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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心里的呜哇好词好句收集70条

时间:2019-08-09 21:09

第一章莽莽苗疆,离京城有数千里远。这儿野林蓊郁,山绿水青,大地浩瀚无爆蕴涵着原始活力,与京城的华丽精致截然不同。莽林边缘,有个地方,名为虎门口。从数十年前,陆续有中原人士来此开垦,聚市为镇,聚镇为城,跟苗人交易、相处、通婚,久而久之,虎门口已成了苗疆最大的商城。虎门口占地辽阔,整座城以石板筑成,在苍郁莽林中,如同一座堡垒,城内人来人往,热闹非凡。一队人马,远从京城而来,风尘仆仆的来到虎门口。这儿虽然地处苗疆,但不少中原商人,均不远千里,来此采买商品,脑筋动得快的汉人,便在这里盖了客栈,往来的商旅,大多在此落脚。为首的男人骑着一匹高壮的栗马,身穿暗青色衣裳,看得出是上好的材质。“五姑娘,到了”走到马车前,恭敬的说道。沈默。车厢内一片寂静,无人回应。男人皱眉,再度出声。“五姑娘。”还是沈默。随行的仆人走到车窗外,低低喊了几声,仍是听不见回音。“呃,石总管,我想,大概连日舟车劳顿,五姑娘太累了!所以这会儿睡着了。”人们声说邋.看着车厢上的软帘!却没胆子去掀。男人挑眉,扯起嘴角,而后伸出双手,托住车厢的两角。接着,他气运双臂,庞大的车厢,彷佛毫无重量般,瞬间剧烈摇晃起来。“啊!石冈,发生什么事?”车厢内传来惊叫,软帘中钻出一颗小脑袋,钱贝贝满脸睡眼惺忪,与周公的棋局,硬是被打断。石冈搁下车厢,一脸从容。“没事。”“但是,刚刚车子晃个不停呢!”她又困又迷惑,低头看看车厢,再看看面无表情的石冈。怪了,刚刚真的晃得好厉害!“五姑娘大概是作了噩梦。”“是吗?”钱贝贝困惑的说道。“车内肯定睡得不舒服,不如等到入了客栈,您再好好休息。”石冈提议。“喔,到了吗?”她坐在车厢口,慵懒的举起双手,伸了个懒腰,稍微梳拢如云秀发后,才轻盈的跃下地。“是的,已经到了虎门口。”他恭敬的说道,走在前方,替钱贝贝开路,一双内敛的眸子,不忘留意四下状况。掌柜眼尖,从那几匹千里名驹、精致华美的马车,立刻猜出这些人肯定来头不小。他火速上前,还吩咐伙计,将马匹跟马车都安顿妥当。“客倌,是住店吗?”他热络的说道,视线一转到钱贝贝身上,灵活的舌头瞬间打了结。不只是他,就连客栈里的人们,瞧见门口那花容月貌的美人儿时,也像被勾了魂似的,半天说不出一句话。吵杂的客栈,陷入一阵寂静。苗疆偏僻,不常有汉族的年轻女子走动,而钱贝贝的美貌,更是走到哪儿,都会引起骚动。她窈窕娇小.穿箸一件及地的鹅黄色斗篷,领口的白狐圈,圈箸那张精致的小脸蛋。因为先前的小睡,秀发微乱,添了一丝娇佣。水汪汪的眼儿、红润的唇,那五官不但美丽,还有着三分甜美、七分慧黠,让人只瞧上一眼,三魂七魄就全飞了。石冈还没回答,身后就传来清脆的叫唤,下了指示。“先用餐吧,我饿了。”她说道,伸出白嫩的双手,遮在红润的唇上,懒懒的打了个呵欠。对自个儿容貌引起的震撼,她早已习宫也不顾众人的注视,迳自挑了张乾净的桌子坐下。石冈没有作声,在钱贝贝后头站定,像尊门神似的杵着。掌柜不敢怠慢,连忙吩咐上菜。没一会见功夫,好酒好菜已摆了满满一桌。“石冈。”她唤道。“在。”“坐下。”她还替他拿了双筷子,搁在桌上。“五姑娘,尊卑有分。”石冈淡淡的说道。他当了钱府数年管家,一向条理分明。她翻了翻白眼,又拿了两个杯子,分别摆好。“这不是家里,没那么多规矩。再说,我可不要一个人用膳,怪闷的。”“不行。”钱贝贝叹了一口气,无可奈何的补上一句。“这是命令。”软的不行,她只能来硬的。石冈的下颚微微一抽,这回,他不再吭声,总算在她面前坐下。他有足够的经验!知道钱家的女人有多固执,一旦下了决定,就难以更改。“瞧,这不是很好吗?两个人一块儿吃饭,比我一个人坐着吃,你站着看好多了。”她弯起红唇,露出个颠倒众生的笑容,满意的举起竹筷,品尝着不同於京城的苗疆菜肴。那双水汪汪的眼儿也没闲着,她睁大了眼瞧回去,没有半点羞怯。反倒是那些男人,无法迎视如此清澈的眸子,心跳加速,立刻就转开视线。偏偏,有一双眼睛,跟其他人不同。那道目光格外凌厉,满蕴着冷静疏离,默默打量着,却有着无比强大的存在感,令她觉得如坐针毡。钱贝贝转过头去,看见了那个男人。那是一个高大的男人,一身猎户打扮,独自坐在角落,桌前只摆着简单的酒菜.一把老旧的猎刀,搁在桌上。在桌脚下,有着数张兽皮,以及两、三条肉乾。这男人无疑是最矫健的猎户,光看他脚边的收获,就能知道,他的狩猎技术有多高明。他的表情冷硬严酷,黑眸里的光芒却格外锐利,充满野性的活力。那双黝暗的黑眸,非但看不出任何情绪,甚至深幽得难以看穿——啊,就是他在瞧她吗?贝贝的注视,没让他转开视线。他放肆的打量着,幽暗的眸子略略一眯。“五姑娘,请别四处张望。”石冈的声音响起。小脑袋转了回来,粉脸还有些微红。“为什么?”她漫不经心的问,还惦记着那双黑眸、那个男人——“为了你的安全。”贝贝蹙起弯弯的眉,总算收回视犀瞪着石冈的脸直瞧。“我知道你抛下新婚娇妻,千里迢迢,陪我从京城到了这儿找药材,心里肯定不好受,但也不用老是绷着脸啊!”“属下没有。”他静静的否认。“还说没有,对着你这张脸,连饭菜都变得不好吃了。”“五姑娘可以别看。”石冈简单说道,低头用餐。是啊,她也想不看啊!粉脸上挤出笑容,心里却咕哝个不停,抱怨大姊,派了这个闷葫芦来。唉!她早就该知道了,大姊扔下来的差事,肯定不轻松。贝贝在钱家排行第五,从小精通药理,专於耆黄之术,大姊让她经营药材生意,在京城的东市大街上,开了间“乾坤堂”。“乾坤堂”,卖的是壮阳药。这类药,不论古今中外,都令人趋之若骛。握有独门秘方宅几年内必成钜富。大姊就是看出这一点,才辟了这间“乾坤堂”。如花似玉的闺女,经营这种生意,的确有些匪夷所思,但是有钱能使鬼推磨,自然也能使活人闭嘴。当白花花的银子,如流水般往“乾坤堂”滚来,那些闲言闲语,没多久全成了羡慕的叹息。只是,几个月前,东市的另一条街上,开了间“安平堂”。京城内传言,这间新药坊的秘方,效果惊人。而后,病人们弃她而去,银子也就像长了脚,全跑进了那家药坊老板的口袋里。大姊为了这件事,把她唤进珍珠阁。简单的假代一番后,将地扔出家门,说是苗人善用奇药,她得走一趟苗疆,找出能致富的药方,否则不许回京城。呜呜,怎么办?大姊可是说到做到,要是找不着好药方,难道就一辈子困在这儿?别的不说,石冈才刚新婚,她总不能连累他,让新娘子在京城里守活寡吧!想到这儿,她的心里,对这位脸色难看、却仍尽忠职守的总管,浮现了那么一丁点歉意。“来来来,开心些,我让你喝喝我的药酒。”她撩开鹅黄色的斗篷,拿起腰间一个精致的皮质小酒囊,拔开酒塞,室内立刻弥漫着浓浓酒香,就连好几桌外的酒客,都情不自禁的深吸一口气。“属下不喝酒。”“这可是我的独门药酒呢!”她瞪大眼睛。这这么不识货?!在京城里,她钱贝贝的药酒,旁人就算花上万两银子,都未必能沾上一口。如今,她不但免费奉送,还亲自斟酒,而他竟板着脸说不要?刚刚浮现的歉意,立刻消失得一乾二净!“属下不喝酒。”“不喝就不喝。”她喃喃说道,有些扫兴,伸手把那杯药酒端回来,倒进占自个儿的小嘴里,免得糟蹋了。红嫩的小嘴衔着杯缘,清澈的眼儿,却忍不住又往角落飘了过去。那个男人还坐在那儿,视线没有移开。他还在看着她,神态傲然.眼神肆无忌惮——她搁下酒杯,粉脸蓦然嫣红。怪了,药酒是她平日就喝惯的,怎么这会儿,竟会觉得心口又热又烫?!这回,石冈注意到了。“五姑娘?”他唤道,看出她神态有异。贝贝的脸儿更红,视线盯着桌面,像是突然对茶杯起了莫大的兴趣。“唔,没有,呃,我、我只是在看他们的穿着,又是刺绣,又是蓝染的,好特别呢!”她胡乱编了个谎言搪塞。掌柜正好走过来,以为她真的感兴趣,连忙热心的解释。“姑娘,他们不是汉人,是苗人。”“在这虎门口里,汉苗两族能杂居?”石冈问道。“是的。”掌柜点头。“相安无事吗?”掌柜再度点头。“当然。”石冈挑眉,有些诧异。“这倒难得。两族相处,通常都是争端不断,先前不是听说,西北方面,汉人屯垦区,出了屠杀血案吗?”“这里不同。”贝贝眨着双眸,倒是真的被勾起了兴趣。“怎么个不同?”“因为我们这儿有蛊王。”掌柜一脸骄傲。“蛊王?”“他是苗族的领袖,是他订下规矩后,汉苗才能安然共处。就连这座虎门口,都是他监督建造的。”啊,这么说起来,在此地统驭汉苗两族的,就是那个被称做蛊王的男人?那么,这位蛊王,该是对苗疆的一切,都了若指掌的吧?要是有了他的帮助,这趟苗疆之行,说不定能尽快结束。她一面思索着,一面转头,再度往角落看去。桌边空无一人,空留着酒杯与小菜,高大的猎户,已失去踪影。只是,少了那肆无忌惮的注视,她没有较为自在,反倒心中一紧,有些怅然,几乎就想冲出客栈,追探那人的行踪——贝贝咬咬唇,强迫自个儿不再去想那高大的男人。她举起小手,托着下颚,清澈的眼儿看向掌柜,问起正事。“你说的那位蛊王,也在这城里?”她问道。“不,蛊王的住处,离这儿有好几天的路程,要不是有他的首肯,寻常汉人别说到不了,根本找都找不着。”关於这点,她早就耳传过,苗疆地域辽阔,汉人接触的部分,只是苗疆的边缘。绝大多数的苗人,是躲在山林之中,甚少跟汉人来往。只是她没有想到,拥有苗疆最大权势的男人,竟也藏身在深山里。贝贝若有所思的点头,从腰间拿出一锭金子,赏给掌柜。掌柜捧过金子,笑得合不拢嘴,解说得更是卖力。“蛊王不只掌管汉苗两族,那些苗人还说,他百毒不侵,就连山中的走兽,都得听他号令。此外,他的手中,还有着圣药。”看在赏金的分卜,他连自个儿的祖谱都肯背出来。一听见那个“药”字,贝贝的双眼瞬间亮了起来,连忙往前倾身。“仔细说说,那圣药是用於何处?”掌柜猛点头,不敢有所保留。“一出人们说,那圣药是天下毒物的克星,沾过圣药的人.从此不怕任何毒物。”“真有道么神奇?”贝贝挑眉。掌柜点头如捣蒜,差点没扭了颈子。“姑娘,您出去问问,在苗疆,可没人会质疑蛊王的能耐。”“那么,这座城里,谁用过他手中的圣药?”她问道,想从病人处下手,探探那圣药到底有多神奇。只是,这回掌柜的脑袋改了方向,开始左右摇摆。“这倒没有。”贝贝瞪大眼睛。“既然没人用过,又怎能知道他的药管用?”“那势王家传的秘药,从不传给外人的。再说,见都见不着他了,要怎么跟他讨圣药?”掌柜说道,满脸敬意。不难看出,在他心目中,蛊王的地位有多崇高。她挥挥手,要掌柜退下,低头想了.会儿,心里立刻有了主意,那张小脸看着石冈,满是兴奋的开口。“我想——”石冈搁下筷子,回答得极快、极从容。“不行!”“我是说——”“不行!”“我——”“不行就是不行。”“找都还没说话呢!”“五姑娘肯定是想入山去,亲自去见蛊王,问问那圣药是否真有那么神奇。”“对!”她眼儿发亮,像两颗星星。“那么,属下也回答了。”石冈极为缓慢、肯定的重复。“不行!”可恶!他深吸一口气!双手摆在桌上,威胁的盯着他。“你难忘了,我这趟来,就是为了找药方的。”“属下的职责,是保护五姑娘的安全。”他不肯让步。“你不想见老婆了?”石冈的下颚抽动了一下。她露出微笑,乘胜追击。“你想想,只要我能顺利找到蛊王,拿到好药方,咱们就能立刻回京城去。”她笑得十分甜美。餐桌上一阵沈寂。半晌后,石冈抬起头来,表情恢复平静。“请五姑娘尽早休息,明日起,我们还要在城内寻找药方。”他特别强调了“城内”两字。该死,这个,脑袋怎么硬得像石头!?贝贝火冒三丈,几乎想用银子将他砸出去。只是,山不转路转,路不转人转,她没有傻到跟他硬碰硬。她压下怒气,没跟他争论,反倒慢慢拿起筷子,端起木碗,用最优雅的姿态用餐,接着转身上楼休憩。她表面上不动声色,心里却有了决定。贝贝决定开溜!第二章月黑风脯她迷路了。贝贝在客栈里留了信,分别给石冈跟大姊,说明她要自个儿去找药方,而石冈则可以卸下职务,滚回京城去陪妻子。只是,人算不如天算,她算计好了一切,却没料到,入夜之后,山林里伸手不见五指,就连乌鸦,只怕也会飞去撞树。才闯入山林没半个时辰,她就摸不清方向了。掌柜肯定是糊涂了,这儿“路”?触目所及,只有恶鬼般张牙舞爪的高人树木,以及几尺高的野草,连像样点的小径都没有。“可恶,那个掌柜明明说了,那些苗人,都是走这条路去见蛊王的。”她嘴上抱怨着,伸出小绣鞋,尝试性的踏踏前方的杂草。“难道给人们都会轻功,只在树上飞来飞去,所以山林里才不需辟路吗?”她摸黑前进,嘴上嘀咕个不停,却不敢大意。夜色更浓,月光露脸。崎岖的道路、冰冷的露水,严重消耗她的体力,她额占自汗,四肢却逐渐觉得冰冷。“呼,不、不行了我走不动了——”她爬到一处小空地上,翻身仰躺,对着夜空喘气。夜阑人静,山林里只有累极的喘息声,贝贝的小手摸索到腰间,拿起随身的小酒囊,凑到嘴边灌了几口。美酒里浸泡了无数良药,藉着酒气,在她体内循环,即刻提供温暖。她深吸一口气,调匀气息,考虑是该继续前进,还是就近找个地方休息。只是,这会儿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她该上哪里休息?难道找个山洞,跟洞里安眠的黑熊老兄挤一晚吗?只怕没等到天亮,黑熊已经把她吞了!呜呜,她好想念京城,好想念暖暖的被窝——“嘶——”某种声音,轻轻响起,贝贝全身冻结。那是动物的呼吸声,很低很低,却杀气腾腾,令人寒毛直竖。她竖起耳朵,躺在原地动也不动,全身冷汗直流,很期待是自个儿听错了。一双野兽的眼睛,在草丛里发着绿光,静静看着她。贝贝在咽口水,眨着双眼!不敢转移视线。呃,不会吧?那不会是——一声长长的嗥叫,惊破岑寂。狼!它伏低身子,还露出尖锐的撩牙,一看也知道,它正期待啃了她当消夜。“该死!”贝贝低喊道,小手往靴子一摸,抽出随身的匕首,双膝一屈,灵巧的跳离原地。野狼发出低咆,绕着她打转,考虑着该何时扑过来。她持着匕首,跟它僵持不下,冷汗不断的冒出额头。老天,这匹狼好庞大,她手里的匕首,纵然十分锋利,杀伤力恐怕也比不上它的獠牙。贝贝咬着下唇,不敢放松戒备,黑眸转啊转,想找个路子,看看能否开溜逃命。她练过武,身子比寻常女子强健,逃命的速度,自然也快上一些。只是,她不太确定,自个儿能否跑嬴这匹狼。一人一狼,绕着空地打转,僵持不下。片刻之后,野狼的前爪在地上一按,身子向前倾,蓄势待发,就准备扑上前来倏地,的咆哮声震动旷野。那声音太过,分不出是从哪里发出的,整座山林,都被那声巨响撼动,无数野兽飞鸟,惊跳奔赚掀起一阵骚动。那匹野狼也为之一惊,瞬间收回双爪与獠牙,不敢动作,却仍不肯离开,依依不舍的看着贝贝这块嫩内。又是一声巨咆,靠得更近,气势也更为震撼,贝贝本能的捣住耳朵,只觉得整个人摇摇晃晃,像是要被那声咆哮轰得飞出去。那是什么?是更可怕的野兽吗?竟然只凭吼叫,就能让人心惊胆战。原本不怀好意的恶狼,再也不敢久留,脖子一缩,夹着尾巴溜了。“喂、喂,别扔下我!”贝贝嚷道,迈开双腿,摸黑追上去口那声咆哮太过吓人,她宁可跟那匹狼相处,也不愿意独自留在原处。但是跑没两步,前方的草丛,瞬间被强大的力量压倒,庞大的人影,无声无息的窜出,挡住她的去路。是人?!“呃,是石冈吗?”她小声的问道。没反应。“请问,你是哪位?”她又问。还是没反应。黑暗之中,那人的双眸比野狼更明亮。“唔,不说吗?不说就算了,那,嗯,呃,那我走了。”她瞪着那黑影,红嫩的小嘴胡乱说着,心里却有些发毛。这荒山野岭,怎么会有人呢?再说,这诡异得很,步履无声,武功底子极为深厚,好得吓人,比野狼还要敏捷。先前那声吼叫,十之八九,就是他喊出的。呃,他是人吧?该不会是山魍那类的玩意儿——她走进草丛里,绕了个大圈圈,想要避开他,双眼还不忘往下瞄,想看看他有没有双脚。还好还好.他有脚呢!倏地,眼前一黑,那人身形一闪,又挡住她的去处。那人长发技散,双肩宽阔,高大得不可思议。他低垂着头,深幽的黑眸,打量着身下气呼呼的少女。“对不起,我要过去。”她蹙起眉头,转了个方向,迈开小绣鞋前进,心里有些不高兴了。走没两步,男人小山似高壮的身躯,又在面前冒了出来,她惊险的收住脚步,差点没撞上去。“让开!”她仰起头,月光下出现一张愤怒的小脸,龇牙咧嘴的喊叫,双眸亮晶晶的。他不动如山,挑起浓眉,黑眸中闪过诧异。“喂,你听见没有?”她愤怒的娇叱着,双手插腰,怒瞪着他。“我警告你,本姑娘可是京城钱府的人,你要是识相,就闪远一些,别碍着我的路。不然,要是有个闪失,伤到我一丁点儿,钱府可不会放过你!”她虚张声势,搬出钱府的名号,期待能吓倒对方。可惜,这人不买帐,还是杵在前头,动也不动。含想她家里钱财万贯,天下闻名,任何人听见,都是快快跪下磕头,生怕得罪了,哪里还会不知死活的挡在她前头?!这没反应,莫非是见识不足,还是出娘胎时,忘了带双耳朵?用说的没效果,她决定亮刀子。“本姑娘要你让路,你是没听见吗?”她握起匕首就往前挥,想要吓退对方。那人反而逼上前来,行动有如鬼魅,没发出半点声息。他单手一劈,就敲中她的手腕,挥舞到他面前的匕首,瞬间被打掉。“啊!”好痛!火辣辣的疼痛,从手腕处往上窜,她疼得全身无力,整个人一软,只能跪倒在地上。该死!她的武功不弱,要撂倒一个大男人,可是轻而易举的.哪里知道,这个只凭一招半式,就摆平了她,这可大大伤了她的自尊啊!“喂,你——”他又出手了!黑暗中眸光一闪,那人抬起手,伸出一指,轻点她的肩膀。强大的内劲猛然传来,贝贝发出惨叫,整个人被震开,像个破娃娃般摔进草丛里,连匕首也不知飞到哪里去了。“你这个王八蛋,竟敢——”沈重的力量压上手腕,她呼吸一窒,再也说不出话来,只能眯起双眼,努力想看清这的长相。那个人不知何时,已经走到她身爆背着月光,双脚踩住她的手腕,居高临下的俯视,一双黑眸在夜里绽放奇异的光亮。她认得那双眼睛。她用尽自制,很努力的转开视犀在心中喝令自个儿,绝不可以再盯着他的裸胸流口水。“呃,咳、呃,那个,这位蛮子大哥,你知道蛊王吗?”她仰起小脑袋,看着那张严酷的俊脸。黑眸一闪,薄唇却仍紧抿着。“我想去见蛊王,但是这会儿迷路了,你认得路吗?”她充满希望的问道。他没吭声。“你要是认得的话,就替我带路,如何?我不会亏待你的。”贝贝从怀里摸出两锭亮晃晃的金子,送到他面前。“替我带路,这两锭金子就是你的了。”没反应。黑眸从她期待的小脸,挪到金子上头。“你不认得金子吗?”贝贝问道,头一次遇上有金银在前,还没半点反应的人。啊,难道苗疆生活刻苦,这男人连金子都没见过?同情心油然而生,她主动上前,拉开他腰间的猎袋!将金子扔了进去。“来,这金子你留下,很有用处的。记得收好,别让人瞧见了,会被抢。”她自顾自的说道,还替他把猎袋绑好,免得里头的金子滚出来。软馥的身子接近时,高大的身躯有片刻僵硬,随即恢复正常。“你怎么不说话?”她抬起小脑袋,这会儿才发现,他从头到尾沈默着,就这么看着她,连一声都没吭。不祥的预感,在她心头冒出芽苗。呃,不会吧,她不会这么倒楣,遇上一个不懂汉语的苗人吧?“喂!”贝贝又喊了一声。黑眸望着她,毫无波澜。“你懂汉语吗?”他一言不发。“你、懂、汉、语、吗?”她不死心,声量愈来愈脯惊飞里不知名的鸟儿。他还是没反应,反倒是高声说话的她,猛地住了口。“该死,他不懂汉语,我喊得再大声都没用啊!”她喃喃说道,偏着小脑袋,在原地转圈圈,努力思索着,可有法子能跟他沟通。嗯,用说的不行,那么,改用比划的如何?她正在考虑,该用何种肢体语言,让身旁的大个儿理解,他已经转过身,自顾自的往黑暗中走去,完全不理会她。四周黑漆漆的,好不容易有个人作伴,她哪里能放过?也不管他愿不愿意,她往前奔去,软软的小手,在宽阔的背上摸啊摸,总算摸到他的手臂,嫩如春葱的指,立刻滑入他的大掌里。“喂,别扔下我啊!”她小声的说这,靠在他身后,坚决不肯被扔下。男人停下脚步,神色古怪,黑眸从两人交握的手,挪移到她的小脸上。她尴尬的露出笑容,握得更紧,怕他甩开。“呃!这儿好黑,你的手,嗯——借我握一下”她愈说愈小声,明知他听不懂,却仍努力解释。在京城里,她不但是富贵人家出身,还是个未出嫁的姑娘,可不会随便握男人的手。但是眼前情况特殊,不握着他的手,说不定就会被扔下,她也只能抛开女子的矜持,先赖定他要紧。再说,他的手好大、好温暖呢!温暖乾燥的感觉,让她舒服的吁了一口气,完全没注意到他眼中一闪而逝的火苗。“好了,这样握着就好了。”她推推他的手,仰头露出无辜的笑容,示意他可以前进。“你去哪儿,我就跟着你去哪儿。”无论去哪里都好,只要别把她扔在原地就行了。男人瞪着她的小脑袋看了一会儿,才又迈开步伐往前走去。他没有拨开她的手。两人很快的走出山林,野草之中,出现了一条崎岖的小径。又走了一会儿,黑暗的树林间,透出一线温暖火光。“啊,山洞!”贝贝喊了出来,几乎要喜极而泣。太好了,今晚有地方可以睡觉,起码不用窝在树林里喂蚊子了!陡峭的山壁下,有着一个山洞。洞内铺着几块兽皮,生了一堆火,灿烂的火光,让洞内看来温暖无比。男人松开两人交握的手,走入洞内,拿起木柴扔进火堆。贝贝注意到,兽皮上还放着一柄猎刀,那是先前在客栈时,搁在他手边的。她在火边蹲下,伸出双手烘烤着。“这山洞是你发现的吗?”她问道,自动自发的窝坐在兽皮上。这个山洞很简陋,不像是住所,倒像是临时的休憩处。他没说话,只是瞄了她一眼,把更多木柴丢进火里。火焰跳跃,把他黝暗的双眸映照得更加闪亮。“对喔,我差点忘了,你不懂汉语。”她伸手敲敲自个儿的脑袋!扮了个鬼脸,觉得有些糗。虽然他不懂汉语,但是不知为什么,她就是很想跟他说话,就算说些无关紧要的事也好。唉啊,他会不会以为,汉族女子都像她这么聒噪?她低头反省了半晌,小脑袋又抬起来,伸出食指,指着自个儿的鼻尖,做起自我介绍。“就算你不懂汉语,但总得记住我的名字。”她像教导小孩子般,缓慢的翕动红唇,口齿清晰的教导着。“来,跟着我念:贝——贝——”他瞧都没瞧她一眼。太过分了!她从小娇生惯养,一呼百诺,可不曾被人忽略过,哪里咽得下这口气。拒绝服输的固执性子,在此刻抬了头!娇小的身子,再接再厉的爬回他面前。嫩如春葱的食指,先戳戮他宽阔的裸胸,夺取注意力。“喂,看看我啊!”她挥挥手,接着攀住他强壮的颈子.硬是往下拉。黑眸中闪过诧异,没有想到,这娇小的汉族女子,竟如此胆大妄为。“贝贝!”她还在教着,一字一字的说道。嫩嫩的唇,跟严酷的俊脸靠得好近,甜甜暖暖的呼吸,吹拂过他的颈项,让黑眸的光芒转为深浓——贝贝一脸期待,挂在他脖子上,美丽的双眸眨啊眨。怪了,她念得不够清楚吗?怎么他还是像蚌壳一样,紧闭着唇?要不是先前听过他咆哮,她真要怀疑,他是不是个哑巴。“你还是不会念吗?”她溜了下来!没有发觉,刚好落在他怀里。的小手,握起宽厚的大掌,搁在自个儿的小脸旁,碎碎念着。“我的名字是贝贝,是爹爹照着排行取的名字,在我家里头,几位姊姊的名字是金银珠宝……”他抽回手,迳自离开,选了张最大的兽皮躺下,那双锐利的黑眸,也闭了起来,完全不理她。唔,看来,这个男人对她的名字没兴趣。贝贝抓着身下的兽皮,伸长粉颈,小声的发问。“喂,你要睡了吗?”没回答。她自讨没趣的摸摸鼻子,脱下披风充当棉被,把自个儿包得像只蓑衣虫似的,只露出一颗小脑袋,接着躺回兽皮上,选了个舒服的姿势躺下。过了一会儿,她又抬起头来,包着棉被,悄悄蠕动过来,凑近他的耳边。“喂,这儿不会有熊吧?”她左看看右看看,有点担心呢!这一次,健硕的男人翻过身去,面对山壁。得不到反应,贝贝嘟着红唇,嘟囔的窝回兽皮上。隔着火堆,她瞪大双眸,瞧着那宽阔的背部,不断想起他严酷深刻的五官,以及他的双眼。那双黑眸里,虽然看不见情绪,却也纯粹得不含邪恶,拥有这双眸子的人,不会是坏人吧?更何况,他还有着一双好温暖的大丰工——她直觉的知道,自己可以信任他。躺没多久,瞌睡虫还没出现,洞外却传来狼嗥,那声音愈来愈近,在洞口徘徊着。她忍了一会儿,终於按捺不住,抱起披风,又摸到他的身边。“你听见没有,外头有狼呢!”她小声的说道,伸手戳戳他的背,提出建议。“呃,那个,有些冷,所以——唔,我们靠在一起睡好不好?”她硬着头皮说道,因为害怕,所以愈靠愈近。孤男寡女共处一洞,实在有些儿不合适,更别提什挤在一块兽皮上了,要是被京城里那些人知道,肯定又要说闲话。但是她心里怕怕,再也管不了那么多。再说,要不是他吼走了野狼,她早已经被吞了,哪里还能顾虑什么清白问题。男人陡然坐起身来,俊脸阴鸷,黑眸一瞬也不瞬的瞪着她,看来好吓人。就算语言不通,但殊看那表情,任谁也知道,他在嫌她聒噪。“呃,没事,呃——我不吵你了,晚安。”她匆促的说道,抱起披风往后滚,还拉起领口的毛圈儿盖住脸,不敢面对那锐利的黑眸。比起野狼,他瞪人的眼神,反倒更可怕!她闭上眼睛,努力装睡,过了半晌才敢睁开一只眼睛,偷偷觑着,确定身旁的男人已重新躺下休憩。贝贝松了一口气,拍拍胸口,悄悄打了个呵欠,瞌睡虫总算来报到了。整夜的奔赚让她又困又倦,只是她又有些担心,他会趁着她入睡,扔下她先离开。他会扔下她吗?会吗?披风里悄悄探出一只小手,从这块兽皮,溜到另一块兽皮上,拉起他腰间蓝布的一角,跟披风系带打了个结,将两人绑在一块儿。好在那块蓝布很宽,披风的系带也够长,她的举动,并没有惊醒他。好了,这样就行了!她满足的露出笑容,慢慢闭上双眼,陷入黑甜的梦乡。第三章天才刚亮,山林内鸟声啁啾。贝贝拱起,在兽皮上伸了个懒腰。唔,兽皮好舒服呢,她还想再睡一些时候。她抱着披风,盖住小脑袋,懒懒的翻了个身——愤怒的咆哮声响起!“怎么了?!”她吓得跳起来,瞌睡虫一扫而空。右方三超那个苗疆男人隔着一堆馀烬,满脸狰狞的瞪着她。啊?!这怎么了,是她梦里乱伸腿儿,不小心踹着他了吗?不然他为啥一脸愤怒,活像想冲过来,给她一顿好打?“你吼什么?狼来了吗?还是——”视线往下一瞄,红嫩的小嘴停住了。哇他的裤子、他的裤子,呃——睡得太舒服,她完全忘记,几个时辰前,为了防止他开溜,曾把两人绑在一块儿,她一个翻身,把布料往这边拉,原本围在他腰上的蓝布,连带被扯开,让他那高壮身躯的“某部分”,毫无遮掩的见了天日。贝贝惊喘一声,迅速转开视犀脸儿羞红、心儿狂跳。男人瞪着她,扯断系带,面无表情的把裤子穿上。“对不起,我没留意到,所以——”她吞吞吐吐的道歉,通红的小脸朝着洞口,不敢看他。只是,先前那匆匆的一眼,已经让她瞧见,他黝黑的肤色、结实的小腹、精瘦的腰!还有那——轰!嫩嫩的小脸,变得更加火红,像颗熟透的红苹果。她捧着小脑袋,猛烈,嘴里默念着药谱,努力想遗忘脑子里的画面。真是的,她可是黄花闺女呢!虽然主持药坊,卖的是壮阳药,对男人的生理结构,早就摸得一清二楚,但是眼前的苗疆蛮子,偏偏比她先前所见过的男人,更精壮、更剽悍、更具野性——男人恼怒的瞪了她一眼,拿起猎刀,起身离开。“别走啊,等等我。”贝贝连忙绑好披风,胡乱的梳理长发,套起罗袜跟小绣鞋,才造了上去。昨晚的迷途,已经让她知晓,这片苗疆野林,不是她这个汉族女子可以乱闯的。要是不想被野兽叼赚就必须仰赖这个男人带路。她别无选择,只能跟着他走。清晨的山林,阳光普照,晨雾渐渐散去。他领着她走的路,可比起她昨晚瞎摸的小径好走。四周苍翠,远方有流水声,而路径的两旁,尽是各类药草。难怪大姊说!苗人善用药,他们所处的山林,处处皆是奇花异草。或许她不需要找到蛊王,只要在虎门口设个商行,辟出一条商道,把这些药材低价买回京城,一月定就能赚进大笔银两,将功折罪。贝贝忙碌的左看看、右看看,那双眸子也没闲着,贪婪的看过每一丛药草,脑子里已经拨起算盘。走没一会儿,她陡然发出低呼,先扯住蓝布,确定他逃不掉后,娇小的身子才蹲下来。“你等等,让我瞧瞧这个。”她双眼发亮,翻起叶片,专心嗅了嗅。男人皱起眉头,森冷的黑眸,瞪着那只小手。她没有松手,仍旧低着头,研究着那丛药草。“喂,你知道吗?这是弥猴桃的幼株.这种挑果,在京城里的价格可惊人了,等一会儿你也帮我找一找,说不定——”男人甩开腰上的小手,冷然往前走去,临走前还不忘扯回蓝布,以免旧事重演。贝贝没有防备,被拉着往前扑倒,咚的一声,小脸碰地,摔了个满口软泥。“哇,你、呸!呸!”她忙着呸开满嘴泥土,才能够骂人。“你做什么啊?要走怎么也不先知会一声?”她拍拍小脸,狼狈的爬了起来,气呼呼的瞪着他。他看了她?眼,浓眉不动,彷佛她的怒吼,只是猫儿的呜呜。“我在跟你说话呢!你回来啊,别走啊!”贝贝嚷着,在后头猛追,也不管他听不听得懂。太可恶了,这蛮子连礼貌都不懂的吗?!他脚步奇快,没一会儿已经走出几丈开外,她骂归骂,心里还是不敢大意,迅速追了上去。高大的身躯,翻过一个丘陵,消失在她的视线之外,莫名的焦虑,瞬间涌上心头。贝贝深吸一口气,施展轻功,急着要追上去。她娇小的身躯,灵巧如燕,拔地跃起,也跟着翻过丘陵——只是,她没料到,这会杵在那儿!贝贝低喊一声,才刚刚从泥地上抬起来的小脸,又撞上他宽阔的背,小鼻子撞得好疼好疼。新仇加旧恨,她痛得泪花乱转,开始怀疑他存心欺负人。“你又怎么——”呃,搁在她眼前,这亮晃晃的东西是什么?她稍微后退一点点,接着清澈的眼儿,瞬间瞪到最大。哇!他腰上的猎刀,何时出了皮鞘了?!所有的咒骂,全被吞回肚子里,贝贝一声也不敢吭,冷汗哗啦啦的流下。她把他惹火了吗?这嫌她麻烦,懒得领路,打算在这儿宰了她?山林之间,一男一女,僵持不动。他面无表情,冷冷的看着她。她则是冷汗直流,双眼盯着那把猎刀,动也不敢动一下,脑子里不断浮现,在客栈里头,躺在他脚边的成堆兽皮——倏地,男人眸中精光四迸,猎刀一扬。两人同时有了动作!贝贝抱头鼠窜,转身就跑,一心只想着要逃命。真是糟糕透了,难道她钱贝贝命中注定,要死在这男人手上吗?呜呜,不要啊,她要是没替“乾坤堂”找到赚钱的路子,大姊会骂她的!比起穷追不舍的猎刀,大姊恼怒的模样,反倒更加可怕。猎刀飞至,发出尖锐的声音,空气被划开,她颈后的寒毛,一根根起立肃敬。“啊,别杀我!我——”求饶的话还没喊完,她的膝弯被撞了一下,双脚一软。咚的一声!贝贝五体投地的跌在地上,再度跟泥地玩起亲亲。猎刀呼啸而过,掠过她的头顶,力道极强,往前疾射。她趴在地上,双手抱着头,全身瑟瑟发抖,嘴里还念着大姊的名字,期待能保住小命——咦,没事?半晌之后,她先睁开左眼,确定自个儿没有挂彩,才又慢慢的睁开右眼。映入眼帘的,是前方两尺处,一只被猎刀砍中的倒楣兔子。锋利的刀刃,不偏不倚的把它钉在地上,送它上了西天。原来,他要砍的是免子,不是她的脑袋。贝贝被弄脏的小脸,微微发红,觉得自己窝囊极了,竟然一看见他亮刀,就逃命求饶。但这也不能怪她啊,谁要他没事生得这么森冷严酷,那双锐利的眸子,简直比刀剑还可怕。她要不是还有几分胆量,肯定早被他吓晕了。男人粮慢走过来!抓起兔子,淡淡的扫了她一眼。那张俊脸上,仍酷得像石像,但黝暗的双眸,却渗入些许笑意。贝贝趴在地上,咬着红唇,又窘又鞋恨不得挖个地洞钻进去。她确定了。这蛮子在笑她!小径的尽头,是一条清澈见底的山涧。男人捡拾乾柴,以猎刀划过皮革,擦出火花。没一会儿,乾柴燃起烈火,他把兔子剥皮洗净,抹上某种揉碎的植物,就搁在火上烤着。肥嫩嫩的兔肉,在火上烤得香香酥酥的,香气四溢,油脂滋滋作响——贝贝坐在一旁,双眼动也不动,盯着免肉,肚子里馋虫狂叫,只差没有流口水。唔,看来很好吃呢!她摸摸小腹,这时才想到,自个儿还没吃早餐。披风的内衬里,是还藏着几块乾粮,但是跟眼前的烤免肉比起来,硬邦邦的乾粮,瞬间失去吸引力。照理说,他们同行,是应该有福同享、有肉同吃。但是这只兔子虽然肥美,却还不够两个人吃!况且猎到免子的又不是她,这要是想独吞,她也只能含着眼泪看他吃。贝贝开始有些后悔,不该甩掉石冈的。要是他也在这儿,她起码还可以指挥他去找吃的。“喂,蛮子老兄,你知道吗?我在京城里是卖药的。”她自顾自的说道,想遗忘饥饿感。男人转动木棒,上头的免内转动,她的眼珠子也跟着打转。“卖壮阳药,”她补充一句。转动免肉的手,有瞬间停顿。“你知道的吧.就是——”她偏头想了一会儿,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小脸浮现,视线不小心瞄到他腰部以下,顿时觉得口乾舌燥——虽然隔着一块蓝布,但是布下的轮廓,依旧清晰可辨。她一面偷瞄着,一面回想起,早上时瞥见的那抹“春光”,她虽然是黄花闺女,却能分辨得出,跟其他男人相较,他是多么“天赋异禀”。哇,这男人要是肯跟她回京城,当“乾坤堂”的活广告,她肯定赚翻了!挥开脑子里的赚钱主意,她靠到他身旁,红唇没停歇。“我真不懂,男人为何那么在乎那档子事。来光顾的大多是男人,偶尔也会有女人,而且,地位愈高的人,来找我时就愈是谨慎神秘。”这是她心中长久的疑问呢!平时搁在心里,谁也不敢说!难受得很。现在好了,有了个不懂汉语的听众,她乐得一吐为快。身旁的男人没反应,继续烤免子。贝贝拿了根乾柴,放进火里头,偏着小脑袋。“我曾在三姊的书房里,偷偷瞧过春宫书,那是绣本,绘满了图样,但是——”美丽的小脸蛋转了转,确定四下无人,才又继续往下说。“我想,那不会舒服到哪里去吧?身子那样拧来扭去的,一个不小心,说不定会伤到筋骨。”她皱着小脸,面说着上面还伸出手,拥抱着虚拟的情人,学着春宫书上的姿势,娇小的身子扭拧着,认真的忠实呈现。“嗯,我记得是这样的,然后,双腿还要——”啪的一声,黝黑的大手,把烤免肉的木棒握断了!他的动作奇快,兔子还没掉入火堆,另一支木棒陡然伸来,又将烤肉撑得四平八稳的,没沾到半点煤灰。贝贝放下双手,清澈的眸子眯了起来,心中闪过些许怀疑。要不是那张黝黑的俊脸上,没有半丝表情,她真要怀疑,他是不是听得懂,否则,怎么会有这么异常的反应。他真的不懂汉语,对吧?贝贝在心里嘀咕着,却没有勇气发问,有些后悔,刚刚怎么说了那么多话,把心里最私密的事,一股脑儿全说了。那些可全是未出嫁的姑娘,绝对不可以说的荒唐话啊!唉啊,要是他真的听得懂,她肯定会羞愧万分,纵身跳下山崖自尽。正在懊悔的时候,兔肉烤好了。男人伸出猎刀,割下一只肥嫩的免腿,而后递到她面前。“给我的?”她指着自个儿的鼻尖,不敢置信。他点头。贝贝欢呼一声,抢过免肉,也顾不得烫,立刻就往嘴里塞。“呼,晤——好烫——呼呼——”她含糊不清的嚷着,舌头发疼,却还舍不得松口,仍旧咬着免腿儿不放。一截竹筒,出现在眼前,竹筒内有着冰凉的山涧水。她想也不想,夺过竹筒,连忙把水灌进嘴里,冰镇被烫伤的丁香小舌。才刚吞完,另一只也切好,送到她面前等着。她优雅乖巧的点头,说了声谢谢,然后就大开杀戒,卯起来努力的吃。在咀嚼的空档,贝贝还忙着对他大加称赞。“蛮子老兄,你厨艺不错呢,我看你就别当猎户了,不如跟我回京城去。”嫩嫩的小手往前伸,想去拍他的肩膀,但是伸到一半,她赫然发现,自个儿手上油腻腻的,要是拍下去,肯定在他肩头留下一个油印子。“啊,你等等,我去洗手。”她匆忙说道,娇小的身子蹦起来,咚咚咚的往山涧处走去。苗疆这儿是“山下桃花山上雪”,就算到了春夏时分,山顶仍有冰雪,山涧里奔流的全是融化的雪水。山涧冷冽,冷得冻人。涟漪之上,浮现一张清丽的小睑。她跪在岸爆拿出手绢,慢条斯理的浸湿,而后绞乾,再对着水面,仔细擦拭粉脸。擦拭得太过专心,她没有发觉,火堆边的男人,双眸不曾离开过她的动作。深幽的黑眸,在手绢滑过红唇时,眸光变得比火光更加闪亮。手绢在粉脸上绕了一趟,再度回到水里,白色的丝绸,在水中飘啊飘。“好冷喔!”贝贝小声抱怨着,再度绞乾手绢,头一次用冷水梳洗,实在不能适应。涟漪荡荡,不知何时,冒出众多诡异的影子。有人!清澈的眸子,缓慢的往上挪移,随着映入眼帘的人数增加,她的双眼愈瞪愈大,小嘴也跟着微微张开。数十个成年男人,隔着浅浅的山涧,围蓝布、配猎刀。每一个人,都横眉竖眼,冷冷的瞪着她。噢喔,看来这儿的人不太好客!“请问,各位有事吗?”她挤出笑容,礼貌的问道,小绣鞋已经准备就绪,打算开溜。没人反应,数十个大男人,仍旧摆出严肃的臭脸。她维持的笑容,悄悄往后退。谁知道她才后退一步,那些男人就举步涉水,没两二下,已经涉过山涧,不怀好意的逼近。眼看逃走不成,贝贝索性豁出去了。她深吸一口气,原处站定,小手插上柳腰,娇声喝叱,把先前向蛮子老兄喊过的威胁,原封不动的搬出来。“本姑娘可是京城钱府的人,各位要是识相,就别碍着我的路。不然,要是有个闪失!伤到我一丁点儿,钱府可不会善罢干休的!”才刚喊出口,眼前这些人男人,杀气顿消,转瞬脸色大变,像被推倒的骨牌,扑通扑通的,一个个乖乖跪倒,趴在地上瑟瑟发抖。啊,没想到钱家的名号,在这荒山野岭也管用呢这些人诚惶诚恐的跪了一地,连头都不敢抬起来,贝贝反倒有些不好意思了。“呃,别跪别跪,不用这么多礼啦,你们借个路上让我——”她顿了一下!陡然想起自个儿还有同伴。“啊,不是.是借个路,让我跟蛮子老兄过去。”她转过头去,想去找人,小脸却冷不防撞进宽阔的裸胸。蛮子老兄不知何时,已经来到她身后,默默伫立。贝贝揉揉撞疼的鼻尖,忍不住抱怨。”你这个坏习惯要改改啊,别静悄悄的走到我后头,迟早会把我吓出病来的。“呜呜,她的鼻子好疼啊!黑眸淡淡的扫了她一眼,波澜不兴。他的视犀看向地上,那一群跪地不动的人们。她可不愿错过邀功的机会,连忙牵着他的手,展开机会教育。“看吧,我就说了,钱家声名满天下,你跟我去京城,绝对不会吃亏的!”到头来,她还是想把他拐回京城,去当“乾坤堂”的活广告。地上的男人们,悄悄抬起头来,既惶恐又困惑的看着眼前的一男一女。“呃——钱姑娘,在下是瓦沙,是此山的苗主。”中年男人站起身来,鼓起勇气开口。看他的穿着仪态,显然是这群人的领袖,但是面对贝贝时,他的态度恭敬而胆怯,视线始终维持在她肩膀以下,不敢看她背后,仿佛她身后站着凶神恶煞。“啊,你就势王?”贝贝诧异的问。她原本以为,能统驭汉苗两族的,该是更剽悍威严的男人——最起码,蛊王不该是个一听见钱家名号,就吓得自动下跪的男人吧?“不不不。”瓦沙的双手乱摇,连忙否认,脑袋垂得更低。“苗有百族,我只是一族之长,而蛊王则是统领百族。”“喔。”她点点头,小脸突然一亮,咚咚咚的跑过来。“啊,你懂汉语?”她这会儿才发现,瓦沙始终用汉语跟她交谈。“势王教导的。”瓦沙说道。“那他教得还不够彻底,像我身后这位蛮子老兄,就不会汉语,沟通起来好困难呢!”她晃脑的抱怨着。所有的人,同时倒抽一口气,脑袋垂得更低,恨不得把脸埋过泥土里。瓦沙擦擦额上的冷汗,连忙换了个话题。“不知道钱姑娘,到苗疆来,是为了什么事?”“我来找蛊王。”贝贝据实以告,等着这些突然变得友善的人们,主动提供蛊王的下落。没有人敢说话,他们缩在地上,甚至不敢抬头,只差没开始挖洞。“连你们也不知道蛊王人在哪里吗?”她猜测道,有些失望,小脸垮了下来,看来好让人心疼。瓦沙於心不忍,小心翼翼的提出主意。“呃,我想,钱姑娘可以问问您身后的——”锐利如刀的黑眸,蓦地扫来。瓦沙立刻住了口,砰的一声,又跪回地上。贝贝一头雾水,转头看看身后,却只瞧见面无表情的蛮子老兄。“问谁?”她傻傻的问。瓦沙全身发抖,慢慢抬起头,瞄了贝贝身后一眼,确定性命无虞后,才敢继续开口。“呃,没、没有。我是说,蛊王就住在苍茫山上。”他伸手指着不远处,云雾缭绕的山头。“那座就是苍茫山,沿着这条山径走去,约两个时辰就能到达。”“太好了!”贝贝双手一拍,拉着蛮子老兄的手就往前走。众人松了一口气,目送两人离去,撑着的双腿,慢慢站起来。没想到,贝贝又走了回来。“瓦沙。”她唤道。扑通扑通,所有人又矮了半截。啊,怪了!苗人们喜欢跪着说话?“等我见过蛊王,办妥事情,回虎门口的路上,再慎重跟你道谢。”她感激的说道,还附赠一个绝美的微笑。“不用了、不用了,”瓦沙拚命,冷汗直流,脸上的笑容,比哭还难看。呜呜,姑娘,您就高抬贵脚,快点离开吧,要不然大夥儿都要吓死了啊!贝贝困惑的皱眉,在众人的恭送下,拉着蛮子老兄的手臂,再度出发口为了体恤他可能没走过这条路,她还自告奋勇的带路,照着瓦沙的指示,往苍茫山走去。山径宽阔,两旁巨木参天,到了苍茫山脚下,道路却一分为二。“唔,该走哪一笨”她搔搔小脑袋,瞪着那两条山路,满脸困惑。唉,这个蛊王还真古怪,没事住得这么偏僻做啥?害她必须跋山涉水,才能来到苍茫山。现在好了,眼前又有了岔路,要是选错,不知道又会绕多少远路。正在烦恼时,身后传来答案。“左边。”“喔,谢谢。”贝贝顺口回答,往前走了两步。接着,她陡然全身冻结。不对啊,她身后除了那个蛮子之后,明明就没有其他人。贝贝缓慢的回头,清澈的眸子,瞪得像小碟子般大。他站在那儿,双手交叠,好整以暇的看着她。日光之下,黝黑的身躯,更显得矫健精壮。“刚刚是你在说话?”她很缓慢、很缓慢的问道。这次,始终紧抿的薄唇,总算启了缝。“是的。”他说道,字正腔圆。她只觉得一阵天旋地转。“呃,你会说话?”“是的。”“你懂汉语?”她再追问。“是的。”先前对他所说的每一字、每一句,如潮水般,全涌进贝贝的小脑袋里,她四肢僵硬,小脸发烫,周身发凉,怀疑人类是不是有可能死於极度羞窘。噢!老大,她竟然跟他说了那些诂!她没有脸面对这个男人,谁来告诉她,最近的悬崖在哪里?“那么,你又为什么知道,我该走左笨”她虚弱的问。“因为我住在这里。”不、会、吧!她闭上眼睛,仰头向着天空,沈默半晌后才开口。“呃,请问尊姓大名?”他微微一笑。“干戈。”“你不会刚好就是他们口中的蛊王吧?”这是最糟糕的猜测了!“我是。”他承认。贝贝娇小的身躯,窜过一阵。“你不是猎户?”“不是。”“那你为什么拎着兽皮去虎门口?”“兽皮是分送给家境清贫的苗人的。”原来,她从头到尾都误会了!“对不起,请等一下。”她保持冷静,礼貌的说道,提起丝裙,慢慢的走进,走到一棵大树的后方。接着,她双手握紧拳头,仰起小脸,放声尖叫。直到她将所有的羞愧情绪宣泄完毕后,她才慢条斯理的踱回来,以最优雅的姿态,对着干戈敛裙为礼。“京城钱府第五女钱贝贝!见过蛊王。”第四章入了苍茫山地界,贝贝始终低着头,眉头紧蹙着,偶尔抬起头,愤怒的瞪着前方的干戈,恨不得能扑上前,狠狠的咬下他一块肉。原来,他懂汉语。原来,他就势王。原来,让瓦沙等人跪倒的,并不是钱家的声名,而是站在她背后的他。他骗了她!这个该死的蛮子,从头到尾都在戏弄她。她愈想愈气,洁白的齿,咬着红唇,小拳头也握得紧紧的。含看在圣药的分上,她必须忍气吞声。要不然,就凭干戈欺骗她的恶行,早该捡根最粗的木棍,从背后赏他一顿好打了!唔,不行,这可行不通,他那么厉害,甚至连野狼都怕他呢!她肯定打不过的——一男一女,慢慢走上苍茫山。山径的尽头,出现一扇的铜门。铜门的后方,抒大的建筑物,看来居住着不少人。贝贝探出小脑袋,先看看紧闭的铜门,再看看他。“为啥杵在这儿,喊人来开门不就得了?”走了好久的山路,她又累又渴,好想坐下来休息。更重要的,是她昨晚在山洞里睡了一夜.还没能洗澡呢!早晨虽然经过山涧,但是碍於干戈就跟在后头,她一个姑娘家,总不能豪放的脱个精光,跳进山涧里洗澡。如今倒是好办了!他身为蛊王,弄盆热水给她这个客人洗澡,该是轻而易举的吧?干戈不理会她,跨出步伐,迳自走到铜门前。接着,他仰起头,发出惊天动地的啸声。整座苍茫山都为之震撼,山林间飞鸟惊飞,野兽逃窜,站在一旁的贝贝,则是双脚发软,拚命用食指捣着双耳。可恶!他非得吼得这么大声吗?就不能有礼貌一些,走上前去就好?啸声稍歇,无数的男人发山喜悦的欢呼,从苍茫山的四面八方涌现。女人们则是推开铜门,冲出来迎接蛊王。贝贝红唇微张,被眼前的阵仗吓住了。她压根儿想不到,这个该死的臭蛮子,竟然这么有人望,只是吼一声,就有上百个人赶来,跪在地上迎接。“蛊王,您回来了。”“山里有事吗?”干戈问。“一切平安。”一个蓝衣妇人答道。“很好,起来吧!”他淡淡的说道,走入铜门,所有人跟在他背后!既敬畏又欢欣。贝贝连忙一个箭步冲上去,伸出双手,拉住他腰上的蓝布,就怕被扔在铜门外。干戈停下脚步,低头看着她,锐利的黑眸里,看不出情绪,却十分吓人。四周一片沈寂,所有人屏住呼吸,连大气都不敢喘一下。这女娃儿是哪来的?难道势王捡回山里来的吗?不对啊,蛊王冷酷无情,哪里会乱捡东西?一个中年男人走上前来,恭敬的拱手。“姑娘,请你放手。”他小声的说道,偷偷去拉贝贝的衣袖。从来没有人胆敢触摸蛊王呢,这姑娘怎么如此大胆,扯着蛊王的腰布不放?“不行。”她,小手握得更紧。锐利的黑眸眯起。糟了糟了,蛊土要发怒了!众人倒抽一口气,有的还闭上眼睛,不敢去看那汉族少女,会有什么凄惨下场。只是,等了一会儿,可怕的吼叫声却没有响起,四周还是马声啁啾。咦,没事?只见台阶之上,娇小的贝贝,双手仍不放开,小绣鞋踮脯精致的粉脸凑到干戈面前。“我是你的客人,对吧!”她逼着他承认。他不回答。贝贝眯起眼睛,露出最甜美的笑容。“蛊王,是不是啊?”她慢吞吞的说道,小手的劲道缓缓加强。不承认是吧!再不承认,她就扯了这块布,让他跟一堆子民们“坦诚相见”!嘿嘿,到时候看他这个蛊王的脸,要往哪里搁!黑眸眯得更紧,隐隐射出怒火,俊脸上青筋抽动。她可不怕,小脸抬得高高的,跟他大眼瞪小眼,不肯退缩。含干戈既然欺骗她,让她丢尽了脸,付出重大“牺牲”后,总得要有点回馈嘛!她说什么都要捧着圣药回去,不然岂不亏大了?两人僵持不下,气氛凝重,所有人都为贝贝捏了一把冷汗,怀疑蛊王会不会发怒,举脚把她踹下台阶。只有她毫不紧张,兀自露出笑容。嘿嘿,她可是很有“把握”的啊,他要是敢碰她一下,这块腰布可就会——半晌之后,干戈陡然沈声重喝。“棘格!”“蛊王。”先前答话的蓝衣妇人,连忙上前来。“带她去汉族房,一个时辰之后.再到厅内来。”他冷冷的下达命令,转身要离开。她还不放手,得寸进尺的追问着。“这是说,你承认我是你的客人了?”这很重要呢!有了他的权势保护,她将可以在苍茫山上畅行无阻。他注视着她,缓缓点头。“谢了!”她这才松手,庆幸自个儿总算捞到一个护身符。干戈的薄唇,勾起一个难以察觉的弧度。他的眼神,不像个被迫妥协的男人,反倒像是又在思索着什么。黑眸在粉脸上停留,片刻之后,他转身继续走上石阶。连那高大的背影,都给人无限的压迫感。后头的她!精致的小脸漾满笑意,连眼儿都弯成两眉新月,总算出了一口气,报了一骗之仇。嘿嘿,她小赢一局!苍茫山上的建筑群,是一个苗族部落,以巨本与石板建成。部落内生气盎然,男人狩猎,女人绣染,小孩则在四处奔跑玩耍。几个女人,簇拥着贝贝一座院落。这儿十分雅致,左右两间厢房,与主房之间,辟出一个小院落,栽种应景的花草,显得清静典雅。“这儿的建筑,倒跟虎门口很相似,就连屋内摆设,都跟汉族人家雷同。”贝贝走入主房,水汪汪的眼儿,在屋内绕了一圈。主屋内有花厅与内室,家具以桧木雕成,使用多年,还散发着淡淡的香气,令人一踏进这儿,就觉得舒服。“姑娘,这儿是汉族房,可是苍茫山上唯一的汉式院落。”棘格解释道,在屋内转了几圈,察看还有哪儿没安排妥当。两名少女,身穿蓝染绣花衣,撩开一层白绢帘幕,里头冒出暖暖的水蒸气。“钱姑娘,蛊王命人准备好温水,请入内沐浴。”啊,干戈看出她想洗澡?那难道会读心术不成?贝贝有些诧异,但终究抵不过心巾的。她匆匆解开披风,交给棘格,走入白绢帘幕。眼前的景象,让她忍不住欢呼出声。帘幕后方,是一个原石辟成的浅浅浴池,还引入了温泉水与山涧水,调和成最舒服的水温。“哇,这挺奢华的嘛!”她低声说道,褪下衣裳,迫不及待的走入浴池。水温暖暖,她仰头靠在浴池爆舒服的叹了一口气。棘格撩起白绢,将衣裳一件件拾起摺好,又无声无息的退下!交给丫鬟去清洗。这个汉族少女,可势王带回来的客人,等於是苗疆的贵客,她们不敢怠慢,伺候得格外仔细。贝贝拿起丝络,懒洋洋的擦拭肌肤。“苍茫山上,曾有汉人居住过?”她问道。白绢后方传来回答。“蛊王的母亲,就是汉人。她去世之后,汉族房就空了下来。”沐浴的动作,稍微停顿。“这儿是他母亲的住处?”“二十年前,蛊王的父亲,担忧汉妃住不宫才会下令,在苍茫山上修筑这座汉族房。”棘格详细说道。一个男人,会为一个女人,特别辟建一楝属於她故乡的建筑。他一定是很爱她的吧?“啊,所以他会汉语?”“是的。”棘格回答,忍不住赞颂起主人的功绩。“十多年前,百苗纷乱,各族争斗不休,死伤无数,势王统一了百苗。”“虎门口的汉人,也是他摆平的?”“蛊王率领苗人,跟汉人协谈沟通,订下规矩。”贝贝沈进水中,咕噜噜的冒出不少泡泡。看来,这挺厉害的!因为母亲是汉人,干戈拥有汉苗两族的血统,才会致力於维持两族和平,苗人才能与汉人相安无事。苗人敬佩他的权势,汉人崇敬他的智慧,他在苗疆的影响力,全是他一手打下的。要不是在京城里,被大姊训练得天不怕、地不怕,恐怕碰上那双黝暗的眸子,她的双腿也要软了。“钱姑娘,请起身更衣,衣裳已经备妥了。”棘格恭敬的说道。“知道了。”贝贝起身,娇嫩的肌肤,被温水泡得,更显得动人。就连屋内的丫鬟们都惊艳不己,看傻了眼。她们取来整套的苗族衣裳,仔细的为她梳发,等到长发梳乾,再用绣带绑上。“这是你们自个儿染绣的?”贝贝好奇的问,瞧着这些衣裳,爱不释手。“是的。”棘格回答。“绣得好美呢!”她赞叹道。苗疆的多色腊染,典雅而华丽,还绣着精美的挑花绣。腰下则是一件蓝布长裤,再系上绣花飘带裙。她不排斥苗族服饰,反倒觉得新奇。入境就该随俗,更何况这些衣服真的好美,没有女人会拒绝,让自个儿更加美丽的机会。屋内忙成一团,一个少女从外头跑了进来,不断喘气。“动作快些,蛊王说了,半个时辰内,要在厅内接儿钱姑娘。”贝贝眯起眸子,有些不愉快。“我是客人,不必听他的命令吧!”她慢条斯理的说道,把绣花飘带裙扔下。“告诉他,我累了,要先睡一会儿,等睡饱了再见面。”二姊常说!睡眠是最重要的。整屋子的丫鳜瞬间脸色发白,只差没有放声大哭。“姑娘,在苗疆,是无人敢违逆蛊王的。”棘格几乎要跪地求她了。贝贝挑眉。“为什么?因为他很凶吗?”这点她可见识过了!含再凶她也不怕!只是,虽然那双黑眸很吓人,但是在严酷的外表下,这个男人还是有可取之处至少,他还会烤兔腿肉给她吃。不知为什么,想起这件事情,她心头就会暖暖软软的,像是某种束西,正在融化——她摸摸心口,弯弯的眉皱了起来,努力回想,何时曾有过这样的感觉。好像打从在客栈里,见到干戈起,她的胸口,就不时会涌现这种。门外,又一个少女奔了进来,手上还捧着丝垫。丝垫上,搁着一只银镯。“这势王嘱咐,请钱姑娘戴上的。”丫鬟上气不接下气的说道,把丝垫捧到贝贝面前。“确定吗?”棘格一脸古怪的问,有些迟疑。少女用力点头。“势王亲自递给我的,他说了,请钱姑娘戴上。”屋内几个丫鬟们互看一眼,十分讶异,却又不敢开口。汉族房空下许久,虽然每日都有仆人打扫,但从不许闲人,更别提是让人居住了。蛊王破例,首度带回个汉族女子,还让她住进汉族房,整座苍茫山,已经是议论纷纷了。而如今,蛊王竟还派人,送来这只别具意义的镯子,命令钱贝贝戴上——各种猜测,不断在众人脑海涌现,却没人敢开口。贝贝没察觉大夥儿的脸色怪异!一瞧见这银镯,就喜欢极了。“这是礼物吗?”她问。“唔,算是吧!”棘格小声的说道。“钱姑娘,您愿意戴上吗?”贝贝看着银镯,想了一想,很难下决定。虽然她讨厌干戈的霸道,但是,她却很中意这只银镯。再说,这银镯看来十分贵重,很值钱呢,放着好东西不拿,实在有违钱家家训。“这只镯子,我戴得上吗?”她喃喃的说道,拿着银镯端详。棘格打蛇随棍上,连忙点头。“可以、可以,戴得上的。”她拉起贝贝纤细的手腕,把银镯套上去,再撬开锁头,按下一个精巧的开关。啪的一声,银镯扣紧,刚好环住她的手腕。丫鬟们站在一旁,瞧见银镯戴上去了,有志一同的福身,对待贝贝的态度,比先前更加恭敬。她眯起眼睛,先瞧瞧丫鬟们,再抬起手,瞧瞧手腕上精致的银镯。这只银镯,铐得牢牢的,像是一个小小的枷锁。呃,这只是一个普通的礼物,对吧?那么,为什么她心里会突然觉得,自个儿像是误上了贼船呢?入夜之后,贝贝才姗姗来迟。高坐在厅内的那个男人,令她震慑,几乎无法呼吸。干戈高坐在厅内,巨人的石椅上,铺着兽皮。四周明亮的烛火,让他的双眸深邃闪亮,更加威严,像尊高大的异教神只,令人敬畏臣服。棘格及众多少女,站在门前行礼,不敢入内,轻手轻脚的将木门关上,不打扰两人。深幽的眸子,在她身上转了一圈,俊脸上没有表情,只有浓冽的眸光,证实他万分满意於她的苗族装扮。“你来迟了。”干戈说这,口吻不悦,视线却没有挪开。在苗疆之中,从没人敢忤逆他。男人尊敬他、女人畏惧他,而这个汉族小女人,才一到这儿,就公然违抗命令,给他下马威?!贝贝耸肩,可没被吓着。“只是迟了一会儿。”要不是棘格苦苦哀求,她还打算先跳上床,好好睡上一觉,再来见他。干戈的黑眸眯起,却仍不动声色。“往后再迟了,伺候你的那群丫鳜就必须受罚。”她瞪着他!克制着上前踹他一脚的冲动。“你这个野蛮人,竟敢威胁我!”“这一路上,你不是总称我为蛮子?”他反问,不为所动。提到路上的事,就像在她面前投下一朵烟花似的,她猛地蹦起,气得脸儿发红。“你这个骗子,居然还有胆子跟我提路上的事!”“骗子?”干戈挑眉,对她的指控很感兴趣。“从没人这么咒骂过我。”事实上,从来没有人,敢用这种声量对他说话。“那是因为,碍於你的臭脸,他们才不敢说实话。”贝贝嗤了一声,咚咚咚的冲上前,双手插腰,像头小猫咪般对他咆哮。“是吗?”他淡淡的问道。“别装傻,先前的帐,我都还没跟你算呢!”她伸出纤纤玉指,指着那张俊脸开骂,心里恼怒极了。“你这个,明明就懂汉语的。”这个王八蛋,竟然还装糊涂?!想起自个儿先前出的糗,她又气又鞋无法决定是该先去跳崖自杀,还是先杀了他灭口。“我没说不懂。”这一次,他的薄唇,真的弯成了微笑的弧度。“可是!你、你骗了我,让我、让我——”那些羞人的事、羞人的话,她可没法子再说出口!他挑眉,等着她开口。噢,可恶!贝贝跺脚,既尴尬又愤怒,压根儿无法说出光前的糗事,只能挫败的转身,想夺门而出,不再跟可恶的干戈共处一室。只是,跑没两步,小绣鞋陡然停住,在门前煞车。不行不行!生意重要,她不能被怒气冲昏头了!就算他再恶劣,她还是必须保持理智,完成大姊交代的任务,才能回去交差。连续深吸几口气后,贝贝握紧小拳头,再度走回干戈面前。“好,山林里的事,咱们就一笔勾消,我来找你,是为了——”“我知道。”“啊,你知道?”“在客栈里,我听见了。”他简单的说道。“那好,我就不用绕圈子说客套话了。”贝贝挤出最美丽的笑容,甜甜的望着他。“我想借圣药。”她开门见山的说道。“不行。”他甚至没有考虑!甜美的笑容,稍微僵了一下。“那,你抱出来让我瞧瞧。”凭她的经验,只要看到药品,应该就能猜出成分了。到时候就算他不借,她回京城后,照着调制一份就是了!“不行。”笑容快挂不住了。“那你告诉我,圣药摆哪儿,我自己去瞧。”“不行。”笑容绝迹,小脸上的表情,转为狰狞。“喂!你这个人.怎么这么难商量啊!”她咆哮着,小脸往前凑,掌心刺痒着,好挥拳打掉他脸上淡漠的表情。“我只是借个药,又不是什么大事。再说,我借药,也是为了救人。”当然,救人之外,也能替“乾坤堂”赚进大笔银子,这可是皆大欢喜的事啊——干戈的表情没有变,静静瞅着她。“那坛药,除了我之外,旁人碰不得。”“为什么?”“不为什么。”冷淡的态度,转为强硬,看着她的黑眸,闪过严厉的光芒。贝贝咬着唇,被那气势压得没胆子顶嘴,心里却嘀咕着不停。含骗人!她才不信呢!这肯定是推托之词,圣药不许外人碰,八成是因为他很小气吧?小脑袋愈垂愈低,红嫩的小嘴,偷偷的在做着无声的咒骂,粉脸上的表情丰富极了。她的模样,全被干戈尽收眼底。“镯子戴上了吗?”他陡然问道。她没好气的开口。“戴了——啊!”冷不防手上一紧,手腕已经落入他的大掌里。男人的手,又热又大,跟她的白嫩纤细形成强烈对比。源源不绝的热力,从他的肌肤涌了过来,烘得她的粉脸儿也红了。“唉啊,你放手啦!”贝贝低喊着,却甩不开钢铁般的箝制。他这么握着她,她根本无法动弹,更别说是挣脱了。干戈反倒加强劲道,将她拉到面前,居高临下的俯视着那张小脸。“在苗疆的一日,镯子就不许取下。”他徐徐说道,的呼吸,吹拂过她的粉脸与手腕。讨厌,他的口气怎么那么强硬!“为什么?”就算心里发慌,她嘴上还是不肯认输。幽暗的黑眸,浮现神秘的光彩。“这么一来,他们才会知道,你是我的人。”咳!他的人?!“喂喂喂,我是说要当你的客人,没说要当你的人啊!”这可差多了啊!“苗人把女人带回屋里,不是当客人。”干戈勾起薄唇,微微一笑,眸光深浓。那是当什么?一句话在舌尖滚啊滚,但她硬是咬住舌头,没问出口。心里有预感,他的答案,绝对会吓坏她的,她还是别多嘴,暂时装傻的好。

“钱贝贝。”干戈唤道。

这是他第一次喊她的名字。“蛊王有何吩咐?”她瞪着他,嘲讽的问道。他看着她,半晌后才宣布。“我要你留下。”第五章情况真是太糟糕了!她想借圣药,干戈不许。她想看圣药,干戈不许。就连她想离开,干戈也不许。“为们么?”被拒绝数次后,贝贝发火了。贝贝可不是这么容易被打发的,她发挥死缠烂打的精神,跟在他身爆碎碎叨念着,不断重复自个儿的要求。今天,是她第五次提出要求。干戈照例面无表情,没理会她,低头察看蓝靛草,高大的身躯在广场上走动巡查,身后则跟着一堆等待他下指示的管事。“今年土布的织量有多少?”“回蛊王,共有一千六百多匹。”“分出两百匹,绣上挑花绣。剩馀的一千四百匹,以蓝靛浸染,完成之后,再分出七百匹,浸入红水,染为红布。”管事点头,匆忙记下。他领着众人,愈走愈远,压根儿没再理会贝贝。她哪里忍得下这口气?粉脸上怒气冲冲,娇小的身子,气得瑟瑟发抖口可恶,敢不理她?!她在原地站定,深深吸一口气,气灌丹田,接着放声大喊。“干戈!”此声一出,他总算停下脚步,深邃的黑眸扫了过来。不只是他,整个广场全停下动作,目瞪口呆的看着她,有人还不忘掏掏耳朵,怀疑自个儿听错了。呃,打从苍茫山大寨以来,可从没人敢当着蛊王的面,喊他的名讳;这个汉族少女是胆大包天,还是活得不耐烦了?“太好了,你总算回头了。”贝贝冲上前去,扯住他的衣袍,庆幸自己用对了方法,总算赢得他的注意力。“有事吗?”干戈问道,口吻冷淡。“啊,你这么快就忘了?我刚刚说了啊,我要回虎门口去。”既然拿不到圣药,她何必留下?干戈是说过,要她留下。但是她左想右想!还是想不出,她有什么理由必须耗在这儿。她是个外族人,处在这儿显得格格不入,人们对她虽然亲切有礼,但是目光全都怪异得很,像在暗暗商量着她不知道的大事。黑眸扫过期待的小脸,浓眉稍稍一蹙。“不行。”他维持原判,对她急着想回家,显得有些恼怒。贝贝不高兴了。“为什么?”她追问,小手没放开。“路上会有瘴气。”干戈淡淡的说道。“然后呢?”瘴气跟她回家的事有什么关系?“瘴气有毒。”贝贝深吸一口气,克制尖叫的冲动。“蛊王大人,求求你,一次把话说完好吗?”旁边的管事看不过去,怕蛊王发起火来,把这美丽的姑娘扔进狼堆里,连忙上前打圆场。“钱姑娘,蛊王这是为您着想啊,瘴气对人体有害,吸入了心肺后,半刻内不救,就药石罔医。”管事恭敬的说道,脸上堆满笑。“我在来的路上,怎么没碰上?”贝贝狐疑的问。“呃,可能是因为有蛊王带路,所以——”她脑中灵光乍现,突然想到个好方法。“那简单,只要他再带我回去,那不就行了?”“不行。”前方不远处,传来冷冷的回答。又是不行?!贝贝快失去耐性了!她硬是挤开管事,凑到干戈身边去,娇小的身子,只差没贴进他宽阔的胸怀。“为什么?”她质问。“我没空。”“那你派别人送我回去啊!”“这个月份,苍茫山上的所有人,都必须筹备苗年,送派公粮,没人有那闲工夫。”干戈伸出手,拎起怀里的小女人,搁到旁边去,免得她挡住去路。贝贝歪着小脑袋,努力想着,自个儿该怎么办。想啊想的,她的思绪,还是绕回那坛圣药上头,那可是她这趟的重要目标,就算机会渺茫,她也不能轻易放弃!“唔,那我们打个商量好不好?你别那么固执,既然我要留下,那么至少也让我帮些忙,例如去存药房里,帮你瞧瞧,缺了哪些药,需要补齐的。”她笑得格外甜美,无辜的对他眨动双眸。早就打听出来,他那坛宝贝圣药,是搁在存药房里头的,那么,只要让她逮着机会,能够溜进去,那就——嘿嘿——干戈转过头来,冷冽的黑眸,像利箭似的,把她钉在当场。“你不许接近那里。”他一字一句的说道,语气冰寒。她打了个冷颤,小脑袋不争气的垂了下来。“唔,我只是——”黝黑的大手,倏地伸来,扣住她的下颚,强迫她抬起头来。干戈严酷的俊脸,靠在她前方好近好近的地方,近到她可以看见,他眼里正跳跃着怒火。“不要违抗我的命令。”他警告着,锐利的目光在小脸上绕了一圈。“呃,我——”她鼓起勇气,还想说话。干戈眯起眸子。像变戏法似的,咻的一声,她的勇气立刻消失不见,整个人像泄了气的皮球,被他捏在手里,可怜兮兮的着,再也没胆子提要进存药房的事。半晌之后,他总算松开手,不再瞪着她,转身再去处理事情。全广场的人,全都松了一口气,暗地里拍拍胸口,庆幸蛊王没有当场发怒,把这个小女人给宰了。贝贝却没那么识时务,警报一解除,她立刻把恐惧抛到脑后,凝聚勇气后,再接再厉的凑上前来。“喂,那你倒是说说,我什么时候才能卓”碍於“恶势力”,她可能真的跟那坛神秘的圣药无缘了。他停下脚步,低头看入她清澈的眸子。“等我想让你离开的时候,你才能离开。”贝贝皱眉。“你要是永远不想让我离开呢?”干戈黑眸一闪,神色似笑非笑。“那就留下。”他转身离开后,贝贝像被巨雷劈中似的,杵在原地动也不动,眼里含着泪水,只差没有放声大哭。留下?永远的留下?呜呜,她不要啊!不许借是吧?好,没关系,山不转路转,她还是有法子。贝贝决定用偷的!打从先前,干戈在厅内,对她说的那些话,让她心儿慌慌,却又没胆子问清楚。而白昼在广场上,他又当着所有人的面,暗示要永远将她留在这儿。想起他说这句话时,眼中闪过的光芒,贝贝忍不住心跳加速。更让她不解的,是当他宣布完毕,广场上的人,全不约而同的发出欢呼,还对她露出灿烂的笑容,冲过来拥抱她。然后,男人们开始动手,把银饰全塞进她怀里;女人们也没闲着,把漂亮的绣花飘带裙解下来,争先恐后的送给她。她几乎要被礼物淹没了,银饰与飘花带,不断被送进她怀里,多到她抱不动,必须由伺候她的丫鬟们代劳,捧回汉族房里搁着。他们为什么送她礼物?这代表什么意思呢?贝贝不敢再去想,心里却火速打定主意,决定快点偷药,之后潜逃出境,免得后患无穷。皓月当空,苍茫山上寂静无声。所有人都睡着后,她偷偷溜出来,蹑手蹑足的穿过广场。她先在干戈居住的主屋前探头看了看,确定里头黑漆漆的,没有半点灯火。太好了,看来那已经睡了!“乖乖睡啊,最好一觉到天亮,可千万别醒过来。”她用最小的声音说道,祈祷干戈能够好梦连床。祈祷完毕,她悄悄退开,以乌龟爬行的速度,摸索到一楝小小的建筑物前,一路上还不断回头,怕干戈会陡然醒过来,冲出那扇门来逮她。这儿的人们,对她伺候得格外体贴,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溶了,她有疑问,他们肯定是有问必答。只是,当她提到存药房,众人就像吃了哑巴药似的,只会不断,效法蚌壳,把嘴巴闲得紧紧的,问不出半句话来。贝贝花了好大的功夫!才从丫鬟的嘴里,套出端默知道存药房是在哪儿。据说,这儿是干戈的禁地,除了他之外,没有半个人敢靠近。丫鬟们还告诉她,凡是未经允许,私自存药房的人,都会遭受可怕的责罚。问题是,嘿嘿,没有人知道她溜进来,有谁能罚她呢?贝贝盘算着,只要偷到圣药,就翻出随身的所有银两,雇个向导,带她回虎门口。就算是干戈在这儿再有权势,但是有钱可使鬼推磨,看在银子的分上,总有人愿意带路吧?娇小的身子,在存药房前站了半晌,凝聚勇气,接着才伸出的小手,慢慢推开木门。门上没有锁,只是用石头挡着,经她一推,无声无息的打开。据说,在干戈的领导下,苗人能够路不拾遗、夜不闭户!宵小盗贼,在这儿算是完全绝迹了。也拜此处治安良好所赐,存药房没有上锁,她才能顺利的溜进来。月光从窗口流泻入内,存药房内一片银光。空气里有药草的气息,她深深吸了一口气。熟悉的气味,让她紧张的情绪,稍微平静了些。她在京城里的房间!也是堆满了草药,她对这种气味再熟悉不过了。眼前有无数大大小小的药瓮,她暗暗咋舌,伸出小手,摸过一个又一个的药瓮,还不时凑到瓮上,抽抽小鼻子,想藉气味分辨内容物。真是糟糕啊,她竟然忘了问,圣药到底是装在哪个坛子里了,这儿满坑满谷,不是药瓮子就是药坛子,要是一个个找,恐怕花上半个月都找不完。不过话说回来,以干戈那种冷酷的态度,她就算真的开口问了,他只怕不会告诉她,反倒会把她拎到眼前,用最冰冷的眼神瞪着她,直到她恨不得吞下舌头。月光明亮,贝贝冷静思绪,开始了找药的重要工作。她先打开几个药瓮,把小手探进去,拿出一些药草,判断里头的是什么东西,摸索着干戈放药的顺序。邻近门口的那十来瓮,摆的都是丁香大枣、川贝天麻等等寻常药物。搁在木架子上的,则是人参、阿胶一类,较为贵重的药品。顺着木架子再往内赚里头的药品,就全是她没见过、没闻过的东西了。“真是的,那干么在这里摆了这么多药?”她一边找着,一边还不忘抱怨,小脸上已经沾满灰尘,看来狼狈极了。月光照不到的地方,十分的黑暗,她盲目的摸啊摸,隐约听见,屋内响起某种声音。那声音很低很低,却也很诡异,让她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她胆怯的停下脚步,先在心里,从一默念到十,才鼓起勇气,转过头去察看。“什么人?!”她低喝一声,为自个儿壮胆。无人回答!四周看不见半个人影,声音却不断的传来。呃,看来是没有人喽?那么,是什么“东西”在那儿发出声音的?贝贝连连深呼吸,克制着逃走的冲动,硬着头皮往前走去。在存药房的最里头,有着一个古老的药坛子。她先是呆了一下,接着眉开眼笑,像遇见久别重逢的亲人似的,立刻冲上前去,用力抱住那个药坛子。“嘿嘿,可被我找到了!”贝贝低嚷着,要咬住拳头,才没有发出欢呼。会藏得这么隐密,可见干戈非常重视它。她直觉的知道,这坛子里装的,就是传说中的圣药。这坛子黑漆漆的,上头雕着古老的花纹,还沈重得很,也不知道是装了什么神秘药草。她用尽吃奶的力气,才勉强把坛子抱了下来。抱住坛子的时候,那声音又出现了。这一次,声音靠得很近,近到就像是从她怀里的药坛中发出的。“啊!”恐惧瞬间战胜理智,她低叫一声,想也不想的松开手——哐啷!坛子碎裂的声音,在深夜里格外刺耳。“唉啊,糟糕!”她瞪着满地溅开的黑色药汁,整个人都呆住了。呜呜,要是让三姊知道,她手脚这么不俐落,连偷个东西,部会把东西给跌了,非罚她扎上半个月的马步不可。随着那声碎裂声响起,整座苍茫山都起了骚动,每个人都被惊醒。“怎么回事?”有人嚷道。“有声音,像是有东西被砸了。”干戈的声音响起,冷静泰然,不含半点睡意。“去存药房看看。”他淡淡的说道。苗人们齐声大喝,领了蛊王的命令,成群结队的拿着火把、举着木棍,往存药房群聚过来。贝贝立刻察觉,情况对自个儿不利。她掏出手绢,弯下腰去,想吸些药汁当样品,接着就溜之大吉。指尖才刚碰到药汁,漆黑的液体突然像活过来了般,化作无数的黑色小涩在月光中扭动。可怕诡异的画面,让她发出尖叫,急着想逃。但是那些黑蛇察觉到人类的温度,嗖嗖的滑行着,纷纷聚集到她脚下,接着就透过小绣鞋,往她体内钻去。“啊,不要啊!”贝贝尖叫着,在原地又蹦又跳,急着满身大汗,根本顾不得此刻的宵小行为,会不会被人发现。只是一眨眼的功夫,黑蛇全不见了,满地只剩下药坛子的碎片。她脸色惨白,立刻脱下绣鞋察看。白嫩嫩的脚心在月光下,也看不见任何伤口,甚至不觉得疼痛。她只觉得胸口闷闷的,所有的道,像是被某种力量封住,使不上力气。不好了、不好了!大大的不好了!就算她再不懂苗疆的药物,她也能知道,这坛药实在太过诡异了。而如今,这些药一滴不剩的全钻进她身子里,天晓得会发生什么事。贝贝强迫自己镇静,屏气凝神,打算运功,凝气冲开道。谁知,才一运功,血液如黄河决堤般四处奔窜,纳疼痛益发强烈,令贝贝心中一阵慌乱,哪里还能凝聚真气,只得赶紧抱元守一,想要压制住纳椎心刺骨的疼痛。痛!好痛!砰的一声,木门被踹开了,无数的火把将存药房照得明亮无比。所有的苗人,瞪大眼睛、张大嘴巴,呆滞的看着在地上打滚的贝贝。“啊,是钱姑娘。”有人喊出来了,没想到半夜里的小偷,竟是苍茫山最重视的娇客。“痛——”她喘息着,视线蒙胧,全身不断。棘格奔上前来,扶起不已的贝贝。“钱姑娘,您没事吧?”“痛——”她无法说话,只能吐出这个字。疼痛愈来愈剧烈,像是要把她的身体撕裂,到最后就连呼吸都是艰难的。她发出低呜,像受伤的小动物般,蜷成一个小球儿。完蛋了!她是不是要死在这儿?一双强健的臂膀,将她抱了起来,搁在怀中。热热的体温,跟耳边强而有力的心跳,虽然没办法缓和疼痛,却也让她稍微安心了些。贝贝抬起头,看见干戈面无表情的俊脸。“救我——救我——”她低喊着,抱着他不放,眼泪沾湿了他宽阔的胸膛。严酷的俊脸,有瞬间的扭曲。接着,她眼前一黑,昏过去了。第六章贝贝眼儿还没睁开,红唇倒先逸出。老天爷啊,好痛!先前万箭穿心似的疼痛不见了,但是她的四肢又酸又疼,活像是被大石头压了一夜。她睁开双眸,发出要死不活的,像个小老头,一边,一边慢吞吞的爬起来。在卧房外的棘格一听见有动静,连忙冲了进来,急着要她躺回。“钱姑娘,您别动啊!”棘格嚷着,拿了个枕头,搁在贝贝身后,让她能够半躺着。贝贝不情愿的躺下,看见棘格忙得像个陀螺,又转出卧房,去端了碗汤药。“您昨晚折腾了一整夜,肯定累坏了。来!先把这碗药喝了。”棘格说着上面把汤药往贝贝的唇边送。苦苦的药汁才一入口,美丽的小脸就猛然一皱,揪得像颗包子。她只喝了半碗,就宣告投降,急着把药碗推开。棘格端了一碟梅糖来,让她祛除嘴里的苦味,嘴里也没闲着。“钱姑娘,您昨晚怎么不好好睡着,三更半夜的,一个人摸去存药房做什么?”“唔,我——”一小脑袋往下垂,不敢面对现实。棘格没发觉,自顾自的说着。“昨晚啊,你那模样可把我们吓坏了,蛊王抱着你回来时,脸色也难看得吓人呢!”那是他生来就是一张臭脸吧!贝贝在心里偷偷嘀咕,却没胆子说出来。她不但寄人篱下,竟还忘恩负义的跑去偷药,落得人赃俱获。最糟糕丢脸的情况,偏偏全给她遇上了,干戈还肯收留她,没把她一脚踹下山,就算是她祖上积德了!不过,照棘格的态度看来,干戈不知是对苍茫山的人们说了些什么,他们仍旧将她奉为上宾,没将她当成偷儿。“蛊王在这儿陪了您一整晚,不许旁人碰你,亲自压着你的手脚,就怕你伤到自个儿。”棘格眯着眼,对着贝贝微笑。她是旁观宅当局者还迷迷糊糊的事,她可是早早就看穿了。的贝贝眯起眼睛。啊,找到凶手了!肯定是干戈压住她,她的四肢才会那么酸痛!可恶啊!他壮得像棵大树,竟敢压在她身上,难道就不怕压碎她?脑子里闪过干戈压着她,的身躯,悬宕在她的身上。他的手掌,扣住她的手腕;他的身子,密密实实的压着她——一股,陡然袭上粉颊,贝贝陡然双睑羞红。呃,会不会那碗药有问题啊?为什么她突然觉得身子有些发热?“钱姑娘,您好些了吗?蛊王吩咐了,姑娘您一醒来,就请过去厅里。”棘格说道,取来她的披风,在一旁等着。“他要见我?”她小心翼翼的问。“是的,说是有要事,必须跟您谈谈。”贝贝抓抓小脑袋,很想逃赚却又悲哀的知道,目个儿根本无处可逃。干戈要跟她谈什么呢?他会把她扔进牢里吗?唔,不对,他若是要惩罚她,就不会把她抱回汉族房,更遑论是还费神的守护了她一整夜。怀着忐忑不安的心,她穿上披风,慢吞吞的朝主屋走去。低沈的声音,由门内断续传出。贝贝走到屋子前头,双手攀着门框,悄悄探出一颗小脑袋,观察内部状况。门内的讨论声停止,接着,低沈的声音再度响起。“进来。”干戈唤道,老早就瞧见她在门前鬼鬼祟祟。贝贝咬着唇,知道躲不过了,只得叹了一口气,走入厅内。“钱姑娘,您身子还好吗?”一个管事拔得头筹,箭步冲上来,恭敬的询问。“我没事了。”话才刚说完,又有人围过来,忙着问候关心。“身子还疼吗?”“昨晚可把大夥儿吓坏了。”“是啊是啊,您受苦了呢!”这边谈得正热烈,冰冷的声音却陡然响起,立刻冻结了众人的满腔关怀。“出去。”没人敢再吭一声,全都脚底抹油,争先恐后的冲出大门,甚至不敢回头看一眼,剩下被疲劳轰炸过的贝贝,还愣愣的杵在原地。她也是很想跟着逃走的啦,但是她直觉的知道,她要是胆敢朝门的方向挪动一小步,干戈肯定会立刻冲过来。连连深呼吸几次后,她抬起小脸,勇敢迎视他那张严酷的俊脸。“棘格说,你有事找我。”干戈先是冷冷的瞅了她半晌,之后才面无表情的开口。“我警告过你,不许接近存药房。”“呃——”“我也说过,那坛药除了我之外,旁人碰不得。”“唔,我现在知道了。”小脑袋垂到胸口,用最小的声量回答。呜呜,别骂嘛,她心里也很后悔啊!想起昨夜诡异的情形,贝贝打了个冷颤,只觉得脚心发痒,像是那些黑涩又在那儿窜来窜去。清澈的眸子转啊转,无意间瞧见,干戈的手腕上,有一圈青黑泛紫的伤痕,看起来像是被某种动物咬的。看那伤口,又肿又紫的,肯定疼极了。怪了,他的身手矫健,任何猛兽都不是他的对手,哪有什么动物,有这么大的能耐,能够咬得到他?她盯着那个咬痕瞧,脑子里却突然想起,棘格先前说过,昨日夜里,在她痛极的时候,干戈亲自压着她,就怕她伤到自己。啊,难道,那个咬痕是——贝贝心中一乱,那的暖流,又悄悄的在胸口泛滥成灾。意识到干戈扫来的视犀她连忙清清喉咙,偷偷喝令自个儿不能失态。“呃,对了,那个坛子里,装的到底是什么东西?”她故意转移话题,还踩紧小绣鞋,就怕又有怪东西要溜进去。“蛊。”“嗄?”“那里头装的是七日蛊。”啊!贝贝的小脸,瞬间转为雪白。该死!大姊肯定是忘了提醒她,苗人除了善用药,也善用蛊。“你是说,钻到我身子里头的,势毒?”她乾着嗓子问道,连声音都开始,身子更是抖个不停。从小熟读医书,她当然知道何谓蛊毒。书上记载,苗疆地区多蛊,在每年五月五日的炙阳之日,取百种毒虫!放到不见光的坛中,让毒虫自相残杀,最后留下来的,就势。她脑子里思绪乱转,不断浮现,书上记载的,那些中蛊的人,总是得了好可怕的怪病,最后以最离奇古怪的方式惨死——哇,她不要啊!“为什么苗人们还说那是圣药?”她快哭了。“以讹传讹,自然会有误传。”干戈平淡的口吻,就像在讨论天气。“那些人明明就说了,那坛药能够令人百毒不侵。”她忿忿不平的质问,又气又慌,心里简直没了主意。“人都死了,当然百毒不侵。”呜呜,完蛋了,她要被自个儿的好奇心害死了!“但是我现在没事啊!”贝贝急忙的说道,从椅子上跳起来,在原地跳啊跳,证明自个儿很健康,顺便也试试看,能否把体内的毒虫给跳出来。“现在是没事,但是七日之后——”干戈只把话说了一半。贝贝的心也被吊到半空中。“七日后会怎么样?你倒是说啊!”“这种蛊,初时会疼上一个时辰,隔六个时辰后再度发作。以此类推,疼痛时间增长,到了第七日,中蛊者将会活活痛死。”他徐缓的说道,照着她的要求,把情况说得格外仔细。传说中,这种死宅魂魄俱销,甚至不能转世。人们对这坛蛊充满恐惧,对干戈更是又敬又怕,暗地里称他为销魂蛊王,就怕惹上他,不但要活活痛死,就连魂儿都没了。放眼整个苗疆,就只有贝贝不知死活,还敢往存药房里闯。难怪存药房不需上锁,任何稍微有脑袋的人,都知道该远远的避开那儿,哪里还会闯进去乱翻?贝贝快昏倒了!焦急之中,她脑中陡然灵光乍现,闪过一个法子。“对了,这蛊是你的,你就一定知道解蛊的方法。”她抬起头,急切的问道,紧握住最后一线希望。“你这蛊毒.不好解。”干戈冷冷的回答,黑眸深幽。“我才不管好不好解,花多少钱都可以,你马上替我解!”她喊道,从口袋中翻出银子,用力砸他。他不屑一顾,闪过迎面飞来的银两,端起茶碗,好整以暇的喝着苦涩藤茶。“钠是用我的血养的,只有我能解,解的方式也不同於一般。”贝贝冲上前上,双手揪住他的衣袍,用力摇晃这个可恶的男人。要不是一条小命还握在他手上,她真的好想用力踹他几脚。“什么方法都好,快动手啊!”她咆哮着。他看着她,半晌之后才宣布。“你必须跟我。”嗄?!“合——?”她瞪大眼睛,小手僵住,忘了要掐他脖子。干戈点头。“呃,你的意思是,呃,可以请你解释得清楚一些吗?”会不会是这两个字,在这些蛮子的语言里,是指别的意思?她满脸期待的看着他,期望那张薄唇里,会吐出别的意思。“跟我睡。”他的话,打破她的期待。“呃……只是睡吗?”她还不死心。干戈看着她,微微勾起嘴角。“都做。”都、都做?!为了解除蛊毒,她必须跟干戈——呃——娇嫩的粉脸,因为这惊世骇俗的提议,迅速转为嫣红,但是一想起那椎心刺骨的疼痛,她没有迟疑,立刻就下了决定。“好,我认了,那你来吧!咱们速战速决!”她脱下披风,娇小的身子往他坐着的兽皮上一跳,像个祭品似的四肢张开,全豁出去了。好吧!就当是被狗咬了。反正她这辈子也不打算嫁人,把清白给了这蛮子,说不定还能省去一些麻烦。等干戈蛊毒解了后,她就要马上开溜,即刻回京城去,这辈子再也不见这冷酷的半裸男人,彻底把这丢脸事儿给忘了!她闭起眼睛,准备“从容就义”,干戈却只是睨着她,动都不动一下。“不只是今晚。”他又开口了。啊?“那要多久?”她抬起小脸,眯起眼睛。黑眸直视着她,平静内敛。“七日一回,为期三年。”“三年!”她从兽皮上跳起来,小脑袋摇得像博浪鼓。“不行不行。”说什么都不行!要是那么频繁的跟他——呃,那她岂不是成了他的……情人?那两个字,让她粉脸嫣红,羞得心儿直跳。他没有强求,只是耸肩,起身往外走去,淡淡的丢下一句话。“你可以慢慢考虑。”考虑?这有什么好考虑的?她清白的身子,为了解蛊毒,白白让他占便宜-已经驶荒唐的了。更糟糕的是,为了免去疼痛,他们每七日就必须——噢,不行不行!她宁可痛死,也不会答应这种事情。两个时辰后,时间一到,蛊毒再度发作。“啊!”尖叫声传遍苍茫山,令所有人都为之僵硬。那声音愈来愈痛苦,还伴随着束西被摔碎的声音。接着,不到半晌,就看见贝贝从汉族房里冲出来,跌跌撞撞的穿过广场,踹开蛊王主屋的大门。“干戈!”她尖叫着,已经疼得冷汗直流。高大的身躯!缓缓站了起来,黑眸瞟向她。“随便你要花几年都好,快点,帮我——帮我。”贝贝扑进他怀里,主动去剥他的衣裳。蛊毒太过厉害,她痛得难以忍受,先前豪气干云的决心,老早就抛到九霄云外去了。痛,她好痛啊!他怎么还不救她?贝贝圈住他的颈项,凑上红唇,笨拙的吻着他的脸、他的颈项、他的胸膛——“你决定了?”低沈的声音,从头顶上传来。她胡乱点头,小手没闲着,不断在他身上乱摸,只求他快些大发慈悲,替她解除疼痛。深幽的黑眸中,闪过一抹光亮。干戈抱起她,住房间走去,他的脚步很快,抱着她的动作,沈稳中却有着内蕴的温柔。房内陈设简单,角落有一张人石床,上头铺着厚厚的兽皮。朦胧之间,贝贝神智恍惚,只觉自个儿被放上床,而干戈的唇、的手,开始在她身上周游。她还好痛,但是他带来的奇妙感觉,一点一滴的驱逐那些痛楚。她咬着唇,额上浮现点点汗珠,小脑袋在兽皮上左摇右晃。几日之后,各式各样的奇珍异宝,从苗疆百族陆续运抵苍茫山。蛊王大婚,这可是苗疆的天大喜事,百苗的族长们,跋山涉水的前来祝贺,好奇的想看看,冷酷的蛊王,娶的究竟是哪个女子。这昭告天下的场面,可让贝贝脸色难看极了。讨厌啊,明明是件丢脸的事儿,为什么会弄得人尽皆知?这么一来,这些人全部都会知道!她是因为蠢得中了蛊毒,才会爬上他的床,恳求他要了她。其实贝贝也不是没想过,要跟干戈私下协议,言明不许对外声张。但是那天她穿过广场,闯进他屋子里,苍茫山上所有的人,全都可以当证人。据说,那日她还没踏出干戈的房门,蛊王大婚的消息,就已经传遍附近几个部族了。她看着络绎不绝的贺客,心里就是不痛快,忍不住凑到干戈身边发问。“为什么他们就这么肯定,我一定会嫁给你?”她跑到大厅来质问他,视线却落在宽阔的胸膛上,没有瞧他的眼睛。虽然两人已经有过肌肤之亲,但是她还是不习惯面对他。尤其是在白昼里,一瞧见他,她就会回想起夜里的亲昵时——想着想着,的脸蛋.又变成了红苹果。干戈看着她,面无表情。“除非你想死,否则你就会嫁我。”含这回答太可恶了!“但是,我只是说跟你——呃,让你替我止痛,又没答应要嫁你——”她一面说着,粉脸泛红,愈垂愈低。“我愿意娶你就行了。”他简单的说道,没冉理会她。贝贝问了一肚子的气,唧着红唇回自个儿屋里去。回屋的路上,不断有人上前,对着她恭贺道喜,或是送上珍贵的礼物。等回到汉族房里,情况更是失控,各族运来的礼物,早已经堆到了庭院里,她连要找个地方站都很困难。贝贝艰难的挤开礼物,往卧房摸索前进。才一回到卧室,她双眼忍不住亮了起来。摆着华美精致的苗族嫁裳,那件绣花飘带裙,绣工精致非凡,简直是巧夺天工。除此之外,嫁裳之上,还有着一顶银冠,以及众多白银首饰。她坐在床沿,抱着银冠,心儿又开始乱了。事情闹得这么大,她看来是躲不过了。只是,她真的要嫁给干戈吗?被绑在他身边三年是一回事,成为他的妻子,又是另一回事啊!她真的留在这儿,跟他做一辈子的夫妻?再说,她成婚的消息要是传回京城,肯定会引起轩然。呃,不对,大姊要是知道,她嫁给了蛊王,肯定高兴极了,说不定还会抱着算盘,开始计算能靠着这层关系!替钱家捞到多少好处。想到这儿,贝贝重重的叹了一口气。她困扰极了,觉得不情愿,却又想不出任何理由拒绝。棘格捧着满手的礼物.从外头走进来,满脸都堆满了笑容。“汉妃,您瞧见这些衣裳跟银饰了,还满意吗?”她兴高采烈的说着,还端起银冠,喜孜孜的替贝贝戴上。啊,蛊王挑的新娘,可是美极了呢!多少族长上了苍茫山,瞧见当今的汉妃,全傻了眼,暗地里全发誓,要去虎门口等着,看看能不能再碰上一个汉族美女。只是,众人喜悦的心情,似乎没传染给新娘。“这些嫁裳,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绣制的?”贝贝的手,滑过嫁裳上的挑花绣,暗暗思忖,这么精致的绣工,绝对是花了不少时间。“唔,族里的姑娘一块儿动手,花了半个月左右。”棘格回答。半个月?那就是打从她上了苍茫山,众人就开始暗地筹备婚礼了?弯弯的柳眉,不悦的蹙了起来。“你们就确定,我一定会嫁他?”怪了,她自个儿的婚姻大事,怎么旁人都比她先知道?棘格神秘的一笑,先到门口探头看了看,确定蛊王还在大厅,暂时无法脱身后,才咚咚咚的又跑回来,凑到贝贝面前,小声的说道:“打从蛊王送来那只银镯,我们就心里有数了。”贝贝挑眉。“那只银镯啊,势王的父亲,从波斯巧匠那儿重金买来,送给蛊王母亲的,是成对的男女双镯。一只收在蛊王房里,另一只,如今就在你手上。”棘格说着,又拿起银饰,忙碌的为新娘打扮。贝贝坐在床沿,呆呆的任由棘格摆布。她的小手,摸索到银镯上,紧紧握住不放。他让她住进母亲的故居,又拿母亲的银镯给她,还嘱咐她一定要戴上,所有人都知道了他的意图,就只有她傻傻的,还被蒙在鼓里——苗人把女人带回屋里,不是当客人。干戈在说这句话时,就已经藏了弦外之音。不知为什么,得知这项秘密后,她的心有些慌乱、有些气愤、有些不甘愿,却也还掺杂着些许润润甜甜的温暖。广场上锣鼓喧天,宾客们吵吵闹闹,干戈从外面大步踏进内室。她抬起头,看见他时,心头一动。那种从见到他起,就徘徊不去的暖流,再度席卷胸口。原来,他是老早就打定主意要娶她。不知为什么,这件事情让她好高兴、好高兴——干戈望着她,黑眸闪烁。“过来。”他霸道的说道,声音一如以往般冷淡。这一次,她没错过他眼里的火焰。“去哪里?”贝贝弯着唇,对他浅笑,先前的懊恼,这会儿全都一扫而空了。干戈眉头一拧。“过来。”他没有回答,反倒重申命令。她暗暗叹了一口气,对他霸道的性子举双手投降。“好嘛好嘛,别催了。”贝贝嘴上抱怨着!却还试乖伸出小手,搁进他宽大的掌心。当干戈牵着她的手,往外走去时,她的红唇上,悄悄弯出一朵笑。唔,或许,嫁给他,也是一件挺不错的事呢!第七章庆典结束,宾客离去,苍茫山上恢复平静。男人们入山狩猎,而女人们开缸染布,照著干戈的指示,将土布染成蓝布,或是再加工,制成深玄色的红布。一日,午後燠热,她热得难受,想要沐浴,却又不愿意泡进温泉里,索性走出寨门,到後山去寻找可以沐浴的山泉。苗山多泉水,她没花费多少功夫,就在後山发现一汪碧绿的山泉。“哇,太好了。”贝贝喃喃自语,左右看了看,确定四下无人後,才敢褪下香汗淋漓的衣衫。她先用脚尖沾沾山泉,然後再深吸一口气,扑通一声,跳进山泉里头。天气很热,但山泉冰冷,她冷得牙齿打颤,潜入水中,卖力的游动,让身体尽快适应水温。游了一会儿,她疲倦的闭上双眼,在水面上飘啊飘,只觉得好舒服。永远的住在这儿,似乎也是一件很不错的事呢!虽然没有京城的奢华,却有著无限的惬意,更重要的是,这儿还有干戈——正在想著他,却有某种东西,滑过她的脚底。“啊!”不会吧!这座池子里也有蛊吗?贝贝尖叫一声,连忙踢蹬腿儿,却失去了平衡,咕噜噜的往山泉里沈。山泉好深,她踩不到底,加上一时呛了水,难受极了。“唔,咕噜——唔——咳咳——”她挣扎著,想要爬上岸,却伸长了手,还驶不到岸。突然之间,高大健硕的身躯,由水中窜出,强健的臂膀搂紧她的腰,将她拉入的胸膛。是干戈!“咳!咳咳!你——”她呛咳著,窝在他肩头喘息。还没调匀气息,干戈的唇已经覆盖上来,封住她的红唇,灵活的舌,霸道的窜入她口中,享用柔嫩的唇舌。贝贝的惊呼,过没多久,全化为他口中的软软低吟。片刻之後,当热吻结束,她已经软绵绵的瘫在他怀中,完全无法动弹。过了好一会儿,她才找回自己的声音。“你不是在忙吗?”她小声的问。统治百苗,并不是件简单的差事,身为蛊王,他拥有难以比拟的权势,相对的也必须付出大量的时间,处理苗人的诸多事务。“结束了。”干戈简单的回答,搂著她上岸。她抬起头来,这才发现他也是裸的,衣衫早就被扔在岸上晒太阳。呃,她可是来洗澡的啊,不过这会儿,瞧他的眼神,似乎是打算做其他的事“你为什麽吻我?七日又还没到呢!”贝贝红著脸,想转开视犀目光却又离不开他黝黑健硕的身子。“这里有瘴气。”他神色自若的宣布。瘴气?她蹙起眉头,转动小脑袋,左看看、右看看。“我没有发现任何不对劲的地方。”“闻久了,你就会昏倒。”“啊,真的吗?”她有些慌乱,伸手捣住口鼻,双眸眨啊眨的。她不会这麽倒楣吧,才中了蛊毒,又碰上瘴气。呜呜,这下怎麽办?她会不会又要犯疼了?干戈低下头,潮湿的发落到她粉颊上,有些刺刺痒痒。“跟我在一起,就不会有事。”他轻声说道,目光。贝贝眨著眼睛,愣愣望著他,察觉到他愈靠愈近,的薄唇,又回到她唇上,轻轻啃咬,带来奇妙的感觉。唔,这就是他的“办法”吗?她羞怯的伸出手臂,悄悄圈住他的颈项,迎向这个吻,专心的回应著。干戈的身体炙热,像是要将她融化。的他,更显得黝黑精壮,结实修长的体魄,有著无比强大的力量。宽厚的大掌覆盖住软嫩的,她著,在他的霸道与温柔下轻吟——许久之後,贝贝才由迷醉的欢愉中,慢慢回到凡间。干戈拥著她,下颚靠在她的脑袋上,而她蜷在他怀里,汗湿的上,披著他的衣裳。她的指尖,滑到他的手腕上,细细摸索著。那儿还有她先前蛊毒发作时,啃咬留下来的伤。好奇怪啊,她明明就气愤他的霸道,但是为什麽,一跟那双黑眸对上眼儿,她就无法拒绝他?每当干戈看著她,或是拥抱她的时候,她的心口就会热烫的,觉得好舒服、好安心。一种感觉,是不是就叫幸福?静谧的一刻,被孩童的嬉闹声打断。几个小孩,脱得精光,像小青蛙似的,一个个往山泉里跳去,嘻笑泼水,溅出好多水花,玩得不亦乐乎。贝贝低呼一声,披著衣衫,匆忙凑到水边。她独自把衣服扯赚也不管干戈是否会“春光外泄”。“喂,别下去啊!”她焦急的喊道,还猛挥手。没人理她,孩子们甚至掬水泼她,然後哈哈大笑。“快上来!”贝贝呼喊著,急得直跳脚。小孩子游到岸爆抬起湿淋淋的脑袋,咧开嘴笑。“为什麽要我们上去?水好冰好舒服呢!”“水里有瘴气,闻久了会昏倒的!”她急著喊道,困惑的回头看著干戈。他不动声色,半坐在草地上,健硕的身躯,在阳光下闪烁著光泽,比野兽更美丽。贝贝脸儿一红,连忙转开视线。真是的,刚刚她在水里,他就大惊小怪,急著把她捞上来“解毒”,怎麽这会儿孩子们在池里玩水,他反倒无动於衷?小孩们笑得更大声。“哈哈,瘴气是下了雨的午後才会出现的,现在哪有啊!”“汉妃好笨呢!”“哈哈,好笨。”嘻笑声此起彼落,贝贝眯起眸子,过头来。干戈倚靠著大石,神色自若,黑眸直视若她.俊脸上找不到半点愧疚。“你骗我!”她红著脸指控,伸出粉拳去槌他,恨不得把他推进水里,让他喝水喝个饱。可恶!这会儿怎麽办?都被他吃了,总不能要他吐出来吧?“我不想等七日才要你,你是我的妻子,我随时都能——”贝贝脸颊,连忙冲上前,用小手捣住他的嘴,就怕他说出更惊世骇俗的话来。黑眸在她通红的脸上绕了一圈,紧抿的薄唇,稍微软化了些。他拿开贝贝的小手,额头抵著她,呼吸吹拂过潮湿的长发,带来冷热假替的酥麻,令她不已。“况且,刚刚你不也没反对?”干戈靠在她耳爆很缓慢、很缓慢的说道。贝贝无法反驳,羞得想挖个地洞钻进去。太恶劣了,他不但骗了她,还她,在山泉旁就跟她——呜呜,她从小读的诗书礼教呢?她的羞怯呢?怎麽一碰上蛮横的他,那些矜持,就全都变成废物了?“回去了。”干戈站起身,迳自宣布,对她伸出手。正在烦恼的贝贝,虽然心里困扰极了,却还是伸出小手,搁进他的掌心。这样的举止,已经非常自然,不论走到哪儿,他总霸道的要握住她的手。山路崎岖,走没两步,她绊著藤蔓,整个人往前摔。“啊!”贝贝低叫,以为又要跟泥地玩亲亲。还没摔到地上,干戈已经出手,矫健的将她揽入怀里。“没事吧?”他问。她深吸一口气,对著那双黑眸点头。“没、没事。”“小心点!”他粗声说道,口吻不耐,眼神里却有关怀。“喔。”她小声的回答,红唇忍不住往上弯。虽然他很霸道!,虽然他很恶劣;虽然他偶尔会骗得她团团转。但是她还是好喜欢,他在冷酷的外表下,偶尔流露的温柔。不知从何时开始,她已开始习惯那双吓人的黑眸。贝贝主动握住干戈的手,小脑袋靠在他肩上,像只被喂得饱饱的小猫,粉颊轻轻他的胸膛,无言的道谢。他没说话,低头看了她半晌,表情有瞬间的软化,随即又恢复冷然。一男一女,穿过崎岖的山路,离开了山泉。跳月节过後不久,苍茫山上来了不速之客。广场上又吵又闹,贝贝在汉族房里,就可以听到喧闹的声音。“外头怎麽了?”她好奇的问道。发去外头看了一眼,匆匆回来报告。“禀汉妃,是有个汉人闯进来,被族人们逮住了!正交由蛊王发落。”她露出羞怯的笑容,小声的补上一句。“那个汉人,生得好俊俏呢!”话还没说完,丫鬟们已经扔下工作,全凑到门爆想瞧瞧那俊俏的汉人。原来,除了她之外,还会有汉人能人得了苍茫山。这个人是找了苗人带路,还是自个儿摸索进来的?“干戈会怎麽处置擅闯的汉人?”贝贝也凑到门口!踮高脚尖,却还是看不到广场上的动静,只看到一颗颗阻碍视线的脑袋。丫鬟们还没回答,广场上倒先传来干戈的声音。“扔出去。”命令一出,不速之客立刻响起惊慌的叫声。“什麽?扔出去?不、不行啊!我是来找人的!”那人喊道,冷汗直流,抵死不肯被扔出大门。咦,那声音很耳熟呢!贝贝皱起眉头,歪著小脑袋.怀疑是自个儿听错了。不可能啊,这儿是苗疆,可不是京城,那不可能跑到这儿来,说不定只是个声音相似的人——正在思索著,对方又开始大喊。“贝贝!钱贝贝,你在哪儿啊!快点出来啊!”啊,她认出来了!“旭日!”贝贝推开众多丫鳜冲到广场上,满脸惊喜的指著年轻男子大叫。原本在求饶的俊美男人,一看见贝贝,又惊又喜,也张著嘴大叫。“啊,终於找到你了!”在众人的注视下,两人拔腿奔向对方,如同久违的牛郎与织女,热情的拥抱。贝贝更像八爪章鱼似的,双手双脚全都圈上去,兴高采烈的又抱又亲。“你怎麽来了?”她挂在男人身上,亲昵的摇晃他。男人高兴的笑著,看来更加俊美。“笨问题,当然是来找你,不然我为啥搁著京城的暖暖被窝不睡,跑来这苗疆野地?”他伸出手,捏捏她的鼻尖。贝贝高兴极了,搂著他的颈子,还想说话,却发现自个儿的领口陡然一紧,整个身子被往後拎去。咦,她怎麽腾空了?贝贝诧异的回头,刚好看见干戈铁青的俊脸。“把这男人扔进狼堆里。”他阴冷的说道,全身辐射出强烈的怒气。“什麽?呃,不行不行!千万不行!”贝贝连忙反对。干戈的脸色更难看了。“你还想替他求情?”他咆哮,声音震动整座苍茫山。所有的苗人,扑通扑通的跪下,趴在地上瑟瑟著,虽然担忧汉妃的处境,却也没人敢而对蛊王的愤怒。被拎在半空中的贝贝却无处可逃,只能屏住呼吸,紧张的看著他。“是、是啊!”她既害怕又困惑,却还是硬著头皮点头。干戈深吸一口气,锐利的目光扫到旭日身上,恨不得拿出猎刀,把这个男人碎尸万段。这个汉族男人是谁?会是她的情人吗?某种陌生的情绪,在干戈胸口中,令他愤怒得双眼发红,冷静的理智彻底碎裂。她竟敢在他向前,拥抱另一个男人!眼看惰况愈来愈僵,旭日鼓起勇气,前进一步。“笨,你看不出来吗?”他低声骂著贝贝,没想到她竟然这麽迟钝。“什麽?”她一头雾水。旭日还想骂人,但是那个“笨”字还没出口,冷冽寒酷的视犀就狠狠瞪了过来。他立刻把骂人的话全吞回肚子里,脸色一变,火速摆出最和善的笑容。“蛊王,您先别发火,在下是京城钱府长子旭日,是汉妃的弟弟。”他解释著,暗暗猜测,这个高大的蛮子会发这麽大的火,肯定是在吃醋。看来,他这个迷糊的五姊,在这段日子里,倒是捞到个不错的丈夫呢!黑眸眯了起来,从旭日的俊脸,挪移到贝贝的俏脸,充满怀疑。“弟弟?”他问。两人用力点头,差点扭伤了脖子,就怕干戈不信。苗人们偷偷抬头,仔细一瞧,这才发现,这俊美的男人,生得跟汉妃的确有几分相似。两人的五官神似,尤其是那双水汪汪的眸子,更是一模一样。半晌之後,干戈突然放手,松开箝制,转身往内厅走去。她毫无防备,咚的一声,摔在地上,粉臀儿被摔得好疼。“哇,你就不能先提醒我一声再放手吗?”她抱怨著,揉著发疼的粉臀。管事意会过来,连忙上前,恭敬的行礼。“汉妃,蛊王的意思,是请您跟旭日公子都入内厅。我会即刻命人备茶,为旭日公子洗尘。”汉妃的亲人,他们可不敢怠慢。姊弟两人本来就感情深厚,加上许久没见,彼此都有一箩筐的话要说,从广场走入内厅的路上!两张嘴叽哩呱啦,都没停过。“是要你找药材吗?怎麽自个儿开溜了?石冈急得都快上吊自杀了。”旭日问道,帅气的撩起衣袍,跨过门槛。“你也知道石冈那硬性子,他左一个不准,右一个不行的,我什麽事也办不了,索性就自己上路了。”贝贝耸肩,踏入内厅,找了张椅子坐下。屁股还没沾著椅子,後头的干戈就开口了。“过来。”“我坐这儿就——”“过来。”冰冷的口吻,不容反驳。她叹了一口气,只能凑到他身边去坐,心里悄悄抱怨他的蛮横。旭日看在眼里,暗暗微笑。屁股才一坐定,贝贝就急著开口。“你是怎麽找到这儿的?是石冈告诉你们的吗?”“他送信回京城请示,大姊却按兵不动,说你虽然迷糊,但是仍有些小聪明,肯定能够平安无事。”旭日详细的说道。贝贝乾笑几声,觉得头皮发麻。“大姊的神机妙算,可从没出错过。”旭日说道,瞄向一旁的干戈。“只是她倒也没料到,你立见成了蛊王的妻子。”“呃,这个,说来话长,等有机会再说。”她含糊的说道。老天!她可不想让旭日知道,自个儿是丢了多大的脸,才阴错阳差的成为苗人的汉妃!那些过程,她仅仅是回想,就羞愤得想躲进被子里大叫。旭日微笑,拿出扇子,敲击掌心。“没关系,那就回京城,对著家里人,再一并说了吧!”“回京?”她眨眨眼睛。“嗯,京城里头出了些事情。”贝贝喔了一声,眸子滴溜溜的往干戈脸上转,发现他的脸色再度转为铁青。唉,想也知道,他不会点头放人的!“可是我中蛊了,没办法回京城。”她双手一摊,万分无奈。“中什麽蛊?”“你别问了。”她支支吾吾,粉脸发红。旭日晃脑的想了一会儿,虽然怕干戈翻脸,却不得不开口。“只是,你非得回去不可!”他顿了一下,神色凝重。‘乾坤堂’出事了,一个病患突然暴毙,仵作看了,说是你用药失当所造成。”贝贝跳了起来,气得哇哇大叫。“我?我用药失当?这绝不可能!”这是污辱她的医术啊!她用的药都是温补之类,先调养病患身子,再强身健体,进而收到壮阳之效,哪里可能会吃死人?先前,还有病患嫌她药下得太轻,无法立竿见影,所以转投向“安平堂”求医呢!“官府可不这麽想。大姊要我赶在官差前,先带你回家里,大夥儿也好从长计议。”“那现在怎麽办?我又离不开。”贝贝皱眉。旭日晃脑,思索著几位姊姊可能的反应。“四姊会说,以和为贵;三姊会说,量力而为。”“她还会罚你扎马步。”她补上一句。他没理会。“二姊嘛,得等到她醒来,才能问出她的意见。至於大姊,啊,对了,她有给我个锦囊。”“打开看看。”贝贝提议。旭日打开,锦囊里有张短笺,上头是大姊娟秀的字迹。事情没办成,就别回来,两个人沈默。“打开第二个看看。”内容一样。“打开第三个看看。”里头是一条白绫。“什麽意思?”旭日呆愣,摸不清大姊的意思。贝贝倒抽一口凉气,躲到干戈背後。“嗯,呃,你、你是知道大姊的性格的。”她用很小的声音说道。旭日脸色一白。“呃,好歹我是她亲弟弟,她不会这麽狠——”他看见贝贝猛,背脊不禁发凉。“好吧!就算我没办法带你回去,必须拿著这条白绫上吊,但你就没想过,大姊会亲自来逮你?”旭日一脸悲苦,拿著白绫在脖子上绕啊绕。这一次,轮到贝贝脸色惨白。姊弟二人都在烦恼的时候,干戈开了金口。“我陪你。”“啊,你要跟我回去?”她转过头来,不敢置信的看著他。“没错。”“呃,啊,嗯——那个——其实,你不需要陪著我,我只是回去处理一些事,很快就回来了。”她双手乱挥,光是想像他走入京城,会造成多大的骚动,就觉得头皮发麻。“你离不开我。”干戈淡淡的说。“啊?”她脸儿一红。“你别胡说,我哪里会离不开——”“七日一回。”他提醒。轰!贝贝的脸儿著火了。可恶,他怎麽——怎麽可以提——“七日——什么七日一回?”旭日很感兴趣,凑过来发问。“没你的事!”贝贝恼羞成怒,红著粉脸,咚咚咚的跑过来,抡起拳头扁自个儿的弟弟。“唉啊,别打别打。”旭日无端被敲了几下,捣著痛处,龇牙咧嘴的喊疼。唔,七日一回?什麽七日一回?他脑子乱转,虽然好奇,却碍於贝贝的拳头威胁,不敢再发问,怕等会儿会被扁出内伤来。“随时可以出发。”干戈说道,阻止姊弟相残。“真的吗?”贝贝双眼闪亮,神态兴奋。“那让我换件衣裳,收拾些东西,咱们马上出发。”虽然回京里,是有麻烦事必须处理,但是离家这麽久,她自然是好想念好想念家人。就连大姊,在这会儿回想起来,都令她觉得思念极了!“太好了,我要回家了!”返家的兴奋!充斥在胸口,她小嘴上喊著,双手拎著绣花飘带裙,三步并作两步,迫不及待的往外跑去。没人发现,当她欢呼时,干戈的黑眸中,闪过一抹阴鸷。第八章繁华京城,冠盖云集。无数的落花,拂过高高的蓝色琉璃同落入钱府。偌大的庭院内,花木扶疏,错落着华丽的庭台楼阁。珍珠阁的窗台前,站着一名绝色女子。吵杂的喧闹,夹杂着惊喜的笑声,从钱府大门,一路响了进来。几个丫鬟急忙穿过回廊,奔来珍珠阁,在阁前幅身行礼,欢喜的报告。"启禀大姑娘,旭日公子带着五姑娘回府了。"钱金金弯唇一笑。"让他们到珍珠阁来。"她吩咐道,转身踏入屋内。久候在窗台旁的丫鳜立刻为她解下软绡披风,端上的香茗。金金端过瓷杯,轻啜热茶,瓷杯还没见底,珍珠间外就响起喧哗声,热闹极了。阁门一开,娇小的身子立刻飞奔进来。"大姊!"贝贝娇声喊道,冲上软椅,抱住金金,像只小猫般撒娇,从苗疆带回来的精致礼物,全被扔到地上去了。金金微笑,拍拍小妹的粉颊。"你可回来了,我还以为,你当了苗人的汉妃,从此之后就不回京城了。"她轻声道,捏捏贝贝的鼻尖。"大姊,我哪里会不回来呢!"贝贝小声说道,偷偷做了个鬼脸。金金浅笑,清澈闪亮的眸子,看向一旁高大沉默的男人。"我让你去找药方,你却找了个丈夫回来。"啊,惨了惨了,大姊要怪罪了!贝贝连忙,从衣袋里,抽出一束文件,上头写得密密麻麻的,全是苗疆药材的批发货价。"呃,我虽然没找到药方,但是也找到货源。大姊,这是苗疆的药材谱,只要照这张谱进货,'乾坤堂'每年能节省十几万两银子呢!"她陪着笑脸,献宝似的,把药材谱送到大姊面前,证明自个儿可没偷懒。金金眸子一亮,低头审视。天下人都知道,在京城钱府里,运筹帷幄的,是长女钱金金。自从她十八岁及笄,展露惊人的商业长才后,就接掌了父亲的生意,经营得有声有色。"货源稳定吗?"她问。"苗人说了,任何好货,都先留给'乾坤堂'。"贝贝说道,看了干戈一眼。买药材的事情,一由他出面,就全盘搞定。苗人不敢违逆蛊王,对她这个汉妃,更是有求必应。金金沉吟半晌,才又开口。"商道呢?""全打理妥当了,十里一站,能够日夜兼程,把药材送来京城。"旭日插嘴,紧张的看着大姊。金金挑眉,仔细看过药材谱,才慢条斯理的卷起来,交给丫鬟。"这件事,你们办得不错。"姊弟二人,松了一口气,差点没瘫软在地上。呼,还好这桩生意能让大姊满意!他们一路上提心吊胆,就怕大姊怪罪,说他们办事不力。到时候啊,只怕家里的椅子都还没坐暖,就要再度被扔出大门去赚钱。心上的大石头落了地,贝贝舒展柳眉,觑见站在一旁,始终沉默不语的干戈。她跳下软椅,咚咚咚的走到干戈面前,牵着他的大手,走回软椅坐好。"大姊,我替你介绍,他就是——""我知道。"金金微笑,还命人端上最好的春茶。"啊?"贝贝一头雾水。大姊知道?知道什么啊?她都还没说呢!"他是干戈,苗疆的蛊王,你的丈夫,咱们钱府的新姑爷。"金金轻声说道,说得钜细靡遗,没半点遗漏。贝贝眨着双眸,讶异得说不出话来。"她派人来调查过。"干戈开口,黑眸微眯。即使远在苗疆,也不时会有汉人,赞叹的谈论起京城钱府的长女。他老早就知道,他的小妻子,有个绝顶聪明的大姊。"啊?有吗?"干戈点头。"我们成婚后,有汉人陆续入了苗疆,打探关于我的一切。"苗人们来禀报,说是这些形迹诡异的汉人,都是来自于汉妃的娘家。金金浅笑,搁下瓷杯。"我这个宝贝妹子,没媒没聘的,就让你给娶走了,我当然必须格外留意些。"她弯着唇,若有所思的看着干戈,淡淡的补上一句。"钱府的女儿,可不是普通人想娶就能娶的。"黑眸一眯,没有动怒,明白金金的弦外之意。旭日在旁边小声的嘀咕。"不用说,她肯定是拨过算盘,知道结下这门亲事,是稳赚不赔的。"金金笑而不答,反倒靠到贝贝耳爆轻声问道:"他对你好吗?"贝贝咬着唇,没有回答,粉脸却变得红润润的,格外动人。这下子,即使她不说话,答案也昭然若揭了。干戈的黑眸,眸光转浓。他旁若无人的起身!大步走过来,拦腰抱起贝贝,霸占了她的软椅。"啊,那是我的位子啦!"她抗议。"你坐我腿上。"他口吻平淡,眼神却十分炙热。坚实的双手,圈紧细细的纤腰,不让她离开。连屋内的丫鬟们,都偷偷笑着,知道这个新姑爷,可是疼极了五姑娘呢!众人的眼神,让她羞得想挖个洞跳进去,但天不从人愿,干戈把她抱得紧紧的,她连脚尖都碰不着织毯。贝贝羞得连发根都红了,连忙扯出别的事情,转移大伙儿的注意力。"对了,大姊,旭日提到,前些日子,京城里头有人暴毙,那是怎么一回事?"她把话题绕口正事上头。金金点头,收敛笑容。她纤手一扬,所有丫鬟自动福身退下,室内转眼清场完毕,只剩下钱家自个儿的亲人。"死者是西市延康坊的潘大爷,官府那方面,我暂时压下来,但要厘清案情,只怕还要费一番功夫。"贝贝蹙着眉头,一面听一面点头。"他在'乾坤堂'里看了一阵子,病因是气虚血寒、肾水不足。""你用了什么药?"干戈问。"以鹿角、龟板、枸杞及人参口味药剂,熬成四珍胶。"她皱着眉头。"这些都是温补之药,不会伤身的。"他点头,拧眉沉思。贝贝虽然迷糊,但是精通药理,用药毫不含糊,苍茫山上的妇女孩童,如果有任何病毒,都已全交由她治疗。旭日走了过来,从怀里拿出一个小竹筒。"这是在死者身旁发现的证物,你们瞧瞧。""证物该待在衙门吧?"贝贝瞪着他。他耸肩,不以为然。"大姊有办法嘛!"干戈打开竹筒,将竹筒内的东西倒在桌上,浓眉愈拧愈紧。她也凑过去瞧,才一看清楚!嘴里就哇哇叫了起来。"啊,这是斑鸷啊!"这种东西,药性极强,致人于死。一般药行的用法,是将斑鸷与糯米同炒,取了糯米入药,丢弃斑鸷不用。干戈审视着桌上的斑鸷,黑眸闪烁,若有所思。贝贝把下巴搁在桌面上,瞪着那些黑乎乎的斑鸷。一想到这些东西,曾害死一条人命,她就心里直发毛。"我记得,这种东西,能治疗皮肤方面的病症。"她小声说道。"也能用于壮阳。""这个我知道。斑鸷在壮阳上的确有奇效,但也有奇毒,所以我不用。"她是很努力在赚钱,但可从不做害人的勾当。"你不用,他们用了。""谁?"贝贝眨着眼睛问。黑眸一眯,射出锐利的光芒。半晌之后,他才徐徐开口。"四川唐门。"东市长街上,离"安平堂"几丈远的墙角,两男一女正在拉拉扯扯。"喂,这样不行啦!"贝贝小声的怀着。干戈没有理会,跨步便走。眼看用说的没用,她连忙往前一蹦,用尽全身力量!拉住他一条胳臂,妄想阻止他前进。该死,这怎么这么不可理喻?!"不行啦,'安平堂'虽然真的来自四川,但也不能证实,他们跟命案有关。"即使用上全身体重,仍难敌干戈的力气,她像个行李,被拖着前进,小绣鞋在地上滑出一道长长的痕迹。街上来往的人们,瞪大眼睛,好奇的观望。干戈抬眼,冷冷瞟来一眼。就仗着那比江洋大盗远吓人的气势,众人立刻脖子一缩,像被针刺着似的,迅速挪开视犀溜之大吉,不敢久留。十丈之内,除了夫妻二人,只剩正在考虑,是否要逃走的旭日。"旭日,还杵在那里做什么?快来帮忙啊!"贝贝还在嚷着。旭日站在原地,为难的搔搔脑袋。"呃,但是,姊夫说的也有道理啊,京城之内,除了'安平堂'外,没有第二间药坊的药来自四川,他们的确最有嫌疑。"班鸷的产量稀少,前几年曾听说,四川有人大量里培养,而要将活斑鸷制成可用的药物!又需要专门的技术。放眼四川,就只有惯于用毒的唐门有此能耐。更巧合的是,这间"安平堂"的主人,就是来自四川。"不行,咱们必须等官府查办!"贝贝喊道,又被拖了好几尺。"太慢了。""呃,啊,但是,你这么闯进去,反倒是打草惊蛇。"她极力劝阻。干戈露出狼一般狰狞的笑容,令人。"我会搜出证据来的。"贝贝忍住尖叫的冲动,深吸一口气。"你别急,我们换个方法去探探吧!啊,对了,我想到了,我们可以找个人!假装房事不力,亟欲求医,必须买些强力的壮阳药——"他的表情愈来愈难看。呃,事关男性"尊严",他肯定是不愿意了!况且,瞧他这么高大精壮,哪个人会相信,他有——呃——呃——"那方面"的问题——贝贝粉脸一红,连忙甩甩头,抛开脑中的胡思乱想。她转过头,脑筋动到弟弟身上。"旭日,你去。""我?"他的眼睛快掉出来了眼看旭日还杵在原地,贝贝双手插腰,俏脸一凝。"你去不去啊?""我——""姊姊说的话,你敢不听?""呃,我——"旭日我了半天,还我不出个下文来。要他上"安平堂"求壮阳药?这要是传出去,他这个京城第一贵公子的脸要往哪里搁啊?别的不说,只怕城里的姑娘,会哭湿好几条手绢呢!呜呜!他怎么这么命苦?别人家都是重男轻女,唯独他家例外。他这个钱家唯一的香火,总是被五个姊姊欺压得难以翻身。正在怨叹自个儿歹命,眼角却瞄见上个高大的身影,早已迳自朝"安平堂"走去。"五姊——""别罗唆,你去是不去?"贝贝龇牙咧嘴的嚷道。"我想,没那侗必要了。""为什么?"旭日缩缩脖子,伸手指向"安平堂"大门。"因为,呃,姊夫已经闯进去了。""您不能进去!"说话的人,被干戈一掌挥开,哀嚎的飞出大门!跌到街上。"这位客倌,你——啊!"更多的人围上来,更多的人,陆续往外飞去,咚咚咚的,在街上躺成了一片。高大的干戈,如入无人之境,一手挥开一个,没三两下功夫,原本热闹非凡的"安平堂"人数锐减。客人们见苗头不对,立刻抱头鼠窜,逃得不儿踪影。在店里招呼的伙计们,连反抗的力量都没有,全被扔出门,就只剩下柜台后方的掌柜,脸色惨白,瞪着这个暴戾危险的男人,不断。干戈伸出手,揪起掌柜,脸色阴沉。"交出来。""交——交——交什么?"掌柜的抖得连话都说不好。"鸷斑。"掌柜的脸色一变,却仍在装糊涂。"呃,这位爷,您说什么,我不懂——"黑眸眯起,迸射出不耐的怒火,干戈出手,挥出一道凌厉的掌风。砰!一声巨响,震得人耳朵发疼。整楝屋子剧烈摇晃,一整面的药柜,转眼就被轰掉,连屋梁都摇摇欲坠。掌柜的傻了,抖得更厉害。"同样的话,我不想说第二遍。"干戈的口吻仍旧冰冷。贝贝上气不接下气的跑进来,才一进"安平堂",就见一个大药瓮,笔直的飞来,轰向她的脑袋。"啊!"她大叫一声,连忙低头,惊险的闪开。药瓮哗啦一声,摔在地板上,瓦片跟里头的黑枣散了一地!满地滚啊滚。她拍拍胸口,安抚受惊的心脏,环顾乱七八糟的大厅。"老天,我才迟了一会儿,你就把这儿破坏成这样了!""啧,姊夫的手脚真快。"旭日在一旁感叹,一进大门,立刻挑了个安全位置躲好!就怕惨遭池鱼之殃。吵闹的声音,惊动了"安平堂"的老板唐舜。他皱着眉头,从存药房里走了出来,嘴上还在骂着。"做什么?这样吵吵闹闹的——"深邃的黑眸,冰冷的扫了过去。两个人才刚打了个照面,唐舜的脸色,立刻变得惨白。他先是全身僵硬,张着嘴直喘气,眼睛瞪得比金鱼还凸。干戈挑眉。"原来是你。"他扔下吓昏的掌柜,像发现新猎物的野兽,跨步走来。啊,这两个人认识?贝贝跟旭日愣在一旁,屏气凝神,满头问号。唐舜突然提气一喊,扯住桌上的布匹,往他们甩来。数十支针灸用的银针,笔直朝两人射来,银光交织成一片银网,躲都躲不过。庞大的身影,恍如鬼魅!瞬间就赶到面前!挡住尖锐的银针。她连喘息的时间都没有!就被干戈揽入怀中。的男性气息,包里了贝贝全身,她毫发无伤,胸口却狠狠一疼。"干戈!"她惊慌的喊着,俏脸惨白。他用身体为她挡了银针!"我没事。"干戈淡淡的说道,目光扫过她焦虑的小脸,冷酷的眼神,稍稍变得柔和。角落传来。"我有事。"旭日龇牙咧嘴的抱怨。他问躲不及,又没人搭救,手臂上挨了十几根银针,疼得好想哭。贝贝没理会,小手扯着于戈的衣裳。"快把衣裳脱下,让我瞧瞧!"他耸肩,刷的拉下衣衫,露出结实黝黑的上身。"转过去。"她又下了命令。他依言转身,宽阔的背上,赫然钉满了银针,看来怵目惊心。她倒抽一口气,小手抢着红唇,全身。"针上没毒。"干戈简单的说道,接着绷紧肌肉,发出一声巨喝。霸道绝伦的内力,凝为强大力道,全数的银针立刻被震飞。就听到嗖嗖的声响,银针转眼挪了位,全钉到墙壁上去了。贝贝眼中泪花乱转,虽然松了一口气,心头仍难受极了,被莫名的情绪揪得紧紧的。"你痛不痛?"她先伸出小手!试探的摸啊摸,接着靠上前去,小心翼翼的吹气,想为他上疼。他。"骗人!"怎么可能不痛?他都流血了呢!干戈回头,瞅了她半晌,眼神复杂。"你没受伤就好。"他粗声说道.转身往内走去。贝贝整个人呆住了,傻傻的看着那高大的背影,红唇微张,连泪珠滚下粉颊,也不晓得要去擦。那简单的几个字,让她胸口好热好烫,某种甜甜暖暖的涵义,虽然他从来没有说出口,但是从他的眼神、他的举动,她就能感受得好清晰。不知道为什么,她突然好想抱住他,抱得紧紧的,永远都不放开——高大的背影,在药坊间转了个弯,踏进内室的存药房。她急忙跟上去,不想跟他分开太久。存药房内,百药杂陈,用的都是寻常的药材。墙上有着无数药柜,房中央还摆着一张红木大桌。干戈站在药材中,拧皱浓眉,仔细检阅。黝暗的眸子,落到红木大桌上。桌上空无一物,却飘着神秘的药味。他挑眉,黑眸一眯。"啊,唐舜怎么逃了?"贝贝凑过来发问,转着小脑袋,在屋子里看啊看,却看不见那的影子。那个卑劣的男人,大概是趁着干戈分神救她的时候,找机会开溜的吧!只是,这种反应也太明显了吧?他们只是找上门,唐舜立刻逃赚摆明了是心里有鬼!干戈勾唇,露出冷笑。"他认得我。"唐门善用毒,但是汉人用毒,终究比不上苗人。唐舜是用毒之人,对干戈的大名,自然是如雷贯耳。这会儿碰上祖师爷了,他这个小货色能不逃吗?没吓得尿裤子就不错了!"但是,那也不能证明,他跟命案有关。他拔腿开溜,说不定只是代表,全天下人都知道你很凶——"她小声说道,不断强调!证据很重要。干戈扫了她一眼,走到红木大桌前,举起右手。"啊!"这一次,她眼明手怏,立刻跳到他背后,把耳朵捣起来。轰!又是一声巨响,坚固的红木大桌,在他的掌力下,化为无数木屑。木屑之中,赫然出现了十来个黑色绸袋。小绣鞋才刚踏出去,她整个人就被干戈拎起来,腿儿腾空。直到被拎过了散落的尖锐木屑,他才松手。"别踏着了。"他面无表情的说道口她心头一暖,红唇弯起,露出甜甜的笑,小脑袋点得好用力。他的霸道,总隐藏着对她的关心。这个严酷又沉默的男人,其实很不懂得表达感情呢!干戈拿起一个黑绸袋,运劲一摸,绸袋碎开,一块毒性极强的蟾酥,赫然出现在他掌心。这种东西,通常用于麻醉,对壮阳有奇效,但是用量稍稍不对,就会致命。噢喔,看来证据确凿了!"你怎么知道桌里还有东西?"她蹲在地上,把黑绸袋一个个打开,才发现里头全是有剧毒的壮阳药品。"这是唐门的习惯。"他简单的说道,将一鸷整袋的斑递到她面前。她哇了一声,抢过来看。"把这个交给官府,就可以还你清白。"干戈说道,伸出手臂,又将她拎了起来,迳自往外走。"呃,我们要去哪里?""回家。"事情结束,他不愿久留。贝贝点点头,也很想开溜。经过大厅时,她抬起小手,把斑鸷扔给旭日。"把证物交给官府,再让他们派人来调查清楚。"她吩咐道。"但是,我手上的银针——"旭日一缩脑袋!委屈的接过斑鸷。"自个儿拿镊子夹出来。"她还在交代着,人已经被干戈拎出门外.两人愈走愈远,将旭日远远的抛下。他独自站在破烂的"安平堂"里,抱着发疼的手臂、拿着斑鸷,只觉得自己好可怜。呜呜,他的手很痛啊,怎么没人来关心他?呜呜第九章还没有破案,干戈的耐性已经用尽。在餐桌上,他搁下筷子,对满桌山珍海味视若无睹。「我要带她回去。」他简单的宣布。原本热闹的餐桌,转眼陷入寂静。贝贝坐在他旁爆双手捧着碗,正在喝着火腿春笋汤,小嘴里还嚼着嫩脆的笋子。「回哪里?」她傻傻的问,没察觉到气氛不对。「苗疆。」简单两个字,让可口的笋子,瞬间变得毫无滋味。她搁下汤碗,连忙抗议。「不行不行,我们才刚到了呢!」才刚见到几位姊姊们,连爹娘的面都没见到,他就这幺不体贴,立刻要拉着她回苗疆?黑眸一瞇,迸射不悦。钱府几位千金,也围在餐桌旁,室内美人群聚,蓬荜生辉。她们低着头,聪明的闭嘴不语,眼睛全看向大姊。金金接过手绢,擦拭双手,出来打圆场。「贝贝虽然洗脱嫌疑,但是案子到底还没破,官府方面,只怕不愿意让她离开京城。」她说得合情合理。几个姊妹猛点头,闪亮的眼儿望向干戈。他冷着脸,毫不考虑。「这些小事,你可以处理。」金金挑眉。「你倒是很看得起我。」眼看大姊被戴了高帽子,马上就临阵倒戈,贝贝主动上场,蹙着柳眉,像个小可怜似的,扯着他的衣袖摇啊摇,期待能捞到一点怜悯。「别那幺快赚好不好?京城里有很多好玩的事儿,是苗疆比不上的,我们留下,我带你到处去晃晃——」话还没说完,那两道剑眉,早已拧在一块儿。糟糕,看来哀兵政策无效!「我们明日启程。」他径自说道,端起酒杯,眉头没有松开,神色更凝重了些。贝贝深呼吸,被干戈的固执霸道一激,火气也冒上来了。她怒气腾腾,双手一拍桌子,猛的跳上椅子,小脸刚好对上他的视线。「干戈,你给本姑娘听清楚了,我、不、住」她喊道,重申立场。他下颚,气得头顶冒烟。「住」干戈吼道。「不要!」她不甘示弱,吼了回去。冷酷黑眸对上倔强明眸,两人大眼瞪小眼,僵持下下。「你必须跟我回去。」「为什幺?」「因为你是我的妻子。」「既然是妻子,不是你买的牲口,哪里能随你牵东牵西的?我当然有权决定要待在哪里!」干戈深吸一口气,重击桌面,满桌的好酒好菜,叮叮当当的乱响。屋内仆人、丫鬟们没胆子收拾,抱着脑袋,迅速逃离现场。「跟我回家去。」他瞪着她,黑眸闪亮,双拳紧握.强硬的命令,一字一句从牙缝中挤出来。骸她才不怕呢!贝贝伸出手,捧住那张俊脸,鼻子凑到他眼前。「这儿就是我家啊!」话才刚说出口,她双手下的身子,陡然一僵。那双黑眸深处,闪过一抹。干戈的脸色转为铁青。「是吗?热闹的京城才是你的家,偏远的苗疆,自然是比不上了。」他瞇着双眼,轻声说道,声音比腊月的寒风还要冷。她背脊一凉,惊觉自个儿说错话了。天啊,他误会了,她不是那个意思!京城是她的家,但并不代表,她就否认有他的苗疆,就不是她的归宿。所谓的家,该有能分享欢笑与温暖的家人;所谓的家,该有个让她在乎的人——他也是她在乎的人啊!「干戈,我——」贝贝急着想解释,舌头却打了结,脑子里乱成一团,当着众姊妹的面,她更是拉不下脸道歉。还想不出该说什幺,干戈已经起身,目光如冰。「你不赚我走。」「要走可以,解了我的蛊毒啊!」她虚张声势的喊道,有恃无恐,知道他绝不会放着她的生死不管。她体内的蛊毒,此刻反倒成了护身符。干戈回过头,冷冷的瞪着她,蓦地抽出腰间猎刀,拉开衣裳.露出黝黑结实的胸膛。「我解!」银白的刀尖,往胸膛刺去,在心口划出一道血痕,鲜血顺着刀刃,滴在酒杯里。「把这杯血喝了!你体内的七日蛊就能消解。」他冷淡的说道,高大的身躯踏出大厅,甩袖离去。室内岑寂,没人吭声,视线全落到贝贝身上。她瞪着那杯血,全身僵硬,直到胸口发疼,才发现自个儿打从他离开,就忘了该要呼吸。干戈走了,他真的不管她了——热热的液体涌上眼眶,杯子里红色的血,看在眼中愈来愈模糊。「贝贝,你不去追他吗?」最温柔的四姊开口,绝美的眸子看向门外,一脸担忧。「追什幺呢?他要走就让他赚我反倒落得轻松。」她故作坚强,声音却在。她把下巴抬得高高的,想要从容的退出大厅,脚步却晃个不停。直到走回房间,关上房门后!她深吸一口气,扑向床铺。「哇!」凄惨的哭声,传遍钱府每个角落。贝贝整个人埋在棉被里,哭得声嘶力浆眼泪沾湿了锦缎被子。她边哭边晃着脑袋,心里难受得像是被开了个大洞。呜呜,他走了!呜呜!他不要她了!呜呜!那个霸道的笨蛋蛮子!就不会把事情问清楚吗?她很在乎他、很爱他啊!解了七日蛊又怎幺样?他下在她心中的情蛊,她要找谁去解?哭得正伤心,棉被突然被人给掀了,一张哭花的小脸,顿时没地方藏。四个姊姊全凑在床爆将她团团围住。「别哭了,快出来。」金金伸出手,硬是要把小妹拉下床铺。「不要!」她哭叫。「你再不出来,可就真的追不上干戈了。」「我才不去追他!」贝贝咬着的唇,不断,就算心痛得要命,还是倔强极了。金金皱起眉头,在床边坐下。「你是当真想离开干戈?」她想要点头,眼泪却泄漏了心事,哗啦啦的住下掉。如果是真心想离开他,她哪里会哭成这样呢?「是他不要我的。」想到这儿,眼泪掉得更凶了。「傻瓜,你仔细想想,干戈若是不要你,又何必因为你不回苗疆,发那幺大的火?」贝贝抬起小脑袋,哗啦啦的流泉,因为金金的话,稍微停止流泻。这幺说来,干戈是在乎她的喽?她好想告诉他,自个儿不是不跟他回苗疆,但是爹娘远在四川,还没见过这个新女婿呢!她想等到爹娘回府,再郑重的告诉爹娘,日己嫁了个沉默严酷、却对她很好的男人——希望的火苗,悄悄在心中复燃,心口的疼痛,一点一滴减轻。金金拿了件披风,替小妹穿上,嘴上还在说着。「再说,钱家可从不做亏本生意,怎能赔了姑娘又折兵?干戈这个姑爷,无论如何,钱家是丢不起的,你自己想清楚!是要自个儿追上去,还是被五花大绑的送去?」贝贝被推着下床,虽然想去追干戈,心里却觉得有些委屈。「大姊,到底是钱重要,还是我的面子重要?」金、银、珠、宝一字排开!露出微笑,齐声回答。「当、然、是、钱!」月黑风脯小小的身子在郊道上奔跑着。贝贝喘息着,汗水浸湿衣裳,却怎幺也追不上干戈。漆黑的郊道上,没有半个人影。她手中的灯笼,在半个时辰前就熄了。她咬着牙,在夜里摸黑走了好久,却还是看不见他的人影。怪了,大姊不是说了,干戈离开没多久,她要是动作快一些,肯定能追上的吗?为川幺她追了那幺久,却连他的背影都没瞧见?呜呜,那个可恶的蛮子,没事走那幺快做啥?她的腿也没他长,追起来好辛苦呢!她蹲在地上,又冷又累,先前哭得酸疼的眼儿,又有些湿润了。要是追不上干戈,那该怎幺办呢?一想到从此都无法见到他,她的心更痛了些。他离开之后,她才赫然发现,自个儿已经离不开他。一个人影,悄悄靠近,阴影遮盖了月光。「干戈!」她立刻跳了起来,惊喜的大喊。啊,他回头来找她了吗?!面目狰狞的唐舜,居高临下的睨着她。「钱姑娘,找人吗?」贝贝倒抽一口气,连忙躲开数超跟唐舜隔得远远的。「你怎幺会在这里?」她咬着唇,心里浮现不祥的预感。「在下等在这儿,是为了等钱姑娘。」唐舜笑着说道,眉宇之间,有浓浓的杀气。啊,等她?!「唐爷找我有事?」贝贝眨着眼睛,悄悄挪动小绣鞋,只是唐舜一瞧见她后退,也欺身上前,阴魂不散的缠着不放。唐舜笑得更阴毒。「你这女人倒是厉害,生意上斗不过我,不知用了什幺法子,竟能雇了蛊王来撑腰,把我的药坊拆了。」「安平堂」被拆后,官府急着缉捕他,让他再也待不下去。但是,要他就这幺离开,白白放过钱贝贝,他又太不甘心!唐舜猜想,蛊王虽然不好惹,但终究只是受雇于钱家,若想报仇,自然也要等到难缠角色先离开。他在钱府外埋伏,耐心的等到蛊王离开,才敢现身。「唔!唐爷是来道别的?」她胡乱问着,冷汗直流,急着想找方法脱身。只是,这会儿天色昏暗,连个鬼影子都看不到,她上哪儿去讨救兵?「是啊,临别之前,特地送了个小礼物来给钱姑娘。」唐舜拿出一个小瓶子,逼近贝贝,双眼闪烁。「呃,不需要这幺多礼了。」她瞪着那个瓶子,心里确定,那绝对不是啥好东西。「这可是我特别调制的『蚀骨露』,一旦沾上后,你那漂亮的肌肤,转眼就会侵蚀成白骨。」唐舜兴奋的说道,打开瓶子,一阵浓香立刻弥漫四周,让人闻了难以呼吸。贝贝连连后退,双脚都软了。她听过「蚀骨露」,这东西名堂古怪,能销融尸骨,寻常人绝对不敢使用。但她万万没想到,唐舜这幺歹毒,竟拿这东西来对付她。该死,要是碰上瓶子里的液体,她肯定转眼就被融化得一干二净,哪里还能去找干戈?唐舜愈走愈近,毫高举起瓶子。「呃,你别冲动——你——啊,干戈!」最危急的时候,她本能的喊出他的名字。来不及了!液体泼来,全数溅到她肌肤上,让她全身发寒。「啊——」贝贝在浓香中发出惨叫,双手抱着身子,狼狈的跌在地上。呜呜,她完蛋了、她死定了,她要融化了——咦?不会痛?绵长的惨叫声,以疑惑的单音作结。贝贝镇定下来,抬起小脑袋,瞪着自个儿的身子,困惑而不解。月光之下,湿润的肌肤一片莹亮,既没有腐烂,更没有见骨,她甚至不觉得疼痛!她抬起头来,呆楞的看着唐舜。他比她更震惊,还不死心的抖动瓶子,将剩余的「蚀骨露」往她身上泼。凉凉的液体,溅到她身上,没有造成任何伤害,却把她染得香喷喷的。「不可能,你怎幺会没事?」唐舜气急败坏,双眼圆瞪,想不出是哪里出了问题。蚀骨露是他亲出口调配,是天下至毒之药,为什幺却对钱贝贝无效?幽暗的角落里,陡然传来低沉的声音。「她身上有七日蛊,其它的毒伤不了她。」干戈踏山几步,高大的身躯、严酷的俊脸在月光之下。他一身黑衣,不知已在一旁看了多久。贝贝跳起来,连忙咚咚咚的跑过去,扯住他的手臂,抱得紧紧的,就怕他又溜得不见人影。唐舜脸色惨白,无法明白。「但是——但是——她为什幺没死?」中了七日蛊的人,会活活痛死,哪里还能像这个女人,活跳跳的到处乱跑?干戈低头,看着靠在手臂上的粉脸。「因为,她是我的妻子。」唐舜脸色惨白,恍然大悟。钱贝贝不是干戈的雇主,而是他的妻子!七日蛊是天下至毒,但是再可怕的蛊,也还是要受蛊王纵。干戈抑制了毒性,令妻子靠着七日蛊,能够百毒不侵,却又不为毒蛊所害。干戈勾唇冷笑,缓缓从袖中掏中一枚银饰。「你该知道,伤害我的妻子,是要付出代价的。」他运指一弹,银饰咻的一声,往前飞出。唐舜倒抽一口气,银饰已经在他腿边迸开,里头淌出黑色的液体。黑色的液体如同小涩寻找热源,唐舜转身飞奔,但它们的速度更怏,立刻追了上去。在唐舜的惨叫声中,黑蛇全窜入他的脚底。「啊!」唐舜逐渐远去的凄厉呼号,在幽静的深夜听来,更显得可怕。干戈将粉脸压在怀中,不让她瞧见。「不要看。」宽厚的大掌,压着她的小脑袋!熟悉的味道、暖烫的温度,源源不绝的传来。纵使看不见,凄厉的惨叫声,仍旧不断传来。她攀住他,直到惨叫声远去后,小脑袋才慢慢抬起来,粉脸上余悸犹存。「啊,那是——」「七日蛊。」她拍拍胸口。「你还留有这可怕的玩意儿?」干戈点头。「我事先留下的。」喔——等等,事先?贝贝皱起弯弯的眉,反复咀嚼这两个字。她沉静思绪,将来龙去脉,在脑子里仔仔细细的想过一遍。「你『事先』就知道,圣药会被我打破?」她问。干戈点头。她瞇起眼睛,戳戳他的胸膛。「你早就知道我会去偷圣药?」「你忍不住的。」他淡淡的说道,早就看出她急切的性格。好啊,她总算明白了!打从把她带回苍茫山,他心里就有了盘算。让她去愉圣药、让她中蛊、让她不得不成为他的妻子,这一切全是有预谋的。而她拗不过自个儿的好奇心,看不出他心怀鬼胎,一见他放了饵,就乖乖的跳上去咬。清澈的眸子瞇了起来。「好啊,原来,你从头到尾都在算计我。」她恍然大悟。知道了他的诡计,她并不生气,反倒偷偷的有些开心。以他冷漠的性子,会愿意大费周章的设计她,把她拐上手,不是更证明了,他很在乎她吗?干戈沉默半晌,然后点头。「我要你。」她的脸红了红,就算真的气他骗人,这会儿火气也消了大半。「从什幺时候开始想要我的?」「客栈里。」哇,打从那个时候,他就对她——贝贝心儿暖暖,却还嘴硬。「你拐了我、骗了我,就不怕我不想要你?」「我会让你想要我。」他肯定的说道。含这个,对自个儿的男性魅力,可是半点都不怀疑啊!不过,矫健骁勇如他,真正想要一个女人时,有哪个人能够拒绝?「霸道!」她戳着他的胸膛,却对他的狂妄束手无策。干戈握住她的指,额头抵着她,黑眸黝亮。「你为什幺跟来?」他慎重的问。贝贝看着他,脸儿嫣红,半晌后才鼓起勇气开口。「我不想离开你。」黑眸一亮,原先的阴鸷,因为她的坦承而褪去,喜悦取代了森冷。「你不是想留在京城吗?」他问。她用力。「我想跟着你.无论是京城或是苗疆,我都不想离开你。」干戈看着她,久久不语。他就这幺看着她,笔直的看进她的眼里,像是透视了她的魂魄,要将她的心意看仔细。半晌之后,他猛的出手,将她抱到怀中,双臂将她圈得,凶猛的黑眸,紧盯着不放。「先前,是我用计谋拐了你,如今,是你心甘情愿?」他质问道,表情严肃。她点点头,再也不怀疑了。的唇,凑在他的薄唇,主动印上一吻,宣誓对他一生的爱恋。干戈仰头,发出一声欢悦的呼啸,声动旷野。「跟我回苗疆去!」「不,先回钱府。」他的脸沉了下来。贝贝微笑,抚上黝黑的脸庞。「先回钱府,见过我爹娘,我要告诉他们,我嫁给了苗疆的蛊王,从此之后,有人会代替他们,疼我、宠我一辈子。然后,我就跟你回苗疆。」她终于明白,有干戈在的地方,就是她的家。干戈抚着她的脸,在红嫩的唇上印下结实短促的一吻。接着,他抱起贝贝,足尖一点,身形快如流星,赶回京城钱府。

篇一:想你,隔着遥远的距离

想你隔着遥远的距离,爱你只能放在心里。无论心的驿动多么的强烈,无论思念是多么的甜蜜和忧伤,无论距离咫尺还是天涯,咱们都无法相随无法牵手。因为你是最美丽最善良的天使,而我只是你生命旅途中一个匆匆的过客。我对你的爱注定是个无言的结局。但你美好的笑容将永远的留在我的心中。你单纯而善良的心将永远地令我陶醉。我愿意千年不醒,沉睡其中。轻轻的呼唤你的名字,于是黑夜不再漫长,于是寂寞也盛开美丽。尽管这样的爱必定以宿命的故事结局,然而它此时是怎样照彻我低迷的情感之旅啊!我幸福得在黑夜里睁大了双眼,我快乐得如同百灵对着朝霞歌唱。我真想对世界宣布我找到了最爱,那是天使的笑容,那是上天的垂怜,那是我等待了千年的爱情。我不敢奢望它能够天长地久,但是我相信它将铭记在我岁月的画卷上。

用寂寞的姿态,在时光的角落里仰望,天空空的,没有自己喜欢的色彩和味道。原来是自己把一切看得云淡风轻。生活只不过是一场又一场的烟花表演。你的音容笑貌,你的温柔善良统统地包裹着我。让我有了想飞的感觉。这是一份空灵的感情,这是一份纯美的向往,这是绝望里的希望,这是疼痛的甜蜜,这是不敢去打破的情缘神话。我愿意用最虔诚的心去呵护,愿意付出一切能付出的去坚守。当落叶飘飞时,我会看到你和着夕阳的节拍对我微笑。你还是那么的温柔依旧,你还是那么的真诚善良。晚霞更加的绚烂,天空越发的明媚,心如同大海一般的清澈旷远。千百次地抚爱你,以我多情的目光,千万次地感受你,以我热烈的心房,无数次地见到你,在我孤独的梦乡。你轻轻地向我走来,永远地隔着那段距离。你轻轻的转身离去,却怎么也走不出我的视线。天堂何处?地狱何方?我只知道你在我的心里珍藏。

相见的短暂,回忆的长久,我终归在寂寞的世界里想象咱们梦一样的缠绵,你终归走向你如花的生活,甚至遗忘途中不经意的风景。当有一天你的世界向我关闭了所有,那么至少还有关于你至真至美的回忆。感谢你给我带来了感动,也感谢你给我带来了美丽的梦。请让我自始至终地相信你,相信你是最美丽的,最纯洁的,最善良的天使。

篇二:还君千江水慰我一幽秋

我是一滴千年泪,女娲造人所剩水。 不羡九宵天长久,为缘人间几轮回。 我自娥英心凝结,潇湘竹上漫滴落,斑斑驳驳。 伤情时节,镌为别离的箫瑟, 每每残阳伴歌,风泣愁雨歇,总有我呜呜咽咽, 悲悲切切,将一腔苦怨诉说。 我自玉环腮边滚,望纱窗黄昏,挚爱身影渐隐。 素绞无意世情狠,迫香消玉殒, 遗淡魂,化作追梦人。夜夜孤枕,夕夕冷锦, 风刻苍桑容颜衰,皆为相思痕!

我是灞桥柳拢烟,莺啼花闲分飞燕。 纵使千缕惹东风,折枝寂寞怎堪填。 聚聚散散人间事,清波远,今生谁无憾? 缆绳且将两心连,明朝别梦寒。我是巫山朝涌雾,空向南国寄红豆。 抛媚眼无数,他归意如旧, 独守候,春又秋,金莲蹒跚山径幽,绿林深处, 清溪恼怒,嘲人不知羞。 我是金陵草尖露,相思无缘后,葬哇看愁愁难休。 娉婷潇湘,千斛万盏, 莫负年少著绡头。不须留,欢情短,别痛久。 还君千江水,慰我一幽秋。

我是迢迢银汉冰,咫尺不相逢。鹊桥难架拆太易, 金桂良辰空美景。 纤手织就鸳鸯戏,抬望眼,隔岸苦思几番成? 牵牛郎,世间溜溜秋士众。 我是断垣寄梦霜,恸天自悲唱。翠峰挽幛柔指伤, 飘零感万、姜,你阴我阳, 桥切痴想,更兼孟婆汤。此去去,半世缘灭, 三生思量,何事比路长?

我是纸伞被弃滴,化作一泓碧。断桥今又柳丝缝,西湖无风也无雨, 莲有心,逗涟漪谴鱼,了趣苏堤。这次第,无净瓶普渡,休痴仙侣。 我是三变霖铃雨,无系无寄更无计,青楼醉壶日月长, 醒几许,浪几许! 前程遥遥岂知期,更苦寻,数体己。惯看冷月洗石堤, 杨柳晓妆邻家玉。 归去哉,魂来兮。我是兰芝赴恨水,情未共,心永随。西风夜啼犹不悔, 高堂铜照青丝碎, 霜华流天映残菲,苏州河畔,扁舟向晚楫云归, 笑千转百回,谁忆谁? 我是楼台蝴蝶泉,千百年,犹未干。春来共蹁跹, 夏至同荫眠;秋高与月伴, 岁寒齐隐天上天,何似人间,尘蒙风蔽心两牵, 梦难圆!浴爱彩虹悬, 笑织女无聊竟思凡。

我是十娘沉梦江,遍洒芳汀,东流少语, 喜欲狂,刹时惊梦,空一场! 我是凋零莫愁湖,串串晶珠无人拂, 惹比翼人枕畔欢驻,两去茫茫,两地孤独。 笑畔憩鸠唱:姑姑,姑姑……更有枭泣:狠乎,恨乎! 我是酆都洛阳河,缁衣重,眉凝雪,轻风无意碎映月, 寂寞嫦娥,还将鬓悄遮。

我是繁华沦沧海,万千风流,今安在? 看峰峦叠嶂,劝纵凡胎尘外,任青灯古佛,强将心塞。 我是网中一企鹅,怅夏荷,凄秋叶,暮暮愁似江天阔。 苦苦叩击君心扉, 东窗未白残灯灭,对长亭叹,曾拟心结为君系, 相思穷碧落。断鸿声里,君妻将我接…… 恰似君心千年泪,时不回,心誓褪。情随梦飞。

这一世,似水往昔浮流年。匆匆,匆匆。转眼之间,从莺歌燕舞的暖春到郁郁葱葱的盛夏,从衰草连天的清秋又到风雪载途的寒冬,一年流光就这样逝去了。伤感流年,亦悲悯苍生。

平淡无奇的日子俨然是在喧嚣抑或静默的时光中流淌着的沙漏。离开一个人,拒绝所有并与外界隔绝,兀自选择安静的生活。于这种状态,很久不再写自己的爱情亦有半年光景了。这半年来,我究竟做了些什么,以至那些垂死挣扎过的痕迹和思虑是否待到澄澈,我也暂且不去理会,似乎一切就这样不了了之。

美好回忆是幸福时光的倒影,我想我是疼痛了许久才迟迟窥到幸福的人。凝滞的幸福时光定格在记忆深处,纵然架空,已成逝影,而留存于心的感觉,如同这个季节晚霞渐变的天空,迷离且唯美。

对于生活的细枝末节,我并无多少深深浅浅的印象。我是没有勇气和毅力记录生活的人。迷失在自己的这片森林,在现实与理想的罅隙里残喘,维系着心中憧憬着的一份单薄也飘渺的情感。留恋与缱绻时常裹夹着我,致使失眠周而复始。

迷叠天际的浮云,刺向长空光秃的枝桠,和那绵延至落日的黄昏,倒映在这个城市角落里皑雪褪尽的一潭死水中。寂然无声。一直想趁雪给冬披上新装的时候出门采集一些风光,留存不作怀念也作欣赏。细想来,这也不过是心血来潮,而且突如其来的这场雪并无想象中的那般震慑心灵,更何况现在出门连雪的影子也已找不到了,索性作罢。很多时候,诸如此类的念头就在一个眨眼被自己说服而后幻灭。这似乎真的就是匆匆之间。

与故人邂逅,并无失散离别后重逢的喜悦,反而潜在平静之下滋生些微隐隐的痛楚和怅惘的情愫。这些时间始终困惑我的并非爱情,我也已没有更多的气力去经营情感,即便偶尔会感到空虚抑或寂寞。时间的溶洞腐朽着我的思想,纵使矜持与高洁负隅顽抗,我依然愈发觉得自己即将堕入庸俗之列。风往哪边吹,生怕自己终究无力擎住这片天空而匆匆倒下。无法预见等待自己的将是何等的惨烈与悲哀。心中埋藏的繁华和霓虹早已是废墟。空荡荡的独守着瑟瑟残阳。深深的爱,眷眷的情,流年,过往,匆匆,匆匆,一切不过如此。

篇二:爱情,总是让人无法解释

如果你不爱一个人,请放手,好让别人有机会爱她。如果你爱的人放弃了你,请放开自己,好让自己有机会爱别人 。有的东西你再喜欢也不会属於你的,有的东西你再留恋也注定要放弃的,人生中有许多种爱,但别让爱成为一种伤害.有些缘分是注定要失去的,有些缘分是永远都不会有好结果的,爱一个人不一定要拥有,但拥有一个人就一定要好好的去爱他。男人哭了,是因为他真的爱了;女人哭了,是因为她真的放弃了。如果真诚是一种伤害,我选择谎言;如果谎言是一种伤害,我选则沉默;如果沉默是一种伤害,我选择离开。如果失去是苦 你怕不怕付出 如果迷乱是苦 你会不会选择结束 如果追求是苦 你会不会选择执迷不悟 如果分离是苦 你要向谁倾诉,好事情都是后来才看清楚,好多事情当时一点也不觉得苦,然而我已经找不到来时的路 。

有一种爱,明明是深爱,却说不出来。有一种爱,明明想放弃,却无法放弃。有一种爱,明知是煎熬,却又躱不开。有一种爱,明知无前路。心却早已收不回来。 决定放弃你的那一刻我哭了,我的眼泪证明了我是真的很爱你。 爱你不是游戏。爱你是真心的。忘记你我做不到。不管咱们的解决是否完美。什么是勇气?是哭着要你爱我,还是哭着让你离开.男人的自信来自一个女人对他的崇拜,女人的高傲来自一个男人对她的倾慕。永远不要栽培你爱的男人,你把他栽培的太好,结果只有两个:他从此看不起你或他给人偷了。追求一个人的手法不需要太聪明,但离开的手法必须聪明绝顶!!为什么咱们总是不懂得珍惜眼前人?在未可预知的重逢里,咱们以为总会重逢,总会有缘再会,总以为有机会说一声对不起,却从没想过每一次挥手道别,都可能是诀别,每一声叹息,都可能是人间最后的一声叹息。 也许一个女子的寂寞也就是这样的不堪一击。如果一个男人对我伸出手,如果他的手指是热的。

他是谁对我其实已经并不重要。 对于男人,更是如此,如果一个女人在他心里出现,只需要她的身体是炽热的。也许爱情只是因为寂寞,需要找一个人来爱,即使没有任何结局。 伤口是别人给予的耻辱,自己坚持的幻觉。像我这样的女人,总是以一个难题的形式出现在感情里。 发现自己只能爱一个人在一瞬间。而且渐渐变的自私。很多人不需要再见,因为是路过而已。遗忘就是咱们给彼此最好的纪念。爱可以是一瞬间的事情,也可以是一辈子的事情。每个人都可以在不同的时间爱上不同的人。不是谁离开了谁就无法生活,遗忘让咱们坚强。人这样的生物,仔细一看,原来是伤痕累累的。是否被爱,每个人有不同的感受。重寻旧梦的代价往往是咱们付不起的。人世间的幸福,总会令人好看一点。因为微笑,我才了解了爱。 因为爱他,所以离开他。我喜欢这句话。 有些感情如此直接和残酷。容不下任何迂回曲折的温暖。带着温暖的心情离开,要比苍白的真相要好,纯粹的东西死的太快了。 感情被懂得是一种幸福,等待着被懂得是一种孤独很久没有写过东西了,今天是一个特别的日子,心里有太多太多的感慨,写下这些为们曾爱过的人留下些什么吧。

篇三:想你是落花飘飞的美丽

一个人,走在黄昏的微雨里,想着心事,想着远方的你,风也轻柔,雨也轻盈,淡远的思念,便沉醉在雨和风合成的一章散韵里。总觉得有些什么是属于前生的记忆,为了一次倾心的相逢,我不知道曾在佛前求了多久,求佛赐咱们一段缘,为此,我宁愿成为秋水之湄为你守望的荻花,在痴痴的等待里将思念根植成篱。四季的风,穿越前世的回廊,抚一曲千年的古琴,引蝶翼般美丽的向往。撷我满怀的相思,凝成殷殷红豆,托原上的明月清风相送。

再一个月圆时,你來了,迈着从容淡定的的步履,挟一缕君子兰花的优雅,迢迢地涉水而来,以悄然颌首的微笑,扣响我人迹罕至的心扉。微风起于青萍之末,山又青了,树又绿了,花儿又红了,而我,也便醉了,醉在你前世相熟的眼波中,醉在你每一声轻轻柔柔的呼唤里。曾经痴迷于一个古老的传说,我便固执地相信,起起落落的缘份,就是一朵花与一只蝶的轮回。于是我只想倾尽一生的柔情来珍爱你,将前世错飞的心蝶,握取为今生鬓旁的那一簇淡菊。从此,做伴红尘,我朝朝暮暮地读你,读你成明媚春阳的温暖,读你成。如水月光的飘逸,读你成婉约宋词的韵致,读你成蒹葭诗经的深沉古意。习惯了点一盏精致的香熏小灯,于每一个静夜聆听你的心语。习惯了于每一个无人的角落,在洁白的纸页上写满你的名字,涂无数含笑的眼,诉说我无尽的思念和欢喜。站在满是繁花的树下,我忍不住再一次想你。想你的感觉,心轻盈得仿佛一片沾染了快乐的羽毛,每一次的颤动里都浸润着你的呼吸。

“悠悠脉脉随风至,翩然飘落舞红尘”。风起树摇,有花儿片片飞落。瞬间的眩惑,仿似天籁之音款款奏起,而我,却已分不清眼前舞动的,是透明的蝶翅,还是如仙的霓虹彩翼,更莫辨是如丝的细雨在为飘飘的落花吟千年的情话儿,还是这轻盈的落花早已化身为呢喃着美丽誓言的细雨。这一刻,我多想执你的手啊,舞清风盈袖,弄花香满衣。凝神于风过后,遥望无人可知的距离。轻抚肩头犹自沉醉的,满是飘红的痕迹。轻轻地伸出指,为你收藏一份永恒的美丽。再微笑着对自己说,花开是美,花落亦是醉,何必执着于一种结局?残红犹解相思意。那么,就让我拾几片落花为茗,掬素手为盏,温绕指的柔情成水,为你沏一壶清醇酽酽的茶吧,让往后所有的'岁月里,弥漫的是思念的香。我不知道,此生咱们是否真的会有相见,如果真的可能相见,我希望是在三月,那个草长莺飞,花稠雨润的季节,我会站在前世相约的树下,和着杏花春雨浅浅地对着你笑,说一声红尘有你,真好!如果终究有一天,缘份注定如烟而逝,那么,我只祈求:让我在五百年轮回的月光里能够再次想起你!……想你,是落花飘飞在肩的美丽。

篇四:从此,不懂思念的寂寞!

晴好的冬日,有着微微的风,凝固的霜花挂在树梢,成为今天第一颗露珠,闪烁着太阳的晶莹,诱人的美,于是,在它面前止步,捧它在掌心,滚落的灵动里,我分明看到一双柔情的眸子,映照在我渴望的眼中。掌心的温暖让它渐渐幻化成一缕雾,缥缈,缠绕,回旋,升腾……不忍离去,一如我想念你时的不舍。如我,遇到你之后,便是曾经的沧海,便是除却的巫山。往事在阳光下风化,遗憾在记忆中永恒,嫣然一笑中,世事已淡然,只怕,离开的背影,不带着丝毫的留恋,只怕,眼角的泪痕,凝结成霜花最后也幻化成雾,即使不舍,即使萦绕,也会消失得无影无踪,直到露出的笑脸上看不到些微的虚无。

那么,就抚去心头的痛吧,不要挥霍任性的泪珠儿,其实,那样的挥霍谁都有过,只是,有些时候,泪流在你的脸上,我的心却很痛很痛。擦干泪眼吧,替我,因为,我想要你快乐。这样带着寂寞的思念在伤感中行走,我在这端静看花开花谢时,千里之外的你,别忘了观望云卷云舒。忘却该忘却的,就能记得应该记得的,物是人非的捉弄,是否是有人让你喝了一种叫孟婆汤的汤,或是你刚刚路过那个叫奈何桥的桥。不想,成为滚滚红尘里最落寞的人,所以,我想要自己快乐。这样美丽的情怀在时光中流淌,只是彼岸花开时,此岸的你,也要倾听那花开的声音。密密地抒写着思念和感动,只是,不想,把你遗忘在走过的岁月中,一如过往的风景,回望从前的种种,才幡然醒悟,原来,一切的等待不再是等待,只为那一句,遇上你是我的缘,所以,守望,如歌。从此,不懂思念的寂寞。只因,有你和我一同相伴行走,从未稍离。生命的精彩,用文字来诉说,情感的丰盈,用笔尖来诠释。

缱绻的思念,温暖和滋润两颗孤独的心,即便无语,也懂得这样的问候。因为,彼此,能够触摸到彼此的心声。有多少的深情,缠缠绵绵环绕,就有多少的文字,密密实实分布。纵然只能梦中默数你的名字,便也,无怨无悔;纵然只能静静地幻想你的模样,便也,今生无憾;纵然不在你的身边,也将你的影子烙在心上,任涟漪一圈圈荡漾。风儿偷笑我,笑我痴狂又怎样?仰望碧空,如洗般纯净,悠悠的云依在上面,读懂了那样的深情。你心中的我,是否是这样的柔情而又纯净?我,却站在这里,遥望你的方向,描绘着你的身影,因为,你的存在,成全了我的守望。即使思念的寂寞,成殇,却,依然不懂。

篇五:喜欢是心动爱情的偏执

也许爱情是一部优伤的童话,惟其遥远与真实,惟其不可触摸与欠缺,放弃一个很爱你的人,并不痛苦,放弃一个你很爱的人,那才痛苦,爱上一个不爱你的人,那是更痛苦,若是缘时间,空间都不是距离,若无缘,缘是相聚也无**意,凡事不必在意,更不需去强求,就让一切随缘吧…逃避,不一定躲得过,面对不一定最难过,孤独不一定快乐,得到不一定长久,失去不一定在拥有,可能因为某不理由你伤心难过。但,你却找个理由让自己快乐,恋爱无非是要快乐!宁可让一个人快乐,两个人都痛苦,不如成全你一个人快乐!

爱是一种感觉,即使痛苦也会觉得幸福,爱是一种体会,即使心碎也会觉得甜蜜,爱是一种经历,即使破碎也会觉得美丽,有些失去是注定的,有些缘份是永远都不会有结果的,爱你不一定就能拥有,可,我就是抹不去你在我心中留下那一点点滴滴…爱上一个不孤单,想念一个人才孤单,可,我总是静静的思念,孤独的厚爱喜欢你,失去了,就像丢掉自己心爱的物品,虽然遗憾,但是爱上你,失去了,就会留下一个伤口,我永远都会隐隐的痛…不要因为寂寞而错爱,不要因为错爱寂寞了一生,有种思念叫沉默咱们之间,我的内心深处那一份感情,从此不会再提起或许只有在难得最远的时候,你才能把曾经走过那段日子看得最真切,最清楚。

篇六:爱你,却来不及说出口

是前世不变的约定,让咱们相遇。在千年的时光隧道中,在如烟的匆匆过客里…我不知该用怎样的感觉来定义此刻的心情,有心碎,有无奈,还有祝福!

有一天,你跟我说,你找到了你的挚爱,一个可以共渡似水年华的人。我微笑着,充满祝福的微笑,我不敢看你眼里闪烁的喜悦,而你也没有留意我脸上的晶莹,因为我在刻意逃避着你。所有一切幸福的忧伤的,在此刻,悄悄的向四周蔓延。我明白,在这一秒钟开始,你就会挣脱我的怀抱,向着充满阳光有爱的地方飞去;而我只能在每个漫长冰冷的夜里守候那份孤陋的寂寞!

当相识的瞬间成为孤单的守候,当相处的日子成为永恒,当你说要离开而我才如梦初醒却忘记挽留。你却在我心中留下了一道永不磨灭的痕迹,在我生命中留下一段不会遗忘的歌曲。寒风吹在身上,那是说不出的冷。擦过我的脸,那只是短暂的接触,生命给予了我太多难以用时间来淡化的瞬间。可我知道你是风,不会在我身边停留太久,总有一天你会悄然离去,风过无痕!

心碎了一地,我只能用沉默来面对余下的所有时间。我能想象得到你幸福时依偎在他怀里的画面,不会悲伤,因为我从未对你说过那三个字;不会埋怨,因为你找到了自己的钟爱,幸福本来是我最想给你的,只不过他比我有勇气。

耳边突然传来颓废的音乐,让我深埋在心底的泪,再次挂满了脸颊。我真的好羡慕他!因为从此以后他便能拥有你全部的关爱,我却只能在这个没有你的地方继续守候那些一起走过的瞬间。我爱你。说给谁听呢?来不及说出口,你早已经听不到了。一句藏着多少想你念你的话,此刻却只像是一句自嘲。你说过在你心里我的位置没有人可以替代,但我知道我只能以另一种身份继续存活在你的心里。如果伤痛早已注定,那就让我一个人静静的守候咱们曾经拥有的美好瞬间吧!今天你找到了可以为之停留的人,而我早该落下帷幕。如果那就是你想要的,就努力的去追求吧!

篇七:等待因为美丽变得疼痛

夜色围着窗外的风景,疏的、密的,一切静默着,静静地等待着黎明的曙光,一如我等待着重生,噙着泪水,一次次追问自己,一颗挣扎的心,到底为谁而跳跃,一层层的蜕变,一次次的挣扎,那份燃烧过的爱是否依然存在?会不会随着火焰熄灭?那份海枯石烂的情也会如烟花般的陨落,面对长满青苔般的记忆,我一如当初在风雨中,在枝桠繁茂的槐花树下,痴情的张望与等待,一脸的焦虑与期盼,只因为开始了期盼,所以有了等待的心情,一种让人欢喜让人忧的心情。

这种心情有时候很美,有时候却很无奈,几多等待,几多绝望,于是又开始了新的期盼,新的等待,等待是为了成全期盼,放弃是为了选择不忘,千百次的回忆,只是为了追忆昔日的甜蜜,在黄昏,在夜凉如水的月色里,那些刻意遗忘的情,却在刻意中记起,那凋谢的爱带满忧伤的在梦中频频袭来,等待是一种美丽的轮回,在前世为了与你的一次擦肩而过的缘份,便开始了千万个日夜漫长的祈祷,在今生为了与你心心相印,必经历了在梦中与你热烈而深情的呼唤,在来世为了与你再续那份深如海的情缘,却要忍受着拷打,坚持不肯喝下孟婆汤,然而谁也无法逃脱那碗孟婆汤。

梦醒花凋,前尘末了,世间种种,最后终必成空,关于爱的记忆,总是在如水中月,镜中花,谁也不知道自己辛辛苦苦等待的那个人是否是真正要等待的那个人…咱们就这样等待着,徘徊着,而又确实存在着那样一个人,在世间的某个角落,或许就在你身边,于是咱们经常追寻着这样一个答案:曾经那份幸福,是否真正的存在过呢?为了把珍藏的那份记忆永恒,于是悄悄的把爱埋葬,只是为了祭奠那份执著的心,这就是等待的心情,当这份等待成为了现实,那份美丽也会暗然失色,因此,等待因为美丽变得疼痛,等待,有点心酸,心酸有点泪流,等待,有点忧伤,忧伤有点甜蜜,尽管这样,我依然不舍其间的点点滴滴,独自坚持着那份飘逝的情牵,当爱已成为往事,岁月成为过往,等待或执著都只是一种无言的痛,等待深处的自伤,那幸福的印已成为烙在心底的痕迹,那甜蜜的忧伤,也只是为了感动他人的诗歌,因等候而幸福,因等待而忧伤,因等待而生的种种心情,无时无刻地缠绕着咱们。

夕阳晚照,飞鸟归巢,自有归宿,而今凭栏人泪纵横,情归何处,为了那份不复存在的坚持,等待就是那么的苍白而悲壮…等待又错过了多少美好的人和物,而我就这样情愿的坚持着,也许有些事情在错过以后才会懂得珍惜,若干年后的感慨,今天的你我都无法预知,因等待而脆弱,因等待而坚持,相信总有一天,你那些坚的梦会飘来,每一个人,都应该有自己的幸福,愿等待者找到自己的幸福,在铺满鲜花与掌声的地毯那端,在地毯那端,等待的是幸福… 

好文章好段落摘抄1

1、眼前不远处依然是那方熟悉的小小的庙宇。小时候,我曾问父亲小庙里供奉的是谁。父亲告诉我是土地菩萨,是专门保佑寨子平安、富贵的。是的,我身后这一栋栋漂亮的楼房的前身都是茅草屋和瓦房。可想,这位菩萨是非常尽职尽责的了。然而,小庙的屋顶由于常年栉风沐雨无人整修早已绿苔遍布看不到瓦的踪影,有一角甚至已经垮塌了。

2、长大后的我们来到了大都市,风一样的年味就在大都市里生长着。品尝了乡村的年味再品尝都市的年味,同样是年味,但是味道确实不一样。乡村的年味,朴实之中带着泥土的芳香,醇厚之中带着些许的野性;城市的年味,甜味之中带着洋气,迷离之中带着时尚。可是无论我走多远,故乡的年味儿总是萦绕于心,挥之不去,因为孩提时的年味儿才是我的根啊!

3、思念:有时侯明白人的一生当中,深刻的思念是维系自己与记忆的纽带。它维系着所有的过往。悲喜,亦指引我们深入茫茫命途。这是我们宿命的背负。但我始终甘之如饴地承受它的沉沉重量,用以平衡轻浮的生。

4、小鸟啁啾,蝴蝶轻舞,小草依依,她就走在茅草小路的边缘,时而转动身影隐去,时而停留寻觅着,时而凝望不停,时而坐在溪边听溪水淙淙,时而画下一片宁静,时而拾起一把沙粒轻轻扬起,时而为引来一只蝴蝶而轻狂疯笑,我就被这一举一动吸引的毫无偏离,一样将双脚放在溪水里静静地享受这一抹时光,享受着小鱼儿亲吻脚趾的感觉,醉醉的美的思绪蔓延在她的身旁,无语无任何动地彼此吸呢着如月的平静与细腻的青春拂面,暖暖的融进阳光的芒里,丝丝漾漾的温热润着周围的景色,甜美而舒缓着每一秒的心动,静成了这一时无限的风景,最美丽的奢华。

5、小庙身后的那棵古树,依然枝繁叶茂,挺拔参天。可是上边一只鸟也没有,就连虫子的叫声都听不到。十多年过去了,它的树干似乎并没有随着岁月的增长而增长。唯一变化的是它那裸露在外的根,那些根曾是多少人的天然座椅,被多少人的屁股磨得光滑、发亮。而今这些树根早已不再似当年那样光滑,变得粗糙不已。有很大一部分都已经被野草淹没了,和着这裸露的树根一并被淹没的还有那数不清的村里人的足迹和他们的欢声笑语,更有那老人们流传了一代又一代的龙门阵。

6、错误:伽利略、牛顿、爱迪生是人不是神,其缺点错误在所难免,但这并不妨碍他们成为“巨人”。试问,有谁能否认物理学中的落体定律、惯性定律、抛物体运动规律、摆振动的等时性现象是伽利略建立或发现的呢?有谁能否定牛顿作为经典物理学创立者的地位呢?有谁能否定爱迪生是对人类物质文明有重大贡献的大发明家呢?

7、不必走多远,校门口的一颗梧桐树,叶子早已落尽,剩下枯干的枝丫,枝丫上结下了一串串长荚,每个枝头一小撮,或四五根,或六七根,长长短短,短短长长,垂向地面,好像一朵朵褐色的花柳,傲雪绽放,被雪覆盖,白色的干,满树褐色的花,蛮能吸引人的视觉。

8、流光溢彩的光年,不知不觉划过指尖,一起走过的时刻早已被尘埃洗礼,好在,我的文字里依然有你的足迹。不管身在何方,我依然住在你心里,不来不去;无论时光如何变迁,我依然在你身边,不离不弃。就这样安静的陪着你,陪着你……

9、那雪,白得虚虚幻幻,冷得清清醒醒,那股皑皑不绝一仰难尽的气势,压得人呼吸困难,心寒眸酸。不过要领略“白云回望合,青霭入看无”的境界,仍须来中国。台湾湿度很高,最富云情雨意迷离的情调。

10、严冬:寂寞的严冬里,到处是单调的枯黄色。四处一片萧瑟,连往日明净的小河也失去了光彩,黯然无神地躲在冰面下恹恹欲睡。有母女俩,在散发着丝丝暖意的阳光。下,母亲在为女儿梳头。她温和的把头发理顺。又轻柔的一缕缕编织着麻花辫。她脸上写满笑意,似乎满心的慈爱永远装不下,溢到嘴边。流到眼角,纺织进长长的。麻花辫。阳光亲吻着长发,像散上了金粉,闪着飘忽的光辉。女儿乖巧地依偎在母亲怀里,不停地说着什么,不时把母亲逗出会心的微笑,甜美的亲情融化了冬的寒冷,使萧索的冬景旋转出春天的美丽。

11、愿我们,能静守一段岁月安好,看那春意繁花,看那夏日火辣,看那秋叶零落,看那冬雪飞舞,一直这样走下去……幸福其实真的很简单:有人爱;有事做;有所期待。以后的日子里,你有我,我有你,这就足够,这就很好!

12、苦难对于奋进者是一块垫脚石,对于能干的人是一笔财富,对于弱者是一个万丈深渊。成功对于永不懈怠的人是里程碑(一次小结),对于骄傲自满的人是个沉重的包袱,对于不求进取的人是祸害。

13、依旧是逃离不了回忆,也只能用回忆来填补着寂寥中的慰藉,像鱼儿浮出水面那样乖巧,一瞬间的来临,又一瞬间地消失,弄得心乱如波影,闪动不息,真的想祈求上天能够认真地将那一段记忆清晰,或者一点不留地抹去,成为灰尘散尽,或者成为一束鲜花盛开,真不愿意接受这样的模模糊糊的忽隐忽现,一种疯掉的感觉犹疑在拉长的夜,蹂躏这说不清的心愿,幸福和心烦一起来搅拌,有些迷乱不堪。

14、已经入冬了,雪却只是匆匆打了个照面,口中的惊叹还没来得及说出便生生哽在喉头,再不见了它的踪迹。心底隐隐的焦灼再也按捺不住,满心的盼望,连带着温暖的阳光也碍眼起来。冬天太冷太长,若没了雪花的美丽可爱,这个冬天怕是暮霭一样阴沉无趣了。

15、一切能激发生机的思想都是美好的。敌人只有一个,那就是自私,它能使生命的泉水变得浑浊而枯竭,它能使心灵的天空变得狭窄而阴暗。它能使理想的星辰变得昏暗而模糊。努力激发你心中的光明和力量,激发那无私的爱和奉献的喜悦。

16、好大的雪。下了一夜的雪,仍没有停歇下来,雪花时而扬扬洒洒,时而密密麻麻地在空中左旋右“疯”,落在房上、树上、地上……所有物体统一着装,雪白雪白,妆出了银装素裹的北国风光,扮出了北国冬天冰天雪地的最美画卷。

17、感叹人生,是因为曾经没有过轰轰烈烈的壮举,觉得渺小,觉得平庸,似乎生活过于简单,简单得让人感觉烦躁。没有大言不惭地说过将来,只是比较现实地握住了现在,我想,这是一条路,每个人所必须踏上的一次旅程,曾经看到过这样一句话:成长的过程漫长却充实,自毁的过程短暂却留下一生痛苦,人生可以说是一次考验,何去何从取决于自我。

18、青春,有嬉笑声与哭泣声夹杂的年华,青春的少年是蓝天中翱翔的幼鹰,虽然没有完全长大,有些稚气,有些懵懂,脱不开父母的双手却极力想去找寻属于自己的一片天空,为的是一时的激情,为的是一种独自翱翔的感觉!

19、冷,入骨的凉,扫落了秋的黄,只有香樟树得瑟着它的坚强,高傲的展示着不落的青春,路灯下斑驳的树影,还是以往的浓密。路过的女孩,裹住了以往的性感,给苗条穿上了臃肿的衣服……我不经意的尾随,怕自己迷失,堕落在思念里。拐过熟悉的路口,高耸的房子阻挡了风的肆虐,人渐渐多了起来,那嘈杂的话语和小孩的哭喊,充斥了整个街道。我就像个孤独的影子,卑微的低着头,游走在热闹的边缘,却找不到想要的快乐,因为没有你在我身旁。

20、你在夜的彼岸,是否和我一样游荡,是否也在想我。白天的忙碌淹没我的思念,而夜重新搁下太多的伤感。我总喜欢一个人散步,享受那自在的宁静,和那自由的孤独。走的路有多远,思念就有多长,这一路堆积的思念累积成浓浓的心酸。我不会用华丽的词汇去修饰对你的思念,只会简简单单的说声;想你。

21、时令过了冬至,天气一天比一天冷了起来。气温骤降,户外积水的地方,都已结了冰。眼前冬景枯瘦。寒索,阳光就像一位热情洋溢的小女孩,在冬天里,越发显得清新靓丽。周围的人们生活的意趣盎然。闲暇无聊的时候,身心放松,独坐书案前,心中便被一种莫名的感情所充斥着。心头酸酸的。就怀念过去,怀念童年,怀念冬天,怀念冬天那下雪天。

22、风,那么轻柔,带动着小树、小草一起翩翩起舞,当一阵清风飘来,如同母亲的手轻轻抚摸自己的脸庞,我喜欢那种感觉,带有丝丝凉意,让人心旷神怡。享受生活,不一定要有山珍海味、菱罗绸缎为伴,大自然便是上帝所赐予人类最为珍贵的。

23、生活中受伤难免,失败跌倒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因此而一蹶不振,失去了对人生的追求与远大的理想。没有一个人的前进道路是平平稳稳的,就算是河中穿梭航行的船只也难免颠簸,生活中所遇上的坎坷磨难不是偶尔给予的为难,而是必然所经受的磨练。

24、新年的夜晚。一位老人伫立在窗前。他悲戚地举目遥望苍天,繁星宛若玉色的百合漂浮在澄静的湖面上。老人又低头看看地面,几个比他自己更加无望的生命正走向它们的归宿——坟墓。老人在通往那块地方的路上,也巳经消磨掉六十个寒暑了。

25、一抹红的色彩,滋润着旋转萦绕的心扉,定格在意念而成的溪边,谁会这样孤寂清闲在这片远无人烟的幽谷,是那初见初遇的身影,静的像一汪水域里的红色蜻蜓,静静地栖息在水韵悠悠的草叶上,散发着清如泉水的灵动和色彩,真实的迷人。

26、很久没有踏雪远足了。踩着厚厚的积雪去爬山或者到户外的林子里去转转,那是多美的一种享受多好的一种运动啊。其实,我很想爬山的。双脚踩在松软洁白的雪地上,发出吱吱呀呀美妙细微的声音,身后便有两行深深的脚印。往山上爬,一次次超越劳累和艰难的极限。待到登上山顶,已是大汗淋漓。身心在那尖锐明澈的清寒中,不由得神清气爽,身上万般沉郁积压瞬间烟消云散,轻松无比。此时,目之所及,江山铺银镶玉,一派辽阔宁静的洁白的世界。那一座座的山峰,身着洁白的圣袍,酷像那至真至爱,宽厚和蔼的圣诞老人。我真的想去拜谒……或者说我感受到了一种无上的甜蜜和爱意。

27、这些年,生活在城市,觉得年味越来越淡了。究其原因还是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了,过年吃的东西,平时都在吃。只不过是过年的时候,把平时吃的东西集中到一起来吃而已。至于过年放鞭炮嘛,那还是别有一番情趣的。同楼的邻居,单元的好友都把鞭炮拿出来,轮着班地燃放。然后就是等待新年祈福的钟声,家家户户乐亦无穷,年味就在大街小巷随风飘荡着。

28、共和国迎来了她五十诞辰。五十年像一条长河,有急流也有缓流;五十年像一幅长卷,有冷色也有暖色;五十年像一首乐曲,有低音也有高音;五十年像一部史诗,有痛苦也有欢乐。长河永远奔流,画卷刚刚展开,乐曲渐趋高潮,史诗还在续写。我们的共和国正迈着坚定的步伐,跨入新时代。

29、人生:死亡、疾病、伤害、不公平……这些早已存在。而且,以它们为名义的戏剧,正时时刻刻在这个世界上演。一些令人伤心或愤慨的故事,也曾经使我们悲哀落泪,但不久就被抛到九霄云外;一些丑恶的现象。也曾经让我们义愤填膺,但很快又让位于别的什么令人激动的事情。这一切的一切,只不过是因为,它们发生在别人身上,离“我的世界”实在太远;我们的感情于是在空气中冷却.凝固,坠落!

30、爱国:爱国主义也和其它道德感与信念一样,使人趋于高尚,使他愈来愈能了解并爱好真正美丽的东西,从对于美丽东西的知觉中体验到快乐,并且用尽一切方法使美丽的东西体现在行动中。

31、家可以延伸到很远很远,包容大千世界;家可以缩得很小很小,仅两个人也可打得不可开交。家可以绿树成荫,繁华似锦,围起一个小鸟的天堂。家可以狼籍一片,血流漂杵,筑成一对男女的死牢。关键须每位成员既是国王也是兵,建设它守卫它,和谐地调整家的内政外交,处理好家的边关防务。

32、心的本色该是如此。成,如朗月照花,深潭微澜,不论顺逆,不论成败的超然,是扬鞭策马,登高临远的驿站;败,仍滴水穿石,汇流入海,有穷且益坚,不坠青云的傲岸,有”将相本无主,男儿当自强“的倔强。荣,江山依旧,风采犹然,恰沧海巫山,熟视岁月如流,浮华万千,不屑过眼烟云;辱,胯下韩信,雪底苍松,宛若羽化之仙,知退一步,海阔天空,不肯因噎废食。

33、漫漫人生路,谁都难免会遭遇各种失意或厄运。在凄风苦雨惨雾愁云的考验面前,一个强者,是不会向命运低头的。风再冷,不会永远不息;雾再浓,不会经久不散。风息雾散,仍是阳光灿烂。

34、生活是蜿蜒在山中的小径,坎坷不平,沟崖在侧。摔倒了,要哭就哭吧,怕什么,不心装模作样!这是直率,不是软弱,因为哭一场并不影响赶路,反而能增添一份小心。山花烂漫,景色宜人,如果陶醉了,想笑就笑吧,不心故作矜持!这是直率,不是骄傲,因为笑一次并不影响赶路,反而能增添一份信心。

35、一样的景色,一样不变的环境,一样的没有改变的那条小道上飘满蝴蝶,落满红色的蜻蜓,露珠缭绕,小溪缓缓地流淌,那样的沙粒依然存在如故,鱼儿游动,清水一样拂过双脚倒映着蓝天白云,就是没有了刚刚清晰温美的画面,从景色里游出的却是一处清凉弥漫的色彩。

36、悲观的人,先被自己打败,然后才被生活打败;乐观的人,先战胜自己,然后才战胜生活。悲观的人,所受的痛苦有限,前途也有限;乐观的人,所受的磨难无量,前途也无量。在悲观的人眼里,原来可能的事也能变成不可能;在乐观的人眼里,原来不可能的事也能变成可能。悲观只能产生平庸,乐观才能造就卓绝。从卓绝的人那里,我们不难发现乐观的精神;从平庸的人那里,我们很容易找到阴郁的影子。

37、陌路尽头,撒去一抨惨淡暗白的骨灰,有多少淡漠的人情能够留得住厚养薄葬的遗憾,在悲郁的挽歌的尾音上,给这尊尊沉默的青碑下孤孑的魂灵叩首,而在这朝生暮死之间,有多少尸骨未寒的魂灵遁入空寂,却在人世中再也捞不起一丝纪念。

38、今夜,撩下一路的思念,留给我无数心伤。你说要我忘记,我挣扎了那么久,你却不曾走远。你就像颗毒花,早已种在我心田,我岂能戒掉想你的毒。如若有下辈子,我会娶你做我的新娘,心疼你一辈子。

39、美:静物是凝固的美,动景是流动的美;直线是流畅的美,曲线是婉转的美;喧闹的城市是繁华的美,宁静的村庄是淡雅的美。生活中处处都有美,只要你有一双发现美的眼睛,有一颗感悟美的心灵。

40、我喜欢雪,每每忆起那许多个下雪天,便有一种无法言喻的冲动和激情。那雪花儿她天生的洁白。无瑕,纤尘不染,她即使化进污泥,仍放射出一种清新,质朴,坚定的气韵,可谓不卑不亢,正直,向上,不失有天地间美君子的风骨。难怪自古至今,有许多骚客文人,贤达君子,对其多加讴歌,咏赞。我想,如果一个人的为人能像雪花那样该多好啊。我希望有更多的人喜欢雪。

41、幸福:不觉得,我又想起常被人鄙视的刘禅,虽乐不思蜀,但却使蜀地的百姓免受战乱之苦,统一的旗帜下,没有战争就该是幸福吧;近代美学大师王国维缘于“文化断裂”“文化幻灭”而投湖自尽,对其个人来讲,谁又能否认,这是一种殉道般的幸福呢?同样傅雷夫妇在无力承受压力的情况下,双双自杀,也该是一种解脱地狱般痛苦的幸福吧?只不过,对他们来说,这是另一种意义的幸福:解脱的幸福。

42、流光溢彩的鲜花,它们接受了阳光的洗礼,细雨的滋润,付出了自己婀娜多姿的脸庞来点缀世界;高大伟岸的树木,它们接受了人们的浇灌,鸟儿的祝福,付出了自己参天的绿荫来回报恩者;潺潺溪流,它们接受了雨水的恩赐,鱼儿的舞蹈,付出了自己甘甜清澈的血液来感谢……

43、生命:生命是一条美丽而曲折的幽径,路旁有妍花的丽蝶,累累的美果,但我们很少去停留观赏,或咀嚼它,只一心一意地渴望赶到我们幻想中更加美丽的豁然开朗的大道。然而在前进的程途中,却逐渐树影凄凉,花蝶匿迹,果实无存,最后终于发觉到达一个荒漠。

44、生活:生活是一团麻,那也是麻绳拧成的花;生活是一根线,也有那解不开的小疙瘩;生活是一条路,怎能没有坑坑洼洼?生活是一杯酒,饱含着人生酸甜苦辣。生活是七彩缎,那也是一幅难描的画;生活是一片霞,却又常把那寒风苦雨洒呀;生活是一条藤,总结着几个苦涩的瓜;生活是一首歌,吟唱着人生悲喜交加。

45、我不由自主地走了过去,捧起一把枫叶。哇,它好美!像一个巴掌,鲜红、鲜红;像一把扇子,平平展展;像一朵盛开的鲜花,永不凋谢!临走,我拣起一片绿色的红枫,我会将它作为青春、美丽、激情的象征,永远珍藏!

46、如果黑板就是浩淼的大海,那么,老师便是海上的水手。铃声响起那刻,你用教职工鞭作浆,划动那船只般泊在港口的课本。课桌上,那难题堆放,犹如暗礁一样布列,你手势生动如一只飞翔的鸟,在讲台上挥一条优美弧线——船只穿过……天空飘不来一片云,犹如你亮堂堂的心,一派高远。

47、吃过午饭后的人们三三两两,不约而同的来到这里,随便找个地方坐下。人越来越多,一会儿工夫小庙和古树周围便已经座无虚席了。后来的人没有了座位只好遗憾的站在旁边。他们有的开始聊天,有的开始打牌,有的开始下棋,什么也不做的也在尽情享受那阵阵难得的凉风。

48、从前,每逢下雪天,一家人就围坐在一个泥巴糊成的火盆前。那火盆比一般人用的洗脸盆大一些,围起来,能坐五六个人。一到下雪天,火盆里就燃起秋天备好的木柴,把屋子里烘烤的暖暖和和的。那时候,我们住的茅草屋挺冷的,木板门和堵了稻草糊着报纸的木格子窗,连连续续下了几天的大雪,特别是化雪的时候,天特别的冷,时常会有凉气和冷风从门缝窗户缝里钻进来。那时候,有了火盆,下雪天冷的问题就自然解决了。一家人守着火盆,聊聊闲嗑,话话家常。啥活也不用干了,屋子里暖烘烘的,只觉得那个时候挺温馨的。挺闲适的,有一种人在福中的感觉。如今,乡下人也住着楼房,阳台,不锈钢的玻璃门窗。房间封闭很好的,保温效果和隔音效果都不错。屋里有暖气,干净整洁,不再像以前那样烟熏火燎的烤火了。此情此景,隔着玻璃

49、天空依然无风、无雨、只是所有一切慢慢灰色,也许依旧笑容满面,却是泪的苦涩,模糊的视线中,幻现着洁白的身影,对你的思念依旧存在。我没有很想你,只是在每天早上醒来,看看有没有你发来的短信。我没有很想你,只是听歌时,会被莫名的歌词击中,脑海里出现短暂的空白。我没有很想你,只是想看看你的样子,听听你的声音。

50、有人不择手段地沽名钓誉,结果名声扫地;雷锋做好事从不留名,却享誉神州;有人要写长留世上的文字,结果速被遗忘;鲁迅惟愿文章速朽,却光耀千古。问天下文章几篇能留住?繁星满天,只取一勾新月。有人千方百计地追求长命,结果一生平庸。王勃英年早逝,却留下千古绝唱。问世上几人声名传天下?恒河沙数,惟有钻石闪光。问古往今来几人垂青史?大浪淘沙,只剩些许真金。

51、忽然,一个似曾相识的身影从我身旁走过。他就是那四位老人中的一位。我们叫他四公,按时间推算现在他应当有90来岁了。我想他定然早已不认识我了。曾听父亲说起,当初打牌的另外三位老人都已经相继离世,现在只剩下他了。只见他慢慢的朝着庙前的石桌走去。走到靠前的那根石凳前,慢慢的弯下腰去。用手轻轻扫去石凳上的枯枝败叶,然后再艰难地坐了下去。我依稀记得,那个位子就是他以前一直坐的那个位子。刚坐下的他却又忽然慢慢的站了起来,叹了口气,离开了。

52、当年我还是孩童的时候,深秋过后,下了第一场雪就开始盼着过年。因为那时候孩子盼过年是有盼头的'——穿新衣服,吃好吃的。但是那时候过年往往都不遂人愿——男孩子要的新鞋子没钱买,女孩子要的花衣服没上身。还是奶奶有办法,把男孩子们穿旧了的衣服毁掉,翻过来做成棉花包鞋子,这也能把男孩子哄得乐呵呵的,直捧着奶奶的老腮帮亲个没完;女孩子不太好哄,但是奶奶还有办法,她把女孩子穿旧了的花格子衣服洗了又洗,然后翻过来又做成了一件花衣服,女孩子穿上翻新的花衣服也格外高兴。提到好吃的,奶奶就会说她年年不变的老话:“孩子孩子你别馋,过了腊八就是年;小孩小孩你别哭,过了腊八就杀猪。”几句话就把孩子们逗乐了,于是孩子们就日日盼望新年的到来。

53、生命是一条美丽而曲折的幽径,路旁有妍花的丽蝶,累累的美果,但我们很少去停留观赏,或咀嚼它,只一心一意地渴望赶到我们幻想中更加美丽的豁然开朗的大道。然而在前进的程途中,却逐渐树影凄凉,花蝶匿迹,果实无存,最后终于发觉到达一个荒漠。

54、崇高:崇高并不是虚无缥缈的神话,它是客观存在的实体。只要细心观察,你就会发现崇高就在你身边,它可能是一座高山,让你感觉到巍峨;它可能是一片大海,让你体会到一片壮阔;它可能是一座雕像,让你感悟到肃穆;它可能就是一个人,让你理解了伟大和纯粹。在心中,你有了这种感受,体会,感悟,理解,受到熏陶,影响,潜移默化,你就会摆脱空虚,远离庸俗,成为一个高尚的人。

55、她在心底有一个清晰的许愿,一定要用剩余的时光来寻觅一个风华绝世的男子,绝非诗情画意酝酿而成的那种单一的男子,也绝非游弋山水成了格调的底蕴男子,是那种如她一样的内炼成影不定的清冽梅子,具有永不落的光焰。

56、翻开古代诗词,你可以一一品味诗人们深切的思想感情,继而有所思,有所悟。读王维、孟浩然,你懂得了什么是钟情山水;读杜甫、白居易,你懂得了什么是忧民情结;读辛弃疾、陆游,你懂得了什么是爱国情怀。读着、品着,你已经和诗人们融为一体了,潜移默化中提高了自己的品德修养和审美情趣。

57、雪之于冬天,就像菜品佳肴之色,缺了它,纵使美味,独独少了几分滋味;又若如花美人,空有其表,却恰恰少了内里的风骨和韵致。雪,舞动一袭皎洁的白衣,轻若鸿羽,翩跹娇态,扬扬洒洒,落成人们眼中的惊艳和脸上的清凉。落在掌心的可爱晶体,瞬间便融化成一点柔柔的冰凉,让你心里每个角落都细细软软,一刹那温柔起来,整个冬天都变得可爱而值得期待。

58、那时候,家里虽然贫穷,但年味儿总是浓浓的。一家人围坐在一起,吃着香喷喷的饺子,真是其乐融融。吃完饺子,男孩子就到小河边去滚雪印子,看看谁的雪印滚得最实诚。每当这时候,大一点的孩子就对着雪印评论一番:狗子的雪印太宽,像狗熊的印子;愣子的雪印子很深,将来有出息;柱子的雪印子太瘦。大家闹哄一阵子,就该到吃年夜饭的时候了,于是就各回各家,热闹的小河也就很快安静下来。但是吃年夜饭之前还有个灯笼会呢,小孩子们会把自己的灯笼都拿出来燃上蜡烛,来到孩子们事先约好的地点,互相炫耀自己的灯笼的美丽。显摆完了,就有孩子高兴得手舞足蹈,还有孩子蔫头耷脑的,更有孩子悻悻地离开了聚会的地点。然后孩子们都一哄而散,各回各家了。接着就是吃年夜饭前的最后一个活动:放鞭炮。

59、这黑夜若是比作舞台,那么这雪便是舞者。身姿轻盈,婉转羞涩。吸引人心,惹人怜爱。一轮圆月也将淡淡的月光从天洒下,正巧透过满天如雾般的雪花,照在人的身上,显得特别柔和,也拉出身后长长的影子。

60、爱心:爱心是一片照射在冬日的阳光,使贫病交迫的人感到人间的温暖;爱心是一泓出现在沙漠里的泉水,使濒临绝境的人重新看到生活的希望;爱心是一首飘荡在夜空的歌谣,使孤苦无依的人获得心灵的慰藉。

61、看着外面的大雪,想起曾经有体验“北极村”冰雪大世界的向往,现在倒可以先小小体验一番呢。尤其看到雪中三三两两、一双一对、或只身单行的路人,没有办法阻止内心的妄动,真想立刻去雪中好好体验一下那雪中听雪的惬意。可还是不行的,没到中午休息,还在班上呢!

62、如果你们是蓝天,我愿做衬托的白云;如果你们是鲜花,我愿做陪伴的小草;如果你们是大树,我愿做点缀的绿叶……我真诚地希望我能成为你生活中一个欢乐的音符,为你的每一分钟带去祝福。

63、不必回头,不必较真。佛不是说过:万物万事皆因念由心生,一念起,春暖花开,风生水起,一念灭,沧海桑田,云烟散尽。若可,不为谁容,轻染桃花的嫣红,独自芬芳,娴静若水,宛如清扬。做一个浅吟低唱的女子,放逐一场流年的轻欢,只要你不放手,我便不放弃。

64、如果说他的命运是那破旧的花架,那么因为他的坚强意志,变得繁花似锦光艳夺人;如果说他的命运是那漆黑的夜空,那么因为他的坚强意志,变得繁星闪烁,熠熠发光;如果说他的命运是那贫瘠的土地,那么因为他的坚强意志,变得郁郁葱葱,油油翠绿。

65、青春:人生匆匆,青春不是易失的一段。青春也是一种永恒的心态。满脸红光,嘴唇红润,腿脚灵活,这些并不是青春的全部。真正的青春啊,它是一种坚强的意志,是一种想象力的高品位,是感情的充沛饱满,是生存之泉的清澈常新。

66、最为值得珍惜的是今天,因为最容易流逝的就是今天,把握今天就是把握希望,分分秒秒只是瞬间,而所乘载的分分秒秒就叫做一天,时间的流逝往往是在不经意之间,人生几回,青春更珍贵,对于我们这个年龄的青少年来说,青春已不足二十载,在学习的生活中我们必须靠自己的力量,驾驭着自己的小船驶向希望的彼岸。

67、每当春节即将到来的时候,年味儿也就在城市的大街小巷弥漫着。风里都带着年味儿的香醇,让每个离家在外的游子感到惬意,但是更多的还是“每逢佳节倍思亲”的味道。城市里的年味儿带着些许的洋气儿,而乡村的年味还是那样淳朴、厚实。

68、你身临暖风拂面,鸟语花香,青山绿水,良田万顷的春景时,一定会陶醉其中;当你面对如金似银,硕果累累的金秋季节时,一定会欣喜不已。你可曾想过,那盎然的春色却是历经严寒洗礼后的英姿,那金秋的美景却是接受酷暑熔炼后的结晶。

69、世上再也没有比时钟更加冷漠的东西了:在您出生的那一刻,在您尽情地摘取青春幻梦的花朵的时刻,它都是同样分秒不差地滴答着。人自生下那天起就一天天地接近死亡。而到了您在临终前喑哑地呻吟的时候,时钟也还将枯燥而平静地计算着分分秒秒。

70、当你身临暖风拂面,鸟语花香,青山绿水,良田万顷的春景时,一定会陶醉其中;当你面对如金似银,硕果累累的金秋季节时,一定会欣喜不已。你可曾想过,那盎然的春色却是历经严寒洗礼后的英姿,那金秋的美景却是接受酷暑熔炼后的结晶。

71、回到家里,我问父亲:“村头何以如此清静?”父亲叹了口气告诉我,有劳力的、年轻的、懂事点的都出去打工去了,就剩下一些老人、孩子和妇女在家。家里都靠他们撑起,早出晚归,累得不得了,哪里还有时间去闲聊。

72、生命的美:美,可以在金碧辉煌的宫殿中,也可以在炸毁的大桥旁,可以在芳香扑鼻的鲜花上,也可以在风中跳动的烛光中;美,可以在超凡脱俗的维纳斯雕像上,也可以在那平凡少女的笑魇里。生与死处在两个世界,但美却可在生死边缘上闪闪发亮,这就是生命的力量——生命的至美

73、在每个人心中,都曾停留过那些值得怀念的人,也许还在,也许早已消逝,在茫茫人海中丢失,于是,那份怀念便得凄凉,因为模糊的记忆中只剩下一个”空壳“,没有什么,甚至连自己的心都装不下,时间把一切抹平,也把当日的泪水封锁,因为已经没有,怀念只是悲凉!

74、“因为爱着你的爱,因为梦着你的梦,所以悲伤着你的悲伤,幸福着你的幸福。因为路过你的路,因为苦过你的苦,所以快乐着你的快乐,追逐着你的追逐。因为誓言不敢听,因为承诺不敢信,所以放心着你的沉默,去说服明天的命运。没有风雨躲得过,没有坎坷不必走,所以安心地牵你的手,不去想该不该回头……”苏芮的这首老歌,第一次收听就被它深沉的曲调,和携手相伴的情怀深深地触动心弦。多年后的今天,再一次重温,我的心依然备受感动!

75、小庙前的那张石桌,石桌周围的那四根石凳,石凳上从未改变的四个老人也开始了他们从未改变过的活动和习惯。他们每人先燃起一斗叶子烟,紧接着开始打字牌。不管输赢,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出孩童般的笑容。年复一年,日复一日。仿佛他们本来就和那四根石凳是连在一起的。

76、相持相守相护,安然安心安在。牵手埋没曾经,同心迈向未来。唯愿,我们,一路打着幸福快乐的节拍。一个家,一条心,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多少对,最初结合的构建的幸福之家,能坚持到最后。只是,最初的美好。尽管如此,还是会不停的有快乐的人儿愿意。不管结局如何,不管后话怎样,只能是劝服自己,要活在当下,过在当下。从一从简从真便好!

77、太阳渐渐偏西,天色渐渐暗下来。黄昏的时候,开始响起孩子呼喊自己的父母亲、丈夫呼喊自己的妻子、妻子呼喊自己的丈夫、母亲呼喊自己的儿女回去吃饭的声音。被喊的人都一样,先意犹未尽地慢慢站起来,然后伸个懒腰之后恋恋不舍的跟着呼喊的人一起回去。

78、不经意间,秋冬就这样悄悄的到来了,我喜欢秋天却不喜欢深秋,秋天本来是收获的季节,可是深秋却让我感到孤独,本不是冬季却时常会有冬天的凄凉,我喜欢冬天的雪花,却不喜欢冬天的到来,因为冬天来了,就意味一年的结束,年龄的增长。

79、时间好比一把锋利的小刀——用的不恰当,会在美丽的面孔上刻下深深的纹路,使旺盛的青春月复一月,年复一年地消磨掉;但是,使用恰当的话,它却能将一块普通的石头琢刻成宏伟的雕像。圣玛丽亚女校虽然已有五十年历史,仍是一块只会稍加雕琢的普通白石。

80、在青春之书里,我们同在一行字之间。被窝是青春的坟墓。关于少年时代,冷暖自知,最朴素的生活,与最遥远的梦想。这一切将在被回忆肆意篡改的书写下,渐渐抽象成一些雾一样的尘埃,浮在梦境之外的空茫黑暗中,日日夜夜不停坠落,终会尘埃落定。在我们的希望和愿欲的深处,隐藏着对青春的默识。如同种子在雪下静静梦想。所以你要知道,我将在更大的沉默中归来。青春是生活最温暖的被窝,是生命最华丽的裙袂。

81、夜慢慢深了,回家的脚步显得匆忙,只有那孤单的路灯,还在怜惜的看着风中摇摆的香樟树。风掠过发梢,迎面扑来刺骨的冷,踉跄了我的脚步,跌丢了思念,我仰起头,任凭寒冷蹂躏着我的肌肤,不想眼泪掉下来,流下那让你嘲笑的软弱。风扯开呼喊的嗓子,在夜里肆意的咆哮着。我多想和它一样,在心酸面前能够逞强,发现这只是个美丽的梦。我陷在想你的牢,思念的绳索早已把我紧紧捆绑。我不晓得走了多久,只知道心里还有想不完的你。

82、这边,几棵还没有长大的小树,纤细的躯干,疏落的枝条,在雪中也成了一道极好的风景:长短不一,形状各异的枝条,恰似一条条毛茸茸雪白的猫尾巴,左翘右卷,上挑下垂;悬在空中纵横交错的电缆线,像一根根白色的冰棒;停在路边不同外形,大大小小的车辆,被厚厚的雪埋了,像一块块松软的卡通版白色雪绒大面包或蛋糕……

83、记不清有多少个夜晚,在我翻阅纸张的指间滑落;记不清有多少支蜡烛,在我的凝视中化为灰烬。逝者如斯,我时时刻刻会听见自己对生命承诺的余音,感到岁月的流转在渐渐稀释我的年少无知,我愿自己是一只上足了发条的时钟,在昼夜不停的流转中留下自己充实的每一刻。

84、大海无语,却有鱼儿为它编制多彩的图案;大地无语,却有万物为他谱写生命的乐章;天空无语,却有鸟儿们为他演唱生活的美好。付出后有对良心的慰藉,接受后有对生活的追求。生活虽无语,却有着付出与接受的轮回,有着付出与接受所谱写的动听、美妙的华丽乐章!请把握好付出与接受!爱是生命的真谛,接受是爱的源泉,而付出则是爱的灵魂。任何的接受与付出,都是情感的陶冶与升华。

85、远处忽然传来一声呼喊声。不知是哪位妇人在呼喊自己的儿子,也或许是呼喊自己的丈夫吃饭。这呼喊让人那么熟悉,那么温馨。就在这小庙和古树的旁边,曾经出现过这样的呼喊声有多少次,至今恐怕没有人记得起和数得清了。

86、积累:古语云:“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凡立功名于世者,无不是从小处做起,注意点点滴滴的积累,有意识地培养自己的品德才能,不断自我完善的。若无每日闻鸡起舞坚持不懈的毅力,那么祖逖又怎能北伐中原而名垂千古!若无长年笔走龙蛇墨染池水的工夫,那么王羲之又怎能挥毫盖世被尊为书圣呢?若无半生钻研演算草稿盈筐的血汗,那么陈景润又怎能摘取明珠享誉世界呢?

87、生命的美:美,可以在金碧辉煌的宫殿中,也可以在炸毁的大桥旁,可以在芳香扑鼻的鲜花上,也可以在风中跳动的烛光中;美,可以在超凡脱俗的维纳斯雕像上,也可以在那平凡少女的笑魇里。生与死处在两个世界,但美却可在生死边缘上闪闪发亮,这就是生命的力量--生命的至美

88、在这个把回头看作软弱和耻辱的世界上。走德再远,也终究达不到想要的永远。走得再近,也终究回不到想要的梦境。人永远是一群被内心的遗憾和憧憬所奴役的生物,夹在生命的单行道上,走不远,也回不去。

89、一只荆棘鸟的故事,让我的心一直倍受感动。毕生只歌唱一次,那歌声比世上所有一切生灵的歌声优美动听。从离开巢穴的那刻起,它就在寻找荆棘树,直到如愿以偿才歇息下来。然后把自己的身体扎进最长、最尖的荆棘上,在那一刻放开了歌喉。那歌声让云雀和夜莺都黯然失色,曲终命竭!它的歌唱是以生命为代价,是世间最凄美的绝唱。这不仅仅是一种生存的态度,更是一种感天动地的爱的方式。

90、长大点了,就明白了,冬天里下几场大雪,那是对农家最难能可贵的了。有农谚云,小麦盖上一床被,来年枕着馒头睡。更有瑞雪兆丰年之说。是啊,下雪了,一场大雪,会形成厚厚的积雪,田里的麦苗就像盖上了一床被子,才不至于被冻死冻伤,来年才能够丰收有望,家里的日子才能够富裕起来。在读小学的时候,我还经常把这句谚语写进作文里。

91、人生:风,从水中掠过,留下粼粼波纹;阳光,从云中穿过,留下丝丝温暖;岁月,从树林中走过,留下圈圈年轮……那么朋友,我们从时代的大舞台上走过,又该留下点什么呢?我们应当留下青春的骄傲,寻梦的足迹;我们应当留下真我的风采与个性的张扬,我们应当留下无悔的演绎和星光的灿烂!

92、人生好似一条河,既有波澜壮阔,汹涌澎湃,也有清风徐来,水波不兴;人生好似一首歌,既有欢乐的音符,也有悲壮的旋律;人生好似一条船,既有一帆风顺时,也有急流险滩处。愿我们都能勇于经受暴风雨的洗礼,接受生活的挑战和考验!

93、如果人类不好好保护我们这个赖以生存的地球,终有一天,风沙的肆虐与垃圾的堆积会吞没我们美丽的家园。我向全世界的人们呼吁:让我们从现在开始,从我做起,手挽手,肩并肩共同保护建设我们的家园吧!

94、如果说眼睛是心灵洞开的一对窗扇,是心灵涌出的两汪清泉;那么,秘密,就是心灵珍藏的一座宝矿,是心灵敛聚的一抹灵光。是不是,心灵中有了一个秘密,才称得上是一个真正的人?

95、一杯茶,佛门看到的是禅,道家看到的是气,儒家看到的是礼。茶说:我就是一杯水,给你的只是你的想像,你想什么,什么就是什么。对于现在我,这杯茶,如峰蜜般甜香。这就是幸福与美好!生活不要求有多复杂,只要简简单单的就可以,每天做好自己应该做的才可以走自己的路。

96、记得,在我四五岁的时候,我就已经模模糊糊记得那些下雪天了。下雪了,眼前是一片白皑皑的世界,雪天最大的特点就是冷,就觉得格外的冷,冷的受不了。天上飘着雪花,大人提示我们,那不是白糖,也不是家里用的盐,更不是做馍馍用的面粉,那是雪,天上下雪了,天爷爷给地里的麦子送被子来了。下雪天,小孩子不可以出门的。我的一双小脚,捂在过于肥大的棉鞋里,冻得生疼生疼的。雪住了,我看着大点的孩子在外面堆雪人。掷雪球,心里羡慕的什么似的。雪住了,外边化雪的时候,也是雪天里天气最冷的时候。村路上很泥泞,很大了还要大人抱着,小孩子在村路上,那是走不得的。那时候对大人有种天生的依赖和崇拜,老恨自己不能早早长大。

97、聪明人学习,像搏击长空的雄鹰,仰视一望无际的大地;愚笨的人学习,漫无目的,犹如乱飞乱撞的无头飞蛾;刻苦的人学习,像弯弯的河流,虽有曲折,但终会流入大海;懒惰的人学习,像水中的木头,阻力越大倒退得越快。

98、我总想躲在书页里怀想,等待雪穿越千山万水悄然来到我的窗台。无奈,等来的却只是风的呢喃,雨的轻敲。于是满书的词句,生生落得个字瘦诗寒。莫不是去年冬天雪离开的时候,我忘了与它拉钩相约,它便小心眼地赌气,对我不予理睬?还是想给我一个惊喜,在我不经意的时候,悄悄地在一夜间包裹整个世界,趁我推开窗时,偷看我脸上的惊诧与雀跃?也可能是它在行程中遇到了什么阻隔,或是贪恋某处的风景舍不得离开吧。我猜测着,却总也摸不透这鬼灵精的心思。

99、犹记得去年冬天,“哇!下雪了!”“啊啊!终于下雪了!”人们用各种各样的惊叹词织就一场华丽的欢迎派对。雪花很给面子地鹅毛般簌簌飞舞,慷慨地赠与我们一个冰清玉洁、银装素裹的世界。清冽而干净的空气,纯洁而宁静的天地,让人忍不住陶醉其中。我清楚地记得,躲在温暖的宿舍里,几个脑袋挤在窗户旁看雪花飞舞,哈出的热气把整个窗子都笼罩得模糊起来。在雪少的地方,大家对雪这种小精灵没有丝毫抵抗力,不等雪停,便疯也似地跑下楼去,在厚厚的雪地上玩耍起来。打雪仗,堆雪人,拍雪景……童真与活力倏地就释放出来,鼻头手指冻得红通通也丝毫不在乎,放肆地笑声引来路人的纷纷侧目和善意的微笑。

100、雨静悄悄地下着,只有一点细细的淅沥沥的声音。桔红色的房屋,像披着鲜艳袈裟的老僧,垂头合目,受着雨底洗礼。那潮湿的红砖,发出有刺激性的猪血的颜色和墙下绿油油的桂叶成为强烈的对照。

101、我是最胆小的一个,别的孩子敢用手拿着小洋鞭燃放,我得离着好远看。有一次燃放陀螺花,都把我吓得坐在了地上。燃放鞭炮的时候,孩子们还是要出来显摆一番,夸耀自己的鞭炮如何如何好,如何如何响亮,能把树上的积雪震落下来。当然像我就不敢炫耀了,因为家里困难买不起更好的,只是象征性地买几个不很入流的鞭炮。奶奶总说这就叫哄孩子,我们也就在奶奶的“摇篮曲”中慢慢长大了。

102、我不禁缩了缩脖子,仿佛室友将雪球塞进我脖子里时的冰凉依然存在,我忍不住笑起来。看来,我是太怀念雪了。我想念踩在厚厚积雪上“咯吱咯吱”的响声,想念雪压满树苍柏翠松的美景,想念我们堆得丑丑的丢了鼻子的雪人……不知雪是否了解我的心意,()又怎么忍心任我满腹的怅然和期许零落在冬天呜咽的寒风里?

103、一阵清风徐来,娇艳鲜嫩的盛期牡丹忽然整朵整朵地坠落,铺散一地绚丽的花瓣。那花瓣落地时依然鲜艳夺目,如同一只奉上祭坛的大鸟脱落的羽毛,低吟着壮烈的悲歌离去。牡丹没有花谢花败之时,要么烁于枝头,要么归于泥土,它跨越萎顿和衰老,由青春而死亡,由美丽而消遁。

104、茫茫沙漠,滔滔流水,于世无奇。惟大漠中如此一湾,风沙中如此一静,荒凉中如此一景,高坡后如此一跌,才深得天地之韵律,造化机巧,让人神醉情驰。以此推衍,人生,世界,历史莫不如此。缎带浮嚣以宁静,给躁急以清冽。给高蹈以平实,给粗犷以明丽,惟其这样,人生才见灵动,世界才显精致,历史才有风韵。然而,人们日常见惯了的,都是各色各样的单向夸张,连自然之神也粗粗糙糙,懒得细加调配,让人世间大受其累。

105、人生没有永远的爱情,没有结局的感情,总要结束,不能拥有的人,总会忘记。人生没有永远的伤痛,再深的伤口总会痊愈。人生没有过不去的坎,你不可以坐在坎边等它消失,你只能想办法越过,人生没有轻易的放弃,只要坚持,就可以完成优雅的转身,创造永生的辉煌。这些道理自己真的明白,可是,此刻,依旧还是那么的想念你。

106、纳百川的海将它们揉和,无论在陆上曾经多么澎湃的江河,海都以拼合的心接受,接受江河激情的力量,拥起海浪。但海部允许一丝浮躁和不羁。海就是这样——人们给予的,不全要,它留下该留的,成就了伟大的孤独。

107、扬扬洒洒的雪花,伴着冬日的瑟瑟冷风,驱走冬日枝枯叶败的萧条,让人真亲切体会冬日独有的乐趣。雪中听雪,没有风中听雪那样暴虐,恐惧,雪中听雪享受一种亲柔,飘渺与惬意。

108、微笑:微笑,能化解人们之间的矛盾,能激起人们前进的火花,能拥抱明天的太阳,笑对人生,能战胜与自己对抗的一切。微笑的人,显得那么可爱,那么和蔼,那么风趣,那么坚强,它传递着人们的感情,因为,微笑是人世间最美的符号!

109、心:心有明灯,便不会迷路,便可拒绝黑暗、胆怯,拥有一份明朗的心情,一份必胜的信念,一份坦荡的胸怀……心有小窗,便有亮丽的阳光进来,小酌一些温暖的故事,便有自由清风邀约一些花香或者白云。心有琴弦,纵然客去茶凉,仍有小曲缓缓响起,仍有满树桂花知音而化为酒香。

110、欣赏那漫天飞舞的雪花,那是很美的一种享受。一日,适逢窗外落雪。偶读一首咏雪诗,觉得其意境不错,颇受感染。微风摇庭树,细雪下帘隙。萦空如雾转,凝阶似花积。不见杨柳春,徒看桂枝白。零泪无人道,相思空何益?那次下的雪虽说不上细雪,但细品诗中佳境,亦引发胸中无数感慨。那雪花儿,在空中旋转着,飘舞着,虽不似雾,但却像一群神奇的精灵。他们在阳台外边的边角处堆积着,相应了诗中的“似花积”三字。当时我就想了,过去那些士大夫之族,他们为什么那么喜欢雪啊?是啊!热血男儿,难免心存报国之志,然而,朝堂之上,仁君之侧,又难免有宵小之辈,所以说,报国路上,难免有重重阻碍。因此那些正直向上的热血男儿他们就喜欢雪,憧憬像雪一样质朴。纯真的仁人义士,国家良才。

111、天凉,树叶的色变得快,干得快,掉得也快。裸露的大地,深浅不一的展现着土黄,褐黄,黑黄。上面点缀着荒草,茬梗,静悄悄的。秋风起了,在旷野上无遮拦的刮着,卷起的黄烟在地陇上回旋,枯枝败叶天上地下的碰撞。看得见,地皮上匍匐着最后的星点绿意,已经发黑定影了,又一阵风刮来,吹嘣了角质草芥,绒绒的籽絮瞬时飘散,荡起了一溜白雾。

112、青春:在青春之书里,我们同在一行字之间。被窝是青春的坟墓。关于少年时代,冷暖自知,最朴素的生活,与最遥远的梦想。这一切将在被回忆肆意篡改的书写下,渐渐抽象成一些雾一样的尘埃,浮在梦境之外的空茫黑暗中,日日夜夜不停坠落,终会尘埃落定。在我们的希望和愿欲的深处,隐藏着对青春的默识。如同种子在雪下静静梦想。所以你要知道,我将在更大的沉默中归来。青春是生活最温暖的被窝,是生命最华丽的裙袂。

113、春暖花开,万物复苏。阳光普照着大地,悠悠的小草一片,鲜艳艳的红花绽放,树上的枝头已发芽。春天了,到处可以闻到花的香味。黄黄的油菜花,金灿灿的迎春花;红通通的杜鹃花,还有淡淡的桃花?。那些嫩嫩的黄、新颖的绿、淡淡的粉、优雅的白…那些泛绿的树枝,和煦的阳光、湿润的泥土……满眼是春的气息,让人惬意无比;让人陶醉;让人无限感动;春天里让我们感受到了生命的力量!

114、当季节婉约从缤纷的春夏走向凋零的冬天,望你的视线也越来越模糊。真的害怕,我那守望的心最终也将如秋风落叶一样,散落在整日不见光的林阴下!

115、夏天本是成长的季节,万事万物在阳光的普照下蓬勃生长,尽管热不可耐,一切都在奋力向上伸展着自身。看那乖巧的小女孩,虽才呀呀学语,走路站立不稳,不也正在妈妈的爱抚下快乐地成长吗?还有这石磴下的一点新绿,经历了多少风吹日晒的洗礼,终于绽放出新绿。生命就是这种性格倔强的东西。经历狂风暴雨,磕磕碰碰,最终给世界留下最美的微笑。

116、幸福是生命追求的层次,幸福是人生的酬报,幸福是每一个人来过世界之后对生活的感恩,幸福又是你对身边的重新认识和重新体验。

117、走过许多寂寞的往日,聆听往日里的寂寞,寂寞并非像转说中演绎的那样的可怕,想无孔不入的魔鬼,更不像那些百无聊赖的人描摹的心情与梦都无处停放,孤寂的没有心魂和自己,荒芜到了颓废的顶端,简直无法比喻和形容那种无法慰藉的疯端。

118、把那些抑郁的情感,紧紧抵住心灵的自尊,戴上厚厚的面具,面带笑容的穿行在人流里,那看似坚强的外表,包裹着一颗脆弱的心,是那么的无助,那些伤痛在黑夜里成了心酸的聚点,然后,再分割成一块一块的,再然后,高高悬挂着,独自拼凑。

119、路,不能想象,世间没有路会是什么样子。生活离不开路,因为它是人们交往沟通的渠道。为了筑路,多少人献出青春,多少人穷其毕生精力。多少人为之付出宝贵的生命。

120、此情此景,那牵牵缠缠的思绪挂于心尖,一个熟悉的朦影眼前摇晃,伸手去拉衣角,手掌满把的空气,有形消失了,唯留落寞的我。我,不得不禅张无垠广袤的心境,让路上的你渐近,与我穿越时空,天堤散步。

好文章好段落摘抄2

1、一片片庄稼黄熟了,春天种下的玉米、水稻成熟了,到处是一片片丰收的景象。农民们从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工作方式转化为用隆隆的收割机收割庄稼的方式,到处都充满了农民的笑声,这是一幅多么美妙的图画音响呵。

2、我来到田野边,低处的田野里,稻谷熟了,金黄金黄的,好像是谁在地里铺上一层厚厚的金子。秋波摇晃着稻谷,使沉甸甸的稻穗有节奏地波动着,好像金山在滑坡。风声稻浪,好似一曲动人的乐章。

3、来到山野里,我似乎闻到了桂花的清香,山野里的每个角落,似乎都布满了香味。我继续往前走,不远处一片枫叶在树枝上摇摇摆摆,似乎在跟我招手,我加快了步伐,一把抓住了那片枫叶,小小的,柄上的颜色已从嫩绿变为浅红。啊!我感受到秋天了。

4、我爱秋天的田野果园。一阵微风拂过,金黄色的麦浪此起彼伏。田地里的豆子性子急躁,噼噼啪啪直往外蹦;玉米的脾气也不温和,露出满口大金牙跟路人龇牙咧嘴;山底下的高粱倒不怎么样,整天跟喝了二锅头似的,满脸充血,只想找个大粮仓躺下来睡大觉。

5、秋天,那绚丽缤纷的大好秋色,真使人眼花缭乱,应接不暇。常言道:春华秋实,万物始春,而成于秋,秋天洋溢着丰收的喜悦,孕育着成功的希望。

6、秋姑娘来到了花园,在远远的地方就能闻到桂花那醉人的香味;菊花仙子得到的颜色就更多了,白的像雪,红的像火,粉的像霞,黄的像像金,美丽的菊花在秋天里频频点头,那卷曲的花瓣像卷发的洋娃娃。

7、金秋十月,丹桂飘香,我和妈妈在这迷人的季节来到河西公园。天空高远,阳光柔和,蔚蓝的天空上飘着几片薄纱似的白云。耳边响着一阵阵清脆的鸟鸣声,好像是大自然在歌唱。

8、走进大门,我就看到了那边的大花坛,菊花的颜色可多了,紫红的、淡黄的、雪白的……美丽的菊花在秋风里频频点头。有的含苞欲放,像一个害羞的小姑娘;有点完全绽开着,像一个大方的少女。柳树的叶子变黄了,松柏显得更苍翠了,秋风吹来,落叶在林间飞舞。

9、秋雨停了,秋天到了,太阳出来了。看,苹果悄悄地打开了绿叶。秋雨姑娘在田野里散步。红红的高粱看见秋雨姑娘再看看自己,羞极了,把自己遮了起来;稻谷看见了秋雨姑娘,弯了个腰,像是在鞠躬呢!

10、我爱秋天,是因为秋天秋高气爽,不像春天潮湿、雨水多;因为秋天秋风习习,不像夏天烈日灼人;因为秋天硕果累累,在稻田里农夫们收割着麦子,脸上洋溢着丰收的喜悦,不像冬天冰天雪地、寒风刺骨还有可怕的雪灾。

11、我怀着和欣赏春天不一样的心情,来观赏秋天的景色。我的家乡秋天天气总是很晴朗,天空一碧如洗,秋高气爽,天高云淡,白云有时变成可爱的小动物,有时变成了白白的棉花,真令人心旷神怡。

12、金色的秋天是一个收获的季节,看呀!那边的果园里的苹果又大又红,像一盏盏小灯笼似的挂满了枝头。那黄澄澄的大鸭梨把枝头都压弯了腰,像一个个宝葫芦一样惹人喜爱。葡萄架上的那一串串葡萄也不甘示弱,像珍珠玛瑙一般,让人看了之后就会垂涎三尺。

13、秋天的菜园又是一番景象。我来到菜园,走进一看,真是品种齐全。有西红柿,有辣椒,有茄子……西红柿披上了红纱,个个像羞红脸的小姑娘。呦!你看,那些可爱的小辣椒;红得似火,藏在碧绿的枝叶下,像一个个漂亮的少女拿着扇子在遮挡太阳呢。紫色的茄子穿着大紫袍挂在枝干上,远远望去,多像一位傲气的学者呀!

14、秋天的落叶五彩缤纷。有黄的,红的……还有针形的,扇形的,五角形的,菱形的,心形的各式各样的。风吹过,它们像蝴蝶一样翩翩起舞,在风中盘旋,又缓缓落下,别提有多美了。人们穿着长衣长袖走在铺满落叶的路上,发出“嚓嚓”的响声,犹如美妙的旋律。

15、大地穿上了金黄色的毛衣。树叶从绿色变成了黄色,从树上摇摇欲坠,最后树叶慢悠悠地飘了下来,好像是几只彩色的蝴蝶迎风飞舞,铺满了大地。一簇簇枫叶红透了,一缕云丝也没有的天空更蓝了。

16、你看,树林叠翠流金。有的树脱去绿色的衣服,换上金色的沙裙。一阵秋风吹过,一片片叶子落在树妈妈的脚下,铺成了地毯。银杏树的叶子像一把把小扇子,扇啊扇啊,扇走了夏天的炎热。梧桐树的叶子像我们张开的手掌,而枫树的叶子又像一枚枚邮票……

17、金秋是丰收的季节,田野里的高粱红彤彤的,像一个个做错了事的小姑娘似的。那胆小的玉米妹妹躲在千屋小被里,听到了外面的欢笑声,忍不住把小脑袋探了出来。大豆妈妈笑得裂开了嘴,顽皮的豆宝宝他们也急着欣赏这金秋美景……

18、我更爱秋天的山。山野层林尽染,山峰上好似烈火在燃烧,秋日的枫树就像一把把正在燃烧的火炬。杨树们一个个挺直了腰板,像爱国英雄似地,整整齐齐地排在一起,守卫家园。

19、秋天,你象征着成熟,意味着收获,你也是花草树木的演唱会个主持人。我迷恋你呀秋,我赞美你呀秋,你给我带来了无穷的乐趣,让我的生活充满了欢乐。

20、一阵微风吹来,枫叶像一个个小铃铛发出清脆的铃声,天女散花般落到地上。我轻轻地捡起一片枫叶,放在手心里观察。用手摸摸,既不平滑,也不粗糙。红色从叶根向叶子中间延伸,叶子的五个角微带枯黄,根根叶脉呈辐射状从叶根向上伸展。我总爱望着那些火红的枫叶,一片,两片,三片……它们轻悠悠地飘落在水面上,飘落在地面上,飘落在水面上的枫叶,像无数只小船,顺着风慢慢地荡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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