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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工作中的好词好句汇总86条

时间:2019-12-27 22:10

好词

摩挲 挥霍 流火 迷离 恍惚 韧性 纯净 古朴 鼓舞

火辣辣 轰隆隆 红艳艳 绿晶晶 汗淋淋 水淋淋 齐刷刷 乌溜溜

结结实实 昏昏欲睡 大模大样 金光闪闪 莫名其妙 热气腾腾

自作多情 隐隐约约 无恶不作 波光粼粼 如梦如幻 咬牙切齿 接二连三 忽明忽暗

一动不动 经久不朽 四面八方 异想天开 出人意料 三下两下 支支吾吾 有滋有味

昏昏欲睡 大汗淋漓 大模大样 忍俊不禁 兴高采烈 莫名其妙 如痴如醉 如法炮制

龇牙咧嘴 可怜巴巴 顺理成章 一毛不存 一丝不苟 格格不入 无所适从 此起彼伏

一声不吭 如痴如狂 龇牙咧嘴 秋风乍起 朝夕相伴 忽明忽暗 绘声绘色 寒冬腊月

好句好段

1、心里有春天,心花才能怒放;胸中有大海,胸怀才能开阔;腹中有良策,处事才能利落;眼睛有炯神,目光才能敏锐;臂膀有力量,出手才有重拳;脚步有节奏,步履才能轻盈。

2、生活是一首歌,吟唱着人生的节奏和旋律;生活是一条路,延伸着人生的足迹和希望;生活是一杯酒,饱含着人生的清醇与忧愁;生活是一团麻,交织着人生的烦恼与快乐;生活是一幅画,描绘着人生经历的红绿蓝;生活是一团火,燃烧着人生的憧憬和梦想。

3、生活中要学会享受:享受工作的'欢快,享受朋友的笑声,享受家人的温馨,享受创造的快慰,享受果实的甜美。

4、人生四大乐:青春活力,创业有成,家庭和顺,邻里和谐。人生四大悲:病魔缠身,患得患失,重蹈覆辙,一事无成。

5、生活加减法:知识要递增,烦恼要递减;友情要递增,怨恨要递减;善心要递增,灰心要递减;自信要递增,失信要递减;肚量要递增,妒量要递减。脚步要递增,烟酒要递减。

6、如果你想快点成名,那么就得慢点睡觉;如果你想快点长智,那么就得慢点骄傲。如果你想慢点老化,那么你就得快点学习;如果你想慢点淘汰,那么就得快点迈步。

7、不怕路远,就怕志短;不怕缓慢,就怕常站;不怕贫穷,就怕惰懒;不怕对手悍,就怕自己颤。

8、好心情才会有好风景,好眼光才会有好发现,好思考才会有好主意。

9、安乐给人予舒适,却又给人予早逝;劳作给人予磨砺,却能给人予长久。

10、人可以不美丽,但要健康;人可以不伟大,但要快乐;人可以不完美,但要追求。

11、用知识的浪花去推动思考的风帆,用智慧的火星去点燃思想的火花,用浪漫的激情去创造美好的生活,用科学的力量去强劲腾飞的翅膀!

12、只有使自己自卑的心灵自信起来,弯曲的身躯才能挺直;只有使自己懦弱的体魄健壮起来,束缚的脚步才能迈开;只有使自己狭隘的心胸开阔起来,短视的眼光才能放远;只有使自己愚昧的头脑聪明起来,愚昧的幻想才能抛弃!

读后感

寒假期间,我看了《烧伞记》这个故事,觉得很有意思和大家一起分享。

一位太太精打细算,非常吝啬。他丈夫带差的伞去公司却被同事嘲笑。于是,他“命令”太太买一把好伞,太太说:“这把伞,你至少可以再用五年。”后来,那把伞的伞面不小心被烧坏了,太太却不肯再买了。他的朋友让他们去火灾保险公司要求赔偿。于是,太太来到保险公司,要求换伞面。保险公司起先不同意,后来禁不住太太的纠缠,让她自己去配伞面,把发票拿给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来报销。最后,太太来到一家最好的伞店,说道:“把这把伞换上最好的伞面,你们开什么价,我不在乎。”

讲到这里,故事就讲完了。在这个故事中,我发现太太的一个特征:用自己的钱买伞,越便宜越好,太太给丈夫买的伞是八法郎五十生丁的。如果用别人的钱买伞,是“你们开什么价,我不在乎”。用自己的钱买伞,用到后来是有补丁的。用别人的钱,就不在乎了。

有人说:太太是节约。那你就错了,不三天两天换伞换伞是节约,伞坏了打个补丁绝对是吝啬!

爱贪小便宜的太太映射出人类贪婪的本性,莫泊桑的刻画很深刻,也提醒我们要克服贪婪的劣根性,做一个好人。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1

《云边有个小卖部》这本书里有一个坚持而却又傻乎乎的刘十三,一个在死神面前仍旧坚强笑对生活的程霜,一个开着拖拉机跑遍山谷的老太太王莺莺,一个揣怀梦想的智哥,一个憨厚敢为爱情烧掉毕生心血的牛大田,一个苦命却心善的毛婷婷。书里的他们,不同的人生,不同的道路,却走在一起迈向远方哦,对还有一个叫球球机灵而又细心的小女孩儿,她的出现使王莺莺一家其乐融融。

闭上眼睛,脑海里浮现出程霜陪刘十三想方设法卖保险;当刘十三被欺负时她敢拿出病危通知书“高傲”的站在人群中,帮助刘十三逃离一难。这个“中二”的女生,从小就喜欢刘十三。夜深人静,他们坐在同一条船上,看着热气腾腾的面,在玩真心话大冒险。程霜一遍又一遍的询问着刘十三是选择她还是牡丹做女朋友。而十三每一次都坚定不移的回答牡丹。夜空中银白色的星星,把女孩儿的泪照的亮晶晶的……

刘十三从小有了就没父母的陪伴。她的外婆王莺莺和刘十三相依为命,王莺莺厉害的身影贯穿在刘十三的整个人生。她做的一手好菜,开得一手好拖拉机,为了见外孙一面,一直开到几十里地外的城里。王莺莺雷厉风行了一生,但当她得知自己是肝癌晚期的时候,老太太选择默不作声,好好的度过最后的时间。刘十三最后还是发现了,他哭王莺莺不告诉他。

刘十三自小就有一个笔记本,他所写下的愿望,他一定会达成于是啊,这本笔记本里记录的大大小小的事,他都会拼命完成。他和智哥谈着所谓的梦想,喝到酩酊大醉。陪程霜一起狂欢,但,他亦如何不又是一个脆弱的人呢?王莺莺在接受放化疗的时候,刘十三哭到,心碎。但,他亦又是个要强的人,王莺莺去世后是在年关。大年三十是王莺莺的头七,镇上没有人为他挂灯笼,大雪封了山路。刘十三在晚上冒着风雪将一盏红彤彤的灯笼挂在了山顶……

云边有个小卖部,货架堆着岁月和夕阳,背后就是山。梦里小镇落雨,开花,起风,挂霜,甚至扬起烤红薯的香气。每个墙角都能够听见人们的说笑声。老人靠着躺椅假装睡着,小孩子偷走了一块糖,送给一个姑娘。泪水几点钟落地,飞鸟亦要去向何方人们聚和离,云朵来又往。讲故事的人,总有一个故事不愿讲,时光飞逝,悄悄话变成了纸张。

最终,王莺莺去世,离开了刘十三;程霜一个那么坚强的女孩也不病魔打败,去向另一个世界;球球被福利院收养……只剩下刘十三只身一人,面对这苦涩的世界。

但少女的画,老人的录音笔,小女孩的粉红色的书包。和刘十三刻在院儿里的木门上的“王莺莺小气鬼”永远印刻在刘十三的脑海中。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2

在《云边有个小卖部》中,张嘉佳带我们来到了那个遥远、美好的小镇。我们见证了小镇青年刘十三的成长,并在纷繁复杂之后,找到生命中最深的感动。

刘十三,一个普通的小镇青年,普通到与你擦肩而过都无法引起你的任何注意。这个生于小镇、长于小镇的青年,一心想要去看看外面的世界。拼命地做题,拼命地学习,却没有得到梦想中的回报。在大学期间,他遇到了一个想要照顾一生的女孩,可是在付出一切后,那朵牡丹依然因为金钱与权势离开了他。毕业后频繁失业,四处碰壁,他的人生一片灰暗。

再灰暗的人生也会有光的。王莺莺和程霜就是他灰暗生命里的光。

程霜是刘十三的依靠,在程霜的“拉扯”下,刘十三成长并成熟。刘十三也是程霜的依靠,因为他,她才努力抗癌,多活了那么多年。他们之间早已不是简单的男女之情,而是一种命运相连的息息相关。

外婆王莺莺是刘十三生命里的另一道光,她强势、霸气、犀利又柔软。王莺莺依靠经营小卖部把刘十三养大,她风趣幽默,生活的重担从来也压不垮她。若是命运想要击垮她,她定会抬起头啐老天一口。她用欢乐面对世道的不公,也用欢乐填平了刘十三虽父母之爱的缺失。

刘十三是何其幸运啊!即使处在“像条狗一样活着”的境遇中,也依然有光努力照亮着他。只要还有一缕光,刘十三就能生出更多对生活的热爱。也许多年后,他也会成为一缕光,照亮别人!

张嘉佳说,这部小说“写给每个人心中的山与海,写给离开我们的人,写给陪伴我们的人,写给在故乡生活的外婆。”张嘉佳用一个故事写了真实存在的成长与改变,书写了真正能够打动人心的感情。

当我们追求某样东西的时候,就必须放弃某样东西,这就是成长。成长的路上,注定会失去一些,但你会在失去时,得到弥足珍贵的感受。

感谢每一个出现的人,感谢每一个伤害你的人。愿你成为太阳,无需凭借他人的光。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3

在小说《云边有个小卖部》里,张嘉佳带我们回到了那个遥远、美好甚至带着点神奇色彩的小镇,在这里,我们见证了小镇青年刘十三的成长,并在纷乱繁复之后,找到生命中最深的感动。可以说故事所设定的情节并不算复杂,刘十三的成长轨迹甚至简单清晰到一见即知,因为对于很多数人而言,这也是他们的人生经历。

刘十三很普通,就像我们身边转身即忘的路人甲,正是因其普通,刘十三的失败和痛苦更具普遍性。小镇生长的少年,一心想要去看外面的世界,拼命的学习,努力的做题,但结果却并一定能够尽如人意。大学时爱上了自己的同学,小镇青年一无所有,所能给你的只有他自己的全部真心,但满腔的真爱却抵不过金钱权势,愤懑也好不甘也罢,最后也只能接受这样的结局。毕业后四处碰壁,没有资源没有人脉,只靠努力和汗水并不一定就能换来满意的工作。

刘十三在某种意义上承载了小镇青年全部的心酸和泪水,但在小说里,张嘉佳却又总是以其无厘头的语言以及天外飞仙般的意外,让泪水中夹杂着欢笑。这是张嘉佳的温柔,也是张嘉佳的残忍,他看的分明,却不肯写的透彻。他分明将辛苦艰难给予了刘十三,却又用程霜、用外婆王莺莺为刘十三撑起了新的一片天。

程霜和刘十三之间的感情不仅仅只是普通意义上的爱情,程霜是催促拉扯着刘十三改变的人,而刘十三则是程霜拼命活下去的坚持。与其说他们之间的感情是爱情,倒不如将之归于亲情之中,而亲情原也是本书说书写的真正核心。

刘十三父亲早逝,母亲离他而去,外婆王莺莺靠着经营小卖部养大了刘十三。面对这样的设定,在一般人的心里,王莺莺该是一副含辛茹苦一心奉献的模样。但张嘉佳笔下的王莺莺彻底颠覆了人们的想象。这是一个爱生活、会生活、狡黠、幽默、爽利、能干的老太太。王莺莺做的一手好饭菜,也打的一手好麻将,王莺莺从没有被生活的重担压的沉默隐忍,反倒时不时的打击、戏弄刘十三,用欢乐取代压力,让刘十三活得更像是一个生活在正常家庭里的孩子。与悲催郁闷的刘十三相比,王莺莺似乎显得没心没肺了一些。但这不过是张嘉佳的虚晃一招,抑扬之下,外婆与刘十三之间的感情才愈加分明,感动也因此来得更为汹涌直接。

张嘉佳概括这部小说为,“写给每个人心中的山和海,写给离开我们的人,写给陪伴我们的人,写给在故乡生活的外婆。”张嘉佳在虚构的背后书写了真实存在的成长与改变,书写了真正能够打动人心的感情。这些书写被张嘉佳包裹在带着几分戏谑的剧情里,但故事中的情感足以穿透一切,给人温暖,让人成长。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4

故乡在年少的刘十三心中,是拼命想逃离的小镇。小镇上有高高的山,有仿佛云的翅膀的蓝天,有金色的麦浪,有记忆中数不清的美食,有外婆的拖拉机,有着小小少年的丰富的内心花园,有着年少的他想去“美得不像话”的大城市的梦想。

刘十三的童年记忆中,有个他想保护的萤火虫般的女孩,那只忽明忽暗的萤火虫,曾经在他童年生活中激起了点点漪澜。记忆中,有他的外婆王莺莺,王莺莺抽烟、喝酒、打麻将,却无所不能。

离开小镇的刘十三,为“富贵姑娘”牡丹痴狂,失恋又失业。大城市的日子真让人绝望啊,云边镇接纳了落魄的刘十三,虽然是七十岁的外婆连夜开拖拉机把他“绑”回来的。

继《从你的全世界路过》、《让我留在你身边》后,张嘉佳又携《云边有个小卖部》来到我们身边。没有鸡汤式的说教,没有王子和公主幸福生活在一起的大团圆结局,有的只是一幅看似静美实则烟火气息十足的故乡画卷,有的只是生活的原本的样子,有欢乐、有痛苦,有离别,有希望。你我都能从中看到自己的童年,看到平凡的自己,看到故乡的云。离开小镇的刘十三,经过成长的洗礼和生活的变故才知道,年少时拼命想离开的小镇是他永远的港湾,而平凡世界中的我们又何尝不是呢?

这才是生活啊。少年的刘十三沉迷学习,制定计划,拼命学习想考重点高中想考北大清华,却和逃学辍学不学的同桌一样考不上重点高中,只能进一所普通大学。成年的刘十三拼了命对一个女孩好,却只能看着她投入别人怀抱。步入职场的刘十三拼命想干出业绩,却只能受昔日情敌的屈辱。被“绑”回故乡的刘十三,在小镇晃悠卖着保险,体味久违的小镇风情,吃着外婆做的美食,和外婆调侃,和程霜打情骂俏。他以为,还有以后,还有永远……但,无所不能的外婆也有离开的那一天,他曾经想保护的萤火虫女孩的光芒终究灭了。

生活好残酷。

但,有悲伤就有希望。这才是生活的本质。

年迈的外婆啊,知道自己时日不长,才把外孙带回了小镇,只想多陪他一天……年轻的女孩啊,毕生只出过三次医院,却一直努力在为他点亮一缕光。

“世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那就是认清生活的真相后依旧热爱生活。”又懒又傻的刘十三,会做生活的英雄吧。带着未曾谋面的妈妈的期盼,带着外婆王莺莺的毕生的爱,带着萤火虫女孩程霜的那缕光,带着云边镇的希翼,一定会坚强生活的吧。

云边镇,有高高的山,白白的云,金色的麦浪,无边的山野,有对山外的憧憬,云边的想象,麦浪的哀思,山野的回响,有着供平凡人刘十三长大成人的小卖部,有着酷酷的外婆王莺莺和一直保护他的萤火虫女孩程霜。

山的这边是刘十三的童年,山的那边是外婆的海。故乡,这就是故乡。因为路上有从未断绝的一缕光。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5

“王莺莺,山的那边是什么?”“是海。”

山的那边是云边小镇,蒲公英飞得比石榴树还高,镇里有间小卖部,一位老婆婆穿着碎花短袖绕着小镇追着孙子打,这就是我对云边小卖部这本书的最深印象。

在这本书里,有人哭,有人笑,有人输,有人老。

当我打开《云边有个小卖部》时我的思路完全被它引领着,每一段文字给我的感觉就像儿时的手,插进超市的米堆里,很舒服。这篇文章是很治愈的,苦中带甜,甜中有泪,文章内容并不繁琐,一口气便能读通下去。

看这本书时,我的期末成绩咋都不像个样子,我心里虽难受,但并没有大哭一场,当看到刘十三身边的人离开他,我却落泪的不成个样子,不知为何,哭完这一场,我的悲伤一扫而尽取代了却是无穷的力量。

有些时候,书里面主人公和其他人物的故事真的也可以影响到自己,在你面对生活的种种而感到不开心时,你也会想到穿着碎花短袖的老婆婆的孙子,不也准备他奶奶绕着小镇追着打吗?书里身患重病的小女孩,是否也给了你启发。

就在昨天晚上,一件事让我湿了眼眶,真的是我做错了吗?

成长真的很苦涩,所以会有惊喜。我觉得一句话说得特别的对:“上了这条海盗船,就要做一个快乐的海盗。”你既然选择成长,就要面对成长这条路上所有的困难。

谢谢这本书,把我从悲伤里拉出来,给了我一种力量,让我明白坚持的重要性。

只要我信任还在,不管经历多大的失败,我都会东山再起。这是刘十三教会我的一个道理。

一个天边的小镇住着一群纯真的人。而这群纯真的人打动了我。

张嘉佳在后记里这样写道:谢谢你能读完这本小说。

写给我们内心卑微的自己;写给我们所遇见的悲伤和希望,和路上从未断绝的一缕光。写给每个人心中的山和海;写给离开我们的人;写给陪伴我们的人;写给我们在故乡生活的外婆。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6

暑假书单第一本书就是《云边有个小卖部》,文艺老青年碰上文艺老青年,果然碰出了火花。

刘十三是个平凡的人,出生在小乡镇,资历平平,还总想着只要努力就能考上清华北大。大学经历失恋,没出息的忘不掉前女友。毕业之后好不容易找了工作,却处处碰壁,遭人挖苦。你会感觉这人真是点背啊,干啥啥不行,还歇倒霉,但仔细想想:“唉这人不是我吗?”

自己出生在虽是省会但三线城市中,比较清高不想入编制但是做着体制内的工作,领导交待的工作不得不做,骂着娘做的一丝不苟。大学开始恋爱,一谈八年直到结婚。也许比刘十三好一些,但是想想,刘十三失意后还有外婆开着三轮来接,而我哪都去不了。

小时候的梦想有两个,一是在乡下有一块地,种好多好多土豆,吃不完的那种,二是嫁给有钱的老头,有好多好钱,花不完的那种。也可以总结为一个:嫁给有钱的老头它去世之后拿着遗产去乡下买一块地种好多好多的土豆。这就是我的梦想,当老师让写作文的时候别人写当科学家当医生当警察其实我就是想种土豆。

当然,我也没有嫁给老头,也没钱去乡下买地种土豆。

跑题了,我们接着说刘十三。

关于梦想,刘十三有个小本本,里面记得事情自己一定要做到,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力不从心,比如:考上清华北大。但是刘十三是幸运的,一番努力后,考上了一个三流大学。他确实幸运,比起牛大田,为了讨媳妇努力考大学来说幸运多了;比起千千万万想上学却无法上学的人幸运多了。大学时,刘十三是幸运的,遇到牡丹,一个在蓝色塑料棚下吃火锅粉条儿都好看的女生,刘十三就觉得她好看,可能别人看牡丹就是个流着鼻涕大口吃火锅的普通女孩,但是他刘十三就是喜欢。虽然经历过狗血,但是一生中能有几次刻骨铭心?多少人都奔三十了还没有经历过真爱?毕业后,刘十三是幸运的,能有个知心的朋友合租在一起,能一起喝酒。哪怕朋友走了还有外婆开着拖拉机来接他回家,回到可以丢弃一切的家乡。刘十三虽然资历平平,但是他幸运啊,他可以考上大学,也可以找到真爱经历轰轰烈烈的爱情,也可以被那么多的人爱着。爱可以冲淡一切,就像他多年之后记不起的牡丹,伤痛可以被爱冲淡,这是真理。

最喜欢书中的两个情节,一个是他和程霜在小木船上的真心话,程霜让刘十三在牡丹和她之间选真爱,结婚刘十三冒着生命危险,最后还是选牡丹。是刘十三真的那么爱牡丹吗?爱到可以原谅牡丹给了他假的号码?其实只是不甘心罢了,不甘心自己付出了那么多,她说放弃就放弃了,不甘心她换掉号码,不甘心她嫁给滑头的中年男子,只是不甘心。

第二个画面就是中秋节,老老少少围坐在桃花树下吃饭,外婆做了那么多好吃的,笑着看着大家吃的狼吞虎咽。有聚就有散,笑的越开心就哭的越伤感。

贯穿整本书中的那棵桃花树,和小卖部一样,一年又一年,经过风吹雨淋,经过一年四季,经过重聚离别,经过生死轮回。它们还是在那里,岁月不会改变它们什么,改变的只有苟且在世间的人们,不管什么时候,他都在那里,就像每次回家迎接我们的外婆。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7

在上一周,我偶然发现了一本名叫《云边的小卖部》的小说。当我看完开头和引子就瞬间被这本小说所吸引了。因此我想给大家推荐这本书。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位名叫刘十三的少年与她唯一的奶奶王莺莺为核心所发生的一系列悲伤的故事。

他很淘气,淘气得让她奶奶追着他打。他很善良,身边的小野猫都喜欢他。他很坚强,瞒着亲人在城里死拼工作。他很聪明,寻找机会拿下一份又一份保险。

年少的刘十三在暑假补习班第一次见到了他这一生最爱的人——程霜可惜天不尽人意,在短短的一个月的时间程霜就已经消失不见了,而在刘十三心里却还藏着这个女孩的影子。时间过得飞快,刘十三已经大学毕业了。就在他承受着社会的毒打,迷失在茫茫人海中时,程霜又一次出现在了他的面前,帮助他渡过了难关。而在最后一次见面她已经躺在了病床上永远离开了刘十三。

张嘉佳那细腻的文字把我一次又一次带入了故事,无论是刘十三的奶奶王莺莺的去世还是女朋友程霜的离开都让我们的主人公刘十三变得更加坚强。

而我们又何尝不希望变成这样呢?一次又一次的打击把我们变得更加强壮让我们往前的脚步变得更加坚定。

再而,我发现这样看似平凡的刘十三的一生其实也并不是十分的无趣,他学会了怎么变对挫折,学会了如何正确的面对亲情和爱情。他在尊严与金钱中选择了前者。他这一生并没有白来。其实我发现我们没有必要一直去追求功名利禄的生活,金钱确实可以给我们带来更好的生活,但是在尊严面前它还是不值一提。

这本书是在我的好朋友的“怂恿”下看完的,其实发现这本小说是真的还不错,所以也希望同学们可以看看。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8

读完了这本书,合上书本,深深地吐出一口气,随手擦掉眼角的泪,原来这就是离别。

曾经我以为,离别是一件悲伤地事情,但是没想到,离别竟比悲伤更难过。我不知道刘十三是谁,是否真的存在,或许并不存在,不管他究竟存不存在,他都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但是,就是这样的一个失败者的故事,竟让我潸然泪下。

不管是外婆王莹莹,还是那个萤火虫一样的女孩程爽,懂事的球球,亦或者是牛大田、毛婷婷、毛志杰、牡丹……一个个活生生的人似乎就在眼前,而故事似乎就在眼前发生的一样,自己像是一个旁观者,静静地看着七十岁的王莹莹一个人开着拖拉机,到一个陌生又熟悉的城市,接自己的外孙回家,看着刘十三在外婆去世的那个雪夜里的撕心裂肺,看着萤火虫般的女孩与刘十三一起,在漫天大雪中相拥而泣,看着外面热闹的新年氛围与小卖部里的冷清形成鲜明的对比。

最后,萤火虫终究不能和月亮一样,只能给刘十三一缕光。而且这缕光还带刘十三拼了命的去背,才能牢牢记住。看吧,一个连单词背完三秒都能忘记的人竟然记牡丹记了那么久都忘不掉,甚至,在程爽在离开的时候给刘十三说不要去找她都忘了。

程爽没有再来找刘十三,但是刘十三觉得自己应该去找她,虽然她之前给自己说过什么,但是刘十三觉得应该忘记,可是,他必须去。

最终,刘十三见到了。虽然只是一张黑白的相框,和王莹莹一样,照片上的人笑的那么美,刘十三伸出手,仿佛触摸到了外婆和程爽的脸,那么温柔,那么温暖。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9

今天我想把之前没说完的话说完,没写完的字写完,话说到一般终究不会痛快,字写了一半,总归心里痒痒的。主角还是刘十三,我想说说他那哭笑不得的爱情与支离破碎的亲情。

刘十三很不幸,他的不行有普世性,也就是很多人都拥有这样的童年,在一个偏僻的小镇,叫云边镇,和自己的姥姥一起生活,父母不在身边,一个人独自探索这个世界,父母或者是因为忙于工作,或者是忙于其它比陪孩子重要的事请,刘十三可能是最不幸的那位,他的父亲是卷走了家里所有的钱,母亲没有脸继续呆在这里,也只好远走他乡,他还有姥姥,这也算不幸中的万幸吧。姥姥不温柔,在这个温柔的南方小镇中,显得如此突兀,每次刘十三出格的行为都会招来姥姥的棍子。这个坚强的老人,失去了丈夫,失去了女儿,守着外孙在云边镇坚持着,为得就是让孩子能出人头地。老天是有幽默感的,刘十三很努力,但是这样的孩子能如何呢?一直努力,刘十三坚信只要不打开窗帘天就没有亮,他就仍有时间多背些题,不会的题就背下来,那有如何呢?还是没有考上清华或者北大,去了京口的一所专科。写到这里让我想起曾经的一些过客,说出来有些残忍,他们在我的记忆里已经没有什么血肉了,只是一个符号,当我们都熄灯睡觉时,他们在用手电筒在被窝里看着自己的书、借来的笔记,可怜的成绩单无法匹配他的努力,不知道岁月的蹉跎中,他们是否一如既往地与命运抗争。

继续聊咱们的主角刘十三,他的存在也许即使作者为了增加大家幸福感。他真的太不幸了,可是又太幸福了,这很矛盾,说他太幸福因为他有位爱他的姥姥,还有一个不是爱人胜似爱人的女孩儿——程霜;他的不幸是因为他喜欢牡丹、他虽努力却仍一事无成。程霜是来小镇探亲的,来云边镇体验生活的女孩子,她蛮横、暴力,抢劫刘十三,而刘十三却不反抗,被抢劫后还绞尽脑汁地给她弄好吃的。直到刘十三偷了外婆的酒,二人酒醉之后,女孩儿趴在男孩儿的背后,哭诉自己要死了,仅剩两个月的生命,这是他们的初识——仅有两个月的时间,程霜就离开云边镇了,留给刘十三一张纸条:“喂!我开学了。要是我能够活下去,就做你女朋友。够义气吧?”,这也是刘十三的幸运。而牡丹则是刘十三追求的女孩儿,她有自己的情人,但是还是和刘十三交往,笨笨的刘十三竟然没有发现,也就是在全完不知情的情况下当了第三者。留一下一个问题:刘十三算不算受害者呢?没法评说,但是事情总有真相大白的时候,当刘十三万念俱灰的时候,程霜居然出现了,本该只剩两个月生命的女孩子,两个人再一次的相遇也是同样戏剧性,带着刘十三去找牡丹,这事让人哭笑不得,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当了奸夫,难道要给自己的知情权讨一个说法?每当读到这里我都会笑出声。高潮来得如此突然,刘十三居然和人家的正牌男友打起来了,没用的刘十三,打架都打不赢。当然这次去见牡丹并非没有收获,比如刘十三因此差点错过补考,并且补考失败,在考场放声痛哭,着实让监考老师和一同补考的同学惊慌了一回。不得不承认咱们的主角刘十三同学还真是打不死的小强,排除想要活下去的生物本能,还有就是从未对生活放弃希望。这是我喜欢张嘉佳的原因,不知道各位朋友是否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才喜欢读张嘉佳的书呢?

刘十三有个外婆,从小失去父母的刘十三与王婆王莹莹相依为命,王莹莹不止要扮演慈母对刘十三百般呵护,有时候还得扮演慈父教育刘十三当一个有出息的人。大实话中有句话这么唱:“父母亲,说也不算亲,父母不能永生存。”王莹莹七十几岁得了癌症,得知自己只有半年的时间了,独自一人开着拖拉机行驶一夜从市里接回了因感情与事业双重失败而买醉的外孙。王莹莹心疼外孙,听着外孙的哭诉,王莹莹带着外孙回到了家中,诚如古人言:人穷则返本。正如在外漂泊、打拼的人,事业不如意,都会想着给家里打一个电话,家才是情之所系,家是哪怕你再落魄都会无条件让你回来的地方。

又回到云边镇,又是王莹莹的小卖铺,这次刘十三又遇到了程霜,王莹莹很喜欢这个准孙媳妇儿,中秋节,明月挂在天上,桂花飘香,王莹莹含笑看着程霜与刘十三“打情骂俏”,情倒是没有,打倒是真的。

前几天读资料,发现一个统计特别真实,同时也特别幽默,就是人的死亡率是百分之百。我自顾自笑了很久,每个人都可以活到死,人类文明史也已经几千年了,从没有一个人活到今天,活着的终点都是死亡。王莹莹的时间到了,我们小时候应该都有过长命百岁的愿望,希望自己或者自己的亲人永远陪着自己。刘十三小时候也许过类似的愿望,此时伤心到麻木,新年之前,鞭炮声送来了喜气,却吹不散小卖铺里的悲伤。程霜一直陪着刘十三,她知道刘十三很脆弱,担心他想不开。刘十三郑重表示自己会活下去,让程霜回家吃饭,自己在这里等她。

云边镇有挂灯笼的习俗,和东北“烧天梯”有些像,目的是让已故的亲人找到回家的路与升天的路。新年的大雪不曾停下,刘十三顺着山坡爬,不知道摔了多少跟头,半山腰的时候,鞋就丢了一只,挂上了一盏灯笼,我们的主角倒下了,像战士一样。程霜竟然找来,一边哭一边埋怨刘十三:“我知道你会上山来挂灯笼,让外婆找到回家的路。”

程霜陪着刘十三度过了那段最悲痛的时光,程霜还是离开了,并且还是对刘十三说:“前两次不算,这次如果我还活着,我就做你女朋友。”很多人都希望有这样的红颜知己吧,不会对你多好,但是不会让你死得很惨。

几年后,刘十三找到了程霜的家,道明来由,程霜的母亲请刘十三给程霜上香。活人是不会接受上香的,相框中的程霜微笑地看着刘十三,程母给刘十三程霜生前画得一幅画,画下有字:生命是有光的,在我熄灭之前,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所有我能做的了。我爱你,你要记得我。

悲伤似乎已从纸张中飞出来,刘十三是否泣不成声,我们不得而知,但是王莹莹与程霜都希望这个运命的弄潮儿能活下去,哪怕是为大家多提供一些优越感。《孝经》中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我想过好久,最近得出的结论就是人类需要延续,而我们的祖辈是用我们的眼睛看着这个世界,通过我们的双手触碰这个世界。薪火相传,生生不息。生活可能会枯燥,也许这也正是生活的魅力,于无声处听惊雷,于无色处见繁花,这才是我们应该做的,也是我们该追求的境界。正如《曾国藩》一书中所言:含雄奇于淡远中。最后借张嘉佳的一句话作为结束语:“写给我们所遇见的希望与悲伤,和路上从未断绝的一缕光。”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10

几年前看过张嘉佳的《从你的全世界路过》,那本书算是张嘉佳的短篇小说集,更准确的说是一部爱情故事集,也是因为这本书记住了张嘉佳,所以当他的新书《云边有个小卖部》出来后,假期有幸又拜读了一下。

依稀记得《从你的全世界路过》略微带点玩世不恭、飞扬跋扈那种风格,文字有点出口成脏的味道。而几年之后《云边有个小卖部》里呈现的却是感人的、让人心疼的温情,从那些百读不厌的爱情,到让人眼眶湿润的亲情,时间让所有的人都成熟,懂得了世间真正的美好。

主人公刘十三是一个在云边镇上长大的青年。从小和外婆王莺莺一起生活。渴望着能离开云边镇,去外面的世界大展拳脚。但是终究敌不过他只是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普通人的现实。

刘十三心中的爱情是给了牡丹的,从未认真想过身边的程霜,或许这就是所谓的“被偏爱的有恃无恐”吧,在他的心中牡丹就是最美的,但是无论他怎么拼命对牡丹好,最终还是没有在牡丹那里收获爱情。

故事里的外婆是让我印象最为深刻的人物,相较于爱情,亲情总是容易被忽略却更震撼人心的部分。外婆王莺莺,是一个十分独立而又强势的的女性,自己在云边镇经营着一个小卖部,啰里八嗦却深深的爱着护着刘十三。

王莺莺的坚强和温柔却让人有种十分爽朗的感觉,“人家抛弃你很正常啊,你丑。你忘不掉人家很正常啊,她美。哭吧哭吧外婆疼你,外婆倒霉”。外婆这句话我记得最真了,实在是个毒舌而温柔的老太太。

一些孤独的人拼凑起暂时的圆满,转瞬之间,永远的离别已经到来。故事的开头总是这样,适逢其会,猝不及防。故事的结局总是这样,花开两朵,天各一方。

那些生活在我们身边的亲人,用内心的善良深爱着我们,用他们的力量支撑着我们勇往直前,有一种感情,可以跨越生死,就像书里说的:“为别人活着,也要为自己活着。希望和悲伤,都是一缕光。总有一天,我们会再相遇。”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11

几年前,读《从你的全世界路过》时,第一次认识张嘉佳和他动人的故事。时隔五年,等来了张嘉佳的新书《云边有个小卖部》,迫不及待地抱回家,看了整整一个通宵,合上书的那一刹那,感动夹杂着无奈,温暖夹杂着遗憾。有些人刻骨铭心,没几年会遗忘。有些人不论生死,都陪在你身旁。那个熟悉的张嘉佳终于回来了。

这一次,张嘉佳讲述的是云边镇一对祖孙的温情故事。孙子刘十三是个一心向往大城市的小镇青年。外婆王莺莺是个喜欢小镇生活的小卖部老板。祖孙俩相依为命。外婆不希望孙子离开,孙子却迫不及待地冲向大城市。最终,刘十三经历了大城市挫败,回到云边镇,也对亲情有了更多的领悟。这个故事里有很多性格迥异的人物,我最喜欢的还是外婆王莺莺。这个个性十足、喜欢打麻将的老太太,总能把你逗乐。外婆经常做刘十三喜欢吃的菜,嘴上却从来不承认对他的好。刘十三第一次离开云边镇去城里读大学的那天,王莺莺没有送他,自己躲在被窝里听着外孙的脚步声,默默地湿了眼眶。王莺莺舍不得孙子,却又不愿意变成他的拖累。

这样的情景何其熟悉,每年春节,离别的车站都会成为无数年轻人的痛处。长辈的爱,永远是一场渐行渐远的旅行。可是,这种离别的悲伤里也有一种希望。因为有人无论是否在你身边,都能给你力量。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12

“所有人的坚强,都是柔软生的茧这句话是张嘉佳《云边有个小卖部》这本书开篇的一句话。王莺莺对刘十王的爱,是可以在身怀癌症只剩半年时光的时候,谁也不说,拖看七十多岁不那么灵活的身躯开着那年代久远的拖拉机未到城里接最爱的孙子,看到平时最要强的孙子蓬头垢面的醉倒在出租屋,用那小小的身躯将他打上拖拉机,一路磕磕绊绊回到山里的家,从小没爹疼没娘爱的刘十三是王莺营带大的,她总想看刘十三能踏踏实实的接管看她的小卖部,安安稳稳度过这一生,可刘十三不愿意留在这小山村,一心想去外面闯荡,可是想要成功哪有那么简单,从最初的他的记事本上期末考试要到班上前几到他想要考清华北大,本子上表示实现了的勾勾越来越少,可是他从没有放弃过,一直朝着自己的目标努力,像打不死的小强一样一直勇往直前,如果说刘十三打动我的是他那对成功的渴望以及自己的不懈努力,那么女孩程霜让我感动的则是她对生命的追求。程霜小时候就被查出患有癌症,医生料定她活不过三年,可是她顽强的活到了二十岁,她每天在家里和医院之间奔波,自己坚持不下去的时候,偷偷跑出去过,想要在旅途中接受死亡的事实,第一次偷跑出去,她遇见了刘十三,感情也在天天欺负他让他给自己带零食带漫画中产生,程霜和刘十三之间的感情不仅仅只是普通意义上的爱情,程霜是催促拉扯着刘十三改变的人,而刘十三则是程霜拼命活下去的坚持。与其说他们之间的感情是爱情,倒不如将之归于亲情之中,而亲情原也是这本书说书写的真正核心。

刘十三很普通,就像我们身边转身即忘的路人甲,正是因其普通,刘十三的失败和痛苦更具普遍性。小镇生长的少年,一心想要去看外面的世界,拼命的学习,努力的做题,但结果却并一定能够尽如人意。大学时爱上了自己的同学,小镇青年一无所有,所能给你的只有他自己的全部真心,但满腔的真爱却抵不过金钱权势,愤懑也好不甘也罢,最后也只能接受这样的结局。毕业后四处碰壁,没有资源没有人脉,只靠努力和汗水并不一定就能换来满意的工作。张嘉佳赋予了他人生上的诸多困苦,少时丧父,母亲离家出走,少了父母亲情,与牡丹的爱情无疾而终,工作不顺,但是同时也给了他程霜和王莺莺的陪伴。在王莺莺走的那一刻,我哭了,她离开之前最心心念念的还是刘十三的归宿,她希望自己的外孙能够幸福美满的活下去,这让我想到了我的奶奶,我的奶奶陪伴了我一整个童年,总是笑眯眯的问我长大以后会不会给她买好吃的,那个时候总是不经思考笑嘻嘻的说会,可是她还没等到我长大就永远的离开了我,就像刘十三一样,我们总是等到快失去的时候才知道这份感情的难能可贵。

“山这边是刘十三的童年,山那边是外婆的海。山风微微,像月光下晃动的海浪,温和而柔软,停留在时光的背后,变成小时候听过的故事。”奶奶,我爱你。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13

《云边有个小卖部》讲述的是刘十三,程霜和王莺莺的故事。在故事的开头,王莺莺就说了,故乡是祖祖辈辈都埋在这里的地方,比大城市好。没错,这里有会飞的云,成片的田野,美味的食物,还有那耿直的外婆。虽然故乡里到处都是熟悉的味道,但刘十三还是想去看看那些未曾见过的山和海。

四年级的时候,刘十三的班里来了一位新同学,叫程霜。可以说,程霜就是刘十三的“顶梁柱”,时刻都在鼓励刘十三,但因为程霜患上了癌症,只认识了刘十三几个月,就离开去治病了。可是有缘人最终还是会见面。程霜再次遇见刘十三是在原来的那个小学。这次相见后,他们就经常在一起互相帮助,还收养了一个孩子,叫球球。说来刘十三的工作也不称心,但幸好有王莺莺,程霜和智哥,是他们为刘十三撑起了一片天。

故事的结尾特别令人伤心。王莺莺得了病,死了;程霜也因为癌症的折磨而离开了人间。最后刘十三来到程霜的家里,看到了程霜留给他的一幅画,叫《一缕光》。

整个故事都写得很朴素,岁月静好的日子里,读得更是催人泪下,原来有爱就有故乡。无论你离得多远,故乡的路上,总会有一缕光照耀着你,让你感觉很温暖,并且充满着爱!

这让我想起我的外公,妈妈总说,因为她是家里最小的一个,外公最爱她。可能是爱屋及乌吧,每当我们从深圳回到老家时,外公看我的眼神总是那么温柔,问起我的学业亦是温和,帮我夹菜更是种种温情。今年,他因病离我们而去了,但他的音容笑貌并没有因为空间的隔离而渐行渐远,反而因为时间的流失越加清晰如初。

朋友们,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云边有个小卖部》吧!看到她,我们会想到我们的亲人;看到她,我们会看到我们的朋友;看到她,我们会更加珍惜眼前人。看了她,你越加会相信:岁月虽然可以雕刻生活的纹路,但爱却是穿越时空最美的一缕光!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14

前段时间看了一本叫做《云边有个小卖部》的长篇小说,有希望,有悲伤,有欢笑,也有感动。后来了解到张嘉佳已经好久没有出过书了,我们不知道这些年她经历了什么,才能写出一个这样平淡而富有吸引力的故事。程霜,刘十三,王莺莺……

在小说开头张嘉佳把我们从喧嚣的城市引领到一个美好,充满神器色彩的小镇。在这里,我们见证了主人公刘十三的成长,经历过世事的起伏,最后找到了自己生命的真谛。

我有一个朋友叫刘十三,他的日子很平淡。

刘十三父亲早逝,母亲离他而去,外婆王莺莺看着小卖部养活着刘十三,在小镇其他人看来,王莺莺是一个慈祥、含辛茹苦扶养孩子的老太太,在十三的眼中,王莺莺是一个狡黠

挖苦自己的坏婆婆,时不时的打击、戏弄刘十三(开玩笑似的),用欢乐取代压力。抑扬之下,使王莺莺与刘十三的感情更加分明,也为后面发生的事的反应做出铺垫。

我有个朋友叫刘十三,他的日子很平淡。

刘十三,一个普普通通的男孩,过着非常平凡的生活,一直陪在他身旁的外婆(兄弟)王莺莺,虎头虎脑的玩伴牛大田,少年时遇见直爽的程霜,大学令他神魂颠倒的牡丹,工作后在故乡遇到精灵古怪的球球,补英语的罗老师,毛婷婷,毛志杰,秦小贞,老李头……一个个出现在在一起的名字平淡无奇,却让刘十三在青春年华里,翻滚在爱情、亲情、友情的漩涡里,尽尝人世间的酸甜苦辣,这个故事太普通,以至于让人看到了最为真实的自己。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15

昨天读完了张嘉佳的《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到最后还是哭的稀里哗啦,一个快30的男生,还能这样被感动到,不知是我的泪点过低还是小说太感人。是什么原因不重要,重要的是,小说中的那些情节,又触碰到了内心最柔软的地方,甚好。

刚开始读,就觉得文风很熟悉,也许记性比较好,还记得几年前读的《从你的全世界路过》,淳朴又幽默。特别是这次的背景是在农村,就让人感觉有一种亲切的感觉,小时候也是生活在农村,和爷爷奶奶住,上小学之后,周末和假期也会回到爷爷奶奶家,好想他们啊,爷爷现在已经去了另一个世界,希望我的舍不得先生在那里生活的好;奶奶还健在,身体还不错,奶奶加油,争取活到百岁。

书中的主角刘十三,他很努力,但并不是所有的努力都能够有回报,但是他依然努力着,他最后也没能考上清华北大,只是一个普通的.大学,毕业之后,工作也没有能够做的很顺利,人生本就如此吧,很难一直顺顺利利的。

感情上他一直忘不掉女神,一直恋恋不舍,直到时间模糊了他的记忆,这也是人生吧,当时觉得天大的事情,若干年后回头看时,也不过尔尔。难过可以,伤心可以,但是不能放弃自己,很庆幸刘十三遇到了程霜,那个女孩带她走了出来,让他明白了什么是爱。

程霜是个那么开朗,又让人那么心疼的姑娘,和病魔抗争了那么久,最终还是离开了,这也是人生吧,无论怎样,竭尽全力,一切随缘。

最后要说一说,刘十三的外婆王莺莺,还记得她最后说,不怪她的女儿离开了她,也许父母只会由衷的希望子女好,哪怕她离开了自己,也没有怨言吧。她得知时日无多后,看着刘十三在外面过得不好,把他绑回家。突然觉得好想爸爸妈妈,一个人再外10年了,是时候回去了吧。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16

平淡的故事,无奇的人生,却有一段段剪不断,理还乱的真情。

这部小说讲述了刘十三的成长故事。他从小立志要考清华,要到云边镇外的城市看看。可生活并不能如他所愿,当他踏上大城市的旅途时,他才发现,有些事,再怎么努力也很难成功。他多年寒窗苦读却依旧不得志,考试一塌糊涂;他为初恋千里追随,却惨遭劈腿;他难能可贵觅得一份卖保险的工作,却连续三个月不能突破零销量;他千百倍努力,却依旧无法改变现状。当重重打击让这个曾经满腔热血的青年要绝望时,那个最爱他的外婆王莺莺把他从魔魇中拖回到了最初的云边镇。在那里,王莺莺,程霜,球球以及小镇的乡亲让他再次找回人生的意义,感悟到了真情,也让他学会了在离别中成长。

这本书,让我看到了血浓于水的亲情。王莺莺与刘十三这对婆孙,嘴上互不相饶,在离别时却总是相互牵挂,偷偷给对方塞钱。最记得王莺莺死的第七天,大雪封路,看到冒雪在路上挂起灯笼的那一刻的刘十三,我看到他终于长大了,到他守护外婆了,可那个需要他保护的人却不在了。是啊,人生事事无常,谁也想不到明天会发生什么,趁我们爱的人,爱我们的人都还健在,珍惜和他们在一起的美好时光吧!

热爱生活,勇敢追求是我对这部小说的另一番感悟。那个叫程霜的女孩,从小病魔缠身,一张张病危通知书像阎罗殿发来的邀请书,时刻提醒她死神即将来临,但比起沉默地等待死亡,她更喜欢在有限的生命里做有意义的事。“不是每个人只愿意沉默,不是每个人只愿意等待,会有人怀抱炸药包,贴住高高厚厚的城墙,哪怕粉身碎骨。”程霜就是这样,不畏生死,只要活着,便要不留遗憾。她惦记孩童时的诺言,漂洋过海追寻刘十三,陪他找初恋女友,陪他卖保险,陪他找回希望。尽管她最后还是走了,但一句“生命是有光的,在我熄灭以前,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我所有能做的了。我爱你,你要记得我。”足以证明她对刘十三的真情与祝愿。她是个潇洒的女孩,面对生活总是不让自己留下遗憾。

那我们呢?比起程霜,我们没有疾病缠身,我们没有病危书的威胁,却没有程霜的那番坦然潇洒。人生在世,活在当下,不给自己留下遗憾才有意义。

小说的最后,王莺莺、程霜去世了,球球被送进了福利院,虽然她们不能再陪伴刘十三了,但她们的精神对刘十三的影响却是刻骨铭心,她们对刘十三的感情亦是至死不渝。

用平实质朴的语言讲述最真挚的情感,爱就透露在这字里行间,《云边有个小卖部》让我看到刘十三平凡的人生,品悟到质朴的爱。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17

最近对于生命的感慨有点多,已经不再想去感悟生命了。就让它细水长流,慢慢淌吧。也会有转折,也会有尽头,这些暂且不去想,想多了眼泪也不够。

《云边有个小卖部》讲的是刘十三的人生。中心人物是刘十三,主要人物是他的外婆王莺莺、程霜、球球、智哥等。一个故事一个故事来。

小时候的刘十三遇到了来云边镇修养的程霜,后来程霜去新加坡看病。刘十三继续读书,到了大学。大学里有个顶喜欢的女孩子,叫牡丹。送牡丹离开的时候再次遇到了程霜。大学毕业后,刘十三去了南京,此时的牡丹已经是别人的女朋友,将来会是别人的老婆。在保险公司被同事明里暗里挤兑,被上司侯经理(牡丹的男朋友)鄙视。他的外婆发现自己得了病,七十岁的她开了拖拉机将刘十三拉了回来。刘十三第三次遇到了程霜。

牛大田和秦小贞之间的曲折也许很曲折,但最后到底还是一个好的结局。其他的人的结局,球球的爸爸被射杀,球球被送往福利院;毛婷婷嫁到了广州,毛志杰在毛婷婷的理发店哭成一条狗;王莺莺癌症,去世;程霜回新加坡治疗,去世。每年的中秋节,刘十三都会回到云边镇,将球球接出来,这一天始终是美好的。

这就是所有的故事,很简单,甚至在我看起来有一点脱离实际的感觉,但不知不觉我还是哭了。为人间的亲情,哭多少遍都是不够的,都是情有可原的。刘十三的外婆是强大的,不管怎么样这些情感,亲情、友情、爱情,贯穿着生命的所有。毛志杰那么不入流、和他姐姐争吵,结果在她姐姐嫁到广州后,他蹲在那个理发店哭了很久,我不知道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心理,失去了才懂得珍惜么?其实这倒是一句真理,只有失去了才知道弥足珍贵。

书中说,悲伤和希望都是一缕光。说的很对,无论怎么样,这些充斥人生情感的色彩都是照亮前行之路的光。

无论如何,还要继续走下去。或悲伤、或希望,但我希望是希望。悲伤那么一下子就够了,这个世界有很多温暖,哪怕失去了,曾经也是温暖。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18

似乎这样是最好的安排,似乎又不是。是书中描写的一切都太过于真实,还是自己本身太过于投入,不知不觉故事已经临近末尾,云边镇马上也要在柔软而清浅的时光里,慢慢老去,然后逐渐淡忘在人们的记忆里……

读到王莺莺死去的时候,我的泪珠大颗大颗滚落不止,浸湿了枕头中央,真奇怪,她明明不是我的外婆,甚至我们之间没有一点血缘,可为什么我会觉得如此悲伤,像是生命里极其重要的东西要被人强行夺走,很快就消失不见了一样……她有血有肉,她敢作敢为,她和孙子较劲,她和生活较劲,她和一切不如意不顺从自己的所有较劲,她做得一手好菜,她有满满的疼爱却只埋在心里,倔强的从不轻易吐出口,她孤独一人但活得潇洒肆意,她耀武扬威争强好胜又让人觉得可爱,她也慈爱温柔,是的,温柔。很真实,但似乎只有这样,才不辜负人世这么走一遭吧!这才是真正的王莺莺。

长大后的我们,总希望演好别人,却唯独丢了自己。年少时的我们,以为只要说过了永远,就一定能够永远,就像我们以为说过了再见,就一定能够再见。

那时候没有智能手机,没有微信抖音,时间很慢,夏天很长,一首老歌唱了又唱,一些人会永远放在心上。

永远的王莺莺,永远的程霜,永远的刘十三。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19

他善良又懦弱,爱哭又没有主见,他最爱外婆爱过牡丹,爱着程霜,爱着球球,他在醉的一塌糊涂时嘀咕:“外婆,你会不会永远陪着我?”睡着了,梦里笑嘻嘻说外婆长命百岁。他在雪夜花了八个钟头爬到山顶给外婆挂上灯笼,他对着桃树说,你不在啊王莺莺,那就是你在想我了,然后他的眼泪一颗一颗掉下来,说,我也很想你,外婆。他最后终于忘记了牡丹,他没有遵守和程霜的约定,他看着程霜留下来的《一缕光》,他明白。他最后写下,为别人活着,也要为自己活着。希望和悲伤,都是一缕光。总有一天,我们会再相遇。

关于十三的外婆王莺莺也是程霜的外婆是球球的太婆

她开着小卖部,从小陪伴着女儿留下的小外孙,她怀念去读大学的刘十三,她一个人去医院,得知自己人生所剩时间只有半年,她一个人承受着病痛,她知道生死是早晚的,可惜太快了。她怎么会放心的下她那个爱哭的外孙,所以她决定,把外孙接回来。在生前最后的半年,把十三留在自己的身边,为他准备最喜爱的饭菜,她已经七十岁了,驾驶拖拉机,入夜后兜兜转转,找到外孙说过的地址。她把一塌糊涂的外孙抱在怀里,回答他,外婆一直都在。她还是在年前离开了外孙,去世前叫十三和程霜要好好的活下去。她留下了一只录音笔,里面给十三留下了存款和隔壁老李头八百多份儿童的保险单。她是十三心里最好的外婆。

关于最勇敢的程霜

这辈子,所有的冒险都是为他而来,她喜欢刘十三,从小到大都喜欢,她这辈子我就出来过三次,一次四年级,一次二十岁,最后一次,回到云边镇,当了一名实习美术老师,陪着十三做业绩,照顾着外婆,我知道,外婆去世的那一刻,程霜心里该有多么的难过,因为她知道自己,不知在今日还是明日,将会离去。她舍不得刘十三,她说,只要我活下来,我就是你的女朋友,她也说,这次不算,下次再见面我才是你女朋友,她最后两句话,第一句,别来找我,如果我活着,肯定会来找你,不管你在哪里,我都会找到你。第二句,如果再见面我们结婚吧?她用生命最后的力气完成了一幅画,画下方写了,生命是有光的。在我熄灭以前,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我所有能做的了。我爱你,你要记得我。

关于球球

小小年纪承担着一切,她爱着患有精神病的爸爸,也爱着爸爸刘十三,爱着妈妈程霜,爱着太婆王莺莺,她写了一篇作文,最喜欢的动物,“我最喜欢的动物叫刘十三,这个动物很奇怪,他家开小卖部,经常给我带好吃的。小卖部在山里,就像住在了云朵边上。小卖部里还有太婆,和另外一个动物,我也很喜欢,叫程霜。”

希望我们好好活着,希望我们可以为爱跨山海,希望我们所爱的人都长命百岁。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20

读的张嘉佳的第一本书是举世闻名的《从你的全世界路过》,也是我从学校毕业这么多年后第一次真正的打算看点书。看的我昏昏欲睡,觉得故事里的人物又矫情,还乱七八糟的不知所言,到现在都不知道自己当时有没有读完,更遑论内容了……其实可能是因为我总是“昏昏欲睡”所以读的断断续续,就没能领略那美妙;也可能是太多年没读书,阅读能力退化了。不管怎样,我觉得我可以把《从你的全世界路过》从“小黑屋”里拽出来再读读试试了。

《云边有个小卖部》刚开始读的时候,心里不住的吐槽张嘉佳,果然和一些书友说的一样,真像上学时读的韩寒郭敬明的青春文学呀,又文艺又矫情又装AC。到中间,又开始觉得,这其实是一个童话故事,虽然不那么有力量,但足够暖。后来,越读越觉得,张嘉佳的故事和金庸先生的很像,一样的每个人物都很戏剧性,一样的潇洒恣意对酒当歌,一样的浪漫主义理想主义英雄主义侠义精神;不同的是,一个故事里的人物穿古装,是“那时”的江湖,而另一个的人物穿和我们一样的现代装,是江湖“今日”。无论真假,知道今日有江湖,有江湖儿女,就很开心。希望自己不要颓废不要丧,做不成侠客,就做一个明辨善恶,敢爱敢恨的现代江湖儿女!

现在来看,“辞旧迎新”这个词也是挺残忍的,总是在辞旧的同时逐渐迎新,在迎新的同时慢慢辞旧。人生不断的告别,不断的相遇,旧的就那样被放在了你我时间轴的某个位置上不再移动,而新的有一天也会褪色尘封;还好,你我时间轴上的每一个“旧”都曾经是“新”。《巴别塔之犬》里说,记得她原本的样子。好,记得他(她,它)原本的样子,记得你原本的样子!武志红说过,告别和相遇是不同的两件事,对应的是两种情绪,它们之间不能相互抵消,只是力道不同。所以,好好告别,好好悲伤;好好相遇,好好欢喜!

很喜欢本书的一句话: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很多事情已经很多年。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21

天气很好,阳光洒在屋子里,很暖很热。看完这本书后,我就蒙着被子大哭,嗷嗷大哭。

想家,想到爷爷奶奶,想回去那个小乡村。我不知道人生的意义在哪里,我也不知道每一个人的生命还会有多久。但我总觉得人的生命是有定数的。活一天,少一天。春天,播种的季节,种点草籽,种点吃的粮食,夏天,锄地,喷洒农药;秋天,把种的东西收回来;冬天,炒点瓜子,围着火炉烤红薯烤山楂烤核桃。听起来无趣极了,这习惯的人终究会习惯。我却喜欢这样的日子,一起说说笑笑,一起唠唠嗑,一起做很多无趣的事情,那便是最好的日子。

有人说我很幼稚,刚开始还会喷回去,后来,我也觉得自己幼稚了。我不喜欢时间的流逝,不喜欢每一个人都会离开。可好像人来注定会人往,像是自然规律。我真的是难过极了。说不出来的心情,压抑沉闷。

这本书,我也是在这样的年纪,不管怎么样努力,都活在可能连房租都交不起的阶段。生存很难吗?以前我不觉得很难,觉得只要勤快一点肯定就饿不死。可见,人的欲望也是在不断的增加的,这个时代?谁又会饿死呢?如今的我,像是什么?我也不太清楚。总之是很糟糕的吧。人们都说是自己的选择使之成为了现在的自己。可哪一条选择是容易的呢?到最后我们可能也都会活在一个使自己安心舒心的状态当中。

所以这本书,让我很觉得很伤感。这样的处境,有时候连自己安慰自己的能力都没有了,所以在看这样的书,好像是伤感到了极致。可能最后的最后,我们都会在不断的告别,每一个人都会是桀身一人吧。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22

世上最不缺的便是遗憾,世上最痛苦的莫过于生离死别,世上最揪心的便是回忆。

我一直认为,只有程霜是刘十三的光,没想到,在程霜心里,刘十三一直是她的光。

前期的故事平庸又真实,简单却快乐,故事中的每个人都像极了我们,又不是我们。

我们都或不天资聪慧,在昏暗的灯光下,逐渐迷离的画面,却有一个遥不可及的信念支撑着我们;都曾卑微到尘埃,心里藏着一个不可能的人,千般斟酌后的话,却未被正眼瞧过一次;又或许都曾在意识的森林中迷失了方向,前路一片迷茫,找不到存在的意义…失去自我。

有些人走了出来,有些人一辈子被困在里面。

最开始,我心疼刘十三,心疼这个连上茅房都不忘捧着书的男孩,这个付出比别人多十几倍努力的男孩,他卑微着喜欢着一个人,尽力做好每一件事——尽管从未有过好结果。

但当我看到他知道自己不是牡丹正牌男友,却依旧对她念念不忘,甚至几次无意伤到程霜心时;看到他不断的实习从未领到正式工资,连外婆的5000都请客请了三分之一时;被情敌不断挑衅、被扑在地上暴打却无力还击时…我对他更多的是看不起…

他永远像个长不大的孩子,毛婷婷问他保险的问题,他只是实话实说,他捧着保单去找牛大田,他不会说话,他不似别人那般口若悬河,却依然固执的站在一旁,被挨打…他好像永远天真又傻气。

但其实,一切,都是我们成长必经的过程

一次次的伤害,我们学会了不掉眼泪的悲伤

从此以后,卑微刻苦,但是不想哭。

我们何尝不是刘十三,有着一样喜忧参半的童年,有着走出大山的小小愿望,有着出人头地的伟大志向,有着爱而不得的苦痛情伤,有着亲人逝世的痛苦悲伤,有着太多生命的无奈。

“年轻的时候就要走得远远的,吃好多苦,你怕什么!家里有人,我老太婆在,你就有家的,闯得出去,回得了家,才是硬邦邦的活法!”王莺莺自然是世上最好的外婆,孤岛上挂着的灯笼是否照亮外婆你回家的路。在某个深夜里,刘十三会不会想:如果可以,还想吃外婆你给我做的饭菜,还想你举着扫帚打我,还想你对我说句我们回家。可惜啊,没有如果,时光的轴轮往前拼命碾压,连点点回忆都被分解的支离破碎。

“生命是有光的。在我熄灭以前,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我所有能做的了。我爱你,你要记得我。”程霜终究没有挺下去,但我觉得,生命的意义或许不在于长度,尽管刘十三在大部分人眼中一无是处,可本来喜欢一个人便不需要理由。她在她本就孤苦的生命中遇到了刘十三,那么就有了光,也就有了生命的意义。成为彼此的光,虽然没有陪伴着一直照亮下去,但光曾经留下的希望永远也不会抹去。

我只是生命中的尘埃,尝过酸甜苦辣,经历世间百态,还是不明许多事态。只知道心中有光,照亮前行路上的雾霾,让我明白,人存一世,哪能事事顺心,多姿多彩。不管生命中有多少遗憾存留心怀,唯有坦然相待!

不知当多年以后,刘十三再次忆起那个蕴藏于云边的小卖部,是何感受?往事浮上心头,是惆怅的难以释怀,还是云淡风轻的释之淡然。我想,并非三言两语便清之明了。

再把记忆拉回到最深的心间,云的边缘带上金黄色,天际缓缓变亮,朝日从云间拱出来,霞光无声蔓延,翻腾的云海似乎就在脚下。在这静谧的画面下有一个小山村,村子里头有个小卖部。记得那里有个喜欢打麻将的老太太,有个懂事的让人心疼的小女儿,有个一直默默守护着刘十三的心上女孩。

我们从一心出外闯荡,到最后甘心呆在这个我们一直认为落后的小镇,只有我们自己知道我们经历了什么,也只有经历一遭,才能心甘情愿的接受命运的安排。

小镇的里的人真诚淳朴,大家祖祖辈辈都在这,即便前脚吵了架,后脚还是硬塞下了木耳枸杞,即便外婆每次粗话连篇,可遇到事了,却比谁都心疼他…这个看似不起眼小山村里,一个个平凡的生活,却藏着小镇里的人认真生活的态度,和善良待人的心。

最后我想说,我们生命中一定会碰到那么一个人,像白昼对黑夜,像桐原亮司与雪穗,像刘十三与程霜…我们不知道谁是谁的光,但它总能照耀迷茫的前方。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23

“希望和悲伤,都是一缕光。”本来是用来描述云边镇的活泼又凄美的爱情,放到现在,好像在形容全世界。

一个没有故乡的人,走到哪里都是异乡人。所以,刘十三回到了云边镇,而我们,也时时刻刻想回到我们心目中的小镇。是故乡,是曾经,是无忧无虑和咋暖还寒。

张嘉佳式的爱情,还是和我们青春期的时候一样啊,一阵风吹过来,都是想爱就爱和落落大方的味道。以前我们说这是无病呻吟,现在当矫情变成难得的回到勇敢世界里的停顿,才发现那个世界好珍贵。

“那么热的夏天,少年的后背被女孩的悲伤烫出一个洞,一直贯穿到心脏,无数个季节的风穿越这条通道,有一只萤火虫在风里飞舞,忽明忽暗。”

“穿过水车石桥,到了香樟夹裹的小道,迎风下坡。在他面前,是广阔的天,疏淡的云,流淌的植物海洋。

小小少年感觉壮美,暗道我了个锤子,怎么田里还有个窟窿。

一望无际的稻穗摇摆,像这片土地耀眼的披肩。临道一小块早割的稻田,如同沙发上被烫出的烟洞。”

“悲伤的沉默,时间会打破,让两条河流去向不同地方。执拗的沉默,自己会打破,执拗代表他将摧毁堤岸,哪怕河流就此干枯。”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24

思来想去,还是写一下总结吧。

其实读张嘉佳的书不多,那本最火的、被改编成电影的《从你的全世界路过》并没有读过,反而读过那本有点温情无趣的《让我留在你身边》,一个关于陪伴的故事,关于一只狗的不离不弃。

时隔多年,我已经忘了大概的情节了。

我蛮喜欢张嘉佳的文字,以细腻治愈见长,又不乏诙谐幽默,很容易让人一读再读,而不会对此感到厌烦。

《云边有个小卖部》刚出版发售时,张嘉佳有举办城市巡回签售会,当时原本想亲自去见一下他,可惜家里有突发状况,就此错过了。

我想来日方长,应该还会有机会再相遇吧。

随着年龄的增长,情感也越发充沛,看到一丁点悲伤遗憾的情节,喉咙就像塞了一团棉花,吐不出来也咽不下去,怪难受的。

刘十三、程霜、王莺莺、球球、牛大田、秦小贞……张嘉佳对每个人物所起的名字真的接地气,甚至可以说有点俗气。

但无一例外,这些人物都有个共同的特点——善良。

尽管他们这一生遭遇了不少磨难,但善良这个属性会一直闪闪发光,指引他们生活得更好,更快乐,也感染着我向阳而生,不留遗憾。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25

刚开始看这本书的时候在想,要是这本书也可以变成电影就好了,那么上座率是不是可以和《从你的全世界路过》拼一下。

看完后,我觉得还是就让这个故事静静的躺在书里面吧。刘十三,王莺莺,程霜,球球……在此刻的脑海中,我一时想不出有谁可以扮演这些角色。可是这些角色又是如此生动的在我脑海映现。

生命真的是一个无常的事情。或许前阵子还好好的人,过一阵子,就再也见不到了。

记得毕业聚餐的时候,我问过班长,十年后我们还能聚起来吗?班长说,可能不会了吧,也可能会,因为十年里面,也没准就有谁因为不同的意外,再也见不到了。

曾经一直以为死亡离我遥不可及,可是慢慢的我发现,曾经遥不可及的东西也在慢慢迫近。先是已经去了的老人们,然后是慢慢变老的父母辈。

一直都可以很勇敢,因为天塌下来还有父母顶着,因为不管遇到了什么,有父母在的地方就有家,就有最后的依靠,还可以让我肆无忌惮的吵闹撒娇。所以我不敢想,可是有时候又不得不想。

王莺莺走了,程霜也走了。留下鲜活的生命球球,和逐渐强大起来的刘十三。不知道是不是有一天,刘十三的妈妈是不是会回到云边镇。不知道未来的刘十三和球球,是不是也能找到内心的稳定,和满满的幸福!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26

这是关于亲情、爱情和友情的的故事,这是刘十三的故事。云边有个小卖部,里面住着王莺莺,你也可能会是刘十三。

叼着卷烟,开一辆拖拉机纵横山野”,这是刘十三记忆中外婆的样子。

而在我记忆中,外婆的样子是模糊的不能再模糊了,因为我从没见过她,听妈妈说外婆在她很小的时候就因病去世了。

有关她的印象只有两个,一个是小时候在外公的老房子看到的遗像,但那是画出来的,外公说不像她。第二个是外公送我的一个观音卡牌,他说是外婆留下来的。

但不知为什么明明记得自己有好好保管,却不知为什么丢了好几次,最后还是不知它去了世界的那个角落,那个地方是否有外婆。

本就模糊的记忆被岁月冲刷得越发朦胧,连那不像的画像的模样都已忘记,甚至我都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关于外婆的记忆,在脑海里绻缩的只剩下一个谜。

家庭情况的不同使我无法与刘十三感同身受,但世界的某个角落一定会有跟刘十三相似的存在,与外婆有着难忘的记忆。

王莺莺好像不太符合一个好外婆的标准,刘十三在墙上写的“王莺莺小气鬼”是那么醒目。有些事总是长大之后才能明白,有些人其实一直很爱。

刁钻刻薄的背后是愈发深沉的爱,刘十三总会明白,因为他是王莺莺的外孙,顶顶亲的了。在字里行间流露出的都是王莺莺对刘十三的爱。

有些感情,你不说,我不语,但我们都心知肚明;有些人,不在乎你的一切,一直陪伴在你左右,只因爱你;有些话,本以为是玩笑,却是一生的承诺。那个灼伤少年后背的女孩在未知的生命里照亮了身处阴霾的刘十三。

程霜,一个有着很多张病危通知单的姑娘,但她依旧活得洒脱。

那年夏天,一道光照进了刘十三的心房,扎着马尾辫的女孩就这样猝不及防地闯入了他的生活,而他则悄悄地成为了她沿途的风景。

于她,他是会给她带各种吃的、愿意被她欺负的刘十三,于他,她是留下了“要是我能活下去,就做你女朋友”承诺的程霜却也是忽明忽暗的萤火,也许只是匆匆过客。

能接受只此喜欢的人不多,程霜就是其中一个,她愿意把遇见当成最美的幸运。没想到第二次的遇见恰巧是刘十三分手的当天。而这次的遇见不仅谁也没认识谁,还闹了个乌龙,最后在派出所相认。

“本来在旅游的她,没想到会碰见他”这是她对智哥说的话,事实却是偷溜出来去找他,而他却以为她已经不在人世。

可能还沉浸在失恋的痛苦中,刘十三已经忘记了她当初的话,而这次程霜也没有逗留太久,只是在为他鼓气之后就离开了,或许是留时间让他疗伤,又或许是相遇的时间不对,要为下一次的遇见做好准备。

她不过分追求往后的结局,她也明白故事的结尾不会太完美,但她记得沿途的风景曾给过她安慰。

开朗的程霜从没接触外面的世界,每次的冒险都是为他而来,云边镇的遇见是第一次也是第三次更是最后一次。第三次的相遇仍旧是那么令人难忘,一上来就是扒裙子。

此时的刘十三也算是处于人生低谷了,爱情得不到,工作找不着,难得厚脸皮讨来一份工作,结果上司是情敌,自己还不争气,干不出业绩。

面对现实跟嘲笑他竟无能为力,想当初他还是个梦想上清华北大的。身上所剩无几的钱给烧烤档买了灯具,最后被王莺莺拖了回去。

我在想怎么会这么巧,刚好这个时候,还是在晚上,王莺莺会突然跑去找刘十三呢,难道亲人之间真的会有某种连接吗?

“在遥远的城市,陌生的地方,有他未见过的山和海”,所以我们总是向往远方。回到故乡的刘十三心里还装着山和海,即便那是他见过的山和海。或许迷人的风景会令人流连忘返,但他见过的山和海好像也没有那么迷人。

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不知牡丹有何特殊的能力让他念念不忘,而忽视了眼前的程霜。

她与他在一起的日子是跟死神抢回来的,而他与她在一起的时间是在疗伤,或许再次相遇的时间还是不太对。当她在追问刘十三时,刘十三没有松口,她该有多难受,但她却表现得坚强。

在程霜的陪伴与鼓舞下,刘十三的伤疤慢慢愈合,本以为的深爱其实也没那么爱,工作也渐渐有了起色。然而月下的团圆饭会散,“有人哭,有人笑,有人输,有人老”。球球被带走了,王莺莺也走了,程霜也到离开的时候了。

那个女孩离开的时候留下了两句话。

一句是“别来找我,如果我活着,肯定会来找你,不管你在哪里,我都会找到你”“因为你呀是我生命中那么亮那么亮的一缕光。”

另一句是“如果下次再见,我们就结婚吧。约好了?”

刘十三说:“好”,这是他第一次回应。而“有些告别就是最后一面”。

刘十三离开了云边镇,奔赴了另一个山和海,在山和海里,他见到了不一样的球球,见到了成名后的智哥唱着《刘十三》,就是再没见到那个曾许诺他的女孩。或许他把她藏进了书里,书里她留在了云边镇。

角落的书卷不知被谁翻开,书里我看到

“矮矮院墙,桃树下并肩坐着两个人,斜斜一缕阳光,花瓣纷飞,女生的头微微靠在男生的肩膀上,女孩牵着男孩的手,阳光下的幸福美好到看不清......”

写给我们内心卑微的自己。

写给我们所遇见的悲伤和希望,

和路上从未断绝的一缕光。

写给每个人心中的山和海。

写给离开我们的人。

写给陪伴我们的人。

写给我们生活在故乡的外婆。

——张嘉佳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27

让时间变慢,让记忆回到童年,让思绪飘回过往。

张嘉佳一边轻描淡写着一个少年的成长故事,一边渗透着人生的变幻无常。

文字轻飘飘的,如风如云,包裹着阳光的色泽,也洒满了故乡的味道。

云边镇,一个远离大城市的南方小镇,一群孤独的人,努力拼凑着圆满。

外婆的拖拉机、刘十三的作文、程霜的油画、球球的书包、牛大田的胖脸、秦小贞的伤疤……似乎都被小镇的阳光镀上一层淡淡的金色,有光,有亮,穿透了山顶,越过了云层,爬进了孤独的心田。

尽管幸福来之不易,尽管悲伤随处而至,尽管离别无法逃避,小镇的云依旧随风飘散,小镇的阳光依旧洋洋洒洒,小镇的溪流依旧咚咚向前……人们在故乡的怀抱里,终究会得到安宁。

云边镇少年刘十三,自幼跟外婆相依为命,他的人生哲理很简单:努力学习,考上清华北大,到大城市拼出一番天地。

他有一个小本本,记录着所有的计划,无论大小,无论详简,无论难易,他都用生命去完成。

他坚信,只要努力,就能做到。

然而,遗憾、无常、幻灭才是人生的主旋律,刘十三一路尝尽了努力背后的艰辛,却得不到努力之后该有的结果。

长大后的他才知道,原来世界上有很多事情,不是有计划,有毅力就能做到的。

高考失足、工作挫败、兄弟告别、恋人离开……醉倒哭累在出租屋的刘十三,隔天醒来发现自己回到了儿时的故乡——云边镇。

似乎之前的人生都是一场梦,眼前故乡的云让他醉意消散,耳边外婆的唠叨让他梦醒时分,脸上温柔的阳光抚摸着模糊的泪痕。

尽管悲伤,还是看到一缕光。

小说承载了小镇青年的心酸和泪水,但张嘉佳,却总是能把读者从悲伤的深渊一把拽回,用一些无厘头的语言和意外,让你的泪水中含着朵朵笑花。

他是如此温柔,又如此残忍,将辛苦艰难给予了刘十三,却又用程霜、用外婆王莺莺为刘十三撑起了新的一片天。

无数次在崩溃的边缘,程霜总能意外地出现,帮助他渡过难关,这样一个随时都有可能被上帝夺取生命的可爱的女孩,用自己的态度给刘十三重塑了信心。

外婆,王莹莹,爽快、幽默,烧得一手好菜,打得一手好牌,开了一辈子的小卖部,刘十三的背后她是城墙。

外婆带着对外孙的爱走了,程霜带着对他的期待走了,他带着希望,在坚强地活着。

张嘉佳一直用他不完美的故事打动着读者,《云边有个小卖部》很痛,又很暖。

在无常的现实中感受到温柔与善良的底色,让我们回想起稚气的童年,曾经的伤痛。

人生总是充满遗憾,完美只属于虚构。只有心中那缕光还在,希望也好,悲伤也好,都是人生。

《云边的小卖部》写给每个人心中的山和海,写给离开我们的人,写给陪伴我们的人,写给在故乡生活的外婆。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28

我们每个人都有一段回不去的时光,我称那段时光为“云边”。

《云边有个小卖部》是张嘉佳时隔五年为我们带来的又一本触动人心的故事。张嘉佳概括这部小说为,“写给每个人心中的山和海,写给离开我们的人,写给陪伴我们的人,写给在故乡生活的外婆。”故事中的刘十三,那是一个普通而又充满柔情的少年,像我们自己,从小镇走来,怀揣心中的山海,颠沛流离。

我们每个人总能从刘十三身上看到属于自己的影子。虽然普通却又是个独一无二的平凡人。父母离异,母亲出走,年幼的刘十三被外婆王莺莺拉扯长大。王莺莺开了一家破旧的小卖部,有一辆经久不修的拖拉机,没有任何别的收入,就这样将刘十三拉扯长大。他们住在“云边镇”,一座远离城市,风景如画的小镇。但小镇少年并不甘于此,他本子的扉页上一笔一划工整得写着母亲最后一次跟他说的话:“十三,妈妈走了。你要听外婆的话,别贪玩,努力学习,考清华考北大。妈妈希望你啊,去大城市工作,找一个爱你的女孩子结婚,能够幸福的生活下去,越幸福越好。十三,妈妈对不起你。”从此,小小的少年用他那笨拙的努力,做着泡沫似的梦想。然而,我们那些执着的付出未必就会获得同等的回报。最终,刘十三并没有考上清华北大,他去了京口一所三流大学读书。他的人生也没有曾经幻想过的发大财。可以说,他活得并不成功。心爱的姑娘选择了现实,离开了他,而他自己也被公司辞退了。对于刘十三来说,“爱情”“事业”他都没有。

“等待而已,也叫努力?”“在习惯等待 等不来依旧难过。那种难过,书上说叫作失望。直到长大后,他才明白,还有更大的难过,叫作绝望。”他早已习惯等待,却不知道在等什么,最后,他什么也没等到。

但,他却又是幸福的。外婆王莺莺开拖拉机跨越两百多公里,将喝醉的他拖回小镇;他生命中最重要的姑娘程霜在他失意时陪他东山再起。虽然在错的青春遇到对的人,无法相守,可是我羡慕他能有这样的青春。

人生的许多遗憾,我们无可奈何。于告别,王莺莺最终还是倒下了,那份骂骂咧咧的爱,他再也感受不到了。“有朵盛开的云,缓缓滑过山顶,随风飘向天边,我们慢慢明白,有些告别,就是最后一面。”刘十三和程霜第一次见面,作者这样写道:童年就像童话,这是他们在童话里第一次相遇。那么热的夏天,少年的后背被女孩的悲伤烫出一个洞,一直贯穿到心脏。可是最后那个为他生命点光的女孩还是走了。她给他的卡片上面写着“生命是有光的。在我熄灭以前,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我所能做到的了。我爱你,你要记得我”

当认真看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悟,此时需要认真地做好记录,写写

《狼道》读书笔记1

我读了《狼道》后,觉得世间万物都可以用狼的意志来比喻。

上篇说的狼的八个等级,刚好像咱们八个班,我班盘踞第六等。在狼的第六等指的是智力或肢体有缺陷的成员,我认为智力上的缺陷就是所谓的信心和态度;如果把我们班比作一匹狼,只看狼头,那是威风凛凛;只看狼牙,那是削铁如泥的宝剑;美极了。可是就怕看那狼尾巴和后退呀!

不过,我这就要说说,这种狼是怎么打败第一等的狼酋了。“残狼灰满”就是一个例子。

它本是狼酋,三条腿的狼酋。为救伙伴而变成只剩右边两条腿了,照样应该连生存都难得像登天!老天让小母狼黄鼬陪伴它,它找到了生存并可以活得出色的捷径---让黄鼬成为它的两条左腿。它成为了“双体狼酋”。并现研究出“立体攻击”——“双体狼酋”毕竟有两张嘴嘛!一个攻击上方喉管,眼耳鼻等部位,一个攻击肚子等器官,战斗力可与一头成年棕熊相比。

残狼灰满能找回狼酋位置和小母狼黄鼬,化害为利、失而复得、塞翁失马的道理不正是这吗?

我们的“黄鼬”就是资料、试卷,老师讲的重点,都能化为我们的“黄鼬”和寒牙!让狼牙更锋利---敌人被杀之前只看见狼牙的寒光!

《狼道》读书笔记2

狼是一种值得我们学习的动物,在狼的身上有许多值得人们学习的地方,如狼的团结,狼的智慧。狼道是追求卓越的野心,是猎获成功动力。狼道是一往无前的勇气,是不屈不挠的毅力。狼道是舍我其谁的霸气,是挑战困难的底气。

在看拿到这本书的时候我看到一扁故事:有一个人是一位保险员,他花了65美元买了一辆自行车,拉保险不幸的是成绩一片空白,他感到失望。但是,他毫不气馁。一天下来,不管自己多么疲倦,他也要写信给白天访问过的客户。可是,时间一天一天的过去两个月,一个客户也没有接到,他越来越烦躁。妻子告诉他坚持下去就有盼头,你既然做了,为什么?不坚持下去呢?他听了妻子的劝告,他曾想说服一个小学校长让他的全部学生投保。然而,校长对此毫无兴趣,一次次的去他于门外,但他每天都到这里劝说校长。等到第88天的时候,当他再一次跑到校长这的时候,校长终于被他的诚心所感动,同意全校学生都怕他成功了,坚持不懈的精神使他后来成了著名的保险推销员。

不管在职场还是在生活中,坚持不懈都是打开成功之门的钥匙。忍耐是思想的提高,能量的积蓄是无声的奋斗。我们要学会忍耐,在忍耐中锲而不舍地去追求,从而实现自己的职业理想和人生志向。

《狼道》读书笔记3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叫《狼道》。这本书的开头就很有吸引力,讲的是一群生活在草原上的狼为了生活而奋发向上的精神。

那是一次冬天,天上飘着细细的雪,小动物们过着没有食物的生活而迁移,唉!这也是迫不得已的,但有些毛发细腻的动物却没有,因为它们一点儿都不怕冷,狼群不愿意离开自己的窝半步,哎呀,天太冷了。小狼们只好饿的“嗷嗷”直叫,成年狼们杀红了眼,胡乱窜咬,每只狼身上都皮开肉绽,狼群乱得一盘散沙。这时,狼首领站到了一块高大的岩石上“嗷呜嗷呜”叫,仿佛在说:“我们不能因为一些困难而受到挫折!草原上也并不是没有动物了啊!?我们可以捕捉它们维持生活,加油吧!”听了这番理直气壮的话,狼群恢复了斗志,慢慢平静了下来。

我想说,其实我们生活中,这种精神是不可缺少的,大家不能因为一些小小的困难而选择放弃,一定要和狼群一样拥有如此的精神哦!才能创造美好的明天。看完了这本书,我不仅知道了我们要坚强,勇敢,也让我学到了奋斗,意志坚定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东西。

《狼道》读书笔记4

何为成功?这是一个大家十分熟悉的概念,或许也是一个模糊的概念,我认为,心想事成即为成功。这可以理解成两个部分:一是心想,就是要有理想和愿望,要有梦想,这是构成成功的前提条件;二是事成,如愿以偿。两者之间有一定过程,需要付出一定努力,才能使两者联系起来。

《狼道》第一章提出:理想和野心是迈向成功的第一步,这就明确地指出了人的梦想是成功的前提条件。文中以狼为例、以史为鉴,举例阐述了目标在一个人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启示我们每个人都要做一名有想法的人,并为自己的想法而不懈努力。

关于梦想,首先是要敢想,要有想法。长期的安于现状会逐渐消磨人的意志,容易使人形成惰性,不思进取,只有做一名想当将军的兵,才能在实际生活和工作中不断努力,提高自己。在安逸的生活中,还要有一定的忧患意识,要有不断学习提高自己适应社会能力的意识,必要时还要有些创新和冒险的精神。但你有了梦想,你就会有一股发自内部的动力,自主学习,自觉迈开成长的脚步。

为自己树立奋斗的目标,是实现梦想的有效方法。目标好比灯塔,指引我们前进的方向,是我们走向成功最直接的途径。一旦方向错了,付出再多的努力都是无益。在我们成长的过程中,如果发现我们成长的方向有所偏离,我们就要及时地调整前进的方向,让我们少走弯路,用最少的时间和精力,实现自己的梦想。

盯准目标,做有意义的事情。知道自己要到哪里去,就不要四处瞎转悠,一直向着自己的目标前进。这也想学,那也想做,样样都会,无一精通,就不能专一地向着自己的目标前进。

在实现目标的过程中,还要确定通过“跳一跳就能够实现的目标”,由诸多小目标汇聚成我们最终的目标。如果只有大目标,往往会让自己觉得遥遥无期,丧失前进的动力。就像长跑一样,只要跑好每一段路程,就能够始终保持走向终点的动力。

愿我们每个人都能有自己的奋斗目标,都能通过努力心想事成,给成功插上梦想的翅膀。

《狼道》读书笔记5

由于前段时间感觉自己处于一个停滞不前、缺乏自律、不思进取的低阶内卷化状态,我觉得有必要来本鸡汤书提神醒脑、调整状态,出于对狼这种动物的欣赏与敬畏,希望能够向狼学习一些有价值的品质,所以选择了《狼道》这本书。

狼有很多可贵的精神品质确实值得我们好好学习,比如野心、自信、隐忍、自由、忠诚、团结、纪律、适应等等,其实大多数人都明白这些优秀品质的重要性,只不过一个人很难把如此众多的优秀品质完美的融合在自己身上,并且坚定不移的贯彻一生,这也跟每一个人的价值观、性格和能力有关,毕竟不是所有人都想成为像狼一样的人,也不是每个人都有能力成为一匹“合格的狼”。其实我觉得这本书水平一般,只是把一些众所周知的优良品质做了一个分类整理、总结归纳,尤其是后几章,基本都是管理学的知识。但这本书可能对别人影响很大,有很高的品读价值,怎么说呢,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吧。

下面我列举一些书中我觉得有道理和自己感兴趣的内容做简要分析和分享,聊以策己。

1、没有捕捉不到的猎物,就看你有没有野心去捕;没有完成不了的事情,就看你有没有野心去做。野心对于成就一番事业固然重要,但个人的局限性和外界的不确定性对一个人成功与否提出了很大的挑战,生物学上的表现型等于基因型加环境条件就是这个道理。

2、迷路效应:人类做无用功就好像迷路的人走无用的路一样,白白浪费了体力和时间,却收不到一点正面的效果。确实,我们很多人做无用功花费的时间比做有用功花费的多得多,一直处于迷路、迷茫状态。归根结底,我认为造成这种窘态的原因有以下几点:目标模糊、效率低下、无人指路。因此,把目标明晰,效率提高,运气好的话,有名师指路,那么便可快速走出迷之森林。

3、第一效应理论:绝大多数人的目光都聚集在冠军的身上,哪怕亚军比冠军只差那么微不足道的一点点,也会造成巨大的反差。这就是现实,就是竞争的残酷,虽说好像有一点点不太公平,但这世上哪有绝对公平,连相对公平都是一种奢侈,如果我们不能改变社会,就只有适应社会。科比·布莱恩特说过:“第二名是头号失败者。”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有一颗追求第一的上进心,也许结果可能并不随人愿,但尽人事,听天命嘛。作者:欧阳慕囿

《狼道》读书笔记6

今天我十分的.高兴,因为我读了著名作家夏志强强所编着的《狼道》。

只要一提到狼,人们就会想到它的凶恶、残忍、狡诈,就会想到“狼子野心”、“狼狈为奸”、“狼心狗肺”等等这样一些负面的印象上,事实上,狼有许多不为人认识的优秀品质。比如坚韧——在对付大群的猎物时,狼群往往会在一个合适的区域连续不眠等上几个昼夜,等待最佳时机然后一击必杀;如牺牲精神——狼群为了冲垮马群,不怕牺牲,老弱的狼去撕扯外围壮马的肚皮,即使同归于尽,也毫不畏惧;又比如合作精神——一只狼根本不是一头虎的对手,可四五只狼合作却足以逼退甚至杀死比它们强大得多的老虎,正所谓“恶虎难敌群狼”。

在残酷的竞争的环境中,狼族凭借坚韧、玩强、忠诚、合作、牺牲等自然界最优秀的个体素质与最卓越的团队精神,成为最有生命力和竞争力的种群,成为个性张扬的强者。它们与恶劣的自然环境战斗;与强大如狮、虎的天敌战斗;与荷枪实弹的人类战斗。在自然界的残酷竞争中它们始终牢牢占据着食物链金字塔的顶端,始终占据着强者的地位,从而雄行天下。

在人类历史中,有不少游牧民族在与狼的长期斗争中学习了狼的不少智慧与精神,最著名的莫过于一代天骄成吉思汗领导下的蒙古民族,他们拥有狼的精神,采用狼的战术,统一了整个中国,称霸于东方世界。

过长时间的安逸生活,使得现代人渐渐丧失了血液中存在的类似狼的狼性与智慧的东西,所以最近几年很多人开始呼吁人类重新向狼学习,以增强在生活、工作中的竞争力。

军队需要狼性,坚韧的性格,顽强的耐力,勇猛的作风,严格的纪律都是我们现代化部队不可缺少的特点,世界上但凡著名的军队都被冠上了“虎狼之师”的称号。

企业竞争也需要狼性,把握机会的能力,应变的技艺、敏锐的眼光,这些都是一个成功的企业家所必需的素质。

生活中当然也需要狼性,有目标、有野心、肯吃苦、重节义,这些都是成功人士所需要拥有的优秀品质。

要想成功,我们不但要学习狼的品性,更要学习狼的智慧。从狼身上,我们能找到人在世界上生活、发展所需要的各种素质,比如坚韧、顽强、耐心战斗、牺牲精神等等。通过对狼群的了解我们能学习团队竞争所需要的全部智慧,比如合作、策略、沟通、危机等等。在竞争中,一个人如果拥有这种智慧,则他强大的力量足以打败任何强大对手;一个团队如果具有了这种精神,那它将无往而不胜,开创出属于自己的辉煌事业。

让我们感谢狼,在这样一个竞争激烈,淘汰残酷的社会,是它给了我们一个学习的机会和榜样,也从而多了一份发展与成功的可能。

《狼道》读书笔记7

读完《狼道》这本书让我确实感慨良多。这是一本关于个人,企业成功之道,市面惟一精华权威读本。作者以独到眼光和笔触,再写《狼道:人生中的狼性法则》。用古今人事,利用狼的特点充分地作了最严谨的对比和类比。对《狼道》的阅读,会使各位对人生、对人性、对社会各方面有不同的感悟!

《狼道:人生中的狼性法则》此书内容里把狼性一一阐述。1是狼性精神:狼儿的坚韧,无畏和忍耐;2是狼性品质:狼儿的守纪,有团队精神,善沟通和它的智慧;3狼性准则:狼儿的专注,好奇,多变和心态;4是狼性追求:狼儿的狂野性,残暴性和它的原则,目标;5是狼性企业:狼儿的族类的法则和作事原则。再结合某些企业操作实例、生活中的故事和古今中外的一些故事,对"狼道"做出了形象而又深刻的描述。《狼道》中说到,在不少中国企业家眼里,狼是一种值得学习的动物。从华为狼性,到海尔集团董事局主席张瑞敏对狼的推崇,以及联想总裁杨元庆强调的"如狼似虎",类似的故事总在不断上演,这种像狼一样的竞争策略一度让跨国巨头们胆战心颤,而让中国观众为之欢呼。《狼道》给了我们启迪,给了我们新的希望和新的生活方式,给了我们智慧和财富。创造是无时不在的,前进是这个社会惟一的方向。我们不能停滞不前,我们还要去创造更多的财富。于是,我们只有好好研究狼,把狼的优点总结,然后为我们而用。学习狼性之所以能在大家面前引起共鸣,是因为人对自己是永远不满足的。处于激烈竞争中的企业更是不会目光短浅、满足现状的。在国内大多数企业,企业文化中大都参有"狼性"的文化,太多的实例已经证明,依靠狼性的嗅、拼精神是可以于最先进的企业作一长短论证的。在《狼道》里,狼性与人性的碰撞给了我们太多的启示。生活中的狼性法则很明显,就是让我们紧盯着一个目标,然后就去实现它。无论前面的道路是多么的曲折,有多么的艰险,锲而不舍、用心专一是我们的初衷,也是我们永恒的目的。无数的企业梦想能够拥有具备"狼道"素质的员工和团队,狼道"的组织生存能力是极强的,是不可战胜的!!无止境地去拼搏、探索;对待工作中的困难要一个个地、毫不留情地把它们克服掉、消灭掉;在工作中、事业开拓中不要命的拼搏精神;在工作的逆境中,要粗暴地对待一个又一个难关,不能对难关仁慈。所以,狼性文化是目前每一个人、每一个企业员工和管理者必须发扬的一种文化。这本书却是每一个员工应该拥有的,却是每一位企业管理者也应该认真研读的!

《狼道》中汇集了三千年来以弱胜强的制胜之道,在人类繁盛之前,狼曾经是这个世界上散布最广的野生动物。。。在远古时代,人类对狼充满了尊敬与崇拜,许多民族都把狼作为图腾,对其顶礼膜拜。但在现代文明中,狼一直被人类当做“恶”的代表,造就了狼群的急遽减少,但狼群依然顽强地保护着自己的族类。然,现在人们对狼似乎也善待点了,书有(《狼图腾》,《狼道:人生中的狼性法则》等),歌有(来自北方的狼——狼——披着羊皮的狼等),游戏id名叫什么什么狼多了去了!呵。而我就想做"如狼似虎"的人,炼就锋利的牙齿、快速的奔跑能力、十足的耐性、出众的策略、顽强的毅力、不屈的精神,以及几分勇敢和凶猛。真正与狼舞一会!

《狼道》读书笔记8

自古以来,不论神话故事还是诗中都有出现狼的身影,总是能够激发人们对它的强烈兴趣和赞叹。

狼懂的进退,何时进攻和撤退了如指掌,它亦懂得遵守纪律,也具备团队合作的精神:它们善于交流,更善于独立思考:浪从不胆怯,能在关键时刻奋力一搏:狼能逆境生存,做到王者必胜,立于不败之地。在所有哺乳动物中,最有感情者,莫过于狼,最有成就者也,莫过于狼。

现实中,现代社会中的竞争日益激烈,每个人必然要面对着强大的生存与发展的压力,也不得不面对竞争。学生需要竞争,因为他们必须承担升学的压力;职场人士需要竞争,因为他们必须面临就业与下岗、出色与平庸之间的选择;企业同样需要竞争,谁技高一筹,谁就能获得赖以生存的资本;谁一招疏忽,谁就可能被人打的一败涂地。在竞争中,不是做“羊”,就是做狼。做“羊”就要面临被吃掉的厄运,所以人人都希望做“狼”,但是做狼必须要练就锋利的牙齿、快速奔跑的速度,十足的耐力和毅力、出众的谋略、不屈的精神,乃至几分勇敢和凶猛。

竞争是现实的,它不会以为任何事物,而做丝毫地改变。所以,我们不仅要面对竞争,更需要具备竞争争取的个人品质和智慧。

要成为竞争中的胜利者就必须让自己成为强者,必须让自己具备强者的品质,必须让自己具备强者的风范。而狼道就是生存之道、强者之道!可以这样说,狼道是个人生存和团队的智慧精华,是适者生存与强者的完美指南。

《狼道:人生中的狼性法则》此书内容里把狼性一一阐述。1是狼性精神:狼儿的坚韧,无畏和忍耐;2是狼性品质:狼儿的守纪,有团队精神,善沟通和它的智慧;3狼性准则:狼儿的专注,好奇,多变和心态;4是狼性追求:狼儿的狂野性,残暴性和它的原则,目标;5是狼性企业:狼儿的族类的法则和作事原则。再结合某些企业操作实例、生活中的故事和古今中外的一些故事,对"狼道"做出了形象而又深刻的描述。

在现代文明中,狼一直被人类当做“恶”的代表,造就了狼群的急遽减少,但狼群依然顽强地保护着自己的族类。然,而现在人们对狼似乎也善待点了,我就想做"如狼似虎"的人,炼就锋利的牙齿、快速的奔跑能力、十足的耐性、出众的策略、顽强的毅力、不屈的精神,以及几分勇敢和凶猛。真正与狼舞一会!

《狼道》读书笔记9

《狼道》主要讲的是个人、企业的成功之道。而作为职高生的我们绝大多数毕业后面临的将会是就业,所以这本书讲出了我们职高生的心声。

狼道主义主要的就是精神。动物的自然规律就是弱肉强食,这一点在狼性中表现得最为突出。不止是因为它懂得进攻,更重要的是它懂得退却。它还有坚韧、无畏、忍耐的精神。它永远都在打造着自己,让自己在自然界中变得更加完美。虽然它大多数时候都处于孤独、荒凉和寂寞的环境中,但这并妨它取得成功。相反的,正是那瞬间激情的爆发,使它出了最为致命的一击,将自己永远地定格在不败之地。

我认为这和我们职高生的处境非常相似。我知道“职高生”这种学历在社会上是比较低下的。相同的,假如我们在一个公司上班,也会叫人看不起。但我不这样认为。为什么只有高学历的人才会创造奇迹。我认为只要有精神,有爆发力就能使出那最为致命的一击成为不败之人。

最好的例子那就张海迪了,她和我们一样都“身处险境”。但这几十年来,她学医救人、写小说、画油画、拍电视、唱歌、读硕士……

一系列平常人根本无法做到的事情,但她却做到了。正是因为她有在逆境中崛起的精神。

成功的根本我想应该是品质。品质是自然界中最重要的东西,它包括了生活中最完美的纪律、团队、沟通和智慧。而狼却完美拥有了这些。不光如此,它还把这些品质做到了足够好的地步,让包括人类在内的所有动物都难以超越它。拥有这些良好的品质的狼是真正的丛林霸主。

一点没错,职高生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他们从前埋没了纪律、团队、沟通和智慧。所以,想成功,我们必须找回它们,成为汽车行业的霸主。

《狼道》读书笔记10

只要一提到狼,人们便会想到它的凶恶、残忍、阴险、狡诈,也会想到“狼子野心”、“狼狈为奸”、“狼心狗肺”等等这样一些负面的词汇。事实上,狼有许多不为常人所知的优秀品质,比如“坚韧”——在对付大群猎物时,狼群往往会在一个合适的区域不眠不休等上几个昼夜,等待最佳时机,然后一击必杀;比如牺牲精神——一只狼,根本不是一头老虎的对手,但四五只狼却足以逼退甚至杀死比它们强得多的老虎。狼凭借着这些品质,足以雄行于天下也!

看完了《狼道》的第一章,我知道了“至不利,则天下无可为之事。”没有明确的目标,强大的野心什么事情都做不成!要成事,先立志;成大事,须野心。定好了目标后我要大胆追,努力追,直到成功!

以前的我总想走成功之捷径,怕失败,怕尝试,怕走弯路。但是狼从不知道“失败”,何况我是一个“人”。现在的我会铭记着狼的捕猎竖式:勇气-空想=猎物。

一个动物学家跟踪狼三年,惊讶地发现:狼对机会的有效把握率高达80%以上,而人类却只有35%左右。从此可以看出狼的机敏。这是为什么呢?我细细想了想……因为狼敢于果断地抓住,而人不行。看到这里我懂得了人得果断不能犹豫。

独狼顾然,尖牙利爪,但却不如三只快要死亡的老狼。一只狼,连一只黄羊都难捕到,几十只狼却可以围猎成百上千的黄羊群。看到这里我又明白了“团结”是如此可贵。

《狼道》告诉我们:狼群具有坚韧、顽强、耐心、果断、团结、牺牲……在残酷的竞争当中,一个人假若有这种智慧,将战无不胜,令所有对手畏惧,如果一个团队有着这种智慧那它足以立足于天下!

我要感谢狼,感谢你告诉我这么多……

《狼道》读书笔记11

今天读了一本书叫《狼道》,颇有感悟,一直以来人们都把狼当为贪婪、凶残、忘恩负义的代表。把狼描绘成孤独、阴险、狡诈的物种,对血腥食物的高度渴望让它们不择手段、丧心病狂。这是人类武断地把自己的某种行为和思想强加在狼的身上,赋予了狼丑陋的人性。由于这种误解所导致的恐惧、仇恨,人类对狼展开了残酷的捕猎、屠杀。其实,狼的所有行为只不过是一种生存的本能表现,倒是狼在艰苦的自然环境下顽强生存所表现出来的各种优秀品质一直被人类忽略。

狼,是陆地上生物中最高的食物链终结者之一。由于有狼的存在,其他野生动物才得以淘汰老、弱、病、残的不良族群;也因为有狼的威胁存在,其他野生动物才被迫进化得更加优秀,以免被狼淘汰。所以,是狼使生态处于一种平衡状态。没有狼的存在,生态上将出现良莠不齐、传染病丛生的局面,不利于生命稳定、健康、平衡地发展。况且,狼是群居动物中最有秩序、最有纪律的族群。

在狼的身上,我们发现了人类所需要的一切。正如英国动物学家绍?艾利斯所说:“在所有哺乳动物中,最有情感者,莫过于狼;最具韧性者,莫过于狼;最有成就者,还是莫过于狼。”

狼群最值得称道的就是它们的团队精神,协同作战,统一策略,甚至为了胜利不惜牺牲自己。在竞争中,这种精神是绝对最让对手恐惧的,其力量也是最强大的。如果一个团队具有了这种精神,那它将无往而不胜,它一定会开创属于自己的辉煌事业。

读完《狼道》,感慨良多。没有一种动物能像狼一样让我崇敬,没有一本书能像这本书一样让我着迷。这是一本关于个人生存的智慧之书。从狼的身上,我们能找到个人在世界上生存、发展所需要的各种素质,比如坚韧、顽强、耐心、战斗、牺牲等等。这是一本关于团队管理之书。通过对狼群的了解,我们能学到团队竞争所需要的全部智慧,比如合作、分工、策略、沟通、危机意识、消化能力等等。狼的力量来自团队,团队的力量可以战胜一切。

《狼道》读书笔记12

《狼道》这本书是我细细读完的。但当它摆在书架上时,我又忍不住去翻开,再快速地略读了一遍。

整本书讲述了一个关于人与狼的故事:台来花草原遭遇了大雪灾,缺少食物的狼群在头狼杰雪的带领下转移到了罕山老林。在那里打败本地狼群后,头狼杰雪率领的狼群更加壮大了。度过了冬天的生存危机后,狼群决定返回台来花草原。可不幸的是,筑路队的工人发现了狼群的踪迹。在工人王立平的带领下,工人们开始捉狼。尽管少年毕力格百般救助狼群,但最终,头狼杰雪与许多条大狼倒在了枪口下,复仇的母狼参花也走上了不归路。劫后余生的老狼顿巴,埋葬了自己的同伴后,也死在了轨道车的轮子下。

坏人有坏报,杀狼的罪魁祸首——王立平,最终得到了应有的教训。临死前他终于明白了他之前的做法是错误的。

狼会记住恩人,也会记住仇人。对于恩人,狼必将知恩图报,但对于仇人,狼是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母狼参花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它为了为丈夫——头狼杰雪报仇,临死前都死死咬住仇人——王立平的腿,眼睛流露出凶恶与复仇的目光,我深受感动。狼与同伴的感情也是很深的,老狼顿巴为了埋葬它的同伴,趁工人不注意,把狼皮偷了回来,它又为了让杰雪一家团聚,特地挖了一个新洞。尽管它很老了,体力已经渐渐消耗光了,可它仍坚持着……

我真想说,动物与人是平等的。动物不会无缘无故伤害人,动物也是有情感的。也请人们不要再杀害动物,请与它们和平相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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