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喜欢三年级作文 篇1
我喜欢的运动有很多,但是我最喜欢的是滑旱冰。
看到别的小朋友旱冰滑的那么好我非常羡慕。我告诉爸爸想学滑旱冰,爸爸就给我买了一双漂亮的旱冰鞋,我高兴极了,马上跑到楼下开始练习。
我穿上旱冰鞋还没走就摔倒了,试了好多次还是总摔倒。我非常生气地对爸爸说:“滑旱冰太难了!我不学了!”爸爸笑着对我说:“孩子,不管做什么事情都必须要有耐心才会成功。你只看到别人滑得好却不知道她们练习的时候也摔过多少次呢。”爸爸的话让我又充满了信心,我决定继续练习。
爸爸耐心地教我:“不能急,一步一步来,站、走、滑,先慢后快。”我练习了一下午不知道摔了多少次,终于不再摔倒了。太好了,我成功了!我欢快地滑了起来,直到妈妈叫我们回家吃饭我才不情愿地上楼去。我悄声对爸爸说:“我们快点吃饭,吃完我还要下楼滑旱冰。”爸爸笑着点了点头。
我喜欢滑旱冰,它让我懂得做任何事情都一定要有耐心,也让我知道我有个世界上最好的爸爸。
我喜欢三年级作文 篇2
我是一个喜欢花的孩子,记得我的新衣服上总会让我的妈妈给我绣上几朵小花,而每当过年的时候,妈妈也总会买上几多假花放在瓶子里,为这个家增加了很多光彩。
今天放学回家,我一眼就看到了门口的那个花盆,里面栽了几株玫瑰花,我的两眼发光,嗖的一下就跑了过去,俯身闻着清香的玫瑰花,心里早已乐开了花,这是我第一次见到真正的花,看着它那娇艳的样子,忍不住的摸了摸,柔软而且有弹性。
而每天我也增加了一项任务,那就是上学前看一看门前的花,这天放学,我像往常一样回家看看玫瑰花,但是我一看,哇的一声哭了,因为花瓣都没有了,只剩下一根枝,妈妈听到我的哭声赶忙过来,我指这花盆说,玫瑰花没有了,妈妈看到这种情况反而笑了,她说,傻孩子,玫瑰花到了凋谢的时候,它并不像假花那样不会掉,来年的这个时候花瓣肯定出来。
我听了半信半疑,我等待着明年的花开,我想那肯定会很美丽。
我喜欢三年级作文 篇3
在童年的记忆中,我玩过各种各样的游戏,有滑旱冰、警察抓小偷、放风筝、老鹰抓小鸡、吹泡泡等等很多游戏,其中,我最喜欢的游戏要数吹泡泡了。
记得在一次作文课上,老师给我们上了一节吹泡泡的游戏课。同学们兴奋极了,七嘴八舌,议论纷纷。都说这有什么难的,太容易了吧!你可别说,吹泡泡看似简单,吹起来好像没那么容易。首先,老师让一组坐姿端正的同学上讲台上站成一排,每个人手里拿着吹泡泡的魔具。我仔细看他们怎么吹,只见他们个个鼓着腮帮子,对着手里的魔具轻轻一吹,马上就有许许多多漂亮的泡泡飞出来了,只见一个个五彩缤纷的泡泡在空中飘一段时间就消失了。我感觉非常好玩,也迫不及待地想上去试试。我把身体坐得笔直笔直的,生怕老师看不到我。老师又挑选了一组同学上去表演,真是幸运,我也被挑上去了。我也模仿上一组同学使劲鼓起腮帮子,使劲对着魔具吹,结果没有泡泡飞出来。我脸一红,然后把吹的'力度放轻,哇!一连串漂亮的泡泡飞向空中,有圆形的、椭圆形的、大的、小的。。。。。。千变万化,形态各异,颜色非常漂亮,有红、黄、绿。。。。。。五颜六色好看极了!老师让我们观察泡泡里面的魔具,魔具有大有小,各种各样。泡泡里面含有泡泡胶,泡泡胶粘粘的能沾在手上,轻轻一吹就能出来许多胶泡。
好想再玩一次啊,可是时间不等人,还有好多同学攒着劲上台表演呢。我只好依依不舍地回到座位上。这节游戏课让人回味无穷,我恨不得马上飞回家让妈妈给我买泡泡玩。
这个游戏不仅让我得到快乐,还让我从中学到无论做什么,都要认真观察,细心发现。我永远也忘不了这节游戏课!
我喜欢三年级作文 篇4
暑假里的一天,我上完舞蹈课刚回到家,就发现妈妈买来一只小兔子。我上下打量着这位“稀客”:它有着一身浅棕色的皮毛,只有肚子和腿上的毛是白色的,两只耳朵上的皮肤几乎透明,有时警惕性地竖起来,像是时刻在接受信息似的。一双黑色的眼睛与众不同,还很会卖萌呢!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这只可爱的小兔子。正巧,爸爸在听音乐,小兔子竟然跟着音乐的节拍摇头晃脑起来。就这样,我给它起名叫“乐乐”。
乐乐就此成了我们家的一员。晚上,我正陪乐乐玩儿呢!忽然,它无精打采,肚皮朝天,不蹦也不跳,我看到这幅场景吓坏了,连忙催爸爸带乐乐去宠物医院。
医生摸了摸乐乐的肚皮,又仔细查看了它的嘴巴,问我们:“平时都给小兔子吃点什么?”
“大多是新鲜的青菜。”我赶紧说道。
“没关系的,小兔子是营养不良造成的血糖低而引起的晕倒。”医生一边给乐乐注射一边说:“我现在给它输些葡萄糖,以后再喂养的时候注意营养搭配,毕竟它才一个月大。”
“啊!乐乐原来是个‘小婴儿’呀!”
我不由得对乐乐心疼起来。乐乐打完针,精神好了许多。
原来虚惊一场!这下我得好好准备乐乐的菜谱了:刚摘的豆角啦、新鲜的大白菜啦、多汁的青菜啦……这些都是乐乐的最爱。
渐渐地,乐乐越来越胖了,也越来越调皮了。早上起床,我吃惊地发现兔笼的门开了:乐乐不见了!让我看看,这个小家伙跑到哪里去了?沙发下?没有;椅子边,没有;窗户旁,没有?我急了,连忙把胡萝卜切成小丁,撒在乐乐经常出没的地方,等乐乐出现。果然,不一会儿,窗帘下好像有东西在蠕动,我蹑手蹑脚地走了过去,一看,乐乐正在津津有味地啃着胡萝卜呢!我开心地笑了。
乐乐这个调皮鬼喝水的时候更有趣呢!我去宠物市场专门买了一个饮水器,椭圆形的小杯体上连着一根真空管,乐乐刚开始不会用,后来知道了仰着脸去吸,所以一喝水就露出脖子一圈柔顺的毛,任谁见了,都忍不住想去摸一摸。
乐乐给我的生活带来了无限的欢乐,它偶尔还会给大家表演小节目:翻竿跳、直立行走、洗脸……我喜欢你,“人来疯兔”----乐乐!
我喜欢三年级作文 篇5
芙蓉花的颜色一般是粉色或白色两种,大小约十厘米左右。花的形状是圆形,还带一点尖边,花瓣有五至七片左右。它能散发出清新的淡香,在九至十月开放,花期较短。芙蓉花与众不同的是它的一朵花上有两种不同的色彩。
芙蓉花还有一个传说呢!五代后蜀的浪漫皇帝孟昶,有一个妃子名花蕊夫人,特别喜爱芙蓉花,皇帝就命百姓广种此花。花开时节,成都呈现四十里锦绣,从此成都就有“芙蓉城”之称。
有一次,我去家旁边的百花潭公园玩,一走进公园大门,就看见了无数朵芙蓉花呈现在我的眼前,形成一匹五彩的绸缎,这情景美极了。我欣喜极了,急忙跑到树下闻了一下,清新的淡香立刻让我陶醉了。那朵朵绽放的花儿,像极了孩子甜甜的笑脸。直到奶奶催我离开,我才依依不舍地向这可爱的花儿告别。
我是地到的成都人,每年蓉城大街小巷的芙蓉花盛开的时候,是我最快乐的时候。那时候的成都也是最美的时候。希望大家喜欢这种花,因为它代表吉祥、纯洁、美满!
我喜欢三年级作文 篇6
“叮铃铃,叮铃铃 ,校园里传来着急的上课铃声,同学们纷纷地跑进教室,有的在喝水,有的在做课前准备,还有的已经在班里读课文,我们班英语老师米思包慢慢地走进教室,米思包说:“今天上表演课。”大家都欢呼起来说:“太好了,上表演课了。”我们组表演G部分的唱歌跳舞,我们带好组长做的头饰来到讲台。
“Hello,we are group four,plese watch our show。” 大家拉着手围成猫的家,小猫就住在公园路。有两个人手搭手做成一棵树,小鸟儿就可以在树上唱歌。有一个人用手做波浪式,小鱼儿在小河里自由自在地游呀游。接着,有两个人做成树洞,小兔子就可以住在洞里了。我们一边表演一边唱着优美的英文歌,米思包看着我们精彩的表演,开心地笑了,她还选我们去二班表演呢!
英语课真有趣,不仅让我们学到了知识,也带给我们和很多快乐,很多的幸福。无哦耶我喜欢上英语课。
我喜欢三年级作文 篇7
我很喜欢读书,妈妈也给我买了很多书,已经放满了几个书柜了。在我小的时候,妈妈常常给我讲绘本故事书;妈妈没时间的时候,爷爷给我讲故事书。后来,我认识的字越来越多,就自己看书。
我看书的种类很多,有绘本故事书,比如《丁丁历险记》;有探险的书,如《荒野求生》;有动物小说,如沈石溪的《最后一头战象》;还有历史书,如《汉高祖刘邦》;还有国外的精品小说,如《莉莉的彼岸》,等等等等。
我喜欢读书的原因是,读书的过程能让我的心情慢慢平静下来,能读出书中人物说话的语气。
有一次,我在家里看书的时候,外面下起了大暴雨。我一直在看书,直到书看完了,我才发觉外面下雨了。而阳台上,妈妈早上晾的衣服,早已被淋成了“落汤鸡”。
还有一次,我正在家里客厅的沙发上看《八十天环游地球》。突然,我觉得肚子疼,想拉肚子,可我还想看书。怎么办呢?我就拿着书冲进了卫生间里,坐在马桶上,一边看书,一边拉肚子。直到弟弟不知情地冲进来,我才发现我已经在卫生间待了半个多小时了。
我对读书这件事的感受,是很多的。读书,对每个人都是很好、很有益的,多读书,读好书。如果你没有看你这个年纪的书,可能它对你就没有影响、没有改变。
我从读书的过程中,收获很多,不仅仅是学到了很多的好词、好句,还有更多的在学校里学不到的历史知识、人物分析、及对世界的认识。
元旦那天丽丽得到了三件新年礼物,那是:一个椭圆形的充满了氢气的彩色气球,一个精致的小瓷花瓶,一条又柔软又结实的红手绢。丽丽很喜爱这些礼物,把他们当作自己的好朋友,一会儿也舍不得离开他们。
晚上丽丽睡觉的时候,把气球拴在床头的栏杆上,把瓷瓶和手绢放在床旁边的小衣柜上。丽丽睡着了,她的这三个新朋友就悄悄活动起来了。他们互相交谈,并且互相认识了。后来,不知道怎么一来,气球和瓷瓶两个就争吵起来了。手绢比较安静,不怎么参加这场争吵。
气球跟瓷瓶争论的题目是:丽丽最喜欢他们三个当中的哪一个,谁最漂亮,谁最有能耐。
每次都是那个鼓着肚皮的气球第一个抢先发言,因为他是一个性格浮躁,自以为了不起的家伙。他说话的时候,总是伸长了脖子昂着脑袋。要是谁的话有点不对他的劲儿,他常常先是摇几下头,然后就把脑袋扭过去,干脆不答理别人。现在,他神气十足地对瓷瓶说:
“你别唠唠叨叨了!当然啦,丽丽喜欢的就是我。你算不了老几,手绢更不成。因为我长得又胖又漂亮,你们没有看见我这一身彩色么,这是谁也不会有的彩色。还有,我会飞,要飞多高就飞多高,要飞到哪儿就飞到哪儿。还有,还有,就是我还会唱歌,……”
说气球会飞动,倒是真的。至于唱歌呢,那就不敢领教了,他只会发出“嘶嘶嘶嘶”这样一种声音。不过,关于这一点儿我们大家都明白,就是说,当他发出这样的声音的时候,他准是得了病了,真想不到他还把自己这种节奏单调的哼声音也当成一种歌声。
气球越吹越来劲儿,后来,谁也没有邀请他,他晃晃脑袋就自动唱起来了。歌词是这样的:
“我最美丽,
最了不起!
嘶嘶嘶嘶,嘶嘶嘶!”
手绢不赞成气球那种洋洋自得的乱叫,可是她心肠很好,就劝气球说:
“快别这样喊叫了。你要是再这样嚷下去,不一会儿别人就得给你充氢气。
不然你就会瘪了下去,那多么不好呵!”
这时候,一直唧唧喳喳不停的小瓷花瓶冷冷地说:
“哼!别理他!他根本就不会唱歌,丽丽就不听他的唱。”
气球一听,非常生气,肚子就鼓得更大了,大声嚷嚷起来:
“嘶!谁说我不会唱歌,我的嗓子最棒!……”
自以为什么都行的瓷瓶也是从来不让人的。她认为她自己的嗓子是全世界最清亮,最好听的,谁也不能跟她比,就打断气球的话说:
“你别吹!你知道什么叫做歌,什么叫做歌唱吗?大家还是听我唱吧,我的嗓子最清脆,我的唱法最抒情。我最聪明,最有学问,我唱的都是最美丽的诗歌。”
同样也是没有得到谁的邀请,瓷瓶把身子一摇动,就自动唱起来了。那歌声倒真的是很清脆,歌词是这样的:
“妈妈最爱听我唱,
丁当,丁当,丁丁丁丁当!”
这是一首诗,是气球唱不出来的一首非常深奥的诗,普通人是不容易一下就听懂的。
瓷瓶一连重复唱了好几遍,接着很得意地说:
“我是丽丽喜欢的小女儿,丽丽是我的、我的`妈妈,我一个人的亲爱的妈妈。她最怕我哭,最喜欢听我唱,她只喜欢听我一个人的歌唱。”
气球听了简直把肚皮都要气炸了,大声反驳:“嘶!没羞没羞!你除了一个娇气,什么也不会!你不会跳,还不会飞。”
“你胡说!”瓷瓶就伤心地哭起来了,“你敢说我你敢说我!连妈妈都不敢说我,……”
瓷瓶的性格就有这么个特点,碰不得。
这回,手绢就又为瓷瓶发愁了,虽然她也不赞成瓷瓶的态度,还是细声劝瓷瓶说:
“快别哭了,哭多了对身体不好。”
这样一来,瓷瓶反而更加来劲儿了:
“欺负人,臭气球,欺负人!当丁当丁,当当当当丁!”
这也是一首诗,一首悲哀的抒情诗。
手绢连忙安慰瓷瓶说:
“你不要,不要激动。因为,如果象你这样激动,那就可能,……就突然一下摔碎的。”
气球听到“可能摔碎”这样的字眼就高兴起来,笑着对瓷瓶叫:
“没用没用,你一摔就碎。”
瓷瓶马上就把气球顶回去:
“你才真没用,一捏就破。”
气球和瓷瓶两个谁也不服谁,最后他们就都逼着手绢来当裁判,要她来说丽丽到底最喜欢他们两个当中的谁。手绢很老实,真不知道该怎祥说才好,就回答说:
“我不知道丽丽最喜欢谁,因为她是大家的妈妈。你们各有各的特点,但是都有些自以为是。……”
“嘶--!”这是气球生气的表示。
“当当当!”这是瓷瓶生气的表示。
手绢看他们两个都生气了,就不好往下说了。
剩下气球和瓷瓶两个就越争吵越激烈。他们两个谁也不承认自以为是,谁也不让谁。瓷瓶说气球不会唱,汽球就说瓷瓶不会飞。
于是,气球就提出要和瓷瓶比唱,瓷瓶也答应和气球比飞。
气球说:
“马上我就唱一个最好听的歌给你听。”
瓷瓶说:
“要唱一个大嗓门的歌才算,那样‘嘶嘶嘶’的哼哼不算。”
气球骄傲地点了一下头:
“成!”
于是他使劲挣脱了拴住他的绳子,猛然朝着楼板飞去。他把脑袋一扭,又使劲喊了一声:
“嘶--啪!”
这一声的确不小,不过气球从此就炸成了两瓣,摔到地上,再也不吭气了。
瓷瓶就大声笑起来,高兴地喊叫:
“活该,活该!”
接着她又跳起舞来,一边还唱着:“丁丁当,丁丁丁丁当!”
她越跳越高兴,最后她拚命往上一跳,准备飞。
丁当,啪!瓷瓶一下就从小衣柜上滚到了地板上。这个娇气的小家伙马上就碎裂成了十几片,也一声不吭了。
新年过去了,丽丽的三件新年礼物就只剩下了一条红手绢。这个没有自吹自擂的手绢成了丽丽的真正朋友,长期跟着丽丽。
红手绢跟那两个华而不实的伙伴正相反,她不喜欢唧唧喳喳,更不喜欢自夸。她从来不提自己的鲜艳颜色,可是她在心里却深深埋藏着一个红色的理想。
她很扎实,又很有耐性。她最喜欢干净可是从来干的是脏活儿。当她脏了的时候,她就被洗一次,重又变得干净如新。当她被洗涤的时候,她从不喊叫肥皂水的刺激。当娩被拧干的时候,她从不喊叫疼痛。当她被晒干的时候,她从不抱怨太阳的灼热。当她被折叠的时候,她从不诉说委曲。她踏踏实实地一次又一次帮助别人干活儿,从不感到厌烦。当然,她从不哭泣,更不用哭泣来恐吓和要挟自己的妈妈。
我相信,我们大家最后都会跟丽丽一样,真正喜欢的是这样一个朋友。
《德国·一群老鼠的童话》读后感1
合上书本,默默沉思。今天,我终于读完了这本著名的书《德国,一群老鼠的童话》。
这是一本以童话演绎历史,告诫青少年抵制法西斯的故事,它主要讲了不知怎么回事,通往花园的门被打开了,第一个发现的白化鼠莉莉却被当成罪魁祸首,借此机会,威利巴尔德自立为王,领导群鼠并声称让它们过上好生活,在此过程中,莉莉被驱逐出群,但由于莉莉的读书,最终推翻了威利巴尔德和他的帮凶,制止了他们的法西斯行为。
读完后,我深有感触,在这个社会上,总有那些欲望得到全世界的人,就像当年的希特勒一样,但他们的种种恶行都以失败告终,这也让我明白了,地球的人们都热爱和平,善良的力量终究会吞噬邪恶。那些人总渴望得到全世界,到最后却是连一丁点渣也没得到,正如《秘密花园》上所说的:世界就像一个橙子,每个人都只能拥有一小部分,如果想得到整个橙子,那他连橙子皮也得不到。
在这本书中,除了威利巴尔德之外,另一个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人物,就是莉莉。莉莉是一只无辜的小白鼠,只是因为与别的老鼠不同,就受到残酷驱逐,它在历史中代表了一个特殊的群体——犹太人。
当年,由于希特勒的偏见,认为犹太人不应该在世界上存在,对他们进行了疯狂的屠杀,是犹太人数量急剧下降。然而,他们并没有放弃,他们在患难之中选择了书。他们热爱阅读,他们相信阅读,他们在艰难的生存环境下,通过读书,扭转了命运的乾坤。这样的群体,令人敬佩。他们不论处于多么黑暗的社会,都不会放弃生还的希望。他们坚信,只有读书才能改变命运,改变未来。
《德国,一群老鼠的童话》很薄,很薄。但它隐藏的'哲理却很厚,很厚。这本书,我们放下了,但不是永远放下。它,是经典,经得起时间的打磨。
《德国·一群老鼠的童话》读后感2
暑假是短暂的,也是寒冷的,寒假的短暂比起读一本书的时间,它就会变得很长,而在这长又寒冷的假期里,正需要一本好书来打发假日的无聊,更需要一本好书来为这寒冷的冬天洒上一丝温暖的阳光。于是,我果断地拿起了《德国,一群老鼠的童话》这本童话。
其实我很喜欢老鼠,也许是之前养过仓鼠的缘故,总对老鼠有一种敬佩的感觉,以因为它矫健的身影,聪明的脑袋总可以在“家”里找到自己喜欢吃的食物。有许多人认为老鼠这样做是偷,是盗,是很不好的行为,但在我看来,这却是它自立的行为。尽管在有许多人认为老鼠是一种很可恶的动物,但在作者费尔曼的笔下它就变得惟妙惟肖,可爱至极。
故事是这样开始的,在一座灰色的大宅子里,活跃着一群老鼠。每晚灯熄人寝之后,老鼠们便从洞子里爬出来。它们快活地尖叫着,鼠须宅挲着,在各个房间里奔跑嬉闹。它们到厨房去寻找吃剩的食物,到餐室的桌了下寻找面包屑。在起居室里,它们有时会发现主人们遗忘在茶机上的巧克力、果仁糖,或几粒花生。它们的极乐世界是摆放着各种美味佳肴的食品储藏室。如果储藏室的门没有关紧,它们就会从门缝里挤进去,啃啃奶酪皮子、舔舔黄油,咬咬硬香肠,啜啜杏子果酱,嚼嚼熏肉,肚子撑得溜圆以后,它们就捋捋胡须,心满意足地擦擦尖嘴。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说服别人的时候,要以理服人,不要鲁莽行事,就象文中的莉莉以阅读所学到的道理征服大家。
《德国·一群老鼠的童话》读后感3
在寒假期间,我读了《德国,一群老鼠的童话》这本书!它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
灰色大宅中活跃着一群老鼠,每晚主人熄灯入寝之后,老鼠并从洞里爬出,在各自房间奔跑嬉闹,在厨房和储藏室啃嚼着食物。可是有一天,一只名叫威力巴尔德的超级老鼠打破了老鼠们的宁静,在其帮凶的拥戴下自立为鼠群大首领,其种种倒行逆施跟当年法西斯所做的为如出一辙,但终究未能逃脱覆亡的命运。
读了这本小说,在我脑海里留下深刻的记忆:第一,凡事都有他人的对对错错,人生也是如此,靠你的选择是与否。我们做为新一代的好少年,应该在自己迷茫的时候,做出果敢的判断,但也要做好思想的斗争和深思熟虑,相信自己!第二,及时某条道路上布满荆棘和麻刺,我们应该挥舞宝剑砍去他,勇敢地去闯!你将受益无穷!
在现实生活中,比如:老师给学生讲课,老师也有讲错之时,我们应该去全面思考,想这题有道理吗?这题还有什么解法?这样能使我们大脑更活跃!!你遇到难题时,不管有多难也要去试试。在此我想说:“世界上没有解不开的迷!”当你成功解开一个难题也就等于你攻破了自身的缺点,你就能领悟到“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这句诗的最高境界,当你破了一道难题时,你就会有一种从所未有的成功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