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阅读·成长作文1
“读书足以怡情……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之学使人善辩,凡有所学,皆成性格。”培根的这句话使人获益匪浅。是啊!只有阅读才使我们成为宽容和有理智的人。
我从小学四年级就爱上阅读,已经到了如痴如醉的地步,在这四年的时光里,阅读陪伴着我度过了风风雨雨,他让我茁壮成长。在我伤心时,给予我安慰;在我困难时,给予我帮助;在我迷茫时,指引我方向。
记得小学五年级时,我最好的朋友污蔑我偷她的东西,这令我伤心至极,接着就发生了口角纷争。她振振有词地说:“你还真不知羞耻啊!做了一些偷鸡摸狗的事还不肯承认啊!”我怒气冲冲地说:“你没有证据凭什么说我,别口是心非了,我做没做你心知肚明。我知道,你不就是嫉妒老师给我发那么多的奖品,所以你故意陷害我。”说着,她眼里含着泪神情渐渐黯淡了,灰溜溜地走了。
之后,我们就彻底的分手了。相识相知了五年,五年的友谊就那么烟消云散了,这令我每天都为此萎靡不振。
恰好有一天,我翻开了一本书,看到有三则名言:“朋友!相信吧!残冬过去,痛苦的犁刀犁过的心田上,又将是一个春意盎然的新天地。”“黄昏可以吞噬光明,但明天又将升起一个全新的太阳。朋友,不必为眼前的幽暗而忧伤。”“你说过,失去的就让它失去。但是,朋友,千万别错过醒来的早晨。”
看了之后,我的情绪渐渐地有了转变,当我回到了从前那个活泼阳光的女孩之后,就在一个星期后,发生了一件事——
在上课时,我曾经的那个与我吵架的朋友扔给我一张纸条。上面写道:我最最好的朋友,我不应该污蔑你,我已经知道错了,你想想曾经的我们是多么快乐啊!这次我真的错了。我不奢求你的原谅,只希望你不要对我如此冷漠罢了。
我看了之后,感到很纠结,如果和她重归于好,那会让我想起以前种种她对我做的错事。如果和她勾心斗角,这样对我们双方都不好,到头来只能是两败俱伤。这令我很为难。
当我一筹莫展时,我突然想起莱蒙托夫和拉罗什富科说的话:“若无宽恕,生命将被永无休止的仇恨和报复所控制。”“不会宽容别人的人,是不配受被人宽容的,但谁说自己是不需要宽容的呢?”
这时我明白了每个人都有做错事的时候,只要我们肯去包容,那么就会“化干戈为玉帛”。过后,我和她成为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这些年来,阅读带给我的好处数不胜数呢!它不仅是我扩大了视野和提高了写作水平,还让我有了自制力。阅读陪伴着我挣脱逆境,陪着我越过荆棘,陪伴着我成长。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只有颜如玉。”不错的,爱上阅读吧!
阅读·成长作文2
读书是一个终生学习的过程,曾经有人说过:“如果把生活比喻为创作的意境,那么阅读就像阳光。”可见阅读的重要性,读书会给人以快乐,给人以才干,给人以光彩,在书的海洋中我们会找到人生的目标,会交到高尚的朋友,会知天下事。
小时候,一本绘本图书就是我的世界,我常常盯着文中的内容,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站在一旁的妈妈看到这一幕便开始咯咯笑起来,我小小的世界也在此刻变得开阔起来,渐渐的我爱上了阅读。
上了小学,老师推荐了很多书《安徒生童话》、《木偶奇遇记》、《格林童话》等,这些精美的图书一下子吸引了我的兴趣,我便一头扎进了学校的图书馆,从此那里的阿姨认识了我,可是她不记得我叫什么名字,只知道我每天都会在放学后来到图书馆,因此她常常叫我“小书迷”,就在那个年纪我认识了《丑小鸭》,它告诉了我在任何时候都不能自卑,不能退缩,只有经过风雨的洗礼,丑小鸭也能变成天鹅,
《丑小鸭》给我更多的启迪不在于越挫越勇,而是我看到了属于我的一束阳光,其实自己不也是一只丑小鸭吗?个子矮矮的、黑黑的、戴一副眼睛,常常坐在教室的墙角里,也常常被同学、老师忽略,从那时起我也有了一个梦想——我会变成天鹅;在那个年纪我还了解了《祥子买车》的艰难,他不怕吃苦,跑得快,整整跑了三年,攒足了钱买了一辆新车,我们的人生和祥子买车一样,只要坚定了目标,梦想也会变成现实,通过在图书馆的无数个日日夜夜,我也感受了纪晓岚的聪明机智,茅以升的少年壮志;也领悟了比尔盖茨在事业上取得成功的原因,也深入理解了鲁迅先生为什么不停地奔走。我的小伙伴们开始询问我图书馆有什么样的魔力,让你风雨无阻,我笑了,大概只有我自己明白,图书给我一个什么样的世界。
五年级的时候,我参加了学校的读书社,我比以前更加疯狂,我不在拘束在有故事的情节中,我开始读诗,读文言文,有时候也读不明白,可是也觉得别有一番韵味,渐渐的,我爱上了诗歌,在诗歌里我看见了意境中的绚丽四季;在诗歌中我体会到“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的朋友情;在诗歌中我有了很多启迪,“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诗的灵动、诗的飘逸、诗的陶醉,让我再也无法抗拒,我这辈子与书结缘了。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如一股清泉缓缓的流进了我的心里;书如一抹清香,弥漫在我的人生中;书如一束阳光照,亮了我整个世界。
我爱书,但我更爱阅读书,它将伴我一生成长!
阅读·成长作文3
不知何时,我喜欢上了独立的感觉,喜欢一个人骑着单车,享受着闷热空气里,晚风拂过脸颊,聆听城市的喧嚣……
与母亲骑着车,走在夕阳里,母亲在外,我,在内,一个电瓶车,一辆自行车,一个时不时回头看着我的人,一个闲暇至哼起小曲的我,一条路,仿佛只有我和她,和车轮的摩擦声。
可是,当我沉浸其中,还没过够的时候,我们到达了目的地——一个又小又简陋的五金店,一个四五十岁的女人停下了一旁的闲聊,热情的走了过来,母亲与她描述了水龙头的现状,又把早已准备好的照片给她看,她的记忆里很好,立马回忆起两年前母亲在她那儿买水龙头的型号,踮起脚,很费劲的够到了放在最顶层的盒子,没有半点修饰,或许这就是他们生意人的厉害之处。买完东西回家,我与母亲一个也受不了如今的温度,一人一个雪月饼,那股清凉就如雪中送炭般,直抵心扉,吃罢,便开始了我们的“管道工旅程”,一把扳手,一堆稀奇古怪的零件,坐在椅子上一个一个把它们拼好,经过数次失败后,总算拼成了个有些相似的形状,接着,拆原有的水龙头,可因为以前并没有干这种事情的经验,对于那不会说话的扳手并没有一点办法,经过一次又一次的尝试,总算把那玩意给拆了下来,那问题又是接踵而至,根本对不上去,如今的龙头比以前的长了些,不得不把以前的结构全部拆下来,重新装,而且整个装显然是个不可能的事,只得一个一个安上去,那便意味着前半个多小时的努力全部付之东流,我不禁叹了口气,汗水随着脸颊滑落,而我却也只能在旁边干着急,静静地看着母亲费力的装着,时不时向她阐述着我的意见,在这个问题面前,我与母亲显然像个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不明白的孩子,除了一步一步摸索,没有第二种方法,母亲一边忙,还不忘一遍一遍的赶着我,“你去吹会儿电风扇吧,热的。”,我并未回答,只是执拗的站在一旁,母亲的手不知为何被零件划破,鲜血混着汗水在指尖来回游走,趁着母亲去擦拭它之际,我也拿起了那个有些笨重的扳手,对着龙头,来回的转啊转,可似乎并未有一丝的改变,母亲经过一次又一次的尝试,但始终不是这儿漏水就是那儿漏水,还好,最终,我们胜利了,母亲也是执拗的久久开着水龙头,享受着她的胜利果实。
成长永远是潜移默化,我的成长是如今对独立的渴望,也是在过去的吵闹中远远走开,做一个安静的自己,不知什么时候,我从一个乳臭未干的孩子变成了一个渴望努力的少女。
而母亲的成长,便是在我的生活中,学会做一个温柔却又不宠溺我的妈妈和一个孝顺的女儿。
阅读·成长作文4
儿时的我,喜欢听着妈妈讲的睡前故事安然入睡,听妈妈说,这样在睡梦中也会含着欢笑。“弟子规,圣人训,首孝悌,次谨信,……”爸爸反反复复地读着,我也懵懵懂懂地跟读着,爸爸说,这些是做人处事的根本。故事天天听着,《弟子规》时时背着,慢慢地我对藏着这些“宝藏”的方方正正的本本产生了兴趣。
渐渐地开始了我的读图时期,各种带图画的书都要翻看探求。后来读了图,更想理解图中含义,就有了对方块字认识的需求,在刚学会拼音后就开始阅读各类拼音读物。这时童话故事和神话传说走进了我的视野,读着童话故事,我会为主人公的.命运悲伤或欢欣;读着神话传说,我敬慕起会造人的女娲、能射日的后羿、敢逐日的夸父的伟大,又惊叹于盘古开天、精卫填海、嫦娥奔月的神异与美好。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更喜欢关注自然了,读着《十万个为什么》,我懂得了星星为什么会眨眼睛,月亮为什么会有圆缺,天为什么是蓝的,鸟儿为什么会飞翔。自然是丰富多彩的,书告诉了我许多“为什么”。
后来,我开始走进名著。我喜欢跟着法布尔一起下进他的野外实验室,去探究圣甲虫、孔雀娥、狼蛛、松毛虫的奥秘,与昆虫对话,感受别样生活;我喜欢乘着尼摩船长的诺第留斯号潜游海底做两万里的旅行,去感受海底世界的美妙壮观与惊险刺激;我喜欢伴随格列佛支游历小人国、大人国、飞岛国和慧S国,去感受斯威夫特神奇的幻想境界。读了《三国》,我见识到关羽“过五关斩六将”、“华容道义释曹操”的忠肝义胆,见识到刘备“三顾茅庐”、“携民过江”的诚心仁厚,也见识到诸葛亮“智激孙权”、“六出祈山”的机智忠诚。人物故事历历在目,让我感受着时代造就的英雄豪情。
现在我正走进沈石溪的动物王国:《狼王梦》中狼母紫岚对子女的期望与付出感动着我,让我感受到母爱的伟大,《红飘带狮王》中流浪狮红飘带,经过长时间的磨练,最终成为狮王,让我明白了只要坚持就能成功。
阅读让我眼界开阔,阅读让我懂得世界的丰富多彩和人间的美好真情,阅读让我能够穿越时空界限与古今中外的名人对话。
我阅读着,我成长着,我快乐着……
阅读·成长作文5
阅读能让我成长,能让我进步,更能促进我的梦想实现。我喜欢读书,喜欢看书,更希望阅读能让我有更好的未来。
阅读让我增长了知识。我很喜欢在阅读中看到的好词佳句,我都会把它们抄在一个本子上。在我们写作文和考试之前认真地多看几次小本子,写作文的时候有机会用上了。有一次,在考试写作文时,我反反复复看了几次自己的作文,写得很平淡,没有用上一些好词和比喻句或拟人句。忽然,我想起了语文书上园地的四字词,比如:神秘莫测、帘帘飞瀑、郁郁苍苍等等。我都在一些句子中用上了。后来,老师把试卷发了下来。我急忙看了一下作文,只扣了一分!我太开心了!老师居然还在我的试卷写下了评语:四字词还有拟人句,比喻句用得非常好,继续努力,争取把作文写得更好!
我喜欢阅读,因为阅读能够促进我的小梦想更快实现。阅读课外书能获得的知识比语文书本里的知识还要多很多。书本上的知识一些都是试卷上没有的,所以我们要靠课外书获取新的知识,还能知道书本上没有的名言名句,一些著名的古诗我们还有很多没有学的。在试卷的阅读方面,我每次都会错两、三题,可是自从妈妈给我买了许许多多的课外书,和作文书之后,我的知识点广泛了。在一次的考试中,我的阅读水平提高了,以前总是错的题这一次都对了。经过一次一次的进步,终于到了期末考试的当天,我准备好了所有的学习工具,语文,数学,英语都要考高分,因为我的小梦想就是拿到学习标兵,让爸爸妈妈为我感动骄傲。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我认认真真,仔仔细细地把语文试卷,数学试卷,英语试卷都完成了,并且检查了一次,确定没有错了才交试卷。过了几天后,我回学校拿试卷,几个同学飞速过来对我说:“雯雯,这学期,你当上了学习标兵了。”我听了,太开心了!开心到差点哭了。
阅读的本领可真大!它让我得到了老师的表扬,让我得到了学习标兵,还让我增长了不少的知识,我爱阅读,这种热爱之情,我永远都不会改变。让我继续再多几次学习标兵!我成长了,我进步了,我一定要成为祖国的有用之才。
阅读·成长作文6
一位伟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在这个阶梯上,我顶着风,冒着雨,迎着阳光,从最底层步步攀登,从不撒手,因为阶梯的顶端总有诱人的光芒,勾起无数人心中的向往。
书,见证了我的成长……
九岁,能识字辨字的我,腻上了一本经典童话——《安徒生童话》,其中丑小鸭历经磨难化身天鹅的故事,深深触动了我的心弦,当别人处于逆境时,不能去落井下石,而是应该雪中送炭。原先,我们班有一个总爱流鼻涕,说话露龅牙,不善表达的人,们都会嘲笑他,嫌弃他,数落他,而我也是其中之一。可我错了,如果他被嘲笑时,我能暖语安慰;如果他被嫌弃时,我能给他一个温暖的拥抱;如果他被数落时,我能站出来,为他挡去一切。这才是雪中送炭,内在美胜于外在美,嘲笑别人的人才是最无知的人。书,可以原谅犯错的心灵。
十一岁,满怀期待,翻开《爱的教育》,这一本享有“洗涤心灵”美誉的书籍,用它那平实细腻的笔触,化繁为简,刻画了世间最唯美的亲子之爱,师生之情,之谊,乡国之恋。其中,《卡罗纳》这篇在我心中烙了印,作者为了顾及卡罗纳丧母之痛,拒绝儿子的拥抱,反而牵起了卡罗纳的手回家。天下父母都有一颗深爱子女的心,哪怕彼此之间无血缘至亲。工作很忙,有时下大雨,同学们都挽着的手躲在伞下走回家,而我内心的期待也随着妈妈的一句“工作太忙”而落空,每次都拖着孤单的身影穿梭大街小巷。可是记忆中,为我盖被子的是妈妈,为我洗衣做饭的是妈妈,为我捡风筝的是妈妈……原来,我很重要。是的,正如《爱的教育》中亲子之情感天动地。书,可以牵引最唯美的情。
十三岁,一本《童年》吸引了我,高尔基童年时的悲惨生活揭露了当时残酷、污秽、腐败的阶级分化社会。达官富贵之人享福,贫穷百姓受苦的社会现象随处可见,同时又反映了如高尔基等年轻一代反抗奴役、追求自由的苦难历程。而如今,那些街头无家可归的乞丐,如果我们能添一点温暖他们就能熬过寒冬;那些无依无靠的小孩,如果我们能给予一点关爱,他们就能茁壮成长;那些自卑的残疾人,如果我们能多给予鼓励,他们就能抬头迎风。可偏偏总有世俗的眼神和恶语去折断他们新生的翅膀。从那时起,我就暗暗确立目标:要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书,可以坚定一个人的信念。
十五岁,我进了诗的摇篮。“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寄托了赤子炽热的情怀,对于春日般的无以为报之情。“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让我明白想要回报就必须要有付出。“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告诫我们要听取别人的意见,明辨是非。“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让我们珍惜每分每秒,好好努力,不要到老了的时候一事无成,遗憾终身。“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说明了只要坚持不懈,就一定会有转机。
书,可以原谅犯错的心灵;书,可以牵引最唯美的情;书,可以坚定一个人的信念。书,见证了我的成长……
阅读·成长作文7
我的记忆深处,从五岁开始,在十字街有一家书店,名叫“新华书店”。这儿有两层楼,第一层楼,一边是唱片、碟片和文具,另一边是卖小孩子读的书。二楼便是卖成人书籍的。于是,我的阅读就开始了。
小时候起,听的故事是妈妈讲的,大彩电里播放的,录音机中唱出来的。见到真正的图书时,很开心、很兴奋。那是一本绘画本,是我人生中,第一次自己尝试阅读的书,名字已经忘了,情节也只记得大概。讲的是一个女孩和她的布熊的故事。到如今还记着那个女孩的笑脸。
“妈妈,画报寄到了呢!”“嗯,那晚上一起读吧!”“好。”随着那名女孩天真烂漫的身影,背后母亲慈祥而又温和的笑脸,那名女孩不知道,天上的太阳,白悠悠的云,飞着的鸟,地上的花草树木也不知道,女孩的身后长出了一对洁白的翅膀,但还是带着她踏着书籍的阶梯,助她飞上一点,再上一点。
《红楼梦》拿在手上,我仔细地阅读着,这是我非常喜欢的一本书,看的不下二三十次了。这本书,刚看时是图画,后是儿童版,接着是少年版,现在看的是原著。里边有着当时各式各样的食品、精艳的服装,那些像摆在我眼前一样,真想尝一尝、摸一摸,还有里边有一位老是生病的林黛玉,娘里娘气的贾宝玉,很有心机的王熙凤……里边的人物都在我身边生动地讲着话,在我的脑海里做着事,接着看下去,我默默地想。
《水浒传》里边有一百零八将,每一个都有有自己的特点,把他写活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里边有幸福、乐观与感谢,还有对未来生活的向往。《西游记》中的孙悟空降妖除魔,斗智斗勇。《阿Q正传》里头的阿Q的乐观开朗……现在阅读是我习以为常的事,晚上睡觉前都会看一小时的书。这时的我,处在这美丽的,属于自己的小天地中,很快乐,很幸福。
坐在教室里,聆听雨那清脆的声音,我想起了作家与诗人写出关于雨的文章和诗篇,写学校,看到天边的云彩,我想起了小学时阅读过背过的《火烧云》,在园子里看母亲种花时,我想起了老舍先生写的文章——《种花》想起他那朴实的文字和亲切的感悟。
阅读,我是贪婪的,书无止尽。阅读时,背上的翅膀就会默默展开,那对翅膀,或许还没足够丰满,但还是承载着我,一步一步走上阶梯,好想再爬高一点呢!在高一点,上边的风景一定比这里的更美,更绚烂,阅读的书籍肯定会有更多、更丰富。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阅读使人们成长,这是在许多书中提到的。阅读伴我成长,书是人们最亲密、最忠实的伙伴。
阅读·成长作文8
在我的身边陪伴我的人很多:爸爸、妈妈、弟弟……但我还有一个无声的知音—书籍。人们都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的书籍就是让我永远进步的阶梯它让我走的更远,学得更多。
小的时候我妈经常叫我看书可我就是不愿意看,我觉得书一点也不好看,而且我也没有耐心,所以每次妈妈叫我看书我都会找个借口逃跑。比如有一次,我妈叫我看《西游记》,但我一听到这个书名我就有点不耐烦,心想:“西游记有什么好看的,不就是一个唐僧,一个猪八戒,一个沙和尚,一个孙悟空再外加一匹白龙马去西天取经嘛,然后不就是路上遇到各种妖魔鬼怪要抓唐僧吃他的肉,然后每次都被孙悟空他们救了出来,最后到了西天取得了圣经。我在电视上都看过了一点也不好看,既然这样还是跑为上策。”所以我立刻就对老妈说:“哦对了!妈妈我作业还没做完我去书房做作业了。”然后就跑到书房里去了。(因为我的作业已经做好了所以我进书房是去玩的)嘻嘻,我暗自窃喜我逃过了看书的命运。
但是后来的一次偶然,我却自己爱上了看书。
那一次,我在书店看到了一本校园小说《巧克力味的暑假》,看了这本书,我发现里面好多老师讲过的修辞手法。比如比喻、拟人、举例,好多好多。还有一些老师没有讲过的,而且这些手法运用的都非常恰当,语句也非常通顺,不会像我一样了是吧写得云里雾里的。还有这本书里有很多很多的成语,还有很多我不认识的字,这些知识都是我从未得到过的,因此我喜欢上了看书。
从那天起我接受了这位从我身边路过无数次的益友,它教给了我数不胜数的知识。它让我的有了很大的进步,在本上,老师把越来越多的波浪线划在我的上,把更多的教导写在了我的本上……这都让我无比的开心。还有,我看了大量的书后我的不再前后不通了,不再被爸妈成为“流水账”了我的变得通顺,精彩了。虽然还没有写的能比过我所有的同学那么好,但对我来说我已经超越了以前的我。
阅读伴随着我的成长,是它伴着我从丑陋的毛毛虫蜕变成一只多人眼球的蝴蝶,我爱书籍,因为它是我最值得永远珍惜的益友!
阅读·成长作文9
阅读使我开阔了眼界,阅读给我带来了无限的快乐,阅读使我的生活五彩缤纷,阅读让我认识了世界……我在阅读中成长。
在我小的时候,书是我最亲密的小伙伴,陪伴我度过无数个日日夜夜,编织起我美丽的童年。在我年幼时,妈妈每天晚上睡觉前都会捧起童话书,给我讲一个个美丽的童话故事,慢慢地,我被书上漂亮的图画所吸引,被动人的故事所感动,我常常自己翻看这些童话书,虽然我不识字,但我一边看着书上的图画,一边回忆妈妈给我讲的故事情节,《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365夜故事》等童话书使幼小的我懂得了美丽与丑陋、邪恶与善良。
当我长大一点时,书便成了打开我知识大门的金钥匙。阅读使我懂得了更多的道理。一年级时我们还认字不多,但我们学了拼音,为了巩固知识,老师让我们大量地读一些注音的图书,这样我不仅很快很扎实地掌握了拼音,也认识了更多的汉字,更重要的是,我的阅读范围更加广了,阅读的兴趣更浓厚了。《三毛流浪记》让我了解了穷苦孩子的悲惨遭遇,懂得了要珍惜自己现在的幸福时光;《笑猫日记》里能闻到孩子味的千年乌龟和会笑的猫,还有像球一样的老鼠,使我感到原来阅读也可以这么有趣、这么快乐,也使我懂得了要善待自己、善待动物,动物也是有感情的;《爱的教育》让我懂得了责任、理解和爱,做一个热爱生活的人;《绿野仙踪》告诉我遇到困难不要退缩,要迎难而上,做一个不畏困难、勇往直前的人。《十万个为什么》和《百科全书》解答了我心中无数的疑惑。
再后来,书就像一位好老师,为我指引方向。上三年级的时候,我已不再只关注书里动人的故事,我注意到书里有很多好词、好句、好段,我在看书时就会用铅笔把它们划出来,有空的时候我会把它们摘抄到笔记本上,等写作文的时候它们会帮上忙。前不久,我刚看过的《昆虫记》就用简洁而优美的语言把每种昆虫形象都写得栩栩如生、生动可爱,使我透过文字看到它们的喜怒哀乐,每个故事极具科学性,又有趣味性,既满足了我对大自然的好奇心,又调动了我的阅读兴趣。
书是一扇明净的小窗,打开它,我读到了别人的快乐和悲伤,书是一位好老师,伴着它,我学到了知识与力量,书是一个无边无际的大海,蕴藏了无穷的宝藏,等我去发现、开发。我就像刚发芽的种子,在阅读中一天天成长。
阅读·成长作文10
在成长的过程中,每一个人对任何事物的认识与理解会不断改变,阅读亦是。
——题记
小时候因为住在爷爷家,爷爷是个爱看书的人,所以我从小就接触到了四大名著。小时候还看不懂文字版的四大名著,就觉得爷爷看的很有趣,所以就缠着爷爷给我买了漫画版的四大名著,小孩子嘛,当然喜欢活灵活现的图画了。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喜欢上了四大名著,喜欢上了水浒传的豪迈,喜欢上了三国演义的智慧,喜欢上了西游记的冒险,更深深的喜欢上了红楼梦的那一世浮沉。
第一次读红楼梦时是五岁,当我知道宝玉出生时口中含着的那块宝玉是女娲补天时剩下的那石头,后经磨难变成的一块奇石,那时候我总是在想女娲补天会不会不是只剩下那一块石头呢,我一看见好看的石头,我就把它捡起来,如果上面没有字,我就把他丢掉,我找了一段很长一段时间也没有找到便心灰意冷的放弃了,长大后回想起来我都觉得那时候的我是多么可笑。
11岁的时候我认真的读了红楼梦,当我读到黛玉死的时候伤心的不得了,觉得那么美丽的李妹妹怎么就死了呢?我有点悲伤,又有点气愤。妈妈知道后对我说,每个人死,都是有一个好归宿,你看黛玉死后去了,太虚幻境,他再也不用忍受疾病的痛苦和世人的冷眼。我知道,黛玉有一个好归宿时,我也就开心了起来。
再一次读红楼梦的时候是学校组织读名著,也许是长大了,懂事了,这一次我又读到了,父母对儿女的爱,宝玉犯错时,贾政为了让宝玉明白过错,不惜动用家法来教育他。王夫人得知后,忙护着宝玉,说宝玉死了她也不活了。
这时贾政的眼泪也如断线珠子般直滚下来,王夫人为护子要死,贾政为了教育宝玉,宁愿让老太太埋怨自己,也不愿让宝玉走上歧途,再犯过错。这是一种多么无私和高尚的爱呀,我不禁想起父母的关怀与批评,呵护与怒斥,全是满满的爱呀。
学了文言文之后我又读了原汁原味的红楼梦,读出了黛玉与宝玉的凄美爱情,读出了一个家族一世的兴亡衰盛。更读出了,当时作者对社会的抨击和谴责,每一本的红楼梦,还有每次阅读它给我带来的知识和感受,都是我成长的见证。
阅读·成长作文11
阅读是一种主动的过程,是由阅读者根据不同的目的加以调节控制的,陶冶人们的情操,提升自我修养。阅读是一种理解,领悟,吸收,鉴赏,评价和探究文章的思维过程。阅读可以改变命运。
在我绝望的抬头仰望苍蓝的天壁时,我偶尔会想起那段温暖薄凉的时光。年少的我每晚在台灯冷白色的灯光下书写着一行行带着稚气的句子,笑的快乐哭的苦涩,相信这个世界上一定有可以帮我扒开乌黑的东西存在;是的,就是书,就是阅读。高中,一个陌生又熟悉的名词,在初中时就期盼着,一次热血沸腾的高中,和朋友一起熬夜学习的疯狂,一起游戏的热情。
可一切并不是如此顺心,高中比我想象的更难过,更加辛苦,朋友也不是那么的“友善”。包括学习,老师们一遍又一遍的强调我们已不是初中生,一天又一天,似乎如来的五指,压的我喘不过气。学习也越来越困难,不懂的知识点就像天上的星星,到处都是,但你想找的时候,又十分朦胧。
都说文字悸动心灵,声音传递情感。是阅读解救了这时绝望的我。通过阅读,我可以借鉴他人的生活经历来使自己的人生变长,变宽。让自己拨开乌云,走向更光明的下一站。当你拿起一本书的时候,你便会走进不同的世界。如果那是一本好书,你将立刻接触到世界上一个最健谈的人。这个人引领你前进,带你穿越不同的国度或不同的时代,或者向你透露他的隐私,发泄一些私人的悔恨,或者跟你讨论一些你从来不知道的学问或生活问题。这么一种进入书中的情境,由心理上的影响来说,是和旅行一样的。阅读可以净化心灵,使人不必劳烦于那些毫无意义的问题,忧虑。
如果你要阅读,那么我这里有几点建议:
首先,拿到一本书,应该先看他的封面或者扉页,对于前面的作者介绍和生平有一个大致了解,这是为了方便之后对于书中内容的理解,会知道该怎么基于作者的观点来理解作者的描述,也会根据这个,来思考自己的理解对于这本书的本意有多大的意义。
其次,是目录,无论是对于一个故事,还是对于专业的知识理论,目录无疑都是相当重要的,它不仅告诉你了每一节的概要,也是对于后面阅读的时候为了某些内容查找时候的方便所在。最终要的是,很多时候,你可能发觉其实只有目录中的某些要点或者知识点是需要去阅读的,而剩下的可能对自己用处并不大。
第三,就是阅读主体了,书本的精华所在,结合上面阅读的封面,目录等,细细的品读。
最后,就是总结了,自己总结的才是你自己的。你才能获得属于自己的知识。
读书,是一种提升自我的艺术。“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读书是一种学习的过程,一本书有一个故事,一个故事叙述一段人生,一段人生折射一个世界,“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说的正是这个道理。读书使人高雅,读书使人明智,读每一本书都会有不同的收获。“悬梁刺股”、“萤窗映雪”,自古以来,勤奋读书,提升自我是每一个人的毕生追求,读书是一种最优雅的素质,能塑造人的精神,升华人的思想。
阅读·成长作文12
说起书籍,那可是我从小到大最好的朋友。
大概是受爸爸的影响,我从下就喜爱阅读书,那时不识字,我就天天缠着大人念给我听。识字了,我就更爱阅读了,从小学一年级开始,我就开始订阅杂志,每一本书,我都反复地看,直至把书翻烂了才罢休,学校发的报纸,书,每次我看得最认真。上了中学,妈妈怕我影响学习,就不给我订杂志了,我只好省吃俭用,攒下钱买书,这样买来的书,我就更认真看了,但为防止被妈妈发现,只好在睡前看一会,后来养成了习惯,不看书还睡不着呢。每当我一看书,所有烦恼都抛至脑后,沉浸在书中。
你别看我看书那么疯狂,好像有点不务正业的样子,其实,阅读有许多好处呢!
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
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有人说:阅读的过程就是我们穿越时空与古今中外作者交往的过程。”每一本书都会引领你踏上一条充满喜悦的教友之路。阅读,还是关系到每个人健康成长与全面发展的大事。从一定意义上讲,学生热爱阅读是教育成功的重要标志。整个义务教育阶段,每个学生课外阅读要在400万字以上。阅读还可以使人开拓视野,丰富知识,增长才干,可以净化心灵,陶冶情操,充实精神世界,提高学习成绩与作文水品。
好了,说了那么多阅读的好处,你是否也想阅读了呢?我再来说说我的阅读趣事吧。
趣事之一:有一天,妈妈叫我去买盐,我走着走着突然看见书店门口的广告DD《作文精选》大降价!天!终于来了!我盼望已久的《作文精选》终于来了,我冲进书店,立刻买下了这本书,买盐的事早已丢掷脑后,就兴冲冲的回了家,结果当然是遭到了妈妈的一顿骂,不过我心里仍是美美的。
趣事之二:放假了,我马上把作息时间改为每天看书6小时。美滋滋地陶醉在书里,这事被妈妈发现了,说我应该先写作业,把书全部没收,怎么办?没有书的日子,怎么办?对,藏起来我可以找呀,于是,妈妈出去时,找书行动开始了,我先把书房翻了个底朝天,又把客厅的每个角落看了一遍,然后去他们的卧室。什么声音?不好,妈妈回来了,惨了,我把家里翻得象被盗了一样,妈妈看到了这情景,没有说我,却对我说:‘到书柜里去拿吧!”拿什么啊?我走到书柜前,打开柜门,那不是我心爱的书吗?,妈妈似乎被我爱读书的精神打动了,同意我读书了,从此,我更加喜爱读书了,书一直伴着我成长……
好了,说了那么多阅读的好处与我的趣事,你动心了吗?,来吧!与我一起,遨游书的海洋吧!
阅读·成长作文13
我家的书柜里有许多书,每看完一本,我都受益匪浅。
今天,我想写是的不是《西游记》让我懂得了在取得成功的背后是要付出无数的艰辛和汗水;不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让我明白了我们要学会在逆境中成长;也不是《朝花夕拾》让我知道时光流逝飞快,要珍惜当下珍惜时间。
我最想写的是,我刚看完的一套18本的《辫子姐姐·心灵花园》。这18本书让我品尝到了世间的酸甜苦辣,随着书中的快乐而快乐,忧伤而忧伤。
当打开《我可以抱你吗,宝贝》时,我看到一个母亲为了让一个患有抑郁症第儿子开口说话,不惜一切,砸锅卖铁,只为换来儿子的一声妈妈”。这让我体会到一个母亲可以为了自己的孩子做一切事情,甚至是付出生命,也心甘情愿的伟大母爱。
当我打开《神奇的太阳花女孩》是,我看到一个在学校称霸,有着像太阳一样耀眼的光环无所不能的校园女神,突然有一天,不幸降临在她的身上双眼失明。这对于一个学生,是多么大的悲剧啊!但他的死党得知后,一直对她不离不弃,帮她走出阴影。她们的友情深深地打动了我,让我知道了什么才叫患难见真情。
当我打开《闪着泪光的决定》时,我看到一个童年只有在医院度过的光头小女孩,认识了一个整天在医院鼻子里插着管子的大象哥哥。他们在医院互相鼓励着要坚强地活下去。长大后,女孩有了一头瀑布般的黑发,并且健康地活了下来,但大象哥哥却到了世界上的另外一个地方。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有一个朋友也是人类不可缺少的感情之一。
当我打开《一千零一夜个故事》时,我看到一个从前养着一只小黄鸭的女孩,每天晚上都会梦到她骑着一只大黄鸭一家一家地去收集别人的愿望。那时,有小鸭的陪伴是多么幸福啊!但每当醒来时眼角总会有些泪水,因为她的小黄鸭在野外为了保护她,而用自己小小的身躯挡住了毒蛇的攻击。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动物中不只只是小狗、小猫才有感情,一只小小的野鸭子也时刻是主人的守护神。所以,我们要善待动物,动物不仅仅是我们的宠物,更是我们的家人。
在我看来,阅读不仅仅只是丰富我们的知识,更重要的是,它让我们尝到了世上一切情感的滋味。阅读,就像夏天的一股清泉,春天的一场细雨,秋天的一阵清风,冬天的一束阳光,让我在任何时候阅读都有不同的感慨。
阅读,不仅是我的良师,更是指引我成长,让我品尝到世间真情的密不可分的益友!
阅读·成长作文14
“书籍鼓舞了我的智慧和心灵,它帮助我从腐臭的泥潭中脱身出来,如果没有它们,我就会溺死在那里面,会被愚蠢和鄙陋的东西呛住。”这句话很好地阐述了忠于阅读的理由,于对我而言阅读更是不能停止。
最近在看《瓦尔登湖》,墨绿色的封面纯粹的像是涤荡在心间的水,一丝不染毫无纤尘。这是一本孤独寂寞适合一个人静下心慢慢看的电弧,卸下了喧嚣,我在书中找到了心之所向没有任何矫揉造作。梭罗是智者,是自然的跟随者,他写下他的思想与孤独,让任何迷失的人找到方向。看了太多快餐小说,真正有益的的东西却有些难懂,但一定值得。真正的阅读大概如此。
倘若放在两年之前,这本《瓦尔登湖》我一定是看不懂它的寓意的,阅读和我的成长是密不可分的。
我在小学时才接触真正的阅读,识字不多的我阅读的范围更是有限都只是些《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但它们给了我最美好的童年幻想,填满了我所有的白日梦,让我可以美美地幻想自己是一个公主,就像一颗甜甜的糖,蜜一样的美好,在心里浓的化不开,连回忆都那么可爱。
童话并没有成为我阅读的全部,我喜欢上了周锐的书,幽默轻松,笑料不断,语言通俗易懂充满童真,大概也是因为这类书变得爱笑乐观。之后杨红樱、托马斯。布热齐纳、曹文轩、梅子涵都走进了我的阅读世界,我看见了一些不一样的东西有源源不断的能量注入我的生活,就像一罐冰镇可乐,一饮而尽之后打出一个舒畅的嗝无比愉悦。
或许是年龄的增长,或许是内容太过简单,我不再看儿童读物,喜欢上了韩寒、安东尼、蒋方舟,细腻的感情和描写更贴近内心引起共鸣的观点让我放不下书。时不时与同学交谈我的阅读感悟,我骄傲地成了同学眼中的“文艺女青年”,时不时地说出几句书中或伤感或矫情难懂的话,但心里是美美的。
我喜欢张爱玲,喜欢她笔下人物的爱恨纠葛。我喜欢白流苏,只有张爱玲能写出那样的人物,性格刚毅,像老茶没有少女的鲜嫩却多了份暗香,潇洒坚韧的活着。也因为张爱玲我关注起那类作家。他们生活的年代动荡不安文字也独具沧桑,那样的时代那样的作家都只有一次。我收获的更是精神的美好。
现在的我选择性的阅读,在《傅雷家书》中收获做人处事的方法,在《致加西亚的信》中追求纯真与热情,我也在阅读中渐渐成长拥有一个强大的精神世界。
忽然回首,发现阅读真真切切的记录了我的成长。
阅读·成长作文15
我一直深爱着《意林》杂志的标语——一则故事,改变一生!我一直铭记着女作家池莉的格言——如果把生活比喻为创作的意境,那么阅读就像阳光。
那些用纸张记载的奇迹,那些用笔墨刻录的经典,占据了每个成长中的孩子,我也如此。从此,我深深迷恋上了那些如精灵般的,带有生命气息的朋友——书。
喜欢阅读,喜欢沉浸在那些故事里;喜欢阅读,喜欢陶醉在那种意境里;喜欢阅读,喜欢从其中体会世间百态,贫达炎凉。于是乎,在把目光献给书文时,我渐渐成长。
痴迷于奇妙生动的故事,是儿时阅读的乐趣。总羡慕那白雪公主身边的小矮人,无忧无虑,快活自由。又总会幻想会有一只笑猫,有一天会从杨红樱的笔下,来到我的生活陪我玩耍,逗我大笑。那些故事,赋予了我快乐,教会了我善良与真诚。于是我就随着他们,阅读他们,慢慢成长!
慕恋于驰骋沙场的英雄,是后来阅读的专注。多想成为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赵子龙,七进七出,金甲银枪,戎马一生;多想做肝胆相照的岳武穆,马踏金兵,寒芒先至,枪出如龙。他们是英雄,是战士,我慕恋他们,那些汗水血肉告诉我,拼搏奋斗,是运筹帷幄的必需品;那些铮铮傲骨告诉我,坚忍不拔,卧薪尝胆,是一个男人该有的魄力。我也曾想过,是什么支持了张骞徒步西域,奉命复还,埋没诱利。我
也曾想过,是什么撑起了杨门女将,征战沙场,忠守大宋,庇护江山。 在那些书中,我读出执着,读出坚守,读出独立,读出自强,读出奋进……于是乎,我便随着他们,阅读他们,慢慢成长。
欣喜于精湛朴实的文字,是如今阅读的享受。随着余秋雨,我游尽了西亚,去寻找中国文化,去感受中华民族的传奇,于是走进了《千年一叹》;随着巴金,我走进了“家”,走进了那个封建崩坏的宗法社会,与知识青年一起崛起,抗争,于是拜读了《家》;伴着泰戈尔,跟着冰心,我阅读了诗歌的美妙,是《飞鸟集》对自然的赞美,是《繁星·春水》对生活的热忱。在那些文字中,我体悟了人生,在那些文字中,我阅读历史,回望今朝,在那些文字中,在那些阅读里,我慢慢成长。
人生是一本复杂的书,而得益于阅读,我才能成长,才能慢慢翻开生活的真谛。只有阅读后,才会明白只有如此才能满腹经纶,出口成章;只有阅读后,才会清楚只有如此才会博学多才,提升修养。因为有阅读的陪伴,我们才会成长;也必须有阅读的陪伴,我们才会成才。又想起那些网上的话,总说进我的心扉:“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可书海那么广,何不去逛逛呢!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1
《云边有个小卖部》这本书里有一个坚持而却又傻乎乎的刘十三,一个在死神面前仍旧坚强笑对生活的程霜,一个开着拖拉机跑遍山谷的老太太王莺莺,一个揣怀梦想的智哥,一个憨厚敢为爱情烧掉毕生心血的牛大田,一个苦命却心善的毛婷婷。书里的他们,不同的人生,不同的道路,却走在一起迈向远方哦,对还有一个叫球球机灵而又细心的小女孩儿,她的出现使王莺莺一家其乐融融。
闭上眼睛,脑海里浮现出程霜陪刘十三想方设法卖保险;当刘十三被欺负时她敢拿出病危通知书“高傲”的站在人群中,帮助刘十三逃离一难。这个“中二”的女生,从小就喜欢刘十三。夜深人静,他们坐在同一条船上,看着热气腾腾的面,在玩真心话大冒险。程霜一遍又一遍的询问着刘十三是选择她还是牡丹做女朋友。而十三每一次都坚定不移的回答牡丹。夜空中银白色的星星,把女孩儿的泪照的亮晶晶的……
刘十三从小有了就没父母的陪伴。她的外婆王莺莺和刘十三相依为命,王莺莺厉害的身影贯穿在刘十三的整个人生。她做的一手好菜,开得一手好拖拉机,为了见外孙一面,一直开到几十里地外的城里。王莺莺雷厉风行了一生,但当她得知自己是肝癌晚期的时候,老太太选择默不作声,好好的度过最后的时间。刘十三最后还是发现了,他哭王莺莺不告诉他。
刘十三自小就有一个笔记本,他所写下的愿望,他一定会达成于是啊,这本笔记本里记录的大大小小的事,他都会拼命完成。他和智哥谈着所谓的梦想,喝到酩酊大醉。陪程霜一起狂欢,但,他亦如何不又是一个脆弱的人呢?王莺莺在接受放化疗的时候,刘十三哭到,心碎。但,他亦又是个要强的人,王莺莺去世后是在年关。大年三十是王莺莺的头七,镇上没有人为他挂灯笼,大雪封了山路。刘十三在晚上冒着风雪将一盏红彤彤的灯笼挂在了山顶……
云边有个小卖部,货架堆着岁月和夕阳,背后就是山。梦里小镇落雨,开花,起风,挂霜,甚至扬起烤红薯的香气。每个墙角都能够听见人们的说笑声。老人靠着躺椅假装睡着,小孩子偷走了一块糖,送给一个姑娘。泪水几点钟落地,飞鸟亦要去向何方人们聚和离,云朵来又往。讲故事的人,总有一个故事不愿讲,时光飞逝,悄悄话变成了纸张。
最终,王莺莺去世,离开了刘十三;程霜一个那么坚强的女孩也不病魔打败,去向另一个世界;球球被福利院收养……只剩下刘十三只身一人,面对这苦涩的世界。
但少女的画,老人的录音笔,小女孩的粉红色的书包。和刘十三刻在院儿里的木门上的“王莺莺小气鬼”永远印刻在刘十三的脑海中。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2
在《云边有个小卖部》中,张嘉佳带我们来到了那个遥远、美好的小镇。我们见证了小镇青年刘十三的成长,并在纷繁复杂之后,找到生命中最深的感动。
刘十三,一个普通的小镇青年,普通到与你擦肩而过都无法引起你的任何注意。这个生于小镇、长于小镇的青年,一心想要去看看外面的世界。拼命地做题,拼命地学习,却没有得到梦想中的回报。在大学期间,他遇到了一个想要照顾一生的女孩,可是在付出一切后,那朵牡丹依然因为金钱与权势离开了他。毕业后频繁失业,四处碰壁,他的人生一片灰暗。
再灰暗的人生也会有光的。王莺莺和程霜就是他灰暗生命里的光。
程霜是刘十三的依靠,在程霜的“拉扯”下,刘十三成长并成熟。刘十三也是程霜的依靠,因为他,她才努力抗癌,多活了那么多年。他们之间早已不是简单的男女之情,而是一种命运相连的息息相关。
外婆王莺莺是刘十三生命里的另一道光,她强势、霸气、犀利又柔软。王莺莺依靠经营小卖部把刘十三养大,她风趣幽默,生活的重担从来也压不垮她。若是命运想要击垮她,她定会抬起头啐老天一口。她用欢乐面对世道的不公,也用欢乐填平了刘十三虽父母之爱的缺失。
刘十三是何其幸运啊!即使处在“像条狗一样活着”的境遇中,也依然有光努力照亮着他。只要还有一缕光,刘十三就能生出更多对生活的热爱。也许多年后,他也会成为一缕光,照亮别人!
张嘉佳说,这部小说“写给每个人心中的山与海,写给离开我们的人,写给陪伴我们的人,写给在故乡生活的外婆。”张嘉佳用一个故事写了真实存在的成长与改变,书写了真正能够打动人心的感情。
当我们追求某样东西的时候,就必须放弃某样东西,这就是成长。成长的路上,注定会失去一些,但你会在失去时,得到弥足珍贵的感受。
感谢每一个出现的人,感谢每一个伤害你的人。愿你成为太阳,无需凭借他人的光。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3
在小说《云边有个小卖部》里,张嘉佳带我们回到了那个遥远、美好甚至带着点神奇色彩的小镇,在这里,我们见证了小镇青年刘十三的成长,并在纷乱繁复之后,找到生命中最深的感动。可以说故事所设定的情节并不算复杂,刘十三的成长轨迹甚至简单清晰到一见即知,因为对于很多数人而言,这也是他们的人生经历。
刘十三很普通,就像我们身边转身即忘的路人甲,正是因其普通,刘十三的失败和痛苦更具普遍性。小镇生长的少年,一心想要去看外面的世界,拼命的学习,努力的做题,但结果却并一定能够尽如人意。大学时爱上了自己的同学,小镇青年一无所有,所能给你的只有他自己的全部真心,但满腔的真爱却抵不过金钱权势,愤懑也好不甘也罢,最后也只能接受这样的结局。毕业后四处碰壁,没有资源没有人脉,只靠努力和汗水并不一定就能换来满意的工作。
刘十三在某种意义上承载了小镇青年全部的心酸和泪水,但在小说里,张嘉佳却又总是以其无厘头的语言以及天外飞仙般的意外,让泪水中夹杂着欢笑。这是张嘉佳的温柔,也是张嘉佳的残忍,他看的分明,却不肯写的透彻。他分明将辛苦艰难给予了刘十三,却又用程霜、用外婆王莺莺为刘十三撑起了新的一片天。
程霜和刘十三之间的感情不仅仅只是普通意义上的爱情,程霜是催促拉扯着刘十三改变的人,而刘十三则是程霜拼命活下去的坚持。与其说他们之间的感情是爱情,倒不如将之归于亲情之中,而亲情原也是本书说书写的真正核心。
刘十三父亲早逝,母亲离他而去,外婆王莺莺靠着经营小卖部养大了刘十三。面对这样的设定,在一般人的心里,王莺莺该是一副含辛茹苦一心奉献的模样。但张嘉佳笔下的王莺莺彻底颠覆了人们的想象。这是一个爱生活、会生活、狡黠、幽默、爽利、能干的老太太。王莺莺做的一手好饭菜,也打的一手好麻将,王莺莺从没有被生活的重担压的沉默隐忍,反倒时不时的打击、戏弄刘十三,用欢乐取代压力,让刘十三活得更像是一个生活在正常家庭里的孩子。与悲催郁闷的刘十三相比,王莺莺似乎显得没心没肺了一些。但这不过是张嘉佳的虚晃一招,抑扬之下,外婆与刘十三之间的感情才愈加分明,感动也因此来得更为汹涌直接。
张嘉佳概括这部小说为,“写给每个人心中的山和海,写给离开我们的人,写给陪伴我们的人,写给在故乡生活的外婆。”张嘉佳在虚构的背后书写了真实存在的成长与改变,书写了真正能够打动人心的感情。这些书写被张嘉佳包裹在带着几分戏谑的剧情里,但故事中的情感足以穿透一切,给人温暖,让人成长。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4
故乡在年少的刘十三心中,是拼命想逃离的小镇。小镇上有高高的山,有仿佛云的翅膀的蓝天,有金色的麦浪,有记忆中数不清的美食,有外婆的拖拉机,有着小小少年的丰富的内心花园,有着年少的他想去“美得不像话”的大城市的梦想。
刘十三的童年记忆中,有个他想保护的萤火虫般的女孩,那只忽明忽暗的萤火虫,曾经在他童年生活中激起了点点漪澜。记忆中,有他的外婆王莺莺,王莺莺抽烟、喝酒、打麻将,却无所不能。
离开小镇的刘十三,为“富贵姑娘”牡丹痴狂,失恋又失业。大城市的日子真让人绝望啊,云边镇接纳了落魄的刘十三,虽然是七十岁的外婆连夜开拖拉机把他“绑”回来的。
继《从你的全世界路过》、《让我留在你身边》后,张嘉佳又携《云边有个小卖部》来到我们身边。没有鸡汤式的说教,没有王子和公主幸福生活在一起的大团圆结局,有的只是一幅看似静美实则烟火气息十足的故乡画卷,有的只是生活的原本的样子,有欢乐、有痛苦,有离别,有希望。你我都能从中看到自己的童年,看到平凡的自己,看到故乡的云。离开小镇的刘十三,经过成长的洗礼和生活的变故才知道,年少时拼命想离开的小镇是他永远的港湾,而平凡世界中的我们又何尝不是呢?
这才是生活啊。少年的刘十三沉迷学习,制定计划,拼命学习想考重点高中想考北大清华,却和逃学辍学不学的同桌一样考不上重点高中,只能进一所普通大学。成年的刘十三拼了命对一个女孩好,却只能看着她投入别人怀抱。步入职场的刘十三拼命想干出业绩,却只能受昔日情敌的屈辱。被“绑”回故乡的刘十三,在小镇晃悠卖着保险,体味久违的小镇风情,吃着外婆做的美食,和外婆调侃,和程霜打情骂俏。他以为,还有以后,还有永远……但,无所不能的外婆也有离开的那一天,他曾经想保护的萤火虫女孩的光芒终究灭了。
生活好残酷。
但,有悲伤就有希望。这才是生活的本质。
年迈的外婆啊,知道自己时日不长,才把外孙带回了小镇,只想多陪他一天……年轻的女孩啊,毕生只出过三次医院,却一直努力在为他点亮一缕光。
“世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那就是认清生活的真相后依旧热爱生活。”又懒又傻的刘十三,会做生活的英雄吧。带着未曾谋面的妈妈的期盼,带着外婆王莺莺的毕生的爱,带着萤火虫女孩程霜的那缕光,带着云边镇的希翼,一定会坚强生活的吧。
云边镇,有高高的山,白白的云,金色的麦浪,无边的山野,有对山外的憧憬,云边的想象,麦浪的哀思,山野的回响,有着供平凡人刘十三长大成人的小卖部,有着酷酷的外婆王莺莺和一直保护他的萤火虫女孩程霜。
山的这边是刘十三的童年,山的那边是外婆的海。故乡,这就是故乡。因为路上有从未断绝的一缕光。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5
“王莺莺,山的那边是什么?”“是海。”
山的那边是云边小镇,蒲公英飞得比石榴树还高,镇里有间小卖部,一位老婆婆穿着碎花短袖绕着小镇追着孙子打,这就是我对云边小卖部这本书的最深印象。
在这本书里,有人哭,有人笑,有人输,有人老。
当我打开《云边有个小卖部》时我的思路完全被它引领着,每一段文字给我的感觉就像儿时的手,插进超市的米堆里,很舒服。这篇文章是很治愈的,苦中带甜,甜中有泪,文章内容并不繁琐,一口气便能读通下去。
看这本书时,我的期末成绩咋都不像个样子,我心里虽难受,但并没有大哭一场,当看到刘十三身边的人离开他,我却落泪的不成个样子,不知为何,哭完这一场,我的悲伤一扫而尽取代了却是无穷的力量。
有些时候,书里面主人公和其他人物的故事真的也可以影响到自己,在你面对生活的种种而感到不开心时,你也会想到穿着碎花短袖的老婆婆的孙子,不也准备他奶奶绕着小镇追着打吗?书里身患重病的小女孩,是否也给了你启发。
就在昨天晚上,一件事让我湿了眼眶,真的是我做错了吗?
成长真的很苦涩,所以会有惊喜。我觉得一句话说得特别的对:“上了这条海盗船,就要做一个快乐的海盗。”你既然选择成长,就要面对成长这条路上所有的困难。
谢谢这本书,把我从悲伤里拉出来,给了我一种力量,让我明白坚持的重要性。
只要我信任还在,不管经历多大的失败,我都会东山再起。这是刘十三教会我的一个道理。
一个天边的小镇住着一群纯真的人。而这群纯真的人打动了我。
张嘉佳在后记里这样写道:谢谢你能读完这本小说。
写给我们内心卑微的自己;写给我们所遇见的悲伤和希望,和路上从未断绝的一缕光。写给每个人心中的山和海;写给离开我们的人;写给陪伴我们的人;写给我们在故乡生活的外婆。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6
暑假书单第一本书就是《云边有个小卖部》,文艺老青年碰上文艺老青年,果然碰出了火花。
刘十三是个平凡的人,出生在小乡镇,资历平平,还总想着只要努力就能考上清华北大。大学经历失恋,没出息的忘不掉前女友。毕业之后好不容易找了工作,却处处碰壁,遭人挖苦。你会感觉这人真是点背啊,干啥啥不行,还歇倒霉,但仔细想想:“唉这人不是我吗?”
自己出生在虽是省会但三线城市中,比较清高不想入编制但是做着体制内的工作,领导交待的工作不得不做,骂着娘做的一丝不苟。大学开始恋爱,一谈八年直到结婚。也许比刘十三好一些,但是想想,刘十三失意后还有外婆开着三轮来接,而我哪都去不了。
小时候的梦想有两个,一是在乡下有一块地,种好多好多土豆,吃不完的那种,二是嫁给有钱的老头,有好多好钱,花不完的那种。也可以总结为一个:嫁给有钱的老头它去世之后拿着遗产去乡下买一块地种好多好多的土豆。这就是我的梦想,当老师让写作文的时候别人写当科学家当医生当警察其实我就是想种土豆。
当然,我也没有嫁给老头,也没钱去乡下买地种土豆。
跑题了,我们接着说刘十三。
关于梦想,刘十三有个小本本,里面记得事情自己一定要做到,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力不从心,比如:考上清华北大。但是刘十三是幸运的,一番努力后,考上了一个三流大学。他确实幸运,比起牛大田,为了讨媳妇努力考大学来说幸运多了;比起千千万万想上学却无法上学的人幸运多了。大学时,刘十三是幸运的,遇到牡丹,一个在蓝色塑料棚下吃火锅粉条儿都好看的女生,刘十三就觉得她好看,可能别人看牡丹就是个流着鼻涕大口吃火锅的普通女孩,但是他刘十三就是喜欢。虽然经历过狗血,但是一生中能有几次刻骨铭心?多少人都奔三十了还没有经历过真爱?毕业后,刘十三是幸运的,能有个知心的朋友合租在一起,能一起喝酒。哪怕朋友走了还有外婆开着拖拉机来接他回家,回到可以丢弃一切的家乡。刘十三虽然资历平平,但是他幸运啊,他可以考上大学,也可以找到真爱经历轰轰烈烈的爱情,也可以被那么多的人爱着。爱可以冲淡一切,就像他多年之后记不起的牡丹,伤痛可以被爱冲淡,这是真理。
最喜欢书中的两个情节,一个是他和程霜在小木船上的真心话,程霜让刘十三在牡丹和她之间选真爱,结婚刘十三冒着生命危险,最后还是选牡丹。是刘十三真的那么爱牡丹吗?爱到可以原谅牡丹给了他假的号码?其实只是不甘心罢了,不甘心自己付出了那么多,她说放弃就放弃了,不甘心她换掉号码,不甘心她嫁给滑头的中年男子,只是不甘心。
第二个画面就是中秋节,老老少少围坐在桃花树下吃饭,外婆做了那么多好吃的,笑着看着大家吃的狼吞虎咽。有聚就有散,笑的越开心就哭的越伤感。
贯穿整本书中的那棵桃花树,和小卖部一样,一年又一年,经过风吹雨淋,经过一年四季,经过重聚离别,经过生死轮回。它们还是在那里,岁月不会改变它们什么,改变的只有苟且在世间的人们,不管什么时候,他都在那里,就像每次回家迎接我们的外婆。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7
在上一周,我偶然发现了一本名叫《云边的小卖部》的小说。当我看完开头和引子就瞬间被这本小说所吸引了。因此我想给大家推荐这本书。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位名叫刘十三的少年与她唯一的奶奶王莺莺为核心所发生的一系列悲伤的故事。
他很淘气,淘气得让她奶奶追着他打。他很善良,身边的小野猫都喜欢他。他很坚强,瞒着亲人在城里死拼工作。他很聪明,寻找机会拿下一份又一份保险。
年少的刘十三在暑假补习班第一次见到了他这一生最爱的人——程霜可惜天不尽人意,在短短的一个月的时间程霜就已经消失不见了,而在刘十三心里却还藏着这个女孩的影子。时间过得飞快,刘十三已经大学毕业了。就在他承受着社会的毒打,迷失在茫茫人海中时,程霜又一次出现在了他的面前,帮助他渡过了难关。而在最后一次见面她已经躺在了病床上永远离开了刘十三。
张嘉佳那细腻的文字把我一次又一次带入了故事,无论是刘十三的奶奶王莺莺的去世还是女朋友程霜的离开都让我们的主人公刘十三变得更加坚强。
而我们又何尝不希望变成这样呢?一次又一次的打击把我们变得更加强壮让我们往前的脚步变得更加坚定。
再而,我发现这样看似平凡的刘十三的一生其实也并不是十分的无趣,他学会了怎么变对挫折,学会了如何正确的面对亲情和爱情。他在尊严与金钱中选择了前者。他这一生并没有白来。其实我发现我们没有必要一直去追求功名利禄的生活,金钱确实可以给我们带来更好的生活,但是在尊严面前它还是不值一提。
这本书是在我的好朋友的“怂恿”下看完的,其实发现这本小说是真的还不错,所以也希望同学们可以看看。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8
读完了这本书,合上书本,深深地吐出一口气,随手擦掉眼角的泪,原来这就是离别。
曾经我以为,离别是一件悲伤地事情,但是没想到,离别竟比悲伤更难过。我不知道刘十三是谁,是否真的存在,或许并不存在,不管他究竟存不存在,他都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但是,就是这样的一个失败者的故事,竟让我潸然泪下。
不管是外婆王莹莹,还是那个萤火虫一样的女孩程爽,懂事的球球,亦或者是牛大田、毛婷婷、毛志杰、牡丹……一个个活生生的人似乎就在眼前,而故事似乎就在眼前发生的一样,自己像是一个旁观者,静静地看着七十岁的王莹莹一个人开着拖拉机,到一个陌生又熟悉的城市,接自己的外孙回家,看着刘十三在外婆去世的那个雪夜里的撕心裂肺,看着萤火虫般的女孩与刘十三一起,在漫天大雪中相拥而泣,看着外面热闹的新年氛围与小卖部里的冷清形成鲜明的对比。
最后,萤火虫终究不能和月亮一样,只能给刘十三一缕光。而且这缕光还带刘十三拼了命的去背,才能牢牢记住。看吧,一个连单词背完三秒都能忘记的人竟然记牡丹记了那么久都忘不掉,甚至,在程爽在离开的时候给刘十三说不要去找她都忘了。
程爽没有再来找刘十三,但是刘十三觉得自己应该去找她,虽然她之前给自己说过什么,但是刘十三觉得应该忘记,可是,他必须去。
最终,刘十三见到了。虽然只是一张黑白的相框,和王莹莹一样,照片上的人笑的那么美,刘十三伸出手,仿佛触摸到了外婆和程爽的脸,那么温柔,那么温暖。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9
今天我想把之前没说完的话说完,没写完的字写完,话说到一般终究不会痛快,字写了一半,总归心里痒痒的。主角还是刘十三,我想说说他那哭笑不得的爱情与支离破碎的亲情。
刘十三很不幸,他的不行有普世性,也就是很多人都拥有这样的童年,在一个偏僻的小镇,叫云边镇,和自己的姥姥一起生活,父母不在身边,一个人独自探索这个世界,父母或者是因为忙于工作,或者是忙于其它比陪孩子重要的事请,刘十三可能是最不幸的那位,他的父亲是卷走了家里所有的钱,母亲没有脸继续呆在这里,也只好远走他乡,他还有姥姥,这也算不幸中的万幸吧。姥姥不温柔,在这个温柔的南方小镇中,显得如此突兀,每次刘十三出格的行为都会招来姥姥的棍子。这个坚强的老人,失去了丈夫,失去了女儿,守着外孙在云边镇坚持着,为得就是让孩子能出人头地。老天是有幽默感的,刘十三很努力,但是这样的孩子能如何呢?一直努力,刘十三坚信只要不打开窗帘天就没有亮,他就仍有时间多背些题,不会的题就背下来,那有如何呢?还是没有考上清华或者北大,去了京口的一所专科。写到这里让我想起曾经的一些过客,说出来有些残忍,他们在我的记忆里已经没有什么血肉了,只是一个符号,当我们都熄灯睡觉时,他们在用手电筒在被窝里看着自己的书、借来的笔记,可怜的成绩单无法匹配他的努力,不知道岁月的蹉跎中,他们是否一如既往地与命运抗争。
继续聊咱们的主角刘十三,他的存在也许即使作者为了增加大家幸福感。他真的太不幸了,可是又太幸福了,这很矛盾,说他太幸福因为他有位爱他的姥姥,还有一个不是爱人胜似爱人的女孩儿——程霜;他的不幸是因为他喜欢牡丹、他虽努力却仍一事无成。程霜是来小镇探亲的,来云边镇体验生活的女孩子,她蛮横、暴力,抢劫刘十三,而刘十三却不反抗,被抢劫后还绞尽脑汁地给她弄好吃的。直到刘十三偷了外婆的酒,二人酒醉之后,女孩儿趴在男孩儿的背后,哭诉自己要死了,仅剩两个月的生命,这是他们的初识——仅有两个月的时间,程霜就离开云边镇了,留给刘十三一张纸条:“喂!我开学了。要是我能够活下去,就做你女朋友。够义气吧?”,这也是刘十三的幸运。而牡丹则是刘十三追求的女孩儿,她有自己的情人,但是还是和刘十三交往,笨笨的刘十三竟然没有发现,也就是在全完不知情的情况下当了第三者。留一下一个问题:刘十三算不算受害者呢?没法评说,但是事情总有真相大白的时候,当刘十三万念俱灰的时候,程霜居然出现了,本该只剩两个月生命的女孩子,两个人再一次的相遇也是同样戏剧性,带着刘十三去找牡丹,这事让人哭笑不得,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当了奸夫,难道要给自己的知情权讨一个说法?每当读到这里我都会笑出声。高潮来得如此突然,刘十三居然和人家的正牌男友打起来了,没用的刘十三,打架都打不赢。当然这次去见牡丹并非没有收获,比如刘十三因此差点错过补考,并且补考失败,在考场放声痛哭,着实让监考老师和一同补考的同学惊慌了一回。不得不承认咱们的主角刘十三同学还真是打不死的小强,排除想要活下去的生物本能,还有就是从未对生活放弃希望。这是我喜欢张嘉佳的原因,不知道各位朋友是否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才喜欢读张嘉佳的书呢?
刘十三有个外婆,从小失去父母的刘十三与王婆王莹莹相依为命,王莹莹不止要扮演慈母对刘十三百般呵护,有时候还得扮演慈父教育刘十三当一个有出息的人。大实话中有句话这么唱:“父母亲,说也不算亲,父母不能永生存。”王莹莹七十几岁得了癌症,得知自己只有半年的时间了,独自一人开着拖拉机行驶一夜从市里接回了因感情与事业双重失败而买醉的外孙。王莹莹心疼外孙,听着外孙的哭诉,王莹莹带着外孙回到了家中,诚如古人言:人穷则返本。正如在外漂泊、打拼的人,事业不如意,都会想着给家里打一个电话,家才是情之所系,家是哪怕你再落魄都会无条件让你回来的地方。
又回到云边镇,又是王莹莹的小卖铺,这次刘十三又遇到了程霜,王莹莹很喜欢这个准孙媳妇儿,中秋节,明月挂在天上,桂花飘香,王莹莹含笑看着程霜与刘十三“打情骂俏”,情倒是没有,打倒是真的。
前几天读资料,发现一个统计特别真实,同时也特别幽默,就是人的死亡率是百分之百。我自顾自笑了很久,每个人都可以活到死,人类文明史也已经几千年了,从没有一个人活到今天,活着的终点都是死亡。王莹莹的时间到了,我们小时候应该都有过长命百岁的愿望,希望自己或者自己的亲人永远陪着自己。刘十三小时候也许过类似的愿望,此时伤心到麻木,新年之前,鞭炮声送来了喜气,却吹不散小卖铺里的悲伤。程霜一直陪着刘十三,她知道刘十三很脆弱,担心他想不开。刘十三郑重表示自己会活下去,让程霜回家吃饭,自己在这里等她。
云边镇有挂灯笼的习俗,和东北“烧天梯”有些像,目的是让已故的亲人找到回家的路与升天的路。新年的大雪不曾停下,刘十三顺着山坡爬,不知道摔了多少跟头,半山腰的时候,鞋就丢了一只,挂上了一盏灯笼,我们的主角倒下了,像战士一样。程霜竟然找来,一边哭一边埋怨刘十三:“我知道你会上山来挂灯笼,让外婆找到回家的路。”
程霜陪着刘十三度过了那段最悲痛的时光,程霜还是离开了,并且还是对刘十三说:“前两次不算,这次如果我还活着,我就做你女朋友。”很多人都希望有这样的红颜知己吧,不会对你多好,但是不会让你死得很惨。
几年后,刘十三找到了程霜的家,道明来由,程霜的母亲请刘十三给程霜上香。活人是不会接受上香的,相框中的程霜微笑地看着刘十三,程母给刘十三程霜生前画得一幅画,画下有字:生命是有光的,在我熄灭之前,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所有我能做的了。我爱你,你要记得我。
悲伤似乎已从纸张中飞出来,刘十三是否泣不成声,我们不得而知,但是王莹莹与程霜都希望这个运命的弄潮儿能活下去,哪怕是为大家多提供一些优越感。《孝经》中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我想过好久,最近得出的结论就是人类需要延续,而我们的祖辈是用我们的眼睛看着这个世界,通过我们的双手触碰这个世界。薪火相传,生生不息。生活可能会枯燥,也许这也正是生活的魅力,于无声处听惊雷,于无色处见繁花,这才是我们应该做的,也是我们该追求的境界。正如《曾国藩》一书中所言:含雄奇于淡远中。最后借张嘉佳的一句话作为结束语:“写给我们所遇见的希望与悲伤,和路上从未断绝的一缕光。”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10
几年前看过张嘉佳的《从你的全世界路过》,那本书算是张嘉佳的短篇小说集,更准确的说是一部爱情故事集,也是因为这本书记住了张嘉佳,所以当他的新书《云边有个小卖部》出来后,假期有幸又拜读了一下。
依稀记得《从你的全世界路过》略微带点玩世不恭、飞扬跋扈那种风格,文字有点出口成脏的味道。而几年之后《云边有个小卖部》里呈现的却是感人的、让人心疼的温情,从那些百读不厌的爱情,到让人眼眶湿润的亲情,时间让所有的人都成熟,懂得了世间真正的美好。
主人公刘十三是一个在云边镇上长大的青年。从小和外婆王莺莺一起生活。渴望着能离开云边镇,去外面的世界大展拳脚。但是终究敌不过他只是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普通人的现实。
刘十三心中的爱情是给了牡丹的,从未认真想过身边的程霜,或许这就是所谓的“被偏爱的有恃无恐”吧,在他的心中牡丹就是最美的,但是无论他怎么拼命对牡丹好,最终还是没有在牡丹那里收获爱情。
故事里的外婆是让我印象最为深刻的人物,相较于爱情,亲情总是容易被忽略却更震撼人心的部分。外婆王莺莺,是一个十分独立而又强势的的女性,自己在云边镇经营着一个小卖部,啰里八嗦却深深的爱着护着刘十三。
王莺莺的坚强和温柔却让人有种十分爽朗的感觉,“人家抛弃你很正常啊,你丑。你忘不掉人家很正常啊,她美。哭吧哭吧外婆疼你,外婆倒霉”。外婆这句话我记得最真了,实在是个毒舌而温柔的老太太。
一些孤独的人拼凑起暂时的圆满,转瞬之间,永远的离别已经到来。故事的开头总是这样,适逢其会,猝不及防。故事的结局总是这样,花开两朵,天各一方。
那些生活在我们身边的亲人,用内心的善良深爱着我们,用他们的力量支撑着我们勇往直前,有一种感情,可以跨越生死,就像书里说的:“为别人活着,也要为自己活着。希望和悲伤,都是一缕光。总有一天,我们会再相遇。”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11
几年前,读《从你的全世界路过》时,第一次认识张嘉佳和他动人的故事。时隔五年,等来了张嘉佳的新书《云边有个小卖部》,迫不及待地抱回家,看了整整一个通宵,合上书的那一刹那,感动夹杂着无奈,温暖夹杂着遗憾。有些人刻骨铭心,没几年会遗忘。有些人不论生死,都陪在你身旁。那个熟悉的张嘉佳终于回来了。
这一次,张嘉佳讲述的是云边镇一对祖孙的温情故事。孙子刘十三是个一心向往大城市的小镇青年。外婆王莺莺是个喜欢小镇生活的小卖部老板。祖孙俩相依为命。外婆不希望孙子离开,孙子却迫不及待地冲向大城市。最终,刘十三经历了大城市挫败,回到云边镇,也对亲情有了更多的领悟。这个故事里有很多性格迥异的人物,我最喜欢的还是外婆王莺莺。这个个性十足、喜欢打麻将的老太太,总能把你逗乐。外婆经常做刘十三喜欢吃的菜,嘴上却从来不承认对他的好。刘十三第一次离开云边镇去城里读大学的那天,王莺莺没有送他,自己躲在被窝里听着外孙的脚步声,默默地湿了眼眶。王莺莺舍不得孙子,却又不愿意变成他的拖累。
这样的情景何其熟悉,每年春节,离别的车站都会成为无数年轻人的痛处。长辈的爱,永远是一场渐行渐远的旅行。可是,这种离别的悲伤里也有一种希望。因为有人无论是否在你身边,都能给你力量。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12
“所有人的坚强,都是柔软生的茧这句话是张嘉佳《云边有个小卖部》这本书开篇的一句话。王莺莺对刘十王的爱,是可以在身怀癌症只剩半年时光的时候,谁也不说,拖看七十多岁不那么灵活的身躯开着那年代久远的拖拉机未到城里接最爱的孙子,看到平时最要强的孙子蓬头垢面的醉倒在出租屋,用那小小的身躯将他打上拖拉机,一路磕磕绊绊回到山里的家,从小没爹疼没娘爱的刘十三是王莺营带大的,她总想看刘十三能踏踏实实的接管看她的小卖部,安安稳稳度过这一生,可刘十三不愿意留在这小山村,一心想去外面闯荡,可是想要成功哪有那么简单,从最初的他的记事本上期末考试要到班上前几到他想要考清华北大,本子上表示实现了的勾勾越来越少,可是他从没有放弃过,一直朝着自己的目标努力,像打不死的小强一样一直勇往直前,如果说刘十三打动我的是他那对成功的渴望以及自己的不懈努力,那么女孩程霜让我感动的则是她对生命的追求。程霜小时候就被查出患有癌症,医生料定她活不过三年,可是她顽强的活到了二十岁,她每天在家里和医院之间奔波,自己坚持不下去的时候,偷偷跑出去过,想要在旅途中接受死亡的事实,第一次偷跑出去,她遇见了刘十三,感情也在天天欺负他让他给自己带零食带漫画中产生,程霜和刘十三之间的感情不仅仅只是普通意义上的爱情,程霜是催促拉扯着刘十三改变的人,而刘十三则是程霜拼命活下去的坚持。与其说他们之间的感情是爱情,倒不如将之归于亲情之中,而亲情原也是这本书说书写的真正核心。
刘十三很普通,就像我们身边转身即忘的路人甲,正是因其普通,刘十三的失败和痛苦更具普遍性。小镇生长的少年,一心想要去看外面的世界,拼命的学习,努力的做题,但结果却并一定能够尽如人意。大学时爱上了自己的同学,小镇青年一无所有,所能给你的只有他自己的全部真心,但满腔的真爱却抵不过金钱权势,愤懑也好不甘也罢,最后也只能接受这样的结局。毕业后四处碰壁,没有资源没有人脉,只靠努力和汗水并不一定就能换来满意的工作。张嘉佳赋予了他人生上的诸多困苦,少时丧父,母亲离家出走,少了父母亲情,与牡丹的爱情无疾而终,工作不顺,但是同时也给了他程霜和王莺莺的陪伴。在王莺莺走的那一刻,我哭了,她离开之前最心心念念的还是刘十三的归宿,她希望自己的外孙能够幸福美满的活下去,这让我想到了我的奶奶,我的奶奶陪伴了我一整个童年,总是笑眯眯的问我长大以后会不会给她买好吃的,那个时候总是不经思考笑嘻嘻的说会,可是她还没等到我长大就永远的离开了我,就像刘十三一样,我们总是等到快失去的时候才知道这份感情的难能可贵。
“山这边是刘十三的童年,山那边是外婆的海。山风微微,像月光下晃动的海浪,温和而柔软,停留在时光的背后,变成小时候听过的故事。”奶奶,我爱你。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13
《云边有个小卖部》讲述的是刘十三,程霜和王莺莺的故事。在故事的开头,王莺莺就说了,故乡是祖祖辈辈都埋在这里的地方,比大城市好。没错,这里有会飞的云,成片的田野,美味的食物,还有那耿直的外婆。虽然故乡里到处都是熟悉的味道,但刘十三还是想去看看那些未曾见过的山和海。
四年级的时候,刘十三的班里来了一位新同学,叫程霜。可以说,程霜就是刘十三的“顶梁柱”,时刻都在鼓励刘十三,但因为程霜患上了癌症,只认识了刘十三几个月,就离开去治病了。可是有缘人最终还是会见面。程霜再次遇见刘十三是在原来的那个小学。这次相见后,他们就经常在一起互相帮助,还收养了一个孩子,叫球球。说来刘十三的工作也不称心,但幸好有王莺莺,程霜和智哥,是他们为刘十三撑起了一片天。
故事的结尾特别令人伤心。王莺莺得了病,死了;程霜也因为癌症的折磨而离开了人间。最后刘十三来到程霜的家里,看到了程霜留给他的一幅画,叫《一缕光》。
整个故事都写得很朴素,岁月静好的日子里,读得更是催人泪下,原来有爱就有故乡。无论你离得多远,故乡的路上,总会有一缕光照耀着你,让你感觉很温暖,并且充满着爱!
这让我想起我的外公,妈妈总说,因为她是家里最小的一个,外公最爱她。可能是爱屋及乌吧,每当我们从深圳回到老家时,外公看我的眼神总是那么温柔,问起我的学业亦是温和,帮我夹菜更是种种温情。今年,他因病离我们而去了,但他的音容笑貌并没有因为空间的隔离而渐行渐远,反而因为时间的流失越加清晰如初。
朋友们,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云边有个小卖部》吧!看到她,我们会想到我们的亲人;看到她,我们会看到我们的朋友;看到她,我们会更加珍惜眼前人。看了她,你越加会相信:岁月虽然可以雕刻生活的纹路,但爱却是穿越时空最美的一缕光!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14
前段时间看了一本叫做《云边有个小卖部》的长篇小说,有希望,有悲伤,有欢笑,也有感动。后来了解到张嘉佳已经好久没有出过书了,我们不知道这些年她经历了什么,才能写出一个这样平淡而富有吸引力的故事。程霜,刘十三,王莺莺……
在小说开头张嘉佳把我们从喧嚣的城市引领到一个美好,充满神器色彩的小镇。在这里,我们见证了主人公刘十三的成长,经历过世事的起伏,最后找到了自己生命的真谛。
我有一个朋友叫刘十三,他的日子很平淡。
刘十三父亲早逝,母亲离他而去,外婆王莺莺看着小卖部养活着刘十三,在小镇其他人看来,王莺莺是一个慈祥、含辛茹苦扶养孩子的老太太,在十三的眼中,王莺莺是一个狡黠
挖苦自己的坏婆婆,时不时的打击、戏弄刘十三(开玩笑似的),用欢乐取代压力。抑扬之下,使王莺莺与刘十三的感情更加分明,也为后面发生的事的反应做出铺垫。
我有个朋友叫刘十三,他的日子很平淡。
刘十三,一个普普通通的男孩,过着非常平凡的生活,一直陪在他身旁的外婆(兄弟)王莺莺,虎头虎脑的玩伴牛大田,少年时遇见直爽的程霜,大学令他神魂颠倒的牡丹,工作后在故乡遇到精灵古怪的球球,补英语的罗老师,毛婷婷,毛志杰,秦小贞,老李头……一个个出现在在一起的名字平淡无奇,却让刘十三在青春年华里,翻滚在爱情、亲情、友情的漩涡里,尽尝人世间的酸甜苦辣,这个故事太普通,以至于让人看到了最为真实的自己。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15
昨天读完了张嘉佳的《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到最后还是哭的稀里哗啦,一个快30的男生,还能这样被感动到,不知是我的泪点过低还是小说太感人。是什么原因不重要,重要的是,小说中的那些情节,又触碰到了内心最柔软的地方,甚好。
刚开始读,就觉得文风很熟悉,也许记性比较好,还记得几年前读的《从你的全世界路过》,淳朴又幽默。特别是这次的背景是在农村,就让人感觉有一种亲切的感觉,小时候也是生活在农村,和爷爷奶奶住,上小学之后,周末和假期也会回到爷爷奶奶家,好想他们啊,爷爷现在已经去了另一个世界,希望我的舍不得先生在那里生活的好;奶奶还健在,身体还不错,奶奶加油,争取活到百岁。
书中的主角刘十三,他很努力,但并不是所有的努力都能够有回报,但是他依然努力着,他最后也没能考上清华北大,只是一个普通的.大学,毕业之后,工作也没有能够做的很顺利,人生本就如此吧,很难一直顺顺利利的。
感情上他一直忘不掉女神,一直恋恋不舍,直到时间模糊了他的记忆,这也是人生吧,当时觉得天大的事情,若干年后回头看时,也不过尔尔。难过可以,伤心可以,但是不能放弃自己,很庆幸刘十三遇到了程霜,那个女孩带她走了出来,让他明白了什么是爱。
程霜是个那么开朗,又让人那么心疼的姑娘,和病魔抗争了那么久,最终还是离开了,这也是人生吧,无论怎样,竭尽全力,一切随缘。
最后要说一说,刘十三的外婆王莺莺,还记得她最后说,不怪她的女儿离开了她,也许父母只会由衷的希望子女好,哪怕她离开了自己,也没有怨言吧。她得知时日无多后,看着刘十三在外面过得不好,把他绑回家。突然觉得好想爸爸妈妈,一个人再外10年了,是时候回去了吧。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16
平淡的故事,无奇的人生,却有一段段剪不断,理还乱的真情。
这部小说讲述了刘十三的成长故事。他从小立志要考清华,要到云边镇外的城市看看。可生活并不能如他所愿,当他踏上大城市的旅途时,他才发现,有些事,再怎么努力也很难成功。他多年寒窗苦读却依旧不得志,考试一塌糊涂;他为初恋千里追随,却惨遭劈腿;他难能可贵觅得一份卖保险的工作,却连续三个月不能突破零销量;他千百倍努力,却依旧无法改变现状。当重重打击让这个曾经满腔热血的青年要绝望时,那个最爱他的外婆王莺莺把他从魔魇中拖回到了最初的云边镇。在那里,王莺莺,程霜,球球以及小镇的乡亲让他再次找回人生的意义,感悟到了真情,也让他学会了在离别中成长。
这本书,让我看到了血浓于水的亲情。王莺莺与刘十三这对婆孙,嘴上互不相饶,在离别时却总是相互牵挂,偷偷给对方塞钱。最记得王莺莺死的第七天,大雪封路,看到冒雪在路上挂起灯笼的那一刻的刘十三,我看到他终于长大了,到他守护外婆了,可那个需要他保护的人却不在了。是啊,人生事事无常,谁也想不到明天会发生什么,趁我们爱的人,爱我们的人都还健在,珍惜和他们在一起的美好时光吧!
热爱生活,勇敢追求是我对这部小说的另一番感悟。那个叫程霜的女孩,从小病魔缠身,一张张病危通知书像阎罗殿发来的邀请书,时刻提醒她死神即将来临,但比起沉默地等待死亡,她更喜欢在有限的生命里做有意义的事。“不是每个人只愿意沉默,不是每个人只愿意等待,会有人怀抱炸药包,贴住高高厚厚的城墙,哪怕粉身碎骨。”程霜就是这样,不畏生死,只要活着,便要不留遗憾。她惦记孩童时的诺言,漂洋过海追寻刘十三,陪他找初恋女友,陪他卖保险,陪他找回希望。尽管她最后还是走了,但一句“生命是有光的,在我熄灭以前,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我所有能做的了。我爱你,你要记得我。”足以证明她对刘十三的真情与祝愿。她是个潇洒的女孩,面对生活总是不让自己留下遗憾。
那我们呢?比起程霜,我们没有疾病缠身,我们没有病危书的威胁,却没有程霜的那番坦然潇洒。人生在世,活在当下,不给自己留下遗憾才有意义。
小说的最后,王莺莺、程霜去世了,球球被送进了福利院,虽然她们不能再陪伴刘十三了,但她们的精神对刘十三的影响却是刻骨铭心,她们对刘十三的感情亦是至死不渝。
用平实质朴的语言讲述最真挚的情感,爱就透露在这字里行间,《云边有个小卖部》让我看到刘十三平凡的人生,品悟到质朴的爱。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17
最近对于生命的感慨有点多,已经不再想去感悟生命了。就让它细水长流,慢慢淌吧。也会有转折,也会有尽头,这些暂且不去想,想多了眼泪也不够。
《云边有个小卖部》讲的是刘十三的人生。中心人物是刘十三,主要人物是他的外婆王莺莺、程霜、球球、智哥等。一个故事一个故事来。
小时候的刘十三遇到了来云边镇修养的程霜,后来程霜去新加坡看病。刘十三继续读书,到了大学。大学里有个顶喜欢的女孩子,叫牡丹。送牡丹离开的时候再次遇到了程霜。大学毕业后,刘十三去了南京,此时的牡丹已经是别人的女朋友,将来会是别人的老婆。在保险公司被同事明里暗里挤兑,被上司侯经理(牡丹的男朋友)鄙视。他的外婆发现自己得了病,七十岁的她开了拖拉机将刘十三拉了回来。刘十三第三次遇到了程霜。
牛大田和秦小贞之间的曲折也许很曲折,但最后到底还是一个好的结局。其他的人的结局,球球的爸爸被射杀,球球被送往福利院;毛婷婷嫁到了广州,毛志杰在毛婷婷的理发店哭成一条狗;王莺莺癌症,去世;程霜回新加坡治疗,去世。每年的中秋节,刘十三都会回到云边镇,将球球接出来,这一天始终是美好的。
这就是所有的故事,很简单,甚至在我看起来有一点脱离实际的感觉,但不知不觉我还是哭了。为人间的亲情,哭多少遍都是不够的,都是情有可原的。刘十三的外婆是强大的,不管怎么样这些情感,亲情、友情、爱情,贯穿着生命的所有。毛志杰那么不入流、和他姐姐争吵,结果在她姐姐嫁到广州后,他蹲在那个理发店哭了很久,我不知道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心理,失去了才懂得珍惜么?其实这倒是一句真理,只有失去了才知道弥足珍贵。
书中说,悲伤和希望都是一缕光。说的很对,无论怎么样,这些充斥人生情感的色彩都是照亮前行之路的光。
无论如何,还要继续走下去。或悲伤、或希望,但我希望是希望。悲伤那么一下子就够了,这个世界有很多温暖,哪怕失去了,曾经也是温暖。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18
似乎这样是最好的安排,似乎又不是。是书中描写的一切都太过于真实,还是自己本身太过于投入,不知不觉故事已经临近末尾,云边镇马上也要在柔软而清浅的时光里,慢慢老去,然后逐渐淡忘在人们的记忆里……
读到王莺莺死去的时候,我的泪珠大颗大颗滚落不止,浸湿了枕头中央,真奇怪,她明明不是我的外婆,甚至我们之间没有一点血缘,可为什么我会觉得如此悲伤,像是生命里极其重要的东西要被人强行夺走,很快就消失不见了一样……她有血有肉,她敢作敢为,她和孙子较劲,她和生活较劲,她和一切不如意不顺从自己的所有较劲,她做得一手好菜,她有满满的疼爱却只埋在心里,倔强的从不轻易吐出口,她孤独一人但活得潇洒肆意,她耀武扬威争强好胜又让人觉得可爱,她也慈爱温柔,是的,温柔。很真实,但似乎只有这样,才不辜负人世这么走一遭吧!这才是真正的王莺莺。
长大后的我们,总希望演好别人,却唯独丢了自己。年少时的我们,以为只要说过了永远,就一定能够永远,就像我们以为说过了再见,就一定能够再见。
那时候没有智能手机,没有微信抖音,时间很慢,夏天很长,一首老歌唱了又唱,一些人会永远放在心上。
永远的王莺莺,永远的程霜,永远的刘十三。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19
他善良又懦弱,爱哭又没有主见,他最爱外婆爱过牡丹,爱着程霜,爱着球球,他在醉的一塌糊涂时嘀咕:“外婆,你会不会永远陪着我?”睡着了,梦里笑嘻嘻说外婆长命百岁。他在雪夜花了八个钟头爬到山顶给外婆挂上灯笼,他对着桃树说,你不在啊王莺莺,那就是你在想我了,然后他的眼泪一颗一颗掉下来,说,我也很想你,外婆。他最后终于忘记了牡丹,他没有遵守和程霜的约定,他看着程霜留下来的《一缕光》,他明白。他最后写下,为别人活着,也要为自己活着。希望和悲伤,都是一缕光。总有一天,我们会再相遇。
关于十三的外婆王莺莺也是程霜的外婆是球球的太婆
她开着小卖部,从小陪伴着女儿留下的小外孙,她怀念去读大学的刘十三,她一个人去医院,得知自己人生所剩时间只有半年,她一个人承受着病痛,她知道生死是早晚的,可惜太快了。她怎么会放心的下她那个爱哭的外孙,所以她决定,把外孙接回来。在生前最后的半年,把十三留在自己的身边,为他准备最喜爱的饭菜,她已经七十岁了,驾驶拖拉机,入夜后兜兜转转,找到外孙说过的地址。她把一塌糊涂的外孙抱在怀里,回答他,外婆一直都在。她还是在年前离开了外孙,去世前叫十三和程霜要好好的活下去。她留下了一只录音笔,里面给十三留下了存款和隔壁老李头八百多份儿童的保险单。她是十三心里最好的外婆。
关于最勇敢的程霜
这辈子,所有的冒险都是为他而来,她喜欢刘十三,从小到大都喜欢,她这辈子我就出来过三次,一次四年级,一次二十岁,最后一次,回到云边镇,当了一名实习美术老师,陪着十三做业绩,照顾着外婆,我知道,外婆去世的那一刻,程霜心里该有多么的难过,因为她知道自己,不知在今日还是明日,将会离去。她舍不得刘十三,她说,只要我活下来,我就是你的女朋友,她也说,这次不算,下次再见面我才是你女朋友,她最后两句话,第一句,别来找我,如果我活着,肯定会来找你,不管你在哪里,我都会找到你。第二句,如果再见面我们结婚吧?她用生命最后的力气完成了一幅画,画下方写了,生命是有光的。在我熄灭以前,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我所有能做的了。我爱你,你要记得我。
关于球球
小小年纪承担着一切,她爱着患有精神病的爸爸,也爱着爸爸刘十三,爱着妈妈程霜,爱着太婆王莺莺,她写了一篇作文,最喜欢的动物,“我最喜欢的动物叫刘十三,这个动物很奇怪,他家开小卖部,经常给我带好吃的。小卖部在山里,就像住在了云朵边上。小卖部里还有太婆,和另外一个动物,我也很喜欢,叫程霜。”
希望我们好好活着,希望我们可以为爱跨山海,希望我们所爱的人都长命百岁。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20
读的张嘉佳的第一本书是举世闻名的《从你的全世界路过》,也是我从学校毕业这么多年后第一次真正的打算看点书。看的我昏昏欲睡,觉得故事里的人物又矫情,还乱七八糟的不知所言,到现在都不知道自己当时有没有读完,更遑论内容了……其实可能是因为我总是“昏昏欲睡”所以读的断断续续,就没能领略那美妙;也可能是太多年没读书,阅读能力退化了。不管怎样,我觉得我可以把《从你的全世界路过》从“小黑屋”里拽出来再读读试试了。
《云边有个小卖部》刚开始读的时候,心里不住的吐槽张嘉佳,果然和一些书友说的一样,真像上学时读的韩寒郭敬明的青春文学呀,又文艺又矫情又装AC。到中间,又开始觉得,这其实是一个童话故事,虽然不那么有力量,但足够暖。后来,越读越觉得,张嘉佳的故事和金庸先生的很像,一样的每个人物都很戏剧性,一样的潇洒恣意对酒当歌,一样的浪漫主义理想主义英雄主义侠义精神;不同的是,一个故事里的人物穿古装,是“那时”的江湖,而另一个的人物穿和我们一样的现代装,是江湖“今日”。无论真假,知道今日有江湖,有江湖儿女,就很开心。希望自己不要颓废不要丧,做不成侠客,就做一个明辨善恶,敢爱敢恨的现代江湖儿女!
现在来看,“辞旧迎新”这个词也是挺残忍的,总是在辞旧的同时逐渐迎新,在迎新的同时慢慢辞旧。人生不断的告别,不断的相遇,旧的就那样被放在了你我时间轴的某个位置上不再移动,而新的有一天也会褪色尘封;还好,你我时间轴上的每一个“旧”都曾经是“新”。《巴别塔之犬》里说,记得她原本的样子。好,记得他(她,它)原本的样子,记得你原本的样子!武志红说过,告别和相遇是不同的两件事,对应的是两种情绪,它们之间不能相互抵消,只是力道不同。所以,好好告别,好好悲伤;好好相遇,好好欢喜!
很喜欢本书的一句话: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很多事情已经很多年。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21
天气很好,阳光洒在屋子里,很暖很热。看完这本书后,我就蒙着被子大哭,嗷嗷大哭。
想家,想到爷爷奶奶,想回去那个小乡村。我不知道人生的意义在哪里,我也不知道每一个人的生命还会有多久。但我总觉得人的生命是有定数的。活一天,少一天。春天,播种的季节,种点草籽,种点吃的粮食,夏天,锄地,喷洒农药;秋天,把种的东西收回来;冬天,炒点瓜子,围着火炉烤红薯烤山楂烤核桃。听起来无趣极了,这习惯的人终究会习惯。我却喜欢这样的日子,一起说说笑笑,一起唠唠嗑,一起做很多无趣的事情,那便是最好的日子。
有人说我很幼稚,刚开始还会喷回去,后来,我也觉得自己幼稚了。我不喜欢时间的流逝,不喜欢每一个人都会离开。可好像人来注定会人往,像是自然规律。我真的是难过极了。说不出来的心情,压抑沉闷。
这本书,我也是在这样的年纪,不管怎么样努力,都活在可能连房租都交不起的阶段。生存很难吗?以前我不觉得很难,觉得只要勤快一点肯定就饿不死。可见,人的欲望也是在不断的增加的,这个时代?谁又会饿死呢?如今的我,像是什么?我也不太清楚。总之是很糟糕的吧。人们都说是自己的选择使之成为了现在的自己。可哪一条选择是容易的呢?到最后我们可能也都会活在一个使自己安心舒心的状态当中。
所以这本书,让我很觉得很伤感。这样的处境,有时候连自己安慰自己的能力都没有了,所以在看这样的书,好像是伤感到了极致。可能最后的最后,我们都会在不断的告别,每一个人都会是桀身一人吧。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22
世上最不缺的便是遗憾,世上最痛苦的莫过于生离死别,世上最揪心的便是回忆。
我一直认为,只有程霜是刘十三的光,没想到,在程霜心里,刘十三一直是她的光。
前期的故事平庸又真实,简单却快乐,故事中的每个人都像极了我们,又不是我们。
我们都或不天资聪慧,在昏暗的灯光下,逐渐迷离的画面,却有一个遥不可及的信念支撑着我们;都曾卑微到尘埃,心里藏着一个不可能的人,千般斟酌后的话,却未被正眼瞧过一次;又或许都曾在意识的森林中迷失了方向,前路一片迷茫,找不到存在的意义…失去自我。
有些人走了出来,有些人一辈子被困在里面。
最开始,我心疼刘十三,心疼这个连上茅房都不忘捧着书的男孩,这个付出比别人多十几倍努力的男孩,他卑微着喜欢着一个人,尽力做好每一件事——尽管从未有过好结果。
但当我看到他知道自己不是牡丹正牌男友,却依旧对她念念不忘,甚至几次无意伤到程霜心时;看到他不断的实习从未领到正式工资,连外婆的5000都请客请了三分之一时;被情敌不断挑衅、被扑在地上暴打却无力还击时…我对他更多的是看不起…
他永远像个长不大的孩子,毛婷婷问他保险的问题,他只是实话实说,他捧着保单去找牛大田,他不会说话,他不似别人那般口若悬河,却依然固执的站在一旁,被挨打…他好像永远天真又傻气。
但其实,一切,都是我们成长必经的过程
一次次的伤害,我们学会了不掉眼泪的悲伤
从此以后,卑微刻苦,但是不想哭。
我们何尝不是刘十三,有着一样喜忧参半的童年,有着走出大山的小小愿望,有着出人头地的伟大志向,有着爱而不得的苦痛情伤,有着亲人逝世的痛苦悲伤,有着太多生命的无奈。
“年轻的时候就要走得远远的,吃好多苦,你怕什么!家里有人,我老太婆在,你就有家的,闯得出去,回得了家,才是硬邦邦的活法!”王莺莺自然是世上最好的外婆,孤岛上挂着的灯笼是否照亮外婆你回家的路。在某个深夜里,刘十三会不会想:如果可以,还想吃外婆你给我做的饭菜,还想你举着扫帚打我,还想你对我说句我们回家。可惜啊,没有如果,时光的轴轮往前拼命碾压,连点点回忆都被分解的支离破碎。
“生命是有光的。在我熄灭以前,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我所有能做的了。我爱你,你要记得我。”程霜终究没有挺下去,但我觉得,生命的意义或许不在于长度,尽管刘十三在大部分人眼中一无是处,可本来喜欢一个人便不需要理由。她在她本就孤苦的生命中遇到了刘十三,那么就有了光,也就有了生命的意义。成为彼此的光,虽然没有陪伴着一直照亮下去,但光曾经留下的希望永远也不会抹去。
我只是生命中的尘埃,尝过酸甜苦辣,经历世间百态,还是不明许多事态。只知道心中有光,照亮前行路上的雾霾,让我明白,人存一世,哪能事事顺心,多姿多彩。不管生命中有多少遗憾存留心怀,唯有坦然相待!
不知当多年以后,刘十三再次忆起那个蕴藏于云边的小卖部,是何感受?往事浮上心头,是惆怅的难以释怀,还是云淡风轻的释之淡然。我想,并非三言两语便清之明了。
再把记忆拉回到最深的心间,云的边缘带上金黄色,天际缓缓变亮,朝日从云间拱出来,霞光无声蔓延,翻腾的云海似乎就在脚下。在这静谧的画面下有一个小山村,村子里头有个小卖部。记得那里有个喜欢打麻将的老太太,有个懂事的让人心疼的小女儿,有个一直默默守护着刘十三的心上女孩。
我们从一心出外闯荡,到最后甘心呆在这个我们一直认为落后的小镇,只有我们自己知道我们经历了什么,也只有经历一遭,才能心甘情愿的接受命运的安排。
小镇的里的人真诚淳朴,大家祖祖辈辈都在这,即便前脚吵了架,后脚还是硬塞下了木耳枸杞,即便外婆每次粗话连篇,可遇到事了,却比谁都心疼他…这个看似不起眼小山村里,一个个平凡的生活,却藏着小镇里的人认真生活的态度,和善良待人的心。
最后我想说,我们生命中一定会碰到那么一个人,像白昼对黑夜,像桐原亮司与雪穗,像刘十三与程霜…我们不知道谁是谁的光,但它总能照耀迷茫的前方。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23
“希望和悲伤,都是一缕光。”本来是用来描述云边镇的活泼又凄美的爱情,放到现在,好像在形容全世界。
一个没有故乡的人,走到哪里都是异乡人。所以,刘十三回到了云边镇,而我们,也时时刻刻想回到我们心目中的小镇。是故乡,是曾经,是无忧无虑和咋暖还寒。
张嘉佳式的爱情,还是和我们青春期的时候一样啊,一阵风吹过来,都是想爱就爱和落落大方的味道。以前我们说这是无病呻吟,现在当矫情变成难得的回到勇敢世界里的停顿,才发现那个世界好珍贵。
“那么热的夏天,少年的后背被女孩的悲伤烫出一个洞,一直贯穿到心脏,无数个季节的风穿越这条通道,有一只萤火虫在风里飞舞,忽明忽暗。”
“穿过水车石桥,到了香樟夹裹的小道,迎风下坡。在他面前,是广阔的天,疏淡的云,流淌的植物海洋。
小小少年感觉壮美,暗道我了个锤子,怎么田里还有个窟窿。
一望无际的稻穗摇摆,像这片土地耀眼的披肩。临道一小块早割的稻田,如同沙发上被烫出的烟洞。”
“悲伤的沉默,时间会打破,让两条河流去向不同地方。执拗的沉默,自己会打破,执拗代表他将摧毁堤岸,哪怕河流就此干枯。”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24
思来想去,还是写一下总结吧。
其实读张嘉佳的书不多,那本最火的、被改编成电影的《从你的全世界路过》并没有读过,反而读过那本有点温情无趣的《让我留在你身边》,一个关于陪伴的故事,关于一只狗的不离不弃。
时隔多年,我已经忘了大概的情节了。
我蛮喜欢张嘉佳的文字,以细腻治愈见长,又不乏诙谐幽默,很容易让人一读再读,而不会对此感到厌烦。
《云边有个小卖部》刚出版发售时,张嘉佳有举办城市巡回签售会,当时原本想亲自去见一下他,可惜家里有突发状况,就此错过了。
我想来日方长,应该还会有机会再相遇吧。
随着年龄的增长,情感也越发充沛,看到一丁点悲伤遗憾的情节,喉咙就像塞了一团棉花,吐不出来也咽不下去,怪难受的。
刘十三、程霜、王莺莺、球球、牛大田、秦小贞……张嘉佳对每个人物所起的名字真的接地气,甚至可以说有点俗气。
但无一例外,这些人物都有个共同的特点——善良。
尽管他们这一生遭遇了不少磨难,但善良这个属性会一直闪闪发光,指引他们生活得更好,更快乐,也感染着我向阳而生,不留遗憾。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25
刚开始看这本书的时候在想,要是这本书也可以变成电影就好了,那么上座率是不是可以和《从你的全世界路过》拼一下。
看完后,我觉得还是就让这个故事静静的躺在书里面吧。刘十三,王莺莺,程霜,球球……在此刻的脑海中,我一时想不出有谁可以扮演这些角色。可是这些角色又是如此生动的在我脑海映现。
生命真的是一个无常的事情。或许前阵子还好好的人,过一阵子,就再也见不到了。
记得毕业聚餐的时候,我问过班长,十年后我们还能聚起来吗?班长说,可能不会了吧,也可能会,因为十年里面,也没准就有谁因为不同的意外,再也见不到了。
曾经一直以为死亡离我遥不可及,可是慢慢的我发现,曾经遥不可及的东西也在慢慢迫近。先是已经去了的老人们,然后是慢慢变老的父母辈。
一直都可以很勇敢,因为天塌下来还有父母顶着,因为不管遇到了什么,有父母在的地方就有家,就有最后的依靠,还可以让我肆无忌惮的吵闹撒娇。所以我不敢想,可是有时候又不得不想。
王莺莺走了,程霜也走了。留下鲜活的生命球球,和逐渐强大起来的刘十三。不知道是不是有一天,刘十三的妈妈是不是会回到云边镇。不知道未来的刘十三和球球,是不是也能找到内心的稳定,和满满的幸福!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26
这是关于亲情、爱情和友情的的故事,这是刘十三的故事。云边有个小卖部,里面住着王莺莺,你也可能会是刘十三。
叼着卷烟,开一辆拖拉机纵横山野”,这是刘十三记忆中外婆的样子。
而在我记忆中,外婆的样子是模糊的不能再模糊了,因为我从没见过她,听妈妈说外婆在她很小的时候就因病去世了。
有关她的印象只有两个,一个是小时候在外公的老房子看到的遗像,但那是画出来的,外公说不像她。第二个是外公送我的一个观音卡牌,他说是外婆留下来的。
但不知为什么明明记得自己有好好保管,却不知为什么丢了好几次,最后还是不知它去了世界的那个角落,那个地方是否有外婆。
本就模糊的记忆被岁月冲刷得越发朦胧,连那不像的画像的模样都已忘记,甚至我都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关于外婆的记忆,在脑海里绻缩的只剩下一个谜。
家庭情况的不同使我无法与刘十三感同身受,但世界的某个角落一定会有跟刘十三相似的存在,与外婆有着难忘的记忆。
王莺莺好像不太符合一个好外婆的标准,刘十三在墙上写的“王莺莺小气鬼”是那么醒目。有些事总是长大之后才能明白,有些人其实一直很爱。
刁钻刻薄的背后是愈发深沉的爱,刘十三总会明白,因为他是王莺莺的外孙,顶顶亲的了。在字里行间流露出的都是王莺莺对刘十三的爱。
有些感情,你不说,我不语,但我们都心知肚明;有些人,不在乎你的一切,一直陪伴在你左右,只因爱你;有些话,本以为是玩笑,却是一生的承诺。那个灼伤少年后背的女孩在未知的生命里照亮了身处阴霾的刘十三。
程霜,一个有着很多张病危通知单的姑娘,但她依旧活得洒脱。
那年夏天,一道光照进了刘十三的心房,扎着马尾辫的女孩就这样猝不及防地闯入了他的生活,而他则悄悄地成为了她沿途的风景。
于她,他是会给她带各种吃的、愿意被她欺负的刘十三,于他,她是留下了“要是我能活下去,就做你女朋友”承诺的程霜却也是忽明忽暗的萤火,也许只是匆匆过客。
能接受只此喜欢的人不多,程霜就是其中一个,她愿意把遇见当成最美的幸运。没想到第二次的遇见恰巧是刘十三分手的当天。而这次的遇见不仅谁也没认识谁,还闹了个乌龙,最后在派出所相认。
“本来在旅游的她,没想到会碰见他”这是她对智哥说的话,事实却是偷溜出来去找他,而他却以为她已经不在人世。
可能还沉浸在失恋的痛苦中,刘十三已经忘记了她当初的话,而这次程霜也没有逗留太久,只是在为他鼓气之后就离开了,或许是留时间让他疗伤,又或许是相遇的时间不对,要为下一次的遇见做好准备。
她不过分追求往后的结局,她也明白故事的结尾不会太完美,但她记得沿途的风景曾给过她安慰。
开朗的程霜从没接触外面的世界,每次的冒险都是为他而来,云边镇的遇见是第一次也是第三次更是最后一次。第三次的相遇仍旧是那么令人难忘,一上来就是扒裙子。
此时的刘十三也算是处于人生低谷了,爱情得不到,工作找不着,难得厚脸皮讨来一份工作,结果上司是情敌,自己还不争气,干不出业绩。
面对现实跟嘲笑他竟无能为力,想当初他还是个梦想上清华北大的。身上所剩无几的钱给烧烤档买了灯具,最后被王莺莺拖了回去。
我在想怎么会这么巧,刚好这个时候,还是在晚上,王莺莺会突然跑去找刘十三呢,难道亲人之间真的会有某种连接吗?
“在遥远的城市,陌生的地方,有他未见过的山和海”,所以我们总是向往远方。回到故乡的刘十三心里还装着山和海,即便那是他见过的山和海。或许迷人的风景会令人流连忘返,但他见过的山和海好像也没有那么迷人。
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不知牡丹有何特殊的能力让他念念不忘,而忽视了眼前的程霜。
她与他在一起的日子是跟死神抢回来的,而他与她在一起的时间是在疗伤,或许再次相遇的时间还是不太对。当她在追问刘十三时,刘十三没有松口,她该有多难受,但她却表现得坚强。
在程霜的陪伴与鼓舞下,刘十三的伤疤慢慢愈合,本以为的深爱其实也没那么爱,工作也渐渐有了起色。然而月下的团圆饭会散,“有人哭,有人笑,有人输,有人老”。球球被带走了,王莺莺也走了,程霜也到离开的时候了。
那个女孩离开的时候留下了两句话。
一句是“别来找我,如果我活着,肯定会来找你,不管你在哪里,我都会找到你”“因为你呀是我生命中那么亮那么亮的一缕光。”
另一句是“如果下次再见,我们就结婚吧。约好了?”
刘十三说:“好”,这是他第一次回应。而“有些告别就是最后一面”。
刘十三离开了云边镇,奔赴了另一个山和海,在山和海里,他见到了不一样的球球,见到了成名后的智哥唱着《刘十三》,就是再没见到那个曾许诺他的女孩。或许他把她藏进了书里,书里她留在了云边镇。
角落的书卷不知被谁翻开,书里我看到
“矮矮院墙,桃树下并肩坐着两个人,斜斜一缕阳光,花瓣纷飞,女生的头微微靠在男生的肩膀上,女孩牵着男孩的手,阳光下的幸福美好到看不清......”
写给我们内心卑微的自己。
写给我们所遇见的悲伤和希望,
和路上从未断绝的一缕光。
写给每个人心中的山和海。
写给离开我们的人。
写给陪伴我们的人。
写给我们生活在故乡的外婆。
——张嘉佳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27
让时间变慢,让记忆回到童年,让思绪飘回过往。
张嘉佳一边轻描淡写着一个少年的成长故事,一边渗透着人生的变幻无常。
文字轻飘飘的,如风如云,包裹着阳光的色泽,也洒满了故乡的味道。
云边镇,一个远离大城市的南方小镇,一群孤独的人,努力拼凑着圆满。
外婆的拖拉机、刘十三的作文、程霜的油画、球球的书包、牛大田的胖脸、秦小贞的伤疤……似乎都被小镇的阳光镀上一层淡淡的金色,有光,有亮,穿透了山顶,越过了云层,爬进了孤独的心田。
尽管幸福来之不易,尽管悲伤随处而至,尽管离别无法逃避,小镇的云依旧随风飘散,小镇的阳光依旧洋洋洒洒,小镇的溪流依旧咚咚向前……人们在故乡的怀抱里,终究会得到安宁。
云边镇少年刘十三,自幼跟外婆相依为命,他的人生哲理很简单:努力学习,考上清华北大,到大城市拼出一番天地。
他有一个小本本,记录着所有的计划,无论大小,无论详简,无论难易,他都用生命去完成。
他坚信,只要努力,就能做到。
然而,遗憾、无常、幻灭才是人生的主旋律,刘十三一路尝尽了努力背后的艰辛,却得不到努力之后该有的结果。
长大后的他才知道,原来世界上有很多事情,不是有计划,有毅力就能做到的。
高考失足、工作挫败、兄弟告别、恋人离开……醉倒哭累在出租屋的刘十三,隔天醒来发现自己回到了儿时的故乡——云边镇。
似乎之前的人生都是一场梦,眼前故乡的云让他醉意消散,耳边外婆的唠叨让他梦醒时分,脸上温柔的阳光抚摸着模糊的泪痕。
尽管悲伤,还是看到一缕光。
小说承载了小镇青年的心酸和泪水,但张嘉佳,却总是能把读者从悲伤的深渊一把拽回,用一些无厘头的语言和意外,让你的泪水中含着朵朵笑花。
他是如此温柔,又如此残忍,将辛苦艰难给予了刘十三,却又用程霜、用外婆王莺莺为刘十三撑起了新的一片天。
无数次在崩溃的边缘,程霜总能意外地出现,帮助他渡过难关,这样一个随时都有可能被上帝夺取生命的可爱的女孩,用自己的态度给刘十三重塑了信心。
外婆,王莹莹,爽快、幽默,烧得一手好菜,打得一手好牌,开了一辈子的小卖部,刘十三的背后她是城墙。
外婆带着对外孙的爱走了,程霜带着对他的期待走了,他带着希望,在坚强地活着。
张嘉佳一直用他不完美的故事打动着读者,《云边有个小卖部》很痛,又很暖。
在无常的现实中感受到温柔与善良的底色,让我们回想起稚气的童年,曾经的伤痛。
人生总是充满遗憾,完美只属于虚构。只有心中那缕光还在,希望也好,悲伤也好,都是人生。
《云边的小卖部》写给每个人心中的山和海,写给离开我们的人,写给陪伴我们的人,写给在故乡生活的外婆。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28
我们每个人都有一段回不去的时光,我称那段时光为“云边”。
《云边有个小卖部》是张嘉佳时隔五年为我们带来的又一本触动人心的故事。张嘉佳概括这部小说为,“写给每个人心中的山和海,写给离开我们的人,写给陪伴我们的人,写给在故乡生活的外婆。”故事中的刘十三,那是一个普通而又充满柔情的少年,像我们自己,从小镇走来,怀揣心中的山海,颠沛流离。
我们每个人总能从刘十三身上看到属于自己的影子。虽然普通却又是个独一无二的平凡人。父母离异,母亲出走,年幼的刘十三被外婆王莺莺拉扯长大。王莺莺开了一家破旧的小卖部,有一辆经久不修的拖拉机,没有任何别的收入,就这样将刘十三拉扯长大。他们住在“云边镇”,一座远离城市,风景如画的小镇。但小镇少年并不甘于此,他本子的扉页上一笔一划工整得写着母亲最后一次跟他说的话:“十三,妈妈走了。你要听外婆的话,别贪玩,努力学习,考清华考北大。妈妈希望你啊,去大城市工作,找一个爱你的女孩子结婚,能够幸福的生活下去,越幸福越好。十三,妈妈对不起你。”从此,小小的少年用他那笨拙的努力,做着泡沫似的梦想。然而,我们那些执着的付出未必就会获得同等的回报。最终,刘十三并没有考上清华北大,他去了京口一所三流大学读书。他的人生也没有曾经幻想过的发大财。可以说,他活得并不成功。心爱的姑娘选择了现实,离开了他,而他自己也被公司辞退了。对于刘十三来说,“爱情”“事业”他都没有。
“等待而已,也叫努力?”“在习惯等待 等不来依旧难过。那种难过,书上说叫作失望。直到长大后,他才明白,还有更大的难过,叫作绝望。”他早已习惯等待,却不知道在等什么,最后,他什么也没等到。
但,他却又是幸福的。外婆王莺莺开拖拉机跨越两百多公里,将喝醉的他拖回小镇;他生命中最重要的姑娘程霜在他失意时陪他东山再起。虽然在错的青春遇到对的人,无法相守,可是我羡慕他能有这样的青春。
人生的许多遗憾,我们无可奈何。于告别,王莺莺最终还是倒下了,那份骂骂咧咧的爱,他再也感受不到了。“有朵盛开的云,缓缓滑过山顶,随风飘向天边,我们慢慢明白,有些告别,就是最后一面。”刘十三和程霜第一次见面,作者这样写道:童年就像童话,这是他们在童话里第一次相遇。那么热的夏天,少年的后背被女孩的悲伤烫出一个洞,一直贯穿到心脏。可是最后那个为他生命点光的女孩还是走了。她给他的卡片上面写着“生命是有光的。在我熄灭以前,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我所能做到的了。我爱你,你要记得我”
【篇一:阅读让生活更美好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的确,书读的多了,脑子中的知识也就丰富了,写点东西也就不困难了。阅读不仅开阔了我的视野,拓宽了我的知识面,而且使我的生活变得更加丰富多彩。
读书,能让你穿越时空,千变万化,好像身临其境一般;读书,能让你和浴血奋战的士兵们一起匍匐前进;读书,能让你和诸葛亮一起出谋划策;读书,能让你成长!
在书中可以让我们提高修养,提高认识,让自己的心静下来全身心的去投入到书的海洋。每当我读完一本书,就像旅游了一次,视野更开阔、知识更宽广。每当一打开书,我的心就会沉静下来,周围的一切仿佛不再存在,自己处在一片漆黑之中。有时,读得入迷时还会置身其中,别人叫我我都听不见,全身仿佛都与书融为一体了。
凡事都有利弊,书也不例外。
我们在选择书本时,要仔细辨别书对自己到底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我在选择图书时会选择一些中外文学名著,既可以与初高中的语文课文接轨,又可以帮助自己提高写作能力。还有适当地读一些探险与冒险的书籍也可以增长课外知识,让自己的目光可以更宽广,做一个十全十美的人。有些书会有暴力内容,如果过多地看这种书籍会导致心理产生暴力倾向,乃至犯罪。当然,我们在选择图书时也不能一味地去选择“好”的图书,一些利大于弊的图书也适合我们阅读。书中的一些不健康内容我们就一扫而过,重点还是看一些好的内容,作家的写作手法、写作题材以及一些修辞方法,这些修辞方法怎么才能更好地使用,这些都是我们学习、借鉴的内容。
并不是任何书都是利大于弊的,所以选择图书还要仔细挑选,这样我们就可以阅读更多对我们有帮助的书籍,更加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
书,不应该仅仅成为课外读物。书,应该成为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东西。而我们也不应该只局限于闲着的时候看书,我们可以把课余时间来看书,当自己想看书的时候可以多看一点,不想看的时候,也要少看点。这样书才能成为我们生活中的必不可少的。
阅读让生活更美好!
【篇二:阅读让生活更美好作文】
书是智慧的源泉,书是知识的海洋,书是童话的乐园,犹如梦境一般,书是人们走向成功的道路。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自从我上小学一年级就爱上了书籍,喜欢上了阅读。记得每个星期六上午,我都要去图书馆看书,那时我还小,阅读量不大,当我看到卖火柴的小女孩在那个又黑又冷的大年夜,那么孤独、害怕地坐在冰冷的墙角下,我就忍不住想要帮帮她。当我看到丑小鸭时,想到自己遇到困难和挫折时,不要退缩,要坚强、勇往直前、有毅力,就会像书中的丑小鸭一样变成一只美丽的白天鹅。
虽然这是童话,但也让我懂得了很多道理。到了中午时分,肚子饿得“咕咕”叫起来,这仅仅是身体上的饥饿,但我的精神上却是饱饱的。因为我读了好书,学到了好知识,丝毫没有感到饿。我旁边的妈妈不耐烦了,一直让我回家,可我非读完这一章不可,读完之后,我也不甘心,又借了三本书回家看。
大量地阅读优秀的文学作品,是一种文化的积累,一种知识的积累,一种智慧的积累,一种感情的积累,作文是一个文明人增长知识、提高修养、丰富情感极为重要的途径。
因此,我们要多读书、读好书,从多方面获得知识,学多识广,书中蕴含着很多丰富的道理,告诉我们怎样做人,做一个怎样的人。我们还要“活到老,学到老”,这会让我们更有才能,使生活更美好!古人云:“书读百遍,其义自见。”所以,我们要一遍又一遍读书,每读一遍,都会有读这一遍的收获和感受。另外,我们还要做
阅读是我肉体的一部分,是我生活的一部分,是我人生意义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是我生命中最辉煌、最璀璨的一部分。
阅读让生活更美好!
我爱阅读!
【篇三:阅读让生活更美好作文】
小时候,我常常听着母亲的故事进入梦乡。那时书中的故事让我
品读名著,揭开浪漫的薄纱,走进林黛玉与贾宝玉的爱情故事;翻开浩瀚的史书,看玄奘取经的不易;烽火连天的三国,观“合久必分,分久必合”的天下形势。
阅读书籍,足不出户便可以领略到广袤无垠的草原、一望无际的海洋、无穷而神秘的宇宙;阅读书籍,让我激情澎湃,让没有狩猎、冲浪、飞翔经历的我们可以身临其境地感受那样的惊险与刺激。
通过阅读,涤除了我心灵的污垢,丰富了我的内心,增加了我的人生阅历。记得有一次
每当自己一个人在家时,我总是情不自禁地拿起喜爱的书,忘我地读起来,一读就是几个小时,不读完不罢休。那时我最大的心愿就是拥有许许多多的书,永远也读不完。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是啊,书读得多了,视野就宽了,知识面就广了,脑子里积累的东西也就多了,写起文章来,自然得心应手,如神来之笔。相信爱阅读的你,也一定有这样的亲身体会。
阅读,让我收获快乐!阅读,让我的生活更美好!
【篇四:阅读让生活更美好作文】
“秋风清,秋月明;落叶聚还散,寒鸦栖复惊。相思相见知何日,此时此夜难为情!入我相思门,知我相思苦……”反复品读着李白的《秋风词》,不知不觉间竟落下泪来,滴在书页上,我好像看见思念成疾的李白站在窗口,望着那一轮明亮皎洁的圆月……
漫步在书山辞海,一个个动人的故事让我无限遐想。作别了曹操府的鼓瑟吹笙,来到江边的小亭中伫立片刻,在我思绪万千之时,我看见虞姬与霸王正上演着一场让人悲伤的离别,恍惚之间,我看见虞姬在最后一舞……
一盏灯,一杯茶,一本本厚厚的书,把我带进中华上下五千年。我驻足在周朝,看着周幽王为了褒姒的笑而“烽火戏诸侯”,将这天下弃之不理;瞬息之间,我又来到了西汉时期,看着卫子夫与刘彻的一场绝恋……看着一场场战争,看着一个个同胞在厮杀、在为领地而争斗,我真恨我自己不能改变这一切。
在伤心孤寂的时候,翻开一本小说,心中的孤寂感立马飞到九霄云外。任自己的思绪飞舞,我感觉我不再孤独,不再是被世界抛弃的人儿,至少我的生活是美好的,有书陪伴。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有书陪伴。我年龄越来越大,读的书也越来越多。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让我如痴如醉,一个个小故事让我更了解动物,成为我的“动物百科全书”;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让我受益匪浅,一篇篇散文虽然深奥难懂,但细细品味,每一篇散文都蕴含着十分深刻的道理;网络畅销小说家果果的仙侠之作《花千骨》让我意犹未尽,兴致勃勃地写起了“番外”,提高了写作能力……
“长相思兮长相忆,短相思兮无穷极。早知如此绊人心,何如当初莫相识。”现在我对书的渴望已经达到了这种境界。“一日无书,百事荒芜。”在缓缓流淌的时光里,阅读静静地丰盈我的灵魂。饭,可以不吃,觉,可以不睡;而书,不可不读!
感谢阅读,是你把我生活的大门打开了,是你,让生活如此美好!
【篇五:阅读让生活更美好作文】
伟大的文学家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终生的伴侣,最真挚的朋友。
读书,让我的生活变得丰富多彩;读书,让我的生活更加充实;读书,让我拥有了无穷无尽的知识……
俗话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从小,我就热爱读书,我读过的书可谓“数不胜数”,有《水浒传》《三国演义》《红楼梦》《西游记》《骆驼祥子》《哈利·波特》……每一本书我都会反复地读,去细细品味书中的每一句话。这些书,也算是我的朋友,我的“红颜知己”。
记得有一次,我们上语文课,学的是一篇鲁迅先生的文章——《少年闰土》,老师在课上提出了一个问题:“鲁迅先生的著作
对于我来说,书就是我大脑的“充电器”。因此,我热爱阅读。
在书中我跟随哈利·波特漫游过神秘而古老的城堡;看到了骆驼祥子的朴实;见识过王熙凤的泼辣张狂、林黛玉的多愁善感;领略了诸葛亮的足智多谋……
还有一次,下课了,我坐在座位上捧着新买的'《骆驼祥子》津津有味地读着,沉浸到了书中的那个世界,直到上课,我也没听见铃响,还是我的好朋友拍了拍我,提醒我:“上课了,别看了。”这才把我从书中唤醒。
能使我入迷的东西是书,能使我感到快乐的东西是书,能使我拥有求知欲望的东西是书。
俗话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读书可以让我们足不出户就可以领略到世界各地的名胜古迹。
打开文学大门的人,喜欢阅读的人,会觉得阅读让生活更美好。
让我们一起来阅读吧,打开文学的大门,遨游书中的世界,会发现世界很美好,世界各地的风光太美了。
只要我们去阅读,体会书给我们带来的乐趣,品味内容的优美,你就会发现阅读是一件很有乐趣的事情。
让我们一起打开文学的大门,你会发现,生活变得更加美好了!
【篇六:阅读让生活更美好作文】
阅读,一个美好的字眼,一种高尚的行为,一种睿智而纯净的生活方式。
当阅读进入生活,改变的就不仅仅是业余的活动了。
我爱在深色的木纹书桌上将翻得卷角的书页摊开,再摆一杯吐着轻烟的香茗,在烟雾缭绕中在封面内沉醉。茶,是清香的;书,是清香的;心,也是净化得清香的。
我爱看鲁智深倒提着垂杨柳,爱看孙悟空瞪眼大喝群魔,爱看诸葛孔明哭倒在玄德榻前……我在那迷离的云烟中又欲一探当中的究竟——可我又不愿相信那不尽完美的真相:宋公明的“及时雨”绰号真的是沽名钓誉来的吗?重情重义的梁山好汉真的意见不合、离心离德吗?刘玄德永安托孤真的是要逼卧龙“鞠躬尽瘁”吗?孙悟空没有打死的妖精真的都是有后台的吗?或者说《西游记》本就是一个阴谋?
我想要质疑,是因为我不想相信那样的阴暗面。可正是因为阅读,我们才得以痛击黑暗!因而生活就会更美好。
我庆幸,我能用《文化苦旅》这本使作者呕心沥血的精美的载体,透过余秋雨先生清亮的眼睛,清清楚楚地看到:莫高窟的藏经扎卷装箱,在驼铃的脆响中漂洋过海到异国寻求保护;天一阁被范家用心血去浸透、用敬畏之心去仰视、用不知多少范氏子孙不得一瞻的终天抱恨去滋养的藏书竟被盗贼运走大半;无数文官被牵连流放宁古塔后用血泪谱写文明……
这些文明的崩坏,这些文明的亵渎!我将他们恨得咬牙切齿。可正是因为这样,才使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阅读的珍贵和重要!同时,一个念头也滋生出来:文学的阅读,文明的阅读,文化的阅读,便是这世间最珍贵的、最纯净的行为了!因为,在阅读中,我们能够看到的是博大精深的中国文化,是从古至今的高尚品行,是千年历史的精粹沉淀。阅读,我们的这位故友,净化我们的行为,净化我们的心灵,净化我们的灵魂。他,又怎能不让生活更美好?
我要用心悟,悟阅读之趣,阅读之乐,阅读之美,阅读之感。阅读使生活中多了一片净土,一个掌上明珠,一条历练之路,一种高尚的引领!
也正因为阅读——阅读在黑暗中萌发的文化,阅读在破坏中强大的文化,阅读在毁灭中重生的文化,阅读在几千年的历史中屹立不倒的文化——才让生活更美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