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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大饥的中心句子简短汇总96句

时间:2021-09-19 22:10

《鱼我所欲也》讲解

【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

⑴积累文言文常用的实词、虚词,扩充文言词汇量,逐步提高文言文阅读能力。

了解孟子的道德主张,领会文章的思想内涵。

2、能力目标:

⑴强化朗读训练、品味《孟子》散文的语言特色。

⑵把握古人运用具体事例、正反对比或比喻说理的方法,理解作者的观点。

3、情感目标:

引导学生正确选择,摒弃一己之私利,将正义、道义放在首位,明辨是非,永葆善良之心的人。

【教学重点】

1、理解文意,理清论证思路,背诵课文。

2、掌握本文的论证方法。

【教学难点】

理解“失其本心”中“本心”的内涵,辨析“失其本心”与“舍生取义”的关系,把握本文的主旨。

【教学方法】

1、诵读法:

这是文言文教学最实用的教法,可采取多种形式的读,如墨读、齐读、跳读、精读、美读等。让学生在反复的诵读中感受语言,体会文意,进行文化熏陶。

2、质疑法:

引导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就自己不懂的地方提问,或对文章观点提出自己的见解,或就沦证过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大胆质疑。鼓励学生自主质疑,有利于发展学生良好的思维品质,增强课堂教学的针对性,从而提高课堂教学的效率。

3、鉴赏法:

【教具准备】

多媒体。

【教学过程】

一、导入

多媒体显示:

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孟子)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匈牙利裴多菲)

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文天祥)

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杀了夏明翰,还有后来人。(夏明翰)

这几句话表现了作者怎样的价值取向?(学生回答:生为尊严,生为自由,生为名声,生为正义。)今天,我们学习《鱼我所欲也》,看看本文表现了孟子什么样的道德主张。

二、背景介绍

作者及其思想主张,由学生自己发言,教师总结。

三、朗读课文,整体感知

1、默读课文,对照注释,扫除语音障碍。

2、请两名学生朗读,其余学生评点。

可以从读音准确、节奏分明、重音清晰、流畅自然等方面评价。

3、教师点评:

多媒体显示:

字音:

1、不为苟得也(wéi)

2、为宫室之美为之(wèiwéi)

3、如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wù)

停顿及重音:

1、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

2、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

3、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

4、是/亦不可以已乎

4、放录音。

5、学生齐读课文。

6、学生白读课,参考注释,理解文意,有不懂之处勾画出来,准备质疑。

四、质疑解疑,疏通文意

1、你问我答:

学生提出翻译中的疑难问题、请其他同学帮忙解答,自由回答。对学生不能解答的问题,教师酌情给予点拨。

2、教师检查学生自学情况:

多媒体显示:

1、指出下列句中的通假字,并解释:

故患有所不辟也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

所识穷乏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

2、辨析加点词语在不同句子中的意思: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

是亦不可以已平

乡为身死而不受

今为宫室之美而为之

呼尔而与之

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

所欲有甚于生者

万钟于我何加焉

3、翻译下列句子:

⑴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

⑵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⑶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

⑷此之谓失其本心。

选若干名同学回答:

参考答案:

1、指出下列句中的通假字,并解释:

“辟”通“避”,躲避。

“辩”通“辨”,辨别。

“得”通“德”,恩惠,这里是感激之意。

“与”通“欤”,语气词。

“乡”通“向”,从前。

2、辨析加点词语在不同句子中的意思:

是:这种;这种做法。

为:宁愿;为了;接受。

而:表修饰,不译;表转折,却。

于:比;对。

3、翻译下列句子:

⑴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

⑵轻蔑地呵叱着给别人吃,过路的饥民也不肯接受;用脚踢着(或踩过)给别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

⑶(可是有的人)见了“万钟”的优厚俸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这样.优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

⑷这就叫作丧失失了人所固有的羞恶廉耻之心。

五、朗读训练,体会语言特色,初背课文

1、学生齐读课文中的排比句和对偶句,欣赏整齐而又有变化的句式美,感受其音韵美。

2、学生背诵成组的排比句、对偶句。

3、教师出示背诵练习。帮助学生背诵。

多媒体显示: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是故。

呼尔而与之,;,。

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

是亦不可以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4、学生齐背课文。

六、布置作业

1、背诵课文。

2、理清本文的论证思路,画出全文结构提纲。

〖板书设计〗

鱼与熊掌──舍鱼取熊掌舍生(设喻引出中心论点)

生与义──舍生而取义取义

所欲有甚于生则不苟得生(假设逻辑推理)

所恶有甚于死则不避患(正面论述)

“一箪食,一豆羹”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

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即“义”)(举例论证)

(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受之见利忘义(即“不义”)

为妻妾之奉受之

为所识穷乏者得我受之(反面论述)(对比论证)

万钟:不辨礼义而受之是丧失人的本心

〖参考资料〗

1、“性善论”的要点:

⑴“善”是人的本性。“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

⑵人有四种“本心”:同情心、羞耻心、恭敬心、是非心。仁义礼智的道德规范即由此产生。“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仁义礼智,非由外铄(外授)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

⑶人性变坏,是由于受外物的影响,不是本性的表现。“富岁子弟多赖、懒。凶岁子弟多暴,非天之降才尔殊也,其所以陷溺其心者然。”

⑷本性也需要“养”。“苟得其养,无物不长;苟失其养,无物不消。”

2、《礼记·檀弓》中有:“齐大饥,黔敖(富人)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捧)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从而谢焉,终不食而死。

《鱼我所欲也》内容讲解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鱼我所欲也》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

  本文以“鱼”和“熊掌”为喻,说明在人生的道路上,会面临许多重要的抉择,我们应以“义”为重,为了维护它,要不惜做到“舍生而取义”。

  文章包括两段,第一段可以分为三层。

  第一层(从“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到“舍生而取义者也”),作者首先提出自己的论点。第一句话是以鱼和熊掌设喻,得出结论是“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第二句话是由第一句的设喻引出来论点“舍生而取义者也”。

  第二层(从“生亦我所欲”到“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这是对本文论点的进一步分析论证,是全文的重点。

  作者先从正面阐发自己的观点:虽然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是,因为我所喜爱的东西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所以,我不去做苟且偷生的事;虽然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是,因为我所厌恶的东西还有甚于死亡的,所以,即使有导致死亡的祸患我也不避开它。这里所说的“甚于生者”就是指“义”;所说的“甚于死者”就是“不义”。于是,为了“义”,可以“舍生”;即使死掉,也不做“不义”的事。

  接着,作者又从反面申述观点。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凡是可以保全生命的手段,什么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厌恶的东西没有比死亡更甚的,那么,凡是可以躲避导致死亡的祸患的办法,什么不可以采用呢?而这一切对于一个“所欲有甚于生”“所恶有甚于死”的人来说,是多么不能容忍的事情啊!

  第三层(“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作者得出结论,其实人人都有向善之心,“义”字本就是一种充塞天地之间的正气,无处不有,但是当面临生死存亡的考验时,大多数人不是不想做,而是做不到。

  孟子说:“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辞让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仁义礼智,非由外铄(shuò,消损)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故曰:“求则得之,舍则失之。”这话无非是说“仁义礼智”这四种品德是天生的,是人人皆有的。孟子说“人皆可以为尧舜”,就是从这种观点推衍出来的。贤者和愚者之所以不同,是因为贤者“求之”,所以“得之”,于是也就“能勿丧耳”,愚者“舍之”,于是“失之”,也就不再具备这种“仁义礼智”的美德了。

  第二段运用的是举例论证法,作者以“一箪食,一豆羹”为例告诉我们,这看似微不足道的“一箪食,一豆羹”,当它关乎生死的时候,也能考验一个人的品德。“呼尔”“蹴尔”而与之,则“行道之人”与“乞人”都不屑受之,这就是“羞恶之心”,就是对“义”的坚持。以食“嗟来之食”为“羞”,这就是“义”的“观念”。可见“义”是切实存在于人们的观念中的。

  又举一例,从反面说明“万钟”亦不应受之。为什么接受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吗?从前宁可死亡都不接受那“得之则生,弗得则死”的“一箪食,一豆羹”,今天能为了这些而接受“万钟”吗?“一箪食,一豆羹”虽然比“万钟”少得多,可是“弗得则死”,看来更为重要。这里作者又运用了对比论证法,将“一箪食,一豆羹”与“万钟”作对比。按财富的数量说,“万钟”自然是多的。但是,“万钟”决定的是“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一箪食,一豆羹”决定的却是生命,自然要比“万钟”更重要。然而,无论是“万钟”还是“一箪食,一豆羹”与“义”字比较起来都是次要的,于是,两次举例论证法的运用,从正反两个方面再次印证了“舍生取义”这一论点。

  结尾一句话,归纳了此段,照应了开头:“此之谓失其本心。”这“本心”就是“我固有之”的“羞恶之心”,就是“义”,也就是“善”的本性。

  赏析

  《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孟子说:“羞恶之心,义也。”(《孟子·告子上》)又说:“义,路也。……惟君子能由是路。”(《万章下》)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舍生取义的意义。

  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呼尔”是大声呼喝着,“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

  在孟子看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此之谓失其本心”,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孟子警告说:“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应该罢休了。

  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子,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用,结果遭到孟子的严辞拒绝。(《公孙丑下》)可见,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孟子在本篇中对舍生取义精神的颂扬,对“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批判,对后世产生了良好的影响。历史上许多志士仁人把“舍生取义”奉为行为的准则,把“富贵不能淫”奉为道德的规范,对国家和民族作出了贡献。南宋民族英雄文天祥在《过零丁洋》诗中说:“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现代无产阶级革命夏明翰在《就义诗》中说:“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这都是与“舍生取义”的精神一脉相承的。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孟子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乡为”与“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

《鱼我所欲也》重难点讲解

  1、文章是怎样围绕论点逐层论述的:

  提示:提出“生与义不可得兼,则舍生取义”的论点后,首先从正面指出人之所以能“舍生取义”,是因为人皆有“欲生不为苟得,恶死有所不辟”的思想。然后再从反面说明,如果人只是欲生恶死,那么什么事都可以做得出来;可是事实上,“义”超过了“生”,所以人能够不贪生,不避死。这种羞恶之心,人人皆有,贤者更能保存而不丧失。接着举例说明,人即使在饥饿时仍有羞恶之心,自古以来就有宁死不食“嗟来之食”的人。最后,文章陡然一转,“向为身死而不受”,现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又是为了什么呢?难道是“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先前为了“义”可以“舍生”,现在却为了高官厚禄和物质享受就舍掉了“义”,这种行为不是应该停止吗?总之,这段文章是说,能做到“舍生取义”是人有羞恶之心;如果不顾羞耻,不辩礼义而受“万钟”则失掉了“本心”,这种行为是应该停止的。全文旨意就在这一劝勉上。

  2、本文运用了怎样的论证方法进行说理:

  提示:

  ⑴用类比论证法提出论点。文章一开头,就提出“鱼”和“熊掌”都是好吃的东西,但如果两样不能同时得到,那就舍鱼而取熊掌。接着,提出“生”和“义”两样都很贵重,如果两样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那就必须舍弃生命选取正义。进而提出了“舍生取义”的中心论点。

  ⑵用正反对比的.论证方法,使读者心悦诚服。如:文章将两类不同的人,有的能保持本心,有的则失去本心,进行对比。第一部分中用假设的推理,第二部分中用前后两种不同的态度作对比,然后自然得出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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