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篇一:西游记读书笔记】
西游记次数出自于吴承恩,据了解,此书本无随悟空大闹天空这个部分,但是后来因为种种原因,加入了孙悟空大闹天宫这一部,且成为本书最精彩一部分!
内容:本书写是江流儿成唐僧并答应皇帝去西天取经,在途中收悟能、悟空、悟净之事,并在这三位徒弟与白龙马陪同下,度过了九九八十一难取得了真经。途中遇难之事中总能反映出悟空机智勇敢、除恶务尽、疾恶如仇性格,体现唐僧愚昧,善恶不变,好坏不分,渔夫,但曲靖之心却异常坚定!拔尖好吃懒做,按图好意,有一颗凡俗之心,但却也嫉恶如仇,憨厚能干,老师,傻傻是一个不起眼角色,但是他确实一个任劳任怨,诚恳忠厚人!
感想:在食堂死人西天取经途中,他们客服层次困难,战胜了自己内心中终于我,从一开始不怎么屯街遇到困难重重到最后屯街一直克服重重困难,给我其实是,在去西天取经路上,只有师徒童心,才能取得真经,让我明白,在一个集体中,只有每个人都一条心,才能是每个人都愉快,完成事情效率才高!
【篇二:西游记读书笔记】
《西游记》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里面人物有孙悟空、猪八戒、唐僧、沙和尚,最有趣两个人物是孙悟空和猪八戒啦!来自:
猪八戒,又名猪悟能,也是个呆子。原为天宫中天蓬元帅,后来,被罚下人间。但投了猪胎,长成了猪脸人身形状。猪八戒虽好吃懒做,却是孙悟空左膀右臂。虽然自私,却讨人喜欢,对师傅也是很忠诚。猪八戒兵器是九齿钉钯,只会三十六种变化。
他俩是唐僧之徒,沙和尚也是唐僧之徒。
沙和尚,又名沙悟净、沙僧。原为天宫中卷帘大将,因在蟠桃会上打碎了琉璃盏,惹怒王母娘娘,被扁入人间,在流沙河当塘虱精,因他最后拜唐僧为师,一路上任劳任怨,负责挑担。使用兵器是降妖宝杖。取经后被封为金身罗汉。
他们师徒四人组成了西天取经团队,他们互相取长补短,很团结,他们克服了重重困难和挫折。现在我知道了,为了寻找、追求、实现一个美好理想和目标,为了完成一项伟大事业,必然会遇上或多或少、或大或小、各种各样困难和挫折,必须去顽强地战胜这些困难,克服这些挫折。
【篇三:西游记读书笔记】
《西游记》向人们展示了一个绚丽多彩神魔世界,人们无不在作者丰富而大胆艺术想象面前惊叹不已。然而,任何一部文学作品都是一定社会生活反映,作为神魔小说杰出代表《西游记》也不例外。正如鲁迅先生在《中国小说史略》中指出,《西游记》讽刺揶揄则取当时世态,加以铺张描写。通过《西游记》中虚幻神魔世界,我们处处可以看到现实社会投影。在孙悟空形象塑造上,就寄托了作者理想。孙悟空那种不屈不挠斗争精神,奋起金箍棒,横扫一切妖魔鬼怪大无畏气概,反映了当时人们愿望和要求。
在我看来,唐僧是一个心地善良、不畏艰险、勇往直前,但盲目慈悲、是非不分、固执迂腐,而孙悟空则是敢于斗争、有勇有谋、积极乐观,但争强好胜、心高气傲。
《西游记》不仅有较深刻思想内容,艺术上也取得很高成就。它以丰富奇特艺术想象、生动曲折故事情节、栩栩如生人物形象、幽默诙谐语言,构建了一座独具特色《西游记》艺术宫殿。
《西游记》在艺术上取得成就是十分惊人,孙悟空和猪八戒这两个形象,以其鲜明个性特征,在中国文学史上立起了一座不朽艺术丰碑!
【篇四:西游记读书笔记】
那四本厚厚名著,是每个自诩热爱中国古代文化人必须修读,我自然不能免俗。而我最爱,就是《西游记》,光怪陆离、色彩斑斓,又振奋人心。读完《西游记》,最感动于孙悟空,我惊叹这个英雄。
“英雄”有许多不同解释,《辞海》中说英雄是杰出人物,曹操说英雄要有包容宇宙之心,吞吐天地之胸。《英雄》中则描绘了英姿飒爽,舍小我求大我一群英雄。我认为,英雄是那些顽强地掌握自己命运、并为崇高理想而奋斗人。
孙悟空无疑是英雄典范,他为了自由,为了自己尊严,不惜与一切进行斗争。他和天兵天将、神仙菩萨打得轰轰烈烈、惊天动地,看似很热闹、很精彩,我却隐隐感到一层悲剧成分:他即使在神通广大,在与命运搏斗中还是显得无助、单薄。人是无法与由这时代决定宿命对抗。正因为这种对抗差距悬殊,发自内心而拼尽全力抗争才显得悲壮,明知不可为而为勇士才能凸显出其英雄本色。如今,真正与命运进行生死搏杀人很少,即使有,也不都是为了崇高目。
正因为大多数人为了琐屑目标而努力,所以当今真正英雄几乎没有,没有人能登高一呼,或以身作法,告诉人类更高层次价值究竟是什么。英雄哈姆雷特向人们昭示了人价值,英雄浮士德则用他一生追求告诉了人们生存价值。人类需要发展,需要下一个英雄,然而,他在哪儿?他能告诉我们什么呢?真正意义上英雄总是出现在人类发展时代交接点,在千年更替时刻,人类不该对英雄主义精神漠然视之。现今社会太需要这种千金难求精神了。
英雄—孙悟空—《西游记》已不仅仅是一部名著,更给我们激励和源自内心力量。
【篇五:西游记读书笔记】
读了《西游记》这本书,我感触颇为深刻,这本书内容就像一幅画,妙趣横生,画中人物感情,丰富多彩,有喜有怒有哀有乐。在感情丰富故事情节中,又让我懂得了一些道理。
比如:唐僧被白骨精妖术蒙蔽了双眼,误以为是悟空杀了三个好人,最后才发现是白骨精在作怪,那三个人都是白骨精变,看到了事实真相,让唐僧哑口无言。从这一句话中我明白了,不能只相信眼前事物,一切都要有真凭实据,才能下断言,唐僧是不分青红皂白就埋怨悟空,这才错怪了好人。
这让我明白了,遇到任何事都要有清晰头脑,仔细思考。不能妄下断言,还要沉镇定,冷静。不能被一时冲动,冲昏了头脑。要做一个遇事冷静人。这本书还有更多知识等我去发现,去探索。还有更多知识等我去学习。
学习就好像是要去取得真经。在学校里,有形形色色人。有像猪八戒,好吃懒做,做任何事情都马马虎虎,有则像沙僧,诚恳老实,踏踏实实。有像孙悟空,活灵活现,足智多谋。而唐僧则是心地善良,不愿气馁人。若我们在学习上能个个都是唐僧,孙悟空,沙僧,有对学习信念,那一定会取得成功。
这是一本使我受益匪浅书。
【篇六:西游记读书笔记】
这本精彩有趣《西游记》是我国古代四大名之一。相信大家对《西游记》已经十分熟悉了吧,比如说:《大闹天宫》、《真假孙行者》、《三打白骨精》。名作家吴承恩把书中神魔鬼怪表现得淋漓尽至、活灵活现。故事中师徒四人更是写得精彩。如:腾云驾雾七十二变孙悟空,好吃懒做猪八戒。淳朴善良沙和尚还有慈悲为怀唐僧。作者并且把他们取经路上重重困难写得更为精彩、生动。每每拿起这本名,我都会爱不释手。
在《西游记》中,我最喜欢神通广大,天不怕、地不怕孙悟空了。瞧!他火眼金睛绝不放过一个妖魔,金箍棒下也绝不对一个妖魔留情,就算是至高至尊玉皇大帝都要对他唯命是从。
虽然贪吃猪八戒没有像孙悟空那样本领高强和正义感,但是猪八戒搞笑又可爱形象总会在我们脑海里历历在目、挥之不去。但是猪八戒也有一身坏毛病,喜欢占点小便宜先不说,还非常怕困难,常常时不时地要打退堂鼓。但也因为书中出现了这样有趣人物,《西游记》也就更加锦上添花啦!
在这重重九九八十一难里,师傅唐僧虽然没有大徒弟孙悟空机灵,也没有二徒弟猪八戒活络,三徒弟沙和尚勤快,但是他品行端正、以慈悲为怀,所以才走过这坎坎坷坷和重重困难。
读了《西游记》,我受益匪浅。一本好书,总能让读者们回味无穷、流连忘返。所以我们从小就要多读书、读好书。别看我们人小,对祖国做不了什么伟大贡献,但是,我们会发奋图强、努力向上,等长大了,做国家栋梁、民族希望。
【篇七:西游记读书笔记】
每当我翻开《西游记》时,总有不同心情。它在四大名著中,是最生动活泼,小时候我读起它来总觉得既过瘾又有趣。但今时今日,不变是那光怪陆离,色彩斑斓神话世界,我领悟却变了。
这是一部所有人都爱读经典大作,每个人都能在解读它时获取不同感觉和启示,有人喜欢它鲜明人物个性;有人喜欢它瑰丽整体形象;有人喜欢它活泼诙谐对话旁白;有人还研究它历史背景、社会现象。但在我看来,他那曲折情节中暗藏人们渴望而不可及生活理想和人性追求,那就是——自由。
在经历了日复一日个性受约束日子,二十一世纪人们都格外向往自由,向往那个自由化身:孙悟空。孙悟空破土而出,“不伏麒麟辖,不服凤凰管,又不服人间王位所约束”,闯龙宫,闹冥司,花果山上称王。可以说已经达到人性摆脱一切束缚,彻底自由状态。孙悟空其实就是自由化身,他品质中最突出就是向往自由,他始终在追求自由,它一切斗争也是为了争取自由。这样一个鲜活形象给予了读者一种追求自由,追逐自由力量和勇气。然而,每个人都明白,在现在,即使是将来,完全自由终究是不可能,人始终要受到这般那般约束。尽管包围我们是个受约束世界,但我们可以让内心尽量变得广阔而幽深,让它能够无边无际、包容天地。
然而,目前社会上还有许多人被一些价值不大东西所束缚,却自得其乐,还觉得很满足。经过几百年探索和发展,人们对物质需求已不再迫切,但对于精神自由需求却无端被抹杀了。总之,我认为现代人最缺乏就是一种开阔进取,寻找最大自由精神。
在厉尽时间锤炼《西游记》中,竟深深蕴含新世纪人们最渴望自由精神……我更明白为什么它能够传承至今了。
【篇八:《西游记》读书笔记】
《西游记》是一部神话小说故事,里面师徒四人通过了九九八十一难关,走过了崇山峻岭。小时候在看西游记每一次都会被猪八戒滑稽逗得哈哈大笑。可是今天再去看西游记不会像小时候那样笑二而是被他们师徒四人所感动。
他们四人性格各有不同,孙悟空两大特点就是勇敢和喜爱自由,闯龙宫、大闹天宫、闹冥司,那里没他身影,他不怕困难,戏妖怪,玩魔鬼有何不敢。一旦师傅被抓他都会想尽各种办法来解救师傅。这一点值得我们学习。
而唐僧是一个啰嗦人,可他尽管啰嗦,他也是一个心地善良、富有同情心人。但他有时却很顽固,是非不分。不过他心也太善良了,就连凶残、没有人性敌人也可以原谅。
猪八戒,大家都知道他好色好吃好睡。他一遇到困难就退缩不像孙悟空那样勇敢。
那最忠诚就是沙僧,他为人有礼忠厚老实,他没有向往什么,只是像一心取到真经。
西游记里师徒四人克服克难取到了真经这不正像我们学习吗,只要努力了,不管是什么困难,都要去尽自己最大努力去做,爱迪生不是说“百分之一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努力才能成功。”是呀,所以世界上没有做不好事,只有走不完路。
余光中经典散文摘抄
1.“人的一生有一个半童年。一个童年在自己小时候,而半个童年在自己孩子的小时候。”——《左手的掌纹》
2.今生今世
今生今世,我最忘情的哭声有两次
一次在我生命的开始,一次在你生命的告终
第一次我不会记得 是听你说的,
第二次你不会晓得 我说也没用,
但两次哭声的中间啊! 有无穷无尽的笑声,
一遍一遍又一遍,回荡整整三十年,你都晓得我都记得。
——《今生今世》
3.酒入豪肠 七分酿成月光 剩下的三分啸成剑气 绣口一吐就半个盛唐——《寻李白》
4.旅行之意义并不是告诉别人“这里我来过”。是一种改变。旅行会改变人的气质,让人的目光变得更加长远。在旅途中,你会看到不同的人有不同的习惯,你才能解到,并不是每个人都按照你的方式在生活。这样,人的心胸才会变得更宽广;这样,我们才会以更好的心态去面对自己的生活。
5.月光还是少年的月光,九州一色还是李白的霜——《独白》
6.掉头一去是风吹黑发,回首再来已雪满白头——《浪子回头》
7.雨天的屋瓦,浮漾湿湿的流光,昏而温柔,迎光则微明,背光则幽黯,对于视觉,是一种低沉的安慰。
8.当你的情人已改名玛丽,你怎能送她一首菩萨蛮?——《逍遥游》
余光中散文摘抄
听听那冷雨
作者: 余光中
惊蛰一过,春寒加剧。先是料料峭峭,继而雨季开始,时而淋淋漓漓,时而淅淅沥沥,天潮潮地湿湿,即连在梦里,也似乎有把伞撑着。而就凭一把伞,躲过一阵潇潇的冷雨,也躲不过整个雨季。连思想也都是潮润润的。每天回家,曲折穿过金门街到厦门街迷宫式的长巷短巷,雨里风里,走入霏霏令人更想入非非。想这样子的台北凄凄切切完全是黑白片的味道,想整个中国整部中国的历史无非是一张黑白片子,片头到片尾,一直是这样下着雨的。这种感觉,不知道是不是从安东尼奥尼那里来的。不过那—块土地是久违,二十五年,四分之一的世纪,即使有雨,也隔着千山万山,千伞万伞。十五年,一切都断,只有气候,只有气象报告还牵连在一起,大寒流从那块土地上弥天卷来,这种酷冷吾与古大陆分担。不能扑进她怀里,被她的裙边扫一扫也算是安慰孺慕之情吧。
这样想时,严寒里竟有一点温暖的感觉。这样想时,他希望这些狭长的巷子永远延伸下去,他的思路也可以延伸下去,不是金门街到厦门街,而是金门到厦门。他是厦门人,至少是广义的厦门人,二十年来,不住在厦门,住在厦门街,算是嘲弄吧,也算是安慰。不过说到广义,他同样也是广义的江南人,常州人,南京人,川娃儿,五陵少年。杏花春雨江南,那是他的少年时代。再过半个月就是清明。安东尼奥尼的镜头摇过去,摇过去又摇过来。残山剩水犹如是,皇天后土犹如是。纭纭黔首、纷纷黎民从北到南犹如是。那里面是中国吗?那里面当然还是中国永远是中国。只是杏花春雨已不再,牧童遥指已不再,剑门细雨渭城轻尘也都已不再。然则他日思夜梦的那片土地,究竟在哪里呢?
在报纸的头条标题里吗?还是香港的谣言里?还是傅聪的黑键白键马恩聪的跳弓拨弦?还是安东尼奥尼的镜底勒马洲的望中?还是呢,故宫博物院的壁头和玻璃柜内,京戏的锣鼓声中太白和东坡的韵里?
杏花,春雨,江南。六个方块字,或许那片土就在那里面。而无论赤县也好神州也好中国也好,变来变去,只要仓颉的灵感不灭,美丽的中文不老,那形象那磁石一般的向心力当必然长在。因为一个方块字是一个天地。太初有字,于是汉族的心灵他祖先的回忆和希望便有寄托。譬如凭空写一个“雨”字,点点滴滴,滂滂沱沱,淅淅沥沥,一切云情雨意,就宛然其中。视觉上的这种美感,岂是什么rain也好pluie也好所能满足?翻开一部《辞源》或《辞海》,金木水火土,各成世界,而一入“雨”部,古神州的天颜千变万化,便悉在望中,美丽的霜雪云霞,骇人的雷电霹雹,展露的无非是神的好脾气与坏脾气,气象台百读不厌门外汉百思不解的百科全书。
听听,那冷雨。看看,那冷雨。嗅嗅闻闻,那冷雨,舔舔吧,那冷雨。雨在他的伞上这城市百万人的伞上雨衣上屋上天线上,雨下在基隆港在防波堤海峡的船上,清明这季雨。雨是女性,应该最富于感性。雨气空而迷幻,细细嗅嗅,清清爽爽新新,有一点点薄荷的香味,浓的时候,竟发出草和树林之后特有的淡淡土腥气,也许那竟是蚯蚓的蜗牛的腥气吧,毕竟是惊蛰啊。也许地上的地下的生命也许古中国层层叠叠的记忆皆蠢蠢而蠕,也许是植物的潜意识和梦紧,那腥气。
第三次去美国,在高高的丹佛他山居住两年。美国的西部,多山多沙漠,千里干旱,天,蓝似安格罗萨克逊人的眼睛,地,红如印第安人的肌肤,云,却是罕见的白鸟,落基山簇簇耀目的雪峰上,很少飘云牵雾。一来高,二来干,三来森林线以上,杉柏也止步,中国诗词里“荡胸生层云”或是“商略黄昏雨”的意趣,是落基山上难睹的景象。落基山岭之胜,在石,在雪。那些奇岩怪石,相叠互倚,砌一场惊心动魄的雕塑展览,给太阳和千里的风看。那雪,白得虚虚幻幻,冷得清清醒醒,那股皑皑不绝一仰难尽的气势,压得人呼吸困难,心寒眸酸。不过要领略“白云回望合,青露入看无”的境界,仍须来中国。
台湾湿度很高,最饶云气氛题雨意迷离的情调。两度夜宿溪头,树香沁鼻,宵寒袭肘,枕着润碧湿翠苍苍交叠的山影和万缀都歇的俱寂,仙人一样睡去。山中一夜饱雨,次晨醒来,在旭日未升的原始幽静中,冲着隔夜的寒气,踏着满地的断柯折枝和仍在流泻的细股雨水,一径探入森林的秘密,曲曲弯弯,步上山去。溪头的山,树密雾浓,蓊郁的水气从谷底冉冉升起,时稠时稀,蒸腾多姿,幻化无定,只能从雾破云开的空处,窥见乍现即隐的一峰半堑,要纵览全貌,几乎是不可能的。至少上山两次,只能在白茫茫里和溪头诸峰玩捉迷藏的游戏。回到台北,世人问起,除笑而不答心自问,故作神秘之外,实际的印象,也无非山在虚无之间罢。云绦烟绕,山隐水迢的中国风景,由来予人宋画的韵味。那天下也许是赵家的天下,那山水却是米家的山水。而究竟,是米氏父子下笔像中国的山水,还是中国的山水上只像宋画,恐怕是谁也说不清楚吧?
雨不但可嗅,可亲,更可以听。听听那冷雨。听雨,只要不是石破天惊的台风暴雨,在听觉上总是一种美感。大陆上的秋天,无论是疏雨滴梧桐,或是骤雨打荷叶,听去总有一点凄凉,凄清,凄楚,于今在岛上回味,则在凄楚之外,再笼上一层凄迷,饶你多少豪情侠气,怕也经不起三番五次的风吹雨打。一打少年听雨,红烛昏沉。再打中年听雨,客舟中江阔云低。三打白头听雨的僧庐下,这更是亡宋之痛,一颗敏感心灵的一生:楼上,江上,庙里,用冷冷的雨珠子串成。十年前,他曾在一场摧心折骨的鬼雨中迷失自己。雨,该是一滴湿漓漓的灵魂,窗外在喊谁。
雨打在树上和瓦上,韵律都清脆可听。尤其是铿铿敲在屋瓦上,那古老的音乐,属于中国。王禹的黄冈,破如椽的大竹为屋瓦。据说住在竹楼上面,急雨声如瀑布,密雪声比碎玉,而无论鼓琴,咏诗,下棋,投壶,共鸣的效果都特别好。这样岂不像住在竹和筒里面,任何细脆的声响,怕都会加倍夸大,反而令人耳朵过敏吧。
雨天的屋瓦,浮漾湿湿的流光,灰而温柔,迎光则微明,背光则幽黯,对于视觉,是一种低沉的安慰。至于雨敲在鳞鳞千瓣的瓦上,由远而近,轻轻重重轻轻,夹着一股股的细流沿瓦槽与屋檐潺潺泻下,各种敲击音与滑音密织成网,谁的千指百指在按摩耳轮。“下雨”,温柔的灰美人来,她冰冰的纤手在屋顶拂弄着无数的黑键啊灰键,把晌午一下子奏成黄昏。
在古老的大陆上,千屋万户是如此。二十多年前,初来这岛上,日式的瓦屋亦是如此。先是天黯下来,城市像罩在一块巨幅的毛玻璃里,阴影在户内延长复加深。然后凉凉的水意弥漫在空间,风自每一个角落里旋起,感觉得到,每一个屋顶上呼吸沉重都覆着灰云。雨来,最轻的敲打乐敲打这城市。苍茫的屋顶,远远近近,一张张敲过去,古老的琴,那细细密密的节奏,单调里自有一种柔婉与亲切,滴滴点点滴滴,似幻似真,若孩时在摇篮里,一曲耳熟的童谣摇摇欲睡,母亲吟哦鼻音与喉音。或是在江南的泽国水乡,一大筐绿油油的桑叶被啮于千百头蚕,细细琐琐屑屑,口器与口器咀咀嚼嚼。雨来,雨来的时候瓦这幺说,一片瓦说千亿片瓦说,说轻轻地奏吧沉沉地弹,徐徐地叩吧挞挞地打,间间歇歇敲一个雨季,即兴演奏从惊蛰到清明,在零落的坟上冷冷奏挽歌,一片瓦吟千亿片瓦吟。
在旧式的古屋里听雨,听四月,霏霏不绝的黄梅雨,朝夕不断,旬月绵延,湿黏黏的苔藓从石阶下一直侵到舌底,心底。到七月,听台风台雨在古屋顶上一夜盲奏,千层海底的热浪沸沸被狂风挟挟,掀翻整个太平洋只为向他的矮屋檐重重压下,整个海在他的.蝎壳上哗哗泻过。不然便是雷雨夜,白烟一般的纱帐里听羯鼓一通又一通,滔天的暴雨滂滂沛沛扑来,强劲的电琵琶忐忐忑忑忐忐忑忑,弹动屋瓦的惊悸腾腾欲掀起。不然便是斜斜的西北雨斜斜刷在窗玻璃上,鞭在墙上打在阔大的芭蕉叶上,一阵寒潮泻过,秋意便弥湿旧式的庭院。
在旧式的古屋里听雨,春雨绵绵听到秋雨潇潇,从少年听到中年,听听那冷雨。雨是一种单调而耐听的音乐是室内乐是室外乐,户内听听,户外听听,冷冷,那音乐。雨是一种回忆的音乐,听听那冷雨,回忆江南的雨下得满地是江湖下在桥上和船上,也下在四川在秧田和蛙塘,—下肥嘉陵江下湿布谷咕咕的啼声,雨是潮潮润润的音乐下在渴望的唇上,舔舔那冷雨。
因为雨是最最原始的敲打乐从记忆的彼端敲起。瓦是最最低沉的乐器灰蒙蒙的温柔覆盖着听雨的人,瓦是音乐的雨伞撑起。但不久公寓的时代来临,台北你怎么一下子长高,瓦的音乐竟成绝响。千片万片的瓦翩翩,美丽的灰蝴蝶纷纷飞走,飞入历史的记忆。现在雨下下来下在水泥的屋顶和墙上,没有音韵的雨季。树也砍光,那月桂,那枫树,柳树和擎天的巨椰,雨来的时候不再有丛叶嘈嘈切切,闪动湿湿的绿光迎接。鸟声减啾啾,蛙声沉咯咯,秋天的虫吟也减唧唧。七十年代的台北不需要这些,一个乐队接一个乐队便遣散尽。要听鸡叫,只有去诗经的韵里找。现在只剩下一张黑白片,黑白的默片。
正如马车的时代去后,三轮车的夫工也去。曾经在雨夜,三轮车的油布篷挂起,送她回家的途中,篷里的世界小得多可爱,而且躲在警察的辖区以外,雨衣的口袋越大越好,盛得下他的一只手里握一只纤纤的手。台湾的雨季这么长,该有人发明一种宽宽的双人雨衣,一人分穿一只袖子此外的部分就不必分得太苛。而无论工业如何发达,一时似乎还废不雨伞。只要雨不倾盆,风不横吹,撑一把伞在雨中仍不失古典的韵味。任雨点敲在黑布伞或是透明的塑胶伞上,将骨柄一旋,雨珠向四方喷溅,伞缘便旋成一圈飞檐。跟女友共一把雨伞,该是一种美丽的合作吧。最好是初恋,有点兴奋,更有点不好意思,若即若离之间,雨不妨下大一点。真正初恋,恐怕是兴奋得不需要伞的,手牵手在雨中狂奔而去,把年轻的长发的肌肤交给漫天的淋淋漓漓,然后向对方的唇上颊上尝凉凉甜甜的雨水。不过那要非常年轻且激情,同时,也只能发生在法国的新潮片里吧。
大多数的雨伞想不会为约会张开。上班下班,上学放学,菜市来回的途中。现实的伞,灰色的星期三。握着雨伞。他听那冷雨打在伞上。索性更冷一些就好,他想。索性把湿湿的灰雨冻成干干爽爽的白雨,六角形的结晶体在无风的空中回回旋旋地降下来。等须眉和肩头白尽时,伸手一拂就落。二十五年,没有受故乡白雨的祝福,或许发上下一点白霜是一种变相的自我补偿吧。一位英雄,经得起多少次雨季?他的额头是水成岩削成还是火成岩?他的心底究竟有多厚的苔藓?厦门街的雨巷走二十年与记忆等长,—座无瓦的公寓在巷底等他,一盏灯在楼上的雨窗子里,等他回去,向晚餐后的沉思冥想去整理青苔深深的记忆。
前尘隔海。古屋不再。听听那冷雨。
第1篇
读书的乐趣
书是人们的良师益友,既可以细读,有可以消遣,一举两得,是一件多么好的事啊!
读书,就是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可以从中吸取丰富的营养,正如莎士比亚说的:“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读书给人以知识,给人以启发,引导你走上成功的道路。一本新书像一艘船,带领你从狭的地方,驶向无限广阔的大海。
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和高尚的人在谈话。”这句话说得没错。读历史书,就是和革命老前辈在交流,做革命事业的接班人;读科普书,就是在探索世界的奥秘,来等待我们的发现,解答多有谜题……读书有苦有乐,苦的是,如果你看到一本好书时,你会想方设法地得到它;乐的是,你得到一本好书时,一种满足感涌上心头,难以言状。现在我快毕业了,应该好好学习,做最后的冲刺。但是,书仍然和我形影不离。成了一对好朋友。上回,经过同学的推荐,我读了奥斯特洛夫斯基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主人公保尔的形象,坎坷的命运。惊人的毅力,给了我极大的教育,照亮了我前进的道路。使我明白到,怎样去对待人生。怎样生活,路该怎样走。只要你爱读书,就会很快地陶醉其中,形成了生活中一种必不可少的习惯。
读多点书,对写作也有很多帮助。不读书,知识怎能饱满?不读书,怎能写出一篇好作文来?正因如此,我们更要多读书。读书。可以从中积累一些好词好句,写作方法。到写作上就可以派上用场了。当一篇作文经过十几遍地修改,就成为一篇好作文,被发表了,不是又好又乐吗?写作既可以培养自己的兴趣,又可以作为平常生活中的一种消遣。
让自己融入书的世界里吧!感受一下,
第2篇
读书的乐趣作文700字
在我成长的金色童年中,书陪着我度过了快乐的每一天。每当旭日东升,我总会捧起它,爱不释手;每当夜幕降临时,我又捧着它,入神地观看,没有丝毫的分心,没有丝毫的厌倦。我喜欢读书,是因为书像一朵飘逸的云彩,带领着我飞向那奇妙的世界;有时,书又像一只翩翩飞舞的彩蝶,使人不得不把目光停留在它身上;当人失落的时候,它又像一盏明亮的油灯,在茫茫黑暗中指引着前进的方向。记得幼年时,在爸爸的帮助下,我认识了书,那布满彩图 我喜欢读书,是因为书像一朵飘逸的云彩,带领这我飞向那奇妙的世界;有时,书又像一只翩翩飞舞的彩蝶,使人不得不把目光停留在它身上;当人失落的时候,它又像一盏明亮的油灯,在茫茫黑暗中指引着前的世界,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真挚的邀请我去小木屋做客,《皇帝的新衣》教会我如何真诚的面对每一件事,小红帽兴奋地告诉我她如何智斗大灰狼......一个又一个娓娓动听的故事进入了我的心田,让我知道了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黑暗与光明,上了小学,我也从中知道了许多小秘密,恐龙十分高大可怕,宇宙行星美丽又奇妙,人类钻木取火......让我感受到世界的奇妙。自从上学识字后,冰心奶奶的“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成了我的座右铭,书不仅成了我的良师益友,还是我生命中的甘泉雨露。从“岳母刺字”的故事中,我体会到岳飞的拳拳爱国之心,从“孔融让梨”的佳话中,我知道了尊老爱幼的美德是每个人都该拥有的,从“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中,我知道了遇到挫折不能气馁,从......我爱书,因为书让我感到快乐,感到美好,书是打开知识这道门的金钥匙,书是一片浩瀚的海洋,我要永远畅游在这知识的海洋里,寻找到知识的力量!
第3篇
读书的乐趣作文700字
它,从不张口说话,只在一旁默默地帮助我们。它教我们做人的道理与传授我们新知识.而我我却认为它是最有价值的物品,它帮我长知识,丰富了我的业余生活,我很感谢它,它就是书。记得在小学五年级时,我的作文水平很差,每次
第4篇
读书的乐趣作文700字
设问:人世间最有趣的事情是什么?是去游乐场尽情地玩上一个下午?还是去高级饭店大吃一顿?就我来说,这些都不是,倘若能够一个人捧着一本书,在一片静静地草地,在无人的公园里的长椅上,在家里舒服的沙发里,或是在学校自己的课桌上,如痴如醉地读书,便是我最向往的事。我是一只书虫,整天在那充满墨香的书中爬来爬去去啃那永远也啃不完的大餐,遇到里面的精华和营养,我会慢慢地把它吸收,一口一口,直到把它全吃完,才去仔细回味它的香味。当你爱上读书,去仔细品味读书时,你会发现它就像一台时空穿梭机,把你瞬间带到故事的情节中,仿佛你就是其中的一员,正所谓“身临其境”。当你遇到令人同情的遭遇,你会为他默默祝福,遇到令人快乐的事情,你也会为此高兴。因此,你必须不断去探索,去发掘书中的宝藏。著名作家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不错,书的确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也可以把书比作一架梯子,我们要一步一步向上攀登,却永远到达不了顶峰。读书还可以丰富我们的知识,增长我们的见识。我们会了解历史,名人经历等等,不知不觉,你就会知道了许多别人不知道的东西。读书固然有好处,但读书也要分“好书”和“坏书”。正像冰心奶奶那样说的,我也喜欢读那种真实的、质朴浅显的文章,而那些风花雪月的文章,我自然也不喜欢。我爱读书,因为它将我引入另一个世界,在那个世界里,我会得到许多别人得不到的东西。我把读书当做我生命中必不可少的一件事,它就跟我们每天吃饭睡觉一样重要,我离不开它,因为它早已是我生活中一个最要好的朋友。
第5篇
读书的乐趣作文700字
我喜欢寻找,寻找一切我喜欢做的事。因为,在我的辞海里,这就叫做“乐趣”。“乐趣”,顾名思义,就是指令你感到快乐、有趣又感兴趣的事情。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乐趣。生活里,如果缺少乐趣,就会感到寂寞和孤独,就不会有欢声笑语。生活中处处充满乐趣,但是,只有热爱生活的人,才能体会到生活的乐趣。我喜欢读书,读书就是我的乐趣。“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但我喜欢读书不是因为黄金屋和颜如玉,而是因为--读书是一门高雅的情趣,不但可以培养我良好的学习习惯,而且增长知识,开阔视野。我喜欢读书,读书对我来说是一种享受,一种乐趣。读书时,一种美丽、令人向往的情景,能让我感到浑身轻松,好像身临其境。在书海中遨游,真是其乐无穷。前段时间,我写的作文《海》获得了中国青少年作家杯作品大赛的金奖!这还不全归功于我喜欢读书的好习惯呀。读书时,当我欣赏到优美的词语、句子的时候,我总是把它们记下来。它们就像一朵朵五彩缤纷的花朵,在我写作文的时候,它们就把我的作文好好地装饰一番。书,赐于我睿智,教会我善良,诫我为真诚,赋于我美感。它芬芳了我的书房,缤纷了我的生活,丰富了我的想像。多少次,我陷入书中所描绘的意境中,同作者一起悲伤,一起欢乐。我曾被无数优秀人物所感动,为卖火柴的小女孩留下了同情的眼泪,为骄傲的小白兔而脸红,也为《皇帝的新衣》中愚蠢的皇帝而捧腹大笑。读书,让我知书达理;读书,让我明辨是非;读书,让我知道如何走好往后的漫漫人生路。有喜有悲,有笑有泪,既陶冶情操,又增长知识,这就是读书的乐趣。
第6篇
读书的乐趣作文700字
我是一个“小书虫”,我非常喜欢阅读,我喜欢看小说,也很爱看闲书,那些生动有趣的漫画和充满真情实感的小说常常吸引着我.我平时一有空就去图书馆看书.对于我这样的“书虫”来说,这样还不能满足我的“书瘾”,所以,我从四年级开始,就以经爱上了看长篇小说啦!而且,我每次去图书馆看书,总能吸取一点知识的`“营养”.有一次,我像往常一样双休日下午去图书馆看书.在购书中心里,我发现了许多有趣的书:《海底两万里》、《绿野先踪》、《外号像颗怪味豆》、《野性的呼唤》等一系列记叙式小说,我都爱看.在一排排琳琅满目的书中,我像很挑剔似的,那里看看,这里选选,挑了好久才决定了看《海底两万里》.这本书讲的是不久以前,好些大船在海上碰见了一一个“庞然大物”,一个很长的物体,形状很像纺锤,有时发出磷光,它的体积比鲸鱼大得多,行动起来也比鲸鱼快得多.在它运动时的难以估计的速度,它转移的惊人力量,都让许多航海人员去探索.因为如此,何伯逊船长就邀请法国生物学者阿龙纳斯去捕捉这个神秘的怪物,可是在途中,生物学者阿龙纳斯不幸与同船朋友尼德·兰沉船之时成了“鹦鹉号”船船长的俘虏,在当俘虏的日子中,船长不但友善对待他们,还让他门见识了海底美丽的世界,但他们仍想回到自己的祖国,所以想在有利的时机逃出海底.这样有趣的故事像磁石一样吸引着我,而且这本书不反丰富了我脑海里的海底知识,也让我积累了许多好词好句,真是“一举两得”啊!莎士比亚说:“书籍是世界的营养品.这话说得一点不错,因为书籍对我来说真是一个好的“营养品”,灌多了这种营养品后,使我的作文水平一天天上涨哩!读书是一件快乐的事,在我的这一段“读书生活”里,我在书中找到了读书的乐趣,也在书中找到无边的智慧,因为“书中自有黄金屋”嘛!
第7篇
读书的乐趣作文700字
记得高尔基说过这样的一句话没有任何力量比知识更强大,用知识武装起来的人是不可战胜的。所以我喜欢读书。记得小时侯一次独自在家时,还是书帮了我大忙。
那次,父母要去看望外婆,所以让我独自留在家中,临走时还对我千叮咛,万嘱咐。什么出去玩时要关好门,做饭时要小心说得我是耳朵都起了茧。父母走后,我赶紧将淘好的米放入高压锅中,不一会儿便响起了一曲美妙的乐曲。在这段时间中我感到孤独与寂莫,便和我的好伙伴书一起聊天。一谈起来我就不可自拔,深深地陷了进去,将这个世界的所有事物都抛之脑后,忘的是一干二净。它已成了我心目中的神,永不离弃。就这样,我渐渐和书中的朋友们一起在书海中畅游着,那些书中的故事都成了动画片在我眼前放映着,让我吸收那一股股无穷无尽的知识,智慧与勇气源泉。
突然,一只巨大无比的手将我从书海中揪了出出来,房子里弥漫着一股刺鼻的焦味。啊!是不是高压锅中的米饭烧焦了。果然,只见高压锅中仿佛有千百万只乌黑的蚂蚁在上面爬着。这下着急的我在原地急得团团转,突然一个光点我脑中闪过。对了!我曾经看过一本书,书里记载着一个去焦法我何不来个牛刀小试呢!说干就干,我立即洗净了几株葱,将它们一一插在米饭上,还倒了少许的牛奶,盖上盖闷一会儿,闷了三分钟左右,一锅带着清香和一点淡淡的牛奶味的米饭就出锅了。
罗曼、罗兰说过和书籍在一起,永远不会叹气。今天,经过了这件事,我终于体会到这句话的含义了。从此,书对我来说变的更加可贵,像一位活生生的小老师一般,传授我知识与智慧。啊!书我实在是太爱你了!
第8篇
读书的乐趣作文700字
读书,并不是一件莫名其妙的事,司空见惯,它融入了我们的生活中。我们常常不以为然,只是慢慢地使它成为一个习惯,它为我带来了无限的乐趣,在这片浩瀚的宇宙中自由来往,快快活活的飞翔。它,流不尽,看不完;它,听不见,忘不完;它,游不住,感不玩。书中这片广阔无暇的天地,人物的心里、景物的描写、让我们感触不完。
孙悟空,这位闻名遐迩,无人不知的神猴我想我们已听得习惯不过了。它便是来自这样美妙的一本书《西游记》。小时候天真的我,总是时不时这样的认为:每个人都是像孙悟空这样的厉害,神通广大,能降妖除魔,七十二变。而时光流逝,小时的天真成了长大的感叹。到了现在,我翻翻小时候那本令人十分难忘的《西游记》,又一次品味一番,才细细感觉出不同的味道。我竟佩服起了吴承恩这位作者,富有这么大的想象力,竟把孙悟空描写的这么逼真,这么厉害。
还有我看的那一本《世界未解之谜》,书中的环节景使我胆战心惊,都是什么世界末日之谜啊,当月球撞上地球时啊,地球毁灭之际等等。我只好默默祈求没有这么恐怖的一天。
我现在在看的是那本叫《列那狐的故事》,书中主人公是一只狐狸,奸恶狡诈的狐狸。只要看到它,每只小动物都十分害怕,因为这只出了名的狐狸,诡计多端地骗过了成千上万的人,一提起它,便会给人一种不好的印象。不过,有时我会替它庆幸,有时会替它高兴甚至替它仇骂别人,但是它毕竟是害人的,所以我也会非常非常仇视它。
还有许许多多好看而精彩的书,它使我们把一切烦恼抛开,把一切伤心遗忘。看书,有时快乐,有时心惊,有时高兴,有时仇视,这就是读书的乐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