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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啸山庄观后感一百字汇总76条

时间:2019-02-10 15:03

一、内容简介

英格兰北部,有一座几乎与世隔绝的“呼啸山庄(Wuthering Heights)”。主人欧肖(Earnshaw)收养了一个弃儿,取名希斯克利夫(Heathcliff),让他与自己的儿女辛德雷(Hindley)和凯瑟琳(Catherine)一起生活。希斯克利夫与凯瑟琳朝夕相处并萌发了爱情,但辛德雷十分憎恶他。老欧肖死后,辛德雷不仅禁止希斯克利夫与凯瑟琳接触,还对他百般虐待和侮辱,这加剧了希斯克利夫对辛德雷的怨恨,也加深了他对凯瑟琳的爱。

一天,希斯克利夫与凯瑟琳秘密外出,认识了邻近的画眉田庄(Thrushcross Grange)的小主人埃德加·林顿(Edgar Linton)。这个温文尔雅的富家子弟倾慕凯瑟琳的美貌,向她求婚,天真幼稚的凯瑟琳同意嫁给林顿。希斯克利夫知道凯瑟琳出嫁的消息,痛不欲生,愤然出走。

数年之后,衣锦还乡的希斯克利夫要向辛德雷和林顿进行报复。辛德雷是个生活放荡的纨绔子弟,酗酒、赌博,肆意挥霍家产,终至穷困潦倒。连剩下的家产都抵押给了希斯克利夫,并沦为他的奴仆。希斯克利夫经常拜访画眉田庄,林顿的妹妹伊莎贝拉(Isabella Linton)对他倾心不已,最后随他私奔。但希斯克利夫把她囚禁在呼啸山庄并折磨她,以发泄自己强烈的怨愤。

凯瑟琳嫁给林顿以后,虽然凯、林思想分歧巨大,但由于林顿的迁就,二人生活幸福。希斯克利夫的衣锦荣归,唤醒了她曾经对野性的爱的追求。激动中她病倒了,并很快就死去了,留下一个早产的女婴——凯蒂(Cathy)。

伊莎贝拉趁乱逃了出来,来到伦敦郊外,不久生了一个男孩,取名林顿·希斯克利夫(Linton Heathcliff)。辛德雷在凯瑟琳死后不到半年便酗酒而死,而他的儿子哈里顿(Hareton)落入希斯克利夫的掌心,希斯克利夫在孩子身上进一步实施报复。12年后,伊莎贝拉病死他乡,希斯克利夫接回儿子,却非常厌恶他的羸弱、娇气。

希斯克利夫趁林顿病危之际,将凯蒂接来,并强迫她与儿子结婚。几天后,林顿死去,希斯克利夫又成了画眉田庄的主人。小希斯克利夫婚后不久也悄然死去。

这时,哈里顿已经23岁了,尽管被剥夺了受教育的权利,缺乏人间的温暖,但他敦厚忠实,风度翩翩。凯蒂对他产生了爱情。这让希斯克利夫大为恼怒,他决心拆散这对恋人。然而,当他再仔细观察他们时,昔日的凯瑟琳和他相爱时的情景浮现眼前。此时此刻,他心头的恨消退了,爱复活了,他不忍心再报复。他要去寻找凯瑟琳。在一个风雪之夜,他呼唤着凯瑟琳的名字,离开了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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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创作背景

艾米丽生性寂寞,自小内向的她,

缄默又总带着几分以男性自居的感觉,诚如夏洛蒂所说的:“她的性格是独一无二的。”少女时代,当她和姐妹们在家里“编造”故事、写诗的时候,她就显得很特别,后来收录在她们诗歌合集中艾米丽的作品总是如同波德莱尔或爱伦·坡那样被“恶”这一主题所困惑,在纯净的抒情风格之间总笼罩着一层死亡的阴影。在她写作《呼啸山庄》时,这种困惑与不安的情绪变得更加急躁,她迫切需要创造一个虚构的世界来演绎它,把自己心底几近撕裂的痛苦借小说人物之口淋漓尽致地发泄出来。因此《呼啸山庄》是饱含作者心血与情感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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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呼啸山庄》读书笔记

《呼啸山庄》通过一个爱情悲剧,向人们展示了一幅畸形社会的生活画面,勾勒了被这个畸形社会扭曲了的人性及其造成的种种可怖的事件。整个故事的情节实际上是通过四个阶段逐步铺开的:

第一阶段叙述了希斯克利夫与凯瑟琳朝夕相处的童年生活;一个弃儿和一个小姐在这种特殊环境中所形成的特殊感情,以及他们对辛德雷专横暴虐的反抗。

第二阶段着重描写凯瑟琳因为虚荣、无知和愚昧,背弃了希斯克利夫,成了画眉田庄的女主人。

第三阶段以大量笔墨描绘希斯克利夫如何在绝望中把满腔仇恨化为报仇雪耻的计谋和行动。

最后阶段尽管只交代了希斯克利夫的死亡,却突出地揭示了当他了解哈里顿和凯蒂相爱后,思想上经历的一种崭新的变化——人性的复苏,从而使这出具有恐怖色彩的爱情悲剧透露出一束令人快慰的希望之光。

因此,希斯克利夫的爱一恨一复仇一人性的复苏,既是小说的精髓,又是贯穿始终的一条红线。作者依此脉络,谋篇布局,把场景安排得变幻莫测,有时在阴云密布、鬼哭狼嚎的旷野,有时又是风狂雨骤、阴森惨暗的庭院,故事始终笼罩在一种神秘和恐怖的气氛之中。

在小说中,作者的全部心血凝聚在希斯克利夫形象的刻画上,她在这里寄托了自己的全部愤慨、同情和理想。这个被剥夺了人间温暖的弃儿在实际生活中培养了强烈的爱与憎,辛德雷的皮鞭使他尝到了人生的残酷,也教会他懂得忍气吞声的屈服无法改变自己受辱的命运。他选择了反抗。凯瑟琳曾经是他忠实的伙伴,他俩在共同的反抗中萌发了真挚的爱情。然而,凯瑟琳最后却背叛了希斯克利夫,嫁给了她不了解、也根本不爱的埃德加·林顿。造成这个爱情悲剧的直接原因是她的虚荣、无知和愚蠢,结果却葬送了自己的青春、爱情和生命,也毁了对她始终一往情深的希斯克利夫,还差一点坑害了下一代。艾米莉·勃朗特刻画这个人物时,有同情,也有愤慨;有惋惜,也有鞭笞;既哀其不幸,又怒其不争,心情是极其复杂的。

凯瑟琳的背叛及其婚后悲苦的命运,是全书最重大的转折点。它使希斯克利夫满腔的爱化为无比的恨;凯瑟琳一死,这腔仇恨火山般迸发出来,成了疯狂的复仇动力。希斯克利夫的目的达到了,他不仅让辛德雷和埃德加凄苦死去,独霸了两家庄园的产业,还让他们平白无辜的下一代也饱尝了苦果。这种疯狂的报仇泄恨,貌似悖于常理,但却淋漓尽致地表达了他非同一般的叛逆精神,这是一种特殊环境、特殊性格所决定的特殊反抗。希斯克利夫的爱情悲剧是社会的悲剧,也是时代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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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呼啸山庄读后感50篇

《呼啸山庄》是英国女作家勃朗特姐妹之一艾米莉·勃朗特的作品,是19世纪英国文学的代表作之一。

篇1:呼啸山庄读后感300字

林顿是整个故事中,唯一让人觉得比较正常的人。他是一个受过良好教育、温文尔雅的人。在家里看惯了象洋娃娃一样的女孩,凯塞琳的出现让林顿眼前一亮:他深深地爱上了这个美丽、善良、个性强烈的女孩。他的爱像温暖的阳光,柔和而不伤人;象潺潺的小溪,虽然波澜不惊,但却始终如一。

他无私地包容着凯塞琳,甚至当他觉察到了凯对希斯克利夫的强烈感情后,他依然牺牲自己的健康日夜守候在重病的凯身边,不离不弃。

凯塞琳去世后,笃信上帝的他平静地接受了这个沉重的打击,将他所有的爱和希望给了他的女儿。也正是因为他给了女儿一个健康良好的性格和心态,才使他的女儿没有被希斯克利夫的残酷折磨压垮,最终争取到了属于她自己的幸福。

其实从某种意义上说凯塞琳是幸运的,因为她这一辈子遇上了两个真正爱她的男人。但不幸的是她并没有处理好她自己和这两个男人之间的关系——她的任性和自以为是不但害了自己也害了这两个深爱她的男人。

所以说性格决定选择,选择决定命运。我们的命运是自己决定的,无论这种选择是对是错。

篇2:呼啸山庄读后感400字

林顿是整个故事中,唯一让人觉得比较正常的人。他是一个受过良好教育、温文尔雅的人。在家里看惯了象洋娃娃一样的女孩,凯塞琳的出现让林顿眼前一亮:他深深地爱上了这个美丽、善良、个性强烈的女孩。他的爱像温暖的阳光,柔和而不伤人;象潺潺的小溪,虽然波澜不惊,但却始终如一。他无私地包容着凯塞琳,甚至当他觉察到了凯对希斯克利夫的强烈感情后,他依然牺牲自己的健康日夜守候在重病的凯身边,不离不弃。凯塞琳去世后,笃信上帝的他平静地接受了这个沉重的打击,将他所有的爱和希望给了他的女儿。也正是因为他给了女儿一个健康良好的性格和心态,才使他的女儿没有被希斯克利夫的残酷折磨压垮,最终争取到了属于她自己的幸福。

其实从某种意义上说凯塞琳是幸运的,因为她这一辈子遇上了两个真正爱她的男人。但不幸的是她并没有处理好她自己和这两个男人之间的关系——她的任性和自以为是不但害了自己也害了这两个深爱她的男人。

所以说性格决定选择,选择决定命运。我们的命运是自己决定的,无论这种选择是对是错。

不可否认这一篇小说涵盖的东西远远超越了爱情的本身,它赞扬了人的美德,抨击了人心的黑暗表现了人们对美好的追求。我们从中学到的是如何把自我与他人对照来发现自己的缺点,洗却心灵的肮脏,同时也教给我们如何面对世界,如何以自己的爱来换取世界的光明。

篇3:呼啸山庄读后感500字

当爱与恨交织,结局如何?当纯真的爱情面临金钱,名利的的诱惑,为何转眼变成了赤裸裸的背叛与恶狠狠的报复?

他希斯克利夫,不过是山庄主人带回来的身份不明的孩子,可她凯瑟琳·恩萧却是山庄主人宠爱的小女儿。他们亲密无间,他们青梅竹马。本该是一段佳话,但命运总是在最幸福的时候,拿起锤子敲下去,剩下的只有满地的悲凉与心寒。他,失去宠爱后,她,嫁给了别人,他心中那么爱意被满满的仇恨蒙蔽了,禁不住想问:这是为什么?为什么幸福来的快,去的也那么快?他毫不犹豫的选择了暂时的离开,选择了报复,选择了地狱。三年过去了,他,带着满腔仇恨,带着满身财富回来了,他,狠狠地报复了,但心中却没有一丝报复了后的爽快,只有满心的难过和惆怅。当爱与恨交织在一起,结局谁人知晓?

看完整本书,心中有着一种说不出的压抑感,不禁想问,有什么东西能毁灭一段最美的爱情?金钱?利益?这些不过是表面的推辞,最大的凶手就是那颗被当时封建社会毒害的虚荣心。虚荣心是可怕的隐形敌人,它无处不在,它悄悄地藏在每个人的心中。人们潜意识认为,它一点也不可怕,就忽视了它的存在,但事实很坚定地告诉我们,它,不容忽视。

同许多名着一样,这篇故事同样发生在19世纪,我发现,那个世纪的人们,或多或少地有着很腐朽的封建思想和等级观念,那个时期的婚姻,大多为政治的婚姻?换句话说就是,有情人有多少能终成眷属呢?那时,有谁能很肯定地说,自己可以为了爱情抛弃名和利?

事实说,在封建的社会,在名与利面前,爱情不过是过眼云烟,不过是可以肆意挥霍的一样物品罢了,在这个年代,爱与恨的收尾。

篇4:呼啸山庄读后感800字

翻开《呼啸山庄》,我首先被故事中人物的家谱震惊了,欧肖家和林顿家后代的生命竟是如此的短暂,从十几岁到四十几岁,正值人生的韶华呀!我怀着沉重的心情开始了《呼啸山庄》之旅。

老欧肖一家生活在一幢拥有几百年历史的古老房子里,这座房子因为是建在狂风肆虐的山丘上,因而叫呼啸山庄。凯瑟琳和亨德雷·欧肖是欧肖的一对儿女,老欧肖收留了在利物浦繁忙街头捡到的一个脏兮兮、黑头发的吉卜赛男孩,并为他起名叫希斯克利夫。一开始,凯瑟琳和亨德雷都不喜欢希斯克利夫,在老欧肖的坚持下,一家人还是渐渐地接受了希斯克利夫,凯瑟琳和希斯克利夫成了亲密的朋友,老欧肖对希斯克利夫也是异乎寻常地喜欢,这让亨德雷开始痴妒父亲对希斯克利夫的感情,视他俩为仇敌。

老欧肖的死改变了希斯克利夫的命运,他成了一个仆人。希斯克利夫和凯瑟琳造访画眉山庄林顿家正是悲剧的开始。富有的林顿家放狗误伤了凯瑟琳使得凯瑟琳在画眉山庄休养了五个礼拜,这期间,凯瑟琳认识了林顿儿子艾加。与长着蓝眼睛,浅色头发,举止得体,将来还可以继承一大笔财产的艾加相比,希斯克利夫产生了自卑和羞愧,而他对凯瑟琳的爱却深深地熔进了血液。此时的凯瑟琳因为交了艾加这个新朋友而忽视了希斯克利夫对她的感情,她希望通过嫁给艾加,用艾加的钱来帮助希斯克利夫的错误想法更加速了悲剧的进程。希斯克利夫在娶凯瑟琳无望的背景下夫踪了四年,奋斗了四年,当他再度回到画眉山庄时,他已成了一个绅士,而凯瑟琳已成了艾加的夫人,但希斯克利夫的归来,仍然使凯瑟琳极度兴奋,她真切地希望自己的丈夫能把希斯克利夫当作朋友,然而复仇的火焰此时已在希斯克利夫的内心燃烧,他决定要报复亨德雷和艾加,然后成为呼啸山庄和画眉山庄的继承人。

被复仇火焰烧得失去了理智的希斯克利夫一步步地实施着他的复仇计划,也一步步走向了“成功”,他让他的仇敌亨德雷、艾加都死在自己的前头,然而心爱的女人凯瑟琳却也成了他复仇计划的殉葬品。希斯克利夫终于实现的自己的愿望,可他的内心却无时无刻不被凯瑟琳的魂魄牵累着,他的生命早已不属于自己,生和死只是生命存在的一种形式。

为了爱,他选择了以灵魂的欢乐扼杀了自己的肉体。

篇5:呼啸山庄读后感1000字

《呼啸山庄》的作者是艾米莉·勃朗特,她与《简·爱》的作者夏洛蒂,《艾格尼斯·格雷》的作者安妮是三姐妹,于是就被世人并称为勃朗特三姐妹。

这本小说向我们讲述了一个爱情与复仇相互交织的故事:男主人公希斯克利夫被原呼啸山庄的主人恩箫先生从利物浦大街上捡回。但是这却引来了恩箫先生的儿子辛德雷的仇恨,同时也与凯瑟琳·恩箫(恩箫先生的女儿)产生了深厚的感情。他们一天一天地长大了,希斯克利夫和凯瑟琳的感情也越来越深了,可是有一天,希斯克利夫在得知凯瑟琳因为他的贫困和出生而不能嫁给他时,他就离家出走了,而凯瑟琳则嫁给了富有,温文尔雅的埃德加·林敦(画眉山庄的主人的儿子)。几年后,希斯克利夫竟然重新回来了,并且开始了一系列的复仇行动。埃加的妹妹伊莎贝拉喜欢上了希斯克利夫并且擅自和希斯克利夫结婚了,这让她的哥哥十分生气。几个月后希斯克利夫夫人,也就是伊莎贝拉,来信了。她的信中有一句话:“我要问你两个问题:我不知道当初你住在呼啸山庄时是怎样保持人性的?希斯克利夫是疯子还是魔鬼?同时我求你告诉我,我嫁了一个什么东西?耐莉(凯瑟琳的管家)吧!”从这句话中我们就可以知道,希斯克利夫对伊莎贝拉非常不好,所以伊莎贝拉十分痛苦。前面我们也说到希斯克利夫准备了复仇的行动,也许这就是他复仇计划的第一步吧!

当伊莎贝拉写信后没多久,希斯克利夫瑟琳了,当然是偷偷地来看望的,可是就在当晚凯瑟琳生下了一个婴儿,过了两个钟头,凯瑟琳就死了。他的女儿也叫凯瑟琳,不过为了区分,我们就叫她茜吧!

后来伊莎贝拉也生下了一个孩子,叫林敦·希斯克利夫,但是伊莎贝拉却离家出走了,并且把小林顿也带走了,过了不久,凯瑟琳的哥哥,辛德雷也死了,就这样,西斯克里夫变成了呼啸山庄的新主人。但是辛德雷也有一个儿子,叫哈里顿·恩箫。

一晃12年过去了,小林顿长大了,凯茜也出落得像一个亭亭玉立的美少女,而埃德加想把小林顿接到自己家,可是没过多久就被希斯克利夫接走了,并且还想让小林敦与凯茜结婚,这也是希斯克利夫的一个阴谋!

凯茜结婚之后,就经常遭到小林敦的冷漠和希斯克利夫的谩骂。可是不久以后小林敦就死了,于是凯茜又和哈里顿慢慢成了朋友,这让希斯克利夫十分恼火,但是他阻止不了。他只好自己一个人每天晚上去凯瑟琳的坟墓,大概由于伤心过度,希斯克利夫也倒下了,在死之前他还找耐莉谈过,并表示再也不会干涉他人了。最后凯茜与哈里顿产生了感情,凯茜还当起了哈里顿的老师。总之这是一个完美的结局!

《呼啸山庄》这本书是我从《暮光之城》中看到的,《呼啸山庄》出世于1847年。当时的我很好奇,这到底是一本怎样的书能够这么吸引主人公?

《呼啸山庄》现实的永久艺术魅力,是仅仅包藏在书中的信息与谜,无论小说结构,人物形象,叙述技巧,一直都成为了西方学者钻研的对象,众说纷纭,层出不穷。

艾米莉从一开始就放弃了传统而平静的叙述手法,而是采用了顺叙和倒叙,故事在谈话和回忆中展开,第一人称的“我”,只是作为一个听众,引出了故事的渊源和历史。更多的是开头以一个客观的角度看到了相当于故事的中下段情景。

开头这一段,是“我”来到呼啸山庄的目睹,也是一段带有人情味的叙述,具有高度的象征意义。终年不断的北风,不容许山庄的树木向天穹延伸,强迫他们倒在一边。“树性”被狂暴的猛风扭曲。

这部作品里,树性就是人性的象征。呼啸山庄蔓延开的故事,人性同样终年不断的承受强暴的压力,被残酷的扭曲和摧残。

当看似主角的“我”闯进呼啸山庄,即从冰冷的自然环境闯进了同样严寒的人文环境。‘透过他惶惑的眼睛,我们看到了人类世界会变得多么凄厉、痛苦和不能容忍——当人一丧失他们美好的人性’悲哀的是,山庄这一孤独的人家,“人性”已经堕落到它的低点,不能够继续往下沉沦。

艾米莉用一个艺术家特有的锐利目光,超越曲折复杂的情节,和一般世俗的观念,去探索她最为关心的“人性”,可以说,人性的探索是贯穿全书的主线。

希思克利夫表现出对人的冷漠,让我不能理解,但是他幼时无尽的容忍却令我佩服。他身为被收养的孩子,饱受其他两个孩子的欺负,但他从不还手,使得他赢得了老人的爱戴,在老人死后成为呼啸山庄的主人。

而凯瑟琳小时候的孤傲,起初她想到瞧不起希思克利夫,常和哈利顿一起欺负她。但后来因为可怜希思克利夫,进行了“倒戈”,帮助了她。

第二代哈里顿更像是希克里的翻版,却远没有那样可怕。希克厉被人称为魔鬼,他在通往地狱的路途中的确没有一次偏离过轨迹,这不同于《基督山伯爵》里的复仇,我们会惊讶的发现,本书的主题在爱与恨两个对立而并存的情感间盘旋着。希克厉的生命来源于没有爱的起点,复仇与堕落来源于对卡瑟琳由爱生恨的承接,结束于冻结的人性中一道宣告着复苏的光芒——亦是爱。

故事即将写到结尾,希克厉的爱复苏了,在第二代孩子的生命中寻找到了自己曾经踏过的足迹。由彼此态度傲慢到相爱的小卡瑟琳和哈里顿,我们也可以发现,卡瑟琳嫁给哈里顿之后,她的全名又将恢复到母亲未出嫁的闺名 卡瑟琳·欧肖。这正是生命周而复始,爱恨循环不已的暗示,仿佛小说只是从生命永恒中截取的环节。

故事的结尾是,希克厉离开了人世,去寻找早已死去,在原野上孤单游荡的魂灵 卡瑟琳,“人们看到,这两个幽魂透过月光,彼此凝望着”,艾米莉这样交待,而年轻的小卡瑟琳和哈里顿的故事,却没有终点和续接。也许女作家期盼这纯洁而深婉的爱永远没有终点,所以才保留了这样的结尾,没有终点的爱,往往亦没有山穷水尽得一天。

“在这么安静的土地下,怎么会有长眠者不得安睡呢?”这样,挺立在风中的山庄,它取得了象征性的意义,像诗篇一样在你心中唤起了分至杳来的想象。这跟故事的真实性没有冲突,只是从另一个角度诠释了极端,苏醒,堕落,冻结和爱存在的意义。

本文是以一个听故事的形式写的,由耐莉叙述,而房客洛则是听众。这样的形式是很少见的!这本书向我们展示了希斯克利夫对凯瑟琳深深的爱以及他的一系列阴谋,但是最后他还是改邪归正了。总而言之,《呼啸山庄》不失为一本名著!

篇6:呼啸山庄读后感

《呼啸山庄》不像《简爱》那样以作家经历为蓝本,而是充满浓郁浪漫激情的虚构。它通篇像是带血腥气的恩仇故事,又像是交织激烈感情的爱情罗曼司。

小说更贯穿了一种对荒原和野性的歌颂。小说女主人公凯瑟琳在病中对保姆解说自己的梦境时说,天堂不是她的家,她一心只想回到荒原。凯瑟琳和希斯克利夫的爱情,与荒原上的石南共生,浑然天成,粗犷奔放,顽强对抗虚伪的世俗文明,宣扬人向自然的归复。

读完整篇小说,我被那种粗犷而奔放的气息深深感染,一种野性的、未开化的精神交织在凯瑟琳和希斯克利夫的爱情之中。凯瑟琳在她的从小玩伴兼女仆心中,是一个顽固不化的孩子,无理取闹,从不顾及他人的感受;而希斯克利夫,则表现的更为蛮横,粗鲁。

凯瑟琳自己也说,她喜欢他并不是因为他长得有多好看,而是因为希斯克利夫比她更像她自己。他们是两块未被雕琢的荒原上的石头,锋芒毕露。

尽管希斯克利夫有种种不是,心狠手辣;凯瑟琳也是种种傲娇,无法让人忍受,但人不得不为凯瑟琳和希斯克利夫之间深沉而强烈的爱情而感动和震撼,也被那种野性和粗犷所征服。

篇7:呼啸山庄读后感

前一段时间读了《呼啸山庄》,感觉它是一部残酷的小说。它揭示出短暂的欢乐只是永恒痛苦的回光返照。主人翁之一希刺克历夫是一个恶魔式的英雄,一种顽强力量的象征。他全部的坚毅勇猛和不屈不挠都附诸在对凯瑟琳无望的爱,以及对阻碍他的爱的现实的一切有关联者的疯狂的报复上。

他所有的动机和行为出于他生命本质的需要。可以说他的生命永远以自我为轴心,按照充足的个性化自由运转:就像是他得不到凯瑟琳的爱,就要付出一切来报复破坏他们爱情的人。

我想悲剧大约是基于对灾难的反抗,希刺克历夫在辛德雷的摧残和凯瑟琳的背弃后,在不能实现爱的欲望下,对于他生命的意义只剩下复仇。在他身上更深切的让我感受到的是灵魂和肉体被伤害,被欺凌后的扭曲。凯瑟琳是一个典型忧郁的精灵,她在爱的狂喜和巨大的激动中忧郁而终,并保持贯穿一生充满无法挣脱的精神冲突。尽管这个冲突出是她自我选择的结果……

不可否认这一篇小说涵盖的东西远远超越了爱情的本身,它赞扬了人的美德,抨击了人心的黑暗表现了人们对美好的追求。我们从中学到的是如何把自我与他人对照来发现自己的缺点,洗却心灵的肮脏,同时也教给我们如何面对世界,如何以自己的爱来换取世界的光明。

篇8:呼啸山庄读后感

俗话说“闻名丧胆”。从《呼啸山庄》闻名就知情节曲折,迎面来了阵阵狂风。主人公希刺克里夫的童年是那样的温馨,虽说是孤儿,但也获得了老庄主倍加的疼爱。但往日不同今日,以前的那是无知与天真的孩子,现在是带满仇恨种子的成人。命运对他不公平,店主的儿子在小时经常辱骂他是野孩子,还因嫉妒而打他,但这时凯莉安慰,愿和他玩。但后来她追逐“钱爱”。让这位本有埋怨的少年,变得仇恨这儿。想抱复的愿望,一直到了哈利吨的身上,让他不学无术。

即使仇恨,也不要播采。要学会做一位能忍、脚踏实地的人。

在家里,我每天都会一到家就写作业,我认为作业是固定知识的零件。但作业在写时也不一定就会一帆风顺,有时海面上的狂风暴雨与海浪冲击都是不可避免的,不可胆怯,也不可莽撞,要学会用机智的办法通过,而不是想也不想就拉警报,找人帮忙,那不是智慧,而是弱小。

在学校,同学们都十分喜爱拔河,这是一个比力气又是比毅力的游戏。在过程中,也许是自己太坚持,而手心变得伤痕累累。有的时候不出于弱小也出于减少对自己的伤害。

人要学会放弃,放弃了自己的担子不就更轻了吗?忍气吞声,忍了就会成功,不要一味的想报复,那么倒霉的是自己;人要学脚踏实地,不能像幽灵那样飘荡,而要脚踏实地的往前走,向光明走。计谋,永远是浮云,心灵要实,才会为自己再积攒些别人的另眼相看。

篇9:呼啸山庄读后感

最近,我无意中翻开了一本名叫《呼啸山住》的书。

它讲述了在一座山上的一个山庄里的故事。弃婴赫斯克莱夫在山庄里长大,却因为心爱的人要出嫁而远走他乡。三年后,赫斯克莱夫再度出现,展开了一系列的复仇计划。

初读这本书时。里面的内容很吸引我,但我还是觉得这本书有些丑陋。因为它涉及了太多的憎恶。可隐约中,我还是感到了它的美丽。尽管我这是在细细品味后发现的。这本书,这本十分吸引我的书。它的美体现在赫斯克莱夫那对爱情的不渝,体现在凯撒琳那段维美的爱情与凯撒琳的身世的不幸

赫斯克莱夫尽管在报仇时显得那么凶恶,但他也是因为爱。是因为当年他没有听完那半段话。他认为爱人违背了他,他悲痛欲绝才会这样。

凯撒琳是那么不幸,而又是那么幸运。她不幸的是,在自己刚出生的时候,母亲就因为难产死了。她的母亲也就是赫斯克莱夫的恋人。凯撒琳难逃魔掌,在一次偶然中撞倒了赫斯克莱夫,她被抢走了财产,被迫嫁给表弟,那个病得半死的人。幸运的是她碰到了赫斯克莱夫收养的,自己那个不争气的舅舅的孩子。比她大四岁的表哥_哈东。她和哈东坠入情网。后来,赫斯克莱夫也因过度思念凯撒琳的母亲_凯蒂而去世。凯撒琳收回了属于自己的一切,并和表哥结了婚,带上老仆人耐莉回到了画眉鸟山庄,再也没有去过呼啸山庄。

这本书就此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篇10:呼啸山庄读后感

我第一次看到这本书时就深深地被吸引住了,呼啸山庄,是个地方吗?在这个地方发生了一些什么值得作者记录的故事呢?

我用积攒了一星期的零花钱买下了这本书,但是搬家时的慌乱使我遗失了这本书,而在语文老师的书柜里,我竟然又看到了这本使我充满疑问和失落的书。

我借来了它并第一次翻开了这本与《简爱》齐名的书,它是艾米丽勃朗特写得一个长篇爱情小说。讲述了主人公希刺克厉夫与凯瑟琳从小的一段青梅竹马的爱情故事,却因为一些原因,凯瑟琳最终嫁给了林顿。因此希刺克厉夫就开始了的复仇计划,他娶了林顿的妹妹伊莎贝拉,这不幸的复仇棋子生下了小林顿后不久便死掉了,希刺克厉夫使小林顿与小凯蒂相爱,设法得到了呼啸山庄和画眉山庄,最终因为抢走火而死掉。

这部作品十分生动地描绘出了爱情的痛苦、迷恋、残酷和执着。甚至使人吃惊。我仿佛深入其中,为小凯蒂的一顿毒打而整晚气愤,并将处在巨大压力之下的希刺克厉夫描写得淋漓尽致。

但是他们的爱情却得到了升华,就如《呼啸山庄》这本书一样在世界文坛上闪闪发光。

篇11:呼啸山庄读后感

林顿是整个故事中,唯一让人觉得比较正常的人。他是一个受过良好教育、温文尔雅的人。在家里看惯了象洋娃娃一样的女孩,凯塞琳的出现让林顿眼前一亮:他深深地爱上了这个美丽、善良、个性强烈的女孩。他的爱像温暖的阳光,柔和而不伤人;象潺潺的小溪,虽然波澜不惊,但却始终如一。他无私地包容着凯塞琳,甚至当他觉察到了凯对希斯克利夫的强烈感情后,他依然牺牲自己的健康日夜守候在重病的凯身边,不离不弃。凯塞琳去世后,笃信上帝的他平静地接受了这个沉重的打击,将他所有的爱和希望给了他的女儿。也正是因为他给了女儿一个健康良好的性格和心态,才使他的女儿没有被希斯克利夫的残酷折磨压垮,最终争取到了属于她自己的幸福。

其实从某种意义上说凯塞琳是幸运的,因为她这一辈子遇上了两个真正爱她的男人。但不幸的是她并没有处理好她自己和这两个男人之间的关系——她的任性和自以为是不但害了自己也害了这两个深爱她的男人。

所以说性格决定选择,选择决定命运。我们的命运是自己决定的,无论这种选择是对是错。

篇12:呼啸山庄读后感

“他亲她的脸,小声说‘我要去他那儿了,你,宝贝孩子,以后也要到我们那儿去的’”那是埃德加最后的话语,说完后就不会动了,但他是幸福,他那狂喜的明亮的凝视一直延续着。那是一个被我误解的人物,不,应该说在这本书里,我的第一感觉都是错误的,曾经我以为是个好人的人,却是一个魔鬼,而我对他有偏见的人却是一个爱着妻子、爱着孩子的好人,他默默的忍受着妻子对他的折磨,他原谅了曾经伤害自己的妹妹,他一直深深的爱着自己的女儿,他真诚的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

记得在〈汤姆叔叔的小屋〉里,在一片血色的夕阳下,伊丽莎白安详的沉睡在圣克莱的怀里的那个画面,那个曾经一度的感动着我的,让我悲痛好久的画面,那个从此就在也没在我心中抹去的画面,如今看到这一幕却是那么的真切,那么的熟悉,那么的感动。这两个画面是多么的相似啊,只是一个是在女儿的面前幸福的逝去,而一个则是在父亲温暖的怀里安详的离开……

一本书读完了,我不想记住那丑恶的画面,我选择忘记呼啸山庄里的饿暴力与阴暗,而是把画眉山田庄里曾经有过的感人画面刻在心里,收藏在心中,好好的珍藏,珍藏……

篇13:呼啸山庄读后感

黑色的风灌满了整个山丘,暗色的雨击打着脆弱的土地,吞噬了一切光明与美好,吱呀作响的木质地板,空空荡荡的房间,希斯克利夫独掌烛台,眼神游移于窗外无边无垠的黑暗,黯然绝望空洞,似一只无底的黑洞,忘记了守望的理由……看《呼啸山庄》,始终是很压抑的,那个山庄,那些遥远的爱恨情仇,犹如一阵阴云在我心头不时下着苦雨。

看了书,也看了电影,虽然电影没有书中那样细腻深刻的传情与控诉,但很真实,特别是那种独特的眼神,一经触碰就似乎扎进了心里永远挥之不去。那是由于疯狂的爱的侵蚀,却更是由于受了爱的背叛而生恨的绵绵无期的折磨而造成的,总是生活在回忆的爱里,却用复仇来面对现实,从此这恨再无绝期。

“我爱他脚下的土地,他头上的天空,我爱他碰过的一切东西,他说的每一句话,我爱他所有的表情,他的一举一动,爱他的整个人,爱他的一切。”

这段话是当凯瑟琳。肖恩被丁太太问及为什么要答应埃德加。林敦的求婚时的表白,这看似感人的誓言却蕴含着所有罪恶的源泉,凯瑟琳无法克服的虚荣心使她自己得到了报应也害得身边无数的无辜者倍受煎熬。这便是她可怜可恨之处了。

“我活着的最大目的,就是他。即使别的一切全部消亡了,只要他留下来,我就能继续活下去;而要是别的一切都留下来,只要他给毁灭了,那整个世界就成了一个极其陌生的地方,我就不再像是他的一部分了。我对林敦的爱,就像林中的树叶。我很清楚,当冬天使树叶发生变化时,时光也会使叶子发生变化。而我对希刺克利夫的爱,恰似脚下恒久不变的岩石,它虽然给你的欢乐看起来很少,可是必不可少。”

这是凯瑟琳对丁恩太太说她对希思克利夫的爱时的表述,这一次我们可以相信她的话,这的确是她的真实想法,但为了物质上的虚荣她放弃了背叛了,那么她就只能在自己编织的苦网中挣扎着死去,在死之前,希刺克利夫悲愤的责备她:“你为什么欺骗你自己的心呢……你害死了你自己。……悲惨,耻辱和死亡,以及上帝或撒旦所能给的一切打击和痛苦都不能分开我们,而你,却出于你自己的心意,这样做了。”又说:“我爱害了我的人―――可是害了你的人呢?我又怎么能够爱他?”这就导致了他的悲剧的发生,只怪他的痴情与执着,他爱错了人,他开始承担自己的失误所带来的代价,又把它转嫁到别人头上,他是可怜的,也是可恨的。命运弄人,他为了他的爱情经历了人生百难,换来的只是孤独的灵魂和在那旷野上一口无人会去祭奠的苦坟而已。

只有荒野,田庄,嶙峋的石,在旷野上飞奔的爱,扑朔迷离的眷恋,交杂无续的恨。《呼啸山庄》,是那埋葬爱与恨的地方。

篇14:呼啸山庄读后感

一本散发着油墨香的《呼啸山庄》很快就读完了。看着它静静地躺在我面前,竟欲罢不能。再重读,却又是满怀遗憾地合上了书本,不论我再读多少遍,却都是同样遗憾地合上书本,恨不得自己为主人公铺设一条完美的幸福之路。

希斯克利夫和凯瑟琳的爱情是起于平淡之中,又在疯狂中谢幕。可是,一曲终了,站在一旁谢幕的只有希斯克利夫一个。当舞台上显示全剧终的时侯,希斯克利夫在萦绕着凯瑟琳气息的环境中合上了他的双眼,而一对小的凯瑟琳和希斯克利夫的甜蜜爱情又再一次上演。

也许,只是在狂风暴雨中的爱情才够激烈,才真正令人难以忘怀,可是平淡中的甜蜜又何尝不夹杂着淡淡的哀愁与彷徨?身份的悬殊,主人的阻挠,希斯克利夫难以与自己相爱的人过自由和无拘无束的生活。如果不是变故,如果不是爱情的挫伤,如果不是这仇恨的力量,希斯克利夫又怎么会生长到这般强大?

也许是上天的造化弄人,让这对热恋中的情侣因误会而分开,却又在近似痴狂的爱与恨中艰难地找寻着对方爱的痕迹。希斯克利夫用自己自私的爱毁了凯瑟琳,毁了自己至爱的尤物,也毁了自己苦苦想要找寻的爱的足迹,毁了他用爱构筑起的仇恨而坚定的信念。他想向凯瑟琳复仇,但是,当凯瑟琳的躯体渐渐冰冷的时候,在他的心里,是宁愿她痛苦地醒来。他蓦然回首,爱人已悄然远去,尽管明知生也不能在一起,因为她已是别人的妻子,但却远比天人永隔来的更好些。活着的时候,像刺猬一样竖起了全身的刺想要伤害对方,却在天人永隔的那一刹那选择原谅。对将死的人来说,死是一种多么大的解脱,死了,所有的爱和误会都不存在了。可是她有没有想过,死是对对方的一种最大的自私。而他啊,在她死了之后,没有顽强的抗击,永远只能寂寞地品尝着相思的味道,却永远无法触到自己的爱人。

这爱情啊,究竟是谁犯了错,当一切阻隔都黯然退去的时候,又不敢相信,这才是真正的爱情的结局。爱像狂风来袭,涌入心底;恨却像骤雨,把梦击碎了一地。爱情,不在乎谁是谁非,谁对谁错,一切,都像是上天的安排。再强烈的抗击也无法撼动既定的事实,岁月是最好的磨合剂,能够渐渐抚平人内心的忧伤,愈合伤口,但却永远消不了心中的那块疤,到恰当的时候,它还是会慢慢地裂开,给人以彻骨的痛。

可是,这都是为爱情所受的伤。尽管受伤,希斯克利夫还是不能放下对凯瑟琳的爱,可能这就是沉醉入迷的爱吧,唯有真爱才能做到如此。有人说,为爱情所受的伤都是甜蜜而难以忘却的,可能这就是希斯克利夫不断想着凯瑟琳,寻找着凯瑟琳,深受着它的折磨却始终不肯也不舍得放手的原因吧。

呼啸中,爱与恨交织,却,紧拉着不肯放手。

篇15:呼啸山庄读后感

在狂风暴雨的施虐下的一个山庄下,是一个关于爱、恨的故事,是魔鬼的复仇,是跨越生死的激情,是一段无法宽恕的人生。

《呼啸山庄》作为19世纪的古典文学,本应沾上那个世纪女作家通有的充满温文尔雅的贵族气息,弥漫温馨的庄园气息,带着典雅和小资品味。可当我看完这本书后,才知道这是19世纪的一朵充满无穷魅力的奇葩。

旷野,西风,远处的城镇,折的杂草,崎岖的地形,苍凉的日落,避世的生活,艰辛的奔波,寂寞的岁月,艾米莉勃朗特的一切,没有荣耀,——至少在她生的日子里——梦想夭折,饱尝世事无常,造化弄人。这位才华横溢而早逝的女子绝不会想到,她死后,自己唯一的小说《呼啸山庄》会被后人誉为“最奇特的小说”且成为十九世纪英国文学史上绝色异彩的一粒宝石,直至今日,仍以其奇丽动人的光彩使无数读者为之折服,深深惊叹于它非凡的艺术魅力

《呼啸山庄》是一部完全不同于当时流行的作品,他没有经过城市的熏陶和浸染,是完全用山乡荒原的自然协调绘成的。故事的背景是一片狂风呼啸的山原,故事的人物保留着大自然的风貌和原始的本性:质朴,粗纩,刚强,感情奔放不羁,举止疯狂无度,不过一切地爱,又不计后果的恨,这在温文尔雅的慊慊君子看来,自然显得野蛮而奇特。

他希斯克利夫,不过是山庄主人带回来的身份不明的孩子,可她凯瑟琳·恩萧却是山庄主人宠爱的小女儿。他们亲密无间,他们青梅竹马。本该是一段佳话,但命运总是在最幸福的时候,拿起锤子敲下去,剩下的只有满地的悲凉与心寒。他,失去宠爱后,她,嫁给了别人,他心中那么爱意被满满的仇恨蒙蔽了,禁不住想问:这是为什么?为什么幸福来的快,去的也那么快?他毫不犹豫的选择了暂时的离开,选择了报复,选择了地狱。三年过去了,他,带着满腔仇恨,带着满身财富回来了,他,狠狠地报复了。

这种疯狂的报仇泄恨,貌似悖于常理,但却淋漓尽致地表达了他非同一般的叛逆精神,这是一种特殊环境、特殊性格所决定的特殊反抗。希斯克利夫的爱情悲剧是社会的悲剧,也是时代的悲剧。《呼啸山庄》的故事是以希斯克利夫达到复仇目的而自杀告终的。他的死是一种殉情,表达了他对凯瑟琳生死不渝的爱,一种生不能同衾、死也求同穴的爱的追求。而他临死前放弃了在下一代身上报复的念头,表明他的天性本来是善良的,只是由于残酷的现实扭曲了他的天性,迫使他变得暴虐无情。这种人性的复苏是一种精神上的升华,闪耀着作者人道主义的理想。

在维多利亚时代,贵族富豪踌躇满志,身份第一,金钱至上,人们的精神受到压制,人性被残酷的扭曲,于是具有强烈的反派意识,和自由思想的艾米莉,便通过作品,对罪恶现象给予揭露,把自己的正义,激情,愤怒溶入作品。最终,希思克利夫的爱毕竟还是战胜了自己的恨,当他的复仇计划一一实现时,他并没有胜利的喜悦,还是在茫茫草原上漫游,最终安然死去,这样一个饱受苦难与屈辱的人物,对爱情至死不渝的渴求和命运不屈不挠的抗争,让人读来一阵苍凉与悲壮。

艾米莉特意营造出诡异的梦魇般的夸张氛围。有些情节似乎带有非现实世界的蹊跷神秘。灵魂,呓语,幻象,噩梦使故事有了传奇色彩,淋漓尽致的展现了最深的迷恋,最痴的执著,最痛苦的挣扎。风雨,暴雪,黑夜,自然的野性与人物激荡的情怀相得映彰,荒凉的旷野深远多变,阴郁悲怆,突显了人物性格,展现来自人性的深沉之爱,让主人公像大自然一样野性无常深邃无边的爱深入人心,强烈的撼动着人的灵魂。

篇16:呼啸山庄读后感

从来没有一本书会让我如此艰难地看下去2000年买的中英对照版的我先读完中文然后再看英文昨晚终于看完了五年时间看完一本书对我是从来没有过的晚上一个人看上几页特别是英文的如果看不下去了睡意就会来临睡觉前看书真的有催眠作用。

要看一本书首先得了解作者(转摘):

艾米莉·勃朗特生前寂寞和姐姐夏洛蒂一样她是个没见过多大世面的英国北部小郡牧师家的女儿凭着幻想与激情写作她也用一个男性化的笔名“埃律斯·贝尔”发表作品可是当她的《呼啸山庄》继姐姐的《简·爱》问世后却没能像《简·爱》那样得到热烈的回应相反它遇到了普遍的冷淡和几篇严厉贬抑的评论有一篇刻薄的评论甚至说:“是哪一个人写出这样一部作品来他怎么写了十来章居然没有自杀?”这是一本可怕的、令人痛苦、强有力而又充满激情的书这与它年轻的作者本身的性格与才华不无关系。

艾米莉自小内向缄默又总带着几分男性自居感诚如夏洛蒂所说的;“她比男人还要刚强比小孩还要单纯她的性格是独一无二的。”在少女时代当她和姐妹们关在家里“编造”故事写诗的时候她就显现出一种内涵更深的倾向收录在她们诗歌合集(此书初版仅售出2册)中艾米莉的作品总是如同波德莱尔或爱伦·坡那样困惑于恶这一问题在那纯洁的抒情风格之间总徘徊着死亡的阴影。到《呼啸山庄》动笔时这种困惑与不安变得急不可耐她迫切需要创造一个虚构的世界来演示它把自己心底几近撕裂的痛苦借小说人物之口倾吐放在我眼前的这一部《呼啸山庄》显得与众不同:

它狂放不羁的浪漫主义风格源自于人物“爱”与“恨”的极端的冲突而在希克厉和凯瑟琳这对旷世情侣身上极度的爱中混合着极度的恨失去凯瑟琳使希克厉成为一个复仇狂。加之作者把故事背景放置在一个封闭的小社会——两个山庄和开放的大自然——荒原之中整个小说的情境就格外地“戏剧化”阴冷而暴力神秘怪烈又隐含着神圣的温情。

其次女作家放弃了那种从头说起原原本本的叙事手法19世纪的女作家像她姐姐写《简·爱》奥斯丁写《傲慢与偏见》都采用的是这样一种易于为大众接受的传统手法艾米莉则为了讲清楚发生在两代人身上的复杂故事别出心裁地采用了当时少见的“戏剧性结构”借用了一位闯入呼啸山庄的陌生人洛克乌先生之耳目从故事的中间切入这时候女主人公凯瑟琳已死去希克厉正处于极度暴虐地惩罚两家族的第二代的时候这就设置了一个巨大的悬念使读者急于追索事情的前因又时时关注着人物未来的命运。当然对于当时读惯古典小说的人们来说接受这种叙事系统是有些吃力的以致于有人指责此书“七拼八凑不成体统”。

篇17:呼啸山庄读后感

有不计其数的人把《呼啸山庄》说成是复杂的心理悬疑小说或是探索人性和伦理的著作,而在我看来,《呼啸山庄》说的就是终归是一场爱和爱的呼啸。

年少轻狂的希斯克利夫与同样年少轻狂的凯瑟琳相爱,却在复杂的世俗背景下被迫分离。凯瑟琳的爱情苦果让希斯克利夫的情感世界崩裂,从此他尽余生之力实施一场灾难性的复仇,这场复仇之火几乎燃尽了一切温情、希冀和生命,而作为最后的赢家,希斯克利夫对也无法逃脱他死于爱的梦靥。

欧美文学界称《呼啸山庄》是一部“人间情爱的宏伟史诗。”的确,凯瑟琳说“在这个世界上,我最大的悲苦就是希斯克利夫的悲苦,我活着的最大目的就是他。我对希斯克利夫的爱,恰似脚下恒久不变的岩石,我就是希斯克利夫!他并不是作为一种乐趣,而是作为我自身存在在我心中!”希斯克利夫则说“两个词就可以概括我的未来了:死亡和地狱。失去了她,活着也在地狱里。”凯瑟琳在希斯克利夫沸腾的灵魂里看到自己的倒影,而希斯克利夫把凯瑟琳的爱视为生命。这种灵魂交叠的爱,光辉而壮烈。我们不能说这是最美好的爱情,但至少,它是最纯粹的,并且饱含着力量,正是这力量在背叛面前掀起疾风骤雨似的报复,毁灭生命同时升腾爱情。因此在我看来,书中所谓的仇恨、狂放、扭曲、残暴以及一切有悖于人伦道德的手段,都源于他们之间那场因为刻骨铭心所以山呼海啸的爱情。

《呼啸山庄》是一部漩涡似的小说。在《呼啸山庄》里,作者以全部的心血铸造的主人公希斯克利夫就是一个典型的漩涡中的矛盾结合体。希斯克利夫在漩涡里挣扎于生命和爱情,而我们,每一个读书的人,在这个漩涡里挣扎于对主人公的无限的热爱和仇恨。

《呼啸山庄》不是一部令人窒息的惨剧。在希斯克利夫与凯瑟琳残酷爱情的余味中保存了新生的希冀,那就是山庄的后代、哈里顿与小凯瑟琳的爱情,它幸存于复仇的火焰里并且健康茁壮、生气勃勃。我想这爱情的幼苗,是作者赐予读者的最后的美好想象,让我们在无尽的忧愤和挣扎里停下脚步,再次嗅到生命与爱的清香。

或许《呼啸山庄》要教给我们的有很多,譬如坚守尊严的崇高、信奉理性的高贵、恪守心灵的自由等等。然而当我们合上书之后,真正为之动容的不是这些哲思,而是故事本身以及它所引出的绵绵遗恨。

除了那些人生教训,《呼啸山庄》给我们的更多是一种感觉,那就是在你合上书低头沉吟的那一刻,或许你会在一瞬间突然觉得,那种撩人的璀璨的山呼海啸的爱正在书中所写的那种盛放着石楠的荒原上,萌生着、铺陈着、燃烧着、呼啸着,滚滚而来……

篇18:呼啸山庄读后感

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呼啸山庄》,原著版本的。因为我以前读过简写版本的。所以对有个大致的了解。

这本书是由英国的勃朗特三姐妹之一的艾米莉写的。这本书被认为是世界的文学经典名著,自从问世以来一直倍受称赞。这本书的主要内容讲的是本书主人公希刺克厉夫与收养他的呼啸山庄的主人的女儿相爱,却因为社会地位悬殊而不能在一起。过了两三年,希刺克厉夫重新会回到山庄,对夺走他爱情与幸福的人进行了残酷的报复。报复虽然成功了,但是他却并不快乐。最后在痛苦中悲惨死去,留下了一个令人伤感的故事。读到这里,我想问一声为什么恨,可以把白变成黑,可以把兔子变成狮子,把圣徒变成魔鬼。

为什么希刺克厉夫要报仇呢因为恨吗那恨到最后要悲惨的死去又有什么价值……收起自己的恨,也就是写《呼啸山庄》的目的。

《呼啸山庄》出版后一直被人认为是英国文学史上一部“最奇特的小说”,是一部“奥秘莫测”的“怪书”。原因在于它一反同时代作品普遍存在的伤感主义情调,而以强烈的爱、狂暴的恨及由之而起的无情的报复,取代了低沉的伤感和忧郁。它宛如一首奇特的抒情诗,字里行间充满着丰富的想象和狂飙般猛烈的情感,具有震撼人心的艺术力量。

篇19:呼啸山庄读后感

很多时候,回忆曾经的过往,天空总会是一片灰色。压抑的时候,并不觉出它的压抑,只是当压抑过后再回首,总觉得那时候的伤痛,隐忍着流传红色的血液,惨烈地撕扯着。

那座雪夜中鬼魅的召唤圣灵的呼啸山庄,那些挣扎在道德底线上痛苦却又畸形的快乐的人们。

每一次看到希斯克里夫这个名字,总觉得那字字都透着残忍,暴戾。还几分的又一张发黄的英文报纸上面的一句话:“一个在童年时代就遭遇不公的人,他的人格还能有多么积极向上呢?”仿佛法老的咒语,缚住了本应该高兴快活的小希斯克里夫,强硬粗鲁的将仇恨灌入一个幼嫩到甚至惹人怜爱的心。有的时候总是在想,到底是谁会了希斯克里夫,是老恩肖,是约瑟夫,还是亨德利?后来看到那一晚上的暴雨雷电,我懂了,在呼啸山庄,除了那可爱的她爱着的姑娘,希斯克里夫,他什么也没有。一个人可以被侮辱,可以被打压,却不能被此生最真实的爱所背叛。那高背椅子后,孤独而又冰冷的灵魂,隐隐的触伤人心。那是怎样的人啊,爱的时候,令人窒息,恨的时候呢,又叫人深深的恐惧。他就如同一座阴云,他离开了。仿佛一切都没有了阴郁,呼啸山庄依旧一如既往的麻木着,酒气熏人,可我们美丽的凯西·恩肖,却住在那好像永远都只有阳光的画眉山庄,与她优雅绅士的丈夫快乐依偎。但,那只是仿佛。

凯西的裙带纯净漂亮,“在整个教区里,就属她的眼睛最漂亮,她的微笑最甜蜜,她的脚步最轻盈。”看起来活泼快乐的小姑娘,她就真的活泼快乐吗?就像所有的女孩子一样,凯西是虚荣的,只是那虚荣遇上了希斯克里夫,她便害了两个炼狱中苦苦煎熬的人儿,生生拆散了一对明明爱另一个胜过爱自己的恋人。一个人可以逃脱命运的安排,可以逃脱每一个残暴的敌人,却万万逃不脱自己的心。真正理解着爱着凯西的,或许只有希斯克里夫吧?!我始终难以承认内莉是凯西的朋友。一个朋友,她不应该在看到朋友人格迷途时漠然以待,一个朋友,她不因该在朋友矛盾痛苦时冷言冷语。所以凯西,她是那样的可怜,不同于希斯克里夫的可怜。她的人生处处是矛盾,希斯克里夫早已对人生恨得彻底,他可以将全部的爱都只寄托在她的身上,爱着她,让她去感觉的每一寸心跳,虽然他不说,可是她会懂。而凯西呢,没有一个朋友,可以让她倾吐内心的压抑。她火一般的渴望着,渴望着可以向一个人敞开心扉。可是没有,没有一个人,包括希斯克里夫,包括她绅士优雅的丈夫---埃德加·林敦。凯西·恩肖,她本来是那么天真纯净的姑娘,即使生活在令人发疯的呼啸山庄,也都是那么的热情和善于爱。只是生活呵,它总是不住的用体面的生活来迷花了人眼。

在那些反着腐烂气味的子句中,在哪做氤氲漫步的山庄中,所有的人都期盼着,期盼着阳光降临,期盼着被宽恕,可是所有的人都不知道,遮住那阳光的啊,恰恰是他们自己。

凯西,它具有人世间最为高贵的品质……在绝望中爱。

只有爱才可以去感化,惨烈着充满着绝望的压抑。

篇20:呼啸山庄读后感

《呼啸山庄》讲述了呼啸山庄的恩萧家族和画眉山庄的林顿家族之间的故事。

西斯克利夫是老恩萧收养的孤儿,遭到老恩萧的儿子辛德雷的仇视,但他女儿凯茜喜欢他。凯茜虽深爱着西斯克利夫,但由于地位的差异而无法表白。西斯克立夫愤然出走,发誓报复。

当西斯克利夫回来时,凯茜已嫁给了画眉山庄的主人埃德加?林顿。西斯克利夫先使辛德雷破了产,接着又骗娶了埃德加的妹妹,企图占领画眉山庄。

不久,辛德雷、凯茜、伊沙贝拉、埃德加先后去世,西斯克利夫就奴役辛德雷的儿子哈里顿和埃德加的女儿凯瑟琳,甚至对自己与伊莎贝拉所生的儿子林顿也恨之入骨。

西斯克利夫虽然达到了复仇的愿望,但并不感到高兴,于是在一个风雨之夜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去和他魂牵梦系的凯茜相会。

《呼啸山庄》通过一个爱情悲剧,向人们展示了一幅畸形社会的生活画面,勾勒了被这个畸形社会扭曲了的人性及其造成的种种可怖的事件。整个故事的情节实际上是通过四个阶段逐步铺开的:

第一阶段叙述了希斯克利夫与凯瑟琳朝夕相处的童年生活;一个弃儿和一个小姐在这种特殊环境中所形成的特殊感情,以及他们对辛德雷专横暴虐的反抗。

第二阶段着重描写凯瑟琳因为虚荣、无知和愚昧,背弃了希斯克利夫,成了画眉田庄的女主人。

第三阶段以大量笔墨描绘希斯克利夫如何在绝望中把满腔仇恨化为报仇雪耻的计谋和行动。

最后阶段尽管只交代了希斯克利夫的死亡,却突出地揭示了当他了解哈里顿和凯蒂相爱后,思想上经历的一种崭新的变化--人性的复苏,从而使这出具有恐怖色彩的爱情悲剧透露出一束令人快慰的希望之光。

因此,希斯克利夫的爱一恨一复仇一人性的复苏,既是小说的精髓,又是贯穿始终的一条红线。作者依此脉络,谋篇布局,把场景安排得变幻莫测,有时在阴云密布、鬼哭狼嚎的旷野,有时又是风狂雨骤、阴森惨暗的庭院,故事始终笼罩在一种神秘和恐怖的气氛之中。

在小说中,作者的全部心血凝聚在希斯克利夫形象的刻画上,她在这里寄托了自己的全部愤慨、同情和理想。这个被剥夺了人间温暖的弃儿在实际生活中培养了强烈的爱与憎,辛德雷的皮鞭使他尝到了人生的残酷,也教会他懂得忍气吞声的屈服无法改变自己受辱的命运。他选择了反抗。凯瑟琳曾经是他忠实的伙伴,他俩在共同的反抗中萌发了真挚的爱情。然而,凯瑟琳最后却背叛了希斯克利夫,嫁给了她不了解、也根本不爱的埃德加·林顿。造成这个爱情悲剧的直接原因是她的虚荣、无知和愚蠢,结果却葬送了自己的青春、爱情和生命,也毁了对她始终一往情深的希斯克利夫,还差一点坑害了下一代。艾米莉·勃朗特刻画这个人物时,有同情,也有愤慨;有惋惜,也有鞭笞;既哀其不幸,又怒其不争,心情是极其复杂的。

凯瑟琳的背叛及其婚后悲苦的命运,是全书最重大的转折点。它使希斯克利夫满腔的爱化为无比的恨;凯瑟琳一死,这腔仇恨火山般迸发出来,成了疯狂的复仇动力。希斯克利夫的目的达到了,他不仅让辛德雷和埃德加凄苦死去,独霸了两家庄园的产业,还让他们平白无辜的下一代也饱尝了苦果。这种疯狂的报仇泄恨,貌似悖于常理,但却淋漓尽致地表达了他非同一般的叛逆精神,这是一种特殊环境、特殊性格所决定的特殊反抗。希斯克利夫的爱情悲剧是社会的悲剧,也是时代的悲剧。

《呼啸山庄》的故事是以希斯克利夫达到复仇目的而自杀告终的。他的死是一种殉情,表达了他对凯瑟琳生死不渝的爱,一种生不能同衾、死也求同穴的爱的追求。而他临死前放弃了在下一代身上报复的念头,表明他的天性本来是善良的,只是由于残酷的现实扭曲了他的天性,迫使他变得暴虐无情。这种人性的复苏是一种精神上的升华,闪耀着作者人道主义的理想。

《呼啸山庄》出版后一直被人认为是英国文学史上一部“最奇特的小说”,是一部“奥秘莫测”的“怪书”。原因在于它一反同时代作品普遍存在的伤感主义情调,而以强烈的爱、狂暴的恨及由之而起的无情的报复,取代了低沉的伤感和忧郁。它宛如一首奇特的抒情诗,字里行间充满着丰富的想象和狂飙般猛烈的情感,具有震撼人心的艺术力量。

《呼啸山庄》通过一个爱情悲剧,向人们展示了一幅畸形社会的生活画面,勾勒了被这个畸形社会扭曲了的人性及其造成的种种可怖的事件,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呼啸山庄的读后感作文集锦吧!

篇21:呼啸山庄读后感

这几天海拉尔的天气开始多风学校的事也开始多了起来。值班很无聊决定不去网吧开始阅读。记得上回和几个朋友一起去成吉思汗广场完我们几个侃大山聊到一些外国的名著大家了的不行回头想一想一本《红楼梦》百年名著居然养活一大帮所谓“红学”的专家。所以决定抽出时间去图书馆翻翻以前看过的或没看过的外国文学以度这多风的春天。

《呼啸山庄》以前看的时候是英文版的不过短而精。没有这么多的体会但严格的说这是部残酷的小说。

短暂的欢乐只是永恒痛苦的回光返照人生爱恋的迷狂和仇恨的暴虐在书里奇怪的集合。披着山林野气的凯瑟琳心于浑身黝黑顽固不化的希刺克历夫却又听凭一点点的虚荣似的与上流社会的林少爷定婚招惹出几代人都无法偿还的灵魂债。

希刺克历夫一个恶魔式的英雄一种顽强力量的象征。他全部的坚毅勇猛和不屈不挠都附诸在对凯瑟琳无望的爱以及对阻碍爱的现实的一切有关联者的疯狂的报复上。他所有的动机和行为出于他生命本质的需要。可以说他的生命永远以自我为轴心按照充足的个性化自由运转:就像是他得不到凯瑟琳的爱就要付出一切来报复破坏他们爱情的人。在书上是这样描述到:“两个词可以概括我的未来——死亡或者地狱失去她后生存将是地狱”!希刺克历夫生命的本能在爱的名义下被扭曲而死亡这种自毁力量接替而上…。

我想悲剧大约是基于对灾难的反抗希刺克历夫在辛德雷的摧残和凯瑟琳的背弃后在不能实现爱的欲望下对于他生命的意义只剩下复仇。

看到这里有种心寒《呼啸山庄》至此已被他建筑成了充满阴郁 凶残气氛的非人性 给理性的世界。在他身上更深切的让我感受到的是灵魂和肉体被伤害被xx后的扭曲。

整个文学在当年席卷欧洲整整一个世纪的忧郁的情调凯瑟琳是一个典型忧郁的精灵她在爱的狂喜和巨大的激动中由于而终并保持贯穿一生充满无法挣脱的精神冲突。尽管这个冲突出自她自我的选择结果…。

忽然我的内心中由然而生:自己和某人格人也是…。

唉回到书上看看这段蛮喜欢——“尽管现象界杂器不断变动但生命归根结底是完美的。具有不可摧毁的力量宇宙的意志不容许任何事物静止不动它要求不断毁灭同时不断更生“

不可否认这一篇小说涵盖的东西远远超越了爱情的本身它赞扬了人的美德抨击了人心的黑暗用世俗的生活画卷了他们对美好的追求。我们从中学到的是如何把自我与他人对照来发现自己的缺点洗却心灵的肮脏同时也教给我们如何面对世界如何以自己的爱来换取世界的光明。这样我们在迈向文明生活和爱情社会的路上看到的正式新生命的不屈再生。

篇22:呼啸山庄读后感

读完《呼啸山庄》,合上书本,心生一种感慨:心怀仇恨的人是永远得不到快乐的。

对于希刺克厉夫,到底是应该怀着一颗怎样的心来读他呢?是可怜,可恶,还是可气?可怜的是他这样一个吉卜赛的弃儿在呼啸山庄里备受冷眼和唾弃,就连唯一和他相恋的凯瑟琳最后也要离他而去。我觉得,造成希刺克厉夫那种阴险、冷峻性格的原因,和他从小所处的那种毫无人情味的环境有很大关系。可恶的是当他外出支付再次回到山庄时,他去对周围的人开展一连串的报复,令人不寒而栗。他对凯瑟琳极端的爱转变为极端的恨,他恨林惇,恨辛德雷,他想尽一切办法是他们遭受痛苦,甚至无辜的凯蒂也要卷入这场可怕的无休止的复仇中来,成为希刺克厉夫复仇的工具。可气的是希刺克厉夫对自己的亲生儿子也没有尽到一丝做父亲的责任。他只是把小林惇当成自己豢养的小兽,得到了画眉山庄之后,他爱的人或许只有他自己,又或许,他连自己也不爱。他的一生,只是活在无休止的仇恨当中。他的残酷与执著换来的只有孤独终老这个结果。希刺克厉夫死了,他和凯瑟琳的灵魂终于不再孤独,而在黑夜的旷野上,山岩下散步。

作为小说的女主人公,在凯瑟琳的身上,我看到了她的踌躇和疯狂。面对希刺克厉夫和埃德加,究竟是选择带给她无尽快乐和烦恼的他?还是选择文雅沉静的他?我觉得凯瑟琳最终的选择是对的,希刺克厉夫的性格过于阴险冷酷,他极强的自尊心下面掩盖的是可怕的自卑。他不容许任何人和他分享凯瑟琳。但是,凯瑟琳不属于任何人,她是一个完完整整属于自己的人。所以,希刺克厉夫和凯瑟琳悲剧的结尾像一杯烈酒,而埃德加则更像一杯醇厚的茶。他的性格要平和许多,我觉得只有他才能包容凯瑟琳飞扬跋扈的性格,而且,他们俩的社会地位,所接触的人和事、对事物的看法都有很多相同的地方。只有这样,爱情才能走得更远。

凯蒂在埃德加的呵护下健康的成长,在她的身上,同样具有凯瑟琳那种敢爱敢恨、反压迫、争幸福的精神,她是一只自由不羁的野马。敢于追逐自己想要的幸福,喜爱林惇,她就想尽一切办法和他见面、通信。当发现胆小懦弱、永远寄生在父亲的温室中的林惇并不适合她时,便勇敢的放手。她小小年纪便遭遇那么多的变故:父亲离世、被迫嫁给林惇。画眉山庄也被希刺克厉夫抢走,随后林惇也死去,但这些遭遇并没有将她打垮,她仍然坚强乐观的活着,认真过好每一天。最后,她和质朴善良的哈里顿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故事在女仆的回忆中开始,又在回忆中落下帷幕。只要我们乐观坚强的过好每一天,相信每一个故事都会有一个幸福快乐的结局。

篇23:呼啸山庄读后感

《呼啸山庄》的作者是爱米莉。勃朗特,主要讲述了一个令人十分神伤的故事:一位吉卜赛少年希斯克里夫被呼啸山庄的主人收养。他与主人的女儿凯瑟琳情意相投,萌生了爱情,但是最终因地位悬殊未能如愿。于是希思克利夫愤而出走,而凯瑟琳则嫁给了画眉山庄的林顿少爷。数年之后,希思克利夫又返回了呼啸山庄,开始了它的疯狂的报复和复仇计划,最终如愿以偿的做了两家庄园的主人。但是复仇并没有带给他预期的快乐,他最终精神分裂,郁郁而终。

读《呼啸山庄》的时候我的感觉很深刻,故事的核心是复仇,故事里的主人公为生计而复仇、为爱情而复仇、为屈辱而复仇、为死亡而复仇。他似乎是一个为复仇而活着的人,而从作者为他安排的“黑得像魔鬼般的皮肤”和“遭透了的粗口”中也可以看出。但希思克利夫对凯瑟琳的爱是残酷的,但总有一种神秘感,我想如果为这种爱保留一点点空间会更好。

我想《呼啸山庄》给人带来的是一种恐怖感,很阴森,也很吓人,而与它并存的也仿佛有一种莎士比亚戏剧的忧伤和古希腊神话的神秘的气息,就像《罗密欧与朱丽叶》这本书虽然是个悲剧,却总有那么一种神秘感,《呼啸山庄》也是一样,感情也是那么的复杂。

我想作者也许只是通过这样一种形式,来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复仇,是永没休止的。其实面对那些所谓的“深仇大恨”我们到底需要复仇吗?复仇后,就能过得安心吗?看着复仇后的人们,他们的胸前都有一个印记,而他们的脸上,不会有快乐的表情……。这让我不由自主的想起47年前爆发的那一场让世界上的每一个人都刻骨铭心的战争,杀戮、流血、毁灭、血肉横飞、流离失所……我所能想到的属于那个时代的形容词永远都是那么的血腥,那么的残酷。那么如果有一天,我们把这种民族间的仇恨上升为再一次的战争,我想我们也就把自己也把人类引上了一条复仇的不归路。“冤冤相报何时了”这是古人给我们留下的经验和教训。

每个人,都有一段历史,一个人活着,在这个世界倔强的活着的目的也许只有一个——和命运挑战。暴风雨是会有结束的那一刻,退一步真的会海阔天空。所以,我们不能憎恨,因为仇恨,而让自己成为一个间接凶手,更不能为了复仇而活着,否则,我们也将会堕落,也将会成为一个精神上的失败者。

篇24:呼啸山庄读后感

一部让我感觉值得反复玩味的小说。个人喜欢吧,除了鲁迅的小说,我基本上很少看小说,但挺幸运的,《呼啸山庄》是唯一一部让我看了三遍的小说,只感觉,里面的情节就像是一部完整的精致的电影,似乎里面每一个人都是活生生,虽然有些地方因为当时社会的原因我到现在仍然不能理解,有一些难以理解的想法与做法出现于作品之中,但是整体错综复杂又富有时间节奏性的情节安排使人感触良多,挺耐人寻味,冷漠的基调充斥整篇小说,但是对白与情景结合的很好,不会使人感到语言苍白、单调,每一句都挺有意味,比如那些对白过后的冷冰冰的沉默,不会觉得缺少什么,在主人公思考的时候,读者也同时被引发进行思考,这就是她的魅力。

《呼啸山庄》是一部生动、现实的家族史的反应,主线失去爱情,受到贵族社会残害的主人公的报复过程,整部小说情调冰冷,充满暗地里的勾心斗角,却又包含着执着于爱情的精神。主人公西斯克里夫不惜以所恨之人的生命和后代作为代价为自己的报复计划铺垫,而他又一生执着于对庄园老主人的女儿凯瑟琳的爱,驱除抢走自己所爱之人的画眉山庄的主人,便是西斯克里夫的目标之一。而西斯克里夫一生要报复的对象,归纳便是使他从小受到压迫,从小被贵族看不起,从小被侮辱,被夺走的人身自由与恋爱自由的贵族社会制度。

不知道怎么表达,看完所有的篇章,你会感觉不知道怎么评价主人公,不管是一生只为报复不惜利用自己和仇人孩子做代价的西斯克里夫,还是怀着对西斯克里夫的爱意却嫁给画眉山庄主人,经常是对自己犹豫不定的凯瑟琳,还是对凯瑟琳万般爱护万般珍惜的画眉山庄主人,似乎没有词语可以评价她们的做法与想法。

例如:西斯克里夫有很邪恶的一面,而他这些邪恶又很合理地源于他曾受到的伤害和对凯瑟琳执着的爱,这不能简单的说他是坏还是好!!任何角色,不关事主角还是配角,都不能简单的定义是坏是好,看的还是那个社会那个时代,贵族的思想,阶级的分界,种种社会环境的总体原因造成。这样的小说,这样的角色,这样的人,这样的社会,各自都有各自的想法,希望大家去看看,可以交流交流!

篇25:呼啸山庄读后感

“难道爱一个人就要恨吗?”我读完《呼啸山庄》后,常常一个人坐在南湖岸边反思,《呼啸山庄》读书笔记1500字。每次读完一本名著,总是怀揣着复杂的心情纠结了很久。这次也不例外,读完《呼啸山庄》后,曾经何时,感动、震撼、惊讶、忐忑、困惑……都一下子涌现出了我的心头。而我整个人感觉就像爆炸了一番,内心同主人公一起纠结、郁闷、愤恨、爱……

枯草蓬飞,北风呼啸,山路崎岖,雾夜降临了呼啸山庄。如此安静,一个与尘世喧嚣隔绝的山头。如此凄凉,一个与阴冷黑暗拥抱的山庄。就这这间富有浓厚浪漫主义色彩的小屋里,艾米丽?勃朗特用她最尖锐的笔刻画出了一个刺痛着无数读者心的传奇故事。

这是一个爱情和复仇的故事。呼啸山庄的主人,乡绅欧肖先生带回来了一个身份不明的孩子,取名希斯克利夫,他夺取了主人对小主人亨德雷和他的妹妹凯瑟琳的宠爱。主人死后,亨德雷为报复把希斯克利夫贬为奴仆,并百般迫害,可是凯瑟琳跟他亲密无间,青梅竹马。后来,凯瑟琳受外界影响,改而爱上了画眉田庄的文静青年埃德加。希斯克利夫愤而出走,三年后致富回乡,凯瑟琳已嫁埃德加。希斯克利夫为此进行疯狂的报复,通过赌博夺走了亨德雷的家财。亨德雷本人酒醉而死,儿子哈里顿成了奴仆。他还故意娶了埃德加的妹妹伊莎贝拉,进行迫害。内心痛苦不堪的凯瑟琳在生产中死去。十年后,希斯克利夫又施计使埃德加的女儿小凯瑟琳,嫁给了自己即将死去的儿子小林顿。埃德加和小林顿都死了,希斯克利夫最终把埃德加家的财产也据为己有。复仇得逞了,但是他无法从对死去的凯瑟琳的恋情中解脱出来,最终不吃不喝苦恋而死。小凯瑟琳和哈里顿继承了山庄和田庄的产业,两人终于相爱,去画眉田庄安了家。

小说在现实生活的真实反映中表现出了浓厚的浪漫主义色彩。作者极尽笔墨刻画希斯克利夫的心理和人物形象。希斯克利夫由爱——恨——复仇——人性的复苏的转变贯穿整个小说的红线,又是小说精髓所在。

对于希斯克利夫,我每次读到他总是会怀有一种复杂的心情。或是同情,这个被剥夺了人间温暖的弃儿在实际生活中培养了强烈的爱与憎,辛德雷的皮鞭使他尝到了人生的残酷,也教会他懂得忍气吞声的屈服无法改变自己受辱的命运。而且就连他最忠实的伙伴凯瑟琳也离他而去,他学会了反抗。或是痛恨,他疯狂地复仇,不仅让辛德雷和埃德加凄苦死去,独霸了两家庄园的产业,还让他们平白无辜的下一代也饱尝了苦果。或是欣赏,他自始至终都表现出了对凯瑟琳至死不渝的爱实在让人感动。

其实,小说中的主人公希克斯利夫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并没有走远。现代社会在物质利益的扭曲之下,很多人丧失了领略爱情的真谛天性。现实中的爱往往因为一点点小事或者矛盾而离心,越走越远,反而没有希克斯利夫的“那种执着”(希克斯利夫的执着是固执和扭曲)。经常在电视上或者身边听到很多家庭不和睦的故事,今个我要和你离婚,明个你和他分手之类的,往往经不起考验。因为爱转化成仇恨的,最终将尝到仇恨的苦酒。前些天在网上看到因为“小三”杀人的事情,反而没有希克斯利夫的忠贞。

《呼啸山庄》通过一个爱情悲剧,向人们展示了一幅畸形社会的生活画面,勾勒了被这个畸形社会扭曲了的人性及其造成的种种可怖的事件。它一反同时代作品普遍存在的伤感主义情调,而以强烈的爱、狂暴的恨及由之而起的无情的报复,取代了低沉的伤感和忧郁。它宛如一首奇特的抒情诗,字里行间充满着丰富的想象和狂飙般猛烈的情感,具有震撼人心的艺术力量。

篇26:呼啸山庄读后感

在世界文学史上占据重要里程碑位置的《呼啸山庄》是以英国约克郡荒凉的原野为背景,作者艾米丽·勃朗特以其独特的想象力、沉着而冷静的性格、敏锐的观察力写出来的作品。

《呼啸山庄》是一个发生在两个英国家族(恩萧一家与林顿一家)之间的故事。故事发生很多年以前,英国北部一个风景优美,但却十分荒凉的荒野上。这是一个关于爱、恨的故事,是一次魔鬼的复仇,是一场跨越生死的爱情,是一段无法获得宽恕的人生。两位主人公是希斯克利夫和凯瑟琳,他们之间的爱和希斯克利夫的恨共同摧毁了他们所有的幸福。

整个故事的情节实际上是通过三个部分逐步展开的。

第一部分叙述了希斯克利夫与凯瑟琳朝夕相处的童年生活。希斯克利夫被恩萧先生带回家,并成为这家的一员,除了恩萧先生和凯瑟琳,其他家人都不喜欢他。渐渐地,他们之间形成了难以割舍的感情:凯瑟琳想时时刻刻都与希斯克利夫在一起,而希斯克利夫也愿意为凯瑟琳做任何事情。恩萧先生死后,辛德雷成了呼啸山庄的主人,他仇恨希斯克利夫,在他看来,希斯克利夫抢走了他应得的父爱,所以对希斯克利夫实行暴虐和压迫,希斯克利夫慢慢的产生了报复的念头。

第二部分描写了希斯克利夫的复仇。凯瑟琳因为虚荣、无知和愚昧,无法降低身份忍受贫穷,同时又想帮助希斯克利夫脱离如此糟糕的生活,早日离开呼啸山庄,她背弃了希斯克利夫,嫁给了画眉田庄的她根本不爱但英俊、富有的埃德加·林顿。所以希斯克利夫带着一颗受伤的心,悄然离开了这个无可留恋的伤心之地。三年以后,犹如绅士但不乏野性的希斯克利夫回到呼啸山庄进行他蓄谋已久的复仇计划。他首先与埃德加的妹妹伊莎贝尔结婚;然后把自己的所遭遇不幸和屈辱强加给下一代,在这片野风肆虐的平原上,他把所有人的心冰封了;最后将呼啸山庄和画眉山庄占为己有。他的复仇计划已经完成了,但此时凯瑟琳早已带着遗憾离开了。

第三部分写了希斯克利夫的死亡。在临死前,希斯克利夫依然保持着对凯瑟琳的思念,嘴里念叨着“爱情……永远……”。最后作者给小说蒙上了一层神秘色彩,在希斯克利夫死后,有人说看见希斯克利夫和凯瑟琳的鬼魂在这荒凉的原野上散步,这对恋人在世上的时候没有过上幸福生活,死后终于永远的相伴在一起了。

《呼啸山庄》让我深刻体会到了爱与恨的反复纠缠,希斯克利夫和凯瑟琳用彼此的恨延续彼此的爱,用彼此的怨念维持彼此的思念。希斯克利夫的爱——恨——复仇——死亡,既是小说的精髓,又是贯穿始终的一条线索。我们无法想象希斯克利夫是带着怎样的心情离开呼啸山庄,我们不知道希斯克利夫在离开的三年中经过怎样的曲折磨难和处心积虑来完成复仇计划,我们只知道当他回到呼啸山庄时,他要把对手的财产一步一步地占为己有,把曾经的仇人、情敌一步一步地地逼上绝路。在这惨痛的复仇过程中,是爱还是恨起了重要的作用?是爱,是对凯瑟琳发自内心的爱,是对凯瑟琳跨越生死的爱。由这种爱产生的恨使希斯克利夫从人转变成魔,使人性彻底冰冻、撕裂和堕落。这就是这篇小说最奇特、最神秘、最激动人心的核心——爱与恨的交织。

读完《呼啸山庄》,我的心绪久久无法平静,这个悲惨的故事深深地打动了我。希斯克利夫的遭遇告诉了我:对于世界的黑暗,对于人生的困境,如何以自己的爱来换取光明,驱散阴霾。凯瑟琳的悲剧告诉了我:如何面对真实的自我,如何去追求自己的幸福,如何选择自己要走的路。

篇27:呼啸山庄读后感

如果要用两个字概括《呼啸山庄》这本书,那只能是“奇书”。这样一部如今被公认为英国文学史上的天才之作,被盛赞为“人间情爱最宏伟的史诗”的作品,却在出版后被斥责为“一部恐怖的、令人作呕的小说”,直到半个世纪后,人们才逐渐认识到这部作品的内涵。可是它的作者,艾米莉·勃朗特却早在出版一年后就离开了人世。

继承了凯尔特人血统的艾米莉,长年居住在偏僻的山村,养成了外表沉郁、内心刚强的性格。她的反叛精神和悲观意识,从这本书的男女主人公——希斯克里夫和凯瑟琳——身上可见一斑。在那个城市文明大行其道的时代,人类最真实的感情都被包裹上一层风度的外衣,可是希斯克里夫确是个另类。希斯克里夫狂放不羁,爱起来不顾一切,恨起来不计后果。他曾说:“两个词就可以概括我的未来了:死亡和地狱。失去了她,活着也在地狱里。”听说了凯瑟琳的婚讯后,他愤怒的在雷雨之夜出走;凯瑟琳死后,他半夜去挖开她的坟墓,只为了见她一面;他买通了教堂执事,在他死后把棺材一侧撬开,和凯瑟琳的坟墓相通。就是这样深深的爱才产生了深深的恨。希斯克里夫对自己的儿子冷酷无情,设计欺骗凯瑟琳的女儿,最终把呼啸山庄和画眉田庄都收入自己的囊中。可是当他的复仇计划一一实现后,胜利的喜悦却未降临。他在茫茫的荒原上四处走着,盼望凯瑟琳能够魂兮归来见他一面,最终不吃不喝孤苦的死去。

希斯克里夫的爱,原始而狂热,如暴风骤雨般浓烈。他的生命仿佛只有两个部分:爱和恨。他曾至死不渝的追求真爱,也曾残忍冷酷的报复亲人。这样一个人物,充满了希腊史诗般的悲剧色彩,读来令人不由得感到一种悲壮和苍凉。

反观凯瑟琳,她毫无疑问是深爱希斯克里夫的,可她也爱埃德加,一个活在文明世界的翩翩君子。她说希斯克里夫“比我自己更像我自己”,“在这个世界上,我最大的悲苦就是希斯克里夫的悲苦。我活着的最大目的,就是他。”尽管这样,她却在到画眉田庄的五个星期后,由一个山村的野丫头迅速的被同化成一个文静的淑女,并且爱上了年轻英俊的田庄继承人埃德加。她虽然也为希斯克利夫的出走痛哭不已,但此时城市文明的光辉显然更吸引她。最终,她在病中深切的思念呼啸山庄,在临死前不顾一切的投入了希斯克利夫的怀抱。艾米莉通过这样一个悲凉的故事,表达了对维多利亚时代金钱至上思想的谴责。

篇28:呼啸山庄读后感

今天,我怀着激动的心情读完了我至今读过的最悲惨的一本书,它的名字叫做《呼啸山庄》。这是一个以悲剧结尾的爱情故事。

刚刚拿到此书时,我不知道作者为何用这个名字作为此书的题目,我的理解是“呼啸”在书中是指那山庄之外的狂风暴雨与那漫天大雪来得那么肆意与猖狂,是人们不能预料与阻止的,而山庄里发生的事情也正如那外面的天气一样,是没有人能够预料与阻止的,所有的事情都发生的那么顺其自然,让人们感觉到他们的故事是那么的平常却又那么的可怜与可悲让人对他们产生同情与可恶的心理,我想这是每一本书里面都会有的,有好人必定会有恶人,没有恶人的话那么又何来好人,只有在有恶人的地方才能体现出恶人的恶。

但是,出乎意料的是这本书中并没有谁是真正的恶人,没有起来与命运反抗,只是顺着一切的一切自然发展着,书中没有让人神经亢奋的地方也没有让人对此感到厌倦的地方一切都是那么的平平静静。

但就是这样的平静,才造就了这样的一个悲惨的故事。

虽然整个故事里大多都是冷酷无情之中进行着的,可我们仍然可以从这样的生活中看到人类不灭的希望与爱缠绕在人们的四周,让人们无论在什么样的情况都不可也不能忘记那份爱的真切与重要。

这个故事情节同样是我们现在社会中所存在的某些情节,人心是肉长的,可是同样有的人因为爱与恨而做出了让自己悔恨终生的事,而有的人却是因为爱与恨而得到了更大的收获,其实爱与恨只是一念之隔,至于你怎么看待爱与恨都是在于自己是如何想的,不要因为爱而忘记了别人,也不要因为恨而输掉了自己的人生,人生常存善念会让自己活得更加精彩与美丽。

同事,这个故事也同样告诉我们,我们是不可能去掌控命运的,而我们现在能做的,就是好好地把握住现在的一切,好好的珍惜现在的一切。

正因为有了挫折人生才会显得更加完美,正因为有了挫折才会使我们生长得更快,正因为有了挫折才会让我们有生的欲望,正因为有了挫折才会使我们感到彼此的珍贵,更因为有了挫折才会让我们更加努力地丰富自己,我们不要因为一次小小的挫折而放弃自己放弃希望,也不要因为“敌人”的打击而永远活在恨之中,其实人都是在挫折中长大与生存的,正是因为这些挫折才会让我们感到生活有太多的乐趣,在我们的心中并没有完全的敌人,最大的敌人其实就是我们自己。

静静地,我慢慢的放下了这本书,细细的回味着这里的一切美好。

篇29:呼啸山庄读后感

我看过艾米莉。勃朗特那三姐妹的作品,喜欢她们的作品,却对艾米莉。勃朗特有着另一种说不明道不清的感情。

旷野,西风以及远处的城镇折断的杂草、崎岖的地形、苍凉的日落、避世的生活、艰辛的奔波、寂寞的岁月、艾米莉。勃朗特的一切没有荣耀——至少在她生的日子里——梦想夭折,饱受世间无偿,造化弄人。这位才华横溢而早逝的女子决不会想到,她死后,自己唯一的小说会被后人誉为最奇特的小说,且成为十九世纪英国文学史上绝色异彩的一颗宝石。直至今日,仍以其丽动人的光彩使无数读者为之折服,深深惊叹于它非凡的艺术魅力。

《呼啸山庄》我读了三遍,是有中英文互译的。它给我最大的感受——唯一一部没有被时间的尘土湮灭的杰出作品,也是一部有着永久魅力的光辉作品。

整个故事的情节叙述了希斯克利夫与凯瑟琳朝夕相处的童年生活:一个弃儿和一个小姐在这种特殊环境中所形成的特殊感情,以及他们对辛德雷专横暴虐的反抗。之后因为凯瑟琳虚荣无知和愚昧,背弃了希斯克利夫,成了画眉田庄的女主人。接着写希斯克利夫如何在绝望中把满腔仇火化为报仇雪耻的计谋和行动。最后阶级只交代了希斯克利夫的死亡,却揭示了他了解哈里顿和凯瑟琳相爱后,思想上经历的一种崭新的变化——人性的复苏。从而使这出具有恐怖色彩的爱情悲剧中透露出一束令人快慰的希望之光。

在这本书中,我最同情希斯克利夫,尽管他坏,他把他们一辈的恩怨施在了我无辜的妹妹和凯瑟琳的女儿以及自己的儿子身上。但是这个被剥夺了人间温暖的弃儿在实际生活中培养了强烈的爱与恨。俗话说:爱得越深,恨得越深。他与凯瑟琳真挚的爱情使他充满了希望,而凯瑟琳嫁给了她不了解也根本不爱的林顿。辛德雷的皮鞭使他尝到了人生的残酷,也教会他懂得忍气吞声的屈服,无法改变自己受辱的命运。

篇30:呼啸山庄读后感

《呼啸山庄》不像《简爱》那样以作家经历为蓝本,而是充满浓郁浪漫激情的虚构。它通篇像是带血腥气的恩仇故事,又像是交织激烈感情的爱情罗曼司。

小说更贯穿了一种对荒原和野性的歌颂。小说女主人公凯瑟琳在病中对保姆解说自己的梦境时说,天堂不是她的家,她一心只想回到荒原。凯瑟琳和希斯克利夫的爱情,与荒原上的石南共生,浑然天成,粗犷奔放,顽强对抗虚伪的世俗文明,宣扬人向自然的归复。

读完整篇小说,我被那种粗犷而奔放的气息深深感染,一种野性的、未开化的精神交织在凯瑟琳和希斯克利夫的爱情之中。凯瑟琳在她的从小玩伴兼女仆心中,是一个顽固不化的孩子,无理取闹,从不顾及他人的感受;而希斯克利夫,则表现的更为蛮横,粗鲁。

凯瑟琳自己也说,她喜欢他并不是因为他长得有多好看,而是因为希斯克利夫比她更像她自己。他们是两块未被雕琢的荒原上的石头,锋芒毕露。

尽管希斯克利夫有种种不是,心狠手辣;凯瑟琳也是种种傲娇,无法让人忍受, 但人不得不为凯瑟琳和希斯克利夫之间深沉而强烈的爱情而感动和震撼,也被那种野性和粗犷所征服。

篇31:呼啸山庄读后感

前一段时间读了《呼啸山庄》,感觉它是一部残酷的小说。 它揭示出短暂的欢乐只是永恒痛苦的回光返照。主人翁之一希刺克历夫是一个恶魔式的英雄,一种顽强力量的象征。他全部的坚毅勇猛和不屈不挠都附诸在对凯瑟琳无望的爱,以及对阻碍他的爱的现实的一切有关联者的疯狂的报复上。

他所有的动机和行为出于他生命本质的需要。可以说他的生命永远以自我为轴心,按照充足的个性化自由运转:就像是他得不到凯瑟琳的爱,就要付出一切来报复破坏他们爱情的人。

我想悲剧大约是基于对灾难的反抗,希刺克历夫在辛德雷的摧残和凯瑟琳的背弃后,在不能实现爱的欲望下,对于他生命的意义只剩下复仇。在他身上更深切的让我感受到的是灵魂和肉体被伤害,被欺凌后的扭曲。凯瑟琳是一个典型忧郁的精灵,她在爱的狂喜和巨大的激动中忧郁而终,并保持贯穿一生充满无法挣脱的精神冲突。尽管这个冲突出是她自我选择的结果……

不可否认这一篇小说涵盖的东西远远超越了爱情的本身,它赞扬了人的美德,抨击了人心的黑暗表现了人们对美好的追求。我们从中学到的是如何把自我与他人对照来发现自己的缺点,洗却心灵的肮脏,同时也教给我们如何面对世界,如何以自己的爱来换取世界的光明。

篇32:呼啸山庄读后感

俗话说“闻名丧胆”。从《呼啸山庄》闻名就知情节曲折,迎面来了阵阵狂风。主人公希刺克里夫的童年是那样的温馨,虽说是孤儿,但也获得了老庄主倍加的疼爱。但往日不同今日,以前的那是无知与天真的孩子,现在是带满仇恨种子的成人。命运对他不公平,店主的儿子在小时经常辱骂他是野孩子,还因嫉妒而打他,但这时凯莉安慰,愿和他玩。但后来她追逐“钱爱”。让这位本有埋怨的少年,变得仇恨这儿。想抱复的愿望,一直到了哈利吨的身上,让他不学无术。

即使仇恨,也不要播采。要学会做一位能忍、脚踏实地的人。

在家里,我每天都会一到家就写作业,我认为作业是固定知识的零件。但作业在写时也不一定就会一帆风顺,有时海面上的狂风暴雨与海浪冲击都是不可避免的,不可胆怯,也不可莽撞,要学会用机智的办法通过,而不是想也不想就拉警报,找人帮忙,那不是智慧,而是弱小。

在学校,同学们都十分喜爱拔河,这是一个比力气又是比毅力的游戏。在过程中,也许是自己太坚持,而手心变得伤痕累累。有的时候不出于弱小也出于减少对自己的伤害。

人要学会放弃,放弃了自己的担子不就更轻了吗?忍气吞声,忍了就会成功,不要一味的想报复,那么倒霉的是自己;人要学脚踏实地,不能像幽灵那样飘荡,而要脚踏实地的往前走,向光明走。计谋,永远是浮云,心灵要实,才会为自己再积攒些别人的另眼相看。

篇33:呼啸山庄读后感

最近,我无意中翻开了一本名叫《呼啸山住》的书。

它讲述了在一座山上的一个山庄里的故事。弃婴赫斯克莱夫在山庄里长大,却因为心爱的人要出嫁而远走他乡。三年后,赫斯克莱夫再度出现,展开了一系列的复仇计划。

初读这本书时。里面的内容很吸引我,但我还是觉得这本书有些丑陋。因为它涉及了太多的憎恶。可隐约中,我还是感到了它的美丽。尽管我这是在细细品味后发现的。这本书,这本十分吸引我的书。它的美体现在赫斯克莱夫那对爱情的不渝,体现在凯撒琳那段维美的爱情与凯撒琳的身世的不幸

赫斯克莱夫尽管在报仇时显得那么凶恶,但他也是因为爱。是因为当年他没有听完那半段话。他认为爱人违背了他,他悲痛欲绝才会这样。

凯撒琳是那么不幸,而又是那么幸运。她不幸的是,在自己刚出生的时候,母亲就因为难产死了。她的母亲也就是赫斯克莱夫的恋人。凯撒琳难逃魔掌,在一次偶然中撞倒了赫斯克莱夫,她被抢走了财产,被迫嫁给表弟,那个病得半死的人。幸运的是她碰到了赫斯克莱夫收养的,自己那个不争气的舅舅的孩子。比她大四岁的表哥_哈东。她和哈东坠入情网。后来,赫斯克莱夫也因过度思念凯撒琳的母亲_凯蒂而去世。凯撒琳收回了属于自己的一切,并和表哥结了婚,带上老仆人耐莉回到了画眉鸟山庄,再也没有去过呼啸山庄。

这本书就此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篇34:呼啸山庄读后感

这部名著很早就知道,不过不知道具体的内容,以前,我以为这部书就是个出自女子笔下的爱情故事,同时我还经常把它的名字和我家乡那个]园林混淆,不怕您笑话,在我没读前,我有时候把它的名字当成了“寄啸山庄”,现在,在这俩天内,这个词在我眼前出现了不知道几百次,我想应该再也不会混淆了。

书中的希刺儿子小林顿,我真不知道他怎么就是这样一个孩子?为什么极度地自私、虚伪、而且自幼就是没有半点的人类最宝贵同情心,对待任何人的言行举止只是为了他自己而掩饰,包括对他的表妹,这个曾经一度喜欢他的表妹一味地作为利用的工具。他和他来自画眉山庄的妈妈伊沙贝拉独处了十几年,难道这会令他养成这样的性格吗?我真的很难理解,不是因为我不喜欢这种性格,而是没法理解这个孩子思想和性格形成的过程,我只觉得这个人物形象有点不够自然。而小凯瑟琳则不同,感觉比较真实,继承了她母亲的自傲、坚强、任性,同时具备她父亲的柔弱的仁爱思想,就不再跟她母亲似的有时会野蛮。凯瑟琳在她那个父亲埃德加死后,在他所结识的人群中,唯有小林顿是她最为亲密的人。即使被逼,她也同意了和这个表弟结婚,她已经没有选择。虽然有个和她同心的耐莉,可是她只是个女仆人,不能给她以依靠,其实她也曾经梦想,小林顿能够奇迹般地和她站一条线。如果真的能够这样,我想笑凯瑟琳即使不继承她父亲财产,同时也被她这个公公希刺压迫着,她也会觉得满足,对于一个存在仁爱之心的女人,幸福的爱情比金钱来的重要。这一点和她的母亲有很大区别,她母亲思想中有一种虚荣,因而常常会主动出击,导致最终迷使自己;而小凯莉能够默默地承受,这并不代表她不会反抗,只是时候没有到。

读到后半部,希刺和耐莉或小凯瑟琳的对话和独白,看起来感觉是作者的旁白,因为这些话确实很对,而且切中要害。自从希刺出走并发迹以后,他的思想已经凝固了,就像《挪威的森林》中得直子和木月一样,他总是活在自己的记忆中。不过与不同的是,直子他们采取的是与世无争的放弃,去自残,而希刺是把它自己所受的一切痛苦又倒回去了,因为他的思想中,只有这样才能抚平他那北撕碎的心。也许在旁人看来,导致他心灵被撕碎的原因可以慢慢忽略,但是希刺他做不到,因为人和人是不一样的,他是希刺。

小哈里顿不象他父亲,反倒象是希刺和埃德加的综合,象埃德加一样的羞涩,却没有了希刺的专横;象希刺那样的执著,但又没有了埃德加那般犹柔。小凯莉对哈里顿上进心的嘲笑和讥讽,是她出于她的任性和自傲。她的评价是事实,哈里顿的确没有多少知识,小凯莉这样说符合她的性格,她是不是该这样做?这个问题的讨论对于小说本身已经意义不大,我们来引申到我们的生活中:因为别人的学识低下,就嘲笑他的无知,讥讽他的进取心,这样的态度足取吗?尤其是文化学术界。

到最后几章的时候,小凯莉对哈里顿的态度有所改变,这个变化有点突然,因为前后时间很短,作者没有明示因何产生这样的变化,看着这种变化,感觉有点类似她上一辈,就是她娘凯莉起初对希刺,因为自己的任性而伤害了对方,然后又因此而自责,而且还尽办法去补偿。凯莉和希刺不就这样吗?可惜,当时的凯莉和希刺被无情又专横的哥哥恩萧活活分开。而小说到最后的时候,哈里顿和小凯瑟琳的那个无情又专横的希刺,心中的那种的复仇心理已经开始疲惫。其实希刺20多年来的这种无休止的复仇心理,在他所痛恨的恩萧、埃德加死去后逐渐淡薄了,特别是埃德加的去世,画眉和呼啸俩个山庄,他确实得到手了,他已经没有了明确坚定的复仇目标。不过所有这些以后,他依旧那样活在自己的记忆中,他也感到了疲惫。

在这里,我只复制一段原小说的独白,希刺的话:“我那旧日的对头,并没有打败我,现在是我向他们代表人(就是子女)报仇的时候了,我可以这样做,没有人可以阻拦我。可是又有什么用呢?我不想再打人,我现在连举手也嫌麻烦。”显然,维持了二十来年的复仇心态已经转变了。在小哈里顿和小凯瑟琳身上,他看到了他和凯瑟琳的影子,他放下了举在空中20多年的手。

终于看完了这本书,看到倒数第2页的时候,我的眼睛有些湿润,因为我看到书上说,总有乡人说在黑夜中,在呼啸山庄和画眉山庄附近,看到了希刺和凯瑟琳并肩走在一起。

在作者艾米莉笔下,一个对爱情怀着无比圣洁的心情的人,面对他失去了这种圣洁以后,他却采取了这人世间残酷的折磨,去报复他的对头,而且这种折磨居然伴随他度过了后半生,这个故事是多么的悲壮和凄惨?我们古代化碟的梁祝,或许能和他们比一下谁悲壮,但是又怎么能够比得上他们的凄惨?如果故事能够重编的话,失去凯莉以后的希刺,把完成了他为出人头地而出走的举动继续下去,再把这种执著和偏执的爱,脱离这个情感的怪圈中,那么,我想问:这样的希刺,在这个世间他还有什么事情做不到?或许这个问题的答案,能够给我们读书的启示。

这则读书笔记名字应该是更长的:百合花在经历过盛夏、过深秋和寒冬后,终于在春天又开了。

篇35:呼啸山庄读后感

《呼啸山庄》是英国女作家勃朗特姐妹之一艾米莉·勃朗特的作品。此书描写了主人公吉卜赛弃儿希斯克利夫被山庄老主人收养后,因受辱和恋爱不遂,外出致富,回来后对与其女友凯瑟琳结婚的地主林顿及其子女进行报复的故事。

对于爱的理解,我仅限于对亲人之间,朋友之间的爱的理解,对于爱人之间的那种爱,我并不是很理解,但看完《呼啸山庄》之后,我感受到了那是一种非常强烈的感情,因为我感受到了主人公希刺客厉夫对凯瑟琳的那种深沉的爱。

因为希刺客厉夫是流浪儿的缘故,他的性格有点孤僻,但是凯瑟琳的天真开朗,让他渐渐打开心扉,他接受了凯瑟琳这个玩伴,甚至在长大一些后,他发现自己对凯瑟琳的深深的爱,并且毫无疑问,凯瑟琳也同样爱着希刺客厉夫,他们一起度过一段相当愉快的日子,当然要在辛德雷·恩萧不捣乱的情况下,这种愉快才能成立。辛德雷是凯瑟琳的哥哥,他讨厌希刺客厉夫,因为他觉得希刺客厉夫夺走了他父亲的爱,所以他欺压他,处处找他的麻烦,而就是这些点点滴滴,让希刺客厉夫对他产生了恨意,并且随着他的长大而一发不可收拾……

他为自己的身份地位感到懊恼,羞耻甚至是痛苦,因为他因为这个而失去凯瑟琳,虽然没有失去她的爱,他依然是凯瑟琳最爱的人,但是他却得不到凯瑟琳,娶不到她,因为凯瑟琳那可悲可怜的虚荣心,因为她顾及到当时社会强烈的等级观念,使她放弃了真爱,转而选择了画眉山庄的少主埃德加·林惇,她发誓她爱埃德加,我也相信她是爱他的,但是我相信每一个读者都会明白,她违背了她的心,她背叛了她的最爱——希刺客厉夫。希刺客厉夫为她的这个决定感到悲痛,所以他选择离开三年,用这三年的时间,他变了一个样,他变成一个带着绅士面具的恶魔,并且开始了他的复仇之计……

希刺客厉夫,他像魔鬼一样,伤害了几乎每一个人:他使辛德雷变得一无所有,使他失去了呼啸山庄,自己则取而代之地成为了山庄的新主人,使辛德雷在痛苦和悔恨中度过了自己的余生;他不顾凯瑟琳的坚决反对,热烈地追求已对他产生强烈爱慕之情的伊莎贝拉·林惇,并且带着她私奔了,但并不是爱她,而是为了自己的复仇计划,而伊莎贝拉则可怜地成为了希刺客厉夫手中的棋子,当她发现时,已为时已晚,最后可想而知,他毁了一个原本可以在家过舒适生活的贵族小姐,让她变成了一个要为生活拼命工作的劳作妇女,让她也在悔恨和恐惧中度过余生;他不计后果地一次又一次地见凯瑟琳,让凯瑟琳原本已经平稳的病情,出现了恶化,就这样,他的出现间接地导致了凯瑟琳的离去,终于在生下女儿凯瑟琳·林惇后,就永逝长辞了;他使埃德加失去了最爱凯瑟琳和亲人伊莎贝拉,甚至伤害了他唯一的亲人凯瑟琳·林惇,使他的性情变得阴郁而不再开朗;他残忍地利用了他唯一的亲人,他的儿子林惇·希刺客厉夫,逼凯瑟琳嫁给林惇,为的只是得到画眉山庄,但当他的儿子死后,他却一点也不难过;他使凯瑟琳度过了一段痛苦难捱的日子,并且对她拳打脚踢;他甚至害了辛德雷的儿子哈里顿,让他从一个绅士变成满嘴脏话的粗人……

希刺客厉夫的恨很极端,他将恶魔的手伸向了所有人,即使这些人中有一部分是无辜的。而他的爱同样也是极端,我想他的恨与他的爱是成正比的。他在凯瑟琳死后以及在他自己快要死的时候,他说他看到了凯瑟琳,并且在他的房客洛克乌德先生说做梦时看到了凯瑟琳是,他居然对着打开着的窗,哭着呼喊着凯瑟琳的名字,可想而知,他对凯瑟琳的爱已经深入骨髓,是任何情感都无法取代的,这也是为什么,到最后的时候那么孤单,没有人敢亲近他,因为他拒绝了所有人,他把所有的爱都给了凯瑟琳,虽然凯瑟琳已经离他而去了……

希刺客厉夫将爱与恨当成了他的全部,但可悲的是,最后他得到了他想要的一切,他得到了呼啸山庄和画眉山庄,他让他恨的人都得到了悲惨的代价,但是那一刻他却觉得空虚,他没有了恨,他失去了活在这个世界上的意义,他的心中存在的应该就只有对凯瑟琳无尽的爱,所以他选择去找凯瑟琳,当他的生命开始倒数的时候,那四天有时他会展现出真心的笑容,也许那一刻他想到并且看到了他的最爱凯瑟琳,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希刺客厉夫停止了呼吸……

希刺客厉夫的爱是极端的,他的恨也是极端的,而这两种感情都是折磨他的源头,折磨了他一生,但是我觉得作者是仁慈的,在最后的时候,将希刺客厉夫和凯瑟琳葬在一起,这也算是对希刺客厉夫最后的安慰与救赎吧……虽然或许有很多人都会说,希刺客厉夫最后的下场是他的自食其果,但是我想没人能否认他对凯瑟琳的爱的执着,这也许就是他身上惟一的闪光点,虽然显得苍白无力,但是它是真实存在过的,这也成为了希刺客厉夫黑暗苦涩人生中的唯一亮点了……

当然在这本书中,除了希刺客厉夫和凯瑟琳苦涩爱情外,还有几段令人印象深刻的爱:埃德加终生爱着凯瑟琳,但是他的可悲之处就是永远的不到凯瑟琳完整的爱;哈里顿和小凯瑟琳之间那种年轻人之间简单的爱;以及在听完丁耐莉叙述的故事之后,对小凯瑟琳产生爱慕之情的洛克乌德先生的这种隐密之爱……

全文由见证所有事发生的老管家丁耐莉之口来讲述,以一个旁观者的角度去叙述,而听众就是房客洛克乌德先生,以一种讲故事的形式向读者展现这个跌宕起伏,情感复杂的成年旧事,整件事发生在几十年中,但是每一件事都让人印象深刻,每一段感情都让人为之唏嘘,这种细致的写作手法也许就是作者艾米莉·勃朗特的魅力所在。

读完这本书之后,我觉得爱是神圣的,不要让任何利益,金钱,权利这样的字眼去亵渎它,爱是需要好好经营的,因为只有坚持心中的真爱,无论结果是什么,起码过程是幸福的,并且你也曾真心的幸福过;而恨是邪恶的,但是我不能指望每个人心中都不存在恨,因为每一个人的内心都充满善意,那是不切实际的,而且恨有时候都能成为某些人心中的一种信念,但是我希望那些心中有恨的人,将你的恨压制住,不要让它一发不可收拾,因为到最后你就会像希刺客厉夫一样,内心变得很空虚,变得一无所有……

篇36:呼啸山庄读后感

在埃尔·格里科的那幅画上是一片乌云下昏暗的荒瘠土地的景色,让人感觉雷声隆隆。画中拖长了的憔悴的人影东歪西倒,被一种不属于尘世间的情绪弄得恍恍惚惚,他们屏息着。铅色的天空掠过一闪电,给这一情景加上最后一笔,增添了神秘的恐怖之感。

幼年的希刺克厉夫:一个肮脏的,穿得破破烂烂的黑头发的孩子。看上去比凯瑟琳还显得年龄大些,可是让他站在地上的时候,他只会四下呆望,叽里咕噜地说一些没有人能懂的话。

成年的希刺克厉夫:他已经长成了一个高高的、强壮的、身材很好的人。在他旁边,我的主人(埃德加。林淳)显得瘦弱,像个少年。他笔挺的仪表,使人想到他一定进过部队。他的表情,显得比林淳先生老成果断多了。那张脸看上去很有才智,并没有留下从前低贱的痕迹。一种半开化的野性还潜伏在那凹下的眉毛和那充满了黑黑的火焰的眼睛里,但是已经被理性克制住了。他的举止庄重,不带一点粗野,然而严峻有余,文雅不足。

老年的希刺克厉夫:希刺克厉夫先生像一个黑皮肤的吉普赛人,衣着风度却又像一位绅士。他身材挺拔,外观漂亮,总是一副郁郁寡欢的样子。

小说以一个女管家丁耐莉的口吻开始叙述,给租住画眉山庄的房客洛克乌德讲的房主的历史。希刺克厉夫是一个吉普赛孤儿,被老恩萧先生收养。他受到了呼啸山庄的主人老恩萧的儿子辛德雷的排挤、虐待,他忍受辛德雷的拳头时眼都不眨一下,也不掉一滴眼泪,希刺克厉夫默默忍受着,安静阴沉的不像一个孩子,可是他深得老恩萧的喜欢,可以得到他想得到的东西;在这个地狱般没有阳光的家里,凯瑟琳成了希刺克厉夫最好的唯一的玩伴。老恩萧去世后,辛德雷带着他的妻子进了门。希刺克厉夫被禁止和凯瑟琳讲话,剥夺他从副牧师那儿受教诲的机会,把他赶到佣人间去,强迫他在庄园里干活。仇恨是他心里的种子,可是当他和凯瑟琳在一起时,他所承受的一切不公平对待带来的痛苦和他们之间的欢乐相比,是微不足道的。

他的不幸没有因为他的隐忍而结束,凯瑟琳认识了画眉山庄的林淳兄妹,她在他们面前收敛起她的疯疯癫癫,穿起大方格子的丝长袍,提起裙摆,雍容华贵地走路,邀请他们做客,规规矩矩的享受上等人的生活,爱上了体面的日子。而希刺克厉夫意识到了他和凯瑟琳之间产生了距离,他开始打理从不梳理的头发,洗澡,穿干净的衣服,让凯瑟琳高兴。这却恼怒了辛德雷。凯瑟琳告诉管家埃德加。林淳向自己求婚而她已经答应了向管家讨主意和自己对希刺克厉夫不可替代的爱。

希刺克厉夫听到这些话后离开了山庄。

当他再次出现的时候凯瑟琳。恩萧已成为凯瑟琳。林淳了。凯瑟琳抑郁而终,生下了小凯瑟琳。希刺厉夫为报复林淳娶了林淳的妹妹伊莎贝拉,有了一个乖僻的儿子小林淳。他想方设法让小凯瑟琳和小林淳在埃德加病危时结了婚。当病泱泱的小林淳去世后,希刺克厉夫成为了呼啸山庄和画眉山庄两个山庄的主人。小凯瑟琳被囚禁在呼啸山庄。小凯瑟琳的表哥哈里顿一直被希刺克厉夫当仆人对待,这个本该是呼啸山庄的主人的恩萧家的子孙即使目睹其父与希刺克厉夫赌博输光了家产被希刺克厉夫殴打至死,却仍然尊敬希刺克厉夫,不愿辱骂希刺克厉夫半句。当希刺克厉夫似乎报复成功时,却没有预期的痛快。他更加的痛苦,同时他的心也疲惫了。他容忍小莱瑟琳和小哈里顿的爱情,只要求他们别在自己面前出现。因为他从这两个的眼里总人看到凯瑟琳的眼神。小哈里顿是希刺克利夫的化身,小凯蒂则传承了她母亲凯瑟琳的灵魂,而上一代人的爱,在他们身上又得到延续;希刺克利夫看到凯蒂和哈里顿眼睛里有凯瑟琳的影子,他的人性复苏了,他的生命也走到尽头,死前他在凯瑟琳生前住过的小房里,呼唤着凯瑟琳在原野上“孤单的飘荡了二十多年的魂魄”,带着笑离开了人世,到另一个世界与凯瑟琳携手而游,他们的爱以另一种方式延续,永不消亡;希刺克利夫的墓、埃德加。林淳的和凯瑟琳的紧紧挨在一起,有谁能想到这坟墓下长眠者,竟会有并不平静的睡眠。

小说叙述了一个受尽社会偏见和屈辱的人用一生复仇的悲剧故事。阿诺德"凯特尔所说:“希刺克厉夫的反抗是一种特殊的反抗,是那些在肉体上和精神上被这同一社会(指维多利亚时期的社会)的条件与社会关系贬低了的工人的反抗。希刺克厉夫后来的确不再是个被剥削者,然而也的确正因为他采用了统治阶级的标准(以一种甚至使统治阶级本身也害怕的残酷无情的手段),在他早期的反抗中和在他对凯瑟琳的爱情中所暗含的人性价值也就消失了。在凯瑟琳与希刺克厉夫的关系中所包含的一切,在人类的需求和希望中所代表的一切,只有通过被压迫的积极反抗才能实现。

我想我是带着震撼阅读完整本书的,震撼我的是希刺克厉夫扭曲的人性,报复所带给他自己的痛苦。他的一生是不幸的。或许,人就是这样为短暂的欢乐而痛苦一生。在呼啸山庄,他得到了老恩萧先生的宠爱,得到凯瑟琳的爱让他不去反抗他受到的歧视,侮辱和虐待。他心甘情愿地被繁重的体力劳动麻木自己的精神世界,不去在乎被剥夺受副牧师教诲的机会。他已没有信仰。他没有了祈祷的对象。他所能倚靠的只有自己和凯瑟琳带给他的和爱情有关的来之不易的快乐。但当老恩萧的去世和凯瑟琳答应埃德加。林淳的求婚后,他所受的痛苦就增加到之前的千百倍。他离开了呼啸山庄。希刺克厉夫与凯瑟琳的社会悲剧就在于凯瑟琳意识到他们的社会地位悬殊,却幻想借她所羡慕的林敦家的富有来“帮助希刺克厉夫高升,使她哥哥“无权过问”。这当然是不可能的,从后来希刺克厉夫再度出现时,林敦建议让他坐在厨房而不必请到客厅里坐,就可以看得出来。这就铸成了大错,她陷入自己亲手编织的罗网。而在她已经答应嫁给林敦后分明还说:

“在这个世界上,我的最大的悲痛就是希刺克厉夫的悲痛,而且我从一开始就注意并且感受到了,在我的生活中,他是我最强的思念。如果别的一切都毁灭了,而他还留下来,我就能继续活下去,如果别的一切都留下来,而他给消灭了,这个世界对于我将成为一个极陌生的地方。我就不像是它的一部分。我对林敦的爱像是树林中的叶子:我完全晓得,在冬天改变树木的时候,时光便会改变叶子。我对希刺克厉夫的爱恰似下面的恒久不变的岩石,虽然看起来它给你的愉快并不多,可是这点愉快却是必需的。耐莉,我就是希刺克厉夫!他永远永远地在我心里。他并不是作为一种乐趣,却是作为我自己本身而存在。所以我们是不可能分离的。”凯瑟琳是爱希刺克厉夫的。我不知道该说她天真还是现实。如果她以为她嫁给希刺克厉夫就可以帮助希刺克厉夫脱离下等人的阶层,那她真的很天真,所以她失败了,埃德加林淳并未尊重他;在或许她很清楚选择希刺克厉夫后会过什么样的日子,她说的“乞丐”,她才嫁给了埃德加林淳。可是生活是残酷的,一切并未如凯瑟琳预测的那样发展。

在书上是这样描述到:“两个词可以概括我的未来——死亡或者地狱,失去她后,生存将是地狱”!希刺克历夫生命的本能在爱的名义下被扭曲,而死亡这种自毁力量接替而上…我想悲剧大约是基于对灾难的反抗,希刺克历夫在辛德雷的摧残和凯瑟琳的背弃后,在不能实现爱的欲望下,对于他生命的意义只剩下复仇。

复仇过后的他,在填平凯瑟琳的墓穴后他对丁耐莉倾诉:当我同哈里顿坐在屋里的时候,仿佛我一走出去就会遇见她;当我在旷野散步的时候,仿佛我一回去就会遇见她。当我从家里出来的时,我忙着回去,我肯定,她一定在山庄的什么地方;而当我在她的屋子里睡觉时——我又非出来不可。我躺不住,因为我刚闭上眼,她要么就是在窗外,要么就走进屋里来,甚至将她可爱的头靠在我的枕上,像她小时侯那样,而我必须睁开眼睛看看。因此我在一夜间睁眼闭眼一百次——永远是失望!它折磨我!我常常大声呻吟。现在,既然我看见了她,我平静了——稍微平静了一点。那是一种奇怪的杀人方法,像头发丝那样的一丝丝地割,十八年来她就用幽灵样的希望来引诱我。

或许因为我太过年少,我想我从理智上是不相信爱情的,或者说不相信一生一世的爱情,至少生活中我还没有看到。当一方去世,另一方依然能让感情保持深厚。时间是可以淡化一切的。刻骨铭心的爱让我对希刺克历夫的同情又多了几分。

十几年来,凯瑟琳的孤魂在旷野上彷徨哭泣,等待着希刺克厉夫。希刺克厉夫终于离开了人世,他们的灵魂不再孤独,而在黑夜的旷野上,山岩下散步……

篇37:呼啸山庄读后感

是在暑假期间读完了艾米莉·勃朗特的呼啸山庄,有一种难以言表的复杂感受,或许出自于对艾米莉的深佩、或许也就是如同小说本身的主题,思想和艺术结构一般多元而耐人寻味,由此写下初次步入理解的读后感。

应该是在大约1847年左右,至今家喻户晓,世界文坛著名的勃朗特三姐妹中,年长的夏洛蒂·勃朗特和二姐艾米莉·勃朗特同时推出了各自不同寻常的小说。当时谁也没有想到,亲姐妹的杰作问世之后,命运却大相径庭。《简·爱》立刻受到热情地欢呼,是作者在一夜间留名于发展迅速的英国文坛,而《呼啸山庄》一开始就遭到评论界猛烈谴责。‘这部恐怖的,可怕的,令人作呕的小说,应改名为《枯萎山庄》’

将近半个世纪,《呼啸山庄》一直不为世人所理解,除了个别有见地的评论家外,一致认为小说的作者比起她姐姐夏洛蒂来说,差的太过于远。就连夏洛蒂本人对于艾米莉的非凡天才也不能说已有充分理解,1850年,在艾米莉依旧带着不被理解的寡言去世之时,她为妹妹辩护,语气中,仍略带歉意。

或许在当时的文艺领域,艾米莉早已远远走在其他人前头了。直到将近半个世纪以后,第一批刻薄的评论家大改观点“十九世纪,《呼啸山庄》是一位女作家所能写出最好的散文诗”二十世纪初,有人又开始提出“艾米莉的天才比夏洛蒂和安妮丝更高,而《呼啸山庄》是比《简·爱》及《艾格尼丝·格雷》更伟大的小说。”即艾米莉·勃朗特,终究获得‘三姐妹中最伟大的天才’这一殊荣。而声誉蒸蒸日上,。

我个人认为,问题并不在于去争论艾米莉·勃朗特在英国文学史上该站什么地位,而是究竟该去怎样认识他的作品:这是说,问题不在于给与多高的评价,更重要的是怎样去深入理解。

《呼啸山庄》现实的永久艺术魅力,是仅仅包藏在书中的信息与谜,无论小说结构,人物形象,叙述技巧,一直都成为了西方学者钻研的对象,众说纷纭,层出不穷。

艾米莉从一开始就放弃了传统而平静的叙述手法,而是采用了顺叙和倒叙,故事在谈话和回忆中展开,第一人称的“我”,只是作为一个听众,引出了故事的渊源和历史。更多的是开头以一个客观的角度看到了相当于故事的中下段情景。

开头这一段,是“我”来到呼啸山庄的目睹,也是一段带有人情味的叙述,具有高度的象征意义。终年不断的北风,不容许山庄的树木向天穹延伸,强迫他们倒在一边。“树性”被狂暴的猛风扭曲。

这部作品里,树性就是人性的象征。呼啸山庄蔓延开的故事,人性同样终年不断的承受强暴的压力,被残酷的扭曲和摧残。

当看似主角的`“我”闯进呼啸山庄,即从冰冷的自然环境闯进了同样严寒的人文环境。‘透过他惶惑的眼睛,我们看到了人类世界会变得多么凄厉、痛苦和不能容忍——当人一丧失他们美好的人性’悲哀的是,山庄这一孤独的人家,“人性”已经堕落到它的低点,不能够继续往下沉沦。

艾米莉用一个艺术家特有的锐利目光,超越曲折复杂的情节,和一般世俗的观念,去探索她最为关心的“人性”,可以说,人性的探索是贯穿全书的主线。

开头的三张,时间被划分为人性的冻结。真正的故事从第四章——“我”听管家纳莉讲述整个故事的时候开始,就是所谓的倒叙,然而在讲述的时候,故事还在渐渐发展,这种手法,称之为顺叙。

本书的研究者大多把目光集中在第一代,卡瑟琳和希克厉身上,视之为小说的核心和精髓,的确,无论哪一个读者读了这部小说,都很难忘得了他们如同暴风雨般的感情。但如果把这段戏剧性的生死之恋搁在一边,就更能够发掘出小说本身的轮回性和艾米莉的精湛,严密构思。

第二代哈里顿更像是希克里的翻版,却远没有那样可怕。希克厉被人称为魔鬼,他在通往地狱的路途中的确没有一次偏离过轨迹,这不同于《基督山伯爵》里的复仇,我们会惊讶的发现,本书的主题在爱与恨两个对立而并存的情感间盘旋着。希克厉的生命来源于没有爱的起点,复仇与堕落来源于对卡瑟琳由爱生恨的承接,结束于冻结的人性中一道宣告着复苏的光芒——亦是爱。

而对于在希克厉眼皮下成长的两个孩子,哈利顿和小卡瑟琳·林敦,他们的性格确是希克厉本人和卡瑟琳·欧肖的另一面,尚未被发掘的另一面。哈里顿虽然无礼而粗鲁,但依旧保存着善良和腼腆,对于卡瑟琳·欧肖的女儿,小卡瑟琳·林敦更为可爱,善良,纯洁,她的爱的温婉而深沉的,同样透露着不服输的倔强。这又令我想起了《荆棘鸟》的主角梅吉,想必是同样清新而秀丽的姑娘。父母死后,希克厉全然不顾对其母亲深刻的爱恋,将这样不谙世事的少女囚禁在一片精神荒漠中,就算是如此,在全文的末尾还是有“爱”在黑暗中闪着光,微弱而霎那燃尽。即使人性经历过考验和鞭笞,终究不至于窒灭。

“小卡瑟琳跪在地上,把践踏成碎片的肖像一一捡了起来。”这个细节是富有象征意义的,希克厉的“恨”消灭不了“爱”,纵使恨是强大的,爱是微弱的,依旧夺不走,并得以永存。

小卡瑟琳愤怒的对她的压迫者无所畏惧的提出“你真苦恼呀,不是吗?孤零零的,像个鬼似的……谁也不爱你,你死了,谁也不会为你哭泣。”

希克厉的恨其实本质上是爱的异化,爱恨的复归,决定了人性的堕落与苏醒。在希克厉身体逐渐衰弱的时际,他由残酷转为绝望。

“哈里顿·欧肖,卡瑟琳·林敦。”他曾在山庄中厉唤正值年轻的两个并肩而坐的孩子,“霎时间,两张脸同时抬起头来,他怔在原地,因为他确定无疑的看到,他们两个长着和深爱的卡瑟琳一模一样的眼睛。”

从这一刻起,故事即将写到结尾,希克厉的爱复苏了,在第二代孩子的生命中寻找到了自己曾经踏过的足迹。由彼此态度傲慢到相爱的小卡瑟琳和哈里顿,我们也可以发现,卡瑟琳嫁给哈里顿之后,她的全名又将恢复到母亲未出嫁的闺名卡瑟琳·欧肖。这正是生命周而复始,爱恨循环不已的暗示,仿佛小说只是从生命永恒中截取的环节。

故事的结尾是,希克厉离开了人世,去寻找早已死去,在原野上孤单游荡的魂灵卡瑟琳,“人们看到,这两个幽魂透过月光,彼此凝望着”,艾米莉这样交待,而年轻的小卡瑟琳和哈里顿的故事,却没有终点和续接。也许女作家期盼这纯洁而深婉的爱永远没有终点,所以才保留了这样的结尾,没有终点的爱,往往亦没有山穷水尽得一天。

“在这么安静的土地下,怎么会有长眠者不得安睡呢?”这样,挺立在风中的山庄,它取得了象征性的意义,像诗篇一样在你心中唤起了分至杳来的想象。这跟故事的真实性没有冲突,只是从另一个角度诠释了极端,苏醒,堕落,冻结和爱存在的意义。

篇38:呼啸山庄读后感

读过《呼啸山庄》之后,会被艾米莉勃朗特那极赋有感染力的句子所打动。她刻画的人物,总让人有一种从陌生到熟悉的渐进感和亲切感;她更多的是让我们体会这个过程,而不是结果,而她自己也享受着这个过程所带来的感动。

人们都说,《呼啸山庄》与爱情有关。但在爱情的深层,却是一场关于青春的旅行。

《呼啸山庄》以凯西和希斯克利夫的成长为主线,讲述了两个家族兴衰成败的历史。呼啸山庄的主人恩肖先生有一对儿女,儿子叫亨德莱,女儿叫凯瑟琳(昵称凯西)。恩肖先生在一次出差中收养了一个不明身份的男孩,取名叫希斯克利夫。但希斯克利夫在呼啸山庄饱受欺负,只有他喜欢的凯瑟琳愿意和他在一起玩耍。直到有一天,他离开了这个充满了可怕回忆的家。

几年之后,他再次回到家中准备复仇,但呼啸山庄却早已不同往昔:恩肖先生离世,亨德莱成了山庄的新主人,但他却终日酗酒,妻子在生下儿子哈瑞顿之后也撒手人寰,凯西嫁给了画眉山庄的主人埃德加·林顿,林顿和凯西诞下一个女儿,也叫凯西。希斯克利夫为了复仇,也为了得到凯瑟琳,想尽了办法,最终得到了呼啸山庄和画眉山庄,却失去了他的挚爱——凯瑟琳。

故事到了这里,基本结束。

被希斯克利夫悲痛的青春所打动。希斯克利夫的青春是沉重的,生活在社会底层,是同龄人中最卑微最下贱的,他只有强逼着自己比别人更成熟。多么痛的领悟。得经历多少磨难才能成长为希斯克利夫,又得经历多少个流泪的夜晚,才能体会到希斯克利夫?残缺的青春,终究会在雷电交加的夜晚变得更加强大;悲伤地往事如流水般不断在脑中循环。希斯克利夫,这个内心强大却心存怨恨的男子,终于在悲伤过后爆发,终于在无数次试着原谅之后释放——青春,就这样活活输给了怨与恨。

与书中的希斯克利夫不同,电影2009版《呼啸山庄》却竭尽全力去渲染一个让人心生怜惜的希斯克利夫。电影更注重希斯克利夫人性的一面,把凶残、吝啬的希斯克利夫刻画成了一个缺乏爱和同情的流浪汉形象。这部影片更加注重人性的描写,让每一个人都能感受到人自身的属性。

被凯瑟琳肆无忌惮地笑脸所打动。她是幸运的,在上流社会做着自己的公主,却又比同阶层的人体会到更多。她得感谢希斯克利夫,让她在阴云密布的时候得到快乐;让她在快乐的时候得到的快乐更多。想想凯瑟琳的一生,竟然觉得如此矛盾。同时被家人和两个男子深爱,却因为从小就生活在万众瞩目下而不懂珍惜,让人在心生羡慕的同时又为这个不成熟的女孩感到惋惜。她一直活在青春中,即使在结婚后,她还是没能把青春赶走。经典之所以被成为经典,是因为从不过时。于是,我们可以拿凯瑟琳的人生思考当下很多青年的人生——拿着青春来比喻青春,是在恰当不过的了。

青春,就像是一个承载着所有人表演的一个舞台,在一幕幕演出中不断呼啸前行。但一部好的舞台剧,也总少不了一些让人记忆犹新的路人甲。

于是不自觉的便想起了这部青春戏剧的牺牲品。

哈瑞顿,这个一生下来便注定要充当棋子的呼啸庄园继承者,却因为父辈的缘故被希斯克利夫利用,一生都没有接触过课本和学校甚至是一个朋友,从而与“优秀”无缘。他那双蓝色的眼睛里充满了只有儿童才有的天真和单纯,这是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的,命运到底还是舍不得让一个单纯的年轻人一生碌碌无为,于是便让他和林顿的女儿凯西生活在了一起。两个生机勃勃的年轻人,最终为已经许久没有经历过青春的山庄注入了一股新的力量。

与之相比,林顿的妹妹却没有那么幸运。也是因为青春的呼啸,让原本生活在画眉山庄的“公主”伊莎贝拉爱上了一心想要复仇的希斯克利夫。青春肆无忌惮,于是伊莎贝拉和凯瑟琳争吵,受了希斯克利夫的蛊惑为其离家出走——还杀死了那只陪伴她多年的小狗。不过,她显然没有做好当妻子的准备,也是啊,怎么能奢求一个公主一夜之间就变成主妇呢?于是,家暴便光临到了她的身上,她歇斯底里的呼喊,却没有人听见:绝望、孤独、迷茫……这个女孩的青春,才刚刚开始。不过正值豆蔻年华却经历这些,不禁会让人觉得残忍和心疼。

写到这里,我不禁想问:艾米莉勃朗特想告诉我们什么?显然,自由、反抗这些都不能满足作者的意图。作者要告诉我们,一个美丽青春的重要性。青春总是呼啸着,风风火火,让人快乐也让人疼痛,让人伤心也让人感动。因此,从来都不要说你的人生多简陋,你的生活多艰苦。因为青春路上从来没有茅草小屋,从来没有羊肠小道,他呼啸着,是风,是列车,是不可名状的幸福载着懂他的人一路高歌……

我常常在想,如果当初希斯克利夫有一个美好的童年和青春;如果当时亨德莱不酗酒成瘾;如果当初凯瑟琳没有嫁给林顿……如果没有这些,那这将是一部美丽的童话。我会常常思索:作者为什么一生只写了这一本书,而且写的的这么凄惨?然后得出了一个答案:青春总是呼啸着,如果上面的如果有一条成立,也许就不足以构筑青春了。青春是水到渠成的,是奋不顾身的,是独自突兀的,也是温馨动人的,因为青春总是呼啸着。

篇39:呼啸山庄读后感

我一口气将《呼啸山庄》读了两遍,第一遍像读其他书一样草草,囫囵吞枣,云里雾里,不解其意。第二遍只得无奈的重新读过,一句一言,仔仔细细,这才读出了其中的滋味。在此,我不得不承认,埃米莉勃朗特的确是一位天才的作家,她的才华丝毫不逊于有文学以来的任何一位有名或无名的作家。尽管埃米莉只在这世上度过了简短的三十个春秋,可这是不平凡的。她从未踏出过出生的那个庄镇,但是她的天空比任何人都要广阔,深邃。作为的勃朗特三姐妹之一,她无愧于这个姓氏。她的诗作是浩瀚的蔚蓝色,给人以勇气和力量,的小说《呼啸山庄》是纯洁的白色,安静祥和,而又会迸发出不一样的激情,走向狂热与躁动,就好似白色的那一个极端,但是两种颜色都是那么的干净单纯。

《呼啸山庄》里的爱情是那么特别,与至今一来的任何一部小说中塑造的爱情都不一样。这种“埃米莉”式的爱情是那么的真挚,坦率,从来没有半分的扭捏与娇柔做作。只有这样的情感,才是真正的来自于人的内心深处,是从人的本性中散发出来的。交织在这其中的一切,都是那么的赤**,没有半分的禁锢,也从未想到过禁锢。这是人间最真实的情欲写照,埃米莉从未给它套上过那种所谓“文学的外衣”。埃米莉塑造的主人公们,爱的是那么的坚强,超脱出一切,哪怕是生与死的距离。

爱之深,痛之切。希斯克里夫的仇恨也是那样的强烈、真实与强大。这种复仇欲望,强大到可以摧毁他周围的一切。复仇之火,烧毁了两个家族的纠葛。凯瑟琳死时,他是那么的痛苦。凯瑟琳带走了他的爱,也带走了他的一切。尽管他还活着,却和死亡无异。他即使是得到了那么多,却还是不足以填补他的失去,他心灵的创伤。因为凯瑟琳死了,他的生活失去了意义。当他如幽灵般在日夜的呼唤着他的爱人的时候,他却也是再也得不到了。他折磨着他人的时候,也无时无刻不把自己伤的体无完肤。他的仇报了,他得到了那么多人的财产,然而他却失去了支持自己生存的最后一根支柱,所以,就在这一刻,他死了。

在希斯克里夫以及这一辈的主人公心里,爱永远比恨浓,情感永远凌驾与理智之上,所以,他们很容易疯狂,但是却让人尊敬。他们的下一辈——那种理智胜于情感的爱,较之他们,显得是多么的苍白无力,逊色的多。埃米莉那种超前的写作手法,加上这奇妙的文学思维,难怪会被别人将这部旷世奇书誉为“一部没有被时间的尘土遮没了光辉的杰出作品”

篇40:呼啸山庄读后感

“我对埃德加的爱像是树林中的叶子,在冬天变化树木的时候,时光便会变化成叶子;我对希刺克厉夫的爱则像树下而永恒不变的岩石;虽然看起来它给你的愉快并不多,可是这点愉快是必需的,永久的。”当我读艾米莉·勃朗行的《呼啸山庄》后,深深地被这段话所吸引,感受到了作者猛烈的情感,感受到了男女主人公激荡着的感情

小说描写的是错综复杂的人际矛盾,主要是围绕弃儿希刺克厉夫报复展开的,而作者是用激越的诗情,独辟蹊径的构思来处理这爱情和复仇的题材的。

巨著除了文字外,更是揪人心肺的情感,那是人对不平等的强烈的报复,没有谁是谁非,有的只是斑斑的血和泪,黑暗和火焰。

希刺克厉夫是书中的主人公,是倍受谴责和争议的一个人物,历来褒贬不一,有人称他为反抗资产阶级社会的英雄,也有人把他斥为恶魔。在我看来,他无疑是一个悲剧性的人物,而非疯狂报复的恶魔,他是海底深处最坚硬的礁石,忍耐得越久就反抗得越厉害。

勿庸置疑,希刺克厉夫所处的那个社会是一个阶级对立,冷酷无情的社会。所有的人都戴着一副有色眼镜去看待周围的人,这种不平等就像我们所必需的空气一样,我们虽然看不见,但它却时时刻刻地存在着,纵观希刺克厉夫的一生,他的爱和恨,复仇和死亡,无不渗透出斑斑血泪,无不犁刻着资本主义社会残酷的印迹。他是他所生活的那个“文明”社会的受害者,又是自己疯狂复仇结果的受害者。在他完成了自己的复仇计划后,希刺克厉夫却并未感到满足,反而觉得空虚寂寞。从哈里顿身上,希刺克厉夫望见自己昔日的影子;从哈里顿和小凯蒂的眼神中,他联想到了凯瑟琳鬼魂的呼唤,这使他终日不得安宁。终于,他离开了人世,去寻找与凯瑟琳鬼魂重逢的欢愉。

《呼啸山庄》中另一个贯穿全书的关键人物就是凯瑟琳。她既是希刺克厉夫受*的非人生活的见证人,也是资本主义虚假文明的受害者。她把粗犷、阴沉的呼啸山庄和幽美、安谧的画眉山庄,把自己一代和下一代都紧紧地联系在了一起。凯瑟琳的一生是悲剧性的,她没有在暴力面前低头,却经不起金钱、门第的引诱,背叛了自己为之骄傲的爱情。她的反抗、背叛、悔恨和死亡,集中地提示出道貌岸然的资产阶级文明道德的残酷性和虚伪性。

而书中的老恩萧无疑是一个理想主义者。他想营造一种平等。他想把自己的爱多给予那些可怜的人。这是一个多么可爱可敬的人物形象!对于一个捡来的孩子如此关怀,甚至甚于他自己的孩子,他是多么喜欢希刺克厉夫,不想让他受到一点点伤害,倡他又能保护他多久呢?他明明知道希刺克厉夫在他死后会受到伤害,可是,他又能怎样呢?对于这一切的一切,他都无能为力。

篇41:呼啸山庄读后感

《呼啸山庄》的作者是英国十九世纪诗人和小说家艾米莉.勃朗特,这位女作家在世界上仅仅度过了三十年便默默无闻地离开了人间。这部小说刚问世时颇受冷落,但随着岁月的流逝,它以别具一格的艺术魅力征服了越来越多的人。

小说采取了十分独特的展开方式,作者并没有直接提到主人公,而是从外人洛克伍德的拜访开始的。洛克伍德在新房东希斯克利夫的家里无意间发现了一本神秘的日记,他对日记里的故事十分感兴趣,在家养病期间,他通过迪安太太的叙述了解了呼啸山庄的故事。小说讲述的是一段复仇的故事,希斯克利夫与凯瑟琳的爱情是全书的主线,而故事中其他配角的演出实际上反射出的是两个人之间的感情瓜葛。

凯瑟琳与希斯克利夫的爱情实际上是一场悲剧。两人身份的差异和当时的社会背景让两人的爱情只能成为令双方都痛苦的包袱,凯瑟琳的天真与幻想让一直深爱着她的希斯克利夫由一个默默忍受*的孩子成长为一个脾气暴躁,充满愤恨的人。希斯克利夫因凯瑟琳的背叛,把心中对凯瑟琳的爱转化成了报复的怒火,悲剧也就此开始。可以说凯瑟琳的虚荣心毁了她一生的幸福,也毁了爱她的两个人——希斯克利夫以及埃德加,这甚至差一点毁掉下一代人的幸福。在大多数人的眼里,希斯克利夫是个粗暴残忍的恶棍,但是他的悲惨人生却是因为他对凯瑟琳超越人间的爱和对现实的无法接受。

整部小说都压抑在希斯克利夫伤感的痛苦和扭曲的人性当中,而呼啸山庄的故事展示出的正是一幅畸形社会的生活画面,勾勒了被这个畸形社会扭曲了的人性及其造成的种种痛苦。虽然说书中描写的社会现实和故事情节有一定的人工修饰,但这是作者所处年代的一种更加深刻的表现。也许在我们生活的时代里,很难看到像故事中主人公那样的爱情,也很难感受到久压在心中的愤怒,可是还是会存在畸形扭曲的心灵。

无论是其中强烈的感情还是由之而起的无情的报复,都是因为有着对美好生活的渴望与追求。呼啸山庄的故事不会在现实里重演,但它悲情的苦痛却会隐落在生活中的角落里。或许主人公之间的爱可以超越死亡的界限,时刻提醒着那些忽视了沉没在内心深处的愤怒的人们,让久远的悲情唤醒沉落在黑暗里的心灵。

篇42:呼啸山庄读后感

看完引言,同时也是一位名家的读后感后,再看正文,虽然思想有些被左右了,但还是有些自己的感想,写出来,勉勉强强算这篇名著《呼啸山庄》的读后感吧。

故事的最初还算是好的。这时的山庄里是亨德莱,一个脾气暴躁的家主的地盘,卡瑟琳和希克厉只是两个恶劣的,淘气顽皮的孩子。希克厉和邻居,羸弱而又高傲的林敦互看不顺眼。不算美满,但也不算太糟。转折是在一个晚上,卡瑟琳惊慌失措告诉纳莉自己已经答应了林墩的求婚,然后,希克厉消失了。

当他归来时,已是腰缠万贯,但也变得冷酷无情,人性泯灭,他报复林敦,扭曲了哈里顿的天性,将卡茜折磨的生不如死,甚至连他和卡瑟琳的爱情,都是那么的让人难以理解和疯狂,让人读来,有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这也许就是有些批评家指责作者艾米莉“怎么没有去自杀”的原因吧,毕竟,这样让人难以接受的人性的摧残,任何一个人看来,都是不可忍受的。

但如果只有这些,《呼啸山庄》可能就只是一本恐怖小说了,它的成就,也不可能这么大。关键在于最后一部分,卡茜与哈里顿冰释前嫌,互相帮助,希克厉也在临死前忏悔了自己,良心发现。故事以卡茜与哈里顿的婚礼结尾,更是让人心情愉快。泯灭后的复苏,比一开始的茁壮成长,更让人感到温暖,感受到爱的力量。就像心中流淌了一股暖流,身临其境一般,真正的沉浸在这本书的内涵中。我看的版本,因为比较老旧,书页的颜色是土黄色的,我沉醉其中,甚至在看完这本书后的几天,再看那些装裱精美的书,反而不适应。这可能是我反应迟钝,但更多的,也因为这本书带给我的震撼太大。

不管怎么说吧,看完这本书,我还是有些精神恍惚。虽然语言不怎么激烈,但整个故事,跌宕起伏,激烈而又深刻,引人深思。

篇43:呼啸山庄读后感

爱,是黎明的开端,是那最初的一抹光芒,他将驱逐那片名为“恨”的黑暗,融化了哀伤的霜,唤醒了麻木的人性。

书中的希斯克利夫,却因为对凯瑟琳极端的爱,对埃德加萌生了名为“恨”的萌芽,再加上亨德莱的折磨与侮辱,使他的恨意无限放大。历练归来后,变成了一个冷酷无情,对人心狠手辣的,一心只为复仇的人。这种爱是扭曲的,这种爱的手段也是恐怖的。爱一个人,不能占有她,要学会包容她,支持她,尊重她的选择。希斯克利夫与埃德加都太极端了,不肯接纳彼此,若是他们能爱自己爱人之所爱,故事也就不会是这样了。

凯瑟琳,对希斯克利夫的爱是极为真诚的,但她却受铜臭影响,答应了埃德加的求婚。虽说她的初衷是为了希斯克利夫,但却极大地伤害了希斯克利夫,成为希斯克利夫离家出走的直接原因。但不得不说,凯瑟琳对希斯克利夫的爱是真挚的。在他回来后,凯瑟琳对埃德加说过:“现在的希斯克利夫谁都应该看得起。”

亨德莱与埃德加,两家族的家长,都早早地失去了妻子,留下一个孩子。只不过,亨德莱选择向黑恶势力低头,变得冷酷,放弃了对上帝的信仰,对自己的小哈里顿漠不关心,不但没有成为合格的好父亲,反而成为了一个心灰意冷、软弱无能的人;而埃德加却选择了坚守自己的信仰,更加信赖上帝,用自己的爱关怀小凯茜,拿出勇气做一个诚心诚意的人。埃德加的心态使他拿出了百分百的爱去爱他的女儿凯茜,但这仍没有使他放下对希斯克利夫的哀,是的,哀,埃德加也许从头到尾都没有恨过希斯克利夫,有的,只是对希斯克利夫心态与行为的哀伤罢了。

林敦,本书中最为可怜的孩子,其父亲希斯克利夫对其漠不关心,只是将其视为可利用的工具,就连快要去世时,希斯克利夫也不准别人为他找医生。林敦的一切都是希斯克利夫安排好的,只是一枚可怜的棋子。

哈里顿与凯茜,两个家族的年轻一代萌发了可以说是这本书中最美好,最纯洁的爱,希斯克利夫的恨,只能成为他们爱情的养分。这份爱,使哈里顿超越自我,变得温顺,而又耐心、好学;这份爱,使凯茜超越自我,融化了心上的哀霜,对哈里顿敞开了心。

这本书中充斥着各种极端的爱,这些爱,生于倾慕,终于仇恨,给我们以启迪,令我们深思。

篇44:呼啸山庄读后感

爱与恨永远是相互对立的,但有时候他们又是相辅相成的。虽然它们之中一个是人性最美好、最令人憧憬的事物,一个是人性中最扭曲、最堕落的产物,但是,有一点我们永远都相信,那就是,爱比恨长久!

《呼啸山庄》讲述的就是一个爱与恨较量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希斯克厉夫,是一个由爱生恨、并因此对呼啸山庄和画眉山庄展开疯狂报复的人,这种报复给两户人家带来了沉重的灾难,然而,看似永远无法根除的恨意,最后却在年轻一代的爱情中烟消云散了……故事的结局虽然圆满,但全书却给人一种很压抑、很黑暗的基调和感觉,恨充斥着故事的每一段落,特别是对男主角希斯克厉夫的刻画最为丰满和生动。作者对希斯克厉夫的外貌没有什么作详细的描写,但对于性格的刻画却格外的生动传神。无论从外景到人物、从语言到心理……通过对他的每一个表情、每一个动作、每一个行为直观而细致入微的描写,让我们身临其境地感受到希斯克厉夫对于报复他人的快感,把一个活生生的被恨和报复主宰了的人物生动地展现在我们面前。我仿佛看到了一个被扭曲的爱抓住了的奴隶——是的,希斯克厉夫就像一个奴隶,被扭曲失意的爱情奴隶,被恨控制了的奴隶,正是由于爱和理性的丧失,引发了他为心上人之死而展开的一系列复仇行动。

书中的每一个人物都在为让爱的人生活得更好而奋斗,但是在爱的人离开后,他们所采用的方式却各不相同:有的人只是悲痛,悲痛过后成为更加善良的人;而有的人则是悲痛产生愤恨,变得更加暴躁、心狠手辣……正是这种不同的反应,导致了他们最终各自走上了各不相同的道路,也造就了他们各不相同的性格。但是,无论他们活着的时候做过什么,无论他们之间有过什么样的纠缠瓜葛,无论恨与爱,他们的结局却不免都变成一捧黄土,跟随着死去的人一起安静的长眠于地下,成为文章最后的三个墓碑,变成活着的人永远的回忆。既然如此,为什么不给自己留下更美好、更善良的回忆?为什么还是在自己痛苦时给他人心理留下不可磨灭的创伤?所以,尽管书中到处充满着绝望的迷雾,但作者还是在字里行间不时能透出几丝光明,正是那若隐若现的光亮让我们感受到爱的萌芽,终于,在经历了恨的长期冰冻之后,爱慢慢苏醒过来。书的名字叫《呼啸山庄》,这也显示了作者的颇具深意:《呼啸山庄》的呼啸是什么呢?很显然,是希斯克厉夫狂风骤雨般的复仇!而山庄正如饱经风霜的爱,尽管经受怎样的狂风骤雨也永不倒塌,永远在人类的情感占据着最重要的位置,亘古永存!而这,就是作者想到传达给人们的东西:恨只会一时,爱却会天长地久!

《呼啸山庄》讲述了一个爱恨的故事,也告诉我们一个温暖的道理:恨也许会冻结人性,但是人性终会在爱的暖流中得到解放、温暖人生、温暖世界。

篇45:呼啸山庄读后感

“我对埃德加的爱像是树林中的叶子,在冬天变化树木的时候,时光便会变化成叶子;我对希刺克厉夫的爱则像树下而永恒不变的岩石;虽然看起来它给你的愉快并不多,可是这点愉快是必需的,永久的。”当我读艾米莉·勃朗行的《呼啸山庄》后,深深地被这段话所吸引,感受到了作者猛烈的情感,感受到了男女主人公激荡着的感情

小说描写的是错综复杂的人际矛盾,主要是围绕弃儿希刺克厉夫报复展开的,而作者是用激越的诗情,独辟蹊径的构思来处理这爱情和复仇的题材的。

巨著除了文字外,更是揪人心肺的情感,那是人对不平等的强烈的报复,没有谁是谁非,有的只是斑斑的血和泪,黑暗和火焰。

希刺克厉夫是书中的主人公,是倍受谴责和争议的一个人物,历来褒贬不一,有人称他为反抗资产阶级社会的英雄,也有人把他斥为恶魔。在我看来,他无疑是一个悲剧性的人物,而非疯狂报复的恶魔,他是海底深处最坚硬的礁石,忍耐得越久就反抗得越厉害。

勿庸置疑,希刺克厉夫所处的那个社会是一个阶级对立,冷酷无情的社会。所有的人都戴着一副有色眼镜去看待周围的人,这种不平等就像我们所必需的空气一样,我们虽然看不见,但它却时时刻刻地存在着,纵观希刺克厉夫的一生,他的爱和恨,复仇和死亡,无不渗透出斑斑血泪,无不犁刻着资本主义社会残酷的印迹。他是他所生活的那个“文明”社会的受害者,又是自己疯狂复仇结果的受害者。在他完成了自己的复仇计划后,希刺克厉夫却并未感到满足,反而觉得空虚寂寞。从哈里顿身上,希刺克厉夫望见自己昔日的影子;从哈里顿和小凯蒂的眼神中,他联想到了凯瑟琳鬼魂的呼唤,这使他终日不得安宁。终于,他离开了人世,去寻找与凯瑟琳鬼魂重逢的欢愉。

《呼啸山庄》中另一个贯穿全书的关键人物就是凯瑟琳。她既是希刺克厉夫受虐待的非人生活的见证人,也是资本主义虚假文明的受害者。她把粗犷、阴沉的呼啸山庄和幽美、安谧的画眉山庄,把自己一代和下一代都紧紧地联系在了一起。凯瑟琳的一生是悲剧性的,她没有在暴力面前低头,却经不起金钱、门第的引诱,背叛了自己为之骄傲的爱情。她的反抗、背叛、悔恨和死亡,集中地提示出道貌岸然的资产阶级文明道德的残酷性和虚伪性。

而书中的老恩萧无疑是一个理想主义者。他想营造一种平等。他想把自己的爱多给予那些可怜的人。这是一个多么可爱可敬的人物形象!对于一个捡来的孩子如此关怀,甚至甚于他自己的孩子,他是多么喜欢希刺克厉夫,不想让他受到一点点伤害,倡他又能保护他多久呢?他明明知道希刺克厉夫在他死后会受到伤害,可是,他又能怎样呢?对于这一切的一切,他都无能为力。

《呼啸山庄》——这其中猛烈的爱和憎似狂风呼啸,扑面而来,辛酸、泪水……无不蕴藏于其中。读罢之余,我不禁要思考,我们该拿什么去拯救他们,拯救凯瑟琳,拯救希刺克厉夫,拯救那黑暗中的泪?

篇46:呼啸山庄读后感

恩肖家与林顿家距离4英里。凯瑟琳和希斯克利夫跨过那4英里,去偷窥林顿家的生活。埃德加跨过那4英里,来找凯瑟琳约会。希斯克利夫跨过那4英里,在林苑中等待得知凯瑟琳的消息。小凯瑟琳跨过那4英里,去跟小林顿约会。小凯瑟琳又跨不过那4英里,来照顾病重的父亲……

4英里的距离,拉起了爱恨,隔开了情网。4英里的距离,交织了两代人的情感。

呼啸山庄的故事是挺简单的。两家人的结合,与希斯克利夫的报仇,最后报仇的结果不过是止住了古老的两家人几十年的交往,却剪不断几百年的联系。所以,报仇的意义又何在呢?

书里的所有人物都没有特别讨喜、特别让人喜欢的,因此看书的过程中我无法将自己代入其中,而是以一个旁观者的角度来看待每个人的性格,也正是这样,也对于很多东西没有偏爱、看得更为清晰。奈丽的叙述定是带有个人的感情色彩,希斯克利夫有卑劣心思与沉挚的感情,欣德利看起来古怪又暴躁,林顿软弱但绅士,伊莎贝拉冲动执着但明理,凯瑟琳任性纠结但情感炙热,小林顿脾气乖戾懦弱,哈顿蠢笨但自尊心强,约瑟夫顶不招人喜欢,自私势力又奇怪,小凯瑟琳算比较招人喜欢的了,说明林顿整体的家教教出来的孩子本质还是不错的,有同情心、善良、热爱生活、对人文明有礼,但是也不乏任性和尖酸的成分。总之,让人看来,林顿家是经过文明洗礼开化了的家庭,懂得宽容、收敛、对人礼貌,但恩肖家是粗鲁的家庭,人人开口便是骂人话,人与人说话总是往他人的伤口上撒盐,不懂体谅他人的难处,当然,这并不是说恩肖家一无可取,否则他们也不会存在几百年。

艾米丽·勃朗特的结构看起来很有可取之处。她让一个房客听管家来述说这些年这片土地发生的故事,很是别有一番岁月变迁的味道。而几十年的故事,选取的也是有代表性的一些时刻来描述,使结构看起来较为紧凑,人物的心理描述也比较到位。正如上述所言,作者对人物的描写虽不够讨喜,但都有各自的特点,并且真实地表现出了人性里的另一面,尤其一些语言对话,那些吵架与冷言冷语,就像发生在身边一样清晰真实,这正说明作者对人性把握的深刻。

刚开始看书的时候,被洛克伍德先生的那个梦吓个半死,此刻请原谅我的胆小。但结尾处作者也说:何以有人想象出来,那些长眠者在如此安谧宁静的土地之中,却不得安谧宁静地沉睡。正是这样一句话,将我解脱出来,也因为这样一句话,让我想起《红楼梦》的“落得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一切归于平寂、归于尘土、归于风。

若说这本书对我的启示,那便是,要与人为善、要平和宽容、要懂得表达爱、不要戳人伤处、揭人短处,还有找对象还是要门当户对,哈哈。

篇47:呼啸山庄读后感

呼啸山庄向我们讲述的是一个悲惨的爱情故事。作者把文章写的如泣如诉,让我仿佛也在那个可悲的故事里。

作者艾米莉一生不幸的遭遇,连接不断地命运打击,让她的心灵始终蒙蔽着一层忧郁的灰色。正因为命运不断地打击,她对生命、对人生、对自然的追问与思考,让她年轻的心因哲思而成熟,因沉淀而凝重。

《呼啸山庄》讲述的是一个爱情与复仇的故事。呼啸山庄的主人恩萧先生有两个可爱的孩子辛德雷·恩萧和女儿凯瑟琳·恩萧。在恩萧先生外出时遇到一个无家可归的孤儿,就把他带回家收养,并取名为希刺克厉夫。由于希刺克厉夫孤苦的身世与坚忍的性格,他获得了恩萧先生的疼爱,但同时遭到辛德雷的嫉恨在恩萧先生去世后,辛德雷的憎恨变化为行动他把希刺克厉夫降低为奴仆并百般折磨他。这样的举动让希刺克厉夫心里燃烧起复仇的火焰。而妹妹凯瑟琳却与哥哥相反,她与希刺克厉夫一起成长,心性的相似让爱意在两人之间萌生,并与日俱增。然而,画眉山庄的小主人埃德加·林顿以其风度与魅力吸引住了凯瑟琳,凯瑟琳嫁给了林顿,希刺克厉夫愤然离去,一走就是三年。三年以后暴富归乡时,凯瑟琳已为人妻。希刺克厉夫对凯瑟琳的爱转化为深深地恨,他决心要复仇。他已制定好一个可怕的复仇计划。

他通过赌博夺走凯瑟琳哥哥的遗产,他利用埃德加妹妹伊莎贝拉对他的爱意,引诱伊莎贝拉离家出走并百般折磨她。备受煎熬的凯瑟琳,在生下小凯瑟琳以后死去。十几年后,希刺克厉夫又施计让她嫁给懦弱多病的小林顿,终于,希刺克厉夫终于把呼啸山庄和画眉山庄的财产搞到手,但他也追随凯瑟琳的爱而去。

这是一个悲惨的爱情故事,它让我懂得,人不能太贪婪了,要珍惜美好的爱情。

篇48:呼啸山庄读后感

无望的激情,它燃烧得如此厉害,完全能够将一个人烧成灰烬。

看完电影《呼啸山庄》后,我带着极大的想要知道更多的欲望到书店里去买了那本艾米莉·勃朗特的惊世之作,那是半年前的事情。现在,我听到了很多人以极大的乐趣讨论着这本小说,爱好文学的朋友们坚信这本小说所带来的久久无法平静的发生于读后的心跳、颤抖,是这本书带给他直接的震撼。于是我再次回忆起我之于这本书的阅读经历,并且同他一样的是,看完之后久未平息的震撼。这种震撼,不仅仅来源于作者对人性的从皮肤到骨髓的精确刻画,还包括对无望的激情的令人向往而恐惧的呈现。

对于角色的任何道德评判是毫无意义的,举起高高的道德鞭子抽打任何一个主人公都对我们深入理解人性毫无意义,我想做的是,追根溯源地去知道是什么构成了一时一地的特别背景下的任何一举一动的缘由、是什么让人们的理智在毫无希望的激情面前永远屈服于感性的冲动。在这一点上,艾米莉·勃朗特只向我们描述了被这种感性冲击的理性如何一步步走向毁灭,那么我们现在所要做的是去知道,为什么理性——尤其是爱情这一形式的激情前——会这么脆弱。

张贤亮的《灵与肉》告诉我们这样一个事实:“任何理性认识如果没有感性作为基础就是空洞的。在某些方面,在某些时候,感情要比理念更加重要。”这句话几乎为我揭开我上面的疑问一把绝好的钥匙,它要说的便是,当我们脱离感性、自身的渴望、迫切的现实需要而去探讨理性,那样的理性是空洞而不可靠的。我相信,在做任何报复行为的时候,书中的男主人公——希斯克厉夫——不会仅仅受感性或理性一方的控制,我们可以想象到的是,他会努力去选择理性来压制因为失败感、被欺骗感、报复欲带来的撕裂心痛,和灵魂被吞噬蚕食引起的必须用忧郁、冷峻来面对的绝望的深渊。

但是,感性的力量在此时没法服从理性,因为所有的理性所指向的是克制、忍受、心灵的平静,这几乎是佛家的境界。作为一个爱得猛烈而又恨得深沉的人,这样的理智他必然无法接受。这也是在面对希斯克厉夫和他所爱的凯瑟琳时,我会更喜欢前者接近本色和原始的疯狂(尽管小说报复部分的情节的确过于残忍),而去拒绝后者为了名利而去答应家境殷富的和雅致却柔弱的埃德加的求婚——正是她这一举动导致了希斯克厉夫的三年的远走他乡和后他半辈子爱恨交加的煎熬,几乎可以更苛刻地说正是她这一举动导致了后面的全部悲剧。

报复几乎是既定的情节,它将不停地掀动故事的波浪并一波波地引向可想而知的高潮。作者让希斯克厉夫出走,而且一走便是三年,这是一个狡诈的安排,因为在三年的时间内什么事情的发生都有合理的一面,浪子回头以及浪子一直浪下去都是可以令读者接受的。但是,这样的安排除了一方面说明希斯克厉夫的爱与恨深得三年时间都没法减色(事实上正好相反,这种沉重的爱恨已经积累到足以将一个人多次烧成灰烬的程度了)之外,却没法告诉我们,在这三年里,主人东的感性和理性究竟在如何斗争。这是我所认为的,在心理刻画上作者所达具有的一点不足,她早早地定了报仇的情节,却没有对人性的扭曲刻画得足够的生动,我们看到,在希斯克厉夫出走的三年里,主人公的人格几乎是静止不变的——所有的一切都被感情冲动都支配,而没有感性和理性斗争的影子。

在感性和理性上的描写上,我们不得不提的是陀思妥耶夫斯基的那本接近变态精神病人的病历《罪与罚》,作者不厌其烦地将全书的460000字中的400000来描写拉斯克尔尼科夫的每一点精神波动,一丝一毫的心理细节陀思妥耶夫斯基都不会放过,以致我们有幸了解到感性和理性的斗争究竟又是怎么一回事。当然,我终究一位,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心理刻画脱离了动作,因而总感觉自己面对的是没完没了的《狂人日记》,因而最后也对这部小说不是那么钟爱。

我已经脱离一开始的思路太久了,现在回到无望的激情以及它是如何控制理性上来。然而经过长篇的评说之后,我又突然觉得没有话可以再往上添加了,是的,我想说的其实只是,无望的激情产生于狂热的以爱情为其最高形式的激情,激情的本质便是感性对理智的完完全全的抛弃和反而过来对理智的控制,因而我便可以这样说服自己:呼啸山庄的所有悲剧都缘于感性对理性的冲击,和理性在激情的感性面前毫无可为。

从头上面的文字,发现我想说的东西基本上没有说清楚。

篇49:呼啸山庄读后感

带着比较恐怖的心情我读完了《呼啸山庄》,我觉得我这几天失眠与这本书有着巨大的关系。

这本书本应该在初中的时候就看完,只不过当时我比现在更不懂得如何控制自己的恐惧,所以便没有读下去,只读到“我”——洛克伍德先生在凯瑟琳 厄恩肖房里梦见鬼魂的那一段便合上也就再也没有翻过,对于这一点我印象深刻,我还记得当时是在晚上,我躺在床上看,心里还犯嘀咕,“怎么世界名著是恐怖小说?”于是,这本书直至今日我才得以将它读完,虽然在我读到那段“鬼魂”的时候依旧一度不想看下去,所幸现在似乎比以前成熟点了,相信看过去就没事了,看完了。

自从那一次艺术概论课作业交了对《简爱》的读书感受,我猛地爱上了这种做法;就如同自从给老师写信,就猛地爱上了写信,我愿意相信文字比记忆更牢靠,比语言更深刻,也更到位。而且,我发现每次要写文字时,头脑总是被强迫地去思考,去更进一步的思考,因为总期望自己写出来的东西更有意义一些,更有道理一些。后来能力给朱老师写读书笔记,更是非常喜欢,我觉得这事是我加深对于曾经看过书的一种记忆和理解。

来谈谈《呼啸山庄》,来自艾米丽 勃朗特。基本上,感受不深。

基本上,作者为全文所营造的氛围很一致,也很成功,看的过程一直都比较压抑。不过我要说的是,艾米丽 勃朗特与其姐妹夏绿蒂 勃朗特所描绘的爱情故事基本风格很一致,都是非常调皮又非常炽烈的爱。但是,《简爱》中的爱更理性,更稳重一些;然《呼啸山庄》的爱极为跳跃,也很不让人信服。特别是那些女人的爱,让人无法理解,无从辨别。我非常不喜欢凯瑟琳母女,老凯瑟琳我始终未分辨出她究竟爱着谁,她 只是期待着获得所有人的爱,同时还不能放弃她一直所享受的物质生活,他需要希思克里夫的爱来给她精神上的放荡,又需要林顿的爱给她温暖和呵护,当然还有优质的物质生活。至于小凯瑟琳,是一个始终没有力量的女人,她与理性几乎没有关系,也正是如此,她毫无力量,如果她有力量也就是她的美貌。

相反,我倒是非常喜欢,当然也是小说中我唯一喜欢的一个人物,就是哈其顿。很讨人喜欢,默默地喜欢着自己的小表妹,努力改善自己,面对别人的羞辱用自己的方法强烈还击,最后在小表妹重新挑逗他之后又那么全身心地爱着他,相当之可爱,也是全书唯一不苦闷的一段对于希思克里夫,他是真诚的且忠诚的,希思克里夫之后,他是唯一一个真正难过的人。

基本上我觉得这本书写得并不特别好,在我看来比较不完整。对于希思克里夫的性格形成交代很不清楚,他来到厄恩肖家之前年少时的一切是一个谜,他期间重要的发迹史更是一个谜,这两个谜混搅在一起使人对于希思克里夫总有着种种的疑问。

同时,我也并不喜欢整个故事的叙述者——迪安太太,我总觉得许多事情都是由于她引起的,她是一个善良的女人,但是总是不安分,我不喜欢不安分的人!当然,这个人小人物口中总能说出些比较富有意思的话。

其中有一段话说得很不错,对于强迫症比较准确地概括:“假如你一个人坐着,有只母猫在你面前的地毯上舔她的小猫,你会聚精会神得盯着看,若是小猫有只耳朵给漏舔了,你一定会大为之生气的。你了解这种心情吗?”

当然,不安分的女人的回话更为经典:“我想是一种懒散得令人可怕的心情。”

强迫症这种东西真的是因为一个人太闲了,太懒散了,懒散地一下子灵魂跑到别的地方去的感觉。如果一个人忙忙碌碌,有着那么多东西要去做和打理,强迫症这种东西是困扰不了人们的。

看网上一些对《呼啸山庄》的评论,好像都盛赞希思克里夫和凯瑟琳之间的爱情,额,令人遗憾,没有。如果希思克里夫的爱算得着深刻并且后来为之而变异的话,凯瑟琳的爱着实让我摸不着。如果仅仅是那几句确实深刻的爱情宣言的话,也终被其最后的抉择所掩盖。

篇50:呼啸山庄读后感

这本书就像是一条湍急的河流,急急地向前,一刻也不能停留。

这是我读完小说的第一感受。我像是驾驭者一批放荡不羁的驽马,因为马的猛烈奔跑而内心感到一次又一次的悬空感,又惊又怕,却像小孩子般更加努力的抽动鞭子,一刻也不想停下来。

开头时,随着洛克伍德去拜访呼啸山庄的那一段简直让我感到莫名其妙,我无法料想,这世界上竟会有这样一种藐视一切和有些无可奈何眼神的希斯克利夫太太,带有高人一等神气劲的身份不明的哈顿,还有听到凯瑟琳 林顿名字流下眼泪推开窗户喊着“进来吧,进来吧!”的希斯克利夫先生。我读时,这一整个山庄都弥漫着一个“奇”字。主子奇怪,仆人奇怪,屋子奇怪,这一切像是一双无形的大手推着我,推着我读下去。

然,过程中,艾米丽似乎并不急着像我们解释这一切。她娓娓道来三代人,直到结尾处,谜团才一个又一个的解开,一个又一个的展现。也正是这是,我对希斯克利夫的态度,从不理解厌恶可恨一下子突然的转变为深深地怜悯。

世人多说,凯瑟琳和希斯克利夫是同一个人,他们是世界上的另一个自己。我则不然,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爱一个人,渐渐地吃他爱吃的饭,做他爱做的事,不知不觉中成为另一个自己,这是被影响的,这不是同一化。希斯克利夫是因为爱成为了另一个凯瑟琳,他对于凯瑟琳的爱带有强烈的主观性,这和浪漫的另一个我在世界的某个角落和我有着同样的爱好,同样的内心,同样的世界观是不同的。

我们来看看刚被收养的希斯克利夫是什么样的?他和欣德利换马的这件事就可以看出,他对于一件事情的追求和执着有多么的惊人了,从威胁到受打到诅咒,他全都不在乎,他有着那种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劲儿,而当他得到了之后,他不再去告状,也就是他不再去陷害别人,也就是所谓的只要能让我到达终点,你们往我去终点的那条路上扔多少臭鸡蛋都没关系!等我到了终点我照样给扔鸡蛋的各位鞠躬感谢大家捧场。这是最初的希斯克利夫,我想这是最真实本真的希斯克利夫。好了,我们再看看凯瑟琳,当她发现父亲带回来一个男孩而没有带回来允诺过的马鞭时,她是怎么做的呢?她对着男孩做鬼脸,啐唾沫,然后遭了一顿打。不得不说这是一个很不明智的抉择,但相比她那个没用的只会哭的哥哥已经有了一定的进步。但是这最多也是在成功的路上走着,被人忍了一根生菜然后回扔了一筐臭鸡蛋。这孩子从这里看就发现是玩不过希斯克利夫的。

然而, 他们后来的关系却好到不行,为什么呢?其中不乏有凯瑟琳本身的那种一天就折腾不下五十次的个性,我猜想她早就不想和她那个懦弱的哥哥相伴了,刚好来了一个新伙伴,除去当晚的利益冲突纠纷之外,这个伙伴还是很可爱的。而对于希斯克利夫,他是个外人需要融入新环境,有一个盟友当然是极好的,我们当然也从后来的小凯瑟琳对于小林顿刚来时的态度上不难想象她母亲当年看到希斯克利夫的态度了。最感人的是雪中送炭,希斯克利夫当然会记住凯瑟琳的恩情,也不排除发展成爱情了。

可是这两个人是不同的,正如世界上没有一模一样的两片树叶相同。但是他们开始相互影响,相互同化了,希斯克利夫从来时的坚韧克己渐渐在和凯瑟琳的相处中变得放荡不羁了。而当凯瑟琳从画眉田庄回来的时候,她学好了,她变得很希斯克利夫不一样了,希斯克利夫感到了一种深深地背叛感和不安感,所以他逃避,当然他也走出了和奈丽说:“把我打扮地像样点,我打算学好。”他羡慕林顿的长相和文明的举止,因为他发现可能林顿和凯瑟琳站在一起时是那样的般配。所以他还是努力要和凯瑟琳靠近,要变成凯瑟琳。

而女人总是比男人更早的成熟,凯瑟琳选择了林顿也就证明了这一点,,她的爱情,她的那个努力想要变成她的希斯克利夫。而这一点恰恰是希斯克利夫不能同化的,因为如果他也和凯瑟琳一样选择背弃了爱情,那这个故事就不会是扣人心弦的报复剧了!就没有卖点了。。于是他去其精华,取其糟粕,选择了学习凯瑟琳的这种自私,这种不顾他人的感受,这种对别人的心灵的报复。一步一步,走向了这条路。

他们太相同,他们又太不同。世界太乱,又有多少人能遵循自己的内心,走完自己想走的路。

大悲剧啊。

乌合之众读后感1

这本书是研究群体心理学的,也就是大众都是怎么想的,心理学上的群体概念,从字面来看就是一堆人聚集在一起,可能不分国籍,不分性别,就是单纯的聚集在一起,他们往往会产生一个一致的想法,这个想法就代表了这群人一致的意见,这个意见让这其中很多个性化的想法消失了。

作者依托于法国大革命的时间背景写的这本书,主旨告诉大家,个体一旦融入群体,将会失去自我的意识。从而会让自己心性大变。群体一旦形成,不管是多么高知的人聚合在一起,最后也会形成群体白痴或者群体无意识,非常容易被别人影响,蛊惑。失去理性的判别能力,要影响一个群体,远比影响一个人要容易的多。

我们该有怎样的思考呢,在投资中我们该如何来运用这种大众心理学?

首先,人多的地方不去,因为无论站在哪个人群之中,都不可避免的成为傻子,即使是专业投资者,各个都是身经百战,但当他们聚集在一起,往一个方向看的时候,往往悲剧也就会发生。

其次,独立思考才是王道。

第三,时刻警惕群体无意识,当被别人煽动的时候,要多想想这本书,多站在理性的层面思考,不要被几个简单的词汇所感召。

第四,充分利用群体无意识。

第五,不要迷信权威,特别是关于未来的学问里,专家也是猜的。

我们一向的认识,站在人堆里最安全,但这本书的理论告诉我们,很多事情,不要相信群众,尤其是投资这样的事。

乌合之众读后感2

这本书从我翻开第一页到最后一页,横跨了一个月的时间,全书的理论性内容太多,列举的例子很多也是是一百多年前法国大革命,议会,教会等案例,很多超出我的知识体系,一边揪着字,一边还要查书中所将事件帮助理解作者要论证的主题,真的是非常非常非常的艰难,所以我心里的预期时间以为有二十几个小时,结果看完之后数据显示是8小时56分,惊!

看完之后,对我原本的一些观念有很大的影响,之前一直以为“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书中说道“群体的无意识,群体的易感染,群体无认证推理能力,群体多变,群体情绪的夸张与单纯”这些概念,例证群体智商并非个体智商之和,因为群体属性,群体智商可能低于组成个体智商的平均值。往近出看网络水军,网络暴力,意见领袖对事件分析及风向的影响,远一点点,文格时期暴民跟风站队这些不就是乌合之众的行为吗?

高水平的翻译要求“信、达、雅”,我看了两个翻译版本的《乌合之众》,因为译者加入了自己的理解,或者是不同文字,不同文化的转换问题,增加阅读的难度。读书百遍其义自见,可能需要在多读几遍,多思考, 结合生活实践,才能更深入的理解吧。

乌合之众读后感3

人多力量大?不见得!人越多越傻。120年前,法国社会学家、心理学家勒庞就未卜先知,看穿了一切。他认为群体中往往会存在极少部分的聪明人,但会被群体的主流意见影响,从而变得随大流,但人类社会的进步又一直都是少数精英人士引领的。

书中引起多起历史事件,尤其是通过法国大革命事件,作者认为群体永远游离于无意识的`领地,会听命于一切暗示,表现出对理性的无动于衷,他们失去了一切批判能力,除了极端亲信外,再无其他可能。

勒庞还认为一个孤立的人可能是有教养的,但是群体可能变为行为受本能支配的野蛮人。群体是情绪的放大器,如果恰当的引导,就会创建和谐社会,如果被坏人利用,就会变得无节操、无下限。这就很好的解释了,在早期中日、中美关系紧张的时候,会出现中国人打砸自己同胞资产的现象,他们往往好多都是狂热的激进分子,甚至打着爱国主义的旗帜,行使丑恶的个人意图。

如何在群体中保持坦然、淡定,不当乌合之众,在勒庞看来,最为有效的方法就是尽量少受点机械的应试教育,多一点独立思考。应试教育最大的特点就是背书和服从,而非引领文明进步所需要的开拓精神、个性、判断力、经验等,而这正是中国教育的现状。

乌合之众读后感4

《乌合之众》是法国著名社会心理学家、群体心理学创始人古斯塔夫?勒庞的名著,初次出版于1895年。该书深入浅出地剖析了群体的诸种特点及其成因。全书分为三卷(群体心理、群体的意见与信念、不同群体的分类及特点),依次分析了群体的感情和道德观,群体的观念、推理与想象力,群体的意见,群体领袖等,深入透视了社会服从和过度服从、趣味单一、群众的反叛、大众文化、受别人支配的自我、群众运动、人的自我异化、官僚化过程、以及无意识在社会行为中的作用。

这部著作在国际学术界有着十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弗洛伊德曾评价说:勒庞的这本书是当之无愧的名著,他极为精致地描述了集体心态。社会心理学家奥尔波特评价说:在社会心理学领域已经写出的著作中,最有影响者,非勒庞的《乌合之众》莫属。社会学家墨顿评价勒庞这本书具有持久的影响力,是群体行为的研究者不可不读的文献。与任何学术著作一样,该书也有其局限性,如作者因群体的非理性性质和表现而对它持鄙视和恐惧的态度。他说:个人在群体影响下,思想和感觉中道德约束与文明方式突然消失,原始冲动、幼稚行为和犯罪倾向的突然爆发。但同时他又认为群体是一股不可阻挡的力量因而是世界潮流的引领者。但这种内在矛盾并未减损其思想学术价值,而是为后来者开启了更深入研究的空间。这部著作对于我们今天认识和研究各种政治、经济、文化现象依然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和启发意义。

乌合之众读后感5

看这本书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就像被剥皮的洋葱,一层层的,作者把那些粗糙的外皮剥了之后露出了内里真正的心。这本书还常常让我产生一种“自己这么蠢过啊”的感觉,然后,有时候会被书里作者无情地揭露逼得咬牙切齿,想大吼一声:你是怎么知道的?再看看他在书中是怎么评价女人的:“群体的某些特点,如冲动、急躁、缺乏理性、没有判断力和批判精神、夸大感情等等,几乎总是可以在低级进化形态的生命中看到,例如妇女、野蛮人和儿童。”“产生这种误认的经常是妇女和儿童——即最没有主见的人”“它就像女人一样,一下子变会陷入极端”。这种觉得“他说得好有道理可是为什么我就是很抓狂想出一记左勾拳”的感觉,在看这本书的过程中一直折磨着我。

这位十九世纪的法国作家古斯塔夫勒庞,写出的这本《乌合之众》即使里面有以上那些关于妇女和儿童的描述,但是它仍然被社会接受并成为世界名著广为流传,是因为它确实是一本让人们看清真相的书。作者用犀利的语言,对群体行为的分析鞭辟入里,入木三分,让阅读的人感觉酣畅淋漓。所以,《乌合之众》才会成为社会心理学领域中最具影响力的著作。在书中,作者告诉我们:个人一旦进入群体中,他的个性便湮没了,群体的思想占据统冶地位,而群体的行为表现为无异议,情绪化和低智商。

如果有人想真切了解自己在群体中处于怎样一种状态,就读这本书吧。我相信,它一定会虐到你的。

一、读后感的定义与写法

(1)简述原文有关内容。如所读书、文的篇名、作者、写作年代,以及原书或原文的内容概要。写这部分内容是为了交代感想从何而来,并为后文的议论作好铺垫。这部分一定要突出一个“简”字,决不能大段大段地叙述所读书、文的具体内容,而是要简述与感想有直接关系的部分,略去与感想无关的东西。

(2)亮明基本观点。选择感受最深的一点,用一个简洁的句子明确表述出来。这样的句子可称为“观点句”。这个观点句表述的,就是这篇文章的中心论点。“观点句”在文中的位置是可以灵活的,可以在篇首,也可以在篇末或篇中。初学写作的同学,最好采用开门见山的方法,把观点写在篇首。

(3)围绕基本观点摆事实讲道理。这部分就是议论文的本论部分,是对基本观点(即中心论点)的阐述,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证明观点的正确性,使论点更加突出、更有说服力。这个过程应注意的是,所摆事实、所讲道理都必须紧紧围绕基本观点,为基本观点服务。

(4)围绕基本观点联系实际。一篇好的读后感应当有时代气息,有真情实感。要做到这一点,必须善于联系实际。这“实际”可以是个人的思想、言行、经历,也可以是某种社会现象。联系实际时也应当注意紧紧围绕基本观点,为观点服务,而不能盲目联系、前后脱节。以上四点是写读后感的基本思路,但是这思路不是一成不变的,要善于灵活掌握。比如,“简述原文”一般在“亮明观点”前,但二者先后次序互换也是可以的。再者,如果在第三个步骤摆事实讲道理时所摆的事实就是社会现象或个人经历,就不必再写第四个部分了。写读后感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是要重视“读”在“读”与“感”的关系中,“读”是“感”的前提、基础;“感”是“读”的延伸或者说结果。必须先“读”而后“感”,不“读”则无“感”。因此,要写读后感首先要读懂原文,要准确把握原文的基本内容,正确理解原文的中心思想和关键语句的含义,深入体会作者的写作目的和文中表达的思想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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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欧亨利短篇小说集读书笔记

打开第一页,你便会被欧·亨利,这样一位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之一的细腻的文字所吸引,又会被他那辛辣讽刺的描写所折服。

欧·亨利将社会上那些巧取豪夺,坑蒙拐骗,利欲熏心,尔虞我诈的“上流人物”,“得意之徒”们的丑恶行径揭露无遗。通过他们的种种表现,形象逼真,不拘一格地向读者展现了“文明社会”的黑暗与滑稽本质,弱肉强食与天良丧尽的现实,并喻示在金钱万能,唯利是图的生存环境中,人性的异化和畸变。

然而在众多对丑恶人性的描写之中,也不乏许多使人肃然起敬的“小人物”,让人对荒诞,滑稽的故事漠然一笑之后,感慨万千。留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两位感恩节的绅士》这篇文章,它让我真正领略到了人性的魅力。

故事讲了两位美国绅士——其中一人根本不能称之为绅士,他只能说是一个常年受饥饿折磨的穷人。在他们之间有个奇怪的约定——每年感恩节,穷人便会坐在联邦广场喷水池对面人行道旁边东入口右面的第三条长凳上,等待着老绅士的到来。老绅士来了之后,会带这位饥肠辘辘的穷人饱餐一顿。这就是他们之间神圣的约定。对老绅士而言,一顿饭钱简直微不足道,但是,他却从其中找到了助人的乐趣。而穷人的目的也并不完全是在于那顿丰盛的饭菜,更重要的是能使一位老人如自己所愿。

这个传统延续了九年之久,第十年的感恩节,穷人照惯例走在去约会地点的路上。可出乎意料的事发生了。半路上,穷人被一幢住宅的管家请进了门,并可以享受一顿丰盛的大餐。原来住宅的主人——两位老太太,也有一个奇怪的传统——在正午把第一个饥饿的路人请进门,让他大吃大喝,饱餐一顿。但正因为穷人正在饱餐之时,他忘了和老绅士的约定。但穷人仍然去负约了,还装出很饿的样子狼吞虎咽起来。尽管穷人那时只剩下挪动身子和呼吸的力气。穷人吃饭后,老绅士付了账,两人便道了别。

故事的结局是——两人在回家的路上都晕了过去,被送进了医院。穷人是因为吃得太撑,几乎撑破了胃,而老绅士,一位在前些日子还家财万贯的富翁则是因为三天三夜没有吃东西,身体脱虚,而在路上倒了下来。

读这篇文章就好像是在嚼一只橄榄,甜味中带了一丝酸涩,让人在漠然一笑之后,思索良久。

文中的主人公,充其量不过是两个“小人物”,然而反映初等推己及人,相濡以沫的人性魅力却是那些“大人物”,“权贵们”所无法匹敌的。

那位绅士身上散发着诚信的光芒,而那个穷人,尽管吃不饱穿不暖,没有受什么教育,但是他比任何受过良好教育的“权贵”都充满魅力——那是人性的魅力,也许这很可笑,可是却是不是多么伟大,多么令人钦佩。不求活得轰轰烈烈,但求真真实实,充满意义,有所追求!

欧·亨利的作品就是这样一个人性的舞台,各种人性的善恶美丑都会在这里展现得淋漓尽致。但欧·亨利的作品更多的是教会了我懂得了我们要去关爱别人,这样别人才会爱我们,正是有了爱,人与人之间才会相互理解,人与人之间才有温情。人与动物之间也是因为有了爱,动物才会信任人类,不伤害人类,与人类和平相处。爱的力量真的是很伟大的,有一首歌里面就唱到了: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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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高中读后感48篇

篇1:高中读后感

最爱在炎热烦躁的夏天的午后,坐在茶桌上,随着柔和的调子,在那种特殊的宁静中独自品茗。慢慢将茶倒入杯中,看着茶叶慢慢的翻卷,缓缓的伸展,再轻轻端起茶杯,贴近嘴边,缓缓把茶水灌进口中,闭上眼睛,这时候先让茶水在口腔里停留,让味蕾充分感受茶的味道,几秒钟后徐徐咽下。你会觉得,外界的一切都已经不重要,你所能感觉到的就只是润润的茶味以及挥之不去的茶香,其实读书也是一样的。

喜欢在清晨或者午后,带上一本自己所钟爱的书,骑着单车,在公园的座椅上读书,将书放在腿上,慢慢翻开,闻着着淡淡的墨香,感受着书页翻动时与指尖摩擦,品读着书里的内容。此时便觉得少了一分浮躁,少了一分庸俗,多了一分儒雅,感到心灵充实丰盈,思想豁然开朗。读书对于我们来说,可以增知,获趣,致雅。看书让你仿佛置身书中,体味人生百态,咀嚼百变人生。

读书与品茗的魅力在于你深入了解的越多,就越欲罢不能。刚开始品茗时,茶水微浊,品时舌尖所感觉的只是淡淡的苦涩,第一口品到的并不是茶水的真味,当冲上第二杯时,茶叶开始变得舒展,茶汁变得有点浓厚了,此时再喝一口,满腹茶香,茶水变得不是那么苦涩。再冲上一杯,茶叶完全舒展,可以清晰地看清楚茶叶的脉络,茶水碧绿而清澈,此时慢慢饮啜,妙不可言啊,读书也是如此,刚开始读时,兴味索然,不得其解,感觉很苦,再读,感觉有点看明白了如同喝第二杯茶时,对书中所讲的内容大致已经明了,最后的时候再反复研读,你就会发现自己对这本书的理解又加深了,明白了很多以前你读这本书时所不能理解的内容,做同一样事情,却能产生这么多不同的理解,真是妙哉。

读书与品茗一般,都是一种艺术。

品茗,一种基于意境与想象的,一种讲究过程和心情的艺术,“高灯喜雨坐僧楼,共话茶杯意更幽。”饮茶是很讲究环境氛围的,也讲究水质,更讲究的是茶之香气、形状,甚至茶之来源产地,蕴含的历史典故也都是值得一品之事。因此,“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于山水也。”,更多的时候,品茗者品的不是杯中的茶,而是这茶外的事情。和尚喝茶是讲究禅,道士喝茶是讲究道,学者喝茶是讲究文化,商人喝茶是一种应酬,不同的品位道出人生的不同追求。有人喝茶言苦,有人品茶说香。品茗是一种独特的艺术。

反观读书,读书是一种提升自我的艺术,“书山有路勤为径,苦海无涯苦作舟。”每一本书,都有它独特的魅力,独特的见解,会让你明白很多做人的道理。读书是一种享受生活的艺术,当你烦恼苦闷时,捧着一本好书会让你心情愉悦;当你迷茫无所适从时,读书会让你宁静下来,拨开前方道路的迷雾;当你心情愉悦时,读书会让你发现生活中更美好的事情,读书是一种美丽的享受,每本书都有一个故事,每个故事叙述了一段人生,一段人生就折射一个世界,读书何其不也是一种独特的艺术。

于是乎你便会发现读书与品茗往往是相伴的,在古代,于书室之内,点燃一柱香,煎起一壶茶,远处的是翠绿的青峰,指间流淌着的是翰墨的馨香,口唇尽是茗茶的甘甜。读书之味如品茗,乐在其中,正所谓“古书在侧,佳茗作伴”,茶可以使人守时、心静、戒躁。读书伴茶正得其妙,书中情、茶中味相互渗透、相得益彰。爱茶,因为它是淡然的,不似酒般浓烈,有着清新淡雅的本质。爱读书,因为它是高雅的,能够荡涤浮躁的尘埃污秽。两者本质上都是相通的。

一本书你要反复地读才能慢慢咂摸出其中的苦辣酸甜,才能体会其中的喜怒哀乐。一杯茶你并不是为了解渴,而是慢慢的饮啜,才能品到它的味,它的香。

读书如品茗。百读方得其精,百品才得其味。

篇2:高中读后感

男儿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请君暂上凌烟阁若个书生万户侯不知为何,古人好像并不重视读书,这与现代人的想法是完全相反的。在古代,特别是战火纷飞的年代,军人才是世界的主宰,谁的家伙硬,谁才会有话语权,甚至君临天下的帝王也不得不乖乖服从大元帅的命令,否则,难逃下台的厄运。可怜那南唐的亡国之君李煜,发出“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的千古愁绪,最后被人毒死,带着满腔的悲愤与世长辞。后人会记得那些失败者吗?不会!只会记得那些用鲜血做铺垫的丰功伟绩,一将功成万骨枯!那些被踩在脚下的人早已被忘记,顶多留下几篇悲伤的诗歌给后人感慨罢了。这就是战争的年代,想要生存,那就要踏着敌人的尸体往上爬,没有情感,只有杀戮!只有利益!

现代人似乎的确是更文明了,读书好像成为了成功的必经之路。父母们整天往子女的耳朵里灌输他们所谓的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读书读好了,以后才会有出息,就可以找一份好工作,讨一个好媳妇。若是当个官,就可以拥有权力,金钱,亲戚朋友也能跟着沾点儿光,那真是积了八辈子福了!”真是可笑,读书就是为了这些吗?读书难道不是应该为了为祖国贡献自己的力量吗?读书难道不是为了提升自己的精神境界吗?转念微微一思索,父母们的这些看法还不是因为这吃人的社会么?在这现代化的都市中,有钱有权才有话语权,为了这个,许多人劳其一生地学习,连未成年人都被逼得走上了这条路,这与蛮荒社会有什么区别呢?甚至还不如!蛮荒社会充斥着残忍,血腥。而当今社会却是人吃人的社会,阴谋,道德沦丧这些随处可见,孔孟之道早都被现代人抛到了九霄云外。富人越富,穷人越穷,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可怜那些穷苦人民,被压迫竟不懂得反抗,只会说一句“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屁话!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为什么社会在发展,时代在进步,人们的道德却在一天天地沦丧?!为什么没有人敢站出来主持公道?!为什么敢怒不敢言?

有时候,披露事实的人总是被唾骂的,呵呵,这就是我们的社会。

篇3:高中读后感

“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物理使人深刻,伦理使人庄重,逻辑使人善辩。”培根用这句名言道出了读书的快乐与哲理。因为读书,全民族的修养才得以提高。

说起提高素质,不得不提《范仲淹断齑划粥》《司马光警枕励志》,这两则故事道尽了人间读书开启心灵之窗,演绎了读书提高素质的楷模。范仲淹从小家境贫寒,为了读书,他省吃俭用。终于,他的勤奋好学感动了寺院长老,长老送他到南都学舍学习。范仲淹依然坚持简朴的生活习惯,不接受富家子弟的馈赠,以磨砺自己的意志。经过刻苦攻读,他终于成为了伟大的文学家。《司马光警枕励志》司马光是个贪玩贪睡的孩子,为此他没少受先生的责罚和同伴的嘲笑,在先生的谆谆教诲下,他决心改掉贪睡的坏毛病,为了早早起床,他睡觉前喝了满满一肚子水,结果早上没有被憋醒,却尿了床,于是聪明的司马光用园木头作了一个警枕,早上一翻身,头滑落在床板上,自然惊醒,从此他天天早早地起床读书,坚持不懈,终于成为了一个学识渊博的,写出了《资治通鉴》的大文豪。他们都在向后人传递了读书提高全民族素质,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

阅读一本好书,正如同一位知识渊博的学者谈话。。如果是死读书,失去了人性该有的道德观,那是多么可悲的现实啊!杭州图书馆对所有人开放,包括乞丐及附近的农民工,这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啊,让全民共读书、共分享读书的快乐,却偏偏有读者向馆长投诉。“允许乞丐和拾荒者是对其他读者不尊重”。这些投诉的读者是多么没有人性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读书是毫无高低贵贱之分的,这么简单的道理,他们都不懂,却挂着羊头,卖狗肉地在图书馆里鄙视他人。

让我们齐齐参与:好读书,做高尚人吧!在书籍中品味知识的博大精神,在书籍中开拓视野看大千世界,在书籍中学做人处事的方法道理吧!

篇4:高中读后感

“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长相平庸,个子矮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跟你一样充实!”

————《简·爱》

轻嗅着书香,轻扫着文字,在哪个落叶纷飞的下午,我看到了傲视风霜的野菊,也一样看到了你——简·爱挺直的身躯。你自尊,你自强,你善于思索,你敢于追求······当你那双乌黑发亮的眸子注视着我时,我胆怯了,我震惊了:在那个男尊女卑的19世纪,如果是我,一个平庸又卑微的女孩,我会低头,会认命,会叹息,会随波逐流。可我代表的是那个世纪的女性哪!而你,夏洛蒂·勃朗特的觉醒,希冀和缩影,注定是不平凡的,也注定是轰动全世界的!

在舅妈的嫌弃,表哥表姐的蔑视和毒打下,你不屈服!在8年孤儿院的围墙里,你不沉沦,渴望自由!在海伦和谭波尔小姐的熏陶下,你正直,懂得感恩!在发现自己所爱的人——罗切斯特早有妻子时,你断绝念想,毅然离开!在罗切斯特为救疯了的纵火的妻子残疾无助时,那时的你已富有,却又义无反顾地回到了他的身边······

你的一切品质都是我所缺失的。记得有一次,我遇到了数学难题,在看到它的第一眼,就想到了放弃。可毋庸置疑,要是你,肯定会不服输,抗争到底的!还有一次,在学旱冰时,我摔了几跤,便认为自己没有学旱冰的潜力。偿若是你,肯定会咬紧牙关不放弃吧!

你高尚纯洁,独立平等,不仅值得当时的女性学习,更是当今人们学习的典范!

在阳光下,在鲜花里,我分明看见你灰色的衣裙越来越远,慢慢地绽放成了秋菊、冬梅、夏荷、绽放成了沙漠里一朵傲放于风沙中的仙人掌花!

我多么希望有更多的你——简·爱涌出来,无论贫穷还是富裕,无论美丽还是平庸那个,都能自尊、自强,都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独立、坚强的生活!

篇7:高中读后感

《红岩》是一部中国军事文学名著。它描写了众多革命英雄:成岗临危不惧,视死如归;许云峰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江姐受尽酷刑,坚贞不屈;刘思扬出身豪门却投身革命;渣滓洞难友团结奋斗,敌人丧胆;白公馆志士奋勇突围,迎来黎明……所有这一切展现在我眼前,那是多么让恩激动、崇敬、悲愤、感叹的画面。

最令我难忘的是许云峰将要被特务匪徒密裁的那段描写:“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他神色自若地蹒跚地移动脚步,拖着锈蚀的铁镣,不再回顾鹄立两旁的特务,径自跨向石阶,向敞开的地窖铁门走去。他站在高高的石阶上,忽然回过头来,面对跟随在后的特务匪徒,朗声命令道:“走!前面带路。”面对着步步逼近的鬼门关,许云峰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害怕,反而革命信念更加坚定,即使海枯石烂、天崩地裂,也不会动摇。江姐被粗长的竹签钉入指甲缝间的刺骨钻心的逼供,特务们为的是想从这位重要的共产党员口中套出有关地下党的重要机密,可是他们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了。试想一下,在那潮湿腐臭的渣滓洞、白公馆,近乎窒息的地牢,在严重缺水的情况下咽着发馊味的残羹冷炙,拖拽着遍体鳞伤,强忍着旧脓新创袭来的阵阵裂痛……然而他们以常人无法想象的毅力顽强地与反动派抗战到底!

对这些可敬可佩的战士,党反动派只能给他们肉体上的折磨,却动摇不了他们精神上的丝毫,反而更使他们的斗争精神丰富起来!读到他们的事迹,我无法自已,在他们面前,我感到深深的愧疚。想起自己以前写英语作文,花了不少时间却只得低分,便泄气了;工作中遇到不顺心的事或小挫折,便想到放弃。没有对学习、工作完全充满热情的我易被摧垮,总找借口说自己是个女孩。可如今,在红岩英雄的光辉形象前,我明白了:越是在铺满荆棘的路上,就越需要我们去开拓;越是困难的时候,就越需要坚定不移的精神去克服。

感谢《红岩》,它为我树立了榜样,它使我对人生价值有了崭新的理解,它将促使我成为一个真正的人,一个英勇坚强的人!

篇8:高中读后感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上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显示给与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作为一部作品,《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福贵,这个曾经风光一时的富家少爷因为年轻时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和家人一生的幸福。他终于在贫困中觉悟,也许那并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地夺走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毫不同情。他的父母在家境败落后相继死去,伤痛还未平复,与自己同甘共苦的妻也离他而去。最后,连他唯一的孙也没有逃过死神的魔掌,只剩下他一个人孤独地活着。

福贵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的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

记得有那样一句话: 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正如一条颠簸在大海中的航船,始终会在浪尖与谷地起伏一样,前行在写作之路上的作家们的创作状态无疑不可能稳定如一。余华也不例外。如果仔细分析,就会发现在1995年前后,也就是在那篇《活着》的创作前期,余华的文学创作进入了一个很微妙的时期。

首先,我们跨越对经过和原因的猜测和臆断,把目光直接投向1997年,我们会发现余华在那一年做出的一个对中国先锋文坛不啻为一个噩耗的决定:放弃先锋试验。然后我们再回眸身后。这时候就会发现,那实际上在1995年就已经是注定的事情了。这一年,另外两个著名的年轻作家苏童,莫言也作出了类似的决定。余华的告别先锋小说的宣言是:"我现在是一个关注现实的作家"而这时恰恰是他继《活着》之后。那么就让我们稍微关注一下这后一部被作者声称为"关注现实"的作品。实际上,它与余华早期作品之间相当明显的变化。或者说,我们会惊异地发现这篇文章与余华早期的《在细雨中呼喊》完全是两种样子。

那么我们再把目光转回到1995年,就会发现余华的唯一兼有现实主义文学和先锋小说特征的作品,就是那篇轰动一时的《活着》。这样说来,《活着》应该是余华创作的一个过渡。

从这个角度说,《活着》是作者在自己进行先锋性文本创新枯竭的时候,寻求出来的一条出路。不过作者自己恐怕不同意这样的观点。从作品本身看,尤其是在作品的前半部分流露出来的很大的随意性可以看出,《活着》不是一部在构思完全成熟后才开始创作的作品。余华有可能象孩子信手涂鸦一般写下一个开头。

篇9:高中读后感

近日,我读完了《昆虫记》这本书,感触很深。

这本书的作者通过仔细观察,多次实验,细致描写了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繁殖和捕食的方式,向读者展现了一个奇妙的昆虫世界。作者写得生动有趣,读者读得兴趣盎然。

整本书所写的昆虫都使我感到有趣之极。这都要归功于作者的仔细观察,细致描写。如:螳螂的大腿下面生长着两排十分锋利的像锯齿一样的东西。在这两排尖利的锯齿后面,还生长着一些大牙,一共有三个。“为首的那条松毛虫一面探测,一面稍稍地挖一下泥土,似乎在测定土的性质”等,这些只有仔细观察才能写出来。光是仔细观察还不够,还要细致描写,读者才能看懂,又如“这小筒的外貌,有点像丝织品,白里略秀一点红,小筒的上面叠着一层层鳞片,就跟屋顶上的瓦片似的”等,这些细致描写,使整本书写得更加生动、具体,引人入胜。

昆虫世界非常奇妙!在我没读这本书之前,我不知道管虫会穿“衣服”,不知道松蛾虫会预测天气,也不知道小*会用丝线飞到各个地方。现在我全知道了。有些动物的思维方式比人还高,例如赤条蜂给卵留食物时,是把毛毛虫弄得不能动,失去知觉,而不是杀死毛毛虫,这样,就可以给食物“免费”保鲜。又如舍腰锋给卵捕*时,是只捕小的,这样每只就可以使小虫只要一顿就可吃完,每顿就可吃到新鲜的,怎么样?聪明吧!

作者写出这些都是因为他仔细观察,而我,则是一个不太会观察生活的人,因此,老师叫我写作文时候,我总想不到题材。不过有一次例外,一次去上课的路上,我发现了一队蚂蚁正在搬食物,经过观察我发现,蚂蚁是先把食物切成小块,然后顶在头上,搬回窝里,然后原路回,再搬。这次我虽然仔细观察了,但这是对我感兴趣的事。现在我明白了:不能只对我们感兴趣的事仔细观察,应该对周围的所有的事仔细观察,才能做到无处不文章。瞧,小小的昆虫也蕴含着大学问呢!

生活是写作的源泉,只有仔细观察周围的一切,才能了解世界的奇妙。这是读完《昆虫记》后,我深刻体会到的。

篇10:高中读后感

今年暑假我认真阅读了英国小说家狄更斯的名著《雾都孤儿》,感触颇深。

书中讲述了19世纪繁荣一时的英国,老百姓生活却十分贫苦。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就是其中之一。奥利弗是个孤儿,从小生活在孤儿院里。那里有个规定:只要活到9岁的孩子就可以意外的得到两片面包(比平时得到的面包多),一碗稀饭和一件新衣服,而很多孩子却活不过9岁就死了,可怜的奥利弗能活到9岁也算是个奇迹了。在那里满9岁的孩子就相当于成年了,就可以自己干活,挣钱养活自己。

于是奥利弗被送到一家承办丧事的棺材店里当学徒,那里的每一个人都瞧不起他,打骂他,侮辱他,奥利弗再也不能忍受,就只身逃往伦敦。可是不想被骗入贼巢,后来被一位好心的老绅士救出(最后才知道他是奥利弗父亲年轻时的一个好友),但很不幸,他又一次被抓回贼巢。读到这儿,我的心被奥利弗的悲惨命运紧紧地揪着,他的饥饿、他的喘息、他的恐惧让我时时牵挂着,我多希望他能早日摆脱困境,获得新生。

天生心地善良的奥利弗不愿与这帮盗贼为伍,他想逃生,想向被盗的人家报信,可是他太小、太纤弱了,他的命运被凶恶的坏人掌握着,他努力抗争,最后在一些好心人的帮助下重新获救,并找到了那位曾经救过他的老绅士。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几经周折,夺回了属于奥利弗的财产,老绅士还认奥利弗做了自己的儿子。终于,奥利弗可以过幸福的生活了。我真为奥利弗感到高兴,可怜的他获得了父爱,再也不用居无定所了。

书中主人公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面对困难,面对利诱,面对毒打,奥利弗能抵制*,不堕落,不走向犯罪道路,坚定做人的标准,最后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重获新生。我从小说的开始到结束一直为小奥利弗的命运担心着,紧张着,庆幸着,欢呼着,他的生长历程时刻牵动着我的心,震撼着我的心。我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新中国,社会安定,父母又为我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我要珍惜现在美好时光,向奥利弗学习,克服一切困难,努力学习科学知识,将来报答父母,报效祖国,做一个社会有用的人才!

篇11:高中读后感

曾经,我的内心悲观晦暗,那是温暖的阳光无法触及,一个被欢乐所遗忘的地方。我被囚禁在潮湿黑暗的心灵桎梏中,身边荆棘围绕,与世隔绝。我以为自己是天底下最不幸的人,对别人灿烂辉煌的成就总是又嫉又羡,他们绽放出来的光彩刺痛我的双眼,我不解,为什么他们能够拥有幸福,我却没有?老天爷为什么这么不公平?

我在怨天尤人的情绪中浑浑噩噩地走了近十年的人生,直到遇见一个人,她在我心中种下了名为“希望”的种子,教我用“梦想”的肥料浇灌,光明逐渐在我心中萌芽,它斩断荆棘、驱逐绝望、带来光和热,它让我不再着眼于自己的不幸,使我看见了整个世界,我才发觉,跟许多人比起来,我的痛苦竟如此渺小,不由得惭愧了起来。

她就是德蕾莎修女,一位将一生奉献给上帝与穷人的圣人。

虽然我从未见过她,但是,当我从李家同的《让高墙倒下吧》认识德蕾莎修女时,她勇敢坚强的生命精神深深撼动了我。

德蕾莎修女原本居住于加尔各答的修道院中,在高墙的保护下过着无忧无虑的舒适生活,真实世界的贫穷、不幸因为高墙的阻隔,形成了两个世界,在高墙中,痛苦彷佛不存在世上。然而德蕾莎修女走出了高墙,她执意为最穷的人服务,不顾他人的指指点点,坚定的信仰成为支持她的力量,她知道自己无法对受苦难的人们视而不见。

德蕾莎修女的故事带给我极大的震撼,我无法想像一个人牺牲拥有的一切,只为了奉献,在她无私的大爱面前,我羞愧得无地自容。我们享受丰衣足食的生活,却遗忘这世上,贫穷依然存在,疾病依旧肆虐,我们只是挥挥手,将这些“扫兴”的念头抛诸九霄云外,却改变不了事实,我们用手里的面包催眠自己,在经济如此繁荣的今天,哪有人挨饿受冻?然而我们正与从来没吃过面包的人们共存于同一个地球上!

我终于体认到,自己是过着多么幸福的生活,以及自己过去是多么愚昧,我到底缺少什么?平日伶牙俐齿的自己竟一时语塞,我什么也不缺!我决定告别不知足的自己,以为人们奉献为目标迎向未来。

奇妙的是,当我决定付出的当下,我久违的快乐竟然回来了。

篇12:高中读后感

在十九世纪群星灿烂的法国文坛,维克多?雨果可以说是最璀璨的一颗明星,巴黎圣母院读后感800字高中。他是伟大的诗人,声名卓著的剧作家、小说家,又是法国浪漫主义文*动的旗手和领袖。这部伟大的作品《巴黎圣母院》是他的第一部引起轰动效应的浪漫派小说,它的文学价值和对社会深刻的意义,使它在经历了将近两个世纪的时间之后,还是在今天被一遍遍的翻印、重版,从而来到我的手中。

在我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感受到了强烈的“美丑对比”。书中的人物和事件,即使源于现实生活,也被大大夸张和强化了,在作家的浓墨重彩之下,构成了一幅幅绚丽而奇异的画面,形成尖锐的、甚至是难以置信的善与恶、美与丑的对比。

《巴黎圣母院》的情节始终围绕三个人展开:善良美丽的少女爱斯梅拉达,残忍虚伪的圣母院副主教克洛德?弗罗洛和外表丑陋、内心崇高的敲钟人伽西莫多。

波希米亚少女爱斯梅拉达是巴黎流浪人的宠儿,靠街头卖艺为生。她天真纯洁,富于同情心,乐于救助人。因为不忍心看见一个无辜者被处死,她接受诗人甘果瓦做自己名义上的丈夫,以保全他的生命;看见伽西莫多在烈日下受鞭刑,只有她会同情怜悯,把水送到因口渴而呼喊的敲钟人的唇边。这样一个心地高贵的女孩,竟被教会、法庭诬蔑为“女巫”、“*犯”,并被判处绞刑。作者把这个人物塑造成美与善的化身,让她心灵的美与外在的美完全统一,以引起读者对她的无限同情,从而产生对封建教会及王权的强烈愤恨。

至于副主教克洛德和敲钟人伽西莫多,这是两个完全相反的形象。克洛德表面上道貌岸然,过着清苦禁欲的修行生活,而内心却渴求淫乐,对世俗的享受充满妒羡。自私、阴险、不择手段。而伽西莫多,这个驼背、独眼、又聋又跛的畸形人,从小受到世人的歧视与欺凌。在爱斯梅拉达那里,他第一次体验到人心的温暖,这个外表粗俗野蛮的怪人,从此便将自己全部的生命和热情寄托在爱斯梅拉达的身上,可以为她赴汤蹈火,可以为了她的幸福牺牲自己的一切。

这种推向极端的美丑对照,绝对的崇高与*的对立,使小说具有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能卷走我们全部的思想情感。这也许正是浪漫派小说的魅力所在。

在《巴黎圣母院》中,作者以极大的同情心描写了巴黎最下层的人民、流浪者和乞丐。他们衣衫褴褛、举止粗野,却拥有远远胜过那个所谓有教养、文明的世界里的人的美德。互助友爱,正直勇敢和舍己为人的美德。小说中巴黎流浪人为救出爱斯梅拉达攻打圣母院的场面,悲壮、激烈、慷慨、惊心动魄,显然是在一定程度上融入了七月革命中巴黎人民显示的英勇精神和巴黎人民捣毁圣日尔曼教堂和巴黎大主教府的事件。小说写到这里,还通过书中人物之口预言人民将起来捣毁巴士底狱,暗示了一七*年大革命的爆发。

篇13:高中读后感

在之前与古代文学打交道的过程以及从小受到的教育中中,我们更多接触的是唐诗宋词这一类的文学作品。唐诗大多是格律诗,语言整齐而精炼,字字珠玑,具有极大的音韵美。而宋词虽然少了一些形式上的约束,也讲究炼字,短短几十字,以简练的文字来表达深远的意蕴。()而本学期所学的元杂剧却与之截然不同,是融合歌舞的表演艺术,我们现今读到的元杂剧语言通俗易懂,情感明晰,是更直白生动更有艺术感染力的一种文学作品。

在粗粗了解元杂剧的体制后,我阅读了关汉卿所著的窦娥冤,它是传统的杂剧,沿用了四折加楔子的方式来叙述,楔子讲述窦端云如何来到蔡婆婆家,第一折作为开端写流氓张驴儿胁迫窦娥婆媳嫁给他父子为妻,第二折写窦娥因孝顺之心被太守严刑逼供,蒙受不白之冤,这是情节的发展,第三折是本剧的*,写窦娥受刑,血染三尺白绫,六月-飞雪,第四折是全剧的结尾,窦娥之父为其洗冤,制裁恶人。

其中,第三折窦娥临死前,爆发出的怒火成为了传唱至今的经典。她说:天地也!做得个怕硬欺软,却原来也这般顺水推船!地也,你不分好歹何为地!天也,你错勘贤愚枉做天!。这一段气势汹汹的唱词对天地的指责大胆而惊人,唱出了对社会不公的愤慨,一反之前窦娥善良温顺的摸样,给予鲜明的对比效果,更突出了窦娥对于封建统治的控诉,是反抗意识的觉醒。窦娥指天发出三个誓愿,血飞白练,六月-飞雪,三年大旱,这些看似不可能的誓愿一一实现,以种种不可思议的迹象向全世界证明了她多么无辜。

最终,窦娥的冤屈被平-反,但以鬼魂的形态去倾诉而非人,这本身对封建社会不公平制度的一种讽刺,在官僚制度的层层阻碍下,不以鬼魂之身是不无法接触当权者的。以鬼魂诉冤在现实生活中是无法发生的。让我们做一个假设,假设窦天章不曾一举及第,不曾官拜参知政事,终其一生只是个庸碌无为的落魄书生,也许对窦娥的冤案就会投诉无门,反遭*,窦娥永远蒙受冤屈。平-反冤屈最终还是基于掌权者的意愿,而非真正的公平正义,这是作为封建社会底层人民共同的无奈。

窦娥冤被称为我国古典悲剧的典范性作品,由窦娥悲苦的命运揭开了黑暗社会的面貌。窦娥的悲剧绝不仅仅只是她一人的悲苦命运造成的,更是整个封建社会加诸在她身上的。年仅七岁便被穷苦潦倒的书生父亲卖给蔡婆婆,年纪轻轻守寡与婆婆相依为命,窦娥恪守妇道,谨遵封建社会的*道德和三从四德,是典型的封建社会所推崇的女性形象,然而就是这样一位女性,受到最多*,成为代社会底层善良、孝顺而走向反抗的妇女的典型,充分揭示了封建社会对人的毒害以及作家对现实的反思,这样一部作品,兼有极强的抒情性和深刻的涵义,值得我们去品味欣赏。

篇14:高中读后感

我最近在读一本书,名为《荒野的呼唤》。它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动物系列小说中的一部,主要讲述了一只名叫巴克的狗在与残酷生活做斗争的过程中一步步成长,顽强生存,最终为自己在复杂多变的丛林中争得一席之地,向我们展示了在一个弱肉强食的时代关于生存的故事。

回想起小时候看的沈石溪写的系列动物小说,大点时看的姜戎的《狼图腾》……我发现很多动物小说都有一个共同的主题,表现动物的勇敢无畏,尤其是在与恶劣环境作斗争时那种原始的野性更是被展现得淋漓尽致,环境的力量的不可预估的。

而在这篇小说中的巴克是其吧本来的生活就很优渥,每天的日常就是陪主人玩或是一个人在太阳底下发呆,它只知道自己唯一的任务就是取悦人类。但是当他被偷卖给别人做运货工具后一切都变得不一样,从前温饱问题从不是它该担心的,而现在它却不得不担心下一秒自己是否会被同伴咬死或累倒在冰天雪地里再也爬不起来,它会学着像其他狗一样用爪子刨出一个雪洞以防止自己被冻死,为了当首领不惜冒着生命危险和对手战斗,它还会努力干好工作赢得主人信任,这一切都是为了生存,生活逼着他实现了许多不可能,活着比一切都重要,当一个人面对陌生的新环境时是否能很快适应,当这个新环境中存在之前从未有过的挑战是否能一一克服?

许多连人都做不到的事一条狗却做到了,在长期生活的磨砺中巴克逐渐变得坚毅果敢,它赢得了主人的信任,同伴的敬重,周围的人一提到它总会眼前一亮,没有谁不觊觎这个宝贝,而这一切靠的是巴克自己的努力,但当巴克再也不用担心活下去的问题时,它又有了新的追求,这种追求是真正为它自己的,在它的梦中常常能听到一声熟悉的呼唤声,这呼唤似乎在指引着它去往一个神秘未知的境地,这是巴克一直渴望的,最后主人的死让他没了牵挂,他追随着那熟悉的呼唤和一群狼走入了密林之中。

达尔文早在几百年前就提出了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个伟大的观点,在这个弱肉强食的社会只有拥有超乎常人的勇气和智慧才能安然无恙地活下去,否则就会被时代淘汰,巴克面对环境的突变能很快调整自己,融入到新的生活之中,为自己赢得了活下去的尊严,我也看过许多富人一夕之间变得一贫如洗,曾经的骄傲与自信荡然无存,剩下的只有自怨自艾,在痛苦与埋怨中度过余生,能重新振作起来发奋努力的少之又少,我们不得不承认环境对人的影响是巨大的,许多无法克服逆境的人归根究底是不懂如何适应环境,认为环境是能被人为改变的就像曾经认为人可以征服自然那样可笑,直到今天在地震洪水等灾害面前人们依旧无能为力。

人只能自己去适应环境才能获得生存,巴克如果后来没有阴差阳错从优越的生活中脱离出来,也许它一辈子都不可能意识到自己身上存在着祖辈们传下来的野性,它也不可能在一次次的挑战中逐渐激发出自己骨子里最原始的东西,它也许会一辈子认定自己作为一只宠物的身份,一辈子躺在小主任人的怀里思考明天要干些什么,野外的生存是残酷的,在那里没有任何人的庇佑,一切都得靠自己,为了生存只能去学着适应丛林法则,在小说中巴克为了争得狗群首领的位置一步步施计让对手失去大家的信任,而自己却在主人面前拼命表现,像极了当今社会许多欺下媚上的小人,但读者却不会认为巴克虚伪,反而会赞扬它的机智,大家都知道它的行为只是为了生存,身处那样的环境下只有动用所有智慧才能为自己争取到一线生机,相反很少有人曾经在生死缘挣扎过,社会生活中更多的人绞尽脑汁只是为了让自己生活得更好,为的是一种物欲上的追求而不是为了生存本身而奋斗,同样是具有目的性的行为,高下也能立见了。

温室里开出的花朵虽然娇艳却经受不住一点风吹雨打,而大自然中野蛮生长的花在狂风暴雨沐浴下却更加芬芳,自然界中的万事万物如此,人亦如此,一个人如果没有经历过生活的百般折磨是不可能获得成长的,许多父母自己经历过贫穷,不愿让下一代再重蹈覆辙,于是起早贪黑,风雨无阻地拼命赚钱就是现如今许多中国父母的真实写照,比尔盖茨称死后将自己的全部财产捐给慈善机构,只给孩子留下一小笔基本的生活费,而国外的许多所谓富人区中大量中国富二代们整天醉生梦死,过着寄生虫般的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有着形形色色的不同人群,每一个人追求生活的方式都不一样,但最终目的都是为了好的生活,美好的前途是大家都追求的,然而明显的是那些相信生活中存在困难并勇于挑战的人生活得要比那些安于现状,不追求进取的人更有滋味,哲人说逆境本身也是一种财富,只有深切明白这一点的人在面对各种变迁时才能宠辱不惊,淡定自如,即使有一天什么都没有了也能以天为盖以地为庐,笑看世事变化。

在小说的最后巴克,终于跟着那声熟悉的呼唤走入了密林深处,被唤醒了原始野性的巴克是不可能适应与人一起的生活了,它不可能再淡然地与一群狗正常相处了,它只要出现在狗群中那与众不同的王者气息就会喷洒而出,就像强者只有遇上强者才能更强,我们有理由相信经历残酷命运洗礼后的巴克能很好地适应丛林生活,从它为了生存而努力与命运做抗争那一刻起就注定了它不可能属于平凡,它也不再是一只普通的狗,生活在继续,但更自由,更广阔的空间在等着它。

篇15:高中读后感

读了这本书之后给我的第一感觉是震撼,我不太相信一个双腿残疾又换有诸多疾病的一个人能写出这样通彻的文章。去医院病房里我们常看到人们在病床上呻吟,说话语气也是那种垂死的叹息,感叹命运何其不公强加在自己身上。

但他是不同的,他是极少数对活着充满希望。二十一岁的他本该是意气风发,创造更多美好未来可能的时候,灾难却突然降临-双腿瘫痪。他也曾和常人一样想要一死了之,让一切苦难都结束但他没有想到过他的母亲:这个伟大的女性。她用她的生命阐释了对孩子的爱,要好好活着、“我俩在一起要好好活”。母亲因受苦而早日离开。也许是冥冥天意,也许是幡然醒悟,才能让我们在今天读到他的散文、学到他的精神。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用来形容父母对子女那种无私奉献最后却是“子欲养而亲不待”的结果。“在静谧的地坛里我第一次感觉到:有过我车辙印的地方,都有过母亲的脚印”她总是不放心,总要在后面远远地跟着,还生怕被我发现。“去吧!出去看看也好”当时的我竟没听出那是她对自己的宽慰。母亲给了他极大的空间也一直怕伤害到他的自尊心,对于“跑”“跳”“踩”她比我还敏感。十年后,我、妹妹和父亲不约而同地来到母亲墓前。十年之间,我们谁也没有提起母亲,可这并没有阻止我们对母亲的思念越发浓重。我想这里面也有一丝丝忏悔吧!如果当时史铁生回头看到母亲焦急的样子,肯把她叫住是不是就会有不同的结果?也许母亲就不会心力交瘁,整夜地大口大口地咳血,还不允许妹妹告诉我。母亲过早地离开,这也许是史铁生先生唯一的遗憾了,“一个没有母亲的人,无论他的年龄有多大就像草没有了根一样”。

也许是有某种联系,在静谧的地坛中他总能思考出许多问题,对存在的虚无的理论像:生死、鬼神、爱情。分别从不同立场解剖阐明出自己的立场和观点,他的思想比一般人奇特。他妙笔生花写出的散文好像是赋有灵魂一样吸引着我们产生共鸣。他看待问题就像他所说的并非“大彻大悟”,他所写的文章在生活中都是最为平凡的,用朴素的语言刻画出其中的纹理。他所写《信仰就是自己精神上的描述》打破了原有格局体香了他质朴无华的灵魂。

史铁生先生的文章给人带来启迪,里面的答案可以纠正我们误入歧途。任意从里面乱翻一页,读上一小段总会在心中心起一丝波澜。

篇16:高中读后感

《平凡的世界》是我读的最认真的一部小说。书中为我们描述的是一个黄土地上的世界。这里生活着一群世世代代面朝黄土北朝天的普通人,演绎着一幕幕生老病死、悲欢离合、贫穷与富裕、苦难与拼搏、世事变更。读完这本书后,人的灵魂也许得以净化,也许还会改变你现在的很多想法,感悟了平凡和苦难,生活的意义。

书中给我印象最深是孙少平对苦难认识,对生活的理解,对精神世界的深刻追求。书中这样表达"……是的,他是在社会的最底层挣扎,为了几个钱而受尽折磨;但是他已经不仅仅将此看作是谋生、活命……他现在倒很“热爱”自己的苦难。通过这一段血火般的洗礼,他相信,自己经历千辛万苦而酿造出来的生活之蜜,肯定比轻而易举拿来的更有滋味--他自嘲地把自己的这种认识叫做‘关于苦难的学说’……"

每一个平凡的人都有一个不人知的不平凡的世界,每个平静背后都有激情澎湃。我们成长的路上布满荆棘,无数次的头破血流,换来了一次次的成长。成长的越多,心也就变得越麻木不仁,忘却了最初的理想,忘记了最初的誓言,忘掉了最初懂得的乐趣。走在如今的路上,回首望去,再也没有回头路。连那些偷着乐的时光也不能重温,只有默默怀念。

每个人的成长都必定经历过流血,不管是身体上还是精神上。就如孩童学习骑车,无数次的跌倒,无数次的痛哭之后才学会骑行。他们经历过的痛苦有人看到,但他们的乐却深藏心中,不愿与人分享。正因为苦痛太多,乐来之不易,所以才值得分外珍惜,藏在心里偷着乐。

成长意味着蜕变,意味着经历。正因为经历了太多,所以才对风雨司空见惯,见怪不怪。正因为冲过了太多的荆棘,所以才对苦痛麻木不仁。对痛苦麻木是好事,但作为痛苦的反面——乐,却也被麻木的心给渐渐忽视了。最初我们读书,很新奇,别人看我们读书,看到的只有我们嘴角浅露的微笑,却看不到我们是因书而乐还是因读书而乐。最初我们读书开阔眼界,好奇的眼光透过薄薄的几张泛黄的纸眺望整个世界,心因未知激动欣喜,而现在我们的心比天高,走出了最初的几张纸,几具玩具,一间小 屋……所以现在的我们即使读再多的书,也只会在心里暗道:哦,知道了。再也没有最初的那种悸动。曾经我们以为是书变了,其实现在看来变的是我们的心。只因我们长大了…

每一个还拥有梦想并在追梦的人们都该再重温《平凡的世界》,如果生活需要你忍受痛苦,你一定要咬紧牙关坚持下去。痛苦难道会是白受的吗?它应该使我们骄傲!

无论世界多么拥挤,都要让自己的心自由的跳动,不改初衷,不忘本心,抓住当前,放眼未来。让我们在骄傲中成长,在成长中偷着乐。

篇17:高中读后感

平凡,是生活的本色,我们每一个人,对于这个浩渺的世界来说,都十分渺小,脆弱,微不足道。这个世界也是平凡的,悲与欢,生与死,富裕与贫穷,世事的变更,与历史的长河来说,无非是些平凡事。对于平凡我素来都是这样认为的,直到读到了一本书——《平凡的世界》,这才恍然大悟。

它为我们解说了平凡和苦难,阐释了生命的意义。书中为我们描述的是一个平凡的世界,黄土高原上的世界,这里生存着一群世世代代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普通人,他们演绎着一幕幕生老病死,悲欢离合,贫穷与富裕,苦难与拼搏,世事变更的戏剧。

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是孙少平,这是一位对苦难有着深切的认识,对生活有着深邃的理解,对精神世界有着深刻追求的人,他有铮铮铁骨,有强大的精神力量,有坚强的意志,从学生时代的“非洲人”到成年时代“揽工汉”,他经历的都是艰苦卓绝的人生奋斗,然而在痛苦与磨砺中,他形成了一种对苦难的哲学,佩服他对人生的历史,羡慕他对生活的理解。

对于苦难的哲学,书中这样的表达“是的,他是在社会的最底层挣扎,为了几个钱而受尽折磨;他并没用因受到苦难而甘于平凡,而是以乐观的心态面对苦难,把其当作生活的历练。他相信,自己历经千辛万苦而酿造出来的生活之蜜,肯定比轻而易举拿来的更有滋味——他自嘲的这种认识叫做关于苦难的学说…这是一种什么样的认识啊?每当我们遇到困难时,也许这种挫折只有孙少平所遭受的苦难的百万分之一,但我们更多的只是怨天尤人。对于劳动的认识,说中这样写道:“一个人的精神是否充实,或者说活的有无意义,主要取决于他对劳动的态度。”对于那些整日碌碌无为的人来说,孙少平给他们上了最重要的一课,如何对待劳动,这是人生最基本的课题。他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啊?多读了几本书,一个对生活的意义有着更高层次的追求的人。在写给妹妹孙兰香的心中充分表现了他对生活的认识“……我们出生于贫困的农民家庭,永远不要鄙薄我们的出身,它带给我们的好处将使我们一生受用不尽;但我们一定又要从我们出身的局限性中解脱出来,从意识上彻底背叛农民的狭隘性,追求更高的生活意义……”有位了不起的哲人说过:痛苦难道会是白受的吗?他应该使我们伟大!什么是平凡?那种迷失在平凡的生活之中,严重熟悉了平淡,思想上甘于平庸,生活上安于现状的人,才是真正的平凡。孙少平这样一个对生活意义有着更高追求的人,又怎能称之为平凡的人?

我想我们每个人都会在读后感触倾听那些久远的声音,或与那些我们会在这个因欲望日益膨胀而扭曲的时代,尽快找到我们自己的方向,不至于在灯枯油尽之时,我们还在迷惘……

篇18:高中读后感

用温暖的笔触,描绘平凡世界中的不平凡。

-----题记

平凡的世界》由路遥执笔,展现了当时中国的社会背景。社会的动荡,那个年代,当所有文学观念风靡时,路遥独树一帜。不仅给了所有读者心头一击,也让社会中所有人有了奋斗下去的信念。

贫苦的年代,荒凉的黄土高原。一代代儿女在这里靠着自己的劳动争着活下去。其实,贫苦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已失去活下去的信心。

见证了孙玉厚一家由最初被人指指点点唾弃,到最后风光的自己不好意思。之所以发生这么大的转变,是孙少安和孙少平长年辛苦的劳动;是他们在被人嘲讽时仍不放弃的信念;是他们在遇到挫折时不自卑的思想;是他们对美好生活的热爱。其实,生活是变化的。都觉得生活总是那么不尽人意,那只是你以自己的眼光来看待生活,渴求生活能满足自己。若用生活来看待自己,才发现自己才最需要做出改变。在这个喧嚣的时代,在那个豪迈而粗犷的世界,每个人都应该为生活做出一点改变。尽管有多么不尽如意,只要有追求,能够通过自己双手去劳动,改变自己,就会改变自己的世界。

孙少安的世界

孙少安,这个从小就围着家里转,身上有重担的年轻人。母亲和姐姐会因为有少安而心里踏实,妹妹与弟弟会对少安崇拜。只是少安却放弃了自己的理想,完全为了这个家而努力。在双水村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守着自己的家族而勤奋耕耘。只是我对孙少平拒绝润叶的好意仍是不解。在那个年代,一个女孩可以不顾别人的眼光,勇敢向他表明自己的心意已实属难得,况且还是一个如此优秀的女子。少安在那刻是喜悦的,没有人会不喜欢润叶这样的女子,从正面来看,是因为孙少安强烈的责任感,不想拖累润叶,让润叶跟着自己受苦;从反面看,我觉得就是因为孙少安的懦弱,他不敢接受润叶的心意,不敢承担起对润叶的责任。为什么他与秀莲成婚,日子就可以过得红火,就不能和润叶成婚也让日子红火起来么?他只是看到了现状,却没有将目光放长远些,为未来打算。

孙少平的平凡

少平和少安截然相反,是不服于现实和上天强加给自己命运的青年。他会为了自己的理想只身离开家,去异乡奋斗。褪去稚嫩,渐渐成熟,认清人和事,看清这个社会。他的人生有自尊自信,有挫折无奈,更有坚持和奋斗。他身上的那种不屈于现实,誓要改变自己的命运,改变家族命运的气息,深深感染了我。他是当时中国年代奋斗青年人的完美化身。对于逆境中的嘲讽不在意,对于前途的未知而不畏惧,平凡的他活出了自己的不平凡。而少平对自己的爱情更是不同。因书结缘田晓霞,并与田晓霞相恋。这对恋人最不可能却又最让人羡慕,遗憾的是两人竟天各一方。而因为他们互相了解对方,所以可以互相理解对方。有这样一个人从自己的世界路过,天各一方又有何妨?

平凡的像颗星,却又是闪着点点微光的星。

篇19:高中读后感

《八十天环游世界》主要讲述了福克先生的牌友是一家银行的老总,丢了一笔钱,但是,福克先生这时想环游地球一周,福克先生并和朋友打了一个赌,要是他80天没有环绕地球一周的话,他就将他存在银行里的两千英镑全部给他的牌友,就这样,他的朋友很愉快地答应了。第二天,当他和他的仆人万事通一起去码头准备出游时,警察局怀疑大名鼎鼎的福克先生是偷银行的贼,所以,叫了一名大侦探去监视福克先生。在路上,福克先生二人遇到了很多困难,像在外地的邪教里救人,在火车上展开枪战等等……。他们历经了种种困难。那个大侦探想尽种种办法阻止福克先生,可是,每一次都没有成功,最后,福克先生终于成功了,整整80天,他完成了一个难以完成的任务-环绕地中学生的成长离不开球一周。

我与文章中的福克先生相比,我真是太惭愧了。几年前(我们每年都有军训),我参加军训。教官说:“军训前,最重要的是站军姿。”说完,教官立刻要我们站立三十分钟。我心想:三十分钟,现在骄阳似火,怎么站下去。果然,站了大约十分钟左右,一滴滴汗水往下流。我看了一下教官,趁教官不在意的时候,我用衣服擦了才擦汗水,接着我又若无其事地站着。不一会儿,又有几滴汗水流下来。我这一次没有看教官,所以被教官发现了。教官批评了我。这时,我想到了福克先生凭着自己的毅力与智慧克服所有困难,我只是站立而已。经过教官的批评,我吸取了教训。最后,我凭着自己的毅力坚持了下来。

福克的80天环游世界,对我来说是痴人说梦,但他却成功了,因为他不怕困难,在这个世界上,有许多很难办到的事,但我们不能被困难吓倒,应该知难而进,去尝试,去拼搏。只要有一颗坚定和勇敢的心就一定能成功!大家可能在生活中看到这样的人,他面前有一座很高的山,山上有很多金子,都是他想要的,而前面没有路,只有悬崖峭壁而他,放弃了,他不知道,在他的面前有一条绳子,一条坚定的绳子,一条信念的绳子,他只要努力去看一看,试一试,他就能顺着这条绳子爬上去,而这条绳子就是不怕困难,我要试一试。的确,人生漫漫长路,怎会没有荆棘,但只要勇敢执着了,挺过了。回头望望,荆棘也就成了绿豆芝麻。乐观者利用它,可以刺破自己的怯懦,使自己变得更加强壮。相反,悲观的人,就只能俯首称臣的份了。这些难事,战胜了,幸福也随之降临到你的身边,让你真切的品味到不幸只是晴空中飘动的云朵,永远不会遮住你心底的阳光。

今后,我一定要学习福克先生的这种坚强的精神,学会遇到事情不要怕要坚强,只有这样,我们才会成为一个出色的人,才能在当今这个浮躁的世界里立足,享有一片天地,成为一个有作为的人。

篇20:高中读后感

在暑假里,机缘巧合之下,我第二次细细品读了法国著名作家凡尔纳的名著——《八十天环游地球》,依旧为小说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和栩栩如生的人物而叫好,依旧被主人公福格先生的冒险精神和自信而感动,但是,这次深入我心深处的却是福格先生的仆人万事达,他睿智、勇敢,遇事冷静,善于思考,让他们的环球旅行中多次化险为夷,而且这些非凡的品质也令好运向他微笑,使他最终赢得快乐人生。

万事达给我留下最深刻的印象是在印度的一次智救行动。那一次,他们旅行到了印度的一片荒蛮之地上,万事达和主人福格先生碰巧遇上了当地土王寡妇殉夫的仪式。看到寡妇艾达的悲惨境地,福格先生决定抽出自己比金子还要宝贵的时间去营救这位可怜的女子,可是当时的形势非常不利,土王的卫兵太多了,仅凭他们几个人的绵薄之力,是不可能成功营救的。于是万事达便和他的同伴商量一番,决定天黑后再采取行动。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时间一分一秒的慢慢流逝,终于变得一片漆黑。万事达一行便悄无声息地向卫兵住的寺院走去,靠近后才发现寺院周围均有卫兵把守,无奈只好又悄悄退了回来。

怎么办?怎样才能成功营救?万事达坐在一棵树枝上,反复思考着。经过一番苦苦思索,他终于有了一个绝妙的主意,此时天也亮了,卫兵们开始准备处决那位寡妇。当他们点燃了柴堆,想将昏睡中的艾达和死掉的老土王一起烧掉。突然,躲在旁边的福格他们发现,那群人发生了骚动,他们惊讶的看到,老土王“复活”了!惊讶和恐惧让在场的所有人呆住了。老土王如幽灵般的站立起来,双手抱起艾达,快步走向树林。走到福格的身边时,“老土王”却用急促的声音说道,“快走!”原来,他竟是路路通假扮的!路路通利用印度人迷信鬼神的心理,巧妙地将那女子救了出来。

在这次营救的过程中,万事达表现的足智多谋,临危不乱,最终化险为夷,铸就了他的成功之旅,也让他在我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在今后的生活中,我要向他学习,改变以前鲁莽、草率,做事不经大脑思考的不良习惯。

我便在生活中不断寻找着这样的机会,想和我心目中的偶像万事达那样,遇事冷静、沉着、善于动脑。后来还真有这样的机会让我得到了锻炼。

那是学校举办的心连心活动,在这次活动中有这样一个游戏:十三个人围成一个圈,手拉着手,在起始点的两个人手臂上分别放一大一小两个呼啦圈,然后按照相反的方向传递,哪个组最快传完,哪个组获胜。主持人刚说开始,有的组便手忙脚乱地进行传递,大小呼啦圈均是头脚并进,结果却不好往外钻,真是“欲速则不达”了。

看到这情形,我和几个同学根据大小呼啦圈不同的特点,便商量出了既快又好的方法,那就是大圈先钻脚,小圈先钻头,前后同学衔接要紧凑、配合要默契。后来我们小组按照这个方法,每个成员行动快速、敏捷,组员们一个个齐心协力,鱼贯而出,最终赢得了冠军,我们高兴的欢呼雀跃。

在这一次的实践活动中,我切身体会到了先思后行的快乐,这个习惯就是书中的万事达帮我养成的。《八十天环游地球》这本书让我认识到,遇事要多动脑筋,目标明确,然后朝着这个目标去奋斗,坚持不懈,就没有不可能做不到的事情。这样,好运就一定会向你微笑!

朋友,相信你也会爱上这本书的。

篇21:高中读后感

读书,可以让我们和作者一起去感受那些永远无法涉及的人与事,带给我们的是一种经历,让我们得到历练。《八十天环游地球》的主人公斐利亚·福格先生,他在那空前绝后的赌局当中,雷厉风行而果敢,他自信地说:“不管发生什么,八十天都包含当中,即刻动身。”当面对困难时,他用一贯的自信与坚持加以克服,坚决地营救陷入危难之际的艾娥达夫人,并毫不犹豫给予无私的帮助:“我还余下十二个小时,能用来救她。”我的眼前浮现出一个典型的英国绅士:他办事说话有条不紊,从容不迫,胸有成竹,因为他拥有自信、毅力。

我以前很胆小,有挑战性的游玩项目不敢尝试。后来妈妈带我去游乐园体验“黑洞隧道”。当我顷刻间滑进黑洞,并以最陡角度和最快速度顺势而下,好像在垂直跌落,又似在倒置翻转,那种强烈的失重感、紧张感使我大声的尖叫着“啊——啊——啊”。耳边是“呼呼”的洞穴来风,迎着呼啸的风,我只听到妈妈对我大声喊“要自信”!那声音在黑洞里伴着风回荡着,听着妈妈的鼓励,我努力稳定自己的呼吸,强迫自己镇静。一个又一个90度角风驰电掣般的急转,左摇右荡似乎将我要抛进黑洞,心脏仿佛要跳出我的嗓子眼。我告诉自己唯一能做的就是拼命抓住把手,充满自信地迎接这样的挑战。当速度终于慢下来,我感受着光亮,意识到自己安全着陆时,我感谢这份自信给我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兴奋与快乐。现在我能接受各种有挑战性的运动,这些运动带给我协调力,以及准确、迅速的反应能力,这不仅增强了我的体质,更让我精力充沛地投入到学习中去。

还要告诉你,我曾花了117天的时间,靠我的坚持,用我的观察记录了一颗向日葵花籽播种、生长、开花、结果的过程,认真写了31篇观察日记:第1天一颗黑黑的种子埋进舒适的土壤;几天后它扒开土壤伸出小脑袋窥探着这个充满阳光的世界;然后它开出了带粉红边的小葵花;第117天的时候,一颗黑亮的小葵花籽“欢快”地跳了下来……其中有一篇还登在富阳日报上。就是靠着这份坚持,我在获得了荣誉的同时,更丰富了自己的头脑、增长了自己的学识。

生活中自信和坚持是发动机,是一种力量,有了自信和坚持你可以去超越自我,不会打退堂鼓,所有的事情都有信心成功。福格时刻经历着充满变数的重重困难,不断与大自然和对手斗智斗勇。在面对铁路断修、脱缰野马般的暴风雨时,他淡定、冷静,自信不管发生什么都不会坏了他的事。甚至在险些失去生命的时候,他还是凭借着这自信、坚持,最终嬴得了胜利。怎么样,不妨你也来试试,当你拥有自信、坚持之后,会产生什么样的超能力吧!

篇22:高中读后感

中考后没有作业的假期,百无聊赖之际,我与你相逢。历经沧桑,饱受风霜的路遥,用文学和岁月的钥匙替我打开了你的大门,让我步入了你--《平凡的世界》。

我第一次遇见了你的子民--孙少平,他是一位初中生。我对他的第一印象:这家伙怎么穿的这么破啊,身上也脏兮兮的,太不讲卫生了!后来接触的多了,也就见怪不怪,习以为常了。在学校吃饭时,我发现少平总是吃劣等菜。通过深入阅读,我才发现他是一个品学兼优、勤奋刻苦的好孩子。即使生活困难,但他在班里的成绩名列前茅。少平一家四世同堂,他尊老爱幼,时刻为亲人着想。我目睹了他的成长:如何在困难年代过五关斩六将杀入高中;如何经历早恋风波;如何确立远大志向,并为梦想拼搏奋斗;如何欣喜地得到爱情却又痛不欲生地失去它……总之,多么好的一个少年啊!

少平的大哥孙少安,自小机敏干练,身强力壮,有责任心,在家里起到中流砥柱的作用。他长大后自主创业,建立砖厂,经历了一次次挫折,但他就是不屈服于命运!上苍眷顾,赐给他一个美丽温柔又体贴的爱人--贺秀莲,他们夫妻同心,胸怀大志,不屈不挠,白手起家,将企业做的很成功。

我又熟识了善良懂事、博学多闻的孙兰香;不畏艰辛、恪尽职守的兰花;大大方方、助人为乐却惨遭洪难的田晓霞;为爱情所纠结却又乐观开朗的田润叶;心系祖国、热爱民众、大爱无疆的田福军;大义灭亲、识大局、顾大体的呼正文;关心孩子、通情达理的孙玉厚……

然而,一切并没有那么完美,书中还有游手好闲,吊儿郎当的二流子王满银;溜奸耍滑、鸡鸣狗盗的金富;坑蒙拐骗、蛊惑人心的刘玉升;风骚猥琐、心狠手辣的王彩娥;绵里藏针、世俗爱财的胡永州……这些令人嗤之以鼻的乌合之众,时常气得我咬牙切齿。

从中,我看到了真善美,人性之善,童年的欢愉,青春的绚丽,壮年的怅然,老年的感慨;又体会到了团队的协作精神,拼搏奋斗的激情,情窦初开的青涩;亦感到一种种如那“在世芳莲,于尘不染”般可贵的品质。还认识到种种与社会道德相悖的恶劣品行…… 你,给予我的这些,感召着我,激励着我,鞭策着我。我铭记于心,永生难忘!

合上书本,闭目深思,脑海中充满的是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心中回荡的是对漫漫人生路的感慨。平凡的世界,让我领悟到了不平凡的精神。在我迷茫如孙少安的砖厂倒闭时,我会像他一样,用血汗作灯,照亮前程;在我无所适从如李向前双腿瘫痪时,我会像他一样,露出大白牙嘿嘿一笑,找些事情做,使自己的生活更充实;在我遇到急需帮助之人如田晓霞在洪难中遇见无助的小女孩时,我会像她一样,奋不顾身,慷慨的伸出援助之手;在我被贬低如孙少平被认为是一辈子农民工时,我会像他一样,昂起头说:“我有志向,我有梦想,我的人生将会不平凡!”

平凡的世界中描述了各自不平凡的人生,就像夜空中的小星星在闪烁着各自的光芒。我在反思:我,平凡吗?是的,我很平凡。我安于平凡的人生吗?不,我不甘心。周恩来总理教导说:“仰望星空,脚踏实地!”我会一步一个脚印地走下去,用汗水换来光明的前程,用心血换来精彩的,不平凡的人生!

篇23:高中读后感

暑假里,我阅读了市教研室、新华书店推荐的《送给青少年的羊皮卷》,一书,收获了许多,其中最重要的,便是多了一份快乐!

假如今天是我们生命中的最后一天, 我们要如何利用这最后、最宝贵的一天呢?也许就是开始学着微笑!

首先,我们要把一天的时间珍藏好,不让一分一秒的时间滴漏,不为昨日的不幸叹息,过去的已够不幸,不要再赔上今日的运道。 时光会倒流吗?我们能比昨天年轻吗?一句出口的恶言,一切造成的伤痛,能收回吗?

不能!过去的永远过去了,我们应该不再去想它,而是微笑面对世界。这便是《羊皮卷》给我的答案!

曾经有这样一个谜语:“它在家中产生,不能买,不能求,不能借,不能偷,因为在人们得到它以前,它是对谁都无用的东西。”

这是书中出现的一个谜语,说实话,不看书的下文,我应该不只是猜不出答案,而是找不出答案!

答案其实很简单,就是“微笑”!

微笑就是我们疲倦时的躺椅,失意时的阳光,迷茫时的启明灯……

曾经读过这么一个故事:

第二次时间大战期间,在德国法西斯的集中营里纳粹分子甚至用恐惧杀死囚犯。他们把犯人关进一个漆黑漆黑的小屋子里,把他们的手臂从墙上的一个小孔里拉出来。

像古代处死犯人那样,把人绑在一个架子上,告诉犯人要放干他的血,然后用刀背在犯人的手腕静脉处来回划动几下。这时,旁边用水往下滴的声音,使犯人以为的确是自己的血正在不断的往下滴,就这样滴、滴、滴,最后犯人衰竭而死。实际上,他的手腕好好的,是对死亡的恐惧要了他的命。

世界上的一切困苦灾难其实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人的忧虑、恐惧、焦灼,是一切类似的这种烦恼,是人对自己的放弃!纳粹纵然残忍,但是更是犯人自己杀了自己,那便是恐惧与烦恼杀死了他。

试想一下,如果是你,你会放弃吗?你如果可以坦然面对死亡,在行刑前送给自己一个微笑,结局是不是要重写呢?

所以,你应该试着给自己一个微笑,给不幸一个微笑!

你应该记住:创造快乐的是你自己,而不是别的人或外界的事物。生活中的我们往往不能很好的认识到这一点,我们常常沮丧,常常不满,使得烦恼的情绪不只影响了他人的心情,还影响到了自己的身心。

学习又何尝不是这样呢?我们经常让不快乐的情绪充满了心田,被原本快乐的学习生活搞得苦不堪言,我们总会因为自己就不开难题,被不过单词而发愁,而不是尝试着用微笑去迎接学习的乐趣与满足感;我们既做不到欣赏所学到的知识,也不能欣赏学习本身,而是把原来丰富的生活先入为主的枯燥化了,那我们花季的年龄里,怎能再见到微笑?

我们中国人常常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心中种下一个微笑,你便会收获一份快乐,但是如果你种下一个荒谬,那你便会生出烦恼来。

所以,你应该试着给自己一个微笑,给烦恼一个微笑!

一个人微笑,是快乐;两个人微笑,便就是幸福。亲爱的你,如果你喜欢他人,并且你也希望他们会喜欢你,好哒,偷偷地告诉你一个秘诀啊:其实快乐就在脸上,幸福就在当下。那么,就从现在开始吧,昂起头,给自己一个微笑,同时也送出一个微笑,用笑声点缀今天,用快乐来装饰世界!

篇24:高中读后感

《边城》一书是沈从文先生极著名的一本小说,他自己曾说, 他创作《边城》的目的,不是为了描绘一幅与现实隔绝的世外桃源图,而是要表现一种人生形式。并在这个人生形式里, 注入了自己在三十多年的人生旅途中所体验到的人生哀乐。

故事讲述了在湘西风光秀丽、人情质朴的边远小城,生活着靠摆渡为生的祖孙二人,外公年逾七十,仍很健壮,孙女翠翠十五岁,情窦初开。他们热情助人,纯朴善良。两年前在端午节赛龙舟的盛会上,翠翠邂逅当地船总的二少爷傩送,从此种下情苗。傩送的哥哥天保喜欢上美丽清纯的翠翠,托人向翠翠的外公求亲,而地方上的王团总也看上了傩送,情愿以碾坊作陪嫁把女儿嫁给傩送。傩送不要碾坊,想娶翠翠为妻,宁愿作个摆渡人。于是兄弟俩相约唱歌求婚,让翠翠选择。天保知道翠翠喜欢傩送,为了成全弟弟,外出闯滩,遇意外而死。傩送觉得自己对哥哥的死负有责任,抛下翠翠出走他乡。外公因翠翠的婚事操心担忧,在风雨之夜去世。留下翠翠孤独地守着渡船,痴心地等着傩送归来.

文章写出了祖孙之间的亲情,人与人之间的同情,翠翠与滩送之间纯纯的爱情等等。在一幅风光秀丽的边城风景画中,用淡淡的笔墨添了无数浓厚纯朴的角色。它没有跌宕起伏的情节,也没有催人泪下的煽情,给我的感觉,字里行间透着些质朴,透着些凄美。

作者塑造了一个既单纯天真,又聪明伶俐 ,从来不懂人情世故的乡村女孩的形象。

她与滩送二人之间,没有任何海誓山盟,卿卿我我,也没有离经叛道的惊世骇俗之举,只是乡村年轻人之间纯朴的感情,可在社会背影的笼罩下,笔下他们之间的感情,变得不堪一击。

后来,也就是故事结束的时候了。爷爷的死使翠翠成为完全孤独的一个人,这样彻底,找不到一个可以倾诉的对象。碧溪的渡船上只剩了一个清寂的身影.......我们与她相比是幸福的,至少我们还活在父母的关爱之下,还有那么多那么多在乎着我们的人。

作者赋予了每个角色感情,并将他们之间用一条真情的线紧紧地连着。1933-1934年正处于抗日战争时期,人们无时无刻不在恐惧着,提防着,而这时作者仍能描绘出这样一幅景,刻画出这样一些人,展现了作者意境中的“世外桃源”,描写这样一个与当时“争乱”的外世隔绝的世界,从中不难看出沈从文先生对和谐美好社会的向往和追求。

其实我们都很明白在追求人生生命自主的过程中,总有一些难以跨越的障碍,现实主义逼着作者又将人物命运朝著悲剧结局上推。最后,以“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收尾。给人留下了无限遐想,让人既期待,又感无奈。

《边城》以它质朴无华的风格,在喧嚣的现代社会中,摇曳着,美丽着,如同一枝野菊花,勾起我们内心悠远的向往。

篇25:高中读后感

“静静山溪,溪如弓背。悠悠远山,路似弓弦。高高白塔,沉默无言。小小渡船,随波向前……”。湘西的边境,名为“茶峒”的边城,正诉说着人们的联系与纠葛。

这就是《边城》,沈先生的代表作。它通过描写乡土人物的生活,展现了湘西的淳朴民风,表达了作者对自己心目中至美的追求。文章文风憨厚纯粹,却带有自然的魅力,让人仿佛置身于桃花源中。

《边城》可谓是“集众美于一身”。首先是它的环境风俗之美。作者笔下的世界蕴含着鲜活的灵性,寥寥数笔,稍作修饰,一座边城,一个小镇就直挺挺地站起来了。这是一个湘西的小山城,城边有溪,溪边有塔,还有一户人家。过溪越山,便到了城边。

环境怎么美?“茶峒城方凭水依山筑城,近山一面,城墙俨然如一条长蛇,缘山爬去。”城边山峦相依,流水环绕,城墙爬在其中。景色宜人,空气纯净,为何不美?白河“深潭中为白日所映照,水中游鱼来去,皆如浮在空气里;山中多细竹,常年作深翠颜色,迫人眼目。”水清鱼浮,竹子纤细青葱,分外惹眼,为何不美?“春天时凡桃花处必有人家;位置永远那么妥贴,与四周环境及其调和。”繁花深处有人家,房屋合适地散布,令人愉悦,为何不美?

至于风俗,则更应为之心醉。渡船人尽职尽责,不幕钱财,可见其热情大方;涨水时大伙争相救人捞物,可见其敏捷勇猛;大人小孩,男男女女,妇人水手,各司其职,互不欺骗,可见其淳朴负责。掌水码头的顺顺更是慷慨洒脱,欢喜交友,正直和平,明事明理。这些都显示出边城里浓浓的人情味和暖人的爱心。这风俗使这里的人有了自由而不放纵的舒服劲儿。

如今,随着物质生活的逐渐丰富,一些人物欲横流,追利忘义,为了一己私利,以次充好,甚至做出假药、假奶粉等坑害百姓。生活的改变反而成了磨灭人心的武器。马克吐温说过:“人若能摒弃虚伪则会获得极大的心灵平静。”如果大家保持本心,诚实厚道,坚守原则,怀着善良乐观的心去生活,去工作,和谐的社会风气才能形成,人们才能安居乐业。

其次,这故事情节是凄美的。白塔边住着爷爷、女孩翠翠和黄狗。顺顺家两兄弟先后爱上了与他们身份悬殊的翠翠。两人以歌决斗,二老的歌带给翠翠一个美妙的梦,为了赢得她的爱情,二老甚至愿意放弃做王团总的女婿。大老放弃追求后在一次意外中失去生命。顺顺和二老开始误会爷爷和翠翠,二老远走他乡。爷爷担心着亲事,在一场大雨后死去。白塔倒了又被重新修好,可翠翠爱着的二老却迟迟没有出现。

哀伤的故事给我们带来了伤感和思考:怎样去追求幸福?主动?还是被动?如果翠翠能及时向二老倾诉衷肠,或二老能坚守自已的爱情,结局就可能有所改变。主人公的性格都温婉美好,但缺少了一种坚决。积极向上,敢作敢当,选定目标,不懈追求,这才是年轻人应有的气质,也会为成就内心的事业争取机会。

……

作者对自然美好生活的向往显露在字里行间。读了书就应有所收获。无论作者的追求是否实现,我们都应保留纯净的心灵和坚强的意志,给世界增添一方净土,一份美丽。

篇26:高中读后感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是英国作家夏洛特。勃朗特写的《简爱》。这本书,讲的是一个毫无地位的卑微名叫为简。爱的女生。她不屈于世俗的的压力,独立自足,积极进取并取得了幸福。

简爱的父母在她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只有一个舅妈--里德太太和一些不知都得远房亲戚。他的舅舅在他不懂事的时候就去世了,他要妻子要善待简爱。可是里德太太却对简爱又打又骂,在这个家里就连仆人都可以轻易的使唤简爱。但简爱并不灰心丧气,他认真的读书,学习。有一天他终于忍受不了里德太太和他翻脸了。里德太太把简爱送到一个简易的慈善学校去上学,并在校长那里撒了谎,让校长对简爱的印象大打折扣。很快,简爱就到了罗伍德学校,他很认真学习。有一天校长讲话时,看到了简爱,他想起来了里德太太的谎言并告诉所有人,简爱被所有的老师给漠视了。简爱并不服输,他仍认真学习,并澄清了所有的谎言。几年以后,经过了他的努力,他成为也一名教师......

合上书,我便流涌出许多感想。和简爱比,我比他强,却又不如她。我现在的生活里:学校很好,卫生窗明桌亮,有老师教我们丰富的知识,教室里冬有暖气,夏有电扇。回到家了有父母的关爱、朋友的相互帮助,饭菜也是应有尽有,富有营养,比起简爱太强了。但是我却没有简爱坚强,有忍耐力,做一件事稍微做不好,就在意别人的眼光,无心做事,最后事态变得越来越糟。而且做事总是不够坚持,做到一半总是嫌麻烦而半途而废。我学习态度也不如简爱,在这么优越的环境下,还挑三拣四,讲条件,做作业总是不够主动。

今后,我要学习简爱,积极进取,独立自主。学习态度端正,做事坚持不懈,努力学习。

篇27:高中读后感

鲜花感恩雨露的滋润,苍鹰感恩蓝天的壮阔,大地感恩春光的温暖,我感恩书籍的馈赠。《感恩朋友》更是芬芳了我生命的行程,让我深深懂得了朋友是我一生的财富。

《感恩朋友》一书共选取了60篇大大小小的精美文章,篇篇文章如颗颗珍珠,镶嵌在人生这本大书上,熠熠生辉;个个故事如盏盏明灯,照亮了我的心灵,读来,是含泪的微笑,是误会消除的欣慰,是心酸,是同情,是悲伤,但更多的还是感恩,它让我认识到不管是陌生的朋友,还是熟悉的朋友,真诚相对,那么收获的必将是幸福的人生。

当我读到《杰克的圣诞柚子》中“它不是一只形状规则的普通柚子,而是一只非常特殊的柚子——用桔皮碎片拼接在一起的柚子皮里,包着九片大小不一的柚子瓣儿。”感动漫上心头,为小杰克拥有的友谊。是的,“那是孤儿院的其他九个孩子从他们自己珍贵的几瓣柚子中每人捐出了一瓣,组成的一只完整的、送给杰克做圣诞礼物的柚子!那一刻,杰克泪如雨下。” 我的泪也不自觉地流下来了。“那是他收到的最美丽也是最美味的一只圣诞柚子!” 艰苦岁月的分享,传递的是关怀与安慰。相信在杰克以后的岁月中,不管生活如何艰难,“那只圣诞柚子”会带给他前进的勇气和动力。

想想自己该是多么的幸福,没有杰克的艰难处境,却享有杰克拥有的友情。

记得那是一个飘雨的日子,面对一个个红叉的数学试卷,我有些崩溃了。且不说这段时间上课听讲我多么多么的用心,更不用说妈妈陪我度过的一个又一个夜晚,只做过的数学试卷就厚厚一摞了。自习后,我没与舍友同行,没有思绪,想来大概走到了操场上,自己在雨中一圈圈地行走,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回的宿舍,只记得隐约有人跟着,朦胧中有人拿了我的湿衣服,有人给我到了热水烫了脚,迷迷糊糊就睡过去了。早晨醒来,映入眼帘的是一个大大的笑脸,贴在我上铺的床下的。在我枕头边上,放着五张彩色的信笺,我一张张的看着,她们的话语如冬日暖阳照耀着我,冰冷的心得到了温暖,感激的泪水化作了学习的动力,最后的检测,我的数学试卷上写着红红的A,这是她们给我的多么贵重的礼物啊。

毕淑敏曾经说过:“在什么都是越现代越好的年代里,唯有友谊,人们保持着古老的准则。朋友就像文物,越老越珍贵。” 在漫长的一生中,朋友陪伴着我们度过每一个开心、痛苦的时刻,是我们生活经历的见证者。他是我们生活中最忠实的听众,是我们更加了解自己的一面镜子。他的每一句祝福、每一句鼓励、每一声问候、每一句批评,都温暖着我们,都使我们更加完美。

懂得感恩的心灵,是存在于这个世界的最美的心灵;懂得感恩的生命,是行走在这个世界上的最值得敬重的生命。心怀感恩的人,所触到的,是人世的暖;所感知到的,是人世的美。感恩朋友,善待朋友,因为它是给我们自己架设的一座通往未来的桥梁!

篇28:高中读后感

羊脂球一直在哭,有时候在歌曲的两个节拍之间,黑暗里传出一声呜咽,那是她没能忍住的一声悲啼。

匆匆将《羊脂球》翻了一遍,也许并未领略到其中的精髓何在,但仍感慨万千。小说通篇鲜见华丽优美的语段,却无时无刻不在勾勒一位身如残花却有着巨人般光辉形象的妓女:那淡淡的,忧伤的宿命。

有时,灰暗的季节似乎跨越了几个世纪,漫长无涯,坚信黎明会来,只是一个遥远而又不可及的未知数罢了。也就是在这个巨大屏障的笼盖下,在普法战争时,透过浓厚的漫天的战火的硝烟,故事就这样开场了。

羊脂球,小小妓女。我想,她的职业也许被其他人所唾弃不已。但在我的眼中,她却是一朵常开不败的水中花,有着如花似月的美貌,也有着别人千金难买的善良。

几匹破马,一辆马车,乘载着葡萄酒批发商人鸟先生夫妇、贝尔伯爵和羊脂球等人在鹅毛般大雪中如病蜗牛似的爬行,逃命,速度可想而知。由于大家对天气以及路程之间的错误估算,最后,大家居然沦落到了没饭吃的可怜地步,谁相信呢?可事实摆在眼前,不由得人们有丝毫怀疑。羊脂球不计前嫌慷慨的将自己的食物与他们共同分享,贵族们便没有理由的将她的美食一扫而光,并且居然对羊脂球有了“好感“。

今天是晴日,可谁又会去想明天能否看得到太阳呢。

最终,羊脂球虽曾断然拒绝,却还是不堪恶人的虎视眈眈与精心设计,最终将自己的身躯“奉献”给了德国军官,获得了离境的“呜咽”。

他们,那些将自己看的无比崇高至上的小人们,也许正感谢上帝给了他无穷尽的“智慧”,骗了羊脂球吧。还是那几匹马,只不过比以前更加疲惫;还有那可怜的羊脂球,只不过比以前更悲伤;还有那些卑鄙之人,比以前越发的得意张狂,尽显自己高贵丑恶的嘴脸去谩骂羊脂球,下流,无耻,下流。

没能忍住,是你,羊脂球的死穴。我想,前有悬崖,后有追兵的惨状下,还有没有路可走?假如是我,我定将毫不犹豫地纵身一跳,拿自己的生命赌一把,毕竟这不是最烂的逃生方式。你着有忠贞爱国的锦丝,却来织就一生的悲惨命运,你有别人可望而不可及的天籁之音,却来浅唱自己的宿命。

也许冥冥之中,是神在操控这一切,是天意?不知道她有没有看到这一切,有没有流泪?有没有怪自己曾几何时的冲动?有没有?

《羊脂球》有力的鞭挞了那些怯懦自私、没有民族尊严的贵族资产阶层人物,他们连妓女都不如,不如。

命运由天定?宿命由己唱?不,人,人定胜天…,办法就是:“坚定信念,永不屈服。”我读懂了这八个字在我心中的分量。

篇29:高中读后感

一个人,天地间,于茫茫无垠中摸索前行;一个人,山水间,于海枯石烂中抛却悲喜。天地静寂,山水悄然,他一人上下求索。

历史是一条浑水河,蜿蜒久了才似乎透亮。也许罗马盛衰无常,可美第奇家族的符号依旧光亮;也许威尼斯的水道学会了自嘲,可佛罗伦萨的雕像犹然完好;也许庞贝古城的灵魂已经散去,可阿勒河河水仍然滚滚不息。我们从中看到了历史的欢笑与昂扬、冷清与孤寂,听到了历史的尖叫与悲啼、细语与欢歌。历史疯疯颠颠,充满嘲讽,既变也不变,只有它的离去,才能带给我们清晰的“模糊”和“模糊”的清晰。除了辛酸悲喜,我们更应该思考,如何在“模糊”的历史中追寻清晰,在清晰的历史中求索真理。漫漫征途上,我们不仅要学会求索过去,也要懂得求索现在、静待未来。

监狱和一战前局势紧张的德国,两者本应拼接出阴森与恐怖。但德国海德堡大学的学生监狱却十分不同。当初因顽皮被关押的学生,完全不像惩罚的施加者想象的那样悲伤、痛苦。相反,他们在这里挥洒热血与青春,任张狂的涂鸦紧紧黏在墙上。倘若开头太过严肃,也不妨喜剧收尾。曾经的瑞士人因贫穷而受雇打仗。两方交战,与自己厮杀的,可能就是邻家腼腆的男孩。他们是忠诚的,受雇于人就要坚持到最后一刻。欧洲大地被无数瑞士人的鲜血染红。历史心软了,终于让瑞士永远保持了中立、告别了战争。曾经受过的伤,也许就是不久后的宝藏。历史总是半边苦涩,半边蜜糖。神秘的手拨弄着世界,冷酷之中仍有温情。

我们应宽容地、诙谐地,用柔软的心去看待历史。经历过风雨跌宕的老人,往往是很平和的。历史也像一位饱经风霜的老人,不需要同情、不需要哀叹。它是广袤无垠疆土上的一条大河,我们把握不了它的方向,却能触摸到它流淌的痕迹。要明白世界上没有强者,也没有弱者,无论是刽子手,还是白天使,都是我们所造就的。好与坏只是我们拟定的评判标准,但它们都有存在的理由。因此,同情每一个人、尊重每一个人、谨记每一个人,平静对待、平等对待。该走的已走,就别揪住不放。我们的怨恨与谢意,的确需要有一人一物去当容器,如希特勒、华盛顿,但真正该指责或赞扬的是我们自己。

历史走自己的路唱自己的歌,我们也应走自己的路唱自己的歌,过去的爱恨情仇知道就好,何必沉溺其中;面前的盛衰变化,模糊就好,何必忧患重重。“不在乎明日,不在乎观者,不在乎评论,一切只给自己看。”既然看不透过去与未来,就不如把握好现在。

历史是无垠,无疆却有路,但却只有一条路。我们应以不喜不悲的心态,来面对这部悲喜剧,也应以不喜不悲的心情,来演好这部悲喜剧。漫漫无垠中,我们只有把握现在、静待未来,在历史的长河中求索。

篇30:高中读后感

人生来并不是一场轻松的享乐,而注定是一场沉重的负担。

——列夫·托尔斯泰

小时候学钢琴,喜欢贝多芬总是胜过莫扎特的。后者谱的曲子高贵典雅,然而像我这种凡夫俗子总是难以体会真谛。而贝多芬的作品却像面对着奔腾不息的大河,还没来得及抵抗便被那汹涌的情感卷了进去。那时我还并不晓得这位西方乐圣的生平苦难,却已经为他前无古人的才华所倾倒。

所以当我第一次翻阅《名人传》,看到“路易维希·凡·贝多芬”这个名字出现时,便深深地沦陷了。

英雄是孤独而痛苦的。贝多芬很好地诠释了这一点,他人生的命运大起大落,他饱受疾病困扰,尝尽世间凉薄,却从未低头。罗曼·罗兰精彩的描写和傅雷大师绝妙的翻译使这位西方乐圣不屈的形象再度鲜活,跃然纸上。

写贝多芬的这一部分始终是压抑的,不论他如何抗争,最大的敌人——命运还是主宰着一切。读完之后合上书,只觉得黑暗,黑暗,无尽的黑暗。

而终究有光芒,刺破罗网,挣脱束缚,砸开枷锁。而终究有英雄,来自地狱,目光坚定,高举火把。

贝多芬就是这样的人,这样矛盾的一个人。

他承认命运的黑暗,却成为荒夜里一束夺人心魄的光芒。

其实说到黑暗,米开朗基罗所处的环境远甚于贝多芬。只是相比贝多芬英勇冲动,米开朗基罗显得更为温和,也更为迷惘。

他所处的那个时代,正如《双城记》所说——“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一方面,中世纪恐怖压抑的威压正盘旋在欧洲人民的头上;而另一方面,闪耀着人性光芒的飓风正在亚平宁半岛成型。米开朗基罗便诞生于此,他的一生注定不凡。

然而最初的他却是孤独而迷惘的,纠缠于各方势力的泥潭之中无法自拔,这与他人文主义的理想相差太远。他痛苦,他不堪。这位罗马天才陷入了精神与信仰的双重危机。摆在他面前的只有一条路——求索。

这注定是一场痛苦而危险的旅程,他却成功了。米开朗基罗在斗争中获得了胜利,西斯廷教堂祭坛上的那六年,上帝不知与他辩论了几百回,坚硬的大理石墙壁不知被他如炬般的目光贯穿了几千次。终于,他找到了,他发现了,他醒悟了——

《末日审判》!

这是米开朗基罗向世俗,交出的一份完美答卷,他完成了求索与斗争的旅途。他胜得骄傲,那画上面的衣服,只不过是历史余毒的遮羞布。而那灵魂,却已经完成了最伟大的人性之救赎。

把列夫·托尔斯泰归入到“作家”这个职业简直是对他的大不敬。他是个英雄。他必须要承受英雄所要承受的,无边的孤独。

贝多芬的孤独源自命运,米开朗基罗的孤独源自信仰,托尔斯泰的孤独则源自他的心灵。对于托尔斯泰,他的经历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的思想和矛盾。罗曼·罗兰精确地把握到了这一点,笔墨不多,却将托尔斯泰的挣扎写进了骨子里。

托尔斯泰自己如同那个时期的俄国一样,是矛盾的——他有着平凡的外表和朴实的心灵,却生活在自己所痛恨的贵族之家;他所要抵触的是自己享受着的,所要反对的正是他自己成为的人。这使他与同时期的高尔基永远的划开了一条界线:高尔基无所畏惧,如同海燕一般;而托尔斯泰却始终在挣扎,在犹豫,在痛苦。

所以,托尔斯泰想到了博爱,想到了宽恕。

而在人生的最后,他也完成了自己心灵的宽恕。这个一直处在煎熬的,不屈呐喊的灵魂终于得到了永远的安宁。在秋天的车站里,托尔斯泰找到了自己真正的根。

孤独而生,宽恕而死,如悲凉之雾,遍披华林。

我是个英雄主义者,我相信螳臂当车,相信“我命由我不由天”。所以我敬佩这三位英雄,也敬佩人类数千年文明之间无数舍生取义的志士仁人。

托尔斯泰说过:“人生来并不是一场轻松的享乐,而注定是一场沉重的负担。”这句话可以看做是对《名人传》最好的解读。

贝多芬与命运对抗,米开朗基罗与信仰博弈,托尔斯泰与心灵斗争。他们的人生始终是充满苦痛的历练,是一场沉重的负担。因此这部《名人传》的基调也是深沉的,黑暗的。

然而生命最美好的地方就是黑暗,因为只要有黑暗,必然就会有希望。

这种希望来自灵魂,也会拯救灵魂。

因此,这三位英雄的人生在我们看来是恐怖的,是苦痛的。然而对他们自己而言,却是一次畅快淋漓的宣泄,一场血脉贲张的战斗,一首波澜壮阔的史诗。他们在不断的抗争中实现了自我,也为人类文明画下了浓墨重彩的、闪耀着光芒的一笔。

所以,去坚持自己应该坚持的事情吧。在你坚持的时候,就已经完成了自己的人生。

虽然苦痛,却是救赎。

篇31:高中读后感

“一沙一世界,一叶一菩提。”我则从一本小小的《飘》之中看到了美国内战的各种纷争,也参透了一点道理。

战争乃生命之摧残,也像一种催化剂,逼人,锤炼人,改造人!国家可以在战争中兴亡,种族也可以在战争中存灭,小小的人更是如变色龙一般,千变万化。

作者玛格丽特将自己化为小说中的主人公思嘉,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创造了一个美国的奇迹。小说的情节似生活中的情节一样,给人以感慨,其味如茶一般,值得细细品味。

不一样的经历,不一样的感受,小小范围让我身临其境。思嘉,一个十七岁的小姑娘,却深受奴隶制的影响,面对黑人,给以百般歧视。从她小小一人足可以看见美国南方奴隶制的危害。思嘉从小就追求自己的爱情,在和平中,在幸福中,她所爱之人却里有所爱,知道一切成为眼前的现实,她一生中对她很重要的两个男人:艾希里和瑞德(此处缺少谓语,应补加谓语)。艾希里是在和平中,瑞德则在战争中。思嘉爱艾希里,瑞德爱思嘉,何等纠结。但是面对战争,小小的思嘉却也变得坚强,不管什么时候她也不会忘记自己的家。面对战争,在脑中只有残酷,恐惧充满了每个人的心中。思嘉何尝不是,面对身边无望的一切,她该做些什么。但南方战败的时候,他们几乎快绝望了,谁都有可能死去,但是思嘉拿出自己被逼出来的勇气,去承担这本该承受的一切。

北方佬的残酷夺走了南方的一切,在这时思嘉受尽饿冷的考验,她身无分文,慢慢地,在时间的流逝中,她受尽了没钱的苦日子(应加“的煎熬”),于是她变得残忍,成了一个守财奴,利用欺骗周围爱她的人去获取所谓的“利益”。不顾一切的,同时又是那么的厌恶,最后一次又一次的刺伤了瑞德的心,因为思嘉糊涂她不知谁是爱她的人,直到真正失去了,才后悔。在分散的最后她又一次表现了她的可怜,却只换来了瑞德的一句话:“我是曾经爱着你,但你一次又一次的伤害,已经使我的爱消磨殆尽。”瑞德走了,思嘉哭了!

《Gone withthe wind》玛格丽特的一生,用时间去换取她的经历,快乐,悲伤,遗憾。

在困境中,不要只为自己的生存,而不择手段的去达成目的。在最艰难的时刻,不要冷冰冰地伤害周围爱你的人,否则受伤的会是你自己。同样(“同样”应改为“同时”)学会用宽容,理解看、接触周围的一切,这样会让我们生活在一个没有怨言的世界。现在在和平的世界,面对战争我们始终坚持保卫和平!在书中的战争中警戒自己!

美国内战也是一场种族之间的恶战,面对歧视,他们勇敢地争取属于自己的权力,同样在现在的生活中我们不应该歧视任何人,换句话说歧视别人,就是在歧视自己。现在的我们看到那铁的历史“贩卖黑奴”也许会流露出一些同情。在当今社会,何尝不是受种族制度的影响,歧视也很严重。“地位”“势力”这些词历历在目,但这是自然法则,不可改变!在其中我们只能改变自己,把自己变为强者!可从《飘》中看出,在林肯的制度下翻了身的黑人,又是一种情况。恰恰符合了《非诚勿扰》中葛优说的一句话:“穷人翻了身,就会变本加厉的使唤人!”当时的黑人也一样,翻了身,变(加上“得”)残酷无比。这便可以让我们看清现实!

简单的说,从这本书中我学到的:追求自己所爱的,不放弃。面对该面对的,勇敢活着。保护自己周围的人,真诚相待!

篇32:高中读后感

南国的烟雨,铸就了她无与伦比的诗情,面对生活的坦然、平静、如一朵白莲清绝遗世。她-——就是林徽因,是爱、是暖、是希望、她是人间的四月天,她让徐志摩怀想了一生。让梁思成宠爱了一生,让金岳霖默默记挂了一生。

林徽因生于杭州,一座被誉为天堂的千年古城,有无数文人为西湖题词,沉醉与杭州独有的清韵,独有的诗情。

她与徐志摩相恋,或许是她人生当中最美好的时刻,伦敦,康桥,泛舟康桥,他们彼此都沉浸在诗意的美好,多年后,徐志摩写下了《再别康桥》,语句中透出对往昔的追忆,一去不返的时光,历经多年,早已是物是人非。

这本书以诗一般的语言,描绘了林徽因的生平,或许每个人对林徽因,总有不可言传的倾慕,她作为那个时代独有的才女,在诗坛上显现出柔情似水,而她亦是建筑学家,为国家做出了众多贡献。文学是调配凡尘烟火的工具,而并非她的生活,她有着属于自己的追求,她曾经到各地游历,对古建筑的华美、威仪,有着独特的喜爱,以此为终身的事业,默默为之付出。

她的一生让三个人为她动情,一个是徐志摩他,她的心中一直有这个充满诗意、文采斐然的人,他们之间存在都不愿面对的现实。柔情似水、佳期如梦的康桥之恋,则是他们的内心尘封已久的珍宝,有时甚至依靠回忆曾经,来典当岁月。而梁启超的大公子梁思成,虽在文采上不及徐志摩,却在建筑方面与林徽因有共同的理想,志同道合,他将林徽因呵护一生。另一人则是学界泰斗金岳霖,他为林徽因终身未娶,每当林徽因、梁思成搬到哪里,他便搬到哪里,悉心陪伴,他与林徽因、梁思成终生为友。当林徽因过世后,有一年,他将朋友召集起来,默默的说,今天是徽因的生日,众人望着这位终身未娶的老者,默默流泪、叹息。

如果仅读她的诗,便以为她所拥有的只有轻灵与典雅,充满诗情、与明月为伴、雨与花茶为邻,在清风诗书中度过一生,但她有着渴望凡尘烟火的内心,想与世俗为伴,渴望红尘中的幸福,她愿为一生所热爱的事业献身,在徐志摩死后,她没有了挂念,一心为事业,但当夜阑人静,明月入户,又有谁知他的内心所想。

当那种风起云涌的年代到来,它携一身病骨各地观察古建筑,她本应享受安稳,却爱上漂泊,爱上旅程中的风暴,爱上旅途中得失消亡。

她亦有那份坚持,为了事业,她他带病参与国徽的设计,参与人民英雄纪念碑的设计。拯救了传统景泰蓝工艺,从众多的学术专家中脱颖而出,她是战火纷飞年代最清纯动人的白莲,内心却有坚强信念,她本身好像就是一个谜,神秘而深刻,她以最优雅动人的姿态行走在红尘陌上,让世人仰望,却又不敢轻易追随,她永远是明净如水,好像不属于尘世的烟火,却又生于尘世,在人间四月,在清风小径中徘徊,在燕语呢喃中度过花开花落,而无论岁月如何流转,它都有不会老去的美丽容颜。

不知她的一生是否有过孤独,当徐志摩乘飞机赶去听她的讲座时飞机失事,徐志摩走了,她曾经深深爱过、信赖过的人,许下山盟海誓的人,却首先背弃了誓言,与心中的康桥永远别离。当她静静休养时,是否时常怀念起那个儒雅的诗人,虽离去却让人追忆。林徽因从不会让自己一蹶不振,她是将自己的苦痛埋藏在心里,她他曾爱过三个人,却又将每一份处理得恰到好处。当初,虽不得已离开徐志摩,也是她心中认为的最好的选择,一意孤行的结果,她不敢也不想去设想。只在心里为他留出位置,仅此而已。

纵观她的一生,都以一种清绝的姿态傲立于世,将苦痛埋藏于心中,不轻易透出,所见到的只是她他所写的清新的诗词。每次见到都感觉仿佛是一朵一尘不染的白莲,经岁月的洗礼,洗净铅华,清绝明净,生于烟雨迷离的千年古城,在细细的光阴中走过青石小巷,在西湖旁静听燕语呢喃。不过每个人都无法体会她的内心所想,她要的不是诗酒年华的朦胧,应该是她所坚持用生命付出的事业,在建筑学上的造诣,她完美地用她斐然才情书写她的人生。

这本书用清新秀丽的文字,描绘了一代才女林徽因的生平,语言平静华美,用虚幻而实在的意境,写出了林徽因那份无与伦比的诗情,让每一人都为她陶醉,为她的坚持、执着所折服,而她却始终如一,不改如初时的美好,用她独有的诗情,去品味凡尘烟火,抒写清新的人间四月天。

细雨打湿咯花,走过一个又一个人间四月,那份独有的诗情在流年的光阴中不断传响,在月圆月缺中度过万水千山。

篇33:高中读后感

古往今来,历朝历代,在历史的长河中的有着属于自己的岁月篇章。仿佛一切的一切都在不停地朝着现在走来。纵观中国历史,无论哪朝哪代,也无论是强盛还是衰败都依然阻挡不了文化的发展与传承。我们中国人也正是在这脉脉相传中才成就了今天繁荣的中国文化。

读了余秋雨先生的《寻觅中华》,使我对中国文化的发展与见解更加深入了一些。从黃帝到商朝,从汉朝到唐朝,再从宋朝到青朝以至现在,余秋雨,带我们遨游在中国的文化史上,被一个个故事所吸引,也曾为墨子感到佩服,也曾为屈原感到叹惜,曾为司马迁叹服……但我现在想写一下对于其中一篇的内心想法——《乱麻背后的蕴藏》。

宋代留给我们的印象大多是常年处于战乱之中,同时与好几个国家并存,国不安家不宁,但宋朝的文化是值的我们去品读去鉴赏去了解的。

也正是在那样混乱割据的年代。宋代的文明却蓬勃发展,逆风飞翔。

我首先了解到的是宋代的社会经济生活。相比唐朝而言,宋代的都城没有过多的限制,但全国市镇总量已接近两千。当时的商品流通量如果折合成现在的价格,差不多六十亿至七十亿美元。在宋优,还出现了许多科技著作。

宋代文化的蓬勃发展,与文官政治有关,宋代通过科举考试来选拔优秀人才, 使大家都有平等的资格。在全国广办公私教育,使全国的文化资源获得更多的开发,焕发出文化的活力。本来朝廷是利用文化来统治国家,但实际上文化也利用了朝廷。

在宋朝也涌现了众多知识分子,例如苏东坡、朱靠、陆游等。这些知识分子同时也担任着执政者,如范仲淹、王安石、司马光。这些文官的加入,使得宋朝焕发出一种新的活力。文官政治是考文人来执政,所以他的本性还是君子政治。宋代哲学思想也是比较先进的,许多名家都涌现出来。朱熹,企图为中华文明建立一个包罗万象的永恒体系,把理论与现实,相结合,把向自己的学说传播下去。从这一方面来讲,宋朝也是一个中国古典哲学灿烂的年代。

在朱熹去世后,也有两个重要的人相继去世,一位是陆游,另一位是辛弃疾。读了他们的诗,不禁让我们想起宋朝的军事危难。在他们的诗作中经常出现有关国家危难的诗句。也正是在那风雨飘摇的年代,才造就了这两位爱国诗人。

说起爱国诗人,就不得不说一说文天祥。时间是那么的快,南宋也灭亡了,一个在文化上蓬勃发展的国家即将陨落,化为茫茫宇宙中的一颗流星。但还有一个人,把宋代文化的余热用自身的人格力量展现的淋漓尽致。被元朝俘虏后,他宁死不屈,尽管元朝给他无比优越的条件和权力,但是在他眼中,那又算得了什么。宋代的文化已经渗透到他的信仰之中,所以才出现他这样舍身取义,大义凛然的伟大爱国者。最后,他给世人流下一句话——“人生自古谁无死,流取丹心照汗青”。

宋朝最终虽然灭亡了,但是他的文明却得以传承。

文化总是在不断的发展着,乱世也不例外,而且它发展的却格为繁盛。也因在乱世,人们才急需一种精神寄托,心灵信仰。文化给人们慰藉,支撑人们在未知中前行。乱世中,一批批文人正已他们的人格魅力,展现这个时代的文化底蕴。如果你问我一个朝代留给后代的是什么?我会答,文化是他留给我们最珍贵的东西。

文化不是盛世的点缀,而应该是黑夜的蜡烛。如果世人暂时不需要这蜡烛,那么,我们就让他先在自己的心底点亮。

篇34:高中读后感

近几周,我读了余秋雨的《寻觅中华》,在断断续续的阅读中,我跟随大师的脚步从我们中华民族的童年时代开始慢慢行进。猜测华夏文明的始祖—黄帝,探索商朝的神秘,感受汉朝的伟大。终于,我走进了我们引以为傲的唐朝。

大唐,如一座高峰,屹立在历史深处,也矗立在人们的心中。是什么力量缔造了巍巍大唐,创建了如此一个伟大的文化盛世呢?

北魏鲜卑族开凿的云冈石窟、龙门石窟,使中西文化精华相互化育,为大唐气象注入浑朴的旷野之力。说到北魏,总是想到孝文帝拓跋宏,他四岁即位,在位二十八年,只有九年时间独立施政,却在这九年中使中国改头换面。他主张“汉化”,这是一条血迹斑斑的改革之路。这条路,本来也许要走几百几千年,可是他,却把它压缩到了几十年。这次改革,不仅是汉文化对“胡文华”的濡养,更是“胡文华”对汉文化的输注。正是这种双向的交融,才让中华文化焕发出了前所未有的生命力,打通了一条通向大唐之路。

唐朝时一个“诗的时代”,唐诗是唐代的灵魂。

唐诗标志着中国古代诗歌发展的高峰,是中国古代诗发展的全盛时期。其成就卓越,在封建政治、经济进一步发展变革的历史条件下,在社会思想比较开放、艺术文化普遍高涨的推动下,诗人们继承和发扬《诗经》和《楚辞》以来的优良传统,广泛总结前人的创作经验百花齐放、推陈出新的结果。唐诗的作者广泛,上至帝王将相,下至贩夫走卒,上至老人,下至几岁的小孩,还有外国作者。唐诗的题材非常广泛。有的是从侧面反映当时社会的阶级状况和阶级矛盾,揭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有的歌颂正义战争,抒发爱国思想;有的描绘祖国山河的秀丽多娇;还有抒写个人抱负和遭遇,诉说朋友交情,人生悲欢等。

而在唐代的诗人中,我最喜欢的便是李白。

李白,字太白,晚年自号青莲居士,祖籍陇西成纪,天才横溢,被誉为谪仙人。其诗想象丰富,构思奇特,气势雄浑瑰丽,风格豪迈潇洒,是盛唐浪漫主义诗歌的代表人物。

李白是一个随性洒脱的人,他高度自负,傲岸不羁,而又热情豪放,天真烂漫。他的诗受到唐玄宗的青睐,却又因此受到小人的排挤。天宝三年的夏天,李白到了东都洛阳,在这里,他遇到了杜甫,中国文学史上最伟大的两位诗人见面了。他们在一起的时间不到一年,却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对彼此产生了深刻影响。

唐朝是一个自信的时代。

唐朝时期整个国家从上到下,透出一种自信的气度。这种自信从他的军事、外交、文化、国家治理、疆域版图等各个方面均有体现。这种自信是以国家的真正实力为后盾,内百姓安居,外四夷臣服。太宗被尊为天可汗,这也是后世历朝历代所羡慕和追求的一个圣境。

唐代地域不小,历时不短,“仅仅长安城就已经很大,比古代世界最骄傲的城市—那个曾经辉耀着雄伟的石柱和角斗场的古罗马城,还大了差不多六倍”。这是余秋雨对唐长安城的评价,而它不止面积大而且商业繁荣,走在长安街头,外国人多的是,还允许留学生参加考试,考取官员,这需要多么大的勇气和智慧啊!这也是源于唐朝的自信吧,他有自信心使外国惊叹于自己的时代,不担心外来的文明会把自己淹没,甚至也没有想过自己会被淹没。他很明白,自己离不开别的文明,如果离开了,他就会索然无味了。所以,余秋雨说,“盛唐之盛,首先盛在精神;大唐之大,首先大在心态。”

今天的中国正在融入世界,我们就需要盛唐的胸襟。

唐朝是我们历史过程中的精华。

篇35:高中读后感

最近几天,风卷残云般读了余华的小说《许三观卖血记》。掩卷而思,深有感触。这本书不仅是一部小说,更像一部纪录片,向人们缓缓诉说着在那个贫困年代小民的悲欢离合,那一 个个鲜活的人物,是生活在那个时代的典型代表。内心的'不平静只能用一段段文字来诉说。

复杂之许三观

在我看来,许三观是五六十年代广大贫困人民的代表,他们贫困、卑微但绝不卑贱;他们身处黑暗年代却又向往光明。许三观心地善良,尽管生活的重担、生存的风尘可以埋没他的身躯,但绝对不会埋没他金子般的心。也许,有时候他有些尖酸、刻薄,但他的心是善良的。他对美好生活无比向往,但对现在的生活却又无比满足,以至于当物质生活足够丰富,不必再卖血维持生计以后,他手足无措的哭了起来。他老实、本分却又有些狡黠,即使面对一乐的无情表现也无法遮挡他人性的光辉,谁又能理解他内心的屈辱、生活的重担带给他的压力呢?

真情之一乐二乐三乐

本书的主角是许三观,但我更关注他的三个孩子,他们的生活如同他们的名字一样简单,没有父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殷切期盼,只是简简单单的快乐!

一乐应该是这三个孩子中命运最曲折,最复杂的,也是作者着力刻画的重点。最疼爱自己的父亲不是亲爹,从小在邻居的斜眼中长大。在我看来,他的性格应该是扭曲的,但他没有。他性格开朗,因为他有一位爱他的后爸。对于兄弟,他十分关心,为了三乐,他不惜砸破方铁匠儿子的头。后面的情节更令人叹惋,得了肝炎,命悬一线。当我看到许三观沿途一路为之卖血时,我的心深深震撼了,我终于找到了一乐健康快乐长大的原因,那就是许三观的爱呀!当然,许三观与他时亲时疏的关系或许令他迷茫!他两次出入何小勇家,在众目睽睽之下不被待见。都说青春期的少年心思敏感,谁又能理解一乐那一颗滴血的心?

二乐应该是三个孩子中最幸福的。他聪明机智,情深意切:与方铁匠儿子争论一段,一个狡黠的小男孩跃然纸上;背一乐雪夜进城治病一节,一个重感情,有担当,敢付出的男子汉形象呼之欲出。

三乐是最孤独的。从小没人陪他玩,大家都不亲近他。和自己玩,是他无奈的选择!那个年代的孩子,又有几个童年时是多彩的呢?特别是给一乐看病时倾囊而出,请假照顾二乐一节,兄弟真情可见一斑!

绝情之何小勇

没有何小勇,就没有许三观一家的屈辱。但何小勇并没有因为自己的过错而自责。面对两次找上门来的一乐,他的绝情令人愤怒!但在那个缺衣少食的年代,谁又能理解何小勇内心的无奈呢?

无情之李血头

单听名字,这就是一个霸道的冷血动物!以卖血为生的群体,还有几分油水可榨?可李血头雁过拔毛,他的巧取豪夺加重了这个弱势群体的苦难,但在那暗无天日的岁月里,又有谁能认清、去除这颗毒瘤呢?

书中还有许多个性鲜明的人物,泼辣节俭的许玉兰,忠厚仁义的方木匠,慈祥仁爱的四叔,乐于助人、有情有意的来顺兄弟------一个个人物,如电影的慢镜头,一一在我的眼前浮现。

《许三观卖血记》,绝不只是一本小说。

篇36:高中读后感

矮墩墩的身材,胖乎乎的脸,嘴上总是挂着无比天真稚气的笑,一副乐呵呵,胸无城府的样子,这便是哈谢克笔下的《好兵帅克》中帅克的形象,亦是我眼中的“傻”兵帅克。

第一次注意到哈谢克的这本书,是因余秋雨在《行者无疆》中的一句话,“卡夫卡用认真的变形来感受荒谬,哈谢克却以佯傻得幽默来搞乱荒谬。”曾拜读过卡夫卡笔下那令人向往又终生无法到达的城堡;那小职员变身甲虫明知无罪却逃避不掉的可怜,推销员变为大虫子的无奈与压抑。卡夫卡的变形已荒谬的令人惊叹。以佯傻得幽默来搞乱荒谬的帅克又是怎样的呢?这样的帅克能否化解卡夫卡式的阴郁呢?我不仅对哈维克的《好兵帅克》有了无比的期待。

初享《好兵帅克》仅用了一天的时间,掩卷回忆帅克的形象,只一个字“傻”。傻的滑稽可笑,傻的别样可爱。一个普通的喜欢喝啤酒的士兵,被送去为一个他所不屑的皇帝充当炮灰,对战争及结果却毫无兴趣。萨拉热窝事件后人人明哲保身,不对政治军事多评论一字,帅克却傻傻的在小酒馆高谈阔论,天真地发表自己的见解后却被捕入狱。在监狱,面对狱警无厘头的提问,依然傻傻的极其认真的作答,最终被送往精神病医院;在那里,帅克满怀深情的向医生、护士打招呼,镇定自若的神态,头头是道的搭话,在被赶出精神病院后还对精神病院依依不舍。上了前线接二连三闹出乱子又光荣的败北。帅克的一切不懂得粉饰现实的行为在“大人物”眼里就是“白痴”的行为。我想,这便是帅克在当时的捷克能化开卡夫卡式阴郁的原因吧——他傻得天真。

但再读《好兵帅克》时,我发现自己错了。帅克是经法医鉴定的傻瓜,但他显然不是一个真正的傻瓜。他表现出的孩童式的的天真,貌似恭顺,然而对权威毫无敬意;他以令人哭笑不得的方式作弄长官,很谦卑地把到手的每件事情都搞砸,以心无芥蒂的行事风格把战争变为酒馆之间的闹剧;他看穿权利背后的虚伪,洞晓战争的荒诞和战争机器的虚弱。演示了一个小人物在逆境中求生存、用傻气和幽默对抗权利和体制的荒诞。帅克一直在念叨:疯人院里的美好生活已一去不复返了。这些世人眼里的傻瓜言论,无疑在嬉笑间颠覆了官方的疯狂与理智、自由与监禁的界定。反映的是当时的捷克背景下作者哈谢克的一种心声。一战前后,捷克一直都处在一个非理性的时代,人们尽管是被迫参加这场非正义的战争,但许多人认为自己是崇高的伟大的,人们的生活很长时间都被笼罩在战争的情绪下。帅克有意无意的傻气和幽默,那种顺应时代潮流却又能保全自己的处事方法,看似荒谬的行为让人们看到了小人物生存的机智和灵活。我想,这种佯傻才是哈谢克写《好兵帅克》的真正意义所在吧——他傻的聪明。

反复的被抛入荒诞的境遇中,又奇妙的因错误的时间和言论走出困境的帅克;外表憨厚滑稽、屈从附和,内心却学识丰富、坚持准则的帅克,是哈谢克笔下复杂的矛盾体。“傻”兵不傻,这是一种“没有力量的力量”,这样的帅克让我想到了中国的一个成语“大智若愚”。正像世界级小说大师米兰昆德拉所说:哈谢克让我们看到的来自身外历史的“终极荒谬”,它不仅属于捷克的布拉格,它应属于全世界。的确,《好兵帅克》是我读的第一本捷克作家的书,相信这仅仅是我走进世界文学的一个开始!

篇37:高中读后感

“一封朝奏九重天,夕贬潮州路八千。欲为圣明除弊事,肯将衰朽惜残年。云横秦岭家何在,雪拥蓝关马不前。知汝远来应有意,好收吾骨瘴江边。”何其有幸,我曾拜读了梁衡散文选集,而其中令我感触最深的便是《读韩愈》。 ——题记

江流激湍,浪翻乳花,碧水自将青山绕;山峦叠翠,怒松插云,青山脚下碧水环。自岭南以南,焕烂流光,皆集于潮州。潮州之水,美不过韩江;潮州之山,雄不及韩山;而潮州之墨迹,妙笔皆生韩公祠。在梁衡笔下,我有幸来到了这山清水秀的地方。然而,韩愈一介书生,怎会使这山水易姓为韩呢?

众所周知,韩愈乃唐宋八大家之一,其文章佳句至今被人们争相传诵。在文坛上,他是大唐的一块丰碑,但这尚不足以易姓河山。

在书中,我来到了唐宪宗时期,原本井井有条的市集却乱做一团,众人纷纷向法门寺赶去。然如此兴师动众的,却不是什么利国利民的大事,而是唐宪宗迎佛指舍利入皇城。一时间,朝野上下议论纷纷,却无一人敢指出帝王的不是。此时,巷尾处一驾不甚华丽的车轿中,一位白发长须的老者,发出了一声重重的叹息。

天子殿前,一位手持玉笏的大臣,颤颤巍巍地从群臣中走了出来——正是前日巷尾那位老者,他思忖良久,终于开口:“陛下,臣曾奏表上书,望陛下取消法门之典。陛下乃九五至尊,却要迎佛骨这朽秽之物入我大唐,置百姓社稷颜面于何地?若佛祖有灵,以为不敬,欲施行罚,便加之于臣身,臣万死不辞!”一翻言辞情真意切,感人甚深,却引得龙颜大怒,皇帝不顾众臣劝阻,把他贬至潮州。

这位老者便是韩愈。

朝为朝廷重臣,夕为左迁罪人,恐怕任何人都难以承受这种巨大落差。然而,韩愈却挺了过来。苏轼乌台诗案之悲释于对人生的超然,柳宗元被贬之苦释于对山水的眷恋,而韩愈的心灰意冷却释于他对百姓疾苦的操劳。当时的潮州因离京甚远,不似王土,更如蛮夷。韩愈见此心中大恸,忖道:我心中虽悲苦,但怎么比得上百姓的贫苦?于是,他重拾软毫,以文诛恶,驱鳄鱼,兴学堂,除奴制,修水利。八个月过后,潮州面貌焕然一新,潮州进士也由原来的三名升到了一百三十名之多。

此时,我不禁好奇:自古贬官只需要在被贬之处熬过一段时间即可,韩愈却为何如此卖力?也许,这都是缘于他的文人风骨,面对皇帝怒火依然不改儒家不屈不挠的风骨,身处困境难关依然不忘朝臣救世利民的风骨,遭受舆论指责依然不动圣者恪守本心的风骨。

韩愈曾倡导古文运动,废掉了华而不实的骈文,越过南北朝,越过魏晋,直承秦汉,将文章的“载道”作用发挥出来,立文、立业,后世苏东坡赞道:“文起八大之衰,道济天下之溺。”

常言道:“武死战,文死谏。”据史记载,韩愈出身贫寒,功名考取十分不易,但却数触龙鳞。我依稀看到,大唐汉白玉石雕琢的殿前台阶前,云雾缭绕中,一人托着他虽已衰朽却依然不折的风骨,心系天下百姓,志存黎明苍生,将一身刚正与不阿,献给了大唐盛世。历史等了千年,终于等到了他。

梁衡在文中说:“一个人不管你有多大的委屈,历史绝不会陪你哭泣,而它只认你的贡献。”潮州的韩公祠,韩山、韩水,并不是用来纪念韩愈的坎坷历程的,纪念的是他的以民为本,文以载道。

我想,这也是梁衡为何要“读”韩愈了。韩愈之于历史,之于后代文人,之于我们,都像是一本书,一本生动的书,一本严谨的书,一本经典的书,一本动人的书。他的行为,他的文章,无一不展示了他那高贵的文人风骨,他集儒家精华之大成,又加以自身改进,推动整个社会进步。即使他逝去,他的风骨依然如丰碑一般,在世间长留。

回望韩公祠中的凭吊之作,无一不是感韩公之大义风骨而作。此人,此景,此绩,怎能不教人心生感慨!于是,我心中也逐渐泛起一行诗句:

不畏君威斥荒诞,潮州河山尽姓韩。

上任八月兴四利,文人风骨留世间。

篇38:高中读后感

每一本书都有它唯美的旋律,每个人对这种旋律都有自己独特的感想,伴随着这种旋律在书中翩翩起舞。

《意林》它不像名著那样大本的让人看起来枯燥乏味,不像神话那样幻意让人神魂颠倒、思想却脱离了现实。它是通往成功的道路,教育我们成功的背后必定是被汗水浸透的,它讲的是人生的哲理,指导我人生走正确的道路,它讲的是崇高的品德,好让我们心里有个好的模范,能够时刻提醒自己做一个有素质的人。

俗话说‘‘万古长青,只有一真耳。’’在《意林》上完全能够感受到这种情感,读到令人震撼的画面,在脑海定格。那些感动人心的话语,有时使人潸然泪下。

你能随着它穿越时空隧道,去参观中世纪的秀丽,去领悦古代人做事的道德论则,去叹服新异的科技,这些它是玩转的多么巧妙。

它写尽了历史的沧桑与无奈、写了希望的曙光。

它写了许多人生经历、让我们参模、让我们学会理性看待事物。

它写了永不放弃者必将成功、得过且过者继续堕落。

里面有句话使我久久难以忘怀,它说我们这刚刚起航的

小船载得起父母那沉甸甸的爱吗?

我不得而知………

时光荏再,一转眼我已初中毕业了。也读了许多年的书了,问自己,有过热真学习吗?学到了什么吗?如果有没学懂的,有反思吗?我天天在意的,是发型吗,重要吗?这些在这本书上都找到了答案。

一页翻去,又是一个崭新的旅途,一路亮丽的风景让我们尽情赏阅。

篇39:高中读后感

翻开泛黄的纸页,浓浓墨香中,是家里流露出的真挚父爱。读罢全书,傅雷对孩子的谆谆教诲和他真诚直率的人格魅力,无不令人钦佩和感动。

《傅雷家书》就是这样一部苦心孤诣的教子篇,贯穿全部家书的情谊,是要儿子知道国家的荣辱,艺术的尊严,能够严肃、一丝不苟的对待一切,做一个德才兼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

作为父亲,傅雷教子极严,可他又具有令人感动的真诚和朴实。在送走将去波兰的傅聪后,离别之悲不由的唤起傅雷对往事的回忆。在家书中,他深刻的反省自己,后悔自己当初不近人情的教育“我良心上的责备简直消释不了,我永远补赎不了这种罪过。”父亲能够对儿子真诚的道歉,一切的爱,都在父亲的忏悔中彰显出来。

傅雷教子,始终保持着以德为先,做人为本的原则“做人第一,其次才是艺术。”很少有人教育艺术学生如此多的道德,傅雷在育人方面可谓呕心沥血。他告诉傅聪,永远保持一颗赤子之心,只有心灵无比纯洁才会将艺术表现的动人,这与傅雷的直率和坦诚是分不开的。父亲从小給予的爱国主义教育也没有白费,即使远在波兰,傅聪仍然热爱着祖国,坚持父亲給预的信条,始终没有背弃他的祖国。

当然,对于傅聪的努力换来的成绩,傅雷也是由衷的为他骄傲和自豪,在高兴之余也为傅聪的坚强,不为胜利冲昏头脑而安慰。“多少过分的谀辞与夸奖,都没有使你丧失自知之明,众人的掌声,名流的赞美,都没有减少你对艺术的谦卑!”傅雷就是儿子的良师益友,辛勤教育又不忘衷心赞美,衷心赞美不忘谆谆告诫,深沉无言的父爱,皆凝聚其中。

一封封家书,将相隔万里的两人的心连在了一起,一边是孩子勤奋的练习,另一边的父亲却殷切地注视着他的每一次心脏的律动,设身处地的预想他在前行道路上会遇到的各种情景,并替他做出预案,为他寄去各种书籍作为养料,在这里我们不仅看到了傅雷高深的艺术造诣,也看到了一颗崇高的父亲的心。傅聪也从书信中吸收了丰富的精神养料,好像父母仍然在他身边,时时给他指导、鼓励和鞭策。家书给予傅聪成长的力量,让他去战胜各种困难和魔障,找准自己人生的方向。

傅雷就是这样将自己的爱与期望诉诸笔端,寄给远在异乡的儿子,从不间断。在一封封家书中,我读出了傅雷的真意:“我还不甘落后,还想事事、处处追上你们,了解你们,同时也想竭力把我们的经验和理智献给你们,做你们一支忠实的手杖。如果有一天你们感到这根手杖是个累赘的时候,我会销声匿迹,决不来绊你们的脚。”肺腑之言,舐犊之情,不经意间眼泪就在眼眶里打转。掀开扉页那张照片,傅雷专注的给孩子写信的情景更平添一份感动,那份执着真挚的爱在心中挥之不去。

《 傅雷家书》读完了,而天下父母爱子之心是永远不变的。所以,珍惜与父母相处的每一分钟,用心感受父母的爱吧,这也是做为子女的最好报答。

篇40:高中读后感

长篇累牍地给你写信,不是空唠叨。而是有好几种作用的。第一,我的确把你当作一个讨论艺术、讨论音乐的对手;第二,极想激出你一些青年人的感想,让我做父亲的得到些新鲜养料,同时也可以间接传布给别的青年;第三,借通过信训练你的——不但是文笔,而尤其是你的思想;第四,我想时时刻刻,随处给你做个警钟,做面'忠实的镜子,不论在做人方面,在生活细节方面,在艺术修养方面,在演奏姿态方面。

这是傅雷在给他儿子傅聪的信里说的一句话,当时读到这,还有些看不懂,就顺手做了下标记。当我看完全书是,再回到这里,我觉得这段话写得特别好,他要儿子用严肃的态度对待一切,做一个“德艺具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我想,这是任何一个父亲想对自己孩子的期望!

记得看到这个书名时,觉得这无非是一个叫傅雷的父亲写信给他的儿子,信里说些家常话,然后唠叨几句话。但当我开始阅读时,发现这根本不是自己想的那样。他同儿子一起探究音乐,将自己所经历的东西全部用信的方式传到孩子的心中。他设身处地地去预想孩子在道路上可能会遇见的困难以及各种各样的情景,然后为他铺好路,向他说明该如何去对待这一切。让孩子在真正遇见这些时,能够冷静、沉稳、游刃有余地去解决它们。

这是什么?这是一本充满父爱的书;这也是一个父亲对孩子的苦心教导。傅雷是一位严格、严肃的父亲,而我的父亲也是如此。他不苟言笑,对我的教育更是严格。所以我一直认为他根本不爱我,但是这个暑假通过一件事,通过这本书,我好像看到了另一些东西。

暑假开始,爸爸妈妈因为一些事情要回老家,而我因为补课只能待在杭州不能和他们一起走。那时,我正在看这本书,当时我还在想,我老爸会不会也这样做?但这个想法马上被我否决了。现在这个社会,打个电话不就好了,写什么信,再说,像老爸那样的人怎么可能这样做,早把我忘了吧!这是我第一次和爸爸妈妈分开,一个人好孤单,好无聊,很不习惯。当天晚上,我洗好澡趴在床上看《傅雷家书》,突然手机响了一下,那是信息铃声。我拿来一看,惊讶地发现是爸爸发来的。他在短信里询问了我的补课情况、作业情况、生活情况,然后还嘱咐了我一些生活细节,并且和我分享了他们在老家发生的事情。看完短信我好感动,然后立刻回了过去。但是却没有再次收到,我刚打算放下手机,手机来电了,是老妈打来的,我还确定了一下是不是老爸本人发的短信,老妈说,老爸一直很担心我,说我一个女生……

然后,每天晚上,老爸都会发短信来,老妈也会在短信后打电话来。而我也一直坚持着看这本书,边体会书中的爱,也体会着爸妈对我的爱。这也是我第一次真正切切的感受到了父爱、母爱。当然我也回忆着和老爸的点点滴滴。我发现并不是老爸不爱我,而是我从来没意识到。爸爸的爱被我的潜意识里的严格遮住了,所以我只看见了表面,从未认真地去体会这其中所蕴含的浓浓爱意。

记得三年级刚开始学英语时,这门课我一点也不懂。当时连26个英文字母都不能完整背出,更别说默写了。所以第一次默写我之对了10几个。回到家,老爸非常生气,让我抄十遍,然后让我背,他在旁边看着我,然后再到他那背,我背了一边又一遍,默了一遍又一遍,终于到第五遍时,完整、无错误地全部默出,用了两个多小时。从那个时候我就会觉得老爸根本不在乎我,只在乎学习,看重学习。而现在想来,那晚后的第二天又进行了一次默写,我全部默出,还被老师再全班表扬。从那次后,我的英语成绩也慢慢提升,也有了现在的成绩。而这一切不是因为那晚么?因为老爸对我的严格,让我有了让别人羡慕的成绩。难道不是因为爸爸么?

我想,以后我会学着去体会爸爸妈妈对我的爱、同学对我的爱、老师对我的爱;我想,以后我不仅只会看表面,更会体会其中所蕴含的深层意义;我想,这本书对我的影响会给予我很大的帮助;我想,我会继续努力的!

篇41:高中读后感

“快写作业了,课外书可以等下再看的。”

“写完了作业就复习预习一下课本,都初三了,还让人不省心。”

“先来吃饭,吃完了再说。”

“……”外面阳光正好,微风不噪,可是妈妈又在唠叨,我生平最讨厌的就是别人在我耳边一直不停的嗡嗡地说,我不是不知道该怎么做,不用一直不断的提醒我做这做那的。

而我伟大慈爱的母亲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唠嗑,她始终认为我是个小孩,什么都做不好。

我曾经尝试过去辩驳,但是只要我在那一尘不变的说话声中穿插了一句话,那么那种惹人厌烦的嗡嗡声就会变得更多。所以我果断的选择了噤声不讲话。

一般这样的独角戏会持续5分钟左右,然后我就有了大量的时间来做自己的事情。比如现在,我翻开了《傅雷家书》

《傅雷家书》中作为父亲的傅雷用书信的方式告诉了傅聪自己对他的拳拳父爱,他深沉的父爱,如涓涓的细流一般滋润着每个看书孩子的内心。

为什么傅雷就能做得这么好?他懂傅聪的感受,他会循序渐进地表达出自己对傅聪的感想,让人看着心里舒畅。我羡慕傅聪,因为他拥有一个了解自己的父亲,那是多大的福分。傅雷讲的每一句话都耐人寻味,不像我的妈妈反复强调的只有那么几句。

心里又不免抱怨一番。但是当我看到傅雷在信中写道关于傅聪妈妈对傅聪的关心中,我好像看到了妈妈的影子。可能母亲永远做不到像父亲那般理智,她们会做的就只有不断殷切地提醒自己的孩子,她们不会说出什么特有哲理的话,但她们说的话平凡而又伟大。

岁月的河流缓缓地流淌,人们都喜欢坐在渡轮的前头,想去预料些未来的事情。我以前也是这其中的一员,然而现在我好像被《傅雷家书》,亦或者是被那几句短暂却深刻的话牵引着,我走向了船尾,细细品味着曾经发生过的那件小事。

我的头昏昏沉沉的,喷嚏打个不停,脚像灌了铅一样,动都动不了。我的脑袋里好像就是一滩浆糊一样,好不容易回了家,看到床后立马倒下。

一阵铃声传来,但我丝毫不觉得悦耳,因为这意味着我需要再一次从温暖的床上爬起接电话。是妈妈的电话,她问我有没有吃过饭,我说还没。

接着又打了两个响亮的喷嚏,果不其然,她再一次唠嗑起来。

我说这只不过是一个小感冒罢了,然而她却不信。她说要给我送饭过来,我说犯不着,自己买点吃就行了。拗不过她,只好随她了。

接着睡觉。梦里好像梦到了妈妈送了碗面过来,她摸摸我的额头说什么温度还挺高的。然后就是她把我带到了医院,医生说要挂盐水。这一次是被惊醒的,但我却在桌子上看到了那碗面,和一张小纸条。上面写着:

“面已经给你带来了,吃好早点睡,等我回来再带你去医院好好看看。”原本对于她给我带面我觉得并不大可能,因为她不会将自己宝贵的上班时间腾出来。

我吃着那碗面,一碗再普通不过的面,清清淡淡的味道,并没有什么特别。我一口一口地吃着,感觉鼻子酸酸的,挺想哭。那是我生平头次将一碗面吃得这么干净。

一碗面中包含了多少的母爱。

妈妈回来以后,带我去了医院,是高烧,39.5度。配了一点药以后,回家了。幸好没有挂盐水。回家的路上,直到到家她一直在唠叨,但我一点也不觉得有什么厌烦的感觉,相反是满满的幸福感觉。最平淡的情,最真诚的意。

天下妈妈都唠叨,我的妈妈,傅聪的妈妈,但这些唠叨都是世界上最甜蜜的唠叨。我合上了书,走到正在打扫卫生的母亲身边,我将那句以前难以启齿的话说出了口:“妈妈,对不起。”

希望还不晚。我终于明白了你的良苦用心,曾经的偏激,胡闹和一意孤行暂且先都统统抛后,真的对不起。

篇42:高中读后感

《昆虫记》是一本描写昆虫生活习性的书,是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法布尔通过仔细观察,多次实验,细致描写了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繁殖和捕食的方式,向读者展现了一个奇妙的昆虫世界。作者写得生动有趣,我读得兴趣盎然,爱不释手。

昆虫世界非常奇妙!在我没读这本书之前,我不知道管虫会穿“衣服”,不知道松蛾虫会预测天气,也不知道小蜘蛛会用丝线飞到各个地方……

在法布尔的笔下,这些在我们眼里微不足道的小昆虫也表现出它们独特的一面:遂蜂的守门人充当着大门板和守门人的角色,同类来了就让开,异类来了就赶跑它;迷宫蛛的网像一个迷宫,昆虫掉进去就“走”不出来了;蝈蝈儿看起来好像是食素的,其实它们是一群“伪素食者”……这些小生灵在作者的笔下表现的活灵活现,像人一样有了灵性,会唱歌,会跳舞,有欢喜,有悲哀。

看完这本书后,我对这几句描写遂蜂“守门人”的话还记忆犹新:“也许三个月以前,那时它还很年轻的时候,它曾经为了自己和后代们在这里单枪匹马地辛勤工作,每天都干得筋疲力尽,一直到现在才得以休息。不,它仍然没有停下劳动,它还在用它微薄的余力守卫着这个家。它已经不能再做母亲了,可是它依然能够为家人守卫大门,抵挡不速之客。”看完这几句话以后,我被遂蜂“守门人”那对家里人深沉的母爱所震撼了。在它年轻的时候,它为了自己的家庭而奔波着;在它老了后,它仍然用自己最大的努力来守卫这个家。在这个世界上,我们人类的许多母亲不也是如此吗?她们为了自己的儿女而操碎了心,在儿女长大后虽然已经没有什么能够帮忙的了,可是心中却仍然装满了沉甸甸的母爱,想要再做点什么。

原来昆虫的世界和我们的世界有很多相似之处!

《昆虫记》让我了解了昆虫,更让我了解了生命;《昆虫记》虽然看起来平平淡淡,但却蕴含了作者对生命的无比尊重,对大自然的无限向往。

“生活中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其实,美,无处不在。美,就在身边。亲爱的同学们,让我们一起走进《昆虫记》,走进大自然。

篇43:高中读后感

渐远﹒不必追

龙应台说,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

亲人只有一次缘分,无论爱与不爱,下辈子都不会再见。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而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而所谓父母子女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世不断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要学会放手。

选择﹒不回头

龙应台说,选择,就像过了河的“卒”,或动或静,都不能回头。

人生如戏,却又有别于戏。冯小刚说,人生远比艺术来的深刻。我想,也许是源于生活的真实和不可重来。他没有预演的机会,不管你如何怯场,都得演到曲终人散,因为选择了便不能回头。不去想身后会不会袭来暴风雨,不去想未来是平坦还是泥泞。

渐老﹒ 别吝啬

龙应台说,“老”,其实就是一个败坏的过程,而生命败坏的过程,其实就是走向失去。

当父母日渐老去,不能自己穿上衣服,请你有耐性一点。还记得,还记得他们曾花费多长时间教你这些事吗?

哪一天,当父母一再重复唠叨,说着同样的事情,请不要打断他们,听他们说,在你小时候,也许他们必须一遍又一遍地读着相同的故事,直到你静静地睡着。

有一天,你终会发现,即使父母有许多过错,却总想给你最好的;有一天,很久很久以后的一天,你的头发也会在阳光下闪烁银光。当那天到来时,我们会不会想念他们呢?所以请不要吝啬你的爱,像他们待你一样待他们可好?哪一天,当他们的腿不听使唤的时候,请扶一把,像当初他们扶着你踏出人生的第一步。

相信﹒不相信

龙应台说,二十岁之前相信的很多东西,后来一件一件变成不相信;二十岁之前相信很多东西,有些其实到今天也还相信。

其实啊,相信与不相信又有什么呢?人生要学会边走边忘。拿得起是能力,放得下是智慧。舍看起来是给人的,实际是给自己。人生路上,应试着边走边看,边走边忘。

最后,有些相信变成了不相信,有些不相信的倒也信起来。也许这些改变来自于挫折,毕竟,人生路上不尽是歌舞升平。

唯一不变的,是我相信,母爱亲情的伟大。已成长的你,想没想过,生养你的两个人真的走了,再也不会说话了,再也不会喊你的名字了,再也不会睁开眼睛了,再也不会和你一起吃饭了……

《目送》不仅写小一辈的故事,也写老一辈的故事。龙应台说,我掠开了雨湿前额的头发,深深、深深地凝望,希望记得这最后一次目送。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母子女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额地方,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一代又一代人,从最初的彼此依偎取暖到“我居北海君南海,寄雁传书谢不能”的愁怨与无奈要经历的太多太多。孩子慢慢长大有了自己的思想,他会在自己选择的那条路上义无反顾地走下去,他一路披荆斩棘,独自抵抗风雨。而老一辈人能做的,只是站在路的起点,目送孩子的背影。因为那是他自己选择的路,无论多泥泞多坎坷,也没有人能够替他到达终点。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篇44:高中读后感

《呼啸山庄》是英国作家艾米莉·勃朗特的代表作,在她短暂的一生中,能创造出如此精彩的小说,实在是令人敬佩 。这部小说以“我”——洛克乌德先生在呼啸山庄和画眉田庄的经历为主线,其中夹杂了女管家丁恩对往事的大量回忆,是本书的主要内容。这本小说从“我”来到呼啸山庄想要把画眉山庄租下来,但却受到了呼啸山庄人的冷漠、粗鲁的对待说起,“我”为了弄清其中的原因,就询问了“我”的女管家丁恩太太。她将往事和盘托出。这些内容也在书中占了相当多的篇幅。呼啸山庄的主人原是老欧肖,有儿子亨德莱.欧肖与女儿凯瑟琳。一天老欧肖捡回来一个弃婴,就是现在呼啸山庄的主人希斯克厉夫,他的产业还有画眉山庄。可在刚开始,两兄妹对他并不好,尤其是亨德莱,对他更是百般虐待。而凯瑟琳对希斯克厉夫则逐渐产生了好感。凯瑟琳逐渐爱上了画眉田庄的小少爷埃德加,可是凯瑟琳又不舍得希斯克厉夫,可她觉得希斯克厉夫太过粗鄙。希斯克厉夫知道后之后,就默默地离开了。亨德莱继承了呼啸山庄以后,对希斯克厉夫的态度也并没有好转。最后凯瑟琳与埃德加结了婚。

过了半年,希斯克厉夫回来了。他是为复仇而来,他打破了本该有的宁静。他想要疯狂的报复那些曾经伤害过他的人。他利用亨德莱的堕落,用赌钱的方式赢得了呼啸山庄。又利用画眉田庄的伊莎蓓拉对他的感情,继承了画眉田庄的一部分。又在埃德加与凯瑟琳双双去世之后,吞并了画眉山庄。希斯克厉夫的心很冷漠、很黑暗。他不仅对那些伤害过他的人残忍,还利用他的体弱多病的儿子与凯瑟琳女儿凯茜的感情,从而达到占有画眉山庄的目的。后来他的儿子林敦死了,可是希斯克厉夫并没有悲伤,他只是将儿子当作了一种使他达到目的的工具。他是多么的严酷、多么的冷漠无情啊!这也反映了他在童年时受到的毒害极深。慢慢地,亨德莱的儿子哈里顿与凯茜相爱了。而希斯克厉夫此时也许是累了,也可能是忏悔了。他无时无刻不想念凯瑟琳。他开始绝食并将自己锁在房间内。过了几天,仆人才发现他死在了床上,面容热切而激动。我相信,在他临死的一瞬,他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过错。他死后被埋葬在凯瑟琳的墓碑旁。凯瑟琳墓碑的另一旁是她的丈夫——埃德加·林敦。这三个人就在一片宁静的绿地下长眠。书中的男主人公希斯克厉夫由于爱被无情的摧残,变得冷酷无情、心狠手辣。他的报复给呼啸山庄和画眉田庄两户人家带来了深重的灾难。但在年轻的一代哈里顿·欧肖与凯瑟琳·林敦之间,又建立了真挚的爱情,冷酷麻木的人性得到了复苏。恨永远消灭不了爱,爱比恨更有力量!

书中让我感到最震撼的是希斯克厉夫。他作为弃婴被带到呼啸山庄,可是却受到了万般折磨。可是他在一开始也只是百般顺从,并没有什么过激行为。但一颗仇恨的种子已经悄然在他心底生根发芽。他离开呼啸山庄之后历经磨难,再回来时已是很成熟。他在两个家庭之间掀起了一场腥风血雨,完全破坏了呼啸山庄和画眉田庄的宁静,达到了复仇的目的。可这样他是不会感受到真正的快乐的。我觉得希斯克厉夫既可怜又可恨。他所做的一切都是由于童年时的阴暗,爱情的挫败,家庭的不公早已使他的心变得冷酷无情。“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他并没有选择宽容,选择忘记,而是走上了一条不归路。这也告诉我们,一定要拥有一颗豁达的内心,待人接物要友善。

篇45:高中读后感

有时,我会幻想自己来自未来,这样当我面对未来的突然变化时,就能从容应对,面对陈年往事也会更加慷慨。可我终究是个平庸的人,如寻常人一样过着繁杂琐碎的生活,计较着时间的细枝末节。

既然无法预知未来,有些人开始依赖回忆。一些回忆很美好,有些回忆很心酸,有些让人成长,有些让人平庸,有些已泛黄发旧,有些却仿佛就发生在昨天。有些故事,也就如此展开。

我并不是一个世界主义者,所以当《追风筝的的人》这个故事在我面前一点一点展开时,我并没有准备好接受一个平静的,春暖花开过的阿富汗,更想不到那里的孩子也可以无忧无虑的追逐风筝。

所以当身份悬殊的阿米尔和哈桑情同手足的画面一出现,我禁不住感叹:少年时代的友谊是那么天真、纯洁、纯真,没有丝毫的渣滓。他们总是并肩而行,一起玩耍、一起歌唱、一起战胜困难、一起彼此欣赏……我能闻到他们友谊的温馨和芳香,看到他们友谊的火花和光芒。深深感动,友谊这般美好!

哈桑是那么坚定地相信着阿米尔,永远毫无保留地奉献着自己的一切。“为你,千千万万遍”铭刻在哈桑心底的声音是永恒的誓言。可阿米尔却因懦弱深深地伤害了最爱他的哈桑。二十多年来,哈桑坚定地眼神不断地煎熬着阿米尔的内心。这样的悲剧是当时黑暗社会的折射,是社会的缩影。

《追风筝的人》讲述了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他父亲仆人哈桑之间的友情故事。阿米尔是主人,哈桑是仆人,一个是普什图,一个是哈扎拉,一个是逊尼派,一个是什叶派。从他们出生的那刻起,他们的命运就被这些他们无法理解的标签分割开来,尽管他们是亲密无间的好友,尽管他们事实上是同父异母的亲兄弟。他们不得不接受社会为他们预定的座位,他们必须戴上社会分给他们的面具。这,是千千万万人的悲哀。

从书中折射出的,还有我们曾有过的心绪:危机关头的懦弱无助,亲人临危时的慌乱无措,应当承担责任时的自私推诿,以及时常涌上心头的自责、自卑和赎罪的冲动……这样地感情是没有任何虚伪做作的,这是一个人在面临情况时不及思索的真实反映,是一个人在夜深人静时的最自私的扪心自问。胡塞尼的笔犹如一把尖利刻刀,将人性的真实刻画得近乎残酷,却毫不哗众取宠。

小说的结尾和开头重叠在了一起:广漠的天空,雪花飘落,空气寒冷而清冽,追风筝的孩子欢笑着奔跑。这一幕在不同地域、不同的两代人之间上演。可重复之间,画面已从孩童天真的视线转入世事变迁的悲哀。

也许故事的结局并不完美,也许有些苦涩和酸楚。可人生就是这样:犯错,错过,再用一生来挽回。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颗不断追逐的风筝,为了让风筝飞得更高、更稳,我们努力拼搏、不畏艰险,勇于挑战自我,超越自我,所有的一切,都只为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

篇46:高中读后感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当熟悉的旋律在耳畔回响时,《城南旧事》的故事浮现在眼前,那纯真的童心和那淡淡的美丽哀愁,浸润着人的心灵。读《城南旧事》,几多感慨浮现心头……

读《城南旧事》,总是被它所展示的老北京风情所深深的吸引,静谧的四合院充满了悠闲的时光,胡同中悠扬的叫卖声总是让人魂牵梦萦,西交民巷大街的驴打滚儿让人回味无穷,天桥的喧嚣热闹让人流连忘返,还有保姆口中低徊婉转的童谣不知唤醒了谁的梦……老北京的一切,缤纷的展现在人们的面前,如一股温馨的风扑面而来,唤醒了多少人的回忆,又勾起了几多人的乡愁。这是作家林海音儿时的北京南城,也是属于那个时代独有的老北京风情。《城南旧事》中最打动人的还是老北京人与人之间的温存、和善,还有那不疾不徐的日子。作者用细腻的笔触抓住了那个时代的感觉,抓住了读者的心。

读《城南旧事》,更为它里面的人物深深的打动。这本书里描写了旧北京形形色色的人和事。从童年的骆驼队到爸爸的花落了,中间英子经历了许多成长的变故。也就是这样,一个个人物开始走进故事里:惠安馆内被称做疯子的姑娘秀贞,英子的好朋友妞儿,为供弟弟上学而无奈做小偷的哥哥,常住在英子家躲风声的德先叔,被施家赶出来留宿英子家的兰姨娘,英子家的仆人宋妈,因病去世的爸爸……他们都是英子成长中最重要的人物,也是教会她许多道理的人。秀贞的执着与不幸,妞儿的纯真与坎坷命运,兰姨娘的不屈抗争和对幸福的大胆追求,处处透露着人生的力量,催人在感慨唏嘘的同时不断奋进。

在《城南旧事》里,英子那颗金子般纯真的童心散发着最迷人的光彩。为了能使可怜的“疯子”秀贞与亲人破镜重圆,英子千方百计打探消息。当英子知道自己的好伙伴妞儿就是秀贞的女儿时,她不仅仅帮助他们母女重逢,还将自己的生日礼物--钻石表和妈妈的金手镯送给他们当作盘缠去寻找思康叔。在目送母女俩离去的那一天,寻人期间一直忍病不语的英子终于病倒了……是一颗童年的善心促使英子抱着病痛寻找秀贞的女儿;英子的善良最终使得秀贞母女俩奇迹般似的破镜重圆。英子的善良创造出了这样的奇迹。虽然故事的结局让人唏嘘不已,但是那颗善良的心熠熠生辉。搬家后遇到为了供弟弟上学而无奈偷东西的“偷儿”,善良的英子与其交为朋友,并和他约下了“一起看海去”的美丽约定,目睹“偷儿”被警察局抓走,英子非常难过,在英子的世界,没有绝对的坏人,她始终用一颗平等纯真的心去看待周围的所有人,用自己的爱去关爱他人,而这一切,正是当今社会所最为缺失的东西。愿她善良的心在温暖那个时代的同事,能够给今天的人们带来光亮。

在《城南旧事》里,冬阳里的骆驼队来了又走,走了又来,最终消失在灿烂的夕阳里。而秀贞和妞儿最终没能摆脱命运的车轮,“偷儿”也只能无奈的被警察带走,兰姨娘最终也跟着德先叔远走他乡,爸爸的花儿落了,他的爱也一并带走了。所有的人和事都最终被改变,浸润在英子的童年里哀愁慢慢润开,最终化作一缕坚强深埋心底。

我们何其有幸,生活在这样幸福的时代,比英子少了那么多的别离与无奈。我们何其有幸,能够拜读到《城南旧事》,冬阳里的骆驼铃声将永远回响在我们的生命里,浸润我们的一生。

篇47:高中读后感

“母亲啊!天上的风雨来了,鸟儿躲到他的巢里;心中的风雨来了,我至躲到你的怀里。”

母亲是伟大的,母爱是无私的。从字里行间我们可以看出作者对母亲的爱,对母亲的依恋。母亲,在我们心中是唯一的避难所。“心中的雨点来了,除了你,谁是我无遮拦天空下的荫蔽?”

母亲一生为我们操劳,不思汲取母亲的恩情,我们无以回报!大千世界最平凡的是母亲,最伟大的确实母爱。母亲毫无保留的奉献了自己的一生。而我们呢?我们唯一可以做的就是尽自己最大的力量,感恩母亲,回报母爱!

母爱,平凡的伟大的爱。如果要说与母亲的颂扬相联系的,便是对童真的咏颂了,一切萌芽新生事物的珍爱:

“万千的天使,要起来歌颂小孩子;小孩子!他细小的身躯里含着伟大的灵魂。”“弱草啊,骄傲些吧,只有你普遍装点了世界。”

儿童是最纯真的,因而也是最伟大的;草儿是弱小的,却装点了焕荣的世界。纯真的童心,新生的事物,不正表现出人世间的真善美吗?对于真善美的追求,不正是在黑暗中渴望光明的人们所追求的吗?

看到这儿我不禁回忆起小时候的所作所为,情不自禁的笑了起来。确实,我们小时侯做的事是稚嫩不堪,然而每一个事情却没有谎言的背后,没有勾心斗角,更没有一丝恶意。童言最无忌,童心最美丽。

在小草中,我们可以看出,在描写自然之美的同时,也表现出她不同于他人的审美观:“晚霞边的孤帆,在不自觉里,完成了自然的图画。春何曾说话呢?但她那伟大潜隐的力量,足以这般的温柔了世界了!”

不施浓墨重彩,没有人为的装饰与渲染,只用清淡的笔墨将自然的本色美显示出来。真正的人生,有意义的人生莫非如此!崇尚自然美观娴静温柔的性情,也已经表现在短短的诗经当中了!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之所以宝贵是因为生命有意义,是“爱的哲学”!如果人们都能以诚相见,以爱相溶,社会的丑恶就会消解,人生就会变得美好!

但是,我们不得不怀疑,我们的理想是否真正实现。这种思想上的矛盾常使我们烦闷:

“智慧的女儿!向前迎住罢,烦闷来了要败坏你永久的工程。”

这是对生活的理解,他是黑暗社会现实和新与旧的斗争中,“深谷里的小花”所发出的叹为。但是,叹为归叹为,他仍能勇敢的“向前迎住”与“不懈的情绪”表现自己的真。

难道我们就不应该表现出真正的一面,收拢起自己的虚伪,其实世界很美丽。

用平凡的眼睛看世界,其实世界就是一幅画,一副轻描淡写的画!

篇48:高中读后感

早就会唱《送别》这首歌,而且知道它是电影《城南旧事》的主题歌。至于《城南旧事》这部书和电影却都未曾欣赏。如今,小学语文课本上选编了《城南旧事》的序言部分,于是我赶紧找来读了一遍。读后,不禁被林海音那饶具魔力的文笔深深吸引。文中,主人公英子以童稚的双眼,透视着大人世界的喜怒哀乐,倒进了人间的复杂情感,向我们展示了20世纪北京城南的风光人情。文中透出淡淡的忧伤,也弥漫着一股浓浓的诗意,让人无法忘怀。

合上书,闭上眼,书中的人物便一个个向我走来。

英子,聪明善良。别人都认为秀贞是疯子,没人跟他讲话,独独英子对她表示了友善,并和她成了朋友。为了帮助妞儿和秀贞找她们的亲人,英子偷偷拿出了妈妈的金镯子。别人认为那是个“小偷”,而英子说自己分不清好人坏人,其实她是用自己的标准在衡量着世间的人。为了供弟弟完成学业,供养母亲,而自己要冒着危险去做贼,这在英子看来可不是坏人,反而和他成了朋友。这不是她善良的本性使然又是什么呢!蓝姨娘尽管可爱,讨英子的喜欢,可当她发现兰姨娘和爸爸手拉手,而挺着大肚子的妈妈正在灶台便炒菜时,她心里难过,为妈妈不平,可又不知如何表达,最终,聪明的英子通过牵线搭桥,促成了兰姨娘和德先叔的婚事,却把爸爸蒙在了鼓里,读到这里,我不能不佩服英子小小年纪居然有这么多的心眼。真是个小机灵鬼呀。于是,我便再也忘不了那个扑闪着大眼睛的小姑娘——英子了。

妞儿,一个不该出生的、苦命的孩子,但却有着有着与命运抗争的顽强个性。她出生后便被抛弃了。被人捡去后,也无非是把她当作卖唱挣钱的工具,还要动辄遭受继父的毒打。为了摆脱苦海,她竟要偷偷去寻找自己的生身父母。没成想,生母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在英子的引导下,她轻而易举地找到了自己的生母。可是,这又能怎样呢?她的生母——秀贞,由于过度思念丈夫和孩子已精神失常。最终母女俩人双双葬身车底。读到此处,禁不住潸然泪下。

兰姨娘,一个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妇女。三岁时,生身母亲由于生活所迫便把她卖掉了,后又沦落为风尘女子。被人赎身后,作了一个七八十岁老头的姨太太,当然没有什么幸福可言。好在她敢于与自己的命运抗争,脱离了那个家庭,最终与进步青年德先走在了一起。

宋妈,同样是一个生活在下层社会的妇女。她为了养家,为了不遭丈夫的打骂,忍痛离开自己的亲身骨肉,而去给别人的孩子当奶妈。最终,自己的孩子死的死,散的散。

书中的一个个人物形象鲜活,真实,再加上作者那朴实的、诗意的语言,使读者不自觉地被他们深深吸引,为他们哭,为他们笑,透过他们,了解了那个时代生活在各个阶层,尤其是社会底层的贫苦人民的生活状况。它就像一面小小的镜子,照出了20世纪北京城南,乃至整个中国的社会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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