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们的队伍向太阳》
早上,云端露出淡淡的红光,慢慢的,一轮又大又圆的太阳升起,染出了一片片朝霞。
想起这,我便不由自主想起一本书《我们的队伍向太阳》。在这本书里,我仿佛看到了战士们保卫国家而英勇牺牲的`情景。那么多年来,为了中国以后的和平,与蒋界石斗争过多少次啊!红军们的损失也是巨大的啊!死亡了好几万人。他们经历过多少次失败呀?不过,红军并没有因为失败而低头,而让斗争画上一个“?”。“不能让蒋界石看不起中国八路军!”一股力量让大家克服了困难,战胜了自我,又爬了起来。这种精神是多么可贵,多么宝贵呀!最终,红军取得了最后的胜利。
我们的今天,不是先烈开劈出来的吗?红军用他们的热血和生命换来了祖国的繁荣富强。
但是,现在我们民族的经济、科学、军事等、还不是世界最强的国家。我们要用自己的行动,学习科学,热爱我们的祖国、建设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这是一支什么样的队伍啊!懒懒散散的,沿着河流时快时慢地走着,对每一处风景,哪怕一道河流的弯,一群休闲的鸟,几头反刍的牛,一只搁浅的小船,都要惊喜一番。欢呼且雀跃。
这就是我们!看似闲散,其实特别能战斗又特别能吃苦呢!
先说说我们的团长吧———一直被当之无愧地誉为德艺双馨的教授先生,瘦瘦的,长了一抹也如鲁迅先生一样恰如浓墨写的“一”字的胡须,只是这胡须久经岁月洗刷,墨色稀疏了一些而已,不如鲁迅先生的那般浓烈。别看他瘦,可是精干的很喔。总是一马当先地走在最前面。他是我们这支队伍当中唯一走了秋浦河、清溪河、龙须河和尧渡河,而且每一次都坚持到最后的人。他是我们的主心骨。就拿这次走尧渡河来说吧,由于一路都在修高速公路,所以我们沿河上行的时候,一路上尘土飞扬,机器隆隆,所有关于河的美好与遐想都被碾得粉碎。尽管河就在我们的身边,可是我们每一个人的心里却全都强烈地敲起了退堂鼓,而且愈敲愈响。这时,就见我们的团长,一个人勇往直前地走在最前面,把疲塌的我们远远地甩在了后面,而且充耳不闻我们的任何牢骚,只是一支离弦之箭一样地直射向前方。我们疲累而又无奈地跟在他的身后,但是我们最终走过了那一段最为艰难的旅程。当我们终于再有心情欣赏河岸的风景之时,我们是多么感激我们的团长啊!
说完团长,接着就该是我们的秘书长了。一个瘦瘦弱弱却最具艺术家气质的诗人。你也不能看他瘦喔,可是一直走得最为稳健又最为轻松的家伙呢。掀动着两条长腿,身轻如燕,一直雄纠纠,气昂昂地且走且拍照。记得去年走清溪河的时候,他背了一个硕大无比的包包。当我们疲累的时候,他就象变戏法似的一忽儿从包里掏出一袋妙脆角,一忽儿又掏出糖果、巧克力、水果,不停地补充着我们的能量,令我们的旅程有了许多意外的欣喜。他说,曾经一个带兵的说他生了一双适合当步兵的脚,从那之后,他就决定一定好好发挥他这双上天赐予他的好脚,尽可能让它能够物尽其用。哈哈。
那个穿了一件大红T恤的胖子是谁?这个昔日风光一时的诗人,昂首走在校园里,简直就是那只立在鸡群里的鹤,傲着呢!我们这些小女生也只有远远地望其项背。哈哈,想不到,他竟然也有今日,沦落到竟要和我们一起走河。因为看他体重有些超标,所以他付出的远比我们要多得多,走到疲累的`时候,就以一种舞蹈的形式在行走(尽量减少脚与地面的接触面积与接触时间,因而他几乎是跳跃着前行),可他却依然坚持,直到最后。他还是我们这支队伍当中唯一一个与团长一起走了四条河的铁杆队员呢。唉,还是只有望其项背的份。
那个体形最为瘦小的家伙是谁?这个当年的高考状元,厦门大学人类学的高才生,一个诗人,在社会这个大染缸里浸泡了十几年,竟依然本真得如一个大男孩。因为他的体质很弱,一直是我们担心的对象,可是出乎意料地他却一路坚持了下来,直到源头。尽管他一路上不停地在我耳边嘀咕,阿惠,我们打车走吧,我们打车走吧。可到了也没有去打车,而是一刻也没有放慢脚步,始终以一个最为艰难的姿势,走完全部的行程。时不时还会插科打诨地说一两个带颜色的笑话,或者吼几嗓子流行歌曲。自得其乐着呢。
又来了一个胖子,而且胖得一点也不精神,尽管他还背了一只很青春的红色包包。开头的时候,他有劲着呢。不停地用照相机拍飞着的白鸟,拍卧着的水牛,还拍走得懒洋洋的黄牛,甚至连路上打架的狗们也要拍。可待那股子新鲜劲儿过去,他就象一只被毒辣辣的太阳晒得打蔫儿的茄秧子,耷拉了脑袋,迟钝了步子,拖拖沓沓地永远在队伍的最末。而且那副样子真是人见人怜呢,恰如一个犯了错的孩子,遭了大人的责骂,可怜兮兮的,垂着个大脑袋,磨叽着大脚丫,磨磨蹭蹭地不愿回家。第一天,就在即将我们结束行程的时候,他还当了逃兵,坐了车一个人溜之乎大吉了。第二天,团长才告诉我们,与秘书长那一双天赐的善于走路的脚相反,他天生平足,天生不适宜走路!可他仍然坚持到了最后,尽管他且走且坐车。
最后一个就是我了。唯一的一名女队员,哈哈,是不是很值得骄傲啊?可别小看我喔,真正的巾帼不让须眉呢!我一直都希望着能够一生都以直立行走的姿势活着,脚下永远是不干的征泥。那几乎是我全部的生命梦想。曾经一直渴望着有一个人能如我一样愿意万水千山走遍,只要他对我说一声,LET’SGO,我们上路吧。我一定会背起行囊,永不回头。然而生活终究没有给我一个这样的人也没有给我一个这样的机会,我终究只能象普天下所有的女人一样,为一个人守一个家,为自己守一个梦想。终日烟锁秦楼,只偶或让心儿去流浪。谁会料想生命终究还有奇迹,上天会在我的生命热情没有完全燃烧之前,有幸结识同样热爱行走的持重的团长、飘逸的诗人、率真的跃子、可爱的发子、多情而又骄矜的编辑……我先生说我的前世定是一个流浪汉,今生才会如此眷恋海角天涯地走。还说我生就了一副粗壮的短腿,天生就是用来走路的。哈。精辟。
我们爱文学,爱自然界的山川河流,更爱孕育了山川河流的脚下宽厚的大地。我们爱这些远甚于爱一切人世间的名利浮华。于是我们用一种最为裸呈相见的形式与大地亲密接触,来表达我们的爱,抒发我们的文学情思。当我们走在大地之上,走在山水之间,我们的快乐无可比拟。我们拥有一切。
走,走,没有停歇。我们走我们身边的河流,我们走记录了整个徽商时代与奇迹的古徽道;我们还要走八百里皖江,我们更要去走另一条母亲河———黄河。我们是逐日的夸父。只是我们追逐的那一轮鲜活的太阳是只属于我们自己的快乐。前进,前进,我们的队伍永远向着太阳前进。
读后感的作文 篇1
孔子的《论语》语言深奥,作为一名小学生,我只知道《论语》是一本孔子和他的学生们的语录,其它的一概不知。之前我对它一点兴趣也没有,但是寒假我通过读《论语》写读后感的活动,让我对这部著作有了一点了解。
读了之后,你可以感受到孔子的政治思想和抱负,他的很多高尚品德是当今很少人有的。他不仅教会人们应该如何待人接物,而且十分严谨的规范自己,以行动来做出表率。在《论语》中还有一些特别适合小学生学习的,如:“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这句话前半句的意思是说死读书而不会思考问题,就会茫然无知而没有收获,后半句是说如果只空想而不读书,就会疑惑不解,最终一无所获。所以我们从小就要既勤于学习,又善于思考,不死读书,把书读活。还有一句:子曰“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讲的是一种重要的学习方法,我们学习了一些知识后,要反复地温习,就会有新的发现,获得更多的知识,有更多的收获,甚至最后可以成为老师去教别人了。
正如孔子所说的,我们不但要把书读活,还要反复地温习,这样才能学到更多的知识,在今后的学习中,我就要努力做到这些方面。在学数学上,不能只会死记公式,还要灵活地运用到题目里,不能同样类型题目换了个说法就不认识它了。在语文学习上,我要有耐心,把文章认真仔细的多读几遍,分析透彻作者的写作感情和所要表达的中心思想,这样就会对文章更加了解了。
总之,看完《论语》后,我受益良多,它不但对我的学习很有帮助,而且还教会了我很多做人的道理,要在适当的时候学会放弃,学会宽容,学会舍得,学会立志。它是道德与智慧的结晶,是中华文化的瑰宝。值得我们一生珍藏,一辈子去阅读。
读后感的作文 篇2
早上,云端露出淡淡的红光,慢慢的,一轮又大又圆的太阳升起,染出了一片片朝霞。 想起这,我便不由自主想起一本书《我们的队伍向太阳》。在这本书里,我仿佛看到了战士们保卫国家而英勇牺牲的情景。那么多年来,为了中国以后的和平,与蒋界石斗争过多少啊!红军们的损失也是巨大的啊!死亡了好几万人。他们经历过多少次失败呀?不过,红军并没有因为失败而低头,而让斗争画上一个“?”。“不能让蒋界石看不起中国八路军!”一股力量让大家克服了困难,战胜了自我,又爬了起来。这种精神是多么可贵,多么宝贵呀!最终,红军取得了最后的胜利。 我们的今天,不是先烈开劈出来的吗?红军用他们的热血和生命换来了祖国的繁荣富强。 但是,现在我们民族的经济、科学、军事等、还不是世界最强的国家。我们要用自己的行动,学习科学,热爱我们的祖国、建设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读后感的作文 篇3
我的爱好是看书,我有许多书,比如:《笑猫日记》《木偶奇遇记》《神话故事》等,但我最爱看的是《十万个为什么》,因为它在无形中帮助我了解到更多的知识。
记得在一个夏夜,我和爸爸在乡村散步,我看着满天的繁星突然问道:“爸爸,你知道现在天上有几种颜色吗?”爸爸不假思索地说:“三种呗,分别是黄色、湛蓝色和银白色。”我笑了笑说:“才不是呢!星星不仅有黄色还有红色、紫色、橙色和绿色......多着呢!”爸爸不解地问:“你怎么知道这么多啊?”我笑着说:“都是看书的呗!”
《十万个为什么》不仅增加了我的知识,还提高了我的修养。
以前我到动物园的时候都扔东西给动物吃,可是看过这本书之后我就不扔了,因为我知道动物是我们人类最好的朋友。
由于我经常在大人面前“露一手”,所以爸爸妈妈都叫我“小万事通”,其实这些知识都是从《十万个为什么》里学来的,所以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以后我还想要读更多的书,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读后感的作文 篇4
看完了《永远讲不完的故事》,感受极为深刻。
《永远讲不完的故事》在德国就像《西游记》在中国那样家喻户晓,这话说得一点儿没错。
今天,虽然已经进入二十一世纪,这部童话小说仍然是德国少年最喜爱的文学作品,也是充满爱心的.父母阅读和讲述最多的故事之一。
小说主人公是一个名叫巴斯蒂安的男孩,胖胖的、有点笨拙,但却很善于讲故事。一天早晨,他在上学的路上,鬼使神差地进了一家旧书店。在那里,他意外地发现了一本奇书:《永远讲不完的故事》,一种不可抗拒的魔力吸引着他。幻想王国在毁灭,天真女皇生命垂危,只要有一个人间的小孩为她起一个新的名字,她和幻想王国就都能得救了,于是,巴斯蒂安被拉进故事之中,意外地成了天真女皇和幻想王国拯救者。
天真女皇为了感谢他,答应让他实现自己在幻想王国里的一切愿望,知道他找到自己真正的愿望为止,从此,巴斯蒂安又开始了他那险象环生的漫长旅行。
看完《永远讲不完的故事》以后,我终于知道这本书的题目为什么起名为:永远讲不完的故事了,因为,幻想是永远都讲不玩的故事。
《永远讲不完的故事》是一本经典,一本不朽的名著。
我最爱这本书里无止境的幻想王国,讲不完的精彩故事!
是这本书深深的吸引了我,看得尽兴时,我就感觉自己恍如身临其境了。
我爱这本书,深深的爱。
我发现,这本书不是一个故事,而是故事套着故事,首先,它的大框架是巴斯蒂安的故事套着阿特莱尤的故事,两条故事线同步发展。
书中众多的人物和各种各样的生灵,都各有自己的故事,每一章都是一个独立的故事,每一个独立的故事中又包括许多别的故事,因为作者不得不一而再,再而三地重复说“这又是另一个故事了,我们以后再说”。
我真希望我也能去幻想王国进行一次远征,给天真女皇起一个新的名字,然后,我也能“行我所愿”!最后成功地取来生命之水,献给我的爸爸妈妈!使幻想王国和我们的世界都更加美好!
幻想是我永远讲不完的故事!
读后感的作文 篇5
母狼紫岚与公狼黑桑情投意合,它们计划夺得“狼王”之位,可是在计划实施之前,黑桑却在一次集体狩猎时死去,但所幸的是紫岚怀上了黑桑的孩子。
饥饿难忍的母狼紫岚为了顺利产下狼崽,冒险去袭击山寨中的养鹿场,靠着自己的智慧,偷袭成功,可是为了贪图那口粘稠滚烫的鹿血,不幸被狼狗发现,更为不幸的是因为屡次“失职”而在主人面前失宠的的狼狗为了重新得宠,竟欺负它是一只即将分娩的狼而穷追不舍,一场殊死搏斗拉开序幕,继而进行了一场惊心动魄的狼与狼狗的大战,可是双方正在酣战时,母狼紫岚腹中的小宝宝却要出来,紫岚靠着自己威风凛凛的狼啸和机智终于顺利产下了五只狼崽,可是又遇到了山洪突然暴发,恐惧万分而又疲惫不堪的紫岚,艰难的将五只狼崽拖回山洞,当它将最后一只狼崽叼回山洞时,这只狼崽已停止了呼吸。
剩下的四只狼崽三公一母,紫岚偏爱长子黑仔,于是它处处偏袒它,宠爱它,目的是让它狼性十足,将来夺取“狼王”之位,然而胆大妄为的黑仔居然在没有母狼保护的情况下经常到上洞外面“溜达”,终于有一天成了老雕的美食。悲痛万分的紫岚继而把精力转移到二子蓝魂的身上,以其让它来实现老公狼黑桑的“狼王”梦,蓝魂儿,好不容易有了“狼性”,却被猎人的“狼夹”夹的死死的,无奈之中的紫岚忍痛将蓝魂儿的身体咬为两段。连失三子的紫岚也真够坚强的,擦干眼泪,继续培养它的三子双毛,可是双毛从小在黑仔、蓝魂儿和母狼的淫威下长大,几乎丧失狼性,其表现甚至不如狗凶猛,紫岚不灰心,想尽一切办法培养双毛的“狼性”:它和小母狼让它捕获猎物,却不让它吃,晚上让它睡在山洞口,在它们捕获猎物饥渴难忍终于看到一泓清水时,它和小母狼媚媚敞开肚皮喝了个痛快,就是不让双毛喝,还双双跳到水里去洗澡,故意把水搅浑,即使这样,双毛依然忍受着,于是紫岚又和媚媚一起准备撒尿到水中,双毛的“狼性”终于被激发出来。可是在训练双毛“狼性”的过程中,母狼紫岚瘸了一只腿,成了残疾狼,虽然训练的结果是,它一次次被双毛诬陷,但是它依然很高兴,因为双毛终于有狼王的气质和本领了,于是紫岚故意制造事端,为双毛篡夺“王位“做着准备,终于双毛开始了和老狼王洛戛的较量,可是眼看成功在即,老狼王生命即将结束之际,老狼王洛戛的一声嗥叫,却让双毛惊慌失措地狼狈逃窜,于是双毛又成了众狼的口中美食。紫岚没有想到双毛从小养成的奴性和自卑并没有真正被克服,他只是暂时藏在了心底的某个角落,当外界具备诱发因素时,这种潜藏的很深的旧病就会复发。
母狼紫岚真称的上是一位执着而又坚强的母狼,它把狼王之梦又寄托在了小母狼媚媚的身上,虽然母狼不能成为狼王,但是它可以生狼崽,也就是说,它的狼孙可以做狼王,于是紫岚残忍的杀死了媚媚倾心的草狼吊吊,忍痛将自己钟情的卡鲁鲁让给了媚媚,并将自己的地盘拱手相送,自己则一瘸一拐的浪迹天涯,最后为了为了替狼孙清除天敌,居然假装生命奄奄一息,最后和老雕同归于尽。
母狼紫岚是一只执着的母狼,但它又是一只坚强的母狼,公狼黑桑、三只狼崽的死,都没有冲淡它的“狼王”梦,这种执着是何等珍贵、何等坚强!
读后感的作文 篇6
最近,我看了动物大王沈石溪的《最后一头战象》,里面有12个小故事,最吸引我的是《棕熊的故事》。
故事讲的是“我”和强巴去山里观察野丽。快晚上的时候,他们回去观察站,意外的发现一只还没有睁开的雌性小熊仔,经过考录,“我们”将小熊崽带回观察站,因为“我们”觉得母熊出了什么意外。十二天中的一天,熊崽睁开眼睛了,她把“我”当成妈妈,“我”也给熊仔起名为小丽丽。
一个风交电闪的晚上,母熊出现了。原来,十二天前,母熊被猎人抓住,他心里惦记着小熊崽,恨不得一巴掌拍碎拍碎笼子,可猎人看守极严,在晚上,电闪雷鸣,猎人回屋了,这是个好机会,她打碎笼子,粗暴的向“我们”要回她的小宝贝,“我们”只能将小丽丽还给母熊,可是小丽丽不认识妈妈,母熊将小丽丽强制带回家。
这几天里,小丽丽接连二三的回来找“我“,而母熊也接连二三的攻击”我“。终于有一天,母熊保护小丽丽而受重伤,找”我“将小丽丽终身托付给”我“,而且,让”我“赌咒发誓:照顾好小丽丽。
她是一位多么伟大的母亲啊,在身命中的最后一刻,将后代给托付给了“我”。还让“我“发誓:要保护小熊。多么伟大的母爱啊!
棕熊虽然暴躁,但作为母亲的她,对小熊却是如此的关怀。这让我想起一个故事:有一个年轻的妈妈,她得了癌症,她不让儿子知道,也不去做化疗,坚持边卖冷饮边培养孩子,一年过去了,儿子落榜了,她也活了下去了。第二年,儿子终于考上了大学,她也长舒了一口气,倒下,去世了。
我们的父母不就是这样的吗?可怜天下父母心。他们为了一切都为了孩子,他们的爱是无私的,不计回报。我们要好好孝敬父母,感谢他们为我们所做的一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