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暮光之城读后感篇一
看过许多的关于吸血鬼和狼人方面的电影了,只是喜欢那种奇幻带给自己的视觉感受,也喜欢以一种异类的角度所展现的世界。然而《暮光之城》创作得那么唯美,那么凄清,那么舒缓;所展现的爱情是那么醇厚,那么震撼。阳光穿过贴着多彩窗花的教堂,照在古典的钢琴上,照着弹琴师轮廓鲜明的面庞,睫毛很长,手指修长,手捧一杯陈年的红酒,慢慢品味,听着舒缓的音乐,每一个音符在心尖跳跃——这就是我看这部电影的感受。闲话少叙,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还是来品评这部很喜欢的电影吧。可能感受很多,视角也很多,主题也很多,还是先说说这部电影打动我的地方吧!
关于吸血鬼和狼人的题材都已经很俗套了,也有把吸血鬼题材和爱情结合起来的,比如《吸血鬼惊情四百年》,只是制作没有这一部电精巧。当爱德华和贝拉躺在林间的草地上,镜头定格了几秒钟,那种舒缓的转换给你产生强烈的视觉美感。风吹着松树在轻轻摇晃,云雾在群山怀抱的山谷间流淌,阳光下面的绿总是那么新鲜,小镇上的高中生活总是那么悠闲。贝拉的神情总是那么单纯和真实,她的爱情也来得那么自然而然。读心术也读不出除开了性和金钱之外她的想法。爱德华的五官是那么精致,然而这只是他作为杀人工具的一个皮囊,身为吸血鬼的他,除开嗜血,他也是那么迷恋人世间的爱情,不想作为异类而生存。这部电影的选景和选角,让人赏心悦目。
死很简单,活着却很累。爱情不只是依附于精致的皮囊和庸俗的言辞,爱一个人,是爱他的灵魂,即使他是异类,即使他对自己的迷恋只是鲜血和气味。如果不能死去,不需要睡眠,不需要爱情,无法想象吸血鬼的生存有什么意义。如果仅凭本性而生存,爱德华不会把贝拉当作自己的生命。他具有超能力,清楚自己的身份,他爱她,却不想为了永远得到她而将她改造为跟自己一样的身分,只羡慕鸳鸯不羡仙,爱情本来就很简单。如果连爱情都觉得累,活着就更累,如此说来,爱情就是一种让人逃避生存之累的手段吧。
暮光之城读后感篇二
书城里,有段时间把暮光之城的书堆得犹如书城里就专卖这本书而开的一样,很多。阴森森的封面,那种黑色是诡异的,充满着恐怖和不可思议。我以为就是一些新上架的小说,只不过是为了吸引人眼球而摆出来,却不知道它是风靡全球的书。直到我看《看电影学英语》节目里,关于棒球的之部分,截取的正是暮光之城的片段,我很惊奇那种速度,想要看那部电影,却因为看不清右上角的字体错过了它,现在想起来就是相见恨晚。
同桌上星期回来就跟我讲《暮光之城》,她讲的时候眼睛发亮,我一时便涌上了兴趣。于是下定决心这星期回去看电影。因为别人讲得再多,也不如自己亲眼一瞥。
开片是动物在奔跑的镜头,与简介中所谈及的吸血鬼无关紧要。随着电影的播放,我同里面的女主人公一样,奇怪着他的种种行为,还有他看她的眼神,似乎是带有厌恶。为什么会这样呢?于是,就接着带着好奇心去观看。外国人的脸好白,以至于我觉得每个人看起来都和吸血鬼有这么一条腿。无与伦比的脸廓,那双眼睛更像是一面具有超凡脱俗的魔力的镜子,不断地洞察人的心思,像磁铁一样对所有人都有无法抗拒的美的吸引。骨质的美,似乎每条神经和每个骨头都是结合了黄金比例构造出来的杰作。我实在是对他们的美震撼了。
其中有令我感动地落泪的情节。女主人公因为是人类,同库特家族的人去玩棒球惹到了别的吸血鬼。因为那个吸血鬼具有超强的超能力,他们只能在他对女主人图谋不轨的时候示意警告,不敢轻易动手。由于他主要以狩猎为主,她就必须逃离这个与她爸爸生活的镇。就在离别,想要逃去南方而引开他的狩猎时,难于启齿的离别话却很难开口。她对他爸爸说了,她妈妈离开他时说的同样的话。因为他爸爸是个警长,很多时候都只能是一个人,所以她妈妈离开了他。而女主人工这时回去同她爸爸住,却没生活多久就莫名其妙地说要离开。尽管爸爸说了很多要挽留她的话,但为了能迅速离开,她迫不得已伤害了他的爸爸。她洒泪带上门,开车离去时,对男主人公说,我忘不了他那失望的眼神。也许我这样说,你也体会不了这里包含的感人的温情,建议你们自己去看看。
还有一个情节,就是女主人公被吸血鬼骗去以前的芭蕾舞蹈室的那段。女主人公无意地收到了吸血鬼的来电,他放了一段她妈妈的录音,像很多电影里的威胁恐吓的语气一样,对她说,你如果还想救你妈妈,那你就马上来你以前的舞蹈室,而且不要带任何一个人,否则你的妈妈就可能没命了。她毫不犹豫地躲开那些为了护送她的人,独自坐着出租车去了。但她鼓起勇气,面对生与死,一步步接近死亡的边缘的时候,她看到了小时候与她妈妈对话的那段视频,她恍然大悟。一切再显而易见不过了。
我觉得,女主人公的亲情就是他的生命,尽管男主人公曾经在他身边说过,你现在就是我的生命。这是很善良,很有人性的一面。就算是真的.是去为了家人送死,她也愿意。我想影片中,男主人公对女主人公的呵护,在最困难的时候,是他出手扶住了她,也许有人会说,在我们生活中绝对不会有这种无微不至的爱。是的,不会有。但是你只要相信你爱的人亦爱你就可以了。
暮光之城读后感篇三
六月二十七下午两点多,终于把暮光之城前四部给看完了,平均每部电影两个小时10分钟以上的时间,还真是挺长的阿,用了两天把暮光之城看完,暮光之城系列有五部,分别是暮光之城之暮色,新月,月食和破晓(上下部)。
回味一下,个人最喜欢的还是第一部,因为刚刚进入暮光系列,确实充满好奇与梦幻,里面的人物也都青涩朴实,当然印象最深的要数女主角贝拉(克里斯汀·斯图尔特),她由一明普通的或是说是稍带不幸身世的女孩,成为男主角潇洒吸血鬼爱德华·库伦(罗伯特·帕丁森)的女朋友,库西速度力量都超出人类,在贝拉面前也是一直在像超人一样保护着贝拉,电影里还充满了校园生活气息,更加贴近现代的年轻人们的生活,所以印象比较深刻吧。
这电影就有点像是童话故事里的丑小鸭变天鹅,灰姑娘变身美丽的公主的故事,不仅如此还有着两位超出常人的英雄人物深深爱着这位姑娘,产生了竞争,暧昧元素又让人羡慕的三角恋,还记得狼人杰克说的那句很感人的话:"心中的烙印深深的印着某人,就会愿意为她做任何事。"
还有就是这部电影多次获得最佳吻戏奖,也不知道是谁设的这奖,但不得不承认暮光系列吻戏不是一般的多,只能说明美国人思想就是比中国人要开放,什么:"i love you阿。kiss me阿"听得都想像是家常便饭似的。
电影的男女主角电影里是情侣,现实生活中也是鸳鸯一对,这更是给好莱坞,娱乐界调足了胃口吸引了无数眼球,连宣传费都省了好多吧。
其实挺简单的,假如你是暮光系列的男主角,5部电影,5年时间朝朝暮暮下来,有是感情戏,又有吻戏,又有零距离的二人对白,又有床戏,还要保证电影的演技是一流的,效果是一流的让观众看觉得你们确实演的是情侣,没把观众当成傻瓜,票房还得是一流的,男主角就算不想爱上女主角,女主角,周围人,导演,以及你的粉丝会同意吗?所以感觉现实生活中不成为情侣应该都难噢。
说到男主角嘛,其实我更喜欢杰克,现实中他是从小学习空手道,是个空手道高手,长的也很英俊,并且身材很好和肌肉漂亮,并且是90后噢,最近发现90后才华横溢,事业成功的人越来越多了,这让人有些亲切感,也有些压力阿,同为90后咋差距这么大咧,唉,失败啊。
破晓下部要到今年十一二月才上映,这也是暮光系列的最后一部了,期待电影的上映,希望看到贝拉真正破茧化蝶变身成赤眼吸血鬼美丽的模样,和电影最后的结局。
中国春节纪录片观后感一:
春节在即,让这个传统节日国际化的话题再次热络起来。大陆央视春晚将再次请来国际巨星,相关部门也在全球征集“春节符号”,为将来的“欢乐春节”活动走向世界做准备。
让中国春节也成为外国人关心、喜欢甚至会亲身庆祝的节日,想必是做出上述努力的目标,也是春节国际化的主要内容。如果能如此,那自然是中国软实力向外传播的里程碑。
一种文化的传播必要经历较长时间的演化实践及潜移默化,而且这一过程还会受到文化承载民族的国际形象、国际地位、价值认同度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所以其传播必将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一步到位是不可能的。
但参照外国同类节日文化的国际传播影响,还是可以总结出一点规律来帮助思考中国传统春节国际传播的效果。比如西方社会的圣诞节,其有形元素非常简单易学,举凡圣诞树、圣诞老人和那句“圣诞快乐!”等。而春节相对复杂,比如春联、包饺子,要跨文明传播,面临着语言、饮食习惯的障碍。
其次,圣诞老人的传说是圣诞节的精神核心,这种可以激发人们想象空间和情感寄托的精神资源恰也是其得到广泛传播的前提。而春节则相对缺少一种可供人想像和抒发情感的精神资源,毕竟那个名叫“年”的怪兽的传说在华人中间的接受程度都尚且有限。
此外,中国春节中的舞狮、舞龙、高跷、跑旱船等集体庆祝形式非常类似许多国家都有的狂欢节。狂欢节在全球的传播恰可拿来用作上述表现形式的呈现。只是,这些庆祝形式中的基本元素并非全部都可以国际化,其组织形式、编排方式都需要结合国外受众的感受进行组织。
传统春节的对外传播,恐怕要多想想怎样用一种简单的方式对春节进行总结,让外国人能够很快的记住相对简单的有形元素、精神元素。而且,简化的元素不但要能够被外国人接受,还得被中国人自己接受,愿意亲身实践。
西方节日得以全球化,是建立在其本身完成现代化的社会基础上,而中国春节所处的社会,仍在转型期。正因此,中国春节中一些元素正在被遗忘,这恰与中国社会结构及人们观念的变化同步。所以,当中国社会完成现代化的转型,那时中国春节的样式也将更易于被外国受众接受。
中国春节纪录片观后感二:
最近被“BBC春节纪录片:辣条是中国年轻人的最爱”刷屏的网友,已经可以在各大视频网站一睹这部口碑爆棚的BBC最新纪录片《中国新年:全球最大的庆典》。
这部纪录片于2月14至16日在英国BBC2频道首播,共《回家》、《团圆》和《欢庆》三集。该片由5名英国主持人,以直播类节目的形式,在主线故事的发展中穿插与其他地区连线的视频,讲述发生在中国广袤土地上的春节故事和丰富多彩的春节习俗。
主持人在其中担当的是体验者的角色,从而零距离地参与不同地域和人群的春节。他们走进亚洲最大的铁路调度指挥中心——北京西客站的调度指挥中心,主持人感慨“像是在阿波罗13号的控制室里”;他们坐在中国人年夜饭的饭桌旁,加入城市返乡摩托队伍的大军;置身零下30摄氏度的哈尔滨冰雪大世界,游逛在人声鼎沸的北京庙会,参观古老的中国酿酒技艺并喝下60度白酒的.瞬间;以及接地气的广场舞、“国民小吃”辣条……正是这些身临其境的感受,为纪录片带来了强烈的感染力,突出“欢乐、祥和、团圆、共享、祈福”主题。
其中,《回家》讲述了在传统文化和家庭观念的影响下,中国人通过火车、飞机、摩托车等不同方式回家过年的故事;《团圆》介绍了春节期间中国家庭的传统风俗习惯,包括包饺子、贴春联、看春晚、放烟花、摆鲜花及祈福等,体现了家庭的团圆和温暖;《欢庆》介绍了中国的饮食文化和舞龙舞狮等民俗文化,呈现了遍布中国大江南北的欢乐祥和气氛。
《中国春节:全球最大的盛会》的最大特色,在于其对中国春节接近零距离的观察。节目采取“直播”的方式,播放内容在当日录制完成后,经剪辑润色,延迟几日后播出。由于拍摄至放送时间间隔很短,可以使观众获得观看现场直播的生动感,这几乎让英国观众与中国观众同步度过猴年春节。
纪录片播出后,引发了海外华人以及外国观众的共鸣。英国网友留言说:“打算明年在春节的时候去中国旅游,亲身体验一下”,并表示“迫不及待想去中国玩儿”。留英的中国学生也观看了节目,纷纷留言:自己每天都在电视机前等候着节目的播出——“好几年都没回家过年了,看着这个节目让我更加想家了,终于能在英国
中国春节纪录片观后感三:
怎么说 发达国家来看还是带有自身优越感 大多数情况都是惊讶惊讶再惊讶 惊讶人多惊讶会有人坐火车几十个小时回家… 但又不得不承认摄像的确是赞 同时现在中国的确是发展的让其他国家开始“注意” 某些黑的点也描的不是那么黑
看其他国家角度来看自己国家肯定还是会有很多角度不同 就像是觉得自己妈唠叨但是别人嫌弃就是不行 不过看着不糟心到是真
最后…对于纪录片 尤其是讲自己国家、传统这些 还是看央视吧 虽然有时候夸的有点过 但好歹自己还是了解自己
【篇一:《万物简史》
最近,我读了一本叫《万物简史》的书。它使我了解了我以前不知道的知识。
托马斯·爱迪生在1849发明了电灯电报等,为人类的文明和进步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阿尔瓦丁·费希尔在1901年发明了第一台电动洗衣机,解放了人们的双手,洗衣服变的轻松了。但是并没有获得消费者的认可,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才开始得到人们的重视。
托马斯亚当斯在1869和自己的儿子一起开始了口香糖的早期历史,让我们的口气变得清新。
腓尼基人是历史上一个古老民族,又称闪族人。是他们最先发现了玻璃,玻璃能制成饰品,建筑用的材料……
我要好好学习,将来也做发明家,为人类的文明和进步做出更多的贡献。
【篇二:《万物简史》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简介事物来源和发展的科普读物——《万物简史》,使我了解到许多科普知识以及一些我以前从不注意的事情来源,还弥补了一些我了解不够的知识。
《万物简史》分为科技、政治外交、经济、军事、医学、交通、历法、服饰、文化、体育、艺术、节日习俗、邮政通讯、地理地名、生活用品、饮食16个部分,讲述了300多个事物的历史。配插了400多幅包括实物和历史照片在内的精美图片,并通过简洁舒朗的版式设计将图片和文字有机结合,营造一个个具象的场景,使我获得直观的阅读效果。
《万物简史》所写的每一种事物的简史从内容到形式都独具特色,让我零距离感受、触摸真实而生动的历史,使我在轻松获取知识的同时,走进更广阔的文化视野和想象空间,获得愉悦的审美感受。《万物简史》可以从任意一页读起,也可以在任意一页放下。它不仅给我许多全新的知识,而且会让我体会到阅读的乐趣。
大千世界的任何事物都有自己的历史,每一个事物的历史或蕴含着重要的知识,或揭示着一种道理,或伴随着一段十分有趣的故事。通过阅读这些历史,它所蕴含的知识、所揭示的道理、所伴随的故事丰富了我的知识结构,向我展示出一个全新的世界。了解这些历史,对我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产生许多益处。它们丰富了我的知识结构,引发我思考和行动,使我对所处的世界产生新的认识。让我了解到许多重大发明或发现的背后有着许多艰辛和努力。事物的发展和完善是靠着许多人努力奋斗来完成的。只有靠坚忍不拔的工作才有可能成功。
这个世纪将是我们的时代,同时也是飞速发展的时代,我们要靠我们的努力去谱写新的历史。我们将发明创作更多更好的事物。
【篇三:读《万物简史》有感
嘿,想知道我们生活的地球的重量吗?想知道地球的年龄吗?其实,我以前也不知道,但是,自从我看了《万物简史》这本书以后,我就通通都知道了。
《万物简史》告诉我们:1774年,内维尔·马斯基林决定利用艾萨克·牛顿关于以引力来测定地球质量,而且更多地利用三角测量法,这需要爬很多的山,马斯基林和数学家查尔斯·赫顿一起爬上了苏格兰的斯希哈林山。赫顿在作计算的同时发明了高线,他宣布,地球的重量是将近5000万亿吨。1793年约翰·米歇尔留下一种仪器的图样,这台仪器将精确地测定地球的质量。1797年,享利·卡文迪许用米歇尔的仪器得出地球的质量为60万亿亿吨,他的结果跟目前最准确的估计数仅相差1%左右,真是了不起!
这本书还告诉我们地球的年龄。其实,地球是在不断隆起的,赫顿还推测,是地球内部的地热创造了新的岩石和新的大陆,顶起了山脉。赫顿的现论中特别指出,形成地球的过程需要很我时间。还要再过100年左右的时间,科学界才能着手解决地球年龄的问题,赫顿很有才能,率领大家开创一门新科学——地质学。
大家看到了吧,这本书告诉了我们多少知识,不仅我有讲的这些,还有生命、宇宙、行星等等,有句名言说得好啊,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啊,它就是一个不会说话的“万能博士”,还有什么是“万能博士”不能解决的呢?
【篇四:万物简史读后感】
这是一部有关现代科学发展史的既通俗易懂又引人入胜的书,作者用清晰明了、幽默风趣的笔法,将宇宙大爆炸到人类文明发展进程中所发生的繁多妙趣横生的故事一一收入笔下。
书中回溯了科学史上那些伟大与奇妙的时刻,引用了近年来发现的最新科学史料,几乎每一个被作者描述的事件都奇妙而且惊人:宇宙起源于一个要用显微镜才看得见的奇点;全球气候变暖可能会使北美洲和欧洲北部地区变得更加寒冷……。
本书在讲述科学的奇迹与成就的同时,还侵润着浓郁的悲天悯人的人文关怀。全书从科学发展史的角度对“我们从哪里来?我们是谁?我们到哪里去?”这一千古命题作了极为精当的阐释。每个人在阅读此书之后,都会对生命、对人生、对我们所生活的世界产生全新的感悟。
一位美国小读者的父亲说,读过《万物简史》之后,他对死亡不再感到恐惧……。这是一本书所能获得的最高评价。
我喜欢这本书。有时候我会静静地翻看一会。
【篇五:读《万物简史》有感】
也许,万物是人类需要的第二要点了,人类需要食物、机械、服装、武器……都在于万物的原理。
这就是《万物简史》中的道理,我想象尼尤的艰难与困扰,正像爱迪生说的那样,真不愧是“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没有汗水,就没有成功的希望,就像袁隆平那样,他的一滴汗水就是一颗饭粒,想想他有多清苦吧!
彼得森是一名科学家,他曾经获得了不少称赞,享年75岁,他用了多年的时间完成了他最令人敬佩的成就,他甚至占了点“最”。
《万物简史》就是这样,你可以模仿他,也可以继承它,因为它把世界上所有东西都聚集在这一点……《万物简史》在我的眼中,他实在是太完美了!可是,这其中成就的是什么,我也解释不了。
一本你喜爱的书就是一位朋友,也是一处你想去就去的故地,每个人喜欢看的书都有喜欢的原因,你的思想谁也不能一样。总之,书,是人生的真理,这其中成就的何止是我们啊!
书对人类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万物简史》也是书种类中的一种,它会让你想到大自然中的奇妙,只要你去发现,它们都会浮现在你的脑海里,你就会得到更多的知识,因为书是个虚拟大自然。
【篇六:《万物简史》读后感】
今年暑假,我读了《万物简史》后,深有触动。此书由六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寥廓得空宇、第二部分:地球的大小、第三部分:进入新时代的黎明、第四部分:处境危险的行星、第五部分:生命本身、第六部分:人类的进化过程。
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第四部分的第一章《砰!》。这章主要讲了:艾奥瓦洲曼森下面的泥土有点怪。过了41年后,派了一支小组来到了那个地方,它是由远古火山的活动而造成的,可是其实是陨石撞击形成的。当时,人们都知道小行星是岩质的,但是当时有些人并不知道它的威力,终于在1994年7月16日,苏梅克——列维9号彗星撞击木星,留下了地球表面上大小不同的坑。可是我们没有必要凝视着太空寻找着灭绝性危险。因为地球就是一颗危险的行星。
这让我深受触动,我们人类实在太脆弱了,不能预测下一个灾难,也不能解决这种灾难。即使成功的把小行星炸成碎片,砸出来的很可能是一连串的岩石,会一个接着一个的砸过来。威力可想而知有多大,也不可能发射一飞船,警察为我们干这活儿,因为宇宙中还隐藏着看不见的暗物质,更不可能在地球上观测,除非有一个人正巧拿着天文望远镜看着它,但是这种可能性是微乎其微的,并且,你要知道,地球也是一个充满“安全隐患”的星球。这是随时随刻都会发生地震、火山爆发、海啸等等超强自然的灾害。所以,我们要珍惜现在的生活,不要虚度光阴,别等到世界末日那天到来,这就后悔太晚了。因此,我们要保护环境,要保护那个适合我们人类居住的环境。
那么我们应该怎样保护呢?首先:我觉得不能过度开采矿物,那些数万年甚至数亿年形成的矿产资源,形成的周期非常的缓慢,可是不出几个年头就会被全部开采完了,那我们的子孙后代怎么办?其次:不能污染环境,最近日本福岛核电站,污染了许多吨的海水?从这些海水打捞上来的海产品,都是受污染的,不仅损失了一大笔美元,还污染了环境,后果非常严重。接着:不能乱坎乱伐,这样不仅森林其罕见,还会增添很多麻烦,就会受到大自然的的惩罚,增添洪水泛滥、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后果也是相当惨重的!最后不能乱捕猎,这样,我们的子孙后代以后吃什么?
所以我很喜欢《砰!》这一章。
【篇七:万物简史读后感】
我读了《万物简史》这本书,使我的天文、地理等方面的知识增长了许多。全书既通俗易懂,又引人入胜。
它介绍了从宇宙大爆炸一直到人类文明发展进程中所有繁多妙趣横生的奇人趣事。对“我们从哪来?我们是谁?我们要去哪?”等人们似懂非懂的问题都做了合理解释,让我体会到大千世界奥妙无穷。
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比尔·布莱森,由北大校长许智宏教授亲笔提序。在6部30章近500页的内容里,我最喜欢阅读第三部中的《威力巨大的原子》。在19世纪,有些人正在搞懂远在天边,近在眼前的东西——-既微小又神秘的原子。听了这个故事,你再不会害怕死亡,因为如果某个物体死亡,原子就慢慢离开寄主,游荡四方,寻找其他原子结合,产生新物体。也就是说一条鱼、一张纸等都可能是你的组成部分。但是原子到底有多少多大呢?它们大量存在,多得我们无法想象,一切物体都由原子组成,比如在一块方糖大小的空气中,就有4500亿个原子,世界要用多少方糖才能填满,再乘以4500亿!啊!真是多得要命,原子无处不在!更令人吃惊的是,它们的寿命至少有10的35次方年,这数字真是巨大啊!
【篇八:读《万物简史》有感】
以前听别人推荐过这本书,但是一直没有机缘去读,近来有时间从网上下载到苹果IPAD上,一读,几乎令我不释手,太吸引人了,我还从未见过一部科普读物写得这么有趣,以前也曾读“科学史”之类的书,但现在都忘光了,连阅读体验都忘了。
这本书让我觉得原来科学是这样的,原来人生是这样的,不必总抱着悲天悯人的心态去看那些科学家,仿佛他们的生活一团糟。国内许多科学史著作的基调是:科学很神圣,科学家也很神圣。我小时候读过《居里夫人传》,将居里夫人写得像神一样,我特别崇拜她。《万物简史》的作者在这本书里顺便提了一句:居里夫人没有被选入法国皇家学院,是因为她丈夫去世后,她的私生活有些不检点。直到现在,我还是觉得这个消息令我吃惊,《居里夫人传》里可没有提到这件事呀!
好像中国人特别善于造神,尤其是名人传记,一个个都是神。中国人尤其喜欢提的一句是某某献身于某某学科,这样就把某某神圣化了,其实,近代科学是随着西欧资本主义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资本主义的发展了产生一大批有钱又有闲的人,这些人中有一部分对我们所生活的世界产生了探索的兴趣,随着探索的深入,近代物理、化学、地质学逐步发展起来。近代科学家的最终结果客观上也许是献身于物理或其它某种科学,但从他们的主观上,他们并没有这种“献身”的意识,他们只为了探索未知世界,兴趣爱好远比主观“献身”重要的多。这种在近代科学家身上展现出来的鲜明的个性与独立的人生选择总是被我们忽视,而以“献身”以蔽之。
这种将事业与人物神圣化的本领大概是中国人特有的。在中国古代,“君让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让子亡,子不得不亡”,女子要有“三从四德”等等就有很强烈的献身精神。为君为父为夫而献身是被神化的第一个条件,例如屈原,为楚怀王为楚国而跳了汨罗江;例如曹娥,为了捞出父亲的尸体而跳了水,二十四孝里记下了她的事迹。古人的逻辑大概是事业是神圣的,为事业而“献身”的人也就是神圣的,忠君是神圣的.,为忠君而死的人也就是神圣的,孝敬父母是神圣的,为了孝敬父母而死的人也就是神圣的。古代是这样,现代中国也能看出一些造神的痕迹,比如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那么为了人民利益而牺牲的人们就有被神化的可能,新中国家喻户晓的神就是雷锋,“雷锋”成了舍己为人,乐于奉献的代名词。
说句笑话,如果说我们的历史是神的历史大概也不过分,二十四史里记载的帝王将相出生之前总有一些祥端,什么日入腹中,龙入怀中之类的数不胜数。
我们的古人为什么要造神?想一想,一个像古代中国那样的泱泱大国,国家的最高长官——君主——是通过家族遗传而得来的,如果国君没有有异于常人的地方,他如何统治文武百官。也许有人会说,他有权力呀,可是武力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他可以像周厉王那样让人们道路以目,但不可能让人们敬他爱他,人们不敬他爱他,他的政权就不会稳固,因此他需要把自己变成神,以达到稳固政权的目的。
中国的君主持续了几千年,大概每个中国人的潜意识里都有渇望当神与造神的原动力,我以前不就把居里夫人当成神吗?最可笑的是,反封建最彻底的鲁迅先生现成也被当成神供了起来。
《万物简史》这本书令我这个生活在神的世界里的人觉得很新鲜,也给我了一个机会去检讨我潜意识里对神的认识。当今,21世纪,我们这个古老的国度还需不需要神,如果需要,我们为什么需要,如果不需要,又为什么?
难以回答,回去好好思索。作文
【篇九:《万物简史》读后感】
《万物简史》是一本引人入胜的书,作者比尔·布莱森把19~21世纪的科学发展进程记录了下来,让人们明白科学家以前的猜想和创造,更加深入的把大自然的几番不同的模样描述了一遍。全书分为六部分:寥廓的宇宙、地球的大小、一个新时代的黎明、处境危险的行星、生命本身、通向我们的路。
正像《出版商周刊》说,阅读布莱森的作品,就像是在聆听一个个妙趣横生的故事。他的故事像磁铁一样吸引着我,让我了解了爱因斯坦、牛顿、弗里茨?兹威基等科学家。知道原子、铅、细菌的组成、形成部分。可以说是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这本书的有些内容让我非常地震惊,原来自己有那么多知识不知道。作为一个科学迷,必须精通各种科学奥秘,但这本书有些让我晕晕乎乎,有好多都是我看不懂的,我也没办法,只好囫囵吞枣,那些疯狂的科学家,为了荣誉而不择手段,甚至拿自己做实验,我也不敢相信牛顿也在内。毕竟这是全国著名的,特别是书背后的那些好评,让我有信心读下去,我想一生都看着这本书。买来时嫌它厚,没有图,但在看了它之后,我动心了,改变了主意,我要一辈子收藏。
其实我喜欢这本书的理由很简单。它能告诉我关于地球多大多重多老,它能抛开所谓的科学体系的划分甚至抛开科学这个概念大一统的说事儿,它还讲了很多科学家的趣事儿,他更加激发了我热爱科学的热情,让我对探索未知世界的兴趣更加浓厚。虽然已经读过很多的科普书,但我要说,《万物简史》是到目前为止,我读过的最打动人的一本科普书。
放下手中厚重的书籍,却久久不能忘怀,是科学的神奇?还是对自身的探索?在这本被美国著名媒体纽约时报称为“为万物写史,为宇宙立传”的书中,作者以一种区别于普通科普图书的通俗易懂和引人入胜方式让我们折服。
【篇十:《万物简史》读后感】
花了两三天的时间,断断续续地把以前曾浏览过的《万物简史》又读了一遍。
这部书是一本读起来令人兴致盎然的科普读物,涉及到的内容主要是下面这些:有关宇宙的无限大的世界的;有关微生物的无限小的世界的;有关地球本身的;有关人类是如何诞生的。
作者在叙述这些内容的时候,描述了有关的结论是怎样得出的来龙去脉。让我们在领略到这是一个神秘世界的同时,也让我们意识到,科学本身的发展,其实跟人类的历史一样,充满了戏剧性,充满了变数,并没有那么一条看起来非常稳健的道路,可以从过去一直通到现在。真的是鲁迅先生所说的,地球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也成了路。而且是一条荆棘遍布的路。
简单地说,这本书的内容就是在告诉我们,宇宙是多么神奇,地球是多么神奇,生命本身是多么神奇,我们也许永远都没有办法弄清楚这些神奇到底是怎么回事。而且,更重要的是,“我们能意识到周围的一切是多么的神奇”这件事本身,又有多么神奇……
所以,虽然这是一本有关科学的科普读物,读过之后,却让我这个一向自以为是无神论者的人感觉:难道真的不是上帝造就了这一切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