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看完一部作品后,相信大家增长不少见闻吧,让我们好好写份
《芳华》观后感1
被媒体炒得沸沸扬扬的电影《芳华》昨天上映了,轩主也赶了一回时髦,昨天晚上买票去看了冯小刚这部新片。由严歌苓创作的小说已经看过,电影是严歌苓和冯小刚联手打造的,也是他们对于自己那个时代的一种总结吧。
说实话,电影并不特别吸引人,也没有大片的那种震撼感。可在娓娓道来的讲述中,还是把人带入那个特殊的的历史时代,这也许就是编剧、导演的本意所在吧?
电影浓墨重彩的描写了部队文工团的好人刘峰,还有文工团的几个女演员。好人刘峰被称为“活雷锋”,在那个年代这是个了不起的称号。记得轩主小时候学习就号召“学雷锋,做好事”,雷锋精神可谓是那个时代的最强音。而被称为“活雷锋”的刘峰也就理所当然的应该是一个完人,不能有自己的私生活。这就是刘峰的悲剧所在。女一号何小萍是刘峰带到部队的新兵,不知道为什么,她的到来却引起了文工团老战士的一致反感,所以何小萍在部队过的并不如意,好像人人都在故意针对她一样,当然,好人刘峰除外。何小萍的一切都成了别人嘲笑的对象,因为身体有味道,跳舞的是时候没有男演员愿意和她跳,还是刘峰出来拯救了她。
在那个特殊的历史年代,恋爱是一种罪过,特别是部队这样一个雄性云集的场所,女性凤毛麟角,而文工团却又是女性集中的地方,所以必须严格控制恋爱风气的蔓延。所以当刘峰抱了林丁丁之后,被严肃处理也就不奇怪了。当然,领导还是手下留情了,并没有开除他的军籍,只不过把他调离了文工团。何小萍在唯一的朋友离开之后,也失去了留下来的理由,所以才有了她去卫生所的一幕。最起码在卫生所,通过自己的努力,何小萍融入了所在的群体,这和她在文工团的遭遇大相径庭。
说句题外话,看了好人刘峰的遭遇,轩主有些明白了早些时候退伍军人闹事的原因了。一个过去总是模范的军人,一个战争中立下战功的英雄,却在现实生活中处处碰壁,处处受到刁难,怎么能够让军人安心?而我们整个社会仿佛已经忘记了他们,这对于他们是不公平的,对整个军人团体也是不公平的,我们不能让英雄既流血又流泪!
当然电影也有一些细节值得磋商,比如说电影中说好几个战友的亲人都解放了,言外之意是她们的父母是有各种各样的问题的。在那个年代,政审如此的严格,亲友中有问题的人肯定不能进入部队吧?那个年代讲究一个“根正苗红”啊!当然如果是大人物另当别论了。
“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一代人的芳华终究会有落幕的一天,愿芳华能够被人重温吧!
《芳华》观后感2
今天看了冯小刚的《芳华》。刚看完时,觉得这部电影实在不怎么样,就像一锅大锅菜,白菜猪肉粉丝势均力敌,不知道重点在哪里。我本来是想吐槽这部电影的,我原来定的题目也是《芳华是个大锅菜》,可是写着写着,我越来越觉得这部电影有点意思,越写越跑偏,好好的吐槽就这么烂尾了,于是干脆换一个调调,主要写写电影里面的刘峰和何小萍。
刘峰是一个老好人,活雷锋,什么脏活累活都找他,他总是乐呵呵答应,从不拒绝;别人遇到点小麻烦,他也都及时出现,伸出援手。他就这样让自己成为了活雷锋的标签,付出多,不计较,乐观派,脾气好——我觉得这样的生活很没意思,别人眼中他是雷锋的化身,专做好人好事,可是他自己真正在意什么,我感觉不到。他就像是一股空气,随时围绕在大家周围,导致大家对他的帮助和付出都习惯了,认为刘峰这样做好事是理所当然,可是这股空气自己的落脚点在哪里呢?这样的人物,最初确实没法让我感同身受。
刘峰他自己感到开心吗?他好像随时都很阳光,很随和,但是未见得真正快乐。有一个片段很有意思,当刘峰被处分要离开文工团,何小萍去送他。刘峰让何小萍把这些年他学雷锋做好事得来的奖状和背包等小奖品扔掉,何小萍说,扔掉干什么,都是新的,都能用呢;刘峰说,都印上字了,怎么用呢。背包上是一行"活雷锋奖励"之类的小字。看来在刘峰的心里,他也并不是很认同自己活雷锋的形象,那么这些年他的奉献与付出,有多少是真心,多少是行为上的惯性呢?
刘峰挺悲哀的,他虽然善良,可是一味地扮演善良的角色,反而让大家都对他的善良习以为常,感觉不到他的善良了,他成了集体中带有光环的空气。所以,当有一天,这股空气也开始表露自己的心意,着实会把人吓一大跳。刘峰的暗恋对象,林丁丁,就被吓到了。林丁丁不是不谙世事的幼稚少女,她很早就偷偷跟部队的小干事谈恋爱, 男女之情于她绝非禁忌领域。可是面对刘峰突如起来的表白,她还是本能地感到不适甚至恶心。她习惯刘峰存在在她的生活中,她也习惯刘峰存在在每个人的生活中,她甚至都能接受刘峰这样的人,存在在英雄故事和传奇里,可是,她不能习惯刘峰对她有俗世的爱情。刘峰抱了她之后,她控诉刘峰耍流氓。她自己都哭着说,谁追求她都可以,偏偏不能是刘峰!
只有一个人能感觉地到刘峰的善良,那就是女主何小萍。何小萍的父亲被四人帮迫害,母亲改嫁,她在母亲的新家庭中不受重视,经常受欺负。好不容易参军,加入文工团,又在文工团中继续承担着被欺负的角色。在大部分的时候,她都是被嘲笑和歧视,感受到的都是周围人的不怀好意,因此对刘峰给予她的善良,她格外的珍惜和看重。别人都嫌弃她身上味道重,只有刘峰不嫌弃,还自愿陪她练舞,所以当刘峰被处罚,要调离出队,她在文工团最大的精神依赖就被抽走了。她是唯一一个去送刘峰的人。她觉得整个文工团都辜负了刘峰,她也不再信任文工团。要知道,她刚到文工团时,可是摔在地上都能爬起来要给老师露一手的上进青年,刘峰走后,却宁愿放弃期待已久的上场机会,甚至不惜使用小伎俩。她的小伎俩被发现,断送了她在文工团的前途,她被发配去了野战医院。这样也好,她和刘峰,都离开了这个曾经充满幻想和期待,最后却都让他们受伤的地方。很久之后,在野战医院历经枪林弹雨和生死关口的何小萍,在见到萧穗子后,仍然不忘记让萧穗子带话给林丁丁,她不会原谅林丁丁,因为她伤害了刘峰。
何小萍是爱刘峰的啊。纵然刘峰是个悲剧,他尚有勇气向林丁丁表白,尚可以明白清楚地说出"我喜欢你"四个字,何小萍在自己心爱的人面前,却是难以言说的自卑。她觉得她配不上他,自始至终,她都没有向刘峰表明心意。多年以后,他们再次相见,刘峰早已不是当年文工团自带偶像光环的刘峰了,他少了一条胳膊,被妻子出轨,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他似乎跟不上时代节奏,浑身带着一种中年没落的潦倒,可是,在何小萍心中,她对刘峰的心意没有变,他仍然是她喜欢的刘峰。他俩并排坐在长椅上,何小萍说,有一句话,她一直没有开口,一直想跟他说。刘峰仿佛知道这句话是什么。观众也仿佛都知道这句话是什么。我们以为的这句话,是"我喜欢你",何小萍缓缓说出口的,却是"可以抱抱我吗"。
好在岁月流转中,除了凌厉,还有温柔。彼时刘峰伸出手,揽住了何小萍的肩膀。何小萍往刘峰怀里靠了靠,露出了满足的笑意。
结尾只有萧穗子口述,没有呈现出来的画面,其实是整部影片最温暖的部分。他们自蒙自的长椅上分别,又是十年未见。几年前,刘峰大病,是何小萍把他接到身边,悉心照料,才算捡回了一条命。他们始终没有结婚,却已把彼此视为唯一的亲人。萧穗子在小辈的婚礼上看到两位,他们相互依靠,生活平静,眼中只剩温柔。
社会早已巨变,人也是。萧穗子成了一个需要接受采访的作家;林丁丁离开文工团后,火速嫁给华侨,从此侨居澳洲,变洋气的同时也在变胖;同为官二代的郝淑文嫁给了陈灿,陈灿在经商,应酬拿地片刻不得闲暇,郝淑文也变成了一个时髦的富太太。若说在这尘世间,还有谁不为浮名累,保持着当年的质朴和纯真,当属刘峰和何小萍了。两位似乎脱离了滚滚向前的时代巨潮,而是按照他们自己的节奏走,相互依靠,这种没有婚姻却胜似亲人的感情,当真是让人动容。
这么想想,《芳华》其实也还蛮好看的。若是睡足了一个午觉,闲来无事,不妨也去看看。
《芳华》观后感3
昨晚看了电影《芳华》,老实说昨天看的时候觉得没什么好看的,情节很平淡,但是因为是严歌苓的作品,我喜欢这个女作家,所以还是坚持看完了,看完后当时也没啥大感触,毕竟自己没有那种年代感,没法做到触景生情,但是脑子里有个疑问:作品是以穗子的口吻叙述的,她在影片开头说这篇故事的主人公不是她,而是刘峰和何小苹,可是整个一部影片看下来,我并没感受到故事就是围绕他俩展开的,与其说是围绕他俩,还不如说是围绕那整个文工团,但是为什么,叙事者又认为是围绕他俩来写的呢?
带着这样的思索,我得出了自己的一点感悟,刘峰与何小苹身上有一个共同的东西,那就是简单和善良,刘峰热心于帮助他人,凡事都为人着想,可是这样的一个好人最终只是因为自己追求纯洁的爱情而身陷囹圄,人家都觉得这样的好人只适合做万能胶,而不配拥有属于自己的爱情,而其实他自始至终对爱情非常忠诚和坚持,可是他不被理解!最后在战争中失去手臂,之后的生活也拮据和清贫!
而何小苹呢?她也是个苦命的孩子,父亲坐牢,母亲改嫁,从小被忽视,整个童年和少年时代都严重缺爱,受尽欺负,她是孤独的,可怜的,原本以为当兵了可以赢得新生,但是还是受人欺负,只有刘峰真心地帮助她,尊重她,她感受到了刘峰的善良和值得信赖,她内心为刘峰这样的好人没有得到好报充满了愤恨和对人性悲凉的心寒。
若干年后,文工团解散,大家各奔东西,每个人都变了,或许变得世故,或许变得圆滑,或许变得冷漠,或许变得现实,人各有志,每个人的机遇与遭遇都是不同的,其实改变是多么的正常,但最后,穗子孩子的婚礼上,大家重新聚到一起,穗子以叙述者的口吻告诉我们:大家都改变了,似乎大家都有点小小的失落,而唯独刘峰与何小苹反而有一种平静中渗透出来的知足!
我觉得这是整部影片的点睛之笔:芳华易逝,唯一能永恒不变的是什么?是人性中本真的善良与平和,刘峰和何小苹从表面上看历尽生活的磨难,而到中晚年,虽然经历生活的洗礼,但他们收获了平和,保持了本真,我觉得这就是他们得到的生活最好的馈赠,他们用自己的方式永远留住了自己的芳华!
《芳华》观后感4
白露,霜寒,冬至,每到这个时候我们都不由得感叹:年末了。
又到此时,我不想说又是年末,只想说:时光芳华,我们不老。
冯小刚的《芳华》上映派生出很多文字,其中或多或少都感慨那一代人的青春芳华,或自己的岁月芳华,但无不强调易逝。妇孺皆知: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两片树叶。其实,时间也一样,没有两天完全相同的时光,夕阳唤醒了星星,星星照亮了晨曦,晨曦通透了露珠,露珠耀眼了太阳……一个事物的隐退总演绎出另一种事物,万事万物就这样生生不息,周而复始。我们能说昨天的日子和今天的日子是完全相同吗?
“冬天都过去了,春天还远吗?”是的,四季更替是自然规律,时光流逝也不可抗拒,它的“逝”让我们得到生命的诠释,让我们懂得过日子的过程,让我们获得生活的馈赠……这些“得”是时光的“逝”的淬炼和升华,它是崭新的,芳香的,青春的,也是原汁原味的。时光里浸润了我们每一个个体生命的崭新和芳香,它纯粹、酣畅、浓烈、香醇!
每一个日子,每一个年华在我们的生命中都是独一无二的,它不可复制,不可雷同,站在岁末展望新年,走进新年耕耘岁月,我们用我们的芳华书写岁月的芳华,岁月用它的芳华充实我们的芳华,我们和岁月一起度过年年岁岁的三百六十五天,怒放生命,盛开芳华,时光不老,我们不老!
《芳华》观后感5
元旦临近,前日就在网上预购了电影《芳华》的门票。昨天午后,驱车22公里从沈抚新城去到了横店影院抚顺市印象新城店,观看了由旅美华人美女作家严歌苓编剧、冯小刚导演的电影《芳华》。
电影《芳华》既是文艺片,也是青春爱情片,还是战争片,影片讲述了部队文工团一群文艺兵跌宕起伏的青春故事。影片同时也很好地诠释了爱情和战争是文艺创作的两大永恒主题的文学艺术理论。这也是继《高山下的花环》之后少有的一部以隐晦方式反映对越自卫反击战的战争影片。
笔者记得,从小到大曾看过很多部战争影片,比如《地道战》、《地雷战》、《铁道游击队》、《南征北战》、《车轮滚滚》、《平原游击队》、《渡江侦察记》、《战上海》、《上甘岭》、《三大战役》等等。与《芳华》同为反映对越自卫反击战的战争影片,是于33年前的1884年冬天上映的《高山下的花环》。
《芳华》和《花环》都是反映对越自卫反击战的战争影片,笔者认为《花环》是战争正片,而《芳华》并不是战争正片。从艺术创作的主题来看,《花环》的人物命运是为那场战争的艺术化呈现来服务的;而《芳华》的战争场景与过程是为刘峰与何小萍等人物命运的艺术化呈现来服务的。就其艺术内涵来说姑且不论,只说战争场面的拍摄,《芳华》影片更加震撼人心!
过去的电影在拍摄战争场景时,多数都是远景拍摄的,万炮齐发、炮火连天、烽烟滚滚……近景都是灰头土脸、浑身鲜血……得益于当今先进的化妆术、道具术和布景术等电影技术的高度发展,《芳华》的战争场景给人以焕然一新的感觉,其中有连续六分钟的战争近景拍摄,枪林弹雨、爆炸残肢、鲜血飞溅、血肉横飞、成片尸体、重度烧伤……等等,这些写真拍摄几乎都是过去的战争影片中所看不到的,而且都是近景拍摄,使观众仿佛置身于现场一样,尤其是在影院观看,给人的视觉冲击力非常震撼!连续六分钟不切换镜头的战争场景拍摄,而且还是爆炸近景拍摄,要求演员一步差错都不能出现,否则将片刻殒命……这就是这部战争影片所带给观众的巨大视觉冲击力,近景战争场景震撼人心!
《芳华》的演员阵容也基本上都是新面孔,她们扎实的舞蹈功底,着实令当今一些明星们汗颜!拉出当今的那些鲜肉萝莉偶像明星们来看看,有谁能有《芳华》剧中演员们扎实的舞蹈功底?而且这些舞蹈还是民族舞加芭蕾舞……《芳华》剧的演员,没有整容、没有雕琢、没有矫情、没有造作……从容貌到神情都散发着一种天然的美……难怪影院中坐着很多银发的老人观众……艺术就应该回归自然!
剧中何小萍战士的那段精神病患者的独舞,令所有在场的观众不分男女老幼潸然泪下!不论你是柔弱小女子还是铮铮铁骨汉,在影院看《芳华》影片时没有眼睛不湿润的……战争不但摧毁了人的生命,也摧毁了人的身体,更摧毁了人的精神……
电影《芳华》同时也告诉我们,永远不要忘却那场渐渐远去的战争……在当今这个和平、幸福与繁华的年代,战争的不测随时都有可能再次降临到我们每一个人的身边——忘战必危!
铭记历史,不忘战争,缅怀先烈,珍视和平!
《芳华》观后感6
也许是才气过人、富有传奇色彩的严歌苓吸引了我,也许是大名鼎鼎的冯导吸引了我,让我在一个冬日的下午,如此安静地坐在影院里,感受青春,感受芳华,感受挥之不去的忧伤。
宽大的银幕,不断切换的场景,一个女性的旁白娓娓道来……手持一瓶温凉的矿泉水,温度在掌心里一点点升高,上一世纪80年代的唯美浪漫青春时光在手中被绵密地抻开,不可言说的美妙由内而生。我找到了存在感,并带着一份情怀去追忆那段美好时光。
《芳华》塑造了一组文艺兵群像。在充满理想和激情的文工团,一群正值芳华的青春少年,经历着成长中的爱情萌芽。质朴善良的“好人”刘峰、因不良习气被集体歧视的何小萍以及林丁丁、郝淑文、萧穗子等情感的缠绕、交集,大相径庭又出人意料的人生归宿。电影用四十余年的跨度,展开他们命运的流转变迁,有着对一段历史、一群人以及潮流更替、境遇变迁的复杂感怀。
世界是安静的,整个观影过程是安静的,即便是那个血雨腥风的战争画面袭来的那一刻,我觉得我不是观众,更不是旁观者,我身临其境,就活在那个场景里。
电影《芳华》的拍摄手法有别于冯导的其他影片,温情贯穿影片始终,我认为电影的主题更符合当代人的审美取向和情感安放。电影前半部分的俊男靓女,悠扬的音乐,清澈的.和鸣,木纹质地的暖色地板,柔软曼妙的肢体,女性身体散发的清香以及暗生情愫的涌动……画面中的一切都是那么纯真、美好和干净,让人有种不被时间蚕食的温暖。电影的后半部,涉及到了那段不轻易碰触的战争,尽管枪林弹雨,血肉模糊,这些芳华的年轻人经历战争的残酷洗礼,甚至付出生命却没有退缩。最惨烈的是,前期曼妙舞姿的轻柔肢体与后期残肢断臂的强烈对比,画面的矛盾和冲击直抵心灵,那些光鲜年轻的脸庞,那些平时被人忽略的细微章节,终归还是让观众获得了某种罕见的崇敬和震撼。
青春是整个片子的主线,但一切都是在大时代的背景下展开的,电影的故事情节唤起了一代人的集体回忆。有人说,这是一部以情怀取胜的电影。是的,无论是影片里呈现的集体主义与个性的压抑,还是禁欲主义与青春荷尔蒙的矛盾,还是时代更迭与个体命运的苍白和茫然,都不足以让人轻易释怀。唯一可以释怀的是电影带给我们的纯真,纯真是主体,纯真不仅仅属于过去,也属于未来——那种做人的底线、对别人的友善、对真爱的追求、对友谊的珍视以及对伟大祖国的捍卫,都需要纯真。
自由、真诚、冲动,懵懂,叛逆,不置可否,暗生情愫,秘密对抗……对青春的诠释隐秘而幽暗。没有人会讨厌自己的青春,尤其到了中年或者暮年,那段刻骨铭心的时光,一定会在内心世界里翻涌。
我们一直在与时间和记忆较真,但在历史大潮的汹涌下,在历史的变迁中,那些人性的丑陋和黑暗,那些扼腕叹息的感慨和愤懑都显得如此渺小和微不足道,我们一直活不明白自己需要什么,此刻,我们只需要在宽大的荧幕前回望青春芳华,找到活着的证据,存在的痛点。
特别打动我的是文工团那段内敛的抒情,我们凭借所谓的“现代视角”返回那个特殊年代,本身就带着情感,小心卑微地察看内心世界里的光与影,洋溢的青春碎片在父辈们身上即可看到。
父亲年轻的时候在剧团工作,那熟悉的场景和气息一直在梦里缠绕。那时候,剧团里的演员们平时在大舞台上排练,留给幼小的我对舞台艺术这种表演形式的无限向往。我们一群孩童,照着大人的样子劈叉、下腰、拿大顶、踢腿、练功,所有让身体变得柔软的方式方法都一一尝试,乐此不疲……
那个时代,剧团还是很光鲜的。父亲是乐队的演奏员,他和年轻的演员们走在希望的原野上,背着琴弦,意气风发,生活充满了浓浓的诗意。有时候没有出去演出任务,剧团里的演员们就神圣地走在游行队伍里,肩上扛着巨幅领袖像,游行的木制大车上坐着四处观望的我,街两旁围观的人群瞬间让我觉得剧团的游行队伍其实就是一个大舞台,那些光鲜靓丽的演员走在人群中很是耀眼。
记忆较深的是两个连接东西两个方向的大院里,大家一起生活,一起唱,一起跳,那些女演员在餐厅吃饭,翘着兰花指拼命地挑拣肥肉,男演员们将碗伸过去,眼睛闪耀着光芒……
最崇高的事,最容易破碎。后来剧团处于边缘化,大家还是走散了。
还有八十年代的那场战争,我们刚上初中,被战斗英雄的事迹感动的直掉眼泪,每次英模报告会都会哭得一塌糊涂,如若那天有沉闷的类似雷声的响动,校园里会有人惊奇而神秘地说,这是老山前线的炮声呢。学校的黑板报上每次都有文学爱好者的文章,我就是在一个落霞的傍晚,清晰地记住了抄写板报的丁俊玲,她将自己的一篇《母亲》规范规整地抄在黑板上,我看到了一位母亲盼望前线儿子早日凯旋的复杂心情……对于老山战争的所有记忆,都在校园里,都在青春里。
我父辈们的青春,我们的青春甚至下一代的青春,都因这场电影而芬芳。电影《芳华》从某种意义上说,让我们找到了青春年华的影子,也找到了彼此,以及面对现实时的回望和感慨——逝去的芳华永远回不来。
我只想说,现实中我们更期待芬芳年华里的纯真和温情。
《芳华》读后感1000字 篇1
芳华,顾名思义,芬芳四溢的美好年华。单就这个名字都会令人扶首追忆,令人沉吟回味,令人满心欢喜,令人心生向往。我本也欣欣然想去观影的,不幸没有时间。退而求其次,购买了书籍。看那军绿色的封皮,满是青春气息,又见军旅风貌。封皮上那两条修竹一样挺拔的小腿,传递着活力、激情、优雅、美好。军旅胶鞋的质朴、奋斗,芭蕾舞鞋的精致、高雅,诠释着芬芳年华。
满怀向往,满怀参加青春盛宴的激动,打开扉页,打开每一个篇章,却在阅读中,慢慢地冷却了热情。那平白无奇的铺叙中,我没有看到青春飞扬,只看到一地鸡毛,一片流言蜚语和八卦嚼舌,直到小说的三分之二,都没有新奇可言。于是断言,本书一般,便搁置了。后来本着总要看完的心态,在时间充裕的情况下,我又再次拿起《芳华》。
读完后,我收回之前对本书草率的判定。一个平凡普通的好人,好一时不难,难在好一世。你好我也好,不难;难在你对我不好,我依然对你好。我好也会对你好,不难;难在我不好,却依然对你好。把无私奉献坚持一辈子,坚持到生命最后一刻,这样的平凡就是不平凡,这样的普通就是伟大。刘峰就是这么一个平凡普通又不凡而伟大的好人。他用自己的一生诠释了“好人”这个概念,也是用他的一生践行了“好人”的事迹,他的一生就是大写的“好人”二字。也正因如此,我改变了对《芳华》这本书的看法。
很多人都会说,当好人能得到什么?当个好人,在某些世俗意义上,不能比别人得到更多,反而付出更多。所以在功利主义的驱使下,很多人不再愿意当个严格意义上的“好人”。在这样的社会现状下,“好人”变得更加珍贵。我也曾为此困惑。后来有哲学家说“成为好人就是对好人最好的奖励。”我愚昧,还是不甚理解。直到看到这段话,“成为好人,心中自有美好天地,这就是好人最大的福报。”我心中豁然开朗,上天从不曾亏待过善良的人们。
列夫·托尔斯泰曾说:如果“善”有原因,它不再是善;如果“善”有它的结果,那也不能称为“善”,“善”是超乎因果联系的东西。《芳华》里的刘峰就是这么一位不计任何因果联系,始终善良的人。他的默默无闻,他的善良,他的人性的光辉,令我深深折服。乃至他的死亡,平静坦然面对死亡的态度,都彰显了他豁达和超然。
严歌苓貌似擅长从平淡无奇中发掘人生的意义。原来读过她写得《陆犯焉识》也是如此。大量的琐屑的日常生活铺叙,牵引着你走入一个个平凡的普通的人生。却在这平凡普通中,看到不可泯灭的人性光辉和爱的影子。
如果说《无问西东》是伟大崇高,那《芳华》就是普通平凡;如果说《无问》是日月霓霞,那《芳华》就是微风细雨。《无问》用那恢宏史诗般的气度,碾压《芳华》中庸庸碌碌的人生百相,但《芳华》却似燎原野草,恣意在人们心间生长,坚韧顽强,虽杂乱虽渺小,却无法无视和逾越。就像理想与现实一样,《无问》是前者,《芳华》是后者。
《芳华》读后感1000字 篇2
小说《芳华》是我看了电影后,从同事那里借来读的。坦率地说,我不常读小说,因为我一直认为这类书都是些闲书,消磨时光用的。或者也可以说,读这类书纯属浪费时间。之所以找来读一读,是因为看了电影——大导演冯小刚的电影,好奇心驱使我想要知道,电影原著是什么样子?与电影有哪些不一样?
说实话,书刚拿到手里,我都不确定是否一定能看完,以至于让它在办公桌的抽屉里静静地躺了半个月。直到前几天,突然想起来,快该还了,只好拿回来家,或躺在床上,或斜靠在沙发上,开始慢慢品读。谁知越往后读,越觉得好看,越想读,甚至于最后那六、七十页几乎是一口气读完的,读完后仍意犹未尽。
说说电影《芳华》与小说《芳华》的不同吧。电影把那个时代拍得很唯美,比如:文工团里挥汗如雨的排练,插科打诨的日常,还有最后感动电影院的临别之情,一首送战友赚足了观众的眼泪。甚至男女主人公的相貌都比小说里写的美得多。
看了电影的人都会得出几乎一样的结论——好人没好报。男主人公刘峰,一个有热情、乐于助人的大好人,好青年。
他长期免费为无父无母双腿残疾的男孩儿挑水,给快要结婚的战友坐沙发,在团里主动做修修补补的工作,连炊事班养的猪跑了,都找刘峰去捉。人们已经习惯在困难的时候“找刘峰”,打趣地叫他“雷又锋”。这么好的人,最后结局竟如此悲惨:受处分后的刘峰被下放到连队,参加越南自卫反击战,执行任务时,被敌人伏击而失去了右臂。转业后穷困潦倒,做个小生意吧,还被城管没收了赖以维持生计的三轮车。妻子嫌弃他跟别人跑了……电影演的他真够惨的。但是这还不够惨,小说里的他更惨——他死了,得癌症死的。无儿无女无家庭的三无人员又得了癌症,想想该有多惨!幸好死时还有何小萍(原著里叫何小曼)在身边陪伴。
《芳华》读后感1000字 篇3
小说读完了,故事的结局很悲凉,文工团里的那几个女孩都没有活出幸福的人生。郝淑雯算是嫁的比较好的一个了,丈夫下海经商致富,但最终还是离婚了;小穗子也就是作者自己,文中没有过多的描述,靠写作为生,过的也一般;林丁丁千挑万选,先嫁给一个军事科学院研究生,却不被婆家人待见且丈夫懦弱,最后离婚,而后嫁给一个居住国外的潮汕人,也以离婚告终;何小嫚嫁给排长,而后她精神失常,丈夫牺牲,最后一个人踽踽独行,老来与刘峰相依为伴,没有名分。
《芳华》,她们哪来芬芳的年华,有的是人间的沧桑与凄凉。
二十岁的刘峰遇上二十岁的林丁丁,默默地为她做了那么多事情,默默地对她好了那么久,自以为水到渠成的表白却以林丁丁哭着喊“救命”结束,以被罚上前线告终。刘峰有没有用尽全力去爱林丁丁,我们不知道。但我们知道,因为这个女人,刘峰的命运来了个大逆转,并以失去一只手臂作为代价,更惨痛的代价应该是对那颗曾经青春萌动的心的打击吧。伤的越深,记得越牢,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刘峰这一生算是没法忘记这个女人了。后来的刘峰,娶了售票员为妻育女,而后,妻跑而未见心中波澜;遇见小惠结一段缘,但也就仅仅是身体的喜欢,我甚至都认为刘峰对小惠连身体的喜欢都没有,毕竟他与小惠的相识也仅是因为他这个老好人可怜这个发廊女;老来与何小嫚相依为伴,却从未碰过她,病危的刘峰,还为小嫚做了不少事情——换竿子、砌地砖、修灯泡、叮嘱换碗,读来感动。小穗子说,“刘峰的心是爱她的,疼她,怜惜她”,是的,刘峰是爱小嫚的,但是这种爱不是爱情,是亲情,是战友情。如果刘峰真的是爱情那种爱小嫚,应该是身体和心都爱她的,除非刘峰认为小嫚是那种不可亵渎的女神,而事实上小嫚从来就不是刘峰心中的女神,林丁丁才是。终其一生,小嫚就这样爱着刘峰,而老来能陪伴在他身边,即使没有名分,对小嫚来说,她心里应该也是满足的吧。
我想,如果当年的刘峰爱的不是林丁丁而是郝淑雯,又或者如果当年刘峰爱着林丁丁的时候而正好林丁丁也爱着他,故事的结局会很不一样,他们是不是都能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呢。但是,故事没有如果,生活也没有如果。终究是人物的性格决定了他们人生的走向和遭遇。
都说爱对了人,每天都是晴天。那么,问题来了,怎么才知道你爱对了人?假如你真的爱错了人,是不是真的只能自暴自弃?你的选择,你作主。
每个人都有或曾有青春,但不是每个人都有芳华。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芳华》读后感1000字 篇4
自从下载了微信读书,读书继跑步之后变成了一种新的竞争。
经常在打开微信读书之后,第一关注排名,第二关注金币,像例行公事般,然后才开始读书。
今年养成了一个新的习惯,把每一本读的书,都记录在了一个黑色的大本子上,看着满满的一页纸,竟然也生出了一些满足感。
但是我深深的知道,不能为了读书而读书,读了一本书,最重要的过程,应该是咀嚼之后的笑话,如果只是一股脑儿的吞下去,什么作用也没有,什么精华也吸收不到了。
所以,这也是我强迫自己抽时间写读后感的原因之一。
言归正传。
《芳华》这本书,写的是我爸爸那个年代的事情,一群年轻的文艺兵的故事。刘峰,林丁丁,小曼,郝淑雯还有作者本人,以第一视角为观察点。多才多艺的,各种标兵,模范加身的朴实的刘峰爱上了“病西施”林丁丁,他以为是两情相悦,结果最后被林丁丁哭泣落跑拒绝,因为在林丁丁的心里,刘峰不是普通人,是神一样的存在,神在普通的人心里是不能有爱欲表露的,而刘峰的表白,让林丁丁不成熟的心智遭受了重创,天神瞬间坍塌。事件不经意之间发酵,于是人尽皆知。昔日的模范得到了严酷的惩罚,先是到伐木连,后到中越的战场,失去了那只触摸过林丁丁脊梁的手臂。从此在命运的波涛中沉浮起来,交过一个做小姐的女朋友,乐于助人的刘峰,感化小姐从良一两年,最后却得知她从操就业而分手。。后来回到北京,又被病魔吞噬了生命。可以说,刘峰的一生,以触摸林丁丁,作为分水岭,以前是春风得意的,之后是颠沛流离,相当可悲的。
很容易感受到这一群红房子的文艺兵所处的浓浓的时代背景。看完,最让我深思的一个问题是,到底刘峰是被谁迫害的呢?是林丁丁?是愚昧的那群文艺兵?还是所处的大时代?时代把人神话,再把这尊神狠狠地摔在地上,四分五裂,无从捡拾。
老实的老干部刘峰,只因为对所爱的人表白,从神话后被妖魔化,被人人谴责,批判,而看起来端庄的郝淑雯,却在由嫉妒生气的私心促使下,抢了“我”的男朋友,并很长一段时间,夜夜同床而眠,不得不说,这是一个会吃人的时代,是一个颠倒是非的时代。最后,郝淑雯在“我”面前,喝多了,道出了一切,这个大反转,不可谓不惊人。
真相从来不是我们以为的那样,善是善,恶是恶。
很多时候,都截然相反。
《芳华》读后感1000字 篇5
相比于影片,自己更喜欢文字一点。因为,可以随心所欲的快进或快退,又或者在文字中可以有更多的联想,天马行空,书中人即我,我即书中人,通过文字很容易有一种代入感,影视则将人物形象化,也进一步固话了,自己是先看的电影《芳华》,后面再看书籍《芳华》的时候,每次看到刘峰其实都会不自觉的想起电影中的“刘峰”。
总体来说,电影还是比较忠实于小说本身的,有一些小的改动,不过基本剧情是一致的。最大的不同,应该是小说里面有一个结局:刘峰患癌去死。而电影中只说到刘峰和小曼相依为命。
看豆瓣上的介绍说,《芳华》原名叫做“你触摸了我”,其实从整本书来看,触摸事件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在触摸事件之前,整个小集体虽然有摩擦,有勾心斗角,不过还算是一个完整的集体。前期的一些铺垫和人物介绍也是在这之前发生的。然后就是刘峰拙劣的表达了自己的爱意——触摸了林丁丁,刘峰从神坛上被拉下来,踩着泥土中,最后黯然离去,去伐木连,去前线,最终把一只手留在了战场上。
留在文艺团里的人也在之后四分五散,郝淑雯嫁给了认识的“表哥”,后来一起南下淘金。林丁丁在亲戚的介绍下终于嫁入了豪门,不过最终还是难以融入进去,离开后再嫁一个商人,移民国外,后来依旧黯然离婚再回国。萧穗子成为了一个作家,也成为了记录他们曾经芳华的人。而故事的另一个主人翁——何小曼在经历过触摸事件之后,也彻底对文艺团失去了信任。装病被发现之后去了前线,偶然情况下成为了一名英雄,却变得精神失常,同时丈夫也在战场上牺牲了。再后来,和刘峰相依为命。陪着刘峰走完了生命中的最后一段路程。
读完全书以后,依然有一种无处排解的压抑感。仍旧是因为,书中没有一个反派。作者也是用很平淡的语气,平铺直叙她们曾经的故事。没有过多的掺杂个人情感。只能感慨一下,个人有个人的幸运与不幸吧。刘峰不幸吗?他是幸运的,相比十五岁上了战场,最终也留在了战场的无名小战士。何小曼不幸吗?她的童年确实很悲惨,不过后来好歹遇到了一个“贵人”,让她得以脱离曾经的苦海,不至于被淹没。林丁丁?萧穗子?郝淑雯?应该都算不上不幸吧,甚至相比于刘峰和何小曼,她们还是比较幸运的。
大家都不是坏人,也都有各自的幸运与不幸,这就是所谓的生活吧。
《芳华》读后感1000字 篇6
又一次晕机。整个人难受到不行,胃似乎都翻转过来了。回到宿舍,没有收拾行李就躺床上睡着了。醒来时舍友都在,那一刻突然觉得很温暖。
晚上把《芳华》结尾看完了。影片色调很舒服,但那个年代离我太遥远,只有共情但没有共鸣。小说里讲的是文艺的爱情,然而现实却不是这样,现实是天涯何处无芳草,不爱我就拉倒,相信爱情就是一种罪。理解何小嫚为什么会喜欢刘峰,因为她从小到大都没有得到过爱和关怀,我很难相信,一个妙龄少女会因为别人不嫌弃她的体味而爱上这个人,但是何小嫚会。我唯一难过的片段是为了赢取一个拥抱,何小嫚不惜把自己弄到发高烧,我明白,她的偏执注定了她这辈子都与幸福无缘。在现实生活里,我们不得不服输……
很喜欢黄轩,文艺男青年的气质,看起来话不多,整个人透露着一股忧郁,但却又不失内涵。他很爱酒。但他演的不是我想象中的刘峰,那个因为爱情失去一切的人,应该是颓废和无力的,尽管善良地生活着,可他的脸上应该是没有希望的光,他随波逐流,不肯抗争,默默地为了心上人奉献一生。但是电影里的黄轩,还是透着一股光芒,可能我太喜欢黄轩了,因此带着有色眼镜去看他吧。
她为她爱的人送终,他的心中始终只有另一个人,一个我们看起来庸俗、平凡、不甚了了的人。可是有什么办法呢。爱情就是有它难以想象的路径,而刘峰的每一条路都指向了林丁丁——灵魂和身体。小惠和小嫚,都只是过客。他一生善良,只破了一次戒,却背负了一生的罪孽,这才是最让我难过的地方,所以我对林丁丁爱不起来,甚至觉得她糟糕至极,生活中如果遇到这样的人,恐怕我会扭头就走。
“一代人的芳华已逝,面目全非”,影片的最后一幕还是给刘峰和何小萍安排了一个好结局,不算残忍。书里的刘峰和何小嫚终究是无缘幸福,我没有哭,只是沉重和压抑,心里下了一场大雪。旁人像看戏,心上人嫌弃,她只好压抑。刘峰和何小嫚都是一样的人,两个偏执的人怎么会向现实低头呢。他们的心中,永远在追逐着自己渴望的一切,得不到,也不回头。小说里的爱情总是无所畏惧,勇往直前,但是我知道,我永远都不想拥有这样的爱情,也不想过这样的人生。我不会为了一颗星星,放弃回家的路灯。
严歌苓将《芳华》的英文名译作You touched me。是的,你曾触碰过我,你曾打动过我,你曾在我的心上留下最温暖的回忆。
然而到了最后,我仍一无所有。
《芳华》读后感1000字 篇7
工作的繁忙和时间的碎片化让我很难再认真读一本完整的书,更别说一本已经“用精彩的荧幕化”加工过的书,也许是众捧的舆论再一次点燃了我喜欢另辟蹊径的风格,我紧赶时间,读完了《芳华》。
书中主人公:刘峰是个不到一米七、热心且倒霉的山东土包(角色选取的话我觉得“保安周涛”最合适),林丁丁是个林黛玉般娇柔却总藏心机的绿婊(当然是年轻时的迅哥),何小曼(电影中名字更改为何小萍)是一个黝黑娇小的古怪小强(年轻时的国际章),而女配们郝淑雯的泼辣性感(这个角色倒是现在女演员们擅长的)以及文中“我”(要找个脸盲的)的敢说敢想和不食人间烟火。这么一群富有个性色彩的人物聚在一个压抑的年代、一个枯燥的场所,之间发生些奇奇怪怪的故事也是必然现象,佐之书里三十年时间跨度之火一淬,一部多可喜又多可悲的欲扬先抑(亦或欲抑先扬)的小说就横空出世。
严歌苓骨子里是西化的,又生在中国最先进开放的上海,无论是作书文风还是文中的我(何穗子)都是一副——你随意热闹,我自己过好的不屑情趣。山东人在这类作者(香蕉华侨、南方散文家等)的笔下已经成了——楞、穷、憨的代表,也怪我们山东自己不争气,近几年出来的明星草帽姐、大衣哥都带着这样的“时尚”节奏,所以我一看到刘峰,再一看到林丁丁和何穗子,我失望的说为何总是脱不开这个固有的文学圈套。
故事非常简单,文字一般苍白,人物略有虚假,但读完却充满戏剧和回味。我想了很久,严歌苓的《芳华》是何中能量让如此多跟那个年代、那个艺术圈毫无瓜葛的读者深陷其中?
读者讨论说《芳华》是欲扬先抑,然后按人物线层层剥离,让我们看到刘峰一生的不幸流离,看到林丁丁自作孽不可活的爱恨遭遇,还有何小曼“范进”+“丑女无敌”的逆袭及发狂之旅,人物性格的反反复复,人物经历的层层叠叠,终于在时间过去了三十年后一锤定音——芳华已逝,往事如烟。文中那段唯一令人称道的爱情:何小曼和刘峰的夕阳恋成了这本书唯一的温暖之处,在文中的结尾给这些历经沧桑的文艺兵一个美好善终。
所以在这里,我也学一下严歌苓的欲扬先抑。
我不爱好文艺,对前半部分的叙述提不起兴趣,直到文章浓墨重彩的先到了何小曼及其父亲的悲惨经历,才戳中了我愤世嫉俗的脊梁,感悟到大家“写人”手法的情感细腻,也让我想到同样戳中这段历史痛点的“文革狂人”食指郭路生:“还不都是怪那个年代啊?你说这些好端端的人,被那个时代无情的扔上去又抛下来,有人挣扎的爬起,有人就此沉沦,还有一大部分人变成了那个永远叫不醒的装睡人。”
电影总是要顾及艺术和票房,所以当看到电影里的长腿黄轩和干净整洁的芭蕾宿舍时我庆幸自己是先阅读的书,再欣赏的电影,我在电影里更多的看到了美好和怀念,而书中更多的是遗憾和释怀,关于那段芳华,在书中却一点也不芳,可再不稀罕它它也是自己的唯一的那段青春啊,于是作者抱着爱恨交织的姿态去俯瞰这段历史,毕竟出生在大上海的严歌苓不能因为喜怒冲淡了颜色,所以文风草草浮浮,叙述平平淡淡,矛盾一喜一悲。
所以在这里,对待这本书,我也学一下严歌苓的矛盾体。
《芳华》读后感1000字 篇8
芳华,和好朋友一起看的,约好结束后交流观影心得,也未读原著,只看了影版。源于约定,从没有写过影评的我写下了这篇观后感,若格式或者内容有什么不对或冒昧之处,还望大家别计较,多包涵。
影片结束后,大家说的最多的是好人没好报,我想说好人处事也要活道,也要自护,也要争取,也要勇于反抗。生活中,对于爱情,现实和理想总有一墙之隔。
影片中,在刘锋表白抱着丁丁,被他人看到并对丁丁出言不逊时,刘锋呆了,丁丁怕了,可以看出人言的可怕。所以,刘锋没有第一时间站出来去澄清、解释、维护丁丁;人言可畏,丁丁恐慌之下做了下下策。
后面的故事,刘锋被发配到川滇,但即使到了战场,刘锋依然做到了连长,保家卫国。这证明好人,不论扔到哪里,都能发光发热。
生活,总是给我们无限的希望,但同时也会给我们些许伤痛。出现了伤痛,我们能做的不是在伤口上撒盐,而是去面对,去疗愈,以获得平和的心境、健康的身体,快乐的生活状态。
故事的另外一位主角何小萍,从小生活多坎坷,父亲不在身边,母亲的重组家庭不接受自己,原以为到了部队,到了文工团,就会好起来,就会是一个新的开始,但理想和现实总有一墙之隔。她看着自己爱的人被诬蔑被下放,自己也伤心绝望,后来也被下放了,小萍做了战地护士,抢救革命战士,后来成了英雄,但突然聚集的关注度和心理落差太大,让她精神崩溃,住进了精神病院,好在天顺人愿,她好了起来。
影片的最后,何晓萍和刘锋一起生活,他们虽然没有结婚,但是依然携手伴余生。
生活中没有那么多的公平不公平,但之于感情,有些等待总是值得的,时间会把你应得的带回给你。
其实,在现在的时代,我们的生活中,人言的力量依然强大,比如网络热搜、社会舆论导向、网络语言暴力等等,他们影响我们的生活,甚至于干扰一些人的精神状态,看到影评,我们发现不公,去指责去谩骂,但现实中可能我们自己也是不公的制造者、传播者,反观生活,反省自己,也给他人一个机会,给自己多一抹阳光。
其实,生活就是如此,简单平淡,亦复杂,亦令人羡慕。生活,之于我们,之于爱情,给了太多考验,但人生不就是如此吗,谁说我们不是痛并快乐着呢?
在观影后,大家可能会羡慕何小萍和刘锋最后的相守,想要拥有知己、知音、爱人般模样的人相伴,可现在我们为什么还是一个人呢?或者说,为什么我们还是一个孤独的灵魂?追根揭底,问题还是在自己身上。可能你不愿承认,可能你会抱怨现在的社会或者现在的人。但,冷静一想,自己是不是也和他人一样,不敢付出,不敢等待,亦或一样现实。就像大家已经习惯了吃快餐,便不想再自己起灶。
其实,婚姻,最终不过是一个人打包到另一个人的生活里。什么房啊车啊,够住就好,什么婚礼酒席,最终累的不过是自己。我们要的不过是一个人,一个家。诚然,大家都明白这个道理,但是,现实和理想总有一墙之隔。
最后,我想说:我在等一人,一世一双人,简简单单,相伴走一生。那么,此刻阅读的你,是不是也有这个新年愿望呢?
《芳华》读后感1000字 篇9
原谅我的后知后觉,现在才读完《芳华》。好像每次都是这样,有什么热闹的事,我总是会等人群散开之后才会前去看看。我不喜欢热闹,不喜欢拥挤。
刘峰死了,他终于解脱了,仿佛他活着就是为了拯救别人,他习惯了做一个好人,一个善良却不被善待的人。其他文工团曾经的花朵,他们都离婚成单身了,心里有点高兴。小曼,还会带着思念继续活着。我看完小说以后,我最大的感触是,当她们老了的时候,总是会一遍遍谈起在文工团芳华时代的趣事、糗事,一遍遍的回忆加自我解读,记忆活了,每次都不一样。或许她们现在觉得之前做的特别荒唐,但是在我们每个人的芳华里,似乎都是这么稀里糊涂,做着长大后看着不靠谱的事情。如果,每个阶段都那么理智,都那么正确,那当我们老了的时候,我们回忆什么,我们谈论什么?是的,曾将坚持的,现在觉得一点都不重要了。
每当想起自己芳华时代,也会觉得滑稽、羞涩,但是一点都不会后悔。我想到了男人和女人。一个男人当他是个穷小子的时候,他会为你排很长的队只为买一杯你喜欢的奶茶,他会在坐公交车的时候用胳膊为你挡住拥挤的人群,他会在过马路的时候牵着你的手让你走在左边,他会记得你的例假为你沏一杯红糖水,他会陪你逛街吃小吃。他会喜欢你却不敢靠近你,远远地疼着你,因为男人的自信来自于金钱,当他看到别人开着豪车,自己只能和你挤公交车的时候,他不自信了,他爱的卑微而温暖。男人后来有钱了,他认识了形形色色的女人,突然觉得被伺候、奉承,感觉那么好,他自信了。他给她钱,让她去买喜欢的东西。他自以为的这就是给她的最好的幸福。突然觉得有些难过,为什么爱情不能那么纯粹,无所求又有所求。求一颗始终如一的纯粹的心。刘峰爱了林丁丁一辈子,或许当他离开文工团的时候就不爱了,可他固执不敢去爱别人。何小曼(沈小曼)爱了刘峰一辈子,可是一直没有开口。就这样,错过了就是一辈子,就成了活的记忆。那些顺风顺水、所谓正确的事似乎不被记忆识别。
《芳华》不是让我们舍弃善良,而是更善于去识别善良,去善待善良。因为觉得可惜才会珍惜。珍惜身边每个善良的人。
《芳华》读后感1000字 篇10
我尚未看过这部电影,但突然对原著起了兴趣,花了些时间读完了严歌苓的《芳华》。作者笔下的每个人物都被定义在那个特殊年代的历史背景下,从他们的出身到他们的青春,直至他们的晚年,悲剧式的结局似乎是“芳华”这两个字最恰当的注解,伤感也注定是这部小说的灵魂。
在那年那月,任何人做任何事都避不开时代的限制,经验告诉我们,若要悖逆就会遭到周围所有人的背弃与唾骂,就会被那个时代所抛弃。即使在你的人生已经跌落谷底时,奇迹也不一定会出现。
没有人能够预料到几乎拿满了所有个人荣誉的军区模范标兵,在“触摸事件”曝光后的人生;也没有人能够预料到一心想嫁入豪门的纤纤柔弱的林妹妹,在经历了两段失败的婚姻后,用自嘲的口吻选择了孑然一身;
当然,我们也没有预料到出身高贵且姿色不凡的高干千金,在恣意挥霍了自己的青春后嫁给了“军队二流子”,最终不欢而散沦为了包租婆;
但最让我感到感动的是身材矮小、遭人厌恶的普通女子,在遭遇了人生的大起大落之后,却为自始至终都没有表白的爱恋,苦苦地守候了40年,只为在她至爱的人的遗像旁布满了他们初遇那天的冬青……
我始终相信人间有动天地泣鬼神的爱情存在,这是《芳华》的文眼,也是给善良的人一种最温暖的慰藉。严歌苓的作品向来在揭示社会底层的一些罪恶上时毫不留情面的,使我们能洞悉平凡中的伟大,却也能窥测到伟大中的丑陋。其实我们不用过多地揭露他们每个人内心的丑恶或是骨子里的劣根性,因为在某个特定的年代里,任何的所作所为都会被张贴上那个年代特有的标签。就如同现在的我们也一样,生活在当下,身上也会带有这个时代的烙印。
人生本就不易,无论是哪个年代,无论大人物还是小角色,平凡或伟大,卑微或高尚,最终都会芳华落尽。或许,我们需要的是那多一点点的善良和慈悲!
珍惜自己的岁月,细细品味自己的过往,因为这些都是只属于我们自己的独特芳华!
我快步走向影院,轻轻地在自己的座位上坐好,静静地等候电影的序幕拉开,独享我自己的芳华......
《芳华》读后感1000字 篇11
偶然的机会,先在朋友圈看到有人晒书单,书店结账时放在收银台处,于是顺手拿来。
开会开了一天,看完的。
文兵团的爱情故事。可能写不出什么深刻的东西,刘峰就是那个时代的产物,很多时候,我们期望美好的人就应该有美好的结局,因为他善良,他未来就会很好,因为他付出了,他就会过的很好。
可是生活不是这样,生活不会因为你付出就一定给你回报,因为你善良就给你好生活。生活就是生活。
突然有点感觉得是深深理解小曼的那种体会,好像在我觉得最艰难的时候,我老妈也给我说过,你要坚强,你要长眼色,我也没办法,但是为了你我嫁给他了,我要养活咱们两。
可是再难也就过去了。如果让我回忆初中,我一点也不想回忆,好像那个房子就承载我全部的初中回忆,老妈住的房子里,也就有我三年的青春。从六年级搬过去,到初中毕业毅然决然的'填报志愿去姥姥家那边的重点高中。有时候都很佩服自己,总是在突然就醒悟,做了让自己后来都很佩服的决策。
好在我逃离了那个初中,逃离了那个房子,我的一切都好起来,我的一切都变得独立,我已经不恨任何人,我一个人也可以活的很好。我不会像小曼一样,非要渴求别人的关怀,母亲的关怀。自我记事起,我的母亲就没有和我有任何亲昵的动作,我想这可能和我姥姥爷爷的教师家庭有关系,他们也不是特别亲昵。
但是我妈有另一种表达爱的方式,就是任何我认为对的事情,都会无条件的支持我。记得有张照片,我小学一年级的时候,胸前挂了一大把钥匙,我那时候就能一个人回家开门了。
从学前班开始,我妈就没送过我,因为小学放学是5点半,老妈下班是6点,于是我都是自己回家开门,那时候住在单身楼,门很高,我得爬上门口旁边的煤气灶。说实话那时候很羡慕有爸爸接送的小孩,爸爸把书包放在高高的肩膀上,小孩在前面无忧无虑的跑,真的很羡慕,现在都记得那种羡慕的感觉。可是我从来没有过。
写完这一段,我突然发现从大学毕业我就选择不回去,到现在是多么明智的感觉,我觉得我永远不可能回去了。
当然小曼极端了,我不会,我有自己独立的思想。我有能力把自己的生活变得更好。
第二点感悟是看到丁丁如愿嫁到干部家庭,然后被鄙视,赶出家门,什么也没得到时,豁然开朗。其实从那时候开始,男人的认知就不是女人只要漂亮就好了这么简单。
我们不仅要漂亮,我们还得能干。有用。这就是所谓的门当户对,如果有一方是高攀的,那么婚姻关系必然不平等。好的感情应该是互相牵制互相平衡,而不是高高在上。
突然想起郭晶晶嫁入豪门,为什么还能得到豪门的尊敬?因为人家自己有本事啊~她要是退役之后什么都不会,什么都不干,还会得到尊敬么?容貌与荣誉,都终将是过去。我们所有人都活在现在。
所以女人真的不要指望什么家庭最重要,可以为了家庭牺牲自我。扯淡。家庭和事业一样重要。
事业的提升带来视野的提升,视野的提升带来交际圈的提升,交际圈的提升带来优质的感情,优质的感情永远都是对等的交换,如果有一天你们不对等了,不是被甩就是甩别人。
女人要追求平等,追求平等就是彻底的平等,因为女人的特殊,就注定她要承担过多的东西,可是这些都是你想要的呀,你既想要好的生活,想给孩子好的教育,想给自己有保障的生活,你就得好好地付出。为自己的付出。而不是无谓的牺牲。
家庭主妇是最累的而且是无偿的工作,为什么要做这么不划算的买卖?
豁然开朗。
经济独立不仅仅只是说说而已。
《芳华》读后感1000字 篇12
“有些逝去的日子,不需要想起,也永远不会忘记。”合上这本书,这句话便一直在我心里乱窜。读严歌苓的这本小说,灵魂仿佛也随着那萦绕在耳的句子飞回了上世纪七十年代。
《芳华》用深情讲诉一个时代,它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诉说着曾经的热烈存在,而如今销声匿迹好像从未来过。看那场芳华散尽,有一点怅然若失,还有一点余温在怀。
《芳华》是一部无法被轻易定义的作品。它温和又绵里藏针,平淡却令人心酸;它有关青春又太过冰冷沉重,它有关善意却无法回报善意;它歌颂旧时代的纯真又体现保守与如履薄冰,它歌颂平凡中的伟大却饱含歧视与集体孤立。它关于文革,关于战争,关于年华和理想,关于感情和关怀,关于太短太短的时光和太多太多的遗憾。把它拍为电影的冯小刚说它是暖的,但它本质上还是一场悲剧。
芳华那年,是无私而又无奈的善意。刘峰无疑是善良的,他以一颗善良赤诚的心面对世人,他包容这个世界的冷漠和自私。他说:“善良从来都不是为了什么回报,善良是发自内心的选择。”主动吃破饺子,熬夜给兄弟做沙发,为别人放弃求学机会,这些如今或许称得上“傻”的行为,他做起来却是那么自然流畅。但他的善意也是无奈的,它们并未得到应有的尊重与珍惜,甚至被轻视、被践踏、被习以为常。社会总是对好人过分要求,正如《吸血鬼日记》所言:“为什么不让别人看见你善良的一面?因为如果他们看见了,就会期望我一直是善良的。”这并不是说要舍弃善良,而是要把握好一个度,过度泛滥的善良只会适得其反,为他人的私心牺牲自己的人生,不该且不值。
芳华那年,是深情而又凉薄的时代。在文革动乱的年代,悲哀,是人们对世界爱不起、恨不动的常态心情。说它深情,是说由时代牵引的理想主义和残酷历史下的温暖人心。无休止的革命与斗争无疑是荒谬的,但那种无边的憧憬与淳朴的心境在光速发展的今天已不可寻迹。七十年代的人对物质好像没有什么特别的追求,但却有着极其强烈的光荣感和使命感。说它凉薄,是说旧时代刻薄的思想观念和文革背景下的如履薄冰。那个年代的价值尺度是“品质”,当今社会的价值尺度是“货币”,其实我们很难用更可贵或更世俗来定义,因为它们背后的折算方式都是一样的冰冷残酷。
二十一世纪的我们或许无法理解,为什么刘峰对林丁丁一个情不自禁的拥抱,会被折算成“耍流氓”而罪不可赦,一时间千夫所指,他被批驳,被下放,他所有的光环与赞誉在那一刻消失殆尽。他在一夜之间声名狼藉,忽然从一个活雷锋变成了人人唾弃的笑柄,走的那天除了何小萍竟无人相送。“一旦发现英雄也会落井,投石的人会格外勇敢,人群会格外拥挤。”严歌苓如是写道。
芳华那年,是平淡而又真挚的情感。我们总说那个年代的人单纯,就是说他们的感情不掺杂质。无关名利,无关车房,没有奢华的戏码,没有糖衣炮弹的套路,过去的爱情朴素却真实动人。就像刘峰和何小萍之间,洗尽铅华的他们依旧没有故事,但那俩颗相似的灵魂却越靠越近。一个人情话说得再动听,若是不愿意陪你走过这漫漫人生路,那他只是过客,而不是归人。哪怕没有轰轰烈烈,没有铭心刻骨,但有个人时刻在你身边相依为命,那种长相厮守才最令人羡慕。我也相信,这才是真正的爱情。
数年光阴逝去,消逝的不仅仅是一代年华。萧穗子的话令人唏嘘:“我忽然意识到,一代人的芳华已逝,面目全非,虽然他们谈笑如故,可还是不难看出岁月带给每个人的改变。”所以我还是愿意相信,刘峰和何小萍是幸福的,尽管世界对他们不公,尽管他们都贫困潦倒,热情不再,但他们善待世界,一如当初。
幸好我们都曾是少年。幸好我们都不再是少年。幸好我们曾善待这世界。幸好我们依旧善待这世界。幸好,无悔走过,芳华那年。
《芳华》读后感1000字 篇13
看完《知否》一书之后发现自己喜欢上种田文,于是又找来几本同类型的书籍,看完了意千重的《世婚》,这本《国色芳华》目前差不多看完一半。书看到一半时发现自己喜欢上一个配角的故事,潘蓉与白夫人的爱情故事,到底是配角,作者没有多加刻画,人设也不是特别讨人喜欢,如果不是因为白夫人的设定是主角的好朋友,估计潘蓉可能就是一个非常普通的路人,但我觉得他比主角要出彩,因此我决定好好来分析潘蓉这个角色。
潘蓉的设定是一个玩世不恭,流连于风花雪月的世子,他出场时的角色是第一号反派刘畅的基友,所以我以为他也应该是一个比较让人讨厌的角色,后来作者又把他写成是主角蒋长杨的基友,通常夹在主角与反派中间还能够相处的游刃有余的人,不是两面三刀,就是内心阴暗的小人。当主角蒋长杨说潘蓉是他为数不多的朋友时,他的角色设定就开始让人有点迷糊了。
客观的说,同一个圈子的人,即使看不惯其中一个人的做派,也不至于撕破脸,老死不相往来。何况潘蓉和刘畅还是一起喝过酒,一起嫖过娼的基友,所以你很难说潘蓉和刘畅完全是两种人。但为什么即使这样主角也还是把他当基友呢?所以他是怎么变成这样一个让人有点讨厌的角色的?我感觉这背后有很多的故事可以挖掘。
潘蓉有一个哥哥叫潘芮,潘蓉,潘芮,白夫人是发小,其中白夫人和潘芮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恋人,而且潘家与白家本身就有联姻的打算,所以白夫人和潘芮结婚是板上钉钉的事情。
潘芮有才,白夫人有貌,潘蓉懂斗鸡。然后悲剧发生了,有一天潘蓉去斗鸡和别人发生了纠纷(被人做了局),纠纷升级成斗殴,潘芮为了保护潘蓉被别人打死了。当然潘蓉也没好到哪去,只是运气比较好活了下来。
其实活下来的人需要承担的压力也不小,至少余生都是活在自责中。但这还不是最痛苦的,最痛苦的在于他和白夫人结婚了。但凡可以选择,白夫人愿意嫁给一个间接害死自己恋人的人吗?何况对方还是一个不求上进只懂风花雪月的人。
但凡可以选择,潘蓉愿意娶白夫人吗?估计是愿意的,但他从来没想过,见过更配她的人,自己的内心会产生一种望而却步的想法。但是他们还是结婚了,然后过的不幸福。潘蓉的悲剧在哪里呢?在白夫人的若无其事。
都说若无其事是最好的报复。既然无法改变,那么一切就都变得不重要了,所以白夫人没有怪他害死了他哥,也没有阻止他去找别的女人,她就好像是一个旁观者一样,感觉一切都和自己无关,但她不开心却又是那么真实。
潘蓉希望白夫人过得开心,但在白夫人面前,潘蓉永远觉得自己的是愧疚的,他也想逗她开心,引起她的注意,奈何才华有限,白夫人见过更优秀的,对于资质平平的人始终是不会放在眼里的,当有一天潘蓉也意识到这个问题后,也就放弃了挣扎,他比不上自己的哥哥,何况活人是怎么也争不过死人的。
愧疚感加自卑感,白夫人就像是一根刺一样,横亘在潘蓉的心中,拔不出,拿不掉。同时白夫人毫不关己的态度也让他们之间失去了好好交流的机会。话说,当一个人如果无法改变结果,内心是比较容易走上极端的,白夫人如此,潘蓉也是这样,既然你觉得我始终是个二世祖,那我表现出来给你看,坐实了你的想法,你的内心会不会好受一点?
于是他开始流连于风月场所,开始不求上进。如此表现之后,白夫人的内心有好过一点吗?答案是内心毫无波澜。潘蓉希望有一天白夫人能够注意到他,哪怕是生他的气也好,可是白夫人不曾说过什么,在潘蓉眼里觉得是自己表现的还不够糟糕,于是越发的不求上进,然后两个人开始渐行渐远。
潘蓉和白夫人的问题根源在哪里?如果可以改变潘芮的结局,那么这一切问题就不存在了,因为改变不了,所以只能退而求次,看白夫人的内心想法了,如果想好好生活,那么就应该试着忘掉过去,给活人一个机会。当然对于潘蓉来说,别再表现出那种玩世不恭,不求上进的行为了,这种作践自己引起别人关注的策略真的很烂。
《芳华》读后感1000字 篇14
12月22号,在汉莎航空各种理由的延误中,我读完了严歌苓的小说《芳华》。
说起来,严歌苓的小说近几年我都不怎么读了。可能是年纪渐长,经历了几场真正的生离死别,于是就很吃不消特别悲情的文艺作品。记得读过她的最后一本小说是《小姨多鹤》,基本上是一手书一手纸巾读下来的,眼睛哭肿了不止一次。之后有一阵子,一想到这书的一些情节还是会忍不住悲从中来。不得不说,作者的笔力实在是上佳的。所以当看到炒得沸沸扬扬的电影《芳华》原作是严歌苓的时候,我毫不犹豫买了电子版的书但是并没有打算立刻看。随着电影的上映,朋友圈里越来越多褒贬不一的评论弄得我心痒难耐,于是终于决定翻出小说来自己看完再做评价。
这本小说用一种平淡的,娓娓道来的语调,在一些看似不经意的轻描淡写中,道尽了人性的复杂,世态的炎凉。仔细想想,小说里面没有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坏人,但每个人都多多少少有着些上不得台面的阴暗小心思。一旦遇到合适的,冠冕堂皇的环境,这些小心思便能将集体中的大多数人迅速串联起来,从而造成对某些人不可逆转的恶劣后果。而受害者们,可能他们都不知道该怪罪谁!这样看似冤无头,债无主的事件中,每个做了恶的人其实心里是有数的。一个正常的,有良知的人,其实是很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的。即使被大环境所迫,不得不跟着一起做点坏事,他在之后的人生里还是会愧疚,且很可能愧疚一生的。不作恶说起来容易,做起来貌似也不难,但有时候坚持是需要立刻付出代价的。可是坚持不住的,可能之后付出的代价更高昂。
小说中提出了一个很奇怪的悖论。文中主人公刘峰是个天生的好人。基本哪里有需要,哪里就有他的身影。任劳任怨不求回报。可是一个人如果太好了大家就会觉得他不真实,像一个假人。几乎所有人都在意识或是潜意识里认为他一定是伪装了自己,希望他出点什么事情。不然一个像你我,甚至不如你我的人怎么可能做到像神一样!于是当所谓的‘触摸’事件发生之后,所有人都不约而同松了一口气,放下了一颗心,说:看吧,看吧,还不就是个龌龊的普通人,装什么装!而这样一个人的跌落神坛注定是会直落地狱的。因为人间是给凡人留的,留给他们仰望圣人,唾弃恶人。
文中写到那个英雄事迹被极度夸大的姑娘。在她发疯之前有一句话深深震撼了我。文中写到:‘(她有点不明白,自己)明明活着,怎么就进入了这种永垂不朽的状态!’这个意思细思极恐。那一分钟我有一念闪过:雷锋同志如果没有在那么年轻的时候去世,不知道还会不会永垂不朽......
男主人公刘峰是结过婚,有个女儿的。他许多年四处流浪,辛苦赚钱寄回老家把她养大,但在刘峰的追悼会上,他女儿刘倩的冷漠看得人心酸。这个被她父亲辛苦养大的姑娘对父亲的感情是疏远还带着不理解和鄙夷的。可是看到这里,我还是之前那个非常无力的感觉,面对这样一个局面,我不知道该埋怨谁!
就在这种缓慢流淌的无力感,纠结感以及忧伤感中,我看到了书的结尾。不期然地,最后几段真正触动到了我的内心,终于是流下了眼泪。也难怪有人说,这世上最能赚人眼泪的就是悲情的故事。而严歌苓这本书如此地不催泪也有点出乎我的意料。
看完小说之后,我的整体感觉是非常正面的。一个篇幅不长的故事,没有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没有激烈的感情冲突,甚至小说的写作手法都有一点报告文学的影子,可是里面那许多隐藏在表面文字之后的,没有书写出来的,深沉很多的感情和反思却一直牵引着我把书一口气看完了,还蛮过瘾的。严歌苓再一次用她的故事证明了她就是一个好作家。
在小说开篇不久,我看到一个情节,当时就决定了,不要去看电影。小说中写到文工团的练功房,说姑娘们穿着灯笼裤在练功。作为在70年代末已经很能记得一些事情的人,我记忆中,那时候就算是大夏天,校园里,公园里,很多职业的,业余的热爱各种运动的男男女女都穿着那种飘飘动的,棉绸的,蓝色,黑色的灯笼裤。一来通风透气,二来,吸汗。而文工团里,常年在地板上挥汗如雨的人就更要防止汗水流到地板上吧?不然一打滑,不得摔伤?而想到冯导的电影海报上那一条条白花花的大腿,就觉得自己一点也不信服。所以,电影不看也罢。
不过,小说还是好看的。非常推荐!
《芳华》读后感1000字 篇15
在我看来,理想应该是用来实现的,而不是嘴上说的。真正有理想的人不会在意细微的得失,不会为了一时的荣辱而让自己被限制,有理想的人了解自己有什么样的状态和水平、知道自己想得到什么样的东西、并且明白怎样去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他唯一的目的就是实现自己的目标,除此之外的琐事都与他无关,他知道自己的强大才是对抗命运的最强资本,除此之外别无他法。如果有人质疑这是强调个人主义,对,没错,就是个人主义。一个人首要要自己有价值才能为团队和集体带来价值,团队需要的是队友,而不是累赘。
在集体主义的年代,拥有理想常被看作异端。文工团的众人有理想吗?我不知道,原著也中看不出来。但是文工团那样的集体并不是一个很好的发育理想的温床,众人也许以为他们能在文工团待一辈子,所以理想什么的无关紧要,跟着形势走就行了。书中没说萧穗子是怎么成为的作家、郝淑文的丈夫怎样开始了做生意、退伍伤员刘峰又是怎样想起了卖盗版书,但我想其中或多或少都是有理想的作用的。离开了集体的荫庇,赚钱养家、发家致富成为了他们最大的理想,这理想来的有点晚,有点被动,但好歹让他们有了生活的意义,他们的理想就是生存。
当生存变成了理想,这是理想最大的悲哀。
理想应该是向导,应该是指路明灯,是看更多的风景、见识更多的人、追求更好的生活。理想是每一段生活的高潮,是苦难和喜悦的交接处、是自我成长的现在与不可预见的未来的连接点。在文工团的时候,刘峰把爱情当成了理想,他的理想就是林丁丁,在他看来,这是穷小子的自己的一次翻身,是自己所能得到的最高奖赏。
刘峰把自己的理想放的太低,事实上刘峰与林丁丁完全不在一个层次。这种差距,林丁丁是知道的,所以她接受不了,接受不了一个平日里的高尚形象走下神坛和她告白。让林丁丁抗拒的不是刘峰个人,而是处在文工团里和他们一样身份的刘峰身上党员、学雷锋标兵的光环,带着光环的刘峰像个圣人。假如刘峰没有这层光环,林丁丁会像接受摄影干事一样接受他。假如刘峰的光环更加强大,娇气忸怩如林丁丁也许也会试着依附他。刘峰追求爱情没有错,错就错在他是以理想为代价追求爱情的,这砝码放的也太重了,难怪天平会倒塌。
最后一个因素,个人。通过这个因素我想要说明,人一定要了解自己,对自己保持清醒客观的认识,不能自我膨胀,更不能自我贬低。卑微如何小萍,在文工团时期受尽欺压,却不受众人的嘲笑和干扰,坚持练习自己的舞蹈,她深知文工团是她唯一的出路,她只能把握这一条出路。令人可惜的是,后来发生中越的战争时,在一线战场的后方医院里,救死扶伤的她成了英模护士,一瞬间反而接受不了现实的反差,经历了一段时间的精神分裂。原著中没有说明何小萍最后是怎么恢复的,但是我认为,能恢复正常对于何小萍来说实在是庆幸。
就芳华一书而言,何小萍是所有角色中最努力上进的,如果何小萍对个人的认识没有那么偏差的话,她一定会有一个比现状好得多的结局。客观真实的自我评价包括两方面,一是自己对自己的认识,另一个是别人对自己的评价。何小萍经历的人生中,在成为英模护士之前,何小萍受到的评价都是比较差的。在家庭里,何小萍是无足轻重的,来到文工团以后,何小萍又是地位最低的。连续受挫的经历让她对自己有了一种贬低的意识,好像只有这样才能符合大众对她的评价,才能迎合众人。何小萍这样做是完全没有必要的,根本改变不了现实。
尽管这样,这还不是何小萍最大的错误,何小萍最大的错误应该是文工团给骑兵团和军马场演出的那一次装病行为。那个事件发生的背景是在刘峰被处理到伐木连之后,刘峰离开后,何小萍对文工团众人心灰意冷彻底失望。想借此机会离开文工团,她的目的达成了,同时也给自己留下了最大的污点。如果何小萍没有做出那一次装病行为,她的命运就可能和文工团众人一样,没有污点的何小萍仍然能为了自己坚强的活着,毫无疑问她会过上比结局更好的生活。
没有把握好自我的还有一个人,那就是刘峰,刘峰的经历让人惋惜,并不是说好人就喜欢平凡,刘峰这个好人对平凡是没有感觉的,无论什么样的日子在刘峰眼里都不会平凡。从书中刘峰与何小萍祭奠阵亡战友那段就能看出,刘峰的思想极其开明,在他看来,从战场上下来还命大活着,比起牺牲的战友们已经好很多了。刘峰的这种思想贯穿他的整个生命,个人对刘峰来说无足轻重,他更关心集体,更关心别人。在文工团的时候,比起自己,他更关心林丁丁,所以才有了触摸事件。
书中关于触摸事件的那一段描写是也是比较让人揪心的,已经成为了党员的他本来可以走的更远,刘峰是有机会提干成为干部的。试想,如果刘峰成为干部,拥有了更高的层次,拥有了更多的资源,林丁丁还会那样无情的拒绝他么。如果刘峰成为了干部,他就有机会在部队中发现更多比林丁丁优秀的人,到时候刘峰是否会对林丁丁保持同样的感情还未可知。
处在一群生来优秀的人中间,被爱情迷昏头脑的刘峰没有对个人保持理性清醒的认识,这是芳华中的一个伤疤。揭开这道伤疤,我们看到了好人走向平凡,看到了人性的丑恶,看到了弱势群体的遭遇,若是没有这道伤疤,我们的好人刘峰可以成为非常优秀的人。人总是会犯错误的,经历错误才能得到成长,犯错误自然是要付出代价的,刘峰在关键时刻的犯下的一个错误让他失去了自己的右臂和大好的前程,刘峰最后平凡的结局相信是所有读者都不想看到的。没有办法,人生没有回头路可走的。
希望我们能战胜环境、坚持理想、贯彻个人。挺起一身铮铮的傲骨,在时代变化的狂潮中散发光芒。
愿历经磨难的我们芳华永驻、青春不朽!
芳华观后感600字1
本来没有打算去看冯小刚的这部电影,好几次从电影院出来,那种既浪费时间又浪费钱的感觉让我决定以后,不再看国内那些所谓大导演的电影。
昨晚无意中看了一篇严歌苓的介绍,这部电影是由她的原著改编而成,而且有好多电影都是出自她的作品,比如《金陵十三钗》、《归来》、《天浴》、《一个女人的史诗》、《少女小渔》,电视剧《幸福来敲门》也是由她的原著《继母》而改编。好奇于这是怎么样的一个女人啊,心中不免泛起了倾慕之情,便决定去看看。
当《芳华》电影结束,灯光打开,我却还沉浸在其中,不愿离去,但想着在外等着的亲人,我站了起来,环顾四周,前后好多人都还坐着,盯着屏幕,或许片尾的歌声也是值得回味吧。
主人公刘峰与何小萍命运的崎岖坎坷,没有向现实低头,让我由衷佩服。一个把“好人”做到了家,另一个坚持做自己,历经欺凌、磨难、诬陷后,能够以一颗宽容、平和的心面对,最后,两个人不求名份的相濡以沫,这种情感,无法用语言形容,只是真的很扎心,有几个片断,让我抽泣不止,当意识到自己泪点低而特意控制一下时,却也感觉到了周围不止一人的哽咽声,这部片子的确值得看一看。
第一个让我流泪的场景是,何小萍在被窝里打着手电筒给她的父亲写信。入耳的一字一句让我难受的不能自已。她所受到欺凌时缄默的表情,真是揪心的痛。她的孝心、她的坚韧、她的忍耐让我之动容。
第二个扎心的片断是,当他拖着伤残的身体,一手拎着水果,慢慢进入病房看到精神失常的何小萍时,默默的牵着她的手坐在凳子子后,把头扭向一侧,哭了。印象中这是看到他唯一一次流泪。
还有几次,鼻子酸酸的,泪水轻轻的滑落,那是感动,是发自内心的钦佩。
无论曾经得到过多少荣耀,无论曾经在战争中受过多大的伤害,也无论你曾经为这个和平年代付出过多少,终究也抵不过现实中的背景和关系……
刘峰拖着残缺的身体一个月300元,却被现在所称呼的城管讹诈1000块钱,多么残酷的现实。
在墓地,何小萍问他,这些年过的好不好的时候,他是这样回答的:“什么叫好?什么叫不好?那要看跟谁比,与长眠与地下的战友比,我能说不好吗?”
结尾的画面定格,让我思绪万千。因为爱,两个伤痕累累的灵魂相依为命,彼此成了唯一的依靠。
这应该算冯导除了《集结号》外又一力作,那一种悲凉演绎的透彻心扉。
芳华观后感600字2
很奇怪,对于这部很多人都说哭得稀里哗啦的电影,我竟然没有掉一滴眼泪,我低头
鉴于这部电影马上就要公映,我也不怕你们骂我剧透了,就在这里先介绍一下剧情吧。故事始于1975年初春,文工团战士刘峰,去北京开学雷锋标兵会议回来,带回了一个女战士,名叫何小萍。何小萍的亲生父亲在劳动改造,她自小生长在继父家里,受尽委屈,到了文工团以后,依然不被战友们待见。刘峰是一个比雷锋还雷锋的人物,身上没有一丝缺点。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好人,因为发自内心地喜欢团里的歌唱演员林丁丁,情不自禁地拥抱了她,而被下放到伐木连。一直暗恋刘峰的何小萍,因为刘峰被处理而心怀不满,在演出时装病,被调到卫生队。对越自卫反击战爆发,刘峰为救战友失去了右臂,何小萍为掩护伤员成为英雄。何小萍被突如其来的荣誉打晕,精神失常。电影在上世纪九十年代结尾,病愈的何小萍对刘峰说,你可以抱抱我吗?刘峰毫不犹豫地揽过了她。
也不能说这部电影完全没有打动我,有两个地方我还是动了感情的。第一处,是何小萍读他父亲留给她的遗书的时候,那种父亲对女儿的爱和无奈,还有何小萍内心的孤独,让心头一热。第二处,是精神失常的何小萍,看着昔日文工团的战友们,在台上表演舞蹈《沂蒙颂》,情不自禁地手舞足蹈,走出礼堂,在外面的空地上独自跳起舞来。不甚明朗的灯光下,穿着病号服的何小萍翩翩起舞,那感觉,真的很凄美。
多年前读过冯小刚的自传《我把青春献给你》,其中曾经提到他的文工团情结,女兵情结:“她的长相我已经记不清了。印象最深的是她的脖子十分的光洁。因为是在8月里,天很热,她没有穿白衬衫,空堂穿着的确良夏装,光洁的颈部优美地立在军装的小翻领中,使脖子看上去更白,领章看上去更红。女兵这种穿军装的方式在夏天里很普遍。洗完澡,披着湿漉漉的头发,光着脖子空堂穿上军装,把军帽塞进军挎包里走出军营。严格地说,这种着装方式是不符合条例的,但看上去却是楚楚动人。现在只要是提到性感这个词,我首先想到的画面就是以上的描述。直到今天我都想为这样一个细节拍一部电影,抒发多年来埋藏在内心深处的女兵情结。”电影《芳华》,让冯小刚了结了自己的心愿,他把他心目中的“性感”诠释得淋漓尽致。穿着绿军装的,拥有天鹅一样优美脖颈的女兵们,跳着优美的芭蕾舞,很是赏心悦目。
然而,他了结的终归是他自己的心愿,对我这个旁观者来说,那些画面只能说的确很美,但很遥远,没有带给我感同身受的代入感。自始至终,我都是一个局外人,自始至终,我都清清楚楚地知道,我是在看电影,在看别人讲故事。看张艺谋导演的《归来》时,就不是这样的感觉,冯婉喻、陆焉识,虽然也是那个时代电影中的人物,但他们的感情纠葛,让我觉得撕心裂肺。我会在心里不断地问自己:假如我是冯婉喻,我会怎样?假如我是陆焉识,我又会怎样。看《芳华》时,就不是这样,我的内心很麻木,没有被触动到。还有那段战争戏,也觉得很假。与之前冯小刚拍的《集结号》没有可比之处。给我的感觉,就是为了电影故事的需要,而设置了这样一段战争戏。虽然也很惨烈,却不惊心动魄。
改变刘峰命运的那场“触摸事件”倒是值得一提。我也很理解林丁丁对刘峰的感受。一个身上毫无缺点的活雷锋,一个神一样存在的人物,突然对自己表白,并且说出自己一点也不高尚,心里也有很多龌龊的想法,那种神像突然崩塌的感觉,足以让一个少女目瞪口呆反应过激。就像直到现如今,有人爆料伟人的私生活如何如何,还是有很多人无法接受,是一样的道理。神,怎么可以走下神坛等同与凡人呢?
我明白,哭得稀里哗啦的人,自有哭的道理。而我没有哭,是因为这部电影的确没有触动到我的泪点。听说,严歌苓的原著,比电影表现的要复杂得多,我想,我还是去买本书看看吧。
《芳华》里的青春很精彩也很曲折,然而我只是一个过路者,我从他们的青春旁默默走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