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费者权益保护心得体会1
消费者权益保护学习心得汇总1我想围绕着消费者权益保护与这个主题以及企业品牌形象的提升,企业的健康发展,谈一谈自己的一点认识。也许能为家居企业创新营销之道打开一些思路。
第一、树立消费者权益至上的理念,是提升企业品牌形象的根本保障。
大家都知道的古典经济学鼻祖亚当斯密在国父论里面指出,消费是生产的目的,生产者的利益只有在促进消费者利益时才应加以注意。市场经济是消费导向型经济,经营者只有关注和尊重消费者权益才能实现经济利益的化,树立消费者权益至上理念,说起来容易,但要落实到行动上却并非易事。近年来,每年都会有一些品牌的产品因为各种的原因发生问题,但在对待消费者方面各个企业却差异很大。有的比较冷漠百般狡辩,拖延处理。在座的都是消费者,我想大家都会有不同的体会。有的企业一再拖延,使事态一再扩大,最终引发全面的危机。也有的企业正视问题,积极表态,及时与消费者和消费者组织沟通,积极有效的推出合理解决措施,最终合理的化解了矛盾。之所以产生这种差异,关键在于理念不同,我们希望众多企业能够真正树立保护消费者的理念,时刻从消费者本位思考和处理问题,惟有如此才能在市场竞争的大潮中立于不败之地。
第二、健全消费维权机制,是提升企业品牌形象的重要渠道。
近年来,全国各地消协相继在企业推动建立了一批消协联络站,这些企业自愿接受消协组织领导,健全处理消费纠纷的机制,妥善处理消费纠纷,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做了积极的贡献。最近中消协召开了全国消协企业联络站工作会议,在这个会上大家交流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经验和体会,其中不少做法值得借鉴。比如说在企业内部建立消费维权专门机构,明确职责、定期培训、组织比赛、提升水平,制定有利于消费维权的制度、规则,推行质量担保、先行赔付,建立消费者维权保障基金,引进冷静期制度,实行无理由退换货,发生消费纠纷用买家申诉卖家举证的制度等。综合各个企业介绍,强化消费维权机制,是赢得消费者信任和支持的共同法宝。我们也希望今后能有更多企业在这方面作出更大的成绩,同时我也希望更多的家居企业在这方面不断创新,作出更大的成绩。
消费者权益保护心得体会2
河南省局围绕国家工商总局提出的强化消费维权、改善消费环境的工作要求及中消协确定的“新消费,我做主”年主题,积极部署,认真做好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
一、集中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
积极与主流媒体合作,以优化消费环境、释放消费潜力、促进经济发展为主题,通过召开消费维权发布会、开展消费维权网络互动、集中开展广场活动、开展12315开放日活动、组织召开省消协法律顾问参加的研讨会、组织召开河南省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消费维权和工商工作的关注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共同参与消费维权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认真做好“央视315晚会”有关工作。
配合总局做好“央视3·15晚会”现场电话接诉人员的选拔、培训工作,认真做好“央视3·15晚会”曝光问题的后续处理工作。
三、畅通消费投诉举报受理渠道,认真做好消费纠纷化解工作。
认真做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12315热线电话的接听受理工作,针对不同时段电话的呼入量和接入量特点,采取扩充线路、调整值班人员等措施,切实保障消费者诉求渠道畅通。充分发挥“一会两站”和12315“五进”深入基层、面向群众的优势,认真及时高效做好消费者咨询、投诉和举报的受理、办理、反馈等工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事实清楚、情节简单的一般性消费纠纷,设立快速解决争议绿色通道,就近及时解决消费纠纷。对群众反映强烈、调处难度大、较长时间未化解,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限,实行挂牌督办,办结。
四、加强监管执法,严惩消费侵权违法行为。
加强“315”期间全省消费市场执法检查,以消费量大、消费者关注度高、投诉举报集中、社会影响面大的商品和服务为重点,加大对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有力净化全省消费环境。对不属于工商部门管辖的案件,要依法及时做好移交移送工作,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做好值班和应急处置工作。
加强“315”期间值班和应急处置工作。任务到岗、责任到人,保证值班电话和12315投诉举报热线24小时有专人接听。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有关人员、车辆等准备工作,确保突发事件一旦发生,能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和应对,防止事态扩大,避免造成社会不良影响。三是要强化舆情监测,及时做好舆情的分析研判,了解事实真相,掌握工作主动。
消费者权益保护心得体会3
县工商局围绕“新消费我做主”年主题活动,实施六项措施,扎实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
一、加大宣传力度。
3月15日,该局在县城太极游园广场设立宣传主会场,在各乡镇人口聚集区域设立宣传分会场。通过设立法律法规宣传版面、散发宣传单、设立投诉咨询服务台、设立真假商品鉴别台等方式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执法人员还在现场为广大群众讲解新《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现场接受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教育并引导群众了解消费权益并善于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当天共悬挂横幅25条,设立宣传版面8块,投诉咨询台10个,接受咨询680余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7起,现场成功调解1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80余元,发放消费维权宣传彩页10000份,各项宣传册1000份。
二、畅通举报投诉平台。
该局开展12315中心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参观12315中心,了解消费维权工作情况和受理、处理流程,现场参与纠纷调解,亲身感受12315中心消费维权工作。
三、成立应急执法分队。
县局成立应急快速处理分队,上班时间从早上8点到夜晚11点,吃住在单位,随时待命,及时办理中央电视台“3·15”晚会现场转办和该局受理的申诉举报案件,做到快速反应,查处到位。3月15日晚,领导班子和机关全体人员在县局一楼大厅、各工商所在所里集中收看了中央电视台播放的315晚会直播节目。晚会期间,县局12315热线保持即时畅通,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做好接听准备。各工商所执法人员整装待命,随时准备应急处理。
四、开展行政约谈。
就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等问题召开会议,行政约谈城区4家医疗机构、3家商场、超市等,要求大家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强化自律意识,树立依法执业、守法经营、规范经营意识,提高自律意识,约束其履行经营者的'法定义务,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开展集中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活动。
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违法行为,该局在县局后院和温县定点垃圾填埋场集中销毁了20类假冒伪劣商品,品种涉及酒类、饮料、服装、鞋、洗化用品、轮胎等共计9209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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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xx区局市局专卖工作要求,联合涵江公安、工商部门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活动。活动内容有相关法律宣传、真假烟鉴别服务,现场咨询、非法卷烟销毁等。各项活动紧扣“315”活动主题,收效明显。
一、领导重视、准备充分。
从三月初,我局就开始展开酝酿,成立了以蔡国松局长为组长的315活动管理办公室,与其他单位、部门进行协调,安排出了详细的计划日程,并对系列活动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二、组织有力、活动满意度高。
1、宣传活动。
为提高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及自我维权意识,xx区局在办公楼门口设置法律宣传咨询点,为消费者现场提供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疑难解答、真假烟鉴别讲解、受理投诉、咨询服务,提高广大群众的自我维权意识,营造良好的卷烟打假社会氛围。
2、假烟销毁活动。
xx区局与xx区公安部门一起,对上一年度查获的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在梧塘镇郊区进行集中公开销毁,进一步震慑卷烟违法分子。本次活动共提供现场咨询服务300多人次,分发《专卖举报宣传单》800多份,公开销毁查获的非法生产卷烟21个品种规格共计23563条,烟丝1640千克。
三、活动心得
活动当地,由于我局准备充分,前来我局宣传点的社会群众络绎不绝,我局专卖人员提供真假的鉴别、宣传也尽职尽责。此次活动对强化烟草市场监管,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国家和消费者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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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而今年的3·15同时也是《征信业管理条例》实施一周年纪念日。近期,我行根据人民银行的相关工作要求与部署,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一、在营业厅受理市民咨询,派发征信宣传单张
安排网点大堂经理在各个网点摆放和主动派发《征信业管理条例》知识宣传单和信用报告网上查询宣传单张,主动向客户介绍个人信用报告的用途、查询方式等信息。对市民的问题热情解答,做好征信业相关知识的普及。
二、运用led显示滚动屏宣传
我行全部网点全部采用led显示屏24小时滚动显示“深入贯彻落实《征信业管理条例》,切实维护信用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的宣传标语,让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民心,普及宣传。
三、设摊宣传
我行在3月15日当天在鹤山大润发广场开展主题为“深入贯彻落实《征信业管理条例》,切实维护信用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的现场宣传活动。现场宣传取得比较好的效果,我行宣传人员向现场市民派发了大量的征信业务宣传单张,不少市民主动向我行咨询征信业务的相关内容,在场群众的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得到了提高。
四、深入居民社区和小微企业,开展广泛宣传
征信宣传人员到江门象山社区、新会城西社区、台山平湖社区、恩平金润华庭小区、台城商业城中心、恩平恩新批发街、潮连工业区等,通过逐户拜访、派发宣传单、问卷调查等方式积极开展对居民群众和小微企业主的征信宣传教育活动。
通过本年315征信维权暨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邮储银行江门分行让市民大众、小微企业主等更深入了解《征信业管理条例》及征信相关知识,提高了全民信用和维权意识,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1】消费者权益保护
中央台的3.15晚会明年必看,因为跟自己自身有关,我们都是消费者;也跟自己的专业有关,通过这个窗口我可以了解更多的信息。
因为3.15晚上临时有事,没有看到晚会的直播,昨天晚上的重播看到了。只能说感谢中央台这么用心地调查、拍摄,做了这样一期令人难忘的晚会。另外的就只有伤心和感叹了。
先不说网络黑客和违法者如何盗用个人信息进行诈骗,因为这个有些防不胜防,只有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了。但是,就是个人隐私问题,也不是自己可以防备的问题,还是的依靠组织。其他的问题,如坑蒙拐骗、虚假广告、道路乱收费等等问题,似乎是愈演愈烈了,让人伤心,似乎又看不到希望。虽然今年晚会的主题是“有你更有力量”,我还是不能释怀,因为你我都不是专家,都是普通的消费者,无力也无能与这些违法的行为抗争。我以为,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还是得依靠制度、依靠法律、依靠政府部门。
作为消费者,我们与商家永远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境地,要信息公开、公正,必须依靠公共权力,而不是你和我。尽管,你和我的力量也是不可小看,但毕竟有限。如果法律完备、制度健全、监督到位、惩罚彻底,很多问题就会迎刃而解。比如完善《广告法》,虽然《广告法》第38条有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姓名,地址的,应当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使消费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第37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做虚假宣传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广告主停止发布并以等额广告费用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负有责任的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新闻媒体、电视台等广告发布单位的连带责任的惩罚规定还可以更加具体,惩罚可以更加严格,这样才能让改革的发布者心有余悸,才能起到威慑作用。还有对广告中个人的代言的虚假广告,规定惩罚的民事责任,甚至严重的如故意隐瞒事实,骗取消费者的钱财重的行为则构成刑事犯罪,可以追究刑事责任,这样才能使广告代言人更加谨慎,如履薄冰。今年出台的《食品安全法》对广告代言的连带责任作了规定,但还不能够涵盖《广告法》的内容,所以,《广告法》要进一步完善对广告代言人的制约。有了法律,还必须有完善的监督制度和严格的执法程序,这样虚假广告和假冒伪劣产品才能慢慢销声匿迹。
关于乱收费问题,还得建立公共权力的约束机制,客服地方保护主义。对于乱用公共权力、以权谋私的现象,也要建立惩罚机制,对相关人员和领导下实行问责制。对于给公众带来的利益损失要进行赔偿,就如浏阳地区的收费站问题,到今天仍无人过问和整改,不仅要追究这8年间的相关人员的责任,也要追究现在的领导的责任。政府部门和收费站不仅要赔付司机过往的经济损失,还要依法上交非法所得,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没有真正的依法治国,还是行政命令,就无法解决地方保护主义的问题。所以,我们的公共权力还要下大力气和加快立法步伐,讲治理纳入法制的轨道,才是解决问题的出路。依靠个人其力量还是太薄弱了。
希望明年,还有以后的3.15,我们的问题越来越少,我们的叹息越来越少,我们的笑脸越来越多。
【2】消费者权益保护心得体会
在这篇
有一对贫穷的农民夫妻,因为买了假种子种到田里而颗粒无收还赔了本,夫妻俩越想越生气,便买了瓶毒药一饮而尽,但因为毒药也是假的,他们昏睡了一天后又醒了过来,夫妻俩认为自己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便买了瓶酒以示庆祝,谁知,这对夫妻喝完酒后再也没有醒来,因为他们喝的是假酒。
听到这个悲惨的故事。我禁不住想,现在世上有多少假东西呀!坑害农民的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危害病人生命健康的假药、有毒大米、苏丹红、人造鸡蛋······,这些假东西造成了多少受害者呀!而那些负有监管职责的政府部门的人,只管收钱,对造假的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还为造假者通风报信。正是由于这些人的失职,才造成现在假货满天飞。
今天,又是3.15世界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我兴奋地来到大街上,希望能听到有关世界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宣传。但大街上冷冷清清,没有宣传标语,没有宣传喇叭,人们冷漠地来来往往,世界消费日什么时候消失了呢?我心里不由得升起一丝疑问。这时,一阵风刮来,风虽不大,我却感到明显的凉意。它带给别人的是清凉,而此时带给我的却是忧虑和悲伤。
3.15世界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还有用吗?在大多数人心中,也许已经不重要了,也许已经没有用了,他们眼中能看到的,只剩下金钱、金钱、金钱······人们哪!醒醒吧,不要为了金钱而疯狂了。我们不但要有诚信,更要有良心。让我们一起来打假吧,让我们生活在一个没有假货的世界里!我相信,这是每一个孩子的愿望,也是每一个大人的目标。来吧,让我们找回诚信、唤醒良心,为彻底消灭假货努力吧!
一、教学设想
由于在现实生活中,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受到侵害的学生很少考虑要去维权,也不知道如何维权,因此我对这节课的设计考虑是:通过预设情景研讨、再现生活场景的方式,采用互动式、探究式的教学方法,帮助学生提高鉴别水平,做一个聪明的消费者,同时树立维权意识,掌握一些运用法律维护自己作为消费者的权利的有效方法。从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维教学目标的实现着手,把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途径作为本课的重点,增强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意识和能力作为教学难点。从思想上、行动上两方面教育学生怎样做,特别是在思想上一定要树立维权意识,这既是难点,也是指导学生行动的关键。所以,在教学结构的安排上,我将大部分的时间留给学生,帮助他们提高认识,而将重点的行为指导分散在每个环节中,由学生自己去发现,去总结。
二、成功之处
1、整节课结构完整,条理清晰,教材处理得当。
课堂上我自始至终都围绕着怎样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来进行教学,即在思想上树立维权意识,在行动上运用正当、合法的手段维权。把整节课分成导入、讲授新课、小结、课后交流四个环节,在每个环节中创设能引导学生主动参与的教育环境,把知识内化为学生的生活需要。并在讲授时按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层层递进,逐个击破,遇到学生困惑时,及时点拨,把教材知识与活动融合,达到了预设的效果。
2、用活动来丰富学生经验,获得积极体验。
上教研课的过程中,我们往往预设了很多环节,甚至会在课前让学生做许多准备,例如小品表演,情景再现等,把各种各样的活动贯穿在教学过程中,这样既可以吸引学生的注意力,活跃课堂气氛,又可以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但如果在课前让学生准备老师事先设计好的活动,会让学生产生作秀的感觉,所以我在预设活动时,不仅仅是为了活动而活动,每个活动都有要达到的目标,只设置部分情景,结果都让学生自己去设计、去感悟、去思考,参与其中,教师只是在这些活动中充当引导者的角色,学生才是“学”的主体。在“出谋划策”和“试一试”这两个活动中,由学生给故事设想不同的结果,进行角色扮演,都充分考虑到学生的需求,进行生活中的消费维权模拟,不仅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为课堂增添了活力,还教会学生掌握了维权的方法,提高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
3、面对突发情况,应对得当,及时调整。
课堂教学中教师不仅是知识的传授者,更应是参与者,只有师生共同进行知识建构,教学效果才能事半功倍。但如果学生对教师的教育不接受,甚至排斥,教学就无法达到预期的目标。面对陌生的老师,一个新的教学内容,自己不是很熟悉的环境,加上许多听课的老师,
学生的紧张是可想而知的,在开头的10分钟里,我对学生进行听歌曲讨论评价以及现场小调查的两项活动出现了严重的冷场,这与我在本校试教的情况相差很远。从教多年的我,立刻意识到必须要改被动为主动,于是我放弃了讲台,走到学生中间,直接与学生对话,请学生帮助我解决一些困惑,让学生感到我不是在灌输知识,而是希望获得他们的帮助,与他们是平等的,老师也需要学习。很快学生们就不再紧张,讨论声此起彼伏,课堂上充满了民主、和谐、愉快的氛围,参与的热情直到课程的结束。这节课我经历了学生由审视到接受再到参与的过程,更让我认识到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是双向的交流,只有“亲其师”才能“信其言”。
三、不足之处
1、突破教学重难点时时间安排不得当。
在教学结构的安排上,我将大部分的时间留给学生,帮助他们提高认识,也就是将突破难点的时间安排得多一些,而将重点的行为指导,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途径分散在每个环节中,最后由学生自己去发现,去总结。但由于导入和现场小调查过程中浪费了较多的时间,导致在归纳总结部分时间不足,仓促收尾,给人感觉前松后紧。在今后的教学中,面对突发事件,处理还应该更干净利落,果断一些。
2、对一些问题深挖不够。
思想品德课基本是按照是什么,为什么,怎样做三部分编写教材的。本节课是学习怎样做,由于是提前上的内容,学生没有学习是什么,为什么部分,造成知识积淀不足,在学习过程中缺乏一定的理论基础,很难用相关法律法规分析问题,所以特别需要老师的指导,我在“出谋划策”和“试一试”这两个活动中,对商家的侵权属于什么行为没有点评,对学生提出的建议,办法只作简单的总结,没有进行进一步的探讨,是本节课最大的遗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