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双休日里,我怀着高兴的心情阅读了一本科幻丛书:《魔戒》,从中学到了书中的几个主人公不畏艰难险阻、勇于冒险的精神。
文章讲的是阿拉贡为了寻找两个霍比特朋友一一皮平和梅利,一路上的艰辛的故事。他正在森林里赶路时,看见了被可恶的奥克斯人杀死的博罗米尔。博罗米尔在临死前告诉阿拉贡,他的两个霍比特朋友被奥克斯人带走了。当阿拉贡正在博罗米尔身边抽泣时,又遇见了两个伙伴:小矮人格洛因之子金利和小精灵莱古拉斯。于是,他们三人便沿着奥克斯人的足迹去寻找朋友。他们三个人日夜不停地赶路,但是由于奥克斯人跑得快,武器精良,人数又多,他们怎么也没追上奥克斯人。一路上,他们结识了伊奥蒙德之子伊奥默尔,里德马克第三元帅、刚多尔夫、弗拉多和弗拉多的随从山姆。奥克斯人己经被伊奥默尔的军队杀死了,而弗拉多为了拯救族人,前往
火焰山的'厄运山口,要摧毁魔戒的魔力,使人类免受黑势力的奴役,最后成为了索伦的阶下囚,山姆也在监牢里不省人事。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为书中的主人公们那种锲而不舍的精神所感动。他们为了寻找失散的伙伴,面对层出不穷的困难毫不畏惧,知难而进。看了他们面对困难的态度,我不禁想到我自己。
一年级时我去学小提琴,站着没练一会儿工夫,就累得整个人都瘫在了椅子上,知难而退,学了短短一个月就打退堂鼓,当初那股新鲜劲儿一下子飘到九霄云外去了。我总是这样,做事没有恒心,常常半途而废。想想看,阿拉贡他们如果像我一样,还会有机会见到他们的两个霍比特朋友吗?
书虽然看完了,然而,书上的一件件、一幕幕使人感叹、催人奋进的情景时时出现在我眼前。想到自己怕苦怕累,不能持之以恒的行为,嗨,真是太不应该了!我要感谢你,托尔金,是你的书使我懂得了坚持到底的真正意义,激励我奋发向上。并不断地攀登学习的高峰。
摘抄也是一个比较简单的
《冰与火之歌》读书笔记一
魔戒是开山鼻祖,地位不用说了,情节也不说了,光是创造的精灵语说明这是一本倾注了心血的作品。
龙枪,估计很多人听都没听过,第一部完全按照规则设定,有些枯燥,法师还总要记魔法,盗贼随时都能偷东西,后面几部好很多,时间久了记不清了,但是这个剧情是我最喜欢的,情节跌宕起伏,人物刻画也是非常丰满,有血有肉,那个叫雷斯林的法师,是我读过的奇幻魔幻作品里最喜欢的角色了,这个掌握了过去和未来的强者,最后一刻甚至可以封神。
龙枪不好的地方是,小说大概有几十本,不同作者写的,良莠不齐,如果仅看正史,还是非常精彩的。
最后说冰火,也是个奇幻小说,其实背景也很好,而且没写完,后面展开展开,也许能不错。
但是就我看过的1—4部来说,给我留下的最深刻的印象就是,这是魔幻版的欧洲宫廷政治斗争史。
给我的感觉甚至可以说里面很多情节掰扯掰扯可能就是现实中发生过的事情。
我对整本书中的这是谁的儿子,谁的女儿,谁的老妈子,谁是私生子,谁是教父,谁是教皇,谁是皇帝非常非常困惑,这东西对我放松心情没任何帮助,只能让我知道宫廷斗争多黑暗。
所有这4本书与其说围绕魔法和大陆命运来讲,不如说是围绕各个皇族之间的斗争在讲。
简化大陆部分情节就是狼和鹿是兄弟,狮子和鹿是联姻,狮子是外戚,玫瑰也是外戚候补,章鱼是狼的养子,狮子害了鹿皇帝,其他的鹿跟狮子斗,鹿之间也互相斗,狼和鱼斗狮子,章鱼占了狼窝,玫瑰蠢蠢欲动,狮子拉拢玫瑰,鹿被打败,后来狼里面有人叛变,狼被屠了。
这么说剧情其实挺精彩,但是跟魔幻毛关系都没有。随便架空一个欧洲中古世纪,往里面带入人物就好了。
外加两部分情节,一个是北地之墙外面,一个是沙漠大陆那头龙女。
里面有很多描写,比如这个岛那个岛,这个宫廷那个宫廷,这个那个的,就好比为了魔幻而魔幻。
结论就是,冰火是本好小说,尤其对喜欢宫斗的同学,冰火潜力也很大,因为挖了那么多坑,后面会填上,冰火也是本残缺不全要素欠缺的奇幻小说。
《冰与火之歌》读书笔记二
《冰与火之歌》是部很好看的书,也是一个想象力和个性都很张扬的故事。对于一个矛盾关系纷繁复杂、结构框架极具野心的故事而言,作者必须具有强大的掌控驾驭能力,否则根本无法压制弘大叙事所带来的状况百出的'弊端。现在看来马丁老爷子是个中高手,我喜欢他丰富的想象,他对权力戏和人物的洞察力,以及那些很棒的台词。如果看一个人要看他的眼睛,那么看一个故事或一部戏就要看它的台词。台词好不能绝对保证故事好,但台词烂的故事九成都是烂的。从台词能看出作者是不是有头脑,冰火里带感的台词和有意思的话俯拾皆是,作者让每个人都能说出很棒的话,或幽默,或残酷,或幽默且残酷,看着看着实在忍不住想记一下,于是就顺手开了这个边看边记的更新帖,看看我能记下多少。这个想法从第二部快结束时才想起,所以第一二部的会少一些。
“凛冬将至”——史塔克家族的箴言,也是整个故事的主线,同样也可以在现实中被广泛引用——它确实也被广泛引用了。
“名字是危险的东西。”(提利昂)——如果小恶魔说的是“你最好不要知道我的名字。”感觉是不是差了一层?
“韦赛里斯是个傻瓜,傻瓜相信蠢事。”(丹妮莉丝)——哈哈哈哈。
“你们都还是乳臭未干的小毛头,身上都是夏天味道。”(艾里沙爵士)——好有冰火特色的比方。
“您自己也应该祷告。”凯特琳补充道。“为了胜利?”(蓝礼)“为了理智。”(凯特琳)——总是喜欢这些简单有力的话。
“她有狼的血统。”(乔弗里)“你有鹅的脑瓜。”(提利昂)——冰火的人物谱都很精彩,但小恶魔无疑是作者最用心思的人物之一。
“我不是在威胁国王,爵士,我是在教育外甥。波隆、提魅,柏洛斯爵士再张嘴,就宰了他。”侏儒微笑,“这才叫威胁,爵士,知道区别了吗?”——侏儒嘴皮子厉害,老爷子笔头伶俐。
提利昂隐约意识到有个学士正在询问他是否受伤。他二话不说,推开庭院的人丛,来到外甥面前。他用力踢他。这感觉真过瘾,他想多踢两下。——这段很过瘾,我看得也很过瘾。
柏洛斯和马林互换一个眼色。“我们要穿着白袍去吗,太后陛下?”柏洛斯爵士问。“光着身子也无所谓!那样倒好,可以提醒暴民你们还是男人。看到你们在街上的表现,只怕大家都忘了!”(瑟曦)——接上段,俩姐弟发脾气都很有趣。
“朋友们,”瓦里斯说,“斗嘴无益。我请求两位,将心掏出来,协力办事啊。”“掏谁的心?”提利昂酸溜溜地说。他想到几个颇有诱惑力的候选人。——同一章,妙语如珠。
“我对你的爱就已经让我丢脸了。”(提利昂)——小恶魔其实也挺可怜。
我统辖的军队比你率领的这支更庞大,凯特琳目送他们离去,心里不禁想。我统辖着怀疑与恐惧的大军。——她感觉到的恐惧远大于能看到的力量。
黑暗是可疑的盟友。(兰尼斯特军趁夜袭击奔流城失败。)——冰火里很多这样有意思的比喻。
“他们会为骑士头衔杀人,但不会为此而死。”(波隆)——头脑清楚的人才说得出一针见血的话。
珊莎从他身边踉跄退开。“你好恐怖!”“我很诚实,恐怖的是这个世界。”(猎狗)——猎狗的话跟他的脸一样冷酷可怕。
《冰与火之歌》读书笔记三
在《冰与火之歌》的书中,我们可以得知老奶妈是在很久很久以前,接下抚养“筑城者”布兰登的任务从而落户临冬城,加上我们的小布兰,她已经带过三个布兰。
老奶妈的两个儿子战死,两个女儿远嫁。
因为阿多是老奶妈的曾孙,居住在临冬城,我们可以判断老奶妈是有孙辈留在临冬城的,但在故事开始之前就早已死掉了。
阿多因为长得高,一直被怀疑有巨人血脉。这就有两种可能。
①根据原文,巨人血脉是由女巨人和普通人类的结合产生,这就是说,老奶妈的儿子在野外认识了某某巨人…,但由于长城的存在,由于野人与人类的关系,以及如果阿多的奶奶是巨人,他块头更大才对,所以合理性很低。
②这就让另一个传闻更具有合理性。那就是——老奶妈和高个邓肯爵士曾有一段恋情。
在电视剧里,老奶妈第一次出场的第四句话正式”I coul dtell you about ser Dun can the Tall。”我给你讲个高个邓肯爵士的故事吧。而这一句话在书中并没有,可能是编剧在暗示一些什么。
那么高个邓肯爵士到底是谁呢?
据书中记载,邓肯爵士是伊耿五世最崇敬的朋友。由于非常高大,相传有巨人的血统。伊耿五世未继承王位前,曾跟随邓肯爵士周游大陆(周游大陆,这也给邓肯和奶妈相遇制造了可能性)。
后来伊耿坐上王位,任命邓肯爵士为御林铁卫队长,任职期间曾经击溃黑火家的黄金团,远赴临冬城打败“最后的掠夺者”达衮·葛雷乔伊(这次战争也可能遇见老奶妈)。护送伊蒙学士到达绝境长城的也是他(往绝境长城走也可能遇见老奶妈,总之有好几个时间点为他与老奶妈创造了计划)。从盛夏厅的大火中救下将来会诞下预言中的王子的雷拉公主的人也是他。
伊耿五世这个人呢,真的和邓肯爵士非常基情。他年轻时追着邓肯屁股跑,成年了给了邓肯一份贴身保卫他的工作。后来有了孩子,还把孩子取名为邓肯。这位邓肯爵士后来也得到了爵士封号。
为了把两个邓肯爵士区别开来,大家就把大老邓肯称呼为“高个邓肯爵士”,把邓肯王子称呼为“矮个邓肯爵士”。从此江湖上就有了邓肯爵士们的传说。
如果老奶妈和高个邓肯爵士的故事为真,那么阿多则是传奇爵士高个邓肯的曾孙。真是令人颇为唏嘘。
我们暂且把老奶妈、邓肯爵士、阿多算为一家人。
高个邓肯爵士影响了保卫了龙家,老奶妈养大了狼家,阿多一辈子只为了成为布兰残废后的腿,在异鬼的统治下为人类带来了一线生机。
这一家人,真的,顶阶玩家。佩服佩服。
我的书屋作文400字1
我家有个小小的“书屋”,它是有简单的4个双层小柜子组成,里面排列了很多书籍。每当我闲暇时,取上一本书,在温暖的阳光中慢慢翻开书本,细细地品读,让每一个“小精灵”带我畅游知识的海洋。书屋里还有好多伙伴,温婉的李清照、率直的苏轼、聪明的福尔摩斯、淘气的马小包等等。在众多书籍中,我喜欢读《绿野香踪》这本书。
这本书讲了一个叫多萝西的小姑娘被龙卷风卷到了一个神秘的地方,在漫长的旅途中她认识了想要聪明的稻草人,想要心的铁皮人,想要胆量的狮子这3个号伙伴。他们互相帮助,患难与共,克服了一个又一个困难,最后他们都实现了各自的愿望。
多萝西的善良、坚毅、不怕困难的
我的书屋作文400字2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我们要好好读书。在我的家里,有一个小房间是属于我的,里面有我从小积累的各种各样的书,因此这个房间也被我称作“萌芽书屋”。我在这里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看书、学习,家里的长辈有时候还会把我叫成“书呆子”。尽管如此,它还是动摇不了我爱看书的这份爱好。书给了我道理,给了我欢笑,也伴我一路成长。
有一次,我回到家,马上来到我的书屋里拿起一本《丑小鸭》,坐在椅子上津津有味地看起来,我为丑小鸭很不幸的遭遇而感到同情,我又为丑小鸭不怕困难,不怕辛苦,坚持不懈的精神而感到敬佩。在生活当中,也有许多类似丑小鸭这样的事情,记得有一次做作业,我碰到了一个不会做的题目,就打算空在那儿,可是,我突然想到《丑小鸭》这个故事,又决心要把这道题解决,我想来想去,终于想到了最终的答案,当时我高兴地笑了。书是我的老师,每本书都会教我道理,教我做人,因为这样,我才更喜爱看书。
书好像还有魔法似的,如果一个不文明的人爱看书以后,他就会突然变得文明了。有令你不开心的事,如果看一本漫画书的话立刻能让你大哭变大笑。书不仅教我道理,而且常常能令我有个好心情。
我的书屋作文400字3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这句名言我很喜欢,也对我深受鼓舞。
放假了我马上拿了一本书,当我看到卖火柴的小女孩这个故事时,我很感动,这个小女孩穿这一双她母亲曾经穿过的大拖鞋,带了一口袋的火柴,在下雪的晚上出来卖火柴。饥寒交迫,所以她擦然了五次火柴,看到了四个由火柴点燃的幻想,最后死于街头的悲惨故事,于是我深深的爱上了这类故事!我特地叫妈妈再去买一本,没想到妈妈帮我买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我以前就看过,我再次翻开了这本书,又再一次仔仔细细的阅读了一遍。反复细嚼中我懂得了一个道理:要克服困难,努力学习知识,珍惜时间。
我体验到了阅读的乐趣,所以我去了趟新华书店。我看了很多书本,其中有《爱的教育》、《汤姆索亚历险记》、《鲁滨逊漂流记》等,其中有获益良多。我看了《爱的教育》这本书体会到同学之间的关爱和照顾,我也从中知道老师对同学的关爱和教导。这让我想起我的老师们,她们漂亮,对我们很好,就像安利柯的班导师一样的慈祥,温柔,用心的在教导我们,关心我们!
我感觉阅读很快乐,之后我经常看一些有意义的书……
我的书屋作文400字4
我的书屋正对着大门,采光很好,白天的时候屋子里显得十分明亮。我的这个书屋,不算太大,大约只有十来平方米的样子,但我仍然觉得它很舒适。
书屋的墙壁白中透青,一进入书屋就觉得十分凉爽。墙漆因为多年没有翻新而掉了一些,露出灰扑扑的水泥。
走进书屋,会发现位于它东南方向的是一张平淡无奇的床,它长约2米,一米多宽,一张印着小鱼的深蓝色床单铺在上面,床上还有一些书,还有一点衣服,显得似乎有点乱。
在床的右边,有一个书桌,这是这间书屋最重要的家具,它很简陋,一眼望去,就像是书柜上伸出的一块木板。在它上面有一盏精致小台灯,造型是一只可爱的小海燕。书柜上有各个方面的书,例如文学类的,科技类的,还有资料类的。在那块“木板”上有一台清华同方的电脑,是带有液晶屏的台式机,这台电脑早在4年前就买了,已经换了2代,但运行起来仍有点慢。
书桌前有一扇窗户,大约一人高,半米宽,虽然它很小,但这个房间所有的光线都从这里通过,不比那些有大窗户的房间暗多少。窗户前有一个青色的窗帘,在炎热的夏天里,一拉上窗帘,夏日的炎热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了,迎面而来的是丝丝凉风。
这就是我的书房。
我的书屋作文400字5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想说这话说的真是太好了,我家里也有一间书房,那是我写字看书的地方,虽然不是很豪华,但是却显得朴素又温馨,看起来多了一份和谐的气息!我很满足,在这里我可以放松地与书为伴,自由的徜徉在书的海洋中。
走入书房,最引人注目的便是成天与我做伴的大书柜了,书柜里的书都摆的整整齐齐,上面有课外书,工具书,作文书等。书籍就像一个无穷的宝藏,我在书里获得知识,开阔视野。
书房里还有一张书桌,虽然普通但经久耐用,而且被我装饰得很漂亮,桌面上有一台电脑还有几支塑料花和一些玩具,书桌对面是一张学习桌,每天放学回家我都在学习桌上写字,学习桌上的小风扇和台灯,都是我学习的好帮手。妈妈还在书柜的左边放了一张小床,让我可以累的时候休息一会儿。可我喜欢把我爱看的《十万个为什么》《窗边的小豆豆》《格林童话》放在上面。偷偷告诉你有时就是它们陪我睡觉的。
这就是我的书屋,虽然很小但很温馨。
我的书屋作文400字6
当书页携着绢绢墨香,知识戴着轻轻的梦,悄悄的进入了我的灵魂,那种感觉让我回味无穷。
一路走来与书为友,我不会因为时间的漫长而志缺那些经典,当我的手翻过书页,里面有岁月的痕迹,书是永远不会过时的物品,阅读成为了我生命中的一部分。
每当我不想玩闹时,我会捧起一本书;每当我迷茫时,我会捧起一本书;每当我静不下心来的时,我会捧起一本书。俗话说的好,书中自有黄金屋。看书不仅能提高我们的写作水平,还能让我们学习更多的课外知识,比如法布尔的《昆虫记》,可以让我们了解到关于昆虫的一些知识。
你们的梦想是什么?有没有和我一样想成为医生的。作为一名医生必须争分夺秒,每一秒都有可能从死神手里抢回一个生命,我觉得一个生命就像一个蜡烛,虽然迟早会灭,但可以让他慢一些。每一个生命的出生就是生命走向成功的第一步,我也想成为和病毒作斗争的一员。
“少年强则国强”少年是当今社会中不可缺少的主干,只有我们强大了,祖国的未来才能强大起来,我们不仅是祖国的未来也是世界的未来。所以我一定会好好学习,振兴中华,争取在不久的将来成为下一代白衣天使。
我的书屋作文400字7
我有一个小书屋,它是我学习成长的摇篮。
书屋的名字叫“玉琢室”,这个名字是爸爸取得,来源于《三字经》中的一句话:“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爸爸希望我在这个书屋里,能像玉石经过雕刻成为一个有用的人。
走进书屋,靠窗边是我的写字台,写字台上面摆着一盏精致的、可移动的台灯,是妈妈为保护我的视力特意买的',小台灯天天陪伴着我,在它明亮的灯光下,我能认真地写作业、看书、画画。紧靠台灯是我心爱的笔筒,笔筒里住着我许多好朋友———钢笔,它们像忠实的小狗,随时等着我的召唤。写字台上还摆放着一盆仙人球,每次看书、学习累了的时候,我就看看仙人球,放松一下。
左边是满壁的书柜,是爸爸在装房子时专门为我做的。书柜里整齐地摆放着各种各样的图书,有作文书、古典名著、历史故事等等,它是我的知识仓库,一有空,我就会在这知识仓库里享受知识的甘露。
右边的墙上,挂着一张中国地图,这是我睁眼看世界的窗口,每当我碰到一个不知道的地名,都要在地图上找到它的位置,看是哪个省的。
我喜欢我的书屋,我一定要好好学习,在这个书屋把自己磨成一块美玉。
我的书屋作文400字8
“南阳诸葛庐,西蜀子云亭”,我的书屋——也是我的卧室,一个温馨、而又充满书香气息的地方,书香像一缕阳光、一道风景,深深地吸引着我,我好像一条书虫,爬行在书堆中。读书,可以丰富知识,增长见识,提高作文水平······
我的房间南面是一扇明亮的窗户,窗户下是长长的办公桌,每天我都在那儿写作业。书桌的右拐角,是一张大书橱,上面摆着一排排整整齐齐的书,有教科书的辅导教材、科技书、历史书······数不胜数。再仔细瞧瞧书橱里的书,有的已被翻得破烂不堪,有的崭新如初,有的封面花花绿绿······每当写完作业或闲暇时,我幽静地坐在台灯下,随手取一本书,细细的品读,同时我也会配备本笔记本,记录下读后感,摘抄好词好句好段。笔记本里有简爱的伟大,福尔摩斯的精明,魔戒的神奇,鲁滨逊的悲惨······有时自认为很好看的书,也会大方地借给同学看,或者互相交换看。读书也教会我不少做人的道理,人生途中难免有难题,只要你仔细观察,仔细思考,答案将会浮出水面。
“斯是陋室,惟吾德馨”。书屋好比知识的海洋,让我们承载着我们的梦想,在书的海洋里快乐地成长、长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