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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怪地球班的好词好句感想集合50条

时间:2020-06-30 14:02

一、书籍简介

《尘埃落定》是藏族作家阿来的一部长篇小说,首次出版于1998年。

小说描写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但却有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并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展现了独特的藏族风情及土司制度的浪漫和神秘。

2000年,《尘埃落定》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2019年9月23日,《尘埃落定》入选“新中国70年70部长篇小说典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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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容简介

小说讲述了一个声势显赫的藏族老麦其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然而就是这个傻子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不以常理出牌,在其余土司遍种罂粟时突然建议改种麦子,结果鸦片供过于求,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残废的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麦其麾下,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因此而娶到了美貌的妻子塔娜,也开辟了康巴地区第一个边贸集市。傻子少爷回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待遇,也遭到大少爷的嫉妒和打击,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腥风血雨悄然拉开了帷幕。最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失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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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者简介

阿来,男,藏族,出生于四川阿坝藏区的马尔康县。毕业于马尔康师范学院,曾任成都《科幻世界》杂志主编、总编及社长。1982年开始诗歌创作,80年代中后期转向小说创作。2000年,其第一部长篇小说《尘埃落定》获第5届茅盾文学奖。2009年3月,当选为四川省作协主席。其主要作品有诗集《棱磨河》,小说集《旧年的血迹》《月光下的银匠》,长篇小说《尘埃落定》《空山》《格萨尔王》,散文《大地的阶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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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尘埃落定》读后感30篇

第1篇:《尘埃落定》读后感400字

这个世界正因为有了傻子,才凸显了聪明人的精明,可是傻子真的傻么?聪明人用他们的脑子算计着一切想把全部的利益受归己有,他们只看到了眼前的利益,看不到的长远被傻子看到了,他们无知却还在嘲笑傻子,这个世界是谁傻呢?

这本书让我更进一步了解“大智若愚”这个词。物极必反,这让我想起江苏台的最强大脑,一个来自山西的男孩能解出大学教授都无法解的数学难题,可他一出生就被贴上了傻子的标签。。。而爱因斯坦,牛顿被冠上“天才”的名号,谁又知道他们在别的什么方面是不是傻子呢?

所以我想这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傻子和聪明人,你在这方面缺少天分不见得在那方面也缺少天分。

还记得写哥哥,未来的土司是这么写的:他很聪明,他总是很散漫却把事情做得很好来显示他的聪明。读到这时,我发现我和他一样聪明,总是这样。然后我就懂了,总是想让别人知道自己有多牛,多聪明,骨子里就有多自卑,有多傻。你越让别人觉得你聪明,其实你就越是个傻子,枪打出头鸟,好吧,可能我又犯傻了。

你是聪明呢,还是傻呢?好好活着,快乐的活着,带给别人快乐,不伤害别人,让别人觉得他是聪明人,你是傻子。这便是我从这本书中得到的。

第2篇:《尘埃落定》读后感500字

这本书里本来没有爱情,只有欲望,许多赤裸的欲望。傻子对欲望的表白很直接,因为他傻。见到塔娜之后,他才很想坐下来好好说说话儿,好象找到了自己的所爱。而这个漂亮妇人不是贞的,多次背叛了他,傻瓜也心痛了。漂亮妇人象罂粟花,是有毒的,让人象吸了一样麻醉。其实,小说一样开始就有一个不祥之兆,人们被有毒罂粟花麻醉了;麦其土司为了一个漂亮妇人央宗杀死了自己对忠诚的查查头人,央宗很少说话,也没有仇恨,只会用美色吸引这个拥有至高无上权力的男人。如嘎济活佛预测的一样,一切祸源起于美丽而有毒的罂粟花,来自美丽的诱惑使人无法拒绝,欲望麻醉了,理性死了。

这个边境小镇染了这片土地从未有过的梅毒,这是欲望的诱惑带来的。傻瓜二少爷本来不明白人世的诱惑,而身边有了娜塔之后,就被迷惑了:由傻瓜变成了疯子,疯子又变回傻子,这与电视剧改编过的《尘埃落地》完全不同。爱与权力、仇恨、欲望诱惑交织在一起变成了有如罂粟花一般美丽,让人欲罢不能,久食伤神。

傻子的母亲临终前吞了大量的鸦片,没有痛苦的死了。在她死之前说出了自己的身世:她做过妓女,从一个下贱的女人变成了土司太太,变成了一个正经女人。

傻子是自己躺在床上被仇人杀死的,刀子,锋利的刀子,像一块冰,扎进了我的肚皮。不痛,但是冰冰凉,很快,冰就开始发烫了。傻子也是麻醉的,麻醉他的是仇恨,因为被仇恨杀死的人———不痛。血滴滴喀塔地落在地板上,店主朋友哑声说再见;傻瓜的灵魂便与:欲望、诱惑、权力、聪明与仇恨一道说再见,他最后想喊一声塔娜,终于也没喊出声。

第3篇:《尘埃落定》读后感600字

这是一本藏族小说,写的是土司制度即将瓦解的那个年代,汉人带着自己的文化、产物甚至是病毒渗透藏区。汉族女子机缘巧合成为土司的二太太,生下本文主人公傻子;汉人带来罂粟种子,让藏民一夜暴富又迅速闹了饥荒;汉人草台班子带来了梅毒,让一群土司病入膏肓。

傻子经常说傻话做傻事,一觉醒来不知身在何处,为了看漂亮姑娘直接让人不要挡住视线,还自在地穿起死囚的衣服,但是他是一个经常让人惊讶和感到害怕的傻子。他不用记得太多事情,但是知道周围人的动机和态度;他精确的直觉,能够决定种粮食而不种罂粟,从而成为周围抢购食物的胜利者;他具有透视的本领,可以在自己房间就觉察到哥哥被复仇者所杀;他还经常大胆预言,一下子就说出十几年以后这片土地将不再实行土司制度。尘埃落定,指的是活在土司制度的最后一代,有的为主子效忠而死,有的为外人入侵而死,傻子则是被早就彼此认可的仇人心甘情愿的杀死。于是,土司继承人和土司制度终于在这片土地上消失。

这本书以傻子作为主人公,优点特别多,因为好多事情伤得了普通人却伤不了傻子,而他又是个屡屡语出惊人、看似胡乱作为却总是运气很好的傻子。他的大智若愚和未卜先知给本书平添奇幻色彩,跟莫言的《丰乳肥臀》有些类似,也许大家都是受了拉丁美洲的文学风格所影响吧。

另外,这本书写的是少数民族在时代变革的一段经历,又让人联想到《穆斯林葬礼》。所不同的是,《穆》非常沉重压抑,说是霍达的泣血之作谁都不会怀疑;而《尘》虽然明明写的是一幕衰落的悲剧,却因为傻子的存在,多了几许无奈和轻松的调侃,令人在平淡的情绪下接受了这个故事。

本书成名较早,其中的露骨描写也不少,所以听说在出版前颇为不顺,好几年没有出版社愿意发行。但是一经推出以后马上就成了畅销书,各国争相翻译,还获得了茅盾文学奖,金子终于发光了。

第4篇:《尘埃落定》读后感900字

我喜欢的两句话: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在一起时必须的。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叫我看起来像个傻子。

因为过年回家没什么事情做,所以想找本书来读,本来打算读张爱玲的《半生缘》,老婶知道我要看书,给我一本《尘埃落定》,但看着书名没什么感觉,不过上面写着矛盾文学奖。凭着这个噱头我决定先读读这本书。

书的开始很平凡,是以家族土司十三岁的傻二儿子角度的视角来陈述。开始的时候是家族顶尖地位上的一个被看做是傻子的生活,紧接着便黄色的段子多些。往后便是傻子自己出去建立一个属于的自己的领地,并且做的有声有色,创造出他的父亲还有那个聪明的哥哥也没有创造的天地。拥有世间少有的美貌却不忠诚的妻子。在与各种土司之间打交道。在抗日战争和内战时期藏族人的兴旺和尘埃落定。

让我深思的一个问题就是:到底什么样的标准可以判断出一个人是不是傻子。是很多人说是就是吗?就像真理一样,并不是多数人认为或是说不是就不是了。只是普通人不能理解傻子的想法吧。

就像别人说主人公是傻子,最后跟着他的小厮也说了句把他当做傻子的话:“你要是连这个也怕,以后我就不和你玩了”,傻子想:他以为他不想和我玩和想和我玩是他自己决定的。傻子说:你不是陪我玩,而是在侍奉我!

以自己是傻子的身份狠狠的讽刺了那些看不起人的正常和那些聪明人。也告诉了自己,一个傻子都认为:一个没有任何仪式就上到他的床上的茸贡土司美若天仙的女儿,没有必要向她低头和屈服。

在面对外敌时,自己的亲人是重要放不下的,在权利和利益面前无论是哥哥还是父亲还是母亲都是自私。所以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所以面对别人时,你应该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了吧!在相对权利下说些好听的话大多数情况下要比你对着来或是坚定是对的立场要好的多,对自己对对方都是好的。除非你是佛教信徒不能做出对不起自己坚定的信念的事情之外。关系是自己精心呵护出来的。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就是那个傻子,反应比较持盾,但却没有大智慧能支持自己来得到别人的尊重。顺着自己的心意,自己过得舒服,但是不要影响和伤害到别人。

永远都要一视同仁,不要带有色眼镜去看人。不要因为别人看法影响自己的想法看法。

没有什么事情是一个人死了之后都不尘埃落定的,而且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死去。

我觉得人懂的道理很多,说起来可能会更多,但是实现的却是很少的不是吗?从今天开始每天或是两天或是三天或是一个规定的时间来在自己身上实现一个道理,久而久之算是自己的修行吧。

现在我要实现一个道理: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在一起时必须的,省的伤到自己。

第5篇:《尘埃落定》读后感1000字

先说说作者:作者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这也带给《尘埃落定》一股浓郁的高原气息。

再说说题目:“尘埃落定”,真是个好名字。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土司的儿子,不论你是傻子还是绝色的美女,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

再说说情节:小说讲述了一个虽不繁杂,却跌宕起伏、辗转迷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和汉人太太生下了一个虽是傻瓜却常常道破天机的儿子。之后,老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靠着汉人黄师爷引种的鸦片迅速富足,成为大的土王。然而魔花罂粟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罂粟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贸易,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在这看似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红色汉人来了。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在瞬间土崩瓦解。一切奢靡烟消云散,只留下了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还有就是人物: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正是它,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和动荡。

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没有名字,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常拍着他的肩叫他“傻子”,这个聪明人生气的时候说会对他摇摇食指说:“你一傻瓜懂什么?”就连下人们都叫他“傻子少爷”。也许傻子是没有自尊的,这个“傻瓜少爷”就这样承认谑称了,对人便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瓜儿子””......于是他成远近闻名的“傻子”。然而,傻子也出乎意料的做了几件聪明事,哥哥就怀疑他是“装傻”,临终前对傻瓜弟弟说“你知道这个世界我最怕谁么?我最怕的就是你。”父亲为傻子的成功举动欣喜若狂,以为他是““大智若愚”,但又摇摇头说“究竟是个傻子。”麦其家的二少爷究竟是在装傻?还是真傻?聪明的读者都在怀疑,直看到小说结尾才会叹口气“是傻,真的傻。”麦其土司战死后,仇家要向他的傻瓜二少爷下手,这位傻子竟然自己躺在床上,摆好了姿势让杀手杀。尘埃落定,他就这样死了。就是傻子也会怕死吧?谁都不会想到有这样不要命的“傻”。

一个有着好运气的傻子,其实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着一个傻子的智慧。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不过就是在欣赏、嘲笑和原谅之间打转而已。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

第6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一直在追求一种奇幻漂渺但又不会给人毫无逻辑感的文风,这篇文真正做到了。

一、新奇的意象

能给傻子治好病的药是用“湖上的风”和“神山上的光芒”炼成的

二、丰富的想象和联想

叔叔死后”他顺一条大水,灵魂到了广大的海上,月明之时,他想去什么地方,就去什么地方。“这是因为灵魂也像飞机一样有翅膀吗?不,”灵魂没有翅膀也能去任何地方“。

三、诡谲的道理

复仇者的哥哥问:为什么死去的母亲要用她的儿子来立誓呢?这是一个很简单,仔细想想却很不简单的问题。

在北非或者中亚的某个战乱国,一位妇女的女儿被恐怖势力所杀害,这名妇女周围的人都说:去报仇吧,去报仇吧,拿起你的武器,为了你的女儿。但那名妇女摇头:不。她拒绝报仇。周围的人不解,我也不解。但我现在懂了:一个人,怎么舍得自己的亲人因为要为自己报仇而受尽折磨呢?还记得,那些死去的人最常说的一句话是什么吗?——活下去。

从两个相反方向来的传道者因为争夺散布权而互相诋毁,我问:”为什么宗教没有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他无法回答。我也无法回答。可能因为,宗教也是人创造的吧。

四、奇妙的时空

从十三岁启蒙到最后的官寨倒坍。”好多年时间一晃就过去了。我走到窗前,外面,大雾正渐渐散去,鸟鸣声清脆悦耳,好像时间从来就没有流动,生命还停留在好多好多年前。“

五、什么是爱情

土司夫人爱情生活上最大的一次危机,那个和罂粟花一样热烈致命爱情里的女人被土司娶回了官寨。夫人看着土司领着新欢一步步走来,就像是看见了”寂寞的后半生向自己走来“。

问一个傻子,想从他那里得到爱情最直接的答案,他捂着胸口说:一半是痛苦,一半是思念。”他说,我得到了很多女人的鲜血,“但这不是一个女人的全部,更不是一个女人的永远。”是爱情使他明白“什么是全部,什么是永远。”

第7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最近刚刚看完了曾经获得过茅盾文学奖的这部作品《尘埃落定》。其实早在2006年,这部小说的同名电视剧就在播出,不知道当时为什么没有跟着这剧看。等于这部优秀的作品,我现在刚刚补上功课。

作家阿来以第一人称,也就是麦其土司家的傻子二少爷的口吻,给大家讲述了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发生在藏区土司家的故事。从麦其土司家族的强盛到最终的消亡,故事紧扣历史发展背景,详细刻画描绘了土司的生活形态和在历史变革下每个人从内心到外在变化。感慨时代的车轮一直向前,藏区农奴制的社会形态也在逐渐发生着改变。

最最触动我内心的,正是这位被人人称之为傻子的二少爷。他总是在不经意间做出让周边人都很惊诧的举动,说出很多富有人生哲理的话语。其实,何谓聪明何谓傻呢?被大家公认为聪明的大少爷,最终结局很凄惨。反倒是二少爷赢得了更多的民心和拥戴。在自己不看重的权利和财富上,反倒收获了最多。这其实隐含着人生真正的哲理。与世无争,拥有善心的人,反倒是人生最大的赢家。傻子总能跳出当下的环境去看自己。正像他每天早晨从睡梦中醒来,都要反复求证自己的两个问题,我是谁,我在哪里。他这种自问自答,不断求证自己的过程,其实就是对人生意义的不停追问。所以,他这一生,活得轻松,通透,活得没有负累和沉重。他在跟茸贡土司和拉雪巴土司的交往中,更是显示出了他的聪慧和才干。其实,这样的人,才是真正具有大智慧的人。他和他那个英勇善战,同时喜欢女人的哥哥相比,反差很大。哥哥代表了旧时代的土司人品性。一切权利和地位,需要通过战争去夺取和捍卫。而傻子二少爷通过在边界做贸易,没有动用一枪子弹,反而积攒下更多的财富,和娶得最美丽的女人做妻子。

在他获得这些财富之后,他的哥哥开始对他产生了提防和反感。兄弟情谊也在此刻消失殆尽。傻子很明白,爱情,亲情,都是强求不来的。他很心痛。但是他也很坚强。他有消解自己痛苦的方法,他并不会以怨报怨,其实这正是参透了佛祖的慈悲为怀的处事理念和人生哲学。即使故事的结局,傻子少爷最终死于父亲仇人儿子的刀下,但是,他在精神层面上,获得了彻底的解脱。虽然,故事以土司家族的最终消亡而画上了句号,但是留给我的并不是悲戚感慨,而是让我更加彻底领悟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大智慧,什么才是真正的所谓聪明。

第8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读完《尘埃落定》,尤其喜欢的是作者塑造的傻子的形象,因为一个”傻”字,从而使主人公更加自由。

他可以和阿哥和睦相处、相亲相爱多年,避免了相互残杀;他可以和奴隶或自由人轻松的聊天、做朋友,消除等级差别;他可以率性而为,自由的做自己。而这些是土司家族的正常人、聪明人所做不到的,因为他们受束缚,喜欢金钱,爱好权势,有些无穷的欲望并为之疯狂的追求着,并为之背负着包袱和代价。大智若愚是我对傻子的评价,真正的傻子是不会预测未来的,他表明麦其家要种粮食而非罂粟,把麦其家族的势力不断扩大,不尽如此,他还在西藏开辟了市场经济的新天地,这是一个聪明的傻子。傻子是西藏土司制度繁荣与衰落的见证者,一步步看着尘埃终于落定,风云变化的时代终于定性。

读完这本书去逛贴吧,发现大多数读的人都有一个疑问:傻子本可以杀了两个复仇者的,为什么要留着他们的性命置自己于死地呢?我想说,傻子的想法本就异于常人,当这样的设计出乎我们的意料时,正好切合了主题,更好的塑造了一个傻子形象,这是其一;其二他的死象征着土司家族的终结,贯彻尘埃落定的主题,其三就是使文章情节波澜起伏,增加趣味性,激发读者的阅读兴趣。

本书不仅富含丰富的西藏文化气息和神秘色彩,而且具有强烈的现代意义。通过少数民族的事情揭示了人性的善恶、美丑和欲望。适度的欲望会促使我们奋力向前,努力拼搏,改变自己的人生向更高更绚烂的方向发展;贪婪的欲望是得不到满足的,反而会扭曲人性,认不清自己。对于即将走向社会的当代大学生,值得我们学习的是傻子的为人处世,他懂得怎样与人相处,尊重他人,关心他人。当我们看到他从麦其边界回官寨的时候,他受到人民的热烈欢迎和赞扬,被人民高高举起,一个傻子折服了自己的人民,更折服了那个摇摇欲坠的土司时代。红色汉人的进入象征着土司制度的瓦解和灭亡,一个国家只能有一个政权,土司制走向灭亡符合社会发展的规律,也契合人民对自由的向往和追求。

随着时代的进步,人民得到解放,人人生而平等的观念已深入人心,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学习傻子的睿智和虔诚,更多的去思考“我是谁,我在哪里”的问题,认清自己想要走的道路和正在走的道路,从而时时警醒自己,莫在尘埃落定之时又悔不当初。

第10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比喻事情经过许多变化,终于有了结果;或是经过一阵混乱后将结果确定下来。这本书的故事就像这个成语的由来一样,当土司制度结束的时候,也正是高潮。可是当麦其土司家的最后一人死去,最终一切都结束了,一切都尘埃落定!

“我”,一个从小就被认为是傻子的人,却是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作为土司家的少爷,有继承土司之位的机会,但麦其土司只会把它传给大少爷,一个正常人——一个自以为聪明的聪明人。就这样,注定是混吃等死的“傻子”却因为土司家引种罂粟而初露才智。以“傻子”的想法去经历土司的风云变幻。

当各大土司都应为罂粟的暴利而着迷,甚至放弃大量的粮食改种罂粟的时候。傻子少爷建议多种粮食。麦其土司的想法和傻子少爷不谋而合。果真,第二年其他土司领地百姓闹饥荒,而麦其家则是赢家,大卖粮食。在这时,傻子虽然还是傻子,但是已经可以加入家庭议会了。人们只是认为傻子少爷只是碰巧说出了麦其土司的想法。但是傻子少爷已经由此建立了自己的亲卫队——一个侍女、一个仆人、一个行刑人、一个管家。

这傻子少爷也有他的小九九,他知道什么时候显露出才智让看不起他的人大吃一惊。可是当他们害怕了,要把他当做聪明人来看待的时候,他就会立即像个傻子。当看到这里的时候,不由得想到唐宣宗——李忱,他本就是唐宪宗的一个庶子,出身低微。看上去呆呆的,兄弟们都爱拿他开玩笑,后来登基的唐武宗李炎想尽办法杀害他,他却装疯卖傻36年,为保住自己的性命。被仇公武当做傀儡皇帝辅佐登基后才显露治国才智。傻子少爷虽然没有李忱这样“登基”想法,但是却有李忱的才智谋略。

麦其土司让兄弟俩个看守南北方的粮仓,大少爷则是以“聪明”人的才智与土司征战,结果是一败涂地。傻子少爷则是和土司周旋,搞好关系。最后不仅为麦其家扩大了领土,还娶了最美的姑娘成为茸贡土司的女婿。甚至把粮仓地变为最热闹的集市。

到这里,本应该是人生赢家的傻子少爷,却再次一落千丈。妻子的背叛,麦其家的不信任,哥哥的明争暗斗。其实说白了,都是不相信一个傻子可以做的这样的好。傻子总归是傻子,没有土司愿意把位置传给他。陪伴他的只剩那四个人这次还多了一个没有舌头的书记官。当他再次装出一副傻样的时候,麦其把他放回了他的“领地”——那片属于他的集市。

最后,经历了中国的内战,土司们被一个个降服。而傻子少爷成了名誉土司,却还是被仇恨土司的杀手杀死,最后一个土司,就这样尘埃落定!

这部小说单从外表看,就像是讲述了一个傻子的逆袭,一个普通人的成功史。也不能忽略它里面描述的人物特点。每个土司都是个,土司与土司之间都是亲戚关系,但是亲兄弟还明算账呢,更何况他们。

土司的权利可以让人“重现生机”。麦其土司把土司位传下去就渐渐老去,当继承人被暗杀,他重新掌权却是一天比一天年轻,可见贪权之人对土司的痴迷。侍女卓玛对于生活的迷茫,最初是傻子少爷的人,嫁给银匠。她一直就在迷茫中活着,有的只是底层人的卑劣。可当她陪着傻子少爷把集市建起,她找到了做上位者的自信,不在有过去的下等人的卑劣。一心求死的书记官,因为傻子少爷的“傻劲”而找到活下去的目标——记录麦其家的兴衰。

本书其实在开头就侧面刻画了土司家的命运“水从楼上倾倒下去,确实有点粉身碎骨的味道,有点惊心动魄。”土司家族的命运就像这水一般,最终落得如此田地。但随后的一句“但今天,厚厚的积雪吸掉了那声音。”本应该轰轰烈烈的土司消亡,却变得悄无声息。没有哪位土司能抵抗的过改革的命运。

土司家族尘埃落定,最后的一刀,结束了土司家的世仇,结束了土司制度,结束了傻子的传奇,也结束了傻子少爷的生命。

第11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之前一直对土司很感兴趣,于是一拿到《尘埃落定》这部茅盾文学奖作品,就迫不及待地拿起来读了。这部书设置了很多悬念,让你不想放下书,反而一而再再而三地好奇于土司的傻瓜儿子之后的故事。

土司由于醉酒和汉族的土司太太剩下了一个傻瓜儿子。土司官寨里的人都认为男主是个傻子,而且根本没有继承土司的可能。然而就是这个“傻子”,告诉土司在别人都种罂粟的年间里种粮食,而让麦其家的百姓在饥荒年间过得丰衣足食;也正是这个“傻子”,在自家边境开启了市场,建起了银号,扩大了麦其家的土地,让所有的土司不得不听从麦其家的指挥。“傻子”像在冥冥中有神仙指引,凭他原本人人都鄙夷的脑子干出了别人都不敢甚至干不好的事,也得到了意想不到的收获。他娶了茸贡土司最漂亮的女儿,等茸贡土司一撒手他就可以成为新一任茸贡土司;麦其家的仇人杀了他的“聪明人”哥哥,为他成为新一任麦其土司扫除了障碍。种种迹象让人们不得不羡慕他的运气,也改变了认为麦其家的二少爷是傻子的想法。

作者通过一个傻子的视角去描绘清末民国抗战时期的藏族土司世界。这里信奉的是门巴喇嘛,是济嘎活佛,这里消息闭塞,唯一与汉族的来往就是黄初民特派员带来的先进武器以及可以赚大钱的罂粟,而这些交流最终使土司们失去宝贵的土地,失去忠诚的百姓。傻子经常认为他比聪明人要矮一截,认为评价一个人能用的最好的词眼就是“聪明”,但是那些“聪明人”往往都自以为是,最终却证明“傻子”远比他们聪明。这是一个多么辛辣的讽刺。傻子经常能冒出很多金句,给人以启迪,比如他预感到“要不了多久,土司就会没有了”,而后事实证明他是对的。后来傻子解释自己问什么是傻子时说“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的。”

在这本书中我们固然可以领略古老神秘的土司文化,但作者的本意并不仅仅在此。为什么这本书取名叫做尘埃落定?书中这样说道:“有土司以前,这片土地上是有很多酋长,有土司以后,他们就全部消失了。那么土司之后起来的又是什么呢,我没有看到。我看到土司官寨倾倒腾起了大片尘埃,尘埃落定后,什么都没有了。是的,什么都没有了。尘土上连个鸟兽的足迹我都没有看到。大地上蒙着一层尘埃像是蒙上了一层质地蓬松的丝绸。”是的,土司随着解放军的到来被打死了,延续多年的土司制度也分崩离析了,那么藏族的风俗呢,当地的人民呢,麦其家奴隶眼中并不傻的二少爷呢?是不是都尘埃落定了,连个鸟兽的痕迹都没有了呢?当初穷人确实得到了解放,但书中那些奴隶们还在哭他们的主子,那些官寨里死去的人的亲人呢,也都没有痕迹了吗?是的,现在看来土司制度是落后的,但他是的的确确存在过的,同样书里描写到的人、事、物,现在都已随风,但是他们曾经存在过,至少在读到他们故事的人心上,还隐隐泛起了波澜,像一汪有着黑夜颜色的血水汩汩地流到心最隐秘的地方去了。

第12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读这本书,仅仅是一时的冲动,只是背后还有着永恒的感动。在高考前的第N天,心突然迷惘起来,失去了自己的方向。我寻找着自己,摸索着道路,想找一个出口让自己冲出这‘围城‘。不知怎的就突然想看这本书。于是,便开始向身边的朋友去借,借了一两天,结果却令我失望。在我将要放弃看着本书的时候,辉哥把这本书给我借来了。据说是在一个很远的图书社借的,他打听了几天才借到这本书,只想在这里对他说,辉哥,谢谢你。

在刚翻前几页时看到对这本书的介绍:阿来,藏族人……《尘埃落定》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心中不由一怔,不,应该是两次,一直都很喜欢藏族人,觉得他们都是那样的纯洁,他们住在西藏,守侯着美丽的布达拉,守侯着洁白之神,也希望有一天能够到西藏去感受那里的美,在那悠远的天空下,为自己的灵魂找一片净土,找一个守护灵魂的天堂,再一看是获茅盾文学奖,就更欣喜……

《尘埃落定》写的是我由一个傻子变成一个聪明人的故事。本故事大约发生在19世纪三四十年代,写西藏土司制度瓦解之前他们做的事情。感觉我的转变过程就象是一个人从童年走到成年,一个慢慢长大的过程。小孩子说的带稚气的话语在大人们眼中只是一个傻子说出来的,一些真实都被当作愚蠢,一些谎言都被当作经典,当成聪明人说的话。我在成长过程中,渐渐明了事理,只是仍然说出自己真实的想法,仍然别人当成傻话。

是的,在我还只是一个傻子时,哥哥是那样的疼爱我,并且不会担心我会和他抢土司的位置,只是随着我慢慢的聪明起来,他便开始成为我的敌人,时刻提防着我。或许,那一些成熟的人总喜欢关心那些思想还幼稚的朋友,关心着他们,照顾着他们,只是当这些孩子长大了,他们也不在会有兄长似的照顾。

没有变的是自己的真实,坦诚,变化的是别人对我的看法,也曾尝试过沉默,只是自己想对这个世界的抗争,想用沉默抗争所有的假恶丑,我宁愿不说话也不愿说违心的话,或许一些孤独的人总喜欢沉默。一直苦于找不到能够理解自己的人,其实是自己缺少沟通,只是虽然沟通能解决问题,但孤独的人不愿说出违心的话来。

想想自己仿佛就是书中的“我”,“人越成长,彼此想了解似乎越难”,只是大家都彼此的把心藏的更深了,都不愿再让它受伤了,到最后我们都会走向一座归宿。

当所有的一切有了结果,当所有的一切象尘埃一样飞了起来,又象尘埃一样落了下来。尘埃落定,一切成空,六下的只有刺眼的阳光在空气中那样的强烈,仿佛刚做了一个梦醒来。尘埃落定,一切成空。

第13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我从心底对藏文化有一种探知的欲望,来源于对这种亲近而神秘文化的无知和兴趣,特别是去年到了青海,今年又看了几部庆祝西藏民族解放的记录片,于是便从书架上找出了这一本与藏文化有关联的小说,一读便无法释手了。

《尘埃落定》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的小说,曾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文中以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四川阿坝地区的土司制度兴衰为主线,以土司的傻瓜儿子为视角,讲述了一个精彩曲折的斗争故事,展现了一幅神秘浪漫的藏族风情。

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为藏族太太所生,英武彪捍、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为被土司抢来的汉族太太酒后所生,天生愚钝、憨痴冥鲁,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娃子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麦其土司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内地大旱,粮食颗粒无收,而鸦片供过于求,价格大跌,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

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也因此得到了女土司茸贡的漂亮女儿塔娜,并深深地爱上了她。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各路土司云集在二少爷的官寨举杯相庆、铸剑为梨。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歌榭勾栏、甚至妓馆春楼,应有尽有。在黄师爷(当年的黄特派员)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二少爷回到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欢呼,但在欢迎的盛会上,却有大少爷那令人不寒而栗的阴毒的眼光。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惺风血雨又悄然拉开了帷幕。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第14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这本长篇小说《尘埃落定》是以一个“傻子”二少爷的视角写的,在开头,作者这样写道:“在麦其土司辖地上,没有人不知道土司第二个女人所生的儿子是一个傻子。那个傻子就是我。”

一开始我很不习惯这样的写法:“傻子”一般是别人对某个人的称呼,如果有个人自称为“傻子”,那这个人应该不是傻子,这个道理与喝酒一样,如果某个人自称喝醉了酒,那他应该还没醉。二少爷说:“我是个傻子,但是因为我是土司的儿子,方圆百里没有人不认识我,如果我是个绝顶聪明的人,但却是普通百姓的儿子,那么就不会有人认识我”。从这个简单的逻辑关系来看,二少爷显然不傻,还很聪明,但他一口一个我是傻子,给人一种很奇怪的感觉。

说起“傻子”,每个人一生中可能都与所谓的“傻子”有过交集,初中时班上有个人,不苟言笑,学习很努力,但成绩不好,有次数学考试,他在试卷上写道:“数学老师是傻X”,气的我那数学老师罢课。人们都说这个同学是“傻子”,我们大家都喜欢嘲笑他,从来没有想过他自己内心会有什么想法,会不会把自己当“傻子”。我们从他身上找优越感,开他的玩笑的时候,也从没有意识到,我们和他,到底谁才是“傻子”。

第15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这本书从题目就吸引了我,尘埃落定,它到底与作品本身有着怎样的联系?迫切求解的心情驱使我往下读。这部作品的选材来自于汉藏交接地带的嘉荣部族,我对藏族的文化并不了解,所以在题材上,它也深深吸引着我,我渴望了解更多藏族文化是如何在小说文学中表现出来的。在这部作品中,土司制度土司制度是一个情节枢纽,它诠释着特定历史时期藏族部族政治生活的主要内涵。作品中生活在土司制度统治的嘉荣部族,更像是一个小王国一般,而土司正是国王,他们在自己的领土享受着无上的权利与荣耀。

从时代发展的潮流来看,这种制度必然不会永存,而“傻子”少爷正生活在这样一个时代。“傻子”少爷是这部作品的主人公,形象十分鲜明。但是傻子少爷到底傻不傻呢?一开始读的时候,确实觉得他智商不够,但是读着读着,我发现,在很多事情上,傻子少爷拥有超乎常人的预知,比如在所有土司疯狂的种植罂粟来换取财富的时候,少爷认为应该种植粮食作物,这个举动遭受了很多人的嘲笑,但是最后证明少爷是对的,遭受饥荒的人们开始涌向少爷的粮仓,连土司们也不得不另眼相看。在这里我开始意识到我的错误,正如醉酒的人不会说自己醉了。

同样道理,傻子少爷一直强调自己傻,也许他并不傻,要说傻,“傻子”少爷的傻也是一种大智若愚。在这部作品中还有很多形象饱满令人印象深刻的人,少爷的母亲,用高高在上的尊贵来掩饰她内心的自卑,她的自卑来源于她曾经是一个贫贱的汉人女子。少爷的父亲,拥有上位者的风范。还有塔娜,行刑人,书记官……

他们每一个人都与少爷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当故事接近尾声的时候,我也逐渐明白了尘埃落定这四个字,这些人都犹如尘埃一般,“陡然而起的小小旋风时,尘埃裹挟鞋枯枝败叶在风中飞舞。旋风越旋越高,最后,在很高的地方炸开了。看得见的是尘埃,又从半空里跌落下来,罩住了那些累累的乱石。但尘埃毕竟是尘埃,最后还是重新落进了石头缝里,只剩寂静的阳光在废墟上闪烁了。”尘埃落定,万籁俱寂。

第16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贫民,不论你是傻子还是天才,不论你是绝世美女还是平凡女子,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

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

就像书中结尾所说的:“我看见麦其土司的精灵已经变成一股旋风飞到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这可能就是这本书的主旨吧!

尘埃落定,是结束亦是开始。

第17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一部令人回肠荡气的佳作。小说以诗一般空灵纯净的文字,演绎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简单而深刻的反思,节制而富有张力的叙述,蕴藏着无限深情的感慨。

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汉。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以及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藏文化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与芬芳。自小就在故土耳濡目染的阿来,自然对藏民的习俗和文化怀有深深的依恋。因此,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看似独特,实则必然。

初读《尘埃落定》时,最先吸引我的,也正是这股浓郁的高原气息。自翻开卷首的那一刻起,美得令人心悸的雪域画卷便一路铺展绵延——从阳光落在雪山上的清澈光辉到野草与青稞的交织色彩,从堡垒般森严的土司寨城到夹杂着权力和火药的飞雪尘埃,还有穿行其中的健壮的男人以及淳朴的女人。它们在一起,共同成为了感官和氛围的基奠,不仅扎根于小说的灵魂,更融入了作者的意绪与激情,读来怎不令人注目忘情呢?

书中的傻子因为傻(其实是真聪明),所以在一开始并没有与哥哥争夺继承权,没有想要过女人,没有任何强烈的欲望追求,他甚至连名字都没有。书中,他一直以“傻子”的名字出现,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时常拍着他的肩膀,叫他“傻子”,就连下人们也叫他“傻子少爷”。或许这个傻子什么都不在乎,所以也常常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儿子”但我并不认为他真傻。他只是计较的太少,不像任何人那样处心积虑地算计,谋划任何事,不追求任何东西,只求活得开心和自在。他懂得宽容和体谅,懂得用爱包容恨。

他傻,可却用傻换得了在下人中的威望,得到了人们真心的亲近。他的傻让他活得没有那么艰难辛苦,更加潇洒自在,也让他躲过了很多伤害和厄运。傻子也常常做一些聪明事,在别的土司都种罂粟的时候,让老土司种上了粮食;修建仓库来储存多出的粮食,用粮食诱惑其他部落的人民;以及在边镇进行贸易,成为了远远富过他的父亲的人。这一切,让你觉得这个傻子似乎用很清醒的眼睛看着在这个旧制度下的世界,记得书在一开始就给我们提到了他的眼睛,说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看见了今天,明天也都全看见了。”正是它,带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度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与动荡。这个傻子也时常为这个没落的角落输送进新的血液,但却没有想过改变什么,其实他也无力改变什么,一切不过都是历史的必然。

个人在历史中的作用太渺小了,傻子深知这个道理,所以他过着自己潇洒自在的日子,看着该来的一切来到,该走的一切自然而然的走掉。不强求,不挽留。所以在故事最后,土司山寨随着解放军的到来而倒塌的时候,他也静静地躺在床上,安然地等着仇人来杀他。既然该到了尘埃落定的时候了,那就静静地等它落定吧。

读完书之后,突然觉得我们每个人,我自己,不过是一粒会思考的尘埃而已,我们早晚一天会落定的。那在这之前,是不是不必有那么多的争夺,有那么多的计较,在漫漫的人生历程中,那些算什么呢?生命已经够渺小脆弱了,还是在尘埃落定之前,让自己快乐自在的飞舞吧!

第18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世间因欲望扬起的尘埃,终将会在时间和真理的沉淀下落定。----题记

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动人,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物外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而我拿到《尘埃落定》这本书的时候就被它干净的封面所吸引,没有丝毫花俏或者浮夸的迹象,再配上它的名字,仿若时间深处最美的花朵。作者阿来是个藏族作家,于是在这本书里作者以轻巧而富有魅力的语言讲述了一个藏族土司家族的兴亡故事,并以其文中渗透着丰厚的藏族文化意蕴令读者着迷。

故事发展的自热而然,大少爷是个聪明人,但总是以自以为是的态度横行,爱好战争,崇尚暴力,以为暴力可以让他成为土司,最后却被仇人杀害。二少爷是个傻子,但是却总能在关键时刻做出正确的决定,比如在别的土司争相中罂粟的时候建议种麦子,并开仓卖粮,在那个封闭的地区建立了集市的雏形,同时引进了很多当地没有的东西,虽然有好有坏,但那毕竟是一种进步的标志。全文由一个傻子少爷带领我们穿越大地、时间和民族,见证了两代人的成长兴衰,说明了任何阻挡历史进步的力量众将被粉碎,所以就算是个傻子,只要他顺因时代,也会有神明相助。同时也在讽刺着到底谁才是真的傻子,谁又是所谓的真正的聪明人呢。这其中的价值观的判断,身份位置的倒置,向我们讲述着一个时代的无知与扭曲,然而也在这样的磨练中走向一段新的开始,有时侯,消亡也意味着重生。

书中的主要人物基本上没有一个人有好下场,大少爷被仇家的弟弟杀死,麦其土司死于战争中,土司太太选择了自杀,傻子二少爷最后也被仇家哥哥杀死,其余的一些下人奴隶也都是死去或者失踪。没有人会知道最后他们去到了那里,也许真的有天堂或者地狱之说,只是那一切已经不再重要了,一切都在解放军进驻的那一刻土崩瓦解,尘埃落定了。时代给予了土司们灭亡,大地在那一刻获得新生,民族在那一刻开始觉醒。等待那里人民的将会是一个崭新的时代。

无论正在遭遇着怎样的时代或者生活,都不要放弃,因为时间会给你交代,真理会见证新生,一切都会尘埃落定。

第19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还记得最开始接触到这本书的时候我是一个准备高考的高中生,阅读课上给我们发的一本文刊,内容十分精彩,看到快要结尾的时候,猛的看到了那本刊物上的推荐,对《尘埃落定》这本书花费了很大一面介绍并解析,我就记住了作者的名字,很普通但却让人觉得很亲切--阿来。很久没有认真的看过文章了,但这篇小说却时不时的让人深思,不断琢磨,却也不是那么的晦涩难懂。今天我就用一些文字来描述我对这本书的认知,也算让那些曾经的沉迷尘埃落定。

无论沧海桑田如何变化,总会有它尘埃落定的一天。在那神秘的青藏高原边上,一片被文明和荒蛮所统治的遥远土地,孕育这土司制度的发展和展现着它所发生的变化。亘古的麦其家族,占据了一片土司之地,一个酒后所生的傻儿子,用他的眼为我们介绍他所生活的那个家族,那个时代的世事变迁。

在土司制度统治的那片土地上,身为奴隶的卓玛和土司的傻二少爷,那个卓玛教会了傻少爷许多事情,傻少爷一心想带领她脱离出那个低贱的等级。卓玛用自己的身体完成对主子的忠诚,而卓玛却最后只请求傻少爷能把她许配给更为低下的银匠,傻少爷只能苦笑的看着心爱的卓玛褪去她高于奴隶的身份回归于那些生活在城堡底层的奴隶们。书中所描写的种种诉说着土司制度下的阶级的明显,那强大的麦其土司,有着偌大的土地,有着属地上所有东西的生死权,有为他们效命威慑百姓的行邢人,有好几层庞大的堡垒,有着自己的法律。就如那可怜的汉人太太看着被麦其土司抢来的女人娶进门时,看到麦其土司和那个女人在城外野合时晃动麦子的情形,随着自己的地位荡然无存日日夜夜依靠那鸦*吊着性命,对来自汉区被贩卖的女子而言,那权力地位是多么珍贵,在那土司的土地上享受着一切奢华的东西。

傻少爷,汉人太太和麦其土司酒后所生的傻子,被全堡垒私底下讨论笑话的傻子。虽然有着至高无上的地位,却并没有少爷的那种样子。与下人们厮混在一起,在城堡里商讨最重要的事情时却没有被寄托过希望。麦其家的二少爷,是个傻子!傻子,傻子却最终做了许多当时公认的聪明人都做不出的事!傻子有福,不用像自认为聪明人的人们那样担惊受怕;不用一辈子活在自己的计谋和别人的阴谋里;他不用被人时时提防。因为在别人眼里,他不过是个傻子,他不对任何人构成威胁。所以他犯错,别人不会责怪,因为傻子是傻子,傻子的行为是该被原谅的;所以他无意做了聪明事,别人却又会怀疑:他是真的傻,还是大智若愚的高深的智者。傻子向来都是冷眼旁观的过着,对不合理的不闻不问,没有争取,这些掩护了他,可似乎不争是他最厉害的武器,他的不争却中得到命运眷顾。傻子是忠厚的,仁慈的,智慧的,真正与世无争而又因为身为存在而无法真正出世的,虽然他是不自信的,懦弱的,但他没有仇人,他得到的是敬仰与忠诚的跟随,他又似乎有些超然物外了。

对于麦其家来说,远来的特派员带来的是麦其家的强盛,带了枪,带来了米壳,带来了可以称霸土司的力量。米壳为麦其土司创造了财富,傻子在边疆开拓的市场更是强大了麦其土司。而那罂*带来的不只是一时的奇妙幻觉,还有幻觉过后的深渊。那罂*在土司的土地上绽放的那一刻,将土司这片土地与汉区联系在一起,跟进了土司制度与近代中国的同步交流发展。随着书的末尾傻少爷被仇人所杀害,解放军踏入土司土地时,一切都尘埃落定,那罂*便是土司制度没落的信号。

世间的一切皆有他的定数,如同那被众人看好的大少爷在即将登上土司之位时却被仇人的儿子刺杀后无法治愈而死,虽傻却收获了许多的傻二少爷最后也倒在血泊之中,结局耐人寻味。做一个人,不要太放弃生活,也不要过于有所求,做一个“傻子”,因为生活最终会给予本该属于你的东西。

第20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焚香,净手。我捧起了带着墨香的书。在悠悠香雾中,跟着阿来,进入了《尘埃落定》的世界。

所有的人都认为土司有一个傻儿子,可傻儿子那洞察一切的双眼能把每个人的心看穿。傻子,说了实话,可是没有人相信他,包括父母。没有人能够理解傻子的疯言疯语。于是傻子只有笑,高兴时笑,甚至生气时也笑。笑,成了他反抗这个世界的武器。

一个土司家族的兴盛与衰落,在傻子眼里成了一场戏。可是,不情愿的,傻子也被拽了进来,成了戏中的一个角色。傻子在兢兢业业的扮演着自己的角色。一个傻子,因了"傻",说着别人不敢说的话,做着别人不敢做的事。

他用自己的方式活着,俗话说:"大智若愚",不知道,是否能这样评价傻子。

土司们的斗争无法解决的时候,汉人介入了。带来了洋枪,也带来了大烟,摧毁人的身体,也毁灭人的精神。憨厚的藏民留下了洋枪,种下了罂粟。

美丽的罂粟花啊,它不是罪恶的源泉。罪恶的是利用他的人,利欲熏心的汉人,给美丽的大草原带来了邪恶的种子,在藏民的心里生根发芽。

傻子是明智的,在感到自己死期将近的时候,他理智的支开了妻子,平静的面对死亡。他知道,这是人生不可逆转的轮回,他该谢幕了。

阿来,通过傻子的双眼,向人们描述了一个西藏土司家族的兴衰史,揭开了那层神秘、奢华、迷乱背后的面纱,露出愚、贫、苦的本质。注定了土司家族将走向没落、衰败。

第21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当旧事物将要消失,新事物将要崛起时,都有着一个青黄不接的时段。这个时段也总会有个连结点,“傻二少爷”就是这个连结点,见证了土司制度的兴衰,承接了一代人的命运。最深刻的是“傻二少爷”因为傻却享有了许多聪明人不能拥有的确幸。生活并非全是玫瑰花,还有刺人的荆棘。

每个时代便是荆棘丛深,一代又一代的人在这个时代走来又走去。大地上蒙着一层尘埃像是蒙上了一层质地蓬松的丝绸,儿女情长,家族制度流亡兴衰,终究是一粒尘埃,随着时代的推动,一颤一颤坠入大地,而土司制度也将如尘埃湮没在历史边缘。傻二少爷是真的傻子么?还是装傻?这个傻得聪明的人,也终将如一介尘埃归于尘土。这个当了一辈子傻子的人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一遭。最后一切也就这样尘埃落定。

第22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当一把刺眼的刀戳入麦其土司的“傻子”儿子的肚皮后,一切都尘埃落定了。

这是一个故事,一个似乎让人“看不懂”的精彩故事。屹立在黄土地上的土司家族,经历了一代又一代的繁衍和封闭生活,流传下来的是简单的、原始的、野味的生活模式。百姓、奴隶、土司串联成了西藏的悠远的历史。

西藏的一个个部落之间有着远古的亲缘关系,也有权利的斗争,这在他们看来一切都是那样的理所当然,天地之间的美妙让这块土司骈阗的地方充满了神秘色彩……。我闻到的不仅仅是那纯美酥茶的奶香,和那神秘土地散发出来的特有芬芳,更有那民族兴亡所伴随的气息和感慨。

自从这个地球上有了人类开始,发达地区的强者总是对未知事物充满了好奇,于是在这块最简单、最原始、充满野味的地方,赫然出现了传教士以及那具有白色梦幻般的醉人的罂粟花,“世界上最稳固的东西”——大地都开始颤抖摇晃了。但是,这除了麦其家的傻瓜儿子感觉到了之外,所有麦其家的人都似乎沉浸在欢畅之中,因为这为麦其家带来不小的利润。于是其他土司也开始种罂粟花了。艳丽的罂粟花所散发的罪恶气味玷污了这块纯净的土地。与此同时,麦其家却又幸运地去种粮食了。人们由开始的为鸦片疯狂到现在为麦子而恐慌,人们因种鸦片而减小利益而成了涸辙之鲋。

善良的人们学会了仇恨、欺骗和让人们发怵的战争,部落之间的勾心斗角,白色汉人和红色汉人的斗争,汉人和藏人的战争,这让土司们噬脐莫及。惊涛骇浪的争斗使稻香满满的土地变得荒芜可怕。不争的事实使不虞匮乏的人们一个个都倒下了,再也爬不起来了。

作者没有空泛呆板地进行说教,“鸦片会摧残人们的心灵”,他用简单的事实向人们展示了鸦片的危害——人们因为鸦片而挨饿,因为鸦片而相互残杀,决非箴言。小说在告诉我们:“这关系到一个民族的兴衰”。让我感觉到那么深刻的教训。

现代化的东西必将淘汰过时的东西,这是事物发展的必然规律。当一切都尘埃落定的时候,那一声沉重的呻吟告诉我们的不仅如此,无论何时,和平永远是人类社会的主题。所以,在今天,在美国对伊动武的上空徘徊着和平的呐喊。

时光荏苒,历史的车轮不停,我们要汲取历史的精华,不要让悲剧重演。让美好的经历在未来再现,这才是我们读一本好书的最好价值。

第23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读起来比想象的快很多,两天看完了《尘埃落定》。《尘》阿来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故事讲的是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得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动,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每读完点东西总想写点读后感,不至于让自己什么也没有留下,然后尽可能多的领悟其中的一些东西。我为傻子大智若愚的超时代的预感和举动折服;为塔娜开始骄傲和后来以美丽为资本背叛堕落而叹息;为翁波意西对自己的信仰不惜两次被割舌的倔强坚持和大无畏而感动,为土司的前瞻和无奈感到了智慧和现实;为土司太太为保护自己儿子说他傻的隐忍和爱;为卓玛和马夫的女儿的顺从,随命感到悲哀;也许我还对英国夫人感到厌恶;对茸贡土司的狭隘自作聪明感到可笑,为管家,小布依,索郎泽郎的忠心,鲁莽感到感动和无奈。《尘埃落定》一切事物如尘埃一般,无论他曾经多么欢快地飞舞,终会归于尘土落定。

傻子

如果是这样,我多么希望自己是一个傻子,一个被众人公认的傻子,一个不会计较别人是否看我是个傻子,而因此自在的活,没有期望,所以没有失望,而某一微小的举动,也可以让别人感到惊喜——但是能够让别人感到惊喜的人便不再是个傻子了。所以傻子他哪里傻呀?他分明是一个极其会生存,极其有智慧的聪明人。他不想被期望,却时时超出期望,他没有想过惊人,却处处惊人。他总是一傻子的眼光和语调观察并且调侃聪明人的世界,他让人觉得世界上的确没有多少人比傻子聪明。他每天早上都会问“我是谁,我在哪”,我不知道他为什么问,但是这是一个多么智慧且发人深思的问题呀,我真正是谁哦,我在哪里?是所处的总总社会关系还是宇宙中渺小的一粒尘埃。

傻子总是会想也是为什么自己这么傻,傻子总会做梦,梦见明明在下坠,又非常像是在飞翔,他说如果非得害怕什么才算活着,他想他是怕这个,或许我是可以理解的,理解傻子也许是在找一种真实的存在感吧。土司冲他喊“为什么你以前看不到现在,现在却可以预见未来?”傻子是特别具有传奇性的,他预见到麦琪土司家族的命运,他在人们哄抢种植罂粟时选择了种植麦子,他糊里糊涂开仓给茸贡土司却意外得到了美丽的妻子,他在仇人的道人在家在脖子上时不畏不惧,在听说父亲要把土司传给自己的哥哥他没有过多的悲喜,他对塔娜的背叛用冷静漠视,他任用别人摒弃的人来创造世界。

他对爱情有期盼,他为塔娜不爱自己而感到难过;他对亲情珍惜,或许从他从北方回来之后,哥哥对他的爱就转换成了恨,但是当他哥哥淌泪诉说时,依然让他泪如雨下。共产党来解放西藏时,他本可以自己走,可是他又回去接父亲母亲,他看见父亲欣慰的泪,他知道自己是爱父亲的。我希望傻子终归是傻的,这样他就少些伤悲,“血慢慢的在地板上变成黑夜的颜色”这样傻子的一生就像一粒曾经在阳关下飞舞的尘埃当一切相对静止时,他也终于叹息一般落定,但希望他的灵魂会到一个透明得没有阴影的世界,那里没有尘埃,自不会落定,只做一个傻子,自在的活。

翁波意西

傻子说他佩服的三人土司,翁波意西,叔叔。的确,翁是伟大的,他因为传播新教而被割了舌头,在剥夺话语权前他问”为什么你们的宗教没有教会人爱反而教会人恨了呢“读这样一句话是很心痛的,这是一个有信仰的人最后的呐喊,也是最深的迷茫。后来他成了书记官,奇迹的是他又能说话了,可是倔强的他呀,在得知土司要传位给大儿子,他还是用他半截的舌头为别人眼中的傻子说了最后的话,他又被割了舌头,永远的失去了舌头,奇迹不会第二次发生。

或许土司明白他的话,也许他对两个儿子是只晓得,他对二儿子欣赏但惋惜他是个被认为的傻子,主子毕竟是主子,他为翁疯狂的想法感到担忧,不得不割去他的舌头。或许史官的舌头被割去被埋藏就像事物的真相一样永远掩藏吧。脑海中一直有这样的画面;翁抱着书,握着笔,皱着眉,舌头流着血,在菩提树下写着,我一直想他活了下来就是为了寻找答案吧。

塔娜

对于塔娜我为她感到悲哀,开始那个骄傲地她,我是为她只得服从母亲的安排而同情的,她对傻子说”你不是使我倾心的人“,我以为她对爱情始忠贞的,可是她像不安的尘埃一般,她的美丽成了她背叛的资本,每一次飞舞落定,飞舞终落定,每一次飞舞都貌似光彩照人,每一次落定也都那么苍白悲哀,她的不安分毁了她的幸福,生活多么像尘埃,不,当生命失色时比尘埃还虚空,可是她不懂,再怎么样耀眼,尘埃终会落定。。

其他

卓玛,跛子管家,黄师爷,小尔依,索郎泽郎,用一个一个小小的微尘意向描绘出一个真实的世界。

第24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国庆长假在家把阿来的《尘埃落定》这本小说终于看完了。

一进入小说,就被雪域高原的异域风情吸引,不一样的生活方式,从没听过的土司统治,一切都那么神秘。小说始终以第一人称傻子的语气在描述着麦其土司家里发生的一切,描述着土司之间的争斗。傻子不傻,有着超强的.第六感官,他以一种超脱于时代和家族的思维方式洞察着浮华背后的一切。

小说有几条线索在交织着。麦其土司家内部的各种矛盾冲突;聪明的大儿子和傻子小儿子之间的斗争;土司与土司之间的冲突;这些都是明线。还有一条暗线那就是大时代下国共之间的斗争,这一条暗线始终贯穿小说始末,也是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度土崩瓦解的根源。一切奢靡随着红色汉人的到来烟消云散,只落下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读完这部小说,觉得和美国作家玛格丽特米歇尔所写的小说《飘》有着一些相似地方。都是描写在两种制度交替下各种人物对命运的抗争,所不同的是,《飘》的女主人斯嘉丽在南方的种植园奴隶制被北方新兴的资产阶级打败后,她迅速转型,也成了新兴的资产阶级代表,而《尘埃落定》里一切旧的制度,旧的掌权人在红色政权到来时,全都灰飞烟灭。

第25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也在犹豫,这句话是否有意义呢?想了许久,结论是有的。那人生仿佛飘在空中的尘埃,终将落定。

自古以来有多少豪杰勇士在历史的石碑上镌刻下自己的名字,又能有多少人享尽荣华富贵最终老有所终。其实,无论你是伟人抑或是罪人,无论你富有还是贫穷,也只会在历史的漫漫长河中留下自己的一双浅浅的脚印,在岁月的侵蚀消磨中被世界所淡忘。李白和杜甫才高八斗,为后世留下了无数华美绚烂的诗篇,却也只是在异乡孤独地结束了自己的一生。诗人普希金点亮了俄国黑暗的夜空,却倒在了情敌丹特的枪口下。拿破仑曾经驰骋欧洲,鞭及大海,却无奈忧郁地成为他人的俘虏。这样的例子实在数不胜数,当然也不乏许多遗臭万年得罪人,秦桧谋害忠臣岳飞,却也能安度晚年;本拉登打破了世界的和平,而仍然下落不明,其实人生就像一场游戏,总会有game over的时候,就看你怎样享受这场游戏的过程。

阿来笔下的主人公便已看透了世间的争斗,虽然表面上看起来他是傻子,但他实际上才是真正的聪明人。他生活在一个如此动荡不安的时代,他爱好和平,不愿与他人争锋相对,这使周围的土司对他俯首称臣;他宽容大度,面对自己不忠的妻子,仍能和好如初;他重仁重义,把两个奴隶看成自己的朋友;他珍惜爱情可以为爱情赴汤蹈火。最重要的是,他看破红尘,轻视生死,对待自己的仇人如朋友。所以当一切如尘埃落定时,他可以坦然面对,不留下一丝遗憾。

有人说,世界上最聪明的人就是那些最傻的人,其实的确如此。当一个人放弃了权利、金钱的时候,也就是最幸福的时候。因此享受过程比获得结果更重要。

现如今,面对如此多的诱惑,为什么不抛弃欲望,爱自己所爱的人,干自己想干的事,追求自由和梦想呢?毕竟一切终将尘埃落定,你说呢?

第26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农历腊月十九,据电视上说是50年不遇的大雪。回家的心被大雪土封在了他乡,学生本在这一天到校分析试卷,只得吩咐家长陪同孩子连同成绩单一起拿回家,这是一个孩子半年来的收获。

作为我,早就已经很无聊了,总想找点事做做,于是从图书馆借回几本书便回家了,它们是《尘埃落定》、《西厢记》、《漂亮老师与坏小子》。上篇日记提到了尘埃落定,只知其表,不知其内,还理所当然搬上自己的日记,觉得心里挺惭愧的,想到先人也写这些东西,他们和自己的想法是一样的吗?总想看看。

打开书,便如饥似渴的看了起来,心简直提到了嗓子口了,因这作者在第一节便描绘到大雪,和我眼前看到的是多么的一致!

“这天早晨下了雪,是开春以来的第一场雪。只有春雪才会如此滋润绵密,不至于一下来就被风给刮走了,也只有春雪才会铺展得那么深远,才会把满世界的光芒都汇聚起来。

满世界的雪光都汇聚在我床上的丝绸上面。我十分担心丝绸和那些光芒一起流走了。心中竟然涌上了惜别的忧伤。”写得多好!

作者以一个傻子的身份描绘了新中国成立前藏族地区土司们生活的点点滴滴。作者以傻子为本书的主人翁是本书的精妙所在,土司的大少爷是大家心目中公认的聪明人,二少爷是个众所周知的傻子,但更多的时候,傻子做事却比聪明人好很多,战争期间,投机取巧,利用天时、地利、人和得到了数不尽的金银财宝,和世界上最美丽的妻子,而聪明的哥哥却打了败仗。它说明了一个问题:不要把傻子当真傻,也正像齐白石老人家说的:“糊涂,难得湖涂”;不要以聪明自居,更不要自作聪明。

书中的主人翁傻子是个爱僧分明的人物。对他的“老师”他一直有好感,不管她多么老了,是不是别人老婆;对自己漂亮的妻子一直视为掌上明珠,尽管对他不忠;虽是自己家族的仇人,随时都可能杀他,但却能够成为自己的朋友。土司制度最终被推翻,他的死不是逼不得已,汉人(红军)没有要了他的命,而是曾经的土司(他爸)的个仇人,他朋友来寻了仇,他没有逃避,他觉得理所当然。

书中多次提到一个场面,说到傻子每天早晨醒来都要问:“我在哪里,我是谁。”我想这并不是一个傻子真正需要问的问题,而是作者提醒我们每个人时刻都应该提醒自己的问题:不要迷失了自我。一个傻子都不停在反醒,我们聪明的人能有几个有这样深刻的认识。

一个聪明的人说自己傻,其实他不傻。

一个聪明的人说自己不傻,其实他不一定聪明。

一个傻子说自己傻,其实他不一定傻。

一个傻子说自己不傻,可能他真的很傻,很傻……

第27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作者是阿来,这本书没有过多的介绍这个作者,或者说根本就没有这个作者的介绍,这部书入选了共和国作家文库,当然我也不知道共和国作家文库是个什么东西,只是听着怪怪的,这本书写的还是可以的,让人读了虽然感觉也是有种怪怪的味道,但却能一直吸引人读下去,读的过程中也还是有些感觉的。

这里面的主人公是一个傻子,一个以第一人称写作出来的傻子,我记得在哪本书或者哪篇文章里看到过,说用第一人称写作是比较困难的,不像是一第三人称写作那么容易让人挥洒自如,但是真本书写的还是不错的,虽然里面人物的对话或者说情节总是让人感觉怪怪的,像是做梦一样,但是我认为这不是瑕疵,而是一种很好的写作手法,因为作者对于主人公的定义就是个傻子,一个傻子的世界本来就是这个样子的,像梦一样的。这里面的主人公我也忘了叫什么名字了,书中有很多的称呼,但都是一些代称,比如傻子就是一个贯穿始终的一个。

读这本书让我了解到了一些那个时期的事情,让我看到了那个时候的土司是个什么东西,傻子,用傻子的思想在想问题,但是那真的是傻子的思维吗?也许他是个先知,先知想问题也是不跟常人一个样的,但是我们常人,或者说是书中傻子思想里面的聪明人,总是爱把傻子和先知混为一潭,傻子做了很多常人理解不了的事情,但是最后都能证明傻子的做法是正确的,包括他最后的死去,他如果是个常人,他完全可以不用死的,但那还是这个傻子吗,他来到这个世界的目的已经达到了,他看到了那个时期,他经历了那个时期,往下的日子还需要他吗?

不需要了,因为这个地方有了新的统治者了,或者说是有了新的土司了。傻子从小生活在一个让人羡慕的地方,但是那个地方,那个地位真的让人羡慕吗,他没有什么害怕,没有恐惧,但这从根本上来讲对于常人本身就是一种恐惧,包括我们现在的人,我们现在也像他那样,不用担心我们会被谁无缘无故的杀死,但是我们就没有恐惧了吗,我们有了更多的恐惧,他也一样,他是上等人,但是他们的恐惧一点都不比常人少,他们有的是寂寞的恐惧,是无聊的恐惧,是没有事情做的恐惧,他们不停的找事儿,就是为了掩饰自己的恐惧或者说是减少恐惧对他们的影响。在傻子的世界里,唯一能做的就是等待,他等到了,他等到了,他有着常人所没有的定力,常人都爱浮躁,都爱用聪明的思想去想问题,但最后聪明的人反而更加的愚蠢。那一个个的土司不就是这样的人吗。傻子经历了很多的女人,桑吉卓玛、两个塔娜,还有一些不知名的女子,这些女人的命运怎么样呢,他们坏吗,他们的坏最后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而这些惩罚是傻子做的吗?

不是,傻子什么也没有做,他只是默默的等待,他等到了,他等到了。傻子的两个忠诚的小厮,索郎泽郎、小尔依,他们对主子是无尽的忠诚,他们就像傻子的两条狗,但是傻子却没有真正的把他们当狗看,在他的世界里,他们并不是奴才,而是真真正正的人,所以他们才会对傻子更加的忠诚,最后他们也许也认识到了自己的命该结束了,他们便最终结束了自己的性命,像傻子一样。傻子的世界跟正常人的世界是不一样的,他的思维也是不一样的,他的思维是没有界限的,不像常人总是有那么多的规矩在里面,他更像是水。傻子是在装傻吗?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也一直在想这个问题,直到现在我明白了,他不是装傻,他是真傻,但傻怎么了?

傻跟聪明真的就有那么大的差距吗?傻其实才真是一种智慧,一种大智若愚的智慧,傻子这个词是不好听,但他的思想是真正的好的。傻子能做对的事儿,只是他不说,傻子才是真真正正的聪明人。也许有的时候我们真的该像傻子一样了,学学他的冷静,学学他的单纯,学学他的思想,试着让自己也装一装傻,其实没什么,因为到最后大家才会真正的知道谁是聪明人,谁是傻子。

第28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过年期间百无聊赖,就让小Z给我找本小说看看,于是他拿来以前他在读书时代读过且喜欢的小说——《尘埃落定》给我看。

这部小说我早有耳闻,讲述西藏异域风情故事的,还听说得过茅盾文学奖,但这些名头不至于提起我的阅读兴趣,所以也就一直都没翻过。这次是小Z又一次推荐,他知道我对西藏比较感兴趣,尤其对藏传佛教感兴趣,所以就推介这本给我。

我自认为对藏传佛教的基本教理算是有个比较系统的了解,对西藏文化民俗也比较感兴趣,但我更倾向于从信徒视角去了解西藏的民俗风情,而不喜欢从一个世俗眼光来观察西藏,所以那些尤其是汉地游客以猎奇心态描绘西藏的文字我很少深入地去看,觉得那些太过浮光掠影。而关于西藏民俗风情的小说在M老师的推荐下也看过一本《五智喇嘛弥伴传奇》,这本书虽然在文坛没什么名气,但比较这两本,我更喜欢《五》这本书,相比而言,《五》无论是在人物塑造,还是故事选材、情节设计、人性洞察等方面,都比《尘》的深刻、丰富和生动,即便是小说语言《五》也绝不逊色。

首先,我很纳闷这部小说为啥被选入高中语文标准必读丛书系列?从故事内容来说很不适宜,就语言来说比这部小说更有美感和启发的小说要多得多。对于正值青春期发育的少年来说,读这本书估计其中较多的性爱描写会令青春期更加躁动不安,当然也许我的担心是多余的,现在的小孩和我们那个时代环境大不相同了,心灵和感官体验感受以及免疫能力也许都相差甚远。作为一部展示时代画卷的小说总少不了爱情这一永恒的主题,爱情在这部小说中多以极具色彩渲染和感官觉受的性爱描写来表现,我觉得相比之下,还是《五》那部主要以传统方式的人物心理描写表现爱情更为纯净美好,尤其对青春期的少年来说更是如此。

这部小说的爱情更基于人的原始欲望,生动体现的是人的动物性的一面,欲望的描写在这部小说中极具张力和感染力,而人性的一面也仅仅从人的审美角度区别了动物,否则人在绚烂的罂粟花丛中野合与猪在猪圈里交媾其实又有什么不同呢?爱情的人性一面在这部小说最突出体现的倒是社会性的一面,即权力!

无论是未来将拥有这片所辖土地的最高权力者还是现行持有最高权力的土司,都是凭借手中的权力才能如此任由性情的寻欢作乐,女人不过是她们取乐的对象,又哪里有什么爱情可言呢?对于这部小说的女人更是如此,女人在男权至上的环境中只能通过性来分取权力大锅中一杯汤羹,从土司太太到土司的姨太太还有傻子少爷所寻欢的几个女人,甚至出身高贵远嫁英国的土司女儿莫不是通过性或是金钱和地位赢得所谓的爱情。不过好在藏地这种环境里没有贞操文化,相比汉地的男权社会藏地女人倒是多了一份纯粹的肉体感官的欢愉,汉地用贞操将女人这点儿快乐都给抹上一层心灵阴影!

其次,说说人物塑造,与《五》那部主人公是转世智者不同的是,《尘》的主人公是土司的儿子——大家公认的傻子,这个傻少爷具有未卜先知的天赋,以及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历史观,能审时度势地判断出土司制度必将瓦解被新的制度取代,而他对人性的洞察倒是没见出什么睿智来,这是小说缺乏深度之处,但却成了很多读者的吹捧要点,啥中国的阿甘或是大智若愚等,我觉得傻少爷并不阿甘,大智若愚得也不合情理,传奇得太过突兀,不知道为啥这样的人物会赢得读者的赞誉?!这篇小说里也穿插了宗教内容,同《五》那本小说一样以藏传佛教为主,同时也对基督教的教理和在藏地的传播有一定深度的观察,不过《尘》的深度和广度都要逊色得多,我印象中两部小说主要描写的地方的地理位置差不多,都不是西藏核心的拉萨地区,而是西藏和汉地接壤的边境,此地以宁玛巴教法最为兴旺,但我记得《五》里面好像也提到格鲁巴教法的传播,但具体情节记不清楚了。

《尘》里面的宁玛巴的上师在这部小说里被塑造过于世俗了,或者也许在藏地尤其这些藏地边境地区宁玛巴教派的本来面目就是如此吧,这个我没去过,也不得而知,但我还是相信这世上有智慧卓越不被俗利所扰的上师,但毕竟是少数,多数就如同小说里的所描述的向世俗谄媚,汉地也是如此啊。这部小说里的格鲁巴狂热传教人虽然没有向土司谄媚,但也没有去中兴教法,而成了无声的历史纪录者(他被土司先后两次割了舌头),不知道作者为啥这样设计情节,没看明白用意如何。其中还有宁玛巴的活佛和这个格鲁巴的传教者的鱼死网破的教法之争,从一个侧面可以看出争夺还是很血腥的,怪不得有宗萨不分教派运动。总之,看后对西藏民俗还是又增加些了解,我也更加感觉到汉地的信徒过于尊重西藏的民俗习惯了,甚至将他们的民俗习惯上升到宗教仪式的高度来重视和实践,真是距离产生美,距离产生神秘阿,这种异域民俗习惯居然都成了我们汉地信徒推崇备至的地方,看到这我总是不禁想起C老师。

最后,不谈其他只说说这名字吧,这部小说语言还是不错的,有那么几句印象较为深刻,就说这名字吧,作者是感慨历史的旧页无论多么复杂多彩终究要被翻过去,一切终归如初,大意如此吧。而此之前,看刘瑜的《送你一颗子弹》里的一片小短文,写的是关于她所住公寓同一个大间的邻居steve老头,很有才华的一笔是,这个古怪的老头似乎已经悄无声息的死在了公寓里,直到大家发现尸臭味才想起他,如今他一切光怪陆离的行径都是在以倒叙的方式向大家讲述着他的故事。这种对时间和事件的体验比起“尘埃落定”的表达要生动得多阿。如今我自己也有这种切身感受,很多大事的前夕的风雨都仿佛是回放的片断,上演的是倒叙的历史。

第29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得也好,失也罢,富也好,贫也罢,天才也好,傻瓜也罢,不管茫茫人海中的你曾经多么辉煌,也不管你曾经多么惨败,总有一天,一切都会过去,一切都会化作浮云,一切都会尘埃落定。

没有谁会想到一个世人眼中的由汉人和麦其土司醉酒后生下的儿子——傻子,每天起床总会问两个问题:“我是谁”,“我在哪里”,却有一双明亮的眼睛,“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看到了”,常常道破天机。而他的父亲——麦其土司,是皇帝册封的辖制数万人众的土司,是一个贪恋、占有欲强的王者,为了不让其他的土司发展壮大,不顾喇嘛们的阻止,靠黄师爷引进的鸦片致富,成为最强的土王,为了一个漂亮的女人,不顾后果,杀了他那世世代代忠诚如一的头人查查,还放过他的家人,引来他的孩子的复仇……

他的哥哥,因为他傻,所以爱他,怜他,当然,也因为他傻,所以没有像别的土司家庭一样,为了继承土司之位而不顾兄弟之情,残杀同脉骨血,但,他始终为了继承土司之位而奋斗。土司们的官寨是一个个浓缩相连的世界,贪欲、阴谋、争夺、猜忌在其间纠积弥漫,处于政治漩涡的权贵们始终无法从盛世之梦中清醒过来,更有一些自作聪明的权贵们为了毫无意义的事而用那“傻呼呼的劲头”费尽心机。而作为傻子的他,心底一片光明,早早地明白金钱、势力,不过过眼云烟,老一辈源用的制度早已不再适用,因此,他的思想脱去了矫情与虚伪,比其他的藏民更加超前,更加纯净,如同高空中的流云,没有一丝杂质。

简单地说,他是活在自己的那一片星空,带着真诚、亲善、大度,一种说傻又不傻,说不傻有非常傻的方式在无数权谋、残忍的藏民家庭中理所当然、优哉游哉地活着。即使偶尔手下故意以下犯上,他也不会怪他,因为他认为,即使是奴隶,也有权更被宠溺一点,就连当因为父亲的缘故,仇家找上门,誓要杀他的父亲和哥哥、甚至是在哥哥、父亲没了以后,仇人来杀他时,他还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地接受了,没有一丝的幽怨,没有一丝的后悔,“你该动手了”、“来吧”……说得那么自然,仿佛那人不是要杀他,而是他的好朋友,在帮助他而已。这是多么的不可理喻、出乎意料的思维与举止?可他确确实实是这样的一个人!知道他的父母、兄弟、朋友、对手的所有心计,也知道土司制度的最终走向,更用大部分的生命,安心地等待着失去双亲的复仇者的傻子。可他真的傻吗?我懵了,看不清,也想不明白。如果他傻,那他为何又似熟知一切,只把一切都看做尘埃?如果他不傻,为何他又有傻得不能再傻的样子,甘愿做一个傻子?

也许他就是这么一个又傻又不傻的人吧!随着刀子的深入,他走了,灵魂挣脱了流血的肉体,“飞升起来了,直到阳光一晃,灵魂也飘散,一片白光,就什么也没有了。”就这样子,一切都尘埃落定,一切都顺其自然……又还有什么可言?

第30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是藏族的阿来写的小说,并获得第五届茅盾文学奖,“土司”是一种外来语,是古代对帝王的称呼。

麦其土司引来汉人军队征服了贪婪的汪波土司后,壮大了力量,加上种植和贩卖罂粟,于是空前强大起来,在改种粮食后所建立的粮食市场又使麦其土司获得了更多的财富。但市场的繁荣却又孕育出了梅毒、中日战争,国内战争,并最终导致了整个土司世界的覆没。小说借助麦其土司的傻儿子“我”的经历、见闻和感受,以麦其土司一家为中心,讲述了康巴土司由盛至衰过程中爱恨情仇的故事。

《 尘埃落定》借麦其土司家傻瓜儿子的特殊视角兼用写实与象征的手法,轻巧而富有魅力地写出了藏族的一支——康巴人在土司制度下延续了多代的沉重生活。作者以对人性的深入开掘,揭示出各土司集团见、土司家族内部、土司与其他统治的人民以及土司与国民党军阀间错综的矛盾和斗争。并从对各类人物命运的关注中,呈现了土司制度走向衰亡的必然性,肯定了人的尊严。小说有丰富的藏族文化意蕴。清淡的一抹魔幻色彩,增强了艺术表现开合的力度。语言颇多同感成分,充满灵动的诗意,显示了作者出色的艺术才华。这是藏族作者首次获得矛盾文学奖的文学小说。

我觉得本书中最聪明的人并不是那个故作聪明的哥哥,反而是那个人人都耻笑的傻子。他集运气、时机、未卜先知的超能力于一身。他哥哥是麦其土司家的继承人,而他因为是个傻子而命定与之无缘,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他的哥哥不幸被麦其家的仇人所杀,他的老父亲因为装病躲过一劫,而他则幸免遇难。后来因为一场罂粟花战争(他暗地里支持茸贡土司和拉雪巴土司打仗,并从拉雪巴土司那里救出了茸贡土司太太,)他娶了茸贡土司的独生女同时也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女人为妻子,不久之后他便可以顺其自然的成为茸贡土司。当所有土司包括很多人都中梅毒时,他则没有。他每一次做的决定都是对的,他让麦其家中麦子而不是罂粟,结果来年大丰收,其他土司因为都种的是罂粟而不得不向他重金买粮食。

他是傻子并不是他的错,而是他的父亲在某次醉酒之后意外的才又了他。他的哥哥以前一直很爱她,没有一丝防备,只因他是名副其实的傻子,但是自从他和哥哥开始为土司之位而展开争夺时,哥哥又是如此的恨他。

确实,他是个众人皆知的傻子,但他却做出来聪明人也做不出来的事情的好一个傻子,善良的傻,至于后来人们都认为他是在装傻,可是又不像,总之,他是个怪人。

他的土司父亲叫他的哥哥去边界修大房子,哥哥并没有领会父亲的真正用意,而是盖成了和官寨一模一样的堡垒,而傻瓜弟弟却知道那是父亲要盖仓库,用以囤放来年大丰收的麦子。后来他用自己的麦子救济边界的土司,民心所向,他获得了大片的土地和新臣民。他懂得在边境市场做生意,市场、银号、店铺、货栈,妓院和为过路穷人布施的布施所,以此用交换来各种东西,并拿到汉人的地方换回各位土司们所急需的麦子,再转手卖给他们,从中获取银子和财宝。只存在于土司最初的三代的书记官,也在傻子的要求下又重新开始存在了,他看到了书记官的重要性,这是很有远见的做法。

滚滚的历史长河,顺之则昌,逆之则亡。国家总是会由更为强大的统治者来统一的,由此,土司制度的衰落则是必然的,傻子并没有向其他土司那样与共产党军队拼死抵抗活着缴械投降,而是顺其自然,无为而治,该来的总是回来的,即使是让人看不清的未来,这也是他的又一聪明过人之处。

他虽然是使麦其家强大的功臣,但并没有受到人们的看好和重视。他没有强烈的权利欲,也没有阴险狡诈的阴谋和手段。他的善良,救了他的父亲,他的善良,收获了爱情,他的善良,赢得了一大批甘愿为他赴汤蹈火的人的支持,他的善良,赢得了民心,他的善良,为他带来了好运——多行不义必自毙,善良的人,上天都会不忍心亏待你,多多行善,慈悲为怀,这是每一个人都应该做到的。

聪明反被聪明误,那些自以为是的人往往不是落入别人的陷阱就是遭受嫉妒和打击,结局悲惨。正所谓: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锋芒毕露,必被利刃所伤。要把握好度,懂得保护自己,谨言慎行谦虚待人,这样才能赢得人们对尊重。而傻子,才是真正的大智若愚,令人敬佩。

麦其土司从来不能强大,不能统一整个土司的首要原因是,一旦他们成为了这片疆域的霸主,那汉人们则会立马打过来,那才将是麦其土司真正毁灭的时刻。还有到后来,国民党和共产党打仗,不管土司们站在那一边,到最后先进的社会制度也将必然取代这种落后的土司制度。

土司制度是分等级和阶层的,土司、农民和奴隶。其中,奴隶是最受压迫和欺辱的,而且也是世袭的,他们任由宰杀打骂,手段十分的残忍狠毒,没有一点身为人最起码的尊严。再加上土司首领们的奢侈生活以及自身私生活的混乱,最终的毁灭也就不足为奇了。

最终,傻子的母亲自杀身亡,他的父亲同其他人一样,被共军的炮弹炸死了,而他自己也被仇人所杀。存在于一时之久的土司制度彻底不复存在了,一切都消失了,尘埃落定,安静的好像就像从来都没有存在过一样,但是这一切曾经却是又确确实实的存在过。

书记官说的一句话:“你知道什么是历史?历史就是告诉人们什么是对,什么是错,这就是历史。”正所谓: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我们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推陈出新,革故鼎新,这样人们可以认识自我,社会才能取得进步,民族才能团结一心,国家才能繁荣兴邦。而抛弃历史,就是对过去的一种背叛、否定和批判,忘记历史就会重蹈覆辙甚至毁灭。

傻子说:为什么宗教没有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教派之间的相互仇恨,各自心怀鬼胎,自私自利。

小尔依说:“是行刑人就不会害怕,不是行刑人就会害怕。”正所谓:身在其职,必谋其位。这是一种高尚的信仰和端正的工作态度,以主人翁的姿态踏踏实实的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向着目标,积极前进。

人其实害怕真实的东西。人之所以活着有意义,是因为多少有点可以害怕的东西。但傻子偏偏怕的就是这个。

历史让我感觉到了自己的渺小,就像一粒尘埃,但是即便这样,也会有尘埃落定之时,但我只愿到那时,自己可以无怨无悔,对自己来这人世间所走的这遭没有任何抱怨,有的只是那些曾经美好的回忆。

书籍简介

《查理和巧克力工厂(Charlie and the chocolate factory )》是2004年四月由明天出版社出版的小说,作者罗尔德·达尔,译者任溶溶,

该小说讲述了小查理在其小镇全世界最大的巧克力工厂上奇遇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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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小查理生长的一个小镇里有一个全世界最大的巧克力工厂,工厂由一个伟大的巧克力发明家、制造商威利旺卡所拥有。工厂非常神秘,大门紧锁,全镇子的人从来没有看见有人从大门进去或出来过。有一天,威利旺卡先生发出告示,将有五位幸运的孩子获得参观巧克力工厂的特权,同时还能得到足够吃一辈子的巧克力糖和其他糖果。全世界购买旺卡巧克力的孩子都有机会。前提是藏在包装纸里的五张金券,谁获得金券谁就是幸运儿。

偶然的机会,查理得到了一张金券。参观工厂的过程是一次奇特的经历。每个参观者都感到了无限着迷、狂喜、好奇、惊讶和迷惑不解。即使做最荒诞的梦也想象不出这样的事情。飞瀑而下的巧克力瀑布,流漫着棕色糖浆的河,大片大片的口香糖草地,还有牛奶糖堆成的山。工厂里的工人全是来自蛮荒丛林的酷爱巧克力的矮人。查理和四位幸运儿在旺卡先生的巧克力工厂里参观的过程中,出现了许多有趣的事情:一个孩子掉进了巧克力河,一个孩子变成了蓝莓,一个孩子掉进了垃圾槽,一个孩子被电视传送成了一个手掌大小。而在最后,小查理还得到了一个最大的惊喜:他将拥有威利旺卡先生赠送他的整个巧克力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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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人物

威利旺卡:著名巧克力制造商。

查理·巴克特:本书的主角,一个出身贫穷的小男孩,最终得到了巧克力工厂。

奥古斯塔斯·格鲁普:金奖券得主,喜爱暴饮暴食,十分肥胖,最终掉进了巧克力河。

维鲁卡·索尔特:金奖券得主,十分任性,擅长对父母撒娇,最终为了抓松鼠掉进了垃圾槽。

维奥莉特·博雷加德:金奖券得主,爱吃口香糖,最终吃了旺卡先生发明的三餐口香糖后变成了蓝莓。

迈克·蒂维:金奖券得主,爱看电视,最终被电视传送后变成铅笔一样长。

奥帕-伦帕人:巧克力工厂的工人,喜欢唱歌和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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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达尔(1916-1990),英国著名儿童文学作家,一生从事写作几十年,创作儿童读物18本,如《詹姆斯和大仙桃》、《查里和巧克力工厂》、《好心眼的巨人》、《女巫》、《了不起的狐狸爸爸》、《玛蒂尔达》等等,其魔力超越语言和国界,同时他本人的传奇经历也像童话里的人物一样赋有神奇力量,成为“哈梅林的魔笛手”(The Pied Piper of Hamelin),凡是读过其书的孩子全都情不自禁迷倒在他创造的畅快淋漓的魔力世界,无一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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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理和巧克力工厂》读后感1

最近,我一直在读《查理和巧克力工厂》这本书,它让我深有感触,尤其是主人公查理,他使我懂得“往往奇迹就出现在最平凡最朴实的人的身上。”的道理

查理出身于一个十分贫穷的家庭,在他家旁边的大城市里,有一个巧克力工厂,工厂常年大门紧锁。有一天,巧克力工厂的创建人-旺卡先生神秘的说:“我有五张金奖券分别被包裹在五块巧克力里面,谁找到就可以免费参观巧克力工厂。”生日的那天早上,查理得到了全家省吃俭用为他买得唯一一块巧克力也没有中奖。四个纨绔子弟在家长的倾力帮助下获得了参观的机会。小查理也很想要得到去参观巧克力工厂的机会。父母在他的生日那天给他买了一块巧克力,但是很不幸,他没有中奖。家里已经没有多余的钱再去给小查理买巧克力了。但在一天下午,查理捡到了50便士,便去小店买了两块巧克力,其中一块就中奖了,全家人十分兴奋。信上说:中奖的人可以带自己的家属去参观巧克力工厂,并将得到一卡车的巧克力,吃完后,随时可以再来领取巧克力。于是,他的爷爷带他去参观巧克力工厂。在参观的过程中,四个好吃懒惰的小朋友由于贪玩、不遵守纪律,受到了惩罚,胖男孩因为在偷喝巧克力河中的热巧克力时,不慎掉入河里而被停止参观,另外两个小女孩,一个是偷吃超级口香糖,还有一个是想要巧克力工厂里的松鼠,都被停止参观,最后一个小男孩看见旺卡先生能将电视里的巧克力变出来,便请求旺卡先生将他变进电视里的枪战中,而被停止参观,只有查理很老实的跟旺卡先生参观完全厂。由于他的诚实、自律和一颗爱心深深的打动和感染了旺卡先生,最终被选为巧克力工厂的接班人。

读完后,我感慨万分,为什么旺卡会把巧克力工厂送给查理呢?在我看来,这和家庭的教育有关,四个好吃懒惰的小朋友都是富人家的孩子,十分受到家人的宠爱,都已经被宠坏了,他们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好逸恶劳,得过且过,都已经失去理智了。查理虽然家境贫寒,但是他为人忠厚老实,善良守信,不贪图钱财,为他以后的成功做好了铺垫,那四个好吃懒惰的小朋友只会坐享其成,但他们的后代一定会变的很穷苦。生活中,这种娇生惯养的孩子已经数不胜数了。作为家长,难道不应该反思一下教育孩子的方式吗?就像《请投我一票》这部纪录片,几个孩子为了争选班长,勾心斗角。一个孩子的家长竟然以请全班同学游玩、派送礼物的方式来帮助他的孩子竞选班长。这样的教育简直是在扼杀孩子们天真无邪的心灵?他们怎么能够培养出德才兼备的人才?

请记住“天上不会掉馅饼,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亲爱的同学,你准备好了吗?”

《查理和巧克力工厂》读后感2

你尝过巧克力糖吗?是的,你一定吃过的。巧克力只浅浅的咬上一口它的甜味刺激了你的味蕾。

《查理和巧克力工厂》这本书里主人公小查理也是超级爱吃巧克力糖!在所有巧克力糖中,旺卡巧克力糖是最正宗的。小查理在每年的生日里可以领到一块小小的巧克力糖。幸运的小查理在巧克力糖中得到了一张金奖卷!意味着他可以到旺卡先生的工厂里参观一天!

并得到一辈子也吃不完的巧克力糖!约瑟夫爷爷带着小查理和其他四位小朋友一起参观旺卡先生的工厂。

旺卡先生的巧克力工厂简直是巧克力和糖果们的世界!一个缤纷的糖果世界。旺卡巧克力工厂让所有人大开眼界,旺卡先生带他们到了巧克力仙境,巧克力大瀑布,巧克力河流,糖果做的树木和草地,这些足以让任何孩子疯狂的画面。五个孩子中,贪吃的奥斯古斯伸手

去舀巧克力河流里的巧克力,结果一头栽到河中,然后又被一根专门从河中运输巧克力的大管子吸走了。维奥莱特·博雷加德吃了魔力口香糖,肿成了蓝莓色的气

球!·索尔特想要旺卡先生剥果仁的松鼠,结果被一堆松鼠扔进了垃圾槽!在电视间,麦克·蒂维被传送进电视里,并且身体变小了!最后只剩下了乖巧的小查理。

惊喜还在最后,旺卡先生把整个巧克力工厂都送给了小查理!

故事里的巧克力世界把我深深吸引住了。达尔爷爷(本书的作者)把我们带入了一个奇妙而又不可思议的世界!这个世界令所有人无比向往,无比渴望。

《查理和巧克力工厂》读后感3

这本书是罗尔德达·尔编写的。书的主人公是查理·巴克特和威利·旺卡;另外的四个金奖卷获得者分别是:第一个胖得像用强里打气筒大足了气一样的小男孩,叫奥古斯塔斯·格卢普。第二个是想买什么,爸爸妈妈。就给她买的小姑娘,叫维鲁卡·索尔特。第三个是一天中有一个小时不吃口香糖就难受的小姑娘,叫维奥莉特·博雷加德。第四个是长大想当强盗的小男孩,叫迈·帝维。

书的内容是:查理家有六个大人。他们家里很穷,家里只有一张床和两个房间。约瑟夫爷爷和约瑟芬奶奶睡床的一头,乔治姥爷和乔治娜姥姥睡另一头。查理他们家就只有巴克特先生工作,查理家每天早上只能吃面包和人造牛油,中午吃土豆和卷心菜,晚饭吃卷心菜汤。巴克特先生在一家牙膏厂工作,每天给牙膏旋上小盖子。但是旋牙膏的工人是不会挣很多钱的。查理生活的小镇上有一个全世界最大的巧克力工厂。查理每次看见小朋友在大口大口的吃巧克力,就很羡慕。有一天巴克特先生工作的牙膏厂突然破产关门了,巴克特先生就只好去找别的工作,巴克特先生的运气不好,最多只好到路边铲雪,他挣得几枚便士根本不够一家人用。

我觉得查理做事不冲动,冷静,会受苦,他从一个穷小子变成了旺卡巧克力工厂的继承者,正是因为他的这些优点,使旺卡先生和他成了一家人。我们不能像奥古斯塔斯他们一样贪婪,不听劝告。我们在平时的生活中必须要学会克制,遵守规则,去掉任性贪婪的坏习惯,要学会自力更生,让我们从小不断地改正自己的缺点,努力完成21世纪的“四好少年”。

《查理和巧克力工厂》读后感4

周末,我一口气看完了《查理和巧克力工厂》这本书。这本书是英国著名奇幻小说作家罗尔德·达尔1952年创作的,受到了世界各地儿童的欢迎。翻开这本书,我仿佛进入了奇幻世界。查理一家朴实、善良的性格像磁铁一样深深地吸引着我,使我爱不释手,回味无穷。

这本书写道;查理一家十分贫穷,小查理十分喜欢吃威利·旺卡工厂出产的巧克力精,但是只有在他过生日的时候才能吃到。有一天他在报纸上看到;只要从威利·旺卡牌的巧克力中吃出金奖券,就能到工厂中参观,还可以得到一辈子吃不完的糖果,这夭,查利捡到一枚五十便士的银币,他马上买了一块旺卡巧克力。当他买第二块时,奇迹出现了,址后一张金奖券被查理吃到了!这一天,查理和其他四位小朋友到旺卡工厂参观,那四位小朋友都因为贪婪被排除,只剩下查理-旺卡把工厂送给了查理。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机遇对于每个人都是公平的,奇迹有可能发生在任何人的身上,但是,我们不能过干贪婪地索取。与小查理同去的四位小朋友,一个因为趴到巧克力湖边喝热巧克力而掉进巧克力湖里,一个因为贪吃口香糖变成了气球,一个因为想得到受过训练的松鼠被扔进垃圾站,一个因为看电视变成了仅有三厘米高的小人。这些事,教育我们不能贪婪,贪婪是人性巾的一面。人性本来就是复杂的和多面的,我们一定要把握好自己。

《查理和巧克力工厂》读后感5

石头弹子糖、头发太妃糖、看起来圆滚滚的方糖……这些都是在《查理和巧克力工厂》中经营全世界最大、最好的巧克力工厂的最惊人、最不可思议、最非凡的巧克力制造商旺卡先生的创作。写出这些令孩子们疯狂着迷的故事的人就是著名文学家罗尔德?达尔。

这本书里发生了一连串令人惊奇的事,先是查理得到了一张凭它就能进入巧克力工厂的金奖券。使本来一直躺在床上的约瑟夫爷爷跳到地上,开始狂叫。约瑟夫爷爷陪同查理一起去了巧克力工厂,一共有五名幸运儿可以凭金奖券进入工厂。直到最后查理最乖,别的孩子都因为一些小问题被从这次旅途中送走,虽然他们都会拥有一辈子吃不完的食物,但是他们失去了巧克力工厂。旺卡先生将挑选出一个他最喜欢的孩子继续经营工厂,因为他已经很老了,等他不能继续经营工厂时,就由那个孩子继续经营,而这位幸运儿正是查理。

除了查理,别的小朋友都太贪心了。偷喝巧克力浆,结果被管子吸住;硬要吃未调制好的口香糖,结果变成了一颗大蓝莓……这些都是贪婪的表现,这使我想起了一件事:以前,我有一辆豪华的玩具汽车,可以一秒开出好远。但是我却一点也不满足,每次进商场都吵着要买一辆新车,所以家里的玩具汽车才会堆积如山。但是我只玩一天就没兴趣了,把它丢在旁边不管了。所以我家里有很多没有“报废”的玩具汽车。

《查理和巧克力工厂》读后感6

我读了《查理和巧克力工厂》这本书,文章主要讲了:小查理一家特别穷,穷到查理只有在过生日的那一天才能吃到一块小小的六便士巧克力,最悲惨的是就在小查理家附近有一家世界上最大的巧克力工厂,小查理每天上学放学都要经过那里,小查理梦想:如果一天,我要是这家工厂的老板该多好啊!

这家工厂的老板旺卡先生,因为自己老了,想把工厂转让给一个心地善良的孩子,他在全市发了5张金奖卷,小查理是最后一张金奖卷的幸运得主,前四名都因为贪婪、自私、自以为是、霸道在参观工厂的时候被排除了,只有小查理认真、听话,坚持到了最后,旺卡先生放心的把他的工厂交给了小查理。

这本书告诉我们,要做个善良的孩子,像查理一样,幸运就一定会降临的。书中描写的巧克力工厂非常迷人,我多想如查理一样,来一次这样的奇妙的旅行啊!

《查理和巧克力工厂》读后感7

《查理和巧克力工厂》是世界奇幻文学大师罗尔德。尔达写的,刚看了几页,就被书中那些栩栩如生的人物吸引住了,便开始聚精会神地读了起来。

它主要讲了:查理家很穷,他们家附近有一个全世界最大的巧克力工厂。一天查理在卖巧克力时中了一张奖券,可以参观全世界最大的巧克力工厂。巧克力工厂非常奇特,五每个参观者都惊叹不已,他们看到了巧克力瀑布、口香糖草地……这些奇丽的景色让其他四个孩子失去了控制,结果都遇上了不可收拾麻烦,退出了参观。可是查理却很冷静,专心致志地参观巧克力工厂,让工厂的主人很是喜欢,最终让查理成为了巧克力工厂的新主人。

这本书告诉我们,做什么事都要像查理那样沉着,不能像其它四个参观者那样遇到没见过的东西就忍不住要去摸摸碰碰,不然也会给你带来不可收拾麻烦。比如在地震中,就一定要冷静,不能慌慌张张的,要有秩序的撤离,那所在地震中没有学生伤亡的学校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只有冷静加上多年来的训练才能有全校无一伤亡的好成绩,这就是冷静的力量。

我其实也是一个不怎么冷静的人,碰到什么事都要大呼小叫。有一次我跟妈妈逛完街回来,发现妈妈背上有一个黑黑的东西,我还以为是什么怪物,于是二话没说“啊”的大叫起来,吓了妈妈一跳,还吵到了街坊领居。结果一看妈妈背上的只是只小天牛虫。

现在我知道了,做人一定要冷静、沉着,这样才会有好的结果。

《查理和巧克力工厂》读后感8

这个寒假,我读了《查理和巧克力工厂》和《了不起的狐狸爸爸》,我更喜欢《查理和巧克力工厂》。

我对《查理和巧克力工厂》里的汪卡先生印象最深,因为他很幽默,经常说一些好笑的话。比如说,在果仁车间,松鼠们在剥核桃果仁,它们用指关节敲敲核桃,如果听见的是空洞的声音,就说明这个核桃是坏的。它们就会把坏核桃扔到一个垃圾槽里。汪卡先生就说:“在垃圾槽的最底部,有一个锅炉,会把这些坏掉的东西烧熟,给人吃。”然后一个小朋友的爸爸就说:“这种烂东西,谁会吃呢?”汪卡先生说:“当然是我吃喽,难道你以为我整天就靠吃可可豆生活吗?”看到这里我就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虽然上个学期老师给我们看过了《查理和巧克力工厂》的电影,可我也和李老师一样,觉得书比电影更好看,因为电影是人拍的,看着那个人,你就不容易再想象了,而看书却很自由,你可以随便想象,我想象里的汪卡先生就是一个有点胖的,个子高高的老头,只不过头发被染黑了,有点象《托马斯》里的“胖总管”。

你想象里的汪卡先生是什么样子的呢?

《查理和巧克力工厂》读后感9

我看了一本叫《查理和巧克力工厂》的书。

我非常喜欢看这本书,这本书的意思是:一个叫威利·旺卡先生的人,他要请五位得到金奖券的幸运孩子到巧克力工厂参观,第一个得到金奖券的孩子叫奥古斯·格卢普,他也是第一个被淘汰的,他非常贪吃,威利·旺卡先生说过巧克力河不能喝,可是他跳进巧克力里,大口大口地喝,最后,奥古斯·格卢普升上了玻璃管,不见了。

第二个得到金奖券的人是维鲁卡·索尔特,她是个令人讨厌的小女孩儿,要什么,爸爸给她买什么,有一次,他们在果仁车间,维鲁卡·索尔特要一只松鼠,她爸爸问旺卡先生的松鼠多少钱,威利·旺卡先生说松鼠不卖,可是,晚了,维鲁卡·索尔特已经跑了进去,松鼠们连抓再打,把维鲁卡·索尔特扔进垃圾桶里,维鲁卡·索尔特也被淘汰了。

第三个得到金奖券的是维奥莉特·博雷加德,她是个口香糖大王,能嚼一年的口香糖,威利·旺卡先生说过没加工完的口香糖不能吃,可是,维奥莉特·博雷加德把口香糖放进嘴里,大口大口地嚼着,可是,不一会功夫,她就变成了一个大蓝莓,她被人送进了榨汁机里,这样维奥莉特·博雷加德也被淘汰了。

第四个得到金奖券的人是迈克·蒂维,他是个电视迷,有一次,他们到了电视巧克力糖车间,他想:“我要看看能传递人吗?”还没等威利·旺卡先生阻止,他就跑进电视里。等他一出来,就变成两厘米那么大的人了,

威利·旺卡先生把他放进口香糖拉长机里。

查理·巴克特也得到了金奖券,他不像其他孩子那样疯狂,是一个乖乖的好孩子,威利·旺卡先生把自己最喜爱的巧克力工厂送给了查理·巴克特。

这个故事真有趣,如果我要有一个巧克力工厂,那该多高兴啊。

《查理和巧克力工厂》读后感10

查理生活在一个贫困的家庭之中,他一年只能吃一块巧克力,但他家旁边却有一个散发着巧克力味的工厂,真让他望眼欲穿。一天,工厂主威利。旺卡同意让五位幸运儿参观工厂,查理成为了一名幸运儿。

在工厂里,第一位幸运儿奥古斯塔斯。格卢普由于过度贪吃,到巧克力“河”里喝热巧克力,被吸进了金属管里。第二位幸运儿维鲁卡。索尔特由于想要一只松鼠而滑落垃圾管。第三位幸运儿维奥莉特。博雷加德由于想吃新口味的口香糖而变成了一个蓝色人儿。第四位迈克。蒂维最倒霉了,被微化成了一个小人。只有查理一个人留到最后,居然成了工厂的接班人。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两个道理:第一,只有相信奇迹,才可能得到奇迹的眷顾。第二,不管有多穷,一定不能放弃,否则,就永远无法成功。

《查理和巧克力工厂》读后感11

查理和巧克力工厂让我明白了,一个穷人,你不能认为他一直是一个穷人,一个富人他,不一定永远是富人。机会是上天赐予我们地球共享的,而不是一个人的偶然机会,也不是只有一个人或一群人的幸运。

但是,每个人都是有机会的,但是,傻瓜是会把机会分享给别人的,自己却没有好结果,聪明人呢,是不会把机会分给别人的,而且自己也能抓住机会,会利用机会做事情。

比如查理,他是一个很天真的孩子,他找到了最后的一张奖金卷,一个阿姨和叔叔,却想用钱换走奖金捐,最后,查理赢得了旺卡先生的神秘大礼。

《查理和巧克力工厂》读后感12

自从我看过了这部电影,我懂得了亲情是世界上最宝贵的东西;有了真诚和爱,就能创造出美好的未来……在我的人生中,这些道理都是一笔不可缺少的财富。

我一直记着“永远”一词。查理的爷爷对它有很精辟的定义:孩子们的“永远”是一直持续着直到宇宙终结,而大人们则是指暂时的一段时间。从电影一开始到完结,它若隐若现不停地讨论一个问题——什么样的孩子才是真正的孩子:又肥又贪吃并自私的小胖子;为荣誉而争强好胜、整天口香糖嚼不停的金发女孩;被父母宠坏、什么都想要的骄傲“小公主”;还是主人公查理?在我看来,前四个小孩都不算是真正的小孩,更不是乖孩子。他们想要的不是亲情,而是荣誉,是能成为世界上五个幸运儿的殊荣。他们失去了孩童本质拥有的好奇、天真、想象和善良,披上了虚伪的外衣,但他们不知道,孩子特有的东西在离他们远去。

看了这部影片,使我受益匪浅。查理可以说是我们的楷模,他的品质打动着我们,更重要的是他那颗充满亲情和爱的心——“我的家,那什么也不换!”“家人使我感到快乐!”这一句句坚定的话语感动着我们。现在社会的人们,对于物质利益与权利有很大的欲望、渴求。而无视人间最美好的情感——亲情。有的甚至连亲人都能出卖,可查理为了与家人在一起,宁愿舍弃旺卡给他的巧克力工厂,也许这对有些现代人来说,实在是不可理喻,但对查理而言,亲情却是世界上最宝贵的东西。在我认为,其实金钱有时并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我们应该常怀有一颗感恩的心,一颗善良的爱心!

查理和巧克力工厂》读后感13

在阅读《查理和巧克力工厂》时,我不禁被那荒谬、有趣而神奇的故事所吸引,我感受到了穷人生活的艰辛,查理的乖巧懂事,同时也深深地敬佩能制造出那么多的神奇糖果的旺卡先生。

书中的主人翁查理是一个小男孩,他和六个亲人住在一间小木屋里,过着食不果腹的生活。他家附近是世界第一的巧克力工厂,属于旺卡先生。查理对巧克力工厂充满了好奇。一天,旺卡先生对外宣布要让5个得到藏在旺卡巧克力里的金奖券的孩子参观他的工厂。就在四张金奖券陆续被找到的时候,查理意外地成为了最后一张奖券的得主。于是,在二月的第一天,查理和爷爷,以及其他四个幸运儿和他们的家长,一起走进了旺卡先生的巧克力工厂,经历了一次奇妙的,不可思议的‘幻想’之旅……

这个温馨、生动,充满人情味的神奇故事,就像一块巧克力一样,令人回味无穷。无论是作者笔下贪婪的奥古斯塔斯,任性的维鲁卡,超爱吃口香糖的维奥莉特,还是着迷于电视的迈克,无一例外都是被宠坏的孩子。他们同样也给故事添加了光彩,使故事更有趣、生动而曲折。同时,这些被宠坏的,富有人家的孩子,也反衬出了出生于穷苦人家的查理的懂事、善良与淳朴。‘不能太宠孩子’。这,正是作者罗尔德。达尔的想法。

书中很多地方,都让我有了很深的感触,尤其是迈克用电视机传送自己后,奥帕——伦帕人唱的歌。我是不喜欢看电视的,看电视也只是看看科教频道和电影,这本书,让我找到了共鸣。

浓浓的糖果香味渗透在《查理和巧克力工厂》中,这部令人回味的奇幻文学经典,的确是儿童文学作品当中一番独特的风景。

《查理和巧克力工厂》读后感14

好习惯会给你带来好机会呀,当我读完《查理和巧克力工厂》的最后一个字的时候,心中还在默念这句话。在生活中好习惯就是:学习主动,不用大人操心;会做家务,做大人的小助手;能够听取别人的意见,而不是以自我为中心……

《查理和巧克力工厂》中的查理,生活并不富裕,他一年以来才能够品尝到一块巧克力,但这并不重要,因为查理有良好的生活习惯—他从不怨天尤人,而是用良好的方式面对生活,他努力成为一个好孩子……这就给他带来了良好的机会——拥有整一个巧克力工厂因为他不像其它四个得到金奖卷的另外四个孩子,有很多的坏习惯,在我们生活中,有些人是像维鲁卡一样,娇生惯养,被爸爸妈妈宠坏了,所以自己的要求别人都得满足;有些人像迈克一样,玩电子游戏玩上瘾;有些人则是像奥古斯塔斯一样的贪吃,不懂得克制自己……是呀,、很多人都一直保持坏习惯,对别人的意见总是左耳进,右耳出。

而在我们生活中,像查理这样有家教,有教养的孩子少而又少,而这不禁使我勾起了一段回忆。

小时候,大人们总是一次又一次的对我说:好习惯能带来好机会。而我,总是对他们的提议不理不睬。

直到有一次,我交到了一个拥有良好习惯的女孩,她的嘴角总有若有似无的微笑,她时常会说:“好习惯获得良好机会。”我以为她是一位幸福的女孩,但没想到,她的家庭并不富裕。

《查理和巧克力工厂》读后感15

我读完了老师推荐书目《查理和巧克力工厂》。看完后合上书,细细的回忆书里的情节,慢慢的品味细节。当我回想到查理贫穷的家境,我不禁为他流泪;看见奥帕——伦帕人十分惊讶;当回想到查理中了金奖券,最后得到威利·旺卡巧克力公司感到激动!

这本书里有悲有喜。人物滑稽有:肥的流油的奥古斯塔斯·格鲁普;  天天要东西贪得无厌的小姑娘维鲁卡·索尔特;刻不停地嚼口香糖的莉特·博雷加德; 还有目中无人,淘气,喜欢看枪战片的小男孩迈克·蒂维

我注意到,查理的能得到工厂不仅仅只是乖巧还有亲情和一颗不骄傲,时时谦卑的心。当查理把一家人买到的第一块旺卡巧克力拆开时候,没有奖劵,显然,一家人都很失望,但查理把他生日礼物的巧的克力分给了大家,来安慰家人。而那些孩子看见力就贪得无厌,总是自以为是,也很不遵守秩序,与查理有了天壤之别!查理是个人讲的.态度,善解人意,对工厂保持一种虔诚,认真的态度,这就是他能继承工厂的关键!

世界上最美好的不过是亲情了,我们现在都有一个幸福的家,富裕的家境,我们为什么不能以查理为目标做一个善良、孝顺的好孩子!

《查理和巧克力工厂》读后感16

查理家里很穷,他每个生日爸爸妈妈只能买一小块巧克力给他。在他家门口,有一家巨大的巧克力工厂,光围栏就有几十米高,楼房比围栏还高十几倍呢!这个工厂可以造出许多无比好吃的糖果,在世界各地都有它的“粉丝”——小朋友们都爱吃。有一天,工厂关门了,机器停止了转动,烟囱结束了冒烟,工人悠闲地聊天……这一切都是别的工厂使的坏。有一天,工厂终于开门了,老板在五个巧克力里塞入了金券,邀请五个幸运的孩子来参观工厂,查理就是幸运的一员。经过千辛万苦的考验,查理成为了最后的胜利者,他成为了全世界最大的巧克力工厂的主人,家人也和他一起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想获得成功,要有百分之一的幸运,更多的 是要靠自己的努力和坚持,要靠自己的“忍”性。成功是喜悦的,但其中的过程是辛苦的,就跟表演一样,十次练习、千次尝试、一万次的坚持,才有第一次上场的机会。联想到我们的学习,也是一样的,我们期盼自己有好的成绩,将来有好的出路,能为爸爸妈妈和老师们增光添彩,但不努力的话,哪些都只会成为你美好的想象,就像梦中的美景是万万得不到的,我们只有认真学习,认真听课,认真做作业,按老师和爸爸要求,走好每一步,才能成功。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让我们也成为未来的查理吧!!

《查理和巧克力工厂》读后感17

查理和巧克力工厂主要讲了一个贫困家里有一个孩子,他叫查理,他们家里一年几乎都在吃卷心菜汤,查理非常想去威利·旺卡先生的巧克力工厂,正好,威利·旺卡先生贴出公告,一共有五张金奖卷,得到的人可以参观旺卡先生的巧克力工厂,并且管够一辈子的巧克力。短时间内,已经有四张金奖卷被得到,只剩下最后一张。但是,就在查理在地下捡到50便士的时候,他买了一块巧克力,而就是这块巧克力,它使查理中了最后一张金奖券。

威利·旺卡先生带着五个幸运儿童和他们的家长一起参观了工厂里所有的甜品,但是,那四个人因为不听威利·旺卡先生的口令,最后无缘再继续参观,威利·旺卡先生非常喜欢查理,准备查理长大后,把巧克力工厂交给他。

这件事告诉我们,好人有好报,恶人有恶报。我们不能像奥古斯塔斯·格卢普,维奥莉特·博雷加德那样光显摆,不能像 维鲁卡·索尔特那样被家长宠坏,要什么买什么的人,不能像 迈克·蒂维那样沉迷于电视,不能像光吃食品,不动脑子的奥古斯塔斯·格卢普那样。我们要学习查理的精神,查理的品质。

每个人进步一点点,世界就会进步一大点。

《查理和巧克力工厂》读后感18

《查理和巧克力工厂》的作者罗尔德·达尔,是挪威籍的英国杰出儿童文学作家、剧作家和短篇小说作家,作品在大人或小孩中广为流传。他比较著名的作品除了《查理和巧克力工厂》之外,还有《詹姆斯与大仙桃》、《玛蒂尔达》、《女巫》等。

小查理生长的一个小镇里有一个全世界最大的巧克力工厂,工厂由一个伟大的巧克力发明家、制造商威利·旺卡所拥有。全镇的人从来没有看见有人从大门进去或出来过。

一天,威利·旺卡先生发出告示,将有五位幸运儿获得参观巧克力工厂的特权,并得到足够吃一辈子的巧克力和其他糖果。谁得到藏在包装纸盒里的金奖券,谁就是幸运儿。全世界购买旺卡巧克力的孩子都有机会。

小查理虽然家境贫寒,一年只有生日时会有一块巧克力,但却意外地成为了幸运儿之一。他和其他四位小朋友开始了一段奇妙的旅程……

工厂里,他们看到飞流直下的巧克力瀑布、头发丝太妃糖、果仁加工厂、看起来圆滚滚的方糖……除了小查理外,其他的小朋友都抵制不住这些巨大的诱惑,得到了应有的“报应”。

不管遇到了多么大的诱惑,请让我们的头脑先冷静下来,不要被诱惑冲昏了头脑,失去了理智。我想,这就是这本书给我们的启示吧。

《查理和巧克力工厂》读后感19

这个寒假我读了《查理和巧克力工厂》,这本书生动有趣,书中查理。巴克特家很穷,连饭都吃不饱。他们家还有四个老人,分别是小查理的爷爷、奶奶、姥姥、姥爷,他们实在太老了,站都站不起来。

在他们家能看到的地方有一个大巧克力工厂,那个工厂的主人是威利。旺卡先生。小查理非常好奇威利旺卡先生制作的巧克力,也非常喜欢吃巧克力糖。但他家里穷,平时根本吃不到。只有他每年过生日的时候,他的爸爸妈妈才会给他买一块巧克力糖。

有一次,旺卡先生举行了一金奖券活动,得到金奖券的人可以参观巧克力工厂,并得到一辈子都吃不完的巧克力。但只有五名幸运的小朋友可以得到,这五个金奖券都放在普通巧克力糖纸里面。

最终,小查理跟另外四位幸运儿得到了金奖券。于是五个小朋友一起去参观工厂。在参观过程中,有四个小朋友因为看到那些极有诱惑力的巧克力景象而触范了威利。旺卡设定的规矩,最终没能参观完工厂就被淘汰了,只有小查理走到了最后。

原来,威利。旺卡先生是想通过这次参观工厂的活动为自己找巧克力工厂的继承人,他发现小查理不受诱惑,坚持原则,正是自己要找的人,于是把巧克力工厂送给了小查理。

通过这个故事,让我感觉到,做一个懂事、守规矩的人是多么的重要,不守规矩最终会害了自己,遵守规矩自己也会从中受益。

《查理和巧克力工厂》读后感20

这个暑假,我看了英国的文学大师罗尔德。达尔的《查理和巧克力工厂》这本科幻小说。刚看了几页,就被书中栩栩如生的人物吸引住了,便开始聚精会神地读了起来。

查理。巴克特是一个穷小孩,他父亲工作的工厂破产后,只能靠铲雪挣几个便士来维持他和爷爷、奶奶、姥爷、姥姥一家七口的生活,他家里一日三餐只能吃汤,大家每天都在挨饿。全家七口人住在一幢好小的木屋里。他家附近有一个工厂与其他的工厂都不一样,别的巧克力工厂每天都有工人鱼贯而出的走动,而这个工厂却没有任何一个人走进那个地方或者出来呢!它就是威力。旺卡先生的巧克力工厂,威力旺卡先生是一位前所未有的最伟大的巧克力发明家和制造商。而他的巧克力工厂有一扇大铁门,四周围着高墙,烟囱冒出烟来,从工厂深处传来奇怪的呜呜声。墙外方圆一千米的空气中都可以闻到融化的巧克力里的浓郁香味!直到有一天,孤单一人的旺卡举办了一场抽奖,决定为自己的巧克力工厂选择一个继承人。旺卡先生向全世界发放了五张金券,他把五张金劵藏在五块普通的巧克力包装纸下面,获得金奖券的五个孩子有机会亲眼看到工厂里的所有秘密和魔法,还会有永远吃不完的糖果,小查理带着对工厂的好奇有幸成为五个孩子中的一个,参加了这场奇异的冒险。他们来到巧克力工厂,威力·旺卡亲自做向导,引导他们参观,查理是一个很懂事的孩子,而其他的四个孩子都有一个坏习惯。第一个奥古斯塔斯——非常贪吃巧克力的男孩,他掉入巧克力河,并被吸入了玻璃运输管,退出了。第二个维奥利特——几乎一天到晚在嚼口香糖的女孩,自以为是,变成了一个巨型的大蓝莓,失败了。第三个维卢卡——是个被爸爸、妈妈宠坏的小女孩,想要什么就必须如愿,结果被松鼠推到垃圾槽里去了。第四个麦克蒂维——一个疯狂的游戏虫,被电视运送机变得不到一尺高。最后,参观完,接受住考验的只剩下不贪嘴、做事镇定、懂事的小查理,成为了旺卡先生最喜欢的、合适的接班人。查理一家从此摆脱贫穷。

看完这本书,我认为查理是幸运的,但奇迹的发生不完全是因为幸运,而是因为查理有良好的行为习惯。我们应该学习查理,学习他的懂事、他的善良、他的自律,还有他对家人的爱。我应该改掉身上的不足,不做目光短浅,不任性自私,远离电视(电脑游戏),亲近书本,做一个行为规范的四好少年。

《查理和巧克力工厂》读后感21

我在这个暑假看了一本叫《查理与巧克力工厂》的书。

故事讲的是主人公查理·巴克特和他的爷爷奶奶、姥爷姥姥、爸爸妈妈住在一个破旧的小木屋里面。查理·巴克特最喜欢的食物是巧克力糖,而在他们住的城镇里,就有一个超大的巧克力工厂!那个巧克力工厂的老板叫威利·旺卡先生,他会发明各种稀奇古怪的甜食。但是其他巧克力工厂的老板眼红了,就派出了许多间谍来偷制作巧克力的方法,所以威利·旺卡先生不得不把原来的工人们都解雇了。从此以后,他的工厂没有任何人进入,但是依然能够做出很多更加美味的巧克力糖和甜食来。

有一天旺卡先生通过报纸告诉人们:他在5块巧克力糖的包装纸里面各隐藏了一张金奖劵,那个小朋友得到了金奖劵,就可以得到永远也吃不完的旺卡牌甜食,还可以参观神奇的巧克力工厂。

在参观工厂的前一天,查理幸运的找到了最后一张金奖劵。在旺卡巧克力工厂,查理看到了很多不可思议的玩意儿:薄荷味青草、硬糖船、可吃的果汁枕头软糖、隐形巧克力糖、升高汽水、彩虹糖豆……不过最早拥有金奖劵的4个小朋友实在太不像话了,旺卡先生都拿他们没办法。最后他们一个被玻璃管吸走了,一个变成了大蓝莓,一个掉进了垃圾滑道,还有一个给巧克力糖电视机缩小了,只有查理完好无损。后来旺卡先生把整个巧克力工厂送给了诚实而有爱心的查理。

这本书的作者就是那个让大人们有点害怕,让小孩们疯狂着迷的大作家—罗尔德·达尔先生。他曾三次获得过爱伦·坡文学奖及白面包儿童文学奖和世界奇幻文学大会奖。

其他四个小朋友是买了很多很多巧克力糖才得到金奖劵的,而查理仅仅买了两块巧克力糖就得到了金奖劵,这并不能说明幸运之神给了查理好运,那只是巧合。世界就是这样,富人用高代价换来高的成本,而不给穷人一丁点施舍,最多只给一片面包;穷人用低代价换来高的成本,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但是只要他好好工作,也可以换来高的成本。如果富人不好好工作,再多的钱也没有用。至于为什么旺卡先生把巧克力工厂交给查理来管理,那是因为查理的性格好、诚实、有爱心、不调皮。别的小朋友任性、自私、贪婪,所以他们在旺卡先生的“巧克力工厂接班人选举大赛”中被淘汰了,查理就成为了最终的“冠军”。

这本书是一部幻想儿童小说,是一部老师们极力推荐,小孩们疯狂要看的超好小说。我读了后,就非常喜欢这本书,这是一部可以激发人们想象力的好书。我也极力推荐这部书,除了这本书,罗尔德·达尔先生还有11本这样的作品典藏哦!

《查理和巧克力工厂》读后感22

查理巴克特是一个普普通通毫不起眼的小男孩,家里很穷,一日三餐只能喝汤。他的父亲只能靠在一家牙膏厂拧瓶盖儿来挣几个便士来维持生活,全家七口人挤在一幢好小几乎快要倾斜的倒掉的木屋里。他家附近有一个大型的巧克力工厂,工厂的主人就是生性古怪的威力旺卡先生,威力旺卡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巧克力发明家,他发明了许多巧克力和糖果,并且威力旺卡有超乎常人的创造力。他能把人们想到的和想不到的都能变成真的,这就是威力旺卡的神秘。

威力旺卡从开一个小小的糖果店变成开一个很大的巧克力工厂,威力旺卡的巧克力卖的是最好的。印度王子还专门让威力旺卡给他打造一个巧克力宫殿,宫殿终于建好了,威力旺卡劝王子赶快开始吃,王子却不理会,终于在一个无比炎热的天,宫殿融化了。因为种种原因,威利旺卡的独门巧克力秘方让其他人虎视眈眈,经常派间谍去窃取秘方,他们把秘方拿到手,开始跟旺卡先生做一样的巧克力,对旺卡先生威胁很大,直到有一天,旺卡先生宣布巧克力工厂关门了。一天巧克力工厂的烟又冒出来了,巧克力工厂又恢复运行了。

旺卡先生向全世界发放了五张金奖劵,他把五张金奖劵藏在五块普通的巧克力包装纸下面,获得金奖劵的五个孩子有机会亲眼看到工厂里的秘密和魔法,还会有永远吃不完的糖果,全世界都为之疯狂。但是仅有五个幸运儿,小查理有幸成为五个人中的最后一个,参加了这场奇异的冒险。他们来到巧克力工厂,威力旺卡亲自做向导,引导他们参观,而这次参观令人震撼不可思议。在工厂里有一种他们连听都没听过的民族,查理是一个懂事听话的孩子,而其他的四个孩子都有一个坏习惯。

第一个是奥古斯塔斯——非常贪吃巧克力和糖果的男孩,在一个草地上是薄荷糖,花儿是糖片,苹果是红糖的车间了,他掉入巧克力河,被装入了玻璃运输管,退出了比赛。

老二个维奥利特——几乎一天到晚在嚼口香糖的女孩,得过很多奖杯,自以为是,变成了一个巨大的蓝梅退场了。

第三个卢维卡——是被个爸爸妈妈宠坏的小女孩,想要什么就必须如愿,得不到就发脾气很讨人厌,结果被松鼠推到垃圾槽里去了。

第四个麦克蒂维——一个疯狂的游戏虫,一天到晚只顾着打游戏,被电视机运送的不到一尺高。

最后参观完工厂,就只剩下查理,旺卡先生竟要把工厂送给查理。旺卡先生觉的自己不再年轻,要找一个合适的孩子做接班人。而不贪嘴,做事认真,镇定的查理得到旺卡先生的青睐。

旺卡先生告诉查理要把工厂送给他的时候非常高兴,旺卡先生提出了一个条件,条件是如果查理可以放弃家人,他才可以得到旺卡的巧克力工厂,对于一个穷孩子来讲这是多么丰厚的奖赏啊!但是查理拒绝了。对他来说,他是非常得需要钱,可他更需要家庭的温暖跟关怀。我一直都深深地记者旺卡先生听到答案后的表情,我想在电梯关上的那一刻,旺卡先生是羡慕但又是失望的。他羡慕的是查理有爱他的家人,而他只有一个人在拼搏、努力。他失望的是他就要失去一个优秀的接班人了,所以他决定和查理回家重温家人带给他的温暖。看看获得金奖券的五个孩子,都比查理富有,却都因为富有和娇惯被宠坏了,养成了许多坏习惯。作为一个读者,我觉得那四个孩子太糟糕了,爸爸妈妈应该从现在开始锻炼他们的独立性,并让他们在社会上自己立足,并不是前方家长给铺好了路去走。然而,爸爸妈妈却没有意识到自己孩子并不受欢迎,甚至还在纵容他们犯错。其实一个家庭太富有了不见得是件好事,所有的人不是自己选择此生而是此生选择了你,也许人生是铺满荆棘的,但最重要的看你如何创造。

《查理和巧克力工厂》读后感23

《查理和巧克力工厂》是罗尔德·达尔写的。这本书写得很精彩,也让我感触很深。

故事是这样的:查理·巴克特住在大城市边上的一栋木屋里。他们家很穷,每天都会有一种肚子空空的感觉。但最让查理向往的就是他家附近的那家全世界最大最有名的巧克力工厂!就是旺卡巧克力工厂,老板是威利·旺卡先生。每个人都很想去这个奇妙的工厂里看个究竟,当然包括查理。

有一天,威利·旺卡先生说他在五块普通的旺卡巧克力包装中分别放了五张金奖卷,得到金奖卷的孩子可以参观他的工厂,也可以送他(她)足够吃一辈子的旺卡巧克力和其他糖果!

听到这个消息后,全世界的超市都挤满了人,毫无疑问,他们都是来买旺卡巧克力的!就在这时,第一位金奖卷的得主诞生了,就是每天吃很多巧克力的大胖子—奥古斯塔斯·格卢普!

第二位是把全城所有的巧克力都买下来的富有家庭—维鲁卡·索尔特!

而在查理家中,查理正小心翼翼的拆开了他生日才有的旺卡巧克力!但是要在这么一个小小的巧克力中找到金奖卷是一个荒唐的想法!

然而,第三张金奖卷的得主也降临了,就是打破口香糖记录的维奥莉特·博雷加德!

第四个幸运儿是喜欢看电视的小男孩—迈克·蒂维。

只剩下最后一张金奖卷了!是谁找到的呢?当然是查理了。一天,查理在雪地里找到了一张五十便是,便买了两块旺卡巧克力,竟在第二块巧克力中找到了最后一张金奖卷!

到了参观工厂的那一天,除了查理,其他四个孩子都特别调皮:奥古斯塔斯因为贪吃巧克力溶液被吸上了玻璃管;维奥莉特因为偷吃口香糖大餐变成了一个大蓝莓;维鲁卡因为要一只松鼠掉进了大垃圾桶;迈克因为贪玩被电视及传送,变小了!最后,只剩下查理了,威利·旺卡先生也因为查理的自律将自己的巧克力工厂送给了查理!

我看了这本书,感触很深,查理虽然家境贫穷,但他很懂事、自律,不像其他孩子一样。我要向查理学习,做一个懂事、自律的好孩子。

《查理和巧克力工厂》读后感24

这是一本特别的书。

在查理生活的小镇上有一个世界最大的巧克力工厂,工厂非常神秘,大门紧锁,从来没有人出入。有一天工厂的主人——威利·旺卡先生突然发出告示,他将邀请五位幸运的孩子来参观巧克力工厂,全世界购买旺卡巧克力的孩子都有机会,但是必须得到藏在包装纸里的的金奖券。

第二天,金奖券的第一张被找到了,是一个九岁的男孩得到的,名叫奥古斯塔斯·格卢普,他胖的就像用强力打气筒打足了气一样,不能再胖了,全身都鼓出了松软肥肉,脸就像一个大面团,上面还有两只葡萄干似的小眼睛贪婪的望着外面的世界,但是到了巧克力工厂,在巧克力车间里因为不听指挥,用双手捧起热巧克力溶液喝了起来,一不小心落掉了巧克力河里,吸进了大玻璃管,等出来的时候,已经成瘦得像一根稻草。

第二章金奖券的小主人是个任性的小女孩,名字叫维鲁卡·索尔特,她的父亲十分富有,对她又言听计从,所以当时小女孩要奖金券的时候,他的父亲就买了五十万块巧克力让工女剥。在第四天终于找到了奖金券。

拥有第三张奖金券的是一个爱嚼口香糖的女孩,一个口香糖最长已经嚼了三个月。

第四张金奖券拥有者是个电视迷男孩,身上至少挂了十八支玩具枪,他还喜欢强盗自相残杀的情景,是个不折不扣的坏男孩。

第五张金奖券是这本中的小主人公——查理,他家境贫寒,因为捡了些钱,在商店买到两块巧克力,第二里就藏着金奖券,他从不贪婪,没有主人的同意,从不乱动任何东西。巧克力工厂的主人之所以把工厂交给了查理,是因为查理并不像其他人那样贪婪。

这本书很幽默也很现实,生活中这样的很常见,但是受益的总是好孩子。

《查理和巧克力工厂》读后感25

昨天,我中午去了书店买了许多好看的书。今天,我终于把它们都读完了,这些都是外国的作家写的优秀名著,有罗尔德·达尔写的《查理和巧克力工厂》和《女巫》、有埃莉诺·埃斯特斯写的《一百条裙子》、还有……等等。现在,就先给大家说说我对《查理和巧克力工厂》的读后感吧!

《查理和巧克力工厂》这本书主要写了主人公小查理·巴克特的家里很穷,小查理每天上学、放学都闻到了从家对面的巧克力工厂发出的浓浓的巧克力香味而嘴馋,但他知道,家里根本没有钱买巧克力糖。小查理·巴克特每年只能在生日的时候吃一块小小的六便士的巧克力糖,每一颗糖,小查理都像宝贝一样珍惜着,这一颗糖足够小查理吃一个月。有一年,巧克力工厂的厂长(也就是创始人)威利·旺卡先生邀请五个孩子进厂参观,小查理成为了幸运儿之一。其余四个孩子都是富有人家的孩子,但他们都因为贪吃、贪玩而在特别的巧克力工厂受到了惩罚。小查理看见了小伙伴们一个又一个地不见了,最后,就只剩下他自己一个人了,因此,威利·旺卡先生特别的把巧克力工厂交给了小查理的一件事。

你知道我为什么用特别这个词语来形容巧克力工厂呢?因为巧克力工厂里没有一个人类在工作,在工作的都是“奥帕·伦帕人”。而且,巧克力工厂里“危机”重重,但只要你听从威利·旺卡先生的话语就不会有事。奥古斯塔斯·格卢普这个小胖子在巧克力河喝巧克力而被卷进巧克力漩涡;维鲁卡·索尔特这个被宠坏的大小姐因为要受过训练的剥核桃的小松鼠而进入了恶臭无比的工厂垃圾厂;维奥莉特·博雷加德这个口香糖女孩因为嚼了威利·旺卡先生未调整好的蓝莓口香糖而使自己变成了蓝莓;迈克·帝维这个电视机男孩付出的代价更惨重,他自作聪明,把自己通过了DMA电视的传输,而使自己变成了拇指般高的小人。只有小查理从不贪心,很听话,也不自作聪明,所以得到了威利·旺卡先生的认可。我们要向小查理学习,这个小男孩的品质是世上无双的。

我喜爱《查理和巧克力工厂》这本书,他的故事很生动,也很有趣,有兴趣的同学可以买来看看哦!

《查理和巧克力工厂》读后感26

中大彩,是人人梦寐以求的事情。

但是,人们总是把期望升得太高了,这样反而会非常苦恼,很多事情,希望越大,失望越大。以前我就是这样,总是认为自己是最幸运的一个孩子,如果去抽奖,就会抱很大的期望,抽到二等奖还很难过。直到今天,我读了《查理和巧克力工厂》才真正感悟到,做事要拥有一颗平常心。

《查理和巧克力工厂》讲述了拥有世界上最大规模巧克力工厂的威利旺卡先生想为自己的巧克力工厂找一个接班人。

有五个孩子成为了幸运儿,其中有贪吃的奥古斯特,有被父母极度娇惯的小女孩维鲁卡,有只在意第一名的维奥莉特,和总认为自己比别人聪明、别人都是白痴的小男孩迈克。而贫穷的查理是带着全家的希望最终发现了金券,成为了最后一名幸运儿。参观巧克力工厂的过程很奇特,让所有的人都惊叹不已。

同时这一切又都让四个孩子以及他们的父母,因为眼前的诱惑失去了自制力,只有查理对于这一切不为所动,最终打动了威利·旺卡先生,成为巧克力工厂的新主人。

故事里有很多段落都很精彩,其中有一段是这样的:巴克特太太温柔地说:“如果你在包糖纸里找不到你要找的东西,也千万别失望啊!你不能期望你自己有那么幸运……”

这一段是巴克特太太劝查理没有找到金奖券也不要伤心的一段。我从中感悟到了不管做什么事都不能想着幸运之神一定会降临,不然就会心不在焉,办不好事情。

故事中还有一段:“维鲁卡的爸爸说,我把旺卡工厂所有的巧克力糖都买了一堆,最后找到了,啊!我太高兴了!”

这是第四张奖券得主爸爸说的话,为了一张奖券,竟然把所有的巧克力都买了一大堆。我觉得这种行为简直要疯了一样,自己拿不到,不幸运,又要拼了老命去争取,意义实在不大,何必呢?这是一种不理智的行为。查理只买了四块糖,就找到了奖券,而他买了几十万块,才找到了奖券。

这段故事使我想起了《千字文》中“祸因恶积,福缘善庆”这一句话。查理的幸运是由于他有一颗善良的爱心。

幸运不是凭空想想或随便做做就能得到的。看来,我在今后的生活中是不能空想着天上掉馅饼的事情,而因是多做善行,多帮助他人,这样幸运才会光临。你看,善良的查理最后不是变成了威利旺卡先生的继承人了吗?

如果不在根本上努力,只要求得到丰硕的果实,真是一件非常无知的事情。我从这本书中懂得了很多。

《查理和巧克力工厂》读后感27

《查理和巧克力工厂》是英国杰出的儿童文学家罗尔特达尔(1916-1990)的名作。在这本书里,他向人们讲述了一个神奇而又富有梦想的故事。

故事的主角查理巴克特是个十多岁的男孩,家里还有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全家只有爸爸一人工作,挣到的钱不够买一家人所需食品的一半。查理瘦得皮包骨头,他最想吃的是巧克力糖。正好查理家的旁边有一座世界上最大的巧克力工厂,他很想进去看一看,巧克力糖是怎样生产出来的,这个机会终于来了。

有一天,厂主威利旺卡先生在报上发出告示,他在销售的巧克力糖里放了五张金奖卷,将邀请获得金奖卷的小朋友参观他的巧克力厂,并赠给他们够吃一辈子的巧克力糖。金奖卷得主在抢购巧克力糖的热浪中诞生了,查理幸运地得到了最后一张金奖卷。

老板亲自带领金奖卷得主及其家长参观巧克力厂。每个参观者都感到无限着迷、狂喜、好奇和惊讶。虽然旺卡先生再三要求大家一起走,不要掉队,然而四位淘气的孩子还是先后离开了队伍。贪吃巧克力的九岁胖男孩奥古斯塔斯因狂饮巧克力溶液掉进巧克力河,又被吸进了输送巧克力溶液的玻璃管里。整天不停地咀嚼口香糖的维奥莉特小姐因抢吃没有调试好的口香糖而全身肿胀、发紫,不得不去就医。那位想要什么非得到不可的仼性小女孩维鲁卡,不听劝阻去捕捉松鼠,结果被一百只松鼠联手推进了垃圾滑槽。“电视迷”迈克突然奔向巨型摄影机,被传送到电视机上,变成了一个侏儒。最后只剩下了小查理和他的爷爷。旺卡先生兴奋地握着查理的手说:祝贺你,你赢了。我把巧克力厂送给你,等你长大后由你来管理。

原来,旺卡先生老了,没有子女,没有家庭。他颁发金奖卷的目的是想从五位小朋友中选出一位未来的接班人。五位金奖卷得主都梦想得到够吃一辈子的巧克力糖,当然最好能获得整所工厂。参观的过程是旺卡厂主安排的一次考核和筛选,前四位金奖卷得主由于他们自身养成的不良习惯和缺点而被淘汰。查理的家境贫寒,身材瘦弱,然而他的品行优良,能尊重长辈,听从指挥,最终笑到了最后。

这故事告诉我们,一个人要实现自己的美梦,不但要学好本领,还有具有美好的思想品德。我现在的梦想是将来成为一个富有创意的设计师,让大家的生活变得更丰富、更精彩。要实现这个梦想,我从现在起,要更努力地学好各门功课,还要像小查理那样热爱父母、尊敬长辈、遵守纪律,成为一个富有美德的好少年,为实现“中国梦”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查理和巧克力工厂》读后感28

最近,我看了一本叫《查理和巧克力工厂》的书。

简单介绍一下吧:查理是一个穷人家的男孩子,他们家的附近有一个著名的巧克力工厂。有一天,那个巧克力工厂的厂长旺卡先生突然发出一个公告,上面写着:只要买我们厂的巧克力的话,就有机会得到一张金奖券,只要获得一张金奖券的话,就可以去我的工厂参观,走的时候还可以获得一份精美的奖品,并且一辈子都可以免费吃到巧克力糖,金奖券只有5张,只有5张没有多的,快来抢购!!!查理一家看了公告以后根本没有反应,因为他们家太穷了,只能保证查理一年吃到一点点巧克力,可是查理和他的爷爷还有信心。

有一天,爷爷给了查理10元钱,让查理去买旺卡先生厂里的巧克力,查理虽然只买了一块巧克力,可是,他的巧克力中有金奖券!查理告诉了爷爷和家人,家人目瞪口呆,只有96岁的爷爷在那手舞足蹈起来。第二天,爷爷陪着小孙子查理到了工厂门口,只见旺卡先生亲自迎接查理和其他4个小朋友和陪同的家长们。他们参观了工厂,免费吃了巧克力,然后他们就回各自的家。但是回家的时候,旺卡先生把查理和他的爷爷留了下来,悄悄地对查理的爷爷和查理说:“查理可以继承我的工厂了!”查理和爷爷齐声说:“为什么?”旺卡先生答:“我在厂里设计了4个小小的陷阱,不过只有查理没有中计,而其他4个孩子却中了,顺便告诉你们,我发金奖券到底有什么目的吧,我是想做4个陷阱,发5张金奖券给孩子们,如果没中计的那个孩子就继承这个工厂,因为我没有妻子,没有孩子,最重要的是我没有孩子,那么如果我死了,谁来继承这个工厂呢?所以我终于想出了这个办法,让你们来继承我的工厂。”“不过,”旺卡先生接着说:“查理现在还没有长大,还不能当厂长这个岗位,所以,”他又对查理的爷爷说:“所以请您跟查理的父母商量一下,是否让他们先帮查理坚守一下这个岗位。”查理的爷爷说:“好!”接着,查理和他的爷爷一起对旺卡先生说:“再见!”就一起回家了。

我觉得,查理特别特别特别特别幸运。因为,查理不但获得了金奖券,还继承了这个工厂。希望大家能翻一翻这本书,你会觉得很有意思的,你会看了就不想放下的。

《查理和巧克力工厂》读后感29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梦寐以求的一本书——《查理和巧克力工厂》。

这本书主要讲了在查理生活的小镇上有一个全世界最大的巧克力工厂,工厂非常神秘,大门紧锁,从来没有人从大门进去或者出来过。有一天,工厂的主人威利·旺卡先生发出告示,他将邀请五位幸运的孩子参观巧克力工厂,全世界购买旺卡巧克力的孩子都有机会。前提是得到藏在包装纸里的金奖劵。查理成为了一名幸运儿……在参观工厂的过程是一次奇特的经历。每个参观者都感到无限着迷、狂喜、好奇、惊讶和迷惑不解。最不可思议的意外留到了最后……

四个贪婪的小朋友在家长的倾力帮助下获得了参观的机会。小查理也很想要得到去参观巧克力工厂的机会。

查理出身于一个十分贫穷的家庭,在他家旁边的大城市里,有一个巧克力工厂。父母在他的生日那天给他买了一块巧克力,但对于小查理来说,希望这小小的一块巧克力能中奖,简直就是1%的希望,因为根本就不可能获奖!他没有中奖。家里已经没有多余的钱再去给小查理买巧克力了。但在一天下午,查理捡到了50便士,便去商店买了两块巧克力,其中一块就中奖了,查理真幸运啊!

读了这本书后,我明白了只要是贪得无厌的人,就永远得不到好果子吃,只有既听话、认真听别人衷心地劝告的人才能得到别人的敬佩。小查理不淘气,也不顽皮,很听大人的话,所以旺卡先生决定把巧克力工厂送给了小查理,也正是因为小查理的听话才让他没有落得和其他那四个小朋友一样的下场。

俗话说:“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这句话就是很好的诠释了,不听话的后果,就是这样。像奥古斯塔斯·格卢普因为自己的贪吃,掉进了河里,然后被吸进了玻璃管里,退出这个有趣的游戏;像维鲁卡·索尔特擅自进入果仁车间,伸手去抓一只小松鼠,结果惹怒了这群受过训练的小松鼠,把她拖到了垃圾滑槽里面了。

只有查理·巴克特非常听旺卡先生的劝告,不随便碰任何旺卡先生不允许碰的东西,旺卡先生把其他四个小朋友送走了,并送他们够吃一辈子的糖果。经过这次旅行,奥古斯塔斯·格卢普变成了一个瘦子;维鲁卡·索尔特一家满身都是垃圾,还散发着臭气熏天的难闻的味道……

最后,旺卡先生真把整座工厂都送给了查理,还把查理一家人都接到工厂里!

《查理和巧克力工厂》读后感30

暑假里,我看过了许许多多的书,每一本都非常精彩。但是,如果你问我最喜欢哪一本,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我最喜欢《查理和巧克力工厂》!”

这本书是由罗尔德。达尔写的,里面有七个人物:威利。旺卡先生、查理。巴克特、奥古斯塔斯。格卢普、维鲁卡。索尔特、迈克。蒂维、维奥莉特。博雷加德,还有奥帕一伦帕人。其中,查理。巴克特是这本书中的小主人公。

这本书首先介绍了查理的家人,有约瑟夫爷爷、约瑟芬奶奶,有乔治姥爷、乔治娜姥姥,最后介绍了查理的爸爸妈妈——巴克特先生、巴克特太太和查理。

故事中说到,查理正在发育,需要吃能充饥,更好吃的东西,而他最向往的则是美味的巧克力。一年当中,可怜的小查理只有在过生日的时候,才能吃到一块巧克力,而这么一块六便士的巧克力,让他——小查理,吃上里一个月,这足以说明,他是有多么的喜欢吃巧克力糖,多么珍惜这么一次吃巧克力的机会呐!

在查理家对面,就是一座巧克力工厂,查理每天都要经过这里两次,可以说,这是一种折磨……

查理每天晚上都会到四位年过九十的爷爷奶奶姥姥姥爷的房里去,听他们讲故事,然后才道过晚安离开。这次,他们讲的是威利。旺卡的工厂。后来,他们讲到了“印度疯王子”。渐渐地,他们还讲到了工厂里不仅无人进去过,而且无人出来过。秘密工人也被他们讲到,不过是在第二天晚上。就在他们将到最神秘的时刻时,巴克特先生带来了一个极好的消息——旺卡工厂终于要为几位幸运儿开放了!

第二天第一张金奖劵被找到了,得主是奥古斯塔斯。格卢普。下午,有一个幸运儿诞生了,她就是维鲁卡。索尔特,哦!她们真富有!

这本书的想象力非常丰富,我非常非常喜欢它!

记忆中的小时光作文1

习惯怀念,因为我看不到未来。

犹记得,那时的我虽也被一个人讨厌着,只有几个朋友,只是,我爱那时的自己,认真对待每件事,懂得家人的不易,每天都积极向上。那时的日子很单调,唯一的收获也只是一张张奖状与证书。仿佛根本没有把心放在友情上,便与大家疏远了。而讨厌我的那个人也每天乐此不疲地变着戏法捉弄我、挑拨离间,我对此也丝毫没有办法。那时的想法也简单得很,只想着上课就能摆脱那个人,只想着拿个好成绩让爸妈的眼神在我身上多停留一会。那时的我,从不知道恨是什么。

犹记得,后来的我依然被那个人讨厌着,有两个深交,而大部分同性也是我的朋友,说不上好,但也不至于讨厌。我开始在课上走神,而偏心于我的老师却三番四次喊我回答问题,我也总能飞快地说出正确答案。因此,沾沾自喜的我干脆全身心投入玩乐中。日子依旧单调,每天躲避那帮男生的偷袭以及那个女生的语言攻击,迟到,逃课,涂鸦,游戏,成了我的生活。却依然能收到一份优异的成绩单。远在他乡的父母总是在考试结束后才打来一个电话询问成绩,对于别的很少谈及,所以我的优秀总能隐瞒我的叛逆。那时的我,从未想过未来是什么。

犹记得,再后来的我仍雷打不动地被那个人讨厌,深交远离了我,因为学习。一开始,我与那些同学大声说笑却总心不在焉地往深交那里瞄。后来,我不再与任何人来往。我依旧叛逆,随着自己的心来,有时在自习课上会突然心血来潮跑出去,或涂鸦,或收集花种,或低头发呆。老师多次找我谈话,但最终总会因为我那优异得令人惊讶的成绩而奈我无何。我时常一个人走在被露水沾湿了的小路上去上学,心中无比恐惧,表面却不露声色,我时常一个人呆在放学后的教室里,深深凝视这个熟悉的空间,我时常一个人踏在放学的路上,看着前面成群的学生嬉闹。我任性,不听话,我固执,撞了南墙也不回头。而对于这些,我除了沉默还是沉默。我不爱那时的自己,但我心疼。心疼那个总是独来独往孤单冷清的自己,心疼那个看着深交开心玩乐内心失落的自己,心疼那个想走向梦想中的摸样的自己。那时的我,从未想过现实是什么。

而现在,现在的我已经不清楚自己是否还被那个人讨厌着,我有很多深交,朋友更是数不尽。我徘徊于现实与梦想之间,唯心主义让我痛苦不堪。我再也努力不起来,每天与朋友嬉笑玩闹,每次考试都是临时抱佛脚,热衷于看小说漫画以及一系列课外书,挚爱文字,酷爱画画与摄影,憧憬远方,种种不现实的想法让我厌恶学习,厌恶这个地方。于是,我的成绩从前十降到十几,再到二十几,直到现在的三十几。其实我也会在乎成绩,因为爸爸的辛劳和妈妈藏于发间的白发。可是,我已经开始厌学、自我放弃,我再也寻不到那种热血沸腾的感觉,我提不起兴趣。对于友情,我有了很深的体会与感想,这些年,人缘一直很好的我也清楚,会有很多的人渐渐讨厌我,这种讨厌不同于那时那个人因为嫉妒而生起的讨厌,这是发自内心对我的不喜欢。我也很明白,自己已经与原来完全不同,我更加叛逆、更加要面子了,甚至为了脸面上的东西与朋友吵嘴。我顽固,总是偏执己见。我嘻嘻哈哈爱开玩笑,在逗笑大家的同时也中伤了某些人。我深深地体会得到他们对我的不耐烦,我很难过却又自知‘罪有应得’。我开始又变得沉默,圈子因为我的少言而冷清了不少,他们也开始主动找我聊天,但我不再像以前那样善谈,总是几句话便结了话题。我想,要强的我只有与他们保持距离,才不会刺伤他们吧。我不爱、也不疼现在的自己,但我可怜,可怜那个为了讨好别人而默默地做着一切却不被人知晓的自己,可怜那个被困于友情之中不知进退无措的自己,可怜那个因为强迫症而把自己搞得很累的自己,可怜那个因为表面吊儿郎当而不被信任的自己,可怜那个还依然在黑夜中傻傻仰望某颗星的自己,可怜那个因为痛恨自己而虐待自己的自己,可怜那个从不被真正理解的自己。那时的我,开始不知道自己是什么。

后来,后来的我,不喜欢说话却每天说最多的话,我不喜欢笑却总笑个不停,身边的每个人都说我的生活好快乐,于是我也认为自己真的快乐。可为什么我会在一大群朋友中突然地就沉默,为什么在人群中看到某个相似的背影就难过,看到秋天树叶疯狂地掉我就忘记了说话,看见天色渐晚路上暖黄色的灯火就忘记了自己原来的方向。我有很多自己的怪癖,但是为了保持正常,符合世俗的眼光,我把它们隐藏了起来,因此,也毁掉了自己的禀赋。后来我什么都知道,于是也就什么都不知道。

很多时候,我怀念过去,并不是因为过去有多么美好,而是害怕忘掉了那些,我就什么都没有。

记忆中的小时光作文2

的时候是人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候,正处在童年的我们更是在这无忧无虑的生活中健康成长着,幸福的生活着……

我爱我的老家,那儿有我童年中最美好的回忆,有我童年中最自由的天地!

老家里有许多土鸡,其中数雏鸡最多,看它们那园滚滚的身子,全身柔软的皮毛,活像一个毛茸茸的打球,小鸡的毛披在身上,就像一群可爱的孩子们身穿羽绒服在庭院里散步。家里的小鸡总喜欢在温暖的地方呆着,经常跑到屋里来,因此在老家又多了一种游戏:逮小鸡。

在一个新春的傍晚,月亮挂得老高,好似一块月饼,却不知被谁家淘气的孩子啃了一口,漫天都是星星,它们总是一闪一闪的眨着眼睛,把大地闪的亮堂堂的,我和姐姐正坐在软软的床上看着电视上的“春节联欢晚会”。皎洁的月光从窗外射了进来,不知是哪只淘气的小鸡悄悄的跑了出来,“叽叽”“叽叽”地叫着,我和姐姐突然心血来潮,想去捉那只顽皮的小鸡,我和姐姐拳头对拳头,打赌说:“谁先捉住小鸡,明年所有活就让对方做!一言为定!”说完,我们姐俩便马不停蹄的捉起小鸡来,我立马冲向门前,把门紧紧的锁住,又手忙脚乱的开始寻找小鸡的踪迹。我扫视了一下四周,看见桌子底下有余个淡黄色的球,我以为是小鸡,便一手抓住了它,再定眼一看,原来不是小鸡,而是一个拳头大的脐橙,我失望的将球扔到一边,继续寻找小鸡。

我将手伸向床底,掏刚才因为过于激动而脱落的鞋子,突然,一张尖锐的小嘴正轻轻的啄着我的手,我抚摸了一下那个东西:一身柔软的皮毛,一张尖尖的嘴——是小鸡!我将另一只手也缓缓地伸向小鸡,轻轻的将它捧起来,并得意洋洋的宣布道:“我捉到了哟,我赢了!你可要说话算话哦!”姐姐将头转向我这边,朝我做了个鬼脸,我手里的小鸡似乎对我产生了感情,赖在我的手心里,一动不动。我望着小鸡,似乎它是我的传家宝似的。

那天以后,我天天拿米来喂这只小鸡,小鸡用嘴啄着我手上的米,有时也会啄一啄我的手心,仿佛像是对我表达着对我的友爱和依赖。没过几年,当年的那只小鸡,现在已是一群“孩子”的母亲,我却依然是那个充满童稚的孩子……

小鸡也不会像以前那样粘着我了,它现在又一大堆孩子等着它的抚养,但我依然相信,我们的友情依然存在,我们还是那傍晚的小孩和小鸡……

记忆中的小时光作文3

时间,轻轻地流着;日子,悄悄地过着;我,不经意地长着,长着,就是这样长着罢,童年离我而去。

不觉中,夏至已过,过不了多久,天会变得越来越短。我走在那条熟悉的小路上,却再也看不到熟悉的路,再也听不到熟悉的蝉鸣了。

记得在两年前的那个夏天,表哥从姥姥家来,给我带来了蝉。它们装在一个透明的塑料瓶里,我高兴地玩弄着。表哥同我差不多大,但却是一个令我羡慕的捕蝉好手。瓶子虽小,蝉也不多,但是依我的实力,就是捉上三年也未必能捉到一只。所以在高兴之余,我便怂恿表哥教我捕蝉,表哥无奈只好答应。

就这样,日落黄昏,太阳的余晖泛着红晕照着走在树木中的三个影子,妈妈、表哥和活蹦乱跳的我,好不容易有人教我捕蝉,能不高兴吗?

终于找到了一个蝉洞,一个形如椭圆的洞,但是我很快就失望了,这么大的洞蝉肯定早爬到树上去了,哪里会有蝉还傻傻地呆在洞里?

表哥准备挖,而我却使劲拉他走。“表哥,这洞这么大,就算有蝉也早就爬树上去了,还挖它干嘛?”

“洞大了未必没有蝉啊!你不是想学捉蝉吗?来,把这个洞挖开,肯定有蝉!”表哥耐心地说。

“不可能有啦!快走吧,不然一会天黑了,就什么也捉不到了。”我依然不相信,而哥哥却加快了速度,不到一分钟蝉便“出窝”了。

我盯着这个蝉,又新奇,又惊讶。这大概是一个才出生没多久的蝉,体表好湿,身体也还只是深红,爪子特别细也特别软,惊恐地在我的手上乱抓,想早一点逃脱我的“魔掌”。

“怎么样,信了吧。”表哥打趣道。

“原来这样的洞才有蝉啊!以前我还以为是蝉遗弃的‘旧居’呢!怪不得捉了那么多次,一只都没有捉到。”我呆呆地盯着那只蝉应道。

“那也不一定啊,还是要会看。”

“说得轻松,怎么看啊?”我烦恼着,等到的却是自己想”的答复,没办法,只有自己想了。

天黑了,我玩着手中的三只幼蝉,跟着妈妈和哥哥回家,仿佛那是我的“战利品”,但事实上我一只都没有捉到。表哥没少教我捉蝉的技巧,但那一晚,表哥挖三“洞”,捉三蝉,我挖无数“洞”,却捉不到一只蝉。我纳闷,问表哥,表哥也说不清。我便没再想,反正他都送我了,管谁捉的呢?有玩的就行。

表哥在我家住了三天便走了,他送我的蝉也相继死去,我曾试着去挖,却再也没有捉到过蝉,再也没有感受到那样得快乐。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童年离我而去,但暑假却依存,临近考试,我重返那片树木,希望得到放松,但得到的却是思恋。

记忆中的小时光作文4

每个人,都有过童年吧,或许是快乐的,或许是忧伤的,不一样,我觉得我的童年没离我多远的时候,已经过去了6。7年了。

回忆下,小时候什么都是无忧无虑的,干什么都凭的是一股好奇的劲头。现在回想,不知不觉会因为我的各种糗事羞红了脸。不过我觉得这很正常,孩子嘛。不天真不无邪。怎么能称有童年!

小时候都在市场玩具旁不走吧,我也是,我最初的梦想是当一名玩具家。这样我的孩子就不缺玩具了。那时候的玩具太棒了!芭比娃娃,小汽车,一个个都很精致,现在的孩子玩具越来越多,可是少了些乐趣,在我的童年,大家可以一起玩儿玩具,幼儿园里的玩具可以再准许的情况下和我呆一个晚上,虽然仅限一个晚上,但那时候我很快乐很快乐!我家以前对门的邻居是对老年人,但是他们每天下午都会看动画片。我出去玩儿回来之后就会看到俩人坐在一起,因为他们家门始终是开着的。现在的邻里之间走动的太少了。住了一年还不找对门长什么样子。

我的童年最高兴的是看到冰箱。因为妈妈总是能从冰箱里变出各种好吃的,我不够高。所以够不到,妈妈很理所当然的让我求求她,然后在满足的给我拿吃的。还强词夺理说这是礼貌。可是现在想起来那时候想去探索冰箱,还要拿个小板凳。现在的我,直接就能看到冰箱上面有什么,难免会生出一丝失落感。

所有人还是小朋友的时候应该都喜欢过角色扮演的游戏——过家家吧,我当妈妈,把娃娃当做孩子。或者将自己当成国王,小玩具当小兵,那时候我的家才将近50平,我的屋子和爸妈的屋子只有十几平,我在我的小屋子里可以干任何事情,玩玩具,过家家,可以去找小伙伴儿。

小时候的电视好大好大,弄不好还会出现滋滋啦啦的声音,所以妈妈干脆不让我碰,怕电到我,让我乖乖地玩儿玩具等他们回来,我太好奇了,忍不住去看了看。学着大人的模样将电视插好,第一次看电视我记得我看的眼花缭乱。打开时吓了一跳,看到电视里有人出来我还以为人在电视里呢。那段时间总想将电视拆开和那些小人玩儿。后来接受电视是因为动画片。我记得当时播的是美少女战士、七龙珠、魔法少女樱、光能勇士,还有蓝猫淘气三千问,没有电视购物,更没有网络电视。上了小学五年级之后才真正接触了电脑,然后就一发的不可收拾了。

我的小时候没有喜洋洋,没有iPad。没有可以喷射的3D橡皮泥,但是我很快乐,我是个有童年的人。

记忆中的小时光作文5

我婆婆的老家在农村,那儿四季如春。以往节假日,妈妈经常带我去那儿玩。那儿布满了我童年的脚印,处处洒落我童年的欢笑。

小松林

婆婆家小院的背后有一片松树林。每到夏天,我和小伙伴就去松树林中乘凉。我们躺在松针交杂铺成的地毯上,风儿抚过脸颊,甭提有多凉快了!下雨后,我们就去松林里拾菌子、捡松露。兴尽而归的我们提着满是菌子与松露的背篓回到了家,脸上满是收获的喜悦。婆婆用新鲜的菌子加上一些肉皮,做成一道野味十足的菜:菌子炒肉,啧啧,那个味道简直无法用语言来形容。

小山坡

松林的后面有一个小山包,远远望去真像一个绿绒球儿。斑驳的野花点缀着翠绿的小山包,显得格外抢眼。春天,山坡上等待了一个冬天的小草苗正迫不及待地向上爬,也想看看多彩的世界。夏天,草儿长得有半米高了,花也都长出来了,我和几个小伙伴常在里面玩捉迷藏。只要趴在草丛里再抓几把草放在身上,谁还找得到?秋天,草儿也逐渐黄了,就应该去采来编鸟窝,编好鸟窝用泥把它固定在房檐下,做成小鸟温暖的家。冬天,草都枯死了,我们就把它们割断,运回家里当柴烧,又给家里增加了一份温暖的气息。

小河流

小山包的这面流淌着一条潺潺的小河流。春天,河水刚解冻时,我和小伙伴们就去抓鱼。因为刚开冻的河水很冷,鱼也不想动,这就让我们占了个大便宜。你轻轻地从水中淌过,它们也还是不动,只要用大筛子一舀,就会捞到许多鲜鱼,运气好时还能捕到几只甲鱼呢!可有趣了!夏天,我们几个顽皮的小孩子就去那儿游泳。有一次我们游泳时,突然发现了一片西瓜地。我吆喝:“走!咱去尝尝鲜!”说着就从河底掏了一大把泥抹在脸上,不一会儿我们就成了几条“小泥鳅”,只剩下两只滴溜溜转动的小眼睛。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全都不禁笑了起来。我大吼:“别笑了!快走!”说完后,我立刻匍匐前进。我们排成一行,像传接力棒似的,把西瓜一个一个传下去,最后各带着一个西瓜,“各奔东西”了。河面又恢复了平静。

自从我们搬家后,我便很少很少再去那儿了,那些好玩的事再也不会有了。那曾经快乐的一切都成了泡影,如今只有在梦中才能再回到童年的老家去。每次这样的梦境都会让我笑醒,但起来一看,只是冰冷冷的月光从窗外洒进来。我多想又回到梦中去呀!回到那如梦的童年……

记忆中的小时光作文6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放慢脚步去长大》,书中精彩的开头与情节便像一块吸铁石,把我带到章红阿姨描绘的精彩故事中去。

小说讲述的是女孩“杨等等”在整个小学阶段的成长故事。围绕着主人公“杨等等”,妈妈“唐妮”、班主任老师“老班太”、小学生“袁子瀚”、“艾菲儿”等一系列独特的人物形象,细腻而真切地反映了现在小学生的学校和家庭生活。

这是一本读起来令人愉悦的小说,读着读着,我就会情不自禁地被一个个有趣故事所感染,还会不由自主地边读边笑呢!

文章开始讲的是“名字风波”,由“杨天籁”到“杨无赖”再到“杨等等”的变化与反差,就像一出喜剧的开场,引人入胜。随后,有去的故事和对话接连不断:“在错别字的海洋里游泳”让人重温童年的粗心和天真,“以灰椋鸟的方式进入厕所”展现出童心巨大的创造力,“有没有不是冤家的同桌啊”反映了好玩有趣的校园生活……在这一个个晶莹透明的童心世界,每个孩子都能从中找到自己生活的影子。

书中的人物我最喜欢杨等等。她很天真透明,最喜欢地方就是厕所了,有时还喜欢坐在马桶上看《哈利波特》呢!就像在沙发上一样安心,实在搞笑。他最爱看的是动画片,却从未看完《白雪公主》,因为看到恶毒的后妈时,就会害怕飞奔而逃。她还喜欢一到家就换上滑轮鞋,“滑翔”着去做任何一件事。

其实,杨等等就和我一样,相信也和所有孩子一样。我们共同拥有的是那份童年的美好,可能幼稚,可能无知,可能不可理喻,却是那么宝贵,如果错过了就不会再有。

我还喜欢故事中杨等等的妈妈唐妮,她在生活中始终在观察孩子,走进孩子的心灵,而且愿意反省自己的过错。而袁子瀚的爸爸却把儿子变成了敌人,平时很少陪伴孩子,与孩子几乎没有交流,而管教的方式就是用拳头。我想:这两位父母不正是现实生活中两个鲜明的对比吗?很幸运,我的爸爸妈妈属于前一种,我感到很幸福,每每想起他们对我的爱,心中充满温暖。

轻轻合上书页,闭上眼睛,仿佛书中的事情就发生在自己身边一样,那么亲切、那么熟悉。我们的小学生活丰富多彩,让人觉得快乐和温馨,但有时也不免有点悲伤。在我们的成长路上有喜怒哀乐,酸甜苦辣,但它们恰恰成了我们最真、最善、最美的童年。

我决定把这本书带去学校,让没看过书的同学也能读一读,让我们一起来分享童年的欢乐,共同守护多姿多彩的童年吧!

记忆中的小时光作文7

童年可以是一幅画,画里有我们五彩的生活,童年是一首歌,歌里有我们欢乐的笑声,童年也可能是一场梦,梦里有我们天真的想像。童年是一场比赛,对手是“失败”,而我们就要去克服“失败”,获得最后的胜利。

在我很小的时候(大约五六岁吧),每一次去杭州堂哥家拜年,吃过饭后表哥和堂哥总是要去小区里的篮球场打球,我当然是缠着他们喽。

到了球场之后,他们便开始激烈地“战争”,我只有旁观的份,最多球出界的时候他们指挥我去捡一下球,那时候我便会很兴奋,拿到球,不停地跑,如果是正规比赛的话,估计早已被罚下场N次了。跑到球篮下,用哥哥教我的投篮法(现在才知道叫“三八式”投篮)一扔,用力过猛,球砸到篮板后弹回来打中了我,我眼睛里立刻涌出泪,然后就会听见“哇……呜……”的哭声,这时我便会生哥哥们的气,转身背对着球场坐在界外的地上,口袋里拿出个机器人玩弄起来。过了会儿见他们并不理会我,只管自己打他们的球,我便迎上去拿他们的球。

玩了一会儿真的玩腻了,便吵着闹着要回去了。他俩没办法,使出最后绝招“我们每人给你一颗糖,你让我们再打会儿。”见到糖,我便满口答应。看着他们打球,我呆呆地坐着,一个和我相差七岁,一个和我差九岁,由于年龄的悬殊,他们不大喜欢跟我这个小不点玩。糖也吃完了,他们还玩得兴高采烈,迎着微风,听着树叶的沙沙声,闻着青草的清香,我无助地看着他们,我知道我被忽略了,气不打一处来,大喊道:“我自己回去!”表哥和堂哥欣然应允,本以为他们会着急,可是出乎意料的是他们最渴望我自己回去。我当然不走,不是不想走而是不敢,怕迷了路。

“我就要你们陪我回去!”我强词夺理。他们实在无计可施,悻悻地收回球陪我回家。

到了家,他们把我骗到书房,和我玩了会儿电脑,然后一个人说去厕所,一个人说去喝水,让我自己玩会儿,便扬长而去。玩了半小时,并没发现他们俩已经失踪了,我已经沉浸在游戏的乐趣中。直到吃饭我才回过神来,他们俩又去打篮球了,瞧!又把我耍了一回……

一晃七年过了去了,我再也不会吵着闹着要回去的小不点了,而是迎上去跟着玩,虽然从没赢过,打篮球的人也变了,只有我和19岁的堂哥了,那21岁的表哥只知道坐在电脑前玩他的高级游戏。

回想七年前幼稚的想法和样子,忍不住想笑出声来……

记忆中的小时光作文8

我大部分的童年是在山上奶奶家的大院,里面是我的童年,触不可及,回首不在的童年。

——题记

小时候,一到周末便会疯似般坐汽油三蹦子到遥远的金河镇子,下车就冲向奶奶家,穿过一条熙攘的小街,上一个那时看起来很大的坡,后到一个狭窄的小路,我还记得小路旁边有一所小幼儿园。

穿过后会看到一盆盆豆瓣,那是奶奶的朋友晒的,再走向小镇的议院,那里有一面红旗,插在杆子上,再上一层楼梯,再上一层石梯,就看到一个小坝子,那里有个小卖铺,啥都有的小卖铺,再上楼梯就看到一条小道穿上去,到岔路后看到的屋子就是奶奶家,我一到经常奶奶家的狗就会叫,那只狗叫老久它的眼中总是充满着希望,那么澄澈。

到院子里,狗是我的玩伴,我经常牵着它在院里到处跑,不时还在厨房“打劫”一些“装备”,以锅盖为盾,以吹火棍为矛,冲出厅子,到院子里,舞刀弄枪一番,再过点的就是把锅底灰抹在脸上,牵着老久下街去玩,害奶奶找我半天,但她从来就没骂我,也没打我,回家时也是如此。

有时候玩累了就在鸡笼旁的水台喝点水,一下转过来吓鸡一跳,之后爷爷就闻声而来瞅着要打我,我便一溜烟钻到屋里,记得有一次,吓完鸡,爷爷又出来,我没有到屋里而是到门外边去了,一出门就看到一条青色圆脑的蛇竖着身子朝我吐舌头,我赶快转身可门关了,我开始打门,一边哭一边叫,奶奶便开门,一看有蛇,一把把我抱住。

跑去爷爷那里,爷爷又找来邻居,拿好锄头、烈酒,爷爷出门就要打蛇,蛇一看一溜烟钻到洞中,邻居用锄头后边沾上酒捅了一下,蛇立马就射了出来,要走,爷爷落下锄头,蛇一分为二,我瞠目结舌。那天晚上表姐回来一起,我们便在那里嗑了一宿的瓜子,吹了一晚的电风扇,好不惬意。

小时候,最好喝的啥也不是,就是那一杯橙汁,一种粉末,化水后很好喝,奶奶知道我爱喝,每次我来都有一杯在桌上,走时奶奶又装一瓶在塑料瓶中,还是冰的。最好吃的就是奶奶做的素面,只有盐,小白菜,面是奶奶自己揉的,她经常问我好吃不,我当然说好吃,又问奶奶对你好不,我只顾着吃面只是连忙的点头,奶奶脸上露喜色,忙说:“你爱吃就好,以后你一来我就一定煮给你吃!”

现在,老久不在了,爷爷也伤了,奶奶当起梁子,我只有偶尔看看她,我的童年只剩下回忆,那是最快乐也是最快的一段时光,想起,又想不起,碎碎散散,回首不在。

记忆中的小时光作文9

童年是最快乐的时候;童年是最幸福的时候;童年是最无忧无虑的时候。童年,在我们心中留下了一道永不可磨灭的回忆,童年的脚步渐渐远去,让人感叹怀念、珍惜。

一次郊游,我们带了满满一袋子的东西,我却对一瓶紫色液体感到好奇:“咦,那是什么,好喝的吗?不会是葡萄汁吧……”一路我盯着它死死不放,真想快快到达目的地,尝一尝。我们很快来到一片宽阔的草地,湛蓝的天空下碧绿碧绿的草地就像一块绿毯,挺拔的大树耸立着,耳畔还传来阵阵清脆的鸟叫……

我们立刻搬出一张桌子,把食物统统摆在了桌子上。我眼睛放射出了一道“金光”扫过那瓶紫色的液体。嘻嘻,趁爸妈不在,要不,我打开偷偷喝一口吧!我像一个小偷,左看看右看看,生怕爸妈突然出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抽出那瓶液体,蹑手蹑脚地躲到树下,偷喝了起来!这盖子,也太紧了吧,怎么拔都拔不开,唉,试了半天,丝毫没有松动!好不容易得手就这样放回去吗?当然不行,拿到了,乞有不喝之理!既然手打不开,那就用这个最笨的方法吧——用牙齿。我咬着瓶盖,拼死里往外拔,世上无难事“我来就不难”,盖子在我的强力“威胁”下,“嘭”地一声,开了!

我小心翼翼地把鼻子凑上去,闻了闻,一股什么味道?我便拿起瓶子将瓶口对准嘴巴猛地灌了一大口。怎么回事,这味儿,怎么不是甜的?还有点呛人?好不容易独占了,可不能浪费。我愣是吞了下去,又喝了几口。咦,怎么回事,我的头有点晕乎乎的,眼前一切景物在瞬间移动,整个世界天旋地转,我摇摇晃晃地走到野营的地方,呼喊着爸爸妈妈。

爸爸探出头来,大惊:“丫头你喝什么啦?怎么一身酒味?”

我举起手中的瓶子,低声说:“我刚偷拿了这瓶饮料,可是味道一点也不好,我现在还觉得头晕,我不会是中毒了吧?”

“小傻瓜,这是酒!”妈妈捧腹大笑。

我恍然大悟:“什么,那是酒,我还以为是葡萄汁呢!”

“笨蛋,不知道是什么你就喝啊,万一出事了怎么办!”

我摸着脑袋瓜子,傻呵呵的笑着,闹了这么出笑话,真是尴尬!

小时候的我是多么的天真无邪啊,可惜,再美好的日子,终究会离去,想留也留不住,现在我已经是六年级的大女孩了,像这样的啥事我再也不会做了,真希望自己永远也不会长大,我要抓住我童年的尾巴,尽享童年的快乐!

记忆中的小时光作文10

在这由钢筋混凝土建成的冰冷世界里,我一直在苦苦追逐着渐渐远去的童年。

童年的欢笑,在一群孩子中闪过,一个个欢呼雀跃的身影是多么地令人怀念,蓦地,我想起了我在四季中的追逐。

不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路旁刚开的迎春花,并正在吐出翠芽的嫩叶,都洋溢着生机。我们每一个人都显得那么地兴奋,冬天的烦闷全都在一次次捉迷藏里灰飞烟灭。灌木丛中闪动的人影,大树上蹿动的欢笑,低矮的屋檐下大气不敢出的紧张,以及被发现时的惊叫,全都融入了一幅早春的画卷。停止追逐,蓦然回首,原来童年就隐藏在早春的树林里。

炙热的天气令人难受,火辣的太阳正擦拭着脸上的汗珠。外边树梢上知了的叫声正袭卷着整个夏天。我被热得头冒蒸气,连个午觉也睡不着。忽然,一阵阵凉风袭来,啊,原来是外婆。记得小时候,外婆总是把我放到摇椅上,一边推着摇椅,一边唱着童谣:摇啊摇,摇啊摇,摇到外婆桥,外婆请我吃年糕;长板凳,短板凳,我家有个小板凳。听着这永不过时的好听的童谣,我进入甜甜的梦乡,这炙热的太阳,竟牵挂着外婆的爱。停下脚步,蓦然回首,原来童年就隐藏在初夏的童谣里。

秋高气爽,果树丰收,沉甸甸的果子挂满了树梢,长满了树梢的果树挤满了果园。矮的,用手摘,高的,用棍打,小小的手里总能捧满一大堆金灿灿的果子。苹果、梨、橘子,啊,还有草莓!红彤彤的草莓熟得就快掉下去了。尝一尝,随即,满嘴清香和又酸又甜的滋味,一下子涌上心头,令我心旷神怡。停下脚步,蓦然回首,原来童年就隐藏在中秋的硕果里。

刚刚下完大雪,大地银装素裹,空气是如此清新。一步踩在松软的雪地上,身后就留下了一个脚印。啪,哎呀,是谁这么顽皮,往我脸上丢了一个雪球。定睛一看,几个嬉皮笑脸的朋友正笑得前俯后仰呢。我不由地拿起雪球,向他们扔去,雪球嗖嗖地飞过,一下撞成了晶莹的冰花,连旁边看热闹的大人也忍不住来玩一把,大树在风中摇荡,雪花在空中飞舞。停下脚步,蓦然回首,原来童年就隐藏在寒冬飞舞的雪球中。

我终于明白,四季轮回,哪里不充满了童年?每当我伸手要抓住它时,它却一飞而过,说我在前方等你。其实,童年就在你身边,只要你时刻保持一份童真,那么,童年永远不会走远。

童年,尽管道阻且跻,我还是会不断将你追逐。

记忆中的小时光作文11

记得读幼儿园时,常常跑去外公外婆家,那时他们在大阳台上架着葡萄架,绿绿的藤蔓爬了竹竿,一到夏天,一串串紫红的葡萄挂在枝叶间,水灵诱人的可爱,每次我吵着要吃,外婆便笑着摘下最大的一串来,剥好了皮喂我吃,我也不闲着嘴,总要吃到牙酸嘴涩为止。

虽然在外婆家总是很快乐,但我有时也是不愿意去的,因为二舅和外婆外公住在一起,这本无妨,可二舅是一名警察,人高马大,十分魁梧,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严厉的气息。可二舅却是喜欢我的,待我如亲生儿女一般。他常常对我笑,可这本充满喜爱亲情的笑,却成为了我惧怕二舅的原因之一:那神秘的笑在我幼时的心中就仿佛有着满满的敌意。打小我就怕他,每次去外婆家前我都会问妈妈:“二舅在家吗?要是在,我就不去了。”为此,妈妈总是嘲笑我,嗔怪我没胆量,还说我对不起二舅的爱。也不知为什么,渐渐成长的我也渐渐不害怕“神秘的微笑”了。现在的我不在家乡,时常想念二舅,想念他的慈祥的,犹如父爱般的笑。

举家搬迁到新县城的第三年,我读小学三年级,整天无忧无虑,自由自在。夏天,我常与邻居家的那个小女孩一起玩,在偌大的院子里摘野花,找雨后出来“散步”的蜗牛,最有意思的是一起捉蝴蝶。小孩子估计都是不爱睡午觉的,我也不例外,等爸爸妈妈睡着了,就给奶奶打声招呼,便一溜烟而跑到楼下,等小伙伴如约而至。我俩就在午后坐在楼下的长椅上谈天说地,时而还找找四叶草。百无聊赖之时,我俩便决定捉蝴蝶了。夏季的午后,蝴蝶总有很多,我们蹑手蹑脚地靠近一只立在三叶草花上的白蝴蝶,屏息凝神,眼睛死死地盯着那美丽的生物,正要“下手”时,却见对面又飞来一只蝴蝶,带着他的朋友“远走高飞”了。我们也毫不气馁。不一会,我俩又看准了一个黄色的蝴蝶,美丽异常,细长的触角,精致艳丽的翅膀……手指对准了它的一对大翅膀,猛地一下就夹住了它,蝴蝶在我的指间挣扎着,翅膀上的粉末又细又滑,一个不小心,蝴蝶滑落了下来,不等我们反应过来,有扑腾扑腾着翅膀,优雅的飞走了。我从大喜到大悲,气愤不已,便再也不捉蝴蝶了。

回想我的童年,还真是顽劣至极:曾用一种带小倒刺的野果扔在父母同学的头发、身上,然后目睹他们难堪的模样;求助于表哥一起让各种小物品掉在母亲头上——尽管没成功,却着实让我挨了一顿狠揍。

清点我们的`童年吧,它永远值得回味,因为只有童年才有那样的单纯可爱。

记忆中的小时光作文12

童年,就像沙滩上五彩缤纷的贝壳,数也数不清;童年,就像一罐五味瓶,酸甜苦辣咸一应俱全;童年,就像一望无际的大海,时而风平浪静,时而波涛汹涌。有一件趣事,像翻腾的浪花,映在我的脑海里,令我难以忘怀。回想起来,还是会忍俊不禁地哈哈大笑。

幼儿园大班时,我经常会买一些书,像《中华上下五千年》,《十万个为什么》,我经常会看。

周末,我拿着一本《中华上下五千年》,躺在床上看,手里还捧着冰凉的果汁。真过瘾!正看得入迷,忽然,手一抖,杯里的果汁淘气地从杯里滚落下来。霎时,纸就变成了一幅“泼墨山水画”,绽开了一朵朵橙色的“菊花”。我顿时吓傻了,想:完了,这书可才刚来我家几天,却这样变得伤痕累累,后面还好几页没看完呢!我又想:衣服、蔬菜、水果都可以洗,那书也应该能洗吧?

想着我就跑进卫生间,接了满满的一大盆水,又倒了一点儿洗衣粉,让泉水般清澈的水变得像牛奶一样的白。我跑进房间,把书拿来,还拿了一块毛巾。这样,“洗书行动”就开始了

我把书小心翼翼地放了进去,手还不停地搓着书,纸变得柔软起来,闻着洗衣粉的好闻的清香味,嘴里还哼着小调。我还拿了洗衣皂,把那页“泼墨山水画”狠狠地大搓了一通。我使劲地把衣物柔顺剂倒在小盆儿里,给书泡了一会儿,泡得纸都变薄了,我心里盘算着怎么把自己的“明智之举”告诉妈妈,想想将要得到夸奖。嘿嘿,觉得自己真是个天才。我这时才把书捞上来。

这本《中华上下五千年》终于“华丽转身”了:纸变得皱皱巴巴的,封皮上“后羿”的表情由严肃的变成了半哭半笑的。书里的纸都粘在了一起,掰开一页,女娲那为了拯救人类的坚定表情变成了魔鬼般挤眉弄眼的表情,黄帝已经抓着蚩尤那胜利的表情变成了伤心的表情。字迹也都看不清了,“一”变成“十”了。该掉的“菊花”也都没掉。我垂头丧气地坐在凳子上,妈妈看到我这个样子,轻声问道:“怎么了?”我伤心地把事情的一五一十都告诉了妈妈。妈妈听完后,哈哈大笑。我不解地问道:“您为什么要哈哈大笑呢?难道我又做什么错事了吗?”妈妈笑得直不起腰了,说:“好女儿,书室不能洗的啊!”我恍然大悟,低着头把书放回原位。

童年犹如捧在手心里的一串串美丽的珍珠,每一颗都会让你开怀大笑、忍俊不禁!

记忆中的小时光作文13

两年后,再次踏上这楼梯,却是来告别。

这是我出生的地方,珍藏着我十年的欢笑,这里的每一缕阳光都被我铭记,这里的每一丝空气都为我熟悉。可如今物是人非,它也不再属于我。惆怅着,父母打开门。映入眼帘的客厅空荡得厉害,映照着我空落落的心。

曾几何时,它是那么的充实。以前的我喜欢买很多装饰品,并将它们一件一件摆上去,看着它们塞满房间的每一个角落,心也似乎会变得很充实。

“妈妈,你总说客厅乱,现在是不是太干净?”我随口开了个玩笑,却见母亲甚是失意,喃喃着,“其实乱一点也挺好,也挺好……”

紧抿着唇,我一步一步踏进这个曾经的家。以后也许没机会了,现在多留几个脚印也好。

不知怎的,脑海里响起一阵琴声。我慌忙朝那儿望去。

一个小姑娘正在弹琴,她弹得不好,磕磕绊绊,甚至因为阳台的一点风吹草动就跳下玩去了。而她的老师恨铁不成钢,皱着眉头,摇摇头,叹气道:你这样,5级肯定考不出……

我突然收回思绪,再看向那个地方。钢琴早已搬去新家,而这里的黑地白墙,没了钢琴,再怎么看也只是徒添几分孤寂罢了。

那么,还有什么痕迹能够证明我曾在这里度过的漫长童年呢?我想起了我儿时的玩伴,一只近一米的大白熊。小时候,我总想方设法将它立起,然后塞一个洋娃娃给它,自己则弹起《洋娃娃和小熊跳舞》的钢琴曲,好像它也真的有生命,在聆听我的演奏一般。明明是自娱自乐,我却并不孤单,还常被妈妈说,乐得跟个傻子似的。

哦,我记得搬家那会儿,在我的强烈要求下,大白熊并没有扔。

一丝希望的火苗蹿上心头,我赶忙朝卧室跑去。它肯定在那儿,像以前那样,睁着大眼等我回房,陪我酣然入睡……

推门而入,一大片的空荡使我的身形一颤,险些跌倒。

我的熊呢?疑惑间,母亲走了过来,沉默许久,幽幽开口道:“留个大熊总不合适,新主人看房时……扔了……”

我怔愣,心里不觉生出几丝怨气,这个房子里还有什么吗?为什么一点回忆的物件都不留给我?

心中酸涩得很,我跑到阳台——像以前那样,对着窗外的树林凝神,然后告诉自己,一切都没事的,我还会有一个新家,会有新的回忆……

就在这时,新东家来了。看着那小小的女孩儿,心中却也释然了。人终将向前走,没什么会永垂不朽。

而那个女孩,她的童年,也要在这儿度过了吧?也许她长大后,也会离开,然后再有一个小孩过来,度过她的童年。

而我们,不免有一天会对这一切说:

童年,再见。

记忆中的小时光作文14

童年似一杯浓浓的咖啡,暖到你心窝,童年似一杯淡淡的茶,回味无穷,童年似一缕雨后的阳光,炫丽无比。

童年期间发生的事犹如树叶长在“童年”这棵树大树上。我慢慢成长,生活中繁琐的事也越来越多,我已没有时间坐下来细细清点我童年的事,树枝繁叶茂我也没去修剪。

童年成长思想之水潺潺,感情之水恋恋。

有一天我忙完了手中所有的活儿,我坐下来静静地清点童年,再一次趟过时间与空间的河,流回到如诗如画一般的童年,把我的心灵浸在无忧无虑之中,脑海中,生活中的画面勾起童年回忆的身影。

3岁

最喜欢在晴日里玩耍嬉戏,在洋溢的阳光下,蓝天白云下,舔着神圣无比的棒棒糖坐在草地。

6岁

最喜欢海边,因为去过几次,便爱上了那儿,夜空中璀璨无比的星星与泛着点点荧光的海面衔接在一起,仿佛是一幅油画,又似一匹看不到尽头的,蔚蓝的绸缎。海面上点缀着星星白浪,在大风陪伴下,迸射出无数晶莹剔透的浪花。

9岁

便已对晴日无太大情感,只因爱上了夜晚那特有的宁静。天空满是碎云,半圆的月亮在云中穿行,时隐时现。天空是蓝色的,亮晶晶的星儿,像宝石似的密密麻麻布满了广阔无限的夜空。乳白色的银河,从西北天际,横贯中天,斜斜地泻向那东南大地之上。我常常与小伙伴朝天躺着,仰望着星星,看星星划过天空那瞬间的无限美好。

12岁

差不多是现在,对儿时的记忆时常模糊,已差不多忘记。在时间流逝里,它会一团团淡去。刻骨铭心的,只有那么几个回眸,牢不可破的粘在了记忆里。如今,找不回那时对海边,晴日,夜空的那份喜爱与欣赏,寻不回那时快乐,悲伤的片段。

白驹过隙,时光荏苒,是忙碌催快了脚步?似乎再也没有看到过那令人神往的海,日和夜空。

儿时总是喜欢在榕树下玩耍,又喜欢在那儿静坐着,听着老人讲古老的神话……

儿时总是喜欢躺在院中草地上欣赏春风吹拂着的清悠,看着鸟儿与花儿地争先舞蹈……

儿时不知为何总爱做梦,在梦中偶而找不到出口,一次次被锁在迷茫之中。心里无限恐怖,无限迷茫……

时光只有前进,童年也只有回味。

童年随时光匆匆离开,却留下了那生活中最美好的回忆。

人在长,树在长。童年那棵大树也因我修剪清点越来越茂盛。我只希望这颗大树可以久伴我。

记忆中的小时光作文15

岁月枯荣,韶华如梦,时光就这样匆匆走过,化作过眼云烟,空留下些许回忆。恍惚中,我抬起了头,大步向未来走去。——题记

风雨涤心,却难忘岁月之荣。我的童年生活,如若星空中那颗最耀眼的流星,来去匆匆,却若惊鸿,让人难忘。

那时我们尚年少,让喜悦充满于悠然中。当时的我们无忧无虑,俯首时,低数石子;抬头时,直面南山。韶华芊芊却不外乎那么几年,悠然的风中,我们笑着,闹着,让天真的喜悦飘散在悠然的童年中。

感谢童年,让我们相识于悠然中。

那时我们尚年少,让怒火消泯于轻风中。当时的我们爱发脾气,动不动就闹绝交,认真时还煞有介事地签一份所谓的“绝交书”,却被一夜的微风吹散了怒火,第二天便撕毁了那无谓的“绝交书”,再次重归于好。日子慢慢流淌,蚕食着年少的稚嫩,可童年的我们天真无邪,没有勾心斗角的虚伪,因而坚固的友谊始终牢不可破地抵挡着岁月的打磨,如一件精雕细琢的玉器,愈发清亮。我们唱着,叫着,让怒火消泯于轻风徐来的童年中。

感谢童年,让我们相知于轻风中。

那时我们尚年少,让离殇蕴藏于眼泪中。相聚于秋,相知于冬,相惜于春,相别于夏……岁月总是如此残酷,不留丝毫余地,在友谊最为纯朴时,六年已从指缝中划过。依稀记得毕业那天,风吹得很柔,却拂不去我们心中的伤。雨下得很大,从每个人的眼角滑过,轻轻地触动着每个人心底最柔软的一角。当骊歌响起的那一刹,时间仿佛凝固住了,每个人的脸上都湿漉漉的一片,分不清究竟是雨还是泪。我们在笑,可笑中分明透着一股伤感。

感谢童年,让我们相惜于暮雨中。

在那个载满我们回忆的地方,我们曾一起闹过,笑过,唱过,叫过,哭过,跑过,失落过,开心过,紧紧相拥过,黯然神伤过……如今回首,却发现自己所拥有的,只有童年结束时离殇的空洞。

童年是梦,梦出外婆的桥,童年是桥,接着未来的路,童年是路,带着我们走向成长。童年是风,吹出朵朵天云;童年是云,化作新生的雨;童年是雨,滋润初生的花;童年是花,伴我暮看晚霞。

五彩的童年,五味杂陈,固然难忘,但神秘的未来,却紧握在我们自己的手中与其沉浸在过去的美好中,不如主动地张开双臂,拥抱未来。

回忆薄凉,写我童年彷徨;回忆沧桑,书我六年独殇,回忆微黄,记我过往风霜。

记忆中的小时光作文16

流年在指尖窜过,转眼间便过去了一整个童年。童年呀!你的脚步渐行渐远,渐渐远去了。我极其渴望追上你,只是眼睁睁的看着你远去。不做任何停留的远去,率性而决然。

不过多时,我便要与这从小淘气到大的班级说再见了。依稀记得刚入学的时候,同学们用稚嫩的眼光看着这新的让人感觉陌生的环境,老师们亲切的对我们说:“你们要向大哥哥大姐姐们学习呦!”六年小学生活的时光一点点的流逝,如沙漏中的沙子一般。我们越长越大,闯下的祸也数不胜数,老师们常常严厉且咬牙切齿的对我们说:“你们要想弟弟妹妹们学习了!”

依心春去梦不归,昨日场景今犹新。是谁在大战一场后又称兄道弟;是谁熬到凌晨只为一个赌注;是谁冒着被老师批评的风险在课堂上传纸条;又是谁在操场上欢声笑语的打闹?当时的欢声笑语,纸条,时光已统统把他们收了去,这欢乐的回忆啊,铸就了我的童年。因为曾经欢乐,所以现在甜蜜;因为当初无知,所以现在深刻;因为懵懂,所以有了这难忘的率性童年。

如今熟悉到一叶一草的校园,才是一方净土!同学们间毫无心机,没有城府,留下的只是一阵欢笑,一段回忆,一场旅行。到后来,渐行渐远,似水流年有如白煦过隙,愕然回首,才发现我们都走得远了,回不去以往了。不是忘怀,而是不能。这时光终是秋水无痕。

在这可以任意挥霍的童年,我们肆无忌惮的释放着自己的无知;在这还可以肆无忌惮大哭大笑的年纪,就该你追我跑,你奔我跳!还剩下的点滴时光,就让我们好好享受吧!

如果童年是一幅画,那它便是五颜六色的风景画;如果童年是一杯茶,那它便是回味无穷的上等西藏白茶;如果童年是一朵花,那她便是百花之中最美丽娇艳的玫瑰。是的,童年是每个人心里最美的一部分,它无忧无虑,充满欢声笑语,童年的回忆,美丽而甜蜜,留在了我们记忆的深处,留在了花丛中,楼道里,还有美妙的音符中……令我们魂牵梦绕。

我爱缤纷的童年,爱这率真的童年。这年华,恍然如梦,一去不复返,不泣而终,不诉终殇。

文章以饱满的激情,描写了作者眼中的率性童年。叙述自然生动、结构紧凑,衔接自然连贯,中心突出;整篇语言通俗易懂,引起同龄孩子共鸣,读起来令人倍感亲切,作者以轻松愉快的语气,向我们娓娓道来,令人回味无穷,整篇散文以感受开头,以感受结尾。这样便使文章前后照应,首尾连贯,同时又使文章主题回环复沓,感染力极强。

记忆中的小时光作文17

逝去的东西是永远不会再回来了,即使你心中带有遗憾,也无法挽留回转,因为时光就是时光,它不会因为你想改变就能改变的。所以只能在脑海中回想消失了什么,又或者是失去了什么,不禁感叹原来消失的超乎你我之所想,或景、或物、亦或者是人。

回想起童年的点点滴滴,就感觉它离我真的好远呀!或许是时间让我离童年越来越远了吧!因为每天一如既往的过着属于我们自己的生活,当然自己所承担的也慢慢的加增,儿时的童趣也悄然流失,也许是那种幼稚亦或者是和朋友无话不谈的感觉吧!无论是什么我都感觉童年是真的好,童年好像是每一个人心中的一片净地,它承载着我们的童真和这个世界对我们的善意,让我们感觉也许某一刻好像拥有了全世界。

小时候可以说是无忧无虑,也许别人也会觉得那时好傻呀,其实不然那时候才真的是返璞归真,看看如今这快节奏的生活,人们也许有了钱,但是好像少了一份快乐呀!儿时的时候我和自己的小伙伴在田野里奔跑,现在想想还真是羡慕呢!那时候手机并不是那么的普遍,我们的乐趣就是和自己的小伙伴一起玩,你追我赶,欢声笑语,好不快活。

小时候我们每一个人也非常的单纯,勾心斗角这四个字都没听过,我们也不知道什么叫尔虞我诈,我们只知道一包辣条可以很多人吃,一个冰棍可以让很多人感到凉爽,也没有谁说谁长得丑,穿的破。我们只知道我们是一起穿过开档裤奔跑的孩子,有一说一有二说二,绝对是比情侣之间的起誓还要真,一起抓鱼摸虾,伴着夕阳西下,炊烟缕缕,父母淳朴的家乡话让我们知道了什么是家。

但现在一切都变了,变的明明彼此认识却和陌生人没有区别,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是我们现在很多孩子都在做的事,就算重见天日我们也是手拿“板砖”,见到人也是视而不见。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但是我知道的是我小时候的一切都消失的一干二净了,偶尔的谈话也是彼此的攀比,所以常常我选择一个人坐在夕阳下,看着原来这里美好的身影,但现在一切都成了回不去的往日,我心中不禁有几分说不出来的难过。

其实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那美好的记忆,但也许被别的物质所取代,又或者年龄变成了我们的借口,我知道长大了每一个人都需要有所承受,不论是来自各个方面的压力,但是我想说,无论你正在经历什么请记住你心中的那一份美好。

记忆中的小时光作文18

“童趣在春天,是一根风筝线。放飞蜻蜓花蝴蝶,笑声呀飞上天……”每当听到这首叫《四季童趣》的儿歌,我就觉得自己的童年时那么地幸福,那么地快乐。

悄悄地,悄悄地,春姑娘来到了人间。“草长莺飞二月天,拂堤杨柳醉春烟。儿童散学归来早,忙趁东风放纸鸢。”活泼好动的我,当然不能浪费这么美好的时光。一放学,我就叫上一群要好的小伙伴,带上我的“大笑脸”风筝,让它去工业园区上空玩玩。

“飞呀,快飞呀!”我高兴地喊。可是我的风筝似乎有“恐高症”,没飞多高就赶紧跑回地面了。不行,我一定要让它克服“恐高症”!于是我顺着风跑,像百米冲刺似的,跑得飞快。“上天喽,飞上天喽!”终于,它克服了“恐高症”,稳稳当当地在天上飘了。一张鲜艳的“大花脸”好像在冲着我做着鬼脸,我也像个得胜的将军一样,心里乐开了花。

“哦,我的风筝也飞上天了!”“我的风筝摔跟头了,哈哈!”“他的风筝好漂亮啊!”……

一时间,空地上,呼喊声,笑声,吼叫声,欢呼声混成一片,好不热闹。飞上天的有那一只只五彩缤纷的风筝,还有我们那无忧无虑的童年。

冬天到了,雪花姑娘穿着雪白的纱裙,踏着优美的舞步从天而降。我们更是不能错过这样难得的时光了。哼,学校里不让玩,我就回家玩去。将书包往家里一放,就迫不及待地冲出家门。

男孩子们都撒开脚丫打雪仗去了,我就堆个雪人吧。我先做个小雪球,在雪地上不停地滚。雪球越滚越大,越滚越大。呵呵,雪人那大大的,肥嘟嘟的身子完成了。我再做个小雪球,作为雪人的头。要做最重要的部分啦,我找来两块碳,镶嵌在雪人头上,两只眼睛有了。将妈妈做菜用的胡萝卜悄悄地拿来一根插上,匹诺曹的长鼻子有了。纽扣没地方找,我就用纸片剪了三个圆形按上。“手呢,雪人的手该怎么做?”我犯难了。哦,有了,看到不远处的树枝,我眼睛一亮,跨步向前……大功告成,看着自己亲手做的雪人,虽然有些怪模怪样,我还是像捡着了什么宝贝似的,大声喊起来:“快来看哪,我堆了个雪人,大雪人!”

夏天的时候,虽然太阳是那么地炙热,空气是那么地沉闷,我们也不会闲着,去舞龙峡,去夹溪风景区,去横店水上乐园……我们有的是功夫,有的是快乐。

童年的时光是那样的短暂,一转眼,我都已经读五年级了,所以我更是倍加地珍惜。就让那一只只摇曳的风筝和雪地里的笑声,带着我们的童年放飞吧!

记忆中的小时光作文19

那时,夏天是我们最欢乐的时候!小伙伴们成群结队的出去游玩,一会儿到河里去捉虾,一会儿到庙里看歌戏,一会儿到草丛里去捉蚱蜢……

记得有一次,我和小伙伴们一起去捉知了。我们来到一颗梧桐树下,这棵树清秀挺拔,枝叶繁茂,知了在树上不停地叫着。我抬起头,像侦探员一样寻找着知了。时间一秒一秒地过去了,可是我一只知了也没有发现。“哈哈,我捉到了!”丹丹第一个喊了起来。接着,小薇也捉到了。看着她们那高兴劲儿,我心急如焚,暗暗为自己加劲。过了一会儿,我发现一根细小的树枝上有一根细长的黑东西,定睛一看,这不是知了吗?我赶紧拿起竹竿,扑下去,可这东西十分伶俐,竟从我的眼皮底下飞走了。唉!好不容易找到的知了,又让它逃了,我有点泄气了。“没关系,再来一次。”小薇鼓励我说。于是,我又鼓起信心,仔细地寻找起来。终于,我捉到了一只知了。看着这只个儿挺大的知了在网中挣扎、扑腾,我心里喜滋滋的。

在不知不觉中,夏天过去了,冬天的脚步临近了。

过新年了!家家户户都忙着办年货,杀鸡宰鹅,到处洋溢着节日的喜庆,年幼的我却十分害怕杀鸡。那一年,我来到姨妈家过年,姨妈特地从菜场上买来了两只大公鸡,杀鸡时,我害怕地躲到一张很大的八仙桌下,不敢出来。听着大公鸡的哀鸣,我不禁浑身的汗毛竖了起来。等鸡杀完了,我才战战兢兢地从桌底下钻出来。

春节里我们还一起去做年糕。在热气腾腾的年糕加工厂,大家都忙得不可开交。有的磨米,有的蒸面粉,有的叠年糕,不亦乐乎。我也是其中之一,做的工作是叠年糕。但由于我从来没有做过年糕,再加上心太急,不知刚刚出来的年糕是烫手的,结果手被烫起了一个小水泡,火辣辣的疼。这会儿我才领悟到: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渐渐地,我的动作熟练了,叠年糕的速度也加快了许多,我把一条条又白又滑的年糕四条一叠整齐地叠好,受到了大人们的表扬。

现在,我长大了,迈入了学校,已经很少有时间再去体验小时候的那种快乐生活,因为,童年,这段美妙的时光,已经不再属于我这个十三、四岁的小学生,这只能成为我美好的回忆,因为学习占据了我的大部分时间。

时间的列车驶出了我童年的小站,我已经迈上新的旅程。哦,快乐的童年,Goodbye!但是,每当我看到小孩子们在村里嬉闹、玩耍,我便觉得,我又在他们中间,又成了一个天真、烂漫的小孩子!

记忆中的小时光作文20

“池塘边的榕树上,知了在声声地叫着夏天……”,每当我哼起这首小曲儿时,心中百感交集,童年时生活的一幕幕场景便在我眼前呈现,你还记得你的童年吗?——题记

童年,对于我们来说刚刚过去,但过去的终究还是过去了,剩下的也就是一个美好的回忆了,童年岁月那些天真烂漫的场景,无忧无虑的笑脸,回忆起过去的点点滴滴,也有一丝小小的伤感,但更多的却是对童年的颇多感悟。

此时的我们已经是一名朝气蓬勃的少年了,走的路更为宽阔,在前方向我们招手的,是火红的太阳,我们也奋尽全力向他奔去,但时刻都不要忘记——偶尔回过头,看一看那一条我们曾蹒跚走过的一条温馨小道——童年。

你还记得你是如何走过的这条路吗?我们都一样,当时还没有强健的体魄,在路上小心翼翼地一步一个脚印,时不时就会摔倒,但依旧要爬起来,继续走下去;有时获得了一点小小的成就,我们是那样的开心,那么的兴奋,可以说,我们笑过、哭过、开心过、沮丧过,但我们终究走过来了。

那时的我们,是如此的幼稚,如此的天真,还没懂得享受,想到的只是长大,不是吗?想的是长大后的独立,长大后的坚强,想着早日独处于世,却没有将目光平视到童年的路上,看看周围的风景,享受享受……

忽略的是什么?没错,亲情!

一路上,不止是我们独自一人,伴我们走过这条童年的道路的,是我们的亲人、朋友。路上,摔得轻一点,自己爬起来;摔得重一点,我们就只能无助地坐在地上号啕大哭了,这时,我们的亲人、朋友便成为了我们唯一的肩膀,在我们摔倒、临近绝望时,他们将我们扶起来,为我们擦干眼泪,再与我们一起继续走下去,这正是亲情、幸福真谛,正如白朗宁所说:“我是幸福的,因为我爱,因为我被爱”。可我们依然茫茫然的。如今长大了,坚强了,独立了,不愿依靠了,便松开了手中的亲情,但亲情仍旧默默地伴随着我们,我们虽然“没爱”,但我们依然“被爱”。就这样,很多人的一生,童年不知体验亲情,长大了,不愿体验亲情,这一生中唯一体验幸福之时,浪费了,可惜了!

童年的回忆是难忘的,童年的心灵是纯洁的,童年的歌是动听的,童年的梦是美好的,童年,是每个人一生中的必经之路,他让我们成长,带给我们感悟,让我们体会到幸福,让我们带着一颗宁静之心去感悟自己的童年。感谢你,童年,让我长大了!

记忆中的小时光作文21

记得小时候最高兴的事便是去农村奶奶家了。在那里,我能尽情地享受大自然给予的快乐,那里,给我留下了儿时无数美好的回忆。

每年十一,爸爸都要带我去奶奶家。临近那里,湛蓝湛蓝的天空下,是一望无际的黄灿灿的稻田,沉甸甸的果实预示了这个秋天又是一个丰收的季节。

叔叔家的堂弟住在奶奶家,我们经常一起玩耍。一天,表弟跟我说,现在正是秋收时节,咱们一起去田里捉田鼠吧!我们一拍即合,说干就干,一人拿一个铁锹,冲到了田里。堂弟说,田鼠喜欢在刚收割完的玉米地的陇坡上建仓。我们沿着陇坡细心地寻找,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找到了一个洞,我们兴奋地用铁锹在洞边挖了一个小坑,放一些干草,拿火柴点燃后,再放一些湿草,不一会儿,就咕嘟咕嘟地冒出了浓烟;依照经验,在三到五米内一定会有另一个洞。果然,另一个洞口也找到了,在洞边又挖了一个深深的、四壁光滑的坑。我站在上风口,拿着扇子,朝洞里边扇,表弟在另一侧看着。终于,田鼠一个个地从另一个洞口跑出来了,掉进了坑里。我们兴致勃勃地看着这些偷粮食的"小坏蛋们"到处乱窜,然后用铁锹挖开了它们的粮仓,取出了粮食,捣毁了它们的"家"。绝望的小田鼠们"唧唧"地叫着,被困在了坑里。我和表弟像打了一场大胜仗一样欢呼雀跃着!

离奶奶家约50里处有一个鹿场。一次,叔叔带着我和堂弟去鹿场玩。这里的鹿都是放养的,我们进去时拿着一袋鹿食,准备给鹿吃,可是我的胆子小,一靠近鹿,看见它并非如我在图片上见到的那样可爱,大惊失色,转身就跑,而鹿却追了过来。我在前面跑,鹿在后面追。叔叔见了,大声说:"鹿是草食动物,很温顺的,她追你,是因为闻到了你袋子里的鹿食,不用怕,她不会伤害你的。"果然,我一停下来,鹿也停下了,并冲着我的袋子闻,我抓了一把鹿食,试探性地喂她,只见她那湿滑的大舌头在我的手里舔来舔去,并没有对我造成伤害,我便放心了,摸摸她的头,又摸摸她毛茸茸的身体,她一副很舒服的模样,幸福地享用着美食,令我好不欢喜!从那以后,我就很喜欢各种鹿,每到动物园,只要见到鹿,都要过去给它们喂食。

今天,生活在城里的孩子们很少感受到我这般的乐趣。我很庆幸自己能够亲身走进自然,聆听她的声音,感受她的气息。在欢声笑语中,感受着自然带给我的无穷的乐趣。

记忆中的小时光作文22

现在我挥舞着画笔,描绘着我多彩的童年。一眨眼,时间回到了几个小时前。

去幼儿园画画?当我津津有味地吃着早餐的时候,妈妈的问题从我耳边传来,我忍不住把所有的心思都放在了吃上面。我差点咳出肺来。用什么画?我等了一会儿,用一个问题回答我妈。丙烯酸颜料。

丙烯是什么?能吃吗?为什么我没听说过这种油漆?我唯一学过的就是水粉画。只觉得脑子里有成千上万的问题嗖嗖飞过,可我怎么会问出这么无聊的问题呢?于是我就简单问了一句:和水粉画差不多吗?说完我又装作若无其事地吃晚饭,嗯,差不多了。这个回答让我眼前一亮,差点又咳嗽早饭,吓得我赶紧喝口水。但是现在我终于可以安心吃饭了,因为,只要是类似水粉画的东西,对我来说都不是小菜一碟。

吃完早饭,我们很快就到了幼儿园。

这个幼儿园真的很简单。一点可爱的气氛都没有。除了一个滑梯和几个球,没有其他装饰。真看不出这是幼儿园。

我什么都没说。我只是专心使用手中所有的材料。只要能拿来画画或者参考,没有一个能逃过我的眼皮。

应该画什么?我开始写作。撅着嘴,低声说道:“我能画些什么来把所有的墙连在一起?”喃喃自语后,我开始闭上眼睛,回想童年的每一点,想着广阔的天空;想着一望无际的大草原;想着鲜花的清新淡雅;想起迎着白云的嫩草,我躺在草地上,幻想着自己在空中自由飞翔,就像鸟儿一样,无忧无虑地度过了一个无忧无虑的下午。

我知道我应该画什么!我欢呼的时候,在座的老师都疑惑的看着我,好像我是个小傻瓜。不过,我没在意。我反而举起手中的画笔,开始淡化自己的童年。

拿起沁人心脾的蓝色,我一张一张地画着,查看着童年的湛蓝天空;捡纯白,我一个个画,突出童年的变化;捡着鲜艳的绿色,我一张一张地画着,突出了童年的绿草;拿起迷人的微红颜色,我一朵一朵的画着,突出童年的花朵;最后我把颜色拿出来,一个个画了一个小人,就是我,悠悠我,自由我,快乐我,快乐我的童年。

放下手中的画笔,擦擦额头的汗水,回头看看眼前的幼儿园,它已经完全不是幼儿园了,那是我苦苦寻找的童年!

童年是一幅充满活力的画,漫长而漫长,让你永远享受。只要我们有足够的勇气和毅力,我们就能描绘出自己的童年和独特的童年。

记忆中的小时光作文23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童年,我也不例外,相比之下,那段美好的金色岁月,对于我来说,更多的可能是在玩耍中摸索着前进,解决一个又一个疑问。那段日子就像是一条条欢快流淌的溪水,在不断地探索中激起无数的小水花,而我现在就捧起其中一朵,向你讲述我童年的趣事。

夏日的中午,太阳高高挂在天边,散发着灼热的光线。蝉鸣声不断,似乎也在抱怨:这火热的太阳散发的热气如此让人难熬。我在阴凉的房间里,边吃雪糕边胡思乱想着,琢磨着一些扑朔迷离的故事。一声清脆的电话铃响打破了屋里的沉寂,原来是几个小伙伴“召唤”我出去玩,我停止跳跃着的思想,急忙跑下了楼。她们已经在等我了,我们想不出该玩点什么,大家都来征求我的意见。我四处望望,发现了一个大水洼,这是前夜的雨水汇集的,我脑子里突然闪过一个想法,我说了出来,小伙伴们都觉得不错。

于是,我们这些“行动派”立刻开始了游戏的准备工作。只见,大家都一头扎进了绿油油的草丛里,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脚下,手也挥舞着,时不时还小心翼翼的蹲下,用手掌扣住什么东西。也许你猜到了,我们是在捉蚂蚱啊!随着一声声欢呼,大家凑齐了游戏的用具,重新走回大水洼,开始了游戏。我们把捡来的几只小瓶盖发在水上,然后,把蚂蚱一个一个的送进“小船”里,看着蚂蚱们惊慌失措的模样,大家大有一种干坏事的刺激感,热情都纷纷高涨起来。拿来路边摘来的狗尾草和树叶,在小船后面轻轻地摆动,我们命名这两种植物为“船桨”。小瓶盖随着我们的动作有规律的前进,蚂蚱没了恐惧感,倒多了分好奇,他不知道自己正在“漂流”只是睁大眼睛看着四周,我们都乐了。玩到开心处,我们纷纷脱了凉鞋,把小脚丫放在了水中荡来荡去,水冰凉凉的,对汗流浃背、疯的满头是汗的我们简直是“及时雨”。闹够了,把脚丫从水中抽了回来,在最后一点阳光的照耀下晾干,现在不像中午日头那么足,此时的光线是暖融融的,照在身上舒服极了,我们昏昏欲睡。我拍拍她们,大家一起把小蚂蚱送回了“家”。望着落日的余晖,望着小伙伴们离去的背影,我心里感慨万千。我多想留住这一切,永远活在童年最快乐的记忆里。但是,地球不会为谁而停止转动,时间也永远无法定格,我能够做的只是在我成长的每个阶段都踏踏实实的完成自己该做的任务,在最后的时刻画上圆满的句号,这就够了。

回想过去,也许,我们谁也无法走出自己的童年……

记忆中的小时光作文24

每当想起童年,便能记起这句话:“回首往事,既喜且忧”不知有多少次我在梦中又把自己变成了可爱的小男孩儿,同儿时的伙伴在老地方玩耍。

草坪总有几个孩子和我一起踏上那块草坪,用每一个夜晚去感受她的柔软,她的亲切。夏天,她扩展地遮盖了原本狭窄的鹅卵石小径,铺满绿油油的草。我们在上面尽情地玩游戏,什么“四个大字”,“木头人”“三步半”都是我们喜爱玩的。累了,就躺在草上面,枕着鞋看星空,草坪上洋溢着纯真的欢乐的气息。冬天她枯了就点火玩,烧得黑点到处都是,她燃烧自己带给我们快乐。在春风掠过后,她重新变绿,重新生机勃勃。池塘她没有“接天莲叶无穷碧”的浩渺,也没有“树荫照水爱晴柔”的幽雅。可她默默地给每一株荷养料,让人们舒适。我虽然胆小,但毕竟要面子,作为男孩,就是捣蛋一下。记得一次和伙伴们解开船带,捡一支长树枝,跳上船向莲叶丛中驶去摘莲蓬。我不管三七二十一,只要能吃,就算合格,不容分说地摘掉了船经过地方的所有的莲蓬,之后把船系好,处理好现场,一人分几个莲蓬,坐在池边亭子中吃莲米,边唱边吃,微风拂过吹得空气中满是莲香……那场景,多么怀念啊!……可等我翻完彩色的碎片后,剩下的,只有灰黑色的一片。树记忆中的那棵树,虬劲苍然,郁郁葱葱。他曾枝繁叶茂,最巧的是他的根先与地面呈45°角,再缓慢弯上去,是我们爬树的最佳选择。个儿市制,力大的孩子处在隔远处冲上去,像我这种笨拙的胖男孩就只有拿凳子搭台,坐上去后,前面用人拉,后面用人推上去了。可就是这一个孩子们心中的万年树,也抵挡不了时间的力量,岁月的电锯切掉了他顶上的枝丫,光阴的斧头,砍掉了分岔的大枝头。最后,只剩下孤零零的树干和光秃秃的小枝丫。再去看他的时候,只是灰黑的一片了……房子那是一排排砖红的瓦房,曾经我住在那里。高一点的堂屋,矮小的厨房,一个十来平方的院子。我们曾在那捉迷藏说笑。她很小,但却充满幸福。在我最后一次在它前面摘完辣椒时,它被拆了。我未曾看见她毁灭前的忧伤的眼神,也不曾听见她最后的呐喊与呻吟,却在无数个梦里,看见夕阳中的她发出砖红色的光,宛如一双手招呼我回家吃饭,可我向她走去时,她去消失了,和门前未成熟的微笑着的朝天椒,和那座颓圮的墙一起,一起被铲土车和工人手锤击得粉碎,留下无尽的灰尘,环绕,环绕成灰色的霾……

那些记忆碎片,有喜色的,有忧色的,但把它们拼凑到一起,就是我的童年,平凡而难忘的,让我魂牵梦绕的童年!

记忆中的小时光作文25

童年里有许多令人难以忘怀的事,最让我难忘的是第一次去“捕鱼”的事儿。虽然这件事儿已经过了很久很久,但那时的情形现在还历历在目。

那是一个散发着金色油菜花芬芳的早晨,温馨的风儿带着淡淡的清香扑鼻而来,甜美的鸟鸣送进耳朵。我朦朦胧胧睁开睡意惺松的眼睛,外面一点声音也没有,只有太阳驱赶黑夜发出的“沙沙”声。我兴奋的去把大家都一一喊醒(因为那天刚好是节假日我们都在住在奶奶家),顾不得洗脸漱口就围坐在一起讨论去哪里玩。有人提议去爬山,结果被大家否决了,说是关照我和表弟、表妹,怕我们到半山腰就爬不动了(其实我是能爬上去的)……经过反复讨论,最后选择了我的提议——去楠溪江“捕鱼”,因为去那里大人们可以坐着乘凉,我们小孩又可以玩水、捕鱼、摸螺丝、抓螃蟹什么的,两者都能兼顾。决定下来,就开始行动,我们快速洗脸漱口,准备好一切,向着目的地出发了。

一路上,我们在车上看着车窗外飞闪而过的风景,嘴里一直吃着各种零食,心里期盼着快点到达目的地。感觉过了好久好久(其实也没多少时间,只是心里急,所以觉得时间过的好慢),终于到达目的地了。

我们几个小孩一下车就大声欢呼,急不可耐地扑向刮着阵阵凉爽微风的楠溪江边而去。抄起鱼网,连鞋子都来不及脱就踩着滑溜的鹅卵石下水找鱼去了。我运气还真的不错,不费吹灰之力就找到一片全是小鱼的水域。看着这鱼群,我心里别提有多高兴,计划着用计将它们一网打尽。我拿出早就准备好的面包屑来“贿赂”小鱼,哈哈,它们上当了,纷纷跑来抢食,这就是我最好的时机啦!我抄起鱼网,将这群抢食的鱼群一网打尽。真是应了“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这句谚语。看着手里一网的小鱼,我心里别提有多得意。远处的表弟表妹浑身湿透,握在手里的鱼网湿漉漉的滴着水,网里却空无一物。他俩眼巴巴地望着我,眼里充满着的都是羡慕和崇拜。

我不仅是抓鱼高手,还是抓螃蟹高手呢。不过这回我的运气可就没那么好了。我翻遍了身边所有的石头,连个螃蟹的影子都没发现。正当我因找不到螃蟹而垂头丧气时,远处传来表弟表妹的高喊声:“哥哥、哥哥,你快点过来,这里有好多螃蟹啊!”听到这消息,我兴奋得像是打了鸡血似的,就如离弦之箭飞奔而去。哇!好多螃蟹啊!我忍着激动的心情,小心翼翼地翻开一个个石头将这些小可爱们都变成我了的战利品。看着桶里的螃蟹越来越多,表弟表妹兴奋得一直在边上手舞足蹈、大呼小叫。

童年的趣事让我难忘,让我挂怀!

记忆中的小时光作文26

沈从文说过,值得回忆的哀乐人事总是湿的。

我总以为,向前看,才是风景一片。现在看来,未免也太过轻率从事了。

当我还有丰余的生命留在后面,在时光的账上我还有可观的储蓄,我会斤斤计较寸金和寸阴的市价么?

怎么我会起了这些古怪的念头呢?应该是最近的一个黄昏。我随着盎然的春意走去,是烂漫的孩子在嬉戏玩闹。天真无邪的笑容分明在颤抖,是太过兴奋的缘故吧。想到这,我停了下来。我不也有过这般幸福的童年么?哦,怎给忘了?

十几年前的时候,当这里还没有座座高楼拔地而起的时候,当这里依旧安详美丽,当可爱的白头翁还在登高远眺,记起了我别样青春。

漫溯童年,恰没了相思点点。长大了的人,是离家了的人。他们从童年中走来,如今却借以凭吊的悲痛来悼念逝去的童真时代。

桃花烂漫的季节,也是冰雪消融殆尽的最后时光。河堤上的水漫了上来,往返的船也起浆了。挣掉暖和的被窝,一个人跑到河堤上来。这里很是美丽。

先前,我家的前面还是一片片稻田,阳光暴晒着金黄的谷粒。我坐在田埂上玩弄着蟋蟀、蚱蜢和甲虫。玩着,玩着,无意间,也玩弄我的光阴。同时,我也想起了一个人的故事。

做为一个从革命时期走来的人,奶奶是历经了沧桑。冬日围在火旁取暖时,她依旧会念起那段永抹不去的记忆。

奶奶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而那时的“普遍”是无数农民摆不去的窘迫。因而,在这之下,造就了她吃苦耐劳的品质。

她的确吃了不少苦。她小的时候没有我们今天肆意的嬉笑的,取而代之,是压迫脊梁的沉重的柴捆。然而,她又是喜欢读书。在把家里的杂务干完后,便冲到学堂里读书。或许,在那时学习成了她唯一得以慰藉的方式了吧!但有时是赶不上的。几年下来,总算识了几个字,懂的了些道理。

充盈着苦涩,这就是奶奶童年的味道。

我,自然是幸运的。我想起了我儿时的伙伴,追逐在田野里,个个可人的精灵。冬季,当地上还铺着白雪的时候,我们便从家里跑出,拿了箩筐、木条和绳子来捕鸟,这和鲁迅百草园中追忆的捕鸟情节颇有几分相似。因而总能欢喜一番。等到雪消融,便可到河堤上寻找枝桠了。柳条上点缀了绿芽,小花也零星的闪烁着。再之后,便看到禾苗绿油油地摇曳在春风中,欣喜之状,不尽详说。

一切,想来都是如此美好。

我有多少次看见阳光的足从我的桌面爬过,我有多少次看见阳光从我的窗口探入,又悄悄退出。

可,光阴它带不走岁月的故事。

就在记忆中,令人怀想的童年。

记忆中的小时光作文27

跳脱出童年的稚气,拾捡起童年的记忆,打点行装,准备出发。虽然还有眷恋,但我更坚信美好的未来。 ——题记 凝望着美丽如故的岁月,脚踏着驰骋的归途,梦幻着玫瑰所寄托的梦境,企盼着岁月带来的祝福,遐想着未来人生的蓝图,赞叹着往日热闹的舞台,想着已经过去的每一个日日夜夜,猛然发觉,童年时代的纯真与梦想,随着时间的小船,悄悄地航行,悄悄地漂流,随着那波浪似的人生海洋,离我而去…… 从前的嬉戏、欢笑、天真、幼稚,还有那个梦里也相随的可爱的眨着大眼睛的洋娃娃都已经成为了我记忆中珍贵的扉页。

小时候,我只知道世间有美的,却不知道也有丑的;只知道有善的,却不知道也有恶的。知道的太少太少,明白的也太少,在那纯真无知的童年世界里,我只有往前走,往前走,任凭那稚嫩的小手,顽皮地调弄着那温暖的河水和那柔柔的沙石。 曾经在小河里捞星星,相信那颗最亮的星星一定属于我;曾经在树上摘果子,津津有味地享受着劳动成果;曾经为自己的一点小成绩而手舞足蹈;曾经在乞丐的碗里投下真诚的硬币……

至今耳畔还回响着和小伙伴们玩“老鹰捉小鸡”的串串银铃般的笑语。 直到有一天,我的一切,被装进了书包,塞进了告别童年的漫漫路途,大人们说的,这是成长的开始。长大了,不再顽皮地纠缠河水,也不再在沙滩上留下欢乐的脚印,只是静静地坐着,静静地聆听河水流淌的声音,让自己的歌声随着河水漂向远方,让自己插上翅膀,放飞曾经的梦想。 记住吧,记住自己该记的——那曾属于我一个人的天空,那天空中的云层上留下的一条条幼稚的路,一行行天真的诗,一串串欢乐的笑声。忘掉吧,忘掉自己该忘的——善意的也罢,恶意的也罢,一宗宗是是非非,一丝丝缠缠绵绵。 渴望自己快点长大,让梦想带着自己开阔视野。望着蔚蓝的天空,幻想美好的未来。明天,梦想会令自己怎样成熟长大?当风依旧地吹,吹不走童年的铅华;当海不停的冲打,冲不走儿时的痕迹。猛然回头又蓦然回首,草地上已经留下我一串长长的脚印。向远处望去,脚印逐渐淡没以至消失。我知道当我再走一段距离,又会有许多脚印在我的视野里消失。我的心悸动了,这不正像人生吗?时间的流逝会淹没许多往事,还会出现许多新事。它给了我人生的启迪,一经踏上生命之旅就应该走好,往事不必回首。太阳下山了,还有整夜的星空,失去了童年,我还有更多的追求! 时间的轮回冲淡了一切那些蓦然回首却上心头轮回我不相信我只坚信——美好一定会来。

记忆中的小时光作文28

童年是多么快乐,多么自在。长大的我,成熟了许多,但是童年的点点滴滴我依然念念不忘。

令我印象深刻的是一次暑假发生的有趣的事情,一直令我难以忘怀。那一年暑假非常热,太阳公公毫不留情的把刺眼的光芒投射在大地上。知了躲在树荫下,拼命的叫着,好像在说:“好热呀,好热呀!”就在那个时候,哥哥来到我家做客。我一见哥哥来了,非常高兴:“哥哥,我带你去一个好玩儿的地方。”“嗯”哥哥微笑着答应了。于是我拉着哥哥的手,蹦蹦跳跳的走了。

不大一会儿,我们就到了。映入眼帘的是一条清澈的溪流,周围环绕着许多郁郁葱葱的大树,小溪两旁,一丛丛的狗尾巴草,你拥我挤,随风摇动。我高兴的说:“哥哥,这儿有好多蜻蜓,我们来捉蜻蜓玩吧,比一比看谁抓的多。”哥哥骄傲的说:“那一定是我赢。”

我生气了,还撅起小嘴巴:“哼,别说大话,比比就知道。”

比赛开始了,我东张西望,到处寻找着。突然我看见远处一丛低矮的狗尾巴草上,有一只小蜻蜓停在上面。那是一只非常漂亮的红蜻蜓,正扑闪着一对薄如蝉翼的小翅膀,瞪着一对圆圆的眼睛看着我。我心想:我就抓它!我从一颗树旁悄悄地绕过去,小心翼翼的一步一步轻轻的走过去,我心想:动作千万要小心,要把蜻蜓吓飞了那就不好了。离蜻蜓越来越近了,我的心也扑通扑通的跳的厉害,我躲躲掩掩的一点一点的把脚挪过去,尝试着尽量离它近一点。可是,聪明的小蜻蜓一下发现了我的企图,扇了扇翅膀飞走了,又停留在另一株小草的叶子上,还用狡黠的圆眼睛盯着我这边,仿佛在说:来呀,来捉我呀,看我们谁厉害!我着急了,这小东西还很厉害呀,我就不信抓不到你,不抓住你我绝不轻易放弃。我把自己的脚步放得更轻,更加小心的一步一步接近那小蜻蜓,近了,我张开两只小手,猛的一合:“抓住你了,抓住你了!”我高兴的大叫起来:“小家伙,看你还往哪里逃?”费尽了九牛二虎之力,还是被我给抓住了。

当我再去看哥哥时,他已经抓住了几只蜻蜓,不过也累得满头大汗。小蜻蜓在我们手中痛苦的挣扎着,我的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他们本可以在天空中自由的飞翔,并且他们是人类的朋友,帮农民捉害虫。我对哥哥说:“不如把他们放了吧!蜻蜓是益虫,是人类的朋友呀!”哥哥点了点头表示同意。我们把手张开,小蜻蜓们扑扑翅膀飞走了,不是还回头看看我们,好像在感谢我们。

蜻蜓虽然飞走了,我们依然很开心,因为我们在这一瞬间长大了。

记忆中的小时光作文29

童年,是单纯的记忆,是七彩的梦幻,是耀眼的光芒。童年,在漫漫的人生旅途中,成为了一道靓丽的风景线,谁也抹不去这段灿烂幸福的日子。因为在那五彩缤纷的岁月里,发生了许许多多有趣的事情,它们就像天上的星星一样繁多而明亮。而我的童年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那是在我五岁那年发生的一件趣事,现在回想起来,可真是令人哭笑不得啊!

小时候的我,酷爱喝饮料,经常央求妈妈给我买,可妈妈总说:“我哪有那闲功夫啊。”

一天,爸爸和妈妈都不在家,只留我一个人在家中,我闲着没事干,便到哈哈哈房间里玩,顺便找找有没有什么好吃的,可以解解馋。真是“皇天不负有心人”,我终于在抽屉里搜出了一个包装精致的玻璃,瓶,里面装着一种淡绿色的液体。我见了,惊喜万分,心想:啊!这一定是妈妈给我买的饮料,还没来得及告诉我!看颜色应该是青苹果汁吧!哦,真是太棒了!嗯,我现在就把它喝掉!于是,我拧开瓶盖,迫不及待地喝了一大口。刚下肚,我便瞪圆了眼睛,“天啊,怎么这么苦!哦,这不是饮料,肯定是妈妈买的——杀虫剂!噢,我的天哪!我喝了杀虫剂还活得过今天吗?”我惊叫道。一想到自己马上就要“驾鹤西去”了,我便好好打扮了一番,死也要死得漂亮些——穿上新衣服,抱上新买的洋娃娃,还用拼音写了一封“遗嘱”,让爸爸妈妈以后在给我上坟时,别忘了多买些我爱喝的饮料。

写完后,我就闭上眼睛,躺在床上等死。过了一会儿,我果然没了知觉。(其实我是睡着了)不知过了多久,突然听到一阵急促的喊声。我想:像我这么可爱善良的孩子应该能去天堂当个小天使吧!咦,我才死了多久呀?爸爸妈妈就来看我了。啊,还带了一瓶果缤纷来给我!我便高兴地说道:“爸爸妈妈,给我送饮料来了吧?快给我吧!”

妈妈听了我的话,先是一愣,接着又看了看我的“遗书”,恍然大悟,又无可奈何地笑了。妈妈抚摸着我的脸说:“我的宝贝女儿,你没死,你把哈哈哈香水给喝了。你呀你,这只小馋猫,差点没闯下大祸。以后啊,管好你的嘴,别再馋了!”说完,妈妈便把我拥入怀中。

啊,如梦幻一般的童年!它们是多么的有趣,多么的幸福,多么的绚丽,又是多么的甜蜜啊!它们就如一只只可爱的小蝴蝶,在春风的怀抱中翩翩起舞;它们就如一棵棵矮小的树苗,在阳光的照耀下茁壮成长;它们又如一朵朵美丽的小花,在记忆的长河边尽情地绽放,绽放……

记忆中的小时光作文30

“哗啦啦,哗啦啦…… ”一条七彩的记忆之河缓缓流淌,浪花打在河岸上,飞溅起一串串水珠。轻轻触碰那些晶莹的“水珠”,我仿佛回到了美好童年……

那一天,妈妈买了一袋虾,准备展示她的厨艺。我看着一只只晶莹剔透的小虾,眼前仿佛已经出现了一盘味道鲜美的红烧大虾,真是“口水直流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突然,我灵机一动:我先把这虾养着,这样以后吃虾就不用买了!我蠢蠢欲动,在养虾和吃虾间徘徊犹豫。要不还是先养着吧!说干就干,我撸起袖子,拿了一只鱼缸,往里面灌满了水,然后蹑手蹑脚地跑到厨房,小心翼翼地抓了两只虾出来丢进鱼缸。我托着下巴,静静地看着它们游来游去。

两只小虾刚搬了家,还不太适应,像无头苍蝇一样,在鱼缸里横冲直撞。过了好一会儿,它们才慢慢平静了下来,我才得以仔细观察它们:别瞧虾只有一条尾巴和几只细细的足,它可是游泳的能手!它为什么能游得这么快呢?虾自有自己的“高招”。虾虽然没有鱼儿那样的大尾巴,但它能用腿游很长距离。它游泳时那些足像木桨一样频频整齐地向后划水,身体就徐徐向前游动了。我把手伸进水中,两只小虾惊慌不已,腹部敏捷地屈伸,尾部向下前方划水,连续向后跃动,在水中跳起了迪斯科。我越看越爱,但之后的事却让我始料未及。

虾熟了?

夕阳西下,黄昏来临了,天渐渐从蔚蓝变成了橘黄色,好像是一位美丽的少女穿着橘黄色的衣服缓缓地走来,让人如痴如醉。天气渐渐转凉,晚上气温低,我担忧地看着小虾:它们不会被冻死吧?我得想个办法!我坐在鱼缸前,撑着脑袋冥思苦想。保暖,保暖……有了!我在房间里翻箱倒柜,拿出了取暖神器——电热水袋!我把热水袋加热,把鱼缸放到墙角,然后在鱼缸底下放了一只热水袋。好了,这样就万无一失了!但是……过了一会儿,我再来看小虾时,它们浑身通红,蜷缩成一团,一动不动地漂在水上。我颤抖着手指戳了戳它们的身子,它们却毫无反应。这明显是熟了!我呆呆地看着小虾,怎么会这样呢? 我百思不得其解,只好询问妈妈。 “你这傻孩子,虾又不怕冷,不然它们怎么能在野外生存下来呢?”妈妈哭笑不得,伸手捞出已经熟了的小虾,清洗干净一同扔进了锅里。我如梦初醒地点点头,懊悔不已。

五彩缤纷的河水继续流淌,不时溅起一串串水珠,我陷入了美好的回忆……

记忆中的小时光作文31

童年,多么美丽的词汇,是一阵微风拂过,却给我们留下了不可磨灭的记忆。

——题记

在我们没搬到城里的时候,我们是住在乡下的,那时,我才三岁,依稀记得那儿的人和物。家里别提有多糟了,地是用泥土铺成的,屋顶是用瓦铺成的,电灯只有一个,也不算太亮。现在当我再去的时候,屋内杂草丛生,又让我想到了十年前的生活。

我每天在山里到处闲逛,渴了就以露水为饮,饿了就以野果为食,整天无忧无虑,自由自在,身后还跟着小白,小白是一只狗,它有这黑珍珠一般的眼睛,身上的毛发犹如雪一般,可爱极了!不过那时没有那么多的肉和狗粮,就算有我们也买不起,所以导致小白肥也不肥瘦也不瘦,不过有一次,小白看见了一条菜花蛇,冲上前去,二话不说就把它的头给咬下来了,它叼着蛇带着我回了家。那一次,小白是我们家的大功臣,不过我却知道小白是被蛇狠狠地咬了一口,才把蛇头咬下来,虽然伤不严重,但我知道小白还是很痛很难受,要不然它是会跟我们一起把蛇肉吃完的,瓦盆里的蛇肉一连吃了几天,小白才勉强把肉吃完。

后来,爷爷教我用狗尾草或芦苇,编成了一个小笼子,我就拉着小白去抓蛐蛐放在笼子里,小白的听力比我好太多了,一会就抓住一个,不过才刚刚等我跑到小白的身边,那只蛐蛐就已经跑到小白的腹中了。嘻嘻!小白太坏了。

不过小白也是我的救命恩“人”,那一次,我和小白玩疯了,我把手伸进它的嘴里,它也不咬我,我还扔木棍让它去捡回来,它也毫无怨言,谁让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呢!,可是,当我和小白在追逐时,我差点就摔下了我家前的坎下,还好小白在前面拉了我一下,但它却——摔下去了,我以为小白会受伤有或者永远离开我了,但当它平安无事地出现在我面前,我不安的心才终于放下,直至今天,我知道了,如果那个时候掉下去的是我,那我已经不在这个世上了,谢谢你!小白。

童年,一去不复返了,但留下了对我们最好的礼物——回忆,失去的再也回不来了,我们也回不去了,再也无法回到那时的无忧无虑,自由如风的童年了,我们的童年像风一样吹过,陪伴过,开心过又不着痕迹的离开过。

童年,让我们度过了最安逸的时光,那段日子会让我感到不后悔,我会将自己定在新的起点上,使童年的努力不付之东流,使自己看上去不狼狈,不后悔。

原来岁月带走了我们的时光,却也给我们留下了最美好的回忆,于我于己都是珍贵的回忆。

童年,你好!谢谢你曾来到我身边。

记忆中的小时光作文32

栀子花开,绽放出纯白的花朵,白色的花瓣随风吹来的方向轻轻摇曳,沙沙作响着,美得令人屏息,摇曳的花瓣就仿佛是微笑的精灵,开心地笑着,玩闹着。我爱栀子花,爱着它的纯洁,爱着它的美好,更爱它似如童年。

童年如栀子花,是纯白的,没有一点杂质。单纯、天真、无忧无虑这是我对童年的印象。现回想起童年的一件件趣事觉得那时候真的好傻好天真,有时还会情不自禁的笑出来。正是这单纯与天真使我闹出了一个个令人捧腹的笑话。

记得有一次,我生病了。在医院打针的时候,我又哭又闹地死活也不要打针。这时,妈妈就哄我说:“你乖乖打完针我就买了一个气球给你。”我听了高兴极了,虽然打针很痛,我总是会哭,但为了气球,我还是乖乖的打针去了。打完针妈妈真地给我买了个气球,一路上我都蹦呀跳呀的,可开心了。这个气球是我最喜欢的米老鼠的样子,所以我对这个气球可喜欢了,不管走到哪里,我都不会忘记带上它。那时正是冬天,天很冷,我身上穿了许多衣服可是还是觉得冷。我坐在屋里,看着心爱的气球,自言自语道:“我穿了衣服还冷,那气球它没穿衣服可定会冻坏的。怎么样才能让它暖和起来呢?”我皱着眉头倒在床上苦思冥想着。这时,灵光突然闪现。我想到妈妈在做饭时,我站在妈妈旁边觉得暖和极了,那么气球也会暖和了。我为自己想到了一个好主意而兴奋不已。于是,趁着妈妈去午睡了,我带着气球猫着腰一路潜伏到厨房。我学着妈妈的样子好不容易打开了煤气灶。我小心翼翼地把气球就到了煤气灶上方。正当我的意的时候,只听见“砰”的一声巨响气球不见了。我见气球不见了,还发出那么响的声音被吓哭了。妈妈闻讯赶来,她看见煤气灶还开着,急急忙忙关了后,生气地质问道:“不是跟你说过动煤气灶很危险,让你不要动吗!”我委屈地说:“我只是想给气球取暖嘛!谁知道它竟然把我的气球吃了,而且还来吓我,真实坏死了。”听了我的抱怨,妈妈“扑哧”忍不住笑了出来。

栀子花凋落,飞舞的花瓣犹如从天而降的白雪,纯洁无瑕,而所有的一切似乎都被如雪的栀子花铺就一片纯白。栀子花给天地间带去了一片清新的香气。我们的童年也如那凋落的栀子花一般,虽然那绽放的时间过去了,但是却留下了美好的回忆,留下了那带着淡淡清香的回忆。

栀子童年,带着淡淡的清香,铭刻在心中,无法忘记,除非我忘记呼吸……

记忆中的小时光作文33

上帝在云端,只眨了一眨眼,我们就这样长大了。

春天的植树节到了,我们一群孩子由爸妈带着在空地上种小树苗,每一棵小树苗都跟孩时的我们一样高,树种好后,我们一群毛孩子在一棵一棵小树间穿来穿去,笑声也就这样回荡在小树之间,之后还幼稚地采着地上五颜六色的小花,一朵一朵小心翼翼地放在树上,之后开心地叫来同伴:“看,我的小树开花了”。于是在这个春天,我们就有了事,每天一有空就去看看自己的小树苗长高了没,心中有着浓浓的期盼和喜悦,那种感觉满满地溢出心房,挡也挡不住。

夏天就是夏天,从以前到现在,阳光总是喜欢在夏天欺负人,小时候的我们,总喜欢从爷爷奶奶,公公婆婆那里撒娇要点零钱,之后一群孩子趴在冰柜上,肥嘟嘟的小手指挥来挥去,讨论着买什么冰激凌,买好了以后,再一群人你一口,我一口地吃起来,接着就喜欢在一家附近的银行里玩捉迷藏,吹着空调,嘻嘻哈哈地闹成一片,结果总是被一群阿姨连哄带骗地赶出来。可一张张笑脸上却没有一点点不高兴,小脸笑的比太阳都灿烂。

秋天的记忆不多,我只记得,我们会难过地蹲在小树苗下自责,怎么了,玩了一个夏天,都忘记来看小树苗了,好了,现在小树苗光秃秃的了,心中,就会因为责任感而痛苦不已。

下雪的冬天总会给我们这些南国的小孩最大的惊喜。当冬天的哪一天早上,拉开窗帘,看到一片银装素裹时,那就是我们最快乐的时候了。我们拿着工具去空地上玩雪,小树苗站在一边,雪大的时候,小树苗上厚厚的积雪像是一层厚厚的大棉袄,裹在小树苗身上,我们会天真的认为小树苗不冷了,这时我们也会感到暖暖的。我们打雪仗,堆雪人。等雪化了,在再在积水中“吧嗒”“吧嗒”地踩,即使将袜子和保暖鞋弄潮了,回家要被妈妈骂,也不在乎。

童年就是这样,你因为玩警察抓小偷跑太快跌倒,弄伤了腿,流了好多血而哭过。你因为在课堂上抽去回答问题同学的椅子,让人坐在地上而笑过。

这就是童年,无忧无虑的童年。

这就是童年,充满欢笑的童年。

这就是童年,天真无瑕的童年。

这就是童年,充满幻想的童年。

童年是首歌,你的句句话语是最和谐的音符。

童年是幅画,你的所作所为是最美丽的线条。

可惜,我们都回不去了,还好,它在我们记忆最深处。

记忆中的小时光作文34

随着时间齿轮的加速转动,我多彩的童年逐渐离开了我,我记不起那些美好的回忆。所以,我来到了这里——童年的家。

我沿着狭窄的小路走着,我周围的花不再像以前那样鲜艳芬芳了。附近的石墙不像以前那么光滑了。在石门旁边,有一丛红色美丽的野花。突然,一幅画面出现在我的脑海里——一个小女孩提着一个竹篮走到花前。当她正要把它摘下来时,她被它锋利的刺扎了一下,流出了一点血。小女孩的眼泪在打转,但她没有放弃。相反,她更加坚定和勇敢地伸出双手,忍住疼痛,迅速摘下愤怒的花朵。美丽的花朵,就像成功的花朵,闪耀在小女孩的脸上,带着灿烂的微笑。

我轻轻地摘下那一年的花,心里充满了无尽的叹息。一开始我很执着,现在我想更加执着!坚持是伴随一生的品质。

继续往前走,看着没有枝叶的梨树,没有生机的小草,还有微微有些伤感的溪水,记忆在我脑海里不断涌现:女孩在梨花雨和桃花雨的洗礼中快乐地起舞,脚步轻盈,脸上带着鲜花般灿烂的笑容。那时,桃树被无数的花所追逐,就像我美丽的女士,梨树就像一个对名利无动于衷的女孩,它们轻盈的姿态让它们像仙女一样安静祥和。

最初,在那个时候,我知道什么是生活,并享受生活。

那时候,我经常坐在柔软的绿色草地上,它是绿色的,是绿色的,让人似乎生出一种爱,一点点的心疼。我经常站在小溪里,让清凉的水冲击我的“纤纤玉足”。我弯下腰,舀起一根水。清凉的溪流,像薄荷糖一样,流过我的手指,触摸我的指尖,然后回到水中。

走向阶梯形的石阶,前方有一条河流,被干花环绕,旁边有一艘船。似乎还不错,我心中的记忆突然变成:一个女孩坐在船上,一手划船,一手拿着一个莲蓬。夏风吹得很凉爽,这让我感觉很舒服。

向左看,有一大片枫林。像凤凰一样的红枫叶正在表演“九天凤舞”。它穿着华丽的衣服非常漂亮。我走过去,心里生出一种感觉。有些人想回到童年。我脱下鞋子,用脚踩在松脆的树上,发出“吱吱”的声音。我心里很高兴,觉得恍惚回到了童年,不禁笑了,咯咯笑...

继续向前走,走到几块“锅”做的石头前,不禁回想起那些日子,那纯净的笑声似乎在我耳边回荡。这一刻,我的心里涌出了复杂的情绪——有不舍,有怀念,有无奈...

这项工作不仅让我找回那些逝去的记忆,也让我明白如何坚持和享受生活。

记忆中的小时光作文35

如果人生是一棵大树,童年就是其中最稚嫩的一片叶子;假如人生是一串夺目的钻石项链,童年就是其中最璀璨的一颗宝石;倘若人生是黑色夜幕上的闪烁群星,童年就是其中最夺目的一颗星星……

童年是遗留在我们记忆深处最美好的回忆。今天,就让我们重新拾回我最美好的回忆吧!

儿时,我总喜欢学习大孩子们读书,一看到大哥哥大姐姐们兴高采烈地背着书包上学堂,我就特别羡慕他们,还总幻想学校的生活是多么的有趣!我便缠着妈妈叫我学习,于是“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我就这样咿咿呀呀地学起来了。

那天,我正在读书,妈妈从超市回来了。我闻到一阵扑鼻的酸酸甜甜的香气,一下子把我的馋虫勾出来了。我一脸馋样地趴在妈妈身上,妈妈却郑重其事地把我推向书堆前,然后便转身去做饭了。

哼!不给我看是什么东西,我就偏偏要看!明着看不行,来暗的不就行了!

于是,我便蹑手蹑脚地溜到了冰箱前,四处查看了好一会儿,发现没人,我才伸出手准备打开冰箱。可是妈妈不是一直教导我要做一个听话的好孩子吗?我把将要伸出的手又缩了回来,我呆呆的站在那里。突然,门外传来了“砰”的一声,我被震得退后了几步,脑中闪过一声,是妈妈吗?我仿佛有一种“做贼心虚”的感觉,真想“脚底抹油”赶紧开溜。

可好一会,没见妈妈的身影,我又壮起胆来。我对着冰箱里的那袋东西充满了好奇,正是这种好奇把我和那袋东西渐渐拉近了。“呀!忘了从冰箱里把青菜那出来了。”我闻讯赶紧溜之大吉,跑到书桌前捧起一本书,大声地朗读起来:“鹅鹅鹅,曲项向天歌……”

还好,还好,没被发现,算我逃得快呀,还是安心读书吧!

后来,妈妈为了奖励我今天读书读得好,把那袋东西拿给我看。我好奇地凑了过去,把它打开一看,原来是一粒粒棕色的诱人的山楂卷。妈妈就把它奖给我了。

我别提有多开心了!一会儿手舞足蹈,一会儿又是一蹦三尺高的样子。脸上笑得灿烂如花,眼睛都眯成一条缝了!窗外的鸟儿唱着欢乐的乐曲,和煦的阳光普照大地的万物,落叶在秋风中跳起了旋转舞。

那些小奖励对于大人来说是微不足道的,但对于一个天真的孩子来说,却是她最珍贵的宝物。

如果人生是一片汪洋,童年就是其中一朵最美丽的浪花;如果人生是一座花园,童年就是其中一株最娇艳的鲜花;如果人生是一本书,童年就是其中一页最动人的诗篇……

记忆中的小时光作文36

现在,我已经是一个初二的学生了,再也不是以前那个傻乎乎的背着“锄除禾日当午”伸手要巧克力的小女孩了。我,已经长大了。唉,小时候总想快点长大,长大了却又想回到童年。一天,发生了一件奇怪的事:

我忽然站在了一条陌生而又熟悉的街道旁,并且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我的心肝宝贝,快回来,马。”我回头一看,咦,那不是我妈妈吗?再看看两旁,一切似乎都变了。我跟着妈妈往前走,经过一家商场的试衣镜时,我发现镜子里面有一个好眼熟的小女孩,便冲她摇了摇手,不想镜子里的小女孩也冲我摇摇手;我又摇摇头,她也摇摇头;好奇怪的看看自己,这才发现我就是镜子里的那个小女孩……

妈妈把我带到学校,老师已经开始上课了。老师说:“今天,我们准备学习乘法……”我便不知不觉的把乘法背了出来。老师惊讶的望着我,试探着问:“两位数的乘法你会做吗?”我点点头。老师在黑板上写下了“17×18”。“306”我大声说。老师惊呆了,好半天才回过神来,口里直说:“奇迹!奇迹!”

短短一个星期,学校乃至全县都知道了我这位“神童”的名字,知道才读小学一年级的我已经有了初中的知识水平。于是,记者来了,专家来了,来采访我,来研究我,来请我谈学习经验,来请我上……妈妈和爸爸都不敢上街了,只要一露面,就会被那些望子成龙的父母们围住,问爸妈是怎么教育我、培养我的,还有我每天吃什么,看什么,听什么,玩什么……

我的老师和学校领导出名了,因为他们教出了一名智力空前超前的优秀学生。他们经常去做报告,谈体会,送宝……

我却越来越害怕了,因为我失去了。我的都有人看着,都有人模仿。我喜欢吃鸡翅,菜场里的鸡翅立即被一空;我上学时拿了根冰淇淋边走边吃,冷饮店的冰淇淋马上变得十分抢手……更有不少厂家找上门来,把一沓沓钱放在我面前,让我说“我这么聪明,就因为我喜欢吃××。”我疲惫不堪,头痛欲裂,大声喊:“不要──”忽然一双温暖的手握住我的手说:“不要什么?”我睁眼一看,妈妈正坐在床前,关切的望着我,说:“你做了?”

[简评]作者善于联系现实生活写作。文章通过自己梦中回到童年成为“神童”一事,把的炒作、的一窝蜂等不良现象及其给当事人带来的诸多不便和负面影响写得出神入化。文中“我”梦醒时分的大喊“不要”,更可以理解为对当今追星一族的大声疾呼与善良提醒。

记忆中的小时光作文37

梦的彼岸,春暖花开

梦回童年,我独枕一轮孤月;梦回童年,我挽着编织着七彩梦的竹篮;梦回童年……我猛然惊醒,童年,不过是一场梦罢了。唯一不变的,唯有童年黄角树的悠悠清香。

黄桷树:又名黄葛树、大叶榕、黄桷榕,为桑科黄桷树属高大落叶乔木。其茎干粗壮,树形奇特,悬根露爪,蜿蜒交错,古态盎然。枝杈密集,大枝横伸,小枝斜出虬曲。树叶茂密,叶片油绿光亮。在高楼林立的都市里长大的我,最幸福的,是去乡下的奶奶家。登上大巴车,一下车就投入到带有山野气息的田地。爬进齐腰深的草丛中捉蚱蜢,跳进一人高的麦垛里,带有暖烘烘太阳味道的麦草扎满在你身边,运气好时,还能发现鸟蛋、雏鸟等玩意儿。玩累了,草地上一躺,柔柔的草地带着花香,胜过天下任何一张床。

无须迷恋青草地,树林里也有我的一席之地。爬上奶奶家的黄角树,正值花开时节,悠悠的香味不知吸引了多少蝴蝶在它身边流连忘返。我呢,摘下柳条和黄角梅编进花篮,所到之处是一股甜甜的味道。老松树上到处渗透出金黄色蜂蜜一样的松脂,折下一根树枝,听那枝干与树干猝然分离的声音,”咔嚓“,多么清脆,多么动听!空气中顿时飘散一股树木的清香。

最有趣的要数荡秋千了。深山老林中有座天然石桥,只有一人宽,桥底下就是激流,一不留神很容易掉下去。石桥对面是一片长满枯藤的树林。那些老藤很粗壮,很结实。找几片树叶当坐垫,随意挑一根枯藤都能优雅地荡漾在空中。长着金黄羽毛的小鸟儿叽叽喳喳地对着太阳大唱赞歌,蚂蚁们在地上忙着找食物,在地上形成一条黑线。我觉得他们的行为极为有趣,时常取根树枝就开始了我的恶作剧——把这个蚂蚁挑走,把那个蚂蚁打晕。这种小游戏我玩的不亦乐乎,现在回想起来,当时的我真是可笑极了。

日暮四合,现在是欣赏黄昏日落的最佳时段。太阳渐渐西沉,最后像被海水吞没了似的消失了。月亮升起来了,赶快回家,也许还能尝到奶奶的番薯。回家了,家的感觉,好温暖啊!捧着番薯,甜甜的滋味像潮水一样抓住了心,暖洋洋的,像甜水一样。真好!

童年的脚步不再停留,匆匆地走了,再也不会回来了。留不住的欢乐,留不住的童年!相信现在少年们对童年的感觉早已是灰飞烟灭,但我对童年的依恋,却依旧存在。童年的游戏,永远是我最珍贵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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