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1
我喜欢看的书很多,比如说《十万个为什么》、《昆虫记》、《希腊神话》……但我最喜欢看的是《海的女儿》这本书。
《海的女儿》主要讲的是许许多多、有趣而优美的故事。比如说《睡美人》这个故事主要是讲的一个王子救了一个国家的故事;《小克劳斯和大克劳斯》主要是讲的是聪明的小克劳斯为了让这个吝啬鬼大克劳斯的阴谋不能得逞,小克劳斯就用许多办法来对付大克劳斯,最后大克劳斯跳进河里再也没有起来过……
这些故事中,我最喜欢的还是《玫瑰花精》这一篇故事。这篇故事主要讲了一对恋人当中那个男的被那姑娘那个阴险毒辣的哥哥杀了。姑娘知道了这件事后不幸在梦中死了,她的灵魂飞到了她恋人的灵魂边,他们两人又在一起了。姑娘的哥哥看见妹妹死了,以为妹妹的东西就全归他了。
于是,哥哥就把素馨花搬到他自己的屋子里。但是,他不知道每一个素馨花后都有了一个准备复仇的灵魂。玫瑰花精实在看不惯她哥哥所作的一切,就去告诉了蜂王。蜂王命令蜜蜂去蜇死那个可恶的哥哥。但是,当蜜蜂来到哥哥的屋子里后,才发现哥哥已被素馨花的毒剑杀死了。
读了这本书后,我受到了一个启发,就是坏人的阴谋不会得逞的,总会被揭穿的,会受到报应的。这本书还告诉我们很多做人的道理,比如要多做好事,不能干坏事等……
我非常喜欢《海的女儿》这本书。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2
我有一本很喜欢的书,叫《拥抱幸福的小熊》。
我喜欢它,因为这本书很感人。这本书我读了一遍又一遍,感动总是一遍又一遍的环绕在我的心头。我被善良的林医生,聪明的霍雨欣,执着的妈妈,坚强的小念深深打动了。
我喜欢它,因为这本书的主人公很坚强。主人公小念本应该是一个很幸福的小孩,但是由于家庭的变故,成了一个自闭的小女孩,经常受到伙伴们的嘲笑。陪伴她的只有一个幻想中的茶色小熊。在一场车祸中,小念失去了唯一的朋友——茶色小熊
。但值得庆幸的是,她认识了善良的林医生,认识了朋友霍雨欣。林医生的微笑给了小念温暖和勇气。小念变得坚强起来。但不幸又一次降临在这个家庭上,小念的妈妈得了癌症,于是,小念开始支撑这个家。她白天读书,晚上打工,还要照顾生病的妈妈,经常忙到很晚才睡下。不久,小念的妈妈去世了。
我喜欢它,因为这本书的内容十分丰富。它用一个个令人回味无穷的故事向人们描述了很多道理。我觉得它像一位无声的老师,在默默中,告诉我们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教育我们该怎样才会变得更坚强。总而言之,读了《拥抱幸福的小熊》之后,我真的受益匪浅。
生活不总会一帆风顺,在通往梦想的道路上总会充满坎坷,但只要我们以积极乐观的心态去面对,所有的坎坷都会随风飘散。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3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人类离不开书。书也分好坏,书就像我们的朋友一样,一位好的“朋友”可以使人变得更加聪明、完美;一位坏的“朋友”可以使人变的更加阴险、狡猾。当然个人的爱好不同,喜欢的书也会各不相同。我最喜欢的书是——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三国演义》,下面让我来给大家将一将这本书的内容吧!
《三国演义》主要讲汉末时期在位的灵帝昏庸无能,整天不务朝政,沉湎酒色之中。在那兵荒马乱,军阀割据的年代,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占天时、得三分之一天下;孙权虎据江东、占地利;刘备三顾茅庐,请诸葛亮出山、占人和。出现了三国鼎立的局面。
《三国演义》这本书里出现了许多英雄豪杰,不论是老谋深算的司马懿,还是智多心狭的周瑜,或者是阴险狡诈的曹操都深深的印在我心中。但是我最喜欢的是大智大勇的诸葛亮。
诸葛亮姓诸葛,名亮,字孔明,道好“卧龙”。是三国时期著名的军事家、政治家。自从被刘皇叔三顾茅庐请出山后,演出了军事史上许多史无前例的杰作。火烧新野、火烧赤壁,几把大火烧得曹操闻风丧胆。六出祁山,运筹于帷幄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神出鬼没,令对手寝食不安,只可惜孔明应年早逝。
诸葛亮博学多才,他的《出师表》流芳千古,其中有一句话家喻户晓:“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这句话表现了他一心操劳国事的忘我精神。他辅佐刘备,为恢复汉室身经百战、屡建战功。在他经历的战役里“空城计”最能体现他临危不惧,遇事不慌的大将风度。诸葛亮一生力图中原,但未能成功,但实现了他本人的诺言“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我喜欢诸葛亮的神机妙算,我喜欢诸葛亮的遇事不慌。我更喜欢《三国演义》这本书。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4
《意林》是我喜爱的书刊。我与《意林》相识,还是得益于朋友的牵线搭桥。那几本厚厚或薄薄的《意林》一出现,便深深的吸引了我。不管疲劳时,还是闲暇时,我都会捧一本《意林》看得津津有味。《意林》栏目众多,但都是一些意趣横生、意味深长的小故事。它于短小精悍的故事中,展现人的灵性,折射人在生活中灵光一现,体现人生哲理。因此许多小故事让我记忆深刻、深受启发。有一个故事名字叫“一步改变一生”。故事讲了著名导演张艺谋去一个小山村选演员。他一连问了好几遍: “谁想演电影?”村民们都不吱声。
这时,一个长相并不漂亮的女孩站了出来,还边唱边扭了一段,引的村里人哈哈大笑。没想到这个勇敢的姑娘被张导选中,还在影片中出演女主角,后来她名声大燥。从这个故事中我懂得了有时候不要轻视那小小的一步,它可能会改变人的一生。所以我学会了勇敢,相信自己以后遇到事情会更有自信、更勇敢一些。阅读是一个有生命的过程,在阅读中,仿佛故事中的主人公都变得活灵活现起来,给我讲述、与我交流。
《意林》真是“小故事大智慧,小幽默大道理,小视角大意境。”它鼓舞了我的智慧和心灵。我认为,读《意林》是一件很惬意的事,它可以让你忘却疲劳,沉浸在那些哲理的小故事中。《意林》,它就像一缕温情的阳光,照耀人性的每一个角落;就像一把智慧的钥匙,将打开成功的通道;就像一位心心相印的朋友,将和我一起提升人生的境界。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5
从小到大,我读过许多书。因此,这些书都是我的心肝宝贝。所以,我没有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直到,那本书走入我的世界,它便成了我的最爱。它就是沈石溪作者所着的《狼王梦》。
书籍里彩色斑斓的动物生活常常让我着迷。野生狼的那种自由自在的生活使我羡慕不已。这本书的魅力使我无法抗拒。那本书中,着力描写的人物――紫岚让我看到了一个伟大的母亲。它为了使自己心爱的狼崽能成为狼王,付出了惨重的代价。运用了自己的聪明才智,想方设法的为自己的小狼崽能成为狼王扫除一切障碍。望着书中描写栩栩如生的紫岚,我想到了自己的妈妈。想起了妈妈对我的爱。那是什么?是一件件干净的衣服,是一碗碗让我谗言欲滴的饭菜,是一句句严厉的批评。是一道道令我痛心的伤痕。幼小的我根本不懂妈妈的苦楚,屡次顶撞妈妈严厉的批评。我根本不懂妈妈的恨铁不成钢,我只知道自己错误的想法:妈妈不爱我。每当望着紫岚,我心里就会悄悄落泪,泪珠化解了我对妈妈十年的误会,让我理解了妈妈的苦衷,让我明白了母亲的恨铁不成钢,让我明白了母亲望女成凤的愿望。
另外,细细品尝这本书中的魅力,你还会看到狼的另一面,狼不只是自私和残忍,你还会感悟出狼的坚韧和勇敢,狼虽然被人们称为野性的化身,可是狼却是智慧的结晶。狼虽然残忍,但狼对大自然起着谁也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让我们见识了残忍,也让我们领略了坚韧和勇敢。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6
高尔基曾经说过一句话:书籍是人类进步析阶梯。我看过很多书,有《小红帽》、《长袜子皮皮》、《昆虫记》……但我最喜欢的是《昆虫记》。
昆虫记的作者是法布尔。法布尔非常喜欢观察昆虫,他把自己观察到的昆虫都真实地记录了下来。法布尔也很仔细,用不同的方式来找昆虫的特点,他写的昆虫记大多有二十几本呢!
有一次,我到图书馆里准备借一本有关蜜蜂的书,忽然,那本《昆虫记》映入了我的眼帘,被我深深地吸引住了。我知道这书里面的内容跟蜜蜂有很密切的关系,于是我找了很久的蜜蜂来仔细观察。
我借了《昆虫记》回到了家以后,就把书放到阳台上看。突然,有一只蜜蜂飞过来,书上的和这一模一样,哦!原来这是节腹泥蜂呀!《昆虫记》还说了节腹泥蜂是个厉害的捕捉能手,可以捉住全部的象鼻虫,不管再好、再强、再厉害的象鼻虫都可以被随时捉住的。啊!原来捕捉能手——节腹泥蜂这么厉害啊!有着无敌的能力啊!
第二个艺术专家那就是——砂泥蜂,砂泥蜂的外形十分有趣,起先是一个矮矮胖胖的幼虫,慢慢地就变成了高高瘦瘦的砂泥蜂,大概有一根面条和铅笔这么高,看起来非常苗条。砂泥蜂有很多种类,比如银色的砂泥蜂……
我看完关于砂泥蜂和节腹泥蜂的内容,它们的确都是很厉害的昆虫。法布尔的《昆虫记》,都是他认真、仔细观察的结果,才写出了各式各样个性鲜明的昆虫。以后,我要博览群书,像法布尔一样仔细观察生活中的事物,做一个热爱大自然的有心人!
同学们,你们喜欢看书吗?那就看看《昆虫记》吧!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7
从我识字以来,就阅读过连环画、故事书、小说、名著等。在这书中,让我挑选一本最喜欢的书,还真不容易,因为我的每一本书都被我深深的喜爱者,我都会被书中情节所打动,我都会跟着故事情节或笑逐颜开,或泣不成声。我选了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我不禁对它爱不释手,还白看不厌。在我的书柜中,就有三本红楼梦,每一本是一个我的读书档次。
我总认为《红楼梦》最伟大、最成功之处,就在于它是一种凄凉、败落的美,在这本书中最引我注意的莫过于林黛玉。林黛玉是一个生性娇弱的女子,她没有宝钗的落落大方,也没有史湘云的大大咧咧。正象贾宝玉所说:“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施胜三分。”
也许,她因病而死是我早就料到的后果。可我怎么也没料到,一个从小到大受人疼爱的她死去时,竟没有贾母、宝玉在床边看她。读到这里我的眼里已含满了眼泪,可我觉得这样很好,因为她再也不会葬花悲哀,也不会为焚书而哭泣。有人说,黛玉是被气死的,的确,她是含恨而终的,可我反对,她自幼多病,本身注定的结果,谁又能把它改变呢?“含恨而终”只是黛玉死去的一个借口吧!
书中刻画了许多人物的形象,尽管它们的命运不同,但它们的悲惨命运却是相同的。作家曹雪芹呕尽心血,用真情的笔调塑造了林黛玉、贾宝玉、薛宝钗、王熙凤等众多人物典范。它是一部中国文学史上最优秀的现实主义文学名著,是文学史上罕见的瑰宝,是青少年加强修养的好读物。
一本书之所以流传千古,是因为它包含着永不泯灭的人性;一本书之所以享誉中外,是因为它时时奏响真。善美的旋律。当它们汇聚在一起,就搭成了世界上最神圣的殿堂。畅游其间,我将和全世界一起饱览中国文学巨著!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8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大地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是的,一本好书就是你前进道路上的一盏明灯,将你的前程照亮;一本好书就是你前进道路上的一叶小舟,带你驶入知识的海洋。
从小到大,我读过许多书,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美国作家海明威的《老人与海》,这本书主要讲述一个叫圣地亚哥的老人独自出海捕鱼,途中经历了种种困难和挫折,但他并没有屈服,终于在出海第 85 天钓到了一条比小船还要长的大马林鱼,但在他返航时又遭到鲨鱼、鳄鱼的强大攻击,等到老人最后上岸时,那条大马林鱼只剩下一具空空的骨架。整部小说情真意浓,充分体现了人的浩气和坚强不屈的精神,特别让我难忘的是老人在海上说的那句话:“马林鱼啊,你能支撑两天两夜,那么我们人类就能支撑三天三夜!”刚劲的话语中充满了老人战胜大鱼的决心和勇气。
这本书带给我心灵极大的震撼,每当我遇到困难想灰心、懈气的时候,我就会想到书中的老人圣地亚哥克服重重困难的情景,如果我被眼前这一点点困难所吓倒,那我不是太懦弱了吗?所以我就咬紧牙关,勇往直前,从不轻言放弃。因此,我获得了不少荣誉,也取得了一些骄人的成绩。
然而,只有我知道,在我不断进取的道路上,是这本书给我无穷的力量,是圣地亚哥老人坚强不屈的精神和永不言败的信念始终激励着我,让我一次又一次的战胜了困难,超越了自我。
要是别人问我最喜欢干什么,我会毫不犹豫的回答:“当然是看书喽!”我的生活里可不能少了书,不然就少了许多的乐趣。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9
在世界上,每个人都有他们自己最喜欢的一本,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那还是属《隋唐演义》了,下面,由我来带大家走进这个军战的世界。
让我印象最深的一个人还是属力大无比的好汉绑排名第一的李元霸了,他的父亲李渊,三个哥哥分别是李元吉、李世民、李建成。这个人可就是一生辉煌但是死得惨啊!先说说这好汉帮上的英雄吧,好汉绑排名第二的宇文成都都被他给杀了,再加上一个好汉绑排名第五的伍天锡,你说他厉不厉害,好汉绑排名第三的裴元庆也就是除宇文成都外唯一一个能和李元霸过三个回合的人。
不过李元霸死的那是一个惨啊 ,他刚刚杀完宇文成都,这时候打雷了,他有风雷证啊,他就朝天大喊一声,怒骂雷公,之后就有把锤子往天上一扔,锤子被雷一劈,下来正准砸到了李元霸的脑门上,李元霸就这么惨死了,哎~
我还喜欢的一员名将啊,就是五猛里面的罗士信了,他可厉害呀!可以说李元霸也未必能打过他,可是为什么他没有进好汉绑呢?我也一直在为这和问题疑问,但是,罗士信也死的很惨,大家撞一个城门,半天没撞开,可是,罗士信已过去,们一下子就被撞开了,没想到里面有埋伏,就惨死了。
还有一员猛将很值得人们佩服,他就是罗成,罗成可是隋唐演义里面的美男子啊!又长得帅,武艺又高强,过五关斩六将,可是最终还是在淤泥河,被万箭穿心,丧失了性命。
我还非常欣赏隋唐演义里面在后半部分出现的一员猛将,他就是尉迟恭,他用一铁鞭多次立下大功,虽说他长得黑不溜秋,还是个打铁的,不过他的武功真的非常的厉害。
好了,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下次如果大家有好书的话,大家一起分享啊!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10
我喜欢看的书有很多很多,有关文学的、历史的、科学的、动植物的……最近迷上了杨红樱老师的童话系列《笑猫日记》,而我今天要介绍给大家的是《笑猫日记》最近新出的一本—从外星球来的孩子。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胖头胖脑的猫,在春天来临时发觉自己一点用也没有。爸爸是一只会很多种笑的猫,妈妈是第一只爬到塔顶的猫,而二丫妹妹会给植物人唱歌,三宝弟弟是只导盲猫会给盲人带路。它们恨不得三头六臂,一天到晚有忙不完的事。而胖头却只会吃喝玩乐,于是自暴自弃,越来越没自信。直到接受了培训,在刻苦学习钢琴的日子里,胖头在银杏林里遇见了一个小男孩,一个从外星球来的孩子。渐渐,胖头走近这个小男孩,共同踏上了一段神奇而温暧的成长之旅。
胖头因为它的认真和专注,克服了天生资质不好,学会了弹钢琴,也学会了猫爸爸的绝技“笑”,从而创造了奇迹—将一个外星球来的孩子从孤独自闭的世界里拯救了出来,让他成为了一个出色的小指挥家,赢得了鲜花和掌声。
这个童话让我知道了:不要自暴自弃,只要认真和执着的人,就一定可以发挥自己的光辉。世界上不可能有十全十美的人,但更不可能只有缺点而没有优点的人。像胖头虽然资质不行,但它认真且执着专注,在父母与老师的陪伴鼓励下最终学会了弹钢琴和父亲的绝技“笑”,而从心里流淌出来的笑是那么有吸引力的,让一个自闭的孩子渐渐远离了银杏林,远离了墙壁,远离了孤独……从而让一个奇迹创造了另一个奇迹。相信自己,相信天生我才必有用,并为之付出努力和恒心。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11
美国的亨利。梭罗曾经说过:“多少人通过读一本书而使生活翻开了新的一页。”而我,恰恰是其中一员。没错,读书使我知道了古今中外的人情世故,认识了许多有名的作家。
在浩如烟海的文学书籍中,我最喜爱的就数探险小说了,那精彩刺激的故事情节,那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常令我如痴如醉,有身临其境的感觉。特别是晚上看探险小说《査理九世》·《鸡皮疙瘩》,我常常把自己幻想成故事中的人,书中那些极其惊险的描写,让我情不自禁地为书中主人公捏一把汗。掩卷沉思,我却无法入眠,想想书中恐怖的警告和反派邪恶的话语,我就会不自觉地用被子蒙住头部,吓出一身冷汗。尽管妈妈常提醒我那些都是假的,可我还是总为书中人物的命运遭遇牵肠挂肚。
我还喜欢回忆童年的书。比如:林海音写的《城南旧事》。书中小海音的童年趣事让我无比向往,她的聪明、懂事使我望尘莫及。她用质朴无华的句子写出了小孩子眼中的世界和大人的世界的不同,她笔下的故事让我百看不厌。虽然林海音到最后也不知道自己的好朋友妞儿到底上哪儿了,但她为妞儿母女所做的一切一定会给读者留下深刻而难忘的印象。读完这本书,我更加珍惜美好而又容易被遗忘的童年了。
因为我喜欢画画,所以我的房间里自然少不了美术方面的书。一有空,我就会翻开它们来看。看完一遍,我会轻轻合上书,慢慢品味书中的内容,然后根据书中的指导,画出一幅幅自己满意的画。
我看过很多书,书在我的房间里已经占了不小的空间。但是,你可别以为我喜欢的是一些随随便便的图画书哦!它们各有其存在的价值,它们使我的童年充满了无限的乐趣。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12
在一座盛开着大片鲜花的花园里,站着一位提着篮子的红发女孩。上面“绿山墙的安妮”这六个大字映入了我的眼帘,催我翻开了这本书。
这本书讲述了绿山墙农舍的卡思伯特兄妹决定领养一个男孩,帮着做田里的农活。令人大吃一惊的是,孤儿院送来了一个爱幻想、喋喋不休的红发孩,一个小精灵。这个小精灵像一股清新的风吹进了闭塞的农舍乡村,给这一对老兄妹带来了如春风般的生机。作者的文字生动幽默、清新流畅,故事情节一波三折,引人入胜。马修和玛丽拉无私地付出和万分疼爱安妮,感人至深。而安妮那纯真善良、热爱生活、乐于向上的形象也使她赢得了友谊和真挚的爱。安妮最拿手的就是梦想,她梦想远大的成功,也梦想着能超越吉尔伯特。但她不像别人,长大了就把梦想丢掉,而是将它变成了对现实的包容和超越。她聪明又勤奋,凭着自己的努力考取了大学,但为了照顾玛莉拉,她又放弃了学业,令人十分感动。
安妮渐渐长大,也不再犯那些“可爱”的错误——给手娟上浆;把止痛药当作香草浆加在蛋糕里;痛骂林德太太;因为“胡萝卜”、“红毛鬼”这个外号把班上最帅的男孩的头打在了石板上……
安妮长得并不漂亮——红头发、还有满脸的雀斑,但是安妮有着一颗纯洁善良的心,她爱幻想,一切平凡的事物在她眼中都是妙趣横生。
我们应该向安妮学习,学习安妮的执著;学习安妮的纯洁;学习安妮拥有一颗纯洁无瑕的心灵。让我们像安妮一样,乐于向上地面对每一次挑战;越过每一个障碍;攻破每一个难关。让我们朝着自己的梦想前进吧!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13
有性格在那一天补充是对的,找到那本书遇见了你,再细细品读中,读懂你——最了不起的你,最后成为我最喜欢的一个“人”。
你是《全职高手》书中人,却能撼动我的心。我常幻想在梦中里与你携手重返巅峰之路,在那光与影的虚拟世界中,举刀、挥剑,斩杀一切怪兽和邪魔。
初次见面,你已经是一名退役的职业选手,这与我之前我所了解完全不同,落魄,一个只会打游戏的人,处处遭到驱逐,寄身于一家网吧的网管,还会有什么本事,会做什么呢?让我再次认识你时,你又磨到这个圈子,成为各大公会的最大“敌人”。你没有退缩,带着往昔的回忆,和一把未完成的自制武器,并自创了各种职业和连招套路,押枪等多种技术性和流派打法之路。你身体已经不像当年那样,因为你说过,“荣耀”你再玩10年,也不会腻。这便是你不放弃的最好答案,一句在普通人看来是随口说出的笑话,在我认为是非常坚定的,因为你是我最喜欢的“人”。
最后一次见到你,你已经回到了本该属于你的荣耀巅峰,可时光却不再倒流,那片落叶也不再重生。你经历了一个轮回:冠军——亚军——退役——回归——再夺冠!成为荣耀职业联赛历史上第1位也是唯一一位三连冠王朝战队缔造者。站在荣耀巅峰的你,便是最了不起的你。
我也一直在想,这游戏要多难忘,才会让你和我变成热血的模样。我多么想,你能从书中跳出,带我一起来个“遮影步”,让我一起学会你的能力“浮空四连刺”、“z字抖动”、“180横扫”……。更承载着那年夏天属于我的回忆。
有幸在那一天,我从书架的那个最不起眼的角落找到那本书,遇见了你,在细细的品读中,读懂你——最了不起的你,成为我精神领域最喜欢的人。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14
两弯似蹙非蹙非粉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暦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端微微。闲静时如娇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扶风,心较比千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这是曹雪芹对林黛玉的形容,似喜非喜,一身娇愁;七窍玲珑心,奈何一身是病。读完《红楼梦》,这样的林黛玉在我脑海中久久难以抹去。
贾宝玉第一次见到林黛玉时,他看到了黛玉的柔弱美、病态美,眉间隐隐笼着丝丝轻愁,似皱而未皱的感觉,如有轻烟缭绕,可见她心事重重淹没了快乐;宝玉也看到了黛玉目中那隐约的缕缕渴望,那细腻善感的心情。宝玉还看到了清丽而凄美,也许这就是曹雪芹写得那离恨天外的灵辉秀气。
说起黛玉的病,伤感便涌上心头。父母早亡,年幼孤身一人的她寄人篱下,虽有祖母的疼爱,可毕竟不是自己家,她在一个复杂的大家庭里处处小心,却又过于敏感,常常讽刺别人,所以得不到别人的亲近。常年郁结于心,怎能不长病难去呀!
我读《红楼梦》早已习惯她的哭哭啼啼,但我却仍然喜欢她,喜欢她的才华横溢,更因为她会勇敢的面对这一切。虽没有势力去反抗,只能默默忍着,长吁短叹,无事时也有闪烁的泪光,无恙时也有细微的娇喘,但她却从不更改心中的向往。她高洁的心志不为人所知,她的梦想和爱情不被世人所容,她不选择屈服,不选择顺从,甚至用死亡来捍卫她心中美好的向往。
她真的无比勇敢,但也有一丝丝的矫情,敏感,多疑。正如书中对她的判词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林黛玉这个人有纯真的天性,爱自己之所爱,我行我素,自矜自重,在吃人的封建社会,她具有冲破封建礼教的反抗精神,虽结局悲惨,但实难磨灭她的倔强和美!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15
有很多,有科幻的;有写爱情的;有童话书;同时也有一些名人传;我现在喜欢看的书是0——3岁儿童看的识字书。总之我看的书有很多很多……连我自己都数不过来了。但最让我记忆犹新的是一本意大利作家——亚米契斯写的。
我相信,亚米契斯大家都因该不太熟悉。只要我们提到亚米契斯的时候,我们都会说:“噢。是《爱的教育》的作者。”但你们真的认识他么?下面我简单地介绍他。亚米契斯:1846年10月31日。他的作品有《意大利军旅生活》、《西班牙》、《伦敦游记》、《爱的教育》……他出版了很多书,其中最为畅销的是《爱的教育》。
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呢?以为我觉得这本书写得很好。亚米契斯把主人公 安利柯的生活以及在他身边发生的事,记录了整整九个月的小学四年级生活。把安利柯身边的发生的所有的爱都记录了下来:老师之爱、学生之爱、父母之爱、儿女之爱……把时间的所有爱都聚集在了一起,形成了《爱的教育》。在爱的同时也教育着我们。这本书里洋溢着爱与人文关怀,引导着我们一直保持着一颗进取而善良的心。爱祖国,爱每一个善良勤劳的人,同情他人的不幸与苦难,同时也展示了如何对孩子进行劝戒启发,培养孩子良好的操守、人格,是青少年励志成长、家长、教师进行有效教育的优秀范式。
在此我希望各位家长们,不要打着爱孩子的名号,打孩子。那一个大大的巴掌你能下的去手吗?也不要把孩子和别的孩子做比较,因为每一个人是不同的,正因为这样,世界才多姿多彩。所以要学习一下这本书教育孩子和培养孩子的方法。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16
书籍是人类最好的老师”,我天生就喜欢看书,家里的书不计其数。有引人入胜的卡通童话;有精彩纷呈的小说作文……但我最爱看的莫过于著名儿童文学作家杨红樱阿姨创作的小说“淘气包马小跳”系列中的《小英雄和芭蕾公主》。这是该系列中最特别的`一本,因为取材于去年5月12日那场震惊世界的汶川大地震。
书中主要讲述的是在公元2008年5月12日下午2时28分左右,在离马小跳生活城市不远的望龙山区发生了8.0级大地震。地动山摇,大地震爆发。一天,马小跳看见报纸上报道一位小学生在地震中不顾自身的安危救同学的感人事迹。马小跳惊奇地发现这个名叫马天宝的同学居然就是他在乡下爷爷奶奶家认识的“小非洲”。马小跳和他的同学们纷纷去医院探望“小非洲”并认识了“芭蕾公主”。她在地震中失去了一条腿,患上了忧郁症。马小跳他们很想帮助他俩。后来得知“小非洲”失去了父母,于是,马小跳把受伤的他接回了家里养伤,还要求秦老师安排他俩同桌,共同学习。“芭蕾公主”也被夏林果接走了。在马小跳他们的真情关心下,“小非洲”养好了伤;“芭蕾公主”也在他们成立的“圆梦行动小组”的热情帮助下慢慢地坚强起来。在儿童节赈灾晚会上,夏林果请来了芭蕾王子“宋亚昆”,让他和芭蕾公主一起演出。坐在轮椅上的芭蕾公主终于笑了,她笑得很开心,因为她还能坐在轮椅上为大家跳舞,她的梦想终于成真了!
读完这本书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中国少年在灾难面前的无畏与乐观。就像故事中夏林果说的“灾难可以摧毁人的身体,不可摧毁的是人的梦想”。小非洲和芭蕾公主的那种坚持不懈和互相关爱与互相帮助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17
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莎士比亚把书比作是营养品和阳光;海伦则把书看为是船只……而作为“书迷”的我,要把书当成我的良师益友。正是这位良师益友,把我带入了写作的殿堂,让我领略到知识海洋的无边在幼儿园时,看的是连环画《三国演义》,它在我心中是一个个传奇的故事,桃园三结义,三顾茅庐,赤壁之战……。我还明白了俗语“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肚子在唱空城计。”在小学高年级,再读原着《三国演义》,它在我心中已是一本饱含人生哲理,有着非凡意义的鸿篇巨作。对里面的人物也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如我最崇拜的诸葛亮,从火烧新野,骂死王朗中显示出他的非凡才智。
爱的三国猛将张飞,长坡桥单骑救主,智夺瓦口,义释严颜,可谓功不可没,只可惜关羽一死,失去智,不务正业,无故鞭打士兵,导致自己被手下两名小将刺杀,还陪上了黄忠、刘备和蜀国七十五万大军的性命,使蜀国状况一落千丈。。可见当遇见悲伤、痛苦、气愤的事情时,应该理智地控制情绪,用乐观的态度去战胜它,如果意气用事,后果将不堪设想学海拾贝,童年生活多么快乐;书中寻宝,精神世界多么美好同学们,行动起来吧!
让我们做一只勤劳的小蜜蜂,去书籍的万花丛中轻舞飞扬,去为冬天增添一些生机,去开始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它成了我最亲密的朋友,每天在我临睡觉时都把它读上一节,写完作业时也读上一节,写完作业时也读上一节,心烦意乱时也读上一节。这本书成了我的良师益友我们的精神旅程吧。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18
同学们,你们有看过《吹牛大王历险记吗》吗?这本书可好看了。你们知道我喜欢这本书中谁?哈哈!还是让我来告诉你吧,我最喜欢的书中人物就是这本书的主角——闵浩森男爵!他是一个快乐又聪明的冒险家,也是一个有名的“吹牛”大王。
有一次,吹牛大王打猎的时候遇到一头鹿,刚好子弹没了,他就用樱桃核当子弹,射中了鹿的额头。后来他又来到同一个地方打猎,遇到了上次那头鹿,发现它的额头上竟然长了一棵樱桃树。这次他不仅吃到了美味的鹿肉,还喝到了甜美的樱桃汁。又有一次,吹牛大王带领俄罗斯军队与土耳其人战斗,打完仗,他带着自己的马去喝水,却惊奇地发现马的后半身不见了。找到后半身之后,他让军医用月桂树的嫩芽把马的两半截身子缝在一起,这匹马仍然完好无缺。
吹牛大王还会告诉你,他连人带马陷阱了泥沼泽,但面临着没顶之灾时,他急中生智地揪住自己的辫子使劲往上拉,连人大马给拉出沼泽地;甚至,他会告诉你,他把银斧头扔到月亮上去了,他只得种了株豆苗,爬到月亮上去寻找他的那把银斧头……
吹牛大王的故事是那么新奇和有趣,但你们一定疑惑了,我到底是喜欢吹牛大王什么呢?让我给你细细道来!吹牛大王遇到困难和挫折时,他不会抱怨和绝望,他会想尽一切办法去解决问题;在他遭遇灾难时,他总会用乐观的心态去面对,他的急中生智总能化险为夷。我们就应该学习吹牛大王的这种精神,灵活运用我们生活中学习到的一切知识去解决困难。
☆指导老师点评:小作者用活泼、自然的语言向我们介绍了虽然爱吹牛但勇敢机智的文中主角,事件具体,形象立体。文章最后点明中心思想,深化主题。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19
每个阶段都有自己最喜欢的书。小时候,我喜欢带拼音的绿野仙踪。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喜欢愚蠢的狼的故事。小时候,我喜欢《鲁滨逊漂流记》。
小时候,我津津有味地读着《绿野仙踪》。我定期阅读这本书,并根据每天的阅读量。我读了一遍又一遍,每次读它,我都有新的想法。在故事中,他们在一起,给了茅草人头脑、铁皮人心灵、狮子勇气,多萝西和他的宠物被拖回了他们的家乡,两个邪恶的女巫消失在那个世界。
我年轻的时候,读过一些愚蠢的狼的故事。我经常看着他们笑。我经常担心他们。我经常……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又一个关于一只愚蠢的狼出生的有趣的事情。但是都有聪明的兔子可以帮忙。但是因为愚蠢的狼想见他的父母,他去找他们。这个故事以给我们无限遐想的结尾结束。
《鲁滨逊漂流记》是我现在最喜欢的书之一。他喜欢航行,开始航行,被海盗抓住,逃离海盗的魔爪,继续航行,生活在孤岛上,开始在孤岛上建造别墅,种植食物,并在周五作为合作伙伴帮助船长夺回船只,返回家乡,回到岛上。的顺序。每一个环节都有自己独特的故事,我认为最奇妙的是他是如何生活在一个孤岛上,建造别墅,种植谷物,挖掘洞穴和建造墙壁的。他用生动形象的方式写了这些故事。最激动人心的部分是船长夺回了那艘船。以及海盗从岛屿的磨爪中捕获和逃脱的地方。最激动人心的地方,终于重获船上的欢乐。
我喜欢的书将永远伴随我走过剩下的路。我会尽力振作起来。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20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多读书,可以开阔你的视野,括宽你的知识面。我就非常喜欢读书。今天,我就向大家介绍一本我最喜欢的书,《冒险小虎队——太空陵墓》这本书主要写了;传说,密林深处有座太空林木,曾有外太空来客长眠与此,仲夏的夜晚,当一个园盘形的飞行物随风漂移着,降落在太空陵墓附近时,目击者们惊呼;UFO是想取回外星人尸骨,还是有别的更重要的任务?
这本书是32开的,大约200页,封面很让人感到惊奇:封面是一位冒险小虎队队员惊奇的看到太空陵墓打开了。目录中有25个小节,这本书包括:神秘的灯光信号、UFO降临、不宁静的森林……书的内容主要写了小虎队发现传说并探索事件真相的过程。其中,我最喜欢《奇异的墓碑》。这个小节主要写了小虎队的一位队员成功的找到了太空陵墓,但害怕极了。他看到了墓碑上面的碑文,并用无线电收发机联系其他的小虎队队员,告诉其他两位小队员,找到了太空陵墓的好消息,队友商量后决定马上赶到。我感受到小虎队队员们很勇敢,很有团结精神,我也要像他们一样勇敢、机智,有团队精神。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它成了我最亲密的朋友,每天在我临睡觉时都把它读上一节,写完作业时也读上一节,写完作业时也读上一节,心烦意乱时也读上一节。这本书成了我的良师益友,你们喜欢这本书吗?如果喜欢可以去新华书店买一本。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21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一本书,我也不例外。在我家的书橱上,有着一本我喜欢的书——《中国神话》。
《中国神话》是一本讲述了中国大小神话的书。虽然里面只有十几个小故事,但是在作者的笔下却显得惟妙惟肖、栩栩如生。在《精卫填海》里面有这样一段话:“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精卫始终在西边山林和东边大海之间来回,一颗一颗地把小石子投入海中。”这段话写的是“精卫”为了把大海填起来,终年不辞辛苦地从山林中衔石子去填海的事情。从这段话中,我知道了做什么事都要有恒心,时间长了就一定能成功,只要目标专一,水也能滴穿石头,绳也能锯断木头,再小的石子也能把浩瀚的大海填上。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不仅是因为它给予了我深刻的道理,更重要的是书中精妙绝伦的词语。渺小、慌忙、凶光、闪烁仅仅是几个词,但在作者的笔下却是美伦美奂:“它黑色的身影,在一望无际的海面上,显得十分渺小……”除此以外,这本书还有好句、好段,更有好的故事。比如《海中三神山》、《钻木取火》、《酒仙杜康》、《过年》等都美文佳作,一定会让你目不遐接的。下面就不多介绍了,有空的话,自己可以去品尝这种美妙的味道,感受那奇美的境界。
《中国神话》,你有多少值得我学习的地方呀!你是一本神奇的书,也是一个难解的迷,拥有你,我便拥有了智慧、勤劳,拥有了正气和善良。
感谢你,我形影不离的伙伴!感谢你,我朝夕相处的良师!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22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转眼间,21世纪的繁荣景象乍现在眼前。作为新一代的小学生应该时时与大千世界进步。
想要和大千世界共同进步,你就要多读书,增强文化知识。可以增加文化知识的书有无数,我推荐一本:《十万个为什么》。也是我最爱读的书目之一。
《十万个为什么》在我国曾经影响了几代人,是少儿科普读物中的优秀品牌。出版社不断推陈出新,取得了不错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看到他们新近推出的这套图文版图书,我觉得很高兴。它内容丰富,涉及了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方方面面。
每一个小单元的“正文”——以简练的文字阐释事物的科学含义;“大开眼界”——扩展了我们的知识视野;“不可思议”——激发我们放飞想象的翅膀;“智慧抢答”——使我们参与并于编者产生互动;“忍俊不禁”——有趣的事物更能激起我们的阅读兴趣。
我经常阅读此书,也曾有那么一段经历:有一次,我在看《十万个为什么》的第一章:水蒸气比火药更可怕吗?我觉得很有意思,便细心地阅读起来,我见正在煮粥的锅盖呯呯地响,正巧看见书上的一句话:“水蒸气的威力比炸药还要厉害20倍。”我立刻就打电话给正在工作的妈妈,她笑着说:“放心,我们家用的是高压锅,不怕的!”
从此,我就热爱看此书,因为它开阔了我的视野,增长了我的知识,所以,我喜欢《十万个为什么》!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23
书、笔盒、资料……这些学习用品都是我每天上学必不可少的,而它们有一个“老大”——书包。我的书包装着这些东西,不管风吹雨打,每天都跟着我一起去上学。
我的书包是去年生日时爷爷送给我的。它是黑色的,上边有几朵云朵图案,红、黄、蓝……还有几颗星星作为点缀。书包下边有四个轮子,轮子可以三百六十度旋转,不用时可以卸下。书包有两层,空间很大,两边还各有一个小口袋。书包外表简单,但它却是一个超级“吃货”。
去年教师节时,我给每位老师买了一个水壶和笔筒,提在手里感觉千斤重。我的教室离校门有几百米,我这个“小人”怎搬得过去呢?当时,我的目光落到了我的书包上,我灵机一动,拿来轮子给它装上,再把礼物装进去。太好了!既省力又安全。我拉着它走向教学楼,因为礼物多,所以书包也变得胖嘟嘟的,可它却若无其事,也没有散架,一副悠闲自在的样子。我把礼物安全送到老师手中,回头用一种感激的目光看着它,它好像在说:“小主人,我很厉害吧?背多少东西也不累哦!”
这个书包是我忠实的“伙伴”。上学时,它装着学习用品跟着我上学。放假时,它装着行李陪着我去旅行。它从不喊累,真是一个“大力士”。看着它,我笑了笑,对这个“大力士”又添了一份喜爱之情。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24
大家一定看过不少书吧!比如精彩绝伦的《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团结合作共同战胜神秘人的《哈利波特》但是今天我要为大家介绍一本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著作《狼王梦》。
大家不认识他吧,沈石溪原名沈一鸣,1952年出生于上海,在云南生活了36年。
为什么我要推荐这本书,首先,沈石溪在云南生活了一段时间,创作了不少著作,深深吸引了我,如果你不去读那实在太可惜了。这本书主要讲了失去公狼黑桑的母狼紫岚坚强的生下了5只小狼崽,可不幸第5只小狼被冻死了,它一心要完成它和黑桑的愿望从它的孩子当中塑造出狼王。当紫岚不幸失去大儿子黑仔,无奈之下重新塑造狼王也就是二儿子蓝魂儿,但在一个最不幸的日子,狼群们去觅食,蓝魂儿被捕兽夹夹住了,紫岚不愿让自己的孩子死在猎人的手里,无奈将爱子葬于雪地之下。我们少年通过读这本书,能感悟到生存的艰难,能体验到竞争的无情,更欣赏紫岚逆境之下顽强奋斗坚韧不拔的精神。
我在读这本书时,为紫岚坎坷一生感到惋惜。看到它坚持感到骄傲。连狼都如此坚强为何不去学呢?读这本书时,我不时想起对我严厉的妈妈,也想到了她对我的爱。
点燃未来的梦想,托起明日天的太阳。让我们怀着美好的愿景,不屈不挠,勇往直前吧!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25
在一排排花花绿绿的书里,我抽出一本书,慢慢地在书桌前津津有味地看。这就是我最喜欢看的书--《小熊温尼·著》
《小熊温尼·著》是英国艾伦·亚历山大·米尔恩写的。里面是个“森林大家庭”,每天都会发生有趣的事,真是这些别具一格的小故事,一次次地把我迷住让我在故事中陶醉……
温尼·著和小猪一起去打猎,差一点就抓住一个怪物--那是冬季的一天,小猪在打扫房前的积雪,看见温尼在一圈圈地跑步,起了好奇心。
“喂”小猪问,“你在干么?”
“打猎”温尼说。小猪感到很好奇,跟在温尼后面跑。真是因为这样,又多了一只怪物。
“怎么了?”小猪问。
“真有意思”温尼说,现在看起来己有两只动物了。温尼认为怪物有敌意,希望小猪一起来捕捉,小猪觉得没有事,就答应了。在它们面前,足迹不断在出现……
突然,温尼停了下来指着它前面兴奋的说︰“看”
“怎么了”小猪一小子跳了起来。原来又多了一只怪物。
它们继续追踪,又多了一只怪物。那些足印一下在这互相交叉,一会儿又在那儿被踩的乱七八糟,却不时的有四对爪印出现。
小猪有点害怕了,说它家有件事必须现在完成,抬头一看,原来是克里斯托弗·罗宾,小猪便更放心了,赶快往家赶。
克里斯托弗·罗宾爬下树,想温尼讲述在树上他所看到的情景,温尼坐下来,把自己的手爪放在足印上比一比,一模一样,原来温尼口中的“怪物”就是它和小猪呀!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26
最喜欢的书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
《西游记》这本书为读者们展现了四个有血有肉,形象突出的师徒。
孙悟空,爱憎分明,爱打抱不平,生性好动,敢爱敢恨,并且勇于反抗,不畏权贵豪强,有时纪律散漫,不易管教,幸好观音菩萨教了唐僧紧箍咒,不然就唐僧这人,难管啊!
沙僧,任劳任怨,对唐僧师傅唯命是从,经常干事以大师兄孙悟空为主心骨,言听计从,如同为别人做保姆。
猪八戒,好吃懒做,爱吃爱睡,经常因为这样子而误事。叫他化缘,一觉就睡过头,让众人饿肚子。常常因为遇到强劲的妖怪便动念头分行李散伙,因此不少挨骂。
最后,西游团队的终极大Boss唐僧,此人战力满星,大家都说,唐僧不是经常被妖怪捉吗?他要是有这么强的战斗力会被捉吗?不,你们猜错了。他是经常被妖怪捉,其实,要不是他的肉吃了能长生不老,谁愿意捉他呢?每次安全回来就和徒弟们啰啰嗦嗦地讲大道理;被妖怪捉去,都死到临头了还在啰嗦,刀架到脖子了,他说:“施主,请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施主,苦海无边,回头是岸。”“施主……”算了,这下子妖怪也是醉了,不停地怀疑人生: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要到哪里去?
对呀,你们是不是捉错人了,这应该不是唐僧吧?这应该是一个剃了光头的菜市大婶吧?妖怪只好大呼:“唐僧去哪了?”
这就是我对这个搞笑四人组的印象,不知你们贵见?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27
闲来无事的时候,我总喜欢一个人在房间里看书,最喜欢的是我的那本《四库全书》。
所谓四库,指的是字词库、语库、文库、资料库。
字词库中有包括四部分:语音、汉字、同义词和反义词。语音自然就是字词的拼音,不仅会把字词的拼音完整的展示出来,还会将它们在不同情况下的意思准确的写出来,让我看了收获颇丰。
语库中只有三部分:成语故事、歇后语、名言警句。成语故事是我比较喜欢的,因为我们都爱看故事嘛,同时也能让我记住这些成语的大意,等老师讲成语时,我能知道成语的意思,能更好的听懂老师讲课。看了有些歇后语后能让我开怀大笑,比如,癞蛤蟆跳三跳——还要歇一歇。而名言警句则是作为积累,每天记一个,还能将它写进作文里,给作文增添色彩。
资料库主要是教我们写作文时要认真审题,选择题材,巧妙构思。同时还告诉我们在写作时要运用优美的词语,这就要与之前的字词库联系起来了。还有运用一些修辞手法,也可以给文章添增色彩,使文章看起来不那么平淡。
而我最喜欢的是文库了。主要包括童话、寓言、民间故事、神话故事、现代文阅读。也是整本书里内容最多的部分。里面差不多都讲的故事之类的,有开心的故事,结局悲惨的故事等,这些故事都让我十分感兴趣,同时也能将我读过的故事讲给同学们听,比如嫦娥奔月、女娲补天、牛郎织女等,这些都是我印象深刻的故事,耐人寻味。
因此,看了这本书后,让我学到了许多课外和课内的知识,让我受益匪浅。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28
我的朋友有很多,但是今天给大家介绍的这位朋友,很特殊,它是谁?哈哈,它是我的一本书。我的书也有很多,但是有一本书它让我念念不忘,它就是曹文轩叔叔的小妹妹曹文芳阿姨写的一本书——《香蒲草》。
什么事斗蛋?你玩没玩过?你在大河里扯过渔网吗?你想不想尝试在学校里放牛?你和伙伴到荷田里踩过藕吗?你怕不怕死?……我敢保证,只要读过这些作品,你就很难不对这个我们既熟悉又陌生的世界感兴趣。它的独特,可不是坐井观天的人能想象出来的。书中充满了文情诗思般的灵秀气质,同时又包含着一种天壤苍然的深沉感。灵秀与深沉的合流,成就了作家的审美取向。
作者正如曹文轩叔叔在“序”中所说:“二十多年时间里,我看过她长长短短无数的稿子,我知道,这些捧给我看的初具模型的文字后面还有着更多一遍一遍反复打磨不计其数的半成品。”
文章简介:在苏北的小小村落,人们做着各种各样的梦。在这个村落中小女主角田田带我们领略了许多用文字表述不出来的知识。土坯的房子,闹鬼的土窑,游弋着美丽冤魂的祠堂,永远不会上映新片的露天电影,买糖豆的孤老头……田田就在这样的环境里快乐而无忌地长大,在她身边发生的一切生生死死的故事总会归于一种平静,而生命就在这种平静中一代又一代地延续下去。
其实曹文芳阿姨还有几篇作品很不错,例如:《天空的天》、《丫丫的四季》、《栀子花香》、《荷叶水》和《云朵的夏天》都是非常值得一看的作品。
《好兵帅克》读后感1
被军队宣布为“白痴”而退伍的帅克以贩狗为生。
一天,爱发议论的帅克在酒馆里议论王斐储迪南遇刺事件,被秘密警察以“叛国”罪名抓入警察局。帅克在精神病医院经历了许多可笑的事后,终于回到家里,可是世界大战爆发,他又被征召入伍。
接到通知时,帅克的风湿病正发作,躺在床上不能行动。但他坐着轮椅,带着光荣花和自购的新军帽,由他的老佣人米勒太太推着,一路高呼爱国口号去参军。报纸大肆宣扬他的忠君爱国行动,出于同样目的,征兵委员会却把他当做“诈病士兵”,弄进所谓的“病房”大加折磨,然后把他连同真的诈病士兵和病得垂死的士兵一道送到兵营充当炮灰。
好兵帅克同俄军作战,一心想忠君爱国,是一位好士兵。
我要向帅克学习他忠君爱国的精神!
《好兵帅克》读后感2
这个暑假我读过好几本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书就是《好兵帅克》。《好兵帅克》是一本好看的书,也是一本充满讽刺和幽默的书。
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帅克,为什么呢?因为他非常聪明,有着非凡的能力。既然你们不了解他,那我就把他的故事讲给你们听听。帅克,是一个看上去有点滑稽可笑,实际却是个机智过人的捷克士兵,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他被征召入伍,奔赴前线,开始了一段荒唐可笑的军旅生活,他走到哪里,哪里就会被搅得鸡飞狗跳,天翻地覆。帅克非常善于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巧妙地同帝国统治者展开斗争。我不仅喜欢他,还非常崇拜他。他用自己的聪明的智慧,采取了种种办法对付统治者,巧妙地同帝国主义者展开斗争,使他们哭笑不得,使他们气急败坏。我觉得书中一连串荒唐和幽默故事的背后,其实是揭示出了奥匈帝国的荒谬,并且深刻的揭示出了战争对士兵来说就是屠宰场,对于老百姓来说就是灾难的真理。
《好兵帅克》书中的故事虽然让我看得捧腹大笑,但我还是希望世界上不要再发生任何的战争,也不要再有帅克式好兵,让世界充满和平。
《好兵帅克》读后感3
《好兵帅克奇遇记》讲述了一个其貌不扬的退伍老兵的故事。多年前,军医诊断帅克精神不健全,不符合军队对士兵智力的要求,将他开除出军队。回到家乡后,帅克本应过着平静的生活,但萨拉热窝事件发生了,喜欢谈论政治的帅克因多嘴被捕。随着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帅克经历了一段不寻常的历程。他先后多次被捕,又被释放,坎坷的道路使我一会儿紧张万分,一会儿又轻舒一口气。
作者并不仅仅是为了叙述帅克才写的故事,而是通过这个作品讽刺当时的社会,展现了奥匈帝国高压统治下的捷克民族的悲惨社会现状以及战争给人类带来的巨大伤害,通过阅读这本书,我明白了战争的残酷,了解了作者渴望和平的心情,希望世界上再也不会有战争,大家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好兵帅克》读后感4
今天,我被一本风趣的好书吸引住,这本书就是雅。哈德写的《好兵帅克》。这本书是讽刺反动统治者的又一巨作,它与《堂吉诃德》一块儿列入世界讽刺文学名著,现在我就给大家讲讲好兵帅克的故事吧!
普通士兵帅克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凶残专横的奥匈帝国统治者和他的腐朽堕落的军队,对人民大肆掠夺,官兵欺上压下,“友军”之间相互倾轧,他们虐待俘虏,各级军官个个愚昧无知,贪婪腐败。帅克又善良又勇敢,机智却不露声色,虽然很平凡却有点“愚蠢”、滑稽可爱,然而他喜欢用谚语和笑话,接上司的口号,走到哪里,哪里就一团糟,使反动统治者无法做事。
我读完这本书深深被帅克征服,同时也想起我们的祖国。看看现在的生活,再看看以前的生活。解放前的生活是民不聊生、鸡犬不宁,被统治者压迫,被官兵欺辱,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而现在呢,天天好吃好喝,丰衣足食,高楼大厦、红墙绿瓦,生活比蜜还甜,相比以前,我们要幸福的多得多。
所以,现在我们要珍惜美好生活,把美好家园留给我们的子子孙孙。
《好兵帅克》读后感5
《好兵帅克奇遇记》这本书是捷克著名的作家雅罗斯拉夫·哈谢克所着的。书中描述了帅克是一个其貌不扬、不怕吃苦的退伍老兵,他因为军医在一次例行检查中诊断出他精神不健、身体太差,不符合军队士兵的要求,便将他开除出了军队。回到家乡的帅克并没有找到什么非常好的营生,就开始干起了贩狗的小买卖,他的工作就是替那些奇丑无比、长相奇异的狗伪造纯正血统证明,然后卖给阔太太们,从而让那些流浪狗们过上了衣食无忧的生活,帮助狗狗们脱离苦海,也算造福一方了,他很为自己的工作感到骄傲。
帅克也很乐观,任何恶劣的环境都不能吓倒他,他甚至还留恋疯人院的生活。在文章的细节描写中,我感觉帅克不仅是一个幽默的人,还是一个随和的人,勇敢的人。就是在他风湿病发作时,他也没有放弃责任,坐上轮椅去征兵现场,表现了他对国家的关心。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故事内容告诉了我:做人要诚实、正直、爱国、乐观,要善于帮助别人,对待事物不要不懂装懂,对人要谦虚,生活中要勤劳。
总而言之,帅克是好兵、是英雄,我要向他学习。
《好兵帅克》读后感6
今年寒假,我读了雅·哈谢克的经典名著:《好兵帅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篇故事主要讲了帅克在第一起世界大战中发生的事,本来帅克是一名士兵,可后来被军医审查委员会宣布为白痴而退伍。靠贩狗维生。后来因为军医不知道他真的有风湿病,结果被军医的洗胃、
灌肠和吃药弄得很难受。后来作了一个随兵神父的勤务兵,神父把他赌输了,结果变成了上尉的勤务兵。他最后以传令兵的身份结尾。
当我读到:“我真高兴,又回到自己人中间来啦!”我似乎感觉到他对战友之间的情感和对连队的热爱,他对祖国的热爱和连队的热爱一样。我觉得没有一个士兵能像他那儿样对战友有这么大的情感,就算有也肯定没那么深。他以自己的方式控诉和揭露奥匈帝国腐朽和残暴的统治。我非常欣赏这种方式既可以神不知鬼不觉的控诉和揭露奥匈帝国腐朽和残暴的统治。又可以满足自己的想法。是一个两全其美的方法。
帅克对祖国的热爱是我们都要学习的。他是我们的学习的榜样。他对任何事情都很冷静,在枪毙时也很冷静,还讽刺军事法官的行为。哪像我,期末考试的时候,因为不冷静,所以在短文上扣了很多分。在火车站见到了昔日的主人卢卡什中尉,把午餐给了他。哪像我连见到了妈妈却连口水也没给她喝。
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启示,其中最大的是帅克,他的冷静令我非常佩服他。
《好兵帅克》读后感7
《好兵帅克》这本书是捷克斯洛伐克著名的讽刺小说家雅洛斯拉夫·哈谢克写的。
帅克是一个来自社会底层的小人物,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阴差阳错的当上了兵。他先是跟着随军神父奥托?加茨当勤务兵,后来因为神父打牌输给了鲁舍家上尉,只好把帅克做为抵押交给了他。就这样,帅克成了鲁舍加上尉勤务兵,鲁舍加上尉是当时奥匈帝国军官的典型:贪婪、欺软怕硬、欺上瞒下。但是,他却拿帅克无可奈何。后来帅克当了传令兵,被驱赶到了前线……总之,他的历险无穷无尽。
这本书的人物形象刻画生动,好词好句取之不绝,用之不尽,让我爱不释手,这本书大多运用了讽刺的写作手法,比如:奥托?加茨神父喜欢吃喝玩乐,有一次他喝酒喝得发疯了,他说他自己是猪,连他的勤务兵帅克都不认识了,他还叫帅克打他,踢他,这是多么可笑啊!
在这本书里,鲁舍加上尉、法医,陆军少将等等,他们都认为帅克是一个疯疯癫癫的“大白痴”,但我却不这么认为,我认为帅克是一个聪明、机智、幽默、道德完美的人。如果你和他交朋友,他会很重义气,也会经常把你逗得哈哈大笑,如果你和他作对,他会非常狡猾,把你弄得哭笑不得。
我喜欢帅克,我要向他学习,学习他的`坦率,正直,机智和幽默。
《好兵帅克》读后感8
《好兵帅克历险记》,一本捷克人哈谢克着的小说,是从一站导火线——斐迪南大公在萨拉热窝被暗杀事件开始写的,讲述了帅克在这次世界大战中所发生的故事。我被文中那位又滑稽又可笑又受人喜爱的主人公——帅克,给深深的吸引住了。
帅克,一个大智若愚、乐观、快乐的捷克小兵,一个令人发笑的乐天派。那时,人们生活贫困,国家政治混乱,告密之风盛行,秘密警察像疯狗一样到处狂咬,人们为了逃避兵役而装病,有的还自残躯体。帅克得了风湿病,还踊跃参军,却被警官误会是装病,每天洗胃两次,灌肠一次……这样的国家,未来将会变成什么样子了?历史告诉了我们答案,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奥匈帝国一分为三——捷克斯洛伐克、奥地利、匈牙利。
《好兵帅克历险记》这本书有着强烈的讽刺意味。如:《好兵帅克当了随军神父的勤务兵历险记》中的随军神父根本就不是神父,吃喝嫖赌,他样样精通,在教育囚犯时,他用白酒当圣水。有时在酒吧喝醉了,就会发酒疯,一会儿让帅克打他耳光,一会儿让帅克拧他脖子。这样的人不但破坏了教会的圣明,也破坏了军队的纪律。
这本书写出了对和平的渴望,没有祖国的和平,就没有人民的幸福。
读完《好兵帅克历险记》这本书后,我深切地感受到了战争的残酷,也对当时奥匈帝国的统治者的凶狠专横充满了愤恨。他们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发动了第一次世界大战,将当时美丽的欧洲变成了刀光剑影的战场,环境被无情的战火破坏,百姓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好兵帅克》读后感9
《好兵帅克》是捷克著名的作家哈谢克所著的。这本书生动形象地描写了帅克真是个好兵!
帅克是个不怕吃苦的人,当兵是件很辛苦的事,但是帅克遇到很多麻烦事后,却总是想着队,是个当兵的榜样。帅克在文章中还很乐观,任何恶劣的环境都不能吓到他,他甚至还很留恋疯人院的生活。在文章的细节描写中,我感到帅克不仅是个幽默的人,还是一个随和的人,勇敢的人。就在他风湿病发作时,他也没有放弃责任,坐上轮椅去征兵现场,表现了他对国家的关心。
看完这本《好兵帅克》,我觉得我们应该学习象帅克的品质——正直,爱国,反腐败,乐观,幽默。无论什么事,都要抱着乐观的心态和幽默的想法去面对。总会让那些本想取笑她的人不但没有取笑到他,反而还被帅克笑话,讽刺。《好兵帅克》反映了当时社会的丑恶。比如,捡到钱交给警察,警察不但不会表扬你还会说你是傻瓜。这种社会的丑恶,告诉我们要善良,助人为乐,要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想想我们的生活,你做到遇事冷静,为社会,为国家出力了吗?我们要向帅克学习。
《好兵帅克》读后感10
从前,有个人叫帅克,因为是被认为是“白痴”所以被退出了,(我的感觉)是这么认为的,应该退的,这么大个胖子,有个毛用,在战场上,直接被人秒杀了,还有没有比这更草率的。
答‘那是肯定的,他有一个朋友,绝对是坑中,坑中,坑中,的精英,因为他说自己有心脏病,另外又缺了五条肋骨,太不可思议了。
帅克是好人,比如说,从不冲动,也不打人,说话都是温和地说,总是一副带着善解人意的样子,队了会闯祸以外也没有什么缺点了。
最后我想说一个道理,被人骂了不要在意,把它们当作空气,把它们和烦脑抛到九霄云外云吧!
散文简介
散文是一个汉语词汇,拼音是sǎn wén。一指文采焕发;二指犹行文;三指文体名。
散文是一种抒发作者真情实感、写作方式灵活的记叙类文学体裁。“散文”一词大概出现在北宋太平兴国(976年12月-984年11月)时期。
《辞海》认为:中国六朝以来,为区别韵文与骈文,把凡不押韵、不重排偶的散体文章(包括经传史书),统称“散文”。后又泛指诗歌以外的所有文学体裁。
随着时代的发展,散文的概念由广义向狭义转变,并受到西方文化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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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读后感第1篇
朱自清先生的文章,每一篇都是围绕着“真”字来写的。描绘真实的事件,书写真实的感受,流露真实的情感,即使是写身边的琐事,也投入了最真挚的感情。
就拿本书的第一篇散文《匆匆》来说吧,作者用新颖的写作手法把平日洗手,吃饭,发呆,睡觉等小事写得生动形象,并且在字里行间都流露出一种淡淡的忧伤,使人每读一遍都会有不同层次的感悟。
俗话说:“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其实朱自清先生在二十多岁的时候在文学方面就已经颇有成就了,但他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更加珍惜自己的时间,用有限的时间做更有意义的事,这便是他对人生价值追求的表现。
他对事物有自己独特的见解。他认为,一个人不应该在这个世上白白走一遭,应该发挥出自己的作用,为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这样伟大的作家如此,作为肩负国家未来使命的我们,又怎能浪费学习知识的大好时光呢?我想,这或许是编者把这篇文章放在第一篇的原因吧。
再比如《背影》,作者也只是写了父亲为他送别这件小事,但却通过细致入微的描述和清丽凝练的语言,突出了父亲别样深沉的爱。全文的词藻并不华丽,文风朴实无华,但依然能让读者感受到作者的真情实感,让作者的父亲的背影永恒地刻画在了读者的心里。
让平凡拥有美丽,这是朱自清先生的写作宗旨。我想,正是因为他的生活平淡简朴,做事务实求真,才在朴素自然的风格中立新意,造新语,令人回味无穷!
散文读后感第2篇
朱自清的许多散文大家都已经很熟悉了,《春》、《荷塘月色》、《温州的踪迹之绿》等等佳作名篇数不胜数。每读到朱自清的文章,都会有一种清新典雅,柔顺细腻之情,让人从久违的城市的混沌的空气里摆脱出来,从而让人有一种乡村感,又仿佛有一种原始的,清新的感觉,让人久久难以忘怀。
春天是我们十分熟悉的季节,但往往又会给人带来焕然一新惊喜的。在描述春天的文章长廊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朱自清写的《春》了。他那栩栩如生、独一无二的语句,像小河的流水般灌溉进我的心里,虽然此刻是冬天,但我似乎感觉到了春天生机勃勃的气息。眼前仿佛呈现出一幅鸟语花香的春景图。“吹面不寒杨柳风。”从中,我能感觉到,风是多么地温柔呀!像是母亲的手在抚摸着一样,而且在空气中还夹着清新的土味、酝酿着淡淡的花香。要是能漫步在这种仙境般的完美春光里,必须是舒服极了,惬意极了!此时此刻我真是期望能穿越时空,到达这么美、还充满了诗意的春天去阿!朱自清给春天的鸟,“恩赐”了一个美妙的嗓子。“鸟儿将巢安在繁花绿叶当中,高兴起来了,呼朋唤友地卖弄着清脆的喉咙,唱出婉转的曲子,跟着轻风流水应和着。”这样的境界,就像在奇妙的童话世界里似的。但是,即使鸟儿的天赖之音再好、再美,也比不上那新春的雨水呀!俗话说“春雨贵如油”。“一年之计在于春”在这个完美的季节,是最适合放风筝了。
朱自清在春天看到了一个热闹的场面,在“城里乡下,家家户户,老老小小,也赶趟儿似的,一个个都出来了。”人们都以欢笑和努力,满心欢喜地迎之后春天,迎之后新的一年、新的开始。一向为此刻的完美生活而奋斗……春天,是期望的种子、是生命的开始、是秀丽的象征。我从朱自清写的《春》中,看到了我们祖国完美的未来。人们在努力地工作着、奋斗着,从期望的春天开始,为我们的世界多添一份光彩。请大家就从此刻做起,憧憬着我们的未来,一齐来为明天而努力吧!
朱自清真不愧是一代文学大家!能够说,没有他,中国的现代散文就不可能这么灿烂。我读了他的文章,汲取了丰富的营养,让我受益匪浅,真是饱餐了一顿美味的文学大餐。
散文读后感第3篇
汪曾祺的书,用文学少女的话说,给人的感觉就像是女儿节的茶巾寿司,上等多汁的蘑菇,香喷喷的白芝麻,栗子。加入这么多配料的醋饭,用稍带甜味的薄薄蛋饼仔细的包裹着。虽然不是最近的作品,却非常亲切、可爱、紧紧揪住胸口,可是读著读著,醋的味道也不断变浓,直到最后变成深切的无常观充塞胸中。
我觉得汪曾祺的书最大的特点,就是地方民俗特色很浓。尤其是饮食文化,让人感觉这不是一本散文,倒像是金庸的武侠小说了。不能不让人想起《射雕英雄传》中黄蓉烧菜给洪七公吃的那一段。包括他的语言,都是半掺着文言的,读起来反而让人有一种顺化流畅的感觉。羽毛般又轻又薄的甜甜煎蛋慢慢四散在口中,心脏扑通扑通地跳著期待包在里头的松软康吉鳗、碎栗子的出现。就像是这样的感觉!
古往今来,上至九龙天子,下至平民百姓,无不向往着羽化登仙的生活,若是做不到,便梅妻鹤子,隐逸孤山做个隐士。然而,他们却忽略了尘世带给人的快乐生活。舒婷在她的《神女峰》中写道:“金光菊和女贞子的洪流正煽动新的背叛与其在悬崖上展览千年不如在爱人肩头痛哭一晚”。长生不老,淡泊名利固然值得欣喜或钦佩,然而对酒当歌,寻山问水,觥筹交错却有着那些所谓的神仙隐士们体会不到的一番乐趣与风情。
汪曾祺的书,告诉我们的就是这一个道理。他写那些人都是些市井中最最常见的小人物,他写的食也是路边小摊上的并不怎么高级的地方小吃,他写的事也是一些常见的鸡毛蒜皮。可人们可从他那看似平淡无味的语言中品出人与人之间的美丽情感。命运在最大的不公平中有时会偶尔留下一丝温暖慰藉的余温,让人对这尘世难舍难弃,又好像一些另有深意的安排,一人一事都不是随便出现的,全看你心智够不够来领悟天意。
儿子与父亲间深切的交流等等,每一样都值得品味。
用力咬下椎茸瞬间流出的美妙汤汁!
融化在嘴里的康吉鳗!
成块的醋饭和栗子的甜味成了绝妙的搭配!
就连缠著蛋皮的葫芦乾也是充满弹性非常好吃呐!
这或许就是这本书的美妙之处。想到书中人事那些美丽的误会与牵绊,哪怕再僵硬的嘴角,也终会露出一抹微笑。
散文读后感第4篇
《朝花夕拾》原本叫做“旧事重提”,记录了鲁迅先生记述他童年和青年生活片段的10篇文章。在《朝花夕拾》中,鲁迅超多使用了比较和讽刺的手法。如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鲁迅首先使用了许多鲜亮的文字记叙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生活,之后再写道“我”不得不告别百草园去三味书屋上学。前边写的百草园很好地反衬了之后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生活,体现了鲁迅对旧社会私塾的不满。
在《藤野先生》中,鲁迅日本的医学导师藤野先生是一位穿着不拘小节的人,“这藤野先生,据说是穿衣服太模糊了,有时竟会忘记带领结;冬天是一件旧外套,寒颤颤的……”。但藤野先生对工作是极其认真的,他把“我”的讲义都用红笔添改过了;血管移了一点位置也要指出。这个比较手法,较好地写出了藤野先生的高贵品质,写出了鲁迅对他的景仰。另外,藤野先生对中国留学生孜孜不倦的教诲及对学生的一视同仁,这与日本学生对中国学生的轻蔑态度构成了鲜明的比较,体现出藤野先生是个真正的君子。《朝花夕拾》用平实的语言,鲜活的人物形象,丰富而有内涵的童年故事,抨击了囚禁人的旧社会,体现了鲁迅先生要求“人的解放”的愿望。
虽然在鲁迅的童年中有一些不愉快的事情,还有些愉快的事情,但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灿漫的感情,让人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高兴的自然画。
我读鲁迅先生这些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我跑进了百草园,与昆虫为伴,有采摘野花野果。而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老先生的严厉教诲,却仍耐但是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
散文读后感第5篇
这是多美的一本书阿!封面那清雅的水墨花,是那么的唯美,它把我的思绪引了进来,我被她那细腻动人的笔调感染。
她的文章充满温馨。细读进去,她的文章和水墨一样平易朴实:匆匆的过客,小路上的野花、野草、海边小小的贝壳……许多不起眼、会忽略掉,甚至觉得毫无好处,根本不会去看的东西,她都能注意到,并且看出它们内在的完美品质。
我感叹,我感叹于她的细腻和她那淳朴语言,文中没有能够推彻的词语,没有令人惊奇不已的哲理,只是娓娓道出,顺理成章。可却能在人心里荡起层层涟漪。
让我深有感触的是《透明的哀伤》中的《严父》。作者对一个卖牛肉的男子发出感叹,透过男子的面容,猜想出他的家庭。在这样的炎热夏季在外奔波,想必是个父亲,为了自己的孩子这样操劳,又不觉想出他的孩子能理解他的父亲吗
看过许多写文章,发现父爱的文章是那么的深沉。父亲常常为了家这个家,为了这个家的生存,为了这个家的幸福与美满,常常不分日夜的在外奔波,让处理烦琐事情的父亲有了一张严厉的面容。严父,寂寞无言,表面严厉,实际爱在无言处。可年幻无知的孩子们却不能理解,他们喜欢投向母亲柔软和温暖的怀抱,劳苦了一天的父亲回到家,发现自己支撑的家的那份甜美,自己虽不能进去,不能享有,或许这样父亲就很快乐了吧!不被孩子们所理解,也无所谓,只要是做为父亲,爱着他们,这样就足够了吧!
看完这篇心里有着说不出的情绪,想流泪,还想立即给父亲一个拥抱,同时也有着疑惑,为什么父亲不去辩解他们行为让孩子们理解他,让他也享有家的这种温馨,我的思绪不觉想到了我的父亲……
我的父亲虽然不是严父,但他也常常奔波在外,甚至等我睡了才回来,我认为在父亲心中工作比我重要,所以总是对父亲忽冷忽热,有时他说话我也不理,可他什么也不说。
有时我会从父亲的开门声中惊醒,发现他不管回来得再晚也会来到我的房间。夏季,为我关掉电风扇,冬季,为我扯扯被角,当时小,没放在心上,可此刻却明白这小小的动作,却也包含了父亲对我深深的爱,他是爱我的,我是不是也就应对操劳的他多一点理解,多一点体谅,多一点爱呢
父爱如山,深沉。父亲对我们的爱虽然不会惊天动地,但是他对我们的爱却渗透在生活的细节中,只是我们一向没有发现罢了。
散文读后感第6篇
梁衡的文章一开始我并不喜欢,那篇《晋祠》虽然写得真的不错,但是我不喜欢那种冗长的文章,所以,对于这个作者也没太大的印象。再一次看到他的文章就是《跨越百年的秀丽》,依旧是没什么太大感觉。直到他写的三篇散文作节选为课外读物发下来,《觅渡,觅渡,渡何处》、《把栏杆拍遍》、《乱世中的美神》,看了一堂课之后,当时就被他笔下的三个人物所深深折服。这三个人物都带有浓重的杯具色彩,同时又具有不得不使人敬佩的精神和风范,感觉他们在梁衡的笔下都鲜活了起来,一点一点向我们展示自己的人生。
自此,我开始找梁衡的文集,却一向找不到,看到了很剩余秋雨的文集。我也买过余秋雨的一本文集《文化苦旅》,但我不是很喜欢他的文风。总觉得他写的文章不够大气,有点优柔寡断的感觉。而梁衡,看完他的文章就有种很明显的被吸引被点拨,霎时有一片清明的感觉。
最后,我还是找到了一本《梁衡散文中学生读本》。
我先找到了那三篇文章,把《把栏杆拍遍》看完。辛弃疾的一生真的很曲折。
年轻时血气方刚,奔走沙场,却在南归之时被夺去手中的钢刀,只能以羊毫软笔写下一首首悲愤、无奈、自嘲的词。最让我动容的还是那首《永遇乐》。他竟然在嘲笑自己的姓氏!“艰辛做就,悲辛滋味,总是辛酸辛苦。更十分、向人辛辣,椒桂捣残堪吐。世间应有,芳甘浓美,不到吾家门户。”这首词是我第一次看到,却被其中所隐藏的无奈嘲讽所深深震动。他该有怎样的失意才会觉得自己的姓氏是“艰辛”“酸辛”“悲辛”“辛辣”,觉得自己就是不能够拥有完美的事物!
还有一篇《大无大有周恩来》,是总理诞辰百年之时所写。那些冗长的历史在梁衡的笔下一点不显繁复,反而,每一件都令周总理无私的形象更加生动鲜明,深深被这个自己无缘亲眼见到的总理所感动。
诸如此类的写人的文章,每一篇都能感觉作者笔下的人是个鲜活、生动、立体的伟人,并不是一个个已经归为历史、素不相识的不相干的人。每一个都令人敬佩,由衷的敬爱。这本书中还有很多写景、记事、抒情、说理的文章,都很值得一读。
看完这本书,有一种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的感觉!
散文读后感第7篇
在我国现代诸多知名作家,像老舍先生这样以平民出身而跻身文坛的是为数不多的,这两天我看了老舍先生成名作:骆驼祥子.1899年2月3日老舍出生在北京(现小洋家胡同)他家是一个满族贫民家庭。原名舒庆春。他生逢末年,清王朝的自身腐朽让清王朝奄奄一息了,母亲的勤俭和坚毅给了老舍他最初的教育老舍出生在大杂院里,也是在那里长大的。对那里的下层人民他们的生活状况、人生态度,他们的喜好的娱乐形式,对老舍产生了最原始的影响。
有了他创作的生活基础和平民化的艺术的倾向。但是,老舍并没有走上创作之路,因为交不起学费,他考上了免费的北京师范大学,毕业后在小校园长,尽职尽责,就在那里五四运动爆发了!“五四”给了老舍十分大的震撼。他改变了生活道路,辞去工作.1924年赴英国任教,从1925年他写第一部作品老张的哲学,近半个世纪大家授予他“人民艺术家”的称号。
《骆驼祥子》是老舍先生的代表作,1936年在青岛写成。《骆驼祥子》的成功会首先在于它人物的成功。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胡适、刘半农、鲁迅等作家都不同侧面写人力马车,但他们是以一个居高临下的观察和评价,而老舍是从细节的直面观察车夫的生活的。老舍笔下的祥子来自乡下,带着中国农村破败气息来的,也带着这农民的质朴和固执。老舍写的文章大多数是幽默文章,但骆驼祥子却是一个杯具。走下坡路。由这些人物构成了整个社会的大杯具。当我看完之后才明白,祥子所期盼的生活没人能实现。老舍先生的这部著作,让我们看到了解放前生活在社会底层的穷苦中国人的悲惨状况,也听到了来自他们内心的渴望:幸福、平等。
散文读后感第8篇
林清玄的散文是清幽而大气的,在宁静中透露着激越,在冷峻中保持着温煦,在流动中体现着凝注。他继承了佛家广博的智慧与胸怀,轻轻一挥手袖,便装凌云的壮志,巧妙地幻化为柔美月光下心香的隽永与人性的温情。
他有一篇美作,名为《心田上的百合花开》。这篇文章深深的感动了我。一株小小的野百合,演绎出一段美丽而又令人感动的故事。一个小小的“心灵”,为了心中那个美好的愿望,竟是如此的执著和坚韧。它,的确不是一株野草。
偏僻遥远的山谷、高数千尺的断崖,预示了野百合追求美好愿望的道路必然艰难曲折。恶劣的生长环境,并没有消磨它作为花——一棵百合的天性,虽然它刚诞生时长得跟其他野草一模一样。但一个坚定的念头在它的心中悄悄萌生:我要开花,我要以花作证。为此,它“努力地吸收水分和阳光,深深地扎根,直直地挺着胸膛”——与自然环境顽强地抗争。
如果说与生长环境的抗争,只是野百合为实现美好心愿迈出的第一步的话,那么,野草的讥讽嘲笑、蜂蝶的鄙夷才是野百合面对的更严酷的考验。野百合是执著的,野百合更是智慧的。面对野草的嘲讽讥笑、蜂蝶的鄙夷劝导,野百合坚定的信念始终没有动摇:“不管有没有人欣赏,不管你们怎么看我,我都要开花!”
不事张扬的野百合,用自己的行动默默抗争,独行其道,终成“正果”:“它终于开花了,它那灵性的洁白和秀挺的风姿,成为断崖上最美丽的颜色。”这花是信念的结晶,是心血的凝聚。野百合终于实现了自己的价值。正因为这美丽来之不易,所以当百合谷成为人们的“圣地”之时,每一朵野百合都能谨记第一朵百合的教导:“全心全意默默地开花,以花来证明自己的存在。”
文章通篇运用拟人的手法,通过层层衬托,塑造了一个充满灵性,大智大慧的野百合的形象。百合谷其实就是一个充满世事艰辛的大社会的缩影,野百合的遭遇何尝不具有人生奋斗的典型意义:一个人社会价值的实现,只有一种方式,那就是“以花来证明”。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的台湾文坛,林清玄这个土生土长的作家,以其乡土气息、传统情怀、民族意识以及他独树一帜的禅佛文化,成为台湾最为多产而且作品畅销的作家之一。林清玄多次提到影响他性格和写作风格的母亲。他说,小时候母亲曾告诫他,写东西要“有趣味的你要多写一点,与别人分享;辛酸的少写一点,留着自己晚上回房间里哭就行了。因为人生已经够艰辛了,人家来读你的文章,应该从你的作品里得到安慰,得到启发,得到提升”。而《心田上的百合花开》则巧妙地将趣味与辛酸结合起来,以趣味抒写辛酸,使人从中“得到安慰,得到启发,得到提升”。他认为人的富有即是人心灵中某些高贵物质的展现。野百合的形象,正是林清玄心中的“富人”的形象。林清玄就是企图用文学的语言,表达一些开启时空智慧的概念,表达一个人应该如何舍弃和实践,才能走上智慧的道路这一生活哲理。
在林清玄看来,人生的美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欲望、物质带来的美;第二个层次是文化、艺术、文明带来的美的满足。第三个层次是灵性、精神的美,这是最高境界的美。他信奉“尽心就是完美”,而野百合就是这样一个因“尽心”而近乎“完美”的形象,真正实现了“灵性、精神的美”。
《心田上的百合花开》所展现的正是林清玄追求的做人最高境界:以清净心看世界,以欢喜心过生活,以平常心生情味,以柔软心除挂碍。“大其愿,坚其志,细其心,柔其气”的人生准则在野百合身上得到了完美的体现。
散文读后感第9篇
因为腰受伤的缘故,在家里呆着,翻看老舍的散文。
一些印象——是关于济南的。老舍笔下的济南,跟济南给我的印象,全没有一点相同,以至于我读这些文字的时候觉得很陌生,并不明白所说的就是济南,除非提到那些有名气的比如趵突泉。中古的城市,古老的城楼,窄窄的石路以及绕城的小河,这些握全没有印象,因为时代不同的缘故,济南已经不是原先的济南了。而济南给我的印象又是什么呢?
三年的时光,一时并不明白从何说起,那就从头吧。初到济南并不觉得陌生,因为我的家乡离济南并不远,风土人情都很接近。济南的民风淳朴,你要是问路的话,会十分热情的指点给你,不像北京,假如你去路边的摊位问路,不买东西可能会遇到麻烦,只是可能,并不全然如此,济南就不会这样,你大能够放心。
初到,是7月底,夏季还没有过完,但是有了秋天的痕迹,天很高且很蓝,一点点云都没有,蓝的刺眼,有些黄色的花在阳光下更加灿烂而温暖,这样的描述都是秋天的样貌了。但是在阳光下劳作的话,你就觉得还在夏天呢。对于新员工的实习,也包括在灿烂的阳光下除草之类,我们称之为对知识分子进行社会主义劳动改造,呵呵,这是2000年的事情,可千万不要想成别的时候。好在像我们70年代的人,小的时候谁都做过这些的改造。秋天的时候,去了红叶谷,当然没有香山的红叶这么有名气了,但是红叶谷却很有特色,或者不是很成熟的旅游区,自然就成了特色。地方很大,依山而建,去的时候红叶还没有都红,一个连一个的山上,一片一片的红了,山里有不少路,不像成熟的景点有很固定的路线,人又很多。或者因为是泉城的缘故,山里面有水,积水成湖,湖水澄清透明,也有些鱼儿,并且还搭配有小桥,铁索木板桥,很有意思。往深处走,有很大一块鸟禽区,也有自然的水经过其中。还能够发现树屋,往人烟稀少的地方才能够寻到。济南的三大名景,大明湖,趵突泉以及千佛山,据说秋高气爽的天气,在大明湖中能够看到千佛山的倒影,我却没有看到过,或者楼都太高了吧。大明湖也是秋天的时候去的,因为她名气太大,期望值就太高了
,所以,觉得就是一个湖而已,没有个性之处。千佛山也是,但是我似乎走的路线不对了,并没有看到很大的那个大佛,那天因为不熟悉路线乱走,给绕道了后山,就往上爬,结果后山很陡,爬到一半往下看吓了一跳,也不敢再下去了,留意翼翼的继续向上,最后到了一个人多的地方才发现正是千佛山的山顶了。
非要说出济南的秋天跟别处有什么不同,我是在也说不出。正如请人眼里出西施一个道理,你假若对那个城市有很深的感情,觉得它的哪个季节都是好的。郁达夫的笔下故都的秋,北京的秋天也很好阿。
散文读后感第10篇
龙应台的《目送》是一部对亲情和周边人物的感悟散文。个性喜欢她写的亲情,抒情、真切、含蓄,并为之深深感动。《目送》是全书的首篇,描述的是目送孩子的成长,目送父亲的远去。第二篇《雨儿》写患老年痴呆症的年迈母亲,母女情感真心实意,让人感动,第三篇《十七岁》写的是青春期儿子的“独立”,还有《感情》、《明白》、《胭脂》、《为谁》等等,这些都是写父亲的逝,写母亲的老,写儿子的离,把个人生命中最私密、最深埋、最不可言喻的‘伤逝’和‘舍’”铭刻在心,诉诸文字,处处是感同深受的亲情滋味,篇篇有让人沉吟难忘的人生情景。
古人云:四十不惑。人过四十后,经历过许多次的生老病死的场面,再读《目送》这类亲情散文,感悟很多,个性是《目送》中的:“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但是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不见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人在生命的路途中,很多时候都是这样:平静中透露着的哀痛,让人不甘又无奈。永久记得儿子在第一次拿到学习成绩单时的情景,手拿奖状,在人群中急切地寻找我地样貌,那时的我就是他的天;大学四年,每次打电话时,即便是在脚骨折卧床时,他的声音是欢快的语调,第一句话永久都是“妈妈,我很好!”我很感谢儿子的孝顺,但心里也明白,儿子长大了,能自己担待所有的伤痛,对父母的依恋会越来越少,每每想到这,那种酸楚而又心存喜悦的无奈,瞬间会填满我整个胸膛。
读《目送》会我又一次地感受到送父亲走时的那种撕心裂肺的哀痛,也会想到了每次回家看母亲时,母亲那欢愉的目光和不停叨唠的话语。世间大小小起起落落的事,最后还是沉寂于生活中的点点滴滴,《目送》所描述的都是人们所经历的,所以能引起人们的共鸣。读《目送》总有想流泪的感觉,为逝去的或正在远去的亲情,挽留不住的是匆匆的生命脚步,能留下的就是记忆;读《目送》懂得了对于生命,最好的态度不是挽留,而是珍惜;读《目送》有些更深的感悟:再多的遗憾不舍都但是是生命的过程,我们只能往前走,用此刻来填补过去的空白和伤口,带着爱和释怀与生命和解。
散文读后感第11篇
余秋雨先生的散文是一种典型的文化散文,它摆脱了沉湎于自我小天地的小家子气,而表现为一种情怀,更为慷慨豪迈的大散文。散文一字一句都感于心,思于心。其人,其文,始终是心头情感的沉积;其思,其忧,更是我们精神所皈依的图腾。
体此刻一种沉甸甸的历史感和沧桑感,一种浩然而不矫情的雍容与大气,一种俯仰天地古今的内在冲动与感悟,一种涌动着活力与灵性的智慧与思考。落笔如行云流水,舒卷之间灵性激溅,有博雅的文化内涵,笔端饱蘸着深切的民族忧患意识,字里行间充盈着越迈千年的睿智哲思。
中国的历史走了太远了,中华的文化也沉积了太久了,迎面是一个新的千年,一个新的世纪,我们这个古老的民族也该抖抖身上的尘土,盘点一下自己的包裹了,余秋雨先生就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中开始了他的“文化苦旅”。
余秋雨散文《文化苦旅》写道:“没有废墟就无所谓昨日,没有昨日就无所谓这天和明天。废墟是课本,让我们把一门地理读成历史;废墟是过程,人生就是从旧的废墟出发,走向新的废墟。废墟是进化的长链。”“没有皱纹的祖母是可怕的,没有白发的老者是让人遗憾的。”
在心灵与心灵的撞击中,发出了“还历史以真实,还生命以过程”的呼唤。文章中没有细节,没有历史人物,没有山水胜迹,但却充盈着闪光的智慧,蕴涵着深刻的思考。残垣断壁中,那优美的语言,独特的视角,深刻的思想,就像磁石一般强烈的吸引了我。
走进废墟,体会着历史的沧桑,品味着文化的内涵。在敦煌,他怀着无比的热情赞美民族代代相传承的对美与善的艺术的追求与表达;也在夕阳西下的时候应对“道士塔”,揭开民族的伤疤,目光黯淡地心痛于近代内忧外患中民族精神的沦陷和流失。
他驻足桃花、春雨、小桥、流水的“江南小镇”,应对“白发苏州”怆然发问——现代的中国社会中,从那些紧闭的老房子里“就应走出什么样的人”;我们的“文化与传统就应怎样的保留与传承”才能够使“中国的文化在人格方位和地理方位上实现双相自立。”
他告诉我们,江南小镇的重生、历史归属感的重生、民族归属感的重生,需要“一点真正的文化智者”,需要“一点隐潜在河边小巷的安适的书斋”,需要“一点足以使这些小镇产生超越时空的吸引力的艺术灵魂”。
他反省整个民族的文化。他从“一个王朝的背影”中,评论一个民族的兴衰成败、一个文化盛败的因由。在晋商大院里,在“历史的暗角”思索民族软肋与民族精神的缺陷。他关心文人的命运,关心孕育这些文人的母语文化,关心我们的文化的根源,更关心我们文化的发展,并且关心着所有的文化的发展。
他为所有游离在本土文化荒漠中的人们发问:“日暮相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他比所有的人看的更远、更真实、更深邃。
他的面前是一个繁衍、昌盛了数千年的民族的文化的沉淀,那么,就注定了余秋雨先生的这个思索将是整个民族的,整个历史的。这个思索纵横了五千年,必定是漫长而艰辛的。而余秋雨先生就在这样的时代,平静一下自己内心的情绪,整装出发了,纵马思想,游走于整部民族的千古春秋。
在这些思索面前,余秋雨先生也有无奈:为什么我们有这么好的文化却忘记了去继承?为什么我们要让文化在那样的“江南小镇”里渐渐萎缩、褪色?这是余秋雨先生要问的,也是我们年轻一代人就应思考的。
也许我的民族文化就需要来一次这样的思索,这样我们在前进中才能够走的更远,这样我们的根在黄土高原里才能够扎得更深。
我们就应怎样走出心灵的荒漠?正像余秋雨先生说的,文化才是我们的绿洲。母语教育最近搭着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改革的车提得很响,压抑了这么多年的母语文化最后能够缓一口气了。
毕竟我们是从黄土高原上走下来的,毕竟一百年后,我们还是我们,英国还是英国,美国还是美国,我们的黄皮肤、黑头发、黑眼睛将会跟随我们这个民族,直到世界的末日。我们的根在黄土高坡上,汲取黄河的水而成长。
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一个民族的期望,是一个民族发展的源泉。只要我们对自己的文化有深刻的感情,我们对自己的国家和民族就包含着深情;只要我们对自己的文化持续清醒,我们前进就会一往无前。只要我们的中华礼貌不败,我们的民族就不会失败。
感谢余秋雨先生,您的“文化苦旅”带给我们很多的精神食粮。新的观念和审美取向,在感悟人生的同时,又富于人生更高的智慧。
散文读后感第12篇
喜欢林清玄的散文,喜欢他的文字所特有的淡淡的香,犹如同封面上莲花般的馨香一样。每每走进他的文字,心也会跟着跌宕起伏,然后慢慢静下。暖暖的回味时,内心总会充满宁静与关爱。翻开书的目录,那些题目就深深的吸引了我,如:“暖暖的歌”、“时间道场”、“莲花汤匙”、“友情的茶”……令我不由自主地翻开来津津有味地开读。
林清玄的散文是清幽而大气的,在宁静中透露着激越,在冷峻中持续着温煦,在流动中体现着凝注。他继承了佛家广博的智慧与胸怀,轻轻一挥手袖,便将凌云的壮志,巧妙地幻化为柔美月光下心香的隽永与人性的温情。
当读到《天真的心》时,我被文中的一段话打动了:“在被造谣时,我不着急,因为我有自知之明。在被误解时,我不着急,因为我有自觉之道。在被毁谤时,我不着急,因为我有自爱之方。在被打击时,我不着急,因为我有自愉之法。那是因为我深深地相信:生命的一切成长,都需要时间。”我读完后,内心像什么东西撞击了,是震撼是冲击还是理解我个性喜欢最后一句:生命的一切都是需要时间。回顾平时的自己,在学习中我期望自己的成绩能突飞猛进,每次考试都能拿到好成绩,在生活中我也期望能交到更多的知心朋友,爸妈也期望我能快速成长,成为一个懂事的孩子……我们仿佛生活在着急和焦躁中,总期望自己能一步登顶。而文章中作者对人生的理解使我感到:在人生的历程,不能够着急,不急着看每一回的结果,我只要在每一个过程中去尽力做好,慢慢地体会,慢慢地成长。生命的一切成长,都需要时间!
另一篇《不孝的孩子》给我的感受也很多,散文中写到了一位老先生,他在台湾的儿女一开始对他很好,可老先生找到了大陆的儿子后他们就变的十分不孝顺了,因为怕他大陆的儿子来抢老先生的遗产。这则故事中的儿女怎能这样对待自己的父母呢这世间能有多少子女体贴,孝顺父母的心呀父母从小养育我们,培养我们,含辛茹苦把我们抚养成人成才,到最后我们能给予父母什么样的关怀呢物质的蒙蔽是多么令人寒心呀!
读林清玄的文章,初读清新,再读更是心开意解。我这原本青春年少﹑浮躁烦乱之心总会在品读他的文字中旋即安定下来,解开心锁,内心充满宁静与关爱。换句话说,他的文章是启迪星,引领我们观照内心,开启智慧和觉悟。
散文读后感第13篇
我想,我就应不可能成为席慕容这么有才华的人,但是我觉得能够细细品读她的每一个文字,那也仿佛是理解了一次心灵的洗礼。
席慕容她,虽然早已经不是个小孩,但,却有着一颗比孩子还要纯真的心,仿佛她的世界,总比我们的搞笑。她用她的心去看整个世界,生活中时刻留一份真诚,把她在眼睛里所见到的事物,用书香去描绘出来,让我们所有读者与她一齐品味这个其实很可爱的世界。她描述的那些充满至善至美的平凡琐事,总能拔动人们的心弦,让你一同去发现世界中完美的一面。
我最喜欢她的《朋友》,并不是冲着什么华美语言。这位飘悠在纸墨香之间的“朋友”,不必有华丽丽的外表,它却是最真实的,无意的表露了作者,席慕容的纯真与甜美。
——“一开始,因为小娜杀价太低,伤了他的心,所以扭头就走开了,不再搭理我们这三个游客了……”只是一个简单的开头,却已经让我想微微的一笑。如果我不翻封面,我就必须会认为这篇作文,是个有心的孩子写的。虽然简单平凡,但不枯燥,反而让人有种想快一点读完,可又想细细回味的纠结却又快乐的感觉。
让你的思维随着她小夜曲般的涓涓细流,娓娓道来,去回忆、去品味那些岁月里捉摸不透的幸福和生活中的真善美,或者,这正是席慕容,从来没有想去刻意做些什么努力的心愿所在吧。
散文读后感第14篇
余秋雨,1946年生,浙江余姚人,艺术理论家,中国文化史学者,散文作家。
全书分为“文化苦旅”、“山居笔记”、“千年一叹”、“霜冷长河”、“行者无疆”这五个部分。
余秋雨老先生好些年以前写过一些史论专着,文笔很有特色,轻新脱俗,洒脱、放达而又潇洒,让人读上去自然而又舒服,不夸张,不悲伤,没有什么好词好句,没什么个性的手法,不像有些文章用比喻,用拟人,用夸张等等,不局限于这些章法,而是用自己独特的风格写出让每个人都叹为观止的文章。
就像老舍写的《草原》。自然而又优雅,不做作,简简单单几行字,就完美地描绘出了所要说的那一幅画面,真实而又完美。
就如“青山绿水,长路一条,走不了多远就有一座。高高的,全由青石条砌成,石匠们手艺高超,雕凿得十分细洁。顶上有浮饰图纹,不施彩粉,通体干净。鸟是不在那里筑窝的,飞累了,在那里停一停,看看远处的茂树,就飞走了。”
这一段,这是一开始的一段,只是简单的叙述而已,却给人无限遐想的空间,想象着远处的山,清澈见底的水,绵延十几里的路,路边是一座又一座牌坊,它们很高,很大,还有好看的图纹。
牌坊上时而会望见几只飞累了的小鸟,在那儿歇息,倒也并不安居,过一会就又飞走了。这一幅简单的图画,在作者笔下用简单的词句描绘出来,却别有一番风味。
这样的文章并不多。
仔细想想,萧红写的文章《我和祖父的园子》便是如此,也是自然,真实,完美。“太阳在园子里是显得个性大。花开了,就像花睡醒了似的。鸟飞了,就像鸟上天了似的。虫子叫了,就像虫子在说话似的。一切都活了,要做什么,就做什么,要怎样样,就怎样样,都是自由的。
倭瓜愿意爬上架就爬上架,愿意爬上房就爬上房。黄瓜愿意开一谎花,就开一谎花,愿意结一个黄瓜,就结一个黄瓜。玉米愿意长多高就长多高,它若愿意长上天去,也没有人管。蝴蝶随意地飞,一会儿从墙头上飞来一对黄蝴蝶,一会儿又从墙头上飞走了一只白蝴蝶。
它们是从谁家来的,又飞到谁家去,太阳也不明白这个。只是天空蓝悠悠的,又高又远。”又有这样一本书,让人读着读着,就不由得沉浸在已逝的烂漫的童年生活中。这本书的名字叫做《呼兰河传》,和余秋雨的散文一样美,简单却又不失味道,虽通俗却又十分自然,自然中透着完美与真实。
那种意境,远比夸张的文章要吸引人得多,一个是外表华丽,却找不到内在,另一个则是表面简简单单,普普通通,而只有细读一番,才可能品出其中的自然美。
我本身就十分喜欢散文,诗歌之类的文章,因为它们不仅仅表达字面意思,更是能从字里行间体会到作者想要表达的真实情感。还能够学学名家文笔,多多感受,在自己的文章中注入自己的情感,读上去必须与众不同。
本书值得收藏。
散文读后感第15篇
寒假里,我读了《林清玄散文集》。这本书主要写了林清玄在小时候经历的一些事和林清玄对某些事的看法从而引出的道理。一翻开这本书,逐字逐句地读,字里行间蕴含着一种细腻、柔软的感觉。据我所知,林清玄是一位男作家,男作家的作文就应是充满阳刚之气的,但林清玄不同,他的文章格外婉转,丝毫不逊于女作家。这种阳刚与阴柔结合为一体的写作方法,令我难以忘怀。
这本书中,令我印象最深的并不是他的文笔多么优美,语言多么华丽,而是这本书的前言,也就是写作目的。前言一共分为五个小故事:“还好,掉下来86的不是西瓜”、“酸甜苦辣,各安其位”、“小小的心,大大的世界”和“在挫折中,学习智慧”。这五个小故事都在写各种各样的儿童,遇见了各种各样的事,其中“小小的心,大大的世界”最令我影响深刻。这个故事主要讲了外国的孩子一出生就有许多的愿望、目标:而中国的孩子十分的保守,没有自己的向往,任由父母指控。
林清玄是这样评价这件事的:认识幸福,比认识世界更重要:关照自己,比国际观紧迫得多。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每个人只有在小的时候确定志向,朝这个方向去努力,长大了,才会有所收获,有所回报。
这个故事让我想到了几天前的报纸上写的一则新闻:据一份调查显示,从小就确立志向的孩子长大了有75%几率圆了自己的愿望,甚至有10%的几率被提拔,职位更高,受到了重用,但是从小没有确立志向的人,只有5%的几率获得成功。这则新闻同样告诉了我们“每个人只有在小的时候确定志向,朝这个方向去努力,长大了,才会有所收获,有所回报”的道理。
在我们的生活中,确立志向看似很简单,但是总很难做到,其实,只是因为少了一颗坚定不移的心而已。
散文读后感第16篇
林清玄说:“等我站在竹林前面时,整个人被天风海雨似的音乐震摄了,竹林像一片乐海,波涛汹涌,声威远大,那不是人间的音乐,竹林中也没有人家。竹子的本身就是乐器,风是指挥家,竹子和竹叶便是演奏者。”
读了林清玄的随风吹笛,仿佛也身临其境,看到了满眼翠绿的狂风不止的竹林波涛,阴云密布的风雨交加,再加上竹子生机勃勃的摩擦生籁,这一切,真是竹林大自然的宏大交响乐。风雨中的笛声遥远、高扬、广阔、悠长。
真正聆听了一堂林清玄老师上的音乐大课。
自己不懂音乐,更不会任何一种乐曲,十足的音乐门外汉。正因为这样的无知才无畏,不自量力的一向想选取一种乐器来学习。想学会了一种乐器,就能够寄托心灵的期望。
因为竹笛携带的便宜。无论是在高高的山岗上,无论是随风荡漾的湖泊上,竹笛都能够迎风而立,尽兴优雅的演奏。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因为竹子的品格,而毫不犹疑的选取了竹笛的学习。
竹子是高洁、刚直、谦逊,不亢不卑,潇洒处世,常被看作不同流俗的高雅之士的象征。竹子清幽,默默无闻,不畏困难,不惧压力的强大生命力,更是我的喜爱。
虽然一向立志学习吹竹笛,但由于太忙,也由于不善安排日常计划,吹笛学习计划,多少年来一向被耽搁着。遗憾中的遗憾。人生不如意事常有七八九,逃避现实时就这样安慰着自己。有时,真是痛恨自己的妥协主义。
还是说点阳光的话题吧。
大自然是秀丽的,大自然是时刻变化的,大自然中的竹林宏大交响乐,更是震撼人心的。透过读随风竹笛,更要抛弃上面阿Q想法。用用心的人生态度好好去感悟自然,融入自然,过好生活的每一天,这样我们的人生才会具有竹子高洁、刚直、谦逊,不亢不卑,潇洒处世的高雅品格。
散文读后感第17篇
读秋雨的书,如同读着一本厚厚的历史,更加有万象的人生世态和丰富的风土人情。
秋雨的心是年轻的,却又是迟暮的。有着儿童的天真,有着老人的睿智,因而有了天真的向往新奇的心,有了发自内心的对历史的感悟。所以他的人生是秀丽的。正如他在散文集的序文中所写的那样他就应是一个“天使般的老人”即使他年老了,也会有一颗年轻的心的。
秋雨对梦想的初衷,对历史的感悟。更是由于他对人类历史的重视。他追寻的心是沧桑的,他对待敦煌礼貌遭受蹂躏的过去不再如别人所云的那样,将罪过归咎于一尽全力保护但却无力回天的王道士。历史的失落是有她既定的命运也有历史的更深层的本质的。历史的源远流长也正是因为它有令人悲痛的过去。
初次接触余秋雨是他的第一本散文集《文化苦旅》,很是被作者深厚的文化底蕴所折服,他的思牵千载,行云流水的记录,对历史、对文化渗透着的领悟力,也是使余秋雨在中国的文化史上留下一席之地!
而后接触到他的另几本着作,如谈史谈鉴的《山居笔记》、阐述立身处世的《霜冷长河》、《行者无疆》,以及比较几大礼貌的《千年一叹》,还有类似回忆类的封笔之作《舍我一生》。读完后,总想写点什么,却一向未敢动笔,只怕自己的看法大为浮浅,甚至落入俗套,而今下定决心来浅谈一下余秋雨散文的写作风格问题,对于我们的写作也有很多的借鉴好处。
余秋雨散文作品中始终贯穿着一条鲜明的主线,那就是对中国历史、中国文化的追溯,思考和反问,与其他一些文化散文家相似,余的作品更透着几丝灵性与活泼,尽管表达的资料是浓重的。
余利用他渊博的历史知识,丰厚的文化功底,将历史与文化契合,将历史写活、展现,引起我们反思、追问,作为一个知识分子,他的作品已渗透了文人的忧患意识和良知,这点也是最重要的。典雅、灵动如诗般的语言。
余对语言有一种超强的领悟力和驾驭潜力,他的散文追求一种情理交融的雅致语言,并且“语言在抒情中融着历史理性,在历史叙述中也透露着生命哲理”。
他选取恰当的、富有诗意、表现力的语言加以表达,这些语言具有诗的美感,从而把复杂深刻的历史思想和文化说的深入浅出,平易近人,可读性很强。同时他还综合运用对偶、排比、比喻等修辞手法,大段的排比,对偶增强了语言表达的力度,构成了一种语言的气势,使语言不矫揉造作,装腔作势,平淡无味,而富有了张力,富有了文采。
简单叙述至此,最后一余秋雨的一句话来结尾。
阅读的最大理由是想摆脱平庸,早一天就多一份人生的精彩;迟一天就多一天平庸的困扰。
散文读后感第18篇
作为一个散文家,张晓风的作品算不上最好,但她的作品却又有着与众不同的味道。这是我读后的感觉。
仿佛在每一篇散文里,她都有倾注自己的感情,激动、喜悦、惆怅、悲伤……她在整本书中的主角,让我觉得,不是作者,而是编剧,导演出一幕幕生活的悲喜剧。
“当你吐纳朝霞夕露之际,我在你曾仰视的霓虹中舒昂,我在你曾倚以沉思的树干内缓缓引升……”
没有人能够阻挡生活的涓涓细流,即使它微不足道,小到你用一根小指就可拦住它流动的轨道,但你依旧能够发现,几秒钟后,它就恢复了它原先的方向,原因是,它越过了你的手。
在她的作品中,我最喜爱《许士林的独白》。
还记得那开头第一句:献给那些暌违母颜比十八年更长久的天涯之人。明明是一句讽刺的话,批判了那些让母亲悲哀,等待的不孝之子,却内含泪似的,颤颤地为下文感动。
“在秋后零落断雁的哀鸣里”,一袭红袍的赤子,南屏晚钟、三潭映月、曲院风荷,当他纳头而拜,来将十八年的愧疚无奈化作惊天动地的一叩首!人间永久有秦火烧不尽的诗书,法钵罩不住的柔情,百般挫折过后,踏着千百年来的思念,仍然告诉世人,茫茫的天际,夕阳的红晕,奔涌的泪水,“你”只死心塌地的眷着伞下那一刹那的温情。
一把紫竹为柄的油纸伞下,“你”毅然放下,千年修持是一张没有记忆的空白纸页,万里的风雨雷雹何尝在“你”意中,转成神仙只是“你”厌倦了人间修炼后的梦寐,而伞下人与人的聚首,却成了“你”永恒的回忆,轻吟在断桥上,让“你”驻足回首的不是西湖美景,是一个人,让“你”爱上这个缠绵人世的人……
在雷峰塔夕照的一线酡红间,是你的眷恋还是思念反正不会是悔恨。冷泉一径冷着,人间的辛酸已饱尝……
即使是想象,十分却有八分的真挚,何来的不感人让人不由感叹,辛酸后的痛楚。
散文读后感第19篇
很早就想写点东西的,在囫囵吞枣看完余秋雨老师散文集之后,但因为工作变化的原因,一向没有时间来写,也没有情绪静下来写。一晃一个月过去了。其实,此刻也没有时间、也没有情绪来写,只是总感觉心里有点事,这或许就是自己的一点个性。
定下的事情不做完心里总感觉有点不舒服,尤其是在这次阅读了多篇完美的文章之后,总感觉就应留下点什么,个性是此刻的生活节奏,让自己已经很难在一段时间之内再翻起余老师的文章,只好趁着心里还有点感觉,留下几行贻笑大方的文字。
余老师和季老一样,都是高中时就耳熟能详的大师,但可惜的是,我这个文科出生的人并不喜欢学习语文,唐诗宋词兴致来了还会背上几首,而对于这些文学作品,学起来感觉真是要人命,而且最为关键的是学了不考,考了也考不好,所以,很少认真阅读教材上面的文章,听课也是是是而非。
这次机缘巧合读到了两位大师的散文集之后,让人对散文又有了一点重新的认识,又有了不一样的感觉。自己水平有限,无法写出精湛的体会,只能由着自己的感觉信马由缰。
正如前段时间写过一篇关于读季老散文集有感的文章一样,季老从自己工作生活的点滴入手,润物无声,让人体会到生活的一种自然美,让人感觉有一种返朴归真、悠然自得的娴静,人生就如同一幅淡淡的山水画;余老师的这本散文集,则从宏观着眼,纵横捭阖,以一个文学家独有的眼光来看待历史。
将许多鲜活的历史事件通俗易懂的展此刻读者面前,让人在冥冥当中感受到几分沧桑和震撼,感受到不一样的厚重和深沉。想到那里,又想起许多当前关于余老师的种种消息,正面的、反面的都有,但人人亦云,智者见智,仁者见仁。
此刻感觉起来,读完这本散文集,对于我这样一个十分喜欢历史的人来说,让人对现实中的余老师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至少对历史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虽然这些文章只是余老师文学作品中的沧海一粟,但从读的这本散文集里面每一篇文章都让人从中读到不一样的东西。
让人思维开阔到一个全新的高度,如同是在欣赏文学作品的同时,从一个新的角度来品味已经尘封的历史,就如《一个王朝的背影》、《苏东坡突围》、《风雨天一阁》、《抱愧山西》、《上海人》等每一篇文章一样,都呈现了一段不一样的历史。
散文读后感第20篇
前一段时间,老师让我们读一本席慕容的散文集。我读了一本她早些时间出版的《成长的痕迹》。老师还真没选错书,这本书确实让我深有感触。
读完席慕容的前几篇散文,我心中不禁油然而生对亲人的思念。她前几篇散文写的是对从前的记忆,都写出了自己对远在他乡的母亲的思念和对已故奶奶的不舍。作者用一些很短小的事透过细致的描述把那份感人的亲情充分、实在地呈现了出来,她那份对亲人无比的真诚打动了我。这不禁让我想到我自己的母亲,在家里她是在怎样地关心着我、无时无刻地牵挂着我呢想到这儿,我心中受到了强烈的震撼,突然振奋起了精神,就像为了我自己的母亲。为了不让她失望,我要幸福快乐地活过每一天!用成绩回报她为我所做的一切。
越往后,对青春对时光的不舍就越多,深奥的哲理体现得也就越多。有一篇名叫《荷花七则》的散文,作者就透过她开画展后发生的一件事表达出了一个深刻的哲理。她的一位朋友看完她的画,十分羡慕她的生活。可席慕容的微笑不见了!要明白,完成一副画是需要多少心血多少时间去完成的,哪有一个人的成功是与生俱来的呢席慕容当时的感悟真让我的心灵受到一次洗涤,她的用词十分自然、恰当,每一个字都沉重地抨击了我以及每个人心灵中的那些“邪念”。“选取了这样的生活,我并不后悔。我悲伤的只是,为什么很多观众都喜欢把画家当作是一个天生异禀的天才,却不肯相信,在这世间,没有一件事情是简单或潇洒能够换得来的。”每读完这篇文章,那颗浮躁的心就自然而然地进入了平静。
也有些文章是作者对青春与生命的看法。这些文章的景色描述都相当生动,让我不知不觉进入了一种意境,进入了和作者一样无边无尽的回忆。这种回忆有时真让我感到快乐,但也时刻警示着我们时间的珍贵,我经常在想:如果所有人都来读读她的文章,世界上那些浪费时间的人还会多吗
读完整本书,我的心变得更坚强和明澈了,觉得自己成长了许多!这本书对我来说真是受益匪浅呀!
散文读后感第21篇
前几天,我看了一本书,名叫《巴金散文集》。
有人说,好的散文清新得像萋萋芳草,绚丽的如同璀璨的霞光,纯真得犹如初生婴儿般的吻,深邃得仿佛韵在骨子里的事。
巴金写的《再见罢,我不幸的乡土哟!》带我进入了巴金他心灵深处的那一片深深的爱国情怀,文中开头两段:说了故土对巴金的养育之恩,故土给了巴金的扶持、给了巴金的衣食、给了巴金的苦乐、给了巴金的亲人、给了巴金的朋友、给了巴金的幸福、给了巴金知识后痛苦的源泉……写的最后一段话:再见罢,我不幸的乡土哟!我恨你,又不得不爱你。这句话巴金把他的内心世界,说的十分透澈。恨他,是因为要离开他,却不能挽留住;不得不爱他,是因为巴金对故土十分的喜爱。矛盾的心理,不得不让巴金走进痛苦的深渊。
另外,巴金写的《我的梦》带我进入他那坚持写文章的理想。巴金他也有放弃的想法:有一个心理在阻挡他前进的理想,在敲击他心中竖立的信念,在关上窗户,迎来“放弃”的客人,把“信念”赶走在门外。但是巴金从不受心中的阻拦,把那个阻挡的心理推开;把竖立的“信念”修的更加坚固;打开窗户,迎来“信念”的客人,把“放弃”赶走在门外。为了写出更好的文章,巴金放弃了常人所拥有的:光明、爱、自由、幸福,把这些美好的东西全都抛弃了。而选择了整天在书堆中,勤奋的写文章,为了写出更好的作品,不断的努力、坚持、奋斗、克服……我认为巴金他坚持写文章的想法是那么伟大!让我不得不十分敬佩巴金。
现实生活中也有许多许多这样的例子,有不计其数的人也像巴金一样,有着永远不放弃的信念,为了考上好的大学而努力学习,为了找到好的工作而努力奋斗,为了登上高峰而努力坚持,为了心中的梦想去克服困难……
我希望每个人能像巴金一样,有着永不抹灭的信念,去面对生活中困难的事情。
散文读后感第22篇
总之,我深深地受到了传染,也许是被余先生的那种艰深、也许是被中汉文化的博大精力、也许是被现代文明社会中的野蛮现象、也许是被浩瀚先贤们的伶俐才华、也许是被能诠释脸色的平淡无奇的文字、也许是被本身心田真正的感悟、也许。
我会继承看,并且会看更多雷同的、能涟漪我心海的文字。
看到了“文化苦旅”,个中的篇章或许都是余先生游历过一些奇迹后的脸色记录吧。每读一篇,总能等闲地想象他在游历时的巨大脸色和游玩之后追念的沉静和清澈。
在这个猛烈变革的时代,余秋雨做出的尽力是令人赞赏的。在我的影象里,新美文网,余文首先在上海的《收获》杂志连载,尔后被不绝地出书、转载、报导,成为中国各多半会的重要脱销图书,甚至呈此刻险些所有的中文网站和杂志上,与鲁迅和林语堂的作品一道成为现代散文的经典之作。一时间,大有不读余文,羞谈文学之风。果然是这样吗?让我们以他的《文化苦旅》为例,看看汗青和文学在这里是奈何布局在一起的。
第一篇“羽士塔”是一个奠基民族主义基调的重要篇章,它确立了整部书的话语(代价)姿态:王羽士以他蒙昧和贪婪出卖了中汉文化的宝贝“敦煌石窟艺术”珍品。这种道德化的母题和“故事”完全切合公共的“民族主义”走向。不只如此,作者还利用了一些煽情主义话语暗号来强化这种戏剧性的结果,如“伤口”、“滴血”、“下跪”、“哀求”以致“抽泣”,所有这些意象或独白都展示了一种露骨的煽情能力。尽量它从文学能力上看相当鸠拙,但在中国的读者市场却是双重有效的,即点燃了读者的汗青怒火,又使之发生了对作品以致作者的无限钟爱,这样的例子在余文中俯拾皆是。
品读余秋雨的汗青散文,蔚然成了连年来中国小资的时髦民俗,并带出了文坛一阵风潮。汗青操作文学得到“瑰丽外观”,而文学操作汗青得到了“精力深度”。由此带来的文化狂喜,可以从他散文集的刊行量上获得证实。
可是余文在市场化的包装上存在着“媚俗”偏激的问题。它过分矫情。再以“王羽士”一文为例,由于爱“宝”心切,作者竟规划给羽士“下跪”,而为了敦煌经卷的一次赔本的“出口商业”,作者想为此“大哭一场”。这种行文上的肆意煽情,主要源于,他一方面陶醉在老式常识分子的忧患意识之中,一方面则试图向公共或市场寻求最大限度的承认,这两者最终产生了统一。没有任何一种统一比这一种看起来更为离奇。
余秋雨散文作品中始终贯串戴一条光鲜的主线,那就是对中国汗青、中国文化的追溯,思索和反问,与其他一些所谓文化散文家相似,余的作品更透着几丝灵性与生动,尽量表达的内容是浓郁的。余操作他渊博的汗青常识,丰盛的文化功底,将汗青与文化契合,将汗青写活、揭示,引起我们反思、追问,作为一个常识分子,他的作品已渗透了文人的忧患意识和知己,这点也许是最重要的。
典雅、灵动如诗般的语言。余对语言有一种超强的贯通力和驾御本领,他的散文追求一种情理融会的高雅语言,而且“语言在抒情中融着汗青理性,在汗青论述中也透露着生命哲理”。
掀开借来的书,发明印刷很是的粗拙,并且尚有错别字,这印证了同事事先声明的盗版之说,也同时让我萌生了到对余先生的一丝歉意。掀开目次,瞥见了广受赞誉的“文化苦旅”的章节,即刻以为很是亲切。最开始看的是集为“文明的碎片”的访谈录,个中的文字与在央视看到的现场点评很是相似,看着它就像在凝听余先生的教训一般。余先生的答复凡是长短常真诚而实在的,在此之上,又不缺乏超脱,他像长短常的相识中汉文明和世界文明的来龙去脉已往此刻,他凡是是能从差异的人和心态的角度去充实地叙述一件工作一个现象一种脸色的原本脸孔。看着看着,我开始叹息文字所能诠释的范畴了,也许是因为我太相信“许多对象只可领悟不行言传”这句话以至于不习惯于用文字表达思维和脸色了吧!余先生在简捷的字里行间把一些泛泛我认为的确无法表达出来的感悟展示得极尽描述。这又使得我开始提醒本身应该从头审视对文学作品的立场了(因为我之前很少涉足文学作品)。
在我看来,余进入汗青和政治话语规模是一个错误。他观光于一个他完全不能驾御的规模,并陷入了阔大的迷津,而更令人担心的是,余文依托的那些陈旧的话语体制,正在这个大厘革的时代里迟钝地瓦解。我们应该留意到,所有呈此刻这些怀旧书页中的言说都是一种挽歌,哀伤着所有正在随风而逝的政治、道德和文化传统。余文并未让汗青向我们开放并成为我们的,恰恰相反,它显示了一个旧式文人的普通特征:屈从于陈旧的汗青叙述和汗青语法,同时又沉浸在一些细小的话语改革之中,而这样的文本无疑无法成为新散文的偏向。
与诗歌对比,中国散文在其汗青历程中始终饰演了一个可悲的脚色,散文是诗歌与小说的话语残渣,会萃在文学史的边沿,成为每个时代主流话语的底衬。恒久以来,以小日子、小情趣、小思想和小笔触为根基特征的“小散文”,尽量得到了都市市民的热烈掌声,其范围却是不问可知的。对付一个布满着阔大意象的中国文化而言,它只能是一种日用文化缀品。这就为所谓“大散文”降生提供了一个有力的来由:散文需要长“大”,需要更为“大气”的构架和运作。
初次打仗余秋雨是他的第一本散文集《文化苦旅》,读完,深深被作者深厚的文化秘闻折服,他思接千载,天马行空的遐想,对汗青、对文化渗透着的贯通力,也使余秋雨在中国的文化史上留下一席之地,尔后打仗到他的另几本着作,谈史谈鉴的《山居条记》、叙述立品处世的《霜冷长河》、《行者无疆》,以及比拟几大文明的《千年一叹》,尚有雷同回想类的封笔之作《舍我一生》。读完后,总想写点什么,而一直未敢动笔,只怕本身的观点太菲薄,甚至落入俗套。在上节课谈到写作气势气魄问题,于是照旧想起了余秋雨,也参考了诸多对余秋雨写作气势气魄的评论,也略加本身的一点浅见。浅谈一下余秋雨散文的写作气势气魄问题,对付我们的写作也有许多的警惕意义。
他选择得当的、富有诗意、表示力的语言加以表达,这些语言具有诗的美感,从而把巨大深刻的汗青思想和文化说的深入浅出,平易近人,可读性很强。
散文读后感第23篇
《匆匆》是篇关于要珍惜时间的散文,真实题如其文。《匆匆》这篇文章的寓意和“光阴似箭,日月如梭”的含义是一样的。
《匆匆》诞生于朱自清的笔下,朱自清,原名自华,字佩弦,现代著名诗人、散文家、学者、民主战士,他的散文成就很高,写景抒情,意境清新优雅,语言质朴有风采。他的散文是中国现代散文的典范。《背影》、《荷塘月色》、《桨声灯影历来秦淮河》邓散文名篇,均以诗意盎然著称于世。有诗集《雪朝》(与人合著),诗文集《踪迹》,散文集《背影》、《欧洲杂记》、《你我》等。
《匆匆》主要是描写了日子一去不复返的特点,以及作者对八千多日子来去匆匆和稍纵即逝的叹息。全文紧紧围绕着“匆匆”儿子细腻地刻画了时间流逝的踪迹,最后作者感悟而发愤,并流露出对时间流逝的无奈何惋惜。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描写大自然的荣枯是时间流逝的痕迹。最后一句表达了作者对时光逝去而无法挽留的无奈何对已逝的日子的深深留念。“过去的日子如轻烟,被微风吹散了,如薄雾,被初阳蒸融了;我留着些什么痕迹呢?”作者把自己八千多日子的流逝作了高度的概括,日子就是“吹散了”、“蒸融了”般消纵即逝。体现了作者用全身心去感受时光去感受时光的流逝。“我裸来到这世界,转眼间也将裸的回去罢了,但不能平的,为什么偏要白白走这一遭啊?”这是全文的点睛之笔,隐含的,是作者不敢虚掷光阴、力求上进的精神。
时间真是匆匆一去不复返啊!我们转眼间就将要毕业了,就将要离开我们的母校,就将步入初中的生活,然而自己好像没有学过什么,知识坐在教室里听课,脑袋并没有什么反应。小学即将毕业,在之前学过的东西,如雾般,摸不着,如幕布后的人,看不着。可我还是像以前一样,慢慢地吃饭,慢慢地步伐,慢慢地笔速,一切都是慢慢地,只想用慢慢来充实内心的空虚,让自己不再为什么考试的但系。
就是因为即将来临的考试,让我想到以前,在那时我一定要努力学习,免了我现在的麻烦,课室,时间不会倒流。但读了《匆匆》后,我已经懂得了时间的珍贵,要充分利用时间才能和时间并肩而行的道理。
散文读后感第24篇
幸福。谈起这两个字也许有太多的迷惑于此,什么是幸福?它好似漂浮着,无影无踪,而在毕淑敏的眼里却有七种不同色彩绚丽的颜色。它们分别通过毕淑敏的笔下诠释着不同的幸福。
生涯?一个叫人生出沧桑和迷茫的词语。我们明白什么是生存却从未知什么是生涯,就让我们随毕淑敏一起来感受《拍卖你的生涯》吧!
毕淑敏的朋友去参加一场别致的讲座,外籍老师发给每人一张纸,上面印着数十行字:1。豪宅,2。巨富,15。直言不讳的勇敢和百折不挠的真诚。大家先是愣愣看着随之而来的则是交头接耳的笑声。也许大多数人想这个拍卖是可笑的一个游戏,但事实上当我们做这个游戏时,才能更接近了真我。接着老师象征性地发给每人一千元钱,代表你一生的时间与精力。开始拍卖,小岛,三五个知心朋友,豪宅,巨富一一被拍出高价之人买走,作者的朋友拍卖走了图书馆,留下了名垂青史,和家人共度周末,直言不讳的勇敢和百折不挠的真诚。在长久的拍卖中所有人拍卖的是一些实物,在得到后产生惊讶的发现和意料之外的收获。现在的现代人对史的概念早已模糊不清,脆弱至极,我们已经无法去选择留下些什么给予子孙后代何来青史留名之说?勇敢与真诚对于我们而言已不在坚定,我们表面的不屑是因为骨子里的不敢,我们没有承诺勇敢的勇气与面对真诚的真诚。
读到这儿我终于发现毕淑敏的散文多数是发生在某些故事后而发出的感叹与哲理!却又不那么严肃与苛责。也许会留下那三件物品并非我们之错,所有人所需与所求之物不同,有人想得到小岛,有人想要巨富。有人说这个是爱慕虚荣之表现,二者又有何之错?如果你生活陷于困境之中你不会选择巨富吗?当你渴望阅读时你不想要一座图书馆吗?我想回答一定是:想。然而对于不是十分实际的事物我们难免会疏生了它们。但无论你选择些什么,生涯,就是人生的追求和事业的发展。他可以掌握在你自己的手中,性格则是命运,而生涯从属于你的价值观。
这场游戏结束了也许我们要以一个孩子的角度,重新剖析自己的价值观和生存质量,在节奏纷繁的社会中,我们必要这种省查自我的机会,让我们返璞归真,我想当我们作重大决定之时,势必将经过心中的规划而定的,所以如果改变我们的命运,请首先为自己计算好的框架,改变心的轨迹,用一个良好的态度与实际的想法去做出改变,改变与掌握你的生涯。
散文读后感第25篇
品着篇篇美文,自己仿佛沉腻在一股朦胧的清风之中。席慕容,一位痴者,或是一个勇者,作为一个作家的她用一颗画家的心去贴近这个世界。她的散文,遍布生命中每个细微。脆弱、悲哀、美丽,在她眼中世界便为如此。因为这个世界太过美丽,而因那令人几乎窒息的美感到哀伤。她喜爱生命,喜爱每一缕生命在世界飞舞、挣扎的身影,喜爱这世界带给她的《生命的滋味》。
生命、流光、记忆,这些永恒的话题,便是生命给予我们的礼物。但在流光逝去之时,它总会带走一两块零落的记忆。当回神之后,两手空空地环顾四周的我们又剩下些什么呢?所以在命运来临之时,学着去凝神品味,不去后悔。用平静的心情去品尝这繁华的世界,感受生命的美好,这,或如文章中所说一般:我们要学着不后悔,就好像在摔了一个茶杯之后又百般设法要粘起来的那种后悔,我不要。是啊!我们年少时拥有的那一颗心最终会随着世俗人们的后悔祈祷而越发远去。因为无法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一遍又一遍重复着过错,而最终被埋入漫无边际的后悔之中,令人悲哀。那么学着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学着不去后悔、学着不要重复自己的错误。
所以,放慢脚步,让自己的心去触碰自然中那细柔之景。草叶间的风声,海洋起伏的呼吸,那夜里一地的月光。回答大自然中所有美丽生命的呼唤,感受生命中的闲静、怡人。做一个无求无欲的隐者,学会去真正爱自己,甚至这个世界。同时,也从此刻好好享受,从容地品尝生命的滋味。
在丝丝缕缕的时光之中,存在于绽放与凋零之间的我们,应用热切的姿态、不悔的心境去续写生命的岁月。
散文读后感第26篇
前一段时间,老师让我们读一本席慕容的散文集。然后我读了一本她早些时间出版的《成长的痕迹》,深有感触。
读完席慕容的前几篇散文,我心中不禁油然而生对亲人的思念。她前几篇散文写的是对从前的记忆,都写出了自己对远在他乡的母亲的思念和对已故奶奶的不舍。作者用一些很短小的事通过细致的描写把那份感人的亲情充分、实在地呈现了出来,她那份对亲人无比的真诚打动了我。这不禁让我想到我自己的母亲,在家里她是在怎样地关心着我、无时无刻地牵挂着我呢?想到这儿,我心中受到了强烈的震撼,突然振奋起了精神,就像为了我自己的母亲。为了不让她失望,我要幸福快乐地活过每一天!用成绩回报她为我所做的一切。
越往后,对青春对时光的不舍就越多,深奥的哲理体现得也就越多。有一篇名叫《荷花七则》的散文,作者就通过她开画展后发生的一件事表达出了一个深刻的哲理。她的一位朋友看完她的画,十分羡慕她的生活。可席慕容的微笑消失了!要知道,完成一副画是需要多少心血多少时间去完成的,哪有一个人的成功是与生俱来的呢?席慕容当时的感悟真让我的心灵受到一次洗涤,她的用词十分自然、恰当,每一个字都沉重地抨击了我以及每个人心灵中的那些“邪念”。“选择了这样的生活,我并不后悔。我悲伤的只是,为什么很多观众都喜欢把画家当作是一个天生异禀的天才,却不肯相信,在这世间,没有一件事情是轻松或潇洒可以换得来的。”每读完这篇文章,那颗浮躁的心就自然而然地进入了平静。
也有这些文章是作者对青春与生命的看法。这些文章的景色描写都相当生动,让我不知不觉进入了一种意境,进入了和作者一样无边无尽的回忆。这种回忆有时真让我感到快乐,但也时刻警示着我们时间的珍贵,我经常在想:如果所有人都来读读她的文章,世界上那些浪费时间的人还会多吗?
读完整本书,我的心变得更坚强和明澈了,觉得自己成长了许多!这本书对我来说真是受益匪浅呀!
散文读后感第27篇
书似一盏明灯,照亮人生前进的道路;书又似一座小桥,连通了心与灵的两岸;书更似一叶帆,推进着一艘优扬的小船不断前进。
读书,人生变得更加精彩。
宜乎大众的作家的作品,情感细腻,语句朗朗上口,生活是美好的,他俗不乏默,情不失活动力,这就是脱颖而出的文法。
读过不少老舍的散文,甚是喜欢。风景的《又是一年芳草绿》、《大明湖之春》让人们感到祖国的美丽,让人进入胜地,麻木的《耍猴》让人气愤,人们太愚昧无知了,讽刺的《鬼与狐》让人发笑,但笑完之后,又要沉思起来。在这些故事中,可能是因为他的笔力触及深刻,字里行间,透露出对生活的热爱,对人性险恶的可悲,对美好事物的向往缘故吧,散文中有隐匿着某种独特的神秘,不断渗进入心,让人读后觉得其中有血有泪,有哭有闹,爱恨两境界。
《书》,学习是主动的而不是被动的,虽然爱学,但却不喜欢古文。读书时,像老舍小时读法不同,他读书不按先后,书中爱看看,不爱就不看了,跳过几页,这是一种十分不好的学习方法,随着时代的变化,这种方法便渐渐不用了,我们越来越爱读书了。
趵突泉是美的,老舍眼里它也是美的,但有些悲,让人感到悲。不知为何他的文章多是悲,少欢。使人不解,但又让人知前时的事,让人心欢。趵突泉,水突突冒。水,淡淡,红墙白瓦倒映水中,好像地上有的,水里也会有。一片落叶,水动了,一圈圈水波,随着目光泉在突出,但老舍笔下,只喜欢它流出的小溪。但随着走,发现了,我也明白了,人类对自然的破坏,趵突泉就是范例,再清的水,再绿的树,只要,人们打起小地摊,那美,就不复存在了。地上有了杂物,无言可说,能干什么?虽乱,但久立四望,天下第一泉,又不得不赞叹天然的美。《趵突泉的欣赏》让我感到了祖国的美丽,感到当时社会的可恶,甚至把我带入那些陈年旧事的意境之中,不知不觉中,触到了一颗湿润的心。兴许,老舍当时,也为祖国而叹息,想让祖国走向光明吧!不然,他为何为国而悲呢?
人世间当年有众坏人打扮入党,让他写出《鬼与狐》。
随页飞,大明湖也乃济南一绝,美丽动人,山上佛寺,湖光映高山、白云。济南主要是水,大明湖和趵突泉都是美丽的,是济南一绝,都是美的。但是,老舍能看出真正的美丑,丑是丑,美是美,从不胡说。从美中看丑,丑中看美,但一定都是爱国的。无论是什么,大明湖很美,但它发现了水泥沙石,田地让美失去原色,美不在美了。唉!叹气,人们心中的大明湖,在哪儿呢?大明湖之春,不在了,不在了!
老舍笔下的散文,太凄太凄,心中不仅有悲了,无可奈何,谁?老舍说心悲叹息。
散文读后感第28篇
令我崇敬的作家有许多许多,但最令我敬佩不已的大作家就要数老舍了。老舍出生于满族的一个城市的贫穷家庭。他不愧为杰出的语言大师,被誉为人民艺术家。
《老舍散文集》里的作品善于描写劳动人民的生活和感情,深受大家的喜爱。我觉得老舍的作品有特殊的魅力,它生动的语言,充分地体现了北京的地方色彩,也充分地传达了北京劳动人民的悲愤和辛酸,向往与希望。
读了老舍散文集,我受益匪浅。老舍幽默的风采深深吸引着我。他的作品所描写的内容都是那么的真实,那么让人有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但他的幽默里我读出了伤心和眼泪,黑暗的旧社会里又让人看到了阶级友爱的温暖和光明。读了老舍的作品,我感觉自己对作文有了浓厚的兴趣。作文要留心观察,细心品味,而不是凭空胡思乱造。
读了《老舍散文集》之后,我越发的敬佩老舍先生。他在那样艰苦环境中,能写出这么多优美的文章,不得不令人赞赏。而我生活在党的阳光下,无忧无虑,应该好好学习,认真读书,学好本领将来为祖国的更加强大而做出贡献。
散文读后感第29篇
朱自清的散文集给我一种感觉,他在教我们一个一个人生的哲理,当然,也有写景的文章,他的散文集洋溢着一股真挚、让人深思的感情。他的散文构思精妙,让人很容易找到文章的中心,并了解。
文章写了很多故事,有写人的、有写季节的、有写景的、还有写游记的,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匆匆》这篇文章,虽然很短,只有七八百字左右,但它却用很多例子来表达中心,让人一下抓住“题眼”,文章给我一种亲切感,仿佛是一个和蔼可亲的老爷爷在与我谈话,这篇文章充满了智慧和人生的哲理:“过去的日子如轻烟,被微风吹散了,如薄雾,被初阳蒸融了。”文章虽然没提一个关于珍惜时间的字眼,但从文章里举的例子和反问质疑中,我们不难看出,朱自清爷爷在向我们说明珍惜时间这个道理,他告诉我们日子是一去不返的,新的日子一瞬间就走了,如果抓不住,像流水一样流走;抓住了,向黄金一样珍贵。可见,时间对我们来说,是一件多么重要的事情,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个谚语也充分体现了时间是用金子买不到的,无论你多有钱,没有了时间,也会慢慢老去,那么,那些钱能干什么呢?时间是无价的,能够说,时间自己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财富,它与别的东西不同的是:只要珍惜它,多久都用不完,如果你浪费它,弹指一瞬间,它会消失的无影无踪。人生只是短短几个春秋,既然如此,我们何不好好珍惜它,难道要让时间白白的从你身边流逝吗?时间也是最公正的裁判,不同的两个人,一个碌碌无为,到之后
什么也没留下,只留下无穷的悔恨;一个艰辛劳作,换来得是累累硕果,他们的人生闪烁着耀眼光彩。
朋友,从此刻开始,好好的珍惜时间吧!让我们一齐做时间的主人,好好的驾驭它!
散文读后感第30篇
提起丰子恺,人们首先想到的是他的漫画,其后才是他的文章。他描摹了生活中的许多场景,用日常写字的毛笔画下来,发表出去,得了人们送赠的漫画二字。于他本人而言,画画也好,写文字也好,原不过是些自然而然的单纯之事,漫画也好,散文也罢,都只是表达自己的内心感怀。
丰子恺的散文我也看过一些,这本散文集以带点笑容,山水间的生活,不惑之礼和我的苦学经验为总摄分了四辑,选录了丰子恺先生的30篇散文。在这散文之中还穿插了丰子恺先生的漫画,笔调粗疏放达,但细品都别有一番风致和意趣。
丰子恺的散文总带着一点天真的意味,同时又夹杂些困惑与不解。而他的困惑和不解正是因了他的天真。比如在《大账簿》一文里,丰子恺设想着每一枚铜板的历程,一瓣花一粒米一颗沙的由来,他关注着落水的不倒翁,丢弃的树枝,写坏的字纸,他想知道这些东西会有个怎么样的将来,这些想法本该是天真儿童才会有的痴念,却在他一个成年人的心中反复出现。在《两个?》这一文里,丰子恺先生又对时间和空间的尽头有了无尽的追想,他总能保有如此强烈的好奇心,总能看到想到这世界里为大众忽略的东西,观察它们,猜想它们,也书写它们。在这些散文里,丰子恺先生文字中保留的天真可见一斑,这也正是艺术家们灵感的来源,永葆赤子之心,永葆精神的青春。
丰子恺先生的文字虽有着天真单纯的一面,但他却并非不知人间疾苦之人,恰好相反,在他的文字里,常有一种担荷人间苦难的执着。在他的散文《新年怀旧》中,吸引人的固然有那些存于他的回忆中的新年乐事,但在结尾里,他那种对于如今因为战乱和灾害导致的经济凋敝生活困苦的感叹更为引人感怀。昔日的快乐与今朝暗淡的新年两相对比,让人怎么能不去思考这已经存在的社会问题呢?在《车厢社会》里对那些霸占位置的人讽刺劝喻,在《云霓》里对望天求雨的人们的怜惜无奈,他的文字从来都不曾离开生活。虽说丰子恺的散文常有那种想要担荷人间疾苦的感觉,但在他的笔下,总不致人完全的灰心,生活便有苦难也总包含着希望。
这希望就是儿童和年轻人。对于儿童丰子恺曾反复的描摹过他的几个儿女,瞻瞻新郎官,软软新娘子,宝姊姊做媒人。他写过这些曾见的场景,也画下过这些让他感动欣喜的时刻。在丰子恺的心中,儿童的天地才是无尽大,而他们的创造力也是无尽大。不知是否因了他的这种想法,他的笔调里才能始终保有一丝纯真之意。对青年,丰子恺先生则是寄予厚望,提出了许多鼓励和劝勉。在《惜春》里,他希望人们尤其是年轻人能够爱惜时间,在《我的苦学经验里》,他介绍了自己的学习经历,对年轻人卧在眠床,坐在花树下的学习态度提出了委婉的批评和建议。丰子恺先生除了是画家,散文家,他还是个教育家,因此他很关注青年人的学习和发展,在他的漫画和散文中,总能看到他对青年人的勉励和以一个过来人的指导。
丰子恺在抗战期间还写过有关逃亡之路,抗战艰辛以及战争终于胜利的一系列文字,那些文章读来也都是非常动人的。在艰苦的抗战岁月里,丰子恺先生总也能苦中作乐,便是在他的文字里写着那苦难的日子,里面也总有让人怀念感动的细节在。可惜的是本书限于篇幅没能选录,顺境的日子总是好过,然而在逆境里才最能见一个人的性格和品质。
活着本来单纯,生活永不简单。
散文读后感第31篇
因为竹久梦二,我知道了酷爱他作品的丰子恺,想当年,丰子恺买到《春之卷》,对他的作品爱不忍释,为了收集到《春》《夏》《秋》《冬》四本画集,他花了许多时日,最后让朋友从东京转送到上海,这其中辗转曲折,这股锲而不舍的劲头,让我记忆犹新,甚至当初看他写的《阿咪》时,与猫的点滴过往,也让我很深刻,作为中国文学大师,他热爱生活,热爱绘画,对我而言,他就是一个真性情的化身。
记得在《艺术的逃难》中,家人曾反对他画图,但是他说,“‘文革’中我承认我的画都是毒草,然而世间有一种人视毒草为香花,什袭珍藏。对此种人,我还是乐意给他们珍藏。”他或许在众人眼中是异类,但如今在我们眼中,是如此的与众不同。
朱光潜曾说丰子恺的性情向来深挚,待人无论尊卑大小,一律蔼然可亲,也偶露侠义风味。记得他看到一群学生在校园看抗日宣传画展板前能咯咯发笑,能镇定自若的说妇人头颅被炸,他是失望的,他内心痛斥着国人的麻木,他希冀人有“同情之心”甚至是“童真之心”,当一个人的疾呼找不到共鸣,他会渴望寻找放逐心灵。
丰子恺也许在国人眼中,是很光鲜的,他的名号很多,比如现代散文家、画家、文学家、艺术教育家和翻译家。作为一个文艺大师,他的成就可圈可点,但是在我眼中,因他有多舛、无奈的一面,同时他也有独立的一面。
这本新版丰子恺散文,收录了四章内容,从《带点笑容》到《山水间的生活》从《不惑之礼》到《我的苦学经验》,这里有不少经典旧作,如《儿女》《给我的孩子们》等。这本书里不仅有他的作品30篇,还有不少他的插画,编辑的用心之处,随处可见。
当然,这本书里的散文,笔调散漫,却自带一种天然之气,在《带点笑容》中,他曾说,我并不主张照相时应该板脸孔,也不一定嫌恶装笑脸的照相。但觉照相者强迫镜头前的人“带点笑容”,是可笑的,可耻,又可悲的。
丰子恺常常会在自己的文中,透着自己的主观思想,他既有叙事,也有抒情,比如《惜春》中,他写道,我也曾经立意要不费时间,躲在床角里不动。然而璧上时辰钟“的格的格”地告诉我,时间管自在那里耗费。于是我想,做了人真像“骑虎之势”,无法退缩或停留,只有努力地惜时光,积极地向前奋斗,知道时间的大限的到来。
丰子恺是很感性的人,他的文笔很细腻,也许初看,会觉得他很随意,但是细看,就会发现他条理清晰,对自己所感,都会徐徐道来。
他是一个用心过生活的人,在他眼中,猫是家人,他的孩子是他的伙伴,一年四季,都是他的灵感来源,但是他也有甘苦悲欣之时,他说,我的年龄告了立秋以后,心境中所起的最特殊的状态便是对于“死”的体感。
面对花开花落,人世无常,他对事物已不像初见世面的青年少女为花的幻姿所诱惑而赞之,叹之,怜之,惜之了。况且天地万物,没有一件逃得出荣枯,盛衰,生灭……
作者的文章,鞭辟入里,字字深得我心,也许很多事情,在我们看来是很细微,但是细微之处见真章,他的感性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文字是一个人的心声,我看见童真的丰子恺,他是单纯世界里,难得的单纯人。
散文读后感第32篇
毕淑敏,是我最喜欢的女作家,《毕淑敏散文集》读后感。她的散文是澄清的,健康的,充满活力的。她的素材全部取于平常人的生活,并没有太多华丽的词藻修饰,但却总能触及人的心弦。让人有所感悟。让疲惫、烦躁的心总能得到找到一处最宁静最温馨的港湾。总会在心灵最阴霾时刻寻到风雨过后的阳光。她教给我们爱,同时教给我们理性,面对残酷的世界阴暗面与不可理喻的社会的黑暗角,我们应当怎么样的调整自我的心里,正确的看待,走向光明与灿烂。累了、倦了、厌了,不要和自己过不去,找到合理的途径,给心灵放个假。我们都是可以的,都是有价值的,都是未来的。毕淑敏教给我勇敢,赋予我理性。
最喜欢《素面朝天》。毕老师用“素面朝天”的文字拌着“素面朝天”的感情,搅和成一碗对着天空的白皮面。吃下去,就是“素面朝天”里朴实真诚、醇正柔和的美丽。“我相信不化妆的微笑更纯洁而美好,我相信不化妆的目光更坦率而真诚,我相信不化妆的女人更有勇气直面人生。”是的,她用一支里面装着黑墨水的塑料杆子,告诉我们自然的女人淳朴馨香,还带着春天小雨的细腻和夏天阳光的温暖;她用一些能够复制的语言,像一个朋友从容温和地聊天,教给我们自然的美丽,甚至把自然种进我们的心田。这篇文章代表着她本人真实的品质与文风。
毕老师的散文不仅是“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甚至带上一些不易察觉的威严。在《婚姻鞋》中,她通篇只打了一个比喻,但就只这一个,不仅生动地诠释了婚姻,郑重地提醒了读者,还严肃而一针见血地指出了一些现代婚姻中存在的问题。不合适的婚姻就如同不合脚的鞋。而现在恰恰很流行一些又华丽又锋利的鞋。女孩们宁愿忍痛被割伤,暗暗抽搐嘴角,偷偷掩面而泣,也不愿放弃金光闪烁、鲜花掌声中袅袅起舞的辉煌。但我相信,这些“宁愿坐在奔驰里哭,也不愿坐在自行车后面笑”的现代女孩们,如果读了《婚姻鞋》,一定会低头思考,再抬头,用纯洁的眼光去寻找真正的爱情。因为文中隽永的笔调,深刻的立意,引人反思,发人深省,坚定有力地揭开那些纸醉金迷的外壳,露出里面折磨人痛苦的深根。她像一个果决深沉的领路人,将我们带到一大片野花盛开的田野,并告诫我们远离那些制造假花的塑料工厂。
如同夏日海边温和湿润、沁人心脾的风,毕老师的散文是亲切动人的。平淡如水的文字和芬芳若兰的意味有种让人难以抗拒的亲和力,把读者的心拉过来。《孩子,我为什么打你》是一个最典型的例子。她用最简单的笔调议论了一个最简单的事实:母亲打孩子。但她说出了这个“打”里埋藏的一个女人细腻温柔的爱,一个母亲辛酸而幸福的无奈,一个妈妈真实自然的一片苦心。我自然不是一个母亲,但我从此理解了母亲从前的训斥与巴掌,看见了她成雪的发丝,明白了什么是爱,什么是关怀,什么是属于所有父母的那片热切的期待。
“浓淡由他冰雪中”是用来形容老梅的。我并不觉得毕老师的散文完全像老梅,但她的散文绝对拥有那种浓淡由他的超然气质与浑厚内涵。她的散文就像整个自然,无形无声包含一切,每一个转折就好像自然的每一次呼吸,吐纳着天然的清新之气,净化着读者的思想和心灵。
浓淡由他是作文、做人的一种美妙境界。
散文读后感第33篇
好的书让人受益匪浅,有可能终生受益。读散文集,更是能让你的情操在相应的时间里得到陶冶。在众多的散文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毕淑敏了。她的作品,一扫20世纪80年代末文坛琐碎平庸的文风,被人称赞为是“对当代小说的一种拯救”。
毕淑敏,国家一级作家,从事医学工作20余年,拯救过无数垂危的生命,帮助过无数来访者走出生命的低谷,被誉为“文学界的白衣天使”。
故事的起伏,精湛的文笔,让我不得不读了一遍又一遍,感受了一次又一次,其中有一个片段让我感悟至深:
“为什么不读书”?夏导问。“没钱”“为什么没钱”?“因为钱在我妈妈那儿”。“你妈妈在哪儿”?“我不知道,我妈妈跟着人跑了,她不要我了,她把家里所有的钱都卷跑了。就剩下我和爸爸,爸爸说他一个人也要供我读书,他就上山挖药材,他在最陡的崖上看到了一兜贝母,人家都看到那兜贝母了,可是谁也不敢去采,只有我爸爸上去了,他就再也没回来。”这篇《源头朗》在描写火石到大城市生活、求学的同时,亦表现了苦难人物心中理想和现实压迫的种种矛盾。
著名作家贺绍俊曾经说过“毕淑敏与其说是一位作家,不如说是一位心理学家,她的每一部作品都是针对我们的心理疾患而开的心灵处方,这源于她的善良和对人的心里隐秘的洞悉。”
读毕淑敏的书,能体会到一种特别的爱,让我沉思许久……
散文读后感第34篇
当陈老师第一次提到“张晓风”这个名字的时候,我便觉得很耳熟。的确,她是台湾著名作家,在六年级时也学过一篇她的文章,至今还让我印象深刻。
张晓风老师的散文蕴含了许多人生真理。她的散文叙述自然,冲淡宁静,没有什么华丽的语言,但读她的散文也不会使人觉得枯燥无味。
张晓风的大多数散文是先讲一个或是几个故事,都是那么的生动有趣,显示引人发笑,后又让人沉思。那篇《我不知道怎么样回答》正是这样。小男孩不愿意洗手,并且用自己新发现的句子不断和妈妈辩解。小男孩,他在成长,他在强烈的想要建树他自己的秩序和价值,我不由得对小男孩产生一种敬意。虽然最后妈妈没有回答小男孩的问题,也没有使小男孩喜欢洗手,但是妈妈和小男孩都依然爱着对方,这是永不磨灭的。
读了这么多张晓风老师的散文,最令我喜欢的还是《一碟辣酱》和《我交给你们一个孩子》。一碟辣酱说的是张晓风在香港教书时,校长请教师来赴宴。当时,桌上摆了一碟厨师亲手调制的辣酱。因为没有一个人去品尝辣酱,所以张晓风出于一点善意,取用了一些。而正是这一点善意的举动,使她换来了更大的善意。在离开时,校长送了张晓风一瓶辣酱,张晓风很感动,也真正的爱上了这瓶辣酱。读了这篇散文,我感触极深,其中文中的一句话也让我领悟到了人生的真理:“生命的厚礼,原来只赏赐给那些肯于一尝的人。”是啊,有时候,可能只是一个小小的举动,只是出于一点善意,便可能回收一些令我意想不到的更大的礼物。所以,多去品尝并夸赞他人的作品,何乐而不为呢?
在《我交给你们一个孩子》的三篇小文章里,我尤其喜欢《寻人启事》。母亲见证了自己孩子的成长。在小男孩的时候,他总是依偎在母亲身旁,被妈妈牵着自己的小手。可是,转瞬即逝,小男孩已经长成大男孩了,他必须有所忍受,有所承载,他那双被母亲握着的小手也有如飞鸟在翩飞中消失了。童年,悄悄地溜走了,小男孩长大了,母亲也老了。可是,当孩子长大后,他会像母亲照顾小时候的自己一样照顾着母亲吗?我想,会的。
张晓风的散文就是这样耐人寻味,只有一遍接着一遍读,才能领悟到更深的道理。慢慢合上这本书,回想着一篇片优美的文章,一个个生动的故事……
散文读后感第35篇
今天我向大家推荐的书籍是《毕淑敏散文集》。
好的书能让人受益匪浅,有可能终生受益。读散文集,更是能让我们的情操得到陶冶。
在众多的散文家中,我很崇拜毕淑敏,特别爱读她的散文。有人这样评价她:在热闹而浮躁的文坛,毕淑敏似乎自立门户,不能把她归属于任何一个派别;她不以学问见长,也不以前卫的语言标榜;她不是江南的清山秀水,也不是草原上的黑骏马,她似乎是从五千年的文化传统中走来,但又不全是传统文化的回归。她把日常生活中极为平常的事物作为审美客体,把人人都经历的事情写得妙趣横生。这种朴实无华的文风,很有一点“平淡而山高水远”的境界。
毕淑敏的许多散文写得不但有趣,更是发人深思,让人觉得很有意义。她总能把一些大道理写得简单明了,适合我这种智商理解能力均不高的人阅读。毕淑敏的文字,写来神闲气定,字里行间流露的是她的冷静与善良,让人感觉她是一位有着大智慧的女子。
毕淑敏不仅是作家,还是医生,心理咨询师。她的作品涉及人类的身体到精神的各个层面。在散文中,毕淑敏探讨女性存在,探讨亲情,也探讨生与死这样凝重的话题。我尤其赞同她的死亡回归家庭的观点,如果明知道自己快去世了,却要不断地在医院折腾,费钱费力,所有人跟着受罪,何苦呢?我希望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时间,能够获得心灵的自由,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家人给予充分的关爱,在安详平静中死去。并且我也希望家人不要太过悲伤,只要他们继续快乐幸福地生活就是我的幸福了。在谈到教育时,毕淑敏也有很多独到的见解。她认为要充分考虑孩子的自尊心,不能孩子已经很痛苦还要唠叨不已,以为这样效果好,其实这样会让孩子在无穷的心理折磨中丧失了尊严。我们作父母的,由于繁忙忽视了对孩子心灵的保护,伤害了孩子也不知道。她主张表扬也要慎用,凡是隶属天份的那一部分及与生俱来的`特质,都大可不必过多地表扬或者是批评。我们的批评教育和赏识教育也该有个度。
毕淑敏的散文是澄清的、健康的、充满活力的。她的素材全部取于平常人的生活,并没有太多华丽的词藻修饰,但却总能触及人的心弦,让人有所感悟,让疲惫、烦躁的心总能找到一处最宁静温馨的港湾,总会在心灵最阴霾时刻寻到风雨过后的阳光。她教给我们爱,同时教给我们理性,面对残酷的世界阴暗面,我们应当怎么样的调整自我的心理,正确的看待,走向光明与灿烂。累了、倦了、厌了,不要和自己过不去,找到合理的途径,给心灵放个假。毕淑敏的文字最大的特点便是自然,自然得如同一潭湖水,清澈平静,淡泊悠远,倒映着岸上的花鸟山川,滋润着万物,把自己渗透进空气,让缓缓地、融合着水的清香的微风吹满世界,从而让我们在这个浮躁社会中奔波的心能够沉静下来。
正如她在《淑女书女》一文中写到的,好书是“家乡的一方绿色水土”。读这本《毕淑敏散文集》,能让我们感受到一种心灵和情感的慰藉。
下面我将自己比较喜欢的毕淑敏散文中的文字摘录下来与大家共享:
1、幸福很矜持。遭逢她的时候,她不会夸张地提前和我们打招呼。离开的时候,也不会为自己说明和申辩。幸福是个哑巴。
2、在理想主义普遍遭受嘲笑的年代,一个人仍然坚持理想主义者,必定不是因为幼稚,而是因为精神上的成熟与自觉。
3、世上最可怕的就是人们与道德产生了距离,而让缺德成为一种习惯。
4、人生总是有灾难。其实大多数人早已练就了对灾难的从容,我们只是还没有学会灾难间隙的快活。我们太多注重了自己警觉苦难,我们太忽视提醒幸福。请从此注意幸福!幸福也需要提醒吗?
5、幸福不喜欢喧嚣浮华,常常在暗淡中降临。贫困中相濡以沫的一块糕饼,患难中心心相印的一个眼神,父亲一次粗糙的抚摸,女友一个温馨的字条……这都是千金难买的幸福啊。像一粒粒缀在旧绸子上的红宝石,在凄凉中愈发熠熠夺目。
6、幸福并不与财富、地位、声望、婚姻同步,这只是你心灵的感觉。常常提醒自己注意幸福,就像在寒冷的日子里经常看看太阳,心就不知不觉暖洋洋亮光光。
7一个人可以受过教育,但他依然是没有教养的。就像一个人可以不停地吃东西,但他的肠胃不吸收,竹篮打水一场空,还是骨瘦如柴。
8、柔和是一种品质与风格。它不是丧失原则,而是一种更高的境界的坚守,一种不曾剑拔弩张,依旧扼守尊严。柔和是内在的原则和外在的弹性充满和谐的统一,柔和是虚怀若谷的谦逊啊。
9、赶快为你的父母尽一份孝心。也许是一处豪宅,也许是一片砖瓦。也许是大洋彼岸的一只鸿雁,也许是近在咫尺的一个口信。也许是一顶纯黑的博士帽,也许是作业簿上的一个红五分。也许是一桌山珍海味,也许是一只野果一朵小花。也许是花团锦簇的盛世华衣,也许是一双洁净的旧鞋。也许是数以万计的金钱,也许只是含着体温的一枚硬币……但在“孝”的天平上,它们等值。
只是,天下的儿女们,一定要抓紧啊!趁你父母健在的光阴。
散文读后感第36篇
毕淑敏不仅是一位著名的作家,她同样是一位慈祥而又可爱的母亲。
在《混入北图》这篇文章中,毕淑敏的母爱与她对儿子的教导更是体现得淋漓尽致。
在那时,北京图书馆是最大的图书馆,哪里有各种各样不同种类的图书,但那里却有规定:只对成年人开放。不知是不是遗传了毕淑敏,她的儿子从酷爱看书,对文学充满了好奇心与求知欲。当他长到十几岁已经是个小伙子的时候,毕淑敏在他苦苦的要求下,不得不带儿子“混入”北图,满足孩子向博览全书的愿望。
本文主要讲述了毕淑敏到儿子进入北图的过程和看书的过程。其中详写的是进入的过程。在过程中,运用了心理描写和生动的动作描写,表现了母子二人害怕被识破的心情,但儿子也急切想去看书的复杂心情。在好不容易进去后,儿子恨不得把全馆的书都看一遍,所以,他直到闭馆才依依不舍的离开。
所谓:心有多大,世界就有多大。在毕淑敏的这篇文章中,充分的体现了儿子对读书的渴望,甚至把博览全书为理想。的确,在我们少年时代的时光是很宝贵的,我们在学习上,不因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而是多多去闯闯,在丰富的经历和阅历下,就能够让你体会到世界是包罗万象的。在青春时,何不去拓展自己的领域,为梦想努力,像毕淑敏的儿子一样,有志气:“长大一定要光明正大的从正门走进北图,因为那是贵宾的通道!”
散文读后感第37篇
毕淑敏,是我最喜欢的女作家。她的散文是澄清的,健康的,充满活力的。她的素材全部取于平常人的生活,并没有太多华丽的词藻修饰,但却总能触及人的心弦。让人有所感悟。让疲惫、烦躁的心总能得到找到一处最宁静最温馨的港湾。总会在心灵最阴霾时刻寻到风雨过后的阳光。她教给我们爱,同时教给我们理性,面对残酷的世界阴暗面,我们应当怎么样的调整自我的心里,正确的看待,走向光明与灿烂。累了、倦了、厌了,不要和自己过不去,找到合理的途径,给心灵放个假。毕淑敏教给我勇敢,赋予我理性。
拿起这本书,一本书名为《我的人生笔记》的散文集,我便即将开始了解作家毕淑敏的内心世界了。
本以为一个作家,就是整天坐在家里,奋笔疾书,一天到晚与文字打交道的人,但毕淑敏与我想象中的作家完全相反。她有着丰富多彩的人生经验,她年轻时曾在藏北高原当了十一年的兵,把青春留在冰川雪岭之间,她曾背负武器,红十字箱,干粮跋涉在藏北无人区,她曾在寒冰之上,铺张雨布席地而眠,她有着不平凡的人生。
但她同样有家庭、儿子、友爱,小时候也害怕见老师。脱下作家的美丽光环,她与万千女性一样是一个母亲,一个孝顺的女儿,贤良的妻子。在《下午去开家长会》中,毕淑敏将母亲去开家长会的心情表现得淋漓尽致。她在去开家长会的路上,心中感到紧张,虽然老师有夸过儿子,但更多是说他的不足之处,毕淑敏写道:那种时刻,真令人尴尬和难堪。我的自尊心强烈地蜷缩起来,我的头在老师和其它家长的注视中沉重地垂下……
虽然老师不再述说她儿子的失误,但她却会不停追问,生怕漏掉一点。这是天下母亲菜有的复杂心情,明明害怕听到,却又想听到,也希望孩子像一只光滑的苹果。她有一颗平凡的心。
毕淑敏的文字之间流露着一种真情,不管是她写当军医,还是关于婚姻和家庭的独白,每一章节,每一篇,读完之后都能感应到她所想表达的,文中从没有直接表达情感的陈述,好像拧一个魔方,跟着思路走,最后拼出一个完整的面。毕淑敏的文章没有张晓风那么优美,饱含细腻的情,更多的是简洁和清晰。
毕淑敏的散文不同于张晓风。她只是给我们讲述一个小巧的故事,平凡普通,像一湖波澜不惊的水。
她的特点是能够巧妙地在文章中融入一些东西,所以她的文章带着情感。这种情感,是在你无聊时可以端起它一边喝一杯热腾腾的咖啡一边翻页,是在你心烦意乱时让你静下心来仔细品味。是在你悲伤难过时看看,找到自己的安慰。
你若能细细体会,必能发现那隐藏于故事中的一份细腻、一份温柔、一份执着,对人生的追求及一份不变的心。
在《孩子,我为什么打你》中,孩子忽然反驳作者说出的“从未打过人”:“妈妈,你经常打一个人,那就是我。”
也许我们曾受到过家长的批评责怪甚至打骂。但是我们知道吗,每一次孩子的挨打,只会在母亲心中留下痛而深刻的烙印。她把对孩子的温柔、严厉、疼爱、生气表现得淋漓尽致。
一篇好的文章,是优秀作家心灵性格的一面镜子,字里行间映衬出真实的自己,是他们用心最纯洁的琼浆谱写的。毕淑敏有着不平凡的人生平凡的心,也许是因为这两点,铸造出她独特的写作风格以及崇高的人生观。我们也可以学着像她一样,以一个医生的角度、一个母亲的角度、甚至一个路人的角度,去体会,观察这个精彩的世界。
散文读后感第38篇
在寒假中我读了《毕淑敏散文集》,其中有一篇散文《我很重要》,对我感触极大。
对于今天这个宽广无穷的世界来说,一个人实在是太渺小,太脆弱了。而读了毕淑敏老师的《我很重要》之后,我改变了自己的看法。我对于我妈妈和我爸爸来说,他们有了一个儿子;我对于我们家来说,我增添了许多的欢乐;对朋友来说,他们有了一个知己;对以后的社会来说,也许我们能够推动新时代的潮流,创造出更惊人的伟业……可见,我们的意义是多么重要啊!
“天生我材必有用”,的确,不管我们以后从事什么,我们对于整个世界都有价值,我们不应该自卑,总说:我不重要。要自信地说:我很重要!我们对于亲人,朋友,乃至整个社会都是不可替代的,我们都是唯一的。
我们每个人都非常重要,不论我们身处何处,不论我们的地位多么卑微,不论我们的事业多么坎坷,不论我们的身份多么渺小,但这不等于我们不重要!
我们往往以对社会的贡献来作为自己是否重要的标准,但我不这么认为,只要别人因我们的存在而感到幸福,我们就是无比幸福,无比重要的。
散文读后感第39篇
窗外,依旧车水马龙,窗内,我轻轻将这本《毕淑敏散文集》合上,小心翼翼地放回书架。
毕淑敏,一个多么柔和雅致的名字,连带她笔下的文章,也如她的名字、本人一样,睿智不失柔雅,多思不失理性。没有太过华丽的点缀,只有将对人生、生活的感悟融进文中,打开人们的心灵窗户,于是,在她的笔下,我看见了一位深思的智者。
她的文章,如同春日里和煦的春风,杂着人生百味,真、善、美,便隐在了这字里行间中,描绘成灿烂的人生百观,她曾说:“优等的心,不必华丽,但必须坚固。”她的话,十分朴素,但它所发出的美丽却是如此的安详,柔婉,如果一定要给她这本散文集做出评价的话,请允许让我将它比作一盏上好的人参乌龙茶吧,它清香扑鼻,令人受益无穷,在我的眼中,大多女性作家的文风无非是多愁善感、风花雪月,我不斥责也不认可,而毕淑敏女士的文章,诠释了世间最美好的爱,我敬佩她所对幸福的感悟:幸福不是金钱,是人世间那些微不足道的所给予你的。
阅遍全书,我最喜欢的便是《让我们倾听》,毕淑敏女士捕捉到了生活中一个十分弱小,甚至并没有很多人注意的美德,便是“倾听”,她以她娟秀的文笔娓娓道来——倾听,在他人语速不满时,你有没有认真的倾听呢?她从一个实验——认真与不认真倾听带给他人的感受从而感叹道:要在相当短暂的时间内,让别人听懂了你的话,让你听懂了别人的话,并且在两颗头脑之间产生碰撞,这就变成了心灵的碰撞,令我深深明白;在你的朋友遭受挫折时,请一定要认真的理解、倾听你的朋友。
外面忽的下起雨来,打断了我的思酌,不由自主把视线转至那本一直在静默的《毕淑敏散文集》上,我不禁冲着它莞尔一笑:是啊,让我们一起,去感悟毕淑敏所提倡的“人性的爱抚”吧,让我们怀着感恩之心,去关爱身边的那些人!
散文读后感第40篇
毕淑敏是我最喜欢的散文作家之一。她的素材都来自于生活中十分平凡的事,但又能从中提炼出重要的、让我们一生受用道理。而且毕淑敏的文字很细腻、幽默、抒情、感人、情节起伏,并用一些看得见的东西来比喻看不见的东西,读来很有趣,怎么读都不会腻。她以一个女性作家独有的心,表达了她对人生的感悟,并阐述了她的人生观、女性观。
比如她的散文《爱怕什么?》就给我留下了十分深刻的印象。表面上这篇文章一条一条地讲了“爱怕什么”,其实告诉我们的是如何行动才能真正地获得爱,用怎样的方式付出爱才能让别人感受到你的爱。这让我懂了爱是需要表达的,就像她说的:“爱是那样的需要表达,就像耗竭太快的电器,每日都得充电。重复而新鲜地描述爱意吧,它是一种勇敢和智慧的艺术。”
文中有一位母亲因不善于表达爱,一个“心头正充盈着温情”的动作,被儿子理解为“我又做错什么事情了,妈妈在发愁”;被别人理解为“要自杀”。
这样我联想起了自己在生活中的行为。不知道为什么,小时候我就是十分胆小,有些事连我最最亲近的人——父母都不敢说,“我爱你”就更不用说了。一次数学考砸,一向没不及格过的我不敢拿回家给家长签字,就干出了模仿家长笔迹的蠢事。后来还是被发现,他们批评了我,但不是因为我考砸了而是因为我欺骗了他们。这就是缺乏表达、不敢交流的后果。如果当时我诚实地告诉他们分数,或许他们还能安慰我、给我找出不足、鼓励我下次继续努力。像文中说的:爱怕假冒伪劣。
“这种细腻的文笔,这样精致的刻画,这么用心的观察,所见与所得的完美转化,真的是动人心魄,怎么也不敢相信,这么平凡的文字,这么常见的词组,竟包含了这么震撼的力量!”
散文读后感第41篇
我不禁被这深厚的书香味吸引了。没错,这就是《张晓风散文精选》。这本书以一篇篇有意义的散文的形式使人懂得一个个人生哲理,并令人从她细腻的文章中备受感动、启发以及深思,还从她不华丽而朴实真诚的话语中感受到生命的可贵。
在这本书中让我最记忆犹新的还要属《人生的什么和什么》了。这篇文章是以第二人称的形式为大家叙述的,写了一个人正在开车,收音机转到一个不知什么台的台上,正播着安静讨好的小提琴。在她马上要进入隧道时,广播里说人生最重要的事只有两件。
话还没说完,声音就断了,她很想知道答案,可过完了四十秒,车出隧道时,这已经讲完了。她想去追问那一段来,可以觉得并没有必要,自己都四十岁了,还不知道“人生的什么和什么”吗?这篇文章最后并没有告诉读者们答案,给人留下了无限遐想,十分耐人寻味,觉得仅在我的思考能力范围内,人生里最重要的两件事是坎坷和经历了无数次坎坷后的成功。
在每个人哇哇落地时,就注定了坎坷的来临。坎坷虽然十分令人畏惧,它可能使你失去信心,可能使你自甘堕落,可能使你悲痛欲绝……但是,你千万不能就这样倒下,倒在成功的面前。你一定不甘心走入失败的大门,所以,你务必要勇敢地去战胜它,因为坎坷是避免不了的,可如果它把你打倒,你也不能气馁,应更加勇敢地去打倒它。
坎坷必定会成为我们走目人生之路的“绊脚石”,但我们不能退缩,只能前进,走向成功。然而一个美好的人生大概就是克服坎坷与困难并走向成功大门的过程吧,所以我是这么认为的。
在我细细的品味中,我不禁再次被这书香吸引。
散文读后感第42篇
自从阅读《张晓风散文》之后,我对散文有了另一番见解。
以前读散文感觉都是比较肤浅的小故事,只有看见有意思感兴趣的才会仔细品味一番,所以不常读散文。而张晓风的散文却显得截然不同。
读张晓风的散文会让我身不由己,有一种幸福而无以言表的感觉。她的散文语言深奥,却优美如画,细细赏读会有身临其境之感。生动的内容,朴实的语言,深刻的道理,不需要华丽的辞藻,不需要灿烂的背景,依然扣人心弦般地带我们走进故事中,让我刻骨铭心,久久难忘。
我最喜欢张晓风散文《春俎》里的《山月》这篇文章。这是一篇描写并赞美山月的文章,虽然短小,但是精炼,所谓“浓缩才是精华”。认真品味、细细品读后就能够了解其揭示的深层含义,她用很简单的词句把山月的美藏在一字一句之中,一直围绕着“山月”二字,把山月那种寂寞、伟大、平凡、无情、孤傲的美描写得淋漓尽致,仿佛自己是山月一般冷漠却又很伟大。
在我们眼里,看似平凡,看似渺小的事物,在她的笔下却能栩栩如生,让我们学会放低眼界,观察事物,学会用放大镜看待事物,学会用笔写出精彩文章。
张晓风的每篇散文我都很喜欢,读后的感觉就是意犹未尽。我学会了很多写作方法和技巧,我还从中收集了很多好的句子和词语,相信会让我的文章更生动有趣。
用心读张晓风的书,会让人了解到这世上不同人与不同物不同方面的心态,以及天地人合的真谛!其实写作并不难,难的是要我笔写我心!张晓风就是这样!
散文读后感第43篇
飒爽的秋风徐徐吹来,金黄的落叶翩翩起舞,在这如诗如画的秋天,我读了一本同样如诗如画的书,那就是《张晓风散文》。
张晓风的语言清新隽永,善于从小事中写出深刻的哲理,《瑕》就是这样一篇发人深思,引人联想的好文章。文中她回忆自己曾买来一串很便宜但有瑕疵的项链,手中这串项链引发作者的思绪,转而用精炼的文字准确而详尽地道出了对“瑕”的理解。
生活中,能把自身的瑕疵像这串项链般坦然相呈的人不多,人们往往是不遗余力地精心掩饰自己的缺点和不足,而如果我们正视自己的这些瑕疵并坦然接受,这些瑕疵也就不算什么瑕疵了。因为只有认识到缺点才可能加以改正,你越是去掩盖,它就越明显。一个人之所以可爱,正是因为他能看到自己的缺点而不遮不掩。完美是难以冀求的,但在“完美”和“可爱”之间,人们更喜欢后者。
完美到极致就丧失了个性,变得千篇一律,而所谓的“瑕疵”却可以体现出你的特性。谁能没有一点小瑕疵呢?正是这些小瑕疵装点了我们的生活。朋友之间如果不知道对方小小的缺点并以此打趣,友谊也许会黯淡许多。
豹的皮毛上有大大小小的斑点,谁说它的毛皮不漂亮?溪水浸着泥沙、石块,谁说它的水质不纯净?昙花开放转瞬即逝,谁说它的姿态不美丽?太阳表面有黑子,谁说它的光芒不耀眼?大自然中的万事万物都有瑕疵,既然完美是难以冀求的,那么,就让我们直面瑕疵,直面人生吧!
散文读后感第44篇
冰心,相信大家一定不会陌生,在我们的学习中常有出现,我第一次接触冰心奶奶的作品是:《繁星春水》,看习惯了白话文的我,突然来看诗集,觉得有些不适应,不过也别有一番滋味。
翻开书,首篇导读便吸引了我,讲到冰心是如何创作诗集,从小到老,充分体现了冰心在写作方面的天赋。
她的诗主要以母爱、童真、自然著称。从《繁星》中的“童年呵,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可以看出冰心奶奶的童年是一个拥有梦的美好时期。“冰心小弟弟呵!我灵魂中三颗光明喜乐的星,温柔的无可言说,灵魂深处的孩子呵!”更体现了冰心与他的兄弟姐妹之间那不可言喻的深情厚谊。这些是她充满童真的渴望与幸福。后来她出洋留学,一去就是多年,她便通过笔来抒发自己的思念之情,迫切希望能够早一点回家,背井离乡离开了母亲,的确,世上只有妈妈好,母爱一直都是支持着冰心,支持着她写作,支持着她学习,的原动力。
使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那首小诗:“母亲呵!天上的风雨来了,鸟儿躲到他的巢里,心中的风雨来了,我只能躲到你的怀里。”虽然这首小诗只有短短三十几个字,但我却深深地领悟到了母爱是多么的博大无边。冰心的短诗,给我了千万的感慨,她的诗没有丝毫的虚伪,都是出自内心的真实感受,能够感人至深,看完这本书后,久久不能平静,无法用语言来表达那时的心情了。最后,我也希望更多的人能体会到书中的乐趣,书中自有黄金屋!
散文读后感第45篇
汪曾祺何许人也?似有耳闻。语文老师推荐的。理由?文风质朴,文笔清淡,值得好作空话、大话的“我”品味。
借来汪曾祺的散文集,略翻了翻。文章的确富有生活气息,只是,味道似乎不浓。
我只道把汪的文章搁置了下来。只是那夜,心情焦躁,疲乏不堪,我信手拿来汪的散文集,随意翻至了《西山客话》。读着读着,眉头不再紧锁,嘴里也不再抱怨了。完全被朴实文字里所描绘的迷人景致吸引住了——“山前有一片杏树,约有干株。一千棵杏树,都开了花,那可是很壮观了。远望一片浅红的海,如云蒸霞蔚,使人目眩神移。”“弄楼一侧有一棵玉兰。八大处只此一棵,据说是明代所植,高与楼齐,开花时瓣如玉片,蕊似黄鹅,一树光明。”
原来质朴如是的文字可以描绘出如此绚烂的画面,原来用我们的双眼可以发现如此光彩的美景。
看!汪老这样写——“西山多隐士,绝世遗名,只求执守真我。在八大处山庄怡居或小憩,做一个闲人,晨起拾级登山,暮看夕鸟投林,春花秋月,兴衰荣辱,存乎一心,然则‘清冷之状与目谋,营营之声与身谋,悠然而虚者与神谋,渊然而静者与心谋’,淡泊宁静,心止如泓,非但抛却都市繁嚣陆离,更能忘象见性,俨然小隐于野。”
这就是汪老的人生哲学——淡泊以明志,宁静以致远!
我恍然大悟,沉静的心也似那寂静的夜一般清澈悠远。
自那以后,我开始乐于读汪老的散文。与老人家一起品味生活,品味心情。
汪老定是个吃客,我暗想,坏笑。你看他那不滞于形的文字竟能让人垂涎欲滴。且看《豆腐》一文中——“香椿拌豆腐是拌豆腐里的上上品。嫩香椿头,芽叶未舒,颜色紫赤,嗅之香气扑鼻,入开水稍烫,梗叶转为碧绿,捞出,揉以细盐,候冷,切为碎末,与豆腐同拌(以南豆腐为佳),下香油数滴。一箸入口,三春不忘。”
家常菜,家常文章,家常情调。
汪老用无华的文字回忆着一位位故人,却又那么形象而生动地呈现出富有个性的人物。看他在《赵树理同志二三事》中有这么一段——“赵树理同志担任《说说唱唱》的副主编,不是挂一个名,他每期都亲自看稿,改稿。常常到了快该发稿的日期,还没有合用的稿子,他就把经过初、二审的稿子抱到屋里去,一篇一篇地看,差一点的,就丢在一边,弄得满室狼藉。忽然发现一篇好稿,就欣喜若狂,即交编辑部发出。他把这种编辑方法叫做‘绝处逢生法’。”
人物形象,贵在形似又神似。就在这样的文字中,我除了喜欢赵树理先生,也就更喜欢汪曾祺先生了。
汪老的散文大多如此风格,以平淡致远见长。
我想,汪老散文中的味道,浓起来了。
有人会说,家常文章,不值玩味。但我想,汪老的散文值得我们学习的恰是以下两点:其一,文字不求矫揉造作,文风平易近人,一扫靡艳之风。其二,无论作文,还是做人,都要常葆乐观从容之心态,能懂得以包容之心话“家常人生”。
这,就是我眼中的汪曾祺与他的“家常文章”啊。
散文读后感第46篇
记得初二时,语文课本中就有收录汪曾祺先生的散文《端午的鸭蛋》。大概是初中时正长身体,胃口奇佳,上午第三节的语文课上读到文中“炒红苋菜、油爆虾、咸鸭蛋”、“质细而油多,蛋白柔嫩”,肚腹大噪,口水暗流,文中别的情节都不太记清楚了,唯有鸭蛋的描写和《社戏》中的烤蚕豆情节,十年过去还能留下印象。后来又零零星星看过先生的其他散文,不是巧合,也大多明里暗里与吃有关。先生的嗜吃也是出名了的,金庸先生就曾说过,“大陆满口噙香中国味的作家,当推汪曾祺和邓友梅”。这样的文章尤其合我口味,先生的散文零零散散都已看过多遍,每次翻出再看,都会在美食美味美生活的描写中再一次心满意足,得到又不一样的感悟。
《故乡的食物》中写了炒米,写了咸鸭蛋,写了锅巴,写了咸菜茨菇汤,写了蒌蒿荠菜等等等等平常食物,小时候初看,只觉十分亲切(炒米可是奶奶经常买的,常吃),十分好看(文章平实朴素,好懂),十分好饿(毕竟从小谗到大)。后来异地他乡,拿起再看,才领悟,先生不仅是在写食物,更是在写故乡,写幼时的回忆,难的不是写出吃食的香味口感,而是回忆中吃时的感情。先生写“因为久违,我对茨菇有了感情”,最后还忍不住在文尾叹息,“我很想喝一碗咸菜茨菇汤。”这份感情我现在也可以体会,家乡的排骨莲藕汤,家乡的糯米珍珠肉丸,小时候吃腻的美食,因为久违,长大后想起总是很想再好好吃一回,吃的是怀念,也是心情。工作后和同事朋友闲聊时家乡,也是总会聊到家乡的美食,不论是北方的“巨大的火锅鸡!”还是南方的“伸手就能摘到的新鲜芒果沾辣椒盐”,他们眉飞色舞着家乡食物的色香味,但我明白,他们描述的不仅仅是食物,也在在描述回忆中,曾经生活的味道。
《五味》一文,酸甜苦辣臭,作者以一个爱吃的知识分子的视角,带着我由纸上体验了一把大江南北之食,冀北江南之味。不仅道出了酸甜苦辣臭的个中滋味,而且为我们展开了一幕幕活生生的生活画卷。在叙述吃辣时,作者追忆了西南联大的峥嵘岁月:“我的吃辣是在昆明练出来的,曾跟几个贵州同学在一起用青辣椒在火上烧烧,蘸盐水下酒。”年轻时适逢战乱,生活艰苦,先生依然保持了一颗乐观的心态,异地他乡,依然能吃出来一份快意满足。我觉得先生必定是一个热爱生活的人,热爱美食,热爱那一口酸甜苦辣,热爱生活百味难说尽,而于我自身,也一直热爱着珍惜着现在的生活。项目部的日子看似单调,用心经营也能多姿多彩。煲一锅好汤,香气缕缕正下班,呼朋唤友尝一尝;煮一锅小面,分上一碗拌上辣椒酱,也在加完班后的深夜吃的贼香;冬日打一围火锅是再好不过,年轻人就是该热热闹闹说说笑笑充满希望。至于第一次摘下野生木瓜分而食之,第一次吊来野生鱿鱼分而食之,第一次合买榴莲分而食之,第一次发现海带与绿豆汤可同煮食之,他乡生活也是别有一番新鲜滋味,乐趣无穷。
汪老说过:“我写的是美,是健康的人性。美,是什么时候都需要的。”深以为然,生活需要美,需要美食,归根结底是需要一份饱含热情饱含希望去生活的心。有了这份心,才会无论异国他乡,无论乡朋几个,都能将日子过的有滋有味,适意快活。
散文读后感第47篇
这几天在读汪曾祺先生的散文集,先生在文章里谈了很多,讲到了他的父母亲,讲到了故乡的风物习俗。先生的文字很清新,隽美而不失情韵,弥漫着文人的志趣。而我感触最深的是他对往事深厚的情感和惊人的记忆力。
在回顾从前的家时,他这样写道:“从科甲巷口到竺家巷口,计有这么几家店铺:一家豆腐店,一家南货店,一家烧饼店,一家棉席店,一家药店,一家烟店,一家糕店,一家剃头店,一家布店。”
尽管时隔多年,但旧时家门口的店铺,先生却依旧能够如数家珍。我忍不住回想儿时门前的店铺,除了杂货铺记的真切,其他的印象都显得渺茫了,仿佛蒙上了一层薄雾。那家杂货铺是我幼时常去的,帮妈妈买瓶酱油、买袋盐,杂货铺的老板娘是个年过六旬的老太太,性格幽默,总拿我开玩笑,所以我印象格外深刻。因此我也格外佩服汪曾祺先生的好记性,家里的后花园,堂屋里的老爷柜,甚至儿时的小花灯,他全都历历在目。他写他的父亲,动情地回忆汪老先生的才趣,刻印章、扎风筝、拉胡琴……老先生的一举一动仿佛就在读者面前,汪曾祺先生与父亲的深厚情感也透进了读者的心里。文章就像一幅细细密密的工笔画,向人们绘声绘色、不急不缓地讲述着高邮的风土人情。
前段时间,我斗胆参加了一次全国性的散文创作比赛,也装模作样地写了一篇回忆性质的散文,感触不谓不深。
我高中的作文水平不太灵光,私心里总认为这议论文可算是天下第一难写了。可磕磕碰碰之后我明白,散文才是真正见功力的东西,我那些故作深沉的感叹大概真是邯郸学步了。无病呻吟的牢骚、华丽辞藻的堆砌绝对称不上“散文”,可以打动读者的好文章也绝对脱不开“真情”二字。优秀的散文皆是以情动人,正所谓“情动于中,而行于言”,失了“真情”,笔者自然也难以成言,勉强拼凑只会让人觉得生硬、做作。
记得当时我洋洋洒洒写了三千余字的“散文”,心中颇为自得。可如今回头看看,发自肺腑的文字不过其中二三成,连我自个儿都觉得生硬、做作了些,又何谈打动别人。孔子曰:“君子疾夫舍曰欲之而必为之辞。”君子痛恨那种不肯实说自己想要那样,却又一定要找理由来为之辩解的人。
而我应该是君子所痛恨者的对立面:明明自己并不想要那样,却又一定得做出一副悲天悯人、满腹牢骚的模样,写出了那篇三千余字的“散文”。我明明不是一个多愁善感的人,也不会握着斑驳的老照片追忆似水年华,却为了一次散文创作比赛而追忆得死去活来,拼凑出一篇四不像的“散文”。
我不太赞同“字如其人”的观点,字体的书写可以经过后天的训练,字写得俊秀人也一定俊美的说法其实做不得数。但“文如其人”的观念倒是有点意思。
除非刻意为之,在我看来,人们文章的风格,尤其是散文,与各人的性格多有关联。一篇真情实意的散文是很能看出笔者的心境的。天性温和的人写出来的东西多数是平和的;一腔热血者的文章则不太会显得消沉;幽默乐观的人也不太会写出无尽悲伤、沉痛的文字。
北宋大文豪苏轼在《文说》中谈到散文写作时说:“所可知者,常行于所当行,常止于不可不止,如是而已矣。”话里也蕴含着顺其自然,顺势而为的创作观念。我想汪曾祺先生能把故乡的一草一木记得如此真切,是因为那是亲身经历过的一草一木,也是他心中万分珍视的一草一木。
散文读后感第48篇
朱自清大家因该都了解他,他是的作家和学者,他写了许多有名的文章,都是以叙事的抒情为主。我读过他的《背影》,《荷塘月色》和《桨声中的秦淮河》。这些散文都有同样的特点,素朴,慎密,语言洗简,文笔清丽,读完以后身临其境,回味无穷。
在《朱自清散文精选》中,有他三十五多篇散文,这本书中第一篇散文就写了他最有名的一片的散文,《匆匆》。这篇散文写出朱自清应对“逃走如飞”的匆匆时光而产生的无奈,怅惘,比切还有对未来的追求和探索。
我最喜欢边读《匆匆》边思考它所表达的意思。在《匆匆》里一句话是这样的“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这句话表面上是疑问句,但实际上却表达了作者对时光逝去而无法挽留的无奈和已逝去的的深深遗憾这句话一向印在我的脑子里反复回味,总觉得有无穷无尽的含义包含在这句话中。
当我读到最后一段时,我又在细细的回味,原句是“你聪明的,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这句话和前面的那句起到了呼应作用文末和文首的提问在文字上看是一样,但是在表达的感情上却不一样了,文首的提问是强调一种无奈和怅惘,而这句的提问是一份激情,是一声呐喊,我们要区分这两句,在读这两句话时语调是不一样的。
时间,它本身是看不见的,又摸不着的,但是在朱自清的笔下作者用丰富的想象力,将事件的形象描述出来,为我们捕捉了时光逝去的踪迹。他把时光比作针尖上的水滴,青烟等,表现出时光的无声无息。
在文章倒数第二段,作者又运用了拟人的手法,把无形的时光不做他朝夕相伴的朋友,这样能够表现时光的一往无前转瞬即逝的态势,还能够极其传神的表现出作者应对匆匆流逝的时光欲留不能,欲追不及的惋惜和怅然。
读完朱自清的散文,我突然明白时间是宝贵的,不要虚度光阴,必须要珍惜时间,尽力做好买一件事。
散文读后感第49篇
一次读书活动,让我有机会接触朱自清的散文。我对朱自清的初次了解是通过《背影》这篇文章开始的,之后又在高一学习了《荷塘月色》这篇文章。霎时间被他特有的优美文字所吸引,便在这个假期决定深入的了解一下这位“诗人”的世界。
朱自清的每篇散文中都不时地通过对一些细致景物的描写来体现他优雅的行文风格。不同于俞平伯的缜密,也别与冰心的飘逸,异于周作人的隽永,也不似鲁迅先生的深刻犀利。他在每篇文章中都在体现着,浪漫的气息。他将不明不暗的梅雨潭写出了醉人的绿,他将万物复苏的春描摹成一个初醒却睡眼惺忪的孩子,没有过于华丽的辞藻,却又不失细腻,这就是朱自清的文字。
“薄薄的青雾泛起在荷塘里,叶子和花仿佛在牛乳中洗过一样,又像笼着轻纱的梦。”月下的荷塘在朱自清的笔下是朦胧的,作者的内心也是如此。大革命失败后,作者既反感国民党的“反革命”,又对共产党的“革命”产生怀疑,处于白色恐怖时期的作者经历了好友闻一多、李公朴的身死,又对自己的命途与国家的未来感到迷茫。“又如刚出浴的美人。微风飘过处,送来缕缕幽香,仿佛远处高楼上渺茫的歌声。”对荷塘的描写都是云里雾里的,看不真切的所以这是作者的内心缩影,是如此的迷茫与无奈。
五四运动落潮后,朱自清又意识到当时的青年们崇尚过去、忧虑将来,将本来应该做的都荒废了。为了使这些象征着“新生命”的青年觉醒,作者写下了《匆匆》这篇文章。他像是反复责问自己,又像是在责问别人“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了呢?是有人偷了吗?”他不甘心八千多个日子在自己的手中溜去,便又问道:“去的尽管去了,来的尽管来着,去来的中间又是怎么匆匆的呢?”他感叹时间的流逝,也是对心灵不平的一种诉说。这也是五四运动低潮后青年们的普遍情绪。因此,他要让青年们知道,生活中的各种过程都有每一刹那的意义与价值!每一刹那的时间里,都有它相当的位置。
朱自清的浪漫中是夹杂着对现实的宣泄,这对我们的写作也有一定的启示。作品是抒发真情实感的媒介,并不是无病呻吟。带有真情的文字,即使没有华丽的辞藻也可以意味深长。
在《别了,司徒雷登》一文中写到:“闻一多拍案而起,横眉怒对国民党的手枪,宁可倒下去,不愿屈服。朱自清一身重病,宁可饿死,不领美国救济粮。”在美帝的挑衅下,他忍不住了,用行动向那些压迫中华民族的侵略着说“不”,挺起了中华的脊梁。
我喜欢他的散文,更敬仰他的为人。一个浸润着春雨的诗人,一个留给我深思的背影……他既是多愁善感的诗人,也是满腔热血的民族斗士。
散文读后感第50篇
朱自清,我们已经对他不陌生了。他是一位伟大的散文家,他以他独特的美文风格,为中国现代散文增添了瑰丽的色彩。在初一时,我们就学过他的《春》,初二又学了他的《背影》,可以说从那时起我就开始走近朱自清了。
《春》向我们描绘了一幅风景如画,生机勃勃的画面,使人不得不赞叹他的优美的文字和细腻的内心。他那刻画得栩栩如生的画面,让我感到十分惬意,于是我忽然发现观察事物其实就这么简单。从《春》中,我看到了新的开始,看到了无限美好的未来。
再品《背影》,我读到了除了感动还是感动。是啊,在这个世界上,那个为我们遮风挡雨的人,那个拉着我们害怕的小手过马路的人,那个在我们累了主动背我们的人,永远都是我们最亲爱的人。他是家庭的顶梁柱,是护航的军官。可是他们是人,不是神。七尺男儿也有脆弱的时候,我们这些作儿女的可曾想过为他做点事?哪怕是一件微不足道的事?从《背影》中,我看到了我父亲为我操劳的样子,看到了一个父亲的伟大。
朱自清的《正义》,是我感触很深的一篇文章。读完后,我也不禁想问:人间的正义到底再哪儿?朱自清说,正义在人们心中。可是现实生活往往不是这样。有些人口口声声地把“正义”二字挂在嘴边,呼吁人们要做正义的事,要做正义的人。可是暗地里却在做着罪恶的勾当,就像有些官员受贿,他们今天收这个的钱,明天收那个的礼,在自己的职位上疯狂地敛财。这种人面兽心的做法是遭人唾弃的。也许,少部分人心中仍存有正义,可是那也许将会被现实吞噬。从《正义》中,我看到了现实社会人心的真假难辨,看到了虚伪。
朱自清笔下的无论是梅雨潭的绿色,还是清华园的月光,或是秦淮河的夜景,都被他生动、形象地展示出来。欲达夫说:“朱自清虽则是一个诗人,可是他的散文仍能够贮满那一种诗意。”可我却觉得,朱自清是诗与散文的完美结合。
在品位经典时,我读到了一个伟大而又细腻的朱自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