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语:《城南旧事》是著名女作家林海音的以其七岁到十三岁的生活为背景的一部自传体短篇小说集,初版1960年。本书是一部自传体小说,它以朴实,纯真的笔调描绘了20世纪20年代,主人公小英子在北京城南经历的童年往事,向我们展示了一个孩子眼中的老北京,一段上个世纪初北京人的生活。本篇分享城南旧事好词好句摘抄笔记,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城南旧事好词
1) 擦来擦去 搬这搬那 连晃带洒 又亮又湿 一扭一扭 拾掇拾掇 又湿又长 咕囊咕囊 没亲没故
2) 整整齐齐:保持整洁和有条不紊。
3) 自言自语:言、语:说话。自己跟自己低声嘀咕。
4) 哼哼唧唧:形容说话装模作样,拿腔拿调。也形容生病时的呻吟声。
5) 抽抽噎噎:形容低声哭泣。
6) 来来往往:指多次来和去交往。
7) 颠三倒四:形容神志不清或说话、做事没有次序,错误百出。
8) 没大没小:长幼不分、没规没矩。
9) 结结巴巴:形容说话不流利。也比喻凑合,勉强。
10) 匆匆忙忙:形容人所处的状态急迫。
11) 神色不安:指遇到某件事或人,面部出现神情慌张、害怕或感到事情不妙。
12) 真真假假:有真有假,虚实相混。
13) 愁眉不展:展:舒展。由于忧愁而双眉紧锁。形容心事重重的样子。
14) 昏昏沉沉:形容头脑迷糊,神志不清。
15) 和和气气:态度平顺温和。
16) 糊里糊涂:认识模糊,不明事理。也形容思想处于模糊不清的状态。
城南旧事好句
1、小驴大概是饿了,它在地上卧着,忽然仰起脖子一声高叫,多么难听!黄板牙儿过去打开了一袋子干草,他看见吃的,一翻滚,站起来,小蹄子把爸爸重在花池子边的玉花给踩到了两三棵。驴子吃上甘草子,鼻子一抽一抽的,大黄牙齿露着。
2、咬不动烧饼,实在是我每天吃早点的一件痛苦的事。我的大牙都被虫蛀了,前面的又掉了两个,新的还没长出来,所以我就没法把烧饼麻花痛痛快快的吃下去。为了慢慢得吃早点,我迟到了;为了吃时碰到了虫牙我疼得哭了。那么我就宁可什么也不吃,饿着肚子上学去。
3、远远的有一辆洋车过来了,车旁暗黄的小灯照着秀贞和妞儿的影子,她俩不顾我还在往前跑。秀贞听我喊,回过头来说:“英子,回家吧,我们到了就给你来信,回家吧!回家吧……”声音越细越小越远了,洋车过去,那一大一小的影儿又蒙在黑夜里。
4、我仰起头来,望见了青蓝的`天空,上面浮着一块白云彩,不,一条船。我记得她说:“那条船,慢慢儿地往天边上挪动,我仿佛上了船,心是飘的。”她现在在船上吗?往天边上去了吗?
5、她的脸白得发青,鼻子尖有点红,大概是冷风吹冻的,尖尖的下巴,两片薄嘴唇紧紧地闭着。忽然她的嘴唇动了,眼睛也眨了两下,带着笑,好像要说话,弄着辫梢的手也向我伸出来,招我过去呢。
6、我站在骆驼的前面,看它们吃草料咀嚼的样子:那样丑的脸,那样长的牙,那样安静的态度,它们咀嚼的时候,上牙和下牙交错地磨来磨去,大鼻孔里冒着热气,白沫子沾满在胡须上。我看得呆了,自己的牙齿也动起来…
7、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可是我怎能忘记童年在北平的那段生活,那里有我一生最纯净、最宝贵的回忆啊!
8、小妹妹这时从妈妈的身上挣脱下来,她刚会走路,就喜欢我领她。我用跳舞的步子带着她走,小妹妹高兴死啦!咯咯地笑,我嘴里又念着“我们看海去”,念一句,跳一步舞,这样跳到门口。宋妈刚吃过饭,用她那银耳挖子在剔牙,每剔一下,就啧啧地吸着气,要剔好大的功夫;仿佛她的牙很重要!小妹妹抱住她的腿,她才把耳挖子在身上抹了抹,插到她的髻儿上去。
9、太阳从大玻璃窗透进来,照到大白纸糊的墙上,照到三屉桌上,照到我的小床上来了。
10、夏天过去,秋天过去,冬天又来了,骆驼队又来了,但是童年却一去不还。冬阳底下学骆驼咀嚼的傻事,我也不会再做了。可是,我是多么想念童年住在北京城南的那些景色和人物啊!我对自己说,把它们写下来吧,让实际的童年过去,心灵的童年永存下来。就这样,我写了一本《城南旧事》。我默默地想,慢慢地写。看见冬阳下的骆驼队走过来,听见缓慢悦耳的铃声,童年重临于我的心头。
11、新帘子胡同像一把汤匙,我们家就住在靠近汤匙的底儿上,正是舀汤喝时碰到嘴唇的地方。
12、秀贞没有说什么,吸溜着鼻涕站起来。天气暖和了,她也不穿缚腿棉裤了,现在穿的是一条肥肥的散腿裤。她的腿很瘦吗?怎么风一吹那裤子,显得那么晃荡。她混身都瘦的,刚才蹲下来伏在我的胸前时,我看那块后脊背,平板儿似的。
13、我醒了,还躺在床上,看拿到太阳光里飞舞着许多小小的、小小的尘埃。宋妈过来掸窗台,随着鸡毛掸子的舞动,那道阳光里的尘埃加多了,飞舞的更加热闹了,我赶忙拉起背来蒙住脸,是怕灰尘把我呛得咳嗽。
14、妞儿只有一条辫子,又黄又短,像妈在土地庙给我买的小狗的尾巴。第二次看见妞儿,是我在井窝子旁边看打水,她过来了,一声不响的站在我身边,我们俩相对笑了笑,不知道说什么好,等一会儿,我就忍不住去摸她那条小黄辫子了,她又向我笑了笑,指着后面,低低的声音说:“你就住在那条胡同里?”
15、兰姨娘圆圆扁扁的脸儿,一排整整齐齐的白牙,我最喜欢她左边那颗镶金的牙,笑时左嘴角向上一斜,金牙便很合适地露出来。左嘴角还有一处酒窝,随着笑声打漩儿。
《荒野的呼唤》的读书笔记范文篇1
暑假中,我阅读了动物小说《荒野的呼唤》,感触颇深。
人类只有一个地球。杰克·伦敦用文字的方式告诉我们,应该热爱大自然,应该热爱动物。
《荒野的呼唤》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个弱肉强食的社会,原本是一只温顺家犬的布克如今每走一步都是生死攸关的。它永远都不知道下一步将会是怎样的,也许是掉进冰窟窿,也有可能会饿死在冰天雪地之中被其它同伴当做食物吃掉。即使它随时随地都有可能孤独的离去,也不会得到旁人一丝丝的怜悯。
正是因为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使环境变得极端且冷酷,周围许多曾在一齐拉过雪橇的雪橇犬,不管原来是弱小的,还是强大的,到最后一个个都难以逃脱悲惨的命运,哪怕布克最后遇见了善良的桑顿,但还是受到印第安人无情的攻击。布克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得以脱逃与荒野上饥饿的野兽一一同艰难的垂死挣扎着。
其实布克在逐渐回归野性、重返荒野的过程,充满了交织与角斗,借此深刻的反应了弱肉强食的森林法则,暗喻了作者对人类的告诫。
人类常以为社会做奉献为借口,破坏美丽的大自然,甚至肆意杀害野生动物。人类停止杀野生动物是人们最好的选择。确实,谁都免不了杀生,但我希望在它们被人任意宰杀之前,在它们大汗淋漓、尽职尽责地为我们做完一天辛劳的活之后,可以善待它们,好吗?给予它们一点权力,行吗?
你如果是那头可怜的耕地牛,在人类残酷的对待下,你会幸福吗?动物和人应当是平等的,人类并不比动物高贵,动物也不比人类低贱,人类并没有权利控制动物,因为它们也有权利获得自由。
人类对大自然的破坏已经让地球根本无法理解了,所以地球对人类提出警告,草原沙漠化、全球变暖、山体滑坡等一切自然灾害将会带给人们的伤害是人类所无法想象的。而致使这些灾难发生的原因便是人类对科技开发的向往,但却忘记了保护环境与动物。
就如《荒野的呼唤》中的巴克一般,它被转卖了不知多少次,被人们当做奴隶使用,有的淘金者甚至为了自己的私不顾布克与同伴的劳累,执意让布克与同伴运送沉重的行李,差点把它们给活活累死,是人们自私而又贪婪的心理使地球受到了重创。
保护地球就是保护自己,我们应该精心地保护地球,保护地球的生态环境与动物。我们说的话也不能只是纸上谈兵,要实际行动起来,才能做到。
《荒野的呼唤》的读书笔记范文篇2
假期里,我读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我真是受益匪浅呀!
我好像看到了连绵起伏的雪域,狭长幽静的小径,笔直的云杉以及雪域上那一点点的小脚印,宁静、神秘、美丽的大森林深深地吸引了我。动物们之间一幕幕悲欢离合的故事深深地感动着我。
留意谨慎的野兔子在雪地上你追我赶的嬉戏。很爱小动物而最终亲自设陷阱抓了兔子的小男孩,以及男孩醒悟以后的痛苦,让我深深的为他惋惜。孤傲的大秃鹰虽然被印第安人设计抓走了,但它勇敢,顽强的最后自救了,又飞回了它的家里,并继续为它的孩子捕食,并照顾着它们。
还有那一群在厚重的积雪里艰难迁移的驼鹿,其中一个孩子掉到坑里了,鹿妈妈毫不犹豫的留下来守着它的孩子,给它安慰,陪着它一齐等死。最终鹿妈妈被猎人打死了,而小鹿让猎人留了下来,鹿妈妈为孩子舍身的伟大母爱感动着我,我鼻子酸酸的,最终,又是我们人类伤害了它们。
一只在农家长大的野天鹅克航克,千辛万苦的追赶着同类,最终筋疲力尽而被狐狸给叼走了。书中还写了刚生下孩子的母鹿,怎样等待着孩子站起来吃奶。及一个小男孩设计最后捉到了猫头鹰静翅。还有那为了给孩子捕食,同母牛做生死搏斗的母熊……。
一个个精彩的故事,让我感动,让我情不自禁的爱上了森林,爱上了雪域,爱上了动物。动物和我们人类也是一样的有感情,有生命的,我们人类不好再随意的捕捉及杀害它们了。
请给动物一个安静的家,让我们人类与动物和谐共处吧!
《荒野的呼唤》的读书笔记范文篇3
今天我读完了《野性的呼唤》这部小说。
故事的主角巴克从贵族般的生活中由于一场拐卖被送到了寒冷偏远的美国北部,它目睹了人与人、狗与狗之间的争战后,认识到了弱肉强食的残酷道理,在求生意识的逼迫下,野性萌发,回归荒野的故事。
我们透过书中血淋淋的战争,看到了弱肉强食的道理,在生活中,我们要做的就是要好好学习,刻苦向上,这样才能不被生活无情的淘汰,我想杰克·伦敦告诉我们的就是这样一个道理吧。以后我们要好好学习,成为生活中的强者。
《荒野的呼唤》的读书笔记范文篇4
最近我读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作者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
故事的主角是一条叫布克的狗。他原本在米勒大法官的庄园里过着无忧无虑、自由自在的生活。
但是一些人是他走向了一条不归的道路。他几经周折,被拆到了一个送信的生活中。他饱受鞭抽棍打、弱肉强食、同类相残以及生存的艰难。但他从中知道了友谊和生存之道。他很聪明勇敢,对主人也很忠诚,但野狼的嚎声使他野性复苏。主人惨死后,他为主人报了仇后,回到了荒野,与狼为伴。
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只要不停的磨练自己,不抛弃、不放弃,用智慧去面对困难,那样就会成功的!
《荒野的呼唤》的读书笔记范文篇5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狗――巴克从家犬到狼群首领的故事。巴克是一位磨坊主兼法官米勒先生的家犬,它的体重足有六十千克重,每天和米勒先生的孙子和孙女嬉戏玩耍。巴克的父亲是一只圣伯纳德狗,母亲是芬兰牧羊犬。巴克有它父亲的王者风度和高大身材,也有它母亲的细腻、机警,它让它无比骄傲。
一次,园丁助手把巴克领到火车站,结果被卖了,巴克斗不过陌生人,只好服从。后来,巴克又被一个人买走了,人家带它和其它狗的目的是要去淘金,巴克先学会了拉雪橇,后来又与一条狗决斗当领袖。后来它们换了一个更有
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他是美国耇的现实主义专家,被誉为“美国无产阶级文学之父”。杰克·伦敦常把笔下的人物置于极其残酷、生死攸关的环境之下,以此展露人性中最深刻、最真实的品格。他笔下那“残酷的真实”常常使读者的心灵受到强烈震撼。
读了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巴克生活的残酷变化,它由惬意到残酷,真是巨大变化呀!
《荒野的呼唤》的读书笔记范文篇6
虽说我读的是《野性的呼唤》的英文版,可是从中还是让我懂得了许多的道理……
《野性的呼唤》是作者杰克·伦敦于1903年发表的小说,小说讲的是一个名叫巴克的杂交狗,因那时的淘金热,所以从南方被卖到了北方去。巴克为了在北方严峻的环境下生存下去,经过几番周折成为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狗,一路上巴克换了几个主人,最后和桑顿结下了深厚的亲情和友情,后来巴克的主人桑顿被印第安人不幸射中胸部而死,从此巴克走向了荒野,到了最后巴克成为了狼群之首。
从巴克一路走来的过程中,让我们知道了:在自然环境下“只有适者,才能生存”的道理。让我们也知道,巴克是一个坚韧不拔,富有抗争精神,勇猛强壮,适应能力强,它对新生活的向往,富有人情的狗。也能从中感受到巴克与它最后一个主人的感情是超乎所有人与狗的情感。
《野性的呼唤》让我感受到了很多很多……
《荒野的呼唤》的读书笔记范文篇7
今年寒假休业式,班主任王老师奖励了我一本书——《荒野的呼唤》。
上个星期,我刚把它看完,这本书前面大部分描写了一只叫巴克的狗经历艰难险阻的故事。有一天,巴克被附近的一个坏园丁卖给了一个戴礼帽的男人,被买去后,先是乘上了一列火车,然后有坐上了汽车,一路辗转,巴克感觉有很多只手都在搬它,最后被落到一位红衣男子的手里,紧接着,又有一个瘦小的人把他和另一只纽芬兰狗买走了,最后巴克落到新主人的手里,新主人很爱它,可是这位新主人却被印第安人杀害,最终巴克忍无可忍,将印第安人全咬死,自从没有了主人后,他骨子里的狼性释放出来,从此,他消失在丛林里。
读了这本书,感受到动物也是通人性的,虽然只是一只普通的狗,但也能做出让人感动的事情。看完这本书,我被巴克的这种精神所感动,动物是如此忠心,懂得报恩,我们也要像巴克学习,成为一个勇敢坚毅、懂得感恩的人。
《荒野的呼唤》的读书笔记范文篇8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荒野的呼唤》。
它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在北极给人类拉雪橇,在残酷的环境下,为了生存,它和其他狗做斗争,在斗争的过程中,巴克渐渐恢复了狼的本性,成为了一只狼,在与其他狼做斗争的过程中,巴克击败了其他狼,最终成为了狼王。
这本书告诉我们,狗身上有狼的本性,如果环境需要,也许他可以成为一只狼;也许会成为别的动物的猎物;也许会碌碌无为只是一只普通的狗;也许会不堪忍受环境的折磨,选择死。什么样的结果都与自身的付出有关系。
正如我们的学习,在学习中,我们要像巴克一样坚忍不拔,不被困难压倒,这样我们才能成为学习的“主人”,而不是学习的“奴隶”,不能战胜自己,只能终生碌碌无为,不能立于不败之地。所以,在任何时候,我们要有巴克那样不服输的精神,那样才会做出取得很好的学习成绩,才能做出更伟大的事业,才能探寻到更多未解之谜……希望这一天早点到来。
《荒野的呼唤》的读书笔记范文篇9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叫《荒野的呼唤》。
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著名作家—杰克·伦敦,他出生于一八七六年,一九一六年,杰克·伦敦受酗酒和财务问题的困扰,最后在极度悲观的情绪中自杀,年仅四十岁。
杰克·伦敦的生命多姿多彩,小时候,他为了糊口,十三岁就开始打工。他当过流浪汉、淘金者,在穷困潦倒的时侯竟当过劫蚝贼。
这本书讲了两个关于狗的故事:“巴克”是《荒野的呼唤》中的主人公,《白牙》的主人公叫“白牙”。本书写它们在自然界中为了生存所进行的残酷斗争和它们的经历。
巴克的.身躯比别的狗要大很多,而且非常强壮,被人们“雇”到北极去拉撬。它在拉撬的过程中克服了许多困难,比如:遭到赫斯基狗的围攻、与最厉害的狗打架等等,最终成了一只优秀的领头狗。
后来,巴克从它的新主人约翰·桑顿那里得到了真爱,它对约翰·桑顿的爱也与日俱增。他曾好几次不顾自己的生命安危去救主人的命。巴克还多次听从荒野的呼唤,离开主人,遁入森林,一去就是好几个小时,甚至好几天。终于有一次,当巴克回来的时候,主人已被伊哈特人杀害,巴克为了替主人报仇,奋勇杀死了占领主人营地的伊哈特人,之后,就开始与狼群一起生活。它以捕食为业,靠活物为生,全凭自己的力量和勇气,在强者方能生存的环境中高傲地活着。
白牙是一只有着一半狼的血统的狗。它一开始很弱小,常常受别的狗的欺负,需要妈妈的保护。但白牙并没有屈服,反而学会了一种“必杀计”是先把对手撞翻,再咬断它的咽喉。就这样,没有狗敢接近白牙。除了白牙和狗的头领,没有任何狗敢单独行走,它们都在想:原先最弱小、最容易被欺负的小白牙竟然转眼间变成了一个恶魔!
白牙长大以后,变成了一个英勇善战的战狼。它诡计多端,杀戮欲望非常强烈。后来,白牙得到了主人斯科特法官的宠爱,被带到了南国。渐渐地,它在主人的感召下,克服了野性,变成了一只温顺的南方狗,还在危急关头奋不顾身地救了主人的命。
这部小说写得生动感人。它让我了解了“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自然规律,还让我联想到我们的社会与大自然也有相似的地方,为了生存和发展,人也要经历竞争、淘汰,最终获得成功。这是我读了《荒野的呼唤》后得到的启发。
《荒野的呼唤》的读书笔记范文篇10
这是一本现实主义的书,它讲述了一只叫做巴克的狗从温顺到野性的变化,从一只法官家的宠物到一只凶残的拉雪橇的狗,这里面包含了太多的弱肉强食的无奈,这本书的名字叫做:荒野的呼唤。
在这本书中,我看见了一幕幕性格与人性的战斗,在书的开头,巴克还是那样的温顺可爱:它可以同大法官的儿子们一起游泳,它可以陪大法官的女儿们一起散步,它也愿意让大法官的孙子和它一起在草坪里打滚,这一切是那么的美好啊。
可是后来的一切,却是那样的现实和无奈啊,巴克被人偷走,成为了那些在雪地里淘金人的交通工具,受到了许许多多的欺负。书的题目也似乎是在比喻着那荒野呼唤出的那残酷无情的性格,最后,在营地里安安分分的巴克听见那些动物的阵阵嚎叫,听见了主人和同伴被印第安人杀死时滴血的声音,它便回到了那山谷,享受着那奋勇厮杀的快感,成为了一只如狼般的野兽。
在这本书里,我看到了巴克身上那股不服输的劲头,但更多的,还是作者对异化的人类时代的失望,也表达了他对自然的爱与向往,对祖先的回忆与召唤,对冥冥之中美好意愿的期守却渐渐被陷入纷争与矛盾中的人类所淡忘。只有在磨练中的,没有那些复杂情感的生活,可能才是人的本质。
本书读到最后,我似乎不再同情巴克在丛林中那一幕幕的打斗了,我还些许为它感到一丝庆幸,也许那样才会失去那些希望和失望的无休止的纠结,也许那样才是它真正回归的本性,也许那样,它才是一个真正的王者。
《荒野的呼唤》的读书笔记范文篇11
“昔日流浪的渴望在沸腾,奋力挣脱现实的枷锁;野性在严寒的冬日里苏醒,再一次发出醒来的欢呼。”这首诗正代表了美国杰克伦敦的著名小说《荒野的呼唤》。我怀着敬佩的心情拜读了这本书,书中的主人公巴克那种命运的主宰者、做生活强者的精神深深让我感动。
你可曾试着去了解一个动物,认真地与它沟通,倾听它的声音,感受它的情感?巴克是一条杂交狗,它本来在家里过着休闲自在的生活,却不幸被人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之后,他开始踏上淘金之旅,在充满血腥的驯服过程中,它明白了公平与自然的法则;在恶劣的环境中,它学会了狡猾与奸诈。巴克的主人几经更换,直至与最后一位主人桑顿之间的感情真挚而深厚,在桑顿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入荒野,回归狼群并最终成为狼群之首。
在这艰辛的长途跋涉中,巴克历经苦难,但它最终选择并成为了生活的强者,这充分表达了对“只要奋斗最终会取得成功”这一点的肯定。巴克为我们带来的不仅是一只有思想,有感情,有欲望的狗,还有在险恶的环境中,在面对困难和挫折时,在面临种种压力时,只有强者才能主宰自己的命运,最终走向成功;而弱者只能被欺压,最终沦为悲剧,这里同样也说明了“适者生存”这一生存法则。人类生活中的你争我夺,而在动物界,最直接的生存法则就是“弱肉强食”。巴克就是从最初弱者的状态发展到了“领头狗”的地位。
像巴克一样,我们的生活中也会有重重困难,我们同样也会在人生的低谷徘徊,我们只有勇敢的面对,顽强地与命运抗争,才能战胜困难,拥有更美好的明天!最简单不过的是我们身边的自然灾害,“自然灾害”是人类依赖的自然界中所发生的异常现象,它们之中既有地震、火山爆发等突发性灾害;也有地面沉降、土地沙漠化等在较长时间中才能逐渐显现的渐变性灾害;还有臭氧层变化、水体污染等人类活动导致的环境灾害。这些自然灾害和环境破坏之间又有着复杂的相互联系。自然灾害我们无法避免,也无法改变,只能去适应,适应这一切。利用发达的科技,去减少死亡率,损失率等等,做一些防护。以前我们是站在弱者的角度看自然灾害,我们受到无法想象的“重创”;到大禹治水的时候,我们已经慢慢改变了想法,站在强者的角度看自然灾害,损失减少了许多。原始的求生本能告诉我们:想要生存下去,就必须选择做命运的强者,这便是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丛林法则。
《荒野的呼唤》的读书笔记范文篇12
这个暑假里,我阅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荒野的呼唤》,书中的一些情节深深吸引着我,我为“巴克”的遭遇而同情,也为它的坚强而感动。
书中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跟随着主人—大法官米勒一起过着幸福安逸的生活,但是有一天,它被家里的雇佣卖掉了,从此它的生活发生了巨变,开始了苦难的历程。
书中有许多动人的故事,令我感触最深的是第四章—胜者为王。巴克终于击败了领头狗斯皮茨,成为了狗队的领头,它认真卖力地工作,也获得了主人的喜欢。但是旅程结束的时候,狗队被转让了,这次的旅程更加艰难,同伴戴夫终于因为疲劳而死去,巴克知道温暖的火炉,宽敞的书房,慈祥的主人,青青的牧场,身边的朋友,这一切都已经离它远去了。
巴克是顽强的,它遭遇了这么多的苦难,却没有倒下来,而是坚强面对,适应了艰难的生活环境,最后找到了属于自己想要的自由。通过阅读这篇小说,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要让自己不被淘汰,变得强大,就一定要有勇气和信心战胜艰难困苦。只有克服一切的艰难,你才会成为胜者之王,因为大自然的规律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我们要学习巴克的勇气和智慧。它虽然只是一条狗,但是它和人类一样也有自己的喜怒哀乐。我们要爱护动物,也许它会成为你忠实的朋友。
《荒野的呼唤》是一本震撼人心的好书,希望大家有时间去阅读,也许你会像我一样喜欢上它。
《荒野的呼唤》的读书笔记范文篇13
荒野的呼唤中,我最喜欢的主人公是巴克。它是一条混血猎犬。他的父亲是一只圣伯纳德犬,它的母亲是一只苏格兰牧羊犬,而巴克则是贵族生活里的国王。
但巴克的一生并没有一直过着贵族的生活。1879年秋天,巴克被曼纽尔卖到了一个叫大学公园里。后来巴克就被酒店老板放进了箱子。他们把箱子抬上了一辆运货的马车,就这样,巴克在箱子里一次次的被人转手。他首先被交给输运公司的人看管,之后又装上另一样马车,然后他又被装进一辆卡车里,随着卡车上了蒸汽船。卡车离开蒸汽船后,巴克又被送到一个大型火车站里。最后,他们把巴克扔进了一节快车车厢。
然而,巴克的命运不只是到此就结束。他被送到一个矮胖子手上后,又被费朗索瓦用300块钱买下来。送到了一个叫独角鲸的大轮船里。在轮船中,巴克认识了几个朋友。终于他们来到了一个正下雪的地方。因为巴克从来没有见到过雪,边上去舔了舔,引得旁人直笑它,让巴克感到害羞又不知所措,还是很迷惑。
之后呢,巴克就从贵族的身份变成了雪地里奔跑的淘金狗的身份,在狗群中,他早已告别了从前的那种文明,高雅的生活。大家每天都在你争我斗,如果巴克想在这样的环境下生存下去,就必须改掉从前的生活习惯。就这样,巴克的淘金狗生活就这样开始了……。
从巴克的遭遇中我们知道了:我们一生的生活不可能会一帆风顺,我们的一生肯定会经历困难重重的日子。面对生活的突变,我们必须要学会在逆境中成长,而且必须要学会在失败的环境中坚强!
《荒野的呼唤》的读书笔记范文篇14
狗是人类忠实的朋友。这句话的含义,从这本书中,我
狗的祖先是狼,狼属群居动物,单独行动是做不了任何事情的。而每个狼群都会有一个首领,所有狼会对它绝对服从,也不会自相残杀。狗也一样,它潜意识里把自己的主人当做自己的首领,因此对主人的朋友,亲人也会友好,把他们当自己人。而狗的防范意识也很强,决不允许陌生人闯入自己的领域,在自己主人受到威胁时连陌生的狗狗也会攻击。这是它的天性。
巴克从小一直过着无忧无虑的贵族生活,但在它四岁时,被家中的一位仆人偷出来并卖掉了,沦落为人类赚钱的工具,从此,它的一生命中注定要坎坷……
巴克从“国王”变成了拉雪橇的狗,在棍棒下忍受疼痛的它,懂得了应该服从现实,它渐渐变得狡诈,它的野性也开始慢慢复苏了。同时,它也牢记住了一个道理:弱肉强食,胜者为王!在艰难的工作中,巴克也凭着自己的能力,占领了领头狗的位置,而它的野性也在不断被经历所唤醒。虽然巴克在狗队中是领头,但在人类严重,它并没有地位,没有关爱。直到它的最后一个主人桑顿的出现。
在巴克生命垂危的时候,是桑顿救了它。他们经历了一件又一件事,使他们感情加深,两人互相关爱,互相照顾。巴克与桑顿就这样结成了好朋友。巴克一边陶醉在桑顿给它的幸福生活中,一边向往着森林中无拘无束的生活,它?在两边徘徊着,犹豫着,可命运还是帮它做出了选择,它最终走向了狼群……
像巴克一样,在我们的生活中也会遇到重重困难,该面对的,我们绝不能逃避,因为逃避就证明我们懦弱。只有勇敢面对,生活才会有更美好的明天!
《荒野的呼唤》的读书笔记范文篇15
最近,我读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让我感慨万千。作者杰克·伦敦带我走进动物的内心世界,让我能以动物的独特视角去审视这个世界。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叫做“布克”的圣伯纳狗、苏格兰牧羊犬混血狗。有一天,巴克被可恨的园丁助手莫纽尔卖给了狗贩子。经过很久的路途,布克被转手给了一个在雪上传递公文、信件的邮递队。它与雪橇队里的朋友们风雨同舟,共历坎坷,生活得有趣而艰辛。但布克还是被长期的辛劳击垮了,它的朋友也一个一个地离开了它。当布克正被愚蠢的新主人哈尔鞭打时,好心的约翰·桑顿阻止了哈尔,收养了布克。布克在桑顿的身边感受到爱的力量,和他寸步不离。但布克在一次外出打猎时,约翰·桑顿遇害了。布克回到了家看见了桑顿的尸体,心痛不已。最后,布克在荒野的声声感召下,汇入了自己的归宿——狼群。
布克是胜利者,它是他伙伴中唯一的幸存者。我觉得生活像一个火场,一旦你体力不支倒下去,你就失败了。如果跌倒后不能尽快地站起来,越积越多的悲伤会把你彻底打垮,将你的灵魂吞噬。只有坚持到最后的人,才能生活下去。
一个人,如果屈服于生活。那这个人永远都只能是弱者。如果你不屈于生活,锻炼自己、更加努力地面对生活,你会在一次次的磨练中成长,成为当之无愧的强者。和布克一样,我们在生活中也会遇到低谷。如果我们坚强地与命运作斗争,才能战胜它。如果我们逃避困难、对困难视而不见,你永远只会失败。
弱肉强食,适者生存,这是每一个生物的生命守则。
好句:
1、站在骆驼的前面,看它们吃草料咀嚼的样子:那样丑的脸,那样长的牙,那样安静的态度,它们咀嚼的时候,上牙和下牙交错地磨来磨去,大鼻孔里冒着热气,白沫子沾满在胡须上。我看得呆了,自己的牙齿也动起来。
2、我重新坐正,只好看赶马车的人狠心地抽打他的马。皮鞭子下去,那马身上会起一条条的青色的伤痕吗?像我在西厢房里,撩起一个人的袖子,看见她胳膊上的那样的伤痕吗?早晨的太阳,照到西厢房里,照到她那不太干净的脸上,那又湿又长的睫毛一闪动,眼泪就流过泪坑淌到嘴边了!我不要看那赶车人的皮鞭子!我闭上眼,用手蒙住了脸,只听那得得的马蹄声。
3、小驴大概是饿了,它在地上卧着,忽然仰起脖子一声高叫,多么难听!黄板牙儿过去打开了一袋子干草,他看见吃的,一翻滚,站起来,小蹄子把爸爸重在花池子边的玉花给踩到了两三棵。驴子吃上甘草子,鼻子一抽一抽的,大黄牙齿露着。
4、我在井窝子旁跟妞儿见过几次面了,只要看见红棉袄裤从那边闪过来,我就满心的高兴,可是今天,等了好久都不见她出来,很失望,我的绒褂子口袋里还藏着一小包八珍梅,要给妞儿吃的。我摸摸,发热了,包的纸都破烂了,粘乎乎的,宋妈洗衣服时,我还得挨她一顿骂。
5、老师教给我,要学骆驼,沉得住气的动物。看它从不着急,慢慢地走,慢慢地嚼,总会走到的,总会吃饱的。也许它天生是该慢慢的,偶然躲避车子跑两步,姿势很难看。
6、我不知怎么办好了,从侧面正看见她的耳朵,耳垂上扎了洞用一根红线穿过去,妞儿的耳朵没有洗干净,边沿上有一道黑泥。我再顺着她的肩膀向下看,手腕上有一条青色的伤痕,我伸手去撩起她的袖口看,她这才惊醒了,吓得一躲闪,随着就转过头来向我难过地笑笑。早晨的太阳,正照到西厢房里,照到她的不太干净的脸上,又湿又长的睫毛,一闪动,眼泪就流过泪坑淌到嘴边了。
7、妞儿只有一条辫子,又黄又短,像妈在土地庙给我买的小狗的尾巴。第二次看见妞儿,是我在井窝子旁边看打水。她过来了,一声不响地站在我身边,我们俩相对笑了笑,不知道说什么好。
8、屋里可不像我家里那么亮,玻璃窗小得很,临窗一个大炕,炕中间摆了一张矮桌,上面堆着活计和针线盒子。
9、这时,我的辫子梳好了,追了宋妈去买菜,她在前面走,我在后面跟着。她的那条恶心的大黑棉裤,那么厚,那么肥,裤脚缚着。别人告诉妈说,北京的老妈子很会偷东西,她们偷了米就一把一把顺着裤腰装进裤兜子,刚好落到缚着的裤脚管里,不会漏出来。我在想,宋妈的肥裤脚里,不知道有没有我家的白米?
10、小妹妹这时从妈妈的身上挣脱下来,她刚会走路,就喜欢我领她。我用跳舞的步子带着她走,小妹妹高兴死啦!咯咯地笑,我嘴里又念着“我们看海去”,念一句,跳一步舞,这样跳到门口。宋妈刚吃过饭,用她那银耳挖子在剔牙,每剔一下,就啧啧地吸着气,要剔好大的功夫;仿佛她的牙很重要!小妹妹抱住她的腿,她才把耳挖子在身上抹了抹,插到她的髻儿上去。
11、夏天过去,秋天过去,冬天又来了,骆驼队又来了,但是童年却一去不还。冬阳底下学骆驼咀嚼的傻事,我也不会再做了。可是,我是多么想念童年住在北京城南的那些景色和人物啊!我对自己说,把它们写下来吧,让实际的童年过去,心灵的童年永存下来。就这样,我写了一本《城南旧事》。我默默地想,慢慢地写。看见冬阳下的骆驼队走过来,听见缓慢悦耳的铃声,童年重临于我的心头。
12、我把鼻子顶着金鱼缸向里看,金鱼一边游一边嘴巴一张一张地在喝水,我的嘴也不由得一张一张地在学鱼喝水。有时候金鱼游到我的面前来,隔着一层玻璃,我和鱼鼻子顶牛儿啦!我就这么看着,两腿跪在炕沿上,都麻了,秀贞还不来。
13、太阳从大玻璃窗透进来,照到大白纸糊的墙上,照到三屉桌上,照到我的小床上来了。我醒了,还躺在床上,看那道太阳光里飞舞着的许多小小的,小小的尘埃。宋妈过来掸窗台,掸桌子,随着鸡毛掸子的舞动,那道阳光里的尘埃加多了,飞舞得更热闹了,我赶忙拉起被来蒙住脸,是怕尘埃把我呛得咳嗽。
14、妈不理会我的话,她说完就又回外屋去吃饭了。我躺在床上,心里着急,想着和妞儿约会好吃完饭在横胡同口见面,不知她来了没有?细听外面又有淅淅沥沥的雨声,虽然不像白天那样大,可是横胡同里并没有可躲雨的地方,因为整条胡同都是人家的后墙。我急得胸口发痛,揉搓着,咳嗽了,一咳嗽,胸口就像许多针扎着那么痛。
15、我没有吃饭,爸妈都没注意。大概刚才喝了凉开水,人好些了,我的头已经不晕了。爸妈去睡午觉,我走到院子里,在树下的小板凳上坐着,看那一群被放出来的小油鸡。小油鸡长得很大了,正满地啄米吃,树上蝉声“知了知了”的叫,四下很安静。我捡起一根树枝子在地上画,看见一只油鸡在啄虫吃,忽然想起在惠安馆捉的那瓶吊死鬼忘记带回来。
16、秀贞没有说什么,吸溜着鼻涕站起来。天气暖和了,她也不穿缚腿棉裤了,现在穿的是一条肥肥的散腿裤。她的腿很瘦吗?怎么风一吹那裤子,显得那么晃荡。她混身都瘦的,刚才蹲下来伏在我的胸前时,我看那块后脊背,平板儿似的。
17、兰姨娘圆圆扁扁的脸儿,一排整整齐齐的白牙,我最喜欢她左边那颗镶金的牙,笑时左嘴角向上一斜,金牙便很合适地露出来。左嘴角还有一处酒窝,随着笑声打漩儿。
18、说着她又走进屋,我再跟进去,弄这弄那,又跟出来,搬这搬那,这样跟出跟进忙得好高兴。秀贞的脸这时粉嘟嘟的了,鼻头两边也抹了灰土,鼻子尖和嘴唇上边渗着小小的汗珠,这样的脸看起来真好看。
城南旧事鉴赏:
《城南旧事》描写了20世纪20年代末北京城南一座四合院里一家普通人的生活,通过小姑娘英子童稚的眼睛,来看当时北京形形色色和许许多多的人和事,文章中的.人物最后都离小英子而去,表达了告别童年的悲伤和怀念的情感。向世人展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有种说不出的天真,却道尽人世复杂的情感。通过看似狭小的描写,却反映了当时北京的整个历史面貌,有极强的社会意义。带领人们重温了当年那笼罩着愁云惨雾的生活。小英子作为一个主要人物出现在文章中,当她发现大人们的良好愿望与现实之间存在着巨大反差时,她天真善良的幼小心灵就愈发显得孱弱。缠绕在文章中那种无往不复的悲剧轮回也就更加令人触目和深省,这也正是该小说显得丰富厚重的关键之笔。
以现时的角度来观察,《城南旧事》中所描绘的事件大多是时代造成的悲剧,各有各的痛楚。封建伦理道德逼疯了秀贞,小偷、兰姨娘、宋妈也有各自的血泪史,然而从整个文本来说,其主旨并非是对旧制度的控诉,而是以一个纯真的少女的童心折射出这些底层不幸人物的人性光辉。文章极力淡化善恶标准,以欢乐的童心对待现实的丑陋,在沉重的现实中保留一片自由快乐的天空。可以说,小英子打开了成人世界所忽视的视角,这个视角是以质朴、单纯、善良的心去待人处事。这些视角本来为我们所共有,却在世俗陈规的劫持下慢慢遗忘、丢失。小说中的小英子似乎就是现实中我们“最熟悉的陌生人”。这种陌生与熟悉感冲淡了对小偷的仇恨,勾起了纯真的年代,令人感叹良多。整部作品始终贯穿着对成长内涵的诠释,对童年美好生活的依恋却敌不过现实的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