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喜欢鹰,喜欢它们搏击长空的精神。可是,鹰这样一个强悍的物种,从小便有了野心。一只母鹰一般会产下两枚蛋,小鹰孵出以后,哥哥会仗着身强体壮,毫不犹豫地欺负鹰弟弟,独占鹰巢。所以,一般鹰巢里是容不下两只鹰的。
而我推荐的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位美丽的单身鹰妈妈金蔷薇,它的两个孩子,分别叫金追和蓝灿,金追是鹰哥哥,蓝灿是鹰弟弟。金蔷薇为了纪念牺牲的丈夫蓝嘴钩,下定决心把两只雏鹰抚养长大,不仅如此,她还培养了两只鹰之间的兄弟情。这本书,就是著名作家沈石溪的梅里《梅里鹰王》。
我们先来看看我从故事中摘录的两段描写金追和蓝灿话:“过了一会儿,几根松针掉在哥哥金追头上,它似乎被惊醒了,竖起细嫩的脖子四处张望,视线落到蓝灿身上时,好像唤醒了沉睡中的记忆,立刻变得亢奋起来,翅膀和脚爪同时用力,向蓝灿爬去,背上那撮淡褐色的绒羽又恣张开来,就仿佛高扬起战斗的旗帜,到了弟弟鹰身边,便用身体开始挤对,倾轧,迫使蓝灿往鹰巢边缘移动。”“一只雏鹰正用嘴缘和身体蛮横地攻击另一只雏鹰,被攻击者且站且退,退到了鹰巢边缘,攻击者仍不依不饶,拼命挤对、倾轧、被攻击者半个身体已越出鹰巢边缘,发出恐惧的呼叫……曾经的惨剧再次上演,血腥的场面惊人相似。唯一不同的是,两只雏鹰角色互换,过去是哥哥鹰金追驱逐弟弟鹰蓝灿,现在是弟弟鹰蓝灿在攻击哥哥鹰金追。”
看了这两段话,大家一定会很奇怪,两只水火不相容的雏鹰。怎么会最后建立起如此深厚的兄弟情呢?这都是因为它们的妈妈——金蔷薇。
金蔷薇当然晓得一只鹰巢里容不下两只鹰的道理,但它想同时抚育两只雏鹰,她决定打破山鹰界的铁律——弱肉强食,让兄弟俩学会相亲相爱。于是,聪明的金蔷薇想出了许多办法,让金追和蓝灿享用同等分量的食物,使它们的营养均衡,力量相当,平起平坐。
但后来,两只雏鹰又因为蓝灿独吞了一只小黑鸡而又打的不可开交。矛盾的起因是,金蔷薇为了它的孩子冒险去铜鼓寨捉鸡,捉来一只小黑鸡后,蓝灿由于太饿了,就独吞了这只小黑鸡,哥哥金追见了,十分气愤,与弟弟打了起来,结果妈妈金蔷薇一直以来的一番心血全部白费,兄弟俩又互相冷漠起来。
成长中的两只雏鹰不断遭遇种种不幸,悟出了种种道理。兄弟俩齐心协力成功得战胜了入侵的成年蝮蛇,还完成了独立的扑食。兄弟俩通力合作,在合作中它们建立了深厚的.兄弟情。金蔷薇的心血最终得到了回报,它创造了奇迹。
故事中,我最喜欢的是最后一小节,“金蔷薇的辛苦没有白费,它所付出的巨大心血终于有了可喜的回报。梅里山鹰,开创了同窝养育两只雏鹰的新纪元。从这个意义上说,它放飞了精彩,放飞了希望,放飞了辉煌。”
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一个深刻的道理,在物竞天择的自然界中,生存非常残酷,动物之间亲情比较脆弱,往往会斗得你死我活。但有时也会打破人们公认的自然法则,动物兄弟门也会齐心协力,共同对付危险的敌人,而不是为了赢得父母的宠爱而相互残杀。还有,兄弟姐妹之间要和谐相处,三字经中说:“融四岁,能让梨,悌于长,宜先知”孔融四岁就能懂得谦让,而我们作为现代孩子应该做的更好!
这是我最喜欢的书——《梅里鹰王》!你呢?
暑假里我读了《鹰王》这本书,讲的是关于鹰的八个故事,其中最吸引我的是梅里山鹰的故事。
在梅里山上有许多鹰,其中有一家鹰下了两个蛋,它的.妈妈名叫金蔷薇,爸爸叫蓝嘴钩。过了不久,一只小鹰出生了,名叫金追,而另一只蓝烂却没有出生。一连下了两天的大雾,爸爸蓝嘴钩没有寻找到任何食物,回来时受伤而死,就在这一刻蓝烂出生了。在它们成长会飞的阶段里,金追和蓝烂一直争强好胜,非得争个你死我活。一天就在两只小鹰即将要会飞的时候,一条大蛇缠住了它们,于是金追和蓝烂齐心协力共同打败了大蛇。大蛇见打不过便匆忙逃走了,从此两个兄弟便友好地相处起来,之后金追就飞了起来。可是它突然从高空冲了下来,妈妈金蔷薇以为金追要对蓝烂做什么,原来是在向蓝烂做表演,鼓励它尽快地飞起来,在金追的督促和鼓励下,很快蓝烂也飞起来了,它们快乐地在蓝天上自由翱翔着。
通过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不管是动物还是人类之间都是有感情的,只要齐心协力,共同努力就能战胜困难。
书让我着迷作文1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是高尔基说过的一句话。这句话使我感到书的重要性。因此我阅读了大量的书籍。不论是在吃饭、玩耍,还是睡觉,我总是在悄悄地看书。书真是个神奇的东西,有时带我回到童年;有时带我遨游科幻的世界;有时又让我看到未来的美好。
记得我第一次看书时,是在沈石溪伯伯到校签名时。以前,我总是对书不感兴趣,但我看见我的好朋友孙亮拿着一本《狼王梦》,看得是那样的投入,那样的认真。于是,我向孙亮借了《狼王梦》。我回到位置上,翻开书,开头紧紧地吸引着我,使我迫不得已继续看下去。我像一匹饿狼,一页一页地翻动着。
“叮铃铃,叮铃铃”上课的铃声把我从书的世界里拉回来。老师从办公室来到教室。可我是漫不经心的,书中的各种情节,让我留下深刻的印象。我想:书中那匹母狼后来的命运怎么样?它能不能将自己的孩子抚养成狼王?这几个问题像魔石般的吸引着我。在老师写标题转身的一瞬间,我便翻开书,悄悄地看着。书像蜂蜜般的满足了我的要求。突然,老师大叫起来:“曹以柔,你又发呆了!要跟着老师的脚步。只见老师怒气冲冲,是我立即把书收了起来,马上端正坐好。我心里暗暗想:吓死我了!以为被老师发现了。我心中暗暗窃喜。看见老师的生气,又望望被罚站的曹以柔,心中不是有了纠结。
”叮铃铃,叮铃铃“这好比是解放的号角。我又捧起书,沉浸在书的世界里……
自从第一次爱看书,从此我的世界里,看书成了我习以为常的事情。
书让我着迷作文2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人类的精神食粮,看书能增长你的知识,让你与这个世界有更好的了解;看书也能给你带来无限的乐趣,使你的生活更加精彩,陶冶了你的情操。
想要读好书,必须要度喜欢的书。在生活中,我就是个酷爱读书、甚至有时还会因为内容太精彩而废寝忘食的人。我喜欢看的书有很多种,比如:校园小说、外国名著、优秀作文选等。其中我最喜欢的看的是——校园小说。
有一次,我坐在床上,看一本由中国著名小说家伍美珍写的《外号像颗怪味豆》,这本书的内容是:六年(1)班的全体同学都有属于各自的外号,有:狮子王、四眼钢牙妹、非洲皇后,甚至还有:洋葱、养蚊子,这些好笑的名字,他们在平时的生活中都叫着各自的外号,甚至有时在老师面前也这么叫。
我看得入迷,仿佛自己也身在其中,忘了周围的一切,连妈妈的开门声都没听见,妈妈拍了我一下,我吓了一跳。妈妈说:“吃饭了,没听见呀!都叫了好几声了。”我顿时醒悟,原来我刚才看书看得太入迷了,连妈妈叫我都没听见,我连忙对妈妈说:“哦,对不起,我真的没听见。”妈妈生气地说:“再不去吃饭,我把你的书没收了。”“不要,妈妈,我立刻去吃饭。”我飞奔到餐桌,狼吞虎咽的吃起饭来,不一会儿,我吃完饭了,又跑到房间看书。妈妈喊道:“等会儿我要去你姐家,你去不?”我大声说:“我不去,我要在家里看书,等我看完再说。”妈妈叹了口气:“唉,真拿你没法子呀!”
我就是这样,在看书时,我会着迷,会忘记周围的一切,会一直沉浸在书的海洋里,不被任何人干扰,但在做一些其他的事,也许我就不会那么认真、着迷了。因为我只对书有兴趣,只有书才会让我着迷。
书让我着迷作文3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高尔基曾说过:舒适人类进步的阶梯,多少伟人从书中崛起,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奇迹。
一天,天气晴朗。我坐在书桌上聚精会神看着四大名著之一《水浒传》,不一会我就在书的海洋里遨游,一段段精彩的情节在我眼前浮现,一幅幅画面像放电影一般在我眼前闪过,使我念念不忘,流连忘返。“志益,妈妈出去一下,你反正也没什么事干就帮妈妈拖地板吧!”这一句句话像一条绳子一样把我从书的海洋中拉了出来。这真是扫了雅兴,可是母命难为啊!谁叫她是我妈妈呢?我带着几十亿个不愿意拿起了拖把,突然眼前闪过一个念头—为什么不一边拖地一边看书呢?这不是两全其美吗?就这么办!我一手拿书一手拿拖把,开工了。只见我拿着拖把在地上挥舞了起来,而醉翁之意不在拖,我的心思已经完完全全,彻彻底底的在那本水浒传中了。地板被我拖得湿淋淋的。就当我看到武松打虎的时候,心情不由的激动了起来,猛的把拖把一挥。“不好。”拖把把水桶撞倒了,只见水花四溅,我顿时呆若木鸡的坐在了地上,正巧,妈妈回来了,只见到我狼狈的样子笑了笑:“你这个小书迷啊,这不知道该怎么说你好。”
我爱看书,书使我着迷。书还使我获得了更多更宝贵的知识。因为诗圣杜甫说过:“读书百遍,其义自现。”
书让我着迷作文4
生活是一个万花筒,他让我着迷。最让我着迷的是读书。
我喜欢读书是因为高尔基说过:“书,要算人类在走向未来幸福富强的道路上所创造的一切奇迹中最复杂最伟大的奇迹。”高尔基把书说成奇迹,说明书是可以创造奇迹的'东西。所以重那次开始我就爱上了读书。在这几个月中我看了:《三国演义》、《水浒传》、《上下五千年》等一些书籍。从中我懂得了许多道理。当你拿起奥斯特洛夫斯基缩所写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时,会令人发指。文中的主人公——保尔;柯察金,面对困难是如此的不屈不挠,如此的坚持不懈,让你深省。
现在我学会了怎样选择好书。好书就是与你想的类型一样,还对你有帮助的书。不能选择对你没有一点好处的书。这样才能达到学习的目的。好书是使人开卷时会有所求,而闭卷时有兰益处。好书是伟大心灵的宝贵血脉。
书籍的重要是,书籍是幼年的导师,是老年人的护士,是世人曰累积智慧之长明灯。一间没有书的屋子,正如一个没有窗子的房间。书中横卧着个过去的灵魂,书是大天才留给人类的遗产。书是唯一不死的东西,拥书万卷,何假百城。
现在我知道亍读书的目的目的。读韦了并不是读更多的书,而是体验更多的生活义意义。读书为明理,明理为做人。读书须达到四项目的:一是知识,二是信仰,三是便利,四是快乐。
我喜欢读书因为它带给我知识、快乐!
书让我着迷作文5
寂静的夜晚,时钟“当当当”地敲了十二下,妈妈的唠叨声也随之而来,“茆左旭!快点睡觉!自己看看都几点了!”,书房里,一个帅气的小伙子聚精会神地看着书,是的,那就是我——茆左旭。
我平时总是上蹦下跳的,一会儿蹦到这儿,一会蹦到那儿,谁都管不住我,说我是孙悟空的化身,一点儿也不足为奇。但是我一见到书,就会猛地扑上去,如饥似渴地看起来。我喜欢书可是到了痴迷的程度,我吃饭时看,上厕所时也看,甚至连上课的时候也要忍不住喵上几眼。
有一次,妈妈让我去学友书城去买钢笔。我兜里放了几元钱,怀里揣了本《西游记》,上车开始了“西游”。我一下子就进入了书的世界。中途,几次报站我都没有听到,结果到了终点站,我还在津津有味地看着,不时还大笑几声。这时,驾驶员叔叔过来了,笑眯眯地问我:“小朋友,你到哪呀?”我一本正经地说:“去西天。”叔叔又问:“去干什么?”“去取经。”叔叔哈哈大笑道:“如来佛祖在北边呢!”我听了十分惊讶,不知道自己已经坐过站了,只好带着师徒四人开始了“东游”。
还有一次,妈妈有急事需要出去一趟,说:“饭在桌上,自己吃。”我随意地说:“哦。”便继续看书去了。突然,我的肚子“咕咕”地叫了起来,我就说“妈,我肚子饿了。”过了一会儿,我见没反应,以为妈妈午睡了,便又继续看了起来。下午五点,妈妈回来了,我却浑然不知。妈妈见桌上的饭菜一点也没动,就知道了我光顾着看书,忘了吃饭,就狠狠地把我批评了一顿,说:“以后不准再这么痴迷了。”但我仍然没有一点变化。
因为我看的书很多,所以知识面广,妈妈出什么难题,我都能解出来,而且口若悬河,妙语连珠。
这就是让我最着迷的东西——书。
书让我着迷作文6
我喜欢看书,因为看书能为我带来知识,因为它让我知道满足,它让我知道如饥似似渴的感觉。书,是一个教师,那我,就是一名学生;书,是一个天堂,那我,就是一个天使;书,是一朵花,那我,必然是一只蜜蜂。
读书,我很快乐。只要一有空,我就到书店里去看书,我见到了书,就你见到了朋友、知音,在书店一“泡”就是一整天。但是,我还是不满足,总是临走再“淘”几本书。回到家,想办法挤出时间,一定要把它看完。如果碰到好书,看上个三四遍也不过瘾。
有一次,妈妈让我去买条鱼回来,结果,在半道上碰到了卖书的小贩,于是,我就在那里看起书来,看得正着迷时,我忽然想起妈妈还让我买鱼呢!于是,我赶紧去找卖鱼的了。结果,人家说我来晚了,鱼已经卖完了。我只好两手空空的回家了。回到家时,天色有点黑了,妈妈问我:“你怎么买条鱼,买这么长时间啊?你肯定又去看书了吧?你也真是的!算了,不吃了,下次你记住啊,看书也要分个时间啊!你先看看都几点了。你说你呀!”我说:“我知道了,下次一定会注意的,我下次一定改。”
人们都说“书有自有千钟粟,书中自有黄金屋,书有自有颜如玉。”而我并不这样认为。书,是引领你航向的灯塔;书,是帮助你成功的不可缺少的阶梯;书,是培养你高尚情操的助手。书中,有知识、有学问、有道理,这都要我们学习。我们要做一个有知识、有学问、有道理的人,那我们就要看书。
我们从小的时候就要看书,长大了,也离不开书。所以书是我们从小到大的朋友。做学生的,离不开书,因为我们要学习知识;当老师的,更离不开书。所以我们都要喜欢看书、读书。
书让很多人着迷,但我更着迷!
书让我着迷作文7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从小,我就受到文化的熏陶。一本本书就像一个个神奇的天地,令我陶醉其中。
幼儿园时,妈妈买来一本本童话书,每天晚上给我讲个故事,每一次我都听得津津有味,随着故事情节时而高兴,时而伤心,时而愤怒,时而忧愁,我完全被吸引了。能识字后,我就轮流翻看童话书,没多久就沉浸在童话王国中。有一次竟看到了深夜,最终还是在妈妈的驱赶下,特别不情愿的上床睡觉。
上小学后,我读了更多的书,短篇小说、中外绘本,每一本书都让我学到了许多知识,让我看到了全新的世界。我常常买书,一本又一本,从未间断。我最喜欢著名作家埃尔乐写的《丁丁历险记》,书中的丁丁环游四海,惊险的探索经历使我痴迷,我十分希望能像他一样漫游世界。
三年级时,我开始广泛阅读长篇小说、科学著作。从《草房子》体会到了水乡人民的善良纯朴;从《梅里鹰王》明白了生存的艰辛;从《追风筝的人》懂得了不要放弃,要有信心的真理;从《飞向人马座》学到了人要坚强勇敢……我常看得着迷,忘了吃饭,忘了休息。
书,给我的益处越来越多:科学课上,我积累的科学知识派上了用场;写作文时,积累的课外名句丰富了文章内容;伤心时,书是最好的安慰;有压力时,书为我减压……书已经成为我最好的朋友。
最近,我又花下血本,买了十三本厚书,花了二百三十元。父母都劝我别买了,可我依然坚持着要买书。谁叫我那么爱看书呢!
每一本书,都给我一个神奇的世界;每一个字,都有十足的魔力。
书真让我着迷!
书让我着迷作文8
一本书,是人花费了长时间甚至一生时间去把宇宙间的精华浓缩而成,“书中自有黄金屋”,黄金屋的价值都在书中,由此可感觉到书的价值。
从小,我就喜欢看书,但我看的不仅仅是书上印刷的那些肤浅的文字,我看的,是一个个真挚的故事与一段段真实的情感,作者在书中寄托的发自内心的情感。
那些情感,我是那么的感同身受:时而让我忍俊不禁,时而让我号啕大哭,时而让我悲喜交加,时而让我着迷到忘记时间及自己……
每一本书,都有着作者最真挚的感情,留给我们细细品味。
看《水浒传》,我感受到了梁山那一百零八好汉的豪情壮志;看《西游记》,我感受到了唐僧师徒一路奔赴西天,迎难而上的优秀品质;看《三国演义》,我感受到了三国之乱,认识了三国名将;而看《红楼梦》,使我看到了贾家的繁荣到落魄,认识到了贾宝玉与林黛玉真挚的爱情……
从小,我们就开始接触一些童话故事,可我们又曾知道,那一则则小小的童话,要花费作者多少时间与精力才能写出来,我们,又怎能不带一颗认真的心来耐心寻味呢?
唐朝时的诗人们更是如此。写一首诗,要花费大量的时间与精力,而在每一首诗中,又有着诗人独特的见解与感情。
“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写出李白与汪伦的友情;“鸟向檐上飞,云从窗里出”,写出了吴均山中隐居的有趣生活;“马上相逢无纸笔,凭君传语报平安”写出了岑参对家的怀恋……
这一些,难道不是他们真实情感的外在体现吗?
书,真让我着迷!只有书,才能让我如此着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