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读后感的作文600字 篇1
读《成长的翅膀》这本书中就讲到了我们小学生的文明礼仪,共有二十四讲,它们分别是自觉守交通规则、文明行人、尊重同学、宽容待事、换位思考等。在这些当中,感觉我有很多没有做到,尤其在尊重同学我更没有做好。
有一次,我的同学借我的剪刀,她用完后就把剪刀放在我桌边,别一同学向我借时,我随手就把剪刀给别外一个同学,后来我发现剪刀不在,我就向我第一个借剪刀的同学要,
我那同学说:“我还给你了”,
我气呼呼的说:“我没有看到你还”,
那位同学含着眼泪的说:“可我真的还给你了”。
我说:“反正我不管,你赔我钱或赔我剪刀”。
后来我就告状到老师那儿,老师批评了她,现在想起来,读《成长的翅膀》后,我真是有些对不起那位同学。
我觉得同学交往要宽容与尊重,特别注意是,同学所说的话,不能冒冒失失下结论或斤斤计较,这样不对,应把自己的心放宽广些,无论同学做错了一件事,我们都应宽容对待,这样我们就少放错误,也不会使我那位同学受委屈。
我国礼仪文化源远流长,素有“礼仪之邦”的美称,古人云:“人无礼则不生,事无礼则不成,国无礼则不定。”我们是“礼仪之邦”接班人。
本书中英国哲学家约翰——洛克也曾说过:“礼仪是儿童与青年所应该特别小心地养成习惯的第一件大事。”所以礼仪和文明必须从小养起,不然长大后,一出口就是脏话,不去宽容看待生活每件事,不去尊重每个人,那就不像一个中国的人民,我们应养成好习惯。
愿礼仪伴我们这一生,走向未来,走向成功,拥有美好的人生。
读后感的作文600字 篇2
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时代广场上的蟋蟀》。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来自农村的蟋蟀,偶然间来到纽约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它被一个名叫玛利欧的小男孩捡了回去,并把它安定在它的家——火柴盒里,它遇到了一对知心朋友,老鼠塔克和享利猫。
成了它们的好朋友。后来,在朋友们的帮助下,它一跃成为了纽约著名的演奏家,但在这样的环境下,小蟋蟀却逐渐想念起自己的故乡——农村了,最后,还是在朋友们的帮助下,回到了令自己魂牵梦绕的农村乡下……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就是小蟋蟀柴斯特。小蟋蟀柴斯特就像是个初次进城的纯朴的乡下人,都市的一切对它而言充满了新鲜感,但也同样叫它无助与害怕。它就像个可爱,守本分的乡下小男孩,让人发自内心地去欣赏它。其中有一个场景,我很喜欢。那就是他去吃中国晚餐的时候。因为这里把柴斯特写得非常的可爱的聪明。很讨人喜欢。我喜欢的场景还有很多。比如说玛利欧哀求他妈妈把那些可爱的小东西留下的时候,塔克看玛利欧替他爸爸照顾报摊的时候……很多很多的。读到“第十二章”时,我仿佛也像史麦德利一样吓坏了,一只平凡的蟋蟀竟然能演奏出《基督精兵进行曲》。蟋蟀柴斯特那嘹亮而韵味无穷的鸣叫,另我回味无穷。我仿佛也听到了它的鸣叫。
读到“第十四章”,我又再一次的感觉到了它声音的奇妙:往来的行人和车辆全都静止了。公共汽车、轿车、走路的男男女女……全都停了下来。在乐曲持续的这几分钟里,时代广场静的就像傍晚的草原一样。这一小节,充分的体验出那声音的美。它另我陶醉!读到最后时,我又有些失落,它要离开马利欧,去回故乡了。
这个结局有些另人失落,它似乎不是那么的美好,又似乎是那么的完美。我爱这只叫柴斯特的蟋蟀,他给我们带来了欢乐,我也会记住它那嘹亮而韵味无穷的鸣叫!
读后感的作文600字 篇3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叫哈里的小男孩由于一场车祸离开了人间,当他再一次回过神来,他已经站在了天堂的大门前,排着队等待着进入天堂。他得到了标有天蓝色的彼岸的字条却不知道那是哪里。他感到自己还有一些事没有办完,他后悔在前几分钟对姐姐所说的气话,想要和姐姐道歉,想跟爸爸妈妈再说一次我爱你,还和同学们告别……他只好偷偷的溜出了天堂,随着阿瑟一起到人间完成他未完成的事。
当哈里来到电影院,他发现有许多幽灵都躲藏在阴暗的角落里。他们都是些舍不得离开这个世界的人。他们无法与人接触,人们不能看见他们、不能听见他们也不能触摸到他们。他们只能够在角落里默默的看着世界,感受人与人之间最真诚的爱意。哈里决定要去向自己的家人们以特殊的方式告别。
当他回到家,发现爸爸妈妈都十分想念他,家里的一切维持着他在世时的样子不曾改变。令他吃惊的还有一直和他是死对头的姐姐雅丹。她将他的照片贴在了墙上,边写作业边看着照片思念他的弟弟。哈里感到自己以前对于姐姐的不满全部变得可笑而幼稚,他专心用自己的意念控制笔在书上写下了对姐姐的道歉以及他对她和父母的爱。姐姐吃惊的看着这一切流下了眼泪,她连忙对弟弟道歉并求得他的原谅。当哈里精疲力竭只好放下笔的时候他感到自己一下一下轻松了许多,他以一个幽灵的拥抱与自己的姐姐告了别,然后飞去了天蓝色的彼岸。
“决不要在你怨恨的时候让太阳下山”这是这本书中最让我记忆深刻的一句话,也许我们只有到了知道自己即将离去的时候才会去珍惜一切,可那时候已经来不及了。我们应该珍惜在世界上的每一分每一秒的时间。在生的时候,要珍惜身边的每一个人,对他们微笑并表达自己对他们的爱意与感谢。珍惜他们与你在一起的每个片段,这样当我们某一天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才不会后悔。
读后感的作文600字 篇4
放眼无际的天幕,浮云将其渲染上悲伤的釉质,闪着光,是否是那只红色的风筝——“我们”的风筝。我想,“风筝”不再了。
——题记
“阿米尔少爷”这也许是哈桑叫过最多的名字,“少爷”在哈桑心中也许是永远无法抹去的。也许是阿米尔的那份懦弱,也许是少年幼稚的嫉妒,或许只是傻傻的哈桑单纯执着的拥护,这句“少爷”,如那磨人的岁月,再不复返。
“我们是否知道我们心中的风筝到底在什么地方,人生错过就不会再得到,也许我们会忏悔,会救赎,但这些似乎都已经晚了,每当天空放飞起风筝的那一刻,我们是不是应该问问自己,我们是否真的珍惜我们所拥有的一切。”这是作者胡塞尼在书中所说的。
多少人无所事事,不学无术,送走了大好青春?多少人贪得无厌,永不知足?有多少人总不知奉献,却肆意挥霍他人的付出?又有多少人等到失去了,才懂得珍惜?当哈桑离去,等待阿米尔的,是无法解开的心结,陷入悔恨的深渊,“暗无天日”。多么想救赎,身处物是人非的美国,心中的那个有着兔唇大鼻子的阿富汗少年,是那样魂牵梦绕。我想,阿米尔千万个夜梦中,定不缺那个在街巷中奋力奔跑的追风筝的人,那个愿跟在自己身后追逐终身的人,那个可爱的哈桑。
回头看看,你是否看见了那个愿追逐你终身的追风筝的人。不论有多少,但我相信,定有那生你养你,原为你付出一切的他们。当他们决定生下你的那一刻,也必定立下了愿追随你爱你奉献一切的伟大誓言。而我们是否珍惜着爱护着呢?我们嫌弃着,厌烦着,向外推,无奈的他们,容忍着。有一天突然发现,时光就是一条长河,而他们就像是溺水了的人们,再也上不了岸。有一天,都走了,不再回了,任由泪水泛滥成灾,一切都成了遗憾。
追风筝的少年失足长河之中,岸上的人追喊着,拉起手中的风筝线,而那也仅仅只是风筝线。浪花中闪动着一点红光,是风筝。
追风筝的人注定要追逐风筝,“为你,千千万万遍”(哈桑对阿米尔少爷的承诺)。
读后感的作文600字 篇5
偶然得到了这本《爱的教育》,因为成为了自身的书,所以也没急着去看,反而将它搁置一边任其生灰尘.直到一天翻开,我就觉得非要看完不可了.这本小说没有任何的豪情壮语,也没有任何虚伪的说教,却通过对生活的朴素的`描写,使人感受到一个最根本的东西,爱。
这本书是以安利柯,在一学年十个月里记载的日记,构成了这部作品的主要内容.吸引我,它拥有着并包含着同学之间的爱,姐弟之间的爱,子女与父母间的爱,师生之间的爱,对祖国的爱,生活中处处都有着爱,空气中漂浮,人心中埋藏,他似乎是一个不可缺少的东西,如影随形的,但有无形无影被人们所忽视,抛弃。很多人都无法感受到.爱之所以伟大,是因为它不仅仅对个人而言,更是以整个民族为荣的尊严与情绪.
古往今来,有多少爱的真情故事啊,也是从小开始,我们就沉浸在爱的海洋中,人生路上友爱,亲人的爱,师生的爱,还有爱情,哪一个不是以爱的基础来发展延续的呢看了之后,我懂得了很多,我知道要热爱生活、热爱劳动、热爱祖国、关心他人、同情弱小。看了之后,我对“爱”这个字有了更深的理解。
爱的教育是治疗心灵创伤的良药,是打开学生心扉的钥匙.《爱的教育》是艾得蒙多·德·亚米契斯对最高境界的理解。整部小说以一个小学生的眼光审视着身边的美与丑、善与恶,完全在用爱去感受生活中的点点滴滴。
我想,"爱是什么"不会有明确的答案,但我已经完成了对于爱的思考——爱是博大的,无穷的,伟大的力量.
《爱的教育》就好像一只动听的乐曲,一杯冲洗我心灵的清水
读后感的作文600字 篇6
勇敢的心——读《格兰特船长的儿女》有感 一只神秘的漂流瓶,三张写满不同语言的信,一群落难者的呼唤,一颗颗勇敢的心。看似没有任何关联的各种条件,在这里被串在了一起……
他叫格里那凡,一位机智的苏格兰爵士。海伦夫人,爵士的妻子,温柔慈祥。两人因撞见了那只漂流瓶而陷入“救助风波”。他们肩负着拯救航海家格兰特船长的重任。当我知道夫妇两人要去拯救船长时,我的我内心便充满了疑问,没有政府的支持,他们能行吗?船长现在是否活着呢?他们会遇到危险吗?……我带着疑问读了下去。
沉熟稳重的麦克那布斯少校、可爱的地理学家巴加内尔、坚毅刚强的格兰特小姐以及勇敢的小罗伯尔。每当这支勇敢者的队伍又多添一位成员时,我仿佛看见成功离他们又近了一步——多缜密的构思啊!我又不禁感叹道凡尔纳的思维之精细,环环相扣的故事情节。将我的心推上了这文字的风口浪尖,随它沉浮。
一次次的面临危险,却又一次次的化险为夷。我的心是一次次的楸起。在那洪水来临时的惊险逃生,在树上栖息时的饥饿生存,在火山边上逃避追捕,在草原上搏击红狼。我着实难以相信,这一位位的勇士,愿意搭上自己的性命,赌下自己的一生,去救的,生只是一个素未谋面的人。在我看来,这种像“无意间”的善举,又像英雄的许诺。倾尽全力,放手一搏。而去做这些事的勇士们,是需要多大的魄力、勇气才能做出这样潇洒的决定啊!我由衷地佩服他们,佩服他们那一颗颗金子般的心。
当我读到格兰特船长获救时,我心里,一块儿恍若千斤的重石总算落下了。这一路多少辛酸,多少泪滴,才换来今天这个结果。我本以为会有人会抱怨不易。可我在字里行间感受到的分明是一种浓烈的喜悦啊!如此单纯、深情。如此伟大的感情,有需要怎样伟大的心灵啊!
有一种勇敢,叫做格里那凡夫妇!有一种勇敢,叫巴加内尔!有一种勇敢叫格兰特船长的儿女!
有一种伟大的、勇敢的心,存活在《格兰特船长的儿女》中!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1
这两个星期我看了《小豆豆与我》,这本书日本作家黑柳朝写的,她写的书都非常好看。
这本书写的是黑柳朝与自己女儿小豆豆的一件件事情,她写的每件事都能让我感觉到她很爱自己的女儿,写的每一幕我都能想象的到。而且每件事的名称都很有趣,我印象最深的是《和动物说话的孩子们》这名字吸引了我,听这名字我就知道,这个事情肯定很有趣,果然不出我所料,里面写的是彻子跟小动物说话,很有趣天真活泼。
黑柳朝是个很爱孩子的母亲,她教育孩子的方式也很不一样,她很了解孩子,也很关爱孩子,所以彻子很喜欢黑柳朝,觉得黑柳朝是个好妈妈。黑柳朝对未来充满了希望,非常的乐观,《小豆豆与我》这本书就是她八十岁时写的,八十岁时,一般的老人都会是在家安享晚年,而她却在写作,可以看出她很热情。她的乐观值得我们去学习,而且黑柳朝有许多的优点,我们都可以去学习。可想而知,她的女儿肯定也非常优秀,她也在书中夸过自己的女儿。
她的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就像乐观,在生活中,有许多人都不会像她一样乐观,遇到事情就会伤心,不敢去面对。我也是一样, 有次考试我成绩考得很差,我就一直愁眉苦脸的,对下一次考试,很没信心,总觉得这次考差了,下次仍然会很差。如果是黑柳朝的话,她肯定会想到这是没考好,下次肯定会考得好的,不会对下次考试没有信心。我就应该向她学习,对生活一定要乐观。
《小豆豆与我》这本书很好看,里面的故事都非常有趣,值得大家去看!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2
哽咽已久的天空终于忍不住低低抽泣。树叶沙沙应和着,为凄凉的黑夜画上伤疤。此刻,万物死寂,怒风阵阵……
一个微弱的光,在黑暗中闪闪烁烁。只见他双眼含沙。黑色的墨菊开在笔尖。眼神随着笔尖的滑动而变化着,笔一顿,沉如深渊;笔一提,泪墨齐下;放下笔,已是泪眼模糊。与妻子的朝朝暮暮在心田中慢慢陈酿,顿时五味杂陈。
初雪刚落,一轮圆月挂在天上,皎洁的月光,笔直洒下,穿过稀疏的梅花落在雪地上斑斑驳驳。也和她并肩而立,时而低低窃语,时而掩面而笑。她的笑声如银铃般清脆,笑容比那初放的红梅还要耀眼。她那么美好,他怎么能让她的脸出现一丝一毫的哀伤呢?于是,他决心,今生宁愿她舍他先去,也不愿自己先死徒留她一人日日悲戚。
然而天不遂人愿,为何要生于今日之中国?生于奸官污吏霸道横行的中国!生于遍地狼犬残害同胞的中国!生于列强势必瓜分的中国!生于天下有情人离散两地,眼成穿而骨化石的中国!“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他爱她胜过一切,可唯独,唯独黎明百姓!他知道只有流血牺牲才会唤醒华夏儿女奋勇反抗。他负她一人,却不负天下人!
可他没有选择,视死如归的想法伴随着每一次令国人羞愤的事件的发生而更加强烈。国破家亡,没了国何来家?纵然肝脑涂地也要斗争到底!
读完,我的脸火辣辣的。林觉民既然舍弃生命,舍弃挚爱也要让祖国复兴!那么我又有什么推脱责任的理由呢?“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华夏儿女们,让我们勇敢地扛起肩上的责任吧!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3
《第七条猎狗》是作家沈石溪的成名作。这篇短篇小说,展示了他非同寻常的讲故事的能力。
故事讲述的是老猎人召盘巴的第七条猎狗的故事。老猎人闯荡山林40年,却得不到一条称心如意的猎狗,一直引以为憾。这第七条猎狗是军犬的后裔,“撵山快如风,狩猎猛如虎”。老猎人爱狗如爱子,给它取名赤利,是傣族传说中会飞的宝刀的意思。
可是在一次狩猎中,老人与赤利遭遇了一头凶猛的野猪,他一枪没有能致命,野猪却向他猛扑过来。就在这生命悬于一发之际,赤利却藏在草窠里,不来解围。幸好野猪被榕树的树杈卡住,他才躲过一劫。
老人十分痛恨因胆小而背叛自己的赤利,狂怒之下,他把赤利绑起来痛打,还开锅烧水准备把他杀死。和赤利一起长大的孙子艾苏苏怜惜赤利,割断藤条把它放了。赤利逃到山林中,充满了委屈。老猎人哪里知道,就在他与野猪生死搏斗的同时,一条剧毒的眼镜蛇正在草窠里向他袭击,赤利那时也正在与毒蛇进行着一场无声的搏斗……
逃到大自然的赤利仍然是一匹猛犬,它靠猎捕为生,在大自然中倒也逍遥自在。在一次与豺狗群的战斗中,它咬死了所有成年的公豺狗,并成为这群豺狗的首领。
大约半年后,饥饿的豺狗群与正在放牧的召盘巴、艾苏苏相遇,它们疯狂地发动袭击,老猎人没有备足武器,眼看就要遭遇不测。这时,赤利赶来了,它与豺狗群拼死厮杀,并在最后一刻用自己的生命保住了旧主人的性命。
太阳当顶了,雾霭散尽了,召盘巴赶着受了伤的牛,领了艾苏苏,搂抱着昏迷中的赤利,疲惫地往芭蕉寨一步一步地走去。一路上,艾苏苏一直深情地呼唤着“赤利!”“赤利!”在召盘巴的眼前,总晃动着槟榔树下那一幕,老泪从他的眼角里滚落下来。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4
暑假读了《撒切尔夫人》一书,我相信,每一个人都应该听说过——撒切尔夫人!她是被世界折服的“铁娘子”,是英国历史上第一位女首相,也是欧洲历史上第一位女首相。她有着意志刚强,作风果断,不屈不挠的精神。这也是一般人不具有的品质和精神。
她出自平民,没有显赫的门第的庇荫,没有夫贵妻荣的依傍,靠着不断地努力追求和顽强奋斗。终于在英国这个重门第,讲传统的国度里,在被视作“男子的领地”的政治斗争漩涡和激流中,一步一步地沿着成功的阶梯攀登,到达权力之巅。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每一个人都比她幸运的多啊!我们有着优美的学习环境,幸福的家庭,尽心尽力的老师……有着这样好的生活,我们就更加应该好好地学习,应该把学习放在第一位啊!我们应该上课时认真听好老师讲课,并且认真完成各科老师布置的作业,尽自己最大的权利去学。
撒切尔夫人十分地执着追求,也很刻苦奋斗。所以我们也要学习她那坚持不懈地精神!
撒切尔夫人正是有着这种精神才会取得胜利,这一切是她应得的。拥有什么样的'梦,就拥有什么样的天空,靠着不断努力,终有一天会见到彩虹……
在日常生活中,撒切尔夫人会面对一次次的失败,但是她都会勇敢地去面对。所以,让我们也来学习那种不屈不挠地精神。这样,学习上一定会有所成就的!让我们一起行动吧!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5
他,被当选为20xx“感动中国”年度人物。大会给他的颁奖词中这样写道:“他是一位真正的耕耘者。当他还是一位乡村教师的时候,已经具有颠覆世界的权威和胆识;当他名满天下的时候,却仍然专注于田畴,淡泊名利,一介农夫,播撒智慧,收获富足。他毕生的梦想,就是让所有人远离饥饿。喜看稻菽千重浪,最是风袁隆平。”是袁隆平让我们吃上了白米饭。如今,他已经获得了一系列的荣誉:获得我国第一个特等奖发明奖“杂交水稻之父”,获得第一个国家最高科技奖……袁隆平也就此变成了身家超过千亿的“富豪”、集团董事、两院院士,尽管这样,他竟然还穿着35元的衣服。袁隆平取得这样多的成就,是因为他小时候就下了个决心。
袁隆平年幼的时候,正是日本侵略中国,民不聊生的年代。那时,袁隆平随父母到处迁徙。四处奔波的他早已看到过无数的尸体,他明白了一个道理:落后就要挨打。小时候的他就树立了为祖国的强大而奋斗的志向。
1953年7月,袁隆平大学毕业了,他放弃了都市的好工作,怀揣着梦想来到了农村。在村里,他成了一名乡村教师。课间,他来到田地里,偶然发现了一株鹤立鸡群的水稻,基因突变可以培育出杂交水稻的大胆想法萌生了。以后,他每天都不知辛劳地培育、观察水稻。尽管有很多人都不支持他,可他还是坚持下来了。最终,他种植的南优2号杂交水稻,每亩产量达到了1256斤。
我想,我们现在衣食不愁,爸爸妈妈都帮我们安排好了。常言说:“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所以,我们一定要吃好每一顿饭,珍惜每一粒米,以实际行动尊重农民伯伯的劳动。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6
最近,我读了一本名叫《查理和巧克力工厂》的书。它让我了解了查理那善良又正直的心。
这本书主要写了在主人公查理生活的小镇上有一个全世界最大的巧克力工厂。有一天,神秘的工厂主人威利·旺卡发出告示:他将邀请五位幸运的孩子参观工厂。全世界的孩子们都有机会,前提是要找到藏在巧克力包装纸里的金奖券。查理因为偶然的经过捡到了50便士的钱,买了两块巧克力因而幸运的成为其中一名幸运儿。二月一日的10点这个神秘的工厂为那五位幸运儿和他们的家人敞开了。参观工厂是一个奇特的经过。每位参观者都感到神奇。但是除了查理其他四位幸运儿都因为自己的缺点而产生悲剧:奥古斯塔斯因为自己的贪吃而被巧克力瀑布冲走、维鲁卡自己的贪婪而被受过训练的松鼠们扔进了垃圾堆、维奥莉特因为太喜欢嚼口香糖而吃了实验口香糖浑身变成紫色的、迈克因太爱看电视而被传送电视给缩小了。只有查理一个人什么事情都没有而被旺卡先生选中成为工厂的继承人。
读完这本书后,我对查理感到震撼,查理不像其他四位小朋友一样,那么贪婪,要求父母对自己百依百顺,最终因为自己的正直使得他获得了旺卡先生的信任。
在中国,古今中外有着许许多多既善良又正直的如:为了还上钱不惜生命的小珊迪、见一些官员欺负老百姓而奋不顾身的武松、为拯救老百姓的一百零八名好汉。他们的善良使得他们被人们信任,他们的正直使得人们都尊敬他们。
我也要像他们学习,成为一个既善良又正直的认。
张爱玲金锁记读后感1
曾有人说过,张爱玲笔下的女子都带了些许戾气,但又苍凉而无奈。黄金枷锁,困住女子一生,七巧又有什么错呢?她只是一个被命运玩弄的女子,奋力挣扎而不得的女子。
三十年前,一个有月亮的晚上,铜钱大的一个红黄的湿晕,像朵云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珠,陈旧而迷糊。凄凉的月,悲惨的人,注定是一场伤感的结局。每次读七巧,总不免想起《红楼梦》中的邢夫人,一个尴尬人,嫌隙人。一朝嫁入豪门,外人眼羡,只道安享荣华,实则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婆婆、妯娌皆出身名门,再怎么平等对她,总不免有大家闺秀盛气凌人的做派,而她始终无法融入她们。在偌大的家族中,她没有朋友,没有知己,守着一份没有希望的爱情,只能在毒品中放逐自己。更绝望的是,在那个以夫为天的社会,残疾的丈夫就像垮塌的天,只能她用自己瘦弱的手臂苦苦支撑。决绝而激烈的人往往都是缺乏安全感的人,她不得不竖起全身的刺去攻击身边有任何潜在威胁的人。
尽管七巧像一只乱蹿的刺猬,似乎所有人都是仇敌。可哥嫂上门求助的时候,她并没有拒之门外。对于钱财,她就像保护自己领地的母狮,凶狠而霸道,没有商量的余地,这一次,她却淡然了。虽然她的哥哥就是她婚事的撺掇者,她一切不幸的缔造者,终究还是抵不过血浓于水的亲情,证实其天性未泯。
张爱玲永远都喜欢给笔下的女子割开一道伤,只流血不结痂,汩汩鲜血,是对他人的报复,也是对自己的残忍。明知季泽不是个好人,明知没有结果,依然义无反顾,投身其中,吃了多少苦,只有她自己知道。可是长久的压抑与枷锁换来的荣华不允许自己装糊涂。斥退了季泽,也破碎了自己多年编织的梦。苦了太久,鲜血渐渐凝固,最想拥抱的还是有形的物质,而非虚妄的理想,人之常情,无可厚非。那些只懂梦幻爱情不知贫贱事哀的,只是现今狗血的偶像剧。
一直在想,要是七巧真嫁给了一个普通人,肉店的朝禄或是沈裁缝的儿子,过着柴米油盐的生活,为小小的生计烦恼,没有猜忌,没有压抑,说不定会更幸福。哪像如今,葬送了自己的幸福,又亲手摧毁了儿女的未来。她没有人性?她只是不甘心,不甘心天下被命运捉弄的只有她一人,只能如此来换取心底的平衡。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当长安成为另一个七巧,这悲剧是否又会重新上演?
三十年前的人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被命运捉弄的又何止七巧一个?无论是十里洋场,纸醉金迷的摩登女郎,还是偏僻乡村逆来顺受的劳作着的妇女,那个时代的女子总是被任意支配与戏弄。当女子的青春渐渐蒸发,美人迟暮,似落花,散落天涯。
眼角的一滴泪,懒怠去揩拭,渐渐也就自己干了。
幸福的人不应责怪七巧,因为他们没有经历过她的屈辱与不平,天真的说教苍白无力。不幸的人更不应责怪她,同是沉沦苦海,更应理解她的不易。很多人总喜欢对别人苛刻挑剔,从道德上挖苦讽刺,不如去感知七巧的痛苦,设身处地为她想想。
张爱玲金锁记读后感2
薄夏的午后,静静坐着,捧一杯香茗,读一个故事,那幽幽的笔,诉说着一世的沧桑,淡淡的馨香化为苦涩的氲气弥散开来……
《金锁记》是张爱玲早期的作品,完成时她不过23岁,这个早熟,执着,凉薄却富有才情的女子,她在本书中空前深刻的表现了现代社会两性心理的基本意蕴。她在她那创作的年代并无任何前卫的思想,然而却令人震惊地拉开了两性世界温情脉脉的面纱。
《金锁记》是以李鸿章次子李经述的家庭为原型的。小说写了一个大的封建家族中一个只有名份,但却出身低微、没有地位、不受尊重的女人的大半生,她既是封建社会的受害者,同时也是害人者。曹七巧,曾被称为张爱玲小说世界中惟一的“英雄”,她拥有着“一个疯子的审慎和机智”,为了报复曾经伤害过她的社会,她用最为病态的方式,“她那平扁而尖利的喉咙四面割着人像剃刀片”,随心所欲地施展着淫威。在之前所读的小说中似乎从未有遇到类似角色,那么疯狂,那么变态,那么神经质,那么难以置信,像一个孤魂野鬼。然而,你又会觉得她是可怜的,觉得她的悲剧是注定的,她命当如此,她是一个疯狂的凶手,可你却不忍心判她一个凌迟处死或五马分尸。你会感到她的一生是不幸的,即使你唾弃她。她生活在一个压抑的年代,她的生命从一开始就被加上了诅咒。她是一个恐怖的幽灵,更是一个失控的木偶。
她疯狂忘我的聚敛财产,她挑唆老太太把二小姐嫁出去,她疑心侄子是哥嫂图谋她钱财的棋子,她拒绝儿子过正常的婚姻生活,她无耻的狠毒至极的摧残儿媳致死,她折磨得长白的二房吞生毒品自杀,她给女儿裹脚诱骗女儿抽毒品硬生生拆散女儿婚事。箍在她身上的那件黄金的枷锁,变成了一件凶器。她用这件凶器用力地劈向她的亲人和敌人,在他们的痛苦的呻吟中寻找自己曾经失落的快乐。人性的恶在那一刻达到了极致。
或许从迈进姜家的门的那一天开始,她就像一朵鲜花,插在了浸满毒汁的土壤中。可她并没有枯萎,她却长成了一朵诡谲怪异的恶之花,她的绽放让人心惊胆战,她的凋零又让人心有余悸。她的根茎是罪恶的,她的枝条是罪恶的,她的花瓣是罪恶的,她的幽怨的香气更是罪恶的。可是这样的罪恶仿佛是不可阻挡的,是一个必然的结果,是一个时代自虐的见证,那个时代切割着自己的动脉,鲜血滴在这朵奇异的恶之花之上,她贪婪的忘情的吮吸着,茁壮的畸形的成长着,完全忽视了一旁的我颤栗的眼神和混乱的思绪。
这是怎样的一种心理呢?
或许是被锁住的欲望所产生的破坏性,这种破坏性是极大的,它毁了曹七巧的爱情,儿女。当欲望本身被压制到一定的程度,它就会以另一种力量与之势均力敌的形式出现,那就是复仇;而当复仇的对象无法成为一个具体的可捕捉的对象时,复仇的对象便转化成了自身,也就是以自残的形式出现。其实,就大多数的个体来说,相对于生存外部环境而言的物质需求与来自人内部的情欲几乎是同时,并以同等的能量出现在生命中的,当物质与情欲可以相互转换彼此补足时,人将处于一种非常平衡且幸福的状态;就如我们所熟悉的王子与公主的美丽童话,便是以物质欲望的完美结合所呈现出来的。但若这两者发生了冲突,比如《金锁记》里的故事,那么这两方的斗争就只能是以残骸自身作为唯一的结局。
张爱玲的文字让我纠结,曹七巧的人生让我惊悚,人性恶的发展扑朔迷离捉摸不清,却吸引着我一遍又一遍去观察思考它。每个人的心里都埋藏着罪恶的种子,让它孕育发芽成长需要营养和土壤,它会长成什么样子取决于你给了它什么。曹七巧那朵恶之花凋零的时候,又有多少罪恶的种子正在一片温热的土壤中蠢蠢欲动。正像张爱玲篇末所言:三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下去,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完不了……
阖上书本,依稀稠稠密密的思绪涌上,反反复复。
抿一口茶,聆听半世沧桑。
张爱玲金锁记读后感3
张爱玲是一代才女,她的人生早熟、奇特、充满传奇色彩,她的性格聪慧、执着、特立独行、不受束缚,她对周围的事物有着敏感、深刻、独到的认识,她的作品凄幽、秾艳、苍凉,充满了人性的主题。《金锁记》是她的早期作品,发表时她不过只有二十三岁,但作品已经是相当成熟,从取材的视角、思想的深度和表现技巧方面,都有突破,当时及后世的评论家都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金锁记》是以李鸿章次子李经述的家庭为原型的。小说写了一个大的封建家族中一个只有名份但却出身低微、没有地位、不受尊重的女人的大半生,她既是封建社会的受害者,同时也是害人者。主人公的名字叫曹七巧,是麻油店小老板的女儿,之所以能够嫁到姜公馆这样的公侯之家,是因为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而且姜家又出了很多钱。但嫁到姜家之后,她因出身低微,倍受婆婆、妯娌乃至自已的丫环的蔑视和冷落,得不到起码的尊重。她心里喜欢小叔子姜季泽,但季泽却是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于是本来要强、泼辣的她就愈发口无遮拦,疯疯颠颠,别人也就愈瞧不起她。只有她的哥哥嫂子让着她,是因为向她要东西。十年后成了寡妇的她分到了自已的公馆,有了家产,她就把全部心力用在了护住钱财上,为自已带上了一套金色但沉重的枷锁。为了钱,她撵走了有意找她的姜季泽,病态地拆散了女儿的婚姻,故意在儿子、儿媳间制造矛盾。“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表面上看,曹七巧是被金钱迷乱了心性,变成了一个有着“疯子的审慎和机智”的狠毒、绝情、病态的人,但其实是她的人性被所处的环境逼迫、扭曲的结果,在当时社会中具有普遍性,而这种普遍性是与封建社会的根本相联系的。作为女人(不仅是女人),除了生存必需的物质外,男女之爱是她们的基本需要。
但身处没落公侯之家的七巧却连正常的生理和感情需要都得不到满足。她生命中有三个男人:丈夫、小叔子季泽、儿子长白。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在她看来是“没有生命的肉体”,“要是能有点人气就好了”,她无法得到爱欲的满足,甚至连她自已也弄不明白怎么会有了两个孩子。姜家只不过是让她来侍奉他,她因此最终分到了姜家的财产。季泽是她心中爱着的人,喜欢到了身不由已的地步,但季泽虽然在外面寻花问柳,可在家里却不敢太造次,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他有他的原则。分家后季泽来找她,向她做了表白,但她却认为他是来骗钱的,不是真情,所以把他撵走了。可以看出她的渴望除了性爱之外,还有情爱,但因为猜疑,她放弃了这种机会。我不认为作者只想表现金钱的胜利。但此后,她抛弃了这么多所获得、保护的财产,就成了她生命的唯一依托。从丈夫、季泽得不到爱,她忍受着情欲的煎熬,产生了疯狂般报复的病态心理,对所有男女之爱充满忌妒,包括儿子长白、女儿长安。儿子长白成了她生命中唯一的男人,她让已结婚的长白整夜陪着她通宵聊天,讲小夫妻的性生活,最后逼得儿媳妇自杀身亡。与丈夫结合只是使她获得了家产,季泽只给了她爱的煎熬,长白则在她的管教下成了一个浪荡子,连同女儿长安,都成了她病态心理的牺性品。她生命中的三个男人都不能给她爱,作为女人,她的一生是可悲的一生。更要说明的是,这个“黄金的枷”,不是她自已愿意戴的,是社会强加在她身上的(作为正常的女人却因为金钱原因嫁给了一个废人,这种违反人性的作法,在封建社会是司空见惯的,女人大多是无法反抗的),最后她被金锁压疯了,想摘也摘不掉了。小说没有痛诉,没有反抗,只给人一种苍凉的感觉。
张爱玲关注人性,表现人性,《金锁记》写的就是人性受到压抑以至扭曲的故事,小说充满了“人生味”(张爱玲语)。在张爱玲看来,什么是“人生味”呢?她在散文《道路以目》中写道:“有挣扎、有焦愁、有慌乱、有冒险,所以‘人的成份’特别的浓厚。我喜欢它,便是因为‘此中有人,呼之欲出’”,我想这便是她对于“人生味”的解释吧,就是人生的本来状态,人和社会的复杂性,“虚伪之中有真实,浮华之中有朴素”(张爱玲语,出自《自已的文章》),当然也可以反过来理解。比如对七巧拒绝姜季泽求爱时描写,就是真伪并存,虚实共有,使人物更加可信、鲜活。
小说的语言简练、凝重,比喻新奇,人物对话上颇有《红楼梦》的风格。注重制造典型场景和人物心理刻画,借鉴了电影的一些表现手法。小说不足的地方我认为在某些地方主观性太强,比如对曹七巧主观上为什么那么看重钱,交待得不够,令读者推断起来就有些牵强。在刻画人物时也有这种缺憾,做不到象《红楼梦》那样不露痕迹地表现人物的内心和性格。这也许是现代小说的特点,但仍然给人有些突兀的感觉。
张爱玲金锁记读后感4
家庭,对于常人而言,是温暖的港湾、是可以放松自我的地方,父母与子女以及兄弟姐妹有一种天然的情爱,母爱,则是人类最崇高最神圣的感情,而这些,曹七巧都没有,都不具备,有的只是歹毒、残酷。
曹七巧的婚姻生活乃至人生都是不幸的,然而她并没有从自身的不幸滋生出同情心,而是要把自己的快乐建筑在他人的痛苦之上,为了保留形式上的儿子,为了不让其它女人快乐,她用残酷的精神折磨法直接导致了儿媳的死亡。甚至,她还把黑手又伸了自己的亲生女儿。
曹七巧自己从未有过美满的夫妻生活和性经历,使其极其嫉妒儿子和女儿的婚恋。
在长安争取到上学的机会时,长安整个人焕发出青春的活力,然而曹七巧并不甘心长安有健康快乐的生活,一再的羞辱她,使她没脸去见老师同学。终于,长安退学了,退学后的长安渐渐的安分守己起来,虽然不停的和母亲赌气、拌嘴,可是言谈举止越来越象曹七巧了。整日东家长西家短。因一场痢疾,在曹七巧的诱引下吸上了毒品。
长安,这个瘦弱的忧郁女子三十岁才与留洋归国的童世舫恋爱,这是她生命中的惟一火花。然而正当长安为爱情,以惊人的毅力和耐力努力改变着一切恶习,曹七巧不愿女儿得到幸福,金钱与情欲扭曲了灵魂的曹七巧却如魔鬼一样,不断的讥讽、挖苦女儿。她要控制她,要折磨她!无端地骂女儿不守妇道,品行不端,以致于弄的沸沸扬扬,长安没了信心,退了亲。可当曹七巧得知童世舫与女儿还有来往时,便假意邀请童世舫吃饭,故意说自己的女儿抽毒品已有十几年的历史。事实上,曹七巧知道长安为了爱情已戒了烟,可她不愿意女儿拥有美满的婚姻生活,于是她亲手斩断了长安的幸福生活。只有这样,她的内心才会得到平衡。自己得不到的,儿女也别得到!丧失了母性的母亲只是徒具形式的母亲!曹七巧的内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曹七巧用自己的手段占有着儿子,从此长白不敢再娶了,只是在妓院走走,长安更是早就断了结婚的念头。
弗洛伊德说:“本我是匹马,自我是骑手,”曹七巧已成了一匹失控的马,她的生活愿望被压抑后的极端变态心理所带来的变态行动是一种没有分寸的疯狂!
张爱玲金锁记读后感5
张爱玲笔下那个的纸醉金迷的旧上海,奢靡华丽,有着当时中国最时新的东西却也还保留着旧社会腐朽僵化的渣滓。《金锁记》为反映其中现象的典型。
曹七巧,一个麻油店主的女儿,嫁给一个身患“骨痨”残疾的世家大户姜家的二少爷,自身粗俗不堪,不得人缘,哥嫂又不争气,这一切使她时刻处于紧张和焦虑之中。文章围绕着她对于“黄金”和“情欲”的追求,就如她对女儿长安说的:“你自己要晓得担心,谁不想你的钱?”她将自己锁在那黄金做的枷锁中,也许这便是张爱玲“金锁记”书名的由来吧。
如果不是为省下那笔嫁妆,当她高高挽着大镶大滚得蓝夏布衫袖,露出一双雪白的手腕,上街买菜去时,喜欢她的有肉店里的朝禄,她哥哥的结拜兄弟丁玉根、张少泉,还有沈裁缝的儿子。喜欢她,也许只是喜欢跟她开开玩笑。然而如果她挑中了他们之中的一个,以后日子久了,生了孩子,男人多少对她有点真心。可因为家里贪财,她嫁给了身患“骨痨”的瘫痪少爷,正常的生理情欲的不到满足并为其所折磨。她试图勾引姜家三少爷,忍不住地哭诉着“天哪,你没挨着他的肉,你不知道没病的身子是多好的……多好的”顺着椅子溜下去,蹲在地上,脸枕着袖子,听不见她哭,只看见发髻上插的风凉针,针头上的一粒钻石的光,闪闪掣动着。”“她的背影一挫一挫,俯伏了下去。她不像在哭,简直像在翻肠倒胃地呕吐。”这该是一种什么样的痛苦!她的眼直勾勾的向前望着,耳朵上的实心小金坠子像两只铜钉把她钉在门上——玻璃匣子里的蝴蝶标本,鲜艳而凄怆。
终于,她戴了丈夫的孝,又戴了婆婆的孝,等到了分家的那一天,那是她一切幻想的集中点。这些年,她戴着黄金的枷锁,却连金子的边都啃不到,这以后就不同了。但之后却没有什么改变,她仍然戴着那副黄金的枷锁,她不允许女儿长安跟她表哥玩在一起,郑重地告诫她:“表哥岁不是外人,天下的男子都是一样混账。你自己要晓得,谁不想你的钱?”当她先前唯一存着些感情的三少爷上门并对她调情时,“七巧低着头,沐浴在光辉里,细细的音乐,细细的喜悦……”她甚至觉得“当初她为什么嫁到姜家来?为了钱么?不是的,为了要遇见季泽,为了命中注定她要和季泽相爱”。可她一转念“他想她的么——她卖掉她一生换来的几个钱?”仅仅这一转念便使她暴怒起来。随后,精明的七巧用计谋试探着姜季泽,在她自以为得戳穿后,将他赶出门外,季泽走了,那打翻的酸梅汁沿着桌子一滴一滴朝下滴,像迟迟得夜漏——一滴,一滴……一更,二更……一年,一百年。真长,这寂静的一刹那。落魄的七巧站在窗前,“淌着眼泪”目送着向外走的情人,将她渴望爱情却又怕失去黄金的心情描写的淋漓尽致。
最特别值得一提的小说最前面月亮意向的运用和描写“年轻的人想着三十年前的月亮该是铜钱大的一个洪荒的湿晕,像朵云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珠,陈旧而迷糊。老年人回忆中的三十年前的月亮是欢愉的,比眼前的月亮大、圆、白;然而隔着三十年的辛苦路望回看,再好的月色也不免带点凄凉”。“凄凉”,就是这个词,贯穿全文的基调,也是诠释书中感情的最好形容词。
张爱玲金锁记读后感6
出身于没落贵族的张爱玲,以它独特的社会阅历和心理感受,描写着那个没落阶级的遗老遗少。她清醒的意识到那个阶级不可避免的悲剧命运,并对它进行了无情的剖析。《金锁记》是她前期的成功之作,也是40年代影响较大的一部中篇小说。
《金锁记》写于1943年,小说描写了一个小商人家庭出身的女子曹七巧的心灵变迁历程。七巧做过残疾人的妻子,欲爱而不能爱,几乎像疯子一样在姜家过了30年。在财欲与情欲的压迫下,她的.性格终于被扭曲,行为变得乖戾,不但破坏儿子的婚姻,致使儿媳被折磨而死,还拆散女儿的爱情。"30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张爱玲在本书中在空前深刻的程度上表现了现代社会两性心理的基本意蕴。她在她那创作的年代并无任何前卫的思想,然而却令人震惊地拉开了两性世界温情脉脉的面纱。主人公曾被作者称为她小说世界中惟一的"英雄",她拥有着"一个疯子的审慎和机智",为了报复曾经伤害过她的社会,她用最为病态的方式,"她那平扁而尖利的喉咙四面割着人像剃刀片",随心所欲地施展着淫威。
作者将现代中国心理分析小说推向了极致,细微地镂刻着人物变态的心理,那利刃一般毒辣的话语产生了令人惊心动魄的艺术效果。《金锁记》在叙述体貌上还借鉴了民族旧小说的经验,明显反映了类似《红楼梦》之类的小说手法已被作者用来表现她所要表现的华洋杂处的现代都市生活。
傅雷在《论张爱铃的小说》中也指出:“爱情在一个人身上得不到满足,便需要三四个人的幸福与生命来抵偿”。曹七巧做了情欲的俘虏,代情欲做了刽子手”。曹七巧自己没有得到幸福,就变态地去毁儿女的幸福。没有悲壮,只有苍凉。悲壮是一种完成,而苍凉是一种启示,可启示对这个家有什么用呢?家本来是心灵的港湾,而在曹七巧做主的家里,没有一丝的温暖的气息,不仅是给不了最亲近的人心灵上的安慰,反而是一张恐怖的大黑网,使在这个家里的人窒息,每一个家人都是她宣泄这么多年来在姜家受的委屈的对象。
转型中的洪流中,被吞没的又何止是一个曹七巧,虽已成过去,可我们的身上或多或少都有点曹七巧的影子,也许只是我们不再是以被黄金锁住,用金锁劈人的形式表现出来罢了。
张爱玲金锁记读后感7
《金锁记》是张爱玲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曾得到许多批评家的赞誉,傅雷先生誉之为“文坛最美的收获”,夏志清教授则称之为“中国从古以来最伟大的中篇小说”。年少曾读,体会不深,近日重读,拍案叫绝,再三回味,越爱不释手。我以为,和张爱玲其他的小说篇章比起来,这篇《金锁记》可以说是张爱玲顶峰之作,无论从技巧上还是思想上,都能体现张爱玲的天赋所在,寻常人是无法企及的。
张爱玲善于刻画女人,尤喜描写各色“坏女人”,《金锁记》也不例外,小说女主人公曹七巧是麻油店人家出身的下级阶层的女子,可是她的大哥为了攀附权贵,把她嫁入了没落大族姜家,她丈夫是个自小就卧病在床的废人,七巧出身平民,有着勇敢刚强直爽的一面,突然进入了死气沉沉、勾心斗角的封建家族,而且嫁着一个废人,这个矛盾注定这是一个悲剧故事。在姜家她处处遭到排斥和冷眼,因此她不断反抗,在别人眼中,她恶名昭著。后来丈夫和老爷相继死后,姜家分了家产,七巧终于得以脱离封建家族的桎梏——张爱玲把它比作是一把金锁——带着儿女搬到外头住。在七巧的下半生,虽然没有了压抑的生活,而且有了经济基础,可是她的后半生过得并不如意。旧时曾托以幻想的意中人三爷季泽来找她,她毫不犹豫揭穿了他的骗财的把戏,把自己生命中唯一一点的爱情葬送了;儿女长大要成婚出嫁了,可是七巧偏要和儿媳过不去,终于气死了儿媳;女儿三十岁了仍未婚嫁,好不容易找了对象,七巧偏从中破坏……最后,这么一个不幸的女人终于在郁郁中死去,结束了她不幸的一生。
张爱玲的小说受到传统小说影响很大,这篇《金锁记》尤其明显,单从技巧上来说,许多地方可以看得出《红楼梦》的影子来。比如人物描写方面。写七巧,小说一开端并不直接就写,而是通过两个下人的床头闲话点出,把这个家族的人物关系和大致的情况都交代清楚,这和《红楼梦》借冷子兴贾雨村之口道出荣宁二府的兴衰故事一样异曲同工。
在两下人的口中,道出了七巧的出身;然后再借二嫂三嫂的背后冷言闲语,交代了七巧在家族中的低劣地位,因为她是平民出身,而且直言直语,大家都瞧不起她。在一系列铺垫之后,七巧终于出场,一开始就写她因为替二小姐云泽作媒,气得二小姐哭,三言两语之下,完全通过语言和动作来表现七巧的独立个性,还把姜府的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交代得相当清楚。短短四五千字,完全是侧面描写,就把七巧的出身、人物关系、人物形象交代得非常圆满清楚,张爱玲生花妙笔,让我赞叹。其实这种侧面交代的方法在小说中应用得很广。最妙一笔是在后面,当写到七巧约准女婿童世舫见面,要拆散他们,在童的眼中,只见“门口背着光立着一个小身材的老太太”,在童的心中,印象是“直觉地感到那是个疯子”,而小说在写七巧老年的时候,一处都没有正面去刻画七巧的形象,而到最后才借旁人的眼睛点出,妙笔如斯,再次叹服。
其外,小说跨度三十年,写人物和事情的变迁,《金锁记》里面用的方法更是奇妙。比如小说最后,七巧把手上的镯子往手臂上推,那镯子在年轻圆润的时候是丝毫推不上的,可是到了老年,油尽灯枯,镯子能一直推上腋窝,这金镯子好比一把枷锁,三十年的压抑和苍凉无奈,就在这一推之间,纤毫毕现,实在是点睛之笔!
张爱玲在小说不断的提到“月亮”,月亮是苍凉的寂寞的象征,而不同的人不同的时期去看月亮,皆有不同感受,月亮是人物内心变迁的见证,如开场时的月亮是:“那扁扁的下弦月,低一点,低一点,大一点,象赤金的脸盆,沉下去……”,这预示着一个没落的时代没落的家族;“模糊的状月,象石印的图画”,这是七巧女儿长安眼中的月亮;“彰影绰绰乌云里有个月亮,一搭黑,一搭白,象个戏剧化的狰狞的脸谱”,七巧眼中的月亮;“今天晚上的月亮比哪一天都好,高高的一轮满月,万里无云,象是黑漆的天上的一个白太阳”,是儿媳眼里的太阳。月圆月缺,正是人物命运的象征。
七巧的悲剧命运是通过一系列矛盾展开的,小说正是通过一系列的戏剧冲突牢牢抓住读者的心。一开始,一个出身低微的女子置身于封建大族,本身就是最大的矛盾,也是人物不幸的命运的开始。然后再通过七巧和妯娌间的矛盾、七巧和三爷季泽的矛盾、七巧和儿女们的矛盾,一环扣一环,结构严谨,故事,就在一幕幕矛盾中开展来。
七巧表面泼辣强悍,对人性极端不信任,但是,骨子里还是向往着幸福,她在寂寞的时候时常想起昔日和自己打情骂俏的猪肉贩,甚至,她大胆追求着三爷季泽。但是,想象终究是想象,而三爷也因着她的狼籍名声而不敢沾染。在幸福丧失之后,她唯一等待的就是独立出去。
晚年的七巧不断的和自己儿女斗争,其实正是她一生不幸的反映。她故意气死儿媳,因为在他们身上找到她自己青春的影子,她妒忌他们的性生活,因此近似变态地加以报复,这正是因为她没有得过幸福的性生活;她拆散女儿的婚事,因为她对男人已经是一律敌视的态度,因为她就是被自己所爱的男人欺骗,这几近心理变态了……整篇小说,从表入里,从正到侧,手法如此奇妙,七巧在张爱玲笔下,已然不是纸上人物了,而是写得活了,这样的功力,无论是当时还是现在,都是很少人能比得上的。
张爱玲金锁记读后感8
初涉《金锁记》时,并不喜欢曹七巧这个角色,她粗鄙小气,尖酸刻薄,然而待到最后“那一面的一滴眼泪她就懒怠去揩拭,由它挂在腮上,渐渐自己干了”无声怅然地走了,心中蓦地涨的难受。一生悲剧,年华葬在金钱这件“长满了虱子的华丽袍子”之下,谁见得曹七巧的辛酸,徒留人性兀自挣扎,只余一个“可恨可悲”的疯妇。
七巧嫁入姜公馆,又当上了二房奶奶,这一切本是她所渴望的好事。长在市侩的七巧,对于金钱自然是追求的,但不至于疯狂。然而正是由于这个身份,七巧自卑多疑,小气刻薄,搞得婆媳不和,与其他几房闹心,连下人都对其指指点点。
待她终于有了一双弱儿女后,她也未因此获得婚姻的幸福。二房终日病在榻上,她又自以为是地爱上了小叔子季泽,偏偏流连花丛的季泽颇顾忌伦理,不沾家里人,到头来还是七巧一场无奈的单相思。婚姻与爱情双双落空,七巧不甘心,花一般的年纪已经过去了,当初她为什么嫁到姜家来?现在到头来还是一场空,她不甘心,不甘心。老二和老太太的死,更是加剧了这种心理,放大了她对金钱的占有欲,开始耍泼,但是一直到这里,曹七巧对金钱的追求并不过分,仍可以说是一个市侩小寡妇为了日后不被欺负而努力争取自己的权益。
然而在搬出了姜公馆后,姜季泽找上门来。此时的七巧已是一个守寡富婆,她牺牲了青春和爱情得到的财富终于真正掌握在自己手里了,因此,在这个时候她也是绝对不会放手的。身心已被黄金枷锁禁锢的曹七巧机警地想到了自己生存的钱,“这一转念使她暴怒起来”,在试探中得知他的来觊觎着她的钱,曹七巧在心旌摇荡之余意识到爱情的虚假,大怒之下把季泽赶出了家门。七巧的精明虽然保住了自己用青春换来的金钱,却也同时无情地捏破了七巧对爱情最后的企盼和希望。七巧在瞬间的天翻地覆中,彻底明白了自己的爱情的无望,但却是自己将之明朗化,并将之毁灭,是自己将自己推到了这一步边缘。风吹过来,七巧猛然惊醒,她跌跌绊绊地爬到楼上,轻掀开窗帘,为的是再看一眼季泽那仓皇逃走的背影。风将窗帘吸了回去,也风干了她的泪,风干了她的那颗曾经爱过他的心……爱情破灭,泪眼婆娑的在窗前凝望着绝望:“玻璃窗的上角隐隐约约反映出弄堂里一个巡警的缩小的影子,晃着膀子踱过去。一辆黄包车静静在巡警身上辗过。小孩把袍子掖在腰里,一路踢着球,奔出玻璃的边缘。绿色的邮差骑着自行车,复印在巡警身上,一溜掠过。都是些鬼,多年前的鬼,多年后的没投胎的鬼……什么是真的?什么是假的?”可以说,这时的七巧才真正地疯了,也许正如她所言,“当初她为什么嫁到姜家来?为了钱么?不是的,是为了要遇见季泽,为了命中注定她要和季泽相爱”,这或许是她曹七巧心中的底线吧,人性的底线崩坏了,整个人也就“疯狂”了。
小说的后半部分,曹七巧一步步在金钱这件虚妄的华袍之下,人性一点点丧失,人格渐渐扭曲。她教育子女吸食毒品,教儿女漠视爱情,干涉甚至破坏儿女即将到手的幸福。她自个儿不幸福,也不愿别人圆满,即便是自己的子女。曹七巧就此从一个被迫害者沦为迫害他人的非人。一切都是以金钱来衡量,她老对长白长安说:“你们要晓得当心,谁不想要你的钱?”
她干涉儿子的婚姻生活,使得夫妻不和。至于女儿的婚事,“若是家境推板一点的,七巧总疑心人家是贪她们的钱。若是那有财有势的,对方却又不十分热心”,“高不成,低不就,一年一年耽搁下来”,待到长安真正有所倾心之时,曹七巧又好巧不巧地插上一脚,以儿女的幸福为自己陪葬。这种变态的心理,正是由于先前底线的崩坏,无限放大了她对金钱的欲望。
什么都靠不住,只有钱,只有钱,才最忠诚。这种唯钱心理下,即便是儿女,也是无所谓的,只是恶毒地用他们的幸福为自己陪葬。七巧口口声声说自己是为了儿女守住立身之财,但是实际上七巧自己都没有注意到,她所作所为不是为儿女在觅幸福,只是一次次地打破他们原本就不多的幸福泡沫。若是真以金钱来衡量,那么世上怕是没有真正的幸福了吧。因为金钱,才错过真正的幸福,已经说不清是该恨还是该叹了。“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哪怕她自己能意识到“她儿子女儿恨毒了她”,但黄金枷已经牢牢地禁锢了她的身心,使她沿着自虐和他虐的恶性轨迹无可阻挡地往下滑,一直滑到人性扭曲的最底层。在她看来爱情是不可靠的,只有沉默的黄金才是最忠实的。
也许七巧的过世并不是结局,一切还是在原来的轨道上继续,长百和长安已经深受七巧的影响,七巧的死对他们来说是解脱,但谁又能肯定他们不是下一个七巧呢?黄金枷锁,锁了几代人,伤了几颗心?作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