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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关注杂志中的好词好句总汇60条

时间:2018-05-19 10:10

生命是美丽的,每时每刻;时光是易逝的,岁岁年年,有爱有恨,有歌有泪。生活就是酸甜苦辣,风雨悲欢。不管人生的路发生了什么变化,但在我精神的家园中有一个永远不变的选择--爱书。因为有爱,所以期待。读书的乐趣也许人人都曾有过,经历过,品尝过,但可惜大多是极短暂的,更可悲的是世人大多遗忘了读书的益处。

常读书的人拥有更多的大气与潇洒,会让人变的更通达,宽容,博学,独立,多思,智慧。书如清风明月,如春风拂面,如春雨润泽,让我们的一家人在安然宁静的读书中品味无限的乐趣,感知天高云淡般的广阔情怀。在别人看似清淡简洁的生活方式,我家却因乐于读书感受到生活的精彩,感受到无尽的韵味。真如三毛所言:但觉风过群山,花飞满天,内心安宁明静,却又饱满。

因书结缘,我们夫妻在爱书上有着惊人的相似与相融,也许是家庭环境的原因,我俩从小都喜欢读书,长大后对书更是爱不释手。从相识、相知到今天的人到中年,一路走来,有书为伴,人生便觉豁然开朗,有时甚至把日子也当书来读,清风徐徐,水滴石穿,天长日久,愈读愈爱。

我们俩人因从事教学工作,更为阅读创设了环境,学校的阅览室,图书室是常去、久去之处。每年买回的书与日俱增。环顾房间中一本本心爱之书,仿佛有一种喝完咖啡后的余香在心中飘荡,那是一份浓郁与温馨。有时桌放一杯清茶,手捧一本心仪之书,那又是一种清淡细致的幸福,那些书中的语言文字仿佛拥有了声音,是飞鸟掠过清波展翅飞越的美妙之声,在内心深处荡起了一圈圈的涟漪,那种温馨与舒适,只有身临其境的人才能够体会。

我家的阅读范围非常广泛,杂志类报纸类如《特别关注》、《爱你》、《知音》、《杂文选刊》、《读者文摘》、《扬子晚报》等,都是全年订阅,无论谁读到好词佳句之际都要勾划一番,有时还要全家人评论分析一番,有共识也有分歧,有时甚至是唇枪舌战。

丈夫多喜欢历史类、管理类、文学评论类书籍,当然一些名家名著也非常爱读,好多都还做了批注。正因如此,在

我本人的读书种类,偏重于情感类的散文小说、杂志及文学评论,对于一些美文,反复阅读也不感厌烦,对于名家作品集更是喜欢的了不得。古今中外,只要是喜欢的,就常读,乐读。

一本《诗经》我愈读愈爱,甚至心里对先人有了一种崇拜之感,那虽是村野气十足的时代,但却是人类的美好童年:我们的祖先在平凡的劳动、情爱、游猎中唱起那纯朴感人的歌谣,里面回荡着银铃般天真单纯的调子,令后人无法模仿,在充斥着欲望,处处高音喇叭的现实中,着这简直是天籁之音了,做个忠实的听众是幸福的,可惜的是,两千年来,多少人在洗耳恭听?在文学的海洋中饮水思源?

读不同的名家,有不同的感受,不同的领悟。张爱玲的大俗大雅,一次次我都被她故事的传奇性,人物性格的特异性、沉重性所吸引,所震撼。那种至高的艺术境界,具有独特的魅力。

读三毛的文字,总感到一份细腻,一份朴实,一份浪漫,无人可比,她真是一朵让人仰望的云,是夏日清凉的一滴雨,是秋高气爽的一片天,辽阔无垠,别具一番韵味。

读亦舒的文章,总感到她人淡如菊,她的文字早先有着不可名状的苍凉、悲伤,后来是看破红尘的平静、温和,正如那淡雅芬芳的菊,令人感到质朴而厚重。

读几米的配画诗,又是另外一种奇异的感受,几米的笔下有着千奇百怪的名字和不可思议的心情,那看似可笑而雅趣的语言,实际上都是我们每个人心中最可贵的情感。

当然还有很多我喜爱的名家:鲁迅的喜笑怒骂,冰心的纯真至善,朱自清的清淡感人……不同的风格,给了我不同的享受。

正因我平时喜爱阅读,所以在参加自学考试时,帮了我大忙,虽然我是化学专业毕业的,但却能在二年半的时间完成了汉语言文学的'本科自考,

因书快乐,因书沉思,我与丈夫的交流也都与书中文字有关,每当一人情绪低落之际,心情烦躁之时,相互之间常发一些诸如“生死挈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之类的短信给对方以鼓励、安慰。记得在暑假里,丈夫由于设计泰山纪念章在泰山考察了几天,有一晚我疑惑落寞,便发短信给他“遥怜小儿女,未解望泰山”,一会丈夫的短信来了:“有缘与君相识,人生之旅相知;风雨悲欢相守,千山万水相望;真情坦诚相思,永远白首相爱。”当时读着,我的泪水就流了下来。有时因为一件事情有不同的看法,当说服不了对方时,我们常会引经据典地动笔写上几页理由来阐述自己的观点,有时到最后有几次我们的分析竟又到了同一个方向。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环境影响着一双儿女也爱上了读书。女儿现已上初三,虽是毕业班,但也是忙里偷闲地去读书,还择录了几本好词、好句、好段。她多次参加作文比赛、演讲比赛,多次获奖,还有国家级的。儿子更是一个小书迷,不识字时就喜欢抱着图书看,还边看边说图画的意思,2007年时才6岁半,我们全家人去爬泰山,他一路上拿着泰山的宣传小册子,把书中的照片和实景对比着,介绍着,还说他要爬上山顶把看到的景色记下来、画下来。晚上回到宾馆,儿子真的用拼音、汉字、图画写了一篇很不错的登山感,毕竟是个6岁多的孩子啊。由于儿子读书种类多:漫画类、童话类、写作类、报纸类,扩大了他的视野,每一次写作文都得心应手。读书也提高了他各种能力,比如想象力,理解力,2009年首届全国未成年人“科学在我身边”艺术大赛,他的作品获得银奖,还获赠精品集一本。他平时自己还喜欢创作漫画、编故事等。

正是由于全家都有乐于读书的好习惯,所以夫妻关系相处和谐融洽,儿女品学兼优,生活中时时充满了乐趣、欢乐。

记得一个寒冬的周末,我们一家人一边学《做菜大全》一边研究,做了好几道特色菜,每人都有分工,边吃边谈感受,进而又谈起中国的八大菜系,饭后儿子还专门找出一本书,上面记录一个中国厨师由于厨艺高超,被几个国家的星级宾馆邀请去为高官做菜。于是一场小型讨论会开始了:父子俩认为要在一件事上专心干好,我和女儿则认为很多事略懂就行,我们双方引经据典,查书、上网,争的不亦乐乎。

还有一个周末,当我把张大千晚年巨幅绢花《爱痕湖》以一亿多元人民币拍卖成功的消息告诉大家时,又引起了热烈讨论。《爱痕湖》描绘的是远眺瑞士亚琛所见,那稍显神秘的色彩搭配,那朦胧的意象表达,像极了李商隐的无题诗韵味,含义极其丰富,友情、爱情、也许还有亲情溶于其中,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画中也许还有大师一生的风雨悲欢,更有心灵深处的爱恨情仇,甚至达到了那种只可意会、不可言谈的境界。问世间情为何物?情的期待,爱的逝去,搅起漫天风云,天高云淡之际回首走过的路,趟过的河,百感交集,的确能引人产生共鸣。当孩子们看到这幅画的照片时,认为拍价太高了。儿子天真地说:“就是一幅色彩配合很奇怪的风景画,一个人物也没有,哪来的爱恨?名字好奇怪啊!”我和丈夫听了不禁哑然失笑。接着我给孩子们讲述了大师一生的创作经历及人生感悟。

一份《扬子晚报》我们全家人都看完,我就把其中的“精华”剪贴在本子上(已做了好多本),有时还带给同事、亲戚阅读,让别人也来分享我们的快乐,因为读书的快乐也是可以传递的。

“开卷有益”,我永远赞成这名言中的名言,爱书,是我们永不变更的选择。夜已深沉,但我的内心深处却明朗如月,那是书中文字给了我一个自由的天空,那份高远,那份淡泊,是我精神家园中永远的乐土。

每一个识字人都读过许许多多的书,每一个人从识字的那一天起就开始读书,一直读书读到不能读书的那一天为止。

记得上幼儿园的时候,幼儿园的老师给我们每个人都发了几本课本,老师领着我们来做课本上那些有趣的题,那时我们还不认识字。虽然那时我们还不认识字,但是还是喜欢让老师领着我们来做课本上那些有趣好玩的题,而且也会缠着老师给我们讲一些小兔子、小猫呀小狗的故事。

再大一点的时候,我就开始订阅起了幼儿刊物《幼儿画报》。里面时常会讲一些生动有趣的小故事和做一些有趣的小游戏习,这些生动的小故事和好玩的小练习常常会让我爱不释手。那时候我仍然不认识字,只认得“大、小、草、木、日、月”等这样简单的几个字,可是爸爸、妈妈、奶奶认识字,那时我吃过晚饭就缠着大人们给我讲故事,不听故事就不睡觉。

再就是刚上小学的时候,我有了自己的课本,虽然上一年级时我的画画得并不怎么好看,但我在那个时候最爱看的还是美术课本,毕竟美术课本上有几幅五彩缤纷的图画。而其他课本上虽然每页也有几幅彩色的图画,但大部分是我看不懂的文字而已。

学过拼音以后,妈妈从书店里挑选了几本注音版的《格林童话》、《小故事大道理》等。那时我虽然拼起拼音来十分费力,甚至有些字音都拼的不对,但还是能勉强拼读下去,故事的情节基本能掌握。起初我嫌一个一个的拼拼音太麻烦也太慢,就让妈妈给我读着听,可是妈妈却说我已经学会了拼音就要自己拼。我用尽了各种办法,比如说不读故事不吃饭,不读故事不睡觉等,但也都无济于事,爸爸妈妈和奶奶仍是不给我读故事听。没办法,我下定决心,拿起一本《格林童话》就开始拼。令我没想到的是,我拼了一个星期的拼音,不仅故事读懂了,拼音也有了进步。再买故事书的同时,妈妈也给我买了几本注音版的《三国演义》、《三十六计》、《千字文》、《资治通鉴》、《百家姓》等。那本《三国演义》我还没看就被哥哥借走了,其余的书我都看过了,虽然读得不是很明白,书里面有的是姓氏的来历,有的是军事方面的,还有的是传说……

到了现在,我读的书更与以前不同,以前我订阅的杂志刊物是《幼儿画报》,现在却是《少年大世界》、《少年版意林》等刊物。另外,爸爸妈妈也是《读者》、《特别关注》的忠实读者,我经常去翻他们期期不落的杂志,他们也会偶尔光顾我的`《儿童文学》、《故事会》等,我们会互相借阅图书。我的书柜现在也在时时进行着更新换代。由小鸡小狗小燕子小兔的故事书变成了现代童话《吹小号的天鹅》,现实故事《窗边的小豆豆》,外国名著《鲁宾逊漂流记》、《爱丽丝漫游奇境》等,也有感人的《小故事大感动》有以漫画形式展示历史与科学的《地震求生记》、《原始丛林大冒险》、《中华上下五千年》。也有娱乐休闲时看的《智慧幽默故事300篇》,还有小说《女生小小》、《倒霉蛋唐豆》……

现在,我正在向妈妈书柜上的书发起猛攻。从读书中我会把好词好句标出来,妈妈现在还要我写出收获,读书可以增长知识,收获道理;书可以带你在智慧的天空中飞翔;书可以让你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书可以把你送到梦想的天地,书可以让你变成精神上的富翁,书可以淘洗你的心灵……

信我以后会读到更多的书,增长更多的知识,明白更多的道理…

在英国18世纪四大著名小说家中,丹尼尔·笛福是第一个,他所写的《鲁滨孙飘流记》在当时有很大影响,至今是雅俗共赏的名著。丹尼尔·笛福生于1660年。1640年,英国资产阶级以暴力取得政权,但是在笛福出生那年,代表封建反动势力的斯图亚特王室又在英国复辟,笛福出生于一个小油烛商人的家庭,属于中下层资产阶级,在政治上反对斯图亚特王室的封建统治。笛福28岁那年,即1688年,资产阶级又赶走了斯图亚特王室,重新掌了权,他一面经商,一面从事政治活动,写下不少小册子。因为有的书和演说揭露了当时社会的不合理现象,曾先后三、四次被关进监狱。59岁时,写成了《鲁滨孙漂流记》。这部小说是以一件真事为素材写成的。200多年前,有一个苏格人塞尔柯克在一艘英国海船上当水手。1704年9月的一天,塞尔柯克因为和船长发生冲突,被遗弃古拉丁美洲的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塞尔柯克心情很坏,但后来慢慢地习惯了。他捕山羊做食物,用木头和羊皮盖了两间小房子,拿钉子做针,把破袜子拆开来做线,用来缝东西。他在荒岛上生活两年四个月,1709年2月12日,一位英国航海家把他救离了海岛,塞尔柯克回到苏格兰后,经常在酒店里向人们讲述他不平凡的经历。后来,笛福就根据这个故事写成了此书。继《鲁滨孙漂流记》后,又写了许多小说,比较有名的有:《辛格顿船长》、《杰克上校》、《罗克查娜》、《伦敦大疫记》、《一个骑士的回忆录》等。但他终生没有混入当时有名的文人圈子里。这些文人出身的社会地位比他高。他一生穷困,临死前为了避债不得不离家藏起来。

1704年他为辉格党魁哈利办《评论》杂志,主要为哈利的英格兰——苏格兰联合政策争取支持。此后11年间他一直往来于英格兰、苏格兰之间,充当哈利及其继任者托利派戈多尔芬的秘密情报员,搜集舆论。在此期间,他又因写文章而短期入狱。但从未终止为辉格党当政者搜集情报,办报,写文章。笛福在59岁时开始写作小说。1719年第一部小说《鲁滨孙漂流记》发表,大受欢迎,它成功地塑造了一个理想化的资产者的形象,在欧洲小说史上是一项创举。同年又出版了续篇。1720年又写了《鲁滨孙的沉思集》。此后,他写了4部小说:《辛格尔顿船长》(1720)、《摩尔弗兰德斯》、《杰克上校》(均1722)和《罗克萨娜》(1724)。此外他还写了若干部传记,如《聋哑卜人坎贝尔传》(1720)、《彼得大帝纪》(1723);几部国内外游记,如《新环球游记》(1724)、《罗伯茨船长四次旅行记》(1726)、《不列颠全岛纪游》(1724~1727,3卷,导游性质)。他还有几部关于经商的书,如《经商全书》(1726)、《英国商业方略》(1728)和《使伦敦成为世界最繁荣都市之道》(1728)。他的《英国绅士全书》则在他死后于1890年刊印。他的小说以《鲁宾孙漂流记》流传最广,被认为是他的代表作。

据说笛福曾与26家杂志有联系,有人称他为“现代新闻报道之父”。他的作品,包括大量政论册子,共达250种,无一不是投合资产阶级发展的需要,写城市中产阶级感兴趣和关心的问题。如《维尔夫人显灵纪实》(1706)对一个流行的鬼故事作了逼真的报道;《瘟疫年纪事》(1722)写1665年伦敦大瘟疫,把这场鼠疫的发生、传播,它引起的`恐怖和人心惶惶,以及死亡数字、逃疫的景况写得如身临其境。当时法国马赛鼠疫流行,引起了人们的特别关注,笛福的作品满足了市民对鼠疫的好奇心。

笛福的《鲁滨孙飘流记》,是一部流传很广的代表作。1704年苏格兰水手赛尔科克在海上叛变,被抛到智利海外荒岛,度过5年,最后得救,笛福受到这一事件的启发,写成此书。鲁滨孙不听父亲劝戒,出海经商贩卖黑奴,在海上遇难,流落荒岛28年,在岛上与自然斗争,收留了野人星期五,救了一艘叛变船只的船长,回到英国,又去巴西经营种植园致富。此外还有续集。第二部写他旧地重游,以岛的主人自居,开化岛上居民,又视察巴西种植园,接着到世界各地冒险,包括中国和西伯利亚。第三部则是一部道德说教的作品。

《辛格尔顿船长》写主人公幼年被绑架,当了海盗,在非洲和东方冒险致富的故事。《摩尔弗兰德斯》有人认为是笛福最好的小说,主人公是一个女贼的女儿,出生在监狱,被一个好心肠的市长收养。她靠勾引男子、多次结婚和偷窃为生,被判刑发配到美洲弗吉尼亚,与一前夫经营种植园终其一生。《杰克上校》写得最差,主人公幼年就沦为小偷,当过兵,被贩卖到弗吉尼亚,最后成为种植园主,回到英国。《罗克萨娜》的主人公是法国新教徒的女儿,流落在英国,嫁给了伦敦一个酒商,被遗弃,在英、法、荷等地沦为妓女,又嫁给一个荷兰商人,商人负债入狱,她也在悔恨中死去。笛福的小说继承了文艺复兴时期西班牙流浪汉小说的传统,往往写一个出身低微的人,靠机智和个人奋斗致富,获得成功。社会不容许这种人出头,他或她只好不择手段,干一系列欺骗、盗窃以至出卖肉体的勾当。作者出于清教徒道德观,总是使他笔下的主人公表示悔恨,立誓不干坏事,但环境又一再迫使主人公违背誓言。

笛福对他所描写的人物理解较深,他善于写个人在不利的环境中克服困难。他的主人公有聪明才智,充满活力,不信天命,相信“常识”。情节结构不落斧凿痕迹。他尤其擅长描写环境,细节逼真,虚构的情景写得使人如身临其境,不由得不信服。他的语言自然,不引经据典;故事都是由主人公自述,使读者感到亲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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