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子与贫儿》
一直很喜欢马克·吐温的幽默、诙谐和滑稽的文风,在我
翻开书籍,我跟随着作者来到了16世纪的英国,遇见了一个贫苦儿童汤姆和一个富贵王子爱德华。贫儿汤姆从小过着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贫困生活,幻想着自己能有一天当上富贵的王子,而爱德华因厌倦死板、空虚的宫廷生活,也幻想着能到民间尝尝作贫儿的滋味。一次偶然的机会,他们交换了彼此的身份,开始了新的生活。
从理性的角度来说,这个故事是荒诞的,经不起推敲的。首先是两个没有任何关系的小男孩儿会长得一模一样,这是不可能的;其次,就算是长得一模一样,一个王子,一个贫儿,两个人互换身份的可能性也是微乎其微的。但是,在作者的笔下,这一切都实现了,两个小男孩交换了彼此的身份,开始了与从前完全不同的生活。
贫儿汤姆成为了王子,虽然他也曾读过一些书,对王宫的礼仪也略微知道那么一点点,()但是他却是一个诚实的孩子,他一直否认自己是王子,但国王却认为他是犯了疯病,并命令要好好照顾他,让他恢复健康,这就使得贫儿成为王子成为了可能,虽然,也有人怀疑,但马上就被人否决了。因为权威,使得一切荒诞都变成了可能。
王子爱德华来到了垃圾大院,他受到了以前贫儿汤姆所受到的一切:受到祖母和父亲打骂,也受到了母亲和两位姐姐的爱抚。他一直宣称自己是王子,可是没有人相信他,除了贫儿汤姆的母亲,那个深爱着自己孩子的母亲,从一个小小的细节中明白,这个孩子不是她的孩子。但她把这个孩子当着自己的孩子来爱着。因为爱,使得一切荒诞变成了可能。
结束他们荒诞经历的时刻是在那个加冕日上,两人换回了彼此原来的身份。这个过程是非常喜剧的,王公贵族们的表现让人感觉非常地滑稽和可笑。王子爱德华在民间的生活经历让他知道了民间疾苦,所以,当他重新当上国王时废止酷刑,昭雪冤狱,颁布新法,以改善人民的处境。贫儿汤姆虽然为王宫的气派生活所吸引,但他的本性是善良、正直的,因此,当他在作出不认他的母亲的行为时,他立即感到羞愧和不安,并极力让王子爱德华恢复了了国王的身份。
整个故事看似荒诞不经,但所描写的人民大众的苦难生活却是如此真实,真切地反映了当时美国劳动人民的艰难处境;小说所描写的统治者的为所欲为,真切地反映当时美国资产阶级政府的专横欺诈;从汤姆和爱德华交换身份后的荒诞经历和思想言行,真切地反应了当时深刻的种族歧视。因此,小说虽然取材于16世纪英国,其批评的矛头却是指向19世纪的美国。这是一部集文学性、思想性、现实性于一体的小说,我想这就是它成为经典书籍的原因吧?
《王子与贫儿》读书笔记2
前两天,我看了一本叫《王子与贫儿》的书,它是美国作家马克吐温的童话式小说,令我难以忘怀。
那是在16世纪,英国伦敦的王宫里一位名叫爱德华的小王子诞生了,在同一天,一个叫汤姆的孩子也在垃圾堆一样的大院里出生了。王子在王宫中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汤姆却每天在街上乞讨,吃不饱,连衣服也破烂不堪。可怜的他还常被喝醉酒的父亲一阵好打。两个同年龄的孩子过着不同的生活。
一次偶然的机会,他们两相遇了,在好奇心的驱动下,他们互换了衣服,就这样两个相貌极为相似的'男孩,互相交换身份,也换了命运。王子爱德华成了贫儿汤姆,贫儿汤姆变成了王子爱德华。
后来,汤姆接替了王位,成了国王。体验过贫苦生活的汤姆废除了许多残酷的刑法,修订了许多合理的法令,让国民过着幸福的生活。而真正的王子爱德华却生活在民间,受尽了磨难。他体验到了人民的辛苦和不易。
在一次国王的游行会上,汤姆和爱德华又互相换了身份,把王位还给了爱德华。
这本书让我想到了湖南电视台播放的《变形计》,这个节目请的主要是分别在农村和城市的两个孩子互相换一下身份,换一下环境去生活一段时间。让孩子们知道自己生活以外的一些东西,体验不同的生活感受。让他们更懂得人间的冷暖。更加成熟,能好好的珍惜所拥有的生活,发奋图强。
这难道不是现代版的《王子与贫儿》吗?
《王子与贫儿》读书笔记3
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叫《王子与贫儿》的书,这本书主要讲得是,有两个男孩他们同年同月同日生,而且长相也一模一样,几乎分辨不出,但他们的生活却又有很大的差异,《王子与贫儿》
有一天,他们交换了身份,贫儿汤姆穿着王子的衣服,在王宫享尽荣华富贵,还差点当上了国王,而爱德华王子到处流浪,忍受着饥饿和乞丐们的欺负,小学三年级作文《《王子与贫儿》作文》。在武士亨顿的帮助下,爱德华王子历经重重困难,改掉了坏习惯,终于回到王宫。而贫儿汤姆也将不属于自己的王位还给了真正的王子。此后,爱德华成了一位仁慈的国王,而汤姆也过上了幸福生活。
读了这本书后,我对贫儿汤姆以前的生活很同情,我决定也要像爱德华王子一样改掉身上的坏习惯,不浪费粮食,勤俭节约,在我们的贫困山区还有很多孩子像贫儿一样过着贫穷的生活。我妈妈说以后也让我到贫困山区去体验生活。
《王子与贫儿》读书笔记4
这篇小说是以19世纪的英国为背景,描写一个贫苦儿童汤姆和一个富贵王子爱德华交换社会地位的童话式故事。贫儿汤姆从小过着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贫困生活,幻想着自己能有一天当上富贵的王子,而爱德华因厌倦死板、空虚的宫廷生活,也幻想着能到民间尝尝作贫儿的滋味。于是有一天,他们交换了身份,开始了新的生活。通过这个童话情节,小说首先用鲜明的对比手法,展现了劳动人民生活的极端艰难困苦和统治阶级生活的极端豪华奢侈。在此同时,小说还鲜明地表明了人生生来平等的民主主义思想和环境决定人物性格的唯物主义观念。
汤姆并非天生就只能当贫儿,爱德华也不是生来就只能当王子,全部的不同只在服饰和地位。爱德华就曾跟汤姆说:“要是我们光着身子走出去,谁也分不清哪个是你,哪个是我!”的确,当贫儿穿上王子衣服时,大家都把他当成王子;而爱德华穿上贫儿衣服后,大家便认定他是贫儿,这里既没有什么“天生富贵”,也没有什么“天赋王权”,问题的关键只在穿什么服饰和处在什么地位。不仅如此,汤姆在穿上王子衣服,被人推上王位后,便立即颁发仁慈的法律,释放无罪的囚犯,否定封建法律的荒谬,指责宗教裁判所的草菅人命,成了被万民拥戴的开明君主。而爱德华在穿上贫儿衣服后,也能在重新当上国王时废止酷刑,昭雪冤狱,颁布新法,以改善人民的处境。这是他俩突然心血来潮或良心复苏吗?不,这是环境对人物性格的客观影响,是健康、朴素的人民生活对人的改造作用。汤姆从人民中来,健康、朴素的人民生活使他从小就具有善良、正直的品质和同情苦难、嫉恶如仇的性格。而爱德华从王宫走到人民中去以后,受人民生活的影响,也逐渐具有了跟统治者截然不同的品质和性格。
最后还有一点,小说虽然取材于16世纪英国,但读者从小说所描写的人民大众的苦难生活,很自然会联想到19世纪七八十年代美国劳动人民的艰难处境;从小说所描写的统治者的为所欲为,很自然会联想到当时美国资产阶级政府的专横欺诈;从汤姆和爱德华交换身份后的思想言行,也很自然会联想到深刻的种族歧视。因此,小说虽然取材于16世纪英国,但其批评的矛头是指向19世纪的美国。
误会和交换身份,就是这一部童话的主要情节,而这看似俗套的设置,却在马克?吐温笔下显出了隐含的光辉。这篇
王子与贫儿读后感1
《王子与贫儿》小说家,作家,著名演说家马克·吐温所写的一篇童话式讽刺小说。
故事发生在16世纪的英国,两位主人公均出生在伦敦。一位一出生便受家人嫌弃;一位一出生便受万众喜爱;一位是一个穷苦的贫儿,一位是一名高贵的王子。
两位主人公到了13岁,一次偶然的机会,从而交换了身份。
爱德华王子满怀兴奋地回到了垃圾大院,可使他万万没想到的是,除了汤姆的姐姐们和汤姆的妈妈,其他人都对他又打又骂,他说自己是爱德华王子,可没一个人相信他,两位姐姐维护,说弟弟可能太累,在说胡话,请求放弟弟休息。
而贫儿汤姆这边正被宫中的人怀疑“王子疯了”。国王这边正在为找不到玉玺而着急,一位伯爵告诉他玉玺在“王子”那里,可“王子”此时却“疯了”,这让国王忧心忡忡。
王子来到市会厅,向大家宣布自己才是真正的王子,却遭受了嘲笑。突然,亨顿挺身而出,用长剑击退了众人,救走了王子。逃命的路上,他们听到一个令人震惊的事——国王驾崩了!王子在亨顿家,两人成了主仆关系,互帮互助。
贫儿汤姆当上了国王,时间一天天过去,他不但没暴露身份,反而将国王当的有模有样,坐朝议事,接受拜见,机智断案,得到大臣们的赞叹,让汤姆很快适应了这个安身之处。
王子在亨顿家的第二天便被康第的朋友骗走,经过以“疯子一世”为名,开始行骗。他趁机逃走,为了不被捉住,他迎来了一个杀人隐士。
王子终于被亨顿救了出来,两人到了亨顿第知道休吾的可误事件,与他便发生了冲突,结果两人被送入了监狱,见识了丑恶和不幸,终于脱了身。
在新王加冕礼上,真国王爱德华出现,通过汤姆的提示,说出了玉玺的所在,重回王位。
汤姆因为当过国王,所以受全英国人的尊重。
王子与贫儿读后感2
《王子与贫儿》这本书中的内容十分有趣生动,知识丰富多彩,是美国马克·吐温的伟大作品。
书中讲的是穷人汤姆和王子爱德华的故事。穷人汤姆每天都在玩当国王的游戏,每天都期盼着当国王。直到有一天,汤姆真正见到了王子爱德华。于是,富贵的王子和贫穷的汤姆互换了地位,爱德华才知道了汤姆一家是有多么的惨。但是大多数人都不相信他是王子,一位名叫亨顿的武士相信了,于是他们两经历了一次次的困难,最后,爱德华重新找回了自己的身份,并重赏了亨顿和汤姆。
这部童话具有十分深远的现实意义,小说以贫儿汤姆在王宫里的生活经历和爱德华《王子的流浪》生活为两条线索,极具幽默色彩。内容也十分有趣生动,给人一种幻想美的感觉。文章中句子语言的优美生动,情节的曲折离奇,给人无限的想象空间。令人印象最深的是亨顿,他是一位十分勇敢的武士,在爱德华有困难的时候他出手相救,去帮助他,去鼓舞他,让他重新振作起来。他是一位非常善良的人,可以放弃一切去拯救他。是爱德华生命中的一个贵人。
王子爱德华,他虽然被抛弃,被人们调戏,尤其是汤姆父亲,但是他依然没有放弃,还是很坚持地去做,“不经历风雨,怎见彩虹?”最终全靠他的坚持,“彩虹”终于出现了。
这本童话书不仅内容十分丰富,而且给了我们很多生活的启示,有机会的话,大家可以去看一看,我认为值得一读。
王子与贫儿读后感3
近期,我读了一本书,这本书是美国作家马克·吐温写的《王子与贫儿》。我很喜欢这本书,它给我们讲了一个这样的故事,有一个小孩叫汤姆,他家里很穷而且经常挨打,他梦想成为王子。那时的英国正是圈地运动的盛行时期。很多百姓过着饥一顿饱一顿的日子,而且还要时时担心牢狱之灾,但衣食无忧的上层阶级,包括王室,却并不了解民情。一天,贫儿汤姆和王子爱德华无意中交换了主角,真正的王子成了贫儿开始流浪,在流浪途中吃尽了苦头。贫儿汤姆穿着王子的衣服在王宫。此后,爱德华成了一位仁慈的君主,废除了英国的严刑苛法,使他的子民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这个故事启示我们要以一颗仁慈宽容的心来对待自己的亲人,自己的朋友,让他们爱自己,喜欢自己,仁慈宽容的力量将是无比强大的。人不论是在荣华富贵中,还是在贫困中,都是要有着一颗善良的心,为大家、为别人做好事。
我觉得环境能造就一个人,在贫民窟长大的穷孩子更能体会出民间的疾苦,能更加深刻的感受人情冷暖,从而更加珍惜自己来之不易的幸福,并造福更多的老百姓。比如: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因为他生活在一个混乱艰苦的时代,在这个时代里,他失去了他的亲人。他为了过上幸福、稳定的生活,他这个小叫花子义无反顾的踏上了起军之路,开辟了一个新的朝代;世界著名的作家海伦·凯勒,她可是一个又聋又哑的人啊,可是,她并没有失去希望,她用自己的笔,描绘出了自己心中那个美丽的世界……
这本小说告诉了我,在艰苦的环境里,也不能失去一颗善良的心,更不能失去希望;生活在富裕幸福的环境里,也要学会体会穷人贫苦生活的辛苦,珍惜现在美好生活的来之不易。
王子与贫儿读后感4
最近,我读了《王子与贫儿》这本书,它让我深受启发。这本书告诉我们:要以善良对待别人,要有同情心,遇到困难要想办法,而不是坐以待毙。
这本书讲了贫儿汤姆从小生长在垃圾大院里,每天受尽侮辱,日子很难过。一天,爱德华王子看见一个士兵在欺负汤姆。出于同情心,王子将汤姆带回了王宫。忽然,他们俩发现,两人竟长得一模一样,王子在王宫生活久了,突发奇想,他很想体验一下穷人的生活,于是他与贫儿交换了衣服并互换了位置。
从此,汤姆在王宫里享受荣华富贵,在当上了新国王后,汤姆在宫里救下了许多无辜的百姓。可货真价实的王子却不得不四处流浪,忍受着贫穷和饥饿,还有乞丐们的百般欺凌和嘲讽,在体验了穷人的痛苦后,王子无不盼望着回到王宫。
终于,在好心人的帮助下,王子经历重重劫难,改掉了以前不好的行为习惯,回到了王宫,成为一个体察民间疾苦,仁慈勤劳的君主,和他的子民一起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其中,有些地方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比如王子在狱中对那些穷人所表现出同情心,表现了王子非常善良。当王子和流浪汉打斗时,表现出勇敢和机智。这本书很值得一读,它告诉我们在身处困境时,不要轻言放弃,要以勇敢和坚强面对;当身处顺境时,要心存善良,不以权势欺压别人;也告诉我们美好的生活来之不易,我们要懂得珍惜。
王子与贫儿读后感5
上周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名字叫《王子与贫儿》,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现实主义讽刺小说家马克吐温,下面由我来给你们谈谈我对这本书的感受。
这本书主要讲述一个王子和一个叫贫儿的百姓,这位王子出生在皇室,而贫儿却出生在垃圾大院。王子因为皇宫规矩太多,贫儿因为自己想去皇宫。有一天俩人巧合遇上了,就这样他们交换了彼此的身份,可当俩人想恢复身份时,王子被所有人笑话成疯子,贫儿被人说成犯病,经过迈尔斯的帮助下,他们恢复了身份,并且当上了好国王,还废除了几道规定,之所以会当上好国王,因为他已经尝过这世间所有的酸甜。
这个故事还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人的一生不可能十全十美,但你要学会体谅百姓之苦,现在的美好时光和生活都要我们珍惜。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因为它有和我一样的观点,就让城市变成农村,让农村变成城市,让城市的人也体会一下农民的辛苦,当然这只是我的幻想,可这本书就是让王子变成百姓,让贫儿变成王子,所以我喜欢这本书,并希望更多人能看看这本书,这样,每个人的知识中又多了一份。
我们现在不愁吃不愁喝,各个方面的条件也很好,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好好学习,将来成为一个对国家有用的人,并回报父母回报社会。
王子与贫儿读后感6
在这个假期,我读了美国作家马克·吐温的.一部代表作品——《王子与贫儿》。
两个孩子长得一模一样,是多么神奇的事呀!只是,一个富贵得饭来张口,衣来伸手,整个国家都将是他的;另一个却贫困得只能靠捡垃圾为生,残暴的父亲更是把他打得伤痕累累。两个属于不同世界的人,本来没有命运交叉的机会,可是在这本书里,一切不可能都变成了可能,两人还互换了角色。
故事的主人公——贫儿汤姆和王子爱德华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人物。汤姆从小过着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贫困生活,幻想着自己能有一天当上富贵的王子;而爱德华因厌倦死板、空虚的宫廷生活,也幻想着能到民间尝尝做贫儿的滋味。
然而有一天,由于两个人的好奇,他们互换了衣服,两人的人生际遇也因此改变。(王子与贫儿是怎么相遇的,应按原著做适当交代)当贫儿穿上王子衣服时,大家都把它当成王子伺候;而爱德华穿上贫儿衣服后,大家便认定他是贫儿。在人们眼中,没有什么“天生富贵”,也没有“天赋王权”,他们只在乎只注意穿什么服饰和处在什么地位。(精准的评述,同时也点明自己的观点)作者正是通过这个童话式的故事,讽刺了当时的社会,批判社会的罪恶,同一切压迫、不平等的行为作斗争。
读完这个故事,人们也许会觉得这是不可能的事。这如童话般的故事却体现出人心中的一种矛盾:爱德华想要过自由的生活,却不想放弃荣华富贵;汤姆想要做至高无上的王子,却又不想放弃自由的生活。这又何尝不是人们的普遍心理。“鱼和熊掌不可兼得”说的就是这个故事吧。
读完这本书,我有很多感想。王子从小在宫廷中娇生惯养,养成许多坏习惯,可都在磨难中一一改正,最终成为了一个受人尊敬的好国王;而贫儿在财富与权力面前能坚持自我,诚实友善,主动把王位还给了王子。我学到了诚实是一个人最基本的品质,还有人的一生要经历磨难,王子所经历的考验和磨难对他的成长来说,无疑是一笔巨大的财富。
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令我受益匪浅!
王子与贫儿读后感7
两个孩子,同年同月同日生,只不过一个是未来的国王,一个是贫苦的乞丐;一个是为王国增加了希望,一个却是为一个家庭平添了烦恼。
《王子与贫儿》是我这学期最爱读的一本书,书中描写了两个身份地位完全不一样,甚至可以说是云泥之别的孩子,在一次意外中互换了衣服,乞丐变成了王子,王子变成了乞丐,之后却互换了身份,贫民窟的小乞丐因知道世态炎凉,在当上了国王之后以正确的仁爱之心统治了整个国家,而真正的王子却被误认为“幻想王国的小疯子”而遭受了“父亲”的毒打,之后从“父亲”手中逃跑,又因惹火了一群少年而险些丢命,而且遇到了他的救星——落魄的贵族迈尔斯·亨顿,之后在离开亨顿后逃脱了杀人隐士的刀和强盗帮坏人之后重回亨顿的佑护下,而又差点被亨顿的兄弟休吾害死,之后重回王位的故事。
这两位孩子的名字各自叫做汤姆·康第和爱德华·都铎,前者是那个小乞丐,后者则是真正的国王。
真正的国王即位后,并没有把怨恨迁移到可怜的流浪儿汤姆身上,而是赞扬了他之后将他封为了“国王的受惠人”而保护过国王的亨顿则被尊为了肯特伯爵,原来的大爵士休吾的财产和爵位全部撤销,并将整个王国治理的十分美好,每当有人问他为何如此仁慈时,他总会说:“你知道社会的残酷吗?我和我的子民可是知道的”
这本小说不仅剧情丰富诙谐,而且充满了趣味,中心思想“善恶终有报”明确,我相信我会像汤姆和爱德华一样,做好自己,努力奋斗。
王子与贫儿读后感8
这几天,我抽出时间,把王子与贫儿这本书看完了。下面和大家谈谈我的感受。
首先,我觉得这本书很好看,虽然是简写,但是细节的描写还是很多的,其次,故事简短,但很有趣。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一个乞丐和王子出生在同一天,然后在王宫中碰见,由此便换了衣服,阴差阳错,身份不料也被互换,王子穿的乞丐的衣服到处被排挤,嫌弃,而穿着王子,衣服的乞丐,却很享福,在王宫中被伺候着,结果当上了国王。当国王的乞丐很尽职尽责,办了许多帮助人的事,而被百姓爱戴,最后王子和乞丐在王宫中相遇后变成了好朋友。
这本书,我最喜欢乞丐汤姆,因为他当上了国王后不但没有骄傲,反而办了对国家有意义的事。汤姆在办答案是讲究公平、公正、公开,不像有些没良心的国王直接判死刑,汤姆很善良,也很正直,在办案时特意自己聪明的脑子解决了这个案件。
我最不喜欢书中的约翰,它是汤姆的父亲。他凶狠残暴,而且经常打汤姆,在第四章时,约翰王子任城汤姆,不但打了王子,他把一个牧师打死了。然后打死了还不承认,还要改名换姓,所以我特别讨厌约翰。
书中有很多激动人心的情节,还有悬疑类的问题,我很喜欢这本书,这本书也告诉我了一个人生的道理,做事不要爱慕虚荣,不要像约翰那样。做事要努力,不能半途而废,要像王子和乞丐那样。虽然都有自己的梦想,但经过自己的不懈努力,最终都能成功。
王子与贫儿读后感9
我阅读了《王子与贫儿》这本书,故事主要讲拥有荣华富贵,至高无上的地位的爱德华王子在一次偶然的机会和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贫儿汤姆互换了身份。爱德华王子在成为”贫儿“后历经了各种最底层的生活后,亲眼看到了老百姓生活的艰难,体会到老百姓的疾苦。换回身份后爱德华王子废除了许多残酷的法律,建造了许多福利院,让贫儿们都能接受教育,最终成为了一个仁慈的国王的故事。
读完这本书我最大的收获是明白了生活环境对于我们成长的重要。我认识的很多同学从小生活富裕,爸爸妈妈又非常宠爱,所以开始变得自私、小气,很多事情都以为是理所当然的。但是我看到很多山区的孩子,却因为家庭贫困,从小就要干家务,照顾老人。我也多想,让同学们和山区的孩子互换,学会懂得珍惜现在的生活。
只有学会珍惜,学会感恩,我们才能看到身边还有那么多需要我们帮助的人们,举行一个草莓义卖帮助为患白血病的小同学筹款,参加一次公益活动为被地震夺去家园的小朋友买书和生活用品。这些事情对我们来说是举手之劳,但是想到被病魔折磨的小伙伴能够恢复健康,想到那些贫苦的孩子们得到新书后的喜悦,我们会比他们更快乐。
虽然《王子与贫儿》只是一个美好的童话,但是这个童话里所蕴含的道理却值得我们好好深思和学习。
王子与贫儿读后感10
都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那么今天我想强烈推荐《王子与贫儿》这本书,希望他能够带给大家更多的启迪。
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马克·吐温,他的代表作有《汤姆索亚历险记》《坏了哈德莱堡的人》,他出生在1835年11月30日,地点是美国密苏里州佛罗里达的乡村,他是小说家,演说家还是一个大作家。一看作者出生日期,就知道书的历史,居然流传如此久,所以这本书一定很好看的。
故事发生在伦敦,王子与乞丐同一天出生,不可思议的是,他们长相一样,王子叫爱德华,乞丐叫汤姆,他们在一次偶然的机会,成了朋友,玩起了游戏,爱德华提出互换自己衣服的游戏,可是忘记换回来,爱德华因为和汤姆长相一样,手下没认出,把王子爱德华赶了出去,从此身份互换了。王子流浪街头看遍了自己定下的残忍法律,还好有个好心人亨顿守护她,一起陪他。汤姆也好好的做王子,爱德华,为了不让老百姓受到自己定下的残忍法律,终于回宫,汤姆成了王子的朋友,一直住在王宫里。一路护着爱德华的亨顿成了公爵。法律也变得不是那么残忍。
如果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那么大家听了我讲的这个故事后,一定吸取到了精华吧!这本书值得每个人慢慢品尝其中的曲折离奇的故事,使人百看不厌。
王子与贫儿读后感11
近日读了美国作家马克·吐温写的《王子与贫儿》一书,让我明白了一个深刻的道理。
书中的故事发生在十六世纪的英国,出生在有钱人家的男孩爱德华·都铎和出生在穷人家庭的男孩汤姆·康蒂因为年龄一样,长相酷似,而互相扮演了对方的角色。出身贫寒的汤姆从来都没有想自己会在某一天遇到王子,并进入皇宫。一天,九岁的小汤姆来到皇宫的大门前,见到了爱德华王子,而王子在见到他的同时,邀请汤姆进宫一起玩。汤姆向王子描述着宫外的自由生活,使王子萌发了与汤姆换衣的念头。也就是从这一刻起,王子开始了他九死一生的历险生涯,虽然在约翰的迫使下,爱德华成了偷窃集团的一员,被大家嘲笑,但他却始终没忘记过自己将是一位国王,这一段原本应该由汤姆经历的历程变成了爱德华的历程,也正因为这段磨难,使英王爱德华六世成为了一个历史上有名的公正的君王。
这是一个童话式的故事,但它却让我明白了:贫富贵贱都只是表面的东西,那些高贵的人因为环境的不同也有可能做出一些不好的事,而那些贫穷的人,也有可能做一些好事,所以,做人做事不能只看外表,要深入、仔细地分析,才能有所作为。
王子与贫儿读后感12
《王子与贫儿》是美国作家马克·吐温创作的长篇小说。他利用了童话的形式、巧妙地讽刺、幽默的语言讲了同一天出生的两人之间的故事。
在书中,两个主人公的身份天差地别,一位是一出生便举国欢庆的爱德华王子,他从小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而另一位的出生只是给家人徒增烦恼,汤姆从小靠乞讨为生,过着吃了上顿没下顿的生活。一次偶然的相遇,两位主人公不知不觉交换了身份,故事就这样开始了。在这过程中,爱德华王子借此了解了英国的社会现实,汤姆也仁慈的对待英国子民。结局是圆满的,爱德华成为了一个仁民爱物的君王,汤姆也成了他的左右臂膀,摆脱了以前痛苦的生活。
合上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当我看到阶层低微的平民只要稍微做得不和君王之意,便会遭到死刑,我的心情万分沉重,当时的劳动人民的生活环境是多么恶劣。宫廷的生活极其腐败,与前者相比,产生了鲜明的对比。
想到这里,我不禁庆幸,在身份或换后的过程中,两个孩子依然保持着内心的本质——仁爱。爱德华王子从小在宫廷中娇生惯养,在宫廷外面,他养成的许多坏习惯在磨难中都一一改正,并且了解到了人间的心酸,最终成为了一个受人爱戴的好国王。而贫儿汤姆在财富与权力面前依然能够坚持本质,诚实友善,在当国王的一段时间内,他一直主张仁爱,把国家治理地井井有条。最终当爱德华王子来临之时,他主动将王位还给了爱德华,不贪图享乐。能做到这一点是多么困难啊!
除此以外,马克·吐温还用了许多笔墨来描写了其他人,宽容善良的迈尔斯,以及他阴险邪恶的弟弟;心肠恶毒的约翰,以及仁慈的母亲。书中处处体现善与恶的对比,尊贵与卑微的对比,批判讽刺了美国资本主义社会的种种丑陋现象。
仁爱,是多么重要,人民在这样的生活下,是多么幸福,快乐,安康。我庆幸他们遇到了汤姆和爱德华这样内心充满仁爱的人。
王子与贫儿读后感13
看了后,我感到汤姆和爱德华,是两个生活在完全不同的世界中的孩子,却同样拥有一颗善良仁慈的心灵。在上天的安排下,他们虽然互换了主角,但并没有造成天下大乱的局面。这场特殊安排让贫儿改变了他的人生成了爱德华的忠心大臣。使王子真正体会到人间的疾苦为我们留下动人的故事
然而我从日常的报纸上,电视新闻中看到有些人贪污钱,有些人家里困难上不起学。我想如果那些贪污的人能向爱德华那样那么上不起学的人就会和汤姆一样改变自己的人生。但是此刻也有一群好心人帮忙这些上不起学的人,上学改变自己的人生。我们都就应拥有一颗善良仁慈的心灵。
正如歌曲《爱的奉献》中唱的“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完美的人间。”
王子与贫儿读后感14
暑假刚开始,妈妈便给我买了许多课外书。其中,一本《王子与贫儿》吸引了我。我十分好奇,王子和贫儿能有什么故事呢?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小乞丐和王子的故事,巧的是他们俩人是同时降生的。王子叫爱德华,他的降生给整个国家带来了欢乐。而贫民窟中的一户人家,却没有因为又降生一个名叫汤姆·康蒂的孩子而开心,因为他们穷困潦倒,都是乞丐。小汤姆三岁时就已经上街乞讨了。一次,汤姆不知不觉走到了王宫,遇到了王子,还被王子带进了王宫。他们两人互换了衣服,发现两人虽不是一母所生却长得十分相似。这也导致他们阴差阳错地互换了身份。王子爱德华被当成乞丐赶出王宫,而汤姆被当成王子留在了王宫。
汤姆成为王子后,很不适应。他用膳时,直接用手抓着吃;他偷偷将胡桃装走;他把洗手水当开水喝……总之,闹出了很多笑话。后来,国王驾崩,汤姆又成了国王。在汉弗利——专门替王子挨打的鞭童的帮助下,他有了很大的进步。他行使国王的权利作出了英明的判决,释放被冤枉的死刑犯,还废除了残酷的刑罚。而真正的国王爱德华,穿着破烂不堪的衣服,像小乞丐一样在民间挨饿受冻,四处流浪,而且不管走到哪里都会受到人们的嘲讽和欺负。有一次还差点儿死在了一个疯老人的刀下,甚至被关进监狱遭受囚犯的生活。总之,他受尽了苦楚。幸好,一位忠实的武士麦尔斯·享顿一直保护着他。后来,在“国王”加冕典礼上两个人换回了身份。爱德华在经历过贫民的生活后,更加的亲民,成为一位仁慈的国王。汤姆被命为国王的助手,而享顿被封为伯爵。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我们要像汤姆和爱德华一样,以仁爱为本,多帮助他人,不能诬陷任何人;还要学习汤姆将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归还他人;还有不能像王宫的守卫员一样,瞧不起穷人。
读完这本书,再想想我们现在的生活,让我体会到了现在生活的美好,我要更加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
王子与贫儿读后感15
作为一个名副其实的“小书虫”,我“驻地”过的书可谓形形色色,数不胜数,但最让我“流连忘返”的是美国作家马克.吐温的《王子与贫儿》。
《王子与贫儿》主要讲述的是:在一次阴差阳错下,两个天壤之别,本无交集的人——住在垃圾院里的汤姆.康第和衣食无忧的爱德华王子因长相一样而互换身份。从那以后,爱德华王子过上了闻所未闻的悲惨生活:整天被拳打脚踢,四处流浪,饥寒交迫,因一直把自己“幻想”成王子而受到了落魄世子亨顿的一路保护,也见识到了被英国残忍法律剥削的人民的贫苦生活。而汤姆则从刚开始的不适应(王宫烦琐的生活)到渐渐享受起了当国王(老国王死后即位)的气派,也代替爱德华当了一段时间圣明且慈悲的国王。爱德华经历磨难后再次与汤姆重逢并换回身份,接位国王,他封了亨顿为爵士,让汤姆得到了厚待,因当“乞丐”时的见闻所以一直让仁慈之心对待大英子民……
回想起爱德华与亨顿在伦敦桥附近的酒馆失散之后的事,还颇有几分意味。爱德华被他那丧心病狂的“爸爸”带去“乞丐帮”,偷听到了“乞丐帮”的人倾诉各自的悲惨遭遇:瘸腿的、独眼的、家破人亡的……蜷缩在角落里的爱德华竟然拿出一派“国王”的行头,立誓要让他们得到解放!在这个贫富悬殊的时代,以一个“小叫花子”的身份注定只能被劳役剥削,自身难保,何谈什么解放!“乞丐帮”的人都不禁倍感可笑。让人难以置信的是:“帮主”竟然放话要保护这个让人感觉患有“幻想症”的“小叫花子”!可是,仔细想想,也在情理之中:他只是被大英法律所压迫,不得不去偷去抢,沦为乞丐,何尝没有人性!这下帮里的人都不敢吭声了!……回味一下,确实让人哑然失笑,可这也不是反映了英国残忍法律带来的后果——子民怨声载道,成为“阶下囚”、“下流胚”吗?
当上尊贵“国王”的汤姆并没有因为真正国王------爱德华的出现而恐慌不已,打算继续“篡权夺位”,而是迫切希望爱德华拿回本该属于他的一切;而流落街头的爱德华回归王位后,并没有忘恩负义:向“顶替自己”的汤姆用刑,将帮助自己的亨顿忘记,而是给予了他们厚待……看了后,我感到汤姆和爱德华,是两个生活在完全不同的世界中的孩子,却同样拥有一颗善良仁慈的心灵。在上天的安排下,他们虽然互换了角色,但并没有造成天下大乱的局面。这场特殊安排让贫儿改变了他的人生成了爱德华的忠心大臣,使王子真正体会到人间的疾苦为我们留下动人的故事。而整本书最让我愤愤不平、感触颇深的是:在亨利八世即位国王的时候,竟然连小孩子都得到被虐待,犯了一点儿小错的人民都得到被严刑拷打,生不如死……旧时代又何尝不是这样的呢?中国“南京大屠杀”、“抗日战争”……与今天的生活相比,我们不是身在福中吗?作为21世纪的青少年,难道我们不该发愤图强吗?难道我们不该遵纪守法吗?难道不该好好报答社会的栽培与恩典吗?可是,纵观现实,各种各样的电子设备仿佛成了青少年前进路上的“拦路虎”……
小孩子一天到晚“衣来伸手”,锦衣玉带,光鲜亮丽;“饭来张口”,山珍海味,还挑三拣四。养尊处优,却一无所长,经不起风吹雨打。青少年沉迷于网络游戏,视力下降,学习退步,成了新一代“低头族”;上网抄作文,搜答案,还“誓死不认”。其实,换位思考一下:作为孩子,我们整天只是吃喝玩乐,而粗活累活全交给父母做。父母给予了我们宝贵的生命,还得含辛茹苦地照顾我们:做饭、洗衣服……而我们还跟他们闹脾气,“狮子大开口”;父母为我们精心准备生日蛋糕,我们还嫌口味,我们何曾记得父母的生日?父母为我们挑合适的衣服,我们还嫌款式,我们何曾为他们买过一件让他们称心如意的礼物?作为学生,我们无非需要认真学习、完成作业,而老师要批改作业、备课、讲课。我们写一份作业,老师批改全班的作业;我们听课,老师费尽心思备课、尽心尽力讲课;我们按时上学放学,老师上班比我们早,下班比我们晚。所以我们应该尽力为父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做爸妈的“贴心小棉袄”;品学兼优,成为老师的“得力小帮手”。
《王子与贫儿》是我看过最有感触的一本书,它让我受益匪浅:我们应该懂得体会并理解对方的辛苦与感受,时刻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努力奋斗,扬长避短,将来成为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读书,我的最爱
每个人都有自己最爱做的事情,比如画画、运动、写作等。而我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读书。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多读书可以让我们学到更多的知识,懂得更多做人的道理,让我们知道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恶丑,还让我们学到写作的方法。书,其实就是我们的“老师”。
在暑假里的一天,我在书房里看书,书中的故事就像磁石一样吸引着我。当我读到十分有趣的内容时,我就会比较专心,就好像一个人来到了一个美丽的地方,欣赏着如诗如画的美景,始终不肯离去。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在和高尚的人谈话。”这时,我好像走进了书里去,和书中的人一边走路,一边谈话。我还会思考书中的那个人做的不对,那个人做得对,书中的哪个人有怎样的一种精神,我们应不应该向他学习。我读了很长时间,快吃午饭了,妈妈叫道:“快来吃饭!”我一边看书,一边回答:“哦!”可是我依然在书房里看书,心里想:我先多看一会再去吃饭吧。妈妈看到我还没有来,怕菜凉了,只好来到书房里,又叫我吃饭,我这才放下书,依依不舍地离开了。这件事让我想到了孔子的一个
读书不仅丰富了我的课余生活,还扩大了我的知识面,开阔了我的视野,提高了我的写作水平。读书,我的最爱!
读书,我的最爱作文2
要问我最大愿望是什么?是到肯德基大吃一顿?到游乐场玩整整一天?看一天的电影?还是尽情地上网玩游戏?都不是!我最大的愿望就是能捧着我最爱的书坐在软绵绵的沙发上、平坦的草地上好好地看上一整天。
我是一只超级大书虫。到底是什么程度呢?我每天放学回家后,只要一有空就会迫不及待地捧起书本,有时候还会叫上爸爸妈妈和我一起看,看完一个章节我们就会交流自己的
读书是我的最爱。每天,无论是在学校里,还是在家里只要一有空我便立即进入书的海洋。随着书中的情节,我时而开心,时而难过,时而开怀大笑,时而泪流满面,此时,整个人的心情随着故事的发展而变化。当我看到幸福的时刻,我也会十分的快乐;当我看到不和谐的时候,我就会非常愤怒;当我看到……
有一句话说得好“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呀!从书中我们可以学到很多的知识,领悟到许多做人的道理;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不断的进步!书就像一位不说话的老师,她把她体内所有的精华都呈现给了我们,不仅丰富了我们的课外知识,更让我们的课余生活变得多姿多彩!
读书固然是好,但也要分好与坏。我们要读能让我们有所感悟的,让我们学到知识的书。正所谓“读一本好书,就是与许多高尚的人谈话”。
书是我一生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因为读书——是我的最爱!
读书,我的最爱作文3
有人喜爱运动,他认为只有观看运动才能给予他最大的享受。
有人喜爱旅游,他认为只有游览名山大川才能给予他最大的快乐。
有人喜爱金钱,他认为只有拥有更多的金钱才是最大的幸福。
而我的最爱,是读书,只要一本普普通通的书,也会使我十分快乐。
已近黄昏,夕阳无限美好。阳光从窗户斜射入我的'屋里。一切一切,都变成了温暖的橘黄色。而我,独自一个人拿一只板凳,一本
书,坐在阳台上。屋里静静地,静静地。阳光从地上漫过我的膝盖,漫上了我的书本,伸出手摸一摸,暖暖的。
我读书的面很广,量很大,即使满橱的书,也不能满足我的欲望。只要我想看的书,向别人借,自己买,即使再难我也会弄到。书店,图书馆更是我假日必去的地方。
我爱读古籍。读唐诗宋词,使我知道了李白“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的豪迈,知道了杜甫“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崇高理想,知道了王维“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的思念。读《论语》使我知遍了古代人的思维与人生大智慧。读书,我的最爱。
我爱读现代文。读《一个王朝的背影》,使我站在余秋雨的角度看清朝。读《骆驼祥子》使我知道了黄包车夫的命运。读《朝花夕拾》使我知道了鲁迅小时的生活。读书,我的最爱。
我爱读外国名著。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使我学会更加坚强。读《名人传》使我知道了贝多芬、米开朗基罗、列夫.托尔斯泰的一生。读《王子与贫儿》我知道了一个最下级的孩子的生活与王子的生活。读书,我的最爱。
书,是黑暗中的一盏明灯,照亮我们前进的路;书,是寒冷中的一缕阳光,温暖我们的心灵;书,是源源不断的泉水,带给我们无穷的力量。
读书,我的最爱。
读书,我的最爱作文4
在我五彩缤纷的课余生活中,看书无非是我的最爱。
我爱书,更爱看书,我觉得坐下来静静看会书是一种美好的享受。记得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也有人说“读过一本好书,像交了一个益友。从书中我交到了许多“好朋友”有小红帽、白雪公主、灰姑娘、睡美人等等。我从她们的身上知道了要孝敬父母,要听父母的话。还要有一颗善良的心才会幸福。”还有闻鸡起舞的祖逖;刻苦学习的李白;精忠报国的岳飞。从他们身上我学到了要刻苦学习,不怕困难,还要热爱祖国。在《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里,我懂得了做任何事情都要有坚强的意志,不要知难而退,反要知难而上;在《心灵鸡汤》里,又使我留下了对自己的信心,体会了人的真、善、美;在《水浒传》、《三国演义》中,我结识了忠义宽厚的宋江,领略了诸葛亮的足智多谋……书是无穷的宝藏,为我增添了丰富的知识;书是快乐的天堂,让我忘记了所有的忧伤。在茫茫书海中,我感受到了天的高远,地的广漠,阳光的灿烂,空气的清新,自然的奥秘,宇宙的神奇……
凯勒说过:“一本书像一艘船,带领我们从狭隘的地方,驶向生活的无限广阔的海洋”对于这一点我深有体会。因为通过书,我明白了恐龙为什么会灭绝;通过书,我知道了古埃及金字塔不解之谜;通过书,我了解了中华民族漫长的历史;通过书,我欣赏到祖国山河的壮丽。虽然我没有游览过红叶似火的香山,书让我欣赏了“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的美景;我没有见到气势宏伟的庐山瀑布,书让我领略到它那“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的壮观。
只要我们用心阅读,我们就会明白世界上的很多知识和道理。读书丰富了我的课余生活,陶冶了我的情操,“书是香醇的美酒,书是美妙的音乐,书更是”我们人生路上不可缺少的挚友!
读书,我的最爱作文5
书是我的好朋友。读书能给我们带来说不尽的快乐。
读书让我们生活丰富精彩,欢乐无限。安徒生的《丑小鸭》使我铭记,梦想需要执着追求。罗贯中的《三国演义》告诉我,智勇双全方能成功立业。吴承恩的《西游记》告诉我,百折不回才能取得成功。施耐奄的《水浒传》告诉我,艺高胆大方可惩恶扬善。高尔基的《童年》告诉我,艰苦困难是人生的宝贵财产……
书是我的良师益友,让我学会做人,受用无穷。“人”字告诉我,正直坚强才能做一个伟人。雄鹰告诉我,志存高远才能展翅飞翔。天空告诉我,胸怀宽广才能任凭风卷云舒,宽容大度才能笑纳大风大浪。挫折告诉我,“宝剑锋从磨砺出”。成功告诉我“梅花香自苦寒来”……读好书,就像拜了一位好老师。读好书,就像交了无数知心朋友。读好书,就是有了一个好灵魂。语文使我侃侃而谈、海阔天空。数学使我说一不二、坚持原则、严肃认真。科学使我探索自然、了解世界。
读书真好,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爱读书,徜徉在知识的海洋里,我神采飞扬!
读书,我的最爱作文6
我从小就爱看书,我家有个大大的书橱,里面有很多书。其中,《安徒生童话》、《儿童文学》、《格列佛游记》、《没有结尾的故事》等是我最爱看的。
每当我读书的时候,就常常忘记了吃饭;有时,睡觉前拿起一本书看着看着就又坐了起来,接着看。
这些书教我学会了许多东西。《白雪公主》让我知道了什么是善,什么是恶;《儿童文学》中的故事让我了解了同龄人的生活;《告诉你不知道的世界》让知道世界很大,有很多奇怪的动物、植物;看了《没有结尾的故事》,我学会了写故事的结尾。妈妈说,这本书最好,它培养了我的想象力和创造力。
快过“六一”节了!妈妈说,我今年的节日礼物是一套《淘气包马小跳》,我真高兴!我早就盼着能得到这套书了。今天,我还从同学那里借了一本呢。
我爱读书。读书是我的最爱。
读书,我的最爱作文7
读书——我的最爱江苏省扬州邗江实验学校实五(5)班耿盈颖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喜好。有人喜爱运动,有人酷爱旅游------性格不一,兴趣爱好不同。我呢,就喜欢拿一本书,找个僻静之处,坐下来,津津有味地看。时而被书里幽默有趣的故事逗得开怀大笑;时而被书里凄楚伤感的故事引得潸然泪下;时而也为书中的英雄人物顽强不息的精神感动不已。
我喜欢看书,那是绝对的偶然。从前,我不太喜欢看书,父母为我买的大堆的书,只能老老实实地躺在书橱里睡大觉。妈妈还是三天两头把书往家带,更令我反感不已。
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妈妈把我一个人丢在了图书馆,对我说:“盈颖,妈妈有事先离开一会儿,你就在这儿等我。”说完,转身就急匆匆地走了。没办法,只好乖乖地等喽。我东瞧瞧,西看看,这地方除了书,还是书。环顾四周,大人、小孩有的伏在书桌上看书,有的倚在高高的书架旁翻书。似乎闲着的,就只有我了。百无聊赖之下,我只好随手从架子上抽出一本《安徒生童话》翻看起来。看着看着,我入了迷。为卖火柴的小女孩伤心,为聪明的汉斯高兴,为美人鱼深深地叹息,为拇指姑娘暗暗地叫好。真没想到,一本不起眼的书里有这么精彩的故事。我贪婪地读着书中的每一个文字,简直与“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没有区别。当妈妈来接我时,我才发现时间已接近中午。妈妈笑眯眯地说:“回来啦!”我依依不舍的了得离开了图书馆。(后来才知道妈妈是考验我。)
打那以后,我就喜欢上了看书,不,应该是热爱看书了。满橱的书,再也不能满足我求知的欲望。我开始向别人借书,也自己买书了。书店、图书馆更是我假日必去的地方。
书开阔了我的视野。《诗经》使我听到先民的歌唱;《左传》使我见到诸侯的争盟;《山海经》带我游历神仙的故乡;《颜氏家训》让我感受到一个父亲的叮咛------
书不仅使我学到知识,还教给我做人的道理。当我读完老舍先生的《养花》之后,我知道要勤劳;当我读完冰心的《斯人独憔悴》之后,我知道了“国家兴亡,匹夫有责”------
书,是黑暗中的一盏明灯;书,是寒冷中的一缕阳光;书,是我们力量的源泉。
读书,我的最爱!
读书,我的最爱作文8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喜好。有人喜爱运动,有人酷爱写作……,每个人的兴趣爱好都不相同。我呢,就喜欢拿一本书,找个安静的地方,坐下来,津津有味地看。
我喜欢看书,那是绝对的偶然。以前,我不太喜欢看书,父母经常给我买书,让我看,我只好不顾一切地躺在书房里睡大觉。可是爸爸还是三天两头把书往家带,更令我反感不已。
暑假的一个早晨,爸爸把我一个人丢在了图书馆,对我说:“乐乐,我上班去了,你就在这看吧,有事给我打电话。”说完,就匆匆地走了。没办法,只好认真的读书了。我东瞅瞅,西瞧瞧,这地方除了书,还是书。看了看周围,大人、小孩有的趴在地上看书,有的倚在高高的书架旁翻书。我只好随手从架子上抽出一本《安徒生童话》翻看起来。看着看着,我入了迷。为卖火柴的小女孩伤心,为美人鱼深深地叹息,为拇指姑娘暗暗地叫好。真没想到,一本不起眼的书里有这么精彩的故事。我认真地读着书中的每一个文字。当爸爸来接我时,我才发现时间已接近中午。我便依依不舍的离开了图书馆。
自从那以后,我便热爱看书了。书柜里的书,再也不能满足我求知的欲望。我开始向别人借书,渐渐的也自己买书了。还时常跑到图书馆借阅。抱着书籍沉醉在其中,每当看到英雄人物的故事时,我就会不由自主的感到悲情伤感,每当看到幽默有趣的小人书时,我就会禁不住开怀大笑;书会教你许多在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我觉得书就像是一道茶,只要你细细去品味,你就会觉得越喝越有味道。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转眼间,我已经是一名初中生了。有趣的童年中,许许多多的文章教导了我。当我读完老舍先生的《养花》之后,我知道要勤劳;当我读完杜牧的《赤壁》之后,我知道了“国家兴亡,匹夫有责” 当我读完《汤姆索亚历险记》的时候,我知道了不管做什么事都要坚强,不要畏惧。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书里那些有趣的情节,丰富的知识,深奥的哲理,都是最好的营养品。
书,能带领我们走入远古时代,让我们了解恐龙的生活世界;书,能把我们带到一个幻想、快乐的世界中,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如果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大地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鸟儿没有了翅膀。朋友们,只要你走进这扇大门,就不会空手而归。 从现在开始读书吧!有了书,你的生活会更加充实,有了书,你的人生才会更有意义。
读书是我一生的最爱。
读书,我的最爱作文9
我最喜欢做的事情,莫过于读书了。
我爱读书,是因为“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爱读书,是因为“书是人类智慧的源泉”;我爱读书,是因为“书是人类开启宝藏的钥匙”。
平时在家一有时间,我就会拿起一本书来读。我觉得读书是一种享受,因为书里有无穷的乐趣。通过读书,我懂得了许多道理,懂得了美与丑,恶与善,懂得了与人交往,懂得了乐观自信的面对生活中的困难。
在书中,我与主人公一起欢笑,一起悲伤,一起愤怒,一起感慨。我完全沉醉在了书香里,遨游在了书海里。
读于丹的《庄子》心得时,我明白了只有超越了所有的功名利禄之心才能感悟到人生的最高境界,那就是庄子所说的“逍遥游”。我最喜欢这本书中的一句话:“只有清醒的认知了自己,才有可能获得成功的人生。而认识自己,却是一件非常难做到的事。”
读书是多么有意思啊!我喜欢读书,它是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读书,我的最爱作文10
假如你问我:你最爱干什么?我一定会回答你:我最爱读书!
如果你来到我的课桌和书架前,你一定能看见那一排排五花八门、各式各样的图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吹小号的天鹅》、《魔法学校小巫女》……保证让你大饱眼福,看个过瘾!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又何尝感觉不出来呢!看书时,我沉浸在书的境界里,遨游着:看每一个故事,读每一个章节,我们甚至与主人公融为一体,和他们的情感交错:时而,为那悲惨的剧情潸然泪下,时而,替无辜的人儿打抱不平。书中的情节,令我的心情忽上忽下:当看到那紧张的片段时,仿佛整个心都被提起来了,又好似有几只小鹿在心里四处乱窜,心中七上八下的。然而,当那些人物危险过后胜利的喜悦来临时,我不知不觉欢呼了起来,心中雀跃,那份欣喜,是说不出来的……这样,我不仅阅览了大量书籍,学会了许多优美的好词好句,认识了自己以前都未曾学过的生字,知道了更多更妙的写作方式,令自己受益匪浅。
回想起有一次,我刚刚买到一本新书《冒险小虎队》,看了一半,便让妈妈叫去吃饭了。在餐桌前,我还回味无穷,想:“不知道碧吉有没有逃出来呢?真是心急呀!”弄的自己坐立不安。终于,我忍受不了书的诱惑,趁妈妈上洗手间的当儿,回房间拿了那本《冒险小虎队》出来,悄悄放在了膝盖上,低下头,用饭碗作掩护,快速地翻看,入了迷。妈妈回来了,见我一直低着头,心生好奇,往向下一瞥,就晓得我又在偷偷看书了,她不动声色去了厨房。回来后,她碰了碰我的肩膀,说:“你还吃不吃饭呀?别看书了,不然我把你的书收走!”我听了吓一跳,赶紧端起碗,狼吞虎咽地嚼了起来。总想快点吃完饭去看书,菜都没夹多少……
我爱读书,爱上了每一个书中的主人公,爱上了他们那美好的心灵,爱上了他们一次又一次地在成长道路中克服重重困难,爱上了作者那朴实无华却又写得生动形象的文笔……我爱读书,我爱在书的世界里荡漾,一次又一次的遨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