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读后感 篇1
我是一个哈迷,这几天我重读了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有了和以前不一样的感觉。
第一次读完的时候,没有什么感觉,只是有种成就感,第二次只是一个浅显的认识,而今天,我要好好地品味一下了。
本册书从第一章就说明了伏地魔开始了他黑暗的生活,之后,七个守护人带着七个Hanry乘坐各种各样的交通工具打响了天空之战,虽然哈利顺顺利利地到达了陋居,但Moddy的死和Gorge耳朵的伤让哈利感到了心痛,终于,哈利和Ron、赫敏一起开始了寻找魂器之路,从乌姆里奇哪里透出真的魂器——挂坠盒、罗恩帮助哈利刺掉挂坠盒,回到霍格沃茨刺死了拉文克劳德冠冕,刺死了赫奇帕奇的金杯,这一件件事情都显得惊险刺激,但哈利不知道死亡就要来临,特里劳妮预言错了,哈利是伏地魔无意制造出来的魂器,如果想杀死伏地魔就必须自己得死。
哈利似乎走向了死亡,但哈利没有真死,伏地魔复活时用的是哈利的血,莉莉的符咒存在于他们俩体内,只要伏地魔不死,你的生命也不会终止。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读后感 篇2
怀着期待的心情,我一口气看完了《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大快人心的故事结局是意料之中的——我自始至终认为正义终将战胜邪恶。伏地魔死了,而哈利还活着。
哈利在罗恩和赫敏的陪伴下,不得不逃亡在外,躲避伏地魔的追击。他们意外得知如果能拥有传说中的三件死亡圣器,伏地魔将必死无疑。但是,伏地魔也早已开始了寻找死亡圣器的行动,并布下天罗地网追捕哈利。
逃亡途中,哈利经历了友谊的考验,了解了邓不利多的生平和谎言,遭受了战友的背叛……哈利学会了很多,懂得了很多。
在最后的一次较量中,伏地魔提出,用哈利的死,来换取巫师界的和平,哈利从冥想盆里得知只有自己死去,伏地魔才能被消灭,便义无反顾的走向死亡。
尽管哈利的魔法远不及伏地魔高强,可才刚刚成年的哈利却胜利了,这是为什么呢?邓布利多对哈利说过:“如果你肯为世界上无辜的人民而死,你就一定能够活下来。”而伏地魔不可能做到这一点。他只知道让别人为他而死。可哈利做到了,于是他成了最后的赢家。
掩卷长思,哈利这个机智、勇敢、善良的男孩形象深深刻在了我的脑海里。从哈利身上,我明白了,一个人如果有人性美好的一面,就必须有爱,而真正的爱,不仅是索取,还有奉献。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读后感 篇3
雄雄的战火正剧烈地燃烧着,黑暗与光明的激烈交锋正进入高潮。黑暗似乎占据了上风,它咆哮着,想要肆掠整个世界,但光明挺身而出,它的力量似乎并没有黑暗那么强大,但它的身上有一个天下无敌的武器,也正是黑暗所不曾拥有的,那就是爱。战火纷飞,无数光明中正直、勇敢的英雄在战斗中倒下,为光明献出了自己的热血。黑暗在狂笑着,世界似乎将被吞没,但爱的洪流终于得到了回应,一名少年临危受命,勇敢地挺身而出,他用心中的爱和丧亲的仇恨,带领着光明一派,将那个最强大的魔鬼制服。
黑暗逐渐退出,光明笼罩了整个世界,蓦然回首,这里血流成河,成千上万的勇士为光明抛洒热血,光明伤痕累累。但这场大规模战争告诉了我们,无论黑暗有多么强大,无论与黑暗斗争要付出多少代价,要流多少鲜血,最终胜利的永远者都是光明!这也就是中国古代一个流传至今的成语:邪不胜正。
“黑暗的最大的威胁,它们并不知道,其实,那就是爱。”
黑色的迷雾正席卷着整个世界,黑魔法与善良的巫师们的斗争正进入高潮。
黑暗渐渐笼罩了大地,伏地魔的崛起已成不可挽回之势,它的实力着实十分强大。那个救世之星——哈利波特率领着凤凰社,与伏地魔殊死搏斗,然而,想要彻底地击败伏地魔,就必须先找到伏地魔保存灵魂的死亡圣器。为此,哈利波特肩负着无数人的希望,踏上了漫漫征程。在寻找和摧毁魂器的路上,无数人为了保护哈利,挥洒了自己的鲜血,无私地献出了自己的生命。阿拉斯托·穆迪,莱姆斯·卢平,尼法朵拉·唐克斯……每一次,哈利都是强忍着悲痛,踏上了新的征程。
终于,魂器被全部摧毁了,哈利也站在了伏地魔面前。伏地魔使用了世界上最狠毒的,杀人于无形之中的阿瓦达索命咒。但奇迹这时发生了,哈利波特竟死而复生,归根结底,就是因为他心中有看似强大的伏地魔所没有的,也是被伏地魔所轻视的,那就是爱,爱的力量,促使伏地魔暴毙身亡,也使光明重新挥洒在人间。
残阳如血,蓦然回首,无数英灵正闪耀在空中。
我认为《哈利·波特》系列的最大成功之处在于,它告诉了世界上千千万万青少年读者,正义永远存在,有时,为了正义的存在,我们不得不付出惨重的代价,流尽无数英雄的鲜血。要敢于与黑暗斗争。也许,黑暗有时会非常强大,遮天蔽日,看不到一丝阳光,也许,为了正义,我们要付出极大的代价,挥洒鲜血,甚至献出自己宝贵的生命。但是,正义总会在最后赢得胜利,邪不压正的古话在最后总会被诠释。
在当今这个龙蛇混杂的社会,很多人为了追名逐利不择手段,许多人看到了这一幕,都会感叹社会很黑暗,社会不给人以公平的竞争条件,根本没有正义的黑暗。但读过《哈利·波特》之后,我发现这个社会,这个世界上有没有什么黑暗是不重要的,正义的存在,并且自始至终坚定地支持正义,不能认为黑暗给我们一时的名利亦或是荣华富贵就去投奔它,我们要坚信,不论黑暗有多么庞大,多么可怕,那终归是一时的,取得胜利的永远是正义,是光明。同时,当我们周围已经被黑暗所包围时,我们应该洁身自好,勇敢地与黑暗作斗争,这是这本书教给我们的最重要的一点。
贯穿整个系列的一条重要思想也同样让我颇有感触,记得在《哈利波特与凤凰社》中有这样一条发人深省的话,哈利在被老校长阿不思·邓布利多从伏地魔手中救回,并听完那个“救世之星”的预言后,曾不解地问过邓布利多“我既没有强大的魔法,也没有伏地魔所没有的武器,我怎么可能击败他?”邓布利多答道“你有,哈利,它是伏地魔所没有的,也是他所忽视的,那就是爱啊!只有爱才能战胜灵魂破碎的他。
这里的“爱”,并不是我们青春期中男女生口中所谓情爱,而是一种人文的关怀。我们都在抱怨中国的人口素质过低,好心扶一个跌倒的老人却被素质低下的对方诬陷,以至于现在没有勇气去帮助那些不幸跌倒的老人,只好做一个路人甲,冷眼旁观,其实这素质低下,无论在两方的任何一方去看,根本在于我们的国民缺少“爱”。试想若老人心中有一种博爱的成分,别人将他扶起,他想到的只会有感谢对方,从何谈起诬陷他人的想法?再想,作为一个正当中年的人,如果心中充满无私的爱,即使在已经有好人被冤屈的背景下,心中的爱也会油然而生,会立刻冲去搀扶。再举一例,据一份调查显示,有超过85%的少年犯的家庭都并不是和睦的,如果他们的父母能少一些争吵,多关心他们的孩子,多给一些爱给他们,他们还会走上不归之路吗?所以,通过对这句话的理解,我认为在教育中家长和老师应该多培养我们善良友好关心他人的品质,而这些都是爱的集中体现,我坚信,如果人人心中都能够拥有一颗充满爱的心,《礼记》中的大道就一定会施行,大同社会就一定会被建立。
《哈利·波特》同样也告诉我们朋友的重要性,哈迷们都很熟悉罗恩和赫敏这两个在哈利的成功路上最重要的朋友,每当哈利遇到危难,他们总会第一时间拔刀相助,为哈利排忧解难,可以说,哈利最后得以击败伏地魔,离不开赫敏高超的法术以及罗恩的帮助,透过罗恩和赫敏,我真正的理解了政治课本中的一句话“朋友带给我们温暖,给我们支持与力量,得以让我们感受到生活的美好。
虽然,《哈利·波特》中的一切都是虚构的,但J·K·罗琳透过文字所隐射出的哲理,着实是一笔丰厚的精神财富。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读后感 篇4
我最喜欢的书是《哈利波特》系列的书,在这里面我最喜欢《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这本。
这本书的作者是J·K·罗琳写出的《哈利波特》系列中的。哈利波特系列书共有7本,是英国作家J·K·罗琳写的,这七本书分别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哈利波特与死亡神器》,主要讲了哈利与他的伙伴罗恩、赫敏对抗邪恶的伏地魔和与伏地魔手下切磋的种种故事,最后终于把一次次起死回生的伏地魔杀死了,演绎着光明与黑暗的次次较量;哈利大难不死的传奇故事。
《哈利波特之死亡神器》的主要内容:还有四天,哈利就要迎来自己十七岁的生日,成为一名真正的魔法师。然而,他不得不提前离开女贞路4号,永远离开这个他曾经生活过16年的地方。
凤凰社的成员精心谋划了秘密转移哈利的计划,以防哈利遭到伏地魔及其追随者食死徒的袭击。然而,意外还是发生了。
与此同时,卷土重来的伏地魔已经染指霍格沃茨,占领了魔法部,控制了半个魔法界,形势急转直下。
哈利在罗恩、赫敏的陪伴下,不得不逃亡在外,隐形遁迹。为了完成校长邓布利多的遗命,一直在暗中寻机摧毁伏地魔的哈利,意外地获悉如果他们能够拥有传说中的三件死亡圣器,伏地魔将必死无疑。但是,伏地魔也早已开始了寻找死亡圣器的行动,并派出众多食死徒,布下天罗地网追捕哈利。
哈利与伏地魔在魔法学校的禁林中遭遇了,哈利倒在伏地魔抢先到手的一件致命的死亡圣器下。
然而,伏地魔未能如愿以偿,死亡圣器不可能战胜纯正的灵魂。哈利赢得了这场殊死较量的最终胜利。
一个名叫哈利波特的小孩,一个不平凡的小孩,一出生便拥有了一个要与坏蛋伏地魔作斗争的标志,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那是一道死咒的余痕,因为妈妈的牺牲把他的死亡减成了那道疤。他被姨夫收养过了一个很委屈的童年,表哥达力总是仗着个头大欺负他,就这样过了11年。在他11岁生日时,发生了一件不平凡的事,改变了他的一生。一个表面恐怖实际很温柔的看守海格给他送去了一封魔法学校录取信,证明他从一出生就是一个巫师的命运。他很高兴的入了学,也知道了对角巷等一系列的巫师世界的事物。到了学校还认识了两个好朋友,一个是傻里傻脑的罗恩,有一个同样把哈利当孩子的妈妈。一个是品学兼优的赫敏,有两个平凡的麻瓜父母。他们一起努力救了魔法石,与伏地魔顽强抗争,最后捣毁了伏地魔的美梦,获得了大家的尊敬。
福楼拜曾说过:对不幸的命运越是抱怨,越是觉得痛苦;越是想逃避,越是觉得恐惧,不如去面对它、迎战它、克服它,使一切痛苦低头称臣,使灿烂的花朵盛开在艰苦耕耘过的土地上。哈利·波特正是这样,他面对困难不低头,反而抬起头、挺起胸勇敢的去面对,征服它。同学们,山中没有笔直的路啊,然而,有弯曲,才有雄壮,有秀美、有起伏,才有波澜,正如溪流有阻碍,有不平,才有歌声!我们的道路不是平坦的,是有起伏、坑坑洼洼的,但我们不能向困难低头,要向哈利—波特学习,做一个正直、正义、勇敢面对困难、藐视困难的人!胜利永远是属于坚韧不跋的人。让我们大家一起努力吧!
魔法、巫师是已经被众多作家写过的老题材了。但是罗林无疑是写的最好的。把魔法界写的如此真实,无数的细节交织成一片魔力的网。书中最吸引人的无疑是那充满悬念的故事情节,每一次的结局都让你如此意犹未尽,拍案叫绝。书中到处是伏笔,谁能想到出乎意料的结局就隐藏在众多的细节中。正是这样的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让人爱不释手。哈利这个小男孩的形象深深刻在了我的脑子里,他的忠诚、勇敢、对正义和真理的追求,以及那种百折不挠的精神,无一不清楚的回荡在我的思想中。可曾想过,一个十几岁的小男孩,要承担拯救世界的责任,要面对死亡,要忍受巨大的痛苦和委屈,我自己是否可以做到?儿童一直被认为是幼稚的代名词,但是哈利告诉他们,你也可以象哈利一样承担责任。这大概是《哈利波特》对我最大的激励。我可能会扔掉许多书,但是书架中总会有一套《哈利波特》;我也会买许多书,但是书架中也永远有一个空隙。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读后感 篇5
“人总是会死的。但哈利并没有真正的死,他永远活在我们心中。”——纳威·隆巴顿
——题记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是哈利·波特系列的大结局。它主要讲述了十七匀的只得本应在霍格沃茨学校完成最后一年的学业,可为了完成已故校长邓布利多给的杀死伏地魔的任务,四处寻找伏地魔的魂器,并一一把它们销毁。但到最后关头,只得才知道最后一件魂器竟是他自己!也就是说,欲杀死伏地魔,要先杀死自己!在去给伏地魔送送死的路上,他用复活石为他而死去的人:“死……快吗?”
“噢,那比睡着还快。”
哈利来到伏地魔跟前。“阿瓦达索命!”一阵绿光闪烁,哈利“死”了,但死去的只是伏地魔的魂器,当海格抱着哈利来到大家面前时,纳威说出了题记中的那段极其富有哲理的话。
哈利又活了。他杀死了力量更加微弱的伏地魔。
轻轻合上书页,我在思考。
为什么哈利要选择自己去送死来削弱伏地魔的力量,而不是怎么的活着,逃亡天涯,在伏地魔的统治下与一片唾骂声中度过余生呢?为什么要选择“好死”而不选择“赖活”着呢?我认为哈利的行为与那些爱国就义者们如出一辙,而不像汪精卫或袁世凯那样做叛徒。虽然哈利的行为谈不上爱国,但也是为了那些无辜的无魔法的麻瓜们着想,爱民如子。这样大义凛然的行为为“好死不如赖活着”做了一个全新的改变,“赖活着不如好死。”
读了这本书,我对生与死有了全新的认识,原来,死不可怕,可怕的是赖活着,可怕的是无耻地活着。
“人固有一死,或轻于鸿毛,或重于泰山。”我认为,哈利的那“死”,重于泰山;伏地魔的死,轻于鸿毛。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读后感 篇6
满怀着期待的心情,我一口气看完了《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不是因为学校的行政命令,而是因为自己早就想一睹为快。
令我十分兴奋的是,我的猜测是正确的——我自始至终认为正义终将战胜邪恶,果然这部哈利波特系列的结局没有让我失望,毕竟,伏地魔死了,而哈利还活着。看来,罗琳女士还是深谙读者心理的。
那么,这是个什么样的故事呢?如果有人试图在接受这本书前了解故事而发问。有各种各样的回答:是一个扣人心弦的魔幻故事;关于一个特别的魔法男孩的故事;一群魔法世界里的少年英雄打败大魔头的故事……我觉得,在看完完结篇后,我的回答是:这是一个关于“爱”的故事。
故事的第一部讲了一个母亲对儿子的爱——用生命咒语护卫儿子长达十七年;第二部讲了同学之间的爱,还有一个小姑娘对一个小男孩的'朦胧的爱;第三部讲了父子之间的爱——无论是生父还是教父;第四部说的是小男孩对小女孩的爱,当然,这只是表象;第五部说的是众人之爱——一群勇敢的人为了一个勇敢的目的团结起来——赤胆忠心咒,还记得么?第六部体现的就更多了;但是远没有第七部多,第七部是前六部的总结,是真相的曝光,是悬念的掉落,也是爱的大爆发——斯内普教授因为对莉莉的爱恋担起了最危险的护卫与卧底工作,挽救了哈利,也挽救了他自己;令我印象深刻的是一直以“唠叨”见长的罗恩母亲,最后大发雌威,竟把伏地魔手下第一女魔头给干掉了,其“护犊”的执着令人咂舌不已;另外还有马尔福夫人,为了探视儿子的安危,竟不惜欺骗近在咫尺的伏地魔。
但是最令我钦佩的是主人公哈利在得知自己必死时毅然选择受死的勇气以及为消灭伏地魔所作出的巨大牺牲,“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这是多么地令人感动。他明白,人生中有许多比死亡更糟糕的事,所以,他不怕死,他的遗憾,也许只是对真挚的感情的留恋。当然,上帝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哈利征服了死亡命运,成为了生命的主人。
手指轻轻地翻过最后一页,带着一丝留恋和淡淡怅惘,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终于到了与哈利波特说再见的时候了。也许,有人只是把哈利波特系列看成是儿童小说或魔幻小说,仅供人娱乐而已,但对我来说,哈利波特系列带给我的决不仅仅是这些,它让我领略到了爱的真谛和爱的魔力,让我对生活充满信心和希望。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读后感 篇7
今天,我把《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给读完了。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是哈利·波特。
这本书讲了主人公哈利·波特因受追逐而逃亡在外,他的同伴赫敏与罗恩也跟随哈利·波特逃亡在外,哈利·波特与他的同伴四处逃亡并寻找如何打败伏地魔的方法,最后从灯塔上才知道只有死亡圣器才能干掉伏地魔、帮哈利·波特的父母报仇。死亡圣器只有三件:一个是老魔杖,另一个是复活石,还有一个就是哈利·波特所拥有的——隐身衣。于是他们就去他们原来的学校——霍格头茨魔法学校。但谁知伏地魔已经夺得了老魔杖与复活石,并把哈利·波特击倒获取了隐身衣。
当哈利·波特醒过来时发现自己在一个火车站里,而且看到了邓布利多校长,通过与校长的谈话,哈利·波特才知道原来自己才是圣器的主人,是第7个魂器。等他真正睁开眼睛时已经在学校了,哈利·波特与伏地魔最后一次对峙中,他最经典的语句是:“两个人不能都活着,只有一个生存下来,我们中的一个将要永远……”最终伏地魔因用被自己所夺的老魔杖所施展的法术反弹回自己身上而死。
我喜欢哈利·波特,是因为哈利·波特很敏感,在被食死徒追逐逃亡时,他看不到伏地魔,竟然能感知到伏地魔。他还有一件隐身衣,在逃亡过程中也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因为这件事隐身衣帮哈利·波特和他的伙伴逃过了许多劫难与困境。他还很懂人情世故,在看到赫敏打罗恩时竟然把他们俩隔开,要不罗恩的情况可能不堪设想,他很聪明的提前把老魔杖的下一任主人给干掉了,虽然伏地魔得到了老魔杖,但是伏地魔还是死掉了。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的故事告诉我们:人不能因为利益而不顾一切,不惜牺牲他人的利益,有可能自己的生命也会赔在上面。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读后感 篇8
“两个人不能都活着,只有一个生存下来,我们中的一个将要永远离开。”命运注定他们是水火不容的死敌,在《死亡圣器》中,大难不死的男孩哈利·波特,在一次次寻找魂器中,一点一点成长。
在最后,哈利与伏地魔的决斗点,哈利可以丢下其它人,独自逃走。可是他留了下来,与那个令众人闻风丧胆的魔鬼决一死战。这是一种担当,他身上有着伏地魔的灵魂,注定的使命。哈利没有如赫敏那样的聪慧头脑,其实他在这之前,也只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男孩,却要拯救所有人。
那一年,哈利怀着好奇进入霍格沃茨,六年后,他肩负了整个巫师界的命运,因为母亲,更因为预言,他被卷入一次次危险旅程,他畏惧过,胆怯过,却没有退缩。魔杖射出魔咒,此起彼伏的惨叫声。在众人的热切目光下,哈利终于真实意义上直面伏地魔。没有了魂器。伏地魔只是一个残魂,他一直都是错的,老魔杖的主人是——哈利·波特。在那一刹间,胜负已决,邪恶终敌不过正义,那个世人中的邪恶真的死了。
可伏地魔就一定是邪恶吗?不,没有人天性如此,汤姆·里德尔是一个孤儿,他很聪明,可是在他的成长过程中对他三观的迫害,不才是邪恶吗?正如斯内普教授一样,对哈利母亲的爱让他成为一个食死徒,又因为爱,他一直保护着哈利,表面上却是一个恶人。
所谓邪恶与正义的观念,事实上是可以转换的,哈利·波特的正义,食死徒的邪恶,不过是一个拯救,一个毁灭罢了。不同的观念产生正负。在麻瓜的眼里,那些穿着稀奇古怪的人是恶,麻瓜本身是正;在巫师眼里,食死徒是恶;在食死徒眼中,而麻爪又是恶。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观念。正负之别的际线是思想。
书中一幕幕,为所有人展现了一场惊天动地的大战,也让我受益匪浅……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读后感 篇9
你是否相信,死亡与重生是相互关联的?
在读完《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后,我相信了。这种似乎不可能的微妙的关系,其实存在于《哈利·波特》一书里的每个角落,而且影响着书里的主人公与书外的读者。
当哈利躺在校长办公室的地板上,看到了西弗勒斯,斯内普的思想,哈利想要冷静地去被伏地魔杀死时,他似乎是走向了死亡。“死会疼吗?他对活的愿望总是比对死的恐惧要强烈得多。”罗琳女士把人们对死亡的想法表现得淋漓尽致。但其实哈利是走向了重生。他差点就被伏地魔打死了,然而恰好是伏地魔将哈利心中的伏地魔灵魂碎片消灭了。伏地魔帮助哈利走向了重生,重生后的哈利是属于自己的,完完全全属于自己的。
难道这种关系只存在于哈利身上吗?不是的,像伏地魔,他渴望得到永生,谁不渴望永生呢?但是伏地魔太敏感,太残酷了,他可以为了得到老权杖的认可,杀死他的手下。因为伏地魔的盲目,不择手段,对永生的过分追求,他才在“不死的男孩”哈利的魔杖下走向他所恐惧的死亡。
在《哈利》里,更神奇的还有希望。在伏地魔打伤了哈利使他昏迷时,人们以为哈利死了时,凤凰社的纳威·隆巴硕冲出人群攻击伏地魔。虽然他打不过伏地魔,但这表现了凤凰社对战胜黑暗的不懈努力。伏地魔以为战胜了哈利他便胜利了,打消了凤凰社的一切希望,可他恰恰错了。凤凰社的希望与热情是打不倒,哪里有黑暗,哪里就有凤凰社所发射出来的光芒。希望会死亡吗?我想大概会吧。可是希望更会重生,而且更耀眼。
读完这书,我想,罗琳女士一定相信死亡与重生的存在,不然她怎么会写出这样成功的作品。死亡与重生,本来就在一念之中。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读后感 篇10
我读了史诗般的《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受益匪浅,我感到“友谊”这个词受到了升华。
在《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的封面描述了哈利·波特在右灵阁与好朋友赫敏·格兰杰,罗恩·韦斯莱一起骑在龙上逃跑的情况。再翻列书的背面,描述的就是哈利与伏地魔的最终对决的情节,这还有一句话“两个人不能都活着,只有一个生存,我们中的一个将要永远离开”,这句话是一句预言,也正是这句话,伏地魔才要和哈利·波特作对,因为只有杀死哈利·波特,伏地魔才会活下来,可是邪不胜正,伏地魔最后还是死了。
在《哈利·波特》的全书中,有个“黄金三人组”他们分别是:哈利,赫敏与罗恩。他们在一起,并肩作战了好多年,他们也有闹过不和,如在《死亡圣器》中,罗恩与赫敏也有闹过不和,但最后仍然是在一起,这就是友谊,即使有分手过,但过还能和好如初,仿佛没有过不和,这才是真正的友谊。
当然,有这点也不够,还需要在关键时刻,在生死关头,在千钧一发之际,也不会背叛好友,会冒着生命危险与你一起战斗,与你一起坚持到最后,还愿意与朋友一起死,小天狼星也有说过——死了总比背叛朋友强,我们也会为你这样做的,正是做到了这些条件,“黄金三人组”才会恒久成立,变得坚不可摧地,最终才能打败伏地魔。
友谊让一些人变得团结,变得强大,当有人有真正意义上的友谊,那他的团队将会无坚不摧地,永不分裂。阿不思·邓不利多说过——我们只有团结才会强大,如果分裂,更不堪一击。生活中,明明处处有友谊,但能有真正意义上的友谊,却十分难得。
友谊珍可贵,要抓准机时,保住友谊,让友谊之花永驻人间。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读后感 篇11
翻开这本书,一只神奇的无形之手牵引着我,带领我走进神秘的魔法世界中......
哈利与赫敏和罗恩为了躲避伏地魔和他的随从的袭击,不得不去躲避他们的盘察。同时,在一次偶遇中,“死亡圣器”这个武器一直在他们心中挥之不去,而这时,伏地魔卷土重来,威胁哈利进行了一次生死决斗,最终,世界恢复和平......
一次次的危机与斗争,哈利波特都以自己的勇敢与冒险精神顽强抵抗,最终胜利。不管如何,他从来都不屈服于黑势力,而是为了所有人的和平与安宁而努力,不言放弃。双比起来,想想我们自己,每天就是一点小事也不愿意去做,一旦遇到挫折就轻易放弃了:画不好画,不画了;写不好字,不写了;做不好事,不做了。相比之下,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佩服哈利波特的品质吗?因此,我们应该学会去勇于改变,坚持自我地不断努力,不能因为一点小事就放弃!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成功在于坚持,也正因此,哈利波特才让我们敬偑,因此,我下定决心,以后要坚持不懈,做一个象哈利波特一样的,持之以恒的人。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读后感 篇12
“人总是会死的。但哈利并没有真正的死,他永远活在我们心中。”纳威-隆巴顿
——题记
七年过去了,“哈利波特"这个故事终于告一段路。七年,那是一段魔法界的兴衰史,一个男孩的成长史……这个精彩绝伦的故事让“哈利波特"圈粉无数,至今人们还坚信,世界上的某个角落有座富丽堂皇的城堡,叫霍格沃茨,那里有许多巫师正在挥舞魔杖……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使“友谊"、“爱"这几个词受到了升华。这就非常有必要说说斯内普教授一—我们敬爱的老院长。他可以说是整个故事的主线人物。他从小生活在自己封闭,阴郁的世界里,没有父母疼爱没有朋友关心,直到莉莉岀现,莉莉一下子闯进了他的世界,成为他一生中唯一的朋友。他们一同进入霍格沃茨,可一个在格兰芬多,一个在斯莱特林。长大后,斯内普迷恋黑魔法,加入了食死徒,而莉莉与丈夫詹姆加入了反伏地魔的凤凰社。但当他得知莉莉将要因为自己偷听的预言被伏地魔杀害后,他苦苦哀求邓布利多教授并答应为他做任何事作为代价。斯内普信守了诺言,他为了这个沉重的代价守候了十八年,他从此忠于邓布利多,时时冒着生命危险,为他做间谍,周旋于伏地魔了食死徒中,就是为了一个理由———莉莉。后来彼得作为赤胆忠心咒的保密人背判了莉莉一家,莉莉为了保护哈利,牺牲了,斯内普无法接受噩耗,抱着莉莉的尸体竭斯底里地哭喊,也毅然接受了保护莉莉的儿子———哈利的使命。在接下来几年里他一次次被人指责、怀疑、误解。但是因为莉莉和对邓布利多的承诺,无论他背负着多么沉重的包袱,他都没有说出那个秘密。直到霍格沃茨保卫战时,伏地魔为了得到老魔杖,让纳吉尼杀死了斯内普,毒牙刺进了他的脖子,他倒了下去,弥留之际,他看见了突然出现的哈利,他赶紧把隐藏了二十九年的秘密一股脑儿丢给了哈利,他已顾不上哈利是否能接受,他已没有时间,所能做的,就是看着这双酷似莉莉的绿色眼镜死去。在第七册的尾声中,哈利对他三个孩子中唯一继承了莉莉的眼睛的儿子说:“阿不思?西弗勒斯,我们用了两代校长的名字给你起名。他们中的一个就是斯莱特林,而他大概是我一生中见过最勇敢的人。”
这就不得不提到哈利了,他,故事的主人公,人们所说的救世英雄,他珍惜友谊和爱,最终也因为拥有伏地魔一辈子也不会理解的爱而取得了最终的胜利。他与为了他而死的人——父母、小天狼星和卢平一起来到伏地魔面前。然而伏地魔又一次失策了,他的死咒仅仅摧毁了哈利身上残留的灵魂碎片。哈利敢于面对死亡的勇气早已使他有了选择死亡的权利。他没死,他杀死了伏地魔,或者可以说,是伏地魔杀死了自己。
故事就这样结束了,五十多人在这场战斗中牺牲,一切都结束了。
哈利走过了十七年漫长而饱经苦难的峥嵘岁月,当然了,功劳不是哈利一人的,少不了智慧的赫敏,忠诚的罗恩,睿智的邓布利多教授,等等。
这个爱与勇气的故事让我懂得了许多,它虽然看起来不真实,很多人喜欢把它与童话划上等号,但我不这么认为,它蕴含着许多人生哲理,它就像当今人类社会的缩影,有失去至亲的痛苦,有残酷的战争,也有邪恶与正义的较量,却始终不缺乏爱与希望,我们身边总有正义的勇士,为弱者驱散乌云,撑起一片天空。我想,这些早已足够说明为什么《哈利波特》在全世界有上百万粉丝了,感谢罗琳阿姨,我们亲爱的作者,为我们营造了这样一个奇幻美妙的世界让我对“死亡、“爱”、“友谊”有了更深厚的认识与理解。那个关于“大难不死的男孩”如何成长,并利用爱与勇气战胜邪恶的故事,将在巫师界和麻瓜界一代一代流传下去,直到它被拓刻在布满灰尘的历史中,变成童话,化作传奇……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读后感 篇13
暑假,我只用了两个半小时就阅读完了《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这本书是J·K·罗琳在2007年7月出版的,她花了11年才完成全套Harry Potter,里面都是哈利在霍格霍茨魔法学院的惊险故事。
它讲的是在哈利还有4天未满17岁时要离开女贞路14号时被食死徒围住,在一番决斗中,他们又巧妙地和食死徒周旋了一会儿,逃了出去。与此同时,伏地魔也占领了半个魔法界,但哈利意外获悉,只要他们能拥有三件死亡圣器,伏地魔将必死无疑。可是,哈利先倒在了伏地魔手中的一件死亡圣器下。然而,伏地魔未能如愿以偿 ,死亡圣器不能战胜纯正的灵魂,哈利赢得了这场殊死较量的最终胜利而伏地魔却倒在了哈利的脚下。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哈利非常了不起,他是一个自强不息、坚不可摧的人。我一定会向他学习,做一个顽强拼搏永不放弃的人。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读后感 篇14
哈利波特所有系列讲述的是主人公哈利,克服重重困难,躲过种种危机,靠着爱的力量,打败了伏地魔。其中,我最爱看的,就是《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那一本。比较厚,但内容曲折,深受读者喜爱(包括我)。
死亡神器讲的是哈利.波特、罗恩.韦斯莱,和赫敏.格兰杰这三个好朋友在比尔.韦斯莱的婚礼上,遭到食死徒的袭击,带上他们的东西(有隐形衣等),来到了哈利的教父的房子里。哈利的教父已经死去了,但哈利还是十分想念他。读到这里,我想起了凤凰社里,小天狼星布莱克(哈利的教父)被杀死的一瞬接,我眼睛有点湿湿的......好了,接着讲。但他们还是被食死徒跟踪着。在闯入魔法部后,赫敏竟然把魔法部里的一个伏地魔的手下给带到了那所房子里。他们又没了固定的据点,又只能逃亡在外,罗恩还受了重伤......让我更没想到的是,罗恩和哈利竟为了一点小事(那个挂坠盒)吵得不可开交。一怒之下,罗恩独自离开了哈利和赫敏。之后,哈利、赫敏还去了格里戈维奇山谷(好像是这个名字),被伏地魔袭击,哈利的魔杖断掉,已经不能再用。罗恩就在那不久之后,遇见了哈利,把要拿上格兰芬多宝剑的哈利,救了上来。三人又和好如初。他们被狼人抓走,又借助小精灵波比的帮助救出了卢娜、拉坏、安迪等。他们回到了学校里,最终,将魂器统统消灭。哈利和伏地魔的最终对决终于来到了!哈利用“爱”的力量,将伏地魔“打败了”......
看完这本书,我不禁感叹道:哈利太勇敢了!罗恩的确是一位忠实的朋友。赫敏永远那么聪明。还有了不起的纳威,他在平常虽然经常被马尔福欺负,但在关键时刻,绝不掉链子。卢娜,虽然看上去疯疯癫癫的,但她绝对是一位让人感到舒心的朋友。最让我感叹的就是他们的友谊、亲情,以及爱的力量。邓布利多当之无愧为最伟大的巫师。如果没有他的一手辅导,哈利怎么能打败伏地魔呢?
哈利波特真的很好看,我建议你也去看看哦!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读后感 篇15
在漆黑一片的夜晚,一座高耸入云,带着浓厚欧式风格的城堡显得庄严肃穆,但在城堡内,一片片惨叫和咒语,一根根魔杖使出咒语,一个又一个人倒下,那伏地魔最终被哈利杀死,那清晨的第一缕曙光洒进城堡,一切,都结束了。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是《哈利·波特》系列的第七部,一切的迷团都将在此书中揭晓,为我们展开一场殊死大战。
哈利的十七岁生日就结束了,但因伏地魔要杀死哈利,为了保护他,凤凰社的社员将他进行转移,尽管消息走露,但哈利还是成功逃脱。
哈利与罗恩、赫敏在探听魂器的下落,无奈被食死徒盯上,不易出门,家养小精灵克利切弗他们销毁了斯莱特林的挂坠金,但自己却失去性命,随后卢娜的父亲为了女儿出卖哈利,哈利逃脱,之中二个死亡圣器都落入哈利手中,他们为赫奇帕奇的金杯潜入古灵阁,销毁之后却被妖精们发现,他们骑着火龙看守古灵阁的火龙冲出银行,魂器被毁了5个,剩下的主冠在霍格沃茨内,但他们不能进去,校长是食死徒——斯内普,最终他们再三权衡,还是进入学校内,从而展开与伏地魔的较量。
哈利在书中是正义的代表,他勇敢着且善良着,赫敏有着过人的智慧,使哈利解决了许多事,而罗恩,虽然他有时会造成麻烦,但罗恩给了他们勇气与信心。
在最后的决战中,纳威率领学生与食死徒战斗,场面十分激烈,而斯内普原来是谍中谍,是暗中派去的间谍。当哈利得知自己就是最后一个魂器时,他心中没有懦弱,没有恐惧,当他与伏地魔在森林中,他选择了死,他为了更多的人活着,他是伏地魔最后的防线,这种精神与做为不是平常人所有的。
“胜利的一方总是属于正义的一方”,这话是不错的,哈利是善,而伏地魔是恶,善与恶,是两个极端的存在,就如哈利所说“两个人不能都活着,只有一个生存下来,我们中的一个将要永远离开……”支持哈利要走向死亡并消灭死亡的是爱,哈利他战胜了死亡,心中永远强大!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读后感 篇16
迎来十七岁生日的哈利波特,将要成为一名真正的魔法师,但欢喜之余,邪恶的伏地魔带领食死徒大军卷土重来,统治了半个魔法世界,战争和恐惧的阴霾笼罩大地。年纪轻轻的哈特肩负抗争的命运。在这场正义与邪恶的斗决中,哈利将生死置之度外,在亲友的帮助下成功击败伏地魔。
死亡其实并不可怕,它是人生命归宿的一种方式,重要的是你生前的所作所为。正如哈利·波特的父母,他们为了保护哈利·波特献出自己的生命,为了能让孩子好好的活着,他们死而无怨。还有疯眼汉、凤凰社成员,千千万万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学生,他们难道不怕死吗?不,他们是怕死,但为了保护哈利·波特,保护魔法学校,保护更多的没有反抗能力的麻年爪们,面向死亡,他们没有任何恐惧。
波特之“死”有多少支持他的人为他流泪,为他号啕大哭,有多少支持他的人为他付出年轻的生命?人们支持他,同情他,哪怕失败也要陪伴他到最后的最后。而对伏地魔的表现则迥然不同,当波特“复活”时,大批食死徒离他逃去,被他迫害而战斗的魔兽也在最后正义与邪恶的决择中离他而去。他死后,得不到人们丝毫同情。
每当我看到大街上走满了送葬的人,心中就心潮腾涌:人本来就是一死,死亡只是人生命中的另一归宿,是人生存的另一种境界,虽然我们见不到亲友熟悉的面孔,但只要他能活在我们心中就永远的知足了,何必将金钱白白浪费呢?
人固有一死,死亡只是穿越世界,如同朋友远渡重洋。他们仍活在彼此心中。因为他们的存在,那份爱与生活无处不在。在这面的神圣的镜前,他们自由的交流,坦诚而又纯真。这就是朋友的安慰,尽管他们都要走向死亡,但他们的友谊和陪伴将因为不朽而永存。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读后感1
“哈利死了,但他并没有离去,他是为我们而死的,他会永远活在我们心中。”——纳威·隆巴顿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是“哈利”系列的最后一部,讲述了本该完成学业的哈利为了完成邓不利多的遗愿,与罗恩、赫敏一边躲避伏地魔及其追随者“食死徒”的围追堵截,一边摧毁魂器。在最后的决战中击败伏地魔,一举获得胜利的故事。在故事阅读的过程中,让我仿佛也随着哈利,走进了那个梦幻般的魔法世界中去。
在书中,主人公哈利曾面临过一次艰难的选择:到伏地魔面前英勇赴死,还是从战场中逃之夭夭,进而苟且偷生。这个选择,是死与生的选择,是为大众或为小我的选择。这选择不单单关于是他自己的生命,也与所有反抗伏地魔的人的性命关联。倘若那时哈利就选择了逃避,那么,他以后还有勇气去面对他的宿敌——伏地魔吗?所以,波特毅然选择像个英雄一样牺牲。很多人会疑惑;难道波特就不怕死吗?不,我可以很明确的告诉你,只不过是因为他为了大家,战胜了恐惧,想象文中说的那样:最后一步是成为死神的主人。
从故事缓过神。我们再看看现实中。在二十世纪中的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纳粹德国的希特勒就是伏地魔这类人中的代表,自诩知已是最高贵的种族,想要把其他种族赶尽杀绝。然而善恶总是相对的,有恶就会有善。这时,革命主义的们总是先身士卒,如同纳威说的那样,为大众而死,他们会永远活在我们心里,时至今日,纪念馆也依然能看见到这些英雄们。
恍惚中,我仿佛看见太阳在雷格沃茨上空冉冉升起,礼堂是洋溢着生命与光明,也有人们哀掉和欢庆,悲伤和喜悦的情感,哈利疲惫地坐在他们中间,露出会心一笑……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读后感2
这个寒假,我又读了一遍《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哈利在七年级就读霍格沃茨时,由于三年前伏地魔的卷土重来,此时伏地魔的手下已是兵多将广,而且拥有了魔法部,染指了霍格沃茨,控制了半个魔法世界,形势十万火急。哈利准备消灭伏地魔,在好朋友罗恩和赫敏的帮助下,摧毁了伏地魔的'命根子——7个魂器,并和伏地魔展开最重要一战。哈利打赢了,他拯救了整个魔法世界。
我觉得哈利是个勇敢的人。否则他怎么会和恐怖而强大的伏地魔大战?怎么敢和那些食死徒、巨人、巨蜘蛛等这么多让人听了就闻风丧胆的对手对战?这些只能证明一点,哈利不是一般的勇敢,而是智勇过人。
这本书还大赞了要有爱,因为邓布利多在生前一直教导哈利要有爱,不要像伏地魔一般冷血,而且还告诉哈利,爱是世界上最强大的魔法,之所以哈利17年前能击败伏地魔,这17年来又为什么不怕伏地魔的攻击,是因为他的母亲用自己的爱给哈利做的保护符一直保护着他。
在生活中也是这样的:有爱就有正义,无爱便是邪恶。邪战正,岂有胜之理?不可能!所以为什么邪恶的人总是失败,而胜利却紧紧地跟着正义,怎么甩都甩不掉。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这本书不光文字优美,而且还蕴含着一些深刻的道理,真是一本好书!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读后感3
在我的眼中,书就像是一坛陈年的老酒,越酿越香,让人越读越有滋味。从小到大,我读了很多很多精彩的书籍,而我最爱的那本书、最喜欢的那一坛酒就是J·K·罗琳的巨作《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哈利·波特》系列中的最后一部。作为一名资深的哈迷,我早已经把整个系列上上下下地啃了十几遍,可我最喜欢的还是《死亡圣器》。我深切地感受到书中那种顽强的,不屈不挠的精神。
在前面的六部书中,哈利一次一次地死里逃生,渐渐变得成熟稳重。我见证了他的成长之路,那是常人想象不到的艰辛。在他身边发生的事件,几乎件件都暗藏杀机,这一切只是因为他生来的命运。他想过逃避,想过放弃,可是命运已经开始。最终,哈利坚强地扛起命运,与伏地魔展开了一次次的生死决斗。他曾经历过最好朋友的抛弃,经历了莫名的谩骂,遭受了死亡的威胁,可他却坚持下来了!现在,他成功地活到了现在,靠的,不仅仅是幸运和机智,更多的是他那顽强不屈的精神,和勇往直前的信念。在危急关头,他哈利为了霍格沃茨的所有人,以及所有巫师的未来,独自一人,去对抗邪恶而又强大的伏地魔。他坦然地面对死亡,甚至,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他也没有想过后悔。如果我是哈利,我是绝对不会在朋友与生命面前选择前者,绝对不会在最后时刻,还能毫不犹豫的选择牺牲自己,更不会为了和平,放弃已经唾手可得的永生。
这些也许就是哈利与我们之间的差距吧,他也曾被困难击倒,但他却站起来了,他带着所有人的希望和爱,站起来了!他那种完全不惧怕死亡的理智和冷静令人佩服。哈利·波特能够打败伏地魔,不只是因为他是哈利·波特,更因为有凤凰社社员,他们为了未来的光明,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就像卢平和唐克斯,他们的孩子才刚刚出生啊!他们的精神值得赞扬,值得延续下去。只要有这么一群人,他们有着坚定的信念,坚强的意志,不屈的精神,只要这些人存在,黑暗迟早会被消灭。
书里有这么一句话:“不管前面会怎样,但至少比抛在后面好。”这一句话,它和哈利一样,有强大的魔法,给了我无限温暖,无限力量。它告诉我,不管遇到了什么样的困难,你都要勇敢地迎上去,不管结果如何,总是比停在原地好。只要你去面对它,你就会发现,其实它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可怕。《哈利·波特》带给我许多深刻的感受,它能够带来一种奇妙的魔法,增强你的勇气,温暖你的心,让一切变得更加美好。
这,就是《哈利·波特》的魅力。《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魔法无限,想象无穷。这一坛酒让我唇齿留香、回味无穷。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读后感4
暑假,我只用了两个半小时就阅读完了《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这本书是J·K·罗琳在2007年7月出版的,她花了11年才完成全套Harry Potter,里面都是哈利在霍格霍茨魔法学院的惊险故事。
它讲的是在哈利还有4天未满17岁时要离开女贞路14号时被食死徒围住,在一番决斗中,他们又巧妙地和食死徒周旋了一会儿,逃了出去。与此同时,伏地魔也占领了半个魔法界,但哈利意外获悉,只要他们能拥有三件死亡圣器,伏地魔将必死无疑。可是,哈利先倒在了伏地魔手中的一件死亡圣器下。然而,伏地魔未能如愿以偿 ,死亡圣器不能战胜纯正的灵魂,哈利赢得了这场殊死较量的最终胜利而伏地魔却倒在了哈利的脚下。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哈利非常了不起,他是一个自强不息、坚不可摧的人。我一定会向他学习,做一个顽强拼搏永不放弃的人。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读后感5
《哈利·波特》系列书籍共7本,《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是七部书中的最后一部。在作者J。K。罗琳的笔下,主人公哈利·波特是一个戴着黑边眼镜,额头上长着闪电疤痕,身披魔法斗篷的小巫师。
他,是一个大难不死的男孩;他,是一个有着特殊身世的巫师;他,是人们心中的救世之星。他的命是由他父母的命换来的,他的肩上背负着消灭伏地魔的重担。他机智勇敢,有爱心,敢于向命运挑战。他不服于伏地魔的统治,向伏地魔宣战,为了那些死去的灵魂而战……
整部书的主题是——亲情、友情、师生情和爱情。而所谓的邪恶势力,则是冷漠、残酷、为了夺取权力而不惜抛弃自己身边的爱,甚至以他人生命为代价的人。在这部书中,我们会感受到爱的力量、爱的无私、爱的伟大——多比不惜用自己的生命换取哈利的平安;斯内普冒着生命危险保护自己心上人的儿子;罗恩在伴随哈利逃亡途中仍惦念着家人的安全……
在伏地魔要求大家交出哈利·波特时:一个身影爬上了斯莱特林的桌子,哈利认出了那是潘西,她拼命摇动着手臂,尖叫,“他在那儿!波特在那儿!来人捉住他啊!” 还没等哈利开口,大批人群开始移动。他面前的格兰芬多的学生起身护住哈利,与斯莱特林的人对峙着。然后,赫奇帕奇的人都站了起来,几乎在同时拉文克劳的人也是如此,所有人都背对着哈利,所有人都转身冲着潘西,魔杖从四面八方伸出来,从长袍和袖子下伸出来……是同学情保护了他。
在哈利·波特危难时: 他们周围的空气冷了下来,哈利吸进去的空气在胸腔里凝结了。黑暗中出现了几个影子,漆黑的身形旋转着,成群结队地向城堡方向飘去,它们的脸上罩着兜帽,呼吸声格格作响…… 罗恩和赫敏站在他附近,他们身后的战斗声突然变弱,完全消失了,因为一种只有摄魂怪才能带来的寂静降临了,厚厚地包围了整个夜空…… “快,哈利!”是赫敏的声音,好像是从很远的地方传来,“守护神咒,哈利,快!” 他举起魔杖,然而一种充满陰暗的绝望在他的身上散播开来:弗雷德走了,海格也确实奄奄一息或者已经死了,还有更多他不知道的人在垂死挣扎,他感到他的灵魂似乎也已有一半离开了身体……“哈利,快!”赫敏尖叫道。 一百多个摄魂怪在前进,向他们这里滑行,一路吸收着快乐接近哈利,把绝望带给他,就像答应带他赴一场盛宴……
他看见罗恩银色的猎狗在空中突然出现,微弱地闪了闪,然后消失不见;他看见赫敏银色的水獭在半空中扭动,变淡了,还有他自己的魔杖在手中颤抖,他几乎要迎接这即将到来的湮没,什么都不必承诺,什么都感觉不到…… 接着,一只银色的野兔、一只野猪、一只狐狸从哈利、罗恩和赫敏的脑袋旁飞过,摄魂怪在这些动物逼近前退却了。又有三个人从黑暗中出现站到他们身边,他们伸出魔杖,继续发出他们的守护神,是卢娜、厄尼和西莫。是友情保护了他。
因为爱的力量,哈利才得以生存,也是因为爱的力量,哈利才得以取胜。多少人为爱而走在了这条抵挡的路上,他们反对冷漠和邪恶,他们赞扬纯洁的爱与思恋。哈利和那些为他而死的人一样,为了那些爱,早已准备为此放弃生命都在所不惜,他有勇气和足够的胆识。从哈利身上,我明白了爱的力量是强大的。如果我们每个人都愿意为自己身边的人付出,那么我们就有机会把冷漠和邪恶真真正正得消灭。用胆识、气魄、智慧和耐力,再加上我们周围的美好记忆和我们无所取的奉献,才能真正的让爱溢满我们的心,让我们的周围从此没有冷漠。让所有的人都团结起来吧,让世界洒满爱的阳光!
《红岩》读后感1
历史被如沙的时光悄悄掩埋,当我们再度回首时,已了无痕迹。然而,当我们真正回首聆听和抚摸这尘封的历史记忆时,却总有那一串串的芳名在大漠的鸣沙中突兀、激荡。
20世纪40年代末,在重庆歌乐山下,就有这样一群中华民族的儿女,他们受叛贼所害,被囚禁在那里,经受着种种苦不堪言、惨绝人寰的毒刑:皮鞭的撕咬,鲜血的飞溅,枪弹的呼啸,是他们再熟悉不过的“乐曲”,正义与邪恶,真理和无道,种种煎熬受着殊死较量。
《红岩》就是这样一部描写重庆解放前夕严酷的地下斗争和狱中生活的长篇小说。它体现了老一辈革命家、共产党人的崇高思想境界,坚定理想信念。
记得在小学时候,曾学过《红岩》其中一篇文章《新年大联欢》,讲述的是监狱里的政治犯被给予了特别优待,监狱里的人们诗兴大作,却处处讽刺了敌人,体现了爱党人士视死如归、无惧无畏的精神。
今天,我又重温《红岩》,发现每一次品味都有不一样的感受,读过后的激昂、读过后对敌人的鄙视与憎恨,更让我体会到了什么才叫坚贞、英勇,回首那段不可磨灭、血与火交织在一起的历史,才发现人生价值的可贵。
从一个平凡工人成岗冒死熬夜刻钢板印刷《挺进报》,到许云峰斗智斗勇;刘思扬出身豪门却投身于革命,再到江姐受上级派遣到华蓥山根据地送药品,回想过去憧憬未来,却发现自己的丈夫、华蓥山纵队政委彭松涛被敌人杀害,人头高挂城头,却坚决要求到丈夫生前战斗过的地方工作……
那一幕幕历史性的生死抉择展现在脑海里,感受着由平凡、渺小的生命换回永不熄灭的光华,更是我对“青春”二字有了一种触及灵魂的醒悟——
像我们的生活在和平时代的青少年,根本没有尝过战争时期艰难生活情况下嚼树根的滋味,看似平常畅谈人生、理想,却往往不知自己生命价值的所在。过去的他们,吃的是霉米饭,睡的是潮湿地,受到的是皮鞭、碳烧,现在的我们,吃的大白米饭还叫哭连天,睡的是席梦思床还坐着噩梦,受的是长辈们的呵护,想想,我们的生活条件哪里比他们差?比起他们,我们都是那么渺小,那么微不足道……
《红岩》读后感2
这几天,我怀着崇敬而又激动的心情读完了《红岩》这本书。《红岩》是一部中国军事文学名著。它描写了众多革命英雄:许云峰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江姐受尽酷刑,坚贞不屈;成岗临危不惧,视死如归;刘思扬出身豪门却投身革命;渣滓洞难友团结奋斗,敌人丧胆;白公馆志士奋勇突围,迎来黎明……所有这一切展现在我们面前,是多么让人激动、崇敬、悲愤、感叹!
整部书读完了,最令我难忘的是许云峰将要被特务秘密杀害的那段描写: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他神色泰然地移动脚步,拖着锈蚀的铁镣,跨上台阶,忽然回过头,面对特务匪徒,朗声命令:“走,前面带路!”面对死亡,许云峰没有丝毫畏惧,他视死如归,坚信胜利属于中国,属于每一位革命者。就像出来放风一样,没有什么可怕,归根结底,死是为革命的胜利,也就光荣而伟大了。江姐被粗长的竹签钉入指甲缝,十指连心的刺痛,也没能击倒革命者永远为革命,永远为中国的坚定信念。们去了,英雄们去了,革命者们去了,但他们那颗伟大而挚诚的心呢?将永远鼓舞我们。试想一下,在那潮湿腐臭的渣滓洞、白公馆,近乎窒息的地牢,在严重缺水的情况下咽着发馊味的残羹剩饭,拖拽着遍体鳞伤的身体,强忍着旧脓新创袭来的阵阵裂痛……然而他们以常人无法想象的毅力顽强地与反动派抗争到底!
每一个人的生命在历史长河中,都是平凡而渺小的。但当这平凡而渺小的生命,义无反顾地将每一个细胞、没一滴鲜血都交付于国家的兴旺、民族的富强,交付给正义、真理,交付给历史发展必然的民主、自由大业时;当其为着这一切,不惧地狱烈火的煎熬,虽九死而不悔,这平凡而渺小的生命就由此而燃烧,并发出永不熄灭的光华。
我们的革命先烈正是这样,他们的生命虽然平凡而渺小,但却为了我们的新中国而放出耀眼光芒。他们用生命和鲜血换来了今日的和平幸福,的精神不朽,这种精神将激励我们去创造明日的辉煌!今天,我们不用像革命抛头颅洒热血,我们要继承他们的遗志,完成他们未竟的事业,创造辉煌!
《红岩》读后感3
自小,我便认识江姐这个不屈的英雄人物,知道了她那巨岩一般坚强的性格。长大后,江姐这个中华人民的骄傲,更是激发了我对《红岩》的想像与期盼,终于,在书店里的中心位置,我看到了两个闪光的大字——《红岩》。
翻开此书,我的心便随着文字进入到那战乱纷纷的旧中国:战士甫志高成为了叛徒,他出卖了许多革命同志,其中就有江姐,江姐本可以与老许快快乐乐的生活,却在监狱中忍受着惨无人道的折磨,尽管一次又一次地被竹签刺穿了血肉,但她仍然高昂着头。
新婚夫妇孙明霞与刘思扬还没有真正体会到美满的生活,便被那些可恶的郐子手分隔两地,一个在东,一个在西,不能相见,只能在心中装满牵挂与思念。看到这里,我的鼻子一下了酸了,我知道想念一个人却见不到他的滋味。一年级时,妈妈要去北京学习,那是妈妈第一次离开我,我哭了很长时间,一天对我来说好漫长,等到了第十天,一见到妈妈,那种心情是多么喜悦啊!而这对夫妻却为了祖国而舍弃亲人,真叫人敬佩!
成岗与成瑶也是我喜欢的人物之一,这对顽强的兄妹,并肩作战,他们不畏敌,不恐惧,他们用鄙视的眼神望向特务与叛徒,为中国人争足了气!
我默默地翻着书,认真地读,静静地想,每当看到又有一个人受到酷刑时仍宁死不屈,我的身上也隐隐作痛,仿佛受害的人是我,而不是他们。那可怕的刑具,刺穿了我的心脏,我那颗灼热的心,为战士们而悲哀。
和他们相比,我们今天的生活可真幸福,要吃有吃,要喝有喝,要穿有穿,真是应有尽有,与他们那带着黑石块的霉米饭相比……我心如刀绞。
但是,现在的新中国站起来了!2005年的航空载人飞船成功发射,2008年的北京奥运会也成功举办了,每当人们说起这些荣誉时,都会想起那冉冉升起的五星红旗,以及那些用鲜血染红国旗的英勇革命先烈们。现在是科技发达的和平时代,每一个都要好好努力,为祖国的建设献出一份力,我也不甘落后,不光为了报效我们伟大的祖国,也为了报答那些永远的英雄!
《红岩》读后感4
怀着十分崇敬而又激动的心情读完了《红岩》这本书。〈红岩〉是一部中国—军事文学名著。它描写了众多革命英雄:成岗临危不惧,视死如归;许云峰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江姐受尽酷刑,坚贞不屈;刘思扬出身豪门却投身革命;渣滓洞难友团结奋斗,敌人丧胆;白公馆志士奋勇突围,迎来黎明……所有这一切展现在我眼前,那是多么让恩激动、崇敬、悲愤、感叹的画面。
最令我难忘的是许云峰将要被特务匪徒密裁的那段描写:“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他神色自若地蹒跚地移动脚步,拖着锈蚀的铁镣,不再回顾鹄立两旁的特务,径自跨向石阶,向敞开的地窖铁门走去。他站在高高的石阶上,忽然回过头来,面对跟随在后的特务匪徒,朗声命令道:“走!前面带路。”面对着步步逼近的鬼门关,许云峰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害怕,反而革命信念更加坚定,即使海枯石烂、天崩地裂,也不会动遥江姐被粗长的竹签钉入指甲缝间的刺骨钻心的逼供,特务们为的是想从这位重要的共产党员口中套出有关地下党的重要机密,可是他们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了。试想一下,在那潮湿腐臭的渣滓洞、白公馆,近乎窒息的地牢,在严重缺水的情况下咽着发馊味的残羹冷炙,拖拽着遍体鳞伤,强忍着旧脓新创袭来的阵阵裂痛……然而他们以常人无法想象的毅力顽强地与反动派抗战到底!
对这些可敬可佩的战士,反动派只能给他们肉体上的折磨,却动摇不了他们精神上的丝毫,反而更使他们的斗争精神丰富起来!读到他们的事迹,我无法自已,在他们面前,我感到深深的愧疚。想起自己以前写英语作文,花了不少时间却只得低分,便泄气了;工作中遇到不顺心的事或小挫折,便想到放弃。没有对学习、工作完全充满热情的我易被摧垮,总找借口说自己是个女孩。可如今,在红岩英雄的光辉形象前,我明白了:越是在铺满荆棘的路上,就越需要我们去开拓;越是困难的时候,就越需要坚定不移的精神去克服。
“晨星闪闪,迎接黎明。林间,群鸟争鸣,天将破晓。东方的地平线上,渐渐透出一派红光,闪烁在碧绿的嘉陵江,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绚丽的朝霞,放射出万道光芒。”这是解放战争胜利后的第一个黎明的描写。这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是无数位战士用鲜血换来的,血染红岩,才有今天的幸福生活。幸福的日子容易使人忘记了什么叫英勇、坚贞。安逸的生活,美好的享受,使人淡忘了血与火的历史,也使人麻痹了精神。我要感谢《红岩》,它为我树立了榜样,它使我对人生价值有了崭新的理解,它将促使我成为一个真正的人,一个英勇坚强的人!
《红岩》读后感5
最近,我以崇敬的心情读完了一本书————《红岩》,它是用革命历史的鲜血染成的,描写了中华儿女临危不惧、视死如归的
其中,最让我感动的是名叫宋振中的这名小男孩。他在一岁的时候,和妈妈一起被国民
江雪琴年幼家贫,后在教会主办的孤儿院小学里读书学习,开始认识人生、认识社会。1939年在重庆加入
刘思扬出身于大地主家庭,却投身于革命这;本可锦衣玉食,却偏偏散尽家财,为信仰劳碌奔波。他是革命者中一面别样的旗帜,他是知识分子中的楷模。
这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是无数位战士用鲜血换来的,血染红岩,才有今天的幸福生活。我们更应该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永远不忘那些伟大的战士,交他们铭记心中。
《红岩》读后感6
夏天的正午,火球般的太阳炙烤着大地,同学们都纷纷有气无力地来到操场上。
蒋老师笔挺地站在阳光下,铿锵有力的说:“今天我们来跑八百米,测试成绩的,只跑一次,不能补考。”听到这个晴天霹雳般的消息,我就如一个泄了气的皮球,耷拉着脑袋,迈着沉重的步伐,慢吞吞地来到800米的起跑线后,赶紧插进队伍中。随着一声清脆的哨响,第一批同学纷纷冲出了起跑线。几分钟后,他们陆续越过了终点,瘫倒在了操场上,几个同学见了赶忙上前搀扶。我见状忐忑不安地想:啊!跑800米这么累啊,我的体力会不会跟不上啊!别说优了,有可能我连良都拿不到,那可糗大了……
轮到我跑了,我神情庄重,走到起跑线后,把左脚往前跨一步,右手往前摆一点做好起跑的动作。“嘀”——哨声再次响起,我以闪电般的速度冲出了起跑线,其他同学也不甘示弱,都快速地冲了出来。
第一圈,我们都势均力敌,同学们之间的距离都相差不大。第二圈,我渐渐地感到体力不支了。速度慢了下来,一些体力好的同学纷纷超越了我,我奋力向前跑,却力不从心,我和前面同学的差距越来越大。我的脑子里冒出一个声音:算了,太累了,走到终点去好了。此刻我的汗水已经浸透了衬衫,口干舌燥,小腿几乎失去了知觉,体力要透支了。忽然,我的脑海里浮现出了《红岩》里的一幕幕:1948年在国民党的统治下,处在黎明前最黑暗时刻的共产党员在渣滓洞和白公馆中,敌人为了得到口供,妄图用炎热、蚊虫、饥饿和干渴动摇革命者的意志,但在共产党员的坚强意志下,敌人却是一筹莫展,一败涂地,毫无办法。共产党们酷刑都能忍受;而我只是跑一次小步,有什么理由退缩,一定要靠自己的毅力跑完全程。顿时,我感觉全身充满了力量,我咬紧牙关,手摆动得越来越快,步子也迈得越来越大,我犹如一只饥饿的正在追赶猎物的豹子,飞快地向前冲去。超过了一个又一个同学,离终点近了更近了,我终于跑完了800米,并且跑出了优异的成绩。
《红岩》这本书也让我明白了有毅力是成功的秘籍,只有坚持不懈地朝着目标奋斗才会成功。
《红岩》读后感7
她的生命,宛如春茶,越是在滚烫的热水中煎熬,越是在逆境与挫折中磨炼,就越显出她的本色,她的香醇。你只需要看看《红岩》这本书的封面上的那句话——用鲜血染红我们的旗帜,你那颗心便会因此而沸腾,便会想到那理想与信仰占据了一切的年代。
在解放的前夕,国统区的斗争形势十分严峻,当我看到江姐回到乡下为游击队送药品的片段时,更是热泪盈眶。雨雾蒙蒙的城墙门,木笼子里一个个血淋淋的人头映入了江姐的眼帘,她尽力让自己平静下来去看牺牲者的名单,却陡然发现她的丈夫的名字在这名单上的第一行。这种突然失去亲人的心情我实在无法想象,而她这样一位弱女子又应当如何承受呢?书中是这样描述她的:江姐热泪盈眶,胸口梗塞,不敢也不愿再看。
一阵又一阵的`头昏目眩,使她无力站稳脚跟……但是,坚强的江姐立即想到:自己负担着党托付的重要任务,没有权利在这里流露内心的痛苦,更没有权利在这里逗留。于是,便毅然的离开了……水花、泥浆都溅到了她的鞋袜上,她也不管,只是径直地向前走去……她凝视前方的坚定目光,使她暂时忘记了失去了亲人的痛苦。
后来,她被除数敌人抓走了,在敌人的集中营里,无论敌人怎样给她上酷刑,都始终没有从她的嘴里撬出半个字!最后,敌人竟然丧心病狂的将竹签扎到江姐的十根手指中,江姐一次次地被疼得昏了过去……鲜血从手指上滴了下去——滴嗒,滴嗒……染红了大地,染红了天空,染红了白云……响彻大地的只有她说的一句话:胜利永远属于我们!
那么当江姐的理想实现,五星红旗高扬在彩虹之巅,我们又该走向何方?
很多次问自己:假如我生在那个年代,我是不是能有幸成为江姐?我是否能承受江姐的苦痛?又或者,我是不是会变成可耻的叛徒。
多少次我们徘徊在青春的十字路口;多少次因大雨滂沱、云雾弥漫而迷失后向;多少次跌倒,又能有多少次爬起?我们是还记得最初的梦想?
我甚至不敢再往下想,生活在蜜罐中的我需要一种力量来救赎自己飘摇不定的灵魂。
告诉自己,江姐就是力量,江姐就是希望!在江姐伟大的信仰里,没有背叛;在我人生的旅途中,也不会有逃离,一蓑烟雨任平生,谁怕。
《红岩》读后感8
这是一部用血与泪书写成的悲壮篇章。解放战争时期,在山城重庆,我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地下工作者受到反动派的特务机关的残酷镇压和迫害,但是他们不畏强敌在监狱中与之进行不泄的斗争。1949年11月27日,重庆解放前夕,这里却奏响“国际悲歌歌一曲”,200多名戴着脚镣手铐的共产党员、革命志士、青年学生、军人、甚至小孩(包括只有10岁的“小萝卜头”宋振中),遭到了军统特务惨绝人寰的大屠杀,鲜血染红了歌乐山下的步云桥、渣滓洞、白公馆、松林坡、梅园……虽然他们大部分的人都牺牲了,但他们的精神激励了剩下的革命同志坚持到了革命胜利……
《红岩》为我们塑造了一组革命英雄的群体形象。这些不同年龄、不同性别、不同经历、不同性格的共产党员和革命者,经过作者的精心刻画,都活灵活现地以各自的形貌出现在我们面前。江姐是作者着力刻画的一个主要人物,她对党忠贞,对敌斗争顽强不屈,在危急关头从容镇定,对革命同志血肉情深。在赴华蓥山途中,她看到城墙上悬挂着丈夫的头颅,虽然悲痛欲绝,但为了不暴露身份,仍旧镇定自若地去与双枪老太婆会面。在就义前,她平静地与战友们一一告别,亲吻“监狱之花”,梳理好头发,换上整洁的蓝旗袍,平整好衣服的皱痕,而后从容走向刑场。所有这一切,让人多么激动、崇敬、悲愤、感叹!
《红岩》里面都是一些真实的人和事情,而这些人和事情同一个年代、一个时代紧紧地结合在一起。“为免除下一代的苦难,我们愿把牢底坐穿”,“失败膏肓土,成功祭苍生”,“毒刑拷打算得了什么?死亡也无法叫我开口”,而在这些思想当中,所实践的都是具体的人,而这些人都不是当时一些家庭条件困难,吃不饱饭,穿不暖衣的,都是一些青年知识分子,从小都有富裕的家庭生活和优越的生活条件。但是在自己的人生实践选择道路当中,他们投身于社会革命,为整个国家民族和大多数的利益进行实践,这崇高的选择促使我们去思考,人应该怎么去活着?人应该怎么去奋斗?人应该怎么去确定自己的价值取向?以及个人对国家对民族对社会,应该所尽的责任和承担的义务?
《红岩》读后感9
我读完《红岩》,我的心情像奔腾的江水久久不能平静。它描写了众多革命英雄:成岗临危不惧,视死如归;许云峰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江姐受尽酷刑,坚贞不屈;刘思扬出身豪门却投身革命;渣滓洞难友团结奋斗,敌人丧胆;白公馆志士奋勇突围,迎来黎明……所有这一切展现在我眼前,那是多么让人激动、崇敬、悲愤的画面!
最让我难忘的就是江姐,在《红岩》的第29页就描述了江姐。当她知道丈夫牺牲了,她不像普通女性一样面对残酷的现实变得不堪一击,擦干了泪水,重新站起来了,因为她知道共产党托付给她的命令还没完成,要舍小家为大家。而在渣滓洞监狱的生活过程中,她还是穿着那蓝色的旗袍,始终以干净的面貌迎接大家。江姐在遭受敌特严刑拷打时,因为忍痛,紧咬牙关,连嘴唇也咬破了……当敌人拷问她时,她不透露党的任何秘密,当敌人用竹签钉她的手指,血水飞溅,她坚强地说:“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做的!”人们常说“十指连心”,如果将粗长的竹签钉入指甲缝间,那又是何种刺骨钻心的痛啊,更何况是对于一个女子——江姐,使用如此严刑。最后江姐将要牺牲,她也让大家不要哭。
读到这里,我不禁泪流满面。特务们残暴得令人发指,而江姐又是多么的坚贞顽强!面对敌人的拷打利诱,面对狱中生活的艰难困苦,江姐等可钦可佩的勇士们以常人难以想象的毅力顽强地与敌人抗争。
对这些可敬可佩的战士,国民党只能给他们肉体上的折磨,却动摇不了他们精神上的丝毫,反而更使他们的斗争精神丰富起来!国民!蒋!大坏蛋!蒋为了自己的地位,自己人打自己人,一听到国民和蒋我就来气,我要把国民和蒋统统杀光!还有叛徒!就是那个冉益智,他就是个历史渣滓,出卖了江姐……
国民的一号绝密行动计划把杨虎城、杨振中、宋绮云、徐林侠、“小萝卜头”(宋振中)、杨拯贵都杀了,把两个小孩都杀了,把他们家都杀了,实在让人痛恨!
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是无数战士用鲜血换来的!我们要永远不忘记那些伟大的战士,将他们铭记在心!让我们的国旗在我们的国土上更加骄傲地飘扬!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啊!
《红岩》读后感10
读一利革命赖书,会让我从新意识历史;读一本革命佳书,会让我在享蒙中振奋精神;读一原革命恶书,更会让我亲身感触到好汉人物身上褶褶闪光点。
闲时拿起一本书,细心咀嚼,或者,我会从中得到什么。《红岩》是让我感想颇深的一本书,它的震动力,早已超越了书的范畴。它的深躲的某种伟大力气,在我心面留下了深深地烙印。
《红岩》道述懂得抬前,在公民党取共产党生灵涂炭的社会腹景下,以江姐(江雪琴)为首的共产党革命步队深刻敌营,摸索情报为新中邦的成破奠定了基本。其中,跌荡放诞伏伏的情节,出色而充斥斗志的我物对红更是紧紧呼引了尔的眼球。
折上书标,长吸一口吻,敬仰之情油然而生,敬佩江姐的英勇,机灵以及替了革命农息不惜就义所有的大无畏精力。她是过后社会革命己地一个缩影,从她身上折射没的,是一种巨大的反动精神。点对特务们的烙铁、皮鞭,江姐一脸坚毅,一幅无所害怕的面貌甚至让间谍头子口生冷意,竹签钻透指尖,这是一种怎么钻心的痛苦悲伤啊!但她不抬头,不认输,保持本人的幻想深信邪恶毕竟斗不外正义。
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江姐在逮时说的这样一番话:“转变贫困,落伍的面孔,倡议一个簇新、强盛的国度这是如许绚丽的事业!咱们的革命,对世界,对人种未来应当干出更多奉献啊!”
这番话的覆信在我耳边想了良久,也让我考虑了很久。是啊,革命事业是多么的美好,但又是那麽的艰难,使那麽多的革命义士献出了从彼可贵的性命。但我信任,他们尽未曾懊悔功。正由于他们的尽力,才换去昨天我们的美美生活。
对生涯在跟平社会的我们,“革命”这个词仿佛未不再被提讫,可“革命精神”是我们永遥所不能忘记的。坚定不移,为了正义不怕牺牲、在艰苦眼前毫不低头,分裂奋入……这些是中华官族的传统美德,是代代相传永不改变的精神支柱。我们要作的观后感,是把这些美妙品德传承下往,为了大家为了国野,为了人类的将来。
当初,我们的肩膀已不在稚嫩,能够肩背起自人应有的义务。把革命的精神带到生活中去,做一个实正能跟上社会主旋律的传承人。
相信,只有我们有理想,并为之斗争,成功就会一天一天向我们走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