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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魔王子的故事好词好句收集66句

时间:2020-05-14 20:08

一千零一夜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一晃,一个月的寒假生活过去了。在这一个中,我读了《一千零一夜》,这本书教会了我许多做人的道理,其中,映象最深的是《水鸟和乌龟的故事》讲述了一只水鸟的家庭受到了破坏,水鸟一气之下,背井离乡,后来和一只乌龟交了朋友,水鸟把它的故事告诉了乌龟,乌龟说:“离愁虽苦,但也有可取的一面,可以锻炼意志、增强思考力,还能带来丰富的

乌龟在水鸟有烦恼时,不厌其烦地鼓励、安慰它,终于为水鸟消除了烦恼,也为自己找到了快乐。看了《水鸟和乌龟的故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不管是生活中还是学习上,我们都要有一颗爱心,互帮互助才能使友情长久。正如水鸟和乌龟,要互相帮助,才创建出美好的生活。

我自己还读了一个故事,是《一千零一夜》中的《着魔王子的故事》。这个故事大概讲的是:从前有一个王子,他娶了一个美丽的妻子。但是这个妻子是个会魔法的女人,王子有一次发现了妻子原来是黑奴的努力,并且对王子心生恶念,王子冲进去一刀砍伤了黑奴。妻子趁乱逃跑,后来王子无意中说出了是自己砍伤的黑奴,于是妻子就把王子和他的王国施了可怕魔法。后来,在邻国的国王帮助之下,王子最终背解救出来,同时这个好心的国王还杀死了这个邪恶的妻子。

王子为了感谢邻国国王的救命之恩,就当了这个国王的儿子,并且一起快快乐乐的生活。

一千零一夜读后感作文

今天,我把《一千零一夜》这本书读完了,我对最后一篇文章深有感悟。

最后一篇文章的名字叫《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一天傍晚,一个老人匆匆的赶路,天渐渐的黑了下来,老人想找个地方借宿一晚老人见不远处有一座漂亮的大房子,就去碰碰运气,没想到出来一个凶巴巴的女人冲老人叫道:“哪里来的臭乞丐,瞧你那副酸样,还想在我家借宿,简直连门儿都没有。还不快滚,不然我就放出猎狗来咬你!”这个女人怒气冲冲的关上了门。老人继续找借宿的地方,他来到了一个低矮破旧的小房子面前,他敲了敲门,说:“善良的主人啊,请允许我借宿以晚上吧,我将对你表示真心的感谢。”门开了,出来了一个农家妇女,连忙把老人请了进去,老人进屋一看,里面很寒碜,里面有一大群孩子,衣衫褴褛,挤在很小的房间里,老人一问才知道,孩子的父亲因病去世了,留下她和一大群孩子,他们连饭都吃不饱,哪里有钱去添置新衣服呀!女主人把饭端上桌,老人却说自己吃过饭了,所以把粮食都给了她,只求借宿一晚,老人走时说:“你从早上到晚上一直干你想要干的事。”女妇人想用剩下的布料给孩子们做衣服,就从那位凶狠的女人那里借来一把尺子,结果不料越量越长,直到晚上才量完,她非常高兴可以做一辈子的衣服了,那个凶恶的女人知道后就派人去把老人追回来,然后大鱼大肉的招待他,早上走的时候,凶恶的女人问:“你给我提点建议,我今天做什么好呢。”老人早就知道她贪婪至极,就说:“你今天早上干什么都会干到晚上的。”说完走了,凶恶的女人一听拿起尺子量起布来,还没量就打了一个响亮的喷嚏,从早到晚一直打喷嚏。

从这个故事我懂了,只要善良的款待别人,你就会得到回报,如果凶恶的对待别人,不只会得到恶报,而且就没有人愿意和你打交道了。

一千零一夜读后感作文

读完了《一千里一夜》这本有趣的故事,我就感悟到了这每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在这三十四篇故事里,我最喜欢的股故事就是聪明的小姑娘。

再聪明的小姑娘里面,讲了从前,有一个兄弟两;哥哥富有却十分奸滑,弟弟家贫穷却忠厚老实。有一天,哥弟俩各自牵上骟马和马驹结伴而行。当天夜里,穷弟弟的母马生了头小马驹;马驹子跟到骟马旁边。第二天早上,富哥哥硬说是自己的骟马生了马驹。可是骟马怎么回升马驹呢?两人争执不下,于是就去见国王,之后,国王给他们两人出了四道题,世界上什么东西最肥?什么东西最软?什么最快最猛?什么最可爱?要他们在三天之内说出这答案。富哥哥的答案是我们家的猪最肥;鸭绒被最软;棕色公马最猛;我的孙子最可爱。穷弟弟的答案是土地最肥;最软的东西是手;最猛的是风;最可爱的是美梦。最后穷弟弟赢了,国王就给他的努尔出了一个题,后来,她完成了,就把小马驹就给了富弟弟,之后哪个服个个因为这件事情,一直被人取消没有一个人接近他。

在这个事情我感悟到,了一个道理,这个道理告诉我们,别人的东西到你这来了,就要捡起来还给人家,因为这个东西不是我们的,我们就不要硬说是自己的,如果他硬说是自己的,我们就叫别人评理。

一千零一夜读后感作文

读完了《一千里一夜》这本有趣的故事,我就感悟到了这每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在这三十四篇故事里,我最喜欢的股故事就是《聪明的小姑娘》。

再聪明的小姑娘里面再聪明的'小姑娘里面,讲了从前,有一个兄弟两,当天夜里,穷弟弟的母马生了头小马驹;马驹子跟到骟马旁边。第二天早上,富哥哥硬说是自己的骟马生了马驹。可是骟马怎么回升马驹呢?于是就去见国王,之后,国王给他们两人出了四道题,世界上什么东西最肥?什么东西最软?什么最快最猛?什么最可爱?要他们在三天之内说出这答案。富哥哥的是我们家的猪最肥;鸭绒被最软;岳父棕色公马最猛;我的孙子最可爱。穷弟弟的是土地最肥;最软的是手;最猛的是风;最可爱的是美梦。最后穷弟弟赢了。

在这一段理我感受到了穷弟弟的女儿,非常的聪明才智只要有人,而富哥哥因为撒谎而得到别人的取笑,以后的人都不理他。别人遇见的难题他都能解决,在这片《聪明的小姑娘》故事里,我还懂得了一个做人的这个道理告诉我们,别人的东西到你这来了,就要捡起来还给人家,因为这个东西不是我们的,我们就不要硬说是自己的,也不要撒谎,因为撒谎也是一种不好的行为。

我非常喜欢《聪明的小姑娘》故事,因为这个故事该有一个做人的道理。

一千零一夜读后感作文

在这本书中,我特别喜欢这么一句话“芝麻开门”就能将巨大的石门打开,阿里巴巴与四十大盗的故事。故事说的是:“很久很久以前,阿里巴巴还是个穷人时他跟踪着大盗来到山洞,进去拿了三袋金币后就过上了富裕的生活,大盗们知道后就来找阿里巴巴的麻烦,女仆马尔基娜用她的智慧和勇气杀气死了大盗,而后阿里巴巴给了她自由的故事。”马尔基娜为什么没有自由呢?这个故事发生在很久很久以前的奴隶制社会。在那时候奴隶主拥有奴隶,奴隶必须要为奴隶主干活。他们没有薪水,更加无人身自由。

故事中,阿里巴巴能够还给马尔基娜自由,这可是非常丰厚的赏赐哦。所以我很感叹!身为一个现代人能有自由是多么好呀!

一千零一夜读后感作文

我最近看了一本书,一个触手可及的童话世界,一座缤纷绚丽的童话宫殿。小人鱼公主舞姿纯美而优伤,手持水晶鞋的王子满世界寻找灰姑娘,这就是《一千零一夜》。

《一千零一夜》中的故事生动感人,情节曲折浪漫,充满幻想色彩。一座巍峨的宫殿一夜之间就能拔地而起,魔瓶、神鸟、飞木马更让我目不暇接,使我的好奇心得到充分的满足。这些离奇有趣的故事对我成长大有帮助,它激发了我丰富的想象力,教会了我辨别美与丑、善与恶,鼓励了我做一个诚实和勇敢的人。

当阅读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总结呢?此时需要认真思考

《天方夜谭》读后感1

我阅读了一本好书——《天方夜谭》。

你知道“天方”与“夜谭”各代表什么意义吗?“天方”是中国对阿拉伯的称呼,“夜谭”是阿拉伯人趁着夜晚聆听故事的聚会。《天方夜谭》是一部没有明确作者的文学巨著,它从最初八世纪的口传故事到十六世纪的定型成书,经历了七八百年之久,结合了各个民族的人生智慧与价值判断,囊括了波斯、印度、希腊、罗马、阿拉伯、埃及的故事,造就了这部规模宏大、匠心独具、神奇莫测的文学巨作。

《天方夜谭》是一部著名的阿拉伯民间故事集。成书之前以口头讲述和说唱形式在阿拉伯世界广为流传,成书之后,从18世纪初开始,即被译成多种文字,赢得了广大读者的喜爱,对世界文学艺术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被公认为是民间文学优秀遗产。19世纪法国著名作家司汤达曾说过这样的话:“希望上帝使我忘记《天方夜谭》的情节,以便让我再读一遍,重新领略这些美妙故事给予我的乐趣。”

《天方夜谭》内容丰富,包罗万象,描述了中世纪阿拉伯丰富多彩的风土人情和社会生活,蕴藏着深厚的阿拉伯文化内涵,显示了阿拉伯人民非凡的智慧和想象力,具有浓郁的民族特点。它爱憎分明,充满哲理许多故事都贯穿着光明和正义最终将战胜黑暗和邪恶的主题,让人们对生活充满热情和希望。它的情节曲折离奇,叙述语言诙谐幽默采用的是东方文学中常见的大故事套小故事的形式,读来一波三折,令人回味无穷。难怪人们对它爱不释手、沉醉入迷。

啊!文学是比鸟飞得还远的梦想;是比花开得还美的情感;比星闪得还亮的智慧,是我们活到了一百岁还忘不掉的信念!

《天方夜谭》读后感2

今天我看完了《天方夜谭》这本书,可好看了呢!

《天方夜谭》内容丰富,包罗万象,描述了中世纪阿拉伯丰富多彩的风土人情,显示了阿拉伯人民非凡的智慧和想象力。

我最喜欢的故事就是《商人和魔鬼》的故事了:从前,有个商人,去别的地方做买卖,正好天气很热,他便走进了一个园子,坐在树下乘凉,,他一边乘凉,一边吃枣子随手就把枣核扔在了地上,忽然,在他面前出现了一个魔鬼,魔鬼说:“你杀了我儿子,我也要杀了你!”商人没弄明白,“我怎么杀了你儿子呢?”商人问,“你扔枣核的时候,我儿子正好路过,你的枣核把他打死了!”魔鬼说,商人明白了,请求魔鬼饶恕他,魔鬼不肯,后来商人遇到了三位老人,是三位老人用三个离奇古怪的故事才让魔鬼免掉了商人的罪过,商人对三位老人感激不已。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乱扔垃圾,要学会去同情别人,帮助别人;要与别人共患难。

《天方夜谭》读后感3

今年暑假里,我津津有味地“啃”完了一本“大故事牵小故事,小故事连大故事”的《天方夜谭》。 “天方夜谭”又名“一千零一夜”,它是一部著名的阿拉伯民间故事集。

这是一本由很多个小故事组成的故事集。故事情节曲折离奇,叙述诙谐幽默,采用的是东方文学中常见的大故事套小故事的形式,读来一波三折,令我回味无穷,我读了以后真是爱不释手,感想联翩,沉醉入迷,仿佛身临其境。“天方夜谭”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包罗万象,它描述了中世纪阿拉伯丰富多彩的风土人情和社会生活,蕴藏着深厚的阿拉伯文化内涵,显示了阿拉伯人民非凡的智慧和想象力,具有浓郁的民族特点。

书中有许多令我印象深刻的人物。有机智勇敢的阿里巴巴,他使我明白了知识的力量是无穷的这个道理。还有爱财如命的吝啬鬼丁朗,他使我明白了钱不是万能的这个道理。还有勤勤恳恳为人民服务的布昂,他使我明白了牺牲小家顾全大家的道理。以及阴险狡猾的艾丝,他又使我明白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道理……

法国著名作家司汤达曾说过这样的话:“希望上帝使我忘记《天方夜谭》的情节,以便让我再读一遍,重新领略这些美妙故事给予我的乐趣。”我想,我和他的想法一样,《天方夜谭》这本书的确给我带来了无穷的乐趣。虽然我已经读了好几遍,但是每天晚上睡觉之前我总还是要翻上几页的。

文学名著是我们祖先智慧的结晶,贯穿着光明和正义,最终将战胜黑暗和邪恶的主题,让我们对生活充满热情和希望,它会让我们和阿拉伯人那样拥有非凡智慧和想象力,我们一起来读读这本名著吧。

《天方夜谭》读后感4

《天方夜谭》是世界各国人民熟知的阿拉伯经典文学作品,又名《一千零一夜》。大型舞剧天方夜谭便向观众讲述了这部杰作充满梦幻的诞生过程,而关于这个过程的故事在全世界已经是妇孺皆知:古时候,萨桑王国的国王山努亚因妻子背叛了他而万分仇恨女人。因此,他每晚娶一个女人过夜后便杀掉。三年后,宰相的女儿大胆入宫,并每晚给国王讲一个故事,在天亮时便停下来,第二天接着讲。经过1001个夜晚,国王终于打消了杀女人的心思,世界名著天方夜谭也由此诞生。

“天方”是从前中国对阿拉伯的称呼。故事,多是阿拉伯地区国家的传说。公元9世纪时,是阿拉伯帝国的全盛时期,它横跨亚洲、欧洲和非洲,有着独特而辉煌的文化。天方夜谭是阿拉伯地区的古代民间传说。从9世纪开始,经过搜集整理,至16世纪结成集子。到了18世纪,传播至欧洲、亚洲许多国家。全书共有两百多个故事,这里所选的是其中最著名的几个。这些故事有什么特色呢?它们反映了东方文化的瑰丽色彩:神秘、奇异、幻想丰富、语言优美。它们把神奇的想像和当时阿拉伯的现实结合起来,读故事便可了解那个时期阿拉伯人的生活风貌。同情贫苦大众的`遭遇又称赞他们的智慧;歌颂冒险精神,特别是航海者的勇敢,因为那时候许多国家都是由于海上贸易而发达起来的。

有一些我们耳熟能详的,比如:阿拉丁神灯;阿里巴巴;神医杜班;银匠哈桑的奇遇;渔夫和魔鬼的故事。

天方夜谭里面有好多非常古怪的故事,有《阿里巴巴与四十大盗》、《渔夫和魔鬼的故事》、《阿拉丁神灯》、《着魔王子的故事》、《白侯图的故事》,《脚夫与三个巴格达女人》、《辛巴达》等等,这里有幽默的、悲哀的、有趣的、可怕的、悲惨的种种故事,我觉得这天方夜谭里的故事有好有不好,比如说《渔夫朱德尔的奇遇》就属于不好,朱德尔是靠力量和运气来获得幸福的,但《阿拉丁神灯》就是属于好一类里的,因为阿拉丁靠的是一颗不气馁、勇敢的一颗心来夺得幸福的。莎拉天方夜谭的故事要从阿拉伯讲起,故事中,女主人公莎拉对各国民歌和异域风光情有独钟。就像中东热情的沙漠一样,莎拉也将自己热情的歌声散播到四方,对于莎拉来说,好故事一定要有听众一起分享,充满创意的独特构思、举世无双的天籁歌声,从天方夜谭里走来的莎拉,这就要把她的故事带到中国上海,看这位“月光女神”如何续写这段美丽的神话。

《天方夜谭》是阿拉伯文学的瑰宝。它吸取了波斯、印度、希腊等国的民间故事,经过几百年的修改、补充,到16世纪才最后编定。其中著名的故事有辛巴达航海、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盗等。这部绮丽动人的故事集,生动地描绘了阿拉伯帝国的社会生活和风土人情,反映了阿拉伯人民高度的智慧和丰富的想象力。

这些童话为全世界的孩子构筑了一座座玻璃房子和水晶宫殿,以孩童的纯真,对真、善、美发出最真切的召唤,滋润着一代又一代人的童年,感动着千万人的心。

有书相伴的日子

自从识字以来,书便伴我左右。从生动有趣的小人书到布满字母的注音本,厚厚的童话(对当时的我来说)是我童年时代最后的朋友。

长大后,四大名著,世界名篇逐渐占据了我的书架,取代了那些童年时代的玩伴,坐上了书寨的头把交椅。

望着三国的烽火硝烟,

每每读书之际,我总会浮想联翩,仿佛走进了书的世界。刚刚在前苏联体会到保尔·科察金的钢铁意志,不一会儿又卷进了王子复仇记中的恩怨纠葛。才随着“鹦鹉螺”号在海底一番冒险探密,不久又跟着可笑的堂吉诃德进行他所谓的骑士之旅。这种感觉,难以言喻。

进入初中后,渐渐爱上了金庸先生的武侠小说。书中刀光剑影的拼杀,高深莫测的武功与那些性格迥异的英雄人物深深铭刻在我的脑海里。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此乃对金老先生作品的概括,亦为金迷的十四字箴言,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奇与妙的结合,融成我心中的最爱。

鲁迅,一位著名的作家。在我读初一的的时候,也悄然迈进我的书世界。阿Q、孔乙己、祥林嫂等一个个鲜明的人物形象闪现在我眼前,尤其是那独特的鲁式写法,更加令我拍案叫绝。深奥,鲁迅文章的代名词。

读好书,好读书。开卷必定有益,闭之索然无味。有书相伴的日子是充实的,有书相伴的日子是快乐的。无书则虚,失书则悲。书,伴我度过每个朝朝暮暮。

有书相伴的日子作文二

书籍是人类知识的总统。

现代人口中总是离不开书。可是,书究竟是什么样子?书会魔法吗?书会说话吗?书到底有什么用处?

书,方方正正的一本书。很普通,没什么特别之处!

书,像是一个小精灵,无时不在释放着魔力,把人深深地吸引住。它可以丰富我们的灵魂,使我们精神饱和!

书,像是一位老师。它教会我如何做人处事,如何报答父母,如何分辨是非。带我游遍中国各地,更深一步地了解中国母亲的历史。

平时的分分秒秒,都是书与我走过。

在我兴奋激动时,是书告诉我学会把快乐分享给亲人、朋友。在我悲痛欲绝时,是书告诉我学会分散自己的注意力,使自己不在那么痛苦。在我感到肩负重大压力时,是书告诉我学会将压力转化为动力,勇敢向前!

有书相伴的日子,我感到很充实,很快乐。读书也是一种高度享受!

有书相伴的日子,我感到很温馨,很幸福。读书也是高雅情趣之一!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书读百遍,其义自见”。“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哦!书,我的生活因你而精彩!

有书相伴的日子作文三

从小我就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听妈妈说,在我周岁那年,我们一家聚在屋子里在桌子上放了许多东西让我“抓周”。爸爸想让我抓钞票,以后与钞票打交道,像他一样在银行工作;妈妈最想让我那小提琴,想让我成为一个有音乐气质的人;爷爷最想让我抓钢笔,他想让我成为一个有修养的作家。而不谙世事的我用胖乎乎的小手拨开了这些物品,对一本小小的故事书伸出了我的手从此,书就成为了我的好伙伴。

每逢得到一本好书,我便会忘掉一切沉浸其中。读书是快乐的——足不出户,便能知晓天下事,了解各地风土人情。

书籍,不仅教给我知识,还教了我做人的道理。

在一次

读书相伴的日子里会让我们的日子过得更充实。

有书相伴的日子作文四

高尔基说“我读书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一样。”冰心也说“读书是我生命中最大的快乐。”的确,在读书的过程中,你会领略到从未见过的风景秀色可餐,感受到登高望远般知识层次的提升,体验到杂乱不堪的思想房间被整理得纤尘不染。

七岁时第一次接触书时,我便被迷住了。那时候,我和几个好朋友天天都去买方便面,可不是仅仅为了吃,而是因为那里面有小卡片小人书。小人书里的故事深深的吸引着我。为了它我竟至于做了一件特别荒唐的事:把隔壁平平家的小人书都给抢了过来。结果是被阿姨骂了一顿,等她骂完后,我又去找平平。平平见我来了赶紧把书都藏起来,一脸警惕的看着我。我没理会她的表情,凑近她说:“和你商量个事,我把我的书给你看,你把你的书给我看,咱俩交换好不好?”平平看着我,想了一会,终于说“好!”“噢!太好了太好了,我又有书看喽!”

随着年龄的增长,小人书已不能满足我的需求,我开始渴望得到更多更大的书。上小学时,新课还没上,书就被我看完了。此后我又从同学家借书看。四大名著中我最喜欢看的是《西游记》。孙悟空是我最敬佩的人物,他先从菩提祖师处学得七十二般变化,又从东海龙王那里取得如意金箍棒,大闹天宫被老君在八卦炉炼成火眼金睛。那时我常想要是我能有他一样本领那该多好哇!我最喜欢看的章节是《尸魔三戏唐三藏,圣僧恨逐美猴王》妖怪三次变化都被美猴王识破,怎奈唐僧肉眼凡胎不识真相不准打杀,并以紧箍咒相威胁。悟空一面好言相劝,一面掣棒要打。在头被紧箍咒快勒成亚腰葫芦时,仍棒棒痛打,足见其赤胆忠心,无私无畏。

六年级时,我看了第一部长篇小说《斗罗大陆》。主人公唐三修炼坚持不懈、好学成迷深深感染着我。母亲在他刚出生时就去世了,父亲在他六岁时也离开了他,八年未归。相似的经历使我感同身受:我父母在我一岁时离异了,我一直和爷爷奶奶生活,八岁时爷爷也猝然离世。如今,我和奶奶相依为命。

白天和同学们说说笑笑不感到孤独。可是,夜深人静时,总感到孤单寂寞寒气逼人。这时,我就以书为伴,钻在被窝里,使劲的看,忐忑不安的心灵得到抚慰。叔叔和姑姑给我的零花钱也大都被我送进书店,变成了一本本大大小小花花绿绿的书。

老师们常说:“多读一本书,就等于多交一个朋友!”的确,书是良师,是挚友,是船儿迷航时的灯塔,是鸟儿翱翔蓝天的翅膀,是火箭发射时喷着烈焰的助推器。我爱读书,有书相伴的日子真好!

有书相伴的日子作文五

山有水相伴,于是便多了明眸,添了妩媚。 天有地相伴,于是便“星垂平野阔,月涌大江流”。 日子有书相伴,于是便流光溢彩,妙不可言。 书是琴弦,时时为你的生活伴奏;书是玉阶,点缀着人生的欢 颜笑语。走过生命的四季,有人充盈,有人空虚;有人喜笑颜开, 有人泣涕涟涟。总以为是生命的嘲弄,总以为是上帝的安排,直 到有一天在平静屮看红尘飞舞,在孤寂时品世事沉浮,才发 现^日子要有书相伴!

有书相伴的1=1子,听岁月如歌,抑扬顿挫;品生命之茶,苦中 有甜。书就像是大漠中的一片绿洲,万绿丛中的一点飘红。书是 智慧的天使,教会我们看花开花落,云卷云舒,去留无意;书是淡 泊的老者,教会我们品日升日落,树枯草荣,宠辱不惊。

生命是尊贵的,正因为尊贵才要以智慧的方式活着。琴棋书 画,阳春白雪,有我欣赏的才子佳人;柴米油盐,下里巴人,有我感 动的平凡故事。书扉上有我留下的泪痕,而最后一页又记录了我 灿烂的欢笑,年年岁岁的追求换回了岁岁年年的希望,我知道与

书相伴,不是为了消磨时光,而是为了日子的充实,为了灵魂的清澈。

走过每一段人生,总有喜欢的作家、喜欢的书。有书相伴的 曰子,我喜欢摸索岁月的足迹,聆听生命的跫音。穿行在一片又 一片洁白的日子里,我们朝涂曦霞,暮染烟岚,用书把空虚的日子 装点精彩;徘徊在-1个又--个迷茫的梦里,我们拨开雾霭,涤荡尘 埃,用书把疲惫的心灵抚慰。

有书相伴的日子,书不醉人人自醉。我喜欢领略“留得枯荷 听雨声”的恬淡和“爱情是叹息吹起的一阵烟”的朦胧美;我能体 会白居易“我有所念人,隔在远远乡”那种望眼欲穿的思念和普 希金“我曾经默默无语地,毫无指望地爱过你”那无可奈何的伤 感;我心疑,是谁造就了杏花春雨江南的神韵,又是谁描绘了骏马 秋风塞北的苍茫,谁在香榭丽舍流连忘返,谁又在维也纳品味经 典一所有的一切都让我痴心迷恋,沉醉不起。

在书的海洋里,我是一条重获自由的鱼,畅游不息。那里有 “大肚能容,容天下难容之事;笑口常开,笑天下可笑之人”的超 凡脱俗;那里有“刚正不阿,留将正气冲霄汉;忧愁发愤,著成信史 照兴衰”的万丈豪情;那里有“君子食无求饱,居无求安,敏于事 而慎于言”的处世情怀;还有“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 风”的壮志豪情。走过与书相伴的春秋冬夏,回首看旅途一程又 一程,快乐总是比忧愁多一点。

书不是花色,一眼灼人,却如梅花,暗香浮动; 书不是流水,稍纵即逝,却如细雨,潜入心田。 与书相伴,重温一段美丽的心情; 与书相伴,抚慰-1颗疲惫的心灵。

有书相伴的日子,我们等待有一天破茧成蝶,幻化为春日里 最美丽的一道风景!

有书相伴的日子作文六

睡前总喜欢先翻一会儿书,说是一会儿,但一看进去就会忘了时间,总要看个尽兴才肯放下,这是多年来养成的习惯。因为习惯,所以床上的书占了一半的位置,只为睡前时一伸手书就来了,不管你看不看,它都在那儿,随时等待我的临幸。我不喜欢整洁的书柜,于是把它们弄得零乱,随我的兴致随时可以翻看,没有约束,没有整洁。

白天的纷扰让位于夜晚的宁静,这时最适宜看一些闲书,如美文等一些恬静的文字,斜倚在床头,打开一本书,随意翻到某一页,放开了心去看,不用思考,尽情地徜徉于书中。书是一扇通往世界各地、通往古今的大门,走进这个大门,你便可以周游列国、与贤者促谈、领略山水,不用像学生时正襟危坐,思想是自由的,不用任何人引导,书可以悠闲地读着,这是何等的惬意!人们常说文如其人,在书中仿佛触摸到了作者的灵魂,作品的可爱是因为作者的可爱,作者的可爱直接表述在作品中。梦随书宕荡,云纷纷兮欲雨,水澹澹兮生烟,风行处,云水苍苍,青烟袅袅,树影依依;清流间群鸭戏水,水溅清石,那些可爱的、可亲的都跌落在了字里行间。

上初中,为了看琼瑶小说,不顾一切,中午看,课间看,晚上睡下关了灯还不死心,在被窝里打着手电筒继续看,周末、假期都给了琼瑶小说了,到了高中,又迷上了武打小说,依然如初中时那般着魔,一套武打小说在同学间传递着,没白天,没晚上的,可以忘了吃饭、忘了睡觉。小说也不是白看的,从中也读到了一些历史知识和地理知识,虽然小说中的情节、人物是作者的杜撰,但总在历史上找到书中人物的影子,这样的故事虽然虚虚假假,却能把人物描写的那么真切。也还是对古龙的小说和金庸的小说有区分的,喜欢情节的看金庸小说,喜欢打斗场面的就看古龙的小说,可还是喜欢金庸的,他的小说里隐藏着历史,总能找到事件背景,让人穿越在历史与故事当中,所以很多人总是把历史事件与故事等同起来,去书中探寻故事的出处,就如四阿哥是如何坐上皇位的?乾隆究竟是汉族还是皇上亲生的?书中总有让人去追寻、去想象的意境。

看书也是要分心情、分时候的,情绪低落时,任何书都是看不进去的,即使在看,也不知书中所云,心不在书中,书中的美妙自是无从体味。心情好的时候,一本闲书,不涉及功名利禄,直抵心灵深处,可以不是经典,也非商海股市,也许是一本隽永的读者,或是婉约或是豪放的词曲,那一切美好都在心中流淌,像大河无羁奔流。

秋日的午后适合携一卷唐宋诗词:“碧云天,黄叶地,秋色连波,波上寒烟翠。”竹椅上,诗书漫卷,空中传来阵阵雁鸣,正契合了秋阳中的秋景,飘落在了秋色里的秋晕中。体味着这份闲适和飘逸,书香自是满心纷芳。

读书的价值不在于它的功利和实用色彩,而在于修身养性,陶冶情操,增长见识,全面提高一个人的综合素质,“腹有诗书气自华。”所有内在才情就会透过语言、行为反映出来,让一个人价值、品味与众不同,天天在书香里熏陶,人类潜移默化下来几千年的优秀品质会慢慢浸染到人身上,造成“气”的差别。“有心无相,相随心生,有相无心,相随心灭。”

在物欲横流的今天,能静静地安下心来读一本可心的图书,仿佛是一种奢望,闲适、自在、毫无功利地去读一本书,才会有一种“偷得浮生半日闲”的美妙滋味。感受着书中的每一笔触,体味着内心的安宁与妥贴,这样的人生便不觉得孤单和寂寞,不论境遇如何变幻,身边、枕边有书相伴,才会一路走好。

有书相伴的日子作文七

读书是一种享受。一本钟爱的书在手,就像热恋中的情人陪伴左右,无论何时何地,无论疲惫与否都热情不减,而且有乐不思蜀的味道。“没有比读书更好的娱乐更持久的满足了。

小时候就喜欢读书,只是书很少,以读小人书和大书为主(那个年代的称呼),即使缺篇少页也读得津津有味,有时候为了借书还得打打溜须帮着干点活儿才能看得到。上学的时候,作文书也少得可怜,只有几个家境稍好的同学有,不管看不看拿在手里一副洋洋自得的样子,很是令人羡慕。直到读初二那年我才有一本属于自己的作文书,那是爷爷到县里新华书店给我买的,名字叫《蓓蕾初绽》。薄薄的一本小册子,就像现在32K的期刊杂志,但我却喜欢的不得了,反复读了好几遍,其中优美的句子,至今我依旧能背诵下来。每每老师布置写作文的时候,我会试着把这些好词好句用上去,语文老师的表扬与鼓励,使我小小的虚荣心得到满足,更加热爱语文、热爱作文,学习成绩也逐步提升上来。后来考上师范学校,让村子里许多人感到惊讶:这个曾经小学垫底中学不赶趟的孩子怎么考上师范?!现在自己回想起来,也想不到自己当年有起五更爬半夜、刻苦学习的良好品质。这应该归结于读书吧,读书改变了我的人生走向。

在师范学校就读时,正赶上父亲病重那几年,很多时候一个人独处心绪不宁,常常想家惦念父亲。书就成了我最好的朋友,整日陪伴我,填补我苍白的时光,抚平我受伤的心灵。星期天同学们大多去了影院,或者花前月下般的恋爱,而我选择在教室里坚守与书为伴,有时候干脆去图书馆读书,一坐就是一天,向那些古今大家、中外名人请教学习……那段日子简单、充实、开心。后来参加了学校的文学社并担任副社长,又敲开团委书记办公室的门毛遂自荐担任了社团部部长,我想,这些都是从书中汲取的力量吧。

和爱读书、爱写诗的同学一起交流一起学习,使我忘记了烦恼和忧愁,日子过得充盈而快乐。书读多了结合自己的爱好,就试着写一些所谓的

参加工作后,因为班主任工作很忙碌,读书、写作的时间相对少了许多,自己把更多的精力投放到学生身上。引导他们读书、学习、写作,也希望他们也能像我一样成为一个爱读书的人。每当看到他们有点滴进步,写出优秀作文或者参赛获奖,我都会很高兴,更会为他们的知书达理而开心,为他们喜欢读书而倍感欣慰。

我这一生注定会与书长相厮守,不离不弃。在书的天空里,当我的学生们展翅欲飞的时候,我会选择静静地鼓励与观望,然后独坐一隅,翻开自己心仪的书,开始了属于自己的心灵飞翔……

有书相伴的日子是美好的,是无与伦比的。只是不是每个人都体会得到,“立身以立学为先,立学以读书为本。” 这一点,我坚信。

有书相伴的日子作文八

我喜欢书,喜欢读书,习惯读书。我总觉得我与书有着不解之缘!与书结缘,还应感谢父亲。记得我小的时候,大约6、7岁的样子吧,我家随父亲下乡到了农村,是一个很闭塞也很落后当时被称为公社的地方。那里没有什么娱乐场所,看电影也要一年才能放上一次。父亲觉得我们该读一些书,除课本之外的,长点见识,也修身养性。应该说在那个年代,父亲头脑里的教育意识还是很强的,虽然没有现代教育工作者们的理性,但是对我们姐弟的成长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我看的第一本书是《格林童话选》,是父亲从他的一位做教师的朋友那里给我借来的。

看这本书的时候,我是边查字典边看的,太多的字不认识,也不理解,我一边看,一边问妈妈(父亲总是很忙,又比较严肃,那时我是很怕他的),故事强烈的吸引了我,我不再出去乱跑,每天除了完成作业,就是在看书。我的思绪跟着海的女儿起伏、紧张灰姑娘能否回得去家,担心卖火柴的小女孩冻死……

之后我又读了《安徒生童话选》,也是从那位教师那里借的。我住的地方很偏僻,买不到那书。童话的世界让我着迷,也让我喜欢上了书,和书结了缘。

父亲支持我们读书,给我们订了很多儿童杂志、报纸,我的印象里有《吉林儿童》、《红小兵》、《中国少年报》等。我的课余时间几乎都用来读书,书开阔了我的视野,让我知道了许多山村之外的东西。和知心姐姐聊天,在跟在少年大学生的后面努力学习!

上了中学,我的家也搬回了县城。对于我读书,父亲给予了最大的支持,在我的中学阶段,父亲每年都用一个月的工资来给我订杂志和报纸,在那个年代,这可是一笔不小的开支。我记得有《中国青年》、《名人传记》、《语文报》、《小说月报》等等,王蒙的《青春万岁》、刘心武的《班主任》以及、周恩来鲁迅等名人传记,都是那时读的。我读的书内容广泛,天文、地理、小说、杂文都读。我在书中寻找着快乐,增长着知识。这时读书,主要的还是围绕着语文课本的要求,力争为我的学习增色!因为书读得多了,我的作文写得很好,几乎篇篇都是范文,这更让我读书的热情倍增!

中专时,正值琼瑶小学流行,我也读了很多本,沉浸在青春的浪漫里,到如今,留给我的印象最深的却是一本叫《菟丝花》里面的主人公的母亲的一句话:你对人微笑,别人不会对你板脸,只是,你要看好了对象!有些人是没心的,他会伤害你!

工作之初,我还是喜欢买书、读书,出差去外地,我也喜欢选几本喜欢的书带回来。我很吝啬的,却舍得买书。我生性喜欢安静,工作之余,读我喜欢的书,生活自是很惬意!

随着结婚生子,生活琐事占据了几乎我所有的业余时间,有那么几年,书几乎只是我的家具了。

幸好,老公也喜欢读书,比我,有过之而无不及。孩子大点了,我们有了自己的时间,每每饭后,各自棒书来读,兴起,他也会给我朗读,我自是愿意(省了我的眼睛了)。

我很珍惜书,我的书无论是什么时候的,包括课本,我都舍不得丢弃,别人借走了,我会紧盯着索回来。去年去外地学习、参观,人家赠了不少的书,很重,同学都选择了丢弃,我不舍,运到邮局寄了回来!我家几次搬家,最多的也是书,虽然不都是什么名家名著,可是我们喜欢。

读书,使我学到了很多知识,也懂得了很多道理,让我知道如何工作、生活、为人处世。读书,让我变得豁达、宽容、知性。

如今,网络更是满足了我的爱书情结,我可以随时找来我喜欢的书来读,电子电子图书是很方便、快捷,但是我还是喜欢铅印的的书。我会把网上的书打印出来读,闻着油墨的芬芳,才觉得是读书。闲暇时,躺在床上,手捧着书,徜徉其中,其乐无穷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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