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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寻你重返狼群好词好句汇聚56句

时间:2020-02-26 16:04

《重返狼群》优秀读书笔记篇1

每日午后,斜倚桌边,桌角放一杯淡淡的茗,氤氲着热气,散散幽幽的清香。窗外的暖阳温柔地洒在一页页精彩的书页上,我摩挲着页角,伴着周围美好的一切静静地品味着那本令我神往的,人与动物真实情感的——《重返狼群》。

本书的作者是李唯漪,一位画家主人公则是一只名叫“格林”的小狼,作者在草原游玩时偶然听说了一个凄美的狼故事,并努力寻找到了那对狼夫妇留下的一窝小狼崽,其中唯一的幸存者便是格林并与作者结下了不解之缘。

作者把格林带回了城市,那时的格林只有半个月大,作者就象母亲一样抚养着它,喂它食物,教它狼嚎。但那毕竟是城市,由于被多次举报,作者终于作出了一个重大决定,让格林重返狼群。

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出生就生活在城市的格林本就亦狼亦狗,况且找到狼群并重返,其中劫难与危险不是常人所能承受的。但李唯漪为了格林决定试一试。她带着格林在獒场住下,慢慢寻找狼群,在獒场,格林结识了如父亲般慈爱威严的头獒“皇帝”,打败了高傲的泰桑并与它成为患难与共的好兄弟,用了三天生擒了头羊,在这个过程中,格林的意志力得到增强,野性渐渐地被激发。为了让格林更好的捕猎,作者亲自学习狩猎技巧并教给格林,作为人类,李唯漪做到了她所能做到的一切。

之后作者带着格林寻找狼群,狼群是鬼诡而凶恶的存在,但作者为了格林明知前方是危险却甘之若饴,我不禁对她产生深深的敬佩之情,在寻找狼群的过程中作者跌倒在冰湖里脚扭伤了,格林拽来了一匹马牵着作者回了家,中途粮食断绝的时候,格林每天打来了一只野兔,埋在浅雪中故意不吃,是为了留给李唯漪……

这一幕幕感人的故事不禁让我热血沸腾,热泪盈眶。作为一匹狼,格林做到它所能做到的一切,它把最好的都回报给了作者。我想这就是人和动物最真挚最纯粹的感情吧。作者用爱抚育了格林,格林用全部回报了作者。都说狼是冷血的,但我想在李唯漪眼中,格林就像她的孩子是可爱的、勇敢的吧。

故事的最后,格林安全地返回了狼群。作者是一位奇女子,她做了别人不敢想做的事。她用最美好的爱给了格林一个只属于它的格林童话。

《重返狼群》优秀读书笔记篇2

《重返狼群》看了前面十来章,我就有非常深的感触,非得掩卷写下来不可。

也许因为我的书尚未看过半,还没踏入后面的催泪弹区域。相比起作者和小狼之间的深厚感情,让我感触非常深刻的却是作者这位“狼妈妈”对小狼天性的尊重和理解。用书里的原话说,那叫“尊重狼道”。

作者写道:野生动物有自己的生存法则,和人类身边的宠物不一样。因此无论小狼是报复心强,自私护食,淘气捣蛋,还是表现出它凶残嗜血的一面,“狼妈妈”虽每次都被吓到,但很快就能理解那是狼的天性。不但不责备小狼,还为他保留了自己的天性而高兴。在她还没有对小狼的将来要何去何从做出决定之前,她就不以养宠物的方式去驯化小狼。放他咬东西,教他狼嚎,他护食的时候让着他。

作者不是没有养过宠物,她家里的另一只小狗就被教得很听话,能很好地和人相处。但对小狼,她却用了完全不同的养育方式,只因她明白小狼和小狗的天性不一样。

“獠牙之下出政权”那一章,写小狼对着“狼妈妈”龇牙咧嘴地叫板。若是换做别人恐怕早顾着心凉了,喂他养他照顾他这么多天,回头怎么竟对自己这么凶呢?“狼妈妈”却理解他那是在窝里的同伴之间确立地位,她尊重他的天性,按照他的方式和他斗了一回。即使在自己的脖子被狼爪抓伤之后,她也不忍心剪去他的利爪。她知道那是他赖以生存的武器,那是他的骄傲。

那时她还没确定能不能放他回草原,这也许是一匹终身要在城市,要在她身边生活的狼。而她从来就没有选择过要宠物化他。

这是人对人都难有的尊重和理解。人是多么善于对异类的生活方式指手画脚,在能力所及的范围内,甚至忍不住要出手纠正。每次读到作者为小狼展现的天性半忧半喜,我总是想起我们人类之间的互相“驯化”:长辈对晚辈的,情人之间互相的,一代人对下一代人的。说驯化可能过分了些,那其实是同化。很多人难以接受别人和自己不一样。因而什么都能被要求同化:用钱的方式,对任何微小事情的见解和态度,做任何一件事情的方法。

对大的观念,比如政治,人权这些大题目,人习惯的做法是:既然知道观念不同,对这话题避而不谈就好了。对小事情却不大遵循这样“退后一步,给各自一点空间”的规则。人很习惯把手所能及的一个个想法都扭到自己顺眼的方向。其实这只是让自己舒服,不一定是“为别人好”。

我越长大越说不清楚想不透彻一个“好”字的确切定义。也许人就是会越长大说不清楚想不透彻所有东西的确切定义。既如此,那就更难说清到底什么是正确的,值得的,应该的,所以我不再因为顺口就说谁错了,谁傻了蠢了笨了,也不再说谁活得很可悲,更不自作多情地为别人担忧。因为也许每个人的生活,放在旁人的放大镜下,都会被认为在某方面错了,在另一方面傻了蠢了笨了,在某些时刻活得很可悲;但一个人既选择了自己的活法,那就是他在做自己认为值得的事。既值得,就是应该,又何必再追究绝对的对和错。

人如果要担忧,何不担忧自己;如果要监督,何不监督自己。自己是最需要鞭笞和进步的,其他人、其他事、其他动物,他们只求包容。

《重返狼群》优秀读书笔记篇3

爱你,小狼“格林”

到底一本好书的标准是什么?

最爱的一位女作家,三毛说:“读书多了,容颜自然改变,许多时候,自己可能以为许多看过的书籍都成过眼烟云,不复记忆,其实它们仍是潜在气质里、在谈吐上、在胸襟的无涯,当然也可能显露在生活和文字中。”

按照三毛的理论,书,倒是真没有好坏了。但是,不知您是否留意?这里有个前提,那便是“读书多了”。如果仅仅是一本书呢?我们又能从中受益什么呢?

我以为,最好的书,莫过于你读过之后,心灵有所触动,行动有所改变。而《重返狼群》就是这样一本好书。

整个阅读的过程中,有太多次的震撼,太多少次的开怀大笑,亦有多次的皱眉、咬牙切齿,更有太多次的心如刀绞、潸然泪下。这哪一次,又不是心的触动呢!

我震撼于“前些日子,一匹大公狼钻进一家人的羊圈偷走了一只羊。丢羊的消息一传开,打猎的人就去下了狼夹子,没几天,狼夹子居然不见了!后来找到夹子,但上面只有一只咬断的狼爪,狼竟然跑了。 ”这样自残活命的勇气,处于食物链最顶端,有最高级之美称的我们,又有几个人具备呢?

我震撼于,公狼死后,母狼发疯般的报复,夜夜泣血的哀嚎,无能为力、心焦力竭却只能忠贞不渝的自戕;

震撼于,狼在战斗中的每一次殊死一搏,他们的身上的每一处伤口都让人尊敬,都让狼引以为傲,因为那每一道伤口,换来的是食物、尊严、家庭和领地;

震撼于,小狼“不自由,毋宁死”“爱你,才跟你走,但绝不放弃骨气与尊严”的作风;震撼于,狼强大的模仿与学习能力;

震撼于,他们用生命做抵押的拼搏,所铸就的自强独立的狼性;震撼于……太多太多,每一个震撼都铺洒在100万字的每一个字里行间,等待你去感受去发掘。

当五天未吃奶,已奄奄一息的小狼“格林”,在作者悲痛的长啸中悠悠转醒,作者笑了,笑出了泪。文字后面的我,也笑了,笑开了那团揪着的心;当作者带小狼入市时,“小狼一声不吭的躲在箱子里装死,即使车子再颠簸,即使有人敲拍纸箱他也悄无声息”我又笑了,为小狼的“合作”,为小狼的聪明和强大的忍耐力;

当小狼“格林”口吐白沫,满身都沾满吐出来的白泡泡,吓得作者魂不守舍,以为是狂犬病,却后发后觉原来是牙膏时,我再次的笑出了声,为小狼的调皮可爱;当小狼,挖好只有自己能钻进去的洞穴,然后看准时机,自己喝饱水之后,将饲养员给所有藏獒的水全部掀翻倒掉,再看着恨不得将其碎尸万段的藏獒们,优哉游哉的'跑回避难所时,我惊呆了,随后哈哈大笑。这家伙,虽然做的好不地道,却是将“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完美演绎了一遍;

皱眉时,咬牙切齿时,我真的宁愿自己是一只狼,因为正如作者所述:“狼和狼一个样,人和人不一样。”

小狼“格林”身上的第一道伤疤,是在对我们人类表示友好时留下的,也成了它终生的印迹,它的一个足趾从此缺少了一块。我不明白,那个穿高跟鞋的女子,她是如何狠心踩下去的,又想起了网上那些踩碎小猫脑袋的高跟鞋视频,一阵阵的反胃,痛时才惊觉,自己已经双拳紧握,手心已是满满的掐痕。

当作者发现一头死掉的羊,想拖回去给格林吃时,她礼貌的征求牧场主人的意见。结果,牧场主人出尔反尔的从不要钱,到要卖给作者,再到要卖的比活羊还贵,再到活羊不卖。还特意叫来帮手,道是作者弄死了他的羊,再到为了勒索作者的望远镜硬是将公羊信口雌黄的说成有身孕的母羊,终于恬不知耻又沾沾自喜的达到了自己猥琐的目的。农场主那张丑陋,令人作呕的嘴脸,真的让我好想反驳:他不是我的同类。可我,再清楚不过,这样的嘴脸又岂止这一个呢!除了咬牙切齿的恨意,除了不让我自己及周围的朋友变成这样,卑微渺小的我,又能做什么呢?似乎,还可以警示正在阅览本文的你,不要变成那令人讨厌的样子,愿你我始终是同一类人。

而每一次的心如刀绞、潸然泪下,我都好想说:“我愿成为一只狼。”

当藏獒群战时,作者将刚刚受伤还未痊愈的格林关在了笼中。格林将坚硬的狼头,在铁栏杆上碰的“当、当”作响,它的“颈毛根根树立……眼睛里透出杀戮之前的绿光和与此极不相称的痛苦、绝望、羞愤与凄然决绝。”那一刻,我也恨作者,格林的感情仿佛移情于我,我愿化身为一匹狼,即使粉身碎骨又何妨,尊严无价,情义更无价。但我亦能理解作者的痛快,没有哪个母亲会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孩子去送死。所以,我也只能如作者般无奈、心痛的流泪;

“格林安静沉默的,爬在受伤的藏獒黑虎的笼子旁边,警觉的看着门口……我小心翼翼的给黑虎去掉头皮上的血水,抹着消炎药和白药……格林抱着黑虎的头,用暖暖的舌头一遍一遍温柔地为他舔舐伤口,舔化上面的冰渣……”

看到这段,我再次泪崩。谁说最是狼狠?谁道最是狼无情?脑中再次浮现出作者的独白:“狼和藏獒本不是‘天敌’,却被人造就成了‘宿敌’”

作者因为严重的肺水肿,不得不暂时离开草原,离开格林回成都治病时,格林红着的眼圈,咬的咯咯作响的牙齿,以及挣脱铁链在公路上发疯般的拼命追赶,这哪一个情景想来不让人潸然泪下?心如刀绞般的离别,或亲身经历或从书中读来,早已逐渐习惯、麻木,唯独这人狼之间的情谊来的太过猛烈而震撼。不知中,已是泪雨阑珊。

从小便听腻了这个成语“狼子野心”,更是口口声传着东郭先生的故事,狼来了的故事,早已根深蒂固的以为狼就是最可怕、最可恶的动物。

结果,作者以身犯险,向我们呈现出的真实却是:当作者以为格林被捕,回草原营救时,找了那么久,久到已到了快要放弃的极限。而大狼格林从未露面,却是带着妻女,日复一日的将自己搏命猎取的食物,放在作者每日必经的路口。突然就想到了,当大狼格林还是小狼时,正逢冰天雪地,食物匮乏之时,当发现自己藏的肉食被作者掉包成压缩饼干时,舍命护食的小狼格林,沉思许久。之后,他居然每一次猎食之后,都将猎物藏在那个已经被发现的藏食点,然后默默吃着作者放下的y压缩饼干。

这样狼和狼一样的狼,真的是“狼子野心”吗?这个狼子格林,为何让我看到了人性都不完全具备的爱之心呢?即使他的母亲是人,是那类要将他们赶尽杀绝,让他们退避三舍的人类。试问,如果换换角色,如果是狼将我们逼到绝境,我们会是怎样的反应?不用问了,我们多少人不就已是见之怕之杀之了呢。

真的好想化身为一匹狼,随着狼的族群,奔走在自由的荒野或雪原。也能够“不自由,毋宁死”,也能够为每一次的尊严和义气而抛头颅、洒热血,也能“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也能多情如格林,决绝如格林。

梦醒,我还是我,格林却早已远去。但这个我,又已不是之前那个我。

曾经,我讨厌一切猫狗,我不会残害他们,却也从未亲近。格林之后,每次看到街上的流浪狗、流浪猫,赶时间时我会对他们笑笑,闲暇时,我会买一些狗粮或者猫食,静静的蹲在一旁看他们进食。我甚至第一次,没有狂叫着扔掉跳入自己怀中的小猫;第一次,打车去看望一条狗,第一次抱了我家那条陪伴了我们十年,离别五年的大狼狗,虎子。五年未见,见面那一刻,虎子摇着尾巴冲向我,不断用舌头舔着我裸露的胳膊。他居然还记得我——我,这个冷漠的,从未抚摸过他的主人。我的泪,滴滴答答的掉在了虎子的毛发上,有悔恨,有感动。

曾经,我热衷于给母亲买皮草,热衷于那毛茸茸大领子。格林之后,我将格林的故事讲给所有家人听,并祈求他们和我一样从此拒绝皮草。我们能做的实在有限,但我依然相信,少一分买卖,少一分杀戮。

曾经,我的课堂只有

所以说,美女作家李微漪,为我们呈现的记实小说《重返狼群》,真的是一本难得的好书。值得我,值得你,值得我们每个人去阅读,这本书会让你重新定义狼这个聪慧的物种。我已读过,已感受过,已被触动,也已有所改变,有所行动。愿你,走进那个世界,去看看,归来之日,你讲,我听。

读书作文1

我喜欢读书,喜欢看漫画、历险记、童话、名著……

记得有一次,我在看《海底两万里》的时候,我看到了船的形状,我就想:它是什么样子的呢?难道是像我在青岛看见的船一样吗?我正想接着往下看时,妈妈叫我吃饭了,我说:“等一下,我看一会儿就来。”啊!原来书里的船指的是潜水艇啊!哎,怎么潜水艇是香烟的形状,我想的潜水艇不是应该很帅的,而不是香烟的形状,呵呵,还真是没有想到呀!还有,潜水艇怎么能在这么大的压力下都没有烂呢?原来因为潜水艇很硬,所以才没有烂。

后来我一直想和作者一起每天都去冒险,这样多好啊!我想只有继续把着把书看下去,才能和他冒险,于是我又接着往后看,看到他们在一个小岛上北野人追,他们的早中晚餐可丰盛了,早餐吃面包树上的面包,午餐是打下来的鸟或者野猪,,晚餐吃野猪,我想:他们吃的可真丰盛啊,无论早餐、午餐还是晚餐,都比我们吃得好,我从来都没有吃过野猪肉,看到这些,我的口水都快流下来了。我看到后面,我又发现原来还里也有密道。后来他们游到了南极,在潜水艇里也要穿厚衣服,我也跟他们一起发抖。看书时,有时候我忘记时间,忘记了吃饭,与他们一起哈哈大笑,一起体会感人的时刻,一起跟他们与坏人决斗,就像自己也冒险了一次。书真是给我带来了很多乐趣!

我认为读书很有乐趣,所以我们要热爱读书,喜欢读书,多读书!

读书作文2

这几天,我读完了一本书,叫做夏洛的网。这本书甚至改变了我对人生的看法。它讲述了一只小蜘蛛和小猪之前的深厚友谊。

夏洛是一只躲墙角,以织网捕蝇为生的小蜘蛛,它曾一度认为自己应该平凡一生,直到她遇到了她的好朋友威尔伯。威尔伯是一只小猪,一天,威尔伯得知自己将被杀死,便求助于夏洛,夏洛十分冷静的想出了办法,帮威尔伯脱离险境,她一次又一次地在蜘蛛网上织出了文字,最终,威尔伯脱离了险境,可夏洛十分疲倦,疲倦到想一觉睡过去便不再醒来,是的,夏洛死了,没人知道这样一个小蜘蛛曾发挥过如此巨大的作用。

我曾经反复读过这本书,每一次都让我热泪盈眶,夏洛用自己的性命,换来了威尔伯一生的幸福。这两个小动物之间的无限友谊,足以温暖整个世界,也许,夏洛是渺小的,可它所做的这件事却是惊天动地的。原来一个渺小的生物也能惊天动地。这不正如我们吗,我们每个人都会在茫茫人海中显得渺小,但有人能登上世界的最高点,有人却不能。有人站在高台,让所有人都看见他,有人却在人山人海逐渐被埋没其中。我也曾经在人山人海中感叹自己的渺小,可我也曾经在比赛中为校争光。渺小只是一种外表,却没有人是真正渺小的。即使真的渺小,也能像夏洛一样,走出一片天地。也正是夏洛这样为朋友拼命,和她遇事的冷静与她的智慧,才让它从不显得渺小。

无论你多么渺小,你也能闯出一片天,一片地,这是夏洛的网带给我的启迪。愿每个人,都能在人生的道路上,干出一番大事业。都能将自己的价值发挥到极限。

读书作文3

"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中没有书籍,就好像植物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像鸟儿没有翅膀"—莎士比亚。可见读书的重要性。我热爱读书,而我最喜欢的就是《篇幅侠》,那位侠肝义胆,伸张正义,不向困难屈服的大英雄篇幅侠!

蝙蝠侠,本名为布鲁斯—韦恩。在他很小的时候,杀手就当着小布鲁斯的面将他的父母双双枪杀。从此小布鲁斯就立下壮志,坚持正直正义的原则,击败黑暗势力。经过千锤百炼终于成为了哥谭市最有名的英雄—蝙蝠侠。他这种惩凶除恶的精神让市民对他很信任。

在哥谭市的犯罪人可并不只是普通人,有诡计多端的小丑,有强大身躯的杀人鳄。有聪明用高科技犯罪的贝恩———————在敌人们的一次一次诡计中,他并没有被打败,而是维持正义,坚持自己的信念,粉碎了敌人的阴谋。记得有一次,老师给我留了一道思考题,回家以后,看着这道题,急的我抓耳挠腮,正在我即将放弃之时,我便想起了那位伟大的英雄—蝙蝠侠!想起他努力打败邪恶势力的场面。想到这,我重新打起了精神,继续思考。

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许多不法之徒。他们是坑蒙拐骗,杀人放火,杀人不眨眼的恶魔。但是我要做正义、正义的警察叔叔,长大以后我也要做一位超级英雄!

读书作文4

我读了《雪域豹影》这本书,明白了凡事不一定要用暴力解决

就在这本书的主角—一只雪豹被一个猎人抓走了,带到一个陌生的地方,但是它用顽强的意志力来生存。故事主要谈了雪豹怎样独自生存,还领着孩子,寻找继父,经过了一个又一个的困难,终于找到了。

其中有一个情节让我印象深刻,它被关进了一个笼子里,并被放进一个冰冷、黑暗的车子里,无论它怎样动摇也无法挣脱猎人的手掌心,于是它想出一种方案,经过一番折腾,他终于把雪豹控制住。

我也要向雪豹那样,遇到困难不退缩,一直走下去,在学习中遇到不会的问题时,不会轻易放弃,不会只是等待老师讲解,而是自己去探索。

以后我还要再读这种书,多积累。在生活中学习雪豹,在学习中学习雪豹。

读书作文5

柳林风声这本书是格雷厄姆在1908年出版的,文中有友善的河鼠,热心的鼹鼠,稳重的獾先生,为了帮助本性不坏的蟾蜍,四只柳林里的小动物为我们演绎出了有意的可贵和温馨。在这片温馨中,我听到柳林传来阵阵风声。

每天,我都要读一读柳林风声里面的故事,一幅幅美妙生动的画面浮现在我眼前,我仿佛看到鼹鼠第一次坐上河鼠的小木船时,躺在船中,享受着惬意和欢乐,伸入河中的小手拍打着调皮的水花,仿佛看到河鼠全副武装,义无反顾地冒着大雪,独自前往黑暗的,令人恐惧的森林寻找迷路的朋友,仿佛看见忧伤的老水獭失魂落魄地坐在渡口边上,等待走失的孩子,仿佛看到天真的小田鼠围成半圆形,唱着圣诞颂歌

这本可爱的童话书充满了诗情画意,就像一缕温暖的阳光,照亮了我的心灵,通过柳林风声,我明白了知错就改,诚实做人的道理,感受到了友情的珍贵和强大力量,体会到了家的温馨美好,我喜欢柳林风声。

读书作文6

我读了《丑小鸭》童话故事,被丑小鸭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所感动。

想必读过安徒生童话的人,都记得那只可怜的小鸭子,它一出生就很丑,爸爸妈妈讨厌它,哥哥姐姐们常常嘲笑它,小动物们也都瞧不起它,寒冷的冬天到来了,小动物们都有一个家,而丑小鸭却没有,他不想被冻死,就一直在雪地里转圈,但它还是很冷,它多少次被冻晕过去,可它还是跳啊!飞啊!它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让我感动,我要向它学习。我会在学习上更加努力、勤奋、刻苦。

终于有一天,丑小鸭变成了一只美丽的白天鹅,森林里的动物都不会瞧不起它了,哥哥姐姐也不嘲笑它了,但丑小鸭并不骄傲,我要向它学习这种纯洁、朴实、善良的精神。

读到这里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我们都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心肝宝贝。

我们每天都在父母的怀抱中,在这种美好的环境里,不用受什么苦,但我们更应该珍惜每一段美好时光,不能虚度光阴,

《丑小鸭》虽然只是本童话故事书,但却是给我很多的启示,让我明白了丑小鸭在恶劣的环境中依然很顽强的生活,我以后也要独立,要勇敢、做事情还要勤奋,我相信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

读书作文7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伴随着我们的生活,丰富着我们的生活,是我们生活中的一位不可缺少的朋友。

记得我很小的时候,妈妈给我买回很多故事书,我每天都听妈妈讲故事,有《一千零一夜》《笨狼的故事》《绿野仙踪》……这些故事大大地开阔了我的视野。故事里那精美的词句,丰富的哲理,充满幻想的情节,在我稚嫩的心灵上印下了深刻的印象。上小学后,我认识了很多的字了,这时,妈妈买回更多的书了,有《西游记》《昆虫世界历险记》《科学游戏》《淘气包马小跳》……这些书带给我很多的乐趣,使我不再孤独寂寞。有一次,妹妹到我家来玩,我把从《科学游戏》这本书的看到的一个有趣的游戏做给了妹妹看,那游戏是乒乓球太空漫步。我把吹风机打开,调到冷风,右手拿着吹风机,左手把乒乓球放在风口前,然后把手松开,这时,奇迹出现了,乒乓球在吹风机的吹拂下,怎么也掉不下,我左右移动吹风机,乒乓球也左右移动,好像在空中跳舞,妹妹看见,乐得咯咯直笑,闹着也要玩。

书,真是知识的源泉啊!它教给了我们许多的知识,教会了我们做人的道理,让我们不出门就可以行千里。同学们,让我们爱读书吧!拥有了书,我们就拥有美好的明天!

读书作文8

说起读书,我可是有名的“蛀书虫”。我非常爱看书,我写完作业看,上厕所也看,就连周末出去玩也要带上几本书。我常常读得没完没了,一读起书来,把什么事情都忘了。

我读过很多好书,一年级时我还不太懂,妈妈就给我买了《窗边的小豆豆》、《淘气包马小跳》、《白色的日本童话》等;二年级时妈妈给我买了《感动小学生的80篇故事》、《让孩子一生受益的励志故事》、《十万个为什么》等;三年级时我又读了我们获得“书香家庭”和妈妈获得“家长博腕儿”得来的一些好书。这些书为我打开了走向世界的一扇窗户,让我成为了“智慧小子”。

这些书也让我懂得了很多知识和道理。比如,我看《小百科》上有很多科学道理,我把它们记住,在博客上写了《妈妈教我学科学》系列;我读了《格列佛游记》我知道了格列佛在小人国等国发生的有趣的事;我读了《数学侦探故事》,懂得了很多数学知识,还写了《侦探故事续写》和《数学童话故事》等很多读后感。这些知识汇成了打开智慧大门的一把钥匙。

我的博客里的博文正好一百篇了,应该好好庆祝一下。马上就要放寒假了,在寒假了,我还要努力读书,努力写文章,争取寒假能得一个“阅读天使”。

读书作文9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当你遨游在书的海洋中,你就是快乐的。

我就一个名副其实的“小书虫”。从一年级起乃至生命的最后一刻我都是书的“发烧友”有一次,我照常来到图书馆。所有的书都是我的好朋友,跟我亲热地打着招呼!我从高高的书架上抽出一本《夏洛的网》,开始津津有味地看起来,无论是坐着还是站着。看了一会儿,我便被猪和蜘蛛它们俩浓厚的友谊所感动,我明白了友谊才能使生命的光彩绽放!沉重地合上书,我热泪盈眶。再拿出一本书,看着看着,我已进入了书的海洋!瞧那,一位善良的姑娘正在帮助一位拄着拐杖的老婆婆。再看那,是25世纪的地球,是多么美丽啊!……时间流逝着,而我却毫无感觉。我的生命在书的海洋中遨游!

忽然,我从书的海洋中被硬拉了出来。“几点了,还看,都闭馆了!”原来是妈妈,“快跟我回家!”妈妈咆哮着。我的耳朵被妈妈牵着,我恋恋不舍地望着书,一小步一小步慢吞吞的离开了图书馆。我真想对我最最爱的书儿说:“再见了886,我会想念你们,愿我们不久再重逢!”

书是黑暗中的一盏明灯,书也是知识的海洋,当你吮吸着书中的营养时,你会十分快乐!愿你也和我一样爱上书,尽情地吮吸书中的营养吧!

读书作文10

我喜欢看书,在我家的书柜里放着许多书,有《动物大搜寻》、《格林童话》、《一千零一夜》、《十万个为什么》、《千古之谜》等等,数也数不清。

我不仅喜欢看书,也喜欢买书。

有一次,我想用零花钱去买书。吃完午饭,我就迫不及待地围上围巾,戴上帽子和手套,换上鞋子,拿上零花钱准备去新华书店,奶奶望了望窗外,看见天阴沉沉的,说:“沁沁,要不要带把伞呀?听天气预报说今天下午要下雨的。”“不用了!”我头也不回地说,“奶奶再见!”“等等……”我没法停下那已经被新华书店这块“吸铁石”吸去的脚步,飞也似的向那块充满知识的“吸铁石”奔去。

一路上,我都在想:买什么书好呢?《世界上下五千年》看过了,《童话故事》?家里有……来到书店,只见那里到处是丰富多彩的书,我顿时眼花缭乱。瞧,这本《奇妙的幻想》多好呀,里面给我们介绍了神秘的宇宙世界;还有这本《女孩三部曲》这本书它用自己生活中有趣的事情来向大家介绍这个世界是多么快乐……经过精挑细选,我选中了《女孩三部曲》这本书。付完钱,我高高兴兴地走出书店,一看顿时呆若木鸡,下雨了!

我只好冒雨跑回家,到了家我已经成了“落水狗”,奶奶说我真是个小书迷。

读书作文11

今天,我读了《爱读书的孩子》这篇短文,对故事中的主人翁产生无比的佩服。

短文记叙了伦敦住着一个无依无靠的孩子,他为了维持生活,他不得不在一家印刷厂当童工。他虽然环境苦,但是志气大。每天都要到书店的橱窗旁读书。他的爱读书感动了书店的一位老人,同意孩子随时都可以来这读书,无需付钱。经过孩子的一番努力,他终于成才了。他就是著名作家、记者,英国一家报纸的主编本佳敏?;法利吉龙。

当我读到“一天早晨在上班途中,他在书店的橱窗里发现了一本打开的新书,便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直到把打开的量页书读完才走。”我想:那孩子有要上班又要读书,太辛苦了,他一定只是一时得好奇罢了。然而事情并没有我想象的那么简单,当我读到“就这样,那本书每天向后翻两页,他每天来读,直到把书全部读完。”时,我恍然大悟,他并没有放弃读书,他是多么爱读书啊!

比起这个孩子,我差劲多了。记得一次,表哥送我一本《宇宙大观》的地理书,一开始我读得津津有味,但是好景不长,渐渐的,我越来越厌倦读这本书。后来,这本书的命运就是放在书架给蜘蛛搭丝用。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今天我读了《爱读书的孩子》,使我更加深刻地理解它的话中其意。

读书作文12

书籍是全人类的朋友,更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喜欢看童话书,沉浸在那梦幻般的世界里,我就会忘记所有的烦恼,忘记了世界,也忘记了自己……我喜欢看儿童文学,每当我闲暇时,总能感到书中的主人公向我招手,不知不觉,我就随它们置身于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之中…… 我喜欢看各类期刊杂志,尤其是在小饭桌休息时,一本《读友》就能让我逃离众多小朋友的喧闹……

我最喜欢看动物类的书籍,李微漪的一本《重返狼群》,仿佛把我也带入了若尔盖草原,和作者共同经历了救狼崽、养小狼、野化训练小狼,最终成功将小狼放归狼群的全部艰辛与收获。既让我了解到狼族的生活习性,亲情责任,也感受到作者和小狼之间如同亲子般的深切情感……有时,我还对大人们的书本杂志突发兴趣,有些文章浅显通俗,富有生活哲理;有些文章深奥难懂,但似乎有种神秘的感召力呼唤我走向远方……“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

每每翻开一页书,就仿佛开启了一座神秘花园的大门,漫步在一个静谧而蕴藏丰富的宝库中…… 感谢书籍的陪伴,让我快乐而幸福的成长……

读书作文13

读书,不仅给我带来了知识与快乐,更给我带来了一份份丰厚的“奖励”,这“奖励”可不仅仅是那一张张金色的奖状,主要是在学习与生活中带给我巨大的帮助。

自从我爱上读书以后,我发现自己懂得的知识越来越多了,不仅有学习上的,比如从书中我学会了如何科学的进行学习,这样让我在学习中更加轻松;还有很多是生活中的常识,比如要在冰箱里储存熟的食物时,一定要等食物彻底冷却以后才能放入,否则食物更加容易变质,我们要时刻关注健康哦!你们说这样的“奖励”是不是很丰厚呢?

其实,每当我再看到一张张金色的奖状——一个个粗体的大黑字印在上面,配上殷红的印章盖在上面,显得极为神圣。每次得到它的时候,我的心中总是久久不能平静,因为它不仅代表我的成功,更记载着我的读书过程。那时的我总是拿着一本书贪婪地读着,犹如饿狼一般咀嚼着书中的“美味”……

书,带给我的乐趣是无限的。尤其是在我的成长道路上,让我明白了很多的做人道理以及更加坚强乐观的去学习和生活。同学们,请相信我,去书海中畅游吧!你们一定会和我一样,在书海中得到丰厚的“奖励”!

读书作文14

现在市面上的书越来越多,有精品也有糟粕,所以我们要“去其糟粕,取其精华”。人的一生是有限的,不可能也没有那样多的时间把全世界所有的书都读完,所以我们读书时一定要有选择性、有针对性,针对自己的年龄段去选择,这样才可以更全面地汲取精神食粮来提高我们的知识面。

在书店看到里面的书琳琅满目,真不知该如何选择。如比较流行的一些口袋书川木口子写的〈〈蜡笔小新〉〉,还有木村广田的“校园系列”,这些书籍的内容都充满着不健康的内容,根本不适合我们这个年龄段的人阅读。但是也有许多有益于我们身心健康的书籍,如〈〈哈里波特〉〉这套书讲述了一们名叫哈里波特的男孩从11岁到17岁在魔法世界的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发生的一系列神奇而又扣人心弦的故事,这套书不仅丰富了我们的课外时间而且还提高我们的想象力。

现在我们的心灵如同一张不曾污染的白纸,所以我们选择了好的书籍就如同选择了优秀的画师和画笔,让画师用画笔在这张白纸上绘出美丽绚彩的图画,使我们的心灵世界如同那幅绚丽的画,美丽无比。

读书作文15

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站在这里参加读书博学之星评选的演讲,虽然我从幼儿园中班开始在父母的鼓励和引导下,一直坚持读书,但和其它知识渊博的同学相比,还是自愧不如。

读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书中我学到了各种知识。《十万个为什么》教给我许多科学知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让我学会了感恩,《伊索寓言》让我明白了很多道理,《闪闪的红星》让我知道了中国革命的艰苦,新中国的来之不易。

我不但喜欢读书,还喜欢买书。父母也非常支持我的做法,每个月都会买几本书送给我,我现在已经有了几百本的藏书了。

读书不但丰富了我的知识,还教育我如何做人,从中我学会了尊重、自爱、宽容、坚持。

书是我快乐的源泉,我爱读书!

谢谢!

有时我喜欢看一些动画书和漫画书,虽然它们对学习没有太多的用处,但是我觉得对于认字还是有帮助的。因为我看这些书的时候都是一个字一个字的认读,不认识的就问妈妈,这样我就认识了更多的生字,不过我还是写不来,下次试试把认识的字动手来写写看。

所以我建议小朋友们在平时不仅要看课本书,也可以看看课外书,它可以增长见识,也可以认识新字哦!

读书作文16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需要一些小窍门解决问题,同样,读书有时也要用着它。自从我的学业生涯开始,我就从中悟出了不少经验。

一、课前预习。在老师要教的下一课之前,利用课余时间预习一下,做到心中有数,并且能帮助你快速理解老师的话,预习前碰到的困难在老师的教导下能够透底解决。

二、上课认真听讲。认真听讲,就是跟着老师思路走,把知道的内容加深印象,不懂的在老师的讲解下能迎刃而解。上课时,积极发言也是进步的表达方式,表达出自已的想法和解决问题的方法,让同学和老师来分析你的思路是否正确,如不正确,可以及时纠正并且加深了自已对该知识点的印象。

三、课后复习。在老师的引导后,能及时复习,巩固课堂的学习成果,再一次加深印象。

还有一些学习经验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要靠你自己去探究。要摸索学习规律,总结学习方法,掌握了正确的方法,才能事半功倍,譬如我以上说到的“三步”的学习方法大家都可以做到的,简单、易行并实用。

生活中也有许多道理,只要你用心去思考,你就会有收获。这些道理看似简单,但是如果我们真正应用这些道理,在人生的道路上就会越走越宽阔,越走越亮堂。

读书作文17

一个晴朗的午后,爸爸妈妈带着我来到了图书馆,妈妈说我现在认识的字多了,可以在图书馆看书了,这个图书馆的房顶好高啊,足有三层楼那么高,手动扶梯可以直达到每一层,从一楼就可以眺望到三楼的图书,真是气派。

进了图书馆,我和妈妈进入了少儿图书室,选择了一个靠窗,安静的座位放好书包就去选书了,图书室真的是书籍的海洋,种类太多了,有杂志,有画报,有小说,有漫画,看得我眼花缭乱,都不知道该从哪里看起,这时妈妈给我拿了一本《父与子》的漫画,说你先从漫画看起吧,漫画看完了可以看看儿童故事,这本《淘气包马小跳》很适合你,和你一个年纪,看看他身上发生的事情在你的身上是不是也有类似的故事发生呢?从此我就爱上了马小跳,我渴望阅读他的每一本书,想知道他身边发生的所有事情,都是那么有趣那么贴近我的生活,我把这本书也推荐给了我的同学们,他们也非常喜欢,我们在课间的时候讨论着马小跳他们班的事情,说着说着我们就心有灵犀的哈哈大笑起来,读书真是一件有趣的事情啊。

读书作文18

读书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读书使我们的知识增长了,也让我们作文水平提高了。我们不但要多看书,而且要把里面精彩的段落和好词好句积累下来,这样不但能得高分,而且还能增长我们的知识。

读书使我懂得一个道理:我们要趁年少,奋发勤学,刻苦上进,因为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待时光流逝时,只能空悲切,一事无成。就像古人言:“三更灯火五更鸡,正是男儿读书时。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

写作时,我也悟出了一点道理:要写真情实感,落笔更有“鲜味”。不能胡编乱造,也不能千篇一律,而要别出心裁。如果要写出打动人心的文章,一是最真实的情感,二是呕心沥血创造的。

我爱读书,喜欢读历史,谈到古代王朝的发展兴衰,我可以讲的头头是道。喜欢读童话故事,可以使我疲惫的身心得到放松。多读书,还可以让我知道很多生活的真谛。读书有许许多多的益处,我怎会不喜欢呢?

书,给我打开了知识的大门,开阔了我的视野,丰富了我的生活,陶冶了我的情操。

读书总会把我带到了一个无垠的新天地。

读书作文19

我爱书,所以也爱读书。上至课内外作文。阅读书,下至课外漫画书,都是我这个“书虫”必“啃”的食粮。

记得小时候,妈妈给我买了许多童话书,可惜我那时不识字,所以只好等爸爸妈妈下班后讲给我听。于是,每天我都在家盼望着爸爸妈妈归来的脚步声。

三年级时,妈妈给我买的书已经从童话书改为了作文书,因为那时的我们已经开始写作文了。一开始,我不愿意去看,因为那是对作文没有多大的兴趣,甚至觉得那是一种无聊的举动。可有一次,我闲得无聊,便翻看起那老厚的作文书,看到了一篇名为《我的爸爸》的文章。看着看着,我觉得人物形象十分生动,并发现作文可以抒发自己的情感,便从此爱上了看作文书。一段时间后,我的作文水平便有了大幅度的提升,我更加对作文书爱不释手。

现在的我,已经不满足于漫画与作文书,便迷上了看小说。就这样,我的课外阅读量一下子就增多了,像《骆驼祥子》。《汤姆·索亚历险记》。《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等等诸如此类的名著都已经被我“啃”得千疮百孔。

读书是我一生的乐趣,我愿一辈子当一名“啃咬”知识的“小书虫”。

读书作文20

有人会以家庭团聚为乐,有人会以受到人们表扬为乐,有人会以站在领奖台上举起奖杯为乐,还有人以……

我以读书为快乐,它增长我的知识,开阔我的视野,丰富我的语言。

我喜欢看四大名著。那神通广大,憎恶分明,法力高强的孙悟空;那神机妙算的吴用;那直爽,义气孝敬父母的李逵;那壮志凌云的曹操;死而后已的诸葛亮;那生死不离,重情义的三兄弟DD刘备,关羽,张飞……不都体现出中华民族之光吗?

我还喜欢看科学知识的书,它引导我进入浩瀚的宇宙。春天的.夜晚辩实狮子座,夏天晚上观看天蟹座,秋天的飞马座,冬天的猎户座,都是这些那位“老师”教我的。它还带我走进动物王国,使我知道了什么动物要冬眠,什么动物会特殊本领,什么动物是国家级保护动物。不仅仅是这样,他还带我飞遍了世界各地,风车之国荷兰,古都北京,花都巴黎,绿色首都莫斯科,还有那众人皆知的水城威尼斯……

书为我打开了知识的大门,让我知道许多知识,燃烧起我一条条知识之路,搭起我与知识的桥梁,架起我通往知识的阶梯……

啊!书,我有你感到快乐!

读书作文21

从古到今,读过书的人总比没读过书的人过得好,读书多的人总比读书少的人有成就,读好书的人总比那些读不利于身心健康书的人有品位,“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嘛,这句话字虽不多,却包含了很深的道理。人类要进步,社会要发展,那就必须多学习,掌握更多的知识,而要做到这一点,最好的方法就是多读书。

读书,不但增长了许多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而且在不知不觉中提高了我们的写作水平。只要我们书读多了,积累的知识就多,我们在写作时就会觉得轻松,正如一位名人所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还有在读书过程中难免会遇到一些没有学习过的字、词和不理解的成语等等“拦路虎”,我们还可以及时地从无声老师字典里得到答案。

民间有一名顺口溜:“读读读,书中自有黄金屋。”这句话虽然很简单,但能给我们一个启示,多读书可以从书中得到很多有价值的知识,让我们更多地了解历史,还可以知道生活中的许多事情。但读书,也要注意方法,要认认真真地读,一字一句地读,不能马马虎虎,一目十行。读书要作笔记,把精彩的语言划下来,用心多读几遍,把它记在脑海里,这样也可以给我们一个练字的机会,总之读书的好处太多了。

读书作文22

今天,我读了《毛主席的读书生活》,非常感动。

故事主要讲了毛主席的读书生活。《不动笔墨不读书》这个小故事深深感动了我。毛主席每读一本书、一篇文章后,都要在重要的地方画上符号,在空白的地方写上许多感受。而且:毛主席在一本10万余字的书上用小楷写了12100多字的感受和评语。毛主席还会纠正原书上的错别字和不恰当的标点符号,还会将漏掉的字一个一个地添上去。

读完了这篇文章,我向想到了我的读书方法:每到周末,我就会按照老师规定的时间,飞快的读起来,好像是为了老师才读的,草草度完就让他过去了,在也不管了,看到错别字也不会改正过来。从来都不摘录好词好句,只有老师布置摘抄我才会摘录好词好句。想到这里,我感到惭愧极了,我下定决心,一定要向毛主席学习,学习他“不动笔墨不读书”的读书方法。以后,我一定要认真读书,像毛主席一样在重要的地方画上符号,在空白的地方写上许多感受,划出好词好句,以后读起来就更清楚,当我看到书中有错误的地方,就改正过来。

有后的读书方法才能更好地理解书中的内容,所以,我们一定要讲究一个好的读书方法。

读书作文23

万事总有个开始,读书也是一样。当你在黑暗中迷失,是书像一盏明灯一样,让你找到了回家的路;当你漫步在狂风暴雨中时,是书像一把伞一样给你遮风挡雨……说来说去书就是一个从小就可以有的知心朋友。

在我四五岁时,我的表哥赠送了我一本多图少字的《童话书》可以说它是我读书的开始,刚带回家时,我就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当时我认识的字并不多,只认得大、小、多、少,那时我多么希望可以认得字呀!

几年后,我一年级了,可以认识一些字词了,当我再次翻开那本《童话书》时,我感到眼前一亮,我一下子把书翻到了一个我最喜欢的故事章节,我感到每个细节都清晰了许多。我一字一字不熟练的读了起来,这时,书中真正的意思把我以前幼稚的想相完全替代了。

我有一个习惯,每次读完一个故事,我就会用杂物盒里的小玩意儿来演这个故事,还不时的给它们编台词,妈妈一开始以为我在玩,可是天长日久,妈妈开始想:“这孩子怎么自言自语的。”所以她以为我生了病。

后来这些故事书以满足不了我了,我开始看一些

读书作文24

像蜂蝶飞过花丛,像泉水流经山谷,每当我回忆读书的一件件事,不免有一些快乐和失落。记得有一次,我在家里做作业,想了想,自言自语地说:“做作业多没意思,还不如看书呢!”于是,我从书包里拿出了一本“格林童话”阅读。哇!这本书可真厚啊!我想:这回可有事做了。急忙打开书,我像已经进了书里面。只要读到可怕的部分,我会咬紧牙根,继续读下去;只要读到故事里勇敢的人的段落,我会对他十分敬仰;只要读到有人死亡的部分,我会泪落如珠,不时嘴里还念着:“冤,真冤啊!”当我流泪的时候,妈妈走过来了。

我听到了脚步声,急忙把书放进了书包里。妈妈说:“孩子,你怎么哭了?”我断断续续地回答道:“我看了一本书。”妈妈拿走了我的书包,并把“格林童话”翻出来了。说:“你看你作业怎么办,还有心思看闲书。”然后气冲冲地走了。虽然我二话不说,但是,我认为妈妈说的那句话是错误的,因为,不仅仅只有教材书才有知识,有时候,有些不懂的知识教材书没有,课外书才有呢!这就是我读书的故事。

读书作文25

我从小就十分喜爱书籍,在我很小的时候,爸爸就教我读书和认字,于是我就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书一直伴随着我成长,它给我带来了不少快乐,带给了我丰富的知识,教给了我许多做人的道理。平时爸爸。妈妈给我的零花钱我舍不得用,存下来买自己最喜欢的书,每当我生日那天,爸爸。妈妈都会问我要什么礼物,我都会说:“书,书我就要书!”然后妈妈就会带我到书店去买许多的书,有:《连环画》《动物百科》《十万个为什么》《唐诗三百首》《童谣》《格林童话》《三字经》……

在我的书桌上放着许多的课外书,一有空我就钻到书堆里去,就像一只猫看见鱼一样,一头就扎进“鱼”堆里贪婪的吃起“鱼”来。读到幽默好笑的地方,我会跟主人公一样开怀大笑;读到伤心忧伤的地方,我会为主人公的不幸遭遇而伤心落泪;读到感人肺腑的地方,我会为主人公的宽广胸怀而激动不已……

书,是学习的源泉;书,是学习的起点;书,是我的老师;书,也是我最忠实的朋友。书里的生活五彩缤纷,书里的生活妙趣横生。

我爱读书,读书成了我的一项精彩生活内容。来吧,朋友让我们一起加入读书的大家庭,一起在书的海洋里遨游。

读书作文26

看到题目时,你也许会想:读书有什么滋味呢?它应该是枯燥的,不回有滋味可言。但是你错了,读书也是有滋味的,不过可以能滋味不同而已。

读书的滋味可能是甜的。我们从书中可以知晓一切,读书让我知道了商纣王的残暴;读书让我知道了埃及金字塔的奇妙和建造;读书让我知道了唐太宗李世民的知人善任和虚心纳谏;因为我尽览世界的奇闻和大千世界的许许多多,所以在这书海中遨游,怎能不甜呢? 读书的滋味可能是酸的。当你读到某个情节时,故事中的主人公或其他人物的特征像你自己,并且犯的错误和你一样时,也许你会感到自己的鼻子酸酸的,眼圈里存满了热泪。听说美国的法利夫人曾经看一本书哭湿了好几条手绢呢!你说它是不是酸的呢? 读书的滋味还可能是辣的!当你看到书上说明的某个道理正好和你所想的背道而驰时,是不是觉地脸上火辣辣的?

但读书的滋味也是苦的。你迷上读书时,你会时时读书、在放学路队上读,在车上读,在睡觉时读……当你读后会发现,视力越来越差、慢慢的你戴上了眼镜,别人也叫你“四只眼”。老师问你课堂上的学的知识时,你也一问三不知,所以说读书的滋味也是苦的。

读书作文27

谈到读书,有人会摇头:“读书苦啊,闷都闷死了!”是的,读书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它需要动脑,用心和毅力。可是我却觉得读书是一件非常让人快乐的 事,因为书就是人类知识的源泉,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还是一把打开知识大门的金钥匙。一天夜里,我去上厕所,拿了一本《化学趣史》看,一页,两页,过了一会儿,我全然忘了我还坐在马桶上,我也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我把那本《化学趣史》翻来覆去地看了整整两遍,但是却把解大便的事给忘了。

还有一次,爸爸带我去新华书店看书,约好了19:30来接我,但是爸爸却一直没有来。我呢,就借着这个机会,在新华书店里看着书,直到书店要关门了才恋恋不舍地离开书店,去找爸爸。事后,我才知道,爸爸也是工作得忘了时间,所以才让我一直游荡在书海里。读一本好书,就像交一个朋友一样,它在生活上,学习上给我带来许多乐趣和启发,当我跨进知识大门的第一步时,我就想到:是书引导我的!我从小就十分喜爱阅读书籍,把它当作了不可缺少的营养品,把书当作了不可缺少的营养品。看见书,就像饥饿的人看见面包一样,爱不释手

读书作文28

我叫雷梦瑶,今年10岁了,上小学六年级,头上扎着一个大辫子,一双亮晶晶的大眼睛蹦出一股机灵劲儿,十分惹人喜欢。

上了小学以后,我掌握了汉语拼音,学会了查字典,认识的字渐渐的多了起来,看书的面也越来越广了。不仅是童话,漫画,科技书,小说也成了我的书架上的新朋友。我看书十分认真,而且真想一口气把它看完。我看书十分投入,有时妈妈叫我也没听见,难免要被妈妈职责几句。

我最喜欢看的书是作文书,一次,我坐车来到了书店,在作文书架旁看了起来,一看就是几个小时。从那时起,爸爸则赐我书虫的雅号,但是我并不在乎,因为书中让我知道了许多做人的道理,学到了许多知识,增添了许多做人的乐趣。

我看书有一个坏习惯——吃饭看,上厕所也看,因为这,爸爸妈妈不知讲过多少次,但我还是改不过来。有一次,妈妈去上厕所,竟然在手纸箱里翻出四五本书来,妈妈又好气又好笑的问我这是怎么回事,我不好意思的笑了。

古人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读书,始终是我的最爱。书,永远是我的良师益友,我一定要好好读书,不断充实自己,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读书作文29

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爱读书,并常常因为读书而忘了时间,所以,小朋友们都教我“小书虫”。

一天傍晚,我和妈妈去书店,我买了一本非常喜爱的书,匆匆回到家,我飞快地脱下外衣,然后奔向厨房,吃了几口饭,就去了我的书房,我很快就走进书的情节之中,不时地哈哈大笑,或是为主人公而感到骄傲,我被书的内容深深地吸引着,这时,“叮铃铃”门铃响了,我这才从故事情节中走出来,喔!原来是小朋友招呼我下楼玩,我想再看会儿下楼也不迟,于是,我又开始看起来,直到小朋友等急了,又按门铃,我便一边穿外衣一边看着,正好故事进入了精彩的环节,我赶紧坐下又看了起来,小朋友又按门铃了,我舍不得放下书,索性和他们说:“太晚了,我不下楼了。”该到上床睡觉的时间了,我还有点不甘心,还想着故事情节该往哪儿发展了,于是,我偷偷地下了床,走进书房接着看,这时妈妈进来说:“睡觉吧!都快十一点了。”没办法,我只好恋恋不舍得放下书,回去睡觉了。

书是我的朋友,我爱读书,从书中我收获了知识和快乐。

读书作文30

我爱书,更爱读书。由于读书也闹过不少笑话。

有一年,我们一家人回到老家湖北过年。一天,我无意看到了二姐房间有一本书,胡乱翻了一下,结果被其中内容深深吸引。于是我决定利用晚上时间好好阅读一番,准备来个通宵作战。可妈妈叫我早点睡,明天早上有事。没有办法,母命难违,我只好睡觉。

第二天早上,我早早的起来,然后拿着书蹑手蹑脚走了出去。坐在凳子上静静的看书,一边看,一边呼吸着新鲜的空气,脑海中仿佛也出现了书中一幅幅画面。

正当我沉浸在书的海洋,耳旁忽然传来一声巨响:咚!我抬起头,一看:妈妈右手拿着大鼓,左手还悬在半空中,周围的人都在笑。“你们干吗?”我不满的问道。“干吗?问问你自己吧?二伯母跟你打招呼,你没有答应;爸爸跟你说话,你也听不见;我说话,你也听不到。”妈妈在旁大声的说。“我们三人见你如此,只好采用这种办法,看看你的耳朵有问题没有?”爸爸也在一旁帮腔。听着他们的话,我才明白过来,不好意思的笑了起来,他们也在一旁哈哈大笑。

虽然读书闹过不少笑话,但对读书的热情我却一点也没有消退。也从书中获得了不少知识。

篇一:让我陪你重返狼群

“送狼一千里,历时二百天。小狼格林,你一定要活下去!”在海拔四千米的若尔盖草原发生过这样一件惊天动地的事,人狼之情,世界首例!

狼女李微漪用她的语言向人们讲述:“我刚去若尔盖草原写生时,绝对没有想过会遇到一只濒死的小狼,因为它,我的人生改变了!”李微漪把小狼带回城市,并给它取名为“格林”。格林渐渐长大,李微漪从它的眼神中意识到:“格林不是宠物,城市不是它的天堂。格林是一条渴望自由的草原狼!”于是李微漪带它重返若尔盖大草原。

草原上的困难有很多,淋了一场大冰雹,李微漪得了肺水肿,在李微漪不能起床的日子里,格林趴在窗前,寸步不离。狼的爱炽热、纯粹。有次,格林刨出了半只鼠兔,扔进了李微漪的屋子里。因为在狼性法则中,活力和食物是连接在一起的,只要有食物,就会有活力,狼子柔情。因为高原上得肺水肿是要死人的,李微漪不得不去城市治病。相见时难别亦难,再回草原时,她和格林紧紧相拥。

在格林捕猎时,它的眼神中透着真诚,它眼中不是“我要杀,而是我想活!”而人呢?活生生从狼嘴里拔下狼牙,用640张狼头皮做成了狼皮袍,恶心!

我希望有更多的人阅读这本书,珍爱动物,保护生态平衡!

篇二: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读后感范文

对于从小在山区农村长大的我,对狼这种动物再熟悉不过了。小时候村子里的羊啊猪啊,稍不留神就会被狼叼走。至今,狼将小羊咬死后血淋淋的画面仿佛还在眼前。所以对于狼,在我的脑海里一直是非常可恶的动物。

但最近读了安徽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的《让我陪你重返狼群》,刷新了我对狼的认识,重塑了狼在我心中的地位。

《让我陪你重返狼群》是一位80后的美女画家李徽漪的自述式纪实体小说,所有的故事,都是作者亲身经历的。

作者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一次偶然的机会,遇到了一只濒死的小狼。出于对生命的热爱和尊重,作者毅然决定拯救小狼,并独自将小狼带回城市抚养。作为一个女孩,作者将全部的母爱,都给了小狼,完完全全地将小狼当作自己的孩子来抚养。随着小狼的一天天长大,小狼需要的已不再只是食物,还有精神上需求。作者的伟大就在这里,狼的本性是众所周知的,引狼入室的后果到底会怎样呢?

作者并没有想那么多,而是用她全部的爱来抚养小狼,并用她独特的方法来训练小狼。渐渐长大的小狼在城市无法呆下去时,作者毅然带着小狼去深山野林,去寻找小狼的狼亲,让其回归自然,回归狼群。专业的训兽师也未必能做到的,作者作为一个弱女子,她做到了,因为她是小狼的妈妈,风餐露宿,忍饥挨饿,甚至差点丢掉性命,她都倔强地坚持着。看着作者对动物的热爱,对生命的尊重所付出的努力,每一个读者都会由衷的敬佩她。

书中小狼对作者的依恋之情,也像极了一个孩子对母亲的依恋。当作者病倒在床,小狼在窗前日夜守候着,用殷切的目光看着作者。还会从地下刨出自己的“私藏”给妈妈吃。在作者一次遇到三条凶猛的大藏狗追咬时,小狼挺身而出,拼死救母,不惜伤痕累累。在草原狼山上,大雪封路断粮断援时,小狼日夜狩猎,将难得的食物与作者分吃。而最让我热泪盈框的是作者在还狼自由,送狼回归狼群时,人与狼的依依惜别之情,看到小狼已回狼群,作者像呼唤自己的孩子一样,呼唤着小狼的名字时,小狼依然和作者相互回应着。原来狼会这么重情重义!如不是作者的真实经历,很难相信这是真实的故事。

作者能够救下小狼,抚养小狼,与作者拥有丰富的动物知识是分不开的。当小狼还未睁眼,吃一点点东西就吐出来时,作者能够想到用热毛巾刺激小狼的肛门,让其排便,从而真正救下小狼。如果平时没有足够的知识,即使当时如何着急,如何有爱,也是无法救下小狼的性命的。所以我们的`孩子们,更要在平时多学习科学知识,为保护地球,保护人类和动植物,做出自己的贡献。

从小说中我们看到,狼确实是一种重情重义的动物,如果我们人类不破坏他们的生存环境,人与狼也是可以和谐相处的。

很厚的一本书,字体较大,适合青少年阅读。全书被一种温情的母爱所包围。读起来温馨感人,满满的爱,满满的正能量。

尊重生命,尊重自然,还狼一片自由的天空,还自然界一片自由的天空,是当下我们肩负的责任。保护环境,从你我做起!

篇三: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读后感范文

看过太多治愈系的书籍,这本《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让我看到了满满的爱,从用狼妈妈的声音救活一只濒危的小狼开始。帮助小狼拉粑粑,给小狼喂嚼碎的食物,教小狼捕猎,每一次,作者都站在狼的立场来看待问题,解决难关。正因为如此,小狼才能回归自然,找到本性,被狼群接纳,并且生活得很好。

和人相处得久了,狼也有温驯的一面,像狗,热情摇尾巴,舔脸蛋,可走进大自然,面临生存问题的时候,机智、贪婪、拼命的一面就展现出来了。固然,作者可以像驯化狗一样来驯服狼,让它永远待在自己身边,可这样的生活,是狼要的吗?

随着小狼的日渐长大,孤独感越来越强,需要的空间也越来越大,再加上待在城市的危险,作者毅然决然把狼带到了草原。不断训练其生存能力,自己也日夜陪伴,放弃了舒适的居家生活,放弃了钟爱的连衣裙(被剪成一条条带子,用来固定柴火,过滤水,捆绑帐篷,包扎伤口),饿极了就着雪水吃油饼。

为了生存,为了帮小狼找到族群,作者曾从藏獒口中救出小狼,生病了也不愿离开,甚至接受了半生不熟的肉,即便胃里难过。最终,小狼被一个狼群接纳,这一切都离不开作者的舍生忘死,甘苦与共。同样要感谢的,还有作者的朋友(让小狼在獒场待了一段时间,学会了很多),男朋友(弹尽粮绝的时候出现,从此守护),善意的藏民(多次提供帮助,和狼共处)。

虽然从没去过西藏,以后也不知道会不会去,不过从书里,知道了很多。在大自然面前,在补给困难的时候,要学会精打细算,要节省力气,要知道怎样生存。自由意味着直面风险,享受的背后还有付出,稍不留神就会丢了性命。

我们听闻自由很久,看到的却只是表面,就像独立,一个人打拼还要有成果,个中心酸,实不为外人道也。 这段经历着实精彩,有惊亦有喜,奈何笔力甚乏,描述不出所有的感受。不过,真的要看一本治愈系的书籍的话,这本就够了。

篇四: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读后感范文

因为《狼图腾》的缘故,我对这本《让我陪你重返狼群》格外感兴趣。

翻开书,我再次被小狼格林的故事所深深触动,如果说《狼图腾》让我对狼“性”的智慧、坚韧和极强的团队意识等有所了解,进而颠覆我对狼的认识的话,这次触动我更多的狼的“情义”,与我们观念中的“狼心狗肺”“白眼狼”“狼子野心”真是大相径庭。

小狼格林一出生就失去了父母和兄弟姐妹,被作者——一个在草原上写生的女孩——带回城市抚养,但随着小狼格林的长大,城市越来越危险,难以为小狼的成长提供适宜的环境,于是作者决定带着格林重返草原,并由此开始了一系列的冒险经历:住进藏獒场,格林与藏獒从敌对到朋友;两次进入狼山,历经饥饿、严寒、盗猎者等种种危险,最终帮助小狼格林找到自己的家族,成功返回狼群。这是目前唯一由人类养大后顺利返回狼群的例子,然而在整个小狼格林的成长和回归自然的过程中,让我几度落泪的是小狼对作者——了不起的狼妈妈——的深情厚谊。在藏獒场期间,作者病重不起,格林日夜趴在窗边守护,满眼的焦虑和担忧,等到作者不得已返回成都治病,格林跟在车子后面狂奔,无助又绝望,担心“妈妈”会抛下自己。15天后,作者病好返回,还未到藏獒场,格林就凭借气味辨出“妈妈”回来了,结果从2米高的围栏一跃而出(远远超出当时格林跳跃的极限,肚皮划破多处),冲进“妈妈”的怀里撒娇、打滚,用狼最亲近的方式迎接“妈妈”的归来。

为了尽快让格林返回狼群,作者和格林搬到狼山上一个简陋的小屋中居住。在狼山上,人和狼都面临着极度的饥饿。冬季的草原猎食已十分困难,格林常常几天捕不到猎物,只能忍受饥饿。而作者因长时间依靠压缩饼干,已虚弱得几乎走不动路。最终排山倒海式的饥饿让作者战胜了理智,竟然从格林藏食处“偷“出格林的救命粮,一只野兔。与狼夺食会受到狼的致命攻击,但聪明的格林发现后,知道“妈妈”也在挨饿,从那以后就不断地给“妈妈”带回猎物,自己“省吃俭用”来供养妈妈,看到此处,真是感概,这动物世界最让人痛恨、最常被冠以“白眼狼”的人类宿敌,竟然能比某些人做得还要好,他懂得反哺,懂得感恩!

懂得感恩,一个多么重要的做人的基本品质!而如今我们的孩子似乎对父母的“恩”与“情”习以为常,问题出在哪里?在格林的经历中,我似乎悟出些原因,作者对小狼的悉心照顾和发自内心的爱护,我们父母也能做到,但是我们这种本能的爱似乎有些“蔓延”过头,我们把孩子保护得严严实实。格林独自在荒原上捕猎,格林挨过饿,被恶狗和藏獒欺负过(求助妈妈时,多数情况下,妈妈会袖手旁观),经过历练后的格林会更珍惜“妈妈”的怀抱,几天的饥肠辘辘,面对“妈妈”的救命粮会更懂得感恩。虽然我们的孩子不需要挨饿,不需要经历这些极端的恶劣环境和考验,但是在陪伴他们长大的过程中,却有好多可以借鉴狼妈妈抚养格林的方式,除了学习(此处感想更多,如果狼妈妈除了对小狼的爱之外,强迫他做天性或能力以外的事,小狼会不会也像我们的孩子一样,跟我们敌对,哈哈),当然也包括学习在内,我们家长应该如何做个“智慧”的引领者、鼓励者、陪伴者,而不是操控者、指责者、催促者?

我需要好好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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