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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风流观后感1000选录96句

时间:2019-09-16 12:12

世界名著读后感 篇1

长篇小说《鲁滨逊漂流记》一直深受着广大学生的青睐,带着对这本书的好奇,一同随着主人公走进了这本书中。

全篇着重描写了鲁滨逊在荒岛上通过自己的劳动克服重重困难,最终战胜了恶劣的环境,与土著人星期五共同回到了家乡,过上了幸福生活的故事。

我最欣赏的不是鲁滨逊的勤劳与勇敢,而是他那惊人的心理承受能力。可想而知,一个孤零零的大活人独自在荒岛上生活了十几年,没有人陪伴他,甚至于最基本的,与一个人简简单单地说会儿话都做不到。整个荒芜的岛上没有房屋,没有稻田,只能靠他自己辛辛苦苦地打造出一片天地。

其实鲁滨逊也是一个常人,他没有什么惊人的本领可以在这凄凉的环境中久久地挣扎。可是他承受住了这个打击,发挥出超出凡人的心理承受能力。为了重新拾起勇气,鲁滨逊写了一张厉害差异表,把种种可能都分析出来。无论是出于消极还是积极,这使得他能够冷静下来,从只会空想的日子里解脱了出来,学会从绝望中寻找希望,从而勇敢地去面对现实,去改善现状。

但是比起鲁滨逊来,我们这些当代学生的心理承受能力似乎太糟糕了。不要说像鲁滨逊一样经历那样的磨难,即使是一些不顺心的芝麻大小般的事情也会轻易地被其打—倒。经常从报纸和电视上得知,每年都会有许多学生离家出走甚至是自杀,其中的起因往往只是和父母吵了几句、考试没有取得理想的成绩,或者是老师批评严厉了些,有些人甚至还抱着“视死如归”的气势,其实这正是心理脆弱的表现,是多么的可笑并且可悲呀!

其实每个人在生活中都会经常遇到不顺心的事情。小学的时候,我有一次因为一件小事情而被老师批评,由于想到我出发的意图是好的,心中有着说不出来的委屈,那几天上课总是走神,恨不得逃离这个深渊般的学校,走得越远越好。现在回想起来真是可笑之极,因为当时的年龄小,心理承受能力差,所以才会冒出那么多荒诞的念头,其实换个角度思考,被老师批评也不是一件坏事,虽然是被冤枉的,但是如果自己做事再小心谨慎一点,也不至于被人误会,所以当我们遇到不顺心的事情时,向好的一方面去想,就会有许多意想不到快乐等着你去收获!

曾经听过一个名人说过:苦难对于弱者来说是万丈深渊,而对于强者来说则只是一块不起眼的垫脚石。这句话鼓舞着我向人生的光明看齐。是呀,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只要调整好心态,就能够把所有的烦恼一扫而光,把困难化为前进的动力。困难来临时,我们要认真冷静地分析这件事产生的原因,并且有针对性地加以排除和克服,而不是盲目地发泄和不切实际地空想,这样做不但徒劳无获,而且是在浪费时间和精力,对你的伤害将会更深一层。

作为新时代的中学生,我们更要具备良好的心理承受能力,这样才能信心百倍地迎接将来的每个挑战,并且出色地去完成自己的工作!

世界名著读后感 篇2

雾都,一个弥漫着朦胧的城市,每个人都在不知不觉中编织自己的人生,寻找理想的前方。

我小心翼翼地拿起《雾都孤儿》,轻轻吹散那因束之高阁而积满的灰尘。那是二年级时,我上了一个学期的语文辅导班,在最后一天里,老师送给每位同学一本书,我接过老师送我的《雾都孤儿》,封面上是一个男人领着一个男孩子,就像是老师领着我大步流星地向前走。我欣喜地接过书,老师微笑着说:“虽然你学习不错,但是不能原地踏步,只有付出更多的努力才有更多收获,希望你读读《雾都孤儿》哦!”我点了点头,立刻翻阅起来,却看不懂,便毫不犹豫地将它束之高阁,最后竟不知道放到了哪里。时光荏苒,当我前几天整理书柜发现了它,不自觉地开始翻阅,沉入了书中波澜起伏的故事。

主人公奥利弗。退斯特刚出生就被遗弃在孤儿院里,浸没在欺辱与不公平的世界中,奥利弗实在压抑不住心中的怒火,即使他又瘦又小,可坚定的心灵让他毅然走出孤儿院。走出孤儿院注定会有悲惨的经历,传奇的人生,在他的人生中受冻、挨饿都是家常便饭,误入贼窝,艰苦逃生……还有数不清的挫折。最后奥利弗凭着他坚定而勇敢的心,一步一步走向幸福,得到好心人的帮助后证明身份,重得幸福和温暖。

书中奥利弗最后得到温暖不是偶然的,他的坚定与顽强是不可否认的,但是你想过吗?他只有不断付出并且大胆行动,才有可能换来幸福。每个人一定都有远大的理想,理想是美丽幸福的,我们肯定都想过如果理想实现是多么享受,而平淡的现实和美丽的理想就像是大海两边的彼岸,现实在这头,理想在千里之外的那头。聪明的你可曾想过,这中间缺少的是什么呢?没错,是行动。付出努力与行动的人,一步一步,踏踏实实地走向对岸,走向成功;而不愿付出行动的人,则慢慢沉入海底,最后再也看不清理想。

记得我刚上二年级,老师就告诉我们,每天至少朗读半小时,一开始我还能坚持几个星期,可是随着年级的增高,学业也渐渐繁重起来,朗读的意识也在我脑中淡化了,最后干脆不读了。可是,学校几乎每个学期都会举行全年级的朗读比赛,每当我听见擅长朗读的同学抑扬顿挫地读书时,心里总觉得十分享受,而听自己读书却是枯燥乏味,毫无感情。回到家,我想了想,这些同学擅长朗读不是一天两天就养成的,而是每天坚持练习,付出更多的努力,日积月累得来的。

不论是奥利弗,还是我们,都应该为自己的理想付出行动。有人问:圆规为什么可以画圆?因为脚在走,心不变。我为什么不能圆梦?因为心不定,脚不动。趁着大好年华,赶紧为你的理想铺下行动的大道。

世界名著读后感 篇3

在阅读《爱的教育》时,虽然没有流,但却有种流泪的冲动,整个过程就伴随着这种酸酸的感觉。但我知道,我的心已经承认这是一本洗涤心灵的书籍。吸引我的,那平凡而细腻的笔触中体现出来的近乎完美的亲子之爱,师生之情,朋友之谊,乡国之恋……使我默然,这部处处洋溢着爱的小说所蕴涵散发出的那种深厚,浓郁的情感力量,真的很伟大。虽然,每个人的人生阅历不同,但是你会从《爱的教育》中,体会到曾经经历过的那些类似的情感,可我们对此的态度行为可能不同,它让我感动的同时也引发了我对于爱的一些思索。

无论残疾、贫穷、富贵,亦或者是成绩差的。他——恩里科都能与他们不分你我的玩耍,那么开心,那么快乐。所以,他有这么多好朋友。或许我能找借口说:“他,一个4年纪的学生,当然能这样,当他慢慢长大后,可就不一定咯!”真是一个可笑的借口,在我4年纪时,我能如此做吗?或许,我又能找出个借口说:“你瞧啊,他的爸爸妈妈是如何教育他的,而我的父母呢。”呵,这更令我无地自容了,父母何时教我这样要分阶级来交朋友了啊?”

奶奶的娘家在杭州偏远的一个村子里,我基本上每年只去一次,从小到大也就没去过几次,在我的潜意识中,总有些瞧不起他们,认为他们是没见识的人,跟他们一点共同语言也没有,每次去,我也就只会对他们叫几声,记得那年春节,我正闲着很无聊,有一个和我差不多年龄的女孩走过来想和我一起玩,我心里其实是很想玩的,但一看那人,脸上被风刮的很干燥,身上的新衣服在一个早上的时间已经残不忍睹,这时,她的形象在我心理早已大大打折了。理所当然,我拒绝了,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我可不希望字成为这么脏西西的孩子。她似乎很失望地走了。望着她,我心理也挺难过的,但我还是觉得,当一个干干津津的人,总不当一个脏西西的人还好啊!但当我看完《爱的教育》后,我突然发现,自己错了,而且是大错特错。我想朋友是不分贫穷贵贱的,更不能因为他的外表而忽略他的内在,只有一个驱壳的人能有什么用呢,此刻,我突然觉得,自己根本就没有资格去交朋友,而我也终于明白为什么我总是在爱抱怨别人没有真心对我……我想,我需要从新开始认识自己,我想成为一个像恩里科这样的人,是的,我相信自己可以,去爱身边的每一个人……

曾经有人思索着这样一个问题:在这纷纭的世界里,爱究竟是什么?——在我心中已有一个答案,然这却不是那唯一的答案,就让我们将这个答案永远留在心中吧,让我们永远都记住这个“爱”。

世界名著读后感 篇4

《感悟父爱母爱》这本书使我的心灵受到了好大的震撼。读过书中这些文本的我,难以抗拒他们的魅力,他们蕴含着的深切的情感,让我心里感受到爱的力量,爱的伟大!

这本书围绕“父爱到永远”、“比血还浓的母爱”、“妈妈的心”、“父亲的高度”、“妈妈的纯净水”这五个题目,讲述了1个又1个感动天下所有人的小故事。

书中使我印象最深的是《父亲的背》这篇文本。文本首要描述了作者钟头间双腿残疾,从小就在父亲的背上长大。父亲为了实现儿子的“音乐梦”,背着儿子走了很长很长的一段路,最后圆了儿子的梦。对啊!

妈妈的爱承载了儿女对日常的希望和人生的梦想,如同宽广深厚的土地,默默地承受和奉献,孕育出人间最漂亮的花朵、丰硕的果实。

父爱重如山,母爱深似海。书中的另1个关于母爱的故事——《人生的姿势》,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从文本的题目虽看不出与母爱相关,但资料却十分感人:一对夫妇为了庆祝小孩的生日,决定去登高达7000米的雪山。在登山的途中他们遇上了危险,妈妈为了爱护自我的小孩,离开了人世。读完这篇文本后,我忍不住流下了眼泪,在心里一遍又一遍地想:世上还有比这更伟大的感情吗?爱,在好多时间往往表现为一种姿势。父爱母爱的姿势总是那么令人感动。坚信每个妈妈都有这种“爱的姿势”——雨中为儿女撑伞的姿势、厨房中精心做饭的姿势、在校园外等待着还在考试的小孩出来的姿势……妈妈用相异的姿势表达着对儿女的爱,而这种爱,作为儿女,几乎是无以回报的。

“妈妈的恩惠就不是恩惠吗?”这是书中的一句话,对这句话,我的理解很深:在日常中,妈妈是伞,我们是伞下的小孩;妈妈是豆荚,我们是荚里的豆子。我们在妈妈的翅膀下长大,妈妈给了我们无穷无尽的爱,但是我们又有谁把妈妈的恩惠放在心上呢?他们养育我们的时间,我们在羡慕同伴手中的玩具;他们守护在我们病床前的时间,我们想的是外面世界的自由;他们为我们的失意而忙碌奔波的时间,我们在埋怨世道的不公……但是,我们很少认真地想想我们的妈妈在想什么、在为我们做些什么。从现时开始,让我们把妈妈对我们的恩惠放在心上吧!

读了《感悟父爱母爱》这本精品美文,真的使我受益匪浅!我暗暗下定决心:今后,我务必要孝敬、回报自我的妈妈,用心领悟,做1个品德兼优、热爱祖国的好少年。我爱我的妈妈!也愿天下人都爱自我的妈妈!

世界名著读后感 篇5

“人不是生来就会被打败的,人可以毁灭,却不能挫败。”这是《老人与海》的作者美国的海明威在描写主人公老渔夫桑提亚哥在和大马林鱼、鲨鱼的搏斗中他不甘失败的名言,赞美了老人坚强不屈永不言败的硬汉子精神。

《老人与海》这个本书写老渔夫桑提亚哥明知道大马林鱼的实力比自己强,而且自己已经老了,打不过大马林鱼了,但是他不怕困难,他通过自己的自信和几天几夜的激烈拼搏,老人桑提亚哥他挺住了,他靠自己的毅力把大马林鱼制服了。但是制服了大马林鱼的桑提亚哥已经精疲力竭,他没有想到这只大马林鱼会吸引这么多的鲨鱼。随着自己的工具一样样的在减少,随着鲨鱼的增加,大马林鱼已经所剩无几了,老渔夫桑提亚哥的自信心也跟着衰退了。老渔夫桑提亚哥虽然在与鲨鱼的拼搏中失败了,但是,他那种不甘失败的精神是永远都打不垮的。老人桑提亚哥他靠着那种精神战胜了自己,他虽然很多天都没有打到鱼了,但是,他坚持不懈的精神让他幸运的遇见了一条上好的大马林鱼。老人桑提亚哥这种顽强不息,敢于向命运抗争,向失败和死亡进行挑战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值得我们敬佩,值得我们赞扬。

在人生的道路上,我们会遇见许许多多、各种各样的困难,我们不能因为困难之多,难度之大去放弃,要充满自信地去勇敢的战胜它。有句话说得好:困难像弹簧,看你强不强,你强它就弱,你弱它就强。逆境是最好的大学,只有在逆境中生长,才会更好地生存,而通向成功之门的路就是由高山、急流和荆棘组成的一条困难重重逆境。虽说,这条路不是那么容易通过的,但是你千万不能害怕退缩,因为笛福曾经说过:“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要相信自己的力量,勇敢地去挑战自我,去挑战困难,让自己变得更强。在学习的时候也一样,遇到不会的难题不要不相信自己,只要你认为自己可以去克服它,去打败他,就该鼓起勇气挑战它,直到战胜它为止。信心是成功的源泉,勇气是成功的资本,只要你既有信心又有资本,想要成功就如鸟儿去飞一般容易;如果你缺少了其中的一样,要想成功,就如老虎上天一般难。让我们充满信心,鼓起勇气,用坚持不懈,坚贞不屈的高尚品质去战胜各种各样的困难。

《老人与海》是一本值得每个人去看的书。塞涅卡曾经说过这样的一句话:“真心在烈火中炼就,勇气在困难中培养。”让我们为战胜困难,为打开成功之门一起努力吧!

世界名著读后感 篇6

读过这么多书,给我留下的印象最深的便是鲁迅的《呐喊》了。《呐喊》深刻地揭露了旧时封建社会的残忍,从中我也读到了“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残忍景象。从《狂人日记》到《孔乙己》再到《阿Q正传》,从《风波》到《故乡》再到《社戏》,没有一篇不是在用犀利的笔锋与封建社会的欺压百姓的人们手中的尖刀、火枪做斗争,他犀利的笔锋令反动派闻风丧胆,无论是他的文章还是他的爱国之心,都是那么地令人肃然起敬。虽然我们此刻已经进入了新社会,已经不仅仅满足于温饱甚至小康,可是老一辈的精神不能丢啊。

在我认为,读书是人生中最好的娱乐、消遣的方式,它不但能给予人无穷无尽的知识,并且能够给予人无限的乐趣并且培养人为人处事的的本事。

在人们孤独的时候,读书变成了最大的乐趣。这时它既是人们丰富知识的工具,也是消遣的娱乐品,当人们在这时看它时,会感到欢乐、简便;而在人们处理事务的时候,最能发挥由读书而获得的本事。从读书中获得的对自我有利的东西是无穷尽的,本事便是其中之一,多读一些好书,对自我是有利无害的,如果能够在实践的时候不是单纯的运用书本中的知识,而是在书中的知识的基础和创新,结合自我的实际,灵活运用,才是读好书的最高境界。

“书是人类提高的阶梯。”这是高尔基爷爷的一句名言,也同样是对书籍赞美的一句名言。从这句话中便能够看出书在世界的地位是多么重要,它的价值有多么珍贵。正如高尔基爷爷所说的,一本一本的书,就像一个一个的阶梯,使人爬上高峰。可是爬上高峰的路是陡的,是险的,是要的努力才能爬上去的。读一些不一样的书籍就像是在爬阶梯,对自我也是很有帮忙的,但也要会选择书籍。一本好书就犹如是由钻石似的思想和那些珍珠似的字句堆砌而成的无价之宝,其中所蕴含着的知识与智慧是那样的珍贵,书籍真可谓是人类的良师益友、精神的食粮啊!相反,如果我们去读那些几乎汇集了天下所有肮脏之物的不利于健康的书籍,那不是在掌握知识、寻找乐趣,而是在使自我堕落,会使自我变得庸俗、无知。

在一本书中,又使它会让你悲痛、同情的落泪;有时它会让你开怀大笑;有时它会让你觉得自我身临其境;有时它会让你自我觉得离它根本就在两个世界。

我想,书籍是的良师益友,精神的食粮,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好好读书呢

世界名著读后感 篇7

(1)曹文轩,男,1954年1月生于江苏盐城市农村。1974年入北京大学中文系读书,后留校任教。北京作家协会副主席,北京大学教授。中国作家协会全国委员会委员,北京市作家协会理事,中国少年作家班编委,“中国少年作家杯”大赛评委会评委。

主要作品有文学作品集《忧郁的田园》、《红葫芦》、《蔷薇谷》、《追随永恒》、《三角地》等。

长篇小说《山羊不吃天堂草》、《草房子》、《红瓦》、《根鸟》、《细米》、《青铜葵花》等。

作品大量被译介到国外,《红瓦黑瓦》、《草房子》以及一些短篇小说分别被翻译为英、法、日、韩等文字。

获省部级以上学术奖、文学奖30余种。其中有宋庆龄文学奖金奖、冰心文学大奖、国家图书奖、金鸡奖最佳编剧奖。2004年获得国际安徒生奖提名奖。多次在各地进行演讲。

(2)望不到边的'芦苇荡挡住了男孩回家的路,五只小小的萤火虫闪烁着、飞舞着,为他点亮了希望的光芒。男孩坚守着自己的诺言,他要保护这些小生命,即使那意味着要面对全村周围人的不理解,即使这份守护的承诺要用尽他一生的心血。但无畏的人总会遇到同伴一路相随,坚守信念的人终会得到生命的加冕。

《萤王》承续了曹文轩一贯的美学风格,以细腻的笔触讲述了一个诗意浪漫却又充满人格力量的故事:望不到边的芦苇荡挡住了男孩回家的路,五只小小的萤火虫闪烁着、飞舞着,为他点亮了希望的光芒。从此,男孩与萤火虫的命运交织在一起,共同谱写出一曲绮丽绚烂的生命组曲。作品以萤火虫与男孩间不可思议的缘分开篇,阐释了关于坚守信念与敬畏自然的主题。在《萤王》中,曹文轩将写作的格局从江南水乡拓展到更加广阔意义上的“灵魂与生命”,通过“爱与美”诠释出生命的尊贵与高洁。

从《草房子》中水乡油麻地开始,曹文轩一直在讲述水边少年的故事。如今这静谧的“水”流淌到了“新小说系列”,变化的是水边之子的故事,不变的是作品中对人性、道义以及爱与美的探寻与阐释。“我的家乡是一片水网地区,河流交替纵横。不仅仅是我的故事与水有关,水还培养了我的审美观。如果说以往的作品中‘水’只是一个生存的环境的话,那么在《萤王》中,‘水’变成了这个作品的主题,是故事中的一个很重要的角色。”曹文轩说。

世界名著读后感 篇8

《劝学》中有言,“古语云:不积蹞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骑骥一跃,不能十步;驽马十驾,功在不舍。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意思是说:行程千里,都是从一步一步开始;无边江河,都是一个个小溪小河汇聚而成;引申意思是如果做事不从一点一滴中做起,那就不可能有所成就。

古人尚且懂得这一道理,并把它用于日常工作与生活中。那么对于新时代的我们也应该要懂得凡事也应该从点点滴滴做起,一步一个脚印,脚踏实地,逐步积累,以达到量变引起质变的效果。我们都知道每个人都有着自己人生的梦想和目标,那么要怎么让自己的梦想成真、而不是空想呢?过去的一切都不说了,从明确了自己的人生目标之时开始,不管你是谁?你想想,是不是该向着自己的目标一步步前进了呢?我个人认为自己以前就是一个不学无术,一天贪玩好耍的人,但我想不管过去如何,那毕竟都已经过去,我们的目标是什么?不就是为了将来吗?既然过去已成事实,再也无法改变了,那么从现在做起,我想只要自己一步一步,踏踏实实的向着自己的目标前进,做好这过程中的每一个步骤,我相信即使不一定能完全实现自己的目标,结果应该还是不会让我太失望哦。

这就犹如中学化学在元素周期表中,随着核电荷数的增加,原子半径依次减少,金属性递减,非金属性递增。当外层电子数增加到8个电子时,原子半径出现突变,随后又呈现出金属性和非金属性递变规律。虽然最终得到的不一定非要一定是金属或者非金属,但是性能上确实是发生了质的飞跃。当然这只是其中一个例子,类似这样的例子数不胜数,就像说过的:“化学可以说是研究物体由于量的成分的变化而发生质变的科学。”

尽管我以前很懒,也很堕落,而且我也只是偶尔为自己的这些行为懊恼一下,但我不后悔过去的种种行为,不论对与错。因为我知道自己的将来是需要现在好好的去创造的,我也不期待有什么奇迹会发生,只希望自己的人生好好的走下去。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为山九仞;岂一日之功。我相信在接下来的日子的,只要自己努力向着自己的目标前进,一天一小步,十天一大步,就这样一步步走下去,锲而不舍,可能近期不会有太大的飞跃,但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一定会有所成就的,当然这种成就不一定非要是物质上的。

世界名著读后感 篇9

读了几本教育名著,学习了先师们的经验,也总结了自己的一点经验,更重要的是检查了自己的工作方法,让自己的工作不出差错!现将心得体会整理如下:

一 爱心永恒

所有优秀、出色的老师们都无一例外地告诉我们这一点,要用爱心来从事教育事业,要用真诚的爱来打动、关爱、引导、感染、影响他们。从小一帆风顺的孩子要用爱影响他,让他学会向别人献出爱心,学会关心别人;家境不幸的孩子需要师爱来弥补其亲情的缺失,更重要的是要用加倍的爱来融化他心中的冰冷,帮助其重新相信人间之爱。爱是永恒的,只有爱才能帮助别人,只有爱才能使自己更宽容、更豁达。

二 超前的教育眼光

任何阶段的教育都要着眼于未来:学生未来的发展,国家建设的未来,民族生存的未来。优秀的老师在教给学生扎实的基础知识的同时,也教给学生学习的方法、生活的态度、良好的习惯,这些比知识更重要,因为这是获得知识、积极生活的方法。学生在求学期间就积累了今后生活学习工作的方法,他们在离开学校之后会在社会的大课堂中学到更多的知识。

三 培养健全的社会的人

在名著中,感受很深的是,他们都与学生亦师亦友。无论是刚入学的小学生,还是个头高高的高中生,他们都一视同仁地、平等地待之,他们给了学生充分的尊重。在学习中,在人格上,都将学生置于与自己平等的“人”的地位。这样的尊重也换来了学生对他们一生的尊重。尊重,将误入歧途的孩子挽回,将心灵受伤的孩子抚慰,也给学习能力差的学生以充足的信心。这些优秀的教师重视对学生各个方面的培养,德智体美劳、人生观、价值观、等等,不忽视哪一方面,不随便放松要求,这些实在值得我们学习。

四 热情、积极、信心

教师这一行很辛苦,但是从这些书中发现,他们有着高昂的热情,积极地劳动,更有足够的信心等待学生的成长。学习后进的学生,依然会受到热情的帮助和温柔的鼓励。这要求师者有多大的毅力和热情啊!我真是自愧不如。

读着这些先师留下的著作,惊叹于他们的睿智和胸怀,更多的是反省自己的过失,自身的不足。“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古人在两千多年前的话,在今天依然那么鲜明,指引我们教育工作者,我们应以满腔的热情为自己的工作负责,为学生的未来负责,为祖国的未来负责。

世界名著读后感 篇10

记得很多年前读过一本余秋雨先生的《文化苦旅》,深深的被书中的波澜壮阔所震撼,但是当时并没有从作者的角度去看文章,而是纯粹的以自己的视角感受大气磅礴。

直到前一段时间又有幸拜读了余老的《山河之书》,我才真正的开始尝试从余老的角度来看历史、看文化、看中国山河。

我们经常在描述自己的民族的时候,都会骄傲的说出:我是华夏儿女,炎黄子孙,不为错,但是这样说的时候内心却不由想起一个莫须有的敌人———蚩尤,作为王权争霸的落败者,蚩尤变成了兽身人语,铜头铁额的妖魔。读本书之前,我也从来都认为本该如此,但事实呢?蚩尤是九黎苗寨的英雄,是长江文明的骄傲,作为胜利者确实拥有书写历史的权利,而作为后世人,我们应该具备分辨是非的能力。余老在书中也说了:“不管是体制与体制、文化与文化、还是文明与文明的争端从来都是血淋淋开始又血淋淋结束的。”多客观的一句话啊,道尽了中国历史的波澜壮阔。

然而在谈到文化的时候,我们也经常会下意识的觉得应该是知识,是认识多少字,学会了多少语言,或掌握了什么技能。但是这一切其实都是文化的衍生物,而不是文化的本质。文化的本质应该是传承,应该是一直流淌的河水,应该是边远山区口口相传的歌声,是一棵棵永不落幕的长生树。如果把文化定义为讽刺和揭露的言辞、定义为勾心斗角的谋略、定义为无病呻吟的惆怅,那么这该是文化的悲哀,还是人类的悲哀?

还是看看中国山河吧,一寸寸土地沾染的多少历史的厚重和沉痛,王道士的悲哀何尝不是民族的悲哀,莫高窟的路一次次的被黄沙淹埋,宁古塔葬下了多少冰释前嫌的文人墨客,也不知明年的鸡鸣山下月牙泉还在不在。这些只不过是中国山河的一角,还有人类改造自然的巅峰之作———都江堰,秦朝太守李冰向后人展示了古人对水的理解:顺势而为,化磅礴为温婉,化雄浑为娴静,化灾难为福音,于是先有了都江堰,才有了天府之国。一个来自天涯的眼神凝望着山庄的背影,避暑山庄的兴盛到没落展现了清朝统治从盛到衰的整个过程。我的思绪从唐古拉山口被流放到江南水乡,感受着这里的温婉可人,却忘记了三峡的水险十八弯,直到入海,我都来不及回头再看一眼,这并不是中国山河的全部,这只是中国山河的一角,而就是这样一角,也足以让我们为之沉醉。

闭上眼睛,继续追寻余老的脚步,看历史,看文化,看中国山河。

世界名著读后感 篇11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是一位少年的成长经历,是一段意义非凡人生,是一首革命英雄的颂歌。

这本书以十月革命为背景,讲述了一个穷苦的不懂事的少年,在战争爆发后,意外邂逅了一位布尔什维克——朱赫来,他不但教会了保尔英式拳击,还培养了保尔对革命的热情。后来,保尔加入了红军,为革命事业付出了自己的青春,自己的健康。最后,当他双腿瘫痪、双目失明,仍不愿放弃自己,用惊人的毅力创作出了《暴风雨所诞生的》,并拿起纸笔继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保尔曾这样问过自己:“为了挣脱生命的枷锁,为了能够重新战斗,为了能实现自身的价值,你是否尽了最大的努力了呢?”回答是肯定的:“我尽了最大的努力!”是的,他真的尽最大的努力在工作。上级派下的每一次任务,他都认真地出色地完成。为此,死神的黑翅曾先后三次碰过他。在三个月内修好铁路的如期修通、依法洛在法庭上的辩论胜利、与各种“歪风邪气”斗争成功,这些都是他的奋斗写照。正如他所说的:“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

这个问题我也曾问过自己。然而,回首往事,有多少岁月在消遣娱乐中逝去,而又有几许时光我在为实现人生价值而奋斗呢!我不禁陷入沉思。虽然当今社会不用再为革命出生入死,但是我们可以尽最大的努力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可以尽己所能为世界做出一份贡献,来让生活更加充实有意义,来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是啊,虽然我曾无数次对时光从我身边走过视而不见,但是从现在开始,我要一点一滴地珍惜时光,不再让他们白白流逝;我要跑起来,不再在追梦之路上止步不前;我要炼成钢铁,不再让梦想在我心中一片迷茫。度过的年华虽无法在挽回,但今后,我的未来由我做主,由我百炼成钢,去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生命对每个人来讲只有一次。一个人的生命应该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时,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碌碌无为而羞耻。”这是这本书最精彩的一句,也是最振奋人心的一句。这句话就像我的导师,鼓舞我、鞭策我努力实现自己的梦想,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同时,它还告诉了我人生的意义:人生可谓短暂,在这短暂的岁月里,只有努力丰富自己的人生,才不枉这次“人间之游”。

愿再次回首往事,我不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

世界名著读后感 篇12

路瓦栽夫人一夜风流,得到的却是十年辛酸——项链丢失了。别的读者认为这是路瓦栽夫人一生的不辛,但我认为这样值得庆辛,因为项链的丢失,使路瓦栽夫人从幻想回到现实生活中,使她生活更有意义,更加充实了。

丢失项链,路瓦栽夫妇东借西凑最终用三万六千法郎巨款买回钻石项链,还给了佛来恩节夫人。欠下这一大笔钱后,路瓦栽夫人“一下子显出了英雄气概,毅然决然打定主意,她来偿还这可怕的债务。她辞退了女仆,迁移了住所,租凭了一个小阁楼住下。”假如她没有丢失项链,假若她没有掉这笔款子,她必须还是跟过去一样,梦想那些幽静厅堂,那里装饰着东方的帷幕,还梦想那些华美的,香气扑鼻的小客室和精美的晚餐。

可路瓦栽夫人此刻呢?

她懂得了穷人的艰辛生活,她得干家里的一切粗笨活儿和厨房里的厌恶杂事。每一天早晨她把垃圾从楼上提到楼下。她的穿着想个穷苦女人,胳膊跨着篮子到水果店里、杂货店里、肉铺里,争价钱,受嘲骂,一个铜子一个铜子得节剩这一切为了什么?当然是为了偿还这可怕的债务,假如不需要偿还这笔债务,她也不会劳动也不会上街买菜,她必须做着甜梦,穿戴华丽地去参加舞会,大出风头。

十年后,债还清了,她带着天真的得意神情笑了。这笑充满还债务的简便感,充满了对自食其力上午生活的自豪感。假若项链没有丢失之前她还会笑吗?不她必须还在追寻享受,梦想过豪华的生活,永远贪得无厌,还会为不能过高雅和华丽的生活感到痛苦。

“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挫折、失败有时不是坏事,倒是好事。没有人能强行压制一个人对美,对富贵,对安逸生活的本能追求,对玛蒂尔德也是一样。

项链丢失后,青春美貌和人格尊严这两个法码摆在人生的天平上,逼她作出选择。她决定放弃青春,选择尊严。人生最重要的时刻说是懂得放弃,放弃也是一种美。那么对她来说那极细小的一件事是“败坏”她,还是成全她呢?最初玛蒂尔德被强烈的可怕的虚荣心所俘虏,之后,她义无反顾地作出令人惊讶的决定。最终,当她再遇自我依然年轻美貌的朋友,当她得知假项链的事实后,她的脸上露出灿烂的天真的笑容。这笑是她自信和骄傲的表现。

小说发人深省之处是让我们目睹了污浊,虚假,拜金的社会中的一颗金子般的心,一朵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玛蒂尔德是不幸的,她不幸在于不能盼自我得不到的东西而白白地增加烦恼,同时她是幸运的人,残酷的现实让她清醒,生活不只是云里雾里的幻想,更多是脚踏实地一步步的走过。

世界名著读后感 篇13

我爱读书,而且特别喜欢童话。

从小到大,我不知看了多少篇童话,我喜欢它们,是因为它们都是美好希望的象征与寄托。在这些童话中,我最喜欢《丑小鸭》了。这篇童话我不知读了多少遍,文章虽然一样,但每次读了的感触却各有不同。

记得我第一次接触它的时候,我并不识字,就要妈妈说给我听。听完之后,从丑小鸭同伴的嘲笑中,我真的觉得它很丑,却不懂得什么叫同情。不过,自从妈妈讲得惟妙惟肖的语调和《丑小鸭》的情节中,我迷上了童话,为了能读到的童话,我经常向隔壁的姐姐请教识字,就这样,我会认字了。

不知过了多久,无意间又翻到那本《丑小鸭》,我又翻阅了一遍,因为上了学,知识与情感也随着我的成长而积累,于是,我开始同情它了。

读六年级的时候,我又翻开那本不知翻过多少遍的《丑小鸭》,我开始细而深地去品味了,于是,我在它的身上看到了勇敢与坚强。

在学习上,以前的我总是碰到难题就退缩,后来被丑小鸭的精神感动了,我开始踏踏实实地学习,从来就没有放弃过,所以成功已不再是难事。

丑小鸭是一个悲情的角色。它本来是只白天鹅,却因为不知怎么搞的,不小心被鸭妈妈给孵化出来了。由于外形的不一而遭到兄弟姐妹们的打骂与嘲笑,终于它告别了妈妈,悄悄地流浪去了。

在途中,它遇到了非常多的困难与嘲笑,但它没有放弃过生活,虽然它也很在意自己的容貌,也很自卑,但它一直坚强勇敢地走下去了,因为它坚信世界这么大,一定会有它的容身之处。有一次,它看见一群美丽的白天鹅伴随着优雅的叫声与身姿飞过蓝天,停在湖里打闹嬉戏,丑小鸭简直看呆了:“它们是多么优雅,多么美丽呀!”不禁羡慕不已。于是,它也尝试去飞,即使它知道也许又会遭到一阵嘲笑,它也没有犹豫,它先是用劲地扇动着翅膀,渐渐的,他的动作变得轻盈起来,它也飞上了期盼已久的天空,并得到了人们的赞美,它重新拥有了许多的兄弟姐妹,而它也得到了属于自己的生活。

这就是一只丑陋的鸭子成为美丽的白天鹅的故事。

我喜欢它,是因为它在我的学习中给了我鼓励;我喜欢它,是因为它在我的生活中给了我自信,每当遇到不如意的事情,便会想起它,于是便擦干泪水,继续向前走。

它陪伴我走过了最珍贵的童年,在以后的生活与学习中,我要继续和它携手共进,一起寻找心中的白天鹅,飞上那美丽宽阔的天空。

世界名著读后感 篇14

读了《一个王朝的背影》《流放者的土地》,两篇文章结合起来有有些小感。开始读时,我惊异于清朝的繁荣。

康熙在位时,努力吸收汉朝文化,礼贤下士,对汉朝文化甚是尊重,精通经史、子、集、诗、书多少固执的有才之人最后终于感动。他不仅努力吸收汉族文化,甚至也接受外国文化,譬如研究几何和计算,后来他的演算比传教士还快。在国防方面,康熙更是警惕,时常到“木兰围场”狩猎——军事演习。并且作为国君,他身先士卒,自身无功就很了得。他足够强健,有精力处理复杂的西藏,内蒙古事务,解决治理黄河、淮河和疏通漕运等大问题。读到这,清朝的的轮廓是富丽堂皇雍容华贵的。

可是再往后读,清朝似乎就变了模样。它的衰败令人痛心,它的衰败不是一个王朝,而是一个国家未来都要弥补它的过失。君主为了自己的利益,用了许多法律巩固中央集权,限制那些还留有余温的思想的火花。所以,清朝的苛政可谓是到极致了,他们无一不在警告着:“你们说到底只是一种生理性的存在。用思想来辩驳思想,用理性来面对理性,从来没有那回事。”中央集权真是发展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最典型的证据就是流放。宁古塔,一缕残阳,几声暮鸦,清朝时期很早被作为流放之地。清朝,多少怀揣着仕途之梦,想安分守己好好过日子,为国效力的文人才子和他们眷属被流放到这个不是人呆的地方,到了这里就几乎等于为人生划上了句号。许许多多的人甚至说不清自己被流放到这里的原因,邻里株连的痛苦声直干云霄,不绝于耳。这里是流人断魂的墓志和思归的梦乡。宁古塔透着一种无可比拟的沉重,它背负着太多的情感。一路上的白骨和冤魂证明他的衰落,君主凭着自己并不正确的意愿来治理国家也就是这个结果罢读到这,清王朝留给我的是消瘦纤弱的影。这让我想起了最近召开的四中全会,会议强调了依法治国,就是依照体现人民意志和社会发展规律的法律治理国家,而不是依照个人意志、主张治理国家;要求国家的政治、经济运作、社会各方面的活动统统依照法律进行,而不受任何个人意志的干预、阻碍或破坏。每个人按照法律做自己该做的事,权力便不会太集中,每个人是平等的,加上严厉的反腐条令,国家更加井井有条。

所以,评价一个朝代要全面,看到他的好也要

看到他的不足,才更真实。

世界名著读后感 篇15

这个原本任性、暴戾的女孩爱上了花园,她和两个男孩子一起在花园里嬉戏,和花草共同成长……”一段娓娓道来的童话故事,实际上却隐藏着一个小女孩蜕变、成熟、学会感恩的秘密。是的,我们可以想象玛丽亚有多么暴戾,多么不可理喻。她任性,她为所欲为,她没有规矩,她是个被宠坏的孩子。可是,正是这样,才更让我们相信阳光的魔力——当玛丽亚呆呆的站在花园里看着花园里的一切时,阳光从天空倾洒下来,辉煌了花园金色的光芒。

玫瑰笨手笨脚的从这棵树爬到那棵树,最后垂下来。黑土中冒出了一些尖尖的灰绿小点——这些番红花,雪花莲或者是旱水仙的幼苗,正努力想要挣开土地的束缚,探头看一看外面的世界。细碎的阳光掩映在玛丽亚的眼中,此刻,就已经有什么东西,在她心中慢慢的,慢慢的改变着……当然,克林也是如此。当暖暖的太阳渐渐温暖了他,这个只会把“死”挂在嘴边,对未来毫无希望的小王爷,竟然会莫名的兴奋起来。

阳光爬上了他的全身上下,包括象牙色的脸颊,脖子和手,于是振奋人心的叫喊声,由内心发出,感动了花园里的一草一木——“我要好起来!玛丽娅,我要好起来!我要活到永远的——永远的——永远!”阳光确实是一种奇妙的东西。它带来光明,带来热忱,带来希望。在这个废弃的花园之中,被一群孩子们的纯真,童趣唤醒,从而使无数个奇迹争先恐后的发生了——玛丽亚,克林,笛卡尔这些孩子,都快乐而幸福的生活在阳光之下,在魔法的哺育下,享受着每一刻的纯真笑语………如今,这一沉醉,就沉醉到了现在。5年来,只要有空,我都情不自禁翻开书页,看看秘密花园中的朋友们是如何在广阔的原野上挥洒汗水,是如何在荒芜的废园中开垦出一片春意。

尽管随着年龄和阅历的成长,每次重阅都有不同的心境,全新的感动,但久而久之,那份热忱已在不知不觉中以沉淀到我心底,即时内心充满随长大接踵而来的烦恼,仍有我为《秘密花园》所保留的一隅清明之所。每当学习、生活上遇到困难,或是想要放弃的时候,想一想那个活力四射的女孩,想一想那个阳光明媚的花园,想一想他们充满希冀的心灵,内心也就有了应对一切的力量。大自然在每个人身上播下了魔法的种子,当阳光从空中落下的那一刹那,你的活力,你的青春,都会在一瞬间绽放最美最真的蓓蕾。这,就是阳光的魔法!

世界名著读后感 篇16

这部书分为10个方面,分别是:“品性”、“梦想”、“真爱”、“成功”、“思维”、“心理”、“智慧”、“创意”、“勇气”、“觉悟”。每个方面都有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

“品性”里我最喜欢的文章是《一条小面包》,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一个面包大师把城里20个小孩召集来,每人每天都可以拿走一条面包,其中一个小女孩总是拿最小的,日复一日,面包大师十分喜爱她,所以在最小的面包里塞了一些钱。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谦让的心,有如宇宙中的天空,有如大地上的海洋和山谷―――谦让者因宽容而博大,因博大而有力!好争的人,天将与之相争;谦让的人,天将与之相让。

“梦想”这方面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是《当一块石头有了愿望》,这篇文章主要讲一位邮递员在送邮件的时候,不小心被一块石头绊倒,他把石头检了起来看了看,十分喜爱,回到家里他把事情告诉了亲人,家人却认为他很傻,不过从这次开始,他就开始收集石子,过了许多年,他用这些石子盖了一座房子,上面还刻了一句话:“我象知道一块有了愿望的石头能走多远”。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当一块石头有了愿望,它就不再是石头,也不再静卧在泥土之中。如果让生命中的每一样东西都拥有愿望,我们的人生将会绚丽!首先,我们自己要有愿望―――没有愿望就没有奇迹。

“真爱”这个方面我喜欢《价值连城的10美元》,它告诉我:无论在任何场合,只要我们有能力,就应该用行动表达我们的爱心,不过,永远不要期望意外的回报,如果有了这样的欲望,我们献出的就不是爱心,而是贪婪―――上帝不会奖励贪婪。

“成功”这个方面,我喜欢《终生成就奖》,这篇文章告诉我:快乐是人类最神圣的情感需求,每个人都应该尊重它,并且有义务在生活的每时每科每处创造它、传播它。有什么比一个全心全意为了获得快乐和传播快乐而工作的人更伟大、更应该受到尊敬?你觉得快乐,你就能把事情做得更好。

“思维”这方面我最喜欢的文章是《一只狗被称作猫》,“心理”这部分偶最喜欢的文章是《当你微笑的时候》,“智慧”部分里我最喜欢的文章是《一匹马的命运》,“创意”部分里我最喜欢的文章是《今天只有一名顾客》,“勇气”部分里我最喜欢文章是《天堂的位置》。

这本书的每篇文章都告诉大家一个深刻道理,我向大家诚恳的推荐这本书。

世界名著读后感 篇17

作家周国平说:“人世间的一切不平凡都要用平凡的生活来衡量其价值。伟大、精彩、成功都不算什么,只有把平凡的生活过好才是圆满。”

当我极不情愿地翻开书的第一页时,就被书中一个景物描写吸引住了:“蒙蒙的雨丝夹着一星半点雪花,正纷纷扬扬地飘洒着……”这段景物描写使我的心情从抵触瞬间变成了渴望,令我陶醉其中,身临其境,难以自拔。这就是这本书给我的第一印象。

经过长时间的阅读,我渐渐熟悉了书中每个人物的性格特点。而在所有角色中,我印象最深的也最佩服的人就是孙少平。我认为他是全篇的主线,通过他的成长经历展现出一个平凡普通的人物形象。他从不好高骛远,而是脚踏实地走好自己人生的每一步。他家境贫穷,可是在逆境中,他依然乐观,和他哥哥孙少安一样,勇于战胜自我、战胜困难、摆脱束缚、重塑信心,坚强面对生活的挑战,这种精神令我敬畏。他让我们看到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生活中人的亲情、友情、爱情以及和动物之间的感情。这也警示我们要学会生活,珍惜感情。在生活中,人最大的缺点就是认识不到自己的平凡,而孙少平能真正认识到平凡,也选择了平凡。

尽管没有读完整部书,但读到现在的我渐渐从作者描绘的平凡生活中,认识到怎样去生活。书中的众多人物在生活中都遇到了困难,却没有向生活低头,而是勇敢地与命运抗争,在贫穷的生活中有着各自的梦想与愿望。命运虽然不公,但是这不能阻挠他们的斗志,表现出自强不息的精神。有位伟人说过:“痛苦难道会是白受的吗?不,它应该使我们伟大!”我们在生活中也需咬紧牙关坚持下去,取得最终的胜利。

作者在这本书中向读者展现的就是在这平凡的世界中一个个看似平凡的人物却带给了我们心灵的震撼。书中人物的生活背景正是许多中国人都亲身经历过来的。有无奈,有痛苦,有迷茫,有绝望。因为那段特殊的时代背景,改变了很多人的命运。但是书中的人物却让人体会到他们身上那种顽强的抗争精神和坚韧不拔的毅力。在这平凡的世界里,同样有着一个个不平凡的灵魂。他们的勇敢和坚强让我感动。

生活没有如果,这本书告诉了我们这个道理。尽管生活没有坦途,但这并不代表我们面对困难要束手无策,听天由命,而是要尝试改变,哪怕是最平凡的生活,也要活出精彩,活出价值!

世界名著读后感 篇18

《挪威的森林》看了些许时日了,总想写点什么,昨天一以为我对村上的作品理解颇深的朋友就书中几个精彩片段向我发问,我的回答让她大失所望,于是答应她重拾秃笔把我的理解写给她看,于是又有翻开此书的机会。

在我看来,永泽是代表一类“没心没肺”的人,他的一套关于人生的理论以及自己所谓的成为“绅士”的行为规范带有太多让人触之心凉如冰的冷色,不消说是亲身历练,只是多注目一眼也会让你迅即染上某种病症——刚强者一杯温水即能恢复如初,柔弱者则久久地囿于其中不能自拔。 我不愿面对这本书的原因有二:一是直子,渡边两人所构建起来的让人忧郁的关联让我决绝地认为这个世界所给我们的指引着实黯淡无光,死亡倒不失为一种精神释放的绝佳去处;二是永泽这个太“硬”又带点灰色调“炫”了一点的角色,委实让我阅之如梗在喉,虽然他的话有时对人性的嘲讽往往一语中的——“所做的,不是自己想做之事,而是自己应做之事。”——入木三分! 村上用八十年代的笔触去缅怀六十年代的动荡,无聊,压抑,彷徨,消沉,以及对爱情的无望,时空的更迭便生出高于事件本身的幻象。在二十世纪的时空对于我们来说还只是将来时时,人们总想着到了二十一世纪所有的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可世纪的钟声敲过以后,人们失望地发现,身旁只是多了几件新奇的物什——那新奇随着时间的流逝也会消失殆尽,但有希望总是好的,生活总是不断地在给你机会。 一则笑话云:一对穷人夫妇,一日得到神仙帮助,可满足他们三个愿望。饥饿的农夫立即说要是有根香肠吃就好了,话音刚落,香肠出现了。他的妻子见他就这么浪费了一个愿望,都快气疯了,遂诅咒他,让这根香肠长到他鼻子上去。她的愿望也实现了。故事的结局也就是第三个愿望自然是取下那根该死的香肠。这个笑话在我看来是如此残忍:你有机会实现自己的愿望,但你未必就能抓住这个机会。 闲下来的时候我问自己:如果给我三个机会,我的愿望是什么?第一个念头是我要健康要快乐,远离失意。细想一下,却发现这些愿望受亦舒张爱玲小说影响太多以致过于苛求:我现在并非不健康,一口气可打四个小时网球;也不乏快乐的时刻;没有失意的衬托,我的得意和快乐岂不乏味?

世界名著读后感 篇19

“老骥伏枥,志在千里”,曹操最大的特点便是其豪情文采和一等一的枭雄本色,他是我在《三国》里最看好的人物之一,最终虽然未能封王称帝,但依然是一大传奇,“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说得够霸气,和谐社会中肯定得持否定态度,但在乱世中敢说这句话的,必定是一铁面人物,锋芒毕露,豪气四溢,即便不能流芳百世,千年来也没有几个能够掩其光芒的,要知道,《三国演义》里的曹操是白脸,无疑是遭到罗贯中唾弃的,在这样一个主观态度下曹操依然被称为乱世枭雄,而没有被视为魏忠贤那档子人物,尤见其雄才令人折服,官渡一战打得响当当,实打实是以弱胜强,虽然戏份不多,铺垫也远没有赤壁那么惊心动魄,但只此一战便做到了“挟天子以令诸侯”,毫无疑义,要打败袁绍这种大BOSS是无比艰辛的,看起来曹操比刘备早取得先机,但显然这种机会是没有那么容易掌握的,董卓显赫时曹操完全可以依附,略展才华便可以取得不低于吕布的地位,然而他却果断地亮刀,果断地逃亡,果断地借机拉拢人心,如此动作,刘备是显然没有那个胆魄和实力的。

说到刘备,罗贯中似乎是想要把他和刘邦相比,不过依我之见,按照罗贯中的写法,刘备成了三国第一大庸才,身边有一大堆牛气烘烘的人物,到头来却只能取得不到刘邦三分之一的分数,他也就“摔儿子”和“托付儿子”两件事上耍了点小聪明,白瞎了这帮才华横溢的小弟们,到头来仔细想想刘备实在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成绩,唯一一次自作主张却被火烧八百里连营,唯一称得上蜀主的似乎就是那个不知从哪儿搞来的皇室血脉。

“生子当如孙仲谋”被曹操赞不绝口,孙权评价远比孙策要高,不过我结其了解比较少,江东一带的人大多城府较优深,再加上诸葛亮与周瑜两大军师的交锋占了大量戏份,作为老大的孙权并没有那么出彩了,赤壁之战的疑点太多,为了妖化诸葛亮,百分之六十的段子都是假的,一把火把号称百万雄师的数十万人给烧光了,显然不科学,刘备那帮子人羽翼未丰,没那么大能耐,孙权和周瑜在其中扮演了什么角色,可能没那么简单,不过普遍还是认为水土不服占了主要原因,但总的说来,孙权的不凡还是公认的。

《三国》的人物值得挖掘的还有很多,每一位角色都是一份精彩,值得我们细细品味。

世界名著读后感 篇20

今年夏天,收获颇丰。重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保尔的热情使我心潮涌动;再拾《汤姆索亚历险记》,又不禁为汤姆与伙伴们的机智所折服;读完《水浒》,忍不住为一百单八将的命运所叹惋……许许多多的名著让我有了许许多多的感想。但是我想到的感恩只有《西游记》一本真正令我觉得需要感恩。

孙悟空也许是这一部经典名著中最会感恩的人物了,它虽然只是一只石猴,但却能俯无愧于天,仰无憾于地。为求长生,它走名山,访大川,拜师学艺,终于在菩提老祖处习得七十二变化,得长生不老之术。后来只因贪图炫耀自己本领。被师父逐出师门。在临走时磕三个头,以报师恩。以后虽三番四次经历磨难,也遵师命不说出师父之名。后大闹天宫,只为报天庭羞辱之仇。被佛祖压于五行山下五百年。遇唐三藏救助,逃出生天,为报大恩,它保护唐三藏去西天取经。虽有顽性,但忠心不改,历次遭贬,却又重新回到唐三藏身边。当唐三藏遇到危险,而自己又无能为力时,它走三山,访四海,遍寻各路神仙,直到救出师父。其心可彰日日,其情可动天地。师徒二人虽有离隙,却始终不离不弃,终成大果。它的忠心可见一斑。

读完整部《西游记》,我满脑尽是孙悟空的感恩之情,细细想来,父母不就是自己的师父,而我不就是那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孙猴子吗?父母生我养我,不正是师父助悟空脱离苦海吗?细细想来,父母的每一次帮助都是一份爱,助我成功。每一次的帮助都是发自肺腑的,每一次的提醒都是源自内心的。我也才曾有几分感激,但更多的是认为这只是他们应该做的,很少真正的感恩,但小时候的有些事令我今生难忘:

那是一个风雨夜,我突发高烧,妈妈抱我拦下一辆三轮车,我当时全身发热,唯独脸被风吹的冷,妈妈把我放在坐垫上,用身体挡住风,到医院挂号,看病,拿药,做完这些事把她也累坏了,躺在椅子上睡着了。我看在心里,胸中那颗感恩的心也在跳动。那时的我小,胸中满腔感动写不出,现在的我大了,我要用手中的笔写出我的心声,父母的爱感动着我,也呵护着我。父母不管何时那灿烂的笑容,是我最感动的。他们教会了我乐观,教会了如何正视挫折。让我敢于面对,敢于承担,使我开心快乐度过每一天。细细想来,生活中还有许多许多帮助过我的人,我也应该要感谢他们。

《西游记》是一部让我学会感恩的书,我也感谢吴承恩写了这部书。

世界名著读后感 篇21

《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是一部老少皆宜的作品。其中充满了离奇,精彩的神话故事,每每读起《西游记》,老是会情不自禁地溶入那精彩的情节之中。

记得小时候,常问妈妈,“我是从哪里来的。”妈妈总是笑了一笑,摸摸我的头,说:“你啊,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我想,大概每个孩子都得到过这样的答案。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是孙悟空。

我们可以回想自己的童年,捧著一本《西游记》的连环画,津津有味地看著,当孙悟空打败了妖精,我们总会为他欢呼;当他受到了冤屈,我们也会感受到一种深刻的共鸣;当孙悟空被唐僧误会,被逼回花果山,继续当他的齐天大圣,但当唐僧遇到危险,猪八戒赶到花果山向孙悟空求救时,他也毅然去救唐僧。记得那时候看连续剧,当看到此片段时,眼中便充满泪水。因为我知道,当时的我就是孙悟空。

这只活蹦乱跳的小猴子就好像是我们的化身。当他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时候,就象征著一个小生命的诞生。当他在花果山上无忧无虑地和群猴们玩耍时,就好似我们那无忧无虑的童年生活,多姿多彩。当孙悟空大闹天宫时,就好似一个调皮的孩子,不小心跑进了大人们的世界,并且搞得一团糟,大人们想哄住他,便封了他个弼马温,没哄住。又封了个齐天大圣,还是没有哄住。而后如来出现了,伸出他的飞掌将孙悟空束缚在五指山下。严慈的父亲,终于压服了他调皮的儿子。度过了漫漫的五百年后,观世音的出现给了孙悟空新的希望,踏上了漫漫西天取经之路,也踏上了漫长的人生之路。

唐僧师徒四人在前往西天取经的路上,共遇到了九九八十一道难关。这就好像我们成长道路上布满荆棘。最终,他们战胜了难关,取得了胜利。“工夫不负有心人”这句话用在他们身上是再恰当不过。而我们,只要有不怕困难,坚持到底的决心,也会取得最终的成功。

由此,我想到了我们的学习。学习就好像是要去取得真经。在学校里,有著形形色色的人。有的像猪八戒,好吃懒做,做任何事情都马马虎虎,有的则像沙僧,诚恳老实,踏踏实实。有的像孙悟空,活灵活现,足智多谋。而唐僧则是心地善良,不愿气馁的人。若我们在学习上能个个都是唐僧,孙悟空,沙僧,有对学习的信念,那一定会取得成功。

随著年龄的增长,《西游记》带给我们不再是对神话的幻想,它令我善良,宽容,嫉恶如仇,有面对困难的勇气。

世界名著读后感 篇22

相信大家都看过《西游记》吧,这本书记载了唐僧四师徒上西天取经的过程,内容生动有趣,十分引人入胜,令人百看不厌。

很久以前,海外东胜神洲有个傲来小国,海中屹立着一座花果山,山顶上那一块巨大的仙石千百年来吸收日月精华,渐渐有了灵气。有一天,山顶上发出天崩地裂的一声巨响,石头裂开了,蹦出一只石猴,它向菩提老祖学了许多本领,并取名孙悟空。之后,孙悟空遇见唐三藏,三藏收留了他,接续收留了猪八戒、沙悟净和西海龙王三太子。取经路途遥远、魔障重重,但师徒四人团结互助,并肩作战,经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到达灵山,修成正果。

西天之路,长途漫漫。要的是那份执着,要的是那份勇敢,要的是那份团结。我反复诵读着《西游记》,忽然,几年前的一件小事又浮现在了我的眼前:我七岁时,妈妈教我做饭。起初,我连靠近锅子的胆子都没有,在妈妈的耐心辅导下,我终于做出了第一道菜,却是糊的。妈妈鼓励我不要放弃,我鼓起勇气又试着炒了几次,但还是失败了。这时,我失去了信心,对妈妈说:“妈妈,我是炒不好饭了,我们别学了。”妈妈的脸色变得严肃起来,对我说:“你怎么能遇到这么小的困难就放弃了呢?你不是经常看西游记的吗?唐僧四师徒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都没有放弃去西天取经,难道你才遇到一点小困难就想放弃、退缩了吗?你看了许多次西游记,却没有学习到唐僧四师徒知难而进的精神。”听完妈妈的话,我茅塞顿开,认真地重新再炒了一遍菜,果然,菜没有糊掉,我和妈妈开心地笑了起来。确实,比起唐僧四师徒,我不得不低下头来。《西游记》不仅是一本闻名中外的名著,还是一本教育之书。说起西游记,就不得不提起那个神通广大,有七十二般变化的美猴王孙悟空。他每天手不离那根万能的如意金箍棒;他一个跟斗就是十万八千里;他吹一根毫毛能变成千上万只猴子……在西游记里,他享尽了威风,显尽了英姿,深受人们的喜爱。如今,在现实生活里,科学家的发明、创造一点也不逊色于孙悟空的百变神通,它们造福了人民,让人们的生活更加方便。

现在,我们的思想不应该再停留在《西游记》精彩的故事中,停留在猴王的百般神奇中,而是应该努力学习,为社会作贡献。因为,这个世界才是我们发展的方向,才是我们的梦想!

世界名著读后感 篇23

曹雪芹在《石头记》里只用了简单而又另人费解的文字描述了可卿的家世和出生背景:她是营缮司郎中秦邦业从养生堂抱养的弃婴,小名唤可儿,大名兼美,因素与贾家有些瓜葛,便配与贾蓉为妻。这是极不符合贾家这样一个重血统讲权位的家族娶媳妇的规范的,况且宁国府贾蓉已是三代单传,婚姻岂能儿戏?仅凭美貌绝伦,“形容似黛玉若宝钗,但无黛玉之病体,可比宝钗婀娜”也是万万不可能再宁国府成为一个举足轻重的重要人物的。而她却是“上能尊敬长辈,下能亲近下人,四处周全的圆圆满满,深得贾母等人的欢心”。

在第十三回“秦可卿死封龙禁尉王熙凤协理宁国府”中,作者大写特写了秦可卿的葬礼,透过庞大的场面和慎微的细节的浓妆淡抹,以及她所用的“原系义忠亲王老千岁要的”棺木,表现其身份的不一般。诸如此类之繁华,并非贾蓉媳妇一角所能承担。再看其闺房,“案上设着武则天当日镜室的宝镜,一边摆着飞燕立着舞过的金盘,盘内盛着安禄山掷伤过太真乳的木瓜,上面设着寿昌公主含章殿下卧的榻,悬的是同昌公主制得联珠帐”,曹翁用极力夸张的描写展现可卿的尊贵、奢华,种种诸如此类的刻画,可以肯定她绝非仅仅是养生堂弃婴。

《红楼梦》中史湘云有句诗云“双悬日月照乾坤”,刘心武老师认为,这句话暗合当时的政治局势,秦可卿的人物原型极可能是康熙朝废太子“义忠亲王老千岁”的女儿。

这样一位长得袅娜纤巧、性情风流的奇女子,哪里去寻?很多人唾弃秦可卿,最不齿的便是她与公公那见不得人的爬灰。旁人歪解红楼,给秦可卿出墙的红杏提供了很多冠冕堂皇的理由。窃以为,根本无需理由,像秦可卿这样一位奇女子,婀娜多姿的形态下一定隐藏着一颗忧伤彷徨的心,是那么的迷人和令人爱怜。她多情的外表下暗藏这无助的彷徨,更令人心碎,被绚丽包裹的情伤,比暗淡之伤,更令人感动。

她得聪慧才智,她的温柔平和,她得怜贫惜贱,十二金钗中独她一人,大观园里也独她一个!女人命苦在于天妒红颜,一个痛苦的人的背后,一定经历过阳光的背面所折射下得阴影,可以想象到命运在这个多情的可人儿身上留下的一道道印记。今天人群里又有几个人能与秦可卿匹敌?红脂银粉的背后是一颗空荡荡的心,宝马别墅的背后仍然是一颗孤寂高傲冷漠的内心。

乱花渐欲迷人眼,纷乱的世间里越来越多的女人迷失着自己。

世界名著读后感 篇24

在假期中我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海明威的小说《老人与海》。我十分佩服小说中老渔夫的意志,他让我懂得了一个人一定要有坚持不懈的精神,才能获得成功。

小说描写的是一个年近六旬的老渔夫,在一次单身出海打鱼时,钓到了一条大鱼,却拉不上来。老渔夫同鱼周旋了几天后,才发现这是一条超过自己渔船数倍的大马林鱼,虽然明知很难取胜,但仍不放弃。后来又因大马林鱼伤口上的血腥味引来了一群鲨鱼,但老人仍不愿就这样放弃,最终突出重围,将残缺不全大鱼带回了渔港,让其他渔夫佩服不已。当我读到老渔夫想:这里离海岸实在是太近了,也许在更远的地方会有更大的鱼……时,我敬佩这位老渔夫的胆识和追求,因为他这时已经打到了一些鱼,但他没有安于现状,而是向著更大的目标前进。再看看我们,平时遇到一点小困难,我们都叫苦连天。

我们是祖国的未来,应该像这位老人一样胸怀大志,去追求更好、更大的目标。我看到大马林鱼开始快速地围著小渔船游动,将缆绳缠绕到了桅杆上,老人右手高举著钢叉,在它跃出水面的一瞬间,竭尽全力地向它的心脏掷去,一声哀鸣结束了大鱼的生命,它静静地浮在水面上……时,我的心也像一块大石头落了地。我非常钦佩老人那种毫不畏惧、坚持不懈的精神,虽然知道对手实力很强,但他没有丝毫退缩,而是迎难而上。正因为有了这种精神,老渔夫才获得了这场生死较量的胜利。我们在生活中也要学习老渔夫的精神,做事情不怕困难,才能取得成功。在读到大鱼的血腥味被一群鲨鱼嗅到了,争相游来抢食,老人的左手正好在抽筋,他只能使用右手,用木棒、捕到的剑鱼的嘴等一切可以用来攻击的武器自卫,并最终赶走了这群鲨鱼。但大鱼的肉已经被吃了一大半,而老人还风趣地批评自己的左手该工作的时候却在休息的时候,我也被老人乐观的精神所折服。在生活中,有些损失是不可避免的,我们应该以乐观的态度来对待,不能斤斤计较。

老人还有一个特点是我们每个人都必备的——谦虚,书中曾说到这样一句话:每一回都是重新来过的一回,他做的时候决不想从前做的成绩。这也是他最值得我们学习的一点。

小说歌颂了老渔夫不畏艰险努力奋斗的精神,我们也应该像他那样,不能满足于现状,应该积极向上,做任何事都要坚持不懈,遇到困难要迎难而上,决不能半途而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获得更大的成功和胜利。

世界名著读后感 篇25

前不久,我从三联出版社订购了一本《国文百八课》,并从中拜读了近代大文学家胡适先生的小品文《差不多先生传》,感慨万分。

这篇文章描述了中国人民的代表和“榜样”差不多先生的一生。差不多先生的样貌和你、我都差不多,但凡事不很精明,思想不很细密。他常把山西说成陕西,把红糖买成白糖,把十字写成千字,更有甚者,把今日以为成明天,把9:30看成9:32,结果误了要事。有一次,他忽得重病,叫家人去喊王医生来给他治疗,可一不细心说成了兽医汪大夫。差不多先生明白叫错了人,但他觉得汪字和王字也差不多,就叫汪大夫给他治病。汪大夫用治牛的方法医治差不多先生,结果可是一小时,差不多先生就一命呜呼了。差不多先生在临死前留下了一段“千古佳句”:“凡—凡事,只—只—只要差—差—差不多—就—行了,何必那—那么认真呢”他死后,大家都说他一生不肯认真,不肯精细,不肯计较,是一位有德行的人。于是,大家都向他学习,视他为导师。中国,就这样成为了一个懒人国。

这位“伟大”的差不多先生,其实就是那些不精益求精,凡事不肯认真的人。我们其实每个人都有过当差不多先生的经历。记得有一次,我正在做数学作业,有一题要用三位小数乘以三位小数,我心想:“小数和整数不就差一点吗”便把一个小数四舍五入后再相乘,结果,因为差不多的思想失去了一个得一百分的机会。我也看过身边的例子。有一天,我们篮球夏令营的一个同学为了快点打上比赛,只马马虎虎地跑了两圈就加入进来(平时我们可是要跑上十圈还加压腿的!)结果在打比赛时拉伤了背部肌肉,一个月都没能来参加训练。写作文也是一个极好的例子。以前我写作文时,总是不会的字用拼音代替,不肯花时间查字典、打草稿,还经常虎头蛇尾,想着差不多挺好的啦,不用再改了。看完这篇文章后,我最终恍然大悟,再这样下去,我就要和差不多先生一样了。我便开始认真起来,要让好变成更好的想法也在心中浮现出来,打草稿、查字典,最终作文得了一个又一个优+。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许多事情做到差不多就想罢手的时候,你要回忆起那些例子,那些不求甚解的后果。好和更好之间只差一个“更”字,但这一个字足以让我们从失败变为成功。大家应当为这个“更”字努力,变得精益求精,不让中国在我们这代还是一个“懒人国”。

世界名著读后感 篇26

从这四部影视中我得到了四点生活指示,一、对恶势力的反抗;二、对独立、自由、平等的追求;三、对人生的反思;四、对爱情的理性。当然,这不是我的新思想,也不是我对影视的新观点,但确确实实又是我对生活的新认识,我对自己的未来的新思考。

对恶势力的反抗。我从小就不知道什么是恶势力,更不知道如何去反抗,因为我生活在一个被重重保护着的环境里,也不曾独自生活,更不曾到社会上进行闯荡,所以,一切恶势力都被挡在高高的保护墙外。现在,我知道了,恶势力就是与正义相悖的,与美好相反的力量。反抗,就是让我有清醒的头脑,坚强的勇气,凭借一己之力来阻止恶势力践踏正义,践踏美好。譬如,崇尚科学,远离邪教;勤奋好学,抑制懒惰。对独立、自由、平等的追求。在我看来,不独立的人才追求独立,不自由的人才追求自由,不平等的人才追求平等。然而,对于我,终于不能和对独立、自由、平等的追求发生了关系,因为我生在独立、自由、平等的新社会里,长在完善独立、自由、平等的新社会中。所以,我的新认识,新思考是:回看那段人们追求独立、自由、平等的历史,在心中对那些人充满敬畏,尊重、爱戴那些为后人获得独立、自由、平等而牺牲的人,时刻提醒自己珍惜现在拥有的独立、自由、平等。对人生的反思。这是简爱最美好的品质,“life appears to me too short to be spent in nursing animosity, or registering wrongs。人生苦短,不能用来记仇蓄恨。”往回看,有多少文人墨客悲叹人生苦短,时光易逝。这一点对外物都是公平的,我也常常悲叹,我看不起心中没有敬畏的人,更看不起不敬畏时间的人,影片的主人公简爱有这样的思想,说出这样的话,我从心底里喜欢她,敬畏她。看到这里我的心情豁然开朗,终于找到了指导自己实践的理论了,就好像抓到了救命的稻草,仿佛寻到了攀升的云梯。最后一点,是简爱对爱情的理性。她的爱真诚,她的爱有激情,但她的爱更有理性,更有道德。拿现在的话来说,她不会选择当“小三”,所以她选择离开。对于爱情,我不敢多说,更不敢妄加评论,只能淡淡地说:“我赞同简爱的选择”。

看完这部影视,有说不清的感触在我脑中,又道不明的感觉在我心中。我正尝试着踏进生活的长河。多看这样有启迪的影视,积累有思想的语言,吸收指导性的生活经验,也很获益匪浅。

世界名著读后感 篇27

《麦琪的礼物》中所讲述的故事,是一个圣诞节里发生在社会下层的小家庭中荒唐却感人的故事。男主人公吉姆是一位薪金仅够维持生活的小职员,女主人公德拉是一位贤惠善良的主妇。他们的生活贫穷,但吉姆和德拉各自拥有一样极珍贵的宝物——吉姆祖传的一块金表就算"地下室堆满金银财宝、所罗门王又是守门人的话,每当吉姆路过那儿,准会摸出金表,好让那所罗门王忌妒得吹胡子瞪眼睛";德拉一头美丽的瀑布般的秀发则可以"使那巴示女王的珍珠宝贝黔然失色"。为了能在圣诞节送给对方一件礼物,吉姆卖掉了他的金表为德拉买了一套"纯玳瑁做的,边上镶着珠宝"的梳子;德拉卖掉了自己的长发为吉姆买了一条白金表链,他们都为对方舍弃了自己最宝贵的东西,而换来的礼物却因此变得毫无作用了。

也许有人会认为,吉姆和德拉都很"傻",他们极不明智地为了对方而牺牲了他们最最宝贵的东西,这个故事似乎显得荒诞无意义。其实不然,故事里出现的有些夸张的偶然,让两位生活在困窘中的主人公显得有些捉襟见肘,而通过这个带着些悲剧情调的故事,我们从一个角度感受到欧亨利为我们传达的从苍凉中透出的温暖——关于"礼物"的价值。吉姆和德拉,即使只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小人物,却拥有着对生活的热情和对对方的深爱,在这些温暖的感情面前,贫困可以变得微不足道。在圣诞节前夕,两个人还想着要为对方买一件礼物互赠,多么浪漫多么温馨。即使这一份礼物似乎失去了使用的价值,它们却成了世间最珍贵的礼物,变成一份真挚的爱赠给了对方。麦琪是聪明人,聪明绝顶的人,由于他们是聪明人,毫无疑问,他们的礼物也是聪明的礼物。而我们的吉姆和德拉,虽然极不明智地为了对方而牺牲了他们最最宝贵的东西。不过,让我们对现今的聪明人说最后一句话,在一切馈赠礼品的人当中,那两个人是最聪明的。在一切馈赠又接收礼品的人当中,像他们两个这样的人也是最聪明的。无论在任何地方,他们都是最聪明的人。他们用自己美丽的心灵赠给对方的是一件无价之宝。而这件无价之宝,确实世间任何自认聪明或富有的人永远不会,也不能给予的礼物。

世界名著读后感 篇28

“十九世纪有两大奇人,一个是拿破仑,一个就是海伦·凯勒。”这是马克·吐温曾经说过的。没错,作为一个既盲又聋的残疾人竟然能成为美国著名的作家和教育家确实不容易。海伦·凯勒本来是一个天真可爱的小女孩,但是在她一岁半的时候,一场突如其来的疾病夺走了她的听觉与视觉。在那黑暗而且无声的世界里,是安妮·曼斯菲尓德·苏立文老师帮助她学会了说话和读书,掌握了英,法,德,拉丁和希腊这五种文字,并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美国的拉德克拉夫学院。

海伦·凯勒她很聪明也很坚强,在无声无色的世界里,她自强不息努力做到最好,并不是怨天尤人也不是自暴自弃。假如给她三天光明,她首先要看一看安妮·曼斯菲尔德·苏立文老师——那位爱著海伦的,为海伦揭示万事万物的老师。然后再见一见那些仁慈、谦和又重情义的人;第二天她希望亲眼看一看“黑夜变白昼”与人类和自然的历史;第三天她则希望看一看人们一天的生活与城市。海伦有两点非常值得我们学习:一是尽力地完成每一件事;二是每时每刻都拥有乐观向上的精神。一、尽力地完成每一件事。有位名人曾说过:“什么是不容易·不容易是把每天应做的事每天都坚持做。什么是不简单·不简单就是把每件事都做得最好。”在海伦参加拉德克立夫学院的入学考试的时候,由于代数和几何是她的弱项,而且她只学过英式盲文,而考试用的却是美式标注的盲文试卷。但她并没有因此而退却,而是凭著自己坚强的毅力,尽全力地完成了这场考试。二、每时每刻都拥有乐观向上的精神。海伦在巨大的打击和困难面前,不是怨天尤人,而是以乐观向上的心态去面对,使自己得到信心。

下面有则故事也说明了这个问题,有两个成绩相当的秀才,赴京赶考,半夜赶路时,遇上丧队,与棺材擦肩而过,前者十分担心,觉得这不是一个好兆头。而后者想:棺材棺材,既有官又有财,便信心大增。后来,后者金榜题名,而前者却名落孙山。这个故事说明乐观向上的良好心态,是成功的重要因素之一。

海伦凭著一颗坚强的心,最终在逆境中崛起,真是身残志不残。看看海伦,再看看我们,面对生活,我们还是幸运的。我们享受的还是可爱的生活,不知道痛苦的我们就像存活在美丽的草原上,远处的风景在等待著我们去欣赏。我们欢乐著,随时等待新事物的发现,没有一个幸福的孩子会用自己的幸福时光去想是否有厄运的到来,那是乐观的,我们用微笑面对生活,但是,我们也要学会感受……

世界名著读后感 篇29

书是人类的好朋友。它如同一位无声的老师,只要你不时地翻开认真阅读,你就会从这个知识渊博的老师中获得不少的智慧。与此同时,你还会不断的领悟出做人的道理,感受读书的乐趣,所以说何乐而不为?

古人云:“好书不厌百回读。”那么,就让这篇经过我“百回读”的好文章让我来感慨感慨吧!

《苦难是一笔财富》的作者是华东师范大学一年级的学生:柯惟。柯惟从小就生在农村、长在农村。他的父母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他们没读过多少书,不会夸夸其谈的告诉柯惟十分深刻的人生哲理,只是懂得耕种庄稼。柯惟的父母含辛茹苦地送柯惟上学,也只是希望柯惟能出人头地,做一个有用的栋梁之材,不再像他们一样只能过着面朝黄土背朝天的那种柯惟这文弱书生是受不了的苦日子!

柯惟的父母虽然十分疼他、爱他,但是从来都不溺爱他。在柯惟的记忆中,他的童年的纯真灿烂的!他从小,家里有什么好吃的,他的妈妈都会特地留下来给他吃,而他的妈妈和爸爸却舍不得下筷子;虽然柯惟的家境十分贫困,但是每次他的父亲出远门都难免会带些礼物回来给他,就算哪怕是几个花生饼都能让他高兴个半天。看着柯惟啃着获胜并笑逐颜开的样子,笑容也就慢慢地爬上了他父亲的眼角。有一次,柯惟生病了。他的父母都急坏了,柯惟的父亲背着他,而他的妈妈打着手电筒在一旁扶着连夜将柯惟送到了三里地外的医院去。柯惟的父母愣是轮守了三天两夜。她的母亲紧紧地搂着他,眼泪直流。就这一幕,说明了柯惟的父母是多么的爱柯惟啊!

因为柯惟家庭贫困,支付不起三百块的这种巨资。于是他的父母为了让柯惟上学,便四处去借钱。但是,他的父亲实在是没有办法了,竟然扛着一袋米卖给他们的邻居,而他的邻居出于同情借给了柯惟的父亲三百块。也因为这,柯惟也更深刻的体会到了他父母的用心良苦,并为实现家人的殷切期望而努力奋斗着。柯惟的心里也一直谨记着父亲告诫他的话:“家里是穷一点,咱不能跟人比吃比穿,要跟人比学习比进步。”

是啊!在父母面前,子女永远都是长不大的孩子,都是需要关爱与帮扶的。所以做儿女的应该要换位思考,充分理解父母的一片良苦用心。然而让我们用一生来报答父母所对我们付出的心血吧!

从这篇《苦难是一笔财富》的文章中我领悟出了一个道理:所有人都要紧紧地抓住系在自己身上的纽扣,为自己,也是为他人的希望来拼命地奋斗吧!

一、内容简介

小说以书信的形式讲述了一位女子在弥留之际,在她死去的孩子身旁,写下了一封凄婉的长信,向作家R诉说了她潜隐了一生的激情爱恋和情感痛苦。

由于父亲早逝,女孩与母亲过着深居简出,小市民的穷酸生活。随着时光的沉逝,女孩开始厌弃她与母亲的现实生存状态。女孩十三岁时,邻家搬来了一位英俊潇洒的年轻作家。对于一个生活天地非常狭小的女孩来说,在另一个大世界里颇有名气、英俊潇洒的作家是一个奇迹,对于女孩来说作家是一个诱人的谜,于是在以后的日子里,她把一个十三岁女孩的全部精力一股脑用来窥视作家的生活。一次偶然的机会,女孩与迎面走来的作家差点撞了个满怀。无人生阅历的女孩不知道作家对他身边的女性一概投去的那具有吸引力的、既脉脉含情又让人销魂的、天生诱惑者的目光和他那惯有的对女性温柔殷勤的态度并不意味着爱慕,她以为作家的柔情只是给她一个人的,于是从那一刻起女孩的心便永远属于他了。

女孩原先在学校里学习不太认真,但自从作家来了以后,女孩的生活整个变了样。成绩由的中等一跃成为第一名;阅读上千本书,且每天读到深夜,因为她知道作家是喜欢书的;突然坚持不懈地练习钢琴,因为她认为作家是喜欢音乐的;她生怕作家会因为她那条旧学生裙打了一个补丁而瞧不起她,因此每次上楼的时候,总是用书包挡在那个补丁上。

女孩16岁时因母亲改嫁举家迁往异地。她在单相思的苦恋中度过了青春时光。当她出落成一个美丽的少女的时候,童年时对作家的崇拜和暗恋迅速发展成为炽热的爱恋。为了将来能和他在一起,成年后她独自回到维也纳,每天晚上悄悄来到作家住宅的周围徘徊,默默关注他的行踪。起初她只想看作家一眼,碰见他一次。一次的偶然机会,作家兴冲冲地横过马路来,把挑逗的目光投向她时,她却胆怯羞涩地逃开了。但是她的内心却是多么希望他能注意她、认出她、爱上她。一天晚上,作家终于注意到她了,然而从作家好奇地、饶有兴趣地注视少女的神态中,她立刻意识到作家没有认出她就是当年那个邻家女孩,这是女孩第一次遭受到没有被认出的命运。

在日复一日望眼欲穿的痴情等待中,容貌出众的少女终于引起了作家的注意。他们渡过了销魂荡魄的三夜,那浓情蜜意的缠绵和缱绻令她心醉神迷、终生不忘,但她却没有诉说对他的爱情,而是希望作家把她搂在怀里的时候,心里能激荡起某个模糊而遥远的回忆,然而作家还是没有认出她这个当年的邻家女孩。

当少女意识到作家喜欢对所有女人滥施爱情,却不愿作出任何牺牲的时候。她不想让作家觉得自己是个累赘,甚至因此而恨她,于是在贫民医院里生下孩子后,独自承担起生活的重担。因为少女无意识中的欲望就是寻求作家对自己的认可,她要让作家想起她的时候没有一丝忧虑,使自己成为他所钟情过的女人中独一无二的一个,让他永远怀着爱情和感激来思念她。

为了能让他们的孩子能在良好的环境中接受教育,长大后像作家一样跻身于上流社会,她不惜委身于一个个有钱的男人,但又拒绝倾慕者们的求婚,为的是不受婚姻的牵绊,保持自由之身,幻想将来有一天能够回到作家身边。在随后的岁月里,她和作家常常在剧院里,在音乐会上,在公园里,在大街上相遇,她的内心一次次发出深深的呼唤:“认出我吧,认出我就是你邻家的女孩!就是那个少女!”而作家投向她的目光永远是没有认出她的神情。

万般无奈之下她想起作家曾在那激情三夜之后送了几朵洁白的玫瑰花给她,于是此后每逢作家的生日,她都会派人给作家送去一束玫瑰花,只为了唤醒作家对那三夜的回忆,能继续重复她的欲望。在陌生女人与作家最后一次见面的舞会上,作家本能的、充满激情的目光使她浑身灼烫如焚,于是她扔下为她提供优越生活的军官跟着作家又一次渡过了销魂之夜。

次日清晨,女人用桌上的白玫瑰暗示作家,盼望他能想起些什么来,她的目光在呼喊:“认出我吧,最后认出我来吧!”而此刻作家心目中的她比以往任何时候部更加陌生,因为几分钟后作家小心地把几张钞票塞进她的手筒里,那一刻她的心彻底碎了,仿佛瞬间坠入了万丈深渊。

在即将离开人世之际,“陌生女人”对作家的唯一要求是在每年作家生日的时候,为自己买些玫瑰花来供在花瓶里,就像她曾经为他做的那样,只为了能继续悄悄地活在他心里,就像过去她曾经活在他身边一样,然而可悲的是,直到“陌生女人“在失去孩子的凄凉和病痛中孤独地死去,作家始终都没有认出那个与他几度邂逅甚至在黑暗中欢爱的女人就是当年的邻家女孩,只把她当作欢场中的卖笑女郎,无数风流艳遇中的一个。读完“陌生女人”的绝笔信,作家只朦胧地感觉到了一些感情上的蛛丝马迹,却始终没能确切地回忆起她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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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物介绍

陌生女人

陌生女人的生活轨迹从谋求独立倒退回情妇的生存状态。她在17岁时拒绝了富裕继父的经济援助,返回维也纳后从事店员工作。这条道路意味着职业生活与经济独立,却只能持续到孩子的出生。为了给孩子提供好的生活和受教育机会,她成为富有男人的情妇。身体的不忠与内心的忠实相结合,如此复杂的情形将陌生女人生活道路的转变美化为母亲的牺牲模式,这无疑是在继续传播20世纪20年代广为流传的性别俗套。

作家R

男主人公是维也纳的唐磺,喜欢“轻松、游戏、不沉重的一切”,生性风流,是个极端健忘的花花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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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书笔记

这一篇,应该是这部小说集里,我最喜欢的一篇。可能相似的情绪越多便会越让人着迷吧。

从孩子的视角看过去,似乎感受到了自己曾经的微末情绪。那种童年时代的孤独无助,想要摆脱稚嫩的强烈愿望,那颗在父母亲情间脆弱易伤的心,强作欢颜独自泪流的时刻,以及对各种诓骗的深恶痛绝;在独自初入社会时的彷徨无措,在过激行为后的懊恼悔恨,在逃避之时对家庭的渴望,并伴着对自己是否被爱着的怀疑;在抉择的路口,依旧小心地维护着心里爱着的亲人,感到被在乎、有帮助,心里便溢满甜蜜。

孩子的各种感情也可以很细腻并强烈,孩子的爱与恨都来得更激烈纯粹,孩子的怨恨似乎更容易被岁月化解。当他们去一层层揭开这世界的面纱,会欣喜,会放下,慢慢也会百感交集,于是孩子在长大。

从母亲的角度看过去,它曾在浓烈的爱情与孩子之间犹疑,曾在温存与伦理间忐忑,甚至渐渐偏向了爱情的召唤,那个时候的她可能还不足以称之为母亲,尽管她不再年轻,尽管有亲爱的孩子依赖她。然而,她依旧如少女对炽烈的爱情有着强烈的企盼,这种愿望有望摧毁束缚她的种种枷锁。然而,可能每个孩子都极有做天使的天分,是孩子对母亲纯粹的爱与维护,才使结局变得也不那么糟,甚至可以说是甜蜜的。于是她甘心去做母亲,孩子感到被爱着。

人无完人,各有短长,故而也产生千姿百态的亲子关系,与其说父母教育孩子,不如说父母与子女间是一种相互的成全。那些无意间带给孩子的心碎感觉,为人父母要感谢他们不曾计较,感谢他们没有拿爱来谈条件,感谢他们曾经小心翼翼的维护。那些冲撞了成人世界的孩童,或许可以给父母更多宽容与时间,记得一直以来引领的恩情,也可以给自己一些信心,相信自己一直被爱着。

能让你心头一片酸软,触及你情感深处的;能带来痛不欲生,却又欲罢不能感觉的;能给你最初的慰藉,并且无法一刀斩断的,可能也只有亲情。

对世界的探寻,可能要穷其一生,或许每个节点都有痛苦挣扎,却也都有甜蜜收获。就这样,原来恨的也觉得没什么可恨;原来追寻的,可能觉得何苦如此执着;原来害怕的,也不过如此……

去揭开这世界中那无数的,火烧火燎的秘密吧,这一路是如此精彩。

欺骗孩子真是说不出的容易。这些浑然不觉的孩子,很少有人去追求他们的爱。

到现在为止,他始终是独自一人受着教育,老是体弱多病,朋友很少。他渴望着温存抚爱,可是除了父母和仆人没有别人,而父母对他很少关心。一种爱情的力量如果只是根据它的起因,而不是根据事先对它的强烈期待,不是根据心灵中发生重大事件之前,都会因失望、孤独而出现的空虚、黑暗来加以衡量,那么对这种爱情的力量总会估计错误。一种极为沉重,从未用滥的感情在这里等待着,如今它张开双臂扑向第一个似乎值得享受这种感情的人。埃德加躺在昏暗之中,既感到幸福,又无比慌乱。他想纵声大笑,又非哭泣不可。因为他爱这个人,他从未像爱这个人一样爱过一个朋友,爱过父亲母亲,甚至也从未这样爱过上帝。他童年时代全部还未成熟的激情都紧紧地缠绕在这个人的肖像上,两个小时前他还不知道这人的姓名呢。

每一个天生的好色之徒只要知道博得了女人的欢心,就变得加倍出色,比他自己优秀一倍。

埃德加真佩服他自己,居然和男爵和他妈妈握了握手,脸也不红,尽管他喉咙哽咽,差不多要哭出声来。男爵亲切地摸摸他的脑袋,这使他紧绷的脸上绽出一丝微笑。可是紧接着他不得不赶快跑向门口,否则他们会看见,大颗大颗的泪珠正沿着面颊流了下来。

其实自从这个有迷惑力的陌生人侵入他的浑然不觉的孩子的生活,这个孩子便整天神经紧张,急躁不安,心情烦乱。每一种激情在孩子的身体这样精致的肌体里都会像在软蜡上那样,印上自己的痕迹。

热泪一阵阵涌进他的眼睛。他不得不施出孩子气的计策,迅速举起餐巾,趁人家还没有看见眼泪已滴落他的面颊,咸滋滋地沾湿了他的嘴唇。

“啊,了解这个秘密,一定要了解它,掌握这把打开所有门户的钥匙,不再做孩子——大家什么都瞒着他,不让他看见,不让他知道,——不再让人家随便打发,任意欺骗。现在不干,以后别想再干!我要探出他们的秘密,这个可怕的秘密!”他的额上刻进去一道皱纹,这个身体瘦弱的十二岁的男孩,这样神情严肃地沉思默想,看上去几乎出现了老相,他一眼也不看四外色彩绚丽,不断展现的景色,群山铺着针叶林,呈现一派涤净洗洁、苍翠欲滴的浓绿,山谷沐浴着晚春柔和的光辉。他只是一个劲地凝视着他面前坐在马车后座上的两个人,仿佛用他这热切的目光可以像用鱼钩似的从他们闪烁发亮的眼睛深处,钩出他们的秘密,再也没有比激烈的怀疑更能使人的智力变得犀利无比,再也没有比一次探幽寻胜的行程更能使一个尚未成熟的悟性得到全面发展的可能。有时候其实仅仅只有一道薄薄的木板,把儿童和我们称之为现实的世界分开,只要偶然吹来一阵微风,就能为他们把门打开。

这时埃德加突然抬眼张望,就一瞬间,他们两个立刻垂下目光:他们感到,他们生平第一次在互相窥探。到目前为止,他们彼此都盲目信任。如今在母亲与孩子之间,在他们两人之间,有什么东西突然间已完全变样。他们一生中第一次开始互相观察,他们两人的命运开始彼此分开,两个人已经开始互相暗怀仇恨,这种仇恨刚萌生不久,他们都还不敢承认。

他演的这出喜剧,已经开始让他感到难堪,他其实已经因为这样肆无忌惮地戏弄了这孩子的爱而感到羞愧。这个单薄细小的嗓音因为暗暗抽泣而颤抖,使他感到痛苦。

他现在的目光非常平静,就像是医生的目光。以前他也许有些恶毒,这是为了惹他们生气,但是人在仇恨之中,学得很多,学得很快。现在他只是沉默,沉默,沉默,直到她在他沉默的压力下开始大声吼叫。

母亲走在头里,男爵跟她走在一起。他们身后跟着埃德加,但是并不是低三下四的像个仆人,而是神情严峻,冷漠无情像个看守。他锒铛作响地抖动着缠在他们身上的那根看不见的铁链,他们拼命挣扎,可这根铁链是挣不断的。仇恨锻炼了她那孩子的力量,他这个无知的孩子比他们两个更强大,秘密捆住了他们两人的手。

自从他看到,他以为是真实情况的话语只是五彩缤纷的肥皂泡,吹胀之后,旋即破裂,化为乌有。他已不再理解这整个人生。可是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可怕的秘密,竟促使大人走到欺骗一个孩子,并且像罪犯似的悄悄溜走的地步?

愤怒,急躁,气恼,好奇,无助和最后几天的出卖,在他孩子气的斗争里,在他自以为业已成人的幻觉中强压了下去。如今从他胸中迸涌而出,化作泪水。这是他童年时代最后一次哭泣,最后一次最狂野的哭泣,最后一次他像个女孩子似的在流泪中得到欢乐。在这不知所措的愤怒的时刻他从内心深处哭掉信任,爱情,信念和尊敬——哭掉他整个的童年。

他觉得,他今天是第一次看见人生赤裸裸地呈现在他面前,不再为童年时代的千百种谎言所掩盖,而是显露在它那全部令人欢娱的危险的美丽之中。他从来没有想到过,日子会这样充满着痛苦和欢乐的多种多样的互相转换,一想到还有这么多日子在他前面,整个一生在等待着他去揭开秘密,他就感到幸福。他第一次感到人生的多姿多彩,第一次以为理解了人的本性,人是互相需要的,即使他们似乎彼此为敌,能为人所爱真是无比甜蜜。他已不能再怀着仇恨去想任何事情,任何人,他无所追悔,甚至对男爵这个诱惑者,他的死敌,他也怀着一种崭新的感激的心情,因为男爵给他打开了通向这最初情感世界的大门。

在黑暗中思考这一切非常甜蜜,使人心旷神怡,已经有些紊乱掺杂了梦中的图像,这几乎已是酣睡。这时他感到仿佛门突然打开,有人轻轻地走来。他不是非常清楚,因为睡意很浓,他无力睁开眼睛。这时他脸上感到别人的呼吸,有一张柔软温暖的脸正温柔地擦过他的脸,他知道,这是他的母亲,现在正在吻他,并且用一只手在抚弄他的头发。他感觉到她的吻,感觉到她的泪水,温柔地回答她的爱抚,把这只当作和解,只当作这是对他沉默所作的感谢。直到以后,许多年以后,他才认识到这默默的泪水含有一个不再年轻的女人的誓言,她从此只想属于他,属于她的孩子,放弃任何风流韵事的冒险经历,和一切欲念诀别。他不知道,他母亲也感激他,使她摆脱了一个不会有任何结果的艳遇,她用这一拥抱把爱情的既苦又甜的负担像笔遗产似的交给他去面对未来的人生。所有这一切,孩子当时还不懂得,但是他感到,这样被人所爱,非常幸福,通过这个爱,他已经卷进了这世上的巨大秘密之中。

随后,她把手从他身上挪开,嘴唇离开他的嘴唇;这轻巧的身影又悄然离去,只留下一份温暖,一丝气息在他唇上。令人惬意的渴望油然而生,渴望经常感觉到这样柔软的嘴唇,这样温柔地被人拥抱。但是对这渴望已久的秘密所怀的这种预感已经为睡意的阴影所笼罩,这几小时里的一切画面又一次色彩缤纷地从他眼前经过,他青年时代的这本书又一次这样诱人地翻开。然后这孩子睡着了。他一生中更加深沉的梦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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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39篇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是由奥地利作家茨威格创作的中篇小说,是其代表作之一。

篇1: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800字

就像空灵的旋律,缓缓流淌的忧伤,贝多芬的《月光曲》在充满着爱的夜晚温柔地弹奏着,这就是我读茨威格《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最深的感受。

在读了茨威格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多次后,我忍不住再次翻开书本,去细细体味这个陌生女人的真挚感情。刚开始并不了解这位奥地利作家,一个偶然的机会读到这篇小说,使我深受感动。

整篇小说就是一封长信,通过这样一封长长的信,我看到一个女人坐在桌前写信,脸上或喜或悲。她在回顾自己的一生,回顾自己与那个“你,我的亲爱的,同我素昧平生的你”的爱情,或者这根本不算是爱情,只是她二十几年无法说出口的暗恋。

这个陌生女人是可怜的,我们甚至不知道她的姓名。她原本可以过着富裕无忧的生活,却因为执念受尽了苦头。后来因为卖淫过上了上层社会的生活,也如行尸走肉般,没有灵魂,因为她的一颗心早已给了不值得她爱的人身上。她付出了一切却什么也没有得到,连上天唯一的恩赐——她的儿子也离她而去。她又是那样可敬,那样勇敢。敢问世间上有多少女人会有这样大的勇气拿自己的一生,自己的生命去爱一个人。少女时,为了他,义无反顾离开自己的家庭,自愿将纯洁的自己献给他;少妇时,为了他,果决地拒绝众多求婚者,离开相处多年的情人。

站在旁观者的角度,我不禁要问:这个男人到底有什么好的,值得一个女人这样深爱,只是觉得这个女人太傻了。如果是我,我也许就会去追寻舒适安逸的生活,不让自己这样辛苦。当然,也许是我们不懂爱情的缘故。

作家又是何其有幸,被一个女人死心塌地地爱着;他又是多么令人讨厌,辜负了女人的一腔热情。他多情又薄情,两次亲密接触都没有认出女主角。每一次见面,她都多么希望作家能认出她来,认出她是领居家的小女孩,认出她是委身于他的纯洁少女。然而他不仅没有认出她来,还把她当作妓女,用金钱来侮辱,这是多么的讽刺!

看过很多电影、小说,没有一个角色给我如此深切的感受,没有一个人付出这样真挚的感情,它是那样强烈、狂热、持久。

在作家看完信后,他感到一次死亡,感觉到不朽的爱情:一时间他的心里百感交集,他思念起那个看不见的女人,没有实体,充满激情,犹如远方的音乐。

人有多少热情能守住过去的情感,黎明和黄昏是两个世界的交集,而只是极为短暂的一刻,每一次的感动都在过往即逝。为生活奔波,与安逸享乐,是我们生活的大部分,谁会在清晨的缠绵和黄昏的安慰中耗费着大量的精力?

依依不舍是对生命的极大浪费,遗忘是减轻生活压力的最好方式。记不住曾经,好让我们在生活的道路上永远大踏步地向前。

篇2: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1000字

古今中外有不少歌颂爱情的诗歌,像汤显祖的什么:“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者可以生。”还有国外一位浪漫主义诗人的:“愿以我的爱杀死你,我与其饱览你的生,毋宁加速你的死。”

爱情本身就是一场让人欲罢不能的生死戏。茨威格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是由一名男子收到的长信展开的。

长信的开头,是这样写的:“我的孩子昨天死了”,短短几个字,一下子就勾住了有书君的兴趣,同时也似乎意味着这个故事,注定是一场悲剧。

随着男主对这封长信的阅读,书中的故事也逐渐展开,但正如信中对男主所说的一样:“你,从来未认识过我的你”,没错,整封信下来,无论是男主还是我们读者,都不知道写信人到底是谁。就正如本书的书名一样,是《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在信中我们得知,女主小时候一直和母亲一起生活,没有得到过父爱的她性格腼腆,天然一身小家碧玉的气质。原本呢,生活也是平淡无奇,可突然有一天,男主闯入了她的世界,也就是故事开始,读信的那个男人。

话说这天,女主对门来了新的邻居,正在搬家,身为作家的男主出场方式很特别——未见其人,先见其一堆书,处在孩子时期的女主就这样把对方奉为了自己的男神。

在以后的日子里,女主就像是一个小迷妹一样,无数次的顺着自己家的门缝偷窥男主一举一动;晚上不睡觉,都要守着门,听男主回来的脚步声;没事就去翻一翻男主丢掉的垃圾袋,偶尔和男主的一次擦肩,都会让她心里幸福无比。

当然了,如果看见了男主和别的女人在一起,小女孩也会独自神伤好一阵。

虽然女孩对男主的喜欢,就像守护着自己的秘密花园一样,小心谨慎而又无比幸福。但这样美好的“幸福”却被打断了。母亲改嫁,女孩不得已不随着母亲迁往异地,从此便在自己单相思的苦恋中度过了青春时光。

多年以后,女孩长大成人了,也终于有机会回到小时候的住处寻找儿时的感情。有书君估摸着这老天爷也是被她的真情所感动,这么多年后,男主竟然还没搬走呢。

一天夜里,男主在家门口“巧”遇了一位纯情貌美的妙龄少女,其实啊,别看男主表面上是个文质彬彬的大作家,但骨子里却是个名副其实的“老司机”。

在遇到美女之后,他立即使用了自己的搭讪套路,请对方回家“喝杯咖啡”,没想到,少女竟爽快地答应了,其实,少女就是女主,而这巧合的相遇,其实是女主傍晚无数次的等待。

在发生了不可描述的事件之后,第二天早上,男主想要给女主塞上几张纸币,没想到,对方却仅拿走了他桌上的一朵白玫瑰,就这样,她成了他的白玫瑰情人。

初次看这本书时我对这些情节都置之不理,小说嘛,不就是越荒谬越可信的吗?再看时,便在想是否这些都有前因可循呢?那个小女孩是孤独的渴望被爱的,而她周遭的生活是可以一眼望见尽头的,无味的。R是新奇的、有趣的,是白开水中猛然坠入的一颗钠。R对女孩来说不仅仅只是一个暗恋对象,从他出现开始她的生活的中心便成了他,他成了她灰暗生活中的一抹彩色。她遇见他之后,好像整个生命都是为他而活的,可是如果没有遇见呢?她将为谁而活,为哪种命运奔波?她会像那些讨厌的女同学那样吗,还是成为一位美丽的贵妇人?这些我都不知道,我只知道,她在那个时候只一头栽入了自己的命运里。

篇3: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1500字

我做过这样的梦,梦里有一个女人,躲在餐厅阴暗的角落,端着高脚杯,关注你,守望你,而你的视线却从未触及角落里那个忧伤的女人。脸庞的浓妆刻着苦泪的痕迹,我以为你会看见,我以为你会知晓,而你却从未留意寒风中那个暗自哭泣的女人。

也许每个人都是某个人的至爱,只是那个人从未提及她的执著,而不经事的你只顾追求自己的美好,忘记了角落里注视着自己的陌生目光。看《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的时候,我哭了,一个女人,从她不经事的童年到生命的凋谢,十八载花开,十八次燕南,她依旧守望着他,等候着他,等候他送来相识已久的目光,等候他送来锁定生命的戒指,等候他送来凋零青春的一支白色玫瑰。

年华匆匆而逝,从满怀心事的童年,到烟雨蒙蒙的花季,再到颠沛流离的结局,她的生命仿佛只因他而存在,只因他而精彩,可那男人生命中却只有她划过的一丝快感,只有她带走的一支惨白的玫瑰,玫瑰谢了,心也死了,死在那个没有星光的夜晚,死在他从未停留的心上,除了他,谁还能在那里留下半点印迹?他却淡忘了,淡忘了那个扎马尾的女孩,淡忘了那些斑驳的血迹,多少次相逢,多少次等待,他从未想起。他给她钱,给她回忆,给她绝望,可那女人不是他嘴角的朱砂痣,也不是他胸前洒落的饭粒,她只是他眼前飘落的一片叶子,只是他脚边滑过的一粒细沙。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是奥地利作家茨威格的代表作之一,讲述的是一位作家郊游回来的时候,收到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对这个女人他几乎一无所知,而那个女人却深深地爱着他,她了解他的全部,也许在他看来,信中所讲述的都是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而对这女人来说,却是生命的全部。陌生的笔迹将一个女人凄凉的一生娓娓道来,她的喜怒哀乐,她的点点滴滴,零落在那几十页微黄的信笺纸上。那女人唯一的儿子死了,在她生命的最后时刻,她拿起了笔,蘸着墨水,落下的每一笔都是她生命和爱情的印迹,有甜蜜的回忆,也有痛苦的剧情,而她没有抱怨,没有责备。

作家是一个风流倜傥的男人,他对每个女人都那样热情,那样温柔,在他眼中,也许爱情不过只是一场场风花雪月的表演,那男人把她当作街边的妓女,把她当作夜总会招摇的小姐。在万千人群中,在歌声飘摇的剧院,在灯光暧昧的夜总会,甚至只是一只搭在栏杆上的手,那女人都能认出他。而他,只识那女人曼妙的身姿,只识勾魂的眼神,即使站在他跟前,即使躺在他身边,他的目光依旧是那么陌生,那么遥远。

那天是他的生日,他收到了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而那女人已经带着她的等候轻轻地离去;那天是他的生日,他的花瓶第一次空落落的,他的心也空落落的,无所谓快乐与无所谓悲伤;那天起,却不会再有人记起,不会再有人在他生日那天送上一束清香的白色玫瑰,不会再有人给予他如此炽热而又不求结果的爱情;从那天起,那女人微弱的呼吸就此散去,那男人或许还能记起那些倏而忽逝的往昔,或许他自己也会就此老去。

我想人生就是一场充满偶然的戏剧,原本毫无瓜葛的两个人,因一次偶然的搬家纠缠在一起,就像墙角的一棵树和一根藤,藤紧紧地缠着树,顺着它高大威武的身躯蜿蜒上升,贪恋它,依偎它。而树却只识它的枝枝叶叶,只识那些慵懒的阳光,它舒展着肢体,从不肯低头看一眼盘在腰间的那株楚楚可怜的藤,它甚至不知道它。也是因为一个偶然的出现,男人恋上了她的母亲,那女人到了因斯布鲁克,在将行的那个晚上,她用尽了全部勇气,敲响了对面房间的铁门,却无人应答。

“从你的门口到我家一共四步路,我却走得疲惫不堪,就仿佛我在深深的雪地里跋涉了几个小时似的。”那四步路的距离就是他们一生的距离,她的一生也走得是那样的疲惫不堪。因为她的坚持,她回到了维也纳,每天她站在那男人的楼下,守望着他房间里微弱的灯光。某个晚上,她引起了他的注意,并最终委身于他,那三个暧昧的夜晚是那女人生命中最灿烂的时间。可那男人却总是在她最幸福的时候离开,归来就再也想不起那个爱他的女人。

如果不是那女人的胆怯软弱,如果她能说出沉积在心里的话语,如果他能在离开的时候带上她,如果……这一切的一切都将被改写。然而,生命中没有如果,那女人的儿子死了,她也死了,那根依偎在那男人躯干上的常春藤枯萎了,轻风捎来了干枯的叶子,他摊开微黄的信笺,故事也就尘埃落定了。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曾经我和你如此接近,你吻过我的发稍,牵过我的手,我哒哒的马蹄从未惊醒过你紧闭的心扉,在你繁星满天的夜空里,我只是微不起眼的一颗,在你落英缤纷的小道上,我只是一片细小分明的枯叶,或许在那男人看完那封信的时候,他会感到惋惜,他会感到自责,然而斯人已逝,早已挽不回他不曾珍惜的情谊。

那一年的寒风中,我画了很浓的妆,我以为你会看见我,关注我,然而,你只是走过,匆忙的走过,像一只没有双脚的鸟,从不肯回头,也从不肯停留。

篇4: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读完这本书后,一下子想起了张爱玲曾写的那段话。原来遇到你愿意用生命去爱的那个人时,即使低到尘埃,也是欢喜的,为他悄悄绽放一朵柔美的花,是你最好的模样。爱情不该如此卑微,这似乎是爱情,但却又不是爱情。

爱情有很多种,可唯有暗恋最是让人心疼。当你终于回头看我,终于上前询问我的名字,几乎是在梦里都不敢有过的幻想,几欲让人落泪。谁透过门缝悄悄地看你;谁每个日夜站在你的楼下等待;谁在你的生日为你送上一束玫瑰花;谁为你奉上了一生的爱情和她的所有……

人究竟可以复杂到何种程度,让人无从猜测无法捉摸,他可以用如此温柔缱绻的目光对待每一个人,却又转身忘记。他是她人生中的所有悲欢,描绘了她一生中所有的风景。

她一生中所有美好的绮念似乎只是,我在追逐你的脚步你的世界,卑微祈求你的回眸,而你恰巧有过短暂的驻足停留。

爱情可以如此卑微,也可以如此纯粹,没有什么能将它玷污。即使沦落风尘,即使在俗世中飘摇,她始终如天空一般清澈干净,因为当你成为我活下去的唯一目标时,那么一切都不那么重要了,无论是肉体还是精神。

暗恋中最痛苦的不过如是,可这个世界所有人都认出了我,唯有你忘记了我。

我想我是爱你的,可我想我不再像以前那么爱你。

我一直在想,她爱的,到底是一个虚伪捏造的幻影,还是真实的他。她读他写的书,认真描摹他生活的轨迹,将他的一举一动暗暗铭记在心,可是都似乎不曾走近他。也许那个人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好,没有那么完美,可她就此沉沦,没有什么能让她挣脱。

也许她那痛苦而短暂的一生,最美好的不过是,我在午夜梦回时低唤你的名字,虽然你从未有过回应。但至少你在某个时刻,属于过我。

她的爱情,

他一笑,于她来说是神恩浩荡,浮华三千不敌这一笑绵长;

她一生,于他来说却不过是人世沉浮中的一缕过眼云烟。

这似乎不是我们所期待的爱情,但这确实是她的爱情。

这里没有谁对谁错,值得不值得,只要遇到了,那就是你的爱情。

篇5: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读完之后,先是被女主的深情和隐忍所震撼。而然后,脑子里兀出一种想法让我深感厌恶。那是我刚读过毛姆传之后,毛姆在阐述他的写作意识时所讲述的:写作的目的是为了获得读者,而方法就是写他们喜欢的东西。

当然,“东西”这个词有很多含义,我不能完全搞懂。但有时候很迷惑,是因为这些闻名于世的作家们写的是我们人类共有的、纯粹的感情时我们会喜欢,还是因为他们“别有用心”挑选了一些我们能够有所触动的素材?对于前者,是他们的真实的意愿的感知,大家都乐意接受。而后者,大家愿意放弃阅读吗?

就像这个故事一样,大家会为这个女子发出各种唏嘘、感慨,是因为大家都或多或少的有过暗恋的情愫。而作者将这样能引起人心共鸣的暗恋变成更加纯粹的集体祭奠活动,让没能够将暗恋进行到底的人们得到了心里上的满足,更加满足了自己卑微的悲壮情怀。正因为它是一出悲剧才吸引过来这么多的观众,大家都喜欢悲剧的结尾。

虽然我以上对作者的创作目的进行了怀疑,但还是因为喜欢这个故事,所以希望作者的目的是纯粹的情感释放。我也是女人,也有过悲喜交加的暗恋时光。暗恋的人在那出独角戏里是自卑的,从始至终。我们不能怪作者为什么把女主写的如此卑微,因为在暗恋中,都逃不出这种情形。

我觉得电影已经把那种隐忍哀怨的悲情轮廓给描绘出来了,精神上已经达到原著的那种效果。电影和小说都是很久以前看的了,但写这些的时候,脑中浮现的全都是电影的场景和徐静蕾那犹如死灰般的眼神。

篇6: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那个下午,翘首以盼了一个冬天的雪花,终于纷纷扬扬飘洒下来,我坐在窗内,重温斯蒂芬61茨威格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细细品味,没有了初看时的惊心动魄,多了几分“冷眼相加”。

一个13岁的女孩,和母亲相依为命,周围环境糟糕,未曾现身的作家邻居,取代了她对所有美好事物的向往。

有一天终于相见,他不是意想中的老头儿,竟是步履轻快、率性活泼的青年男子,且用那脉脉含情温润的态度对她,让她觉得那柔情就只是对她了,竟至完全沦陷。

从那时起,少女情怀也正如窗外飞雪,正悄悄酝酿一场盛大的洁白。

也许,小时候的迷恋能被人理解,成年后她归来,等待、邂逅、献身、生子,似乎成为一种愚蠢的表现。

细究起来,这一切皆由对他敬如神明般的爱,以及她本人孤高的性情所致——如果他认不出自己,绝不乞求他爱她。

有了他的孩子,自此心安,就像得到他,然而还是失去,她终于撑不住。

对一个人的爱何以强烈到这种程度,我想,是因为她年少的时光里缺少爱,而他正好在她渴望爱的时刻到来,从此,惊鸿一瞥,乃至永恒。

她不缺其他,她聪明美丽,也不缺钱,唯有心底里因失去父爱而造成的巨大空洞,再也难以填补。她弥补的方式是去爱人,她的爱需要找到安放之处,正好寄寓在他身上。

不说他是怎样的轻佻与严肃的双重性格,他只代表了爱,一个女人的深情在某人身上的投影而已。

她至诚爱着自己的爱,最终以爱结束了自己的一生。整个过程只是她一个人的恋恋,铮铮而又柔情,却与他无涉。

她没有为他做过什么,包括生子,也只是为了她自己。她对于他认出自己的向往,是渴望得到同等的爱,他认不出她,她也不说破,守着自己的心,颇有些破釜沉舟的豪情。

有人觉得塑造这样一个女性形象,是男作家自己的意淫,幻想着世间能有一个什么也不求,却彻底为他奉献了一生的女人,是有对女性的歧视在里面。

其实不然,作者在写完此书后,一定没有沾沾自喜的得意神情。

男主在知道了她的故事后是挫败的,有一个女子爱得灿然、悲壮而又如此决绝,却只是她一个人的轰轰烈烈,连他也只能兴叹,他自己更没有一份完全却安然的爱,心的归属比什么都重要。

似这般燃爱暖心的女子,唯其执着,更让人感到震撼。作者孜孜写出这样一个缺爱逐爱的女子,实则是怀了一种莫大的悲悯。

篇7: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不知道他会不会看到这篇评论。三个月前,我在不经意间看到他空间的叙事日志,发觉了他对我的暗恋,当然我会装作不知道,替他好好保守这个秘密的。我不知道暗恋是何种感觉,我只是觉得他爱上了笼罩在我身上朦胧的光圈,神秘而美丽。

一个陌生女子如此长久的爱恋,倘若我是那名男子,我该感到愧疚的。接受一个人的爱,对我来说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这一年多的深居简出,很大程度上是为了避免他人陷入被我吸引的幻象。不得不承认他仅仅凭借对我的观察就直接看到了我的本质,可是他无法了解我的生活,何况我需要的并不是一个比我还要年轻的孩子。他爱我,也许只是爱上了一个秘密,爱上了自己一向喜欢的具有深厚文化沉淀的古物。但我自知自己不是一个有价值的秘密。如果我是那名男子,我会让陌生女子多了解我一点,然后打消爱我的念头。我试图让他了解我,因为我很喜欢这个孩子的性情,正如我知道我跟他是同类人一样。

我感到矛盾,我尝试与他交流,但每一次他都有先入为主的观念,让我无法与他进行轻松愉快的交谈。我想告诉他,我并没有他想象的那么好。于是我在跟他的好朋友交流时,有意无意地想要缩短他跟我的距离。我始终觉得,一旦他了解我,他就不会继续如此沉湎在自己的想象力当中了。与他的好朋友交情渐深是我意料之外的事情,当我想要保持距离时,我发现这个人也爱上了我。每一次我都会装作不知道,我不希望就这样失去了他们,我渴望平等的交流,而不是每一次都被爱情打破这种平等的关系。 神秘感是爱情开始时最美的`气质,可惜我无意营造这种距离感,我只是厌倦了跟一群人待在一起做我不想做的事情。

这名陌生女子的爱情让我感到惊慌,我想方设法让他们找到更合适的,然而我总是错了。也许我还年轻,从未经历爱情的苦难,无法洞悉他们为何待我如此好。读到这样的信件,除了震撼,还应该有惋惜。

篇8: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这本书讲述的是维也纳的一个女孩暗恋一个作家的故事,如果非要把暗恋分等级的话,这应该是我见过的最高级别的暗恋吧。在她还是个13岁小女孩时,她便对新搬过来的邻居一个25岁的风流作家一见钟情,但是那时作家根本没有留意到身边的这个不起眼的小女孩。后来因为母亲改嫁,她们便搬离了维也纳。一直带着这份暗恋的她在18岁那年,不顾一切的回到了维也纳,此时她已然不是曾经不起眼的小女孩而是一个美丽动人的大菇凉,她每晚都会在作家门前默默的等待着,希望能遇到他,希望他能注意到她,更希望他能认出她。

终于有一天作家被静驻在角落里这个美丽的女子而吸引,并提出去他家里的邀请,女孩高兴极了,根本没有任何犹豫就答应,她的干脆让作家都有些吃惊。不过,当晚他们还是在一起了,享受着男欢女爱。接连三天他们都享受着恋爱般的生活,后来作家说要出差,说回来后一定会给她写信,临走前还送给她一朵白玫瑰。她满怀期待的等待着,然而,她再也没收到来自他的任何一个字,而且,她还怀了作家的孩子。她为了留住这份爱情的结晶,为了留住这个他带给她的小生命,她没有去乞求作家接受她和孩子,而是她一个人默默的艰难的生下了孩子。她知道因为乞求也是没用的,作家一定不会相信孩子是他的,而且还会破坏自己曾经留给作家的美好。

为了让孩子配得上作为作家的孩子,过贵族般的生活,她踏上了妓女的不归途,试图步入上层社会,因为在她怀孕那段日子里,深深体会到社会对穷人的鄙视,她不想让孩子受苦。之后,每年作家生日她都会匿名给他家里送去一束白色玫瑰,希望他能想起点什么。10年之后,她跟一个地位尊贵的伯爵在一起了,跟作家出入同样的场所,舞会,音乐会等,甚至拥有同样的朋友,作家会跟她礼节性的打招呼,但是作家始终没有认出她,甚至连她的姓都不知道。一个偶然的音乐会,作家还是被这个女人的风韵吸引,再一次走到一起,然而,他还是没能认出她,也并不知道每年的白玫瑰是谁送的。

她失望极了,她离开了作家,带着此生的遗憾悲痛的离开了,决定和儿子一起共度余生。可惜的是,她无比珍爱的儿子由于流感不幸去世,她的唯一的精神支柱不再了,她也到了崩溃的边缘最终在医院抑郁而终。去世之前她写下了一封信,这封信长达20多页,清楚的讲述了她对作家暗恋的一生。这封信注明在她死后寄给作家,所以,在作家41岁生日那天他没有像往年一样收到白玫瑰,而是收到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我特别喜欢书中的结尾,“ 他从颤抖的手里把信放下,然后就久久的沉思。某种回忆浮现在他的心头,他想起了一个邻居的小孩儿,想起了一位姑娘,想起夜总会的一个女人,但是这些回忆模模糊糊,朦胧不清,宛如一块石头,在流水底下闪烁不定,飘忽无形,影子涌进来,退出去,可是总构不成画面。他感到了一些藕断丝连的感情,却又想不起来。他觉得所有这些形象都梦见过,常常在深沉的梦里见到过,然而仅仅是梦见. ”

初看这个故事觉得女孩太傻,太任性,这样一个薄情的作家,不爱也罢。后来想想不是每个人都有“我爱你,与你无关”的这份勇气。

篇9: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爱情,是多么肝肠寸断的事,从孩提时期迷恋的那一个笑容,足以付出全身心为这一生的爱!

我觉得爱本来就不该是要拥有对方,写信的女人表露出的爱才是我所认知以来——最伟大的爱情。

何谓这样说,这并不是指的是那长时间的思恋,也不是对主人公的顺从,也不是其他所谓的付出。我想说的是,是那种我爱你,爱你的一切,懂得你这个人,因为我爱你,所以不愿意你为了我,为了所谓的责任而改变。因为我明白我爱着的就是这样双面的你,那放荡不羁的你,那种如没有脚的小鸟那般的你。我相信倘若女主人公知道自己会改变男人,那么她一定宁愿没在这个深爱的男人面前出现过,宁愿得不到那短暂的温存和那爱的产物。可是她明白他,明白他不会在某个女人身上付出一丝真情,所以她义无反顾闯进男主人公的生活,因为她清楚,她只会是过客。所以她一切的付出都如此动人心弦!那是她的爱,她的深情。那白玫瑰或许并没在他心上留有任何痕迹,但只要落在他窗边的花瓶中便足以支撑其拥有活着的勇气了。

就像歌德曾说的,“假如我爱你,与你无涉。”这是多么伟大的爱情,真正投身在此,为此激动过,为此奋身过便都值得了。

因为,能够爱你是一件多么美妙的事!

篇10: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爱情,或者说暗恋,总来得莫名其妙,荒诞不经。让人无端低到尘埃里也没开出一朵花,却最终结出了一枚苦果,要我一个人独自吞咽这果实。而这一切却又都是心甘情愿,甘之如饴。甘愿独自承受一切,承受爱你的甜蜜、慌乱、惴然,承受你不爱的陌生、失忆,承受你不爱的无所知觉。这一切仅仅是因为,“我爱你,但与你无关”。

我恋慕你的一切,关注你的一切,在你所不知道的日日夜夜。你不知道那一年我十三岁,记得你每次外出,记得你拥抱过的所有女人,记得你不记得的一切。你以为每日与你在楼梯擦肩而过,羞涩跑开是偶然。不,所有的乍然相逢全是我处心积虑。你寻常的礼貌已让我沦陷,尤不知那便是爱情。你不知道那一年,我从新家返回这里,不是我坚强独立,不过只是为了靠近你。你也不知道,那一年你以为我只是寻常妓女,不过只是我爱你。你有太多不知道,我有太多不如意。

我所有的期盼不过是你能记住我,认出我。但是,你没有。即使如此,我依然爱你。我如此爱你,你却毫不知情,若不是我将要死去,你依然不会知道,在这世上的某一处角落,有一个女人如此卑微的用尽生命在爱你。你是我的唯一,我却只是你的过客,是转眼就忘记的过客。

索性一切都已结束,我终于不再爱你,因为这世上终于不会再有我,也不会再有人像我这样爱你。

给我唯一爱过的你。

篇11: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当我们说到爱情,是不是就已经亵渎了它的神圣性。

真的深爱是要像这个女人一样,把一生都赔付上,弃绝任何其他能让自己幸福的选项,这样才是真的深爱吗?

我非常的佩服一个人可以爱到这样的程度,可以如此不顾一切,如此卑微,她所有所有存在的意义只是因为他在这个世上,可能会偶然的遇见她 ,突然的召唤她,为了这种微妙的可能性,她保持了绝对的自由,从这一点上来说,几乎有受虐者倾向。

从十三岁开始,到到二十九岁生命结束,爱了这个男人十六年。她说她无怨无悔,她曾经数次靠近他,并怀了他的孩子,独自养育,在孩子的身上再次的深爱。可是没有一次,她一次次在内心呼唤,渴望他能够认出她,可是没有一次,也永远不会,永远,这个男人不会认出,他几次寻欢中的某几个女人是同一个人,同一个深爱着他,却永远不为他所知的人。悲哀就在这里,虽然爱是绝对自由的,我爱你,你是自由的,但真的爱一个人,就不可能没有期盼,而心里知道这份期待永远都不会实现,是多么的残忍,我那样爱你,可是你甚至不认识我,我们是陌生人,从出现到死亡,至始至终,都没有被记起过。

我毫不怀疑这是一个非常优秀的男人,但是也习惯了被付出,当读完信,才注意到花瓶中不再有多年的白玫瑰。把爱倾注在这样一个人身上,是注定要痛苦的吧。

人从来不会没有选择,所以死亡是这个女人最后的成全。

篇12: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这本书讲了一个女孩,一刹那,爱上一位作家,在这份不可言说的爱里,女孩被爱情奴役,逐渐成为女人,母亲,妓女,直至死亡的故事。

一个十三岁的小女孩,以狂热的好奇心,探听和窥伺刚搬来的邻居的一切。一次大门口的偶然相遇,“我为他打开了门,差点撞个满怀,他以那种温暖、柔和、多情的眼光望着我,用一种极轻的、几乎是亲昵的声音说:多谢啦,小姐!”她在信中这样写到,这一刻,我知道我爱上了他。

第一次在他身旁醒来,她哭了,幸福地。他送给她四朵白玫瑰。这是他送的唯一礼物,他送的随意,她却无比珍惜。此后多年,他每次生日,她都会送来白玫瑰,只是暗自希望,他稍微能记起她,一霎那也好。他和她的数次做爱,是他无数风流韵事中的微不足道,对于她,却如生命之水,浇灌了她枯渴的肉体和灵魂。

他从不曾问过她的名字,也不曾记得她的模样,更不知道,她爱他。她知道他喜欢轻松自在,嬉戏玩耍,滥施爱情。所以,她付出一切,他全然不知,她依然感谢他,爱他如生命。

世俗的爱,爱的两端,从未失衡如此,依然深爱。她值的吗,活着只为爱他,失去童年,失去亲人,失去自我也在所不惜?

这样的问题,我们无法回答,以他或她为生命,这种爱之信仰,我们往往缺少,也无法理解,在毫无回应的爱情里,她得用多强大的魔力,感受极端爱,并始终深爱。

这种爱,真的存在吗,我不知道。但是,这样的爱情,多么美丽。

篇13: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译本以茨威格名篇《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为书名,却藏了七个同样精彩的中短篇小说。倘若你对《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印象深刻,被里面绵长隐忍的暗恋所打动,也一定会对其余几个故事感动。

一开始想作为枕边书,每每睡前读一篇。却不想开头第一篇《灼人的秘密》,花费了半小时故事才刚刚进入高潮,引人入胜之至,忍不住读下去,想知道故事会怎样发展。

茨威格写故事太厉害了,完全让人想不到的复杂。以为到这里就结束了,却又有了转折。在事件与事件之间,看起来毫无联系,却又能丝丝紧扣。就好像国际象棋和战争皇室之间,通货膨胀和收藏家之间。一气呵成的故事,你不会去过分思索里面的逻辑性,因为故事已经紧凑的足够精彩了,其他东西根本来不及细想。回过头来品味,也只是感慨一句,茨威格写故事太厉害了。

想说说《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第一次看的时候可能是小学,感触和波动都不大,也许是还没了解爱情是怎么回事。如今经历过了几段恋爱,却似乎更不能了解。世界上真的有这么纯粹这么愚蠢这么无所求的单恋吗?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除却巫山不是云。“因为世界上任何东西都比不上孩子暗地里悄悄所怀的爱情,因为这种爱情如此希望渺茫,曲意逢迎,卑躬屈节,低声下气,热情奔放,它与成年妇女那种欲火中烧的、本能地挑逗性的爱情并不一样。”要是真那么虔诚地爱过,也许才敢称爱的。我做不到,我所期盼的永远是及时的回应。

《灼人的秘密》。有首歌里唱,小小少年,没有烦恼,无忧无虑乐淘淘。当小小少年有了小秘密,他就和无忧无虑的童年告别了。怀揣灼人的秘密,即使你看得并不真切,并不是完全的完整的真相,可还是烦恼该如果守住这个秘密。秘密真是这个世界上最难熬的节点,又想知道又担心知道了以后无法保守。为什么世界上要有秘密呢?是为了让人长大吗?

《国际象棋的故事》。想到了无数的监狱电影,还有那最经典的《飞越疯人院》。世界上最折磨人的不是无尽的鞭打,而是什么都没有。仿佛要把天花板盯出洞来,却还是什么都没有。在这样虚无的空间里,但是有什么能吸引注意力的,便会全心全意投入进去,甚至分裂出两个自己。囚禁的,是灵魂。

《看不见的收藏》。或许,还能怀有对生存的热情,是命运的仁慈。那看来,眼盲也是一种刻意的安排,为了让你在这糟糕的世界仍能活在自己构建的一片理想里。

高中甫老师和韩耀成老师,翻译的太好了。把茨威格所想要表达的复杂曲折百转千回细腻地翻译了出来。一个人能用“我”讲完一生,也能把一生的关键点串联成一个故事。

篇14: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我们终其一生到底想要什么样的爱情?

而我们的一生,又会经历什么样的爱情?

我只愿做一个没有姓氏,没有地位,甚至是一个得不到你爱情的女子。是的,我愿意。

因为我是从十三岁开始,就对你有爱慕之情的女子。十三岁,将及豆蔻年华,含苞待放的年纪,你的一次搬家之旅,让我遇见你。被掸去过灰尘的书籍,华丽的桌椅,都让我感觉,你是一个特殊的存在。于是,我在“爱你“”这条路上,越走越远,万劫不复,执迷不悟……

看罢这个不算冗长的故事,其实抛开故事情节的安排,我们只单单看故事中的女主人公,我们只单单看她对那位先生的爱慕与付出,或许我们会赞叹爱情的伟大。然,这样的感情,真的可以被称之为是爱情吗?

何为爱情?爱情的种类有多少?

当我们在这样一种自导自演的爱情中,赞叹爱情的伟大的时候,我们是否也应该想一想,这个女人为什么宁愿处在这样一种爱慕之中,也不愿向那位男士吐露真心?是的,或许她是自卑,或许她是有所顾忌。但是爱一个人,不就是那种”变的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的境遇吗?她为追随他,甘愿来到他的城市;就算再自卑,也不惜每次出现在他视线之中;甘愿为他生下孩子,即使条件再恶劣;愿意再次去找他,即使他不曾认出她。在我看来,这是一个多么勇敢的女子啊。爱,从利己的立场出发,就是占有。如果女子真的爱男士,她至少会有那么一次会在两人温存尚在的时候,向他吐露真情。

而女子选择缄默的原因,也是因为男子只当她也是那种,他无数个深夜带回家的女子中的一个。而她也只是习惯了远远的关注着他,她不想永远的拥有他。她爱的,只是那种对他若即若离,患得患失的感觉。她喜欢每次出现在他的身边,然后窥视他。她喜欢每次他望向自己的时候那种陌生的眼神。她怀着一种赌徒的心态,赌他会不会认出她。

其实,我想,如果男子在一瞬间认出了她,她大概也不会勇敢的迎上去。而是会落魄的逃跑吧。

或许,以下这些是我太吹毛求疵了。但也允许我赘述一下:其实茨威格在写这个故事的时候,我感觉不合适的地方有两处:其一,男士在文中描述的不像一个贫穷的人,为何会选择住女子对面。至少我认为,女子的家庭中,母女二人生活,生活就算不是拮据之态,但估计所住之地也是那种筒子楼,很多人混住。不说男士他的书籍和家中摆设,单单只说一个拥有管家的男士,为何要选择住在这样的地方?其二,一个和自己有过一夜之欢的女子,为何男士再次看见却会不认识?这一点,可能确实是因为,男士处处留情,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不记得很正常。但是,最后,为什么管家好似有点认出她?管家,也只不过是十三岁见过她。成年之后,和男士第一次回家,管家看没看见不太确定。但是最后,管家却认出了她。情节让我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当然了,可能也是作者,给予女子的一种安慰。她穷极一生,每次忐忑的都是他会不会认出她。但是不尽如人意。所以,借管家,给予女子一种安慰,用来证明,她也是存在过的。

女子这一生,卑微的爱着一个人。她用一生换了与他的两次照面。而照面的代价就是:她在环境极其恶劣的地方,产子;她在产子之后,不得不用自己的肉体去谋生;在孩子死去之时,也只得独自承受苦痛。但是这些痛苦,其实是可以避免的不是吗?女子就算小时候自卑,卑微的爱着男士。但是她成人之后,她的生活其实是在她手中的。她完全可以选择不诞下一子,她完全没有必要让孩子再像她那样经历小时候的自卑。即使她想给孩子最好的生活,但是让一个以出卖自己而谋生的女人,做自己的母亲。而这位母亲其实远可以不这样选择。我想对孩子也是不公平吧。

男子的薄情寡义,女子的深情爱恋。之后只为赞颂爱情的伟大。一个好的故事,我想或许我们不该带着一种审视的态度去读,我们可以带着感性的态度去看看女子那伟大的爱情,然后再去赞叹这种爱情的伟大。至少我们不该要求太多,毕竟也只是短片故事,作者也不能描述的太过细腻。

无论,男子最后看着桌上的空花瓶,会否还会闻到空气中残存的玫瑰香气。我都只想代女子对男子说句:这一生,唯你最合我心意,也只你最不识抬举

篇15: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一、陌生女人为何从少年时期就无法自拔地爱上风流作家?

陌生女人爱上作家的时候只有十三岁,因父亲过早离世,她终日与母亲相依为命,过着深居简出的生活,父亲去世,为此母亲总是郁郁寡欢,母女之间鲜少交流,做母亲的,自然也不曾察觉到年幼的女儿内心的孤寂。

直到有一天,邻家住进了一位颇有名望的年轻作家,作家的英俊潇洒以及对生活的热情深深吸引着她,从此,窥视作家的生活成了孩童时期的她每天最热衷的事情。一次在回廊上 与作家的偶然相撞,作家不经意向其投过去一个温柔的目光,却让敏感多情的女孩从此芳心暗许。

一个不谙世事,却又经常心事重重的少女,没有任何思想准备,就这样一头载进了命运,跌进了爱情的深渊,甚至找不到解救的人。爱上了作家的女孩开始患得患失,在看不到作家的日子里,女孩沉浸在自己幻想的世界里,甚至把自我虐待当成一种快乐。

她对作家的爱,如同飞蛾扑火,然而,当飞蛾扑向那道诱人的火光的时候,也注定了生命的消亡。曾经孤单内向的少女,面对爱情却是这样的果敢而又决绝,仿佛体内有着惊人的力量。她无数次地回忆与作家在一起的点点滴滴,昔日的场景,就如同枯树长出的新芽,在心中几度轮回。

二、明知作家并非真心爱她,陌生女人为何依然对作家一往情深?

几年的时间很快过去了,十三岁的小女孩终于出落成了一位妙龄少女,她终日思念着作家,对作家深深的爱使她迫不及待地追寻着作家。终于,在一个夜晚,她与日思夜想的作家相遇了。她青春的美貌与活力吸引着风流的作家,对于陌生女人来说,眼前的这个男人是那样的熟悉,可对作家而言,她与其它的漂亮女孩并没有什么不同,作家并没有认出她来。

尽管如此,但当作家向她发出邀约的时候,她没有拒绝,因为太爱这个男人,她无法拒绝她的任何请求,何况是与他约会。当她放下所有胆怯和害羞,委身于这个她爱到骨子里的男人的时候,她是幸福的,就像身处天堂一般,甚至留下了幸福的泪水。

但这并不意味着作家会为她停留。一夜温存之后,作家表示将要去外地,临别时,作家对她说,一回来就会找她。一句回来就找她,让她满心期待了几个月,但遗憾的是,作家回来后,依然过着自己潇洒自如的生活。而她,早已被作家抛之脑后。

她开始明白,作家对他根本没有爱,她只不过是作家宣泄情欲的对象而已,他原本就是个风流之人。但尽管如此,她依然无可救药地爱着这个男人,甚至将他当做自己的圣经一般崇拜和深爱,这究竟是为什么?

或许,太过深厚的爱已不仅仅是爱,陌生女人对作家的爱已经上升到了信仰甚至宗教的高度,坚守爱情,就如同信仰宗教一样。无论这个人有多么滥情,有多少女人,她都不会因为任何外在因素改变自己的初衷。她深知她爱的这个男人原本就是一匹野马,他想要的只有自由。于是,她能做的就是不去打扰,也不去纠缠,只是默默地爱着作家。

所以说,尽管作家风流,与不同的女人调情暧昧,但她只是纯粹地爱着作家,就像一朵花,静静等待着她的爱人。她只希望在作家的心中,她永远是轻松美好的存在。但可悲的是,对作家而言,她只是一个陌生的女人,是一个虚无的存在。

三、陌生女人曾与作家多次相遇,却为何坚持独自抚养与作家所生的小孩?

在爱情上,陌生的女人是卑微的,卑微到不需要作家爱她,甚至为他们共同的孩子负责,但同时,陌生女人的爱情也并非毫无原则。

当她得知这个被她当作一生挚爱的男人,只是把自己当作一个释放激情的对象,甚至当两人多次在不同的场合遇见,作家却近乎失忆般从不曾想起她来。陌生女人心中无疑是悲凉的,但她也并不想一厢情愿地告诉这个男人关于她的一切。因为忘记本身就是对她的羞辱,她又如何有勇气将这一切告知于他?

于是,她将对作家的爱埋在心里,闭口不言。甚至独自承受怀孕生子的痛苦和折磨,艰辛抚养着作家的骨肉。

因为没有足够的钱,陌生女人只能在最破最肮脏、充满着浓重的血腥味、恶心的汗臭味的医院生下了她与作家的孩子,但即使在这样的时刻,作家的形象在她的心里依然是那样闪闪发光,她似乎一点儿也不怨恨作家抛弃了她,甚至依旧在怀念着作家的高贵与美好。因爱上作家而遭受的一切困难,她甘之如饴。

然而,生活却是现实的。对于一个没有一技之长的女人来说,要为孩子提供富裕的生活何其艰难,于是,她只能选择做一个又一个有钱男人的情妇,这其中,也有几个男人对她非常好,甚至向她求过婚,但她从来没有同意。因为在她的心里,她只属于作家一个人,甚至幻想着有一天作家想起她的时候,她将立马带着孩子去和作家团聚。但尽管他们多次相遇,作家似乎得了健忘症般的,从来就没有将她认出来过。

很多次,陌生女人都迫不及待地想要告诉他“我就是当年住你隔壁的那个小女孩啊”,甚至每年在作家过生日的时候,她都会默默地给他送去一束白玫瑰,就像第一次作家送给她的那支白玫瑰一样,可即便如此,她也始终无法唤醒作家对她的记忆。

更令陌生女人绝望的是,当她怀揣着作家塞给她的“嫖资”,从作家的房间离开,迎面碰上了作家的仆人,当她听到那一声“早啊,小姐!”的问候时,她瞬间崩溃了!十几年不曾谋面的仆人尚且能将她认出,那个与他缱绻缠绵、耳鬓厮磨的男人,竟然从不曾记起她来!还有比这更悲凉和讽刺的吗?现实如此让她绝望,她又如何告诉作家,她怀了他的孩子呢?

一个对爱情忠贞不渝的女人,却遇上了一个视爱情如游戏的男人,这注定是一场悲剧。

四、如何看待陌生女人对作家的爱情?陌生女人对作家的爱情值得吗?

陌生女人爱得过于委曲求全,而作家对陌生女人的爱情回馈近乎残忍,这样的爱终究是痛苦大于甜蜜,很多读者为陌生女人对作家的无私付出深感不值,更为陌生女人的命运投以悲哀,那么究竟应该如何理解陌生女人对作家的爱情?

爱情不是一场付出与回报的较量,而是一个生命对另一个生命深沉的爱与奉献。对陌生女人来说,爱上作家这件事本身就足已令她幸福。在爱情上,陌生女人是一个坚定而又壮烈的理想主义者。当然,陌生女人也并非毫无原则。她可以像很多女人一样,在怀孕后可以直接找到作家,让他对孩子负责,毕竟孩子是他们两个人的,然而她并没有。

她深知作家放荡不羁爱自由,所以在作家未想起她之前,她并不想对他坦白一切。直到她唯一的儿子因意外感染流感死去,而她也已经身患重病,预料到自己可能不久于告别人世。她才终于鼓起所有的勇气给作家写下了这封绝笔信,向她倾诉她对他一生的爱,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她对作家始终如一都饱含着爱情与敬意。

所以说,尽管陌生女人一生痴爱着作家,但她依然坚守着某些在她看来不可放弃的原则。正是这种坚守令陌生女人的爱更显悲凉,也使得这个故事更加意味深长。

陌生女人对爱情的坚守究竟值不值?我们不能以现实的眼光来评判。尽管在阅读这个故事的时候,我们应该设身处地地去体悟书中人物的思维与情感,但同时,也应该具备跳出故事本身的能力,去理解和体谅这个世界令人不解与唏嘘的深情。也许以世俗的标准看来,陌生女人的爱情终究是一场悲剧,但对于她来说,却是一生的信仰与执念,是一生的寄托与满足。

或许,爱情本身就是一场美妙的奇缘,无所谓是非与对错。

篇16: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个人感触最深的就是前两个故事:在阅读第一个故事的时候,感觉这女人的例子还是挺极端的,但是就是这种极端行为,才更加显示出那种纯净爱情的美好。在阅读的评论区看到一段话,也是让人感慨。

爱情真的很奇特,爱一个人不仅爱他的好,他的各种优点,更重要的是爱上他的各种不好。就像毛姆在面纱中说到:“我对你根本没抱幻想,我知道你愚蠢,轻挑,头脑空虚,然而我爱你;我知道你的企图,你的理想,你的势力,庸俗,然而我爱你;我知道你是个二流货色,然而我爱你;有时候爱一个人,最糟糕的处境就是,我没有爱上你尽力呈现的美好一面,而是爱上了你浑浊不堪的内心”这样的爱情真的很让人羡慕。

第二个故事,讲的其实类似于一万小时定律,但是在寂寞的强大能量下,人们会因为无聊而发疯。类似现在疫情严重,只能呆在家里,不知道干什么一样。这里给我影响最深的是,人思考一项东西,是需要锚点的。我们需要有一样东西去展开我们的思想,然后才能开始我们的遨游。这时候,我想刻意去让自己的脑子变空,其实也是非常难的一件事情。这有点像佛教里的正念了。

篇17: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满藏着一份爱,走不进TA的心,也就变成一个人的爱情,突然就想着带泪的鱼唱到的一句歌词“一个人的情歌,唱响寂寞的夜晚。”

初听到“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这书名轻易地勾起了我的好奇心,让我情不自禁地思考:这个陌生的女人是谁?她是给谁写的信呢?既然是陌生的,为什么还要写信呢?带着对这本书的好奇,我开始了阅读。

初看几页,我貌似可以回答我提出的问题了。噢,这是一厢情愿的女读者对作家R的来信,作家R却不知道她是谁,就像粉丝对明星的爱慕而已,但是她似乎有些疯狂。然而,我错了,我没有想到,他们的关系超乎如此。

他们在一起过,甚至有了爱情的结晶,里面却没有爱情。作家R把这份爱当做露水人情忘得一干二净,女孩却为了这份爱飞蛾扑火,诠释了我的爱情,与你无关。13岁那年住在他的家隔壁,搬家后仍时时刻刻想念着他,18岁把最美好的给了他,他们俩的儿子因此诞生了,但他完全不知情,死神带走了她和儿子,他仍然不记得她,并没有看到儿子一眼。

对于女孩的痴情,扼腕叹息。可是爱是一个人的事情吗?她在信中写道:“你是喜欢轻松愉快人生的人,没有负担的玩乐才是你的本性。”实在可悲,沉浸在自己幻想中的女人永远是糊涂的,这样的男人是不值得依靠,更加不值得为倾尽所有的爱。明明有更好的选择,有愿意对她和她儿子好的男人,愿意娶她为妻,她却为了所谓的爱情,一个不曾记起她的男人牺牲了这一切,然而他一点都不知道。

真是可悲!这个健忘的男人的老仆人隔了十几年却认得这个陌生的女人,他却一点都不起来,直到读完她给他写的长信,仍然无法想起。或许习惯了逢场作戏,身边的情人数不胜数,怎么可能还会记得那个住在隔壁的一直爱慕着他的小女孩,只跟他呆过几个晚上的她呢?

这让我想起一本书——《一个人的朝圣》,哈罗德不敢去爱,甚至不知道如何做好父亲的角色。他的孩子,戴维,在他叛逆冲到海里差点淹死,他害怕,本来要冲上去救他,却停下来解鞋带。戴维学习很好,考上了剑桥大学古典中文系,却在毕业后几个月自缢。戴维是个可怜的孩子,他没有被他的父亲抱过,其实父亲很爱他,却因为惶恐使儿子妻子都离开了他。奎妮的母亲是个完美主义者,她无法容忍有点破碎的物品,有一点瑕疵会让她发疯,不停地丢掉丢掉。奎妮在她母亲的影响潜意识逃避,逃避那些人和事,从英格兰的南端跑到北端,为了逃避那些记忆。最后哈罗德在长达600多英里朝圣中找回了自己,奎妮在她的海上花园长眠中获得了救赎。哈罗德永远都不会知道奎妮曾经是那么的爱他,那些秘密随着她的离去消散。她想告诉他关于她的一切,却因为脑癌无法说话,只留下了长达一百多页的手稿。因为病痛,她写的只是只言片语,涂鸦跟破折号,没有人能看懂她在写什么。或许这才是更好地诠释了我的爱情,与你无关吧。

至少那个陌生的女人写的信能看懂,一个人,濒临死亡,都想对那个自己一直爱的人倾诉自己的爱,不想带着遗憾离开这个世界。其实,爱情哪能是一个人的事情呢。一个人的爱情不是爱情。凭什么就可以,你逍遥自在,只留我一人深陷沼泽,不得解脱呢!

13岁女孩疯狂的止不住的爱慕,说到底也是家庭教育的缺失,父母的缺位,没有正确的引导,从来没有得到父母的关注,让孩子容易为了所谓的爱情宁愿飞蛾扑火,以为这就是永远的爱情,永远活在自己的幻想之中。

作者茨威格并没有刻意渲染情节,但是笔下那些看似平淡,却令人唏嘘感慨,难以忘怀。

最后以歌德的一首诗《我爱你,与你无关》结束此书评吧!

我爱你,与你无关

即使是夜晚无尽的思念

也只属于我自己

不会带到天明

也许它只能存在与黑暗

我爱你,与你无关

就算我此刻站在你的身边

依然背着我的双眼

不想让你看见

就让它只隐藏在风后面

我爱你,与你无关

那为什么我记不起你的笑脸

却无限地看见

你的心烦

就在我来到的时候绽放

我爱你,与你无关

思念熬不到天明

所以我选择睡去

在梦中再一次的见到你

我爱你,与你无关

渴望藏不住眼光

于是我躲开

不要你看见我心慌

我爱你,与你无关

真的啊

我爱你,与你无关

即使是夜晚无尽的思念

也只属于我自己

不会带到天明

也许它只能存在与黑暗

我爱你,与你无关

就算我此刻站在你的身边

依然背着我的双眼

不想让你看见

就让它只隐藏在风后面

我爱你,与你无关

那为什么我记不起你的笑脸

却无限地看见

你的心烦

就在我来到的时候绽放

我爱你,与你无关

思念熬不到天明

所以我选择睡去

在梦中再一次的见到你

我爱你,与你无关

渴望藏不住眼光

于是我躲开

不要你看见我心慌

我爱你,与你无关

真的啊

它只属于我的心

只要你能幸福

我的悲伤

你不需要管

篇18: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感情写到小说里拍到电影里,男女主人公无论命运几多坎坷,情仇爱恨几多纠缠错乱,过程中,一种姿态永远要做的,那就是期盼,期盼另一个人的感情呼应。一代代人做着同样的实验,好像吃尽千辛万苦,好像孤独感越来越强烈,这种幻觉最终成为艺术最原本的冲动与构思。

故事的构思源于某种真实的固执。一个人明明白白地等着另一个人的声音,可那声音在流逝的每分每秒变得越来越飘渺,虚幻。期盼变成一份苍白的守望,守望的尽头是一望无际的地平线。

奥地利作家茨威格的小说《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的构思源于一个女人对爱的固执,她告诉我原先爱还有一种特殊的存在形式——放下!

我轻轻地走进去,沉沉地走出来,始终被莫名的孤独和感伤纠缠着。我曾尝试用哭来发泄心中所被震撼的情绪,但这并不能体现我真正的感情。之后我明白,我惟有沉默,沉默而已。

沉默不是压抑,而压抑却是沉默。

这是一篇热烈狂放的爱的宣言,一个女人在她仅有的一个心爱的儿子死后,点起第五根蜡烛,给孩子的父亲——一个“从不认识我而我不停地在爱着的人”写一封信,诉说一个女人一生的故事。

她从十三岁就爱上了作家亚尔,可一向到临死,他都不明白她的一切,在漫长的时光中,几次在一齐,她充当着一个邻居小女孩,委身给他的十八岁少女、舞厅中带回来的女人等不一样的主角。

她倾注一番从不要求回报、无限奉献的真情。可悲的是她死后他才明白一切。她独自抚养他们的儿子,把他看作他的再生,孩子意外离开后,这个女人也成了孤零零的一个人。从他那里,她什么也没有得到,没有一个孩子,没有一句话,没有一个字,甚至连记忆中的一点地位也没有。

一个比任何人都爱你的人,一个你不认识的人,一个等候你的呼唤而你从不呼唤的人,这是怎样一种悲怆感情?再怎样也没有无私而不求回报的爱了。

只有少女时期才有这样不加掩饰不求回报的情怀吗?现实生活中人们总是相互守着一生一世,却可能始终没有彼此轻轻触及。没有拥有,只有永恒的背离,于是等到失去才是永恒。事实证明,我们常常被虚幻的东西打动,想念不确定的人。很多感觉算不上感情。但我们喜欢那样的感觉。最真的感情常常只是一个人的事情吧,最好的是生活在自我对爱的幻觉中吧。没有什么能够印证,虚的。但是因此觉得自我不自私,纯洁,甘于献身和守侯,原先自我还能够那样。

感情故事都会有某种结局,就像情到深处的男女都会脱口而出“我爱你”!但她从未向他说过,她毅然选取了放下。选取是痛苦的,可放下更痛苦。

如果爱得头破血流才能证明爱得深的话,那放下又是什么?

篇19: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我读了奥地利作家茨威格的短篇小说集《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很可惜,在读书馆工作人员下班之前,我还有几页没有看完。我只看到了那个美丽的女孩子长到18岁以后重新回到那个作家的身边,被那个作家带回了家里。

我在很久以前看过这篇短篇小说。我已经记不清在什么地方什么时候看的这篇小说了。我只记得一个女孩子一直暗恋着一个作家,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我无法理解这个女孩子的感情。一个人怎么可以不顾一切的痴迷一个人?一个人怎么可以那么多年默默地爱着一个人,并且爱到可以为之付出一切的地步?这样的爱情不存在,这样的故事就是瞎编乱造。

昨天晚上,我看了关于茨威格的生平简介、在世界文学史上所做的贡献之后,我端正了阅读的态度。茨威格为什么要写这样一个故事?通过这个故事,作家想要告诉人们什么?什么才是真爱?

高尔基称茨威格为“才华出众的”、“真正的艺术家”。茨威格曾经和弗洛伊德是好朋友,他的小说被弗洛伊德阅读、点评过。他的小说带有心理分析的倾向。通过阅读他的小说,可以真切地感受到不同人物的思想历程。一个人为什么倔、痴、狂、傻?都在他的作品里得到淋淋尽致的展现。

短篇小说《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为茨威格代表作之一。一个作家在四十一岁生日当天收到一封没有署名和地址的信,一个临死的女人,讲述了一个刻骨铭心的爱情故事,而故事的男主人公也就是收信的这个作家,他对此一无所知。故事始自十八年前,她初遇作家的刹那,还是个孩子,之后经历了少女的痴迷、青春的激情,甚而流落风尘,但未曾改变对作家的爱,直至临死前才决定告白。

既然爱,这个女子为何不选择留在作家的身边?哪怕是做一个奴仆?为何要离开他,为何在一个人无法抚养孩子的时候宁愿流落风尘、宁愿忍受贫困和疾病,让自己的孩子在贫困交加中死去?难道爱就是默默的付出、默默的离开,直到临死之前的告白?

这个女子之所有离开作家的原因或许是因为这个作家不爱他,无论她怎样在他的生命里留下痕迹,他都不会记住她。这个男人是个风流成性的家伙,是个不负责任的坏家伙。她为什么还要一如既往的爱他?既然爱,为何不让他知道?既然那么辛苦地为他生下了孩子,为什么不让他知道?为什么不让他负责任?

作家给我们塑造了一个纯美的爱情故事。这种爱那么单纯,没有一丝杂念、私欲,只有痴迷和默默的奉献。面对这个陌生女人,我们是否感到惭愧?我们口口声声说爱一个人,是真爱吗?很多人在无法获得自己的所需求的感情或者利益之后,选择死缠烂打或者放弃。当我们面临生活中的琐事和考验时,我们在责备、埋怨我们所爱的人不够爱我们,于是我们争吵,心灰意冷,甚至选择离开。我们做到永远爱一个人了吗?有多少人从最开始的砰然心动直至生命的终结一直坚贞不渝地爱着一个人?有哪一个人到现在一直始终如一的爱着一个人并且一直在守候着最初的爱情?我们每一个人都有着这样或者那样的缺点,甚至犯过一些错误。面对这样不完美的自己,有谁能够不离不弃、一如既往的爱自己?有多少人经受得住时间的考验,在面临现实问题的时候,仍然爱下去?什么才是真爱?

爱一个人就是接纳一个人的一切好的和不好的方面,甚至包括接受这个人不爱自己的现实。爱一人,不会因为这个人有这样或那样的缺点,就不爱了。爱就是默默付出,不求任何回报。爱就是给所爱的人自由,让他以他的方式自由的生活。爱就是远远地看着所爱的人幸福的生活。爱就是祝福。

篇20: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我爱你,与你无关——读茨威格《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有感,欢迎阅读赏析!“我一辈子都忍受着这种命运,并且随着它离开人世”。拿起书,仿佛重回茨威格笔下那个神秘的时间,那个清晰深沉地女性世界,那里有炽热执着的爱情火焰,和淹没一起的情感洪流。

张爱玲曾语: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她甘愿成为他身边的一粒尘埃,那朵满怀情义的白玫瑰盛放在他的书房里,也盛放在她无尽的幻想之中,与他无关,与现实无关。

书中的女主角穷尽其一生去热烈地爱着男主,这就是一场史诗般的暗恋,一位坚贞不渝的女人的独角戏,一场自杀式的决绝的爱情。她将自己的爱情当做唯一的信仰,真真正正地诠释了“我爱你,与你无关”。

高中的时候第一次读这本书,当时已然泪流满面,作者将一个女孩到女人暗恋时那细腻温柔的情感描绘地无微不至。

我敬佩于女主角为男主所付出的一生的等待,那种甘愿牺牲无私奉献的伟大,更加敬佩她始终保持着那一颗专一纯洁的心灵,她拥有一个高贵的人格,不会施舍爱情,但是能够通过自己的魅力使他注意到她;她不会去勒索、审判爱情,不依附于婚姻形式的捆绑,只是天真地渴望在自己的努力之下那个男人能够从心底最深处就爱着她。

他并没有兑现承诺,也许在他的眼里他们之间的感情只是那虚幻缥缈的几夜,稍纵即逝,他辜负了她的等待与期待,我为她感到可悲,憎恨这个男人的深情缱绻的目光,憎恨他对她无情。

然而字里行间,我感受不到任何她对他的埋怨,充斥着的尽是她对他深刻的爱,是她对他们曾经美好的回忆,是对他给予自己这段感情的感激,是对爱人未来的嘱托与不舍。我想她写这封信的原因仅仅是为了使他知道这个世上曾有人那样地爱着他,为了让他知道自己值得这样一份深重的爱。

“我宁愿独自承担所有后果,也不愿意成为你的负担。我希望自己是你所有女人当中独一无二的。我希望,每当你想起我的时候,心中只有柔情和感激。”

少年时期那种傻气的暗恋谁都不会陌生,我们都曾天真地去喜欢过一个人。与他的每次不期而遇都会成为你的思维的中心,与他有关的任何事都会让你默默关注,他周围的人会让你觉得亲切,他时常在的地方会让你觉得熟悉,他的每一个动作、每一个表情都会让你久久揣测…即使时隔多年,我们会渐渐淡忘那个所倾慕的他,对他的那份心动也随之而散,也许现在的自己已经有了去追求喜欢的人的勇气,学会去表达心底的感情,但是回想曾经,也会无比想念那暗恋时期的懵懂天真的自己。书中的女主角像极了那时候的我们,我们在读书的时候会因为她的欣喜而欣喜,她的悲伤而悲伤,她的期待而期待,因为她的爱情与我们产生了共鸣。

“我的心紧张得像根琴弦,你一出现,它就颤个不停。我的心始终为你而紧张,为你而颤动;可你对此毫无感觉,就像你口袋里装了怀表,你对它的绷紧的发条没有感觉一样。这根发条在暗中耐心地数着你的钟点,计算着你的时间,以它听不见的心跳陪着你东奔西走,而你在它那滴答不停的几百万秒当中,只有一次向它匆匆瞥了一眼。”

可是,为何会有那么多的女孩,将爱情视为自己的全部,在自造的爱情氛围里沉迷?这种宿命是那些痴情的人自己设下的,明知这犹如饮鸩止渴,明知这无可救药,却还是万劫不复、一往无悔。或许很多人都会认为这是女主自讨苦吃,但是又有多少人愿意承认,这种痴狂正是我们骨子里对爱情所向往的高度?我们渴望有一个这样爱着自己,也渴望穷尽一生与自己最爱的人相守到老。

或许大多数的人在某一个阶段或多或少地当过这样一个女孩,然而却是善于深情、也容易遗忘。我钦佩女主对男主毫无保留的、高贵坚贞的爱情,但我认为,在爱情之外,我拥有更多的美好,那些对我关怀到无微不至的家人,那些陪伴我成长的朋友,我还有很多的愿意去珍视的东西,我有自己向往的前途,有自己渴望的人生,我不会只为爱情而活。我钦佩她,却永远不会选择成为她。

篇21: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爱,人世间最伟大最温暖的字眼。亲情,友情,爱情,无论是哪一种爱,都意味着给予和奉献:其中,亲情与生俱来,不求回报,最为无私;友情弥足珍贵,需要双方付出才可持久;而爱情是绝对排他的,更需要二人不断互相呵护,且因为感觉的不稳定性而容易消逝。尽管如此,世上还有这样一种爱情,它“希望渺茫,低声下气,曲意逢迎,委身屈从,热情奔放”,只求施与不求受取,甚至为此奉献自己的青春,舍弃自己的幸福,结束自己的生命!这一切行为的源头和力量,都来自心底涌动的爱与激情,而这爱的对象,竟是一个和自己“素昧平生”的男人!这便是奥地利小说家茨威格的作品《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中描述的,惊心动魄、凄婉缠绵的爱情。

“我要向你倾吐我整个的一生,我的一生是从我认识你的那一天才真正开始的。”多么震撼人心的语言!茨威格笔下的那位神秘女子,这样娓娓道来的开始她的回忆,她的倾诉,没有甜言蜜语,没有山盟海誓,却足以荡气回肠。或许对于每一个痴情的女子来说,有爱情的生命才有意义,而这个女子竟将初识对方视为生命的开始。

于是,这个13岁的少女,在她生命中灵光闪现的一瞬间,不可救药地爱上了风流倜傥的小说家R。仿佛宿命一般,他们在经过了销魂荡魄的三个夜晚之后,有了共同的孩子。然而,为了不给心爱的男人增加负累,她独自承担着一切,甚至沦落风尘。直到生命的最后时刻,她才决定向对此一无所知的男人作出最后的感情告白。

对于这样单恋的悲剧,在改编成的同名电影中,导演徐静蕾提出了这样一种全新的阐释,也是一种独特的爱情观:爱你是我一个人的事,与你无关。这样冷静、坚强、洒脱,几乎堪称女性主义的楷模。然而,在我看来,徐静蕾的改编毕竟是一种再创造,并不符合作家原意。在原著中我们可以看到的,只是一个美丽虚幻、痴情多感、专注执着的幽怨女子,在生命的最后一刻,用饱蘸着一生的激情与孤独、热望与失落,欢乐与痛苦的笔,记载自己的心路历程。

在这位女子刚刚成年,有了爱与被爱的权利时,她回到维也纳找到作家,毫不犹豫的把自己的少女之身奉献给他。此时的她,何尝不希望他对自己能够如同自己对他一样的深爱?然而,只有三日,在短暂的三日欢娱之后,在她的体内留下了他的血脉之后,他轻松自然的离开了她,同样轻松自然的忘记了她。对于这种结局,女主人公是痛苦的,可又能怎样?她追求的是一种纯粹精神的洁净的爱,没被任何利益、企图、功利污染的最为原始的本质的爱。既然他不曾爱她,忘却了她,那她还能怎样?去找他,那样或许他最终会同情的怜爱她,但是那已经不是女主人公所渴求所坚持的真爱了。于是,她唯一能做的,只有默默的离开,孤注一掷的,倔强而又坚强的生下心爱的男人的骨肉,把孩子当作爱人一样来呵护。即使如此,她也还没有洒脱到可以不再需要他。为了能够见到他,她生活在他的圈子里,出没在他的世界中,只为有一天能够和他在一起,能够圆自己一生的美梦。又相逢,她已是风情万种的交际花,他还是一样的花天酒地,一样地认不出她来――“可怕的陌生”。作者写到这里,几乎用了一种令人窒息的、绝望的笔调,来叙说女主人公无尽的悲哀。因此,女主人公并不是认为“爱你与你无关”,而是为了维护爱情的尊严而选择孤独;她对男主人公的奉献,绝不是卑躬屈膝,丧失自我,相反的,她正是清楚的了解自我,真正的懂得爱情――纯粹的伟大的爱情,从而义无反顾的投身进去。

“须作一生拼,尽君今日欢。”这是古代女子的热情与贞烈。而在物欲横流、爱情堕落为商品的年代,很多人已把爱情视同儿戏,“他们玩弄爱情,就像摆弄一个玩具,他们夸耀自己恋爱的经历,就像男孩抽了第一支香烟而洋洋得意。”这种情况已注定了女人爱情之途的坎坷多舛。然而,我们的女主人公仍然坚持着自己的理想,将爱情视为生命,充满着至高无上的激情,即使对方并不值得她这样付出,她还是心甘情愿去用一生的痴情守护着。这位女子这种近乎信仰般的爱与执著,令许多人扼腕叹息,但我却真正能理解这种偏执与疯狂。这份充溢着心灵的激情,是那么高贵而华美,这种不顾一切的飞蛾扑火般的奉献,不正是一种爱的极致吗?为君沉醉又何妨,但愿长醉不愿醒——一千多年前的东方女子就这样说过。这份无私与忘我,古今皆同。那么,正如高尔基所说,茨威格不愧为“世界上最了解女人的作家”。

篇22: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一直都想写这本书的读后感,但是一直都没有写,因为这实在是一部很伤感很伤感的作品,每每读它,真的是“珠泪双流”。我本身就是一个脆弱的有点情绪化的人,而且真的是很爱这部作品,怕自己写不好。可是每次在书房中看到这本书红色的封面就好像在召唤着我一样,唤醒我体内一些情感的共识。所以我又重温了一下这本书的内容,而且在走路锻炼的时候又听了这本书的有声版!一开始听的一个版本是一个男士播音的,虽然声音不错,但我觉得这是一部女人的书,如果想诠释好那份细腻还是要女士播音好一些!后来我又听了一版,虽然换成了女士,但依然不是我想要的感觉!说到这里,大家应该知道我对这部作品有多爱了吧!从这件事上我也总结出来一个观点,我为什么喜欢看纸质书,它无声无色,给我这个凭借想象力生活的人无尽的想象空间。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是奥地利作家茨威格著名的中篇小说,高尔基曾表示自己深深地为这个陌生女人所感动,认为这部作品是“一篇真正的杰作”,这本书是我最爱的三本书之一,我很荣幸自己能和高尔基这样的伟人有着同样的眼光!同时茨威格也被后人称为“世界上最了解女人的作家”,我觉得这样的评价名副其实,当你读过之后,你就会被文中那每一次的细腻情怀所感动,真的很难想象这是出自一个男作家的笔触,那些细腻入微的感情他是怎么体会到的呢?茨威格真的是比女人还了解女人,真正的“妇女之友”!

茨威格笔下的这个陌生女人具有强烈的情感。献身精神和爱的能力都达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这个连名字都没有透漏的女主角不仅是最狂热最痴情的情人,而且也是最温柔最慈爱的母亲。她从13岁开始喜欢上了男主,直到死亡!她的爱愈演愈烈,从情窦初开的暗恋到少女情怀的相思,在到青春玉女的献身!还有后来的充满香艳气息的偶遇,可以说她为这份感情而生!也为这份感情而死!

“我将我的整个人生告诉你,当我第一次看见你时,我的人生才真正开始”。是啊!对于每一个为爱而生的女子,也许她真正生命的开始就是在爱人出现的那一天开始的!这段感情的期限也许或长或短,对这个人的爱随时间的流转也许会被另外一个人代替,也许这个人一直住在心底的某个角落等待着我们的悼念!但很少有像女主这样一个人一辈子,而且愈演愈烈!

她的情感是那样的浓烈,但又那样含蓄,她爱他,但又不让他知道!为什么呢?因为她了解男主,了解他的玩世不恭,了解他的复杂人格,了解他的花花公子本性,她从十三岁就发现了他本质的秘密,他即是博览群书,志学严谨,颇有造诣的作家,同时也是一个阅女无数,及时行乐的花花公子,可她飞蛾扑火得爱着他,而且是一生!她多么希望他能认出她来!可是终其一生都没有!不论是她献身他时的初夜还是后来多年后在欢场中偶遇被他带回家,他依然没有认出她来,他甚至拿钱给她,把她当成妓女,她的心是多么凄凉啊!她一再的提醒他,可对于阅女无数,从来不受感情羁绊的他怎么会想起她就是邻家那个廋弱的小女孩呢?有多少女人迷失在仰慕的那个人温柔的眼神陷阱里,殊不知其实他对每个人都这样,你千万不要以为这是对你独有的眼神爱抚!有些人也许只是职业特点,社交礼仪!记得以前认识一位男士,他的眼神就很有魅力,眼神中总是绽放着温柔的光芒!而且在走廊里和他偶遇的时候,他总会冲你微微笑,不知道他的人还真的以为自己被爱神之箭射中了呢?其实他只是一种职业特点,仅此而已,这种笑容很容易收获,只要和他见过面的人都可以获得,和有些明星刚出场时嘴角轻轻上扬的姿势很像!

我之所以如此喜欢这部小说,是因为我也有过一段暗恋时光,但是我没有女主的痴情绝对!我是仅限于暗恋,那份感觉,那份情怀我都很懂,但是我没有为此做出努力,真正的做到了我爱你,但和你无关!女主的生命是从13岁开始的,我可以说我的生命是从98年开始的!女主为爱做的每一件事我都能感觉到!在此之前,她对上学不感兴趣,在学校里也是个不起眼的人物。现在她猛地蹿到了第一名。她一本接一本地读书,一直读到深夜,只因他是个作家爱好读书。想想曾经的我好像也冒过如此的傻气,只是我是借书,一摞一摞的借书!只为爱看书的他能多看我一眼!“从十三岁到十六岁,我的分分秒秒都是你的。什么样的傻事我没干过?我亲吻你摸过的门柄,我拾起过你丢弃的香烟头,当它为圣物,有上百个夜晚,我找出这样或那样的借口,冲到大街上,只是为了看看你哪个房间的灯是亮着的,这样好让我更加感受到你无形的存在。”这是女主的爱的举动!那时的我也会经常回望他寝室的窗口,每次遇见总是红着脸低头走过,走过了又后悔没有多看他一眼!

在女主搬走的前一晚她是怀着多大的勇气忍着一月份夜晚的寒冷和凄苦,穿着单薄的衣服等了他一夜,想把爱他的心事告诉他,可是等到的却是他和一个女人一起回来的命运。青春里多少故事让我们曾拥有无限的勇气开场,但却也带着无限失意收场!每当看到小女孩在门洞里看男主有没有回来那一段,我就特别有感触,总想起曾经注视着教室的门口,看他走进的那一刻。

曾经觉得女人很伟大,为爱情做出了巨大的牺牲,在避难所里为他生了孩子,她没有寻求他的帮助!因为她太了解他了,只要她寻求他的帮助,他就一定会帮她,可是这和她看到的他曾经帮助一个乞丐的方式也许也没什么差别,他对帮助别人感到不安和胆怯,回避求助者的感谢,可是隐藏在表面的背后是不耐烦,并暗自渴望摆脱麻烦!所以她宁愿操起皮肉生意,只为了能让他的孩子能够富裕和快乐,能够按照他的轨迹生活,能够住和他同等的地方!“他们都很仰慕我,他们都爱我――除了你,除了我爱的你”。这是女主的心酸感言,她为了和他一夜风流,不惜伤害供养她的人的自尊,有什么办法呢?她这辈子最重要的事不就是爱他吗?有什么比和他在一起更重要呢?她也曾把对他的爱转嫁到孩子身上,那个美丽聪明的小男孩身上,他越像他她就越爱他,可孩子最后得流感死了,她的世界也随之土崩瓦解!她只留下一封厚厚的草草的信给男主!向他诉说着这份不为人知的爱,如泣如诉!

“只有你,你从来没有认识过我,而我却从未停止过爱你,我的爱人,你从不知道我是谁”多伤感的字句啊! 从来没有认识过她!可她却是他孩子的妈妈!

这本书唯一让我感到好过一点的也许就是那一束白玫瑰了!白玫瑰是女主和男主欢爱后男主送给她的!后来在他生日之际她都会送白玫瑰给他,可他却从来不会想想这花是谁送的,又曾经送给过谁!可她却当成一种神圣的仪式一样,一年一次,就已知足!

当女主最后一次带着被当成妓女的羞愧,目不转睛的盯着他,说:“也许花是一个被你忘了的女人送的”可他还是没有记起她来!她夺路而逃,吟满泪水跌跌撞撞的在门口遇见管家老约翰时,就在短暂的一瞬间,他认出了她,她感激的想跪地亲吻他的双手。她从手笼里掏出了他给的钞票给了老约翰!他惊异的一瞥,那一瞥,比男主的一生对她的了解还要多!“每个人都宠我,只有你把我忘了!只有你,从未认出我!”每每读到这里,我都很难过!曾经我觉得这本书最美的地方就是那份不为人知的爱!女主爱的那么绝美!可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觉得女人爱自己最重要!在爱中失去自己,就像失去翅膀的蝴蝶一样!说这样的话,也许是我们没有遇见那样一个人。

最后他模模糊糊的记起了那个邻家女孩,那个少女,那个舞厅里的女人,可他记不清她的脸,那个死去的女人不时的浮现在他的脑海里,没有具体形象,但却充满了感情。知道这一切,尽管他放荡不羁,阅女无数,但还是感动了,被这份纯粹的,美好的,伟大的爱感动了!只是以后他生日再也不会收到白玫瑰了!

篇23: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总的来说,这篇短篇小说写得是一个少女对一个等徒浪子一见倾心,竟像妓女般地委身,最终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这篇文章是经过陌生女人的来信展开的。她在信中诉述她对他的爱慕,从她还是个孩子那时起,她就是他的了,一生中从未改变过,还为他生了个孩子,他给她最宝贵的礼物,然而孩子死了,她的世界也就坍塌了,她没有守护好对他们的孩子,他不能原谅自我,也没有了活下去的理由,因为他不曾记得过他,虽然她对他无所求,但孩子就是她对他的寄托,孩子死了,就更没有活下去的力量了。

“不和你在一齐,我就不想幸福地、惬意地生活,我把自我埋进一个晦暗的、寂寞的世界里,自我折磨自我”,这证明女主人公对男主人公偏执的爱,在她得心里,她是为他所活的,没有了他,她的世界就不应当也不可能会是幸福惬意的,她为了他,愿意过痛苦的生活,把折磨自我当做是一种享受,她乐意折磨自我。寻求痛苦的刺激,来证明自我还爱着。就像她自我所说的“我悲伤,我要悲伤,看不见你,我就强迫自我过着清淡的生活,并且还以此为乐。”

“我幸福地承受着你娴熟的温存和情意,并且看到,你的活力对一个情人和一个妓女是没有区别的,你纵情恣欲,毫不在乎消耗掉自我的很多元气。”“我陶醉在往日的幸福之中,我又感觉到了你这种独一无二的心灵上的两重性,在肉欲的活力之中隐含着意识的、亦即精神的活力,这种活力当年就已经使我这个女孩对你俯首听命,难舍难分了。我从来没有见过一个男人在柔情蜜意之中,在那片刻之际是如此不要命,如此一览无遗地暴露自我的灵魂。”女主人公会爱上作家,能够说是巧然,但也是必然。这是因为作家身上有深深吸引女主人公的地方—肉欲与精神的活力,他人格上得两重性。

篇24: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2019年第一本听完的书——《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对于这本书,听说过很多次,只是感觉这样的一个题目有些怪怪的,直到那天在喜马拉雅听书上的一篇文章里,竟然有关于这本书的简短说明。忽然对这本书有了很大的兴趣,于是从喜马拉雅上听了原版。并且从网上搜罗资料简介的时候,发现了徐静蕾早期导演的同名电影,也想对电影说些什么。

昨晚看完电影,在深深的夜里,看着姜文扮演的作家,把那一摞书信放下,走出自我的屋,对面已经空无一人的房子,他仿佛看到了那年的那个13岁小女孩,他仿佛有些愧疚,有些悲伤。最终的那个长镜头,小女孩的眼神幽幽,再一次如同火苗燃烧了作家的内心。

几乎所有的感情,都是从眼神开始的,从最初小女孩误撞到了作家的身上,一个眼神的对视锁定了一生的爱恋。第二次,是她们的街上偶遇,可是作家没有认出女人就是当年那个十三岁的小女孩。第三次,她们在一齐三天,作家也不明白是那个十三岁的小女孩。直到女人怀孕,从此生活下去的唯一支柱便是孩子,她以为孩子是作家的延续,把所有的爱恋都倾注到孩子身上。然而,最悲哀的也许就是之后,她和作家又缠绵一夜,可是作家依旧不记得她,直到她看到作家把钱放到口袋里,彻底的绝望。或许,女人在离开作家的时候,想好了,再也不来,然而当她看到老管家的时候,当老管家认出她就是当年的小女孩的时候,那一刻她的城堡还是倒塌了,泪如雨下。

不可否认,徐静蕾是娱乐圈的才女,想想这个主角徐静蕾来演也是很贴合的。几乎所有人都说,女人爱的卑微,但我觉得女人爱的并不卑微,而是爱的高贵。

故事中有好几个细节,就是重逢之后,作家认不出她,她感到悲哀,其实她完全能够告诉他,把自我的一切告诉作家,告诉作家自我有个作家的儿子,至少让作家明白他应当担的职责。然而,她不说,她缄口不提,直到最终,用死亡把这个故事写下最悲伤的一个结局。用这样的一封信,把这个事情告诉作家,作家也无需担职责了,因为她死了他们的儿子也死了。

其实,女人是幸福的,至少她在世的时间,她有寄托为了儿子过活。或许,真正悲哀的是,是作家,因为作家余生的日子,心里永远有这样的一根刺,每一次想起来,必须会扎的心痛!

篇25: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在刚开始看的时候,我还以为整本书都是说那个陌生女子的来信,就是整封信,这么长啊,到之后看到最终时,才发现,原先不是的,就只是这本书中的一个短篇小说啊。

但我并没有感觉失望的,同时,觉得里面的故事挺精彩的,不错,描述很细腻,很深刻,很多都是内心的活动描述,无奈,悲伤,各种情感的表现都是那样描述得独到啊。看完这本书时,就发现,原先我也挺喜欢这种风格的文学作品啊,所以呢,要多看些书,才能够发现自我是喜欢啥种风格的书籍的嘛,就这样的,以后也要多接触下这种书的,所以就小小决定了一下,自我要把这个作者的书籍都去看一下的,了解下这种风格的书籍啊,就算自我不是很会形容作者,和作品的,我能够上网去搜索一下,其他人是如何评论与评价的,找出同自我意见相符的观点啊,久而久之的话,自我就会学会原先来准确评价自我的正确观点的呢。哈哈,觉得好开心啊,找到一个方向让自我去奔向啊。

这书是由一个奥地利著名作家茨威格写的。简介说他,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他曾流亡瑞士,由于目睹了战后人民的灾难和社会道德沦丧,开始用弗洛伊德的心理分析法探求人类的灵魂。他的作品匠心独具,充满人道主义精神,也充满着对社会的批判,尤其是“以罕见的温存和同情”(高尔基语)塑造了不少令人难忘的女性形象。作品集:诗集《昨日的世界》《人类星辰》,散文及小说方面,着重心灵的探讨,对复杂感情的描述有神来之笔《一封陌生女子的来信》《看不见的收藏》《象棋的故事》《热望的秘密》,传记作品:《三大师》《罗曼。罗兰》《同魔鬼作斗争》《自画像的名手》《精神疗法》《玛丽亚。安托万内特》《玛丽亚。斯图亚特》。不限于史实,而着重刻画人物的心态和性格。

《一封陌生女子的来信》里有四个短篇小说:一封陌生女子的来信,看不见的收藏,一颗心的沉灭,热望的秘密。

一封陌生女子的来信:讲述的是一个女子从小就喜欢上一个邻居的男人,那人是双重性格的,风流不羁与对文学的执着,但这男人却从来都不记得这个女人,不认识她的,就算在人生中有过那么几回的相遇和相处啊,并且这个女人还帮他生了个孩子,把自我的爱都全注入到这个孩子身上,但他却死了,连同这个女人的心也一样跟着死了,所以再最终一刻写上这封没备注的信来向女人深爱的男人诉说自我的一向以来的心事。“我感觉眼前发黑,也许我连这封信都不能写完---可是我要集中所有的力量,与你谈一次话,仅这一次,与你---我的爱人,那个从来都不曾认识我的你。”

看不见的收藏:讲述的是一个已经盲的军人,很爱惜自我的收藏,但他却不明白自我的生活已经变成怎样的,是那么的贫困和艰难,他的太太和女儿,为了瞒着他,偷偷地把他的收藏拿去卖了,换些钱回来啊。但这位收藏者却还是把这本绘画作品当珍宝,每一天都会拿出来看,回忆和诉说绘画上的资料,他记得是那么的清楚和诉说时,是那样的神采奕奕的。而有个古董家来找上门时,也帮忙他的太太和女儿来骗他,并表现很喜爱,就像看到真的作品一样的。“这个古怪的,可笑的小气鬼,却是个绘画作品的收藏家,他对艺术品显示出非凡的聪明,丰富的知识和精致的口味。我想到那句古老的至理名言----我想是歌德说的“收藏家是幸福的人””

一颗心的沉灭:讲述的是一个父亲的多疑,自我可爱漂亮爱护的女儿,竟然做这种事,不能容忍,自我的妻子也是如此的。自我辛苦挣来的钱,就是让她们这样的么,社交活动啊。而自我呢,就慢慢地被她们忽略啦,不再留意自我了,从而让自我把自我的心冰洁起来,孤独,变得不爱说话,怪怪的,就这样,慢慢地死去了。“不必须非得受命运强烈的打击和突来的暴力挫折,才会使一颗心产生决定性的震撼;一个匆促草率的原因而造成的毁灭,也能激起命运之神更大的乐趣。”

热望的秘密:讲述的是一个生病孩子的故事,这个孩子很想当大人,不要总让人觉得自我是孩子。其中有个怀着诡计的色狼男人,想接近他的母亲,却是先从孩子的身上开始接触来认识他的妈妈,从而让他觉得不开心,觉得被骗的感觉。并且妈妈的改变也让他觉得厌恶,所以他决定要找出他们到底藏着什么秘密的,经常搞乱妈妈和男爵之间的计划,被他们觉得讨人厌的孩子。最终自我跟妈妈吵架,不细心打了一下妈妈,因为害怕,所以逃走了,去找自我的祖母。在这个过程中,自我认识到这个世界有很多是自我不懂的,有很多秘密的,所以觉得自我是幸福的,要开始觉得自我做小孩是个好事来的。“黑暗,令人毛骨悚然的声音,多么可怕,又多令人意乱情迷!是兽,是人亦或是风?像幽灵似的使一切沙沙声,劈啪声,隆隆声全混在一齐。”

哇,好努力地来写了这样一篇读后感呢,真是佩服自我呢,以后也差不多要这样啦,写写读书笔记啊,对自我易遗忘东西的人来说,是件好事啦,记住自我以往看过的东西,和里面大概的资料是怎样的啊!感觉好好窝啦啦啦。之后就是把它发到自我的博客上啦,永远保留下来!

篇26: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为什么会接触到这部作品呢? 源于在学习强国上看到一篇文章,上面谈到了对作者影响很大的哲学作家以及他的作品。所以就去想办法找到这篇文章来读了。不过也是第一次接触茨威格这个作家的作品,在看他的作品之前去查找了一些关于他的资料,影响了一大批的后来者,所以抱着浓厚的兴趣开始和他对话了。

作品讲述的是一个陌生的女人,在她生命的最后时刻,饱蘸着一生的痴情,写下了一封凄婉动人的长信,向一位著名的作家袒露了自己绝望的爱慕之情。而这个作家,就是在小女孩13岁时搬过来的邻居,少女的痴迷,作家的活力,让这个成绩不怎么好,站在人群中找不到的少女一步步为他改变,最后变成了一个容貌出众的少女,而正是这出众的相貌引起了作家的注意,他们渡过了销魂荡魄的三夜,那浓情蜜意的缠绵和缱绻令她心醉神迷、终生不忘,但她却没有诉说对他的爱情,而是希望作家把她搂在怀里的时候,心里能激荡起某个模糊而遥远的回忆,然而作家还是没有认出她这个当年的邻家女孩。

也正是这销魂荡魄的三夜,让少女变成了少妇,有了小孩儿,为了让小孩能接受到最好的教育,她不惜委身于一个个有钱的男人,但又拒绝倾慕者们的求婚,为的是不受婚姻的牵绊,保持自由之身,幻想将来有一天能够回到作家身边。正如少女在信中写到的那样“我身体给了他们,但我的心永远在你那里。我想你会理解的。”

......

直到"陌生女人"在失去孩子的凄凉和病痛中孤独地死去,作家始终都没有认出那个与他几度邂逅甚至在黑暗中欢爱的女人就是当年的邻家女孩,只把她当作欢场中的卖笑女郎,无数风流艳遇中的一个。读完"陌生女人"的绝笔信,作家只朦胧地感觉到了一些感情上的蛛丝马迹,却始终没能确切地回忆起她的形象。

小说以一名女子最痛苦的经历,写出了爱的深沉与奉献。 当看完这本书的时候,竟不知如何表达,少女到离世时对这个“负心”男人没有一丝丝的恨,有的都是爱,一种无条件的爱。

“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之学使人善辩,凡有所学,皆成性格。”

凡有所学,皆成性格。人的气质、气场、气魄、气量、气概,很可能跟他的阅读、历练构成因果关系。如果这四年你没有荒废,未来四十年你就有可能相对从容。读“无用的书”,日后方能做“有用的人”。

品诗词,读历史,阅小说。诗词给人灵秀,历史给人睿智,小说给人阅历。最后还是强烈建议朋友们抽空看看这部短篇小说,篇幅不长,里面却又很多值得深思的地方,尽管可能是无用的书,但还是推荐你读一遍。

篇27: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是奥地利著名作家斯蒂芬。茨威格的优秀短篇小说之一。

著名的小说家41岁生日的那天,从外面游玩回到家里,在信箱里看到一封厚的奇怪的信,他好奇的打开信封坐下来看:

一个女人,在生命以最美绽放的十八年,去守侯一份仅仅是她所珍惜的感情。看着深爱的人周旋在香肩软腰里,一次邂逅,一次遗忘;再次邂逅,再次遗忘,心是怎样的痛?

不是没有失望,只是任失望一次次侵袭,却控制不住自我继续爱着,又或者,她根本没想去控制。从年幼的她撞到他怀里那一刻开始,爱,是那许多年一向支撑她活下去的勇气。“世间再没有比置身人群之中,却又孤独生活更可怕的了”,“我一心想着你,在心灵深处始终单独和你呆在一齐。”不在他身边六年,就是这样靠回忆,不到一年的点点滴滴的回忆度日。然后,回到他的周围,希翼着能到他的身边。

“我一回来就去找你!”这是他离开前的承诺,一个男人是这样能够轻易的将承诺说出口,却又完全不留任何痕迹的忘记。能够不拥有,可是不要拥有后再失去,那种空白的痛让人难以承受。这个坚强的女人却带着深深的失望,和一个属于他们的孩子,孤身远行了,带着爱离开了。

“我期望你想起我来总是怀着感情,怀着感念。纪念那忘却的时刻。”然而,他却不会想起,如果没有这最终的一封信。

8年,又是8年的时间,她回来了,她游弋在形形色色的男人中间,为了让他的孩子,能够过和他同样的生活,不沾染灰尘,杂质的生活。她永远理解不了任何人,在内心,她只爱一个人,一个将她遗忘的那样彻底的一个人。能够放弃自尊,放弃一切去爱他,不在乎自我会不会让他觉得低贱。又是一次离别,同样的房间,同样的话语,“我一回来就去找你。”她灼灼的看着他,期望他能够回忆起她以往的幸福,可是,他没有,终没有记起这个女人。她明白,这又是一次永远不会实现的承诺。

她这样失落的穿戴着,即将离开那间承载着她一生梦的房间时,在镜子里看到他往她暖手套里塞进钞票时,我体会着心如刀割的感觉。在他眼中,她只是个风尘女子。是的,没有自尊的风尘女子。那一刻,她绝望了吧?疼到颤抖……

头发花白的管家都能记得的,而他却能这样忘记。眼泪最终在无人看见的地方滴落。

“可一夜之间他就残忍的撇下我走了。一去永不复回。我又是孤零零的一个人了,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加孤单。”恒久以来她的爱转移的承载体也失去了,最终,内心不可承受的坍塌的了。绝望,彻底离开,结束自我的伤,自我的痛。

这样一个为爱而生,为爱而死的女人,让我心疼,让我动容。这就是女人,为爱能够不计一切,能够飞蛾扑火,为了一点点的幸福,即使再短暂的幸福,能够用一身的伤痛去守侯。无论那是个怎样样的男人,无论是否值得。爱了,永不回头。

信最终看完了,一些零碎的片段似乎能够拼凑起来,他似乎记起当初的小女孩,记起那三天的相处,那个年轻女郎的美丽,可是他不明白她的名字!他的身体已经麻木,手上的信滑落在地,桌子上的花瓶,在今日他生日的这一天,第一次空着,他也明白已经也将空着,他似乎吻到了白色玫瑰淡淡的味道还弥漫在这个屋子!他的眼泪最终掉下!

他努力的站起来,走到门口,推开房门,望向对面的屋子,隐隐约约,那个不起眼的小房间,有依稀的灯光,窗户微微的开着一线,窗户后面是女人十八年前童年时的样貌,她纯洁,美丽的眼睛,偷偷的观察着他的一切。

篇28: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无望的等候,并不是为了虚度光阴,也不是为了让他人感到羞愧,而是在痴痴等待一个不可能的答案。有谁,愿意用十八年的等候去换一个并不爱自己的人的遗憾。

她住在一个充满阳光的街区,一切是多么美好与难忘,当然,除了一户整天吵架的邻里。直到那天,那个命中注定的人出现在她的生命中,那个小说家搬进了这个小街区,她只觉一种朦胧的感情像一颗种子在她心中发芽、生根。时而像一条滚滚奔流的大江,惊涛骇浪,汹涌澎湃;又像一湾静谧的湖水,波澜不惊,一碧万顷。

她用各种方法去收藏小说家的存在,捡小说家的烟头,触摸小说家的门把手,甚至跟踪小说家,追逐他的影子。

但是,她搬离了这个幸福的街区,再见到小说家的希望渺若晨星,她非常难过,心如刀割;为了小说家,她可以由淑女变为脾气暴躁的女子;为了小说家,她可以与朋友争执到恨之切骨,她甚至抱怨是上天不公。

时光荏苒,十八年的的等候悄然逝去,在茫茫人海之中,她的目光仿佛又触碰到了小说家的影子,依然是那么令她魂牵梦萦,楚楚动人。十八年的等候早已使她变得成熟,她以最好的微笑迎接他,像迎接朝阳,但是,他竟然没有认出她来。

她有了自己的孩子,也像以前对待小说家一样对待孩子,宁愿职位低下也要让孩子上贵族学校。直至儿子病死前,写信前,她也在孜孜不倦的哺育孩子。

读到这,我才发现茨威格不只是歌颂女性在爱情中的牺牲和真挚,更加让我动容的是母爱的无私和伟大。

我们出生至长大成人,再到娶妻生子,父母对我们的爱从一而终,从未打过任何折扣,我们终其一生都还不了这份恩情。

此刻,我们正值青春年华,唯有刻苦学习,提升自己,在有空闲的时候,放下手机,帮助父母干干家务,听听他们年轻时候的故事,帮爸妈做一顿晚饭,给他们写一封感恩的信......表达爱,永远不嫌早。

小说的最后,小说家坐在椅子上,桌上是一封零散的信件,他面朝即逝的夕阳,吐出一长串的烟圈,长叹了一口气,发呆——为这深情的错过。

篇29: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故事前言:一个男子在41岁生日当天收到一封厚厚的信,这封信出自一个临死的女人,说的是一个缠绵的爱情故事,而这个故事的男主人公对此一无所知,感悟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18年前,她初遇男人的刹那,两人有短暂的结合,而后她经历了少女的痴迷、青春的激情,甚而流落风尘,但未曾改变对男人的爱,直至临死前才决定告白……

本书出自奥地利作家茨威格的短片小说,后来被中国导演、演员徐静蕾自编自导自演搬上荧屏,并在西班牙举行的第52届圣塞巴斯蒂安电影节闭幕式上获得最佳导演“银贝壳奖”。本书书述了一个女人一生中惟一的一次情感历程,从未成年的小女孩到花样年华的少女到风姿绰约的成熟女人再到——临终时才允许灵魂呼喊一次的生命垂危的病人。

读后感:一个少女在十几岁的时候疯狂的爱上一个作家,爱了十八年,爱的那样的痴狂那样痛苦,直到生命的最后时刻才有勇气向对方表白,正如歌德说过的一句话:“我爱你,但与你无关”。故事造就了一个悲剧女性,她完全可以改变自己命运也有能力去改变,但都自己被拒绝,只因为“爱”,因为她的她的一生只爱过一个人,也只属于一个人。她无怨无悔,倾尽一生去爱一个不知道她的存在的人。

就如同片尾中女人所诉说的:“每年你生日的时候,我都会送束白玫瑰给你,可是以后,谁……谁还会在你的生日老给你送白玫瑰呢?啊,花瓶将要空空地供在那里,一年一度在你四周吹拂的微弱的气息,我的轻微的呼吸,也将就此消散!亲爱的,听我说,我求求你……这是我对你的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请求……为了让我高兴高兴,每年你过生日的时候,——过生日的那天,每个人总想到他自己——去买些玫瑰花,插在花瓶里。照我说的去做吧,亲爱的,就像别人一年一度为一个亲爱的死者做一台弥撒一样。可我已经不相信天主,不要人家给我做弥撒,我只相信你,我只爱你,只愿在你身上还继续活下去……唉,一年就只活那么一天,只是默默地,完全是不声不响地活那么一天,就象我从前活在你的身边一样……我求你,照我说的去做,亲爱的……这是我对你的第一个请求,也是最后一个请求……我感谢你……我爱你,我爱你……永别…

他从颤抖着的手里把信放下,然后就久久地沉思,读后感《感悟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某种回忆浮现在他的心头,他想起了一个邻居的小孩,想起一位姑娘,想起夜总会的一个女人,但是这些回忆模模糊糊,朦胧不清,宛如一块石头,在流水底下闪烁不定,飘忽无形。影子涌过来,退出去,可是总构不成画面。他感觉到了一些藕断丝连的感情,却又想不起来。他觉得,所有这些形象仿佛都梦见过,常常在深沉的梦里见到过,然而仅仅是梦见而已。

他的目光落到了他面前书桌上的那只蓝花瓶上。花瓶是空的,多年来在他过生日的时候第一次是空的。他全身觳觫一怔:他觉得,仿佛一扇看不见的门突然打开了,股股穿堂冷风从另一世界嗖嗖吹进他安静的屋子。他感觉到一次死亡,感觉到不朽的爱情:一时间他的心里百感交集,他思念起那个看不见的女人,没有实体,充满激情,犹如远方的音乐。

故事结束了,让我看到字里行间那灼热的爱与撕裂忧伤的痛,男女主人公无数次的擦肩而过,最后却是一次次的失望,最后是含泪的绝望,心里有心痛、有悲伤、有惋惜,百感交集于一身,让我久久不能平静。问世间还有这样痴情的女子吗?-----记住她的名字吧,丽莎

启示:生活就像一张白纸,每个人都是一支画笔,暗淡或绚丽全凭自己去描绘!

篇30: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这是一部奥地利作家茨威格的作品,书名《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这个名字的确够新颖,引人注意。一次偶然的机会我拜读了这部作品,有什么词能形容我读完之后的心情呢?只有震撼一词了!让我震撼的的是一位男性作家竟然将一位女性的心理描写的如此细微,好像是作家本人经历过这件事一样,哪怕就是大多数经历过这种爱恋的女孩子都未必能写的出她内心全部的感受。茨威格被高尔基称为“世界上最了解女人的作家。”“他笔下的女主人公往往有不幸的遭遇,他先用细腻、优雅的文笔将这些遭遇记录下来,再一点点剖析不幸背后的精神匮乏和道德败坏,同时赞扬爱和仁慈。”这篇小说讲了一个痴情的少女的故事。在她十三四岁的时候遇到了一个作家R,R和她住在一个院子里,她们仅有几次擦肩而过。目光交接的缘分,使这个天真的少女无可自拔的爱上了这个风流倜傥的男人,并爱了他整整一生。直到她在弥留之际写下了一封信,娓娓道出了她对这个男人的爱恋,她写的甜蜜却让读者读的心酸。

书信的第一句便是:“你,一直都不知道我存在的你啊!”这句话引起了作家R的好奇心,之后便是一位承受丧子之痛母亲的独白。文字间都是对孩子的爱意和对作家R的爱恋,书信中无数次提到“你啊,从来没有认识过我的你啊。”让读者一听就知道这是一场痛彻心扉的暗恋,她终其一生都在追寻作家R,可是有谁能懂一个女人脆弱敏感而又深情的内心呢?

女人写等待作家R搬来之前,她看着仆人们忙忙碌碌的收拾着屋子,她第一次对作家R有好感是看到了仆人放在院子里的书,女孩看到了那么多精美的书,开始对这家主人产生无尽的好奇。爱上他是因为一次眼神的交汇,女孩记得是他从马车上跳下来,她神使鬼差的给他开了门,他用对女人专用的极富挑逗性的眼神看着女孩,并说了声谢谢。“一见杨过误终身。”女孩就因为这个眼神沦陷,并用一生去追寻作家R。“我要把我的一生全都讲给你听,我从认识你的那天起,才有了真正意义上的生命。”“在那以前,我生活在一团乱麻之中,我不想再记起那段糟糕的岁月。那日子就如满是灰尘和潮湿的地窖一般,满是蜘蛛网。我的心早已淡漠。”作家R的到来仿佛像神灵降临一般,点燃了一个女孩灰暗的世界,遇到他的那一天仿佛耶稣降临,凤凰涅盘,是一个伟大而又神圣的日子,女孩将这一天作为自己生命开始的一天。我们可以想象的到女孩子为了引起心爱人的注意穿上最美的裙子,将头发梳的整整齐齐,在镜子面前练了无数次自以为最动人的微笑。遇到心爱的人的时候将最好的自己都展现出来。作家走过来的时候自带光环,可是女孩儿却自卑到尘土里,她像一粒尘埃一样跌落到地上,却在地上开出了花。我能想象得出作家走过来的时候她是如何小心翼翼的呼吸,手足无措,百般滋味更与何人说。“我依然热情不减的回忆着那时的事情,每个细节都不放过。”可是作家却径直的走过她的面前,没有注意她的裙子,没有注意她的头发,没有注意她的微笑,甚至没有注意到有个女孩站在哪里看着他痴迷。

我读这部小说的时候被女孩儿执着的爱深深地感动。她们初识,女孩儿正值豆蔻年华,那时候对一个毫无交集的男人一见倾心是可以理解的,那时候的爱情单纯而又盲目。女孩每天偷偷观察作家,直至因为母亲另嫁而搬离那座城市。女孩儿在搬家前一晚趴在走廊的窗口里等着作家的到来,她相信作家和她一样是爱着她的。走廊的寒冷和深夜的睡意是刻骨铭心的,那晚的期待是真的,那晚的寒冷像寒冰一样,一点一滴渗入骨髓,而期盼爱人到来的心却是火热而又热烈的。

凌晨两三点,作家终于来了,女孩儿激动、惊慌失措、浑身发抖,她全身都感到了无比的灼热。可是,可是作家不是一个人回来的,他还带了一个女人。女孩儿听到作家低声说话的声音,女人娇媚的笑声和绸衣拖在地板上的声音。女孩儿静静地听着,她听了有多久呢?她也许在听着,也许那一刻的她失聪了。她走了,没有见自己心爱的人最后一面就走了。

一别两年,这期间的折磨只有她自己与那些和她有过一样经历的女孩子才知道。长大后的女孩来到了那座城市。一次“偶遇”,男人终于注意到她了,她们擦肩而过,她们彼此回头相望,女孩儿的眼神里是款款深情,是激动,是期盼,男人的眼睛里只有一个漂亮的女孩。作家邀请女孩到家里去做客,这对于女孩儿来说是莫大的恩赐,她欢欣雀跃。她们第二次相遇,作家R依然没有认出女孩来,他把女孩儿送他的白玫瑰插在女孩儿头发上,那是作家每年生日的时候女孩儿送他一株白玫瑰,多少年来他都不知道那是她送的。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缘分是多情者的想象,是单相思的意淫。”事后,女孩儿留下自己的地址,等了无数个日日夜夜却始终等不到作家来找她。可怜的人儿啊,你想起他的时候或是哭泣,或是喜悦,或是低头不语,或是千娇百媚,你明明知道的他如果想你便风雨无阻,他如果想你,爱你,山海亦可平,可你依然为他找了无数个他不来找你的理由。

自从这个女孩怀了R的孩子,为了这个自己深爱着的男人的孩子,女孩觉得自己像被神赋予了神圣的职责一样,拉扯他长大,给他最好的生活,他的身体里流着作家的血。为了这个孩子,女孩做了有钱人的情妇。她忏悔,却内心自豪,她有着她们的孩子,孩子的身上流着作家的高贵的血液,这是一项神圣的、伟大的使命。所有的人都疯狂的追求她,讨好这个美丽的女孩,只有作家将她忘却。

命运之神让他们十年之后再次在一家夜总会相遇。作家用相同的方法再一次邀请到了女孩。女孩放下了所有的矜持,一下子接受了他的邀请,他微微吃惊。所有的女人哪怕是在自己心仪的对象面前都会欲迎还拒,哪怕是出入这种高级场所的妓女都会表现出矜持,可是面前的这个女孩子一下子接受了。他不知道,这个女孩为了这一刻准备了多少个日日夜夜,为了他的到来连呼吸都是练习过的,他不知道,女孩跟着作家从走廊到房间那一段时光是她从小到大最欢快的时光,这种欢快是致命的。可惜作家还是没有认出她来。第二天,作家塞给女孩子一叠钱,那一瞬间女孩自尊崩塌。女孩走到白玫瑰前,要了一支白玫瑰,作家把花插在她的头上,却依然想不起她,他以为她是烟花女子,他对她的轻浮不屑一顾。可是作家又怎么会明白一个女孩爱他入骨,从年少到生命结束,把自己的一生交给了一个男人,为一个男人而活,男人却以为她是寻欢作乐的女人。

有一种爱叫飞蛾扑火,你可以伤害我,却无法阻止我爱你的心,无法阻止我爱你。少女的心是极易满足的,她会因为见了爱人一面而欢欣雀跃,因为爱人的一个眼神,一个微笑,一句话而开心不已,她会以为那点点滴滴里都是爱人对她的千言万语的浓情蜜意。女孩从不怪作家的风流,依然在想着连她是谁都不知道她的男人。之后的她从青涩到成熟,竟然一直对那个男人念念不忘。有了他的孩子,混迹于不同的男人中间,作家R依然是她最大的软肋,她依然会在看到他的时候沦陷,毫无抵抗之力。爱一个人从青涩到成熟几十年爱意从不曾改变,追寻的目光从未停歇。

李易安说“柔肠一寸愁千缕”。从古到今,多少人痴,多少人怨,多少人寂寞,多少人销魂。依然有人前赴后继。大多数爱情故事都以不圆满而剧终,增添悲剧的色彩,让读者读完之后依然沉浸在巨大的悲痛中。“爱是一个人的事情,而爱情是两个人的事情。所以,我爱你,与你无关。”女孩儿爱的疯狂,爱的卑微,爱的痴迷,但是不忍心告诉作家,不忍心如此不完美打扰作家完美的生活。爱情一直都是伟大的,可是总有人去亵渎她。她用一生去爱一个人,每一个呼吸都是为了作家。因为爱他,不愿成为他的负担;因为爱他,舍不得责怪他;因为爱他,将自己变得卑微;因为爱他,将所有和他有关的一切都视若珍宝。也是因为爱他,所以他的伤害才那么肆无忌惮,直击心扉。女人直到死才敢将自己对作家深深的爱意说出来,她多么害怕自己的爱是爱人的羁绊。

女人以爱为家,男人四海为家。一开始我觉得这个女人可怜,所有的一切都是咎由自取,在一场爱恋中将自己做的那么卑微,注定了是一场悲剧,是一场自我的毁灭。最后的最后感动是因为我发现这个女孩是千千万万个恋爱中女孩子的影子,有人陪我从青涩走到了成熟,你却一直不知你对我来说有多重要。款款爱意,落落深情都是幻想。大多数女孩在爱中痴狂,却不只是爱的不仅仅是自以为的爱人,也是年轻无谓的自己。我们都知道作家R并不是多完美的男人,他浪荡成性,他也不是多有名气的作家,却偏偏让一个少女为他一生痴狂,作家R是那个女孩子的梦啊,是她关于一切完美男人的想象,因为他有很多书,因为他有很多朋友,因为他的眼神温柔,因为他……,他的好让一个女孩痴迷,他的不好同样被女孩子想象成了完美。她爱他,仅仅因为他是她年少时的梦,是她想象中完美无瑕的爱人。

再次向这位伟大的作家致敬。可以不认同这种爱情观,可以为这位女性感到可惜和悲哀,但是不可否认,这部小说写的很精彩,作家对于女性的心理描写是非常成功的,这种写作方式也非常的新颖。用书信的方式,用缠绵悱恻的语言给读者介绍了一个少女感人至深的暗恋故事。少女暗恋是不同于其他人的,苦涩,漫长,甜蜜,痛苦。有人会去羡慕,有人会去惋惜,有人会去同情,有人会觉得不值,……可是我们不是她,不会懂那种爱情的乐在其中。我想我没有资格去批判什么,在这位伟大的作家眼里视如珍宝的,是女子奋斗一生,终其一生去奋斗的东西,我怎么能我的自以为是去批判。我能做的就是在震撼之余用浅俗的语言去记录我自己的感受,用泪水去涤荡心灵。

篇31: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每次读斯蒂芬·茨威格的短篇小说《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我总会为小说中的女主角用一腔孤勇,倾慕一个男人一生而深感不值。

小说中的女人在13岁时,邻居家搬来了一个才华横溢、英俊潇洒男人。对于一个生活天地狭窄的贫穷女孩来说,这个拥有着一整个书架的精装书的男作家满足了她对男性的所有想象与渴望。于是,她义无反顾地爱上了他。

后来,母亲要改嫁到外地,临走之前的那个晚上,女孩终于鼓足勇气想要向男作家表白自己的心意,却发现男作家的身边已经有了其他女人。

女孩心灰意冷地离开了。可是,对作家的爱恋,却并未消减,反而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越来越深,于是,被苦恋折磨的女孩又回来了。

为了引起男作家的注意,女孩每天守望在男作家的住宅周围,在日复一日望眼欲穿的等待中,有一天晚上,女孩终于引起了喝得醉醺醺的男作家的注意,两人一起度过了销魂荡魄的三天三夜。

后来,女人有了孩子,且又与作家多次相遇,每次相遇,她都盼望着男作家能够主动想起她来。可是滥情而又健忘的男作家只觉得她似曾相识,就是想不起来她到底是他众多女人中的哪一个?

再后来孩子死了,女人的寄托也没了,在悲痛与病魔的折磨中,女人凄惨离世。临死之前,她给作家独白了一封长长的信,道出了自己对他一生的痴情和爱恋。可是,作家在看完这封催人泪下的信以后,努力地想了很久,却也根本想不起女人的样子。

多么悲惨的一个女人,用尽了一生的力气默默地、不求回报地、卑微地爱一个人,到头来对方却连她是谁都不知道。

想起了曾在作家安宁的那本《一个人怕孤独,两个人怕寂寞》中看到的一个爱情故事。

故事中的她一直深受那颗阻生齿无休无止的折磨。可她始终没有下定决心拔掉它,不是因为怕疼,而是因为她爱上了为她看牙齿的那个淡定从容的牙医。

她欣赏他的干练,以及做事时的沉静稳妥,为了能够多见他几次面,多说上几句话,她宁愿忍受着牙龈一次又一次的疼痛,这样,她就可以打着清洁肿痛的牙龈和开消炎止痛药片的借口频繁地光顾他的诊所。

那些药,虽然她都拿回来了,她却从来不吃,全都被她放在一个盒子里,盒子里都堆得满满当当的。药片中间还藏着一个浅蓝色的口罩,那是她趁他不备,偷偷从桌子上放入包中的,每次想他时,她就打开来看,仿佛他就一直陪伴在她的身边,因为上面还残留着他若有若无的气息。

她甚至还改了上班的路线,每天都要绕一段路,这样便可以斜斜地看到他的诊所。

她明明知道他是有女友的,可她还是忍不住狂爱他,爱到什么程度呢?即便他们不分手她也一样接受。她以为,总有一天他会发现她对他的痴恋,不曾想,连他身边的小护士都看得出来她对他的深情,唯独他从容淡定、习以为常。

终于有一天,当她再次忍受着牙龈的疼痛来诊所时,她碰到了他和他的女友,他的手很自然地环住女友的腰,两人正在甜蜜地商量着拍婚纱照的事情。

她呆立在原地,心如刀割,也就是在那一刻,她突然明白:这一场爱正如她的那颗阻生齿一样,根本没有必要这么翻来覆去地为它纠缠。

于是,她让他拔掉了她的那颗阻生齿,连同拔掉的还有她对他的那份爱恋。

后来,她终于遇到了自己的真命天子,被幸福的粉色泡泡包裹着她很是庆幸自己及早醒悟并趁早放手了那份无论自己怎么努力也始终得不到对方回应的爱情。

在这样一个速食爱情的年代,我知道依然有人深情地活着。可是,亲爱的,如果你的一腔深情始终得不到对方的回应,那就没有必要再一味地坚持,一味地付出,倒不如及时止损,趁早放手,耐心地等待着真爱的来临。

就像《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中的女主角,如果她能像《一个人怕孤独,两个人怕寂寞》中的她那样早一点醒悟,及时放手那份得不到男作家回应的爱,找一个普通人,过着寻常人家的生活,大概也就不会有那么痛苦而又悲情的一生了。

篇32: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你,和我素昧平生的你。”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这种微妙的感觉,好像抓住了什么,却发现两手空空。一句一句我都认识的话,组合到一起产生了奇妙的思想。有人告诉我这是美食,我也尝到了陌生的淡淡香味,明知道它本应该让可口,我只能在此停下了。这种无力感就和我现在试图描述它一样。(最近读茨威格和王怜花的古金兵器谱总有这种感觉)。

我爱你,与你无关,这恐怕是最著名的一句了,也许是我看书不细致,我没有找到这句话。我记住的只有“你,和我素昧平生的你,我始终爱着的你”,“请耐心,亲爱的,我要向你从头诉说这一切,我求你听我谈一刻钟,不要疲倦,我爱了你一辈子也没有感到疲倦啊!”,“我时刻为了你,时刻处于紧张和激动之中,可是你对此却毫无感觉,就像你对口袋里装着的绷得紧紧的怀表的发条没有一丝感觉一样。怀表的发条耐心地在暗中数着你的钟点,量着你的时间,用听不见的心跳伴着你的行踪,而在它嘀嗒嘀嗒的几百万秒之中,你只有一次向它匆匆瞥了一眼。”一个人的一生都在一个59KB的TXT里,我记得的,只有这几句。

叫这个人X好了。X是个幸福的人,这是我的第一个想法。怎么判定是幸福还是不幸呢。对于大多数人肯定是不幸,因为大大多数人不会这样的爱一个人。卑微的,被漠视的爱情,卖淫,情妇,再加上个拖油瓶,付出了一切之后发现生命中的唯一居然不记得自己是谁。可是X说她并不后悔,如果时光能够倒流,她仍然愿意这样选择。我觉得这就叫幸福。乏味的活到世界末日,还是痛苦的燃烧一秒。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这样的荣幸,无论是或者还是死去,都是一种幸运。

我啜饮过生活的芳醇  付出了什么,告诉你吧  不多不少,整整一生  他们说,这是市价。  他们秤了秤我的份量  锱铢必较,毫厘不爽,  然后给了我我的生命所值  一滴,幸福的琼浆!

为什么X在活着的时候不去找R作家,却在生命的最后几个小时诉说了十几年的爱恋。因为爱他。X不想让R感到束缚,不愿意纯粹的爱情变的堕落。这是放在生命的圣坛里的神像,远远地望着,为他受苦,为他死去,但是不要靠近,太完美的事物经不起时光和熟悉。说起来有点矛盾,只有依靠得不到,爱情才能永生。有些东西,宁可让它栩栩如生的死,不愿他行尸走肉的活。

张无忌年轻的时候喜欢过一个叫朱九真的,这个朱九真很坏,设计害他。但是那时候张无忌完全被初恋迷昏了,朱九真要他去死他也毫不犹豫的去。几年之后张无忌再见到了朱九真,却一点感觉都没了,还奇怪自己当初怎么会那么傻。与此类似,阿离在整个倚天屠龙记里几乎就干了一件事:“寻找少年张无忌。”在最后阿里知道了曾阿牛就是张无忌,反而说他不是张无忌,她要去天涯海角的继续找下去。我要说的就是他们爱上的不是朱九真或是张无忌,而是那个心目中的完美恋人的幻影。他们需要的不是对方的真实感情,而是自己的内心满足。她叫朱九真还是猪八戒,他叫张无忌或是曾阿牛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爱那个人。怎么可能不爱,因为她就是我心中的完美的神。张无忌最后醒悟了,分清了朱九真和白雪公主,阿离没有或是不愿意醒来,当然我不能说她不幸福。毕竟庄生梦蝶,是耶非耶。

我想说的是醒悟之后怎么办。有个科幻小说叫七重外壳,说的就是一个人经历环境仿真测试,他找到了六个破绽,每次好像都回到了现实世界,直到下一个破绽出现。但他终于通过了所有的测试,但是已经分不清自己生活在何处,一辈子总是用怀疑的目光寻找并不存在的破绽。X了解R吗?她爱上的是自己的幻想吗?我不知道,现在设想X以前不知道,看了我的读书笔记醒悟了,醒悟不合适,那就怀疑吧。她开始认真思考这种感情,那么我说,爱情死了。无论结果是什么,怀疑的幽灵已经逃出来了,神的光芒上有一片阴魂不散的黑云时时拷问着X现实还是虚幻的问题。忘了在哪里看到:“当你开始考虑一件事值不值得,它就已经不值得了。”

我说过X幸福,这也是原因之一,她不仅有了一个梦,居然没有醒。很多人小时候为了某个小美女小帅哥日夜不宁过,长大后再也不能不顾一切的为一个人万劫不复。学生们永远是革 (敏感) 命游 (敏感) 行之类激情活动的主力军,大爷大妈们安安稳稳的提着菜篮子走过,心里不知道有没有一点惆怅一点怀念。满篇说的都是爱情,其实可以以此推彼的, 理想正义什么的其实也差不多是这个意思。

篇33: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当时看到一个名字,记忆比较清晰,叫做《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我本没有抱着多大的兴趣,但不久后又在电视上看到《声临其境》中这一段的配音。

于是我在kindle上下了《茨威格文集》,整整三册,当然我并没有看完……

现代中国言情常常讲究间接地描写一些咳咳的语句,比如丁墨的一系列言情小说呀(我看了可多了,给你举一举《如果蜗牛有爱情》《他来了,请闭眼》《我和你的倾城时光》《最好的我们》等等)不过也可能是广电局的产物,但是外国直译的书变有所不同了,它的语言夸张大胆,肆意在黑暗中大胆地燃烧自己,爆发,蓬勃,充斥着浓郁的情欲与激情,这似乎应了安妮宝贝在书中写过的一句话“情欲像黑暗里翻滚的潮水,虽然强烈但并不肮脏”。我开始理解所谓地爱情与欲望,因为在我过去的观念中,有爱情就不该有性,有性的身体就是被遗弃到臭气烘烘下水道的口香糖,恶心极了。

既然这本《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是如此饱受赞扬的故事,我也就来说说自己的看法吧。一个女人爱上一个似乎没有爱的男人,她十三岁坠入爱河,十八岁为他自杀。她年轻漂亮,有许多真诚帮助她的追求者和朋友,但她却执迷不悟,无谓地期盼失望安慰再期盼。但是男人又有什么错呢?这是他的生活方式,他习以为常,也没有人回同她一般守身如玉只为为他绽放。她应该放下执念的,她的先天条件足以使她前途无量,而不应该香消玉殒在最美好的年纪,她为了一个压根不记得她的男人放弃了一切。

我觉得很不应该。

女人是感性,但拿得起放不下就是懦弱与无能。耿耿等了余淮十年,她放弃并且伤害了向她求过57次婚的路星河。我希望耿耿余淮好,因为他们彼此心里都有对方,冲破这堵墙便能毫不犹豫地以心拥抱。而故事中的他们,可以毫不犹豫地以身体以汗水摩挲亲密无间,但环绕于心的都是敷衍的鲤鱼的记忆。

她爱上了不该爱上的人,这不是错。

她执迷不悟无可救药地沉醉在不该爱的人的炽热的肌肤与冰凉的温度中整整三次,这就是错。

作为一个女人,要活得洒脱与自由男人不是一切,他们的染色体还在变短到底什么能放弃什么不能,请清洗一下脑子再来执着对于故事中的她,我不抱有太多的同情。

当然了 故事中女孩毫无杂质的纯粹爱情是在这世上弥足珍贵的财富。学校里,培育着我们要养成批判性的思维,以至于我对这样的爱慕没能做到真心的敬意。但我想,这,才是最初的爱情吧。

篇34: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应该说,女主人公是值得我们同情的,但是又让人感到惋惜。我想到一句歌词:我爱你爱得死心塌地,你却伤我伤得那么彻底。女主人公第一次对这位作家有感触是因为她寻思:“这个人有那么多漂亮的书,这些书他都读过,他还懂那么多文字,那么有钱,同时又那么有学问”。有女怀春,吉士诱之。我们可以看到,陌生女人对小说中的作家是极其崇拜的。我们说说关于文人藏书的那点事。作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者,掌握充分的资料是必学的,但是果真有那么多书就有那么多的学识吗?这么来看,一些大的书店的经理应该是最有学识的了,可是显然不是啊。因为在藏书者中除了真正的学者,还有藏书家,还有附庸风雅者,还有骗子。

看了徐静蕾的电影之后,一些同学讨论,网上一些社区和论坛也在热烈讨论。其中有人认为是“男人一夜,女人一生”,而且流传很广。我个人认为这个观点有点欠斟酌,这样的话被女权运动的人看到了,不把人家茨威格鄙视死了,讲这话的人也要注意了。其实这个陌生女人还是有掌控自己命运的能力的,只是她不愿把握。正是酿成的悲剧,这种把美好的事物撕碎给我们看的故事,引导我们进行细致认真的思考。

爱需要回应,需要交流。顺便为中国移动做个宣传:沟通改变世界。我们试想一下:当小说中的作家绕着圈子试探性地提出许多问题的时候。如果陌生女人主动告诉作家情况,故事会不会有点改变呢?其实 1948 年的美国摄制的那版电影应该说是在一定程度上进行了假设,那个电影在故事结尾处这样处理:儿子得伤寒而死,心力交瘁丽莎写了封长信给钢琴家,述说了 15 年来她从未停止的对他的爱。丽莎死后,悲痛的丈夫要求同钢琴家决斗,在读到丽莎这封感人至深的信后,原本准备逃走的他登上了驶往决斗地的马车……这样的结局可能会让读者舒服一些。

陌生女人为什么不沟通呢?为什么不要求呢?她害怕拖累自己爱的人,这一点在书中写得非常清楚:我知道你喜欢无忧无虑,欢娱人生,她怕他受牵连,更怕他会因讨厌这种牵连而记恨她,哪怕只是短短几分钟的念头。但是陌生女人并不是一个完全不想让爱人受牵连,完全不想自己的爱情受到损伤的人,她终生被动的等待着作家,而她应该明白:就是作家自己把她召唤回去,就是他突然改变了,要留她在自己身边一辈子,作家仍然会受到牵连,爱情仍然会有摩擦。她只是不想成为牵连和摩擦的制造者,所以她只能被他“招之则来,挥之则去”。人生自是有情痴,此恨无关风雨月。

其实这本书中所讲到的作家的品性,我们可以认为文中的陌生女人是知道的。开头的地方陌生女人就说道:“我当时无意识地感觉到了后来每个人在你身上都得到的那种印象:你过着一种双重生活,既有对外界开放的光亮的一面,另外你还有十分阴暗的一面……我这个十三岁的姑娘,第一眼就感觉到了你身上的两重性,当时像着了魔似的被你吸引住了”。换个角度来理解,也就是说或许陌生女人喜欢的就是作家的这一面,她不一定要求作家对她负责,只是希望能跟作家产生纠葛。就像罗素所说的,有时候人们知道一个人是荡妇,但是有的人却偏偏喜欢,因为这样的女人给了他们某种艳遇的可能。当然,陌生女人的这种感觉不能这样来形容,但是中间的道理本质上却是相似的。

当一个人发现自己的选择不是很正确,应该怎么办?可以有很多种答案,但无非就是两种:坚持或者放弃。其实陌生女人有放弃的机会的,不管出于什么原因,她离开了作家,在普通情况下来看,这个故事应该结束了。可是茨威格又巧妙地安排他们两个人再次见面。而在这样的情况下,陌生女人依然那样疯狂。在小说中,作家的仆人出现的次数并不是很多。但是结尾部分是十分震撼人的。结尾写道陌生女人“在前屋我几乎和你的仆人约翰撞个满怀……就在我正面看他、噙着眼泪看这形容苍老的老人的这一刹那,他的眼睛突然一亮……就在这一瞬间老人认出我来了”。我们知道,陌生女人说到:“可是即使我脱去衣服赤身裸体,你也没有认出我是谁”。而这个仆人约翰则是从陌生女人童年时代起就没有再见过她。如此鲜明地对比,让我们感到小说中的这位作家是多么没心没肺。稍微有点人际交流常识的人都知道,交流的第一要务就是记住人的名字。可能是因为作家生命中的女人太多了吧。交往的时候记住不对方的名字,只有一种可能,就是两个人的关系是不平等的。

篇35: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古今中外有不少歌颂爱情的诗歌,像汤显祖的什么:“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者可以生。”还有国外一位浪漫主义诗人的:“愿以我的爱杀死你,我与其饱览你的生,毋宁加速你的死。”

爱情本身就是一场让人欲罢不能的生死戏。茨威格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是由一名男子收到的长信展开的。

长信的开头,是这样写的:“我的孩子昨天死了”,短短几个字,一下子就勾住了有书君的兴趣,同时也似乎意味着这个故事,注定是一场悲剧。

随着男主对这封长信的阅读,书中的故事也逐渐展开,但正如信中对男主所说的一样:“你,从来未认识过我的你”,没错,整封信下来,无论是男主还是我们读者,都不知道写信人到底是谁。就正如本书的书名一样,是《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在信中我们得知,女主小时候一直和母亲一起生活,没有得到过父爱的她性格腼腆,天然一身小家碧玉的气质。原本呢,生活也是平淡无奇,可突然有一天,男主闯入了她的世界,也就是故事开始,读信的那个男人。

话说这天,女主对门来了新的邻居,正在搬家,身为作家的男主出场方式很特别——未见其人,先见其一堆书,处在孩子时期的女主就这样把对方奉为了自己的男神。

在以后的日子里,女主就像是一个小迷妹一样,无数次的顺着自己家的门缝偷窥男主一举一动;晚上不睡觉,都要守着门,听男主回来的脚步声;没事就去翻一翻男主丢掉的垃圾袋,偶尔和男主的一次擦肩,都会让她心里幸福无比。

当然了,如果看见了男主和别的女人在一起,小女孩也会独自神伤好一阵。

虽然女孩对男主的喜欢,就像守护着自己的秘密花园一样,小心谨慎而又无比幸福。但这样美好的“幸福”却被打断了。母亲改嫁,女孩不得已不随着母亲迁往异地,从此便在自己单相思的苦恋中度过了青春时光。

多年以后,女孩长大成人了,也终于有机会回到小时候的住处寻找儿时的感情。有书君估摸着这老天爷也是被她的真情所感动,这么多年后,男主竟然还没搬走呢。

一天夜里,男主在家门口“巧”遇了一位纯情貌美的妙龄少女,其实啊,别看男主表面上是个文质彬彬的大作家,但骨子里却是个名副其实的“老司机”。

在遇到美女之后,他立即使用了自己的搭讪套路,请对方回家“喝杯咖啡”,没想到,少女竟爽快地答应了,其实,少女就是女主,而这巧合的相遇,其实是女主傍晚无数次的等待。

在发生了不可描述的事件之后,第二天早上,男主想要给女主塞上几张纸币,没想到,对方却仅拿走了他桌上的一朵白玫瑰,就这样,她成了他的白玫瑰情人。

篇36: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不久前看过老徐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看时已离片头有段距离。

但它很吸引我!

那是一个暗恋的故事,动荡、颓废但不失激情的时代背景增加了故事的(悲剧?)抑郁色彩。

女人很小时喜欢上了那个男人,那是一个走在时代漩涡中的男人,革命党吧,因为姜文的出色表演让我们看到一个神秘、颓废、风流、极具个性也却极富人文色彩的男人。

从他出现在院子的那一刻起,还是女孩的她就喜欢上了,是的,那是不同于周围很多人的男人,对一个喜欢做梦的女孩有难以抗拒的吸引力。

生活从那一刻起就成了背景,她的一切来回,似乎都在为了见到他,但似乎一切过程的苦难与委屈都是那么不在于心,因为暗恋她可以不要尊严,记得她有一句话:就是我躺在坟墓里,只要听见他的呼唤我也要站起来回过头来。

即使当她真正明白她不过是他身边一片浮云时,我们也似乎听不见她的心碎。

但最终在老仆人的眼神中,她或者我们读懂了那种绝望的悲凉!

关于人性也关乎爱情的!

篇37: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看了《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很是震撼,对于爱,我们或许有太多的理解。而当看了这本书之后,是真的被那份隐忍而有真诚的爱所感动。

一个女人,在13岁的时候就暗自里喜欢上了一个大她很多的男的,虽然不懂那就是爱,但心却时时刻刻为他而动,他的一举一动在她心中都是那么的唯美,她的世界里似乎唯一在乎的就是他了。当她知道自己即将离开他住的地方的时候,那种绝望让人为之而心痛。后来她的自闭,决定搬回来也只是为了再见他一面,默默的站在他的窗前却不敢靠近;看到他走过来却匆匆离去,生怕被认出来,可让她失望的是那个男的根本就没认出她,只是把她当做一个可以去追求的女的,可过后却不再联系,却只给她留下一个孩子,虽然她的生活很辛苦,可对她来说,看着那小孩,却觉得是满心的幸福,因为那孩子就是他的身影,似乎他一直都陪在她身边。而数年后的重逢他还是没有认出她来,又一次把她当做陌生女子而对待,她心中满是痛苦,却又不能表现出来。而在临终时才告诉那个男的,她没有丝毫的抱怨,只是想让他幸福,想让一个从没认识过她,但她却深爱的男的幸福。

这份爱太过深沉,让人震撼!或许当你真正喜欢上一个人的时候,你能想到的就是想让对方幸福吧。

篇38: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暗恋从来都是寂寞的,犹如黑暗中开出的花朵,独自芬芳。

有人说,奥地利作家斯蒂芬.茨威格的短篇小说《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将暗恋的孤独与伟大演绎到了极致,也有人说这是一份近乎病态的爱恋。

小说中,作者以书信的形式讲述了一个沉重而动人的爱情故事:

一位女子在即将离开人世之际,在她死去的孩子身旁,饱蘸着深情写下了一封凄婉的长信,向作家诉说了一段埋藏一生,不为人知的爱情。

小说篇幅不长,带给人的震撼却是强烈的。

一个13岁的少女,无可救药地爱上了一个中年作家,生命中初遇的这份爱情,成了她一生的劫。

而自卑,是横在少女面前无法逾越的鸿沟。

在她眼里,才华横溢、绅士儒雅的作家,是挂在天上的那轮明月,可望而不可即。

而她,则是那朵低到尘埃里的野花,她只有躲在黑暗中默默仰慕明月的耀眼。

命运,有时又是这样的不可捉摸。

它安排看似毫无交集的两人相遇,并有着某些联系。

女子与作家一共有过三次交集,悲伤的是,他从未认出她。

“在当时没有,在以后没有”,甚至是在他们有过两次肉体缠绵之后,他也没有认出她,而是谨慎地将几张大钞票塞进她的暖手筒里。

在他眼里,她同那些风月场所的女子并无二样。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莫过于我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而且已然到了痴迷的状态。

从初次相遇的那一刻起,女孩便开启了疯狂的暗恋模式。

偷窥他家,了解他的作息时间,关注他的一切消息,买他的书,背他写过的每一个文字,蹲在他家楼梯口,站在他的窗下,看着他亲密地牵着一个又一个陌生女人的手,进进出出。

“可是请你相信,没有一个女人像我这样死心塌地的爱过!过去是这样,这么多年过去了,仍然是这样……

因为这种爱情不抱希望、低声下气、曲意逢迎、热情奔放,这和成年女人那种浴火炽烈、不知不觉中贪求无厌的爱情完全不同……

我毫无阅历,毫无准备,我一头栽进我的命里,就像跌进一个深坑,从那一秒钟起,我的心里只有一个,就是你。”

如此卑微怯懦,却又如此炽烈,犹如飞蛾扑火般跌进命运的深渊,热烈而孤独地坚守着心中爱的信仰。

无法靠近,只能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默默爱着,站在不远不近的距离,悲苦地演绎着“我爱你,却与你无关”的凄美之恋。

她独自生下他们的孩子,生育和抚养孩子的艰辛,令她难以承受。

为了让孩子摆脱贫穷,受到良好的教育,她不惜出卖身体赚钱。

为了他,拒绝所有的求婚者,为了他的孩子,又不得不沦为做别人的情妇。即便是这样,她都不愿意去打扰他的生活,要求他承担应有的责任。

女子的痴狂,固然令人肃然起敬,却也是唏嘘不已!

这种爱情近乎受虐,而她却甘之如饴。

无法理解女子的心理,或许她爱的已经不是作家,而是心中的那份执念。

执念,是一个非常恐怖的东西。人一旦有了执念,就会变得疯狂。

它如同毒药,慢慢侵蚀骨髓,融入灵魂,并逐渐长成身体中的一个毒瘤。

茨威格是奥地利著名的小说家、诗人、剧作家和传记作家。

他被众多研究者们认为是“20世纪出类拔萃的伟大作家之一”,“打开弗洛伊德危险闸门的的心灵猎手”,“世界上最了解女人的作家”。

高尔基曾评价这部作品“真是一篇惊人的杰作”。

虽然是一部中短篇小说,却暗藏着作家的精巧构思。

开篇以“你,从来也没有认识过我的你啊!”巧妙开头,令人暗暗称绝,这句话不仅吸引了作家也引起了读者极大的阅读兴趣。

信中多次提到“我的孩子死了”,这是贯穿整个故事的一条线索,是所有一切的因,也是所有一切的果。

如果不是她唯一的希望也没了,或许他永远也不会知道有这样一个女人在如痴如狂地爱着自己。

小说语言朴实、灵动,通俗易懂。人物不多,情节也不复杂,看似是一个失爱的女人絮絮叨叨的倾诉,却有种不动声色的、触动人心的力量。

这一切源于小说中精彩的人物内心活动的描写。

茨威格的作品大多以人物的性格塑造及心理刻画见长,他总能进入人物的内心世界,像剥洋葱一样一层层地剥开那些不能示人的情感。

小说中对主人公的心理描写,极其深刻生动,将女子内心深处的煎熬与困顿以及期盼刻画得淋漓尽致。

她一方面,不想因自己的出现给作家的生活带来烦扰,因为知道他喜欢的是轻松自在的生活;

另一方面,她又渴望作家能够认出她来,能明白她的爱,这双重的矛盾一直在折磨着她。

作者在表达对女性同情与惋惜的同时,也表达了对资产阶级男性玩弄女人感情的批判。从侧面反映了十九世纪女性地位的低下,她们是要依附于男性而生存的。

从创作背景来看,这部经典作品创作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欧洲动荡的年代,受外部社会环境的影响,茨威格的文学思想也受到很大的冲击。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是他思想转折时期的作品,是他对以自我为核心价值的探索,同时也表达了他对所处的变革时代的精神危机的思考。

“他感觉到死亡,感觉到不朽的爱情。

百感千愁一时涌上他的心头,他隐约想起了那个看不见的女人。

她漂浮不定,然而热烈奔放,犹如远方传来的一阵乐声。”

篇39: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平时我在上课时,经常教孩子们写读后感和观后感之类的,今天我也忍不住“秀”一把。

前天晚上,我在网上看了徐静蕾导演的电影《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这部电影是改编自奥地利作家史蒂芬。茨威格的同名小说,看罢感觉自己内心很有话说,似乎又什么都说不出来。

通过这部电影,我感觉男女对感情和性的认识,永远都不可能达到共识,主人公在很小的时候就爱上了一个风流成性的男人,这个男人似乎是个作家,但又不是。他好像经常出入灯红酒绿的场所,周旋于不同的女人之间,房间里虽有不少书,但是这些书似乎比不上他的应酬多。

女主人公还是一个读小学的孩子时,就已经悄悄爱上了他,不过,那是一个小女孩内心不可告人的秘密。

从那个时候起,小女孩就想接近这个男人,希望有那么一天,这个散发着成熟魅力的男人,他能够像发现新大陆似的,开始重视她,并且爱上她。

后来,小女孩随着改嫁的寡母去了山东,后来慢慢出落成一个刚刚师范学校毕业的少女,她当上了一名小学教师,并且专门来到北京那所旧四合院,这个当初她邂逅这个风流男人的地方,重新租住下来,想着接近这个男人,让他认出自己,并且爱上自己。

后来,男人果真开始重视这个女孩子了,但更多的只是感觉眼前的这个女孩子只是适合发展“一夜情”的对象,女孩子又来到那所童年时代就来过的房间里,看到有那么多的书籍,再想想自己多年来处心积虑地想接近这个男人,让他爱上自己,可谓用心良苦,于是她忍不住靠着书架,眼泪无声地滚滚滑落,这时候男人走上前来,捧起她的脸轻轻吻着,于是他们之间有了“第一次”,第二天清晨男人送她出门,还信誓旦旦地说由于时局动荡,自己要去外地一趟,等到回来后马上就去找她。

没多久,抗战爆发了,女人同时发现自己怀上了这个男人的孩子,于是她悄悄离开北平,来到四川一个偏远小镇上生下了男人的孩子,后来为了生活所迫,她当上了交际花,周旋于上流社会形形色色的男人之间,那是因为她实在无能力凭正当手段单独抚养儿子,为了让儿子生活得更好,她只好出卖色相。

她带着儿子回到了北平,每年这个男人的生日,她都会差花店的伙计去男人的住宅送一束白玫瑰,就像当初他们有了“第一次”时,男人也送了她一株白玫瑰一样。

她在自己的交际圈子里,又与这个男人邂逅,可是很遗憾!这个男人居然没有认出来她!呵呵,因为这个男人经手的女人实在太多啦!他已经记不清谁是谁了,于是,女人也没有主动相认,她一直等待着某种时机。

直到有那么一次,这个男人又向她提出了那种要求,于是女人欣然去了男人的那所房间,再次发生了“一夜情”,不同只是:此时的女人已经不是当年那个少女老师了,而是一位成熟的少妇,一个单身未婚妈妈,翌日清晨,男人依然给了女人同样的承诺,等到外出回来后,就去找她。可惜此时的女人已经不同于当初那个幼稚单纯的小学老师了,她明白这些话只是这个男人的敷衍之词而已。男人甚至趁女人不注意的时候,还往她的皮手套里塞了一笔钱,女人这时忽地明白:自己只是被他当成了一个上流社会的高级妓女而已。

女人临出门时,还刻意明知故问:花瓶里的那束白玫瑰是谁送的?男人说不知道,每年我生日的时候,都会有人送花,也不想深究到底是谁送来了花?女人又惺惺相惜地问:“能送我一束白玫瑰吗?”男人马上一口应允,殷勤地摘下一朵戴在女人的头上,然后就把女人送出了家门,他没有跟出来,也压根不想送出来。毕竟他们之间的关系有些见不得阳光。

神情无比失落的女人独自走在四合院里,邂逅了当初的那个老房东,那个看着他长大的老房东,一瞬间,老房东居然穿越时光,认出了眼前这个穿着华丽的少妇,就是当年那个寡妇家的小女孩,于是老房东望着满眼失落的女人,喃喃着:“小姐,您好!”这声音在女人听来,真是不无苍凉。

女人顿时感慨万千,此刻她关于自己编织的那个崇高美好的爱情神话,在一瞬间土崩瓦解,呵呵,真是悲凉啊!一个终身爱恋的男人,居然不及一个老房东那样关注自己,居然直到最后都没有认出来自己究竟是谁?而老房东只一眼,就认出了眼前的这个女人。女人随手将男人送的那笔钱塞到老房东的怀里,然后悄然离去。

此刻,女人的“多情”反衬出男人的“无情”。

最后,女人和这个男人惟一有关联的儿子,也患上了急病,在一夜之间死去,女人所有关于爱的希望都化为泡影。在临自杀前,她给这个男人写下了一封厚厚的书信寄去,然后在男人收到这些信时香消玉殒。男人读着这些信件,在屋子里惊诧地踱着步,感觉实在不可思议!一时间真是百感交集,可是这一切都悔之晚矣。

我看完这个电影后,感觉这个女人实在太感性!她活在自己编织的感情世界里,很像《色。戒》中的王佳芝。其实女人重感性,而男人重理性,这是男女情感方面的重大差别。

为了爱,女人可以豁出去一切,而男人却往往只重视自身或眼前的利益。因此为了男人付出一切的女人,真真最傻不过,可是现实社会中这样的傻女人,往往却比比皆是啊!所以,殉情的女人永远比男人多。

一、书籍简介

《项链》是法国作家莫泊桑创作于1884年的短篇小说。

故事讲述了小公务员的妻子玛蒂尔德为参加一次晚会,向朋友借了一串钻石项链,来炫耀自己的美丽。不料,项链在回家途中不慎丢失。她只得借钱买了新项链还给朋友。为了偿还债务,她节衣缩食,为别人打短工,整整劳苦了十年。最后,得知所借的项链原是一串假钻石项链。

《项链》采用了以物写人的手法,将项链作为一条主线,从它与人物的多重关系出发,用它牢牢系住人物的行为、语言和心理活动,使读者透过项链对女主人公的形象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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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作者简介

莫泊桑(Maupassant,G.D,1850~1893)法国作家。1850年8月5

日生于法国西北部诺曼底省的一个没落贵族家庭。1870年到巴黎攻读法学,适逢普法战争爆发,遂应证入伍。退伍后,先后在海军部和教育部任职。19世纪70年代是他文学创作的重要准备阶段,他的舅父和母亲的好友、著名作家福楼拜是他的文学导师。莫泊桑的文学成就以短篇小说最为突出,有世界短篇小说巨匠的美称。他擅长从平凡琐屑的事物中截取富有典型意义的片断,以小见大地概括出生活的真实。他的短篇小说侧重摹写人情世态,构思布局别具匠心,细节描写、人物语言和故事结尾均有独到之处。除了《羊脂球》(1880)这一短篇文库中的珍品之外,莫泊桑还创作了包括《一家人》(1881)、《我的叔叔于勒》(1883)、《米隆老爹》(1883)、《两个朋友》(1883)、《项链》(1884)等在内的一大批思想性和艺术性完美结合的短篇佳作。莫泊桑的长篇小说也达到比较高的成就。他共创作了6部长篇:《一生》(1883)、《俊友》(又译《漂亮朋友》,1885)、《温泉》(1886)、《皮埃尔和若望》(1887)、《像死一般坚强》(1889)和《我们的心》(1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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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链》读书笔记

在这个寒假里,我读了一部短篇小说《项链》,作者是法国著名的作家莫泊桑。

《项链》这本书主要讲了有一个女人叫玛蒂尔德,她有很强的虚荣心。有一天,玛蒂尔德的丈夫带回来一张请帖,请玛蒂尔德参加舞会。本来她可以穿自家的普通衣服,可她非要穿更好的的衣服,做好衣服后,她又去她的朋友家挑首饰,最后选了条带金刚石的项链。舞会上,很多人都说她漂亮。可是她回来后发现项链不见了,怎么找也找不到。朋友让她还项链时,她不敢告诉朋友项链丢了,就说项链坏了正在修。后来玛蒂尔德借钱买了一条同样的项链给了朋友。然后她又拼命工作挣钱,花了十年才还清所有债。直到她再次遇到朋友时,她才知道原来的项链是假的,自己赔的是真的。

读了这本书,我深深地感受到玛蒂尔德有着强烈的虚荣心。她不能面对现实,总是想着比自家更好的,遥不可及的事情。如果她穿自家的服装,不穿那么华丽的服装还戴项链,她就不会弄丢项链了。像这样的很多错误都是从虚荣心开始的,所以人千万不能有虚荣心。

此外,我还知道了我们做错了事一定要承认,不能像玛蒂尔德一样,弄丢了东西不告诉别人。如果她丢了项链后大胆的讲出来,她就会知道项链是假的,不会借那么多钱买真项链还要还十年债了。所以我们以后遇事一定要告诉别人,别像玛蒂尔德一样让自己吃亏。

听了我的介绍,你是否也喜欢上了《项链》这本书呢?如果你喜欢,那就赶快看看吧!那里面还有很多知识等你去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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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链》读后感40篇

第1篇:《项链》读后感100字

小说主人公玛蒂尔德是一个小职员的妻子,一个爱慕虚荣的女人。她虽然生活于贫困之中,但向往着“高雅和奢华”的资产阶级上流的社会生活。小说通过对玛蒂尔德着一形象的描写和借项链,丢项链,赔项链等情节的叙,深刻的讽刺了小资产追求虚荣的心理,揭露了资产阶级拜金注意和享乐主义对人的腐蚀。

这篇小说的布局结构十分出色,人物形象刻画逼真,富有典型意义。尤其是出人意料的结尾,取得了强烈的艺术效果,令人回味不已,深化了主题。

第2篇:《项链》读后感400字

读完莫泊桑的《项链》,我没想到结果竟会是这样, 情不自禁“啊?”出了声。这个结局简直出乎意料,不过仔细想想这是女主人公咎由自取。

这篇小说讲述的是罗塞瓦德夫人虚荣心十足,她为了在一次宴会上出风头,特意从女友那里借来一根金刚石项链。当她戴着项链在宴会上出现的时候,引起了全场人的赞叹,她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不幸的是,在回家的路上,这条项链丢失了。为了赔偿这价值三万六千法郎的金项链,她负了重债。之后,她整整十年节衣缩食、辛苦劳作才还清了债务。而颇具讽刺意味的是这时女友告诉她丢失的项链是假的。

罗塞瓦德夫人通过“打肿脸充胖子”的方式来显示自我,因为虚荣虚荣心使她吃尽了苦头。虚假的荣誉是一个转瞬即破的肥皂泡,我们不应该追求这种并不属于自己的虚假的东西;而要脚踏实地地去干一番事业,通过奋斗,创造出属于自己的荣誉来。

文中的女主人公罗塞瓦德夫人就是因为虚荣心使他十年背负累累债务,教训深刻。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不能过度虚荣,而应该做一个朴实的人。

第3篇:《项链》读后感500字

我最近读过莫泊桑的著名小说<项链>和<我的叔叔于勒>两篇短篇小说,相比较而言,我更喜欢<项链>这一篇小说,读后感觉反思良多。

小说中的女主人是一个十分美丽的女孩,出生在一个贫穷人家。虽然没有碰到有钱有地位的男人了解他、去爱他,只好将就嫁给了一个教育局的小职员。这个小职员虽然贫穷,倒也很本分,不曾做过偷鸡摸狗的事情来。

直到有一件事彻底改变了她的命运。有一次她的丈夫给她一封邀请信,是教育部她丈夫的上司邀请他们参加一个盛大的舞会。这下她可犯难了,因为参加舞会的人都是有钱有地位的人,她连一件漂亮的衣服都没有,恐怕被人笑话的,她的丈夫又不好推辞,只好把做猎枪的钱给她做一套漂亮的衣服。她穿上漂亮的衣服,马上有发现美中不足,没有珠宝相配,还是被人笑话的。于是丈夫想起了有钱的女友,可以向她借。她妻子马上看好一个钻石项链,于是借了过来,兴高采烈买的去参加舞会。舞会上人们的目光都聚集在这一对夫妻上,因为女主人十分美丽。女人感到所有目光都注视这她,都是因为钻石项链给她带来了光彩。舞会结束后回家女人突然发现自己的项链不见了。找遍角落和路上,就是找不到。他们在一个珠宝店找到差不多的项链,要38000金币,男人有16000金币剩下的只好借了,男人疯狂的借钱打欠条,他们干了10年终于把借的钱还清了。把项链还给了他的主人。主人竟告诉他借给他项链是假的值200金币。这对可怜夫妻他们早就找不到健康了。

第4篇:《项链》读后感800字

莫泊桑小说精选中我印象最深的是《项链》这篇文章,整篇小说作者都在讽刺着主人公:玛蒂尔德的爱慕虚荣。

小说的开头描写玛蒂尔德的心理活动:对自己的生活极为不满,梦想像上流社会的贵妇人那样过高贵、风雅的生活。这种理想显然并不高尚。她确实虚荣,但趋乐避苦是人的本性,谁不想过锦衣玉食的日子呢?谁又愿意忍受贫困与丑陋呢?

这种虚荣的真实感情表达可能让我们感到不自在,忍不住地批评几句。但是对于过不上自己满意生活的玛蒂尔德来说,她并没有用自己虚伪的一面得到奢华的生活,她只是想想而已。她恪受着做人的基本道理,维护着自己的尊严。生活中有很多的无奈,特别是对于她这种没权没钱的小妇人来说,特别是在丢失项链之后,欠下一大笔债款,在这种种和打击面前,她终于丢掉幻想,面对现实,用自己艰辛和诚实的劳动生活下去。

当我读完“失项链”部分,我不禁想:“为会么她会选择偿还这条路。其实她可以逃走或赖帐,远走高飞,不了了之。或者向朋友说明真相。但她都没有这样做,可见其心地纯朴的一面。她还可以在夜会街头用美貌吸引男人们的注意,很轻而易举还掉债务。在当时法国确实有女子愿意出卖人格,牺牲尊严而享受高物质消费。但她还是没有这样做。玛蒂尔德坚决说:“要还!”,她没有一丝的犹豫,他们悄然坚决地选择一条满布荆棘的人生之路一起唇齿相依地走过风,走过雨,走过昨天,走过今天,走过明天。玛蒂尔德洗衣服,干杂活,争价钱,受嘲骂,一个铜子一个铜子节省,原先高贵美丽的她变成胡乱的挽着头发,歪着系着裙子,露着一双通红的双手的粗俗妇人。

她变了,经过贫困生活的磨擦,不仅改变她的容貌,更重要的是她的精神。艰辛的劳动、生活,把她的不切实际的幻想从云端拉回切切实实的地面,现在出现的是一个新生的玛蒂尔德。这时我不禁地为玛蒂尔德喝彩。

玛蒂尔德是不幸的,她不幸在于不能盼自己得不到的东西而白白地增加烦恼,同时她又是幸运的,残酷的现实让她清醒,生活不只是云里雾里的幻想,更多是脚踏实地一步步走过。

第5篇:《项链》读后感1000字

在当时当时资产阶级社会背景的影响下,大部分人产生了极大的虚荣心。女主人公玛蒂尔德就是一个鲜明的例子。当时的她不满足于小康之家,虽然没有山珍海味和富丽堂皇的住房,但却有一个爱她的丈夫和小仆人。

可是玛蒂尔德却一定要追求所谓的荣华富贵和贪图奢靡的生活,为了自己的面子和虚荣心,给这个家庭造成了经济上很大的负担。丈夫给妻子带回来了上流社会舞会的请柬,虽然家庭拮据,但是丈夫还是用自己准备买鸟枪的钱给了自己的妻子买了一件漂亮的大衣,妻子也问朋友借了一条钻石项链,以此凸显自己家世的显赫。

在当晚的舞会中,主人公玛蒂尔德的确成为了最耀眼的那颗星,男宾们都对她侧目。她觉得这就是一种成功。但是回家后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回家后,她脱衣服时发现项链不见了,夫妇大为惊骇,在遍寻无着的情况下,只好赔偿。可赔偿的条件十分昂贵。妻子用了十年的时间省吃俭用,到处打工,最终筹得了这笔钱。

故事的高潮是在最后,在十年后的一天,玛蒂尔德碰见了那个朋友,在谈话中她得知先前借给她的项链竟是件赝品。这是多么荒唐的一个事实,玛蒂尔德用尽了自己的青春,竟然只为了一个假的项链。

读了故事前半段,我觉得玛蒂尔德是一个有着极大虚荣心,贪图荣华富贵的势力女,但是渐渐读下去,我发现她没有因为丢失了项链而跑路,她勤勤恳恳的用了十年时间来偿还这一份债务,她尽管爱面子,有很强的虚荣心,可我觉得,从她事后的处理方式来看,她的的确确还是一个好人,没有被虚荣蒙蔽了双眼。

我连续看了莫泊桑的几篇作品,对《项链》这篇文章,深有感触。

这篇文章主要讲述了玛蒂尔德长得非常漂亮,可是她却生在一个小职员的家里,并且嫁给了一个教育部的一个小职员她没有钱打扮只好朴素地过着,她心里很痛苦,她觉的自己生来就应该过豪华的生活,因此,虚荣心使她无休止地痛苦。有一天,她丈夫拿来了一张请柬,可这张请柬并没给她带来欢喜,因为她觉得她没有华丽的衣服,珠宝首饰.....她丈夫把他积攒打算买一只枪的钱给了她四百法郎,买了漂亮的衣服,可是,她依然不高兴因为没有首饰佩戴....又向朋友借了一条钻石项链。

那个晚会上她彰显风姿,可是,在回家的路上她发现借的那条钻石项链丢了,为了买回那条一模一样项链,马蒂尔德付出了十年的青春和心血......

读完整个故事,我深有感触,生活真的是变幻莫测,很戏剧化,命运很捉弄人。一条项链从爱慕虚荣的想法,到做人的准则,努力地维护着自己的尊严,让人感到马蒂尔德既可怜又可爱,可怜的是她过度虚荣,使她自己尝到了世间苦难。可爱的是她坚守着做人的基本原则敢于承担的品质,走过一条布满荆棘的人生之路。

生活本来就应该是真真实实的,更多的是要脚踏实地的一步步走过。

第6篇:《项链》读后感

《项链》是世界著名小说家莫泊桑的一篇短篇小说,这篇小说拥有思想性和艺术性完美结合的典范。

这是一篇极具讽刺意义的小说,它的主要内容是:有一位女子。她十分的爱慕虚荣。她本身的生活不错,有仆人给她做事,有老公给她赚钱。可她还是觉得自己过的不好,嫉妒比她有钱的朋友。有一次,她要去参加一个高管群集的聚会。而她觉得自己穿的十分平凡,就像她的女友借了一条钻石项链。参加完晚会后她发现自己的项链丢了。找了数天也没找到,于是他们找了一条和她丢的那一条差不多的,价格3万多法郎。他们手中有1万8法郎,于是他们开始到处借钱,买了那条项链还给了她的女友。之后他们用10年还清了债。而再次见面时她对女友说了真相,最后女友说的你们买了自己看。

通过这篇小说,我们懂得了人不能满眼虚荣,珍惜自己现在的幸福生活。

第7篇:《项链》读后感

岁月如轮,无论多么复杂的事,也终究会转回原点。项链是真的也好,假的也罢,在经过长达十年的洗磨,早已变得平滑无犄。可十年的时光,十年的青春,十年的努力,并没有因为项链的丢失而白费,而是成就了一个更好的自己。

《项链》这本书是大文学家莫泊桑所写,他所述了虚荣的罗塞瓦德夫人,为了在一次贵族宴会上出风头,特意从富有的女友那里借来一根金刚石项链。当她戴着项链在宴会上出现的时候,引起了全场人的赞叹与奉承,她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可乐极生悲,在回家的路上,项链意外丢失了。为了赔偿这价值三万六千法郎的金刚石项链,罗塞瓦德夫人花了整整七年的节衣缩食才还清了这笔巨债。可悲剧的是那条项链是假的。

法国哲学家柏可森说过:“虚荣心很难说是一种恶行,然而一切恶行都围绕虚荣心而生,都不过是满足虚荣心的手段。”从这篇小说中,我们学到了不应该盲目追求虚假的东西,而要脚踏实地,通过自己的努力和智慧,去努力创造属于自己的荣誉来。

第8篇:《项链》读后感

“项链”主要是讲罗瓦赛尔太太将去参加教育部举行的晚会,为了不在阔太太们丢人现眼,她花去丈夫所有的积蓄做了一件漂亮衣服,又借了一串华丽的金刚石项链。晚会上,他获得了极大的成功。正当他陶醉在幸福中时,项链却丢失了。为了赔偿这件昂贵的首饰,夫妻俩含辛茹苦,整整十年。当青春流逝,债务还清时,罗瓦赛尔太太得知,借来的项链是假的。

故事通过罗瓦赛尔太太为了一天的虚荣而付出十年代价的可悲结局,讽刺了当时社会上小资产阶级爱虚荣,尚浮华,附庸风雅的风气。

读了这个故事,我明白了人不能爱慕虚荣,否则将会得到悲惨的结局。

第9篇:《项链》读后感

《项链》这篇文章写的是一个小公务员的妻子玛蒂尔德以十年的含辛菇苦去赔偿一条借来的假项链的悲剧故事。

我觉得玛蒂尔德很可怜,她和她丈夫东借西凑花了三万六千法郎去买条真项链,其实弄丢的是条假项链。她被这件事情害惨了,她过了十年艰难的还债日子,这都是她自已惹的祸,谁叫她爱虚荣,但是她是一个诚实的人,再多的钱也还了。

通过读这篇文章让我懂得一个道理,要做自已力所能及的事,我不能爱虚荣,我要努力改掉爱虚荣的毛病,希望同学们和我一起改掉这个毛病,让我们少一个毛病。同时我也要学习她诚实,我要改掉不诚实的毛病,如果你有不诚实的毛病就和我一起改吧!

第10篇:《项链》读后感

由法国著名作家莫泊桑撰写的《项链》乃是世界短篇小说中的精品,我读后感觉其内容曲折蜿蜒,扣人心弦,并且含有深刻的人生道理。

《项链》一文描写了女主人公瓦赛尔太太十分虚荣,为在舞会上引人注意,而丢失了向朋友借的一条珍珠项链。一家人从此只好省吃俭用,努力工作,用了整整十年时间终于凑齐了买项链的钱,他们买了一条相同的项链还给朋友,而朋友告诉她,借给她的项链是一件人造品,只值几百法郎。瓦赛尔太太后悔莫及,痛恨自己当时太贪图虚荣了。

读了这篇文章,我想到生活中许多人为了面子,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与别人比吃比穿,最后却落个惨败的下场。比如说,现在生活质量提高了,一些女人感觉自己长得不够漂亮,就去染发、美容,有的甚至不惜几万块钱去整容。我在电视上看过这样一则新闻:一个年轻的大学生不顾父母劝告做了整容手术,结果手术失败了,她不仅没变漂亮,本来的面貌也被毁了。从中我们不难理解做人不应该好面子,不应该有虚荣心。

第11篇:《项链》读后感

无意间,在层层叠叠,摆放整齐的书中,一本黄的耀眼的书映入了我的眼帘。我小心翼翼地捧起这本沉甸甸的书,如饥似渴的读了起来……

这是一本《莫泊桑短篇小说精选集》,我翻开第一页,这是一篇《项链》。这篇小说主要讲了:天生丽质的玛蒂尔德因为家庭贫穷,嫁给了教育部的一个小职员。后来,为了在一个部门舞会上彰显风姿,玛蒂尔德从朋友那儿借了一条钻石项链。可是回来后却发现项链不见了。于是,为了偿还丢失项链造成的损失,玛蒂尔德付出了十年的青春与心血。可是,最后才知道那条项链居然是假的!

可怜的玛蒂尔德!仅仅为了一条项链,她付出了十年的青春岁月,十年后,她青春不再,貌美不再,而这一切都是她的爱慕虚荣造成的!她爱慕虚荣,为了求得一时的貌美,却失去了她十年的貌美!这是多么不值呀!反过来说,如果玛蒂尔德之前一直不虚荣,那么结局还会是这样吗?所以,不一定条件优越就是好事,逆水行舟,也并不是一无是处。玛蒂尔德虽然家境贫寒,但如果她遇到困难不回避,勇敢的去面对,现在说不定已经过上富有的生活了!

生活要一步一步脚踏实地的走过,不图钱财,不图名利。不要像玛蒂尔德那样,昙花一现过后是终生的遗憾。万事都要遵循天理运行,平常心,以一颗平常的心看待周围的一切困难。或许这才是真正的人生真谛吧!

第12篇:《项链》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莫泊桑短篇小说》这本书。作者自然不用我多说,他就是法国著名短篇小说家莫泊桑,有着“世界短篇小说之王”的美称。这本说收录了他三十篇著名的小说,在那么多篇小说中,我最喜欢读的就是《项链》这篇。

这篇小说主要讲了:受到教育部长邀请的骆塞尔先生和她的太太在舞会开始前向他们朋友弗兰斯基太太借了一条十分美丽的宝石项链,在舞会上,美丽的骆塞尔引来很多人注目,可是舞会结束后,她却发现自己竟把借来的宝石项链弄丢了。最后他们终于买到了一条相似的项链还给朋友,自己却过上了真正穷困潦倒的生活——每日忙碌,不停的还债和利息。十年后,他们才还清债务。一天在大街上,骆塞尔太太遇见了当年借她项链的朋友,当她带着快乐而自负的微笑将整件事全部告诉她时,她的朋友惊讶而感动的告诉她,原来的那条是假的,只值五百法郎!读了这个这个故事我觉得骆塞尔太太过于虚伪,她为了让人们不嘲笑她,觉得她高贵,结果使她和丈夫过上了十年穷困的生活,如果她当时打扮的朴素一些,不在乎在那些外表的东西,可能她后面的十年生活会更加丰富幸福。但是我又觉得骆塞尔太太又很诚实,她发现项链没了。不是马上逃走,也不是买一条假的还回去,而不顾倾家荡产买了一条真的,她的这种精神也令我们敬佩,值得学习。

这本小说内容丰富,各种纷繁复杂的社会事件,包罗万象的社会生活,形形色色的人物的人物形象都得到莫泊桑的精细雕琢,可以说,他的小说是一副19世纪后半叶法国的社会风俗画,是整个社会的精致缩影,它会让你了解法国,了解它的风土人情,同时也明白很多道理。

第13篇:《项链》读后感

《项链》是法国作家莫泊桑的短篇小说,故事中的主人公玛尓蒂德是一位漂亮的女子,他的丈夫是一个普通的小职员。她虽然地位低下却爱慕虚荣,追求高雅乃至奢华的生活,但家境只能让她生活在梦幻中。丈夫为了让妻子开心,好不容易弄到教育部长夫妇家庭晚会的请柬。为了出席这个舞会,玛蒂尔德把丈夫原准备买鸟枪的钱拿去买了漂亮的衣裙,并向朋友佛来思节夫人借了一串钻石项链。晚会上,骆赛尔夫人取得了成功,“她比所有的女宾都漂亮、高雅、迷人”,她将“妇人心中认为的最甜美的胜利”完全掌握在手中。然而,乐极生悲,她不小心将借来的钻石项链丢失了。但她却不敢告诉女友,只好买了一串一模一样的项链赔偿。为了偿还购买项链的欠下的借债,夫妻俩含辛茹苦地劳作了十年。玛蒂尔德变成了一个粗壮耐劳的民间妇女,路遇佛来思节夫人时,多年老朋友竟认不出她了,玛蒂尔德讲出了项链丢失的事和十年不平常的经历,佛来思节夫人感动极了,却出人意料地告诉她,借给她的那串项链是最多值五百法郎的假钻石项链。

小说发人深省之处是让我们目睹了污浊,虚假,拜金的社会中的一颗金子般的心,一朵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玛蒂尔德是不幸的,她的不幸在于盼着自己得不到的东西而白白地增加烦恼,并为此付出沉重代价;同时她是幸运的人,残酷的现实让她清醒,生活不只是云里雾里的幻想,更多的是脚踏实地一步步地走过。

第14篇:《项链》读后感

在经历难忘的三堂精彩的语文课后,我们终于将《项链》这篇经典的名著给阅读完了,这篇文章的内容给我留下了深深的印象。

本文讲述了玛蒂尔德这位女主人公觉得自己生活得真痛苦。她有美丽的容貌、婀娜的体态,却缺乏漂亮的首饰和华贵的首饰。她的丈夫只是法国教育部里一名薪水菲薄的小书记员,可玛蒂尔德认为自己生来本就应该做高雅和奢华的生活,为此她常整天哭泣。再一次丈夫好不容易得到舞会上,玛蒂尔德不幸将朋友的项链遗失,在夫妻两苦寻无果后,用巨额重新购买项链还给了弗莱斯捷夫人。却顶着巨大的欠款艰难的活着,耗尽十年的青春将贷款还清,也改变了女主人公一生,但后得知丢失的项链是假的,而文章又没有后文,留下了极大的悬念,引发了读者的思考。

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并不是小说中出现的人物,而是那一条项链,项链是文章标题,更是全文的线索项链的外表具有卓然超群无与伦比之美,而它的内质却是假的。小说在结尾处暴露了项链内假的涵义。

外美内假,是作家赋予“项链”的意象内涵。外美,是项链的表层义,具有极大的迷惑性和欺骗性;内假,是项链的内层义,具有极大的隐蔽性和危害性。玛蒂尔德因受不了项链所给的诱惑而在项链中迷失了自我,使自己惹上了巨大的麻烦,使原本就想过上好日子的她更加跌入了低谷,给予了我们人生的警示!

第15篇:《项链》读后感

近期好忙,已经很久没在睡前读书给妞妞听了。今天,选了大师名作绘本里莫泊桑的《 项链》讲给她听,当读到故事女主角玛蒂尔德因为贫穷而不快乐时,妞妞插问我一句:“你知道她为什么不快乐吗?”

“我想,是虚荣心害的吧!许多女人都爱这样。”

“这样说是没错,不过我倒觉得她很傻,其实穷不穷与快乐不快乐是没有直接关系的。”我敏锐地感觉到这是孩子思维的闪光点,这样的感悟远比“虚荣”两字深刻而贴切啊,也更能体现生活的哲理。于是,我顺着她的思路,鼓励她继续讲讲为什么有这样的理解,她居然能结合近期爱看的一套《写给孩子的哲学启蒙书》谈出自己的看法,我进一步夸奖并鼓动她:“看来,读点哲学书,使你理解小说也更有意思,更有水平了呢!”她笑笑,心里自然是得意的。我趁机引导她:“其实,如果把你的理解梳理一下,将会是一篇非常有水平的读后感呢!你想写吗?”

“想!”

“如果想写得更轻松点,我建议你把关于‘幸福和痛苦’的那个章节再好好读读。”

“我也是这么想的。”

孩子开心地答应了,看着她静静地赖在沙发上,专注研读的样子,一种欣慰油然而生。没过多久,她便完成了读后感的构思,并非常急切地向我介绍大致的思路,还把一些得意之处细细地描述一番,我一边真诚地向她表达我的佩服之情,一边在她可许接受的范围内提出我的些许建议。

第16篇:《项链》读后感

从全文看,罗瓦赛尔先生非常爱自己的妻子。马蒂尔德希望能接近官方人士,他就尽努力搞来了教育部部长举办的晚会的请帖;马蒂尔德没有像样的礼服赴会,他宁愿把自己原本打算买猎枪的钱拿出来,也要让妻子风风光光的;他怕妻子受寒,把自己的衣服披在妻子身上。

文章中有一段,丈夫为筹出剩余的一万八千法郎“跟这个人借一千法郎,跟那个人借五百,这儿借五个路易,那儿借三个。他签了不少借约,应承了不少足矣败家的条件,而且和高利贷者以及种种放债图利的人打交道”。俗话说“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但罗瓦赛尔没有这么做,在妻子弄丢了看似名贵的项链,生活即将陷入危机的时候,他并没有离开,他一直守护着他的妻子。当他作出这个决定的时候,他就已经葬送了他下半辈子的生活,但他没有一点犹豫,这更体现了他对妻子浓浓的爱。

第二点,虽然说马蒂尔德一直都能够享受豪华生活,在生活总会产生许多忧伤的感慨和想入非非的幻想,但是他最终还是嫁给了罗瓦赛尔这个普普通通的小职员。罗瓦赛尔的地位虽然低微,但是在丢项链之前,他确实没让妻子过上艰难的生活。那时,她有舒适的房子,有女仆为其打理家务,偶尔还能吃上炖肉。作为中年女人,她不用上班,不用亲自下厨,不用打扫卫生,即使她的生活算不上富裕,也绝对是许多人向往而过不上的生活。而这一切,都都是他丈夫所给予的。罗瓦赛尔以他辛勤的工作,让妻子过上的清闲安适的生活,这正是他好丈夫的体现。

第17篇:《项链》读后感

你觉得在失项链前后的玛蒂尔德哪个更美?什么才是真正的美?外在美和内在的美哪个更重要?

林清玄曾经在《生命的化妆》一文中说到女人化妆有三层。其中第一层的化妆是外表的化妆;第二层的化妆是改变体质,让一个人改变生活方式,睡眠充足,注意运动和营养,这样会使她的皮肤改善、精神充足;第三层的化妆是改变气质,多读书,多欣赏艺术,多思考,对生活乐观,心地善良,因为独特的气质与修养才是女人永远美丽好看的根本所在。

用三句简单的话来说明,三流的化妆是脸上的化妆,二流的化妆是精神的化妆,一流的化妆是生命的化妆。而梁衡在《人的外美与内美》一文就说到“现实生活中有这样的人,初观其形光彩照人,再听其言立见浅底……形式之美是暂时的,任怎么样的花容月貌,经岁月流逝都会老如树皮,蔫若秋草。”而“一个人归根结底还是要有自己的内容,即知识和能力。”

丢项链前的玛蒂尔德是外表是美的,但她生活在梦幻中,“不断地感到痛苦”,“住宅的寒伧,墙壁黯淡,家具的破旧,衣料的粗陋,都使她苦恼”,连“有钱的女朋友”“也不想看望”“因为看望回来就会感到十分痛苦”。“由于伤心、悔恨、失望、困苦,她常常整天地哭好几天。”没有欢乐与微笑,她的青春将在伤心的泪水中失掉光彩。

而十年之后,她虽然变成了粗壮妇女,却能迎着依然年轻美丽的佛来思节夫人,“走上前去”,告诉她丢失项链的真相,说:“事情到底了结了,我倒很高兴了”,讲且“带着天真的得意的神情笑了”。

十年辛苦,玛蒂尔德变得自信、高兴和得意,她的青春在劳动中绽放异彩。

第18篇:《项链》读后感

在假期里我读了一本由法国著名“短篇小说之王”——莫泊桑所著作的小说——《莫泊桑短篇小说精选》。这本书浓缩了小说的精华,描述的背景是法国西北部地区所发生的事情。里面共讲了14篇独立“短”故事。我记忆犹新的有:令人心酸、同情,行文起伏跌宕,忽喜忽悲,家人对他的态度,忽爱忽憎的《我的叔叔于勒》;纯粹的人生命运故事,喜剧和悲剧融为一体的《归来》;春天是一个爱情萌发的季节,一个令人感叹的《春天》而令我印象最深的是《项链》!

《项链》这篇文章讲述了卢瓦泽尔夫妇被国民教育部长乔治·朗波诺暨夫人邀请去参加晚会,而妻子玛蒂尔德因为没有一件像样的衣服参加晚会和华丽的饰品而闹脾气不去参加晚会。所以她丈夫,花了他所有的积蓄买了一件华丽的衣服以及借了一条耀眼的钻石项链。可是项链在晚会后丢了,他们找来找去都有没找到!最终他们决定再买一件一模一样的。她挣了十年的钱才攒够了所需的三万六千法郎,自己却也变得衰老、憔悴!可是最后才得知项链是假的!得知自己被命运捉弄!

从本文中可以看出命运在捉弄玛蒂尔德,她很爱美,可是因为她的虚荣心,所以她就献出了自己宝贵的青春年华!但是一点,当“青春美貌”和“道德品行”中选择的是放弃“青春美貌”选择“道德品行”。她在面对人生抉择的时候,选择了正确!这种精神是着值得尊重、学习的!

玛蒂尔德是不幸的,不幸的失去了青春美貌!但同时她又是幸运的!幸运的是:残酷的现实让她清醒,不再幻想生活!而是一步一步踏踏实实多好生活的每一点一滴,享受应有的幸福美好!

第19篇:《项链》读后感

前几天,老师上课给我们讲了一个有关于项链的故事,我觉得非常有意思,回家后就让外公给我找了这本小说来看。

《项链》是法国著名作家莫泊桑的作品,它讲述的是一个生活贫困但爱慕虚荣的漂亮女子马蒂尔德的故事。她为了参加上层人士的舞会,跟有钱的女友借了一条钻石项链,结果在舞会结束回来的路上不慎弄丢了项链。之后,马蒂尔德和她的丈夫花了整整十年的时间,埋头工作还省吃俭用才还清了赔项链的欠债。当马蒂尔德鼓起勇气来告诉她有钱女友这件事情的时候,她才知道,原来女友借给她的项链是假的,根本不值钱。

马蒂尔德是不幸的,为了一条假项链浪费了十年的光阴,但是马蒂尔德也是幸运的,如果不是这条假项链,马蒂尔德还会沉浸在自己的想象中,不能安下心来甘心过清贫的日子。

通过这个故事,我知道了一个道理,人不可以有虚荣心,不能相互攀比。在生活中,我的身边也有很多有钱的同学,有的同学有很多零花钱、有的同学有高档手机、有的同学有ipad。我不应该跟他们比这些,他们的钱都是爸爸妈妈给的,根本不是自己赚的,不值得炫耀,要比就应该比自己的成绩,比比谁的学习好,这样才能相互促进,共同进步。

第20篇:《项链》读后感

如果她并不美丽动人,也许她就能安于现状做一个贤妻良母,兢兢业业地操持家务,经营一个温馨的家庭小窝。

如果她生在贵族家中,也许她就能拥有自己的白马王子,住在那挂着古式壁挂、陈设着精巧的木器、珍奇的古玩的宽敞的客厅,享受着高雅和奢华的生活。

如果她没有一个有钱的女友,也许她能不伤心、悔恨、失望、困苦,也许不会整天整天地哭泣。

如果她没有收到那贵重的请柬,也许他和她还能如往常一样过着虽平凡但却美好的轻松生活。

如果她没有借到项链,也许就算只戴一朵花儿在头上,她也能成为舞会的焦点,如此别出心裁的自然,或许更能吸引眼球,舞后她仍能过着幸福的生活。

如果项链没有丢,也许她可以将那次梦幻般的舞会珍藏在心中,作为美好的回忆,继续过着自己的生活,只希望她会明白人与人之间的差距,别得寸进尺。

现实总是现实,即使那只是小说中的现实,过去了也就过去了纵使有成千上万个如果,也换回不了过去的一丝一毫,那不是《无极》,也没有时光机,时光不会逆转,正如她对上层社会的强烈想望。魔由心生,无欲则刚,选择也是种艺术,是向魔还是制欲,谁知道呢?谁知道人生是多么奇怪,多么变化无常阿,极细小的事可以败坏你,也可以成全你!

第21篇:《项链》读后感

《项链》是法国作家莫泊桑的短篇小说,高中课本里学过,当时对小说的理解是老师指导下的:小说讽刺了玛蒂尔德夫人的虚荣心和追求享乐的思想,深刻揭露了资产阶级思想意识给人们的毒害。

再读《项链》,打动我的是他们夫妇患难与共,同舟共济的夫妻感情,他们这一对是幸福的,让人羡慕和尊重的。丢失项链这件小事能成全了玛蒂尔德,让她从一个身在福中不知福的虚荣女人变为纯洁高尚,勤劳坚强的主妇。我从这悲剧的故事中看到了喜剧色彩。

他们面对现实没有逃避,而是勇敢承担,没有相互的指责和抱怨,而是共同面对。

丢失项链的不幸灾祸、偿还项链的可怕债务,没有压倒这对夫妇,这对夫妻向我们展示了善良、诚实、守信的品格和人格魅力。玛蒂尔德是一个由外在形象美到内在精神美的女性,一个由错位到复位并最终找到自我的女性。

试想一下,如果老公一味的埋怨、批评和指责妻子,那结果又会怎样?当时的玛蒂尔德完全可以靠她的美貌和姿色出卖灵魂和肉体,而不用付出十年的艰辛,她心甘情愿去吃苦,不正是因为丈夫的仁慈与厚道吗?

当今社会,婚姻基础较为薄弱,难道我们就不能从中得到启迪,夫妇之间只要同心同德,就没有闯不过去的难关,情比金坚,还是让我们好好珍惜身边的人吧,别把爱人赶跑了。

第22篇:《项链》读后感

让我给玛蒂尔德熬点幸福汤吧!你瞧,她的丈夫是那么爱她,她自己长得那么美丽,她能天天吃饱、非常健康,而且拥有美丽的梦想虽然幸福汤的味道也许不那么浓郁,可总比痛苦饭好吃得多啊!

当幸福很渺小的时候,它更需要你去寻找。

痛苦小说的趣味

关于小说的结尾,您知道吗?那是多么令人意想不到啊!原来,玛蒂尔德借的项链竟然是假的!连五百块都不值,而她还的是价值四万多元的真项链。为此,玛蒂尔德痛苦地生活了十年。

但是,如果小说写得正好相反:玛蒂尔德是个快乐的穷女人,她漂亮,丈夫很爱她,也没有挨饿,很健康,一天,有人邀请她参加宴会,她把从朋友那儿借的项链丢了,她去告诉了朋友,朋友说没关系,那是假的!你是不是觉得小说完全没有意思了呢?没错,如果生活一直幸福,没有痛苦,没有挫折,那么,幸福也许也会变得不幸福。

所以,莫泊桑很好地利用了痛苦创造的波折,使小说充满了趣味性,而且表露出了人性的贪婪和丰富的哲学。

第23篇:《项链》读后感

路瓦栽夫人一夜风流,得到的却是十年辛酸——项链丢失了。别的读者认为这是路瓦栽夫人一生的不辛,但我认为这样值得庆辛,因为项链的丢失,使路瓦栽夫人从幻想回到现实生活中,使她生活更有意义,更加充实了。

丢失项链,路瓦栽夫妇东借西凑终于用三万六千法郎巨款买回钻石项链,还给了佛来恩节夫人。欠下这一大笔钱后,路瓦栽夫人“一下子显出了英雄气概,毅然决然打定主意,她来偿还这可怕的债务。她辞退了女仆,迁移了住所,租凭了一个小阁楼住下。”假如她没有丢失项链,假若她没有掉这笔款子,她一定还是跟过去一样,梦想那些幽静厅堂,那里装饰着东方的帷幕,还梦想那些华美的,香气扑鼻的小客室和精美的晚餐。

可路瓦栽夫人现在呢?

她懂得了穷人的艰辛生活,她得干家里的一切粗笨活儿和厨房里的讨厌杂事。每天早晨她把垃圾从楼上提到楼下。她的穿着想个穷苦女人,胳膊跨着篮子到水果店里、杂货店里、肉铺里,争价钱,受嘲骂,一个铜子一个铜子得节剩这一切为了什么?当然是为了偿还这可怕的债务,假如不需要偿还这笔债务,她也不会劳动也不会上街买菜,她一定做着甜梦,穿戴华丽地去参加舞会,大出风头。

十年后,债还清了,她带着天真的得意神情笑了。这笑充满还债务的轻松感,充满了对自食其力上午生活的自豪感。假若项链没有丢失之前她还会笑吗?不她一定还在追寻享受,梦想过豪华的生活,永远贪得无厌,还会为不能过高雅和华丽的生活感到痛苦。

“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挫折、失败有时不是坏事,倒是好事。没有人能强行压制一个人对美,对富贵,对安逸生活的本能追求,对玛蒂尔德也是一样。

项链丢失后,青春美貌和人格尊严这两个法码摆在人生的天平上,逼她作出选择。她决定放弃青春,选择尊严。人生最重要的时刻说是懂得放弃,放弃也是一种美。那么对她来说那极细小的一件事是“败坏”她,还是成全她呢?最初玛蒂尔德被强烈的可怕的虚荣心所俘虏,后来,她义无反顾地作出令人惊讶的决定。最后,当她再遇自己依然年轻美貌的朋友,当她得知假项链的事实后,她的脸上露出灿烂的天真的笑容。这笑是她自信和骄傲的表现。

小说发人深省之处是让我们目睹了污浊,虚假,拜金的社会中的一颗金子般的心,一朵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玛蒂尔德是不幸的,她不幸在于不能盼自己得不到的东西而白白地增加烦恼,同时她是幸运的人,残酷的现实让她清醒,生活不只是云里雾里的幻想,更多是脚踏实地一步步的走过。

第24篇:《项链》读后感

暑假,妈妈给我推荐了一本莫泊桑的小说《项链》,开始我一定都没有兴趣,在妈妈的强行下,抱着一种消磨时间的态度读《项链》。没有想到越读越有意思,我一下就你迷上了,一口气就轻松的看完了这本书。

《项链》写的是教育部职员骆尔塞的妻子玛蒂尔德,她为了参加教育部长举办的晚会,把丈夫准备买鸟枪的四百法郎拿去买了衣服,又向女友借来一串项链。在晚会上,她的姿色打扮显得十分出众,男宾们都望着她出神。她觉得这是一种“成功“,十分满意。回家后,她脱衣服时发现项链不见了,夫妇大为惊骇,在遍寻无着的情况下,只好赔偿,最后在首饰行里买到了一条一模一样的,价值三万六千法郎的钻石项链,换给了女友。而这对夫妻花了十年功夫,还清了买项链所欠下的债务。故事的最后,在十年后的一天,玛蒂尔德碰见了女友,在谈话中她得知女友先前借给她的项链竟是件假的。

读完整个故事,给我的第一感觉是不可思议,命运真的.很捉弄人,生活真的是变幻莫测!一串项链使她平步青云,也断送了她的一生。是不是玛蒂尔德的虚荣心和追求享乐的思想断送了她的十年青春呢?但是对于不满意自己生活的玛蒂尔德来说,她并没有用自己虚伪的一面得到优越的生活,她只是想想而已。她恪守着做人的基本原则,维护着自己的尊严。生活中有很多的无奈,特别是对于她这种没权没钱的小妇人来说。在读到失项链部分时,我不禁想:为什么她会选择偿还这条路,其实她可以逃走或赖帐,远走高飞,不了了之,或者向朋友说明“真相”。但是她并没有这样做,可见她是一个诚实的人。

玛蒂尔德悄然坚决的选择了给女朋友还债的一条艰难的道路。她变了,贫穷生活的磨炼,不仅仅改变她的容貌,更重要的是改变了她的精神。艰辛的劳动、生活,把她的不切实际的幻想都打破了。

看完这篇小说更让我觉得:生活不是云里雾里的幻想,更多的是脚踏实地的一步步的辛勤劳动才能换得。

第25篇:《项链》读后感

寒假期间,我看了莫泊桑精品小说选,这本书的每一个故事都很好看。例如:《幸福》、《西蒙的爸爸》、《两个朋友》、《骑马》等等。但是我最喜欢的故事是《项链》。

这个故事的女主人公是玛蒂尔德,她非常漂亮,天生丽质的她妩媚娇柔,且喜欢参加各种晚会。她的丈夫有幸得到了一张晚会的请帖,他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妻子玛蒂尔德。可是,玛蒂尔德开心之后脸上浮出忧郁的表情,因为她没有亮的晚礼服。于是,她的丈夫咬紧牙关给她买了一件漂亮且平时也能穿的晚礼服。可她还是不开心,因为她没有漂亮的首饰,于是,她去向一位有钱的好友借了一条项链,出人意料的是,晚会回来,项链竟然不见了。所以,她没有办法,只能借钱买了一条一模一样的项链,然后再赚钱还债。十年,整整十年,她赚钱、还债、赚钱、还债,时间在她辛勤的双手上过去了。十年后,她终于还清了债务,但却在无意间从这个好友那得到一条惊人的消息:十年前借给她的那条项链是假的!它仅仅只值五百法郎!这真是个天大的讽刺啊!

读了这篇文章,我觉得玛蒂尔德很注重外表且非常虚弱。要是我丢了项链,我会第一时间告诉这条项链的主人,再进行赔偿,不会像玛蒂尔德辛苦了一辈子,最后,留给她的只是惊讶和讽刺!我想对玛蒂尔德说:“十年前,你多么漂亮,而现在你多么辛苦;十年前,你多么高贵,而现在你多么粗野;十年前,你的双手多么纤细,而现在你的双手多么油腻。十年,你变了,就是因为那次晚会的项链啊!太不值得了!

第26篇:《项链》读后感

初读《项链》时,大概是在一,两年前了吧。说来惭愧那时竟然连作者是谁都不知道,那时的自己,不过是个不明时世的孩子,看完全篇,不禁有些伤感,为玛蒂尔德的不幸感到难过。

说来也怪,那时的我压根就没有看出众人所述的“势利”和“虚荣”,甚至从未觉得玛蒂尔德是个贪图富贵的人,只是为这个平凡的、值得同情的妇人感到惋惜。时隔许久,再品莫伯桑(不会忘记了)《项链》,当年的想法并未因其稚嫩而舍弃,并且平添了些许新的思考。从这个故事中,我似乎看到了一个“孩子”的成长过程,是的,玛蒂尔德的改变,在我眼中,就如一个涉世未深的孩子由朦胧到成熟,渐渐地蜕变成人。最初,路瓦栽夫人向往美好、富裕的生活,希望被众人瞩目,就如一个初有记忆的孩子,在空闲时必定做着憧憬未来的美梦。在参加晚会前的一段时间,路瓦栽夫人由于没有体面的服装而惊惶失措,直至时常以泪洗面,这不正是天真好动的孩子在祈求一件心仪的玩具时的表现吗?

天真的玛蒂尔德没有自作主张,而是以孩子所独有的方式表达着心愿。字里行间,透露着孩子的可爱和任性。借完项链,玛蒂尔德就如一个得到宝物的孩子一般快乐、疯狂。晚会上,她的外表与气质胜过了所有人,她便天真地陶醉了。或许是孩子们都有着相同的缺点,丢三落四且被幸福冲昏了头的她终究还是犯了错,又或许是她抓住了生命中唯一一次磨练自己的机会,好似一个离家出走的孩子,开始品味闯荡的艰辛和甘苦。

第27篇:《项链》读后感

故事大意是有一个叫克雷斯的驾驶员,在一个风雪交加的夜晚,汽车坏在野地里,饥寒威胁着他的生命,有一个骑马的中年男子路过此地。把克雷斯的汽车拉到了一个小镇。使克雷斯脱离了危险。克雷斯拿出钱对这个陌生人表示感谢,哪个中年男子不要他金钱的回报,只要求他回报社会,中年男子对他说:“我不要求回报,但我要你给我一个承诺。当别人有困难的时候,你也尽力去帮助他。”后来克雷斯真的这样做了,帮助了许许多多人,当别人感谢他时,他就将中年男子对他的要求同样告诉了他所帮助的每一个人。若干年后,克雷斯又遇到了困境,一位少年帮助了他,克雷斯感谢少年的时候,想不到少年说出了克雷斯永远也忘不了的话;“我不要求回报,但你要给我一个承诺,当……”。这使克雷斯心中涌起一个暖流。

想想自己的经历,似乎有些相同,二十七年前,有一天我抱着女儿去苏州看病,公交车上很挤,有一位中年妇女把座位让给了我,使我激动万分,因为当时车上没有像现在的那种语音提示,很少有人会这么做。直至今天,无论我www.99zuowen.com乘汽车还是火车,只要看到有需要帮助的人,我就会把座位让给他。几年前我在火车上,从无锡上车的一位北方老年妇女,我把座位主动让给他以后,她感动得几乎要流泪了。而对我来说,这似乎已经成了习惯。前些天我和妻子去苏州探望病人,在公交车上,我已经把座位让给了一个老人,看到还有一位抱着小孩的妇女没有座位,就劝妻子给那位妇女让座。回家吃晚饭的时候,又说起了车上的事,我对妻子说,如果你现在让座,等你老了自然也会有人给你让座。

爱心的传递多像在编织一条美丽的项链,它会串起一个个萍水相逢的人,爱心是无价的,它不需要回报,但却可以心心相传。每一件事都是一颗珍珠,我们每一个人的爱心都是一根金线。用金线把颗颗珍珠串起来,就是世界上一条最珍贵的无价项链。

第28篇:《项链》读后感

读完《项链》后。实在不禁慨叹。人生实在是变化多端。令人意想不到啊!

小说家莫泊桑笔下的《项链》描述了一个经常哀叹生活困苦的漂亮女子玛蒂尔德为了和丈夫一起参加一个舞会。向朋友佛来思节太太借了一条钻石项链。并赢得在场众多男宾的青睐。但是舞会过后却发现项链遗失了。他们不得不买回一条新的项链给佛来思节太太。为了付这笔债。夫妇俩一起辛勤工作了长达十年的时间。一次偶然中。却从佛来思节太太的口中得知这让他们劳碌半生的项链居然是假的!

读完这故事后。大家或许会认为这一切恶果都是因为玛蒂尔德的爱慕虚荣所造成的。因此。她一点也不值得可怜。甚至会在笑声中带有一丝的嘲讽。最初我也是这样想的。但是。静下心来。脑子里慢慢的便飘出一个疑问:到底是什么样的力量。让一个原本娇弱纤细的女子坚持了长达十年的工作。直到完全还清债务呢?想到这儿。心中不禁为玛蒂尔德感到自豪。原来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她。每天洗杯洗碗。搬运垃圾下楼。罐子锅子的油垢底子上把她十只玫瑰色的手指头都磨坏了。就这样一天一天地熬着。原来温柔的她变得像平民妇人一般。

这时。我的脑海中浮现玛蒂尔德十年后向朋友坦白说出项链是另外一条时。她脸上那既有点自负。又天真快乐的神气微笑。或许这就是世上最美丽的微笑了。尽管玛蒂尔德的外貌是个衰老的贫困妇人。但这时候的她却拥有一颗自尊高贵的心灵。在美丽与人格的天平上。她没有丝毫犹豫。决然说:“要还!”我为这时候新生的玛蒂尔德感到无比自豪。

这个故事让我清楚的看清了法国当时人们的极度虚荣以及拜金主义的疯狂横行。的确。在这样一个灰雾弥漫的社会里。要保存一个纯真善良。自尊自爱的心实在不容易。玛蒂尔德的一生是不幸的。她日日夜夜思恋的荣华富贵始终没有走进她半步。但是同时她也是幸运的人。残酷的现实终究让她清醒了。人生里不再只有哀叹与落寞。

其实拨开了终日幻想的云雾。我们会认识到生活中无论变化再大。困难再多。走向成功的路也只有一条。就是脚踏实地。全力以赴。

第29篇:《项链》读后感

《项链》是莫泊桑的优秀短篇小说。妈妈从图书馆借来一本莫泊桑的小说集.把这篇文章推荐给我。它描写了女主人公迷恋虚荣浮华.为图一时出风头.而丢失了借来的项链。一家人只好省吃俭用.东借西贷.好不容易凑足三万六千法郎买了一条相同的项链赔给人家。为偿还这笔债务.他们夫妻俩赔上了十年的心酸。而更令他们惊讶的是.那条丢失的项链只不过是价值几百法郎的人造品!

我觉得这篇小说中的女主人公——罗瓦塞尔太太在很多地方做得不对。她的缺点是爱慕虚荣.老是把面子摆在第一位。她自己家庭情况不富裕.却又太爱面子.只好向朋友借了一条项链在晚会的时候戴。而且.她很不谨慎.明明知道这是向别人借的项链.戴的时候要格外小心.以防丢失.却根本没有注意.太得意忘形.以至于不知道把项链丢到哪里去了.找都找不回来。这样.吃亏的还是自己。在舞会的尾声.关心她的丈夫给她披了一件外套.她却嫌那件外套太普通.怕被其他人看见.就慌慌张张地跑下楼.丈夫本想给她叫马车.她也不听。如果她不这样的话.项链还有可能不会丢。

不过.她还是有一些优点的。如果是一般人丢了向别人借的项链.如果没有足够的钱来买一条一模一样的偿还.可能会投机取巧.随便买一条赝品或者相似的应付了事。而罗瓦塞尔太太则非常诚实、守信用.并没有想要投机取巧.而是为了偿还朋友的项链而苦苦筹了十年的钱。

这篇小说告诉了我们:不要爱慕虚荣浮华.权贵什么的都是“浮云”。爱慕虚荣.最终吃亏的还是自己。

第30篇:《项链》读后感

读完《项链》的我们总结玛蒂尔德的性格的第一反应基本上可以用四个字总结:爱慕虚荣。法国哲学家柏格森说过:“虚荣心很难说是一种恶行。然而一切恶行都围绕虚荣心而生。都不过是满足虚荣心的手段。”确实。在我看来。虚荣心是万恶之源。玛蒂尔德不满现实的生活。梦想像上流社会的贵妇人那样过高贵、风雅的生活。她的确虚荣。但是。谁又不想过这样的生活呢。谁又能忍受贫穷与饥饿呢。在这个金属时代。人们疯狂的追求着名与利。有多少人会曾在自己心房里造一个属于自己的港湾。可以偶尔的放逐与依靠呢。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有个玛蒂尔德。只是分量有所不同而已。

中国人历来讲究中庸之道。人无完人。完美绝对是件及其不靠谱的事情。一旦追求完美必定害人害己。因此我想。我们不能用如此苛刻的眼光去对待玛蒂尔德。她的另一面只要稍稍用心。就能发掘出来。玛蒂尔德在丢失项链之后。没有逃避。没有远走高飞。她没有低下自己高昂的头颅和自尊。她靠自己的双手依旧勇敢的走下去。突然间想起另外一位女子。《乱世佳人》中的郝思嘉。一个敢爱敢恨且具有极强责任感的女人。她曾经也虚荣与贪婪过。但又何妨。当她对着伤痕累累的泰勒庄园时。她可以豪迈的对着天空坚定的喊出明天又是新的开始。她所遭受的一切似乎是报应。可是在成长的路上谁不会碰到荆棘。我想每个人都会经历些挫折吧。每个人都是在挫折中成长起来的吧。而且我觉得每个在我们看来完美的人都是从一只丑陋的毛毛虫破茧而出的蝴蝶。他们也会曾遭人鄙视和唾弃过。

再回到《项链》。曾经高中学完这篇课文时。老师让我们叙写结尾。我当时想了3个可能。一个是她无法接受这一切。香消玉殒或者变疯子。但是似乎不太符合玛蒂尔德的性格。所以我认为不恰。二是重得项链。变成了十足的贵妇。过起了贵妇的生活。却总想起十年间奋斗的日子。感叹现在日子的空虚与无聊。三是感悟了生活的真谛。继续实实在在的日子。我想这个最好的结局。也确实很难多同学都跟我想法如出一辙。看来人们都喜欢大团圆的结局。

《项链》反映的是当时法国社会疯狂的崇拜金钱的时代。而现在的中国。也正处于这样一个钢筋水泥的时代。主流也许就是拜金主义。那些大肆嚷着宁愿坐在宝马里哭的女生。这不就是现实的玛蒂尔德么。如果是这样。那人生绝对是空洞无物。那么。请为自己建造一座精神花园。一个使得自己的灵魂可以小憩的地方。否则过于极致则必将毁灭。

第31篇:《项链》读后感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束缚他们的。是对物质生活的苛求。“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束缚他们的。是一颗自私而又冷漠的心……生活中。人们不止尽的欲望。成为束缚他们的枷锁。正如莫泊桑的《项链》里。那位爱慕虚荣的女主人公玛蒂尔德。为了能在人前“出风头”。她耗费了自己宝贵的青春。然而十年还债的艰苦生活。并没有抹去她的虚荣。她害怕丢脸。于是为一挂假项链付出了无数的血汗。最终使自己容颜早衰。青春不再。

爱慕虚荣使她受到了生活的重创。虚荣却成了她生命里一串无形的锁链。使她在生活里磕磕碰碰。酿成一段可怜而又可悲的人生。

现实生活中。也有不少玛蒂尔德的影子。有些被称为“问题少年”的学生。他们之所以成为“问题”。其实也乏是虚荣。狭隘的心胸在做怪。由于成绩不佳。他们觉得自己无足轻重。甚至被人忽略。于是。在学习上不能成优。他们便在生活上“求异”。他们的种种错误也许只是吸引别人眼球的手段。面对已成定局的校纪校规。他们一犯再犯。如果说是出自自身的调皮和一颗不愿被束缚的心。倒也罢了。然而。仔细想想。如果他们是为了引人注意。那么。付出的代价也似乎太大了。玛蒂尔德的十年艰苦生活。夺取了她引以为傲的容颜和一去不复返的青春;那么这些“问题少年”为满足虚荣所犯下的一切错误。不也将夺去他们生命中最宝贵的求学机会吗?当他们决定要“大干一番”的时候。又有多少筹码供他在生活的天平上衡量自己的价值?倘若无一技之长。又有多少明天可以期待?

生活中。种种欲望会成为一串串无形的锁链。锁住了早已疲惫的心。让生活偏离原来的轨道。欲望的天平也许永远不会平衡。当一个不合理的欲望产生并形成巨大的枷锁时。生活的一切就都朝欲望倾斜。最终。也让生命里最美好的事物悄然而去。

所以。我们应该摒弃这些无形的枷锁。“带着镣铐舞蹈”实在太辛苦。让我们轻装上阵。舞出生命的辉煌!

第32篇:《项链》读后感

本文讲述的是罗塞瓦德夫人虚荣心十足,她为了在一次宴会上出风头,特意从女友那里借来一根金刚石项链。当她戴着项链在宴会上出现的时候,引起了全场人的赞叹与奉承,她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不幸的是,在回家的路上,这条项链丢失了。为了赔偿这价值三万六千法郎的金项链,她负了重债。之后,她事整整十年节衣缩食才还清了债务。而颇具讽刺意味的是这时对方告诉她丢失的项链是假的。罗塞瓦德夫人通过“打肿脸充胖子”的方式来显示自我,面子观念的驱动,使她吃尽了苦头。

“哦,可怜的罗瓦塞尔夫妇!命运真会捉弄人。”那是我看完文章后的第一感觉。当再次回味起那篇文章时,我不禁回想:如果他们不为了虚荣,会耗费如此大的代价吗?虚荣心,一个可怕但无形的恶魔,是为了取得荣誉和引起普遍注意而表现出来的一种不正常的社会情感,是争名逐利的一种不良品质。虚荣会使坦诚的人走向虚伪。虚荣心强的人常常表现为一种自夸炫耀的行为,通过吹牛、隐匿等欺骗手段来表现自已。虚荣心强的人,常常有嫉妒冲动,看到别人的能力比自己强,地位比自己高,命运比自己好,外表比自己美,就感到不舒服、不痛快。甚至排斥、挖苦、打击、疏远、为难比自自强的人,有意或无意地做出损害这些人的事情来。还有,虚荣心强的人,特别喜欢听奉承的话、恭维的话,最不能接受的是他人当众顶撞或当面提意见,最不能容忍的是揭他的老底。因此,与他结交的可能是一些溜须拍马的“小人”。

虚荣心很难说是一种恶行,然而一切恶行都围绕虚荣心而生,都不过是满足虚荣心的手段。虚假的荣誉是一个转瞬即破的肥皂泡,我们不应该追求这种并不属于自已的虚假的东西;而要脚踏实地地去干一番事业,通过奋斗,创造出属于自己的荣誉来。

第33篇:《项链》读后感

于1884年法国小说家莫泊桑写过一部著名的短篇小说《项链》,它主要讲述了小公务员的妻子玛蒂尔德悲剧的人生。这个悲剧的缘由居然因为一条项链,还是一条仿冒的假货。而这一切最终归结于她所处的那个“金钱至上”的社会,在那样的社会氛围里的玛蒂尔德不得不向所有美好的饰物妥协。

小说一开头就开门见山地描写了一段玛蒂尔德的内心独白,她是这样说的:“她觉得自己本是为了一切精美和一切豪华的事物而生的,因此不住地感到痛苦。”即“由于自己房屋的寒怆,墙壁的粗糙,家具的陈旧,衣料的庸俗,她非常的难过。”

简单地说,马蒂尔德梦想着过上一种奢华的生活。而在马蒂尔德看来,奢华的生活就是那些价值不菲的饰物,比如华贵的衣裙和精美的项链。因此为了舞会获得别人的称赞,而选择向朋友借一条十分华贵的项链,不料,项链在回家的途中不慎丢失,这对马蒂尔德来说犹如晴天霹雳。

之后马蒂尔德为了偿还购买那条项链所花的钱,整日打工奔波,虽然最后和丈夫还清了债务,但是生活过的十分拮据,容颜也不复存在。事实上就是为了满足自己小小的虚荣心,不曾想赔上了自己的一生。

最为讽刺的是,故事结局说到马蒂尔德的朋友在不经意间透漏了事情的真相,原来当年的那条项链是假的,而马蒂尔德还给她的那条却是真的。

小说以“项链”为线索展开故事情节,这种结构能够给读者很直观的表现事情的发展的过程,透过项链对女主人公的形象一目了然。意在揭示金钱对于人心灵的毒害,他批判的正是当时社会上存在的金钱至上和追求享乐的风气。

第34篇:《项链》读后感

《项链》主要讲诉的是女主人公玛蒂尔德因虚荣而受到的惩罚,但这更反映了法国资本主义社会处于稳定发展时期时整个社会的奢华淫靡,追求虚荣的不良社会风气。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冷酷无情,法国社会就像一个身上长满脓疮的病人。

作为女主人公的玛蒂尔德容貌姣好,身段窈窕,可她没有漂亮的衣装,没有珠宝首饰,总之什么也没有。而她呢,爱的却偏偏是这些;她觉得自己生来就是享受这些东西的。她最希望的就是讨男子们的喜欢,惹女人们的羡慕,风流动人,到处受欢迎。

终于机会来了。他的丈夫接到了教育局长的舞会邀请信,邀请信为夫妇俩打开了希望的大门,但是没有舞衣和首饰使他们陷入困顿。最终借来的项链,买来的舞衣让他们一时风光,眼看就要踏上成功之路,不料乐极生悲,丢失项链,毁掉了她的希望和青春。

试想一下,如果不是自己的拜金主义、爱慕虚荣会有如此结局吗?虽然只嫁给了一个教育部的小科员,可夫妇二人并不要为生活担忧,他们有替自己料理家务的女仆,可是一条假的项链打破了一切的平静。因为丢失了向朋友借来的项链,她必须陪上一条一模一样的。辞掉了女仆她和丈夫都在不停的做兼职,长时间的劳动使她丢失了美貌与青春。她再也不像当年一样美丽动人,从朋友口中得知真相的她有的只是数不尽的后悔。

为了一时的虚荣而赔上自己的一生,不管是在当时的法国还是在今天的中国都是不值得的。每一个人都向往更好的生活。但这种美好的生活需要我们用自己的双手去创造,一味的幻想只会让自己止步不前。愚昧的拜金主义、爱慕虚荣更会让人迷茫,丢失已有的幸福。

第35篇:《项链》读后感

《项链》写的是教育部职员骆尔赛的妻子玛蒂尔德,她为了参加教育部长举办的晚会,把丈夫准备买鸟枪的四百法郎拿走买了衣服,又向女友借来一串项链。在晚会上,她的姿色打扮显得十分出众,男宾们都望着她出了神,她觉得这是一种“成功”,十分满意,回家后,她脱衣服时发现不见了,夫妇大为惊恐,在遍寻无着的情况下,只好赔偿,最后在当铺店买了一个一模一样的,花重金买了下来,还给了女友,而这对夫妻花十年的功夫,还清了买项链的债务。

在十年后的一天玛蒂尔德碰见了女友,在谈话中她得知女友先前借给她的项链竟是赝品,读完,给我的感觉很不可思议,会真的很捉弄人,生活真的是变化多端,一串项链使她平步青云,也断送了她的一生,是不是玛蒂尔德的虚荣心和追求享乐的思想断送了她十年青春,但对于不满意自己生活现状的她,并没有用自己虚伪的一面得到奢华的生活,她只是玩玩而已,她苦守着做人的基本原则,维护着自己尊严,生活中有很多的无奈,特别是对于她这种没权没钱的小妇人来说,在买这串项链的时候为什么会选择要来偿还呢?

欠帐、逃走,都可以使她不用承担这笔债务,向朋友说明真相,但她没有这么做,可见其自尊的一面。玛蒂尔德毅然坚决的选择一条满布荆棘的人生之路,经过风、雨,她变了,贫穷生活的磨练,不仅仅改变她的容貌,改变了她的精神,艰辛的劳动、生活,在她从不切实物的幻想中拉了出来,现在的她是一个陌生的玛蒂尔德,虽然是无...

第36篇:《项链》读后感

本周,我们学习了课文《莫泊桑拜师》。周末,我寻来莫泊桑赫赫有名的作品――《项链》,准备好好读一读。

《项链》虽为短篇小说,却也有足足五千七百字还不止,需耐下心,耐下性地读。

《项链》写的是教育部职员骆尔塞的妻子马蒂尔德,她为了参加教育部部长举办的晚会,把丈夫准备买鸟枪的四百法郎拿去买了华丽的礼服,又向朋友借来一串项链。一番打扮过后,整体外观十分出众的她,在舞会中出尽风头,尽兴而归。回家后,她发现项链不见了,夫妇俩大为惊骇,在寻遍无着的情况下只好赔偿。最后,他们买了一条价值三万六千法郎的一模一样的项链还给了朋友。而这对夫妻为了买这条项链,四处借钱,在之后的十年中辛苦挣钱,才终于还清债务!

这篇文章的高潮其实是在最后。十年后的一天,马蒂尔德碰见朋友,闲聊中,她得知其实先前朋友借给她的项链竟是件赝品!

定定心心地,我把这篇文章读完了,但却没有想到,最后的结局怎么可以这么悬乎?这篇文章,给我的第一感觉是不可思议的!命运,以捉弄人为乐;生活,无不变幻莫测!一串项链使她平步青云,也断送了她的一生。读完这个有些荒唐的故事,我一直在想:这一切的造成,究竟是命运,还是当初晚会前的虚荣心?

我仔细推敲:也许,马蒂尔德没有用虚伪夺得奢华。她对待晚会十分严谨,恪守着做人的原则,维护着自己的尊严!生活中,总会有许许多多的无奈,特别是,对于她这种无权无势、无金无钱的小妇人来说。面对未知的一切,马蒂尔德悄然坚定地选择了布满荆棘的一条路。她走过风,走过雨,走过昨天,走过今天,走过明天。她变了!贫穷生活的磨练,改变的不仅是她曾经美貌的容貌,更是曾经满满幻想的精神!艰辛的劳动和生活,把她不切实际的幻想,从高高在上的云端拉回到切切实实的地面。

马蒂尔德这一辈子,虽不幸,虽不易,却充实,却奋斗着!是残酷的事实让她从梦中彻底清醒过来!

整篇小说让我懂得了太多太多,但让我明白得最彻底、记住得最深刻的道理就是:生活不是云里雾里的幻想,更多的是脚踏实地地一步步走过!

第37篇:《项链》读后感

“人生是多么奇怪、多么变幻无常啊!极细小的一件事,既可以败坏你,也可以成全你”。莫泊桑在其《项链》中对女主人公命运的感慨,再一次引发了人们的思考。

一个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女子,为了在一次晚会上抛头露面,展示美丽和荣耀,不料将借来的一串项链遗失,为此付出了十年的青春和艰辛。而所有这一切悲剧的根源,却归咎于主人公灵魂深处的——虚荣。

小说的背景发生在十九世纪的法国。在金钱至上、等级森严的资本主义社会,人们的行为观、价值观被极度扭曲。主人公马蒂尔德尽管天生丽质、美丽动人,有着女人得天独厚的美貌,但由于出身低微、缺少资产,没有跻身上流社会的机缘,最终只得屈身于一个教育部的小职员,过着粗茶淡饭、辛勤劳作的生活。

正是由于虚荣心的作祟,在这个缺乏公平正义的社会里,对贫贱生活的不满成了马蒂尔德一切痛苦的渊源。在她看来,女人的资本,就在于她们的容貌、风韵和诱惑力,在于她们天生的机警、出众的本能、柔顺的心灵。她自视甚高,天性觉得自己原本就是为了享受那豪华的生活而生的,可愿望与现实的巨大反差却使得痛苦与她如影相随。

在莫泊桑笔下,马蒂尔德是典型的“这一个”。她贪图享受、耽于幻想。她不甘贫贱的日子,却找不到通往幸福的道路;不满物质的贫乏,一味醉心于奢侈的追求。她时时幻想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物欲刺激,但又只能深陷于物质和精神双重痛苦的泥沼里不可自拔。主人公病态的人生观使她成了一个对现实生活满腹愁怨、无所适从的“怨妇”。

她没有像样的服装,没有珠宝首饰,什么都没有。可是她偏偏只喜欢这些。只希望自己能够取悦于人,被人羡慕,具有诱惑力而且被人追求。失望、忧虑,自惭形秽,使她连比自己富有的同学也不去看了。面对丈夫得意洋洋带回来的舞会请柬,虽内心渴望已久却怒形于色。为了参加这次晚会,在丈夫倾其积蓄为她新买了裙袍之后,又为没有像样的首饰愁眉不展、焦躁不安。从朋友处借来的项链使她得意忘形,又成为她日后债台高筑的渊薮。舞会上,她陶醉于虚荣的欢乐里,满足于容貌的胜利,而对地位卑微、衣着寒伧的丈夫置若罔闻。就连寻找出租马车,也嫌披着家里带来的简朴衣裳与舞会上的豪华气氛不相称而匆匆逃遁。

乐极生悲。性格就是命运。在确认项链丢失后,马蒂尔德为赔偿朋友的项链欠下了巨额债务。生活再度跌入了低谷,为早日还清债务,她不辞辛苦,拼命劳作,经历了十年令人难以想象的生活。十年后,当她再次见到佛莱士洁夫人,朋友告诉她“那挂项链是假的,顶多值五百法郎”时,真的让人瞠目结舌、啼笑皆非。

读到这里,我们不仅为莫泊桑的结构艺术拍案叫绝,更为主人公马蒂尔德因为虚荣而付出的代价扼腕叹息:假如当初告诉朋友真相后,结果又将如何呢?

柏格森说过,虚荣心很难说是一种恶行,然而一切恶行都围绕虚荣心而生,都不过是满足虚荣心的手段。

第38篇:《项链》读后感

当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到这个年轻貌美,着装华丽的女人身上,谁会想到她只是一个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劳动妇女,谁会料到她为了这一刻却付出了十年的青春,而所有悲剧的根源,却归功于主人公灵魂深处的虚荣心。

故事的背景发生在十九世纪的法国,美丽动人但出身低贱的女主人公蒂尔德,不甘落入一个小职员的手中,过着平淡无味,茶余淡饭的生活,她的欲望,以及社会的这一切也诱使了她虚荣心的滋生。

在这个虚荣的舞会上,一切的一切也是为了掩饰自我的虚荣心,一切的一切也是为了掩饰在这物欲横流的时代,贪图享乐的浮躁内心。她无疑是舞会上最亮丽的焦点,但是她不会想到这是她用10年青春换来的一个梦。

终于,她为自己的虚荣心付出了代价,剥夺她的青春无疑是对她最大的惩罚。蒂尔德为赔偿朋友的项链欠下了巨额债务。生活再度跌入了低谷,为早日还清债务,她不辞辛苦,拼命劳作,经历了十年令人难以想象的生活。她的虚荣到了崩溃的边缘,她渐渐意识到了何谓自欺欺人。莫泊桑笔下结局更是对这一切的讽刺与调侃。

在当时的社会,过度的虚荣心也不必感到奇怪,正是因为在这个金钱至上,思想封闭的资本主义社会,人们的行为也自然而然发生了极大的扭曲。虚荣是人们的普遍行为。其实我们不必太在意某些东西,不需要在别人面前打肿脸充胖子。表面上的荣耀都是华而不实的,只有从心中渗透出来的气质与品质才是最真实的自己。

莫泊桑写作的意图无非要是打击当时社会的思想,以及讽刺人们过度虚荣的愚蠢,他们终将会像女主人公一样付出相应的代价。

第39篇:《项链》读后感

今年暑假,我在书店里挑了一本书,《羊脂球》,里面有好多篇小说,有:《羊脂球》,《项链》,《遗产》,《一家人》,《一个女雇工的故事》。这些都是莫泊桑写的。不过这么多篇小说中,我还是最喜欢《项链》这篇小说,它是一篇短篇小说,描写了女主人公罗瓦赛尔太太迷恋虚荣浮华,为图一时出风头,而丢失了借来的项链。一家人只好省吃俭用,东借西借,好不容易凑足3万6千法郎买了一条相同的项链赔给人家。为偿还这笔债务,他们夫妻俩赔上了十年的辛酸。后来罗瓦赛尔太太从原项链主人那里得知,那条丢失的项链只不过是一条只值几百法郎的人造品。这故事情节扣人心弦,读后使人追悔其过去,更揣想其未来。

如果罗瓦赛尔太太当初不去借项链,她就不会赔上十年的辛酸。这也只能怪她自己迷恋虚荣浮华。哪一个人不爱美,但是过度的爱美就会产生不良的结果,这让我想起了一句名言:祸患常积于忽微,而智勇多困于所溺。意思是要经常注意身边那些小的祸患,不要掉以轻心,否则会积成大祸,对事物的钟爱要适度,不然就会产生不良结果。

大家千万不要学习罗瓦赛尔太太,她那种迷恋虚荣浮华,过度的爱美不值得我们学习。

平淡才是真,自然才最美。

第40篇:《项链》读后感

《项链》是法国作家莫泊桑的一部短篇小说,女主人公是马蒂尔德是一个被资产阶级虚荣心所腐蚀的人,虚荣心作祟导致了她悲剧的一生。人生如戏,也许不经意的选择会让你付出惨痛的代价。

马蒂尔德是一个爱慕虚荣的女人,她为了去参加一场晚会,特地从自己的好朋友福蕾斯捷夫那里借了一条精美而又昂贵的项链。果然她在晚会上成了全场的焦点,赢得了所有人的目光。那时的她如同珍珠一样光彩夺目,晚会结束以后,噩耗也随之降临——她戴在脖子上的项链不见了。但是她并没有将这个事实告诉她朋友,而是选择买一条一模一样真正的项链还给她的朋友,但她怎么也没有想到,正是因为这一条项链,使得她过着窘迫的生活,使她变成一个厌恶的粗壮的妇女,项链的价格远远超出了她的生活水平。窘迫的生活持续了十年,十年后再次遇到她的朋友,却得知哪一条是假项链。

十年光阴换取一晚的焦点,若不是她的虚荣心作祟,她会为了一时的满足而却付出十年的光阴吗?若不是虚荣心,也不会导致这样的结果,如果她在弄丢项链之后,选择告诉她的朋友,是不是她不用用十年光阴的还债呢?谁也说不清楚,因为没有如果,这是她的选择,自己选择的路,跪着也要走下去!

虽然结局是一个悲剧,但马蒂尔德却是取于承担,在当今社会又有几个人能够做到呢?

面对繁华的世界,我们面临许多选择,一个选择也许能够决定我们的一生。在困难面前,若选择奋起的人他就会成为一个成功的人,若选择一蹶不振,那么就注定是一个失败者。

我们不能选择我们出生和环境,但我们却能选择自己的将来和改变自己。别因环境和出生而怨天尤人,我们可以选择改变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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