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读后感的作文400字 篇1
我拥有一个平常的家庭,每天过着平凡的日子,爸爸妈妈辛勤工作回来得很晚还要督促我完成作业和照顾我生活。不过,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叫《难忘的一刻》,让我也深深感受到了父母对我的爱。这篇文章讲了一个女孩回忆曾经让她印象深刻的一件事。
沛沛学校里的期末考试结束了,妈妈同意她可以到同学家里玩一会儿,然后在约定时间到小区大门等她。那天中午,她兴冲冲的到同学家里,玩得乐不思蜀了。过了一会儿,她感觉时间差不多了,便离开了同学家,走到小区大门口,却到处找不到妈妈。等了一会儿,突然瞧见了妈妈的身影:只见妈妈像没头苍蝇一样到处奔走,脸色苍白,泪流满面。她赶紧向她大喊。就在这一刻,妈妈也看见了她:“沛沛,我找不到你,都快急死了!妈妈把你们老师、同学、家长都问了个遍,差点就报警了。”她抬眼看看旁边的大钟,哎呀,已经到了十二点了。她居然晚到了半个小时!沛沛的心里充满了内疚,泪水也禁不住溢满了眼眶。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联想到我自己平时对爸爸妈妈的话总是不太上心,很多时候有点唠叨。而现在我却感受到了他们满满的爱,不再觉得他们啰嗦了,感觉到的都是他们的关怀。
读后感的作文400字 篇2
提起《窗边的小豆豆》这本书,我总会感叹到:“为什么我上的不是巴学园?”如果将来有可能的话,我也想做一个像小林宗作一样的老师,给了学生们那么多的肯定与赞赏。
《窗边的小豆豆》里面说小豆豆把她的心爱之物因为不小心掉进了学校的厕所里。然后跑到校工叔叔放工具的库房里,扛了洒水用的长把舀子出来。她越挖越起劲,挖出来的东西堆得越来越高,像一座小山。校长先生走过来,只说了一句话:“弄完以后,要把这些全都放回去啊!”小林老师多么了解小豆豆,知道小豆豆掉了心爱之物很着急,没有责罚,没有大话的道理,有的只是对小豆豆的肯定,像是孩子之间的对话,充满了童心。
记得有一次,我把踢的毽子飞到了一楼的屋顶上,我准备向屋顶上爬,妈妈拿来了晾衣杆,拱了一下,毽子不仅没有下来,反而更远了。我还要上去,妈妈大声说:“跌下来怎么办,会摔伤的。”后来,妈妈叫了二楼的人给我拿了下来。我觉得妈妈做得对也做得不对。她怕我摔下来出事,是因为爱我,但有时候不让我自己解决问题,我什么时候才能长大。如果妈妈当时说:“比起爬屋顶有没有其他更好的方法?”也许我也不会生妈妈气,会动脑筋想其他办法怎么拿到毽子。
小豆豆是多辛福哇 ! 要是我也 能像她一样爬在校长先生的身上说悄悄话,我一定会和他说很多很多的悄悄话!
读后感的作文400字 篇3
卖火柴的小女孩,一篇世界著名的童话故事,为我们讲述了一个小女孩光着脚丫子在寒冷的冬天里,一个应该合家欢乐的大年夜里被爸爸叫出来卖火柴,后来冻死街头的故事。
读完这篇童话,我深有感触。这个可怜的小女孩,在人们合家团圆,享受天伦之夜的大年夜,却因没有卖掉一根火柴而不敢回家,最后在寒冷和饥饿逼迫下而悲伤的死去。
想想那时,看看现在,我们都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家里的“小公主”。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什么也不用做,什么也不用干,每天吃饱穿暖,根本不用去打工什么的,也不用为了生计而发愁,更不用挨饿,受冻。我们的生活真幸福呀!记得有一次,我看书时,看到一个故事。一个小女孩在家门口玩耍时,不小心被电动车撞了,司机逃跑了,小女孩被送到医院检查后,只是身上有点皮外伤而已。可是,回家后,她却要妈妈给她买个布娃娃,新衣服什么的,不然就一直哭到她妈妈答应为止。小女孩家本来就不富裕,还要她妈妈给她买玩具。她妈妈为了给她买玩具,天天起早贪黑工作。
看到这里,我们大家更应该懂得珍惜今天来之不易的生活呀!
读后感的作文400字 篇4
这本书真实地再现了19世纪在美国南方的奴隶主压迫和折磨下的黑奴们的悲惨生活。故事中烈格雷(汤姆的第三个主人)是个凶狠毒辣、专横跋扈,肆意践踏奴隶的尊严的人。汤姆叔叔为了让同伴成功逃亡,宁死不出卖她们,就被烈格雷的暴打下死了!不过烈格雷最终也没有好下场,真是应了一句话“好人有好报,坏人有坏报”啊!
汤姆叔叔的前两个主人对汤姆很好,可是都不幸去世了!我从这本书中认识了几个人物有:可爱的伊娃,圣克莱尔先生等人。其中郝利(奴隶贩子)是个拆散家庭的人,真是罪不可涉。
我很同情书中的一些奴隶们如:露西的孩子被人卖掉,使她绝望的跳了河;爱米琳不得不离开母亲,忍受了各种耻辱;可怜的露西被迫离开丈夫,给烈格雷当奴隶,常常受到烈格雷的鞭打和责骂……其中汤姆叔叔说了一句话令我记忆深刻,这句话是“我的身体属于你,可我的灵魂不是你的,金钱根本买不到,因为它只属于有能量保护它的主人”。
这篇文章令我受益非浅,这使我知道了:做人要向汤姆叔叔学习,学习他的诚信、忠厚的精神,如果也遇到了困难的人,我们要平等对待他人,让世界充满爱。
读后感的作文400字 篇5
周末,我从学校图书室借来一本,书中的每一个故事都很动人。其中《冬天的烧饼》这个故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这个故事中,我认识了唐朝一个叫刘宴的人。
刘宴是在朝廷中专管财政的。那时候,管财政的大臣可是让别人羡慕无比的,因为谁都知道这一个肥差,大有油水可捞。刘宴在朝中主管财务二十多年,几乎每一天都有大批的`银子进进出出,经过他手的钱财不计其数。刘宴是一个不谋私利的好官,他为官清廉,两袖清风,自己家中的生活也十分简朴。
在一个大雪纷飞的早晨,刘宴坐着破旧的马车去上早朝。在路上,马车经过一家烧饼铺前,他就让车夫买了几个烧饼,刘宴捧着烧狼吞虎咽地吃便宜的烧饼,就嘲笑他说:“您怎么一点都不顾及体面,哪像一个朝廷官员的样子?”刘宴听后很认真地说:“你们也都知道,借鉴本是一种美德。理应受到称赞。如果一个人失去这种美德,那才是有失身份呢!”
读了这个故事,我深有感触:堂堂一个管财政的大臣都可以吃便宜的烧饼,为什么我们就不能像刘宴那样懂得节俭呢?我们从小就被父母视为家里的“小太阳”“掌上明珠”,每天都伸手向家长要零花钱,到学校门口的小店里买吃的、买玩的……却把“勤俭”二字抛之脑后,当做和自己没有关系。同学们,我们可要记住,勤俭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们应该从小就要养成勤俭节约的好习惯,这样你会更受别人的尊重的。
读后感的作文400字 篇6
暑假里我看了两本书,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了不起的狐狸爸爸》。
书中有三个农场主,他们分别是博吉斯、邦斯和比恩,他们是我所遇到的最卑鄙、小气、龌龊的人。博吉斯养鸡、邦斯养鸭和鹅、比恩养火鸡,还种了一些苹果树。书中的狐狸爸爸经常去偷三个农场主的鸡、鸭、鹅…..给他的太太和四只小狐狸吃,博吉斯他们知道了以后就拿着,阴险的等在狐狸家洞外,但狐狸先生自有办法,就是挖洞,于是一场智慧与速度的较量开始了。最后狐狸一家胜利了,并且有吃不完的食物,可是三个农场主从此却遭殃了。
从故事中我学到了,做人不要太吝啬,遇到事情要像故事当中的狐狸爸爸那样,当尾巴被打掉了还庆幸自己活着的坚强而乐观的态度;当农场主们挖了一个长长的地道快要追上它们时它表现出的沉着而冷静的态度;当被逼的无路可逃时,还能想出一个把地道挖到鸡舍里的完美决策时体现出的勇于思考、勇于克服困难的精神。
其实在现实生活中,父爱同样是伟大的,它就像一座山一样保护着我们,当我们在跌倒的时候,父亲会伸出有力的大手扶我们一把;当我们在学习中失意的时候,父亲会积极地去鼓励我们;当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挫折的时候,父亲会及时开导我们,让我们感受到生活的美好。父亲每天起早贪黑,努力工作,为我们的家付出了太多太多。
我们以后的路还很长很长,就让我们在父爱的呵护下,家庭的温暖中健康成长吧!
读后感的作文400字 篇7
读了四季中的科学—春天这本书,我知道了这本书一共讲了三个篇章,第一个篇章是春天的野菜,第二个篇章是春天的花朵,第三个篇章是我们是捉虫能手。
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第三个篇章,也就是春天的花朵,一个篇章里又分很多篇,我最喜欢制做紫花戒指,你会做吗?你一定不会做吧!让我来告诉你怎样做吧!是这样做的:将茎比较短的花打个结,戴在手指下,可爱的戒指就好了。
我还喜欢第三个篇章里的蒲公英笛子,是这样做的:切下一截,把一端压扁,就做成蒲公英的笛子了。你们知道怎么吹吗?一定不知道,让我来教你们吧!是这样吹的:嘴对着压扁的那端用力吹。开始的时候可能吹不出声音,但是等你掌握了要领,就能吹出好听的声音了。
从书中还读懂了培植柳树的方法:从柳树上剪下一段树枝,用刀把柳枝的一端切成一个斜形的面,再把它插入土里,浇点水,过不了几天,柳枝就会茁壮成长,过不了几个月,它一定会长成一棵小柳树,正如人们常说的:“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这种栽柳树的方法很特别吧!它告诉了我们植物有“克隆”的本领。
读了这本书,我不仅懂得了大自然是千变万化的,有百花齐放的春天,有骄阳似火的夏天,有金风送爽的秋天,还有大雪纷飞的冬天,而且懂得了许多丰富的知识。
当阅读了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领悟呢?需要回过头来写一写
《逃离》的读书笔记1
《逃离》只为过一种更为真实的生活,这是门罗在她的短篇小说《逃离》中的一句话,是否真能逃离,《逃离》会告诉大家。
“我一直感到需要过一种更为真实的生活。”《逃离》里卡拉的一句话一下子将我拉回过去的十年。
大学校园里,无以填补的孤单、对未来漫无边际的不知所措、等待被爱却不能得到,渴望而又无从与人分享……那些浅浅的痛楚,虽然从未有过轩然大波,但始终不曾彻底离去。日子似乎垂手可及,可手太无力。
毕业后,找工作、换工作,恋爱、分离。不知道是意识太清醒,还是生活太像梦游,总是想要向未来一头扎去,总是以为这一次是光明坦途,总是觉得留在身后的值得舍弃。没有去流浪,没有去私奔,也没有呼天抢地,但“人生另有活法”的念头挥之不去。十年里,为“另一种活法”付诸了种种努力。
还没来得及丧失信心,那遥不可知的另一种活法已被岁月漂白得失去了意义。当手找到了合适的位置、脚习惯了每天的姿势、胃养成了规律,心灵和头脑在百折千回中沉淀了自己,也越来越清楚地明白每天都已是生活在未来里。
有了独立周延的内心,又发现还不太会画外在的圆。即使是深爱的人,有时候也会觉得多余,常常想退回到一个人的大圆满里去。于是,偶尔会发呆,偶尔会耍赖,偶尔要“告假”,偶尔干脆直言“我需要经营经营自己”。
《逃离》的读书笔记2
想当然地觉得《逃离》是一本长篇小说,因为中短篇小说集在国内难获出版,更不被普遍患有长篇小说迷狂症的读者青睐,《逃离》的出版方也在淡化它的中篇小说集形象,事实上,《逃离》由八个略长的中篇小说组成,其中三个是连贯的,但艾丽丝·门罗的小说,每一篇,都足以当做长篇小说来读。
用阅读感觉来划分,中短篇小说可以粗略地、武断地分为两种,一种像核桃、玻璃球,但求畅快、戏剧化,主张精巧和俏皮,发展到极端,就是欧·亨利和星新一,为了这一段故事不顾一切,倾家荡产地盛装上演,刻意破坏人生的肌理,罔顾人生的开放性,我们受这种小说熏陶多年,以至于形成了阅读上的恶习。另一种中短篇,像截了一段大河,却不是物理上的那种截断——那种竭泽而渔的截断,而是心理上的,为观看的方便而截的,前因后果都潜藏着,丰沛奔涌也照旧,甚至比看到整条河流更为浩荡。艾丽丝·门罗的小说属于后一种,她笔致绵密,气息醇厚平静,从不因为写小说而人为破坏生活的肌体,刻意制造落差。
这还不是艾丽丝·门罗小说的全部魅力所在,她的小说还体现着她的一种努力——恢复小说的神秘性,她远离了当代小说那种锐利但却琐碎的、简约但却留白过多的、克制到寡情的作风,让小说重新成为混沌的、朦胧的、多解的、磅礴的、雾气缭绕的、根系繁多的,所以,她会被视为契科夫的传人,但这也增加了她的小说在被领略时的难度,她37岁时才出版首部短篇小说集《好荫凉之舞》,多年来获奖无数,却始终呈现出一种沉潜之姿。
《逃离》可以当做一个豁口,让我们向她的那个世界投以一窥。八个故事的主人公都是女性,且都生活在加拿大小镇上,她们的日常生活细节,是当代小说中失落已久的,农活、甜点、清汤寡水的日常交际、万语千言的
现代社会为“逃离”提供了种种便捷:交通、信息传播,人人都得以望见别处,都试图逃离命定的位置,想从苹果变成橘子,或者逃离过分熟悉的生活,以及可以预见的未来,乘火车、轮船、飞机,竭尽一切可能,逃离成为一种普遍的愿望,但艾丽丝·门罗描绘了这种愿望,又逐一扼杀了这愿望,给所有逃离者——特别是女性——以惩罚,《播弄》的结尾,点出逃离的后果:“若冰的一些病人相信,梳子与牙刷都必须放在一定的位置,鞋子必须朝着正确的方向摆,迈的步子应该不多不少,否则一定会遭到报应的。”逃离的可能中蕴含的现代性,和逃离的后果之中的宿命性,形成一个神秘的谜团。
《逃离》可以被视为“概念小说集”,八个故事隐隐被一个概念、一种气质统一,人物的生活背景、遭遇、情感也多有近似,八个故事并无隔离之感,气韵也并不被阻断,混在一起组成了长卷。这种传统的上游,是舍伍德·安德森和詹姆斯·乔伊斯,再庞大一点,还有福克纳。
我在立秋的雨天读这本书,一直想起去南方时,在火车上看到的窗外情景,峡谷或者平原,藏在水汽蒙蒙中,树林和田野里,散布着房屋——这是艾丽丝·门罗的小说在形象上给我的通感,与当代小说给我的形象通感——白热的城市的下午,完全不同。
《逃离》的读书笔记3
爱丽丝·门罗的作品集来到我家的书架上完全是由于她得了去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在此之前我根本不知道她。是某个对我闺女怀有青春期骚动的小子几乎在诺奖公布的第一时间弄来了这本书。算得上时髦又风雅的礼物,女儿看上去很喜欢,而我不像小丫头那样性急,我得看完它再说。
憋了半年后才读它是出于反潮流的情绪,真正的文学和新鲜度无关,相反,经得起时间筛选的才是好书。
昨天看完了第一篇《逃离》,有点失望。稍后发现错在我自己,由于诺贝尔的光环,我把它设想成一顿大餐,结果很清淡。清淡不见得就不是美食,扉页上也说了,平凡和僻静是门罗的写作风格。是诺贝尔奖要引领低糖低脂的时尚口味,是那些评委总是喜欢另辟创意,比如:他们可以把反贼和忠良放在同一个获奖台上。一点也不像春晚那么死板,换了谁当导演都是一成不变的姹紫嫣红。
先得把情节提炼出来,看别人写
卡拉和克拉克是一对穷夫妻,在一个好像是旅游景点的地方经营了一个马场。这个夏天因为连日阴郁,暑期里的生意有点惨淡,连家里的宠物山羊也不恰时宜地玩起了失踪。反正一切都糟透了,夫妻俩的坏情绪像潮湿空气里的霉斑一样滋长。丈夫克拉克逼着妻子卡拉去敲诈有钱的邻居,一肚子怨气的卡拉反倒在好管闲事的邻居帮助下起了离家出走的念头。在逃跑的长途车上卡拉想起了自己更早一次逃离经历‐‐几年前她不顾一切的跟克拉克私奔。回忆让卡拉从逃脱的兴奋转向前途迷茫的恐惧,然后她回家了。天气晴朗了,明媚阳光下的马场似乎还是那么忙碌和美好。然而邻居的来信无意中揭示了卡拉钟爱的山羊是被克拉克谋害了,可能这小气的男人在吃山羊的醋。刺痛卡拉的尖刺依旧存在,不过,现在她选择了忍受。
要是我的理解力偏差不是太大的话,小说内容概况就是这样。
其实,这算得上是个好故事,细节的处理上十分精致,例如:卡拉突然而起又突然熄灭的逃跑念头,克拉克去邻居那里兴师问罪时山羊突然出现造成的效果。这些看似非正常的情节在正常世界里既合理又微妙地流转着,而且那么顺畅,顺畅中带出了人物内心的隐秘。
作者大概想说的是生活对人的磨损吧?人们在诸多不如意中消磨理想,消磨个性,消磨对事物的敏锐感受。任何逃离都是暂时的',到哪里都是一张疏而不漏的网。
写到这里觉得这主题有点面熟,我们的钱钟书老先生好几十年前就写过类似的人生无奈,只不过东西方的表达方式不一样,我们是被挤得别无选择,里外不是,他们是空荡得没着没落,无路可逃。
《逃离》的读书笔记4
读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艾丽丝·门罗的短篇小说《逃离》,心里隐隐作痛。这篇文字简洁、故事平常的小说,看似平静的溪水,却暗流涌动,危机时伏,令人不安。
故事讲述了女主人公卡拉的三次逃离:第一次是从父母家中出走,嫁给她喜欢的克拉克;第二次是从丈夫克拉克身边逃走,去寻找属于自我的生活;第三次是从正在逃离丈夫的路上逃离,又回到原来的生活中。
门罗讲故事紧凑而舒缓,含蓄而清晰。故事从卡拉和她的丈夫克拉克分歧最大矛盾最激烈的时刻展开,主要的情节就只有一天,但在这一天的故事里,穿插了卡拉从少女到人妇的故事,穿插了邻居一对夫妇的故事,还有卡拉和邻居遗孀西尔维娅的故事,卡拉父母的故事。给人的感觉,每一个故事都有爱的需要和爱的错位,每一个人都渴望爱又得不到爱:疏离与孤独的主题。
卡拉对自己的评价:“中学的所谓差等生,是姑娘们众口一词的恶言取笑对象”;父母“不喜欢她,他们连她是死是活都不知道”;哥哥对她“也没有什么感情。他老婆更是狗眼看人低”。她从出生以来,唯一真正想做的,就是能够住在乡下和动物打交道。因此她刚刚中学毕业就去了一所马术学校,没有按父母的希望去读大学。
在马术学校,卡拉认识了马术教练克拉克,被他野性的新鲜的气质吸引,她称他是“吉卜赛流浪汉”,她厌烦自己的家庭,看不起自己的父母,于是十八岁的她,离家出走。留了一个字条给父母:“我一直感到需要过一种更为真实的生活。我知道在这一点上我是永远也无法得到你们的理解的。”她幻想着和克拉克办一所自己的马术学校,盖一座马棚。她自信是去寻找真实的生活,而在父母给她的生活里,看不到生活的激情和真实,只感到日复一日的庸常和被人忽视。她是在寻找存在感,寻找自己可以掌控的、新鲜的生活。
可是,这个“吉卜赛流浪汉”渐渐令他失望。他脾气火爆,心胸狭隘,常和人吵架;他们的马术学校生意惨淡,克拉克常常情绪不定;对卡拉没有柔情,只有指责和厌烦。卡拉在丈夫这里,在自己争取的婚姻里依然是个被忽视的角色。她的灵魂依然是孤独和漂泊的。为了取悦丈夫,她添油加醋地编造关于自己和邻居诗人的色情故事,“她急切地想讨他喜欢并刺激他,同时也使自己兴奋起”,两个人都能乐此不疲地从这故事里汲取生活的激情。她爱克拉克,恰如张爱玲说的“愿意低到尘埃里”,可是尘埃里却未能开出鲜艳的花朵。
她编的这些虚无的故事后来成了丈夫想敲诈诗人的理由。他们的邻居——诗人贾米森去世了,听说在他去世前五年得过一笔为数不少的奖金,是一项
然而,当一切安排妥当,当卡拉提心吊胆躲过丈夫,走上通往自由的道路时,她坐在大巴车上,越来越犹豫,越来越恐惧,她恐惧未知的世界、陌生的人群,她发现自己离不开克拉克,还是回家最安全。终于她喊停疾驰的大巴,停住逃离的脚步,她给丈夫打电话:“来接我一下吧。求求你了。来接接我吧。”她从正在逃离的道路上逃离了,逃回那个“恨她”“指责她”忽视她的丈夫身边。
这个被父母、被丈夫忽视的缺乏自信的女人,这个缺乏安全感和存在感的女人,并不知道,或者说并不在意有一个人喜欢她,迷恋她,欣赏她,全心全意地帮助她。这个人是西尔维娅,教植物学的大学教授,她的女邻居。西尔维娅和自己的诗人丈夫贾米森几十年的婚姻也未能培养出共同的爱好和感情,丈夫一死,她把所有与他有关的东西迅速处理干净,好像他们共同居住的地方什么也没有发生过。
她感觉和卡拉那么默契,她欣赏卡拉劳动时的充满青春活力的姿态,欣赏她有着淡淡雀斑痕的皮肤、松散的头发、可爱的卷发,欣赏她专注、单纯的努力。她为卡拉精心挑选礼物,她不遗余力地帮助卡拉寻找自由的生活。可是她对卡拉的爱,连她自己都不敢正视,“迷恋上一位年轻姑娘”,她自欺欺人地解释为“移位的母爱”。
每一个人都是孤独的,人与人的关系本质上就是疏离,所以需要爱需要结合。只是因为安全的需要、生存的需要,人才联结在一起。卡拉和丈夫养了一只小山羊弗洛拉,它是卡拉的最爱,是她最温暖的伙伴,但是走失了,却在克拉克威胁西尔维娅的那个夜晚突然出现。它使“两个因敌意而分成两个阵营的人……产生出一种联系”,使他们“在人性的共同基础上”“以最不可思议的方式联结在了一起”。西尔维娅和克拉克因为弗洛拉的出现受到惊吓,两个相互充满敌意的人竟尽释前嫌,相互依赖,相互谅解了。
人为了寻找自我而逃离原有的生活,可是新的生活永不可满足真正的自我。因为真正的自我就是孤独的存在,想要摆脱它,就仿佛是揪着头发要离开地球。这是多么令人悲哀啊!即使真有一个这样的生活,人又终不可逃脱自身的胆怯和迷茫。这又是多么令人绝望啊!孤独,疏离,渴望爱;胆怯,迷惘,又错过爱。
卡拉只得又回到了原来的生活,甚至更加投入原来的生活。她留下来,和这个一点一点剪去自己自信的男人生活在一起,甚至还将继续讨好他,取悦他。就像她因为惧怕陌生而向生活妥协一样,她一点一点接受曾经厌恶的曾经抗拒的曾经不屑的生活,这是她父母的生活,是诗人和女教授的生活,是一切小镇上的男男女女的生活。他们都被未知的世界、陌生的世界吓住了,被自己的恐惧和胆怯俘虏了,成了自己的囚犯。
这正是生活的本质,作家静静地又无情地告诉你,生活就是这样的。可是,这样生活着,如果会痛,人就还是活着的。卡拉还会痛,尽管她似乎成了一个安守本分的女人,正适应和习惯着当下的生活。可是“她像是肺里什么地方扎进去了一根致命的针,浅一些呼吸时可以不感到疼。可是每当她需要深深吸进去一口气时,她便能觉出那根针依然存在。”随着“鼓舞人的、收获季”的到来,“埋在心里那个刺痛她已经习惯了”,再也不剧痛了。
她猜到那个能给她温柔情绪的小山羊被丈夫杀死了,却没有愤怒和失望。她欺骗自己——也许丈夫已经放了它。可是那个猜疑又不断诱惑她,她需要不断提醒自己抵抗这个诱惑。不要执着于真相的探求,真相只会带来深深的伤痛。这些是始终笑着的门罗的思考吗?我不知道。
《逃离》的读书笔记5
《逃离》整本书由八篇短篇小说构成。八个关于逃离的故事。
小说的主人公都是女性,她们都想逃离。
在邻居的帮助下,卡拉逃离男友,坐上去多伦多的大巴寻找新的生活,逃开那个让她再也受不了的男友。逃离负重的生活。可就在对未来有无数种遐想之后。卡拉崩溃在途中。卡拉最终哀求男友来接接她。对于卡拉,逃离是痛苦的,在可以预见的未来有太多孤独和陌生足以超越原本令他厌倦的日子。于是逃离在半途搁浅。当他们在车站相见。一切都显而易见。自己唯一的救赎却还是自己想要逃离的那个地方,那个人。
格蕾丝要逃离的是自己的结婚对象工程师莫里。莫里的哥哥尼尔出现的时候,格蕾丝发现这才是自己想要的那个人。于是她坐上尼尔的车开始一场逃离。可最终,逃离失败,尼尔的酗酒让格蕾丝无法忍受。当格蕾丝再一次离开的时候。尼尔因为事故死在桥上。尼尔一样是个想要逃离的人。只不过他选择的方式是死亡。
逃离不一定那么举步维艰,也不见得就是偏颇的个例。门罗证明,逃离无所不在,那种想要逃开的欲望在这个繁华也荒凉的星球上每秒上演。逃离可以是为了追逐自己梦寐的生活,可以为了奔向突然迸发的爱情,也可以漫无目的。可逃离就是逃离,它包裹着一个残酷的标志,就是逃,哪里都可以,做什么都行。只要远离从前的那个地方那些人那种生活。
朱丽叶21岁已经获得古典文学硕士学位,正在撰写博士论文。可已算的上是完美了。可是一切并不单纯。生活总是麻烦不断的。作为一个女人,结婚是到了一定年龄就必须要做的,否则,四周的压力便会接踵而至。如果结婚,那么以前所学的一切都会浪费,而如果不结婚,她会变得高傲孤僻。更会变成别人眼中的古怪分子。终于,朱丽叶也开始逃离,千里迢迢的投奔在火车上偶遇的打渔男。不理会他已有的妻子和诸多情人。就那么投入生活。或许生命就这样悄然继续,一切看起来会更好些。可生活从不理会这些,毅然残酷着继续。男人因为出海失事。并被就地火化。朱丽叶在经过几十年的逃离生活之后,还是返回到过去,继续完成她的博士论文。
有人把门罗和契科夫很想。我想,那是因为他们可以精准的抓住生命力那些细如毛发却烈如火焰的绝望和真相。
朱丽叶抱着女儿回家的时候,母亲已经奄奄一息。母亲说:“到了我真的不行的时候,你知道我会想到什么吗?我想——快了。很快我就能见到朱丽叶了。”朱丽叶只是背过身去,收拾厨房,“把一切都放到原处去。”。这里是我所印象深刻的地方之一。假装没听到不作回应。这是多么令人绝望的悲伤。当我反反复复阅读这里之后却发现。换做我,换做所有人,遇到这个场景这些言语,唯一能做的也只有假装,假装看不到听不到感受不到。因为无话可说。朱丽叶逃离家庭的起源是父母婚姻的解体。她说:“一切坚固的东西都烟消云散”。
平平常常的人,平平常常的故事。门罗一样给我们机会让我们可以假装没看过不知道,不去诉说不去想起。可这些大大小小的故事却一字一句的掠过大脑如此深刻。许多人都在逃离,或许只是为了逃离妻子的絮叨,逃离工作的压力,甚至是更细微的原因。或许吧,逃离好过庸常,好过独自面对。
可逃离依然带着仓促,更多的人仓促中找到一些事,一个人就此过着一种生活。可或许终其一生才能发现,原来一切也不那么尽如人意。命运总是冷着脸看我们如何抉择。当我们离开停顿以为找到结果,以为过去终要结束的时候。却不知道或许这一切依然是个错误,一切只是开始,另一个开始。
如同门罗的那些故事,逃离原本的自我,家庭,爱情,旧固的环境后,依然还有无尽的孤独,措手不及的变故。可回到老地方却发现,有些东西已经再也回不去了。它们被撕的支离破碎,布满灰尘。
它们,我想说的是那些或许庸常日子,那些我们曾经厌倦的却真实了解的人和大家藏在心里的那种永远不想彼此分离的美好时光。
《岁月神偷》观后感(一)
一个人,独自看完《岁月神偷》
夜的静谧,阻不住时光悠悠,有时候,真的害怕夜的降临,因为一天的疲惫的身躯尚未得到放松,却又要在黑夜中为新的一天而奋斗。生于尘世,或许不该有太多的要求,因为你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要远
走。没有痕迹的脚步,踏不出生命的节奏。与其混混噩噩地过一世,不如平淡如水地过一世。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趁着年轻趁现在,用青春去打拼、一个美好的未来。我能理解恨铁不成钢的无奈,也能读懂为儿女牺牲一切的大爱,只有父亲能包容我们犯下的种种过错,只有母亲能抚平我们心灵的重创,只有哥哥能给我们渴望的呵护,那一句“不怕,哥在这儿”深深地撼动冰封的心,有哥真好!可是,纵是铁打的身子,也经不住病魔的缠绕,当哥无声地倒下,才突然意识到他的重要。曾经,因为他损坏了我心爱的东西,我跟他大吵大闹;但当“战乱”平息,我们依旧哥俩好,他仍然陪我笑、陪我闹…
当我发现他已然远去时,突然发现很想念他温暖的怀抱。为了见他,我按照奶奶告诉我的方法,把喜欢的东西全部收集起来,扔进死海,我相信,总有一天我能把死海填满,因为奶奶曾说过:“只有死海被填满,才能再见到想见的人。”虽然后来,长大的我知道那只是一个传说,但是,我还是坚持相信它,因为妈妈常说:“做人,总要信。”当父亲颤抖着双手按下录音机的键,耳边传来哥哥用生命谱写的曲子…悠扬的歌声,再一次划破我颤动的心…
我忘不了雨中父亲倔强的背影,划破了手掌,只为替哥哥拔一棵小数,放在他的坟头遮荫…当父子俩手牵手时,我才感觉到父亲的高大,岁月沧桑染白了他的双鬓,为了给儿子治病,他可以半夜去当掉身上仅剩的手表…一切的一切,只是为了让这个家更好,金银财宝,都不及一家团圆来得重要。一家人在一起,或许日子些许拮据,但是简简单单,快乐就好!
《岁月神偷》观后感(二)
岁月看上去似乎像流沙一样,好想把它抓住,却总是让它在指缝间溜走。到底岁月偷了我们的何物呢?
影片讲述鞋匠罗一家四口,在街尾以做鞋为生。罗先生做得一手好鞋,在那个混乱的年代仅能养家糊口;罗太太为人辛辣直率,人称“侠盗罗嫂”;大儿子罗进一16岁,品学兼优,是运动会的冠军,全家人的希望,也是永利街的骄傲;小儿子罗进二8岁,在父母溺爱之下,天性顽劣,出了名的顽皮整蛊。忍受港英政府的压制,更要面对不时登陆的台风暴雨,老字号的永利街就处在这样一个风暴的旋涡中心。然而大儿子与富家小姐芳菲之间一段纯美的初恋、一场扫荡整个香港的飓风暴雨、更有一场潜伏已久的噩梦,让这个普通家庭的平安幸福在一夜之间陡生变故、支离破碎,面对岁月这个最大的“神偷”,顽强不屈的人该如何去抵抗?
人们常说回忆过去预示着一个人已经老了,但记忆是最希奇的东西,有本书中曾说每一个人生下来就背负着自我民族的记忆。记忆有时间在时光的摧残下会变得不真的和虚伪,但记忆中对往事、故人的感情却随着时间逐渐增深。《岁月神偷》的名字告诉了我们影片的主题,但影片中对于这一主题的表现却相当含蓄,影片首要的故事节都产生在不长的时间内,我们只能映照现实才能体味出40年前与今日之对比,才能体味出“神偷”的.特异。
影片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罗太太所说的话:一步佳一步难,一步难一步佳。“做人,总要信!信是做人的最基础!信,则立!”这些话听起来就像是空洞盲目的迷信,但仔细品味却可以发现其中蕴藏着许多哲理。正是这些话给了他们在那样一个动乱的年代活下的勇气,面对着生活的窘迫,面对台风将自己赖以生存的家吹散,面对着大儿子在病痛的折磨下失去生命,这些苦难依旧打不倒这一家人,他们依旧相信有美好的明天等待着他们。“一步难,一步佳”,未尝不是一句富含哲理的话呢?阳光总在风雨后,上帝为你关上了一扇门,也会为你打开另一个窗,都体现在这么简单的一句话里。我一直觉得坚强、毅力这种东西,在绝望和底层的人民当中体现的最深刻,因为你无路可逃,只能选择坚强。
原来生命里,岁月才是最大的神偷,它把我们最深爱,最重视的,不知道不明白的,我们的爱情、亲情、友情,宝贵的时光,心爱的心痛的回忆都偷走了。但我们不能总活在感伤中,珍惜现在,不给青春留遗憾。当岁月逝去,回首往事,不会为来时之路的荒废、迷茫、空虚而伤感,而是为努力、梦想、执着而兴奋。岁月神偷,偷不走的是年少轻狂的我们为梦想执着的追求。
正因为岁月偷盗技术的高超,所以我们无可避免的会被偷走一些宝贵的东西,可是这也告诉我们想不要被盗走宝贵的东西就要学会尽可能抓住现在拥有的东西。谨记!
《岁月神偷》观后感(三)
一部好电影会有一种力量,正如《岁月神偷》给我的震撼久久未能平复。据说这部电影是导演罗启锐的亲身经历。所以感觉非常真实。
这是一部“笑中有泪”的电影,电影对白轻松幽默,饰演细佬的小孩子非常搞笑。但是这部电影给人最大的感受是:感触。你在这部电影可以看到人生的各种画面情节:纯真的初恋,亲人之间的吵闹与情谊,甚至是生离死别。
电影里有一个情节令我非常深刻就是:他们一条街的人每当开饭时都会在街上摆上桌子,然后吃饭时,他们都是不分彼此的,可以跟其他家的人一起享用,你可以在吃着饭的时候到其他家的桌上夹上几道菜吃。
电影最令我深刻的一句话就是吴君如讲的:人活着,总要信的。吴君如(饰演妈咪)的儿子(李治廷饰演阿哥)患上血癌,她对她儿仔说:你可以战胜病魔的,你要有自信,你可以的,不管怎样,人活着总要信的。虽然最后奇迹并没有发生。
当家庭陷入贫困危机,丈夫对生活失去信心,吴君如对她丈夫说:不管怎样,人活着总要信的。确实,我们活着对事情总是要有希望要有信心,哪怕你知道可能那是不可能的事情,你都要抱有信心,等待奇迹的发生。阿哥和他细佬在医院看到有人死亡时,细佬非常害怕,阿哥教他要面对死亡,不要畏惧死亡。而阿哥他自己却要面临他将来不久的死亡。
《岁月神偷》观后感(四)
看着任达华和吴君如合演的《岁月神偷》,一开始总是不懂神偷是谁呀?看到结尾才知道岁月就是神偷,他偷走了我们的青春,偷走了我们的岁月。但却留下许许多多美好的回忆。在不知不觉之中,人渐渐长大,变老……
今天我们一家闲来无事,说一道去逛逛桐城的龙眠河公园。说实话,桐城龙眠河改造很长时间了,但一直没有去看,真是有愧。今天一去,感觉桐城正在日新月异的发生变化,一步步向中等发达城市迈进,人民的生活质量不断提升,各种商品琳琅满目。
再反观自己,庸庸碌碌,在平凡的岗位上平凡地工作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就好像一条养在鱼缸里的金鱼一样,不管你多努力,还在那个圈子里。“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就是这个道理吧。我们的职业虽说国家很重视,但由于许许多多的原因,现在已被人民所淡化了。甚至成为边缘化的职业。
但万物皆新陈代谢,人类也不例外。在我们渐渐变老变落伍之间,儿子一步步地长大了,他是那么的聪明,那么的懂事。他寄托着我全部的希望,今天为他母子俩照了不少幸福时光,他也为我俩照了不少。
“躲进小楼成一统,管他春夏与秋冬。”也许我们不能要求别人怎样看得起你,但我们一家幸福美满,这也就够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