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一句话经典语录网
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当前位置:一句话经典语录 > 好词好句 > 喧哗与骚动好词好句汇总80条

喧哗与骚动好词好句汇总80条

时间:2020-03-07 07:07

1、因为她生得美丽,所以被男人追求;因为她是女人,所以被男人俘获。

2、爱比杀人重罪更难隐藏;爱情的黑夜有中午的阳光。

3、伟大的爱情,往往发生在琐碎细节之处。

4、当爱情小船被浪掀翻时,让我们友好地说声再见。

5、境由爱造,还是爱逐境迁。

6、爱的力量是和平,从不顾理性、成规和荣辱,它能使一切恐惧、震惊和痛苦在身受时化作甜蜜。

7、爱情不过是一种疯。

8、恋爱是盲目的,恋人们瞧不见他们自己所干的傻事。

9、纯朴和忠诚所呈献的礼物,总是可取的。

10、不太热烈的爱情才会维持久远、当我们还买不起幸福的时候,我们绝不应该走得离橱窗太近,盯着幸福出神。()

11、人生如痴人说梦,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没有任何意义。

12、黑夜使眼睛失去它的作用,但却使耳朵的听觉更为灵敏,它虽然妨碍了视觉的活动,却给予了听觉加倍的补偿。

13、心灵的伟大表现得并不明显。

14、命运如娼妓,贫贱遭遗弃。

15、玫瑰不叫玫瑰,亦无损其芳香。

16、虚有其表的女人,就像金环戴在猪鼻上。

17、时间会刺破青春的华丽精致,会把平行线刻上美人的额角,会吃掉稀世珍宝,天生丽质,什麽都逃不过他横扫的镰刀。

18、爱情是一朵生长在绝崖边缘的花,要想采摘它必须有勇气。

19、轻浮巴虚荣是一个不知足的贪食者,它在吞噬一切之后,结果必然牺牲在自己的贪欲之下。

20、毒药有时也能治病。

21、不要给百合花镀金,画蛇添足。

22、起先的冷淡,将会使以后的.恋爱更加热烈。

23、真实爱情的途径并不平坦。

24、每一个被束缚的奴隶都可以凭着他自己的手挣脱他的锁链

25、一个使性子的女人,就象翻腾的浊水,纵使口乾舌燥,也不愿啜饮一口。

26、洪水可以从涓滴的细流中发生。

27、爱比杀人重罪更难隐藏;爱情的黑夜有中午的阳光。

28、你甜蜜的爱,就是珍宝,我不屑把处境跟帝王对调。

29、爱情的野心使人倍受痛苦。

30、可以量深浅的爱是贫乏的。魔鬼也会引证圣经来替自己的居心辩护。从敌人嘴里发出的赞美,才是真正的光荣。

31、爱的力量是和平,从不顾理性、成规和荣辱,它能使一切恐惧、震惊和痛苦在身受时化作甜蜜。

32、假如我必须死,我会把黑暗当作新娘,把它拥抱在我的怀里。

33、生命在发展中得到延长,因为思想。

34、人生就象于段重复叙述的故事一般可厌。

当阅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积累了属于自己的读书感悟,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

风景读书笔记1

方方的中篇小说《风景》和池莉的《烦恼人生》都问世于1987年,是新写实小说的两部开山之作,但比较之下,《风景》在对生存状态的还原上更具有一种令人震撼的探索精神。这篇小说写的是武汉底层社会一个贫民家庭在几十年间的遭遇:父亲是个码头工人,性情粗暴而且为人凶悍,母亲则十分风骚粗俗,他们在大半生中都过着一贫如洗的生活,所得只有十个儿女,除了最小的一个生下不久即夭折之外,其余九个像野生植物般地在放任自流中长大成人。情节的主线是父母与七哥的故事,其中又依次串起其他八个孩子的经历,如大哥与邻居的老婆发生恋情,二哥渴望摆脱粗鄙的家庭生活,最终却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以及三哥对女性的仇恨,哑巴四哥与一个盲女平淡自足的婚姻,五哥六哥在生意场上的拼命周旋,还有大香小香两姐妹各自或普通或放浪的家庭生活;至于七哥的故事则写得更为详细:他自幼没有得到过丝毫的家庭温暖,被父亲和兄弟姐妹肆意地欺辱打骂,完全像条野狗似地活着,“文革”中他怀着对家庭的刻骨仇恨离家去下乡,然后完全出于偶然被推荐到北京上大学,从此他开始抓住一切机会来改变自己的命运,最后终于顺利地踏上仕途,成为这个贫民家庭中出来的第一个“大人物”。小说对每段故事的叙写都集中于对生存景象的刻画,所有人物都为他们的生存境况所紧紧捆绑着,他们生活中任何跌爬滚打和生死忧乐都生成于他们最基本的生存欲求与所处境遇之间的磨擦和冲突。

这篇小说的叙述者被设置为一名死者,即那个夭折的小儿子。小说正文前引波特莱尔的诗句作为题词“在浩漫的生存布景后面,在深渊最黑暗的所在,我清楚地看见那些奇异世界”。由死者的视角来讲述生存的故事,显然是一种机智的安排,这使得作品中的生存景观看来异常的冷漠和残酷。由死者的观察所得出的结论,是生存在这个世界上的无比艰辛而凄惶:“我宁静地看着我的哥哥姐姐们生活和成长。在困厄中挣扎和在彼此间殴斗。……我对他们那个世界由衷感到不寒而栗。”这生存充满了无价值的毁灭:在械斗中死去的工人被沉入江底,一个可爱的女孩突然被火车碾死,“文革”中一对夫妇在绝望中投水自杀,货车上的货箱无端落下,将人砸得脑浆四溅;生存的处境狭仄得令人透不过气来:十一口人全都拥挤在肮脏鄙陋、只有十三平米的一间板壁房子里过活,七哥从小到大只能睡在暗湿的床底,饥饿和贫穷困扰着他们,他们的心灵也为生存挤压得异常卑琐贫瘠;如此恶劣的生存更呈现出极野蛮、残酷而无人道的景象:父亲无故地以毒打自己的子女取乐时,母亲则若无其事地坐在一旁翘着大腿剪脚皮;棚户里的床板上两个男孩粗暴地伤害一个女孩,人的廉价的生命力全都消耗于自然本能的宣泄。在这生存状态中看不出任何文明和理性的痕迹。死者视角或多或少地产生了某种“陌生化”的叙述效果,使《风景》以一种极端强化的方式为我们还原出了赤裸裸的生存本相,由于这还原摈弃了以往意识形态内容的遮蔽,从而使得整个叙写充满了令人惊愕的新异和逼真感觉很显然,《风景》的全部笔墨都用于突现出生存本身的意义。小说通过描写人物对其生存处境的应对方式来使生存意义得到明确无疑的显现。除了二哥和七哥之外,这个家庭中其余的成员全都疲于应付生存现状的种种沉重压力,他们自然地认可了命运的安排,只是在既定的境遇中实现自己卑微的欲求。他们的人生中不存在什么理想,生存本身就是他们的全部世界。但二哥却是家庭中的一个例外,他由于遇到少女杨朗一家,懂得还有另一种美好文明的生活方式,于是在心中便埋下了追求文明和美善的理想。二哥成了一个真诚的理想主义者,但事实上那种文明在生存中也有着极残酷无情的一面,而他的热烈的理想最后遭到粉碎,使他再也找不到活下去的理由,他的自杀就象征着理想主义在真实生存境况中的失败。与二哥不同,七哥尽管也心怀改变自身命运的理想,但这理想却是生成于生存中恶的根芽中,他的生存哲学是:干那些能够改变你的命运的事情,不要选择手段和方式。在七哥的心目中,没有善与美或文明与理性的余地,他的全部为人原则只有一个基点,就是生存本身:“生命如同树叶,来去匆匆。春日里的萌芽就是为了秋天里的飘落。殊路却同归,又何必在乎是不是抢了别人的营养而让自己肥绿肥绿的呢?”七哥可谓是自觉地认识到了生存的意义,所以他才愈加成为积极的生存主义者,而他由卑微到富贵的命运变迁似乎也验证了这种生存哲学的意义:在生存境遇中根本就谈不上任何超越的可能。

无论是对于以上述及的那种冷酷的生存景象,还是对于七哥式的生存主义,方方在这篇小说中都没有显露出明显的观念评判倾向,这无疑透露出某种在当代文学中尚属新鲜的创作信息。《风景》以纯客观叙述来实录凡俗人生中的种种本相,以及揭示出生存本身的意义所在,这里显然舍弃了过去那些观念性的道德标准与情感认同,不动声色地使生存的观念,或说是一种民间的价值取向非常实在地突现出来。在一定意义上,《风景》开拓出了一种写作的新空间,即处于社会底层的都市民间的生存世界。这种开拓性的写作改变了我们对于现实的认识,以及相应的导致主体与现实之间的关系调整。依照民间的尺度,知识分子首先应该反省主体意识的实在性,面对生存本身的严峻性,任何超越其上的思想意识往往都会显示出它的空幻与虚弱之处,以此认识为基础,促使人们必须重新回到更根本的现实探求之中。就此而言,《风景》的文化意义正是在于使我们对生存本身恢复了应有的警醒与思考。

《风景》是新写实小说中最贴近自然主义方式的作品。描写凡俗人生,刻画粗鄙丑陋、野蛮冷酷的生存景象,这实际上原本就是左拉式自然主义文学的基本特征,《风景》在这些方面都有着很浓的左拉味道。基于这种形式上的暗合,我们也许可以在更深在的艺术层面上来探讨新写实小说对于现实的还原,即是如左拉式的自然主义方式,为中国当代文学提供了一种新的审美

风景读书笔记2

至今还记得二十年前初读方方的《风景》时的激动与兴奋。

那时我还在烟台的一个工厂做学徒。我一个人住在工厂废弃的大礼堂里的一间图书室里。那个图书室都是些旧图书,基本没人看,在我住进去之前已经空闲了好几年。根本没人管。脏乱不堪。后来有一次我从窗外看到里面书架上有一本《牛虻》,就在晚上找了一个同学帮忙去偷书。开始还害怕的不得了,等进去了才发现其实完全不必害怕,因为根本没人理会这件事,里面乱糟糟的,所有的书都乱七八糟的堆放着,看样子再过一段时间就会当废品给处理了。第二天我壮着胆子去找工厂的工会主席,请求他让我住在里面,把图书室重新开起来。主席很惊讶,说那些书你开起来也没人看。但他还是答应了我的要求。于是我把这间小小的图书室重新收拾了一番,住了进去。

主席说的一点没错,其实根本没人来借书看。我一个人住在那样空旷破旧的大礼堂一角的这个小屋里,开始一一翻看这些尘封以久的书们。这一翻不得了,除了《牛虻》,我还发现了《茶花女》、《第二十二条军规》、《诺贝尔文学奖获奖作家中短篇小说选》、《马背上的水手》、《农民》、《梅里美小说选》、《菲茨杰拉德小说选》、《亲爱的提奥:凡高书信体自传》、《前夜》、《猎人笔记》、《烟》等等一批名著。还有国内作家陈国凯的《陈国凯中短篇小说集》、邓刚的《迷人的海》等一些名家名作。这些书有些我早有耳闻,有一些以前根本没有听说。那种兴奋自不必说。另外还发现了一些文学杂志,比如《小说选刊》,就是在一本《小说选刊》上我第一次读到了方方的《风景》。一口气读完这篇小说后,我无法抑制内心的亢奋,一个人跑到礼堂的中央,拿着杂志大声的朗读起来,特别是小说结尾的一段,翻来覆去,朗读了好几遍,以至于熟练的背了下来。

也就是从那时起,一片别样而迷人的风景在我的心里生长、蔓延开来了。

今天在网上看到一则旧消息,20xx年,方方已授权某影视公司将这部小说拍成了20集电视连续剧。忽然就想起这段往事。想起那段曾经被我熟记于心的小说结尾的一段:

我知道我再也不可能和父亲母亲一起了。二十多个幸福的岁月,我享受到了无比无比多而热烈的亲情之爱。那温暖的土层包裹着我弱小的身躯。开放在这热土之上的一串红火一般的艳丽。火车雄壮地隆隆而过,那播洒的光芒雪亮地照耀父亲的小屋。很难想象没有父亲这小屋会是什么样子。

父亲把我挖出的那天是个大晴天。太阳刺眼地照射着大地。父亲叫来了三哥。三哥将小木盒置入一个大纸盒里,然后用绳子捆绑好。三哥说:"我把他埋到二哥旁边吧,有个伴儿。"三哥把纸盒架在自行车后,左脚一蹬,右脚飞越过纸盒踩上踏板。三哥的车铃叮铃按响的时候,父亲和母亲,相拥着望着我们远去。他们像一对恩爱的老夫妻慈善着面孔望了很远很远,然后一起颓然地坐在门槛上。这一天我才发现,父亲和母亲已经非常苍老非常憔悴非常软弱了。

三哥将我埋在二哥身边,然后抚着二哥的墓碑,阴着面孔长舒了一口气。直到天黑三哥才缓缓地向山下走去。他的脚步是那么沉重和孤独,一声声敲打着地心仿佛告诉这山头所有的朋友,他累极了累极了。

星星出来了。璀璨的夜空并没能化解这山头上的静谧,月光惨然地洒下它的光,普照着我们这块永远平和安宁的国土。

我想起七哥说过的话。七哥说生命如同树叶,来去匆匆,春日的萌发就是为了秋天的飘落,殊路却是同归;七哥说谁是好人谁是坏人直到死都是无法判清的;七哥说你把这个世界连同它本身都看透了之后你才会弄清你该有个什么样的活法。我将七哥的话品味了很久很久,但我仍然没有悟出他到底看透了什么到底作怎样的判断到底是选择生长还是死亡。我想七哥毕竟还幼稚且浅薄得像每一个活着的人。

而我和七哥不一样。我什么都不说。我只是冷静而恒久地去看山下那变幻无穷的最美丽的风景。

风景读书笔记3

“小说不仅仅是在叙述一场冒险,它本身就是一场叙述的冒险。”

这是一年前在杂志上读到的话。我当时并未完全理解,还轻浮地以为是作者在玩文字游戏罢了。可是在读了新写实主义小说以及一些小说叙事学的理论之后,忽然对这句话有了新的

在我的阅读体验里,新写实主义的作品有点像凸透镜,黑字白纸透射出那些常常为我们忽略的细节与片段,生活的本真状态被一一还原,一一放大。这里没有英雄主义的悲壮感,也不存在唯美主义的伤感格调,有的只是庸俗大众的家长里短、柴米油盐。作家似乎是有意识地触及生活中最琐碎的细节,以及凡夫俗子们看似上不得台面的个人心绪。然而平凡之中,烦恼与困厄会无可抗拒地渗入人的生活,让他们被逼得进行思考,竭力挣扎,亦或是黯然妥协。而当我们发现他们所有的努力都是徒劳的时候,读者便和小说中每一个微渺无华的小人物一起,更接近了哲学意义上的人类生存的悲剧。

又是悲剧。悲剧不可避免地给人沉郁苍凉的印象。方方的《风景》亦如此。

“在浩漫的生存布景后面,在深渊最黑暗的所在,我清楚地看见那些奇异世界……波特莱尔”。

《风景》的开篇就给人一种深奥得不可企及的感觉,好像读者必须肃穆地仰视才能瞻仰到作者思想的一丝星光。方方究竟要表达什么呢?我困惑着。要想,要说,要形容,却总也凑不出合适的思路,它们一半因为拥挤而堵塞,另一半融化在心底的某种情绪里,无法成形。

可是小说随之而来的却是从天到地、从抽象哲理到具体生活的彻底转变。方方的笔触一阵阵急转直下,于是这山下逼真得令人惊愕的“风景”就全然呈现在读者的面前。

一切故事从亡婴“小八子”平缓冷静的语调中拉开帷幕。某个黑暗的世界里,旁观者的目光可以一滴不漏地落到每一个人身上,他能不动声色地讲述一户十一口人家如何被压缩在十三平方米的棚屋中,几十年的重复地吃喝拉撒,斗殴谩骂,慵慵碌碌,凄凄惶惶的生存状态。他也能在每一个成员的人生境遇中感悟世道人心与世态炎凉。也正是由于这样特定的视角,“小八子”与父母兄长的距离不仅仅是叙述者与被叙述者的距离,更重要的是,死与生,温馨与冷酷,安宁与喧嚣,幸福与痛苦之间的距离也被无形地拉开了一道巨大的裂缝。

“我对他们那个世界由衷感到不寒而栗。我是一个懦弱的人为此我常在心里请求我所有的亲人原谅我的这种懦弱,原谅我独自享受着本该属于全家人的安宁和温馨,原谅我以十分冷静的目光一滴不漏地看着他们劳碌奔波,看着他们的艰辛和凄惶。”

看似不可能的叙述,却成为最真切的表白。荒诞怪异的气氛中,亡婴的叙述是耐人寻味的。对于七哥他们而言,在河南棚子的底层生存环境里,生如受难,死若解脱。让死者去同情生者,算不算一种讽刺呢?如果算,那么讽刺生存困境的用意又何在呢?难道生命就是一则注定以悲剧为答案的谜题吗?而二哥对生命价值的质疑与困惑更带有哈姆雷特式的忧郁与沉凉:

"二哥站在坟边,望着满山青枝绿叶黑坟白碑,心里陡生凄惶苍凉之感。生似蝼蚁,死如尘埃。这是包括他在内的多少生灵的写照呢?一个活人与一个死者之间又有多大的差距呢?死者有没有可能在他们的世界里说他们本是活着而世间的芸芸众生则是死的呢?死,是不是进入了生命的更高一个层次呢?二哥产生一种他原先从未产生过的痛苦,这便是对生命的困惑和迷茫而导致的无法解脱的痛苦。"

比起七哥向死而生的顽强,二哥是敏感而软弱的。比起父母的无知无惧的粗俗,二哥是高尚而真诚的。二哥也许不是《风景》中最具悲剧色彩的人物,但是他却是最能给予我温暖的人,同时也是最让我痛惜的人。他美丽,善良,有思想,心怀希望,更重要的是,他理解什么是爱。当奄奄一息的七哥依偎在他温暖的臂膀的时候,当一袭白裙的杨朗在月光下独白的时候,当命若游斯的自己在喃喃自语“不是死,是爱!”的时候,他体会到的爱交织着灼人的伤。爱让他的世界绽放出最美好的期待,可是他不明白“爱”字并不是能对付一切的挡箭牌,它是个巨大的重量,牵着人悠悠地往下坠。杨朗的一句“我从来没有爱过你”让他明白自己的爱,用死亡来祭奠爱,就成为他生命的全部。二哥对父亲反抗过,同命运抗争过,可是自己的力量终究不过是风中之烛,在残酷的现实风雨中注定要被湮灭。

“这回是谁紧紧抓住你的?猜——”

“死。”我回答。

“……不是死,是爱!”

“不是死,是爱!”——二哥死前留给世界的遗嘱。像是一首诀别诗,是他的一缕亡魂依绕不去还在凭吊往日繁华。

博尔赫斯说,当一个人永远地离开了他的所爱的世界,就好象水消失在水中一样。二哥安静地死去了,没有悲剧渲染出的华丽氛围,有的只是水滴消失在河流中的平静与安详。

什么是生?什么是死?什么是善良?什么是残酷?有时候仅仅是一线之隔。

河南棚子里那些被贫困束缚的生命,比如父亲与母亲,活得那样窘迫与卑贱,而他们自己却毫无知觉,甚至依然旁若无人地自赏自足。在人的精神领域里,我想,他们确乎已经死了。因为对人生悲剧的漠视,永远比悲剧本身更沉痛。

"七哥说,当你把这个世界的一切连同这个世界本身都看得一钱不值时,你才会觉得自己活到这会儿才活出点滋味来,你才能天马行空般在人生路上洒脱地走个来回。"

"七哥说,生命如同树叶,来去匆匆。春日里的萌芽就是为了秋天里的飘落。殊路却同归,又何必在乎是不是抢了别人的营养而让自己肥绿肥绿的呢?"

七哥像一只带翼的陀螺,独自旋转,却划破了别人的手掌。他的生存哲学告诉他,一切都是虚空,痛苦与伤害不足挂齿,人生的悲剧又算得了什么,不过是一场喧哗与骚动罢了。

只有一个支点的陀螺,靠什么站立?理想?信念?追求?种种涂有亮丽色彩的美丽字眼是不属于七哥的。原本毫无能力的,只有歪歪倒在一边的陀螺,为什么那样急速地旋转?

不错,是抽打的力量。

在拥挤而粗鄙的河南棚子里,到处都是暴力、庸俗、肮脏与丑恶,理想被践踏,人情被冰封,父亲的暴打,母亲的漠视,姐姐的毒笑,够够的逝去……这些凝成一股鞭笞的力量,抽痛七哥的灵魂,却也使他生存欲望更加强烈,于是就有了不择手段地飞速“旋转”,向死而生。他成功了。

青云直上,衣官楚楚。不再是蜷缩在十三平米棚屋板床下面那只低贱的“丧家之狗”,成功了,引得人人顶礼膜拜。

而代价是青春,肉体与灵魂。

他成功了?还是更进一步走向死亡?

还是《风景》中挥之不去的神秘感让我思考而得不出答案?

那通向永恒的孤独、死亡和人性不可知的深处,就是《风景》的魅力所在吧。

《风景》是近来给我震撼很大的一部作品,或许正是因为感慨太繁多。一时竟然不知道从何说起。上面的一些文字是我在做课件的时候没有深入展开的内容。大家可以把两者结合起来看,就大约是《风景》给我带来。

风景读书笔记4

生命,在沉思和追问中,获得了意义和份量。

本曲黎敏著作的《人生的四季风景》(生命沉思录3),饱含哲理和诗意,阐释着生命科学,融合儒释道精神,贯穿古今中外的智慧,大开大合,星星跃动是燎原火种,汩汩流淌是沁心清泉。捧它在手,我如痴如醉,印证生命的淬炼,灵魂飞升,感慨、感动、感恩。这是一本值得我用余生去体味和践行的圣经。

记录下最菁华的片段(加上引号的文字),谈谈我的一点领悟。

青春,赴一场不散的盛宴

春天,是萌芽的季节,尽情生长。在我看来,青春不是特定的年龄,而是一种心态。有激情的人,散发着光和热的人,永远不会衰老。人对衰老的恐惧、对年龄的臣服,才是人的身心走向败落的根本原因。不怕老,就不会老。

《人生的四季风景》的第一页,就是《青春》。“”青春,是自我觉知的开始。它意味着饱满的生长痛,意味着孤独感的开始,只是,这种生长痛和孤独感令人骄傲,而不是沮丧。世界,开始成为“他者”,而不再是与自己浑然一体的东西。这一次的睁眼,与出生后的那次已截然不同,那时,我们有亲人的护佑和安抚,而这一次,我们必须自己看,重新看,看自己想看的东西......”

曲黎敏提出,青春有五个主题,叛逆、朋友、勇敢、学习、玩乐。

主题一叛逆

发展心理学认为,人有两次重大的“叛逆期”,身心飞速发展,第一叛逆期是3到4岁的幼儿(现在已经提前到2岁左右),其自我意识和活动能力大大增强,反抗的对象是父母;第二叛逆期是11、12至15、16岁,花季少年要求人格独立、社会地位平等,精神和行为自主,反抗的对象是父母和老师。

处于青春期的少男少女,都是懵懵懂懂的,充满各种困惑,身体里喷薄而出的力量,让他(她)们试图挣脱一切的束缚,但是经济上的不独立,心理上的不成熟,让他(她)们只能依赖于父母。所以青春期的孩子,是敏感而自卑的。他(她)们希望被当作大人对待,但实际上并没有太多的话语权。

父母要明白这个道理,青春的主题是成长,成长必然带来叛逆,一个总是对父母或师长千依百顺的孩子,内在是没有力量的,以后无法与外界进行激烈碰撞,从而完成自己。我的女儿已经七岁,她经常都在反抗我。虽然我怀念她像小猫一样乖顺的贴心,虽然我经常被气得胸口发痛,但是,我知道,这代表着她的心在不断地积聚力量。龙应台说,所谓父母子女一场,就是看着孩子的背影渐行渐远。回想自己,面对母亲时,何尝不是任性妄为,我行我素,恃宠若娇。我认为,孩子在家有任性的权利。

叛逆过后,成了家,生了娃,终是要归于平淡。孩子把女人的心,牢牢拴在了土地上。当孩子进入青春期,父母已过不惑,关于青春期的感受,实在太模糊,于是,新一轮的隔阂与交战开始......

每个人,都是到了中年,才与自己的父母真正和解。虽然晚了点,但迟到总比没到强,谁让人的成熟那么漫长呢。

主题二朋友

随着孩子一天天长大,父母与孩子相处的时间越来越少,对孩子的影响越来越有限,而同龄人对孩子的影响越来越大。“任何危险领域的独自探索都是无意义的,他们要的是被同伴认可和接受”。

子曰:益者三友,损者三友。“如何分辨直言还是巧语,如何分辨慎重还是懦弱,如何分辨聪颖还是狡诈,如何分辨果敢还是莽撞,如何分辨博学还是强辩,如何分辨忠厚还是窝囊......唯有时间,唯有遭遇灾难、变故,一切才能昭然若揭”。

识人善用,是一辈子的功课。看清自己,也就看清别人了。

青春年少时交的朋友,固然两小无猜,“睡在我上铺的兄弟”、“同桌的你”,都是那么温暖的记忆。分开后,各自经历了许多,重逢时,难免觉得有些许陌生。社会中人,有狐朋狗友,也有交心过命的交情。最最难得的,是一起哭笑,毋庸多言、不离不弃的发小。

朋友带给我们的,实在太多,彼此提供各种信息和机会,物质上的帮助、精神上的支撑。说实话,情侣分手、夫妻反目,都很正常。唯有真正的友谊,天长地久。

距离不是问题,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离别的惆怅,挥手自兹去,萧萧班马鸣;重逢的喜悦,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十年夜雨灯,都是那么让人动容,念兹在兹。

主题三:勇敢

“天下最不怕死的是青少年,因为他们一无所有,只有一条热血沸腾的命。”

年轻人,热血方刚,容易冲动。为了某种信念,为了爱情,不管不顾,不惜牺牲一切。罗密欧和茱丽叶为爱背叛家族,至死不渝,梁山伯和祝英台双双化蝶,都是些未染尘埃的少男少女,而红楼梦里那群孩子,也不过十五六岁。中年人有资产有孩子,早学会明哲保身。革命都是年轻人闹的,“失去的只有锁链,赢得的是全世界”。

因为单纯,年轻人入世时会走一些弯路,也容易被利用和煽动。父母着急啊,觉得前面是火坑,孩子偏偏要往里跳,死活拦不住。有多少人,为此付出惨重的代价。这也是一种自我修正吧,后悔无用,不必后悔。

“其实,一个人毕其一生的努力,就是在整合他自童年起就已经形成的性格,以及他在青春期时建立的一切价值观,所以,想不通的时候,不一定非得努力往前走,也许一回头,就能恍然大悟”。

停顿、回望、做减法,整明白自己,才能坦然地做最丰沛的自己。

主题四:学习

“在浮躁的社会里,沉静而深刻的人,系统读书的人,才能享受到更丰富的人类精神”。

青春期,是学习的黄金时期。心理学研究表明,十五六岁时,人对各种材料的记忆成绩都达到最高峰。而流体智力在二十岁达到顶峰,三十岁之后走下坡路。所以,“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应惜少年时”。

热爱学习的青少年,会为一辈子打下良好的基础,一是积累的知识,二是掌握了学习方法和思维方式,三是培养了吃苦耐劳的精神,这三点,终身受益匪浅。

若是辜负了大好年华,光阴如白驹过隙,奔流到海不复归,明镜里,朝暮间青丝幻作白雪。

当然,学习是持续终身、随时随地、形式多种多样的。只要有一颗谦卑的、渴望的心,身边每一个人都是我们的老师。获取资源的便捷及途径广泛,也早已突破时空,每个人都可以自行学习某些门类的知识、大小技术。

“学习的核心是开悟,而不是盲从”,然而,中国传统公立教育的最大弊端在于,重技术,忽略灵魂,抹杀个性。用一把尺子去衡量所有的孩子,孩子如同流水线上的工业产品,没有灵气。我的女儿今年上公立小学一年级。我深刻体会到,教育的理念和模式与三十年前没有本质区别。当然,我也不担心,我坚信对于一个人的安全感和幸福感,原生家庭还是起决定性作用的。

多给孩子讲故事读绘本,培养孩子的阅读习惯,让孩子对好书如饥似渴吧。当孩子孤独的时候,遇到挫折的时候,可以从书本中汲取力量。博尔赫斯说,“天堂的模样,就是图书馆”。徜徉于书海时,那种大痛快、大自在,真的犹如置身仙境,无欲无求了。

第五、玩乐

人对童年的记忆,大部分从六岁开始(极少数人是四岁),之前是一片空白。所以说,陪伴孩子成长,让父母经历了一次童年,而且是物质丰富的童年(做父母真是太好玩了)。

婴儿的任务是吃和睡,幼儿通过游戏认识世界。长大后,在蝇营狗苟的算计中,大部分人遗失了童心。

“对已然疲倦和苍老的心灵,玩耍,何尝不是一种救赎”。读一部经典,听一曲天籁,品一杯香茗,陪孩子一起疯,追逐嬉戏......悠然自得,心无挂碍,就是自我精神上的'放松与游弋。

“一个在幼年时缺少玩耍的孩子,也许会卑微地活一生,因为他缺少联想,缺少性情,最后被灵动的女人驱逐出局,被社会驱逐出局”。

原来不会玩耍,后果会这么严重。确实,一个葆有真性情和好奇心,经常笑容满面,乃至哈哈大笑的人,走到哪里,都会大受欢迎,而人际的和谐,是成功的基础。

风景读书笔记5

大丽菊与郁金香不过是小贩的谎言,

先生整日伫立于檐廊上,

嘴里念叨着什么“...巧言令色...”

我克制住自己的遐想,在回过神来之后甚至有些不屑。开始读太宰的作品不过是在半年前不到的光景,除去早已耳熟能详但实际读来压抑且费解的《人间失格》是早在几年前便入手了之外,究竟源于什么契机接触到太宰的作品,我想仅仅是因为无聊。像是对“小说灯笼”抱有诸如“不为人知的浪漫与诙谐”,“无尽深渊前最后的宁静”,“时代洪流中少有的感性与渴望”一类的妄想云云,也仅仅是因为无聊,甚至于无知,断然称不上是研究,消磨时光还差不多。但至于时评之流的所谓“颠覆式的挽歌”,也无非是为了出版社多卖出几本的说词。于是乎从开始就并未抱有任何仪式感与宏伟目标与深刻含义的举动,不过是在川端康成这样的老熟人之外添加一位带有些许新鲜度的作家罢了。但他所呈现的却早已远超我的期待,他的热情与纯真与狂怒一度令我为之震颤与赞叹,他却在下一刻败下阵来,畏首畏尾,丑陋而可怜,令我为之愤懑与鄙夷。诞生于混沌与疯狂,因脆弱易碎而佯装平凡的鬼才,怀揣着希望与绝望,自信与自卑,热情与冷傲,终究抑制并依赖着那份混沌走向灭亡,或许这便是如今我对太宰的认知了。

小说家的话,万万不可轻信。

先生也是在透过镜片的狐光在捉弄人呢。

借着私小说的把戏蒙混过关是行不通的,必然遭受社会的唾弃,这也许是太宰选择私小说的缘由之一吧。以至于令女读者把握不了分寸,普通读者也分不清自己诉诸情感的对象究竟是书中人物还是作者本人了。自导自演的舞台剧里,角色也不必背负作者的虚荣和自尊而活吧,想必会更加率真而散发出最打动人的魅力吧,即便是生存就足以了,毕竟是喷涂着生之气息的剧本。但却也注定避免不了生存中令人厌恶的一切,因了这创作手法而更加栩栩如生,于是乎包含着对角色与作者的不满一并宣泄下来,不得不说,畅快淋漓。大庭叶藏的后半生于我似乎有些过时且不适,但《小丑之花》却是字里行间洋溢着富裕极尽奢侈的生之气息与同等数量级的青涩茫然不知所措,生而为人,既是如此挥霍浪费,又是如此喜悦动人,相比之下,规则与教条就显得索然无味,竟生不出半点情感来,察觉到时更令我吃惊。这样两份截然不同的情感,读《津轻纪行》时有了更深的体会,但故事却是要更加平淡些的,或许是更加真实的缘故。对着故土将自己的不完美,自己的丑恶一一展现出来吧,即便是最真挚的回忆也会笼罩上名为纨绔的阴影,不正是时时刻刻都充满着矛盾的平凡人生的真实写照么。但或许对于自己的爱与热情,太宰自始至终都怀着忐忑与不自信忍受煎熬。在《致川端康成》里有这样写道:“养小鸟,看舞蹈的生活有这么了不起吗?...渐渐,我忽然从最底层感到你对我那种宛如涅莉那般执拗别扭有炽热的强烈爱情。不对,不对,我要头,你虽然故作冷漠,但你那陀思妥耶夫斯基式激烈又错乱的爱情,然我浑身发烫。而且,你对此毫无所觉。”却又在[日本浪漫派]期刊的连载上说着类似“..我看了一眼芥川赏的文章便安心了,我也能写...”这般矛盾的话。我的脑海中映出他--在对作品自我肯定的同时,又不敢确信是否真是由于意识形态的潜在压迫而使得评审做出昧着良心的决断,犹豫再三最后竟厚着脸皮去向本人询问--这样的面庞。但又或许是义无反顾的执着与热情令他早已有了声讨的资本,那么上述的言行便看起来是一致的了,但我想太宰并非这样刚强的人类。尽管如此,字里行间无不透露着真诚的一撮私小说,正是刹那间拽住慌忙赶路的我停留驻足的主要原因之一。想来“就算是不完美也展现给你们看吧”这样的心声无独有偶,但却是从可爱,灵动,耀眼千万倍的存在所发出,大概人的真诚并不分高低贵贱吧。

“晚安。

我是没有王子的灰姑娘。

我在东京的何处。

你知道吗?

我们永无再见之日。”

相较于真诚,浪漫则像是隐藏在糟糕且平凡生活背后的美学与哲理了。如若是止步于太宰鄙陋人生中无尽的自我批判而忽视了他显而易见却又难以寻觅的别样情怀,就未免显得太奢侈浪费了(当中自然是要排除那些成日将“我很抱歉”,“活着就是为去死”之类的话放在嘴边但书却只读了一半便扔在何处无从找寻的那些无关者了)。但抽象的美学很难界定标准,或许正如同“无赖”无法界定标准一般,只不过后者因为意识形态而有了大众的标准,而如今的前者则更加百花缭乱一些罢了。迄今为止我所认知到的浪漫无非两种,少女的背影同少年的诗,至于青春以外的经验漫谈,尚且留待青春之后再作考量。少女的背影,并非仅仅存在于失落少年淋灌着的午后细雨里,有时,也在人群熙攘的干线电车上,在嘈杂客厅深处的忙乱厨房中,在盛夏宁静夜晚的温暖家人旁。太宰笔下的少女心境绝非纯白,甚至像是缀满深邃的天青石一般映着幽暗的光,却在思考,慌乱,倾覆,失神的刹那间早已超脱了传统美学中那份挽着列车帽少年右手的纯情,俨然成为了新的哲理。这样的浪漫,也许正如川端康成所言,“是时评家偶然的幸运”。真希望那不是在应了太宰的质问后再说出的慰藉之词。至于少年的诗,也并非一切都为了书写懵懂爱情,有时,也向着权威挑战,有时甚至于漫无目的,时常充斥着盲目自信,惺惺伪善,天真玩乐,胡思乱想,以及,无尽的奔跑,而在旁人看来却正是所谓的浪漫。观众和演员间并无公平可言。一心寻死的少年竟会被当做英雄,又被玩弄于政治股掌之间,好一出浪漫主义者的悲剧,而一切的源头,谁能想到是被当做背叛友人时的自嘲呢?少年肆无忌惮地质问着“是等待的人更痛苦呢,还是被等待的人更痛苦呢”,放声调侃着笛卡尔,Anthony Van Dyck,芥川龙之介,祈求着悲悯的下一刻又放不下腐蚀的自尊。但却仿佛给人一种入木三分,掷地有声的错觉,见识着渺小身躯是怎样支撑起凛凛威风,“带着勇气向前走,切勿绝望!”也许,这样的浪漫正如同注定要熄灭的希望之灯火般呼扇摇曳在永无止境的黑夜里。

并非有感而缅怀,卑鄙的告别并不值得缅怀。仅仅是在特定的时间里为着特定的人而书写下尚未忘却的心得罢了。我试图在脑海中努力还原出满怀私心的太宰笔下的津轻原风景,却像是在凌晨时分拍打着津轻海峡硕大礁石的海浪一般,永远只能瞥见这沧然土地的一角。但正如喝酒是为了享乐而并非逞能一般,我自觉这也并无不好。忽而又想到他同乡会上的丑态...真诚的人却被世界所抛弃...父亲的背影又成了大哥的背影...寻觅阿竹时的复杂心境...似乎孕育了那份率真的津轻土地我又能窥见一二了。也许太宰是打从内心里讨厌着酒吧。

商人有着商人的生存之道,

泣血啼鸣的杜鹃无从得知,

那巧言令色者如今尚还活的自在。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说到

读书的作文1

古人云,行万里路,胜过读万卷书。但在今天看来,只要条件许可,“行万里路”算什么,乘飞机去欧美旅行一周,还不止万里呢。但要读万卷书,就不那么容易了。现在电视、网络充斥着我们的生活,还有多少人舍得把金子般的宝贵时间“消磨”在读书上呢?对于时刻感受着工作和生活压力的上班族来说,读书有时候就成了一件奢侈的事情。读书不仅仅可以让我们开拓视野,还可以陶冶情操。但是,现在有很多同学都选择了看电视或者上网,我知道大家觉得这比读书来的快,可正因为这样,大家就

我来举个例子吧,大家应该看过《西游记》,《西游记》的作者是吴承恩,但是很多同学都不知道这位文学伟人。而且,吴承恩在原著中用了很多的优美的词句和成语,可是,电视上只有一幕幕动画和电视剧,于是根本就体会不到词句和成语的优美。这些词句和成语是我们中华民族上千年来无数的文学创作者努力的结晶。

小的时侯,我很喜欢看动画片,也知道这些动画片是根据名著改编来的,但是,因为原著厚厚的一本,所以,我就懒得看原著。后来,我长大了,爸爸妈妈让接触一些优秀的文学作品,所以,就买很多名著,我翻开一看,发现这些作品都以动画片或电视剧的形式看过了,但是,为完成爸爸妈妈交给我每天读十页文学作品的任务,我才去用心看那些原本我所谓看的名著,发现其实我并没有真正算是看过这些著作,里面有很多我在电视看不到的东西。

其实,读书是一种艺术,读书或书籍的享受素来被视为有修养的生活,是一件雅事。读书的目的不是要改进心智,如果一个人为了改进心智而读书的话,读书的乐趣也就丧失殆尽了。

其次,风味和嗜好是阅读一切书籍的关键。读书跟吃东西一样,每个人喜好不同,必然有选择性,老师不能以己所好强迫学生去读,父母也不能希望子女的嗜好和自己一样,如果读者对所读的东西不感兴趣,那所有的时间就浪费了。我们选择自己想读的书,就是要在书中找到读书的乐趣,是希望书籍能够将我们带入一个与日常生活迥异的世界。

一个读书人,即便生活再乏味、再枯燥,当拿起一本自己喜欢的书,就立刻走进了一个不同的世界。

读书的作文2

“读书是我生命中最大的快乐”。这是冰心奶奶对自己一生的读书生活作出了总结。我十分赞同,用我自己的话来说:书,真是一个好东西。

小时候,我对书的认识很模糊,那是粗识文字的我读书仅仅只限于对连环画的钟爱,其中的精美图画,勾起了我对大千世界的向往与期待。而书的名字早已淡忘。

上了小学三、四年级时,我深深地迷上了书。我不再是牙牙学语的小朋友,而成为了一颗急需知识来满足自身成长的小幼苗。

当时的我,较为喜欢的是一些故事和被人们津津乐道的文学巨著。《三国演义》是我当时最中意的一本文学名著,它在书中所写道的人情世故,刀光剑影,金戈铁马让我一个小男孩无限神往,里面描绘的有情有义,爱恨分明的人物让我敬仰,看后,总有一种激烈的感受,一腔热血在沸腾,我好像成了三国英豪的一员!

书,好在让人穿越古今,无数次再现让人神往的故事,好在让我充盈脑瓜里的知识,了解了我国古代的历史!

现在的我,爱上了书。开始博览群书,扩大自己窄小的知识面,同时,在各种条件的影响下,我从不同的地方得到了很多有趣的书籍,并让我认识了许许多多有情有意的人物,是他们充盈,丰富了我的知识和能力,更让我通情达理,知道了为人处事的妙法,在学校这个微缩的社会中拥有一块立足之地。

读书的方法,会在博览群众中一一显现。对于一些

“书读百遍,其意自见”就拿《三国演义》这本书来说吧,知道现在,我仍然对它津津乐道。可是,我对它的理解却天地之别。

现在的我以一个五年级小学生的角度来看《三国演义》,则认为“话说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是这本书最出彩的地方。我不再向往金戈铁马,不再迷恋刀光剑影,而关心百姓的安危,佩服三绝,叹服王朝的变幻,我不再为出生在和平盛世而遗憾,则是庆幸没有在那寸草不生的年代存活,一将功臣万骨枯,更别说一个王朝了,百姓的生命成为统治者手中的权利……

从不同的角度读书,就会有更大的收获,不同的理解!

不知以后,我又会怎样读书,读怎样的书?未来是未知,但不可否认的是,我读过的书像一颗又一颗钻石,在我心中永远闪耀!

读书的作文3

读书,对每个人来说都是很重要的,它可以使人增长见识,扩大自己的视野,充实自己,甚至能够改变你的人生。著名的科学家富兰克林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在人们面前,富兰克林是一个学识渊博的人,但其实,他只上过两年小学而已。那他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知识呢?答案就是他喜欢读书。

富兰克林以前曾当过印刷工,所以天天和书打交道,久而久之,他读书就读上了瘾。而他结识的几个书店学徒也经常带新书给他看。而富兰克林也很珍惜这来之不易的读书机会,为了抓紧时间读书,他经常读到鸡鸣天晓,甚至想方设法逃避去做礼拜。有时,他竟然觉得吃饭成了累赘,就以面包片或饼干为食。正因为如此,才有如今的科学家富兰克林,可以说是读书成就了他。如果他不爱读书历史许多惊人的发明,就不会出现。

但读书也不能什么书都读,一定要经过选择,选择适合自己的,就算是名著也不能随便乱读。打个比方,就像我,曾经买过一本名著来读,刚开始,我觉得这本书还不错,但读到后面,我就觉得这本书有点乏味,不想再看下去了。但这只是我个人的看法,有些人就十分爱读,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

读书不但要会选,还要会读。所谓会读,就是要读得细,而且要该出手时就出手。读书切忌读得囫囵吞枣,一目十行,一定要细细品味每个句子,每个词语,甚至是每个字,体会作者的写作意图。这样,你会发现你读到的东西不只是书的内容,还有作者的写作时的心情、感想等等。在读书时一定会有一些好词好句,这时就要该出手时就出手,也就是要做摘抄。对于经常读书的人,必不可少的就是一本笔记本。读书的时候,旁边放一本笔记本,遇到好词好句,马上把它摘抄下来。平常经常看一看,重温一些好词好句,久而久之,可以使你的写作水平有所提高。

读书还要读得精。一本好书,每读一次,都有不同的感受。所以,一本书,不要读过一次,就把它放在一边,读另外一本,而是要反反复复地多读几遍,把它都透彻。精读一本书好过粗读十本书。

我读书,我会选,我会读。你呢?

读书的作文4

人与书,就像鸟的翅膀与羽毛;有了丰满的羽翼,鸟儿就能在广阔的天空中自由自在的翱翔,它可以去追逐流云,也可以在高空里临风高唱;羽毛光秃的鸟儿,只能在地上艰难的拔涉,活动的空间小的可怜,当别的鸟儿在枝头跳跃的时候,它只能在草丛中哀叹……

人与书,就如琴与弦;不管是多么漂亮或珍贵的琴,如果缺少了琴弦,便奏不出美妙的旋律与迷人的和弦,那么这琴也只能是一个没有灵魂的空壳;只有琴弦完整的琴,才能音域宽阔,音色饱满,奏的流畅,听的舒展……

人不读书,犹如农夫经营贫瘠的田地,看似一生忙忙碌碌,但却总是看不到收获的希望;投入不少,但却得不到什么回报;而在一片肥沃的田野里,那遍地的花朵就是农夫的快乐和期待,那丰硕的果实就是他的幸福和自豪。

人不读书,便如一艘精美的航船却没有罗盘,尽管它每天都行驶在岁月的苍茫之海上,但却没有方向,找不到自己真正想去的目标,当然,也无法确定自己的位置之所在。

常读书的人,心里总是充满被感动的快乐和禅悟般的轻松,他们像一个个不需花钱便能走遍天下的旅行者,常常被骤然间展现于眼前的美景妙境勾起胸中绵绵不尽的诗意。

常读书的人,犹如为自己的灵魂修建了一个智慧之园,那里繁花似锦,果实飘香,林木森森,百草丰茂;在这里漫步,心情自然舒畅,因为那每一片树叶、每一朵鲜花、每一个果实、每一棵小草……,都飘着灵悟的馨香,闪着智趣的光芒。

常读书的人,心境常常平静而悠远,因为那每一本书都像他的灵魂之脚所踏上的一个台阶,他虽然置身于凡俗的生活之中,但他的心却站到了高处,看到了更广阔、更博大的场景,能够感悟到比生活本身更高一个层次的东西,所以,他们遇事更坦然,处世更从容;难怪世人会从内心深处发出:“腹有诗书气自华”的感慨!

常出入于幽兰之室,身上自有一种芬芳;常与书为伴,灵魂里自会透着一股才气。

茶有人生的滋味,酒有心情的体会,

过去与末来交替,迷失是岁月的相会,

上是没有人陪,下有孤独一人。

读书的作文5

自小我就爱读书,甚至说我对读书的热情达到了一种狂热的程度!小时候我都被我的朋友称之为“书呆子”或“书疯子”。

为了读书有时我宁可顶着疼痛也要读书。有次,我在车中读书,当时我的脖子很酸,可书中那扣人心弦的情节又让我舍不得放下。一时间我变得左右为难。但最终,求知欲压过了脖子的疼痛,我选择继续读下去。后面只有我一个人,我想躺下来读书来缓解脖子的酸痛,我将书签小心翼翼地放在书中,将头往后扬了扬,将自己的身体往前坐了坐,把两只早已麻了的双腿缓缓的放到车座上,接着又打开书继续看。可惜好景不长,车冲进了一个大坑,又飞快的冲出,害得我直接飞了起来又重重的摔在车座上。巨大的冲击力使我的脑袋“开了花”,痛得我直吸冷气!这个时候如果是另一的人肯定会把书放下老老实实的坐下,可谁让我是爱读书到疯的书疯子呢?我又坐了起来,又开始读起来。直到下车的时候我才放下书,当时感觉自己的脖子如有千斤重一般!

我不仅爱读书更爱思考书中的问题。一次我和朋友出去玩,当时我正在想书中某一句话的含义,一直低着头。我的朋友见了,以为我很无聊,没事干,就准备和我聊聊天。手自然地搭在了我的肩膀上,这可让沉思中的我吓了一跳!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跳到了一旁,可旁边偏偏是一棵树!不出所料,我和树来了个“拥抱”,摔在了地上。大伙一见立刻哈哈大笑起来,我的朋友也赶快扶我起来并询问怎么回事,不过在搞清楚怎么回事后,也哈哈大笑起来。我的脸也变得像个熟透了的大苹果。

为了买一本书我想尽了办法。有次我在书店看到了我梦寐以求的一本书,所以就千方百计地求爸爸妈妈。起初,爸爸妈妈死活不肯给我买,不管我怎样央求,给我的只有两个字——不买!最后为了不让爸妈生气,我只好放弃那本书。不过爸妈不忍看到我失望的样子决定给我一个机会,做够一百件家务活就给我买。这让我眼前一亮,开始了我的做家务大业,拖地,扫地,擦桌子等等一系列的家务活都被我承包了,终于经过许多天后,我达到了当初的要求,我也如愿以偿的得到了那本书。

后来,大家见我这么爱读书,都叫我“书呆子”或“书疯子”。现在想来我还真有点像。

读书的作文6

我喜欢读书,只要那书好看,我都会读。我看的书种类很多,有科幻的、抗战的、童话的,数不胜数。

我读过一本科幻的书叫《三体》。我当时在书店看书,突然看见刘慈欣写的《三体·死神永生》,这本书名奇怪的书,我便把它拿在手上看起来,感觉这本书在启发我们要坚持探索,才会有不断的发现,人的生存范围,要从地球扩展到整个宇宙空间。这么好的书,我当然买下。

后来买来《小兵张嘎》这本书,主要是因为在课本上讲了小兵张嘎的故事,《小兵张嘎》故事生动有趣,张嘎机智勇敢又滑稽,读了使人忘不了。

我家里有一本《意大利童话》,这本书是妈妈的一位朋友的儿子送给我的,我看了它几年,到现在我有时也会拿出来读读。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我看了六七十本,我最喜欢沈石溪的写作笔法,他把动物当人来写,借动物视角来反映人类的本性,将心比心,动物与人应当是平等的。

读书的方法很多,总结起来,我自己有三种读书方法。

第一种是慢读、细读法。看外国小说,光读人的名字就很麻烦,还有很多跟中国不一样的奇怪的事,都要慢慢体会。比如《培根随笔》这本书,名字、事例、名言,都要仔细反复读,才能读懂。

第二种是同读一本书,第一遍快读,把整本书读完,第二遍慢读,到了读第三遍,就是品读了,这种读法主要用来读古代四大名著等长篇小说,如《三国演义》,书里故事多,人物也多,不读到三遍以上,是读不太懂的。

第三种是背读法,凡是文言文、古诗词,先对照注释读,再背诵和品读,我读《论语》也是这样读的,这种读书法需要你细心,最锻炼你阅读的耐性。

我一般都用第二种方法读书,我平常都在家里看书,无聊时就想到书店去看书。

我在家,喜欢呆在我自己的卧室里读书。我的卧室摆了两个大书柜,里面全是我喜欢的书,最惬意的是坐在床上,读着书,感觉安静又自由。

周末我去书店,看得最多的除了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还看杨红樱等儿童作家写的书。近来,我又爱看上了外国小说如《大卫·科波菲尔》《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等。书店里看书的人,有坐着看的,有站着看的,有扑在地板上看的,真让我大开眼界。

我喜欢读书,到今天,我读的书还是太少,但我会继续努力,争取读更多更好的书。

读书的作文7

像鸟儿飞过天空,像鱼儿游过水面,我每忆及我的读书生活,心里都会像浪花一样欢腾起来。它就好似一幅美丽的山水画,让我百看不厌;它好似一杯花香四溢的清茶,能让我神清气爽;它也似一位忠实的良师益友,时时刻刻陪在我身边,指引我走向正确的方向。我最喜欢的事情就是读书。

我最早的读物是薄薄的、一页只有几行字的……猜对了,它是——绘本。那次,妈妈给我买了几本绘本叫我看。“凭什么!”我生气地叫起来,低头继续玩我的积木。虽然我嘴上这么叫,可心里想的却截然相反:“书是什么?”看到妈妈走了,我便走到书面前,只见封面上有两只小兔。什么呀?我好奇地翻开书,里面有许多许多精美的`图画。才看了几张图,我就爱不释手,沉浸在书本中,仿佛融在了一起:我就是那只宝宝兔,竖着耳朵聆听兔妈妈说话……从那一刻起,我爱上了读书。刚开始看绘本津津有味,可天长日久,就感觉一点也不过瘾了。

后来,我识字了,开始看注音读物,《童年》、《西游记》、《森林报》……我都看过,虽然有些囫囵吞枣的感觉。只要手中有书,我就专心致志,津津有味,废寝忘食地读起来,不上厕所绝不站起来,那时的我真是一个潜力无穷的“小书虫”。后来上学了,我在学校下课看,中午看,困难班看……几乎每时每刻手不释卷。

当我在书店看到《西游记》时,还会像以前一样惊喜地叫起来:“呀!”还像以前一样小心翼翼地捧起它,津津有味地看起来,一看就是几十分钟。以前,看到孙悟空打妖怪时,更多的是羡慕他本领高强,现在再读,会为孙悟空的机智勇敢喝彩,更懂得遇到困难不退缩、想各种办法解决。是啊,书要反复读,做到精读,做到“书读百遍、其义自现”。

读《我要做好孩子》,我知道了:好孩子不一定要成绩好,最重要的是心灵美。读《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知道了:处在困境中也应该积极面对,笑迎人生……:读书使我明白了无数道理。

朋友们,快一起加入这能增长知识、丰富情感、领悟生命真谛的光荣快乐的行列吧!

读书的作文8

书是人类文化的载体,它为全球各地的人们的沟通提供了一个理想的渠道。

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没有好的原料,即便拥有极高的科技,那也不能完成预期的目标。所以,看书,就要看好书。例如,中外名著,毕竟它们经住了时间的考验。好书也可以是与自己的专业有关的书籍,因为它们可以帮助自己提高专业素养。所以,对我们有帮助的书就是好书。但是,书中的垃圾是绝对不能看的。它们浪费了我们的时间、精力,使我们无力工作,甚至荒废人生。

做任何事情都要讲究方法,掌握了有效的读书方法,就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如果不掌握一些方法去读书,就只能像一只无头苍蝇一样乱飞乱撞。行里人看门道,行外人看热闹。读书,就要运用所学的知识去分析,去学习。将其中的精华收录下来,以丰富自己。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这样去读书才可以达到最佳效果。

读书的重点在于“读”。只有大声朗读,才可以读出最佳效果,才可以发挥读书的最佳效果。读可以顺畅身体,使身体中的气息通畅。在读书的同时也锻炼了身体,这岂不是一举两得的好事?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在革命的同时也不忘记身体,这才是真正的革命。以身体为代价来获取胜利是不值得的。因此,“读”也是读书的一个重要环节。

只是死读书,而不将它运用到生活中去,这是不应当的。学以致用,我们要将读书所学的对我们有帮助的知识运用到生活中去。我们读了、记了就要用,将读书读到的运用起来。这可以提高我们的涵养,同时检测我们读书的效果。而读书只是为了达到一些目标,不自觉去读,或是只读一些毫无意义甚至有害的书籍来娱乐,那读书还不如不读,这样读书,只会浪费我们的时光,读书也因此变得没有意义。

总而言之,我们要将读书作为生活的一部分。因为读书对我们的成长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认真读一本好书会使我们获益匪浅,它会使我们学到更多的知识,收获更多的阅历。这是课堂上老师教不到的。所以,有人说,书就是老师。看来,这话一点也没错。

读书是一门高雅的艺术,只有善于读书的人才可以领悟到这门艺术的真谛。

读书的作文9

我喜欢读书,读书使人明智;读书使人聪慧;读书使人向善;读书使人避恶;读书使我有了与文学巨人交谈的机会;读书使我懂得了做人的道理;读书给我的生活带来了无限默默地滋润着我的心田;书是我的向导,在人生旅途上,一次次点迷津。

在我咿呀学语时,妈妈经常给我讲故事。我认真地倾听着,思考着,反复地打开妈妈给我读的绘本—《嘟嘟熊》。我看着那一个个方块字,心想:咦?怎么这一个个方块东西在妈妈口里竟变成许多好听的故事。于是,我便用手指指着,学着妈妈的样子懵懂地读着。从此,我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刚上小学时,我逐渐认识了许多基本的汉字,读书也不像幼儿时那么困难了。

我又开始接触童话了。里面有许多结局美好的主人公:有不自暴自弃的丑小鸭,心地善良的白雪公主,机智聪明的小裁缝……格林童话里的“真新娘”:她在菩堤树下苦等了王子三天三夜,不见王子回去。后来又收拾衣服去寻找王子。最后和王子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我真为她而感到高兴。

现在,我开学就要上六年级了。但我已不再满足读童话了。我又开始读一些历史性的书籍。如;《史记》、《中华上下五千年》、《水浒传》、《三国演义》。我还敬佩为了救朋友大闹野猪林的鲁智深,有谋有略的诸葛亮,不甘落后的司马懿。更让我感动的是《西游记》。唐僧师徒四人历经千山万水,经过九九八十一难,取到了真经。他们中那坚持不懈

的精神非常值得我们学习。我下定决心,以后别人找我帮忙,我一点也不拒绝。在大街上看到小孩在地上乱涂乱画,我就会批评他。后来,我有了更宽广的读书领域,并且学会了自己选择书。《聊斋志异》、《三国演义》使我看到了人间万象,懂得了什么叫兴亡;《繁星》、《春水》、《爱的教育》使我懂得了什么是奉献什么是关爱;《鲁宾逊漂流记》、《格列佛游记》使我又重返童年的无忧无虑;《呼啸山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等一系列大道理。

读书教会了我知识,更教会了我做人。读书人不一定有知识,真正的常识是懂得知识,会思想,能工作。书是我的第二个母亲,我想知道道理,所以我有了读书教育的前奏,这我一直会坚持下去。

读书的作文10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古代诗人杜甫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所以,我最大的兴趣爱好就是读书!

我非常愿意看书,是因为书不仅能愉悦身心,陶冶情操,还可以使我们增长知识,对写作有极大帮助。每次和妈妈出去时,我都会求妈妈给我买书,一买就是五六本。每次写完作业,我都会拿出我心爱的课外书来看,一看就入迷了,甚至听不见妈妈叫我的声音。我在学校只要有一点时间,就会捧着课外书来看。睡觉前,我总会拿出故事书来开着台灯看书,妈妈来催我睡觉,我就会恋恋不舍的放下书睡觉……

我的书很多,其中,我很喜欢《小王子》这本书!这本书是法国的著名作家圣埃克苏佩里的著作。他不但是作家,还是一位飞行家。他一生喜欢冒险和自由,是一位将生命奉献给法国航空事业的飞行家。1944年他在一次飞行任务中失踪,成为一则神秘传奇!这本书主要讲了来自B612星球的小王子环游世界的故事,他拜访了周边的星球,遇上了那个自以为很有威望的国王;那个要求别人向他不断鼓掌的自负的人;那个为喝酒而感到羞愧,为忘记羞愧而拼命喝酒的家伙……

除了看《小王子》,我最近还看了一本《哲理故事》它使我明白了很多道理,如:只有经历了痛苦,只有经历了磨难,人才有可能真正的成熟,才有可能真正的收获成功,才能被人尊重,才能被人重视;无论做什么事情,谦虚总会帮助我们走向成功,自高自大的人往往会在行走的道路上碰到很多挫折,我们无论做人做事,都要谦虚;我们在做任何事情的时候,都不能忽视了这样的一个问题:细节决定成败,或许那只是看上去微不足道的事情,但是我们却一定注意,不然,我们或许就会被这样的一个小小的细节打败……

我还非常喜欢《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它使我增长了许多知识:小白兔眼睛为什么是红色的?因为它身体里没有色素,眼睛里的血丝反射了外面的光线,本来透明的眼就显出了红色;为什么乌龟能长寿?因为乌龟的细胞可分裂次数多,寿命可达300岁。

我的生活离不开读书!我爱读书!

读书的作文11

书,这个名词对我来说并不陌生,因为我几乎是在书堆里长大的。在书中,我认识了一个又一个历史人物:有一生郁郁不得志的悲情才子徐渭;有一生不得封侯的李广;有横眉冷对元军刀枪的文天祥。每翻动一页,我都会看到一个新面孔、新故事。我也常常融入故事之中:有时为屈原、陆游的一腔抱负不得施展而扼腕叹息;有时为李世民、朱棣的上马打仗,下马治国的才能喝彩;有时为岳飞、李陵的悲惨遭遇感到义愤填膺……书,给了我许多许多。

说起我和书,还是很有缘分的。小时候的我,喜欢趴在床上,听父亲讲笑话。那一个个妙趣横生的故事,使我在欢笑之余感到了故事的奥妙。稍大一些时侯,我开始看些像《一千零一夜》《伊索寓言》之类的故事书了。到了三年级我开始接触《三国演义》《水浒传》了。这两本书堪称对我影响最大的书了,他们真正让我领略了书的精彩,真正激发了我对读书的兴趣。我开始博览群书了,不光是中国名著,就是外国巨著,我也百看不厌。如《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神秘岛》《海底两万里》《汤姆·索亚历险记》等。

书给予了我丰富的知识,所以我非常热爱书。有时候,为了找到汪校长给我们推荐的书,我甚至一天要往书店跑三四次。说起我对书的执着,还有这么一件事:有一段时间,我很爱看侦探小说。那时我最爱看《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一次,我在偶然间发现:《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共有五十多章探案故事,而我眼下的这本书中,只选取了其中的四五篇探案故事而已。虽然只看了四五篇,但我已被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了。我见还有五十多章故事没读,立即来了劲儿,非找到没读的故事不可。我先来到了新华书店,但在里面闹腾了一个小时后,却以失败告终。但我很执着,又去了知识书店、老城区书店、三味书屋,甚至连路边的小书摊都不放过,可是没能找到,但我并不气馁。以后,只要有时间,我隔三差五的都要往书店跑。过了将近一个多月,才找到了全部的篇幅。

“书到用时方恨少,是非经过不知难”。陆游的一番忠告似乎还在响起。“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同学们,不要以为自己已经博学多才,知识的海洋无穷无尽,还等着你去探索。

读书的作文12

读书也像开矿一样“沙里淘金”。一本好书,蕴含者丰富的知识和美好的情感。阅读一本好书,就是同睿智而高尚的人对话。而我觉得读书就像一艘非凡的战舰,把我带到了一个理想的世界,读书就像一匹神奇的骏马,带我领略人生的真谛。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读书与人生这两者之间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

读书读得好还是差,自然就意味着一个人的未来,也就决定了这个人的前途。古今中外有成就的人,哪个不是读书才有如今的成果?就好比李白,他从小虽然家境贫寒,但他仍然每天刻苦读书,奋发图强,最终成为我国伟大的诗人,写下了一首首令人震撼的名诗,为我国的

读书这关键的一步可以直接影响一个人的一生,所以我们必须好好学习,为自己的未来打好坚实的基础。可是当前社会上仍有些人不注重学习,甚至不愿意学习。在某所中学就有这么一个例子:一个上初一的女学生,总是和她的同学一起玩,还偶尔旷课。她总觉得读书很无聊,很没趣,她和她的父母打了招呼后就来到东莞想要打工挣钱。她以为挣钱很容易,可是还没有上一星期的班,她就对她的父母说“打工太累了,我不想做了,我要上学”。可是学校已经不要她了。她就和她的父母住在一起。“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恨读书迟。”我们现在正是读书的最佳阶段,一定要珍惜学习时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啊!

我们读书不仅要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也要为自己的未来而读。读书只是我们迈向人生的第一步,后面还有许多路等我们去走,还有许多艰难险阻需要我们去面对,去解决。

人生是要靠自己掌控的,如果掌控得好,就会获得成功,否则,就会走向歪路。我们是新一代的天之骄子,是新一代的中华儿女,我们要把文化传遍天下,让更多的栋梁来保卫祖国,改造祖国。

读书的作文13

因为我特爱看书,爱看各种各样的书,爸爸、妈妈和同学们都叫我“小书虫”。

虽然我只是个读小学六年级的小女生,“书龄”却是十年有余了,因为还在妈妈肚中的时候,我便开始了与书相伴的生活。我的胎教,除了轻柔的音乐,便是妈妈讲述的一个个精彩故事。我爱读书,这还得归功于我的爸爸——因为他就是个“书呆子”,家中有许多藏书。我的名字就是爸爸从《诗经》这本古书中“淘”来的。早在妈妈怀孕五、六个月的时候,爸爸便为尚不知性别的我取好了名字——许燕于飞。这出自《燕燕》的头一句:“燕燕于飞,差池其羽”,妈妈的小名叫做燕燕,燕燕于飞代表了一家人的美好愿望,期待未来的我能在诗经古风的吹拂下,展开翅膀,向着快乐幸福的明天飞翔。

出生后,经常是妈妈喂奶,爸爸在一边念书,我享受着物质、精神的双重滋养。等到识字了,我便开始自己看书。爸爸给我订了许多报刊、买了许多名著,《幼儿画报》里活泼可爱的红袋鼠、调皮捣蛋的跳跳蛙,《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中的快乐父子俩,还有《红楼梦》里多愁善感的林黛玉,他们是我童年最好的小伙伴。

读书不但丰富了我的精神生活,也给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我爱上了写作,作文水平有了显著提高。在爸爸的鼓励下,我试着给报刊投稿,习作屡屡被《大江晚报》、《南方周末》、《作文大王》等报刊采用。我还多次代表班级参加各种比赛,就在前不久,我还获得了学校高年级作文比赛的一等奖呢。

在我的读书生活中,发生了许多有意思的事,就说说最近发生的一件吧。那是一个周六的早上,妈妈、爸爸有事出去了,只有我一人在家。洗漱完毕,三口两口吃了早饭,便赶忙捧起了《女生

有意思吧!这就是我——一个喜欢“啃”书,沉迷于书海的“小书虫”!

读书的作文14

如果有人问我:什么给我的快乐最多,我会亳不犹豫的回答:是看书。

从三岁起,我就能随时接触到《龟兔赛跑》、《白雪公主》、《西游记》等一幅幅色彩鲜艳的图画书,一篇篇有趣的故事深深吸引着我。于是,每天晚上睡觉前和爸爸一起读书,在神奇的故事中徜徉,成了我一天中最期盼、最快乐的时光。

爸爸说我五岁的时候还是很胆小,不敢听《东郭先生与狼》之类的故事,每次讲到这里,我就抱紧爸爸说:“不吗,我怕吗?”爸爸说我最喜欢听《三只小猪》、《小蝌蚪找妈妈》,而且是百听不厌,说我经常缠着他:“你讲吗!讲吗!”有时候爸爸没时间,我就自己看,爸爸说我翻书特别认真,仔细地用手搓,生怕夹了一页没看到。

随着我年龄的增长,我迈入了小学的课堂,一个个方块字不再陌生,它们欢快地跳跃在书本上,带领我进入了一个更为广阔的知识殿堂。这时家中的书籍已经满足不了我的阅读需求,于是爸爸给我办了两张读书卡,我可以自由的选择想读的书籍,这还不够,一到节假日,我便嚷着让妈妈带我去书店看书,记得去年寒假,妈妈陪我一路踏着雪,踩着泥泞向书店奔去,就在离书店不到10米远时,我太兴奋,加快脚步,脚下一滑,一个仰面叉,妈妈看着我狼狈的样子,禁不住哈哈笑起来说:“你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一样迫切。”虽然摔的不轻,但心情很愉快。

在书店,我读过许多课外书,有科普读物、生活常识、文艺作品、人物传记、历史书籍,比如《二十五史》、《三国演义》、《爱的教育》、《窗边的小豆豆》、漫画书《父与子》和冰心奖典藏作品集等等。因而我知道一代大英雄岳飞被人陷害,英年早逝,周恩来为中华崛起而读书,狼牙山五壮士的视死如归等。

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童话故事,因为我知道了许多做人的道理,我在《丑小鸭》这个童话中知道了尝尽人生的苦,剩下便是甜,在《海的女儿》中闻到天使的气息,在《辛巴达航海记》中得知只要有活的信念,在任何时刻都能有存活的奇迹发生!

现在许多人说我小书迷,我喜欢这个称号。

读书的作文15

早晨,空气清新,手捧一本书,细细的品味“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的生机与活力,清新的感觉不逊于聆听一支悠扬的晨曲。夜静静的,这时坐在灯下阅读一本书,细细的品味“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的深邃幽远,美妙的感受要胜过在贝多芬的《月光曲》中徜徉。

读一本好书胜交十个好友。许多有名的作家,无不博览群书,和书籍有着深厚的友谊。好书固然有益,但选择尤为重要。古语云:“染于苍则苍,染于黄泽黄。学会选择,择其善而佳责以读之。此外,读书的方法也很讲究,歌德曾说:“

同学们,我们读书不再是因“书中自有颜如王,书中自有黄金屋”;也不再是“光耀门楣”,更不是为了“敲开官府的大门”;只是为了再度震响那一声“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

我在读书时,很少有太多的杂念,只知道,什么是好的,什么是不好的;什么可以做的,什么不可以做。于是,读书人的心,就像六月的晴空,一碧如洗;有时也会飘来几片雨云,不免洒下晶莹剔透的雨滴。

如果我们的生活中缺少了书籍,就好像白天没有阳光,鸟儿没有翅膀。书籍如一股清泉滋润着我。眼睛因书而纯明,心灵因书籍而澄清,品德因书籍而高尚,灵魂因书籍而明净。正如柯灵所说:“书是我的良友,他给我一把金钥匙,诱导我打开浅短的视线、愚昧的头脑、闭塞的心灵。它从不吝啬对我的帮助。”

有人说:“好书仿佛人生四季,或恬淡如春,或激情似夏,或充实如秋,或静思如冬,伴看怡的墨香,按响智慧的心曲。”赫兹利特说:“书籍深透人心,诗随血液循环。少小所读,至老永记。书中所言他人之事,却使我们如同心历其境。无论如何,好书无烦倾尽其囊便可得之,而我们的呼吸也充满了书香之气。”而我觉得好书如友,它是一种态度,是一种人生,是一种所得,更是一种幸福。

读书,会让青春岁月更充实;读书会让青春激情更热烈。所以,我在这里呼吁:“亲爱的同学们,拿起你手中的书吧,让你的青春更辉煌,让你的人生更美丽!”

读书的作文16

一本好书就像一盏明灯,指引着前进的道路。好书就像阳光,温暖着知识的心。一本好书就像一个好老师,它让我在人生的旅途中茁壮成长。

我被书籍的浪漫魅力所陶醉。我觉得自己好像在天空漫步。书中的人物教会了我什么是真实、美好和美丽。诗和歌为我描绘了壮丽的画面:壮丽而神奇的“沙漠是孤独的,烟是直的,长河落成日元”;挥之不去的爱“芦苇,白露如霜,所谓的伊拉克人,在水的一面”;纯净、清新、优雅、高贵的莲花“从泥中升起却不沾花,干净、碧波荡漾却不邪恶”。这美丽的文字充满了我的心,点燃了我对生活的热爱。

事实上,我对书籍有着悠久的历史。

听我父母的话,当我年轻的时候,我喜欢在睡觉前听故事。那是我最初对书的渴望。平时,我喜欢翻书,只觉得看书上的彩色图片很有趣。当我进入幼儿园时,图画书一直伴随着我。《逃家小兔》让我明白了父母的爱,《你真好》让我明白了友谊的珍贵。我也一个接一个地知道了一些拼音和数字,并逐渐和他们成为好朋友,经常和我的父母唠唠叨叨。从那时起,我不能离开书籍公司。

我上过小学。随着我成绩的提高和知识的增长,我可以选择我喜欢的童话书,体验这些书的魅力。《森林报》年对大森林四季的描述让我体会到永恒的爱。安徒生的《丑小鸭》让我学会了勇敢面对挫折。《伊索寓言》中的各种动物让我对社会有了初步的了解。此时,对书籍的热爱已经融入了我的生活。

现在我是一名初中生,那些童话不再能满足我对知识的渴望。随着我视野的不断开阔,我喜欢著名的作品。闲暇时,我沉思《红楼梦》的喜怒哀乐,想象谁在与《三国演义》竞争,渴望《水浒传》的骑士精神,感叹英雄在《格列佛游记》的奇异经历。这时,我正乘着书本的翅膀在天地之间飞翔。

培根说: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使人庄重,逻辑和修辞使人雄辩。所有学到的都变成了性格。这告诉我们应该阅读各种各样的书。人生的旅程必须伴随着书籍。书,让我了解世界,品味生活;书,让我学会坚持;知道如何做人;书籍,让我学会营养,陪我健康成长。

我知道我的阅读仍然很肤浅,对书籍的理解也不够深刻。将来我会继续在书的海洋中漫游!

读书的作文17

盼望着,盼望着,寒假终于来了!欣欣然,捧起一本本久已珍存的藏书,调好暖气炉,沏一壶热茶,躺在舒适的藤椅上,随意翻卷着书页,任凭思绪飞扬,感觉真好!

假日里,读书是惬意的。平日工作繁忙,往往刚拿起一本心爱的书,上班的时间就到了,只得恋恋不舍地放下,那些动人心弦的故事,那些亟待衔接的情节,也只好就此作罢,嗨,工作日读书就是紧张!

假日到来,这种尴尬的局面一般不会发生。捧读林贤治的《漂泊者萧红》,就可以一鼓作气地读到底,真是痛快得淋漓尽致!假日里,无论白昼还是黑夜,大把大把的时光都属于自己的,这是一笔无价的财富。一个人,难得有这么充分的闲暇去读自己喜欢的书,从莫言《会唱歌的墙》到福克纳的《喧哗与骚动》,静静地读来,真是惬意无比!

假日里,读书是充实的。一个人最难得的就是心灵的丰盈,尤其是在物质日益发达的当下。法国哲学家帕斯卡尔说得好,人是一根能思想的芦苇,人因思想而伟大。读书让我们多了对生命与世界的感悟与沉思,人究竟为什么活着,人活着就是要增广见闻获得智慧,让生命获得尊严让人生充满光彩。

假日里,读书是幸福的。生活里不能没有书,书是我的饕餮大餐。书虽然不能让我成为物质上的百万富翁,但它却是我精神上的忠诚伴侣,它能给我带来心灵的慰藉。恰如著名作家莫言所说,文学的最大用途就在于无用,我想,读书亦然。其实,读书也好,写作也罢,看似无用却有用,要不然,著名作家高尔基怎会发出“我扑在书籍上,犹如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之心声?三国时代的曹丕又怎会发出“文章乃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之宏论呢?读书,让我们的人生充满七彩阳光,让我们的社会更加健康。由此看来,读书的确是一件造福个人及社会的幸福事儿。

假日里,读书同样需要好心境。诚然,我们并非生活在真空中,假日是亲人好友相聚的好时光,所以生活中肯定会有锅碗瓢盆交响乐,也许会有推杯换盏的喧哗与骚动,但只要我们善于去经营,幽雅的读书心境还是可以创造的。

一代国学大师季羡林先生曾说过:“天下第一好事,还是读书”。读书吧,光阴一去不复返,假日还是读书好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联系xxxxxxxx.com

Copyright©2020 一句话经典语录 www.yiyyy.com 版权所有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