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书籍简介
《野性的呼唤》,又名《荒野的呼唤》(The Call of the Wild),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创作的中篇小说。
作品讲述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该作以一只狗的经历表现文明世界的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野蛮,写的是狗,也反映人的世界。
该作延续了杰克·伦敦小说的“生存”主题:生命总是在不断挣扎求存的过程中获得意义与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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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容简介
从小生活在温室环境中的巴克被偷着拐卖到原始荒野当雪橇狗。残酷的现实触动了巴克由于人类文明的长久熏陶而向大自然回归的本能和意识。恶劣的生存环境锻炼了巴克,他在历练中不断成长.最终通过战胜狗王斯匹茨而赢得了拉雪橇狗群中的头把交椅。当残暴的哈尔将巴克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约翰·桑顿的解救让巴克感受到温暖并决定誓死效忠恩主,但恩主的遇害彻底打碎了巴克对于人类社会的留恋,从而促使巴克坚定决心,毅然走向荒野,回归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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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者简介
杰克·伦敦(1876-1916),美国现实主义作家。出生于美国加利福尼亚旧金山的一个破产农民家庭。他从小参加体力劳动,受尽生活折磨。后来,他做过童工、工人和水手,也当过劫取牡蛎的“蚝贼”。1893年由于美国发生严重经济危机,杰克·伦敦以无业游民罪被捕。1897年他到阿拉斯加淘金,结果一粒金子也没淘到却得了坏血病。从此,他开始了文学创作生涯,并于1900年发表统称为“北方故事”的系列小说。他从1900年起连续发表的许多中短篇小说,因其作品大都带有浓厚的社会主义色彩,因此有人认为他是宣扬社会主义的作家,但也有人认为他是表现个人主义与民众哲学的自然主义作家。40岁时,他以自杀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他在自己16年的创作生涯中留下了50部著作,其中长篇小说19部。他的作品不仅在美国本土广为流传,而且受到世界各国人民的欢迎,是最受中国读者欢迎的外国作家之一。代表作有《马丁·伊登》、《野性的呼唤》、《热爱生命》(短篇小说)、《白牙》(又译作《雪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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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野性的呼唤》读后感40篇
第1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200字
《野性的呼唤》是作者杰克·伦敦于1903年发表的小说,小说讲的是一个名叫巴克的杂交狗,因那时的淘金热,所以从南方被卖到了北方去。巴克为了在北方严峻的环境下生存下去,经过几番周折成为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狗,一路上巴克换了几个主人,最后和桑顿结下了深厚的亲情和友情,后来巴克的主人桑顿被印第安人不幸射中胸部而死,从此巴克走向了荒野,到了最后巴克成为了狼群之首。
从巴克一路走来的过程中,让我们知道了:在自然环境下“只有适者,才能生存”的道理。让我们也知道,巴克是一个坚韧不拔,富有抗争精神,勇猛强壮,适应能力强,它对新生活的向往,富有人情的狗。也能从中感受到巴克与它最后一个主人的感情是超乎所有人与狗的情感。
《野性的呼唤》让我感受到了很多很多……
第2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400字
杰克伦敦在《野性的呼唤》一文中为我们讲述了巴克的故事:巴克是一条狗,它从小在南方过着优裕体面的生活,可这一切都因人类在北方找到金矿而改变。它被几经转卖后,最终到北方拉雪橇。在极度恶劣的环境下,它努力地适应着陌生的环境,并不断的从同伴那儿摸索着生存之道。慢慢的在一次次搏斗中,原始的凶狠和野性在巴克的内心深处被激活了,它最终成为了狗群的领队。巴克和最后的一个主人约翰?索顿,感情笃厚,相依为命。不幸的是,索顿被印第安人杀死。狂怒之下,巴克咬死了那几个印第安人,为主人报了仇,此后,巴克性情大变,对人类社会彻底绝望。它嗜血成性,最终走进荒野,成为了狼王。
读完这个故事,我感慨万千:巴克从乖乖狗到狗王,最后到狼王的转变,看起来不可思议,但是,其中蕴含着深刻的哲理:在残酷的自然环境中,只有具备坚韧不拔的毅力与杰出的能力,才有生存下来的可能。人类社会亦是如此,只有具备顽强的意志、过人的能力和旺盛的斗志,才能最终笑傲江湖,成为王者!
我想:每个人心中都有或多或少的一点点野性,它会让我们变得坚强,不向命运低头,它会陪我们笑对人生的任何苦难和挑战!
第3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00字
远古的渴望在激荡,奋力挣脱世俗的锁链,再次从隆冬的沉睡中,唤醒那野性的情愫。这是对一整本书的概括,这本书就是野性的呼唤。
野性的呼唤是一位名叫杰克伦敦的美国人写的。杰克伦敦笔下的巴克充满野性,他是从一只被驯化的南方犬,竟发展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
我觉得这本书虽然是一个动物的故事,但在主题和处理上却与其他的动物故事不同。这本书中,他描写的虽然是动物的世界,但杰克伦敦亲切的巴克的代名词改成了“他”。那时,我就在想杰克是不是想通过对狗的描写,表达出他自身的一些感情吗?读完了整本书后,我又去查了杰克的简介,最后,终于试着理解杰克写作的意图。它通过对巴克的地遭遇和斗争历程描绘,歌颂了英雄主义者坚忍不拔的奋斗精神,表达了他对获得自由,快乐的渴望。
在我读这本书的时候,似乎在看一部三D电影呢!在巴克被人类残忍打杀时,我不禁心头一紧,担心着巴克还能继续挺下去吗?在巴克与别的狗争雄的时候,我又期待,到底谁才是最后的赢家……仿佛这一切都发生在我的眼前。
不过,在读书的同时,我也在想一个问题?人性为什么是那么的残忍呢?你看,那些主人为了能早时淘到金,每天让那些小狗早出晚归,又不给什么吃的,还让它们睡在冰天雪地里。等它们老了,要死了,不中用了,人们就把它们抛弃,目的就是为了不拖累自己。没死、但奄奄一息的狗,人们就用枪把这些苦役狗打死!可这些狗呢,他们似乎一生下来就是奴隶,一生都在为人类奉献,可人类却残忍的把它们置于死地。人性就是这样,贪婪,懒惰,残忍!
好在,主人公巴克遇上了一个真心爱他的主人桑顿。只要人类真心待动物,动物也会真心待人。瞧!巴克多次在危难时刻连自己的命都不管,冒着生命危险去救桑顿,这不就是人与动物和谐相处吗!如果每个人都能与动物和谐相处,该有多好!
第4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800字
都说人类和动物是朋友,我就特别喜欢动物,所以对描写动物的书籍更是爱不释手,要知道“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我几乎都看了个遍。暑假里,妈妈买来了这本《野性的呼唤》,立刻吸引了我的眼球。你看封面:雪地上,一条“憨态可掬”的狗跃然纸上,看它微吐着舌头,仿佛要和我倾诉什么!
它,就是本书的主人公——巴克,原本生活在富足安逸的庄园,与法官一家相伴,享受在庄园里度过的每一天。却因为被贪心的仆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之后,几经周折踏上了“淘金之路”。巴克在冰天雪地的北国,在棍棒和饥饿中负重跋涉,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恶劣的生存环境中,巴克体会到“弱肉强食”这一严酷的生存法则。最后,当它热爱的主人惨遭杀害后,它用自己的方式惩处了凶手,从此便走向荒野,走向它所向往的野性的呼唤……
看了这本书,我为巴克的一生感到难过,这是我读得最心疼的一句:当它再次苏醒过来时,它朦朦胧胧地觉得,它的舌头在作痛。我读这句时双手都捏成了拳头,好似巴克就在我眼前,被人打得可怜巴巴,我要替他去教训那些欺负它的人们。当然,巴克也有快乐的日子,就在寒风刺骨日子里,它与尼克,猎鹿犬等一起干活的雪橇狗,还有最后一位主人“约翰·桑顿”建立了深厚的友情。作者正是因为能够仔细观察,有着丰富的生活经历才能将巴克刻画得如此鲜活生动。让我在看书的同时,感觉自己和巴克的命运紧紧地维系在一起,随着书中的内容跌宕起伏,好几次为巴克留下了眼泪。 其实,巴克生存的那个险恶的自然环境,正是作者杰克·伦敦对自己所生活的现实社会的描述。如果说:生存是人类最基本的目标,那么对于动物来说,求生存就是一个“相互残杀”的过程。环境真的可以改变一个人,对于动物同样适用。正因为如此,巴克完成了从训化到野性的转化,最终成为了狼群的“首领”。
完全是生存环境的改变造就了巴克不平凡的人生,恶劣艰苦的环境可以锻炼一个人,而安逸的环境却会让人失去自己的本能。就拿奶奶养的那条“吉娃娃”来说:从小娇生惯养,就连三餐饭都非要奶奶喂才肯吃。每次奶奶都要把食物搅成肉糜喂它,才肯咽下去。现在它已经1岁多了,按狗龄算也称得上是个“青壮年”,但是直到今天都还没有换过牙,听说就连它的同胞“兄弟”所有牙都换齐了,咬起骨头来嘎嘣嘎嘣响,而它却连一小片肉都咬不烂,咽不下,十分矫情。
从杰克·伦敦的《野性的呼唤》中,让我认识了一条巴克这样的狗,在不同人的眼里它是奇狗、幽灵狗、救命恩人、魔鬼精灵。
第5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000字
你认真的观察过自然吗?你感受到过自然的庞大与无助吗?在《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中,桀骜不驯的杰克·伦敦为我们展现了一只同样生存在大自然中普普通通的狗——巴克,但这只狗却带给了我们一种不平凡的生活的震撼。
杰克·伦敦由于家境贫寒,从小就尝遍了人生冷暖。1896年的淘金热把杰克·伦敦吸引到了天寒地冻的北极,在那里他因患上败血症而使淘金的梦想破灭。但在那里,他也许获得了比金子更宝贵的财富,他积累了丰富的创作素材,像是《野性的呼唤》、《白牙》等等的许多名著都是从淘金过程中的创作素材而获得的灵感。
巴克其实很平凡,它在生活中充当着很多种角色,它是一个陪法官散步的老朋友,它也是一只为邮差服务驾驶雪橇的工作犬,不过它更是一只超出精神依托的“神狗”。
巴克出生在圣克拉拉谷的米勒法官家里,它同许多狗一样,人们家中的宠物,孩子的伙伴。假如不是一个园丁曼纽尔背弃信义地将他送上了北极的不归途,或许它的一生都将平平淡淡地度过。可以说曼纽尔是一个将巴克这个小炮弹点燃的火柴。
刚开始的路程中巴克十分的不适应,它对周围的一切都充满了敌意,它拼命想要逃脱,离开那个让它恐惧的地方。但是在它的极力反抗下,一个穿红衣衫的男人用大棒猛打他的身躯,这个大棒仿佛就是炮弹点燃的导火索,使巴克明白在大棒和獠牙的法则之下,它是无计可施的。
来到北极后,由于对大棒的恐惧,它迅速地适应了北极的生活,快得让人不敢置信。它从柯利的死学会了如何在北极生存、战斗;它从戴夫和斯皮茨的调教下学会了拉雪橇;它从无意中掉入雪坑发现比勒学会了如何在寒风飕飕的北极休息,巴克却在拼命适应北极生活的过程中迷失了自我……就在佩罗和弗朗索瓦对巴克的学习能力赞叹不已的时候,一直对巴克充满敌意的斯皮茨终于发起了对巴克的进攻,本来小心谨慎的巴克对斯皮茨的进攻从不反击,可是这一次巴克内心的一种野性的欲望他和斯皮茨决一场恶战。终于巴克胜了,它仰慕已久的领头狗的位置现在属于它了!这个领头狗就像是炮弹爆炸的引爆装置,不仅让巴克的野性大发,更使它从迷失中找回了自我。
巴克从野性中苏醒,感受到了祖先的驯养特征,嗜血的欲望在它的心中愈演愈烈,再一次次的战斗中成功后,巴克这个小炸弹彻底爆发了,他成为了狼王!他遗传了圣·伯纳德狗父亲的身高和体重,遗传了牧羊犬狗母亲的体型和体态,若不是口鼻间和眼睛上端有些稀疏的棕毛,以及胸口正中间往下伸展的一大块色斑,巴克就是一只狼,这使它狼王的地位更加根深蒂固。
仔细想想,人类在社会中的野性往往是令人厌弃的,阴谋诡计、勾心斗角,往往人类是利用这些来获得成功的。每个种族都有野心,但它们都是付出了艰苦的奋斗才获得最后的成功的,而人类的野心之所以被人厌烦,是因为他们付出的是别人,回报的是自己。同样是野性,为什么差别就那么大呢?
如果说巴克可以选择是留在米勒法官家,尽享天伦之乐,还是来到北极,经历苦难获得成功,你会选择哪个?要是我,我会选择去北极,虽然受尽折磨,但是付出是有回报的,比在家中平平淡淡地度过一生要强得多。所以也许巴克放弃温暖的家,到北极受苦受难并不是件值得难过的事。转换角度看事情,世界也许会更美丽。
第6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杰克·伦敦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之一。他于1876年生于美国旧金山,自幼家境贫寒,生活困顿。他做过报童,当过水手,曾在阿拉斯加淘过金,甚至还蹲过监狱……正是这种在社会最低层的生活为杰克·伦敦的写作积累了丰富的素材,也毁灭了他的健康。1916年,这个年仅40岁,才华横溢的作家,死于心脏衰竭,而此前他已被各种病魔折磨多年。
人终有一死,此后无非一捧灰土,一抔黄土。但是,人得肉身可灭,精神却能长存。杰克·伦敦的精神便活在他作品的字里行间,活在《野性的呼唤》中巴克从未曾停歇的对自由,野性的追寻里;活在《一块炸牛排》中那个生活困顿的老拳手的无奈却绝不言弃的铁拳之上……杰克·伦敦的精神长存,那是对自由的由衷呼唤,对原始生命力的全心赞美和讴歌。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的代表作。这个故事的素材源自作者在阿拉斯加冰雪荒原的淘金生涯。故事的主角是一只叫做巴克的长毛大狗。他被人从温暖文明的南方诱拐到了冰天雪地的北极荒原之中,成为了一只在缰绳和皮鞭下,从事无止无休苦役的雪橇犬。在备受折磨,几番濒临死亡之后,他终于离开了人的世界,在荒原中,逐风而行,寻求自由,张扬最原始的生命力,成为了野性的狼群的首领。
有人认为,这是一只狗的故事。也有人认为,这是一只狼的故事;但我觉得这其实是关于生命力的故事,所有的生命都应该在蔚蓝的天空下张扬自己的生命力,自由而美好。
但是,我们生活在自由的风中,呼吸着自由的空气,我们的生命却无往而不在枷锁牢笼之中。巴克作为一只狗,在人类的“文明”规则中无法选择自己的生活,作为一个人,更加有着同样的无奈。只是,我们始终应该相信,生命,应该按照生命体自身的意愿绽放。所有的生命体都有选择的权利和自由,选择服从,选择叛逆,选择高傲的生存,选择庄严的死去。所有的生命体都是大自然独一无二的伟大创造。我们脱胎而出,模子就此毁灭,因此,所有的生命体就应该为自己的生命骄傲而昂扬,无论它是一个尊贵的人,还是一只或许被认为“卑贱”的狗。
第7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本是一条家狗,一条富家之狗;这又是一条野狗,一条野外之狗:这还是一条被野性呼唤着的狗,生存使它变得贪婪:这最终是一条狼狗,一条狼群的头犬。
故事发生在一个富家,一条叫巴克的家狗过着安逸舒适的生活。它是那儿最高大最强壮的狗,地位举足轻重。它和孩子们一同散步,在水中嬉戏。冬天的时候它就在主人的炉火边取暖。不久,人们在育空河发现了金矿,他们需要像巴克这样的狗。于是,巴克被偷运到北方。它在那里学会了拉雪橇,在冰天雪地中日复一日地跋涉。它学会了自己觅食:学会了反击那些欺负它的狗,学会了怎样争夺权力,巴克很快成为北方名犬。但北部是狼群出没的地方,它们对月长号。巴克曾有过回去的机会,可是它向往狼群,野性的呼唤在它的梦中越来越响……这便是杰克伦敦笔下的《野性的呼唤》。
一个生命,为了生存,更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而大发野性,残暴,不择手段。
有这样一种人,从小发愤图强,取得了优秀成绩。然而,强烈的欲望和好胜心使他拼命争夺第一。他说:他恨一切超越他的人。久而久之,他的野心占领了他的良心。为了达到他的企图,他便不择手段,可最后却落得一场空,这难道不与巴克很相似吗?
生命中没有非要不可的东西。在这个世界上,你拼命的争取名利,证明自己的能力与富有,满足自己的野心,竟以为这就是生命的价值,难道不觉得很累吗?
鸟的翅膀上系上了黄金,它还能够飞得远吗?
其实让你的人生之船装上朴实和善良,那就轻松多了!这样看似贫穷,却是一种与自然规律和谐一致的贫穷,同样,这又是一种富有,一种内在的富有。过一种淡泊而又不引人注目的生活,人才能真正享受到人生的乐趣。
人生啊!既然给了我一双手,我为什么不去找白天里的诚实和快乐,而非要去摸黑夜中我看不见的欲望和欺骗被扎了一手刺。
为什么?没有人回答我。我只有在《野性的呼唤》中反复去寻找我要的答案,去寻找人生的价值。
第8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是一部杰克·伦敦写的书中的一部,大致内容是一名叫巴克的南方狗在一个富人家里娇生惯养,过着富足幸福的生活。可是老天不给面子,竟然来了一个小偷半夜三更把巴克偷走了,当然,肯定是卖给那些北方的人拉雪橇的。巴克奋力抵抗,怎奈他在公爵家出生,连狗的本领都不会什么,于是挨了几下鞭子就撑不住了。唉,可怜的他,被雨点般的鞭子抽在身上,可不是好玩的。渐渐的,他开始学会避免,就算想偷懒也要等主人没有发现的时候。第一次拉雪橇的时候,他遇到了许多狗,像杜布,还有常年称霸狗地主位置的斯匹次,还有安静冷淡的索莱克斯等。这支部队的主人费朗索斯看到了巴克,一开始很嫌弃他,但是到了后来就慢慢的对巴克影响好了起来……
时间在慢慢的流逝着,巴克逐渐适应了生活,但他还是摆脱不了斯匹次的压迫,于是他准备跟斯匹次大战一场。许多次,只要找到机会,巴克就会对斯匹次冷嘲热讽。而显然斯匹次也发现了巴克正在他的统治之下崛起。两只狗最终交战,巴克遍体鳞伤,但看着前面那该死的仇敌,他动员了他的原始力量,奋力一击,把斯匹次打得四脚朝天,然后把它咬死了。最后巴克的野性彻彻底底的发挥了出来,基本上变成了一条狼,最终还战胜了狼……
我觉得这本书好在他的语言生动,而且能将一件平常的事情写的栩栩如生。同样,巴克的毅力让我感动。巴克变了,变得跟以前截然不同,现在他是又古怪而又勇敢和满怀怨愤。文章中有些令人愤怒不堪,有些又令人潸然泪下,一些意想不到的情节在他这里一笔带过,更加多的是去写那些激动人心,但没有那么惊险的环节……
从我个人认为,我觉得我更欣赏巴克后面的命运,因为最终他自由了,他完全有能力去保护自己(当然,前提是必须经过生死边缘的考验),在通向胜利的过程中,也会有重重困难,我也要学巴克,做什么事情顽固不屈,要有一种“不倒翁”的精神,永远不会倒下。我觉得这一点我还做得不够,很多事情我做一下就倒下去,似乎永远不愿意起来似的,但是看了这本书,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把认为你觉得对的事情做好,不管需要多少次都没有关系!
第9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随手翻阅,一如既往被他深深震撼。他,机智聪明;他,坚强勇敢;他重情重义。他,是一只狗,却又是一个特殊的物种。他,叫巴克;他,甚于人。
“古老的`渴望在心中骚动,习惯的束缚令内心烦乱;又一次从冬日的睡眠中,唤醒对原始野性的春恋。”这,便是小说的开篇,给人以无数的深思和遐想。
就因为人类的欲念,巴克从一条遍受尊敬的贵族犬沦落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他在北方艰难的条件下过着与以前天差地别的生活——食不果腹、天寒地冻,可是他并没有灰心丧气。他凭借自身超常德适应力和血液里不可否认的原始野性生存下来。在自然法则——弱肉强食的控制下,巴克学会了狡猾和欺诈,并且他彻底退化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
“这一次的偷盗标志着,巴克适合在险恶的北国环境里生存。它标志着它的适应性极强,标志着它具有使自己顺应条件变化的能力,缺乏这样的能力,就意味着迅速而悲惨的死亡。而且,它还标志着它的道德本性的衰退或分崩离析,这种道德本性在无情的生存竞争中成了一种虚荣和一种障碍。”当读到这段话时心中仍然颇有感慨。道德竟然是“一种虚荣和一种障碍”,可想而知那是一个怎样的社会,残忍、险恶、不道德,或者黑暗!
我对于巴克总是有着一种崇拜和敬仰。他太过于强大而他的人生却又太过于悲惨了。他一次又一次地面对生离死别,特别是最后一次,当他捕猎回来看到的是自己主人和伙伴的尸首,那是多么的残酷。在已经回归原始后,巴克毅然地撕裂了印第安人(杀人凶手)的咽喉,那是他第一次杀人。那之后的他完完全全的成为了野外的王,令人闻风丧胆。我十分同情和怜悯巴克,他是孤独的王,也是骄傲的王。
巴克带领狼群在苍茫的月光里穿梭,在苍凉的月亮下嚎叫的一幕幻象一直在我的脑海里闪现,我也开始向往那种最最原始的生活,抛去道德的束缚,遵循“野性的呼唤”。
第10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不得不说,它作为一条狗,活出如此风采,当真是霸气了得。
充沛的阳光,精美的食物,并没有懒惰它的气魄。被辗转带到冰天雪地的遭遇,也没有拖垮它的身体。适应力和顽强的生存欲望,在它的身上体现的可谓是淋漓尽致。为真心疼爱它的主人赢得一千六百美元的赌金,是它懂得感恩的赤诚之心。最后化身为狼,是它最棒的结局!它就像一位尖子生交给老师的答卷,完美,无一丝瑕疵。
我一直以为,因为杰克·伦敦的过于崇拜达尔文等人的学说,所以在作品中,也会体现出来,而这如果用在人类的活动上,就显得有些粗暴和过简了,可如果用在动物小说上,便是完美的契合。我想他肯定也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海狼”的结局那么悲惨,而巴克却获得了美满的成功。
不过,巴克也应该承受这些,为了这些,它付出的也太多,适应,说着简单,可是要做起来,却是有着天大的困难,其他雪橇狗的悲剧,就可以说明这一点。当我看到狗们为了适应食物的短缺,消化能力增强,“将吸收来的每一丝营养运输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00字到最远的角落,让每一个细胞吸收”的时候,心中不由心酸,想想自己有的时候晚饭没吃饱,半夜从睡梦中惊醒时肚子如被千万只虫子撕咬般的感觉,敬佩的同时,也生出了一丝同情。
当然,也有运气的成分在其中,狗儿们刚长途奔涉后又被几个愚蠢的人买去强迫继续奔波时,巴克不就是因为被桑顿发现并护住了才免逃一死吗?不过细想,为什么会被护住呢?不还是因为巴克以前的功劳吗和它那强健的身躯吗?有果必有因。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是外国名著中最让我着迷的一本,一抱起就舍不得放下,情节精彩而又含义深刻,不像别的名著要慢慢地感受,是少见的能让人一看就爱不释手的书。
第11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是由美国的杰克·伦敦写的,他告诉我,弱肉强食,适者生存。
巴克原来是一个贵族犬,有一天,突然被一个坏人抓住并卖了,当上了一条雪橇犬,他奋力地工作着。有一天,他认为自己已经足够强大可以当头领,与斯佩咨争夺,最终巴克赢了,当上了头领,他们回到了小镇。他和他的队伍跟着别人一起拉信,他们正筋疲力尽,又被一对傻子夫妻和他们的傻子弟弟买下了他们,主人对他们十分恶劣,最后,他的队员一个一个死去只剩下了几个,之后,除了巴克,其他狗和他的主人都掉进了河里。因为桑顿救了他,他就一直跟随桑顿,后来,桑顿被印第安人杀了,他也找到了他的归宿,加入了狼群。
题目中有‘野性’二字,文中也处处体现出‘野性’,那我就从‘野性’来讲吧!我认为,‘野性’其实指的就是野心勃勃并充满杀气。有一些人经常会说森林里充满杀气,大家有没有想过为什么呢?因为森林里处处弥漫着杀气,到处都有捕食者,生存之道,弱肉强食,适者生存,野性就这样诞生了。为什么在森林中的动物叫野生动物?是因为他们要不断磨练,学习,才可以生存。巴克其实就是这样,他本来是一只贵族犬,心中充满了善良,可是他为了生存,不知挨过多少棍棒;不止被人骂过多少次;不知被其他狗咬过多少下。他在痛苦中求生,不断的磨练自己,越来越强大,终于,他充满了野性!回归自然!
《三字经》说“人之初,性本善。”人的本性其实都是善良的,可是人为什么会变坏?可能是因为某种原因,比如父母双亡,被别人压迫,家里没钱,心中有恨,才变成了坏人,但是他们也有悔改的机会,给坏人一个机会,就等于给他们一片蓝天。文中巴克的野性从无到有,从温顺到回归到他的本性,所以我们的成长也是在不断的磨练,不断的经历一些挫折,痛苦与喜悦,我们会慢慢有所改变。
大自然和人类社会其实是一样的,要不断的付出,不断努力,争取做一棵参天大树,所以从现在开始,我要多读书,积累知识,并且积累更多的技能,加油学习,才可以在社会中有立足之地,我会努力达到我的目标,一步一步向前跑,正所谓弱肉强食,只有当上强者,才可以被这个时代认同啊!
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只有努力,才能适者生存。
第12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在假期中我读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我非常喜欢它。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作者——杰克·伦敦。美国的小说家,优秀的作品有《墨西哥人》。《热爱生命》。《在甲板的天逢底下》等可我最喜欢这本书,因为他让我走进了一只狗——巴克的世界,知道了什么是野性的呼唤。
这本书主要讲了巴克是一只壮硕的狗;它的主人是米勒先生,住在加州,之后因为不辛被曼纽尔卖给了城镇去拉金子,在这之间巴克受过许多许多的主人可是巴克是在最后一个主人身上第一次感受到了人类的爱,他的主人是桑顿然后渐渐的变成了“朋友”。
它们在经过一次次艰辛后,桑顿与巴克决定往东寻找新的天地,巴克听到一种令它心灵嚊到呼唤,从森林中阵阵传来。
在此书中我可以极深的体会出巴克的朝气与勇气他坚持不懈勇往直前勇于挑战聪明灵活。读了这本书回头在想想我一遇到困难就退缩,没有一点勇气和坚强,记的有时间被一道小小数学题难住后就退缩,真是太不应该了,相信许多同学到和我一样吧!那么就让我们一起去改正吧,如小巴克那样坚持不懈,永不退缩吧!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只良犬逐渐回归野性,重返荒野的过程,作者借此反映了“弱肉强食”丛林法则,也让我懂了做事要坚持不懈、坚强、勇敢,才会成功。
第13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在暑假里,我读了《野性的呼唤》一书。这本书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著作。
当时的美国还处于资本主义发展的初始阶段,人们为了得到黄金,都纷纷赶往北极寻找。因而需要大量壮实的狗去拉雪橇。
这本书描写了主人公巴克,也是被卖到北极的狗之一。当刚刚到北极的时候,巴克就亲眼目睹了自己同伴遭受当地狗的攻击而惨死。而它也第一次感受到大棒的残酷,从此便信奉了‘大棒’和‘利齿’的法则。经过几次跟换主人,巴克落入了三个根本不适合在北极探险的男女。就在巴克即将和他们陷入困境的时候,一个名叫桑顿的男子救了它。从而使巴克对他逐渐地产生了好感,不惜生命的危险,三次将桑顿从死亡的边缘拉回。因为桑顿被印第安人杀害,为了替主人报酬,巴克疯狂地撕咬印第安人的喉咙。最终回归了大自然。
巴克在小说中是一个强者的身份出现。它那英勇的表现,那强壮的身姿,时不时地浮现在我的眼前。要想在这个社会立足,我们就得学会像巴克那样有坚韧的生活意志,顽强的生存力和机敏的生存。只有这样我们才可以在这个社会上存活下去。
在这本书的末尾,作者这样写道:“它放开它的喉咙,唱出一支原始的年轻世界的歌,一支狼的歌。”这语句是多么的雄壮,多么的豪迈啊!
这就是一只狗——巴克的传奇故事!
第14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叫做《野性的呼唤》。讲的是一只狗巴克在阿拉斯加的荒野里,和群狗作斗争,最后变成自己的祖先狼的故事。
这个故事读起来很引人入胜,适合不同审美的人来看。最开始,我买这本书时,的确是为了狗而买的,也因为一般孩子都对动物有着偏爱,尤其是狗。而且像我们这些小学生,尤其是男孩,就特别喜欢动物小说,但我买回来一看,吸引我的却不再是动物,而是对人性的描写。当巴克在法官家时,巴克每天陪着孩子们玩或和其他狗玩,每天都很幸福。到后来,法官家的园丁每天赌博,欠下了很多钱,就把巴克卖掉,巴克来到红衣男子的手里时,他明白了棒子和牙齿的力量。当巴克去当雪橇犬时,巴克明白了北方的生存法则。当巴克谋反,杀死领头狗斯贝斯,当上领头狗时,巴克身上狼的烙印越来越深……
巴克的一生,有着诸多不幸,但每一次的不幸,就让他越来越强大,当巴克成为狼时,回看自己的一生,他会感谢那些曾经虐待它的人,就是因为他们,让自己成为崭新的自己。这本书我虽然没有看完,但我已经确认我要再读一遍了,我要把第一次读不懂的地方读懂,再读一遍,会不会有全新的感受,我的审美有没有提高,我会不会读懂这本书的真正奥秘……带着这些问题,一读再读,这本书会变的越来越薄……
第15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利用寒假的时间,我读了一些名著,那下面就说一下《野性的呼唤》吧。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
主要内容是:淘金时代,一条狗的命运是可悲的,但如果是一条绝顶聪明的狗呢?这本书就是围绕这样一条狗——巴克的生活展开的。离开温暖舒适的家,一顿痛打教会了他第一课:狗永远赢不过大头棒;拉雪橇的生活教会了他第二课:只有适者才能生存;与印地安人的决斗教会了他第三课:没有什么是战胜不了的!他在短时间内脱颖而出,打败斯皮茨,取而代之成为雪橇队的首领,远近驰名:他为挽救被困水中的主人桑顿,几次下水,不顾一切。他向往着祖先充满野性的生活,可是又对主人充满着深深的眷恋,该何去何从?这时主人惨遭横祸,野狼的呼唤又在远方响起。最终,他成了野狼的首领,带领狼群歌唱富有生命力的歌。
看了这本书,最明显的感受是向往自由,向往自己喜欢的生活。像书中的主人公巴克,很眷恋充满野性的生活,但又舍不得主人桑顿,只好白天去森林里,晚上再回到主人身边。很多人也像巴克那样,向往着这边,又眷恋着那边,实在是不知道要选择哪个,要放弃哪个。现在的很多家长都严格要求自己的孩子,都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很少给孩子自由活动时间。孩子现在还小,需要的是一片自由的天空。
同样,让我们给别人自由,也要爱护动物。
第16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去学校图书室借书,无意间看到《荒野的呼唤》。《荒野的呼唤》!杰克·伦敦写的!名著!我毫不犹豫地拿到手中。
它在我这儿躺了两个月,一直没有时间看。前两天,我终于打开了书本。看着一行行尖利的文字,看着对荒野的深刻描述,看着他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深刻揭露,我欲罢不能。
出生在南方的狗布克,被一个靠不住的熟人卖到北方的某个地方。由于他生在南方的文明城市,所以它不但没见过雪,而且他并不知道这里的生存方式是:弱肉强食。但很快从柯利身上明白了这一点—她被另一只雪橇犬咬死了。布克被迫在弱肉强食的环境中为生存而拼杀,原有的尊严荡然无存,原始的野性慢慢回归。在受尽磨难、奄奄一息的时候,布克被约翰·桑顿搭救,从此布克感受到爱的温暖,并知恩图报。但是,在约翰·桑顿遇害后,布克最终切断了与人类社会的纽带,在荒野的声声呼唤感召下,汇入狼群,重归自然。
这本书是以动物为题材写的一部小说,情景曲折、生动有趣,并有着一定哲理的结尾给人了一定的遐想。布克是一只非常刚强的狗,它不肯随遇而安,而是千方百计地使自己不受到其他狗的约束,并成为雪橇犬中的“领头狗”。
最令我感动的是,它对善待它的主人非常忠心,甚至忠心到主人让它跳悬崖它都毫不犹豫的向下跳。而且它机灵、勇敢,虽然它有时也争强好胜,但绝不鲁莽行事,它事事都小心谨慎,把握好最佳时机在果断出击,决不犹豫。这也许是我们要学的精神吧!
第17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野性的呼唤》。
它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在北极给人类拉雪橇,在残酷的环境下,为了生存,它和其他狗做斗争,在斗争的过程中,巴克渐渐恢复了狼的本性,成为了一只狼,在与其他狼做斗争的过程中,巴克击败了其他狼,最终成为了狼王。
这本书告诉我们,狗身上有狼的本性,如果环境需要,也许他可以成为一只狼;也许会成为别的动物的猎物;也许会碌碌无为只是一只普通的狗;也许会不堪忍受环境的折磨,选择死。什么样的结果都与自身的付出有关系。
正如我们的学习,在学习中,我们要像巴克一样坚忍不拔,不被困难压倒,这样我们才能成为学习的“主人”,而不是学习的“奴隶”,不能战胜自己,只能终生碌碌无为,不能立于不败之地。所以,在任何时候,我们要有巴克那样不服输的精神,那样才会做出取得很好的学习成绩,才能做出更伟大的事业,才能探寻到更多未解之谜……希望这一天早点到来。
第18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章主要讲述了巴克这条狗经历重重困难终于变成一条优秀的狼狗的故事。
巴克是一条体型庞大的杂交狗,他本来在南方主人的家中过着悠闲自在的生活,却不幸被人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之后,它开始踏上了淘金之旅,变成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充满血腥的驯服过程中,它明白了公平与自然的法则;在恶劣的环境中它学会了狡猾与奸诈。经过残酷的斗争,巴克最终成为了王者。巴克的主人几经更换,巴克与他的最后一位主任桑顿产生的感情真挚而深厚,在桑顿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入荒野,回归狼群并最终成为狼群之首。
我觉得最让我感动的就是巴克对困难的不屈服,再艰难的长途跋涉中,巴克与他的同伴们吃尽了苦头,但为了主人,他还是尽自己的努力完成任务。一路上困难重重:被爱斯基摩犬强取食物,互相厮杀;被斯皮茨的狡猾欺负……
我们的人生不是也是这样吗?有时风风火火,又是历经困难,有时被欺负,有时跌入低谷。我们只有不断努力,不断克服坎坷,才能走上人生的正道,才能获得最终的成功!
第19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小说主人公布克原本过着很幸福的日子,可是他主人的一个仆人因为赌博欠债而想尽各种卑劣的手段将它卖掉。布克先被卖到一家饭店又被卖给了穿红衬衫的男人。每当布克试图去攻击穿红衬衫的男人时,都会被男人的无情和凶狠的打退。之后,他又被买走当雪橇狗了。布克运用自己的智慧和健壮的身躯,在较量中屡战屡胜,最终获得了雪橇狗的头领地位。所有的狗都憎恶它、恐惧它。布克失去了爱,他身边充满了狡诈、怨恨和报复,这些都使它的原始兽性在一点点地复苏。他懂得牙齿和棍棒的法则,也懂得了如何让自己立于不败之地。伴随着最后一位布克深爱的新主人的出现与死亡,它的原始兽性终于苏醒,他回到了森林,成为了一只真正的狼。
这本书让我了解到遗传和环境对动物的双重影响。我想人也是于此。
第20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本书讲的是一只名叫巴克的狗的故事。当时人们狂热地到北部的雪山淘金。巴克本来是一位法官的一只被驯化的狗,但是后来被别人偷上火车,运到了雪山,给人挖金矿。它知道了在这个地方,弱肉强食、只有武力才能得胜的硬道理。当它最后的主人死后,巴克就进入了大自然,和狼一起生活。
这本书把巴克这只狗用写人的手法来写,它的喜怒哀乐都能表现出来。它的心理描写值得一看。这本书告诉我们这样一个道理:什么环境中的人什么样。在巴克生活的那个地方没有什么道理可讲。也许是作者想以此来说他所生活的那个地方吧?
这本书里打架的动作很精彩,可以学写的还有就是心理变化。这本书我只看到了这两点。
第21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作者杰克·伦敦(JackLondon1876-1916),是二十世纪初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他生于旧金山一个贫苦的农民家庭,从小参加体力劳动,受尽生活的折磨。十岁时,他一边读书,一边卖报,每天早晨三点钟就起床分送报纸。后来,他又做过童工、工人和水手,也当过劫取牡蛎的“蚝贼”。1893年美国发生了严重的经济危机,杰克·伦敦参加了失业工人大军组织的“饥饿进军”,一度沦为以乞讨为生的流浪汉,曾以“无业游民”的罪名被捕。1897年,他怀着巨大的希望到北方阿拉斯加地区去淘金,结果一粒金子也没有淘到,却得了坏血症,于次年两手空空地回到家中。此后,他开始了文学创作的生涯,并于1900年发表通称为“北方故事”的系列小说。来自社会底层的杰克·伦敦对生活在“资本主义文明的垃圾堆上”的悲惨处境有着深切的体会。他在十六年创作生涯中留下了近50部著作,其中长篇小说19部。小说《荒野的呼唤》《热爱生命》等则充满了生命意志的力量和野性的美。成名后的杰克·伦敦追求物质享受,四十岁时在精神极度空虚和悲观失望中自杀身亡。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的成名作,1903年出版。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整个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热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从一条驯化的南方狗发展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一条硕大无比的杂交狗,它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并卖掉,几经周折后开始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则;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它懂得了狡猾与欺诈,后来它自己将狡猾与欺诈发挥到了让人望尘莫及的地步。经过残酷的、你死我活的斗争,它最后终于确立了领头狗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主人几经调换,巴克与最后的一位主人桑顿结下了难分难舍的深情厚谊。这位主人曾将他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而它又多次营救了它的主人。最后,在它热爱的主人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向了荒野,响应它这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非常向往的那种野性的呼唤,并且成为了狼群之首。在《野性的呼唤》中,我们发现狗与人之间关系的变化是随着人对待狗的态度的变化而贯穿整个故事始终的。作家正是通过狗来折射人类的生活和行为,通过人对狗的善恶来揭示人性的美丑。
这篇小说是我极为喜欢的一部作品,作者杰克·伦敦对狗的理解实在是深刻到骨子里去了,他把巴克的心理描写得精彩绝伦。这部小说中使我感受最深的不是巴克回归自然的本性,而是它在经历种种磨难时所表现出的精神,不甘被命运左右,努力生存的精神。当今社会竞争激烈,很多人在不再拥有以前安逸的生活后,便开始自怨自艾、怨天尤人、一蹶不振,甚至还可能悲观厌世。人的一生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一定会有顺境、逆境,大家不妨读读《野性的呼唤》,感受一下巴克在逆境中努力求生的精神。巴克的精神实在值得我敬佩,它无论遇到什么挫折都会勇敢地闯过去。人也应该有这种魄力,把挫折当做一种磨练,所谓玉不琢,不成器;人不磨,不成材。
我们都知道,生活中一定有欢乐,也一定有忧愁,巴克经历了无数的挫折,但它都一一阔步地闯过去了,最终回到大自然的怀抱。所以,我们也要相信自己的能力,有克服困难的决心和战胜困难的信心。不论当今世界如何变化,我们都要做那个主宰世界的人。
第22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故事讲得是叫巴克的一只圣伯纳犬和牧羊犬混种的大狗,野性、灵敏。这是只狼性很重的狗拉雪橇时尽职卖力,战斗时机智勇猛。它本来在一个大法官家里过着优裕的生活,它和孩子们一同散步,在水中嬉戏,冬天的时候它就坐在主人的炉火边取暖。但是在1897年,人们在育空河发现了金矿,在美国很快掀起了一股淘金热。许多美国青年来到阿拉斯加这个冰雪世界,希望能淘到属于自己的黄金。于是狗成了淘金旅途中不可缺少的伙伴和工具,他们需要像巴克这样的狗。强壮的巴克被法官的园丁偷走,辗转卖给邮局,又被送到阿拉斯加严寒地区去拉运送邮件的雪橇。
在旅途中也不端争斗,成为领导者。它的世界里再也没有怜悯和仁慈,它信奉的是很简单的原则:杀,或是被杀;吃,或是被吃。捕猎与杀戮是为了果腹和自卫,就像呼吸那么必要和自然,绝对没有错与对的考虑。
它也先后换个几个主人,最后被约翰·索顿收留。巴克对索顿非常忠诚,他两次不顾生命危险救了索顿的命,不幸的是,在淘金的过程中,索顿被印第安人杀死。狂怒之下,巴克咬死了几个印第安人,为主人报了仇。这时恩主已死,他觉得对这个人类社会已无所留恋。最终,他回应自身的本性,进入森林,从此与狼为伍,过着原始动物的生活。但他不忘旧谊,仍然定期到主人的葬身之处去凭吊。
故事主体大概是这样,从故事内容来看,这是一个借物喻人的故事,文中的狗表达了作者对世界的观点,比如;
在这冷酷无情的世界中,付出友谊就等于付出生命,要想生存只有向前、向前再向前,绝没有后退的可能。所有的残酷都在唤醒它古老的野性,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在这社会中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了,因为它知道这一切都体现着生命的价值。“
”德夫虚弱得一路上到下了好几次。赶狗人停下雪橇,把它从队伍中拉了出来。骄傲本是应该属于它的。因此,尽管它病得都快要死了,它还是不能忍受别的狗来做它的工作。戴夫拼命地反抗着跳在了自己的位置上,半血统的赶狗人试图用鞭子把戴夫赶开,但它不顾鞭打的疼痛,而赶狗人也不忍心使劲去抽。戴夫拒绝跟在雪橇后面平静地奔跑,它摇摇晃晃地走到雪橇中它的位置跟前,站在了索迩莱克斯旁边。夫的目光中充满了抗辩和恳求。一只好狗,宁可你把它杀死、把它的心掏了出来都不愿不工作的。他们回忆了很多狗们的例子:那些狗,老的不能再拉雪撬了,或者受伤了,就因为是被从旅途上裁减了下来才死去的。赶狗人对这样的例子是多么的难过。今天,戴夫就要死了,它也应该死在路上。只有这样,戴夫的心里才能满足。于是它又被套上了绳套,它为自己这么一只老狗还在绳套上很是自豪。它不止一次无意识地从它受伤的身体里痛苦地喊出声音来,好几次它倒了下来被别的狗拖着走。终于有一次,它摔倒了,再也没有起来,雪橇从它身上越了过去。其后,它的一条腿就断了。
作者这样的人生观和世界观是因为出身贫困,小学毕业做过报童和罐头厂工人,在街头斗殴中锻炼出一身本领,成了小流氓头。不久却结识了蚝贼,便也做起不要本钱的买卖,纠集了一伙同伴驾了船去偷窃旧金山湾养殖户的蚝,甚至烧毁别人的船只。他打架、酗酒、大笑狂欢,在几百英里的海路上自由浪荡。不久以后他却结识了海湾巡警,又反过来做了巡警,去追捕盗窃养殖品的贼,之后又到奥克兰电车公司的发电厂去求职,经理让他一天干活十三个小时,没有星期天,把他累得死去活来。
作者少时的经历也间接说明了现实的残酷。所以希望自己可以变成一只残酷的狼。在这样的环境中生存。
第23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一只小狗,巴克,原是主人的爱犬,却被不幸的命运曲卷到了雪地做雪橇狗,那儿的同伴很是残忍,争而不择手段。有一次,他差点被同伴咬死,躲过了关的方法是--野蛮。它是一只文明狗,最后却变成一只流氓狗。在狼群的呼唤下,它回到了大自然。
实在出乎意料之外,一只文明狗,就变成了。其实的生活离不开野蛮。“野蛮”二字,看似不雅,却蕴含着的意义。是很惊讶?感觉的生活总是文明的?你错了!举例说明如何:
假如你在丛林里忘带了食物,你不去捕捉猎物,这野蛮,它可以让你生存下来;当你被别人压在地上群打时,你不反抗,野蛮可以你的人格尊严。
生命是的,它有时对,有时错;它的道理,却又千奇百怪。人的生命离不开任何,更离不开可以在危急时刻保护你的,或是你最讨厌的--野蛮。《野性的呼唤》一书,它有恐怖画面,也有血腥画面,总的来说,它是野蛮的替身,是道理的替身。
人的生命离不开野蛮,野蛮,它使简单朴素的世界陷入一片;正是野蛮,人生滔滔不绝,生生不息。
第24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我在这个暑假中,读了很多好书。其中,使我心灵倍受震撼的还是《野性的呼唤》。
巴克原本是米勒法官的一只宠物狗,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的温暖山谷里,不料被卖到美国阿拉斯加,那是一个即偏远又寒冷的地方。因为大量盛产黄金,所以世界各地的淘宝爱好者都会聚集到这里来,而这又需要大量的拉雪橇的狗,巴克就是这个原因被卖到这里。
进入北方后,他才知道那里的环境有多恶劣,生活有多艰苦,那里没有任何南部拥有的法则,那里只有大棒的利齿的法则,。那里也没有公平的游戏规则。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挺住,绝不能放弃和倒下,倒下就是弱者,遵守南部法则也同样是弱者,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唤醒,首先是对领头狗激怒他的做法稍微忍着点,之后不断指代领头狗斯比茨制造麻烦,最终与斯比茨挑起了一场恶斗,并将它打败后杀死。取代了斯比茨原先的地位,巴克也很聪明,怎样拉好雪橇,怎样战胜寒冷,对他来说实在是简单。
他在极地中遇到过五个主人,最后一个是叫约翰。桑顿的人,他救了巴克,而且对巴克十分关心,在桑顿身边不用长途跋涉,更不用拉雪橇,这在巴克看来是一种实在的幸福,然而不幸的是桑顿在一次淘金时被印地安人杀害,这使巴克与人的感情被打断了,从此,巴克对人没有了信任,他决定加入狼群,回归大自然……
读了以上的简介,你是不是对“弱肉强食,适者生存”有了新的见解?会不会觉得这句话能很好的概括此篇文章?如果巴克不懂得这个道理,将会变为上面的斯比茨,就将会被别人打败,被别人杀死。
此书还让我知道了另一个道理:不同的周边环境能改变事物。无论动物或者是植物。这个道理在《谁动了我的奶酪》书中就明确写出了。不改变就将成为失败者,就会被这个社会淘汰掉。人也一样,应该学会顺应形势变化,始终保持昂扬向上激情,坚持不懈加强锻炼,壮大自己,就最终会成功。
在我身上,就体现出了这个道理。我从十堰转到了武汉。起初,我不懂得改变,总是给人家一种惟我独尊的感觉。但是过了几天之后,我就发现,我依旧是一个朋友都没有,并且他们还对我有一种敬而远之的态度。此时我就知道我该改变了。于是,我脱下了虚伪的外皮,友善的对待每一个同学。从那以后,我的朋友越来越多。
看,这就是一个真实而又明显的例子。
懂得改变的人,就是强者。你们明白该怎么做了么?
第25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第一次读这本书已经是三年前了,再一次重温这本书我有颇多的新感受……
《野性的呼唤》的作者是杰克·伦敦。杰克·伦敦是美国的现代主义作家,杰克·伦敦生于1876年1月12日,逝世于1916年11月22日。他一生创作了很多发人深省的优秀作品,杰克·伦敦在1900年创作了《海的儿子》,1903年创作了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1904年创作了《海狼》等作品。
“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的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当我再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地打动了我。
开始,它生活在富裕的弥勒大法官家,整天过着贵族般的生活,安逸,但却平淡而无味。从它被偷运到寒冷的北方后,它的生活就发生了180°的转变,开始了它真正的旅途。首先,它被卖给了两个送邮差的法裔加拿大人。其中,它遭遇了残酷的生存竞争,但主人佛拉索瓦对它的关心与信任让他一点点的成长。在到达目的地后,它的主人又有了新的任务。因为知道他们的狗队已经太疲倦,无法再上路了。所以,只有无奈和不舍的将它们卖了。但他的新主人没有让它有丝毫的休息,又开始上路了。巴克被残暴的主人哈尔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索顿救了他,并悉心为他疗伤。因此,最终它接受了这个新主人,多次,它深深的被那丛林里的嚎叫吸引着,但还是不舍的回到索顿身边。最后索顿发现金子后却被同是淘金者的人给杀了,巴克在一气之下也把那人给咬伤并吓跑了。就这样,巴克失去了他最后的主人,最好的主人。在冰冷的尸体旁守了一天之后。那呼唤又在召唤着它,因为没有牵挂和身体的饥饿,它的野性复苏了!
人应该对待每一个动物都像对待自己的朋友那样,动物也是有生命的,他们同样也有七情六欲。狗是忠诚而执著的,如果你对它好,它会十倍还给你。我喜欢看它们的眼睛,桂圆胡般黑亮亮的小眼睛总是好奇、友好的看着你,那种神情让你放松,感到很舒适。我有时甚至可以听懂他们在说话,我会和它们说话。可能有人会说我很傻,但我觉得,它们能听得懂我所说的话。
我在网上看过一段视频:一只小狗本来在屋子里跑来跑去,这时来了一个20来岁的女青年,她带了两个同伴来到她家。原本我以为这段视频是拍小狗好可爱,她们大学生的生活。可是过了一会儿,那其中一个女生拎起小狗放在了椅子上,在它上面放了一个垫子,她竟然坐了下去,一会儿过去了,小狗没有了“呜呜”声,再看旁边两个女生正嘻嘻笑着。最终,那只小狗死了,而那些人却扬长而去。我不知道当时那人是什么样的感受,是开心,是痛快?
每一个生命都应该拥有属于它的自由,我们人类不是万物的主宰,如果我们什么都不能为它们做,那么,请给予它们最起码的尊重!野性带来野蛮的同时,也带来了纯真与忠贞的友情。这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的主人死去时,它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忠诚的,这嗥叫是伤感的,这嗥叫是震撼人心的,这嗥叫包含着巴克对主人深深的爱,这爱是野性的友情体现。也许我对这本书理解的还不够深入,但是我明白作者是以一只狗的经历,来表现明文的世界,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了野蛮。虽然这本书写的是狗,但也反映了人的世界。其实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份狂野,这份狂野也许就是野性的呼唤。这呼唤来自内心最隐秘的深处!
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它有奸诈,也有忠诚;它有文明,也的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正因此而多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
第26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有一本书,从温情到仇怨,从高雅到回归,一切融入其中。这是一个发生在血脉与温情之间的感人故事,一部在阿拉斯加荒原上驰骋的不朽传奇。它就是《野性的呼唤》。书中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巴克的狗。
它是米勤庄园最有地位的狗。他深信,所有的人都是善意的,它错了。1897年的秋天,它的命运注定在此改变。它被一位叫曼纽尔的庄园园丁助手给骗了,曼纽尔以散步的名义把巴克给拐卖了。巴克从国王变成了雪橇犬。在适者生存的环境中,他明白了自然的法则,经过几次轮换主人,他和最后一任有着救命之恩的主人结下了深厚的情谊。那个人叫约翰·索顿。
在主人被印第安人杀死后,它的仇也报好后,它投奔了狼群,并成为了头狼。这本书让我深刻地理解了述言的意思。在阳光下奔跑,无拘无束,才是真正的自由。而人类使用了火器想要征服大自然,拘束每个生命的自由。自由,是每个生命的向往,没有人能拘束任何生命的自由。这是一部为自由而写的精神之书,是自然的感叹。它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人一辈子不可能舒舒服服地活下去。
当我们的情况有所逆转时,我们一定要用坚定的意志去面对,毫不退缩,用意念使自己顽强地活下去。
第27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这篇小说中讲述了狼狗--巴克的故事。
巴克以前是法官的一条爱犬,他是法官家院子里的王者,没有狗敢惹他。但他不幸被管家卖去了北方,经过几次的转卖,目睹了伙伴惨死的场面后,他初次感受到了“利齿”的残酷和无情。他真正认识到在生活中,绝不能倒下。正是这个信念,让他一步一步成为了狗群的领导者。他从一只人性化的狗回到了原始的自己。是生活,致使沉睡以久的野性被唤醒了。巴克在生活中是强者的象征,他在困难面前那坚韧的生存意志,顽强的生存力量和机敏的生存智慧,都是他在北方有立足之地所不可缺少的。
读了这篇小说后使我明白了许多道理。对于一个人来说,最重要的是坚持。在生活中,不能放弃,不能屈服于自己的命运,要与命运做抗争。如果一个人只是在日夜盼望奇迹的出现,期望老天来怜悯你,那你只能活在别人手中,你不是自己生活的主宰者,同样这生活不属于你自己。让自己成为生活中的强者吧!也许,生活中少不了困难和挫折,但只要你勇于面对它,用自己坚忍不拔的意志去战胜它,这样你就能重又站起来。
要是你只会一味是消沉,一味的堕落,面对困难发出的“战书”吓得魂飞破散,不敢进攻,那你就是承认自己是弱者,这比失败更可怕。因为这时的你已经失去了斗志,没有了目标。慢慢地,你会发现你的人生越来越迷茫。不要让自己成为一个无勇少年,让自己和巴克一样成为一个勇者!所谓勇者无畏,让自己没有丝毫畏惧,用所有的力量与“敌人”抗争到底,真正拥有自己的生活,自己的人生!让自己变为一股股勇往直前的激流,去寻找自己的美好明天吧!
第28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大概你听说过这本叫着《野性的呼唤》的书籍,看没看过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这是一本以动物为主角的小说。它真实地揭示了人与动物的关系,让动物的真实面貌得以还原。《野性的呼唤》主要讲述一条家狗变成一只野狼的故事。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巴克”的狗,在被拐卖前,它是法官米勒家中一条养尊处优的驯养犬,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然而,在被拐卖到严寒的北方之后,它不得不面对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在极其恶劣的现实环境中,它显示出了强烈的生存欲望,并由这种欲望主宰,设法克服一切难以想象的困难,成为一只适应荒野生存规律和竞争规律的雪橇犬,最终响应荒野的召唤,回归了自然。
爱与死亡是文学永恒的主题。如果一部作品没有了爱,有的只是斗争、死亡,我们会觉得过于血腥,过于冷酷。小说中有这样一段:“桑顿有个经常性的动作,会猛然抱住巴克的头,将自己的脑袋依靠到巴克的头上前后摇晃,同时还用脏话去骂巴克,这些在巴克听来都是深情的昵称。巴克觉得在也没有比这粗鲁的拥抱和叽里咕噜的骂声更让它快乐的了。每一次来回摇晃,它都有一种如痴如醉的极乐之感,仿佛心都要从身体里跳出来一样。桑顿一松手,它就跳起来,嘴上带着笑,一双会说话的眼睛,未发出的声音在喉咙里颤动……”这是何等感人的“爱”的场景,人与动物之间的爱恋表现的淋漓尽致!
巴克是具有坚强的意志更是值得赞扬的。对于人类来说,可能一条狗的性命不值得一提。于是就对它们大量地极其残暴地进行虐、屠戮……然而,这条名叫“巴克”的大狗,它不屈不挠地活着,克服种种难以想象的困难,消失已久的野性主宰着它,在自己最钟爱的主人死后,它回归荒野,成为一只征服荒野的头狼……
这是一只关于狗的故事,那只狗聪明、机警、坚毅,甚至狡猾。这是一只具有优秀品质,了不起的狗!它教会我的太多、太多……
第29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我看完了杰克·伦敦写的《野性的呼唤》,感受颇深。这本书重点讲述了动物与人类之间发生的故事。
其中有一段内容深深打动了我的心:当白牙--这只强壮凶猛的狗被史密斯买来后,白牙吃尽了苦头,因为它而史密斯却利用它来赚钱--和别的狗进行打架,赚取钱财。而每次白牙都能获得胜利,以此给史密斯带来了巨大的财富。可这个残暴的贪财鬼,每天却用鞭子抽打这条可怜的狗……看到这而我的心向被什么扎了一样,我们人类为什么会这样的残忍?可看了下面的内容又让我有了一个心的想法:当白牙与一条狗打架时,这只狗咬伤了白牙的脖子,就在那生死攸关的一刻,斯各特救了它,而后白牙对新主人十分的忠诚,他们成了好朋友……动物和我们人类一样,它们也有一颗温暖的心,也有感情,不是吗?我还曾看到这样一个故事:……山羊妈妈流着眼泪站起来,叉开腿,任这只小羊羔上来吃它的奶。可是它不回头嗅它的尾巴,因为它知道,那不是它的孩子……动物心中也有爱,但不会说话的它们只能用摇尾巴,低头摩擦主人的腿和舔来向我们表达。我们人类应该将心比心,如果受苦的是我们自己,我们会怎样呢?人类已经错的够多了,难道人类还要对动物冷漠无情吗?难道还要接着错下去吗?
请善待我们的朋友,让我们的生活有了它们的存在而更加快乐。
第30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今天我给大家推荐一本书,它的名字就是《野性的呼唤》。我首先给大家介绍大概内容:一只南方狗巴克,遭到不幸被卖到了北方。他开始了那艰苦、危险的北方生活。
他参加了运输文件的狗队,并在狗队中不断的学习。艰苦的学习中,他那原始的野性开始被唤醒。出于野性和权力的渴望,巴克先是隐忍,继而不断的制造麻烦,往后的日子里,他终于和凶悍、老辣的领头狗斯比茨展开了一场恶斗,巴克胜利了,他取代了斯比茨的位子。转卖新主后,结识了新主人善良的桑顿。当在一次荒地探宝的旅行中,桑顿遭野人袭击,不幸身亡,愤怒的巴克为主人报了仇,回到树林成为了狼之王!文章描写生动,巴克身上的野性,把他天生狼的品格发挥了出来,并不断学习,收获经验。
在生活中,我们也应该向巴克学习:来到一个新的环境中,我们应该学习比自己能力强的人,吸取别人失败的经验,使自己不要再犯同样的错,从而让自己超越别人。这样你就是一个成功者,一个胜利者!在我的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事:在我们做课堂作业的时候,往往有几位同学先写完,给老师改。毕竟“心急吃不了热豆腐”。这几位同学的作业不一会就有了错误。
老师便在那细心的指导他们,正在检查的同学可以用心听。如果别人的作业错了这道题,而你没错,你也可以想想他为什么错,保证自己不犯同样的错。而你也错的话,你就细心想想,怎样才能不把这道题写错,也保证自己下次不犯相同的错。我相信大家看了《野性的呼唤》以后,会从中得到更多的东西。
第31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几天我读了一篇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中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作者用拟人的手法生动的描写了一条叫巴克的狗的曲折经历。
故事主要叙述了“主人翁”巴克从文明的人类社会回到了狼群原始生活的过程。从小生活在温室环境中的巴克被拐卖到原始荒野的地方当雪橇狗。残酷的现实触动了巴克由于人类文明的长久熏陶而向大自然回归的本能和意识。恶劣的生存环境锻炼了巴克,他在历练中不断成长。最终通过战胜狗王斯匹茨而赢得了拉雪橇狗群中的头把交椅。当残暴的哈尔将巴克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约翰·桑顿的解救让巴克感受到温暖并决定誓死效忠恩主,但恩主的遇害彻底打碎了巴克对人类社会的留恋,从而促使巴克坚定决心,毅然走向荒野,回归大自然。
我喜欢作者笔下描写的这条名叫巴克的狗,它在困境中从不低头,在绝境中永不放弃。这种坚持不懈、勇往直前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当我们在学习上遇到困难时,不要放弃,要努力去克服困难。当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挫折时,要坚持不懈、勇往直前,为自己创造一个美好未来。
评语:文章的结构简洁合理,小作者对原文的理解也十分深刻透彻。把读与感联系紧密,情感丰富而真实,读来津津有味。
第32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在暑假里,我读过许多书,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野性的呼唤》,让我懂得了,为了生存就要奋斗。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整个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以一条驯化的南方狗退化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一条硕犬无比的朵交狗,它被贪心的仆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后开始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制,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它懂得了生存而不择手段,从而学到了狡猾与欺诈,后来它自己将生存智慧发挥到了运用自如的境界,经过残忍,你死我活的争斗,巴克最后终于确立了领头犬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狗们面对着许多痛苦:挨打。挨饿。甚至死亡,但巴克适应环境快得惊人,超越每只狗,它们的主人几经调换,最后,巴克与一位主人约翰。桑顿结下了难舍难分的深情厚谊。这位主人曾将它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而巴克又多次营救了它的主人,还帮他还回了债务,最后,在它热爱的主人和其它伙伴惨遭印第安人射杀后,它便走向荒野,响应它这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非常向往的那种野性的呼唤。
巴克就是我们的榜样,为什么这只原本被驯服的南方狗会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生存呢?就是因为它适应能力极强。如果我们没有这个能力,生活就十分困难,当你换个环境生活,你又会如何?生病、甚至死亡。但假如我们能像巴克一样适应能力极强,不管在什么环境下,都能轻松地生存下去,饥饿、口渴这些都是多虑的。举个例子,如果地震来了,没有食物,挨饿你能够承受吗?如果你被压在石板下几十个小时,喘不过气来,这痛苦你能够忍受,能够坚持吗?假如你能,就说明你的适应能力十分强。但我相信,有许多人不行,因为我们平时的生活环境太好了,所以根本无法承受生活的变化。我们平时要多锻炼,多磨练自己,考验自己。就像我这次去新加坡,耳朵又闷有痛,导游说有可能是因为水土不服的关系,根本原因其实就是我的适应能力差。所以我在这里,再一次提醒大家:我们的适应能力一定要很强,无论在什么艰难的环境下都要坚持。
虽然巴克是一条狗,但是它的艰苦卓绝的经历,它的智慧勇敢,都使我敬佩,使我感动,从而也让我明白:在险恶的自然与环境下,只有精英与超人,有着小说中的巴克那样的精神,才有生存下来的可能。其实,为了生存奋斗是一种努力,更是一种坚持。我一定要向巴克学习,自己定下一个目标,就一定要把它完成,永不退缩。
第33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狂风咆哮着,疯狂地侵蚀着大地,四周是白茫茫的冰雪世界。一群瘦弱的猎犬艰难的踩着刺骨的碎雪,一步一步地挣扎着向前挪动,有几只犬已经累得直喘粗气,而在其中的一只犬与它们截然不同,它依旧一个劲的往前挪动。
狂风依旧不留情的肆虐着,但他们只好又慢慢的拖着沉重的货物向前移动,或许北极极地气候已经完全麻木了它们的肢体,更麻木了它们的精神,它们为了生存为了躲避身后皮鞭的抽打,它们还是得向前,在它们的脑子里生命已经不是那么伟大了,在它们眼中只有两个字--前进。每当我翻开这本《野性的呼唤》时,我的内心既感到愤怒有充满力量。
其实故事很简单,一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被卖弄到北极,北方的极地严寒气候一度让这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很难适应,它拉过雪橇,被他的群体欺负过,挨过饿,参与过群犬争首,但它从来没放弃过在北极这片生命的荒野上,它相信“力量是一切生存的方法”,最终在它主人死后,摆脱了与人类的关系,成为北极这片荒野上的狼王。杰克·伦敦用他那粗犷豪放的语言把整个故事描述的跌宕起伏故事的主人公巴克,一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被卖弄到了北方,极地气候让它摆脱它过去养尊处优时留下的坏脾气,受过冻,挨过饿,为了生存,为了忍受主人的鞭打,它一直坚持着,奋斗着,成为北极生命荒野上的狼王。
在感动的同时我不禁想问什么样的作家会写出如此悲惨而又令人充满力量的作品呢?杰克·伦敦,生于旧金山,他来自“占全国人口十分之一的穷困不堪的底层阶级,在一个既无固定职业又无固定居所的家庭中长大,他做过巡警,做过水手,当过保安,在失去父亲的情况下他还边干活边写作,最后写出了一本本好书,屹立与书坛。
是啊,他们的成功都必须要热爱生命并为之去奋斗,司马迁在监牢中写下第一部纪传体通史,霍金在全身瘫痪的情况下提出了宇宙大爆炸学说,最令我们骄傲与学习的应该是美籍华人,现役NBA球员林书豪,他在大学时想进入篮球名校常春藤盟校、柏克莱加州大学、斯坦福大学以及UCLA,但都没能被回应,但他在哈佛大学开始了他的篮球梦,他带领哈佛大学获得NCAA进步最快球队,他也在比赛中获得mvp,最佳防守运动员等等荣誉称号,有幸他参加了2010NBA选秀,被选中,但他的追逐梦想的道路并非一帆风顺,他马上被金州勇士裁掉,辗转几支球队,最终在纽约尼克斯对稳定下来,在2012年2月4日,在一场99-92战胜新泽西网队的比赛中,林书豪得到25分,5个篮板以及7次助攻--全部都是生涯新高。在一场对阵华盛顿奇才队的比赛中,林书豪得到23分和10次助攻,得到了生涯的第一个两双,得分超过了湖人队的科比·布莱恩特,带领球队夺得8连胜,被美国媒体评为进步最快的运动员,他的成功离不开他对篮球的热爱,他的刻苦训练帮助他取得了成功。
每个人都希望自己拥有一片蓝天,但他们只知道等着成功,并不去准备,热爱生命的人是会去奋斗,这样生命才会来呼唤你!
第34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每个人都读过许多书,每个人都会在书中获得一些启发或者快乐。我就是一个喜欢读书的人,也看过一些书,也经常会在阅读中感动或是深思。有一本书则给了我与众不同的感觉,让我读后久久思索,不能忘记。也许你也读过这本书,也许很多人也都读过它--《野性的呼唤》,这真是一本有趣而又深刻的好书啊。
书的主角是一条狗,它的名字叫做“巴克”。它原本是被养在南方一个富有的律师家里,生来就只为主人看家护院,在生活上可以说是养尊处优了。然而命运有时就是难以预测,由于律师家里的一个花匠好赌,使巴克成了他眼中的一块“肥肉”,为了毫不费力的赚到钱,这个坏家伙打起了巴克的主意。那时北方发现了金矿,世界各地的淘金者为了发大财都去了寒冷的北方,而淘金者在那里想生存单单靠人的力量是不够的,他们还需要一些强壮的受过训练的狗的帮助。巴克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被盗卖到了寒冷的北方。气候本身对于生长在南方的巴克而言就已经算是很恶劣了,而更大的考验甚至可以说是磨难还在等着它……
巴克来到北方后,不仅要面临人的折磨,还要跟那些北方的当地的野蛮狗斗智斗勇,过程是惊险的,很多次巴克都险些丧命,但他在这些磨难中渐渐成长,变得更加机智勇猛,经历了许多周折,他竟成了一只最有战斗力的队伍的首领,最终它还摆脱了人类的束缚,向大自然奔去,成为一只有着狼一样勇猛以及自由的传奇。
这本书我读了很多遍,如今回想仍会热血沸腾,它让我感受到了勇敢自信的魅力,让我知道无论遇到任何意外甚至磨难,都不要放弃,人生是没有一条直路给你选择的,只要对自己充满信心,对未来充满信心,无论什么样的艰苦命运都不会将我们打败,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人生就会更加开阔。
我喜欢这本书,也希望大家都喜欢它。
第35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是美国着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叫《野性的呼唤》。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写了一条叫做巴克的长毛大狗,从温暖文明的南方被诱拐到冰天雪地的北极荒原,从一只养尊处优、孤芳自赏、目空一切的贵族犬,到备受折磨不得不顺应环境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的雪橇犬,最后成为被伊哈特人称为魔鬼的狼群领头狗。在它转变的过程中,巴克身上的野性也被渐渐唤醒。虽然它在人类文明与道德规范的束缚下,在人类的棍棒与皮鞭下也享受着人类认为的幸福和苦难,但是巴克知道手特棍棒的人就是主宰,它不能反抗,只有服从。如果不能顺应环境它一定会迅速地走向死亡。这时它把对自由和野性的渴望压在心灵的最深处。
就象书中写的:“巴克身上被唤醒的原始野性活跃着沸腾着,犹如潮汐和季节一样强有力地在他心头波动。”“野性同幽灵一样不断呼唤着他、诱惑着他、要与他一起去嗅风的气味,一道去听森林的音响,支配他的情绪,指导他的行动,让他超越自身。这种召唤使他的心与人类及人类对他权力越离越远。”巴克终于在它的最爱的主人――桑顿被害后,背离了人类世界,回到荒原。因为巴克的牵挂断了“人类及人类所拥有的权力再也束缚不了他,他与他的野性兄弟肩并肩地一边奔跑一边嗥叫……”巴克在野性回归以后成了狼群的头领。
与其说这本书写的是狗的故事,还不如说写的是向往自由的故事,就象书的封面写的:“所有的生命都应该在蔚蓝的天空下自由行动,在张扬的生命里,寻求自由,让自己幸福快乐!”
我真的很喜欢《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因为从这本书是杰克伦敦先生对自由和本能的由衷呼唤,是对原始生命的尊重和赞美!
第36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当我一看到是关于写动物的书,我便很高兴,特别是读过沈石溪先生写的几篇动物小说,如《斑羚飞渡》、《老马威尼》。而且对于《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也早有听说。看了之后的第一反应,便是将杰克·伦敦写的另一篇小说《白牙》结合起来。如果说谁更加幸运,这还挺难说的,因为一个得到了温馨、幸福的生活而另一个则是重返了森林,找回了自己原有的生活。但有点却是共同的:从原来的森林被人推到苦难中,再被善良的人用爱救了回来,从苦难中解脱出来。
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它目睹了人与人、狗与狗、强者与弱者之间冷酷无情和生死争斗,于是为了生存,它学会了只求活命、不顾道义的处世原则,变得凶悍、机智而狡诈。最后,在森林中狼群的呼唤下,巴克狼性复萌,逃入丛林,重归荒野。在小说中,杰克·伦敦运用拟人手法,把狗眼中的世界及人类的本质刻画地淋漓尽致,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冷酷的现实和“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客观现实。巴克渴望并奔向了自由,这也正是作家的追求和理想的体现。
在巴克所遇到的狗与人中,充满了“棍棒与犬牙法则”也就是“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法则。巴克与其他的狗和人一样,充满了对于权力的占有欲望,于是巴克与一个个挑战者经历了长久的斗争,其中的第一个敌人也就是当时巴克所在狗对的头儿--斯皮茨,初出茅庐的巴克斗得是遍体鳞伤,当最终还是将对手打到争夺了领袖地位。巴克的领域感也非常强,谁要是侵犯它的领域,要么归顺,要么倒下。
在巴克的一生中还有一个人十分重要--约翰·桑顿,是他在危急时刻救了巴克,并且给了巴克以无限的爱和温暖,桑顿在巴克的心中的地位可谓是举足轻重,然而也正是因为这点桑顿的死给了巴克沉重的打击,也迫使它走向野蛮。
《野性的呼唤》以一只狗的经历表现文明世界的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野蛮,写的是狗,也反映人的世界……我有点当心我会像巴克一样,一旦自己最重要的东西突然失去,我会不会也走向“野蛮”?我想应该不会,因为巴克是个野兽,野蛮是他的天性,野性会让它返回森林,它是别无选择的,因为城市里已经容纳不下它了。
第37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荒野的呼唤》让我们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震撼和力量,在荒野中好不容易生存下来的布克,用他的行动表示出了坚持就是胜利,谁最勇敢,谁能活下来,谁就是王者。现实生活中也同样残酷,谁有能力,谁就能成功。竞争也越来越强烈了。让人们不得不好好学习,不能耽误任何功课。
这本书也给了大家很多启发,比如给我的一些启发:要好好享受现在的生活,努力把任何事情都做到最好,学习布克,永不放弃,坚持就是胜利!
《荒野的呼唤》中,大家会体验到一个血肉丰满的世界,会哭,会笑,会悬念迭生,会认为生命是无比可贵。我也建议大家学习布克,坚持到底。
第38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巴克的狗,它毫无忧虑的生活在美国南方,却被家里的仆人偷偷卖到了阿拉斯加,成为了一条雪橇犬,在目睹了一次惨象后,它开始遵循“大棒和利齿”的法则,并逐渐成为一条优秀的雪橇犬。后来,遇到真正喜欢它的人叫桑顿,他们相依为命一起去东部寻宝,桑顿却被印第安人杀死了。在给桑顿报仇后,巴克回归大自然。在一次捕猎中,巴克尝到了那种嗜血的欲望,唤起了它体内最原始的野性,最终成为了狼王。
故事中的形象是强者的象征,在严酷的生存环境中有着坚强意志、顽强的生命力和机敏的生存智慧。它来到新的环境后并不愿意接受其他强者的控制,而是努力适应,不断斗争。所以,我们在现实中也该像巴克一样顽强不屈。
现在,如果我们遇到一点挫折就被打倒,那么就还不如一条狗,也更不会在将来大有作为。
第39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代表作。我怀着敬佩的心情拜读了这本书,便立即被主人公巴克那种做命运的主宰者,做生活强者的精神所感动。
巴克是一条狗。本书讲述了由于淘金热潮的兴起,巴克被人从南方主人家里偷出并卖到了南极,变成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从此,巴克便进入了弱肉强食的世界中。面对恶劣的环境,为了生存下去,巴克的野性开始慢慢复苏。在巴克奄奄一息即将死亡的时候,是桑顿收留了它,而桑顿被害后,巴克在野性的召唤下回归了狼群,并成为狼群之首。
我的生活并没有书中巴克那样充满了惊险、挫折和跌宕起伏,但我也有自己的目标。我的目标就是上清华大学。清华是中国一流学府,是当今学子梦寐以求的地方。考分之高,学途之难,就像“金字塔”虽炫丽,但充满艰辛的追梦之旅。目标已定,心中就充满了力量。经过小学六年坚固的基础知识学习,再经过中学刻苦地攻读,我相信会登上雄伟而壮丽的“金字塔”顶端。
我在为巴克感慨之时,又何尝不被它的精神所震撼,所感动;它又何尝不是我学习的好榜样呢。
第40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叫做《野性的呼唤》,它陪伴了我一个寒假。
这本书是由作者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编写的,他出生于1876年在旧金山一个破产农民家庭,从小开始开始劳动,当过报童,在罐头厂、发电厂、麻纺厂当过童工,总之童年很是艰辛。他以童年的独特视角,用朴素无华的文笔,还有充沛的情感表达,为我们提供了非常优秀的作品。
这本书由七个章节组成,讲述了一群狗原本过着安逸自由的生活,之后被坏人囚禁殴打,最后凭借它们顽强的意志和不屈不挠的精神逃离了人类的折磨,变成了雪橇狗。
巴克是这本书的“主人狗”,这本书通过动物这面镜子,折射出人类世界的美与丑、善与恶,寓意深刻,发人深省,也有描写动物们鲜为人知的丰富情感世界,展现动物之间的爱恨情仇、悲观离合。同时,这本书中还有很多描写景色的句子也很美妙,深深的吸引住读者的眼球。此外,我认为这本书能够很好的提高人们保护动物的意识,尊重动物们的生命,平等的对待每一个生命。
这群狗不屈不挠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去完成那些看似不可能完成的梦想。
当品味完一部作品后,一定有不少感悟吧,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
京剧观后感1
5.31我们来到了中华大剧院,在那里我们观赏到了三部京剧。分别是《天女散花》《卖水》《闹龙宫》。这三部京剧可谓各有各的特点。
《天女散花》这部戏开始放了很多的云雾,让我们如同在天上一般。接着一位仙女出场,看她的穿着行当应为青衣,穿着十分漂亮。然后,她开始唱起来,唱戏人的声音十分尖,有着一副好嗓子,让我们台下的人不由得惊讶,连声喝彩起来。接着,仙女做出了漂亮的动作,神态也是活灵活现,再加上表演者的好嗓子,一起呈现在观众面前,让我们如同深入其境,被这出戏剧深深地吸引着。最后,这出戏快完了,表演者以一个舞蹈动作谢幕。场下连连鼓掌,都被这部戏深深地吸引着。
正当我还沉浸在上一部戏中,下一部戏《卖水》又开始了。一位小丫鬟先出现在我们的面前。她的行当是花旦,虽然她的穿着不算特别华丽,样子却显得很机灵。她向我们介绍了故事的起因:原来一位小姐的丈夫被人诬陷,小姐因见不到丈夫十分忧愁,小丫鬟小姐的丈夫在卖水,希望小姐能和卖水人见面。这是,小姐出场了,她的行当是青衣。丫鬟希望为小姐解愁,又想让小姐见到卖水人,于是就让小姐去出门散步。却看到卖水人还没有来,只好为小姐报花名。她开始唱了起来,表演的活灵活现,唱的也是十分动听。让观众与戏似乎融为了一体。最后有以一个情节谢幕。又引来观众一声声喝彩。
下一部戏可谓精彩,是《闹龙宫》,孙悟空上场,正和牛魔王结拜兄弟。需要一件兵器,便去东海龙宫去借,前几件兵器都不趁手,拿走了东海的定海神针。龙王舍不得,两边开始了争斗。其中武打场面十分精彩,演员表演了各个武打动作,杂技手法,翻跟头等动作呈现在我们面前,一个个精彩的京剧动作,让我们目不暇接,还有那武打动作真让人惊心动魄。让我们大饱眼福。
看完这三部剧,我想对大家说,京剧可是我国的国粹,京剧的戏剧情节是安和的,在平和清楚的叙事过程中展现优美,它不用紧张、激烈、刺激的剧情吸引观众;京剧的音乐伴奏是安稳的,在悠悠京胡伴奏下,给人一种天衣无缝的安稳感觉;京剧的表演风格是安详的,既不过分高亢激昂,也不刻意一唱三叹,从不强调暴力和血腥。京剧在发展,在创新,在与时俱进,并没有安于现状,安常处顺;京剧在不断进步,将中国几千年的文化都融入在一起,才能安坐戏剧舞台“国粹”的王座安然不动!所以我们应该支持京剧,支持我国的国粹,用心去欣赏京剧,用心去感受京剧别有的韵味
京剧观后感2
上个星期五,学校举行了一次“京剧进校园”的活动。这对于我这个艺术“文盲”来说是个不错的活动。
初次见到京剧的我无不兴奋起来,刚开始由一位老爷爷上台演讲,京剧做为“中国国粹”我还是知道一点的,但听了他的演讲我几乎是大开眼界,于是在听的同时,我也用心的记下了笔记。
过了几分钟后,随着主持人的介绍,第一个节目———————《变脸》出现了。舞台上出现了一个身披黑色斗篷的大汉后,表演开始了,音乐响起了,只见那大汉两手空空,在宽阔的舞台上随意游走,就当我们感到无聊的时,他缓缓的走到了舞台中央,“唰”一下,瞬间就变成了另一张脸,把我们从呆滞的目光中托出来,似乎觉的还不够,他又缓缓向我们走来,好似要与我们握手,可是突然一下,那鬼魅的脸又变成了另外一张,使我们不禁鼓掌起来,赞叹起来。
继《变脸》之后,令我们为之赞叹的应该是《金猴贺喜》这个节目了,五个猴子中有一个年仅八岁的表演者不由让我们赞叹有加,年纪虽小,但表演天赋并不比其他猴子差。让我记忆最深的是最后翻跟斗的时候,我数了一下,足足做了二十多个!!想想一个不满十岁的小孩翻了那么多筋斗,做了那么多特技,他在台下是付出了多大的努力,流下了多少汗水!!真可谓“台下一分钟,台下十年功”!
京剧是我国四大名剧之一,它也是我国的国粹,看了这场京剧表演我仍不忘记,这是我一生中最高兴的一天。
京剧观后感3
《沙家浜》这部现代京剧讲的是在抗日战争时期,新四军某部和敌人迂回作战,一度撤离常熟一带,留下18个伤病员,和当地群众生活在一起、战斗在一起,结下了鱼水之情的故事。当时日寇疯狂扫荡根据地,反动武装忠义救国军的头子胡传魁、刁德一秉承日寇大佐黑田旨意,千方百计企图搜捕新四军伤病员。但沙家浜的抗日军民团结一心,群众巧妙地掩护了救助了伤病员。之后,郭建光率领痊愈归队的战士们,配合大部队的行动,组成突击排直插沙家浜,活捉了日寇黑田和汉奸胡传魁、刁德一。沙家浜重新回到了人民的手中。
我认为全剧有两个主线,也是矛盾突出和吸引观众注意力的地方,一个是被困在苇荡中的18个伤病员如何和外界通消息及脱险。具有代表性的唱段是阿庆嫂唱的“要沉着,莫慌张,风声鹤唳,引诱敌人来打枪”和“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还有郭建光唱的“阿庆嫂她怎么不来探望”。等到第二个主线出现时,也就是如何和汉奸作斗争,如何解放沙家浜,刚开始只用了刁德一的一句台词“伤病员安全转移!”一荒而带过前面的情节,马上转入后面的主要矛盾:审问沙奶奶。代表性唱段是“八一三日寇在上海打了仗”和后面的郭键光的“飞兵奇袭沙家浜”。
《沙家浜》的唱词,千锤百炼,字斟句酌,曲尽人情,提高了京剧唱词的.文学品位,也体现了本色美的艺术魅力。在第四场《智斗》中阿庆嫂与刁德一之间经典的对话。
刁德一:这个女人不寻常!
阿庆嫂:刁德一有什么鬼心肠?
胡传魁:这小刁一点面子也不讲!
阿庆嫂:这草包倒是一堵挡风的墙。
妙语联珠,亦庄亦谐;不卑不亢,不阴不阳。一个是旁敲侧击,一个是沉着应对;一个是稀里糊涂,一个是察言观色。阿庆嫂与刁德一那一句句合辙押韵的台词显露着刁德一的阴险与阿庆嫂的机智,句句滴水不漏,让人心弦紧扣,再配上激越的西皮唱腔,真正显示出京剧的醉人魅力!你看那阿庆嫂在春来茶社提壶续水,面不改色,镇静自如,敬佩之情从我心底油然而起。看来在危难来临的关键时刻沉着镇定,临危不惧是顺利脱险的关键。
阿庆嫂这个形象精明干练、态度稳重,演员身姿优美、音色嘹亮、字正腔圆,表演得惟妙惟肖,是一个很成功的人物形象。汪曾祺先生凭着丰富的阅历、练达的观察,将剧中人物的思想状态刻划得入木三分,丝丝入微。常常通过简明易懂的语句,画龙点睛,出色地勾画出剧中人物之间微妙的内在情绪与复杂的思想感情。这种带有泥土味的“大众文化”的本色唱词,生动自然,形象鲜明,观众听了,完全能心领神会,感到无限的亲切。这是京剧《沙家浜》的成功之处,也充分展示了朴实无华的本色美唱词的艺术魅力!
京剧观后感4
京剧是在2000多年前开始发展成为一种艺术的。生、旦、净、丑各种人物的角色使男女老少看起来趣味盎然。
这一次京剧表演使我印象颇为深刻的是《天女散花》与《沙家浜》。
《天女散花》还没开始,我就开始兴奋起来,几乎每一根神经都活跃起来。天女散花,顾名思义,一定是一个美若天仙的青衣在花中飞舞着。
表演开始了,一个身穿粉红衣裳的大姐姐从幕后款款走来。粉衣裳上缀着几个小花球,粉色与蓝色的小花球相衬相映。这位大姐姐舞动着一根长丝带。丝带飘动着,乍一看,哎呀,丝带不止一种颜色,有粉、白、蓝三种颜色有规律的排列着。丝带默契的配合着正在舞动的大姐姐,三种色彩的丝带绕着她的身体一圈一圈飞动着,好像置身于万花飘零之中。突然一圈圈舞动的丝带换了一种花式,变成了花型,每当丝带甩到她的正面,都会交叉一下再落地,好像是在告诉大家下面有个新的花式要进行,请大家拭目以待。大姐姐轻盈的步伐,伴着优美的音乐,获得了大家热烈的掌声。
《沙家浜》选段中,我最喜欢沙奶奶,她的优点数不胜数。被她照顾过的士兵们称赞她:“沙奶奶缝洗浆补天天操心,每天三餐有虾有鱼,每天吃的很尽兴……”可沙奶奶认为每天有虾有鱼吃得好养伤,缝洗浆补是为人民、国家服务的,这是理所当然的。沙奶奶让士兵们把沙家浜当做自己的家。由此可见,沙奶奶很无私、用心的在为人民服务。
这次京剧表演展现了美轮美奂的飘带舞,我们还从沙奶奶那里学到了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京剧观后感5
今天,我和爸爸在电脑上一起观看了京剧大师梅兰芳表演的代表作——————贵妃醉酒。
梅兰芳大师他男扮女装饰演的的贵妃杨玉环,从演唱、眼神到走路都像极了女人。
爸爸这时给我介绍说:在以前,唱京剧是没有女人参与的,因为戏中角色的需要,所有女角的戏都要由男生来演,为了演好戏,通常都要下很大的苦功才能演好。听了这话,我对梅兰芳大师又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
近段时间,李玉刚上春晚争议很大。李玉刚的男扮女装不同于梅兰芳的反串,梅兰芳男扮女装的旦角是时代的局限性造成的,据说京剧界的“男旦”也正逐渐被淘汰。而李玉刚的反串不是戏曲,只是歌曲,或称之为戏歌,他的成名只是观众出于好奇。试想,不看他这个人,只听他演唱的《新贵妃醉酒》,李玉刚还会引人围观吗?所以很多人认为,李玉刚上春晚,会给人在性别和性格意识上产生误导。
纵观整场这39个节目,可以说,春晚在整体结构和节目形式上几乎依旧,依然是在大演播厅里,台上的演员,台下是观众;仍旧是歌舞、小品相声、魔术杂技、戏曲等的大杂陈。如果说有变化,那就是舞台更炫了,节目形式比较活了,老面孔少了,相声小品少了,广告据说没有了。而最大的变化就是本山大叔缺阵了。
京剧《贵妃醉酒》是一出典型的中国古典歌舞剧,也是梅派经典剧目。
故事发生在唐玄宗时代。唐明皇(玄宗)与贵妃扬玉环相约在百花亭设宴,饮酒赏花。到了这天,贵妃在百花亭候驾多时,未见驾临,太监来禀,皇帝已转至西宫。贵妃闻知此讯,心中极为不悦,万端愁绪无以排遣,只得一人独自饮酒,赏花解闷。宫娥太监轮流进酒,不觉喝得大醉,醉后更觉烦闷,命高力士到西宫请唐明皇来此共饮。经高、裴二人婉言相劝,才满怀怨恨,独自回宫。
该剧唱、念、做、舞俱佳,情味婉约,表演含蓄,尤其梅兰芳的表演历经磨砺,臻于化境。剧中对醉态之下悠绵的宫怨的表现深具古典美韵味,创造出“有意味的形式”,尤其卧鱼闻花、衔杯醉饮等舞蹈范式具有迷人的魅力。京剧《贵妃醉酒》渊源长久,经历代戏曲表演艺术家改良修订,到梅兰芳时期定型,该剧以旦角应工的歌舞表演体式、典雅雍容的审美韵味、所秉承的艺术精神,以及所体现的传统文化的价值观念,使其成为传统戏曲的代表。梅兰芳表演的《贵妃醉酒》获得了世界性声誉。
京剧观后感6
以前我看京剧总是觉得枯燥乏味,而这一次看京剧表演后,我才知道京剧是怎样的有趣。京剧还是中国的国粹,东方的歌剧。
京剧开始了,我看到的是一些猴子们他们活蹦乱跳的,一会儿侧翻,一会儿倒翻,很神气!“猪八戒”是主持人,在他给我们讲知识的时候,猴子们来玩“猪八戒”,“猪八戒”只好把他们赶走了。随后“猪八戒”又向我们介绍了生。旦。净。末丑。生有小生。老生。武生,旦有花旦。青衣。刀马旦。老旦。丑有文丑。武丑。四大名旦其中有“梅兰芳。荀慧生。程砚秋。尚小云”,四大须生有“马连良。潭富英。杨宝森。奚啸伯”。下面我们看到的是两个京剧,第一个是红灯记主要写了老旦和花旦。第二个是三岔口,讲的是武丑和文丑在一个黑屋子里打斗。俗话说的好:“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这说明了剧院的人们十分辛苦,由此我知道了做任何事都要付出代价。
看完这次京剧后,我的感想是:“我们的京剧是多么的好看呀!让我们的国粹发扬光大吧!”
京剧观后感7
11月1日下午,我们学校组织了六年级全部师生感受了一场别出心裁的视觉盛宴,听觉洗礼——京剧表演。
正式演出之前,一位“老生”扮演者向我们介绍了京剧的起源,发展,行当,腔调等,使我们对京剧有了初步的了解。在讲述期间,一位旦角演员穿插了一些京剧演出中的经典步伐和简单的腔调,同学们亲身体会到了京剧的乐趣。
表演怎么还不开始?同学们都有些急不可耐了。这时,一阵急促的敲锣打鼓声使在场三百多名观众激动起来。一声气壮山河的“嗬!”随着一个矫健的侧空翻牢牢地吸引了人们的视线。京剧《三岔口》开始了。《三岔口》虽短,但它的精华便体现在其之“虚拟”。两位演员在只有一张红桌,两把大刀,灯火通明的舞台上,却能生动地表现出摸黑打斗的感觉,其难度可想而知。但是,整场演出我们却感觉不到任何的异样之处,这是因为京剧源于生活,加上了艺术化的夸张之后,化实为虚,借用一
《三岔口》结束了,同学们意犹未尽。紧接着,第二场《卖水》又开始了。整体来说,京剧《卖水》节奏慢了许多,欢快活泼的表演达到了极致,以丫鬟梅英为主角,着重表现了她的心地善良、聪明伶俐。特别是在“表花”时载歌载舞,眼神灵动,配合扇子、手绢的表演,活灵活现地展现出天真可爱的小丫鬟形象。
演出结束了,梅英那如黄鹂般的嗓音仍萦绕在我耳边。京剧,我爱你!
京剧观后感8
陪奶奶看京剧节目的时候,有一出京剧叫《朱砂痣》。
乍一听戏名,我想起了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中的那段关于朱砂痣的描写: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只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我当时还有些纳闷,京剧是国粹,很多戏剧都是很久远的古代流传下来的,而张爱玲的小说才是近代的,这戏剧应该不是和她写的朱砂痣有关的吧。
果然,戏剧一开展,我就发现我想的太远了。
戏剧中的朱砂痣,讲的是一个姓韩的太守,告老返乡后,因着是孤家寡人,所以让媒婆帮说一门亲事,再讨个妻子,生个孩子延续香火。
可媒婆竟是帮他找了一家有夫之妇的人家,那位年轻妇人的丈夫外出做生意,回家后便生病了,因为看病花光了积蓄,丈夫的病也不见,媒婆竟找年经妇人的丈夫给他的妻子说媒,说卖了钱也可以给他看病,而且如果他的病治不好,他的妻子的后半生也有了着落。
这一段的剧情,怎么看着,都有点儿觉得媒婆不道德。
后来妇人嫁给太守,洞房花烛夜时,太守问了年轻妇人的家境,听闻她是卖身为夫治病。心存仁厚的太守竟是烧了婚书,不仅让妇人回家去与丈夫团聚,不收回聘礼钱,还额外地送了年轻妇人一百两银子给夫君治病。
好人总归是有好报的,年轻的妇人的夫妻有了银子治好了病,上太守家登门致谢。知道太守没有子嗣,年轻妇人的丈夫决定帮太守买一个孩子。
做为一个走南闯北的生意人,年轻女人的丈夫很快就为太守买回一个十三岁的小男孩。
在小男孩与太守相见后,几经询问,太守竟意外地发现,这个买回的儿子竟是自己失散多年的新生儿子,两人不仅相貌形似,而且小男孩的脚心有一颗朱砂痣,正是太守当年记忆中的自己儿子的脚心的胎记。
太守为人正直,不夺人所爱,仗义施财,他的好心,终是得到了好报。
京剧观后感9
4月17日星期四,我们来到徐汇区青少年活动中心,观看了大型原创现代少儿京剧《少年中国梦》,剧中一个个动人有趣的故事,让我们受益匪浅。
看了这部剧,我们知道了在淞沪抗战时期,顽皮贫穷的报童“小东北”,遇到了人民教育家陶行知,使他不仅有机会在陶行知创办的“山海工学团”里读书识字,还被“爱满天下”的情怀所感染,成长为一个勇敢正直的少年。这部剧让我们了解了人民教育家陶行知先生的伟大,了解了在淞沪抗战时期的孩子们的生活环境。
这部剧让我们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在陶行知先生教“中”字变“日”字,“中”字躺倒变成断手断脚的“日”时,很可怕,鼓励我们要争气。
是啊,回忆以前战争时期,小孩都不认识字,只能在街上卖报纸,而且他们的日子也过得很苦,不像我们现在,每位同学都能在整洁明亮的教室里读书,写字,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
在我们的印象中,京剧都是蓝脸的窦尔墩盗玉马,红脸的关公战长沙,黄脸的典韦,白脸的曹操,黑脸的张飞叫喳喳……可这部剧就截然不同,它栩栩如生地演绎了一个个有趣的故事,在演绎的过程中,也会加入一些京剧的元素,显得相得益彰。
当我们在台下,看到京剧演员帅气地翻着一个又一个的跟头时,心里是由衷地羡慕,因为有句话说得好:“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京剧演员平时也肯定训练得很辛苦,真是了不起!
这次观看的这部京剧,真是改变了原来在我们心中京剧的概念,突破了传统,我们都非常喜欢这部京剧!
京剧观后感10
京剧《少年中国梦》
《少年中国梦》以淞沪抗战为时代背景,讲述教育家陶行知在上海创办报童工学团的故事。演绎了陶行知和一群报童们之间学习、交流、感人的故事。在剧中陶先生的影响下,报童们开展了从不识字到学习识字,到做小先生,同伴的小先生,家长的小先生。互帮互学,通过行来学知识,通过行来掌握技能——做长凳,通过行来救国救民。在报童工学团,这些穷苦的流浪儿不仅学识字,学文化,也懂得了不少做人的道理。
有一些报童在陶行知先生的关心教育下,后来走上了革命的道路。本剧始终贯穿陶行知先生“行是知之始,知是行之成”的教育理念,以实践第一的观点,揭示了“生活即教育,社会即学校,教学做合一”的生活教育理论。可以说,剧情设计新颖、巧妙,以几个非常小的切入点,展现了陶行知教育思想的真谛。
观看此剧,过程中有两点我的感触很深。第一点是陶先生提出的“小先生制教学思想”在剧中淋漓尽致的展现出来,“小东北”不会,大家一起教,家长不会,由小孩教。
科学家读后感 篇1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意大利国王让金匠做了一顶皇冠,国王为了辨别真假,把大科学家阿基米德叫了过去,让他解决这个难题。阿基米德想了好久,也没有想出辨别真假的办法。他饭吃不下,觉睡不好,一连十几天都没有洗澡,身上都有馊味了。一天,当他跳入浴池中洗澡时,水从池中溢了出来。阿基米德听到那哗哗哗的流水声,眼前一亮,高兴得从池子里跳出来,就向王宫跑去。阿基米德对国王说,我找到辨别王冠是否是纯金的办法了,接着,他找来了同等重量的金子、白银等,将它们分别放入水中,然后,根据溢出水的多少来判别王冠是否是纯金。
阿基米德从洗澡溢水联想到从溢出水的多少来判别沉入水中的物质的体积和重量,这充分说明了阿基米德是一个善于观察生活和爱动脑的人,这真是处处留心皆学问啊!
我要学习阿基米德这种善于观察,勤于思考的好习惯,改掉在学习上囫囵吞枣,得过且过的坏毛病,使自己不断进步。
科学家读后感 篇2
今天,我读了《阿基米德智破金冠案》的故事,感受很深。故事讲了一个国王叫一个金匠做了一个金冠,但他怀疑金冠里掺银,可是,无论从重量和外形,都看不出来问题。于是,他把这个难题交给了阿基米德。阿基米德日夜苦思,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阿基米德解决了难题!
那天,阿基米德在洗澡时,水从澡盆边溢了出来,望着溢出的水,突然,他大叫一声“我知道了!”竟不挂地跑回家去做实验。原来他想出验证方法了。最终,他不仅确定了金冠掺了假,而且知道了一个原理:即物体在液体中减轻的重量,等于它所排出液体的重量。
故事中,阿基米德光着身子跑在大街上,这虽然好笑,但能说明阿基米德思考问题专心到了忘我的程度,耐人寻味。以后,我无论作甚么事,都要向阿基米德那样专心致志,把事做好。从这个故事,我也知道了“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这句话的含义。
科学家读后感 篇3
读完《科学家——牛顿》这本书之后,我受到了深刻的教育。
牛顿是17 世纪英国伟大的科学家,是近代科学的象征。他发明的万有引力定律,以及他对光学、化学的研究,为两个多世纪以来的科学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其实牛顿小时候并不聪明,他的学习成绩并不好,但是他有一双灵巧的手,会制作各种不同的玩具。成年后,他更热衷研究任何事物,废寝忘食的工作着……发明了反射望远镜;由苹果落地牛顿设想出著名的万有引力定律;牛顿证明白色的阳光实际是由红色、橙色、黄色、绿色、蓝色、青色和紫色所组成的……
牛顿的故事深深的启发了我,深深的教育了我。我要学习他:勤奋,惜时如金;不怕困难,知难而进;虚心好学的精神。我知道:任何成功都不是偶然的,机遇永远总是垂青有准备的人。
这就是我读《科学家——牛顿》的最深刻的感受。
科学家读后感 篇4
我是一只货真价实的小书虫,生出来就是为了看书。走进我的卧室,你马上就能看到那一箱子一箱子的书。呵呵呵,这都是我的收藏。当然,这些书里绝对少不了我的“老师”:未来科学家了。下面,我就带你去看看吧。
未来科学家里面介绍了一些植物、动物,有一期介绍了我喜欢的猪笼草。猪笼草拥有一个独特的吸取营养的器官——捕虫笼,捕虫笼呈圆筒状,下半部稍大,笼口上有盖子。因为形状像猪笼,所以称为猪笼草。它能散发一种好闻香味,把一些小昆虫吸引过来,粘在它的小“笼子”里,然后它在慢慢享受。在杂志中,当看到一些大型动物欺负小型动物时,我就会为它们打抱不平,我对爸爸说:“这不就是以大欺小么!为什么要吃它们?它们长的多可爱啊!爸爸语重心长地对我说:“自然界中,这是生物存活的规律,所以不讲什么以大欺小。”听了爸爸的话,我才明白过来。
这本书里不仅介绍了许多知识,还讲了许许多多动人的故事。
有一期里讲了一个故事,名叫《酒屋》。讲的是一个造酒的老板娘的故事。这个老板娘是镇上唯一一个会造酒的人,而且她造的酒很神奇,能让人喝一口就温暖一整个冬天。有一次,“我”到那家酒店去喝酒,无意中听老板娘讲出自己儿时的故事:有一年的冬天,也是下着大雪,那个时候,我还是一个小小的姑娘。
在一年的十二月(下)刊中,介绍了许多宝石,有被誉为宝石之王的红宝石,有会变色的蓝宝石,有罕见的祖母绿宝石,有友谊象征的黄晶石,有典雅的紫晶石,有晶莹的碧玺……其中,我最喜欢紫晶石,因为它典雅,高贵,美丽。紫晶石的颜色有很多,但以紫色的最为著名。
这本未来科学家告诉了我许多知识及动物之间的秘密。它是一本好书。我喜欢《未来科学家》这本小小的杂志,希望同学们都读一读,多长一些知识。
科学家读后感 篇5
看了《未来科学家》的一系列杂志后,让我十分着迷,原来我们生活的世界有这么多的奥秘,从书中我了解了在野外野营时要注意的问题;还了解了人类脑袋、脊椎的一些知识;并学习到自然界中的许多的知识。
《未来科学家》里有一个“尺子穿过砖块”的故事:程小真要量一量从一块砖的一个顶点到和隔着砖的中心对称的另一个顶点有多长?结果用3快砖头摆出了一个东西:两块砖并排着,其中一块砖上还另外叠加着一块。可是怎么让尺子伸进砖头里去量呢?我思索了好长时间,终于弄明白了是怎么量的:原来是从上面的一块砖的靠近内侧的上面的顶点,量到没有叠加砖的外侧的对称的顶点,相当于是把3块砖空下的位置当做了一块砖,真是可以直接用尺子量出了砖头,不是要真的用尺子来穿过砖块。这个故事是不是很有意思?让你大受启发?
《未来科学家》里有一个个有趣的故事,每一个故事都会告诉我们一些道理和知识。我仿照“自制小喷泉”的故事,自己还制作了一个小喷泉,用一个饮料瓶,第一步是往瓶子里吹气,使瓶子里气压增加,把水“挤”出来;第二步是在外面倒开水,使瓶内的空气体积受热膨胀,把水“挤”出来。《未来科学家》还通过漫画的形式告诉了我们鼻子的作用、毛毛虫的防身术…。
《未来科学家》让我眼界开阔了,看待问题的角度不一样了,理解问题的深度也将超越以往,知识也增加了。我觉得《未来科学家》是值得阅读的好杂志,只要认真地阅读一下,读出滋味,读出感想,一定可以知道得更多。
科学家读后感 篇6
今天,我终于读完了《感动中国的100位爱国科学家》一书,了解了许多。
这本书讲述了中国从古到今的100位爱国的科学家,我就简单的描述一下其中的两位吧:其中一位是中国桥梁之父——茅以升,字唐臣,江苏镇江人。中国桥梁学家,土木工程学家、教育家、社会活动家。茅以升自1949年起当选为一至六届全国政协委员。为我国桥梁建筑做出了卓越的贡献。另一位是我国的原子弹之父——钱三强,(1913—1992),浙江湖州人,出生于浙江绍兴,钱玄同之子。著名的核物理学家,被誉为“中国原子弹之父”。钱三强1936年毕业于清华大学物理系。1937年赴法国留学,在巴黎大学镭研究所居里实验室和法兰西学院原子核化学实验室从事原子核物理研究工作,也为我国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读完了这本书,我发现,这些科学家之所以会有这么大的成就,是因为他们从小就发奋学习,给自己定目标,正是因为这种动力,才促使他们长大以后成为了祖国的栋梁之才,所以我们要向这些伟人学习。
我们在生活中也是这样的,有一年,我们语文第三单元测试,我怀着紧张的心情考完了语文试卷,为什么会紧张呢?是因为我自己认为自己有许多方面做的不足。当试卷发下来时,我顿时傻眼了,我才考了78分,这个分数很不理想,因为凭我的实力,能考好的,但是我却考杂了!回到了家,我给自己制定了一份计划,每天该干什么,什么时候干,每天都这样做,最后考到了89分,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呀!
科学家读后感 篇7
爱国思想,是一个公民所不能缺少的,更是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所不能缺少的!一个公民的爱国思想程度,能反映出这个国家的道德观念和团结程度,也直接影响了这个国家的兴衰、发展、甚至存亡!
一艘轮船上,载着一个大约十一岁并且衣衫褴褛的少年,他的父母狠心把他卖到了马戏团。在马戏团里连一顿饱饭都没有吃过的他,逃出马戏团后,在意大利领事的安排下,乘坐这艘船返回故乡。轮船上的许多旅客很同情他的遭遇,施舍给他许多钱币,可是,有三个旅客却侮辱意大利——少年的祖国,说意大利是一无是处的,是愚昧、素质低下的。少年毫不犹豫地把他们施舍的钱砸在他们脸上,然后气愤地说:“把你们的臭钱拿走!我绝对不会要那些侮辱我的祖国的人的钱!”
这个意大利少年,面对能够帮助他脱离饥饿,脱离苦难的钱币和一个意大利公民所不容推却的爱国主义思想,他毫不犹豫,毅然选择了后者,他用他的行动,捍卫了祖国的尊严,捍卫了意大利人民的尊严!
记得在一篇文章上看到一句震撼人心的话:“一口痰吐在中国是小事,一口痰吐在国外,你就丢了中国十三亿同胞的脸,因为你代表十三亿中国人,而不是你一个人!你千万不要以为,好汉做事好汉当,你错了,你做不到,你不够资格当!
爱国之心常常表现在一个微小的地方,有句话说得好:“一言可丧邦,一言可长邦。”我们是祖国的未来,肩负着国家的荣辱,为了我们肩负的责任,我们必须奋发图强,努力学习。
科学家读后感 篇8
在前不久,我们学习了一篇文章《钱学森》,这篇课文让我明白了他的“心”。
钱学森,是我国著名的爱国科学家,他,曾经赴美留学,但是在异国他乡的他,还是念念不忘自己的祖国,。怀着那一颗赤红的心,一心只想着为自己的祖国着想。他曾说过:“我是中国人。我现在所做的一切,都是在做准备,为的是回到祖国后能为人民做点事。”从他这句话中,我们已经能感受到他那颗爱国的心在烈火中燃烧,越来越强烈了!那种不忘祖国的精神,深受人敬爱。钱学森为我们的祖国做出了一生的贡献,他,为我国的运载火箭、导弹的研制和发射做出了卓越的贡献。被誉为“中国导弹之父”他的“心”只有祖国,看到现在繁荣富强的祖国,你也应该骄傲了!为我们的祖国而骄傲!。
“中国人!中国人!你永远都是黑色的头发!黑色的眼睛!黄色的皮肤!”你要记住,你是中国人,你应该骄傲!我们是打不到的中国人,我们要想钱学森那样,报效祖国。
科学家读后感 篇9
《未来科学家》这本书可以让我们了解自然现象;还可以
让我们做各种有趣的实验;还可以教我们怎样做人;有时还能让我们开怀大笑……
打开这本普通的再也不能再普通的杂志,我最喜欢的是“妙想”、“互动”这两个栏目。翻到“妙想”栏目,我会情不自禁的动手试一试,实验失败了,我总要看看原理,想想为会失败。有时还会有恐怖的故事,我读着读着,仿佛身临其境,真是胆战心惊啊!翻到“互动”栏目我会看做人的道理,然后再看看比赛获奖名单,有没有我们学校的。每当看到这里时,我会暗下决心,我也要获奖!每一期都会有笑话,让我开怀大笑。
有一次,我同桌不小心把墨水甩到了我的新衣裳上。我急了,同桌也急了,一想《未来科学家》上有解决的方法,我试了试,没有了,我和同桌放心了。
《未来科学家》这本书告诉我们,我们从小要爱科学、学科学,长大了用科学!我希望这本书有更多人阅读。
科学家读后感 篇10
期末放假时,老师奖励了我一本名为《未来科学家》的书。寒假里,这本有趣的书让我爱不释手,沉迷其中。
书里有丰富多彩的科普知识,生活百事通、奇思妙想、语林漫步、英语大嘴巴……其中最吸引我的是神七飞天篇,那是牵动了13亿中国人心弦的大事。
金秋时节,成功举办了奥运会后,神舟七号圆满完成了飞天任务,给中国人民带来了新一轮的欣喜高潮,中国人民的足迹第一次深深烙印在了茫茫太空。
经过航天工作者多年辛苦努力,祖国的航天事业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并济身于世界前列。我为此感到骄傲,同时,想到我们在如今这么好的学习条件下,要更加认真刻苦地学习、专心听讲、学好文化知识,早日成才!
科学家读后感 篇11
大家知道未来的科学家是谁吗?语文王老师告诉了我们答案。
一阵悦耳的上课铃声响完,语文课开始了。王老师亲切地问大家:“同学们,谁想当科学家?”大家纷纷举起了手。王老师又微笑着问:“大家崇拜科学家吗?”我们异口同声地说:“崇拜!”这时候,王老师很神秘地说:“同学们,我这里有一面魔镜,从里面能看到未来最有魅力的科学家。”我将信将疑,迫不及待地想看一看那面魔镜,同学们也都急得一个个伸长了脖子。
王老师叫左品一第一个上去看魔镜。只见她大步走上讲台,看完后却捂着嘴巴,小跑回到了座位上。接下来大家穿梭似的一个个上去又下来,看完后,有的捂着嘴,有的嘿嘿笑着。我更加着急了:那里面到底有什么呢?终于轮到我了,我跑上讲台,讲桌上立着一面精致的红色花边小镜子,里面笑嘻嘻地竟然是我自己!
我恍然大悟,原来王老师的意思是勉励我们现在努力学习,将来好成为伟大的科学家。我被老师的苦心感动了,突然想起了妈妈让我背的两句诗:“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我们一定不辜负王老师的期望,刻苦学习,成为未来的科学家。
科学家读后感 篇12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随着时代的进步,科技的发展,人们对科学这个概念做出了深刻的研究。就算是在平凡的生活中也也有科学现象的发生。
自从我读了《未来科学家》这一类丛书,我从中感受到了生活的乐趣,原来在我们身边有那么多人奇妙有趣的事发生,并且我也从中受到了一些启迪,这类丛书是分期的,并且在每本书中分了很多章程。
其中最让我感同身受的是“鸡蛋水中漂浮起来的奥秘”和“神奇的灯泡”。书中的科学千千万,可我为什么只对这两个实验感同身受呢?不知道你有没有读过这两句诗“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没错,因为我亲手做了这两个实验,所以才会那么印象。那么,就让我来和你说说这两个实验的过程吧。
在这之前,我想问一下你是否知道鸡蛋如何在水中浮起,灯泡的神奇又在哪里呢?我想你一定也像我在未读这本书前一样困惑吧!
鸡蛋之所以能在水中漂浮起,那是因为这种水不是普通的水,而是加入食盐的盐水。把鸡蛋放入一个盛有适量水的容器中,并往其中放入适量的食盐,当水和食盐的浓度成正比时,鸡蛋就会像一叶轻舟浮在水中,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现象是因为水里的密度发生了转变,压缩了鸡蛋的体积,所以鸡蛋才会神奇般的浮在水面。
揭开了这个奥秘,那就让我们来探索“灯泡”的神奇吧,灯泡的神奇不仅在于它能发亮,更在于发明者在他身上凝聚的智慧。我们都知道普通的白炽灯,表面是拱形的,而拱形具有很强的坚韧性。由此可见,这颗小小的灯泡上发明者凝聚了多少知识。正是有了这个原理,才有了接下来这个实验,用灯泡的灯罩,底端的中央,可以把钉子砸在木板里,不过动作一定要快捷。但一定要注意安全,做防护措施,毕竟那可是玻璃做的。
我之所以懂得这些应用原理,那可全都归功于我所读的这本书上。
书中还有一些与我们生活密不可分的奇妙现象,如大自然中的雷电现象,我想人们对雷电现象的认识,一定是对它的恐惧和它带给我们的种种坏的影响
科学家读后感 篇13
《我们爱科学》这本书不只让我宽阔了视野,懂得了许多相关科学方面的学问,还丰富了我的生活,使我更快乐!
所以,当我们看到皮肤受伤而变得红肿时,不要怕,你要晓得,这片红肿处其实就是一个小战场,我们身体里的卫士—白细胞,正在这里与入侵身体的坏家伙展开一场大战呢。当病菌和其他无害的东西被白细胞消灭后,皮肤红肿的现象也就消失了。
常常我读到书里做小尝试的漫画时,都有着做尝试的冲动。有一次我按照书中的引见还真做成了一个喷雾器。首先,把一根吸管折出一个直角,在阿谁直角上横着剪一下,记住不要剪断,要剪出一个小口子。在一个纸杯上倒一些自来水,不要超过小口,最好在小口下面,然后将吸管的一头放进去,对着吸管的另一头向玻璃吹,啊!还真的有雾了呢?结合书中说明我又查阅了相关的材料,才晓得原理是这样的:空气从小口迅速流出,小口附近的压强小,容器里液面上方的空气压强大,液体就沿小口下边的吸管升上来,从吸管的`上口流出后,受气流的冲击,被喷成雾状。她里面还引见一些有毒的动物,都带有图片说明,让人看后一目了然。生活中,我经常细心地察看身边的一些动物,加以对照,探索有毒的动物,总是无功而返,这才松了口气。我最喜欢看的还是一些动物的生活,以及宇宙中的奥妙。那些动物的生活就像探险一样,有时惊险,有时平淡,还有时令人感到悲伤,如以强凌弱的天然规律。
当然,受伤的处所,要及时进行清理并上药,不要让伤口传染,避免病菌冲破白细胞,闯到身体的其他部位,引发严峻的疾病。
听了我的引见,大家是不是觉得这些深奥的东西也很容易理解呢?那就快看看《我们爱科学》这本书吧。
科学家读后感 篇14
今天,我要告诉你们一个秘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科学家的故事》。这本书主要讲了许多科学家经历种种磨难,最后终于成功的事情。
这本书既给我了知识,又教育了我,比如诺贝尔拼命刻苦钻研的精神和阿基米德到死还想着帮人们解开未解开的难题的品质等。
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人物是牛顿,他生在意大利,是一个近代科学历史上的经典的物理学的大师,他曾发现了力学三定律:惯性定律,落体定律,作用力和反作用力定律。为未来人们研究作出了非常大的贡献。
此外他还创造了万有引力定律。
牛顿对光的分解研究,打开了近代光科学研究的大门。他发现,阳光可以分解成赤橙黄绿青蓝紫七色。对以后人们研究光时作出了非常大的帮助。
这种废寝忘食的精神真了令我感到敬佩:有一次。给牛顿做饭的老太太有点事出去了,临走前叫牛顿煮鸡蛋吃。等到老太太回来后,问牛顿鸡蛋煮好了没有,牛顿边工作边说煮好了。等她掀开锅盖一看,被惊呆了。原来因为牛顿忙于计算,错把怀表当成鸡蛋放进锅里去煮了!
这本书真是太好看了,所以我建议大家没事时也读读这本《科学家的故事》。
科学家读后感 篇15
我看了一本书叫《科学家的故事》,上面一共讲诉了四个人物,分别是祖冲之、爱迪生、达尔文、李时珍,这些人物他们都是人尽皆知的伟大的科学家,而其中让我留下最深印象的就是关于爱迪生的故事。
书上面的一段是这样写的:‘什么是天才?’有一个人这样回答:‘天才不过就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这个人就是美国的“发明大王”爱迪生。
这句话让我非常惊讶,因为百分之一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对于我们来说是非常难做得到而爱迪生却说得非常简单。因为这句话让我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想要迫不及待的把它看完。
爱迪生出生在美国密执安州的米兰。他的父亲是农民,母亲曾经做过教师。但是由于家境贫寒,爱迪生只在小学读了三个月的书就失学了。从此,他就跟随母亲顽强地自学。为了能够读到免费的报纸,12岁的他就在火车上当起了报童。
为了能搞点化学实验,爱迪生还把实验用的瓶瓶罐罐搬进了火车的行李车里。谁知有一次火车震动的非常厉害,把一个装着黄磷的玻璃瓶从桌子上震了下来,摔得粉碎。黄磷易燃,行李车里顿时起了火。警察赶来,得知是爱迪生引起的就给他几个耳光,结果爱迪生的耳朵被打聋了。就算这样他还是和以前一样继续卖报、看书、搞实验。
凭着他对科学的热爱,他不断的搞实验,在经历了无数次的失败后,他都没有退缩,甚至还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凭借着这种锲而不舍的精神,他终于成功了。他完成了电灯、电话、收音机、电影机等两千多种伟大的发明。为我们人类做出了贡献!
看完了爱迪生的故事,我终于知道了百分之一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的含义了。
科学家读后感 篇16
读了科学家的故事,我知道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涌现出许许多多熠熠闪光的人物,其中最灿烂最耀眼的是科学家。这本书讲述了古今中外许多科学家的动人故事,记录了他们为人类作出的重大贡献。
这些科学家在艰苦的环境下,刻苦学习、锲而不舍的努力研究,细心观察,历经种种磨难,最后获得成功。比如电视的发明者贝尔德,从小身体就不好,但他克服困难,刻苦学习,考入大学,经过长时间的研究实验,最终将人的形象搬上屏幕,为人们的学习、娱乐做出非常大贡献。发明大王爱迪生从小就爱观察思考,总是不停地问各种问题,有了答案,他就亲自验证。爱迪生的一生,是在不断创造发明中度过的。他的一生,竟有1000多项发明。列如,发明留声机、碳丝灯泡、电车、有声电影、电话机、发电机、电动机……宇宙之谜的探索者霍金,小时非常爱动脑筋,做作业时,最不喜欢别人在旁提示,无论多难的题,他都要独立去完成。有一次老师留了13道相当难的习题让同学们去做,有几个人费了好大劲才做出一道,多数人都泄气了,而霍金一口气做出了10道,还感到非常遗憾。霍金这种不怕困难、独立学习、爱动脑筋的好品质,我非常感动。还有勤勉敬业的女科学家居里夫人;思想超越时代的科学家爱因斯坦;能工巧匠的祖师鲁班;还有令人敬仰的全才张衡;外科的祖师华佗……
读了《科学家的故事》不但学到了知识,还使我深受教育和鼓舞,这些故事告诉我们:科学家从小爱学习、爱读书,对科学都有浓厚的兴趣热爱科学,献身科学善于观察、勤于思考,遇到困难,从不退缩,总能坚持不懈,直到成功为止。我要向科学家们学习,从小养成爱读书、爱学习的好习惯,将来做一个知识渊博的人;学习科学家遇到困难时,不退缩,要认真思考,直到找到问题的答案。有成就的科学家都不是在父母的威逼下苦读出来的,他们靠的是自己的勤奋和悟性。童年常常是一生中决定去向的时期。只有从小爱科学,方能长大攀高峰。
科学家读后感 篇17
《最伟大的科学家》是一本百科全书,作者是英国科学家约翰。范顿这本书讲了从古代到现代的伟大的科学家。
在人类文明发展的过程中,数不清的科学巨匠以他们超凡的智慧与无私的精神为科学的发展付出了生命,他们加快了文明的进程,他们改写了历史,对今天社会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其中,最令我佩服的是阿基米德。
罗马统帅马赛拉斯对阿基米德的智慧早有所闻,并被其出众的才能所征服,于是他命令士兵在进入叙拉古城后,务必要礼遇这位伟大的科学家。然而不幸的是,进入阿基米德住处的罗马士兵没来得及收到这个军令。相传,当无知的士兵破门而入时却发现阿基米德正全神贯注地在地上的细沙中作图和演算。“不要碰我的图纸!”阿基米德高声斥责这位士兵。疲于征战的士兵勃然大怒,命令阿基米德跟他走。然而阿基米德坚持要把题目解完,于是凶残的罗马士兵用剑刺向这位老人,杀死了他。
阿基米德致死不忘学习的精神深深的打动了我,我们要学习他这种为科学奉献的精神。
科学家读后感 篇18
科学不是迷信,而是对于客观世界规律的探索。科学不是凭空捏造,而是通过实践实验摸索出来的道理与知识。科学如此的性质,就注定了我们需要通过从实践中的探索来学习科学。
《玩出来的科学家》这本书恰恰就是让同学们通过随手来做实验去了解领悟科学道理。
我们对于外界事物有了疑问,是通过胡思乱想、胡乱猜测呢,还是实际得通过实验得出结论,获得最为客观真实的答案?这本书明确得给我们做出了解答:做实验!
是的!做了实验,得出了客观的实验数据,就是对问题的最好诠释。这本书里面一共有194个实验,每一个实验都能够揭示出很重要的客观世界规律。书里面通过一个又一个的实验将各门学科的知识清楚得传递给读者,一个个原本困扰我们的科学问题,通过实验得到了充分清晰的解答。我想这本书的作者正是希望通过实验的方法培养读着勤于动手勤于思考做实验的习惯,在今后的学习生涯与科学道路上不断摸索不断前进。
科学家读后感 篇19
《中国导弹之父——著名科学家钱学森》生动详细地讲述了钱学森从出生到逝世所有历经的事情,并重点写了钱学森回国后为我国运载火箭和导弹的研制所做出的卓越贡献。
钱学森小时候不但聪颖过人,而且十分刻苦钻研。长大后钱学森去美国深造,成为美国空气动力学冯·卡门最得意的学生。当时他在美国享有优厚的待遇,有富裕的生活和优越的工作条件。可他一刻也没有忘记自己的祖国,他想早日回到自己的祖国为祖国做贡献。他顶住美国政府的百般阻挠,终于回到祖国。1956年,钱学森参加了中国第一次5年科学规划的确定,他受命组建中国第一个火箭、导弹研究所——第五研究院并担任首任院长。他主持完成了“喷气和火箭技术的建立”规划,参与了近程导弹、中近程导弹和中国第一颗人造地球卫星的研制,直接领导了用中近程导弹运载原子弹“两弹结合”试验,参与制定了中国近程导弹运载原子弹“两弹结合”试验,参与制定了中国第一个星际航空的发展规划,发展建立了工程控制论和系统学等。
有关钱学森的在运载火箭和导弹方面的价值,美国的一位高级将领曾这样形容:钱学森无论走到哪里,都抵得上五个师。
读了这本书,这让我想起有些同学说学习没有用,只会学成书呆子,许多不学习的人照样能成为大老板。我们是祖国的未来,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这样想,那祖国的明天将会怎样?要想我们的祖国更加强大,那就要像钱学森爷爷那样学好科学知识,将来报效祖国,让祖国的明天因我们而美丽!
科学家读后感 篇20
今天,我读了一本叫《科学家的故事》的书,书中介绍了许多科学家刻苦努力学习的故事,其中牛顿的故事让我深受启发。
牛顿是17世纪英国伟大的科学家,是近代科学的象征,但是他小时候并不聪明。幸运的是,他有着一双小巧灵珑的双手,只要他想做玩具,就没有做不成的。有一天,他想做一架小风车,于是拿出了他的“百宝箱”,叮叮当当地做起来,很快小风车就做好了。他兴冲冲地拿给同学们看,突然一个叫卡隆的男孩却嘲笑的说:“牛顿,风车转,你能说出其中的原理吗?”“原理?”牛顿很疑惑。“不知道原理就是个笨木匠!”说完,卡隆飞起一脚就把小风车踢坏了。看着心爱的小风车,牛顿非常伤心,回到家后,他下定决心一定要弄清原理。就这样,以后无论遇到什么玩具,他都想办法弄明白原理,最后终于成了一名科学家。
读了这个故事,我感触很深,卡隆嘲笑的就是我。从小到大,爸爸妈妈给我买的玩具不计其数,但我只知道玩玩具,从来不去想其中的原理,我就像个笨木匠,只会玩,不会发现,不会思考,不会研究,不会探索。,在我以前的学习中,遇到一点难题就不想再学下去,如果以后我也像牛顿那样事事都认真思考,我也一定会成功的。
牛顿的故事深深地启发和教育了我。我要学习他:善于思考,善于发现的精神。还要学习他永不放弃的意志,遇到困难要想办法解决,绝不能放弃,更不能对自己失去信心,要通过自已的不懈努力去实现自已的愿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