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书籍简介
《神笔马良》是享誉世界的经典文学名著,是中国儿童文学的瑰宝。《神笔马良》由我国著名儿童文学作家、理论家洪汛涛于20世纪50年代创作。1980年获第二次全国少年儿童文艺创作评奖一等奖,被译成各国文字,在世界各地有着极为深远的影响,为祖国多次赢得荣誉。后被编成美术片《神笔》、真人版电影《神笔马良》;另有同名歌曲。《神笔马良》在国内家喻户晓,马良形象深入人心。《神笔马良》是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中国影响最大的儿童文学作品,马良已经成为中国儿童智慧、勇敢和正义的化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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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作者简介
洪汛涛(1928.4.9—2001.9.22),浙江省浦江县人。曾用笔名田野、田多野、了的、吕榆等。全国著名儿童文学作家、理论家,“神笔马良”之父。是与叶圣陶等齐名的中国“童话十家”,毕生致力于儿童文学的创作与研究,为儿童文学事业的繁荣与发展作出了杰出贡献。是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中国电影家协会会员、中国民间文艺研究会会员、上海作家协会理事、中国儿童文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20世纪40年代中期开始写作,主要作品有:
童话《神笔马良》、《狼毫笔的来历》、 《神笔马良正传》、《十兄弟》、《不灭的灯》、《夜明珠》、《小花兔找食物》、《鱼宝贝》、《望夫石》、《半半的半个童话》、《一张考卷》、《花圈雨》、《向左左左转先生》
洪汛涛回母校
《白头翁办报》、《慢慢来》、《夹竹桃》、《棕猪比比》、《小鼯鼠第一次学本事》、《小芝麻奇历记》、《“亡羊补牢”的故事》、《乌牛英雄》、《苍蝇的诀窍》、《破缸记》、《天鸟的孩子们》、《鸟语花香》、《神笔牛良》等。
中长篇小说有《蛇医传》、《不平的舞台》、《天外飞来一只鞋》、《一幅插图》、《紧急任务》、《鲤鱼变鲫鱼的故事》、《春兰闹海》等; 散文《笔的梦》、《我的一篇“作文”》、《放生池》、《骆驼刺》、《我和笔之一》、《我和笔之二》、《我和笔之三》、《心中的偶像——写在“神笔马良”铜像前》等;诗歌《天灯在看你》、《尸骸的路》、《愿你也有一支神笔》、《儿童文学畅想曲》、《春天和夏天在这里交班》等。
电影剧本《神笔》、《大奖章》、《考卷上的0》、《灯花姑娘》、《胖胖》等。
理论专著《童话学》、《童话艺术思考》、《儿童·文学·作家》等。
主编《中国儿童文学十年》、《童话选刊》、《台湾儿童文学》、《世界华文儿童文学》等。
洪汛涛逝世后,安葬于上海青浦卫家角息园。洪汛涛的墓地“书林笔雨”前,“神笔马良”铜像耸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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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神笔马良》读书笔记
马良虽然很穷,但是,他的画功了得。可是他没钱,买不起笔。日日夜夜,马良都幻想自己有一支笔,他是多么渴望自己有一支笔啊!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梦中,一位老神仙给了他一支神笔。第二个主角登场!欢迎——神笔!马良用这支神笔,造福了许许多多的人们。马良也遇到过困难,但他没有退后,反而不断地往前进!他这种毅力值得我们学习!经过不断努力,马良最终赢了,他成了大英雄!
我要学马良的善良。他有了神笔,做出来的每一件事,哪一件不是为了大家?他这种大公无私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马良为大家做了很多好事,但是从来没要一点回报。他有了神笔,生活还是依旧省吃俭用,过着平平淡淡的生活。他从来没有想过为自己画一座金山,画一大把银票,别人问他为什么不用神笔画银子,留着自己花,马良当时就反驳了一句:“如果我用这支神笔做坏事,那么我还要这支笔做什么?还不如把它扔掉算了!”
书是心灵的窗户,打开人的思维;书是永不凋零的鲜花,散发出芬芳香气,让所有人嗅到,让所有人读,让所有人明白其中蕴含的道理!
《神笔马良》这一本书讽刺了古代政府腐败和老百姓省吃俭用的生活。身份高大的人们,就欺压百姓,今天到东家要税,明天又跑去西家要税。因此,老百姓们被欺压的民不聊生。就在这时,我们的主角登场,就是我们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人——马良!
马良有志向,他朝他的梦想前进。为了梦想,必须要努力!哪怕是有无数个绊脚石在你前方挡着你的视线,你也要勇敢无畏的前进。谁不曾迷茫过?谁不曾失败过?每个人都迷茫过,每个人都失败过,你见过谁一帆风顺的成功么?我想没有人的人生路上没有绊脚石吧?让我们朝着梦想前进,不能坐飞机前进,也不能开着汽车前进,只能靠自己一步一步的前进!只有你一步一步的前进。你才会坐上飞机,开得起汽车!
《神笔马良》同时告诉了我们:不要欺负弱小!欺负他人,最终得到报复的将会是你自己!请牢记这句话,它将会让你受益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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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神笔马良》读后感40篇
第1篇:《神笔马良》读后感200字
我读了《神笔马良》这本课外书,里面有一个小孩叫马良,马良以打柴、割草为生。马良小的时候他父母就去世了,马良喜欢画画。可是马良一支笔也没有。村子里的都是穷人,没有一家是有笔的,他们过的都是苦日子。有一天晚上,在梦中有一个老人给马良一只神笔,马良只给穷人画画,不给富有的人画。
我读了这篇神话故事,我一定要向神话里的马良学习,助人为乐帮助穷人们,不要像那些大官那么喜欢钱,看不起穷人,我要是有一只马量的神笔那该都好啊!我也可以给穷人的孩子画些学习用品出来,那该有多好啊!
第2篇:《神笔马良》读后感300字
我读了一个故事,它的名字叫《神笔马良》。
在很久以前,有个穷孩子,叫马良,很想学画画,却没有笔。他曾经去向一位大师要笔,大师说:“穷孩子,给你笔你也画不出什么名堂来的,滚!”马良想画笔都要想疯了,经常梦到笔。一天夜里,一个白发的老爷爷给了他一支神笔。这只笔可神了,画什么都可以变成真的。他高兴极了。用神笔给村里的乡亲们做了很多好事。国王知道后,就派人把马良捉了去,要他画金山。马良先画了无边的大海,在海中间画了座金山。国王和他的士兵,着急的去取金子的时候,马良画了狂风,把他们都淹死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想做什么事情就要做到底,不要半途而废。马良是一个坚定的孩子,从他身上我能学到很多。
如果我有一只马良的神笔,我要画好多好吃的饭,让那些在街头流浪的孩子和大人吃上饭;我还想画一座学校和图书,把书分给山区的孩子们,让那些山区的孩子们上学读书。
第3篇:《神笔马良》读后感400字
暑假里,我读了《儿童故事》这本书,其中《神笔马良》这个故事给我留下了特别深刻的印象。
马良是一个肯吃苦的孩子。没有画笔,树枝就是他的笔;没有纸,地面就是最好的纸。面对困难,他努力学画,从来没想到放弃,所以马良最后得到了神笔,学到了真本领。
马良是一个善良又是非分明的小孩。他得到神笔后,热心地帮助穷苦农民,给他们画耕牛、水车……,让他们的生活越来越好。马良对有钱人,态度就不一样了。一个大官很贪财,一听说马良有一支神笔,就立即要他画金银财宝,马良不画,就把他关起来,他逃了,又把他抓过来,还要他画金山,画摇钱树……,最后什么也没有捞到。
在学习中每当遇到困难想放弃的时候,就会想到马良。马良家里虽然很穷,但是他从来没有放弃过学画画。正因为他的努力和不放弃,所以才能得来帮助大家的神笔。马良生活在一个贫穷的家庭,还能坚持做自己的想做的事。那我们生活在现在,难道还不能坚持自己的理想、不能克服一点小小的困难吗?马良告诉我们:只有不断努力、刻苦学习,才能解决困难,取得成功!马良告诉我们:只有善良、是非分明,才能帮助需要帮助的人!
《神笔马良》真是篇好文章,它让我们学到了很多东西!
第4篇:《神笔马良》读后感600字
《神笔马良》这本书中的主人公是个孤儿,从小就没有了爹娘,在村里人的帮助、照料下长大。马良从小就喜欢画画,而且是个有志气的孩子,没有老师,连一支笔都没有,他就整天下地干活,空闲时用树枝、草根、木炭自学画画,画的画跟真的一样。终于感动了一个白胡子神仙,在梦里给了他一只神笔。马良有了这支神笔,天天替村里的穷人画画,帮助他们。很快那些贪心的坏人就知道了,要抓住马良,让马良为他们画金银财宝。他用神笔和智慧摆脱了困难,画出了股股大风,愤怒的大海将那些贪心的皇上、大臣、将军等都淹死了。
马良聪明、善良、富有同情心,他的神笔并没用来为自己画金银财宝,而是用它帮助需要帮助的人。同时,他不怕困难、不怕危险,同坏人斗争到底的勇气和智慧,都值得我们学习。
假如我有一支神笔,我会让残疾人恢复正常,过上幸福的生活;假如我有一支神笔,我会画许多学习用品,给买不起的孩子用;假如我有一支神笔,我要画出很多好吃的,给非洲那些饥饿的孩子们,让他们像我们一样快乐长大;假如我有一支神笔,我会画电视和电脑给贫困的人们,让他们了解世界,了解社会,让人们的生活更加丰富多彩;假如我有一支神笔,我会让沙漠变成绿洲,让地球穿上绿衣裳,让空气更清新;假如我有一只神笔,我要画出很多很多,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假如我有一只神笔,我要让流浪的人们拥有亲人,过上幸福的生活……
读完这本书,我理解了“善良”这个词,马良用神笔做好事,帮助了穷人,即使是在躲避坏人的时候。马良勇于挑战,让我知道了不管在任何困难下学会要勇往直前。我要感谢这本书的作者,要感谢马良,让我懂得了做人的道理,知道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第5篇:《神笔马良》读后感800字
伟人曾经说过"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暑假正是课外阅读的美好时间,我又读了许多书,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神笔马良》。
马良是一个肯吃苦的孩子。没有画笔,树枝就是他的笔;没有纸,地面就是最好的纸。面对困难,他努力学画,从来没想到放弃。他的发奋与努力,感动了神仙。一天他干完活回到家中,这时家里突然亮起了金色的光芒,从中走来的一个白胡子老爷爷给了他一支神笔。从此以后,马良用这支笔专为穷苦人家画他们需要的东西,为穷苦百姓带来了欢乐和财富。不久,神笔的事被官府和皇上知道了,他们把马良抓了起来,马良使用他手中的神笔一次次摆脱了困境,最后还画了大风暴雨,海浪滔天把坏人淹死了。马良又继续用神笔帮助穷人。
《神笔马良》虽然是神话故事,但从中给了我许多启示。
如今我们的生活条件越来越好,我们都是家里的娇养宠儿,爸爸妈妈舍不得让我们吃苦。我们都像温室里的花朵一样,经受不起风吹雨打,生活中哪怕遇到一点点小的挫折就开始打退堂鼓。马良他就不一样了,他是那么坚强执着,不怕苦不怕累,为了自己的梦想而努力,每天一有时间就拿木棒或石块在草地上画画,他精神确实值得我学习。马良喜欢画画,但是因为家里穷,被常常有钱人嘲笑乃至唾骂,穷光蛋还学画画?然而马良没有放弃自己学画画的决心,他认为穷人家的孩子也可以学好自己想学的东西。最终,他用实际行动证明了他虽然是穷人也可以学画画,还能画得很好。从他的行动中,我看到了一个非常热爱画画的小男孩,在学习画画的过程中,他是那么努力,随时随地都在学习,因此才有他后来的成就。马良在我心里树起了励志的榜样。
相比之下,书中那些险恶的人们也给了我反面教育。马良面对他们的时候只是勇敢和永不屈服,这种嫉恶如仇的品质更值得我们去学习。
学习马良的精神可不能光说嘴巴喊口号,以前在生活上,我是一个有公主病的小女孩,连平时多走一点路都会叫苦,帮助家里干一点活就叫累。今后不管在学习上还是生活上,我要自觉学习马良的追求精神,遇到困难不能轻易放弃,要努力从困境中去寻求答案。人生对于我这个小学生来说,还刚刚启程,在前行的道路上,遇到困难以及嘲讽,我们一定要向马良学习,坚定的走自己的路。
第6篇:《神笔马良》读后感
我用八天时间读完了《神笔马良》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马良以前特别穷,他非常喜欢画画,可是他连一支笔都买不起。有一天,他去一位画师那里借一枝笔画画,可是画师说:“穷孩子还想拿笔。”马良还是没有笔。有一次,他在梦里见到了一位白胡子老爷爷,老爷爷送他了一枝神笔。马良自从有了这枝神笔,他开始帮助和他一样的穷人了。可是,官府的人去抓马良,想得到他的神笔。在每一次困难面前,马良在神笔和周围好人的帮助下打败了坏蛋。
我读了这本书想:我应该像马良一样在困难面前勇敢、坚强,不要讥笑别人,和小朋友们友好团结、互相帮助。
第7篇:《神笔马良》读后感
读了《神笔马良》的故事后,我觉得马良是个善良的孩子,他用一只神笔,帮助穷苦的人们,让他们过上幸福的生活。给我的启示是:要懂得分奉献,不能自私自利,就像那个县官一样,最后得不到好下场。好人有好报,像马良一样有一颗善良的心。
假如我有一支神笔,我要给灾区的孩子画上衣服,鞋子,还有好多吃的,让他们衣食无忧,过上幸福的生活。
假如我有一支神笔,我要画上我最喜爱的平板电脑。
假如我有一支神笔,我要画张五百万的彩票,给妈妈三百万,给爸爸一百万,剩下的留着给自己买文具,书,
还有我喜欢的游戏卡·······
第8篇:《神笔马良》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神笔马良》这篇故事。故事讲的是一个叫马良的小男孩,家里很贫穷。他喜欢画画,可是又买不起笔,只能用树枝在地上画。画的时间长了,他画的画就跟真的一样。他很想把所画的画都保留下,可是他看看家里破旧的房屋,伤心地哭了。哭着哭着,他睡着了。梦中一个老爷爷给了他一支笔,他非常高兴。醒来后,他用这支笔在墙上画了一只大公鸡,大公鸡竟从墙上跳了下来,“喔喔”直叫。原来老爷爷送给他的是一只神笔。马良又用神笔画出了许多好吃的东西,拿去送给其他的穷人。
从这段故事中,我看出马良是一个善良的、有同情心的小男孩。如果每个人都像他一样有同情心,那我们生活的世界就会变得更加美好。
第9篇:《神笔马良》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神笔马良》这个故事。
马良是个穷孩子,很喜欢画画。虽然他没有笔,可他却很用心地学画画。马良的刻苦精神感动了天上的神仙,神仙送给他了一支画什么都能活的神笔,善良的马良用这支神笔天天帮助村里的穷人。贪婪的县太爷听说了这件事,把马良找来画金山,聪明的马良运用智慧惩罚了贪婪的县太爷。
我要学习马良的刻苦精神,做什么事都要用心。还要学马良的善良,帮助需要帮助的人。
第10篇:《神笔马良》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 《神笔马良》。讲的是一个叫马良的小朋友,特别爱画画,可是没有钱买画笔和纸。有一天他梦见一个老爷爷送她一支笔,醒来发现枕边真的有一支笔,他拿起笔就迫不及待的画了起来。他画了一只小鸟,小鸟竟然飞走了。
他高兴极了。从此他就帮穷人花他们需要的东西。这个消息被老财主知道了,就派人把神笔抢走了。可他画的金币变不成真的,就派人把马良抓来,马良就画了大海在河的中央画了一棵摇钱树,老财主叫马良画船老财主坐船去小岛,可他嫌慢就叫马良画风,大风一会儿就把船吹翻了,老财主淹死了。从此马良就开始帮助穷人画他们需要的东西。
看了这篇故事,我就想:假如我有一支神笔,我会让干旱的地区不再干旱,让那里的小河不在干涸,假如我有一支神笔我会让山区的孩子有书读有学校有明亮的教室,有新课桌和体育器材,假如我又有一支神笔,我会让世界和平没有灾难没有战争。
第11篇:《神笔马良》读后感
我读了《101个经典神话》这本书,里面有一篇故事叫《神笔马良》。
故事的主人公马良从小是个孤儿,他喜欢画画,可他家一支笔都没有,只好用树枝在沙地上画画。有一天晚上,马良睡觉了,梦见一位爷爷给他一支笔,马良梦醒了一看,果然手中有支笔。“要是我有那支笔,那该多好啊!”一个财主知道了这件事,就派人去捉来马良,财主让马良给他画画金元宝,马良不肯画,财主就把马良关了起来,后来马良想了办法从财主家逃了出来。
从此后,马良专门给穷苦人画画,让大家过上好日子。
这篇故事告诉我们马良既聪明有乐于助人。我们要学习马良的聪明,没有笔用树枝画画,财主把他关起来,他想了办法逃了出来。还要学习他乐于助人的精神,财主让他画金元宝,马良不肯画,后来逃出来以后还专门为穷苦人画画,让大家过上好日子!
第12篇:《神笔马良》读后感
在假期里,我看了一本书,叫做神笔马良,这本中的马良,他父亲母亲去世了,在乡亲们的帮帮助下,以打柴,割草为生。可是他连一支好用的笔都没有!
每当马良干活的时侯,他就用树枝画画,他画的活灵现,可他连一支笔都没有,连村民也为他而着急!
有一天,一位白胡子老人给了马良一支神笔,这支神笔,画什么就真是什么!
但是,马良不给贪图钱财的人画钱和聚宝盆!
如果,我拥有像马良一样的神笔,我会给没有地也结不出粮食来的穷人们画地和谋生的家什,而我决不会给贪图钱财的人画钱,我会给他画一些锄呀、耙呀,什么的,让他到地里干民活,结出好粮食来,能养活自己。
这本书中不但有神笔马良的故事,而且也有狼毫笔的来历和破缸记的故事。
作者洪汛涛就是想让小读者们知道:这不但是一本有趣的故事书,而且这本书中也有我们前所未知的有名的故事,区区三个小故事,说不定就能让我们明白世间大道理。我推荐大家看一看这本有趣的故事书!
第13篇:《神笔马良》读后感
小时候,妈妈曾给我讲过神笔马良的故事,我觉得这笔真是太神奇了,我真羡慕马良,我也想要一枝神笔。画爸爸妈妈不给我买的巴比娃娃;画一大堆冰淇淋,在家里吃个够;画一幢漂亮的楼房,门前有个大花园,还有一个动物园……
今天,我又读了神笔马良,我发现马良的神笔里透着正义,透着善良,透着一颗助人为乐的心。现在,我更想要一枝神笔。我要画一个很大很大的野生动物保护区,让小动物无忧无虑、自由自在地在那儿生活;我要为盲童画一双明亮的眼睛,让他们看见五彩的世界,再也不会在黑暗里,轻轻叹息;我要为5。12大地震里失去父母的孤儿画他们的爸爸妈妈,让他们在父母的怀抱里嬉戏,再也不会一个人在那儿哭泣……我还想画……
我也想要一枝马良的神笔,用它为人们做好多好多事情。
第14篇:《神笔马良》读后感
今天,我和爸爸、妈妈去看电影。到了电影院,人很多很多,我们买好票后,一起进入电影院。
电影讲的是马良是个热爱画画又调皮的孩子,生活在一个叫“百花村”的村庄。有一天这里平静的生活被一个大将军和一个小皇帝打破,百花村遇到了危险。大将军将村里的动物都关起来,将老百姓赶走,要挖地下的金矿。
有一位仙人将一支神笔交给马良,说这支神笔不管画什么,都能变成真的,能帮助村民。
马良画了一只花猫、老鼠、茶壶、摇钱树帮助他一起度过困难和保卫了村庄。
大将军在得知神笔后,骗走了神笔,把马良变成了一滴墨水,准备摧毁百花村。在大家的帮助下,勇敢的马良成功的战胜了大将军。
马良的善良深深的感动了我,我也要做个善良的人。我希望能有一支“神笔”就可以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
第15篇:《神笔马良》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神笔马良》这个故事。书中的主人公马良真善良,他专门帮助穷苦的人画画;马良真勇敢,他敢和凶狠的大官做斗争;马良真聪明,他用他的智慧斗败了贪婪的大官。我真佩服马良!我好羡慕马良有一枝神笔,我多么想我也有一枝马良的神笔,我也要帮助别人。
假如我有一支像马良那样的神笔,我要为孤儿们画出一个个温暖的家,为我画上一双翅膀,可以让我在空中翱翔,为残疾人画上两条健康的双腿,为失学儿童画出一所所属于他们的学校,为祖国画出一座完全属于中国的钓鱼岛,为穷人画出他们想要的一切,使整个人类不再有穷人的出现,为癌症患者们画出一个个健康的身体……
第16篇:《神笔马良》读后感
我的小伙伴们给我推荐了一本《神笔马良》的书,于是我就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
“神笔马良”这个故事我想大家可能都听妈妈讲过,但是“神笔马良”的书大家可能没有听说过。《神笔马良》这本书讲了有一个孩子叫马良,他非常喜欢画画,但是没有一支笔和一张纸,有一天在梦里,马良梦见一个白胡子老爷爷,于是白胡子老爷爷送给了马良一支笔,马良从梦里惊醒过来,发现真的有一支笔,当村民们得知这个消息后,让马良用这支笔画一个不会灭的灯笼,刚画完,红红的大灯笼就成真的了,马良这才知道这支笔是支神笔。于是,一个懒汉听说了,就让马良给他画一个窗帘和褥子,这样可以让他睡的更踏实,谁知道,刚拉上窗帘,就有一大堆苍蝇轰进来,没办法,懒汉只好打开窗子;刚躺上褥子,就有好多的跳蚤,懒汉又只好把家里打扫的干干净净,从此,懒汉就不懒了,而变的勤快多了,这一切都是马良的杰作。
读了这个故事后,我觉得马良非常的聪明,能分的清是非因果,而且还能不得罪人,我们应该想马良学习才对!而且,我们喜欢一样爱好,就要打心眼儿里的喜欢,这样,不管有多艰难,老天爷都会派“神仙”来帮助你的,就像马良这样,也许不会用这种方式!
大家抽空可以看看这本书哦——《神笔马良》!
第17篇:《神笔马良》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神笔马良》这个故事,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故事讲的是从前有个叫马良的穷孩子,他非常喜欢画画,可是又买不起笔,就用树枝当笔作画。有一天晚上,一位老爷爷送给他一支神笔,马良用这支神笔为穷人画了许多他们需要的东西。城里的大官知道后,就把马良抓来,要为他们画许多金银财宝。马良不顺从,用神笔一次次脱险,最后还把大官淹死了。马良又回到家乡继续给乡亲们画画。
读了这个故事后,我知道马良是一个勇敢、聪明、善良的好孩子。我希望我也有一支像马良一样的神笔,这样就能给穷人画一些粮食,让他们有粮食吃而不会挨饿;能给灾区的小朋友画学习用品,让他们可以好好读书;能给大作家海伦凯勒画一双明亮的眼睛,让她重见光明,可以写更多的书给我们看,让我们开心、快乐;能给老师画一颗仙草,老师吃了皱纹不会爬上额头,让老师永远年轻,天天给我们讲知识,使我们有力量!
我更希望用这支神笔为大漠画上绿洲,用它驱除世界上一切邪恶和肮脏,让我们所有人世世代代无忧无虑地居住在这个美丽的星球上!
第18篇:《神笔马良》读后感
《神笔马良》这本书。书里讲的是 一个穷人家叫马良的孩子,他很喜欢画画,他没有笔和纸,只能用树枝代替笔在沙土上画画。他画得又好又刻苦还喜欢帮助穷人。神仙被他感动给了马良一只神笔。神笔画什么,什么东西都能变成了活的。于是马良用神笔画吃的,喝的,住的,还画穿的帮助穷人生活,有个贪心的大官也想得到马良的帮助,结果贪心的大官被马良画的大海淹死了。
读了这篇故事以后,我想到了我们祖国的汶川大地震。在地震中有很多人及需帮助,他们没有吃的,没有喝的,没有住的,没有盖的被子 。他们有的被压在废墟里受伤动动不了。如果我有这样一支神笔,将给受灾害的人们。画住的房子,盖的被子,吃的,喝的,还画医院和急救设备来帮助他们度过灾难。站起来向着美好的未来美好的明天走去。我们的明天会更好,明天阳光将更灿烂。
第19篇:《神笔马良》读后感
最近我在看一本书,它的名字是《神笔马良》,这本书主要讲述了马良怎样喜欢画画,怎样渴望想要一支笔的故事。下面就让我带大家走进书的世界吧!
有一个孩子他的名字叫马良,他是个孤儿从小父母就死了,马良很喜欢画画,也特别渴望有一支笔。但是,他家里很穷没有钱买笔,因此他时时刻刻都想能拥有自己的笔。有一天夜里马良做梦,梦到有一位老神仙送给他一支神笔,马良用它画鸟,鸟就能扑腾着翅膀飞上天空;用它画鱼,鱼就能自由自在的在水里游着。马良用神笔替穷人画出许多耕牛,水车、石磨等生产工具和生活用品,却断然拒绝为财主和皇帝画金山,银山与摇钱树。他勇敢地同强暴者的威逼利诱作斗争,并一次又一次把他们击败了。这篇童话赞扬了马良的坚毅不屈,勇于同邪恶势力抗争的精神,也揭示了画师财主的狡诈,贪婪的行为。
《神笔马良》这本书它表达了很深的含义,是真善美和假恶丑的较量!
第20篇:《神笔马良》读后感
我读了一本书叫《神笔马良》。
书中讲了一个小朋友叫马良,她的家里很贫穷,但是马良很喜欢画画,可是马良家里没有画笔,他只能拿着木棍在地上画,他不管再苦再累都坚持画着。
马良的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感动了天上的一位老爷爷,有一次,马良做梦,梦到了一位老爷爷送给他了一支画笔。马良醒来一看,旁边果然有一支笔。马良高兴极了,他画了一只鸡,结果那只鸡变成了真的,马良明白了这是一支神笔啊!马良得到神笔以后,他利用神笔帮助许多穷人,并且去制服和惩治坏人。
要是我有一只神笔,我要画很多的花草树木,把我们的大自然装扮的更加美丽;要是我有一只神笔,我还要画许多的棉衣,并把这些衣服捐赠给贫困山区的小孩子们,让他们在冬天里不再受冻;要是我有一只神笔,我还要画一艘大的航空母舰,并且在上面很多先进的武器,然后把它开到钓鱼岛,把日本人赶出我们中国的领土。
第21篇:《神笔马良》读后感
寒假里,我看了神笔马良这本神话故事书。我觉得给我带来了深刻印象。
这本书主要讲了马良这个孩子一直想拥有一支笔。但是他家里太穷,买不起笔。于是,他就上山砍柴,自己做了一支笔。他用这支笔在村里的大石头上画画,村民们看了觉得这些画很逼真。夜晚,一位老神仙爷爷出现在他面前,说:“你这个孩子应该有一支神笔。”说完,老神仙爷爷就给了马良这支神笔,就消失不见了。
自从马良得到这支神笔,他为老百姓带来了安居乐业的生活,不管谁家遇到困难他就用这支神笔来解决。
我喜欢马良见义勇为的`行为、乐于助人的精神,胆大过人的机智。当画师和皇帝把他抓起来偷了他的神笔时,他灵机一动想到办法逃了出去,拿回神笔。
要是我也能拥有一支这样的神笔,我就为自己画一双翅膀,这样爸爸妈妈就不用每天辛苦接送我上下学了;我还要用这支神笔来为农民伯伯们灌溉田地,收割庄稼……
所以,我们得像马良学习,像他一样拥有一颗红亮的心,做一个善良的人。
第22篇:《神笔马良》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神笔马良这本书,这本书深深地吸引我。这本书主要写有个男孩名叫马良,他喜欢画画,因为家里穷买不起笔,只能用树枝在泥土画画。一天晚上,马良干完活回家休息,突然一位老爷爷出现在马良前面,老爷爷递给马良一只神笔,让马良给穷人画画。马良以为是梦,醒来后手里真的拿着老爷爷给他的笔。马良每天给穷人画画,人们都很喜欢他。
不久,大官知道马良有只神笔,就把马良抓过来叫马良画摇钱树,马良不肯。于是他画了一片大海,在海里画了一座金山。大官说:“画一艘船去运金子。”马良画了一艘船,大官上了船,船慢慢地向金山开去。大官嫌太慢,大官对马良说:“画点风。”马良加几笔粗大的风,船被吹得东倒西歪。船翻了,大官被淹死了。马良仍然和以前一样善良、一样勇敢、一样乐于助人。
我们应该像马良一样善良、一样勇敢、正直,有乐于助人的精神,马良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 假如我有一只马良的神笔,我会给买不起车的穷人画车,让他们不会走路太累。 假如我有一只马良的神笔,我会给买不起学习用品的小朋友,画很多学习用品让他们好好学习。假如我有一只马良的神笔,我会给村里的小朋友画很多电视机,让他们看电视。马良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马良是我们学习的指路灯。
第23篇:《神笔马良》读后感
《神笔马良》是一个很有趣的童话故事,马良这个人物形象描写得细腻生动,深受儿童读者的喜欢。他勤奋好学,不怕困难,勇敢机智的个性值得广大儿童学习和模仿,所以我觉得这篇童话很值得儿童阅读和学习。
当今社会中,广大的家长都对自己的孩子关爱有加,舍不得让他们吃苦。所以很多儿童都像温室里的花朵一样,经受不起风吹雨打,遇到一点点的挫折就打退堂鼓。但是故事中的马良就不一样了,他给儿童一个崭新的形象,他是那么坚强,不怕苦不怕累,而且为了自己的理想而努力学习的精神更是因该值得儿童学习的。他喜欢画画,但是因为家里穷而北老师唾骂,他没有放弃自己想学画画的决心,他认为穷人家的孩子也可以学好自己想学的东西。而且也用行动证明了他也可以学得很好。从他的行动中,我们看到了一个非常热爱画画的小男孩,在学习画画的过程中,他是那么努力,随时随地都在学习,因此才有他后来的成就。
但是相比之下,那些险恶的人们也给了孩子们教育,让他们知道了这个世界上也是存在恶势力的。但是马良面对他们的时候却是勇敢的,那种不屈服,敢于与恶势力作斗争的精神更值得儿童去学习。故事的结局是颇有戏剧性的,但是总的来说是一个美好的结局,马良用他的才识和聪明智慧战胜了恶势力,取得了最终的胜利。
第24篇:《神笔马良》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神笔马良》的故事。这个故事的主要内容是:从前有个孩子叫马良,他特别爱画画,可因为家里非常穷,连一支笔都买不起。一天,他走在回家的路上,看见画师正给大官画画,马良看得出神,不知不觉得走了进去。可他们却把马良赶了出来,马良气呼呼地说:“我偏不信穷娃子就不能学画画?”。从此马良下了决心想要学画画。因为没有笔,他就用树根和草枝在沙地和河滩上画。后来,他画什么就像什么。一天晚上,有一位神仙老爷爷出现在他面前,送给他一支笔。并交待马良要给穷人画画。马良立刻拿起笔在墙上画了一只大公鸡。奇怪,公鸡活了!原来这是一只神笔。后来,马良就专门帮助穷苦人家画他们需要的东西,人们都非常感谢他。不久,被官府知道了,就把马良抓了过去,让马良画金子。可马良画了个无边无际的大海,大海中央画了一座金山。大官们急忙让马良画了一只大船,大官们都带着官兵上船去运金子。可马良又画起了很大很大的风,风越来越大,最后把官兵们都淹死在大海里。马良又回到自己的家乡继续给穷人画画。
读了这个故事,我懂得了:做人一定要善良,用自己的能力尽力去帮助别人。同时,也从马良身上学到了不怕困难,同坏人斗争到底的勇气。今后,我要用我的爱心和自己的能力来帮助别人,因为帮助别人就是幸福自己。
第25篇:《神笔马良》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神笔马良》的故事,故事实说,从前,有个孩子叫马良。他从小就喜欢画画,见什么画什么。他到山上打柴时,就这一根树枝在沙地上学着描飞鸟。一年一年过去了,马良画的东西栩栩如生。他想,自己能有一支笔多么好呀!
有一天,马良在梦里遇见一个白胡子老头送他一支笔,梦醒后,老头不见了,笔却留在自己手里,他十分高兴,就奔了出来,他用笔画一条鱼,鱼弯弯尾巴,游进水里。后来谁家缺什么他就花什么。消息很快传进了皇宫,皇帝下了圣旨,派人来招他进京。马良知道皇帝欺辱穷人的事,心里有恨不肯画。皇帝就抢下马良的神笔,还把他打入了天牢。可是,皇帝拿了笔不会用只好又把马良放了出来,马良拿了神笔花了一个无边的大海,海中央有个小岛,岛上有一颗又高又大的摇钱树。皇帝心急便让马良画了只船,带上娘娘、公主和许多大臣,都上船去了。皇帝又让马良画风,马良就把风画的越来越大,最后,船翻了,皇帝他们都沉到海里了。
读了《神笔马良》这个故事,我的感受是:做人不要太骄傲,太贪,这样会害了自己,又连累了别人。凡事要给自己留一条后路。
第26篇:《神笔马良》读后感
《神笔马良》是洪汛涛写的一部童话作品,讲的是这样的一故事:马良十分喜欢画画,他只想要一支笔,可是到那里都被人欺负,有几次他差点拿到了笔可惜只是个梦。马良常用断了的树枝来画画,走到那画到那,他画出的画很逼真,把其它动物都给骗了。一次白胡子老爷爷给了他一支神笔,立刻,画出来的东西变成真的了。马良立志说:“我要专给穷人画画。”马良是一个一心为百姓着想,十分有智慧的孩子,他用神笔帮助了不少穷人,惩罚了恶人。
我也想有一支神笔,给黑暗中画几盏灯,不管人们走到哪都有一丝光明。我想有一支神笔,给希望小学的孩子画一本本新书,让他们用智慧改变村庄,改变生活。我想有一支神笔,给饥饿人一画许多粮食,一半让他们吃,一半让他们种田。我也想有一支神笔,给农村的人画一台台收割机,让他们不那样辛苦。我想有一支神笔,给村庄的人们画一个大大的飞跑小房子,让他们游尽全球,开阔眼见,知道以后怎样发展。我也想有一神笔,象马良一样为人类做出贡献。
我和马良所处的时代不同:那时的劳动人民是为地主干活,付出了,不但没有收获,还要受压迫。而我们现在是为自已生活,只要勤奋,只要付出就一定会有大的收获。所以今天的我们要珍惜现在,珍惜一分一秒。
今天的我们虽然没有神笔,但是我们有一颗善良的心,用所学的知识同样也可以为人类造福。
第27篇:《神笔马良》读后感
今天,我趁妈妈做饭的时候,读了一篇故事。
故事的题目叫做《神笔马良》,讲的是:
从前有一个很喜欢画画的小孩,他的名子叫马良。可是他家里很穷,连一枝笔也没有。一天,小马良路过学馆,看见里面有位画师正在为大官画画,马良看得很入神,他想让画师给他一枝笔,但画师不但不给,还把马良赶走了。
从此,小马良自己学画画了。他打柴时,就用树枝在沙滩上画鸟;他去河边割草,就用草根在河滩上画鱼。他见到啥就画啥。
一天夜晚,马良躺在床上,忽然屋里闪起一道金光,一个老爷爷出现在了他面前,老爷爷给他一枝笔,交说让他只给穷人画画。马良画啥东东,啥东东就能出现在他眼前。
大官听到这事后,就把马良抓来为他画画,但马良不肯画。于是大官就把他关了起来。后来马良就想办法逃走了。逃出后的马良依然继续只给穷人画画。
读了这篇精彩故事之后,我就觉得马良是个信守诺言的人。我们应该学习马良的这种品质,也要学习他坚持不懈的精神。
第28篇:《神笔马良》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神笔马良》,这个故事里面讲的是马良买不起笔,一个白胡子老爷爷送给他一支神笔……
有一个穷孩子马良非常喜欢画画,可他连一支笔都买不起,只能用木棒在地上画些花花草草。一天,马良向画馆的画师借画笔用,画师不借给他,还嘲笑他。马良不服气,开始用心学画画。后来,一位白胡子老爷爷送给他一支神笔,对马良说:“要好好用它给穷人画画儿呀!”马良有了神笔,天天给穷人画画,谁家缺什么,他就帮着画一个。穷人们得到马良的帮助,生活也比以前好多了。
县太爷知道了,就把马良抓来让他画金山,马良在海中央画了一座金山,县太爷又让马良画了只大船,还带了许多官兵跳上船去运金子。马良画了几笔风,船顺着风向海中央驶去。马良又画了几笔粗风,一个大浪把县太爷和官兵都淹死了,坏人得到了应有的惩罚。马良又重新回到村子,给穷人们画画……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一个人做事用心动脑,才能实现自己的目标。还要做一个善良的人,去帮助有困难的人。
第29篇:《神笔马良》读后感
一次,老师让我们去读课外书,我在图书馆里找到了《神笔马良》。
这是个感人的故事。
马良靠他的善良、执着,得到了神笔,又用神笔造福百姓,惩治坏人。我想:“假如我也有一支神笔,那该多好啊!”
假如我有一支神笔,我要飞到被洪水侵袭的村庄,这里正遭遇罕见的洪灾,一片片良田被淹没,一座座桥梁被冲毁,一栋栋房子倒塌,一个个家庭居无定所,看着这样的情景,我的眼睛充满了泪水,我赶快拿出神笔“刷,刷,刷”地画起来。崭新的房屋,宽阔的马路,坚固的桥梁,齐全的家电,一切都变成现实,人们直夸我是个好孩子,哈哈,我的神笔可立了大功。
假如我有一支神笔,我要直奔祖国的西南灾区。这里刚刚发生百年难遇的旱灾,处处是干裂的土地,一片荒凉,我大笔一挥:江河、池塘、水库出现了,清凌凌的水,田里长满了金灿灿的稻谷,红通通的高梁,白花花的棉花,果树上结满了果子,人们的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虽然,这只是个神话,不是事实,但是我们可以靠自己,以自己的能力,像马良一样帮助老百姓,为人类造福,为世界造福。因此,我们更加要努力学习,将来成为人才,让科技发达,使人类过上幸福的生活!
第30篇:《神笔马良》读后感
马良的父母早年就死了,他靠自已打柴、割草。虽然他没有父母,可天底下穷人是一家,村里的人们都很帮助他,照料他。那些伙伴们个个待他像亲兄弟。
本文讲了一个叫马良的穷苦孩子,通过刻苦学艺,练就了非凡的画艺。他做梦都想拥有一只自己的笔。这天晚上,马良进入梦香,他梦见一个老人拿着一枝笔向他走来,老人把笔送到了马良手里说:“孩子,我知道你一直想有一枝笔,所以我把笔送给你。这笔是神笔,画什么,什么就活。但是你要记住,只给穷人画!”老人说完便消失了。第二天,马良醒来,看见床边真的有了一枝笔。马良即兴奋又惊讶。“难道……”马良突然想起昨天的梦。于是他便拿着笔给村里人画画,果然画什么,什么便活。
可是消息传开了,贪官叫马良画座金山,马良先画了一条河,然后再画金山,贪官大声说“船!”马良在河上画了一条大船。贪得无厌,贪官带着几个随从立刻跳上大船。“风,快画风!”贪官又叫到。马良趁机“唰!唰!”画了几大笔风,立刻河面上狂风大作,船便沉入了河底。
我佩服马良,佩服他聪明、善良、勇敢;也知道以前穷人的孩了也笔都买不起,现在的我们,随便买十几枝,到处乱扔,一点也不珍惜。看了这个故事后,让我明白了,一定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用自己的能力尽力帮助别人。同时,也从马良身上学到了不怕困难,同坏人斗争到底的勇气。“莫以善小而不为,莫以恶小而为之”。
第31篇:《神笔马良》读后感
《神笔马良》这部中国神话故事,想必都是家喻户晓、老幼皆知了,我当然也不例外了啦。
《神笔马良》这个故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犹其是马良拥有神笔,被官吏抓走后,马良那种不畏权势所屈服,不被金钱所诱惑的精神,深深地感动了我。最后,小马良用智慧去打败官吏的步骤也深深地震憾了我。
虽然,这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神话故事,但是,马良的这种只给穷人画画,而不给富人画画的精神,却在古往今来,出现了不少相似的例子,比如说:少年时代的周恩来,就说过这样一句让听者都不约而同肃然起敬的话:我要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
我们作为一名小学生,读书的目的不是为了挣大钱,也不是为了做大官,而是为了祖国的未来更加美好而努力读书,而是为了祖国的建设更加发达勤奋读书。
“我只会帮助穷人们画画,而不帮富人们画画”马良就是抱着这种良好的态度去画画,所以才会得到老神仙的一支神笔。少年时代的周恩来也是抱着这种良好的态度去认真地学习,最后成了中国历史上的伟人。因此,我们在办事、学习的时候,态度一定要端正,目标一定要明确。否则,结果一定会是一事无成。
我从《神笔马良》中学到了:我们在学习的旅途中,一定要刻苦学习本领,即使条件不好,也要坚持不懈,学习好本领,多用心苦练就能成功。学成以后,一定要做个正直的人,多帮助贫苦的人们,也不要被邪恶势力所压倒,更不要被有财势的人所利用。我们现在的任何条件都要比马良的好多了,就要更加刻苦学习,长大了为祖国做贡献。
第32篇:《神笔马良》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个童话故事叫《神笔马良》。
从前,有一个穷人家的孩子叫马良,他非常喜欢画画,但是他太穷了,连一只笔也买不起。于是,马良就在空闲的时候用小树枝在地上或石头上画画。春、夏、秋、冬,一年过去了,马良利用身边的每一点时间练习画画,如痴如醉,他画的画栩栩如生,大家都十分喜欢。
一天晚上,马良想:要是我能有一支笔那该多好呀!忽然,他看见一位老人手里拿着一支笔对他说:“马良,看你那么刻苦,我送给你一支笔,记住:要帮助穷人画画呀!”说完,老人就不见了。于是,马良马上拿起笔画了起来,他发现这支笔画的东西都能变成真的,真是太神奇了!以后,马良就用手里的笔帮助了许多人。
不久,贪婪的县令知道了这件事,就把马良抓了起来,让他给画一座金山,马良在金山中间画了一片汪洋大海,县令在去金山的船上被马良用笔画出的狂风巨浪中船翻人亡了。从此,马良和善良的百姓们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了这个故事,我深受感动,我觉得马良是一个善良、勤劳、刻苦的孩子,所以才会得到这支神笔,并用它帮助了需要帮助的人。而县令是一个贪婪、自私,只懂得自己享乐,不管百姓死活的大坏蛋,最终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我要学习马良诚实、刻苦的精神,不管做任何事情应该坚持努力,用自己的全部力量把事做好,不能中间害怕辛苦、半途而废,还要去帮助有困难、需要帮助的人,让我和我身边的人都生活的快乐幸福!
第33篇:《神笔马良》读后感
今天下午最后一节课,王老师给我们放了《神笔马良》的动画片。
那是古代的事情,有个孩子叫马良,马良有着一枝特别神奇的笔,画什么它就会变成真的。可是,他只是为穷人画,比如:有一个坏人抢小孩儿的羊,坏人把羊抢走了,小孩儿就哭了,马良看见了,就跑过去说:“别哭,别哭,别哭了,我有一个办法。”于是,马良在房子的墙上画一只羊,那只羊就变成了真的。马良还看见老爷爷在地里耕地,没有钱买牛,老爷爷很累,就为他画了一头牛,就像这样,他为穷人们画了很多他们需要的东西。
有一天,坏人知道了马良有一枝神奇的笔,就把他抓走了,坏人让马良画一座金山,马良就画了一片大海,又画了一座金山,再画了一艘龙船,坏人们就上船了,船漂呀漂,马良就画风、雨、雷,马良把风、雨、雷越画越大,于是,船就翻来翻去,坏人们就掉进了大海里。
这个动画片真好看啊,我在想: 假如我有一枝马良的神笔,我要给小羊画出很多的小草,假如,我有一枝马良的神笔,我会画很多礼物,送给同学们和老师,假如我有一枝马良的神笔,我要给山区里不能上学的小朋友们,画一所漂亮的学校,再画许多的老师还有很多书。
总之,我看完了这部动画片,我的感受是,要向马良学习,帮助有困难的人。
第34篇:《神笔马良》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神笔马良》这本书,现在就让我带大家走进这个故事的世界吧!
故事是这样的:有一个穷苦的孩子他叫马良,他很喜欢画画,可他连一枝笔也买不起,他就用树枝作笔。一天夜晚,马良躺在床上不一会就迷迷糊糊的睡着了。这时,白胡子老爷爷出现了,给了他一支神笔,马良被惊醒了:“原来是一场梦呀!”醒后白胡子老爷爷不见了,可他的手里却多了一支神笔。马良高兴得又蹦又跳,他画什么就会真的出现什么,还专门为穷苦的人家画画。地主知道后,想抢马良的神笔,聪明的马良没有让地主得逞。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马良是个善良、聪明、勇敢的孩子,他拥有神笔后首先不是想到自己,而是为那些穷苦的人家画他们最需要的东西。这一点多值得我学习呀!如果我有一支神笔的话,我也要像马良那样做。
假如我有一支神笔,我要为盲人画上一对明亮的眼睛,让他们看看亲爱的家人、亲密的朋友以及美丽的世界;假如我有一支神笔,我要把马路画得宽宽的,这样我们的学校门口就不会再堵车,整条公路便会畅通无阻,家人再也不会担心我们会被车碰到;假如我有一支神笔,我还会画很多很多粒名叫“善良”的药,在小孩出生的时候就服下它,那样,全世界就再也不会有被称为“坏人”的人了。
假如我有一支神笔,我还有一个最自私的想法:那就是为妈妈画一个会移动的椅子。因为妈妈每天7点上班,一直到晚上9点才下班,实在是太辛苦了。如果有一把移动的椅子,妈妈无论上班下班,还是做家务都可以坐着完成,就再也不用那么辛苦了。
书中的马良手里确实有一支神笔,而我的神笔只是假如,所以从现在开始,我得努力学习,争取早点实现我这么多的愿望!
第35篇:《神笔马良》读后感
《神笔马良》这个故事我想大家并不陌生吧?这个脍炙人口的故事,在中国可以说是家喻户晓,因为它非常美好。文中讲述了善良、勇敢、执着、正直、乐于助人的马良,用他的神笔帮助穷苦的人们画画,让他们过上了好日子,并且和邪恶势力作斗争,惩罚了贪婪的皇帝和画师的故事。
老师把《神笔马良》这本故事书介绍给我之后,我简直爱不释手,捧在手里一口气把它读完。读后令我深深感动了。
故事中讲马良自从得了神笔以后,就给穷苦的人画画。只要是乡亲们需要的他都画。
一次,他上山去砍柴,回来时,他看见一个老人在田中晕倒了,便急忙跑过去问原因,一问才知道原来这老人有病,不能下田干活。马良知道后,便用神笔画了一头牛,让牛来耕地。还有一次,他去河边打水,看见旁边有个老人秋眉苦脸的,原来,他的鱼网破了,捕来的鱼全部跑了,马良立刻画了一张鱼网,让老人用这张新鱼网捕鱼。读到这里,我感受到马良的淳朴、正直与善良。正因为马良拥有一颗正直善良的心,全心全意为穷苦的人们做好事,所以它能够得到大家的拥护和帮助,正所谓恶有恶报,善有善报。这给予我极大的启示,明白做人要与人为善、乐于给予的道理。"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啊!
《神笔马良》这个故事让我知道助人为乐的精神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自古有之。古时有善良、乐于助人的马良;当代有乐于助人的雷锋、白芳礼老人、和无数志愿者们……雷锋作为一名战士,他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了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他们想他人所想,急他人所急,毫不利己,助人为乐的精神,永远值得我学习并且传承下去。
我们,是新时代的少年,是时代的先锋,不更应该具备助人为乐的精神吗?在生活中,可以扶老奶奶过马路;在学习上,我们可以帮助一些学习上有困难的同学。所以,我们要从小养成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学习扎实的科学本领,掌握生存的技能,长大后才能力去更好地为社会服务,为人民服务,助人为乐,为我们的祖国更加美好和谐做贡献。
第36篇:《神笔马良》读后感
快乐的假期即将结束了,在假期里我读了《神笔马良》这本书。这是一本非常棒的故事书,它的作者是中国作家洪汛涛。
《神笔马良》这个故事讲了从前,有一个叫马良的孩子,他家很穷,父母很早就去世了,而他就被卖到了一个商店里去。即使是这样,马良很有骨气,他非常喜欢画画,而且画得特别努力。他每一次上山砍柴时,都会利用休息时间用木棍子在土地上画一会。
马良很努力学画画的事感动了上天,上天就想送一根神笔给马良。一天晚上,在马良由于砍柴很累躺下睡着时,突然看见一道光从天上射下来,然后,一位白胡子老人出现在他面前,手里捧着一根神笔,对马良说:“这是上天送给你的神笔。”接着就把神笔给了马良,老人一下子就不见了。马良高兴得手舞足蹈,他用神笔画了一只兔子,那兔子一下子蹦了出来。从此,他就给贫穷的人画画,想要什么就画什么。
这个事情一直传到了商店的主人的耳朵里,店主就很想得到这支神笔,他就叫人把马良抓了起来,想要抢马良的神笔,但聪明的马良利用神笔摆脱了很多困难。但是,麻烦并没有结束。因为这件事也被官府知道了,官府同样把马良捉了去,要马良画他们想要的摇钱树。但是,马良只画了一片海,然后在远远的岸上画了一棵摇钱树,他们又叫马良赶紧画一条船,马良给他们画了一条小船。他们坐在船上但却因没有风船不能动,于是又叫马良画大大的风,马良就一直画大风,最后大风把小船吹翻了,他们全部都被淹死了。从此以后,马良又可以继续给老百姓画画了……
我看到了马良的善良,他用自己的能力尽量帮助需要帮助的穷人,惩治恶人。同坏人斗争到底的勇气。同时,我从马良身上学到了不怕困难、坚持不懈的精神。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我一定要向马良学习。
第37篇:《神笔马良》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叫《神笔马良》的故事,讲的是有个叫马良的穷孩子,他从小就喜欢画画,但是由于家里很穷,他连只笔也买不起,于是只在打柴的时候用树枝画画,河边割草的时候用草根蘸着河水画画,马良经常会想:要是自己有一只画笔该多好啊!
一天晚上,他做了一个梦,梦见一个白胡子老人送了他一只金光闪闪的神笔。他醒来发现是梦,但是手上却真的多了一只笔,他马上用笔画了一只鸟,鸟竟然活了过来,展翅飞走了,他又画了一只鱼,鱼也活了。
人怕出名,猪怕壮。这件事传到了皇帝的耳中,皇帝派人将马良抓来给他画摇钱树,马良挥起神笔,在无边的大海中间画了一个小岛,岛上画了摇钱树,接着他又画了一只巨大的木船。皇帝带人上了船,马良几笔画出了风,木船顺风而行,马良不停画风,风越来越大,卷起了一层层巨浪,木船被掀翻,皇帝和他的仆从都沉到了海底。
后来马良就消失不见了,有人说他回到了家乡,也有人说他四处流浪,专门给穷苦的人画画。
读了这个故事,让我感慨万分,不仅仅是对马良的善良所感动,还对他最后的机智所折服。
1马良的善良。马良善良是无疑的,他为穷苦人办事情,不是为自己的私欲,他用画笔帮助需要帮助的人,在帮助他人的行动中得到快乐。
2坏人的丑恶。无论是地主,还是皇帝,总是有着“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负我”的心态,在抢到画笔不能妙笔生花之后,强行拘禁马良,逼其做画,其行为之不端,思想之龌龊可见一斑。
3马良的机智。马良深知,坏人是不可救药的,消灭才是解决的办法,如果任其发展,受害的只有好人。最后他画金山,画大海,骗其上船,然后画飓风,让大海埋葬这些贪婪的人。
4马良的归隐。马良归隐是无奈的,人心本是贪婪,若有人知道你有能力,而你又不肯帮忙,必将恩将仇报。帮助需要的人是悲天悯人,而让贪婪的人心死心又是一场对人心的救赎。
第38篇:《神笔马良》读后感
假如书是一片蓝天,我将是其中的一片白云。我在寻找我所喜欢看的书籍,于是我在天空中飘来飘去飘到了一个童话故事里,那就是我们经典童话中的故事《神兵马良》。
故事讲的是在很久以前,有个孩子叫马良。他很早就失去了父母,靠自己苦干过日子。他从小就喜欢学画。可是,他没有笔。一天,他路过学馆门口,看到画师正在画画。他情不自禁地走了进去,想要跟画师借笔。可画师不但不借给他笔,而且还大骂道:“穷娃子,想拿笔画画,做梦吧!”马良很有志气,他就是不相信穷孩子不能学画画。从此以后,马良下定决心学画,每天用心苦练,他想:“没有笔,我照样能画画。”于是,他用生活中的草、石头、树根做画画用品。读到这里,我的眼睛湿润了,我被马良那种钢铁般的意志感动了,在现在的社会中,像马良这样的孩子很少,我们应该向马良学习,把心思都用在学习上。
后来,马良的精神感动了上天,上天赐给他一支神笔。那支神笔画出来的东西都能成真。马良一点也不贪心,专门帮助穷人画他们需要的东西。可这件事被财主知道了,便马良画金银财宝。马良不畏财主,不做这些伤天害理的事。看到这里,我被马良的不贪心、不贪财、帮助穷人的举动感染了。
最后,一个贪财的皇帝让马良画出摇钱树,机灵的马良设了一个陷阱,害死了这个贪财的皇帝,后来马良也不知去向了……
读了这篇故事后,让我想到了一句俗话: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只要你付出了自己的努力,就一定会得到自己所想拥有的一切。
第39篇:《神笔马良》读后感
《神笔马良正传》这本书的作者是洪汛涛。他写的这本书获得中国第二次全国少年儿童文学创作评比一等奖。
《神笔马良正传》中的主要人物有马良、商人、老爷爷…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马良很想要一支笔的那一篇,名叫《判官和魁星》。文中,让我印象深刻的还有写马良是怎么得到笔的那一篇,名字叫《我有一支笔了》,主要讲马良画了些什么,发生了什么样的事情。
印象中,书中是这样写马良是如何得到笔的:“有一天,马良听说城里的城隍庙里的判官有一支笔。然后,马良马上就来到了城隍庙的面前,看到判官手里拿着一支笔,马良就说:‘判官,你可以把你手上的那支笔借给我吗?’判官不动声色。然后,一个行人看见了,就说:‘你到判官这儿要笔,为什么不到魁星那里要笔?’听后,马良便去魁星那里了。过一不会儿,他就来到了魁星面前,看到魁星脚下有一条鱼,一只手上拿着一支笔。然后,马良就问:‘魁星,你的笔可以借给我一下吗?’见魁星不回答,马良又问了一遍:“魁星,你的笔能借给我一下吗?’马良连说三遍,魁星还是不动声色。然后,马良就爬了上去,拿到了魁星手中的那支笔。见墙上的泥土掉了一块,马良又把笔放了上去。”
后来,马良是这样得到笔的:一天晚上,马良睡觉的时候梦到一位老爷爷有很多很多的胡子,而且都是白色的。然后,老爷爷就给了马良一支笔。等马良起来后,果然看到桌子上真的有一支笔。
那么,马良拿着这支笔都画了些什么,又发生了什么事呢?一天,马良在墙上画了一只小鸟。然后,小鸟就活了;马良又到河边画了一条小鱼,小鱼也活了;接着,马良又画了一些树……就这样,马良画出来的东西后来都成为了现实中的物品,帮助了很多很多的老百姓。
马良真是一个好心人啊!
第40篇:《神笔马良》读后感
合上洪汛涛爷爷的《神笔马良》,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马良学习绘画刻苦勤奋的精神和他不畏豪强坚持帮助穷人的奉献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个叫马良的穷苦小孩,通过刻苦学画,练就了非凡的画艺。他做梦都想有一只属于自己的笔。终于,一位白胡子老神仙送给马良了一只笔,这是一只神笔,画什么都能变成真的。马良用这只笔,为穷人们画了耕牛、篱笆、家畜等等。这招来了笔庄老板的嫉恨,从笔庄的老板到钻营的画师,再至达官贵人,皇帝老儿,没有一人不想因为神笔发大财。马良与这些坏人斗智斗勇的故事由此展开。最终正义战胜了邪恶,马良夺回了神笔,继续为百姓造福。
由马良学画刻苦钻研的精神使我想到了自己的学习,在学习上我不够认真,缺乏刻苦。马良虽然贫穷,却利用一切机会练习画画,爸爸妈妈给我们创造了良好的学习条件,我们更要认真努力。不仅如此,马良用神笔帮助可怜的贫民百姓,我不由得想到,如果我有一只神笔那该多好啊!我会用神笔画出蔚蓝的天空和洁白的云朵,让雾霾消失得无影无踪,让人们尽情呼吸新鲜的空气。我会画出茂密的森林,让小动物拥有一个温暖的家,成为人类最亲密的伙伴。我会用神笔给山区上学不方便的孩子们画出一所所美丽的学校,让它们上学不再困难。
马良是一个心地善良、纯正、不畏强暴、 智慧过人,勇于与邪恶势力抗争的人,从他身上我找到了学习的动力和方向,而且我懂得了我们要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一、书籍简介
《长恨歌》是王安忆创作的长篇小说,首次出版于1996年。
《长恨歌》写了一个女人长达40年的感情经历。中学生王琦瑶,是一个普通的上海弄堂女,但她又是不普通的,因为她美丽无比,几乎达到沉鱼落雁、闭月羞花的境界。自从被选上“上海小姐”后,命运就发生了转变,她做了某大员的女人。后来上海解放,大员遇难,王琦瑶又成了普通弄堂女孩,但是表面的平静掩饰不了她内心的波澜起伏。她与几个男人纠缠在一起,关系复杂,后来天命之年的王琦瑶与一位年纪与自己女儿相仿的男人发生畸形恋,最终因为金钱被女儿同学的男朋友杀害。小说笔调冷峻幽默,细腻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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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作者简介
王安忆,1954年出生于南京,1955年随母到沪。1970年赴安徽插队落户,1972年考入徐州地区文工团,1978年调回上海,任《儿童时代》小说编辑,1987年进上海作家协会专业创作至今。自1976年发表第一篇散文,至今出版发表有小说《雨,沙沙沙》、《本次列车终点站》、《流逝》、《小鲍庄》、《叔叔的故事》、《69届初中生》、《长恨歌》等短、中、长篇,约有400万字,以及若干散文、文学理论。其中一度获全国短篇小说奖,二度获全国中篇小说奖。翻译为外国语的有英、法、荷、德、日、捷、韩等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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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内容简介
小说以王琦瑶“锦绣烟尘”式的传奇一生作为主要的表现内容,将时代的沧桑变幻同个人命运乖蹇相联系。
20世纪40年代末期,风雨飘摇中的上海并不知道时代的巨轮即将碾碎繁华旧梦。出身上海弄堂的女中学生王琦瑶非常偶然地被选为“上海小姐”,由此展开了她充满传奇和无限变数的人生。
作为颇有姿色又可人的“上海小姐”,被选中就意味着将被抛进喧嚣驳杂的男人世界。王琦瑶被大官员李主任看中,养为外室。怜香惜玉的李主任给予了她物质上的极大满足,王琦瑶尽享了人间的浮华,但同时她也饱尝了独守空房的寂寞滋味。两人进行的是一场“苦多乐少的恩爱”和“得过且过的恩爱”,彼此对未来都没有长久的打算。
李主任死于空难后,她陷入极大的恐惧之中,不得不逃到乡下避难。风平浪静后,她回到了平安里,按下心头的浮华,开始平淡素朴的生活。与严家师母的交往,不禁重新勾起她隐藏在内心深处昔日的繁华梦影。在严家的牌桌上,王琦瑶结识了没落的旧式大户人家的子弟康明逊,经过反复的试探之后,两人终于接纳了彼此。但康明逊却不能将王琦瑶所盼望的东西交付给她,他们同样生活在没有将来的绝望之中。
两人有了爱情的结晶,但康明逊却担当不起做父亲的责任,王琦瑶只好让看似懵懂的混血儿萨沙代人受过。本打算在萨沙的帮助下做掉孩子,可是在去医院的路上她忽然决定生下这个爱情的纪念。当她大腹便便即将生产之际邂逅程先生,宅心仁厚的程先生担负起了照顾王琦瑶母女生活的重担。但“文革”之初,程先生便自杀了,他很难接受莫须有的罪名。王琦瑶侥幸度过了令人胆颤心悸的十年岁月,“文革”结束后,随着女儿薇薇的长大和出嫁、出国,她开始走入属于自己的怀旧时代。
王琦瑶荣膺“上海小姐”的陈年旧事和过眼繁华又重新被人们提起,女儿薇薇的同学张永红将王琦瑶介绍到各类年轻人的“派推”中去。在这些场合她似乎重新找到了生命的喜悦和自豪,但并不张扬,“她穿着那么得体,态度且优雅,一点不扫人兴的,一点不碍人事情的。她就像一个摆设,一幅壁上的画,装点了客厅。聚会中,对20世纪40年代充满怀旧之心情的“老克腊”被她的仪态和风韵所吸引,并逐渐与王琦瑶熟悉起来。“老克腊”爱上了王琦瑶,王琦瑶恍如隔世感慨万端,仿佛又回到了旧梦前尘,两人陷入了畸恋。王琦瑶提醒自己要处理好二人之间的关系,“走钢丝般的游戏,是有些刺激的。可也不能多,多了就要失足了”。但随着交往的加深,王琦瑶终于向他展开了自己几十年的“锦绣繁华悲剧”,“老克腊”完全被她往昔的魅踪丽影所迷惑。两人的感情热度亦达到了极致。
出乎意料的是王琦瑶却深陷其中不能自拔,当“老克腊”游历40年代的“太虚幻境”之后,欲重新回归现实,要别她而去。王琦瑶为了挽留住他。不惜以黄金相诱。她的真心告白非但未能留住“老克腊”,反而加速了他逃逸的速度。最后王琦瑶被张永红的男朋友“长脚”所害,魂归离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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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长恨歌》读后感30篇
第1篇:《长恨歌》读后感200字
主人公王琦瑶,她是一个坚强的女人,对于命运她从不抱怨,从不挣扎,坦然面对,同时在男性面前更是温柔体贴。尽管感情上受尽磨难,挫折,但她也从没放弃对爱情的向往。她在人生中只辉煌了一次,从此以后变暗淡了,她并没有抱怨过世道的不公,她总能随遇而安。
她的爱情路是如此的艰辛,在李主任、程先生、康明逊、老克腊、萨沙等人中,只有程先生外,其余的人都辜负了她,她便在辜负中做着女人,一个坦然面对的女人,对王琦瑶这样的女人,作者作了个总结,是赞赏,是惋惜。一个坚强的女人是最美丽的。
第2篇:《长恨歌》读后感300字
王安忆在《谈话录》里说自己写的其实不是上海,也许她想说她不是只写上海。从《长恨歌》中,倒真能窥见那个时代上海的风貌。
新旧循环,爱恨交织。每一个人都被时代裹着往前,而似乎王琦瑶是能够选择停驻的。王安忆也着实赋予她太多偏爱,似乎她生命中的每个人都将她视作那一朵朴实又明亮的花。不刺目,香味却也沁人心脾。是偏安一隅的温暖,是热闹与她无关的静默。
是一个人,纵然身边来来往往那么多,最后仍然是一个人。
从程先生,到李主任,到阿二(不知道为什么后来没有再出现了),再到毛毛娘舅,到萨沙,又到程先生,最后是老可腊。命运却让她终结在长脚手里。
人世间来来往往,做不到不在乎,做不到风平浪静。
可这一腔的热情,终究是错付。倒不如缅怀那段同李主任挤出来的平淡安逸。
文字很淡,像是与你我无关;那真的无关吗?
第3篇:《长恨歌》读后感400字
我十分的孤陋寡闻。最近才看到这本《长恨歌》。
光是喜欢喜剧的人,大概不会喜欢这本书。看完之后,一阵郁闷。深觉时光残酷,生命中很多东西竟是捉不住也留不住的。一切是那么现实,现实得难免令人失望。生活充满失望。
长恨歌这个名字,应该缘于白居易的那首唐诗。白居易的《长恨歌》说的是李隆基和杨玉环的爱情悲剧,这一早就给王安忆的这部小说埋下了伏笔。悲剧原本注定。
如果想在作品里找到一个理想的女人,十全十美,纯洁善良无暇的女人。那么恐怕是要失望的。里面有的,不过是一群现实的女人。作为女主角的王琦瑶,更是如此。
王琦瑶,一个弄堂里出来的上海小姐。她是一个很普通的女人。特别之处,她是位美女。有很多人说那是情爱史,我不赞成。在她一的一生中,她所强调追求的,一直都不是爱情。她选择某大员,也不过想过一些平顺、舒服的日子。就连最后选择同女儿平辈的男人,也是因着寂寞。
令人遗憾的是,要求如此之低,也要失望。有些人一早对命运妥协,命运安排什么,就接受什么。从没想过争取和抗争。可仍然还是要为命运所捉弄。不由得让人怀疑,命运是不是欺软怕硬?像我们小时候跟老妈要钱。不要,就什么都没有,一要,还得要多点,即使失望,也不过是老妈少给了,一般不会不给。这是不是也是对付命运的方法?哈哈……
吃饭去。无论如何失望,生活却总要继续。这又是另一种失望了……
第4篇:《长恨歌》读后感600字
《长恨歌》是当代著名作家王安忆的长篇代表作之一,作者用平淡却又不乏幽默的笔调,将琐碎的生活小事娓娓道来的同时,还为读者展现了时代变迁中的人和城市。
青灰色的弄堂,几缕袅袅的炊烟,一簇攀出墙外的夹竹桃,和偶尔停在青瓦上的白鸽子……在王安忆笔下缓缓地铺成一幅画,这是上海四十年的风情,浓郁却夹杂着小市民的辛酸,散发着樟脑丸的味道。可是她笔锋一转,是十里洋场的灯红酒绿,夜夜笙歌,纸醉金迷的生活。王琦瑶在这儿长大,度过她沉浮变幻的一生。
其实我是很怜悯王琦瑶的,四十年前的她还是涉世未深的小女孩,她的世界只有从弄堂顶上的天空这么大,只能望见飞鸟飞过的痕迹。她总是习惯以高于同龄人的眼光打量这上海,决心过上另一种生活,其实她还是一个懵懂的少女,对于这个世界而言。面对突如其来的名利,她只能故作纯熟地应对自如。
周旋于名利场,她失去了与她无话不谈的密友,失去了深爱她的男人。感情丰富的她一次次被伤害,最终死于非命。有时候我想,如果当初王琦瑶没有参加那次电影的选角,没有被突如其来的名利扰乱她原本安宁的生活,也许她的一生不需要像柳絮般随风摇摆,会在弄堂里洗衣,做饭,安度余生。这是一个好的结局吗?
可是四十年前的上海,处于变迁之际,日新月异的生活触动着每一个人。有千千万万的王琦瑶,渴望一夜成名,向往奢华的名利场。王琦瑶本来是幸运的,却也是不幸的。
第5篇:《长恨歌》读后感800字
人的一生有长有短,长则几十年上百年,短则几个月几年。无论我们的人生是长还是短,都没有谁知道下一刻会发生什么。就像《长恨歌》中的王琦瑶,当她还是一个懵懂少女的时候,她渴望被人关注,羡慕荧幕上的电影演员。然而,世事难料,当她朝这个梦想走去时,乱打误撞的遇到了程先生、蒋丽丽还有后来的李主任,从而改写了自己的人生。
人生总是在这样的渴望和不期而遇中被改写着,我们总是在计划着自己的人生,规划者我们该做什么、要做什么。就像一个顽皮的孩子,从小就在心中种下一颗当教师的种子,在此后的学习中不断的为这个梦想努力着,可是没有谁预料到在他即将成功的时候,从家中传来父亲去世的消息。面对这样的打击,他可能一蹶不振,从此过上了颓废的生活,也有可能奋发图强,当上了教育领导。他的人生可能因此发生大的逆转,他的未来更是变化无常的。
然而,正是因为这种变化,我们的生活才变得多姿多彩,活着才变得有意义。苏秦之所以能成为赵国的相国,是因为他在秦国的外交失败,使其父母、妻子改变对他的看法,对其不理不睬,迫使他在愤怒下熟读姜太公的《阴符》,从而能游说于赵国,使赵国国君采纳他的意见,从而封他为相。如果牛顿没有偶然被落下的苹果砸到头,就不会引发一系列得联想,从而提出万有引力定论。无论是苏秦还是牛顿,面对各种变化,他们在此之前都没有预料到自己的成就。就像王琦瑶从没想过李主任会一去不返一样。然而,当他真的再也不能回来了,她就只得一个人面对剩下的人生了。
每个人都不得不在变化无常的岁月中面对自己的人生,看见身边的人走了又来,来了又走。
可是,并不是每一种人都适合这种变化无常的生活。当我们老了,只剩下女儿和回忆时,就没有谁期望这种变化再继续下去了。无论是身体还是精神,都经不起这种折腾了。王琦瑶就是在这种折腾中死去的。远离女儿的她,晚年照常与各种人打交道,参加各种聚会,最终在这不断的变化中不安稳的离去。
第6篇:《长恨歌》读后感
第一次看到《长恨歌》这个书名是在我读高一的时候。那种时候班上有些同学订了一种报纸,那报纸是专门介绍文学常识之类的。其中有一期专门介绍这部作品。虽然看到了别人对《长恨歌》这部小说的高度评价,但是我在书店里却没买到这本书,让我感到很遗憾。
前几天,我去公司里的图书室里借书,无意间看到了它,让我很惊讶同时又很兴奋。我终于看到你了,哈哈!书的力量就是那么神奇,一本好书足以让我高兴好一阵子。
我从头到尾仔细看了一遍。读后令人耳目一新,恩,确实不错。无。无论是在内容上还是在写法上,无论是在语言上还是在整体构思上。这些都值得我学习。
从内容上来看,它写的是王琦瑶传奇的一生。上个世纪四十年代时,她还是个学生,因为参加上海小姐大赛得了第三名而家愈户晓。她的成名离不开程先生_这位摄影爱好者的功劳,也离不开好友蒋莉丽的支持。
出名了的她被邀请去参加开业庆典。由此她认识了李主任。他是一名政要。后来,她做了李主任的情妇,住进了爱丽丝公寓,从此衣食无忧。可惜好景不长,李主任在一次飞机事故中丧生。
随后,她跟随外婆住进了舅外公家_邬桥。其间她认识了豆腐店老板的儿子阿二。她知道阿二对她有爱慕之心,而她只把阿二的心当成少年之爱来体会。后来,阿二终于想通了,到南京考师范去了。
不久,她回到故乡上海,住进了平安里三十九号三楼。为了谋生,她到护士教习所学了三个月。从此她便在平安里弄口挂了牌子,转门给别人打针。
在她的熟客中,她认识了严师母,后来两人成为好朋友。由于严师母喜欢打牌,于是她带上她的亲戚_毛毛娘舅即康明逊,来她家打牌。她的亲戚又叫上了他的牌友萨沙。萨沙是个混血儿。大家一起打牌,一起吃饭,其乐融融。时间久了,难免会日久生情。她爱上了康明逊。不久她怀孕了,康明逊考虑到家族名誉便要她打掉孩子。岂料,她去医院的路上临时改变了主意,心想自己已经一无所有了,难道连个孩子都不能有吗。为了掩人耳目,她故意要萨沙做了替罪羊。不久,萨沙去了苏联。
第7篇:《长恨歌》读后感
长恨歌讲述的是40年代上海的一个名媛一生的故事。女主人公王琦瑶16岁时一次偶然的机会与摄像师程先生相识。程先生为王琦瑶拍摄的照片登上了杂志的封面,并得到了社会舆论的好评。
在这个基础上,程先生和王琦瑶的妈妈、朋友都孤立她去参加上海小姐的选拔,并获得的第三名。正是因为这个比赛,王琦瑶的原本清淡平常的人生开始走上了一条浓墨重彩的道路。
她被政界要人李主任看上,成为了李主任的情妇,被包在爱丽丝公寓,成为一只金丝雀。王琦瑶深爱着李主任,但是几年后因为战事混乱,李主任在一次飞机事故中逝世,为王琦瑶留下的唯一的东西就是几根金条。孤独的王琦瑶离开了爱丽丝公寓。
解放后,王琦瑶自己开了一间私人门诊,靠给病人打针的微薄收入来维持自己的生活。
在做护士期间,她结识了一位有钱的太太严师母,并在三十岁时和这位太太的亲戚康明逊产生了感情,并为康明逊不顾一切生下女儿,成为未婚妈妈。
之后一次偶然的机会,她又遇上了一如既往爱着她的程先生。但是他们两人始终没有迈出更进一步。1966年的时候,程先生因受迫害自杀了,不求回报地对王琦瑶好的人离开了。
女儿长大成人后,五十多岁的王琦瑶依旧风骚不减当年,与女儿和女儿的朋友争妍斗艳,很多男人都与她有瓜葛。最让人不解的是,她与同自己的女儿差不多岁数的老克腊产生了一段畸形恋,最终王琦瑶被前来偷金条的老克腊掐死。
小说中对王琦瑶的刻画,写出了王琦瑶的恬静美丽,知书达理,也写出了她的坚强。她的坚强表现在面对命运时的不挣扎、不逃避,面对男人时的温柔和体谅。
初读《长恨歌》,觉得王琦瑶确实如同书中所说,与世无争,独立坚强,拥有独特的风韵,即便生活很困难也没有动过一根李主任留下的金条。
再回味地时候觉得,这不过是一部一个女人的悲情史。
很多人赞叹王琦瑶敢爱敢恨,为爱付出一生,同时也为她生活的时代背景感到惋惜,叹曰如说是生活在一个好的年代,她的爱情应该会很完美,很令人羡慕。
但是我不这么认为。作为一个多少有点文化的女人,在一个还不明白爱情为何物的年龄,接受的第一段感情居然是成为别人的情人,是一个在现今社会人人憎恨的小三形象,或许这一开头就是个错误。再后来和富家子弟康明逊的地下情,还因他成为了单身母亲。还在50多岁的时候和一个小自己二十多岁的男子发生畸形恋。从一个角度来理解也就是她受不住男性的诱惑,与多个男的存在着不同寻常的关系。
最后以一种悲惨的方式死去,联系李主任的飞机失事,也就说明,作为小三哥和小三姐,一定会有有报应。同时她和摄影师程先生的感情纠葛,也说明一个从来就有的现象,摄影师和模特儿之间那点儿大家伙都明白的事。
《长恨歌》,空遗恨。没有遗恨完整的友情,没有遗恨完整的爱情,甚至没有一份完整的亲情,平白无故地成为情妇还心安理得,平白无故被自以为爱自己的小男人杀死。在我看来,这就是所谓的命。
第8篇:《长恨歌》读后感
从小家碧玉、婷婷袅袅、顾盼流连到形容枯槁、满是皱纹,这便是王琦瑶一生的浓缩,也是大多数女人一生的浓缩,这浓缩又是如此让人感时伤怀的。
这一生是动荡不平的一生,歌舞升平吴侬软语的民国上海、建国后一切计划中平淡无奇的上海、文革时是非黑白颠倒流言四溢的上海、文革后万物复苏欣欣向荣的上海。一个有着传奇经历的旧时上海女人,又经历这时代的种种变迁,就更添了那沧桑感和历史气息。
王琦瑶的繁华里是带着质朴的,而这质朴中是透着娇媚的,就像这书中的字字句句,诉说着万事万物的两极,而这万事万部无一例外的都在这两极之间流连穿梭,不知停歇。
王琦瑶懂这闹中的静,知这扬中的抑,明这欲中的拒,这在我心中倒是显得可爱的。她的出生和出身也似乎决定了一生,其中有些命定的理,但又不忘了成事谋事都在人的理。几十年的风雨沉浮,也有着几十年的感情纠葛,可纵使再刻骨的爱,在这岁月的风蚀下也终成淡然和稀疏平常。而这其中的爱,是较着劲的;说成是一种博弈,不免伤人,可怎么看,那感情也只是这模样。
王琦瑶其实是势利的,她本是这上海城市的边角料,但那股上进心是非得要让她跻身这上海舞台主流的,这也是天生丽质的姑娘们所抱着的最大憧憬的。
程先生纵使有千万般好,纵使无可挑剔,可单凭一点,就注定了他是王琦瑶用来垫底的。那就是,程先生也是这边角料里的,虽说是这边角料里最为完整的一块,但也是王琦瑶所看不上眼的,自始至终都看不上眼的。王琦瑶宁可要当李主任没名没分的情人,宁可后来为康明逊忍痛生子,也是满心里看不上程先生的,因为她是将自己看作那上流中的一部分的,哪怕是那上流中的边角料也是与程先生不同世界的。
而程先生呢,对王琦瑶的百依百顺与其对蒋丽丽的任意放纵形成这书里最大的感情反差,最是让我心酸,也让人明白再好的人总会有其有恃无恐的时候。你或者会问,“凭什么呢?”可这感情里都是你情我愿,又何必探个究竟寻个明白。有时越想得,越不得;而不去想这得,也是不得的,这就是命里无时,不论强求与否,终是个无。
蒋丽丽本是有机会同程先生有个结果的,只可惜女人凡事太求个真,其实也不只是女人,总之太求个真反倒只能得个空。蒋丽丽是极致的,牺牲是极致,占有是极致,文艺是极致,革命是极致。满是要溢的啊,极致只能是让人内心负荷的。蒋丽丽是不懂王琦瑶那七八分的学问的,蒋丽丽也是不明王琦瑶那隐忍等待的命理的,也就只能吃了极致的苦,患了极致的顽疾,离了这极致的世界。
《长恨歌》是拖了一年的时间才读完的,作者散文似的笔触极其细腻,字句都能在读者心里形成一幅幅栩栩如生画面的。有了电影和电视剧,虽没看,但也知晓现代的影音技术再怎么发达也无法将这活灵活现的笔触不失真的表达。
而回想自己这一年,也是一个不忍,自知是个感时伤怀的人,也就在这样感时伤怀的文笔中不能自持。回忆也是有着生命力的,某个街角、某个桥头也是会有一幅幅画面浮现的,昔日之人之情之景已不复存在,又似乎是永存了,化作永恒,如同一尊望夫石。
这也只是一年的光阴罢了,倘若是几十年后的回望呢。不想不想,罢了罢了,前路漫漫且行且珍惜。
第9篇:《长恨歌》读后感
不管是张爱玲,还是苏青,不管是茅盾,还是王安忆,但凡涉及老上海的繁华锦瑟,心里总是会起一个结,是嫉妒,也是羡慕,是不屑,也是无奈,是忿忿,也是遗憾。北天津,南上海的气势磅礴如今不仅被上海远远的抛在了后面,就连北平也远远不如了。虽然表面上总是用各种冠冕堂皇的理由来渲染地域性的仇视,似乎又可以光明正大的指责政府了,但归根结底还是因为小肚鸡肠。
同样,上海女人全国闻名,却不是什么好名,势利,市侩,斤斤计较,好像把女人能有的缺点都套了上去。可是,又有王琦瑶这样静静的邻家女孩儿,淡淡的透着温情,虽然不是极艳的美,却带着风韵,让人上瘾。识大体,明事理,清清楚楚,好像把女人做到了极致。可是这样弄堂里的小家碧玉也是有人不喜欢的,觉得这样的人虽然仪表是端庄的,谈吐是高雅的,却精于心计,琐琐屑屑,没有大智慧。而这位清晰地画出分界线,拼命证明自己是真诚的,肝胆相照的“大智慧”却天天烹制心灵鸡汤,放那么多盐也不嫌齁儿。
王琦瑶成长于弄堂,悠闲慵懒,充满着小情调,人生发展顺水推舟,不骄不躁,看似平常,又在平常里透着不平常:天生的敏感中流露出来的是腼腆和沉着。这份含蓄恰恰成为她最有利的武器,男人看重的也恰恰是这份不经意。借着这份不经意,王琦瑶踏入了上层社会,红极一时,可随后便是急转直下,大富大贵后的忍气吞声。也不奇怪,那件武器毕竟是女人的武器,是胭脂水粉小世界的武器,抵挡不住刀光剑影的大世界。
随后的上海看似斗转星移,骨子里还是透着小情小调的慵懒。王琦瑶看似独当一面,实则还是靠着旧时代的荣耀。旧上海时虽不惊人却忘不掉的美带给了她一世繁华,这繁华又给了她在新上海不曾消逝反而会随着时光生长的美。
生为人母的王琦瑶明白漂亮的女生想用自己的美貌换取一个好价钱,却难免眼花缭乱地错过了去,所以劝诫张永红不得,心里也遗憾,也可惜。可她王琦瑶年轻时不也是无视一个中共地下党,被眼前的炫目繁华吸引过了去。所以到头来王琦瑶虽然仗着经验怜悯着张永红,可更多的却是惺惺相惜的闺蜜情。
想来也是,哪个闭月羞花的十分女生不希望自己能过上十二分的生活?可惜大多要么像张永红,自觉有大把时间可以挥霍,游戏人间,哪知却是过眼烟云,稍纵即逝,最后草草了事;要么像王琦瑶,堕入大户,哪知男人们在外厮杀,屋檐下又怎会不染一滴血?就算熬成了正室,也躲不过大宅门里面的明枪暗箭,消磨心智,冷暖自知。真正幸福的,反而是忘掉了自己的十分美貌,过着七分的日子,慢慢酝酿,在时间里缓缓化成三分,反倒成就了十分的生活。
王琦瑶发迹于这繁华,也亡命于这繁华。在十里洋场的阴柔上海,王琦瑶可进可退,尚且死于非命,现在这个骄淫失道的社会里,王琦瑶张永红们又该何去何从?
自古红颜多薄命,独留青冢向黄昏。
第10篇:《长恨歌》读后感
此恨绵绵无绝期,别问我为什么这么说,因为长恨歌一下子就想到了这句。
书名《长恨歌》,简单分析一下。长是说书讲述了王琦瑶的一生,恨是说她从未找到过好的归宿,她的一生是悲剧的一生。
本书主人公对得起她的名字,美丽,招惹了无数男人。
先说第一个也是此书最爱人物,程先生。程先生对王琦瑶可谓是爱到骨头里了,情一念而起,一往而深。程先生总让我想起金岳霖,而金比他还幸运些,起码得了回应又高寿。他从未放下过王琦瑶,他一直放在心上的。知道王琦瑶做了上海小姐,也是不愿相信,自己却是形销骨立了。不管王琦瑶后来怀孕了,种不是他的,他依然在孩子生下后感到欣喜,好像孩子真是他的一般。知道王永不会回应他决然地说从此不会再踏入平安里一步,虽是爱惨了可还保留着自尊,我欣赏。而这样一个喜爱摄影的人竟在文革中死去,莫大的冤屈那。文中还提过他本业是铁路设计,真真是多面俊公子。
每个人对爱自己的人都是自私的,程先生也不例外。程先生对蒋丽莉一直是残忍的,他在她面前不断地提王,一遍遍揭她的伤疤。但他们之间本是有可能的,他也曾真心对她,也许虽然只是感动,但王对他的影响太大,街上的一个背影都可错认。蒋丽莉终爆发,她明白自己永远替代不了王了,于是她一遍遍在他面前提王的名字,既刺痛自己又伤到对方,“王琦瑶这名字本是要用时间抚平的,哪经得起这翻来反复的提及,倒成了刻骨铭心。”我一直觉得这句写的很好,提醒女子不要在男人面前多次提前女友。
这里岔开去讲一下文中另一个我认为还要悲惨的女子,蒋丽莉。蒋丽莉写的一首小楷,她将王琦瑶视作好姐妹,甚至邀请王住她家,真真把她作姐妹待。可她爱的男人竟爱上了她的好姐妹,这让她痛不欲生。但她一直是不争不抢的,她只是心痛当得知姐妹抛弃了程先生,也为姐妹的未来心疼。她始终未得到幸福,她后来嫁了人也生了三个孩子,可竟连孩子也对待她像陌路一般,而她为加入共产党与家里划清界限,这让自己连个吐苦水的地方都没有了。所以她这么迫切的想加入共产党,如此急切甚至肉麻的表达自己对党的热爱,这是她的精神依托。她最终年纪轻轻的得了恶瘤去了,一声叹息。却也是痛苦的结束。
王的第一个男人李主任,权势通天,是王两倍年纪,也是真正怜惜王的。他如此强势,迫使王不得不接受成了他的金屋藏娇的女人。不能说他们之间有爱情,王这个涉世未深的孩子从未遇见过这样的男人,她只是接受了命运安排,在我的理解里,李主任是她的依靠。她一直在等待李主任的到来,最后一次相见两人都内心惶惶,因为他们都有预感。而这预感成真了,王等到了李死亡的消息。
后面几个人物我不想写了。直接跳到王的女儿薇薇。
薇薇和王真的不一样,她一点都不像王,她不美,所以她一直嫉妒母亲也许还带着怨恨。她和朋友在一起是陪衬,可她仍然很开心,一点不在乎。她看不惯老式的东西,就像她和母亲永远不和。王也会吃味女儿的年轻,她虽比女儿美,可这青春是比不来的。我看到这些情节突然就能理解在我和麻麻一起照镜子的时候麻麻每次都会发出的感慨,到底是老了啊,皮肤什么的都比不上了。我以前会觉得好笑,不是你的女儿么。可我现在明白,我就是她的对照,她通过在镜子里的我感受到了时间的流逝。薇薇似乎是这文中唯一幸福的人,“也许这就是无心插柳柳成荫吧”。太去计较反而不得。当然一定要说,她也不一定幸福,她为男人向母亲要钱那个情节就像是铺垫,“不能对男人太好”。
王最后的结局真正是意外。就好像一场戏被中途打断。当然作者在前面也写了很多铺垫。老卡腊已与她断绝往来。这里我又要吐槽一下王的悲剧了“你要什么我都给你,我只是想买这最后的年岁,你竟不同意么”。王这一生到最后竟是无人陪伴的,女儿远走美国,一直不把她当母亲,未体验亲情,虽前后有过6个男人爱她,但没一个能真正娶她,杜拉斯比她幸福多了。她的死因是李主任给的黄金,这似乎又成了个循环。此恨绵绵无绝期。
第11篇:《长恨歌》读后感
前些日子总在说,江南的雨都下到冬天了,没个完,随着严寒一起飞扬跋扈。于是这几日,天气就晴了,虽然没什么温度,但至少会有着天气真好的错觉,心里也因此温暖不已。不知是不是因为感冒,这几日的心情总是波澜,想得太多就容易陷入泥潭,不是不想拔出,而是越陷越深。看着窗外的阳光,情不自禁的想要蹲在某个阳光铺满的街角,然后向过往的人们诉说,不,吆喝,来吧,咱们聊聊,说说过去,谈谈将来,唠唠所有的无关紧要。看吧,就是寂寞了,有些寂寞是可以明说的,而我的,说来可笑,不谈也罢。
追根究底,这种属于江南婉约派小女人的做派是从何而来呢?今天把长恨歌看完了。其实开始看的时候并没有对它有什么期待。只是听说过,只是因为优惠,凑书单而已。我甚至连个大概的梗概都不晓。但是这本书就像颜色绚烂盛开在角落的不起眼的食人花,对,是会吃人的,吸人的精髓,然后自顾自的打个饱嗝,翘首等待下一位。
我不知王安忆是男是女,却把王琦瑶的味道写的如此传神,令人向往。女人都是哀的,这哀有的是别人给的,有的是自己争取来的,还有的是不知哀的。女人都是柔的,其中江南女人甚之。而上海女人则是柔中透着精明,精打细算惯了,难免会目光敏锐,心思细腻。
为什么总是被动的那个?我不想说王琦瑶的死和略显凄凉的晚年时光。他的一生都是被动的,连美都是被动的。她的心思细腻,十分理性,明白自己的美和长处,与他人相处总会留一条退路,既做到了待人之礼,又有全身而退得一闲情的宛转。可是做人处世哪能这么简单?一定的距离感,会使人心安理得的敬而远之的。更何况,在那个闹世,这样一个美人,怎可以平白的埋没?其时的王琦瑶心中也是有些不甘的,王琦瑶的不甘并没有一种凛人的气势,相反却有一种教周围人都情不自禁的本领。
人长得美不是错,长得太美了就是一种荒凉了。但也因此,心理上总是比别人多个高度。王琦瑶的美也给她带来了荣华富贵,虽然短暂,纵然短暂,仍是她之后平淡生活中安抚人心的一剂良药。她当上三小姐是被动,跟了李主任见不得光也是被动,与康明逊一起是被动,生下薇薇,结识老克腊还是被动。仿佛一张无形的命运之网,由不得她也由不得其他人。
长得美,心里又跟个明镜似的女人,就是所有女人的梦想。可是现实是,往往这种女人得不到好的归宿。没有那种什么不知不晓,糊涂度日,长相一般的女人似乎捡来的好福气。
男人们似乎都喜欢王琦瑶似的女人,但是真过日子了,却又会犹豫,此时众多的无可奈何,形成了一道鸿沟,越不过跨不去。明镜似的王琦瑶自然明白,于是这也给了那些男人心安理得的理由。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虽了解其可恨之处,但仍不免叹惋。其实王琦瑶不懂爱情,心高气傲不免会使她远离幸福之路,总是走在爱情的边缘,以为情欲就是爱,以为孤单,相互吸引就是爱。以为自己都懂,其实什么都不懂。
命运之手何其强大,难免会让人觉察自己的无力挣脱,死亡是解脱,看开也是解脱,我不愿再做自怨自艾的苦情女,永远不要!
第12篇:《长恨歌》读后感
《长恨歌》中每一部分都会要那么几段文字专注于写上海的物和景。看似无意的环境描写,恰恰奠定了故事的整个基调,甚至是故事每一个情节的暗示。若我们足够细心,王琦瑶最后甘愿做李主任的情妇也不应该是在我们的意料之外,每一个上海弄堂里的女人都是会这样做的。王琦瑶不仅是她自己,也是那个社会的文化缩影。
王安忆的文字是包含深情的,每一个文字好像都是一段感情的化身,她轻轻地落在我们的心上,让我们慢慢地深陷其中,等睁开眼的时候才发觉原来我们早就被包围了。《长恨歌》中有这样一段文字:嗅久了便浑然不觉,身心都浸透了。对啊,刚开始以为的冗长琐碎,到后来竟是深入骨髓了。王安忆的人物刻画是及到位的,王琦瑶的形象则是跃然纸上的。
王琦瑶的生命中有四个及其重要的男人和一个与她不可分离的女人。这几个男人中,最让人心酸流泪的是程先生,接近半生的孤单几乎迷失自己,却还是没能与心上人长相厮守。王琦瑶离开程先生后,程先生荒废了自己的兴趣——照相,而当程先生决定离开王琦瑶以后,程先生又重新开始为人照相。其中有一段文字让我流泪。
“他放完最后一张照片,拉开暗房窗户上厚重的布幔,看见了晨曦中的黄浦江,这是久违了的情景,却是熟人心底的情景,程先生想他已有多少日子没有对它垂目,可它却一直驻守着,等待他的回心转意。”
王安忆用她及其细腻的笔触,极好地表现了一个已然下好决定的男人的形象。程先生经历了半生的离别,一切对他而言好似真的能够放下了。程先生是爱极了王琦瑶的,但他也确实是骄傲的。直到后来他都不青春自己对王琦瑶剩下的究竟是迷恋还是爱恋。
突然再看眼下的风景,时光好像能够倒流到没有认识王琦瑶的那会。那时候的自己还是一个极年轻的男子,有着一份极佳的工作,有自己的兴趣爱好,是很多女子所钦羡的对象,而他偏偏只对王琦瑶上了心。如今,他放下王琦瑶,他本以为自己一无所有了,却不曾想自己的身后并非无人之境。原来那段潇洒不羁的青春还是有目睹者的。
程先生仿佛是下了决心似的要与那段时光作别,以至于后来他选择死亡的时候还是要让这个窗口的风景来见证自己的灭亡。
王琦瑶生命中徘徊着各色各样的男人,而这些与她有瓜葛的男人们最后都是离她而去的,连唯一血肉相连的女儿也是离她而去的。
微微看似是极不像王琦瑶的,事事都与母亲对着干,凡是王琦瑶说好的,她偏认为那是极不好的;王琦瑶说了要往东,她就要往西去。可这个女子正是王琦瑶的翻版,只是她没有自己的母亲来得出色,而正是这份“不如”,才使得微微获得一份比王琦瑶幸福安稳地多的生活和可靠得多的丈夫。王琦瑶其实是嫉妒女儿的,王琦瑶穿过古典的红色旗袍,穿过纯洁的白纱,却不曾拥有一个能与她白首的男子,微微却拥有了。微微的不够美丽让她放心,但王琦瑶在女儿结婚的那天却看到了一个让所有的美丽都甘愿偃旗息鼓的女子,这也正是她那个成为新娘的女儿,而这一切都是王琦瑶终其一生都没能得到的。
王琦瑶的天空是无风无云,无边无沿的,她的生命好像是黄浦江的水,一直在流淌,却流淌不尽。她仿佛甘于平庸,但她却一直记得自己三小姐的辉煌过去,直至死,想起的依旧是片场那个“死去”的女子。
从开始对王安忆文字的排斥,到最后的爱不释手,这是王琦瑶的功劳,更是王安忆的。
第13篇:《长恨歌》读后感
翻完王安忆的小说《长恨歌》,有种自己跟着书中的女主人公王琦瑶活了一辈子的感觉,如果不是校园里操场上嘈杂的声音告诉我,这是在现实里、在我自己的生活里,我也许真的会以为自己被长脚掐死在黑夜里。就这样,又翻开了《长恨歌》……
那时王琦瑶才十几岁,还是女高的学生,单纯、善良、美丽,是一次偶然的机会到电影棚里试镜进而结识摄影师彭先生,彭先生给王琦瑶拍的照片沪上淑媛让王在上海的'小圈子里火了一把。他对王琦瑶的好感与日俱增,推荐她参加上海小姐的选拔,王琦瑶成功当选三小姐,彭先生怎样都没想到,正是这“三小姐”的称号,让她与他的距离越来越远。王琦瑶被李主任包了,在爱丽丝,王琦瑶是拿自己的全身心爱他,只要能见上他一面,能陪陪她,就能让她像孩子一样兴奋。他给了她一个西班牙雕花盒子,里面装着金条,也许一切早有预兆。李主任死了,他死后,她的生活就像身体失去了骨头,只剩下血肉,酥酥软软的。在这期间,程先生一向在寻找等待王琦瑶……
王琦瑶跟随外婆到苏州老家散心,乡间的山水是一副良好的滋补药,她渐渐对生活有了信心。王琦瑶于苏州,就像一朵盛开的牡丹一不留意来到了油菜花园,是朴素中的亮点。老家的阿二是一个单纯的读书人,他爱她,她爱怜他,他为了她到上海打拼,她想,到了她该会上海的时候了。毕竟,她是属于大上海的女生。从此,他在她的生命里再也没有了痕迹。阿二是王琦瑶生命中一个匆匆的过客,相遇的一瞬间,给她送去了一缕阳光,带来了温暖。阿二,是她生命中的插曲,飘过后,便只能是错过。
回到上海,王琦瑶在平安里胡同开了诊所,结识了严师母和毛毛娘舅。在不停地聚会、吃饭、聊天中,王琦瑶爱上了康明逊也就是毛毛娘舅,他们发生了关联,王琦瑶怀孕了。迫于家庭压力,他离开了她,她本想打掉孩子,但在去医院的路上,她把孩子留了下来。似乎是个自己留下一件财产似的,康明逊走了,她就什么都没有了,唯一剩下的,就是这孩子。
那几年的上海,经济萧条,排队买米时,她偶遇了程先生,记忆虽被时光风化,但还留下斑驳的残角;面庞虽被时刻冲刷,却还依旧有那年的风韵。他们相视一笑,为了她,程先生一向未娶。此后的每一天,程先生都来王琦瑶家里精打细算些柴米油盐的小事情,宛然一对恩爱的夫妻。只是程先生从没有在她家留宿过,照顾好她睡觉之后即使再晚也要会自己的家。谁不想就这样一向简简单单下去,就这样,守着一份小幸福,度过余下的几十年。但是,孩子的满月酒上,康明逊被邀请来了,程先生看出了端倪,应对自己心爱的女生,他没有办法这样骗自己继续下去,他选取了离开……
孩子薇薇逐渐长大,薇薇没有王琦瑶的姿色、气质,是没有打磨过的毛糙的玉石。女儿的成长并没有让王琦瑶简单下来,反而更多了些麻烦。她要打扮、要时尚,却又不听信王琦瑶的指点,对母亲,是带着些嫉妒的。女儿的朋友张永红倒是天生懂得时尚的精髓,且和王琦瑶是一致的。薇薇嫁人出国后,张永红倒经常来陪她。
这时的王琦瑶已经50多岁了,虽然打扮的大方得体、显得你年轻,但年龄毕竟是经历过年龄的人,身体上怎样会不带有年龄的痕迹呢!她结识了20多岁的老克蜡。在感情来临时,她逃避,她不敢承认。克服了种种心理障碍之后,爱过了一段时刻之后,她应对的竟是老克蜡的抛弃,理由是她不再年轻了。她试过挽留,也注定只能是徒劳。张永红的男朋友长脚得知王琦瑶有金条,行窃不成,把她掐死在黑夜里。生命条令的最后一瞬间,她想到40年前在片场看到的情景,仿佛是此刻的自己……
王琦瑶死了,她的死是个杯具,她的40年生,也是个杯具。我常常想,如果王琦瑶没有到片场试戏、如果她没有参加“上海小姐”的选拔、如果他没有认识李主任……是不是后面的一切杯具都不会发生了呢?他会和程先生相爱、恋爱、结婚,然后过着一个平凡女生的生活。但是没有这么多“如果”,王琦瑶还是王琦瑶,杯具就是杯具。书中王琦瑶曾想:她这辈子,要说做夫妻,也就是和李主任了,虽然不是光明正大,倒也是实打实的。她的一辈子,身边停留过很多男生,却没有一个是陪她走到最后的。她不断地爱,得到的确实不断地伤害,当一个个人都离她远去,剩下遍体鳞伤的自己,在孤独中死去。
看完了《长恨歌》,我也像活了一个世纪那么久,令我感慨的不仅仅仅是主人公王琦瑶的一生,还有王安忆对王琦瑶各个阶段生活状态、心里的描述,以及同时代周围人的描述,无论是王琦瑶的哪个年代,还是那个年代的人,王安忆都将人物形象刻画的入木三分,让人有如临其境之感。能够说,这本书是一个女生荡荡起伏的一生,也是上海那个年代生活的逼真记录。
《长恨歌》,一个写进女生心坎里的小说,一个微小女生的情感生命,一个时代的记忆变迁。
第14篇:《长恨歌》读后感
王安忆的《长恨歌》和张爱玲的文笔有些相像,都是繁华里的微尘,带着微凉和绵绵的恨。
四十年的故事都要从上海讲起。这里有着形形种种,声色各异的弄堂;有旁枝错节,如蜂般嗡嗡嘤嘤的流言;也有闺阁,满装的都是女儿的心思。鸽子从这片混沌不堪的世界里,从波涛连绵的屋顶飞上天空,穿云破雾。
从这一切里浮出的影子,就是王琦瑶。王琦瑶是典型的上海弄堂的女儿,她就是上海,夜夜歌舞,高兴得不知怎么办才好,其实大喜总是难免虚张声势,再大的热闹也是一瞬间。从去片厂,照相,竞选“上海小姐”,王琦瑶平步青云,最终理所当然的在众人眼光中当了交际花。可一切终究过去,她失去了依靠,成了平安里的一名护士。又经几番纠缠,最终死于他杀。
“王琦瑶原是白绢,后来就渐渐写上了字,字又连成了句,成了历史。”和吴佩真在一起的日子是没有字的轻盈自由的日子,李主任则给她留下了浓重的墨迹,虽是华丽,却终究让她的一生走上了不归路。李主任的死,是将王琦瑶这段有关青春的历史剪下带走的,剩下的全是混乱不成章节。与康明逊虽是真心诚意,但不得不形同陌路,再从萨沙到老克腊,虽是咫尺之间,却遥如天各一方。
这历史是苦涩而回味无穷的,她爱过恨过,最终只落了白茫茫一片真干净。在生命最后的几秒钟里,她的思维穿越时空隧道,在怨恨些什么呢?也许自己也无法左右自己的命运,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只是风中飘散的柳絮,在时代的风中掉落。
王琦瑶是千千万万的。天生丽质的是爱丽公寓中的王小姐,长得好其实是骗人的,又骗的不是别人,正是自己,以为花好月好,便长聚不散了。等到人事皆非,梦醒了,才知道来不及了。想着过往,沧海巫山的,是曲终人散后没落的王琦瑶。古往今来,多少红颜变叹息。唐时杨贵妃的歌舞再美,最终成了马嵬坡下的空留恨。六朝如梦,鸟只空啼。
我想我渐渐懂了长恨歌的意思。“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人生本是将错就错,台上的人依依啊啊,百转千回,台下的人欢呼喝彩,皆是逢场作戏。曲终人散,余声绕梁,只剩长恨不息。
第15篇:《长恨歌》读后感
小说的故事背景是三四年代的旧上海。王瑶琦因摄影师的极力推介,成为沪上名媛;。后来,她又得到可以做她父亲的将军张仪良的心仪,摇身变为上海知名的三小姐;。在张将军遭遇空难后,她又与康明逊偷食梦果,生下女儿薇薇,却把女儿栽脏于萨沙。正在他进退两难时,她又遇到了了可以做儿子的老克腊;的垂青和钟情。但最后被见利忘义的长脚;杀害。这故事虽说有上海弄堂的悠远、少女闺阁的温馨、白鸽般的纯洁和邬桥的杜朴,但终究因故事的平淡、苍白和单薄而失去了一些吸引力。小说开篇就用密不透风的散文化语言和近20页的版面去描绘上海的弄堂、闺阁和街衢,而不描写半个人物,这分明是作家在卖弄文采。这难以读动的语言让小说走入了死胡同,也让小说失去了可读性的趣味性,像一个长篇化;的散文,这舍本求末的做法无疑是不可取的。像这机械化;一篇篇散文的衔接,读来让人感觉怎么都像在读一篇散文,而不是在读一篇小说,这还叫小说么?
小说中。除了王瑶琦一个从一而终的人物外,其它的人物都是半道杀出又中途退出,具有很大的随意性。而且,小说的叙述方式就像一个又一个镜头的剪接、叠加,还夹杂着摇晃和断裂。这电影记录片式的跳跃和蒙太奇式的回复加大了阅读的难度。分散、淡化并削弱了小说的主题思想,使之趋于平淡,没有戏剧化的矛盾冲突,让人找不到故事的高潮。而且,小说描写的尽是一些开麦拉、照相和跳舞等小女儿情态之类的妇性话题,显得不够大器和大度。
用《长恨歌》作书名,作家显然用心良苦,可惜的是,她从唐代诗人白居易那里借来了题目,却借不来白诗的艺术张力,丰富意蕴和深刻内涵。在这虚拟化的故事中,王瑶琦的爱情悲剧无疑是作家长恨;的理由,其实这只是当时旧上海独特的文化背景、历史人文、民俗风情和她;那随波逐流与破罐破摔的爱情观冲撞和磨合的必然,也是她的恋父情结和自恋情结交相作用的结果。她没有经历刻骨铭心、大悲大痛的爱情,也没有为之付出过什么,实在是没有什么可以值得长恨的,而勉强冠以长恨;,就显出了妇人式的唠叨、琐碎和矫情,还有几分自怨自艾和顾影自怜。这好像不大符合大腕级作家创作风格。
第16篇:《长恨歌》读后感
她便在这辜负中坦然地做着女人,最后死于谋财害命。由此画了句号。
琦瑶16岁竞选上海小姐后,被李主任看中,做了李主任的情妇,李是军政界要员,不久死于飞机失事;程先生是琦瑶的仰慕者,追随琦瑶终生;康明逊是个顾首顾尾的纨绔子弟,给了琦瑶一段没希望的感情,始乱终弃;老克腊是琦瑶女儿一代的男人,给了琦瑶爱的希望,也导致了她的死。
人物刻画最成功的,倒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配角李主任。血肉丰满、跃然纸上。
“在女人的事情上,李主任总是当机立断,不拖延,也不迂回,直接切入正题的。是权力使然,也是人生苦短。”
“李主任上了车坐在她身边,身材虽不高大,可那威严的姿态,却有一股令人敬畏的气势。李主任是权力的象征,是不由分说,说一不二的意志,唯有服从和听命。”
“李主任并不问王琦瑶爱吃什么,可点的菜全是王琦瑶的喜爱,是精通女人口味的。”
琦瑶是恬静美丽的,也是坚强的,她的坚强体现在她作为一个女人的命运的不挣扎、不抱怨、坦然承受,以及对生命中男性的温柔和体谅。
《长恨歌》里的爱情也是影影绰绰若有若无。似乎只有程先生对琦瑶的爱情是实打实的。如果说王安忆与张爱玲相像,可能就是描写感情态度上的相似了。细致入微的冷静客观,甚至本应该惊心动魄的激情都是冒着冷气的。
《长恨歌》已由关锦鹏改编成电影,郑绣文饰王琦瑶,梁嘉辉饰程先生,吴彦祖饰康明逊,胡军饰李主任,黄觉饰老克腊。
我先看的电影,后读的小说。电影的人情味要比书浓厚很多,爱情和友情都很丰富。郑绣文将琦瑶演得活色生香。梁嘉辉演的程先生,更是专情到骨头里,非常耐看。书中更多的是张爱玲式的冷冷的旁观,和略带调侃意味的冷静的叙述。
对王琦瑶这样的女人,作者作了个总结,是赞赏,是惋惜,也是慨叹-----“她们是彻底的女人,不为妻不为母,她们是美了还要美,说她们是花一点不为过。她们的花容月貌是这城市财富一样的东西,是我们的骄傲。感谢栽培她们的人,他们真是为人类的美色着想。她们的漫长一生都只为了一个短促的花季,百年一次的盛开。这盛开真美啊!她们是美的使者,这美真是光荣,这光荣再是浮云,也是五彩的云霞,笼罩了天地。那天地不是她们的,她们宁愿做浮云,虽然一转眼,也是腾起在高处,有过一时的俯瞰。虚浮就虚浮,短暂就短暂,哪怕过后做它百年的爬墙虎。”
电影和小说,总体感觉,电影是电影,小说是小说,不怎么搭调的。
第17篇:《长恨歌》读后感
这首先要说上海滩,每每提到老上海,我又会第一个想起张爱玲。在近现代文学史上,几乎没有任何一个女作家堪与张比肩。然而我是不喜张的,从张的文字中总会读出太多的事故太多的人情,给我一种隐晦、枯燥、烦闷之感。长恨歌里我读到了张爱玲的影子,老上海的故事都发生在深深的弄堂里,发生在影子里,见不得人的。生活在那个时代的上海,就是生活在灯红酒绿与纸迷金醉里,活在飘泊中,活在奔波里。
王琦瑶就是在这个世界出场的,学生时代有两个要好的知己,好到不好,因为男人,因为事故。吴佩珍离开的莫名其妙,蒋丽莉却又走的太狠。当王琦瑶被程先生推上杂志封面,就注定了王的悲剧、自己的悲剧。竞选上海小姐,满足了她的虚荣心,架空了她的心,她的寂寞也是从此开始的,我想故事的最后,程先生是再明白不过了。遇见李主任是必然的,社会使然。王选择李主任既是主动也是被动的,李主任毕竟有那么多另女人心动的东西,而王更是要强要虚荣的,更重要的是她内心深处的寂寞与空乏。但我们不能不承认,他们之间是有爱的,那窗口的无数个等待,那远处一次次的鸣笛声,那一个人的爱丝丽公寓,苍老了王琦瑶的青春,冷却了王琦瑶的爱。李主任终归是死了,空了王琦瑶,仿佛整个上海只剩王一个,从此连等待都没有了。这也本是李主任要给的结局,他给不了她足够的幸福,他有政务,他有家,他们永远都不可能有果。
离开了上海,邬桥似乎成了最美的地方,那时的王琦瑶应该是安静的,如水的江南,恬淡到象山水画,还有个可爱的阿二。如果王就将此生付在此间,也许没有长恨了,最多是短恨或是憾失。然后她不属于邬桥,她已经是上海的一部分了,迟早要回去。
再次站在上海的街头,我能想象到王琦瑶苍桑与无助的样子。到这里我已经读不下去了,我不知道这个女人还会有怎样的不幸。终于她还是跟康明逊睡在一张床上,她甚至没对他报多少幻想了,谁会娶自己这样一个女人呢?唯有长恨,唯有长恨。怀孕了,这个该死的逃开了,嫁祸给可怜的萨莎,那些个黑暗的日夜,那些个空房里的清冷。那些跟自己睡过说对自己好的男人都哪里去了!也许,男人的本质就是负心。在某一个时刻,王琦瑶心里是有恨的,但无论怎样,无奈有之,叹息最多。时过境迁,唯有叹息一点。
后来,程先生,这个最痴心人的出现,带给了她多少鲜活的成份呢。长恨,唯有长恨,还是长恨。许多年有意无意的错过,误会了痴心人儿许多许多,看看落满尘埃的相机,剥落陈旧的墙壁,曾经的王琦瑶、过去的程先生都已经不在,不再回来。这算不算一对苦命人?这是不是命苦的人生?长恨啊,唯有长恨!
时隔多日,重续此篇,让人厌恶,也正应了《长恨歌》的后半部分。专业评论家说王琦瑶死的唐突,我个人觉得程先生之死亦是如此。薇薇的描写过多,阿二的结局也少了交代。贯穿故事始终的唯有王琦瑶,唯有老上海。
第18篇:《长恨歌》读后感
上段时间在图书室里借到一本王安忆的《长恨歌》,为着一份好奇心,我花了两天时间一目十行的读完了。从开初的漫不经心读起,读着,读着,竟然迷了进去,再读下去,开始夜不睡觉。为了看看故事的结尾,从书的中部起我就成了很为忠实的读者。
原来小说也可以写成这样。散文一样的笔法,处处带着作者的成见,一篇篇的相对独立的主题,连缀到一起,成了一部小说。时间跨度是一个人的一生,三重的时代,半个多世纪的回望。人物也是相对独立的成篇,随着女主人公王王琦遥的人生经历,渐渐的展现出来。立足地是上海,仿佛一个上海的繁华的旧梦。
处处看到了张爱玲的影子。流言、传奇还有旧式的繁华而落寂的生活。每一处的景色都写的带着上海的特色,每一处的繁华都是一场最终要收尾的梦。
看完小说,我还是没能明白,这部小说为何要叫《长恨歌》。因为它不过写了一个人的一生罢了,不过展现了上海的三个时代罢了,它为何要叫《长恨歌》?
无论为何这样叫法,我还是时时看到惊奇的语句,一丝小小的针刺,触动神经最深的角落,有所思却不知为何而叹。
整站读完,我发现了一个不完满的人生。或许,因为书中所有的人都没有一个完满的人生,所以应该长恨罢。不论是这个当年的选美的上海小姐,做了芯子的人生,只是一个有权有势的李主任的情人,付出一生的等候的女主人公王小姐,还是那个与她曾经相识相遇并爱她一生而不得的程生生;还是那个处处都是有着面子的却独独没有情爱的严家师母;还有她的青春的女友的安排。全部都是不完满的人生。
面子的人生与芯子的人生,你要哪一样?恩与义,情与爱,你要哪一样?结发夫妻多是恩与义,却最少情与爱,可以举案齐眉、百头到老,却也会是路是路,桥是桥。妻子当然还是放在家中的,是为了面子的考虑。情爱也还是要的,如果不是因为中国社会的解放,一九四九年的成立,小老婆肯定也会是合法的。
命运总是不由着自己主张的。弱小者,如王小姐之流,以一生的等候来成全人生。对于一切的命运,只是坚忍的自卫,别无它法。曾经繁华一梦,以为终身有靠,原来最后可以安身立命的只是李主任死前留给她的几块金条。她守着那几块金条,守到了老,没想到最后却为它送了命。强者,如李主任之流,有权有势,呼风唤雨,名利场中刀山火海,欺瞒压诈,睡不踏实,人生匆忙。是大千世界主张着别人的命运的人,也主张了王小姐的命运,结果还是更大的看不到的命运之手,主张着他的命运。书中安排飞机出事,他入土为安了。他的命运原来也不是他自己的主张。留下的王小姐在风雨人生中漫度着时光。
命运也许根本就是命运,是谁也不能主张的。繁华后面原来是更大的落寂,人事之间的安排也不总是恰到好处的,总是错着位,从开始就错起,一直就只得这样错下去,错到后面成了长恨了。
我不知道我读懂这本书没有,只是惊奇其中的一些句子,还有整站书读完的怅然。写的是上海,也现的是上海,所以还是有着生活的气息,虽然作者写得很繁华,但是其实读到后面我只在为着书中的人物着急了。这件事,这样安排应该多么好啊,那件事,为何这样发展。
渐渐地明白了长恨歌的意思。因为人生本就是这样,并不是我想象,也不是你想象,它不是你安排,也不是我安排,所以,只会是错着走,难道不是长恨吗?好象除了叹气,就只得长恨了。
第19篇:《长恨歌》读后感
这恨是老电影一样的旧,是有质感的,能顺藤摸瓜的恨;王安忆用一支绚烂的笔,把一个女子四十年的故事写成一首长恨的歌。这歌,也是偃息了霓虹的夜上海,淡淡的,水岔开似的流。这是一个大手笔,而王安忆倾力塑造的都是些些小小的人物,要用一个个点标记出上海这张斑斓图纸的布局美,着实是不易的,而王安忆轻松的做到了,甚至,有点玩味的味道了。她在淋漓尽致的给“王琦瑶”冰清玉骨的同时,把一座孤独的城,一段熨去颜色的历史,浓缩的不露声色,却荡气回肠。
剖析王安忆的笔法,我臆想她该是水样的女子,明眸启齿间,便觉流萤回雪,这样的女子,在她笔下的方块字,是带着江南的香味的,读起来,特别有韵律。她善用排比,也喜欢长短句的结合,因此,每每读的不是诗,但总有诗的淡淡气息。白白的一句话,在她的精心修饰下,就成了潺潺一流水,渺渺一束烟,郁郁一朵花,丝丝一树柳,可读性极强。她像瓷器家,在窑洞里烧自己的青花瓷,摸上去,如同押韵的月光,干净,直抵你心,优美,拂动一切的芳草连天,几乎,可以入梦了。
《长恨歌》是王安忆烧制的艺术,提名为浅浅的印象美。说它浅浅,那是因为它的文字轻盈,不是浓稠的云劈头盖脸的拥着你,仿佛是披在你鼻翼的一层氧气;说它具有印象美,是王安忆下笔从不写尽万物,她只聪明的揭示你一点点,剩下的,就需读者的想象,她把一个山坡的鲜花剪下一个残缺的角,送给你,待你自己体会个中的情意。当然,我从中读出了迤逦的味道,左右逢源的文字,顺畅的把故事娓娓道来,写了山,写了水,写了上海,写了上海的变迁。
王琦瑶这类女子,总是叫人怜惜的。她娴静温柔,知书达理,凡是总留有余地,仿佛,她是不食人间烟火的,是花瓶一样的,是叫人捧在手心里的月牙泉,是写在纸上的无悔的诗,她有她花开一样的美丽,也有她花落一样的安静。我感觉,她是生错了年代的千年前的那一叹,她本该有她的金风玉露,她有她的未来向她招摇,可是不,她生在了沪上,偏逢在时代的分水岭,那么阴暗的关系网硬生生地把她捆着,那么多诱人的华丽的把她熏着,将她推入了畸形的地步,乃至后来,她已不再是多少年前,仿佛看透了一切的那个王琦瑶了。
第20篇:《长恨歌》读后感
深夜读完了长恨歌长恨歌,一个悲伤的名字,开启了一个悲伤的故事,一个繁荣锦绣的上海,繁荣里带着落寞,锦绣里透着晦暗。一个女人的一生,繁荣锦绣落寞晦暗的一生。十七岁的年纪,青春貌美,本就容易飘摇,从“沪上淑媛”到“上海小姐”可谓是烈火烹油锦上添花,被人争相簇拥吹捧着,迷失了方向。人生的出场,她的基调定的太高了,又心高气傲,不肯服输,以自己的家庭和修为只能做了笼里的金丝雀,以她的心性,是终不肯囿于程先生的柴米油盐的,从此也奠定了她一生的人生基调,先是璀璨而夺目,之后就是无尽的空虚和回忆空虚,直到最后的毁灭……
是有人说过,女人不能生的太好,如若生的好又不能加上聪明,她的这个聪明又不是大智慧,只是小聪明,只有那颗玲珑剔透心,而没有可以看到人生路的智慧眼,这个聪明就正好误了自己,是聪明反被聪明误,是终身跳不出为自己织的牢。所以,女人倒不如糊涂些。最起码糊涂的死总比明明白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覆灭要好的多。这话好像说的更晦暗了啊!
这本书里讲的就是一个晦暗的故事。讲了一个个可怜的人。王琦瑶出场面容娇好众星捧月花团锦簇,可一生都活在那花团锦簇的梦里,虽然年轻时有无限风情,虽然一直是聪明灵透,可终究抵不过岁月无声,更抵不过美人迟暮这个箴言,更可悲的是她不愿意相信着岁月的老去,在自己编织的精彩的梦里苟且偷安着。蒋丽丽和程先生是一样的人,一样的爱而不得又执拗着的可怜人,在人的意识里,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一生为这个得不到,自己给自己负气着。
书里一个个人出场又一个个褪去,不管出场是华丽的、惨淡的、平常的、终究都是可怜的,都在自己的世界里苟且偷安着,那些华丽那些绚烂是活给别人看的。其实生活中,你看,不论一个人在人前多么光鲜亮丽,在他一个人的世界里,在某一个的午夜梦回,在对着整个黑夜的时候,都有被各自的伤痛爬满心头,爬满每一寸肌肤的时候,这个时候的人都是可怜的,也是在苟且偷安着。
第21篇:《长恨歌》读后感
一、开场:误入凡间一精灵
碧波荡漾的渌水,环抱着飞檐斗拱,文彩辉煌的沉香亭,沉醉的太白大笔一挥,梨园女伶的歌声便穿云裂石,美艳的宫娥翩翩起舞,吴带当风。这是独属大唐的盛世之音,天宝时代的繁华魅影。
镜头微转,水汽氤氲中,“出浴太真冰作影”,误入凡间一精灵。那匆匆的一瞥,便盲了他今生的每一眼。
二、发展:无法承受的爱情之重
过去的他,也许真的是孤独吧!纵然贵居万人之上,坐拥佳丽三千,可愈听得尘世喧嚣,愈觉那些温暖与己无关,沾染着别人的热闹,只更衬得自己形单影只。直到她——那个精灵一样的女子,她让他觉得,自己的?不再沧桑漂泊。于是,他忘记一切、不顾一切地爱她。爱是有理由辜负全世界的——只是,多么可笑,唯独拥有一切的他,没有这样的资格!可他还是顺遂了自己的心,让爱情的光环无比灿烂,灿烂到光环之外那些攀龙附凤的猢狲们已悄然地贪婪地爬向了名利场的顶端。葬礼的号角夹杂在夜夜笙歌中,是否有人听到?
也许多年后他会明了:当年愚笨如他们,从不懂得将幸福吝啬些支配,凭着任性肆意挥霍,直到两手空空,物是人非。
三、高潮:一场盛大的逃离
所有的浪漫终于在叛军的铁蹄声中被无情地撕碎,他们终于为这一场华丽而奢靡的爱情付出了代价。由远及近的渔阳鼙鼓,轻易地践踏着一个王朝的光荣与骄傲。从此,霓裳如何映羽衣,南国荔枝无佳人。红颜,何其自然地成了“祸水”!面对不发的六军,面对他的愁容,她轻扯嘴角,要多冷血才会忍心让早已青丝变白发的他更添愁霜呢?纤纤素手执起那束残忍的白绫,也许,在身体凋零前,?就已一寸一寸被凌迟。
那一次是七夕吧,他说,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纵是那天,他也没有如此不安过。
四、没有结局的结局
后来的后来,他不记得了。似乎,那日后,全世界都已剧终。
哪里有什么海外仙山呢,不过是他心甘情愿地蜷缩在回忆里编造的一个又一个传说罢了,他不依不饶地紧紧抓住那些只会让他难过的往事,一遍又一遍地敷衍自己罢了。
他说,她是值得他用一生去观望的烟花。他说,余生,用来忘记她。
他一定不会知道,千年后会有一首歌告诉他,烟花易冷,会有一首歌告诉他,雨纷纷时,旧故里,只有草木深。
他只知道,没有她,爱不像爱!
后记
我不想把《长恨歌》丝丝入扣地分析成一首政治讽喻诗。在我看来,《长恨歌》更像是一部爱情史诗电影,诗人便是那技艺不凡的导演,在他的执导下,只有爱,是永远不会被遗忘的。
第22篇:《长恨歌》读后感
最近读了王安忆的小说《长恨歌》,一来作品是当代文学史上的大家写的,读来觉得信服,二来是被其名字和故事梗概所吸引,可谓是慕名而读。小说分为三部分,写的是新旧中国交替时期,一个上海弄堂里一名普通而颇有姿色的女性的命运沉浮史。整个小说读来像是一篇篇散文诗,实在佩服作家的才情,可以把中国的汉字组合成如此优美的词句,那些原以为极难表达的场景和细腻情感,在作者的笔下都极其生动传神,且不说故事情节如何,就作品的艺术美感就足以让读者爱不释手,我想实在可以作为写作范本。经典之所以成为经典,关键在于其无论在哪个时代,都能让读者产生共鸣,并由此形成多重解读。女性的命运主题在中国几千年的文学发展史中并不罕见。
古代女性是男性的附庸,她们的命运和心灵世界几乎不被男权社会所尊重和理解,稍微重视一点的有红颜祸水一说,也是臆断而偏执的。这与女性本身重视感情也有关系,这部书的女主人公王琦瑶的悲惨命运就是由与几个男人的感情纠葛而酿成的。一个上海弄堂名不见经传的普通女孩,因偶然的机缘结识程先生,并由其推荐参选上海小姐,成为“三小姐”,因而得以与有妇之夫的高官李主任相爱,结局可想而知。后来又与一个大家族的少爷发生恋情,并怀孕,只能说这个男人太懦弱,或是王琦瑶太脆弱。
时隔二十几年,女儿已长大成人,王琦瑶也因沧桑而变得更有内涵,也就是“旧”的味道,最后死于自认为是朋友的年轻人手里。王琦瑶的结局场面是不堪的,从浅层的意义上讲,是她爱错了人,从宏观上来看,王琦瑶的命运是众多弄堂里女性命运的写照,她一直都在努力,这也从侧面反映了个人在时代中的渺小和悲哀。悲剧的美总让人震撼,往往比喜剧来的更深刻和动人,它在给我们呈现一种或历史变迁或人海沧桑的图画时,留下的更多是思考,因为感动。王安忆本人说希望新一轮的阅读,能归回她的初衷。我想实现初衷与否并不重要,文本一旦传播就不再属于作者,而是在作者与读者的心灵碰撞中产生出无穷意义的可能性,这是作品得以不断增值的重要原因。
经典是用来重读的,所以我认为好的书都该重读,常读常新,这也是文学的最大魅力所在吧。
第23篇:《长恨歌》读后感
我似乎总是在写一些总结性的东西,例如:电影观后感、书籍读后感、事件评论等等。难道我是一个喜欢说三道四的人?呵呵,笑谈耳。
《长恨歌》,这本书读了将近一个月,但是从朋友处借来已有半年之久。迟迟没有读起来,是因为这小说开头过于怪异,似是白描的手法只讲上海的琐碎,没有丁点儿故事情节,直到有时间耐着性子读下去才发觉它的与众不同、别具一格。
整个小说开始的几个小章节里,作者用尽绣花针般的笔法把上海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琐碎来了个淋漓尽致的展示。这展示还不是一般的展示,是用了电子显微镜来看的展示。如果把上海比喻成一个女人,作者以这女人身上的一个毛孔为基本出发点,向读者做一种让人感觉深入骨髓后再无法深入的介绍。王安忆只是白描,光这白描就已经让人觉得势不可挡,喘不过气。
渐渐的故事才在旧上海农堂里的诸多琐碎中蔓延开来。
《长》觉得是个悲剧,电影版的没看过,不知道是不是悲剧的调调。上海的农堂里似乎就不了大快人心的爱情,凄迷哀怨的味道挥之不散。《花样年华》就是例证。
《长》写的是爱情还是一个女人?似乎两者本是不可分离的,写爱情离不开女人,写女人不写爱情也塑造不起来一个完整的女人。王琦瑶的悲剧是由于过于依赖的爱情造成的。虽然她看起来总是特别的独立,可这独立总是伴随着一个又一个可依靠的爱情既男人的消失而诞生的。生活中的人也都是如此,伴随一波又一波人的离开,自己的生活内容一茬接一茬的改变。
王琦瑶凭借选美一举成名,而往后的生命轨迹也就由此确定,可以说,选美是个转折点,没有这个转折点,以后的事情都不会发生。这是一连串因果反应链的第一节,也是决定性的一节。这样的转折点,在每一个人的一生当中都存在。也许某一个选择就决定了将来要走怎样的路,遇到怎样的人,发生怎样的事。其实,之后的遇见都事偶然,无论对方是谁,彼此发生怎样的纠缠都只是在转折点之后,走上另一条路之后必然发生的事情当中的一个偶然。彼此都是偶然,他是你的偶然,你也是她的偶然。偶然碰在一起,都与之前某一个决定性的选择有关。
虽然王安忆不是要讲偶然,但这偶然也是生活中的道理。
当王琦瑶明白很多生活的道理之时已是春光不再之时。然而有些非比寻常经历的人都具有一些常人不及的智慧,她就是凭这智慧在已经不再青春的年纪里青春了一两把。只是后来的青春似乎更深沉、更沉重。
红颜薄命,虽然王琦瑶死时已经红颜不再,说薄命也有牵强,但只因她死的太突然,太觉有普遍性所以还是要用了这个词来形容。
有谁知道当时有多少个王琦瑶,又有多少个人如王琦瑶一样死去呢。
王琦瑶就是一颗投入湖心的石子,开始的时候,人们为那旖旎的涟漪欢呼呐喊,待到风平波息时,所有人转身离去,她则石落水底。
王安回忆讲的是故事,能从故事里看到什么,只有看了才知道。
第24篇:《长恨歌》读后感
《长恨歌》中,王琦瑶离开了爱丽丝公寓,从人人皆知的爱的禁锢中走了出来,回到民间,变成和普通人一样的散兵游勇。
绫罗蕾丝编织起来的绮梦是有形的桎梏,在广阔天地中,念念不忘于心的是无形的约束。王琦瑶已经竭尽全力了,简单寒素的生活,仅仅维持生活的护士工作,不过分张望,不对谁留心。
她并没有等待或者期盼一个正常的归宿,因为,只有经历过的人才知道,有些事情终于还是不同。就像墙上的水渍,拿颜料一层一层的堆砌上去,堆砌的再多,那一块终还是看得出。那是日积月累的深层的印记,只能从深层消除。
王琦瑶遇到康明逊并与之恋爱,是自然而然的发生。命运之前下的饵,终于再次垂钓起一连串的事故,或者说,这就是宿命。是和前尘往事遥远的打了一个招呼,再一次做了爱丽丝。以前或许是懵懂,这次却是清晰的命运的轨迹。
爱丽丝是不计较将来的,快乐只当时,爱丽丝是不顾及后果的,活得下去自然就熬得下去。其中的乐趣不必对人说,就像其中的苦楚无法对人诉。在王琦瑶怀孕,康明逊退缩后,甚至于她的做法也是无比的自我和任性——她想到的最好的方法竟然是找到另一个男人萨沙来顶缸,但是顶缸的目的,也无非是带她去打胎而已。男人男人男人,男人是她所有的的起因和终止,但是这次,花了身段,费了金钱,所获无几。
当王琦瑶终于和一直倾慕她的老友程先生重逢,读者几乎暗暗松下一口气,觉得爱丽丝终于有机会落入凡尘,开始平庸的婚姻生活的时候,她偏偏又不愿意了——她以前下的那些功夫,学的那些技巧,看上去是为了男人,其实还是都为了自己。
她没有选择和生活和解。因为和解后的生活自然另有一番艰难困苦。比如好友蒋丽莉,舍下心里汹涌澎拜的诗情画意,跟了无产阶级的张先生,虽然一样的兴冲冲的,但那是一种因为被生活辜负,不得不还以颜色的凄厉。三个儿子,她都不亲近,宁愿一次又一次找到程先生,继续的赌气和愤恨——何必呢?好像衣服上的窟窿,不是用一双新手套就可以糊弄过去。
也不是因为王琦瑶是经历了绮梦的爱丽丝,所以固执。普通人自有普通人的活法和坚持,比如老友程先生。蒋丽莉是资本家小姐的时候,他喜欢初露风采的王琦瑶,蒋丽莉是又红又专的无产阶级干将时,他喜欢落魄无依的王琦瑶。他每次都选择和这个城市最热烈的步调擦肩而过,但他毫不在乎。他也没有变过。
他的那个暗黑的小小摄影棚是他的堡垒,将他和外面热火朝天的世界隔开,时间在堡垒里面静止的流逝,他也想为自己做主,他也是不和解的爱丽丝。也许是因为这一点点和外界的疏离和钝感,不管是王琦瑶寒素的平安里,还是程先生黑洞洞的阁楼上,他们有意无意的选择了做自己的主人。因为,每个人最终面对的还是自己的心。
需要和解的从来不是外面的生活,而是内在的自己。他们都没有赢,和时间的赛跑谁都赢不了;但是他们都没有输,他们一早看清了生活的陷阱和骗局,岿然不动的在自己的世界里,风雨不动的前行。
王琦瑶生下了孩子,那是她对平凡生活的致敬和依恋;程先生纵身一跃,那是他对这浑浊尘世的最后的宣言。
永远都是爱丽丝,因为,我们都还是自己最初的未经风霜一腔孤勇的样子。
第25篇:《长恨歌》读后感
人生那么长,明明和那么多人在心里走过了一生一世,这辈子还到不了头。
——题记
王琦瑶实实在在当得起“长恨”二字。
王琦瑶的不幸不是惊天泣地的不幸,不能放心活,不能用心死。
王琦瑶的美不是轰轰烈烈的美,没有让人活得彻彻底底的痛快,风光之下是底气不足的遮掩和逃避。
王琦瑶的一生算不上最最不幸的人生,却是最最不幸的女人的一生。死于女人最畏惧的死法——时间。一刀刀割在脸上,割在心里,割在别人眼里,割在自己命里。
邬桥一节有句话说得好,这小小的邬桥是大世界的边角料,却含着一种大而深的真理:人生争到最后是什么都留不住的。可是人生真得了这个真理,人生便到头了,还有什么可望的?讲到底,王琦瑶是栽在了她的聪明上。她太早的洞察了这些个道理,却又因涉世不深而不是的驻足。她步步通晓又步步迟疑,最后落得哪一条路都走的不痛快。够懂事又不够开怀,够勇敢又不够敏锐。
何事可谓恨?无非招不成招,退无可退。
人生有不甘,却愈挣扎愈落魄。
她的一生那么长,面对过那么多选择。李主任的荣宠,程先生的执着,康明逊的理解,萨沙的坦荡,老克腊的痴迷。她挣扎过,放纵过,才恍然发现,人生无一处非绝地,逃了这处还有那处,纵是留在此处也不过是落个愈陷愈深。《长恨歌》看似悲天悯人,实则冷酷到漠然。原来不是小时候抢了他一个馒头长大后就会纠缠不清;原来不是上学时亲密无间的传过纸条长大后就换的来至死不渝;原来不是花费在人生中笔墨最重的那个人离开后也会回来;原来不是所有未来及说明的缘由与真相都有公诸于众的机会。
这是人生,没有旁白。
电影里强大的缘分终究在现实里摇摇欲坠。
乍一看《长恨歌》里有好多断开的线索,邬桥暗生情愫的小二后来可曾寻过王琦瑶?片场激进的导演最后身往何方?康明逊后来可曾还为王琦瑶费过心力?萨沙可曾怜悯这个女人想过回来?老克腊后来是否后悔离开?全然不知的隐笔不仅让我们充满期盼,期盼在王琦瑶受苦受难的时候出现一个盖世英雄来救她,就连她自己也因为这么多的不知而慢慢的演化成日后的希望吧。在屡屡思索屡屡期盼不得果时猛然惊顿,知道又如何呢?细细想去,每一位的出现,燃眉之急后也是细水长流的无望啊!更何况,如王琦瑶对程先生说的那般:这一切都回不去了啊。王琦瑶聪明却糊涂,唯一清明的感情便是对程先生。那般冷静到绝情,绝情到坦荡。女人往往对那个一往情深的看的清明,却始终是糟蹋了这份情,也糟蹋了自己。而和康明逊比来呢,明知他是步步为营的,却为那一丁半点的真情不肯舍弃。明知他是自保为上的,却是心甘情愿的陪他只看当下。
不要未来的,不是不在乎,就是太在乎。碰上哪一个,都是痛。
哪怕这一切都可倒回最初,她不当选上海小姐,她不去程先生处拍小照,她不去参观片场,这一场长恨可否幸免?不,蒋丽丽和吴佩珍就是她的命。无处不在的命,如兜头而下的大网罩住她的一生,而后凌迟。刀刀不致死,刀刀向死逼。
人生当歌以示长恨,犹如筛孔层层放大的筛子,从上一层落下,纵是又下一层暂时接住,到底不如当初的高高在上。若是本本分分的苟且活着,或许还能慢慢煎熬,可这脆弱的安稳却经不起一丝的挣扎。
《长恨歌》可谓长恨,因为世上不止一个王琦瑶。
《长恨歌》可谓长恨,因为不止一个三年五载。
那就恨吧,长恨一次,为余此生。恨尽了,便坦然吧。无处不绝地,又何必短恨不断,余恨成蹉跎。
第26篇:《长恨歌》读后感
说实话,读完了这本书后心里挺失落的。前几日在准备考试,却硬是挤出时间读完了。有时候想,自己有的地方和王琦瑶竟有几分相似,当然,王琦瑶的美是无法比拟的。她的美,是艳丽的,也是素净的。而她的一生,对于身边的人来说,本身就是一部老电影,那种旧上海时期带着绮丽色彩的旧电影,每一个黑白的截图都是怀旧的味道。
旧上海日日笙歌的百乐门,夜夜的狂欢会,繁复而昂贵的旗袍,“叮叮”作响的老电车,还有数不清的鲜花珠宝它们堆砌了一个物质的旧上海,还有,一个女人的一生。最难忘的是她与程先生之间的纠结。王琦瑶一生遇到的那些男人,都是好男人,他们在这个女人的一生中演绎着爱情的对白。而唯独程先生,他是男主角。虽然在这部电影的一半他的生命就嘎然而止,可最让人无法释怀的,也只有他了。他的温柔,他的怯懦,他的无奈,他的小小的欢喜,都让我感动。
说到底,他的情感却是最干净的,不带一点杂质的。他对王琦瑶的爱,是激烈的,也是缓慢的,有时像个天真的孩子,得到一个糖便欢喜的不得的样子,而有时候,却淡泊的如垂暮的老头儿,看透世间百态般的黯然。程先生的一生从遇到王琦瑶开始就偏离了原来的轨道,他爱这个女人,无欲无求的付出,却迟钝的不知,身后还有另外一个女人以同样的情感来对他,只是,他们的方式却不同。
对她,他是叹息的,愧疚的,更是无奈的,因她对他的这份爱,而使得他对王琦瑶的爱变得坎坷了。……四十年有多么的漫长,可以让王琦瑶从一个纯真的少女变成一个孩子的母亲,可以让程先生独自白了头发。再次的相遇是尴尬的,也是自然的,就像当初的分别一样,仿佛命中注定了,她会在这个时间,这个地方,与他相遇。
她转身,他抬头,一切就那么自然。她的美依旧,更添了妩媚的味道,她还是唤他“程先生”,一字一句说不清哀婉韵味,他亦感慨不语。最终程先生以自杀的方式离开了王琦瑶的生活,这个结局出乎我的意料之外,似乎又在情理之中。他就这样仓皇的离开了她的生活。他是铁了心要让她记一辈子的,只是,他不知,在王琦瑶的一生中,却有无数个“程先生|”。一个美丽的女人,她的一生倘若都如王琦瑶一般,不知是悲是喜?多少繁华艳丽的生活在弹指一挥间定格成旧照片,它们在某个角落慢慢变黄,不再被人记起……
第27篇:《长恨歌》读后感
听一曲长恨之歌,弦音挫挫;看一段前尘旧事,意韵娓娓。
在这幕台上,我想看看那带着一股肌肤之余的性感的上海弄堂;我想听听那些鄙俗又有些影影绰绰云遮雾罩的流言;我还想见见那在嘈杂混淆中盛开的如花蕊般纯洁娇嫩的闺阁。上海女儿盛载的满堂心事最让人撩拨,上海上空俯瞰整所城市的自由鸽群最让人动容与嫉羡,它凌空而起,将城市的屋顶踩在脚下,又在废墟的瓦砾堆上盘旋,颇有劫后余生的味道。而我最想看的,莫过于王琦瑶前朝的繁梦三千,后世的璧陨黄泉。
王琦瑶是典型的上海女儿,一次机缘巧合被选为“沪上淑媛”。她的艳和风情都是轻描淡写的,不足以称后,但她的美却是家常的,是体现民意的美,故而她正合了三小姐这称呼。再后来,她成了“金丝雀”,成了爱丽丝公寓的女主人,她在旧上海的这座废墟里夜夜笙歌,却不自知,袅袅娜娜的身姿微泛着摇摇欲坠的浮沉后事。
对于王琦瑶的悲剧结局,字里行间有着许多妙心的暗示。
第一次去片场的时候,王琦瑶留意到一幕场景剧“这就像是旧景重现,却想不起是何时何地的旧事。王琦瑶再把目光移到灯下的女人,她陡地明白这女人扮的是一个死去的人,不知是自杀还是他杀。奇怪的是这情景并非明惨可怖,反而是起腻的熟。”而这一幕场景剧与王琦瑶死前的境况如出一辙,也可以说,剧中那个死去的女人,正是四十年后的王琦瑶。
再者,王对于自己的未来也不能说全不自知。在竞选上海小姐成功后,王琦瑶竟然在舞台上哭了起来,为不可知的命运--“那天一身红,今天一身白,这预兆着什么?也许穿上婚服就是一场空,婚服就是丧服!”在梦的将醒未醒时分,属于她的繁华正悄然陨殁。
在得知王琦瑶要竞选上海小姐的时候,片场的导演也曾经想说服她让她退出复赛,可惜那时的王琦瑶并没有把他的话放在心上-----“他看着王琦瑶走远,头也不回,她越是坚定,他越觉得她前途茫茫。”
片场的导演一语中的,“上海小姐”这项桂冠其实是一片浮云,看上去夺人眼目,可是转瞬即逝,它其实是过眼的烟云,留不住的风景,竹篮打水的一场空。王琦瑶在小说的开始便被推置于到众星捧月的地位,而这里便已是她人生的巅峰。月满则亏,水满则溢,她也从这里开始走往人生的下坡路,她的巅峰是她香消陨殁的最成功的铺垫。在接下来的四十年里,她成了别人眼中的交际花,被贴上情妇的标签,尝了一段露水姻缘;情缘流转于各色的男子当中,从未结过婚却早已为人妻为人母;暮年的她遭受女儿的叛逆,最终因一盒遗金被杀害。属于王琦瑶的时代仅仅留在她十八岁的那一年,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但尽管如此,她生命的底色终是灰暗的,可怜又可悲。繁梦三千,终不过璧落黄泉。
为什么叫这本书的名字会叫长恨歌?我是把恨理解为遗憾的。书中每一个人物的人生都有不完满的遗憾,无论是蒋雯丽程先生还是王琦瑶,他们有着相似的悲惨结局,而全书也笼罩着淡淡的忧伤气息。
王琦瑶的人生正是一首袅袅的长恨歌,黄粱一梦不过一世浮华,繁梦三千终归璧陨黄泉。浅浅流年洗净了王琦瑶一世的铅华,阴丹士林蓝旗袍抖落的不仅是似锦的繁华,还有她四十年的落寞与惆怅。
第28篇:《长恨歌》读后感
印象很清楚,开始读长恨歌时,是个冬天的雨天。读完的那天,却是晴天了。模糊了的人物,仿佛陈年的水墨画,轮廓不清楚了,神态却分明清晰。如果让我来勾勒王琦瑶的形象,可能一张侧脸的轮廓吧。高高的鼻子,朦胧而微张的眼睛,微微抿起的嘴唇,很上海的发髻。
我们都是王琦瑶。看完了开篇的群雕象,想象在弄堂里长大的王琦瑶们,我不禁这样感叹。一样的生活环境,一样的成长背景,我们的血液里注定流淌着属于这个城市共同的回忆。
分析一篇小说,很多人说要结合背景,深度挖掘背后的涵义。老师说,应该抓住那些让自己心动的瞬间。阅读小说,本来就是一种体悟式的体验。我很同意后者的观点。很多分析《长恨歌》的文章着笔于那个时代的命运和个人命运的穿插、纠结,也有不在少数的文章试图从逻辑的角度给整个故事的发展一个合理的解释。我都不以为然。首先,这个故事本来就是来于生活高于生活的虚构,如果缺乏了艺术的手法,仅仅是镜像发射般地把生活地本貌呈现在读者的面前,我想可能就会少了很多灵气。因为它藏了一些,露了一些,编了一些,描了一些,这部小说才能酿出味道来。
理论部分到此为止。就个人感受来说,这部小说对我启发最大的是两种感情。透彻而强权,或者,若隐若现而温婉。程先生爱开始得那么不设防备,我甚至在想,当程先生第一次从镜头里锁定那双眸子的时候,是不是,感情就此开始。我相信,捕捉程先生的远远不只王琦瑶本人,更多地是,她身上留下的关于这个城市的不可磨灭的印记。人都是喜欢回忆的动物。回忆和自己有关的一切。特别是看了电影《长恨歌》以后,我更加确定这个想法。梁家辉饰演的程先生,瘦弱而儒雅,仿佛随时会走入老上海这幅画,成为一个典型的背景。而王琦瑶年轻,清新而美好,却不失上海的古典和弄堂里那种积年累月的精细琐碎。这些特质在王身上完美地结合,不让人沉醉其中也很难。比较理性一点解释,这段感情证明了人是会爱上和自己相似地同类地动物。
而对于李将军,似乎他的感情没有那么简单。复杂的军界背景,复杂的社交圈,复杂的爱情关系。然而似乎又显得简单。从最开始见面,到最后生活在一起,只是一眨眼的功夫,没有任何分辩的余地。这就是军人的一贯作风吧。我看到这里一直在怀疑,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呢?这让我想到杰克伦敦的一篇小说中,因为迷路而濒死的人和受伤的狼之间的故事。在同样恶劣的环境下,这两种生物竟然会选择惺惺相惜。相同的,我相信李将军在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应该能够远见到性命朝不保夕,在他强大的外表下面,承担的,是民族和国家的命运。然而就在这种情况下,他遇到了她,一朵小茉莉,初来乍到,却注定浮萍命运。一样的随波逐流,一样的面对命运的不可操控性,他对她是疼爱而怜惜的,亦或是,疼爱怜惜彼此共同的命运?我想,这可能再次证明了,人总是会爱上和自己相似的同类。
当然除了感情的主线外,给我印象更深刻的是上海的怀旧气息。合上书,可能我不会很清楚地记得,程先生第一次看到王琦瑶时的神态,不会记得李将军遇见王琦瑶的地方,但这些都不重要,隐去了细节,仿佛水洗过的漂染衣服,朴拙而自然。仿佛洗去了脂粉气的女子。写此文时离我第一次看可能已经隔了几个月,但是上海的气息还是如小茉莉花的幽香,令人唇齿生津。石库门是上海文学的标致性建筑,似乎不提到它上海味儿就是出不来。然而,如果为了营造这种气氛而把场景都设在石库门里发生,则不免矫情。王安忆不然。王琦瑶生在弄堂,死在弄堂,她的性格和命运很大程度上离不开弄堂文化的熏陶。雨天细细密密的雨脚,密密麻麻的晾衣杆,精确地量油壶,在这里成长起来地人,怎么可能没有细密地性格。而弄堂狭窄而潮湿地环境,是最适合流言滋生的环境。流言随着油烟味、菜香、吵骂声、洗衣声,渗透在这个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地地方。然而,这些看似琐碎的点滴,却是关于这个城市回忆的主体。是的,琐碎得让北方人皱眉,琐碎得遭来各种谩骂和误解,琐碎得连时钟都要拨快一个小时,琐碎得忽略这顿饮茶应该谁请却心里比谁都清楚。上海是这样得吗?某种程度上。可是,我觉得又不全象。或者,这部小说所满足得,是我们关于上海得遥想。
第29篇:《长恨歌》读后感
人生如戏,魂牵梦萦。
就像劫后余生,几番阅读,却已入了戏,结尾一句“死于他杀”,让我觉得恍然,原来我已体味了一个女人四十年的一生。长恨歌,并不荡气回肠,却会令人流恋不绝,这是一个女人四十年的长恨,恨一生爱而不得,一段段“畸形”的恋爱,都是掏心掏肺的付出,却终是独自落寞。
有人说王安忆塑造的女主人公矫情、做作,整个故事只不过是几段荒谬又玛丽苏的爱情故事加大段的景物描写堆砌而已,但我觉得这样评价的人未免有些轻浮,甚至也可以说没看懂吧。王安忆作为一个海派作家,她的文字就是上海的精细,她写的鸽子、弄堂、光与影都是精雕细琢的,她每一个重要情节之前的铺陈并不是没有道理的,正因了周遭的变化才有故事接下来的发展,时空结合,当她温润雕琢的笔触流淌过,原来已是几年过去了,读她的情节总会让我有恍惚之感,原来蹉跎一瞬,已是岁月沧桑。
我一开始是不喜欢王琦瑶的,这种漂亮又聪明并且自知的人往往带着一种自作聪明的气质,但是这样的女人又是特别的,她不张扬似张永红;却有一份率性,她不矫情似蒋丽莉,却有诗人的气质;她不单纯直接似薇薇,却时有可爱。大概就是她心思太多吧,所以她并不快乐,她这一生看似平平淡淡,却是承载了痛的;她这一生虽有间歇不断的朋友,却总是品味孤独,时间在墙上的日影月移,朋友的曲终人散,都只有自己体味,到头来平安里39号还不是只住一个王琦瑶。当卡麦拉的一声响,她的一生就开始了,这就是人生如戏,当她人生最后回光返照的时候还是片场,所以她的一生自片场起就错了,可上海老弄堂里的女人没有哪一个不是过着将错就错的人生。
王琦瑶的爱情每一段都不得善终。小门小户出来的女子妄想太多,所以才有了她那第一段爱情,与一个富贵军阀相爱了,这就是我前期讨厌王琦瑶的原因,我觉得她对李主任更多的是依赖,也带了点虚荣的,而李主任对于她,则是爱怜,爱怜她也是爱怜当初那个初入社会摸爬滚打的自己,他们有点“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意思。因为李主任的身份关系,王琦瑶是不见天日的,所以在这段爱情里她做的最多的就是等待,她的这段爱情除了等待就只剩下巷弄里的流言。
后来,一个人生活的王琦瑶就有点迷人了,因为独立与成熟,这是比美丽可爱更值得、更耐欣赏的。她靠给人推针维持生计,虽然生活在简陋的平安里,但是她还是能保持生活的精细,也因此结交了严师母、康明逊和萨沙,就有了第二段感情,与康明逊相爱并有了孩子。又是同样的原因——身份关系,作为大家庭独子的康明逊是不能娶她的,但她还是义无反顾,怀了孕,甚至选择牺牲萨沙,牺牲自己的身体,她软弱又勇敢,女人总是矛盾的。
最后一段就是与老克腊了,相差二十多岁的黄昏恋,很多人觉得荒谬,但荒谬之余是苦涩的,就像我们学校有个学长发表的一篇小说《吴蓝花》的结局一样,年老的吴蓝花对着别人的新郎说“娶了我吧”,荒诞又心酸。王琦瑶一直是渴望爱的,老克腊激起了她最后一点的青春激情,可是老克腊和康明逊一样,没有足够的勇气,他们谁都没法给王琦瑶一个承诺,这就是男人和女人的不同。
程先生,可以算王琦瑶爱情里的炮灰了,他给王琦瑶一生的走向开了个头,却始终没法参与到她的生活,王琦瑶是有点利用他的,当初为了激怒蒋丽莉和他在一起约会吃饭,后来也是因为长日的无聊和他一起约会吃饭,他们做着类似情人的事情却不是情人。我觉得王琦瑶一生所遇到的男人没有一个比程先生更爱他,这就是备胎的痛苦。
王琦瑶最后死于社会的渣滓——长脚之手,叫人唏嘘,饶是风情万种,不过惨淡收场。作者暗示了王琦瑶的死最终不过是个无头案,上海这地方,有太多的无头案了,像这样的独身的女人,更没人会在意,她死了,只不过是上海的巷弄里又多了一个流言而已。
第30篇:《长恨歌》读后感
《长恨歌》讲述了一个女人四十年的情与爱,被一枝细腻而绚烂的笔写得哀婉动人,其中交织着上海这所大都市从四十年代到九十年代沧海桑田的变迁。生活在上海弄堂里的女人沉垒了无数理想、幻灭、躁动和怨望,她们对情与爱的追求,她们的成败,在我们眼前依次展开。王安忆看似平淡却幽默冷峻的笔调,在对细小琐碎的生活细节的津津乐道中,展现时代变迁中的人和城市,被誉为“现代上海史诗”。
王琦瑶是个兼具美貌与聪明的女孩。在参见舞会的时候,尽管很少见识这样的场面,但是她并没有露怯,也没有表现出任何的失礼之处。在被评为“上海小姐”的季后时,她从容镇定,表现出谦逊和自持。她也有一定的眼力,情商也不弱。周丽莉在王琦瑶眼里就是一张白纸。甚至在借住周家时,展现了一定的治家才能。在女性擅长的穿衣打扮上面,王琦瑶具有不俗的品味。总之,王琦瑶确实比一般女孩子优秀,碰巧她自己也明白这一点。
阅读过程中,王琦瑶让我想起一个人,就是张爱玲笔下的顾曼贞。其实王琦瑶比顾曼贞的状况好很多。王琦瑶家境不算贫寒,家里还雇着娘姨,父母对她也是挑不出刺来。顾曼贞家境贫寒,有个做小姐的姐姐,姐姐夫妇对她虎视眈眈。顾曼贞对富少是动了真情,王琦瑶对李主任却不是爱情。在李主任死后的时间里,王琦瑶心坎上放着的,是那一箱金条,而不是具有象征意味的戒指。顾曼贞让人怜惜,有情人难成眷属是一种悲剧。王琦瑶让人可惜,美好的事物落入泥淖之中,是另外一种悲剧。
那种痛到骨髓,悲到心坎不是王琦瑶,她是自己的愿,自己的无可奈何让悲伤慢慢袭来,慢慢袭来的悲却也不是能够转瞬即逝的,是一种哭笑不得的无奈,上海小姐们都在按照自己的欢喜,自己的情不自禁却也是自己的无可奈何走下去,最后转头已是白发的那日,上海小姐却仍是上海小姐。那种女人特有的虚荣心,上海小姐特有孤傲和自卑让她们永远无法走出那道光环和魔障。王琦瑶四十年卑微的固守着自己那份骄傲,那三小姐独有的骄傲,孑然一身的骄傲。爱情对她是奢侈品,但骄傲是她生存的支撑。二十岁的她却与四十岁的男子,四十岁的她却又与二十岁的男子,时间再她身上仿佛也不是时间了。她得到了同情,羡慕,怜悯,她抓不住的是爱情,程先生就像今时今日的小贝,孺子牛般低头拉磨,奈何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上海小姐们,那些王琦瑶们,爱情也随黄鹤去了。
王琦瑶大可以和爱她的程先生结婚,生儿育女,享受尘世的幸福。但是她不甘心,尤其是经历了“上海小姐”的选美活动,并且获得了一定的肯定。一只想要飞翔的凤凰不会眷恋一株小树。
王琦瑶有些小聪明,足以让她在一众女孩中卓尔不群。周围的赞扬未免让她有些自视甚高。是的,她觉得自己不应该属于目前的阶级。她应该属于上流社会,只有李主任这样的男人才能配得上她。
在当下,王琦瑶的做法似乎是一种上进心的表现。不安于自己所在的阶级有什么不对吗?不想当将军的兵不是好兵。但这两者有本质不同。王琦瑶和李主任在一起是“攀”,她自己毫无根基,她实际上是依附于李主任。就如今天的某女星。她声称不需要嫁入豪门,因为她自己就是豪门。这两者有本质的区别。“嫁入豪门”,是靠依附进入上流社会,“自己是豪门”,她就是主人翁而非从属地位。
几乎每个女孩都有过超越阶级的美梦。灰姑娘的故事永远都有市场。王琦瑶在张永红身上看到了年轻时候的自己。但是,和张永红相比,更加愚拙,更加平庸的薇薇却更幸福。
《长恨歌》中的男人,如李主任,康明逊,萨沙,都有些自私和软弱。但是王安忆用文字给予他们宽容和理解。王琦瑶说她一辈子都靠自己。其实不然,李主任留下的那一箱金条给了她真正的安全感。在任何一种关系中,也许平等才是最重要的。即使是美貌的女子,也不要做攀缘的凌霄花,还是做一株木棉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