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丛林之书读后感1
《丛林之书》的作者是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小吉卜林。作者的这个头衔,让我对这本书充满了期待。
《丛林之书》分为了正篇和续篇,一共有十五个故事,每个故事都阐述了人与动物与自然不同的微妙关系,引人深省!
其中,书中有一个“修行僧普兰的奇迹”的故事,让我感触颇多。故事讲述了一个在印度地位很高的实权者普兰。达斯辞去了官职,舍弃原有的一切,来到一个宁静小山村的神庙里,成为了一个苦行僧。在神庙里,普兰。达斯跟周围的动物们朝夕相处。再往后,小山村遭遇到了一场山崩,所幸普兰。达斯在山崩到来之前,带着所有的村民和动物躲过这次灾难,不幸的是普兰。达斯却在这次山崩中去世了。
普兰。达斯之所以能在山崩到来之前感知到有灾难到来,是因为他平时与动物接触较深,让他知道了动物的不安情绪,是一种危险即将来临的信号。从而也让他救了一村人的性命。这个故事让我明白:生活中,很多时候,一些不起眼的的小事可能关乎性命。而很多时候,只要你肯接受、肯贴近动物和大自然,得到的可能是你意想不到的结果。
以前我们也听到过于普兰。达斯相反的故事,有人类肆意破坏自然,最后遭受大自然灾害的故事;也有不了解自然的探险者,不断挑战自然,从而葬身在自然之中的故事;还有生活在自然中的人们,无辜遭受自然灾害的故事。拿普兰。达斯的故事与之相比,很多人会把普兰。达斯归结为奇迹,可我却不这么认为,我觉得普兰。达斯是因为贴近自然,接受自然从而自然也接受了他,也给他指出了一条融入自然的道路,才使得他可以不同于别人,提早感知到灾难。
《丛林之书》的作者与其说他是在讲述故事,不如说他是在讲述一个个值得我们深思的人与动物与自然关系的问题。
丛林之书读后感2
这本书出自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吉卜林之手。翻开书页,就好像进入了亦真亦幻的热带丛林,徜徉其中,亲眼目睹古怪又刺激的丛林生活。
印度樵夫的儿子莫格里,被老虎追赶,误入狼穴,成为了狼群的一员。他在抚养与呵护下渐渐长大,经历危险而大难不死,面对财宝毫不动心,也有许多辉煌壮举,最终成为了一个叱咤风云的山林之子。
本书虽然没有多么深刻的立意,但个人带来的却是美好的感受。一旦进入书中,就会感到心旷神怡,欲罢不能。
最令我佩服的是莫格里的勇敢与机智。他利用狂怒的水牛群杀死了老虎谢尔汗;引诱红毛狗进入“死亡地带”,那里的野蜂让它们死伤大半;调集群兽,踏平邪恶村庄,让丛林淹没那里……这一切都是人类智慧的体现。向动物们发号施令,身先士卒勇敢诱敌。这是本书最大的亮点。
这本书一直被当做童话来读,给无数人留下了美好的童年回忆。但在浅显的语言,新奇的故事背后,也有一定的寓意。
原始森林古老而神秘,其中生活着无数兽民。莫格里到来之后,在巴希拉的保护和巴卢的教育下,他熟知了森林法律;老蟒蛇卡阿智勇双全,在危险降临时出手相救;狼兄弟形影不离,关心他的安慰,为他提供帮助……森林好像一个大家庭,无时无刻呵护他的成长,让他成为一个勇武聪慧的少年。
相较之下,莫格里出生的村庄则是另一番景象。人们互相猜忌,嫉妒富有的米苏阿而以莫格里为借口说她是巫师,老猎人满口胡言,说莫格里是魔鬼……他们一个个愚昧无知,肆无忌惮,令莫格里十分厌恶。
同一时间,文明的村庄与原始的丛林却形成如此大的反差。动物团结互助,人们却善恶不分。这无疑是一种辛辣的讽刺。
不管怎么样,丛林是美好的,动物也是美好的,这就是本书给人带来的纯粹的享受。
丛林之书读后感3
这个长假,我看了《丛林之书》这本书,这本书让我明白了法律的重要性!
这本书是英国诗人,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吉卜林的一本着作,讲述了以狼孩莫格里为主题的9个故事,为我打开了一道通向神奇的丛林世界的大门,使我急不可耐地跟随莫格里进入亦真亦幻的'热带丛林。
莫格里还是婴儿的时候,被老虎谢尔汗追逐,误入狼穴,被母狼收养,成为狼群的一员,丛林的故事就此开始。莫格里在狼群的抚养下逐渐长大,在他的周围,慈祥的狼妈妈,忠诚的狼兄弟,勇敢机智的黑豹巴希拉,淳朴善良的老熊巴卢,刚直的狼首阿克拉,智勇双全的蟒蛇卡阿等一群群鲜活的动物组成了一个温暖的集体,他们赋予了莫格里智慧,勇气和力量。在老熊巴卢和巴希拉的教育下,莫格里明白了对动物来说最重要的丛林法律,在他的生活中,有被猴子诱-惑而被饥渴折磨的惨痛经历,也有被蟒蛇援救而大难不死,被奇异珍宝诱-惑而不为所动的成长传奇;有过在人与兽之间难以取舍,去意彷偟的心灵磨砺,更有智杀老虎谢尔汗,全歼红毛恶狗的辉煌壮举。他的成长历程,正如神秘的丛林一样,危机四伏而又风景无限,波澜壮阔而又纯净清新,就这样,莫格里成为了一个勇武聪慧的少年,一个叱咤山野的丛林之子。
在书中,吉卜林用显而易见的语言,隐身挥洒于从崇山峻岭,激流田野之间,美丽的大自然带着干湿两季的风雨雷电扑面而来,个个人物奔跑跳跃,恍如插身而过,一个人兽穿梭,生机勃勃而又充满弱肉强食的梦幻世界跃然纸上,呼之欲出。
细细品味这一个个文字,作者的深刻寓意在我的品读下已经显出端倪。丛林中的豺狼虎豹正是人世间的芸芸众生,大自然正是作者心中的理想社会,而作者推崇的丛林法律,不正是作者心中的社会法则吗?
我明白了,原来良好的法律与秩序都是如此重要,在丛林中,丛林法律使动物们好好地生存,融洽地交流,组成了一个大家庭,而人类社会,也应该遵守法律,使人类社会变得跟美好!
《丛林之书》告诉我们一个小男孩在母狼的抚养下长大,长成了一个强壮,勇敢而又聪明的孩子。
男孩长大之后帮助狼群解脱了重重困难:他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利用牛群杀死了与狼群有着不解之仇的老虎——谢尔汗。
丛林之书读后感4
我躺在温暖的床上,就像被温暖的风包裹着一样,这似乎是真正的风。但是我并没有管它,我只是盯着黑漆漆的房间,感觉现在有点像丛林了。这时,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突然响起,把我吓得魂不附体。我用我最大的力气尖叫了一声,把那阵窸窸窣窣的声音也吓了一跳,声音戛然而止。我摸到了它,它不是一阵声音,而是一个长了毛的家伙。我以为那个家伙会被我吓走的,没想到它竟然开始自我介绍起来:“你好,我是遵守丛林法则的捕食者黑豹。”说着,它低低地咆哮了一声。我知道了,原来它就是我在看《丛林之书》时最喜欢的黑豹巴吉拉!
《丛林之书》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一个名叫莫格里的小男孩在婴儿时期被老虎叼到了丛林里。后来在黑豹巴吉拉和棕熊巴鲁的支持下,狼族收养了莫格里。在丛林中长大的莫格里后来做出了很多让人惊叹的事情——赶跑了村子里的坏人、将红毛豺狗悉数杀尽......
而他赶跑坏人不是因为别的,而是因为要放丛林进来。
狼孩莫格里回到村庄是被仇视的,因为大家都认为他是一个被狼养大的丛林魔鬼,还因此要杀掉他的养父养母。就这样激发了莫格里想放丛林进来的念头——把人类居住的村庄也变成丛林。
我在想丛林与村庄、自然与人类的关系到底是怎么样的呢?
最开始,地球上没有村庄,人类的祖先属于大自然的一部分,与其他动物没有太多差别。后来人类的祖先从森林里走出来,人类逐渐开始在地球的各个地方生活,将丛林与森林变成了村庄、城市。他们正破坏着动物们的家园——大自然。人类一点也不把曾经和自己差不多的动物放在眼里,大肆捕捉、杀害它们。这时候,人类和大自然的关系是对立的,人类觉得人定胜天,不觉得大自然有多伟大了。
可事实上,没有大自然也就没有人类。人类吃穿用度都离不开大自然,严格来说就连自己都属于自然的一部分。所以生活在城市里的人们才那么渴望去大自然中踏青、旅行啊!
我觉得应该要放一些丛林进来,来到我们的学校、我们的家、我们城市中的高楼大厦旁。
我想起了我今天去的谷山古采石场,站在这个宋代的采石场洞口,你能看到城市中高高的房子。可我身边明明是青色的石头、绿色的浅潭呀!我很庆幸我能处在自然中,可我又觉得谷山是在孤军奋战——因为城市建设,谷山被挖掉了很多,有些高楼都已经要建到山上来了。
我们是不是应该保持这样的大自然,让丛林、让森林、让大自然进来呢?
我最喜欢的黑豹巴吉拉似乎看透了我的心思,说:“我们也想这样,可惜人类的城市太大了,再怎么让丛林进去也行不通啊!”
所以我认为人类应当把丛林、森林这样的大自然带进我们的生活中,让人与自然更和谐。
巴吉拉是遵守丛林法则的,其实大自然也有一条自然法则,只不过很多时候我们会忽视它。
当你忽视了自然法则的时候,请记住《丛林之书》当中的丛林密语吧:你与我,同源同脉。
我们人类和大自然的所有物种们不正是同源同脉么?
丛林之书读后感5
一本好书,总能发人深思,一篇好文章,能让人悟出许多道理。我最近读了一本书——《丛林之书》,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
这本书一共有十篇文章,有六篇是关于狼孩莫格里的一系列故事,有四篇是互不相关的动物故事,莫格里本是人的孩子,因为老虎谢尔汗的追捕,成为狼群的一员。后来,他回到人群,被一对丢失孩子的夫妇收养。有一天,他和两只狼朋友一起杀死了谢尔汗。却被认成巫师,莫格里就再一次回归了丛林,和伙伴们生活在一起。这本书的作者吉卜林。通过莫格里和动物们的冒险告诉我们: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形成一个温暖的集体。同时每个人都应该充满正义,向邪恶势力进行不屈不挠的斗争。
这本书显现出的道理显而易见:团结友爱,惩恶扬善,这种道理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懂得和遵循的,如果在合唱比赛,小组合作PPT等方面不团结,什么都做不了。但只要我们之间能团结友爱,互相包容,就能一起获得成功。如果没有警察,法官等人员的正义、公正,社会不就乱了套?所以我们一定要记住,命运的天平一定会倒向正义的一边。这两个道理,我们一定要铭记在心,不能忘记。
在阅读中放松身心,在放松时获得知识,我们一起阅读吧!
丛林之书读后感6
在我上二年级的时候,我就开始看书了。在我的脑海里印象最深的书有《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格林童话》和《丛林之书》……特别是《丛林之书》写得生动有趣,好象真的在丛林里玩似的。
这本书的作者是鲁·吉卜林。他生于英国,还获得过诺贝尔文学奖呢!实际上吉卜林以前也是历尽艰辛才写完这本书深受儿童少年喜爱。《丛林之书》实际上讲了一个名叫毛格利的狼孩的经历。他在丛林里和群兽一起游玩﹑睡觉﹑吃饭,将人们带入奇幻而又真实的热带丛林。细致并充满童趣的语言将你不经意间地融入丛林之中,和毛格利一起与各种动物玩耍嬉戏。
我觉得跟踪追击这个故事非常有趣又惊险。很多猎人要追击狼,企图获得几张珍贵的狼皮,可是都被聪明勇敢的毛格利发觉了,还领着大家逃出险境。
这本书富有想象力﹑语句富有童趣,也不禁使我联想到:“如果我们的家乡也长满了参天大树,也有许许多多的动物和我嬉戏,那该多好啊!”
《丛林之书》使我找到了很多快乐,也学到了许多知识和好词好句。我爱看《丛林之书》。假如你们什么时候感到不高兴时就可以看一下这本书哦!
丛林之书读后感7
寒假,我读完了《丛林之书》。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动物与人之间温暖的友谊。
文中的主人公莫格里是一位樵夫的儿子。当他还是一个婴儿时,在森林中受到了老虎谢尔汗的追逐,父母逃散,而莫格里,被好心的狼夫妇救下,成为狼族的一员。眼看莫格里一天天长大,成了一个勇猛而聪明的少年。在森林中,他有许多好朋友,慈祥的狼爸爸、狼妈妈,忠诚的狼兄弟,还有足智多谋的黑豹巴希拉,憨厚的老熊巴卢,以及狼群首领阿克拉。在老熊巴卢那里,莫格里学会了谋生的本领和每个动物都必须遵守的“丛林法律”。
可是有一天,灾难降临了,一群猴子趁巴卢和巴希拉熟睡之际,把莫格里抢走了,两位老师都非常自责。终于,在老鹰朗恩的帮助下,找到了莫格里,与猴群展开了殊死搏斗,把猴群打得落荒而逃。
读完这本书,我被莫格里与动物之间的友谊所感动,所以,我们要顾惜与朋友之间的友谊。
丛林之书读后感8
寒假里,我们语文老师带我们读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丛林之书》,我读完后有许多的感想。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小婴儿一不小心闯入丛林之后,认狼群为家;认黑熊为老师;认黑豹为兄长;认蟒蛇为朋友,还认为自己是狼。他有个好听的名字叫“莫格里”。
他长大后,和他的朋友一起经历了许多有趣的事情,比如说杀死了老虎谢尔汗;打败了猴群;找到了象叉等。
我读完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的两只动物是大蟒蛇卡阿和黑豹巴希拉。大蟒蛇卡阿虽然个子很大,但一样灵活敏捷的活动。黑豹巴希拉机智勇敢。他善于随机应变、见机行事。而不是鲁莽的冲过去和敌人拼命。他就像黑夜里的一双眼睛,凝视着你。
还有那只叫“里基--蒂基--塔维”的獴,他勇敢的与蛇战斗的故事深深的打动了我,让我明白了遇到困难不要退缩要迎难而上。
从黑熊巴卢和黑豹巴希拉去营救被猴群们抓走的莫格里的时候,我看出了朋友与朋友之间的友谊。他们是马不停蹄的去救莫格里。
读了这本书,使我认识到做人不能像猎人布尔迪阿那样自私自利、爱慕虚荣,要做大公无私、光明磊落的人,同时遇到困难不能退缩,要迎难而上。
丛林之书读后感9
这本《丛林之书》出自英国作家吉卜林笔下,这是英国第一本获得诺贝尔奖的书。我非常喜欢它,它使我感受到了动物的想法,我更加喜欢小动物了,它们是多么可爱呀!
狼孩莫格里是一个樵夫的儿子,因意外来到了狼群,并成为了他们中的一员,与小狼们一起成长,并在棕熊巴鲁与黑豹巴希拉的帮助下学习丛林法则及生存方法,懂得了身为丛林居民必备的一切内容。可老虎谢尔可汗却处处相逼,逼迫狼群交出莫格里,于是莫格里依靠自己的智慧和同伴们的帮助最终化险为夷。故事中的莫格里聪明勇敢,巴鲁自由自在,巴希拉英勇无惧,狼爸爸狼妈妈慈祥温厚,小狼们团结友爱……
这本书把我们带到了一个从未来到过的丛林深处的世界,让我们感受到了大自然中的万物的奇妙。吉卜林从动物的视角展现了丛林生活的残酷性,动物们必须在弱肉强食的情况下尽量保护自己,也更加突出了动物之间的团结友爱,正是因为这样独特的书,才受到了大家的喜爱,获得了诺贝尔奖。
不知大家还记不记得四年级下我们学过的第九课《自然之道》?我觉得它与故事中的的“丛林法则”一样,都是大自然生活的规律。就跟人的法律一样,动物们也有自己的“丛林法则”,每个丛林居民都必须遵守。莫格里的故事也正是围绕“丛林法则”而开展的。我想,“丛林法则”这四个字中,有很多问题值得我们去深思。
《丛林之书》中还有很多个不错的小故事,每篇故事后面都有一首可爱的小诗,吉卜林带领我们在诗中走进他的奇思妙想。我把《丛林之书》推荐给你,期待你从里面学到很多知识,体会读书的乐趣。
《丛林之书》读后感1
这本《丛林之书》出自英国作家吉卜林笔下,这是英国第一本获得诺贝尔奖的书。我非常喜欢它,它使我感受到了动物的想法,我更加喜欢小动物了,它们是多么可爱呀!
狼孩莫格里是一个樵夫的儿子,因意外来到了狼群,并成为了他们中的一员,与小狼们一起成长,并在棕熊巴鲁与黑豹巴希拉的帮助下学习丛林法则及生存方法,懂得了身为丛林居民必备的一切内容。可老虎谢尔可汗却处处相逼,逼迫狼群交出莫格里,于是莫格里依靠自己的智慧和同伴们的帮助最终化险为夷。故事中的莫格里聪明勇敢,巴鲁自由自在,巴希拉英勇无惧,狼爸爸狼妈妈慈祥温厚,小狼们团结友爱……
这本书把我们带到了一个从未来到过的丛林深处的世界,让我们感受到了大自然中的万物的奇妙。吉卜林从动物的视角展现了丛林生活的残酷性,动物们必须在弱肉强食的情况下尽量保护自己,也更加突出了动物之间的团结友爱,正是因为这样独特的书,才受到了大家的喜爱,获得了诺贝尔奖。
不知大家还记不记得四年级下我们学过的第九课《自然之道》?我觉得它与故事中的的“丛林法则”一样,都是大自然生活的规律。就跟人的法律一样,动物们也有自己的“丛林法则”,每个丛林居民都必须遵守。莫格里的故事也正是围绕“丛林法则”而开展的。我想,“丛林法则”这四个字中,有很多问题值得我们去深思。
《丛林之书》中还有很多个不错的小故事,每篇故事后面都有一首可爱的小诗,吉卜林带领我们在诗中走进他的奇思妙想。我把《丛林之书》推荐给你,期待你从里面学到很多知识,体会读书的乐趣。
《丛林之书》读后感2
这个长假,我看了《丛林之书》这本书,这本书让我明白了法律的重要性!
这本书是英国诗人,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吉卜林的一本着作,讲述了以狼孩莫格里为主题的9个故事,为我打开了一道通向神奇的丛林世界的大门,使我急不可耐地跟随莫格里进入亦真亦幻的热带丛林。
莫格里还是婴儿的时候,被老虎谢尔汗追逐,误入狼穴,被母狼收养,成为狼群的一员,丛林的故事就此开始。莫格里在狼群的抚养下逐渐长大,在他的周围,慈祥的狼妈妈,忠诚的狼兄弟,勇敢机智的黑豹巴希拉,淳朴善良的老熊巴卢,刚直的狼首阿克拉,智勇双全的蟒蛇卡阿等一群群鲜活的动物组成了一个温暖的集体,他们赋予了莫格里智慧,勇气和力量。在老熊巴卢和巴希拉的教育下,莫格里明白了对动物来说最重要的`丛林法律,在他的生活中,有被猴子诱—惑而被饥渴折磨的惨痛经历,也有被蟒蛇援救而大难不死,被奇异珍宝诱—惑而不为所动的成长传奇;有过在人与兽之间难以取舍,去意彷偟的心灵磨砺,更有智杀老虎谢尔汗,全歼红毛恶狗的辉煌壮举。他的成长历程,正如神秘的丛林一样,危机四伏而又风景无限,波澜壮阔而又纯净清新,就这样,莫格里成为了一个勇武聪慧的少年,一个叱咤山野的丛林之子。
在书中,吉卜林用显而易见的语言,隐身挥洒于从崇山峻岭,激流田野之间,美丽的大自然带着干湿两季的风雨雷电扑面而来,个个人物奔跑跳跃,恍如插身而过,一个人兽穿梭,生机勃勃而又充满弱肉强食的梦幻世界跃然纸上,呼之欲出。
细细品味这一个个文字,作者的深刻寓意在我的品读下已经显出端倪。丛林中的豺狼虎豹正是人世间的芸芸众生,大自然正是作者心中的理想社会,而作者推崇的丛林法律,不正是作者心中的社会法则吗?
我明白了,原来良好的法律与秩序都是如此重要,在丛林中,丛林法律使动物们好好地生存,融洽地交流,组成了一个大家庭,而人类社会,也应该遵守法律,使人类社会变得跟美好!
《丛林之书》告诉我们一个小男孩在母狼的抚养下长大,长成了一个强壮,勇敢而又聪明的孩子。
男孩长大之后帮助狼群解脱了重重困难:他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利用牛群杀死了与狼群有着不解之仇的老虎——谢尔汗。
《丛林之书》读后感3
我躺在温暖的床上,就像被温暖的风包裹着一样,这似乎是真正的风。但是我并没有管它,我只是盯着黑漆漆的房间,感觉现在有点像丛林了。这时,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突然响起,把我吓得魂不附体。我用我最大的力气尖叫了一声,把那阵窸窸窣窣的声音也吓了一跳,声音戛然而止。我摸到了它,它不是一阵声音,而是一个长了毛的家伙。我以为那个家伙会被我吓走的,没想到它竟然开始自我介绍起来:“你好,我是遵守丛林法则的捕食者黑豹。”说着,它低低地咆哮了一声。我知道了,原来它就是我在看《丛林之书》时最喜欢的黑豹巴吉拉!
《丛林之书》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一个名叫莫格里的小男孩在婴儿时期被老虎叼到了丛林里。后来在黑豹巴吉拉和棕熊巴鲁的支持下,狼族收养了莫格里。在丛林中长大的莫格里后来做出了很多让人惊叹的事情——赶跑了村子里的坏人、将红毛豺狗悉数杀尽......
而他赶跑坏人不是因为别的,而是因为要放丛林进来。
狼孩莫格里回到村庄是被仇视的,因为大家都认为他是一个被狼养大的丛林魔鬼,还因此要杀掉他的养父养母。就这样激发了莫格里想放丛林进来的念头——把人类居住的村庄也变成丛林。
我在想丛林与村庄、自然与人类的关系到底是怎么样的呢?
最开始,地球上没有村庄,人类的祖先属于大自然的一部分,与其他动物没有太多差别。后来人类的祖先从森林里走出来,人类逐渐开始在地球的各个地方生活,将丛林与森林变成了村庄、城市。他们正破坏着动物们的家园——大自然。人类一点也不把曾经和自己差不多的动物放在眼里,大肆捕捉、杀害它们。这时候,人类和大自然的关系是对立的,人类觉得人定胜天,不觉得大自然有多伟大了。
可事实上,没有大自然也就没有人类。人类吃穿用度都离不开大自然,严格来说就连自己都属于自然的一部分。所以生活在城市里的人们才那么渴望去大自然中踏青、旅行啊!
我觉得应该要放一些丛林进来,来到我们的学校、我们的家、我们城市中的高楼大厦旁。
我想起了我今天去的谷山古采石场,站在这个宋代的采石场洞口,你能看到城市中高高的房子。可我身边明明是青色的石头、绿色的浅潭呀!我很庆幸我能处在自然中,可我又觉得谷山是在孤军奋战——因为城市建设,谷山被挖掉了很多,有些高楼都已经要建到山上来了。
我们是不是应该保持这样的大自然,让丛林、让森林、让大自然进来呢?
我最喜欢的黑豹巴吉拉似乎看透了我的心思,说:“我们也想这样,可惜人类的城市太大了,再怎么让丛林进去也行不通啊!”
所以我认为人类应当把丛林、森林这样的大自然带进我们的生活中,让人与自然更和谐。
巴吉拉是遵守丛林法则的,其实大自然也有一条自然法则,只不过很多时候我们会忽视它。
当你忽视了自然法则的时候,请记住《丛林之书》当中的丛林密语吧:你与我,同源同脉。
我们人类和大自然的所有物种们不正是同源同脉么?
《丛林之书》读后感4
寒假里,我们语文老师带我们读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丛林之书》,我读完后有许多的感想。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小婴儿一不小心闯入丛林之后,认狼群为家;认黑熊为老师;认黑豹为兄长;认蟒蛇为朋友,还认为自己是狼。他有个好听的名字叫“莫格里”。
他长大后,和他的朋友一起经历了许多有趣的事情,比如说杀死了老虎谢尔汗;打败了猴群;找到了象叉等。
我读完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的两只动物是大蟒蛇卡阿和黑豹巴希拉。大蟒蛇卡阿虽然个子很大,但一样灵活敏捷的活动。黑豹巴希拉机智勇敢。他善于随机应变、见机行事。而不是鲁莽的冲过去和敌人拼命。他就像黑夜里的一双眼睛,凝视着你。
还有那只叫“里基--蒂基--塔维”的獴,他勇敢的与蛇战斗的故事深深的打动了我,让我明白了遇到困难不要退缩要迎难而上。
从黑熊巴卢和黑豹巴希拉去营救被猴群们抓走的莫格里的时候,我看出了朋友与朋友之间的友谊。他们是马不停蹄的去救莫格里。
读了这本书,使我认识到做人不能像猎人布尔迪阿那样自私自利、爱慕虚荣,要做大公无私、光明磊落的人,同时遇到困难不能退缩,要迎难而上。
《丛林之书》读后感5
《丛林之书》的作者是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小吉卜林。作者的这个头衔,让我对这本书充满了期待。
《丛林之书》分为了正篇和续篇,一共有十五个故事,每个故事都阐述了人与动物与自然不同的微妙关系,引人深省!
其中,书中有一个“修行僧普兰的奇迹”的故事,让我感触颇多。故事讲述了一个在印度地位很高的实权者普兰。达斯辞去了官职,舍弃原有的一切,来到一个宁静小山村的神庙里,成为了一个苦行僧。在神庙里,普兰。达斯跟周围的动物们朝夕相处。再往后,小山村遭遇到了一场山崩,所幸普兰。达斯在山崩到来之前,带着所有的村民和动物躲过这次灾难,不幸的是普兰。达斯却在这次山崩中去世了。
普兰。达斯之所以能在山崩到来之前感知到有灾难到来,是因为他平时与动物接触较深,让他知道了动物的不安情绪,是一种危险即将来临的信号。从而也让他救了一村人的性命。这个故事让我明白:生活中,很多时候,一些不起眼的的小事可能关乎性命。而很多时候,只要你肯接受、肯贴近动物和大自然,得到的可能是你意想不到的结果。
以前我们也听到过于普兰。达斯相反的故事,有人类肆意破坏自然,最后遭受大自然灾害的故事;也有不了解自然的探险者,不断挑战自然,从而葬身在自然之中的故事;还有生活在自然中的人们,无辜遭受自然灾害的故事。拿普兰。达斯的故事与之相比,很多人会把普兰。达斯归结为奇迹,可我却不这么认为,我觉得普兰。达斯是因为贴近自然,接受自然从而自然也接受了他,也给他指出了一条融入自然的道路,才使得他可以不同于别人,提早感知到灾难。
《丛林之书》的作者与其说他是在讲述故事,不如说他是在讲述一个个值得我们深思的人与动物与自然关系的问题。
《时间之书》读后感1
这本《时间之书》讲的是有关时间的书, 它以二十四气节为主线,书写了有关时间的诸多故事,在书中我们可以品味着五千年的农耕文明,更惊叹千百年来先人们流传下来的智慧结晶。
“春雨惊春清谷天,夏满芒夏暑相连,秋处露秋寒霜降,冬雪雪冬小大寒。” 这是一首关于气节的儿歌,小时候对气节的最初印象就从这里得知,所以对气节一直没有什么感触。直到看到了余世存老师的《时间之书》,在他的文章里,看到了时间的纹理,突然,对“二十四气节”又有了新的感触。在余老师的书里,一年就像一生,一生就像一天。古人讲,大道为自然。最自然的,乃是踩着时间的鼓点,做一个合乎时间的人。也就是明阳先生所说的“学者信得良知过,不为气所乱,便常做个羲皇以上人” 。
初读此书,我们可以了解到24节气各个不同特点,各节气的物候,它们对农耕的影响,以及从哪些自然现象可以辨别不同节气……深层阅读,会理解节气背后的许多故事,理解天人关系,更好地提升自己在人生百年中的地位。在霜降时期,秋天就要结束了,人们都在此时伐木,因而发现了树的年轮,年轮不仅说明树木本身的年龄,还能说明每年的降水量和温度变化,并且还能记录森林大火,早期霜冻以及从周围环境中吸取的化学成分,更可以告诉我们以前发生过的事情,及有关未来的事情,人们从这些大自然中得到教益,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因果律,所以,通过大自然的启示,人们需要反身修德,积贤德而移风善俗,正如那句古语“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在《时间之书》里,“二十四节气”只是科普,比之更重要的是,做人的道理,自然的领悟,以及,人的传统与现在,诗词考据,文化传承,所以《时间之书》,是以二十四节气作为出发点,一部真正关于时间的百科全书,至少,他贴近中国人心灵的一部关于时间的书。余老师本人,被称为“当代中国最富有思想冲击力、最具有历史使命感和知识分子气质的思想者之一”。我最早知道他,应该是某个编辑的书里,他提到了余世存的《大民小国》。 在科技飞速发展的今天,现代人超越了时间,也失去了时间感。古人有一日之计在于晨,一年之计在于春;还有百年大计,有千年忧患。但现代人没有这种感觉。时间感丧失,生物钟就会紊乱,人的身体和精神状态就会出问题。最直观的,很多人身体不调,上火发炎,脸上长痘痘等,这就是丧失时间感的结果。时间感对现代人的意义不仅仅是健康方面,更是人生幸福和意义方面的。
人的存在是有时间性的,海德格尔在《存在于时间》中说,其实何尝不是如此,生有时,死有时,一生是一天,一天也是一年。时间是个玄妙的概念,它不仅仅是时间概念。读了余世存老师的《时间之书》,至少,我们要尊重和诚实对待时间。
《时间之书》读后感2
我们有机器和制度却没有文明,我们有复杂的感情却无处归依,我们有很多的声音却没有真理。
这首诗是余世存先生在谈及自己文学态度时常常引用的,余世存的名字在中国文化界并不陌生,他是诗人、思想家、学者、自由作家,他做过中学教师、报社编辑、官员、志愿者,在他丰富的过往中,人们印象最深的还是他对中国传统知识分子的良知近乎偏执的坚守。这种倔强用余世存先生在《重建生活》一书的自序中的话就是:“我更记得鲁迅曾坚定地说,我在生活,我存在着。然而,又有多少人关心生活和存在呢?……我们几乎每天怀揣梦想,放弃了理性、良知、公正、人的自由和尊严,依赖于宏大叙事的许诺度日,我们理解终有一日,我们的所有和生活是尽善尽美的黄金世界,是欲望无限即时满足的人间天堂。一百年的努力使我们伤痛累累,一百年的沧海桑田使我们拥有一切,就是没有拥有过生活。”余世存被称为“当代中国最富有思想冲击力、最具有历史使命感和知识分子气质的思想者之一”,我们或许有很多愤青,但我们其实更需要鲁迅。
11月30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正式通过决议,将中国申报的“二十四节气——中国人通过观察太阳周年运动而形成的时间知识体系及其实践”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还好,这一回我们老祖宗留下的东西申遗成功了,没有被邻居莫名其妙地占为己有。鉴于以往我们的习惯,余世存先生的《时间之书:余世存说二十四节气》(以下简称《时间之书》)从某种意义上反而应该被看作是一次“为了忘却的纪念”,因为毕竟圣诞节要来了,年底要拼命了,谁还记得,谁还在乎。
君记否,谁人走笔刻光阴
《时间之书》并非是“应景之作”,这本书的缘由是余世存先生应《国家人文历史》杂志之约开了一个专栏,前后写了整整一年,里面是作者一年来结合《易经》等中古哲学著作的研究成果,更是一种深刻的思索。在如今几乎每个人都很清楚什么时候是圣诞节、什么时候是“双十一”,但很少有人能完整地说出中国传统的“二十四节气”的情况下,人民网称这本书是“第一部全面解读二十四节气的国民读本”并不为过。因为《时间之书》的信息量非常大,涉及天文、地理、农学、生物学等方面,古典诗词、现代诗也引用非常多,如穆旦的诗、里尔克的诗等等,余世存先生表示:“如果借用海德格尔的话来说,我的这本书就是讲节气与我们个人和社会关系的书,节气就是我们中国人的存在与时间;如果借用霍金的话来说,我的这本书是讲中国文化眼里的时间简史。”
根据记载,我国在商周时代就已经知道太阳历的周期,《尚书》明确地指出太阳历是一年三百六十六天,由于我国古代是采用阴历记载年月的,而阴历和季节、气象没有严格固定的关系,用来掌握农时安排生产活动很不方便,所以我们的祖先就用测量日影长短和黄昏时北斗星的位置而定出节气来。大约在二千五百年前的春秋战国时代就有了“二至”(冬至、夏至)、“二分”(春分、秋分)四个节气,《吕氏春秋》中已记载有八个节气,以后逐渐补充,到二千一百年前的秦、汉时代就完备起来,西汉刘安的《淮南子》一书就已经有了和现在同样的二十四节气了。
余世存先生在之前的《大时间:重新发现易经》中已经对中国古人的时间观进行了全面的思索,而这一次的《时间之书》更是一种进一步的研究和印证。《易经》中的时间有两类观察角度,一类是后人抽象出的义理时间,如人们感慨的“豫之时义大矣哉”、“革之时大矣哉”、“随之时大矣哉”之类的,古人把时间分成豫时、随时、革时这样多维度的时间类型,可惜我们现在一般只知道泰时、否时等少数时间类型和否极泰来一类的现象。另一类观察角度就是余世存先生在《大时间》中曾详细论证过的.,古人用现代阳历系统来划分的时间,把一个太阳回归年划分成64段,结合这种划分,《易经》分布了各种卦象。而《时间之书》中进一步指出古人若将一个太阳周期分为春夏秋冬四象,一年就会有四象时空,如分成八卦八节,一年就有八种时空,太极生分得越细,每一时空的功能就越具体,意义越明确,在二十四维时间里,每一维时间都对其中的生命和人提出了要求,我们的祖先对于天时有着超出时代的敏锐感和理解度,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们的祖先确实曾经雕刻过时光。
那一年,杏花烟雨,草长莺飞
余世存先生在《时间之书》中将“物道”这个概念进行了深刻的解读,古人明白粗放与精细劳作之间的区别,明白农作物有收成多少之别,播种也并非简单地栽下,而分选种、育种和栽种等步骤,一切都必须合乎物道。余世存先生在书中举了一个例子来说明这种物道的伟大意义,中国古代农民参与生成了对人类农业影响极为深远的水稻土,一亩小麦可以承载的人口是25人左右,一亩玉米可以承载的人口大概是50人,一亩水稻可以承载的人口则是200人左右。在农民这个职业上,中国古人做到了极致,英国农学家在19世纪初写的调查报告中认为,东方农民对土地的利用达到艺术级,一英亩土地可以养活比在英国多六倍的人口,从套种、燃料、食物利用、施肥循环、土壤保护,都非常了不起……所有这些,与农民对时间的认知精细和潜意识里对物道的理解关系重大。
这种对物道的理解和深深尊重形成了一种独特的中国式精耕规律,天时即是天道,天道即是物道,余世存在《时间之书》中对节气中的古代农业生产进行了全景展示,让人不由感慨古人已经将时间和生产定格到人与道相印相应乃至合一的状态。“立春”表示着万物复苏的春天开始了,广阔的大地将呈现出一片富有生机的欣欣向荣的景象,也标明着一年农事活动的开始。“立春”以后的“雨水”和“惊蛰”表示降雨开始增多,开始雷呜,冬眠的昆虫开始苏醒。“春分”以后的“清明”和“谷雨”则表示气温转暖,草木萌动,春天朗景象清彻明朗,雨量渐增,适于谷物生长。“立夏”表示风和日丽的春天已逝,已进入夏季农事繁忙季节。“立夏”以后的“小满”和“芒种”表示农作物生长丰满旺盛。“夏至”以后的“小暑”和“大暑”则表示到了最热的季节,也是夏收夏种等农事活动繁忙紧张的季节。“立秋”表示炎暑已过,天高气爽的秋季开始。“立秋”以后是“处暑”和“白露”,表示暑热消退,露华渐浓,天气转凉。“秋分”以后的“寒露”和“霜降”则进一步表示寒霜将临,是大秋作物收获和越冬作物播种的紧张繁忙季节。“立冬”是冬季的开始,预示农事活动已进入一年之末尾,“立冬”以后的“小雪”和“大雪”,表示开始降雪,冬至以后的“小寒”和“大寒”则表示已进入一年中最寒的季节。
杏花烟雨,草长莺飞,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古人虽没有享受过如今的发达科技,但他们的生活却也并非乏味,他们有着自己与物道合一的恬淡惬意生活。当年《舌尖上的中国》风靡全国,相信所有喜欢这部记录片的朋友在被无数美味震撼的同时,都能深深感受到一种带着浓浓历史厚重感的物道,而这种物道正是源自我们的二十四节气。正是在这种意义上,余世存先生在《时间之书》中引用一句话说:“年轻人,你的职责是平整土地,而非焦虑时光。你做三四月的事,在八九月自有答案”,感慨我们今天都知道刷存在感,却对时间的流逝并不敏感,人不分古典现代,都跟时间有深刻的联系。
这里,就是我们中国人的情怀
余世存先生《时间之书》的序题叫“行夏之时”,孔子说他的为邦之道就是“行夏之时,乘殷之辂,服周之冕”,余世存先生从孔子的话生发开来,提出了在全球化时代,孔子的“行夏之时”之说,就是采用公历时间,享用各国产品,保留中国元素,怀抱人类情怀,在这个意义上,《时间之书》完成了从传统到现在的融合,这也是此书最令人感服的地方。余世存先生从《非常道》、《中国男》、《小民大国》等一路走来,后转向研究老子、易经等,用他自己的话说,这种转变是从青春走向中年的必然,跟从热烈的生活退回宁静的书斋没有关系,他的文字不是学院的、书斋的,他的文字仍是战斗的、撄人心的。《时间之书》无疑是其背负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的知识或思想使命的外延,他在努力给社会提供有效的思想资源,校正、安顿世道人心,试图从一个传统知识分子的自觉角度进行一次次呐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