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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年55颗中国星观后感精选86条

时间:2018-01-11 09:09

《格林童话》是由德国语言学家雅可布·格林和威廉·格林兄弟收集、整理、加工完成的德国民间文学。《格林童话》里面约有200多个故事,大部分源自民间的口头传说,其中的《灰姑娘》、《白雪公主》、《小红帽》、《青蛙王子》等童话故事较为闻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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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1812年格林童话第一集出版,包含了86篇童话故事,第二集增加了70个故事,内容不断扩充,格林兄弟生前出版(第七版)的故事集有200则,加上圣徒传说多达210则,再加上补遗就有215则。其中以《灰姑娘》、《玫瑰小姐》、《受骗的青蛙》、《雪白和玫瑰红》、《猫和老鼠交朋友》、《聪明的农家女》、《三兄弟》、《月亮》、《熊皮人》、《石竹》、《白雪公主》、《小红帽》、《睡美人》、《糖果屋》、《青蛙王子》、《渔夫和他的妻子》、《野狼和七只小羊》、《大拇指》、《勇敢的小裁缝》、《不莱梅的城市乐手》、《穿靴子的猫》较为闻名。

《格林童话》内容广泛,体裁多样,除了童话外,还有民间故事、笑话、寓言等。其中故事大致分三类:一是神魔故事,如《灰姑娘》、《白雪公主》、《玫瑰公主》、《青蛙王子》、《小矮人与老鞋匠》、《玻璃瓶中的妖怪》等,这些故事情节曲折、惊险奇异、变幻莫测。二是以动物为主人公的拟人童话,如《猫和老鼠》、《狼与七只小山羊》、《金鸟》等,这些故事中的动物既富有人情,又具有动物特点,生动可爱。三是以日常生活为题材的故事,如《快乐的汉斯》、《三兄弟》等,这些故事中的人物勤劳质朴、幽默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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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童话读书笔记

在我一年级的时候,就读过《格林童话》,当时读得津津有味,觉得非常有意思。今天又看了一遍,还是觉得和原来一样好。

在《格林童话》中,我最喜欢《猫和老鼠做朋友》、《青蛙王子》、《六人走遍天下万事如意》等故事。《青蛙王子》说的是:一个国王,他有一个美丽的小公主。有一天,小公主丢了心爱的玩具,一只小青蛙说可以帮她找回来,不过小公主要答应和他做好朋友。小公主为了找回玩具,就随口答应了,可是并没有认真。等小青蛙找回她的玩具后,小公主却拿着玩具跑了。后来小青蛙一直追着小公主来到了王宫。国王知道了,就教育小公主说:“如果你答应了人家什么,就要照着去做。”这样,小公主和小青蛙成了好朋友,直到有一天,小青蛙变成了一个真正的王子。这个故事告诉我一个道理,就是:人们如果许下什么诺言,那是一定要兑现的!

《猫和老鼠做朋友》这个故事非常有意思,说的是有一只猫非要和老鼠做朋友,老鼠刚开始不答应,后来不得已答应了。快到冬天了,猫和老鼠俩人买了一罐猪油,把猪油藏了起来,打算等到冬天没有食物时候再吃。可没过几天,猫就馋了,他不断对老鼠撒谎,说有事出去一趟,跑去悄悄地偷吃猪油,最后猫把猪油全吃光了。等老鼠发现了,就责备猫,猫一生气,把老鼠也吃掉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猫和老鼠是不可能成为真正的朋友的。

《格林童话》有好多好看的故事,她能让你百看不厌。我喜欢《格林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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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童话读后感1

格林童话王国的大门打开了,里面一个个精彩的童话吸引着我,我不由自主地跨进了格林童话王国的大门,走了进去。

一个又一个精彩的童话故事,每一个故事都给我们带来了一些有益的启示。《渔夫和他的妻子》这个故事启示了我们做人不要太贪心。《三片羽毛》的启示是:做什么事情都要尽心尽力,认真地去做。还有《青蛙王子》这个故事,它告诉了我们做人要守信用……其中《白雪公主》这个故事,特别耐人寻味,使我至今难忘。

这个故事是说,在一个遥远的国家里,有一位皇后生下了一个漂亮的公主,很不幸,皇后不久就去世了。国王又娶了一位新皇后,新皇后长得很美但人很坏。她不许任何人美过她。可白雪公主美过了她,于是,新皇后绞尽脑汁想杀害白雪公主。一次皇后找了一个仆人,让他把白雪公主杀掉,仆人正准备动手杀死白雪公主时,却产生了怜悯之心,把白雪公主放了。白雪公主就跑到了小矮人的家里,后来遇到了王子,和王子结了婚,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而那恶毒的皇后却被活活的气死了。这个故事使我懂得了许多道理和启示,他告诉了我:邪恶永远也不能战胜善!善永远是最后的胜利者!

我在格林童话王国游了这么久,我学到了勇敢、友善、智慧和诚信。《格林童话》让我们看到了一片奇妙的想象天空,这是一个纯净的绿色世界。

格林童话读后感2

又是一个多姿多彩的暑假。在这个暑假中,爸爸给我准备了许多有意义的书,我每天如饥似渴地读着它们。其中,我最感兴趣的还是《格林童话》。

《格林童话》是德国着名作家格林兄弟写的,是一本德国民间故事集。里面的故事想象力丰富,情节曲折,我真是百读不厌。《灰姑娘》这则故事中的主人公灰姑娘,尽管受尽了继母与姐姐们的欺负与侮辱,但心地依旧善良,最终获得了幸福。《小精灵和鞋匠》中的鞋匠,虽然不富裕,可他心地善良,把挣到的钱救济穷人,结果小精灵们为他创造了奇迹,他的生意越做越红火。这些故事都告诉我:善良的人终究会有好的结果的,所谓“善有善报”应该就是这个道理。

当然,故事中也不是所有的角色都是善良的。《白雪公主》中的王后就是一个恶毒的女人。她千方百计,不择手段地伤害白雪公主,结果却因为那颗妒忌心而被活活气死。还有大家都熟知的大灰狼,不但没有吃掉小山羊,反而白白搭上了性命,正是应验了那句“恶有恶报”。

读了这些有趣的故事,我不但增长了知识,还学会了许多做人的道理。我爱《格林童话》,它是我成长路上的好伙伴。

格林童话读后感3

我在暑假看了一本好看的书《格林童话》。这本书里面有好多有趣的故事,有《白雪公主》、有《小红帽》、还有《渔夫和他的妻子》、《野天鹅》等等。这些故事里讲述了美丽善良的白雪公主、漂亮聪明的小红帽、贪心的渔夫和他的妻子、不怕困难勇敢善良的小公主。

《格林童话》里面我最喜欢的故事是《野天鹅》。这个故事讲述了从前有一个国王,他有六男一女共七个孩子,但是王后死去之后,国王又娶了一位新王后。

这个新王后很恶毒,她用施了咒语的小衬衫把六个小王子变成了天鹅飞走了,妹妹为了把哥哥变回人形,需要在这六年内不说一句话,不笑一声,并且在这期间给哥哥们编织六件荨麻做的衬衫。

小公主在六年里碰到了很多困难,但是她一声也不吭,克服了这些困难织好了六件荨麻做的小衬衫,把哥哥们变回了人形。最后公主、王子和国王他们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

我们要向小公主学习,学习她不怕困难,勇敢、坚持的精神,这样我们将会成功,并会取得最后的胜利。

格林童话读后感4

我想,大家一定都读过《格林童话》吧!我也读过。《格林童话》讲的是一些国外的童话故事。有讲公主和王子的故事,穷人和富人的故事,动物和人类的故事。有声有色的。

其中,我最喜欢《何勤太太》这个故事。《何勤太太》讲述的是一个小女孩为自己的继母打理家务还被虐待的故事。有一天她来到水井旁打水,“扑嗵”一下,掉到了水井中。渐渐地,小女孩醒了过来,发现自己扒在一片无边无际的草坪上,草地绿油油的,粉白白的花朵,十分迷人。突然,一位老太太走了过来“你好,小姑娘。我是何勒太太。你一定需要帮助!”何勒太太轻声细语的说。

于是把小女孩带到了家里。吩咐她每天打扫家里的卫生。小女孩高兴地按照何勒太太的吩咐干活。日子很快过去了,小女孩想家了,何勒太太打算把她送回去。那天晚上,何勒太太送给小女孩一条金裙子,然后让她回家。第二天,继母的大女儿发现小女孩穿着金裙子,也想要一条。小女孩还把自己的经历告诉大女儿。第二天大女儿跳进水井中,

也被何勒太太看到了,可大女儿很懒不做事。在她回家前何勒太太把她变得黑悠悠的,于是哭着跑回去了。

格林童话十分精采,有声有色的故事,令人身临其境和心旷神怡。这是一本好书,建议大家去读一读。

格林童话读后感5

《格林童话》这本书是由雅可布。格林和他的弟弟威廉。格林合写的一本书,书中向我们介绍了很多主人公,它们在格林和他弟弟威廉。格林的手中栩栩如生。其中有我很早都认识的朋友:美丽纯洁的白雪公主、幼稚纯朴的小红帽、可爱善良的灰姑娘……,也有我心结识的朋友:朴素善良的汉斯,聪明漂亮的格蕾特,……我非常喜欢这些主人公,其中聪明漂亮的格蕾特让我印象最深。

格雷特是一个很有明的厨娘,有一次主人对格雷特说晚上家里要来一位客人让格雷特烤两只烧鸡。格雷特做好一切准备后,在傍晚时分她开始烤起了烧鸡。但是当烧鸡快烤好时客人还没到,格雷特的主人就说出去看看,正在烤烧鸡的格雷特抵挡不住烧鸡的诱惑自己不由自主的吃了起来,但当主人回来时格雷特假装在烤烧鸡,然后对主人邀请的客人说主人不是邀请他的而是要趁机杀掉他,客人听了后马上就跑了,而格雷特又对主人说客人那这烧鸡跑了。聪明的格雷特就这样保住了这个秘密。

《格林童话》这本书让我们有了一个梦幻般的天堂,有了梦幻般的朋友,让我们对未来充满了美好的期待。重要的是,它会净化我们的心灵,让我们以一颗充满爱的心去追逐自己的梦想。《格林童话》真是一本好书呀!

格林童话读后感6

读完格林童话这本书,觉的它里边的每一篇故事都深深的感动着我,有善良的青蛙王子,有神奇的粥锅,有坚固的钉子,还有勇敢的小裁缝……不过,我最喜欢是还是渔夫和金鱼的故事。

这篇故事主要讲了,有一天渔夫捕了一条大鱼,这是一位中了魔法的王子,于是,善良的渔夫把金鱼放回了大海。金鱼为了报答渔夫,愿意满足渔夫的愿望。当时,渔夫什么也没有要,老太婆知道后,向金鱼提出了一个有一个的愿望,先是要一座漂亮的房子,然后是要住在石头宫殿里,又要当国王,做教皇,做月亮和太阳的主人,前五个愿望金鱼都答应了,老太婆的要求越来越多,越来越过分,金鱼恼怒了,没有答应老太婆最后的愿望,并收回了所有给她的一切,他们又回到了原来的旧草棚,什么也没有了!

通过阅读这篇故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就是人不能贪得无厌,要懂得珍惜现在的幸福和一切,现在的一切才是最美好的。

想起我以前做的事,我觉的很惭愧。去超市时,我一直想买很多很多的零食和玩具,一直想多向妈妈要些零花钱,就像贪得无厌的老太婆。我一定要改掉这个坏毛病,做一个知足感恩的人。

格林童话读后感7

童话,是人们不可拒绝的;童话也是人们所盼望的。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生活世界像童话般的不可思议,像童话般的美好与幸福。

今年暑假我读了《格林童话》这本书是由雅可布格林和他的弟弟威廉格林合写。

他们的故事素材来源于三种。第一种是巫术童话如《石竹》《白雪公主》《熊皮人》等;第二种动物与人的故事如《小红帽》《狼和七只小山羊》《猫和老鼠叫朋友》等;第三种是民间故事如《月亮》《三兄弟》等都是这类作品。

他们写作的特点也有三点。首先格林童话充满了浪漫的想象。比如月亮可以一块一块被剪下来。一睡就是100年,胖扑人能一口将大海的水喝干。其次这些童话充满了耐人寻味的温馨。

因为格林兄弟早年丧父,青年丧母。兄弟两相依为命,共同经受了人世间的忧患,困苦因而,更加懂得人间的温情如《三兄弟》就表现出了这一特点。最后也是格林童话为突出的特点,就是赞美勇敢。机智人物。善与恶。美与丑的对比,宣扬善良必将战胜邪恶的主题中最有名就是,《灰姑娘》和《白雪公主》了。

这些精彩的童话确实告诉了我们很多道理。生活在100多年前的格林兄弟写出来了这么脍炙人口的作品,真让人敬佩呀!

格林童话读后感8

今天,我读完了《格林童话》这一本书。它是由18世纪初,德国的雅可布·格林和威廉·格林兄弟搜集民间整理民间的传说、童话故事编辑而成的格林童话。出版至今,格林童话仍在全球各地流传。

读完了这本《格林童话》,让我感受最深的一篇文章就是《海兔》了。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一位骄傲的公主她有十二面万能的窗户,只要一看,天下事就了如指掌了。

这一天她贴出告示公布:如果谁能躲过公主的眼睛,她就和谁结婚。有三个小伙子前来应征,前面两个都被公主的万能窗户发现了。到第三个小伙子时,他第一次藏在了蛋壳里,被公主用第十一面窗户看见了。

第二次他躲在鲤鱼肚子里,被公主第十二面窗户发现了,第三次,聪明的小伙子变成了一只活波可爱的小海兔藏在了公主的辫子里。公主从每一扇窗户里都没能找到小伙子,公主被小伙子的机智所感动,便嫁给了他。

这一篇童话故事教育我们的两个道理。第一个是;做人不能像公主那样骄傲,看不起别人。第二个是;应该学习小伙子做事都应该善于思考,善于发现。每一篇童话故事都向我们讲了一个做人的道理,而且有些会让我受益无穷,我喜欢《格林童话》。

格林童话读后感9

同学们,你们一定看过许多书吧,也一定有自己喜欢的书。今天我来向大家介绍一本我最喜欢的书——《格林童话》。

这本书和我们的语文书大小差不多,别看这本书的封皮儿不太漂亮,但是里面的每一个故事都非常好看,当你认真读过这本书里的第一个故事后,你一定会迫不及待的想买到这本书!

这本书里一共收集了二十五篇童话故事,我最喜欢的要数《白雪公主〉〉了。它的主要内容是:从前,有一个王后生了一个小女孩,长得很漂亮,皮肤像雪一样白,于是取名叫白雪公主。后来王后死了,国王又娶了一个王后。这个王后对白雪公主可坏了,三番五次的想害死她。

一次王后打扮成一个老太婆让白雪公主吃有毒的苹果,白雪公主吃下后就死了,后来被一个王子救活,于是她和王子结婚了,过着幸福、美满的生活。最后那个狠毒的王后被活活的气死了。这篇故事告诉我们: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如果像文中那位王后一样恶毒,是不会有好下场的。

怎么样,这本书很好吧,每一篇故事都告诉人们一个道理。你们一定也喜欢它,精彩的故事还在后面呢!请你快快打开这本知识多彩的书,自己去看一看吧!它会给你带来快乐和智慧的!

格林童话读后感10

我觉得格林童话爱憎分明,主题鲜明,尤其以颂扬美好、鞭打丑恶着多,深受各国小朋友的喜爱。它也是我最喜欢读的第一本书。

格林童话几乎每一篇都颂扬美好,摒弃丑恶,尤其以《白雪公主》为代表。白雪公主是个美丽善良的姑娘,而她的继母却是个心胸狭窄、凶恶的女人。继母妒恨白雪公主。继母最终还是杀死了白雪公主。一位王子救活了白雪公主。继母穿着九个小矮人的铁鞋跳舞,一直死亡。

色彩斑斓、丰富而又生动的想象力,是格林童话的另一个特点。这个特点在《灰姑娘》里得到体现。灰姑娘不停地遭受继母的折磨和虐待,她在亲生妈妈的坟头种了一根树枝,树枝奇迹地长成了一颗大树,树上有一只白色的小鸟,它是灰姑娘的好朋友。国王举办舞会,灰姑娘在白鸟和数的帮助下,终于参加了舞会,被王子看中了,继母让自己的亲生女儿跟王子进宫,在鸽子的帮助下,继母的计策没有得逞,经过一次又一次的波折,灰姑娘终于成了王子的未婚妻……

格林童话语言朴实、清新,而又充满了灵气和智慧。在每一篇童话里,无论是对景色的描写,还是对人物心灵的刻画,或者是在叙述故事过程,都会闻到一股清香,给人一种亲切感。

格林童话读后感11

我利用暑期时间又看了一遍《格林童话》,却得到了与以前不同的感受。也许,有些人会认为童话很幼稚,纯属虚构,但我却觉得童话里面也富有哲理。以前我看这本书,只看故事情节,却忽略了它的寓意。而现在再次看这本书,我有了深刻的体会:做人要善良。

善,这个字眼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它是一种传统美德、是心灵美的体现、是来自灵魂深处的东西。生活中常常会看到这样的景象:在公交车上,有人毫不犹豫地让座;在商店里,有人把多找的零钱义无返顾地还给营业员;在街头,有人会伸出援手,把兜里的钱或多或少投进乞丐求讨施舍的碗里等等,其实,这些都是善的`表现。

善良的人终究会有好的结果的,所谓善有善报就是这个道理。《格林童话》中《灰姑娘》这则故事中的主人公灰姑娘,尽管受尽了继母与姐姐们的欺负与侮辱,但心地依旧善良,最终获得了幸福。再比如说《小天使和鞋匠》中的鞋匠,他虽然不富裕,可心却很善,把挣到的钱救济穷人,结果小天使们为他创造了奇迹,他的生意越做越红火。我还听说这样一件真实的事:有个好心的农妇从败子手里买下了一只野鸭,并细心照料它。最终,野鸭为那个并不有钱的农妇创造了一笔不菲的财富。

然而,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是善良的,恶毒的人总会遭到惩罚。《白雪公主》中的王后就是很好的例子。她千方百计,不择手段地伤害白雪公主,末了却为了那颗妒忌心而活活气死。妇孺皆知的大灰狼,不但没有得逞,吃掉小山羊,而且还白白搭上了性命,正是应验了那句恶有恶报。可以说一个人失去了善良,就等于失去了灵魂,失去了人性,就等于行尸走肉。那些犯罪的不法分子也该醒醒了!他们利用了别人的善良,逍遥法外,为所欲为,真是可憎、可恶、可气、可恨!

《格林童话》让我更深地了解了人性,了解了人性的真、善、美,同时也了解了人性丑陋的一面。愿每个人都成为善良的人,这样,世界才会真正成为爱的人类家园!

格林童话读后感12

我在《格林童话》里看了一篇动人的故事叫《灰姑娘》。

情节大概是这样的:一个富人的妻子得了重病,去世了。这个富人的女儿天天在母亲的坟前哭,但是她很有孝心,在大雪天她生怕母亲冷,为母亲坟上披着毛毯。春风吹来,她就为母亲坟上披着绿叶。

后来,他的爸爸又娶了一个女人。这个女人有两个女儿。后妈和她的两个女儿常常欺负她,还让她住在阁楼上,但是她毫无怨言。后妈让她天天打扫,后来因为她天天满身沾灰,所以大家都叫她灰姑娘。

有一次,王子邀请灰姑娘和后妈的女儿一起参加舞会,但是后母不让灰姑娘去,还把她的请帖撕了。这时仙女出现了,她还让灰姑娘穿上水晶鞋去参加舞会,还把她打扮的漂漂亮亮的。那晚王子只跟灰姑娘跳舞,别的公主想和王子跳舞,王子老是说:我在和这位公主跳舞。在午夜12点时,灰姑娘要走了,她在走前掉了一只水晶鞋。最后王子靠着这只水晶鞋找到了灰姑娘。两人幸福得在一起。

灰姑娘从不贪图金银财宝,父亲要出去问女儿女们要什么,后妈的女儿们要项链什么的,而灰姑娘只要第一根碰到父亲帽子的树枝。

灰姑娘善解人意有说不完的好。

我爱看《格林童话》,更爱看里面的《灰姑娘》,更重要的是它教会了我做人要有一颗善良的心,不能贪得无厌。

格林童话读后感13

《格林童话》是通过“寓教于故事”的形式,让读者开阔眼界、增长知识、懂得道理,汲取到健康成长的丰富“养料”。并且,通过寓言故事,教懂读者一些课本上未能学到的道理。教会读者“分辨善恶、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做人不能懒散、智慧是进步的阶梯、遇到危险要冷静”等做人、待人的道理。

《格林童话》在语言上朴实无华、生动流畅,简明易懂,朗朗上口,娓娓道来,栩栩如生,又充满了德国的乡土气息,令人倍感亲切。

《格林童话》寓教于乐,每一则故事都有其深刻的人生哲理。《背包、帽子和号角》告诉人们做事不能太贪心,多做一些帮助别人的事,一定会得到他人的好报。《灰姑娘》则说明了凡事不能光看外表,美好的本质总有一天会被人发现的。《不孝的儿子》教人们懂得了对待父母、长辈一定要孝顺、尊敬

《格林童话》源自民间,在艺术上通俗、质朴、粗犷、生动,表现了纯真的自然美。文中的主人公个性鲜明,善恶对错一目了然。不少主人公憨态可拘、滑稽可笑,使故事妙趣横生,引人入胜。总是把真、善、美与假、恶、丑的矛盾冲突置于斑斓多彩的幻梦之中,借助神奇的力量化解矛盾,以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结局告终。故事中,自然与神奇,现实主义与浪漫幻想交相辉映,融为一体,使读者既感到故事情节合情合理,又体现了读者的意愿,从而得到满足。如今在这样一个物欲如潮如流的社会里,有些人迷失了方向,有时无法正确辨别善与恶、对与错。这种时候,不妨看一下《格林童话》,在一个个生动、简单的故事里你会体味出内在的深刻意义——以理性的态度去辨别世间的善恶对错。看《格林童话》就像是一次心灵的放飞,看看故事情节体味一下其中的意义,欣赏欣赏其语言艺术的特色。犹如采撷最丰硕的花果,吮吸最甜美的甘露,来滋养自己,丰富自己,提高自己。

格林童话读后感14

我始终记得这样一句话:“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这句话用在我们对书的选择上也非常的合适。因为一本好书可以影响一个人的一生,一本坏书也可以影响一个人的一生。对于处于“人之初”的我们来说,人生最初的几本书尤为重要。我从小就爱看童话和寓言故事,因为它具有感化和教育我们儿童的力量。在这些书中,我最爱的是《格林童话》。在那些新颖、鲜活、生动的童话中,我找到了另外一个多彩而真实的世界,幼小的心灵认识和感受到了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恶丑,以一颗充满童真的心看待自己身边的一切。

在《格林童话》的故事中,既有我还牙牙学语时就认识的老朋友:美丽纯洁的白雪公主、幼稚纯朴的小红帽、可爱善良的灰姑娘……,也有我认字之后结识的新朋友:漂亮机智的马琳、朴素善良的汉斯、自作聪明的小卡特里斯……。我非常喜欢这些形形色色的朋友,关注着他们每个人的命运,常常为他们悲伤的结局感到惋惜,为皆大欢喜感到快乐。我对故事中那些纯真善良的人物充满了爱,而对那些阴险、狠毒的人物充满了恨。在《格林童话》神奇美妙的故事中,还常常会有一对恋人出场。他们的爱情有欢乐,也有曲折。在他们由于坏人的破坏而分手时,我为他们捏一把汗;在他们“有情人终成眷属”时,我又为他们开心。总之,我牵挂着《格林童话》中的每一个人物,和他们一起快乐,一起忧伤,一起跌倒,一起爬起。丰富多彩的故事情节常常使我深深的陶醉在《格林童话》神奇的世界中。

《格林童话》这本书使许多像我一样的小朋友有了一个梦幻般的天堂,有了梦幻般的朋友,让我们的世界变得十分充实,对未来充满了纯真的美好的期待。更重要的是,它会更加净化我们的心灵,让我们以一颗充满爱的心去追逐自己的梦想。《格林童话》真是一本适合小朋友们读的好书呀!

格林童话读后感15

格林童话是一本德国的格林兄弟原著的童话故事,今天我来讲我的读后感。

比如说傻小子学害怕,他不知道什么是害怕还以为害怕是一种本事,他去妖魔猖獗的古堡呆了三个晚上都不害怕,而且在这三天里都发生了奇怪的事情,国王批准他可以跟公主结婚,但他还是整天说:“要是我学会了害怕该多好呀” !公主想了一个办法他那么想学害怕就让他知道什么是害怕,公主在傻小子睡着的时候把一缸金鱼倒在他的床上吓得他屁滚尿流,他说:“现在我终于知道什么是害怕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学一些有用的东西,比如唱歌、跳舞、弹钢琴……千万不要跟傻小子一样学害怕我弟弟很小都知道害怕,其实人天生就知道害怕,你说对吧?发生了这件事情反而让傻小子变得非常聪明。

格林童话读后感16

在《格林童话》中有一个有趣的故事,就是《大拇指汤姆》。

故事中的大拇指躲进了老鼠洞里,巧妙的躲开了俩个坏蛋,藏进牛壳里睡大觉,当他被吃到牛的肚子里的时候他大声地喊叫,最后牛主人把牛给杀了,汤姆才逃出来但是。他有被狼给吞进了肚子里,然后他就指挥狼找到回家的路,最后狼被爸爸杀死了,他就和爸爸妈妈团聚了。

大拇指真勇敢,真聪明。读了《大拇指汤姆》这个故事,我懂得了做人要勇敢,做事不要慌张,遇到困难要动脑筋想办法。

格林童话读后感17

还记得那篇我最喜欢的《渔夫和他的妻子》。有一个渔夫和妻子一起生活,他们生活很贫穷。有一天渔夫打渔的时候,打到一条小金鱼,小金鱼请求渔夫把他放了,并且许诺给他想要的东西。

一开始渔夫的妻子想要一个草房,后又要一所更漂亮的房子,小金鱼都答应了。但是渔夫的妻子越来越贪心,她想要金子、银子,甚至要当女霸王。这时小金鱼不再答应了,还让他们变成了以前贫穷的样子。继续住着破房子,用着破木桶,过着落魄的日子。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人不能太贪心,如果太贪心,最终会一无所有,所以我们要靠自己去生活。

格林童话读后感18

我读了渔夫和进取的故事。故事中的老公公和老婆婆以捕鱼为生。

一天,善良的老公公一整天只捕到了一条金鱼,但是还是将它放了。金鱼很感激老公公,它对老公公说:“你有什么要求就来找我吧!老婆婆知道后,逼老公公向金鱼要了许多东西,还要当贵妇人。不久又要求当女王,金鱼都满足了她得要求,可是后来她居然想当海上的女霸王,并且还要金鱼来伺候她。金鱼听了非常生气,就将老婆婆的一切都收了回去。

从此,他们又过上了贫困的生活。这个故事使我明白了做人要像老公公一样勤劳善良,还要像金鱼一样学会感恩,但是决不能像老婆婆那样贪得无厌。

格林童话读后感19

妈妈给我买了好多好多书,我最喜欢看的是《格林童话》,因为里面有很多精彩、感人、有趣的童话故事。现在我自己经常读《格林童话》,深深感受到它的迷人魅力和给我的启迪。

我印象最深的一篇故事是《灰姑娘》,它讲述的是一个美丽善良的小女孩,她的名字叫灰姑娘,她常常被继母的女儿欺负,她们不仅给灰姑娘换上灰色的旧外套,把她赶到厨房里去干艰苦的活儿,而且还嘲笑、漠视和折磨她。最后灰姑娘得到了仙女的帮助,被王子选为王妃,过上无忧无虑的生活。

这个小故事让我认识到:人一定要善良,要有爱心。愿每个人都成为善良的人,这样,世界才会真正成为爱的家园。

格林童话读后感20

《格林童话》是德国的格林兄弟着,名字也是以格林兄弟命名的。

《格林童话》中,我最喜欢《灰姑娘》和《海的女儿》。灰姑娘是一个命运十分砍坷的女孩,很小的时候就失去了母亲,而父亲又娶了妻子使灰姑娘一直被欺负。唉!真是可怜啊。

《海的女儿》正如成年人的世界中,永远不知道童话的意义——第一次读《海的女儿》也许你只听到了优美和伤感,长大后你才明白其中包含着爱的代价和无言的牺牲……

啊!《格林童话》真好看啊!也许对大人来说这不算什么,可是对我们小孩子来说真是义意非同啊!

格林童话读后感21

我妈妈给我买了格林童话这本故事书,这本书可好了,所以我写这一本书的读书笔记。

上面有许多的故事如勇敢的小裁缝、狼和狐狸、穷人和富人……每一篇故事都有一个小小的道理,勇敢的的小裁缝告诉我们要勇敢、狼和狐狸告诉我们要聪明,穷人和富人告诉我们不能太贪心,贪心是没有好下场的……

每一个故事让我深受启发,还有的故事让我明白了做人的道理,有的故事让我要谦让别人,不能够太骄傲。

听了我对格林童话记的读后感是不是觉得格林童话很好呢!

格林童话读后感22

好书就是格林童话,格林童话就是好书。里面的内容都是坏人怎样做坏事,最后受到了惩罚。但同时也告诉我们好几个道理:

一。刻防备陌生人,俗话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啊!

二。不要为了钱财,而去伤害自己的亲人。做出伤天害理的事情。

三。交朋友讲的是友情,不要为了眼前的利益而利用自己的朋友。

格林童话这本书确确实实是一本好书。里面记载着做人的道理。如果你仔细阅读,你会发现这本书里面的乐趣。也会百看不厌。

格林童话读后感23

岁月不居,韶华易失。少年的歌,已成昨天的回忆,但有一本书在心里成了永久的定格,那就是《格林童话》。

初读《格林童话》,大概在小学四年级的时候,我深深的被书中的故事所吸引,《白雪公主》、《灰姑娘》、《小红帽》、《青蛙王子》、《三兄弟》等故事,伴我吃饭,伴我睡觉。

我为白雪公主而哭,我为恶毒的皇后死掉而快乐。在故事中,我读懂了善、恶、美,明白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道理。

一本好书可以改变人的一生,愿每一个孩子都成为书的朋友!

格林童话读后感24

我最喜欢看的一本故事书。它不仅告诉我许多人生的道理,并且丰富了我的想象力,让我对它情有独钟。

这本书里让我印象最深的故事是《白雪公主》,因为在那篇童话里充分体现出白雪公主的坚强与善良,还有七个小矮人的聪明。故事讲的是王后千方百计,不择手段地伤害白雪公主。

让我感受到王后千方百计,不择手段地伤害白雪公主,却为了那颗妒忌心而活活气死。正是应验了那句“恶有恶报”。可以说一个人失去了善良,就等于失去了灵魂,失去了人性,就等于行尸走肉。那些犯罪的不法分子也该醒醒了!他们利用了别人的善良,逍遥法外,为所欲为,真是可憎、可恶、可气、可恨!

格林童话读后感25

暑假中,我读了不少的课外书。你想知道吗?如果你想知道,那就接着往下看吧!很精彩哦。

我读了《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水浒传》、《童年》……《格林童话中》中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灰姑娘》。灰姑娘本来有一个完整的家庭,可她的母亲很快就死了,她的爸爸又给她找了一个后母。

后母和她的女儿对灰姑娘一点也不好,把她当成一个奴人一般,老是让她做很多的事情。而灰姑娘对待她的后母和她的女儿却还是很好。这篇童话告诉我们一个做人的基本道理:我们一定要珍惜自己的爱心,不要管别人怎样对待我们,不管有多么的艰难我们都要坚持。

伙伴们,相信你暑假里也读了不少的课外书,那就赶快动起笔来吧!

格林童话读后感26

我非常喜欢看《格林童话》,里面有很多好看的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灰姑娘的故事。灰姑娘的母亲去世了。后母和两个姐姐常常欺负她,让她做最脏最累的家务活。王宫举行宴会,仙女送给灰姑娘好看的衣服和鞋子。

舞会上,灰姑娘和王子开心地跳着舞。十二点到了,灰姑娘必须赶回去。不然漂亮的衣服就会消失。灰姑娘匆忙间丢失了一只玻璃鞋。王子凭借着这只鞋子找到了灰姑娘,灰姑娘成为了美丽的王妃。

读了灰姑娘的故事,我觉得是灰姑娘的善良感动了仙女,仙女才会帮助她完成心愿。我们应该向灰姑娘那样,不管在什么样的环境下,都要保持一颗善良的心。

格林童话读后感27

去年暑假,我看了《格林童话》这本书。这本书告诉了我许多做人的道理,在这里,有可爱的小红帽、奇特的大拇指姑娘、善良美丽的白雪公主、善于探险的尼尔斯……还有数不清的小精灵:美丽的小鹿、温柔的山羊、狡猾的狐狸、胆小的兔子……

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白雪公主”这个故事,告诉我心灵美才是真正的美,而不择手段得到的美不是真正的美,也会失去美的真正意义。

书中描写的是一片奇妙的想象天空。在这里,也许一只虫子都会有奇遇,一片叶子都有魔力,一块石头都会有秘密……全世界一代又的一代的孩子,最初大都是从这些故事里学会友善、智慧、快乐、诚信、勇敢和希望,然后才学会了成长。

远远不止这些。它们还会活跃我们的思维,拓宽我们的想象,教给我们更好的方式去思考。更重要的是让我们从中获得了超越一切平凡的激情和渴望,让我们从此学会了做梦——无论你是老人还是孩子,无论你伟大或是平凡,一样都可以做梦,都应该有梦!

而一个有梦的人,则必定是一个有希望的人小学生作文 作文人网 你也可以投稿,一个有方向的人,一个有幸福的人。

格林童话读后感28

今天,我读了一本《格林童话》的书,它这里面的知道可丰富了,比如有《狼和七只小羊》、《白雪公主》、《灰姑娘》等等。简直是三天三夜也看不完。 但我觉得最有趣的要算《布来梅的音乐家》。

因为它讲了一们农夫养了一头驴,可是驴的年经大了,不能再干活了,主人就要把它给杀掉,驴子知道了这个消息后,就连夜逃跑,这个时候,它想去布来梅市去做音乐家,可是,它在路上的时候遇到了许多同伴,它们都受了主人不好的待遇,都是走运才跑出来的。后来天暗了,它们发现了一座房子,仔细一看才知道是强盗的窝,于是就跑进去一个一个地吓过去,等他们跑光,它们就在这儿住了下去。从此以后强盗们就不敢去这个房子了。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要做个聪明的小孩子。

格林童话读后感29

《格林童话》这本书是由雅可布。格林和他的弟弟威廉。格林合写的,你们可能以为他们只写童话,那你就大错特错了。他们研究范围涉及到语言学、哲学、文艺学等诸多领域。

首先,格林童话充满了浪漫诗意的想象。比如,月亮可以一小块一小块地被剪下来;一睡就是一百年;胖仆人能一口将大海的水喝干……

其次,这些童话充满了耐人寻味的温馨。因为格林兄弟早年丧父,青年丧母,兄弟俩人相依为命,共同经受了人世间的忧患困苦,因而更加懂得人间的温情,如《三兄弟》……

最后,也是格林童话最为突出的特点,就是赞美勇敢、机智的人物,善与恶,美与丑的对比,宣扬善良必将战胜邪恶的主题,其中最有名的就是《灰姑娘》和《白雪公主》。

这些精彩的童话故事确实告诉了我们很多道理。生活在一百多年前的格林兄弟能写出这么多,这么好脍炙人口,流芳白世的作品,真让人敬佩呀!

格林童话读后感30

今天,我读了《格林童话》后,我喜欢“老苏尔坦”的故事。老苏尔坦的男主人想要杀了它,它很伤心,于是就找狼寻求帮助。第二天,主人出去收干草。这时,狼来了,狼假装要吃小孩,老苏尔坦不让它吃,就叫了起来,主人听见了,就急忙跑过来把狼赶走了。从此,主人不再有想杀它的念头。从这里可以看出老苏尔坦很聪明,在自己的生命遇到危险的时候,利用计谋保护了自己。

老狼因为自己帮助了老苏尔坦,为了感谢自己就想捉走一只羊。老苏尔坦看见了,就勇敢地站出来保护主人家的羊。狼因此没有抓到羊,反而被主人痛打一顿。这件事告诉我们:狗是人类的好朋友,我们要保护它!

格林童话读后感31

今天我读了《糖果屋》这篇故事,它来自《格林童话》。

这篇文章讲了两个聪明的小孩和一个砍柴匠及一个心地很坏的后妈,因为家里很穷,大家饭都吃不饱,后妈想把那两个小孩扔掉。小孩想各种各样的办法回家,后来还是迷路了,而且遇到了爱吃小孩的女巫婆。兄妹俩用聪明的脑袋瓜对抗女巫婆。

当看完这篇文章,我感到很羞愧。有一次,我在小区里跟爸爸在地下室走着走着一不小心,爸爸不知道进了那户人家里了,我自己走回家,我走走迷路了,一边走一边哭幸亏我遇到了保安,最后,保安叔叔把我送回家。

现在的高科技越来越发大了,坏人也越来越多了。碰到困难和坏人,我们要动脑筋。想办法,而不能哭哭啼啼就能解决问题。从今天起我要克服困难,我要做聪明开心的孩子。

格林童话读后感32

今天晚上,我读了《格林童话》中的《猫和老鼠》的故事,猫大谈自己多么的爱老鼠,直到老鼠答应和它住在一起,它们准备了过冬的食物一罐猪油,猫不让老鼠到处乱跑,担心老鼠会被抓住,它们把猪油放在了教堂的祭坛下面,并说不到必需的时候不能去动。

可是不久,猫就想吃猪油了,它欺骗老鼠去给刚出生的孩子做教父,一次又一次的偷吃了猪油。等到冬天到了,老鼠和猫一起去取储备粮的时候,老鼠发现罐里空空的,才明白这个忠实的朋友欺骗了它,猫却吼道:“再敢吱声,看我不吃掉你!”然后一纵身扑过去把它吞进了肚子。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猫不可能和老鼠成为“朋友”的,做朋友的前提是要以诚待人。

格林童话读后感33

我读了《格林童话》这本书,书里面有许多故事,《小红帽》,《青蛙王子》,《大拇指汤姆》,《白雪公主》,《金鹅》 但我更喜欢《渔夫和金鱼》这个故事,我给你们讲讲吧。

《渔夫和金鱼》讲的就是一个勤劳的渔夫有一天去钓鱼,钓到了一条金鱼,金鱼为了保命说:“求你把我放我回水里吧,我会帮你实现愿望的。”渔夫把事情告诉了妻子,妻子让渔夫去要一个漂亮的小别墅,又让要石头宫殿,又想当国王,又想当皇帝。妻子的贪欲占据了她的整个灵魂,妻子还想掌管太阳和月亮。金鱼听了这话,尾巴一摆游回了大海深处。渔夫从海边回来,雄伟的宫殿不见了,他的妻子正站在原地的小破屋前,就这样,他们又过上了穷苦的日子了。

这个故事讲的人不能太贪欲,这样早晚也会得到恶报,对你的惩罚。

格林童话读后感34

幻想总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童话世界正是我们幻想的对象,走进童话世界,就设有恐惧和悲伤,即使过程是艰险,有过痛苦,但结局总是美好的。惨痛的过程,完美的结局,实用化世界永恒不变的格局。

《格林童话》是本童话大全里面的故事很有寓意,每个故事都在教育我们为人处事的道理。通话虽然是幻想出来的,但是却都在反应我们生活得不同场景。有不同方式去解决问题。纸终究包不住火的,坏事做尽的人,到最后都会受到惩罚,即使我们能幻想童话世界中的生活。但是我们能制造童话世界,幸福快乐的度过每一天。

格林童话读后感35

在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叫《格林童话》,它一共有五十一个故事,二百三十四页,是德国的格林兄弟所写,他们的代表作还有《德国英雄传》、《德国神话》等。

其中比较有趣的《六好汉走遍天下》,讲了从前有一个兵,他勇敢善战,立下了很多大功,但他退伍时,国王只给他三个银豪子当伙食费,退伍兵满腔怒火地走进森林,随后他分别遇到了大力士、狂风鼻、飞毛腿和寒冷帽,他们有各自的本领。然后他们来到了一座城市,那里的国王说“谁跑赢我国的公主,我就给他荣华富贵。”飞毛腿应战了,并且赢得了比赛。从而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我觉得这本书的作者想象力非常丰富。它每一个故事都告诉我们,只有诚实和善良才是美的体现,外在的美并不是真实的,而内在的美才是最真实的、最实际的,这才是美的体现。在生活中也的确如此:一个人的外表非常漂亮,但他的内心是肮脏的、是丑陋的,明明是要靠自己的双手去打造自己的劳动成果,但他却靠别人去帮他完成,这就是不真实的体现。一个人,外表很丑陋,但他的内心是纯洁的、是美丽的。做一件事,不管多艰难,他都愿意靠自己来完成,这就是实际的体现。我们也应该向他们一样,不弄虚作假,要一步一步、脚踏实地的走下去。

格林童话是我们必读的经典故事,它里面有许多精彩的语句和优美的词语,我们看了以后又会增长许多知识,还充满了美丽的,幻想,我相信,格林童话将会一代一代的传承下去。

格林童话读后感36

幻想总是美好的,现实总是残酷的。童话世界正是我们幻想的对象,走进童话,就没有恐惧和悲伤,即使过程十分艰险,有过痛苦,但是结局总是美好的,惨痛的过程,完美的结局,是童话世界永恒不变的格局,《格林童话》是本童话大全里面的故事,很有寓意,每一个故事都在教育我们为人处事的道理。

童话虽然是幻想出来的,但是却都在反映我们生化的不同场景。有不同方式去解决问题,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坏事做尽的人到最后都会受到惩罚。即使我们不能幻想童话世界中的生活,但是我们能制造童话世界。幸福快乐的度过一生。我喜欢,《格林童话》,不因为它是美好的,只因为它的幸福格局……

格林童话读后感37

我很喜欢童话,特别是《格林童话》。我希望每个人都和我一样喜欢童话。

前不久,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格林童话》,我很高兴。《格林童话》是格林兄弟写的,他们用一生写了这本书。

我最喜欢《格林童话》里的“白雪公主”这篇童话了。它主要写了一个在寒冷的冬天,王后生了一个女孩,起名为白雪公主,但是没过多久,王后死了。第二年,国王又娶了一个王后,这个王后有一个神奇的镜子,每次照镜子时,她都问:“全国的女人谁最美?”镜子说:“您最美。”王后知道镜子说的是正确的。白雪公主长到七岁时,美丽非凡。

有一次,王后又问镜子,镜子说:“白雪公主最美。”王后很生气,就叫来猎人,让他把白雪公主杀死。猎人把白雪公主带到森林,不忍心杀她,就把她放了,并告诉她真相。白雪公主知道后,跑到了一个小房子面前,进了房子,里面的东西很乱,善良的白雪公主就整理起房间来。过了一会,七个小矮人回来了,便留白雪公主住在了这儿。

一天,小矮人出去了,王后知道白雪公主还没死,就自己去杀她。王后找到了白雪公主住的地方后,就变成了一个卖苹果的老奶奶,王后让白雪公主吃苹果,白雪公主就不由自主地吃了苹果。小矮人回来后,看见白雪公主死了,都哭了起来。他们把白雪公主放到了一个透明的棺材里,抬到山上,每天换一个小矮人陪白雪公主。不久有一位王子看见了,让人把她抬回来,走了一会儿,棺材撞到了树上,白雪公主嘴里的苹果吐了出来,她活了。最后王子和白雪公主举行了婚礼,而凶恶的王后也得到应有的报应。

这篇童话很感人,它告诉人们: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格林童话读后感38

最近,我们在老师的带领下读了《格林童话》。这本书里面有14个故事,它以故事的方式告诉我们深刻的道理,它使我收获很大,学到了许多道理。

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桌子,驴子和棍子》这个故事,故事主要讲:有一个裁缝养了三个儿子,有一天,老大去放羊,羊说它吃饱了,可是等裁缝来问时,羊却说它还没有吃饱,害得裁缝把老大赶走了,老二和老三也落得同样的下场。之后,老大去一位细木工那儿当了学徒,老二到一位磨坊主那里当学徒,老三给车工师傅当学徒。后来,老大得到一张会自动上菜的桌子,老二得到一头会源源不断吐金子的毛驴,老三得到一根会打坏人的棍子,老大老二来到一家酒店,可是,他们的宝贝都被那个贼老板给偷走了,老三靠着自己的聪明才智,把他们都弄了回来。在生活中,我们也要靠自己的聪明才智解决问题。

这样的事例在我们生活中也有,比如一个坏人想抓走小明,说他是小明妈妈的同事,小明灵机一动,让他说出妈妈的电话号码,坏人一听,灰溜溜地逃走了。

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做人要诚实,不能有坏念头,也不能忘恩负义,否则会受到严重的惩罚。我们现在不但要学到更多的知识,还要多学本领,这样长大后才能成为一个有用的人。

格林童话读后感39

最近几天,我们在老师的带领下,读了《格林童话》这本书,其中《汉塞尔与格莱特》这一个故事是我最受益匪浅。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一个男孩汉塞尔和他的妹妹格蕾特尔,第一次因为闹饥荒,被他们的继母遗弃在森林里。因为听到父母的讲话,哥哥汉塞尔用准备好的鹅卵石作了记号,他们顺利的回到家。第二次因为闹灾荒,被继母丢到森林的更深处,因为没有准备哥哥汉塞尔只能用自己的面包屑撒在路上作记号,面包屑被树林里的小鸟吃了,他们没能找到回家的路,可他们并没有因为害怕而放弃寻找,哥哥汉塞尔一路上无微不至的照顾着妹妹格蕾特尔,妹妹格蕾特尔把自己的面包给哥哥吃,就在他们拼命寻找回家的路时,又落到一个巫婆的手上。就在巫婆想把妹妹格蕾特尔推到炉子里烧着吃时,却被聪明的格蕾特尔推到炉子里烧死,救出哥哥汉塞尔,最后回到家,和父亲快快活活地生活在一起的故事。

每当在学习、生活中遇到问题想喊爸爸妈妈时,我就会想到这个小故事。这个故事,不仅让我对亨塞尔和格莱特的聪明机智产生了敬佩之情,他们遇到各种困境不畏惧并与之抗衡,最终凭借聪明的才智获得成功了。也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就是当遇到事情时要多动脑筋、多思考,想办法,不能冲动。在遇到紧急事件的情况下要机智、灵活,随机应变的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格林童话读后感40

《桌子,驴子和棍子》这篇故事吸引了我,让我流连忘返。

这篇童话写了羊刁恶,害得裁缝把自己的三个儿子赶出家门。三位儿子拜师学艺,他们学得很认真,最终得到了师傅的奖赏。他们终于有一天想念父亲了,就往回家的路上赶。途中老大和老二进了一家饭店,饭店老板默默地在背后打他们俩的“稀奇之物”的主意。最后老大和老二的“稀奇之物”都被贪婪的老板以假换真,回到家后被人笑了一顿,就像是被揭穿谎言的说谎者。最后两个哥哥把事情从头到尾讲了一遍给弟弟听,弟弟拿起师傅给他会跳舞的棍子上路了。老三到了那家饭店,直接用棍子把贪婪的老板打了几回儿,老板不得不认输、认错、还宝贝、赔礼,要不老三的棍子还在他背上跳舞呢!老三回到家后物归原主,三人都展示了自己师傅给他们的“稀奇之物”。

老大和老二的“稀奇之物”被换后,裁缝父亲并没有再次把他们赶出家门,而是低头做裁缝活儿,说明父亲也想念他们了。

这篇故事使我懂得:做人不能太贪心或说假话,否则会得到应有的惩罚,饭店老板和羊就是典型的例子。还有做任何事不能只从一个方面来看,也不能完全听别人说,否则事情会变得更糟糕,要从多种角度去听取别人的意见,再把别人的和自己的综合起来,才能把事情办得更完美,更合理。

格林童话读后感41

今天,我带着兴奋的心情读了《格林童话·大拇指》,这个故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故事的主人公叫大拇指,他出生时只有人的大拇指那样大,所以爸爸给他取名叫大拇指。他是一个又聪明、又能干、又机灵的小不点儿。一天,他的爸爸去树林里砍柴,大拇指钻进马耳朵里指挥着马把车拉进树林里,帮助爸爸把柴运回家。还有一次,大拇指刚从牛胃挤出来了一个小脑袋,就被一头饿狼吞了下去。大拇指在狼的肚子里说服狼来到他家的厨房里,他先让狼吃了个饱,然后他在狼肚子里又喊又叫,叫爸爸妈妈把狼杀了,就这样大拇指利用他的智慧和勇敢逃了出来。

大约五岁时,妈妈带我去超市,我不小心和妈妈走散了。我想起来老师教给我们的方法:站在原地不动或去服务台广播找人。我没有哭闹,没有乱跑,站在原地等妈妈。不一会儿,妈妈就找到了我。妈妈不断地表扬我是一个勇敢、机智的孩子。

我很喜欢大拇指。我们在长大的过程中,随时随地都会遇到危险,请不要怕不要慌,一定要保持冷静,运用我们的智慧和勇敢想办法脱险。

格林童话读后感42

童话,是童年中不可缺少的,是人们不可拒绝的也。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生活的世界像童话般的不可思议,像童话般的美好与幸福。

今年寒假我读了一本书名为《格林童话》。里面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把我带进了童话世界,令我难忘都有《石竹》、《白雪公主》、《熊皮人》《小红帽》、《狼和七只小山羊》、《猫和老鼠交朋友》、《月亮》、《三兄弟》。

格林童话充满了浪漫诗意的想象。比如,月亮可以一小块一小块地被剪下来;一睡就是一百年;胖仆人能一口将大海的水喝干……这些童话充满了耐人寻味的温馨。格林童话最为突出的特点,就是赞美勇敢、机智的人物,善与恶,美与丑的对比,宣扬善良必将战胜邪恶的主题,其中最有名的就是《灰姑娘》和《白雪公主》了。

令我印象最深的一个故事是《白雪公主》,它的主要内容是,很久以前的一位王后、在美丽迷人的冬天生下一位美丽的女儿、取名“白雪公主”、但不久王后便去世、国王取了一位美丽的女人、很骄傲、专会妒忌人家、她不喜欢旁人说比她漂亮的女人、她有一面魔镜、她经常问谁是全国最美的女人、镜子总是说她、但有一天、镜子却说白雪公主比她美丽一千倍、因此、她越来越讨厌自己的女儿、就让猎人把她带到森林里杀了、还要拿肺和肝来证明、但猎人同情她、把她给放走了、拿小猪的肺和肝冒充、王后上当了、白雪公主在森林中认识了七个小矮人、但不久后王后知道她还活着、便想方设法地陷害她、最后王后胜利了、她很满意、但不久之后、一位王子救活了白雪公主、并举行了婚礼、王后她死了。

故事大多围绕四个主题叙述的。好有好报,恶有恶报;诚实守信;贪心贪婪;心地善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典型作品有《小红帽》,大灰狼虽然吃了小红帽和她的祖母,但被猎人剪开了肚子,最后死了,小红帽和她的祖母也得救了。诚实守信的代表作有《青蛙王子》,小公主虽然答应和青蛙成为朋友,可真正要她做,她却犹豫不决,不守信用。贪心贪婪的典型作品是《渔夫和他的妻子》,因为渔夫妻子无止境的贪婪,最后还是使自己一无所有。心地善良的代表作有《金鹅》,白发矮人只所以总是帮助小傻瓜,都是由于小傻瓜心地善良的缘故。

这些精彩的童话故事告诉了我们明白了许多做人的道理。生活在一百多年前的格林兄弟能写出这么多,这么好脍炙人口,流芳白世的作品,真让人敬佩呀!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勤劳、善良的孩子会得到幸福;任性、懒惰的孩子,会一事无成。

格林童话读后感43

《格林童话》为我们的童年打造了一个充满幻想的奇幻瑰丽的精彩世界,为我们搭建了一个纯朴、纯真的童心世界。书中一个个曲折奇妙的故事,深深地吸引者我。每一个读过的故事都深深的记在心里。每看一遍《格林童话》都会有不同的感受。童年是喜欢书中美好的故事,圆满幸福的结局。长大后拿起这本书,少了几分幼稚和梦幻。而是从中学到了很多深刻的人生哲理。

如《背包、帽子和号角》告诉我们做事不能太贪心,多做一些能够帮助别人的事,将来一定会得到好报。《不肖的儿子》教我懂得了对待父母长辈要孝顺。在那些新颖、鲜活、生动的童话中,我找到了另一个多彩而真实的世界,幼小的心灵认识和感受到了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丑恶,要以充满童真的心看待自己身边的一切。有名的就是《白雪公主》和《灰姑娘》了。

读过《白雪公主》,使我更清晰地认识到:并不是所有人都是善良的,恶毒的人总会遭到惩罚。而《灰姑娘》中的灰姑娘没有得到爱心,但是她却珍惜自己的爱心,没有因为别人不能够给予自己爱心就变得恶毒起来。

她把自己的爱心用在了对母亲的倾诉上,她把自己的爱心用在了对小鸟的交往上,用在了那株美丽的大榛树上……更重要的是她并没有因为境遇不好而放弃美好的追求。尽管受尽了继母与姐姐们的欺负与侮辱,但心地依旧善良的她,最终获得了幸福。《格林童话》让我有了深刻的体会,那就是做人要善良。善,这个字眼我们并不陌生。它是一种传统美德则展显人心灵美的一种体现。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会看到:在公交车上,有人毫不犹豫地让座给需要的人;在街上有人看到行人的钱掉在地上,会义无返顾地捡起来物归原主……这些都是善的表现。善良的人终究会有好结果,所谓“善有善报”就是这个意思。

《格林童话》最为突出的特点,就是赞美勇敢、机智、心灵美的人物和善与恶、美与丑的对比,宣扬善良必将战胜邪恶的主题。《格林童话》让我更深的了解人生,了解人生的真、善、美,同时也了解了人性丑陋的一面,愿每个人都能成为善良的人,这样世界才会真正成为爱的家园。

格林童话读后感44

最近,我在读世界名著《格林童话》。一拿到书,我就被书的封面给吸引住了,翻开目录,《白雪公主》、《灰姑娘》一个个小时候妈妈讲的故事都出现在我的眼前。我便如饥似渴地看了起来。

《格林童话》这本书是由德国的格林兄弟写的,听老师说它是一本流传了上百年的世界名著。书中,最吸引我的是《三位森林仙子》的故事。内容主要是讲两个小姑娘在冬天去摘草莓。她们迷了路,走到了森林仙子的小屋门前,一个小姑娘向森林仙子问好,并把食物分给她们吃,又帮小仙子们打扫门外的积雪。懂礼貌,善良大方、心眼好,得到了小仙子们的祝福和奖赏。而另一个小姑娘一见到小屋,就愣头愣脑地闯进屋里,只顾自己吃东西,也不分给小仙子们一点食物,也不帮助劳动,还说自己不是佣人。就这样自私不帮助他人的坏心肠,受到了小仙子们的惩罚。

阅读完这篇故事,我非常喜欢那位懂礼貌、心地善良的小姑娘。其实,我们无论在任何时候都要懂得尊敬师长,热心善良,团结友爱,用宽大的心胸帮助别人,这样不仅能够让别人快乐,自己也能感受快乐的滋味。

格林童话读后感45

格林童话这本书中写了许多精彩有趣的童话:有丑小鸭,踩面包的小姑娘,皇帝的新装……其中,我感受最深的童话是卖火柴的小女孩。

故事描述了在一个除夕的晚上,一个光着脚丫的小女孩,在寒冷的街上行走着,她身上围着一条破围裙,里面放着许多火柴,手里还握着一把火柴,她有气无力的叫卖着,可一整天,没有一个人买她的火柴,没有一个人给她钱,她已经一整天没吃东西了,饥饿和寒冷让她浑身瑟瑟发抖,她有气无力的走到一座房子的墙角。可能划一根火柴会暖和些呀,如果她可以从一把火柴里抽出一根,在墙上划着暖和暖和手,那多好啊。她忍不住抽出一根火柴——嚓!她将手放到火柴旁边,它发出暖和明亮的光。小女孩好像在一个大火炉旁边。火柴突然灭了,她又划燃了一根火柴,这时她的眼前出现了一桌的大餐,突然火柴又灭了,于是,小女孩就一直划火柴,直到划完最后一根火柴她才慢慢的死去。

读完这篇童话故事,我的眼睛湿润了,我深深地被小女孩的悲惨遭遇感到震撼,同时对万恶的资本社会无比的憎恨。想一想自己生活在一个美好和谐的社会,我应该好好珍惜时光,好好学习,多学本领,将来为社会做出我最大的贡献,让这个世界从此不再有饥饿,不再有寒冷。

格林童话读后感46

看完《绿野仙踪》之后,我又读了世界名著《格林童话》。这本书每个故事都是讲:做好事的人成了百万富翁,干坏事的人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我印象最深的是《跳破了的舞鞋》,故事是说七个公主姐妹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去地下与七个王子跳舞。终于,国王开始派人去查为什么每天早上他看到七个公主穿的都是破舞鞋?

就这样一个又一个的人因为喝了公主的红酒昏睡过去,未能查明真相。直到有一天,一位曾经打过仗的士兵也想来“碰碰运气”,帮助国王查明真相,他用计谋没有喝下公主下有安眠药的红酒,终于得到了答案。

这让我又想起了我自己。记得二年级时,我的一个伙伴神秘地对我说:“我的宝贝箱里有压岁钱,我们俩到超市买点东西吧!”我说:“好啊!”就这样,他请我,我请他。我们俩都买了不少东西。

直到有一天,我们看到我们俩的妈妈在一起说话,当时我们心里都很担心害怕。果然不出我所料,回到家我就接受了妈妈的“拷问”,无奈之下,我只能和盘托出,被妈妈狠狠地打了一顿!

总之,这次我和同学的“交易”让我始终忘不了,就如同公主夜里出去跳舞最终也被国王发现一样,真的是“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格林童话读后感47

今天,我和妈妈一起看了《格林童话》这本故事书。这本故事书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做人要善良。

这本故事书我最喜欢的是《白雪公主》和《灰姑娘》这两个故事。

《白雪公主》这个故事是讲白雪公主的母后病了,病得也不轻,最后去世了。过了不久,白雪公主的父亲又给白雪公主取了一位继母。长大后白雪公主很漂亮,继母不喜欢别人比自己美丽。她有一面魔镜,她问魔镜:“魔镜啊,魔镜,世界上谁最美丽?”魔镜说:“白雪公主最美丽。”继母听后很生气,她叫一位猎人把白雪公主带到森林里杀掉。猎人看到白雪公主那么美丽,不忍心杀掉,就放了白雪公主,猎人把野猪的心和肝带回来给王后,王后叫人把白雪公主的心和肝煮来吃。白雪公主得到了七个善良的小矮人收留,白雪公主就与七个小矮人一起生活。

王后知道猎人没有把白雪公主杀掉后,王后三翻四次去小矮人家里毒害白雪公主,白雪公主最后给王子救活了,王子后来取白雪公主做自己的妻子。王后问魔镜:“魔镜啊,魔镜,世界上谁最美丽?”魔镜说:“王子的新娘最美丽。”王后知道王子的新娘就是白雪公主后,王后气死了。

格林童话读后感48

《格林童话 》是一本民间故事书,它是由德国的格林兄弟整理编成的,因此它叫《格林童话》。

在这本《格林童话》里,我印象最深刻得就是《灰姑娘》这个故事。

灰姑娘的母亲去世了,灰姑娘非常伤心 。她的父亲又给她找了个后妈 ,她的后妈还带了两个女儿 。这样 ,灰姑娘就有了后妈和姐姐。

后妈长得漂亮 , 但心却很坏 ,她每天都让灰姑娘干活,所以身上总是一层灰,大家都叫她灰姑娘。

一天,王子要举办一场舞会,灰姑娘的后妈和姐姐都去参加了。后妈不让灰姑娘参加,就把一堆豆子倒进了灰里,让她捡完才能去。

突然,一只小鸟飞来,帮灰姑娘把豆子捡完,又变了一件华丽的连衣裙和一双水晶鞋,灰姑娘穿上后,小鸟告诉她一定要在十二点之前回来。

灰姑娘出发了,到了舞会上,她和王子跳起了舞。十二点的钟声响了,灰姑娘匆匆而去,只留下了一只鞋。王子下令,让每个女孩都试穿这双鞋。终于,王子找到了灰姑娘,灰姑娘刚好能穿上。

王子把灰姑娘带到了王宫娶了她为妻子他们在一起幸福的生活。

虽然故事的过程很曲折, 但故事的结局是美好的,我很喜欢。

格林童话读后感49

《格林童话》这本书,我已经看过好几遍了,但每一次阅读都能给我全新的感受。

《格林童话》是一个充满神话色彩的游乐园。在这里有美丽的公主、善良的小红帽、英俊的王子、可恶的大灰狼、可爱的小兔、温和的小羊……还有许许多多的小精灵。

这是一片奇妙的想象天空。在这里也许一只蚂蚁也有奇遇、一片树叶也有魔法,一块石头也有不可告人的秘密;这是一个纯净的绿色空间。在这里天空永远湛蓝,树林永远幽远,流水永远无邪,太阳永远温暖……

《格林童话》里到处体现着善良的寓意。《灰姑娘》这则故事中的主人公灰姑娘,尽管受尽了继母与姐姐们的欺负与侮辱,但心地依旧善良,最终获得了幸福。《青蛙王子》中的国王说的很对,当你遇到麻烦时候,别人帮助了你,你就要感谢他,尊重他,哪怕他是一只青蛙。知恩必报是我们做人的准则。只有做人要信守诺言,有诚信;才能受人尊重。善良的人终究会有好的结果,好人有好报。就是这个道理。然而,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是善良的,恶毒的人总会遭到惩罚。《白雪公主》中的王后就是很好的例子。她千方百计,不择手段地伤害白雪公主,末了却为了那颗妒忌心而活活气死。《小红帽》故事里,大灰狼虽然吃了小红帽和她的祖母,但被猎人剪开了肚子,最后死了,小红帽和她的祖母也得救了。《渔夫和他的妻子》故事中,因为渔夫妻子无止境的贪婪,最后还是使自己一无所有。正是应验了那句俗语“恶有恶报”。

《格林童话》这些精彩的童话故事确实告诉了我们很多道理。愿每个人都成为善良的人,世界才会真正成为爱的人类家园!

格林童话读后感50

我酷爱读书。《水浒传》、《西游记》、《狼孩毛克利》、《笑猫日记》、《格林童话》、《草房子》……它们都住在我的书房里,是我的好朋友。其中我最喜欢看的便是《格林童话》,里面一个个精彩的童话故事深深地吸引着我,真让我爱不释手。

《格林童话》中有许多吸引人的故事,每个故事给了我不同的启示。《三根羽毛》告诉我们:不论做什么事都要尽心尽力,认真地去做;《青蛙王子》使我们明白了:做人要诚实守信;《渔夫和他的妻子》启示人们:做人不能贪得无厌;《狼和七只小羊》告诉人们:遇到危险时,只有靠自己的智慧才能拯救自己。而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灰姑娘》这个故事,它耐人寻味,让我百看不厌。它使我懂得,做人一定要善良,要有爱心。一个人如果有一颗善良的心,那么他的生活就会快乐幸福。反之,如果一个人有着丑陋的灵魂,那么他的生活就毫无幸福可言,结局必然不会美好。就好比灰姑娘的姐姐们,如果她们没有嫉妒之心的话,那么在灰姑娘成为王妃后,她们也会成为漂亮的公主,过上无忧无虑的生活。

《格林童话》是真善美的诠释,它永远是我忠实的朋友。我爱《格林童话》!

格林童话读后感51

我以前读过这么一本书——《格林童话》。这本书非常有趣,里面讲了很多童话故事,让人看得津津有味,也明白了很多知识。

其中有一个故事很精彩:从前有一个小姑娘,她很小的时候就失去了母亲。后来,他的父亲又娶了一个后妈。后妈长相非常的丑,还带了两个女儿。这两个女儿长得一点都不好看,而且心眼也很坏。她们和她妈妈一样都不喜欢小姑娘,因为小姑娘长得都比她们好看,所以小姑娘的后妈就让她干很多的家务活。人们都喜欢叫她“灰姑娘”,慢慢地,灰姑娘长大了,她变得更漂亮了!

有一天,王子要找一位美丽的女孩子做王后。灰姑娘的两个姐姐打扮得非常漂亮前往王宫去见王子。而小姑娘却在家里干活,灰姑娘很伤心。突然,一位仙女出现在她的面前说:“小姑娘,别伤心难过了,我会帮助你的……”最后灰姑娘和王子过上了快乐的生活。

这个童话故事让我明白了:做人不要做个自私的人,要做个诚实的好人。不要看到人家比自己好看就看不起人家,不可以目中无人。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要多看书,长大后做一个有文化的人。

点评:不管看什么书,只要能从书中获得感受和体会,就是一种最大收获。小作者通过一则童话故事得到了这么多的道理,真是受益不菲啊,希望你如你说的:要多看书,长大后做一个有文化的人。

格林童话读后感52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格林童话》。看完书后,有许多的感想。

这本《格林童话》的作者大家都知道,那就是著名的格林兄弟。

这本《格林童话》里有很多童话故事。比如《白雪公主》、《灰姑娘》、《睡美人》、《小红帽》、《青蛙王子》。这些都是孩子们睡前要听的童话故事。孩子们听着父母给他们讲的这些童话故事,听着听着,就睡着了。原来,这些童话故事还有催眠作用啊。我想,是因为故事中的情节都很美好,孩子们幻想着自己是故事中的主人公。想着想着,他们就进入梦乡了。在孩子们的梦乡里,他们已经变成了故事中的主人公,正在惩奸除恶吧!所以这一晚,孩子们睡得很香。不过我是从哪里看出来的呢?是从他们那嘴角泛着的幸福微笑里看出来的!

故事中的情节都很美好,这是为什么呢?故事主要表现在每篇故事中的主人公身上,在《白雪公主》这篇故事中,白雪公主因为长得比自己的后妈要漂亮,从而找来了杀身之祸!可因为她长得漂亮,而保住了一命。继后,白雪公主被七个善良的小矮人救了。可也因为白雪公主的天真无邪,被自己的后妈算计着害死了。可又因为白雪公主的美貌,路过的王子对她一见钟情,就把她带回王宫,并把她救活了。白雪公主活过来后,也对王子一见钟情。于是,他们俩结婚了。从此,白雪公主过上了幸福快乐的日子。而白雪公主的后妈知道后,被活活气死了。这就叫做恶有恶报,善有善报。

单单从这一个故事中就能看出这本书里的故事都很美好,所以我就不细细讲解其它美好的故事了。

我读完这本书后,悟出了一个道理:人只要真心待人,不贪图荣华富贵,就一定会有好报!

格林童话读后感53

假期里,我读了一本《格林童话》的书,其中有一个青蛙王子的故事深深吸引了我。

故事讲的是从前有一位国王,他的女儿个个都很漂亮,尤其是那个小女儿。一天,公主坐在井边上,她把金球一抛,金球滚到了井里,井里的水深不见底,她哇哇大哭起来。这时,有一只丑陋的青蛙说:“我可以把金球捞上来,不过我有几个条件,让我我陪你玩,和你坐一张桌子吃饭,用你的金盘子吃东西,和你睡同一张床。”当球捞上来以后,公主看到了那只丑陋的青蛙,不想兑现自己的诺言,但国王却坚持说:“你不管答应了什么,都得兑现你的诺言。”公主之好不情愿地答应了。晚上,青蛙要和公主睡同一张床时,公主终于不耐烦了,一下子把青蛙很狠地摔在了墙上,香蕉青蛙吃尽苦头,没想到奇迹发生了,青蛙被公主一摔,变成了英俊的王子。第二天,他们便举行了婚礼,成了恩爱的夫妻,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我想:如果公主说话不算数,她也不会有真正的幸福,所以,欺骗和不守信用的人不会有好结果,一诺千金才是做人的本分。国王更是金口玉言,不然怎么会当国王呢?

通过青蛙王子的故事,我明白了做人要诚实守信,不要抱侥幸心理,不要耍阴谋诡计,不然不会有好结果。

格林童话读后感54

《格林童话》是一个充满奇妙、快乐的世界。它当中有许多曲折、奇妙的故事。这本书的作者是德国的格林兄弟。这里面有200多个故事,其中我最喜欢《小红帽》和《渔夫和他的妻子》这两个故事。

《小红帽》这个故事讲了小红帽去给生病的外婆送点心的路上,遇到了一只大灰狼。大灰狼看见了,就骗小红帽去采野花,自己去了小红帽的外婆家,吃掉了小红帽的外婆,他还觉得不太满足,就躺在了床上假装小红帽的外婆。小红帽到了外婆家,上了大灰狼的当,也被吃掉了。

大灰狼这下满足了,走出屋子,躺在大树底下睡着了。就在这时碰巧一个猎人路过,看见了大灰狼的肚子鼓鼓的,就把大灰狼的肚子剖开了,救出了小红帽和外婆,接着,猎人往大灰狼的肚子里塞满了石头。等到大灰狼醒的时候,去河边喝水,因为石头太重,重心不稳,栽到河里淹死了。

《渔夫和他的妻子》这个故事讲了很久以前有个一个渔夫,他在大海里捕到了一条具有魔法的比目鱼,可是好心的他把它放回了大海。他的妻子知道后十分生气,便一次又一次地让渔夫去求比目鱼,以满足他无穷无尽的要求。结果比目鱼生气了,渔夫和他的妻子又变成了原来的样子《格林童话》这本书里有的故事讲了很多道理。就比如《渔夫和他的妻子》告诉我们做人不能太贪婪。这本书真的故事真精彩,我喜欢这本书。

格林童话读后感55

《格林童话》是一个充满丰满想象、奇幻瑰丽的魔幻世界,一个个曲折、奇幻的故事,一定会使你百读不厌。

这里,是故事的王国,这些故事不但在中国广泛流传,而且在很多国家都被翻译成本国文字的书籍,其中像《小红帽》、《灰姑娘》、《白雪公主》等故事,不光在舞台上被人们演过,而且,还是儿童睡前经常听的故事。

还有的故事不是特别有名,但你一听名字就喜欢,像《会唱歌的骨头》、《死神教父》、《魔鬼和他的奶奶》。这样有趣的书,吸引着我,每天晚上,我趴在床头,痛痛快快的读个够。其中,我最喜欢的是《会唱歌的骨头》,它主要讲的是:从前,有个王国,经常受一头野猪的攻击,国王说:“谁能够把野猪杀死,拿着它的心来见我,我就把公主嫁给他!”

很多人都去杀野猪,可都被业主吃掉了。

终于有一个武士,把野猪杀了。他把猪心放在屋里的箱子里,想明天去见国王的,可当也就被自己的哥哥杀死了,埋到了小桥下。

第二天,哥哥就去见国王,国王把公主嫁给了他。

有个农民,在小桥下种树,突然,发现了武士的骨头,于是,他把骨头做成了笛子,一吹,笛子自己唱起:好农民,我被哥哥杀死了,他拿走了猪心,娶走了公主。

农民把笛子交给了国王,国王恍然大悟,把武士的哥哥杀死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有仇必报,要做一个善良的人。

格林童话读后感56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格林童话》,这本书是德国的格林兄弟所写,所以名字也是以格林兄弟命名的。小时候的我们生活在那个美丽的童话世界中,所以对美丽的童话难以释怀,那些美丽的童话故事一直都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

《格林童话》中,我最喜欢《灰姑娘》。灰姑娘是一个命运十分坎坷的女孩,很小的时候就失去了母亲,而父亲又娶了妻子,也就是她的继母。继母有两个女儿,她们都比灰姑娘要难看,她们非常嫉妒灰姑娘的美貌。于是,继母就让灰姑娘不停的干活,一刻也不让她休息。有一天,王子邀请所有的姑娘去参加舞会,灰姑娘的两个姐姐也包括在内,灰姑娘很想去但是继母就是不让她去。

晚上,灰姑娘的两个姐姐和继母都去参加舞会了,家里就只剩下灰姑娘一个人了,突然一位手拿星形棒的女人出现在她面前告诉她:“我是就是仙女,是来帮助你的。”马上变出了一辆马车和一个马夫还有许多仆人,并告诉灰姑娘,必须在零晨12点前回来,说完,仙女就不见了。灰姑娘乘着马车就去了,零晨12点到了,灰姑娘走时太匆忙了就掉了一只鞋,最后经过好多人试穿,确定了就是灰姑娘掉的,王子把灰姑娘接进了王宫,并封她为皇后。

灰姑娘不但不惩罚两个姐姐,而且还把两个姐姐接到王宫,嫁给另外两位王宫贵族。从此,灰姑娘就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

从这个故事当中,我懂得了不能像灰姑娘的两个姐姐一样嫉妒别人,要像灰姑娘一样善良。

格林童话读后感57

《格林童话》的作者是格林兄弟,兄长叫雅科·格林,弟弟叫威廉·格林,他们是德国童话搜集家、语言文化研究者。这本《格林童话》中有《莴苣姑娘》、《小弟弟个小姐姐》、《一群二流子》、《十二兄弟》、《好交易》、《忠实的约翰》等故事,无论什么人看了,都会受益终生。在这么多好听的故事中,我最喜欢《森林中的三个小仙人》这个故事。

从前,有个美丽的小姑娘,她经常受到她的继母和她丑陋的姐姐的欺负。在一个寒冷的冬天,小姑娘的继母糊了一件纸衣服给她穿,叫这位可怜的小姑娘穿着纸衣服,带着很硬很硬的黑面包去山上找草莓给她吃。小姑娘发现了一间小屋,她走去,三个小仙人站在那,她有礼貌地向他们问好,还把面包分给仙人吃。后来,她去后院扫地时,小仙人分别祝愿她:每说一句话,吐出一块金子、越长越漂亮、会有国王爱上她。小姑娘在后院扫了邮很多草莓。小姑娘回到家后,丑姐姐也吵着要找草莓。于是,她穿上大衣,带上黄油面包找那间小屋。终于,她看到了那间房子,走进去,自己吃起面包了,吃完面包就走了。她走后,小仙人诅咒她:每说一句话吐出一只懒蛤蟆、越长越丑、她会死得很惨。

果然,小姑娘做了国王的妻子,而她的继母和姐姐千方百计地陷害她,最后得到了处分。

这本《格林童话》深受人民喜爱,我相信你就是其中一个。

格林童话读后感58

我最喜欢看书了,家里有很多本书,有《红楼梦》,《西游记》,《格林童话》……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格林童话》。

《格林童话》是德国民间文学的集大成者,也是世界文学的一朵奇葩。神奇的童话故事中表现了真实情感与性格、善良、忠诚、勇敢和勤劳、贪婪、恶毒、懒惰和怯懦。

记得我刚从老家回来,爸爸从新华书店里买回来这本有趣的书,我一下子就把它看完了,但是我没有把这本书抛弃,而是每天一回到家就开始看,我看得津津有味。就像是好几天没吃东西似的,饥肠辘辘的,一下子眼前出现一块面包,立马就看完了。每天我都会看好几次,好好地饱览一遍,每次都会有更美妙的体会和感觉。

在书里有很多精彩的故事,这些故事中有我们都听说的矮小的拇指姑娘,美丽的白雪公主,可怜的灰姑娘,感动了上天海的女儿,勇敢的小裁缝,聪明的小牧童和沉睡一百年的睡美人…….每一篇故事都让我不由自主地开始美丽的幻想,我感觉自己仿佛就在那个故事中,随着他们欢乐而兴奋,随着他们地悲伤而流泪。其中一些开始过得不好的人,因为自己勤劳,勇敢和善良,取得大家的信任,最后却是一个完美的结局结束,这是因为他们不贪婪,他们努力了,他们用心了,使他们的生活重新转变。一些开始过得好的人,因为自己的懒惰,恶毒和骄傲,使大家不信任他,最后就是一个悲残的结局结束,这是因为他们贪婪,他们不努力,他们不用心,使他们的生活变得痛苦。书中的一些人物给了我许多的启发“勇敢的小裁缝”告诉我遇到什么样的困难都不能轻言放弃,要勇敢去面对困难,解决问题。“风雪婆婆”告诉我们做人不能懒惰,要善良,对待任何东西都应该平等。“星星银币”告诉我们要乐于助人,里面的小女孩,虽然生活过的苦,但是他依然心地善良。“渔夫和金鱼”告诉我们想要的东西要自己去取得,不能让其它人去做,这都不是自己的。《格林童话》这本书是值得我们去学习的一本好书,非常好的书,可以让我们从贪婪转变成善良,懒惰变成勤劳能干。

书是我们的粮仓,是伴我们成长的好朋友,我喜欢读书,读我喜欢的书,读我爱读的书!

格林童话读后感59

《格林童话》是一本赞扬真善美,批判假、恶、丑具有教育意义的童话书。每个故事都是以爱为主题来贯穿全篇的,它唤起了孩子们纯洁的心灵,利于孩子们从小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中,美丽、善良的白雪公主在小矮人的帮助下克服了重重困难从而获得一个美好的人生。狠毒、凶恶的王后狡诈多端,嫉妒比自己漂亮的白雪公主而设法陷害她最终受到严厉的惩罚。这个故事说明了善良才是人生的正道,嫉妒终会自食恶果,启示了孩子们要用欣赏的眼光看待周围比自己优秀的小朋友。还要像七小矮人那样懂得帮助别人,这样才会收获一份美好的友情。

《渔父和小金鱼》的故事中,贪婪的老太婆毫无休止地要求渔父向小金鱼索取,从最初的木盆到一座大宫殿,并要求小金鱼为她服侍,当然,她没有被满足,从小金鱼那索取的一切都消失了,又到了一贫如洗的地步。这个故事说明了贪婪之人永远也不会满足,太多的欲望只会让自己生活的更糟。教育孩子要取之有度,有所满足,家长也不要纵容孩子“要什么就给买什么”的行为,否则会使孩子形成任性霸道的坏习惯。

森林里的三个小仙人》更是吸引了孩子的眼球:善良、大方的小姑娘肯将自己少得可怜的面包拿出和小仙人一同分享。她的善良行为感化了小仙人,从而赐予她享不尽的荣华富贵;娇横,盛气凌人的妹妹她想得到这样的财宝,可她用极不友好的方式对待小仙人,从而激怒了小仙人,她得到的只是一只只恶心的瘶蛤蟆和越来越丑的外貌。这个故事说明要友好地与人相处,好的东西要和朋友一起分享,这样收获的会更多,而自私自利只会让别人厌恶,这样的人永远得不到美好的东西。启示孩子要和父母,小朋友共享欢乐,会大方的待人。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一本坏书可以影响一个人的一生,一本好书同样可影响一个人的一生。《格林童话》用寻常的话语教给我们不寻常的道理。像一位良师益友,引导我们带着爱去领略每一份感动。

格林童话读后感60

《格林童话》是一个充满丰富想象 、奇幻瑰丽的精彩世界,一个个曲折、奇妙的故事,一定会使你百读不厌。

这里,是故事的王国,这些故事不但在中国广泛流传,而且在很多年国家都有被译成本国的书籍,其中像:小红帽、灰姑娘、白雪公主等等故事,不光在舞台上被人们演过,而且,还是儿童睡前经常讲的故事。

还有的故事不是特别有名,但你一听名字就会喜欢,像:会唱歌的骨头、死神教父、魔鬼和他的奶奶……这样有趣的书,吸引着我,每天晚上,我趴在床上,痛痛快快地读个够。其中,我最喜欢的是会唱歌的骨头,它主要讲的是:从前,有个王国,经常受一头野猪的攻击,国王说:“谁能把野猪杀死,拿着它的心来见我,我就把公主嫁给他!”

很多人都去杀野猪,可都被野猪吃了。

终于有一个武士,把野猪杀了。他把猪心放在屋里的箱子里,想明天去见国王,可当夜就被自己的哥哥给杀了,埋到了小桥下。

第二天,哥哥就去见国王,国王把公主嫁给他了。

有个农民,在小桥下种树,忽然,看见了武士的骨头,于是,他把骨头做成笛子,一吹,笛子自己唱起:好农民,我被哥哥杀死啦,他拿走了猪心,娶走了公主。

农民把笛子交给了国王,国王恍然大悟,把武士的哥哥杀死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有恩报恩,有仇报仇,要做一个善良的人。

早在1925年,国内就有《格林童话》的译本,由当时的……

《格林童话》的作者是生活 在19世纪德国的格林兄弟,他们是语言学家和古文化研究者。两人在上大学期间结识了海德堡浪漫派诗人布伦塔诺和阿尔尼姆,他们搜集整理的德国民歌集《男童的神奇号角》给了兄弟二人启发。后来,这哥俩在黑森、美茵河等地访问善于讲童话的人,收集他们口中的故事,几年下来竟有百余篇。

1812年,这些故事结集成《儿童和家庭童话集》的第一卷,于圣诞节前夕在柏林问世,大受欢迎。此后直到1857年,格林兄弟不断补充故事,并一再修订,共推出七个版次。第七版后来成为在各国流传的原著版本,至今已译成数十种语言,许多故事都广为流传。

早在1925年,国内就有《格林童话》的译本,由当时的河南教育厅编译处编成,内收《雪姑娘》、《六个仆人》等10篇故事,名为《格尔木童话集》,译者王少明。此后名家赵景深也曾译成《格列姆童话集》,收《乌鸦》等6篇,由上海崇文书局出版,但年代已不可考。

《格林童话》共收集多少故事,说法不一,有的说216篇,有的说211篇。1934年商务印书馆推出魏以新的译本―――魏是翻译名家,曾译有《闵豪生奇游记》等作品。这个译本共两册,据德国莱比锡“德国名著丛书”译成,含210篇,书前有《格林兄弟传》一文,名为《格林童话全集》。

商务的这个版本是解放前最全的译本,出版后备受好评。新中国成立后,上海少年儿童出版社和人民文学出版社分别在1956和1959年将它重版,此后人文社又不断再版,去年又在“名著名译插图本”系列中将其推出。

另一个值得关注的版本,是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出版的杨武能译本,早先曾由译林出版社在1993年推出,后包含在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的《杨武能译文集》中,含故事206篇。杨武能译有席勒、歌德等人的作品多部,是德文翻译名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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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小说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木匠的儿子,年轻英俊,意志坚强,精明能干,从小就希望借助个人的努力与奋斗跻身上流社会。

法国与瑞士接壤的维立叶尔城坐落在山坡上,美丽的杜伯河绕城而过,河岸上矗立着许多锯木厂。 市长德瑞那是个出身贵族,在扣上挂满勋章的人。

他五十岁左右,他的房子有全城最漂亮的花园,他的妻子是最有钱而又最漂亮的妻子,但他才智不足,“他只能办到严格地收讨他人的欠债,当他自己欠人家的债时,他愈迟还愈好”。在这座城市还有一个重要人物,是贫民寄养所所长——哇列诺先生。他花了一万到一万两千法郎才弄到这个职位,他体格强壮棕红色的脸,黑而精粗的小胡子,在别人眼中他是个美男子,连市长都惧他三分。但市长为了显示自己高人一等,决心请一个家庭教师。 木匠索黑尔的儿子于连,由于精通拉丁文,被选作市长家的家庭教师。他约十八九岁,长得文弱清秀,两只又大又黑的眼睛。在宁静时,眼中射出火一般的光辉,又象是熟思和探寻的样子,但一瞬间,又流露出可怕的仇恨,由于他整天抱着书本不放,不愿做力气活,因而遭到全家的嫌弃与怨恨,经常被父亲和两个哥哥毒打。他小时疯狂地崇拜拿破仑,渴望像拿破仑那样身佩长剑,做世界的主人。认为拿破仑“由一个既卑微又穷困的下级军官,只靠他身佩的长剑,便做了世界上的主人”。但后来他又想当神父,因为“如今我们眼见四十岁左右的神父能拿到十万法郎的薪俸。这就是说他们能拿到十万法郎,三倍于拿破仑当时手下的著名的大将的收入。”于是,他投拜在神父西朗的门下,钻研起神学来。他仗着惊人的好记性把一本拉丁文《圣经》全背下来,这事轰动了全城。

市长的年轻漂亮的妻子是在修道院长大的,对像她丈夫那样庸俗粗鲁的男人,打心底里感到厌恶。由于没有爱情,她把心思全放在教养3 个孩子身上。她认为男人“除了金钱、权势、勋章的贪欲以外,对于一切都是麻木不仁”。最初,她把于连想象为一个满面污垢的乡下佬,谁知见面时却大出她的意料:面前这个年轻人竟是这样白皙,眼睛又这样温柔动人。以为他“实际上是一个少女”故意假扮男装。她对于连产生好感,甚至觉得“只有在这个少年教士的心里,才有慷慨、高尚、仁爱”。瑞那夫人的女仆爱丽沙也爱上了于连,爱丽沙得到了一笔遗产,要西郎神父转达她对于连的爱慕,于连拒绝了女仆爱丽沙的爱情。瑞那夫人得知此事心里异常高兴,一股幸福的流泉泻落在她的心海里,她发觉自己对他产生了一种从未有过的一种感情。 夏天市长一家搬到凡尼镇乡下花园别墅居住,晚上乘凉的时候,全家聚在一株菩提树下,于连无意间触到了瑞那夫人的手,她一下子缩回去了,于连以为瑞那夫人看不起他,便决心必须握住这只手。第二天晚上他果然做了,瑞那夫人的手被于连偷偷地紧握着,满足了他的自尊心。瑞那夫人被爱情与道德责任折腾得一夜未合眼。她决定用冷淡的态度去对待于连。可是当于连不在家时,她又忍不住对他的思念。而于连也变得更大胆,他在心里暗想:“我应该再进一步,务必要在这个女人身上达到目的才好。如果我以后发了财,有人耻笑我当家庭教师低贱,我就让大家了解,是爱情使我接受这位置的”。

深夜2 点闯进了她的房里。开始,她对于连的无礼行为很生气,但当她看到“他两眼充满眼泪”时,便同情起他来。她暗想,如果在10年前能爱上于连该多好。不过,在于连的心里则完全没有这种想法,他的爱完全是出于一种野心,一种因占有欲而产生的狂热。他那样贫穷,能够得到这么高贵、这么美丽的妇人,已经是上天的恩赐了。

不久,皇帝驾临维立叶尔,在瑞那夫人的安排下,于连被聘当上了仪仗队队员,使他有在公众面前大出风头的机会。迎驾期间,于连作为陪祭教士参加瞻拜圣骸典礼。之后,他对木尔侯爵的侄子、年轻的安倍主教十分崇敬。心想,安倍主教如此年轻就有显赫的地位,而且倍受女人的青睐,暗下决心“宁愿受宗教的制裁,也要达到令美人羡慕的境界”。 瑞那夫人心爱的儿子病危,她认为这是上帝对自己不道德行为的一种惩罚,她陷入了可怕的忏悔里。这时,爱丽沙又把夫人的事暗中告诉了哇列诺先生,他早先曾贪恋瑞那夫人的美色碰了一鼻子灰,便趁机给市长写了一封告密信。但市长担心如果把妻子赶出家门,自己将失去一大笔遗产,而且也有损于自己的名誉,采取“只怀疑而不证实”的办法。但在这座城市里,街谈巷议对瑞那夫人和于连却越来越不利。一次爱丽沙向西朗神父忏悔时,又谈出于连与瑞那夫人的秘密关系。关心于连的神父要他到省城贝尚松神学院进修。告别后的第三天夜里,于连又冒险赶回维立叶尔,与瑞那夫人见面,此时的瑞那夫人由于思念的痛苦,已憔悴得不像人样了。

贝尚松是法国一座古城,城墙高大。初到神学院,那门上的铁十字架,修士的黑色道袍,和他们麻木不仁的面孔都使于连感到恐怖。院长彼拉神父是西郎神父的老相识,因此对于连特别关照。他对于连说:“嘻笑就是虚伪的舞台”。

在321个学生中,绝大部分是平庸的青年,由此于连自信会迅速获得成功。他悄悄对自己说:“在拿破仑统治下,我会是个军曹,在未来的神父当中,我将是个主教。”由于学习成绩名列前茅,院长竟让他当新旧约全书课程的辅导教师。

但神学院是个伪善的地方,他很快就堕入了忧郁之中。彼拉院长受到排挤辞职不干了,并介绍于连为木尔侯爵的秘书。彼拉神父专门给他介绍侯爵一家他说“你要十分注意,一个象我们这种行业的人,只有靠这些大人先生们才有前途……在这样一个社会里,如果你得不到人家的尊敬,你的不幸是注定的了”。

侯爵瘦削而矮小,有一对十分灵活的眼睛,头上带有金色假发。他是个极端保皇党人,法国大革命时,他逃亡国外,王朝复辟后,他在朝中取得了显赫的地位。于连每天的工作就是为他抄写稿件和公文,侯爵对于连十分满意,派他去管理自己两个省的田庄,还负责自己与贝尚松代理主教福力列之间的诉讼通讯,后又派他到伦敦去搞外交,赠给他一枚十字勋章,这使于连感到获得了极大的成功。

于连在贵族社会的熏陶下,很快学会了巴黎上流社会的艺术,成了一个花花公子,甚至在木尔小姐的眼里,他也已脱了外省青年的土气。木尔小姐名叫玛特尔,是一个有金栗色头发,体态匀称,非常秀丽的姑娘,但“这双眼睛透露出一种内心可怕的冷酷”。她读过许多浪漫主义爱情小说,并被3 世纪前一段家史所激动:她的祖先木尔是皇后玛嘉瑞特的情夫,被国王处死后,皇后向刽子手买下了他的头,在深夜里亲自把它埋葬在蒙马特山脚下。她十分崇拜皇后的这种为爱情而敢冒大不韪的精神,她的名字玛特尔就是皇后的爱称。

起初,于连并不爱玛特尔那清高傲慢的性格,但想到“她却能够把社会上的好地位带给她丈夫”时,便热烈地追求起她来。玛特尔也知道于连出身低微,但她怀着一种“我敢于恋爱一个社会地位离我那样遥远的人,已算是伟大和勇敢了”的浪漫主义感情,因此,她在花园里主动挽着于连的胳膊,还主动给他写信宣布爱情。为了考验于连的胆量,她要于连在明亮的月光下用梯子爬到她的房间去。于连照样做了,当晚她就委身于他了,过后玛特尔很快就后悔了 。 一次,他们在图书室相遇,她边哭边对于连说:“我恨我委身于第一个来到的人”于连感到痛苦,他摘下挂在墙上的一把古剑要杀死她,玛特尔一点都不害怕反而骄傲地走到于连面前,她认为于连爱她已经爱到要杀了她的程度,便又与他好起来。夜里于连再次爬进她的房间,她请求于连做她的“主人”,自己将永远做他的奴隶,表示要永远服从他。可是,只要于连稍许表露出爱慕的意思,她又转为愤怒,毫不掩饰的侮辱他,并公开宣布不再爱他。

因为于连的记忆力很好,木尔侯爵让他列席一次保王党人的秘密会议,会上有政府首相、红衣主教、将军。会后,木尔侯爵让于连把记在心里的会议记录冒着生命危险带到国外去。在驿站换马时,差点被敌方杀害,幸好他机警地逃脱了,与外国使节接上了头,然后留在那等回信。在那儿他遇到俄国柯哈莎夫王子,他是个情场老手,于连便把自己的爱情苦恼讲给他听,他建议于连假装去追求另一个女性,以达到降伏玛特尔的目的,并把自己的五十三封情书交给她,“把这些信转抄一份寄给你所选定的女性,这个女性必须是瞧你不起的对方的熟人。” 于连回到巴黎后,将这些情书一封封寄给元帅夫人,元帅夫人受了感动,给于连回信,玛特尔再也忍耐不住了,跪倒在于连的脚下,求他爱她,于连的虚荣心得到极大的满足,“看呀!这个骄傲的女人,居然躺在我的脚下了!”。不久,玛特尔发现自己怀孕了,她写信告诉父亲,要他原谅于连,并成全他们的婚事。侯爵在爱女坚持下,一再让步。先是给了他们一份田产,准备让他们结婚后搬到田庄去住。随后,又给于连寄去一张骠骑兵中尉的委任状,授予贵族称号。

于连在骠骑兵驻地穿上军官制服,陶醉在个人野心满足的快乐中,“由于恩宠,刚刚才作了二天的中尉,他已经在盘算好至迟有象过去的大将军一样,在三十岁上,就能做到司令,那么到二十三岁,就应该在中尉以上。他只想到他的荣誉和他的儿子。”这时,他突然收到了玛特尔寄来的急信。信中说:一切都完了。于连急忙回去,原来瑞那夫人给木尔侯爵写信揭露了他们原先的关系。这时恼羞成怒的于连立即跳上去维拉叶尔的马车,买了一支手枪,随即赶到教堂,向正在祷告的瑞那夫人连发两枪,夫人当场中枪倒地。 于连因开枪杀人被捕了。

入狱后,他头脑冷静下来,对自己行为感到悔恨和耻辱。他意识到野心已经破灭,但死对他并不可怕。瑞那夫人受了枪伤并没有死。稍愈后,她买通狱吏,免得于连受虐待。于连知道后痛哭流涕。玛特尔也从巴黎赶来探监,为营救于连四处奔走,于连对此并不感动,只觉得愤怒。公审的时候,于连当众宣称他不祈求任何人的恩赐,他说:“我决不是被我的同阶级的人审判,我在陪审官的席上,没有看见一个富有的农民,而只是些令人气愤的资产阶级的人。”结果法庭宣布于连犯了蓄谋杀人罪,判处死刑。 瑞那夫人不顾一切前去探监。

于连这才知道,她给侯爵的那封信,是由听她忏悔的教士起草并强迫她写的。于连和瑞那夫人彼此饶恕了,他拒绝上诉,也拒绝做临终祷告,以示对封建贵族阶级专制的抗议。在一个晴和的日子里,于连走上了断头台。玛特尔买下了他的头颅,按照她敬仰的玛嘉瑞特皇后的方式,亲自埋葬了自己情人的头颅。至于瑞那夫人,在于连死后的第三天,抱吻着她的儿子,也离开了人间。

《红与黑》是法国作家司汤达创作的长篇小说,也是其代表作。作品讲述主人公于连是小业主的儿子,凭着聪明才智,在当地市长家当家庭教师时与市长夫人勾搭成奸,事情败露后逃离市长家,进了神学院。经神学院院长举荐,到巴黎给极端保王党中坚人物拉莫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很快得到侯爵的赏识和重用。与此同时,于连又与侯爵的女儿有了私情。最后在教会的策划下,市长夫人被逼写了一封告密信揭发他,使他的飞黄腾达毁于一旦。他在气愤之下,开枪击伤市长夫人,被判处死刑,上了断头台。

小说发表后,当时的社会流传“不读《红与黑》,就无法在政界混”的谚语,而该书则被许多国家列为禁书。《红与黑》在心理深度的挖掘上远远超出了同时代作家所能及的层次。它开创了后世“意识流小说”、“心理小说”的先河。后来者竞相仿效这种“司汤达文体”,使小说创作“向内转”,发展到重心理刻画、重情绪抒发的现代形态。人们因此称司汤达为"现代小说之父"。《红与黑》发表100多年来,被译成多种文字广为流传,并被多次改编为戏剧、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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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与黑读书笔记

我最近看了司汤达的《红与黑》,最先吸引我的就是于连这个人物,许多人都认为他是一个不知满足,野心勃勃的人,而我认为于连只是顺供应当时的社会—— 政治勾心斗角,神圣教会黑暗坠落, 资产阶级新贵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在这种社会里,那个人不想爬的更高呢?

《红与黑》讲述的是一个平民青年于连·索莱尔一心想飞黄腾 过人的他被聘请为市长家老师 ,因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不得不到贝桑松神学院学习 。不久 于连又被介绍给宫廷大臣当秘书。于连十分能干,受到侯爵的赏识,为他发了勋章,于连因此参加了贵族们的反动会议,甘愿为效劳。成为候爵的心腹,与 玛蒂尔德小姐结婚,却被市长夫人告发,心甘情愿走上了断头台。

书中的红与黑,有人说红代表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代表基督教的黑色道袍,但我认为红是于连 那超凡的能力和勃勃的雄心,黑代表现实社会制度的森严和黑暗,在当时社会往往是黑熄灭了人们的希望,而文中的于连却是一个心机很重,野心勃勃的人,虽然这样的人很邪恶,但是我认为他是最容易在当时社会有一番作为的人,他还有过人的智慧,这样优秀的人物怎么甘心只是一介平民呢?所谓 往上爬总比消沉堕落、无所事事好。

书中的于连,他为了自己的抱负理想—— 朝一日能突破等级森严的阶级界限,进入上层社会的权贵之中, 放弃了正真的幸福 ,生活在黑暗奢华,尔虞我诈的社会里,从而为自己开辟里一条死亡之路,但是我认为在那时的社会,生活法则就是这样,每个人都是冷酷的,都在追求着虚荣,名利, 每个人都爱虚荣名利,虽然嘴上都说它们是身外之物,但有几个人做到了。

于连 的所作所为可能伤害了一些人,不过他本性善良,他会忏悔,仅仅是由于心灵的引导。所谓人无完人,而 “完人”,不是太纯洁就是城府太深,不是圣人就是傻子,就像我们拿到一个没有虫眼的蔬菜立马会联想起农药一样。

于连死了,但我相信他勃勃的雄心依然还在,红还是红,黑仍然是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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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与黑读后感1

假设《红楼梦》是平面坐标系,那么《红与黑》则肯定是李安导演的3D电影。

假期在家,连续的阴雨天气让我不得外出散心,闷在家却又实在无聊,便开始翻阅高中时代购买的“必读书籍”——《红与黑》。

“出身卑微的于连凭着自己的聪明才智跻身上流社会,但是他内心深处却对这个阶层充满了蔑视和仇恨。一封女人的私信,断送了他梦寐以求的前程,他在恼怒中想这个女人开了枪……”

——这是封面上对全书的整体概述,简单扼要,我当时的第一印象便觉着这书肯定又是以黑暗社会为背景创作的爱情小说,不乏会有点当下正红的金牌编剧于正剧中些许的虐恋情节,当然,这仅仅是我跟这部小说的初次触电。本着对小说充满政治色彩的创作背景,我开始了阅读。

序言部分译者很有深意的解释了书名的由来——《红与黑》开笔之初,叫《于连》,知道写完上卷,才最终定名为《红与黑》,以两种色彩作书名,司汤达有寓意存焉。历来评论家绞尽脑汁,颇多发明,认为“红”与“黑”,誉为军装与道袍,剑与十字架,热血与孝服,军人的荣耀与僧侣的暗黑,火红的理想与黯黑的幻灭,英勇的时代与复辟的年代,等等。相对而言,到时司汤达本人的说法比较平实:“红”意味着主人公于连会去当兵;但他生活的年代,只得披上“黑”道袍,书名也有如此之意向。

家境的卑微加上父亲、兄弟的不待见,让于连亦步亦趋的成长着,就连唯一的阅读嗜好也被父亲强烈禁止。然而,对《圣经》、《新约》以及部分拉丁文的熟读,恰恰为于连自己今后跻身上流社会创造了机会。经过维璃叶本堂神甫彼拉神甫的推荐,于连顺利的被聘请进维璃叶市市长:瑞那先生的家当家教。初来乍到,于连对奢华的生活以及上层社会的各种理解显得很不适应,谢朗神甫的一番话使于连获益匪浅:“圆滑与审慎兼具,把一套虚伪的论调编的找不出漏洞,在他这个年纪,已属不恶。”之后,瑞那夫人与于连之间关系的微妙变化也是整个故事的主线变得明朗起来——上层社会不断地想于连招手,最后却因为这一份剪不断、理还乱的感情使之付诸一炬。

神学院的学习以及一系列的偶然促成了于连飞鸿腾达的前奏,只身离开维璃叶进军巴黎,于连虽有对瑞那夫人的万分不舍,却又始终放不下自己迈向上层社会的脚步。彼拉神甫对于连很是看好:“这年轻人虽然出身低微,可是心高智大,一旦伤了他的傲气,纵然身在这儿,也无济于事。他会藏巧于拙。”至于到拉穆尔侯爵家之后所发生的一切,以及于连与玛娣儿特之间的种种,则如晴天霹雳,最终将于连送上断头台。

纵观整部小说,主人公于连的故事似乎倒影着我——平凡的出身,自认高傲的性格以及长路漫漫的仕途。从不同角度分析,自然也就会产生不一样的结果。

从爱情小说的角度分析,暂且先不说于连,故事中两个女主角同样也是耐人寻味——瑞那夫人和玛娣儿特。同样的美貌,同样的贵族气质,而这不同在于:瑞那夫人性格上的安于平淡,细心温柔;而玛娣儿特则更多的是满腔激情的愤慨青年。一个林黛玉,另一个则是薛宝钗。只是,在这个故事中,贾宝玉并非出身名门望族,而只是出身卑微的木匠之子,小说的政治色彩之浓厚加之19世纪初法国社会的阶级分化,正是文章开头,笔者将《红楼梦》比作二维空间,将《红与黑》喻成3D电影的原因,其多的一项因素便是19世纪法国社会的阶级制度。当然,结论成立的前提是抛开《红楼梦》中其他特有的艺术价值。

从政治的角度分析,按照译者在序言里所说:“红”与“黑”其实是军装与道袍的区别,二者形成鲜明的对比,恰恰很好地展示了小说创作的政治背景——拿破仑时代的终结以及19世纪初法国百废俱兴的状态。主人公于连一心崇拜着拿破仑,却迫于时代的压力不能穿上军装,赶赴战场。道袍所带来的短暂甜头,让于连被困牢笼,“老天这个后娘,把我扔进社会的最底层:赐予我一颗高贵的心,却偏偏没给我一千法郎进款。”牢狱中,于连自省到:“我的罪即使没有这么重,我看到在座各位,不会因我年轻而动恻隐之心,仍会杀一儆百,借我来惩戒来打击这个阶层的年轻人:他们出身低微,厄于穷困,但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敢混迹于阔佬们所号称的上流社会”

小说末尾,一大串的比拟意味深长:“……猎人在树林里打猎,飞禽从半空中跌落下来,他赶紧跑去捡。不意靴子踢了一个高耸的蚂蚁窝,毁了蚂蚁的公馆不说,还把蚂蚁和蚁卵踢得四散……即使最有哲学头脑的蚂蚁,也永远猜不透这黑咕隆咚的庞然大物——猎人的靴子——是什么东西;这可怕的黑家伙,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捣毁了蚁群的巢穴,先听得轰然一声巨响,接着便火光烛天……”

红与黑读后感2

于连唯一的弱点就是当别人瞧不起他时他会暴怒。

但他也确实伤害了侯爵女儿的心。两个女人都为了自己的爱敢做敢当,为了救于连屈尊不顾女人的名节去拜托那些人,市长夫人甚至还听从他人的话想跪在陛下面前请求饶恕于连。

就因为于连活的和其他那些上流社会的人不一样,于连懂得多记忆力好为了肯定自己的价值去爱市长夫人,在开庭时他说自己是有罪的预谋杀人他不愿乞求他人求的原谅即使那两个女人为他做了那么多即使他有机会获得赦免。他不愿意让好友父亲探监觉得是耻辱,他并不缺乏勇气他有尊严,不让他人嘲笑以至于付出生命代价。

于连一生太年轻但他经历的事情或许比那些活得久的人还要丰富和深刻。最后侯爵女儿亲手埋葬了他的头,市长夫人在他死后三天魂尽归天留下侯爵女儿和他的骨肉。自由平等热爱。

红与黑读后感3

于连,一个聪明,能干、有知识会察言观色的人,如果放在一个完美的平等社会就不会有这样的小说,他会平平凡凡的生活一辈子 ,可是他偏偏生活在那样的一个等级如此分明的社会。

他应该是个正直、善良的人,他对社会的不平等不满,他孤傲,他自尊,如果他有个美好的家庭,他也会同福莱夫人那样纯真到最后,爱到最后。可偏偏他没有这样的家庭,而性格里有多了许多的不甘心,以致他不能像他的朋友一样满足做个富足的商人。

所以,他爱上了福莱夫人,更迷上了公爵小姐,正如他迷上了远大的前途,繁华的巴黎。

他对公爵小姐的感情是疯狂状态下对自己雄心和勇气的迷恋,正如他,在那位小姐心中一直只能作为英雄爱着,这段爱情很轰轰烈烈,也正因为太轰轰烈烈的,所以是扭曲的,他们相互崇拜的只是存在幻想中的英雄。而不是他们本身,所以,当于连失去一切,面对死亡时,才会感觉到他爱的是福莱夫人,但是他爱的真的是她吗?

或许,每个人爱的人都是自己的影子,两位女主人公也是于连的影子。一开始我觉得于连与夫人的性格是相反而与小姐的性格一致,后来,我觉得其实这两个女人都是于连本身,只是,在那个社会背景下,激情和反抗精神更容易让人关注,并且于连也一直用自己的勇气来主导自己,所以,我只看到他和小姐相同的性格,其实,他每一次的纠结,都是他单纯的证明。

在对的时间,对的世界,遇到对的人。于连在小城只会喜欢温柔善良的夫人,在繁荣的巴黎只会喜欢上勇敢高傲的女王。

无论是善良单纯的于连,还是野心勃勃的于连,只要他还有自己的能力在这本书里都是让人钦佩的,因为,第一个于连是所有时代的精神追求,而第二个于连是当时时代的勇者,但是现在,在人人都野心勃勃的时代,或许,于连最后的反思能给我们一点感触“你追求的真的是你最爱的吗?”

红与黑读后感4

红色的军装,教士的黑袍,鱼与熊掌,不可得兼。红与黑正如司汤达引用的话一样,揭露的是严酷的真实。

无论这本小说是政治、历史、还是爱情,他都在阐述一种被忽视的幸福。献给少数幸福的人,作为90后的我显然相比太年轻了,不能深入理解这层次的幸福。也许要等到千帆过尽、耄耋之年,才能理解于连,理解他的一生,其实也就只短短四年,只是重头活过,在死牢里的最后两个月。

千斤粟黄金屋颜如玉,或者,外离相内不乱平常心。人要在社会中、人际关系中求得幸福,可以反求诸己,追求精神价值;也可以承认并享受平常的幸福,于是就有古希腊的犬儒学派。就有颜回的“箪食瓢饮”,就有贺拉斯的“平凡的幸福”,就有司汤达的“生活在巴黎,年金一百路易,读书写字”,其含义是独立、自由、不受制于人,能随心所欲的从事自己喜欢的事情。

可以说,我现在也许就是像于连一样的年轻人,追求飞黄腾达、社会成功和他人承认,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中最高级层次的需要。反观于连,从迷误走向清醒,实迷途其未远,觉今是而昨非。

诚如司汤达所说,有才智的人,应该获得他绝对必需的东西,才能不依赖任何人;然而,如果这种保证已经获得,他还把时间用在增加财富上,那就是是一个可怜虫。

红与黑读后感5

作品的最后,于连死于刑场,马蒂尔德抱着他的头颅亲手埋葬,正如她所钦佩的玛格丽特皇后向刽子手索要情人的首级,再葬于教堂;而德·瑞纳夫人则在于连死后的第三天,抱着孩子离开了人世。

于连,维利埃尔一个锯木匠的儿子,出身卑微,由于喜爱看书但劳动能力弱经常遭受父亲和哥哥的打骂。但因为他有一副英俊的面孔,又天资聪明,记忆力强,得到当地一位老军医的赏识,教他拉丁文和历史,谢朗神父教他神学,并获得了到市长德·瑞纳家当家庭教师的职位。

正如作品第二章所说,“在维利埃尔,‘赚取钱财’就是衡量一切的最高准则。这四个字概括了四分之三以上居民的习惯性思维”。在这个以金钱、名利为首的地方,出身卑微的于连想要混迹上流社会并不被他人瞧不起,就得“卖弄”自己的才能和学会虚伪。

“虚伪”——上流社会有钱人的面孔,作品中多次以《伪君子》的主人公答尔丢夫做喻,从每一个矫揉造作、隐藏内心真实想法的神态和每一场拐弯抹角、精心设套的对话中,我们都领会到了人物的这副善于伪装的面孔。

而于连也并非在这种“虚伪”中游刃有余,他无时不刻不被自卑和征服欲这两种矛盾情绪撕扯。他谨言慎行,敏感地揣测着身边每个上流社会人士,时而嗤之以鼻,时而阿谀奉承,做些讨好的事。他不信仰任何宗教,尽管能把拉丁文的《新约》背得滚瓜烂熟,但这些书他是一点儿也不相信的。他崇拜拿破仑却不能声张,所以,当他发现山上的小洞时,他解脱般地想,“‘这儿,谁也伤害不了我了。’他忽然心生一念,觉得应该尽情享受一下把自己的思想写下来的乐趣,因为这在别的地方对他都是及其危险的”。

这种自卑和征服欲在他的感情上更是体现得淋漓尽致。第一次想要牵住德·瑞纳夫人的手是因为一次不经意的触碰,德瑞纳夫人猛地将手抽回去,而于连认为他有责任不让对方的手抽回去,怕遭人耻笑。于是发誓在第二天一定要紧握住夫人的手——“于连的心中涌动着幸福的暖流,不是因为他爱德瑞纳夫人,而是一次可怕的折磨终于结束了”。此后,于连的许多行为都是以征服欲为出发点,但他又整天因为害怕失去,被耻笑而惶恐不安。

对马蒂尔德的感情也是如此,自卑和征服欲交加,偏偏马蒂尔德也是个奇女子——思想在两个极端处游走,态度忽冷忽热,有着一股倔劲,但自己却是漂浮不定。两人在这段感情中,靠着卑劣的技巧维持感情,于连起初以为获得了真爱,谁知在濒临死亡时却对她感到厌烦,转而醒悟他差点杀死的德瑞纳夫人才是此生挚爱。

死亡,对于于连来说,是必然的。在这个由有钱有势的人掌控生死大权的时代,于连和这种人结下梁子就不会有好下场,胜利者的微笑往往是最丑陋的嘴脸;另一方面,于连自己也早就陷入了自己亲手酿造的绝境,他早就无路可退,求死是他最后的爆发。

正如作品名字——“红与黑”这两种对立的颜色,矛盾性格越明显,越能体会到被撕扯时的挣扎有多艰辛和无力,于连没能找到救赎的办法,所以我们看着他矛盾着趋向死亡。

红与黑读后感6

曾经被当时社会所禁的书,在某种意义上有着它巨大的价值,诚然,当我10年20岁看完红与黑的时候,真的很震撼,从此这本书在我心里有很深的影响。

司汤达的异形思维,对男人与女人,还有女性的剖析描写,及对政治角逐的理解,思想的独特是在男性文学里少有的。绝对是一本值得一读再读的书。从此司汤达也成了我特别喜爱的作家之一。

在当时那样的社会环境,能大胆描写一个低层阶级的人与贵妇的一系列情感,内心的抗争与永恒的追逐,用大胆的视觉去描述并不是绝对特殊的事例,但这样的作品在当时也是极力使人感到震惊的,然后批判,被禁,震惊,也丝毫改变不了这本书的绝对价值,以至于它能永恒至今。

经典的意味也非它莫属!

红与黑读后感7

读罢郭冠尧译本的司汤达《红与黑》,过多关于红黑之间的象征和矛盾就不多说了,前人已经诠释完备了,只是想谈谈于连,谈谈于连的爱情。

于连是个复杂的人,这是无容置疑的,出生木匠家庭,身份低下,经常遭受父兄的欺压,但是,这个生活中弱者其内心无比的强大。他是个野心勃勃的人,热烈地崇拜者拿破仑,却可以为了出人头地而将偶像深藏在内心深处,“转眼间,于连不再提起拿破仑,他宣布打算做教士。”他有着当代青年人一样的崇高理想,想要“仅凭手中一把长剑便成为天下的主人”。但是当下王朝复辟的社会却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神甫便可拿着三倍于拿破仑麾下名将薪俸的年薪,这迫使他必须走向当教士这条路,他别无选择,要不就在维里业庸庸碌碌地过着受欺凌的日子,要不就激流冲浪飞黄腾达,这颇有古希腊式英雄命运的气息。

于连同时也是矛盾的人。往往在处于比他高的阶级(就是贵族)面前,他内心是不屑的,但这种不屑背后却隐隐的藏着自卑。他有一颗向往高贵的心灵,却对他眼中的那些高贵的人不屑,甚至是鄙视。他的人生从19岁开始,就人生的业绩来说是一直上升的,但在他逐渐飞黄腾达的路上,他的灵魂却逐渐也被污染得越来越污浊。但是,最后他还是用生命来挽回了他生命中最原始的那一份尊严(他不愿意向陪审团认错求饶)。所以,我觉得于连是个可怜的人,也是个可耻的人,但同时也是个可敬的人。

关于于连的爱情,他生命中有两个重要的女人,一个是德雷纳夫人,还有一个是玛蒂尔德。表面上他是得到了这两个女人并且让她们对他死心塌地,甚至连出身贵族生性高傲的玛蒂尔德都毫无保留地将自己的身体地位前程都拱手让出。但是我认为自始至终于连都没有得到过爱情,真正的爱情只是与他擦身而过而已。

首先是德雷纳夫人,那个稍稍受过点教育,有着大笔财产继承的美丽动人的妇人,她的美貌使刚刚接触到她的于连惊讶莫名,但她身上的那份母性的光环和纯真很快就打动了于连,并让于连忍不住在傍晚的树下大胆地触碰她的手,两人的关系就一发不可收拾了。但在两人的爱情中,常常会泛滥出德雷纳夫人那种母性的情感,而于连,更倾向于一个刚刚挣脱襁褓想要学步的婴孩。所以一旦当于连离开了德雷纳夫人去了贝藏松,夫人的影子几乎在于连的脑海里荡然无存。他们的关系看似那么的不堪一击。其实不然,我认为于连对德雷纳夫人热烈的追求有很大一部分是出自对母爱的向往,自小没有得到过母爱滋养的于连,在温柔妩媚的夫人面前完全没有抵抗力。另外,于连自幼就经常心潮澎湃,“美滋滋地幻想着有朝一日自己会被引见给巴黎的美貌女人,并以惊人的事迹引起他们的注意”。初经人事的他何尝不想吸引那么一个温柔妩媚的女人以证明自己的成功呢,坚强的内心又怎么不会在这个时刻散发着母性光环的女性面前缴械投降呢?

接着是玛蒂尔德,那个在初次见到是甚至不高正眼看的高贵的侯爵小姐。在于连和玛蒂尔德的发展中其实于连是很挣扎的,时而是决绝自尊的于连占了上风,时而是骄傲的玛蒂尔德赢得了局面,两个高傲的灵魂都不甘愿屈服于对方,他们相互的撕咬折磨着对方,这段挣扎的爱情最终还是由内心更加强大的于连胜出了。玛蒂尔德更是甘愿为于连付出身体、地位和前程,甚至连她最精心守护的名誉,她都甘愿为于连舍弃。我认为玛蒂尔德跟于连是同一类人,至少在她没有委身于于连前是。她骨子里是个贵族,一个脱俗骄傲贵族,之所以说她跟于连是同一类人,因为她骨子里充斥着跟于连那种不安分的细胞,在物质上她拥有一切,在灵魂上她有着凌驾于一切贵族的骄傲,所以她根本不会德凯律、德克罗兹诺瓦之流放在眼里,她的命运也有着跟于连相同的悲剧性,要么成为公爵夫人但闷闷不乐地在荣誉和过剩物质度过余生,要么跟着于连轰轰烈烈的拓展一片新的天地。但于连对她的爱,似乎并非出于那两个不安分的灵魂之间的牵引。在我看来,于连对她的爱极大一部分出于对她的征服,于连试图通过征服这么脱俗骄傲的一个贵族女子来满足自身对贵族阶级企求的欲求,并通过这样的手段来消除他与所谓的贵族的差距。于连在试图征服爱情,爱情中过分的自私和自尊是一种恶习,而以征服的姿态来对待爱情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错误。正因如此,即使到了于连生命的最后时刻,他爱的天平始终没有向玛蒂尔德倾斜过。

到底,于连在他短暂的一生中至少有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遇上了真正的爱情,那就是他第一次到贝藏松时在一个小咖啡馆里遇到了少女阿曼达,在短暂的对话后于连竟然涨红着脸对她说“我觉得我已经深深地爱上了您。”在那种无功利无目的的情况下,于连不必用那层伪善的面纱来保护自己,也不用以自己惊人的记忆和学识来打动人,就在这种情形下,于连可以说是真真正正地爱上了一个人,即使是个陌生人。但这次邂逅注定跟于连的生命一样短暂,真正的爱情与他擦身而过。我们何曾不也是。

于连,于连,一个可怜、又可耻、却又可敬的人啊!

红与黑读后感8

如题,我不晓得是人云亦云还是真的如此感觉。

于连作为一个底层人民,他对市长夫人没有所谓利用,是一种较为纯真的爱(这样说应该不为过)。

第一:从他在路上的思想,他在逃亡巴黎的时候想着若是大革命要危及夫人,他一定要赶回来,这是他的心理活动。无需给他人看的,但是他就是这么想的。

第二:从最后他为开枪打了市长夫人而懊悔不已,自己要求死罪,还劝夫人好好活下去。

在审判过程中我认为是整本书的高潮部分,他爆发出了极大的人性光辉。他不图苟且,他说出了真心话,他呐喊,他反抗,他诉说对这法国阶级性的不满,也抒发了底层人民一步一步爬上来的艰难。

他声情并茂的演说,加之本就英俊的外表打动贵族妇女倒也不足为奇,可是这并不是什么优势。这一切无疑导致了法官的愤懑,这也给他带来了死刑的判决书。

他曾豪情壮志地说,“虽然我出身贫寒,但我有的是高贵。”,但最后迎接确实人首分离的啷当结局,何其悲哉,何其不幸!

再者就是与玛蒂尔德的爱情,他不卑不亢,这也是玛蒂尔德这样一个强势的姑娘被她征服的原因所在。

虽然我并不认为他们两者的爱情即便是真的结婚在一起,大抵上也是无尽的梦魇。像玛蒂尔德这类亲吻死去于连的头颅的女性,以及像于连不服硬,而且情绪化的迷恋拿破仑的青年,两者的结合有些那么的诡异。 当然了,以上所叙述的是他的软件,也就是性格啊人品方面的。当然光有这些是远远不够的,还有就是他的硬件,英俊清秀,聪慧过人,从他过目不忘的能力和大主教对他的赞誉就可观之。 那些云云于连怎么怎么的,或许是个另一位仁兄搞混了吧。

《漂亮朋友》里面的那个炮兵。没有任何的政治头脑与文化,利欲熏心,和于连个人感觉两者没有任何的可比性。

红与黑读后感9

带着十分复杂的情绪我终于把这本《红与黑》看完了,因为时间不多,仅400多页的小说竟拖延了10几天才看完。合上书的那一刻,我仿佛百感交集,但如果真的想把这些感受理清头绪,还要落实在纸上,我发觉是这样的难,但是我仍要尽最大的努力。

首先,最令我感受强烈的是于连自始至终的一种情绪和姿态:贫穷而且地位低贱,却有不甘这样的命运;抵抗蔑视的眼光,又向对他投以蔑视眼光的人报以更加蔑视的眼光;他憎恶上流社会的黑暗,虚伪和丑恶,但是又坏着极大的野心,一心发迹,渴望飞黄腾达,以至于亲手为自己带上伪善的面具。他的一切经历,几乎可以用忍辱负重来形容,不断地思考,不断地观察,自励和忍受,一日得道,而一切又毁于一旦。这样的于连令我赞叹,对他的结局感到惋惜却又充满敬佩。

从于连身上,每个人似乎都能找到一点自己的影子,只是或多或少的问题。在一个人的生活经历中,也许我们就在某一个时期,或在某一个方面面临着与他相同或相似的处境。或是贫穷,或是卑贱,有满腹的理想和满腔的热情,却在腐化的压制,强权的左右,种种阴暗的伎俩中沉沦。但是如果我们能从中与于连获得一种共鸣,则就说明,我们也和他一样,那颗心仍在跳动,那份热情并没有枯竭,绝对不能服从这样的命运,让蔑视我们的人迟早自惭形秽。也许我们是白手起家,所以正因为一无所有,我们可以不顾一切,让它叫做野心吧,策马奔腾。

书中给予于连的描写常常是大段大段的内心独白,读着这些话的时候,我常常觉得在我自己的心里也在响着同样的声音。为了他的,是的,野心,他几乎可以说是步步为营,但是我想他的心地终究是善良的,所以又时而呈现柔软的一面。有一句话我至今记忆犹新,在得到侯爵赠予的十字勋章的后,他想道:“为了成功,我会做出更多不公平的事。”是的,终于知道,这世上总有着许多的不公平,想事事都达到哪怕只是80%的公平都不可能,也许唯一的办法就是以一种不公平去对抗另一种不公平吧。

这里不得不提及于连与德·雷纳夫人,和他与玛蒂尔德之间的爱情。初读的时候我就在想,他对她们,或者是其中的某一个是否有真正的爱情呢?他对她们,难道只是为了寻求一种挑战,或者一种对抗蔑视的报复的手段?到了最后,我想,在两份感情最开始的时候,他多少带着一些挑战的心理,用他自己的话说,他觉得那是他的责任。但是,爱情是真真实实地产生了,也存在了。但他与德·雷纳夫人和玛蒂尔德的爱情却是不一样的,用小白的话说是,一种是心灵上的,一种是头脑上的。

当然,前者更震撼人心,但当看到玛蒂尔德亲吻他的前额,亲手埋葬情人的头颅的时候,后者也同样另我动容了。这时候,爱情,仿佛让人升腾出了一种信仰。于连自小到大都缺少爱的关怀,而正如他所说,德·雷纳夫人给了他慈母般的关怀,如脉脉暖流滋润了他的心田。玛蒂尔德青春年少,有着优雅的高贵和轻快的朝气,注入到于连心中的是爱情的激动和热情,是如他这样的年龄的爱情的方式。

虽然我们总觉得更倾向于前一份爱情,但我也实在不能说孰轻孰重。于连最终在心里做出的那样的选择给他的是永恒的温暖。但他也知道,两个爱他的女人谁也没有错,所以选择让她们两个一起在马车的颠簸中暂时忘记失去他的痛苦。于连,我想说的是,我想这两份爱情报以同样的敬意。

红与黑读后感10

《红与黑》是19世纪欧洲批判现实主义的奠基作品。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与最终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写,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因此小说虽以于连的爱情生活作为主线,但毕竟不是爱情小说,而是一部“政治小说”。

司汤达是善于从爱情中反映重大社会问题的文学大师。于连的两次爱情都与时代风云紧密相连,这是当时阶级角逐的一种表现形式,他对德·雷纳尔夫人后来的确也产生了真正的感情,但开始是出于小市民对权贵的报复心理。因此,于连第一次占有德·雷纳尔夫人的手的时候,他感到的并不是爱情的幸福,而是拿破仑式的野心的胜利,是“狂欢”和“喜悦”,是报复心理的满足。

如果说于连对德·雷纳尔夫人的追求还有某些真挚情感的话,那么于连对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则纯属政治上的角逐,玛蒂尔德既有贵族少女的傲慢、任性的气质,又受到法国大革命的深刻影响。她认为,如果再有一次大革命,主宰社会的必定是像于连这样富于朝气的平民青年。同于连结成伉俪,既富于浪漫气息,又找到了有力的靠山。而于连则认为与玛蒂尔德小姐结婚可以爬上高位,青云直上,因此不惜去骗取她的爱情。

但是,于连的两次爱情最终还是失败了。这是因为在复辟时期,封建势力向市民阶层猖狂反扑。于连不是统治阶级圈子里的人,那个阶级决不会容忍于连那样的人实现其宏愿。

《红与黑》在典型环境典型性格的塑造、匀称的艺术结构和白描手法的运用上都有突出的成就,而司汤达所以被评论家称为“现代小说之父”则是因为他在《红与黑》中表现了卓越的心理描写天才。现实主义作家都强调细节的真实,但司汤达与巴尔扎克不一样,他着重刻画的不是客观环境,而是人物内心活动的细致和逼真,作者常常三言两语就把人物行动、周围环境交代过去,而对其内心的活动则洋洋洒洒,不惜笔墨,爱情心理描写更是丝丝入扣,动人心弦。

作者在于连得知德·雷纳尔夫人写揭发信到枪杀她这段情节上仅用了三页,而与玛蒂尔德的爱情却花了上百页的篇幅细致描写。德·雷纳尔夫人堕入情网时的那种喜悦、痛苦、忏悔而又不甘放弃幸福的复杂心理的展现,也令人拍案叫绝。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红与黑读后感11

于连·索莱尔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可以作出很多评判——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他虽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所以他日后能厕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我们的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及其实施当中。他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虐待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责任”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

他渴望幸福,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为此,他制出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虚伪手段,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毕竟是个好苗子,所以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深深自责。因此,他的计划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我们不难发现于连在这种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实质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他处在一种紧张状态,仅仅是感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一种“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是想着紧接着应该在制定一个计划。

这些所谓的幸福仅仅是表象而已,于连为了表象而牺牲了本质。当他以为德·莱纳夫人的一封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时,他想到了报复,最终被投进了监狱。在狱中反而使他从社会的束缚解脱出来,获得了自由。他卸下了往日一切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本质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

对于于连的爱情,我们同样怀着强烈的兴趣。因为于连的成功幸福既而毁灭都与他的爱情紧密联系着的。他的两个恋人——德·莱纳夫人和玛蒂尔德伴着短暂而奋斗的一生,所以不妨分别来看看于连与两个恋人的恋情。于连和德·莱纳夫人的爱情始于于连对她的诱惑。起初,他只是在履行所谓的“责任”,这是一种对贵族老爷的报复,一种虚荣的满足。但是德·莱纳夫人的善良、淳朴、温柔深深地打动了于连。

一段时间,他疯狂地爱上了德·莱纳夫人。可惜这颗爱心又很快被种种野心占有了,直至最后才又复燃,爆发。而于连和玛蒂尔德的爱情更多的是一种征服和反征服的关系,谁征服了对方,就会让对方受到情感上的折磨。玛蒂尔德出身豪门贵族,且追求理想,不甘平庸,才思敏捷。所有这些都吸引着于连。

而玛蒂尔德对于于连的爱情更多地缘于于连在她骄傲面前不屈服,不屑一顾。(自然也包括于连的英俊、才学)。这在于连接受科拉索夫亲王的建议这一段有趣的故事中表现得犹为突出。可以说是嫉妒和寂寞使玛蒂尔德疯狂地爱上了于连。

最终于连还是投入了德·莱纳夫人的怀抱而拒绝了玛蒂尔德。这多少让人要为后者鸣不平,毕竟她置自己的名誉而不顾,毕竟他不顾一切地为于连的获释而奔走。但这种爱却不是自然的流露。而于连对德·莱纳夫人的爱却是自然地。同她在一起,于连会感到自由平等和独立。这也是司汤达本人所说的“头脑的爱情”和“心灵的爱情”之别吧。于连的取舍正是司汤达本人的取舍。

红与黑读后感12

抱负,一种潜藏在灵魂深处、无形却渗透有形的力量。它可以让人在绝望和失败中振作,也可以让人在成功与欢乐中沉沦。

一般有抱负的青年都比较勤奋,但是他们所走的道路并非都能到达人们所肯定的领地——走偏路的青年大有人在。法国作家斯汤达的小说《红与黑》就塑造了一个野心勃勃的青年于连。他将本来可能是雄心的抱负引入歧途,其奋斗之路更像一条自我毁灭之路。

徜徉《红与黑》的海洋,我对主人公于连的美丽与哀愁深有所思。于连非常聪明,可以把《圣经》倒背如流,并以此向别人炫耀,妄想占据别人心目中一席地位,但命运总在捉弄人。他出身卑贱,仅处在微不足道的仆役地位,无论他付出多少的努力都无法填平阶级的沟壑,在那些贵人眼里,于连只不过是一个忠于效劳的佣人罢了。然而于连从不局限于自己所处的位置,他想在社会上实现自己的价值,想要得到他应该得到却让别人抢去的东西,可又无能为力,因而一直对现实充满嫉恨。

在他脑海里总显现出:“在一切事业里都需要聪明人,在拿破仑统治下,我将会是一名军官……”他疯狂崇拜拿破仑,梦想有朝一日能突破等级森严的阶级界限,进入上层社会的权贵之中。可他却不知道,拿破仑由于不甘心放弃最拿手的炮兵,结果使战场的形势迅速逆转,遭到了惨不忍睹的失败。于连排斥他人对拿破仑的讽刺诽谤,继续固执地迷信拿破仑,默守自己的“原则”,宁愿在不重要的战场上做些让步和牺牲,坦然接受次要战场上的损失和耻辱。因为只有这样,他才能更好地靠近成功,才能实现他的“抱负”。然而聪明被他夸张地用在野心的扩张中,在权欲的驱使下,他像一个失去重量的人,完全丧失了人性中的真实。

书中,法国正是七月革命前夕,统治者剧烈交替的变动时代,一方面是以“红”为象征的拿破仑时代军人的荣耀;另一方面是以“黑”为象征的王权复辟的时代拥有势力之僧侣阶级的黑衣,他们左右着人们命运的轮盘。于连也置身其中,被历史的游戏所蔑视:在这个完全没有选择的时代,要么继续做一个木材商人,要么就让野心吞噬自己善良的心。其实,一个人不管他所处的地位多么的显赫或多么的卑微,只要做好自己就可以了,何必歧视自己的所有,为了追求心中的目标而竭尽全力,急于求成,不择手段,把自己套得那么牢固?

但,不幸的是,现实中大多数凡人都会情不自禁地像于连一样,沉溺于自己臆造的幻想中,痛苦得不能自拔,甚至“爱”上自己的痛苦,从而对他人已获得的成就虎视眈眈,嫉妒仇恨之;同时忘却自己人生努力奋斗的无限美好可能性,一心一意报复之。这些人同那个于连一样,膨胀的欲望犹如白内障,使他们双眼皆瞎,惟剩下一身蛮力,向他们想像中的敌人迸发,伤害他人更毁灭自己。

红的仍旧是红,黑的仍旧是黑。

撕开夜色的包裹,这就是生命的鲜活。

红与黑读后感13

终于将司汤达的《红与黑》看完了,用的时间几乎可以让我忘记书前的内容,

从最早的慕名看书,到坚持看书,再到被内容吸引而无法自拔的去看书,一本《红与黑》,让我对其产生了三种看书的感受。

慕名看书是因为这是一本世界名著,法国作家司汤达所著。次数被本书译者称为现今中国五十岁上下的知识分子没有不读的,甚至有学者说关于《红与黑》的研究已经成为西方的“红学”。很早就知道此书的我一直想找机会看,但是总是没有实行,所以一直拖到现在才看到此书,可以说我是慕名看书的。

坚持看书。《红与黑》的名声早已远扬,不需要我在这里做更多的渲染,但是名声并不带表一切。当我开始看这本书的时候,我发现书中的描写十分细腻,对人物的心里、事件的描述,都写的及其详细,作者甚至将生活的一些琐碎的事情的写到了,慢慢的让我有种拖泥带水的感觉,不太想去这看这本书,但是这毕竟是一本名著,我是慕名看书的,所以我一定要坚持看完,这也就是为什么我看这本书如此之慢的原因了。然而,当我把这本书看完之后,在总揽全局后想,就会发现此前让我感到有些拖泥带水的感觉的描写正是这本书的吸引人的地方。

被内容吸引看书是因为看到书的下半部后,我被主人公于连的结局所吸引,我极其想知道于连最后的结局,想要直接翻到最后看结果,但又害怕遗漏中间的一些精彩内容,所以就压制着好奇心,一页页的去看。

谈到《红与黑》,就不可避免的要说到书中的主人公于连·索莱尔,维里埃(作者虚构的地方)一个木匠的三个儿子之一。书中描写了一个想要飞黄腾达,但却有着悲惨命运的主人公。于连·索莱尔有着两次的感情经历,通过这两次的感情经历,他找到了真正的爱情,而正是因为这两次的感情经历,让我们的主人公失去了飞黄腾达最好的机会,并且走向了死亡。当于连知道自己的飞黄腾达的机会被德·莱纳夫人破坏之后,他不顾一切的去杀死德·莱纳夫人,他第一位情人,然而当他后来在监狱得知德·莱纳夫人并没有死之后,他离开了德·拉莫尔小姐,他的第二个情人,一位侯爵女儿,投入了德·莱纳夫人的怀抱,与其开始了为期两个月的爱情,随后他被执行死刑。

读完《红与黑》让我更加了解到宗教在欧洲拥有多么强大的力量,不仅控制着人们的思想,同时后左右着世俗的权力。同时也让我看到了欧洲贵族的奢华、虚伪、做作。书中让我感到最值得一提的就是对人心里的描写,几乎细致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尤其以描写于连与玛蒂尔德之间的感情更为细腻。

《红与黑》让我看到了自己对欧洲历史的了解的欠缺,在我看书的时候有时就无法了解中所描写的一些史实,或者说影射的事件。时间、地点、事件内容,我绝大多数都不知道,可悲自己还是学历史的!

红与黑读后感14

如果一棵树枝叶繁茂,那么我们一定会惊羡它的生命蓬勃;如果把维立叶城比作一棵树的话,那么它的“繁盛”足以让我们窒息:生活在树冠的贵族,明明内心彼此仇视,尔虞我诈,相互倾轧,可一个个看上去却衣冠楚楚,温文尔雅,光彩照人。

他们即使给对方一个微笑,也总不肯舍弃嘴角上挂着的那一丝轻蔑。虚伪,无所不用其能,恣意的占据着枝叶间的缝隙,切断了阳光,只在树根周围投下浓浓的阴影,而这阴影正好罩住了一个人——于连。

于连仰观树冠,内心汹涌澎湃——“社会地位:愚人的尊敬、孩子的惊奇、富人的仰慕”。正如特殊人物对周围环境有着特殊的敏感一样,对社会地位特殊的敏感滋生乐于连野性的欲望——一定要爬到树冠上去!可惜命乖运蹇。“千里觅封侯”的红色从戎梦在生不逢时的仰天长叹中灰飞烟灭。不过,很快,神甫所带来的高薪和所赢得的来自王室的尊敬,使他黯淡的眸子里闪现出金灿灿的希望之光——穿上黑色的教会服,一样可以跻身名流。可在藐视一切的上流贵族眼里,他惊人的记忆力与街头末技之流的杂耍在本质上并无任何区别。于连也很清楚。凭着惊人的记忆力这块敲门砖仅能敲开上流社会的大门而已,却比一定能得到主人的笑脸相迎,想要登堂入室,成为座上嘉宾,还得有让自己举手投足增色的“行头”。久处树冠阴影中的他自然毫不犹豫的为他的欲望寻找到了一个能游刃有余的套子——虚伪,并一头钻了进去。从此,他便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一步步地向他梦寐以求的上流社会挺进。

司汤达将《于连》改成《红与黑》,让两个不和谐和极端矛盾的色彩痛快淋漓的昭示我们:于连是极端矛盾的混合体!他的地位在树根定格,欲望却在树冠燃烧;对拿破仑在心里是疯狂崇拜,在人前却大肆攻讦;他根本不信神灵,却示人以笃信虔敬;他仇视现实生活,却又无法控制自己的逃避;他鄙视上流社会的乌烟瘴气,却又痴迷于能生活其中;他没又使自己尊严增重的砝码,却不能容忍别人有任何轻蔑,即使对方是一个的为卑微的车夫,他也要选择决斗到底!的确,以一个小锯木厂主的儿子的身份向上流社会叫板,要在林立的漩涡中驰骋捭阖,收放自如,除了靠自欺欺人的虚荣和嫉妒空白的自尊外,如履薄冰的于连还能靠什么呢?看来,于连这个时代的畸形儿,正是从巴黎这个罪恶的母床上诞生的怪胎。

可催生了怪胎的助产婆——上流社会,却不愿接受这个不合他们“规则”的新生儿。于连的闯入等于宣告复辟者在风雨飘摇中刚制定的统治“规则”又被撕开了一个豁口。所以,于连的擅闯必然招致贵族们本能的反感,也就必然遭到整个上流社会的联合剿杀!

当初,于连背负野心,怀揣虚伪启程,一路似乎畅通无阻。但每爬高一寸,危险也就随之加上一码,最终还是跌了下来,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只将“遗憾”重重的摔在了身后。

红与黑读后感15

司汤达的《红与黑》,写的是法国青年于连的故事。于连是一个有才华,有野心,有自尊,也有良心的人。许多评价把于连说成是一味向上爬的野心家。但我个人而言,我觉得他们都忽略了一点,就是于连良心的一面。或者说忽略了站在故事背后的作者进行的精神思考。

于连确实是野心家。于连的野心膨胀过程是故事最表面也是最直接的线索。在德。雷纳尔放假,于连想:“我一定要在这个女人身上得手,”“那样如果有一天 我发迹了,有人指责我赶过家庭教师这样下等的职业,我就可以告诉他,是爱情把我抛到这个职位上的。”但是于连也像一个哲学家,他思考人生,思考巴黎,在他 的脑中挥之不去的是当像拿破仑般的英雄。但他对德。雷纳尔夫人的爱,特别是在他生命的最后,不能不让人感到真情。作者的故事构造得极巧妙。当于连步上仕途时,他用尽心机去获取德。雷纳尔夫人的心,并想用此来证明自己的能力和提高自身的价值,可最后他才明白德。雷纳尔夫人是他的终生至爱。后来的玛蒂尔德小姐 是在开始时主动追求于连的。但是又经过多次的反复,曾使于连感到神魂颠倒。当玛蒂尔德确认自己爱上于连的时候,于连在临死之前却说只有德。雷纳尔夫人才会真心待他的孩子。在于连的攀升过程也少不了这些女人们的帮助,可是在最后他的摔倒也是因为女人。作者在《红与黑》中塑造了于连,可是更塑造的于连背后的时 代,在上层社会中,人人都重视荣誉,可是又过着奢侈的颓废的生活,青年们都缺乏勇气。社会的各种党派都在积极而又秘密的活动着。

在人物塑造的手段上,司汤达使用了超出同时代作家所能及的心理深度的挖掘。以深刻细腻的笔调充分展示了主人公心灵空间,广泛运用了独白和自由联想等多种艺术手法挖掘出了于连深层意识的活动,并开创了后世“意识流小说”“心理小说”的先河。是一首“灵魂的哲学与诗”。

对于书名人们也引起了一番争论,通常,人们认为书名中的“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也有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 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认为红色还可以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 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后。毕竟,于连充其量也仅是一只逆流之筏,他无论如何也敌不过巴黎这片波诡云谲的海洋的。

临刑前,于连也苦笑着高声对自己说:“我的同时代人的影响占了上风,离着死亡只有两步远,单独跟我自己说话,我仍然是伪善的……啊,19世纪!”

只有19世纪30年代的法国才能造就出野性的于连,也只有19世纪30年代的法国才能造就出于连被送上断头台的命运。

于连,一个久久挥之不去的名字,蕴含了太多的沉重与悲哀……

红与黑读后感16

自从有了人类就有了人类之间的交往,人们相互靠近的过程也是人类靠近文明的过程。因为交往,我们有了丰富的语言,有了发达的大脑,有了超群的智慧,更有了社会,这个基于个体的联系而形成的更大的群体。在人际交往中最重要的就是印象的形成过程。所谓印象就是我们对别人的看法,在多数情况下我们不是把握了他人的全面特征后,再形成对他人的印象。我们往往会根据很有限的信息,甚至仅是只言片语,就对某个人做出评价。

《红与黑》被誉为“灵魂的哲学诗”,作为法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之作,《红与黑》对于19世纪上半期法国风起云涌的各方斗争和矛盾都展现得颇为深远,贵族、大小资产阶级、教会人士一个个的粉墨登场,人民的痛苦,平民的反抗,埋藏在无奈下的爱情,渗透了利害关系的亲情,潜伏在表象下的实力的交战刻画了当时整个社会的风貌。小说发表后,当时的社会流传"不读《红与黑》,就无法在政界混"的谚语。

《红与黑》所塑造社会,是如此广阔的,如此深刻的,如此真实的。在此我将基于这部人类文学史上最优秀的作品,来探讨心理学中人际印象的形成心理。《红与黑》是文学,是政治学,也是社会学与心理学。我们可以把它比作是西方的“红学”,其中交往的学问是广博的,复杂的,而深刻的。在这里我仅以人际心理学的印象形成作为突破口,希望能解释一些现象,能够从另一门学科的角度去理解这一部作品。当然,对于人物的喜好因人而异,我在这里采取的只是一种大众的心理分析方法。我想这只是一种尝试,其中可能会有一些牵强附会的地方。但不管怎样,《红与黑》无可置疑的是文学史上一部无可匹敌的作品。

红与黑读后感17

暑假快过马上要开学之际,我抓紧时间看完了《红与黑》这本司汤达死的世界名著。每次读完一本书,我都陷入沉思写一些读后感。看完《红与黑》之后,我却无从下笔。

“红”与“黑”到底是什么意思,我陷入迷茫。也许,这本书对我一个中学生来说,书中的思想与内涵有点深奥。

“红”是什么?“黑”又是什么?我问爸爸,爸爸也不确定,爸爸只是告诉我一些参考的建议。红也许代表着当时先进的资产阶级自由思想,黑也许说的是落后的教会贵族的利益。也有下面一种说法:红与黑是连在一起解释的,说的是于连的低微的出身和他想挤入上层社会的矛盾。

我了解了这些解释之后,我还是不太明白。我真的不知道这三个字代表了什么,或许什么都不是呢,或许是作者的一时兴致想到的胡乱的短语,这些全都无可揣摩,无可知的。但有一点,红不是黑,黑也不是红,红和黑都坚信自己的优秀。

读了《红与黑》,我还是不明白红与黑的的含义。

红与黑读后感18

《红与黑》是19世纪法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先驱者司汤达的代表作。司汤达是在“资产阶级胜利之后,立即就开始敏锐而明确地表现它的特征的第一个作家”,也是在法国美学领域里,提出批判现实主义理论的第一个作家。

小说主人公于连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在于连十九岁那年被市长聘为家庭教师,不久,和市长夫人恋爱,事情败露后被迫到神学院投靠神父。后来在教派斗争中神父失败,于连也不能继续留在那里,于连又被介绍给宫廷大臣当秘书。从此,于连打开了进入上流社会的大门。于连十分能干,受到侯爵的赏识,为他发了勋章,于连因此参加了贵族们的反动会议,甘愿为贵族效劳。与此同时,于连也得到了侯爵女儿玛蒂尔德的爱情,并迫使侯爵承认他们的结合。正在这时侯爵的政敌想方法让市长夫人写了一封揭发信,侯爵接到信后断然否定了自己女儿和于连的关系。于连气愤之极,枪击了市长夫人。尽管玛蒂尔德等人竭力营救,于连任被判处极刑……

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及最终的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写,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近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小说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

全书最耀眼、也在文学史上着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着笔于人物心灵的跟踪的手法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正是突出了于连处在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心理历程,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所以他日后能跻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在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及其实施当中的。他因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虐待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责任”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他渴望幸福,渴望成为上流社会的一员,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他想要拥有尊贵的地位,众人的钦羡。为此,他制造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卑鄙、虚伪的手段,这一切都使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毕竟内心还保留着真、善的一面,所以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陷入深深的自责。因此,他的计划又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不难发现于连的这种幸福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的,是为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实际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自己时时刻刻都处于一种紧张状态,感受不到踏实、安定,仅仅是自己告诉自己感觉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就像“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就是想紧接着应该怎样制定并实施下一个计划。这些所谓的幸福仅仅是表象而已,暂时的满足,暂时的安慰,于连为了表象而牺牲了本质,迷失了自己。当他得知德·莱纳夫人的一封揭发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把他历经千幸万苦打开的通往上层社会的门无情的封锁时,他想到了报复,他选择了最直接、却又最愚蠢的方法——结束了德·莱纳夫人的生命,也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在监狱中的那段时间,使于连想了很多,他从自己禁锢的思想中解脱出来,从社会的束缚中解脱出来,获得了精神的自由,获得了灵魂的重生。他脱下了往日一切伪装的面具,找到了迷失的自我,也找到了最真实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安静的等待死后的再一次轮回。

作为一部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红与黑》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望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大概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对于书名人们曾经也引起了一番争论,通常,人们认为书名中的“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也有人认为,“红”是德·莱纳夫人的鲜血,“黑“是玛蒂尔德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想红色是否还可以象征于连对人生的不懈追求,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真正价值的生存状态吧!

在社会现实重重阻碍而又想要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缩或是反抗。那些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缩者,他们享受着平庸的生活,最后却难逃社会进步被淘汰的命运。能不断地树立人生目标、决心要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显然使不欢迎虚伪的言行、卑鄙的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

我想,在人们一味的批判社会的黑暗、同情于连成为社会的牺牲品时,是不是也该想想于连的反抗精神。

我们是否也应该在“戴着脚镣跳舞”的同时,培养适合自己的“反抗精神”。

红与黑读后感19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最优秀的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它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图景,涉及了从法国外省到首都巴黎的许多方面的生活风情;上写皇帝首相、王公贵族,下写三教九流、平凡百姓;通过教会、政党以及各阶级错综复杂的矛盾关系,对查理十世统治下的法国的政治斗争、社会矛盾、人情世态、风土习俗,作了真实而又生动的描绘。

主人公于连·索莱尔自始至终有着自己的一种情绪和姿态:他家境贫穷,地位低贱,却又不甘于这种命运:他抵抗蔑视的眼光,但又向对他投以蔑视眼光的人报以更加蔑视的眼光;他憎恶上流社会的黑暗、虚伪和丑恶,但又怀着极大的野心,一心发迹,渴望飞黄腾达,以至于亲手为自己带上伪善的面具,毁于无情的社会。他的一切经历,甚至可以用忍辱负重来形容,他的不断地思考、观察、自励和忍受,终于迎来得道的一日,但是所有的一切也终毁于一旦。

这样的结局似乎并不出人意料。每个人似乎也都能从于连身上找到一点自己的影子,只是或多或少的问题。在一个人的生活经历中,也许我们就在某一个时期,或是在某一个方面面临着与他相同或相似的处境。或是贫穷,或是卑贱,有满腹的理想和满腔的热情,却在腐化的压制,强权的左右,种种阴暗的伎俩中沉沦。

但是如果我们能从中与于连获得一种共鸣,则就说明,我们也和他一样,那颗心仍在跳动,那份热情并没有枯竭,绝对不能服从这样的命运,让蔑视我们的人迟早自惭形秽。也许我们是白手起家,所以正因为一无所有,我们可以不顾一切。

书中给予于连的描写常常是大段大段的内心独白,其中有句话我仍记忆深刻:在得到侯爵赠予的十字勋章的后,他想道:“为了成功,我会做出更多不公平的事。”是的,这世上总有着许多的不公平,想事事都达到哪怕只是80%的公平都不可能,也许唯一的方法就是以一种不公平去对抗另一种不公平吧!

红与黑读后感20

《红与黑》是法国作家司汤达(1783-1842)的代表作。这部小说既是一部爱情小说,也是一部政治小说,是一部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之作。在法国当时社会流传有“不读《红与黑》,不要混政界”的说法 。

小说展现了19世纪初法国社会生活,描写了一个木匠的儿子于连,他希望通过个人努力跻身上流社会,但最终失败的经历。

主人公于连出身卑微,但他有一个特别的爱好,就是读书,并且记忆力超群,他对《圣经》倒背如流,因此得以被市长看中,当其孩子的家庭教师。

然而,他却与市长夫人雷纳尔产生了感情,他人生第一次体会到了爱情的美妙。当他沉浸在与市长夫人的欢乐中时,却被人告发来到修道院,后来神父将他介绍给拉莫尔侯爵做秘书,在府中又与玛蒂尔德小姐又有了暧昧。

就在这时,雷纳尔夫人在人的唆使下写信诽谤了于连,于连看着自己即将一无所有,盛怒之下朝雷纳尔夫人开枪,但他拒绝为自己做任何辩护,最后孤单地死去。

红与黑两种颜色的含义

小说的原名是《于连》,后来改为《红与黑》,自问世以来,小说书名一直引人遐想,被人们不断解读。

红与黑,这两种颜色究竟有什么含义?

笔者认为,对于出生底层的于连来说,“红色”代表个人理想,“黑色”代表庸碌无为。人生对他就一场“红”与“黑”的残酷搏斗,要么过出人头地、体面高贵的生活,要么就选择死亡。他拒绝了朋友与他合伙做木材生意,他拒绝了。因为他知道,在那个阶层分明的社会,有钱并不能有尊严,只有成为贵族才会有尊严。

他渴望能像拿破仑一样,征战沙场、建功立业。然而他的生命如一颗流星,在红与黑的交战中,在出人头地的个人理想彻底破灭后,他放弃了被救赎,而走向毁灭。

红与黑也可以看做个人与社会的冲突。于连是小资产阶级知识青年的代表,他虽然出身低下,但野心勃勃,渴望飞黄腾达,改变命运。对社会地位的不满,让他仇视社会;对荣誉的渴望,又使他投入到官场这个没有硝烟的战场中。

于连以平民意识对抗封建贵族,这使他招来很多人的嫉妒,也注定了他的悲剧结局。他从心底里仇恨他们,他说:“跟他们打交道的只是我的贫穷,从不是我的灵魂。”他反抗世界的梦想破灭后,他在法庭上总结了自己的一生:“我是一个反抗自己的卑贱命运的农民。“

于连是一个矛盾的人物,他的身上有着双重性格。一方面,他自尊心极强,不愿受人奴役,他其实并不渴望奢华的生活,而是渴望那种出人头地的尊严。另一方面,要得到成为人上人的目标,他又必须有手段,这种手段就是要在人前牺牲自尊,学会虚伪逢迎。

他既憎恨贵族,又不不得不与他们同流合污;他既欣赏正直善良,但又不得不违心遵守上流社会的价值观。所以,在跻身上流社会的梦想破灭后,他高傲地选择了自我毁灭。

每个人的心里,或许都有一个于连,都有两个自我。

一个是理想的自我,坚守个体的高贵的自我;一个是现实的自我,为了生存,圆滑世故、八面玲珑的自我。

于连身上闪烁着人性的光辉 ,也有着人性的丑恶。

然而,于连是矛盾的,他想要建功立业,征服世界;却又多情善感、没有泯灭良知,不屑官场生存法则,正如司汤达对他的评价:“他永远也成不了一个好教士,成不了一个干练的行政官员。像这样容易激动的心灵顶多适于产生艺术家。”

于连对两位贵族女性有爱情吗?

培根说:“世界上没有一个伟大人物会被爱情冲昏头脑。”

很多读者看到了于连和两位贵族女性的感情经历,却没有看到,在他的心中,尊严和野心才是最重要的,爱情不会排在第一位。

于连爱两位贵族女性吗?应该说也是有爱的,尤其是雷纳尔夫人。她给了于连很大的关怀,让他感到了母亲般的温暖。虽然年龄有差距,但他们之间仍然擦出了爱情的火花 。他们经常在黄昏的林荫路上散步,他们会偎依在一起,一起看夕阳西下。在向雷纳尔夫人开枪后,他也在忏悔。

至于玛蒂尔德,他追求她更多的只是为了报复,因为玛蒂尔德对他的顺从,使他的自尊心得了满足。此时于连的心灵开始扭曲,他学会了贵族们虚伪的一套,学会了不择手段获得成功。

可以说,他对两位贵妇人是有爱的,但他最爱的还是自己。

对于连来说,活着的目的是为了什么?就是“征服”二字。面对两位贵族女性,他发起了一场特别的战争。征服出身比自己高贵的女人,对他来说就是一种成功,在他的眼中爱情也只是某种胜利。

就像于连最崇拜的偶像拿破仑,拿破仑的两次婚姻都不是纯粹的爱情,很大程度上都是出于政治目的。

他对雷纳尔夫人,既有爱,而更多为的是打击市长对他的轻视。在与玛蒂尔德交往中,他曾说,出身的骄傲犹如一座高山,而那座高山,就是他进攻的目标。所以当他追求玛蒂尔德成功后,他感到的只是胜利的喜悦——“这个傲慢的女人,终于拜倒在我的脚下了!”

至于他为什么要开枪打死雷纳尔夫人,也是他看重个人前途甚于爱情的缘故。虽然他也忏悔过自己的行为。

在爱情与功业之间,于连首先是选择功业的,甚至将爱情作为一种成就个人的手段。

《红与黑》中的于连,引起了很多人的共鸣。一方面是因为于连这个角色,另一方面是当今社会上我们仍然可以看到类似的场景。

司汤达通过于连的故事要告诉我们,一个人对抗整个社会,无异于飞蛾扑火,即使他有野心和才能。于连的悲剧是整个社会的悲剧。

于连的性格是极端的。要么征服世界,要么输掉一切。

虽然于连完全可以免于一死,用尊严来换回一条命和荣华富贵,但是他断然选择了尊严,放弃了生命,因为他已经看透了当时社会的黑暗。

至此,我们可以看出,作者塑造于连这个性格极端的人物的用意。因为只有于连的死,才能唤醒人们对社会弊端的思考,才能让人们开辟出一条更美好的道路。从这个意义上说,《红与黑》是一部具有高度思想价值的小说。

红与黑读后感21

冯唐曾经说过人类个体是一个欲望满身的人,欲望可以成就一个人也可以毁灭一个人,所以他倡导人们既要成魔也要念佛,然后才可以成人。看了《红与黑》之后,对于于连·索黑尔这个人来说,我觉得他就是这种,有野心、有抱负,欲望满身,才华满满的人,他一昧的为了向上流社会攀爬,忽略掉人性本善,为了实现自己的目的,魔战胜了佛,邪恶战胜善良,运用违背社会道德的手段,造就了病态式情感悲剧。

尽管这样,对于男主角于连·索黑尔来说,个人的个性魅力是无法被泯灭的,我觉得文中最能体现于连·索黑尔的就是那句话,也是我最喜欢的一句话“红的仍旧是红,黑的仍旧是黑。撕开夜色的包裹,这就是生命的鲜活”。红色是于连对生活的向往、热情以及内心深处炙热的渴望,是对当时法国七月革命时期,社会动荡阶段,王权势力的反抗,向稍纵即逝青春的反抗。黑则是对于人性的揭发、人性的贪婪、丑陋、纸醉金迷以及利益熏心的体现。所以红与黑,就是于连充满活力以及不甘妥协的生命力的象征。

总的来说,在读完《红与黑》后,我体会最深的有两点:

首先,我在这篇文章中,体会到一个人出身对其带来的影响,我认为于连出生平民,备受当时社会的歧视,在长期的压迫下,改变了于连,使其对社会充满不满,心理扭曲,在激发于连奋斗上进的野心同时,也导致其走入一条动荡的人生之路。

其次,我认为,看完《红与黑》之后,我体会到人生的真谛,我更加的喜欢那句不忘初心,方得始终这句话,就像故事的结尾,于连最终失败,最后在监狱中,于连淡化了成功,也不再贪图虚荣,于人生的最后一个阶段,回归自身的本心,找到真正的自己。所以,不论是对于爱情来说,还是对于人生,我认为一个人有点野心并没有错,但是更重要的是不要迷失自己,包括在爱情面前、在金钱面前、在欲望面前、在权势面前,也不论是我们的出身是如何的卑微,我们都可以凭借自身的努力找到自己想要的,实现自己的价值。

在这里,我希望每个热爱文学以及喜欢文字的朋友,都去读司汤达的《红与黑》,在这里我们可能会更加清晰的在作者塑造人物中,体会到自己内心的丑陋和贪婪,使得人们去审视自己的爱情观,以及人身价值观,选择适合的路,做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红与黑读后感22

心比天高、命比纸薄是于连的最终归宿,阶级出身就决定了于连纵再腹有诗书、愤世嫉俗,再心高气傲、尖酸刻薄,再自命不凡、野心勃勃,终是斗不过这勾心斗角、壁垒森严、等级严苛的上层社会,斗不过这道德风气日益败坏的社会。

于连的性格和观念是复杂的,矛盾的,但符合情理。他对身世的自卑和抱怨常常被他想向上爬的勇气和胆量给打败,而他的勇气和胆量常常又被自卑给深深影响;他对等级森严的上层社会是向往的,想实现其雄伟的野心,但他又对上层社会的虚伪、狡诈充满愤怒且一针见血的讥评,想同其划清界限,时时保持自律;他渴望通过自身努力取得辉煌成就时的那种志得意满的感觉,但他一遍又在嘲笑那些世袭爵位蝇营狗苟、碌碌无为的名族贵胄;

自身地位的卑微对其性格行为的深刻影响,让于连的行为和观念始终与上层社会王公贵族名媛淑女的格格不入;他在世俗社会和官场上空有才华和野心,却无与其斗争的经验、谋虑和远见;他对世事的言语一针见血、锋芒毕露,却不懂得藏拙露怯,政治立场单纯、政治热情肆意,不懂得收敛和韬光养晦。

空有才华和野心的于连在那样一个时代是无法实现其抱负的。对拿破仑的崇拜是激情式的,他为爱情而选择走向死亡的方式也是激情所致,亦是其向自己野心的妥协,疲惫不堪于政治角逐的明证。死对他是解脱,也是让其纷乱的心理斗争达成和解的唯一途径(活着的时候是无法达成和解的)。

于连无疑是勇敢的、聪慧和才华超众的,但其又是一个富于激情、善走极端和自我极其压抑的人,书中随处可见的、繁复的、富于激情的心理斗争描写就足以体现其这样的性格,若不通过对其各方面极端的大量描写或陈述,就不足以反映当时社会的腐旧以及对人性的恣意残酷扼杀的程度。

三言两语不足以表达出自己全部的认识,更何况自己的认识是何其的浅陋,书记于此,这些浅薄的识见有待通过时间和对经历的领悟来改善。

红与黑读后感23

在正式开始之前,请允许我数一数于连身上的矛盾。

于连是一个怎样的人?他在短暂的二十二年生命中一直想跻身上层社会,却又从内心深处鄙夷所有所谓的贵族;他一身教士黑袍,能流利用拉丁文背出《圣经》全本,却不信宗教,甚至做出天主教看来十恶不赦的事情;他渴望荣耀,追求荣耀一生,死前却发现自己最留恋的是夫人的温膝软臂;他小聪明人前人后用了一辈子,却在斩首前拥有了哲人才拥有的智慧,与直面死亡的勇气。

这是于连。他让人恨不起来,又让人爱得欠缺,他之于我们,就如瑞那夫人看着那个苍白、漂亮的黑发年轻人,我们知道无论他犯了什么错,他都是天真无辜的。他的鲁莽、他的稚拙,不过是因为他是个乡下来的淳朴的年轻人,他还那么孱弱,那么无知,他未曾接受贵族教育,也因为这点,他性格中残存着一点粗野般的可爱。这也是吸引瑞那夫人与玛娣儿特的原因。

观之,爱情占了红与黑的大半篇幅,这男子和两个女人的纠葛就这样展开。瑞那夫人之于他,是白玫瑰,温柔善良,像爱自己的生命那样爱他;玛娣儿特之于他,则是名副其实的红玫瑰,热烈、高贵,甚至于疯疯癫癫,这女子竟最终学起她祖上英雄的故事抱吻爱人落地的头颅,纵她傲气、时而无礼,这意气之举都能将她宽宥。

以我拙见,于连并非以他所说,只爱过瑞那夫人一人。他对这两种女人,是两种不同的爱,于连更爱瑞那夫人,是因他明白她爱他更甚之故,而玛娣儿特,是她那疯疯癫癫和贵族的高傲坏了事。以于连的性格,对后者只能是一种激情般的爱情,只因他脆弱又多疑,正需要温柔痴情的女子,才能完全向其敞开心腹。

我见《红与黑》这个名字,一般是说骑士军的红衣和教士黑袍(两种当时法国青年用来实现野心的职业),当然,这两种颜色也是于连内心对荣耀的追求,与现实世界虚与委蛇的对抗。

不得不说,于连是落后的,因为他生在农村,在书籍方面所识有限,只看过拿破仑自传和历史小说,最多也只能提伏尔泰,不懂哲学也不懂文学,他的眼光带着一种温和的局限——拿破仑伟大,热爱荣耀,我便热爱(有时候甚至于是一种傲视他人的自慰)。但到最后,他的这种对荣誉的追求不再是向往偶像式的,而是投身于其中——最高的荣誉,死亡。虽说他这一行为还是带了无知的色彩,但无形罩上了一种慈悲。他不是堂吉柯德式人物,没有装瞎到底,他看见了在这个时代,荣耀永远无法实践。可以说,他对瑞那夫人死前爆发的发狂般的爱,其中怀有对这种荣耀死去的一种祭奠,当理想破灭,他曾经将投诸其上的所有热情转移到了爱情之上。

司汤达无疑塑造了一个极其成功的矛盾人物,懦弱和勇敢、魅力和缺乏魅力、无知和智慧、虚荣和真正的荣耀在他身上完美的杂糅。正是因此,多少人爱他像爱自己的儿子和情人。

红与黑的爱情观,我无法认同。只因为他们的爱情牵扯了太多的利益,被这些拖累得庸俗不堪。所以只能是悲剧。只有悲剧能让于连从庸俗中被拯救出来,只有悲剧能将这两段爱情升华为同过去战争年代的爱情同样的伟大,因为只有悲剧能让人们直面死亡和永恒,在它面前,生时之事渺不可言。如果于连不死,他就不是于连。如果于连不死,司汤达也不会这么伟大。

红与黑读后感24

红与黑,每个人身上都有两个自我。

一个坚守着性格里的刚毅和自尊,执着于生命的高傲,一个虚伪地为了生存强颜欢笑,谄媚逢迎。

在我看来。红与黑,就是关于人的性格与人的前途碰撞冲突的故事

于连,是一个拿破仑的疯狂崇拜者,却遗憾地降生于世俗繁文缛节复苏的时代,他很想拜托阶层与出身的束缚,一直挣扎着往上爬,却又因为自己个性而湮灭。

这其实很真实。只是我们都在无视,于连的故事,就发生在我们身上。

每个人生而就在尝试融入社会,吸收主流价值观,或许我们没有于连那样子的野心,但一定曾经有过自我与社会冲突的无奈,法国尚且如此,在传统宗法观念根深蒂固、人际关系错综复杂的中国社会,多少杰出的灵魂自甘堕落,却又毫不自知?于连的伟大便在于,他力争上游的同时,遵循着自己的性格,或许他始终在做伪君子,但那也是在虚伪地对待世人,他始终都真诚地面对着自己的内心。

一开始我看到,于连对雷纳尔夫人、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只是出于一种满足自尊和弥补人格价值的需要,这让我很惊讶和愤怒,因为这和我笃信的爱情观相悖。但都后来作者的意图逐渐浮出水面,他只是想塑造这样一个人(当然也和他自己本人的经历有很大关系),他试图服从和跟随自己的心,可黑暗的社会依旧俘虏了他,至少在生理上,让他死亡。

在红与黑里,所有的人物都很虚伪,或者说都有着大部分的虚伪时光。上流贵族一个个谈天论地,却只是在拙劣地模仿前人的观点,没有人活出了自己,没有人理解自己性格的秘密。真正可谈得上真诚的只有于连和玛蒂尔德,或许还有雷纳尔夫人,他们在追求,他们至少是在为自己的内心而追求,不管这理由是否道德,是否符合伦理,但毕竟不是纸醉金迷的傀儡。从人的独立性角度而言,他们三人是比较伟大的。

当就算这样,他们也有强烈的内心斗争。最吸引我们眼球的,也正是这些内心独白。多少人,不尝试和自己的性格坐下来晤谈,就默默地低头认命?

那么,关于于连的结局呢?我不知道还能再说些什么。我们穷尽一生去追求,能拼搏、豁出去的,也就只有那几次。于连至少去做了。于连是有尊严的,直到最后他在监狱里考虑的也是他是否有勇气去面对死亡,他是否对得起他的尊严。

全书读罢,我掩卷叹息。于连的死,只是一个符号。

只是活在中国,我也尝试遵循自己的心。

但好多责任,好多义务,好多东西,逼着你去俯下身来融入社会的阴暗面。

我只能尝试出淤泥而不染,但,这可能吗?

于连在狱中感叹这世上似乎没有一个真诚的上帝……是的,我们只能做虚伪的人,尝试有真诚的瞬间把

红是血,黑是夜,我愿用一生,像于连那样,以我之血,去染红这黑夜。

红与黑读后感25

“在一千个观众心中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把这句话中的哈姆雷特的名字换上于连·索雷尔,恰如其分。

《红与黑》当中写到了,十九岁的于连出身于木匠之家。他从小就崇拜英雄拿破仑,渴望像他一样,凭着自己的聪明与才干建功立业,进入上流社会,过人的机敏和惊人的记忆,让他能把拉丁文《旧约》到背如流。他因此而被家乡小城维吉尔市市长德·雷纳尔先生聘为家庭教师。出于考验自己意志和维护自尊的目地,在乡村之夜中他不顾一切握住了德·雷纳尔夫人的手,并轻易获得了市长夫人的爱情。

事情败露后,他跨进省城见藏松神学院的门槛。于连出众的才华和坚强的性格深得彼拉尔院长的赏识。但在宗教教派内部之间的纷争中,彼拉尔失利,于连被迫离开神学院,于连被彼拉尔推荐给德·拉莫尔候爵当秘书。不久,于连以非比寻常的才能,自尊和高傲赢得了候爵女儿的芳心正当于连青云之上时,光明无限的前途被德·雷纳尔夫人的一封揭发信毁与一旦与是愤怒的他在教学枪击了雷纳尔夫人,并因此被捕。在法庭审判之后,于连走上了断头台。

一系列重大变故,把于连从昔日的狂热幻想中唤醒,他拒绝侯爵女儿的帮助选择以生命为代价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真诚和自尊最终战胜了伪善与自卑。

在生命的最后日子里,于连想起自己与雷纳尔夫人之间纯洁的爱情。于连终于明白了;本可以生活的非常幸福,是自己狂热的野心毁了这一切。面对阴险的教士,于连以牺牲生命为代价,拒绝充当教会的工具。他了解“皈依宗教”的阴谋,“如果我蔑视我自己,那我还剩什么呢?”——被囚禁住身体的于连保留了自己的独立的思想和人格。选择了高傲的死去。

红与黑读后感26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最优秀的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它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图景,涉及了从法国外省到首都巴黎的许多方面的生活风情;上写皇帝首相、王公贵族,下写三教九流、平凡百姓;通过教会、政党以及各阶级错综复杂的矛盾关系,对查理十世统治下的法国的政治斗争、社会矛盾、人情世态、风土习俗,作了真实而又生动的描绘。

小说主人翁于连?索黑尔,是一个出身农民家庭但博学多才的青年。这个出类拔萃的青年雄心勃勃,决不甘于贫贱,一心向往拿破伦时代的沸腾生活,渴望通过从军去建功立业,青云直上。但在王政复辟时期,在极端反民主的贵族资产阶级统治下的法国,于连看到这条路已经走不通了,只有通过教会一途他才有希望跻身上流社会。小说题名《红与黑》,红即象征军队,黑即象征教会。于连开头在维立叶尔市长德?瑞那府上当家庭教师,为了报复贵族资产阶级对他的鄙视,找到迅速爬上去的捷径,使他很快赢得了市长夫人的欢心,成为她的情人,因此得以进入修道院学习,企图以此达到发达的目的。他最后到了巴黎,又有幸成为德?拉?木尔候爵的私人的秘书,同时勾搭上了候爵的此文来源于文秘资源网女玛特儿。正准备和玛特儿结婚,实现自己飞黄腾达的美梦的时候,市长夫人出于嫉妒,在听她忏悔的教士的指使下,给候爵写了一封揭发他丑行的长信,使于连的野心和梦幻完全破灭了。在他绝望之余,一怒枪击了德?瑞那夫人,受到了严厉的审判,终于被送上了断头台,从而结束自己短暂的一生。

一心希望摆脱贫贱地位报复上流社会蔑视的于连,是煞费苦心,不择手段的。他明明崇拜拿破伦,却要当众大骂拿破伦,他明明不信神灵,却要把《圣经》读得烂熟,能够完全背诵。好虚伪的青年啊!我不了解那时的生活背景,只知道于连为了争名夺利做自己的黄粱美梦而欺骗自己,带着假面具来应酬所有的人,如果我是他,我会很累。要自己时刻像电影里一样去扮演一个和自己内心世界异样的角色,而且要让自己无论何时何地都不出戏,沉浸在这个角色里是很难办到的。俗话说:“江山易改,禀性难移。我真同情于连。

正义永远战胜邪恶,于连最终的下场是可悲的,所以待人最好多一些真诚少些虚伪。

红与黑读后感27

司汤达在小说《红与黑》中,用全能的上帝视角,为我们讲述1830年一个农民之子———于连———力图混入上流社会的悲情故事。小说的主题恰是以上所引述的主人公的独白,展现了拿破仑式的青年在大革命后的被压迫处境。通过阅读,我从社会背景,个人性格两个方面,分析了于连的命运结局的必然性。

从社会的角度看,自拿破仑倒台以来,法国人的社会就丧失了伟大的形象。“骗子在圣会中寻求支持。伪善甚至在自由党的圈子里也得到长足的发展。烦闷变本加厉。除了读书种地之外,再没有别的消遣。”

具体看来,在经济上,没落贵族已不比资产者享受更多的尊重和权力。而资产者热衷于剥削人们,加剧了社会贫富差距,现身为社会的蠹虫。比如,在惟里埃小城这个缩影中,市长德莱纳的思想上是狭隘的,才干仅止于让欠帐的人如期偿还。收容所所长瓦勒诺先生则是“一个自从管理穷人的福利之后显然把自己的财产增加了两、三倍的人,连专供弃儿使用的经费都要捞的人。”身为下层青年,于连处在这样的资产者之中,自然就培养了他愤世嫉俗,轻蔑上层的情绪。

在政治上,当权者在当地施行着最讨厌的专制,小城市里的日子简直不堪忍受。才干已不是在政治上获取成功的主要条件,取而代之的是出身和交际。因而,对于于连来说,他的才能中,只在有利于交际的那一部分获得了发展。比如,背诵圣经。同时,他把爱情也献与了交际。

在思想上,教会企图重新夺回中世纪的思想控制权。虽然正处于启蒙思想的时期,下层民众依然迷恋教士的优越生活。而教会就通过教士的培养与选拔,试图继续愚昧民众。正如书中所说,“自打有了伏尔泰,自打实行两院制政府,法国教会好像懂得了书籍乃是它的真正敌人。在它看来,心灵的服从就是一切。”

红与黑读后感28

我最近再次拿起了《红与黑》这本著作,研读起来。我看了一个上午,终于在每句话都力穷看懂的基础上读完了它。这本书不但为我们展示了一个病态爱情的悲剧,也为我们展示了在红道势力和黑道势力统治下的法国社会的黑暗和丑恶。

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深处的本质所发挥出来的。

他的平民出身,较高的文化,工作是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情暴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这是对那个社会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年轻有为的青年于连表面上看是被毁于病态的爱情,实际上是被毁于当时病态的法国社会。这正是很好的揭露了当时法国旧社会的黑暗。

我认为红色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人们吧!

很多人认为于连是个自私自利的人,其实这是错误的。作者并没有批评和讽刺他,对于他的更多的是一种深深的同情和无奈。这更是《红与黑》经久不衰的原因!

红与黑读后感29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最优秀的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它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图景,涉及了从法国外省到首都巴黎的许多方面的生活风情;上写皇帝首相、王公贵族,下写三教九流、平凡百姓;透过教会、政党以及各阶级错综复杂的矛盾关联,对查理十世统治下的法国的政治斗争、社会矛盾、人情世态、风土习俗,作了真实而又生动的描绘。

小说主人翁于连·索黑尔,是一个出身农民家庭但博学多才的青年。这个出类拔萃的青年雄心勃勃,决不甘于贫贱,一心向往拿破伦时代的沸腾生活,渴望透过从军去建功立业,青云直上。但在王政复辟时期,在极端反民主的贵族资产阶级统治下的法国,于连看到这条路已经走不通了,只有透过教会一途他才有期望跻身上流社会。小说题名《红与黑》,红即象征军队,黑即象征教会。于连开头在维立叶尔市长德?瑞那府上当家庭教师,为了报复贵族资产阶级对他的鄙视,找到迅速爬上去的捷径,使他很快赢得了市长夫人的欢心,成为她的情人,因此得以进入修道院学习,企图以此到达发达的目的。他最后到了巴黎,又有幸成为德·拉·木尔候爵的私人秘书,同时勾搭上了候爵的此文来源于文秘资源网女玛特儿。正准备和玛特儿结婚,实现自己飞黄腾达的美梦的时候,市长夫人出于嫉妒,在听她忏悔的教士的指使下,给候爵写了一封揭发他丑行的长信,使于连的野心和梦幻完全破灭了。在他绝望之余,一怒枪击了德·瑞那夫人,受到了严厉的审判,最后被送上了断头台,从而结束自己短暂的一生。

一心期望摆脱贫贱地位报复上流社会蔑视的于连,是煞费苦心,不择手段的。他明明崇拜拿破伦,却要当众大骂拿破伦,他明明不信神灵,却要把《圣经》读得烂熟,能够完全背诵。好虚伪的青年啊!我不了解那时的生活背景,只知道于连为了争名夺利做自己的黄粱美梦而欺骗自己,带着假面具来应酬所有的人,如果我是他,我会很累。要自己时刻像电影里一样去扮演一个和自己内心世界异样的主角,而且要让自己无论何时何地都不出戏,沉浸在这个主角里是很难办到的。俗话说:“江山易改,禀性难移。我真同情于连。鼓舞士气的口号

正义永远战胜邪恶,于连最终的下场是可悲的,因此待人最好多一些真诚少些虚伪。

红与黑读后感30

人们都说书籍是打开智慧之门的钥匙,其实,书又何尝不是反映作者观点的一面镜子?

历史上,有很多作家都透过书来表达自己的看法,就拿《红与黑》来说吧,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叫于连的年轻人,他聪明但出身贫寒,无法施展自己的抱负,便想通过女人作为阶梯,挤进上流社会,最终因为误入歧途而走上断头台。

看完这本书,我既为于连感到悲哀,又对他恨之入骨,以他的才能,明明可以大有作为,可是他却选择了错误的途径,企图利用两个女人对他的纯洁爱情,作为他走入上流社会的台阶,在这里,我不禁想问,在人生的道路上,你是否也曾迷茫,世界上的善与恶,美与丑,往往只在一念之间,如果走对了,就会在正途上,顺利前进,反之,就会掉入万丈深渊。所以,在人生的道路上,不管遇到多大的事情,也要通过正确的方式解决,才能走出这片“迷茫”的森林。

反观于连的悲剧,是他个人的选择错误,也是社会环境的必然结果,那个时代,贵族社会的体系,使得他走上上流社会的诸多路都被堵死,社会的不公平,是一个不可避免的因素,这也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

在迷茫的时候,不要像于连一样,走入歧途,要时刻谨记:走正路,方能修成正果。

红与黑读后感31

小说《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00年左右的历史了,为什么在这风云变幻的200年中小说仍可以经久不衰?原因在于小说不仅十分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而且通过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小说主人公于连的经历和遭遇反应了当时广大小资产阶级青年的普遍命运。于连生性聪颖、高傲、热情、坚毅,但又自私、多疑。在僧侣贵族当政、门阀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因出生平民而备受歧视。这种受压迫的地位使他滋长了对现实的不满情绪:启蒙思想和拿破仑的影响,培养了他的反搞性格。他立志要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才智建立功勋,飞黄腾达。但是在复辟时期,拿破仑式的晋身之道已被贵族阶层堵死了。

就在这样的岩石底下,一株小树弯弯曲曲地生长。于连为了博取大家用赏识,明知毫无价值,却还把拉丁文的《新约全书》背得滚瓜烂熟。他那惊人的背诵能力让他跨进了维立叶尔市长家,当起家庭教师来。在那段时期,他与德.瑞那夫人发生了暧昧关系,大部分是为了反抗和报复贵族阶级对他的凌辱。但是,纸醉金迷、利欲熏心的上流社会也腐蚀了于连的灵魂,助长了他向上爬的欲望和野心。

于连进入阴森恐怖的神学院后,亲眼目睹了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丑恶内幕,于是他便耍起了两面派手法,这种表里不一的行为居然得到院长的青睐和宠幸。神学院的生活进一步扭曲了于连的性格,强化了他向上爬的野心和虚伪的作风。于连给木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后虽然还不时流露出平民阶级的思想意识,但在受到侯爵重用,征服玛特尔小姐后,于连的“平民阶级叛逆心”已消失。他成了复辟王朝的忠实走卒。正当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所向往的“光明”时,因枪击德·瑞那夫人而彻底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

作为一部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红与黑》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红与黑读后感32

朋友说,要找到一本真正触动心灵的书,越来越难了。如果找到,是一种莫大的荣幸。猛然发现,自己已经很久没有仔细品读一本书了。于是约上朋友在春日的早晨走进书店。

在一排排整齐的书中,陷入一种莫名的紧张中。果断地走出中华文化,停在外国作品下。人就是这么奇怪,总想尝试一些新的东西。翻阅一本本包装精美的图书,心再次陷入慌乱中,而又莫名带着点惊喜。与朋友商议,选择了一本题目似曾相识的书——《红与黑》。

从某种意义来说,它是一个时代的缩影。拿破仑帝国灭亡后,波帝王朝复辟,本书作者司汤达移居意大利。而在1821年,司汤达返回巴黎,开始源源不断地创作出一大批文学作品。其中《红与黑》原名《于连的故事》讲述一位平民青年,凭借自己的才华跻身上流社会,但他内心深处却对这个阶层的人们充满了蔑视和仇恨。最终野心膨胀直至被社会习惯势力所扼杀。

在这本书中,作者用深刻而细腻的笔触展示了主人公的心灵空间,这部批判现实主义的作品用一个病态爱情的悲剧,展示了“红”,“黑”两道势力统治下法国社会的黑暗和丑恶。表面上主人公拥有病态的爱情,实际上是世界拥有一个病态的法国,而在这样一个社会背景下,于连成为那个时代并不是唯一的牺牲品。于连只是当时新一代小资产阶级青年人的典型,上流社会的迫害与影响,个人的孤傲与野心,共同形成于连的悲剧。

从一个读者的角度来看,于连是一个拥有偶像并深深迷恋着他并向着他的足迹努力、奋斗的人。于连深深地崇拜拿破伦,正如生存在当今时代的我们各自拥有一个偶像。但是与于连相比,于连更显高尚,更显勇敢,更显明智。他对他的偶像充满了虔诚,并深刻认识自己永远不可能超越但也要尽力尝试。相比之下,当代人所谓的偶像实在不值一提。他在努力过程中方式确实不明智,用现在的话说,他是靠女人生存,整个一吃软饭的。但在那个危机四伏的法国,他是幸运的,能拥有一个吃软钣的机会,同样这个方式是达到目的的唯一途径。在小说中的于连,外貌并不出众,但用其知识与骨子里的高傲弥补了一切的不足,成功地塑造出一位男主人公形象。

我不想谈论这篇小说中的爱情,因为这种爱情更像是一场游戏,一场阴谋,实在是没有任何价值。这位平凡的青年成也爱情败也爱情,像极了一个陀螺,被法国年代阶级等级中的不平等,爱情这根鞭子,抽的团团转,最终静止不动。

从另一方面分析男主人公失败的原因,他本身就是一个矛盾综合体,在追求上流社会时,同时对此充满憎恨、厌恶,而这种思想完全不符合法国历史发展潮流,结果必然是失败的。

作者寄予于连一个丰富的人生。“活过,爱过,写作过。”足矣。

如果硬要从这部作品中读到什么,那就是对拿破仑这个人物的认识。作品中的拿破仑是主人公的偶像,更深层的表明他是当时所有平民年轻人的偶像。因为从前的拿破仑帝国时代,那些并非贵族出身的年轻人可通过参加革命队伍出人头地,但时过境迁,那个时代已成为过去。而做为一个中国人来看,拿破仑在我心中起码被定义成一个掠夺者,一个残暴的统治者。这便是一个人物在不同的人看来拥有不同的价值!

对这部作品的认识,这只是个开始,我相信:任意一部好书都拥有巨大的潜藏价值。

红与黑读后感33

大概初中还是高中的时候,买过那种适合初高中生的中英双译版本的《红与黑》,不过那时候草草一翻。我是在看了P大的《默读》后,被里面引用《红与黑》于连的一句话吸引:如果我蔑视我自己,我还剩下什么呢?于是便将《红与黑》列在了我的书单里面。

断断续续地看完《红与黑》,看完结局后,内心受到的震撼非常大,这本书余味良久。如果说哪些书我会倒回去反复重读,《红与黑》绝对是一本。司汤达的功力不容小觑,无怪乎《红与黑》被认为是法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之作,司汤达本人对笔下人物的心理描写可谓到达入木三分的程度。

于连是我目前看过的小说中,性格最为复杂矛盾的一个角色。他以现实主义为壳,但其内心还是理想主义的。

他少时崇拜拿破仑,他内心是向往那个流血的年代的,通过战争与军功,要不跻身上流社会,要不战死沙场,无论如何都是英雄。但是他一展宏图的年代却是拿破仑败退滑铁卢,旧王朝复辟的时代,通过革命流血改变阶级的通道被截断,于连只能通过另一条道——教士晋升主教的道路打破阶层。然而这两条路其实是两条对立的路,一个想要开辟一个新时代,而一个是为了维护旧时的秩序。他的心其实追随这热烈的摧枯拉朽的新势力,但现实中他想突破阶层只能靠旧时秩序。这是他痛苦的根源之一。

除了拿破仑的《圣埃伦岛回忆录》,被他当做圣经的另一本书是卢梭的《忏悔录》,这本书控诉了当时统治阶级对人民的迫害,并强调每个人都有作为人的尊严。但是作为底层阶级的他在上流社会如同蝼蚁牲畜般毫无尊严,作为底层阶级的异类他手不能提肩不能扛,天天沉思,在底层社会也毫无尊严。他有拿破仑的雄雄野心,又有极高的自尊心,所以他不择手段想向上爬,获得尊严。在上流社会,他一方面因为自己的身世以及眼界而感到自卑,但一方面看到上流社会统治阶层的平庸,又因为自己的才华以及野心而自负。

于连的性格充满了极端,他永远掌握不了中庸之道,他的灵魂充满激情与野心,他的内心世界敏感又多情,司汤达在书中对他的评价很好:这样一个充满激情的心灵是做不了一个好的政治家的,也许于连更适合做一个艺术家。

再说到于连的爱情,于连的生命中有两个女人。

一个是温柔平和的瑞那夫人,一个是骄傲极端的玛蒂尔特。

按出场顺序,先说瑞那夫人。瑞那夫人是很典型的贵族女子,携带娘家的嫁妆嫁给瑞那市长,并育有三个孩子。生活平凡且平淡,按部就班,没有激情,但也算平和无忧。于连引诱瑞那夫人,一方面是源于情欲使然,一方面是对于上层阶级的报复心理。但是瑞那夫人是真的爱上了于连,爱上了他的清俊、他的才华、他的敏感甚至她的脆弱,作为一个信教徒,她一方面担心她对于连背德的爱会使得她最爱的孩子遭到天谴,一方面却无可自拔地爱上了于连。夫人对于连的爱一直是平和的,有一种母爱的感觉,爱于连的一切,即使后来于连愤怒之下对她开枪,她想着也是如果就这样死了,她的道德和她的爱情都能得到释放。

而玛蒂尔特其实和于连的性格中有相似的地方,都有对现世叛逆的一面。她厌倦了与她门当户对但是却平庸无奇的青年,她的浪漫主义色彩,使得她想要与众不同,想要一场轰动眼球的恋爱。我觉得玛蒂尔特是很明显的表演型人格,与其说她爱于连,不如说她爱的是她给这段爱情赋予的想象。她爱于连的疏离,但于连一旦显示出爱她,她又觉得索然无味,于连与玛蒂尔特的交往说是爱情,其实我觉得更像是博弈。其实我对玛蒂尔特的对于爱情的想法不太理解,当他不那么爱她的时候,她反而爱他更为痴狂。

再说回于连的宿命,死亡是于连最好的宿命,死亡给他带来荣光。

如果没有瑞那夫人的举报信,于连会用一个编造的身份,跟玛蒂尔特结婚,成功地上位,跻身上流社会。这意味着什么?这意味着于连身份上的成功,也意味着于连失去了自己,最后也会被同化成那帮庸碌无为的统治阶级,成为自己讨厌的人。

如果于连申请特赦,那就意味着他要彻底匍匐在他一点都瞧不上的这些人的脚前,卑微地乞求一线生机,这是于连的自尊心绝对不允许他做的事情。

在监狱中,在死神面前,他才明白了他想要的是什么,做回了真正的自己,也就是司汤达笔下那一小部分幸运的人。

他想要的自尊不来自他人的施舍,也不会在他攀爬到上流社会的统治阶级的时候来到,他想要的自尊来自于最后审判上对整个上流社会的质询,来自他内心对这个社会的叛逆与对革命的向往,他的荣光来自自己,而非社会上的任何阶级、任何人。

有些人把于连当成不择手段为图上位的小人,但我认为他只是在自己的尊严面前迷失了自己,一个信仰拿破仑和卢梭的人,一个信仰革命和尊严的人,在上流社会谄媚、攀爬,一边蔑视着这一阶层一边又要想尽办法融入这个阶层,其内心的痛苦程度可想而知。

所幸的是,生命的最后,他找回了自己,获得了少数人的幸福与平和,回归了自己的宿命。

红与黑读后感34

青年读书会秋季读书榜,第一部书推荐的是法国作家司汤达的《红与黑》。这本书几年前浏览过,没有细读。前几天有朋友推荐说市里老早成立了一个青年读书会,通过公众号发布了秋季读书榜,《红与黑》也正在自己阅读之列,细读之下,诸多感触与朋友们分享。

《红与黑》书名的来源及其象征意义,众说纷纭。有的说在拿破仑帝国时代,红与黑代表着“军队”与“教会”,是有野心的法国青年发展的两个渠道(一说是轮盘上的红色与黑色);有的说认为“红”指法国大革命和拿破仑战争的英雄时代,“黑”指卑鄙、可耻的复辟王朝统治时代;有的说“红”象征于连炽热的心灵和他那像一团火一样旺盛的精力,“黑”象征复辟王朝的黑暗、伪善。

“一百个读者眼里有一百个哈姆雷特”。关于书名的来源不再啰嗦,笔者只想探讨这样一个问题:《红与黑》这样一部诞生于十九世纪的小说,为何至今仍得到广大青年读者的青睐。

对于青年读者来说,显然不是关心十九世纪法国的政治才喜爱《红与黑》的。青年们真正感兴趣的,是它的主人公于连。于连的雄心抱负与孤军奋斗,这才是小说中真正扣人心弦的地方。于连从少年时代起,就抱定了要出人头地的决心,做过无数有关英雄伟人的美梦,他幻想自己像拿破仑那样,凭着身佩的长剑摆脱卑微贫困的地位,年三十立功于战场而成为显赫的将军。在小说中“于连们”大都雄心勃勃,精力旺盛,在智力和毅力上大大优越于在怠惰虚荣的环境中长大的贵族青年,只是由于出身低微,便处在受人轻视的奴仆地位。对自身地位的不满,激起“于连们”对荣誉和建功的渴望,又引诱他们投入上流社会的角斗场。

走笔至此,想到鲁迅先生在《热风·随感录》中的一段话:“愿中国青年都摆脱冷气,只是向上走,不必听自暴自弃者流的话。能做事的做事,能发声的发声。有一分热,发一分光。”其实《红与黑》中的主人公于连也是这样的青年,他不过二十岁上下。他努力摆脱“乡下人”的冷气,不甘屈居人下,敢作敢为,努力向上走,正是鲁迅先生所赞扬的青年。由“于连”又想到“雁翎青年读书会”。它没有官方的支持,没有阔达的场面,只是一群有志于“品读书香世界,阅读时代经典”的努力“向上走”的青年自发组织的读书会。如果一个青年没有“摆脱冷气,向上走”的勇气,断不会贸然组织一个在外人看来有点“不务正业”的读书会。就凭借这一点,应该为读书会那像“于连”一般的组织者一个大大的赞。

笔者不吝揣陋,妄论此读书会的含义。“雁翎”之“雁”出自白居易“风翻白浪花千片,雁点青天字一行”,形容成列而飞的雁群,展翅起飞的雄心壮志。“雁翎”之“翎”是指鸟翅膀和尾巴上硬的羽毛,颜色绚丽,寓意像雁上的翎羽一样栩栩如生展现自我的才华和智慧。曾经自谓:“争取把读书活动做到各个单位,把读书的风尚传播到各个单位,不开会、不做汇报、少些客套,多些建议,充实充实机关事业单位青年的头脑,打破一年读不了一本书的尴尬局面,引导大家能静心读完一本书就是成功,爱上读书就是巨大成功,读完还能有感悟,善于记录感悟,愿意分享感悟就是最大的成功!”

在《红与黑》的世界中,“于连们”向上走需要残酷的搏斗,甚至碎骨而死。新时代,青年们如何向上走,读书恐怕是重要的途径之一。从这个意义上说,雁翎青年读书会生逢其时,也重任在肩。“生逢其时”,新时代中央政府倡导全民阅读,建设书香社会。青年也需要在读书中品味人生,感悟生命,健全人格,成长成才。“重任在肩”,雁翎读书会还“小”,它需要社会的呵护,众人的支持。它想把读书的种子撒遍平度这个小城,任重道远。笔者祝福它快快长大,长成参天大树。

红与黑读后感35

人们都说书籍是打开智慧之门的钥匙,其实,书又何尝不是反映作者观点的一面镜子?

历史上,有很多作家都透过书来表达自己的看法,就拿《红与黑》来说吧,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叫于连的年轻人,他聪明但出身贫寒,无法施展自己的抱负,便想通过女人作为阶梯,挤进上流社会,最终因为误入歧途而走上断头台。

看完这本书,我既为于连感到悲哀,又对他恨之入骨,以他的才能,明明可以大有作为,可是他却选择了错误的途径,企图利用两个女人对他的纯洁爱情,作为他走入上流社会的台阶,在这里,我不禁想问,在人生的道路上,你是否也曾迷茫,世界上的善与恶,美与丑,往往只在一念之间,如果走对了,就会在正途上,顺利前进,反之,就会掉入万丈深渊。所以,在人生的道路上,不管遇到多大的事情,也要通过正确的方式解决,才能走出这片“迷茫”的森林。

反观于连的悲剧,是他个人的选择错误,也是社会环境的必然结果,那个时代,贵族社会的体系,使得他走上上流社会的诸多路都被堵死,社会的不公平,是一个不可避免的因素,这也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

在迷茫的时候,不要像于连一样,走入歧途,要时刻谨记:走正路,方能修成正果。

红与黑读后感36

刚看到标题的时候,我以为就是两个极端色彩间的碰撞。但读后才发现人性才是连接这本书的引线。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目标、抱负,这是一种无形的东西,却时常散发出无比强大的力量,它可以使人在挫折与失败中振作,  也可以使人在欢乐和成功中沉沦。

现实生活中,有着伟大抱负的青年大有人在,他们为自己的目标、抱负努力奋斗着。他们有的人能够圆满的实现自己的理想,但有的人却走上了自我毁灭的道路。斯汤达笔下的于连正是如此。于连是一个野心勃勃的青年,他有自己的抱负,最终却也因自己的抱负走向了灭亡。

徜徉在《红与黑》的海洋中,对于主人公于连的行为、思想、性格我进行了深度的思考。于连其实很聪明,他能把《圣经》倒背如流,借此向别人炫耀,妄想使自己在别人的心目中是强大的,但命运总是不尽人意。于连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仆人,在上层权贵中,他不过是一介平民,对他的思想更是嗤之以鼻。但是于连不这样想,他想进入上层社会,他想得到权利、地位、名声,他总是想着“一切事业里都需要聪明人,在拿破仑的统治下我将会是一名军官···。”他疯狂的崇拜着拿破仑,却没有思考过拿破仑为什么会成功,为什么拿破仑会是一名将军,然而于连的思考却仅仅止步于自己的“原则”,最后他只会有一个惨不忍睹的下场。

其实一个人,无论他的地位多么的显赫,又或是多么的卑微,只要做好自己就可以了,我们应该用合适自己的方式实现自己的抱负。

红、黑永远不能交替,守住自己的底线,固守自己的初心。

红与黑读后感37

我最近看了司汤达的《红与黑》,最先吸引我的就是于连这个人物,许多人都认为他是一个不知满足,野心勃勃的人,而我认为于连只是顺供应当时的社会—— 政治勾心斗角,神圣教会黑暗坠落, 资产阶级新贵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在这种社会里,那个人不想爬的更高呢?

《红与黑》讲述的是一个平民青年于连·索莱尔一心想飞黄腾 过人的他被聘请为市长家老师 ,因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不得不到贝桑松神学院学习 。不久 于连又被介绍给宫廷大臣当秘书。于连十分能干,受到侯爵的赏识,为他发了勋章,于连因此参加了贵族们的反动会议,甘愿为效劳。成为候爵的心腹,与 玛蒂尔德小姐结婚,却被市长夫人告发,心甘情愿走上了断头台。

书中的红与黑,有人说红代表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代表基督教的黑色道袍,但我认为红是于连 那超凡的能力和勃勃的雄心,黑代表现实社会制度的森严和黑暗,在当时社会往往是黑熄灭了人们的希望,而文中的于连却是一个心机很重,野心勃勃的人,虽然这样的人很邪恶,但是我认为他是最容易在当时社会有一番作为的人,他还有过人的智慧,这样优秀的人物怎么甘心只是一介平民呢?所谓 往上爬总比消沉堕落、无所事事好。

书中的于连,他为了自己的抱负理想—— 朝一日能突破等级森严的阶级界限,进入上层社会的权贵之中, 放弃了正真的幸福 ,生活在黑暗奢华,尔虞我诈的社会里,从而为自己开辟里一条死亡之路,但是我认为在那时的社会,生活法则就是这样,每个人都是冷酷的,都在追求着虚荣,名利, 每个人都爱虚荣名利,虽然嘴上都说它们是身外之物,但有几个人做到了。

于连 的所作所为可能伤害了一些人,不过他本性善良,他会忏悔,仅仅是由于心灵的引导。所谓人无完人,而 “完人”,不是太纯洁就是城府太深,不是圣人就是傻子,就像我们拿到一个没有虫眼的蔬菜立马会联想起农药一样。

于连死了,但我相信他勃勃的雄心依然还在,红还是红,黑仍然是黑!

红与黑读后感38

初次听到《红与黑》这个书名,觉得有点奇怪;初次拿到这本书,觉得有点兴奋;但初次读完这本书,不禁觉得有点深深地触动。读这本书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不仅是因为它篇幅长,文字多,更是因为它所包含的内容与深意,让人可以长久的琢磨,它表现出来的那种时代气息与给人的那种触动是难以抹去的。从《红与黑》中,读懂了很多世间人情,看明白了很多不为人知的游戏规则,也深深体会到了人间的种种真情。

可以说整本书的主人公是于连。索雷尔,这是一个木匠的儿子,从他还在娘胎里的时候就被父兄鄙视,生来常遭毒打。但是,他把自己的头脑身体全都给了书本,他想成为一个像拿破仑一样的英雄。他任家庭教师期间,与女主人瑞那夫人发生了恋情。她是一个第一个爱他的女人,她也是第一个他爱的女人。但那种对功名的狂热追求让他攀附权贵,与拉穆尔侯爵的女儿玛娣儿特小姐发生了关系,但因种种原因,他谋害故情人,却落到了死亡的地步。而最终的结局呢,瑞那夫人信守诺言,没有采取任何方法轻生,但却在于连死后第三天,抱着她的孩子永远闭上了那双眼睛。

这本书的结局是一个悲剧,而两个贵族女人的爱,一个是深沉,一个是狂热,他们为了爱而可以放弃一切,正如有人曾说:青春的爱情就像阴晴不定的四月天,稍不留意,就会遮上一片阴云。也许她们从不想过要失去他,他的英俊,他的才华,他的那种神气让二人沉醉其中,瑞那夫人那种心灵上的爱情和玛娣儿特小姐头脑上的爱情相映成趣,她们的爱情方式不同,但他们都表现出了对贵族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

当于连发现自己得对她们的爱情不再单纯,而是加上了虚荣的成分时说:“我把自己毁了”,是啊,他已经让自己严重脱离了那个时代的轨道,也暗示了他悲剧的发生,而那两位贵族女人却摆脱奢华的贵族生活,用几近丧失尊严的方法来博得爱情。整个爱情故事都是若即若离的,直到生命终结之际,他对瑞那夫人的真正爱情冒出原始的火花,但那已经无济于事。

理想有很强的动力,于连作为一个青年人,他的那种追求英雄的梦想的冲动,正是对那个时代的反抗,他不希望自己碌碌无为,虚度青春,面对现实的阻碍与无法实现抱负。要么逃避,要么反抗,我们从中应该学到,面对如此这般情况,要敢于反抗,不能甘做平庸之辈,要敢于追求自己的理想,对生活充满热忱,反抗空虚的度日。但我们也应该呼吁:要想改变这种情况,靠个人是行不通的,我们必须共同努力。

红与黑读后感39

初触题目,尤为警醒的感觉便油然而生。红与黑,两种颜色的对立,将预示两种阶级的对立,亦或是两种命运(人生)的对立,又或许是更深阶层的对立。串串问题,盘旋而至,挥之不去。顿时,也深为作者欣慰,题目之吸引力如此强烈,耐人深思。

细读世界名著,体味法国贵族社会的尔虞我诈、勾心斗角。上流社会,既具有无法阻挡的吸引力,又无可避免的排斥着……或许,这距离,可能使你失去一切亦或是的到一切。贯穿全文的主要人物,当之无愧的应是于连。朝气蓬勃、踌躇满志、理想远大充溢着年轻的教士,使之激荡着为赢得自己的地位热血澎湃着、沸腾着。只是,不容忽视的残忍现实常使人无可奈何、取舍两难。社会现实与伦理道德之间其不可逾越的鸿沟羁绊着于连追逐的脚步,内心隐忍着难以割舍的伤痛,无法释怀、痛彻心扉。几经周折,凭借机智的头脑、超凡脱俗的气质、出众的美貌等过人的优势,在巴黎上流社会人物的交谈日渐有所眉目,颇为重要的是赢得了贵族女子的芳心和青睐。正如‘每个成功的男人背后,总有默默付出的女人’所言,于连亦莫过如此。其中,善良的瑞那夫人和动人的拉穆尔小姐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二者接踵而至的出现在于连的身旁,见证着其不断上进的人生轨迹及其坠落的悲剧。或许,于连最终萦绕心头的念头‘人生若只如初见,那时只道是寻常!’,使之内心充满悔意。而瑞那夫人理应成为了最悲剧性的人物,命运的不公和残忍对善良的人儿破天荒的开了个玩笑,捉弄人生于手掌之中。只需顷刻间,一切幸福化为了泡影。面对命运的捉弄,无能为力;面对婚姻的牵绊,不知所措;面对伦理道德的约束,恨相见的晚。拥有、体味着常人所经历的刻骨铭心的爱情,却碍于世人的阻拦、现实的约束,泪眼向望。忠贞不渝的爱情理念,使得最终生死与共,今生有缘无份,只愿来世彼此不离不弃。而于连的离走虽不难以预料,但无奈……因此,得以遇见拉穆尔小姐,开始着新的征程。然而,自古以来的门当户对又深深地折磨着她们,并引发了一系列的悲剧。

哦,不得不承认,拉穆尔侯爵也极为重要。既可以使于连赢得众人的赏识和青睐,亦可摧毁他的一切。残忍使与拉穆尔小姐,不舍亦正因如此。‘死于非命’的幻想,转眼间竟成为了现实。因而。对侯爵而言,或许,值得庆幸吧!亦或许喜盛于忧吧!

红与黑的世界,拿破仑加冕的盛况,并未重演。而,于连距离最初已愈来愈远,渐渐迷失了自我。空惋惜,空悲叹……

红与黑读后感40

宅在家里哪里也没去,陪陪父母和家人,顺便看完了法国作家司汤达创作的世界名著《红与黑》。小说创作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因不了解法国大革命时期的历史背景,在网络上查询相关资料,整理各位读者的真知灼见,以飨读者。

小说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木匠的儿子,年轻英俊,意志坚强,精明能干,从小就希望借助个人的努力与奋斗跻身上流社会。凭着聪明才智与英俊外貌,在当地市长家当家庭教师时与市长夫人勾搭成奸,事情败露后逃离市长家,进了神学院。经神学院院长举荐,到巴黎给极端保王党中坚人物拉莫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很快得到侯爵的赏识和重用。与此同时,于连又与侯爵的女儿有了私情。最后在教会的策划下,市长夫人被逼写了一封告密信揭发他,使他的飞黄腾达毁于一旦。他在气愤之下,开枪击伤市长夫人,被判处死刑,上了断头台。

司汤达创作《红与黑》时,拿破仑领导的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已经失败,他想用自己的笔去完成拿破仑未竟的事业。他要通过《红与黑》再现拿破仑的伟大,鞭挞复辟王朝的黑暗。为此作者以“红与黑”象征其作品的创作背景:“红”是象征法国大革命时期的热血和革命;而“黑”则意指僧袍,象征教会势力猖獗的封建复辟王朝。小说发表后,当时的社会流传“不读《红与黑》,就无法在政界混”的谚语。

《红与黑》虽然写的是主人公于连一生奋斗的过程和其浪漫的爱情故事,但它把具有重大意义的社会题材作为结构小说横纵经纬的重要因素,并使之成为主人公活动的典里社会环境和依据,因而充分显示了它的现实主义艺术方向。小说比较深刻地反映了法国19世纪30年代的社会现实。小说中写到了拿破仑热烈而奔放的时代,新兴资产阶级的日益发展和繁荣,以及法国几十万受压抑的小资产阶级青年渴求自由平等,渴望战争的强烈愿望。小说中也再现了波旁王朝复辟后,耶稣会和修道会独揽大权,肆虐横行,以及保王党和反动教会如何沆瀣一气,视人民为敌的残酷现实。更重要的是,小说中还反映了波旁王朝在覆灭前动荡不安的政治局势,以及资产阶级自由党企图东山再起的勃勃雄心。

小说描写的于连个人奋斗的悲剧,这在波旁王朝复辟时期是极为惯见的社会现象。波旁王朝复辟后,许多小资产阶级青年失去了拿破仑时代靠个人天赋晋官加爵的机会。他们去等级森严的巴黎进行个人奋斗,但只有少数人成功了。大多数人却失败了。这就是王朝复辟后整整一代小资产阶级平民的现实遭遇,于连的悲剧也正是这样一出富于时代特征的悲剧。

红与黑读后感41

他满怀热血,一心怀念拿破仑时代凭个人奋斗取得成功的理想社会;他才华横溢,是驰骋在上流社会里的一个木匠的儿子;他野心勃勃,并把它埋藏在病态的外表下。他是于连——《红与黑》的主人公,一个散发着无限魅力的深深吸引着我的人。

他一生曲折,为了适应时代,违心的研究《圣经》,把拉丁文的《新约全书》背的滚瓜烂熟,他高傲、包含着不甘,在市长家做家庭教师时,他和德·雷纳尔发生了暧昧关系,不可否认其中包含着某些真挚的感情,但却更像是一种报复心理,当他占有德·雷纳尔,德·雷纳尔求他爱她时他说:“看呀!这个骄傲的女人,居然躺在我的脚下了!”或许之后他包藏祸心的与玛蒂尔恋爱,证实了,他已经将爱情当做工具,成了彻底的野心家。

为了向上爬,他伤害了很多人,然而却每每在之后忏悔,他蔑视贵族阶级的庸俗,怯懦,却又羡慕地位和财富,他憎恶大资产阶级的惟利是图和虚伪,却又不得不穿上教会的黑袍。通过于连以各种行为作出的报复和反抗,作者向我们揭露了一个动乱,扭曲的社会。同时也预言了它最终的灭亡。

在他向德·瑞那夫人开枪之后,于连便成为统治阶级阴谋的牺牲品,在狱中的思考,以及自杀式的发言尤其吸引着我。他很虔诚地忏悔自己的伪善:“只剩下很少的日子,竟忘了生活和爱情。”同时他明白了,生死和永恒,都是非常简单的问题:“一个蜉游在烈日当空的夏季里,早上9点钟出生,晚上5点钟死去,它怎么能了解黑夜这个字的意义呢?再让它延长5个钟头的生命,它就会看见而且了解什么是黑夜了。”

命运之轮不断转动,于连留在殷红与浓黑的挽歌中,我只是小孩子,无法理解《红与黑》里对社会深沉的批判,我只知道,再黑暗的社会,终会随风而逝,只是于连却长存我心,吸引着我,他狂,桀骜不驯,他痴,至死不渝。在斑驳着阳光的血迹里,他的一生像就是迤逦的风景。

红与黑读后感42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引领我啃完着本书的是其本身的巨大魅力。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提高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平。小说令我看到在生硬的历史书上无法感受的,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的状况。我从中了解到现实主义作品的另一种艺术特色——司汤达倾心的人的“灵魂辨证法”;这与以往我从《高老头》、《欧也妮·格朗台》中体会的巴尔扎克的“造成一个人的境遇”有很大不同。

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着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悲剧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意义。

写至此,不得不引到这部小说的一个“创举”——使于连与德·雷纳尔夫人“心灵的爱情”和于连与德·拉莫尔小姐“头脑的爱情”相映成趣。尽管这两个贵族女性的爱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他们在这两个基本点上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记得当于连发现自己的爱情正蜕变成虚荣的工具时说“我把自己毁了”,可之后的细节是“一种高傲之间带着恶意的表情很快的代替了最真挚、烈的爱情的表情。”这时的贵族小姐却是摆脱了一向慢得像乌龟爬一样的生活,用丧失尊严的方法博得爱情。书中两段悲剧爱情的进展始终伴随着新贵的若即若离和于连的自卑带来的怀疑,直至生命将要终结时,爱情才爆发出无济于事的原始的火花,令人感怀。

当我将落笔时,发现用意识写出感想的时间已可与用精神阅读原着的时间相比较了。我兴奋于自己得到反抗平庸的启示,感动于那些尽管扭曲而依然壮烈的爱情片段。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可以自豪地在回答“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

红与黑读后感43

《红与黑》这部名著,我自小便常常听大人讲起。直到最近,我才有机会拜读了这部令司汤达享誉世界的名著。

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与最终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写,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红与黑》是19世纪欧洲批判现实主义的奠基作品。对于这本书,我希望用五个词来评价经典、深刻、悲壮、开阔、惨烈。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深刻反应出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的抨击,把一个普通青年的两段爱情折射出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期间剑拔弩张的气氛。

司汤达在《红与黑》中着重刻画人物内心活动的细致和逼真,常常只言片语就把人物行动、周围环境交代过去,而对其内心的活动则不惜笔墨,爱情心理描写更是丝丝入扣、动人心弦。作者在于连得知德雷纳尔夫人写揭发信到枪杀她这段情节上仅用了三页,而与玛蒂尔德的爱情却花了上百页的篇幅细致描写。德雷纳尔夫人堕入情网时的那种喜悦、痛苦、忏悔而又不甘放弃幸福的复杂心理的展现,也令人拍案叫绝。

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悲剧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意义。

当我落笔将写下看完此书的思想时,发现写出感想的时间已与阅读原著的时间相差无几了。我兴奋于自己得到书中的启示,感动于书中在动荡黑暗的社会中挣扎而依然壮烈的悲剧爱情。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可以自豪地在回答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

红与黑读后感44

《红与黑》献给少数幸福的人。

斯丹达尔动了写作这本书的时候,已经是一位四十七岁的曾经沧海饱尝风霜的人了。他不想告诉人们怎样做,他只想说说他认为什么才是幸福。其实,他曾经在二十二岁的时候说过:“几乎所有的人生的不幸都源于我们对所发生的事情有错误的认识。深入地了解人,健康地判断事物,我们就朝幸福迈进了一大步。”他所说的正印证了于连的命运。

在读《红与黑》的过程中给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就是于连的心理活动。通篇几乎对于连的所思所想都进行了深刻的刻画,通过于连的所思于他所表现给外人看的大部分是截然不同。随着于连对自己伪装的极致,他的人生也逐渐达到人生的巅峰状态。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反而是于连生命最后在监狱度过的日子,他大胆的并且坦诚的向德.莱纳夫人表明自己真情实感,包括他以前最不耻提起的懦弱的情感。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此时身为阶下囚的于连却是最幸福的。于连也渐渐让我们明白平凡是一种幸福。

于连的不幸其实本可以挽救,但是他对于许多事情的错误的认识让他当发现自己错的离谱的时候,已经无力改变了。让我们设想一下,如果于连能真心体会到德.莱纳夫人的爱,并且肯定自己对于这为善良纯洁夫人的真爱,他的一生或许可以和德.莱纳夫人平凡幸福的度过;如果于连在进入真正所谓的资产阶级上流社会时,看明白对他的款待不是礼貌而是真正从骨子里的漠视时或许还可以回头;如果于连能够看明白玛蒂尔德小姐更加深爱的是自己的英雄情怀,自己的骄傲,看明白玛蒂尔德小姐刚开始与他相爱时的反复无常与眼底偶尔流露的厌恶,是不是于连的一生不会变成悲剧,而是另一番平凡幸福的场景?于连或许是不幸的,但是斯丹达尔还是心软了,让他在生命最后的时光明白了什么才是他最需要的。

在读《红与黑》的时候,即使在知道于连可能爱上了马蒂尔德小姐也从不曾敢想象原来结束于连的疯狂是他举起枪想要杀死德.莱纳夫人的时候。于连想要杀死这位纯洁、善良的曾经的爱人。还好,德.莱纳夫人并没有死去,否则于连的余生不会再感受到幸福了。

结局意味深长。马蒂尔德爱于连,在于连死后给了于连毕生可能都在追求的财富地位。德.莱纳夫人爱于连,在于连死后的第三天拥抱着她的孩子离世了。于连与马蒂尔德小姐的爱情是需要技巧的,而与德.莱纳夫人的爱则只需要真心。两个女人不同的结局或许也让我们看到了斯丹达尔对于爱情的领悟。真心即真爱。

红与黑读后感45

于连一个底层出生的孩子,智慧聪明,会说拉丁文,《圣经》也倒背如流,但是在那个年代里有好的才华并不意味着就有一个好的前程。于连曾拥有过,但是却被他的欲望所葬送了前程。

在法律面前,合乎“自然的”只有师子的力量,或者动物饥寒时的需要,更简单的一个字表示,便是“欲”。于连与德.莱纳夫人短暂的恋爱是一个美丽的错误吗?这个错误的原因是什么呢?难道是与德莱纳先生不和的婚姻?还是19世纪早期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社会风气?德莱纳夫人不缺钱但是却缺少了精神的寄托,也许市长与她的婚姻只是逢场作戏,但是谁能够说这样的婚姻不是普遍存在呢?

文中有一句话“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座坟墓,用来埋葬所爱的人”是的每个人心里都有那么一个深爱的但是却不能一起厮守的人,当所爱的人离去,在心里就有了不能倾诉的秘密就如同坟墓一样。于连与市长夫人短暂又美好的恋情结束了,因为市长夫人的懦弱,一位小儿子的病是上帝对她的惩罚,有时候我们明明知道有很多事情如同烟花般漂亮且短暂,但是却无法抗拒那股力量带给我们心灵的快感。

难道才华出众的人都会高估自己吗?在做家庭教师时肆无忌惮的爱上了市长夫人,在教堂里他的聪明战胜了同伴不满的目光,他的确很优秀,但是在处理感情的问题上却是那么地不理智。我认为于连与德.莱纳夫人的激情,是于连报复上层统治者对他的鄙视,而德.莱纳夫人的柔情却使他真正地感受到恋情的美好,相比之下与玛蒂尔德这位贵族小姐的恋情更像是为了权利和金钱。有人说于连与市长夫人是“心灵的爱情”而与德.拉莫尔小姐是“头脑的爱情”。尽管她们追求爱情的方式不同但是都反映了一个问题,就是她们对自己本阶级的厌恶和对封建门阀的叛逆。而于连却是一个出类拔萃的青年,他相信勃勃,不甘于贫贱,一心向往沸腾的生活,希望青云直上,但是在王朝复辟时期,在极端反民主的贵族资产统治下的法国,他看到从军建功立业已经行不通了,只有通过教会才能使他跻身名流,在上流社会中,他如同一丝丝柔弱的阳光,想放射光芒却微不足道。

于连与侯爵夫人偷偷的恋情,也许是一种偶然,但是他的心里一定是想希望这样来达到飞黄腾达的美梦,但是生活却不尽人意,市长夫人因为嫉妒写了一封举报信,使他的美梦被打破了。于连也因为刺杀市长夫人而被抓,玛蒂尔德为了于连最起码的声誉也不要了,为了他的获释而东奔西走,也许她真的爱于连,但是于连爱的却是市长夫人,玛蒂尔德的狂热,市长夫人的深沉,,两个不同的女人都深深地爱过他,也为他付出了深深的代价,一个以死来结束了余生,而另一个丧失尊严去乞求爱情。有时候爱情真的不是金钱才是万能的,只有真正的相爱才能超越金钱。

有人说“红”象征拿破仑的军服,“黑”代表王政复古年代僧侣的黑衣,黑是玛蒂尔德的丧服,红是德莱特夫人的鲜血,但是我却认为红是代表于连对自己人生的追求,而黑代表了他人生的遭遇和不幸,代表了各种各样的诱惑。

红与黑读后感46

学期在图书馆只借过一本书,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红与黑》,断断续续花了很久的时间把他看完。很久之前就听说过这本小说,对于题目,心中满是怀疑。为何会取这一个模棱两可,让人满是好奇的名字呢?又得人认为,书中的“红”象征着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则是僧侣的黑衣,因为文中的主人公于连就是一位教徒。也有的人认为,“红”是德 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马特尔的丧衣。但是看完这本书,我觉得“红”是象征了于连不断追求人生意义的那种热情,“黑”则代表在于连身处的社会中的各种黑暗的、压抑的情感,因为在文中,《红与黑》不仅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图景,还涉及了许多其它方面的生活风情。上写皇帝首相、王宫贵族,下写贫民百姓、三教九流,让我们真正见识了在“唯美”的法国,人情冷暖、社会矛盾也可以是这么的值得让人深思。

在文中,主人公于连 索莱尔自始至终有着自己的一种情绪和姿态:他家境贫穷,地位低贱,却又不甘于这种命运:他抵抗蔑视的眼光,但又向对他投以蔑视眼光的人报以更加蔑视的眼光;他憎恶上流社会的黑暗、虚伪和丑恶,但又怀着极大的野心,一心发迹,渴望飞黄腾达,以至于亲手为自己带上伪善的面具,毁于无情的社会。他的一切经历,甚至可以用忍辱负重来形容,他的不断地思考、观察、自励和忍受,终于迎来得道的一日,但是所有的一切也终毁于一旦。不得不说,这样的结尾虽然是一种“杯具”,但似乎似乎并不出人意料。

书中给予于连的描写常常是大段大段的内心独白,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就是:在得到侯爵赠予的十字勋章的后,他想道:“为了成功,我会做出更多不公平的事。”感叹奋进青年于连,抵抗权势获取成功的唯一方法,竟然只有用一种不公平去对抗另一种不公平。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心理啊?忽然想到朋友的一句QQ签名:都是社会惹的祸,让我沉沦让我堕落!唉,真是造物弄人啊!

红与黑读后感47

如果一个人生到这个世界恰好是一个男人的话,那就应该为他的野心而奋斗,哪怕这种奋斗要以生命为代价。于连——文学名著《红与黑》中的主人公,文学长廊中最著名的反抗者之一,以他短暂而波澜壮阔的一生为我们拥有“英雄主义梦想”的觉醒青年们深刻地诠释了这句话的含义。我们只要去自觉实现自己的野心那么一切就都会来。

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伤恋人,被处死刑。这是我们的先行者一生的骨架。在那个英雄呼之欲出却又被保守戕害的年代,于连直面现实渴望着“拿破仑的重生”,决心实现青年时代的所有英雄梦想,并勇于和阻碍他达到目的的社会展开斗争。他是幸福的因为他敢于和整个社会作战,但也是不幸的因为他敢于和整个社会作战。

于连有着极其敏锐的平民阶级意识,他清楚的看到自己是一个“可怜虫”,“没有保护人,也没有钱”。地位不同、阶级不同的观念时时刺激着他,他唯恐自己因平民出身而受到上层阶级的轻贱,他清楚的知道是自己的贫困跟他们的财富打交道。他对平民阶级的活力充满信心,他以一人之力代表自己的阶层向现实抗争。但是同时他向自己的命运发怒,身为平民的自尊心和自信心,又与他希冀飞黄腾达的个人野心紧密联系着。他在瓦尔诺家里参加晚宴请后一方面痛骂这可鄙的财富和建筑在其上的享乐生活,一方面决不放弃获得这种财富和享乐的决心。

他有着极其复杂的思想和性格,因为他英雄主义的动因是平民反抗意识和个人进取野心的结合。他声称“不能堕落到跟仆人们在一起吃饭。我的父亲逼迫我;宁可死。”但是“为了能够飞黄腾达,比这再困难得多的事他都能去做”。不过在鼓舞着他的英雄主义的平民反抗意识和个人野心这两种“热情”中,前者毕竟是第一位的。正因为如此,他义无反顾地拒绝向资产阶级贵族控制的法庭求饶。

他是这样一个群体的代表:他们拥有较高的文化,却没有出色的背景,拥有崇高的理想却被现实无情地取笑,他们的意气风发却为自己招来无尽的灾难。他们的控诉是一个病态社会开始治愈的希望。可是在这样一个英雄缺乏的年代,这样的控诉不如让我们化为自己的英雄气概去实现吧。

于连的两次爱情也具有深刻的社会含义,它是对门第的强烈冲击,他与雷纳尔夫人、与拉莫尔小姐。两个贵族女性虽然她们的爱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但她们有一点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门第的反叛。她们对于连的爱都有一种壮烈的意味,含有一种英雄气息。至于于连他的爱情道路则是他小资产阶级个人的反抗的道路,他的“公民的热情”,即他作为一个平民青年要求恋爱婚姻平等的热情都远远超过恋人的柔情。他的爱情是他的责任。他一次次追求雷纳尔夫人或出于他的责任,或为了嘲讽雷纳尔市长,或为了减轻她对他木匠儿子的轻蔑,或为了将来为从事家庭教师这卑贱的职业找一个“爱情”的高尚借口。他要博取拉莫尔小姐的爱,只是想证明平民子弟的他比贵族的公子哥们儿更有被爱的价值。他的爱情深深烙有他的反抗意识,具有他小资产阶级争取个性解放和平等自由的意义。

《红与黑》的爱情与我们所熟知的爱情是如此的与众不同,可是在我们一去不复回的人生中爱情路边最美丽的风景也不是默默注视着我们,细细品味我们,选择它的归宿吗?于连丰富的学识和崇高的个人理想,以及为了理想的不懈努力让他有足够的理由让爱情垂青于他。自古英雄美女才是爱情的最佳归宿,我们不能成为英雄的话至少应该让自己拥有英雄气概。我们追求幸福,然而当我们捡到它遗留的金鬃毛时才幡然悔悟它就在我们身边。爱情也是如此,它就在我们身边,但是开掘他,先让自己有英雄气概。

所以当于连实现他自己野心的时候,一切附加值就都来了,包括爱情。

红与黑读后感48

抱负,一种潜藏在灵魂深处、无形却渗透有形的力量。它可以让人在绝望和失败中振作,也可以让人在成功与欢乐中沉沦。

一般有抱负的青年都比较勤奋,但是他们所走的道路并非都能到达人们所肯定的领地——走偏路的青年大有人在。法国作家斯汤达的小说《红与黑》就塑造了一个野心勃勃的青年于连。他将本来可能是雄心的抱负引入歧途,其奋斗之路更像一条自我毁灭之路。

徜徉《红与黑》的海洋,我对主人公于连的美丽与哀愁深有所思。于连非常聪明,可以把《圣经》倒背如流,并以此向别人炫耀,妄想占据别人心目中一席地位,但命运总在捉弄人。他出身卑贱,仅处在微不足道的仆役地位,无论他付出多少的努力都无法填平阶级的沟壑,在那些贵人眼里,于连只不过是一个忠于效劳的佣人罢了。然而于连从不局限于自己所处的位置,他想在社会上实现自己的价值,想要得到他应该得到却让别人抢去的东西,可又无能为力,因而一直对现实充满嫉恨。

在他脑海里总显现出:“在一切事业里都需要聪明人,在拿破仑统治下,我将会是一名军官……”他疯狂崇拜拿破仑,梦想有朝一日能突破等级森严的阶级界限,进入上层社会的权贵之中。可他却不知道,拿破仑由于不甘心放弃最拿手的炮兵,结果使战场的形势迅速逆转,遭到了惨不忍睹的失败。于连排斥他人对拿破仑的讽刺诽谤,继续固执地迷信拿破仑,默守自己的“原则”,宁愿在不重要的战场上做些让步和牺牲,坦然接受次要战场上的损失和耻辱。因为只有这样,他才能更好地靠近成功,才能实现他的“抱负”。然而聪明被他夸张地用在野心的扩张中,在权欲的驱使下,他像一个失去重量的人,完全丧失了人性中的真实。

书中,法国正是七月革命前夕,统治者剧烈交替的变动时代,一方面是以“红”为象征的拿破仑时代军人的荣耀;另一方面是以“黑”为象征的王权复辟的时代拥有势力之僧侣阶级的黑衣,他们左右着人们命运的轮盘。于连也置身其中,被历史的游戏所蔑视:在这个完全没有选择的时代,要么继续做一个木材商人,要么就让野心吞噬自己善良的心。其实,一个人不管他所处的地位多么的显赫或多么的卑微,只要做好自己就可以了,何必歧视自己的所有,为了追求心中的目标而竭尽全力,急于求成,不择手段,把自己套得那么牢固?

但,不幸的是,现实中大多数凡人都会情不自禁地像于连一样,沉溺于自己臆造的幻想中,痛苦得不能自拔,甚至“爱”上自己的痛苦,从而对他人已获得的成就虎视眈眈,嫉妒仇恨之;同时忘却自己人生努力奋斗的无限美好可能性,一心一意报复之。这些人同那个于连一样,膨胀的欲望犹如白内障,使他们双眼皆瞎,惟剩下一身蛮力,向他们想像中的敌人迸发,伤害他人更毁灭自己。

红的仍旧是红,黑的仍旧是黑。

撕开夜色的包裹,这就是生命的鲜活。

红与黑读后感49

宅在家里哪里也没去,陪陪父母和家人,顺便看完了法国作家司汤达创作的世界名著《红与黑》。小说创作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因不了解法国大革命时期的历史背景,在网络上查询相关资料,整理各位读者的真知灼见,以飨读者。

小说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木匠的儿子,年轻英俊,意志坚强,精明能干,从小就希望借助个人的努力与奋斗跻身上流社会。凭着聪明才智与英俊外貌,在当地市长家当家庭教师时与市长夫人勾搭成奸,事情败露后逃离市长家,进了神学院。经神学院院长举荐,到巴黎给极端保王党中坚人物拉莫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很快得到侯爵的赏识和重用。与此同时,于连又与侯爵的女儿有了私情。最后在教会的策划下,市长夫人被逼写了一封告密信揭发他,使他的飞黄腾达毁于一旦。他在气愤之下,开枪击伤市长夫人,被判处死刑,上了断头台。

司汤达创作《红与黑》时,拿破仑领导的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已经失败,他想用自己的笔去完成拿破仑未竟的事业。他要通过《红与黑》再现拿破仑的伟大,鞭挞复辟王朝的黑暗。为此作者以“红与黑”象征其作品的创作背景:“红”是象征法国大革命时期的热血和革命;而“黑”则意指僧袍,象征教会势力猖獗的封建复辟王朝。小说发表后,当时的社会流传“不读《红与黑》,就无法在政界混”的谚语。

《红与黑》虽然写的是主人公于连一生奋斗的过程和其浪漫的爱情故事,但它把具有重大意义的社会题材作为结构小说横纵经纬的重要因素,并使之成为主人公活动的典里社会环境和依据,因而充分显示了它的现实主义艺术方向。小说比较深刻地反映了法国19世纪30年代的社会现实。小说中写到了拿破仑热烈而奔放的时代,新兴资产阶级的日益发展和繁荣,以及法国几十万受压抑的小资产阶级青年渴求自由平等,渴望战争的强烈愿望。小说中也再现了波旁王朝复辟后,耶稣会和修道会独揽大权,肆虐横行,以及保王党和反动教会如何沆瀣一气,视人民为敌的残酷现实。更重要的是,小说中还反映了波旁王朝在覆灭前动荡不安的政治局势,以及资产阶级自由党企图东山再起的勃勃雄心。

小说描写的于连个人奋斗的悲剧,这在波旁王朝复辟时期是极为惯见的社会现象。波旁王朝复辟后,许多小资产阶级青年失去了拿破仑时代靠个人天赋晋官加爵的机会。他们去等级森严的巴黎进行个人奋斗,但只有少数人成功了。大多数人却失败了。这就是王朝复辟后整整一代小资产阶级平民的现实遭遇,于连的悲剧也正是这样一出富于时代特征的悲剧。

红与黑读后感50

高贵的出身剥夺了性格的力量,而没有性格的力量就不会被判处死刑。

——《红与黑》

1815年,法国迎来了复辟王朝时期的社会生活。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填满了1815年到1830年这十五年的时间。而于连的故事,就发生在这样一个“红”与“黑”相交替的年代。

于连的童年,生活在对抗击欧洲的骑兵凯旋而归的无限崇拜当中。在那个“红”色的年代里,英雄业绩充满了整个资产阶级革命,而拿破仑则通过巩固和调整了某些条件,保证了农民能够自由无阻碍的利用他们刚得到的法国土地并满足了其强烈的私有欲。在这时,自称“乡下佬”、“农民的儿子”的于连就很自然的成为了拿破仑的崇拜者。于连崇拜拿破仑,还有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在拿破仑时代以等价交换为基本原则的资产阶级法权有最充分的体现,平民出身的士兵只要立功战场就能提升为将军,普通的文职只要办事干练就能当上高级官吏,这正是小资产阶级青年于连所向往的前途。而成年以后,于连的生活却陷入了一片黑暗腐朽的复辟时期,“黑”色的年代已经来临,封建贵族力图用封建等级制的原则来堵塞非贵族出身的青年的出路,此时的于连想要向上爬,只能够投靠教会,充当“教会的一根棍子”,干卑鄙肮脏的特务勾当。此时的他苦闷至极,他嚷道:“啊!拿破仑确实是天主为了法国青年才派来的!今后谁来代替他呢?没有他,不幸的人们怎么办呢!即使是那些比我富裕的人,勉勉强强有几个埃居可以受到良好教育,可是没有足够的钱在二十岁去买一个服兵役的替身和谋一个职业,他们又能怎么办呢!不管怎样,这个不幸的回忆将永远使我们不会幸福了!”是的,拿破仑在滑铁卢的时候战败了,通过自由竞争、个人奋斗得到资产阶级法权所保证的个人利益的年代已经不复存在了。而在这个时候,于连的心里,油然而生的是,对权贵的报复。

他凭借惊人的好记性把一本拉丁文的《圣经》全部背了下来,轰动了全城,于是他来到了市长德·雷纳尔家做了一名家庭教师。在这个全城最漂亮的花园中,他遇到了德·雷纳尔夫人。夫人对他产生了好感,夫人的女仆爱丽莎也爱上了于连,而于连拒绝了女仆的爱情。德雷纳尔分人得知此事心理异常高兴,她发现自己对于连,已经产生了一中从未有过的感情。一天晚上,在市长家的菩提树下,于连无意间触到了德雷纳尔夫人的手,她一下子缩回去了,于连以为德雷纳尔夫人看不起他,便决心必须握住这只手。第二天晚上,德雷纳尔夫人的手被于连紧紧地握着,这下满足了于连的自尊心。他开始追求德雷纳尔夫人,同时,于连的胆子也变得越来越大,他想:“我应该再进一步,务必要在这个女人生上达到目的才好。如果我以后发了财,有人耻笑我当家庭教师的低贱,我就让大家了解,是爱情使我接受这位置的。”他们相爱了,而他们的爱情,却是完全出于一种野心,一种因占有欲而产生的狂热。

后来,他的确风光了。他借助德雷纳尔夫人被聘当上了仪仗队队员,使他现在公众面前出了一点小风头,引起了满城风雨,招来了上流社会的蜚短流长,以致再也无法在本地立足,不得不躲到神学院里当学生。在这里,于连告诉自己:“在拿破仑的统治下,我会是个军曹,在未来的神父当中,我将是个主教。”由于成绩名列前茅,院长让他当新旧约全书课程的辅导教师。但是后来,院长辞职,于连被介绍到侯爵家做了秘书,在这里,他开始了自己的第二段恋情。

如果说于连对德雷纳尔夫人的追求还有某些真挚情感的话,那么于连对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则纯属政治上的角逐。

在德拉莫尔侯爵府中出入的净是些“漂亮的坏蛋”及“带勋章的恶棍”。他是在革命时期跑到国外投靠外国封建势力的流亡贵族,现如今他又回到巴黎,成为“法兰西的大臣”,他卖官售爵,结党营私,策划阴谋,他家的晚宴舞会灯火辉煌通宵达旦。他是个实实在在的上层社会的人。而此时的于连,在贵族社会的熏陶下,很快就学会了巴黎上流社会的艺术成了一个花花公子,脱离了外省青年的土气。他并不喜欢玛蒂尔德小姐的请高与傲慢,但是转念一想,玛蒂尔德小姐是一个“能够把社会上的好地位带给她丈夫”的女人,他又开始了对玛蒂尔德小姐的追求。

玛蒂尔德小姐的思想古怪,奇特,别人无法理解他的行为。她身上颇有男子气概。于连对自己好,她会开始反感和看不起他,而且刻意和他保持距离,而当心上人故意写匿名信试探她时,她又会像个孩子一样投入他的怀抱。她在花园里主动挽着于连的胳膊,但他又说“我恨我委身于第一个来到的人”。可是怀孕的她最终还是和于连结了婚,于连被授予了贵族的称号。

而当他得到侯爵的重用正要挤进上流社会的时候,德雷纳尔夫人被迫写了告发信,使他向上爬的美梦毁于一旦,恼羞成怒的于连向他深爱过的女人开了枪。于连被捕入狱。在这个时候,他终于冷静了下来,他开始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悔恨耻辱,他意识到野心已经破灭,但死对他并不可怕。他说:“我不向你们祈求任何恩惠,我一点也不存幻想,死亡正等待着我……即使我的罪没有这样的大,我也会看到许多人并不会因为我年轻而怜惜我,他们想要通过惩罚我来惩戒那些出身微贱,为贫穷所困,可是有幸稍受教育,竟敢混迹于富贵人所谓的上等社会青年。”

在一个晴朗的日子里,于连走上了断头台。玛蒂尔德小姐买下了他的头颅,德雷纳尔夫人在他死后的三天,包吻着她的儿子,也离开了人间。

事情就这样的结束了,于连的两次与时代风云紧密相连的恋爱也就这样的失败了,他的经历告诉我们,贵族阶级占统治地位的上流社会,绝不容许一个平民青年挤进来,它必然要通过种种方式把这种青年扔出去,毁灭掉。在那个年代的法国,有着千千万万个于连索雷尔。他们在当时社会条件下进行追求就必然遭到恶果。高贵的出身剥夺了性格的力量,而没有性格的力量就不会被判处死刑!于连想要穿越充斥着平庸的灼热沙漠,他野心膨胀,费尽心机的利用爱情利用女人利用教会。可是在他生命的最后,却不能不让人感到真情。作者通过对小说人物进行了深度的心理描写,又以深刻细腻的笔调充分展示了主人公心灵空间,广泛运用了独白的艺术手法挖掘出了于连深层意识的活动,创造了一首“灵魂的哲学诗”。

“红”与“黑”到底各代表着什么那?是拿破仑时代的军服与复辟时期教会的黑衣,还是德雷纳尔夫人的鲜血与玛蒂尔德小姐的丧服?我不敢确定,但是我认为,于连追求人生的意义,是火热的。而在在那个社会中,那些为了自己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的真正的意义的人,才是真正被黑暗笼罩的人吧。

红与黑读后感51

人们都说书籍是打开智慧之门的钥匙,其实,书又何尝不是反映作者观点的一面镜子?

历史上,有很多作家都透过书来表达自己的看法,就拿《红与黑》来说吧,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叫于连的年轻人,他聪明但出身贫寒,无法施展自己的抱负,便想通过女人作为阶梯,挤进上流社会,最终因为误入歧途而走上断头台。

看完这本书,我既为于连感到悲哀,又对他恨之入骨,以他的才能,明明可以大有作为,可是他却选择了错误的途径,企图利用两个女人对他的纯洁爱情,作为他走入上流社会的台阶,在这里,我不禁想问,在人生的道路上,你是否也曾迷茫,世界上的善与恶,美与丑,往往只在一念之间,如果走对了,就会在正途上,顺利前进,反之,就会掉入万丈深渊。所以,在人生的道路上,不管遇到多大的事情,也要通过正确的方式解决,才能走出这片“迷茫”的森林。

反观于连的悲剧,是他个人的选择错误,也是社会环境的必然结果,那个时代,贵族社会的体系,使得他走上上流社会的诸多路都被堵死,社会的不公平,是一个不可避免的因素,这也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

在迷茫的时候,不要像于连一样,走入歧途,要时刻谨记:走正路,方能修成正果。

红与黑读后感52

刚看到标题的时候,我以为就是两个极端色彩间的碰撞。但读后才发现人性才是连接这本书的引线。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目标、抱负,这是一种无形的东西,却时常散发出无比强大的力量,它可以使人在挫折与失败中振作,  也可以使人在欢乐和成功中沉沦。

现实生活中,有着伟大抱负的青年大有人在,他们为自己的目标、抱负努力奋斗着。他们有的人能够圆满的实现自己的理想,但有的人却走上了自我毁灭的道路。斯汤达笔下的于连正是如此。于连是一个野心勃勃的青年,他有自己的抱负,最终却也因自己的抱负走向了灭亡。

徜徉在《红与黑》的海洋中,对于主人公于连的行为、思想、性格我进行了深度的思考。于连其实很聪明,他能把《圣经》倒背如流,借此向别人炫耀,妄想使自己在别人的心目中是强大的,但命运总是不尽人意。于连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仆人,在上层权贵中,他不过是一介平民,对他的思想更是嗤之以鼻。但是于连不这样想,他想进入上层社会,他想得到权利、地位、名声,他总是想着“一切事业里都需要聪明人,在拿破仑的统治下我将会是一名军官···。”他疯狂的崇拜着拿破仑,却没有思考过拿破仑为什么会成功,为什么拿破仑会是一名将军,然而于连的思考却仅仅止步于自己的“原则”,最后他只会有一个惨不忍睹的下场。

其实一个人,无论他的地位多么的显赫,又或是多么的卑微,只要做好自己就可以了,我们应该用合适自己的方式实现自己的抱负。

红、黑永远不能交替,守住自己的底线,固守自己的初心。

红与黑读后感53

我最近看了司汤达的《红与黑》,最先吸引我的就是于连这个人物,许多人都认为他是一个不知满足,野心勃勃的人,而我认为于连只是顺供应当时的社会—— 政治勾心斗角,神圣教会黑暗坠落, 资产阶级新贵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在这种社会里,那个人不想爬的更高呢?

《红与黑》讲述的是一个平民青年于连·索莱尔一心想飞黄腾 过人的他被聘请为市长家老师 ,因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不得不到贝桑松神学院学习 。不久 于连又被介绍给宫廷大臣当秘书。于连十分能干,受到侯爵的赏识,为他发了勋章,于连因此参加了贵族们的反动会议,甘愿为效劳。成为候爵的心腹,与 玛蒂尔德小姐结婚,却被市长夫人告发,心甘情愿走上了断头台。

书中的红与黑,有人说红代表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代表基督教的黑色道袍,但我认为红是于连 那超凡的能力和勃勃的雄心,黑代表现实社会制度的森严和黑暗,在当时社会往往是黑熄灭了人们的希望,而文中的于连却是一个心机很重,野心勃勃的人,虽然这样的人很邪恶,但是我认为他是最容易在当时社会有一番作为的人,他还有过人的智慧,这样优秀的人物怎么甘心只是一介平民呢?所谓 往上爬总比消沉堕落、无所事事好。

书中的于连,他为了自己的抱负理想—— 朝一日能突破等级森严的阶级界限,进入上层社会的权贵之中, 放弃了正真的幸福 ,生活在黑暗奢华,尔虞我诈的社会里,从而为自己开辟里一条死亡之路,但是我认为在那时的社会,生活法则就是这样,每个人都是冷酷的,都在追求着虚荣,名利, 每个人都爱虚荣名利,虽然嘴上都说它们是身外之物,但有几个人做到了。

于连 的所作所为可能伤害了一些人,不过他本性善良,他会忏悔,仅仅是由于心灵的引导。所谓人无完人,而 “完人”,不是太纯洁就是城府太深,不是圣人就是傻子,就像我们拿到一个没有虫眼的蔬菜立马会联想起农药一样。

于连死了,但我相信他勃勃的雄心依然还在,红还是红,黑仍然是黑!

红与黑读后感54

初次听到《红与黑》这个书名,觉得有点奇怪;初次拿到这本书,觉得有点兴奋;但初次读完这本书,不禁觉得有点深深地触动。读这本书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不仅是因为它篇幅长,文字多,更是因为它所包含的内容与深意,让人可以长久的琢磨,它表现出来的那种时代气息与给人的那种触动是难以抹去的。从《红与黑》中,读懂了很多世间人情,看明白了很多不为人知的游戏规则,也深深体会到了人间的种种真情。

可以说整本书的主人公是于连。索雷尔,这是一个木匠的儿子,从他还在娘胎里的时候就被父兄鄙视,生来常遭毒打。但是,他把自己的头脑身体全都给了书本,他想成为一个像拿破仑一样的英雄。他任家庭教师期间,与女主人瑞那夫人发生了恋情。她是一个第一个爱他的女人,她也是第一个他爱的女人。但那种对功名的狂热追求让他攀附权贵,与拉穆尔侯爵的女儿玛娣儿特小姐发生了关系,但因种种原因,他谋害故情人,却落到了死亡的地步。而最终的结局呢,瑞那夫人信守诺言,没有采取任何方法轻生,但却在于连死后第三天,抱着她的孩子永远闭上了那双曾让于连**的眼睛。

这本书的结局是一个悲剧,而两个贵族女人的爱,一个是深沉,一个是狂热,他们为了爱而可以放弃一切,正如有人曾说:青春的爱情就像阴晴不定的四月天,稍不留意,就会遮上一片阴云。也许她们从不想过要失去他,他的英俊,他的才华,他的那种神气让二人沉醉其中,瑞那夫人那种心灵上的爱情和玛娣儿特小姐头脑上的爱情相映成趣,她们的爱情方式不同,但他们都表现出了对贵族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

当于连发现自己得对她们的爱情不再单纯,而是加上了虚荣的成分时说:“我把自己毁了”,是啊,他已经让自己严重脱离了那个时代的轨道,也暗示了他悲剧的发生,而那两位贵族女人却摆脱奢华的贵族生活,用几近丧失尊严的方法来博得爱情。整个爱情故事都是若即若离的,直到生命终结之际,他对瑞那夫人的真正爱情冒出原始的火花,但那已经无济于事。

理想有很强的动力,于连作为一个青年人,他的那种追求英雄的梦想的冲动,正是对那个时代的反抗,他不希望自己碌碌无为,虚度青春,面对现实的阻碍与无法实现抱负。要么逃避,要么反抗,我们从中应该学到,面对如此这般情况,要敢于反抗,不能甘做平庸之辈,要敢于追求自己的理想,对生活充满热忱,反抗空虚的度日。但我们也应该呼吁:要想改变这种情况,靠个人是行不通的,我们必须共同努力。

红与黑读后感55

细读世界名著,体味法国贵族社会的尔虞我诈、勾心斗角。上流社会,既具有无法阻挡的吸引力,又无可避免的排斥着……或许,这距离,可能使你失去一切亦或是的到一切。贯穿全文的主要人物,当之无愧的应是于连。朝气蓬勃、踌躇满志、理想远大充溢着年轻的教士,使之激荡着为赢得自己的地位热血澎湃着、沸腾着。只是,不容忽视的残忍现实常使人无可奈何、取舍两难。社会现实与伦理道德之间其不可逾越的鸿沟羁绊着于连追逐的脚步,内心隐忍着难以割舍的伤痛,无法释怀、痛彻心扉。几经周折,凭借机智的头脑、超凡脱俗的气质、出众的美貌等过人的优势,在巴黎上流社会人物的交谈日渐有所眉目,颇为重要的是赢得了贵族女子的芳心和青睐。正如‘每个成功的男人背后,总有默默付出的女人’所言,于连亦莫过如此。其中,善良的瑞那夫人和动人的拉穆尔小姐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二者接踵而至的出现在于连的身旁,见证着其不断上进的人生轨迹及其坠落的悲剧。或许,于连最终萦绕心头的念头‘人生若只如初见,那时只道是寻常!’,使之内心充满悔意。而瑞那夫人理应成为了最悲剧性的人物,命运的不公和残忍对善良的人儿破天荒的开了个玩笑,捉弄人生于手掌之中。只需顷刻间,一切幸福化为了泡影。面对命运的捉弄,无能为力;面对婚姻的牵绊,不知所措;面对伦理道德的约束,恨相见的晚。拥有、体味着常人所经历的刻骨铭心的爱情,却碍于世人的阻拦、现实的约束,泪眼向望。忠贞不渝的爱情理念,使得最终生死与共,今生有缘无份,只愿来世彼此不离不弃。而于连的离走虽不难以预料,但无奈……因此,得以遇见拉穆尔小姐,开始着新的征程。然而,自古以来的门当户对又深深地折磨着她们,并引发了一系列的悲剧。

哦,不得不承认,拉穆尔侯爵也极为重要。既可以使于连赢得众人的赏识和青睐,亦可摧毁他的一切。残忍使与拉穆尔小姐,不舍亦正因如此。‘死于非命’的幻想,转眼间竟成为了现实。因而。对侯爵而言,或许,值得庆幸吧!亦或许喜盛于忧吧!

红与黑的世界,拿破仑加冕的盛况,并未重演。而,于连距离最初已愈来愈远,渐渐迷失了自我。空惋惜,空悲叹……

一、内容简介

在这部书中,霍金带领读者遨游外层空间奇异领域,对遥远星系、黑洞、夸克、“带味”粒子和“自旋”粒子、反物质、“时间箭头”等进行了深入浅出的介绍,并对宇宙是什么样的、空间和时间以及相对论等古老问题做了阐述,使读者初步了解狭义相对论以及时间、宇宙的起源等宇宙学的奥妙。

《时间简史》的主要内容可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时间起始点——宇宙大爆炸起点。宇宙是不断膨胀着的,它在最初应该收缩为一点,这一时刻被称为宇宙大爆炸时刻。宇宙在这一点的密度无穷大,这一点即为数学上所称的奇点。

2.时间终结——黑洞。恒星由于引力作用会不断收缩,会形成一个“黑洞”。黑洞表面引力很强,时间会在此终止。

3.上帝是如何启动宇宙的?——宇宙的起源和命运。一种是以人择原理来解释的叫做紊乱边界条件的宇宙起源;另一种解释称为“暴涨模型”,它认为宇宙在开始的一瞬间是以加速度膨胀,在远小于1秒的时间里宇宙的半径增大了100万亿亿亿倍。

4.物理学的统一——终极理论。人类在寻求建立一个适用于宇宙中每一事件的、完整的、协调的统一理论,在这理论中不需要选取特定的常数去符合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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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作者简介

斯蒂芬·威廉·霍金(Stephen Hawking,1942年—2018年),英国理论物理学家,黑洞理论和“大爆炸”理论的创立人,曾任英国剑桥大学应用数学及理论物理学系教授。

霍金出生于英国牛津,从小就立志从事物理学和天文学的研究。在牛津大学完成物理学学位课程后,他转而到剑桥大学攻读博士,研究宇宙学。在此期间,他患上了严重的肌肉萎缩性疾病,被长期禁锢在轮椅上,但他仍然继续醉心研究,先后提出了黑洞蒸发理论和量子宇宙论,震惊了整个自然科学界,被推崇为继爱因斯坦后最杰出的理论物理学家。1974年,霍金当选为英国皇家学会最年轻的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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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时间简史读书笔记

自古以来,我们头顶的天空究竟有什么奥秘这一难题一向困扰着人们。关于世界起源有我国的盘古开天辟地之说等,西方世界则认为是上帝创造了这个世界。于是乎,在欧美能够看到遍布大街小巷的教堂,大多数人都虔诚地信仰着上帝。但是很可惜呀,哈勃望远镜把地球周围200亿光年范围内的空间都检查了一遍,却丝毫没有上帝的影子。尽管这两种看法很明显都是错误的,但它也反映出人类爱思考的一面,实在想不出来时,就编一个盘古,上帝之类的出来,自圆其说。

霍金在这本书中试图用一种通俗易懂的阐述方式来解释高深的物理知识,以到达让大多数人都能看懂的目的。尽管如此,这本书看起来还是有必须难度的,如果你没有必须的物理基础的话,那就更加难以理解了。其实阻碍我们理解的最大原因还是我们平时生活在宏观低速的环境中,无法理解在宇观或微观下的物质及其运动状态。就如同爱因斯坦的相对论一样,它在物质的运动速度接近光速时才有好处,但我们在生活中根本不可能接触到这类状况,所以除非有超强的想象潜力与抽象分析潜力,想要明白其实很难。所以我将从一个业余的角度来看这本书,仅仅是出于爱好与好奇关于宇宙的起源,霍金教授坚持他的宇宙大爆炸观点。即宇宙原先是一个体积无限小的奇点,因而它的密度无限大。它突然就爆发了,四散开来,同时爆炸产生的温度极高,从此宇宙就一向持续膨胀,直到此刻,而爆炸的那一刻就是时间的开始。在膨胀的过程中,有些气体,灰尘渐渐冷却聚集在一齐,构成各种各样的星球,宇宙的样貌渐渐清晰了起来。那里有个麻烦的地方,那就是大爆炸是时间的开始,那么在大爆炸“之前”,那个奇点算什么,没有时间跨度么或许用“之前”有些不适宜,毕竟在开始之前能有什么呢!但是开始又是从哪来的呢,这仿佛陷入了一个死循环,无论你说什么是源头,你都能够怀疑这个源头的来源,结束这种无休止的怀疑的最好方法就是相信一个最早的,没有“在那之前”。所以很多人就相信上帝,霍金呢,相信那个“奇点”,可我呢,我不明白,上帝那么多人信,估计没什么可信度,大爆炸理论也只是猜想,没有被证实。事实证明,没有信仰的确是件很痛苦的事,脑中一片混沌,无法被拯救。

上面那个问题的确很折磨人,霍金教授自己也说的含含糊糊,一笔带过了,我也略过吧。下面讲的是时间与空间、物质的关系。在大一上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课中,马克思简单的说了下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而时间与空间则是物质运动的表现,时间具有一维性。霍金和一大批物理学家却有不同的观点。首先,物质与空间的关系就很微妙——物质是扭曲的空间。可空间是什么呢难道是真空真空但是意味着什么都没有——虚无。这一点目前科学界仍在作努力,他们试图发现一种构成物质的最基本的东西,基本到不可再分割。可惜在夸克这儿遇到了点障碍,因为夸克已经是一种猜想了,几十年来一向都还未被证实。由于实验器材条件的限制,以及理论上的一些缺陷,对微观粒子的观测一向都有障碍,无法精确测得其运动状态。这样一来,科学家们就只能很郁闷地整天苦思冥想,试图发现一种全新的理论,但在这几十年里,一向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进展。

这本书中最引人思考的地方还是它的时空观。在相对论中,绝对空间与绝对时间都不存在。此刻大部分人都已能理解绝对运动的观点,也就是说静止是相对的,没有绝对静止。因为缺乏绝对的静止的标准,我们无法确定在不同时刻发生的事情是否处于同一空间位置上,很多人也许会认为这很简单——同一地点很好确定。但平常人所说的同一地点是指在目前这个星球上的相对地点,把我们置身于宇宙之中,我们的位置每时每刻都在变化着,永远没有重叠的两点。因为地球本身正一刻不停地做着运动,这一点是很容易理解的。但时间也变成相对的,就让人很难懂了。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时间的流逝似乎是一成不变的,按照它自己固有的规律行走,不受我们的影响。正因为如此,我们总是用时间来记录已经发生过的事,把时间当做一个固定的标尺,我们在这样一个统一的标尺下进行交流才不会有困难。但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却无情的指出不存在什么绝对时间,时间只但是是物质运动的附属品。我们通常所说的时间似乎没有方向,虚无缥缈,看不见抓不到。在相对论中,时间是一维的,它的方向就是宇宙膨胀的方向,我们的宇宙目前仍然在做膨胀运动。

关于时间的相对性我还是无法理解,霍金紧之后就介绍了黑洞。我本以为我对黑洞是相当了解的,因为我经常能在科普节目中看到关于黑洞的解释。黑洞是恒星老化后坍缩构成的。恒星靠内部氢原子的聚变产生能量,释放光和热,太阳就是这样。在内部原料用完后,就会发生坍缩,即向一点收缩。当这一点十分十分小时,它的密度就会趋向于无穷大,同时它的引力也会变成无限大。由于引力很大,没有什么东西能够从它那儿逃逸出来,那里面也包括光。众所周知,人能看到东西,是因为反射那个东西的光进入人眼。此刻那儿不会有光发射出来,所以人类是不可能真正地看到黑洞的,但能够根据可见星体的运动规律来推测。本来我以为这并有什么大不了的,看不见就看不见呗。但霍金教授补充了一句,那里是时间的终点,类似于奇点。

我想在这个年龄的大部分青年都思考过宇宙到底是什么,从何而来,过去的就过去了么,未来又在哪里,命运是否早已决定好了之类的问题。有的时候,我会因想不出来而无限伤感。确实如此,当你发现你根本不明白你所存在的地方到底是什么,你到底为何而存在,心中肯定会有一丝落寞甚至悲哀。过去我会刻意去逃避这些问题,想得太多或许会影响正常的生活。有时候看新闻,也会发现一些人因为这些问题而精神出现问题。我选取看这本书,就是想解决萦绕于心中头的疑惑。但这本书只是说了一些猜想和让人费解的理论。此刻,我能够稍微理解那些相信上帝或其它宗教的人,毕竟,心中没有一个信仰会让人的生活失去方向,在人生的道路上迷路。我只期望有一个能让人信服的说法让我来相信。我是并不是一个彻底的唯物主义者,到底谁才是世界的主宰,谁也没办法证明。尽管我能够确信上帝佛祖什么的都是扯淡,我也不会迷信和神有关的活动。因为我在心中已不明白把那些个神啊仙啊骂了多少回,但此刻仍活的好好的,那些个神仙连我这样一个普通的人都治不了么在某种程度上,我把自己归结为一个宿命论者。因为这个世上巧合总是太多,比如我的存在就很奇妙。试想宇宙中有多少分子原子,偏偏就有那么必须数量的原子组成了我。话虽这样讲,但我也不会拿命运当借口,很多失败的人总把原因归结于命运。我想一个普通的人怎样可能清楚地明白自己的命运,不到最后一刻,答案都不会揭晓。暂时失败的人,也不代表就必须不能成功。很多人都会说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他们有没有想过他们有这种态度又是从何而来的,他们的出生难道也掌握在自己手里么你或许能够说人们能够透过后天的努力奋斗改变自己的命运,但你要奋斗的这种态度又是从何而来呢,答不上来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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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时间简史读后感56篇

《时间简史》是英国物理学家斯蒂芬·威廉·霍金创作的科普著作,首次出版于1988年。

全书共十二章,讲述了关于宇宙本性的最前沿知识,包括:我们的宇宙图像、空间和时间、膨胀的宇宙、不确定性原理、黑洞、宇宙的起源和命运等内容,深入浅出地介绍了遥远星系、黑洞、粒子、反物质等知识,并对宇宙的起源、空间和时间以及相对论等古老命题进行了阐述。

篇1:时间简史读后感400字

这个寒假我看了一本名为《时间简史》的著作,它的作者就是人们熟知的全世界最聪明的人——残疾科学家史蒂芬·霍金。

这整本书讲的全是关于宇宙的知识,而且还涉及了时间。它最大的特点在书后,还介绍了几位著名科学家:爱因斯坦、伽利略和牛顿这些在宇宙学方面有很大贡献的伟人。整本书告诉我们宇宙的图像、宇宙和时间的关系。其中最吸引人的是黑洞的奥秘。黑洞就是由质量大、密度高而且拥有能让光线都逃不出去的强大引力场。

看完了整本书,我觉得科学是十分重要的。人们的生活离不开科学,因为科学能是人类生活更加幸福、美好。没有科学就没有快捷方便的交通,没有科学就没有四季恒温的房间,没有科学就没有有趣好玩的游戏……现在的牌子上写的都是“中国梦,我的梦”,这些“梦”的基础就是科学。

记得书上的总序里有一句话“没有科学的‘教育’,只是培养信仰,而不是教育。没有受过科学教育的人,只能称为受过训练,而非是教育。”我认为一点儿不错。如果受教育是使人得到知识的公交车的话,受科学教育就是使人得到知识的私家车了。

霍金自强不息,勇于探索,敢于大胆推理,他的这种科学精神很值得我们学习。我推荐大家看《时间简史》,相信大家会和我有一样的感受。

篇2:时间简史读后感800字

充满奥秘的世界,浩瀚无垠的太空,给予人类无尽的幻想。世界之外,未来之变,如此神奇美妙!

——题记

有一个人,他战胜了疾病,创造了奇迹,他证明了残疾并非是成功的障碍,他用他生命践行他的诺言,他为他所热爱的科学事业而奋斗终生。他,就是《时间简史》的作者,20世纪最伟大的物理学家——史蒂芬·霍金。

捧着这本沉甸甸的书,我仔细端详着它的封面,一个大大的钟表首先映入眼帘,这个钟表十分抽象,椭圆形的表盘,中间深深地凹了下去。我想它代表的是浩瀚的宇宙,代表着时间没有尽头。钟表上面是四个金色的大字“时间简史”。我慢慢翻开书本,陶醉在书海中。在我没有读这本书前,我一直以为它是一部专业性极强的科学巨着,读起来肯定会枯燥乏味,甚至有些吃力,但是我现在不得不改变我的观点了。霍金先生用非常幽默的语言,生动诠释了一些天文学的专业知识,他把膨胀的宇宙比喻成不断进食的孩子,把恒星比喻成吃的盐,一个个生动的例子不仅能让你快速理解宇宙的知识,还能获得一种美的享受,读来生动有趣,让人不禁想赶快通读全书,满足好奇心和求知欲。

霍金有一句名言,我深深地记在心里,“身体和精神是不能同时残废的”。虽然,他的身体一刻也没有离开过轮椅,但是,它的思维却飞出了地球,飞出了太阳系,飞出了银河系,飞到了上百亿光年外的宇宙深处。我十分佩服他对科学的热诚,他认真思索并巧妙解释了科学理论的本性,即任何物理理论都只不过是一个假设,在这个意义上,理论只是暂时的,而我们永远不能证明它。他还致力于研究量子引力。在他生病期间,他不仅没有得到多余的休息,反而利用仅有的休息时间更加刻苦地研究,废寝忘食,终于得出了量子引力论。

他不仅对量子引力有独到的见解,对宇宙黑洞的研究更是透彻,可以说霍金与黑洞齐名。他首先发现并证实了黑洞有温度有辐射,黑洞在逐渐缩小的过程中温度不断升高,辐射不断增强,直至最后变为一个奇点,然后再逐渐增大,以此循环。

读了这本书,我深深地爱上了宇宙,仿佛置身于浩瀚的太空,探索着宇宙未知的秘密。我更感受到了科学的魅力。高尔基曾说:“充分热爱科学,因为人类没有什么力量比科学更强大!”的确如此,科学就是力量。21世纪的今天,我们靠什么来增强国力、发展经济、让中国巍然屹立在世界东方?答案只有科学。

篇3:时间简史读后感1000字

霍金:当爱因斯坦说到“上帝不掷骰子”的时候,他错了。鉴于黑洞给予我们的暗示,上帝不仅掷筛子,而且往往将骰子掷到我们看不见的地方以迷惑我们。——题记

这个寒假,我读了著名科学家史蒂夫霍金的《时间简史》。

读完了全书之后,我脑中一直萦绕着许多问题。宇宙到底有没有过大爆炸?宇宙到底是否曾经是一个无限小的点?宇宙到底是不是在无限的膨胀还是最后会坍缩?宇宙是无限的还是有尽头?到底广义相对论正不正确?人类能否发明出时光机回到过去或是来到未来?人类最远能到达宇宙的什么地方?黑洞到底是什么样的?物质的最小部分又是什么?……

可能这一切一切的问题,你或许现在就能给出一个“满意”的答案,可是谁又能知道,你给出的答案或许就像是从比萨斜塔上落下的那两个不等重的铁球不同时落地的“真理”呢可能仅仅在当时的情境下被人们所认可,但是随着科技的发展和人类的进步,将会有更多的伽利略站出来,告诉你不是这样的;也会有更多的哈勃望远镜向你展示,原来宇宙真的并不像你想象中的那样,此时你可能会有所迷惑,到底什么才是真理,没有人能给你一个满意的答案,一切都要交给时间。

最后,从这本著作中,我深深的了解到科学上的很多重大的进展都是许多伟大的科学家们不盲目的追随权威,而是有自己的思想和见解,有时甚至冒着生命的危险才,提出的理论。首先我们应该庆幸自己赶上了这样一个好的时代,有这样好的环境来学习,拓展自己的知识,开阔自己的眼界,培养自己的能力。其次我们应该充分利用这样的条件来努力学习,在学习方面我们也不应该盲目听从课本上的条条框框,而是应该带着自己的思想,自己的见解。我们也应该多多向老师请教,毕竟老师的知识和阅历还更加丰富的。同时在校学习的期间我们也应该逐步的走进社会,感受社会,了解社会,这也能更真切地给我们有竞争的意识,培养自己多方面思考问题的能力,亦即创新思维的培养。

一本好书不仅能教给别人知识,更主要的是能让读者有所思有所感,《时间简史》就是这样一本好书。而我更是被作者霍金先生的人格魅力所折服,他的生平是非常富有传奇性的:他是有史以来最杰出的科学家之一,他的贡献对于人类的观念有着深远的影响,然而他的贡献竟然是在他20年之久被卢伽雷病禁锢在轮椅上的情况下做出来的,这才是真正空前的。身体的不幸让霍金体会到了地狱般的煎熬,然而他却以孜孜不倦的科学精神在自己的地域中缔造了人类的天堂,这是不幸中的大幸,正如霍金本人自述:“幸亏我选择了理论物理学,因为研究它用头脑足矣。”这正证明了约翰·弥乐顿的名言:“头脑是他自己的住所,他在其中可制造地狱的天空,也可制造天堂的地狱。”

让我们记住霍金和他的《时间简史》,更让我们铭记自己内心深处的感悟。

篇4:时间简史读后感1500字

读完《时间简史》,我颇有感触。

时间和光不是一种东西,这很容易想象。比如在黑夜里虽然没有光,但仍然有时间。光速和时间怎样联系起来我还不清楚。我不用去定义宇宙和时间的概念。宇宙构成之前是一个无穷小的奇点,而且无限紧密,我在那里说成没有,这不是唯心的没有,空间和时间在大爆炸时同时的从无生有。这就会产生两个问题,那个无穷小的产生一切的奇点是什么和它为什么要爆炸。那个奇点什么也不是,不是人类所认识的物质,能够起个随便的名字,比如上帝。它就是一个无穷小无限紧密的点,仅仅是一个点。它之所以要爆炸是因为它想那样,因为此刻有了一切所以它爆炸了。这是无法证明的,人类的证明方法必然会引入第三方,为了证明第三方的正确又务必引入第四方,这样的证明会无休止的循环下去。(看到之后,才明白这就应算人择原理。)宇宙论是一门既古老又年轻的学科。作为宇宙里高等生物的人类不会满足于自身的生存和种族的绵延,还一代代不懈地探索着存在和生命的好处。但是,人类理念的进化是极其缓慢和艰苦的。从亚里士多德——托勒密的地心说到哥白尼——伽利略的曰心说的演化就花了2000年的时间。令人吃惊的是,尽管人们明白世间的一切都在运动,只是到了本世纪20年代因哈勃发现了红移定律后,宇宙演化的观念才进入人类的意识。人们甚至从来没有想到过宇宙还会演化。牛顿的万有引力定律证明,宇宙的物质在引力作用下不可能处于稳定的状态。即使在爱因斯坦的广义相对论中,状况也好不到哪儿去,为了得到一个稳定的宇宙模型,他曾将宇宙常数引进理论中。他们都期望在自己的理论中找到稳定的宇宙模型。可见,宇宙演化的观念并不是产生于这些天才的头脑之中。

霍金的生平是十分富有传奇性的,在科学成就上,他是有史以来最杰出的科学家之一,他的贡献是在他20年之久被卢伽雷病禁锢在轮椅上的状况下做出的,这真正是空前的。因为他的贡献对于人类的观念有深远的影响,所以媒介早已有许多关于他如何与全身瘫痪作搏斗的描述。尽管如此,译者之一于1979年第一回见到他时的情景至今还历历在目。那是第一次参加剑桥霍金广义相对论小组的讨论班时,门打开后,忽然脑后响起一种十分微弱的电器的声音,回头一看,只见一个骨瘦如柴的人斜躺在电动轮椅上,他自己驱动着电开关。译者尽量持续礼貌而不显出过分吃惊,但是他对首次见到他的人对其残废程度的吃惊早已习惯。他要用很大努力才能举起头来。在失声之前,只能用十分微弱的变形的语言交谈,这种语言只有在陪他工作、生活几个月后才能通晓。他不能写字,看书务必依靠于一种翻书页的机器,读文献时务必让人将每一页摊平在一张大办公桌上,然后他驱动轮椅如蚕吃桑叶般地逐页阅读。人们不得不对人类中居然有以这般坚强意志追求终极真理的灵魂从内心产生深深的敬意。从他对译者私事的帮忙能够体会到,他是一位富有人情味的人。每一天他务必驱动轮椅从他的家——剑桥西路5号,经过美丽的剑河、古老的国王学院驶到银街的应用数学和理论物理系的办公室。该系为了他的轮椅行走便利特地修了一段斜坡。

其实时间作为一个坐标轴早就存在于每个人的心里了。我们不论干什么事情,总会看看时间。关键在于,时间并非一个孤立的、自在的直线。时间和空间有同一个出发点,也有同一个终点。这就好比我们的地球,在引力场的作用下空间弯曲,并构成一个球面--没有界限的球面。宇宙的无界也就是指我们生活在一个四维的时间--空间里,这是一个四维的球体,球面是无界的。可怜我无法想象一个四维的球究竟是什么样貌的。

按霍金的说法,其实有十维。这让我浮想联翩。我想到古代神话:九重天+时间。

另外,佛教说:三十六重天,十八层地狱。似乎与九有关的倍数都有很大的魔力。

霍金自强不息,勇于探索,敢于大胆推理,他的这种科学精神很值得我们学习。我推荐大家看《时间简史》,相信大家会和我有一样的感受。

霍金,这样一位终年坐在轮椅上的人,依靠一个电脑发声合成器,以正常人十分之一的速度与人“交谈”,但他却同其他科学家一样,用自己的经历告诉他人:执著的探索精神是生命的最大动力。在我心中,除了这本著作所带来的洗涤与震撼外,剩下的只是对这颗伟大心灵的崇拜与敬仰!

篇5:时间简史读后感2000字

浩瀚的宇宙、神秘的地球,以及那些目前为止人类尚不足以弄明白的事物总是像磁铁般地吸引着有着强烈好奇心的人们。无论是年少的还是年长的,人们总是去不断的学习,为的是能更好地了解我们周围的各种事物。身为二十一世纪新一代的青年,我们有责任也更有义务去学习、了解、研究我们所处的环境。为此出于强烈的好奇心,利用暑假难得的机会我认真地读了霍金先生写的《时间简史》一书,读完之后掩卷长思,细细的领略其中的哲理,让人耳目一新。

这整本书讲的全是关于宇宙的知识,而且还涉及了时间。它最大的特点在书后,还介绍了几位著名科学家:爱因斯坦、伽利略和牛顿这些在宇宙学方面有很大贡献的伟人。整本书告诉我们宇宙的图像、宇宙和时间的关系。其中最吸引人的是黑洞的奥秘。黑洞就是由质量大、密度高而且拥有能让光线都逃不出去的强大引力场。

就我而言,我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唯物论者,对于那些神怪之类的说法很是反感,而对于能用科学理论解释奇异事物的书刊杂志便很感兴趣。对于霍金先生写的这本《时间简史》便很是有一口气看完的冲动,但是由于自己认知水平有限,不得不一字一句地慢慢理解,可仍然还是有不少地方弄不明白。也难怪就连霍金先生在某一场合也曾说过,能够读懂全书的每一句话的人,就已经够格攻读引力物理博士学位了。虽说只学到了点皮毛,但对自己的知识面还是个很大的扩充并对自己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也有了不小的提高,这让我不觉得对霍金先生深厚的学术造诣敬佩不已。

首先,这本书是以普及科学知识为目的的著作,他教会了我们如何正确地看待世界以及我们周围的许许多多的奇异的事情,让我们学会了用科学的眼光来看待事物,而不是遇到难懂的事物就盲目的相信迷信之类的歪理邪说。任何事情的存在都有其存在的意义。就比如人人讨厌的蚊子,我想没有一个人会同意上帝创造蚊子这种生物,但是它又的确是我们地球生物圈中的一分子,肯定有它存在的道理,我们不能因为自我的关系而剥夺另一种生物存在的权利。看待事物要用科学的眼光,同样对待学习我们也要用科学的方法。

怎么说呢,科学史上的每一个重大发现无不都是科学家们大胆假设小心论证而发现的,因此在学习方面我们也应该贯彻这种思想方法,不仅是在学习计划的制定上而且也应该在学习方法的应用上。一个周全的严密的学习计划对于学习的时间安排是十分合理的,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不是有句谚语,"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而好的学习方法,将有助你的听课、自学,以及课后的复习、预习,这些对于大学生而言是相当重要的。更重要的是,如果我们能养成这样一种好的习惯,对于将来工作会有相当大的帮助。今后的社会是一个快速发展,信息广泛交流的人才展示平台,而严密的思维逻辑以及科学的做事方法便是其中的两件法宝,可以帮你在茫茫人海中脱颖而出,在人生的舞台上尽情地展现自我,实现自我的人生价值。

其次,过去我是一个理想主义者,任何事情我都把它想得很完美。因此很长一段时间,我对那些试图证明世界绝对准则的文章很感兴趣。尤其在学习方面体现得相当明显,对于我而言,每学到一个新的知识的时候,都感到莫名的兴奋,因为他们能用很简单的几个公式来指导我们生产和生活方面的种种问题,感到很是神奇,因此对科学家们很是崇拜。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和阅历的丰富,才发现世界远不是我想象得那么简单,几个"公式"就能涵盖。概括的来说,简单中孕育着变化,而变化中又体现着规律。人们总是在不断地,想方设法地去寻找那"隐藏"的规律。

很幸运的是,某些规律被我们发现了,但更多的还是未知的事物。世界到底有没有绝对准则?还是仅仅是个巧合?所有的问题我们目前尚还不得而知。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和人们不断的探索才有可能解开这一个一个的谜团。而对于我们来说,它给我们的启发是,"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就像是学习,犹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你无法在学习上达到最高峰,因为没有最高峰。你有的只能是不断的去和别人竞争,和自己较劲,唯有此你才能在自己的学习上取得好成绩。同样,工作中也是如此,成功的企业者他们比平常人多的就是一个强烈的竞争意识。在当今激烈的社会环境下,"适者生存",谁都不想被社会所淘汰,谁都想有所作为,那么竞争就在所难免,这也会不断的促使着社会的快速发展,一举两得。

再次,就是读完了全书之后,脑中一直萦绕着许许多多的问题。宇宙到底有没有过大爆炸?宇宙到底是否曾经是一个无限小的点?宇宙到底是不是在无限的膨胀还是最后会坍缩,还是最后趋于稳定?宇宙到底在时间上要不要有个开端?宇宙是无限的还是有尽头?到底广义相对论正不正确?人类到底还能在创造出什么样的理论去解决什么样的难题?人类能否发明出时光机回到过去或是来到未来?2222年人类的科技又将会达到什么样的地步?人类最远能到达宇宙的什么地方?黑洞到底是什么样的?难道光速真的就是速度的极限,以致于黑洞成为人类无法逾越的鸿沟?物质的最小部分又是什么?……

所有的问题接踵而来,让人应接不暇。但是这种种的问号又是那么的有趣,那么的吸引我们的目光,让人浮想联翩。可能这一切一切的问题,你或许现在就能给出一个"满意"的答案,可是谁又能知道,你给出的答案或许就像是从比萨斜塔上落下的那两个不等重的铁球不同时落地的"真理"呢?可能仅仅在当时的情境下被人们所认可,但是随着科技的发展和人类的进步,将会有更多的伽利略站出来,告诉你不是这样的;也会有更多的哈勃望远镜向你展示,原来宇宙真的并不像你想象中的那样,而是真真切切的正如你眼前所视,此时你可能会有所迷惑,到底什么才是真理?没有人能给你一个满意的答案,正如没有人能预测你的未来会怎么,一切都要交给时间。或许在不久的将来,人类就能进行太空旅行,或许仍然在浩瀚的宇宙面前无所适从……

篇6:时间简史读后感5000字

几百年前,物理学的大当家是牛顿。牛顿很了不起,建立了经典力学,创立了微积分,绝对是个响当当的人物。之后爱因斯坦站了出来,用狭义相对论和广义相对论使自己在历史上扬名立万, 称雄一时。时代发展到今天,又出来了一个霍金,以他的大统一理论为旗帜,在这个可爱的地球上到处招兵买马,壮大力量,势头愈来愈旺,触角越伸越远,很有点一统江湖的味道。

可以说,《时间简史》是霍金问鼎“武林盟主”最大的资本。它图文并茂,用精辟语言叙说了物理学最前沿的成果,有着十足的诱惑力。正因为这样,它能荣登伦敦《星期日时报》畅销书榜达237周之久,也正因为这样,物理界传言,学物理的人不读它,就不是在学物理,由此可见《时间简史》是如何厉害了。

怀着一颗敬仰之心,花了不小的力气,抱着不求甚解的态度,终于拜读了这一本拳头著作。

在这里我得老老实实地承认,我并没有能够学到《简史》中多少纯理论的知识。但我毕竟不是双手空空,毫无所获。虽然我只能是管中窥豹,却也能领略到书中所描述的那般浩瀚奇妙,生发出来自于物理的那般璀璨辉煌的成就的喜悦。书山有路,在这条路上,霍金老前辈引导着我去采撷物理的奇趣,去欣赏宇宙的异彩,去感慨造物主(未必有)的能工巧手,去获取有所收获的喜悦。而我怀着一颗怦然跳动的心,去接受,去思考,去怀疑,去批判,去充实自我。学海无涯并不一定要以苦为舟,能寻得学习之乐,进而享受这种乐趣,以乐助学,这是老前辈用他的生花妙笔,用他的神奇思想明明白白证实了的,并使我切实体会到了的。那是一种全新的感受,一切尽在阅读中,一切又尽在不言中。

在这里,我想说的,我所说的,是《时间简史》给我的启迪:关于理论,关于追求。

小的时候,抬头仰望天空,但见茫茫苍穹,无边无际,浩瀚缥缈,再一想,宇宙是个什么样子? 就有点儿头疼了,胀了,于是自我就渺小了,就自惭了,于是,就有了人生的感慨,只觉得个人真是太过于弱小无助,人生太过于虚晃渺茫,没有生存的价值与意义,于是心中难免几许萧凉与低沉。可是,正因为喜欢“杞人忧天”,想些稀奇古怪的东西,考虑些没法解决的却又是这个宇宙最基本的问题,想不通了还要想,使得小时的我萌发了实现自己的理想——发现我自己——的志向。我只知道,人活着,如果连自己究竟为何物,生我养我的宇宙究竟为何都不认识,是很可悲很可怜的。人,应当将毕生精力用于理想的实现, 这样才能拥有真正的人生。这也许是小小的我生发的鸿鹄之志吧!

遗憾的是,一直以来我只是将这种冲动深埋于内心,而并没有付出实质性的努力。到今天,这种面貌才得以真正全面的改变。特别是阅读了《时间简史》之后,才系统地将当前物理学前沿的风华原貌欣赏了一番。这其间,有着不同于以前那种零零碎碎接受知识片断的全新感觉,这其后,给人的是知识系统全方位的提升,思维的质的飞跃。

都说情人的眼里出西施,尽管眼前的并非是一笑倾人倾,再笑倾人国的西施,而相反,倒有点类同于效颦的东施。同一事务看法不尽相同,有时往往是截然相反! 物理界的现状也是这样,大家大师们比比皆是,各执一词,开山创派,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互不相让。这有点盲人摸象的味道,可能大家都对了一点,却又不是全对。而每个人又喜欢点坚持己见,于是唧唧喳喳,哄闹一堂。

事物的存在自有它存在的理由。简言之,存在即是理由。就像奇点,虽然它不可测,很奇怪,但它是我们这个宇宙的起源,万事万物的根本来源,是它生发出演变成现在的宇宙,现在的你我,一切的一切。我们不能够真正地认识奇点,因为一切物理定律在此起不到任何作用,于是我们对于奇点只能是束手无策,就算我们再怎么聪明也是无能为力。我们只能将其称为奇点,也就是给它冠个名而已,此外就只能证实它的存在了。然而奇点为何会存在? 难道就只因为要保证我们这些智慧生物的存在? 这是人类目前唯一能说出的不是理由的理由,其间无可奈何的味道之外,不乏有着几分耍无赖的意思。还有,奇点的特性? 形状? 等等,人类的水平已经是无用武之地了,黔驴毕竟有技穷的时候!

我们先确定奇点为某一确定的点,我们知道它的一些特点:密度无限大,质量无限大,能量无限大,而占的体积却无限小,至于其他则一无所知,全然不晓。既然如此,撇开奇点于一旁,请问奇点之外是什么? 是真空? 可是真空中也有场的存在。如果真是这样,宇宙就不是起源于大爆炸! 是无物质和能量存在的“虚空”? 那么这个集宇宙之能量与物质于一身的奇点又来自于哪里? 它不会是“生下来”就是这个样子吧。就假设如此,没有理由说它保持奇点这个态只在一瞬间,就假如它处于这个态有比较长的时间吧,那么它在这一段时间内应该一直都是“安居乐业”,遵规守矩,那它就没有理由毫无征兆地有了一个质的改变,开始大爆炸,去散射物质和能量。我想,能够解释这一点的是,宇宙本就可以随意地伸缩,就比作是一个球体,其半径可大可小,而包围于其外的则是一片虚无。认定的球体(并不真的就是真实的宇宙模型)在虚无的包围中随意行驶它的“主权”,按其自己的意思去演化、发展。上帝的第一推动,也许就是来源于宇宙本身的自我。

一般以为奇点处的宇宙与其他时刻的宇宙是不同的,这是因为奇点的确与众不同的缘故。于是通常所说的宇宙大爆炸,可以认为是奇点处的那个非同一般的宇宙向普通的宇宙质变。既然如此,如上的假设,同是一个球的存在,又为何在其变化的过程中会有状态的突变? 殊知其外的虚无是不能对其有所影响的! 在无外界的影响下自发的突变,这是难以理解的。我们简单的这样想象,一个人,譬如你我,从婴儿开始,走向成年、壮年,步入老年,并最终灰飞烟灭,这是一系列量变的过程。再从下一个轮回的开始,到“凝聚”成受精卵,这一过程就只能是质变的范畴了。虽然这是显而易见的极其普遍的现象,但是我们未必能够将其间的奥秘说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同理,宇宙在奇点前后,可以看做是面貌不同但本质相同的。我们大可以这样认为,既知其然,而未必知其所以然。

如上所说,我们已经默认宇宙不是唯一的。以奇点为界,它可以分为很多个不同的宇宙。要说明的是,选择以奇点为分界点,是因为奇点还是能够过渡物质与能量的,只是其前其后的物质与能量已经是“洗心革面”,焕然一新了。比如说,假如你在奇点之前一刻还生龙活虎,经过奇点的洗礼,你就将“脱胎换骨”,你的身体将被撕裂得四分五裂,化为最基本的物质与能量,你的思想更是不能运作。你先前所有的一切基元,还原为宇宙的尘埃,“随风而流”去了。奇点的这个特性,就如一台功率无限的粉碎机,碾碎一切的一切。我们不知道宇宙为何会有如此恐怖的机器,但我们大可不必为之大惊小怪。宇宙的魅力就是它有很多不为人知的秘密,神奇而难以理解的朦胧画卷。在宇宙这天然大物面前,人类只有谦卑地学习,再多那么一点点,就是探索了。

承上,我们认为宇宙的“自我管理”能力是很强的,这个我们应该放心。就像原子,那么小,而所含的能量又是那么惊人! 而这个浩瀚无穷的宇宙不知包容了多少这样的原子。不止于此,还有多少人类没有认识的能量呀! 宇宙的自我演化,就是在展示它那能“随心所欲”改变的超强实力。于是,我们就可以接受奇点的存在了, 虽然它很特殊,很“变态”,但宇宙还是能够接纳它的,而谁又能否定,奇点还是宇宙之间不可或缺的呢?

至此,我们认为,奇点只不过是两个貌合神离的宇宙的一个转变阶段。宇宙正是按着自己的意愿,依靠其拥有的强大的神秘力量,在周而复始(周期未必相同)地演化着。从前一个奇点出发,敲响时间之钟,宇宙球的半径越来越大,其间伴随着物质与能量的一系列“动作”,就这样,到了某一态之后,宇宙不愿意再变大了(自有它物理上的原因),于是它掉转矛头,开始自我收缩,半径慢慢地变小,最终又汇聚成一个全新的奇点,此时此刻,宇宙之钟没有了能量(被奇点吸干),停止了它的运作。这,即是一个宇宙轮回。

可以肯定的是,每一个宇宙轮回的时间并不相同,经历的足迹也并不相同。因为宇宙并不是真的那么规规矩矩,它不喜欢生搬硬套,而灵动活泼则是它的所好。于是,千奇百态的宇宙相继诞生,此灭彼生,源源不断,无终无尽!

当然我们不可能去证实我的猜想。因为我们被前后两个奇点完完全全地封闭了。我们只能寄居于我们这个宇宙,而不能生存于其他的宇宙! 想想看,毕竟奇点是毫不留情地扼杀一切生灵的。如果下一个宇宙还能产生智慧生物的话,那已非你我的生物只会跟你我一样的迷惑,他们也许想法很多,却又无能为力! 所以我认为人类的前景是不容乐观、黯然无光的,我们没有必要好好去活。短暂的人类岁月,连走出太阳系都难,更别说是与宇宙抗衡到最后了,即使能够,人类最终还是要惨死在奇点的魔手之中。这样的话,人类的自生自灭,转世轮回,又有什么意义? 不过恰恰相反,在这个满目疮痍创伤遍布的地球上,人类还是活得那么有滋有味,悠哉乐哉的,这没什么,只因为人活着还是有点渴望与希冀的,人类的生存还是有它的理由的。这已非此处所说的主题,暂且避开不谈。

基于人类的意志,假定一个宇宙轮回从时间的起点开始,时间之箭缓缓而有节奏地前行,最终结束于时间的末端(这些都以奇点为界)。同时,我们把宇宙登台唱戏的场所称为空间。三维的空间加上一维的时间,四维的时空即是我们现在的一切,宇宙的根本。

到目前为止,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已被广为认同。既然说是相对,那么就应该有一个对比的基准。时间的基准是什么? 就是我们前面所说的以奇点为准的时间———奇点时间了。以一个奇点为起点,按下按钮,开始计时,而这时间就如人们可以想象的,是那样平稳而均匀! 伴随着奇点时间,万事万物“各司其职,各行其是”,在广袤的空间里施展着自己的“抱负”。

至此我们可以这样认为,宇宙的总时间(即每个奇点时间之和)是无限的。它起源于无穷古老的过去,也将永远地走向未来。它有着沧桑的面容,坚定着信念的执著。它宛如一位和蔼的老人,面露微笑地看着他的一代一代的子民,眼神中却又满是期望:多么希望有人了解自己与这个宇宙!

再来说说空间。每一个宇宙轮回的奇点是不尽相同的,但对于其自身是确定的。不过,即是如此,我们也不能由此确定一个唯一的坐标空间来描述宇宙的。比如坐标的方向就可以任意选取。但对于每一个轮回宇宙,在每一个奇点时间,其间的事物是一清二楚地位于那一点的,虽然对于每一个观察者来说它的方位是不尽相同的。也就是说,每一个时刻,物件有它的绝对位置,只是因为人的观察角度的差异,而感觉到的不同而已。

那么空间是否是无限延伸的? 也就是宇宙的外面——虚无——是否也可由空间来描述? 首先要肯定的是,空间只是人类用来套宇宙的一张网,去描述它、形容它,进而接受它、利用它。于是,推而广之,将空间的范围扩大,穿过宇宙的边缘,进入无边无际的虚无,那是一个崭新的世界:没有物质,没有能量,没有所有的一切。不过,这个虚无的世界却能接受宇宙的“入侵”与“胡作非为”。我们可以这样假设,其实宇宙与虚无本为一体,只是物质与能量被宇宙“吸干”,只剩下一张干瘪瘪的“皮”。而这张皮包容着可爱的宇宙! 于是可以说,宇宙是以无限可伸的虚无为基准坐标的,在没有物质与能量的地方,就是一片汪洋的虚无,而物质与能量汇集的地方,则就是所谓的宇宙了。

还有一个问题颇有意思,即万有引力的本质是什么? 细想一想,本来好端端的,你我身处异端,却彼此“藕断丝连,你拉我扯”。通常认为宇宙的物质会产生自己的场,去 “联系”其他的物质。可是即使如此,还是不能完全地解释引力的产生呀。

要解决这个问题,不妨先做个假设,即假设虚无的坐标空间是很“脆弱”的,具有“不能承受之轻”(虽然如此假设,但其永远不会被压垮)的特点。于是,当一个物质球(就是一团物质,只是简单地设想为一个球形罢了)在某一时刻到了某一坐标时,由于它的冲量的缘故,这个坐标点会在瞬间被物质球压扁,显示出来就是在坐标平面有一处凹了下去(而这个选择的坐标平面是垂直于物质球飞来的方向),而凹下去的程度与物质球来临的能量有关。但是这个坐标点不肯独自承受“伤害”,于是它将“伤害”沿着坐标平面均匀地散发。此时,我们取一直线,其始于这个坐标点,沿着坐标平面的某一方向,由于“伤害”的传播,这条直线就会像波浪线一样向远处传播(就像你用手去抖动一根绳子一样)直到碰上了另外一个物质球,这时,传导的波动与运动的物质球就会发生关系,另外一个物质球在凹陷的波线中就会向波动来临的方向发生细微的弯曲。由于空间遍布着这种波动,微分向积分的转换,细微的弯曲就会积累成宏观的引力效应。这也就初步地解决了引力的来源了。

同一道理,也能解释微观粒子为何具有波动的特点。

根据简单与和谐理论,任何物质走的路线应该是直线。但是并非如此,微观粒子走的却是弯弯曲曲的道路。这其间原因何在? 微观粒子为什么不选择最简洁省事的直线呢?其实它们也是没有办法,它们也是想走直线的,只是由于虚无坐标的“脆弱”,它们的运动受到了很大的影响,出现了运动的被干扰。于是,在它们运动的时候,某一时间段会有某一方式的波动,而过会儿,它们有可能转化为其他种方式。当粒子的量度增大后,由于统计效应的逐渐显著,它们就会明显地偏于某一方式,比如说正弦曲线,余弦曲线等了。

综上,我们可以说,我们的宇宙有它特别的奇点,有很多的轮回宇宙,有很多绝对的奇点时间,和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虚无坐标空间,以及这种空间的“脆弱”性——这即是我对于这这个宇宙的一个浅显的认识。

一幅五彩缤纷的图景,令人流连忘返;一把开启智慧之门的钥匙,让人苦苦追求;一种追求真理的斗志,启人终生奋斗。《孙子兵法》给用兵者的是计谋战略,《九阴真经》给习武者的是盖世神功,《论语》给少男少女们的是指点迷津,《道德经》给一心修行者的是心灵的洗礼,而《时间简史》给人的则是永远不朽的精神财富,永远不钝的进取之剑。

命运的拘束于轮椅,并没有禁锢住一位伟人的伟大思想。这是一种意志的不屈,一种精神的顽强,一种信念的执著。看过了《阿甘正传》,里面主人公几年不停地奔跑,让我感触极深。人的生命只有短短几十载,精彩与掌声不是轻易得来的,其间需要付出多少心血与汗水! 成功的喜悦与理想的实现是多少人终身所求,梦中所见,但单单只青睐那些能为理想付出自己一切的人! 上帝的苹果被牛顿接住,因为他正在沉着思考;相对论的花环罩住爱因斯坦,因为他能矢志不移地坚定自己的信念……

老子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而他自己对于不可名状的道也说不出一个所以然来,于是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一切又变得那么不确定了。但这并不妨碍老子集天地之大乘,修成大德大慧,进而创立道教,宣扬道法精神。皮里的春秋,正因为其散发着诱人的神秘感,才能游人不断,访客不绝。宇宙的内衣,是那么让人猜不透摸不着,思维的翅膀可以在其中任意地遨游,灵感的火花可以在其间肆意地迸发。能不能够成功,就看个人的修为了。勤奋不可少,思考也不可少,但那份心灵的执著与睿智更是不可或缺。天与地的范畴,是那么的静谧,但其实是波澜遍布。学得一份老子的心诚与对天地玄黄的感悟,正是拼搏所必须,正是人生的最终所求。

这个世界没有绝对的真理, 无所谓绝对的权威,只有绝对的探索,不屈的人类意志。生活是黑色的,但真理之树常青,追求真理更是可歌可泣。虽然这条路上未必是阳光普照,结果未必是诱人的成就,但拥有那份追求的喜悦与刺激,以及难得的亲身体验与搏击,人生难道还不足够么?

我渴望成功,但并非是痴迷于功名利禄,而是终极真理的发现;但我不等待成功,守株待兔的日子真的是难以迎来再次的幸运。天道酬善也酬勤,我所希望的是,随着时间之箭的前行,能够书写一个简单的人生、完美的人生;我将付出的是,简简单单之我心,一心一意,一步一个脚印,攀登真理的高峰,向理想的神圣殿堂前进!

也许,这才是真正的时间之简史!

篇7:时间简史读后感

小学的时候就听说了,史蒂芬?霍金所著的《时间简史》,虽早想一窥究竟,但终究功力浅薄而没有为难自己。我对于自然科学的喜爱可以追溯到三四岁的时候,至今还记得,夜晚美丽而浩瀚的星空,使我第一次对自然发出了质问与感慨。

如今,历经十年数理化的修炼,功力激增,虽尚无浑厚殷实之沉淀,却已能了解少许,但有力余,便欲牛刀小试,有幸于书店中觅得此珍贵之书,便买诸家中,悉心运气以观。

此书虽销量达1000万册,创科普著作之奇迹,引无数观者摘镜立目,但仍因其内容之艰深,专业知识之涉域甚广,使文人墨客欲其书者尽折腰而视之为“天书”。

霍金在书中系统地阐述了近代科学的发展史以及当代物理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如其中的波粒二相性,宇宙不守恒,量子力学的不确定性原理,反物质理论,黑洞引力论等等,皆为大学理工科专业内容,常人想以此书作为茶余饭后的消遣用具,实非明智之举。

全为此书而费尽心思,虽尚不可彻悟其内之深涵,却也略悉端倪,了明大意,知作者之用心。于此,便欲粗评一二,倾我心之领悟,流我思之感慨。

一、对霍金——终为大师也

自幼患异症,身不由己,却意志刚毅,才思敏捷,为此浩瀚之文,足可见其气之深广而奥绝也。此书绝非仅以理科专著自居,更溢人文情怀并与机智修辞。此举,实深刻记于我心,令我无能忘之。

二、对内容——回味中带着思考,思考后更是回味

读书使人明智,此言非虚。《时间简史》一书就是把读者引向宇宙的起点和万物的本源,从而引发我们对个人、对同伴、对事件、对社会、对生命、对世界、对意识等等的思考,进而使我们在自身寻找本质。无意中便提高了思维的深度与广度。此书从宇宙图像说起,系统地介绍了时间、空间、量子、自然力、黑洞、虫洞等内容。我们在与作者一同思索中,堕入了科学的迷幻之网,似乎时而看见一丝亮光,也许那就是未来的可以认识的世界。

篇8:时间简史读后感

今天,我看了《时间简史》这本书。读过了《时间简史》这本书,激起了我研究宇宙学的兴趣,因为我小时候以为宇宙只有太阳系,可《时间简史》时这本书却告诉我宇宙不是只有太阳系,而是好大的,所以激起了我研究宇宙学的兴趣。

《时间简史》这本书主要内容是:从古代的天文学说到了现代的天文学,也是从宇宙大爆炸说到宇宙为什么会形成黑洞。

《时间简史》这本书说了许多,其中我喜欢《我们的宇宙图像》那一章。读了那一章我知道了人们早在公元前340年就知道了地球是圆的。我还知道1514年哥白尼提出了一个观念,观念是太阳是静止地位于中心,而地球和其他行星绕着太阳作圆周运动。我读了《时间简史》这本书学了许多天文学的知识。

我看了作者简介:史蒂芬;霍金他出生于伽利略逝世三百周年纪念日。是不是在科学家逝世纪念日当中出生的孩子长大后都会有科学智慧吗?不是的,这是因为他小时候认真读书才会有今天的成就!我也要向他学习,以后做个天文学家。

《时间简史》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努力学习,以后才有成就。

篇9:时间简史读后感

课余时间,我饶有兴趣的简读了一本畅销全世界的科学著作—《时间简史》,其作者是当代著名的宇宙学家、理论物理学家斯蒂芬·威廉·霍金。这本科学著作可以说的上是将爱因斯坦的《广义相对论》和量子力学结合的最完美的一本书,出这点之外,此书还详细的阐述了黑洞效应和大爆炸及宇宙奇点问题。

倘若这本书以数学公式、证明过程和科学术语为主,那么我认为它不可能这么畅销全世界。这本书正是以它通俗的语言文字、幽默的插图、强有力的论证过程和独特的思维方式将读者带入广漠无垠的宇宙,去体会黑洞边缘的神秘,去感受大爆炸的壮阔,发人思考,引人入胜。

《时间简史》的重点就是概述黑洞和宇宙奇点大爆炸理论,它从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开始一步一步的探讨,补充了广义相对论中的一些不足。作者认为宇宙是从一个密度、时空曲率无限大的奇点通过大爆炸而开始的,在大爆炸中,物质的温度非常高。在随后过去的一秒钟中,宇宙的温度急剧下降,下降到大约100亿摄氏度,于此同时也在不断地膨胀,就使得正电子和反电子(带正电荷的电子)互相碰撞以此湮灭,并释放出大量光粒子,来维护宇宙的平衡。到了后来,得以有强力的作用从而使物质不断聚拢,聚拢,这就形成了古老的星球和星际物质。我们的地球,也是通过这样的物质聚拢才形成的。

而书中的另一伟大成就是对黑洞的研究,黑洞最开始是爱因斯坦在《相对论》一书中作出的一个预测,他假设如果存在一空间的曲率非常大,物体的逃逸速度非常快,快到连光也不能逃离这样的空间。那么这样的空间可以称之为“黑洞”。但他认为既然连光也不能逃离黑洞,那么我们也无法观测到它,它名副其实是一个非常黑的洞。但霍金结合了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和量子理论后提出:黑洞其实不“黑”,它可以放射出正反粒子,而且它还有这很高的温度。正因为它放射出的正反粒子互相湮灭了,所以我们很难观测到它。黑洞以极高的速度放射能量,当能量耗尽时则会向宇宙大爆炸那样从一个奇点发生强烈的爆炸,并在宇宙中消亡。

从这本书中我不仅独到的是宇宙物理知识,我还读到了一种敢于同命运抗争,顽强不屈和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众所周知,霍金出这本书时已是全身瘫痪,可以活动的仅是3只手指。在这样的条件下他凭着那充满智慧与知识的大脑,毅然对宇宙发出思索,对真理发出挑战。最后他成功了,出版了这傲然屹立于科学文献之林的伟大著作。读完此书我受益匪浅,我学到的东西远远不止那些,而更多的精华还有待于我更深一步的阅读,更深一步的探索。最后我引用牛顿的一句话来结尾:“我不知道世人怎样看待我。我只觉得自己好像是在海边玩水的小孩,偶尔是到美丽的贝壳,就高兴不已。但面对真理的浩瀚大海,我仍茫然不知”。

篇10:时间简史读后感

浩瀚的宇宙、神秘的地球,以及那些目前为止人类尚不足以弄明白的事物总是像磁铁般地吸引着有着强烈好奇心的人们。无论是年少的还是年长的,人们总是去不断的学习,为的是能更好地了解我们周围的各种事物。本学期有幸在学校的安排下,我们教研组内集体讨论说要看此书。

翻着这本书,总有一种似懂非懂,一会儿看懂,一会儿不懂的感觉;同时又感觉到一个个精彩故事,情节跌宕起伏,不忍放下。《简史》从思索宇宙的年轻人演讲到宇宙演化的图像,从牛顿宇宙到相对论,之后讲了弯曲空间、黑洞、大爆炸、虫洞等等理论。一个个理论诞生、发展,一层一层的剖析,然后又被新的理论替代,每一个理论像一个个时代的英雄从弱小到伟大,从成长到衰落。使我们在阅读霍金先生高深思维的同时,也惊叹其优秀的文学逻辑。《简史》的普及版是以普及科学知识为目的的著作,除了让我们懂得一些基本的知识外,更教会我们如何正确地看待世界以及我们周围的许许多多的奇异的事情,让我们学会了用科学的眼光来看待事物,而不是遇到难懂的事物就盲目的相信迷信之类的歪理邪说。

这本书让我学到了许多新的知识,这些知识让我们觉得深思给人以启示。如人存原理是指我们之所以看到宇宙是这个样子,是因为如果它不是这样的话,我们就不会在这里去观察它。从人存原理又涉及了达尔文的自然选择,霍金先生很精辟的说,许多科学理论也非常符合达尔文的自然选择。其思想是,在任何自我繁殖的有机组织群体中,不同个体的遗传物质和成长存在变异。这些差别意味着,某些个体比其他个体更能得出有关它们周围世界的正确结论并相就地行为。这些个体就更可能戚并繁衍,自然选择赋予我们推理能力,这就要我们去寻找完备的统一理论,不会误导我们去得到错误的结论。因此我们以前所认定的牛顿三大理论也有错误,因为牛顿认为时间都是绝对性的,然后爱因斯坦提出来了相对论,他不断的完善他的相对论,从狭义相对论到广义相对论,但我们并不认为广义相对论一定是统一的完美的理论。除此之外,如以太物质,弯曲空间,等效原理,双子生佯谬,膨胀宇宙,黑洞原理,虫洞理论,四维空间,时间与温度的关联等等都给了我知识与心灵的双重冲击。

一本好书不仅能教给别人知识,更主要的是能让读者有所思有所感,《时间简史》就是这样一本让人有所思有所感的好书。

篇11:时间简史读后感

由于暑假里韩老师让我们再看一本数学故事书,所以上个星期天,我就硬拉着爸爸到上海书城给我买书。我想:一直都十分热爱数学,而且又很喜欢看书的爸爸,一定能为我挑出一本适宜我看的书。果然,爸爸马上为我挑出了一本他中意的书——《时间简史》。

这本《时间简史》是由著名的史蒂芬·霍金所写的。当爸爸告诉我,他被尊崇为继爱因斯坦以来最杰出的理论物理学家时,我着实被吓了一大跳。我掂了掂手里的书,虽然很轻(只有100多页),但我想,里面包含的知识肯定远远超过了这个分量。

既然书名叫做《时间简史》,那么书中所写的一切自然是和时间有关的了。为了讲明时间,作者从宇宙开始写起,而后说到空间,而后又说到黑洞,而后再说到虫洞,最后才得到了结论。书中的语言都充满了知识性与专业性,让我感到懵懵懂懂的。虽然如此,但我似乎也了解到了时间。如果让我结合书中的话来谈谈时间,那我会说:时间确实可以是一种物质,因为万物皆是物质,如果时间不是物质,它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但很明显,它对于我们无比重要,我们也无法离开时间。用书中的一句深奥经典的话来概括时间:时间也许是不朽的,至少在我们这些生命短暂的物质看来,那确实是不朽的,它在特定的时间和空间内产生一个点,就这样无数个点连接在一起,变成线,变成面,就无限制地编织下去,直到宇宙的结束,如果那宇宙没有结束,也就继续不朽地编织下去,做那宇宙创造者的寿衣。

我觉得这本书不太适合我看,毕竟我还没有学过物理,对书中所说的一切都还不理解,但我知道,这是一本对我们人类来讲相当重要的书。我想:等我长大一点了之后,再读一遍这本书,到时候一定能掌握书中所说的知识。

篇12:时间简史读后感

这次我读的书是《时间简史》。《时间简史》是由英国伟大的物理学家史蒂芬·霍金撰写的一本有关宇宙学的着作,是一部将高深的理论物理通俗化的科普范本。

史蒂芬·威廉·霍金于1942年1月8日生于牛津,那一天刚好是伽利略逝世三百年。可能因为他出生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时代,所以小时候对模型特别着迷。他十几岁时不但喜欢做模型飞机和轮船,还和学友制作了很多不同种类的战争游戏,反映出他研究和操控事物的渴望。这种渴望驱使他攻读博士学位,并在黑洞和宇宙论的研究上获得重大成就。他是个伟大的科学家。他在21岁时不幸患上了会使肌肉萎缩的卢伽雷氏症(ALS),因此被禁锢在轮椅上,只有三根手指可以活动,疾病已经使他的身体严重变形,头只能朝右边倾斜,肩膀左低右高,双手紧紧并在当中,握着手掌大小的拟声器键盘,两脚则朝内扭曲着,嘴已经几乎歪成S型,只要略带微笑,马上就会现出“呲牙咧嘴”的样子。这已经成为他的标志性形象。1985年,因患肺炎做了穿气管手术,被彻底剥夺了说话的能力,演讲和问答只能通过语音合成器来完成。当时医生预测他最多活两年,但他至今依然顽强的活着。

初读此书,不得不赞叹史蒂芬教授那如丝般缜密的逻辑性,你会发现字里行间无不显示出他过人的才智,他可以把相对论当作孩子手中的乒乓球来形象地描述相对论中时间与空间是无法分离的这一物理规则。我在阅读中学到了好多以前不知道的,比如宇宙诞生的过程,以及地球的一些知识。

现在生活的宇宙有自己的历史起点,它大约诞生于150亿年前,那时,宇宙只是一个点,不占有空间,也没有时间的概念。在这一点发生了大爆炸,时间和空间从此开始,物质开始形成。最初,宇宙的温度极高,随着时间的推移,空间越来越大,温度越来越低,宇宙中的能量与物质不断发生复杂的反应,逐渐形成星系,空间继续扩大,大约在距今50亿年前,太阳形成。大约在距今46亿年前,地球形成。因为地球,才有人类,才有我们生活的世界。

记得整本书里面,我印象最深的是:再重复一下,由于时间和空间是相关的,一个和逆时旅行紧密相关的问题是你能否进行得比光还快,这一点也许不会使你惊讶。很容易看出,时间旅行意味着超光速旅行,在你旅程的最后阶段做逆时旅行,就能够使你的整个旅行,在你希望的时间内完成,而这样你就能以不受限制的速度行进!但是,正如我们将要看到的,倒过来也是成立的,如果你能以不受限制的速度前进,你也就能够逆时旅行。其中一者成立而另一种不成立是不可能的。

无可挑剔的逻辑在字里行间展露锋芒,无死角的思维在史蒂芬的笔下尽情跃动,让人无法相信这本书竟然是由只有三根手指能活动的残疾人霍金教授写出的呢?

没错,作者虽然几乎全身残疾,但在思想和学的领域上,着实是一名伟人!

通过阅读《时间简史》,普及天体物理的知识,让我对宇宙的神秘产生了浓厚发兴趣,更惊讶于那是多少次的必然与偶然,才有了太阳系,才有了地球,才有了孕育人类生命的场所。这样的夜色下,总是令我的思考走向深远,但是,就如同无法洞穿那无穷的宇宙一样,我无法想象,霍金教授,是运用了怎能样的力量才能完成这“时间”的书写!他的书中的内容令我神往,他的精神更令我敬佩!

篇13:时间简史读后感

用了很长时间读完了史蒂芬?霍金的《时间简史》。这本书是霍金的非常著名的宇宙学著作,涉及了人类对宇宙研究的历史以及写作当时宇宙学最新的前沿性问题。它被翻译成了40多种语言,销了1000多万册,被称作是国际出版史的奇观。我想之所以这么火,那是有原因的,因为这么一部深奥难懂的科学著作,写得却极其通俗有趣,贴切生动,像我这种科盲都能读下去,且能读完。当然,我不能说我完全读得懂,毕竟用于研究宇宙的理论和学说太过“专业性和数学化”。我只能说是读了,大概了解了人类对宇宙本质探索的历史和进程,粗略知道了人类历史上有哪些科学家对“宇宙为什么存在”这个问题作出了哪些巨大贡献,并由衷地升华出了一种对这些引领人类理性精神的伟大科学家的膜拜之情。我想,有了这些,这书我就没白读。读后,我有点儿感想:其一,一部原本形而上的科学著作都可以被写得如此浅显(貌似,但这样的方法可以拥有相当数量的读者群)易懂,接地气,为什么我们很多的文学文艺评论却搞得晦涩拗口,让人感到高深莫测,悬在空中?实际上,有些东西有那么玄吗?其二,我的数理化基础太差,以至影响到我阅读这类书的效果。不错,我喜欢读书,具备一定的阅读能力,我能读懂每个句子,但却不能保证我通晓了全篇语义。这真是很遗憾!在阅读中,我甚至想是否有必要系统地学习一下数理化知识,把小时候学过的捡拾起来,把那个年代没机会学的补充完备起来。我知道这难以实现。其三,小时候养成的阅读习惯阅读方向会影响到人一生的阅读兴趣。小时候没有什么娱乐项目,读书就是最大的乐趣;那个时候书又少,所以抓到带字的就看一看。家里的书,包括哥哥们的语文课本(我的课本已全然是另一副样子),借来的书,得着就翻翻。记得家里当时有一本《辞海》分册,好像是天文地理方面的,已没有了封面,是我最常翻看的一本书。那时候小,爱幻想,对地上的事儿觉得没什么意思,对天上的事儿却觉得很有兴趣。这兴趣就一直延续到了现在,涉及到这方面的书喜欢看,涉及到这方面的影像更喜欢看。可惜,我自然科学方面的基础太差了!再说一遍:这真的很遗憾!

篇14:时间简史读后感

这个春节花了半天时间看《时间简史》,实话说虽然这本书已然经过编撰,评述已经更加通俗易懂,但是从小物理成绩就差的我读起来依然稀里糊涂,贸贸然写下一点读后感表示一下对自己的嘲讽。

看过《时》我的第一个印象就是整个物理学是人类在总结对宇宙和时间的一个渐进认识的过程,从哥白尼到伽利略,再到马赫,牛顿,以及后来的爱因斯坦再到当代的霍金。都是后人在总结前人的研究和思考的基础上提出新的观点然后实验验证得出结论的过程。牛顿说他不是个伟人,只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就是这个道理。伽利略通过研究哥白尼的地心说而提出日心说和地动说,牛顿在此基础上研究出万有引力定律,爱因斯坦再提出狭义相对论和广义相对论,再到现在霍金的时间简史,他们都是在前人研究基础上加上自己的思考,总结提出了新的理论。可见没有事物的发展是一触而就的,人类社会的进步就是来源于人类对未知事物不断地孜孜以求的思考,辩证和总结。

虽然从小物理很差,但是我一直以来对天文和地理很感兴趣,中考时候地理甚至还拿过满分,只是对理论物理这样的抽象的纯理论基础学科理解起来很困难,肯能是抽象思维能力不足吧。所以看了《时间简史》后对其中所阐述的理论还是有一些自己的看法。

《时间简史》在我肤浅的认识看来是向读者描述这样一个世界:整个宇宙是一个服务器,宇宙中的所有物质小到基本粒子,大到小行星,彗星,行星,恒星甚至星系都是跟这个服务器连接的一个节点,他们独自运行又通过服务器相互关联,依靠各种基本物理法则相互作用。服务器的运行是单向的不可逆的,不可存档当然也不可能回档。各个节点之间通过各种光波等来通讯,因为相互之间的距离以及各种光波在传播路径上受到的各种影响等原因产生网络延迟,导致节点之间的通讯并不同步。节点由于自身运行速度的质量等等原因导致相对于其他节点的运行时间是不确定的,但是每个节点相对于整个服务器的运行时间确是固定的。所以在A节点观察B节点和C节点的状态和在D节点观察B节点和C节点的状态可能得出完全不同的结果,而在服务器观察A,B,C,D节点状态的结果是确定和一致的。这又让我联想到人类社会,人类社会也是一个服务器,每个人都是这个服务器的一个节点,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特点,各自生活的圈子。很多人看似遥不可及,却在这个大的服务器下面相互影响,哪怕是非常细微的。有一个社会学研究的理论认为哪怕完全不可能认识的两个人之间只要通过6个中间人就可以建立联系,这是通过大量统计学研究得出的结论。反过来看这个宇宙,我认为是不是也存在类似的节点能够让宇宙中遥不可及的两个互不关联的节点建立最短的联系路径。这就像一些物理学家正在研究的虫洞理论。

我相信按照目前人类的科技发展速度用不了多少代人就可以让我们人类走出太阳系,甚至走出银河系,在宇宙这个服务器肆意漫游。

篇15:时间简史读后感

坚强,是一个伟大的人所必须具有的品质,若想成就一番伟业,就需要一样东西,那就是不怕困难,不怕失败,永远坚强不屈的精神,而霍金就是拥有这种精神的人。

斯蒂芬·霍金教授写的《时间简史》出版于1988年,回答了宇宙是怎样诞生的,它从何而来,又向哪里去的问题。

书中认为我们现在生活的宇宙有自己的历史起点,它大约诞生于150亿年前,那时,宇宙只是一个点,不占有空间,也没有时间的概念。在这一点发生了大爆炸,时间和空间从此开始,物质开始形成。最初,宇宙的温度极高,随着时间的推移,空间越来越大,温度越来越低,宇宙中的能量与物质不断发生复杂的反应,逐渐形成星系,空间继续扩大,膨胀,直到今天,宇宙仍然在膨胀之中。

大约在距今50亿年前,太阳形成。大约在距今46亿年前,地球形成。

宇宙继续膨胀,将来也会膨胀,也许在膨胀到一定程度后,宇宙开始收缩,可能会收缩成一个点,一个不占有空间的点。到那时,时间结束。到底会不会这样,现在还说不定。

大爆炸之前是怎么回事,不知道。永远也无法知道。这就是大爆炸宇宙的理论基础。

我赞成斯蒂芬·霍金教授所说的前半部分:就是我们的小宇宙发生了大爆炸到空间随时间的增长而不断的膨胀直到今天。但是,对后半部分却有疑问。我想,我们的小宇宙会不断的膨胀下去,而不是一定程度后开始收缩,成为黑洞,进而再产生一次大爆炸。

我解释为:大宇宙中有很多黑洞的存在,他们是产生大爆炸的种子,这些黑洞不断的吸收大宇宙中的物质,不断的膨胀下去,直到达到了大爆炸的临界点就会产生大宇宙中的大爆炸。产生出和我们一样的小宇宙。这些黑洞不断的吸收大宇宙中的物质,有的就是来自于其它的黑洞大爆炸产生的物质,如星系等等。就是说一个个黑洞不断的产生大爆炸,同时由于物质的聚合不断的产生黑洞。在这个过程中物质是交流的,霍金的理论说的是在这个过程中物质是不交流的,这就是霍金的错误所在。

当然这是我的个人意见,是对《时间简史》认真研读后,出于敬重的质疑。我想会有权威的解释来解释我的疑问让这本书的理论更加权威。

21岁时,霍金患上了肌肉萎缩性脊髓侧索硬化症。医生说他至多只能活两年半。这种打击之大可想而知!但是,面对死亡,他没有低头。他对自己说:“时间只有两年半,不算多,要努力做些有意义的事,让生命留下一点辉煌。”最终,他成功了,成为了伟大的天体物理学家。他的著作《时间简史——从大爆炸到黑洞》风行世界,而今年,我有幸地读到了这一本伟大著作!

书中,霍金解释了宇宙、空间、时间以及黑洞的概念以及一些其它的内容,比如不确定性原理,简单的说就是在测量一个天体的位置与速度时不可能同时准确测量,只能取其一。作者语言生动有趣而不乏深刻,字里行间都体现出了一位伟大物理学家的智慧与幽默。

通过这本书,我了解了许多我不知道的知识。例如什么是红移、蓝移,什么是类星体,以及许多关于爱因斯坦相对论的东西。当然更多的,是我对这位伟大物理学家的敬佩。对一个生活强者的敬佩!

望霍金能继续快乐地生活,而我也会努力,争取成为一名成功的人。

篇16:时间简史读后感

在茫茫宇宙中,蕴含着神秘的不为人知的秘密。这些藏在宇宙深处的事物,像磁铁般吸引着人们,激励人们的好奇心。在学校开展的科普书阅读活动中,我有幸读到了《时间简史》这部科学巨著,它是英国伟大的物理学家霍金写的。书中介绍了遥远星系、黑洞、夸克、“带味”粒子和“自旋”粒子、反物质、“时间箭头”等,以及宇宙是什么样的、空间和时间以及相对论等古老问题,这些神奇的宇宙奥秘在这本书中有了深入浅出的阐述。读完后,我对神秘的宇宙有了新的认识和发现,甚至让我对世俗改变了看法。

一开始,我对科学不感兴趣,对于我来说,地球、宇宙实在太遥远了。可是看完这本书,我对千里之外的宇宙充满了兴趣,神秘莫测的黑洞,宇宙大爆炸,一个个字眼在我脑海中刻下了深深的印象。这本影响这世界的伟大著作教会了我们如何用正确眼光去看待世界,看待身边许多神奇的事物。在21世纪,学会用科学的眼光去衡量身边的事物是很重要的,不相信歪理邪说,不迷信。所谓的天经地义,只是人们的盲目服从,并不成定果;所谓的天方夜谭,如今已成了事实,并不再是科幻。

我懂得了在如今这个日新月异的社会中,创新是时代发展潮流,只有不断创新,我们的社会才会进步,国家才会更加繁荣富强,始终屹立在世界的`东方,成为“东方不败”。21世纪的青少年,要勇于创新,积极汲取科学文化知识,培养自己的动手能力,开拓自己的眼界,不能只钻在书本中一味的学书本上的知识,多动手,多观察,多实践,是自己的动手能力和思维能力得到创新。长大以后,成为祖国的栋梁人才,为建设祖国美好的明天做贡献。

鲁巴金曾说过:“读书是在别人思想的帮助下,建立起自己的思想。”在别人的思想上建立自己的思想,就是读书的最高境界。余秋雨也说过:“阅读的最大理由是想摆脱平庸,早一天就多一份人生的精彩;迟一天就多一天平庸的困扰。”不被已有的思想而束缚,坚持创新,让创新在浩瀚的太空中任意翱翔吧。多读书来充实自己吧,拥有一本好书就是拥有了全部。

篇17:时间简史读后感

所有的物理理论都是临时性的,也才知道,我的固有的观念‘如果所有因素都确定了,那么结果一定是可以计算出来的’原来是一种‘宿命论’。天哪,该怎么办?我本来还坚信人的思维也因为过往环境的确定性而属于定数呢。先姑且不去考虑思想究竟是怎么产生的,因为在基于纯物质的理论基础搞清晰前去强迫自己想这个问题,可能无异于思想上的自杀吧。

既然物理理论都是临时性的,都随时做好了被推翻的准备,那么,人为定义的一些概念所支持的理论就更不长久了。我深信不疑的数学,也是否有一天被自己的悖论所推翻呢?

我感觉自己已经处于半混乱状态了。我们这个世界,无论多么精彩或恶心,总有一天所有的这一切都不过会坍塌成黑洞里的一个极小的点而已。想到这里我不自觉的伸出手来,要去感受一下这周围的空气此刻是否还真实的存在着。而这个‘此刻’又意味着什么?也是宇宙永恒的一个组成部分吧。

宇宙啊宇宙,你为何如此的存在呢?他们把宇宙大爆炸那一刻称为奇点,奇点之前就不负责任的不追究了?怎么能这样呢?

人类的目标,仍然是不断去认识和改造自己周围的世界——无论这种认识会带来多么悲观的结果。是否存在有一天,事实终于可怕到再没有人敢于去探索呢?我想一定不会的,要不人类怎么会走到今天——在上帝的关怀下生活不是很温暖的么。

我一想到那些为了科学而放弃生活乐趣的人——他们才真正在推动人类的前进——我就不由得要鄙视自己,同时鄙视了其他象我一样为了生活而奔波的人。

当同学把我的书寄过来的时候,虽然少了好些,可是也发现多了几本原本不属于我的书。很让我感兴趣的是有一本侦探小说,可是翻了翻后意味索然,又无意识的拿起了这本《时间简史》。但是拿起来就放不下了。后来我才意识到,这应该是纯兴趣的选择吧,我仍然热爱科学的。第一次见它的时候好像是大一还是大二吧,不过它的出现并没有转移我们当时打双扣还是电脑游戏的任何注意力。我记得高二的时候看因斯坦传的时候也是抱着浓烈的兴趣在了解那些未知的不能理解的东西的。当然因为高考的原因,这种兴趣很快给中断了。可是为什么进入大学后反而失去了对科学的兴趣呢?这里面当然有个人特性,但是教育体系,尤其是高等教育制度也着实很有问题。

当爱因斯坦在无聊的专利局里花在总结狭义相对论上的时间,被我们的教授们用来考虑做什么了呢?难道当今的科学研究真的就昂贵到那种程度使得连理论物理学家都完全没有施展的空间了?如果有人鄙视我们所有的教授和所谓的专家,我至少不会去谴责这个人。

什么叫做对科学的献身精神?什么是人道?完美的人道只会让社会退步。必然有些人要牺牲自己的幸福,但是他们终将在历史上留下自己的名字!专注于科学的科学家是受我敬重的,即便如霍金这样身形难堪,这难堪也只会在我的敬重中增加震惊而已。

那么夫子提倡的仁德又居于何位呢?想到这里,又想打击一下人为神话了的先古圣贤。都同样是人,为什么先古的就能做到大圣大贤?再更广泛的打击一下那些人为夸张臆想以至于捏造的行为。不论我的思想触动有多大,神,还是我最讨厌的东西。

那么感情和艺术的地位呢?不得不承认这些东西里边有些是很崇高甚至伟大的,可是它们毕竟都盘旋在思想体系之内。要通过它们去创新到思想本身的起源以及意义,是不太可能了吧?而这些东西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也是必需的。可见我们这个世界为了发展,所需的额外的代价是多么的巨大!

所有的理论,都是总结共性的基础上具有预见性。所以不要在乎理论是否从字面上看起来是否肤浅,更应该注意它是否有效——在此刻或者以后更长一点的时间。

正如书中处处注意处理科学与神学的关系一样,这本书给我带来更多的应该不是科学知识,而是哲学理念上的冲击吧。容我整理一下,让我思想重新有序,才能够再次平和的看待这世界。

有必要补充以下摘录:

迄今为止,大部分科学家太忙于发展描述宇宙为何物的理论,以至于没工夫去过问为什么的问题。另一方面,以寻根究底为己任的哲学家跟不上科学理论的进步。在18世纪,哲学家将包括科学家在内的整个人类知识当作他们的领域,并讨论诸如宇宙有无开初的问题。然而,在19至20世纪,科学变得对哲学家,或除了少数专家以外的任何人而言,过于技术性和数学化了。哲学家如此地缩小他们的质疑范围,以至于连维特根斯坦——这位本世纪最著名的哲学家都说道:“哲学余下的任务仅是语言分析。”这是从亚里士多德到康德以来哲学的伟大传统的何等的堕落!

篇18:时间简史读后感

课余时间,我饶有兴趣的简读了一本畅销全世界的科学著作—《时间简史》,其作者是当代著名的宇宙学家、理论物理学家-斯蒂芬.威廉.霍金。这本科学著作可以说的上是将爱因斯坦的《广义相对论》和量子力学结合的最完美的一本书,出这点之外,此书还详细的阐述了黑洞效应和大爆炸及宇宙奇点问题。倘若这本书以数学公式、证明过程和科学术语为主,那么我认为它不可能这么畅销全世界。这本书正是以它通俗的语言文字、幽默的插图、强有力的论证过程和独特的思维方式将读者带入广漠无垠的宇宙,去体会黑洞边缘的神秘,去感受大爆炸的壮阔,发人思考,引人入胜。《时间简史》的重点就是概述黑洞和宇宙奇点大爆炸理论,它从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开始一步一步的探讨,补充了广义相对论中的一些不足。作者认为宇宙是从一个密度、时空曲率无限大的奇点通过大爆炸而开始的,在大爆炸中,物质的温度非常高。在随后过去的一秒钟中,宇宙的温度急剧下降,下降到大约100亿摄氏度,于此同时也在不断地膨胀,就使得正电子和反电子(带正电荷的电子)互相碰撞以此湮灭,并释放出大量光粒子,来维护宇宙的平衡。到了后来,得以有强力的作用从而使物质不断聚拢,聚拢,这就形成了古老的星球和星际物质。我们的地球,也是通过这样的物质聚拢才形成的。而书中的另一伟大成就是对黑洞的研究,黑洞最开始是爱因斯坦在《相对论》一书中作出的一个预测,他假设如果存在一空间的曲率非常大,物体的逃逸速度非常快,快到连光也不能逃离这样的空间。那么这样的空间可以称之为“黑洞”。但他认为既然连光也不能逃离黑洞,读书笔记.那么我们也无法观测到它,它名副其实是一个非常黑的洞。但霍金结合了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和量子理论后提出:黑洞其实不“黑”,它可以放射出正反粒子,而且它还有这很高的温度。正因为它放射出的正反粒子互相湮灭了,所以我们很难观测到它。黑洞以极高的速度放射能量,当能量耗尽时则会向宇宙大爆炸那样从一个奇点发生强烈的爆炸,并在宇宙中消亡。

篇19:时间简史读后感

其实初读《时光简史》只是因为它是霍金的著作,只是为了在闲暇之余与朋友之间有一点谈资罢了,不得不说这样的科学著作实在难懂,相比我的张爱玲,三毛,刘墉来说却是枯燥了一些,但它仍深深的吸引了我。将我引向了充满幻想的未来。

说它单调是因为它没有平平仄仄的语调,没有风花雪月的场景,没有催人泪写的辞藻,但他,却拥有极严谨的的探索科学的态度,以一种严谨的口吻向我们叙述着蔚蓝的宇宙,神秘的黑洞。爸爸不止一次的提醒我说我再也看不懂这么深奥的著作,开始我还不以为然,渐渐的我发现我只能读懂其中一点,而绝大部分仍是懵懵懂懂。

斯蒂芬·威廉·霍金,一个极平凡的人,他因为在21岁时不幸患上了会使肌肉萎缩的卢伽雷氏症,所以被禁锢在轮椅上,只有三根手指可以活动。1985年,因患肺炎做了穿气管手术,彻底被剥夺了说话的功能,演讲和问答只能通过语音合成器来完成。但他的智慧弥补了先天的不足,轮椅上的他还是可爱的,值得我敬佩的。30岁,他考查黑洞附近的量子效应,发现黑洞会像黑体一样发出辐射,其辐射的温度和黑洞质量成反比,这样黑洞就会因为辐射而慢慢变小,而温度却越变越高,最后以爆炸而告终。黑洞辐射的发现具有极其基本的意义,它将引力、量子力学和统计力学统一在一起。

霍金的魅力不仅在于他是一个充满传奇色彩的物理天才,也因为他是一个令人折服的生活强者。他不断求索的科学精神和勇敢顽强的人格力量深深地吸引了每一个知道他的人。患有肌肉萎缩性侧索硬化症的他,几乎全身瘫痪,不能发音。但他仍出版了《时间简史》,成为全球最畅销的科普著作之一。对于这本书我实在做不出自己的评价,因为,可能在之后的几年,我才能读懂这本书,可是我能感受到这字里行间的一份坚持,一份严谨,甚至一份心酸。

其实更多的我将这本书当作科幻小说来看,书里就是一个未知的世界,《时间简史》中,霍金念念不忘的就是大统一理论,这是爱因斯坦未尽的梦想。霍金在本书中坦言,不能用单独的美妙的公式描述和预测宇宙的每一件事情,因为量子理论的测不准原理决定了宇宙是不确定性和确定性统一的。在本书中,霍金通过地图模型来说明宇宙的多样性可能需要一组理论来进行描述。

《时间简史》是为想更多了解霍金教授生命及其学说的读者而编的。该书以睿智真挚的私人访谈形式,叙述了霍金教授的生平历程和研究工作,展现了在巨大的理论架构后面真实的人性。该书本来就不是一部寻常的口述历史,而是对二十世纪人类最伟大的头脑之一的极为感人又迷人的画像和描述。对于非专业读者,本书无疑是他们绞尽脑汁都无法真正理解的,只能当科幻小说看。《霍金讲演录——黑洞、婴儿宇宙及其他》,是由霍金所写文章和演讲稿共13篇结集而成。讨论了虚拟空间、有黑洞引起的婴儿宇宙的诞生以及科学家寻求完全统一理论的努力,并对自由意志、生活价值和人的生存方式及进化原理作出了独到的见解。

读读它吧探索一个未知的世界!

篇20:时间简史读后感

世界上最快而又最慢,最长而又最短,最平凡而又最珍贵,最容易忽视而又最令人后悔的就是——时间了。暑假里,我细细品读了《匆匆》这篇文章,真是让我受益匪浅!《匆匆》这篇文章的主题是时间。朱先生从生活的细节出发,描绘了时光匆匆流逝的全过程,每一个字都在敲打着读者的心灵。文中一个“溜” 字形象生动地写出了时光匆匆飞逝,而“头涔涔”和“泪潸潸”则让读者体会到朱自清对时光流逝之快而手足无措,内心充满无奈。真如晏殊所说“无何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归来”想挽留,有挽留不住。又将“轻烟”、“微风”、“薄雾”比作无声无息过去的日子,更生动形象地描绘出光阴给人的那种若隐若现、触摸不到的感觉。时间就是一条无声无息的长河,有时喘急,有时静谧,不可触摸。它像是一个顽皮的孩子,总是在我开心的时候飞快地溜过,也经常在我无聊、郁闷时来回渡步。在我聚精会神的做作业时,它总是从我额头顶上豆大的汗珠旁流过;在我欢快的玩耍时,它总是从我有力的步伐中穿过;在我凝望天空发呆时,它又从我凝然的双眼前掠过……奥运会时,人们欢呼雀跃的为奥运会大幕拉开而高兴。比赛如火进行,人们沉浸在兴奋与自豪中。当人们还没来得及搜索记忆,评选出自己心中最精彩的比赛时,定睛一看,奥运会已经都在时间流逝中结束。人们都说快乐的时光短暂,果真如此。我凝望春天河塘,微风起,绿波漾,白花飘落,星星点点的坠落于池面,年轻的鱼儿怕羞躲了,绿羽翠鸟轻轻掠过池面,水光倒影,我想:这样迷人的春景,时间也会在此停留吧。但是,我想错了,时间是无情、的公正的,它犹如一把刻刀,老人额头上缕缕皱纹,是它伟大的杰作;少女脸上微微的红晕,是它雕刻出来的;还有那真挚可爱的笑容……很快,就要结束六年的小学生活了,一年级刚入学时的我还是一个天真的小女孩,一无所知。六年的时光转瞬即逝,庆幸的是我收获满满。“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啊!所以,我要学会珍惜时光。让时间流过的速度掌握在自己手中。相形慢慢长大、成熟的我不会在让时间跑丢啦!

篇21:时间简史读后感

总体上没有改变我读完前两章得出的结论。宇宙学是荒唐的。大爆炸理论,黑洞假说,可能是无稽之谈。探求宇宙的开端和终结是荒谬的。连霍金自己也改变了想法,认为宇宙的开端没有奇点。霍金也说过,所谓黑洞并不存在。我认为绝对时间和绝对空间的概念还是有必要存在。抛弃绝对时间是一种度量上的无奈。把时间与空间相绑,是一种量度上的需要。时间无始点无终点,空间无小限无大限,不容怀疑。人类受可见光可感波的局限,只能在一定范围了解宇宙。借助科技手段可以有所突破,但也不是无限度的。地球外宇宙间的生命现象,有可能存在。同时因为空间无小限,所以甚至地球上微观领域也可能存在我们看不见的生命。微观世界也许有类似星系一样的结构。微观领域有智慧生命都是有可能的。无非是可见光可感波不是一个量级而已。我们看不见他们,他们也看不见我们。物理学是近似的理论,超越界限就是谬误。构建所谓统一的理论也只能在一定范围内实现。试图探求宇宙起源和更深层次的微观世界,只能是狭隘视角的胡乱推断。认为宇宙有始终,时间也有始终,微观世界有基本粒子,更是人类看不到永恒和无限的偏见。相对论关于光速不变的假定,宇宙学中有关星系距离和速度的测量,我认为有不可靠的成分。太阳光8分钟到地球也许可信,N多光年的说法则可能是谬以千里的。这里的谬以千里是比喻荒唐的说法,真能误差千里可能是相当精确了。我甚至怀疑,所谓椭圆轨道的说法,都是测量误读的产物。实际时间和空间的测量不是件容易的事。这也正是相对论生存的土壤。人类不能奢望探知借助一定手段可见可感外的宇宙及微观世界。否则就是迷信。需要和可能就是我们有作为的范围。可知论应该在这个范围内成立。这个范围会不断扩大,但一定会有不可知的范围。可知论与不可知论需要在人类需要和可能的范围内统一起来。人类需要警惕的是,在不可知范围迷信和欺骗泛滥,或做无味努力和浪费。有时间我会进一步看《时间简史》。但我必须先告一段落回归正事了。

篇22:时间简史读后感

通过对于宇宙状态、规律的探索,解答很多心中的疑惑。与此同时,也增加新的疑问,比如:宇宙的多样性意味着什么?作为物质的人,看似无序的反应和多样性里面,有没有可以从物理方面找到的解释?人的思维,如何从物理(或者化学)的规律去解释?等等。因为这些疑问,有了看一看纯物理理论方面书的想法,《时间简史》作为这方面比较不错的科普读物,被列入了阅读名单。和认识、经历、思维方面的变化有关,现在看这样一本比较理论的书,发现了很多乐趣,也多了很多不同角度的启发。一方面,明确了很多之前似懂非懂的概念和定义,受益匪浅;另一方面,通过不同的概念,去联系很多实际遇到的事物,找到很多共有的规律,或者至少增加了理解的能力,这个方面的思维变化,对于眼界的提升,难以言表。总结了一些收获,不一定全是《时间简史》里面,也混合一些其他关于宇宙的认识,整体看看,有些是成品,更多应该是半成品:宇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定义是无限可能性的集合体。因此,变化(或者运动),是宇宙的根本特征。所以静止,只是事物的表象或者是与时间结合之后在一个时间点(或者时间段)上的相对产物。宇宙的范围实在过于广阔,微观和宏观的差异无以概括(不同的时空范围,有完全不同的运动规律),那么,真正根本的宇宙定律,它就是不存在的(这个不存在是对于人来说的,也就是对于人的硬件大脑来说,人现有的脑细胞数量无法运算和破解这些问题,作为人,是存在上限的,这个上限,可能离宇宙这个级别,很远)。因此,对于人来说(人的多样性相对于宇宙,应该是渺小和简单的),探索宇宙的根本,应该放在自身上,放在自身探索和认识的态度上:开放的、正向的、敬畏的态度。这也许是人,唯一能做的。对于人类所有的认识,一定在一个前提或者范围内的,超出这个前提或者范围,认识将失效。人,是宇宙多样性的一个体现,可能只是宇宙多样性中的一粒尘埃,所以,在另一个‘眼界’上(物理时空范畴),一定可以找到人与人之间不同的原因,和人的思维和行为的规律。宇宙的力量,除了用‘神’,实在难以用其他语言来表达。不过这个‘神’,也是分级的,如果以星球为界,往宏观(太阳系、银河系、星系团等等)或者微观(细胞、分子、原子、电子、中微子、夸克等等),都是升级的过程。人在一些层面(星球?),已经很接近‘神’了。人、事物和力量,都是客观存在的。只是从人的角度去看(或者说是人的局限)的时候,开放的、正向的、敬畏的态度是关键。有了这样的态度,才能平和面对,面对人、事物和力量,面对未知和不能掌控,面对规律。也许,人的存在价值,就是去接近和感受‘神’的存在吧。

篇23:时间简史读后感

在《时间简史》中,霍金力图以普通人能理解的方式来讲解黑洞、宇宙的起源和命运、黑洞和时间旅行、爆炸与重生等科普知识,完全改变了人们有关物理学、宇宙和时间本身的观念,向人们展现了当代有关宇宙的最重要的科学思想。

这本书让我联想到很多的事情,世界万物的构成,人类及各种动植物的最初形态-成长-发展-衰亡的过程和轮回;就像草,世界的每个角落都能看到各种小草。它们在冬天会枯萎、发黄甚至死去。但是,每年的春天一到我们又能见到翠绿的草原,正是应验了一句古诗: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试想这不也是一种死亡后的重生吗?

在地球上,我们每个人都只是渺小得如一粒沙子;在整个太阳系中,地球也只但是是千万星球中的一颗;而在宇宙中,太阳系是不是只是渺小的一个,我们人类的位置又是在哪里呢?

回归到地球上的万物,不管是人还是植物,都会有终结而被代替的一天。因为宇宙是不规律的,正因为宇宙的不规律才有此刻的太阳系、此刻的地球以及此刻的人类和此刻的完美生活。浩瀚宇宙,辽阔苍穹,我们何其不只是一粒微尘,一粒各有缺陷,需要互相交融沟通的尘土。而世界上亦没有十全十美,不管是对待自己的还是他们的错误,我们能做的是只是以一颗微尘谦卑的心,给予多一点包容少一点责备,因为我们都是生活在一个不规律的宇宙之中,我们需要互相理解!

说到宇宙的最初让我回想起我以前看过的一部短片视频。短片中讲述我们人类所看、所听、所触、所感的都是不复存在的。乍一听,我们可能会觉得此言论是语出惊人,喧哗取宠,但实则不然。

我们都明白人的所有感官系统都是由大脑所控制的,就像我们看到的、听到的都是由我们的神经系统传播到我们的大脑组织,然后再由我们大脑组织显像出我们看到的以及我们所听到的景象或者声音。试想一下把一个人的大脑组织拿出来,然后把它的听觉系统、视觉系统与我们事先准备好的电脑连接在一齐。电脑中的画面出现的同时是不是也在这个大脑的视觉系统中显现出相同的画面?我们再把事先准备好的音乐在电脑中播放,这时候的大脑听觉系统是不是也会同时听到一样的音乐呢?这一切真的令人匪夷所思。继续观察,我们会发现如果我们把与电脑连接的视觉系统、听觉系统切断,此时此刻大脑中还能显现出画面、听到音乐吗?答案十分清楚,不能。而这些清晰的画面和声音的构成正是借助于微量元素的作用。

宇宙是由微量原子透过迅速的膨胀直到爆炸,再在宇宙中万有引力的作用下,将爆炸后的相同元素的残骸吸引到一齐。成千上万次的爆炸和一次次的万有引力作用才造就了这天的宇宙、星系、地球和人类。

这样,我们不难想象灭亡之后的重生将会更精彩。太阳系如此、地球如此、人类也是如此。但这都是很久之后的事情了。也许等到地球、太阳系结束生命的时候,人类已经找到另外一个能够生存的星球。此刻的人类只是整个地球的统治者、占有者和使用者,等到那个时候人类将会成为另一个星球的统治者、甚至整个宇宙的统治者。

霍金给我展现的这一切,或许有人会认为是危言耸听,但是时间会是一个公平的评判者。然而,短时间内,我们能赖以生存的星球就只有地球,我们无法赶超时间和超越空间,能做的就是珍惜爱护我们此刻共同的家园,珍惜拥有的时光和生活,把每一天都当成末日来过。那样即使明天就如电影《2012》中所描述的世界末日的来临,我们也一样能泰然处之。

最后,联想到我们21世纪的大学生,我们就应庆幸我们赶上了一个好时代,有这样一个好的环境中求学,拓展自己的知识、开阔自己的眼界、活跃自己的思维、培养自己的潜力。那么我们又有怎样样的理由在一点点的挫折面前萎靡不振,有怎样的理由在宝贵的时间面前虚度我们的青春?霍金身残志不残,不仅仅与残疾斗争20年,而且把他高超的智慧奉献于科学研究,以超乎常人的毅力完成了高难度的科学研究。我不能不说,上帝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霍金有身体上的缺陷,可头脑聪明的很!他给科学界的贡献远远超过了一个正常人所付出的。一个人如果身体有了残疾,绝不能让心灵也有残疾。尽管上帝是公平的,但是生活是不公平的,不管你的境遇如何,你只能凭借着依旧热忱的心全力以赴。这些霍金都做到了!而我们就更就应充分利用这么好的条件来努力学习,打破局限,带着自己的思想、自己的见解求知问道。不耻下问,扩展自己的兴趣爱好,提高思想高度。同时逐步走进社会、感受社会、了解社会,提升我们的竞争意识,培养自己多方面思考问题的潜力,亦即创新思维的培养。

一本好书不仅仅让人获得最新知识,获得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科学态度以及科学方法的熏陶和培养,更主要的是能让读者有所思、所感,《时间简史》就是这样一本让人有所思有所感的好书。而对于这本书的作者霍金先生,我更是被他的人格魅力所折服,他的生平是十分富有传奇性的,在科学成就上,他是有史以来最杰出的科学家之一,他的贡献对于人类的观念有着深远的影响。然而他的贡献竟然是在他被禁锢在轮椅上长达20年之久的状况下做出来的,这才是真正奇迹——他将不可能变成了可能。身体的不幸让霍金体会到了地狱般的煎熬,然而他却以孜孜不倦的科学精神在自己的地域中缔造了人类的天堂。霍金不仅仅以他的成就征服了科学界,也以他顽强搏斗的精神征服了世界。

让我们记住霍金和他的《时间简史》,更让我们铭记自己内心深处的感悟。

篇24:时间简史读后感

霍金的《时间简史》是那样的富有想象力,读完后。大脑一片空白,什么也没留下,想象的东西还是有的。时间,空间,物质,在加上主观活动意识,或许就是对整个自然世界的抽象了!

时空,这个概念在百度百科里面有更为详细的解释,爱因斯坦提出的新词,他将现实世界的空间抽象为三维,在加上时间一维,四维时空。在那里边,关于空间的争论不一。那里边也不乏想象的东西。我们能够感知的空间就是长,宽,高,以及时间也能被感知。时间,是空间中的物质变化有了一个合乎我们逻辑的秩序,规律。笛卡尔的坐标系的提出,这个贡献对人类有着太大的贡献了,高中时,我们的数学老师常感叹,有了坐标,只有你高兴,可以把所有的东西放到坐标中!

那是,一句在平凡不过的话了,可现在才明白那里边的包含的思想!可惜的是,我们从此不再学习数学了!把整个整个世界放到坐标系中,不违背他的意思。但是,为了达到想要达到的目地,就需要在这个目标上对其进行抽象。我也不知道,要干什么的,所以也不知道怎么抽象!姑且,先加个简短的广告吧!央视那个《相信品牌的力量》的广告很有美感。融中国传统水墨艺术与现代气息,漂亮!计算机的学习,是我了解到了它的制作原理!先看头顶的电棒吧!它欺骗了我们的眼睛!

高中时,还是那位数学老师告诉我们的!那时尚小,也就认为就是那样的!如果,用时间与电棒的电流图像表示,它是间断的!离散的!不连续的!但自然的界的所有物质的变化的时间函数是一个连续的线(找不到一个严密而又科学的词来表达此点,任何物质都是有存在周期的,所以要有两个端点,但它不是线段,这个曲线段还比较合适些)。如果,电棒是二维坐标上的小骗子,那么,那个漂亮的广告动画就是在三维坐标上的大骗子了!同样的以一个视觉暂留!换汤不换药!这个广告长了些!如果把我们空间全部的看作平面的话,我们也是平面人,在有关神话的电视剧中看到过这种艺术手法!这个假设实现了所有希望成为演员人的一个梦想!在此,所有的人都是演员!可在那个未知的世界中不知又没观众?

朱光潜老先生的那篇《看戏与演戏》中有这样的一句话,只要有人演戏,就一定有人看戏,有人看戏,就一定有人演戏!这是一种辩证法!所以,未知中好像有观众!但是,我的假设是不成立!前提是我们是不是平面人!当我们看到所有的观点都藐视正确的时候,所有观点的出发点也就是立场或是基础的正确性,需要特别的注意!

篇25:时间简史读后感

这本书,第一推从书第一辑的一证。霍金教授遨游到外层空间奇异的空间的领域,对遥远的星系.黑洞........大统一理论。他揭示了当时日益鏰涨的宇宙时间的到溯引起人们不安的的的的的得,那宇宙成丝维空气的一种"没有边境的宇宙理论取代大爆炸理论和上帝,上帝也许曾经是造万物时主要的推动者,也许因为这许许多多的发现从而渐泛围变,从《时间简史》对我们常应语言表达甚于方程的表达对读者是一本里程碑式的佳书。他出于一个对人类是享有杰出质献者之手,这是一本对知识无限追取之之作,是对时空本质之谜不懈的探讨之作。

霍金的一生是非常富有传奇性的,在科学的成就上,他是有史以来最杰出的科学家之一,霍金的贡献是在他二十年之久被鲁加雷斌禁锢在轮椅上的情况下做出的,则真正是空前的。

宇宙论是一门既古又年轻的学科,作为宇宙里高等生物的人类不会满足于自身的生存和种族的延续,一代又一代的炎黄子孙不懈的探索则生存的意义。但是,人类理念的进化是极其缓慢和艰苦的。

这本书中还介绍了牛顿的科学态度:牛顿对绝对位置或被称为绝对空间的存在感觉该到非常的忧虑,因为这和他的绝对上帝的观念不一致:事实上,及使绝对空间的不存在,被蕴含在他的隐律中,他也拒绝接受因为这个非理性的信仰,他受到很多人的严厉批评,最有名的贝克莱主教,他是一位相信所有物质实时,空间和时间都是虚妄的哲学家。当人们将贝克莱的简介告诉著名的约翰博士的时候,他用脚尖踢到一块大石头并大声的说:我要这样反驳他!

在20年代天文学家开始观察其它星系中的恒星光谱时,他们发现最奇异的现象:他们和我们的银河系一样具有吸收的特征线族,只是所有的这些线都想光谱的红端移动了同样的量宇宙膨胀的是20世纪最大的智慧革命之一。

科学是一路火苗,点燃无数炎黄子孙对它的好奇。

科学是一盏明灯,引领无数炎黄子孙对它的探求。

热爱科学,科学至上。

篇26:时间简史读后感

《时间简史》是由英国伟大的物理学家,黑洞理论和“大爆炸”理论的创立人史蒂芬·霍金撰写的一本有关于宇宙学的经典著作,是一部将高深的理论物理通俗化的科普范本。“任何物理论总是临时性的:你永远不可能将它证明出来。不管多少回实验的结果和某一理论相一致,你永远不可能断定下一次结果不会和它矛盾。”是我看《时间简史》中所得出来的结论,这句话的大概意思是,所有的物理理论,你永远不可能说是真理,哪怕是准确推测了千万次,只要下一次出现了不符合的推断,那么这个理论就不成立。正如我在网上所看的马克思的座右铭,思考一切,换而言之也就是怀疑精神。怀疑精神是人类前往的动力,只有这样文明才会进步,不然将会面临的结果只会停滞不前。以前,我从来没有过这个观念。读了这本书后,脑中一直旋绕着许许多多的问题。宇宙到底有没有过大爆炸?宇宙到底是不是一个无限小的一个点?会坍塌,还是最后趋于稳定?宇宙是无边无际的还是有尽头的的?人类能否发明出时光机回来过去?所有问题迎面而来。霍金曾说过:“我的目标很简单,就是完成我对宇宙的认识,这包括宇宙为什么会存在。”包括霍金在04年也宣布过关于黑洞的理论存在的错误。他说:“黑洞并非如他和其他大多数物理学家以前认为的那样。宇宙是神秘的也赋予黑暗,但是在我们内心之中有拥有着这样的宇宙!

篇27:时间简史读后感

有位名人这样说:“时间究竟是什么?没有人问我,我清楚,有人问我,我想给他解释,却茫然不解了。”有一群科学家,就是冲着空间和时间的神秘,不断地奋斗。其中,最著名的就是霍金,我想他的著名更是因为他是个身残志坚的睿智者。

霍金在二十多岁的时候得了卢伽雷氏症病,从此被禁锢在轮椅上,到后来他得了肺炎,做了穿气管手术,剥夺了他说话的功能。但是他并没有因此就一蹶不振,虽然他全身只有三根手指能动,但他却用惊世骇俗、天马行空般的想象力,大胆提出了目前最伟大的宇宙学说,解开了许多宇宙之谜。

《时间简史》是霍金的著作。书中霍金对时间本质、宇宙由来作出了权威性的总结,他的理论和构想已经成为科学领域的里程碑。由于过于深奥,我选择了一种谁都能看懂的版本略探一下霍金的著作。

《时间简史》中,有很多内容仅仅是假说,但这又不同于生活中的那个假说,这是有一定的科学依据才能大胆提出来的假说。不过我读得依然很吃力,每一章只有小小一页纸,但其中看懂它需要的知识储备绝不止一座山。原本我想着这篇读后感应该是一行一个问题,满页纸都是问号,虽然足以证明我读过《时间简史》,但我还是决定简洁为好,挑一个自己喜欢、有自己的见解的内容谈一谈。

有关宇宙的起源,书上说宇宙曾经是一个体积很孝密度很大、很烫的点,爆炸后,温度逐渐降低,直到今天的状态,然而目前宇宙仍然在不断地扩大,书中还说这是一个空间有限但没有边界,就像地球一样的封闭宇宙。书中还讲到科学家们对大爆炸的过程的一个猜测,提到什么中子、质子一些我仅仅听人提到过的科学名词。我勉强能看完,能懂多少又是另一回事了,我没法质疑这些我听不懂的东西。但是之中还提到温度在 十亿摄氏度以上,大爆炸后温度又迅速下降了一百万摄氏度左右。我只知道温度是用温度计来测量的,温度计又是利用液体热胀冷缩原理来制作的,其实我只是质疑一下有没有一种液体能够测量十亿以上的温度,霍金等这些睿智的科学家是如何判断的。我非常震惊,霍金竟然能在这种只有猜测,而很少有证明的科学世界里遨游而且不会迷失方向。

猜测是谁都可以有的,对于宇宙的大爆炸,我有一种猜测,但只是猜测。

首先,一个点的爆炸,如果把点放大成一个球,然后让它爆炸,它会炸成碎片,如果没有重力,它会一直往外延伸,这时就会发现,如果碎片包围的地方都是宇宙,随着宇宙的膨胀,宇宙会变得稀疏,那么宇宙诞生的那个点所在的空间——据书上说是一片空白,那么岂不是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暴露无遗?在宇宙的边界,原本非常接近的两个点随着膨胀,会越来越远,如果膨胀永无休止地进行下去,随着宇宙的密度越来越小,宇宙不就会和一片空白融为一体了?

篇28:时间简史读后感

如果可以的话,我真的想换一本书来写读后感,不是不喜欢,而是这本书超出我能力范围太多了……你要是问我:“唉,你觉得《时间简史》里哪种理论最有意思?”就好比问一头大猩猩:“唉,你觉得我手机里哪个游戏比较好玩?”回答你的必然只有满脸大写的懵。其实我在看完第一章之后,就已经深有感触了,不是震惊,不是佩服,是疑惑。原因有二:一方面在我在怀疑自己和霍金大大同为人类,为什么他懂那么多,我简直如白痴,到底是不是发育的时候少长了名叫大脑的东西;另一方面在怀疑到底是汉语言文化博大精深、渊远流长,我没有悟得其中真谛,还是我空活了十几年可能学了一门假汉语,才导致明明每一个文字都认识,但连起来却难如外星文。如果写到这里还拿不出来点干货,就会让我虽然已经较明显的凑字数显得更加明显。好吧,在《时间简史》中,头脑超人的霍金大大的文风却走的是低调的亲民路线,他力图以咱们凡人能理解的方式来讲解黑洞、宇宙起源和命运、黑洞和时间旅行、宇宙爆炸和重生等高深理论,一点都没有知识分子的傲娇气质,用的比喻和借代的事物都是身边平凡之物,将高端的物理学降下神坛,飞入寻常百姓家,这点令我大为佩服,但随即发现还是读不懂……但它还是或多或少地改变了我对物理学、宇宙以及时间本身的观念。书中第三章《膨胀的宇宙》,讲的是宇宙从微量的原子迅速膨胀到爆炸,然后万有引力再把同种物质吸引到一起,然后再炸、再吸、再炸……我们今天的宇宙就是被炸了成千上万次形成的(心疼宇宙一秒)。因为宇宙是炸一次大一次的,所以我们亲爱的宇宙在被虐的同时,无限扩张着自己的疆土,到今天现在甚至下一秒都是,突然觉得《赤壁赋》中“寄蜉蝣于天地,渺沧海之一粟”,这句形容人类真的好贴切,苏轼他老人家也真是意外地有远见呢!作为一个用尽自己一生一世也要将唯物主义供养的人,我从小到现在却一直痴心妄想着回到过去,来一趟说走就走的时间旅行。《时间简史》既给我一份打击,又给了一份希望,打击是因为根据爱因斯坦E=m的公式,越接近光速的物体质量会越大,所需推动它的能量就越大,你的速度无限接近光速时,所需要的能量就是无限大。所以你的时光机还没完成预热,发动机就因为燃料不足而熄火了。所以在排除神奇外星老司机开UFO带我飞的可能后,就只剩通过虫洞一条路了,这也是现在阶段唯一可能的情况了。排除虫洞中那大到不可思议的引力的影响,不确定性还有两点:一是虫洞连接的是另一平行宇宙还只是受引力弯曲的同一宇宙,换句话说就是你旅行后看到的将是另一个世界的你或以前的你;二是通过虫洞旅行,那么“这位空间旅行者可以利用相对于地球静止的虫洞,作为从事件A到事件B的捷径,而后通过一个运动的虫洞返回,并且在他出发之前回到地球”(引号内摘自《时间简史插图版》P202图10.5),那么你会在旅行前看到已经回来的你、一分钟后的你、五十九秒后的你、五十八秒后的你、五十七……理论上可能存在无限个你同台竞演,场面乱到飞起。虫洞旅行虽然感觉各种不靠谱,但起码还是给时间旅行一点希望的吧。《时间简史》让我看到了比言情小说更虐的文字,在让我对物理的认识更进一步的同时带给我最大的感受就是:学无止境。我们现在学习的知识根本不值得骄傲,努力学习吧,我们的目标是星辰大海!

篇29:时间简史读后感

有位名人这样说:“时间究竟是什么?没有人问我,我清楚,有人问我,我想给他解释,却茫然不解了。”有一群科学家,就是冲着空间和时间的神秘,不断地奋斗。其中,最著名的就是霍金,我想他的著名更是因为他是个身残志坚的睿智者。霍金在二十多岁的时候得了卢伽雷氏症病,从此被禁锢在轮椅上,到后来他得了肺炎,做了穿气管手术,剥夺了他说话的功能。但是他并没有因此就一蹶不振,虽然他全身只有三根手指能动,但他却用惊世骇俗、天马行空般的想象力,大胆提出了目前最伟大的宇宙学说,解开了许多宇宙之谜。《时间简史》是霍金的著作。书中霍金对时间本质、宇宙由来作出了权威性的总结,他的理论和构想已经成为科学领域的里程碑。由于过于深奥,我选择了一种谁都能看懂的版本略探一下霍金的著作。《时间简史》中,有很多内容仅仅是假说,但这又不同于生活中的那个假说,这是有一定的科学依据才能大胆提出来的假说。不过我读得依然很吃力,每一章只有小小一页纸,但其中看懂它需要的知识储备绝不止一座山。原本我想着这篇读后感应该是一行一个问题,满页纸都是问号,虽然足以证明我读过《时间简史》,但我还是决定简洁为好,挑一个自己喜欢、有自己的见解的内容谈一谈。有关宇宙的起源,书上说宇宙曾经是一个体积很小、密度很大、很烫的点,爆炸后,温度逐渐降低,直到今天的状态,然而目前宇宙仍然在不断地扩大,书中还说这是一个空间有限但没有边界,就像地球一样的封闭宇宙。书中还讲到科学家们对大爆炸的过程的一个猜测,提到什么中子、质子一些我仅仅听人提到过的科学名词。我勉强能看完,能懂多少又是另一回事了,我没法质疑这些我听不懂的东西。但是之中还提到温度在 十亿摄氏度以上,大爆炸后温度又迅速下降了一百万摄氏度左右。我只知道温度是用温度计来测量的,温度计又是利用液体热胀冷缩原理来制作的,其实我只是质疑一下有没有一种液体能够测量十亿以上的温度,霍金等这些睿智的科学家是如何判断的。我非常震惊,霍金竟然能在这种只有猜测,而很少有证明的科学世界里遨游而且不会迷失方向。猜测是谁都可以有的,对于宇宙的大爆炸,我有一种猜测,但只是猜测。首先,一个点的爆炸,如果把点放大成一个球,然后让它爆炸,它会炸成碎片,如果没有重力,它会一直往外延伸,这时就会发现,如果碎片包围的地方都是宇宙,随着宇宙的膨胀,宇宙会变得稀疏,那么宇宙诞生的那个点所在的空间——据书上说是一片空白,那么岂不是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暴露无遗?在宇宙的边界,原本非常接近的两个点随着膨胀,会越来越远,如果膨胀永无休止地进行下去,随着宇宙的密度越来越小,宇宙不就会和一片空白融为一体了?有人说读《时间简史》艰涩难懂,但我读《时间简史》,仅仅是在读一本科幻小说,根本无法理解,便无所谓难懂与否了。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但知识是无限的,以我现在的知识储备,连聆听大师教诲的资格都没有。今后,除了不断学习补充知识,别无他法。我希望若干年后,经过不断地努力,当我捧起《时间简史》原版时,能理解得比现在多吧。

篇30:时间简史读后感

今天,我看了现代物理学家史蒂芬·霍金写的著作——《时间简史》。

这本书重点写了我的宇宙、宇宙和 时间、量子物理与相对论、黑一洞、时间箭头与时间膨一胀这五个方面。

听说,当时霍金写这本书的时候,是在全身瘫痪的状态下完成的。我想,霍金已经只有两个手指能动了,但他还是每天坚持阅读。这种坚定的意志力是常人不可有的。在轮椅上的霍金,虽然已经全身瘫痪了,但他的思绪飞出了太阳系,飞向了神秘莫测的黑一洞。

他写出了现代人最喜欢看的《时间简史——从大爆炸到黑一洞》,他还发明出了一套科学模组,成为了英国皇家研究院最早的会员。

霍金写的《时间简史》主要介绍了宇宙是怎样由来的到黑一洞的形成。说起黑一洞大家也应该知道,黑一洞是由一颗恒星衰变只后,变成了白矮星,白矮星衰变了之后自然而然就变成了黑一洞。同时黑一洞也是宇宙中密度最大、引力最大的物体,它的大的连光都逃不出它的手掌心。现在我想到了一句名言:成功=99%的努力+1%的天份。就像霍金一样,不断努力,才能成功。

篇31:时间简史读后感

大家都知道魔术是非常神奇的东西,而宇宙则像一个巨大的魔术帽子里面装满了无限可能。

以前贝特郎.罗素曾经作过一次关于地球如何绕着太阳运动,以及太阳又是如何绕着我们称之为星系的巨大的恒星群的中心转动。在演讲结束后,一位老妇人说:“世界其实就是一个无限的乌龟塔。”大部份人决得很可笑但不管怎样只能让时间来判断了。

早在公元前340年,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在他的《论天》中,就已经能够对于地球是个圆球而不是一块平板这一论点提出两个很好的论据。第一,他认为月食是由于地球运行到太阳与月亮之间而造成的。因为地球在月亮上的影子总是圆的,这只在地球本身为球形的前提下才成立。但如果地球是平坦的圆盘,除非月食总是发生在太阳正好位于这个圆盘的中心下方的时候才成立。第二,希腊人从旅行中得知,在越往南的地方看星空,北极星在埃及和希腊呈现出来的位置的差别,亚里士多德甚至估计地球大约长度为4000000斯特迪亚。希腊人甚至为地球是球形提一供了第三个论据,否则何以从地平线外驶来的船总是先露出船帆,然后才是船身。

神奇而又难以猜测的宇宙,它的魅力将吸引更多的科学家探索。

篇32:时间简史读后感

《时间简史》是由英国伟大的物理学家,黑洞理论和大爆炸理论的创立人史蒂芬·霍金撰写的一本有关于宇宙学的经典著作,是一部将高深的理论物理通俗化的科普范本。

任何物理论总是临时性的:你永远不可能将它证明出来。不管多少回实验的结果和某一理论相一致,你永远不可能断定下一次结果不会和它矛盾。是我看《时间简史》中所得出来的结论,这句话的大概意思是,所有的物理理论,你永远不可能说是真理,哪怕是准确推测了千万次,只要下一次出现了不符合的推断,那么这个理论就不成立。

正如我在网上所看的马克思的座右铭,思考一切,换而言之也就是怀疑精神。怀疑精神是人类前往的动力,只有这样文明才会进步,不然将会面临的结果只会停滞不前。以前,我从来没有过这个观念。

读了这本书后,脑中一直旋绕着许许多多的问题。宇宙到底有没有过大爆炸?宇宙到底是不是一个无限小的一个点?会坍塌,还是最后趋于稳定?宇宙是无边无际的还是有尽头的的?人类能否发明出时光机回来过去?所有问题迎面而来。

霍金曾说过:我的目标很简单,就是完成我对宇宙的认识,这包括宇宙为什么会存在。包括霍金在04年也宣布过关于黑洞的理论存在的错误。他说:黑洞并非如他和其他大多数物理学家以前认为的那样。

宇宙是神秘的也赋予黑暗,但是在我们内心之中有拥有着这样的宇宙!

篇33:时间简史读后感

史蒂芬。霍金,一个熟悉的名字又一次映入我的眼帘。他所撰写的《时间简史》自发售至今已有了不可磨灭的功绩,这不是因为书的封面好看,也不是因为书中插有漫画,而是他能带给我们知识,带给我们宇宙的奥妙,今天,我拿来了这本书,一翻开它,立即吸引了我。

在神奇的宇宙深处,蕴藏着一股浓厚的气息,那就是黑洞的魔力。而早在46亿年前,地球也诞生了。这本书就揭开了宇宙神秘的面纱。

在书的一开始,我们便知道了地球是绕着太阳转,在绕的同时自己也在转,那么说明宇宙是多么有趣。而随后他又写了宇宙从何时开始,从何时结束,时间有没有尽头,黑洞的蒸发性……很多很多,像一门佛经,好像永远念不完。

不过,一篇好文章,还是要看作者的用心良苦。本书作者霍金是一个身体上没有自由的人,但他的心灵永远是自由的,是永远得不到约束的,是早就飞向宇宙深处的。我要向霍金,一个身体残缺,但心灵满足的大师致敬!

这本书充满魔力吸引着我一直读下去,你也去看看吧!

篇34:时间简史读后感

对于高中时期是理科生的我来说,《时间简史》可以说是十分熟悉和陌生的。之所以说熟悉,是因为在我们学习的过程中难免对其内容及理论有所接触。而之所以说是陌生,主要还是因为平常并不会对这本书有太多想去了解的意愿。而这一次的特色团日活动便给了我这样一个机会去拜读一下这一部作品。

《时间简史》主要阐述了史蒂芬霍金对宇宙中的各种存在的猜想与推测。其中也不乏理论的阐述与说明。与一般的认识中认为其过于专业而比较难懂所不同,因为其对基础理论的阐述十分详细,所以并没有我想象中的难懂。

读完《时间简史》说实话,对我们这些一般人来说,学习生活并不会有什么明显的改变。但是我们却也能感受到自己所处的宇宙之伟大与自身的渺小。在更了解世界的同时也能让我们重新考虑一下对自己的定位。

在读完《时间简史》之后,我也对我们所处的世界以及人类未来的可能性重新产生了各种各样的幻想。可以说,这本书带给我们的不止是科学的知识,甚至带给了我们对未来的期盼。

篇35:时间简史读后感

宇宙是无限的,所以存在着许多的奥秘。《时间简史》这本书便向我们阐述了宇宙的奥秘。作者在书中探讨了许多深奥并令人生畏的主题。其实,要想读懂这本书,还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呢!

读了这本书不仅让我明白了宇宙是怎样的,还让我明白了空间,时间,以及相对论等。在爱因斯坦以前,几乎所有人都认为时间和空间是绝对的。爱因斯坦所创立的相对论则告诉人们没有绝对的事物,一切都是相对的。他曾用最短且最通俗易懂的话解释过什么是相对论“如果你和你的朋友一起玩,不知不觉,你会发现时间过得很快,可你一个人在那里无聊,发呆,你会觉得时间过得非常慢”。就是这样简短的话勾起了我对科学的兴趣。

读了这本书后,我的脑子里便有许多疑问。宇宙有没有大爆炸?宇宙是否曾经是一个无限小的点?到底广义相对论准不准确?人类最远能达到宇宙的什么地方?黑洞到底是什么样的?难道光速真的是速度的极限以致黑洞是人们无法逾越的鸿沟?所有的问题都只能打上一个问号。

这本书的作者更是让我敬佩的人,就是被称为“宇宙”的霍金,可是命运对霍金却是那么残酷。1963年,21岁的霍金在剑桥大学读研究生的时候,不幸患上了会导致肌肉萎缩的卢伽雷氏症,不久就完全瘫痪了,被长期禁锢在轮椅上。1985年,霍金因患肺炎做了穿气管手术,被剥夺了说话的功能。他在轮椅上坐了40年,全身只有3根手指能正常活动,就这样,他身残志不残,撰写了《时间简史》,让更多的人爱上了科学!为社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一个人只要肯努力,就没有不成功的事情。一定要相信自己啊,加油。

篇36:时间简史读后感

浩瀚的宇宙中,有太多的谜团,他们就像一块磁石一样牢牢的吸引着我们,使我们十分密切的关注着这些谜团的研究近况。这个假期,我有幸从朋友家中借到史蒂芬·霍金著的《时间简史》,我正襟危坐,准备细细品味一番,感受霍金文字的魔力。

当我翻开书,发现自己果真“不虚此行”,书中观点独到、措词精准,在“相对论”与“弯由空间”之两章节中,作者以引人入胜的方式,把它们阐释得深入浅出,淋漓尽致,霍金用谐恢的笔调向大众展示了观点,而又不让人感到单调与乏味。

我一向不崇信什么牛鬼蛇神,对科学情有独钟,而《时间简史》就是用那些简学先辈的实验结果,以及人们对这种的看法与态度去编写的,而且作者还不失时机的纳入理论和观测的最新成果,使人兴奋不已。且书中完全没能那些认读者昏昏欲睡的长篇大论,都是用极其精练的短式文章,更是加深了我对它的好感。

被人搅浑的河水,你一时很难看清河底,你越是急躁,就越看不到,只有平静内心,等尘埃、沙石落定,这是河底的游鱼、彩石、蠕虫就一目了然了。这就是我阅读《时间简史》的心得,虽然书经人修改已变得通俗易懂,可有的地方还需要慢慢品味才能体会出用意,才能更加深入,更加透彻的读懂,倘若你这时心急气躁,就会欲速不达,一段时间内很难读懂。

更加精彩的是,书中还有许多插图,帮助我们们读懂它,还附有作者对未来宇宙的大胆推测与猜想。可看完《时间简史》后发现,书中的知识与精髓相当于“听君十席话”。

让我们记住《时间简史》,它对我们终生有莫大帮助,我们将受益匪浅。

篇37:时间简史读后感

曾经听过这么一个故事:一位的科学家曾经作过一次关于天文学方面的讲演。他描述了太阳如何绕着我们称之为星系的巨大的恒星群的中心转动。演讲结束时,一位矮个老妇人站起来说道:“你说的这些都是废话。这个世界实际上是驮在一只大乌龟的背上的一块平板。”这位科学家微笑着答道:“那么这只乌龟是站在什么上面的呢?”“你很聪明,年轻人。”老妇人说,“不过,这是一只驮着一只一直驮下去的乌龟群啊!”。这个故事自然很荒谬,可是确实我们对宇宙了解的太少了。

宇宙是怎么来的?什么时候会消失?它为什么如此神秘?这些问题只能靠探索来解答,在众多的宇宙树的探求者中,有位名为史蒂芬·霍金的人,取得了很多的果实,《时间简史》就是这些果实榨出的汁。

从亚里士多德的地心说到哥白尼的日心说足够说明这个由一切时间和空间的综合——宇宙的神秘性,但宇宙怎样产生的呢?宇宙因为一个奇点在150亿年前的大爆炸膨胀产生的,美国天文学家哈勃提出星系的红移量与星系间的距离成正比的哈勃定律,并推导出星系都在互相远离的宇宙膨胀说,说明了宇宙的膨胀一直进行着。

人类的探索精神是最重要的,众所周知霍金只有3个指头能动,但是他的探索精神帮助他走向宇宙,并且促使他成功的出版了《时间简史》这部世界名著,正如达尔文所说“我之所以能在科学上成功,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对科学的热爱,坚持长期探索。”探索会使你也获得成功;所以,请不要忘记人最重要的东西——探索!

篇38:时间简史读后感

作为一个很久没有接触物理相关知识的人,我不知道为什么会选择这本书。所以接下来我要写下来的或许不能说是书评,顶多只是围绕着这本书所生发出来的感谢。其中多夹带私货,若是能看到有值得讨论一番的地方,希望能交流一下。

我读高中的时候是文理分科的,选择了文科的我在高二之后基本与物理绝缘。我自己对此并没有太多的惋惜,毕竟当年的我就已经无法弄清斜坡上的木块到底如何受力,因而也不会想要了解那光线都无法逃离的黑洞。

但是,我热爱看各种各样的故事。这之中便有一些基于物理假说而产生的故事。

我对时空穿越的故事有着天然的好感,特别是将时空穿越作为这个故事必要的推动要素的时候。当然,看多了当下电视剧的操作方法,会觉得穿越或许就是被车撞了或者换个灯泡触电就能触发的事件。而如书上所说的在无法逃逸且不可见的黑洞之中,存在着奇点。这在“广义相对论方程中存在一些解,我们的航天员在这些解中可能看到裸奇点:他也许能避免撞到奇点上去,相反地穿过一个‘虫洞’来到宇宙的另一个区域。”按这种假说,我们知道时空穿越需要制造出空间引力坍塌的条件,使之出现“裸奇点”。这可不是车祸和触电能解决的。

而去时间旅行的可行性在本书仍旧存疑,但文学却不受可行与否的限制。要是要是死死盯着实现条件,那么大部分故事或许都讲不下去了。最简单的方法便是把这个假说理论当成是真理,并营造出一种理论应用于实践的现实。

于是,在《穿越时空的少女》之中,筒井康隆笔下的未来人“肯·索格尔”借助跳越时空的药品,回到了过去。而在这个故事所讲述的时空之中,女主角通过未来人的道具,同样拥有了这种能力。我个人更喜欢细田守在动画中对于细节的描写。

当女主穿越回几个小时之前偷吃自家的布丁的时候,另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便出现了。

假设当人类拥有回到过去的能力之时,那个截点是否存在另一个自己?

即便在这个截点不存在另一个自己,那么从这个截点产生的新的记忆的自己,是否仍旧是未穿越前的自己。

而原本按照时间线流逝的自己又到哪里去了?

这个故事的回应是,新的活动轨迹会覆盖掉原本的活动轨迹,就如游戏存档一般。(还是有盲点的啊,万一女主角跳回自己的孩童时期呢?)

而时间旅行若是真能实现,还有另一个问题需要去回答。如果一个人真的“返回过去”,并且在其外祖母怀他母亲之前就杀死了自己的外祖母,那么这个跨时间旅行者本人还会不会存在呢?这个问题很明显,如果没有他的外祖母就没有他的母亲,如果没有他的母亲也就没有他,如果没有他,他怎么“返回过去”,并且在其外祖母怀他母亲之前就杀死了自己的外祖母。

这就是“祖母悖论”(或者说是“祖父悖论”)。

而霍金认为,任何时间旅行都被限制于未来。“如果可能回到以前并改变历史,则不能够回避引起的问题。例如,假定你回到过去并且将你的曾曾祖父在他仍为孩童时杀死。这类佯谬有许多版本,但是它们根本上是等效的:如果一个人可以自由地改变过去,则他就会遇到矛盾。”

但是,在故事之中还有别的解决方案。

一个人可以回到过去杀死自己的外祖母,但这将导致世界进入两个不同的(历史;或者说时间线)轨道,一条中有那个人(原先的轨道),而另一条中没有那个人。

而物理学上有这样的假说,“现在我们知道,任何粒子都会有和它相湮灭的反粒子。也可能存在由反粒子构成的整个反世界和反人。”既然都有反世界的假说了,那么多几个平行时空似乎也不是那么难以接受。

在我有限的认知中,我觉得《命运石之门》(动画)对于平行时空这个假说的阐述非常透彻。里面的实验工具当然不能细究,但是作为一个通过选择不同时间线来推进情节发展的故事,对于设定的补充还是非常有意思的。在这个故事中,同样存在着蝴蝶效应的影响,在无数的时间线上,有两个人物总是逃不开死亡的命运,那么是否存在某个时空,这两个人物能逃脱这种结局呢。

但这个故事对于人物的设定是让人物按着既定的剧本进行的,不同的时间线只是不同的故事结局,看起来都是既定的。但后面还是觉得这种设置还是让人挺混乱的。正如薛定谔的猫一样,若是所有的时空都是真实存在的,那么在某个时空死亡的人,在另一个时空能存活,那这个人到底是活着还是死了?所以这是一个观测角度的问题,但或许这正是一种既活着又死去的状态。

但是,或许正是这种无解的故事才是最吸引人的。

提了两部动画作品之后,还是得回到文字文本。有一本书就特别直白,就叫《时间旅行者的妻子》。

这是一个非常迷人的爱情故事。男主角亨利患上了“时间混乱症”,这让他成为一个能够在时间中旅行的人,他有时会出现在过去的某个时刻,甚至跟童年的自己相遇;有时会出现在未来某个瞬间,甚至与成年的自己相伴。他无法控制自己。过度劳累、噪杂的声音、压力、突然的起立等等,任何一件事情都有可能导致他的失踪。

这个故事就没有采取覆盖读档的设定了。过去的自己是存在的,流逝的时间仍旧能实现在未来的自己身上。所以男主能与幼小的自己面对面,并且在确切存在的未来之中失踪了。

但我仍旧对时间旅行的方法充满好奇。而除了引发虫洞之外,霍金还向我们展示了另外的假说。“额外的时空维的确是科学幻想的老生常谈;它们提供了克服广义相对论的通常限制的理想方法,即人们不能行进得比光更快或者旅行到过去的限制(见第十章)。其思想是穿过更高的维抄近路。你可用以下方法描绘这一点。想像我们生活的空间只有二维,并且弯曲成像一个锚圈或环的表面。

如果你处在这环的内侧的一边,而要跨过环到另一侧的一点去,你必须沿着环的内边缘上的圆圈走,直到目标点。然而,你如果允许在第三维空问里旅行,你可以直接穿过去。”

这可能吗?

不过,正因为是假说才那么迷人。而由假说而诞生的故事,正因为这样才更有魅力。但物理假说是基于当下的研究现实,因而,文学,或者说故事比物理假说要更自由一点。《三体》出来之后就被视为中国科幻小说的一座高峰,至于是否能被逾越那是以后才能讨论的事。在这个故事之中,我们看到了地球被二向箔压成二维的景象。既然降维打击的想象已经出来了,那么往高维去或许也是可以想象的。

在《正确的KADO》(动画)之中,有来自高维的生物。高维生物自降维度,来到人类存在的低维时空。听起来像梦话,但是却陷入了无法证伪并且无法证实的困境。“当爱因斯坦说到‘上帝不掷骰子’的时候,他错了。鉴于黑洞给予我们的暗示,上帝不仅掷骰子,而且往往将骰子掷到我们看不见的地方以迷惑我们。”

我始终相信自然科学的尽头与人文科学相连。正如最近召开的亚太科幻大会上,郭建华先生所说的一样:“我觉得科幻和科研一样,重要的是有好奇心。人类最大的梦想是了解宇宙,很多科幻小说也是关于未知宇宙的。我们见到的物质只占宇宙很小的部分,希望悟空号能打开我们了解宇宙的窗口,为写小说提供灵感。”

篇39:时间简史读后感

在历史上的众多科学家中,霍金一直是我最崇拜的物理科学家。虽然他的一生是那么的让人同情(20多岁就全身瘫痪)。但是他仍然坚持不懈地先后创立了黑洞理论和"大爆炸"理论,为人类以及物理学界做出了极大的贡献。

《时间简史》是由英国伟大的物理学家史蒂芬?霍金撰写的一本有关宇宙学的经典著作,是一部将高深的理论物理通俗化的科普范本。

在这部书中,霍金带领读者遨游外层空间奇异领域,对遥远星系、黑洞、夸克、""带味"粒子和"自旋"粒子、反物质、"时间箭头"等进行了深入浅出的介绍,并对宇宙是什么样的、空间和时间以及相对论等古老问题做了阐述,使读者初步了解狭义相对论以及时间、宇宙的起源等宇宙学的奥妙。

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是关于黑洞的解说我们生活在地球上,地球存在于宇宙,那宇宙又在那里?科学家认为宇宙开始于大爆炸,并由于爆炸的冲击力,宇宙正在膨胀,宇宙光线红移可以证明。之后就有三种情况出现:

一种是星球的引力拉回宇宙,一直拉回到宇宙爆炸之前的状态。

一种是星球的引力无法拉回宇宙,所以宇宙一直膨胀,最后消失。

最后是宇宙大爆炸的力刚好避过被拉回,但宇宙膨胀的力被无限减弱。

而黑洞则是因恒星耗尽能量而坍缩,最后缩到其引力足以影响光、空间和时间,光是最快的,超光速是不允许的。再加上时间都被影响,可见黑洞的力量有多大。又因为空间也被影响,所以黑洞看起来像一个洞,但是不一定是黑的,黑洞有可能发光或发出其它射线,这点可由星系中心是明亮的来证明,因为黑洞的引力,周围的星都被聚集在一起,就形成星系,所以星系中心一般是黑洞。

我们需要了解自己,所以就要不断的学习。科学永远是唯一的真理,每人都应当为社会的发展贡献一点力量。

篇40:时间简史读后感

提起史蒂芬·霍金,大家并不陌生。毕竟小学时,我们的课本中就提到过这位伟大的科学家。自那时起,我对这位不屈不挠的残疾人的敬意便油然而生,他的这本《时间简史》也显得十分的神秘莫测。 读完这本《时间简史》,霍金对时间与空间的苦苦探究与对宇宙、宏观世界的思索与领悟让我折服,他对科学界做出的贡献太巨大了,除了他,还有谁会想到去证明黑洞的面积变化与黑洞辐射;除了他,还有谁会想到去追溯时间的本源?虽然他坐在轮椅上,行动与说话都不方便,但他的思维却能自由的穿梭在广博的宇宙之中,有哪座星体能够感知到,在地球的某个角落里,一位毫不起眼的病人,正在洞察他们的奥秘?没错,“宇宙之王”的称号,他当之无愧! 如若是一个正常人,获得那么多的成就、得到这么大的荣誉或许还不能引人深思,但值得我们好好思考的是,霍金自二十一岁、当他还是一位朝气蓬勃的青年时,便不幸患上了会使肌肉萎缩的卢伽雷氏症。从此,他便只能在轮椅上度过余生了,《时间简史》固然是这位伟大科学家的著作之一,值得每个人好好阅读与学习,但我们更该学习的,是霍金伟大成就背后隐藏的那份人性:那是一份坚韧不拔的意志。谁能想到一位坐在轮椅上有功能障碍的人,会是牛津大学、剑桥大学的毕业生、博士、英国皇家学会会员?谁会想到那张歪曲的脸的背后,隐藏着多么高深莫测的智慧。霍金的这些巨大成就背后又有谁能够想象他所付出的时间和精力。他付出了多少努力,恐怕只有他自己一个人懂,他告诉了我们世界上最浅显易懂、又是世界上最难落实的时间的秘密:付出时间,才是通往成功的唯一途径。 仔细品读霍金,我们感受到的是一位身体极度贫弱却精神高度富有的学者的魅力。这是什么?有人说霍金出生的那天正好是伽利略逝世的周年纪念日,是否是伽利略转世?我想不是,支撑着这位残疾人走向成功的,是他对科学打心底的崇敬与热爱,是他人性中固有的那份对科学执着的精神。 正是这种科学精神给予了霍金无穷的力量,使这位“宇宙之王”与宇宙平起平坐,用最平易的话语描述宇宙的诞生,预知宇宙的爆炸。科学精神敦促他一心追求科学从不为自身名誉所缚,在真理面前,他敢于低头,2004年7月,霍金修正了黑洞悖论观点,信息应该守恒,这样一位残疾人,通过自己的努力,都可探得科学的诸多奥秘,可见科学并不是一块遥不可及的神秘领域我们这批新时代热爱科学的健康年轻人,又怎能认输? 霍金的魅力不仅在于他是一个充满传奇色彩的物理天才,也因为他是一个令人折服的生活强者。他不断求索的科学精神和勇敢顽强的人格力量深深地吸引了每一个知道他的人,虽然身体的残疾日益严重,他却力图像普通人一样生活,完成自己所能做的任何事情。他甚至是活泼好动的——这听起来有些好笑,在他已经完全无法移动之后,他仍然坚持用唯一可以活动的手指驱动着轮椅在前往办公室的路上“横冲直撞”。 我们有霍金所梦寐以求的自由,又有什么理由不渴望拥有他的智慧?让我们行动起来,发觉自己的那份科学精神,成为新时代的又一位霍金吧!

篇41:时间简史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是科学家史蒂芬霍金的旷世巨作——《时间简史》

史蒂芬霍金是当代享有盛誉的伟人之一,被称为在世的最伟大科学家,当今的爱因斯坦。他在统一二十世纪物理学的两大基础论——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和普朗克的量子论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而这一本《时间简史》就是他的智慧结晶之一。

《时间简史》这本书主要围绕我们从何而来?宇宙为什么会是这样子的?等等几个深奥的宇宙秘密展开了一系列的讨论。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他讲解黑洞的那部分,也就是书中的第六章。主要说了黑洞是如何形成的,黑洞是怎么被发现的,黑洞的特性,以及它带来的能源——引力波有什么用途。在这些分支中,我最感兴趣的是黑洞是如何形成的,我从书上了解到黑洞的形成过程:先有一个质量为10个太阳以上的恒星在核心中燃烧氢元素,接着当氢元素燃料被耗尽的时候,一个气体的外层开始膨胀,成为超巨星,这是一个质量从10超过30个太阳质量的大质量恒星,最后具有30个太阳质量以上的恒星引力坍缩成一个黑洞(具有10个太阳质量的恒星变成中子星)。其次,我感兴趣的就是黑洞对于光的影响。在没有发现黑洞这个天体前,我们认为光的速度是无限的,只要有缝隙,它都能穿过,可认识了黑洞以后,我们又认识到光的速度是有限的。否则它怎么穿不过黑洞呢?黑洞的引力对光的限制实在是太强大了,它不是慢慢的吸收光线,而是吞噬光线。

《时间简史》这本书还写了许许多多有关宇宙的问题,快去读读看吧!可不要辜负了这位跨过时间与空间来讲学的大师的一番心血啊。

篇42:时间简史读后感

在读罢整书后,心中不知为何,像是充满了一股浓浓的怅然,像一团阴云,阻隔了空气,遮挡了阳光,久久挥之不去。我自问这“阴云”是什么,许久,我明白了,这是一个渺小的人类在浩瀚的宇宙银河和庞大的历史长河面前的巨大落差产生的无穷尽的无力感。曾有一位科学家在几百年前对着人们慷慨的演讲他所研究许久,观察多年的宇宙科学,对人们讲述着宇宙是什么,从何而来,关于他的生命,动态等等。有一位老妇人在他演讲完毕之后站起来,毫不客气的说:“你所说的,你所研究的,一切的一切都是浪费时间,说了一堆废话,”她接着说,“宇宙,就是一只上帝的乌龟驮着的一块巨大的平板啊!”科学家并不生气,他清楚传播新的理念有多么困难,他有礼貌的说:“那么,这位女士,您可以告诉我们,这个乌龟将在什么地方落足呢?”老妇人看了看他,不屑的道:“哼,你自以为很聪明,可是你不知道,支撑宇宙这块平板的,是一只,一只,一只,不断驮下去的乌龟群啊!”看了这则故事,大多数的人们可能都会发出同样的感慨:将宇宙比作一个乌龟塔?!多么的荒谬!多么的无知!可是,好好想一想,我们,对于浩瀚的宇宙,又了解了多少呢?霍金教授用了一半的笔墨写宇宙,一半的笔墨写时间,在写宇宙的半边笔墨中,他又用了不少的时间来描述宇宙形态在人们心目中的发展史:在新的理论出炉时,多半的人开始抨击新理论,当新理论成功后,又开始嘲笑原先理论的愚昧。霍金教授风趣的将这称之为是当时人类的思维风气,那些自认“有学问”的人却不敢提出新的理论和观点,这也是科学发展的可悲和历史发展的必然。宇宙是庞大的。他的体积之大,是让最快速的的光都会无比绝望天文距离。让光来跑目前观测加计算出的宇宙的最大长度,需要39亿亿亿亿亿亿光年。我本想换一种说法告诉你,但是可能是知识有限,我找不到任何别的长度和他对比是可以更容易想象的。宇宙,是千百年来从未改变的科学热点,(以下,是我的思考)但到现在,他还依然是一个最大的迷。现在最具权威的说法,宇宙诞生于一次开天辟地的“创世纪”大爆炸,那时的宇宙的质量和体积都极小,密度极大,而我们生活在爆炸后的宇宙中,那么,有趣的是,在他的形态还是一个小球时,这小球存在在哪里?一个更大的“宇宙”?我们看宇宙的视角,也许正是井底之蛙的蛙的视角,如果宇宙的诞生并非偶然,那么这个宇宙外,可能还有千千万万的宇宙。黑洞,可以称作是恶魔。进去的东西无一可以侥幸逃脱,但我认为黑洞不可能只进不出,如果我们想错了,被吸入黑洞中的东西并不是没有出来,而是没有让我们的发现,那么,黑洞的另一面,是一个怎样的世界呢?人类,就像是生物中的一个细胞中的细胞质,我们生活在细胞里——也就是星球上,千千万万的细胞组成的这个人——也许就是宇宙。而这个“人”在什么样的“星球”上,在观察着,研究着怎样的“宇宙”,我也不敢再想了,那也不是我该想的了。这就是这本巨作给一个中学生的启发。然而,如果我们的确发现了一套完整的理论,他应该在一般的原理上让所有人理解。那时,我们所有人,包括哲学家,科学家及普普通通的人,都可以参加为何我们和宇宙共同存在的问题而讨论。如果我们有幸,对此找到了答案,则将是人类思想和理智的最终极的胜利——因为那时我们知道了上帝的精神。

篇43:时间简史读后感

出于对科学家的喜爱和崇拜,我阅读了那本著名的《时间简史》,它的作者是大家都应该知道的爱因斯坦的同行——史蒂芬霍金。一、对霍金——一代大师的榜样自患异症,身不由己。却意志刚毅,才思迅捷,为此浩瀚之文,足可见其气之深广。此书绝非仅以理科专著自居,更溢人文情怀并与机智修辞。此举,实深刻记于我心,令我无能忘之。文中多有将深艰科学原理设喻为普通生活场景之实例,其构思之绝妙,设喻之恰分,使人叹绝,不禁复感于霍之迅捷才思。如有几例:霍将自旋为2(即旋转一圈两次重复自身)的粒子比喻为扑克牌中Q,仔细观察不难发现,Q正是旋转一圈后,两次回到自身。又如,霍将时间无序度的箭头成比作打桌球,打一杆后,原先有序的桌球,被分散为无序,而再打一杆使之重新回到有序的状态是极不可能的。由此而揭示出时间作为熵的热力学箭头。如此之例,不胜枚举。作者使一本原先注定对常人繁杂、枯燥、乏味的理论科学知识专著,变得如此丰富,多彩而有趣,实在值得称颂与敬佩。二、对翻译——中国应试教育牺牲品说实在话,这位清华大学毕业的同志,语文水平实在不怎么样,(当然其理科水平当然是冠绝中华的)。翻译的内容至少有好几处是按照英国人的语句而不是中国人的习惯去译。是比直译更为落后的硬译,这把原先并不复杂的内容译得反而看不懂,特别是在长句复句的翻译时,作者的语文功底就更为捉襟见肘了。我并非想在此吹毛求庇,去挑剔译者的辛勤劳动,只是由此看到了应试教育培养的所谓的专业人才的缺陷。这使人都走上了独木桥,视野狭窄而最终寸步难行,有些人仅凭一张全国物理竞赛一等奖就大摇大摆地进入了清华园,但是真要写论文、写科研报告时,文笔上的粗陋就会使文章晦涩难懂,毫无价值。相比之下,霍金却可以称得上是个全才,不仅智慧卓群,视野开阔,其所作文章同样是想象丰富,用词准确,形象生动,这是我们中国人值得思考的。三、对内容——回味中带着思考,思考后更是回味读书使人明智,此言非虚。《时间简史》一书就是把读者引向宇宙的起点和万物的本源,从而引发我们对个人、对同伴、对事件、对社会、对生命、对世界、对意识等的思考,进而使我们在自身寻找本质。无意中便提高了思维的深度与广度。此书从宇宙图象说起,系统地介绍了时间、空间、量子、自然力、黑洞、虫洞等内容。我们在与作者一同思索中,堕入了科学的迷幻之网,似乎时而看见一丝亮光,也许那就是未来的可以认识的世界。1、时间有初始吗?它又将在何地终结呢?宇宙是无限的还是有限的?爱因斯坦在发现广义相对论以后,曾经竭力寻找一个理论,以使得令人讨厌量子论不再这么随意。我也曾经讨厌那种基于统计学的偶然性,那时候我相信世界是一部完美并且严格的机器,每件事物的存在都有其合理性。我对那些试图证明世界绝对准则的人和文章怀有很大的兴趣。霍金预言2010年左右人类能够发现绝对真理——数学上的,所以我也想看看他写的这本通俗读物。我喜欢时间这个概念。我认为人存活依靠的是大量的记忆,而这些记忆在时间上看上去是离散的,不连贯的。(显然,时间和空间都是物质——但物质被证明并不是无限可分的!我这个想法真可怕,我害怕会损害一切和空间时间有关的定理。因为那些定理中,时间和空间都是连续的,是理想的数学状态。好在霍金说,物质的不可分是因为我们能提供的能量不够大。)在数学意义上,我们走过的时间显然是无限个点连起的连续直线,但我们却只能存活在某些明确标出的点上。换句话说,那些被我们抛弃的点是时间的渣滓。每个人的坐标点不尽相同,但有些历史事件却显著地成为所有人或一群人存活的凭籍——那被茨威格形容为聚集在避雷针尖的电荷。在霍金的描述下,因果关系明显存在,但是被扩大到光速以内。这种宽容的宿命论带给人无穷的遐想。2、是不是会在某一天,所有的理论都被证明为正确的?时间作为一个活动的直线轴看上去和沉静的空间相异。其相异性在于——任何生物都倚赖时间,不论是一维、二维或者三维空间里的生物。对于宇宙的有限无界的概念,爱因斯坦早就构想过。他用了一个很简单的说法:能量应该守恒。如果宇宙是无限的话,能量会源源不断地流失,于是熵必然减少——这在他看来是不可能的,尽管热力学第二定理是一个非常局部的定理。唯一能够保证能量守恒的概念就是宇宙是有限的,并且是无界的。四方上下谓之宇,古往今来谓之宙,这是先哲对宇宙作出的精准描述。其实时间作为一个坐标轴早就存在于每个人的心里了。我们不论干什么事情,总会看看时间。关键在于,时间并非一个孤立的、自在的直线。时间和空间有同一个出发点,也有同一个终点。这就好比我们的地球,在引力场的作用下空间弯曲,并形成一个球面——没有界限的球面。宇宙的无界也就是指我们生活在一个四维的时间——空间里,这是一个四维的球体,球面是无界的。可怜我无法想象一个四维的球究竟是什么样子的。按霍金的说法,其实有十维。这让我浮想联翩。我想到古代神话:九重天+时间。另外,佛教说:三十六重天,十八层地狱。似乎与九有关的倍数都有很大的魔力。书里比较吸引我的令一个说法是“空间和时间变成动力量。当一个物体运动或一个力作用时,它影响空间和时间的曲率;反过来,空间——时间的结构影响了物体运动和力的作用方式。空间和时间不仅去影响,而且被发生在宇宙中的每一件事所影响。”这段话看起来,似乎说得和全息论是一个道理,但是前面的光锥理论明显和这个理论有矛盾。这使我很困惑。后来我才发现,光锥是从狭义相对论推出的;那段话是从广义相对论推出的。也就是说,从局部理论推出的定理也只适合于局部讨论。这本书提供的不是终极定理,而是对宇宙的一种科学意义上的看法。

篇44:时间简史读后感

时间看不见,摸不着,且人人拥有,只是,有些人习惯于把时间收缩,收缩到一辈子就等于一天;而有些人,却可以将时间无限膨胀,膨胀到令宇宙万物臣服于他的脚下。《时间简史》的作者,斯蒂芬?霍金教授,就是这样一位时间的巨人。他以坚强不屈的意志,在天体物理方面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他不仅告诉了我们宇宙是怎样诞生的?它从何而来?又向哪里去的?更让我们认识到,时间竟可以这样书写!

书中告诉我们,现在生活的宇宙有自己的历史起点,它大约诞生于150亿年前,那时,宇宙只是一个点,不占有空间,也没有时间的概念。在这一点发生了大爆炸,时间和空间从此开始,物质开始形成。最初,宇宙的温度极高,随着时间的推移,空间越来越大,温度越来越低,宇宙中的能量与物质不断发生复杂的反应,逐渐形成星系,空间继续扩大,大约在距今50亿年前,太阳形成。大约在距今46亿年前,地球形成。因为地球,才有了人类,有了创造新世界的我们!

按照霍金教授的理论,宇宙持续地在膨胀,也许在膨胀到一定程度后,宇宙开始收缩,可能会收缩成一个点,一个不占有空间的点。到那时,时间结束。到底会不会这样,现在还说不定。

固然时间将会结束,但对我们而言,那只是科学的某个概念,存在在未来的某个结点,也许那时又会有新的爆炸产生,新的宇宙产生,新新人类产生。周而往复。然而,我们即已幸运地存在于当下的空间内,就应该成为一个对得起“时间”的人,决不能辜负了那50亿年前的爆炸。

对比霍金教授,我们是何等地幸福。21岁时,霍金患上了肌肉萎缩性脊髓侧索硬化症。医生说他至多只能活两年半。这种打击之大可想而知!但是,面对死亡,他没有低头。他对自己说:“时间只有两年半,不算多,要努力做些有意义的事,让生命留下一点辉煌。”最终,他成功了,成为了伟大的天体物理学家。他超越了时间与空间,与死神散跑。他的著作《时间简史——从大爆炸到黑洞》风行世界。书中,解释了宇宙、空间、时间以及黑洞的概念以及一些其它的内容,比如不确定性原理,简单的说就是在测量一个天体的位置与速度时不可能同时准确测量,只能取其一。作者语言生动有趣而不乏深刻,字里行间都体现出了一位伟大物理学家的智慧与幽默。也许,这就是为何一本科学类的著作能风靡全球的原因所在吧!

通过阅读《时间简史》,普及天体物理的知识,让我对宇宙的神秘产生了浓厚发兴趣,更惊讶于那是多少次的必然与偶然,才有了太阳系,才有了地球,才有了孕育人类生命的场所。月朗星希的夜晚,我便会摆上天文望远镜,通过自己的观测,去感受天体的无限,去感知那遥远的夜空。同时,这样的夜色下,也总是令我的思考走向深远,但是,就如同无法洞穿那无穷的宇宙一样,我无法想象,霍金教授,是运用了怎能样的力量才能完成这“时间”的书写!他的书中的内容令我神往,他的精神更令我敬佩!

我们都只是时空间中,那微小的尘埃,但是,我愿意让这尘埃能在时间的爆炸中,现出耀眼的光芒!

篇45:时间简史读后感

我虽然还没看完《时间简史——从大爆炸到黑洞》,但给我最深刻的感觉就是难,不是我这级数能看得明白。刚拿到这本书,看到200页都不够,想应该很快可以看完,谁知看了第一章就蒙了。

这书里面提到宇宙论,宇宙论其实是一门即古老又年轻的学科。作为宇宙里高等生物的人类不会满足于自身的生存和种族的绵延,还一代代不懈的探索着存在和生命的意义。但是,人类理念的进化是极其缓慢和艰辛的。从亚里士多德——托勒密的地心说到哥白尼——伽利略的日心说的演化就花了2000年的时间。时间是什么?时间和光不是一种东西,这很容易想象。比如在黑夜里,虽然没有光,但仍然有时间。光速和时间怎么联系起来对于我们这种非专业的大学生还不清楚,因为并未做过深入的理解。《时间简史》里试图把宇宙描述成一个有限但无边界的空间,它是完全自足的,没有开始也没有结束,它就是存在。可是我们这些常人是不容易理解的。它从另一个角度再给我解释宇宙的起因,物理、天文 、宇宙学和勇气的前沿被清晰地呈现在《时间简史》之中。

霍金认为他一生的贡献是,在经典物理的框架里,证明了黑洞和大爆炸奇点的不可避免性,黑洞越变越大;但在量子物理的框架里,他又指出,黑洞因辐射越变越小,大爆炸的奇点不但被量子效应所抹平,而且整个宇宙正是起始于此。

虽然这本书的很多理论我都不会,但从历史学家对宇宙,时间,空间等不断的进行猜测,研究,最后得到结果。并且那结果也不是一定的,它可能随着时间变化,人类的研究而改变。这让明白什么东西都是必然的,但不去寻根问低,我们永远得不到答案。我们也可以从多个角度研究问题,有时不需要太执着。也要对事情带有好问之心。

篇46:时间简史读后感

斯蒂芬霍金教授写的《时间简史》出版于1988年,回答了宇宙是怎样诞生的?它从何而来?又向哪里去?的问题。

书中认为我们现在生活的宇宙有自己的历史起点,它大约诞生于150亿年前,那时,宇宙只是一个点,不占有空间,也没有时间的概念。在这一点发生了大爆炸,时间和空间从此开始,物质开始形成。最初,宇宙的温度极高,随着时间的推移,空间越来越大,温度越来越低,宇宙中的能量与物质不断发生复杂的反应,逐渐形成星系,空间继续扩大,膨胀,直到今天,宇宙仍然在膨胀之中。

大约在距今50亿年前,太阳形成。大约在距今46亿年前,地球形成。

宇宙继续膨胀,将来也会膨胀,也许在膨胀到一定程度后,宇宙开始收缩,可能会收缩成一个点,一个不占有空间的点。到那时,时间结束。到底会不会这样,现在还说不定。

大爆炸之前是怎么回事,不知道。永远也无法知道。这就是大爆炸宇宙的理论基础。

我认为;斯蒂芬霍金教授所说的前半部分是对的,后半部分是不对的。就是我们的小宇宙发生了大爆炸到空间随时间的增长而不断的膨胀直到今天,是对的。但是我们的小宇宙不会膨胀到一定程度后开始收缩,直到又收缩到一个点成为黑洞,进而再产生一次我们的小宇宙的大爆炸。我们的小宇宙会不断的膨胀下去!

篇47:时间简史读后感

当拿到这本书的时候,心理便有一种亲近感,不知缘何而起.记得小时候读过,但全忘了,现在回味起来,所有的一切是那么的鲜活和贴切,对于那些喜欢追根溯本的人,这本书将和你产生共振,感谢世界不都是中国,感谢文化不都是中国文化.人有自欺欺人的本性,当处于一个未知空间的时候,喜欢寻求臆想的安全感,于是各种神话和传说诞生,然后这些后来的处于未知世界的人,会蜂拥而上,如影随行。人之所以为万物之灵,不是因为自相残杀,结党营私,而是为探索,探索未知的自己,未知的人们,未知的世界以及未知的宇宙。当时间归溯到大爆炸时,大爆炸必然从奇点产生,而在奇点处,所有的物理理论都将失效,那么为什么爆炸会产生如此平坦的宇宙,而在平坦的宇宙中为什么会恰好有太阳系这种环境,太阳系环境中为什么恰好能有我们生存,霍金的给出的解释是弱人存原理和强人存原理,弱人存原理指出,在一个时空无限的宇宙里,只有在一定的区域中,才可能出现智慧生命的存在;而强人存原理则指出,存在着很多不同的宇宙或一个宇宙里面有很多不同的区域,每个不同的宇宙或区域里面都有他自己的结构和自己的一套科学定律,而人类生存的地方只是这种多无序状态中有序的一例,这是一个合理的解释,同样也是一个牵强的解释,也许宇宙是没有能被称为“人类”的人看透的本质的,人们只会离这个“真理”,越来越近,但永远没有抵达的一天,也许正因为是由于本身是人的原因,不会做出对“真理”完整的解释,只是按照人的意识,解构出来的一个又一个版本,而这些版本,或许在极高的“温度”下,同出一源,至于源到底是什么,我们无从知道。随着量子力学的不断发展,人们猛然发现或许在相对论中无法解决的问题,在量子力学中或许有完整的解答。因为相对论本身也预言着在自己在奇点处的失效,就如同经典力学中关于引力引起坍圮的致命弱点。因为由于科学技术的限制,人们或许能从微观中探晓这些本质,但是由于这著名的不确定性原理,量子力学的探索,貌似也遇到了瓶颈,在始终没有一个能够统一的能够包含已知的四种力的大统一理论的前提下,宇宙弦理论并随之诞生了,在我看来这种探索似乎并没有尽头,但从这些大家的作品或言语中,我们大概知道,“真知”或者近了。在同源的情况下分支出来的任何学科,包含生物,化学,物理,甚至心理学,社会学,哲学等所有学科都是同宗的,在对于任何一个学科的归纳,终究会探寻到宇宙学,终究会探寻到这个世界诞生的本质,除非我们是习惯的分析,习惯的从别人丢出的糖果枝上作文章,不断的分析出草莓味的,菠萝味的,或者习惯把一切推给上帝。我们在不断的探索,因为我们想知道,我们真的很想知道。这些在不断探索着的人,你们是纯粹的人,而我们这些生活在天朝夹缝中的一介牛氓布衣,也梦想着能做纯粹的人。像我们这类人,总在思考着自己,思考着生活的价值,而在我们困惑混沌的时候,发现有这样的一群人比我们走得更前,比我们走得更纯粹,你怎能不为之欢欣鼓舞,雀跃心动。我们都在朝宇宙爆炸前的奇点处走着,只是或快或慢而已。

篇48:时间简史读后感

浩瀚的宇宙,神秘的地球,以及那些目前为止人类尚不足以弄明白的事物总是像磁铁般地吸引着有着强烈好奇心的人们。无论是年少的还是年长的,人们总是去不断的学习,为的是能更好地了解我们周围的各种事物。身为二十一世纪新一代的青年,我们有责任也更有义务去学习,了解,研究我们所处的环境。为此出于强烈的好奇心,利用周日难得的机会我认真地读了霍金先生写的《时间简史》一书,读完之后掩卷长思,细细的领略其中的哲理,让人耳目一新。

书中告诉我们,现在生活的宇宙有自己的历史起点,它大约诞生于150亿年前,那时,宇宙只是1个点,不占有空间,也没有时间的概念。在这一点发生了大爆炸,时间和空间从此开始,物质开始形成。最初,宇宙的温度极高,随着时间的推移,空间越来越大,温度越来越低,宇宙中的能量与物质不断发生复杂的反应,逐渐形成星系,空间继续扩大,大约在距今50亿年前,太阳形成。大约在距今46亿年前,地球形成。因为地球,才有了人类,有了创造新世界的我们。

一本好书不仅能教给别人知识,更主要的是能让读者有所思有所感,《时间简史》就是这样一本让人有所思有所感的好书。而对于这本书的作者霍金先生,我更是被他的人格魅力所折服。史蒂芬·威廉·霍金的生平是非常富有传奇性的,在科学成就上,他是有史以来最杰出的科学家之一,他的贡献是在他20年之久被卢伽雷病禁锢在轮椅上的情况下做出的,这是真正的空前绝后。他的贡献对于人类的观念有深远的影响,所以媒介早已有许多关于他如何与全身瘫痪作搏斗的描述。所以说,上帝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他有身体上的缺陷,可头脑聪明的很!不幸中的大幸,正如霍金本人自述:“幸亏我选择了理论物理学,因为研究它用头脑足矣。”这正证明了约翰·弥乐顿的名言:“头脑是他自己的住所,他在其中可制造地狱的天空,也可制造天堂的地狱。”

让我们记住霍金和他的《时间简史》,更让我们铭记自己!

篇49:时间简史读后感

一本好书,不仅可以教给我们知识,而且更主要的是可以让读者有所思,有所感。史蒂芬霍金写的这本《时间简史》正是这样一本书。读完之后,掩卷长思,细细斟酌,才发现了其中的奥秘。

本书的作者霍金是一位身残志坚的伟大科学家,二十多岁时就得了当时罕见的卢伽雷氏病,被禁锢在了轮椅上。到后来他又得了肺炎,冒着生命危险做了穿气管手术,虽没有最坏的可能那么严重,但死神并没有怜悯他,依旧残忍地剥夺了他说话的能力,并且全身只有三根手指能动。

但他并没有因此而灰心丧气,而是更加振作了起来,他虽然身体被禁锢在了轮椅上,但他却用自己天马行空般的想象力,大胆提出了现在世界上最伟大宇宙学说,解决了许多科学家用一生都未解出来的宇宙之谜。 初读此书,不得不赞叹史蒂芬教授那如丝般缜密的逻辑性,你会发现字里行间无不显示出他过人的才智,他可以把相对论当作孩子手中的乒乓球来形象地描述相对论中时间与空间是无法分离的这一物理规则。 读完这本书,我不仅明白了许多关于宇宙的奥妙,也明白了许多有关生命的思考;在地球上,我们每一个人就如一粒沙子那样渺小,地球在太阳系中也是万千星球中的一个,而太阳系在宇宙中也只不过是渺小的一个。

这样看来,我们人类在浩瀚的宇宙中又算什么呢? 在地区万物中,不管是人类、动物、还是植物,都有被取而代之的时刻,随着时间的流逝,也终将会退出历史的舞台。宇宙是不完美的,正因为宇宙是不完美的,才注定了我们人类不是十全十美的。在这浩瀚的穹顶之下,我们每一个人都是一粒微尘,一粒各有缺陷的尘土,所以,无论是面对自己的还是别人的错误时,都应该一颗微尘谦卑的心,给予多一点包容少一点责备 创新是后车轮,发展是前车轮,只有创新才能不断推动发展。

篇50:时间简史读后感

《时间简史》这本书读的人可能不多,但我相信只要读过这本书的人就一定有这样一种感觉:窥探茫茫宇宙,人生的那些小事又何足让你筋疲力尽,何不到茫茫宇宙中畅游一番。这不就有了苏东坡的“寄浮游于天地,渺沧海之一粟”,古人尚且如此,我辈何为小处而大伤脑筋。

《时间简史》所阐述的大部分内容都会牵动你的每一根神经,让你为之动容,为之感叹。茫茫宇宙在她诞生之日起就注定有那么多的故事,让你有读不完的精彩,读不完的快乐,更有读不完的追求。回首往日,生活让我辈容颜尽失,俨然失去了生活的无穷空间,在被填充满满的生活中,我还能找到什么呢?对,也许那是对的,当一个空间束缚你时,你需要做的不是逃离这个空间,而是在另一个高度去享受它。达到这个高度需要不是一本书的阅读,而是对一本书的感悟。

《时间简史》是霍金的著作。书中霍金对时间本质、宇宙由来作出了权威性的总结,他的理论和构想已经成为科学领域的里程碑。由于过于深奥,我选择了一种谁都能看懂的版本略探一下霍金的著作。

《时间简史》中,有很多内容仅仅是假说,但这又不同于生活中的那个假说,这是有一定的科学依据才能大胆提出来的假说。不过我读得依然很吃力,每一章只有小小一页纸,但其中看懂它需要的知识储备绝不止一座山。

《时间简史》一部科学著作折射出不同的人生理论史,没想到此心里不易乐乎!跳出生活来观察生活,多静下来回头看看,不会累坏了,也不会没有方向。会生活的人就会驾驭生活,而不会让生活牵着鼻子走!

篇51:时间简史读后感

我选择阅读的书名是《时间简史》,史蒂芬霍金那本畅销世界的《时间简史》以成为科学着述的里程碑。这不仅归因于作者迷人的表达方式,还归因于他讨论的令人敬畏的主题:空间和时间的本性,上帝在创生中的作用,宇宙的历史和将来。

另外霍金在书中写到,宇宙的诞生源于一次空前绝后的大爆炸,大爆炸大约发生在146亿年前,此后便有了空间与时间,而且空间与时间是共生共灭的。大约在50亿年前,太阳诞生,为地球孕育生命提供了有利的保证。大约46亿年前,地球诞生。此后才出现了人类,才有了一切繁华文明的地方。据天文学家观测,近地恒星正在远离我们的地球。这说明什么?说明宇宙正在不断膨胀扩大,终有一日宇宙或许还会缩小,逐渐变成一个点,时间与空间都将灰飞烟灭,化为乌有。当然这是根据“物极必反”作出的大胆的猜测,或许会有些荒谬,但这是后话, 暂且不谈, 就由时间来检验一切吧!眼下最重要的是把握时机,建设好世界这个大家庭,以抵御一-切可能突发的变故。

其次,我认为世界上没有一-件事情是完美的。比如某些规律被我们发现了,但更多的还是未知的事物.世界到底有没有绝对准则还是仅仅是个巧合所有的问题我们目前尚还不得而知.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和人们不断的探索才有可能解开这一个一个的谜团.而对于我们来说,它给我们的启发是,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就像是学习,犹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你无法在学习上达到最高峰,因为没有最高峰.你有的只能是不断的去和别人竞争,和自己较劲,唯有此你才能在自己的学习上取得好成绩.同样,工作中也是如此,成功的企业者有着强烈的竞争意识。现在是适者生存,他们为了不淘汰而竞争,这也会使社会的快速发展,一举两得.

最让我钦佩的莫过于霍金伟大的精神品格。他在弱冠之年就患上了硬化症,导致瘫痪。此后数十年间始终要依赖轮椅生活,甚至只能靠计算机和语言合成器帮忙。记得他曾经说过:“我的手指还能活动, 我的大脑还能思维; 我有终生追求的理想, 有我爱和爱我的亲人和朋友;对了,我还有-颗感恩的心。”这是多么热爱生活而发出的肺腑之言啊!他是物理学家中的巨人,更是千千万万的青年学习的榜样!

篇52:时间简史读后感

步入大二初便计划阅读这本书,不同的年龄段去阅读这本书其实是有不同心境和思维方式的,在以往我会觉得这样的书会非常干涩,让人难以读懂。就如同我在阅读《瓦尔登湖》时,其实是不太明白其中内涵的。

但现在阅读就会感慨原来如此。

《时间简史》这本书读的人可能不多,但我相信只要读过这本书的人就一定有这样一种感觉:窥探茫茫宇宙,人生的那些小事又何足让你筋疲力尽,何不到茫茫宇宙中畅游一番。这不就有了苏东坡的“寄浮游于天地,渺沧海之一粟”,既然从古自今即使如此,我们又何必再为此小事而伤神呢?

《时间简史》所阐述的大部分内容都会牵动你的每一根神经,让你为之动容,为之感叹。茫茫宇宙在她诞生之日起就注定有那么多的故事,让你有读不完的精彩,读不完的快乐,更有读不完的追求。回首往日,生活让我辈容颜尽失,俨然失去了生活的无穷空间,在被填充满满的生活中,我还能找到什么呢?对,也许那是对的,当一个空间束缚你时,你需要做的不是逃离这个空间,而是在另一个高度去享受它。达到这个高度需要不是一本书的阅读,而是对一本书的感悟。

《时间简史》一本科学界的划时代著作,为何被冠以人生的礼赞。不有一位名人说的好吗:有一百个人读《红楼梦》,会有一百零一个观点去洞悉这部伟作。一部科学著作除去它身上的科学价值外,还有它那不可或缺的文学光环。科学留给理性的人,而文学留给的是感性的人。而具有的是理性的头脑感性的思维,因而我读《时间简史》就会有不同的思维火花碰撞出来,让我不禁一阵舒心,快感之意不言而语。

忽然间我发现平日里的那些琐事早已把我的生活搞的乱七八糟,让我浑浑噩噩,但终不知为何忙碌,为何心惊胆战。如今换个高度,你会有不同的感受,生活依然忙碌,但你却不会心碎,因为一切已变得那么淡定,那么从容;生活依旧残酷,压得喘不过气来,但你不会放弃,因为你早把一切尽收眼底。原因在于你站得高度不同,把生活的高度比作宇宙空间的长度,这种比喻不禁让人有些难以理解,但细究起来,还是颇有意味的。广度决定高度,高度决定人生的宽度,宽度就是人的施展程度了。由此可以看出眼界之广可以反应出你的思维的广度。放弃思想包袱,做一个轻松的有心人,不要等到自己累坏了,才知道自己在做无用功。

《时间简史》一部科学著作折射出不同的人生理论史,准确的触及了自己人生的感悟,能够更好地明悟自己的道路,很多理论的变更都给了自己处世之道开导,很多困扰都一一化解,看长远点明白自身所想,其实才免了愚弄。

篇53:时间简史读后感

浩瀚的宇宙,神秘的地球,在《时间简史》之后,一个个揭开了神秘的面纱。

斯蒂芬·霍金,《时间简史》的作者。他面对困难,没有恐惧,战胜疾病,创造奇迹。他让我们知道缺陷不是成功的障碍,他用他的一生来实现他的诺言,他为热爱着的科奋斗一生。我们可以说,霍金是20世纪最伟大的物理学家。

拿着这个沉重的,装满了知识的书,我仔细地看着它。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个大钟表,椭圆形的表盘,中间凹得很深,无尽的时间应该是它的代表。我原以为这本世界闻名的科普书会枯燥乏味,也许还会有点费力,但现在我不得不改变自己的想法了。

霍金先生把复杂难懂的句子变成幽默的语言,帮助你快速理解宇宙的知识和奥秘。

我深深地记得霍金先生的名言,那就是“人如果没有梦想,无异于死掉”。是的,霍金先生被限制在轮椅上多年,但他的思想仍然活跃。它飞出地球,飞出太阳系,飞出银河系,甚至飞进上百亿光年之外的宇宙深处。

霍金先生以各种各样的原因来避免外界的干扰,经常在自己的房间里独自思考宇宙的命运。他可以为他的梦想和事业做出任何牺牲和放弃,他现在所享有的辉煌成就,不是用汗水和心血换来的吗?

读完这本书,让我开阔了视野,我现在发现我只有一些知识是多么的渺小。它让我爱上了神秘的宇宙,感受到了科学的魅力。科学就是力量,进入21世纪,我们将如何加强国力,发展经济,使中国在东方站稳脚跟?答案是科学。

篇54:时间简史读后感

史蒂芬.霍金说:“我的目标很简单,就是完成我对宇宙的认知,这包括宇宙为什么是它现在的样子,以及宇宙为什么会存在”。霍金对物理学的不懈探究以及对真理的热情执着让他成为自爱因斯坦以来世界最著名的科学思想家和最杰出的理论物理学家,其著作《时间简史》更可谓一本将高深的理论物理通俗化的科普经典。

作为一名大学生,我们不希望拘泥于学科与专业之限,因而广泛涉猎各学科有关书籍,开卷明理之间做到海纳百川、化为内修。怀揣着最简单也最狂热的求知之梦,我在品读与思考中与《时间简史》结伴,将物理与哲学看似冗杂艰涩实质却本就渗透在我们生命最深邃处的真理与睿智体悟入心,并将一些思考与心得以随笔的形式记录下来诚愿与朋友们分享、交流。

一、时空之境

在《时间简史》中,霍金试图以一种最简单易懂的方式,将不可切实感知的宇宙形态描述为一个有限却无界的空间。它神秘而充满真实的,没有开始也没有结束,宇宙本身就是代表了存在的意义。书中文字从物理、天文、宇宙学甚至哲学的角度将霍金本人对宇宙、时空乃至生命的理论思考及心里哲思清晰而真诚地呈现在读者面前。

从书我了解到,霍金最杰出的贡献无疑是他在经典物理的框架中证明了黑洞和大爆炸奇点的不可避免性,推论出黑洞越变越大,同时又在量子物理的框架中指出,黑洞会因辐射而越来越小。大爆炸的奇点不但被量子效应所抹平,而且整个宇宙正是起始于此,正如本书副题――“从大爆炸到黑洞”,他试图直观的告诉我们究竟什么是“空间”。

然而如同《金刚经》中的三千大千世界,所谓空间仍是一个“无穷而穷”的境界,我们存在于空间之中,生命如恒河之沙、雾中埃尘渺小到微不可窥,这是“无穷”。反观宇宙之浩渺博大,却终究逃不过有限外延与最终重复重生于毁灭的宿命,此乃“有穷”。

而康德在《实践理性批判》曾说过,这世间有两样东西让我们越思考越是迷惑,一是我们头顶的星空,一是心中的道德律。我们不难想象:在遥远西方古老城邦的智者们将天上的繁星划分为不同星座并赋予别样内涵的时候;在华夏宗族最古老的贤者们描绘着五行八卦、占卜着天干地支日月星辰的时候;在黑暗而动荡的汹涌岁月中,无数凝聚着当时最先进的智慧文明的呐喊声即便难以验证却被当做异端而残忍的扼杀在咽喉的时候,人类仰望着头顶那片遥不可及的星空,怀揣着怎样的兴奋与无奈,却又付出了怎样的代价与期待。

然而,在这浩淼神秘的无穷星河中,我们究竟在扮演着一个怎样的角色呢?我们人类心怀迷惑,而不断的试图将自己的存在与那未知的星河相互联系在一起,似乎这便足以去证明我们人类终究与这无尽的奥秘存在某种深刻的联系。代代往复轮回,人类生生不息,我们从未止步于对这片未知星河的探索,乃至从历史到文明都烙印下那份疯狂的痴迷与偏执的信仰。

但回到“有穷”于“无穷”的命题,我们却总会那么无可奈何,我们自觉已经解开了这宇宙奥秘的一角却越发感受到那份不可捉摸的无尽未知,我们似乎只能深刻的感受到这样一个事实:生命太过短暂的有穷,面对宇宙永恒无尽的“无穷”,是如此微不足道。这里的“有穷”便也就牵扯到了一个时间的问题。

而对于时间的描述,可以引用书中的原文来具体审视其中的哲学思考与物理本身的内涵。“无序度或熵随着时间增加是一个所谓的时间箭头的例子。时间箭头将过去和未来区别开来,使时间有了方向。至少有三种时间箭头:第一个,是热力学时间箭头,即是在这个时间方向上无序度或熵增加;然后是心理学时间箭头,这就是我们感觉时间流逝的方向,在这个方向上我们可以记忆过去而不是未来;最后,是宇宙学时间箭头,在这个方向上宇宙在膨胀,而不是在收缩。”

将时间与空间两者结合而言,书中提及的无边界实际上便条件意味着时空在收缩时无序度的继续加成,当宇宙压缩时,时间的方向也会和膨胀,即现在发生的时间同向。但这也只算是艰深的物理学假象,涉及我们生活本身,实际上更多的是“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心理感受与物理差异之间的奇妙错觉。

时间长久的似乎没有尽头的在我们的历史中存在着、流淌着,生命在时间的河流中飞逝而过抑或虚空久长,让无数生命留下无限多的遗憾以及希望,以“有穷”之生命来探索“无穷”之境界,这也便是生命最神奇的地方,而也唯有当生命与时空相互作用、产生影响,保持着突破这份穷尽的决心,这才能称之为我们所说的存在的那个时空,称之为“世界”。

二、生命无涯

霍金在《时间简史》中指出,宇宙产生于一场物理爆炸。宇宙里物质密度不均匀的地方产生了核聚变,产生了恒星,恒星又坍缩或爆炸,产生了第二代或第三代恒星,被我们称之为“太阳”,进而产生了地球。

之后,在地球那片荒芜的海洋中无数机遇巧合令化学物质反应重组形成新的个体,一种绝无仅有的个体形式――称之为生命的存在。无可计数似无尽头的柔软的躯体衔接在一起,生命的链条在污浊的海洋中用多少代种族的生息尝试着生命的无限可能,螺旋状的生命图腾交替依存,无所谓一切付出和代价,无意识的亿万个微小的存在就本能的向着自己的方向前进度过短暂的岁月,他们似乎什么也留不下,但是每一个微小的牺牲都无垠的时间下总会催生出名曰奇迹的伟岸传奇。

生命演化至今,我们自称万物之灵长,探求时空与生命的真理,而我们又是否真正了解何为生命?在我看来,生命要与时空相连才可称之为“活”。假若我们的生命认定一切存在与努力都终将在身后灰飞烟灭,那无疑始终莫大的悲哀。即便最简单、最鄙陋的生命也是皆大欢喜的。

我们存在于某一个时空,在生活中体验那些勇敢、那些执着、那些坚持,为梦想而挥洒着汗水、为真理而不懈探索、为生活的更好而不断创造属于生命的新的卓越,建立幸福的家庭、延续生命的瑰丽,这世界有太多值得我们去将生命变的无比光辉的理由。尽管世界不尽完美,但我们作为生命的有限个体,学会珍惜生命,并将生命无止尽的延续下去,才不会在时空中迷失属于生命的本真与尊严。

从形而上学的观点看,世界对不同的生命个体来说也是各具意义的。有的生命的世界是从他认识到世界的存在并作为其一部分而产生个体认知开始,一直到他对世界的存在开始否定乃至模糊不清直至彻底遗忘作为终结的。而有些生命,则是从一开始就对世界的存在抱有否定或疑惑的态度,一直以一种暧昧不清的存在混迹于世上直到自己的存在以一种难以察觉的速度逐渐磨灭而亡。更有甚者,其生命的世界开始于人们记得他的出生,终结于人们遗忘他的死亡。但我坚信,我们确实是与众不同的。

在这颗蔚蓝的地球上,我们受到恩泽滋养,代代繁衍生息,成为拥有智慧的特殊的生命。我们在这颗星球上创造出文明,我们穿越平原、翻越高山、征服海洋、翱翔天空,甚至凭借技术的革新与进步突破地心引力探索宇宙的奥秘。但我们却又是如此笨拙,我们曾经愚笨的一再误读那些现在看来浅显易读的真理,但有多少次为那些牺牲与愚昧而沾沾自喜。我们犯下过这世界都难以宽恕的巨大错误,造成自然中从未造成的可怖的悲哀,我们也创造了这颗星球上有史以来最辉煌的文明,成就了自然演进中最瑰丽的奇迹。

但我们仍旧不可否认,对于宇宙来说我们太过于渺小,我们能改变和存在的不过眼前的世界。太阳是距离地球最近的恒星,如果以光的速度向它跑去,仅仅需要八分钟。也就是说,我们看到的太阳光,实际上是八分钟之前的存在,而我们在夜空中看到的那些闪烁繁星的光芒,或许早已陨落于几十亿年之前。这样想,可能是个悲哀的命题。

但是请让我们换个角度去理解这个命题,我们能改造的也许只是眼前的世界,然而我们保护好目前所拥有的,将环境与资源守护于发展中的平衡,延续存在的同时用有限的生命去探索无限的未知,让我们这一代的存在深刻的延续在我们的子孙后代中,这是件多么美妙而神奇的事情。就如同夕阳西下垂垂朽矣,却在这颗蔚蓝星球的另一面冉冉升起,迎来送往间光明永不停息。物质本身即一种存在,生命本身就是一种奇迹,让生命继续,让希望不止,让生命之无涯,在时空之境中交汇处“世界”那份“活”的精彩。

三、总结

在《时间简史》中,时间与空间不再是物理公式推导出来的冰冷数据,而是与生命息息相关的我们所存在的证明,它们不可撼动、无比强大,却与我们的存在一同组成了世界的完整,它们亘古自在、无限久远,却也无可奈何的难以掌控自己的破灭与重生。它们就是存在本身。我们不仅思考一个恒久困扰着人们的问题,我们能否就如此简单的去归纳“世界”的概念从而得出这样一组结论:世界是物质的,其组成以宇宙的形态为表象支撑起我们认识的架构?

但事情又似乎并非如此,我们感受到的是超越其因果概念的更为宏大的存在,但却分部在每一个看似微不足道的个体内心,我们是否可以这么说,世界是包含了一切已知和未知事物之总和,所谓世界即是我们所拥有的自身。而生命也许只是一种存在的形式,即便它的存在充满了不可预知的巧合与难以控制的命运,它充满了平凡与软弱、充满了懵懂与迷惑,但它却如此不懈和坚韧,如此富有尊严的存在着,它不够强大、不够久远甚至可能随时终结。但这正是它的精彩之处,我们用有限的生命创造辉煌,用相互衔接的生命脉络去领悟无限种可能与无限的真理,这才是整个宇宙真正奇迹。

在几十年前,一位著名的科学家曾做过这样一次天文学演讲,在演讲中他描述地球如何围绕太阳公转,而太阳又如何围绕着一个巨大的恒星集团的中心公转,并告诉人们个集团被称作银河系。直到他的讲演结束之际,一位一直沉默的坐在屋尾的矮小老妪缓缓起身说:“你讲的简直是一派胡言,实际上,世界是驮在一只巨大乌龟上的平板!”这位科学家不禁露出了高傲的微笑,并答道:“那么这只乌龟站在什么上面了?”“你很聪明,年轻人,的确很聪明。”老妪缓慢的说:“不过,这是一只驮着一只,一直驮下去的乌龟塔啊!”.也许这世间最伟大的奥秘正是如此,我们不能以任何绝对的眼光去否定,也不能以暧昧的态度去承认现实,唯有永无止尽的探索,唯有生生不息的生命,才能达到真理。

正如史蒂芬.霍金曾说过的一样:“朝向终点的永恒仿佛无止境般漫长”,我们追求时空的雏形与演绎、探究生命的起源与终焉,归根结底无非是在奇迹与寻常中实现着我们作为茫茫宇宙中的个体生灵所特有的存在意义。就让我们在思考中朝向真理而不懈奋进,也许那会是永无止境般的漫长,但我们仍铭记时空无尽、生命不息,即使永恒也并非绝对,坚持内心那份生命与生俱来并无法为外物撼动的期盼并为之传承延续永不言弃,也许所谓答案已经自显其中、了然会心。

篇55:时间简史读后感

浩瀚的宇宙中,有太多的迷团。它们就像磁石一样牢牢地吸引着我们,使我们十分渴望却难以探索这些迷团。就这样出现了一位思想巨人,他就是史蒂芬.霍金。这个假期我幸拜读了他的著作《时间简史》。

当我翻开书时,它果然立刻深深地吸引了我。书中作者在描述“相对论”、“弯曲空间” 这些理论时,措词精确、深入浅出、幽默风趣,丝毫没有给人一种乏味的感觉。

更加精彩的是书中还有很多精美插图可以帮助我们读懂它。并且还附有作者对未来宇宙的大胆猜测和推想。优美的词仿佛又使我们置身于宇宙之中,目睹宇宙大爆炸,恒星的生辰与毁灭······俗话说“听君一席言、胜读十年书”,可我发现在看完《时间简史》后,书中的知识与精髓更是胜读“十年书”。

再谈谈本书的作者斯帝芬.霍金,《轮椅上的巨人》就是说霍金的。他因患“渐冻症”被襟固在一把轮椅上40多年之久,但他身残志坚克服了身体的缺陷而成为了国际之“超星”,他不能写字,甚至不能说话,但他超越了“大爆炸”、“相对论”、“量子学”等论理,迈入了浩大的宇宙中。尽管他那么无助的坐在轮椅上,但他的思想却越过了地球飞向了宇宙。

约翰.弥乐顿讲得没错:头脑是他自己的住处,他在其中制造天堂的地狱。让我们记住《时间简史》,它对我们终身有莫大帮助,我们将受益匪浅。

篇56:时间简史读后感

最近读了《时间简史》,重新更新了一下自己对宇宙的认识。对本书及其作者,我是久闻大名,直到最近才有机会读到本书。书有些难懂,里面有不少专业知识,比如粒子左旋右旋之类的概念,但并不影响普通人理解其主要理念。

人类能够认识宇宙的本质吗?从神话到地心说、日心说,从时间的绝对性到相对性,从宏观宇宙到微观量子,人类对宇宙的认识不断进步,现在已建立一系列的宇宙理论。但读了本书,我反倒对人类认识宇宙本质的可能性产生了怀疑,因为人类的局限性。

从量子的测不准原理等等理论可以看到,不论是从微观量子到宏观宇宙,人类虽然极大的提高了科技水平,但在宇宙面前我们仍然显得那么无力,我们无法观察最微小的粒子,无法观察宇宙宏观结构,我们就像是瞎子摸象一样认识宇宙。目前大多数理论的建立,多依赖于数学计算推导出的理论,甚至只是通过观测结果的一种猜想性的反推,永远无法真正得到验证。

人类通过感官认识世界,感官是人类认识的基础,但对于宇宙我们只能通过抽象的概念来理解。这很像是一维世界不能认识二维世界的面,二维世界不能认识三维世界的立体空间,我们也不能认识更高维世界一样,只能看到的是高维世界在我们世界的投影。我们可以用数学去构建,但只能是认识其投影,就像是柏拉图的洞穴。比如绝对时间和相对时间概念,我只能从概念上教条式的理解,很难从感官上进行深刻认识,我想大多数人终其一生也是很难深刻认识和理解的。

如果把科学等同于神话幻想,我们可以看到,在对宇宙的认识上,科学以远远走在了神话的前面,有些概念甚至是神话也不敢想象的。比如宇宙的尺度、黑洞、大爆炸理论等。孙悟空的金箍棒不过一万三千斤,宇宙弦的大小和质量完全不是古人能够想象到的。

但有意思的是,古人对宇宙的理解和现代科学理论对宇宙的理论非常相似。《文子自然》:“往古来今谓之宙,四方上下谓之宇”。古人很早就把空间和时间联系在一起。现代对宇宙解释:空间、时间、物质和能量,所构成的统一体。两者都是把空间和时间联系在一起。

前一阵子在省图书馆,展馆里介绍的无限多元宇宙,其中宇宙的观念很像是西幻DND设定里的宇宙,位面(维度)、晶壁(子宇宙、母宇宙)。科学理论又和神话幻想相似了。

经典力学、狭义相对论、广义相对论、量子理论......,我们越走越远,巴比伦塔越来越高,但是我们能不能找到最终的真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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