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简单的逻辑学读后感1
《简单逻辑学》是由美国作家麦克伦尼写的一部著名的逻辑学着作,虽然薄薄的一本书但里面却饱含着丰富的内容。总之,读了《简单逻辑学》让我受益匪浅,它开阔了我的视野,锻炼了我的思维能力;让我的认识能力得到了提高,对问题的判断不停留在感性的认识而注重理性的思考。简单逻辑学的主题是清晰地思考,准确的判断。简单逻辑学既是一门科学,更是一门说话的艺术。《简单逻辑学》这本书很好的做到了理论联系实际,对提高一个人说话的逻辑水平有非常重要的指导作用。
通读全书,我比较喜欢的是第二章逻辑学的基本原理的第三点:万物终有其根源。充足理由律告诉我们,事物的存在不是偶然的,它们都有其自身的根源。我们不尽知每个事物存在的理由,但我们知道它们的存在都是有理由。人作为理性的动物,当我们想知道为什么事物会是这样时,我们就会用相当一部分精力来探寻这些理由。从理论上来看,关于本源的知识是非常让人感到振奋的,因为知其所以然才可以更深刻地理解它们。但是关于本源的知识同样可以广泛应用于实践领域,因为找到了事物的根源就可以控制事物的发展,控制事物所带来的影响。例如,我们可以确定某种细菌是引发某种疾病的原因,那么我们就可以通过消灭细菌的方式来达到消除疾病的目的。我们知道万物的根源后,弄懂事物之间的因果联系,从而发现问题进而解决问题。
在探寻事物根源的过程中,我们一般从其结果开始。我们面对这样或那样的现象,并需要为之做出解释。也就是说我们面对这些客观的事物;去探寻这些事物是如何形成的。我们所做的探寻工作必须遵循如下原则:每一个原因与其结果之间必然存在根本的相似之处。这就是说,所谓原因,它必能导致我们所观察到的结果,并将在结果上留下其特定的印记:每一个结果,在一定程度上,都将反映出其根源的特性。这样的逻辑学思考有什么重要的实践意义呢?当我门在探寻某个原因的时候,我们不能直接知道产生了某种结果的原因是什么,但是我可以通过面前的结果得到关于它的间接知识。通过评估结果的性质,我可以推测出原因的部分特性,这些知识将指引我们的探寻方向。在这章节里里作者举了一个谁打翻了厨房里的牛奶的故事。从奇怪的声音,到半瓶牛那倒地,到看见蚂蚁,到金丝雀出笼,到窗户外邻家的猫,作者一步步探寻和排除,最终锁定那只灌木丛中正添嘴的猫为重点怀疑对象。
在我们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需要运用逻辑思维的场合无处不在。如果我们的逻辑思维好就有助于事情的顺利完成;相反,如果我们缺乏逻辑思维能力那就有可能把事情搞砸。生活中,逻辑无处不在。无论我们是有意还是无意,逻辑无时不在服务于我们的`生活。
读了《简单逻辑学》让我认识到了自己以前思考问题的片面性。读了这本书对我的思维有很大的帮助,学到了逻辑的初步知识和基本技巧。通过对逻辑学的学习我相信,我以后思考问题一定会更加全面,言语表达一定会更加的清晰,逻辑性更强。
简单的逻辑学读后感2
近来从网上看到一本小书,是一个美国人写的,不足150页,但读起来感觉越来越厚,不得不佩服外国作者的魅力了,甚至连本书的编辑也感慨:越不凡,越平凡!这本书书如其名,就是《简单的逻辑学(BeingLogical)》。
本书将逻辑分为五个章节。第一章是准备,为成为一个逻辑思考者而要搭建的必要思想框架。第二、三章是逻辑的核心,如何建立正确的逻辑思考。第二章阐述了引导逻辑思考的基础事实,第三章重点是“论证—逻辑思考”的外在表现形式。第四章,探讨导致非逻辑思考的态度及思维模式。第五章围绕“谬误—非逻辑思考”的细节展开。
逻辑,作为一个整体,是个宽广、深奥、精彩纷呈的领域,这本书既没有刻板的理论论述也不是正规的教科书,这是一本现实应用的指南,对那些初次接触逻辑的人介绍逻辑的基本原理。它期待造就实践者,而不是理论家。
通读全书,我比较感兴趣的是逻辑学四大原理之一的“充足理由律”(或称因果原理),即任何事物都有其存在的理由。“存在就是合理”。它告诉我,事物的存在不是偶然的,它们都有其自身的根源。当然“问题”,比如质量问题、投诉问题、收费问题等等,作为事物的一种特殊存在形式,理论上,产生其的根源是存在的,也是值得每个人去追寻探究的。所谓原因,它必能导致我们所观察到的结果,并在结果上留下特定的印记;每一个结果,在一定程度上,都将反映出其根源的特性。
首先,在具体探寻问题根源的过程中,我们一般从结果出发。每一个问题必然与其结果之间存在必然的相似之处,是我们要遵循的原则。一般情况下,当我们探寻某个原因的时候,我们不能知道产生某种原因的结果是什么,但是我们可以通过前面的结果得到关于它的间接的知识。通过统计、评估结果的强度、分布、性质,我们可以推测出原因的部分特性,这些知识将指引我们继续探寻的方向。这这里作者举了一个谁打翻了厨房里的牛奶的故事。从奇怪的声音,到半瓶牛那倒地,到看见蚂蚁,到金丝雀出笼,到窗户外邻家的猫,作者一步步探寻和排除,最终锁定那只灌木丛中正添嘴的猫为重点怀疑对象。
其次,对原因的探寻不要半途而废。事实经常告诉我们原因是一系列的。例如,A是B发生的原因,而B的发生又导致了C,C接着带来了D……,如图示:A→B→C→D……假设图中D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我们发现D是由C造成的,遵循解决事物的正确方法是找到他的原因的原则,我们决定把注意力放在C身上。逻辑思路走到这里是值得表扬的,但如您所知,它走得还不够远。C确实是导致D的直接原因,但它不是根本的原因。因果链的源头是A,A导致B,B导致C。B和C都是一个过程结果,关于B的问题必然追溯到A,除非根本原因A得到足够的干预,否则D的问题就难以得到彻底的解决。陈院长常提到的“灯不亮了”故事就是一个典型,还有我们所知的“蝴蝶效应”、“多米诺骨牌效应”。
作者同时指出,有时,我们不能发现问题的根源,仅仅是因为我们懒惰,没有充分地研究;有时则是耐心不够。对于要做的事情,我们总想着用最快的、一劳永逸的办法来解决,殊不知,问题的根源还在原地嘲笑我们呢!
简单的逻辑学读后感3
随意乱点我硬盘里那个充斥着需要我静下心来细细整理的文件夹时,有两个G的青岛之行被我点到了,而思绪也随之飘远。自负点的说,一直以来我都自诩不缺乏发散思维的能力。问题就是往往思绪太飘忽了,考虑过的东西过后还可能会困扰我。Boker的作用之一就显示与此了:我不得不逼迫自己把随意飘忽的想法逻辑的梳理一下并一字一句的录入其中,耗时耗力啊。现在就把看了那个“青岛之行”文件夹之后随意飘出来的想法大概归纳一下,并随意阐述下吧。
飘到过的地方:
1、看到照片上的笑脸,在对比记忆中当时的心情,感觉照片上的欢愉总是那么不真实。这也是我喜欢时不时翻看照片的原因吧。
2、那个文件夹里最多也就是承载了我3天的经历和记忆,现在我看来却是那么的悠久与漫长_原来难以想象的短时间内竟可以发生这么多事。再对比出国读硕的一年时间,本还觉得这么多时间的刻苦只换来这么短的时间进行深造,有些可惜。细想一下,08年一年,算上大把大把混混沌沌的时间,我依然成长了许多。那如果是把我扔在一个惨烈竞争的环境呢?或许就是脱胎换骨了。还是李老师说的好:人们总是习惯性的夸大自己十年后的成就,却小瞧自己在一年内可以取得的成绩。
3、那个待整理的文件夹躺在硬盘里已经有许久了,总是不经意间被我拾起却一直没有被整理完毕。总会太多东西去忙,也可以叫成是永久的惰性吧。
4、还记得之前一次看“赢在南农”的活动照片时,就惊讶于当时人们的状态与现在之比的差距之大。现在还是有这个感觉。不过都有刘的关系,看起来别有了一番滋味。美玲的短信曾经说她感谢我看着她们这群小女生的成长,当时付之一笑_自己何曾如此伟大?现在却渐渐有了些味道。很有幸能时不时见证一些身边朋友的成长与离去,惊奇和感伤,但尤其是参与其中时还是有种自豪感由心底而升,为我,更是为他们!或许也就只有时而太过冷静的我,能时而思索于此,并且从中品味中别样的欢愉吧:自己的梦想最多还在路上,但看着别人实现的时候真的是一种享受!再说到今晚还没见的秋平,心里升腾起的总有亲切和钦佩,愿我能再次有幸见证一段成长,一个传奇吧。
这几个算是我又重新思考后,精选出来的几个有深度的发散吧。今天终于是把《简单的逻辑学》读完了,有感触,但太难下笔。在读一遍后会好很多吧。不过读完了书,联系前天看杂志的一片文章后,还是有直接易于表达的想法的。作者强调的是逻辑学的应用,然而在我这个外行人看来,书的体系构架确实显示了他的逻辑性。但宣扬的东西在我看来还是过于理性了,有僵化思维之嫌。综合一下,对于一个命题、事物或事件先随我思绪飘荡后再挑几个逻辑的思考下应该是最为优化的解决之道了。
反思一下,对于整体宏观事件的逻辑把握能力还欠缺,多锻炼会好些吧。
简单的逻辑学读后感4
逻辑学不仅仅是辩论社会里的利器,更是日常生活中表达阐述自己的手段,像极了血肉人类的骨骼。刚入职场年轻人需要用逻辑阐述表达自己,老练的管理者更需要用逻辑清晰的传达自己的命令。只有先定好目标基调,才能一步步的完善细节,用最短的时间向着共同的目标大步迈进。
在工作中,逻辑能力强的同事,总能把事情讲解的非常清楚,而逻辑能力弱的同事,需要我们引导之后,才能把工作汇报清楚。这是一种很普遍的情况,后者占多数。我们接受教育的过程中,逻辑和辩论的训练相对于西方国家来讲不太多,但我们工作中更多的是学习西方国家的管理理论来经营公司,因此需要多多训练自己的逻辑能力,才能在沟通中得心应手。
逻辑学更给了我们质疑的勇气。越长大越对于常态的事情,只要多数人支持,我们就收起了我们的言语,不知道从哪里下手质疑。任由他们玩弄混淆前提结论,向我们投递着这样那样的信息垃圾。尤其是在信息爆炸的互联网时代,五分钟就能浏览一个小新闻,俩分钟能够看完一个小视频,掐头去尾不用逻辑质疑,只能让千百个人都成为网络机器。就像那句话,我不知道网上戾气为何那么重,喷子那么多,是网友不出门还是身边人不上网?同时由于自己的无知,我们不敢接受质疑,甚至不能面对问题,只能对咨询的人冷嘲热讽,大吼着存在即合理,逼迫着别人接受。
简单的逻辑学
随意乱点我硬盘里那个充斥着需要我静下心来细细整理的文件夹时,有两个G的青岛之行被我点到了,而思绪也随之飘远。自负点的说,一直以来我都自诩不缺乏发散思维的能力。问题就是往往思绪太飘忽了,考虑过的东西过后还可能会困扰我。Boker的作用之一就显示与此了:我不得不逼迫自己把随意飘忽的想法逻辑的梳理一下并一字一句的录入其中,耗时耗力啊。现在就把看了那个“青岛之行”文件夹之后随意飘出来的想法大概归纳一下,并随意阐述下吧。
飘到过的地方:
1.看到照片上的笑脸,在对比记忆中当时的心情,感觉照片上的欢愉总是那么不真实。这也是我喜欢时不时翻看照片的原因吧。
2.那个文件夹里最多也就是承载了我3天的经历和记忆,现在我看来却是那么的悠久与漫长_原来难以想象的短时间内竟可以发生这么多事。再对比出国读硕的一年时间,本还觉得这么多时间的刻苦只换来这么短的时间进行深造,有些可惜。细想一下,08年一年,算上大把大把混混沌沌的时间,我依然成长了许多。那如果是把我扔在一个惨烈竞争的环境呢?或许就是脱胎换骨了。还是李老师说的好:人们总是习惯性的夸大自己十年后的成就,却小瞧自己在一年内可以取得的成绩。
3.那个待整理的文件夹躺在硬盘里已经有许久了,总是不经意间被我拾起却一直没有被整理完毕。总会太多东西去忙,也可以叫成是永久的惰性吧。
4.还记得之前一次看“赢在南农”的活动照片时,就惊讶于当时人们的状态与现在之比的差距之大。现在还是有这个感觉。不过都有刘的关系,看起来别有了一番滋味。美玲的短信曾经说她感谢我看着她们这群小女生的成长,当时付之一笑_自己何曾如此伟大?现在却渐渐有了些味道。很有幸能时不时见证一些身边朋友的成长与离去,惊奇和感伤,但尤其是参与其中时还是有种自豪感由心底而升,为我,更是为他们!或许也就只有时而太过冷静的我,能时而思索于此,并且从中品味中别样的欢愉吧:自己的梦想最多还在路上,但看着别人实现的时候真的是一种享受!再说到今晚还没见的秋平,心里升腾起的总有亲切和钦佩,愿我能再次有幸见证一段成长,一个传奇吧。
这几个算是我又重新思考后,精选出来的几个有深度的发散吧。今天终于是把《简单的逻辑学》读完了,有感触,但太难下笔。在读一遍后会好很多吧。不过读完了书,联系前天看杂志的一片文章后,还是有直接易于表达的想法的。作者强调的是逻辑学的应用,然而在我这个外行人看来,书的体系构架确实显示了他的逻辑性。但宣扬的东西在我看来还是过于理性了,有僵化思维之嫌。综合一下,对于一个命题、事物或事件先随我思绪飘荡后再挑几个逻辑的思考下应该是最为优化的解决之道了。
反思一下,对于整体宏观事件的逻辑把握能力还欠缺,多锻炼会好些吧。
简单的逻辑学读后感2
逻辑学的主题是清晰地思考。它既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逻辑,作为一个整体,是个宽广、深奥、精彩纷呈的领域,《简单的逻辑学》这本书既没有刻板的理论论述也不是正规的教科书,这是一本现实应用的指南,对那些初次接触逻辑的人介绍逻辑的基本原理。《简单的逻辑学》期待造就实践者,而不是理论家。
在我们的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需要运用逻辑思维的场合无所不在。有些人平时表现得非常聪明伶俐,但是逻辑性却不是很突出。他们有逻辑思考的能力,但是这种能力显然还没有成为本能。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可能是因为他们进行逻辑思考的能力从来没有被系统地培训过,这是他们所受教育中的缺陷。实际上,逻辑学是教育的真正支柱,但是目前在学校里它却很少被提及。生活中,逻辑无处不在。无论我们是有意还是无意,逻辑无时不在服务于我们的生活。然而逻辑到底是什么,也许并没有太多的人有很清楚的概念。对门外汉或是初学者来说,本书都有切实的帮助。这本书的目的是向读者介绍逻辑学的初步知识和基本技巧。
简单的逻辑学读后感3
精论:演绎推理:推理的结论与假设命题具有一致性,即真前提必然推出真结论例如a∈c,b∈a则必然b∈c。
归纳推理:ABC具有同样的特征,根据经验将其对比归纳进行推理例如常见的概率计算等数学问题。
随想:该书为教材版,固然注重理论的讲解,通篇以“命题”贯穿,说简单点逻辑就是运用各种方法研究命题的真假,研究过程必然涉及到数学的证明方法(直接证明法、假设证明法、反证法等),论证方式(直接论证、间接论证)体现了思维的严谨性,颇有咬文嚼字之嫌,另外个人认为这也是造成思维定势的源头之一!
简单的逻辑学读后感4
近来从网上看到一本小书,是一个美国人写的,不足150页,但读起来感觉越来越厚,不得不佩服外国作者的魅力了,甚至连本书的编辑也感慨:越不凡,越平凡!这本书书如其名,就是《简单的逻辑学(BeingLogical)》。
本书将逻辑分为五个章节。第一章是准备,为成为一个逻辑思考者而要搭建的必要思想框架。第二、三章是逻辑的核心,如何建立正确的`逻辑思考。第二章阐述了引导逻辑思考的基础事实,第三章重点是“论证—逻辑思考”的外在表现形式。第四章,探讨导致非逻辑思考的态度及思维模式。第五章围绕“谬误—非逻辑思考”的细节展开。
逻辑,作为一个整体,是个宽广、深奥、精彩纷呈的领域,这本书既没有刻板的理论论述也不是正规的教科书,这是一本现实应用的指南,对那些初次接触逻辑的人介绍逻辑的基本原理。它期待造就实践者,而不是理论家。
通读全书,我比较感兴趣的是逻辑学四大原理之一的“充足理由律”(或称因果原理),即任何事物都有其存在的理由。“存在就是合理”。它告诉我,事物的存在不是偶然的,它们都有其自身的根源。当然“问题”,比如质量问题、投诉问题、收费问题等等,作为事物的一种特殊存在形式,理论上,产生其的根源是存在的,也是值得每个人去追寻探究的。所谓原因,它必能导致我们所观察到的结果,并在结果上留下特定的印记;每一个结果,在一定程度上,都将反映出其根源的特性。
首先,在具体探寻问题根源的过程中,我们一般从结果出发。每一个问题必然与其结果之间存在必然的相似之处,是我们要遵循的原则。一般情况下,当我们探寻某个原因的时候,我们不能知道产生某种原因的结果是什么,但是我们可以通过前面的结果得到关于它的间接的知识。通过统计、评估结果的强度、分布、性质,我们可以推测出原因的部分特性,这些知识将指引我们继续探寻的方向。这这里作者举了一个谁打翻了厨房里的牛奶的故事。从奇怪的声音,到半瓶牛那倒地,到看见蚂蚁,到金丝雀出笼,到窗户外邻家的猫,作者一步步探寻和排除,最终锁定那只灌木丛中正添嘴的猫为重点怀疑对象。
其次,对原因的探寻不要半途而废。事实经常告诉我们原因是一系列的。例如,A是B发生的原因,而B的发生又导致了C,C接着带来了D……,如图示:A→B→C→D……假设图中D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我们发现D是由C造成的,遵循解决事物的正确方法是找到他的原因的原则,我们决定把注意力放在C身上。逻辑思路走到这里是值得表扬的,但如您所知,它走得还不够远。C确实是导致D的直接原因,但它不是根本的原因。因果链的源头是A,A导致B,B导致C。B和C都是一个过程结果,关于B的问题必然追溯到A,除非根本原因A得到足够的干预,否则D的问题就难以得到彻底的解决。陈院长常提到的“灯不亮了”故事就是一个典型,还有我们所知的“蝴蝶效应”、“多米诺骨牌效应”。
作者同时指出,有时,我们不能发现问题的根源,仅仅是因为我们懒惰,没有充分地研究;有时则是耐心不够。对于要做的事情,我们总想着用最快的、一劳永逸的办法来解决,殊不知,问题的根源还在原地嘲笑我们呢!
最后,我们应该合理地区分原因。前面我们主要讨论“动力因”,就是它的活动可以决定某个事物存在与否或者改变其存在状态。其实除了“动力因”,还有其他“原因”的存在。古希腊自然哲学的集大成者亚里士多德(前384—前322年)曾提出了著名的“四因说”。他认为事物由“形式因”、“质料因”、“动力因”和“目的因”组成,其中目的因是终极的,是最重要的。
目的因,对于行动来说,就是行动的目的或目标;对于客观事物来说,就是它的功用;质料因是组成事物的具体材料;形式因是决定一个事物是此非彼的特殊性质。作者以鸟笼举例分析。它的动因是弗莱德,他制造了它;它的质料的松木、钉子、螺丝和油漆;它的形式因是鸟笼特定的外形,以此来区分文件柜或窗棂之类的东西;它的目的因是为小鸟提供一个可以栖身的场所。
GMAT作文首段---(作者的'结论/建议+作者得出这个结论/建议的逻辑+我觉得这个AA是废话)注意:复述作者的结论逻辑的时候尽量使用一些替换词和变换句式,不要照抄原题. e.g. In this argument, the author concludes/suggests that...To justify his claim, the author cites the facts that...Further examination reveals that this argument is indefensible in several critical aspects.
中间2-3段---每段攻击一个逻辑点,GMAT考试中要溪予认为尽量把作者提出的每个论点都攻击到,major reasoning errors花多点笔墨,minor的可以几个放在一段写,但是不能不写,因为要体现逻辑的完整和严密性。
在最后一段可以采用的GMAT考试技巧---总结全文,重新强调一编这篇文章是胡言乱语!但后提出改进意见。e.g. In conclusion, this argument is fallacious unless more probable factors are considered and ruled out. To strengthen his allegation, the author must first prove that....Additionally, more convincing evidence should be provided to show tha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