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茱萸小集二
在任何情形之下,那座小花园是我们家最亮的地方。虽然它的动人处不是,至少不仅在于这点。
每当家像一个概念一样浮现于我的记忆之上,它的颜色是深沉的。
祖父年轻时建造的几进,是灰青色与褐色的。我自小养育于这种安定与寂寞里。报春花开放在这种背景前是好的。它不至被晒得那么多粉。固然报春花在我们那儿很少见,也许没有,不像昆明。
曾祖留下的则几乎是黑色的,一种类似眼圈上的黑色(不要说它是青的)里面充满了影子。这些影子足以使供在神龛前的花消失。晚间点上灯,我们常觉那些布灰布漆的大柱子一直伸拔到无穷高处。神堂屋里总挂一只鸟笼,我相信即是现在也挂一只的。那只青裆子永远眯着眼假寐(我想它做个哲学家,似乎身子太小了)。只有巳时将尽,它唱一会,洗个澡,抖下一团小雾在伸展到廊内片刻的夕阳光影里。
一下雨,什么颜色都郁起来,屋顶,墙,壁上花纸的图案,甚至鸽子:铁青子,瓦灰,点子,霞白。宝石眼的好处这时才显出来。于是我们,等斑鸠叫单声,在我们那个园里叫。等着一棵榆梅稍经一触,落下碎碎的瓣子,等着重新着色后的草。
我的脸上若有从童年带来的红色,它的来源是那座花园。
我的记忆有菖蒲的味道。然而我们的园里可没有菖蒲呵?它是哪儿来的,是哪些草?这是一个无法解决的问题。但是我此刻把它们没有理由的纠在一起。
“巴根草,绿茵茵,唱个唱,把狗听。”每个小孩子都这么唱过吧。有时甚么也不做,我躺着,用手指绕住它的根,用一种不露锋芒的力量拉,听顽强的根胡一处一处断。这种声音只有拔草的人自己才能听得。当然我嘴里是含着一根草了。草根的甜味和它的似有若无的水红色是一种自然的巧合。
草被压倒了。有时我的头动一动,倒下的草又慢慢站起来。我静静的注视它,很久很久,看它的努力快要成功时,又把头枕上去,嘴里叫一声“嗯”!有时,不在意,怜惜它的苦心,就算了。这种性格呀!那些草有时会吓我一跳的,它在我的耳根伸起腰来了,当我看天上的云。
我的鞋底是滑的,草磨得它发了光。
莫碰臭芝麻,沾惹一身,嗐,难闻死人。沾上身子,不要用手指去拈。用刷子刷。这种籽儿有带钩儿的毛,讨嫌死了。至今我不能忘记它:因为我急于要捉住那个“都溜”(一种蝉,叫的最好听),我举着我的网,蹑手蹑脚,抄近路过去,循它的声音找着时,拍,得了。可是回去,我一身都是那种臭玩意。想想我捉过多少“都溜”!
我觉得虎耳草有一种腥味。
紫苏的叶子上的红色呵,暑假快过去了。
那棵大垂柳上常常有天牛,有时一个、两个的时候更多。它们总像有一桩事情要做,六只脚不停的运动,有时停下来,那动着的.便是两根有节的触须了。我们以为天牛触须有一节它就有一岁。捉天牛用手,不是如何困难工作,即使它在树枝上转来转去,你等一个合适地点动手。常把脖子弄累了,但是失望的时候很少。这小小生物完全如一个有教养惜身份的绅士,行动从容不迫,虽有翅膀可从不想到飞;即是飞,也不远。一捉住,它便吱吱扭扭的叫,表示不同意,然而行为依然是温文尔雅的。黑地白斑的天牛最多,也有极瑰丽颜色的。有一种还似乎带点玫瑰香味。天牛的玩法是用线扣在脖子上看它走。令人想起……不说也好。
蟋蟀已经变成大人玩意了。但是大人的兴趣在斗,而我们对于捉蟋蟀的兴趣恐怕要更大些。我看过一本秋虫谱,上面除了苏东坡米南宫,还有许多济颠和尚说的话,都神乎其神的不大好懂。捉到一个蟋蟀,我不能看出它颈子上的细毛是瓦青还是朱砂,它的牙是米牙还是菜牙,但我仍然是那么欢喜。听,,哪里?这儿是的,这儿了!用草掏,手扒,水灌,嚯,蹦出来了。顾不得螺螺藤拉了手,扑,追着扑。有时正在外面玩得很好,忽然想起我的蟋蟀还没喂呐,于是赶紧回家。我每吃一个梨,一段藕,吃石榴吃菱,都要分给它一点。正吃着晚饭,我的蟋蟀叫了。我会举着筷子听半天,听完了对父亲笑笑,得意极了。一捉蟋蟀,那就整个园子都得翻个身。我最怕翻出那种软软的鼻涕虫。可是堂弟有的是办法,撒一点盐,立刻它就化成一摊水了。
有的蝉不会叫,我们称之为哑巴。捉到哑巴比捉到“红娘”更坏。但哑巴也有一种玩法。用两个马齿苋的瓣子套起它的眼睛,那是刚刚合适的,仿佛马齿苋的瓣子天生就为了这种用处才长成那么个小口袋样子,一放手,哑巴就一直向上飞,决不偏斜转弯。
蜻蜓一个个选定地方息下,天就快晚了。有一种通身铁色的蜻蜓,翅膀较窄,称“鬼蜻蜓”。看它款款的飞在墙角花阴,不知甚么道理,心里有一种说不出来的难过。
好些年看不到土蜂了。这种蠢头蠢脑的家伙,我觉得它也在花朵上把屁股撅来撅去的,有点不配,因此常常愚弄它。土蜂是在泥地上掘洞当作窠的。看它从洞里把个有绒毛的小脑袋钻出来(那神气像个东张西望的近视眼),嗡,飞出去了,我便用一点点湿泥把那个洞封好,在原来的旁边给它重掘一个,等着,一会儿,它拖着肚子回来了,找呀找,找到我掘的那个洞,钻进去,看看,不对,于是在四近大找一气。我会看着它那副急样笑个半天。或者,干脆看它进了洞,用一根树枝塞起来,看它从别处开了洞再出来。好容易,可重见天日了,它老先生于是坐在新大门旁边息息,吹吹风。神情中似乎是生了一点气,因为到这时已一声不响了。
祖母叫我们不要玩螳螂,说是它吃了土谷蛇的脑子,肚里会生出一种铁线蛇,缠到马脚脚就断,甚么东西一穿就过去了,穿到皮肉里怎么办?
它的眼睛如金甲虫,飞在花丛里五月的夜。
故乡的鸟呵。
我每天醒在鸟声里。我从梦里就听到鸟叫,直到我醒来。我听得出几种极熟悉的叫声,那是每天都叫的,似乎每天都在那个固定的枝头。
有时一只鸟冒冒失失飞进那个花厅里,于是大家赶紧关门,关窗子,吆喝,拍手,用书扔,竹竿打,甚至把自己帽子向空中摔去。可怜的东西这一来完全没了主意,只是横冲直撞的乱飞,碰在玻璃上,弄得一身蜘蛛网,最后大概都是从两椽之间空隙脱走。
园子里时时晒米粉,晒灶饭,晒碗儿糕。怕鸟来吃,都放一片红纸。为了这个警告,鸟儿照例就不来,我有时把红纸拿掉让它们大吃一阵,到觉得它们太不知足时,便大喝一声赶去。
我为一只鸟哭过一次。那是一只麻雀或是癞花。也不知从甚么人处得来的,欢喜的了不得,把父亲不用的细篾笼子挑出一个最好的来给它住,配一个最好的雀碗,在插架上放了一个荸荠,安了两根风藤跳棍,整整忙了一半天。第二天起得格外早,把它挂在紫藤架下。正是花开的时候,我想是那全园最好的地方了。一切弄得妥妥当当后,独自还欣赏了好半天,我上学去了。一放学,急急回来,带着书便去看我的鸟。笼子掉在地下,碎了,雀碗里还有半碗水,“我的鸟,我的鸟呐!”父亲正在给碧桃花接枝,听见我的声音,忙走过来,把笼子拿起来看看,说“你挂得太低了,鸟在大伯的玳瑁猫肚子里了”。哇的一声,我哭了。父亲推着我的头回去,一面说“不害羞,这么大人了”。
有一年,园里忽然来了许多夜哇子。这是一种鹭鹜属的鸟,灰白色,据说它们头上那根毛能破天风。所以有那么一种名,大概是因为它的叫声如此吧。故乡古话说这种鸟常带来幸运。我见它们吃吃喳喳做窠了,我去告诉祖母,祖母去看了看,没有说什么话。我想起它们来了,也有一天会像来了一样又去了的。我尽想,从来处来,从去处去,一路走,一路望着祖母的脸。
园里什么花开了,常常是我第一个发现。祖母的佛堂里那个铜瓶里的花常常是我换新。对于这个孝心的报酬是有需掐花供奉时总让我去,父亲一醒来,一股香气透进帐子,知道桂花开了,他常是坐起来,抽支烟,看着花,很深远的想着甚么。冬天,下雪的冬天,一早上,家里谁也还没有起来,我常去园里摘一些冰心腊梅的朵子,再掺着鲜红的天竺果,用花丝穿成几柄,清水养在白磁碟子里放在妈(我的第一个继母)和二伯母妆台上,再去上学。我穿花时,服伺我的女佣人小莲子,常拿着掸帚在旁边看,她头上也常戴着我的花。
我们那里有这么个风俗,谁拿着掐来的花在街上走,是可以抢的,表姐姐们每带了花回去,必是坐车。她们一来,都得上园里看看,有甚么花开的正好,有时竟是特地为花来的。掐花的自然又是我。我乐于干这项差事。爬在海棠树上,梅树上,碧桃树上,丁香树上,听她们在下面说“这枝,唉,这枝这枝,再过来一点,弯过去的,喏,唉,对了对了!”冒一点险,用一点力,总给办到。有时我也贡献一点意见,以为某枝已经盛开,不两天就全落在台布上了,某枝花虽不多,样子却好。有时我陪花跟她们一道回去,路上看见有人看过这些花一眼,心里非常高兴。碰到熟人同学,路上也会分一点给她们。
想起绣球花,必连带想起一双白缎子绣花的小拖鞋,这是一个小姑姑房中东西。那时候我们在一处玩,从来只叫名字,不叫姑姑。只有时写字条时如此称呼,而且写到这两个字时心里颇有种近于滑稽的感觉。我轻轻揭开门帘,她自己若是不在,我便看到这两样东西了。太阳照进来,令人明白感觉到花在吸着水,仿佛自己真分享到吸水的快乐。我可以坐在她常坐的椅子上,随便找一本书看看,找一张纸写点甚么,或有心无意的画一个枕头花样,把一切再恢复原来样子不留甚么痕迹,又自去了。但她大都能发觉谁来过了。到第二天碰到,必指着手说“还当我不知道呢。你在我绷子上戳了两针,我要拆下重来了!”那自然是吓人的话。那些绣球花,我差不多看见它们一点一点的开,在我看书作事时,它会无声的落两片在花梨木桌上。绣球花可由人工着色。在瓶里加一点颜色,它便会吸到花瓣里。除了大红的之外,别种颜色看上去都极自然。我们常以骗人说是新得的异种。这只是一种游戏,姑姑房里常供的仍是白的。为甚么我把花跟拖鞋画在一起呢?真不可解。——姑姑已经嫁了,听说日子极不如意。绣球快开花了,昆明渐渐暖起来。
花园里旧有一间花房,由一个花匠管理。那个花匠仿佛姓夏。关于他的机伶促狭,和女人方面的恩怨,有些故事常为旧日佣仆谈起,但我只看到他常来要钱,样子十分狼狈,局局促促,躲避人的眼睛,尤其是说他的故事的人的。花匠离去后,花房也跟着改造园内房屋而拆掉了。那时我认识花名极少,只记得黄昏时,夹竹桃特别红,我忽然又害怕起来,急急走回去。
我爱逗弄含羞草。触遍所有叶子,看都合起来了,我自低头看我的书,偷眼瞧它一片片的开张了,再猝然又来一下。他们都说这是不好的,有甚么不好呢。
荷花像是清明栽种。我们吃吃螺蛳,抹抹柳球,便可看佃户把马粪倒在几口大缸里盘上藕秧,再盖上河泥。我们在泥里找蚬子,小虾,觉得这些东西搬了这么一次家,是非常奇怪有趣的事。缸里泥晒干了,便加点水,一次又一次,有一天,紫红色的小觜子冒出来了水面,夏天就来了。赞美第一朵花。荷叶上花拉花响了,母亲便把雨伞寻出来,小莲子会给我送去。
大雨忽然来了。一个青色的闪照在槐树上,我赶紧跑到柴草房里去。那是距我所在处最近的房屋。我爬上堆近屋顶的芦柴上,听水从高处流下来,响极了,訇——,空心的老桑树倒了,葡萄架塌了,我的四近越来越黑了,雨点在我头上乱跳。忽然一转身,墙角两个碧绿的东西在发光!哦,那是我常看见的老猫。老猫又生了一群小猫了。原来它每次生养都在这里。我看它们攒着吃奶,听着雨,雨慢慢小了。
那棵龙爪槐是我一个人的。我熟悉它的一切好处,知道哪个枝子适合哪种姿势。云从树叶间过去。壁虎在葡萄上爬。杏子熟了。何首乌的藤爬上石笋了,石笋那么黑。蜘蛛网上一只苍蝇。蜘蛛呢?花天牛半天吃了一片叶子,这叶子有点甜么,那么嫩。金雀花那儿好热闹,多少蜜蜂!波——,金鱼吐出一个泡,破了,下午我们去捞金鱼虫。香橼花蒂的黄色仿佛有点忧郁,别的花是飘下,香橼花是掉下的,花落在草叶上,草稍微低头又弹起。大伯母掐了枝珠兰戴上,回去了。大伯母的女儿,堂姐姐看金鱼,看见了自己。石榴花开,玉兰花开,祖母来了,“莫掐了,回去看看,瓶里是甚么?”“我下来了,下来扶您。”
槐树种在土山上,坐在树上可看见隔壁佛院。看不见房子,看到的是关着的那两扇门,关在门外的一片田园。门里是甚么岁月呢?钟鼓整日敲,那么悠徐,那么单调,门开时,小尼姑来抱一捆草,打两桶水,随即又关上了。水东东的滴回井里。那边有人看我,我忙把书放在眼前。
家里宴客,晚上小方厅和花厅有人吃酒打牌(我记得有个人吹得极好的笛子)。灯光照到花上,树上,令人极欢喜也十分忧郁。点一个纱灯,从家里到园里,又从园里到家里,我一晚上总不知走了无数趟。有亲戚来去,多是我照路,说哪里高,哪里低,哪里上阶,哪里下坎。若是姑妈舅母,则多是扶着我肩膀走。人影人声都如在梦中。但这样的时候并不多。平日夜晚园子是锁上的。
小时候胆小害怕,黑的,树影风声,令人却步。而且相信园里有个“白胡子老头子”,一个土地花神,晚上会出来,在那个土山后面,花树下,冉冉的转圈子,见人也不避让。
有一年夏天,我已经像个大人了,天气郁闷,心上另外又有一点小事使我睡不着,半夜到园里去。一进门,我就停住了。我看见一个火星。咳嗽一声,招我前去,原来是我的父亲。他也正因为睡不着觉在园中徘徊。他让我抽一支烟(我刚会抽烟),我搬了一张藤椅坐下,我们一直没有说话。那一次,我感觉我跟父亲靠得近极了。
四月二日。月光清极。夜气大凉。似乎该再写一段作为收尾,但又似无须了。便这样吧,日后再说。逝者如斯。
载一九四五年六月第二卷第三期《文艺》
汪曾祺《花园》读后感
“我的臉上若有從童年帶來的紅色,它的來源是那座花園。”
讀汪曾祺的散文,永遠在不經意間打動人心,他那些平易溫和的文字,娓娓道來,卻有一種點亮荒瘠人生的溫暖力量。王國維曾贊晏小山詞“淺\語皆有味,淡語皆有致”,此語汪老庶幾得之。
還記得幾年前初讀汪老《茱萸小集二——花園》一篇,驚為天人。蘇東坡讀《莊子》,曰“吾向來心中所想,口不能言,此書乃代我言之。”向來最優秀的作品,都具有最雋永動人的力量。不在于取材新巧,滿紙故園情,人同此心,心同此感,焉得不“于我心有戚戚焉”。遍觀此文,所言不過兒時瑣碎細節,菖蒲,童謠,天牛,蟋蟀,蟬,蜻蜓,麻雀,夜哇子,冰心臘梅,天竺果,繡球花,小拖鞋,含羞草,夾竹桃,吃奶的小貓,龍爪槐,小方廳,紗燈,臺階,竹笛,夏夜……皆是生活中尋常景物,然自汪老筆下點染,則景語自成情語,物事自顯人事,一塵才起,大地全收,于平淡的生活中人生的詩意汩汩而出,筆觸細膩處,讓人慨然長嘆。
汪老的語言很有特色。他從未錯用過一個形容詞,也從未多用過一句修飾語。他總是用最簡單的詞句表達他的意思,而這個字,這個詞,往往便是最恰當的那個。他的語言不是曲折的,噴涌的,而是如清泉出山一樣汩汩地流淌。我于汪老的作品中,真切地感受到了語言文字的美。芙蓉出水,自然天成,藹然仁者之言,汪老是真正做到了他的許諾“融奇崛于平淡”,這是一種最艱難的功力。汪老少時曾評價李賀作品為在黑的底色上作畫,故而顏色濃烈怪艷,私心認為未必全是,但汪老的作品倒的確是在白色生宣上作水墨畫,不假顏色兒姿態橫生了。
汪老曾被視作中國最後一個士大夫,因為他傳續了我們古老中國五千年的詩意風華。在他的文字里,隨處可以發現人生的詩意,人生的美。《花園》一文中,這樣的句子俯拾即是。他總是抓住一些特定的場景和心情,把那種細膩玄妙的感覺,那些生活中的溫暖和光亮寫到紙上,讓人們覺得,原來平淡的日常生活,也可以如此地有意思。“黃昏的時候,夾竹桃特別地紅”“它的眼睛如金甲蟲,飛在花叢中五月的夜”“紫蘇的葉子上的紅色呵,暑假快要過去了”。文字之美,至此盡矣。
汪老行文不拘文法。他的散文真的稱得上是“散文”,非常散漫,東一句西一句。然而拼湊起來,卻巍然成篇,顧盼有情。它有一個核心,有一種神韻,靈魂將它貫穿。讀完之后,讓你覺得,文章就應該是這樣子的!東坡曰:“作文常行于當行,止于不可不止,文理自然,姿態橫生”,此理汪老得之。
《花園》乃汪老少時之作,筆力尚不及後來那般爐火純青,但因當時去童年未遠,故而園熟真切,豐潤反勝後時。此篇可稱汪老散文之代表作,只不知在詩性已墜落已久的今時,還有多少人欣賞了。“欲將心事付瑤琴,知音少,弦斷有誰聽?”古今同此一嘆。
拥挤
据我所知道,拥挤是我们中国人特有的一种现象。
有一天我等公共汽车出城,汽车站早已挤得黑鸦鸦一片,汽车尚未停稳,一群人蜂拥而上,结果是车上的人不得下来,下面的人也不得上去,一阵混战之后,上面的人倒是也下来了,下面的人除了孱弱文雅的之外倒是也都上去了。然而费掉“民力”不少。
既上车之后,不消说可以听到下列各种的呼声:“嗳哟!你看看我的脚!”“别挤哟!”“喂,你趴在我的身子上了!”“没得办法!”“你倒是拉住上面的把手呀!”
有人告诉我,外国大都市的地底电车,在每天某个时间,也挤。不过又有人告诉我,外国人虽挤,挤得有秩序些。
在交通工具不够而人口众多的情形之下,这种拥挤实在也是不可免。我要说的是那种争先恐后旁若无人的态度。譬如说在邮局车站轮船之类的场所,那种每人各自为战的抢先姿势,实在令人难堪。
据说在外国的车站电影院之类卖票的地方,往往摆成一个一字长蛇阵,先到者站在前面,后到者自动地附于骥尾,循序前进,而无需乎浪费体力,且可不伤和气。这个办法,我觉得好,该学。我有一次在电影院,看见一共只有三个人买票,而那三个鼎足而立不敢后人,三个人都挤得面红耳赤,都伸着脖子伸着胳臂向那一个小小的洞里挤。我想三个人固不必排长蛇阵,只要稍稍为疏散一下,就可以相当舒服的达到目的,何苦那样“团结”呢?
推行新生活运动,应该特别注意到守秩序的习惯之养成。最好是先在车站轮船之类的地方由军警严厉督促。在中小学里,教师要把守秩序的道理与方法讲给学生听。我国前驻德大使程天放先生在《时事新报》发表过一篇文章论德国的民族性,曾提起在柏林开世界运动大会时所表现出的良好秩序。我们应该效法。
不效法外国人也行,我们中国的“固有道德”不是也主张“谦让”一道吗?如能恢复固有道德,揖让雍容,公共汽车一停,大家打躬作揖地说“您请,您请”,那也有意思。
运动
大概是李鸿章罢,在出使的时候道出英国,大受招待,有一位英国的皇族特别讨好,亲自表演网球赛,以娱嘉宾,我们的特使翎顶袍褂地坐在那里参观,看得眼花缭乱,那位皇族表演完毕,气咻咻然,汗涔涔然,跑过来问大使表演如何,特使戚然曰:“好是好,只是太辛苦,为什么不雇两个人来打呢?”我觉得他答得好,他充分地代表了我们国人多少年来对于运动的一种看法。看两个人打球,是很有趣味的,如果旗鼓相当,砰一声打过来,砰一声打过去,那趣味是不下于看斗鸡、斗鹌鹑、斗蟋蟀。人多少还有一点蛮性的遗留,喜欢站在一个安逸的地方看别个斗争,看到紧急处自己手心里冷津津地捏着两把汗,在内心处感觉到一种轻松。可是自己参加表演,就犯不着累一身大汗,何苦来哉?摔跤的,比武的,那是江湖卖艺者流,士君子所不取。虽然相传自黄帝时候就有“蹴鞠”之戏,可是自汉唐以降我们还不知道谁是蹴球健将,我看了《水浒传》才知道宋朝一个“浮浪破落户子弟”“高俅那厮”“最是踢得好脚气球”。我们自古以来就讲究雍容揖让,纵然为了身体的健康,做一点运动,也要有分寸,顶多不过像陶侃之‘日运百甓”,其用意也无非是习劳,并不曾想把身体锻炼得健如黄犊。
士大夫阶级太文明了,太安逸了,固然肢体都要退化,有变成侏儒的危险,肩不能挑担,手不能提篮,有变为废物的可能,但是在另一方面所谓的广大民众又嫌太劳苦了,营养不足,疲劳过度,吃不饱,睡不足,一个个的面如削瓜,身体畸形发展,抬轿的肩膀上头有一块红肿的肉隆起如驼峰,挑水的脚筋上累累的疙瘩如瘿木,担石头的空手走路时也佝偻着腰像是个猿人,拉车子的鸡胸驼背,种庄稼的胼手胝足,——对于这一般人我们实在不愿意再提倡运动,我们要提倡的是生活水准的提高,然后他们可以少些运动。对于躺着吃饭坐着顿膘的朋友们,我们可以因势利导劝他们行八段锦太极拳,大概不会发生什么大危险,对于天天在马路上赛跑的人力车夫们,田径赛是多余的。
外国人保留的蛮性要比我们多一些,也许是因为他们去古未远的缘故。看他们打架的方式就可以知道,一言不合,便是直接行动,看谁的胳臂力量大,不像我们之善于口角,干打雷不下雨。外国人的运动方式也多少和野蛮人的生活方式有些关联。我看过美国人赛足球,事前的准备不必提,单说比赛前夕的那个“鼓勇会”(PepMeeting)就很吓人,在旷地燃起一堆烽火,大家围着火旋转叫嚣,熊熊的火光在每人的脸上照出一股“血丝糊拉”的狞恶相,队员被高高地举起在肩头上,像是要去做祭凶神的'牺牲,只欠一阵阵咚咚的鼓,否则就很像印第安人战前的祭礼了。比赛的凶猛也不必提,只要看旁边助威的啦啦队,那真是如中疯魔生龙活虎一般,我们中国的所谓啦啦队轻描淡写地比起来只能算是幼年歌咏团。再说掷标枪,那不是和南非野人打猎一模一样的吗?打拳,那更是最直截了当的性命相扑。可是我说这些话并不含褒贬的意思。现在的外国人究竟不是野蛮人,他们很早地就在运动中建立起一套规矩,抽象的叫做运动道德。我们中国人夙来不好运动,可是一运动起来就很容易口咬足踢连骂带打了。
美国学校的球队训练员是薪给最高的职位,如果他能训练出一队如狼似虎的队员在运动场上建立几次殊勋,他立刻就可以给学校收很大的招徕的功效。“所谓大学,即是一座伟大运动场附设一个小小的学院。”把运动当做一种霓虹广告,在外国已为人诟病,在中国某一些学校里仍然不失其为时髦。学校里体育功课不可少,一星期一小时,好像是纪念性质。一大群面有菜色的青年总可以挑出若干彪形大汉,供以在中国算是特殊的膳食,施以在外国不算严格的训练,自然都还相当茁壮,伸出胳臂来一连串的凸出的肉腱子,像是成串的陈皮梅似的,再饰以一身鲜明的服装,相当的壮观,可惜的是这仅仅是样品而已。这些样品能孳生出更有价值的样品——锦标、银杯。没有锦标银杯,校长室和会客室里面就太黯淡了。
有人说,人的筋肉骨骼的发达是和脑筋的发达成正比例的。就整个的民族而言,也许是的,就个人分别而言,可是例外太多。在学校里谁都知道许多脑力过人的人往往长得像是一颗小蹦豆儿,好多在运动场上打破纪录的人在智力上并不常常打破纪录,除非是偶然地破留校年数的纪录。还有一层,运动和体育不同,犹之体格健壮与飞檐走壁不同。体格健壮是真正的本钱,可以令人少生病多做事,至于跳得高跑得快玩起球来“一似鳔胶粘在身上”,那当然也是一技之长,那意义不在耍坛子、举石锁、踩高跷、踏软绳之下。
为了四亿以上的人建筑一座运动场,不算奢侈。我参观过一座运动场,规模不算小,并且曾经用过一次,只是看台上已经长了好几尺高的青草,好像是要兼营牧畜的样子,我当时的感想,就和我有一次看见我们的一艘军舰的铁皮上长满海藻蚌蛤时的感想一般。
梁实秋《雅舍小品》读后感1200字
八十年代以前,内地人最早知道的梁实秋,更多地是站在鲁迅对面被广大人民群众所批判的“资产阶级的走狗”。诚然,出生于富足之家的梁实秋在其思想中有别于很多以“唤醒国人”为已任的作家,但其实早期的梁实秋亦有些愤世的,曾与郭沫若、闻一多走到过一齐,只是后来思想趋于平和,近于循世了。
梁实秋是中国现代散文大家,以擅长写幽默风趣的“闲暇小品”而闻名于世,读他的文章是一种美的享受。梁实秋文笔简洁,风格恬淡,看似平平淡淡,却蕴藏着无穷的艺术魅力,令人读后余味无穷,遐想不已。冰心先生曾这般评价:“一个人应当像一朵花,不论男人或女人。花有色、香、味,人有才、情、趣,三者缺一,便不能做人家的一个好朋友。我的朋友之中,男人中只有梁实秋最像一朵花。”
《雅舍小品》能够出四十多版,并被推荐为“一生要读的中国历史100本书”之一,笔者认为,得力于其独特的艺术魅力——“雅”。《雅舍小品》的“雅”表现在其知识性和思辨性上。梁老可谓一位学贯中西的文学家,有深厚的古典文学和外国文学的修养。
单举一例我们就会清楚:《手杖》中有引自古希腊悲剧的谜,有引自“礼记”,引自杜诗的。短短千把字的小品,引用竟达七次之多。诗、经文、剧本无所不包,学识的渊博令人惊叹。《雅舍小品》中几乎篇篇有引用,尤其中外古典作品极多。作者顺手拈来,形散意远,旁征博引,知识密度极大,增加了作品的欣赏价值,这一点和钱钟书先生有相似之处。
梁实秋对当时的“新生活”运动“刺”得极其隐晦精彩。如《洋罪》中作者不加“打倒”地举例:1.人数十三谓不吉利;2.划火柴点纸烟,只点二人,不可点三人;3.朋辈对饮有高杯碰杯之谈。还有订婚广告的恶作剧,万愚节的玩弄笑语等所谓的新生活。这里作者不加痛斥,只是让读者在这些可笑的例举中辨别这种一味地搬弄是非的新生活的可笑之处。《退休》中描写了“该退休的不退休”的原因是“何况一旦投闲置散,一呼百诺的炫赫的声势固然不可得,甚至于进入了‘出无车’的状态,变成了匹夫徒步之士,在街头巷尾低着头逡巡,疾走不敢见人,那情形有多么惨,一向由庶务人员自动供应的冬季炭盆所需的白炭、四时陈设的花卉盆景、乃至于琐屑如卫生纸,不消说都要突告来源断绝,那又情何以堪。”梁实秋先生揭露了这些平常而又普遍存在的事实。通过他敏锐的眼光,独到深刻的见解,以雅致的笔触不遗余力地进行了描写。
梁老曾在札记中引用一位英国批评家的话说:“任何人都可以用戏剧的腔调念出一段剧词,或是踩上高跷来发表自己的思想;但是用简单而适当的语文来说话写作便比较困难了。”《雅舍小品》的风格大概也正在这番话的意思里,一路读来,雅趣横生,颇有一番“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情怀,让人恬静之余,品位良多。
梁实秋雅舍小品艺术特色
1.《雅舍小品》中的作品,是名副其实的小品,虽是「随想随写」,但写来清新隽永。内容涉及的题材都是平凡不过,普通人不大注意的,但在作者的笔下却别饶趣味,令人读后有深得我心之感。可见作者独有的智慧和过人的洞察力。
2.《雅舍小品》所写的题材虽属於生活琐事,但写来却不会淡如白开水,也不会板滞如流水帐。梁实秋的散文能在平凡中显真诚,於小节处蕴含哲理,是智慧之作。他的文章最合乎知识分子的品味和格调,既博且雅,一派从容,篇幅虽不长,但却令人在最短时间内去体会人生,参悟智慧。他的文章,亲切易读,任何年龄的读者,都会在他那圆熟、幽默和趣味的文字功力上获益。
3.梁实秋具有深厚的中国文学基础,又精研西洋文学,在作品中往往流露出西方随笔式的从容与优雅,虽然生活点滴都可入文,但下笔却是最道地的中文,在温柔敦厚中又能力求儒雅简洁,绝无生硬欧化的痕迹。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1
我一直讨厌散文,不止是因为考试要考,而且还因为呆板无趣,看着想让人睡觉,每次看着看着都是迷迷糊糊,让人讨厌。所以我的书架上什么书都有,就是没有散文集,。像什么朱自清﹑老舍﹑巴金等人的散文实在是除了被迫才读几篇,否则几乎不看,因为这是在太无聊了。
但是,相比之下我认为汪曾祺的散文要比其他人好多了,他的散文轻松自在,而且总会在不经意间流露出一丝丝隐秘的幽默,让人嘴巴一咧,会心一笑。他的手法很有意思,总会在文中一些微妙的地方加上几句看似文不对题的几句话,却又在无意间把文章提升到了另一个层次。
有人评价:汪曾祺的散文没有结构的苦心经营,也不追求题旨的玄奥深奇,平淡质朴,娓娓道来,如话家常;汪曾祺的散文写风俗,谈文化,忆旧闻,述掌故,寄乡情,花鸟鱼虫,瓜果食物,无所不涉;汪曾祺则是要从内容到形式上建立一种原汁原味的“本色艺术”或“绿色艺术”,创造真境界,传达真感情,引领人们到达精神世界的净土。
在这本书中他的《跑警报》很有意思写出了西南联大在昆明时逃飞机轰炸时的许多趣事,当预行警报的灯笼挂出,人们从驿道撤入郊区的深山老林,警报响起后,男生手里提了一大袋零食在宿舍门口等人,直到女生出来了以后上去“嗨”一声以后欣然地并肩走出后门带着闲适的心,嘴里啃着零食,又因为是跑警报所以不能悠哉悠哉的,得带一些危险感,但还是显得不紧不慢。让人不得不感慨道:“原来跑警报也可以这样”
又比如说《五味》他用了风趣的笔法写出了全国各地的饮食习惯以及一些趣闻,比如山西人的酸,四川人的麻辣,无锡的甜,当然包括全国各地的人都喜欢的臭豆腐。是的,中国人口味之杂也,敢说堪为世界之冠。当我仔细回想一下后,也就发现原来《舌尖上的中国》应该是根据这篇文章改变的吧。我当然也喜欢他的《端午的鸭蛋》就连上课时也很想知道老师到底是怎样上这节课的。
我比较喜欢的还有《多年父子成兄弟》,一对父子之中并不需要过多的语言,那无与伦比的“孩子王”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在早春的时候带着一大堆孩子在田野上狂奔,“我”初恋时,父亲在一旁给我出馊主意,这种父亲哪里能够看见:如此民主而且回去理解孩子,从孩子身上学会不怕担干系,只是本着同学有难就要两肋插刀的的淳朴精神而去帮助他们。儿女是属于他们自己的。他们的现在,和他们的未来,都应由他们自己来设计。
文如其人,汪曾祺散文的平淡质朴,不事雕琢,缘于他心境的淡泊和对人情世故的达观与超脱,即使身处逆境,也心境释然。
我真的很喜欢这个作家和他一样幽默自在的散文,自由自在让人一看上去就可以轻而易举的理解,他并没有苦心去钻研如何写,同时也不用我们广大的读者去钻研如何读,只是像饭后的水果让人心里甜滋滋的,只是需要一颗轻松自在的心。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2
五大本,共20xx多页的电子书《汪曾祺全集》,我零零散散地读完,共花了大概3个月左右。
汪曾祺的作品以散文及小小说居多,主要描述的都是他生活中的经历以及所遇到的人,当然,还有很大篇幅是描写“天下美食”的,由此观之,汪曾祺必是吃货一枚。汪曾祺的文字平实易懂,几乎与“华丽”二字没有交集,但却有一种让人能静心读下去的吸引力,有点“大智若愚,大巧若拙”的味道。文章要达到这种水平,作者心态和写作功底都必须达到“双馨”才可。
我喜欢书中关于他自身人物的一些小小说及他谈到的一些关于写作的文章。虽说我现在脑中一片空白,并不能讲出书中他具体写了哪些人、哪些事、哪些理,但我知道我是有收获的,最起码心态是变得平和了些。要说到具体得到了什么,一时还真是无法言说。
很遗憾,汪曾祺并未发表过长篇小说(不知是否写过)。或许是因为他的文字太过随意,不习惯做去精巧的设计吧。总而言之,汪曾祺的散文作品是值得一读。
这是我读完之后目前所能想到的一些东西。对于没有的东西,我就不强拉硬扯了,这一点也是受汪曾祺的影响吧——平实真诚,不刻意卖巧。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3
汪曾祺散文之好,读过的人有口皆碑。他写景、写人、写事、写物,看似冲和散淡,其实有着精心的布局,结尾尤其好。读每一个结尾都是一种享受。一切景语皆情语,但还不只是景语,每一句平实的话都有深情。全篇只一两句点到伤情之处,好比冰山露一角,我们就能体会到那座冰山。比如《北京的秋花》,通篇写的是各种植物,很生动有趣,像科普读物,后面写到秋海棠,带到自己的母亲,很小的时候就得肺病死了,锁在一个小屋里,怕传染不让人去看,所以对母亲没什么印象,小屋边开着秋海棠,看到秋海棠就想起母亲。语言非常的平静,一点不抒情,但给我巨大的感动。再说写他的老师沈从文,《星斗其文,赤子其人》,通篇细密的写沈从文其人其事,非常平实,行文到最后写到老师的死。只一句,也是用叙事代抒情:“这样一个人,就这样地去了。我看他一眼,又看一眼,我哭了。”这是多么高级文字,堪称人书具老。
书中也有赤子的情怀流露。在西南联大边的诸多茶馆之一的墙上,发现了真正的诗:记得旧时好,跟随爹爹去吃茶,门前摸螺壳,巷口弄泥沙。
几篇文章也提到了茶文化。在《湘行二记》中,汪曾祺细细的提到了擂茶,他十分喜食,令我想起去年到湖南湘西时也在马路边买到过擂茶,已经不十分的土了,类似珍珠奶茶的店铺。汪曾祺还反复提到了在西南联大读书时,大学生们都爱泡昆明的茶馆。有人甚至连牙刷脸盆都放在茶馆里。他是个美食家、老茶客,对茶也有心得,在《寻常茶话》一文中,大谈了吃茶的点滴。
在《皖南一到》一文中我发现我祖母与汪曾祺是徽州的同宗,都是越国公汪华的后人。汪华大概是割据一方的豪侠,后来降了唐,受李渊封为越国公。在隋唐时期,这是个很高的封号,隋炀帝时期的司空杨素就是越国公。当地称“汪王”,或“汪王大帝”。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4
汪曾祺先生的散文集《人间草木》第一篇就是《花园》。读了几遍,每次都是一边读一边笑,一边读一边叹,一边读一边摇头——唉,天籁之作啊,我怎么就写不出这样的文字呢。
汪先生的散文好在哪里呢?掩卷思考,说不清楚好在哪里,反正感觉好像就是在一个静静的冬夜,坐在火炉旁,手捧着一杯热茶;又好像在风和日丽的早晨,行走在小桥流水的江南;更多的时候,就是回到了童年,在体味童趣时,既感到温暖又感到淡淡的忧伤,“逝者如斯”啊。
就我的阅读水平,我想这篇散文之所以有如此的魅力,就在于作者用浑朴自然的文字,从小的视角楔入写凡人小事之美,于看似不经心、不刻意之中设传神妙笔,写出了富有人情味的真境界。
通篇并没有多少景物的描写,而是用儿童的眼睛扫描花园。你看,花园的背景是灰青色、褐色、黑色的老宅,里面充满了影子——伸拔到无穷高的大柱子(儿童的眼里当然是“无穷高”),神堂屋里挂着的鸟笼和“永远眯着眼睛假寐的鸟(儿童的心理!)”。写园子里的草,并不写草如何青如何绿,而写“巴根草”的儿歌、“我”躺在草地上拉草根的声音、草根的甜味和似有若无的水红色、写“我”与草的“游戏”,写被草磨得发光的鞋底、写难闻的“臭芝麻”,一笔带过的虎耳草的腥味和紫苏的红色。写虫,写天牛、蟋蟀、鼻涕虫、蝉、蜻蜓、土蜂,都不是描写虫如何如何,而是写“我”与虫们的故事。写鸟,写冒冒失失飞进花厅里的鸟,写吃偷吃米粉,灶饭,碗儿糕的鸟,写自己养的鸟被猫吃了的“哭”。写花,也并不写花如何美,而是写供花,写掐花,写穿花,甚至写绣球花和白缎子绣花的小拖鞋以及它们是主人小姑姑,还有花匠、花房、含羞草、荷花……。
通篇文章都是儿童纯净的眼睛看到的东西,都是儿童纯真的心灵里感受到的美。特别是土蜂的那段描写:
“好些年看不到土蜂了。这种蠢头蠢脑的家伙,我觉得它也在花朵上把屁股撅来撅去的,有点不配,因此常常愚弄它。土蜂是在泥地上掘洞当作窠的。看它从洞里把个有绒毛的小脑袋钻出来(那神气像个东张西望的近视眼),嗡,飞出去了,我便用一点点湿泥把那个洞封好,在原来的旁边给它重掘一个,等着,一会儿,它拖着肚子回来了,找呀找,找到我掘的那个洞,钻进去,看看,不对,于是在四近大找一气。我会看着它那副急样笑个半天。或者,干脆看它进了洞,用一根树枝塞起来,看它从别处开了洞再出来。好容易,可重见天日了,它老先生于是坐在新大门旁边息息,吹吹风。神情中似乎是生了一点气,因为到这时已一声不响了。
在汪先生的笔下,蠢头蠢脑的土蜂,在花朵上把屁股撅来撅去,那对东张西望的“近视眼”,拖着的肚子,坐在新大门旁边息息吹吹风的神情,酣态可掬的小动物就出现在我们面前了。而那个可爱的小男孩,觉得土蜂在花朵上撅来撅去有点不配而对土蜂的愚弄,则体现了童趣和对花朵、动物、花园、大自然的热爱。
独到的审美,也是这篇散文特点之一。美在身边,美在本分,真正具有可体验的美的特征的,恰好是真实的个体生存中的无时无刻不在的“小文化”“小话语”“小叙事”。《花园》让我感受到的艺术神韵,就在浑朴自然的文字中,在流淌在字里行间的文人的雅趣和爱好中,在小事的叙述和刻画中。
文章开头并没有讲花园,而是讲老宅,灰青色、褐色与黑色的老宅,充满了影子的老宅。试想,在这种背景下开放的报春花,深红、纯白、碧蓝、紫红、浅黄等色的报春花,“它不至于被晒得那么多粉”,更何况,还有花园,色彩斑斓,鸟语花香,能不美吗?这是对比的美。讲桂花,是这样写的:“父亲一醒来,一股香气透进帐子,知道桂花开了,他常是坐起来,抽支烟,看着花,很深远的想着甚么”,这是意境的美。写腊梅,“冬天,下雪的冬天,一早上,家里谁也还没有起来,我常去园里摘一些冰心腊梅的朵子,再掺着鲜红的天竺果,用花丝穿成几柄,清水养在白磁碟子里放在妈(我的第一个继母)和二伯母妆台上,再去上学。我穿花时,服伺我的女佣人小莲子,常拿着掸帚在旁边看,她头上也常戴着我的花”,明黄色的腊梅、鲜红的天竺果和白磁碟子以及穿花时立在身边头上戴着花的小女孩,就是一幅美丽的写意画,这也是色彩的美。最使我感动的是这段十分唯美的描写:
想起绣球花,必连带想起一双白缎子绣花的小拖鞋,这是一个小姑姑房中东西。
我真不知道,作者是带着怎样的感情来写的,绣球花和白缎子绣花的小拖鞋有什么联系——那是一个旧时女孩闺房的东西啊,这个女孩是作者的小姑姑又是好朋友。爱素雅的`白绣球花和白缎子绣花拖鞋的女孩,该是多么圣洁啊。
当读到“那些绣球花,我差不多看见它们一点一点的开,在我看书作事时,它会无声的落两片在花梨木桌上”、“姑姑已经嫁了,听说日子极不如意。绣球快开花了,昆明渐渐暖起来”时,我的眼泪突然涌上来,真是“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啊。
这样的小场景,在《花园》中比比皆拾:
夜宴,点一个纱灯送客,灯光照在花上树上;槐树上看到的佛院,关着的那两扇门,关在门外的一片田园,悠徐单调的钟鼓声,抱柴草打水的小尼姑来抱一捆草,水东东的滴回井里;半夜在园子里抽烟的父亲和我……一幕幕的小场景温馨又有点伤感,这种美,就像清丽澄明的溪水沁入了我的心。
“绚烂之极归于平淡”。《花园》通篇的笔调是清淡委婉、浑朴自然的。读这些文字,就像在听一个性情和蔼、见识广博的老者谈话,虽然话语平常,但饶有趣味。即兴偶感,娓娓道来,平淡质朴,如话家常般的自然。每每读到会心处,不觉一笑,好像说的就是我自己童年的情形。这种不事雕琢的风格,恐怕缘于作者心地的淡泊和对人情世物的达观与超脱。而就是这种看似不经意、看似闲适恬淡中包孕着一种文化、一份厚重。
另外,我在想,《花园》表达了一种什么样的思想?恐怕不仅仅是美好童年的回忆,对家乡亲人的热爱,对自然的热爱,还有更深刻的东西,我说不清楚,但我感受得到,感觉就像《寻找家园》、《融入野地》这样的作品一样,在引领我们寻找一种精神上的东西,是真善美?精神家园?或许因为我们就是从泥土里走出来的,向往的就是泥土和自然?当然,和那些作品不同的是,汪曾祺的文字是宁静、闲适、恬淡的。
我想,《花园》带给我的,是流淌在字里行间的雅趣,让我体味到含蓄、空灵、淡远的艺术风格、深厚的文化意蕴和永恒的美学价值。《花园》创造的真境界、传达的真感情,引领着我步入精神世界的净土。从这个角度来看,《花园》就是我们不断寻找的精神家园。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5
本周,我读的书是《汪曾祺经典作品》。这本书分为小说和散文两大类。小说有《异秉》、《受戒》、《岁寒三友》、《寂寞和温暖》、《大淖记事》、《七里茶坊》、《职业》、《陈小手》、《安乐居》、《陆判》等。散文有《花园》、《冬天》、《夏天》、《我的家乡》、《北京的秋花》、《草木春秋》、《淡淡秋光》、《翠湖心影》、《泡茶馆》、《昆明的雨》、《观音寺》、《天山行色》、《湘行二记》、《皖南一到》、《泰山片石》。
这个小说集的第一篇就是《异秉》。由于我忘了看书,全书我也就只看了这一篇。
《异秉》的主人翁叫王二,这个熏烧摊子什么都卖:卤豆腐干,牛肉,蒲包肉,猪头肉,黑瓜子,白瓜子,盐炒豌豆,油炸豌豆,兰花豆,五香花生米,后来还添了时令的“羊糕”,“五香兔肉”……
可是,经济不景气,周围的摊子都渐渐败落下来,不过,王二的摊子却办的越来越红。接着,王二把他的摊子搬到了一家店铺那里。金银财宝哗哗哗的往王二家里流。
王二富裕了。他便去听书,但我猜他啥也听不懂。王二还爱赌博,书上说,王二输的时候不多,这表示王二肯定是个大老千,还有一种可能就是他太会算计了……
文章的最后一段写出了王二的“异秉”,先解小手,后解大手……真的是因为“异秉”使他发达的吗?恐怕是因为他的勤劳和精明使他的生意红火起来的吧。而且,价钱公道,有诚信也是他留住“老主顾”的主要原因吧。
这堆鸡毛蒜皮的小事,作者也给说了出来,可见作者特别啰嗦。可也正是他的写作手法与众不同之处。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6
世味年来薄似纱,谁令骑马客京华。
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
矮纸斜行闲作草,暗窗细乳戏分茶。
素衣莫起风尘叹,犹及清明可到家。
这是陆放翁的诗,与他广为人知的表达报国雪耻之志的诗歌不同,这首诗给我们看到了一个士大夫的日常生活情趣,闲适的心情有一种不被尘世所染的脱俗,就如汪曾祺先生的散文。
汪老是喜爱这首诗的,不如说是他喜爱这种心情,这种心情是具有生活气息的,他想展现给我们的就是他的带着心情的生活。
他对生活的感觉,似乎略有逃学孩子的清闲。世界也就这么大:嘴里叼着的微甜的草根、为了捉“都溜”沾惹了一身的臭芝麻、苗族女孩子娇嗔柔和的“卖杨梅——”声、在窗台上悄悄“吸着水”的绣球花,这就是生活,甚至可以说是一种艺术,他真实地、切身地享受这种艺术。
他是个别样的作家,他与当今坐在家里或办公室里眼珠牢牢盯住屏幕、手指在键盘上飞舞、神经几近被络绎不绝的电话摧毁的作家不一样。他的文章、他的书像是被他本人抚摩过千万遍的。字里行间散发出的是木头铅笔的味道,而不是机器的硬冷,我能看到一个健朗的老人用他骨骼突出的手握住铅笔,面带淡定从容的微笑,他细腻动情的笔触时不时地给自己和我们一个小小的惊喜、小小的感动,为了一小盘带着雨珠的洁白的缅桂花,抑或是为了一条从湖心突然一跃而起的大鱼,还是堂倌颇具京腔的一声“收茶钱——”。它们以滋润人心的方式诠释了“绚烂之极归于平淡”的东方古训。平平淡淡才是真,平淡是一种生活状态、一种境界、一种认识,大多数人为了摆脱平庸而奋斗,但是那些成功的人在经历了暴风雨也见过了彩虹后,往往不再好高骛远,而是理解平淡、用这种平淡的心境热爱着平淡甚至“平庸”的日常生活。
其实从他的文章里得以体现的闲适之美正是他经历了人事浮沉后所潜心追求的,大美之美固然可畏,但是他给我们看到的是那种能令人会心一笑的小美,美在身边,美在本分,可惜现在人们大多没有精力和心情去关注这些看似琐碎的美,他们大多脚步匆匆,厚重的镜片竟把人们的心与社会、与自然隔离,太多的金属制品竟把人们的心层层包裹,作者在极力让我们感受美的同时,我分明听到一个慈祥的声音在对忙着赶路的世人们说:“孩子们,慢点走,你们看这朵海棠的颜色,像是哪个大家闺秀的胭脂水不小心从指尖滑落,浸进了花瓣里。真美。真美。”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7
汪曾祺,中国最后一位士大夫,二十世纪最伟大的文学家之一,当代文坛巨匠,抒情的人道主义者,最后一个纯粹的文人,沈从文先生的入室弟子,最浪漫的散文集,最值得品味的浪漫作品,最值得回忆的艺术与生活的代表作。能与这本书相遇,更是小女子的荣幸。
古往今来,描写吃的文章倒是不少见,像老舍的《骆驼祥子》啊,梁实秋的《雅舍谈吃》啊,许多许多,更是将美食描写的淋漓尽致,而汪曾祺先生的吃却更别具一格。虽平淡,像菜谱一般,却处处流露出人间真情,引来无限遐想。
我原本就爱好美食,以至于入神般去品味这篇文章,更是受益匪浅啊!内容呢,都是生活中的食物,而汪先生却写的行云流水,妙笔生花。例如在《故乡的食物》一文中,开头引用郑板桥的话:"天寒冰冻时,穷亲戚朋友到门,先泡一碗炒米送手中,佐以酱姜一小碟,最是暖老温贫之具。"听着这句话,有种特亲切的感觉,炒米比较省事,比下一碗挂面还要简单,一般吃泡炒米,是要抓上白糖的,这便是郑板桥话中的含义。
还有种食物,叫"焦屑",就是用糊锅巴磨成碎末。它也像炒米一样,用开水冲冲,就能吃了,无论是炒米还是焦屑,除了方便,还有一层意思,就是应急。当时,县境内开了仗,我们用这种食物度过的。处于社会底层的人民,用一碗炒米,焦屑温暖着彼此的心灵。令我感到敬佩地是,作者在如此乱境之中,依然淡定从容,乐观安静,像文中说的:"晚上,爬到吕祖楼上去,看双方军队枪炮的火光在东北面不知什么地方一阵一阵地亮着,觉得有点紧张,也很好玩。"真是乐观啊!也是如此的热爱生活,热爱生命啊!
在作者的吃的部分中,用简单的话语,写出了各种美味佳肴,可以称他为美食家了。
在这本书中,内容有叙事的,有抒情的,有释理的,这些散文文笔细腻,结构合理,条理清晰,文中又渗透着作者丰富的社会生活和复杂的内心世界,真可谓一部让我受益匪浅的好书!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8
在读《汪曾祺散文》之前,汪曾祺这个名字,我是知道的,但仅知道他是个作家。估计是在《读者》《小说选刊》等杂志上读到过他的文章,至于写了些什么,不是很有印象了。
20xx年寒假,我读完了《汪曾祺》散文,通过他的文字,对汪老有了一个较全面、较细致的了解。
汪老出生于江苏高邮城镇一个旧式地主家庭,从小就受到良好的传统教育和艺术的熏陶。在艺术上给予汪老启蒙和熏陶的,是他的“绝顶聪明”的父亲:是画家,会摆弄、改良各种乐器,会养蟋蟀、金铃子,养花,会给孩子们制作各种精巧美观的玩具;在学业和为人处事上给予汪老深远影响的,也是他的兄弟般的父亲:关心学业但不强求,培养爱好但不强迫,汪老小时候的绘画、书法、作文,均受到父亲的影响和启发。
作家汪曾祺
汪老的散文没有结构的苦心经营,也不追求题旨的玄奥深奇,平淡质朴,娓娓道来,如话家常。写风俗,谈文化,忆旧闻,述掌故,寄乡情,花鸟鱼虫,瓜果食物,无所不涉。他帮助人们发现了就在自己身边的“凡人小事”之美。品读汪老的散文,好像聆听一位性情和蔼、淡泊名利的老者谈话,虽然话语平常,但饶有趣味,就是对于自己当年被划为“右派”的经历,他也是如谈别人的事一般,娓娓道来。读着读着,你会一厢情愿地认为:汪老是文如其人、人如其文的,我喜欢他的作品,当然也喜欢他的人了。读着读着,你会看到一个博学多识,情趣广泛的老人,正把他的人生经历一一细数。喜欢他的一组写人的文章,推荐大家走近汪老笔下的金岳霖、老舍、赵树理,《地质系同学》《吴大和尚和七拳板半》等也很值得一读。喜欢听他讲在云南求学时的经历:《泡茶馆》《跑警报》。喜欢他回忆故乡人事的文章:《花园》《多年父子成兄弟》《自报家门》。喜欢读他的北京生活、工作:《国子监》《胡同文化》《午门回忆》。
(通过查阅资料发现,汪老不仅仅是散文家、更是小说家、剧作家,著名的京剧《沙家浜》的剧本,他就是主要编者之一。他的小说作品中赫然有《异禀》,隐约记得这是我多年前读过的印象比较深的一篇小说。)
戏剧家汪曾祺
汪老年幼时对唱戏就很感兴趣,在云南大学经常参加晚翠园曲会,和昆曲爱好者们做“同期”。这对他后来在北京京剧院的编辑工作是很有帮助的。他对北京京剧院的“五大头牌”——马谭张裘赵的四位京剧表演艺术家各自的艺术特色,进行了中肯到位且独特的评价,不是一个热爱京剧、观察入微的人,是写不出如此传神的文字的。读到这样的文字,对于年幼时曾经搬着小板凳赶村上的草台班,看锡剧、越剧的我来说,真是过瘾啊!于是我固执地认为,在唱戏方面,汪老绝对是有一把好嗓子的。
旅行家汪曾祺
汪老出生于江南水乡,大学就读于云南,后又居于北京。由于工作需要,走遍了祖国大江南北。新疆的南山塔松、天池雪水、天山、伊利河、果子沟、葡萄沟,湖南的桃花源、岳阳楼,山东泰山的云雾、石刻、担山人,云南的各种花木……一一入文,读来如神游祖国山河,领略各地风俗人情。尤其推荐阅读《草木春秋》、《昆明的雨》、《湘行二记》。
美食家汪曾祺
谁说汪老这样的文人雅士就应该粗茶淡饭,甚至不食人间烟火?民以食为天,汪老一路走,一路游,一路吃,一路写,有名的、无名的,酸甜苦辣咸,甚至臭,皆入口、入文。读来让我这个吃货垂涎欲滴。推荐阅读《肉食者不鄙》《鱼我所欲也》《昆明菜》《四方食事》。汪老不仅仅是爱吃、能吃、会吃,自己也会烹饪美食,闲来喜欢自己买菜做菜,和家人一起品尝,也喜欢亲自下厨做小菜一二,招待贵宾或老友。汪老对吃的研究,不仅仅停留在品味、写文,他是把吃当作文化来研究的,有《宋朝人的吃喝》《吃食和文学》等为证。在《故乡的食物》《故乡的野菜》中,汪老介绍了家乡的食物:炒米、高邮咸蛋、咸菜茨菰汤、螺蛳、蚬子、昂嗤鱼、鹌鹑、枸杞头、蒌蒿、荠菜、马兰头……这些也都是我熟悉的江南特有的食物。
关于书画家汪曾祺,就不一一赘述了,网上有很多他的书画作品。只谈一点,他喜欢杨凝式的《韭花帖》,撰文畅谈这本名帖的来历,喜爱之情溢于言表。
喜欢汪老和他的文字,还有一个特殊的原因,因为汪老曾就读于江阴南菁中学。在他的散文中,写到了江阴的河豚鱼,写到了他念念不忘的、终身难忘的江阴寿山(中山)公园正对面的一家水果店。在我儿时的记忆里,好像是有这么一家。难道历史如此悠久,在汪老的高中时代就存在了?此文不长,名《水果店》,特摘录下来:
江阴有几家水果店,最大的是正街正对寿山公园的一家,水果多,个大,饱满,新鲜。一进门,扑鼻而来的是浓浓的水果香。最突出的是香蕉的甜美。这香味不是时有时无,时浓时淡,一阵一阵的,而是从早到晚都是这么香,一种长在的、永恒的香。香透肺腑,令人欲醉。
我后来到过很多地方,走进过很多水果店,都没有这家水果店的浓厚的果香。这家水果店的香味使我常常想起,永远不忘。
那年我正在恋爱,初恋。
汪老真是率真又可爱!当年,他是不是进去这家水果店为心爱的姑娘买过水果?当年,他是不是和她一起嗅着阵阵果香,流连于寿山(中山)公园?
汪老的文字真是朴实无华而回味无穷!这就是借物抒情?更确切地说,是借香抒情?让我仔细回忆自己什么时候吃过的什么食物,什么时候看过的什么风景,给我留下最深刻的回味的,也来试着写一写这样的小短文。
读完了汪老的散文,接下来,我要读读他的小说了。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9
汪曾祺的书,用文学少女的话说,给人的感觉就像是女儿节的茶巾寿司,上等多汁的蘑菇,香喷喷的白芝麻,栗子。加入这么多配料的醋饭,用稍带甜味的薄薄蛋饼仔细的包裹着。虽然不是最近的作品,却非常亲切、可爱、紧紧揪住胸口,可是读著读著,醋的味道也不断变浓,直到最后变成深切的无常观充塞胸中。
我觉得汪曾祺的书最大的特点,就是地方民俗特色很浓。尤其是饮食文化,让人感觉这不是一本散文,倒像是金庸的武侠小说了。不能不让人想起《射雕英雄传》中黄蓉烧菜给洪七公吃的那一段。包括他的语言,都是半掺着文言的,读起来反而让人有一种顺化流畅的感觉。羽毛般又轻又薄的甜甜煎蛋慢慢四散在口中,心脏扑通扑通地跳著期待包在里头的松软康吉鳗、碎栗子的出现。就像是这样的感觉!
古往今来,上至九龙天子,下至平民百姓,无不向往着羽化登仙的生活,若是做不到,便梅妻鹤子,隐逸孤山做个隐士。然而,他们却忽略了尘世带给人的快乐生活。舒婷在她的《神女峰》中写道:“金光菊和女贞子的洪流正煽动新的背叛与其在悬崖上展览千年不如在爱人肩头痛哭一晚”。长生不老,淡泊名利固然值得欣喜或钦佩,然而对酒当歌,寻山问水,觥筹交错却有着那些所谓的神仙隐士们体会不到的一番乐趣与风情。
汪曾祺的书,告诉我们的就是这一个道理。他写那些人都是些市井中最最常见的小人物,他写的食也是路边小摊上的并不怎么高级的地方小吃,他写的事也是一些常见的鸡毛蒜皮。可人们可从他那看似平淡无味的语言中品出人与人之间的美丽情感。命运在最大的不公平中有时会偶尔留下一丝温暖慰藉的余温,让人对这尘世难舍难弃,又好像一些另有深意的安排,一人一事都不是随便出现的,全看你心智够不够来领悟天意。
儿子与父亲间深切的交流等等,每一样都值得品味。
用力咬下椎茸瞬间流出的美妙汤汁!
融化在嘴里的康吉鳗!
成块的醋饭和栗子的甜味成了绝妙的搭配!
就连缠著蛋皮的葫芦乾也是充满弹性非常好吃呐!
这或许就是这本书的美妙之处。想到书中人事那些美丽的误会与牵绊,哪怕再僵硬的嘴角,也终会露出一抹微笑。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10
最早开始读汪曾祺的作品,是在高中时学校给我们每人发了一本汪曾祺的作品选《梦故乡》,作为课外阅读的内容,语文老师还专门开辟了课程给我们讲析其中的一些经典作品。我依然记得语文老师在上面讲课,下面的我渐渐被汪老书中描写的世界吸引,几节赏析课下来,这本书已经被全部读完。
我是一个高邮人,是汪曾祺正宗的同乡。他在许多作品里以高邮为原型所描写的南方小镇,和我所见到的这些年来的高邮有些一样、又不太一样。这些年来的高邮和别的所有地方的县城一样,竖起了高楼大厦,建起了宽阔的广场,从前小巷前后的住家都变成了整齐统一的住宅小区;但是如果在运河堤上向下望去,就能看到有着密密麻麻老房子的街区和最初记忆里的高邮并无二致,要是再深入老城,走进那些幽深安静的小巷子,看到房前屋后的花花草草和古旧的窗棱门板,就会觉得时光仿佛在此刻倒流,依稀能看见一些汪老作品中小镇的影子。
汪曾祺的作品给人最大的感觉就是如话家常般平淡质朴。无论要讲一个什么样的故事,他首先一定会不紧不慢地叙说故事发生的地理和人文环境。这样的叙述就像是潺潺流过的河水,不喧闹、不沉闷、不因人事而变。《晚饭花》里开始的一段对于李家巷的叙述就令人印象深刻:
这是一条南北向的巷子,相当宽,可以并排走两辆黄包车。但是不长,巷子里只有几户人家。西边的北口一家姓陈。这家好
像特别的潮湿,门口总飘出一股湿布的气味,人的身上也带着这种气味。他家有好几棵大石榴,比房檐还高,开花的时候,一院子都是红通通的。结的石榴很大,垂在树枝上,一直到过年下雪时才剪下来。陈家往南,直到巷子的南口,都是李家的房子。
往往寥寥数百字,一个恬淡的小巷景象就跃入眼帘。读汪老的文章,就好像聆听一位性情和蔼、见识广博的老者谈话,话语平常,但饶有滋味。正如他自己曾经说过:“??我是希望把散文写得平淡一点,自然一点,家常一点的。”故事的情节或欢快、或悲伤、或挣扎、或无奈,但这些风景在他的笔下仿佛跃然而生,永远不会改变。
汪曾祺的作品中还有一个很明显的特点,就是很难遇见大悲大喜的描写。尽管他自己走过的人生岁月充满了艰难坎坷,但是藉由乐观的个性和率真的文笔,他的文字里很难看到那段荒唐岁月留下的痕迹,一张张面孔都仿佛游离在时间之外,有着自己的世外桃源,生活简单快乐,连仅有的不快也被一笔带过。人物心中那些欢乐或苦涩的瞬间,他并不会去刻意放大,而是以最平铺直叙的语言让这些情绪融入到周围的环境里。《受戒》的最后,小英子和明海的一段对话很好地说明了这一点:
小英子忽然把桨放下,走到船尾,趴在明子的耳朵旁边,小声地说:
“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
明子眼睛鼓得大大的。
“你说话呀!”
明子说:“嗯。”
“什么叫‘嗯’呀!要不要,要不要?”
明子大声地说:“要!”
“你喊什么!”
明子小小声说:“要——!”
“快点划!”汪曾祺散文选读后感6篇汪曾祺散文选读后感6篇
英子跳到中舱,两只桨飞快地划起来,划进了芦花荡。芦花才吐新穗。紫灰色的芦穗,发着银光,软软的,滑溜溜的,像一串丝线。有的地方结了蒲棒,通红的,像一枝一枝小蜡烛。青浮萍,紫浮萍。长脚蚊子,水蜘蛛。野菱角开着四瓣的小白花。惊起一只青桩(一种水鸟),擦着芦穗,扑鲁鲁鲁飞远了。
这段对话简简单单,没有任何刻意的心理描写,但是我们却能分明从明子的表情、声音和小英子的动作中充分感受到一种少男少女初恋情愫萌芽的喜悦。最后一段对于芦花荡的描写,单独看来平淡无奇,放在这里,却充满了生机盎然的活力和希望。而这份毫无修饰的纯真情感,无关名利,却很难让人不为之动容。再如《大淖记事》里巧云失身后的一小段描写:
这种事在大淖不是第一次发生。巧云的残废爹当时就知道了。他拿着这十块钱,只是长长地叹了一口气。邻居们知道了,姑娘、媳妇并未多议论,只骂了一句:“这个该死的!”
巧云破了身子,她没有淌眼泪,更没有想到跳到淖里淹死。
人生在世,总有这么一遭!只是为什么是这个人?真不该是这个人!怎么办?拿把菜刀杀了他?放火烧了炼阳观?不行!她还有个残废爹。她怔怔地坐在床上,心里乱糟糟的。她想起该起来烧早饭了。她还得结网,织席,还得上街。她想起小时候上人家看新娘子,新娘子穿了一双粉红的缎子花鞋。……
巧云和十一子本已情投意合约定终身,却在这时候失了身,这本应是个悲愤交加的故事,换作现在的电视剧里,巧云恐怕是要哭哭啼啼地要死要活,痛苦一生。但是在汪老的文章里却看不到这份沉重。一番轻描淡写中,我们能够看清巧云和周围人的悲与愤,但更能看到大淖人民生命中的韧性和顽强,另一种更重要的情感在这里占据着主导地位,那就是敬重生命。这是一种对生命最朴素的致敬。
汪曾祺的文章中,人物的描写最为传神,尤其是一些民间的小人物,他们普普通通,却又因为正直、诚实或是“大隐隐于市”的绝技让人敬佩。这些小人物是汪曾祺笔下亦真亦幻的南方小镇中不可或缺的点睛之笔,或者说他文章里那些看似冗长无目的的环境描写,因为这些人物的存在而互相印证着“一方水土一方人”的道理:这些人物就应该生活在这样的世界中,这样的世界就应该培养出这样的人物,没有为什么,就是这样浑然天成。《鉴赏家》讲述了一个卖果子的小人物和一个大画家之间的故事,其中对于小人物叶三的描写是这样的:
到了一定的日子,他就来了。里面听到他敲门的声音,就知道:是叶三。挎着一个金丝蔑篮,篮子上插一把小秤,他走进堂屋,扬声称呼主人。主人有时走出来跟他见见面,有时就隔着房门说话。“给您称——?”——“五斤”。什么果子,是看也不用看的,因为到了什么节令送什么果子都是一定的。叶三卖果子从不说价。买果子的人家也总不会亏待他。有的人家当时就给钱,大多数是到节下(端午、中秋、新年)再说。叶三把果子称好,放在八仙桌上,道一声“得罪”,就走了。他的果子不用挑,个个都是好的。
短短的一段描写,将卖果人叶三的正直、细致的个性和那个年代人与人之间平等、信任的情感描写得淋漓尽致。但叶三的秉性只是一个基调,小人物们往往有着不同于别人的长处,叶三的长处就是爱画、懂画。他的“懂”不艰深晦涩,不附庸风雅,往往是出于对生活最简单最朴实的观察,而季匋民却偏偏欣赏他的率真,正是基于这样的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叶三本身具备的特质,卖果人和大画家这两个有着很大阶层差距的人之间才会衍生出一种珍贵的高山流水遇知音的情感。在汪老日常讲叙式的笔下,这种情感显得格外悠远、坚贞,令人感动。
汪曾祺曾在一篇访谈中说道:“我希望我的作品能有益于世道人心,让人觉得生活是美好的,人,是美的,有诗意的。”汪曾祺的一生都在用笔挖掘寻常百姓身上的诗意和人性,以温情抚慰人间苦难,以善意反观世间百态,仿佛用温柔的声音告诉每一个人“这世间的苦难终究都会过去,希望一直都在”。阅读汪曾祺,需要一些耐心,需要一些幽默,更需要一些善意和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