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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克伦敦的好词好句读后感选录50条

时间:2019-04-14 23:11

读完一本经典名著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

《杰克·伦敦短篇小说精选》读后感1

这个寒假我花了二个星期在网上阅读了《杰克伦敦短篇小说选》。这是一本想快读却读不快的一本书,我认为。《杰克·伦敦短篇小说选》精选了杰克·伦敦较有代表性的短篇小说,包括《热爱生命》、《北方的奥德赛》、《为赶路的人干杯》、《黄金谷》、《强者的力量》等。

杰克·伦敦是美国20世纪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是美国文学史上最重要的作家之一。杰克伦敦先生写的是一个时代的缩影。他的文中到处是蛮荒,冰雪,野性和文明的交碰是那么剧烈,开拓者们挣扎在各种的绝境里,在原始蛮荒下人的血性被逼出,生命的张力和韧性让人震动。然而现实社会的我们明明在幸福的生活,却往往身在福中不知福。考试不及格、和父母吵架、零花钱不够花、父母偷看了你的秘密,我们便要死要活的。天灾人祸也往往会提醒我们:我们现在是多么美好,要珍惜现在,热爱生命!热爱生命,是每一个生命体最基本、最不可缺少的基质,也是自己最不可放弃的权利,也是自己最不可让渡的责任。热爱自己的生命,热爱生命世界,乃是教育最不可背叛的基点。在许多著名的章节中让我最有感触的是《银白色寂静》。

这是讲述三个人和狼狗们在雪地里和生命斗争的故事。杰克伦敦将人物们置于极端严酷、生死攸关的环境之下,以此展露人性中最深刻、最真实的品格。虽然结局不尽人意,但却可以为人类敲响警钟。其中我也摘选了许多

1、我所看到的,是征服的迷人力量,是血色冒险及黄金潮的迷人力量。生命既勇敢又狂野,而我正经历着我阅读了无数遍的冒险生活。

2、承担起自己生命的责任,如这里的主人公一般。完整地说:“自己”热爱生命、包括自己的生命。

3、人生的劳役,莫过于在北极地带跋涉。在这萧索的无人区行进,如果沉默一天就能一路平安,乃是最高的快乐了。

4、时光在流逝,这白色的寂静令旅人为之敬畏,他们全心全意地专注于自己的苦役。天地有众多手腕使人类感到自我的渺小和生命的可贵——汹涌的潮汐、狂猛的风暴、慑人的地震、轰隆的雷电——但一切手腕莫过于这白色的寂静。

5、砰,一声枪响,梅森接着被弹向他的空中之墓。基德鞭打着狗群,雪橇在雪原上狂奔。

我想以上便是我阅读《杰克伦敦短篇小说选》的感触及收获。

《杰克·伦敦短篇小说精选》读后感2

从图书馆借来,到今天才读了一半。这样的书是读不快的,我认为。

杰克伦敦,1876——1916,这个年代有一点远,但还没有远如七国烽火唐宋烟云那么模糊不清,工业文明的火种已经埋下,资本的积累浸透了血和汗的气味,人类在独立,平等,自由的梦想中挨熬着最黑暗的黎明。这样一个时代,才有这样的故事。

杰克伦敦先生写的是一个时代的缩影。他的文中到处是蛮荒,冰雪,野性和文明的交碰是那么剧烈,开拓者们挣扎在各种耸人凄厉的绝境里,在原始蛮荒下人的血性被逼出,生命的张力和韧性让人震动。

现代社会少有这样强烈的生命的体会,文明的包裹下再没有那么多碰触生命底线的绝境。我们觉得天大的事情——房价上涨,税收增加,股票跌平,失业或者失恋,考试不及格,甚至是,父母偷看了你的

当然,天灾人祸也发生着,从报道中听来的仿佛是另一个世界发生的事情,饥馑和战争让我们同情落泪,这样稍显强烈的感情不会持续那么久,安适的生活很容易把它磨平。你所思考的更多是怎样挣脱这种安逸,怎样给你认为乏味到死的生活来点意义和激情。

大航海时代过去后,似乎把那种朝着荒野进发的豪情与血性一并带走了。拓荒者的血脉与基因渐渐转化成隐性。

我们需要这样一些先辈们的往事来冲击撼动一下。把那种蛮荒的因子重新敲打重捶出来。

所以感谢一个世纪前的这样一本书吧。

看到现在的几篇里最震撼我的不是最著名的《热爱生命》,而是《叛逆者》。这样一个故事(主人公的7岁进的工厂,过的是类似《包身工》中的生活)居然我和老妈的看法截然相反。我在网上找不到这个的电子版所以没法发在这里,看到纸张书的天下还没有被电子取代啊。

母亲认为文中“他”的出走是对家庭责任的逃避,作为长兄,为弟妹和家庭所作的牺牲是应尽的责任,她甚至举出西部山区的种种例子去佐证她的观点。我认为这样的牺牲已经太大了,他从来没有自己的生活,“他的生活没有丝毫的乐趣,他从来都没有看见生活是怎样过的。夜晚,他在不知不觉的抽搐中睡熟了。别的时间他都在劳动,他的头脑中全是机器,什么思想也没有。他没有目标。他只有一种幻想,好像他喝的是最上等的咖啡。他只是一个劳动的牲畜。”,这样的叙述不止一处,各种细节的对比已经超出心痛压抑的范围了。

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死去。这样的出走是必然的,是从“机器”到“人”的觉醒,是作为一个人的自我价值的觉醒。尽管这样的觉醒都带着挥之不去的悲哀。

“他离开房间,来到了外面的街道上,一看到那棵孤零零的大树,他的面孔上就浮现出一副悲惨的笑意。总之我什么都不做了,他喃喃地自语道,声音那么轻,带着一种轻声歌唱的语气。他沉思着望望无边无际的天空,但是既大又明亮的太阳射得他眼睛看东西都模糊了。”

“他继续向前走了很长时间,但那时走得很慢。他沿着街道,经过一家麻织厂。织布车间中沉闷的轰隆声传入了他的耳朵中,他轻轻地笑了笑。这是一种温柔的、安静的笑。他什么人都不怨恨,甚至连那些轰鸣的机器他都不怨恨。他心中没有丝毫的憎恨,他只不过有一种不同寻常的、期望歇息的想法。”

“房屋和工厂慢慢地变少了,开阔的地方慢慢地变多了,这个时候,他已靠近乡下了。后来,城市被远远地抛在他身后了,他沿着铁路一边一条树木茂密的小道走下去。他走路的摸样,根本像人,他的样子也并不像人,他几乎是一个像人又不像人的滑稽的东西。他仿佛一个身体扭曲着、发育不健全、不可名状的生灵,看他跌跌撞撞地行走着,两条胳膊无力地耷拉着,弓着肩膀,狭窄的胸膛,摸样奇怪又吓人,几乎像一只病态的猿猴。”

“他走过一个不大的火车站,倒在一棵树底下的草坪上。他在那里躺了整整一个下午。偶尔,他打起瞌睡来,他的肌肉就在梦中抽搐着。醒过来以后,他纹丝不动地躺在那里,看着那些飞来飞去的小鸟儿,或者穿过上边的树枝与树枝的缝隙,抬头看着那一点儿的天空。有一两回他哈哈大笑起来,但是这和他所看见的或者所感受的东西,都一点儿关系也没有。”

“傍晚渐渐逝去了,黑夜刚刚来临时,一列火车轰隆隆地响着汽笛开进站。等机车拉着货车转到岔道上来时,约翰尼就顺着列车一边爬过去,他打开一节什么都没有的车厢的边门,愚笨地、费劲地爬进去了,然后他关上车门。火车头的汽笛响起来了,约翰尼找了个地方躺下来,在黑糊糊的闷子车中轻轻地笑起来。”

这几段是全文的结局。我之所以把它打下来,是因为我的语言已经贫乏到不能用任何词汇加以描述了。

作品讲述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该作以一只狗的经历表现文明世界的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野蛮,写的是狗,也反映人的世界。

该作延续了杰克·伦敦小说的“生存”主题:生命总是在不断挣扎求存的过程中获得意义与力量。

杰克伦敦《野性的呼唤》推荐理由

《野性的呼唤》以一只狗的经历表现文明世界的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野蛮,通过对狗的描写,反映人类的世界。生存环境的变迁,使巴克从一个文明社会的宠物变成了一个荒野深处的狠群之王,这是巴克的本性使然;同时,这也是美国社会现实生活的真实写照。人与人之间尔虞我诈,弱肉强食,适者才能生存,竞争无处不在。这就是美国社会的现实。杰克•伦敦在这方面,对这一社会现实进行了无情的鞭挞,对资产阶级的虚伪道德进行了无情地揭露和批判,把狗眼中的世界、人类的本质特别是美国社会的现实本质刻画得淋漓尽致。

★一颗划过世界文学星空的“华丽流星”★美国现实主义作家杰克•伦敦优秀小说的华丽呈现★人生也许是在布满沼泽的荒原上艰难前行,聆听那深藏于心底的呼唤,让生命绽放耀眼的光芒

杰克伦敦《野性的呼唤》内容简介

《野性的呼唤》围绕着当时社会中盛行的淘金热,将在这种特殊环境中挣扎的狗的世界表现得淋漓尽致。故事主要叙述了“主人公”巴克从文明的人类社会回到狼群原始生活的过程。从小生活在温室环境中的巴克被偷着拐卖到原始荒野当雪橇狗,残酷的现实触动了巴克由于人类文明的长久熏陶而向大自然回归的本能和意识。恶劣的生存环境锻炼了巴克,他在历练中不断成长,最终通过战胜狗王斯匹茨而赢得了雪橇狗群中的头把交椅。当残暴的哈尔将巴克打得片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约翰?桑顿的解救让巴克感受到温暖并决定誓死效忠恩主,但恩主的遇害彻底打碎了巴克对于人类社会的留恋,从而促使巴克坚定决心,毅然走向荒野,回归自然。

杰克伦敦《野性的呼唤》作者简介

杰克·伦敦(1876-1916),美国现实主义作家。出生于美国加利福尼亚旧金山的一个破产农民家庭。他从小参加体力劳动,受尽生活折磨。后来,他做过童工、工人和水手,也当过劫取牡蛎的“蚝贼”。1893年由于美国发生严重经济危机,杰克·伦敦以无业游民罪被捕。1897年他到阿拉斯加淘金,结果一粒金子也没淘到却得了坏血病。从此,他开始了文学创作生涯,并于1900年发表统称为“北方故事”的系列小说。他从1900年起连续发表的许多中短篇小说,因其作品大都带有浓厚的社会主义色彩,因此有人认为他是宣扬社会主义的作家,但也有人认为他是表现个人主义与民众哲学的自然主义作家。40岁时,他以自杀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杰克·伦敦,20世纪初西方辱华作家的急先锋。他一生著述颇丰,他在自己16年的创作生涯中留下了50部著作,其中长篇小说19部。他的作品不仅在美国本土广为流传,而且受到世界各国人民的欢迎,是最受中国读者欢迎的外国作家之一。代表作有《马丁·伊登》、《野性的呼唤》、《热爱生命》(短篇小说)、《白牙》(又译作《雪虎》)等。

杰克伦敦《野性的呼唤》创作背景

《野性的呼唤》的灵感来自于杰克·伦敦在道森的一次旅行。1897年,杰克·伦敦离开旧金山,经代尔海滨到斯图尔特河旅行。在接下来的几年中,杰克·伦敦穿越了切尔科特海峡,在韩德森河淘金,并在灵的曼湖造了一艘船,借由此船穿越了灵的曼湖、贝纳湖、太格仙湖、沼泽湖、五十英里湖,最终到达道森。

杰克伦敦《野性的呼唤》作品影响、评价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表的调查,杰克·伦敦是在包括前苏联在内的整个欧洲作品被翻译最多的美国作家。而《野性的呼唤》又居其50部作品之首。《野性的呼唤》已被译成80多种不同的文字,在中国也有30多种译本。《野性的呼唤》被列入大学文科必读参考书目。一个没有受过正规教育的作家获此殊荣,足见《野性的呼唤》的分量之重。

《野性的呼唤》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狗的故事,同时也是对人类灵魂最深处那奇异而又捉摸不定的动机的探讨。我们越是变得文明,就越是感到恐惧。 ——美国诗人卡尔·桑德堡

有人认为,这是一只狗的故事;也有人认为,这是一只狼的故事;但我觉得,这其实是关于生命力的故事,所有的生命都应该在蔚蓝的天空下张扬自己的生命力,自由而美好。 ——湖北省教育学会小语专业委员会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段宗平

杰克伦敦《野性的呼唤》读后感800字

《野性的呼唤》,曾经在大学的时候,有一个同寝室的朋友推荐给我,并且绘声绘色地向我描述过巴克的传奇一生。后来与这个朋友渐渐淡了友谊,如今早已不知去向。然而巴克的故事却经常萦绕在脑际,所以,在去年暑假,我买下了这本书。今年暑假,阅读了这本书。

也曾在大学的时候,暗暗喜欢过一个性格不羁的男孩子。至今仍记得他在大一的时候就写过一首诗,赞美的是狼,是它身上的那种原始的野性,那种宁愿饿死亦不向人摇尾乞怜的高傲。或许,就是从那个时候起,对狼这种生物有了一种特殊的情感的吧。

《野性的呼唤》与《白獠牙》,讲述的都是人与狗,或者是人与狼之间的故事的。巴克由一只驯服的狗,听从了丛林深处那野性的呼唤,在最后一个主人遇难后,变成了真正的狼;而白獠牙却是从一只在荒野中诞生的真正的狼,慢慢驯服成为了一只真正的狗。然而,相比较而言,我更喜欢前者。而与此同时,我更是读到了动物的真诚与单纯,人类的虚伪与复杂。人类总是为了自己的一己私欲,可以任意地处置鞭打狗狗,哪怕对方是怎样的忠诚。雪橇狗们被戴上挽具,在茫茫雪野上奔跑,把此视为自己的一生的职责所在,即使即将要死去之时,也把死在挽具上视为自己的荣耀;而人们呢,或许仅仅只是把狗们作为自己达到目的的一个工具而已吧,稍有懈怠就长鞭相向。奔跑奔跑再奔跑,没有喘息的机会。此外,那个将巴克骗将出来的佣工,那个用棍棒让巴克驯服的红衫人,那三个不知雪原规则的急于赶路探险的人们……那白獠牙的第一个主人,可以三次出卖自己的狗,为的只是一瓶酒;那懦弱邪恶的美人史密斯嘲笑激怒白獠牙,无视白獠牙的痛苦与生命,令它与别的狗、狼乃至山猫相斗,只为了赚取赌金。那些所谓的“神”啊,丑陋而自私,只知道用火枪用棍棒去统治别的生灵。当然,亦有一些“神”是例外的,比如约翰桑顿,比如威顿司考特,他们用的则不是棍棒与火枪,用的心与真挚的爱,所以巴克与白獠牙汇报他们的不仅是敬畏、不仅是忠诚,更是它们的全部灵魂。

巴克与白獠牙是何等的聪慧,他们其实只属于那无边无际的荒野,属于那自由自在、没有束缚的奔跑,哪怕挨饿,哪怕孤寂。只有在那里,他们才能成为一头真正的狼。巴克,听从了野性的呼唤,它回去了。白獠牙,它何曾没有听见?只是它仍有为之付出灵魂的“神”,所以它留下了。

其实,不管是狼,还是狗,它们都将是最出色的。汗颜的只是人类。

杰克伦敦《野性的呼唤》好词好句

野性的呼唤好词

1、成群结队:成:成为,变成。一群群人集合在一起。

2、争奇斗艳:奇:奇异;艳:色彩鲜艳。形容百花竞放,十分艳丽。

3、九霄云外:九霄:高空。在九重天的外面。比喻无限远的地方或远得无影无踪。

4、大发雷霆:霆:极响的雷,比喻震怒。比喻大发脾气,大声斥责。

5、瘦骨嶙峋:形容人或动物消瘦露骨。

6、望而生畏:畏:恐惧,害怕。看见了就害怕。

7、所向无敌:敌:抵挡。力量所指向的地方,谁也抵挡不住。形容力量强大,无往不胜。

野性的呼唤好句

1、这些幻象经常浮现在布克眼前,与它们纠缠在一起的,还有依然在森林深处回荡的呼唤。

2、夜晚来临了,一轮满月从树顶升起挂在空中,照在这片土地上,到外都笼罩在幽暗的白光里。

3、他的灵魂,无所不在,贯穿一切,把一切塑成一个有风姿、有意义的整体。

4、我们的文明程度越高,我们的恐惧就越深,担心我们在文明过程中抛弃了在蛮荒时代属于美,属于生活之乐的东西。

5、巴克从来没有见过着样的狗,它们瘦骨嶙峋,仿佛是一个个骨架,骨架上披一张松垮的皮,两只眼睛射出凶狠的目光,尖尖的獠牙上淌着口水,这些因为饿慌了而变得疯狂的家伙令人望而生畏,它们也因为疯狂而所向无敌。

6、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渴望,寒条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呼唤凄厉的诗行。

7、我们的文明程度越高,我们的恐惧就越深,担心我们在文明过程中抛弃了在蛮荒时代属于美,属于生活之乐的东西。

8、他跑到狼群之首,巨人似的高高跃起在同伴们之上,他的大嗓门高声嗥叫,唱出一曲年轻世界的歌,那便是狼群之歌。

9、一听到这声音,布克就变得躁动不安,心里充满了难以名状的欲望。

10、每一块肌肉,每一根纤维,每一个细胞,都累了,累麻木了。

11、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渴望,无所不在,那便是狼群之歌 ,想象则是《野性的呼唤》。

12、他的灵魂,担心我们在文明过程中抛弃了在蛮荒时代属于美,把一切塑成一个有风姿,我们的恐惧就越深。

13、它一边走一边嚎叫,唱出一曲年轻世界的歌。

14、我们的文明程度越高、咬,贯穿一切,他的大嗓门高声嗥叫,属于生活之乐的东西,只是毫无理智地对那群印第安人紧追不舍,巨人似的高高跃起在同伴们之上。

15、属于生活之乐的东西,无所不在。

16、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渴望,野性将呼唤凄厉的诗行。

17、悠悠渴望在流浪,最恨习惯锁链长。

18、在跟单个狗战斗的时候,要设法用最短的时间叫对方吃最大的亏。

19、生活就是这样,没有公平的游戏法则,一旦倒下去,就是生命的终结。

20、要么战胜对方,要么被对方制服;而怜悯便是一种软弱。

21、他具有忠诚与献身的精神,也具有野性与狡猾的一面。

22、插手傻瓜的事是很傻的,世界多两三个少两三个傻瓜也不会有任何改变。

《荒野的呼唤》的读书笔记1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狗――巴克从家犬到狼群首领的故事。巴克是一位磨坊主兼法官米勒先生的家犬,它的体重足有六十千克重,每天和米勒先生的孙子和孙女嬉戏玩耍。巴克的父亲是一只圣伯纳德狗,母亲是芬兰牧羊犬。巴克有它父亲的王者风度和高大身材,也有它母亲的细腻、机警,它让它无比骄傲。

一次,园丁助手把巴克领到火车站,结果被卖了,巴克斗不过陌生人,只好服从。后来,巴克又被一个人买走了,人家带它和其它狗的目的是要去淘金,巴克先学会了拉雪橇,后来又与一条狗决斗当领袖。后来它们换了一个更有经验的主人。有一次,巴克还救了它的主人一命,而且帮它赢了一千磅。再后来它们探寻到金矿后,巴克的主人被当地印第安人给杀害了,只有巴克幸存了下来。最后,当地的印第安人大部分都被巴克咬死了,而巴克回归荒野当了狼群首领。后来,一些优秀的猎人也都神秘的失踪了。

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他是美国耇的现实主义专家,被誉为“美国无产阶级文学之父”。杰克·伦敦常把笔下的人物置于极其残酷、生死攸关的环境之下,以此展露人性中最深刻、最真实的品格。他笔下那“残酷的真实”常常使读者的心灵受到强烈震撼。

读了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巴克生活的残酷变化,它由惬意到残酷,真是巨大变化呀!

《荒野的呼唤》的读书笔记2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野性的呼唤》。

它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在北极给人类拉雪橇,在残酷的环境下,为了生存,它和其他狗做斗争,在斗争的过程中,巴克渐渐恢复了狼的本性,成为了一只狼,在与其他狼做斗争的过程中,巴克击败了其他狼,最终成为了狼王。

这本书告诉我们,狗身上有狼的本性,如果环境需要,也许他可以成为一只狼;也许会成为别的动物的猎物;也许会碌碌无为只是一只普通的狗;也许会不堪忍受环境的折磨,选择死。什么样的结果都与自身的付出有关系。

正如我们的学习,在学习中,我们要像巴克一样坚忍不拔,不被困难压倒,这样我们才能成为学习的“主人”,而不是学习的“奴隶”,不能战胜自己,只能终生碌碌无为,不能立于不败之地。所以,在任何时候,我们要有巴克那样不服输的精神,那样才会做出取得很好的学习成绩,才能做出更伟大的事业,才能探寻到更多未解之谜……希望这一天早点到来。

《荒野的呼唤》的读书笔记3

这是一本现实主义的书,它讲述了一只叫做巴克的狗从温顺到野性的变化,从一只法官家的宠物到一只凶残的拉雪橇的狗,这里面包含了太多的弱肉强食的无奈,这本书的名字叫做:荒野的呼唤。

在这本书中,我看见了一幕幕性格与人性的战斗,在书的开头,巴克还是那样的温顺可爱:它可以同大法官的儿子们一起游泳,它可以陪大法官的女儿们一起散步,它也愿意让大法官的孙子和它一起在草坪里打滚,这一切是那么的美好啊。

可是后来的一切,却是那样的现实和无奈啊,巴克被人偷走,成为了那些在雪地里淘金人的交通工具,受到了许许多多的欺负。书的题目也似乎是在比喻着那荒野呼唤出的那残酷无情的性格,最后,在营地里安安分分的巴克听见那些动物的阵阵嚎叫,听见了主人和同伴被印第安人杀死时滴血的声音,它便回到了那山谷,享受着那奋勇厮杀的快感,成为了一只如狼般的野兽。

在这本书里,我看到了巴克身上那股不服输的劲头,但更多的,还是作者对异化的人类时代的失望,也表达了他对自然的爱与向往,对祖先的回忆与召唤,对冥冥之中美好意愿的期守却渐渐被陷入纷争与矛盾中的人类所淡忘。只有在磨练中的,没有那些复杂情感的生活,可能才是人的'本质。

本书读到最后,我似乎不再同情巴克在丛林中那一幕幕的打斗了,我还些许为它感到一丝庆幸,也许那样才会失去那些希望和失望的无休止的纠结,也许那样才是它真正回归的本性,也许那样,它才是一个真正的王者。

《荒野的呼唤》的读书笔记4

这个暑假里,我阅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荒野的呼唤》,书中的一些情节深深吸引着我,我为“巴克”的遭遇而同情,也为它的坚强而感动。

书中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跟随着主人—大法官米勒一起过着幸福安逸的生活,但是有一天,它被家里的雇佣卖掉了,从此它的生活发生了巨变,开始了苦难的历程。

书中有许多动人的故事,令我感触最深的是第四章—胜者为王。巴克终于击败了领头狗斯皮茨,成为了狗队的领头,它认真卖力地工作,也获得了主人的喜欢。但是旅程结束的时候,狗队被转让了,这次的旅程更加艰难,同伴戴夫终于因为疲劳而死去,巴克知道温暖的火炉,宽敞的书房,慈祥的主人,青青的牧场,身边的朋友,这一切都已经离它远去了。

巴克是顽强的,它遭遇了这么多的苦难,却没有倒下来,而是坚强面对,适应了艰难的生活环境,最后找到了属于自己想要的自由。通过阅读这篇小说,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要让自己不被淘汰,变得强大,就一定要有勇气和信心战胜艰难困苦。只有克服一切的艰难,你才会成为胜者之王,因为大自然的规律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我们要学习巴克的勇气和智慧。它虽然只是一条狗,但是它和人类一样也有自己的喜怒哀乐。我们要爱护动物,也许它会成为你忠实的朋友。

《荒野的呼唤》是一本震撼人心的好书,希望大家有时间去阅读,也许你会像我一样喜欢上它。

《荒野的呼唤》的读书笔记5

“昔日流浪的渴望在沸腾,奋力挣脱现实的枷锁;野性在严寒的冬日里苏醒,再一次发出醒来的欢呼。”这首诗正代表了美国杰克伦敦的著名小说《荒野的呼唤》。我怀着敬佩的心情拜读了这本书,书中的主人公巴克那种命运的主宰者、做生活强者的精神深深让我感动。

你可曾试着去了解一个动物,认真地与它沟通,倾听它的声音,感受它的情感?巴克是一条杂交狗,它本来在家里过着休闲自在的生活,却不幸被人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之后,他开始踏上淘金之旅,在充满血腥的驯服过程中,它明白了公平与自然的法则;在恶劣的环境中,它学会了狡猾与奸诈。巴克的主人几经更换,直至与最后一位主人桑顿之间的感情真挚而深厚,在桑顿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入荒野,回归狼群并最终成为狼群之首。

在这艰辛的长途跋涉中,巴克历经苦难,但它最终选择并成为了生活的强者,这充分表达了对“只要奋斗最终会取得成功”这一点的肯定。巴克为我们带来的不仅是一只有思想,有感情,有欲望的狗,还有在险恶的环境中,在面对困难和挫折时,在面临种种压力时,只有强者才能主宰自己的命运,最终走向成功;而弱者只能被欺压,最终沦为悲剧,这里同样也说明了“适者生存”这一生存法则。人类生活中的你争我夺,而在动物界,最直接的生存法则就是“弱肉强食”。巴克就是从最初弱者的状态发展到了“领头狗”的地位。

像巴克一样,我们的生活中也会有重重困难,我们同样也会在人生的低谷徘徊,我们只有勇敢的面对,顽强地与命运抗争,才能战胜困难,拥有更美好的明天!最简单不过的是我们身边的自然灾害,“自然灾害”是人类依赖的自然界中所发生的异常现象,它们之中既有地震、火山爆发等突发性灾害;也有地面沉降、土地沙漠化等在较长时间中才能逐渐显现的渐变性灾害;还有臭氧层变化、水体污染等人类活动导致的环境灾害。这些自然灾害和环境破坏之间又有着复杂的相互联系。自然灾害我们无法避免,也无法改变,只能去适应,适应这一切。利用发达的科技,去减少死亡率,损失率等等,做一些防护。以前我们是站在弱者的角度看自然灾害,我们受到无法想象的“重创”;到大禹治水的时候,我们已经慢慢改变了想法,站在强者的角度看自然灾害,损失减少了许多。原始的求生本能告诉我们:想要生存下去,就必须选择做命运的强者,这便是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丛林法则。

《荒野的呼唤》的读书笔记6

虽说我读的是《荒野的呼唤》的英文版,可是从中还是让我懂得了许多的道理……

《荒野的呼唤》是作者杰克·伦敦于1903年发表的小说,小说讲的是一个名叫巴克的杂交狗,因那时的淘金热,所以从南方被卖到了北方去。巴克为了在北方严峻的环境下生存下去,经过几番周折成为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狗,一路上巴克换了几个主人,最后和桑顿结下了深厚的亲情和友情,后来巴克的主人桑顿被印第安人不幸射中胸部而死,从此巴克走向了荒野,到了最后巴克成为了狼群之首。

从巴克一路走来的过程中,让我们知道了:在自然环境下“只有适者,才能生存”的道理。让我们也知道,巴克是一个坚韧不拔,富有抗争精神,勇猛强壮,适应能力强,它对新生活的向往,富有人情的狗。也能从中感受到巴克与它最后一个主人的感情是超乎所有人与狗的情感。

《荒野的呼唤》让我感受到了很多很多。

《荒野的呼唤》的读书笔记7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叫《荒野的呼唤》。

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著名作家—杰克·伦敦,他出生于一八七六年,一九一六年,杰克·伦敦受酗酒和财务问题的困扰,最后在极度悲观的情绪中自杀,年仅四十岁。

杰克·伦敦的生命多姿多彩,小时候,他为了糊口,十三岁就开始打工。他当过流浪汉、淘金者,在穷困潦倒的时侯竟当过劫蚝贼。

这本书讲了两个关于狗的故事:“巴克”是《荒野的呼唤》中的主人公,《白牙》的主人公叫“白牙”。本书写它们在自然界中为了生存所进行的残酷斗争和它们的经历。

巴克的身躯比别的狗要大很多,而且非常强壮,被人们“雇”到北极去拉撬。它在拉撬的过程中克服了许多困难,比如:遭到赫斯基狗的围攻、与最厉害的狗打架等等,最终成了一只优秀的领头狗。

后来,巴克从它的新主人约翰·桑顿那里得到了真爱,它对约翰·桑顿的爱也与日俱增。他曾好几次不顾自己的生命安危去救主人的命。巴克还多次听从荒野的呼唤,离开主人,遁入森林,一去就是好几个小时,甚至好几天。终于有一次,当巴克回来的时候,主人已被伊哈特人杀害,巴克为了替主人报仇,奋勇杀死了占领主人营地的伊哈特人,之后,就开始与狼群一起生活。它以捕食为业,靠活物为生,全凭自己的力量和勇气,在强者方能生存的环境中高傲地活着。

白牙是一只有着一半狼的血统的狗。它一开始很弱小,常常受别的狗的欺负,需要妈妈的保护。但白牙并没有屈服,反而学会了一种“必杀计”是先把对手撞翻,再咬断它的咽喉。就这样,没有狗敢接近白牙。除了白牙和狗的头领,没有任何狗敢单独行走,它们都在想:原先最弱小、最容易被欺负的小白牙竟然转眼间变成了一个恶魔!

白牙长大以后,变成了一个英勇善战的战狼。它诡计多端,杀戮欲望非常强烈。后来,白牙得到了主人斯科特法官的宠爱,被带到了南国。渐渐地,它在主人的感召下,克服了野性,变成了一只温顺的南方狗,还在危急关头奋不顾身地救了主人的命。

这部小说写得生动感人。它让我了解了“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自然规律,还让我联想到我们的社会与大自然也有相似的地方,为了生存和发展,人也要经历竞争、淘汰,最终获得成功。这是我读了《荒野的呼唤》后得到的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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