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下五千年》是现代著名语言学家、教育学家林汉达所著,讲述了中国的实史,上至三皇五帝,下至辛亥革命,是一本集中国发展史、重大历史事件及名人简介为一身的优秀历史读物。林汉达选择重要和著名的人物和事件,根据史籍材料,加以组织和剪裁,用现代语言写出来,通俗易懂。
1、禹新婚不久,为了治水,到处奔波,多次经过自己的家门,都没有进去。有一次,他妻子涂山氏生下了儿子启,婴儿正在哇哇地哭,禹在门外经过,听见哭声,也狠下心没进去探望。
2、猿人的力气比不上这些凶猛的野兽,但是他们和任何动物根本不同的地方,就是猿人能够制造和使用工具。这种工具十分简单,一件是木棒,一件是石头。木棒,树林里多的是,但它是经过人砍削的;石头呢,是经过人工砸打过的,虽然很粗糙,但毕竟是人制造的工具。
3、在殷墟发掘的遗物中,还发现大量的青铜器皿、兵器,种类很多,制作很精巧。有一个叫做“司母戊”的大方鼎,重量有八百七十五公斤,高一百三十多厘米,大鼎上还刻着富丽堂皇的花纹。这样大的青铜器,说明在殷商时期,冶铜的技术和艺术水平都是很高的。但是也可以想象得出,像这样巨大的精美的大鼎,不知道渗透着多少奴隶的'血汗哩!
4、周部落强大起来,对商朝是个很大的威胁。有个大臣崇侯虎在纣王面前说周文王的坏话,说周文王的影响太大了,这样下去,对商朝不利。
5、以后,天每天高出一丈,地每天加厚一丈,盘古氏本人也每天长高了一丈。这样过了一万八千年,天就很高很高,地就很厚很厚,盘古氏当然也成了顶天立地的巨人。后来,盘古氏死了,他的身体的各个部分就变成了太阳、月亮、星星、高山、河流、草木等等。
6、汤又派人帮助葛伯耕田,还派一些老弱的人给耕作的人送酒送饭,不料在半路上,葛伯把那些酒饭都抢走,还杀了一个送饭的小孩。
7、少康从小在艰难的环境中长大,练了一身本领。他在有虞氏那里招收人马,开始有了自己的队伍;后来,又得到忠于夏朝的大臣、部落帮助,反攻寒浞,终于把王位夺了回来。
8、商汤建立商朝的时候,最早的国都在亳(音bó,今河南商丘)。在以后三百年当中,都城一共搬迁了五次。这是因为王族内部经常争夺王位,发生内乱;再加上黄河下游常常闹水灾。有一次发大水,把都城全淹了,就不得不搬家。
9、商朝虽然灭亡了,但是它留下的贵族和奴隶主在社会上还有一部分势力。为了安抚这些人,武王把纣王的儿子武庚封为殷侯,留在殷都,又派自己的三个兄弟管叔、蔡叔和霍叔去帮助武庚。名义上是帮助,实际上是监视,所以叫做“三监”。
10、山顶洞人的劳动工具有了很大的改进,他们不但能够把石头砸成石斧、石锤,而且还把野兽的骨头磨制成骨针。别看这一枚小小的骨针,在那时候,人们能磨制骨针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有了骨针,人们可以把兽皮缝成衣服,不像北京猿人时期那样赤身裸体。
11、可是,那七十万商军有一大半是临时武装起来的奴隶和从东夷抓来的俘虏。他们平日受尽纣的压迫和虐待,早就对纣恨透了,谁也不想为纣卖命。在牧野战场上,当周军勇猛进攻的时候,他们就掉转矛头,纷纷倒戈,大批奴隶配合周军一起攻打商军。七十万商军,一下子就土崩瓦解。太公望指挥周军,趁势追击,一直追到商都朝歌。
12、火的现象,自然界早就有了,火山爆发,有火;打雷闪电的时候,树林里也会起火。可是原始人开始看到火,不会利用,反而怕得要命。后来偶尔捡到被火烧死的野兽,拿来一尝,味道挺香。经过多少次的试验,人们渐渐学会用火烧东西吃,并且想法子把火种保存下来,使它常年不灭。
13、过了三年,文王又发兵征伐崇国(在今陕西省沣水县)。是商朝西边最大的一个属国。文王灭了崇国,就在那里筑起城墙,建立了都城,叫做丰邑。没过几年,周族逐渐占领了大部分商朝统治的地区,归附文王的部落也越来越多了。
14、管仲以为小白已经死了,就不慌不忙护送公子纠回到齐国去。哪里知道,他射中的不过是公子小白衣带的钩子,公子小白大叫倒下,原来是他的计策。等到公子纠和管仲进入齐国国境,小白和鲍叔牙早已抄小道抢先到了国都临淄,小白当上了齐国国君,这就是齐桓公。
15、管仲帮着齐桓公整顿内政,开发富源,大开铁矿,多制农具,提高耕种技术,又大规模拿海水煮盐,鼓励老百姓入海捕鱼。离海比较远的诸侯国不得不依靠齐国供应食盐和海产。别的东西可以不买,盐是非吃不可的。齐国就越来越富强了。
16、幽王宠着褒姒,后来干脆把王后和太子废了,立褒姒为王后,立褒姒生的儿子伯服为太子。原来王后的父亲是申国的诸侯,得到这个消息,就连结犬戎进攻镐京。
17、传说中的神农氏还亲自尝过各种野草野果的味儿,有甜的,也有苦的,甚至碰到有毒的。他不但发现了许多可以吃的食物,还发现了许多可以治病的药材。据说,医药事业,就是从那时候开始的。
18、大约在公元前十一世纪的一年,武王听到探子的报告,知道纣已经到了众叛亲离的地步,认为时机已经成熟,就发兵五万,请精通兵法的太公望做元帅,渡过黄河东进。到了盟津,八百诸侯又重新会师在一起。周武王在盟津举行一次誓师大会,宣布了纣残害人民的罪状,鼓励大家同心伐纣。
19、费了三年的工夫,周公终于平定了武庚的叛乱,把带头叛乱的武庚杀了。管叔一看武庚失败,自己觉得没有面目见他的哥哥和侄儿,上吊自杀了。周公平定了叛乱,把霍叔革了职,对蔡叔办了一个充军的罪。
20、瞽叟和象并不甘心,他们又叫舜去淘井。舜跳下井去后,瞽叟和象就在地面上把一块块土石丢下去,把井填没,想把舜活活埋在里面,没想到舜下井后,在井边掘了一个孔道,钻了出来,又安全地回家了。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书笔记 篇1
在这个寒假里,在我读的书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了。
这里有两个可爱的主角:一个是活泼机智的小男孩尼尔斯,另一个就是他们家的雄鹅莫顿。尼尔斯惹恼了小精灵,结果被施法成了一个拇指大的小人儿。他走到牛棚旁居然能听懂动物们的语言,一个偶然,他骑着莫顿与雁群一起度过了一个漫长而又快乐的骑鹅旅程……他们经历了许多事,克服了重重困难,终于变成了人,与父母团聚了,自从这次旅行之后,尼尔斯不再调皮捣蛋,反而变成了一个有爱心、勇敢、乐于助人的孩子,我也要成为这样的人。
在这本书中我读懂了:要有一颗善良的心,应该要对地球上的生物平等对待。在书中大雁阿卡也说过:人类不应该占据了整个大地。人类需要的只有那么多,只需要让出一些荒山,偏僻的森林,还有几个岩石小岛,几片淡水湖,甚至不能生存的沼泽地,那它们这些飞禽走兽就不至于没有地方去了。
我觉得这位作者把动物们的心声都给写出来了。是的,它们只需要这么多。树木与其被人类砍伐,还不如让鸟儿栖息,这对双方都是一个很好的结果。
一个故事之所以尽人皆知,是应为它饱含这用不泯灭的的人性;一部历史之所以千古流传,是因为它蕴含着不朽的精神传奇;一部文学作品之所以享誉中外,是因为他时时奏响着真与美的旋律,但它们汇集到一起,就搭建起世间最圣神的文学殿堂。
如果我是尼尔斯,那我也十分愿意去帮助别人,我相信,我会和尼尔斯一样,觉得帮助别人是世界上最快乐的事!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书笔记 篇2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世界文学史上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作者是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芙。《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讲一个不爱学习、喜欢恶作剧的顽皮孩子尼尔斯,因为一次捉弄了一只精灵,而被精灵用魔法变成了一个跟老鼠差不多大的小人。他骑在他家的大白鹅背上,跟着一群大雁出发作长途旅行。通过这次奇异的旅行,尼尔斯增长了很多见识,结识了许多朋友,也碰到过好几个凶恶阴险的敌人。他在种种困难和危险中受到了锻炼,最后尼尔斯回到了家中,恢复原形,变成了一个好孩子。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第一章男孩尼尔欺
好词:贪吃贪睡、心满意足、高高兴兴、迷迷糊糊、聚精会神
好句:他从椅上跳了下来,在上四处寻找小精灵,想和他和解。小精灵正聚精会神地欣赏着手中的东西,对周围的情况浑然不觉。
好段:窗外春意盎然,枝头抽出的嫩芽散发着清香的气味,渠水融融,款冬花沿渠开放,围墙上的小灌木泛着紫红色的油光。远处的毛榉树林越加茂密,到处都是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天空中云雀在歌唱,院子里鸡鹅在散步,牛棚里,奶牛闻着春天的气息发出“哞哞”的叫声。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第二章领头大雁阿卡
好词:淅淅沥沥、又冷又饿、支支吾吾、奄奄一息、筋疲力尽
好句:冰从来都是不可信懒的东西,这是一条真理。
好段:大雁们排成“人”字形在空中飞行,从来没有飞行过的雄鹅,虽然为自己能够和大雁们一起在空中飞行游览而兴高采烈,但是到了傍晚,他就已经感到疲倦了,慢慢地就远远落在了队伍的后面。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第三章野鸟的生活
好词:忧心忡忡、快快乐乐、感激不尽、火冒三丈忍、气吞声、烦躁不安、惊心动魄。
好句:大雁们吃饱后回到湖上游戏玩耍,湖在上喊声四起,叫声不绝,就这样一直嬉戏到中午。
好段:若是以前的尼尔欺,听了这样的话早就火冒三丈了!可是现在他唯一担心的是大雁们会知道他以前做过的那些坏事儿,这么一想,他也就只好忍气吞声了。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好词:
越来越远、又大又重、大口大口、清清楚楚、非常高兴、金光灿烂、若无其事
一模一样、接二连三、无影无踪、挺身而出、齐心协力、善罢甘休、慢慢腾腾
提心吊胆、规规矩矩、高高兴兴、无忧无虑、自由自在、老老实实、赞叹不已
高高瘦瘦、自言自语、仔仔细细、一扫而空、心满意足、非常苦恼、天旋地转
非常凶狠、有气无力、叽里咕噜、迷迷糊糊、一清二楚、十分着急、腾空而起
恶有恶报、叽叽喳喳、欣欣向荣、十分难过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好句好段:
1、一整片绿油油的高地上,一条大峡谷就像叶子的主经脉。中间的大峡谷向北伸展,只是越来越细,渐渐地,大峡谷消失在遥远的绿色原野中。
2、深情地看着尼尔斯,不舍得用嘴把尼尔斯上上下下抚摸了好几遍,才转身离开。尼尔斯即开心又难过。父母的脸上写满了忧虑,这使得他们看起来苍老了许多。
3、他们飞过怒吼的大瀑布,壮丽的高山,当他看到大山东边可维基约克的小教堂时,激动的泪水溢满了他的眼眶。当太阳唤醒尼尔斯的时候,他被眼前的景色惊呆了。他所在的了望塔屹立在一个靠近内湖东岸的小岛上。大部分湖水被朝霞映成了粉红色,小部分靠近内陆的小湾却闪着黑色的光。堤岸周围有一条宽阔的黑色针叶林带。更远的地方,高山组成的曲线在阳光下泛着一种难以形容的美丽色彩。近处,一个个红色的村庄和白色的教堂安静地点缀在这片美景中。
4、可是冰层毕竟是存在的,还向四周散发出凛冽的寒气和可怕的冬天的味道。
5、天空一片蓝色,男孩家的门半开着,在屋里可以听得见云雀在歌唱,看得见鸡鹅在院子里散步。闻到春草香味的奶牛也不甘寂寞的发出“牟——牟”的叫声。
6、城市就坐落在港湾里,景色怡人,充满生气。城市的中心是一组高大的石头房子,其壮观程度直逼斯德哥尔摩。难道那篇贫瘠的森林就是它富裕的根源吗?
7、自己除了准时到达外,实在有负阿卡的托付。尼尔斯想都没想,直接坐上了阿卡的背。
8、途经此地,邓芬没有理由不去看看他。于是她们的嫉妒之火重新燃起。马上转过身来,朝那只灰雁围了上去。文珍妮飞快冲到雄鹅身边,用嘴叼起尼尔斯,匆匆逃走了。
9、看来,这只大雁要成为斯密尔晚餐了。尼尔斯也看到了这一切,他几乎没有思考,立刻去追赶,想要夺回那只大雁。他听到莫顿在他身后高声呼叫:“当心啊,大拇指!当心啊,大拇指!”可是,男孩并没有觉得害怕,而是一往无前的冲了过去。
10、她羞涩的天性总让她很不自信,她总是认为自己不如别人。她不再去想自己,二十一门心思地想着努力学习,将这一善举的目的实现。
11、“别妄想我会交出大拇指。”阿卡斩钉截铁的回答说,“我们所有的,都愿意为他献出自己的生命。”
12、他们相貌堂堂,羽翎楚楚,不过脚上那副寒酸相却令人一眼就能看出他们是来自荒山野僻的穷苦人。
13、农庄主人亲眼看见那几只可爱的小松鼠后,不禁叹了口气,说:“我们农庄上的人做了一件不太光彩的事情,不管是对动物还是对人都不应该这样做。”
14、虽然他的日子过得还算开心,可是他依然思念着自己的家乡。她们正趁着月光在这尽情地玩乐呢。周围的水开始放射出一种柔和的光芒,呈现出一片美丽的景象。你会看到波浪和湖岸是如何放射出令人欢快的色彩,你会如同置身于梦幻之境。消除他的思想之苦。克莱门特已经无法控制自己的思乡之情,他决定了:必须回家一趟。于是朝他远去的背影深深地鞠了一躬。
15、尼尔斯突然有一种强烈的、想要同人类相处的渴望。
16、背无力地弓着,好像被什么东西压得直不起来;目光迟钝而绝望。他整个人都显得缺乏勇气并且心灰意冷。父女俩都像换了个人似的。放鹅姑娘奥萨也不用再为了生活,而将自己变成一个机智而警惕的大人了,他从此可以依靠和信赖她的父亲,恢复她那孩子般纯真的摸样了。
17、他们的眼睛简直叫他感到害怕,黄颜色、亮晶晶的,似乎眼睛背后有团火焰在燃烧。
18、奇怪的是,他已经无法一眼认出他们。尼尔斯沮丧地坐在地上,一动不动。他们不停地叫着,尼尔斯也不停地说着,但是彼此都听不懂对方在说些什么。尼尔斯目送着他们远去,心里充满了惆怅。
19、那里重峦叠嶂,到处是茂密的针叶林,还有清澈的湖泊和湍急的河流,湖光山色相映成趣。这真是一个美丽的地方。以前这里有过数不清的参天大树。争先恐后地动手干起活来。他们一边干活,一边想象着树木长大后的样子。
20、但他却拿不定主意要不要救他。他们比任何动物都热爱自由,也比任何动物都骄傲。像当年那样急切地等待着您。眼睛里泛出点点泪花。
21、每一次指点都会引起野兽们兴奋的嚎叫,而被点中的家畜却在悲鸣。教士有心阻止,却没有办法,只有眼看着一群又一群的牲畜走过来。克莱门特看起来一点儿都不担心,他开始娓娓讲述一个他亲身经历的故事。只是为了缓解他的思乡之情。大火熄灭了,黑暗的山林一片宁静。等到天空的乌云渐渐散开,教士渐渐看清了四周。
22、烈焰瞬间就吞没了那颗松树,松树上的每一根枝条都发出耀眼的红光,十分夺目,但那却是生命最终的绚烂。不难想象,这场奋战是十分艰辛的,有好几次那大火都险些再度蔓延开来。尼尔斯还没来得及为这片森林赶到惋惜,就有新的危险降临到了他的头上。
23、他非常恼火,自己心有余而力不足,没有能耐向这些流浪者显示一下哪怕是一只家鹅也能够做出一番事业来。
24、她似乎听见许多声音从四面八方向她呼喊。那歌声久久地回荡在夜空中。歌声飘荡在夜空中,饱含众人对校长的眷恋和爱戴。毫无疑问,今晚的歌声是前所未有的最美歌声。
25、躺在那里喊叫着要吃食。对不起自己的良心的。小鹰也只好勉强吃了。惊叫着逃散了。高尔果任凭阿卡训斥,周围的群鸟却在一旁讥笑他。似乎要向她发起进攻,但是他终究没那么做。
26、即使他们感到害怕,也不愿将一个病危的人弃之不顾。当矿业主看到那瞪得圆圆的孩子气的眼睛时,那目光刺痛了他的心。
27、斯密尔实在来得猝不及防,他像断线风筝一般身子笔直往前纵过去,一口咬住一只大雁的翅膀,叼起来回头就往陆地上跑过去。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书笔记 篇3
《尼尔斯骑鹅历险记》是一部童话故事,1909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拉格洛夫的作者。通过这个故事,作者告诉我们,我们必须从小养成良好的习惯,我们必须勇敢面对困难,克服困难才能取得成功。
这个童话讲述了一个名叫尼尔斯的14岁男孩的故事。他不喜欢学习和学习,他整天都和朋友们一起疯狂。有一天,当他在家里和一个精灵玩耍时,精灵用拇指把他变成了一个大个子。就在这时,一群鹅飞出了空中,房子里的一只雄鹅想要飞向天堂。尼尔斯紧紧抓住他的脖子,防止鹅飞走。出乎意料的是,因为他的身体太小,所以鹅会升高。此后,他开始了他的冒险,沿着鹅向南,回到家乡八个月。在路上,他看到了许多美丽的风景,了解了祖国的地理特征,听到了许多有趣的故事和传说,冒了很多风险,遭受了很多苦难。在旅行过程中,他学会了爱和勇气,成了一个善良善良的人。
尼尔斯曾经是一个邪恶的坏孩子,喜欢和小动物开玩笑,并与他们做一些敌对行动。但在经历了冒险之后,尼尔斯明白了爱情是什么。当父母想要杀死莫顿家族的鹅时,尼尔斯绝望地冲了过来,阻止了父亲和母亲。这有多么美好的爱!正是这段非凡的旅程让尼尔斯学到了许多美好的事物。
最终,Niels和GooseMorton克服了许多困难,克服了几个风险并回到了他们预期的家乡。一路上,他们经历了困难和危险,利用打败狐狸的计划,勇敢地对抗凶猛的鸟类,帮助喜鹊找到他们的母亲。他强大而灵活的精神使我深受感动。
这是《尼尔斯骑鹅历险记》,一个经典的童话故事,让我了解友谊是什么,什么是强大,以及如何克服困难。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书笔记 篇4
当我读完《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最后一页时,我不禁深深地被打动了。当我再一次想起尼尔斯助人为乐的精神时,觉得特别的惭愧。
尼尔斯还跟正常人一样大小时,最大的乐趣就是欺负动物。比如把猫、狗的尾巴点燃,比如爬上大树捉那些还不会飞的小鸟等等。后来,他被小精灵变成了拇指般大的小人儿,还不小心被他家刚加人大雁群的大公鹅背上了天空,开始了他的旅行。在旅行的途中,他渐渐学会了宽容和善良,并且结识了许多动物朋友,有许多奇特的经历。因为他的改变,小精灵又将尼尔斯变了回来。
在日常生活中,我也经常像书中的尼尔斯以前那样,看到麻雀、金鱼之类的小动物在我手中痛苦地挣扎,反而觉得很刺激,丝毫不认为这些小生灵有多可怜。每当我有了不顺心的`事,就拿猫啊、狗啊这些小动物当出气筒,一点儿都不觉得自己的行为多么愚蠢。
难道真的要经历尼尔斯被变成小人的这段经历我们才能醒悟吗?动物也是地球上的成员,并不是我们的附属品,我们不能随意地欺负它们。而要尊重它们,与它们一起快乐地生活。
是的,有一颗爱心,善待动物,更要善待他人,为我们自己营造一个和谐的生存环境吧。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书笔记 篇5
今天,天太热了,作业也写完了,于是,就看起了《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主要讲的是:尼尔斯和群鹅来到了一个小岛上。卡骆驼(尼尔斯的宠物)太饿了,就看见两个人在钓鱼旁边放着一块面包,卡骆驼就蹑手蹑脚的走到那里。不料,兄弟俩发现它了就把它抓住了。尼尔斯骑的天鹅看见了,就飞过来救它。天鹅使出九牛二虎之力把他救了出来,自己被他们抓住了,兄弟俩回到家,准备吃了。这时尼尔斯出现了,用他的智慧和力量就吃救了天鹅。
我们遇到困难时,要向尼尔斯一样,用智慧打败困难。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书笔记 篇6
寒假期间,爸爸带我到新华书店买书,看着书架上琳琅满目的书籍,该选哪本呢?正在我发愁之际,一本叫《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书印入我的眼帘。奇怪的书名,有趣的插图,让我瞬间就喜欢上了这本书,就选它了!
回到家,我便迫不及待地翻开书读了起来,原来这本书写的是一个叫尼尔斯的小男孩的故事,这个小男孩不爱学习、不爱劳动,还喜欢捉弄人。因为戏弄了一只小妖精,受到惩罚变成一个拇指大的小人,从而经历了一系列匪夷所思的经历,正是这些经历使尼尔斯从一个顽皮捣蛋的孩子变成一名具有正义感、智慧、勇敢、善良的小英雄。
整本书没有什么至理名言,也没有什么精彩语段,但它,却让我懂得要勇于正视自己的缺点,努力去改正;在面对困难时,不能只顾自己的利益,而去危害他人。尼尔斯是我学习的榜样,我也要成为坚毅、勇敢、善良、勤劳的好孩子。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书笔记 篇7
今天我读了《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作者是瑞典的塞尔玛·拉格洛夫。虽然这本书对我这位即将是五年级的学生来说,有点“小儿科”了,但我看了几页后,还是被故事中幽默风趣并且离奇曲折的精彩情节深深吸引了,它很快把我带入了一个神奇美妙的世界。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叫尼尔斯的小男孩,不爱学习,还是个十足的捣蛋鬼,经常做一些恶作剧,因此,他受到了惩罚,被小精灵变成了拇指小人。他骑着白鹅莫丁,跟随大雪山上来的“阿卡”大雁带领的雁群一起沿着瑞典国土飞行。一路上经历了无数惊险,演绎了种种传奇。历经艰难险阻后,他终于回到了家,还改掉了以前的缺点,变成了一个善良、勇敢、智慧、可爱的大男孩,还非常的乐于助人。他身上被小精灵施的魔法也自动解除了。
读完这本书,我被作者那丰富的想象力所折服!也为故事中小男孩尼尔斯经历的种种传奇和险阻后,及时的改掉自己的缺点,变成一个善良、勇敢、智慧和可爱的大男孩而感动和鼓掌!是啊,我们每个人身上都有一些缺点,成长的过程就是一个犯错和改错的过程,怕的不是有缺点,而是怕永远意识不到自己有缺点,或者明知道自己有缺点,自己还不思悔改,我们要不断的充实自己,改变自己,在成长中要勇于克服艰难险阻,这样我们才能让自己变得更优秀,成长为一个受欢迎的人!这个充满童真童趣的故事不正说明这些吗?
我喜欢《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书笔记 篇8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篇童话是(瑞典)塞尔玛“拉格洛芙写的。这是一篇令人感动的童话!令人深思的童话!
童话中有一个调皮的小男孩儿,仗着自己力气大,对家禽很凶恶,经常耍弄、欺负家禽。于是,小精灵就惩罚他,把他变成了一个柔弱无力的很小很小的人,他再也无力欺负家禽。后来,他骑着雄鹅去旅行,途中和雁群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共同对付凶恶的狐狸一一斯密尔,找到了许多朋友:小狗卡尔、大雕高尔果、渡鸦巴塔基等。从那以后,他便喜欢上了动物。最后,经过努力,他们结束了旅行。因为他对动物的态度完全变了,小精灵又把他变回了正常的模样。
读完童话,我想到了自己,阵阵内疚和悔恨也涌上心头。记得在我7岁那年,我在路边捉住了一只小麻雀,就用线绑着它,一会儿拉拉它的翅膀,一会儿折折它的脚,把它玩儿弄了好长时间,直到自己玩儿膩了才把它放了。我这样做,不就是那个调皮的尼尔斯吗?文中的尼尔斯在小精灵的帮助下,最后改正了缺点。而我呢?我更应该像他那样,善待身边的动物。不是吗?地球是一个大家园,动物也是其中的一员。“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鸟儿能唱歌、蜜蜂能釆蜜、青蛙捉害虫、老牛会耕地、驴子能驮物、猫会……总之,动物给人类带来的好处是数不胜数。要是世界上没有动物,那地球将不再生机勃勃,到处是一片冷清。我们真应该像朋友那样善待世上的动物。
我又想,不单单是动物,人和人之间也一样,我们不能欺负弱小,互相吵架、打架,战争带来的只会是破坏和灾难。写到这里,我想对全世界的人说一声:“请学会善待,让世界充满爱!”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书笔记 篇9
放假了,我和妈妈一起读《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非常有趣。尼尔斯是个不爱读书,非常顽皮、粗野,喜欢恶作剧,欺负小动物的坏孩子,因为捉弄小精灵,被变成小人儿。从此,他和雄鹅、大雁一起开始了一次难忘的旅行,旅行中他遇到很多困难和麻烦,但靠他的聪明、善良、乐于助人的精神,解决了一个一个难题,最后也使自己重新变回了人。我也和小尼尔斯一起参加了旅行,懂得了很多知识,明白了每个人都要以一颗善良的心对待别人,帮助别人,就一定会有好的结果。
如果我变成小人儿,我也会去努力寻找使我变回人的那个精灵,想办法通过自己的努力将自己变回人。中间肯定会有很多困难,但为了爱我的妈妈、爸爸我一定努力克服,使自己变成一个懂事、听话的好孩子。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书笔记 篇10
今天,我读了一本叫《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书。他讲了顽劣的孩子尼尔斯,居住在瑞典南部的一个小村庄。因为得罪了小精灵,被变成了拇指大小,能通兽语的小人。他跟随自己家的雄鹅,周游了瑞典全国,饱览了祖国秀丽风光,了解了祖国的历史地理,并从他的动物朋友身上学到了很多珍贵品质。。当他重返家园的时候,它不仅恢复身形,而且成为了一个有责任感、有爱心的好孩子。
尼尔斯勇于舍己、诚实守信、坚强勇敢、助人为乐的优秀品德值得我们学习。
文中除了尼尔斯,还有雄鹅莫顿令我印象尤为深刻,因为它很有勇气,它把平凡的自己变得不平凡,大雁阿卡、尼尔斯、老鹅都说它不行。但它没有放弃,没有退缩,而是咬着牙,努力坚持着,经过千辛万苦,最后,它终于成功了,实现了自己的梦想。
我要向雄鹅莫顿学习:遇到困难不退缩,去勇敢实现自己的梦想。我们虽然都是一些普普通通的人,但只要勇于克服困难、坚持不懈地努力学习,就能像雄鹅莫顿一样,做出不平凡的事业来。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书笔记 篇11
今天,我看了一本好书,叫《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里面讲的是一个叫尼尔斯的小男孩因为调皮,于是被小精灵变成了小人儿,然后跟自己养的雄鹅一起飞向了遥远的拉普兰,尼尔斯遇到了许多事情,他被狐狸追过,也被蛇追过,甚至掉进过熊窝,还困在了着了火的房子里,常常是九死一生,但是他最终变成了正常人。我认为尼尔斯是一个正直、勇敢的人。有一次尼尔斯来到了一个地方,他发现那里的狐狸一直在吃羊,搞羊族快绝种了,于是尼尔斯帮助羊群除掉了狐狸。
在生活中,我应该像尼尔斯一样乐于帮助别人。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书笔记 篇12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主人公尼尔斯怎么从一个“熊孩子”变成勤劳能干的小孩的故事。想要知道尼尔斯经历了什么,请跟着我一起继续往下读吧!
尼尔斯从小是个顽皮、淘气的男孩,因为得罪了小精灵,就被它变成了小人儿。尼尔斯刚准备起身去牛棚里找小狐仙求和,遭到的却是公鸡的嘲笑和牛的控诉。忽然,湛蓝的天空中飞过一群群大雁,尼尔斯家的雄鹅却动了心,他忘了自己已经变小了,就上前把雄鹅抱住,不让雄鹅飞去。雄鹅把尼尔斯一起带上了天空,开始了他们的冒险之旅。这一路尼尔斯遇到了许多困难:被铜像追得走投无路;被狡猾的狐狸“斯米尔”一次次不停地追杀;被坏大雁扔到深海里,差点淹死······但是,他们经历了重重困难,最终在拉普兰相聚了。
回家的时候,队长阿卡告诉了尼尔斯一个坏消息:等他回到家时,只有把莫顿杀了,才能解除缩小咒。尼尔斯回到家时,他却慢慢地变大了。他通过自己的努力换来的成绩,赢得了大家的尊重,之前的那个顽皮小男孩也变得勤劳能干了。从此,尼尔斯一家和莫顿一家生活得其乐融融。
我从这本书中得到一个启示:人只要善待动物,善待自然,学会与动物协作,与自然和谐相处,将会和自然成为最亲密的伙伴。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书笔记 篇13
这学期王老师向我们推荐了许多书,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位名叫尼尔斯的小朋友,非常喜欢虐待动物,为了躲狐狸的追捕,爬到了家鹅的身上,谁知加额济神奇般地飞了起来,同大雁一起飞行。
于是,尼尔斯便开启了漫长又危险的骑鹅旅行。
你要是在危险的时候,总是会表现得特别聪明。而在我们身边,聪明的人长大以后也不一定能干成一番事业。
我们有一个成语叫做笨鸟先飞,它的意思是:笨的人总会努力让自己努力,弥补先天不足。有些聪明的人永远都不会努力,只会觉得自己非常聪明,长大以后想干一番事业都是随随便便的事。
最后,聪明的人却没有干成事业,变成了一个无名小卒。笨的人呢,却因为自己的努力让自己干成了一番事业,所以说笨鸟先飞。
我想告诉你们的是:意识到自己笨,正是变聪明的开始。既然自己意识到自己笨,所以就要让自己变成一个聪明的人。就算变聪明了,也不会停滞不前,还要让自己变得更聪明。
不要以为自己哦变得好聪明了,我不需要再努力了而毁了自己的一生。所以意识到自己笨就要努力,不要说:“啊,我都这么笨了,我不想努力变成聪明的人,聪明的人好痛苦。”
不要因为意识到自己笨,就觉得自己变不聪明,就不努力让,而毁了自己的一生。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书笔记 篇14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瑞典作家塞尔玛·拉格洛芙的作品,主要讲述尼尔斯变成小人后,骑鹅旅行的故事。
主人公尼尔斯是一个爱捉弄小动物、淘气的孩子。由于他不讲信用,捉弄小精灵,便被小精灵变成了小狐仙,他为了不让雄鹅莫顿飞走,便想捉住莫顿,可却被雄鹅带上了天空,开启了新的旅程。
尼尔斯和雁群在冰面上休息时,狐狸斯密尔捉走了一只大雁,尼尔斯便上前阻拦,使大雁逃离,可是他自己却被狐狸困在一棵树上,绞尽脑汁,也无法逃跑,这时大雁来帮忙,尼尔斯才得以逃脱。
尼尔斯随后又和大雁路过了很多地方,在小山上捉弄狐狸斯密尔,见识到了海底的城市,在厄兰岛,凭借智慧除掉三只坏狐狸,帮助一个叫梅贝森的学生找回了珍遗的书稿,还解救了被困在笼子里的老鹰高尔果。虽尼尔斯和雁群如此快乐,但一场悲剧正在另一个地方发生着。小马茨和奥萨先后失去了三个亲人,只剩下一个在外的父亲,他们想找到父亲。于是开始了漫漫寻亲路,在途中,他们还知道了使他们家破人亡的,原来是一种叫肺结核,于是他们四处宣传这种病,告诉人们要注意卫生,可这时,厄运又悄悄降临了,小马茨被飞石打中,不幸去世,不过最后,尼尔斯的帮助下,奥萨终于找到了父亲,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又过了几天,雄鹅带尼尔斯回到了目思夜想的家,并阻拦妈妈杀掉雄鹅,于是他又变成了人,而且胎换骨,变得善良,勇敢、沉着。同学们,快来打开这本书吧,你不仅会读到惊险刺激的冒险,而且还会读到有趣的传说,也可以教会我们善良,友爱,热情,沉着的可贵品质。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书笔记 篇15
从前,就一个叫尼尔斯的小男孩,他的生活除了吃饭和睡午觉,就是戏弄那些鸟虫和家畜。可是有一天,他听懂了动物们的话,事情是这样的:
星期天的早晨,尼尔斯的爸爸妈妈到教堂去了。尼尔在家里迷迷糊糊的睡着了,忽然,一个声音惊醒了尼尔斯,他看到有一个小精灵,他就那苍蝇套把它套进里面,小精灵用魔法巴尼尔斯变成小大拇指一样的小人,现在,别的动物都欺负她,没有谁会怕他。这时,一个叫莫丁的白鹅看见了他,就带着他去上别的地方去旅游。旅游有很多困难,因为它是鹅,还有一群大雁,就是有一个个的狐狸在追踪他们,尼尔斯虽然害怕,但他还是打败了狐狸回到了家中,最后,尼尔斯解掉了魔法,变回了正常人。
从尼尔斯的故事,我知道了世界上总有一些困难,但是我们要勇敢的面对,不但提高自己的能力,还提高自己的智慧,向着目标,一直往前进,不管我们遇到多大的困难,都会胜利。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书笔记 篇16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主人公尼尔斯是一个调皮捣蛋的小孩子,但是他有一份真诚的心。变小之后,他遇到了一位朋友——白汀,他们两个遇到了很多困难,但是都面对去解决了。
尼尔斯本来想救小灰雁美羽,但是小灰雁本来就很虚弱,再加上尼尔斯这一疗伤,她倒地昏迷了。
尼尔斯以为她死了,他告诉了雁群,但他不知道她其实并没有死而是昏迷过去了。他的这一举动,我觉得他很善良。如果在现实世界中,他一定是个乐于助人的好男孩。
白汀看到了尼尔斯乐于助人的心,他决定带着他一起去旅行。尼尔斯是一次次地救了白汀,也一次次与他并肩作战。
这本书的作者真的很有趣,里面的描写很详细。他们一起打败狐狸的事候是多么的感人。刚开始他们是各管各的,但他们知道了团队的重要性。
尼尔斯很勇敢,面对困难不退缩。尼尔斯很有爱,乐于帮助他人。尼尔斯是我的学习榜样,我要学习他的勇敢和乐于助人。从中,我还学到,要团结,因为团结就是力量。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书笔记 篇17
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名叫《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书。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名叫尼尔斯的男孩非常调皮,喜欢捉弄小动物,大家都十分讨厌他。一天,尼尔斯的父母出去到教堂,尼尔斯因为捉弄了一个小精灵,被小精灵变成了一个只有拇指大小的小人儿。这时,一群大雁从空中飞过,家中的大雄鹅莫顿也想与它们一起飞行,尼尔斯为了不让它飞走,就抱住大雄鹅的脖子,大雄鹅来不及抖掉他,把他一起带到了半空中。就这样,尼尔斯与雄鹅莫顿和雁群一起走南闯北,经历了一次奇异的旅行。
在这次旅行中,尼尔斯见到了大自然的美丽风光,增长了见识,还结识了许多新朋友。不仅如此,他还帮助了许多小动物,并从它们身上学到了美好的品德——这让他从一个生性粗野、爱欺负小动物的孩子,变成一个勇敢善良、乐于助人的好孩子。
最后,当尼尔斯终于回到家,得知雄鹅莫顿要被宰掉时,勇敢地站出来,救了它。小精灵被他的善良所感动,还是把他变成了人。经过这次旅行尼尔斯再也不是那个淘气贪玩的孩子,而是变得聪明、勇敢、助人为乐。但是,他再也找不到雁群,也听不懂动物的语言了,这次旅行最终成了他一生最美好的回忆。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动物是人类的好朋友,也有自己的喜怒哀乐。我们要爱护它们,保护它们,不能伤害它们。保护动物,人人有责!
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大家都跟
好读书读好书作文1
书是前人劳动与智慧的结晶,它是我们获取知识的源泉。我们要让自己变得聪明起来,必须多读书,读好书。
本周是读书节,大家都在认真地大量地读书,我也不例外。在这个过程中,我
俗话说“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这是为什么呢?原因就是秀才不停地读书,通过“书”这个窗口,知道了天下发生的事情。
“读书会给人带来无穷的乐趣”。没错,书是有趣的。只要认真读,就能体会到书的乐趣。
“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书是无价之宝,书是知识源泉,我们要像海绵吸水一样去汲取那“颜如玉”、“黄金屋”,不能小和尚念经——有口无心地去读,那样会左脑进,右脑出——忘光了。
“读一本好书,就是与高尚的人谈话”。高尚的人有许多值得我们领略的思想和品格,我们如果有一本好书,而且认真去领略他的思想,就想像是在了解高尚人的思想,学习高尚人的品格,所以读好书和高尚的人谈话是差不多的,目的都是更加完善自我
苏联著名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得好:“如果学生的智力生活仅局限于教科书,如果他做完了功课就觉得任务已经完成,那么他是不可能有自己特别爱好的。”我们每一个学生要在书籍的世界里,有自己的生活,把读书,应视为自己的乐趣。
同学们:“同沐四季风,共享读书乐”,让我们与书交朋友吧!让读书之花,盛开四季校园。
好读书读好书作文2
英国作家柯南道尔讲:“我认为人的脑子本来像一间空空的小阁楼,应该有选择地把一些家具装进去。只有傻瓜才会把它碰到的各种各样的破烂杂碎一古脑儿装进去。”因此,我们就要“读好书”。读好书就像和许多高尚的人在谈话,而读坏书却为人的堕落搭起了跳板。那些内容级荒诞的书籍会像毒药一样,毁灭人的一生。那何为好书呢?这就要看你的兴趣爱好和需要了。喜欢历史的人,就可以选择一些历史书,喜欢科学的人,就可以选择一些科幻书;喜欢写作的人,就可以多看一些小说。
读书好。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伟大智慧的结晶。好书,能带着我们去遨游瑰丽多姿的知识海洋,了解古今中外的趣事奇谈,好书能使我们明辨是非,分清美丑,好书能教给我们做人的道理,陶冶我们的思想情操。”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就是最好的证明。
书能够向你提供宝贵的人生
想让自己的学习成绩提高,写作能力提高,知识增加,读好书么?那还是这9个字:读好书、读书好、好读书。
好读书读好书作文3
高尔基说功:“书籍是我种提高的阶梯”。出国确实书籍能够增加咱们的智慧使我们对生涯中各种事物有一个片面意识,从而让我们的灵魂更添空虚它就像我们的良师益敌一样,处处陪同着我们。
我曾经读过一利叫《智慧腹囊》的书。这原书是一个个活泼、感人的小故事组成的。每个小故事都蕴露着深入的情理。它使我领详了不多人生的真理,让我的口灵接收了一次又一次的浸礼。每则小故事的结尾皆会总结出一句富有哲理的话,还会讲一篇取这个小故事相似的真人实事,让你更加能领会到书中的含意。
在这标书中,《永遥的99分》这个故事给尔的感想很深。它道的是从前有一个鸣李博生的己,非常喜好玉雕。在他第一次踩入这个言业的时候,就暗暗下信心,必定要干到最恶,辛辛劳甜琢玉三年后,李博生终于班师了。一地,多少个高等玉雕大师围着他的一件息品评判。李博生充斥自负,评委们也是频频拍板。可是最后的分数却只有99分。李博生很不信服,答他们为什么要扣掉一分。一位老农匠站没去对他说:“扣掉一分是为了给你后退的余地,假如给你100分,你还会持续倒退吗?”李博生豁然开朗。从此,他不再满意本人。经由不懈尽力,他末于成替了一名底级玉雕巨匠。这个故事使我清楚,要留给大家领铺的余地,不要自豪骄傲。
就像这个故事一样,这本书就是这样传授给我们一个又一个哲理。从当初开端,让我们理解读书的好心义,读赖书,佳读书,丰盛从彼的常识,成为一个有用的人。
好读书读好书作文4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一本好书,可以相伴终生,多读好书,是可以受益终生的。
书,有好有坏,有利有弊,老师主张同学们读好书,好读书,多读书。
读好书,是指要把一本书读好,读后要细细品味,多加思考,更要勤摘抄好句好段。这样才能把一本书读好。另外,老师还让我们“读好书”,是想让我们多读名著,名家名作,从中吸取其精髓,从而做到“学以致用”。暑假里,我读了著名作家杨红缨写的一本《杨红缨童话系列》,里面有3个故事,第一个故事《亲爱的笨笨猪》中的笨笨猪虽然笨,但是它诚实、善良,因此小动物们都愿意和它交朋友,愿意帮助它,《流浪狗和流浪猫》中的流浪狗、流浪猫虽然在流浪,没有固定的住所,也没有稳定的三餐,但是它们没有被这种生活环境所吓倒,依然勇敢、乐观地生活着,第三个故事《没有尾巴的狼》中的狼被一个小孩陶陶所感化,由一只人见人怕,人人憎恨的狼变成了一只见义勇为、深受大家喜爱的狼。这些故事教育我从小就要做一个诚实、善良、勇敢、乐观的人,使我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
读好书,可以明智,可以慧心,好读书,则是指:读书,是要有兴趣的,读一本好书,更是要有平和的心态,一个人读书时,如果静不下心来,那肯定读得不知其所然,这本书也就算白读了,但,喜欢书,爱读书的人就不一样了,只要一捧起书,便会完全沉尽其中,被作家的优美文笔所陶醉,被作家笔下的动人故事所感动,会为其悲,同其乐。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所以,想要读好书,更要爱读书。只有爱读书,才能真正从书中汲取精华和营养,从而使自己精神不断升华,文学素养不断提高。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在我还不识字时,妈妈就常常给我讲《格林童话》和《安徒生童话》中的小故事,从那时起我就被书中的故事所吸引,对书充满了向往,当我背起书包上学时,我就开始看自己喜欢的书了,随着年龄的增长,老师推荐我们看更多的好书。这让我能时常融入书中,体会书香的独到之处,更重要的是让书成为了我成长中不可缺少的必需品,让书香时刻点缀着我的生活,使我的生活变得丰富多彩,充满了浓浓的书香味!
我爱读书,更爱读好书!书会是我永远的朋友,它会伴随我度过快乐而幸福的一生!
好读书读好书作文5
走进书香萦绕的图书馆,拿起一本厚厚的《草房子》,翻开第一页,沉浸在书的海洋里……这是一个多么美妙的画面啊,让笔墨的清香,渲染我们的心房。
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伟大的唐代诗人杜甫曾经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的确,书读的多了,写作时自然很轻松,就像有神仙帮助一样。书的好处有很多,可以让我们一生都受用不尽。可是,书也不是每一本都很好,有的书可以让我们增长知识,学会一些生活常识和做人的道理。可是,读一些不好的书,可能会让你误入歧途,陷入无底深渊。那么,我们该怎样好读书,读好书呢?
不知道一些出名的名著,大家看过没有,例如外国作品《昆虫记》、《绿山墙的安妮》、《长袜子皮皮》、《秘密花园》,中国作品《草房子》、《骆驼祥子》、《蛙》、《围城》等等,大家都可以看看。书,看上去很枯燥乏味,一点意思都没有。可是当你走进书中,你就会发现,书的世界还是这么五彩缤纷,多姿多彩啊!
读书,不能囫囵吞枣,走马观花的一概而过。要在读书时,遇到好句子,好词语,就要养成随时随地都摘抄的好习惯。这样,在自己写作文时,就可以把你所摘抄的好词好句,运用上,这不是很好的一件事吗?而且,读书不能盲目的追求速度。速度快,不见得就是一件好事。这样的话,一本书的意思和含义,就都了解的不够彻底。要做到认真读好书中所说的每一个字,读懂每一句话的意思。这才是真正的读书呀!
不要把读书看做是一种负担。多读书,读好书,让读书成为你必不可少的习惯。走进书,你就会发现另一个全新的世界!
好读书读好书作文6
“书中自有千钟粟,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古人如此利诱着人们去读书。人们还常“开卷有益”。当今的大思想家们也个个赞誉读书的种种好处,把书籍比做人类的好友,比做面包,比做进步的阶梯。可见,读书是人们摆脱无知的工具,是人们净化自身的利器,是人们提高自我的捷径。
书籍汇集了人们的智慧,把先人的经验知识代代相传下去,使后人可以而且能够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看这个错综复杂的世界。书籍作为知识的载体,是人们文明的一个标点。
许许多多的读书人也是在通读先人或别作家的大量著作后,才有了自己的作品,逐渐形成了自己的行为风格。没有先人的积淀,没有通过大量阅读所形成的文化底蕴,你如何去发现新的东西?如何去看彻自己的清晰想法?正所谓“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可是开卷有益吗?当然答案是否定的。一个人的生命是有限的,而读书是人们生活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是人们提高自身最为直接的途径。所以提倡:好读书,读好书!
好读书读好书作文7
读书是一种享受生活的艺术。五柳先生“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当你枯燥烦闷,读书能使你心情愉悦,当你迷茫惆怅时,读书能平静你的心,让你看清前路,当你心情愉快时,读书能让你发现身边更多美好的事物,让你更加享受生活。读书是一种最美丽的享受。“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读书是一种提升自我的艺术。“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道。”读书是一种学习的过程。一本书有一个故事,一个故事叙述一段人生,一段人生折射一个世界。“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说的正是这个道理。读诗使人高雅,读史使人明智。读每一本书都会有不同的收获。“悬梁刺股”、“萤窗映雪”,自古以来,勤奋读书,提升自我是每一个人的毕生追求。读书是一种最优雅的素质,能塑造人的精神,升华人的思想。
读书是一种充实人生的艺术。没有书的人生就像空心的竹子一样,空洞无物。书本是人生最大的财富。犹太人让孩子们亲吻涂有蜂蜜的书本,是为了让他们记住:书本是甜的,要让甜蜜充满人生就要读书。读书是一本人生最难得的存折,一点一滴地积累,你会发现自己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
读书是一种感悟人生的艺术。读杜甫的诗使人感悟人生的辛酸,读李白的诗使人领悟官场的腐败,读鲁迅的文章使人认清社会的黑暗,读巴金的文章使人感到未来的希望。每一本书都是一个朋友,教会我们如何去看待人生。读书是人生的一门最不缺少的功课,阅读书籍,感悟人生,助我们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书是灯,读书照亮了前面的路,书是桥,读书接通了彼此的岸,书是帆,读书推动了人生的船。读书是一门人生的艺术,因为读书,人生才更精彩!
好读书读好书作文8
对于读书的态度,我们应该是要好读书,读好书。
记得陶渊明所说的: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那我先讲讲好读书之重要。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不读书,何来的进步呢?没有文化的人犹如泄气的气球,任人践踏。相反,一个知识渊博的人,就如充满气的气球越飞越高,别人都用敬佩的目光投向你。读书能使一个人增长知识是其次,最重要的是能够提升自身的修养。记住,读书时一切的一切。
现在的青少年,每天大部分的时间都是花在上网上。一到读书时,便如枯萎的小草,没有一点儿精神。有人认为开卷无益,但我不这么认为,我认为开卷有益。第一,读书是为了天下,第二,读书是为了自己。当然,为天下之前是为了自己。在现在的社会,如果你没有一点的文化,将会被淘汰,无法再社会里生存。而读书可以增长你的知识,开阔你的眼界。读一书,长一智。书是你最好的老师。每个人都会在生活中遇到困惑,书可以引导你去寻找答案。书是你最好的朋友,在生活上的朋友,难免会出卖你。但书不会,相反,它会在你的身边安慰你。所以,我们应该有好读书的习惯。
对于读好书,也是读书之必要。还是那青少年来说。现在青少年上网的数率越来越多,许多人乘这点,在网上建立自己的网站,发很多不健康的书来诱惑青少年。当然,如果青少年没有辨别是非能力的话,一旦,跃进他们精心策划的陷阱,说真的,你可能再也爬不起来了。还有一点,读书要选择适合你自己的书,不要别人看什么书,自己也看什么书,随波逐流。总之,读好书是必要中的必要啊!
好读书,读好书是我们现在应有的学习态度。书是朋友,更是老师。它教我们要谦虚,要诚实,要友善,要自信……请扔下书的朋友们,再次拿起你手中的书,随我一同走进书香之路吧!
好读书读好书作文9
过来人告诉我,好读书,读好书,最后能体会到读书好。例如“凿壁偷光”的匡衡、“悬梁刺股”的孙敬苏秦、“闻鸡起舞”的祖逖经历一番刻苦勤读后都终有所成。
罗贯中所著的《三国演义》,我从小就喜欢读,从儿童版、青少版到原著,都让我如痴如醉,受益匪浅。
这本书写的'魏、蜀、吴三国之争,最终三国归晋的故事,揭示了一个深刻的道理:天下合久必分,分久必合。这得我们去思考,为什么天下之势会分合轮回?我个人认为,主要原因是人有贪念,某帝王强大以后,就想着吞并别国,其他帝王亦然,于是国家之间就引发了战争,然后那个统一的帝王会因欲望膨胀而腐化而逐渐衰败,最后又造成分裂——历史车轮这样不断循环转动着。
这部著作中的诸多人物,都得到生动形象的刻画,可以说达到淋漓尽致的地步。例如,曹操的生性多疑、孔明的神机妙算、张飞的莽撞冲动、刘备的擅用贤才等等。我想他的目的是想借人物的性格特点来反映当时的社会背景和社会现实,而那些人可能就代表了当时的某些人了吧。文中也揭示了许多对我们有用的道理,例如,轻敌必败、兵不厌诈、尔虞我诈、忠义两全、精忠报国等等。
随着阅读对书中人物的认识,我不免产生复杂的感情。我怜惜“凤雏”先生庞统亡于落凤坡,也怜惜如此强大的蜀国不能取得最后的胜利;而我憎恨那反叛的魏延、乐不思蜀的阿斗;我敬佩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神机妙算的孔明、重忠义的关羽、文武双全的赵云。这样的人在当今社会中也存在着,有些才华横溢的人往往英雄无用武之地;也有人命运多舛,比如霍金就是明显的例子。魏延、阿斗之流的人则是那些忘恩负义、沉迷于某种欲望的小人;而孔明则是那些孜孜不倦、手不释卷的人才,比如邓稼先、李大钊、闻一多等。这本书于己于人都很有借鉴意义,可见读书的好处。
当然,一个人的学识并非一蹴而就,不是读一本两本书就能立竿见影,而是靠日积月累的,俗话说得好“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人类的进步亦然,让书籍中的知识充实自己的头脑,从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认识,然后不断地认识世界,才能对其改变,然后人类才能进步。
书籍,人类的精神食粮;书籍,人类的营养品;书籍,人类进步的阶梯。一个人读的书越多,知识就越渊博,正如古语云:开卷有益。
好读书读好书作文10
一本书,就像一块绚丽夺目的宝石,发出耀眼的光芒;又像一位无声的老师,教导着我们该怎样去做我们该做的事……
记得我小时候时,一点也不爱看书,只要一听到那些大文豪的名字,我就觉得头昏脑胀,连听都不想听。
以前,妈妈只要一给我买回书,我都是只看看书上的那些插图之类的,很少会认认真真、仔仔细细的把那本书看完。直到后来有一次,我变了……
那一次,当我做完作业时,觉得又没有什么玩的,闲的没事干,就顺手把雨果写的那本《悲惨世界》拿过来读了一会儿。当我把这本书的其中一章读完了后,心中无比激动,似乎有一股很伤心又很怜悯的心情涌上心头。这是我在那写书中从未读到过的。它让我懂得了很多东西和知识;让我在不知不觉中似乎品味了世间的所有酸甜苦辣;让我变得比以往懂事多了……
从此之后,我只要一做完作业都会停下来,坐在沙发上,静静地看一些名著之类的书。
古人曾经说过“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这句话仔细去想想还是有道理的。书就像是一个深渊,没有尽头“读到老,学到老”大家不会不明白吧。
朋友们,请听我最诚心的劝告:只有我们先去试着读读那些好书,那些宝石般闪耀的书才会进入我们的“储存库”里。所以,大家都要坚持每天读一本书喔!
书是引领大家来到知识海洋的帆船,我爱读书,相信这个时候的你也和我一样爱上这奇异般的书了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