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1
《云边有个小卖部》这本书里有一个坚持而却又傻乎乎的刘十三,一个在死神面前仍旧坚强笑对生活的程霜,一个开着拖拉机跑遍山谷的老太太王莺莺,一个揣怀梦想的智哥,一个憨厚敢为爱情烧掉毕生心血的牛大田,一个苦命却心善的毛婷婷。书里的他们,不同的人生,不同的道路,却走在一起迈向远方哦,对还有一个叫球球机灵而又细心的小女孩儿,她的出现使王莺莺一家其乐融融。
闭上眼睛,脑海里浮现出程霜陪刘十三想方设法卖保险;当刘十三被欺负时她敢拿出病危通知书“高傲”的站在人群中,帮助刘十三逃离一难。这个“中二”的女生,从小就喜欢刘十三。夜深人静,他们坐在同一条船上,看着热气腾腾的面,在玩真心话大冒险。程霜一遍又一遍的询问着刘十三是选择她还是牡丹做女朋友。而十三每一次都坚定不移的回答牡丹。夜空中银白色的星星,把女孩儿的泪照的亮晶晶的……
刘十三从小有了就没父母的陪伴。她的外婆王莺莺和刘十三相依为命,王莺莺厉害的身影贯穿在刘十三的整个人生。她做的一手好菜,开得一手好拖拉机,为了见外孙一面,一直开到几十里地外的城里。王莺莺雷厉风行了一生,但当她得知自己是肝癌晚期的时候,老太太选择默不作声,好好的度过最后的时间。刘十三最后还是发现了,他哭王莺莺不告诉他。
刘十三自小就有一个笔记本,他所写下的愿望,他一定会达成于是啊,这本笔记本里记录的大大小小的事,他都会拼命完成。他和智哥谈着所谓的梦想,喝到酩酊大醉。陪程霜一起狂欢,但,他亦如何不又是一个脆弱的人呢?王莺莺在接受放化疗的时候,刘十三哭到,心碎。但,他亦又是个要强的人,王莺莺去世后是在年关。大年三十是王莺莺的头七,镇上没有人为他挂灯笼,大雪封了山路。刘十三在晚上冒着风雪将一盏红彤彤的灯笼挂在了山顶……
云边有个小卖部,货架堆着岁月和夕阳,背后就是山。梦里小镇落雨,开花,起风,挂霜,甚至扬起烤红薯的香气。每个墙角都能够听见人们的说笑声。老人靠着躺椅假装睡着,小孩子偷走了一块糖,送给一个姑娘。泪水几点钟落地,飞鸟亦要去向何方人们聚和离,云朵来又往。讲故事的人,总有一个故事不愿讲,时光飞逝,悄悄话变成了纸张。
最终,王莺莺去世,离开了刘十三;程霜一个那么坚强的女孩也不病魔打败,去向另一个世界;球球被福利院收养……只剩下刘十三只身一人,面对这苦涩的世界。
但少女的画,老人的录音笔,小女孩的粉红色的书包。和刘十三刻在院儿里的木门上的“王莺莺小气鬼”永远印刻在刘十三的脑海中。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2
在《云边有个小卖部》中,张嘉佳带我们来到了那个遥远、美好的小镇。我们见证了小镇青年刘十三的成长,并在纷繁复杂之后,找到生命中最深的感动。
刘十三,一个普通的小镇青年,普通到与你擦肩而过都无法引起你的任何注意。这个生于小镇、长于小镇的青年,一心想要去看看外面的世界。拼命地做题,拼命地学习,却没有得到梦想中的回报。在大学期间,他遇到了一个想要照顾一生的女孩,可是在付出一切后,那朵牡丹依然因为金钱与权势离开了他。毕业后频繁失业,四处碰壁,他的人生一片灰暗。
再灰暗的人生也会有光的。王莺莺和程霜就是他灰暗生命里的光。
程霜是刘十三的依靠,在程霜的“拉扯”下,刘十三成长并成熟。刘十三也是程霜的依靠,因为他,她才努力抗癌,多活了那么多年。他们之间早已不是简单的男女之情,而是一种命运相连的息息相关。
外婆王莺莺是刘十三生命里的另一道光,她强势、霸气、犀利又柔软。王莺莺依靠经营小卖部把刘十三养大,她风趣幽默,生活的重担从来也压不垮她。若是命运想要击垮她,她定会抬起头啐老天一口。她用欢乐面对世道的不公,也用欢乐填平了刘十三虽父母之爱的缺失。
刘十三是何其幸运啊!即使处在“像条狗一样活着”的境遇中,也依然有光努力照亮着他。只要还有一缕光,刘十三就能生出更多对生活的热爱。也许多年后,他也会成为一缕光,照亮别人!
张嘉佳说,这部小说“写给每个人心中的山与海,写给离开我们的人,写给陪伴我们的人,写给在故乡生活的外婆。”张嘉佳用一个故事写了真实存在的成长与改变,书写了真正能够打动人心的感情。
当我们追求某样东西的时候,就必须放弃某样东西,这就是成长。成长的路上,注定会失去一些,但你会在失去时,得到弥足珍贵的感受。
感谢每一个出现的人,感谢每一个伤害你的人。愿你成为太阳,无需凭借他人的光。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3
在小说《云边有个小卖部》里,张嘉佳带我们回到了那个遥远、美好甚至带着点神奇色彩的小镇,在这里,我们见证了小镇青年刘十三的成长,并在纷乱繁复之后,找到生命中最深的感动。可以说故事所设定的情节并不算复杂,刘十三的成长轨迹甚至简单清晰到一见即知,因为对于很多数人而言,这也是他们的人生经历。
刘十三很普通,就像我们身边转身即忘的路人甲,正是因其普通,刘十三的失败和痛苦更具普遍性。小镇生长的少年,一心想要去看外面的世界,拼命的学习,努力的做题,但结果却并一定能够尽如人意。大学时爱上了自己的同学,小镇青年一无所有,所能给你的只有他自己的全部真心,但满腔的真爱却抵不过金钱权势,愤懑也好不甘也罢,最后也只能接受这样的结局。毕业后四处碰壁,没有资源没有人脉,只靠努力和汗水并不一定就能换来满意的工作。
刘十三在某种意义上承载了小镇青年全部的心酸和泪水,但在小说里,张嘉佳却又总是以其无厘头的语言以及天外飞仙般的意外,让泪水中夹杂着欢笑。这是张嘉佳的温柔,也是张嘉佳的残忍,他看的分明,却不肯写的透彻。他分明将辛苦艰难给予了刘十三,却又用程霜、用外婆王莺莺为刘十三撑起了新的一片天。
程霜和刘十三之间的感情不仅仅只是普通意义上的爱情,程霜是催促拉扯着刘十三改变的人,而刘十三则是程霜拼命活下去的坚持。与其说他们之间的感情是爱情,倒不如将之归于亲情之中,而亲情原也是本书说书写的真正核心。
刘十三父亲早逝,母亲离他而去,外婆王莺莺靠着经营小卖部养大了刘十三。面对这样的设定,在一般人的心里,王莺莺该是一副含辛茹苦一心奉献的模样。但张嘉佳笔下的王莺莺彻底颠覆了人们的想象。这是一个爱生活、会生活、狡黠、幽默、爽利、能干的老太太。王莺莺做的一手好饭菜,也打的一手好麻将,王莺莺从没有被生活的重担压的沉默隐忍,反倒时不时的打击、戏弄刘十三,用欢乐取代压力,让刘十三活得更像是一个生活在正常家庭里的孩子。与悲催郁闷的刘十三相比,王莺莺似乎显得没心没肺了一些。但这不过是张嘉佳的虚晃一招,抑扬之下,外婆与刘十三之间的感情才愈加分明,感动也因此来得更为汹涌直接。
张嘉佳概括这部小说为,“写给每个人心中的山和海,写给离开我们的人,写给陪伴我们的人,写给在故乡生活的外婆。”张嘉佳在虚构的背后书写了真实存在的成长与改变,书写了真正能够打动人心的感情。这些书写被张嘉佳包裹在带着几分戏谑的剧情里,但故事中的情感足以穿透一切,给人温暖,让人成长。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4
故乡在年少的刘十三心中,是拼命想逃离的小镇。小镇上有高高的山,有仿佛云的翅膀的蓝天,有金色的麦浪,有记忆中数不清的美食,有外婆的拖拉机,有着小小少年的丰富的内心花园,有着年少的他想去“美得不像话”的大城市的梦想。
刘十三的童年记忆中,有个他想保护的萤火虫般的女孩,那只忽明忽暗的萤火虫,曾经在他童年生活中激起了点点漪澜。记忆中,有他的外婆王莺莺,王莺莺抽烟、喝酒、打麻将,却无所不能。
离开小镇的刘十三,为“富贵姑娘”牡丹痴狂,失恋又失业。大城市的日子真让人绝望啊,云边镇接纳了落魄的刘十三,虽然是七十岁的外婆连夜开拖拉机把他“绑”回来的。
继《从你的全世界路过》、《让我留在你身边》后,张嘉佳又携《云边有个小卖部》来到我们身边。没有鸡汤式的说教,没有王子和公主幸福生活在一起的大团圆结局,有的只是一幅看似静美实则烟火气息十足的故乡画卷,有的只是生活的原本的样子,有欢乐、有痛苦,有离别,有希望。你我都能从中看到自己的童年,看到平凡的自己,看到故乡的云。离开小镇的刘十三,经过成长的洗礼和生活的变故才知道,年少时拼命想离开的小镇是他永远的港湾,而平凡世界中的我们又何尝不是呢?
这才是生活啊。少年的刘十三沉迷学习,制定计划,拼命学习想考重点高中想考北大清华,却和逃学辍学不学的同桌一样考不上重点高中,只能进一所普通大学。成年的刘十三拼了命对一个女孩好,却只能看着她投入别人怀抱。步入职场的刘十三拼命想干出业绩,却只能受昔日情敌的屈辱。被“绑”回故乡的刘十三,在小镇晃悠卖着保险,体味久违的小镇风情,吃着外婆做的美食,和外婆调侃,和程霜打情骂俏。他以为,还有以后,还有永远……但,无所不能的外婆也有离开的那一天,他曾经想保护的萤火虫女孩的光芒终究灭了。
生活好残酷。
但,有悲伤就有希望。这才是生活的本质。
年迈的外婆啊,知道自己时日不长,才把外孙带回了小镇,只想多陪他一天……年轻的女孩啊,毕生只出过三次医院,却一直努力在为他点亮一缕光。
“世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那就是认清生活的真相后依旧热爱生活。”又懒又傻的刘十三,会做生活的英雄吧。带着未曾谋面的妈妈的期盼,带着外婆王莺莺的毕生的爱,带着萤火虫女孩程霜的那缕光,带着云边镇的希翼,一定会坚强生活的吧。
云边镇,有高高的山,白白的云,金色的麦浪,无边的山野,有对山外的憧憬,云边的想象,麦浪的哀思,山野的回响,有着供平凡人刘十三长大成人的小卖部,有着酷酷的外婆王莺莺和一直保护他的萤火虫女孩程霜。
山的这边是刘十三的童年,山的那边是外婆的海。故乡,这就是故乡。因为路上有从未断绝的一缕光。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5
“王莺莺,山的那边是什么?”“是海。”
山的那边是云边小镇,蒲公英飞得比石榴树还高,镇里有间小卖部,一位老婆婆穿着碎花短袖绕着小镇追着孙子打,这就是我对云边小卖部这本书的最深印象。
在这本书里,有人哭,有人笑,有人输,有人老。
当我打开《云边有个小卖部》时我的思路完全被它引领着,每一段文字给我的感觉就像儿时的手,插进超市的米堆里,很舒服。这篇文章是很治愈的,苦中带甜,甜中有泪,文章内容并不繁琐,一口气便能读通下去。
看这本书时,我的期末成绩咋都不像个样子,我心里虽难受,但并没有大哭一场,当看到刘十三身边的人离开他,我却落泪的不成个样子,不知为何,哭完这一场,我的悲伤一扫而尽取代了却是无穷的力量。
有些时候,书里面主人公和其他人物的故事真的也可以影响到自己,在你面对生活的种种而感到不开心时,你也会想到穿着碎花短袖的老婆婆的孙子,不也准备他奶奶绕着小镇追着打吗?书里身患重病的小女孩,是否也给了你启发。
就在昨天晚上,一件事让我湿了眼眶,真的是我做错了吗?
成长真的很苦涩,所以会有惊喜。我觉得一句话说得特别的对:“上了这条海盗船,就要做一个快乐的海盗。”你既然选择成长,就要面对成长这条路上所有的困难。
谢谢这本书,把我从悲伤里拉出来,给了我一种力量,让我明白坚持的重要性。
只要我信任还在,不管经历多大的失败,我都会东山再起。这是刘十三教会我的一个道理。
一个天边的小镇住着一群纯真的人。而这群纯真的人打动了我。
张嘉佳在后记里这样写道:谢谢你能读完这本小说。
写给我们内心卑微的自己;写给我们所遇见的悲伤和希望,和路上从未断绝的一缕光。写给每个人心中的山和海;写给离开我们的人;写给陪伴我们的人;写给我们在故乡生活的外婆。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6
暑假书单第一本书就是《云边有个小卖部》,文艺老青年碰上文艺老青年,果然碰出了火花。
刘十三是个平凡的人,出生在小乡镇,资历平平,还总想着只要努力就能考上清华北大。大学经历失恋,没出息的忘不掉前女友。毕业之后好不容易找了工作,却处处碰壁,遭人挖苦。你会感觉这人真是点背啊,干啥啥不行,还歇倒霉,但仔细想想:“唉这人不是我吗?”
自己出生在虽是省会但三线城市中,比较清高不想入编制但是做着体制内的工作,领导交待的工作不得不做,骂着娘做的一丝不苟。大学开始恋爱,一谈八年直到结婚。也许比刘十三好一些,但是想想,刘十三失意后还有外婆开着三轮来接,而我哪都去不了。
小时候的梦想有两个,一是在乡下有一块地,种好多好多土豆,吃不完的那种,二是嫁给有钱的老头,有好多好钱,花不完的那种。也可以总结为一个:嫁给有钱的老头它去世之后拿着遗产去乡下买一块地种好多好多的土豆。这就是我的梦想,当老师让写作文的时候别人写当科学家当医生当警察其实我就是想种土豆。
当然,我也没有嫁给老头,也没钱去乡下买地种土豆。
跑题了,我们接着说刘十三。
关于梦想,刘十三有个小本本,里面记得事情自己一定要做到,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力不从心,比如:考上清华北大。但是刘十三是幸运的,一番努力后,考上了一个三流大学。他确实幸运,比起牛大田,为了讨媳妇努力考大学来说幸运多了;比起千千万万想上学却无法上学的人幸运多了。大学时,刘十三是幸运的,遇到牡丹,一个在蓝色塑料棚下吃火锅粉条儿都好看的女生,刘十三就觉得她好看,可能别人看牡丹就是个流着鼻涕大口吃火锅的普通女孩,但是他刘十三就是喜欢。虽然经历过狗血,但是一生中能有几次刻骨铭心?多少人都奔三十了还没有经历过真爱?毕业后,刘十三是幸运的,能有个知心的朋友合租在一起,能一起喝酒。哪怕朋友走了还有外婆开着拖拉机来接他回家,回到可以丢弃一切的家乡。刘十三虽然资历平平,但是他幸运啊,他可以考上大学,也可以找到真爱经历轰轰烈烈的爱情,也可以被那么多的人爱着。爱可以冲淡一切,就像他多年之后记不起的牡丹,伤痛可以被爱冲淡,这是真理。
最喜欢书中的两个情节,一个是他和程霜在小木船上的真心话,程霜让刘十三在牡丹和她之间选真爱,结婚刘十三冒着生命危险,最后还是选牡丹。是刘十三真的那么爱牡丹吗?爱到可以原谅牡丹给了他假的号码?其实只是不甘心罢了,不甘心自己付出了那么多,她说放弃就放弃了,不甘心她换掉号码,不甘心她嫁给滑头的中年男子,只是不甘心。
第二个画面就是中秋节,老老少少围坐在桃花树下吃饭,外婆做了那么多好吃的,笑着看着大家吃的狼吞虎咽。有聚就有散,笑的越开心就哭的越伤感。
贯穿整本书中的那棵桃花树,和小卖部一样,一年又一年,经过风吹雨淋,经过一年四季,经过重聚离别,经过生死轮回。它们还是在那里,岁月不会改变它们什么,改变的只有苟且在世间的人们,不管什么时候,他都在那里,就像每次回家迎接我们的外婆。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7
在上一周,我偶然发现了一本名叫《云边的小卖部》的小说。当我看完开头和引子就瞬间被这本小说所吸引了。因此我想给大家推荐这本书。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位名叫刘十三的少年与她唯一的奶奶王莺莺为核心所发生的一系列悲伤的故事。
他很淘气,淘气得让她奶奶追着他打。他很善良,身边的小野猫都喜欢他。他很坚强,瞒着亲人在城里死拼工作。他很聪明,寻找机会拿下一份又一份保险。
年少的刘十三在暑假补习班第一次见到了他这一生最爱的人——程霜可惜天不尽人意,在短短的一个月的时间程霜就已经消失不见了,而在刘十三心里却还藏着这个女孩的影子。时间过得飞快,刘十三已经大学毕业了。就在他承受着社会的毒打,迷失在茫茫人海中时,程霜又一次出现在了他的面前,帮助他渡过了难关。而在最后一次见面她已经躺在了病床上永远离开了刘十三。
张嘉佳那细腻的文字把我一次又一次带入了故事,无论是刘十三的奶奶王莺莺的去世还是女朋友程霜的离开都让我们的主人公刘十三变得更加坚强。
而我们又何尝不希望变成这样呢?一次又一次的打击把我们变得更加强壮让我们往前的脚步变得更加坚定。
再而,我发现这样看似平凡的刘十三的一生其实也并不是十分的无趣,他学会了怎么变对挫折,学会了如何正确的面对亲情和爱情。他在尊严与金钱中选择了前者。他这一生并没有白来。其实我发现我们没有必要一直去追求功名利禄的生活,金钱确实可以给我们带来更好的生活,但是在尊严面前它还是不值一提。
这本书是在我的好朋友的“怂恿”下看完的,其实发现这本小说是真的还不错,所以也希望同学们可以看看。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8
读完了这本书,合上书本,深深地吐出一口气,随手擦掉眼角的泪,原来这就是离别。
曾经我以为,离别是一件悲伤地事情,但是没想到,离别竟比悲伤更难过。我不知道刘十三是谁,是否真的存在,或许并不存在,不管他究竟存不存在,他都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但是,就是这样的一个失败者的故事,竟让我潸然泪下。
不管是外婆王莹莹,还是那个萤火虫一样的女孩程爽,懂事的球球,亦或者是牛大田、毛婷婷、毛志杰、牡丹……一个个活生生的人似乎就在眼前,而故事似乎就在眼前发生的一样,自己像是一个旁观者,静静地看着七十岁的王莹莹一个人开着拖拉机,到一个陌生又熟悉的城市,接自己的外孙回家,看着刘十三在外婆去世的那个雪夜里的撕心裂肺,看着萤火虫般的女孩与刘十三一起,在漫天大雪中相拥而泣,看着外面热闹的新年氛围与小卖部里的冷清形成鲜明的对比。
最后,萤火虫终究不能和月亮一样,只能给刘十三一缕光。而且这缕光还带刘十三拼了命的去背,才能牢牢记住。看吧,一个连单词背完三秒都能忘记的人竟然记牡丹记了那么久都忘不掉,甚至,在程爽在离开的时候给刘十三说不要去找她都忘了。
程爽没有再来找刘十三,但是刘十三觉得自己应该去找她,虽然她之前给自己说过什么,但是刘十三觉得应该忘记,可是,他必须去。
最终,刘十三见到了。虽然只是一张黑白的相框,和王莹莹一样,照片上的人笑的那么美,刘十三伸出手,仿佛触摸到了外婆和程爽的脸,那么温柔,那么温暖。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9
今天我想把之前没说完的话说完,没写完的字写完,话说到一般终究不会痛快,字写了一半,总归心里痒痒的。主角还是刘十三,我想说说他那哭笑不得的爱情与支离破碎的亲情。
刘十三很不幸,他的不行有普世性,也就是很多人都拥有这样的童年,在一个偏僻的小镇,叫云边镇,和自己的姥姥一起生活,父母不在身边,一个人独自探索这个世界,父母或者是因为忙于工作,或者是忙于其它比陪孩子重要的事请,刘十三可能是最不幸的那位,他的父亲是卷走了家里所有的钱,母亲没有脸继续呆在这里,也只好远走他乡,他还有姥姥,这也算不幸中的万幸吧。姥姥不温柔,在这个温柔的南方小镇中,显得如此突兀,每次刘十三出格的行为都会招来姥姥的棍子。这个坚强的老人,失去了丈夫,失去了女儿,守着外孙在云边镇坚持着,为得就是让孩子能出人头地。老天是有幽默感的,刘十三很努力,但是这样的孩子能如何呢?一直努力,刘十三坚信只要不打开窗帘天就没有亮,他就仍有时间多背些题,不会的题就背下来,那有如何呢?还是没有考上清华或者北大,去了京口的一所专科。写到这里让我想起曾经的一些过客,说出来有些残忍,他们在我的记忆里已经没有什么血肉了,只是一个符号,当我们都熄灯睡觉时,他们在用手电筒在被窝里看着自己的书、借来的笔记,可怜的成绩单无法匹配他的努力,不知道岁月的蹉跎中,他们是否一如既往地与命运抗争。
继续聊咱们的主角刘十三,他的存在也许即使作者为了增加大家幸福感。他真的太不幸了,可是又太幸福了,这很矛盾,说他太幸福因为他有位爱他的姥姥,还有一个不是爱人胜似爱人的女孩儿——程霜;他的不幸是因为他喜欢牡丹、他虽努力却仍一事无成。程霜是来小镇探亲的,来云边镇体验生活的女孩子,她蛮横、暴力,抢劫刘十三,而刘十三却不反抗,被抢劫后还绞尽脑汁地给她弄好吃的。直到刘十三偷了外婆的酒,二人酒醉之后,女孩儿趴在男孩儿的背后,哭诉自己要死了,仅剩两个月的生命,这是他们的初识——仅有两个月的时间,程霜就离开云边镇了,留给刘十三一张纸条:“喂!我开学了。要是我能够活下去,就做你女朋友。够义气吧?”,这也是刘十三的幸运。而牡丹则是刘十三追求的女孩儿,她有自己的情人,但是还是和刘十三交往,笨笨的刘十三竟然没有发现,也就是在全完不知情的情况下当了第三者。留一下一个问题:刘十三算不算受害者呢?没法评说,但是事情总有真相大白的时候,当刘十三万念俱灰的时候,程霜居然出现了,本该只剩两个月生命的女孩子,两个人再一次的相遇也是同样戏剧性,带着刘十三去找牡丹,这事让人哭笑不得,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当了奸夫,难道要给自己的知情权讨一个说法?每当读到这里我都会笑出声。高潮来得如此突然,刘十三居然和人家的正牌男友打起来了,没用的刘十三,打架都打不赢。当然这次去见牡丹并非没有收获,比如刘十三因此差点错过补考,并且补考失败,在考场放声痛哭,着实让监考老师和一同补考的同学惊慌了一回。不得不承认咱们的主角刘十三同学还真是打不死的小强,排除想要活下去的生物本能,还有就是从未对生活放弃希望。这是我喜欢张嘉佳的原因,不知道各位朋友是否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才喜欢读张嘉佳的书呢?
刘十三有个外婆,从小失去父母的刘十三与王婆王莹莹相依为命,王莹莹不止要扮演慈母对刘十三百般呵护,有时候还得扮演慈父教育刘十三当一个有出息的人。大实话中有句话这么唱:“父母亲,说也不算亲,父母不能永生存。”王莹莹七十几岁得了癌症,得知自己只有半年的时间了,独自一人开着拖拉机行驶一夜从市里接回了因感情与事业双重失败而买醉的外孙。王莹莹心疼外孙,听着外孙的哭诉,王莹莹带着外孙回到了家中,诚如古人言:人穷则返本。正如在外漂泊、打拼的人,事业不如意,都会想着给家里打一个电话,家才是情之所系,家是哪怕你再落魄都会无条件让你回来的地方。
又回到云边镇,又是王莹莹的小卖铺,这次刘十三又遇到了程霜,王莹莹很喜欢这个准孙媳妇儿,中秋节,明月挂在天上,桂花飘香,王莹莹含笑看着程霜与刘十三“打情骂俏”,情倒是没有,打倒是真的。
前几天读资料,发现一个统计特别真实,同时也特别幽默,就是人的死亡率是百分之百。我自顾自笑了很久,每个人都可以活到死,人类文明史也已经几千年了,从没有一个人活到今天,活着的终点都是死亡。王莹莹的时间到了,我们小时候应该都有过长命百岁的愿望,希望自己或者自己的亲人永远陪着自己。刘十三小时候也许过类似的愿望,此时伤心到麻木,新年之前,鞭炮声送来了喜气,却吹不散小卖铺里的悲伤。程霜一直陪着刘十三,她知道刘十三很脆弱,担心他想不开。刘十三郑重表示自己会活下去,让程霜回家吃饭,自己在这里等她。
云边镇有挂灯笼的习俗,和东北“烧天梯”有些像,目的是让已故的亲人找到回家的路与升天的路。新年的大雪不曾停下,刘十三顺着山坡爬,不知道摔了多少跟头,半山腰的时候,鞋就丢了一只,挂上了一盏灯笼,我们的主角倒下了,像战士一样。程霜竟然找来,一边哭一边埋怨刘十三:“我知道你会上山来挂灯笼,让外婆找到回家的路。”
程霜陪着刘十三度过了那段最悲痛的时光,程霜还是离开了,并且还是对刘十三说:“前两次不算,这次如果我还活着,我就做你女朋友。”很多人都希望有这样的红颜知己吧,不会对你多好,但是不会让你死得很惨。
几年后,刘十三找到了程霜的家,道明来由,程霜的母亲请刘十三给程霜上香。活人是不会接受上香的,相框中的程霜微笑地看着刘十三,程母给刘十三程霜生前画得一幅画,画下有字:生命是有光的,在我熄灭之前,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所有我能做的了。我爱你,你要记得我。
悲伤似乎已从纸张中飞出来,刘十三是否泣不成声,我们不得而知,但是王莹莹与程霜都希望这个运命的弄潮儿能活下去,哪怕是为大家多提供一些优越感。《孝经》中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我想过好久,最近得出的结论就是人类需要延续,而我们的祖辈是用我们的眼睛看着这个世界,通过我们的双手触碰这个世界。薪火相传,生生不息。生活可能会枯燥,也许这也正是生活的魅力,于无声处听惊雷,于无色处见繁花,这才是我们应该做的,也是我们该追求的境界。正如《曾国藩》一书中所言:含雄奇于淡远中。最后借张嘉佳的一句话作为结束语:“写给我们所遇见的希望与悲伤,和路上从未断绝的一缕光。”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10
几年前看过张嘉佳的《从你的全世界路过》,那本书算是张嘉佳的短篇小说集,更准确的说是一部爱情故事集,也是因为这本书记住了张嘉佳,所以当他的新书《云边有个小卖部》出来后,假期有幸又拜读了一下。
依稀记得《从你的全世界路过》略微带点玩世不恭、飞扬跋扈那种风格,文字有点出口成脏的味道。而几年之后《云边有个小卖部》里呈现的却是感人的、让人心疼的温情,从那些百读不厌的爱情,到让人眼眶湿润的亲情,时间让所有的人都成熟,懂得了世间真正的美好。
主人公刘十三是一个在云边镇上长大的青年。从小和外婆王莺莺一起生活。渴望着能离开云边镇,去外面的世界大展拳脚。但是终究敌不过他只是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普通人的现实。
刘十三心中的爱情是给了牡丹的,从未认真想过身边的程霜,或许这就是所谓的“被偏爱的有恃无恐”吧,在他的心中牡丹就是最美的,但是无论他怎么拼命对牡丹好,最终还是没有在牡丹那里收获爱情。
故事里的外婆是让我印象最为深刻的人物,相较于爱情,亲情总是容易被忽略却更震撼人心的部分。外婆王莺莺,是一个十分独立而又强势的的女性,自己在云边镇经营着一个小卖部,啰里八嗦却深深的爱着护着刘十三。
王莺莺的坚强和温柔却让人有种十分爽朗的感觉,“人家抛弃你很正常啊,你丑。你忘不掉人家很正常啊,她美。哭吧哭吧外婆疼你,外婆倒霉”。外婆这句话我记得最真了,实在是个毒舌而温柔的老太太。
一些孤独的人拼凑起暂时的圆满,转瞬之间,永远的离别已经到来。故事的开头总是这样,适逢其会,猝不及防。故事的结局总是这样,花开两朵,天各一方。
那些生活在我们身边的亲人,用内心的善良深爱着我们,用他们的力量支撑着我们勇往直前,有一种感情,可以跨越生死,就像书里说的:“为别人活着,也要为自己活着。希望和悲伤,都是一缕光。总有一天,我们会再相遇。”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11
几年前,读《从你的全世界路过》时,第一次认识张嘉佳和他动人的故事。时隔五年,等来了张嘉佳的新书《云边有个小卖部》,迫不及待地抱回家,看了整整一个通宵,合上书的那一刹那,感动夹杂着无奈,温暖夹杂着遗憾。有些人刻骨铭心,没几年会遗忘。有些人不论生死,都陪在你身旁。那个熟悉的张嘉佳终于回来了。
这一次,张嘉佳讲述的是云边镇一对祖孙的温情故事。孙子刘十三是个一心向往大城市的小镇青年。外婆王莺莺是个喜欢小镇生活的小卖部老板。祖孙俩相依为命。外婆不希望孙子离开,孙子却迫不及待地冲向大城市。最终,刘十三经历了大城市挫败,回到云边镇,也对亲情有了更多的领悟。这个故事里有很多性格迥异的人物,我最喜欢的还是外婆王莺莺。这个个性十足、喜欢打麻将的老太太,总能把你逗乐。外婆经常做刘十三喜欢吃的菜,嘴上却从来不承认对他的好。刘十三第一次离开云边镇去城里读大学的那天,王莺莺没有送他,自己躲在被窝里听着外孙的脚步声,默默地湿了眼眶。王莺莺舍不得孙子,却又不愿意变成他的拖累。
这样的情景何其熟悉,每年春节,离别的车站都会成为无数年轻人的痛处。长辈的爱,永远是一场渐行渐远的旅行。可是,这种离别的悲伤里也有一种希望。因为有人无论是否在你身边,都能给你力量。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12
“所有人的坚强,都是柔软生的茧这句话是张嘉佳《云边有个小卖部》这本书开篇的一句话。王莺莺对刘十王的爱,是可以在身怀癌症只剩半年时光的时候,谁也不说,拖看七十多岁不那么灵活的身躯开着那年代久远的拖拉机未到城里接最爱的孙子,看到平时最要强的孙子蓬头垢面的醉倒在出租屋,用那小小的身躯将他打上拖拉机,一路磕磕绊绊回到山里的家,从小没爹疼没娘爱的刘十三是王莺营带大的,她总想看刘十三能踏踏实实的接管看她的小卖部,安安稳稳度过这一生,可刘十三不愿意留在这小山村,一心想去外面闯荡,可是想要成功哪有那么简单,从最初的他的记事本上期末考试要到班上前几到他想要考清华北大,本子上表示实现了的勾勾越来越少,可是他从没有放弃过,一直朝着自己的目标努力,像打不死的小强一样一直勇往直前,如果说刘十三打动我的是他那对成功的渴望以及自己的不懈努力,那么女孩程霜让我感动的则是她对生命的追求。程霜小时候就被查出患有癌症,医生料定她活不过三年,可是她顽强的活到了二十岁,她每天在家里和医院之间奔波,自己坚持不下去的时候,偷偷跑出去过,想要在旅途中接受死亡的事实,第一次偷跑出去,她遇见了刘十三,感情也在天天欺负他让他给自己带零食带漫画中产生,程霜和刘十三之间的感情不仅仅只是普通意义上的爱情,程霜是催促拉扯着刘十三改变的人,而刘十三则是程霜拼命活下去的坚持。与其说他们之间的感情是爱情,倒不如将之归于亲情之中,而亲情原也是这本书说书写的真正核心。
刘十三很普通,就像我们身边转身即忘的路人甲,正是因其普通,刘十三的失败和痛苦更具普遍性。小镇生长的少年,一心想要去看外面的世界,拼命的学习,努力的做题,但结果却并一定能够尽如人意。大学时爱上了自己的同学,小镇青年一无所有,所能给你的只有他自己的全部真心,但满腔的真爱却抵不过金钱权势,愤懑也好不甘也罢,最后也只能接受这样的结局。毕业后四处碰壁,没有资源没有人脉,只靠努力和汗水并不一定就能换来满意的工作。张嘉佳赋予了他人生上的诸多困苦,少时丧父,母亲离家出走,少了父母亲情,与牡丹的爱情无疾而终,工作不顺,但是同时也给了他程霜和王莺莺的陪伴。在王莺莺走的那一刻,我哭了,她离开之前最心心念念的还是刘十三的归宿,她希望自己的外孙能够幸福美满的活下去,这让我想到了我的奶奶,我的奶奶陪伴了我一整个童年,总是笑眯眯的问我长大以后会不会给她买好吃的,那个时候总是不经思考笑嘻嘻的说会,可是她还没等到我长大就永远的离开了我,就像刘十三一样,我们总是等到快失去的时候才知道这份感情的难能可贵。
“山这边是刘十三的童年,山那边是外婆的海。山风微微,像月光下晃动的海浪,温和而柔软,停留在时光的背后,变成小时候听过的故事。”奶奶,我爱你。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13
《云边有个小卖部》讲述的是刘十三,程霜和王莺莺的故事。在故事的开头,王莺莺就说了,故乡是祖祖辈辈都埋在这里的地方,比大城市好。没错,这里有会飞的云,成片的田野,美味的食物,还有那耿直的外婆。虽然故乡里到处都是熟悉的味道,但刘十三还是想去看看那些未曾见过的山和海。
四年级的时候,刘十三的班里来了一位新同学,叫程霜。可以说,程霜就是刘十三的“顶梁柱”,时刻都在鼓励刘十三,但因为程霜患上了癌症,只认识了刘十三几个月,就离开去治病了。可是有缘人最终还是会见面。程霜再次遇见刘十三是在原来的那个小学。这次相见后,他们就经常在一起互相帮助,还收养了一个孩子,叫球球。说来刘十三的工作也不称心,但幸好有王莺莺,程霜和智哥,是他们为刘十三撑起了一片天。
故事的结尾特别令人伤心。王莺莺得了病,死了;程霜也因为癌症的折磨而离开了人间。最后刘十三来到程霜的家里,看到了程霜留给他的一幅画,叫《一缕光》。
整个故事都写得很朴素,岁月静好的日子里,读得更是催人泪下,原来有爱就有故乡。无论你离得多远,故乡的路上,总会有一缕光照耀着你,让你感觉很温暖,并且充满着爱!
这让我想起我的外公,妈妈总说,因为她是家里最小的一个,外公最爱她。可能是爱屋及乌吧,每当我们从深圳回到老家时,外公看我的眼神总是那么温柔,问起我的学业亦是温和,帮我夹菜更是种种温情。今年,他因病离我们而去了,但他的音容笑貌并没有因为空间的隔离而渐行渐远,反而因为时间的流失越加清晰如初。
朋友们,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云边有个小卖部》吧!看到她,我们会想到我们的亲人;看到她,我们会看到我们的朋友;看到她,我们会更加珍惜眼前人。看了她,你越加会相信:岁月虽然可以雕刻生活的纹路,但爱却是穿越时空最美的一缕光!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14
前段时间看了一本叫做《云边有个小卖部》的长篇小说,有希望,有悲伤,有欢笑,也有感动。后来了解到张嘉佳已经好久没有出过书了,我们不知道这些年她经历了什么,才能写出一个这样平淡而富有吸引力的故事。程霜,刘十三,王莺莺……
在小说开头张嘉佳把我们从喧嚣的城市引领到一个美好,充满神器色彩的小镇。在这里,我们见证了主人公刘十三的成长,经历过世事的起伏,最后找到了自己生命的真谛。
我有一个朋友叫刘十三,他的日子很平淡。
刘十三父亲早逝,母亲离他而去,外婆王莺莺看着小卖部养活着刘十三,在小镇其他人看来,王莺莺是一个慈祥、含辛茹苦扶养孩子的老太太,在十三的眼中,王莺莺是一个狡黠
挖苦自己的坏婆婆,时不时的打击、戏弄刘十三(开玩笑似的),用欢乐取代压力。抑扬之下,使王莺莺与刘十三的感情更加分明,也为后面发生的事的反应做出铺垫。
我有个朋友叫刘十三,他的日子很平淡。
刘十三,一个普普通通的男孩,过着非常平凡的生活,一直陪在他身旁的外婆(兄弟)王莺莺,虎头虎脑的玩伴牛大田,少年时遇见直爽的程霜,大学令他神魂颠倒的牡丹,工作后在故乡遇到精灵古怪的球球,补英语的罗老师,毛婷婷,毛志杰,秦小贞,老李头……一个个出现在在一起的名字平淡无奇,却让刘十三在青春年华里,翻滚在爱情、亲情、友情的漩涡里,尽尝人世间的酸甜苦辣,这个故事太普通,以至于让人看到了最为真实的自己。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15
昨天读完了张嘉佳的《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到最后还是哭的稀里哗啦,一个快30的男生,还能这样被感动到,不知是我的泪点过低还是小说太感人。是什么原因不重要,重要的是,小说中的那些情节,又触碰到了内心最柔软的地方,甚好。
刚开始读,就觉得文风很熟悉,也许记性比较好,还记得几年前读的《从你的全世界路过》,淳朴又幽默。特别是这次的背景是在农村,就让人感觉有一种亲切的感觉,小时候也是生活在农村,和爷爷奶奶住,上小学之后,周末和假期也会回到爷爷奶奶家,好想他们啊,爷爷现在已经去了另一个世界,希望我的舍不得先生在那里生活的好;奶奶还健在,身体还不错,奶奶加油,争取活到百岁。
书中的主角刘十三,他很努力,但并不是所有的努力都能够有回报,但是他依然努力着,他最后也没能考上清华北大,只是一个普通的.大学,毕业之后,工作也没有能够做的很顺利,人生本就如此吧,很难一直顺顺利利的。
感情上他一直忘不掉女神,一直恋恋不舍,直到时间模糊了他的记忆,这也是人生吧,当时觉得天大的事情,若干年后回头看时,也不过尔尔。难过可以,伤心可以,但是不能放弃自己,很庆幸刘十三遇到了程霜,那个女孩带她走了出来,让他明白了什么是爱。
程霜是个那么开朗,又让人那么心疼的姑娘,和病魔抗争了那么久,最终还是离开了,这也是人生吧,无论怎样,竭尽全力,一切随缘。
最后要说一说,刘十三的外婆王莺莺,还记得她最后说,不怪她的女儿离开了她,也许父母只会由衷的希望子女好,哪怕她离开了自己,也没有怨言吧。她得知时日无多后,看着刘十三在外面过得不好,把他绑回家。突然觉得好想爸爸妈妈,一个人再外10年了,是时候回去了吧。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16
平淡的故事,无奇的人生,却有一段段剪不断,理还乱的真情。
这部小说讲述了刘十三的成长故事。他从小立志要考清华,要到云边镇外的城市看看。可生活并不能如他所愿,当他踏上大城市的旅途时,他才发现,有些事,再怎么努力也很难成功。他多年寒窗苦读却依旧不得志,考试一塌糊涂;他为初恋千里追随,却惨遭劈腿;他难能可贵觅得一份卖保险的工作,却连续三个月不能突破零销量;他千百倍努力,却依旧无法改变现状。当重重打击让这个曾经满腔热血的青年要绝望时,那个最爱他的外婆王莺莺把他从魔魇中拖回到了最初的云边镇。在那里,王莺莺,程霜,球球以及小镇的乡亲让他再次找回人生的意义,感悟到了真情,也让他学会了在离别中成长。
这本书,让我看到了血浓于水的亲情。王莺莺与刘十三这对婆孙,嘴上互不相饶,在离别时却总是相互牵挂,偷偷给对方塞钱。最记得王莺莺死的第七天,大雪封路,看到冒雪在路上挂起灯笼的那一刻的刘十三,我看到他终于长大了,到他守护外婆了,可那个需要他保护的人却不在了。是啊,人生事事无常,谁也想不到明天会发生什么,趁我们爱的人,爱我们的人都还健在,珍惜和他们在一起的美好时光吧!
热爱生活,勇敢追求是我对这部小说的另一番感悟。那个叫程霜的女孩,从小病魔缠身,一张张病危通知书像阎罗殿发来的邀请书,时刻提醒她死神即将来临,但比起沉默地等待死亡,她更喜欢在有限的生命里做有意义的事。“不是每个人只愿意沉默,不是每个人只愿意等待,会有人怀抱炸药包,贴住高高厚厚的城墙,哪怕粉身碎骨。”程霜就是这样,不畏生死,只要活着,便要不留遗憾。她惦记孩童时的诺言,漂洋过海追寻刘十三,陪他找初恋女友,陪他卖保险,陪他找回希望。尽管她最后还是走了,但一句“生命是有光的,在我熄灭以前,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我所有能做的了。我爱你,你要记得我。”足以证明她对刘十三的真情与祝愿。她是个潇洒的女孩,面对生活总是不让自己留下遗憾。
那我们呢?比起程霜,我们没有疾病缠身,我们没有病危书的威胁,却没有程霜的那番坦然潇洒。人生在世,活在当下,不给自己留下遗憾才有意义。
小说的最后,王莺莺、程霜去世了,球球被送进了福利院,虽然她们不能再陪伴刘十三了,但她们的精神对刘十三的影响却是刻骨铭心,她们对刘十三的感情亦是至死不渝。
用平实质朴的语言讲述最真挚的情感,爱就透露在这字里行间,《云边有个小卖部》让我看到刘十三平凡的人生,品悟到质朴的爱。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17
最近对于生命的感慨有点多,已经不再想去感悟生命了。就让它细水长流,慢慢淌吧。也会有转折,也会有尽头,这些暂且不去想,想多了眼泪也不够。
《云边有个小卖部》讲的是刘十三的人生。中心人物是刘十三,主要人物是他的外婆王莺莺、程霜、球球、智哥等。一个故事一个故事来。
小时候的刘十三遇到了来云边镇修养的程霜,后来程霜去新加坡看病。刘十三继续读书,到了大学。大学里有个顶喜欢的女孩子,叫牡丹。送牡丹离开的时候再次遇到了程霜。大学毕业后,刘十三去了南京,此时的牡丹已经是别人的女朋友,将来会是别人的老婆。在保险公司被同事明里暗里挤兑,被上司侯经理(牡丹的男朋友)鄙视。他的外婆发现自己得了病,七十岁的她开了拖拉机将刘十三拉了回来。刘十三第三次遇到了程霜。
牛大田和秦小贞之间的曲折也许很曲折,但最后到底还是一个好的结局。其他的人的结局,球球的爸爸被射杀,球球被送往福利院;毛婷婷嫁到了广州,毛志杰在毛婷婷的理发店哭成一条狗;王莺莺癌症,去世;程霜回新加坡治疗,去世。每年的中秋节,刘十三都会回到云边镇,将球球接出来,这一天始终是美好的。
这就是所有的故事,很简单,甚至在我看起来有一点脱离实际的感觉,但不知不觉我还是哭了。为人间的亲情,哭多少遍都是不够的,都是情有可原的。刘十三的外婆是强大的,不管怎么样这些情感,亲情、友情、爱情,贯穿着生命的所有。毛志杰那么不入流、和他姐姐争吵,结果在她姐姐嫁到广州后,他蹲在那个理发店哭了很久,我不知道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心理,失去了才懂得珍惜么?其实这倒是一句真理,只有失去了才知道弥足珍贵。
书中说,悲伤和希望都是一缕光。说的很对,无论怎么样,这些充斥人生情感的色彩都是照亮前行之路的光。
无论如何,还要继续走下去。或悲伤、或希望,但我希望是希望。悲伤那么一下子就够了,这个世界有很多温暖,哪怕失去了,曾经也是温暖。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18
似乎这样是最好的安排,似乎又不是。是书中描写的一切都太过于真实,还是自己本身太过于投入,不知不觉故事已经临近末尾,云边镇马上也要在柔软而清浅的时光里,慢慢老去,然后逐渐淡忘在人们的记忆里……
读到王莺莺死去的时候,我的泪珠大颗大颗滚落不止,浸湿了枕头中央,真奇怪,她明明不是我的外婆,甚至我们之间没有一点血缘,可为什么我会觉得如此悲伤,像是生命里极其重要的东西要被人强行夺走,很快就消失不见了一样……她有血有肉,她敢作敢为,她和孙子较劲,她和生活较劲,她和一切不如意不顺从自己的所有较劲,她做得一手好菜,她有满满的疼爱却只埋在心里,倔强的从不轻易吐出口,她孤独一人但活得潇洒肆意,她耀武扬威争强好胜又让人觉得可爱,她也慈爱温柔,是的,温柔。很真实,但似乎只有这样,才不辜负人世这么走一遭吧!这才是真正的王莺莺。
长大后的我们,总希望演好别人,却唯独丢了自己。年少时的我们,以为只要说过了永远,就一定能够永远,就像我们以为说过了再见,就一定能够再见。
那时候没有智能手机,没有微信抖音,时间很慢,夏天很长,一首老歌唱了又唱,一些人会永远放在心上。
永远的王莺莺,永远的程霜,永远的刘十三。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19
他善良又懦弱,爱哭又没有主见,他最爱外婆爱过牡丹,爱着程霜,爱着球球,他在醉的一塌糊涂时嘀咕:“外婆,你会不会永远陪着我?”睡着了,梦里笑嘻嘻说外婆长命百岁。他在雪夜花了八个钟头爬到山顶给外婆挂上灯笼,他对着桃树说,你不在啊王莺莺,那就是你在想我了,然后他的眼泪一颗一颗掉下来,说,我也很想你,外婆。他最后终于忘记了牡丹,他没有遵守和程霜的约定,他看着程霜留下来的《一缕光》,他明白。他最后写下,为别人活着,也要为自己活着。希望和悲伤,都是一缕光。总有一天,我们会再相遇。
关于十三的外婆王莺莺也是程霜的外婆是球球的太婆
她开着小卖部,从小陪伴着女儿留下的小外孙,她怀念去读大学的刘十三,她一个人去医院,得知自己人生所剩时间只有半年,她一个人承受着病痛,她知道生死是早晚的,可惜太快了。她怎么会放心的下她那个爱哭的外孙,所以她决定,把外孙接回来。在生前最后的半年,把十三留在自己的身边,为他准备最喜爱的饭菜,她已经七十岁了,驾驶拖拉机,入夜后兜兜转转,找到外孙说过的地址。她把一塌糊涂的外孙抱在怀里,回答他,外婆一直都在。她还是在年前离开了外孙,去世前叫十三和程霜要好好的活下去。她留下了一只录音笔,里面给十三留下了存款和隔壁老李头八百多份儿童的保险单。她是十三心里最好的外婆。
关于最勇敢的程霜
这辈子,所有的冒险都是为他而来,她喜欢刘十三,从小到大都喜欢,她这辈子我就出来过三次,一次四年级,一次二十岁,最后一次,回到云边镇,当了一名实习美术老师,陪着十三做业绩,照顾着外婆,我知道,外婆去世的那一刻,程霜心里该有多么的难过,因为她知道自己,不知在今日还是明日,将会离去。她舍不得刘十三,她说,只要我活下来,我就是你的女朋友,她也说,这次不算,下次再见面我才是你女朋友,她最后两句话,第一句,别来找我,如果我活着,肯定会来找你,不管你在哪里,我都会找到你。第二句,如果再见面我们结婚吧?她用生命最后的力气完成了一幅画,画下方写了,生命是有光的。在我熄灭以前,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我所有能做的了。我爱你,你要记得我。
关于球球
小小年纪承担着一切,她爱着患有精神病的爸爸,也爱着爸爸刘十三,爱着妈妈程霜,爱着太婆王莺莺,她写了一篇作文,最喜欢的动物,“我最喜欢的动物叫刘十三,这个动物很奇怪,他家开小卖部,经常给我带好吃的。小卖部在山里,就像住在了云朵边上。小卖部里还有太婆,和另外一个动物,我也很喜欢,叫程霜。”
希望我们好好活着,希望我们可以为爱跨山海,希望我们所爱的人都长命百岁。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20
读的张嘉佳的第一本书是举世闻名的《从你的全世界路过》,也是我从学校毕业这么多年后第一次真正的打算看点书。看的我昏昏欲睡,觉得故事里的人物又矫情,还乱七八糟的不知所言,到现在都不知道自己当时有没有读完,更遑论内容了……其实可能是因为我总是“昏昏欲睡”所以读的断断续续,就没能领略那美妙;也可能是太多年没读书,阅读能力退化了。不管怎样,我觉得我可以把《从你的全世界路过》从“小黑屋”里拽出来再读读试试了。
《云边有个小卖部》刚开始读的时候,心里不住的吐槽张嘉佳,果然和一些书友说的一样,真像上学时读的韩寒郭敬明的青春文学呀,又文艺又矫情又装AC。到中间,又开始觉得,这其实是一个童话故事,虽然不那么有力量,但足够暖。后来,越读越觉得,张嘉佳的故事和金庸先生的很像,一样的每个人物都很戏剧性,一样的潇洒恣意对酒当歌,一样的浪漫主义理想主义英雄主义侠义精神;不同的是,一个故事里的人物穿古装,是“那时”的江湖,而另一个的人物穿和我们一样的现代装,是江湖“今日”。无论真假,知道今日有江湖,有江湖儿女,就很开心。希望自己不要颓废不要丧,做不成侠客,就做一个明辨善恶,敢爱敢恨的现代江湖儿女!
现在来看,“辞旧迎新”这个词也是挺残忍的,总是在辞旧的同时逐渐迎新,在迎新的同时慢慢辞旧。人生不断的告别,不断的相遇,旧的就那样被放在了你我时间轴的某个位置上不再移动,而新的有一天也会褪色尘封;还好,你我时间轴上的每一个“旧”都曾经是“新”。《巴别塔之犬》里说,记得她原本的样子。好,记得他(她,它)原本的样子,记得你原本的样子!武志红说过,告别和相遇是不同的两件事,对应的是两种情绪,它们之间不能相互抵消,只是力道不同。所以,好好告别,好好悲伤;好好相遇,好好欢喜!
很喜欢本书的一句话: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很多事情已经很多年。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21
天气很好,阳光洒在屋子里,很暖很热。看完这本书后,我就蒙着被子大哭,嗷嗷大哭。
想家,想到爷爷奶奶,想回去那个小乡村。我不知道人生的意义在哪里,我也不知道每一个人的生命还会有多久。但我总觉得人的生命是有定数的。活一天,少一天。春天,播种的季节,种点草籽,种点吃的粮食,夏天,锄地,喷洒农药;秋天,把种的东西收回来;冬天,炒点瓜子,围着火炉烤红薯烤山楂烤核桃。听起来无趣极了,这习惯的人终究会习惯。我却喜欢这样的日子,一起说说笑笑,一起唠唠嗑,一起做很多无趣的事情,那便是最好的日子。
有人说我很幼稚,刚开始还会喷回去,后来,我也觉得自己幼稚了。我不喜欢时间的流逝,不喜欢每一个人都会离开。可好像人来注定会人往,像是自然规律。我真的是难过极了。说不出来的心情,压抑沉闷。
这本书,我也是在这样的年纪,不管怎么样努力,都活在可能连房租都交不起的阶段。生存很难吗?以前我不觉得很难,觉得只要勤快一点肯定就饿不死。可见,人的欲望也是在不断的增加的,这个时代?谁又会饿死呢?如今的我,像是什么?我也不太清楚。总之是很糟糕的吧。人们都说是自己的选择使之成为了现在的自己。可哪一条选择是容易的呢?到最后我们可能也都会活在一个使自己安心舒心的状态当中。
所以这本书,让我很觉得很伤感。这样的处境,有时候连自己安慰自己的能力都没有了,所以在看这样的书,好像是伤感到了极致。可能最后的最后,我们都会在不断的告别,每一个人都会是桀身一人吧。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22
世上最不缺的便是遗憾,世上最痛苦的莫过于生离死别,世上最揪心的便是回忆。
我一直认为,只有程霜是刘十三的光,没想到,在程霜心里,刘十三一直是她的光。
前期的故事平庸又真实,简单却快乐,故事中的每个人都像极了我们,又不是我们。
我们都或不天资聪慧,在昏暗的灯光下,逐渐迷离的画面,却有一个遥不可及的信念支撑着我们;都曾卑微到尘埃,心里藏着一个不可能的人,千般斟酌后的话,却未被正眼瞧过一次;又或许都曾在意识的森林中迷失了方向,前路一片迷茫,找不到存在的意义…失去自我。
有些人走了出来,有些人一辈子被困在里面。
最开始,我心疼刘十三,心疼这个连上茅房都不忘捧着书的男孩,这个付出比别人多十几倍努力的男孩,他卑微着喜欢着一个人,尽力做好每一件事——尽管从未有过好结果。
但当我看到他知道自己不是牡丹正牌男友,却依旧对她念念不忘,甚至几次无意伤到程霜心时;看到他不断的实习从未领到正式工资,连外婆的5000都请客请了三分之一时;被情敌不断挑衅、被扑在地上暴打却无力还击时…我对他更多的是看不起…
他永远像个长不大的孩子,毛婷婷问他保险的问题,他只是实话实说,他捧着保单去找牛大田,他不会说话,他不似别人那般口若悬河,却依然固执的站在一旁,被挨打…他好像永远天真又傻气。
但其实,一切,都是我们成长必经的过程
一次次的伤害,我们学会了不掉眼泪的悲伤
从此以后,卑微刻苦,但是不想哭。
我们何尝不是刘十三,有着一样喜忧参半的童年,有着走出大山的小小愿望,有着出人头地的伟大志向,有着爱而不得的苦痛情伤,有着亲人逝世的痛苦悲伤,有着太多生命的无奈。
“年轻的时候就要走得远远的,吃好多苦,你怕什么!家里有人,我老太婆在,你就有家的,闯得出去,回得了家,才是硬邦邦的活法!”王莺莺自然是世上最好的外婆,孤岛上挂着的灯笼是否照亮外婆你回家的路。在某个深夜里,刘十三会不会想:如果可以,还想吃外婆你给我做的饭菜,还想你举着扫帚打我,还想你对我说句我们回家。可惜啊,没有如果,时光的轴轮往前拼命碾压,连点点回忆都被分解的支离破碎。
“生命是有光的。在我熄灭以前,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我所有能做的了。我爱你,你要记得我。”程霜终究没有挺下去,但我觉得,生命的意义或许不在于长度,尽管刘十三在大部分人眼中一无是处,可本来喜欢一个人便不需要理由。她在她本就孤苦的生命中遇到了刘十三,那么就有了光,也就有了生命的意义。成为彼此的光,虽然没有陪伴着一直照亮下去,但光曾经留下的希望永远也不会抹去。
我只是生命中的尘埃,尝过酸甜苦辣,经历世间百态,还是不明许多事态。只知道心中有光,照亮前行路上的雾霾,让我明白,人存一世,哪能事事顺心,多姿多彩。不管生命中有多少遗憾存留心怀,唯有坦然相待!
不知当多年以后,刘十三再次忆起那个蕴藏于云边的小卖部,是何感受?往事浮上心头,是惆怅的难以释怀,还是云淡风轻的释之淡然。我想,并非三言两语便清之明了。
再把记忆拉回到最深的心间,云的边缘带上金黄色,天际缓缓变亮,朝日从云间拱出来,霞光无声蔓延,翻腾的云海似乎就在脚下。在这静谧的画面下有一个小山村,村子里头有个小卖部。记得那里有个喜欢打麻将的老太太,有个懂事的让人心疼的小女儿,有个一直默默守护着刘十三的心上女孩。
我们从一心出外闯荡,到最后甘心呆在这个我们一直认为落后的小镇,只有我们自己知道我们经历了什么,也只有经历一遭,才能心甘情愿的接受命运的安排。
小镇的里的人真诚淳朴,大家祖祖辈辈都在这,即便前脚吵了架,后脚还是硬塞下了木耳枸杞,即便外婆每次粗话连篇,可遇到事了,却比谁都心疼他…这个看似不起眼小山村里,一个个平凡的生活,却藏着小镇里的人认真生活的态度,和善良待人的心。
最后我想说,我们生命中一定会碰到那么一个人,像白昼对黑夜,像桐原亮司与雪穗,像刘十三与程霜…我们不知道谁是谁的光,但它总能照耀迷茫的前方。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23
“希望和悲伤,都是一缕光。”本来是用来描述云边镇的活泼又凄美的爱情,放到现在,好像在形容全世界。
一个没有故乡的人,走到哪里都是异乡人。所以,刘十三回到了云边镇,而我们,也时时刻刻想回到我们心目中的小镇。是故乡,是曾经,是无忧无虑和咋暖还寒。
张嘉佳式的爱情,还是和我们青春期的时候一样啊,一阵风吹过来,都是想爱就爱和落落大方的味道。以前我们说这是无病呻吟,现在当矫情变成难得的回到勇敢世界里的停顿,才发现那个世界好珍贵。
“那么热的夏天,少年的后背被女孩的悲伤烫出一个洞,一直贯穿到心脏,无数个季节的风穿越这条通道,有一只萤火虫在风里飞舞,忽明忽暗。”
“穿过水车石桥,到了香樟夹裹的小道,迎风下坡。在他面前,是广阔的天,疏淡的云,流淌的植物海洋。
小小少年感觉壮美,暗道我了个锤子,怎么田里还有个窟窿。
一望无际的稻穗摇摆,像这片土地耀眼的披肩。临道一小块早割的稻田,如同沙发上被烫出的烟洞。”
“悲伤的沉默,时间会打破,让两条河流去向不同地方。执拗的沉默,自己会打破,执拗代表他将摧毁堤岸,哪怕河流就此干枯。”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24
思来想去,还是写一下总结吧。
其实读张嘉佳的书不多,那本最火的、被改编成电影的《从你的全世界路过》并没有读过,反而读过那本有点温情无趣的《让我留在你身边》,一个关于陪伴的故事,关于一只狗的不离不弃。
时隔多年,我已经忘了大概的情节了。
我蛮喜欢张嘉佳的文字,以细腻治愈见长,又不乏诙谐幽默,很容易让人一读再读,而不会对此感到厌烦。
《云边有个小卖部》刚出版发售时,张嘉佳有举办城市巡回签售会,当时原本想亲自去见一下他,可惜家里有突发状况,就此错过了。
我想来日方长,应该还会有机会再相遇吧。
随着年龄的增长,情感也越发充沛,看到一丁点悲伤遗憾的情节,喉咙就像塞了一团棉花,吐不出来也咽不下去,怪难受的。
刘十三、程霜、王莺莺、球球、牛大田、秦小贞……张嘉佳对每个人物所起的名字真的接地气,甚至可以说有点俗气。
但无一例外,这些人物都有个共同的特点——善良。
尽管他们这一生遭遇了不少磨难,但善良这个属性会一直闪闪发光,指引他们生活得更好,更快乐,也感染着我向阳而生,不留遗憾。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25
刚开始看这本书的时候在想,要是这本书也可以变成电影就好了,那么上座率是不是可以和《从你的全世界路过》拼一下。
看完后,我觉得还是就让这个故事静静的躺在书里面吧。刘十三,王莺莺,程霜,球球……在此刻的脑海中,我一时想不出有谁可以扮演这些角色。可是这些角色又是如此生动的在我脑海映现。
生命真的是一个无常的事情。或许前阵子还好好的人,过一阵子,就再也见不到了。
记得毕业聚餐的时候,我问过班长,十年后我们还能聚起来吗?班长说,可能不会了吧,也可能会,因为十年里面,也没准就有谁因为不同的意外,再也见不到了。
曾经一直以为死亡离我遥不可及,可是慢慢的我发现,曾经遥不可及的东西也在慢慢迫近。先是已经去了的老人们,然后是慢慢变老的父母辈。
一直都可以很勇敢,因为天塌下来还有父母顶着,因为不管遇到了什么,有父母在的地方就有家,就有最后的依靠,还可以让我肆无忌惮的吵闹撒娇。所以我不敢想,可是有时候又不得不想。
王莺莺走了,程霜也走了。留下鲜活的生命球球,和逐渐强大起来的刘十三。不知道是不是有一天,刘十三的妈妈是不是会回到云边镇。不知道未来的刘十三和球球,是不是也能找到内心的稳定,和满满的幸福!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26
这是关于亲情、爱情和友情的的故事,这是刘十三的故事。云边有个小卖部,里面住着王莺莺,你也可能会是刘十三。
叼着卷烟,开一辆拖拉机纵横山野”,这是刘十三记忆中外婆的样子。
而在我记忆中,外婆的样子是模糊的不能再模糊了,因为我从没见过她,听妈妈说外婆在她很小的时候就因病去世了。
有关她的印象只有两个,一个是小时候在外公的老房子看到的遗像,但那是画出来的,外公说不像她。第二个是外公送我的一个观音卡牌,他说是外婆留下来的。
但不知为什么明明记得自己有好好保管,却不知为什么丢了好几次,最后还是不知它去了世界的那个角落,那个地方是否有外婆。
本就模糊的记忆被岁月冲刷得越发朦胧,连那不像的画像的模样都已忘记,甚至我都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关于外婆的记忆,在脑海里绻缩的只剩下一个谜。
家庭情况的不同使我无法与刘十三感同身受,但世界的某个角落一定会有跟刘十三相似的存在,与外婆有着难忘的记忆。
王莺莺好像不太符合一个好外婆的标准,刘十三在墙上写的“王莺莺小气鬼”是那么醒目。有些事总是长大之后才能明白,有些人其实一直很爱。
刁钻刻薄的背后是愈发深沉的爱,刘十三总会明白,因为他是王莺莺的外孙,顶顶亲的了。在字里行间流露出的都是王莺莺对刘十三的爱。
有些感情,你不说,我不语,但我们都心知肚明;有些人,不在乎你的一切,一直陪伴在你左右,只因爱你;有些话,本以为是玩笑,却是一生的承诺。那个灼伤少年后背的女孩在未知的生命里照亮了身处阴霾的刘十三。
程霜,一个有着很多张病危通知单的姑娘,但她依旧活得洒脱。
那年夏天,一道光照进了刘十三的心房,扎着马尾辫的女孩就这样猝不及防地闯入了他的生活,而他则悄悄地成为了她沿途的风景。
于她,他是会给她带各种吃的、愿意被她欺负的刘十三,于他,她是留下了“要是我能活下去,就做你女朋友”承诺的程霜却也是忽明忽暗的萤火,也许只是匆匆过客。
能接受只此喜欢的人不多,程霜就是其中一个,她愿意把遇见当成最美的幸运。没想到第二次的遇见恰巧是刘十三分手的当天。而这次的遇见不仅谁也没认识谁,还闹了个乌龙,最后在派出所相认。
“本来在旅游的她,没想到会碰见他”这是她对智哥说的话,事实却是偷溜出来去找他,而他却以为她已经不在人世。
可能还沉浸在失恋的痛苦中,刘十三已经忘记了她当初的话,而这次程霜也没有逗留太久,只是在为他鼓气之后就离开了,或许是留时间让他疗伤,又或许是相遇的时间不对,要为下一次的遇见做好准备。
她不过分追求往后的结局,她也明白故事的结尾不会太完美,但她记得沿途的风景曾给过她安慰。
开朗的程霜从没接触外面的世界,每次的冒险都是为他而来,云边镇的遇见是第一次也是第三次更是最后一次。第三次的相遇仍旧是那么令人难忘,一上来就是扒裙子。
此时的刘十三也算是处于人生低谷了,爱情得不到,工作找不着,难得厚脸皮讨来一份工作,结果上司是情敌,自己还不争气,干不出业绩。
面对现实跟嘲笑他竟无能为力,想当初他还是个梦想上清华北大的。身上所剩无几的钱给烧烤档买了灯具,最后被王莺莺拖了回去。
我在想怎么会这么巧,刚好这个时候,还是在晚上,王莺莺会突然跑去找刘十三呢,难道亲人之间真的会有某种连接吗?
“在遥远的城市,陌生的地方,有他未见过的山和海”,所以我们总是向往远方。回到故乡的刘十三心里还装着山和海,即便那是他见过的山和海。或许迷人的风景会令人流连忘返,但他见过的山和海好像也没有那么迷人。
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不知牡丹有何特殊的能力让他念念不忘,而忽视了眼前的程霜。
她与他在一起的日子是跟死神抢回来的,而他与她在一起的时间是在疗伤,或许再次相遇的时间还是不太对。当她在追问刘十三时,刘十三没有松口,她该有多难受,但她却表现得坚强。
在程霜的陪伴与鼓舞下,刘十三的伤疤慢慢愈合,本以为的深爱其实也没那么爱,工作也渐渐有了起色。然而月下的团圆饭会散,“有人哭,有人笑,有人输,有人老”。球球被带走了,王莺莺也走了,程霜也到离开的时候了。
那个女孩离开的时候留下了两句话。
一句是“别来找我,如果我活着,肯定会来找你,不管你在哪里,我都会找到你”“因为你呀是我生命中那么亮那么亮的一缕光。”
另一句是“如果下次再见,我们就结婚吧。约好了?”
刘十三说:“好”,这是他第一次回应。而“有些告别就是最后一面”。
刘十三离开了云边镇,奔赴了另一个山和海,在山和海里,他见到了不一样的球球,见到了成名后的智哥唱着《刘十三》,就是再没见到那个曾许诺他的女孩。或许他把她藏进了书里,书里她留在了云边镇。
角落的书卷不知被谁翻开,书里我看到
“矮矮院墙,桃树下并肩坐着两个人,斜斜一缕阳光,花瓣纷飞,女生的头微微靠在男生的肩膀上,女孩牵着男孩的手,阳光下的幸福美好到看不清......”
写给我们内心卑微的自己。
写给我们所遇见的悲伤和希望,
和路上从未断绝的一缕光。
写给每个人心中的山和海。
写给离开我们的人。
写给陪伴我们的人。
写给我们生活在故乡的外婆。
——张嘉佳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27
让时间变慢,让记忆回到童年,让思绪飘回过往。
张嘉佳一边轻描淡写着一个少年的成长故事,一边渗透着人生的变幻无常。
文字轻飘飘的,如风如云,包裹着阳光的色泽,也洒满了故乡的味道。
云边镇,一个远离大城市的南方小镇,一群孤独的人,努力拼凑着圆满。
外婆的拖拉机、刘十三的作文、程霜的油画、球球的书包、牛大田的胖脸、秦小贞的伤疤……似乎都被小镇的阳光镀上一层淡淡的金色,有光,有亮,穿透了山顶,越过了云层,爬进了孤独的心田。
尽管幸福来之不易,尽管悲伤随处而至,尽管离别无法逃避,小镇的云依旧随风飘散,小镇的阳光依旧洋洋洒洒,小镇的溪流依旧咚咚向前……人们在故乡的怀抱里,终究会得到安宁。
云边镇少年刘十三,自幼跟外婆相依为命,他的人生哲理很简单:努力学习,考上清华北大,到大城市拼出一番天地。
他有一个小本本,记录着所有的计划,无论大小,无论详简,无论难易,他都用生命去完成。
他坚信,只要努力,就能做到。
然而,遗憾、无常、幻灭才是人生的主旋律,刘十三一路尝尽了努力背后的艰辛,却得不到努力之后该有的结果。
长大后的他才知道,原来世界上有很多事情,不是有计划,有毅力就能做到的。
高考失足、工作挫败、兄弟告别、恋人离开……醉倒哭累在出租屋的刘十三,隔天醒来发现自己回到了儿时的故乡——云边镇。
似乎之前的人生都是一场梦,眼前故乡的云让他醉意消散,耳边外婆的唠叨让他梦醒时分,脸上温柔的阳光抚摸着模糊的泪痕。
尽管悲伤,还是看到一缕光。
小说承载了小镇青年的心酸和泪水,但张嘉佳,却总是能把读者从悲伤的深渊一把拽回,用一些无厘头的语言和意外,让你的泪水中含着朵朵笑花。
他是如此温柔,又如此残忍,将辛苦艰难给予了刘十三,却又用程霜、用外婆王莺莺为刘十三撑起了新的一片天。
无数次在崩溃的边缘,程霜总能意外地出现,帮助他渡过难关,这样一个随时都有可能被上帝夺取生命的可爱的女孩,用自己的态度给刘十三重塑了信心。
外婆,王莹莹,爽快、幽默,烧得一手好菜,打得一手好牌,开了一辈子的小卖部,刘十三的背后她是城墙。
外婆带着对外孙的爱走了,程霜带着对他的期待走了,他带着希望,在坚强地活着。
张嘉佳一直用他不完美的故事打动着读者,《云边有个小卖部》很痛,又很暖。
在无常的现实中感受到温柔与善良的底色,让我们回想起稚气的童年,曾经的伤痛。
人生总是充满遗憾,完美只属于虚构。只有心中那缕光还在,希望也好,悲伤也好,都是人生。
《云边的小卖部》写给每个人心中的山和海,写给离开我们的人,写给陪伴我们的人,写给在故乡生活的外婆。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28
我们每个人都有一段回不去的时光,我称那段时光为“云边”。
《云边有个小卖部》是张嘉佳时隔五年为我们带来的又一本触动人心的故事。张嘉佳概括这部小说为,“写给每个人心中的山和海,写给离开我们的人,写给陪伴我们的人,写给在故乡生活的外婆。”故事中的刘十三,那是一个普通而又充满柔情的少年,像我们自己,从小镇走来,怀揣心中的山海,颠沛流离。
我们每个人总能从刘十三身上看到属于自己的影子。虽然普通却又是个独一无二的平凡人。父母离异,母亲出走,年幼的刘十三被外婆王莺莺拉扯长大。王莺莺开了一家破旧的小卖部,有一辆经久不修的拖拉机,没有任何别的收入,就这样将刘十三拉扯长大。他们住在“云边镇”,一座远离城市,风景如画的小镇。但小镇少年并不甘于此,他本子的扉页上一笔一划工整得写着母亲最后一次跟他说的话:“十三,妈妈走了。你要听外婆的话,别贪玩,努力学习,考清华考北大。妈妈希望你啊,去大城市工作,找一个爱你的女孩子结婚,能够幸福的生活下去,越幸福越好。十三,妈妈对不起你。”从此,小小的少年用他那笨拙的努力,做着泡沫似的梦想。然而,我们那些执着的付出未必就会获得同等的回报。最终,刘十三并没有考上清华北大,他去了京口一所三流大学读书。他的人生也没有曾经幻想过的发大财。可以说,他活得并不成功。心爱的姑娘选择了现实,离开了他,而他自己也被公司辞退了。对于刘十三来说,“爱情”“事业”他都没有。
“等待而已,也叫努力?”“在习惯等待 等不来依旧难过。那种难过,书上说叫作失望。直到长大后,他才明白,还有更大的难过,叫作绝望。”他早已习惯等待,却不知道在等什么,最后,他什么也没等到。
但,他却又是幸福的。外婆王莺莺开拖拉机跨越两百多公里,将喝醉的他拖回小镇;他生命中最重要的姑娘程霜在他失意时陪他东山再起。虽然在错的青春遇到对的人,无法相守,可是我羡慕他能有这样的青春。
人生的许多遗憾,我们无可奈何。于告别,王莺莺最终还是倒下了,那份骂骂咧咧的爱,他再也感受不到了。“有朵盛开的云,缓缓滑过山顶,随风飘向天边,我们慢慢明白,有些告别,就是最后一面。”刘十三和程霜第一次见面,作者这样写道:童年就像童话,这是他们在童话里第一次相遇。那么热的夏天,少年的后背被女孩的悲伤烫出一个洞,一直贯穿到心脏。可是最后那个为他生命点光的女孩还是走了。她给他的卡片上面写着“生命是有光的。在我熄灭以前,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我所能做到的了。我爱你,你要记得我”
我读书我快乐作文 篇1
我喜欢在夜深人静时,轻轻地打开一本书,细细地品味那书中的故事,书中的诗句,书中的意境……这是多么自然!多么惬意!多么快乐!
我读书,我快乐,因为读书使我的世界很大很大。徜徉在书里,我找到了只有唐诗宋词中才能寻得见的意境。才知道没有苏轼,辛弃疾们的张狂个性;便没有豪放派“大江东去”,和“西北望,射天狼”的绝世气概;才知道没有了柳永,李清照们多愁善感;便没有了婉转派“执手相看泪眼,”和“人比黄花瘦”的一唱三叹。青纸千张,香波浮上。是读书,让我看到了伟大诗人,那令人神往的情思和才情。
一部好书就是尘世中的一盏明灯,照亮人们的心灵,也照亮了人类前进的道路,每一次细细地品读,就是一次心灵的远行,书把我引向那有着瑰丽风景的思想远方。
我读书,我快乐,是读书使我明白了男子汉气概就是岳飞精忠报国的满腔热血,是文天祥至死不悔的一颗丹心,是苏武矢志不渝的一根根牧羊竹杖。我每一次读书都会强烈地感受到作品中无法抑制的热情,都会为那极富感召力的语言而怦然心动!呼吸着英雄的气息,感受一股股旺盛的激情。贝多芬“用痛苦换来欢乐”的音乐;米开朗基罗以一生的心血奉献出震撼心灵的杰作;托尔斯泰始终关心万千生灵的伟大与渺小,借以传播爱的种子和宽容的理想。他们所以能坚持自己的艰苦历程,全靠他们对人类的爱,对人类的信心。
读书,是一种心灵的净化的感悟。至乐无如读书。
我读书我快乐作文 篇2
是它,伴我走过了日日夜夜;是它,让我的生活多姿多彩;是它,改变了我的缺点漏洞;是它,点缀了我的人生。我读书——我快乐。
回眸成长足迹,自刚刚开始牙牙学语时,便每日听妈妈讲《三只小猪》,《丑小鸭》等故事。到了七八岁时,略懂了一些小道理,明白了“勤劳是美德”,"要像丑小鸭一样有着一颗向上的心"等小道理,并爱上了童话故事。
十一岁时,《西游记》让我迷恋不舍,当我读了时,便不想停止,想一气读完。孙悟空的惩恶扬善,顶天立地让我钦佩不已。我思考着:"他纵然本事很大,千变万化,可也要忍受五指山下的嘲讽,一压就是五百年哪!谁能这样顶天立地,坚强?”这只是小说的开头而已。
十三岁,随着年龄的变大,我也明白了更多的人情世故,《伊索寓言》,《一千零一夜》等书我看了个遍,还喜欢上了《三国演义》。记得那一天,我考试失利了,彻夜难眠,我又思考:原来我只喜欢打打杀杀,敬佩刘关张及诸葛亮而怨恨曹操。其实原来曹操才是真的英雄。这位大将军在宛城丧子折兵的痛定思痛,败走华容道时而嘲笑诸葛亮,周瑜。在割须弃袍后巧施连环计,连遭挫折的他始终不忘统一天下。不像刘备,被气得一病不起;不像周瑜,被气得吐血而亡。他真可谓是:“老骥伏枥,志在千里;暮年,壮心不已”。我懂了:“我也要像他一样,困难——打不倒,挫折——打不垮”。我,变得坚强。
一年又一年,我读了更多的书,今年我已十六了,最近又喜欢上了《水浒传》,那些英雄,杀富济贫,拔刀相助,真是好汉哪!我也钦佩他们。在这个花季的年龄,也正是逆反心理正强的时候,可是,翻开《我的母亲》,又体味胡适小时其母为其舔去病眼的翳痕,一“真”字写出了母亲对儿子多少的关怀。对孩子无怨无悔的付出,我们的父母不也正是这样吗?回眸成长,发现忘记了很多呀!
我读书,我快乐!,在书中,我明白了人生真理,我学会了坚强,并改变了我的不良习惯。书——开阔了我的视野,打开了我的心扉,我爱你——书。
我读书我快乐作文 篇3
人生最大的价值,就是在与懂的追求,而作为一个中学生追求又是什么呢?回答:当然是学习,学习中,从书中的字里行间中找出自己探索的追求。古今中外的文人著作更是最有利得见证,我们时常在书的韵味中深有所触,当然有时也不免有几分产生共鸣的情感。
我虽然不是一个酷爱读书的人,但我也曾经为书的美深深地这服,当我深深喜欢读这本书时,心中怀有的并不只是得到了自我拓展的提升,同时,也在自己的生活中填充了无限的快乐,所以,我可以毫不犹豫地,满载着一个有经验的身姿说:“我读书,我快乐。”
我读过文章《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文中的保尔。柯察金,给予了我一个沉重的反思,学会在困境中变得坚强,他的勇气让他面对无尽的坎坷路,却从不放弃,钢铁只有经历过多次千锤万炼才能成为一块真正有价值的钢铁,如此树立榜样的文章还有很多。
当然这只是针对人生的价值取向精神世界所追求的更远目标,这本书个我的教训和启发还有许多说不完,道不尽的话,好像是法国罗曼。罗兰的一句话---经过的道路是艰辛的,坎坷不平的。可无论如何,那是一条好的道路,在那条路上,一步一个血迹,也是值得的。
同时,我国第一部长篇小说《三国演义》相信大家也有所听闻吧!这其中记叙的古人的崇尚精神已是众所周知,同样这本书也曾让我爱不释手,我因书中曹操的谨慎小心,因刘备的友善任义,因孙权的年少多谋不及产生了学习他们的情感,好似提及最有智谋的书,非莫属,非他能及的!
古人有人因书废寝忘食,因书而珍惜,像宋濂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他面对书的得之不易,借书,抄书,也为书而做。
所以我们要将现实当做比岸,理想为比岸,即便中间隔着再大的湍流,读书行动也要架在河川的桥梁,我们载歌载舞的说:“我读书我快乐”行动是主要的,让我们携手共的快乐之书,彰显快乐之容。
我读书我快乐作文 篇4
书籍是人类精神的粮食,书籍是一种冷静可靠的朋友,一个家庭没有书籍,就等于一间没有窗户。
人们制造着书籍,书籍也充实着我们,优秀的书籍常常给予你正确的方向,就像黑夜中闪灵的明灯,而我现在给大家介绍的就是《神圣抗战》。
这本书主要描写的是日本人对中国同胞的摧残,以及中国人民站起来把日本人赶出中国去的故事,其中一段令我非常感动,不禁佩服那些英雄的解放军叔叔的毅力。
一九三六年的冬天,日本纠集了十六万人的队伍,开始“冬季大讨伐”,并悬赏捉拿杨靖宇。一次,杨靖宇和战士们被困在山上,情况万分危急。几天过去了,敌人还是不肯走,可战士们的粮食吃完了,没有东西可吃时,他们就把棉衣撕开,把里面的棉花吃掉。
战士们在这样坚苦的环境中,终于在十五天之后熬走了敌人。
六年后,也就是一九零四年,在金川马皮骨山,杨靖宇的部队失利了。当时,他身边只剩下几名战士,饥饿、寒冷、疲劳与敌人的进攻一起袭来。五昼夜后,仅仅剩下了杨靖宇一个人,他边战边走,在二月二十三日,他来到保安村后,不幸被伪军发现,伪军大喊投降吧!但他毫无惧色,双枪射击,一个小时后,左手负伤,但他仍用右手射击。最后他筋疲力尽,被一发罪恶的子弹夺去了生命。
敌人们切开了他的胃,想知道,他是怎样坚持这么对天的,胃被切开了,里面没有一粒粮食,有的只是草根棉絮和树皮,在场所以的人都流下了热泪,连日军头目都呆住了,半晌才说:“杨靖宇,中国的英雄!”
英雄走了,可他的精神被我们时刻铭记,如今,中日成了好朋友,早已没有了战火硝烟,难道这一功,不是书的功劳吗?
在我们的朋友中,书是我们最好的朋友,他在你疲劳时,给予你轻松,在你伤心的时,给予你微笑,在你无助时,给予你帮助,在你失败时,给予你鼓励。
和书在一起好快乐,所以,我要告诉你:“我读书,我快乐!”
我读书我快乐作文 篇5
随着年龄的增大,我了解到更多人间亲情;友情的温暖。却从不涉及到爱情。纵然都有“情”字,寓意却截然不同。正处于青少年的我,从不触及那不属于我的感情。独守着那忠实的朋友——书。
但在《红楼梦》中,我读到的爱情却是悲伤的。原以为爱情都是美好的,却因为家世环境不同让爱情如此悲凉。我憧憬和向往美好的爱情,也许有人会说我处于青少年,不应该有这样的想法。不是我年少狂妄,谁说不能憧憬和向往?因为我从《红楼梦》中感受到了悲楚的情殇,这不是我理想的结局。所以我憧憬和向往又有何错?
曹雪芹加以自己的身影创作了《红楼梦》。自己却感叹“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在贾宝玉身上,我看到了曹雪芹的身影。“情”字为何物,所谓是“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恐怕是人无人能解,从林黛玉出场时就暗喻了他们的悲惨命运。孽海情深。想到现代爱情,又有几分真诚?多数人遗忘了那真挚的感情,又有谁像宝黛那样。只可惜“春恨秋悲皆自若,花容月貌为谁妍?”因为前世的“木石前盟”想眼中能有多少泪珠,怎经得起秋流到冬尽,春流到夏。
文中诗句甚多,多承载着悲伤之情。既同情宝黛,有感慨情殇。“一场幽梦同谁近,千古情人独我痴。”宝玉的痴情,黛玉的多愁善感,也是导致他们悲惨爱情的重要因素。可又有几人能终得幸福,“开辟鸿蒙谁为情种?”都只因风月情浓,趁着这奈何天伤怀日寂寥时,试遣欲衷,因此上演这场怀金悼玉的红楼梦。
这不仅写了一个大家族由兴盛到衰败的过程,也向世人展现了一段因前世盟约而欠下的情债。用一生的眼泪来还前世的情债。尽管这一切都不存在,但我仍读到那份凄楚悲凉的情殇。“说到辛酸处,荒唐愈可悲。由是同一梦,休笑世人痴。”莫过如此,谁人又无感慨,情到深处独自愁。
书将我带入了奇特的世界,让我即使在“下雨”也可以扬起微笑,让悲伤飞走。让我布满悲伤的天空放晴朗,挂上微笑的彩虹。
我读书我快乐作文 篇6
“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这短短十几修补了,正道出了“书”作为人类忠实的朋友的重要性。
我常常凝思,思考着万物与我们之间的关系。有一天,我突然领悟到了。原来人其实是渺小的,而书中的一些知识,却值得我们去认真体会,思考。
书本就像山野中一阵清风。
忽而粗犷豪放,忽而轻柔婉约。忽而狂妄炽烈,忽而冷酷无情。忽而神秘莫测。这是书中文章的变换,正因为这无穷无尽的变幻莫测,才给了我读书的兴趣。
这是属于我的快乐……
然而,面临着你风雨雷电般的猛冲,激荡,我说,正是因你的“我行我素”,“毫无顾忌”,才为带来诸多心灵的感受。我为那片宁静的土筑起了一道高高的风障,为了你雄浑有力的句式,立意不俗的思想,才掀起了我对知识的追寻。是你(书)给了我一片净土,让我可以自由成长!
这是属于我的快乐。
“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这句话出自现代著名诗人,文学家冰心之手。正是因为这一句话,让我深深体会到一本好书对于我们学生的重要性!
也许书本身就带着几分神奇,它可以使你哭,使你笑,使你慷慨激昂。读书无时无刻都在改变一个人的习惯与爱好,书就像婴儿一样,永远不会欺骗你,总是给你最真的感受!
我读书,我快乐,我受益!
我读书我快乐作文 篇7
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麋鹿兴于左而目不瞬。我喜欢用这两句话描写读书的境界。天地虽大,万物虽多,而唯书是之。字里行间品位世界,浏览古今,体味生死离别,将心灵与书合为一体,任你是月色清幽,或是细雨绵绵,还是风起云涌,甚至山崩地裂。阅读之时,心志淡泊如水,胸襟激荡似潮。
每一本书都有属于他自己的颜色。或深或浅,浓淡相宜间,油彩滴落心间,为心灵涂抹绚丽的色块。
纳兰容若——忧郁的蓝调
纳兰公子是权相明珠之子。与顾贞观(梁汾)合称康熙年间“词坛双璧”。豪放是外在的风骨,忧伤才是内敛的精魂。安意如如是说。永远的纳兰君,不变的蓝调忧郁。他说“絮飞时节青春晚,夜锁长门半夜灯。”如一潭池水凝固了大自然的血液,保留着时间的泪痕。看春去来兮,轻软的絮飞自空中,映着天空的蔚蓝,幻化成大片的忧郁蓝调。
《诗经》——青翠的绿意
《诗经》如同开在忘川河畔的彼岸花,看似遥不可及,却又真实的存活于心。
听!是谁隔着长河吟诵“所谓伊人,在水一方”。声音深情温柔,惹得河岸上的雎鸠也不由得唱和“关关!”人在吟,鸟在唱。对面的伊人站在水之滨,河之湄,与四目相对间读懂了千年之前的“桃之夭夭,灼灼其华。”清澈的眼眸和骄傲的神色如同三月里烂漫的桃花,盛开在诗经的纸页中,泛黄的纸上因此盛开了千年不凋的花朵。如一场旖旎的梦境,在青翠的绿意中增添了桃花的芬芳和水流的轻缓。
《沙与沫》——黄沙背后的清明
“在海洋和森林中的风声赋予我们语言之前的千万年间,我们是漂泊,徘徊,孜孜不倦的追求着的一群生物。”厚重的长袍沾染着黄沙,干燥的沙土掩盖了长袍本来的颜色,掩盖了发间的芳香。却掩不住犀利的眼睛和圣者的心灵。记忆是一种相聚的方式,那漫天的黄沙就是一种自由的劝慰。
在我的生命航程中,书是浩瀚的大海,我是海上的一叶小舟,尽管我终日在大海的怀抱中遨游,却阅读不尽大海的博大与深沉。由此我明白:世界无终极,知识无止境,阅读才是将来挺立潮头的明智选择。
书伴我成长,为我插上自由的翅膀。我爱阅读。
我读书我快乐作文 篇8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从小到大,书就像形影不离的好伙伴,伴我成长。
书,从我们年幼时,便开始使我们小小的世界变得丰富多彩。小学时,我阅读了各式的名著,比如:《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等等。书中的人物都给我留下了刻骨铭心的印象,如:某略非凡的诸葛亮,乱世奸雄的曹操,神通广大的孙悟空,英勇孝顺的武松等。
现在我已经上了四年级,在老师的引导下,我读书的兴趣更加浓厚了。我的书有很多很多,在家里,书桌上、柜子上,甚至地上都会有我的书。我对书爱不释手,只要一有空,我就会看书。如果没有书,我就会叫爸妈去买。以前,我读书总是一扫而过。但现在,我读完以后,还会注意故事中的人物都有什么特点,什么性格。总之,我每天都会去找书看,让书打开它那美丽的世界,带我去畅游世界的每一个角落。书就像一艘小船,载着我从起点慢悠悠地划向终点。书就像一架飞机,在这我从狭窄的地方飞到浩瀚无际的天空。书就像我的影子,不管我走到哪,它就跟到哪。
我刚开始写作文时,写的一点也不好,语句不通顺,词语不恰当,只要听到“作文”两个字的时候,我就像老鼠见了猫样的害怕。但有了书之后,我的写作能力有了很大的进步,是书让我提高了写作能力。
书,是我的知识的源泉,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要跟上时代的发展的步伐,就必须不断读书,不断充实自己。
书,是我的良师益友。读书使我快乐,读书让我进步,读书伴我成长!
我读书我快乐作文 篇9
我喜欢阅读:读古诗,我们爱科学、科学大侦探等杂志,喜欢读童话故事……
“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五岁时,爸爸妈妈经常教我背古诗文,同时也经常给我讲解古诗文的含义。悯农使我懂得了农民劳动的辛苦生活,我们要珍惜每一粒粮食。三字经中的“人不学,不如物。”使我知道了学习的重要性,人如果不学习,就不如动物;“融四岁,能让梨”让我知道了当弟弟的尊重哥哥。
小学生天地中的“吃不得的聪明饭”讲了一位父亲变小之后,拥有了超能力。于是,他发明了聪明饭,随后他又将这个专利卖给了一个大公司,没想到,聪明饭一个人一生只能吃一次。可是贪心的人们依然吃着,吃得少的人得了白血病,吃得多的人则失去了生命。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人不能贪心,贪心的后果是不堪设想的!
在我们爱科学里,我知道了许多科学知识:西米不是米的一种;电器起火不能用水泼;为什么人要吃饭;世界上最早的生物是蓝藻;世界上最大的邮轮是“海洋魅力号”……
“读书使人明理,读书使人长智。”我正希望自己能在阅读中不断成长。
我读书我快乐作文 篇10
在我们身边有许许多多的事物会使我快乐,但是读书是我觉得最快乐的事情了。读书会让我忘记一切不愉快的事,沉浸在书的海洋里,可以跟随书中的主人公去冒险、去探索、去寻找,去解救世界……总之,我可以和书中的主人公做意想不到的事,可以做生活中不能做的事!
“我读书,我快乐……”我又唱着自己编的歌坐在书桌上看起书。我看的书是《小故事,大道理》,兴许书中看得精彩处,我快乐得不由自主地拍手叫好,读到有人ok了我就很伤心,会流出一点泪来。读到幽默搞笑的地方,我就情不自禁地哈哈大笑。读到疑惑的地方我就立刻画问号,去请教别人帮助理解意思。读到优美的地方我就会在优美处打叹号或画五角星,然后写作文的时候把优美处加到作文里,因为这些都对我的帮助很大。如果读到饿了,就一边读书一边吃零食,这可真是一种优美的享受啊。如果我坐累了,就躺在床上,也可以靠在椅子上读书。可以想尽一切办法让自己开开心心,快快乐乐的读书。
我读书,我快乐,我成长。我们可以在读书中找到自己喜欢的乐趣,可以在书中找到更多的知识,可以让自己的生活变得更加丰富多彩,也可以让自己的学习蒸蒸日上,这乐趣我久久不忘。我读书,我快乐……
我读书我成长我快乐小时候的我,每当端起书本,看见那一个个毫无生命的方块字时,总有一种想睡觉的感觉。读书,成了我当时最头痛的事情。
渐渐长大了,上了小学的我,慢慢有点爱上了读书。原本一些作文不知从何写起的我,也渐渐有了一点知觉起来。三年级时,我的作文《桂花》被老师当做范文,读给大家听时,我当时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从那以后,我真正喜欢上了读书。因为读书能带给我无限的快乐。我曾为《卖火柴的小女孩》的命运伤心难过;曾为《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的海伦做过命运的祈祷;曾为《格列夫游记》中的格列夫他的旅行感到惊喜;更加为《彼得?潘》他的超常能力感到奇妙。
我在一本书上看到过这样的一段话:读书能医愚,读书能治穷,读书能疗病,读书能砺志,读书能致远,读书能列达,读书能聪慧,读书能知道怎样交友,怎样识人,怎样说话,怎样做事,怎样活着才身心健康,读书能明白怎么样的人生才称得上完美无憾!没错,读书的好处就是这样无穷无尽。读书给了我知识,给了我乐趣,更给了我力量!读书让我知道了人生的酸甜苦辣各种味道,让我知道了怎么为人处事。读书给予我最大、最有用的东西――知识。它丰富了我的大脑,增长了我的见识,加快了我的成长。
我爱读书!我要让书香飘满我的校园!
我读书我快乐作文 篇11
坚强勇敢
当我在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时,我深深的被保尔的坚强所折服。“他负了重伤,身体本来就不好,现在又得了严重的伤寒,住宿条件又差,真是雪上加霜,但他依旧强忍着伤痛为革命工作着。”这段话不正体现了保尔的坚强吗?读完这本书,我的收获是:无论遇到什么困难,我们都要坚强,不能被困难所吓到。从此以后,我逐渐成为了一名坚强的人。
善待动物
当我在读《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时,我深深的同情故事中的动物。它们总是被尼尔斯折磨的半死不活,想想我自己以前也做过这样的“蠢事”,不免有些内疚。读完这本书,我的收获是:作为地球的主宰者,我们要善待动物,它们也是地球的一部分,只有与它们和平共处,这个大家庭才更加和谐。从此以后,我成长为了一名善待动物的人。
孝敬长辈
当我在读《苦儿流浪记》时,我被雷米对巴伯尔养母的孝顺所感动。他自从被巴伯尔养父卖给别人后,他就发誓要给养母买一头奶牛。终于,历经千辛万苦的雷米凑够了钱,把它送给了养母。把我和雷米比一比,简直就是天壤之别,所以我要向雷米学习。读完这本书,我的收获是:我们听从父母的话,孝敬父母。从此以后,我成了一名孝敬长辈的人。
朋友们,快捧起书读一读吧,汲取其中的知识,一起做到“我读书,我快乐,我成长!”打造我们精彩的人生吧!
我读书我快乐作文 篇12
著名作家冰心老奶奶曾经说过:“读书好,读好书,好读书。”这句话的意思是:读书必然很好,如果要读好书,就一定要喜欢读书。这句话让我受益匪浅。
书籍是阶梯,能直通理想巅峰;书籍是良药,能医治愚昧之病;书籍是面包,能补充精神食粮书籍是钥匙,能开启智慧之门……
读书让我领悟到了人生的真谛,每当我迷惑、彷徨时候,书犹如一支明亮的火炬,指引我前进的方向,为我排忧解难,增强我的勇气和自信心;当我悲伤痛苦时,书告诉我说,悲伤只是暂时的,只要勇于开拓,便会发现快乐就在眼前;当我被别人误解时,书就告诉我说,勇敢地去走你的路,他们会发现真实的你。
读书,提高了我的作文水平。小时候一有空,我便读起《格林童话》、《十万个为什么》等课外读物。读了这些书,不仅提高了我的阅读能力,还可以从中摘录一些好词佳句,如果写作文时就可以得心应手,不会感到欲言无物和词汇匮乏了。
读书,使我立志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我们敬爱的周恩来总理在少年的时代就立下了“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的宏愿。前人已经为我们铺平了路,创造了幸福的生活,难道我们这代人不应该把祖国建设得更好吗?要实现这个宏伟的目标,只有从小刻苦读书,掌握渊博的知识,长大才能用自己的才干为人民服务,报答我们的祖国!
我读书,我成长,我快乐!
我读书我快乐作文 篇13
不久前,我刚看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海底两万里》,这是一本著名的科幻小说,讲的是主人公尼摩船长和水手们在海中航行两万里的冒险经历。并且,他们还发现了沉到海底十万年的大西洋洲。在航行的时候,他们一路上还遇到了抹香鲸、大章鱼的攻击。最后,还遭到了大风暴和大漩涡的袭击,所有水手都连夜逃了出来,而尼摩船长却依然坚持开船。
在这本书里,我了解了许多关于海洋的知识和奥秘,海底世界真是太奇妙了。除了精彩的故事,我还要知道了遇到困难的时候,要像尼摩船长那样勇敢顽强。这本书丰富了我的知识,我实在是太喜欢了,它让我更喜爱读书了。
我读书我快乐作文 篇14
在我咿呀学语的时候,妈妈就说我常常对着彩色的书指指画画说个不停,有时还咯咯笑个不停,其实那是我在读书哩!
当我上幼儿园的时候,我最喜欢看《喜羊羊和美羊羊》,看的津津有味,人模人样,妈妈笑着说:“你也不识字,你看的懂吗?”我笑笑继续看着,妈妈夸我真聪明,我的心里美滋滋的。
转眼我已是三年级的小学生了,要问我最大的乐趣是什么,我会大声的告诉你,我最爱读书,因为看书能学到很多的知识,也能读到很多有趣的故事,也让我懂得了很多的道理。
今年的“六一”儿童节前,爸爸说要送一份礼物给我。我天天盼着节日的到来,等啊等啊,终于盼到了六一那天。爸爸中午下班一回来就喊我的名字。“冉冉快来看我给你的节日礼物”。我飞快地跑到他身边,看到他手里拿着一份包装精美的礼物,我赶紧抢过来,一摸是我心爱的书,我高兴地跳了起来。我三下五除二就打开一看,原来是我最爱看的《白云公主》。我高高地举起书,直奔书房。“谢谢爸爸!谢谢爸爸”!
接下来的几天,我一有空就看我的《白云公主》,看着看着就感觉自己就是那个白云公主了,她开心我就高兴,她伤心我就落泪。有一次上厕所,我把《白云公主》也带进了厕所看。我正看得快入迷的时候,妈妈不知什么时候进来了,我一点都不知道。“谁让你上厕所看书的?”我吓了一大跳,书都掉到了地上。妈妈看我这个样子,也不生气了,还笑了。
我爱读书,书能带给我快乐,伴我成长!我读书,我快乐,我成长!
我读书我快乐作文 篇15
“你喜欢看书吗?”有人会说:哦,我非常喜欢看书。有人会说:我不喜欢看书,喜欢玩耍。可是我最喜欢看书,是书给了我知识,是书给了我快乐,你说我能不喜欢看书吗?
有时我看书会看得入迷,别人叫我,我也听不见,一声不吭。只有妈妈站在我面前叫我吃饭的时候,才依依不舍地放下书去吃妈妈做的香喷喷的饭菜。有时在吃饭的时候也在看书,害得我总是被爸爸妈妈骂。记得有一次,我在看一本书,忽然发现少了一页,我着急极了,和妈妈满屋子找都没有找到,妈妈见我伤心,后来就帮我重新买了一本一模一样的书,我高兴极了!
我还收藏了许多书,有《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作文大全》和《父与子》......这些书都好看极了,不知道你有没有,如果你没有的话,那一定要去借来看看。如果你不去看,你肯定会后悔一辈子的。
读书是快乐的,随着我的长大,我的书越来越多,知识越来越丰富,大家快去读书吧!
我读书我快乐作文 篇16
大家好,我叫杨恩浩,是二年级七班的大个子男孩。我活泼、健康、快乐,喜欢各项体育运动,乒乓球、篮球、羽毛球、特别是足球,我总梦想着有一天能成为绿荫场上真正的足球小子!还有,别看我是男孩,可我跳绳挺棒的,至于投垒球、掷沙包这些活动那就更厉害了,每次总是班上第一!
我不光喜欢运动,也能安静下来看书,从小妈妈就带我读了很多书,现在我可以自己阅读了,虽然我有时候还不能完全读懂书里面的含义,但我喜欢读书。尤其是《水浒传》、《三国演义》这些历史名著,让我梦想着赶快长大,成为一个能够伸张正义的顶天立地的男子汉!还有《木偶奇遇记》让我懂得了不要撒谎,做一个诚实的好孩子;《格林童话》让我知道了善与恶、美与丑;《三毛流浪记》虽然很滑稽,但是让我知道旧社会的孩子是多么可怜,他们多想过上幸福的生活;《派老头和小猫菲菲》的系列故事讲述了派老头是一位多么慈祥、宽容的好爸爸,小猫菲菲是一只顽皮但能带给我们快乐的小猫;《孩子一定要做的五十件事情》是教会我要懂得孝顺父母、体谅宽容别人的一本好书……现在我最喜欢看的是《十万个为什么》、《一百个发明故事》,因为在这里面我可以学到很多原来我不知道的深奥的知识、道理。
妈妈们经常说大科学家都是掌握了许多知识和本领的人,我多想看更多的书、学习更多的知识,将来成为一位伟大的科学家!
我读书我快乐作文 篇17
我最快乐的事情之一就是读书。我每天晚上都读书。有一天晚上,我和爸爸、奶奶一起看书。我看的书是《地球》,从这本书中我知道了地球里有地壳、地幔、内层地核、外层地核。我读《地球》这本书,还知道了八大行星,一是水星,二是金星,三就是我们最熟悉的地球,四是火星,五是木星,六是土星,七是天王星,八是海王星,八大行星就是这么排序的,我爱看这本书。
这本书中的知识非常丰富,通过读书我学到了知识、明白了道理,地球是我们的家园,我们要保护它。读书就像用一把金钥匙打开无数的智慧大门。
我读书!我快乐!我成长!
我读书我快乐作文 篇18
我们班有很多小作家,我认为他(她)们作文写得好原因应该是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十个字可能就代表两个字,这就是读书。
我每天晚上九点睡觉,只能看半个小时的书,就会发起时间争夺战。爸爸叫我关灯时,我会说:再看一会儿。等一会儿,我还会得寸进尺,我会随机应变的说:马上,马上。爸爸没办法,只得给我关灯。但是他一走,我又开灯,但第二天早上我被臭骂了一顿,原因是我忘记关灯了。
我每一次上厕所,顺便从图书馆借一本书过去看,因为在这段时间里,我便可以大大方方,心安理得的看书。但有时候只记得带书,把纸都忘记带了。
有一次,我为了多看书想出了一个自以为天衣无缝的点子,我写作业时,把一本书压在下面,边写边看,我有时写的作业是驴头不对马嘴。有一次我边看《三十六计》边写买的辅导书,上面写第三课作者是谁,我正看到渡赤水出奇兵,便毫不犹豫的写上。
我读书时,也爱做笔记,我专门用一个小本子记好词好句,日复一日,积累了一个本子的好词好句。
我读书时,不喜欢查字典,不会就瞎编。有一次,我背《三十六计》中计谋的名字,当背到金蝉脱壳时,我背成了金蝉脱壳(ké)。爸爸、妈妈都哈哈大笑,我疑惑不解,妈妈看我一脸的惊诧,说:好好看看,读什么。原来是金蝉脱壳。
有一次,我上书店买参考书,并和妈妈约好十分钟后去她办公室。我到书店里看到我盼望已久的书上市了,我便津津有味地看起来,看完了,一看时间,真是光阴似箭,四个小时过去了,什么?四个小时,坏了,老妈早下班回家了。
书是我们的良师益友。寂寞时,它给我们安慰;有疑难时,它会给我们解答;遇到挫折时,它会给我们鼓舞和力量;迷失方向时,它会指引我们光明的方向。
我读书我快乐作文 篇19
曾有人不解地问道:“读书是什么?”
多少回答萦绕耳畔
读书是一种享受,在享受中得到体会!
读书是一种体会,在体会中获得乐趣!
读书是一种乐趣,在乐趣中领会知识!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朗朗的读书声在耳边徘徊,静静的读书地在脑中浮现。
曾几何时,捧着书本,嘴里念念有词,念的正是这首诗。读着那无生命的方块字,儿时的我自然觉得没意思。不知怎的,书本从手中滑落,猛地站起来,大声喊道:“读书好苦啊!”
现在细细回想,真觉得读书并非苦,而有着一股芳香。
我喜欢读书,读书使我从体会中获得乐趣,从乐趣中领会知识。在我纯真幼稚的儿童时代:童话故事教会了我如何去爱他人,爱社会,爱世界,纯真的我终日沉浸在童话的王国里,梦想着自己童话般的快乐生活;在我求知欲极强的少年时代:科技知识让我懂得了世界的奥秘,揭开万物生存和万事发展的规律,吹散了困扰在我心中以久的谜团;在我跨越儿童与成人的青春期时:名人名记教会了我该如何正确的做人做事,待人处事,树立高尚的品格,踏上成功的旅程。不知那位名人说过:“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是啊,自从我读了大诗人孟郊笔下的《游子吟》后,百感交集,原来母爱是这么伟大啊!“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多么可亲可敬的慈母啊!“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这话可曾感动了多少身在异乡的游子啊!这也许就是知识的精华,让人细细品味后,觉得意蕴悠长,回味无穷。是啊!
读一本好书如同与一个伟大的灵魂对话。每当捧起《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励志丛书时,我感到我们是多么幸福,我们的生活是多么的美好,因为我们拥有健全的身体,明亮的双眼……而海伦凯勒却生活在无声、无光、无语的孤独岁月里,但她由始至终不向命运屈服,不向现实低头,那坚强的毅志,顽强的精神将我折服,让我佩服。相比之下,我似乎觉得自己所遇到的困难是多么的微不足道。使我没有理由不珍惜生命,不热爱生活。当你陷于逆境,意志消沉时;当你觉得生活迷失了方向时;当你蒙受委屈和不幸时,“自暴自弃,怨天尤人”好像并不是最恰当的选择,也许你可以读读这本书,随着海伦凯勒一起在困境中点明奇迹的灯,指明前进的方向,领会生命的价值,生活的意义。“
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生命属于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该是这样度过的: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羞耻。”这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里的一句话。保尔这样一个普通的战士,竟有比钢铁还要坚强的意志,到底是什么力量在鼓舞着他呢?读完这本书后,我大彻大悟:原来是最伟大、最壮丽的共产主义事业,在呼唤着他去创造奇迹,这就是他顽强与病魔作抗争的动力。保尔柯察金,可敬可佩的共产主义战士,为我们年轻一代树立了身残志不残的伟大榜样。
伟大的文学家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啊,只有读了好书,你的人格才会更上一层楼。“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莎士比亚也做了适当的比喻。古人亦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曾经在一本书上看到这样一段话“读书能医愚,读书能治穷,读书能医病,读书能励志,读书能致远,读书能聪慧,读书能知道怎样交友,怎样识人,怎样说话,怎样做事,怎样待人,怎样处事,怎样活着才身心健康,什么样的人生才称得上完美无憾。”是啊!读书的好处无穷无尽,读书就是那么的好。
读书是一种享受,一次体会,一份乐趣。亲爱的同学们,请放下手中的玩偶,停下向父母的撒娇,同我一起进入那神奇美妙的书的世界,让我们一起从书中体会的乐趣,汲取的知识,为自己的现在同将来,为社会的和谐与美好,为祖国的发展和建设而奋发进取吧!
我读书我快乐作文 篇20
我读书我快乐我成长有一天,爸爸问我什么是让我感到最快乐的事,我一时不知怎么回答。当我跟随爸爸妈妈走遍大江南北、饱览祖国壮丽山河的时候,我快乐;当我徜徉在美妙的音乐声中翩翩起舞的时候,我快乐;当我在游泳池中劈波斩浪、奋勇争先的时候,我快乐……快乐的事那么多,怎么能数得过来呢?哦,该死,怎么能忘了那些陪伴我一起长大的伙伴呢?那满满一书柜亲爱的书朋友,你们才是让我感到最快乐的事啊!当我还在呀呀学语时,爸爸妈妈每天都会给我讲故事。故事里的人物、可爱的小动物深深地吸引着我,而书中的情节是那么多姿多彩,我虽然听不大懂,却依然缠着爸爸妈妈一个一个往下讲,直到我进入甜美的梦乡。在梦中,我见到了美丽的白雪公主、勇敢的小矮人,我和他们一起,同可恶的王后战斗……渐渐地,我会自己看书了。
但是,我还不识字,只能看一些漫画书,或者是看那些美丽的插图来猜测故事的情节。但是那又有什么关系呢?这丝毫不影响我看书的乐趣,我依然看得津津有味,时不时还“唉”地叹一口气,或者“嘿嘿”地笑两声,好象在为主人公高兴、伤悲、惋惜……上小学了,我的阅读面越来越广了。我读了许多有趣又很有意义的书,我和书里的主人公一起成长、一起进步。
《秘密花园》中,玛丽是一个勇于探索的小女孩,她和狄肯、柯林一起,改变了自己,让自己变得快乐,同时也让生活变得更加美好。《爱的教育》中,作者讲述了很多发生在学校、班级和家里的关于爱的故事,让人感动,让人深思……书陪伴我成长,给我带来了无穷的快乐,给我带来了无穷的力量,你是我快乐成长中的好伙伴!
我读书我快乐作文 篇21
书是知识的海洋,是智慧的殿堂,我的生活离不开书。读书是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爱好。因为书能够我们的知识,陶冶我们的情操,还能够提高我们的写作水平呢!
在我很小的时候就与书结下不解之缘。听妈妈说,小时候的我性格内向,不爱说话,经常独自一人和玩具一起自言自语地玩儿。妈妈为了让我变得活泼开朗些,给我买了许多色彩鲜艳、图案精美的幼儿图画故事书。每天晚上,妈妈耐心地和我一起欣赏美丽的图画,教我认识汉字,边表演动作边读儿歌、声情并茂地讲故事等等。渐渐地,我就开始喜欢上了看书。书也就渐渐地成了我的好朋友。记得那时候,妈妈上班很辛苦,下班回家又要忙于琐碎的家务事中,但她从来没有忘记给我讲故事的时间。经常在我沉浸于动人的故事情节中之时,劳苦一天的妈妈就疲倦地睡着了,我却拿起书在认真地看起来,直到妈妈小憩了一会儿才让我睡觉。就这样,我越来越喜欢阅读、主动与人学会交流。在阅读中,我体会到许多快乐,也慢慢地懂得更多的道理。在妈妈劳累时给她端杯水、帮妈妈捶捶背;坐车主动给老人让座;积极维护公共场所的卫生环境等等。这些都是书让我成为一个合格的小公民的。所以,我特别喜爱读书。
书是我们的精神食粮。进入小学以后,书就成了我心目中的一把金钥匙,开阔了我的视野,帮我打开了文学之门。它像一叶扁舟,载着我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告诉我一个个人生道理。正如人们所说的那样“书中自有黄金屋”。当读到安徒生的童话集——《卖火柴的小女孩》时,我曾为卖火柴的小女孩的命运做过祈祷;从《白雪公主》的故事中懂得了什么叫做真善美;当我看到《狼牙山五壮士》时,我为狼牙山五壮士的`悲壮流过眼泪;当我读到《三国演义》时,我为诸葛亮的雄才大略钦佩不已……我深深地陶醉在书的海洋中。书是我爱不释手的一位好伙伴。
现在,我已经是一名五年级的学生了。书成了我的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份“营养品”。如果你读了一本好书,就好像是在和一位高尚的人在谈话。我为我出生在这金色的童年里感到庆幸,感到幸福,感到快乐。书让我懂得了人生,懂得了智慧,懂得了友谊。亲爱的同学们,请放下手中的玩具,跟我一起走进书的神奇美妙的世界里,让我们一同从书中汲取更多的知识,为祖国的发展和建设而奋发进取吧!
我读书我快乐作文 篇22
我刚学认字那会,每次端起书,看着那毫无生命的方块字,我总是大喊没意思,读书是我最头疼的事了。只有看电视才是我的最爱。
有一次,我看见电视里正在播放《西游记》,我就跑过去,坐在沙发上看起来,正当我看得津津有味的时候,“啪”的一声,停电了。我大哭起来,一边哭一边说:“我要看《西游记》,我要看《西游记》。”外公说:“我们俩去新华书店看《西游记》吧。”然后,外公牵着我就去了书店。从那以后,外公总喜欢带我逛书店,无形中我渐渐迷上了趣味横生的故事书,因为书给我带来了无穷的乐趣。《一千零一夜》、《安徒生童话》都伴随着我一起成长。我为小红帽的机智勇敢高兴过,为拇指姑娘的命运担心过,更为白雪公主的安危睡不好觉。当我看到《狼牙山五壮士》时,我为狼牙山五壮士的悲壮流过眼泪;当我读到《三国演义》时,我为诸葛亮的雄才大略钦佩不已。我深深地陶醉在书的海洋中,每天放学后做完作业,吃完晚饭后,我总要津津有味地看一会儿书。
现在,我上四年级了,在我读过的书中,我觉得最让我感动的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我已经看几遍了,每当我捧起《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的时侯,我感到自己是多么的幸福,因为我拥有健康的身体,战斗虽然摧毁了保尔的身体,但他那种不向命运低头,坚强的毅志和顽强的精神,深深地把我折服,让我佩服。让我对今后的学习、生活更加充满了希望。
读书真好!读书使我开阔了眼界;读书使我头脑丰富;读书使我充满自信;读书使我的生活乐趣无穷。读书让我学会了积累,学会了写,因为只有多看书这样才可以写好。
读书使我快乐,我还要多读书、读好书、爱读书。
我读书我快乐作文 篇23
我呀,从入幼儿园开始,就迷上了书籍。一有空,就跑进幼儿园的图书室,钻进书的海洋,一直到上课,我才恋恋不舍地离开图书室,但心里总惦记着那本书。
上了小学,书成了我的好伙伴。每当我被老师批评了,就找来一本书,不知不觉地被书里的小主人公那坚强的意志所感动。当我考试考砸了,就拿起一本书,渐渐地被书里那幽默的语句弄得哈哈大笑,烦心事早抛到九霄云外了。当我觉得无聊时,就翻开一本书,慢慢地融入到他们的世界中,和主人公又唱又跳,摘苹果、钓鱼玩得可开心了。
书也帮了我不少忙。上语文课时,老师在讲一个主题,我经常会想起有关的故事或知识,举手后一一告诉了同学,同学们都向我投来羡慕的目光,老师也对我啧啧称赞。二年级时,我参加了学校举办的阅读考级,考试时,老师问我的每一个问题,我都能对答如流。结果,轻而易举地通过了考级,而获得了全校第一名的好成绩。
书,给了我努力的机会,给了我成功的喜悦,让我们学会读书吧,因为它会使我们终生受益!
我读书我快乐作文 篇24
隔壁阿婆提起我小时候读书的故事,现在还赞不绝口,津津乐道的样子就好像是在夸赞她的亲孙子,我自己都已经忘记的事情,在阿婆一遍又一遍的讲述中又拣了回来。小时候,最大的乐趣就是隔上一段时间去趟新华书店,找个晴朗的星期天,穿上干净的衣裳,就出发了。新华书店离我们比较远,我们坐公共汽车,步行而归。那时的新华书店似乎永远都是那个样子,一年里不会有太多的变化。到了书店里,上一圈,买一些学习用品,还有自己喜欢的书。天热的时候,花五角钱买个冰棒,就满载而归了。这时,我买的东西里肯定有一本书,如果书稍微贵一点,那可能就没办法满足口福了,但是看中的书肯定要买,几周的等待仿佛就是为了等到这本书。《西游记》的故事就是从那个时候驻足心间的。
小区里有个年龄相仿的小男孩,和我家还带着点亲戚,她的父亲是个教师,因病去世了,家里留下了好多书。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发现了这个秘密,像兴奋的掘金者一样,将她家里的书翻了个遍,找出了一大堆中外名著,还有小说。他妈说,楼上还有,但每次只能借两本。两本就两本,那时甭提多高兴,隔几周去趟新华书店不了几天,现在可好,终于可以饱眼福了。可是,现蒸现卖的《水浒传》的故事也成了我每天到校以后向小伙伴们讲的内容,就像当时的评书一样吸引着同学们。人民文学出版社四卷本的《三国演义》也囫囵吞枣的看了一遍,因为年龄的关系似乎没有多大的兴趣。《青年近卫军》、《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等一些外国小说也读了一些,可是只记住了故事梗概,那些主人公的名字太长,又太怪,就没有梁山108条好汉的名字和绰号记得那么清楚。
小时候的读书生活就是这样的,没有多少目的,也没有什么计划,喜欢什么书又能看得懂就读什么,天下事除了上课以外仿佛就剩下读书了。
因为读书,所以快乐;因为快乐,所以读书。今天,读书已经成了生活习惯,成了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许,我们今天可以从麻将中、电视里还有许多地方找到快乐,但是,又有什么快乐能够比得上读书的快乐呢?惟有读书使人精神充实、生命不老。
我读书,我快乐。
我读书我快乐作文 篇25
人的智慧、人的财富、人的知识、人的语言、人的交流、人的教养、人的素质,人的种种种种都离不开一样东西——书。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小到大,我最爱干的一件事情,就是“啃书”。所谓“啃书”,不是把书放在口里吃,而是把书中的东西细嚼慢咽地消化了,汲取书中的营养,也就是啃书也。
而我,更是一个实实在在的“职业啃书虫”。记得一次,那几天都是我一个人在家,妈妈走之前交代我:“晗晗,妈妈上班去了,我走了以后把菜盆里的菜洗一洗,把门口的垃圾倒了,门口还有一袋子你姑姑给你捎来的烧烤牛肉,放在冰箱里,再去楼下买一瓶酱油,就是黑黑的那个。明白吗?你再看看此时的我,手上拿着一本厚厚的西游记,津津有味的读着,根本没听见妈妈说什么,就随便喊了一声:“知道了,妈妈再见。”随后就是一阵“砰!”的关门声。
大约1个小时以后,我才想起来妈妈有任务交给我,我便开始努力地回想。“唐僧到了妖怪的洞里,妖怪准备把唐僧切了吃…对了!妈妈让我切菜来着!”我走到厨房,一手拿起一把韭菜,放到菜板上,一手拿着大菜刀。“咚!咚!咚!”我把韭菜切得参次不齐,心想:妈妈怎么交给我这么难的活?到了门口,我心里一边想着孙悟空的72变,兜里揣上一把钱,顺手提了个袋子,到楼下。“白龙马,蹄朝西,我来帮妈妈把那垃圾倒。”我一路哼着小调把垃圾倒掉,走到小卖部那里。突然,我忘记妈妈让我买什么了!不过,我想起是一种黑黑的东西,我指着一瓶醋说:“我要那个!”接着,我就把这瓶“酱油”带回家了,回到家里,我把门口的另一个袋子放到冰箱里,回到房间里继续看书。过了一会儿,妈妈回来了。“晗晗,都弄好了吗?”我兴高采烈的跳到妈妈面前。“弄好了。”“真棒!我去给你做饭。”等我再次回到房间里,厨房里传出妈妈的惨叫“啊———”我立马奔过去,妈妈问我:“你洗的韭菜呢?”我不解的问:“明明你让我切啊!”妈妈一副无奈的表情:“那吃牛肉吧。”紧接着,妈妈从冰箱里拿出一袋子牛肉,打开一看。居然是一包垃圾!那我扔的是……当然还有那瓶醋,妈妈也看到了。
所以,你明白我为什么是个“职业啃书虫”了吧!但我还是一如既往的那么爱读书,这颗火热的心一直藏在我的身体了,就像吃了兴奋剂一样,读书能让人快乐,能让人满足,能让人抛开一切烦恼…
我读书,我快乐,读书让我满足精神上的需求,让我的智慧、财富、知识、语言、交流、教养、素质种种种种都有了很大的提高,所以,书是我成长的道路上,一把精神的钥匙。
我读书我快乐作文 篇26
我从小就酷爱读书,好书伴我成长现现在。从书面,我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我还积累了好词好句,把它们一个个刻在脑海里,到写作文时,再把它们一一“释放”出来。书的“教导”让我当上了一个好学生。
三岁时,我看见一些哥哥姐姐捧着厚厚的书,看得津津有味。我想:这个东西有这么好看吗?晚上,我吵着让妈妈讲故事给我听,那时,我就已经知道了《三只蝴蝶》、《咕冬的故事》、《三只小猪》……等等。而且我看得不厌其烦,听了无数遍了,但我还是觉得很好听……慢慢的,我似乎也体会到读书的乐趣。
上了幼儿园,老师教了我们一些简单的汉字,那时,我是多么渴望能自己看懂那些小人故事书啊!妈妈给我买了一套配有插图的故事书,有好些字我都不会认,妈妈就耐心地教我认,认的字多了,妈妈就不用每天花费时间陪我看书了。这对于我来说,是极大的鼓励。
终于上小学了,我翻开语文课本,大致地看了一下,囫囵吞枣,觉得挺有趣。回到家后,我一屁股坐在沙发上,皱起眉头,跷着二郎腿,一边看一边思考,一拿到书,就忘记了该做什么。
现在,我已“品尝”过大量书籍的“滋味”。我一拿到书就忘了自我,有时我皱起眉头,气愤书中的人干那些昧着良心的事情;有时,我的脸上绽开了花般的笑容,为书中的人们遇到好事而开心;有时,我又热泪盈眶,为书中的人们遭遇到倒霉事而伤心。我完全陶醉在书中,看得如痴如醉,整天都想着书中的情节。
看了这么多书,我的作文不也有大大的提高,阅读也扩展了我的想象力。每当我看完一本书时,我会继续编下去,使我的续写能力有很大的长进。从众多的作文书中,我悟出了两点道理:作文,要写真情实感。
同学们行动起来吧!多看书,看好书,相信书一定会带给你无穷的乐趣。
我读书我快乐作文 篇27
“书籍是人类的良师益友”、“书籍是打开知识王国大门的钥匙”、“书籍是攀登科学高峰的阶梯”。书是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也是知识的宝库,读书使人心明眼亮,在书中,我可以找到我想要的东西。曾经我读过许多名著小说,如《鲁滨逊漂流记》、《红楼梦》、《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爱的教育》、《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尼尔斯骑鹅历险记》等一些文学。《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让我懂得了坚强,面对困难要有毅力;《爱的教育》让我知道了同学、老师、父母之间要和睦相处,要爱老师、爱同学、爱父母、爱亲人。而《鲁滨逊漂流记》则让我学会了生存。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从古至今,无数的学者,哲人,都谈过读书使人快乐的话题,尽管他们已经远离了这个时代,但那一篇篇优美的文章和一句句警示后人的箴言,却势不可挡地穿越时空激励我在浩渺的书海中寻找属于自己的快乐。书籍领导着人类向前发展,给予人类开拓进取的勇气。饭一日不吃死不了,睡觉一天不睡耐得过,可书不能不读。
我喜欢读书,读书能让我从乏味中得到快乐,从快乐中学到知识。小时候童话故事教会了我如何去爱别人,爱世界;科技知识让我懂得了世界的奥秘,揭开万物生存和万事发展的规律;名人故事教会了我该如何正确的做人做事,树立高尚的品格,踏上成功的道路。跟着书我可以走遍世界的角角落落,因为书是知识的海洋,快乐的源泉!
我读书我快乐作文 篇28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我们少年儿童奋力远航的船帆。是理想奋飞的翅膀。
如果没有书籍的开启,精神就会失去阳光,思想无法传播,知识不能探索,语言失去意义,我们的生活残缺不全,生命也将变得空虚无聊。所以书藉是我们最聪明最可靠的老师,是一种伟大而美好的发明。文明的征服,其实也就是书的征服。书是我们学习的保障,可以移植生命,保持记忆,启发思维,传播知识,交流思想,表达情感。为此,我们少年儿童要博览群书。让读书成为一种习惯,丰富我们的人生。
曾记得小时候读书,看得多是小人书,现在想起来那时大多是看热闹,现在的我因为不太懂事,读书也不分风格,不分长篇短篇,只要有机会就看,但看后也有深深的印象,很深刻的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那美丽的白雪公主,可爱的七个小矮人,善良的牧鹅公主,法力无边的金鱼等等仿佛都与自己交上了朋友。时时读书,书中的一个个美丽的童话故事,让我充满了快乐和幻想。读科普书,使我初步了解了云、电、风、雨的形成,掌握了自我保护的本领。学会了生存。读史书,使我知道了在数千年的历史进程中,中华民族创造了引以自豪的灿烂文化。我知道了地球不是最大的,宇宙是无限的。
现在的我不光爱读书,还学会了记笔记,俗话说“好记性不如烂笔头。”我开始记录一些优美的词语,名言警句,好的篇章,富有特色的构思和组材等等不断的充实自己,作文时能借鉴用所记录的名言名句使作文表达更生动,更精炼,感情最真挚,最强烈,总之,使自己的作文水平渐渐提高了。每当老师把我的作文当范文评讲时,我心里总是美滋滋的。此时此刻,总感到一种成功的喜悦。
俗话说“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要一目十行的快读,不能读死书,死读书。读书不仅要选择阅读的方法,还要注意选择健康的书籍,要知道不好的书告诉你错误的概念,使你误入歧途,好的书籍是最珍贵的珍宝。读书让我们明白事理,明辨是非,提高了我们理解事物,认识事物,解决问题的能力。总之,读书增长了智慧,发展了思维,培养了能力。让我们在老师的指导下在书的海洋里遨游吧!
听爷爷说“世界上有两样东西使人永葆青春,一样是真爱,一样是好书。”让我们在阅读好书。品味经典中快乐成长吧!
我读书我快乐作文 篇29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人类发展的桥梁,作为祖国新一代盛开的花朵,我的世界又怎么会少的了书呢?
书带领我们进入一个全新的世界,一个个引人入胜的故事,一段段曲折迂回的文字,都带领我在知识中成长遨游。
小学一年级时,我厌烦书,觉得它是浪费时间的“罪魁祸首”,看见满是文章的纸就头疼,宁愿在床上干坐着也不愿抓起满满书架上的一颗“桃李”。知道有一天,妈妈发现了我这个令人头疼的坏毛病,决定要推我一把,让我有上进心。
图书馆便成为我周末的归属。书架上琳琅满目的书籍一开始并没有吸引我的视线,我像个小老头一样背着手,在图书馆里漫无目的转来转去。就在我随意翻起架子上的书时,一声闷雷把我从吊儿郎当的世界彻底惊醒,接着就传来雨点拍打在轿车上清脆的声音,像是大珠小珠落玉盘。但是我却无心赏雨,没有伞孤零零的我无助的站在被灰蒙蒙的气氛笼罩书架前,但我感觉到有一抹曙光从书中射出,我好想看见了救星一样,开始如饥似渴的翻阅着。
曾经枯燥乏味的文字变得入胜起来,一幕幕精彩的画面跃然纸上,又仿佛出现在我眼前。一页两页,我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又像是一块海绵吮吸着知识的甘霖,不知不觉我便投入到了书中的世界,门外依旧是倾盆大雨,但屋里却是永远放晴的白云蓝天。
之后书便成了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确切的说是一位好老师。
二年级,三年级直到现在刚步入初一的我,读过了不少书籍也领悟了不少道理。《简·爱》告诉我了坚持,宽容,常让我泪眼婆娑;《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中的保尔告诉我了坚强的毅志和顽强的精神;《窗边的小豆豆》给我了前所未有的心灵鸡汤。书带我遨游过深海,带我飞跃过群山,带我翱翔过天空,带我穿越过大陆,它小小的身体中包含着千千万万的精髓,它带给我们的知识不仅限于一篇篇文字,而是整个缤纷灿烂的世界。
不知不觉的,书伴我成长了7年之长,当我打开一本书的时候,马上就会听到许多声音:有智者娓娓道来的谈心,有勇士慷慨激昂的呐喊;有恬美如秋月的小夜曲独鸣,有壮烈如大潮的交响乐;有春花凋零的叹息,有小鸟归巢时的啾啾声,这些唯美的声音都是来自书的心灵最深处,它悠悠扬扬永远荡漾于我们的耳畔。
书既像是一位充满智慧的老人,不断启迪我,又像是一位真诚的朋友,跟我面对面的交谈。当你看见书架上坐满了各位名家---鲁迅,冰心,曹雪芹,他们与你一起诗词歌赋,阅览群书,你会觉得整个世界都变得明朗起来,当有书伴你成长时,生活便不再乏味,也许窗外乌云密布,但屋里却永是阳光普照。
有书,我如鱼得水。我读书·我快乐·我成长。
我读书我快乐作文 篇30
书是知识的海洋,是力量的宝库,也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对我来说是一个忠实的朋友。
读书能增长知识,通过它,我了解到许多历史、地理知识。祖国的许多名山大川我都没有去过,是书带我爬上了著名著名能增长知识,通过它,我了解到许多历史、雨过天晴的华山、庐山、黄山,饱览了祖国的壮丽山河。读书能使人聪慧,它能告诉我怎样交友,怎样识人,怎样说话,怎样做事,读书能明白什么样的人称得上完美无缺。是啊!读书可以得到无穷的知识。
我从小到大读了很多书,小时候,我读了安徒生童话集——《丑小鸭》,丑小鸭是多么可怜呀!被妈妈抛弃,被农夫挨打,在漫天飞舞的大雪里瑟瑟发抖,最后逃过了重重劫难,终于变成了一只美丽的白天鹅;再大些,我捧起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当我深深融入到里面时,我感到自己是多么幸福,因为我拥有健康的身体。保尔虽身有残废,但他却不向命运低头,他坚强的意志和顽强的精神,深深地把我感动了,令人敬佩。现在,我读起了《三国演义》,我为诸葛亮雄才大略钦佩不已,我为刘备的超强武艺感到佩服不已。这些书,都告诉了我深刻的道理。
我读过一个故事,名叫“悬梁刺股”。故事中的孙敬刻苦好学,因为要在深夜读书,常会打起盹儿来,所以他就把绳子的一头悬挂在墙上,一头系着头发。这样头一低,头皮就会扯痛。后来成了一位有学问的人。还有一位是战国的苏秦也很发奋学习。每当瞌睡时,就拿锥子刺自己的腿,直到鲜血淋漓。后来成了有名的学问家。只要付出时间和精力,就会有收获。
同学们,悬梁刺股这个故事是激励了我们要努力学习,多读书。读书真的给了我知识,给了我乐趣,给了我力量。最重要的是读书给我的大脑丰富了知识,增长了我的见识。
你说读书不快乐吗?
我读书我快乐作文 篇31
相信大家都听过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想,书,不单只是我们的营养品,它还是能调整心情的一首动听的歌曲,和一句奇妙的格言。
记得那一次,我数学测验考砸了,心里很不是滋味。在回家的路上,看见平日对我热情歌唱的小鸟,今天也对我冷酷无情的;平时都对我招手、微笑的花草树木,今日也不理睬我了……
走着走着,不知不觉中,就来到了一家书店的门口,我缓缓地走进去,只见书柜上的书玲琅满目,让人眼花缭乱,无从下手,不知挑哪本书看好,便随手抄起一本《名人传奇》来看。
从书中,我得知了爱迪生在15岁时,靠自己双手所挣得的钱,在火车上建立了一个化学实验室。
但不幸的是,在他一次实验中,列车突然颠簸,导致一块磷落在木板上,引起燃烧。列车员前来扑灭了火焰,并狠狠地“赏”了爱迪生一个耳光,打聋了他的双耳,还被赶下了火车。
可是挫折并没有使爱迪生放弃、灰心,而是让他更加坚定自己的理想。
不久,他又迷上了电报,经过反复钻研与揣摩,在1868年爱迪生创造了他第一次发明:一台自动电力记录器,
看到这里,斜阳已西落了,可此时的我,变回像以前那样乐观开朗,不再忧郁苦闷的了。
我爱读书,因为它能带来我无穷的快乐与知识;我很爱读书,因为是它让我懂得“失败乃成功之母”的道理,教会我跌倒,要爬起,再重新上路;我非常爱读书,因为我能在书中欢乐地成长,找到属于自己的黄金屋!
读书的故事的作文 篇1
书,是一座知识的宝库,我丛书中学到了很多东西,受益匪浅。
我最爱看《三国演义》这本书,我从书中看到了许多好榜样:宽宏大量的刘备,忠厚的鲁肃,舍身救幼主的赵云……这些好的地方都是我该学的。但看了小气的周瑜、不忠的糜芳,博士仁后,我也经常会告诫自己,不要有这样的坏毛病,不要和他们一样。书不仅能给我知识,还能让我从事中人物上看出自己的不足,并让饿哦学习书中的好榜样,改掉自己的不足。正英为我爱读这本书,崇拜书中的一些人物,所以书中的一些部分我能一字不漏的背下来,而且对整本书也差不多了如指掌。
有一次,我正在看中央电视台的《开心词典》这个节目,上面有一系列的关于三国时期的题。第一题,“火烧战船”是发生在赤壁之战前还是赤壁之战中?我在电视前毫不犹豫的脱口而出:“是在赤壁之战中!”主持人小丫开始宣布:“答案是在赤壁之战中。”此时此刻,我的心里也和选手一样高兴。第二题,三顾茅庐是关于诸葛亮的故事吗?我在主持人还没吧问题说完时,我就果断地做出了选择,结果又对了。
书记是人了进步的阶梯,只有认真读书,把书读透,才能从事中获得更多知识。
读书的故事的作文 篇2
星期天,我写完作业后,拿出我珍藏已久的漫客《星期天10》看。
因为妈妈不让我看漫画,所以我就偷偷地看。我先在漫画书上放了与这本书相同大小的书,以防妈妈发现漫画书。我开始看没多久,就听见脚步声,我立即把书藏了起来,回头一看原来是弟弟在搞恶作剧,弟弟三番两次作弄我,到了第三次我又听见了脚步声以为是弟弟就没把书收起来,结果我的“袖珍”就被妈妈没收了!
书刚被没收没多久,我又拿了一本“袖珍”接着看。不一会儿,妈妈过来对我说:“下楼去买包盐和一瓶酱油吧!”就这样我“身负重任”地下楼了,我把“袖珍”也带了下去。到了楼下的小卖部,我说:“要一瓶油盐和一包酱。老板说:“你说的我们这里没有。”我小声嘀咕着说:“没有你还开什么店啊!”我又去了一家店,我说:“要一瓶酱油和一包盐。”(这回总算没说错)老板说:“没有。”我说:“没有你开什么店啊!”老板说:“拜托,这是五金店唉。”我连忙说对不起。最后,我终于来到一家调料店店买了酱油和盐。
走了一半路,我被书中的内容吸引了,一不小心撞到了电线杆,把酱油瓶撞破了,酱油撒了一地,我急忙跑回家,妈妈问我酱油呢?我就说,我跑了好几家店才买到酱油,又走了好长一段路,又渴又累,就把酱油给喝了。妈妈半信半疑,我一紧张,漫画书就从我背后落了下来。不用说,我的漫画书又有一本“壮烈牺牲”了!
从那次以后,我就把我的漫画书当古董“收藏”了起来,我只好眼馋的看着我心爱的漫画书被锁在书柜里!
读书的故事的作文 篇3
我都喜欢在晚上看书。一边吹着空调,一边躺在床上,盖着被子,那是多么惬意!可是,妈妈不让我这样。她说什么对眼睛不好、睡得太晚了,明天还要上课,会起不来……
晚上将近9点多了,我还在看书。妈妈催我上床睡觉,而且还“千叮咛,万嘱咐-”叫我不要在看书了,快点把灯关了,睡觉。
可妈妈一走出房间,我就小心翼翼地爬起来。踮着脚把灯开起来,然后去拿了一本我喜爱的书。回到床上,轻轻地把被子盖起来,把书放在被子里面靠外的地方,然后接着看。
不过,我还得提高警惕,仔细听着房间外的脚步声,不知妈妈什么时候会突然打开我的门走进来。我家楼上也住着一户人家,我们小区的隔音不好,所以楼上在走路,我也听得见。他们家大概都很晚睡吧,而且很凑巧,每次每当我看到兴致勃勃的时候,他们家都有人在走路,因此,我还要听出是不是妈妈在走路,还是楼上的人家在走路。每次我都会误以为妈妈要来了,所以,我每次都会以掩耳盗铃之迅速的把书藏在枕头底下,然后关了灯,用被子蒙住自己的整个身体,眼紧闭的紧紧的,不敢出声。可是有时全是白做一场,因为全是误会。
大约深夜11点多,妈妈要来洗衣服了。这回可是真的。我有重复了我的动作,我很快的就掩示成功了,因为这个动作跟了我好几年了。妈妈一进来,走进了阳台。她在洗衣服时都喜欢把阳台的门关上,因为怕吵找我。妈妈在洗衣服的那段时间可真难熬啊,我不敢出声,但大腿又偏偏作对,直痒痒,我想挠,可是,睡着了的人都不会觉得自己哪里痒的,我要是挠一下,妈妈发现我还没睡觉那可怎么办呀!?我突然脑子一光,对啊,睡觉的人都会过一段换一个姿势,我假装是自己要换姿势。在那当中顺便挠一下痒痒不就行了吗!嘿嘿,我真聪明!
妈妈走后,我又开始看书,因为刚刚快要看完了,结尾不知道是怎么样的,心里不舒服。我又继续看,看了一页又一页……
每次窃读,我都很快乐,也很惧怕——这种窃读的滋味!
读书的故事的作文 篇4
在一个宁静的夜晚,蟋蟀“吱吱叽叽”叫,月光散落人间,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
我想,妈妈在看电视,不会注意的。然后,偷偷摸摸,像小猫似的`,从书柜上拿出一本《外公是棵樱桃树》,返回床上,打开书,打开灯,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我觉得读、看书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儿。我读得津津有味,因为书中有好词好句,而且还把故事写得很有条理,就像第3课里说:“这真像与另一个人同船而行。”就像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就像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这时,已12点钟,三更半夜,听到了脚步“咚当咚当”的声音。啊!是妈妈!我急忙把书放到枕头下,盖上被子,闭上眼睛,装作什么也没发生。妈妈上来了,说:“好了!不要装了!我知道你刚才正在看课外书!”我睁开眼,看着妈妈,“12点了!快睡!”妈妈严厉骂我,还跺了跺脚。
妈妈回2楼了,我又把书拿出来,这一本书引得我浮想联翩,感觉这本书与众不同,读着读着,我打了一个哈欠,又继续看书,作者的构思别出心裁,你可否想出本书多精彩!
书就是一粒珍珠,对你无害,要好好珍惜。
读书的故事的作文 篇5
读书,我觉得是人类的长生果,这个比喻,我觉得特别亲切。
有大部分人都有读书的经历,我也有喔。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这是莎士比亚心目中的书。读过一本好书。在我心目中,书是一把打开知识的大门,开阔我的视野;书就是我的扁舟,载着我在知识的海洋中漫游......
小时候,我喜欢那个丰富多彩的连环画,里面的多少人物我都很熟悉,什么动画人物总是在我的脑海中浮现。每看完一本书,我就会展开想象,继续把这个故事编下去。品味品味我最喜欢的一些片段......
现在,爸爸妈妈专门把课外书称为闲书,可是,我不这么认为,我们小朋友看的课外书能开发潜能。有的人觉得肯闲书没有用,反而会浪费钱。可是,做家长的想一想,钱重要还是知识重要,如果认为是孩子的前途重要,那么,家长就要为孩子着想,多满足孩子的好想法。
我有一个想讲的:多读书,读好书,好读书。我现在对书要很大的兴趣,什么《昆虫记》、《玛丽亚和她的孩子》、《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我都看。我是主张看课外书的。里面的人物我都清楚,灰姑娘、三个小仙人、法布尔。我很羡慕他们。
书,是我的长生果;书,能保持我们的童心;书是人类的营养品......
读书的故事的作文 篇6
提起我家的读书故事,那可是多得说不过来。我的爸爸不太喜欢读书,而我和妈妈则是两个书迷。
记得暑假那会儿,我迷上了《笑猫日记》系列丛书。有一次我正在写辅导书,写着写着,脑袋里突然冒出了一个不安分的想法:装着写辅导书,其实把辅导书放在下面,把课外读物放在上面,这下就可以瞒着妈妈,偷偷看书了。说干就干,我偷偷的把书从书柜上拿下里,放在辅导书上面。说实在的,我看的时候,真正的体会到了什么叫“做贼心虚”,总害怕妈妈高“突击大检查”,发现我的秘密。
以后有几天我一直和妈妈打“游击战”——妈妈一来,我就把书藏起来,妈妈一走我就再把书拿出来,这样反反复复的做,其实我早就猜到了妈妈发现后会大发雷霆,骂我一顿,可我还是禁不住书的诱惑。
直到有一天,我被妈妈发现了,当时我把头埋得低低的,准备让妈妈骂我一顿。谁知,妈妈竟没有大发雷霆,只是温柔的对我说:“琪琪,你在写作业吗?我觉得你在偷看课外书。你这样做对吗?我并不反对你读课外书,但是你首先应该完成课内作业,然后再做别的。你不能本末倒置!这一次妈妈原谅你。”
得到了妈妈的原谅,我痛改前非,从此以后,我都是认认真真地完成作业之后再光明正大的看课外书了。
怎么样?我家的读书故事有趣吧。
读书的故事的作文 篇7
我们家的每个人都喜欢看书,一进我们家,你会发现,每个房间都有书,还有一间专门放书的房间,大大的书柜里放满了书,有时实在放不下了,爸爸就拿几个精致的大盒子,把多出来装不下的书一股脑地放进盒子里,找了个角落放下来了。因此,“书太多了!要不就卖了,要不就送人,不许再买了!要看和别人换!”这句话,已经成为了口头禅了。
每天晚上临睡觉前我都要看一会儿书。在三年级的时候,我非常爱看书,一看起来书就能沉浸其中,走火入魔。所以我经常跟个木头似的坐在床头,一看就是一个半钟头。这个坏毛病我一直没改,每天一看起书来就什么也不干了,有时会连作业都抛在脑后,七八点钟了才开始写。有一天吃完饭,因为是周末——星期六,所以我没什么事干。我拿起旁边一本《明朝那些事儿》第一卷,就抓着这二十分钟,埋头苦读起来。我看得如痴如醉,看到了朱棣和朱允炆的殊死拼搏,也看到了朱元璋的那些奸臣和忠臣……真是让我有千言万语。突然我觉得渴了,而我现在就正看到徐达和汤和、朱元璋吃饭那一段,不知道从哪儿打来的怪念头,我突然照着里面的文字念了一句:“小妹,来杯茶。”我还津津有味的读着呢,门外传来阿姨的声音:“啊?你说什么?”我才立刻意识到自己弄错了,我结结巴巴地说:“啊啊……我,哦!我要喝水。”你说说奇怪不奇怪?我一直就闷着头在枕头底下笑了好一会儿呢。
吃饭的时候,我问历史特别棒的妈妈:“妈妈?朱棣的母亲到底是谁啊?”妈妈就说:“我看过的历史书上也没有说。朱棣的妈妈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妃子,生下来的朱棣肯定在别人眼里也是普普通通的喽。但是她也是朱元璋庞大的‘妻子军团’中的妻子之一。朱元璋的妻子有二三十个呢,所以他也不计较自己的儿子到底有什么家事。爸爸妈妈都不觉得丢人,反而朱棣自己觉得丢人,外人都在说他身份低贱,不配当朱元璋的儿子,所以……”“所以朱棣自己就把母亲的身份隐瞒住了,从古至今从未有人证实过他的母亲的资料。朱棣好坏啊!”茅塞顿开的我没有等妈妈继续详细的把故事说完,就抢着说了出来。“太棒了,大拇指!”妈妈也兴高采烈地说。“看,咱儿子多优秀!”妈妈对爸爸兴奋的炫耀着,而我也很高兴。
我们家这样的事情多了去了,这些故事我都觉得很古怪、很有趣。有时候你读书读的太多了,对人物、情节啊已经滚瓜烂熟了,可能还真的会干出一些令人匪夷所思的怪事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