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读后感 篇1
看沈石溪的文章,经常会出现的一个地点——阳光大马戏团,我想这应该是作者经常到这儿去观察这些可爱的动物们了。
《老虎哈雷》初看这篇文章,觉得动物园或马戏团的动物真没意思,不但没有了动物们的本质,本来凶猛的老虎也变得温顺了。而且动物园的驯养员也在驯养这些凶猛的动物的时候方法也用得真多。可细细看完全文后却有了不一样的感觉,原来野兽也是有感情的……
阳光大马戏团要加一个新节目:老虎钻火圈;这是整个故事的开始。
一般野兽天生都怕火,所以想让老虎克服对火的畏惧,勇敢地从烈焰中钻过去,并非易事。马戏团用了很多方法都没有成功,在高导演想要放弃时,驯兽员老章提出了一个建议:把从小饲养哈雷的宋大妈接来试试看,哈雷的妈妈是一只患有心脏病的母虎,产下哈雷就死了,而哈雷从小就是宋大妈饲养的,宋大妈对于哈雷来说就是妈妈这样一个角色。这时宋大妈却因为那个瘾君子(这里是说吸毒)的儿子被动物园开除,因为儿子犯毒瘾了,偷了动物园的一对小孔雀去卖。所以马戏团在找到她时发了不少功夫,找着她时是在垃圾场。
久别重逢,“母子”相会,情景应该很是感人。遗憾的是,他们之间隔着燃烧的火圈,不管宋大妈怎么呼唤,哈雷也只是在火圈的另一边踯躅徘徊,伤心的呜咽着,克服不了对火天生的畏惧。试了好多遍,在所有的人都要泄气了时,宋大妈想到自己有段时间因为对儿子太失望,经常会对着哈雷哭诉、诉苦,想出了一招“泪水攻势”,没想此法,一试见效。哈雷和宋大妈之间有一种特殊的感情,所以哈雷只要一看见宋大妈哭泣就会“激动”,这不但帮它客服了对火圈的恐惧,顺利的完成了钻火圈这个节目,而且还帮宋大妈得到了份不错的工作。
到这里我有一个疑问出现了,像老虎、狮子这类食肉野兽怎么可能会同情人类和人类产生感情呢?
一位动物行为学家给我们做了解释:解剖学证明,老虎半岁龄到一岁龄,是智力发育的高峰期,也是培养行为模式、形成行为特征最重要的年龄段,对动物来说,一旦养成某种行为模式和行为特征,终其一生也不会逆转。
看了这篇文章大家都会明白,宋大妈和哈雷之间的关系就像现实生活中的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情感是一样的,这种感情甚至可以超越生育之情,虽然我们会经常说一个成语“血浓于水”,但是养育之恩却也是不能忘怀的。
“生之苦、生之痛;养之切、养之恩”,我在把“生育之恩”和“养育之恩”做对比时在网上搜出来的,同时我也搜到了很多对这两种感情的辩论,到底“生育之恩”和“养育之恩”哪个更重要,我觉得“生育之恩”和“养育之恩”同样重要,看到这十二个字,我联想到了好多年前看过的一部电视剧《搭错车》,剧情讲的就是一对养父女之间发生的所有故事。不知道你们有没有看过这个电视剧!这部电视剧让我记忆犹为深刻,就好像电影《妈妈再爱我一次》一样。其实《搭错车》、《妈妈再爱我一次》还有《老虎哈雷》这篇文章同样都在教我们要知恩,感恩。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读后感 篇2
一提到沈石溪大家应该都不陌生,他就是咱们中国的动物大王。
他写了许多的动物小说,相信大家都喜欢他的书。尤其是我,读过他的书后我有很大的启发。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那些质朴、还原动物本真的故事,给我带来震撼,这也是我为什么喜欢沈石溪的小说的原因和沈石溪的魅力所在。沈石溪的书让我明白了自然界不只有青山绿水,还有这弱肉强食的故事天天上演。沈石溪说过:在牛舍每天产奶机器;每天在鸡舍里生蛋的那叫生蛋机器;把猪养肥了杀掉吃了那叫产膘机器。而人家西双版纳的农家里那是马无厩、猪无圈、鸡无舍、牛无栏,动物们都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
并且他以雄浑又细腻、粗犷又稳重的文风,生动展现了野生动物的传奇故事,既有有动物的野性之美,又有野生丛林的味道。
最后我想全世界的人发出呼吁:让我们保护动物,和动物们做好朋友吧,让动物陪伴我们永远活下去!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读后感 篇3
《红飘带狮王》是沈石溪写的长篇小说,讲了非洲大草原上一个和狮子有关的略带伤感的故事。
蜂腰雌狮原本在帕蒂鲁狮群,但因为对于新上任的狮王“杂毛”残忍的行为——把所有未长大的小狮子全部咬死。所以离开了帕蒂鲁狮群,成为了一个流浪狮子。在流浪的过程中,蜂腰雌狮遇到了雄狮红飘带,他们组建成了一个小家庭,蜂腰雌狮决心要把红飘带培养成一头勤劳的雄狮,没有原来那些雄狮的懒惰,可是帕蒂鲁狮群的狮王杀死了它们的孩子,红飘带深受打击。但当他们这个迷你狮群又加入了无鬣雄狮这个成员时,红飘带地位迅速提升,又变得骄傲起来。红飘带夺得了帕蒂鲁狮群的王位,却又辜负了蜂腰雌狮,杀死了未长大的小狮子,这让蜂腰雌狮很是悲伤,所以离开了狮群,继续流浪狮子的身份。
结局是悲伤的,让我的心情很沉重。不仅是对无辜的小狮子的哀悼,也是对蜂腰雌狮寂寞的感伤。既然改变不了大局,那就尝试着改变自己。如果蜂腰雌狮可以这样想,那么也许结局就不会这么悲凉了。雄狮保护狮群,雌狮负责捕猎,每当有一个新的狮王,就会把以前那些小狮子咬死,这本来就是大自然给予的规律,是改不了的,最主要的是以大局为重。不过蜂腰雌狮敢于挑战的精神也值得我们学习,它没有在一开始就轻易否定自己,对自己没有信心,而是勇敢的尝试。可以说,蜂腰雌狮也是伟大的。在自己的小宝贝两度被杂毛害死后,它表现出了自己柔弱背后坚强的一面,没有气馁,而是伺机行动,在象群攻击帕蒂鲁狮群时,用智慧赶走了象群,赢得了雌狮们的尊重,帮助红飘带登上王位。红飘带又重复了那残忍的行为,蜂腰雌狮坚决地走了,离开了狮群。
看了这本《红飘带狮王》,很奇怪,更多的是对蜂腰雌狮的尊重,让我的坚强又增加了一些。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读后感 篇4
狼在人们的心中是邪恶的化身:狼心狗肺、狼子野心的成语都可以说明,可是当我看完《狼王梦》之后,我才知道是我想错了。
紫岚在暴风雨中生下了五只小狼崽,四公一母,于是紫岚想完成丈夫的遗愿,把四只公狼崽培育成威风凛凛的狼王,可是紫岚打了个空算盘,四个狼崽相继死去,于是紫岚把最后的希望寄托在了自己的狼孙身上,并与金雕同归于尽。
读到这,我真为紫岚感到叹息,为紫岚无私伟大的母爱而心生敬佩。为了儿子将来的成就,不惜用自己的青春和生命作为代价。紫岚其实就像很多人的母亲一样,孩子放在窝里怕化了,放在手里怕碎了,用浓浓的爱小心翼翼地包裹自己的小孩。读到这,我想起了楼下的奶奶,以及我的妈妈。
我曾经认识一位很伟大的奶奶。老奶奶每天靠卖瓶子为生,每天好不容易弄来的钱,都毫不犹豫地捐给贫困山区的学生,她明知道自己连解决温饱都是问题,可为什么把钱都捐给那些人?她对我说了一句话:“那些人比我更需要这些钱!”因为他们写信总是叫我奶奶妈妈。这时一种多么伟大又无私的爱。
还有我的妈妈,她平时会给我布置很多作业,她希望我成为一个喜欢学习的人,还经常对我说:“少年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她不希望我整天玩游戏,而且我的妈妈为了我的学习头上、脸上多了许多白发和皱纹。
母爱是每个人类、每个生物都有的一种爱,无论亲生与否,只要被称之为“妈妈”就伟大、无私又感人。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读后感 篇5
寒假里,我再次品读了沈石溪的《狼王梦》。这本书主要讲了紫岚生下五条小狼,死了一条,剩下三雄一雌。紫岚分别培养长子黑仔儿,次子蓝魂儿,最小的儿子双毛成为狼王,但是它的孩子纷纷丧命,最后它把希望寄托在自己的狼孙上。
我非常敬佩紫岚,她足智多谋,在她快要分娩时,大白狗要扑向她,她威吓大白狗,这样她的孩子才平安落地;她做事果断不含糊,为了更好的生存,它吃了即将死去的第五只小狼;她有着坚强的毅力,为了把小狼培养成狼王,她做了很多别人难以理解的事情;她也很自私,为了培养黑仔,蓝魂儿和其他小狼只能吃半饱,打猎打回来的东西都被黑仔挑去。作为母亲,她没有做到公平。但我理解她的用心良苦,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让黑仔成为狼王,在弱肉强食的森林里存活下来。
紫岚的爱是特别的,为了孩子的未来和前途,她不惜自己的生命,这种爱是让人敬佩的。
这不由得让我想起《麻雀》这篇课文,在小麻雀被猎狗攻击时,老麻雀像一块石头一样落下来,她的这份勇敢源于她对小麻雀的爱,连凶猛的猎狗都退缩了。猎狗没有想到小小麻雀竟有如此大的胆量,它被这种伟大的母爱折服了。
母爱是伟大的,也是无私的,尽管爱的方式不同,但是最能打动人心。“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这本书非常不错,大家快去看看吧!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读后感 篇6
那黑暗中,忽地闪出了一道幽光,充满杀气,令人心惊胆战。那道幽光,不,是地狱使者——狼的眼,我猛地醒来,原来是我梦到了《狼王梦》。
这本书是由著名作家沈石溪写的。 它主要说的是一只名叫紫兰的母狼想让她的丈夫成为狼王,但她的丈夫死于意外。 所以她给了儿子希望,但她的儿子一个接一个地死了。 最后,她不得不把希望寄托在狼太阳上,为了保护狼太阳,她尽力用金雕死去。
任何活着的人都渴望生活,她有生存的权利,但是,紫兰对狼孙子放弃了容颜,放弃了青春,放弃了她的一切,我对她充满了钦佩。
我认为,“狼王梦”这本书是写的不仅是狼,是人,人的本质,因为一个人书写笔狼,充满了人的感情,用智慧,甚至人是不是品质。这本书彻底改变了我的狼的理解,在这本书“狼魔鬼”这一形象就不再出现了。而且我之前,和大多数人一样,我觉得狼是凶残的邪恶,要杀死孩子是同义的,但事实是强烈回击了这一点 - 美国科学家进行的实验中,狼饿了三天,然后再把活鸡和一大块肉在狼的面前扔的,果断地朝狼肉,不杀生。那么,事情是有两面性,沉放书面狼的另一边,狼不只是阴险,狡诈,充满母爱的,充满智慧,充满团结心脏的!
我觉得书是一颗颗珍珠,而《狼王梦》便是这珍珠库中最具有美的,它使我受益匪浅,值得我们人们去全神贯注去读,去咬文嚼字品味的一本十分好的书。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读后感 篇7
今天,我终于把《狼王梦》读完了,作者叫沈石溪,讲述的是狼的故事,带我们走进了狼的世界。
在广阔的尕玛儿草原上,一场飞沙走石的大暴雨中,失去了伴侣的母狼紫岚在与猎狗的厮杀中,艰难地生下了五只小狼。但是。最后一只刚出生就冻死了,只留下四只狼崽。为了喂养自己的孩子,紫岚吃掉了死去的狼崽,终于熬过了艰难的一夜。
紫岚为了让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她付出了很多,但紫岚的所作所为注定了失败,三个儿子相继死去,自己也别女儿赶了出去,最后与金雕同归一尽。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作者写得非常生动,引人入胜,让人看完一章还想看下一章的感觉。沈石溪之所以被称为“动物小说大王”是因为他能通过表情、动作、猜测动物心里。
读完这本书,我感受到了狼的凶残和无情,感受到母爱的无私伟大。我很庆幸自己是自由幸福的,妈妈没有逼我做我不喜欢做的事情,让我快乐的成长。所以我要好好学习,为梦想而努力奋斗,并用我的爱作为对父母最好的回报。
自我评价写得工整,语句通畅,但感受太少了。
家长评价母爱是伟大的,看看被权力扭曲的母狼---紫岚,她偏激的爱只有一个目的:为了儿女。写得非常棒!
伙伴评价最后一段写的挺好,不错,很生动。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读后感 篇8
人们总是说母爱是伟大的,无私的。对此,我无法理解母爱有多么的伟大,无私,可是自从看了沈石溪写作的《狼王梦》这本书,让我深深的体会到了这句话的含义。
书的主人公主要讲了紫岚生了四个狼宝宝,它为了完成丈夫黑桑要做狼王的遗愿,而为此让自己的孩子去继承这样的梦想,可是天不随愿,公狼宝宝一个个的死去,最后它只能守护着自己的女儿所生的宝宝而勇敢与金雕一起同归于尽来实现自己的梦想。
想想,一只狼能为此付出自己的生命,更何况室人类呢?说到这里,让我想到了我的妈妈,她不是也像紫岚一样一直守护着我嘛?她为了我能一天一天的茁壮成长,失去了很多很多,不管走了多少个春夏秋冬,熬了多少个夜晚,她总会一直陪伴我左右。
记得有一次,我的腿被玻璃划破了,鲜血一直往外流。于是妈妈一看,赶紧拿了一块布把我的伤口包住,背起我就送到医院。我知道,妈妈一直有腰疼的毛病,可是为了我却强忍着疼痛,到了医院妈妈还一直鼓励我,说;没事,缝针的时候只要你不看就一点也不疼,可是当妈妈看到医生清理伤口的时候,肉划的往外翻时,我悄悄地注意到妈妈的眼睛湿润了。
虽然这对于我们大家来说,这只是一件小事,但是从中我能体会到妈妈对我的爱,就像紫岚一样它用一生的生命守护着狼外孙,为此所以说母爱室伟大的,无私的,让我们每一个人都要珍惜母爱,爱护自己的妈妈。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读后感 篇9
前几天刚读完《狼王梦》这本书,感慨良多,我深深被紫岚这位伟大而坚持的狼妈妈所感动;她为了使她的五只幼崽成“人”,可以说是吃尽了千辛万苦,虽然结局不是很完美,但我也渐渐明白:一个人一定要有远大的理想和抱负,并为这个梦想去不懈地奋斗,即使不一定成功,失败后也不会留下遗憾……
这个故事不仅让我联想到我和我身边的人和事,这学期妈妈辞去了工作跟我们来了盐城,专门给我和爸爸洗衣煮饭,让我们可以安心地学习和工作,还特地为我报了一个吉他兴趣学习班,一开始,我怀着好奇心去上了第一节课,感觉还不错,老师优美的琴声让我陶醉,也让我兴奋,于是我暗暗下定决心要好好练琴,不辜负妈妈和老师的期望,可是当我自己真正去练习弹琴时,才发现“看花容易,绣花难”,我的手指都弹得红肿了,当时我真想放弃了,不想再弹琴了,可当我想到母狼紫岚那种顽强、勇敢的精神以及爸爸妈妈每天的那份辛苦和坚持,不就是希望我有朝一日能出人头地吗?这不正如狼妈妈紫岚一样,努力地倾其所有培养自己的“幼崽”,这份沉甸甸的爱让我重拾信心,拿起吉他认真地继续着,因为我的认真努力,终于可以熟练地弹奏老师教我的'那首曲子《多年以前》,并在老师那也受到了肯定和鼓励,这使我更有信心去想着我的更高目标迈进。
通过《狼王梦》的故事,我渐渐地明白:兴趣可以慢慢培养,只要努力才有回报,为了我的“狼王梦”,我愿一直默默地努力着……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读后感 篇10
它一高兴,就会一个劲地摇着脖子上的两个小铃铛,嘴里还一起直“汪汪汪......”地叫个不停。还差一个人她就可以完成自己的心愿了,还差一个人她就可以恢复原来的自己,还差一个人他就可以恢复记忆重新想起她,还差一个人他们就又可以在一起了?
文中的主人公紫岚为完成丈夫的遗愿,违背了狼族千百年的行为习惯,硬是要不惜代价的把自己的亲生骨肉训练成“超狼”,可天不随狼愿,它所幸存的四只小公狼相继死去,最后她只得把希望全部寄托在自己的狼孙身上,在她生命的尾声,她为了让自己的狼孙不再受威胁,成为尕玛尔草原的狼王,与天空中唯一的恐怖——金雕同归于尽了。
紫岚面对一次又一次的挫折、失败,没有丝毫的退缩,前进的步伐反而更加坚定,在这巨大力量的背后所支撑的仅仅是他对丈夫黑桑的一个承诺。
不论是人,还是动物,感情都是如金子般硬的,不论是凶残的虎豹,还是贪婪的狼熊,在亲情面前总会低头。紫岚,或许她在千万狼群中如沧海一粟,但是她用她的行动、她的思想,诠释了一位慈母的形象。
母狼紫岚用一种独特的母爱,尽管有一些偏见,但作为一只心灵被权力极度扭曲的狼,作为一只承担着丈夫生前遗愿的狼,她必须这么做,她也只能这么做。
其实,不管是狼,还是人,都是在用自己的方式,谱写一曲母爱的乐章。而这种母爱的行为是伟大,而令人可敬的!这就是我看完《狼王梦》的读后感!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读后感 篇11
在暑假里,我读了《狼王梦》,当翻开第一页时,我一下子被吸引了。
《狼王梦》以尕玛尔草原和日曲卡雪山为背景,讲述了母狼紫岚如何培育三只小狼成为狼王的经过,把在大自然挣扎求生存的狼发展出来的"狼道",刻画得淋漓尽致。
在广袤的尕玛尔草原上,一场飞砂走石的大暴雨中,失去了伴侣的狼妈妈紫岚在与猎狗的厮杀搏斗中艰难产下了四只小狼崽。紫岚为了把其中的三只公狼崽培育成狼王,付出了惨重的代价,然而紫岚没有成功,最终抱憾离开世界。
书中的"狼道"是作者描写的重点。母狼紫岚,在必要时,可以吃掉自己的狼儿;或者为了不让孩子受猎人们的折磨和屈辱,维护"狼道"的尊严,可以一口咬断孩子的喉管,无论如何也要留全尸;甚至眼睁睁地看着爱子在搏斗撕杀中受伤、死去,被饥饿的狼群咬成碎片,也不伸出援手。狼儿们长大后,不必像我们人类说的"礼道"、"孝道"等来回报父母,反而要奴役它们,甚至可以杀掉他们。因为据"狼道"来说,敢于咬死父母的狼才可以成为顶天立地的狼王。
《狼王梦》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读后感 篇12
最近,我看了一本特别有趣的书——《狼王梦》。
这本书不仅有趣,而且也很有教育意义,文中描述了世界上最伟大的爱——母爱,写得深刻而又令人感动。
《狼王梦》主要讲述的是一只叫紫岚的母狼和她的孩子的故事。为了继承丈夫的遗愿——当狼王,紫岚生下狼崽后,尽心尽力地照顾孩子们,遇到什么危险,她都全力以赴地保护它们,好让它们健康长大后能当上狼王。
随着小狼们渐渐地长大,不幸发生了,它们一只接着一只倒下。紫岚心灵遭受重创,但是,她没有在命运面前屈服,它继续坚持自己的梦想,但梦想最终随着最后一只小狼的战败而成为泡影。
可怜天下父母心啊!无论是人类,还是动物界,母爱是亘古不变的。母亲都会为自己的孩子无私地奉献着,她们不计回报,心甘情愿地为孩子做一切事情。
读完此文,我不由得想起了我的妈妈。我的妈妈是世界上最勤劳、最好的妈妈。她每天洗衣、做饭、打扫卫生,还耐心地辅导我学习,她无微不至地呵护着我,让我能够快乐、健康地成长。在我的每一步成长中,我取得的每一个成绩,都是妈妈心血的凝结,而她却心甘情愿、无怨无悔。
《狼王梦》这本书告诉了我什么是爱,我也懂得了母爱是世界上最伟大、最无私的爱。愿我们每个人都好好地爱我们亲爱的妈妈。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读后感 篇13
狼王梦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一本著名的小说。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关于狼的,关于爱的,关于生命的,有关梦想的故事。母狼紫岚一直有个梦想,也是为了完成狼王黑桑的心愿,培养它们的小狼崽成为狼王所发生的故事。
《狼王梦》的故事既紧张又刺激,最吸引我的是魂捕兽夹中的一个细节,是关于狼群捕狗熊的描写。快接近春天了,狼群一连五天没有找到任何食物,实在饿极了,便去捕杀冬眠中的狗熊。而狗熊决不是狼所能轻易对付得了的食草类动物。狗熊住在一棵老态龙钟的苦楝数洞里,哪怕最强的大公狼进去,万一被狗熊发现并扇一掌的话,非死即伤。但是年幼的蓝魂儿勇敢地跳进树洞,咬醒了狗熊,并把它成功得领到了外面。这时聪明的大公狼用计谋将呆头呆脑的狗熊成功捕杀,狼群终于饱餐一顿。蓝魂儿也被分到半颗的熊心。作为紫岚精心培育的“战狼”——蓝魂儿,当它面对强大的猎物时,真的非常勇敢,有魄力,同时狼也具有足够的计谋,比如说捕杀狗熊。别看狗熊这么野蛮凶狠,狼用计谋也可以把它吓破胆呢!
这本书不仅深刻地描述了动物的故事,让我对动物的奇妙世界有了更深的好奇,同时也告诉我们在面对困难时,就应该像蓝魂儿一样,去勇敢面对。同时也要运用我们的头脑去化解困难,别像狗熊那样用蛮力解决。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读后感 篇14
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狼王梦》,它是由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这本书主要写的是一只母狼对小狼的给予的伟大母爱,想让狼儿们当上狼王。
事情是这样的:在草原东北端一块马蹄形臭水塘边,卧着一只母狼。它的名字叫紫岚,她怀孕了,而且快要分娩了。紫岚忧虑狼崽是否能平安出世是否有足够的奶水。她怀孕后,食量大的惊人,总是吃不饱,而且一直没有捉到可口的动物,饿极了只能用老鼠充饥。
一天,紫岚想到了一个奇妙的主意,在附近,有一个养鹿场,它想去叼一只鹿补补身子,那天晚上,紫岚叼了一只鹿后反回洞里。可是,如果叼回洞的话,鹿血已经变冷,所以它吸完血再回去。路上下起了大雨,紫岚只能露宿了。在路上,它就生了。一共五只狼崽,由于太粗心落叼了一只。等它发现时,已经晚了。
那几只狼崽,三公一母,一只叫黑仔,一只叫蓝魂儿,一只叫双毛,母的叫媚媚。后来,因为种种原因,四只狼只剩下了媚媚。不过,媚媚将会继续繁殖,来完成紫岚的狼王梦。
母爱像火红的太阳,母爱像黑夜里的油灯,母爱像冬天里的毛衣,母爱更像山间的溪水,一点一滴的细流汇成潺潺的溪流,一点一滴的关怀汇成浓浓的母爱。我们的母亲一直爱着我们,只要有爱,一切将会实现!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读后感 篇15
在这个充实的暑假里,我读完了沈石溪所著的《狼王梦》。
《狼王梦》主要写了一只名叫紫岚的母狼生了六只狼,其中一只生下来不久就被冻死了,其它四只狼分别叫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紫岚希望将三只公狼培养成狼王,但是都未成功,最后只能寄希望于媚媚生下来的狼能成为狼王。但是,后来紫岚却被媚媚赶走了,最后,它为了避免幼狼被金雕吃掉和一只金雕同归于尽了。
这本书让我非常感动,紫岚对幼狼的良苦用心使我想起了我的妈妈。我的妈妈在炎热的暑假里每天早上送我去上课,中午冒着50度左右的路面温度接我回家吃饭,然后又送我去上课,晚上接我回来……一天天都是如此。然而我却不是特别领会妈妈的良苦用心,有时候还十分不高兴。
这就像紫岚,它精心养育的黑仔死了,便用全部精力去养蓝魂儿;蓝魂儿死了,就去养双毛;双毛死了,希望媚媚找一个好丈夫,媚媚也不领情,还把紫岚赶出了石洞。
可怜天下父母心,我妈妈跟紫岚一样。紫岚希望自己的孩子能成为狼王,而我妈妈现阶段希望我上一所好的初中;紫岚在默默地帮助孩子,帮忙扫除障碍,我妈妈帮忙辅导我,助我一臂之力;紫岚……
《狼王梦》使我受益匪浅,使我读懂了妈妈对我深深的爱,使我难以掩卷。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读后感 篇16
今天上午,我收到了妈妈送给我的新书——《狼王梦》。于是,我便迫不及待的翻开书看了起来。
这本书主要讲了四只小狼和一只母狼的故事,大公狼黑桑想当狼王,和母狼紫岚一起想推翻旧狼王。可是,黑桑不幸丧命于鬼谷中。紫岚给黑桑生了五只小狼仔,第一只在刚出生时,不幸被冻死。紫岚给大儿子取名为黑仔,二儿子为蓝魂儿,三儿子为双毛,小儿子为媚媚。因为黑仔长的非常像黑桑,所以紫岚十分宠爱它,想让他来完成黑桑临死前的遗愿,推翻现任狼王。于是,紫岚一开始训练它。在他这个年龄,别的狼仔还不敢出洞,可他却在大草原上奔跑,结果被一只金雕叼走了,紫岚只好训练蓝魂儿;蓝魂儿果然不负众望,是狼群中的佼佼者,每次都是他带领着大家,可太过自信,让自己死在了猎人的陷阱里。紫岚只好把希望放到小儿子双毛身上,双毛因为胆怯,被狼王洛嘎咬死。紫岚快绝望了,可它一定要实现黑桑的遗愿。媚媚正处于狼的配种期,紫岚只好为媚媚找一头强壮的狼,才能有遗传基因好狼仔,可媚媚却和狼群中最奴性的公狼吊吊在一起,紫岚只好将吊吊咬死。后来强壮的公狼卡鲁鲁和媚媚在一起,生了五只狼仔。但紫岚再也无法看到他们成为狼王了,因为她为了保护媚媚和狼仔而和金雕一起坠入悬崖。
这本书告诉我们:家长教育孩子一定要看孩子愿不愿意,不然会影响孩子的一生。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读后感 篇17
在动物中一般都是雄性称王,可是,有一匹沈石溪笔下的母狼,创造出了奇迹。
那匹母狼名叫紫岚,她的伴侣黑桑不幸被野猪的獠牙咬穿了头颅。黑桑去世前告诉过紫岚他想当狼王。他死后,紫岚便专心辅导她们的孩子。然而,她的孩子因为各种原因并没有当上狼王,于是她又努力地想让她的孙子当上狼王,最后,她为了孙子当上狼王,与凶猛的金雕同归于尽。
在这篇文章中,我知道了有些事情不一定是雄性才能做到的,有些事情雌性也能做到,而且雄性做地没她们好。文中的紫岚,是匹充满母爱的狼,她聪明、勇敢。她虽然没有看到自己的后代成为狼王,但她努力了,为后代付出了,她可以毫无遗憾地离开了。
我们要学习紫岚坚持不懈地精神。可能我们完成一件事十分困难,但如果你努力,付出了,你就会在你的一生记上“成功”这两个字。我们也要学习紫岚身上的“花木兰”精神。只要努力,女生也能做得比男生好。在夏令营,我变成了22人中的王者,在领袖班,我当上了副队长……这也证明了古代著名的女将军花木兰说的一句话:谁说女子不如男?
另外,紫岚身上的母爱使我感动,让我想到了我的妈妈,她无微不至地照顾我、呵护我……
如果大家想认识坚持不懈、内心强大的紫岚,请来看《狼王梦》吧!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读后感 篇18
《狼王梦》是著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的作品,讲述了一个令人感动的故事:将要登上狼王位子的黑桑在一场暴风雨中死于非命,母狼紫岚为了完成丈夫黑桑当上狼王的遗愿,将希望寄托在下一代身上,对狼崽进行一系列的培训。
她一次又一次地失败,一次又一次地受到挫折,但她并没有放弃,但是紫岚的愿望并没有实现,四只小公狼也相继死去。无奈之下,她只能把希望寄托在自己的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她与鹰王金雕同归于尽。
在我们的眼中,狼是一种残暴,而且冷酷、狡诈的动物,“狼心狗肺”、“狼狈为奸”……从这些成语中,就可看出来从古到今人们对狼的痛恨与厌恶。可是,后来读了《狼王梦》我才发现,人们误解了狼,即使再狡猾、再残暴、再冷酷的狼也是有着伟大母爱的。
我非常的欣赏母狼紫岚的教育方法,在自己的孩子面前,她极力压抑着自己的母性,她极力掩饰着自己,常常摆出一副严厉、冷漠、不在乎的样子。你难道会觉得这是母狼紫岚不爱儿女吗?错了,她是为了锻炼自己的孩子如果人类也向紫岚这样,恐怕也不会培育出我们这些娇滴滴、经不起一点儿风吹雨打的“小皇帝”、“小公主”了吧。
《狼王梦》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更让我懂得了母爱我喜欢《狼王梦》。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读后感 篇19
最近我读了沈石溪写的《狼王梦》。
这本书以母狼紫岚的视角来描写狼的生活,其中的动物搏斗场景描写得扣人心弦。
紫岚是一只有抱负的母狼,她在被猎犬追击、生命受到威胁的情况下生下了五只小狼崽。狼崽们的父亲黑桑即将成为狼王,却不幸被野猪拱死。为了完成黑桑未了的心愿,紫岚下定决心将其中的一只狼崽培养成新一代狼王。她用尽一切方式训练狼崽,狼崽们按照她的想法成长着。但是事与愿违,三只小公狼不是被老鹰叼走,就是死于捕兽夹下……小公狼的相继死亡重重地打击了紫岚,她从一只美丽的母狼变成了瘸腿缺牙的丑狼,她的“狼王”野心逐渐消失了。结局很悲惨,为了复仇,同时为了保护可能成为狼王的小狼孙,紫岚选择了与金雕同归于尽。
紫岚的狼王梦最终没有实现,但是她的坚持不懈打动了我。紫岚在培养小狼崽时曾用多种不同的方式,无论哪种方式都包含着她深深的母爱。比如:她疼爱黑仔,每次哺乳都让他吃得饱饱的,所以黑仔长得聪明、健壮又勇敢;培养蓝魂儿时,她用各种惩罚让他快速掌握生存技巧;对于双毛,她用了极其残忍的手段来激发狼的潜能—捕猎做苦差事,但只能吃残渣,喝脏水,终于让懦弱的双毛敢于反抗,但搏斗中紫岚的腿骨被折断了,她悲喜交加。
在人们印象中,狼是自私凶残的。但《狼王梦》中的母狼紫岚却是充满母爱的。《狼王梦》让我完全改变了对狼的看法,这是我看过的最精彩的动物小说。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读后感 篇20
在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陛下有一本狼王梦,狼王梦主要讲了一个母狼想把自己的四个儿子其中一个成为超狼也就是狼王,因为有一个狼崽在暴风雨中死去,所以母狼的希望变小了,母狼就开始培训最大的狼崽黑仔,让黑仔吃动物的心脏,培养黑仔的勇气,有一次母狼出去猎食回来的时候看见黑仔在洞口站着,那是黑仔才半大,一般狼崽在确定是母狼的气味才敢出来,而黑仔的勇气是普通狼崽的两倍,还有一次母狼出去猎食,有一只野兔从洞口爬过刚巧被黑仔看见了,于是黑仔就出去抓野兔的在一公里左右才追上野兔,把野兔带回了洞里,母狼很是高兴。
可是黑仔在玩弄松鼠的时候被金雕抓走吃掉了。
母狼得知黑仔死后就开始培训蓝魂儿,又要把蓝魂儿培训成狼王,蓝魂儿胆识和智慧都很好,在冬天狼群没有食物吃得时候,蓝魂儿冒着九死一生的危险去把狗熊引出了洞,只要狗熊到了雪地上狼就有足够的智慧战胜狗熊,需要指出的是进去的狼非死即残,可是蓝魂儿却丝毫没有受到伤害就把狗熊引到了雪地上,蓝魂儿得到了珍贵的半颗熊心。
可是蓝魂儿最终死在猎人的陷阱下。
双毛在争夺狼王位上死掉了。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希望越大失败就越大,做什么事都不能急于求成,不过动物都有至高无上的母爱。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读后感 篇21
读完《狼王梦》,我不由感慨万分,让我对“狼”有了更加深刻而客观的认识。它不是《小红帽》里那狡猾伪善的狼外婆,也不是《三只小猪》里那头贪婪奸诈的大野狼,更不是鬼故事中作恶多端的“狼精”。
它并不同于以往的小说题材,因为动物小说最容易刺破人类文化的外壳和文明社会种种虚伪的表象,可以毫无遮掩的直接表现丑陋与美丽融于一体的原神态的生命。人类文化和社会文明会随着时代的变迁而不断更新,但生命中残酷竞争、顽强生存和追求辉煌的精神内核是永远不会改变的。
我为母狼紫岚为了使孩子能成为狼王而不顾一切哀叹,同时又被她的母爱精神所折服。紫岚有五个孩子,可一只在刚出生时就冻死了。她的丈夫在一次捕猎中丧生,她成了一位单身母亲。为了生存下来的孩子,她含辛茹苦地艰难生存着。
贫苦的生活,使紫岚那个积压在心头的愿望更强烈:她要使她的孩子成为一代狼王。可是世事难料,老大死在金雕的利爪之下,老二丧生在猎人的铁栅栏里,老三在狼王之争时因一时胆怯被杀,老四因是母狼崽而丧失做狼王的权利。当一切无望时,紫岚又把希望寄托给她女儿媚媚的孩子,即她的孙辈,与金雕同归于尽
我想,作者沈石溪花费了这么多笔墨,无非是要书写两个字,那两个字就是——“母爱”。古往今来,有多少诗人、名人、伟人都为母爱称赞,这使我不断感受到,不论是凶残的狮豹;无论是温顺的绵羊;还是诡计多端的狐狸它们都视母爱为至高无上的爱。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读后感 篇22
《狼王梦》讲的是一匹胸怀大志的母狼紫岚,为了完成丈夫黑桑的遗愿而不惜一切代价想要将自己的三个儿子培养成超狼,成为新一代的狼王。
在故事中,母狼紫岚费尽心血培养自己的狼崽。它让狼崽们从小就从心里对狼王宝座有一种占有的欲望。然而,最终黑子丧命在金鹰爪下,蓝魂儿命断猎人的捕兽夹,而双毛在战斗的最后关头露出了自卑的心理,死在了狼洛嘎的爪下。紫岚最后为了起黑仔报仇,也为了替后代除患,与金鹰同归于尽。
在读完这本书之后,我陷入了沉思。我之前对狼的印象就是心狠手辣,十分狡猾。但现在,我对狼竟有了一种敬畏之心一匹母狼竟然有如此伟大的胸怀,为了将自己的孩子培养成狼王,几次差点牺牲性命。紫岚这种“望子成王”的梦想,难道不令人敬佩吗?一匹狼都拥有如此远的的理想,更何况我们是人类呢?人类是这个世界上最聪明的生物,但为什么有些人没有如此远大的理想呢?因为他们缺少狼对猎物的专注。狼一旦确立了目标便努力的一心一意的追逐目标,直到达到目标后,才会转换目标。书中的紫岚为了完成理想舍弃了它与大公狼卡鲁鲁的幸福。而人类能做到吗?不能。应为人类往往会被身边的各种事物所迷惑,半途而废,没有达到目标便转换了新目标。
在这一方面,动物是人类的老师。虽然紫岚的狼王梦最终没有实现,但它在追梦路上面对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与挫折,但仍然不抛弃不放弃的精神令我十分敬佩。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读后感 篇23
在一片苍茫的大草原上,一匹叫紫岚的母狼为了完成丈夫当上狼王的梦想。一心要把自己还未出生的孩子培养成不可一世的狼王。
然而现实是残酷的,紫岚首先要在非常恶劣的条件下艰难的生存下去。由于没有丈夫的照料,怀孕的紫岚已经无法捕到食物了。为了即将出生的孩子,紫岚拼死从看护鹿群的大白狗嘴里抢来了一只小鹿仔,紫岚总算是活了下来。
紫岚在生下孩子们后,就一直给孩子们灌输着一定要努力成为狼王的梦想。紫岚也在不断的培养着孩子,希望孩子朝着自己的梦想不断前进。但是,紫岚的希望一个个的破灭了。两个儿子的意外死去,让紫岚的梦想再也无法实现了。紫岚也已经老了。
但是,外孙子的出生,再一次点燃了已经衰老的紫岚的希望。为了保护自己的外孙子不被老鹰调走,为了自己心中最后的狼王梦,紫岚和老鹰同归于尽了。
这是一个凄凉的故事,紫岚身上好像也有我们父母的影子。为了实现自己身上没有实现的理想,总是把希望又放在了孩子的身上。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想,梦想。为了实现自己心中的梦想我们都在不停的努力。可是,为什么有些人实现了自己的理想,而有些人却没有完成呢?
我想,那是有些人把自己的目标定的太高了,无论自己怎么的去努力,也无法实现自己的目标。为了你不可实现的目标,反而失去了生活的许多的乐趣。所以,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自己的目标。这样,经过自己不懈的努力,终于实现理想的时候,该是多么的幸福!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读后感 篇24
今天,我看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作品《狼王梦》。它是一篇长篇小说,还有一篇更短的小说叫“狼种”。
其中“狼王梦”写了一匹名叫紫岚的母狼培训它的三只小狼的故事。(本还有一只小公狼,出生时不幸溺水而亡。还有一只小母狼)第一只小公狼胆子很大,不过由于小狼太小,而且紫岚去捕猎时,不幸被金雕捉去,成了金雕的美餐;第二只小公狼本已快长大,只不过它事事冲在前面,不幸被捕兽夹夹住,命归西去了;第三只小公狼由于长久被忽视,紫岚好不容易让它有了自信,它却在快打败狼王时信心大减,最终成了狼王的美餐。
后来,紫岚为了让媚媚(紫岚的女儿,一只小母狼)无后顾之忧,于是和一只金雕同归于尽。
“狼种”讲了一只名叫大灰的狗的故事。大灰出生时毛色紫灰,没有光泽,就像一堆草木灰一样。
大灰长相和普通的狗也有差异,大灰长的像狼。因为大灰的母亲身上有六十四分之一狼的血统,也就是说有六十四分之一会生小狼崽。遗传密码十分复杂,在某种因素的干扰下,隐性基因有可能突变显性,这就是罕见的返祖现象。
毫无疑问,大灰的身上出现了返祖现象。大灰从警犬学院毕业,到了马戏团表演,还遭受了哈巴狗的暗算。
在一次遭到云豹偷袭的时候,大灰为救它的饲养员川妮,好不容易脱掉铁索,赶走了云豹,大灰自己却因救川妮被云豹咬穿了肚皮,漏出了一截肠子。
这本书外表不算太美观,但内容相当精彩!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读后感 篇25
狼,在我们的心目中一直是凶残、狡猾的动物,而在《狼王梦》这本书里却大不一样。你看:紫岚是一匹母狼,在一条铺满鹅卵石的古河道上,与一条大白狗斗智斗勇,顺利地生下了5只小狼崽。可是天公不作美,突如其来的大雨夺去了一条小狼崽的命,剩下的4条小狼一个一个成为紫岚的希望。首先是黑仔的力量和智慧胜过同类,在别的小狼都指望母狼带来的食物时,它却自己猎食了一只小松鼠。可惜,在紫岚打猎时它跑出去捉小动物,玩耍时变成了一只金雕的嘴中食。接着,蓝魂儿成为了狼群中的佼佼者,可是在一次狩猎时上了当——被捕兽夹“咬”住了。紫岚为了不让它受苦,撕碎了蓝魂儿。然后,是自甘平庸的双毛,在紫岚的特殊训练下,向狼王洛戛发起了挑战,在快要胜利的那一时刻,老王发出了不可一世的怒吼,双毛还原了状态,被洛戛反杀了。最后,紫岚出于对儿女和狼孙的爱,与一只可恶、狡猾、老练的老金雕同归于尽,血洒碧空……
我想起了妈妈,她对我的爱是无微不至的。每当我生病时,她总是一直陪着我,为我尽心尽责地服务,一点也不顾及自己的身体。等我病好了才会松一口气,她才安心地睡觉。为了照顾自己的孩子,母亲由原来娇嫩的女孩变成了坚强的“女汉”!
母爱的伟大,是没有极限的,不管是动物还是人!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读后感 篇26
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你看过吗?相信你会和我一样,一旦看上了就会爱不释手。这些小说讲述了一些生命、自然和动物的故事。其中,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狼王梦》中的紫岚为了让她的儿子们成为狼王,付出了巨大的努力但没有成功。她为了实现这个愿望,只好把希望寄托给她的女儿。为了让她的女儿成功地抚养小狼崽,她和曾经让黑仔惨遭毒手的大雕同归于尽。从中我感受到了父母的爱是无私的。
我也有一个温暖的家。爸爸是一头大黄牛照顾全家,妈妈是一头奶牛,哺育我成长,而我呢,是一只小蜗牛,拉着爸爸妈妈的手一步步长大。我们是相亲相爱的一家人。
父亲的爱像一座坚固的大山,带给我安全感。平时他工作很忙,但放假时他会带我到外面玩。前年,他曾带我去爬五岳之一的华山,爬到一半时我有些爬不动了,爸爸鼓励我:“想做狗熊就别爬了。”我当然不想做狗熊,就一鼓作气地往上爬。
母亲的爱像无边无际的大海,我就像一叶小舟,在妈妈的怀抱里自由地航行。照料我生活的是妈妈,辅导我功课的也是妈妈。我最喜欢妈妈给我做爱心牛排,好大一块牛排,香喷喷的,配上美味的意面,味道好极了!这就是爱的味道。
爸爸妈妈很爱我,他们就像两把伞,为我遮风挡雨。在这爱的港湾里,我无忧无虑、自由自在地成长!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读后感 篇27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叫《狼王梦》。这本书的作者是沈石溪。相信很多人都知道他被大家称作是动物小说大王,他曾获得过中国图书奖,冰心儿童奖等很多大奖。
本书主要写了一只名叫紫岚的母狼,我猜一说到狼,你们肯定会说狼是一群自私而残忍的食肉动物,可是文中的紫岚虽残忍,但是它对自己的幼崽则充满了母爱,更充满了期待。紫岚有五只狼儿,有一只狼儿刚一出生就被无情的风和雨冻死了。剩下的四只狼儿活着,母狼紫岚一心想要把其中的一只狼儿培养成未来的狼王,完成它们父亲大公狼黑桑的遗愿。大狼仔叫黑仔,被紫岚培养成了一只健壮有野性的小狼,可是有一天因为一个意外,黑仔被金雕给吃了,伤心的紫岚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二宝蓝魂儿身上,不到一年时间,蓝魂儿被紫岚培训成了一头有勇有谋的狼,可是天不遂人愿,蓝魂儿中了猎人设的圈套,被紫岚亲口咬死埋了,悲痛欲绝的紫岚把最后的希望放在三宝双毛的身上,把不自信的双毛培训成了充满霸气的狼,在双毛和狼王比拼的最后阶段,因为性格上的缺陷导致失败,被群狼吃掉了。年老体衰的紫岚被最后的孩子媚媚赶出洞穴,生命即将结束的时候,为了自己的狼孙不被金雕偷吃,结果和金雕同归于尽了。
从这本书里,我学到了很多道理,第一,就是我们要有梦想,然后付出行动,才有可能成功;第二,做事要选对方法,坚持不懈,永不放弃;第三,要有感恩的心。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读后感 篇28
今天,我读完了著名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长篇小说《狼王梦》。
这本书的内容丰富多彩,语言生动有趣。接下来,我就为你讲述一下《狼王梦》这本书的主要内容吧!
紫岚,是一匹母狼。它全身都是深紫色的毛,只有它的腹部,是纯白色的。现在,它怀孕了。可它的肚子却还空着,它希望自己能找到什么吃的。紫岚来到养鹿场,却被大白狗发现了。接着,它和大白狗开始了激烈的战争。
因为大白狗不是优秀的警犬,而是一只普通的家犬。所以很快便败下阵来了。之后,紫岚又把狼崽移至到山洞里。但是,因为它的速度不够快速,所以当它转移最后一个狼崽的时候,那个狼崽已经死了。回到山洞,里面没有吃的。紫岚只能痛苦的把狼崽已经死去的尸体吃掉。
狼崽们渐渐长大了,紫岚用了许多精力先后培养了黑仔、蓝魂儿和双毛,希望它们之间的任何一个能当上狼王。得到的结果却是黑仔一岁时被金雕吃掉,蓝魂儿死于猎人的捕兽夹之下,双毛被狼王打败,狼群把双毛吃了。
最后,紫岚把梦想寄托在了媚媚以后所生下的狼崽身上。而它自己,为保护媚媚顺利地分娩。在山洞外,和想吃掉狼崽的金雕同归于尽了。
读完这本书,我感觉紫岚一生都在为狼王这个目标而努力着。一次次的失败,并没有打消它的念头。却让它把希望寄托在了后代的身上。这种百折不挠的精神,多值得我们学习呀!
希望你能看一看这本写出了紫岚一生的《狼王梦》。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读后感 篇29
妈妈前一段时间天天捧着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在看,有《白象家族》、《斑羚飞渡》、《豺》、《狼妻》、《再被狐狸骗一次》、《最后一头战象》、《保姆蟒》等,看完就在我耳边给我讲。刚好本学期老师让我们读《狼王梦》,于是妈妈就赶快给我找了《狼王梦》这本书让我看。
《狼王梦》这本书主要讲了有一匹叫紫岚的母狼生了五匹狼,但是有一匹公狼刚生下来就被冻死了,只剩下三匹公狼和一匹母狼,这三只公狼叫:黑仔、蓝魂儿、双毛,母狼叫:媚媚。紫岚的丈夫有一个想当狼王的梦想,可是在一次捕猎中不幸落难。紫岚非常爱她的丈夫,于是她就把丈夫想当狼王的这个夙愿寄托在了孩子身上。
紫岚一心想让自己的公狼成为狼王,什么都不顾千方百计,竭尽全力,但是三匹公狼都死掉了,但她没有灰心,至死而不悔,把希望留在自己儿女的下一代。它为了培养黑仔,她的奶都给黑仔吃,让其他孩子忍饥挨饿,为了培养黑仔的霸道,她不惜让黑仔把自己抓的遍体鳞伤。不幸的是黑仔被金雕叼走了,再也没回来。之后紫岚又开始培养蓝魂儿、双毛可惜都没成功。
最后紫岚把希望寄托在了媚媚的孩子身上,紫岚她为了让自己的孙子当上狼王,当金雕在他家上空盘旋时,她不顾自己的生命和金雕同归于尽了,因为她要保护自己的儿女,所以和金雕同归于尽了。
读完这个故事后,我感受到了动物之间的亲情。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读后感 篇30
今天我终于读完了这本让我爱不释手的《狼王梦》,作者沈石溪淋漓尽致的诠释了母爱,也从侧面反映了弱肉强食的丛林法测的残酷。他写的不是狼的社会,而是我们生活的社会。
故事中的紫岚为了自己的孩子将来也能继承狼王,牺牲了所有,甚至是自己的生命,想为子孙后代荡平道路,可到最后也并没有换来好的结果。这是一个令人伤心的故事,不禁让我浮想联翩。我们的印象中,狼是凶残的动物,以冷酷,凶狠为人所知。作者却一反常态,成功把狼塑造成像人一样“望子成龙”,为了后代不惜一切代价去给他们创造条件,体现出母爱的伟大。让我印象最深的莫过于紫岚为了能让自己的孩子免遭更多的痛苦,毅然决然的把自己被捕兽夹夹住的孩子咬死了。这是何等让人痛心的事情,一个母亲能咬死自己的孩子,这体现出了什么样的母爱,只有身为人类的我们能体会。不管在任何情况下,母亲永远都是在为子女考虑。你难过了,母亲安慰你;你犯错了,母亲痛斥你;你害怕了,母亲鼓励你;你退缩了,母亲鞭笞你……她们永远都在为子女着想,这是天底下最伟大的爱。我想起了以前生病住院,母亲在床边几天几夜都没有合眼的照顾我,她该有多么的担心我,心最疼的永远是母亲。想到经常惹母亲生气,我就惭愧的无地自容。
《狼王梦》让我更加懂得母亲的伟大,我以后一定会更加好好学习,不辜负母亲、家人,用优异的成绩来回报他们的养育之恩。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读后感 篇31
今天我读了《狼王梦》这本书,这本书是动物小说作家沈石溪写的一本书。
这本书讲的主角是一只母狼叫紫岚,她的夫君再一次猎食中不幸身亡,紫岚为此感到十分的绝望,因为他的能力是十分强的,本打算在今年当上狼王,可是没有想到发生了这样的事。紫岚要生孩子了,紫兰的生活十分的艰苦,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去偷人类的鹿吃,被一条大白狗发现,大白狗和紫兰打了起来,紫岚九死一生,把五只小狼生了下来,打败了大白狗,可是河道发洪水淹死了,一直只剩下四只。一波过后,紫岚得到了一时的平静,老大黑仔长的就像他的父亲一样,有过人的天赋,可是紫兰在一次外出猎食时,一只金雕正好发现了因为胆大自己一个人在外玩耍的黑仔,把黑仔给抓走了。紫岚回来看到了这一幕,也无能为力,后来的狼王之位让紫岚的二儿子蓝魂儿当了。
蓝魂儿十分的优秀,可是发生的倒春寒,送掉了蓝魂儿的命。那天,狼群很饥饿,发现了半只羊,可惜这是猎人的陷阱,当他们发现以后已经很迟了,蓝魂儿被砸死了。当自己的三儿子双毛被狼王咬死后,只能把自己的希望放在自己的女儿媚媚身上了,后来紫岚为了保护自己的孙子和敌人同归于尽了。
多么感人的故事呀,我想起了自己的母亲,我们的母亲不都是这样的吗?希望自己的儿女成才,都在尽自己的最大的努力保护我们,我们应该珍惜这份母爱。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读后感 篇32
今天,我为了完成老师布置的作文——读后感,我拿出了刚买的《狼王梦》,看完以后,内心有种说不出的感动。
母狼紫岚在尕玛尔草原与大白狗搏斗的时候产下了5只小狼崽。4小狼都在被紫岚培养成为狼王的过程中不幸夭折了,只有媚媚长大成狼。随着时间的推移,媚媚要产子了,她只能把希望寄托媚媚生下的小狼崽身上,这时金雕出现了,为了不让悲剧再次发生,她毅然决定,她与金雕同归于尽。
这场搏斗终于来了,在这场你死我活的殊死搏斗中,她失去了双眼,身上也被金雕啄得满目疮痍,鲜血淋漓,他忍受着剧痛,迸发出惊人的力量,奋力向金雕的翅膀咬去,金雕翅膀被紫岚咬断了,去了平衡,一起向山谷坠去。
看到这里我的内心震撼了,看到了她空洞的留着鲜血的眼眶,遍体鳞伤的身体,看到她与金雕坠落山间时,我的心仿佛在颤抖,流血!
身为一个母亲的紫岚可以为儿女们付出他的一切,甚至是最可贵的生命。回过头来想一下,生活中,哪个父母不疼爱自己的宝贝,他们在工作日的时候,起早贪黑挣钱供我们读书,节假日时白天为我们洗衣做饭,做一顿充满爱的美味佳肴,晚上还要为我们辅导作业,温习功课,在我们累了的时候,递给我们一杯充满爱的果汁。有时能确实是我们做得不好让他们失望了,他们骂我们一两句,但是我们千万别生他们的气,因为这是爱我们的表现!如果我们用心去体会,去理解,去发现,便会明白父母之爱是世界上最无私的,最伟大的!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1
我大概也算是出生在“书香门第”吧!因为打我记事以来,家里的书柜里,桌子上、茶几上、甚至凳子上,随处可见的大都是书,因此妈妈常抱怨家里太“凌乱”。
在这样的环境里,想不认识字都难。于是,三、四岁,我就认识了不少字。看图识字、幼儿读物、还有爸爸、妈妈经常给我讲的那些故事书上的故事,成了我幼年时代的精神粮食。
稍稍懂事了,我把爸爸的书翻了个遍,虽然不少是爸爸教书用的,我还是饶有兴趣地东翻翻、西看看,以至于爸爸找不到书的时候还是我帮他找到的。
幼儿时候,我最喜欢那些彩页的童话故事,它们把我带进了一个个生动的童话世界。好几套童话故事书几乎都让我翻烂了,那些五彩绚丽的故事似乎印在了我的脑海里,终身忘不了了。
上小学了,语文老师很惊讶我的语言理解能力。我的作文常被老师当作范文在班上念,同学们羡慕地问我,“陈玥,你的语文为什么这么棒?”我也毫不卖关子地告诉他们——多读书呗!
有书读是福气,我爸爸曾告诉我他小时候的理想就是想当书店里的营业员,他们那个年代,书很少,好书就更少。好不容易买到或借到一本书,常常是爱不释手,挑灯夜战——难怪他眼睛近视。他很爱惜书,小时候看过的书不少仍然保留着。
读古今书籍犹如欣赏美丽的画卷,历史上叱咤风云的人物缤纷无限,中外新奇事物琳琅满目。徜徉在书的海洋,朝可拜谒孔子,暮可走访太白;夏可观十里荷花,秋可赏三秋桂子;意在北可驰骋塞外草原,心向南可流连江南雨巷……在书中能让你发现一个又一个神奇:随“突尼斯”骑鹅旅行,和多萝茜寻访《绿野仙踪》;“嫦娥奔月”让我们有了探月计划,《海里两万里》的科幻让人类遨游湛蓝的海洋……有书可读实在是人生一件乐事!
我渴望通过“书籍”这座桥梁与智者交流,打开通往世界之窗。在浩如烟海的书籍里,我恨不得多长一双眼睛——咳,那不成了“四眼狗”了吗?——噢!这句话犯忌,对老爸不尊重,删去!
腹有诗书气自华,我手捧“宝书”闯天涯!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2
如果把知识比作花朵,那书籍就是深扎泥土的老根;如果把知识比酒瓶,那书籍就是甘甜可口的美酒;如果把知识比作夜空,那书籍就是那颗颗耀眼的星星。
谈到读书,我便忍不住把自己的心里话一字不漏地说出来。
我从小就会听大人们讲故事,因为我觉得故事的内容很有趣。而且,我还认为读书是每个人在人生必须经过的一条路。书可以让整个世界变得更有趣,令人生变得丰富多彩,让个人变得更有品味。
我仍然依记得,在我7岁的时候,我读了拼音版的《国王的新衣》,我觉得故事中的两个骗子非常狡猾、可恶。9岁时,我再一次翻开这本书,我想起了自己以前那天真而可笑的想法时,不禁为自己的幼稚感到有趣。12岁时,我再次读此书时,我感谢故事中那个诚实的孩子给我的启示。现在读此书,我看到的是国王的虚伪和大臣们的贪生怕死令来感到可笑、可悲。
我爱看书,是书令我自由地邀翔在知识的海洋里;是书令我写意地徜徉在科学的世界中,是书令我学会了真、善、美;是书令我明白了是非黑白;是书教会了我独立自强;是书让我领会了人生的真谛……在看《鲁滨逊漂流记》时,我看到了鲁滨逊的勇敢、坚强,不畏困难的精神。想到了做人也要勇敢、坚强、不畏困难。在看《爱的教育》时,我深深地体会到了书中人物的善良,他们乐于助人,有一颗“同情之心“。在看《中华上下五千年》时,我知道了中知道了中国的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读书,可以让我懂得许多人生哲理。书让我知道了作为女性的尊严,像裴多菲说的“若为自由放,二者皆可抛。”伏尔泰曾说过“劳动是快活的根源。”这句话中,我知道了劳动也是一种快乐。达尔文说过一句话让我感动,他说:“幸运喜欢照顾勇敢的人。”这句话使我懂得做人就要勇敢。
我感到我就是一个朴实的劳动者,辛苦的耕耘,而上帝喜欢照顾勤劳的人。我得到的不是水中月,而是累累硕果,似蜜的甜泉。我真佩服卢俊,他说:“耐心虽苦,成果却甜。”
写到这里,我不禁想起了一句话:“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3
歌德曾经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在和高尚的人谈话。”书是我必不可少的良师益友,就像鱼离不开水,草离不开土壤一样。
我对阅读的兴趣是从三年级开始的,那时我们学校开展“读书节”和“好书淘淘乐”活动。大家可以把自已珍藏的好书,带到学校来互相交换阅读。刚开始,我对阅读不太感兴趣,只是对新开展的读书活动所感兴趣。每天中午,我都会带一本好书,兴高采烈得回家阅读。久而久之,我便养成了爱读书的习惯。从三年级到现在,我家书柜中摆满了各种各样的课外阅读书籍。我从书中吸取了许多精华,书成了我生活中的一部分,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在知识的海洋里寻找到了宝藏。
一个星期天的下午,天气炎热,我和妈妈有了一个共同的想法,就是去新华书店看书,因为那里既安静又凉快。到了书店,我的目光仿佛一个红外线探测器扫视着书架中的每一本书。突然,我发现了一本经典的著作——《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哇!我的心一阵狂跳,这就是我梦寐以求想看的书,今天终于实现愿望了。我一边看心爱的书,一边拿着准备好的笔和笔记本,摘抄书中的好词、好句子。站在一旁的妈妈看我读书入迷了,决定把这本书买了送给我当作生日礼物。我高兴极了,大喊:“妈妈万岁,读书万岁。”当我读完这本书后,我感受很深,我从书中的学到了主人公海伦﹒凯勒的不屈不挠,坚忍不拔的精神,这对我以后的学习有很大的帮忙。
由于我对写作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我主动要求妈妈帮我报名参加盐城晚报的小记者活动。在小记者组织的实践活动中,我参观了南洋飞机场和悦达纺织集团等地方,学到了闻所未闻的东西,同时我还在盐城晚报上发表了几篇作文。例如:“开拓进取的悦达人”、“秋天的枫叶”、“我学会骑自行车”等优秀作文,其中“我学会骑自行车”在盐城晚报作文比赛中荣获了二等奖。成绩的取得,让我在今后的写作道路上更加坚定了读书的信念。
书,让我从一个幼稚的儿童成为一个智慧的学生,让我的心灵增加了许多幻想,我喜欢读书,喜欢沉浸在书的海洋里。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4
从小到大,我阅读过的课外书很多,从最初的漫画书《三毛流浪记》、《父与子》、《丁丁历险记》、《多啦a梦》,到名著《鲁滨孙漂流记》、《金银岛》、《西游记》、《红楼梦》、《水浒传》……
在我读过的阅读书目当中,让我印象最深刻是《西游记》这本书,它主要讲了意志坚定的唐僧带领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和尚三个徒弟去西天取经,五指山收复孙悟空、高老庄智降猪八戒、流沙河勇斗沙和尚,猴王大闹五庄观、悟空三打白骨精、大圣挪骗宝贝、车迟国猴王显法、悟空三调芭蕉扇、功成行满到灵山等经典故事,成功的讲述了来自大唐唐太宗贞观年间僧人玄奘历尽艰难到印度取经的真实故事,塑造了孙悟空不屈不挠的斗争精神,横扫妖魔的无畏气概,也代表了正义的力量。猪八戒它贪吃贪睡,自私好色,而且好进馋言。唐僧虽然懦弱胆小,缺乏社会经验,但凭着坚定的信念,义无反顾,历尽磨难,取得了真经。他身上凝聚着人类成功者身上所具备的坚忍不拔、百折不挠的优秀品质。
当我看到这段片段:好猴王,束一束棉布直裰,撩起虎皮裙子,揝着金箍棒,抖数精神,径临涧壑,半云半雾的,在那水面上,高叫道:“泼泥鳅,还我马来,还我马来!”却说那龙,吃了三藏的马,伏在那涧底中间,潜灵养性。听得有人叫索马,按不住心中火发,纵身跃浪翻波,跳将上来道:“是哪个敢在这儿大话伤我?”行者见了他,大咤一声:“别走!还我马来!”轮着棍,劈头就打。那条龙张牙舞爪来抓。他两个在涧边前,来来往往,战罢多时,盘旋良久。那条龙力软筋麻,不能抵敌,打一个转身,又撺于水内,深潜涧底,再不出头,被猴王骂詈不绝,也只推耳聋。
经过反复的阅读《西游记》这本书我从中收获了对于目标一定要坚定信念,不到最后不能放弃,千万不能像猪八戒一样遇到困难和挫折就畏畏缩缩、丧失对自己的信心。在生活中如此,在学习中也是如此。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5
我的爱好像彩虹一样缤纷多彩。有画画、唱歌、练字……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阅读了。你知道我究竟有多喜欢阅读吗?这还有一个有趣的故事呢!
晚上我一做好作业,就拿起一本《草房子》来看。还没过多久,妈妈便喊吃饭了,我好像没听见似的,还是聚精会神地看着书。妈妈有喊了我几声,让我吃饭。我听见妈妈说话的声音变得有点凶,还带了点火药味,我连忙把书放在旁边,飞快的跑到餐桌前把饭吃掉。刚刚吃完饭,我就走到书桌旁,准备打开书看,妈妈又对我说:“把衣服收拾好,马上洗澡。”我呢,也不得不服从妈妈的命令,只好依依不舍的离开了书桌。刚洗过澡,我原本想:“这下我可以好好的看一会儿书了。”我刚要坐到椅子上,妈妈就过来对我说:“时间不早了,快点睡觉吧!”我当时就好像被雷劈了一下似的,站在那傻眼了。
这是我脑子里冒出了一条“鬼主意”。心想:“既然妈妈叫我上床睡觉,不如我就在床上看书吧!”想着,便乘妈妈不注意,我把一本书和一把手电筒神不知、鬼不觉的放进了被子里。便假装打着呵气对妈妈说:“妈妈,我要睡觉了,那你走吧。”妈妈一走,我的计谋就得逞了!
我先钻进被子里,把手电筒打开。灯光照着书里的字,看起来很清楚。每当我看到让人伤心的地方我的心就好像被一块冰镇住了。每当我看到令人生气的那一段,就好像心里填满了火药!气的肺都要炸了!恨不得把那个令我生气的人拖出来揍一顿。每当我看到有趣、很幽默的地方,也会情不自禁的笑起来。你别看我只顾着看书,其实我的耳朵有一个“重任”,妈妈会经常到我房间来“巡逻”,我的耳朵就会听见外面有没有声音,如果有声音,我就把书和手电筒藏起来假装睡觉。如果没有声音,我就继续看着书。
过了一会儿,妈妈就过来“巡逻”了。我急忙把书藏在枕头下面,把手电筒藏进被子里,然后我假装睡得很熟。妈妈过来了,看我睡得很熟,就走了。“哈哈,我居然没有被发现!”我心里可高兴了。我又继续看书,看了很久很久,我居然睡着了!第二天早晨,我被妈妈发现了。
看,这就是我阅读的故事!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6
大家都知道我是个爱阅读的学生吧?光看我家的书架就足以让你晕倒。偷偷告诉你,我家共有十一个书架,上面“住宿”着琳琅满目的书籍呢!若你来我家玩,路过我的书架,保你大吃一惊!!现在,我来向你讲诉一个我三年级的故事吧!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透过云层,照在我的身上。我揉了揉双眼,睡意朦胧的睁开,缓缓的打了一个哈欠,一个劲儿的坐了起来,撇了撇身旁的闹钟:哇!才5:00!太棒了,可以看一个多小时的书了!!我蹑手蹑脚的下了床,胡乱的披上了一件睡衣,随手抓了一本童话书,坐在床上,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一页,两页,三页,书上的纸张顺着我的手,响起了“沙沙沙”的声音;四页,五页,六页,我顺着黎明的光芒,细细的阅读着它,品味着它。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我不稍的撇了撇闹钟:糟糕!时间怎么过的这么快,已经7:10分了!我平时可是在这个时间出门的呀!!再说,我还是今天领读的值日班长!!!7:50就要领读!!!!
平时,妈妈都说我的速度向慢镜头回放,可今天,我和平时可不一样,速度快得就像快镜头回放。我飞快的刷完牙洗完脸,随便披上了一件衣服。等我迅速地干完了一系列的等等事情时,已经7:40分了。
我本来想坐三轮车的,可为了赶时间,我一个箭步跨上了出租车。出租车在马路上飞快地行驶着,可我还是一个劲儿的催促道:“快点儿,快点儿!”
终于到学校了,我从一个跑步弱手变成了一个飞毛腿,以一秒三百米的速度冲向教室。我低头望了望表,现在已经7:49了。真是不幸中的万幸啊,我在一分钟前赶到了教室。
看来我得控制一下我自己,不能对书这么入迷了。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7
淡淡的墨香,洁白的纸张,一个个飞舞的精灵,一段段跳跃的文字——书,她是我一生中最知心的朋友,她是我成长道路上最美的记忆。牵着书的手,我收获了最宝贵的财富,我在不知不觉中长大。
小时候的我,永远都是无忧无虑的。玩累了,疯够了,躺在床上。每到这时,总会拿着一本厚厚的漫画书,放在我的手上。翻开书,那夸张的人物形象映入眼帘。虽然看不懂上面那星星点点的.文字,但活泼 生动的小主人公却以它独特的姿态演绎着一幕又一幕无厘头的故事。它就像一个小吸盘一样把我吸在家里,让我在安静的氛围里也能过得充实愉快。精彩之处,总会逗得我哈哈大笑。此刻,全身的疲惫已经一扫而光,剩下轻松与愉悦。慢慢地,我进入梦乡,连梦里都有自己甜甜的笑脸。
书,让我在长大中收获快乐。
渐渐地,步入了小学,我越来越喜欢读书了。一次课间,我正聚精会神地读者《安徒生童话》,后面的突然要向我借钢笔,我把钢笔递给他,只听见他说:“钢笔好像没墨水了。”我回头一看,他正将钢笔的推手往下一推,一股墨汁猛地一下喷射出来。顿时,我身上那件雪白的衬衫立刻染成了“豹纹式”。我气极了,刚想和他大吵一架,忽然想起童话书里的灰姑娘,她的与继母对她那么恶毒,她都愿意原谅她们,我为什么不能呢?看着他满脸的歉意,我笑着对他说:“没关系,洗洗就好了。”他听了,也笑了。
书,让我在长大中收获宽容。
书,让我在长大中收获坚强。
书,让我收获了最宝贵的财富。牵着书的手,我能体会到的不再是简单的快乐,而是深刻的情感。牵着书的手,长大的不只是身体,还有心灵!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8
小时候我就喜欢画画,动不动就会拿起蜡笔、水彩笔涂鸦一阵。我经过的地方常常会有一条彩色的线或一只变了形的兔子,至今家里墙上还留着我的“杰作”。
有人会问,画画跟看书有什么关系呢?我来告诉你吧。画画不仅仅要靠自己想象,还要参考书上的图画,要想精通绘画,还得从书中学会技巧和方法。
画画是我的兴趣爱好,爸爸妈妈鼓励我先自学。这天,我在图书馆,走到“艺术”这条长廊时,我情不自禁地停下了脚步,手在书上拨来拨去,细细地盯着每一本书的书名。这时,我看见了一本粉红色的《超级漫画技法宝典2》,欣喜若狂地将它捧起,快步走到桌子边,翻开书本,津津有味地看起来。没多久我发现这正是我梦寐以求的一本全方位指导动漫绘画的书!兴奋的我立即拿出手机,给爸爸发了一条短信,请爸爸替我网购这本书,爸爸同意了。正当我想再了解一下这本书,一位小姑年跑了过来,在我桌边停下来,看了看书的封面,然后小声地问到:“请问这本书你打算还吗?”我紧紧地抱住书说:“我打算借。”她一副失望的表情,也走向了“艺术”那一条走廊。我心想:“现在的‘漫迷’可真多呀,我可要好好努力,免得看了这么多书还一事无成。”
心爱的漫画宝典到手后,我心中有说不出的高兴。我从第一章开始细细品读,把注意事项、特点什么一类的词全划下来。看看上面的图片,有时我会文思如泉,涌现出一个个形象,那时我就根据书上说的、自己想的、现实中结合起来,动笔画着试试。两个月下来,我不、圈起来,还要多练练笔。让我们一起爬上人类进步的阶梯,登上书的顶峰吧!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9
“饭可一日不吃,觉可一日不睡,书不可一日不读。”这是一位伟人——爷爷说的。这句话表现出了毛爷爷对读书的酷爱。我也为读书痴迷而深深地陷入其中。下面就让我来给大家讲个小故事吧!
有一次,我在自己的房间读罗伯特—罗素的作品《兔子坡》。书中绘声绘色的故事吸引着我的好奇心,越看越觉得有趣,我非要把这本书看完不可。“涵涵,吃饭啦。”妈妈在厨房叫我。“马上!”我立刻回了一句。心想:先把这页看完了吧。可谁知,越看越停不下来。“徐一涵,这都几点了,你干嘛呢?不吃饭了啊?!”妈妈怒气冲冲的走了进来,“哈啊,老妈,这才几点啊……啊哈哈,都过了半个小时了啊……啊哈哈,我马上……马上就去洗手吃饭,您……您大人有大量,绕了小的吧。”说完,我一溜烟儿就没影了。
还有一件关于书的事。记得,那是今年暑假的一天,我去深圳的老姨家玩儿。我和大宝、小宝(我老姨生的一对儿龙凤胎)玩儿的正欢,无意间发现客厅的墙上有两个大字:煮书!我思来想去也搞不懂这两个字的意思。“煮书?书也能煮吗?”我跑去问在厨房做饭的老姨,“老姨,书也能‘煮’吗?‘煮书’是什么意思?”“当然啦,是东西就能煮啊!不过‘煮书’的意思嘛,最早提出文字可以‘煮’的,是宋代的董嗣杲所谓‘煮书’,就是反复品读、钻研,将书中的内容深入了解,透彻了解。”我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又问“那我应该怎么做呢?”“你可以先从你们的教科书入手啊!”老姨笑着回道。“嗯,我知道了,谢谢老姨!”“不用谢!”
我要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我还要做一个“腹有诗书气自华”的人。加油!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10
从小我就喜欢阅读。从一开始的图片画到带着拼音文字的故事书,再到只有文字的书籍,我都一路看了过来,少说也有几百本。妈妈夸我是个爱看书的好孩子,说我与阅读有不解之缘。
在我还在上幼儿园的时候,妈妈去上班了,我一个人待在家,十分无聊,于是我翻箱倒柜,想找到能打发时间的东西。终于,我找到了一本童话故事书《神笔马良》,我十分开心,坐在沙发上津津有味地看起来。妈妈回来见家里乱七八糟,还以为进小偷了。我告诉妈妈缘由后,以为妈妈会责备我,但是没有,妈妈还说看书是个好习惯,要保持。几天后妈妈又给我买了许多的书:有作文书,故事书,小说……各种各样,从此我的阅读范围越来越广泛,知道的东西也越来越多。只要一有时间,我就会在书的海洋中自由自在的遨游。
我曾与爱丽丝一起漫游仙境;也曾与《青铜葵花》里的主人公一起体会人间的真情;还与《根鸟》一起逃离坏人的磨爪……阅读到精彩的地方,我会忘乎所以,更让我爱不释手。通过这些书籍,我能深深地体会主人公的喜怒哀乐,了解了他们之间深深地情意。有了阅读,我的生活也不再孤单寂寞,文字像可爱的小精灵一样在我的脑海里跳动,给我带来快乐与知识,伴着我健康成长,让我进步。
记得有一次作文比赛以童话为题,因为我读了许多相关的书籍,想象力丰富很多,得了奖,我十分开心,同学和老师,还有爸爸妈妈都表扬了我,有了他们的夸赞和鼓励,我更认识到了阅读的好处,更加爱上了阅读。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以后,我还要坚持多看多读,并且带动同学们一起,共同进步。我要把阅读当成一位语文老师;当成知己,让它充实。点化。陪伴我一生。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11
我是一个“爱啃书的小书虫”。只要是我喜欢的书,我就一定要“啃”到底。
记得有一次,我正在“啃”书,妈妈突然叫我:“朱?B怡,洗手吃饭啦!”因为当时“啃”得正带劲儿,被妈妈这么一喊,心里不禁烦躁起来,说:“我不饿!你们先吃,我等一会儿吃。”嘴上说是一会儿吃,其实已经忘记了时间,不知不觉中,过去了一个小时,我还依然沉迷在阅读的故事中,直到被妈妈责怪,才心不甘情不愿地放下书。谁让咱答应过一会儿去吃饭呢,一言既出驷马难追,吃饭吧。
还有一次,应该是在我二年级的时候,我正在看《阿凡提的故事智慧篇》,我的前桌冷不防地把我正捧读的书给抽走了,说:“朱?B怡!别看啦,再看就成书呆子咯,出去运动一下吧!”“好,你回答我一个问题,答对了,我就跟你出去玩,如果没答对,就让我在这儿安静地读书好不好?”因为不想在看书的时候被打断,也不想冷了同学的善意,所以,我给了自己一个争取继续看书的机会。结果,是我的小聪明得逞,我争取到了继续看书,哈哈哈……
类似的小故事还有很多。无论是主动挑选的书籍,还是被爸爸妈妈所强迫阅读的书籍,总之,我喜欢上了阅读。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从很小的时候看图文并茂的幼儿书籍,到现在的唐诗宋词元曲、名人传记,以及为了提高写作能力而阅读的优秀作文等等,虽然有些书,我还无法完全理解作者要表达的意思,但是坚持阅读,我已经收获了很多学校里、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
在书海里遨游,让我整个人都感觉到了充实。我喜欢读书!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12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个是苏联世界著名文学家、革命家高尔基的名言。人们只有多读书才能够获取更大的知识和进步。
记得有一次我家还不是那么富有,有一次我正在吃饭的时候,突然看见哥哥的桌子上有几本厚厚的书,我便走过去看一看,哇!天呀,是书,真的是书!因为之前哥哥借书的时候都不给我看,所以这一次我只好把书偷偷的拿到客厅,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到了晚上,我已经“咬”完一本书了,哥哥也回来了。回到房间时,发现那几本书不见了,哥哥马上去问妈妈,可是妈妈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说了一句,“我不知道你的书在哪。”然后就马上跑回厨房炒菜了,哥哥一听妈妈说不知道,就立即“疯”了,因为那是他向同学借的书,哥哥答应下个星期是还的,可是现在丢了,他怎么还啊?
那时哥哥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着急,突然他想到了书应该是被我拿了,就立即跑向客厅,那时我正在看书,一看见哥哥来了,我立马把书藏在了课桌上,哥哥严厉地说:“是不是你拿了我的书。”我红着脸说:“我没有。”经过了半个小时的询问,哥哥终于放弃了,垂头丧气地走了。我看着哥哥,心里愧疚地想着:“你太狠了,你居然拿了别人的书又不承认。”后来我决定把书还给哥哥。
第二天早晨,我走向哥哥的桌子,哥哥正好也在那里,我走向哥哥,对他说:“哥哥,对不起,我拿了你的书,我那个时候没有向你承认错误,对不起!”“其实我早就发现你拿了我的书了,只是故意没说,如果你想拿就拿去看吧。”哥哥摸着我的头说。我说:“谢谢哥哥。”然后哼着小歌,开开心心地走了。
书是可以给我们带来快乐的,给我们带来乐趣的,也可以给我们带来知识,所以我们一定要多看书。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13
书是一艘小船,能开往知识的海洋。书是一架阶梯,能攀登知识之峰。书是一双翅膀,带你领略万千的世界。
从前,我是个特别讨厌读书的人,一见到书就像老鼠见到猫一样惊慌失色。有一天,妈妈带了两本书回来家里,我见状以为是让我看,我急忙跑到书房从书架上抽出一本漫画书来看。看了有一小时左右,便沉不住气了,心想:妈妈怎么还不来呢?想着想着就走到了客厅,可是眼前的一幕惊的我嘴巴成了“O”型。妈妈竟然悠闲地坐在沙发上津津有味的看着那本书,我连忙走到妈妈跟前定睛一看“哇哦”!那有趣的故事情节,那优美的文字,一下子就把我的注意力集中到了妈妈手中的书本上!
从此,我就染上了喜欢读书的“恶习”,刚开始迷上读书那会儿就是一有空就看书,哪怕是上厕所,都要带着书进卫生间!
不过,过了一段时间我就发现,我的视力大不如从前了。我问妈妈:“妈妈,您也是每天都看书,为什么您的视力就那么好呢?”妈妈说:“傻闺女,读书也不能盲目的读啊,可不要小看它,读书也是有科学方法的,首先,你每读30分钟就要做一次眼保健操,接着,每次读书都要细读助思,反复琢磨研究,一定要掌握好读过的内容,不能草草了事,最后你只要按照妈妈刚才说的去做一定可以做到有效的读书”。
听完了妈妈说的话,我恍然大悟,读书不仅使我们增长知识,还可以让我们认识很多新的朋友。例如:神机妙算的诸葛亮,断案如神的包公。我爱书,它赋予了我智慧还有力量!和它在一起我的生活都是丰富多彩的!
指导老师:陈丽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14
从我记事以来妈妈每天都会拿着绘本坐在我的床边给我读各种各样的故事,正是有了妈妈的坚持不懈,使我渐渐的喜欢上了读书,当我成为了一名小学生后,我便开始自己独立坚持着每天阅读的习惯。周末的时候会和爸爸妈妈一起去书店看书,从科学漫画到名人故事,都是我喜欢看的书。到目前为止我看过的书已经把家里两个大大的书柜都占满了。
读书可以让我集中专注力,记得暑假里,我早早的写完了作业,在书房里看《昆虫记》,我如痴如醉地看着,因为这本书真的太好看了,我已经完全进入到这个书的世界里了。我觉得,我正在与达尔文一起在森林里观察有趣的昆虫,它们有的穿着华丽的衣服,有的唱着动听的歌,有的正在忙碌,有的正在休息……我一边聚精会神地观察,一边奋笔疾书,正当我在用放大镜查看蚂蚁的时候,突然,被拍了下肩膀,我转过头去,呀,是妈妈!我还以为是达尔文呢?我的脑子里充满了问号。原来,刚才我在另一个世界的时候,妈妈叫我吃晚饭了,我竟然没有听见!看来老师说的对,在你全身心投入读书的时候,你会与世间隔绝,进入到书的世界……
读书让我懂得了很多道理,记得那个难忘的星期天,我正在读《爱的教育》,看到和他的父亲去里渥的故事。那天,瓦梯尼在路上看见了一个人,他显摆自己漂亮的衣服,后面才知道原来那个人是一个盲人。从这个故事里我知道了,做事不能骄傲自满,要阳光,积极的对待每个人。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句话说得好。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智慧的源泉。它不但可以提高我们的写作水平,还能让我们开阔眼界,陶冶情操。是书籍让我的每一天都变得丰富而充实。大家拿起书本,一起快乐的阅读,自由自在地畅游书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15
如果把知识比作迷人的花朵,那书籍就是深扎泥土的老根,如果把知识比作香甜的美酒,那书籍就是储存佳酿的酒窖,如果把知识比作耀眼的星辰,那书籍就是辽远深邃的夜空。
我就是个爱读书的孩子,从懵懂无知时就爱听妈妈讲述睡前的故事。有一次听完依然意犹未尽,吵闹着让妈妈给我买来《大闹天宫》的图画书。打开扉页,精美的绘画与精彩的故事一下子就吸引了我充满好奇的眼睛,也攫取了我向往自由的心灵。整整一天时间,我都沉浸在书籍所描绘的奇异世界之中,吃饭、喝水、午休、玩耍全都忘得一干二净。就这样手不释卷地阅读,从清晨到日暮,食不甘味,寝不安席,读了一遍又一遍,仿佛自己已然化身为神通广大、胆魄过人的齐天大圣,纵横三界,跳出五行,横扫千军,一统江湖。妈妈见我读书兴致如此之高,十分高兴,鼓励我说:“你如果认识字,就可以看更多的书。”我急忙点头,迫不及待地央求妈妈教我识字。
认识的字越来越多,读过的书也越来越多,似水流年,转眼我就成为阳光女孩。近十年来,书籍的吸引力未减反增,它像一块磁石又像一座宝藏,不断地丰盈着我的心灵,拓展着我的视野,滋养着我的人生。从童话世界与神话世界中走出,步入沈石溪的动物世界,步入《万物简史》的科学世界,步入莎士比亚的戏剧世界,步入易中天的历史时空,步入余秋雨的文化时空,步入史铁生的灵魂时空,粗糙的情感被琢磨的细腻,枯竭的想象被拓展成恢宏,贫乏的语言充盈饱满起来,而幼稚的
美国女诗人狄金森说过,“没有一艘船,能像一本书;也没有一匹马,能像一页跳跃着的诗行那样,把人带往远方”,我愿此生与书籍相伴,共同走向无限美好又无限神秘的远方……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16
古人曰:“欲知天下事,须读古今书。”我相信大家对这句话的意思应该再熟悉不过了,它是说:“我们要广泛阅读,不能只局限于一两本书,这样所得会十分有限、枯燥。”
我读过一本书,它使我受益匪浅,这本书的名字就叫做《鲁宾逊漂流记》。它使我深刻地明白了一个人生的道理:在生活的道路上,命运不可能公平,但只要心中一直充满希望,并且正视命运、乐观向上,凭借自己超乎想象的毅力和韧劲去努力,生命就会产生奇迹。
这不禁让我想到了发生在我身上的一件事。记得有一次,我和爸爸去金仓湖游玩。那时正值夏日,天气十分炎热,阳光也十分刺眼。我们来到金仓湖后,爸爸准备和我去走吊桥,望着远处的吊桥,我大意地说道:“嘿嘿,就走那个桥,这也太容易了!”“那我们就去试试。”随后,我们来到了吊桥边,为了给爸爸展示我的勇敢,我冲到了吊桥上。可万万没想到,这一冲吊桥竟然摇摇晃晃起来,再一望脚下竟是一个水塘,这可把我吓惨了。只见我满脸煞白,嘴唇发紫,眼神无光,呆若木鸡,腿不停地发抖。渐渐的,我的脸上还冒出了豆大的汗珠,冰冷的汗湿了我的衣服,我就这样一时不敢动了。
这时,爸爸走了过来,好想看穿了我:“你就这样放弃了,不是说自己很能干吗?快,继续冲吧!俗话说的好:风雨过后总会见彩虹,加油啊!”在爸爸的鼓励下,我终于走到了吊桥对岸。
开卷有益,要知道书是人类的精神粮食啊!正是由于读了这本书,我才克服了心中的障碍,走到了桥对岸,所以说,我们要多阅读。好书能净化我们的心灵,使我们走上成功的。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17
每当我打开一本书的时候,我就会走进一个五彩的世界,那里面充满了喜怒哀乐,充满了悲欢离合。书使我懂得什么是善,什么是恶,书成了我的良师益友。
刚升入三年级的时候,我不怎么喜欢看书,觉得它没什么用处。过了一段时间,我翻开作文本时,总会发现老师给我的评语是:要多看课外书,提高写作水平。妈妈也时常唠叨着:“儿子,你不能只学语文书上的知识啊,你要多看课外书,课外书上有许多语文书中没有的知识。”
每次要阅读考级的时候,我总是在老妈的威逼下完成的看书任务,说实话,自己脑海中根本没进去多少,也没有仔细去回味作者优美的文笔。直到那次我看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后,我喜欢上了阅读。当我拿到这本书后,一连串的问题就从我的脑壳里跑出来:《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作者为什么要写这个题目呢?为什么只要三天光明?我想答案都在这本书里,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书,津津有味地读起来。通过阅读,我知道作者是海伦凯勒,一个生活在黑暗中却带给别人光明的女性。在她生命的88个春秋里,她度过了87个无声、无光、无语的岁月,但她经过自己的努力,竟毕业于拉德克利夫学院。读完这个导读,我对这本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每当读完一个故事,我就十分感动,我好像和作者融合在一起,我第一次觉得书原来是这么生动。
从那以后,妈妈给我买的书越来越多,我认识的字也就越来越多,读书范围也就更加广阔了。所以,我每次写作文时,总是得心应手,常常得到老师的表扬。这就是所谓“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啊!这都是我爱上阅读的结果呀!
书,它给我知识;给我力量;给我乐趣。它是我最敬爱的导师,是我最亲密的朋友。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18
我正式读书是从七岁开始的,那时爱读《三字经》,唐诗之类的,还有《科普画报》,《故事大王》这些书,我当时读的书很杂,看的书有好多种类,我还记得我当时最爱看的书是漫画书,买了好几本,在家里看,上复习课时看,结果有一次被老师没收了,回家后,又被我妈妈批评了一顿,从此,我就不怎么看漫画书了。
四年级的时候,爸爸让我开始看金大侠的武侠小说,现在我最爱看的就是金庸写的小说了,在“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中的《天龙八部》、《射雕英雄传》、《笑傲江湖》、《书剑恩仇录》、《神雕侠侣》、《倚天屠龙记》,看了这么多,我最喜欢的故事是《天龙八部》中的萧峰鏖战聚贤庄,因为金庸笔下上千次的打斗中,以聚贤庄萧峰力战群雄最为壮烈、痛快,堪与诸葛亮舌战群儒相媲美,萧峰在此战中斗得性起,蛮性发作,犹如一头猛兽,单刀飞舞,出手如狂,血流漂杵,白墙如洗,不少高手上来接战,只一招半式,就被萧峰用更快、更猛、更精的招数给杀了。我在这些小说里最喜欢的人也是萧峰,因为萧峰有超乎寻常的沉着与冷静,还有异于常人的威严与果断……所以我最喜欢他。
阅读了几本金大侠的武侠小说后,我又阅读了几本《图说天下》。图说天下有好多册,有宝藏寻踪、地球之谜、法国、英国……我最爱看的是古埃及—法老的世界,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埃及几千年的历史:公元前3000年的某一天,南方的上埃及王美尼斯率领他那强有力的军队踏平了下埃及的每一寸土地,从此,埃及历史进入到了更加辉煌而神秘的时代,这个时代简直就是黄金时代,它带给了世界一个又一个谜,所以我喜欢看这本书。
这就是我目前的阅读故事。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19
我从小就喜欢看书,家里的书架上摆满了各类书。逐渐长大,喜欢逛书店,进了书店就不爱出来,现在就成了真正的“书迷”。
书上的每一个字都像一个快乐的音符,在我眼前跳动着,组成一段一段生动有趣的画面。最近我迷上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一系列书籍,他以动物为主角,通过对它们的行为,目光透露出来的心理变化与情感起伏,将一个个故事栩栩如生的娓娓道来。将你深入其中,感同深受,和它们一起笑,一起悲。我仿佛就是书里的狼王,报恩的猛虎……更加深入了解它们、走近它们、爱上它们、保护它们。在它们情感世界里,在生死抉择的关头,它们表现出来的忠贞和勇敢,也会让我们汗颜。
书就像一块魔力的吸铁石,吸着你。睁开眼晴,不等穿上衣服,一页一页的翻,妈妈一遍遍的催促声“快点”、“好没了”,我的回答永远都是“马上”、“等会”。读到激动的时候,“哈哈……有你的,”悲伤的时候“吧嗒吧嗒”的掉眼泪,妈妈总会莫名其妙的问,“你这是怎么了?”
说好睡觉前半个小时看书的,这半个小时,分针就像长了腿一样飞快的过去了,气得妈妈让我睡前定点听故事,我总是趁她不注意,就把时间给改了,“怎么这二十分钟还没到”妈妈嘟囔着,我马上回答:“这就到了。”常常因为没看完一个故事,在床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满脑子里全是对故事发展的猜测,甚至在梦里还和他们一起编、一起演。
书给我了无穷无尽的乐趣,充实着我的生活;书是知识的源泉,让我开阔了眼界;书是我的良师益友,伴着我一起长大。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20
在《古今贤文·读书篇》中有这样一句话“初读好书,如获良友;重读好书,如逢故知。”是啊,书就是我们的良师益友。自从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是我终生受益的好书之后,我受了许多启发。
记得有一次,小主人报新闻学校的老师打电话来说要写一篇《我与父母比童年》的作文,字数要在800字左右。刚接到这个消息,我就如晴天霹雳一般。天啊!我才是一个五年级的小孩,怎可能像初一的大哥哥,大姐姐一样,写800字的作文啊!但平时文思如泉的我现在竟挤不出一滴水。我急了,不管脑海中怎样,可还是不合适。心中就犹如有千万只蚂蚁在爬,十分难受。心烦气躁的我就把纸一扔就不管了。就在这时,我想起了《鲁滨逊漂流记》中的人物鲁滨逊。鲁滨逊孤身一人在荒郊野外的孤岛生活了28年,遇到了各种各样的困难,可是,他害怕了吗?畏怯了吗?退缩了吗?没有。我却被写作文这样一个小困难给难住了,我将情何以堪?与鲁滨逊比起来,我是不是太渺小?不!我要挑战困难,战胜困难,创造奇迹!我鼓起勇气,重新拾起笔重新开始“创作”。我静下心来,询问爸爸妈妈,问问他们小时候的故事,搜集资料。终于,一篇作文诞生了。那时,难上布满了汗水与泪水,汗水与泪水交织,也分不清是咸是甜还是苦。我真要感谢《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是它让我学会勇敢,并给我勇气,战胜困难的勇气。
以后,每当我遇到困难,就会想起《鲁滨逊漂流记》,它仿佛能化成一股力量,使我向前。舒适我们的良师和益友,让我们与书作伴,多读书,读好书,一起快乐成长!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21
家里有一张小时候的照片,我正坐在爸爸的腿上全神贯注地看一本杂志,看上去我似乎在认真读书,其实当时我才有几个月大,一个字也不认识,一副不懂装懂的模样,或许当时我正被杂志上的色彩所吸引,这恐怕是我第一次阅读吧。
大概在4、5岁的时候,我还不怎么喜欢看书,爸爸为我读书时,我有时会心不在焉。而我的哥哥非常爱读书,不管到哪里,都喜欢带上几本书,一有空时就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我深受启发,也开始看书,而且不管是去吃饭、旅游还是走亲戚,我都会学着哥哥的样子,带上几本书,无聊的时候看看书。书成了我最好的“伙伴”,慢慢地,我就喜欢上了书。
现在,我已经四年级了,阅读成了我每天必不可少的一件事,特别是晚上睡觉前,我都会捧上一本书认真地细细品味,在温暖的灯光下,在书的海洋里,与一个又一个的作家对话……这是我最享受的时光。但由于第二天要上学,总是会听到爸爸妈妈的一声声催促:“别看了,快睡觉。我总是哀求道:“看一篇吧,就最后一篇。”有时确实太晚,他们会一把从我的手中夺过书,我又立马找借口说:“让我记下页码。”又利用机会偷偷摸摸地看上几行,才依依不舍的把书交给爸爸。
书让我获得了许多知识,懂得许多道理,指引着我学习的方向,让我有了很多梦想,带我去了解我不知道的世界。书又让我笑、让我哭、让我思考,《淘气包马小跳》让我开怀大笑;《冒险小虎队》让我既害怕,又着迷;《彩乌鸦》中的 “妈妈走了”,让我泪流满面;《丁丁当当》让我感受到善良是人类最重要的品质……
阅读的故事还将继续,书也会伴随我的一生。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22
要说我的读书故事,可是与众不同的。
我并不是一个从小就十分酷爱读书的孩子。记得我很小的时候,妈妈为了让我在书中学到更多知识,便给我买下了全套的带有拼音的小人书,如:《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伊索寓言》等。可是,我却一点也不感兴趣。
不知不觉两年过去了,我已经上小学了,但那些书却还是原模原样的放在那儿,上面早已布满了灰尘。记得我们学校第一本共读书目是《海底两万里》。那天,我不知怎么回事,兴致勃勃地拿着书,飞也似的冲了回家,认认真真地看。可刚看起来时,老天就好像要跟我作对似的,“砰”的一声轰天雷从黑云中一跃而出。但是它并没有惊吓到我,我仍然专心致致的读着。慢慢地,我读得入了迷,感觉身临其境,仿佛跟着鹦鹉螺号一起勇敢地探索神秘的海怪。突然,窗外又传来“轰”的一声爆米花巨响声,此时此刻的我,已经完全入了神,根本没听见。
“……顾张驰,吃晚饭啦,再不吃就要吃光了!”“噢,马上”平时我只要一听到有吃的就会拼了命的冲过去,但是今天却因为太着迷而只草草地回答了一下又继续读起来了。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菜盘里的菜可以说是所剩无几了,我却还是傻傻地呆在那边认真的阅读着。看到这儿,怒气冲天的爸爸实在忍不住了:“你这个臭小子,还来不来吃饭啊!”没办法,我只好用“绝技”了。我一只手拿筷子,一只手拿书,边吃边看了。结果是:不仅卡了三根鱼刺在喉咙里,还被狠狠的臭骂了一顿。……虽然这样,但我还是第一次真正喜欢上了读书,和它成为了挚友。
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一定会多读书,从书中获取更多知识的。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23
读书可以让我们学到更多的知识,可以让我们的生活更加有趣,更加充实,更加多姿多彩……
我非常喜欢阅读课外书,在课外书中,我最喜欢的是校园幽默类的小说。因为这种书里的内容很真切,很贴近我们的生活,好像自己就融入了书里,成为了书中的一个人物,不仅这样,这种书还能以幽默风趣的手法来告诉我们一个个鲜为人知的道理,而且在每一章的节尾,作者总能以巧妙的语句给读者留下悬念,让读者迫不及待地想看下去。
有一次,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名叫《新竞选时代》的校园幽默小说,我兴高采烈地拿着这本书钻进了自己的书房,津津有味地“咀嚼”起来。到了吃饭的时候,妈妈喊了几遍,我充耳不闻,只管一心一意地看书。妈妈气得火冒三丈,一把夺走了我心爱的书,愤怒地说:“吃完饭才能看,不然我就再也不给你买书了。”顿时,我眼睛一酸,泉涌般的眼泪冲出了我的眼眶,肆虐地在我的脸上流淌。当然,我知道哭是没有用的。于是,我飞快地跑到餐厅,三口二口就把饭塞进了肚子里。然后就跑去找妈妈,妈妈把书还给了我,我突然间破涕为笑,妈妈看我笑了,她也欣慰地摸了摸我的头,笑了!晚上到了睡觉的时间,妈妈喊我睡觉,我却被书中那一个个精彩的小故事给吸引住了,于是,我先假装睡了,待妈妈一走,我便又起身开灯,继续看书,可谁知道看着看着我的上下眼皮直打架,过了一会儿竟然睡着了,早上妈妈看见我这副样子,她说真是哭笑不得啊!
看书能增长我们的知识,学会道理,但是,看书也是要讲究方式方法,不要因为不讲究方式方法看书而做出一些愚蠢的事哦,这是我的看书心得!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24
有一次,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名叫《鲁滨逊漂流记》的书,这本书给了我很多启示。
《鲁滨逊漂流记》的开头主要讲了鲁滨逊为了实现航海梦想多次与他的父亲发生争执,父亲劝他不要出海,可鲁滨逊不听,偏要出海。不料他们的船遇到了风暴,船沉了,他和几个同伴乘着小艇逃了出来,最后,他们在海上漂泊了几天,终于被一艘船救下了。这个部分告诉我一个道理,不要固执己见,要学会听取别人的意见,否则有可能会事与愿违。
中间的部分讲的是鲁滨逊再次出海。这次船又遇到了风暴,但这次只有鲁滨逊一人被海浪冲到了一个小岛上,他的同伴们全部都葬身鱼腹,只有他侥幸逃生,可是他只有一把小刀,一个烟斗,一小闸烟叶。读到这时,我想鲁滨逊以后的命运会是怎样?他能活下去吗?读到后来,奇迹发生了,第二天早上,鲁滨逊惊奇的发现,他们的大船没有被冲走,而是被冲到了离小岛很近的地方。于是,他做了一个简单的木筏,然后,把它划到离大船很近的地方,从船上运回了许多有用的东西,并且在岛上找到一个适合居住的地方。从此,鲁滨逊开始了他28年的孤岛生活。
在此后的生活里,鲁滨逊在搜索一艘漂来的大船时,发现了一只小狗,这是他几十年来的第一个朋友。后来,鲁滨逊还有了一个忠诚的部下,他的名字叫星期五。在以后的生活中帮了鲁滨逊很多忙。后来鲁滨逊遇到了一艘被海盗占领的船,船长被俘了,鲁滨逊救了船长,收复了大船。船长为了表达谢意,把他和星期五送回了英国,结束了他28年的孤岛生活。
鲁宾逊的离奇经历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在生活中无论遇到什么困难,只要坚持不懈,保持乐观的心态,就等于有了一线希望。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25
“哎哟,小周,原来你还读了不少书啊!”这是我的一个同学对我说的.大家都知道我擅长理科,殊不知我也是很喜欢读书的.
我自幼就喜欢读书,据我爸爸说,我小时侯不听上两三个故事就不肯睡觉.上了小学,学了拼音,我就开始自己读一些带拼音的书,虽然几乎都是故事书,倒也确实读了不少.到了五年级,我渐渐的喜欢上推理小说,光是《福尔摩斯》就买了六七本。六年级之后,我的涉猎范围就更广了:都梁的《家国四部曲》,刘慈欣的《三体》,JK罗琳的《哈里波特》,二月河文集……我都读了一遍又一遍,但我认为最引人入胜的,还是孙皓晖先生的《大秦帝国》。
《大秦帝国》一共六部十一本,带我回到了那战火纷飞的遥远时代,在那时,我亲耳听到了张仪那激越的声音:谁用儒家,谁家灭亡……三日不见君王,其心惶惶;一月不入官府,不知所终……儒家在这个大争之世,充其量,不过是一群无用的蛀书虫而已……”在那时,我亲眼见证了秦国强大的过程:从秦孝公赢渠梁挥剑断指血书国耻”到秦始皇赢政一统中国,短短七代君主,却因为商鞅变法,在不到五百年的时间里,完成了历史性的转变!那极心无二虑,尽公不顾私的商君啊!商君商君,法圣天神,忠魂不灭,佑我万民,商君商君,三生为神……”这是当时百姓对为维护新法而牺牲的商鞅的悼念!呜呼,哭我商君!
我的读书计划暂时还不会停止,我似乎已经看到《左传》,《战国策》,《指环王》在向我招手,我确信它们不会让我失望!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26
高尔基说过:“阅读书籍并不在于略读,草草收场,而是精读,学会积累。”这句话十分有用,使我至今还受益匪浅。
读书讲究方法,积累始于仔细。我们语文书上的“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就是教我们如何掌握方法的。其中我最喜爱的还是积累。
每当我拿到一本书时,我便会在阅读中寻找好词好句,用铅笔划下来,当然是自己的书。如果是别人的书或是学校的漂流书,我便会找到一本专用的记录本,把它们一一记下来。名人名言啊,对神态动作的描写啊……我都不会放过。
日积月累,在我的“积累圣殿”中的“金子”越来越多,记得上一次在补习班中考试,作文题为“勇气”。边上写着“多用好词好句,用得恰当可加分。”只见边上的同学十分紧张,怎么也想不起来,只能硬着头皮,硬凑词语。此时长期积累便派上用场了。我在适当的地方增添好词好句,果不其然,这次作文考试我的加分是最高的。
积累和平时的看书是相通的,如果你轻率地对待它,那么到重要时刻便什么也记不起来,平时看的书全都是白费的。如果你认真对待看书,那么,到关键时刻便会文思泉涌,做起来得心应手。
同学们,听了我的述说,是否觉得养成读书的好习惯十分有用呢?那就赶快养成属于你的读书好习惯吧,相信你也会有精彩的阅读故事。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27
最近我读了一本有趣的故事书,说有趣不光是故事有趣,而是它还有一个有趣的名字,叫《小熊杜皮大》。它可不是肚皮大啊,而是这个杜皮大啊!
杜皮大是一个小熊的名字,它长得圆鼓鼓的,肚皮很大,所以大家都管它叫“肚皮大”,这下可出名了,成了名副其实的“肚皮大”了!
这个“肚皮大”是个贪吃鬼,而且让它骄傲的三国语言也都只是“吃”的意思,现在明白它为什么会肚皮大了吧?都是吃出来的啊!熊爸爸为了能够让小熊更有文化修养,决定让它参加一个高级知识分子的活动。杜皮大得知去那个活动会有很多好吃的东西,就迫不及待地要去了。到了活动的地方,我们的小主人"肚皮大"就第一个等在出西瓜汁的地方,别人都是用杯子去装,而它是用嘴直接接西瓜汁,这接西瓜汁不要紧,可是把弄西瓜汁的机器也吃进肚子了。而且也因为这个吃进肚子的机器发生了好多事情:“肚皮大”的肚子冒烟了;肚子会发电;肚子会放电视;肚子里还会冒出各种各样的棉花糖,真是有趣极了!但到了最后,机器在“肚皮大”的肚子里变成了一部爱心电话,也因为这部电话,让“肚皮大”帮助了很多有困难的朋友,让它们脱困!
小朋友们,看完这个故事,你们是想要学“肚皮大”的贪吃呢,还是想学它乐于助人的精神呢?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28
读书,可以开阔自己的视野,充满自己知识的宝库。会有谁从来没读过书?那是不可能的。我和读书也有着不解之缘呢。
从我开始记事起,我就不爱看书,甚至是漫画书都不高兴翻一下。家里也没有一点书。当我幼儿园的同学津津有味的看书时,我就不理他。是啊,谁都恨书,特别是我。
上小学了,老师拼命鼓励我们看书,但能记住书名就已经很不错了。那时,教室里的书架上有很多书。其中就有我那时最喜欢的书——大个子老鼠小个子猫。当然,还有许多人也喜欢这本书。可是书架上只有一本,所以大家传来传去都没有传到我的手里。我觉得很不公平,眼泪都想往下掉。
我去上电子琴课的教室的楼下就是武进图书馆。那儿的房间很大,书架上放满了各种各样的书。一次,我早下课,妈妈还没来接我。闲着也是闲着,我就去图书馆“探险”。我走到楼下,发现有个“儿童文学”的分区。我就兴高采烈的冲了上去。我来到了“D”的分区,惊喜的发现了《大个子老鼠小个子猫》于是我也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刚看完开头的第一章,糟糕,妈妈到了,看见我在看书就没有打扰我。我一抬头看见了她,于是就脸红的跟她走了回家。
从那以后一直到三年级,我都一直挂念着这本书。
现在,我又看到了这本书,却没有了往日的热情,因为我的年龄在变化,想看的书也在变化,现在我已经喜欢看科学、探索、悬疑等之类的书,书就是通往知识海洋的宝船,我就是那勇敢的船长,在知识的海洋里劈波斩浪,勇往直前!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29
从小就听妈妈说:书是人类的朋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我不大明白其中的意思,只知道妈妈是说读书好。
上小学后,说真的我不太爱看书,一有时间不是想着看电视就是想着玩手机,无论妈妈怎么提醒我该看看课外书了,我都无动于衷,提不起兴趣。家里课外书一大堆,我却没理过它们。
三年级的一个周末,我和姐姐做完作业后我无所事事,只听到姐姐在房间里不时的发出笑声,我好奇地走了进去,只见姐姐手里捧着一本《三毛流浪记》。我问到:“有这么有趣吗?”姐姐笑着回答:“是啊!你又不看书,看了你就明白了。不信你看看。”就这样,我怀着一颗好奇心把《三毛流浪记》拿过来,也试着读起来。随着对故事的了解,我时而为三毛的可怜感到无比的同情。时而又被三毛的搞笑感到无比的开心。谁知没一会,整本《三毛流浪记》竟然被我读完了。
姐姐告诉我,三毛系列的书籍可不止这一本,还有《三毛从军记》《三毛百趣记》《三毛解放记》等等……我一下来了兴趣,和妈妈说我还想看三毛系列丛书。妈妈听了高兴极了,立马就在网上把整套书买了下来。
就这样我开始了我的阅读故事,我特喜欢《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妈妈也给我买了全套。
最近这段时间,在黄老师的带领下我们全班都在读《夜莺林的秘密》。为了找这本书妈妈跑了两个书店没买到,最后只能在网上买了。书虽然回来晚了点,但我一定会好好阅读。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30
在暑假里,我阅读了一本叫《长袜子皮皮》的一本书。书上面讲;在一个小镇上,里面有一个东倒西歪的院子,里面住着一个小姑娘,那个小姑娘名字叫皮皮。她没有爸妈的呵护。她的妈妈在她很小的时候已经去世了。他的爸爸也不在他身边,他是个船长,常年在海上航行。她非常的滑稽,她又细又长的腿上穿着一双穿袜子,一只是棕色,而另一只是黑色。她穿一双黑色的鞋,正好比她的脚大一倍。
其实她并不是一个人住在那座房子里,她还有一只猴子和一匹马,陪伴着她。他到了那个镇上以后,还交了两个很要好的朋友。他们的名字叫杜米和阿尼卡。他们经常到皮皮家去玩,他们在一起做游戏,还经常做饭给他们吃。皮皮只是一个10岁的小女孩,她却有着惊人的力气,力气大到可以举起一只大鲨鱼。她胆量也很大,有一次有两个小偷,发现他家有一大箱金币,到了黑夜,小偷蹑手蹑脚地进入皮皮的房子。可是他们一进去就被机灵的皮皮发现了。结果小偷金币没偷着,反而被皮皮教训了一顿。
皮皮很乐意帮助别人,有一天她看见有五个人一齐用拳头在打一个小男孩,那个小男孩一边哭一边用手护着脸。“打他,伙计们,那位个子最大,最有力气的男孩喊”,让他以后再也不敢在这条街上露面。这时皮皮走到男孩们身旁三两下就把他们打倒了。并对他们说你们以后不要欺负人了,要不然我见你们一次打一次。可见他有一种见义勇为的可贵精神。她的真诚,善良,乐于助人,勇敢等等。很多很多值得我们去学习得地方。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31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我总是沉迷于电视,气愤的妈妈干脆把电视打坏了。我问妈妈为什么什要打坏电视机,谁叫你每天都在看电视。没电视看了,我便顺手拿了一本《马小跳》来看。看了看真有趣,好像和马小跳自由自在的玩耍。不知不觉己经翻到最后一页,一看时间都到中午了。
凌峰,来吃饭了!我不舍的得放下书想继续看下一本。妈妈跑过来笑着说:“你这孩子叫你吃饭不吃饭,叫你看书的时候不看书,来,先吃饭,再继续看书”。我只好从书中出来,三两口就把饭吃完。然后又来看我的《马小跳》,就这样我爱上了阅读。
晚上九点半了,妈妈说睡觉时间到了,可我还想看书,于是我悄悄地把一本书放进了衣服里我对妈妈说:“你不出去,我怎么脱衣服”。等妈妈睡着后,我从抽屉里找了一个手电筒,又偷偷去外面拿了一包薯片,边看边吃,不知过了多久,看着看着,不知不觉就睡着了。第二天妈妈走进房间一看薯片压成了碎片,手电筒的光全放没了,而我一直睡到早上久点左右,看见垃圾桶里的薯片我怕了。妈妈轻轻的走过来说:“看书是好事,但也有时间,晚上躲在被子里看书对眼睛不好,如果今天上学你已经迟到了”。我小声的说:“我知道错了,在也不这样了”。妈妈高兴的走出去了,再回来时手上捧了整整十几本《马小跳》。我高呼“太棒了,妈妈万岁”。
有书看,真好!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32
如果有人问我,你是谁?我会笑着告诉他,我是个“小书虫”。不管什么时候遇见我,总能看见我手里捧着一本书在埋头读书。教室里、操场上、台阶旁……总有我的读书背影。阅读就是我的最爱!
我读的书可多啦!最喜欢看的书要属杨红樱阿姨写的《那个骑轮箱来的蜜儿》了。书的大概内容是:孟小乔是一个五年级的学生,在神秘的仙女湖畔,遇见了一个愿意到他家做保姆的女人,这个神秘又能给人带来惊喜的女人叫蜜儿。蜜儿的出现使孟小乔家的生活变得神奇而又活跃起来,蜜儿见孟小乔总是在忙功课,就带她到树林里结识了一个十分会玩的小人精,到了期末写评语的时候,蜜儿让老师戴上了优点放大镜,结果平时爱挑毛病的老师,给每一位同学都写上了一段优美的评语。
书中还提到了《出租时间的孩子》的故事,这个故事讲述了一个12岁的孩子,他把自己的时间出租给了蜜儿,每出租一次他就长大10岁,他共出租了5次,最后他变成了一个62岁的小老头。后来他后悔了,当他再一次见到蜜儿的时候,蜜儿决定把时间还给他,面对着失而复得的宝贵时间,他非常珍惜,他决定立即去上学,好好珍惜时间。神秘的人物,有趣的故事让我徜徉书海,流连忘返。从中我懂得了时间的宝贵。
动听的故事,给了我们一个五彩的童年,我爱阅读。
给书信作文 篇1
爸爸:
您好!今天是父亲节,我祝您父亲节快乐!请原谅我以前的不懂事,以前,我不懂的父亲节是什么,我只知道,以前,到了那一天的时候,您好像在盼望着什么,现在我知道了,您盼望着我和您说一声:“爸爸我爱您!”或者是:“父亲节快乐!”这样的话语?/p>
今天,我为您准备了一份礼物,您走进厨房,您就会看见一个大蛋糕,那是我送给您的,我爱您!父亲!您为了我的衣食无忧,天天在劳动,有时还会加班到很晚,每一次,您回来的时候,我都会看见您脸上的疲惫,我看见了都心疼啊!父亲!这个蛋糕表达了我对您的爱,请您收下!
祝您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女儿
给书信作文 篇2
尊敬的安南爷爷:
您好!
我是中国的小朋友,或许您正在天涯海角,或许您正在忙碌地工作,但我仍然想向您倾诉一个中国女孩对美伊战争的看法……
侵略伊拉克的战争打响了,就在你、我、他的面前一次次地发生。变了,变了,一切都变了,原来和平的世界如今被战争烟云笼罩着。或许我们听不见枪声,或许我们看不见硝烟,但在内心深处总会出现:无助的儿童、哭泣的母亲、承受一家重担的父亲,医院里的伤员、老人。当我们在街头随意买一瓶矿泉水解渴时,他们也许连刷牙漱口的水都没有,不是没有,而是不敢用掉,谁知道水厂何时停止供水?谁知道战争要维持多少天? 大人们总说儿童是最需要关怀的,但3月20日打响的那一枪,却使本该在教室天真烂漫、无忧无虑学习的孩子们,因为战乱踏上了颠沛流离之路。在难民营里,人们到处可以看到,有的孩子衣衫褴褛、骨瘦如柴;有的孩子几个人在分吃一张饼;有的.孩子因生病缺少医药而奄奄一息……
战争,带给人们的是家破人亡,是妻离子散,是血流成河,是无法弥补的心灵伤害。伊拉克人民那一双双绝望、哀伤、悲痛的眼神,触动着每一个人。无论是美军还是伊军,战争给他们的伤害都是永恒的,即使随着时间的推移,也无法忘却伤口的疼痛。伊拉克儿童头带“no war”的反战标志,那一双双眼睛里,不仅有绝望、伤悲,还有冷漠、仇恨。在他们幼小的心中有意无意地撒下了恨的种子,随着年龄的增长不但不能磨灭这层阴影,反而更加滋长,造成伤害。中国有句古话叫作:以和为贵,任何分歧都可以在谈判桌上和平解决。
给和平一个机会吧!去抚慰那些被战争硝烟笼罩的生锈的心吧!
祝您:
身体健康!
快乐每一天!
中国小朋友:姗姗
给书信作文 篇3
致亲爱的自己:
你应该感谢成长路上有挫折伴你走过!
记得幼时的你刚开始学习走路,掌握不了平衡,不断跌倒。但每次你都会用稚嫩的双手撑起笨拙的身体,继续跌跌撞撞地往前走,就这样一次比一次走得快,走得稳。这大概是挫折带给你的最初体会。
长大了一些后,上了幼儿园,吃饭太慢被批评了,心爱的玩具被抢了……在这些挫折中,你的自理能力变强了,也学会了如何与他人相处,这些挫折都是你成长路上的宝贵财富。
上了小学,挫折就更多了。考试成绩不理想,与同学闹矛盾,老师布置的任务没有完成……这些挫折的记忆伴你走过小学生涯。但正因为这些挫折,让你变得善于总结经验教训,更敢于面对问题,积极解决问题。
有一件事不知道你还记得吗?
在一堂赏文课上,老师让你们试着给文章写批注。看着同学们个个笔走如飞,你却一点想法也没有,只能呆呆地望着文章发呆,心中充满了挫折感。这时老师好像看穿了你的心思,语重心长地对你说:“写批注是阅读的一种方法,更是检验阅读质量的一种方式。你爱读书,读到一定的量,才会有质的变化,才能文思如泉。时刻记住高尔基的名言,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与书交朋友!”
那堂赏文课后,你每天都坚持读书。在西游记中遨游,了解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在沈石溪的动物小说中,感受着动物界的神奇,认识到了人类应该与动物和谐相处……
从此你爱上了阅读,跟随着作者,一起感受喜怒哀乐。恨不得时间可以停止,让你无尽阅读。书给你带来丰富的知识,开拓了你的视野,提升了你的内涵,使你的思想变得深邃了许多,脸上悄然印上了一股书卷气。
在广泛的阅读过程中,你积累了自己的读书方法:用荧光笔把书中的好词好句标注出来,一字一句的誊写在你精美的笔记本上。读到让你特别有感触的文章时,你还会在笔记本写上你的所想所感。
记得在学期最后一节赏文课,你的批注几乎写满了整张a4纸,质量也得到了赏文老师的肯定。
挫折的记忆伴你长大,让你深刻地认识到,只有敢于面对挫折,接受风雨的洗礼,才能成就更好的自己!
给书信作文 篇4
亲爱的妈妈:
有人说:“上帝没有时间照顾每个人,所以创造了母亲”,我觉得这句话说得一点都没错,您就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天使,只要有您陪伴,每天都是美好的开始。
每天早晨,当我在您的柔声细语中醒来时,一睁开惺忪的睡眼,迎接我的除了亮丽的阳光和丰盛的早餐之外,还有您温柔的眼神,让我感受到满满的关怀,活力充沛的展开新的一天,谢谢您!
许 多人的妈妈每天风雨无阻的送孩子上学,在校门口还不忘一再耳提面命,殷殷叮嘱,然后才依依不舍的说再见,其实这样的关爱已经很令人感动了,而我比他们更幸运的是您是学校的老师,可以和我手牵手一起进入校园,不论我在学校有什么事,只要一下课,就能找到您,这让我感到无比的安全感。妈妈,您就是我的“定心丸”,有了您的陪伴,我可以更专注的学习,谢谢您!
因为我是您唯一的心肝宝贝,所以从小就“集三千宠爱在一身”,您十分重视我的教养,举凡音乐、美术、艺文……等等课程,您都绞尽脑汁的为我安排,希望我能够培养艺术气息。然而即使我不是钢琴神童,不是天才画家,也不是大文豪,但您从来不会 对我感到失望,因为您认为艺术能提升一个人内在的涵养,能学习欣赏和尝试创作就是一段美好的心灵探索,所以我在学习各项才艺时,总是心情愉快,不会患得患失,谢谢您!
最近您抽空带我去看了一部电影“忠犬小八”,让我感触很深。从这部影片里,我学习到了珍爱生命的真谛,原来生命是要用一辈子来承诺的,我们不能因为一时兴起就买只宠物来玩,应该要经过深思熟虑,而且一旦决定后,就要信守约定,用真爱相依!妈妈,您就是这样爱我的吧?能够拥有您全心全意的爱,我觉得自己真幸福,谢谢您!
妈妈,我从您的身上学到了耐心,不论小朋友们在学习上遇到什么困难,您都会不厌其烦的指导他们,并且牺牲休息时间,陪伴大家一起练习,直到滚瓜烂熟为止。我也从您的身上学到了热心,只要发现别人需要协助,您一定会慷慨解囊,伸出援手,因为您常说:“施比受更有福”,不要吝惜将福气与人共享,世界才会越来越祥和!您是我的好典范,我会好好向您看齐,对别人多一点付出,让整个社会更美好。
“听 妈妈的话,别让她受伤,想乖乖长大,才能保护她……”,悠扬的旋律唱出了我的心声,亲爱的妈妈,您是全世界最棒的妈妈,了解我、包容我、教导我、照顾我, 真是上帝为我精挑细选的守护天使呀!我好爱您,希望您能永远健康,让我们一辈子、二辈子、……,生生世世一起过着幸福的日子!
祝妈妈 健康幸福
爱你的女儿 敬上
五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