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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吉亚家族观后感汇聚50条

时间:2020-02-14 09:09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1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以十月革命前后(1915年至20世纪30年代初)这一段历史时期为背景,描绘了当时的社会变革、阶级斗争和各阶层人物的心态。这部小说真实生动地反映了这一段历史时期的社会面貌。

小说叙述了主人公保尔·柯察金的一生,塑造了一个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的布尔什维克形象。小说引起巨大反响,主人公保尔也成为苏联及中国青年学习的榜样,激励人们自强不息。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是一部闪烁着崇高的理想光芒、洋溢着炽热的革命激情的长篇小说。作品是以作者生活史为原型写成的,但又并非作者本人的自传,而是经过艺术加工提炼、典型化的文学珍品。小说通过主人公保尔·柯察金在革命斗争中成长的历程,真实而艺术地反映了从十月革命、国内战斗到恢复国民经济各个时期的苏联社会特点和时代气氛,热情歌颂了为祖国而战的苏联年轻一代,展示了他们的成长历程和精神风貌。

主人公保尔·柯察金经历第一次世界大战、十月革命、内战和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严峻生活。他的生命中充满了严峻的考验,他通过了。在命运无数次的压迫中,他没有低头,而是顽强地拼搏,活出了生命的真正价值。1927年,保尔完全瘫痪,继而双目失明。这对一个人来讲,是多么大的打击啊!一生坎坷,还要经历病情的折磨,虽然保尔想放弃过,但是他还是站起来了,用另一种武器与命运抗争。那就是写作。他把自己的故事写了下来,激励着那些同他一样的人们。我们怎能不说保尔的一生富有多少的传奇色彩。

在21世纪的现代社会,已经不再有这样的人生了。可我们不得不说保尔的故事仍然可以激励我们。在我们的人生遇到打击时,就该像保尔一样。保尔遇到的是打的困难,而我们的困难远不及他的。既然那么大的困难保尔已经战胜了,更何况我们这些小困难呢?世界上没有永远克服不了的困难,只要有敢于竞争的精神,再大的困难终会在我们面前低头的。在不断地战胜困难的过程中,我们已经活出了一个顽强的人生。

从另一角度看,保尔的经历还告诉了我们什么才是人生的意义。人生,不是虚度光阴。既然世界给了我们生命就该好好利用生命中的时间。莎士比亚说:“人生苦短,若虚度光阴,则短暂的人生就太长了。”在这既长又短的人生里,我们应该做些什么呢?平平淡淡的就这样过期吗?尽管不可能像保尔一样为革命付出,那么我们还不能身边的人付出吗?人生如白驹过隙,一晃即逝。看来很长的人生其实会很快就过去。所以活出一个有意义的人生,活出一个有价值的人生吧,至少不会辜负这个生命的存在。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含有太多的道理。只有慢慢去体味,才能找出它给我们带来的意义。我真诚的感谢它,教会了我人生的意义。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2

当我看完《孝在我心中》这篇文章时,张洪彬的行动深深地触动了我的心弦,他居然可以十几年如一日地照顾一位素不相识-的老人,他这种超越亲情的爱,难道不令人感动吗?

张洪彬,一个平凡的名字,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里。他只是一个平凡的人,每天做着平凡的事,说着平凡的话,但他心中有一种不平凡的爱。他每天只要有空,就到一位无亲无故的阿婆家里跟她聊天,陪她吃饭,自然而然地成了亲戚。

当我读到张洪彬因为阿婆的鸡而被火星溅到自己的脸上,并不是一味地怪罪阿婆,而是笑呵呵地对阿婆说没事,对这件事一笑置之时,我心中像触电一样。我也遇到过类的事:又一次,我和同学们站在操场上聊天,有一个人跑了过来,不小心踩到了我的脚,他已经说对不起了,可我还是不依不饶地骂着……现在想起来,真是面红耳赤的,觉得很羞愧呢。相信同学们也经历过很多这样的事,被老师、同学、朋友、父母无意中伤害或误解了,可你是不是像张洪彬那样一笑置之呢?

当我读到张洪彬送阿婆去医院,不顾自己衣衫单薄,坐在迎风处,紧紧搂住阿婆,为阿婆挡寒风时,脑海里立刻浮现出当时的情景:小时候我经常生病,有一天夜里,我突然发烧了,爸爸妈妈来不及穿衣服,只穿着单薄的睡衣,给我拿上衣服,不管三七二十一,骑上车子就走了。我家离医院虽然不是很远,但我觉得非常漫长。后来,在爸爸妈妈的精心照料下,我病好了,可爸爸妈妈却因太过操劳成了“大熊猫”。是啊,父母对我们的爱是伟大的,张洪彬对阿婆的爱也是伟大的。可我们真心回报他们了吗?生活地中,我们常常会要求父母亲帮我们买这买那,不买就对他们怄气;父母批评一句就会发脾气……俗话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所以我们应该自己的事自己做,帮父母做些力所能及的事,让我信的父母亲开心。

看完这篇文章,我心情久久不能平静。“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张洪彬可以照顾一位素不相识的老人,我们怎么就不可以帮助身边的人?看见同学忘带笔了,可以把笔借给他;看见同学闹矛盾了,可以去调解,看见一位小朋友摔倒了,可以过去扶他;看见村里的某位老人行动不方便,可以帮他做些家务事……送人玫瑰手有余香。如果每个人都是能这样做,献出一个微笑,一句温暖的话语,一个细小的帮助,世界将是多么和谐美好!

孝在于质实,不在于饰貌。让我们从我做起,孝敬长辈,关爱他人,做个讲文明有道德的小公民,做个让父母放心的孩子,做个让老师值得骄傲的好学生。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3

小说中的主人公同样是三岁丧父,由母亲和外祖母带到外祖父家。外祖父是一个性情粗暴、自私的小染坊主,但已快濒临破产。而两个舅舅也是同样的粗暴、自私的市侩,甚至他们的儿女也沿袭着这样的风气。阿廖沙就在这样的家庭中饱受虐待:外祖父经常痛打外祖母及孩子们,有一次竟把阿廖沙打的失去了知觉,结果大病了一场。在这样的环境下阿廖沙幼小的心灵能不觉得恐慌和不安吗?!所以这本书都会令我们每一个人感到不快和压抑,这也是必然的,因为我们每一个人心中都有恻隐之心。

处在这样丑陋的社会,我们不得不担心阿廖沙的心灵会不会也被玷污?但幸好这世界也不完全是丑陋不堪的一面,身边还会有善良正直的人存在,他们给了阿廖沙信心和力量,使他看到了光明和希望,并相信黑暗终将过去,未来是属于光明的。在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个人便是他的外祖母,她把蜜送到了阿廖沙的心窝中去了。作品中外祖母是最慈蔼、最有人性的形象,她总是用她的温存给予阿廖沙爱的种子,种子发芽了,长成了参天大树,有了羽翼的保护,阿廖沙的世界就不会再任凭风吹雨打了。祖母抚慰了他心灵上的创伤,而真正教他做一个正直的人的是老长工格里戈里。当然那个善良、乐观、富于同情心的“小茨冈”也同样教会了阿廖沙如何面对生活的艰难,但他却被两个舅舅给害死了,然而我觉得与其说是被他们害死的,还不如说是被这个黑暗的社会所吞噬的。高尔基正是以他无产阶级作家特有的感情和娴熟的艺术技巧,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成功地再现了阿廖沙作为一代新人从觉醒到成长的艰难历程。

高尔基在作品的开头就写到:“有时连我自己也难于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有很多事情我很想辩驳、否认,因为在那‘一家子蠢货’的黑暗生活中,残酷的事情太多了。”但是,与此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在这黑暗的另一面,还有一种叫做光明的东西在那隐隐发光。只要还对光明充满希望,那么这一点点微弱的火光就可以被放到无限大,直至洒到每一处阴暗的角落。我想这大概就是高尔基想要表达的另一个更直接更迫切的主题——批判俄国几世纪以来形成的小市民习气,痛斥小市民的卑鄙灵魂。让这种卑鄙灵魂消失,正是无产阶级努力的方向,至今天还在继续……

而我所要说的就是不要对任何不堪的现实失去信心,总会有一些人一些事令你感到痛苦甚至绝望,但你想想,黑暗过去,黎明的曙光总会到来。只要你仍能保持不灭的信心,做一个善良、乐观、富于同情心的人,那么你的光明定会到来。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4

书,是人类知识的宝库。不但要好好的利用,还要尽情的去开发它,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拥有它。所谓:读一本好书,就像与一位睿智高尚的人对话。就在睡觉前,我又情不自禁的拿起了一本好书——《绿野仙踪》。

这是一本活泼生动的书籍,作者的奇思妙想,奇特的想象力,把一本童话故事书变得更引人注目。在作者的妙笔生花下,把主人公和故事情节的重点,淋漓尽致的表现了出来。作者正是老一代的美国“童话之父”他叫佛兰克。鲍威,他可以说是一个童话天才,在有生之年写了近100多篇童话作品。真是令人赞叹不已。

《绿野仙踪》讲述了一个这样的故事:美丽善良的小女孩多萝茜和亨利叔叔、艾姆婶婶居住在堪萨斯大草原上。一天,一场龙卷风把她刮到了一个陌生的国度——奥兹国。在那里她结识了稻草人、铁皮伐木工和胆小的狮子,他们为了实现各自的心愿,互相帮助,互相扶持,携手共度一切艰险,遇到许多稀奇古怪的事情。最后,他们凭借自己非凡的智慧和顽强的毅力,都如愿以偿。

生活是块七色板,在这,需要顽强的毅力,需要照亮心房的阳光,需要大海般的胸怀,需要……但更需要真心朋友的鼓励与帮助。正如孙武说的一样:上下同欲者胜。多萝茜与稻草人、铁皮人和狮子,从不相识到朋友,然后一同共度难关,互相帮助,结果实现了他们的心愿。假如多萝茜到了没有遇到稻草人他们,或许她就永远回不了亨利叔叔和艾姆嫂嫂身边了。朋友很重要。在你遇到困难时,需要朋友的帮助;当你遇到麻烦时,需要朋友的帮助,那么你就能很好地解决困难。朋友很重要,你得珍惜他:大家应该互相帮助,建立友谊,互相友爱,团结一致,不会因为一点小事情而争吵,破坏了朋友之间的友谊。

在读书的过程中,多萝茜占据了我的思想,多萝茜似乎就是我的好朋友,我的心也随着多萝茜的经历不时地欢喜、紧张、惊异、难过。她那勇敢的表现、善良的心地、坚强的意志,让我感到自己很渺小,为自己的懦弱而羞愧不已。有时我会问自己:“如果我是多萝茜,我会不会像她一样勇敢地克服重重困难,并帮助其他人呢?”看完这部童话后,我决心像多萝茜一样鼓足勇气,用不懈地追求和奋斗的精神来面对各种困难,克服学习上、生活上的一切不利因素,勇敢地挑战自我,I think I can!要实现理想,是不容易的,达到每一个目标,是必须付出艰苦劳动的,要不怕困难,带着一颗善良的心,与同伴团结友爱、互相帮助,那么,你心中所想的美好的一天一定会到来。

那么,朋友就是你生活中的一支擎天柱;就是当你耗尽一切时挺身而出的一丝希望;就是当你徘徊在孤独边缘时,温暖你心的一束阳光……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5

《城南旧事》,看似平凡的一本书,却讲述了一个悲惨且又意味深厚的故事。

这本书是著名女作家林海音以其7岁到13岁的生活为背景的一部自传体小说集。它描写了20世纪20年代,北京城南一座四合院里,住着英子温暖和睦的一家。它透过主角英子那双童稚的眼睛,向世人展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天真与单纯,却道尽了人世间复杂的情感纠纷。

作者并不刻意表达什么,只是一幅场景一幅场景地从容描绘一个天真的孩子眼中的老北京。

《惠安馆》中,小英子并没有因为秀贞的“疯疯癫癫”而感到畏惧,还想尽办法让秀贞和妞儿母女相认,体现出了英子善良,富有同情心的本质。

《我们看海去》,蹲在草丛中的厚嘴唇小偷,一个美好的约定,展现了孩童眼里的世界是多么的平凡。

《兰姨娘》中,“狡猾”的小英子别有居心地做了一回月下老人,为漂亮爱笑的兰姨娘和德先叔牵线搭桥,一扫母女俩多日来的烦恼和隐痛。可见小英子是多么机智。

《驴打滚儿》中,宋妈的坚强、倔强与她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给我留下了深刻的记忆。

《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爸爸因肺病而从此离开了人世,小英子也从此告别了这段童年生活。

相比之下,英子的童年是精彩的,是那样地不疾不徐,温厚淳和,那样地纯净淡泊,弥久恒馨,那样地满是人间烟火味、人情味……

不管是人、还是那里的一草一木,他们都和英子建立下了深厚的感情,成为英子记忆里深刻的人物。但是这些人都伴随着童年的脚步声里去了、消失了。童年的回忆,就此破碎,散落了一地。所以,童年是人生当中最美好,最快乐,最重要,最值得回味的一段时光。童年就似孩子温馨的脸蛋和纯洁的心灵,充满了喜怒哀乐。童年又是一个打翻的五味瓶,酸,甜,苦,辣,咸,这种种感觉都让你品味到了人生的开端。

童年不仅是人生的开端,也是回忆的开始,也是乐曲的前奏。它代表经历沧桑与坎坷后的人对纯真年代的怀念。

林海音的童年已经永远地过去,《城南旧事》这本书表达出了她对家乡的思念与童年的怀念。

花儿谢了还会再开,曲终了还能从头再来,溪水流走了还有一汪新的明泉涌来,但是童年是一去不复返的。希望大家珍惜这宝贵的童年,珍惜这一分一秒的快乐时光,充分利用童年的每分每秒。不要等多年后回想时,满是遗憾……

也请大家记住自己的这段纯真的童年时光,记住儿时玩闹的伙伴;充满友情的小学校园;童年动听的歌声,童年的一切一切……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6

“不管怎样,我老是在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我的职务就是在那里守望……我只想当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读完了《麦田里的守望者》一书,一个少年形象出现在我的脑海中——他是大人们眼中的坏孩子,因为他所作的、所想的一切都“不像话”,他的成绩也是那样的糟糕,几乎没有人喜欢他……他就是全书的主人公——霍尔顿。

他的讨厌周围肮脏的世界——他讨厌伪君子,讨厌周围的虚假的人,却又不得不跟他们交往;他讨厌电影,却不得不在无所事事的时候去那里消磨时间……霍尔顿没有真正好的朋友,只有肮脏的“阿克莱”、表里不一的斯特拉德莱塔等室友,但他又不得不跟他们交往,他厌恶他们,却又无奈,他无法改变现状。他不想和他们同流合污,成绩自然会很差。他看不惯周围的世道,所以他苦闷、踌躇、彷徨,自己的心事也只能被自己扛着。

霍尔顿一直都希望自己可以变得很勇敢,但是实际却是他一直都很胆小,被别人欺负后只能在做白日梦的时候幻想着可以把他打败,他连一个瘦弱的女人都制服不了,更何况别人呢?他被学校开除后,都不敢贸然回家,蹑手蹑脚地回去还一定要躲避着父母。他一直都在用一些不切实际的幻想安慰自己,却没有胆量去做真正意义上的叛逆。

他是青春期的少年代表,从他的经历里可以清楚的看到与家长的代沟,家长总希望他像哥哥一样可以成为出人头地的人,可是他的理想也只是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站在悬崖上,捉住不断奔跑的孩子。大人总认为霍尔顿是一个败家子,是一个不良少年。但他有自己的思想,在他那半成熟的心中还存留着点点梦想,即使它在那污浊的世道变得那样的细微渺小。

霍尔顿是明智的,是聪明的,他看透了社会的本质。他的朴素和善良,是他所在的年代很少的,虽然他的有些思想还比较幼稚,虽然他有许许多多的缺点,但他反抗现实、向往美好世界的纯洁的一面是不可忽视的。

作者借助笔下的霍尔顿,活灵活现的展现了自己的想法,用一个处于青春期的孩子的口吻讲述了一个关于那所谓“叛逆”的想法,讲述了成熟与不成熟之间的过渡,大人与青春期少年之间的代沟。

霍尔顿的那个只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的梦想,那个为了不让小孩子掉下悬崖而站在悬崖边救孩子的形象,那个纯洁无私的想法,天真幼稚却又些许成熟的心事,渐渐放大……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7

在故事的繁多世界里,有感动的、伤心的、高兴的……故事。而《老人与海鸥》却带给我非一般的感动。

《老人与海鸥》讲述了一个平凡又打动人心的故事:老人视海鸥为自己的亲人、儿女,给海鸥喂食,取名字,把海鸥当成自己的儿女看待;老人去世后,海鸥们在老人的遗像前翻飞盘旋,大声鸣叫,像是为老人守灵的白翼天使,不忍心离开“亲人”的事。他们也许已经明白老人已经死了,摆在自己面前的所谓的“老人”其实是一张遗像,真正的老人已经不在了……但他们依然在用声声的鸣叫呼唤着老人,他们一定是认为自己的呼唤能把老人叫回来。当然这是不可能的`。

在课后,我一直带着疑问:这位老人究竟是谁?海鸥们与他无亲无故,他为什么要对海鸥好呢?为什么要照顾他们?一个孤寡老人,他为什么要每天这么不辞辛劳的走20余里去喂海鸥?像他这样的老人,应该是躺在摇椅上,好好度过晚年,但为什么这个老人这么特殊呢?……种种原因给我带来了困扰。书给我了答案:老人觉得海鸥是幸福鸟,吉祥鸟。海鸥在的地方,那儿的村民就会快乐,就会幸福。老人名叫吴庆恒,是昆明人,那儿的居民都把他称为“海鸥老人”。只要在当地,红嘴鸥“驾临”,老人每天都徒步几十里给海鸥喂餐,风雨无阻。老人每月退休工资只有三百零八元,大部分都用来给海鸥买食物。

四元五角一斤的饼干丁,老人毫不犹豫买给海鸥,他知道,那是海鸥最喜欢的美食,他时常买来鸡蛋,为海鸥制作“鸡蛋饼干”;而他自己,却省吃俭用,不愿意坐五毛钱的公车,唯一的奢侈品是两毛一包的金沙江香烟。

这篇文章还写出了海鸥们对老人的爱戴,对老人的一片深情,同时也表现出了原来老人对海鸥的那份无私的爱。展示了海鸥对老人的那份令人震撼的情。海鸥还那么的离不开老人,他们在用自己的方式来表达对老人的怀恋。这样的场面,相信无论是谁都会为之颤动。

如果说老人对海鸥的爱是无私的爱,那么海鸥对老人的情是震撼的情。

其实,在现实生活中,一直都有人与动物之间的感人故事,在清远,有一位市民救了一只喜鹊,小喜鹊伤口渐渐好了之后,怎么也不肯离开自己的恩人。就算你把它赶走,过多一会儿,自己又会飞到恩人的肩膀上。因此,我得出了一个结论:你对动物好,动物也会对你好,每种动物都是有灵性的,它们都会报答对自己好的人。即使是一种凶猛的动物,经过长时间的感情相处后,一切冷冰冰的东西都会融化。

人与动物之间也有很深厚的感情,我以后得在生活中多找找此类的故事!学会与动物和谐相处。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8

烈日炎炎的午后,空调“呼呼”的吹着。杯中的冰块时不时的发出崩裂的声音,手指在杯口一圈又一圈的摩擦着。时间怀着恶意从我头顶流逝,不知就这样过了多久,也许是一个小时,也许是一分钟。无所谓了,反正我无事可做。

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开始读并读完了《第一次看世界》这本书.一开始我并没有对这本书怀有什么精彩、有趣之类的期待,完全只是打发时间。我是坐在窗边看这本书的,所以从窗帘褶皱里流泻下来的些许阳光,被切割成了薄片,落在书中的文字上,细细碎碎,亮亮晶晶。当我细细读完最后一张合上书本时,才发觉阳光已变得昏黄,太阳也已经悬在山头,甚至有几户人家亮起了灯了。

书已看完,有些感想想与汝等分享一下。这本名为《第一次看世界》的书中记载的只是些普通却蕴藏着美好精神和趣味的儿童文学故事,例如:

《四季的风》作者从四季结构开始,以巧妙地方式说明了风在四季各不相同的缘由。同时风的动和苦孩子常年躺在床上的静形成流动的和谐,其间丰沛的感情震撼了我的心。

《“歪脑袋”木头桩》写的是一个老木头桩,顽固又自以为是。但女孩们跳皮筋的旋律却震撼了老木头桩的心,并唤醒了它的回忆。作者用心设计女孩们和老木头桩的两次相遇,从而传达出 童心的魅力。且文中的描写都极富有诗意:“皮筋老想缠住那些腿,可就是缠不住,那些腿在飞”。这样的语句清浅而深刻,简单却富有诗意,我们会自然体悟到作者巧妙蕴藏在诗意语句里的哲思。

《南南和胡子爷爷》围绕着小男孩南南和胡子爷爷相遇前后,发生了许多离奇却有趣的事情,如:南南要去看戏、狼要去吃南南、胡子爷爷保护南南、南南演戏……

事件的连接似乎没有严格的逻辑顺序,反而有些混乱,但这却是作者有意为之,因为这是梦呀!呈现了梦的自然形态。不过本文却没有教育意义,只是一个纯粹的孩子的梦。但这种艺术手法和理念都十分新颖。

这本书是今年新出版的,可能还有些缺陷,但是书中的文章都不是简单的选用已有的名著名篇,而是从当代儿童文学的纯粹艺术出发。挑选的是那些在审美趣味和艺术价值上更加体现经典性、持久性作品,在审美和人文层面,是温暖、大气、纯粹、美好的,这些一直潜藏在文学遗产的深处,并一直都是无比珍贵的部分,需要我们用心发现,品读这些作品蕴藏的美好精神和趣味。

因为这本书是一种全新并且新颖的儿童文学书籍,所以难免会有一种世界观的颠倒,会有一些历史的距离,也难免会产生某种审美的隔膜。但它们那些永恒的魅力和力量确是怎么也让人忽视不掉的。

这是一本既富有经典感,又具有当代审美意识和人文趣味的儿童文学读物,我推荐当代儿童去读。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9

仍记得那是一个慵懒的春日午后,暖暖的阳光温柔地洒落,米白色的书柜变得更加迷人,轻轻抽出那本《城南旧事》——这是我女儿的书,之前虽没读过,但“英子”这个人物却早已通过女儿的小嘴巴,走进了我的生活。翻开书本,走进故事,淡淡的文字,悠悠的叙述,一件件娓娓道来的纯朴“旧事”。第一次,我走进了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老北京;第一次,我感受到了那个年代真实人性世界的善恶、冷暖;也是第一次,我触摸到了“小英子”那颗纯真美好的童心……一出精彩绝伦的活剧在我面前隆重上演!

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北京城南一座四合院里,住着英子温暖的一家。我透过英子童稚的双眼看到了大人世界里的悲欢离合,虽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天真,却道尽了人世复杂的情感。一切都是那样的有条不紊,缓缓的流水、缓缓的驼队、缓缓而过的人群、缓缓而逝的岁月……似一首淡雅而婉转的诗,如一幅恬静而含蓄的画。英子的世界是单纯的,充满疑问的,她从不在自己的世界里上锁,总是任由人们进进出出。在最使小英子感到好奇的惠安馆里,她与被人们认为是疯子的秀贞结下了友情,竟还发现与自己快乐嬉戏的小伙伴妞儿,原来是秀贞失散多年的女儿,于是英子促成了她们的母女相认;一次偶然的机会,英子与“小偷”结识,她认真的听着“小偷”的故事,并与“小偷”共同许下了最美的承诺----我们看海去;她爱着自己的奶妈,望着她离去,英子无奈、伤心、难过;爸爸病危,骊歌响起,落花静默,而此时的英子却前所未有的镇定,一如“小小的大人”……

一个个小故事,就像一部部电影,发生在小英子的生活里,有开始,亦有结局,有相识,亦有别离。她不刻意表达什么,只是一幅场景一幅场景地,从从容容地描绘一个孩子眼中的老北京,就像生活在诉说它自己。那样的不疾不徐,温厚淳和,那样的纯净淡泊,弥久恒馨,那样的满是人间烟火味,却无半点追名逐利心。许多细节都洋溢着一种深深的眷恋之情,都保存了一份难得的温馨,像学校的阵阵钟声和孩子们的阵阵歌声,还有那辘轳井,那老水车,以及在烈日下吐着舌头的狗和那条幽静而蝉声如雨的小巷……英子更是从这一部部电影中,从自己的生活中慢慢体会,悄悄成长。

这样一部安静的小说,它不是一个故事,而是一部诉说成长的童话,它在无声地讲述着英子成长的历程,成长总与离伤相伴,在一次次相识与离别的过程中,英子也从懵懵懂懂的孩子长成了“小小的大人”。“ 人生难得是欢聚,惟有别离多……”其实我们也一直都在离别,和我们的朋友、家人,也和旧时光里的自己……在哀叹离伤的同时,我们恍然惊觉自己已经长大!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10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读了《简·爱》这本小说,这大概是我最初的感受吧。

《简·爱》这本小说虽然历时长久,但影响深远。主人公简·爱虽然平凡,不出众,却最终一样得到人们的尊敬。是因为她身上具有一种反抗精神,正是这种精神,让她在社会对妇女的压迫和歧视下,仍然骄傲地活出了自我。

小说的一开始,交代了简·爱家庭背景的黑暗,简·爱在表哥约翰的欺辱下和他扭打起来。但这在当时是不被接受的,简·爱被关进了红屋子。她抱怨过自己的身世,却没有为自己的做法感到后悔,她坚信里德太太是错的,违背了里德舅舅的遗愿。这不禁令人感到震撼,简爱还是一个不喑世事的孩童,最初的她通过行动争取地位的平等,以及受到惩罚后的挣扎,反应了她敢于反抗,敢于争取自由的性格。

简·爱的经历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在劳渥德学校,在桑菲尔德,在圣约翰家。在劳渥德学校的经历揭露了社会残酷的教育制度以及满口道德的伪君子形象。海伦彭斯的悲惨命运也反映了当时她的宽容,忍让并不被社会所接受,最终竟成了劳渥德学校的牺牲品。

简·爱敢于追求幸福,敢于去爱一个社会阶层远远高于自己的男人,更敢于主动向对方表白自己的爱情——这在当时的社会是极其大胆的。幸福不再是某个人、某个阶层的专利,它属于芸芸众生的每一个人。当她以为罗切斯特要娶英格拉姆,而又想把她留在桑菲尔德的时候,怒气冲冲地说:“我的灵魂和你一样,我的心也和你完全一样!……我们通过坟墓,站在上帝的面前,是平等的——因为我们是平等的。”简·爱展现的人格魅力,深深震撼感染着每一个人。

结局是美好的,简·爱最终回到了罗切斯特身边,得到了自己理想的幸福生活。这种从一个寄人篱下遭人嘲讽到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的蜕变,绝不是偶然,也不是巧合。简爱像那跌跌撞撞跋涉长空的海燕,在风雨中拼搏,敢于向外界种种不公拼出一份倔强,挫折和磨难使她更加坚强,意志更加坚定。风雨过后,终于迎来了黎明——迎来了明媚的曙光。

在我们的生活中,带有歧视的言论也不在少数,例如男生比女生智力发达,比女生聪明;女孩姣好的容貌能提升面试成功率等。在这之前,我也曾认为自己在创造方面比不上男生,读了《简·爱》后,我才明白:一切的舆论,理所应当,都应化为虚幻,没有什么不可能,也没有什么绝对。

每个人都是待放的花朵,没有任何人,任何理由能够阻止他们绽放。我们在成长路上不管遇到什么挫折与不公,都不应选择妥协,而是像简·爱那样通过拼搏证实自己。在属于自己的春天,尽情地开出应有的色彩。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11

“池塘边的榕树上知了在声声地叫着夏天,草丛边的秋千上只有蝴蝶停在上面,黑板上老师的粉笔还在叽叽喳喳写个不停……”每当唱响《童年》这一首歌,我就会情不自禁地回忆起我多姿多彩的童年,也会想起林海音编著的《城南旧事》一书。

这本书作者以孩子的角度回忆了她在北京度过的丰富多彩的童年。《惠安馆》《我们看海去》《兰姨娘》……一篇篇故事,字里行间,处处展现出主人公英子的天真、质朴。读着读着,因为想念丈夫和孩子而疯癫的秀贞,被父亲打的遍体鳞伤的朋友妞儿,蹲在草丛里的小偷,敢于反对封建社会的兰姨娘与当时的进步青年德先叔,重男轻女、与英子家朝夕相处的乳母宋妈……一个个面孔好像都出现在我眼前了,我似乎也进入了英子的童真世界。和英子分不清好人和坏人、蓝天和大海一样,我好像也分不清我的童年与英子的童年了,也开始讨厌大人们的认真严肃,向往起小孩子们的天真无邪了。

合上书,英子的形象又浮现在我的眼前:英子站在静静吃草的骆驼前,仔细地看着骆驼嘴巴的运动,认真地学着它们动着嘴唇,磨着牙齿;不怕人们口所中说的“惠安馆的疯子”,背着父母和宋妈与那个疯子——秀贞做了好朋友,最后还帮她找到了失散多年的孩子——小桂子;在草丛中帮同学找皮球时与小偷相遇,不仅不害怕,还相信他讲的故事,笑着给他背课文:“我们看海去!我们看海去!蓝色的大海上,扬着白色的帆。金红的太阳,从海上升起来,照到海面照到船头。我们看海去!我们看海去!”;发现父亲偷偷喜欢上了兰姨娘,机智的英子当了一回“媒人”,把也来寄宿的德先叔和兰姨娘撮合在了一起,再偷偷跑回妈妈房间,笑着把这几天做的事给妈妈一一道来……活泼可爱、善良机智的英子跃然纸上。

在最后一节故事《爸爸的花儿落了》中,她在小学毕业典礼上说:“自己是多么喜欢长高了变成大人,但又是多么怕呢!”当她回到家后,她又得知父亲病逝,但她既没有慌,也没有哭,而是越发地镇定和安静了,因为她想起了所有曾经的朋友对她说的话,想起了父亲生前告诉过她,要“闯练,闯练!”还记得书中有这样的两句话:“夏天过去,秋天过去,冬天又来了,骆驼队又来了,但是童年却一去不还”“爸爸的花儿落了。我已不再是小孩子了”是啊,英子的童年因此而逝去,她的童年一去不还了!

“池塘边的榕树上知了在声声地叫着夏天,草丛边的秋千上只有蝴蝶停在上面,黑板上老师的粉笔还在叽叽喳喳写个停……”我的童年也一去不还了,所以,我更应该坚强、乐观,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学好文化课知识,长大为祖国建设和发展贡献自己的的一份力!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12

十年一瞬如沧海,谁人还逝藏海花——题记

《盗墓笔记》它确确实实就是一部网络小说,难登大雅之堂,但他在我心目中却占据了不可替代的位置。

整个故事的开端源于五十年前的血尸墓,随着故事的发展,一连串的谜团显现出来。老九门巨大的圈套,是一场无声的硝烟,一切的一切,只源于人心的贪欲。贪欲让人什么事都干的出来,如梦游者一般敏感快速地做出各种反应,近乎疯狂地做出丧尽天良的事。阴谋,伎俩,交织在人与人的交往之间。主人公吴邪的爷爷在他的笔记里写道: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

吴邪,他有着各种各样的缺点,他不像另外一位主人公张起灵一样,如神明一般。他普通得和我们没什么两样,起初我对他是有厌恶之感的,讨厌他的敏感,讨厌他的犹豫,讨厌他的怯弱,但随着阅读的进展,我渐渐发现,正是这种种的缺点,使得他这个角色更真实。当风雨来临时,他的毅力着实让我吃了一惊,尽管他之后被环境所迫,不得不戴上不属于他的面具,不得不卷入一场阴险的角逐,但他仍然保持着他的良知,面具之下,仍然是那个“天真无邪”。

有人欺骗他,是为了达到自己的某种目的,而有人欺骗他,则是为了保护他。巨大的谜团对吴邪的吸引力很大,也正是他的这种好奇心,使得他一步一步地走进这个深渊。吴邪的三叔——吴三省,深知这水太深,不是吴邪能淌的,为了让他远离这团黑雾,只能编出一个个故事,虽然最后还是让吴邪识破了,但也让人感慨:谎言背后,不一定全是阴险,也有可能是善意。

在这种环境之下,很多人一路行走一路怀疑,吴邪比书中的很多其他人物幸运就幸运在他找到了值得信任的人。吴邪,张起灵,王胖子——他们有着不同的身世背景,不同的目标,不同的灵魂色彩,却成了铁三角,他们肯为朋友而放弃自己的追求,他们互相猜疑着,揣摩着,但当朋友遇险时却能义无反顾地挡在其身前。铁三角是什么?是张起灵屡次在吴邪和胖子命悬一线的时候将他们解救出来,是吴邪千里规劝张起灵,是胖子不惜金钱帮吴邪涉险。

真正的友情是无所求的,它能使人们解读到自己存在的意义,张起灵也曾说过自己是一个没有过去、现在和未来的人,但他却从吴邪那里找到了和世界唯一的联系。故事以张起灵替吴邪走进了青铜门结尾,十年之约,我相信吴邪不会忘记,只因为,他们是朋友。

故事的最后,仍然保留着很多谜团,我们很想推开青铜门,去看看“终极”是何物,解开这些谜团。交错的时间和事件,被迷雾隔着的真相,几股力量的博弈,无一让人读得直呼过瘾;人心险恶,世态炎凉,与人性的真善美交织在一起,又让人陷入沉思。

在我看来,人情冷暖和人之本性,是本书的经典之处,值得我们去好好品味。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13

《傲慢与偏见》这部小说和奥斯丁的其他小说,反映了她那个时代的世态人情,在英国小说史上开辟了写实的世态小说的先河。《傲慢与偏见》主要篇幅都是谈婚论嫁,带有一般世态小说通俗浅显的特点,但《傲慢与偏见》经过了两个世纪的阅读和批评,却能始终引起长盛不衰、雅俗共赏的兴趣,是有很多原因的,正如奥斯丁自己所说,《傲慢与偏见》是在两寸象牙上细细的雕刻。简单的故事情节给人一种淡淡的感觉,舒服而自然。王子与灰姑娘故事的又是那么的浪漫,加上作者细心的刻画幽默机智的描述更使得这部小说在至今都是值得人们一读的。

说了这么多我们先来谈谈伊丽莎白和达西的相识吧。在朋友彬格莱·查尔斯的舞会上,达西和女主角伊莉沙白认识了,但整场舞会都不跳舞的达西给伊莉沙白留下了一个很是高傲的形象,不同于童话故事,他们并没有因为一见钟情而相爱。彬格莱恋上了伊莉沙白的姐姐简·班纳特,这样给伊丽莎白和达西的相互了解到最后的相爱做了铺垫。姐姐在彬格莱家生病,伊莉沙白独自走着很远的路到彬格莱家看望姐姐。

一种内在美由此散发出来,她和姐姐的这种姐妹清深正是她知性善良的一种表现。达西也正在这个时候看到了这位姑娘的美,纯洁而完美,由内而外的看到了伊丽莎白的美并深深的爱上了她。但是彬格莱妹妹的挑拨、他们一家人的搬走、再到韦翰的谎言,无疑给他们的感情发展划上了一条巨大的鸿沟。看到这是很气愤的,王子渐渐远离公主,留下的只有太多的误会与偏见。在他们渐行渐远的时候奥斯丁又巧妙的将他们联系到了一齐。妹妹与韦翰出走和达西的真诚告白,越来越多的误会被打开,最后伊丽莎白打消对达西的偏见并也爱上了这位优秀的男子,在达西一如既往的爱慕下,王子与公主最后走到了一齐。

圆满的结局却经历了太多的曲折,在不同阶层上,男主人公的傲慢与女主人公的偏见都带有明显的阶级冲突,他们在感情上遭逢的种种挫折正是这种不同阶级地位造成的。一个平凡的女子最后找到了一个富有并深深爱着他的王子,那是因为她秀外慧中的一个素质,和她那充满理性的感情观念和实际选取。她那种独立不羁、藐视权贵、敢作敢为的表现又体现了当时的先进思想。小说总是顺应着他们的感情而发展下去的,小说高潮部分,伊丽莎白对达西的偏见到达了顶峰,看到那些难解的误会我就义愤填膺,看到乌云慢慢飘开偏见打消,王子与公主幸福的生活在一齐,就会有种旁观幸福的开心。小说就是根据他们的感情而发展下去的。傲慢,偏见,这两个毋庸质疑的贬义词,简.奥斯丁用“精心的语言”和“机智的幽默”将作品描绘成为精致的象征,一时之间闻名遐迩,从而《傲慢与偏见》也成为了脍炙人口的伟大著作。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14

在这本书中,我读到了狼的智慧、顽强和尊严;体验了游牧民族千百年来对狼的至尊崇拜;目睹了蒙古民族古老神秘的葬仪式;感受了那让人闻之胆颤的狼嗥。

蒙古狼,是一种充满智慧的生物,它们不打无准备之仗,踩点、埋伏、攻击、打围、堵截,组织严密,很有章法。它们也明白,在草原上,要想吃到猎物,就得有耐心,有毅力。黄羊是草原上跑得最快的动物,连狼都不及它。有时候,一条狼为了追一只黄羊,都能追得吐血。但是,黄羊依然是狼的食物来源,这就源于狼的耐性。通常来说,在白天,一条狼盯上一只黄羊,先不动它,一到天黑,黄羊就会找一个背风草厚的地方卧下睡觉,这会狼也不动它。一晚上狼就是不动手,趴在不远处死等。天一亮,黄羊憋了一夜的尿,跑不动了,狼瞅准机会就冲上去猛追,这样,猎物便到手了。狼所具有的这般耐性,令人叹服,也值得我们学习。正如书中毕利格老人所说的“天下的机会只留给有耐性的人和兽。”

蒙古人敬狼,他们死后都会举行葬仪式,渴望升上腾格里(天)。狼是腾格里的宝贝疙瘩,腾格里就护着狼,所以,当人们要把狼赶尽杀绝的时候,腾格里便帮着狼报复了。

发起狠来的狼是最令人畏惧的。整本书中,发狠报复的狼对马群的厮杀是我印象最深的一个情节。由于外来人疯狂的掏狼崽、打狼,在一个大风雪天,狼来报复了。在狼王的指挥下,狼群发疯了,发狠了,整个狼群孤注一掷,用蒙古草原狼的最残忍、最血腥、最不可思议的自杀性攻击手段,向马群发起总攻。一头头大狼,特别是丧失狼崽的母狼,一口咬透马身侧肋后面最薄的肚皮,受惊的马为了甩掉狼,会发疯地用后蹄蹬踢狼的下半身,一旦踢中,狼必然骨断皮开,肚肚破肠流。但,马的这一举动无疑给狼牙狼身加大了撕拽的力量,有可能被猛地撕开肚皮,置自己于死地。一条被马蹄踢破腹部、饿疯了的公狼,爬向倒地未死的马,撕咬着……只要它的嘴还在,牙还在,它就不管自己有没有肚子,照吞不误。这是狼在临死前最痛快最惨烈的最后一次晚餐。

被杀的马群和自杀的狼群,都在凄惨绝望中颤抖。

读罢,我擦擦头上渗出的汗,平缓平缓呼吸,惊叹不已。这,便是狼的狠性,狠得让人颤抖。

我不得不惊叹于作者如此丰厚的文学功底。那些精灵一样的蒙古草原狼仿佛能随时从书中呼啸而出,那一幕幕搏斗的场景是如此的清晰,真实。从每个细节中攫取的强烈的阅读快感,令我欲罢不能。这不仅仅是一本书,它还是一场狼图腾的精神盛宴!

我们要像狼学习,学它们的耐性和狠性。俗话说“你不对自己狠,别人会对你更狠”。为了成功,我们要有耐性和狠性。耐心的等,发狠的追。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15

《狼王梦》讲的是母狼紫岚想方设法把自己生的三只狼培养成狼王。可不幸的是,三只狼相继死去,她自己也与金雕同归于尽。书中有很多狼与其他动物打斗的场景,描绘栩栩如生,身临其境。故事情节扣人心弦,环环紧扣,我在为狼儿们的去世感到惋惜的同时,也为紫岚伟大的母爱感到震惊。

在看的过程中,我发现狼与人类其实是差不多的。都是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况且紫岚与她的伴侣黑桑都是有很大野心的狼。他们不愿永远臣服于狼王洛嘎,但之后黑桑不幸毙命,留下怀有身孕的紫岚,紫岚悲痛之余并没有绝望。她生下了四个孩子,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她把希望寄托在肚子里的孩子身上,希望他们能代替黑桑夺下狼王的宝座。

在人类社会,有像双毛一样温顺胆小的人,也有像蓝魂儿一样乖张不羁的人。无论是什么性格的人,骨子都有竞争意识,竞争相当于一场战争,以狼的世界观来看,一生最大的竞争就是竞争狼王,这是一场以权力作为赌的竞争。人类的世界也有竞争,比如考试的竞争,运动会的竞争,甚至国家领土的竞争,有大有小,但性质都是一样的。因为狼与人都存在竞争意识。紫岚就是一匹竞争意识很强的狼。所以,她费尽心思培养她的孩子成为狼王。

在狼的眼中,讨好、谦让是软弱的象征,只有勇敢竞争才会被其他狼尊重。所以,紫岚一直在培养小狼们的竞争意识。为了达到目的,紫岚与媚媚联合起来欺负双毛。她们不让双毛在炎炎烈日下饮水,故意把清冽的水弄脏,还想在里面撒尿。看到这我既惊讶又不解:紫岚为什么要这么做?双毛不应该受到她的爱护吗?怎么如此凶残严厉的对他?

但之后的情节发展使我顿悟。

双毛的忍耐到达了极限,他忍无可忍了,他把紫岚一下子扔了出去,紫岚的一只腿卡在石缝里折断了。双毛不在是那个懦弱胆小的草狼了,他的血性觉醒了。原来,紫岚这么做是为了唤起双毛狼的本性,让他抛开狗那样的奴性,竞争狼王。这可以理解为一种畸形的母爱。我从而想到了自己的妈妈,她对我很严厉,在暑假逼我上各种各样的补习班,还经常骂我,贬低我,她的目的与紫岚的目的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她是为了让我成绩提升的更快,做个有出息的人。这都源于爱啊!无论是人还是狼,都有着一份对子女深切的爱。

紫岚最后的结局是悲惨的,她的两个眼珠被金雕啄出,从空中坠下,摔死在了乱石滩。她与金雕搏斗全是为了能让女儿媚媚能顺利产下狼崽,可她换来的是女儿无情的抛弃。也许,这种行为在狼的眼中是再正常不过的,但人类并不是冷血动物。读完了这本书,我对母爱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我今后也会更加理解母亲对我的爱,无论是细心呵护的爱,还是严厉苛责的爱。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16

漫画、卡通、寓言、童话和小人书曾让我百看不厌,此外,我也喜欢看励志方面的书,吃过各种版本的“卡耐基”、喝过各种各样的“鸡汤”。眼前这本《谁动了我的奶酪?》似乎综合了它们所有的口味,着实叫人喜欢

从表面看,《谁动了我的奶酪?》和其他众多装祯精美的书没大区别,只是薄了些,约4万字,写的是个可爱的寓言故事,每页都配有主人翁滑稽可爱个性鲜明的漫画形象。可就是这本不起眼的小书,在欧美创造了出版业的奇迹:自1998年9月由美国普特南出版公司出版后,两年中销售2000万册,雄踞亚马逊网上书店第一名约80周,同时迅速跃居《纽约时报》、《华尔街日报》、《商业周刊》最畅销图书排行榜第一名。

书中有4个“人物”———两只小老鼠“嗅嗅”“匆匆”和两个小矮人“哼哼”“唧唧”。他们生活在一个迷宫里,奶酪是他们要追寻的东西。有一天,他们同时发现了一个储量丰富的奶酪仓库,便在其周围构筑起自己的幸福生活。很久之后的某天,奶酪突然不见了!这个突如其来的变化使他们的心态暴露无遗:嗅嗅、匆匆随变化而动,立刻穿上始终挂在脖子上的鞋子,开始出去再寻找,并很快就找到了更新鲜更丰富的奶酪;两个小矮人哼哼和唧唧面对变化却犹豫不决,烦恼丛生,始终固守在已经消失的美好幻觉中追忆和抱怨,无法接受奶酪已经消失的残酷现实。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唧唧终于冲破了思想的束缚,穿上久置不用的跑鞋,重新进入漆黑的迷宫,并最终找到了更多更好的奶酪,而哼哼却仍在对苍天的追问中郁郁寡欢……

“奶酪”自然是个比喻,代表我们生命中的任何最想得到的东西,它可能是一份工作,也可能是金钱、爱情、幸福、健康或心灵的安宁等等。 生活在这样一个快速、多变和危机的时代,每个人都可能面临着与过去完全不同的境遇,人们时常会感到自己的“奶酪”在变化。各种外在的强烈变化和内心的冲突相互作用,使人们在各种变化中茫然无措,先是追问———到底是谁动了“我的奶酪”?然后对新的生活状况无所适从,不能正确应对,并陷入困惑之中难以自拔。如果你在各种突如其来的变化中,总耽于“失去”的痛苦、“决定”的两难,“失望”的无奈……那么生活本身就会成为一种障碍。生活的迷宫很大,你会滞留在其中一角安身立命,久了,年纪渐长,就“懒得变动”,或者是“没有勇气和激情”再去变动和追寻。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是一个,轻松愉快地便澄明了混沌的生活。当一位被变化所困惑的人坐在一面肮脏的镜子前,希望看清自己的真面目而不得时,《谁动了我的奶酪?》就像一位智者,用一条白毛巾从容不迫地擦去镜子上的污迹,让困惑者真正发现自己的问题所在。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17

读了弗朗西丝·伯内特的名著《小公主》,我认为这是一部感人至甚的长篇小说。

这本书写的是一个名叫萨拉。克鲁的英国女孩,她很富有,想要什么就有什么。在她七岁那年,她不得不离开父亲去了女童培育院。父亲把她交给了势利的校长。校长并不喜欢萨拉,但她很看重她的那份财产。萨拉因此成了学校的特权阶级,校长处处抬高萨拉的地位,事事夸奖萨拉。就在萨拉生日那天,她父亲的一笔生意的失败,导致破产死了,而且分文不剩。

对萨拉颇有偏见的麦琪校长开始认为萨拉已不再是一大批财产的继承人,于是把她赶进了残破的阁楼,就如巫女把她从天堂赶入地狱一样。她成为了一名女佣。萨拉阳光的日子碎成了无尽的长夜。虽然,她心情悲痛,却没有掉一滴眼泪,她怀着一位公主应有的乐观和坚强自我安慰,望梅止渴。她想象成自己是一位不向命运屈服的公主。记得,每一次萨拉饿了,没东西吃,她为了缓解自己的需求,总会幻想着美妙的事情:“假设我的面前摆满了许多佳肴:蛋糕、牛奶、奶酪、薯条……该多美味啊!但这些东西都要在做完活才能吃,现在只有赶紧干活才是唯一办法。”经过一番思乡情绪后,萨拉就会觉得有一股动力在她身上。这样,一些所需的不足便渐渐消失……从萨拉身上,我看到了面对逆境乐观向上的精神!

终于,在朋友给予的安慰下,凭着自己的信念见到了希望——天意般的巧合,她遇上了父亲生前的好友,萨拉因一场变故,获得了巨大的财富,再次成为了小公主。天使把是善良的天使又使公主的生活回到了从前那样,幸福,快乐,安详。

“如果我是一位公主,即使我衣衫褴褛,我的内心也还是一个公主,在不为人知时还能保持一颗公主的心,那便是一种极大的成功。”萨拉的思想境界显然,已达到了很高的境界,那她创造的奇迹也是不容置疑的了。萨拉的经历使我非常地感动。故事的主人公从一朵万人瞩目的玫瑰变成一朵无人问津的野菊,命运挑战了极大的变。年仅九岁,却能坦然面对接踵而来的困难,寻找快乐大门的“钥匙。

读了这个故事后,我感动了。变穷后的萨拉克服了这场连成年人都难以承受的哀痛,她依靠自己度过最艰难的时候!萨拉是坚强乐观的,她那充满魅力的想象力让我着迷。我想,势利的校长决不会想到萨拉是一个富翁!就算她很贫穷,但她依然是个富翁!她拥有友情、快乐、诚实、善良等精神财富,最重要的是她有一颗知恩图报、充满想象力的心!我们曾经学过的《中彩那天》,讲的不就是精神财富吗?是的,以前,我认为精神财富离我很远,但是,自从读了《小公主》后,我再也不那么认为了!精神财富就在我们身边,只要你有一颗善良的心,一双善于发现的眼睛,你就是富翁!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18

人生最可怕的敌人就是没有坚定的信念。信念总是徘徊于坚持与动摇之中,总是彷徨于前进与退缩之中。”这是罗曼。罗兰说过的一句话。正如在太平洋上那个海豚样的小岛上顽强生活着的那个女孩一般,她用自己坚强的生命,在奥台尔的笔下谱写了一部《蓝色的海豚岛》的传奇。

《蓝色的海豚岛》一书向大家介绍了这样一个故事:在太平洋上,有一个岛屿,它形似一只躺卧的海豚,故名“海豚岛”。海豚岛上有野狗,有小鸟,有印第安人生活着。岛的周围有海狮,有海豚。他们都快乐地生活在岛上。可有一天,一群阿留申人来到岛上,大肆杀害印第安人。印第安人决定逃走。可一名十二岁的小女孩卡拉娜和她的弟弟却因没赶上离开的船而被留在岛上。一天夜里,一群野狗的首领叼走了卡拉娜的弟弟。卡拉娜在愤怒之下用箭射中了那只野狗的胸口。几天后,卡拉娜再次找到那只野狗,发现它还活着,便收养了它。后来卡拉娜又收养了两只狗,两只鸟和一只狐狸,他们一同而对危险,一同寻找食物,在危机四伏的海豚岛上活了下来。直到十八年后,卡拉娜才等到救援的船只,离开了海豚岛。

读到这里,我不得不停下好好反思:如果我是那个十二岁的小女孩,我能活下来吗?如果是我遇到危险,我能战胜恐惧,冷静面对吗?这些我多半是做不到的。再想想那次我“丢脸”的经历,便觉得更加惭愧……。

不记得是哪一天了,只记得是刚升入初中的那个暑假,我提着一只篮子到离家不远的水果店去买水果。刚付完钱,转身要走的那一刻,我感觉脸上被打到了一滴水花,接着两点、三点……下雨了!可当时我的反应却不是赶紧往家跑,而是像缩头乌龟样的,转身往水果店里钻。要知道水果店离我家还不到四百米,可我却就这样在水果店里站着,站了四十分钟,等雨停了才转身往家走。现在再想想,当时的行为,体现的不仅是幼稚,更多的是我对生活经验的缺乏以及我遇到困难时不敢面对而是逃避的事实。这也是在人的成长过程中,最忌讳的一点。

作为生活在和平年代的青少年,即使不用面对海豚岛那样的危险与苦难,也不能因此失去我们面对困难的不移的信念与决心。卡拉娜正是有了这样的心态,才能坚强地活下去。其实,最可怕的永远不是外界的风吹雨打,而是自己内心的冰雪风霜。战胜自我,要独立自强。也要坚定信念。不能永远依靠身边的人,也不能在任何时刻丧失信心,更不能一碰到难题就畏缩不前,自暴自弃,要以积极的心态迎战“敌人”,凭借自己的生活经验,战胜自己内心那个胆小怕事的自己。

合上书,我仿佛又看到了那个叫卡拉娜的女孩,向我招手,对我说:“不要放弃,不要放弃……”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19

《与拉玛相会》是亚瑟克拉克所作拉玛系列四部曲中的第一部,并同获1977年雨果奖与星云奖。

整个故事并不复杂,一艘外来人工飞船进入太阳系,牛顿船长和他的努力号被派去调查,解决了一个核弹危机后,各自返航,皆大欢喜。

故事精妙的在于对拉玛飞船内部的描写,尤其在不知何故整个飞船系统启动后,两天之内从毫无生命的一锅有机汤进化出微生物,藻类,生产出占大气50%+的氧气,以及从低级到高级不断出现的生物机器人。

由于故事背景中,人类已经成功移民到太阳系的其他星球,从离太阳最近的水星到最远的海王星卫星,组建了含7个成员的联合行星U.P.。因此,一艘外来飞船并未对整个人类社会形成如其他科幻小说中描写的,极为激烈的社会震动与变革,作者也未着笔于此。

唯一有关的主要情节是水星人认为拉玛有可能会变轨成为太阳行星,继而控制整个太阳系,为此他们发射了一颗核弹准备在拉玛变轨前摧毁它。牛顿船长考虑半天后,同意了手下罗德里格的计划,沉默了核弹。

从道德或者逻辑上,对这种只有未来的人才能判断的事都无法给出一个准确的偏向一方的答案,然后选择背后的压力又让人难以承受,船长选择像库克船长那样温和的对待手下人以及新大陆上敌对的当地人,他认为拉玛上的生物并未存有恶意,阻止了对拉玛的摧毁行动。船长的认定是由于之前拉玛里的生物机器人所表露出的态度和拉玛本身的研究价值,使得他偏向了这边,而水星无视行星联盟私下行动产生的厌恶感又起到了推动作用。

最终,拉玛从太阳中汲取了能源之后,毫不留恋的离开了太阳系,离开了被它的到来扰得是非横行的人类,颇为有趣,我非为汝而来,亦非为汝而去。就像吉米遇到的那只拉玛螃蟹:

那螃蟹没有一点反应,毫不踌躇地走过来,完全当没有吉米似的从他身边走过,朝南一直走去。吉米作为人类的代表,看到他的第一个接触者在拉玛平原上昂首阔步,完全没把他的存在当一回事,感到自己极端愚蠢和受辱。但是,如果被它当做一个长期丢失的兄弟来欢迎呢?会不会更为糟糕?

这倒是个很冷的笑话,人类在宇宙中到底是什么地位?从地球中心说到人择原理,表现出的都是智慧生物的一种自我中心,早已忘记了曾经存在的对天空和自然的谦卑,对世界万物的尊敬,而大概只有科学工作者才能在对毫末如原子广袤如宇宙的研究中,体会到自身的渺小,感受世界背后漠然安稳运作的规则,这时候区区人类之间的争斗就显得极为可笑。但是,也正是在这种蜗牛角上争何事的所在,同样迸现出无与伦比,唯有人类才能具备的光暗交辉喜怒哀乐世事纷行,这也是静寂宇宙所不能代替的。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20

傅雷用自己的经历现身说法,教导儿子待人要谦虚,做事要严谨,礼仪要得体;遇困境不气馁,获大奖不骄傲;要有国家和民族的荣辱感,要有艺术、人格的尊严,做一个“德艺兼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同时,对儿子的生活,傅雷也进行了有益的引导,对日常生活中如何劳逸结合,正确理财,以及如何正确处理恋爱婚姻等问题,都像良师益友一样提出意见和建议。圈圈爱子之心,溢于言表。

《傅雷家书》是我国文学艺术翻译家傅雷及夫人写给傅聪、傅敏等的家信摘编,写信时间为一九五四年至一九六六年六月。

读了《傅雷家书》之后,真为傅雷先生对人生的如此认真和对子女的如此关爱而感动万分;家书中大到事业人生艺术,小到吃饭穿衣花钱,事无巨细,无不关怀备至。为人父母的可以从中学习到教育子女的方法,学艺术的特别是学钢琴的可以从中学习提高技艺的方法,对解放初期至文革这段历史感兴趣的朋友也能从傅雷这位当事人的描述中得到一些了解,而此书中对我印象最深的是加强个人修养。从家信的话语中看出傅雷是一位对自己要求极严格的人,有些方面甚至有些刻薄自己的味道,傅雷让儿子立下的三个原则:不说对不起祖国的话、不做对不起祖国的事、不入他国籍。爱子教子的精神令人感动。

这是一部最好的艺术学徒修养读物,也是一部充满着父爱的教子篇,傅雷夫妇是中国父母的典范,他们苦心孤诣、呕心沥血地培养的两个孩子:傅聪--著名钢琴大师、傅敏--英语特级教师,是他们先做人、后成“家”,独立思考,因材施教等教育思想的成功体现。

有人认为书信是最为真切、自然和诚实的文字。是啊,因为写下的一切文字都是即时即刻的内心所想,思想到哪里,文字就到哪里。给亲人写信更是如此,而且是他敢于剖析自己,在子女面前承认错误,从自身的经历中给出经验和教训。所以,我想读傅雷家书我们读到的应该就是傅雷自己吧。傅雷在子女的教育上也是因材施教的,在对傅聪音乐上的教育上,原先是强调技巧、而后反复要他能真正领悟作品本身,这也就是凡事多从“为什么”的角度思考问题,从而看到事物的本质。傅雷在教育子女中自身的思想经历也在不断的提高,在傅雷身上我们看到的是中西二种文化融合的思想。高尚的父母培养出成功的儿女。傅雷夫妇一生苦心孤诣,呕心沥血培养的两个孩子,都很有成就。家书中父母的谆谆教诲,孩子与父母的真诚交流,亲情溢于字里行间,给了我强烈的感染启迪。

弗兰西斯。培根曾说:“人类的命运,操纵在自己的手里。”我们都渴望成功,希望做一番大事业,这就需要智慧的指引。

那么,就从这本书开始吧!它将告诉你所有迈向成功的方法和技巧,帮助你打开财富的智慧之门,开创你辉煌的人生!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21

思考一切无人问津的未知,可能可以发现无人知晓的桃源。

——题记

它们在纸页上狂舞,昏黄的光的透视下,下一层地狱的恶魔墨色的身影放声欢唱,隐约可见它们寂然而狂暴的眼神。

我百般无奈,坐在屋内,几粒光从窗间的缝隙飞奔而来,金色的光束里细小的尘埃在微不可察的气流中升腾。我知道那层薄薄的窗外是什么——奔放的云拥抱着高耸的楼房顶部,光的河流自天而下,灿烂的阳光中隐约的笑声将欢乐抛上诸天……

我烦躁地不停翻页。

只是忽的,我发现了一句话:

“兄弟不知,我是心腹兄弟,现在舍命前来救你……”

这是在“宋公明义释晁天王”中宋江见到晁盖时所述的第一句话。

我霎时间感受到了某种奇异的吸引力。

我又用眼瞟了一下前文,吴用询问晁盖要不要让宋江进屋,晁盖反问宋江是否单身前来,吴用回答是,晁盖迟疑了一伙儿才同意了。

吴用是谁?晁盖的真正心腹弟兄,可他居然不认识“晁盖的心腹弟兄”宋江。

“心腹弟兄”到访,晁盖居然询问是否单身前来,且迟疑了一伙儿才让他进屋。

可见晁盖对宋江尚有戒备,绝非宋江所述“心腹弟兄”。

事实上,以晁盖吴用智取生辰纲的本事,即使没有宋江向晁盖告密,恐怕也能逃出官府之手。且这样,晁盖还欠下宋江一记人情。

我思考着,有了些什么发现。

淡黄色的书页上,它们的身影忽然幻化成为一只只天使,圣音缭绕指引迷途的羔羊走向圣殿。

再翻看下去,我便看见了柴进落草的事情。

殷天锡仗着自己亲戚的本事,来柴进庄上闹事,便被当时暂住在柴庄的李逵一斧子劈死。

而事后李逵为了“保护柴进的家当”,连夜把柴进的金银财宝一车一车往梁山泊上搬。

可是,事实上,柴进是不是真的需要“帮忙”呢?

要知这天下,本应是姓柴的,只是宋祖占了这地位。因为心中有愧,便为后生留下了遗嘱,大意是说,若非造反,柴家人做什么都可原谅。

这大致就相当于一道免死金牌,有这“金牌”加身,柴进何须畏惧殷家人的报复呢?

而且,李逵将其家产搬上了梁山,便是让柴进坐实了“造反”的名头,他就算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只得依着他意,乖乖上了这土匪窝。

以李逵那脑袋可绝想不出这聪明绝顶的好办法,而他又最听谁的话?

答案不言而喻。

在这浑身散发着水墨清香的仙女的引导下,我一页一页地翻看下去,如痴如醉。

这“一百单八好汉义聚”的梁山泊,或许绝非那般光明。

发现未知,思考未知,可能可以打开一番新的仙境。

思考一切,有良多收获。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22

每当有我一次又一次不厌其烦的翻开《西游记》时,心中总抱着不同的感想。它在四大名著中,似乎更易懂,更生动有趣些。尽管小时候读它认为刺激又有趣。但今时今日,永远不变的是那光怪陆离、色彩斑斓的神话世界,而我的悟性似乎又深了一层。

齐天大圣——孙悟空。

或许“斗战胜佛”这个天上人间的称号更适合他一点儿。但是,“齐天大圣”却是我们唯一一提起他就会想到的孙悟空的名号。天依旧,云依旧,先不谈它的七十二变神通广大的本领,就先说它的面对妖魔鬼怪时依旧分毫不减的勇敢志气吧!但这种人如今在街上并不是随意就可以遇到的。因为他们面对一些事情,不能勇敢的指出,而只是一味地逃避、闪躲、“踢皮球”,又或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为了金钱或利益,放弃了每个人在最初都拥有的那颗雪一般纯洁的初心,握不住手中那根正义的权杖。他们输给了谁?输给了自己!输给了罪恶!输给了正义!

天蓬元帅——猪八戒。

猪八戒,法号猪悟能,名号净坛使者,本名猪刚鬣。如果说悟空是一心为朝的老臣的代表,那猪八戒就可以说是在皇帝面前胡言乱语,口是心非,胡说八道的奸臣的代表。说奸臣是有点过火但是也毫不夸张,从孙悟空三打白骨精时,他那让人大为烦火的表现,让我不由得骂了一声“呆子”,他不断地在旁边煽风点火,虽说猪八戒没有火眼金睛,但怎么也是上过天庭的神仙,倘若你当时仔细分辨,孙悟空也就不用委屈了!

卷帘大将——沙悟净。

老实到没法再老实的一个形象,其实沙僧扮演着的应该是一个阶级底层的农民代表,而在《西游记》中,他似乎是除唐僧外唯一一个人形徒弟,而作用呢?似乎只有通风报信的功能。

旃檀佛——唐三藏。

在《西游记》中,他向来以慈善为怀。或许是出自家人一些缘故,他耳根子软,心肠软,心也软,往往就是这三软把他害得险些被吃掉。虽然他很善良,连一只蚂蚁都不愿意踩死,但是,不知怎,我几乎把这书吃透了,还是对这个和尚不太满意。因为他太偏执,还三番五次和不知道救了他多少次的悟空闹别扭,我相信,只要孙悟空愿意,完全可以一棒子打死他。有一次,他竟立下誓言:今后再要见你,我就堕下地狱,不得超生!但后面在他在此遇难时,悟空还是依旧来了!

天朝所有神仙——腐败代表。

你可能会疑问:“这天朝怎么可能是腐败代表呢?”其实作者吴承恩就是特意用天朝所有神仙,竟然被一只小猴子打的东倒西歪的事实,来讽刺当时朝代的腐败。

在为《西游记》的匠心臣服的同时,也为现今文化的肤浅而感到惋惜。它不仅仅为我的知识长河增添了一份柔波,从而使我的人生现有了定位。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23

前不久,我读了一本书——《红岩》。这是一本军事着作,主要描述了在解放战争时期,潜伏在重庆的地下党同志与斗智斗勇,在严刑拷打下,不畏强敌,与其抗争到底,直到牺牲的最后一刻。

那一个个不堪入目的悲惨镜头在我眼前浮现,一句句永远忠诚于党的肺腑之言在我耳边萦绕。

江姐虽然没有出生背景,但是她对党的绝对忠诚是不容置疑的。在重庆工作的时候,由于叛徒的出卖,他们暴露了,江姐为了保护他人自己被捕了,敌人妄想在这个仍然年轻的党员身上找到线索,使用了一切酷刑,哪怕用竹签子钉她的手,1根,2根竹签撕裂了血肉,带给江姐的是十指连心的痛啊!但这也只是徒劳。江姐的眼神里露出不屈的光芒,让敌人那狰狞狂笑的丑恶面孔,变成沮丧与无奈,她说:“你们能够打断我的手,杀我的头,要组织是没有的。”“毒刑拷打,那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子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铸成的!”

当然,被残害的还不只江姐一个人,应对这些宁死不屈的爱国英雄,只能给他们肉体上的痛苦,但始终改变不了,他们爱党爱国的信念!

许云峰,一名普通的共产党员,却用他那不平凡的,灵魂谱写不朽的诗篇。他经验丰富胆识过人,常常为了他人而更多的牺牲自己,当他察觉到沙坪书店暴露的时候,凭着经验果断地决定进行转移。在敌人的审讯前,他毫不畏惧,利用智慧把敌人引入圈套,给自己的同志们赢得了足够的逃跑时刻。

在白公馆的地窖里,许云峰用自己的双手,极其艰难地挖出了一条逃跑的地道,然而他却把生还的期望留给了别人。就在最后关头也不失英雄本色,应对着那紧跟在后面的特务,高声命令道:“走,前面带路。”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

应对这些临危不惧的共产党员们,我们更要珍惜此刻的完美,正因这是他们用宝贵的生命换来的,党给予了我们太多的关怀,让我们无忧无虑的成长,不愁吃,不愁穿,空调,电脑要什么就有什么,更不用忍受那令人无法想象的痛苦,我们在学习上一点点小小的困难这又算得了什么呢?

伟大的党啊,没有你哪来这天的繁荣?崇高们的们虽然你们为了革命事业献出了宝贵的生命。但是你们的精神却是永垂不朽的,对党,对人民他们抛头颅,撒热血,而应对残酷的敌人只有一句坚定地:“不知道!”。

在中国复兴的道路上,革命先烈们用鲜血,铺筑了一条光明大道。新中国已经成立,他们的使命已经完成,实现中华民族的腾飞是我们这一代的任务,祖国未来的花朵,将在不久的未来怒放,中国这头雄狮将不再沉睡!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24

“人生的价值在于何处?生命是怎样的呢?”我反复地思考着。终于,当我读完《中学生报》后,我才知道《中学生报》的“美文专列”中告诉了我这一切。

原来,生命是美好的,当一个生命依恋另一个生命时,就会相依为命,结伴而行,会感觉到世界真的很美好。生命是一个旅程,如果能够乘风而行,不管路途多么遥远,都是幸福而饶有趣味的。

老师常说:“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起初我还不能明白其中的道理,只是认为是老师让我们更加努力学习罢了。当我看了《中学生报》的“美文专列”这一栏目,才明白:生命是短暂的、无常的,没有一个人敢保证自己能够活到明天,所以每个人都应该学会珍惜,学会充分利用生命的价值。追寻你的梦想,做一个想做的人,因为生命只有一次,亦只得一次机会去做你想做的事。当我明白这个道理时,我又想起以前我种种浪费时间的行为,我不禁后悔万分。我终于知道时间对于一个人是多么重要。

既然我们要充分的利用生命的价值,即人生的价值。那么人生的价值又在于何处呢?我依旧追寻着答案。

在“美文专列”中,我还感悟到其实人生的价值在于超越自我。人生路漫漫,到处都是坎坷。在人生的道路上,困难是无穷无尽的。如果把攻破困难比作超越自我,那么判断一个人是否实现了人生的价值,不应该光看攻破困难的多少,还应该看他是否充分发挥了自己的潜能。如果他攻破的困难大大超过他的能力限度,那便是超越自我,实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如同一根火柴,只要充公燃烧了,就实现了它自身的价值;而一块优质煤即使放出的热量千百倍于火柴,只要它没有充分燃烧,就没有实现自身的价值。想到我从小到大在学习上未曾超越自我,成绩平平,我很惭愧,决定往后要努力学习,超越自己。

人生之路,坎坷莫测,一步走错,后悔莫及。有时困难是否能攻破并不在于自身能力的强弱,而只是自己内心的魔障在作怪罢了。所以,在人生之路上的众多困难之中,很多都没有大小之分,只要自己能勇于尝试和探索,不垂头丧气,没勇气,就能攻破困难,勇往直前。成功并没有什么秘诀,我们周围的那些成功者,都是在横冲直撞的尝试中寻找机会的。虽然经常被撞得头破血流,失败得更多,但都能找到适合自己的方向和空间。大浪淘沙,百炼成金,雕琢能让玉器更趋于完美,忍受雕琢之苦方能成大器。所以走过苦难经过锤炼的生命会绽放出不可思议的光彩——这,就是我在“美文专列”中的最大感悟之处。

现在我才明白,有多少老师为了把我们培育成才而废寝忘食、忘我工作,这是多么有利的学习条件啊!我要珍惜这分分秒秒,发奋努力!超越自我,勇于战胜困难,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25

《习惯的力量》是由美国畅销作家杰克霍吉撰写的一本励志图书。书中剖析了“习惯”在每个人生活和事业中表现出来的强大的力量,并告诉我们如何利用这种力量,充分发挥出每个人的潜能。阅读了本书后,我想谈谈自己的体会。

本书中有一篇名为《我是谁?》的小文章,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是你的终身伴侣,我是你的最好的帮手,我也可能成为你最大的负担。我会推着你前进,也可以拖累你直至失败。我完全听命于你,而你做的事情中,也会有一半要交给我,因为,我总是能快速而正确地完成任务。我很容易管理——只要你严加管教。请准确地告诉我你希望如何去做,几次实习之后,我便会自动完成任务。我是所有伟大人们的奴仆,我也是所有失败者的帮凶。伟人之所以伟大,得益于我的鼎立相助,失败者之所以失败,我的罪责同样不可推卸。我不是机器,除了像机器那样精确工作外,我还具备人的智慧。你可以利用我获取财富,也可能由于我而遭到毁灭。抓住我吧,训练我吧,对我严格管教吧,我将把整个世界呈现在你的脚下,。千万别放纵我,那样,我会将你毁灭。我是谁?我就是习惯。”这一字一句深深地打动了我的心。

过去,对于自己的行为,也没什么在意。对于成败,常常归结于自己运气不佳,而从来不去考虑为什么会失败。事后想想,和自己的行为习惯有很大的关系。人本来就是一种习惯性的动物,无论我们是否愿意,习惯总是无孔不入,渗透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很少有人能够意识到习惯的影响力如此之大,我也是如此。比如我一吃完饭,便坐在电脑前,从来不考虑那样长期会使自己的身体走样;平时不爱运动,出门也常常打出租车,这样既浪费又会养成贪图享受的坏习惯。所以我们要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强加管教自己的习惯。

在工作中,很多时候也常常是习惯造就工作效率。如有的人在做事的时候,总喜欢拖拖拉拉,把工作放到最后来赶着做。万一有时候事情多了,常会忙地不可开交,甚至完成不了任务。而有的人习惯就很好,一步一个脚印地踏踏实实地做事,常常把工作做到前面去,而不是拖到最后才来做。所以对于这一类人,我们也可以发现他们做事总是有条不紊。有的人做事很粗心,而有的人很仔细;有的人做事很有毅力,而有的却常言放弃,对于总总的比较,我们也不难看出,习惯的力量对我们的影响是如此之大。

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更是要做好表率的作用。要不断地鞭策自己,强加管教自己的一言一行,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工作习惯和行为习惯。克服不良习惯,把自己的理想付之于实际行动,这样才能有取得成功的机会。所以,为了自己的将来,为了使自己不成为空想家,让我们养成好习惯,改掉坏习惯吧。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26

阅读了黄蓓佳的倾情小说《艾晚的水仙球》,我被深深的吸引了。它讲述了艾晚长大的故事,也是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很多孩子长大的故事。每读一遍,都会有更深刻的体会。艾晚活的就像海螺盆里的水仙花,安静,低调,给一点清水就心满意足。

主人公艾晚,是一个八岁的女孩,她有一个天才哥哥艾好,十四岁就被中国科技大学录取;有一个有聪明漂亮能干,成绩名列前茅的姐姐艾早。哥哥姐姐都是爸爸妈妈的宠儿,而艾晚是一个被有时爸爸妈妈冷落、有时被姐姐哥哥看不起的平凡女孩。艾晚平时很用功,但成绩只能保持中等,老师来家访时总是对妈妈说:“你家这个小的,跟哥哥姐姐相差太远了。”就连在搓汤圆的时候,艾晚搓的汤圆,芝麻馅也总是被捏破,白汤圆变成了花汤圆。平庸的艾晚,永远都不会成为众人瞩目的对象。

但,艾晚是乖巧的,她知道隔壁小九子有八个凶神一样的哥哥,所以她从小就躲着小九子,从不去沾惹麻烦。艾晚又是勤劳的,帮妈妈打酱油,买纽扣,洗碗扫地,她打心里为自己能帮妈妈做事而感到开心,因为她认为自己长大了,能够派上大用场了。艾晚就在这样艰苦的环境中度过了一个又一个快乐的日子,吸收了成长经验。

艾晚还是个很有爱心的孩子。爸爸从福建出差回来,带回来了三个水仙球给孩子们养,面对这三个形状怪模怪样,面容脏兮兮的水仙球,天才哥哥和厉害姐姐无动于衷,只有小艾晚欣然接过水仙球,给它找来海螺盆,精心地养在清清的水中,在每晚睡觉之前,怕水仙球受冻,都要用绒围巾把那养水仙的海螺盆一圈又一圈地裹起来。艾晚发现燕子的窝巢很浅,担心燕子妈妈叭在窝里孵蛋时,一不留神会把蛋宝宝蹬落在地上,打碎。于是艾晚从外面抱来一堆稻草,铺在窝的下方。她认为万一蛋宝宝或者小乳燕掉下来了,有稻草接着,就不会摔死了。

平凡的艾晚就像海螺盆里的水仙花,安静,低调,给一点点清水就心满意足,连开出来的花朵都是那种不张扬的芳香。虽然她第一次养水仙失败了,但艾晚一定会把爸爸第二次给她带回的水仙养得更繁茂。将来有一天艾晚长大了,拥有了一双会飞的翅膀,她的一切美好品质都会成为她的财富,助她一鸣惊人、鹏程万里。

是啊,长大既是一件快乐的事,也是一件辛苦的事。虽然我也和艾晚一样平凡得如一棵小草,但只要和艾晚一样勤劳乖巧、懂事、有爱心,我一定会成为水仙花一样充满芬芳的人。

这本书让我了解了父母童年中的故事,体会着那时候的孩子。它展现出的是平淡而悠闲的,但在这平静下却有一种力量快要喷薄而出,不论是在艾早和陈清风事件中,还是在艾好高中名校的巅峰时刻。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27

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名为<<百年孤独>>的名著。

这是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的《百年孤独》,是西亚·马尔克斯的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作品的代表作《百年孤独》以魔幻主义的手法,模写了布斯地亚一家七代人充满神奇色彩的坎坷经历,和马贡多这个小镇一百多年来,从兴建、发展、鼎盛乃至消亡的历史。

并从中艺术地再现了作家童年时代眼中的世界。以复杂的背景和离奇的情节超越于整部拉美文学史之上,其中充满了理想的光辉。对光荣与梦想的憧憬,对爱与自由的崇拜,创造后的不屈和灵魂的不朽已超越于虚幻的手法之上,再此篇小说中,找到了最终完美无缺的归宿。

从1830年至上世纪末的七十年间,哥伦比亚爆发过几十次内战,使数十万人丧生。

这本书以很大篇幅描述了这房间的史实,并且通过书中主人公带有传奇色彩的生涯集中表现出来。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等等都写得淋漓尽致。作家以生动的笔触,刻画了性格鲜明的众多人物,描绘了这个家族的孤独精神。在这个家族中,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这种古都不仅弥漫在布恩地亚家族和马贡多镇,而且渗入了狭隘思想,成为阻碍民族向上,国家进步的一大包袱。作家写出这一点,是希望拉美民众团结起来,共同努力摆脱孤独。

加西亚·马尔克斯遵循“变现时为幻想而又不失其真”的魔幻现实主义创作原则,经过巧妙的构思和想象,把触目惊心的现实和源于神话传说的幻想结合起来,形成五彩斑斓、风格独特的图画,使读者在“似是而非,似非而是”的形象中,获得一种似曾相识又绝陌生的感受,从而及其寻根溯源去追索作家创作真谛的愿望。

魔幻现实主义必须以现实为基础,但这并不妨碍它采取极端夸张的手法。

我读完这本书给我的感受就是:本书凝重的历史内涵、绮丽的批判眼光、深刻的民族文化反省、庞大的神话隐喻体系是有一种让人耳目一新的神秘语言贯穿始终的。

后来我还看到了有关介绍说有的评家认为这部小说出自八岁儿童之口,加西亚·马尔克斯对此说颇感欣慰。

这是很深切的批判目光,因为这种直观的,简约的语言确实有效地反映了一种新的视角,一种落后民族《人类儿童》的自我意识,难道不是吗?

当事人的苦笑取代了旁观者的眼泪,“愚者”自我表达的切肤之痛取代了“智者”貌似公允的批判和分析,更能收到唤起被愚弄者群体深刻反省的客观效果。

如果要我承受那“百年孤独”的话,以我的性格非得把我“憋死”才怪。唉,还是珍惜现在吧!

一部恒久远,名著永留传!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28

不必说《三国演义》中激烈的战争,也必说《红楼梦》中柔情似水的话语,更不必说《西游记》中艰辛坎坷的旅程,单是《水浒传》中那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那“忠义”二字,便可给我们留下深刻的印象,让我们回味无穷。今天,就让我们共同走进水泊梁山与列位英雄好汉同行,领略《水浒传》独具的韵味。

宋江这个梁山第三任首领,谦虚谨慎,仗义疏才,任人唯才,具有高超的管理,组织能力,是我们学习的典范。“及时雨”这个绰号不是白得的,晁盖等七人智取生辰纲,被官府缉拿,幸得宋江告知,才免此难;武松在柴进庄上因脾气暴躁受人冷淡,宋江则反客为主对武松体贴入微,使武松感激万千;李逵因激动,曾多次与宋江大吵大闹,而宋江则毫不生气,以宽广的胸襟容纳住了这个“黑旋风”。“义”字在他身上得到了充分体现,成为我们学习的榜样。是啊!回想一下我们自己,曾多少次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大打出手,曾几何时,想起了“退一步,风平浪静。忍一步,海阔天空。”的道理?曾多少次随波逐流,人云亦云,取笑过性行古夬的同学,曾几何时,体贴过他人,尊重过他人?这难道不足以说明宋江的“义”值得我们学习吗?

行者武松这一形象,更有他那传奇的魅力,无时无刻都在显示着勇敢,机警,大义凛然,光明磊落,临危不惧的优秀品质,宋江的“义”可以令人感动,而武松的“义”便可惊天地,泣鬼神。为报施恩之恩,武松大闹快活林,醉打蒋门神,飞云浦怒杀官差,手执一把朴刀,血溅鸳鸯楼,为施恩夺回了权利。回到现在,想想自己,当朋友遇难时,我们曾真心地帮助过他们吗?我想我们中,极大部分人都会说没有,我想我们当时,早就会被困难吓得两腿发软了罢!

当然,《水浒传》这个民间巨作向我们诠释的并不光是“忠义”二字,还有的——便是“孝”字。上梁山后,宋江曾多次冒着生命危险,回乡看望父亲;公孙胜因母亲的原因,曾拒绝上梁山入伙;李逵在梁山享尽清福之时,想起母亲,正要背母上山之时,不想母亲竟被老虎吃掉,李逵一怒之下,连杀四虎。当然,还有很多孝敬的例子,都成为了后人传颂的佳话。再次回到现实生活中来,父母因天冷让我们加衣,我们则不顾父母的感受摔门而去;有时我们犯些错误,则不断的埋怨父母的过失,这样的我们还是孝子还是好学生吗?当然不是,因为我们不知道“孝”,也不懂得报恩,若还是在过去,估计已背上“大逆不道”的罪名了罢!

站在忠义堂前,看着水泊梁山奏出的辉煌乐章。思索着一代又一代的责任,领悟着“忠”“义”“孝”三的含义。《水浒传》给我们的启示,似一叶扁舟,在我们的心中,激起了一阵阵涟漪。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29

前两年,读了于丹的《论语心得》,便对《论语》产生了兴趣,

南怀瑾《论语别裁》读后感。家中有一套南怀瑾先生的《论语别裁》,闲时便翻看起来,哪知欲罢不能。一口气读完全书,虽理解不深,但也颇有些感悟。

学问究竟是什么?读了《论语别裁》开篇对“学而”前几句的诠释,才发现从小背得滚瓜烂熟的三句话,原来根本没能正确理解。以前学到的解释是“学习了而时常温习,不也是很高兴吗!有朋友从远方来,不也很快乐吗!别人不了解我,我并不怨恨,不也是君子吗!”。南怀瑾老先生用幽默的话语对古人的注释进行了反驳,指出正是这些已成为教条的误解,导致了年轻人对“四书五经”的反感。

南怀瑾先生在此书中诠释了孔子所指的学问不只是读书、文字和知识,学问是从人生经验上来,从做人做事上去体会的。正如孔子所言“观过而知仁”。看见人家犯了错误,自己便反省,我不要犯这个错误,这就是学问。

反观现在,学生八小时在课堂上,接受着课本上的知识,回家后又是一大堆的作业,以为这样就能培养出有学问的人。实际上,这种与社会脱节的做法,恰恰堵塞了学生从社会吸收学问的渠道。从实践中得来,通过自己的体会得到提高,这才是真正的学问,而这个获取学问的过程,才能使人“不亦说乎”,

尊师重道当今过时吗?《论语》中提倡要“尊师重道”,南怀瑾先生说这个问题值得研究,他列举了七十年代台湾社会状况,学识越高,越没有尊师重道的精神。念小学的孩子,总把老师的话挂在嘴上,张口闭口老师怎么说;到了中学这便淡化了;到了大学,学生老师成了陌路人,在路上见面如同不认识。这样的问题近几年我们身边也出现了——也许是受急功近利环境的影响。作为学生,我出钱,老师为我讲课天经地义;作为老师,学生付多少钱,我就讲多少课。如此的商业行为,不是与尊师重道传统相违背吗?

读完此书,我感到说来说去《论语》主要讲了“为人、处世”两件事。通篇论语都在教人如何做人,如何立身。而现在学生学习的目的掺杂了太多功利性,虽然社会一再强调素质教育,却偏偏对人文缺失现象视而不见。这本书则告诉我们:一个人思想所在的高度决定一个人的宽度,决定着这个人的思想、心境、眼界,“为人”则恰恰是决定一个人一切的根本。

读过《论语别裁》,使人不由赞叹孔子思想中闪现出的人性光芒,感叹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正如南怀瑾先生所言“孔子学说与《论语》这本书,无论在任何时代、任何地区,对它的原文本意只要不故加曲解,始终具有不可毁的不朽价值,后起之秀,如笃学之、慎思之、明辨之,融汇有得而见之于行事之间,必可得到自证。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30

每一个人都有不一样的童年,然而,作者笔下的苦难童年深深触动了生活在幸福时代的我,也让我体会到在沙俄统治时期黑暗的背景下,人们的艰苦生活以及对生活的希望。

“一种丰富多彩,五光十色,离奇古怪的生活开始了,而且以极快的速度展开了。那段生活,仿佛是有一个善良又极端诚实的天才美妙地讲出来的一个悲惨的童话。”这是高尔基以成人的视角对那段悲惨的童年生活做出的深刻概括。童年对于每一个人来说,应当是最美好的时代,但是作者却用“悲惨的童话”来形容,一种同情油然而生。

故事的主人公阿辽沙年幼丧父,跟着母亲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母亲去世后,他便走上社会,独立谋生。当我们还在父母的荫护下,快乐地享受我们单纯幸福的童年时,无法想象主人公不仅担负着一个孩童难以胜任的苦役般的劳动,而且受尽屈辱,饱尝辛酸的非人般的生活。想到自己经常为了小小的家务活而叫苦叫累,比起那些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同龄人,我的苦累是何等的渺小。在城市生长的我们,是有生来的优越感,还是我们没有生活的压迫呢?难道那些贫苦的孩子就不渴望有幸福快乐的童年吗?相比之下,我们是不是应该珍惜自己幸福的生活呢?有不一样的童年,但是我们都应该具备纯朴善良、吃苦耐劳的品质。

从小我们都是在温室中长大,受到亲人的呵护,仿佛一切都理所当然。看完这本书,我想不是的。主人公阿辽沙从小缺失父爱,受尽冷眼。但是,在他的成长中有一盏一直照亮他敏感而孤独的明灯,那就是他的外祖母。在冰冷的世界里,他只有外祖母的庇护、关心,而且给予他无限的温情和钟爱,并对他进行了有益的教导。他说道:“是她对世界无私的爱丰富了我,是我充满坚强的力量以应付困苦的生活。”我想,有不一样的童年,但生活在和平年代的我们更应该懂得感恩。

丘科夫斯基是这样评论道:《童年》不仅是一部艺术珍品,而且是高尔基的传记,是他全部创作的注解,对于我们来说是极为珍贵的。我认为书中对每个人物的描写,都令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像是吝啬残暴的外祖父、贪婪自私的舅舅们、乐观纯朴的小茨冈、慈爱善良的外祖母等等,然而,我认为每一个人物已不再是单纯的个人,而是某一类人的代表。作者从不同的视角写到当时社会的腐朽黑暗的一面,同时也代表了处在社会最底层的农民向反动沙皇发出反抗的呼声,是劳动人民美好的品质唤起了我们对生活的热爱与希望。

是的,无论在哪个时代,竞争激烈、弱肉强食的社会都是无法避免的,但我们应从中学到的是,即便在物欲横流的物质世界,我们也应当避免精神的缺失。《童年》更赋予我更深的精神内涵——善良、耐苦、感恩!

不一样的童年,但我们都拥有一样的优秀品质。

一、书籍简介

蒋廷黻从事中国近代史的教学与研究长达十余年,搜罗原始材料,采用先进方法,开风气之先,为中国近代史的研究建立了科学的基础。本书是蒋廷黻中国近代史研究的经典之作,产生过广泛的影响。蒋廷黻以冷静客观的态度,叙述了从鸦片战争到辛亥革命这段时间的中国历史,对中国国家前途,民族命运以学术的形式表达了关切,提出了许多真知灼见。美国著名汉学家费正清称蒋廷黻“执中国近代史研究之牛耳。”本版《中国近代史》由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马勇导读推荐,附录《琦善与鸦片战争》、《最近三百年东北外患史》,专节详述沙俄近代以来鲸吞中国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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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容简介

中国近代史是从1840年6月鸦片战争爆发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中国历史。历经清朝晚期、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时期、北洋军阀时期和国民政府时期,是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逐渐形成到瓦解的历史。

中国近代史,是一部充满灾难、落后挨打的屈辱史,是一部中国人民探索救国之路,实现自由、民主的探索史,是一部中华民族抵抗侵略,打倒帝国主义以实现民族解放、打倒封建主义以实现人民富强的斗争史。

中国近代史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从1840年鸦片战争爆发到1919年五四运动前夕,是旧民主主义革命阶段;第二个阶段是从1919年五四运动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是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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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者简介

蒋廷黻(1895-1965),湖南邵阳人。中国著名历史学家、外交家。1911年赴美求学,获哥伦比亚大学博士学位。1923年回国任南开大学第一任历史系主任,与梁启超成为南开大学史学的奠基者。1925年调入清华大学任历史系主任之职。1935年弃学从政。1965年10月9日在纽约去世,享年70岁。蒋廷黻先生研究历史反对“治史书而非史学”的传统方法,采用“重综合、重分析、重整体把握”的新史学方法,并将其引入当时尚属荒漠的近代史领域,从而在中国近代史研究取得不小的学术成就,被称为“中国近代史研究的拓荒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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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国近代史》读后感30篇

第1篇:《中国近代史》读后感500字

一提到中国近代史,不知道大家是怎么想的,反正我就感觉到了两个字:可恶。当然,这是说外国人的。每每当我看到外国人如何如何霸占中国领土,如何胡搅蛮缠,使得中国政府晕头转向,答应他们无理的要求,我就觉得十分地愤恨:外国人,你们怎么能如此不要face呢?可是,当我看了《中国近代史》这本书后,我原先的一些片面的想法得到了一些改变。对中国的历史也有了新的认知。

书中一开始便指出了中国人的三种心态:“怨妇”心态,“泼妇”心态,和“情妇”心态。这让我有些难以接受,可是随着我渐渐地深入读了下去,我发现作者说的也是不无道理。不仅如此,书中作者不少描写的地方都没有怎样偏向中国人,反而是指出了中国很多愚昧和不合理的地方。这便让我原先一看到近代史便发热的脑袋变得冷静了些。毕竟,不管中国人如何掩盖,事实就是这样:晚清亡国了。而我们呢?出于一种“爱国主义”,便是大肆宣扬外国人如何如何狡诈,蛮横,而对中国失误的地方,则是轻飘飘地一笔带过,这便让我的思想出现了一种误区。思考问题也变得片面起来,觉得中国人是很无辜的样子,一切都是外国人侵略我们的错。可是,如果中国不弱小,外国人又怎么会打上中国的主意?如果中国采取了正确的措施,外国人的计划有怎会得逞呢?

这本书,给我的思想敲了警钟,它不仅告诉了我不少关于晚清的知识,民国的知识。更告诉了我:思考问题,不要太片面。

第2篇:《中国近代史》读后感600字

中国近代史是从第一次鸦片战争1840年到1949年南京国民党政权迁至台湾、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历史。历经清王朝晚期、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时期、北洋军阀时期和国民政府时期,是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逐渐形成到瓦解的历史。它是一部充满灾难、落后挨打的屈辱史,是一部中国人民探索救国之路,实现自由、民主的探索史,是一部中华民族抵抗侵略,打倒帝国主义以实现民族解放、打倒封建主义以实现人民富强的斗争史。

这本书的作者是蒋廷黼。他是个很厉害的人物,为什么呢?他出生于1895年,也就是说,他写的都是他身边发生的事情。这就厉害了,他领悟了许多我们过了这么久可能还没有领悟到的道理,那他真是太伟大了。“当局者迷,旁观者清”,生生的被他变成了“当局者清,旁观者迷”。所以这是我非常敬佩他的其中一点。

他写的书非常有逻辑,而且感觉思维既贴近当时那个时代,又超出了那个时代。我跟我父母讨论了一下这本书,虽然我读的时候并没有什么很深刻的体会,但是我父母却说这本书写的很好。

我询问了他们原因,他们以前受过的教育都是:从一个角度评判整个历史,相对来说,角度比较单一。这里面并没有否认他们是英雄,而是客观的给予他们一个正确的评价。就比如林则徐:老式教育是,主张严禁鸦片,在中国有“民族英雄”之誉。这本书里写的是,苛刻的,不考会虑大局的。不过他自己意识到了,但是人民却陷下去了。

那为什么我的父母觉得这本书很好,但是我的感觉却不深呢?这是因为“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正是因为此书写的与他们学的不同,他们才有深刻的体会。但是我们从小就受到这种良好的教育,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此书出版与中国华侨出版社,利用政治学和历史学结合所写,新华书店经销,字数188千字,特点是精炼油和经典,19年5月第13次印刷。这本书受人追捧,也值得读好多遍!

第3篇:《中国近代史》读后感800字

最近翻看了蒋廷黻的《中国近代史》,薄薄的一本,所以一口气读了下去。这本书是作者赋闲汉口时,花费两个月时间一气呵成的。尽管如此,却并不意味着它的内容肤浅。蒋先生本人是近代的留洋博士,修的历史学。或许正是他在国外学习到大量德国史和意大利史的资料,对致力于国家统一的英雄人物所震撼,因此他衷心地希望中国能摆脱中世纪的困顿,建立一个富强民主的国家。这本书是他对当时的中国的深深思索。它主要讲的是以中国当时怎么一步步学习西方,探索救国救民的方案。

大家都知道,中国的近代史要从西方的对外殖民战争讲起。因为一场浩浩荡荡的革命,英国工业革命,这场革命带来进步生产力的同时,也带来了巨大的产能过剩,使人们先前对生存能力的恐惧自然消除,反而激发了西方人对外扩张的本能。当时是的俄、意、日国家都是在这种外界环境压迫下,走向了现代化。而当时的中国,靠着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闭关锁国,一直等到西方列强用洋枪洋炮打开中国大门。中国自古以来的贸易制度让那时中国真的没有感觉到有改变的必要,有着稳定的农业经济,完全满足人民的生活所需。而且在那之前两千年中国人充满优越感,因为周边那些国家确实在文明形态上相较落后。所以中国并没有在工业革命和新航路发现后跟上世界步伐。当时的中国政府不明白他们所面对英国、法国并不是过去的蛮夷,英法等工业国家并不是到中国来朝拜进贡,而是贸易。那时的中国,继续做着天朝上国的美梦,根本不知道工业革命将给人类带来怎样的变化,因而中国错过了其中一个外国人马戛尔尼来华提到的重构近代国家关系的机会,此后引发鸦片贸易,又因鸦片贸易引发战争,中国由此错过数十年发展机遇,直至两次被打败,方才有人意识到时代不同而思考改革。

中国遭遇西方人的攻击或许是不可避免的,但中国在被攻击的过程中完全有机会有可能转祸为福化险为夷,像日本等许多后发展国家一样大胆接受西方文明。以中国的人力物力,倘若像日本那样接受了科学机械,重构中国文明,那么中国不仅会与西方强国并驾齐驱,而且一定会在国际上重塑中国文明的辉煌。历史是不会改变的,而历史的经验我们是可以汲取的。所谓“穷则变,变则通”,谁排斥改革谁拒绝创新,谁就会落后于时代。因此,我国正在大力倡导的创新改革正是一个国家和民族生存发展之道,也必将永远处于进行时。

第4篇:《中国近代史》读后感1000字

精美的史书是轻盈的蝴蝶飞跃光阴的记载,轻叩我们的心扉;它流传着中国几千年的文明,记载着中国政治制度的演变,承载着中国日新月异的王朝更替,镌刻着中国中国近代以来的屈辱与胜利,铭记着中国现代辉煌建设成就……

打开《中国近代史》,它是一部记载着我国由危亡走向复兴。

在鸦片严重损害人们健康,犹如一条毒蛇吞噬着,这时林则徐深明大义地上述朝廷请求严禁鸦片,从而进行了一场轰轰烈烈的禁烟运动——虎门销烟。面对外国资本主义的血腥掠夺、本国封建势力的残酷剥削,洪秀全领导太平军奋起放抗。由于清政府和外国侵略者勾结起来,使得太平天国运动失败。面对日本军队的突然袭击,挑起战端。在黄海战役中,邓世昌不畏生死,迎战敌舰,与日本军队同归于尽。面对如火如荼的抗日战争,张学良,杨虎威发动西安事变,用“兵谏”的形式使蒋介石停止内战,联共抗日……

林则徐、洪秀全、邓世昌、张学良、杨虎威……他们以天下为己任,将自己的生命和国家民族的命运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他们深明大义,义无反顾;在强敌面前,他们不畏困难,顽强拼搏。他们不顾个人生死,处处为过为民着想的爱国主义精神值得我们学习。他们的智勇及强烈的爱国主义精神溢于身心之间。

1851年,太平天国运动领导人冲破重重阻挠建立太平军,但是社会矛盾十分激化,面对如此境地,洪秀全不畏艰险,领导太平军同清政府、外国侵略者反抗。他们用行动进行反抗,用精神同他们斗争。古往今来,有多少仁人志士在国家危急关头,挺身而出,为国家为苍生献出自己的光和热。洪秀全就是这样一个让我敬佩不已的人。

在抗日就往运动的推动和中共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的感召下,张学良和杨虎城为了抗体救过,对蒋介石实行了“兵谏”,要求蒋介石停止内战,一致抗日。他们不惧后果,一腔的热血随着抗日起伏。他们不希望国家再深陷于战火之中,用行动去证明。他们一刻不停地杀敌报国,心系国家安危。“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理念无疑是后人敬仰他们的主要缘由。

“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当国家有难的时候,他们是出来解国家之危,用生命去维护民族生死。他们大义凛然,视死如归。面对风云突变的局面,变幻莫测的战场,他们毅然去之。面对随时有生命的危险,他们仍知生死可以决定时,但仍义无反顾地选择为国家流血牺牲。在战场上,他们积蓄能量在巡检释放和爆发了鲜红的光亮。

暗淡了刀光剑影,远去了枪支弹药。那些鲜活的身影在那火光四射的背影下退场了。他们有着时刻准备为国家牺牲的决心,时刻准备为国家奉献的精神。他们的身影尽管消散在历史的长河之中,但他们的事迹,他们的品德,他们的精神永不泯灭并存留在人们的心头之上。

他们识大体顾大局,愿为国家牺牲。他们是这样的勇敢,是维护国家脊梁的战士。他们热爱祖国,保护祖国,他们之所以被世人称颂,就在于他们的爱国精神是留在人们心中的丰碑。

作为青少年的我们更应该向他们学习。学习他们不面强敌时不畏困难的决心,学习他们为国奉献的精神,更重要的是学习他们的爱国精神。

第5篇:《中国近代史》读后感1500字

老师推荐的那么多本书,我最喜欢蒋廷黻老先生的《中国近代史》。这本书正文内容其实很短。短小却精悍,把很多初中、高中略去不讲的东西,娓娓道来。结合老师的授课内容,再反复看这本书,觉得自己看待历史的角度,比以前开阔了许多,文化底蕴也似乎厚了那么些许。

网络上,总流传着很多有道理的话,其中有一句我觉得挺在理,大意是:如果一个人看了一本书,听了别人一番话,就觉得自己的价值观都变了,那他大抵是个井底之蛙。在历史这方面,我承认我只是个坐井观天的人。因此,这本书和这门课带给我的影响,在认知历史方面是彻底的。风靡学生群体的《明朝那些事》,我都只看了两本,就觉得它无聊看不下去了。所以,这本《中国近代史》含着老师的部分内容对应讲解,真真是的非常对我的口味。非常感谢老师,那么用心地准备课堂,那么耐心地讲授内容,那么极力地推荐了一本《中国近代史》。

收获最大的,莫过于:历史是客观的。看书及听讲,相关初中有讲到的内容,会不自觉想起初中老师如何讲授(高中读理科,上的历史课都是渣滓而已)。初中的历史老师,也是可以把历史通过一些短短的纲领,讲成吸引人的故事的人。当讲到近代史中国人备受屈辱这段,初中老师含着极为强烈的个人色彩,连带着我也觉得那时候的外国人怎么那么可恶。可在这书中,多次讲到一些外国人友好的举动,像使团来访,要求建立大使馆;传教士传授先进的科学知识,都是促进中国发展的。是中国人自傲,愚昧,生生错过很多能让自己改变的机会。

就像蒋廷黻先生说的:“鸦片战争以前,我们不肯给外国平等待遇;在以后,他们不肯给我们平等待遇。”一开始不由觉得都是中国人活该,再回味时,那些偏颇于中国人还是外国人的念头都没有了。的确,我们的失败是注定的。我们强大时,传统思维固化,一座五指山似的压着中国人,让我们对外来文化,毫无宽容心可言,我们的视野都在五指山下那么一小片,即便抬头观望,也不过是上面那一点点景色。若没有人洗净自身反封建的东西,再带领其他人更新观念,中国那时是毫无胜算可言的。鸦片战争前,由马戛尔尼主领的英国使团拜访中国,“狮子号”军舰的说明书中国人拆都没拆过,代表人类翱翔天际的第一步的热气球展示,以及先进的军事手段,中国人都不屑一顾,还出言不逊,毫无大国气度可言。惨痛的教训已经付出,我们中国人应该更多的去了解他们,传承他们,勿忘国耻,奋发向上。

那段历史无论有多屈辱,多不堪,都应该积极地正视——了解外国人如何欺负我们的同时,更应正视自己做错的地方。既要讲外国人怎么攻打我们,掠夺我们;更要讲,我们如何无知愚昧,如何沾沾自喜,如何错失机会。像初高中教材改得让我们对那段历史的看法有偏颇,我能理解国家的用意,读后感.但却不能认同。我们签订条约时,由于完全不懂国际公法和国际形势,争所不当争,弃所不当弃。《虎门条约》时,国人最痛心的是五口通商,而不是协定关税、治外法权这种涉及国家主权的东西。互派使节这种要求,中国人从爆发鸦片战争的一百年前开始,更是拒绝、拒绝、再拒绝。《南京条约》后,中国人仇外心里表现之一是杀外国人,可他们当中,有许多都是无辜的,耆英要求严厉执行国法,被人骂洋奴……这些错误,每个中国人都应该知道。正确区分别人的善意与敌意,这一点,到今天,对于中国人仍有很大的借鉴意义。

另外,我更想说的是:知己知彼这一点,无论是那时,还是现在,中国都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现代中国强大起来了,可论起对世界上其他国家的了解,中国人又有多少?中国人对自己的历史、文化都了解甚少(争着去申遗的中国人,对那些文化遗产背后的东西又是否曾主动去了解呢?)更不用说其他国家了,都只会道出表层肤浅的东西而已。朱焱先生在《日本人的善意和敌意》这一文章中大谈相比于日本人对中国的研究,中国人对日本的了解是远远不够的,我对于这个观点,很是赞同。

蒋廷黻先生的《中国近代史》真的是让我知道了更多那段历史背后的真实故事,先生的评论,也很精准。也许以后学者会研究出更多,甚至是推翻先生理论的东西。但无疑,先生的著作,还可以继续走很远很远的路。

第6篇:《中国近代史》读后感2000字

《中国近代史》是蒋廷黻先生的经典著作,他以冷静客观的态度,叙述了从鸦片战争到辛亥革命这段时间的中国历史,对中国国家前途、民族命运以学术的形式表达了关切,提出了许多真知灼见。翻开这本书的封面,内文插图赫然是一张著名的《时局图》,令我过目不忘。图中虎代表英国、青蛙代表法国、鹰代表美国、太阳代表日本,它们正在瓜分中国,这就是悲惨的中国近代情形。

1840年,成为头号资本主义强国的英国发动了侵略中国的鸦片战争,清政府被迫签订了中国近代史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南京条约》。从此,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国历史也以鸦片战争为标志进入近代史,这是中华民族一段屈辱的历史,也是中华民族不屈不挠抗争的历史,是一代又一代中国人寻求富民强国之路的探索史。

这是一段屈辱的历史,中国人民饱尝了帝国主义的侵略和欺凌。在中国近代史上,大大小小的帝国主义国家争相侵略我们,中国被迫签订的不平等条约达到了几百个。一系列的侵华战争和大批的不平等条约,把中国推向灾难屈辱的深渊,造成了近代中国的贫穷和落后,加重了人民的负担,严重的破坏了中国的主权完整和领土完整。

这也是一段不屈不挠的抗争史。在西方列强野蛮侵略中国的同时,伟大的中华民族和不屈的华夏子孙,进行了一系列的抗争。在第一次鸦片战争中,尽管有人低头服软、卖国求荣,但是广大的爱国官兵进行了英勇的战斗,涌现出像林则徐、邓廷桢、裕谦、海龄、关天培、陈化成等大批爱国将领;在第二次鸦片战争中,也出现了前仆后继抗争的壮烈场面;在中法战争中,冯子材无所畏惧,取得了镇南关大捷,刘永福领导黑旗军威镇敌胆,爱国海军在马尾海战中表现出了临危不惧、英勇战斗的精神;在中日甲午战争中,左宝贵、邓士昌、林永升、丁汝昌等人以身殉职,上演了可歌可泣的英勇事迹,体现出了中华民族顽强不屈的爱国抗争精神。除了爱国官兵的抗争外,广大人民群众从未放下斗争,帝国主义侵略到哪里,就在哪里受到抵抗。尤其在第一次鸦片战争中,广州三元里民众的自发的抗英斗争,显示了中国人民的反抗精神;在19世纪六七十年代,还出现了许多的反洋教斗争。

在中国近代史上,有两次大规模农民运动给帝国主义势力造成了沉重的打击。第一次是太平天国运动。这是中国近代史上一次规模巨大的反封建反侵略的农民革命运动,在打击中国封建统治的同时,还承担起反对外来侵略的任务,给外国侵略者以沉重打击,打破了西方侵略者迅速把中国殖民化的企图。第二次是义和团运动。1900年爆发的震惊中外的义和团运动,是一次以农民为主体的人民群众为捍卫民族独立而展开的反帝爱国运动。虽然它失败了,但表现出的中华民族的不畏强暴、不怕牺牲的英雄气概使帝国主义认识到中华民族的不可征服性。

这是中国人民寻求富民强国之路的一部探索史。在近代中国的特殊时期,中国的根本任务是维护民族独立和主权完整,促进经济发展,实现政治进步。在为了完成这些任务的过程中,在伴随中国艰难的近代化历程中,先进的中国人进行了一系列的探索,既有政府运动,又有新生阶级代表;既有地方大员,又有思想精英。

在第一次鸦片战争中,先进的中国人初步认识到西方的现代化,以林则徐、魏源等人以经世务实的态度,提出了“师夷长技以制夷”的口号,承认落后和不足,注目世界,探索新知,寻求强国御辱之道,产生了向西方学习的新思想。

清政府在历经浩劫后,也进行了一些探索和改革。在19世纪五六十年代镇压太平天国运动的过程中,一批务实且有政治经验的权力重臣,开始了一场“师夷长技以自强”的洋务运动,在坚持“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前提下,倡导富国强兵运动,创办军事、民用工业,筹划海军,设立新式学堂,派遣留学生。尽管甲午战争的失败宣告了洋务运动的破产,但是洋务运动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中国民族工业的发展,加快了中国近代化进程。

甲午战争后又兴起了“戊戌变法”运动,可最终还是失败了。戊戌变法的失败证明: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改良主义道路不能救中国。此后,以孙中山为代表的资产阶级革命派登上了历史的舞台,经过一系列的武装起义和革命斗争,在1911年取得了辛亥革命的胜利,使中国走向民主共和道路,打击了帝国主义在华势力,推翻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建立了资产阶级共和政府。但是辛亥革命并没有完成反帝反封建的任务,中国的社会性质没有改变,1919年爆发的五四运动标志着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开始,随着中国共产党的成立,中国革命的面目焕然一新,中国人民找到了探索已久的正确方向。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中国人民实现了民族独立,并不断开创着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新局面。

读完这部经典著作,我深刻地认识到“落后就要挨打”的道理。一个人如果不思进取,夜郎自大,总有一天会被其他人超越,在激烈的竞争中被淘汰;而一个国家如果不图强,整日闭门造车,轻则被迫签订不平等条约出让利益,重则被分裂甚至亡国。清政府长时期沉浸在自以为是强国的美梦中,却不知西方列强早已在多方面遥遥领先,这种强弱差距造成了这样一段坎坷的历史。

勿忘过去,面向未来!我们要继承并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中,自强不息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使中国越来越强大,早日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第7篇:《中国近代史》读后感

一段荡气回肠的故事,一个叱咤风云的人物,一曲催人泪下的歌曲……让我回味无穷,百看不厌。

蒋廷黼所著的《中国近代史》,贯穿了中国近代19世纪40年代鸦片战争至20世纪抗日战争爆发前的近一个世纪历史,讲述了整整一个旧民主革命阶段——鸦片战争,太平天国,洋务运动,甲午战争,辛丑条约……作者用着通俗易懂的语言向我们描述着历史上的重大事件。

翻开这本《中国近代史》,就仿佛掀开了一场惊心动魄的历史长卷。为何当时的中国多次被列强的铁甲钢炮给轰开了古老的大门?原因很简单,因为中国人的守旧。中国人的守旧造成了他们思想的落后,思想的落后造成了科技的落后,科技的落后造成了国防的落后,国防的落后就造成了国家不保的危险。很可惜,当时的人们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这时,李鸿章勇敢地站了出来。

李鸿章,何许人是也?世界排名第九的北洋水师的创始人与统帅,十九世纪世界三大伟人之一,晚清四大民臣……无数的荣耀集他一身,可谓是时势造英雄。或许是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吧,李鸿章认清了只有向西洋学习才能自强的道理。

历史就是这样公正,也是这样的残酷,它不会给予弱小者任何悲悯,也不会给予强大者任何协助。当清王朝的统治者在宫殿里享着天伦之乐之时,西方的工厂里机器正在轰鸣。李鸿章向西方学习,建工厂,设学校,成立北洋海军。虽然他自强的方式很不错,但是他自强过后却也救不了国,因为他自强的不彻底,没有认清楚清王朝落后的根本原因,思想上不改变就算是他能力再强也是没有办法的。所以说,在那个时期,想要自强是有多么的困难。

历史早已过去。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因为即便我们对历史有多么的不满,我们也无法将它改变。无论是什么年代,都是属于强者的。我们每一位中华儿女,都要有着强烈的责任感。如此这般,才能为祖国做出贡献。

第8篇:《中国近代史》读后感

一直以来,我都喜欢古代史。古代的中国格外辉煌,以王者自居。最不喜欢的是近代史,近代的中国不停地割地赔款,中国的近代史是一部屈辱史。

近代历史给人一种感觉是近代的屈辱都是软弱的皇帝和一帮妥协的大臣造就的。读《中国近代史大纲》后,我意识到也许我所学到的历史并不全面。基于多重因素考量,历史书的编者才编出来了这样给人以指向的历史。

作者蒋廷黻以超出个人的境界来再现当时历史,分析出现那些局面的原因。重点从外交的方面入手。对李鸿章、琦善等当时主和的大臣深入剖析。在他笔下主和的大臣求和事出有因,他们超越了一般的民众对事物的认识,综合利弊得出最有利中国的结论就是求和。并非他们贪生怕死,投降。相反他们外交能力突出,才在当时能够与外国拟定和签订条约。

我固有的认知此时好像因此变的更加客观了一点。以后我也许会尽量避免带有任何主观偏向讲解历史事件。我要做的可能是找到尽可能多的史料,还原当时的历史,是非功过,自有人内心评说。

书中还说到每当出现无法解决的事情,清政府总设法使他成为悬案。书中还详细披露了东北出现争议的根源和过程。这些都是我以前从没有思考过的问题,而从这之后我开始思考这样的问题。

这本书书名给人一种纯理论知识的错觉,其实内容却非常具有可读性,作者的个人见解无时无刻不显现期间。确实是值得一读的历史书籍。

第9篇:《中国近代史》读后感

1840年随着广东珠江口的英国舰队一声炮响,中国近代的黑暗历史正式拉开帷幕。由于当时的中国闭关自守,与世界隔绝,没有先进的武器,而且清政府好大喜功,腐朽愚昧,使得英国的侵略者势如破竹,直攻入南京。最终签订了我国历史上第1个不平等条约-南京条约。

作为弱者,我们需要赔偿其2100万白银,割香港,开放数处通商口岸。英国得了便宜,美法两国居然要挟中国签订同样条约。可当时的清政府目光短浅,不重用剿夷派大臣,以致英法等国不断压榨我国收益,收割我国土地这些条件都给中国人民带来野蛮和屈辱。

1856年英法等国不满于既得利益,发动了第2次鸦片战争,古老的落后的防御被侵略者的坚船利炮如摧枯拉朽般毁灭,并与多个国家签订了《天津条约》和《北京条约》,血的教训告诉我们落后就会挨打!清政府终于肯吸收外国的科技文化成就。可两次鸦片战争之间的20年时光,就这样白白的浪费了!中国也因此丧失了大片领土和主权,尤其是沙俄,掠夺了中国150多万平方千里的领土。外国侵略势力的扩张是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化程度加深。

书中写道,中国历史还有一个循环套“每朝的开国君主及元勋,大部分起自民间自奉极薄,心中的奢侈标准是极低的,而且比较能体恤民间的疾苦,办事宜比较认真,这是内政昌明、立志澄清的时代。后来,慢慢的统治阶级的欲望提高,奢侈标准随之提高,因此官吏的贪污一大大的长进。”所以我认为每到了天下太平已久,人口增加很多民生痛苦的时候,官吏加多,每个官吏的贪污更加厉害,人民所受的压榨也更加严重。而清朝嘉庆年间正是到了这个循环套的最低点,此时清政府连铲除内患都不急,又何谈抵抗西方侵略势力呢,所以西方势力侵略起始的时候,正是我们抵抗力量薄弱之机,因此中华民族在近代遇到的难关是双重的。

读完中国近代史,我的心中有自豪,有不甘,有憎恶,有无奈,慨叹于1840年起这段灾难深重而屈辱的历史,这段饱受欺凌和侵略的历史。至今,因人民铭记“落后就要挨打”的历史教训,中国走向光明共创辉煌,而现在我们坐在窗明几净的教室,理所当然的享受着这个国家的和平和自由。我们只有凭努力学习回馈社会,才对得起那些岁月用鲜血和生命堆砌起的今天。

第10篇:《中国近代史》读后感

蒋廷黻先生的《中国近代史(插图本)》(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7月第一版,2012年3月第6次印刷),是我在书店发现的颇为重要的好书。

蒋廷黻是民国时期的历史学家,他的这本书写于1938年,在民国销量颇大。本书反映出作者受到过严格的现代西方历史学的训练,并且观点颇为新颖。作者最独特的观点是:假如林则徐没有被免职(林则徐在虎门销烟后由于不能摆平英国人,被道光免职),估计他会在广州和英国人干起来,肯定惨败,那样他的一世英名将被毁掉,而对清朝却是一件幸事,因为清朝惨败之后必然会提前开展洋务运动20年,我们也将比日本早发展20年,以后就不会有甲午惨败了。

这个观点很新颖,尤其是在林则徐早已被捧为民族英雄的情况下,更是颇吸引眼球。但我仔细想想,觉得经不起推敲。因为:(1)第一次鸦片战争,清朝不是没和英国打过仗,英国顺着长江快打到南京了,清朝终于受不了了,签订了《中英南京条约》。如果英国在长江三角洲的胜利不能警醒清朝,难道在广州打败(如果不被撤职的)林则徐,就能警醒清朝吗?(2)即使洋务运动提前20年,如果不能从制度上做根本的改变,真的能战胜日本吗?

所以作者书生气颇重。

该书毕竟写于1938年,民国时期的历史,对作者来说是“现代史”,所以对孙中山、蒋介石歌颂颇多。这也是我不赞成的。现在我看中国近代史,逐渐形成了以下(可能比较独特的)观点:

1、落后国家要发展,尤其是东方落后国家,一定要经过一段集权、独裁时间。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不经过这段时间,国家和地区就不可能发展。好好看看日本、韩国、我国台湾,乃至新加坡的发展,无不如此。

题的关键是:(1)很多人认为一步跳入美国或英国式的民主,才是对的。(2)经过独裁或集权之后,一定要过度到民主社会,而不能停滞不前。两者缺一不可。

东方国家,不走(1)而直接进入(2),成为世界先进国家的,至今没有先例。所以必须走第(1)步,绝不能因为(2)而否定(1)!这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另一个方面是:必须及时过度到(2),否则仍然会落后,会挨打!

2、在近代史上,李鸿章、孙中山的地位过高了。

实际上,国人对李鸿章的评价已经几经反复。甲午战争之后,李鸿章的名声就臭了,一直臭到民国。然后梁启超等人为他翻案,说无论是谁,当时都不得不签订丧权辱国的条约,和李鸿章没有太大关系。蒋廷黻在《中国近代史》中也为李鸿章说好话。到了1949年之后,大陆再次把李鸿章丑化,但1990年之后又逐渐为他翻案。总之,现在李鸿章基本上是个正面角色。

但我认为,李鸿章还是被大大高估了。孙中山也一样,国共两党对他的评价始终很高,都有历史原因。但真正细观历史,我认为他被严重高估了。算了不展开了,重要人物总是充满争议。

3、有些人的地位过低,比如左宗棠。

左宗棠收复新疆,从清朝到民国,再到现在,我们都认为左宗棠是民族英雄。我越看近代史,越觉得左宗棠的见识极高,远远超过同时代的中国人。但是,我国对他的宣传还是远远不够,甚至很多人都不知道在收复新疆时还有另一个同样重要的民族英雄刘锦棠(有兴趣的可以看我的《刘锦棠收新疆》系列)。我实在不明白为什么左宗棠在我国(包括大陆和台湾)的地位这么低,他的知名度远低于岳飞、戚继光、林则徐甚至邓世昌,也低于曾国藩和李鸿章。

蒋廷黻对左宗棠的评价同样不高。他认为:假如不是左宗棠力主收复新疆,当时清朝肯定有更多的力量建设海军,琉球就不会归于日本了。而琉球归属中国之后,在朝鲜的影响力也将更大。作者显然认为琉球比新疆,东面比西面重要。

对此观点,我同样不表赞成。难道左宗棠不收回新疆,李鸿章就一定能收回琉球,清朝一定能战胜日本吗?几乎不可能的。李鸿章一贯忍辱求和,不可能为了琉球和日本开战。而新疆的重要性,作者显然没有认识到。

4、近代史严重低估了一些媒体思想家(“公知”)的历史贡献。

具体地说,梁启超和胡适,他们不仅是文人,是公共知识分子,是思想家,而且极大地左右了历史进程。我们似乎只是在戊戌变法时才会谈到梁启超,并认为胡适只是民国时重要的知识分子之一。这都大大低估了两人的历史作用。

第11篇:《中国近代史》读后感

每每翻开近代史,我的心情都会特别的沉重。这也是我为什么爱着近代史,同时又不敢去翻开它。但历史就是历史,只有正视历史,以史为鉴,我们才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如不是,当我们成为历史时,后人是不是也会怀着这种沉重的心情来看我们呢?在那段如鲜血般令每个中华儿女都刻骨铭心的历史里,每发生一件事,都关乎着我们这个民族的生死存亡。

1840年,英国用当时的红衣大炮打开了我们的国门。我不知红发碧眼的英国人踏上我们这一片炽热的土地时是怎样的心情,也不知当时的大清子民又是怎么看待这些外来者,也许他们也会像紫禁城里的贵族一样,认为这些蛮夷不足为惧,反正我们的天朝地大物博。在侵略者的枪炮下,那徒有外壳的清政府,一步步地瓦解。帝国倒塌的痛苦和屈辱终于慢慢的唤醒了消沉的民族。

开眼看世界的魏源,鞠躬尽瘁的林则徐,英勇就义的义和团,血洒菜市场的六君子……一批批的战士,在国难时,为这个已经千疮万孔的民族做他们最后的努力。每一次看到战争爆发,每一次看到我们的民族英雄牺牲,我都无法压抑住自己的情绪。心不停的抽搐,只愿那段屈辱史快点过去。没错,时代要变更,但这太残忍了。可是历史就是历史,我们可以怨恨,愤怒,但却不可以改变。

1911年,特别的一年。八国联军侵华给了孱弱的帝国沉重的一击。但它同时也将人民长久以来积攒下来的力量给激发出来了。虽然孙中山和革命军们把那庞大悠久的政治机器给推到,给了我们短暂的希望,但是这个希望就像泡沫一样,随着袁世凯把革命的果实窃取,很快又破灭了。但是在1911这特殊的一年里,这个瞬间即灭的希望给当时的人们孕育了更大的希望。

1921年,一个伟大的组织产生了。谁也预想不到,当时只有13个人小组织最后真的成了燎原之势,点燃了整个华夏大地。当近代史被翻阅到这里的时候,我总不禁露出少少的欣慰,这个久经战火的国家,它真正的领导者终于出现了。即使在接下来的几十年里仍有人在牺牲,但最终我们这个饱受欺辱的国家还是站起来了。这个晒满鲜血的近代史,还是过去了。

第12篇:《中国近代史》读后感

刚刚开始上《中国近现代史》课时,我心里充满了疑惑:这段历史我们初中学过两遍,高中学过一遍,此刻来到了大学,怎样还要学啊而且资料都是雷同的,都是从鸦片战争讲到至今,没什么翻新嘛!

虽然嘴上没说,但心里却觉得学校如此的安排纯粹是剩余。老师好象看出了我们的心思,他说:“别看你们历史学过好几遍,但我此刻问你们几个问题,你们当中不必须有人能回答得上来。鸦片战争是哪年爆发的辛亥革命是哪年爆发的这些问题算是简单的吧。谁能告诉我”不出所料,听到这个问题后,全班同学都做低头苦思冥想状,半天都给不出回答。

老师的这个问题让我意识到,虽然我们学的次数不少,但都没怎样用心。就算有些时候很用心,但等应付过考试后,就弃置不管了。此刻脑子里的历史事件已所剩无几,跟当初没学过的一样。这样的学习是没有效果的,也没有好处。所以,从这个角度上说,学校安排我们再学一遍是合理的。他要我们记住:落后就要挨打!引申到我们身上就是:不求上进就会被淘汰!

这次学习,我暗下决心,必须要好好学!多了解些中国近现代史,做个合格的炎黄子孙。

第13篇:《中国近代史》读后感

读完本书,能知道作者是怀了极大的热情来写的。也可以知道,此本不特写中国近代的史事,而是以近代之事求现代进步之要。

治史之法,似乎可以分成两种,一曰“以我注史”,二曰“以史注我”。以我注史者,专注史事之研究,必须有确凿证据始可言之,目的是为了给今人留下历史的真实。以史注我者,乃是于历史中探寻理想,实际上是为了继往开来,给今人开启发展未来的门径。

我以为,这两种方法没有高下之分,只在于读者自己读书的目的。而对于本书来说,自然是取后一种。

记得上中学时,历史老师曾对我们说,因为林则徐早死,所以没有被派去围剿太平天国起义,从而保全了名誉。谬矣!太平军为祸之烈,举世罕见,只有中学教材为了树立未成年人的三观才把世界搞的黑白分明。学生学的历史教材过于脸谱化,这是培养三观的`需要,但到了年岁长一些,应当多涉及一些其他资料。

其他史书讲史事时,不会夹杂其他的史事,另外,讲中国史的不讲国际,讲国际史的不讲中国,割裂不明,难以畅通。但本书不同,比如讲太平军时,还讲了太平军对于清朝与外国之间战与和的影响,令人思维为之一清。就像小时候先学中国历史,但对于涉及外部的一些事总有些疑惑,待后来学习了世界历史,才算明白。

作者在书中喜欢说“如果”,但我以为,历史大势,浩浩荡荡,绝不是一两次“如果”能改变的,但对于书中记述的时代精英们的努力,不免悲壮。

读本书,看到近代中国因愚昧僵化而错失种种良机,不得不扼腕切齿,怒其不争,恨其无知。

时势造英雄,英雄促时势,两者之间相辅相成,不分主次,也不必分主次。或者可以说,研究具体问题时可以分清,但对整体而言是分不清的。

变通是必然的,阻碍也是必然的。洋务运动的失败,不是一人一时之误,甚至不是满清朝廷的错误。这里有一个论点,中国积弱,是地理原因造成的,中国的周边太过闭塞,与外界不相连通,虽然号称文明古国,实际是文明世界的边沿地带。如果有边界危机,中国还能够发奋图强,但就在于清朝几乎统一了中华文明圈,有清一代,中国边界总体安稳,于是导致了近代的衰败。

满清之亡,非亡于革命党。实际上国家衰败不堪,各地异心早起,偏偏主少国疑,于是纷纷借着革命的招牌独立。

但不管怎么说,清朝总是一个统一的政权,而对于革命党而言,流弊太多,导致野心家四起,中国大乱,无怪现在有人说孙中山革命是日本人的阴谋。

对于西方世界而言,远东只需要一个合作者,甲午战争中国的失败,使中国的虚弱完全暴露出来,这不单是对日本战争的失败,更是在国际上的彻底失败,所以日本成了西方列强的合作对象,而俄国人抢占东北领土,更正式开启瓜分中国的风潮,从此偌大中国,瓜分豆剖,任人分食。

各个国家中,俄国要的是土地,英国要的是利益,而日本,最需要钱财来壮大自己。因为一场甲午战争,中国人没有被惊醒,被惊醒的乃是日本人,从此日本在军国主义道路上一去不回头。

另外,本书附录中有“中国与近代世界的大变局”,从葡萄牙发现好望角开始,又讲了明朝下西洋与西方地理大发现的不同等等,抽丝剥茧,将近代中国积弱的原因娓娓道来。

所谓“大变局”之类的词,实际上,仍然是长期积累的结果,如果不知道根究,就无所适从了。所以学习历史,应该本国史和世界史对照学习。

外国的风云激荡不能在中国激起一点风浪,这或许可以作为“强弩之末不能穿鲁缟”的另类解读,中国近代的衰弱已经注定。所以中国衰败,虽然令人挽伤,但并不可惜。

附录中另有“琦善与鸦片战争”一文,将主和派的琦善塑造为一个明白中西差距并想要忍一时之辱奋起直追的有志青年。作者以为举国皆醉而琦善独醒,太过。但读完此文,个人认为,琦善算是中人之才,只是举国醉得太厉害了。

琦善的悲剧在于,他和世界相符合,却与清廷不符合,而清廷不与世界符合,足以将琦善的努力湮没。琦善领先清廷一步,所以终被贬黜;清廷落后世界一步,所以就要挨打。

第14篇:《中国近代史》读后感

中国,一个在历史上曾经显赫一时的国家,从1840年到1949年的4月,因清朝政府的腐败,自高自大,认为“天朝物产丰富”,闭关锁国,再不与外国来往。后来,英国发动鸦片战争,林则徐虎门销烟,却不料清廷的昏庸懦弱,向恶徒妥协,签订丧权辱国的《南京条约》。中国开始堕落,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1860年,两个强盗闯入圆明园,掠走珍宝,砸、抢、夺、拿、烧,无恶不作,无所不为。在那时,谁会想到我国四大发明,景德镇的瓷器,郭守敬的《授时历》,司马光和《资治通鉴》,郑和宣扬国威……从前的辉煌都付之一炬!我常常想,清政为何要闭关锁国,为何那般懦弱!既然你存在在这世上,就不应该退缩,把一块块土地让给侵略者,一次次的退缩,一次次的妥协,国破家亡,四分五裂!叹你割让173.9万平方千米土地在所不惜,义无反顾投入敌军阵营镇压革命…但你如果换一种方式呢?结果还会是这般惨烈吗?

从新中国成立的那一刻开始,我们就已开始了向世界证明自己身份的征程。回顾今朝,我国在世界的地位上也是一日千里,在里约奥运会上,我国屡战屡胜,夺得70块奖牌,其中金牌26块,位居世界第三!这足以见证了我们现在的充足实力。

现在的我们,不再是那个受尽外国欺凌的旧中国了,我们有发达的工农业,先进的科学技术,其中不乏有多项领先于世界的技术。就因为我们强大了,我们发展了,外国也对我们恭敬有加,在与国外交往中,我们有朋友,有合作伙伴,有对手,也有敌人,即便敌人也不敢对我们轻举妄动了!为什么?原因很简单——落后就要挨打。你落队了,别人就欺负你;你强大了,别人就尊敬你。虽然今天的胜利十分辉煌,但我们也不能忘记历史,让我们喊出心底的愿望:勿忘国耻,继续振兴中华!

第15篇:《中国近代史》读后感

翻开这本书,思绪仿佛也随着翻动的书页飞回到了,那昏暗的日子。入眼的,满是伤痕。我听见,一声声,痛苦的呻吟,一声声,绝望的哀嚎。

我不是一个很喜欢读历史类书籍的人,在我看来,历史往往太过真实,历史不是一个作家可以创作的作品,历史就是真实存在的,发生过的的事。相较于历史而言,我更喜欢其他类型的作品,在我看来,很多作家创作的作品都包含了作家自身的情感。我不喜欢悲剧,我看完一个悲伤的故事的时候我就会告诉自己,这不是一个完全真实的故事。但是历史故事是真实存在的,我没办法告诉我自己,曾经没有那么多因为战争流血流泪,因为战争流离失所的人们,也没有办法告诉我自己有些屈辱,有些残忍,有些可怕是真实存在的。

其实在翻开这本书之前,对于那一段惨痛的历史,我的认识是,中国封建制度落后,人民思想观念的腐朽,经济萧条,清王朝腐败,清政府昏庸无能,自高自大,皇帝的懦弱无能,慈禧奢侈无度,崇洋媚外,士大夫胆小怕事,目光短浅,李鸿章代表清政府签订一系列丧权辱国的条约,琦善崇洋媚外,买主求荣。林则徐拼死抵抗,有勇有谋,却被奸佞陷害,不被重用,曾国藩为中国现代化建设的开拓打下了基础,康有为梁启超,主持百日维新,向西方努力寻找真理,孙中山领导辛亥革命,推翻清王朝的统治,提出三民主义……

当我翻开这本书,一段段历史就这样在我眼前啊展开,我告诉自己,这不是创作的故事,这是真实发生的,我怀着沉重的心情,开始看这本书,开始走进那一段沉痛的历史。

一点点读下去,我开始对那一段历史,那一段历史里的人有了不一样的,更深的理解。我开始意识到或许我不应该把那一段惨痛的历史账都算在清政府和士大夫的头上,至少这不能全怪他们。我们没有办法去苛责那些从来没有了解过西方的人,让他们明白中西方的差距,让他们意识到中国急需改革,但是还是觉得他们的意识过于麻痹。他们一直在闭关锁国中坐着自己的春秋大梦,就像蒋先生在书中写到的那样:“到了十九世纪,我们只能在国际生活中找出路,但是嘉庆,道光,咸丰年间的中国人,不分汉满,仍然试图闭关自守,要维持历代在东方世界的光荣地位,根本否认那个日益强盛的西方世界。”我们希望当时的他们能有更高的觉悟,有更长远的眼光,对西方世界有更深的认识,然而他们没有。

说起近代的民族英雄,我总能第一个想到林则徐,那个主持虎门硝烟,备受赞誉被称为近代中国睁眼看世界第一人的林则徐。读蒋先生的书,也让我对这位民族英雄有了以往没有的认识。

很多时候,人们认为鸦片战争的失败是因为道光皇帝的昏庸,把林则徐给撤职了,用了一帮投降派。但是,其实不然,这是历史对林则徐的成全,成全了林则徐的身后名。假使,当时林则徐没有被道光皇帝撤职,那我们的鸦片战争还是没办法打赢的。这场战争的背后有巨大的军事,政治,经济的悬殊。诚如蒋先生所言,真正的林则徐有两个,一个是士大夫心中的林则徐,一个是真正的林则徐。前一个林则徐是主剿的,是百战百胜的。真的林则徐是慢慢觉悟了的,他知道中国兵器不如西洋,他知道中国应该以以夷制夷,但是他不敢公开的提倡这些主张,他怕士林清议,他重视自己的名誉更甚于国事。

每个人都有很多种不同的人格,每个都是我们自己,或许,民族英雄林则徐也有一种人格,一个不愿意承认时代落后的旧时代精英,不肯公开提倡改革,让主持清议的士大夫睡在梦中,让国家日趋衰弱,让自己的名誉得以保全。但是,在这个光怪陆离的人间,没有谁是完全的没有缺点的,人之所以为人,大概就是因为每一个人的不完美性,正是这些独特的不完美性才使得世界有更多的美丽的可能。

很多时候,再去读历史,就像是站在上帝视角去俯瞰世事。或许就是这样,我们会去感慨,会去气愤,会去惋惜。

在我的印象里,我所知道的琦善大概是一个备受苛责的人,看过很多对他的形容,说他是旧官僚,说他胆小怕事所以主和,更有甚者说他是卖国贼。大多时候,琦善都被拿来与林则徐作对比,用来突出林则徐的爱国,忠义,有远见。

但是读了这本书之后我对琦善却有了新的认识,虽然现在琦善在我心里不是英雄,但是至少,我发现他也并不是像我之前以为的那样,是个胆小怕事主和的旧官僚。就像蒋廷黻先生评价那样:琦善与鸦片战争的关系,在军事方面,无可称赞,亦无可责备。在外交方面,他实在是远超时人,因为他审察中外强弱的形势和权衡利害的轻重,远在时人之上。的确,我们就不应该把一场打不赢的战争怪在某一个人的头上,我们没法说刀枪棍打不过洋枪洋炮是因为一个大臣的过错。在蒋先生的书中,我认识了一个诚实的琦善,他知道没落的清王朝没法与兴起的近代化英国相抗衡,他认识到“化外蛮夷”的实力而不惜一切去“抚”,他在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在保全中国。可惜这种诚实在别人看来是失了国体,这种诚实无异于是一种怯懦。但是,在我现在看来,琦善担的起中国近代外交第一人的称号。

或许有的时候事实也并不是我们所想的样子,但是事实就是事实。历史永远是最伟大的,最公正的裁判,所有的一切最终都会有一个公平的判断。

第16篇:《中国近代史》读后感

为什么历史上曾经非常强盛的中国,到了近代会任人欺凌、任人宰割,直至最后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经济和文化十分落后,使广大人民群众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而极端困苦?为什么自从有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之后,中国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而迅速屹立在世界之林?为什么有了党的领导之后,我们的祖国会日益强大,人民真正翻身做了主人?

从1840年鸦片战争开始的中国近代史,就是一部帝国主义的侵华史,是一部反动政府的投降卖国史,但同时也是一部中国人民反抗帝国主义及其走狗,追求近代化的奋斗史!

鸦片战争前的中国,清王朝实行闭关自守政策,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在整个社会经济中占着绝对优势,清朝封建统治日趋腐朽,无力抵抗外来侵略,为资本主义入侵提供了机会。

从鸦片战争开始,西方列强用武力迫使腐败的清政府签订了很多不平等条约,通过《南京条约》、《天津条约》、《北京条约》、《马关条约》、《辛丑条约》等侵夺中国主权和巨额财富,控制了中国的政治、经济、军事、外交、财政、文教、国防等大权,给中华民族带来了无穷的灾难。清政府封建落后,始则盲目自大、闭关自守,到外国资本主义打进来后只经过短暂对抗,当明白外国侵略者并不想推翻大清政权,而是要通商贸易和掠夺财富,便开始屈膝投降,出卖民族利益,把镇压人民放在第一位,暴露了其敌视人民的丑恶嘴脸。

第二次鸦片战争后,清政府与帝国主义相互勾结,共同镇压太平天国起义。中法战争期间,中国在取得镇南关大捷的情况下,清政府竟与法国侵略者签订出卖主权的不平等条约。中日甲午战争中,清政府实行妥协投降路线,压制人民的反侵略斗争,致使战争全面失败。八国联军侵华,以慈禧为首的清朝权贵逃亡西安。战争结束后,慈禧竟然宣布"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充分暴露了其不知羞耻为何物的一副丑恶奴才嘴脸。辛亥革命后,北洋军阀各自在不同帝国主义的支持下,割据一方,混战不已,北洋军阀政府走马灯似地交替更迭,人民苦不堪言。

可见,腐败无能、软弱透顶、闭关自守的政府是近代中国饱受欺凌的根源。

虽然清政府极端愚昧腐朽,但是,中国人民从来没有停止过斗争,从反帝到反封建,广大人民群众一直是主力军。无数次大大小小抗击外国侵略者英勇悲壮的斗争,如波澜壮阔的太平天国农民起义、三元里人民的抗英斗争、反对八国联军侵略的义和团运动、以救亡图存为号召的戊戌维新、打倒"洋人朝廷"的辛亥革命、反对卖国独裁的北洋军阀的斗争、要求民主与科学的"五四"新文化运动、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抗日战争、反对北洋军阀和蒋介石独裁专制政府的三次国内革命战争等等,构成了近代中国反帝反封建斗争的雄伟画卷。

在外国资本主义侵入中国之初,人民群众就与反动统治者走着完全相反的道路。当封建统治者软弱妥协时,人民群众担负起了保家卫国、捍卫民族利益的神圣任务。

中国各族人民抛头颅、洒热血,前赴后继,英勇顽强地斗争,以数千万先烈的牺牲为代价,挽救了民族的存亡,避免了沦为殖民地的厄运。历史充分证明,任何困难都难不倒中国人民!中国人民是最伟大的人民!中华民族,是打不垮的民族,是最伟大的民族!

第17篇:《中国近代史》读后感

寒假里,我读了《中国近代史》,作者是蒋廷黻,读的比较吃力。主要讲的是:在19世纪以前,中西没有邦交,此中有两个缘故。1。中西相隔很远2。中国觉得外国人是蛮夷之邦。但外国人认为,中国是很好的国家,竭力与中国订立邦交,可中国人仍觉得他们是应该向我们跪下的小人,英国人就这样在一开始就和中国关系变差了。而且,当时在中国的外商发现鸦片是利润较多的货物,在中国销售鸦片,但遭到许多中国人反对,更加恶化了中英关系,最后和英国打了起来,失败后签下了丧权辱国的南京条约。战败之后,越来越多的中国人不再轻视西方了。有些人要引进西方科学技术,一些人就批评说中国数千年的文化,不可以轻而易举的灭亡。洪秀全领导一些人组成的起义军很快攻下了许多城市,可是到后来,起义军变得骄傲自大,他们的领袖洪秀全天天打牌喝酒,最后失败了。

不过好几场对外战斗的失败,令更多的中国人知道中国科技水平早已十分落后,很多人向外国人购买先进的武器,学习科学技术,受到推荐的李鸿章提出了许多维新方案,他希望中国步步向前进,但他做的不彻底,许多人不听他的话,很多建的厂都在和法国打仗时被毁了。

这时李鸿章觉得日本是中国的劲敌,有朝一日会攻打中国,于是在高丽进攻日本,但由于战略错误,中国败给了日本。和日本战争失败以后,李鸿章用各种外交办法想得到其他国家的援助,但都失败了。可是俄,法,德三国却在后来自愿援助我国,想从中获取一些代价。俄国借给我们很多钱,声称要和中国为友,帮助中国修铁路,实际上要占领中国北方。最后,中国许多地方被瓜分了。孙中山这时在国内外来回奔波,提倡复兴方案,最后推翻了满清,当上了大总统,赶跑了不友好的外国人。

我读了这本书之后觉得应该人人平等,就像生活中一样,我们不能歧视有困难的那些人,而且做人要大气,不能为一点点小事而闹得越来越大,应该大事化小小事化无。

第18篇:《中国近代史》读后感

以前真没听说过这个人,直到看到K教授的一篇小文中引用了蒋先生的一段结论,继而对他发生了兴趣,看来看超星版的书,他的八卦,关于他的事迹,对于他的学术和官场生涯的评价,当然最颠覆我的历史观的还是对于中国历史的两种不同的视角,或者说“范式”。

蒋先生所代表的历史观,和我当年看茅海建的书感觉类似,他所关注的是中国的近代化和现代化,所有历史人物的臧否的标准是是否有利于中国的近代化,而这种历史观是在我从小接受的历史教育里看不到的,我们的近代史是革命的历史,我的历史课本里的标准是是否有利于革命。

两种历史观对于中国近代史的解读影响无疑是致命。看完蒋先生的书,再看我国的近现代史,真是别有一番天地。

第19篇:《中国近代史》读后感

提起中国近代史,似乎就是说中国落后挨西方列强打的一部屈辱史。但是看过这本书以后,感觉有很多观点被刷新了。首先,洋人的动机原来并非一开始就是以政治颠覆的诉求为先,而是想来做生意的。是中国先不给予洋人以平等地位,洋人才要用炮舰来求得这个“平等”,最终反而是占了优势,中国变成不平等的殖民之所了。其次,中国方面并不是一直被压着打的,中间其实是有很多次没有让洋人占到便宜,很多历史教材上斥为卖国的旧官僚表现出来的强大学习能力和执政水平令人动容,而另一些所谓的民族英雄其实不仅思想守旧,客观上也让国家付出沉重代价。再次,中国民众始终未能得到唤起和组织,成为国内斗争和国际争端的一再牺牲品,甚为可惜可叹,他们在所有的权贵眼里都不过是随时可供消费的数字而已。上层的一切,看似一边倒,看似结果可期,其实都有考虑、有较量、有逻辑,只不过中国方面始终没有十分准备好,吃亏面大些,但并不能说没有努力过。

本书的史料很精当,举了很多奏折和批文的原文,还有不少英国方面的文献。作者功底深厚,不仅解其总意,而且注意字句选用的细节,推导出双方博弈的心理活动,以及当事人在其本国和谈判对手之间的周旋的余地。这样读史,才是能还原历史的全貌,并留给读者足够的空间自己独立得出可能和书本上不同的结论,而非只说林则徐销烟好、李鸿章签马关坏。销烟到底是不是当时博弈的最好手段?马关条约是不是已用尽谈判的空间?中国看重的是什么,英国看重的是什么?这些问题如果不分析,不回答,结论自然也是站不住脚的。

只愿锁国自大的历史悲剧不要再重演,因为我们都是百姓,出了事情大抵是要被牺牲的那群人。

第20篇:《中国近代史》读后感

我实在没有想到,蒋廷黻的这本《中国近代史》会这样单薄,篇幅会这样短小。我之所以产生这样的惊异,是因为其书名与篇幅长短呈现出的奇异的负相关。中国近代史——这个范畴如此宏大又如此狭窄,它覆盖着中国最屈辱和辛酸的百年记忆,尽管在中华五千年的浩荡长河中,犹如浮光掠影。另一方面,但凡是一段历史,且不说还是这样一部正好卡着中国最黯淡无光时候的历史书,怎么会短呢?

但是蒋廷黻的这本《中国近代史》,确实只有寥寥五万字,但同时这也是洋洋洒洒的五万字。照陈旭麓先生的话说,“这一本薄薄的才五万余字的书,论述却颇能融会贯通。作者以自己的认识,抓住重大事件和人物,以点带线,写了从鸦片战争到抗日战争前的历史,为近代中国划了个轮廓。”需要指出的是,由蒋先生笔绘的这个近代中国的轮廓,大致圈着的年岁,与我们熟知的1840——1949年的划分略有出入。

这是因为那时中国尚是一团混沌,1938年蒋先生正有几月赋闲在家,于是忙不迭做了这么一件他一直想做的事情。诚如蒋先生所述,“我在清华教学的时侯,原想费十年功夫写部近代史。抗战以后,这种计划实现的可能似乎一天少一天。我在汉口的那几个月,身边图书虽少,但是我想不如趁机把我对我国近代史的观感作一个简略的初步报告。这是这书的性质,望读者只把它作个初步报告看待。”

而如此迫不及待地要做这个初步报告的动因,又是显而易见的。1938年,“七七事变”后,狼烟已经烧在了中原大地上,淞沪战役也即将打响。在这个重要的历史节点上,作为国民党高级官员的蒋廷黻,必然是怀抱着满腔的忧思与愁虑的;也是在这个时刻,他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迫切的想弄清楚:何以到了十九世纪,我民族就遇着这空前的难关呢?

在本书中,作者大略地给出了他的回答。这本《中国近代史》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总论,第二部分则由“剿夷与抚夷”、“洪秀全与曾国藩”、“自强及其失败”、“瓜分及民族之复兴”四个章节组成。全书呈总分的论述模式,结构严密,层次清晰,与其短小的篇幅相协调。即使作为一部历史书,它的魅力也丝毫不输其他同类书籍。

第21篇:《中国近代史》读后感

作者对近百年尖锐的复杂的阶级斗争史实完全不提,特别强调向西方学习,除了上述讨论过的其所处的时代因素外,与其身份和经历的关系也极其密切。必须承认,蒋廷黻骨子里就是一个学者。他十七岁负芨远游,在美国修读文学与哲学,后回国任教。是“生长于三湘,学成于西方;既受到过陶谢、魏源、曾国藩、谭嗣同等同乡前贤‘经世致用’思想的熏陶,也接受了西方人文科学观点的影响”的文化人。但除此之外,他中年时又以书生从政,任民国政府高级外交官,且还政后依然从事学术的研究。这样一段特殊时期的政治生涯,使他的历史著作既“高屋建瓴,目光四射,纵横剖析一切人和事的是非功罪”,又不可避免地被蒙上一层意识形态的阴影。

但这本书在的论述切入点也颇值得我们借鉴。本书以对比开篇,而后抽丝剥茧,对主要事件逐个剖析。这一幕幕的历史事件,不仅仅是单独成像的画面剪辑,在其背后,还有一张宏大变换的幕布做背景。而这张幕布,无疑是蒋廷黻在外交上的长袖善舞泼洒绘制而成的。同时,书中没有引用太多的史料和掌故,而是以平易近人的语言文字,给人以形象感。民国遗风拓印其上,如行云流水,收放自若。且对于蒋廷黻而言,无论是作为一名学者,国民党官员,甚或只是一个中国人,都有这样一种责任和义务,即通过回溯与反思,借鉴与参考,在得失取舍、兴衰荣辱中寻求“锻造”中国的良方,重塑一个国家的精神。就《中国近代史》这本书而言,在“不仅要回溯神州陆沉的痛苦历程而已,更要揭示历史的内在规律,使人们鉴古知今,认识前进的方向”这点上,毫无疑问,蒋廷黻做到了。

第22篇:《中国近代史》读后感

总论开篇,即发出了中国为何在近代落后于世界的叩问。作者给出了三个解释,一是“我们的科学不及人”,二是“西洋已于十八世纪中年起始用机器生财打仗,而我们的工业、农业、运输、军事仍保存唐、宋以来的模样”,第三他认为,欧洲“文艺复兴后的局面很像我们的战国时代”,当我们还软绵绵地趴在康乾盛世的余韵中时,欧洲已在战火的洗礼中变得愈为坚强和团结。在蒋先生看来,所有这些只有一个指向,近百年的中华民族根本只有一个问题:那就是,中国人能近代化吗?能赶上西洋人吗?能利用科学和机械吗?能废除我们家族和家乡观念而组织一个近代的民族国家吗?

从这里不难看出,作者将是否向西方学习并学有所成作为中国近代化的衡量标准。这个观点在今天看来,的确有失偏颇。然试想一下,1938年距1840年不过百年,但风云突起,山河飘零,人间都不知已换了几回。而作者与大多数史学家不同之处在于,他正深陷于历史的漩涡中,且迎面扑卷来的浪头一个高过一个。在他生活的年代,历史裹挟着刀光剑影,与现实掺合在一起,一团乱麻纠葛难分。自鸦片战争炸开清王朝的大门,围绕皇城的数重城墙其实便已在照亮下关江面的熊熊火光中轰然倒塌,从此国无宁日。英国人法国人俄国人美国人来了又去了,日本人“姗姗来迟”,却装备着当时最先进的“吉野号”,“嘭”一声,撞沉了“致远舰”。黄海海面的邓世昌和他的狗渐渐沉到不见光亮的海里去了,而这片毗邻中国黑吉辽三省的大海,也吞噬了李鸿章二十余年的心血。无论皇脉还是国运,都一同,在这愈为黑暗隐晦的深渊里,蜿蜒曲折,破碎支离。世纪之交,各国又欢欢喜喜结伴而来,于是古老的北京城被烧了个火光冲天;之后,大家在东交民巷也都有了各自的地产,却亻旧不免争执。如此十年浑浑噩噩,大清江山摇摇欲坠。金秋十月的好时节里,湖北新军在楚望台的一声军令,响彻了中华大地十余省,独立的大旗纷纷被立起。皇城里的小皇帝终究保不住祖宗传下来的帝位,将一纸退位书,交到了袁世凯的手上。但是,即使是袁大总统筹划良久的“洪宪帝制”,也仅仅存在了83天,便在随后混战军阀的铁蹄下碾作飞灰与尘屑。这一阵扬起的尘暴,弥散在中国的土地上十数年,原应在北伐大军的行进中落定。然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日本人这次不仅开着船在海上游荡,更甚将陆军师驻扎在了华北平原。他们在原野上徘徊,在上海滩徘徊,这些来来去去的鬼影,纠缠在蒋廷黻的心头,搅得他不能入眠。此时此刻的他,迫切想弄明白,我民族何以就遇着这空前的难关呢?

他再次将目光投向1840年前后的那一段历史,越回想越觉得屈辱和悲愤。他用手指着隐藏在中华民族还未曾愈合的伤口下的民族惰性,说:“鸦片战争的军事失败还不是民族致命伤,失败以后还不明了失败的理由,那才是民族的致命伤。”这道伤口被一次次划开,是因为中国人的守旧性太重,因为我国文化是士大夫阶级的生命线:文化的摇动,就是士大夫阶级饭碗的摇动。还因为“中国士大夫阶级(知识阶级和官僚阶级)缺乏独立的、大无畏的精神”。

第23篇:《中国近代史》读后感

作者以为,那时东方的世界仍滞留于“中古”:“我们的军器和军队是中古的军队,我们的政府是中古的政府,我们的人民,连士大夫阶级在内,是中古的人民。”是陈旧腐朽的器物和政治,且在根本上是落后的生产关系,造就了十九世纪“中古的人民”。相比较而言,1840年以前的西方世界却已经具备了所谓的近代文明。零零碎碎的五百年中,西方世界已历经了不知几多剧烈变革。自帕台农神庙和万神殿予追寻自由、财富和现世幸福的人们以庇佑,几乎统治了欧洲整个中世纪的罗马天主教皇的头顶,上帝的光环便开始消退和弥散。而即使是信奉国教的英国国王,也不得不在一场不流血的宫廷政变中,逐渐掣肘于他曾经忠诚的盟友——下院中的资产阶级新贵族。瓦特改良的蒸汽机,神奇地驱动着笨重的火车轰鸣向前,满载意气风发的新贵们,去往金碧辉煌的水晶宫。在这风光无限的旅途中,“自由”、“平等”、“民主”、“博爱”的理性主义被高声呼喊。这呼喊甚至从大西洋彼岸独立不久的美国传来,此起彼伏、连绵不绝,直抵巴黎市中心的巴士底狱。这时充斥着西方的不仅是呐喊,更甚还有前所未有的照亮沉沉黑夜的光明。这光明一旦降临,工厂便再无眠夜,机器的齿轮飞快地运转,推动着西方世界驶向那更为喧嚣和嘈杂的远方。就这样,第二次工业革命席卷而来,一举将稚拙的美国和曾经四分五裂的德意志推到了科技的最前沿。

经此一番对比,清王朝在坚船利炮下的不堪一击是可以预见的,因为西方的优势是如此显而易见。当蒋廷黻站在十九世纪中国沦为半殖半封社会的历史转折点上,环顾四周,他望见“东方日出之国”正喷薄而出、冉冉升起;他也依旧记得俄皇“大彼得以专制皇帝的至尊,变名改姓,微服到西欧去学造船,学炼钢”、“他不顾一切,奋斗到底,甚至迁都到一个偏僻的,但是滨海的尼瓦河旁,因为他想靠海就容易与近代文化发源地的西欧往来”的历史。(正是“大彼得”的这些作为,奠定了俄国近代化的基础)而在离他最近的时代,他看到,在几近被战火夷为平地的土耳其——那个也曾是强盛一时的大帝国,却因只知保守而被欧洲列强宰割的土耳其——的废墟和瓦砾上,民族领袖基马尔“不但提倡科学工业,甚至改革了土耳其的文字”,为这个千疮百孔的国家,重新打稳立国之基础。“这三国接受了近代的科学、机械、及民族主义,于是复兴了,富强了”,所以,在蒋廷黻看来,“在世界上,一切的国家能接受近代文化者必致富强,不能者必遭惨败,毫无例外”。

为了论证上述结论,作者再次回首中国近代史的曲折坎坷之路,顺从历史迈进的方向,踩着“英国请中国订立邦交”这道久远的印记出发,跌跌撞撞,艰难摸索,一直到踏出“惯彻总理的遗教”这个纹络分明的脚印;本书第二部分也相应地从“剿夷与抚夷”、“洪秀全与曾国藩”、“自强及其失败”一直叙述到“瓜分及民族之复兴”。正如作者在总论中陈述的:“现在我们要研究我们的近代史,我们要注意帝国主义如何压迫我们。我们要仔细研究每一个时期内的抵抗方案。我们尤其要分析每一个方案成败的程度和原因。我们如果能找出我国近代史的教训,我们对于抗战建国就更能有所贡献了。” 在这段回忆的推进过程中,不仅作者,连我们也隐约仿佛感知到了一线历史的逻辑。

但是作者“近代化国防不但需要近代的交通、教育、经济,并又需要近代化的政治和国民,半新半旧是不中用的。换句话说,我国到了近代要图生存,非全盘接受西洋文化不可”的论断有未免过于武断,以致时常遭人诟病。这种“全盘西化”的话,这种不顾中国实际、抹杀民族传统的主张,显然是错误的,也的确反映了作者政治思想上的短视。但是后记《难以遗忘的人与书》也给出了一份解释,它这样写道,“一方面,蒋廷黻对本民族的文化并未采取虚无主义态度,也不主张顶礼膜拜西方的一切;另外,他理想的社会改革蓝图是孙中山的三民主义,而非照搬英美的民主政治模式。”

第24篇:《中国近代史》读后感

中国近代史是一段让人无法释怀的历史。读史的过程就是不断生出慨叹的过程。但是站在后来的角度,选定一个既定的基点去阐述历史,是谓“盖棺定论”者,实在让人疑惑它的释读。教科书中的近代史如此,教科书外的近代史,此是其一,也未脱窠臼。所喜者,毕竟接触到些许不同的历史追述,些许开明了一些观点和立场。

之前读曾文正公的传记,最大的感叹就是,所有著史者,皆是局外人。因为是局外人,便只能凭借史料推敲连缀;因为是局外人,便对历史的走向有了一点两点通明,因而似乎更易评说好恶;但也因为是局外人,便永远无法从当事人的角度还原历史的真相。换句话说,大多数读史人,永远只有扼腕叹息的份儿,把他们换回历史现场,他们的所为只有更糟。

所以,读史或在于了解现代一切的由来和背景,或在于于风云变幻中习得一两点人生积累,而决不在于顿生义愤。

第25篇:《中国近代史》读后感

自春季以来四五月,共举书四五本,然身陷繁琐之中,心似惶惶丧犬,读毕者竟唯此一本,忽有捧书大哭之意。

自毕业以来,于社会认识愈多,于历史认识亦愈多。社会之认识滋养历史之认识,历史之认识反哺社会之认识,方痛觉自身知识结构之偏狭,思维理念之局促。于现代文化之隔阂,对西方世界之陌生。虽不必亦步亦趋,然知己知彼,一以客观,平准抉择,自是当然之理。又与西人稍有接触,则痛觉我民族之落伍恐不输于清末民初,而对国家民族之前途愈感消极。

蒋氏之书,以科学、机械、民族精神为现代化之进向三途径,横准以民众与士大夫,辅以当世英雄豪杰人物,既有美国新史学之训练,亦不逃离旧史之窠臼。换言之,即能采旧史之长处,史中有人,亦能独辟途径,观察新史。于近代史研究和史书撰写,皆有开山之功。

政治人物之伟大,在于其眼光与手段,史学家之伟大,亦在于眼光与手段。李鸿章虽与西方文化隔绝,但其立意中国,在近代史中,不愧为最伟大和最能干的政治家;孙中山相比则反而次之,虽能有所想法,但毕竟书生意气,未能实行,是一思想家而非实干家。蒋氏对于林则徐之评判,对于左宗棠之评判,对于湘军等的评判,皆有己见,不落俗套。

第26篇:《中国近代史》读后感

明明是简简单单的中国近代史,教科书找不到逻辑,贻害了几代学生,这本书绝对深入浅出。

事件的描述与细节的铺陈并不深刻,只是总体上把握演变趋势。从重要人物来把握历史进程。历史是人的演绎过程,是人的历史。

士大夫林则徐,以夷制夷,以夷器制夷,这个最早是林则徐想出来的,但是他并不宣扬。他让主持清议的士大夫睡在梦中,让国家日趋衰弱,而不肯牺牲自己的名誉去与时人奋斗。这是真正的林则徐。

洪秀全对宗教革命及种族革命是十分积极的,对于社会革命则甚消极。一个小农,思想上没有觉悟,太平天国只是他的工具而已。

曾国藩评定太平天国,之后态度就趋于消极,他知道清朝已无可救药,但他担心清朝灭亡引起的长期内乱。

李鸿章历史书中的卖国贼,仅仅因为条约签字吗!他是一个很有远见的政治家、军事家,他主持做的事都是非常牛逼的。毕竟认识有限,不够新,不彻底。

康有为,非常聪明,孔子改制考都想的到,怎么就看不清大局呢,想不通,想不通!

孙中山,这本书是极力赞扬的。见过一个很有趣的评价,中山一辈子革命方面做了很多事,但都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成功。可他厉害地方就在于每次都还能站起来。当然并不是推崇这个,能够准备充分,一击即中最好了。

中国近代化历程一步步过程中,好几次都有机会成功,失败就一定代表他不行吗?本质取决定作用,但这东西不是历史书上的共产党,外界环境、人为因素的影响是可以颠覆成功失败的。考试60分就及格了,谁都可以过关,主义也并不是哪个是最好的。我想应该还是认识上的问题吧!认识到哪个层面,事情就只能做到那里。躺在草地上看星星一样,只能要到星星的外貌。

第27篇:《中国近代史》读后感

看的电子书。书虽小,只有五万字,却弥补了许多中学历史教科书欠缺的历史细节,理顺了历史事件的发生逻辑。而反观 中学教科书,太重史观的逻辑而轻史实的逻辑,以"历史的必然性"反推历史事件始末,缺乏必要的对具体的历史事件演进过程的交代,更轻视对具体历史人物分析,丧失了历史丰富的细节与层次,不但降低了可读性,也失去了可信性,须知在近代的历史大变革中,历史事件中的人物莫不受自身历史格局、阶级视角或所谓惯习的限制,其行动并非毫无头绪的"愚昧"保守或激进,而是基于各自的认知图式与利益衡量,他们并不是独立的个人,更是历史演进逻辑的各种实际力量与价值体系的代表,在此种视角下,对人物的分析,并不会陷入到所谓英雄史观的窠臼,历史分析的可靠正在于鲜有人能逃出自身的历史格局与阶级视角,即便能跳出而看清,也鲜有人能与之对抗并扭转历史自身的演变轨迹,林则徐、李鸿章、皆是如此。而更有那不能逃出自身历史格局限制的草莽精英与芸芸众生,他们才构成了历史演变中的最主要的力量。

本书耐读之处在于,著史者从外交与内政各层次与角度温和的剖析了历史演变的事实逻辑,生动的展示了近代以来东西方两种文明的交锋及其各自的逻辑,在推崇西方文明的同时又能对东方文明中的悲剧人物抱以理解之同情,可以说对东西文明的逻辑极其弊病都有一定的理解,而犹以对东方文明之弊病的痛陈与批判最激烈,所以对国家与民族的进步表现的也最为热切。这种带有著史者个人主观意气的写作风格应该是那个时代知识分子的"通病"(通病并无贬义),这种写法已为当下的学术规则所不容,然而窃以为在已经呈现清楚历史演变脉络的前提下,这种写法并不为过,至少他坦诚的向读者展现了著史者的著史取向及自身局限(著史者自己就是近代史中的人物),这比那些明面上理中客,实际上暗地兜售历史观垄断历史解释权的历史书好多了。 而对民族与国家真切的关心,更是让人敬佩本书著史者的民族与历史担当。

而反观我辈,虽业于社会学、历史学、政治学等所谓社会科学,却对社会与国家的进步缺乏最起码的兴趣与关注,只以学术为谋稻粱之手段,而不能从中获得应有的智识乐趣与价值满足,终致于痛苦迷茫。 说到底是自身狭隘格局所限制, 既不屑为时局、国家、民族、社会尽力,专以批判解构之为能,而又无真正批判的勇气与担当,不敢与真正的愚昧专制退步做斗争,却只会做些撩拨民众情绪骗取点击率的蝇营狗苟之事,真正的苦难黑暗与压迫置于其面前却孰若无睹,而鸡毛蒜皮的小事却能掀起滔天的口水巨浪。这种只会写以煽情为能却毫无识见与担当的文章正与蒋先生笔下的迂腐旧文人的文章相若,他们于国于家于民毫无益处,却尽是些是阻碍社会进步的能手。希望以后能多读些这种有格局有担当的历史书,荡涤我辈狭隘的文人思想,做一个真正的知识分子。

第28篇:《中国近代史》读后感

每当读到关于近代中国历史时,总会让我脑海中掀起一阵波澜。不知为什么,我厌倦咯这一层历史。我联想到古代史的恢宏壮阔,气势磅礴。看到近代史的耻辱无助。这是我想到咯很多,中国为什么不挣扎呢?我不是看不到他不挣扎,是因为我的第一印象已经判咯他死刑。这本血泪史让我提不起精神,难道就真的那么懦弱吗?那一条条的不平等条约刺透咯我的心,让无数的同胞们备受煎熬。静静地等待着什么,一次次的探索,我看到咯,先烈么没有放弃,开眼看世界的愿望没有破碎,维新变法没有白费,辛亥革命没有失败......一次次的探索证明咯中国人民的力量是无穷的。中国人民是不屈的。是在挣扎中前进的,他们用自己的身体来捍卫祖国的尊严。帝国主义的血债是要还的,人民的力量是在不断被激发的!近代史使我们的血泪史,象美国扩张时期的“血泪之路”一样长。但有结束的一天,它要我们记住历史,勿忘国耻。在历史的长河中它会埋在亿万华夏儿女的心中。

第29篇:《中国近代史》读后感

平时我们上历史课,内心感到一种豪迈。因为,我们国家有五千年的文明史,有浓重的文化积淀,有光辉灿烂的成就!今天,心情有些不同。因为,今天的历史课是讲述中国近代史。    中国近代史,是中国受欺辱的历史,是被世界列强瓜分的历史,是中华民族永远不能忘记的历史。我们仿佛听到八国联军的枪声,我们仿佛看到美丽的皇家公园——圆明园在烈火中焚烧殆尽,我们知道中国富饶的国土被蚕食,我们的心在滴血!

在中国的现代史中,我们感到:软弱就会被欺辱,帝国主义就是强盗逻辑。这里,我想起几天的一则新闻:法国佳士得拍卖公司要在大王宫拍卖中国圆明园铜兽首--兔兽和鼠首的消息。由欧洲保护中华艺术协会在法国大法院提出的,中止佳士得拍卖公司拍卖圆明园兽首的诉讼被驳回,其实我们知道在法国,依靠法国的法律来维护中国人民的利益的可能性几乎是零.起诉是正义,主权与尊严的呐喊.是我们的表白,是我们对那段历史回忆的提醒.但是,对着强盗说法律,强盗会罢手吗?

我们要努力学习我们自己的近代历史.在学习中看清帝国主义所欠下的血债,在学习中体会祖国强大才不会受欺负的道理,在学习中感受多少仁人志士追求真理、为富强国家积极变法的追求,在学习中激励我们发奋努力、报效祖国的雄心大志!

因为,只有了解自己的过去,才能展望自己的未来!

第30篇:《中国近代史》读后感

读了蒋廷黻的《中国近代史》,然后又翻了以前高中的近代史教材,其中对林则徐的描述不太一样。

高中教材中是民族英雄林则徐,而这本中国近代史中对民族英雄只字未提,于是我到网上搜索资料,重新认识了林则徐。

林则徐为什么被称为民族英雄,应该有以下几点原因:

1、为官刚正不阿和清正廉洁使他获得了“林青天”的美名。

2、禁烟运动

1839年,作为钦差大臣到广州负责禁烟,期间他刚正不阿,禁烟手段强硬,他在广州期间鸦片贸易几乎被阻断,更有著名的虎门销烟,展示了清政府禁烟的决心。

3、他是近代中国开眼看世界的第一人。

林则徐到广州之后,慢慢意识到外国的军器比中国先进,于是开始翻译外国刊物,搜集外国资料。后来这些材料给了魏源编入了《海国图志》。这部书提倡以夷制夷,并且以夷器制夷。

我从蒋廷黻的《中国近代史》里看到了比较客观的对林则徐的评价,而不是过分的神化。

说林则徐开眼看世界第一人并没有什么问题,他在鸦片战争后,给友人写的信里很好的总结了失败:

彼之大炮远及十里内外,若我炮不能及彼,彼炮先已及我,是器不良也。彼之放炮如内地之放排枪,连声不断。我放一炮后,须辗转移时,再放一炮,是技不熟也。求其良且熟焉,亦无他深巧耳。不此之务,既远调百万貔貅,恐只供临敌之一哄。况逆船朝南暮北,惟水师始能尾追,岸兵能顷刻移动否?盖内地将弁兵丁虽不乏久历戎行之人,而皆睹面接仗。似此之相距十里八里,彼此不见面而接仗者,未之前闻。徐尝谓剿匪八字要言,器良技熟,胆壮心齐是已。第一要大炮得用,今此一物置之不讲,真令岳、韩束手,奈何奈何!”

这是他的私信,他请他的朋友不要别人知道,他并没有站出来指出整个社会的落后。

人有历史局限性,林则徐是当时社会的精英,是清政府最好的士大夫,但是我们也要看清他并没有超载历史,并没有站出来推动愚昧落后的中国向前进,但是我们也没有办法苛责他,当时的中国在没有经历过一翻苦难之前是绝对不会清醒的。

书籍简介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美国作家弗·司各特·菲茨杰拉德创作的一部以以20世纪20年代的纽约市及长岛为背景的中篇小说,出版于1925年。

主人公詹姆斯·卡兹本是北达科他州的一个贫穷的农家子弟,自幼梦想做个出人头地的大人物。经过一番努力,他终于步步高升,并更名为杰伊·盖茨比。他在一个军训营里任中尉时,爱上了南方的大家闺秀黛茜·费。可是当他戴着军功勋章在战争结束后从海外归来时,黛茜已嫁给了一位来自芝加哥的、体格健壮、极为富有但举止粗鲁的纨绔子弟汤姆·布坎农,沉醉于爱情梦幻中的盖茨比艰苦创业,由一个贫穷的军官奋斗成为百万富翁。他在长岛西端买下了一幢豪华别墅,与住在东端的布坎农夫妇隔海湾相望。他的府第每晚灯火通明,成群的宾客饮酒纵乐。他唯一的愿望是希望看到分别了五年的情人黛茜,当他们重逢时,盖茨比以为时光可以倒流,重温旧梦,但久而久之,他发现黛茜远不像他梦想的人,可是这种醒悟还没多久,黛茜开车碾死了丈夫的情妇,汤姆嫁祸于盖茨比,盖茨比终于被害,黛茜居然没来送葬:叙述者尼克由此看透了上层社会有钱人的冷酷残忍和居心险恶,离开纽约,回到了中西部的故乡。

《了不起的盖茨比》的问世,奠定了弗·司各特·菲茨杰拉德在现代美国文学史上的地位,成了20年代“爵士时代”的发言人和“迷惘的一代”的代表作家之一。20世纪末,美国学术界权威在百年英语文学长河中选出一百部最优秀的小说,《了不起的盖茨比》高居第二位,并被多次搬上银幕和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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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尼克从中西部故乡来到纽约,在他住所旁边正是本书主人公盖茨比的豪华宅第。这里每晚都在举行盛大的宴会。尼克和盖茨比相识,故事就这样开始了。 尼克对盖茨比充满探究的兴趣。探究的结果是:尼克了解到盖茨比内心深处有一段不了之情。年轻时的盖茨比并不富有,他是一个少校军官。他爱上了一位叫黛茜的姑娘,黛茜对他也情有所钟。后来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盖茨比被调往欧洲。似是偶然却也是必然,黛茜因此和他分手,转而与一个出身于富豪家庭的纨绔子弟汤姆结了婚。黛茜婚后的生活并不幸福,因为汤姆另有情妇。物欲的满足并不能填补黛茜精神上的空虚。盖茨比痛苦万分,他坚信是金钱让黛茜背叛了心灵的贞洁,于是立志要成为富翁。几年以后,盖茨比终于成功了。他在黛茜府邸的对面建造起了一幢大厦。盖茨比挥金如土,彻夜笙箫,一心想引起黛茜的注意,以挽回失去的爱情。

尼克为盖茨比的痴情所感动,便去拜访久不联系的远房表妹黛茜,并向她转达盖茨比的心意。黛茜在与盖茨比相会中时时有意挑逗。盖茨比昏昏然听她随意摆布,并且天真地以为那段不了情有了如愿的结局。然而真正的悲剧却在此时悄悄启幕。黛茜早已不是旧日的黛茜。黛茜不过将她俩的暧昧关系,当做一种刺激。尼克终于有所察觉,但为时已晚。一次黛茜在心绪烦乱的状态下开车,偏偏轧死了丈夫的情妇。盖茨比为保护黛茜,承担了开车责任,但黛茜已打定主意抛弃盖茨比。在汤姆的挑拨下,致使其情妇的丈夫开枪打死了盖茨比。盖茨比最终彻底成为了牺牲品。盖茨比至死都没有发现黛茜脸上嘲弄的微笑。盖茨比的悲剧在于他把一切都献给了自己编织的美丽梦想,而黛茜作为他理想的化身,却只徒有美丽的躯壳。尽管黛茜早已移情别恋,尽管他清楚地听出“她的声音充满了金钱”,却仍不改初衷,固执地追求重温旧梦。人们在为盖茨比举行葬礼,黛茜和她丈夫此时却早已在欧洲旅行的路上。不了情终于有了了结。尼克目睹了人类现实的虚情寡义,深感厌恶,于是怀着一种悲剧的心情,远离喧嚣、冷漠、空洞、虚假的大都市,黯然回到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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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介绍

盖茨比

对待爱情,盖茨比真诚而又浪漫,充满着幻想。为了心目中的白雪公主,他努力营造着黄金的宫殿和热闹的聚会,然而对这一切享乐喧闹,他又毫无兴趣。与人相处,他真诚、纯洁、和善。第一次和尼克会面,他的笑容就给了尼克非常特殊的印象:“这种微笑是极为罕见的微笑,带有一种令人极为放心的感觉,也许你一辈子只能碰上四五次。一瞬间这种微笑面对着—或者似乎面对着整个永恒的世界,然而一瞬间,它凝聚到你身上,对你表现出一种不可抗拒的偏爱。”即使是沃尔夫山姆谈到盖茨比时,也评价说:“英俊潇洒,地道的绅士”,“他是那种你乐意把他带回家,介绍给你母亲和妹妹的人。”尽管盖茨比迂腐,循规蹈矩,过于谨慎,读者还是喜欢他,希望,或者说相信盖茨比一切都是清白的。盖茨比的出身历史在作品中一直被当作悬念,一点点地被揭露—否定、否定—揭露。客人们的传言,有好有坏。然而其中也有盖茨比本人的说法,“我是中西部的富家子弟—家人全过世了。我在美国长大,而在英国牛津受的教育,因为我家祖祖辈辈都在那里受教育多年。这是家族的传统”。而这种说法当时即被尼克发现是个谎言,“我好不容易才忍住没有笑出声来,因为他说的话实在令人难以置信,都是些陈词滥调”。这时候,读者会发现,盖茨比不是简单的纯洁和真诚,他也在撒一些弥天大谎。盖茨比是通过不正当的方式致富的,然而他致富的目的却如此浪漫单纯,甚至举办盛大的聚会,也仅仅是为了同样单纯的目的:吸引心目中的白雪公主。而且正因为混杂在自私自利、污浊不堪的人群中,盖茨比的纯情、浪漫愈显得无比高贵、脱俗。

黛茜

当黛茜刚刚在作品中出场时,就像征服了年轻人尼克一样,征服了所有的读者。她像仙女一样,白衣飘飘,声音无比婉转,充满了激情。对此,作者是这样描述的:“她的脸庞哀怨可人,却又靓丽照人,有一双明亮的眼睛和一张鲜艳热情的嘴,但是在她的声音里有一种特殊的激情,使一切爱慕过的男人都难以忘怀。”当然,这不仅是尼克本人的印象,黛茜在随后的聚会交谈中,同样表现得很迷人。

她娇憨可爱,善于做作,卖弄风情。正在交谈下一步的计划时,“她忽然脸色一变,惊慌地把目光死盯在自己纤细的手指上,‘瞧!’她哀叹道,‘我手指受伤了’。‘汤姆,是你弄的,’她谴责道。‘我知道你不是有意的,但是是你弄的。这就是我嫁给一个蛮汉子的回报,人高马大,粗壮又笨重。’”无论是在现实中,还是在小说中,读者都无法不喜欢这样一个天真可爱的尤物。然而,随着作者对黛茜个性介绍的增加,读者逐步认识到其世故复杂的一面。黛茜和尼克谈心,她的话音刚落,就让尼克“立刻感到她说的话并非出于真心”,这使尼克感到“很不自在,仿佛整个晚上是一个圈套,想从我这里捞取到对她有用的情感”。而且黛茜接下来的表情证实了尼克的感受,“过了一会儿她瞧了瞧我,她那张俊俏的脸上露出了一抹千真万确的傻笑,好像她肯定地告诉人们,她属于一个著名的秘密社团,她和汤姆都是该社团的成员”。尼克此时才真正认识到了黛茜的本质,不真诚,欺骗,对地位和金钱的执著。至此,读者逐渐意识到,黛茜迷人的外表、声音等等都是应付世人的招数而已,其意图全不在此。

尼克

尼克在作品中既是故事的参与者,同时也是故事的观察评论者和叙述者。他的观点影响着读者,实际上代表了作者本人的观点。尼克的两面性首先体现在其传统的价值取向和个人行为的现代性。尼克是上流社会一分子,但是其价值取向是传统的。这首先源于其家庭教育背景,“父亲的忠告至今一直在心头萦绕”。但是在现实中,尼克所处的时代和所处的社会阶层则抛弃了自私自利、享乐至上这些传统的观念。尼克在心底常常提醒着自己该何去何从,却也不免随波逐流。他和贝克小姐的恋爱关系非常显明地证实了这一点。事实上,尼克到东部去,一方面是年轻人对东部繁华生活的向往;而另一方面,则是为了躲避谣言。因为他认为“不能够听谣言而停止跟一个老朋友来往”,“也不愿意迫于人们的流言蜚语而结婚”。尼克认为自已的主要美德是“诚实”,但并不苛责女友的不诚实。他发现乔丹是靠撒谎欺骗获得荣誉,同时也是生活在谎言中的人,他认为:“这对我无所谓。女人不诚实,对此不必苛责—我偶感遗憾,但过后便忘了。”同时,为了维护自己的诚实品德,他来到东部,然而和贝克的关系重新陷入了爱与不爱共存的一种状态中。在和乔丹的交往过程中,尼克发现,“我没有爱上她,但是我感到对她柔情犹存,极想知道她的一切”。知道乔丹越来越多,但只是“一度以为自己爱上了她”。当给自己家乡女孩写出“爱你的尼克”这几个字时,脑子里却在想着“那个打网球的姑娘”。尼克希望自己坚持自己诚实的美德,显然在和贝克交往过程中,并没有因为自己意识到对方的不诚实,或者意识到自己没有爱上对方而放弃和对方以恋爱的方式来往。和当时的社会气氛相一致,尼克仅仅是没有主动采取不诚实的态度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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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F.S.菲茨杰拉德(Francis Scott Fitzgerald 1896~1940),美国小说家。1896年9月24日生于明尼苏达州圣保罗市。父亲是家具商。他年轻时试写过剧本。读完高中后考入普林斯顿大学。在校时曾自组剧团,并为校内文学刊物写稿。后因身体欠佳,中途辍学。1917年入伍,终日忙于军训,未曾出国打仗。退伍后坚持业余写作。1920年出版了长篇小说《人间天堂》,从此出了名,小说出版后他与吉姗尔达结婚。婚后携妻寄居巴黎,结识了安德逊、海明威等多位美国作家。1925年《了不起的盖茨比》问世,奠定了他在现代美国文学史上的地位,成了20年代“爵士时代”的发言人和“迷惘的一代”的代表作家之一。菲兹杰拉德成名后继续勤奋笔耕,但婚后妻子讲究排场,后来又精神失常,挥霍无度,给他带来极大痛苦。他经济上入不敷出,一度去好莱坞写剧本挣钱维持生计。1936年不幸染上肺病,妻子又一病不起,使他几乎无法创作,精神濒于崩溃,终日酗酒。1940年12月21日迸发心脏病,死于洛杉矶,年仅44岁。菲兹杰拉德不仅写长篇小说,短篇小说也频有特色。除上述两部作品外,主要作品还有《夜色温柔》(1934)和《末代大亨的情缘》(1941)。他的小说生动地反映了20年代“美国梦”的破灭,展示了大萧条时朗美国上层社会“荒原时代”的精神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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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

我喜欢小说开头出现的,父亲教导儿子的一段话,“每逢你想要批评任何人的时候,你就记住,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人,并不是个个都有过你那些优越条件。”这些都是封底上描述的本书的伟大之处。这些文学范畴内的概念,我不是很懂。《了不起的盖茨比》,被评为“华丽的爵士时代的挽歌,如诗般梦幻。”是美国文学史上墨色浓重的一笔,百年英语文学排名,高居第二位。文学真是个永远不过时的东西,写在85年前的这段句子,它甚至与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没有太多的关系,却让人为之长久的思考与反思。就像《诗经》中的“人而无仪,不死何为?”在几千年后的今天,依然让人内心震动。我还喜欢小说的最后一句话,“于是我们奋力向前,逆水行舟,被不断地向后推,被推入过去。”令人叹息的深深的一股无力感,人们,积极努力,向前迈步,迈向的终是,时光的过去。

在小说中,挥金如土的大富翁盖茨比,夜夜举办着欢歌纵饮的派对,然后他内心唯一的牵绊却是住在河对岸的黛西——他曾经的恋人和如今的女神。“然而,冰冷的现实容不下飘渺的梦,他心中的女神也不过是凡尘俗世的物质女郎。”盖茨比在真相大白后,选择了随梦一起幻灭的归途。生的孤独,是吉光羽片,死的孤独,是永恒。这本书的文字也是如介绍所说的“诗般梦幻”,唯美的很,就连车祸,枪杀,死亡这些与美沾不上关系的场景,菲茨杰拉德仍然能以诗一般的手法展现。

喜欢《了不起的盖茨比》的理由有很多:喜欢开头那句父亲的忠告:你在评论他人的时候,要记住并非所有的人都有你这样优越的条件。喜欢看着盖茨比站在海边遥望黛西家码头上的绿灯,喜欢看着他“以奇怪的方式伸出手臂”,喜欢那种惊奇和热切;喜欢盖茨比豪宅上彻夜不明的灯光,和从花园里随风飘至的音乐和笑声,那样声色犬马,醉生梦死。以及盖茨比躲在这一切繁华背后的孤独和被压抑的欲望。喜欢死后的那段人情冷暖,喜欢看着那辆来自另一个世界尽头的汽车来到豪宅门口,却没有发现美好的宴会早已散场。也喜欢书中的语言、隐喻、讲故事的方式,和精致却缜密的结构。只有在反复阅读之后,你才会发现原来书中的每个人不仅丰满、独立,而且在无形之中又被归拢在情节的网罗里,成为情节的一部分。

正因为如此,我们都会站到了黛茜的一边,而盖茨比则会永久的站在我们的对岸,忧伤但并不哀怨的注视着等待的哀歌无尽的包围古老的悲剧。我们都曾坚持过什么,也许已经忘记,也许仍旧铭记却无力实现。

这仅仅是一个梦碎的故事,所有的情节所有的人物所有的跌宕也不过是为码头尽头的那盏绿灯的熄灭铺垫的。

这本书让我感到一种委屈。为我们自己。大人们称我们是“浮躁的一代”。美国人称为“迷惘的一代”。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2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一本在上文学上怀有“美国梦”的作家菲茨杰拉德的作品,菲茨杰拉德认为他自己与众不同,与他的父母也不同,甚至不认为自己是父母的儿子,他拥有来自于柏拉图式的自我观念。

在这篇文章中,主人公即盖茨比就是一种自认为与众不同的人,他同样拥有柏拉图式的爱情观。他把自己看成是上帝之子,他认为自己应为上帝的事业效劳,他追求一种“博大的,世俗的,虚饰的美”,显然他把自己想象成为基督一样的人物。十七岁的他决定改名,由原来的詹姆斯·盖茨改为杰伊·盖茨比,据说杰伊·盖茨比是英语Jesus,God`sboy发音的变体。但是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从他改名那一刻起,他开始追求所谓的美和善,也就开始了他的人生悲剧。他把黛西·布坎南视为他追求的那种美的化身。当他见到她时,他知道她已经把他的理想与他的生命气息结合在一起了。他知道他的心要与上帝的心一样,必须专一,绝不可驰心旁骛。当他第一次亲吻她时,“她就像一朵鲜花一样为他绽放,于是这个理想的化身就完成了。”在黛西身上,盖茨比的梦想变得有血有肉。他企求与黛西联袂来实现自己的梦想。

但是,黛西根本无力担任这个角色。她不过是一个一项了为人生最高目标的资产阶级小姐,没有思想,没有情操,浅薄虚假,百无聊赖,无所事事。她绝不可能为实现盖茨比自己的梦想去牺牲自己的既得利益。而盖茨比自己当然不可能实现自己的梦想,他的想法太过虚幻。他和黛西的丈夫汤姆·布坎南都拥有财富,两人的不同之处是他至少用他的财富去追求一种“美”,并竭尽全力去得到它。然而,他没有赢得它,最后,乔治·威尔逊,也就是汤姆的情妇的丈夫在黛西夫妇的合谋和挑唆下杀死了盖茨比。他的梦想彻底破灭了。盖茨比的失败就其根本原因是他做的那个“美国梦”已过时了,他所处的年代梦想成真的机会已经微乎其微。

我自己为盖茨比感到惋惜,他如此专一,但最终被自己喜欢的女子所害。当然他有些地方是值得称赞的。他能够把爱情看得很美,而没有像大多数人一样把爱情和利益联系起来。不过他确实被自己的理想所误导,他没有看清时间与场合,他不该在心仪人已婚后还对过去美好回忆恋恋不舍。而黛西这个人太爱慕虚荣,太过于贪心。从某种程度上讲,盖茨比最终的下场跟她有很大的关系。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3

和很多人一样,是因为村上知道了菲茨杰拉德,知道了盖茨比。虽然喜欢村上,然而我并没有追随喜爱的作家读书的习惯,于是虽然暗自确信我将会喜欢这本书,却迟迟没有找来看。还有一个原因,便是笼罩在此书头上的那个阴云般的硕大词语:“美国梦”。正如翻译者施咸荣那番令人作呕的序言导致了我始终没有看过《麦田里的守望者》,正如电影《美国美人》的海报一映入眼帘大脑里便浮现出“中产阶级”一词,“书写了美国梦的幻灭”这样的定性也使得我对《了不起的盖茨比》产生了由衷的排斥。美国作家向来具有密切关照社会生活的传统,所以,美国作家的作品是很符合某些评论家的口味的吧。

看过之后,小说的故事本身并没有引起我很深的感触,也许,是这样的感触已经经历太多——表现“资产阶级的势利虚伪冷酷”的作品,从巴尔扎克到卡夫卡,已经堆积如山。打动我的,是此书字里行间流露出来的菲茨杰拉德身上那股纯真的颓靡味道。美国文学幽默轻快的传统到了他这里,添加了浓重的抒情和感伤,添加了东方式的悲悯和关怀,从而具有了非同一般的滋味。小说中的对话很多,细节很多,这样的小说很难写得不乏味,到了菲茨杰拉德这里,却被处理得津津有味。神经质的女人活灵活现,妙趣横生的比喻层出不穷,辛辣的议论一针见血,然而,那些令小说节奏停滞下来的长句的感怀,又具有抒情诗一般的气质。人如其文,写出这样文字的作者,究竟有过怎样的人生经历?这让我深感兴趣。

于是找来菲茨杰拉德的生平资料,果然符合我的猜测。如果把作家的生活和创作之间的关系分几种类型的话,菲茨杰拉德无疑属于人生经历和小说一样精彩的那种。出身贫寒,飞黄腾达,生活糜烂,苍凉死去,他不仅是一个作家,更是一个现实生活中的理想主义者,一边迷醉于尘世享乐一边仰望天空的孩子,他是污泥中绽放的黑色玫瑰。其实他是诗人,或者说,他是那种诗人气质浓郁的小说家,这决定了他作品的质地。他小说中细节的出彩来源于诗人那种为人间事物重命名的能力。

我坚信,那些积累在人类文明大厦角落的沉甸甸的作品,其内核都是一样的。世世代代,大家书写着同样的主题,只是用不同的结构和语调。文学的魅力,就在于那种种美妙的说话方式;文学,保存着人类言说的能力。

“美国梦”这样一个词怎么可以概括《了不起的盖茨比》所具有的全部内涵,冲破现实阴云的笼罩,我看到的是大海彼端那隐约可见的绿色灯光,那是盖茨比看到的,那是广告牌里的大眼看到的,那是菲茨杰拉德看到的,那是很多很多人都可以看到的。有的人,随着时光的消逝渐渐看不到了,有的人能看到却不再相信自己看到了,有的人一直都看得到,一直都在指着灯光的方向喃喃自语。那是一个恒久的姿势,那个姿势是美丽的。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4

盖茨比的爱情内涵是什么呢?是什么让黛西对他产生了如此强大的吸引力?是金钱,金钱把她装点成了高贵的公主,让她远离与贫穷相连的卑微、暗淡、缺乏保障的生活,而这种生活是盖茨比在青少年时代十分熟悉的,他是农民的孩子,差不多是从“阴沟里来的”。和黛西这样的“公主”在一起使盖茨比的虚荣心得到极大的满足,这表明了他的潜力,他的资本,他要好好的开掘自己,成为一个有钱人,成为上流社会的一员。虽然他和黛西认识时不过是个微不足道的下级军官,而且军服也随时会被脱掉,前途没有什么保证,但是和一个富家小姐相爱的事实,给了他勇气,给了他向前冲的动力,那个“理念”中的了不起的盖茨比并不是建立在仙女的翅膀上,它有了一点现实的支撑。但是,黛西爱他并没有他想象的那么深,他过于自信了,在没有了解一个人之前就为她疯狂。或许我们也不能责怪他,因为爱是非理性的。

小说对黛西的声音作了多次描写,那声音抑扬顿挫,“仿佛每句话都是永远不会重新演奏的彝族音符。”那声音叮当做响,妩媚动人,欢快明媚。为她倾倒的男人都觉得这声音难以忘怀。“她的脸庞由于而美丽,脸上有明媚的神采,有两只明媚的眼睛,有一张明媚而热情的嘴”。黛西是一朵光彩夺目的花,永远开在金碧辉煌的王宫里。她生气勃勃,光鲜亮丽,高居于人生的痛苦之上,悠闲、庸懒地摆弄她的手指。这就是她,是小说对她的感性描述,作者没有多她,对小说里的任何一个人做传统的心理分析。除了这样感性的描写外,我们对人物的了解只能通过他们的语言和行为。这种客观化,外在化的描写使读者不易从整体上对人物有一个清晰、完整的把握。在人物的语言和行为背后存在着怎样的心理动机读者只能去猜测,或许这就是现代人的精神特征,行为背后的动机不是单一的,而是复杂、模糊的。现实逼迫着他们赶快作出一个决定,即使还没想清楚,实际上他们也想不清楚,因为理性和道德已经崩溃,驱使他们行动的是混乱的欲望——对金钱、虚荣、惟我独尊的欲望。黛西毕竟是爱过盖茨比的,但是经过一翻斗争后,他还是嫁给了汤姆。爱情的力量并没有人们想象的那样强大,那样长久。人不可能过久的持续在一种不切实际的热情里。黛西不过是爱感情上成熟地比盖茨比早,因为有太多的男人向她献殷勤,她对男女之间的激情过于了解了,她以男人的本来面目看男人,包括盖茨比。而盖茨比用自己的想象“不断地给黛西添枝加叶”。

他幻想中的黛西与黛西本人的距离就是他的理想与现实的距离。理想和现实有距离,不是现实的错,我们不能责怪现实太冷酷、太丑陋,我们不能责怪它没有我们想象的好。所以,我们也不能责怪黛西远不如盖茨比的梦想。黛西另嫁他人,和盖茨比再度相逢,再度重温旧梦,和丈夫共同策划盖茨比的死亡。她最终的损人利己,最终的背叛,所有这一切,都是必然的。“他们(她和她的丈夫)是粗心大意的人——他们杂碎了东西,毁灭了人,然后就退缩到自己的金钱或麻木不仁或者不管什么使他们留在一起的东西之中,让别人呢去收拾他们的烂摊子。”他们是有钱人,有钱而残忍的人,毁灭别人,保全自己,是他们的行事准则。尽管他们的两人世界并不和谐,两个人都有过“小小的胡闹”,但是他们是同属一个阵营的伙伴,如果有第三者威胁他们的共同安全时,在片刻的讨论后,自然是联起手来,一致对外。明哲保身,趋利弊害,人之本性也。

没有一个人应该受到责怪。人们在欲望的枝头摇摇欲坠,昏昏欲睡。

“每个人的青春都是一场梦,一种化学的发疯形式”。

我不知道盖茨比为什么了不起。是因为他敢于为了一个女人彻底发疯吗?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5

本周看完了《了不起的盖茨比》小说,今天又把电影版的小说也看了一遍,选择这部小说,还是因为它是财经主持人芮成钢在一档节目中提及的,说这是一部不错的小说。今天看完后,果真不假。

这部原着小说被选入美国高中语文教材。所以在美国,但凡受过中学教育的人,没有不熟悉这个故事的。作者菲茨杰拉德(简称菲氏)创造了尼克。卡拉韦这一角色,他既是叙事者,又是故事中的人物。有了这样一个“身兼二职”的人物,也使作品具大的客观性,效果更集中。

1922年春天,尼克离开中西部来到东部,偶然住在了富豪盖茨比的隔壁。他发现盖茨比的巨型豪宅中日夜欢歌纵饮,而他本人却心事满腹,总隔水凝望对岸住所夜里闪耀的绿光。因为那里住着他初恋的爱人黛西。盖茨比走过漫长的道路才站在这豪宅的草坪上,他第一次认出黛西家的绿光时,觉得自己的梦似乎近在咫尺,几乎不可能抓不到。他没想到,其实那个梦早已离他远去,把他抛在后面,抛在这个城市后面那一片无垠的混沌中……

在故事开展的整个过程中,尼克只记事,而不作评论,他对盖茨比本人及其生活态度一直抱着矛盾的心态,既吸引又反感。但是在故事结束时,他又站到了盖茨比这一边。他赞美他,认为汤姆等等一伙人都比不上他。盖茨比所迷恋的黛西根本无力担任起和盖茨比一样的梦想,她不过是一个以享乐为人生最高目标的资产阶级小姐,没有思想,没有情操,浅薄虚假,百无聊赖,无所事事。她绝不可能为实现盖茨比的梦想去牺牲自己的既得利益。

盖茨比本人也是咎由自取,也许他并不是什么上帝之子,有的只是某种了不起的品质,即为自己误导的梦想顽强拼搏的意志。他和黛西的丈夫汤姆。布坎南都拥有财富,两人的不同之处是他至少用他的财富去追求一种“美”,并竭尽全力得到它,然而并没有赢得它。最后,乔治。威尔逊,也就是汤姆情妇的丈夫在黛西夫妇的合谋和挑唆下杀死了盖茨比。多么可悲啊!盖茨比一心向往的未来已经不复存在,他那个在农业社会培育的梦想?-美国梦-已经烟销去散。

虽然这部小说的结局带有怀旧伤感的情调,但我们也能感受到作者菲氏所在的美国当时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完成,原来的价值观念和生活准则都必须改变。不管他的梦想如何高尚,带有“美国梦”的特色,但它是荒诞的,城市中无美可言,而出自盖茨比的柏拉图式自我观念中的美也是不可企及的。

以前,我对美国梦都只有一个很模糊的概念,直到看到《了不起的盖茨比》葬礼上,盖茨比的父亲小心保管的那张少年盖茨比认真执行的日程表,我突然领悟到,所谓美国梦,就是只要你努力,你就可以过得更好。自诩为上帝之子的盖茨比,坚信自己命里有非凡的安排。他是愚者中的愚者,也是勇士中的勇士。他是真正以梦为马一路披荆斩棘的人,他当然了不起。

其实我个人认为,盖茨比的思想很适合当今社会,给自己制定时间作息表,这是为了达到自己想要达到的目标。但是可能在当时那个年代并不适用。

刚刚也看完了改编的电影,对比后你就可以在电影中随处捕捉到渐行渐远最终骨肉分离的差异之处。小说中很多内容包括人的心理特征都没有在电影中体现,所以还是看原着小说更有体会,更能感受作者所要表达的思想。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6

上个假期,看了《了不起的盖茨比》这本书,读完之后很后悔现在才读这本书,但是一想到没有错过这本书,也就淡然了。

也许每个人都和盖茨比一样对于生活,爱情心中都有一个美好的幻想。即使现实把自己折磨得残破不堪,也不会轻易放弃心中理想的世界。年轻时的盖茨比和黛茜深深相爱,但是自己贫寒的家境和养尊处优的黛茜门不当户不对,这样的现实让盖茨比心中的幻想第一次破灭。然而他并没有被现实打败,怀揣着对黛茜的爱和对理想憧憬,他发誓要成为百万富翁,满足物质女黛茜,以便和她长相厮守。但是一个人即使非常的优秀,万分的努力,也不大可能短时间成功。盖茨比的地位和财富,在黛茜结婚五年后才取得,黛茜和汤姆结了婚,她没有等他。

五年后的盖茨比无疑是成功的,不过人都是不幸的,总是会有烦恼,成功者也不例外。他们鹤立鸡群,站在众人之上。有的由于没有对手会感到孤独,有的希望有人分享这份成功。盖茨比无疑是后者,他深爱着黛茜,没有她,这一切所谓的成功也就没有意义,因为在他所幻想的美好世界中,黛茜是主角,其他的只是陪衬。来来往往的人在他豪堡中穿梭,盛宴的狂欢声与光彩夺目的灯光直到深夜才会慢慢褪去。所有的这些都是为了让黛茜看见,看见现在的他是多么的成功,如何的富有;看见现在的他有足够的金钱和地位满足她;看见现在的他是如何的爱她!最终在黛茜表弟尼克的帮助下,让黛茜看到了这一切,她所流露的激动与热泪也使盖茨比深深地感到黛茜也爱他。

黛茜的丈夫汤姆生性暴虐,做了种种对不起黛茜的事,和情妇威尔逊夫人越轨之事不仅不讳莫如深,还搞得几乎所有人都知道。黛茜很绝望,但是她又能怎样,歇斯底地大吼大叫,可是这是她自己选择的丈夫。

然而盖茨比的再次出现重新点亮了这个绝望女人的心,毫不掩饰的流露着对盖茨比的爱。这一切也让盖茨比无比坚信他心中的世界就在眼前,即使他不愿意相信黛茜的热泪中流露的除了爱恋之外还有金钱。然而这一切全在尼克的眼里,他看见了黛茜已经不是盖茨比深爱的那个黛茜了,更不是他幻想世界中的黛茜。

汤姆的嫉妒成为了盖茨比悲剧的导火索,在盖茨比和黛茜的关系坦露之后,三人的激烈争论使得黛茜情绪激动异常。情急之下撞死了汤姆的情妇威尔逊夫人,驾车离去。然而盖茨比承担了这一切,在汤姆的诡计之下,威尔逊为报夫人的仇,在盖茨比的豪堡中响起了枪声。

然而当盖茨比的尸体躺在豪堡中时,却没有人来祭拜。整个豪堡入死一般的沉寂。往日的一切热闹景象似乎本来就与这座豪堡没什么关系。更加让人无法忍受的是这时的黛茜正和汤姆在欧洲度假,享受着他们的“美好人生”。这一切看在尼克眼里,他看见了盖茨比幻想的破灭;看见了理想世界和现实的差距;看见了人性的冷漠无情;看见了为物质所动的一切虚情假意;心灰意冷之下,回到了自己的家乡。这就是盖茨比的悲剧人生,一个活在美好幻想世界中的人,却深爱了一个物质女,并为其断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

对于书中的人物印象最深的是盖茨比、尼克、黛茜、汤姆、以及威尔逊。盖茨比,本书的主人公,有理想,肯努力,能忍受,敢爱不敢恨,总是将一切想象的过于美好,最终悲剧在自己的幻想世界中。不过我想他是成功的,因为直到死他似乎也没有意识到黛茜的背叛,带着对黛茜的爱离去,也算是美满。盖茨比了不起不在坚守一份爱情,而在于在那样一个时代仍能坚守对未来,对一个“我们”的憧憬。谁说菲茨杰拉德这本小说的主题是美国梦的覆灭?我看恰恰相反。盖茨比见到黛西那一瞬,慌乱中强自镇定,雨水顺脸颊滑落,愈加分明的棱角却不掩深情。第一次,感受到这个故事的真实。文中的另一个主人公黛茜,精致美丽得像是个瓷娃娃。在我看来,黛茜是一个符号,是美丽和软弱的符号,也是金钱和情欲的符号。她是盖茨比的一个虚无的未来的主人,也是盖茨比在五年中抽象化了的梦,男人们取悦她,爱她,讨好她,盖茨比用最奢华的舞会吸引她,而她只是个被盖茨比多年来高估的一个神化了的女人,按照很多人的说法,她是一个人形的“美国梦”。黛茜,一个典型的物质女,因为物质,放弃了自己的爱情。在物质的驱动下又将其重拾了起来。然后在犯罪的恐惧下又再次的放弃,完结了盖茨比的悲剧人生。不知道当来生再见到盖茨比,会是怎样的一种心情,她又会因为什么而再次爱上盖茨比,当然,如果有来生。汤姆,一个典型强势暴虐,用情不专之人。因为“爱”,应该是嫉妒而成为盖茨比悲剧导演者。威尔逊,或许是书中最悲剧的人物,无钱,无地位,工作不努力。浑浑噩噩之下连老婆出轨也不知道,直到最后被人利用,结束了别人的生命,同时也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观其一生做过的唯一一件成功事就是把老婆骗到了手。尼克,整个过程的见证者,也是最后的承担者,承担着这个冷漠的世界。

人必须要有梦想,它激励着我们步步向前,但是却不能活在“美梦”之中。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7

盖茨比与黛茜的恋爱和分手本来是个很普通的爱情故事。但作者出手不凡,把盖茨比热恋的姑娘当作青春、金钱和地位的象征,当作追求富裕物质生活的“美国梦”的手段。盖茨比为了追求黛茜耗尽了自己的感情和才智,最后葬送掉自己的生命。他天真地以为:有了金钱就能重温旧梦,赎回失去的爱情。可惜,他错了。他看错了黛茜这个粗俗浅薄的女人。他看错了表面上灯红酒绿而精神上空虚无聊的社会。他生活在梦幻之中,被黛茜抛弃,为社会冷落,终于铸成了无法挽回的悲剧。

盖茨比是20年代典型的美国青年。他的遭遇正是欢歌笑舞的“爵士时代”的写照。作者为小说设计了一个“双重主人公”尼克·卡罗威。他的重要性在许多方面不亚于主人公盖茨比。他既是故事的叙述者和评论者,又是小说中一个重要人物。他与矛盾着的双方都有千丝万缕的关系。他是盖茨比的邻居和朋友,又是黛茜的表哥、汤姆的同学,还热恋着黛茜的好友乔丹。他充当了盖茨比和黛茜分别5年后重新见面的牵线人又成为盖茨比重温旧梦的批评者和他惨遭杀害的同情者。

他虽然跻身于长岛豪华的住宅区,但他既不是汤姆所代表的“荒原时代”的精神世界的公民,也不是盖茨比所代表的盲目崇拜黛茜的脱离现实的梦幻世界的同路人。他代表美国中西部的传统观念和道德准则。他对于盖茨比追求失去的幸福的梦幻有许多中肯的批评,对于讲究外表而内心卑俗的汤姆和黛茜则进行了公正的鞭挞。盖茨比死后,昔日的宾客一个也不露面,黛茜则陪丈夫远远离去,尼克一针见血地指出了社会的虚伪和无情,使读者对于盖茨比所追求的美国梦的必然破灭有了深刻的印象。

小说采用第一人称的叙事手法,仿佛书中发生的一切都是尼克的亲身见闻,不加虚饰,令人感到亲切可信。尼克和盖茨比两人从陌生到认识,感情上既有距离,又有融和,富有多种层次的结合和区别,写得脉络清晰,恰到好处。这种把不同的观点巧妙地统一在一部小说中,使作品具有深刻的内涵和严密的结构,正是作者独特的艺术成就。

作者在叙述中还运用了许多丰富生动的比喻,使人物的感情起伏和场景的变换增添了抒情的色彩。精采的比喻常常被用来渲染梦幻的气氛,表达精神的空虚。如尼克初次到汤姆家,看到黛茜和她女友贝克坐在沙发上“活像浮在一个停泊在地面上空的大气球”,后来才“慢慢地降落地面”。盖茨比在家里第一次与黛茜重逢时伸手去抓她的手,以一种创造性的热情投入了他的梦幻。“不断添枝加叶,用飘来的每一根绚丽的羽毛加以缀饰”。这些梦幻是“牢牢地建立在仙女的翅膀上的”。内涵深刻的比喻把盖茨比对“美国梦”的追求描绘得维妙维肖,跃然纸上。

小说还运用了象征的手法来揭示人物内心的活动与环境的冷酷。比如:西卵码头尽头有一盏绿灯,盖茨比常常在晚上孤独地望着它,伸开双手想去拥抱它——那青春和爱情的象征,仿佛是黛茜的化身。小说末了,尼克又想起了盖茨比信奉这盏绿灯,似乎近在眼前,他几乎不可能抓不住,实际上却可望而不可即,他的梦想已经远远逝去了。又如书中六次出现的“埃克尔堡大夫的眼睛”是蓝色的,“若有所思,阴郁地俯视这片阴沉沉的灰堆”。它象征不幸和灾难。在情节发展的关键之处,这双眼睛好像复活了,它仿佛看着盖茨比去跟汤姆摊牌,又预见到威尔逊要去杀死盖茨比。浑身铜臭的黛茜爱穿白色的上衣和裙子,宛如纯洁可爱的天使,其实她的灵魂污点斑斑。这象征纯洁的白色像一面洁白的镜子,把她的灵魂深处暴露无余。

盖茨比重温旧梦的幻想一去不复返了。作者用五光十色的音符谱出了一曲凄怅的悲歌,给人留下无限的思索。

盖茨比的死是整个故事的高潮,他莫名其妙开始的神话并没有随着他的死亡而结束,他的父亲来到他的别墅后惊呀不已,强烈的自豪感已经掩埋了他的悲伤。就这样,盖茨比的葬礼在他父亲赞叹声里开始,亦在这种赞叹声里结束。

菲茨杰拉德的想象到了故事的结尾似乎枯竭了,或许他是想彻底讽刺富人阶层的胆小与懦弱,在盖茨比的葬礼结束后,无论是关于尼克与乔丹恋情的最终交待,或者是尼克与汤姆重逢后关于盖茨比死因的推断得到证实,都显得多余而又生硬,并且切断了读者刚刚展开的联想。尼克的独白是无力的,他想起盖茨比戏剧性的一生,想起盖茨比信奉的那盏绿灯,想起那些可悲的争论和逐渐远去的城市灯光,他的内心一片孤寂。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8

今天读完了美国作家菲茨杰拉德(F.SCOTTFITZGERALD)写的《了不起的盖茨比》。

故事发生在上个世纪二十年代的美国,当时美国经济进入空前繁荣,物质丰富。盖茨比出身平民,一战后他通过贩卖私酒和赌博等不太光彩的手段,经过五年的时间成为爆发户,摆脱了贫困的家境,跻身富豪的上流社会,开始了夜夜笙歌、花天酒地的生活,实现着自己的梦。

但是,他的梦还缺一个重要的部分,就是他心中的女神黛西,当他还是一个穷小子的时候认识的富家女孩。那时盖茨比本来想逢场作戏,可是在和黛西交往的过程中深深地爱上了她,明知如飞蛾扑火但不能自拔,也使他下定决心要做一个配得上黛西的人。在盖茨比暴富后找到了黛西,她已和一个富豪结婚,盖茨比竭尽全力想要争取回黛西,但是他们之间毕竟不是一个阶层,他的女神实际上是一个自私、拜金和贪图享乐的人,作为传统的富有阶层是不能和盖茨比这样的暴发户风雨同舟的,在一场阴差阳错的车祸发生后,盖茨比被枪杀了。

黛西的住宅和盖茨比隔着一片海湾,在黛西家的码头上总有一盏通宵不灭的绿灯,盖茨比每夜都对这盏绿灯出神的遥望,“绿灯”是盖茨比夜夜守护的梦想,是他一生追求的幸福,他向绿灯伸出双臂,他想伸得再远一点,伸得更远一点……

盖茨比的梦破灭了,代表着美国一代人梦想的破灭。

今天经济飞速发展,物质迅速丰富,可是我们代表梦想的绿灯在哪儿?它破灭了吗?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9

看完盖茨比的遭遇,不禁为他感到唏嘘不已。当他还是一个穷小子时,却不合时宜的遇上了一个上流社会女子黛西,并把她作为一个理想的追求对象,到头来却是一场空,真情变为了俗物,甚至当盖茨比撞死了黛西后来的丈夫的情妇时,黛西竟然把责任毫不犹豫的推给了盖茨比,盖茨比后来被杀后她也不为所动。盖茨比把爱情想的过于理想化了,任何东西都不能太过于理想化和程式化,必须与相应的现实相结合,更何况是在那么一个充满颓废感和无目的感,人们传统的信仰已经不复存在的美国。

每个人都必须有理想,理想是一个人努力和奋斗的动力,没有理想,大部分人都会被内心的那种原始的慵懒和惰性给拖垮,加上浮夸的环境,会使自己变得玩世不恭,也会失去原来的那份纯真。有理想终究是件好事情,但理想必须引导你走向一个正确的方向,并不断根据现实的变化来不断修改理想,使理想更加切合实际,符合情理。一旦现实与梦想出现偏差,那么理想就像一个失去了的磁性的指南针,指南针所指的方向就完全只凭借你自己的感觉与方向了,你接下去所走的方向也许都会是错的,这时你会怎么办呢?毫无疑问的,你会买一只新的或是借一只,总之你不会再去用那一只指南针了,具体到一只指南针,大部分人都会做出正确的选择,但一旦抽象到人的理想,人就不那么容易会发现自己的错误,因为人大多都不想放弃自己已经为之奋斗过一段时间的理想,人们害怕改了之后仍然是错的,但是,不要忘记你改变了一次,就表示你又多尝试了一次,殊不知那一次的改变就正确了呢,你明知自己已经定错了方向,却因害怕或其他原因而不敢尝试,这不是得不偿失吗?与其一味的错下去,还不如主动的寻求不同的方式去改变自己的方向,机会不是用来随便浪费的,而是用来给又准备且又能够理性思考自己的人来不断提高自己的。

尽管有人为了自己的理想而不断失败,就像爱迪生,他为了自己发明电灯的理想,不断地坚持,也不断的尝试,尝试了1000多种材料,才给人类带来了最后的光明,试想如果爱迪生只尝试了其中几十次,或是只对一种材料而不断反复研究,不求改变和尝试,那么电灯的发明恐怕要推迟个好几十年,有人趁在他做实验时问他:“你试验那么多材料有意义吗?”爱迪生回答:“当然有意义,至少我证明这几种材料都不适合于制造电灯。”一语惊人,道破了尝试和改变的重要性。也许爱迪生的发明是美国那个时代浮夸和堕落的社会氛围的催化物,但其本人却丝毫没受当时社会风气影响,从这点上来讲,盖茨比甚至于菲茨杰拉德都和他有差距,盖茨比理想的单一化和追求错误理想,都使他的结果和遭遇可悲,盖茨比也是那个时代美国的一种本质的概括和诠释。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0

今晚读完了《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到结尾处的时候,我忍不住流下了眼泪。是什么给了我触动?我想,是盖茨比的梦,以及这个梦想幻灭后现实的凄凉、人心的冷漠。盖茨比生前种种繁华与他死后的惨淡景况形成了非常鲜明的对比,让人觉得他生前举办的那些数不清的盛大宴会、那些欢声笑语、歌舞升平、热闹喧嚣,是多么讽刺的一幕幕幻相,即使在他举办那些舞会时,那些参会的、免费地享受了他的慷慨款待的人,对他也多是持有种种不良的揣测,真正的知音、真正的朋友、真正对他感恩的人,除了文中的“我”勉强称得上之外,竟再无其他,包括那些无数次享受他盛宴款待的人们(在这所有人中,只有一个参加了他的葬礼);他真心深爱的、为之守望了多年的女子,最后却间接地成了终结他生命的罪魁祸首,在他离世之后,她销声匿迹,甚至冷血地连他的葬礼也没参加,而就在那之前,她还声称自己“爱他”。这些生前生后的情景,因其强烈的对比,更增添了盖茨比悲剧的性质。初初看来,盖茨比的人生结局,真的是充满了无尽的悲哀与伤感!而他生前的种种,都是虚假的幻相。

但是,在这些内容后面,还有另外一层东西,更深层的东西,让我忍不住去思索,去细细感悟。我想,盖茨比故事的意义不仅仅在于以上所写出来的那一些,如果仅仅是因为他举办过无数的宴会、守候过一份深深的感情,那么,盖茨比的故事和精神就不足以使我为之感伤。潜藏在作者叙述里的,有盖茨比追寻梦想、坚持梦想的执著,作者在文中有几次隐晦地表达过,盖茨比就像是一个生活在自己的幻梦中的人,他对自己的形象和人生的描画、对梦中情人的勾勒,都是自己的意念的产物。他在不断的按照自己创造的形象、规划的远景去夯实自己的生活基础,从赤贫奋斗到了巨富;他将美好的形象赋予自己初恋的情人,为她苦苦守候经年;他赤诚而充满活力,慷慨大方而不计回报,他的身上,集中了很多人类的美好品质,在现实中他也获得了经济方面巨大成功、甚至一度再次得到了心上人的爱,虽然这爱的品质因其人而不高,最终还造成了他的悲剧。掩卷良久,我真诚地希望盖茨比能永远生活在他的幻梦里,继续去规划和描摹他的人生、守望他的真爱,永远不要在现实无情地鞭笞下醒来。写到这里,我忽然想到,作者给盖茨比安排那样突然的一个结局,也许是出于一种仁慈,这样对于盖茨比来说,就无需去面对梦醒之后的心碎与创痛,盖茨比,在他生命的最后一刻,也还是生活在希望之中的。

作为一个看到了盖茨比故事的人,我不禁扪心自问,面对盖茨比悲哀的结局、人生真相的最终上演,知道了生存过程中的种种幻相,如果把我换作盖茨比,我还会过他那样的一生吗?我会像他那样去追求去奋斗去付出去守候吗?思来想去,答案是肯定的。人生的结局是我们无法掌控的,我们不知道我们会在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离开这个世界;他人如何对待自己,往往也是难以预料与把握的。我们能做的,唯有把握自己,把握过程,像盖茨比那样,去梦想自己的梦想,去坚持自己的坚持,即使难免一死,即使死的悲凉,却也不失悲壮。就像文章的标题那样,是的,“了不起的盖茨比”!

不知道这是不是作者想表达的思想。在此向《了不起的盖茨比》的作者--美国作家F.S.菲茨杰拉德致敬。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1

以前很少读外国小说,或许是因为篇幅太长,情节发展又很慢。但有一本书让我打破了对外国着作原有的想法,它留给我的已超越它的结构和形式,取而代之的是一种细致的思考,思考着人世的虚浮和人性的伪善与本真会有怎么样的碰撞,为什么会有这种碰撞。一部真正好的小说就是在故事背后揭示美与丑,黑与白的同时,让读者挖掘什么是人性的光点。

这部小说就是《了不起的盖茨比》,美国20世纪最杰出的作家之一——菲茨杰拉德的代表作。日本作家村上春树将他视为“一个标准,一把尺子,一个看清自己位置的一个标志。”相信《了不起的盖茨比》就是无外乎如此。

小说的主人公是盖茨比,作者通过盖茨比的邻居尼克的视角演绎他的经历与最后的沉沦。盖茨比在很久之前爱上自己的远房表妹黛西,在一次宴会上他与黛西重逢,此时的他已家财万贯,从前因为穷酸而未与黛西在一起的伤疤终于愈合,他们又一次坠入爱河。然而此时的黛西已结婚生子,在其丈夫的阻扰下,两人的关系再次僵局。盖茨比一直是一个忠于爱情的人,他对黛西的爱是真正的至死不渝,可惜在他生命结束的那一刻,黛西仍未回头。

盖茨比的生命就此终结,但人们对他的思考从未停止。作者笔下的盖茨比是个深具传奇色彩的人物——继承万贯家产,游历四方,甚至还有人说他曾杀过人,但他见到黛西的时候也会紧张得像个孩子,有着天真、单纯的一面。在别人热闹的时候,他总是孤身一人冷眼旁观,超然于一切俗世的喧嚣之上。为什么这样的人最终却被人遗忘?只能说人在社会中是渺小的,渺小到瞳孔再清澈也会被人看做冰穹;光明站在身边,却无法被庇护。或许作者生活的就是这么一个你争我夺,弱肉强食的时代,用老舍的话就是“不给好人留出路”。盖茨比是可悲的,他将爱献给了一个拜金,被时代腐化的女人,他并没有发现有时爱恨离愁并没人想像的那么简单,在不知不觉中,就会被人无情的背离。

纵然作者是心有酸楚得写的,但我相信他并没有抹去光明。盖茨比虽然悲剧,但他的纯真与热情一如往日,在我们这个时代正需要这种正能量,或许这部小说折射现实的背后渴望人们像在仲夏夜看细水长流那样的朴实,若人世皆为此人,相信黑暗永远不会降临。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2

盛夏八月,闲来无事,不如手捧一本书细细品读。

最近在读《了不起的盖茨比》,一个霸权建立破晓时分的故事。那是百余年前的北美大陆,经济发展的火车疾驶向前;机器的摩擦轰鸣,却也过多地掩饰了一时的人心。这本书,便是那段历史点滴的印记。

究其然是一个人的悲剧,还是整个社会的悲剧,也许并不重要。酒天花地的派对,奢靡豪华的住处,五彩绚丽的衣衫,只是为了他心中挚爱的黛茜。回想初见之时,年轻美丽,一段草样的年华;荏苒而逝,奈何命运弄人,心中的挚爱已然他人的红颜知己。爱得愈深,伤得愈切;不干现实,沉浸于夙愿的美好,却模糊了前行的视野。无力的枪声,所有的梦想与美好,不堪一击地破灭,散于风中,了无踪迹。

盖茨比,他了不起,因为他因时度势的魄力,更因为他追寻美好的情愫。他没有做错什么,却也只得这人去楼空。一个梦想,如何极尽,唾手可得,却也如何之远,难以达到。在人人追求物质的时代,真实的情感那般一触即溃。浮华众生,沾染了铜臭气味,失却了是一颗至真纯净的内心。不留一片净土,那个时代,注定要湮没无畏的追梦者。

文中最后一句写道:“我们继续奋力前行,逆水行舟,被不断地后推,直至回到往昔的那段岁月。”

心中不禁一搐。习惯了争权夺势,习惯了勾心斗角,人们,究竟幸福吗?浮躁的世界,寸步难行的时代,掩饰了流俗,口口声声追忆似水般的年华。这,难道就是我们唯一可以做的吗?

“日复一日,兴奋之情被渐渐吞噬。”现实,抹杀了太多如真似幻的意象。那些似空中楼阁一般的美好,与空洞的人群已然渐行渐远。在梦想与现实之间,我们该何去何从?

盖茨比的选择是前者。纵然现实残酷,命运无常,他的形象依然伟大;单纯的难以阻挡的爱,左右了他的是是非非,也使之以一种壮美的势态划过一个过往时代的苍穹。悄然而逝,少有人注视其光芒。穿越了百年,正是这缕光,给那个昏暗的时代留下了一个值得留忆的故事。

即使逆水行舟,在现实的洪流中,依然印记一个追梦无悔的背影。那个值得悲悯的时代,这些动人的文字,带给我们无限的遐想。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3

所有生命都是一个毁灭的过程。

——菲茨杰拉德

《了不起的盖茨比》源于菲茨杰拉德的笔下,盖茨比与黛西的爱情故事,上层社会的奢靡生活,都有菲茨杰拉德的影子。

它再现了爵士时代的浮华与空虚:贫与富,占有与背叛,爱情没有呼吸的空间,私欲膨胀到无以复加。而盖茨比,不过是中国的阿q,已成为一个符号,植根在美国人心中,他就是美国梦碎的最佳证明。

被成就的与被毁灭的

二十世纪初的美国,经济飞速发展,金钱越积越多,大楼越盖越高,派对越开越大,道德越来越败坏。

那时,人人都有一个美国梦。什么是美国梦?罗斯福在192019年的演讲《共和国的公民》中说,所有来到这里,在这里生活的人们都相信不管自己出身如何贫寒卑贱,只要凭借自己的勤劳奋斗和不懈追求,总有一天我们总会得到我们觉得自己应该得到的一切:财富,地位,尊重,爱情。就像初来纽约,充满希望的尼克。美国梦的真谛是付出总会有回报。

可是身在其中,却发现有时候圆梦要扭曲灵魂,甚至即使付出还是得不到。就像盖茨比经常站在自家码头上,伸出手去,想要抓住对岸黛西家私人码头的绿光。忽远忽近,闪烁不定的绿光,他曾经离它很近,却从未抓住过。绿光只是码头的一盏信号灯,却象征一切美好。

自诩为上帝之子的盖茨比,坚信自己命里有非凡的安排。他想要触及的绿光,则是生命中所有与美好相关的想象凝结成的最具体的象征。盖茨比是愚者中的愚者,也是勇士中的勇士。他是真正以梦为马,披荆斩棘前行的人,他真的了不起。

虚弱的美国梦

在一座海滨豪宅里,住着一位超级富翁。每天,这里歌舞升平,蒂凡尼的珠宝,华丽的水晶灯,大得无比的花园……而他所做的一切,只是为了吸引心爱女孩黛西的注意。五年前,黛西以为盖茨比牺牲在战场上,而嫁给了旧贵族汤姆。五年后,黛西终于在表哥尼克的帮助下和盖茨比重逢。在两人重逢以前,盖茨比虽然做足准备,却难掩紧张,就像一个期待爱情又害怕等待的大男孩。他带着黛西参观他的豪宅,当他把衣橱里的衣服一件件的扔向黛西,享受黛西的尖叫时,盖茨比不知哪来的自信,相信自己能把幻境变成现实,相信黛西会离开汤姆,与自己一起生活。

可是,命运弄人,黛西和汤姆摊牌后情绪不稳,撞死了汤姆的情妇,也就是威尔逊的老婆,汤姆赶到时将凶手嫁祸给盖茨比。而盖茨比却被蒙在鼓里,一直担心黛西的安危,等着她的电话。最后,电话与威尔逊的枪声一起响起,讽刺的是,那并不是黛西打来的。

黛西为了物质身份地位,最终放弃了爱情,成为盖茨比梦想拼图上永远缺失的一块。要拥有爱情,就必须先拥抱金钱,这就是盖茨比的美国梦,荒诞真实又脆弱不堪,一旦被抽离其中一样,另外一样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和资格。

浮华时代的旁观者

尼克爱好写作,却做了证券所的工作人员,也有自己的美国梦,即凭借自己的努力在纽约过上好日子。为了离梦想更近一些,他在富人区租了一所房子,恰好在盖茨比的隔壁。他一直在接受心理医生的治疗,因为盖茨比是他的梦魇。一个努力追梦但却不太地道的人颠覆了他的价值观。当盖茨比一次次与他交心,毫无保留地坦诚自己的身世,向他表达对黛西的爱时,他开始钦佩盖茨比,无论如何,他爬上了上流社会,并让那些名流们对他顶礼膜拜。更可贵的是盖茨比这样做的初衷是为了爱情。可是当盖茨比被枪杀,无人送葬时,尼克才醒悟过来:所谓的美国梦的实现,努力之余必须学会冷血,世故,且要笃行之。而这些,他一样也学不会,于是他离开了“无比厌恶”的纽约,再也没回去过。

也许美国梦就像菲茨杰拉德的墓志铭,《了不起的盖茨比》的结尾:“于是我们继续努力向前,逆水行舟,被不断地向后推,直至回到往昔岁月。”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4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美国诗人、梦想家弗朗西斯·司各特·菲兹杰拉德的作品,出版于1925年。此次为天才翻译家李继宏的倾心译作。

小说中的盖茨比出身贫寒,年轻时与黛西相爱,但因贫穷无力迎娶黛熙,现实让盖茨比心中的幻想第一次破灭。而黛熙是非常现实的富家女,马上嫁给了另一富商汤姆。后来盖茨比靠自己的奋斗和运气成为百万富翁。发家后盖茨比仍念念不忘昔日恋人,仅仅为了一睹黛熙家码头的那盏绿灯而把家安在海边。

小说一开篇作者用大量的笔墨描述盖茨比在豪宅中宴请八方宾朋的场景,以及和黛熙重逢后若明若暗的感情。虽然黛熙的先生汤姆坚决反对,但他们还是无所顾忌地甜蜜着。正当他们欲走向“幸福大道”时,黛熙却在开车时因过度亢奋失手撞到了路人,并导致路人死亡。作者用如此戏剧化的色彩着实令人吹嘘不已。盖茨比为了黛熙甘愿放弃自己的生命和万贯家财。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黛熙和汤姆的自私、冷漠,他们故意借口远走他乡,把所有的事故责任全推给盖茨比。现实再次冷漠地击碎了他那虚幻而近乎天真的梦境。

乍一看标题,“了不起”的盖茨比,可是刚开始我一直苦思冥想,就是想不明白他到底了不起在哪儿呢?回味再三,才有所顿悟。

盖茨比是一个了不起的人,他的了不起在于他简单单纯的爱情观,他认为爱情就是两个人的世界;盖茨比由贫入富,完全可以过富庶的上流社会生活,但他不为金钱、名利所动,他所有的目的只为和黛西重逢,直至他的一生以悲剧告终;盖茨比的了不起还在于他愿意以自己的生命来换取黛西的苟活。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再次为盖茨比的勇气喝采!

《了不起的盖茨比》,就是这样一个“浮夸时代,最后的古典爱情梦”又极具悲剧色彩的故事!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5

在很久之前曾经读过这一本书,故事的构成到现在的记忆已经模糊,只知道这是一个求而不得的爱情故事。但是却一直没有领略到盖茨比的了不起体现在哪里?

但我想这本书有如此高的评价,也并非只是讲述了一个男子追求心爱女子的故事这么浅显的故事。我想是我自己太过浅薄了还没有体会到这一个故事想表达的.东西。因而又重新去体会了一遍这个故事。

说实话,这个故事并不是我喜欢的有完美结局的故事。但是读完之后,仍然觉得心绪难平,想通过一个渠道去宣泄下心里的情绪。我无法说出来一个故事为什么最后会呈现那样一个结局,如此悲伤而自然的结局。

故事用有个场景,让我到现在想起来都可以体会到那个时候的张力。就像我在现场,看着故事发生,我都紧张的屏住呼吸。在尼克的家里,盖茨比终于要见到一直在等到与守候的心上人——黛西,一个已嫁作他人妇,但是仍然放不下的黛西。

通过作者的笔触,你可以体会到尼克那时候期盼与紧张的心情,以及黛西见到旧情人的时候的羞涩与不安。相顾无言,只有动作在传递着一些情绪。我想那个时候的尼克,看见自己一直遥望的绿灯出现在自己触手可及的地方的时候的心情,是欣喜还是心酸?

随后的故事,像是启动了命运的车轮,越转越快,最终盖茨比成为了牺牲品。但是最令人悲伤的是盖茨比的葬礼,黛西没有来,往常来往于他的宴会的人也没有来,生意伙伴没有来,只有一个心里面有一点亲情和贪婪的老父亲出现。还有一个人,那就是尼克。

葬礼的无人问津和宴会上的觥筹交错,让人觉得恍惚到离奇。辉煌时身边人的络绎不绝,跌落谷底时的少有人的支持。

人性的悲凉,嫉妒,逃避责任,有时候不经意间就推动了一个生命的沉沦。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6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美国作家弗朗西斯·斯科特·基·菲茨杰拉德在1925年出版的一部短篇小说,二十世纪末,美国学术权威在百年英语文学长河中选出一百部最优秀的小说,《了不起的盖茨比》高居第二位,傲然跻身当代经典行列。此小说的问世,奠定了菲氏在现代美国文学史上的地位,被誉为美国“爵士时代”的象征和”迷茫的一代”的代表作家之一。

《了不起的盖茨比》以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美国社会中上阶层的白人圈为背景,用第一人称“我”所看到经历到和感受到的一切构成整个故事。我,尼克,一个小小的穷职员因与大富翁盖茨比比邻而居,偶然间闯入了纸醉金迷的上流社会,在弥漫着欢歌和纵饮的气息中,惊讶地发现隐藏在盖茨比心中巨大的秘密。没有人知道盖茨比怎么成功的,没有人知道盖茨比如何发财的,甚至连盖茨比的长相都不甚明了,可是没有人不知道盖茨比的名字和他所举办的宴会,夜夜笙歌下的盖茨比心中所追求的却是重复过去,追回往昔,他这一生中最爱的女人黛西。

而黛西早已和百万富翁汤姆结婚,却婚姻不幸,丈夫外遇。当两人5年后再次相遇,盖茨比或许还是那个罗密欧,而黛西已不再是那个朱丽叶,当盖茨比固执的追求心之向往,但现实却以冷漠的姿态粉碎了他那虚幻而近乎天真的梦境。 作者以印象派的描述手法,用冷静又热烈的笔调,从第三者的角度为我们描绘了一个栩栩如生的盖茨比,为我们勾勒了一副近乎完满且触手可及的美好梦想,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目睹人人艳羡的上流社会图卷的机会,然而又用毅然绝然的姿态无情的击碎了眼前魅惑人心的五光十色,故事的结尾,盖茨比葬礼的冷清与宴会的喧嚣,盖茨比热烈的执着与黛西冷漠的离去,形成了强烈的对比,现实虽然打破了梦想,却也让活着的人看清了现实的虚伪与冷漠。

梦想与现实的距离

盖茨比之所以了不起是因为他可以为了实现梦想而奋斗,是因为他成为百万富翁后还抱有最初的梦想,是因为他可以为了梦想付出生命,虽然这代价在第三者看来太沉重,太不值,人不在,梦已碎,白发人送黑发人,无论是一滴眼泪还是一声叹息在现实面前都显得那么虚弱不堪,愁之重,慨之多,奈何奈何奈若何!整个故事的最后可以感受到作为旁观者的“我”,尼克的心灰意冷,在盖茨比死后,东部在他的心中变的鬼影憧憧,面目全非到超过了自己眼睛矫正的能力,所以他又回了老家。不管这是逃避现实还是重新出发,如同乌龟遭到攻击躲进壳里,还是如同螃蟹全副武装准备战斗,捍卫自己做人的原则和道德底线是永远不能退让的人生准则,当我们不愿同流合污又不能改变现实的时候,保持沉默已是维持尊严最后的保护伞。

梦想与现实的距离究竟有多远?就如同人心与人心的距离那么远。 人心与人心的距离是多远?它可以很近也可以很远。试看我们当今的社会,人与人之间的信任还剩下多少?80年代我们还在说学习雷锋好榜样,可惜他已经死了;90年代我们还在学习"当代保尔"张海迪,可惜如今她的国籍遭到质疑;进入21世纪,我们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可惜某些人只会把表戴在手上。看见有人拦车求助不能停,因为那可能是钓鱼;看见老人摔倒不能扶,因为那可能是碰瓷;看见地上有钱不能捡,因为就算不犯法那也可能是螳螂捕蝉,你看,我们的社会在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之后,价值取向也在渐渐扭曲,让富人带动穷人最后实现共同富裕的初衷在哪里?为什么整个社会都陷入了信任危机?为什么人心与人心之间的距离会如此遥远?

小说最后写道:我们继续奋力向前划,逆水行舟,不停的倒退,回到往昔。(So we beat on,boats agaisnt the current,borne back ceaselessly into the past.)我不知该如何诠释这句话,因为整本书的基调是如此悲惨与迷茫,然而我又不愿妥协在这令人窒息的结局中,难道我们奋力向前的结果就是梦想的破碎?还是说我们奋力向前的方向错误了?或者说梦想本身就太过天真?再退一步说,梦想有必要存在么?有必要坚持么?一个人能够在社会主流思想体系中保持独立而完整的自我吗?当一只玻璃杯中装满牛奶的时候,人们会说“这是牛奶”;当改装菜油的时候,人们会说“这是菜油”。只有当杯子空置时,人们才看到杯子,说“这是一只杯子”。同样,当我们心中装满成见、财富、权势的时候,就已经不是自己了;人往往热衷拥有很多,却往往难以真正的拥有自己。

自我的实现

从浪漫主义的角度来看《了不起的盖茨比》,它讲述了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盖茨比为至爱而死;从社会伦理的角度来看《了不起的盖茨比》,它讲述了一个小三插足婚姻家庭的伦理道德故事,从现实意义的角度来看《了不起的盖茨比》,他讲述了一个百万富翁生前门庭若市死后无人问津世态炎凉的故事。若故事如此简单,那它就不能称之为经典。在整部小说中,盖茨比代表的是拥有梦想的暴发户,黛西就是盖茨比梦想的化身,汤姆代表利己的上流社会,乔丹是脱离不了上流社会的新时代女性的代表,汤姆的情妇代表的是爱慕虚荣的灰姑娘之梦,汤姆情妇的丈夫代表着失去理智充当刽子手的社会底层,而我,尼克只是一个壁上观的穷屌丝。故事的结局证明,盖茨比的梦想已远远超越了黛西本身,他所追求的只是一个过去的影子,或者说只是为了实现自我的满足,更积极地说是对自我实现的执着。

在这个世上,所有人都靠出卖自己来赚钱。有人出卖智慧,有人出卖时间,有人出卖劳力,有人出卖关系,有人出卖身体,有人出卖道德。你要赚一点钱,就必须出卖一点自己拥有的,所以“赚更多钱”和“活出自我”是截然相反的,偏向任何极端,都会让你生活烦恼,最舒服的生活,就是找到平衡点。我们在成长的道路上会遇到顺境也会有逆境,总会有人事物的出现来打破心中的平衡,可是这个世界也是中立的,所有发生的事没有一样是绝对正面的或负面的,端看我们如何诠释,把它化为正面或负面的经验力量,而我们的因应态度决定了它的意义是正面还是负面,所以决定人生是“杯具”还是“洗具”的关键是心境,而不是遭遇。

《了不起的盖茨比》中的人生百态还在我的心中翻腾,雅典娜赐予人类智慧是为了让人类学会如何生活而不是互送“人参公鸡”,虽然,盖茨比最后被杀死了,但我仍不能轻易地总结道:他的人生是个悲剧。对我们许多人而言,盖茨比所拥有的社会财富,是我们常人一生都不一定能企及的梦想。或许他过早地到达人生顶峰是他死亡的诱因之一,但我们很多人都还在上坡的路上,没有会当凌绝顶,怎能一览众山小。最后,期待年末李奥那多的《了不起的盖茨比》上映。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7

她是你久久注视,整夜整夜看守,想要用双手严严实实地遮住,好好守护的远处那一盏小星星一样孤零零的绿灯; 你不过是她天空中的浮云一片。你的远道而来,难道只为这一刻遇见她后的烟消云散?

盖茨比的伟大和悲哀就在于身在纸醉金迷,纵情享乐的时代,仍念念不忘,不断美化曾有过的短暂爱情,甚至把它升华成一种信念。不惜通过非法手段,倾尽自己的情感和才华来试图挽回一段早已逝去的感情,恢复那早已不复存在,只能靠幻想和回忆来支撑的理想世界。

愿望和生活毕竟是两回事,把希望寄托于现实有时也是很危险的。原来的盖茨比本是一个自由的心灵,上帝的儿子,在他脑海展现出的是一个无法言语的绚烂宇宙,所有幻想中的美景不过是他想象力的产物,直到他遇见了黛西,他开始被美的对象所支配,一点一点地陷入,不可自拔。

他的思想也不可能想上帝的思想那样活跃,于是失去了曾有的自由,对幻想的原动力。本来他是美感和想象的创造者,现在却被对方奴隶,受渴望和占有欲的折磨。

黛西之于盖茨比,是他整个青春,爱情的象征,是美感对象的具体化,那里承载了太多的幻想和激情,以至于早已超越了黛西这一个人本身所能给予的。

你默默等待了漫长的五年,买下一所豪宅,只为和她隔湾相望。

你挥金如土,盛宴宾客,在那些光彩夺目的晚会,喧嚣的音乐,欢声和笑语背后,隐藏的是你一直以来纯粹的梦想和被压抑的渴望。

她是你久久注视,整夜整夜看守,想要用双手严严实实地遮住,好好守护的远处那一盏小星星一样孤零零的绿灯; 你不过是她天空中的浮云一片。你的远道而来,难道只为这一刻遇见她后的烟消云散?

你因为爱着她,而心甘情愿承担起了开车的责任,彻夜未眠等待着她的电话,等来的却是一声枪声。

那一刻你是否终于懂得? 过去的早已不存在,昔日那么温暖美好的世界,只存在于自己的记忆中?

只是为了一个拖延太久的梦而努力活着隐忍的你,明白付出了太大的代价的时候已经太迟。

总有一些憧憬无法填满,总有一些旧梦无法重温。

这世界才不会管我们对它有过怎样的期待和幻想。

觉得触手可及的东西,在握紧一刻,消失于手中。

有些情怀,其实无关对错,只不过不合时宜罢了。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8

盖茨比,曾经是一个穷得一无所有的青年,被他最心爱的女人抛弃,嫁作他人妇。他飞黄腾达之后,为了能再见她一面,故意在她家的对面买下一座别墅,他夜夜笙歌,为的是她能像其他客人一样参加一下他的派对。而当他们真的如他所愿重逢,随后的旧情复燃,让盖茨比几乎以为她会放弃她现在所有的生活,跟她一起回到从前。但是,她无法承认自己从没爱过自己的丈夫。在一个疯狂、闷热的午后,她开车撞死了她丈夫的情妇,当然了,盖茨比会替她顶罪的。这个引来了情妇丈夫的复仇,一枪命绝盖茨比于自家泳池。而黛西——盖茨比这一生最钟情的女人,却与丈夫在这一刻悄然地离开了这个城市。

《了不起的盖茨比》,我喜欢的一本书。因为盖茨比代表着一种希望,他未必不知黛西就是一个物质女郎,但他已然将黛西当做他生命中的那盏“绿灯”,为了这个容易幻灭的梦想,他甘愿付出所有的代价。而盖茨比的做法,恰恰会给人留下诟病,正如书中的叙事者和旁观者尼克所说,“我从头到尾都不赞成盖茨比,但偏偏是盖茨比,他代表了我真心所鄙夷的一切,他一个人比那一堆烂人加起来还要强!”那一堆烂人是一群不懂梦想可贵的庸众,盖茨比是那个为了一个怀揣了太久的梦想而付出沉重代价,到最终也还只是梦碎的天真小孩。

喜欢盖茨比的理由很简单,当你还是很年轻,你会和盖茨比感同身受的。你会觉得拥有梦想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孤军作战,只为更接近梦想一步。可是当梦想就快能实现的时候,在熠熠生辉的梦想之光面前却胆怯了,一步一步退缩,宁愿缩到一个不被看到的角落,也不愿看见梦想变成真实时的狰狞面容。你未必不遇到一个黛西式的人,她所有的美、所有的光环,都只是为了迎合你的欲求,你毫无理由的付出却得不到结果。

让我想想,盖茨比的遭遇,就像是我们在情感最朦胧的时期,偷偷摸摸地爱着一个人,你不敢随便申张,只能假装不经意地瞥一眼他看的书,走他走过的路,呼吸着他所透露的气息。你还会以为将这样子度过一辈子,永远生活在他的阴影当中。不料,时间的魔爪偷走了最初的情愫,你要坦然地跟逝去的时光道别了,你才没有变成跟盖茨比一样,为了重温旧梦,最后被梦想“杀死”的人。

所以这个世上有太多的烂人,太少的盖茨比。但我们曾经都像盖茨比一样做过梦,虽不能像他一样为理想奋不顾身,至少能做他一名无名的粉丝。或许很多人都在哀叹盖茨比的结局,但我不得不说,对于盖茨比来讲,这或许已经是最好的结局了。在他还未咽下最后一口气之前,他还在等着黛西的电话,这个天真可怜的人还在担心黛西因撞死人而带来的恐惧无法去除,而不知道黛西已收拾行李跟着丈夫离开了。盖茨比,输了。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9

逆水行舟 虽进犹退

断断续续花了一周时间听完了《了不起的盖茨比》,很推荐中版君的讲书,挺抓人的。现在明白为什么梁文道《一千零一夜》要用这本书开场了,“美国梦”与“中国梦”何其相似,于是又去复习了一遍。道长足足讲了三集,差不多40分钟,讲书的内容时候不多,更多的时候是谈论“Jazz Age”,谈人生中孤注一掷的挣扎与落空。菲茨杰拉德说“这是一个奇迹的时代,一个艺术的时代,一个挥金如土的时代,也是一个充满嘲讽的时代。”

五年前,看《了不起的盖茨比》电影版时,美人华服、奢靡宴会让人印象深刻,金碧辉煌而又颓败丧乱。菲茨杰拉德的语言其实很克制,电影为那个爵士时代作了注脚,那样的纸醉金迷令人目眩神迷又空虚困顿。女主穿着Prada的定制礼服戴着Tiffany的头饰,完全是我想象中黛西的模样,天真娇俏又世故无情。小李子把盖茨比的意气风发和一往情深拿捏得恰到好处,特别是书中描写尼克第一次见到盖茨比的笑容:

“这种微笑是极为罕见的微笑,带有一种令人无比放心的感觉,也许你一辈子只可能碰上四五次。一瞬间这种微笑面对着或者似乎面对着整个永恒的世界,然而又一瞬间,它凝聚到你身上,对你表现出一种不可抗拒的偏爱。他所表现出的对你理解的程度,恰恰是你想要被理解的程度。”

尼克最后对盖茨比说,“他们都是烂人,那帮混蛋全部加起来也没你高贵”,这样的尊敬是对诚实面对自己欲望并为之努力的人的认可,是对大难临头仍然护着那朵玫瑰花的骑士的礼赞。

我不认为盖茨比对黛西的狂热是爱情,这里面夹杂着太多的欲望,那盏绿灯就是黛西,黛西代表着盖茨比对生活的最高定义。这不是一部爱情片,没有《恋恋笔记本》里的缠绵悱恻,爱情并没有打破阶级与现实,爱情也并没有圆盖茨比的梦,菲茨杰拉德恰恰通过这样的言情剧去写那个时代里的一个小人物,用尽力气攀登到人生顶峰,诡谲又必然地轰然倒塌。

听到最后写到宾客散尽野草横生的华厦,雨中无人参加的葬礼,那个时候,饿着肚子的我在嘈杂的超市里囤积着宅居周的吃食,一走出商场,天黑尽了。“我们便这样,扬着船帆,逆水行舟。而浪潮奔流不歇,又不停将我们推向过去。”这是书的结语,台湾译者汪芃的译文像拍打海岸的浪潮,那声音也消散在黑夜里。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20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我最近读的第二本英语小说了。随意中就翻看了,看着,看着也就往下看了。了不起的盖茨比是美国著名作家菲茨杰拉德的作品。这个小说家我以前看哲学书的时候看到过,但是没怎么留意。好像听说这个是一部著名的短篇小说,但是我以前对英语小说不太有兴趣,所以也就没怎么涉猎。最近,也就是最近我突然想看看英语小说,所以到处搜罗了一些简写本的英语小说来念念。如果能够找到英语版本的,那么中文版本就不再阅读了,我打算这样做。还有我准备先看一些简写本,到后来熟练了,就看一些原版的英语小说了。简写本的好处就是故事保留了,但是没有那么多难字,那么多罗里吧嗦。这样,既满足了我看英语小说的虚荣心,又使得自己能够阅读了一些英语名著。

了不起的盖茨比,这本书讲述了一个悲惨的一厢情愿的爱情故事。穷小子爱上了富家女,打肿了脸冲胖子,说自己也是公子哥。为了让别人不知道他的身世,告别了热恋中的女朋友,去参军打仗了。其实他此时已经负担不起恋爱费用了。战时,女朋友等了他一段时间,最终还是嫁给了其他公子哥了。退役回家的男主人公,在鬼使神差中,继承了一大笔遗产,就在他前女朋友家附近买了一套豪宅,夜夜举办聚会,笙歌劲舞,目的就是为了使得他的前女朋友来他的聚会,再次爱上他。最终,他前女朋友来了,爱上了他的钱,但是某天却开着盖茨比的车了一个修车厂老板的太太,老板找到盖茨比杀了盖茨比,自己也自杀了。虽然盖茨比日日聚会不断,出入车水马龙,但是没有一个是他的朋友,最终他的葬礼只有两三个人出席。怎么说呢,盖茨比也就是一个为了一棵树,而放弃整个森林的典型代表。为了博得前女友的一笑,却付出了自己的生命,但是那个女人并没有说你好。很多人想嫁给他,但是他只喜欢他的前女友,兄弟人家已经结婚了,他还念念不忘,居然举办Party来吸引她的到来。

总之,这本小说,还不错。更适合各个阶层的人群阅读,盖茨比悲剧性的人物。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21

盖茨比在任何一方面都是一个美国梦的化身。他出身良好,读过书,打过仗,经商,致富,靠着个人奋斗进入了上流社会,得到了他梦寐以求的金姑娘。  但是,最后他失望的发现这个美国梦和那个梦幻的女人一样无非是金钱的化身,他追求的绿光是死亡之光,而不是自由女神的火炬的光明。

这个故事正是作者本人自身经历的写照,他不幸的婚姻和由胜而衰的事业,正是一个虚幻的美国梦。这毕竟是一个冷酷的只认强者的商业社会,所有理想化和脆弱的人都要感到幻灭。

盖茨比遭到毁灭的直接原因是他违反了游戏规则。无论在上流社会还是贫民阶层,通奸是被默许的,而真正的爱情是不被承认的。

正如这个冷酷的现实所昭示的,动什么别动感情。安娜卡列尼娜也是因此而走向毁灭的,只要在这个世界上追求理想和纯洁的美,结局大多是被毁灭。雷诺阿的大幻灭和游戏规则也是这样。一个求真求爱求美的人,最后总是走进了一个妓院。很象果戈里的涅瓦大街,有人在幻灭之后自杀了,有人则在吃了几个馅饼之后满心欢喜的活下来。人要在这个冷酷而势利的世界活下去,就必须遵守所谓的游戏规则,那就是不能善良和真诚,活的好的通常是那些冷酷无情,势利虚伪的家伙,人要活下去,假如不想太坏的话,也要学会冷漠。小说中的盖茨比,威尔逊夫妇都死了,他们都是因为相信了所谓的梦幻,一个相信了美丽却空虚的女人,一个相信了粗野肉体的男人,还有一个是相信了所谓的尊严。三个盲目的,被欺骗的人都死了,只有那些冷酷自私,懂得游戏规则的人继续活下来。瞎子和傻子死了,聪明人活下来。  游戏规则的首要原则就是不惜一切代价自保,而任何需要付出生命真实的行经都是要予以毁灭的。

作戏,撒谎,欺骗,阴谋都是被允许的,只有善良和纯洁是要被扼杀的。而善良和纯洁,还有点脆弱的伤感正是年轻的品质。

菲茨杰拉德活了四十四岁,他永远是一个年轻人。因为年轻不是数字,而是一种品质。为了这永恒的青春和幻灭,他将不朽。  我们奋力搏击,逆水行舟,不停的被水浪冲退,回到了过去。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22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一部家喻户晓的美国小说,这部小说和它的作者菲茨杰拉德深深地影响了后来的一大批美国小说家如海明威、塞林格、卡波特,甚至连远隔重洋的日本当代小说家村上春树也十分钟爱这部小说,他在自己的小说中借主人公之言:“兴之所至,我便习惯性地从书架中抽出《了不起的盖茨比》,信手翻开一页,读上一段,一次都没让我失望过,没有一页使人兴味索然。何等妙不可言的杰作!”

《了不起的盖茨比》作为一部经典,在写作技巧上自有其成功之处,结构紧凑,文笔流畅,多运用象征手法,小说随着尼克的叙述展开,既有旁观者超然物外的姿态对现实讽刺批判,又能深入到小说人物之间,感受他们的悲欢。仅仅是文字和技巧方面的成就,就已让人爱不释手。

而一部作品若想成为经典,只靠文字和技巧上的成就是不够的,它必然要在思想层面上具有人类共同拥有的“精神内核”,从而无论是“爵士时代”还是“网络时代”的人们都可以从阅读中有所获得。

“美国梦”便是《了不起的盖茨比》的精神内核。

“美国梦”起源于殖民时期,本杰明富兰克林曾提出关于追求个人主义,通过自力更生获得幸福的信条。也就是说,任何人,不论他的出身、种族及宗教信仰如何,凭借勇气、勤奋及运气,都能获得成功。 之所以称其为“美国梦”,不过是刚踏上“新大陆”的欧洲人,面对这片富饶的土地,相信他们的梦想可以在这片广阔的土地上实现。实际上,人人平等、公平竞争何尝不是人类共有的梦想。

而《了不起的盖茨比》却给狂热追求“美国梦”的人们泼了一盆冷水,“美国梦”本身并不是菲茨杰拉德责难的对象,菲茨杰拉德批判的是腐化堕落的“美国梦”,是变质为不择手段,追求金钱、追求恣意挥霍享乐的“美国梦”。

小说中尼克、盖茨比、汤姆和黛西都意图从中西部到东部去实现他们的梦想——对金钱、名誉、成功、刺激的追求。黛西不会嫁给一个一文不名的男人,她和汤姆的生活必须由豪华的房子、马球、旅游和每天盘算着如何打发时光构成;而盖茨比也只有在通过各种非法手段赚到大笔的钱,住进海滨别墅,过上一掷千金的生活之后,才感到自己有信心去“赢”回黛西——他的“美国梦”。

正是对这种已然“物质化”了的梦想的盲目追逐,使那个时代的人们陷入了一种缺乏洞察力的状态——追求由金钱、名誉堆砌的成功,却精神生活空虚,外表的繁华难以掩盖空洞、虚伪的社会风气。

盖茨比的悲剧在于他没有意识到他一生追求的“美国梦”的虚伪性和无意义性。作者在结尾也写到:“He had come a long way to this blue lawn, and his dream must have seemed so close that he could hardly fail to grasp it. He did not know that it was already behind him…”盖茨比渴望用金钱赢回黛西的感情,但却意识不到一个如黛西一般的拜金女子已无真挚感情可言。对金钱的膜拜已使当时社会的大多数人冷酷无情,盖茨比生前宾客盈门,死后却无人参加葬礼,这就是对当时社会风气最大的讽刺。在这样一种社会风气中却痴情或纯情如盖茨比者,只能有悲剧性的结局。而正是因为盖茨不同于当时社会中的大多数人,还拥有自己纯真的梦想,所以才被菲茨杰拉德用“Great”来形容吧。

对梦想的追求是人类永恒的话题,有人狂热追求名利,有人也会为人类平等献出生命。而现实中梦想却极易物质化,追求金钱和优越的物质生活显然比追求人人平等、友爱有诱惑得多。但无论是何种境界的追求,归根结蒂,我认为还是追求精神方面的满足——这也是人不同于动物的方面。纯物质的追求永远不会给人深层次的满足,它只会使人欲望不断膨胀,在追求中丧失对人对己的洞察力,不知道自己真正需要的是什么,把对物质的追求当作自己的全部追求,结局只有更深重的失望。

《了不起的盖茨比》在叙述中不乏伤感的基调,主题思想似乎与时代的进取精神背道而驰,因此纵然是经典,也断然算不上书店里的畅销书。但正是这种冷眼旁观的文字,让人们在“积极进取”的同时,不妨稍停片刻,对自己所追求之物重新审视,不要在当前时代的风气中迷失方向。

菲茨杰拉德自己也了然,他能做的不过是一部小说,人类整体对物质的狂热是无法停滞的。 用《了不起的盖茨比》最后一句话作为结束,这也是刻在菲茨杰拉德墓碑上的文字:

So we beat on, boats against the current, borne back ceaselessly into the past.

盖茨比最终凄凉死去,无人流泪,无人哀悼。然而隔了半个多世纪,我们仍在为盖茨比扼腕,我们追随着他,甚至追随着码头对岸黛西家的那盏绿灯。我们看着盖茨比梦的破灭的同时,也审视了自己——到底什么才是我们的梦想,到底怎样的梦想才不至于让我们倒退?我们时时质问,却迟迟得不到回答。

或许每个人的心间,总是存在过这样的一盏绿灯,我们为之痴迷神往,如飞蛾扑火般的不顾一切。因为我们听到了它的召唤,仿佛一只无形的手,牢牢地抓住我们的命脉——唯有追逐,才得永恒——不管这个梦想,是有着气吞山河的盛大,还是小悲小喜的微末。我们永不会知道结局如何,也无需记挂,就好像盖茨比在跨出了第一步时,势必不会因为第二步的不可知而畏首畏尾。再是虚无的梦,即使存在就是一种幻灭,我们亦是小心翼翼地呵护。但凡我们的心说:“走吧,年轻人”,即使荆棘遍地,我们也要跋山涉水,逆流而上。

菲茨杰拉德曾说:“法国是一片土地,英国是一个民族,但是美国……是一颗赤子之心”我们从这颗赤子之心中看尽哀乐人间,同时也暗暗滋生出自己的梦想。在每一个晴朗的早晨,我们选择张开双臂,看得更远,跑得更快……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23

一个失落的故事,在烟火中拉上了大幕。

财富可以改变人,在财富的包裹之下,人的外表光鲜亮丽,线条分明。人的内心同时会受到财富的影响,拥有了财富之后,再也无法离开,人会为了保持自己的地位和财富,而抛弃自己的灵魂,灵魂就像畸形的生物,弱小、丑陋、灰暗,被挤压在角落里,在金光闪闪的财富和地位照不到的地方。

黛比开车撞了人,拼命地踩着油门逃离,盖茨比帮她把事故车藏在自家的车库里面,黛比却没有出现在盖茨比的葬礼上;汤姆和车行老板威尔逊的妻子有染,在对方拿着手枪找上门的时候,却告诉对方,盖茨比才是那个情人。结果盖茨比倒毙在自己的泳池中,威尔逊在草丛中自杀。

这种心理状态,不仅仅是自私;而是懦弱和傲慢的综合体,就像一个四肢瘦弱如鸡爪的人,藏在坚固的钢铁盔甲之中的傲慢。

盖茨比是这部小说的主角,作为巨大别墅中奢靡晚会的主人登场,为了跨过财富和地位的鸿沟,以平等的姿态接近黛比,先是放弃了退伍后的牛津生活,然后再一文不名的情况下加入了沃尔夫山姆的生意,得到钱财之后在黛比的海湾对面,买下豪宅,天天大宴宾客,希望黛比能出现,但是她没有。

一般的小说讲述故事,好的小说传递感觉。这感觉难以言说,却深入骨髓。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24

《了不起的盖茨比》这本书便深刻的感觉到一部文学作品若想成为经典,只靠文字和技巧上的成就是不够的,它必然要在思想层面上具有一个符合它所诞生的那个时代中人们共同的精神面貌特征。《了不起的盖茨比》固然是这样一部了不起的小说,它的文字和写作技巧不再做深究,只是浅显的说一下自己的读后感。

这部小说既然叫《了不起的盖茨比》,那就来说说文中的盖茨比到底有什么“了不起”。通过对作品中个人物形象的分析来阐明其中的原因。

盖茨比是20世纪20年代美国文明孕育出来的产儿。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元气未伤的美国进入了历史上一个空前繁荣的时代。“美国梦”像一个在半空游荡的色彩斑斓的大气球,使一代美国人眼花缭乱,神魂颠倒。菲茨杰拉德将这个绚丽的、是虚幻的时代命名为“爵士时代”。这个时代充斥着酒精和上流社会的纵情欢笑。人们眼中只有金钱和名位。生活在这个时代里的各位主人公们又是怎样的状态呢?

《了不起的盖茨比》中人物不多,论夫妻总共也才写了两队,汤姆,不坎农夫妇和威尔逊夫妇,正是从围绕这两个家庭错综复杂的关系中,菲茨杰拉德找到了他认为社会矛盾的根源问题所在,即人们的欲望。

小说故事的叙述人尼克‘卡罗威到东部去学债卷生意开始,他搬到纽约附近的长岛居住,面临海湾,而且与盖茨比为邻居。作者就是通过一个涉世不深的年轻人自述他的所见所闻,尽量使读者感到真实,客观和生动。

汤姆布坎农是“我”第一个向读者介绍的人物,他是巨富之子,社会名流,酷爱体育消遣,光是用来打马球的马匹就有一大群,他30多岁的年纪,却给人一种永远盛气凌人的印象,说起话来声大气粗。举止鲁莽。他行事果断,判断准确且手段凶狠,一旦有危害他的利益的人物出现,他会不择手段的加以打击,毫不留情,他是个凶猛的男人,并且很会花言巧语的骗取女人的欢心,同黛西做了三个月的新婚旅行之后却在一回来就和饭店的女佣人搞在一起,到了纽约又和车辆修理行的老板威尔逊的妻子发生了关系,到末发现自己的妻子和盖茨比有染,又极力做出家庭卫士的姿态说:“这年头人们开始对家庭生活和家庭制度嗤之以鼻,再下一步他们就抛弃一切,搞黑人白人通婚了。”指责的多振振有词,“一个酒徒色鬼尽然摇身一变就成了道学先生”。由他的种种行为可以清晰地看见这个男人丑恶的灵魂,他是当时社会中贪婪自私物欲深重的所谓上流社会的典型代表。

黛西是“我”的远房表妹,大家闺秀,生的美丽娇柔,因为追逐金钱门第,她抛弃了原本的恋人盖茨比,和汤姆结婚,她的不幸婚姻使她遭受了种种痛苦,她刚生下的孩子不到一个钟头,汤姆就不知跑到哪里去了,她从麻醉中醒来,一听说生了个女孩,就哭起来“我很高兴是个女孩,而且我希望他将来是个傻瓜”,这就是她的“女儿经”和人生哲理。当他看到盖茨比神话似的发迹,变成一个连汤姆都相形见绌的大亨时,顿时由惊愕变成遗憾,对于金钱和情感的欲望猛的在她心中燃烧起来,以致于她走进盖茨比辉煌的宅邸,眼见他拿来炫耀一下五彩缤纷的英国衬衫时,竟嚎啕大哭起来,“这些衬衫这么美”,她哽咽的说,她的声音在厚厚的衣服堆里闷哑了,“我看了很伤心,因为我从来没见过这么——这么美的衬衫”菲茨杰拉德对这些细节进行了精心的描绘。

一个“黄金女郎”的形象活脱脱的跳出来,而当汤姆与盖茨比最后摊牌,当她和盖茨比一同驱车返家,她在心烦意乱的时刻为了镇定一下神经,高速开车,竟然把他丈夫的情妇撞死了,还一溜烟驾车逃走,此后她就完全背叛了倒霉的盖茨比,抓住他不会向警方说明真相的时机,与汤姆一同策划阴谋,打算远走高飞,溜之大吉,后来当死者丈夫杀上门来,黛西竟允许汤姆把罪责推到盖茨比身上,使他惨遭枪杀,做了他们的替死鬼,势力,自私,陷害,谋杀,小说就是这样一步步让黛西的面目暴露无遗,三条人命可以看清美国社会某些为所欲为冷酷无情的上流人物。盖茨比是小说的核心,他的财产引起了人们的纷纷议论,他那模糊的背景,神秘的发髻,温情的恋爱,都与全书的浪漫抒情的气氛相吻合,他是庄稼的孩子,原名杰慕斯,盖茨,少年时四处流浪,17岁随翁科迪周游世界,改名为杰伊,盖茨比。

受了5年如何处事的“训练”,战争期间作为青年军官认识了黛西,他和他家的房子都令他惊奇,炙热的相爱激发了年轻人心中的一场春梦,战后盖茨比不名一文,眼睁睁的看着财大气粗的汤姆把心上人抢了去,寒仓的盖茨比尝够了裙裤的滋味,他痛心疾首的感到横在他和黛西之间的沟有多么深,盖茨比决心奋斗,用金钱来买回他永远难忘的梦境,他学会了为富不仁,狠命赚钱,唯有对梦中的女神带新却是地道的绅士风度,对她的一往情深,5年来他含辛茹苦,就是为了重温一场旧梦,当他遭到黛西门的陷害,竟还傻痴痴的坚守他的爱情理想,不思躲避,他致死期待着,是那个实际永远也不会打来的黛西的电话,这里面饱含着菲茨杰拉德深刻的寓意,盖茨比的死是“美国梦”的破灭,他的生命信仰之火熄灭了。与汤姆,不坎夫妇对应的还有一堆次要的角色——威尔逊夫妇,他们在股市中都是不可缺少的人物,威尔逊的妻子莱特尔是个矫揉造作的俗女子,甘愿做汤姆的情妇而离开她的丈夫,就因为她的丈夫并非“上等人”,她的暴死成了故事的转折点,这对夫妻,女的被情敌缠死,难的去傻他想象中的谋杀犯,而杀错了人,成了悲剧的最后完成者。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25

看了《了不起的盖茨比》这本书,从中了解到了许多,盖茨比从年轻时起就一心要追求“一个绚丽得无法形容的宇宙”。一旦爱上了“黄金女郎”,他的悲剧也就开始了。她成为他理想的化身,尽管黛西早已移情别恋,尽管他清楚地听出她的声音充满了金钱,他仍不改初衷,固执地追求那个虚无缥缈的爱情梦。

然而黛西远不如他的梦想——她被那个物欲横流到变态的社会腐蚀地太过丑陋,而盖茨比又被他那无比飘渺的梦蒙蔽了双眼,那个梦太过美好、太过虚幻,他也为此投入了太多的热情。因此黛西每一个丑陋的点都被他自欺欺人的蒙混过去,并且为这整段实现梦想的过程自行地添加各种虚幻而美丽的泡沫。因此,他对理想的执着追求和献身精神也超越了世俗的男欢女爱的恩怨。为了重温旧梦,他不惜投身纽约金钱世界的污泥浊水,但是他对财富本身和花天酒地的生活并无兴趣,出污泥而不染。他的灵魂在受难,但是他无怨无悔,从一而终。小说叙述者从一开头就表白从不轻易褒贬人物,却在和盖茨比诀别之前理直气壮地喊道:“他们是一帮混蛋,他们那一大帮子都放在一堆还比不上你。”所以,盖茨比是“了不起”的。

说到这部作品就不得不提起“美国梦”。查阅资料得知,“美国梦”起源于殖民时期,本杰明?富兰克林曾提出关于追求个人主义,通过自力更生获得幸福的信条。也就是说,任何人,不论他的出身、种族及宗教信仰如何,凭借勇气、勤奋及运气,都能获得成功。而之所以称其为“美国梦”,是因为哪些刚踏上“新大陆”的欧洲人,面对这片富饶的土地,相信他们的梦想可以在这片广阔的土地上实现。而《了不起的盖茨比》却给狂热追求“美国梦”的人们泼了一盆冷水,在作者的笔下,它不过是人们对于物质不惜一切手段自私而冷酷地追求的一种依托。小说中尼克、盖茨比、汤姆和黛西都意图从中西部到东部去实现他们的梦想——对金钱、名誉、成功、刺激的追求。黛西不会嫁给一个一文不名的男人,她和汤姆的生活必须由豪华的房子、马球、旅游和每天盘算着如何打发时光构成;而盖茨比也只有在通过各种非法手段赚到大笔的钱,住进海滨别墅,过上一掷千金的生活之后,才感到自己有信心去追回黛西——他的“美国梦”。

盖茨比的悲剧在于他没有意识到他一生追求的“美国梦”的虚伪。那个社会状态下人们的变态。盖茨比渴望用金钱赢回黛西的感情,但却意识不到一个如黛西一般的拜金女子已无真挚感情可言。对金钱的膜拜已使当时社会的大多数人冷酷无情,盖茨比生前宾客盈门,死后却无人参加葬礼,这就是对当时社会风气最大的讽刺。在这样一种社会风气中却如此痴情或纯情,只能有悲剧性的结局。而正是因为盖茨不同于当时社会中的大多数人,还拥有自己纯真的梦想,所以这就是他真正“了不起”的地方所在吧。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26

读完《了不起的盖茨比》这本书已经很久了, 我已不记得剧中那些描写宴会时的恢宏场面,那些在宴会上举杯欢呼,觥筹交错的人们,唯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盖茨比内心对梦想的那份执着与纯真。即使社会如何黑暗,即使他的梦想是与现实格格不入的,他都矢志不渝地追寻着他的梦想,寻找着最初的那份恋爱。但梦想最终还是抵不过现实,他的梦想破碎得让人惊心动魄。

这本书以尼克的叙述为主,描述了富豪盖茨比从一夜暴富到颓败死去的短暂人生。盖茨比在成为富翁之后,在他的豪宅内举办宴会,夜夜笙歌,纸醉金迷,这一切看起来都让人觉得他是在炫耀他的成功,他的财富,但实际上,盖茨比是为了吸引他的心上人黛西,为了黛西,他不惜在黛西房子的对面购买豪宅,夜夜欢庆,只为能与黛西重逢。在他们重逢了之后旧情复燃,盖茨比本以为他们的幸福生活将重新起航,殊不知一场横祸降临,黛西飙车撞死了她丈夫的情人,盖茨比为爱顶罪,到最后却换来黛西无情的背叛,跟着他那破碎的梦想一起死去。

在整本小说中,盖茨比的梦想是唯一的闪光点,它引领着盖茨比走过了那一段黑暗不堪的岁月。而他的梦想,就是找回与黛西在一起的那段美好时光,他希望与黛西重新开始,他想重新拥有黛西,这个他认为纯洁天真的女郎。但是盖茨比错了,他所认为的美好女孩本质是一个崇拜金钱,没有主见,自私自利的人,所以在车祸发生之后,黛西才会渐渐疏远了盖茨比,以至于后来盖茨比被情妇的老公枪杀,黛西连来看盖茨比最后一眼,甚至是送花都没有,这足以反映了美国社会人情冷漠,那些看似紧密的关系都是建立在金钱的基础上的,盖茨比虽然腰缠万贯,虽然暗地里做过肮脏的行业才发财致富 ,但不可否认的是,他的内心还保存着那一份纯真,他的纯真没有被这个追求物质的社会啃噬。他天真地以为,有了金钱就可以和黛西重温旧梦,有了名声黛西就会回来,但是他的想法太过天真,他没有想到,万一他失去了地位,失去了金钱,那黛西还会继续跟着他吗?他们的爱情还能再延续吗?这一连串的问其实早有答案了,所以盖茨比的梦想才会让我感到那么痛惜。

虽然盖茨比的梦想早已注定是不可能的,但是他为了实现这个梦想投入了他的理智与财力,却是让人感到钦佩的,所以才会说他是“了不起”吧。与他从事的行业的肮脏成反比,他对黛西的追求是那么的美好与温暖。记得在盖茨比与黛西的第一次重逢时,“一身白法兰绒西装,银色衬衫,金色领带,慌慌张张跑了进来。他脸色煞白,眼圈黑黑的,看得出他一夜没睡好”,让我感受到盖茨比对黛西的重视,就像一个年轻小伙子第一次与女友约会一样,是那么的紧张与不安,后来,他和黛西重逢,到旧情复燃,这一切的描写都是那么美好,黛西在盖茨比耳边的温声细语,盖茨比注视黛西的温柔目光,都会让人忘了偷情其实是一件不忠的事情,但在他们这里,就仿佛是一场光明正大的恋爱。盖茨比对黛西的勇敢追求,是我们很多人所无法做到的。在他们分离了将近五年之后,在黛西结婚了之后,盖茨比还能孤注一掷,努力去寻找黛西,找回他们的那段幸福时光。盖茨比在更深层面上代表了美国社会上的一种追求光明与希望的力量,但面对追求物质欲望的社会,他显得那么突兀,他的追求无法为这世界所包容,这也是一个时代的悲哀。

从个人层面来讲,盖茨比就代表着一种理想境界,在那里,理想主义闪闪发光,而对岸则站着黛西,他们之间有一条无法逾越的鸿沟。在现实中,大部分人都会倾向黛西那边,而在心理上,则是倾向盖茨比那边,这也就是盖茨比的灵魂不朽的原因:它代表了一种人们无法到达的境界,一种对于理想的追求与坚持的境界。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27

菲茨杰拉德创作的《了不起的盖茨比》,被人称为是20世纪流传最广的美国小说。

故事大致写的是:青年军官盖茨比,英俊聪明,激情浪漫,在南方一个城市驻防时,和黛西一见钟情,私订终身。盖茨比服役没回来时,美丽的未婚妻却嫁给了风流倜傥的阔家子弟汤姆。盖茨比复员后从事非法的私酒生意,发了横财,决心夺回黛西。这时,汤姆和黛西已迁到纽约的海湾豪宅,盖茨比为了吸引黛西,便在海湾的对面买下了一所更加豪华的别墅,而且经常举行盛大的晚宴,来吸引黛西前来赴会,以期待黛西的回心转意。当黛西知道盖茨比还在爱着自己,而且拥有巨大的财富后,开始动心。驾车从纽约回家的途中,心神不定,撞死了自己丈夫汤姆的情人威尔逊太太。盖茨比知道后,决心为她承担罪过。而黛西的丈夫汤姆,却说开车的是盖茨比,并唆使威尔逊枪杀了盖茨比。盖茨比就这样死了。

日本作家,村上春树对这个小说评价很高,而且看了很多遍,也写了不少评。

说说我自己的感受。我看了第一遍也是觉得一般,不像《道连·葛雷的画像》给我的冲击力大,也不如《月亮和六便士》那么曲折动人,可看第二遍时开始有了感觉。

这本书很薄,故事不曲折,人物也不多,估计只有菲茨杰拉德才能写出这样的长篇,他的长篇大多不长可以说,作者把盖茨比在感情上的描写是不自信的,他像做走私私盐那样,估摸着黛西的智慧。当看到黛西满眼都是金钱时,他又懊恼地说黛西变了,不是那个纯洁的黛西,而是个满眼是钱的黛西了,故事就这样一步步加剧了主人公的悲剧命运。而他的了不起就在这里显现出来——得知黛西已经变了,已经不是他的梦,他仍不改初衷,热烈地追求他的梦。他的梦超越了一切,以极大的、带有创作精神的热情投入到了这个梦——最后以他的死,他的梦破灭了。

另外一点,菲茨杰拉德写小说的水平很高,能把一个10来万字的小说写的全世界很多人都知道,本身也是了不起。还有,他的小说语言很好,很抓人,也很美。这就是菲茨杰拉德的《了不起的盖茨比》。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28

如果不是有人问我盖茨比到底哪里了不起,我是不会考虑看第二遍的。第二遍读《了不起的盖茨比》,小说中三名主要女性人物分别是黛西、乔丹、茉特尔,作者笔下的三名女性人物都表现出自私、空虚、金钱至上的品性。而盖茨比更是愿意付出一切的守望一个梦想,一个其实不难实现却没有实现的梦想。

总结的《了不起的盖茨比》经典词句

1)每逢你想要批评任何人的时候,你就记住,这世界上的所有人,并不是个个都有过你那样优越的条件。

2)世界上只有被追求着和追求者,忙碌的人和疲倦别的人。

3)当以一种创造性的热情投入这个幻梦,不断地添枝加叶,用飘来的每一根炫丽的羽毛加以缀饰。再多的激情或活力都赶不上一个人阴凄凄的心里所能积聚的情思。

4)为了抱着一梦太久而付出了很高的代价。

5)它从前逃脱了我们的追求,不过没关系————-明天我们跑得更快一点,把胳膊伸得更远一点…………总有一天……。于是我们分离向前滑,你流水向上的小舟,不停的倒退,进入过去。

书中人物除了盖茨比之外都是普通的人,要吃喝拉撒爬梯,也有爱恨情仇,个个都有人前人后得瑟失落多张面孔,关键是要“过日子”,然而盖茨比却是个不要过日子的人似的,有太多的不同寻常的过去,以及现在,看起来像世界的中心,其实只不过是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罢了,对于这个时代来说,除了过好日子之外,英雄只不过是可有可无的点缀罢了。

盖茨比给黛西看衬衫算是个经典桥段,黛西两眼一花,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多好衬衫啊。盖茨比静静地看着。

后来黛西当着汤姆的面向盖茨比示爱的时候,盖茨比接着书里的“我”的话说下去。

盖茨比还是这么冷静,他清清楚楚黛西是什么,可是却依旧呀挽回黛西,或者更是完成一件自己决定要做的事情,不论如何。

再后来盖茨比死了,所谓树倒猢狲散,众人都不愿来葬礼,可是他们又不是势利小人而已,他们和你我一样,不过都是要过普通日子的,普通人。

普通的黛西为了这种生活,第一次离开了盖茨比,因为她不能等,很寂寞。后来她又一次离开了盖茨比,依然是为了生活。

二十世纪初的美国西部和东部大概有着很强的象征意义。但我倒觉得,盖茨比终究是这个“大多数人”生活的世界上,日常生活中,可以缺少的点缀吧。

书的故事虽然很简单,讲的却是一个孤独的英雄在一群平民之中悲壮死去的时代悲剧。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29

一个失落的故事,在烟火中拉上了大幕。

财富可以改变人,在财富的包裹之下,人的外表光鲜亮丽,线条分明。人的内心同时会受到财富的影响,拥有了财富之后,再也无法离开,人会为了保持自己的地位和财富,而抛弃自己的灵魂,灵魂就像畸形的生物,弱小、丑陋、灰暗,被挤压在角落里,在金光闪闪的财富和地位照不到的地方。

黛比开车撞了人,拼命地踩着油门逃离,盖茨比帮她把事故车藏在自家的车库里面,黛比却没有出现在盖茨比的葬礼上;汤姆和车行老板威尔逊的妻子有染,在对方拿着手枪找上门的时候,却告诉对方,盖茨比才是那个情人。结果盖茨比倒毙在自己的泳池中,威尔逊在草丛中自杀。

这种心理状态,不仅仅是自私;而是懦弱和傲慢的综合体,就像一个四肢瘦弱如鸡爪的人,藏在坚固的钢铁盔甲之中的傲慢。

盖茨比是这部小说的主角,作为巨大别墅中奢靡晚会的主人登场,为了跨过财富和地位的鸿沟,以平等的姿态接近黛比,先是放弃了退伍后的牛津生活,然后再一文不名的情况下加入了沃尔夫山姆的生意,得到钱财之后在黛比的海湾对面,买下豪宅,天天大宴宾客,希望黛比能出现,但是她没有。

一般的小说讲述故事,好的小说传递感觉。这感觉难以言说,却深入骨髓。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30

每个人都有一个浮夸的梦,而且会倾尽一生去追寻!

机遇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可遇而不可求,一旦抓住了定会兴起大风大浪!

如果遭遇纯洁般爱情的背叛,没有将你毁灭,定会为了一个誓言、一眼回眸和一个微笑千金散尽。

如果你还没有重新定位爱情,朋友,执着,势力和欺骗,那么你火焰般的自信定会将你烧的遍体鳞伤,你会否定一切,在你认为即使错的事情也会峰回路转,定会在自己制定的计划当中!

人生难得几个和利益无关的知心好友,酒肉朋友,官场朋友,生意朋友……当你显赫的时候趋炎附势,当你落败的时候避之不急,只有和金钱,利益,权势无关的朋友守你一生,只为一句认识足够,即使只拥有浮夸的理想那也算是人的不同追求!

爱情的泡沫会冲昏头脑,总会为着不可能的事情计划好一切,为着那一束绿光挣脱了世俗,礼仪,廉耻和尊贵,爱情会使人下贱的认为自己为了爱情觉得做任何事情都很伟大。

盖茨比你很了不起,真的佩服你,你身上的光环闪耀,目标,执着,努力,机遇,坚持,自信,尊贵,得体,规划,飞蛾扑火,忠贞爱情……很多很多,你很了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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