬在凯瑟琳的墓碑旁。凯瑟琳墓碑的另一旁是她的丈夫——埃德加·林敦。这三个人就在一片宁静的绿地下长眠。书中的男主人公希斯克厉夫由于爱被无情的摧残,变得冷酷无情、心狠手辣。他的报复给呼啸山庄和画眉田庄两户人家带来了深重的灾难。但在年轻的一代哈里顿·欧肖与凯瑟琳·林敦之间,又建立了真挚的爱情,冷酷麻木的人性得到了复苏。恨永远消灭不了爱,爱比恨更有力量!
书中让我感到最震撼的是希斯克厉夫。他作为弃婴被带到呼啸山庄,可是却受到了万般折磨。可是他在一开始也只是百般顺从,并没有什么过激行为。但一颗仇恨的种子已经悄然在他心底生根发芽。他离开呼啸山庄之后历经磨难,再回来时已是很成熟。他在两个家庭之间掀起了一场腥风血雨,完全破坏了呼啸山庄和画眉田庄的宁静,达到了复仇的目的。可这样他是不会感受到真正的快乐的。我觉得希斯克厉夫既可怜又可恨。他所做的一切都是由于童年时的阴暗,爱情的挫败,家庭的不公早已使他的心变得冷酷无情。“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他并没有选择宽容,选择忘记,而是走上了一条不归路。这也告诉我们,一定要拥有一颗豁达的内心,待人接物要友善。
篇45:高中读后感
有时,我会幻想自己来自未来,这样当我面对未来的突然变化时,就能从容应对,面对陈年往事也会更加慷慨。可我终究是个平庸的人,如寻常人一样过着繁杂琐碎的生活,计较着时间的细枝末节。
既然无法预知未来,有些人开始依赖回忆。一些回忆很美好,有些回忆很心酸,有些让人成长,有些让人平庸,有些已泛黄发旧,有些却仿佛就发生在昨天。有些故事,也就如此展开。
我并不是一个世界主义者,所以当《追风筝的的人》这个故事在我面前一点一点展开时,我并没有准备好接受一个平静的,春暖花开过的阿富汗,更想不到那里的孩子也可以无忧无虑的追逐风筝。
所以当身份悬殊的阿米尔和哈桑情同手足的画面一出现,我禁不住感叹:少年时代的友谊是那么天真、纯洁、纯真,没有丝毫的渣滓。他们总是并肩而行,一起玩耍、一起歌唱、一起战胜困难、一起彼此欣赏……我能闻到他们友谊的温馨和芳香,看到他们友谊的火花和光芒。深深感动,友谊这般美好!
哈桑是那么坚定地相信着阿米尔,永远毫无保留地奉献着自己的一切。“为你,千千万万遍”铭刻在哈桑心底的声音是永恒的誓言。可阿米尔却因懦弱深深地伤害了最爱他的哈桑。二十多年来,哈桑坚定地眼神不断地煎熬着阿米尔的内心。这样的悲剧是当时黑暗社会的折射,是社会的缩影。
《追风筝的人》讲述了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他父亲仆人哈桑之间的友情故事。阿米尔是主人,哈桑是仆人,一个是普什图,一个是哈扎拉,一个是逊尼派,一个是什叶派。从他们出生的那刻起,他们的命运就被这些他们无法理解的标签分割开来,尽管他们是亲密无间的好友,尽管他们事实上是同父异母的亲兄弟。他们不得不接受社会为他们预定的座位,他们必须戴上社会分给他们的面具。这,是千千万万人的悲哀。
从书中折射出的,还有我们曾有过的心绪:危机关头的懦弱无助,亲人临危时的慌乱无措,应当承担责任时的自私推诿,以及时常涌上心头的自责、自卑和赎罪的冲动……这样地感情是没有任何虚伪做作的,这是一个人在面临情况时不及思索的真实反映,是一个人在夜深人静时的最自私的扪心自问。胡塞尼的笔犹如一把尖利刻刀,将人性的真实刻画得近乎残酷,却毫不哗众取宠。
小说的结尾和开头重叠在了一起:广漠的天空,雪花飘落,空气寒冷而清冽,追风筝的孩子欢笑着奔跑。这一幕在不同地域、不同的两代人之间上演。可重复之间,画面已从孩童天真的视线转入世事变迁的悲哀。
也许故事的结局并不完美,也许有些苦涩和酸楚。可人生就是这样:犯错,错过,再用一生来挽回。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颗不断追逐的风筝,为了让风筝飞得更高、更稳,我们努力拼搏、不畏艰险,勇于挑战自我,超越自我,所有的一切,都只为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
篇46:高中读后感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当熟悉的旋律在耳畔回响时,《城南旧事》的故事浮现在眼前,那纯真的童心和那淡淡的美丽哀愁,浸润着人的心灵。读《城南旧事》,几多感慨浮现心头……
读《城南旧事》,总是被它所展示的老北京风情所深深的吸引,静谧的四合院充满了悠闲的时光,胡同中悠扬的叫卖声总是让人魂牵梦萦,西交民巷大街的驴打滚儿让人回味无穷,天桥的喧嚣热闹让人流连忘返,还有保姆口中低徊婉转的童谣不知唤醒了谁的梦……老北京的一切,缤纷的展现在人们的面前,如一股温馨的风扑面而来,唤醒了多少人的回忆,又勾起了几多人的乡愁。这是作家林海音儿时的北京南城,也是属于那个时代独有的老北京风情。《城南旧事》中最打动人的还是老北京人与人之间的温存、和善,还有那不疾不徐的日子。作者用细腻的笔触抓住了那个时代的感觉,抓住了读者的心。
读《城南旧事》,更为它里面的人物深深的打动。这本书里描写了旧北京形形色色的人和事。从童年的骆驼队到爸爸的花落了,中间英子经历了许多成长的变故。也就是这样,一个个人物开始走进故事里:惠安馆内被称做疯子的姑娘秀贞,英子的好朋友妞儿,为供弟弟上学而无奈做小偷的哥哥,常住在英子家躲风声的德先叔,被施家赶出来留宿英子家的兰姨娘,英子家的仆人宋妈,因病去世的爸爸……他们都是英子成长中最重要的人物,也是教会她许多道理的人。秀贞的执着与不幸,妞儿的纯真与坎坷命运,兰姨娘的不屈抗争和对幸福的大胆追求,处处透露着人生的力量,催人在感慨唏嘘的同时不断奋进。
在《城南旧事》里,英子那颗金子般纯真的童心散发着最迷人的光彩。为了能使可怜的“疯子”秀贞与亲人破镜重圆,英子千方百计打探消息。当英子知道自己的好伙伴妞儿就是秀贞的女儿时,她不仅仅帮助他们母女重逢,还将自己的生日礼物--钻石表和妈妈的金手镯送给他们当作盘缠去寻找思康叔。在目送母女俩离去的那一天,寻人期间一直忍病不语的英子终于病倒了……是一颗童年的善心促使英子抱着病痛寻找秀贞的女儿;英子的善良最终使得秀贞母女俩奇迹般似的破镜重圆。英子的善良创造出了这样的奇迹。虽然故事的结局让人唏嘘不已,但是那颗善良的心熠熠生辉。搬家后遇到为了供弟弟上学而无奈偷东西的“偷儿”,善良的英子与其交为朋友,并和他约下了“一起看海去”的美丽约定,目睹“偷儿”被警察局抓走,英子非常难过,在英子的世界,没有绝对的坏人,她始终用一颗平等纯真的心去看待周围的所有人,用自己的爱去关爱他人,而这一切,正是当今社会所最为缺失的东西。愿她善良的心在温暖那个时代的同事,能够给今天的人们带来光亮。
在《城南旧事》里,冬阳里的骆驼队来了又走,走了又来,最终消失在灿烂的夕阳里。而秀贞和妞儿最终没能摆脱命运的车轮,“偷儿”也只能无奈的被警察带走,兰姨娘最终也跟着德先叔远走他乡,爸爸的花儿落了,他的爱也一并带走了。所有的人和事都最终被改变,浸润在英子的童年里哀愁慢慢润开,最终化作一缕坚强深埋心底。
我们何其有幸,生活在这样幸福的时代,比英子少了那么多的别离与无奈。我们何其有幸,能够拜读到《城南旧事》,冬阳里的骆驼铃声将永远回响在我们的生命里,浸润我们的一生。
篇47:高中读后感
“母亲啊!天上的风雨来了,鸟儿躲到他的巢里;心中的风雨来了,我至躲到你的怀里。”
母亲是伟大的,母爱是无私的。从字里行间我们可以看出作者对母亲的爱,对母亲的依恋。母亲,在我们心中是唯一的避难所。“心中的雨点来了,除了你,谁是我无遮拦天空下的荫蔽?”
母亲一生为我们操劳,不思汲取母亲的恩情,我们无以回报!大千世界最平凡的是母亲,最伟大的确实母爱。母亲毫无保留的奉献了自己的一生。而我们呢?我们唯一可以做的就是尽自己最大的力量,感恩母亲,回报母爱!
母爱,平凡的伟大的爱。如果要说与母亲的颂扬相联系的,便是对童真的咏颂了,一切萌芽新生事物的珍爱:
“万千的天使,要起来歌颂小孩子;小孩子!他细小的身躯里含着伟大的灵魂。”“弱草啊,骄傲些吧,只有你普遍装点了世界。”
儿童是最纯真的,因而也是最伟大的;草儿是弱小的,却装点了焕荣的世界。纯真的童心,新生的事物,不正表现出人世间的真善美吗?对于真善美的追求,不正是在黑暗中渴望光明的人们所追求的吗?
看到这儿我不禁回忆起小时候的所作所为,情不自禁的笑了起来。确实,我们小时侯做的事是稚嫩不堪,然而每一个事情却没有谎言的背后,没有勾心斗角,更没有一丝恶意。童言最无忌,童心最美丽。
在小草中,我们可以看出,在描写自然之美的同时,也表现出她不同于他人的审美观:“晚霞边的孤帆,在不自觉里,完成了自然的图画。春何曾说话呢?但她那伟大潜隐的力量,足以这般的温柔了世界了!”
不施浓墨重彩,没有人为的装饰与渲染,只用清淡的笔墨将自然的本色美显示出来。真正的人生,有意义的人生莫非如此!崇尚自然美观娴静温柔的性情,也已经表现在短短的诗经当中了!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之所以宝贵是因为生命有意义,是“爱的哲学”!如果人们都能以诚相见,以爱相溶,社会的丑恶就会消解,人生就会变得美好!
但是,我们不得不怀疑,我们的理想是否真正实现。这种思想上的矛盾常使我们烦闷:
“智慧的女儿!向前迎住罢,烦闷来了要败坏你永久的工程。”
这是对生活的理解,他是黑暗社会现实和新与旧的斗争中,“深谷里的小花”所发出的叹为。但是,叹为归叹为,他仍能勇敢的“向前迎住”与“不懈的情绪”表现自己的真。
难道我们就不应该表现出真正的一面,收拢起自己的虚伪,其实世界很美丽。
用平凡的眼睛看世界,其实世界就是一幅画,一副轻描淡写的画!
篇48:高中读后感
早就会唱《送别》这首歌,而且知道它是电影《城南旧事》的主题歌。至于《城南旧事》这部书和电影却都未曾欣赏。如今,小学语文课本上选编了《城南旧事》的序言部分,于是我赶紧找来读了一遍。读后,不禁被林海音那饶具魔力的文笔深深吸引。文中,主人公英子以童稚的双眼,透视着大人世界的喜怒哀乐,倒进了人间的复杂情感,向我们展示了20世纪北京城南的风光人情。文中透出淡淡的忧伤,也弥漫着一股浓浓的诗意,让人无法忘怀。
合上书,闭上眼,书中的人物便一个个向我走来。
英子,聪明善良。别人都认为秀贞是疯子,没人跟他讲话,独独英子对她表示了友善,并和她成了朋友。为了帮助妞儿和秀贞找她们的亲人,英子偷偷拿出了妈妈的金镯子。别人认为那是个“小偷”,而英子说自己分不清好人坏人,其实她是用自己的标准在衡量着世间的人。为了供弟弟完成学业,供养母亲,而自己要冒着危险去做贼,这在英子看来可不是坏人,反而和他成了朋友。这不是她善良的本性使然又是什么呢!蓝姨娘尽管可爱,讨英子的喜欢,可当她发现兰姨娘和爸爸手拉手,而挺着大肚子的妈妈正在灶台便炒菜时,她心里难过,为妈妈不平,可又不知如何表达,最终,聪明的英子通过牵线搭桥,促成了兰姨娘和德先叔的婚事,却把爸爸蒙在了鼓里,读到这里,我不能不佩服英子小小年纪居然有这么多的心眼。真是个小机灵鬼呀。于是,我便再也忘不了那个扑闪着大眼睛的小姑娘——英子了。
妞儿,一个不该出生的、苦命的孩子,但却有着有着与命运抗争的顽强个性。她出生后便被抛弃了。被人捡去后,也无非是把她当作卖唱挣钱的工具,还要动辄遭受继父的毒打。为了摆脱苦海,她竟要偷偷去寻找自己的生身父母。没成想,生母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在英子的引导下,她轻而易举地找到了自己的生母。可是,这又能怎样呢?她的生母——秀贞,由于过度思念丈夫和孩子已精神失常。最终母女俩人双双葬身车底。读到此处,禁不住潸然泪下。
兰姨娘,一个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妇女。三岁时,生身母亲由于生活所迫便把她卖掉了,后又沦落为风尘女子。被人赎身后,作了一个七八十岁老头的姨太太,当然没有什么幸福可言。好在她敢于与自己的命运抗争,脱离了那个家庭,最终与进步青年德先走在了一起。
宋妈,同样是一个生活在下层社会的妇女。她为了养家,为了不遭丈夫的打骂,忍痛离开自己的亲身骨肉,而去给别人的孩子当奶妈。最终,自己的孩子死的死,散的散。
书中的一个个人物形象鲜活,真实,再加上作者那朴实的、诗意的语言,使读者不自觉地被他们深深吸引,为他们哭,为他们笑,透过他们,了解了那个时代生活在各个阶层,尤其是社会底层的贫苦人民的生活状况。它就像一面小小的镜子,照出了20世纪北京城南,乃至整个中国的社会现状。
《高老头》是法国作家巴尔扎克创作的长篇小说,成书于1834年。
该讲述主人公高老头是法国大革命时期起家的面粉商人,中年丧妻,他把自己所有的爱都倾注在两个女儿身上,为了让她们挤进上流社会,从小给她们良好的教育,且出嫁时给了她们每人80万法郎的陪嫁,可他的两个女儿生活放荡,挥金如土,他的爱轻而易举就被金钱至上的原则战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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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1819年冬,一个夫家姓伏盖,娘家姓龚弗冷的老妇人,40年来在巴黎开着一所兼包容饭的公寓,坐落在拉丁区与圣·玛梭城关之间的圣·日内维新街上。大家称为伏盖家的这所寄宿舍,男女老少,一律招留。这里住着各种各样的人:有穷大学生拉斯蒂涅;歇业的面粉商人高里奥;外号叫“鬼上当”的伏脱冷;被大银行家赶出家门的泰伊番小姐;骨瘦如柴的老处女米旭诺等。每逢开饭的时候,客店的饭厅就特别热闹,因为大家可以在一起取笑高老头。
69岁的高老头,1813年前结束了他的买卖后,住到了伏盖公寓。当时,分住在二楼一间最好的房间,每年交1200法郎的膳宿费,他衣着讲究,每天还请理发师来给他梳头发,连鼻烟匣都是金的,他算得上这所公寓里最体面的房客,人们都叫他高里奥先生。寡妇老板娘还向他搔首弄姿,想改嫁于他,当一名本地区的阔太太。
高老头把他全部的爱都放在两个出嫁的女儿身上,不受伏盖太太的诱惑。第二年年末,高老头就要求换次等房间,并且整个冬天屋子里没有生火取暖,膳宿费也减为900法郎。大家把他当作“恶癖、无耻、低能所产生的最神秘的人物”。常有两个贵夫妻来找他,以为他有艳遇,高老头告诉大家,那是他的女儿:雷斯托伯爵夫人和银行家纽沁根太太。第三年,高老头又要求换到最低等的房间每月房钱降为45法郎,他戒了鼻烟,打发了理发匠,金刚钻、金烟匣、金链条等饰物也不见了,人也越来越瘦,看上去活像一个可怜虫。伏盖太太也认为:要是高老头真有那么有钱的女儿,他决不会住在四楼最低等的房间。
可是,高老头这个谜终于被拉斯蒂涅揭开了。拉斯蒂涅是从外地来巴黎读大学的青年,出身破落贵族家庭,白皮肤、黑头发、蓝眼睛,热情而有才气,想做一个清廉正直的法官。但巴黎的豪华生活的刺激加强了他“对权位的欲望与出人头地的志愿”。他认为靠自己的勤奋学习求上进的路太艰苦,也太遥远,还不一定行得通,而现实社会依靠几个有钱的女人作进身的阶梯则容易得多,于是他想“去征服几个可以做他的后台的妇女”。由于姑母的引荐,他结识了远房表姐,巴黎社交界地位显赫的鲍赛昂子爵夫人。拉斯蒂涅很得意地向伏盖公寓的房客们讲了在舞会认识了伯爵夫人的事
高老头兴奋地问:“昨晚雷斯托太太很漂亮吗?”公寓老板娘便认定高老头定是给那些婆娘弄穷的。拉斯蒂涅想弄清高老头和伯爵夫人的关系,决定去雷斯托伯爵夫人家。在伯爵夫人家他的寒酸相引起仆人轻蔑;接着他莽撞地冲进了一间浴室,大出洋相;后又到提到和高老头住在一起,却引起伯爵夫妇的不快,把他赶了出来。拉斯蒂涅十分懊恼,只好赶去向表姐求教。鲍赛昂夫人告诉他,雷斯托太太便是高里奥的女儿。
高老头是法国大革命时期起家的面粉商人,中年丧妻,他把自己所有的爱都倾注在两个女儿身上。为了让她们挤进上流社会,从小给她们良好的教育,出嫁时,给了她们每人80万法郎的陪嫁,让大女儿嫁给了雷斯托伯爵,做了贵妇人;小女儿嫁给银行家纽沁根,当了金融资产阶级阔太太。他以为女儿嫁了体面人家,自己便可以受到尊重、奉承。哪知不到两年,女婿竟把他当作要不得的下流东西,把他赶出家门。高老头为了获得他们的好感,忍痛出卖了店铺,将钱一分为二给了两个女儿,自己便搬进了伏盖公寓。两个女儿只要爸爸的钱,可高老头已没钱了。
鲍赛昂夫人教导拉斯蒂涅社会又卑鄙又残忍,要他以牙还牙去对付这个社会。她说:“你越没有心肝,就越高升得快。你毫不留情的打击人家,人家就怕你。”“没有一个女人关切,他在这儿便一文不值,这女人还得年轻、有钱、漂亮。”按照表姐的指点,拉斯蒂涅决心去勾引高老头的二女儿纽沁根太太。
伏脱冷是个目光敏锐的人,看出拉斯蒂涅想往上爬的心思。他对拉斯蒂涅说:“在这个互相吞筮的社会里,清白老实一无用处,如果不像炮弹一样轰进去,就得像瘟疫一般钻进去,清白诚实是一无用处的。”他指点拉斯蒂涅去追求维多利小姐,他可以叫人杀死泰伊番小姐的哥哥,让她当上继承人,这样银行家的遗产就会落到拉斯蒂涅手中,只要给他20万法郎作报酬。拉斯蒂涅虽然被伏脱冷的赤裸裸的言辞所打动,但又没敢答应下来。拉斯蒂涅通过鲍赛昂夫人结识了纽沁根太太,而纽沁根太太并不是他想要追求的对象。她的丈夫在经济上对她控制很严,甚至要求拉斯蒂涅拿自己仅有的100法郎去赌场替她赢6000法郎回来。于是拉斯蒂涅便转向对泰伊番小姐的进攻。
这时伏脱冷已让同党寻衅跟泰伊番小姐的哥哥决斗,并杀死了他。拉斯蒂涅矛盾重重,是爱维多利小姐呢,还是爱纽沁根太太呢?最后,他选择了后者,他想“这样的结合既没有罪过,也没有什么能教最严格的道学家皱一皱眉头的地方。”
房客米旭诺老小姐,她接受了警察局暗探的差使,刺探伏脱冷的身份。她在伏脱冷的饮料中下麻药,伏脱冷被醉倒不省人事。米旭诺脱下伏脱冷的外衣,在肩上打了一巴掌,鲜红的皮肤上立刻现出“苦役犯”的字样。当伏脱冷醒来时,警察已经包围了伏盖公寓。特务长打落了他的假发,伏脱冷全身的血立刻涌上了脸,眼睛像野猫一样发亮,他使出一股蛮劲,大吼一声,把所有的房客吓得大叫起来。暗探们一齐掏出手枪,伏脱冷一见亮晶晶的火门,突然变了面孔,镇静下来,主动把两只手伸上去。他承认自己叫雅克·柯冷,诨名“鬼上当”,被判过20年苦役,他被逮捕了。
高老头得知拉斯蒂涅爱自己的二女儿,想为拉斯蒂涅与女儿牵线搭桥,购买了一幢小楼,供他们幽会。一天,纽沁根太太急忙来找高老头,说明她丈夫同意让她和拉斯蒂涅来往,但她不能向他要回陪嫁钱,高老头要女儿不要接受这条件,“钱是性命,有了钱就有了一切。”这时,雷斯托夫人也来了。她哭着告诉父亲:她的丈夫用她卖掉了项链的钱去为情人还债,而她的财产已差不多全部被夺走,她要父亲给她12000法郎去救她的情夫。两个女儿吵起嘴来,高老头爱莫能助,他急得晕过去,患了初期脑溢血症。
在他患病期间,小女儿没来看他一次,她关心的是即将参加盼望已久的鲍赛昂夫人的舞会;大女儿来过一次,但不是来看父亲的病的,而是要父亲给她支付欠裁缝1000法郎的定钱。高老头被逼得付出了最后1文钱,致使中风症猛发作。
鲍赛昂夫人举行盛大的舞会,场面非常壮观,公主、爵爷、名门闺秀都前来参加。500多辆车上的灯烛照得屋内处处通明透亮。子爵夫人装束素雅,脸上没有表情,仿佛还保持着贵妇人的面目,而在她心目中,这座灿烂的宫殿已经变成一片沙漠,一回到内室,便禁不住泪水长流,周身发抖。舞会结束后,拉斯蒂涅目送表姐鲍赛昂夫人坐上轿车,同她作了最后一次告别。他感到“他的教育已经受完了”他认为自己“入了地狱,而且还得呆下去”。
可怜的高老头快断气了,他还盼望着两个女儿能来见他一面。拉斯蒂涅差人去请他的两个女儿,两个女儿都推三阻四不来。老人每只眼中冒出一颗眼泪,滚在鲜红的眼皮边上,他长叹一声,说:“唉,爱了一辈子的女儿,到头来反给女儿遗弃!”
只有拉斯蒂涅张罗着高老头的丧事,两个女儿女婿只派了两驾空车跟在灵柩后面。棺木是由一个大学生向医院廉价买来的,送葬费由拉斯蒂涅卖掉金表支付的。他目睹这一幕幕悲剧,随着高老头的埋葬也埋葬了自己最后一滴同情的眼泪,他决心向社会挑战,“现在咱们俩来拼一拼吧!”随后,他来到纽沁根太太身边与她共进晚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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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老头读书笔记
看完《高老头》这本小说,我才真正深刻体会了这句名言:父母恩情大于天!
《高老头》主要讲述了富商高老头在妻子死后,把全部的爱和希望倾注到他的两个女儿身上,对她们极尽宠爱,满足她们的一切欲望,让她们从小就过着挥霍无度的奢侈生活。并把绝大部分财产分给她们作陪嫁,自己却被赶出来,一个人住进了寒碜的伏盖公寓。在两个女儿的轮番搜刮下,高老头的钱像“柠檬一样被榨干了”,并被女儿女婿拒之门外。一文不值的高老头最后贫病交加地躺在伏盖公寓等死,女儿女婿却不愿意来瞧一眼,最后高老头孤独的怀念着女儿们,含泪去世。这个家庭悲剧让我们寒心,也引起了我们对亲情的深思。
如果有人会说:动物中羊尚有跪乳之情,乌鸦仍有反哺之孝;古代有“卧冰求鲤”的佳话;现在有“舍肝救母”的故事。高老头的悲惨故事只是作者虚拟的,夸张而已。那你就错了,而且是大错特错!现实往往比你想象的更丑恶!浦东机场里留洋儿子因不满学费、生活费亲手捅死母亲;江苏灌云县同兴镇年近百岁的江姓老人,生有五子三女,因儿女不孝,两年多来只能生活在猪圈里,整天与一头母猪为伴,吃喝拉撒全在猪圈解决。而负责赡养她的儿子共有六个房间。直到被媒体曝光,老人才得以搬离猪圈;王荷英已经86岁高龄,行动不便,大小便失禁,也找不到哪家养老院愿意接收。
可怜的老人就在四个子女中间被推来推去,这家住两个月,那家住几个月,过着饱一顿饥一顿的生活。一天老人被扔在楼下,爬到村委会的厕所里面去睡觉;辽宁省身患肝硬化、右侧肢体瘫痪等多种重病的于世荣,被自己女儿驱车600里后,扔在自己八旬老父门前;重庆一女儿当街暴打父亲,连扇生父十六个耳光;湖北一大学毕业生因嫌弃其父亲出身农村,拒绝父亲看孙子。
这一个个血淋淋的事实,无不让我们心寒!亲爱的子女们,你们是否注意到饭桌上你喜欢吃的菜,父母几乎不动筷。是他们不喜欢吃吗?不!是他们想留给你们啊!你们是否注意到过年时你总是有新衣新鞋,而爸爸妈妈难得添一件新衣裳。是他们不想穿吗?不!是他们想留下你明年的学费呀!你们是否注意到下雨爸爸或妈妈给你撑伞,淋湿的永远是他们的衣服,而你的衣服却是干的。是他们不会撑伞吗?不!是他们在为你们遮风挡雨呀!你们是否注意到每当你一生病爸爸妈妈就送你们去医院,但他们生病了却左拖右拖,迟迟不肯去医院。是他们不想去吗?不!是他们想省下医药费,作为你的生活费呀……生活中的点点滴滴都透露着他们无私的爱!
高老头的女儿们,睁开你们被金钱、名誉、虚荣所遮蔽的眼睛吧。看看你们父亲新添的白发吧,瞅瞅他脸上为担心你们而愁出的皱纹吧!那些肆意挥霍父母金钱的“款爷”们,那些依旧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啃老族”们,那些将父母拒之门外,不予赡养的不孝子们。终有一天,你们也会老去,终有一天,历史也会重演!父母是子女最好的老师,你们今天对父母的所作所为就是你们子女今后对你们所做的!今天你们父母所承受的一切即是你今后的生活!
不想历史重演,就请善待父,!用“孝”武装自己,感恩父母!
听!有人在唱:“人间孝道及时莫迟疑,一朝羽丰反哺莫遗弃。父身病,是为子劳成疾,母心忧,是忧儿未成器。多少浮云游子梦,奔波前程远乡里。父母倚窗扉,苦盼子女的消息。多少风霜的累积,双亲容颜已渐老,莫到忏悔时未能报答父母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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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老头读后感1
我读了法国巴尔扎克写的《高老头》,里面主要讲了在19世纪的法国,高老头有两个女儿,在他的养育下一贯过着奢华的生活,两个女儿一个喜欢高攀贵族,进入了上流社会,成了新贵雷斯伯爵太太;一个喜欢金钱,嫁给了银行家,成为纽沁根夫人。但不久,这对宝贝女儿双双将父亲赶出大门,让他在破旧的伏盖公寓过着寒酸的生活。
高老头临死之前哭天喊地地想见女儿一面,但两位女儿并没有去见高老头。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高老头是一个很了不起的父亲,他把自己全部的爱和财富给了女儿,是希望自己将来能有一个幸福的晚年生活,但女儿却生在福中不知福,连起码的道德都做不到,让我又觉得高老头这样做太不值得了,他太可怜了。而那两个女儿让我觉得很可恨,也很为她们感到悲哀,自己的父亲那么爱她们,为她们创造了那么好的条件,但女儿们却从来都没有想过,她们的父亲为了女儿自己宁愿过着清苦的生活,可真是冰冷血肠的大怪物!
不管以前还是现在,我们都要靠自己去努力,并且传承中华美德,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高老头读后感2
《高老头》是一部举世闻名的文学着作,而其作者是十九世纪着名法国作家巴尔扎克。它不仅给我们带来了巨大的心灵震憾,也把这个社会再次具体而系统的给我们进行了“介绍”。
高里奥老人以前是做面粉生意的,他用自己的智慧慢慢变的变成了资产阶级,却饱含浓厚的封建宗教观念。妻子死后,他便始终一个人,并把自己的全部精力放到自己的两个女儿身上。培养、教育她们并不惜血本满足她们的那些苛刻、奢侈的欲望,想让她们变成贵族大小姐。最后他如愿以偿,大女儿成了贵族富人,二女儿嫁给了银行家纽沁根,两人还各有八十万法郎的嫁妆。最后他自己变的身无分文,只得住进一家低档公寓。他认为这样满足她们就能得到她们的欢心,其实换个角度来看,他是在用金钱“买得”自己和两个女儿之间的感情。在他的两个女儿心中,甚至在这个巴黎社会上,金钱才是人与人之间唯一的纽带,金钱的利益早已取代了骨肉之情。他们在父亲富有时,使出浑身解数,讨好、孝敬父亲,为的就是父亲背后的那些肮脏的钱财。而当她们的父亲被她们无情的“榨干”了油水,她们就不管不问。当高里奥去世的时候甚至没有一个人过去探望过他,连葬礼的钱都不愿意出,只得让两位公寓里的贫穷大学生自掏腰包,草草了事。大女儿的丈夫则更加过分,只是淡淡的说了一句:“他活着也好,死了也好,与我无关。
拉斯蒂涅同样是这本书中的主要人物之一,他是一个外省没落贵族家庭出身的青年,来到巴黎时还尚未见识到社会的真相。拥有良心,而且朴实。最初是想与世无争,靠自己的力量,一步一个脚印的往上爬,当一名优秀的法官。可是现实可是残酷的。有人说社会是个“大染缸”,而拉斯蒂涅就在这染缸中,从洁白渐渐变得污黑、丑陋,开始梦想挤进上流社会,也明白了金钱在这个社会上才是王道。他首先开始向自己的母亲和两个妹妹要钱,不断搜刮她们的财产。尽管知道她们已经没钱了,但还是伸手找他们要钱。而鲍赛昂子爵夫人又在一旁火上浇油,“教育”他,想要成功,就要不惜一切代价往上爬,必须将别人踩在自己的脚下,让别人成为自己的垫脚石,然后打击他们,驱赶他们。只要想往上爬,就别想着做好人或有良心。而伏脱冷则更直接了,干脆叫他去杀人,让他娶了塔勒菲,然后伏脱冷再帮他干掉塔勒菲的哥哥,这样他就能拥有一百万法郎的陪嫁。
社会的改变,时代的变迁。金钱的“魔力”让如今生活中到底有几个人能像我们自己的母亲那样无条件的、无怨无悔的爱着我们呢?如今在这个社会,金钱似乎变成了万能的,感情、真相、良心,都变成了金钱的奴隶……金钱是把双刃剑,他可以让你得到一切,但同时你也失去了人性,这笔交易,真的值得吗……
但愿高里奥老人身上发生的悲剧,在今后的社会上不再重现……
高老头读后感3
读完《高老头》,不禁让人感叹当时巴黎上流社会中人与人之间淡漠的关系。父母儿女间的亲情,本是世界上最纯洁美好的感情。然而在那个时代,连亲情都被金钱所玷污,实在是一种悲哀。
《高老头》这本书是巴尔扎克对拜金主义最深刻的描述及抨击,亦为《人间喜剧》系列的代表作之一。小说以十九世纪初的巴黎为背景,揭露批判了资本主义世界中人与人之间赤裸裸的金钱关系。小说主人公高老头是巴尔扎克塑造的一系列富有典型意义的人物形象之一,他是封建宗法思想被资产阶级金钱至上的道德原则所战胜的历史悲剧的一个缩影。他是法国大革命时期起家的面粉商人,中年丧妻,他把自己所有的爱都倾注在两个女儿身上,对女儿的任何要求都一一满足。他给了两个女儿每人八十万做嫁妆,让她们嫁入豪门。然而他还是被女儿赶出了家门,最终悲惨地死在伏盖公寓。
在《高老头》中,巴尔扎克无情地批判了那个道德沦丧,物欲横流的社会。金钱和物欲膨胀带来的人性异化和种种社会问题,都在这部作品中得到体现。
高老头最初在两个女儿家受到尊重,“我受到好款待:好爸爸,上这儿来;好爸爸,往那儿去。她们家永远有我的一份刀叉。我同她们的丈夫一块儿吃饭,他们对我很恭敬。”为什么?“因为我生意的底细,我一句没提。一个给了女儿八十万的人是应该奉承的。”高老头自己这样说到。不久两个女儿便嫌这样的父亲有损她们的面子,狠心将父亲赶出了家门。
高老头对女儿的爱是一种溺爱,是一种病态的爱。他为女儿可以付出一切。他无比珍惜妻子的遗物,然而却因女儿需要用钱而不得不变卖掉;他花掉身上的最后一点钱,只为女儿能有一件漂亮的礼服去参加舞会;他为了女儿的体面不再做生意,但得知女儿缺钱时又想着重操旧业,甚至去“偷”、去“抢”、去代替人家服兵役,去“卖命”、“杀人放火”。
而两个女儿对父亲的爱是建立在金钱之上的,他有钱时她们假装爱他,偶尔还会去看他,说一些甜言蜜语哄他开心。但在外面她们不愿承认自己有一个丢脸的父亲,一个做父亲的竟要偷偷地去看女儿!她们去看父亲,同他说话也全都是为了钱。临死前高老头已经没有钱了,于是她们任凭父亲在病床上受苦,请也请不来。高老头死前终于醒悟过来,“一切都是我的错,是我纵容她们把我踩在脚下的。”他感叹到:“钱可以买到一切,甚至能买到女儿。”高老头在病床上说的那些话,是对那个社会最猛烈最无情的批判。
在那个时代,金钱取代一切成为人们的上帝,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淡漠、虚伪。不止是高老头的女儿,其他人都是一样。泰伊番小姐的父亲为了保全财产,将全部财产传给儿子,而将女儿赶走;特·阿瞿达侯爵为了二十万法郎的陪嫁抛弃了高贵的鲍赛昂夫人;而鲍赛昂夫人与特·朗日公爵夫人看似情同姐妹,其实一见面就互相讥讽。
鲍赛昂夫人这样对拉斯蒂涅说到:“这社会不过是傻子和骗子的集团,要以牙还牙来对付这个社会。你越没心肝就越升得快。你毫不留情地打击人家,人家就怕你,只能把男男女女当做驿马。把他们骑得筋疲力尽,到了站上丢下来。这样,你就能到达欲望的最高峰。”
金钱这样影响着人们,整个社会陷入道德沦丧的泥潭中。高老头的悲剧不仅是他一个人的悲哀,更是整个社会的悲哀。
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本是宝贵的,也正因有了感情,人类才不同与飞禽走兽。但在金钱和物欲的刺激下,人性变得扭曲,亲情、爱情、友情都因此被玷污了。在小说的最后,拉斯蒂涅埋葬了高老头,也埋葬了最后一滴温情的眼泪。在高老头的那个时代,是没有温情可言的,幸而我们没有生活在那个时代,我们也更应该珍惜、保护人与人之间的温情。
高老头的钱虽然让他买到了女儿偶尔的看望,但最终没有买到女儿的爱。金钱确实可以买到很多东西,但它并不是世上最珍贵的,毕竟它永远也买不到真情。
高老头读后感4
前几天刚把《高老头》这本书看完了,深深感觉到资本主义社会那种人情的淡薄,当时人们唯一的追求就是金钱和权利,而此书中的主人公高里奥(高老头)就是最大的受害者。他原本是一个精明的面条商,赚了不少钱,成了当地的名人。他有两个女儿,由于妻子的早逝,他对两个女儿爱戴有加,可以说是溺爱,不,比溺爱还要溺爱!这也是他悲剧的导火索,正是他的畸形的爱使他不但没得到女儿的爱,还招来了她们的恨,甚至连他驾鹤西去的时候也没见到他两个心爱的宝贝女儿。
他那两个女儿一个选择了金钱———嫁给了一位银行家,一个选择了地位———嫁给了一位男爵,它们所选的路不同,但同时选择了上流社会,也同时放弃了父亲———深爱着她们的父亲!她们只有在最困难的时候想到了父亲,把他的一切都掏空后竟然抛他而去,连死的时候都没见上一面,虽然她们都有各自的理由。最终,她们失去了父亲的庇佑,同时也失去了快乐,失去了自己的一切。这也许就是她们应得的,而这一切只因为一个父亲的爱,过分的爱,畸形的爱!
文中还有一个人物就是欧仁,他开始是一个想拼命挤进上流社会的大学生,甚至为了这个目的一而再,再而三地向母亲、姑姑、表妹伸手要钱,明知她们已经没钱了,还是开口要钱,为此,母亲和姑姑不得不外出赚钱来给他,还把表妹的私房钱全部搜刮。他揣着这来之不易的钱,通过表姐(上流社会的风流人物,后来因为情夫的背叛而醒悟过来,找了个偏僻的地方重新来过)在上流社会中游走,那时侯的他非常兴奋,因为他进入了这个圈子。高里奥是同他住在同一寓所里的,当他得知高里奥的两个女儿的真实情况后对这怪老头另眼相待,后来通过一系列的事情变故之后,他觉悟了,他被高里奥的父爱所感动,也为两个女儿(特别是小女儿,因为他们是相爱的,他企图让她爱她的父亲)对父亲临死前的冷漠态度感到吃惊。最后,他安葬了高老头,同时也安葬了他一直以来的梦想……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之下,他成了一股清泉,虽然他曾经污浊过。
高老头读后感5
合上书,泪水就不停的流下来,一滴两滴,这泪珠在书上滚动,发着奇异的光,仿佛在诉说着这个悲惨的故事——《高老头》。
《高老头》是19世纪法国着名作家巴尔扎克的着作之一,讲述了一个凄凉的故事,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万恶面孔。
高老头这个好父亲,他倾家荡产、变卖公司挤出130万元法币,给两个宝贝女儿各60万元法币,只给自己留下了10万元法币然后准备离开女儿,远去他乡,只为不拖累女儿们。可女儿们却又盯上10万元法币……一个又一个迷局诱惑了高老头,他被女儿们的甜言蜜语迷惑了,女儿们又乘机说自己遇到麻烦。哦,善良的高老头,他看不出女儿们竟有如此心机,糊里糊涂把10万元法币给了她们女儿们得到法币后平分了,就撕开了本来面目双双将他赶出大门……
看到着,我曾为女儿的行为感到愤怒,她们虚伪的面孔、卑鄙的心理、毫无人性的冰冷心肠都使我感到可怕。她们难道忘了父亲养育之恩?忘了父亲每天只吃几片面包的身影?高老头把一生心血都倾注在女儿身上——找最好的学校、家教老师……高老头不会、我不会、没人会想到。把父亲给赶出家门的是亲生女儿!巴尔扎克用辛辣的笔把女儿们可恶的真实面孔揭露的淋漓尽致,侧面也反映出社会上的悲剧。
“第二天下午,高老头的病情又加重了……临死之前他哭天喊地想见女儿最后一面,可这丝毫不能打动女儿的冰冷心肠……”
读到这,我终于明白女儿为什么不愿意来见高老头,因为他以经没钱了!以往,只要女儿叫一声“好爸爸”高老头就会满足她们的心愿。高老头以为女儿孝敬的是他,浑然不知女儿孝敬的是他的钱!“钱了能买到一切,钱能买到女儿”最后,高老头才明白金钱社会的残酷。
愿高老头的悲剧不再上演!
高老头读后感6
《高老头》这部世界名著是出自于法国19世纪大作家巴尔扎克之笔。巴尔扎特以自己的生活体验,通过细致描写,入木三分地刻画了资本主义社会里人与人之间赤裸裸的金钱关系。读了以后,不禁使人掩卷沉思。
《高老头》是一部批判现实主义的时代小说,它浓缩了时代色彩,展现了当时社会里人与人之间的虚伪、狡诈、残忍……这部小说最成功之处,我认为是作者形象地描写了主人公高老头的两个女儿。她们在父爱的滋润下,从小过着奢华的生活,长大后贪图富贵、追求名利,便都带着父亲精心准备的巨额嫁妆,嫁给了有钱有权之士,进入了梦寐以求的上流社会之中。从此,便抛弃父亲,让他孤苦一人过着寒酸的生活……直至高老头临死前哭天喊地想见她们最后一面,都感化不了她们的铁石心肠,最终只能带着遗憾离开人间。巴尔扎克用他那锋利的笔,把这两个女人卑鄙的心理、虚伪的面孔、惨无人道的行为揭露得淋漓尽致。这两个女人简直就是当时社会中无数妇人的缩影,巴尔扎克这一以小见大之笔,真是恰到好处。
从小说的字里行间,无不流露着高老头那深沉的父爱。但这无私的爱在金钱社会里是一文不值的,几乎沦落为女儿们索钱的工具。两个女儿残忍不已,虽然抛弃了父亲,但一需要钱就马上想到了父亲。她们一而再、再而三地利用父亲善良的心、无私的爱,从而夺取大量金钱。之后,又狠狠地把父亲踢开。这时,高老头就如同从天堂掉进地狱,心痛得无法言喻。虽然他知道女儿们的心思,但只要看到女儿们的笑容,就毫无怨言,而且还非常乐观,总安慰自己:女儿是爱自己的,她们这样做也是迫不得已的……但高老头只能以一次次的希望换来一次次的失望。这是无私的父爱!他只懂得付出、给予,却不曾索取过、抱怨过。这是伟大的父爱!他只要看到女儿们快乐,自己也就跟着快乐。他的呼吸与女儿们同步,至死为止……
高老头为女儿们献出了一切,乃至自己的生命。其实,他所做的这一切,只是想女儿们快乐地生活着。就是这样一个小小的、单纯的愿望而己,这也是现实生活中许多父母的共同心愿。父母对孩子倾注了一生的心血,让孩子茁壮成长……到头来,孩子长大了,成人了,父母也没有多大的期望,也只是希望孩子快乐。父母对我们付出了这么多,处处为我们着想,而我们有时却不能理解父母的良苦用心,有时甚至是误解。现在想想,我们真的很不懂事,所以以后我们要多体谅父母、理解父母。在这里,请记住一句话:“你的笑容,永远是父母最大的安慰。”我们要经常在脸上挂着心中的笑容,让父母与我们同乐。
读了这部小说,使我不得不感叹金钱社会的残酷无情:钱可以买到一切,但买到的都只是表面的东西。亲情在金钱社会中沦落,友情、爱情当然也不例外。可怜的人们,都被金钱、名利冲昏了头。人性早已泯灭,良心早己丢失……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有了这个经典的故事作为教训,我们要引以为戒。不要太看重金钱、名利、地位之类,这一切将使我们迷失方向,以至人性泯灭。我们要多关心身边的人,希望不会再出现第二个可怜的“高老头”!
高老头读后感7
这些天,我与父母共同阅读了19世纪的法国现实主义作家巴尔扎克所着的《高老头》,感触很大。这部伟大的作品深刻揭示了当时法国社会的黑暗现实以及人与人之冷酷的金钱关系,读来让人震撼,同时也为巴尔扎克对社会的深刻揭露而慨叹。
故事发生在波旁王朝复辟时期的巴黎。主人公就是高里奥老头和拉斯蒂涅,此外还包括伏脱和鲍赛昂夫人。这四个人各自有着不同的经历,却从不同角度反映出一个共同的社会现象——金钱对社会的决定性作用,它诱人堕落,它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冷酷无情,它导演出一幕又一幕的人间悲剧。高里奥原是面粉商。大革命时期,他趁灾荒年搞囤积,大发了一笔横财。为了让两个女儿攀上一门好亲事,他把自己大部分财产分给了她们。可是,两个女儿眼里只有钱,不过两年,就把父亲从自家赶出来,可怜的高老头不得不去租住破旧的公寓。20年间,他把自己的心血和财产都给了两个女儿,可最终却像被榨干了的柠檬壳一样被女儿们丢弃。直到死,两个女儿为参加舞会都不愿见自己父亲最后一面,让他含恨而终。这样的社会,哪儿还存在道德理想?金钱才是全社会的统治者,得之者胜,失之者败。而作品另一个主人公拉斯蒂涅,更是经历了一个堕落的过程。在上层社会和下层社会生活所形成的强烈对比之下,他的性格慢慢发生了变化,贫富差距不断刺激着他的欲望,最后抵不住金钱的诱惑,走上了资产阶级野心家的道路。作品中所描写的这些世态炎凉,让人惊叹,促人深思。
谁能够说当今社会不存在这样的事实?多少人一旦走向社会,就禁不起金钱和各种利益的引诱,最终充当了金钱的奴隶。tan污shou贿,敲诈勒索,偷盗抢劫……不都是为了钱吗?可是最后落得什么下场呢?不过是整天的恐慌,度日如年,最终还要面对阴暗的牢笼,遭世人唾骂。为什么我们总是如此不小心,落入了金钱的圈套呢?为什么要被它牵着鼻子走呢?难道我们就不能主宰钱财吗?能!当然能。“钱不是万恶之源,只有当你过分地,自私地,贪婪地爱它时,它才是万恶之源。”可见只要坚持正确的人生观,正视钱财,堂堂正正地做人,就不会陷入金钱的泥沼。
我们不应当对生活过于苛求,应该珍惜好自己所拥有的一切。对于钱,更应该有清醒的认识,其实我们拥有的最大财富在于拥有绚丽多彩的生命,认识到这点,我们才会活得更加坦荡,更加快乐。
高老头读后感8
一本书之所以被称得上是好书,我认为除了要具备精彩的故事情节和能够引发共鸣的深刻寓意外,还有重要的一点,那就是直击心灵,使人从中获取宝贵的精神力量。
《高老头》,这本曾使我流泪的世界名著,虽然早在几年前看过几遍,但每每回想起来,那环环相扣的故事情节特别是出人意料的结局仍让我感慨万分。
高老头,一个对女儿慈爱、对物质生活淡泊的可悲老人,因为年轻时顺应国情在粮食产业中发了横财,在年迈时凭借其身价将两个女儿分别嫁给了银行家和年轻伯爵,然而从小听话的女儿们婚后却开始嫌弃父亲买米损害了她们的面子,于是连哄带骗地让他盘出了产业,卖出了房子,却无人接他去安享晚年。可怜的高老头租房在老旧的街
区,生活从开始的阔绰逐渐转为贫困,。因为对女儿无条件的付出,最终使得两个自私的女儿变本加厉向他索取,直到将他榨干到一滴不剩,才终于揭下了那张从小就带着的虚伪面具,然后再也没有人抱着他亲切地叫“爸爸”,也再也没有人来看过他。
可怜的高老头后来病痛缠身,要求见两个女儿最后一面也被她们残忍拒绝,可他仍然相信她们是非常爱他的。故事的最后,高老头临死的时候才终于发现他含辛茹苦养大的两个女儿是两头杀人不见血的白眼狼,急火攻心的他最终死的时候都没有瞑目,可此时,他那两个女儿一个还正在和他的“好邻居”跳舞,另一个正飞奔在来找他要钱的路上呢!
看到这儿,我的心仿佛被什么击中了一般,好痛好痛。它将当时法国社会的冷漠深刻地摆在人们面前,它将人们为了谋取私利不惜伤害亲人的丑恶行径赤裸裸地公之于众,也让我不由心疼这个无私的可怜老人。尽管生活把他弄得遍体鳞伤,他也仍然对生活充满希望。如若不是最后那致命一击,也许他还会在那个世界劳累奔波,并以此为乐吧!
《高老头》让我真实领悟了父爱的无私,他们为子女劳碌一生,勤勤恳恳,不过是为了给她们提供更好地生活,让她们有能力张开手坦然面对未来的幸与不幸,作为子女,我们有什么资格去伤害这样可爱的父亲?去辜负这样无私的父爱?
高老头他是每一位父亲的射影,高老头,他是一个渺小的社会角色,高老头,他同样也是一个穷尽毕生心血为子女劳累半生的可怜老人。我,敬佩他!
《高老头》是法国批判现实主义作家巴尔扎克最优秀的作品,通过批评当时的社会,表达对人民的同情,下面是高老头读书笔记范例,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高老头读后感9
《高老头》是法国批判现实主义作家巴尔扎克最优秀的作品之一。在这里,金钱至上和唯利是图的道德准则早就腐蚀了人们不安的灵魂,蒙蔽了人们良知的双眼。父亲在教育女儿的时候只是教育其不断地向上流社会爬,却忘了告诉她们如何成长为完整的人;本是纯洁的青年大学生在社会这个大染缸中,欲望慢慢膨胀,最终成为腐蚀其灵魂中最致命的伤;在这样的社会中,爱情也成为了金钱的牺牲品,西班牙侯爵的离开,便是很好的印证;法律的不完备给像伏脱冷这样的潜逃犯提供了法律空子,搞得社会上人心惶惶。动荡的社会以及浮躁的心态,给了19世纪的法国一记狠狠的耳光。
巴尔扎克曾说“拿破仑用剑没有办到的,我要用笔来完成。”正是基于对社会的细致观察,作者对社会的批判才会更加深刻。
高老头读后感10
物欲横流的社会必然滋生出浮躁的心态,在浮躁的心态支配下,人们总是争先恐后地想挤进上流社会,孰不知在这浮躁的追逐中,人们失去的将会更多。例如《高老头》中的高里奥为帮女儿向上流社会爬,却落了个悲惨的下场。“亲情”这两个字眼本是人间最温暖的字眼,可在高老头的家里,我竟然看不到一丝温暖的曙光。相反,亲情反而成为了高老头最痛的一块伤疤。当一个女儿不像一个女儿的时候,当一个父亲也不像一个父亲的时候,父女之情在污浊的社会中便会感到更加苍白无力。
古往今来无数游子都在旅途中吟唱出“家是游子最温暖的港湾”,无论我们走到哪里,无论我们在外面撞得多么伤痕累累,家永远是我们最温暖的归宿。可我们从《高老头》中看到,家是高老头可望而不可即的温暖,而父亲也成为了两个女儿搜刮的工具。或许等到有一天,当我们在外面渐渐体会到人情的冷暖、生活的艰辛时,才会真切地体会到家才是我们心灵最温暖的港湾,才会体会到父爱的伟大。
高老头读后感11
中国的《三字经》中曾有“养不教,父之过”之语,充分地体现出了父亲在孩子教育方面的责任。虽然说,造成高里奥的悲剧根源与他生活的那个时代脱不了关系,但他的父爱悲剧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他自己一手造成的,而他本身就是那个时代的悲剧之一。他曾说“一切都是我的错,是我纵容他们把我踩在脚下的。”简短的一句话,却道出了高老头这一生的伤。如果不是高里奥的过度纵容,两个女儿怎会迷失在享乐的世界找不到亲情的方向;如果不是高里奥的纵容,两个女儿攀援名贵的欲望怎会一步步地膨胀;如果不是高里奥的过度纵容,他的两个女儿怎会宁愿去参加舞会也不愿意来看望他们即将死去的父亲呢?
高老头把他的两个女儿当作天使来看待,孰不知,他的两个女儿就像魔鬼一样,把他一点点榨干。到最后,他就像榨干的甘蔗一样,被丢弃在无人问津的角落。
高老头读后感12
高里奥受封建资产阶级金钱至上道德原则的影响,认为父女之爱是天经地义的。但他的父爱并不是单纯的,而是包含了向上层社会爬的功利因素。他把所有的爱都给了女儿,愿意牺牲自己来满足他们的种种奢望:他愿意为了女儿们的体面,歇了生意,只身搬进伏盖公寓;愿意替女儿还债,当卖了金银器皿和亡妻的遗物,出让了养老金,最后搞得自己身无分文;他也愿意为了给女儿弄钱,想到去偷去抢,去代人家服兵役,去“卖命”,去“杀人放火”。
我们可以看到他这种父爱是非常疯狂和盲目的。然而高老头为了他的女儿所做的这些,他的女儿知道吗?高老头在全心全意地为其女儿付出的时候,却忘了告诉女儿要学会感恩。女儿们心安理得地享用着父亲为其所做的一切,却全然不知父亲在背后付出了多少的辛酸和泪水。
这个故事发生于法国十八、九世纪,与《欧也妮·格朗台》社会背景差不多,整个社会充斥着欺骗、虚荣、浮华与奢侈。人们都希望靠着一些名门望族的关系跻身上流社会,从而获得一些虚荣与满足,却不惜牺牲他人的利益,甚至更为惨重的代价。高老头是巴尔扎克塑造的一系列富有典型意义的人物形象之一,它是封建宗法思想被资产阶级金钱至上的道德原则所战胜的历史悲剧的一个缩影。高老头是个面粉商,在革命期间卖面粉赚了一大笔钱。他在女儿出嫁时一人给了六、七十万的家产,自己只留了五六万作养老金。随着岁月的流逝,两个女儿渐渐对父亲产生了厌恶,把他赶出了自己的圈子。她们以父亲为耻,盼着父亲早一点死去,但表面上却说出种种托词来假意的安慰他。她们像是一个吸汁机,吸干了父亲,把剩下的残品急于扔掉。儿女都是父母养大的,女儿的所作所为,高老头都看在了眼里。这可怜的老头是那么失望、孤独,他为此可以说是已经肝肠寸断了。但无论女儿怎样做,怎样一次又一次的令他失望,他的父爱却是永恒的。当他听说他的女儿在外面欠了大笔债务的时候,他宁愿把自己最珍惜的银饰卖 掉为女儿还债,也不愿让女儿为此伤半点脑筋。那银饰可是他最值钱的东西了!卖了之后,他确实哭了,但他这样做并没有换取女儿的心。
欧也纳·拉斯蒂涅是一个大学生,他起初有着美好的情感,有着学识、教养和过人的胆量,和被人羡慕的外表资本。他一直想走一条捷径来实现自己进入上流社会的梦想,可是他不惜牺牲自己父母的辛勤劳动成果,拿他们的钱来寻欢作乐,走关系,套近乎。他始终相信伏脱冷的话,靠着女人的财产来实现梦想是最为上策。但当他真正进入上流社会,尤其是与高老头的小女儿但斐娜交往之后,才发现上流社会并不是他想像的那样美好,浮华与奢侈的背后隐藏着一些不为人知的东西。表面看上去高傲、不可一世的贵夫人暗地里不得不忍受丈夫对他们的侮辱、摆布、冷落、控制与遗弃,他们的全部财产与陪嫁全都被丈夫控制,但是为了显示自己的高傲和享受被人羡慕的荣誉与尊贵她们不得不到处借债来添补自己内心的空虚。巴黎的爱情基本特征就是吹捧、无耻、挥霍、哄骗。最后他终于被高老头那种朴实无华的爱心所感动,最后发出要与整个社会较量一下的感慨。
高老头是一个爱女如命的没落商人,他把两个女儿看做他的心肝宝贝、情妇,他给她们还债,满足他们的一切需求,包括合理与不合理的,他都能做到。他以为这样就栓住了女儿,以为日后能得到她们的尊重与孝敬。但是当他们的女婿得知他一无所有的时候,他们开始讨厌他,奚落他,遗弃他。因为他已经没有了利用的价值,再也没有什么能付出,他只会给他们丢脸,两个女儿身不由己,不得不顺从丈夫的意见。高老头一辈子过的屈辱、逆来顺受、与世无争,最大心愿就是能得到女儿的认可与接见,可这些就是因为钱他一样都不能实现。他痛恨自己不能永远有钱,这样就能拉紧栓住女儿的缚绳。直到高老头离开人世,两个女儿也没有到跟前去看一看他们的爸爸。高老头为了两个女儿宁愿付出自己的生命,世界上还有比这更伟大的情感吗?在当时那种社会风气下它显的多么伟大、让人崇敬。弥留之际,他不得不发出“我对她们的爱,她们都以怨报德,像刽子手似的对我施以酷刑”。很可惜,高老头的过分执着使他在临死的一天才认识到了社会的本质,可是一个父亲爱他的女儿有什么错误吗?在这样社会里,人们已经成了物质的奴隶,金钱的俘虏,衍生的是一些麻木不仁、冷漠、嘲笑、六亲不认的卑鄙情感。人与人之间不存在真正的感情,所有的一切情感都是表面上的掩人耳目的,骗人的,浮夸的,自欺欺人的。
书上曾写过这一段:拉斯蒂涅克因为与鲍赛昂夫人有所谓的姐弟关系,从而有幸被公爵夫人邀请参加一个舞会。他在舞会上认识了长得高雅、漂亮的纽沁根夫人,也就是高老头的二女儿——苔尔费纳。拉斯蒂涅克在舞会上才真正看到,什么才是名门显赫,什么才是华丽、富有??他与纽沁根夫人交谈了两个多小时,似乎感到已攀上了通往上流社会的阶梯,他感到飘飘然了。正当他得意之时敲开了高老头的房门,在看到房间的那凄凉的景色,一股寒气让他清醒了:房间内简陋不堪:窗上没有窗帘,床上只有薄薄的棉毯,那还是用伏盖太太的旧长裙改做的,柜子已经掉漆了,没有柜门,一张不成样的写字台上放着旧草帽。这冷冰冰的房间看着让人揪心,酷似监狱里的一间凄惨的牢房。让你无法想象的是这样的“家”是两位贵族小姐父亲的住所,它与王公贵族们奢侈、华丽、体面的生活形成了多么鲜明的对比呀!高老头看到拉斯蒂涅克,急忙问他两个女儿的情况,还问两个女儿对自己有什么看法。拉斯蒂涅克望着这个好老头儿,真觉得他可笑、
可怜!他的女儿过惯了体面、奢侈的生活早已忘记了这个整日思念自己的老父亲。此时的他能说出真象吗?能让这个可怜的老人再次心碎吗?他的鼻子一酸,强忍着泪水编造出一些安慰他的话。他的语调很低,当他抬头看看高老头时,发现他容光焕发,很激动。他能说什么呢?这个好老头平时就受别人玩弄、嘲笑,难道让他知道,他在女儿眼里是那么渺小,一文不值,成了她们的眼中钉,让他那仅有的一些希望与宽慰也要随之而去吗?让他在女儿面前的一点点尊严感也要化为耻辱吗?就是一个铁石心肠的人看到这样的父亲,看到他伟大的父爱也会流泪呀!他觉得,这是在欺骗他,但这是一个美丽的谎言。它是一个大学生对这位老人的无限敬意与理解。 最后,高老头病了。可怜的他发出最后一声呻吟竟是“求求你们,让我见见我的女儿吧!我只要看见她们,我的病就会好的,求求你们了??”这几句发自内心的肺腹之言虽是这么朴实,但却饱含了对女儿的爱与期待。病痛折磨得他浑身发抖、昏迷了。但昏迷时还亲切地叫着:“阿纳斯塔西,苔尔费纳(两个女儿的名字)!”他对女儿的爱已经感染了周围的人,却不能融化两个女儿那冰冷的心。直到他死了,两个女儿才来到父亲身旁,同他“告别”。但对父亲的后事却不闻不问,扬长而去。高老头的归天仪式是最简单、最贫困、最单调的,只有最穷的人才是这种仪式:可怜得只有哀乐在号响。可他是两个贵族家庭的父亲呀!难道让这颗亡魂在升天后也不能安息吗?(他)它也是上帝赐与的呀!高老头就这样走了,人间的苦难、孤独愿能留下来,让他在天堂能过几天好日子吧!
有人说,高老头的女儿太可恶了。但我认为,如果高老头对女儿的爱转化为教育而不是宠爱,那么女儿现在应该懂得珍惜父爱,应该懂得如何善良、真诚待人。然而,许多人忽视了一点,那就是一个心地善良、毫无城府的人能在上流社会中立住足吗?在那个年代,特别是在巴黎——那个似乎是大浪淘沙、充满杀气的社会中,引用文中一少妇的话——“善良、纯洁就是上流社会中致命的杀手”。如果想在上流社会稳住脚根,你必须学会察言观色,任何事情的发生都绝不能写在脸上。你必须去夺取权力,争夺金钱,这样,别人才能投靠你。读完这一段,你也许会觉得少妇的话太严重了,但当时的情况确实如此。一个成功的人实质上就是一个在权力与金钱的决战中取胜的人。这样的人肯定是一个心狠手辣的人。我不禁这样想:在那个年代中,有多少善良人会被贵族们利用、践踏,从而他学会了不露声色,会捧会拍。他们本质的善良就会埋在心灵深处不能挥发出来。归根结底,让巴黎的人们在当时能成为那样,毁坏者应该是这个社会,这个社会潮流。高老头的遭遇是许多当时社会中人们的一个最真实的缩影。
我相信任何看完这本书的人都会忍不住赞叹:怎么会有这么可恶的女儿?怎么会有这么傻的爹?两个女儿爱钱不爱爹,向我们道出了父亲爱女儿,女儿爱金钱的悲剧。客观来说:时代造就人,在那个金钱至上的时代里,谁能不爱钱?一个个为了钱,勾心斗角,你争我斗,又向我们道出了人是一代比一代冷酷,一代比一代无情。
高老头读后感13
在无聊的时间里,看巴尔扎克的作品《高老头》完全是一种偶然,偶然之中我得到了震撼。
作为19世纪著名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奥诺雷.德.巴尔扎克的代表作,它有力的鞭挞了资本主义社会中金钱万能和万恶的力量,人与人之间赤裸裸的利己主义关系。
故事从沃盖公寓展开。退休面粉商人高里奥将全部心血都寄托在了两个女儿身上,他用巨额的嫁妆把她们嫁给了两个爵爷,使她们进入了上流社会,不料却遭到女儿的嫌弃和遗弃。两个女儿只把父亲当成摇钱树,一次又一次地向父亲索要钱财,渐渐榨干了父亲的最后一滴血。
在两个女儿的婚外恋分别被丈夫发现后,她们为了钱在高老头面前大吵大闹,把高老头气的中了风,最后悲惨地死去了。知道高老头临死之前,女儿也没有来看他,而是去忙着参加一个上流社会的大型舞会,最后陪伴高老头的只有拉斯蒂涅和一个医科大学生。
本书的另外一个重要人物是没落贵族子弟拉斯蒂涅,读后感《高老头读书笔记600》。他从内地来到巴黎攻读法律,本想刻苦攻读重振家业。但当他在表姐博赛昂夫人的客厅里见识了上流社会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腐朽生活后,想往上爬的个人野心日益膨胀。在逃犯伏脱冷的唆使下,他欺骗善良无知的泰伊番小姐,获取她的爱情,几乎成为逃犯伏脱冷杀人夺遗产计划的帮凶。他又解释了特.尼沁根子爵夫人,并成为她的情人,想通过作贵妇人的情人来发家致富。
他一步步地被金钱所腐蚀,开始丧失正直的良心,沦为一名资产阶级野心家。在目睹了两个女儿对父亲的无情无义以后,他埋葬了青年人的最后一滴眼泪,决定与这个黑暗的巴黎社会来拼一拼。
高老头的善良与人性的自私、丑恶形成了强烈的对比,在为高老头惋惜的同时,我也不禁为人性的丑恶感到可怕。全书以1819年底和1820年初为时代背景,展现的是一幅波旁王朝时期法国社会的历史画卷。可是,我却不禁要打一个问号,这折射的只是某个年代的西方社会吗?
高老头读后感14
《高老头》是十九世纪法国作家巴尔扎克的着作之一,讲述了一个凄凉的故事,揭露了资本主义世界的丑恶面孔。
文章讲了19实际巴黎的沃盖公寓中住了一些来历不明的房客,有狠毒的阴谋家,年轻的大学生拉斯蒂涅...可最受人注目的房客数高老头莫属,这个行为怪异的老头在大家眼里始终是个谜。生活俭朴,衣着寒碜的他却经常有两位年轻漂亮,衣着华丽的太太去探望。这两个女人一进门就把门关住,很小声的说话,这引起了房客们的注意。后来经过一些列事情的发生,才使房客们知道,高老头卖掉自己的宝贝是为了替已经做了伯爵夫人和银行家夫人的女儿们还债。可是她的女儿们呢?在这个可怜的老头临死前都没能来看他一眼,而那个可怜的老头在死时还想着自己的女儿穿着美丽的晚礼服去参加晚宴。
高老头这个好父亲给了两个女儿每人80万的陪嫁。他以为女儿总是女儿,出嫁以后,他等于有了两个家。哪知,不到两年,这对宝贝女儿双双将父亲赶出大门.
读到这儿,我曾落泪,这泪是对两个女儿卑鄙的心理,虚伪的面孔、毫无人性的冰冷心肠痛斥的泪,她们难道忘了父亲的养育之恩吗?忘了父亲一天只吃几片面包的身影吗?高老头把一切的心血都倾注在女儿身上——给她们找最好的家庭教师,为她们找有教养的伴读小姐但高老头不会想到,我不会想到,没有人会想到:把父亲赶出家门的竟是亲生女儿!巴尔扎克用辛辣的笔把两个女儿的卑鄙、虚伪、毫无人性揭露得淋漓尽致,也从侧面反映出社会上的悲剧。女儿不父亲扫地出门,我茫然了:难道为了幸福一定要赶走父母吗?赶走了俄父母就一定会幸福了吗?我曾读过一篇文章:三个不孝的女儿,要通过移植母亲的记忆来摸清母亲遗留下的遗产。可是在母亲的记忆里,她们看见了母亲的艰辛、母爱的伟大。天下的父母是同样的啊,他们为了儿女牺牲了自己的一切。
第二天下午2点左右,高老头的病情又加重了临死之前,高老头哭天喊地地想见自己的女儿一面,但这丝毫也感动不了女儿的冰冷心肠
读到这儿,我也曾落泪,这泪是因为资本主义世界人与人的之间的金钱关系痛恨的泪。女儿们为什么不愿来见高老头,因为他已经没有钱了。以往,只要她们叫一声好爸爸,他就能满足她们的愿望。高老头以为她们孝敬的是他,其实不然,她们孝敬的是钱!钱能买到一切,能买到女儿。临死前,高老头才明白过看来,明白了这社会的残酷。
我相信任何看完这本书的人都会忍不住赞叹:怎么会有这么可恶的女儿?怎么会有这么傻的爹?两个女儿爱钱不爱爹,向我们道出了父亲爱女儿,女儿爱金钱的悲剧。客观来说:时代造就人,在那个金钱至上的时代里,谁能不爱钱?一个个为了钱,勾心斗角,你争我斗,又向我们道出了人是一代比一代冷酷,一代比一代无情。
泪,痛斥的泪,悲伤的泪,痛恨的泪,凄凉的泪愿高老头的悲剧不再重演。
高老头读后感15
前几天刚把《高老头》这本书看完了,深深感觉到资本主义社会那种人情的淡薄,当时人们唯一的追求就是金钱和权利,而此书中的主人公高里奥(高老头)就是最大的受害者。他原本是一个精明的面条商,赚了不少钱,成了当地的名人。他有两个女儿,由于妻子的早逝,他对两个女儿爱戴有加,可以说是溺爱,不,比溺爱还要溺爱!这也是他悲剧的导火索,正是他的畸形的爱使他不但没得到女儿的爱,还招来了她们的恨,甚至连他驾鹤西去的时候也没见到他两个心爱的宝贝女儿。
他那两个女儿一个选择了金钱---嫁给了一位银行家,一个选择了地位---嫁给了一位男爵,它们所选的路不同,但同时选择了上流社会,也同时放弃了父亲---深爱着她们的父亲!她们只有在最困难的时候想到了父亲,把他的一切都掏空后竟然抛他而去,连死的时候都没见上一面,虽然她们都有各自的理由。最终,她们失去了父亲的庇佑,同时也失去了快乐,失去了自己的一切。这也许就是她们应得的,而这一切只因为一个父亲的爱,过分的爱,畸形的爱!
文中还有一个人物就是欧仁,他开始是一个想拼命挤进上流社会的大学生,甚至为了这个目的一而再,再而三地向母亲、姑姑、表妹伸手要钱,明知她们已经没钱了,还是开口要钱,为此,母亲和姑姑不得不外出赚钱来给他,还把表妹的私房钱全部搜刮。他揣着这来之不易的钱,通过表姐(上流社会的风流人物,后来因为情夫的背叛而醒悟过来,找了个偏僻的地方重新来过)在上流社会中游走,那时侯的他非常兴奋,因为他进入了这个圈子。高里奥是同他住在同一寓所里的,当他得知高里奥的两个女儿的真实情况后对这怪老头另眼相待,后来通过一系列的事情变故之后,他觉悟了,他被高里奥的父爱所感动,也为两个女儿(特别是小女儿,因为他们是相爱的,他企图让她爱她的父亲)对父亲临死前的冷漠态度感到吃惊。最后,他安葬了高老头,同时也安葬了他一直以来的梦想……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之下,他成了一股清泉,虽然他曾经污浊过。
高老头读后感16
“没有一个讽刺作家能写尽隐藏在金银珍宝底下的丑恶。”“钱能买到一切,买到女儿。”“在战场上为了不被人杀而不得不杀人,为了不受骗而不得不骗人……”“社会不过是傻子跟骗子的集团。”“社会是一个泥坑,我们得站在高地上。”……
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巴尔扎克的作品《高老头》真像是一面镜子,真实地反映出现实之中的那些狰狞面目。他是真正的作家,是永远被敢于正视和勇于诅咒丑恶现实的人们敬仰爱戴的伟大作家。“他决定要用全部文学手段来反映他要写的整个时代的这一社会的全貌。他尽到了他自许的历史的‘秘书’的职责,这是他在《人间喜剧》‘前言’中许的愿。他用那么多人物,那么多杰作还了他的愿,而他的时代却欠下他的情分,涨红着脸,低着头,就是不给他荣誉,不给他公道。”。
是的,在现实当中,凡是说实话的人,似乎都要被现实贬低身价,往往都得不到应该得到的对待,得不到应该得到的东西。如果今天中国出现一个巴尔扎克,那么也许同样要得到那样的结果,甚至还很可能会比他惨得多,虽然他已被中国文坛承认是伟大的作家,虽然对他的作品承认是世界名着。现实的虚伪、丑恶、罪孽永远是不能消亡的,那么伏脱冷才是真的伟大了。特·纽沁根男爵夫人和特·雷斯多伯爵夫人式的人物永远是人类的大众,举目可见。高里奥是可怜的、悲惨的,不自主的咎由自取者。拉斯蒂涅只是心中常常放射着人性的光辉而行动上又往往与“大众”同流合污的人。思想和行为或语言和行动完全一致的人是不存在于现实当中的,除非幼儿。
人类的悲惨在于容不得真善美的存在,真善美在人间就像流星一样转瞬即逝而又时常出现,因为幼儿在相继生长。
现实社会,你不玩弄它,它可能会毫不留情地玩弄你;你不想骗别人,却可能要被别人骗。但是你往往是免不了被别人骗的,最终你也许被社会玩得一文不值而成为乞丐,无论手段多高明的人或许都不过尔尔。现实有时是残酷无情的,人类不乏罪大恶极的集团,万恶人为首的说法自有其合理性,正如“凡是存在的都是合理的”这种说法一样的合理。
高老头读后感17
巴尔扎克不愧是享有盛誉的讽刺小说大师,他洋洋洒洒地写尽了金钱背后的所有罪恶。寥寥数语,就能将一个丰满的人物呈现在我们面前。他用犀利的笔锋刻画出了人类灵魂最丑陋的部分——贪婪、自私、虚荣,但是我认为他这样写的目的不是为了打击人类的自尊,而是跟鲁迅一样不留情面地抨击社会和麻木、冷酷的人类,是为唤醒人性的觉醒。
正如没有好人的善良就衬托不出坏人的罪恶一样。书中人面兽心的人随处可见,可是值得投以敬佩目光的人还有两个人——维克托莉和高老头。高老头在书中虽是一个悲剧人物,可是他那份父爱神圣的不可侵犯——尽管这种父爱是溺爱,也害了自己的女儿,但是他太无私太伟大了,让人不得不为之感动。他把自己所有的财产都留给了女儿,只留下几百法郎的最低生活费。当女儿出现了麻烦,连偷和把自己卖掉的想法都有,可见爱之深,恨之切。他的死更是凄惨至极催人泪下,更难去想象:在一个潮湿阴暗、破旧不堪的房间里,一位老人躺在满是破片的床上痛苦呻吟,嘶声竭力地呼唤自己的女儿的名字,可是女儿们迟迟不肯来,只能带着悔恨和悲哀离开人世。在当今的社会同样的悲剧又会上演多少次?受金钱支配的人们怎么能如此狠心地将如此伟大的亲情抛至脑后!
而维克托莉纯洁美丽的像一朵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对父亲的残忍竟会如此豁达地包容,还在上帝面前帮他赎罪。得知哥哥死了,宁愿牺牲自己的所有也要哥哥健康地活着。她对爱情更有着纯情少女的天真,爱对方就包容对方的一切,哪怕对方一无所有,甚至正在追求另一个女人。在她的身上我们看到了美的存在,哪怕这个社会都是淋漓的鲜血,生活总会有美好的一面。
一个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人就是伏脱冷,不仅因为他的聪明干练及对社会的非正义有着透彻的理解,更因为他的邪恶里透露美的地方,也许是反叛美。他对上流社会的腐朽深恶痛绝,杀人不眨眼,并且为了自己的利益去引诱一个正义青年走向x败。可是,在下流社会里他乐于帮助别人,对邻居的背叛可以宽容地原谅。他的阴谋里也似乎在打击富人帮助穷人。他虽不光明伟大但有他睿智的地方:一双锐利的双眼仿佛能洞察世间的一切,任何人站在他的面前仿佛是赤裸裸的。也许正是因为他对一切看得太透彻了,才会泯灭良心。
拉斯蒂涅,即那位在污浊的社会里一步步走向堕落的有志青年,从他有强烈的欲望往上爬开始时,对昧良心的事他也会断然拒绝,正如他自己认为的“青年人若心存不义,绝不敢在良知的镜子面前照自己,成熟的人倒敢正视,这就是生命的两个阶段的不同之处。”一样在成熟中不断地迷失自我。当欲望无法得到满足的时候,他会埋没自己的良知去欺骗一个纯真的少女。欲望和道德在他的心中进行着强烈的挣扎,当他身处的社会又是一个畸形的社会时,他在失望中一步步冲破道德的防线。虽然他后来拥有他想要的一切,可是他难免地成为这个畸形社会的牺牲品、可怜虫,他本拥有亲情、爱情渐渐地离他远去。
当今的社会也是一个充满物质享受和追求的社会,许多人也在自己利益的驱使下去损害他人的利益,生活中也有许多虚伪的地方。例如,今天别人对你特别关心,脸上挂着灿烂的笑容,但是心里盘算着怎样从你身上捞到好处。明天等你没有了利用的价值就一脚踢开。还有的人爱慕虚荣,对穷人真诚的微笑觉得恶心,富人轻蔑的目光觉得是气质。而且现在最流行的择偶标准就是富有。在这样一个物质追求盲目的社会里,我们真的需要好好的静下来想一想:金钱就真的那么重要,亲情、友情、爱情就真的一文不值了吗?
高老头读后感18
《高老头》这部小说出自19世纪法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巴尔扎克,高老头》读后感---刘琳琳。理所当然的,这部小说也属于批判现实主义的范畴。故事起于巴黎的一个名叫伏盖的公寓里。故事的杯具人物高里奥老头就生活在这座简陋的廉价的包或公寓里。和其他一些不一样性格的人住在一齐。唯一的相同点是他们都不是生活奢华的上流人士。虽然本书以高老头为题,但主线是围绕一个名叫拉斯蒂涅可的年轻人。毕竟这个杯具需要一个证明人。
高老头本来是一个面粉商,在退休时还是一位生活富裕的老人。但是是什么原因使他从伏盖公寓里德最高等房间住进最低等房间,什么原因使他绞了他深切思念的妻子的遗物?所有的谜团都随着拉斯蒂涅可想方设法逐渐挤进上流社会而揭开。高老头有两个加入豪门的女儿,雷斯夫和纽沁根夫人。当拉斯蒂涅可成为纽沁根夫人的情人时,最后在上流社会崭露头角时,故事也接近了尾声。这两个自私的女儿为了满足自己的物质需求,将他们的父亲榨干,直至父亲临终时,他们也迟迟不肯看望自己的父亲。知道他们的生活也接近绝望时,他们才去找父亲,但是这时父亲已经离开了人世。而他们留出的泪水是那么的虚假,就算他们表现的如何真实。但是旁人仍能看出他们的虚假。高老头离开人世了,拉斯蒂涅可这位年轻人也完成了巴黎社会的启蒙教育,大彻大悟,像这个邪恶的社会发起挑战)。故事结束,起于这个公寓,最后这个公寓。
文字里的社会是短暂的,却能缩了时代的色彩。极力表现了这个奢靡浮华的社会,刻画了许多鲜活的人物,他们虚伪狡诈。巴尔扎克用他文字的魅力来给我们展现了一个眼花缭乱地社会,活动的,喧闹的,真实的社会,是当时资产阶级的真实的写照。人们只为金钱而活的残酷。亲情友情感情一切完美的情感在当时都赶不上金钱的魅力,远远赶不上上流社会的地位。人们之间关联的维系只有金钱。多么令人悲伤和痛彻这个残酷而虚伪的社会。马克斯以前爱的老头又是多么值得人们赞扬。其实杯具也源于高老头的无私吧,如果没有他对于女儿的溺爱,可能又会书写另一个故事吧!说过"资产阶级撕下了罩在家庭关联上的温情脉脉的面纱,把这种关联变成了纯粹的赤裸裸的金钱关联"我们杯具的中心,高里奥老头,这个拥有崇高父
金钱有用,但过分在乎金钱就会失去一切。
高老头读后感19
翻开法国文学家巴尔扎克的《高老头》,一种令人悲哀的感觉直插心底。书中的人物形象千姿百态:溺爱女儿的高里奥;初出茅庐的拉斯蒂涅;讲义气,饱经风霜的伏脱冷等等。其描写手法不得不让人为之赞叹。
《高老头》反映了 1819 年底至 1820 年初法国王政复辟时期的巴黎社会。主要是描述伏盖公寓里的种种事情。这部小说让我感触最深的是高里奥队与两个女儿的爱。高里奥只是一个面粉商,但出色的经济头脑却让他发了大财,两个女儿出世后,他为她们付出了全部,两个女儿出嫁后,高里奥更是给每人一半的财产作嫁妆。后来,女婿反感他继续做面粉生意,因此,高老头带着盘出铺子和近几年的利润退休,他又看到女儿迫于丈夫的压力,不仅不敢接他一起住,甚至不愿公开在家招待他。绝望之余,他搬进伏盖公寓。但当“凌蒙被榨干了,”女儿们就把剩下的皮扔在街上。更可悲的是,高里奥临终时,连个像样的葬礼也办不成,只有两个大学生草草了事。而高里奥的“毁灭”不是“个人的不幸”,而是一种社会现象。
高里奥死之前的“内心独白”堪称“千古绝唱”,一会儿咒骂女儿,咒骂社会,一会儿又请求女儿来,一会儿又请拉斯蒂涅写信让他们来,一会儿又要让警察把女儿抓走,痛苦的话语权是他内心的最原始的感受,不禁令人为之深深叹息。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想到了自己,我像书中谁?往事随风,我觉得自己只能向拉斯蒂涅好的方面学习,绝不能成为第二个苔尔菲娜。我真心的希望每个人都能看一看这部书,从中收获些东西。
高老头读后感20
爱是什么?爱是甜蜜,是情侣在月光下相互依偎;爱是温馨,是父母凝视孩子慈爱的目光;爱是耐心,是老师对学生的谆谆教诲……爱是如此神圣,纯洁。每一个心中有爱的人,都愿意付出自己的爱,并渴望被爱。巴尔扎克笔下的“高老头”就是这样一个人,但他的爱却并没有获得回报。
高老头出身贫寒,后因承包军队粮食而发了大财。他很爱自己的两个女儿,总是尽量满足她们的愿望。她们长大后,高老头用几百万的嫁妆把她们嫁给了社会上层阶级的贵族子弟,希望她们过上好日子。但她们却不断榨取父亲的钱财。最终高老头穷困潦倒,死在一间破旧的阁楼里。他的女儿们却因一场舞会而不肯为老人送终……
“高老头”的父爱,他与女儿们之间的“亲情”,是爱吗?我很怀疑。就算是爱,那也是一种变味的爱,一种建立在金钱基础上的爱。高老头对女儿们的爱,仅仅停留在物质上。他认为满足她们的愿望就是一种爱。殊不知这是一种害,会让她们体会到挥霍。奢侈的快感,却没体验过劳动的艰辛。高老头的出发点是好的,他想让自己的掌上明珠不像自己年轻时那样受苦。但他付出爱的方向错了,他应该拿自己的财富去投资女儿的教育,让她们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掌握几门语言或几种乐器。这样,就算今后高老头离开了她们,她们也能很好地生活下去。可惜,高老头不明白,他的两个心肝儿也不明白,最终,高老头痛苦。绝望地离开了人世……
这样一部小说让我对爱的理解更深刻了。爱不是娇惯,不是溺爱。爱是把目光投向未来,为孩子的前途打下基础。只有这样,孩子才能在离开父母的怀抱后去自力更生,打拼事业,创造自己的辉煌!
高老头读后感21
大家都知道沼泽地吧?如果一只脚陷了下去,是很难再收回来,另一只脚也随之陷下去,直到泥沼淹没头顶,停止呼吸的那一刻。但如果生命陷入了金钱的泥沼,是不是也很严重呢?
读了《高老头》,我在思考:为什么金钱有那么大的鬼力,让那么多人孝迷失了自己?为了300法郎收入,米诺旭和波阿莱成为官方德密探,对伏脱冷暗下毒手;伏脱冷为了20万发廊,巧设陷阱,杀害了泰伊番的独子;“葡萄牙一个最有名最有钱的贵族”竟为了20万发廊利息德陪嫁,抛弃了鲍赛昂夫人而娶了资产阶级小姐希裴特。金钱太可怕了,它让多少人在它面前迷失了自己,做出了多少不符合道德伦理德荒谬的事情来?
有一位层位居十大首富之一的人曾说过:“以前没钱的时候,金钱对我是一大吸引。慢慢的,我拥有一亿的资产。但我还想拥有更多,当我拥有十个亿的时候,我发现金钱对我的吸引力没有那么大了。随着金钱的增多,金钱在我眼里就像白纸一样。于是我便不断的把钱捐出去,做些慈善事业。”这位富豪能正确道的面对金钱,做到心境之水,坦荡从容,事一键多么可贵的事情啊!
金钱固然是好事物,它能换来物质于精神上的享受与追求。但它同时也是残骸人的工具,高老头用钱维系于女儿的感情,却孤身死在伏盖公寓里,连女儿最后一面业没见到。两个女儿为了钱步入了上流社会,却冷淡了亲情,忘记了那种最无私的爱===父爱。在金钱面前,有的人抛弃了爱人,有的人亲手毁灭了亲情,他们又陷入了什么?
生命本是应该发出光彩的,可是却被一些东西捆住了。金钱业应该是一种价值,一种符号,它不应该成为人们衡量事物的尺度,它不应该成为人类犯罪的工具。
适度地喜欢钱是正常的,可是过度的迷恋就不太好了。生命是纯洁的,是高贵的,它不允许任何玷污它的东西来进入它。及时金钱也不行,不要让生命陷入金钱的泥沼。在这个金钱社会里,把握自己,坚守自己,生命将更加精彩。
高老头读后感22
《高老头》是著名的法国作家巴尔扎克的经典作品,他还有一部很有名的作品是《欧也妮 葛朗台》。《高老头》这部作品充分表现了作者驾驭素材和提炼生活的能力。
作者的这部作品为我们展现了一个令人眼花缭乱的巴黎社会。 一个给了两个女儿没人每年四万法郎入息的父亲,自己却穷死在阁楼上。两个女儿,一个当了伯爵夫人,一个当了银行家太太,而每年只剩下几百法郎生活费的老父亲还得千方百计筹钱为她们还债。气概非凡——才情过人的宫廷贵妇,敌不过二十万年息陪嫁的竞争,不得不悄然隐退;纯洁无辜的少女,由于父亲和兄弟要建立长子世袭财产而被逐出家门。巴黎的各个阶层,各种身份的人物,带着各自独特的风貌,在这部小说中组成了一个喧闹的,活动着的,真实的社会。这里有贪婪势力的老板娘,有献身科学的大学生,有吃了一辈子公事饭而成为机器人的退休公务员,还有来路不明,工于心计的老小姐,这么广阔的画面,这么形形色色的人物,这么多光怪陆离的现象,通过一个贫穷的贵族青年做桥梁,竟天衣无缝的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
文中还有一个人物就是欧仁,他开始是一个想拚命挤进上流社会的大学生,甚至为了这个目的一而再,再二三的向姑姑,妈妈,表妹要钱,明知道他们已经没有钱了,还是开口要钱,为此,他们不得不外出赚钱给他高里奥是同他住在同一寓所里的,当他得知高里奥的两个女儿的真实情况后对这怪老头另眼相待,后来通过一系列的事情变故之后,他觉悟了,他被高里奥的父爱所感动,也为两个女儿(特别是小女儿,因为他们是相爱的,他企图让她爱她的父亲)对父亲临死前的冷漠态度感到吃惊。,最后他安葬了高老头,同时也安葬了他一直以来的梦想。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拥有权利获得利益只能带来瞬间的快乐,而不是永久。我们应该学会主宰金钱而不是被金钱主宰。并且在每做一件事情之前,都要问问自己的良心,做最正确 的决定,不让自己后悔。
高老头读后感23
巴尔扎克事19世纪初最具代表性现实主义大师之一,在《人间喜剧》种的长篇小说种所写《高老头》巴尔扎克通过他那深邃的眼光看到当时封建贵族社会已经日薄西山,取而代之的是新兴的资产阶者统治的社会,金钱取代一切成了人们的上帝。金钱和物欲膨胀带来的人性的异化和种种社会问题,是巴尔扎克作品的中心主题,他以极大的气魄无比真是地揭露了这些问题。
在小说的开头,伏盖公寓是波旁王朝统治问下的社会缩影,是资本社会的真实写照,公寓是巴黎日内维新街的一个小旅店。公寓里住着三教九流。“二层楼上是全屋最好的两间房间,伏盖太太住了小的一套,另外一套住着古的太太,她过世的丈夫在共和国时代当过军需官。和她同住的是一个年纪轻轻的少女,维多利?泰伊番小姐,把古的太太当作母亲一般。这两位女客的膳宿费每年一千八百发廊。维多利的母亲在悲苦绝望中死在远亲古的太太家里;古的太太便把孤儿当成亲女一样抚养长大。”从中可以看出金钱之中的人情之爱,随着事情的发展“为了3000法郎的收入,伏脱冷巧设陷阱,杀害了泰依番的独子。”再此看来就连金钱之中的微弱的指望都消失时,人情就更显得淡薄了。在金钱至上的社会,人情也是可以计算价值的。就像高老头临死前所说:“钱可以买到一切,买到女儿。”一样。
“三层楼上的两套房间,分别住着一个姓彼阿莱的老人,和一个年纪四十上下,头戴假发,鬓角染黑的男子,自称为退休的商人,叫做伏脱冷先生”通过故事情节的不断推进,资本主义社会把伏脱冷“染成”一个一个邪恶的恶魔的化身,在当时资本主义金钱社会的土壤所滋润,以人性失落为代价社会历史发展动力孕育了他。
“四层楼上有四个房间,老姑娘米诺小姐住了一间;从前做粗细面条和淀粉的,大叫叫做高老头的住了另外一间;其余两间预备租给候鸟,四楼的顶上有一间晾衣服的阁楼,还有做粗活的南浦克里斯朵夫和胖子厨娘的西维尔的两间卧房。”通过对以上三层人的描写和四层楼人的身份上来坎,充分显示了资本主义日光的照射下,社会各个阶层的人民社会地位的地下和当时社会的金钱至上的真是状况。
在设个压缩的资本主社会里,我充分感受到了金钱至上的可怕,一个物欲横流,人性丧失的社会里,冷酷无情的真面目。
高老头读后感24
读完《高老头》,我自己深有感慨。可怜的高老头深爱自己的两个女儿,当两个女儿在舞会上出尽风头的时候,被榨干的高老头只能在又脏又臭的伏盖公寓孤独的死去。欧也纳作为一个攻读法律却急于想往上爬的大学生,亲身经历了巴黎上层社会的种种丑恶。作者通过欧也纳的嘴告诉读者“不管别人说上流社会怎样坏,你信就是,没有一个讽刺作家能写尽金银珠宝掩盖下的丑恶。”
也许和欧也纳一样作为大学生,一样初涉社会,所以读起来颇有同感。他亲眼目睹了巴黎社会上层的奢华,他一直穿梭于豪华舞厅、客厅与伏盖公寓之间,每一次回来看到伏盖公寓的景象,无不感到厌恶。
刚开始欧也纳由于不清楚人际关系,吃了德· 雷斯托夫人的闭门羹,德·鲍赛昂夫人把他介绍给但菲娜之后,欧也纳深深陷入巴黎的漩涡之中,他这时对母亲和妹妹的那种内疚感已经烟消云散,那种急切进入那个富丽堂皇的上层社会之心占据了主流。其实欧也纳还进行着良心的斗争。伏冷脱妙语连珠,赤裸裸的向欧也纳展示巴黎社会的种种丑恶,当他似乎将要被鬼上当征服的时候,无疑是高老头拉了他一把。这位大学生对高老头是怀有极其敬佩之情的。高老头借但菲娜之名用自己的财产为欧也纳在圣图瓦街购买房子,为的是能有时间和女儿子一起,高里奥爱女儿达到了疯狂的程度。
当高老头死去后,两个女儿竟没来为他送葬,只派来两辆载有官家的马车,而这时欧也纳身无分文,把但菲娜买的怀表当掉,为高老头准备了寒酸、简单的葬礼。经历了一场梦的欧也纳明白了社会的种种罪恶。“他看了看坟墓,掩埋了他青年人的最后一滴眼泪,这是神圣的感情从一颗纯洁的心里释放出来的眼泪,一经落地便落回高高的上空。他双手交叉放在胸前,凝视着浮云。他向这个嗡嗡作响的蜂房看了一眼,似乎想吸尽其中的蜂蜜,同时喊出了这样一句豪言壮语:‘好,现在咱们来较量较量吧!’接着,作为向社会挑战的第一个行动,他径直到德·纽沁根夫人家吃晚饭去了。”
欧也纳内心受到深深的震撼,决定向社会挑战,直接去德·纽沁根夫人家吃晚饭去了。下文会是怎样呢?
我读完《高老头》是在一个晴朗的上午,当我合起书沿着小路走时,听到有人说话,转头一看,一个坐在喷泉旁的老太太对一个站着的老太太说;“你看,活着多好!儿子那边有房!媳妇那边有房!家里还有一套房!……”她边说便把一个个手指头数过去,“是,是……”,另一个老太太应和着。这种情景不得不使我与《高老头》这本书联系起来,他们所指的幸福与快乐都建立在物质基础上。不错,我不得不承认,人吃饱了心情就会好一点,人的物质条件好了,自尊心和荣誉感都会上升,所以我们不得不努力工作,使自己的生活好一点。但在追求物质财富的同时,千万别忘本,别违背良心与道德,否则,你仍然不会快乐。
所以凭真本事和良心获得的幸福生活,我们问心无愧,甘之如饴。
高老头读后感25
钱可以买到一切,买到女儿。—《高老头》
《高老头》是巴尔扎克的代表作之一,在《人间喜剧》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它是《人间喜剧》庞大结构中的一个枢纽站,被称为《人间喜剧》的“序幕”。小说“撕下罩在家庭关系上的温情脉脉的面纱”,以极大的艺术力量批判了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与人之间赤裸裸的金钱关系。小说的环境详细逼真,细节描写细腻生动,塑造典型人物性格突出,使作品具有极高的艺术魅力,至今仍吸引着全世界的读者。
高老头是巴尔扎克塑造的一系列富有典型意义的人物形象之一,它是封建宗法思想被资产阶级金钱至上的道德原则所战胜的历史悲剧的一个缩影。
小说主人公高老头向读者展示了一份特别的父爱。他把女儿当作天使,乐于牺牲自己来满足她们的种种奢望。为了女儿的体面,他歇了生意,只身搬进伏盖公寓;为了替女儿还债,他当卖了金银器皿和亡妻的遗物,出让了养老金,弄得身无一文;最后,仍然是为了给女儿弄钱,他竟想去“偷”去“抢”去代替人家服兵役,去“卖命”、“杀人放火”。
对这样一个“慈父”,巴尔扎克赞叹“他无异于一个基督教神圣的殉道者”。有人也曾赞赏他“表现了人类崇高的至性”。其实,这都是把高老头的父爱抽象化,神圣化了。事实上,高老头的父爱并不单纯,而带着阶级的复杂性,他的父爱是交织着封建宗法观念和资产阶级的金钱法则的。从封建宗法伦理道德观出发,他认为父女之爱天经地义,“父道”是家庭、社会的轴心;但他又怀着往上爬的虚荣心,把对女儿的“爱”作为攀援名贵、抬高地位的手段,结果,原本高尚的感情变得庸俗、猥琐。
高老头的父爱的悲剧,既是个性发展必然结果,也是时代的必然产物。一方面是由于他心理偏执的近乎疯狂的父爱,使他成为父爱的牺牲品;另一方面又由于社会的发展,使他与社会行为准则脱节,从而使他成为社会的牺牲品。在道德上,高老头并没有完全接受资产阶级一套,还拖着一条“宗法道德的尾巴”。从内容到形式,高老头的父爱都是基于这种宗法道德观念,因受到资本主义金钱关系的无情冲击,而呈病态、畸形的。它是两种社会交替时期的产物。他的父爱交织着封建宗法观念和资产阶级的金钱法则。因而具有自我抹杀性,正如高老头自己所说:“一切都是我的错,是我纵容她们把我踩在脚下的。”
作者有意识把高老头的父爱夸张到“荒谬的程度”,“任何东西都不足以破坏这种感情”。然而,这种“伟大的父爱”却为世道所不容,为女儿所抛弃。高老头的父爱是巴尔扎克的理想家庭形式,又借以批判了“猥琐、狭小、浅薄的社会”,高老头的父爱并不伟大,但从客观效果而言,他真实揭示了病态“父爱”产生、发展和终结的社会原因,这一点倒是伟大的。
《高老头》还成功地塑造了青年野心家拉斯蒂涅和没落贵夫人鲍赛昂的形象。前者原为一个外省贵族青年,想来巴黎进大学重振家业,但目睹上流社会的挥金如土、灯红酒绿,他往上爬的欲望倍增,他在鲍赛昂子爵夫人和逃犯伏特冷的唆使下,日益丧失正直的良心,开始为金钱而出卖正直,特别见证了高老头的两个女儿对待父亲象榨干的柠檬一般以后,更坚定了向资产阶级的道路走去的决心。《高老头》中主要描写了他野心家性格形成的过程,在以后的一系列作品中他更一发不可收拾,靠出卖道德和良心竟当上了副国务秘书和贵族院议员,而一切的取得都依赖于极端利己主义原则。鲍赛昂子爵夫人是巴尔扎克为贵族阶级唱的一曲无尽的挽歌,她出身名门贵族,是巴黎社交界的皇后,只因缺乏金钱而被情人抛弃,被迫退出巴黎上流社会,高贵的门第再也敌不过金钱的势力,她在后来的小说中因为同样的原因又一次被金钱出卖。她的遭遇告诉人们,贵族阶级除了失败之外不可能有更好的命运,金钱才是这个世界的主宰。
《高老头》着重揭露批判的是资本主义世界中人与人之间赤裸裸的金钱关系。小说以1819年底到1820年初的巴黎为背景,主要写两个平行而又交叉的故事:退休面条商高里奥老头被两个女儿冷落,悲惨地死在伏盖公寓的阁楼上;青年拉斯蒂涅在巴黎社会的腐蚀下不断发生改变,但仍然保持着正义与道德。同时还穿插了鲍赛昂夫人和伏脱冷的故事。通过寒酸的公寓和豪华的贵族沙龙这两个不断交替的主要舞台,作家描绘了一幅幅巴黎社会人欲横流、极端丑恶的图画,暴露了在金钱势力支配下资产阶级的道德沦丧和人与人之间的冷酷无情,揭示了在资产阶级的进攻下贵族阶级的必然灭亡,真实地反映了波旁王朝复辟时期的特征。
在爱的沙漠里,爱是要被嘲笑的。
可悲,可赞。
高老头读后感26
很戏谑的一个书名,很荒诞的一个故事,却引发了一种触动人心的深思。
现实,如果仅用残酷,那不足以形容它的全貌,卑鄙、自私、污秽…我试图用很多难以启齿的字眼去唾弃,可是我却总会看到那饱含深情的双眼。是什么让一个人拼尽全力地倾其所有,即便欺瞒自己,遮蔽现实。还一如既往地去美化那已经丑陋不堪的人儿。那是爱啊,是一个父亲用尽所有力量诠释的爱啊!
百般溺爱只为换取女儿的亲昵,不愿让她们受苦便百般包容,从不忤逆,是的,忤逆,他像个忠诚的仆人一样苟延残喘地守护着女儿。当一次次希望破灭为失望,他的要求也变得卑微起来。仅是看一眼,站在女儿们常走的大道上瞻望一眼就欢腾地像个孩子。女儿们榨干他最后的气力,她们贪婪地从父亲身上吸走金钱,永无休止的。而转过身便弃他不顾。直到高里奥在死前被病痛折磨挣扎时,他看清了女儿的真实嘴脸,但又不敢相信,不愿承认。转而一次次地呼喊女儿的名字,一次次地欺骗自己说她们爱父亲。他是拼着全身的力量忍受痛苦的煎熬,并把这一切归咎于自己。他咒骂她们,可是因为他抛却不了的父亲责任,他最终又祝福她们。
可是这样浓烈的父爱却并不能让我苟同,这种出格扭曲的爱是致使悲剧造成的主要原因。她们自小就骄奢、贪婪、娇惯,高老头一昧地满足她们无理取闹的要求,而且没有限制。被女儿赶到沃凯公寓,变卖宝贵的银器,紧衣缩食卖掉终身年金,甚至想要卖血,替人服兵役,去偷窃…他想尽办法满足女儿们的金钱需求,而两个女儿只想安逸于舒适的巴黎上层社会,她们挥霍着从父亲那里榨取的钱财,她们如同吸血鬼一样贪婪自私地吸噬这个早已抽干的病老残躯。姐妹之间行同陌路,互相猜忌,对父亲却如出一辙。她们是把父亲践踏在地,视父亲的牺牲如粪土,对他所做的一切都认为是理所应当。我不禁深感同情,结尾处他死后的情景更让人心寒。这个老人,由于他一文不值的最后,他的葬礼也使得本已灰色的深重染上了更加灰沉的色调。他这样被抛弃,因为一具死尸已没有丝毫的利用价值!
另外在这部书中还有一个人物让我不能忘却——欧也尼。他竭尽全力想混入上层社会,在诱惑中他曾迷失自我。可他至少还有一丝良知,起码他心中的道德挣扎总是存在着。当他陪黛尔芬娜参加表姐的舞会时,他还是劝她看看他病危的父亲。也只有他一个人出于感情在照顾病危可怜的高老头。这个大学生有过深陷泥潭,他迷恋巴黎浑噩生活,比起沃凯公寓,他更愿意如同一个正人君子一般出入于舞会,剧院和王公府邸。他好奇,贪恋地猎奇着这个不平凡的巴黎。不过庆幸的是他的道德还在,他痴痴地站在高里奥的坟墓前,流下了小伙子最后的一滴泪水,这是一颗纯洁的心里,从神圣的感情中迸发的泪。
我在这些人的生活中得到了不平凡的启示。小集体往往是整个社会的缩影,这个关于沃凯公寓的复杂生活也映射了巴黎的某些景象。我们透过书页所看到的社会又卑鄙又残酷。金钱是出入社会的通行证,感情则是一种炫耀资本的工具。社会不过是骗人的和被骗的组成的集团,他们用各自的伎俩来显示虚伪。在这样深不可测的泥沼中,你必须站在高处,你越冷酷无情,越爬得高,打得越狠,别人越怕你。可这并不是人的生存之道,而是野性的猛兽间较量的手段。
感谢,因为有高老头的敦厚考试,因为有伏脱冷的凛然果敢,因为有维克多莉娜的虔诚善心…因为还有一些美好没有被污秽吞噬,得以让我没有在这样巴黎社会中流落。
贫苦,也许是这样。现实,更是这样。
高老头读后感27
“人间的真情,美好的爱情,父母的亲情……这一切的一切在赤裸裸的金钱面前显得是那样苍白无力。”
书本后面的这几句话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19世纪上半期的巴黎社会中,人与人的那种金钱关系实在是太普遍了。即将上演的是金钱之间的交易和为了金钱不顾一切出卖自己的种种悲剧。
对于现在,过去的那个巴黎社会已不复存在。但其实,它那时种种的一切,仍潜伏在现在这个社会中。
《高老头》这本书使我真正了解到:拥有权力获得利益只能带来片刻的欢愉,而不是永久的。我们应该学会主宰金钱而不是被金钱主宰。并且,在做每一件事前,都问问自己的良心,因为如果你一不小心出卖了他,那么良心的谴责将让你得不到好的下场。
高老头读后感28
在我那书籍如云的书柜里,摆放着许多世界名著,比如,有四大名著、《史记》、《简爱》,但我最喜欢的还莫过于《高老头》了。
《高老头》的封面上是巴尔扎克用淋漓、触目惊心的红笔写的一行“高老头”三个字。下面画着高老头穿着简朴的衣服躺在地上,而他的女儿们却穿着华丽的衣服,昂着头,带着讥讽的神情。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巴尔扎克把高老头两个女儿狠毒的心肠描写得淋漓尽致。女儿们虽然外表美丽,却心狠手辣。高老头死去时,天灰蒙蒙的,窗内只有微弱的蜡烛在发出暗暗的光,一阵风吹来,烛光闪了闪,灭了。而他的女儿们却理也不理她们衰老的父亲。高老头轻声叫着女儿们,但始终打动不了女儿们狠毒的心肠。这让我感受到了他的女儿魔鬼一样可怕。我心里非常同情高老头的处境,他是那样的寒酸。特别是那句话让我记忆犹新:“你这个老的,早死算了”这就是亲生女儿随口对女儿所说的话!
高老头读后感29
最近连看了两遍《高老头》,看完它的感觉就好像当时参观完大阪的今昔馆,细节做得太饱满,眼睛根本看不过来。当我抓着主线往下走了一遍,发觉漏了太多东西,又不得不马上回头,再来一遍。结果还是远远不够。
我先分享我最喜欢的一个点,那就是人物的矛盾,和他们对矛盾的处理。在这一点上,很多个人物都有,而我仅先分享其中一个人。
巴尔扎克从一开始就通过不同人物的视角将故事的可能走向一条一条得展现给了我们,从一开始就说清楚了,接下来的事情就是不同的人处在不同的位置,以及故事中的人所做的决定。
故事中有一个人物非常重要,就是拉斯蒂涅。这是推动整个故事进展的核心,他身上有着当时这个时代,甚至现在这个时代的一些规律,他身上所展现的人性特点是很多人所共有的。
在继续讲述之前,我要先阐述一个重要的疑问:道德和不道德是什么关系,这是此消彼长的关系还是两个同时存在的实体,彼此独立?
拉斯蒂涅原是一个普通、穷困的大学生,因为在巴黎的缘故,嗅到了一丝上层社会的滋味,于是靠着远房望族特·鲍赛昂表姐的地位,进入了上层社会。但是这个过程却满是矛盾和冲突,甚至讽刺而现实。
早在拉斯蒂涅刚踏入贵族的领地时,就有特朗日公爵夫人向他挑明了这个社会的游戏规则:要往上爬就要丢掉道德,这个世界是金钱至上。
而后,又有社会的叛逆者伏脱冷用更为赤裸的话将这个游戏规则说得明明白白。拉斯蒂涅未来的出路只有3种:要么用功读书,从小小地方法官开始熬到大法官,或者类似地走律师路线;要么就只好贴上一个有钱的女人;或者就跟着他一起走叛逆的路线,挣一些不光明的钱。其实这三条路都不光明,只是最后一条太过于赤裸裸,可以直接看见血,因而大学生当时非常的反感。
然而有意思的是,当他“爱”的有钱女子(正是高老头的小女儿),让他吃到一些不爽快时,他立马就动摇了。几乎当下就反戈到了伏脱冷的第三条路上,以至于那个计划就启动了。所以可见,在富贵、骄奢、舒适,甚至高贵、优雅的生活(欲望)前,人是多么脆弱。
可是拉斯蒂涅又是矛盾的,非常的矛盾。这个矛盾不是体现在他内心的纠缠,而是体现在他的行为。他在道德和不道德中切换的时候,竟然非常自在。读后感·这可能是一个青年人认识了这个社会的多种面目之后做出的选择,可能当他看清楚社会的真相,他的眼光就在道德和法律之上了,他可以游刃于这些束缚之间。也有可能,是他的道德感和非道德感其实是割裂的。或者就是他那因为不道德而产生的良心的阵痛已经被麻木了。
他见到过高老头如何为女儿全心付出,见过他那两个女儿如何地不孝顺。他既知道高老头的处境如何地悲惨,也知道那两个女儿的处境如何地优渥。他知道这一切。在高老头弥留之际,他是给老头下葬的人,两个女儿都没有出现。但是他又能转身就去“爱”那个不孝顺的女儿之一。他的内心是否还有刺痛呢?他在看这一幕幕充满冲突的`“真实事件”的时候,他是否还有感情呢?不得而知。
但是他选择了第二条路。这条路在他看来比第三条路更“道德”,因为他认为这是“纯洁的爱情”。但是在经历了这些之后,我相信即使用纯洁的爱情,也无法抵挡他爱的女人是踏着她爹的尸体往上走的事实。如果是这样,拉斯蒂涅,应该是实现了一次道德的深度麻醉。
不过他是用爱情当幌子,去掩饰其他黑暗面所带来的不安?还是见惯了这个社会的阴暗,已经接纳了游戏规则?我还不知道。
拉斯蒂涅的心路改变,是这个小说极为有趣的一点。我只挑了其中一个角度,而且肯定也有理解不到位的地方。这是一个极为不成熟的读后感,可以说是我个人的一些小小的思考。不完整,也谈不上深度。当随笔记录罢了。
话说,光《高老头》这一个小说就已经可以看到法国不同阶层、不同个体的特点了。更别说整部《人间喜剧》了。巴尔扎克的笔锋是真厉害,完全不废话,内容非常详实。
高老头读后感30
很多时候,我们应该明白,善与恶从未有过界限。
不曾记得是谁说过,一个集体往往就是一整个社会的缩影。在《高老头》这部著作中,我们也可以借助各种各样的人物来反观巴黎社会。
看完这本书时,我思索了良久,可是关于"人性"这个话题,始终未有确切的答案。
当时的人们,似乎都被笼罩在资本主义的巨大阴影下,没有人能够逃得出这样的浮华与奢靡。
而人性的背面,也由此向我们展现出来。
像高老头女儿们一样的人,在当今社会依旧是不少的,而我们总是会称这些人为——啃老族。为了一己私欲,这些人可以抛弃一切,所谓亲情,在他们眼中,也只不过是利益的工具罢了。
忽记得儿时读过的《三字经》中有一句话"人之初,性本善".从这本书来看,本善的说法倒是不尽然的。做一个好人或许要用一辈子,但变坏只需片刻。为了满足心中欲念,多少人把自己由"善念"变"恶念",或许他们早已醒悟,可就是迟迟难以回头靠岸。
《高老头》一书中,性格特点最鲜明的莫过于大学生欧也纳。从懵懂到成熟,这种蜕变是血淋淋的。冷冰冰的社会法则放在青年人的面前,上前一步可能是天堂,亦可能是深渊。
世俗逼着大家步步前进,丝毫退路也不留,走进了资产阶级上流社会,就像是走进了屠宰场,成为了任人宰割的羔羊。
没错,人生就是这样,跟厨房一样腥臭。看起来,在那个所谓的资本主义时代并没有人会真正关心你,最爱你的人,自始至终都只有你自己。可我们也不能仅凭此,就全盘否定了这个社会和你的人生,想要进入社会,你就只有逼迫自己变得更强。很多人最初的梦想,是被现实磨灭了的,尽管如此,我们也应该相信他们曾经都是有梦的人。至少,他们曾有过追逐。
其实,真善美丑都在我们自己心中,真正的善念,是人性最本真的东西,只要你想就随时可以将其唤醒。
我们没必要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去评判他人,我们可以做的,唯有在浮华中保全自己,守护一片心灵的净土。
善恶真的不必分开谈,在某些特定的环境中,有很多不可测的因素。但我也坚持,这些契机从来没有理由使我们背叛自己的心。
其实所谓人性的背后,不过只是你的心……
高老头读后感31
了解过高老头对他两个女儿卑微的爱后挺有感触。
常说"父爱如山,母爱如水".在我的记忆中,无论是电视剧中还是生活体会的父爱都应该是一种严厉,不可抗拒的代名词。这种爱很细微,难以捕捉。
高老头在妻子死后将自己所有的爱都投注到了女儿身上,换来的却只有女儿们金钱上的需要从而施舍的爱。站在高老头的角度上来看待他可能会为自己这种爱感到自豪,他会认为这是一种伟大的爱。站在女儿的角度,就像把高老头当作一台自动提款机,不断索取,只需要撒撒娇,她们便可以换来想要的一切。她们已经变得麻木。
读完这本书的人都会说高老头多么多么可怜,两女儿多么多么心狠。其实,这都是有形成因素和形成过程的。
试想一下,你从记事起,坐惯了豪华马车,享受惯了下午茶和穿不完的新衣服你会随便放弃这样的生活吗?这两个灵魂是被父爱灌溉着长大的,她们只会认为高老头的做法是理所应当的。当她们把父亲赶出去的时候,她们也可能会难过,会心慌……但次数多了这个灵魂也变得如那个社会一样麻木了。她们开始变得为所欲为,因为她们知道,所谓父亲是不会责骂,不会生气,只会笑着包容着她们的无理取闹。就像现在的社会,如果有人给了你一巴掌,你以德报怨,难免他不会下次给你更狠的一巴掌。
再来分析一下高老头的心理。就和现在社会被"啃老"的父母是一样的,(www.fwsir.com)孩子要就给嘛,孩子的开心最重要。他们也可能有满足不了的时候,狠心的话被孩子的几句狠话打破。于是,他们开始被榨干,直到最后剩下的皮被丢弃在大马路上,任人践踏。
这个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好人,也没有绝对的恶人。有的只是被贪婪占有的失了本心的人。他们的本心不断被啃噬,到了最后只剩下贪婪。在那个社会大多都是这样的人,他们踩着善良的人,利用他们,成为自己心中的那个神,享受着虚荣心被满足的快感,但我相信这种人的日子活的并没有多快活。
请给生活多一点爱,给爱你的人多一点温暖,多一回报;也让自己爱上生活。
高老头读后感32
合上书页,心中久久不能平复下来,愤慨,悲哀交织着。究竟是什么使得"人"一步步走向堕落?社会的黑暗,亦或是人性的丑陋,我们不得而知。
作者巴尔扎克,法国十九世纪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而《高老头》一书被称为近代的《李尔王》,但意义更为广深。书中所出现的各色人物,处于当时的各个不同的阶级。鲍赛昂夫人代表没落的贵族,以隐退终场;拉斯蒂涅和伏托冷代表新兴阶级的两种作风;而高老头和女儿之间的纠缠,凸显了高里奥那绝望却无私的爱。所有人物代表的皆是当时社会的一类人,使读者感受更加真实。
书中的落魄青年——拉斯蒂涅,一步步的转变使我印象深刻。他第一次来到巴黎的时候,是带着心中的理想,想在巴黎这个现代社会闯出一片天地。他努力学习,要在大学中取得学位,然后赚大钱,让家人过上好日子。但是,现实的残酷让他看清了现实。
高老头对女儿的溺爱,为了钱被两个女儿气死;伏托冷"想弄大钱,就要大刀阔斧的干"的指点;以及鲍赛昂夫人"越没有心肝就越高升得快"的告诫,让他认识到金钱的重要性。让这个原本天真、正直的年轻人最终一步步地走进泥潭,选择抛弃了自己的理想而走上上流社会。
在埋葬高老头的同时,也埋葬了自己的良知与初心,因为他明白了,在这个资产阶级的大囚笼里,金钱才是主宰,所谓的真情都不过是一个虚无缥缈的梦,禁不起真心地触摸。没有了金钱的支持,真情终会如烟雾一般飘散而去,金钱的魔力促使人们一步步走向深渊。而在如今这个社会,它似乎也是万能的,感情、真相、良心,都变成了金钱的奴隶。它好似一把双刃剑,可以让你得到很多,但同时你也失去了人性。这笔交易,真的值得吗?
金钱影响着人们,整个社会陷入道德沦丧的泥潭中,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本是最宝贵的,也正因有着一份感情,人才不同于野兽。但在金钱与物欲的刺激下,人性开始变得扭曲、贪婪、自私,一切的情感也开始逐渐变味。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正如这句诗一般,人人都应存有一份良知,即使社会再黑暗,光明仍然存在。
高老头读后感33
最近,我刚刚读了一本书,这本书是著名的法国小说家巴尔扎克所写,这本书的名字叫《高老头》。
这本书以当时的巴黎社会为背景,描绘出资本主义金钱的丑恶。文中的高老头其实是一个极有商业头脑的暴发户,爱女成癖。他将自己的两个女儿送进了上流社会,最后自己钱财花光了,女儿也抛弃了他。从此,他重病缠身,独自一人,最后凄惨地死去。
从这本书中,我们可以感受到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完全的金钱关系。成功地塑造了高老头这样的一个典型人物。同时,也把“父爱”这种感情加以赞颂和美化,也使我的心灵有了很大的触动。
我仿佛从这本书中看到了一个真实的父亲形象,耳畔回响着文中克利斯朵夫所说的“我研究过他的脑袋。只有一根父骨,或许他是一个永恒的父亲吧!”也因此想起来我自己的父亲。记得小时候,我经常早早地钻进了温暖的被子里。而一睡觉,我的“被动技能”:踢被子也就被触动成功了,而我自己却什么都不知道。所以,每当我睡着了以后,老爸就会悄悄走上楼帮我把被子盖好。有一次,我口渴极了,自己准备倒些牛奶喝。正当我睁开眼睛的那一刻,我竟然看到了爸爸正在我的床旁。只见他的身上只不过是披了一件大衣就过来帮我把被子盖好,他的全身早已冷得发抖。他看见我睁开了眼睛,对我笑了笑,说:“快睡吧,别感冒了。我们大人的身体好,一场感冒一顶就过去了;而你们小孩一着凉可麻烦多了!”这个时候,我突然感觉鼻子酸酸的,眼眶也湿漉漉的。
这只不过是一件十分微不足道的小事,可我至今还是记忆犹新。老爸对我的爱,在日常生活中更是随处可见:每天都给我买早餐,为了给我营造学习氛围,经常在电脑前工作到很晚……这点点滴滴的一件件小事,不都在里面包裹着浓浓的父爱吗?爸爸为了我,不,是为了我们家可以说是付出了他的心血,他的一切!这又和高老头为他的两个女儿付出了一切是多么的相似啊!但是我是不会像作品中高老头的两个女儿那样:“橘子全部都吃完了,她们就将剩下的橘子皮扔到路边”,只顾着自己的享受,却一点儿不顾她们的父亲的感受。以至于高老头的老年生活实在是过得很凄惨,最后也悲惨死去。他们是那样子的自私,心中没有一点人性的真、善、美,他们的所作所为,将会遭受到后人的唾骂。
正在这时,作品中克利斯朵夫的那一句话又回荡在我的耳畔:“我研究过他的脑袋,只有一个凸起的父骨,或许他是永恒的父亲吧!”我想,这是对全天下的父亲的写照。爸爸,您的关爱和教导,是一首无字的歌,将伴我的一生一世。
爸,我爱你!
高老头读后感34
有一种义无反顾的伟大叫爱;有一种毫无保留的无私叫爱;有一种伤痛欲绝的坚持叫爱。
《高老头》一书主要讲述高里奥老头,一个靠发战争财而得利的面条商;为了爱自己的女儿,也为了使女儿可以过上好日子,可以更爱自己,他不惜用重金做陪嫁将两个女儿嫁给当时上层社会。虽然在这件事上他如愿了,可最后的结果却不尽人意。在他生死垂危的时刻,两个女儿都因种种原因没能陪他走完人生的尽头,陪他看完最后一次无限美好的夕阳。其中还参杂着青年人的社会转变历程,包括他们温情的遗失。还有一些其他人的行为串客发生的一系列故事,不仅让我看到了当时的社会“金钱取代门第”的变动,更让人觉得当时社会的残酷、迂腐与黑暗。
读完这本书,让我感触最深的还是高老头那揪心的爱。
也许年幼的我,并不知道金钱的魅力,但高老头的所作所为着实让我感动,但与让我忏悔让我替他叫不值,虽然儿女是父母的心头肉,天下没有不爱自己子女的父母,可是高老头对自己女儿的爱,爱我看来未免太过荒唐了。金钱真的可以买到一切吗?我不知道,但我知道金钱并不是万能的,靠金钱来维持的关系可以久远吗?
我觉得高里奥先生应从实际出发去爱她的女儿,而不是让金钱隔膜了亲情。看着他为女儿们付出那么多,可结局却要几个酸穷的大学生来送终,我的心像是被什么抽动了一般,隐隐作痛,我也不知道自己在痛什么。或许在为高老头叫不值,也或许在位天下所有的义务反顾、毫不保留的爱而屈服吧!
我觉得我们大家都应该读一读这本书,都应该反思一下自己对父母的无尽的、没有结果的“勒索”。父母更应该反思一下,不要让溺爱成为扼杀亲情的毒药。
我不知道金钱维持的关系能否久远,也不知道是什么让这伟大的爱蒙上了一层阴影……一切的一切,我都不知道,但是我想我们大家都应该好好的想一下到底我们都遗失了什么,到底又是谁弄脏了纯洁的爱……
高老头读后感35
最近,无意间发现了《高老头》这部书。开始吧,如果不是班主任要我们读的话,我说实话我是不会读的。我总觉得外国名著是那么的无聊,可没有办法啊,总要完成任务吧!
看了几十页后,我发现其实这部书并不是那么的无聊,不久就把它读完了我总感觉它与中国的名著有很大的不同:
首先,我感觉它的环境描写很多,而且十分逼真,我想与别的小说一样,这是为了写人物吧。
其次,这里面的人物很典型。这个里面我最深刻的是高老头的两个女儿,她们开始是那么的高贵,不可侵犯,可是之后她们有是那么的丑陋,为了金钱而不顾自己父亲的死活。这就是金钱的强大吧,强大的连亲情都斗不过。
还有里面的那个逃犯,他是那么的聪明机智,可在金钱的威力之下,最终还是没有逃出去,这是不是又表明聪明是斗不过金钱的。
还有他的表姐,是那么的高贵,地位是那么的高。可是在金钱之下,还是被别人抛弃。这不是更好的说明地位是斗不过金钱的吗?
在其次,《高老头》有精致的结构。它有两条主要线索——是高老头的经历和拉斯蒂的故事,其中又穿插了几个人物的事,看似混乱,其实是主次分明、清楚明了。
最后,这部书的对比手法广泛运用。故事一开头就把扶盖公寓和薄赛昂府进行对比使拉斯蒂涅有了动力。又将巴黎上层社会的与下层社会的对比反映的这个社会的真实情况。此外,还将高老头的处境和他女儿的处境对比,凸显主题。如此多的对比使主题更加的明显,同样这是我们中学生应该学习的典范。
在现在,我们的国家也面临着这样的危机,现在越来越多的人不钱看作是一种无所不能的东西,钱这一东西已经腐蚀到了我们的身边,我是应该看一看这部书,知道一下我们的身边是不是也有这样的关系存在了,或者我们是不正朝那个方向前进了。我们都应该反思一下。
我建议广大的青年朋友去读一下《高老头》体验一下金钱至上的后果。
高老头读后感36
今天,我把《高老头》这本书读完了,深有感触。
这本书是法国的巴尔扎克写的,他是19世纪法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欧洲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作家,欧洲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人和杰出代表。巴尔扎克的作品被誉为“法国社会的一面镜子”,的确,他的“镜子”能照出善人的善行、恶人的恶行,揭发了一切。
《高老头》中的主人公是高老头,高老头原名高里奥,他有两个女儿,一个是阿娜斯大齐,另一个是但斐娜。以前,他和两个女儿、两个女婿住在一起,女儿们都很孝敬他,招呼他到这到那,但一切都是假情假意,因为她们都知道父亲那儿还有一笔巨款,都想得到那笔巨款,高老头明知她们是假情假意,但他仍真心爱着他的女儿,他的妻子早已去世,只剩下两个女儿可以给他爱,但他发现两个女婿因为遭到女儿的冷落闷闷不乐。又有一次,他一不小心把两个女儿惹火了,两个女儿在众人面前出了丑,他便自觉地推出了女儿们住处,住进了一间破旧的公寓中。
高里奥本来是一位巴黎面条商,但现在退休了,他在公寓中过着寒酸的生活,最后悲惨地死在了公寓中,女儿们在他四十都未来看他一眼,他痛恨两个女儿,一直咒骂着她们。
巴尔扎克描绘了一幅巴黎社会人欲横流、极端丑陋的图画,暴露了在金钱支配下资产阶级的道德沦丧和人与人之间冷酷无情。读完这本书,我深深感到巴尔扎克的作品真地是一面法国社会的镜子啊!
高老头读后感37
本书深刻的揭露了法国社会的黑暗现实主义以及人与人之间冷酷的金钱关系。难道人们之间仅剩下金钱了吗?这值得我们去思考。
主人公高里奥老头。拉斯蒂涅。伏脱。鲍赛昂夫人、这四个人有着不同的经历却反映出同一个社会现象——金钱对社会的决定性作用。它诱人堕落。它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冷酷无情,它到演出一幕又一幕的人间悲剧。
高里奥原是面粉商。革命时期,他趁灾荒年乱搞囤积,发了一笔横财。为了让两个女儿攀上一门好亲事。他把自己的大部分财产分给了她们。可是两个女儿眼里只有钱,仅仅两年就把父亲赶出了家门,可伶的高老头不得不去租住破旧的公寓。20年间他把自己的心血和财产都给了两个女儿可最终却像被榨干了的柠檬壳一样别女儿们丢弃直到死,俩个女儿为了参加舞会都不愿见自己的父亲最后一面,让他舍很而终,这样的社会,哪还存在道德理想?金钱才是全社会统治者,得之者胜,失之者败。
拉斯蒂涅,更是经历了一个堕落的过程。在上层社会和下层社会生活下所形成的强烈对比之下。他的性格在慢慢发生改边,贫富差距不断地刺激着他的欲望。最后抵挡不住金钱的诱惑,走上了资产阶级野心家的道路。
在拉斯蒂涅生活的年代,封建贵族的价值观念正在守着强有力的挑战,挑战的力量来自于金钱。当拉斯蒂涅找她时,鲍赛昂夫人正碰上一个很丢面子的事。自己的情人阿瞿达侯爵为了20万法郎的陪嫁竟然准备抛弃她,和一个暴发户的女儿结婚。
谁能够说当今社会不存在这样的事实?多少人一旦走向社会,就禁不起金钱和各种利益的引诱,最终当了金钱的奴隶。现在到处都是贪污受贿,敲诈勒索,偷盗抢劫……不都是为了钱。权吗?可最后落得什么下场呢?不过是整天的担心,睡觉也睡不好,生怕那一天查到自己的头上。最终还要面对阴森的牢狱,遭世人的唾骂。“钱不是万恶之源,但是你过度地,过分地,贪婪地爱它,依赖它,它就是万恶之源。”
我们不应对生活过于苛求,应该珍惜好自己所拥有的一切。对于钱,应该有正确的认识。我们拥有最美好的财富就在于拥有绚丽多彩的生命。
高老头读后感38
合上书,闭上了眼,为高老头的命运叹息,我内心思绪万千:我为小说里人与人之间的虚伪、狡诈、残忍感到愤怒、痛心……
主人公高里奥老头出身微寒,年轻时以贩卖挂面为业,后来当上供应军队粮食的承包商而发了大财。他疼爱他的两个女儿,让她们打扮得珠光宝气,花枝招展,最后以价值巨万的赔嫁把她们嫁给了贵族子弟,使面粉商的女儿成了伯爵夫人;然而两个女儿挥金如土,象吸血鬼似地榨取父亲的钱财,当老人一贫如洗时,再也不许父亲登门,使之穷困地死在一间破烂的小阁楼上,女儿们连葬礼都不参加。
小说揭露了资本主义世界中人与人之间赤裸裸的金钱关系。作家描绘了一幅幅巴黎社会极端丑恶的图画,暴露了在金钱势力支配下资产阶级的道德沦丧和人与人之间的冷酷无情。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小说主人公高老头向读者展示了一份浓浓的父爱。他把女儿当作天使,宁愿牺牲自己来满足她们的种种奢望。为了女儿的体面,他停止了自己的生意,搬进伏盖公寓;为了替女儿还债,他当卖了金银器皿,出让了养老金,弄得身无分文;最后,为了给女儿弄钱,他竟想去“偷”、去“抢”去代替人家服兵役。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呀!父亲的亲情,换来的却是残酷无情,两个女儿先是把父亲赶出家门,又为了得到父亲的钱财而讨好父亲。当高老头没钱了,两个女儿,竟对待重病的父亲不管不问,出去参加舞会。最后,直到高老头去世了,也不来看他一眼。借口竟然是“因高老头去世,自己很伤心,拒绝见客”这是多么荒唐可笑呀!高老头的葬礼上,女儿们还是没露面,只有带着爵衔的空车……这是多么地具有讽刺意味!
小说揭露了当时的社会是以“钱”为情,有了钱,就有了亲情,无钱就是无情;有了钱,就有了女儿,没钱等于没有了女儿!钱真的这么重要吗?
读完《高老头》,我的心情沉重极了,为高老头的命运感到同情,为他遭到女儿们的冷漠无情感到愤怒……
高老头读后感39
再一次合上书本,再一次深深的叹息,已经说不清是第几次看《高老头这本书了,但是每次合上书本,却总是感悟很多。
谈起巴尔扎克,就不得不读他的作品——《高老头》,巴尔扎克用他辛辣的笔,刻画了一个赤裸裸的金钱社会。
高老头是法国大革命时期起家的面粉商人,中年丧妻,他把直接所有的爱都倾注在两个女儿身上。为了让她们挤进上流社会,从小给她们良好的教育,出嫁时,给她们每人80元法郎陪嫁,让大女儿嫁给了雷斯多伯爵,做了贵妇人;小女儿嫁给了银行家纽心根,当了金融资产阶级阔太太。他以为女儿嫁了体面人家,自己便可以受到尊重、奉承。哪知不到两年,女婿竟然把他当做下流的东西,把他赶出了家门。高老头为了女儿的体面,忍痛卖了店铺,将钱一分为二给了两个女儿,自己便搬进了伏盖公寓。为了替女儿还债,他当卖了金银器皿和亡妻的遗物,出让了养老金,弄得身无分文;最后,仍然是为女儿弄钱,甚至不惜一切代价。
在这个上流社会,金钱、名誉、权势占据了人们的生活,迷惑了人们的双眼,扭曲了人们的心灵。人们可以为了金钱而全然不顾亲情的伟大!一个魔鬼从人们头顶飞过,人们会误以为是天使!它长着五光十色的翅膀,手捧鲜艳的毒汁,用来浸泡人们的心灵,使人们的心灵变的虚伪、卑鄙、毫无人性!而真正的天使,却成为牺牲品,正如高老人,和那深沉博大的父爱!
然而,那所谓的上流社会,其实就像一场梦,梦醒了什么都没了。这个梦,是被一个精美的花瓶摔落在地上的声音惊醒的。瓶碎,花谢,原来灯红酒绿的生活是一场既真实有无情的梦!曾经的一切都是过眼云烟,随之消散,是无尚的道德与挚爱的亲人!
我们不甘平庸的生活,憧憬美好的未来,而一路上陪伴我们的,正是亲情!珍惜每一个关心我们的人,不要等失去了才懂得珍惜!
“高老人”,与其说是社会得的悲哀,倒不如说是人性的悲哀!
高老头读后感40
我们仍要和这个世界的慷慨与繁华相爱,就算这个世界以刻薄和荒芜相欺。
——题记
繁星总是闪烁 在无垠黑暗的天宇,白莲总是立于一滩污浊的烂泥,宝石总是藏于坚硬丑陋的顽石。可是,天越黑,星越亮,泥越浊,莲越香,石越固,宝越奇。幸福何堪?苦难何 重?或许生活早已注定了幸与不幸。在妖魔横行的俗世中,在乱世浮生的凡间里,也要开出一朵纯净的花。就像一个繁花似锦的地方,总会有一些伤感的蝴蝶飞过, 就像那句“人间有天堂,天堂在陋巷”。
看《高老头》,终于深切地理解“不忍卒读”这个词,每每读到悲凉处,总是想,高老头不过是 巴尔扎克虚构的悲剧人物,那些形形色色的妖魔鬼怪也没有真正存在过。其实我也明白,这不过是自欺欺人。高老头不存在,那矮老头?胖老头?瘦老头呢?那时的 巴黎有过多少间“伏盖公寓”?繁华的街头,贵妇的裙边扫过过多少路旁饥肠辘辘的可怜人?那些凄惨心酸的故事又被改编上演在哪个充满阴影的角落?
巴尔扎克说:“在这个人堆里,不像炮弹一般轰出去,就像瘟疫一般钻出去。”他说:“你越是没有心肝,就越高升得快,你毫不留情地打击别人,别人就怕 你。”巴尔扎克毫不留情地揭出人性的缺点,暴露出金钱物欲对人的腐化,又道出社会的生存的残酷。但我不肯相信,我不相信梦是假的。我不相信童话是骗人的, 我不相信人心会是冷的,我不相信死无报应。
书的最后,拉斯蒂尼说:“从此之后,让我们俩来拼一拼吧。”后来拉斯蒂尼成了无耻的政 客,有了贵族头衔,他貌似完成了自己的理想。合上书,窗外归巢大雁隐隐绰绰的翅膀打翻了一盏夕阳,顿时霞光漫天,在地板上形成明暗相驳的斑块,粒粒浮尘在 空中旋转跳跃,白瓷杯盛满一杯流转的彩霞,泛着粼粼的微光。我立于窗前,多么愿意化为一株梅花,立于熙攘喧哗的渡口,在行色匆匆的人群中,陪某个陌生人看 一场西山日下……
如果世俗终将我打磨圆滑,如果我头顶上的天空不再澄澈得透蓝,如果我不再留意流云划过深海的轨迹,如果我不再肆 无忌惮地笑,不再随心所欲地哭,如果我终于默认了世界的规则。请让我先在尘世中做一个赤子,端坐也好,躺卧也好,微笑也好,沉默也好,懂得也好,慈悲也 好。当成熟的号角左右奔突而来,当现实的寒霜上下求索而来,请学会自己安然无恙。
即使这个世界有时面目可憎,有时会让我们毛骨悚然,但我相信,我们都曾被这个世界温柔地爱过,不知道你,反正我愿意与这个世界一如既往地温柔相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