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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斯克维尔德猎犬好词好句汇聚70条

时间:2017-08-01 00:12

《巴斯克维尔的猎犬》读书笔记

《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是阿瑟·柯南·道尔最得意的长篇杰作之一,堪称福尔摩斯探案故事的代表作,讲述的是在巴斯克维尔家庭中,三百年来一直流传着的“魔鬼般的大猎狗”的神秘传说,像传说的那样,查尔兹爵士在离伦敦不远的一块沼泽地里死于非命。

九月一个美丽的早晨,神探歇洛克·福尔摩斯收到一封来自一位名叫詹姆斯·摩梯末的医生的拜访信。上午十点半摩梯末医生如约而至,他随身带来了一扎神秘的手稿,这扎手稿来自已故的查尔斯·巴斯克维尔爵士。

信中讲述了一百多年前巴斯克维尔家族的祖先雨果·巴斯克维尔是如何为非作歹,最终招致自己丧命在传说中凶悍无比的巴斯克维尔猎犬的利齿之下的故事。自此之后,巴斯克维尔家族就笼罩在祖先所犯下罪行的阴影之中,家族族长的继承人们都相继以蹊跷而恐怖的方式死去。

起初福尔摩斯并不为摩梯末医生的故事所吸引,认为这只是个有趣的传说。但随着摩梯末医生逐步向福尔摩斯讲述了查尔斯·巴斯克维尔爵士死因的疑点时,福尔摩斯决定插手此案,因为他意识到这不仅关系到已故伯爵查尔斯的真正死因,还关系到巴斯克维尔庄园的下一个继承人亨利·巴斯克维尔的生命安全。

《巴斯克维尔的猎犬》读书笔记

人们喜爱福尔摩斯,因为他已经成为正义、智慧、勇敢的化身,成为帮助人们战胜罪犯、弘扬正义的名侦探。

柯南·道尔,英国小说家,因成功的塑造了侦探人物“夏洛克·福尔摩斯”而成为侦探小说历史上最重要的小说家之一。

《蓝宝石之谜》、《红发会》、《四个签名》、《血字的研究》都较为经典,我最喜欢《巴斯克维尔的.猎犬》,这是是柯南·道尔最得意的长篇杰作之一,堪称福尔摩斯探案故事的代表作。

九月一个美丽的早晨,福尔摩斯收到一封来自一位名叫詹姆斯·摩梯末的医生的拜访信。

信中讲述了一百多年前巴斯克维尔家族的祖先雨果·巴斯克维尔是如何为非作歹,最终,在传说中凶悍无比的“巴斯克维尔猎犬”的利齿之下丧命的故事。自此之后,巴斯克维尔家族就笼罩在祖先所犯下罪行的阴影之中,家族族长的继承人们都相继以蹊跷而恐怖的方式死去。

起初福尔摩斯并不为摩梯末医生的故事所吸引,认为这只是个有趣的传说。但随着摩梯末医生逐步向福尔摩斯讲述了查尔斯·巴斯克维尔爵士死因的疑点时,福尔摩斯决定插手此案,因为他意识到这不仅关系到已故伯爵查尔斯的真正死因,还关系到巴斯克维尔庄园的下一个继承人亨利·巴斯克维尔的生命安全。

福尔摩斯最终识破了罪犯的诡计,在华生和警探的配合下杀死了那只可怕的猎犬,而斯台普顿(罪犯)也在深夜仓皇出逃时葬身于沼泽之中。

每当翻开《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时,我都仿佛走进了世纪末的伦敦,来到了雾气沉沉的贝克街,和福尔摩斯一起,去拨开重重迷雾,找到真相。《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只要细心观察每一个角落,用自己的智慧去推理,你就是最棒的名侦探。

真相永远只有一个!

福尔摩斯精彩

夏洛克·福尔摩斯用自我宝贵的生命来挽救那一场场杯具的发生,而我呢?只能用满腔的敬佩来祭奠这位天生善于观察和推理的侦探。

当我手捧这本陌生的书本时,我就明白这会是一本好书,会是一本令我不能释怀、爱不释手的书,当然,我的推测没有错,这的确是一本好书,一本能开阔我思维的书,一本让我多愁善感的书,一本让我绞尽脑汁的书,一本……

“血字研究”时的果断、机智,令我大开眼界,无论是那敏锐的察觉力,还是那绝伦的推理,都让我为之陶醉。他总是能以他的实践及推理给大家一个意想不到的惊喜,不论多么困难……

直到“歪唇男人”这,一股暖流一向流便我全身,这样离奇的案件对福尔摩斯来说只是小菜一碟,此时我才明白自我是那样的渺小,那样的不值一提,那样的不堪一击。

好一个“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哪!“五个桔核”中,那个毫无线索,毫无根据的凶杀案,根本就无懈可击,而福尔摩斯竟以一个“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来惩罚并破了这个至今我仍摸不着头绪的案子。

最后,我读到了“最后一案”,此时此刻,我是多么不想读下去的,因为我明白,福尔摩斯的最后一案必须是匪夷所思,而又令人痛心的。

不出所料,当我看到“我怀着悲痛的情绪握笔写下这个最后的案件”时,我深深的明白了,福尔摩斯离我们远去了,看到这几个比凶杀案更能恐怖的字眼,我不由得心头一颤,这位杰出的天才就这样走了,无声无息的……我想,他必须是为了破案才牺牲的,我想,他必须是!

明白书本只剩下最后三页的时候,我再也没有什么勇气接下去读了,只是看着福尔摩斯就这样即将断送了自我的性命。

一个“肺结核后期”就将华生引开了,虽然这也是福尔摩斯的意思,但是,这毕竟让人痛心了点,假如华生一向与福尔摩斯同行,事情的结果会不会改变呢?也许不会,也许会断送两个人的性命,所以,我相信福尔摩斯,他的选取是正确的。

读完“福尔摩斯”留给华生先生的信时,我再也抑制不住心中的悲痛,泪水悄然滑落,伟大的福尔摩斯侦探,你就这样同你一生中最强劲的对手被埋葬在了瀑布之下,你的生命得到了永恒。

福尔摩斯精彩读书笔记2

老早就听同学们说这本书很精彩,故事十分惊险。这不,今年暑假这本《福尔摩斯探案记》终如愿以偿地躺在我的书架上。

这本书里的故事都被作者刻画的淋漓尽致。小说以福尔摩斯为主人公,描绘他与犯罪分子斗智斗勇,破获一个又一个疑案,抓获一个又一个罪犯。小说结构起伏跌宕,形象鲜明生动,推理引人入胜,让人充分领略理性。智慧和知识的力量,同时也展现了这一历史时段英国鲜活斑斓的社会画卷和人生百态。其中最让我难忘的的故事就是《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故事讲述了查尔兹·巴斯克维家族的噩梦,也让我们看出修果的邪恶。这个故事中,福尔摩斯出现很少。当大家都以为他在伦敦的时候,他已经秘密的移居到庄园了,他一向在暗中观察敌人的行踪,得到准确的证据和结论。就当罪犯觉得大功告成时便一举擒住他。尽露了福尔摩斯过人的胆量和手法的高明。

同学们,我推荐大家读这本书,因为它能够锻炼我们的思维潜力。读完这本书,我总是有一个疑问:是不是我太笨了?而这时,朋友总笑着对我说:“不,是福尔摩斯太聪明了。”或许真是他太聪明了吧!

福尔摩斯精彩读书笔记3

一位被称“英国侦探小说之父”的人物,一本一波三折、扣人心弦的,还有那个住在贝克街的221号的神探。是柯南·道尔,是《福尔摩斯探案集》。《血字的研究》开启了一场探索之旅;《四签名》轰动英国。

全书共有九个故事,但一个故事令我感慨万千,那就是《最后一案》:是的,他为了人类社会除害了,杀了那做出人神共愤、天理不容的事情的恶棍,也付出了代价——生命。但是,该说是值还是不值呢,同归于尽,令世人惋惜。福尔摩斯的一生,为了侦探事业付出了太多太多,甚至自我的生命,这颗明亮的明星从此陨落。

想想自我,我不禁黯然神伤,此刻我的事业是学习,我不需为了学习对付任何人,更不需为了学习而牺牲,但我:遇到不会的题目,第一想法就是逃避,就等着老师讲。总是这样逃避,胆怯。老师讲的时候,我只是把老师讲的抄下来,即使听不懂,我也不会必须要听懂,过了就算了。善于刨根问底与我是毫无任何瓜葛。于是,总是有好多老师讲的题目不会做。这样浑浑噩噩的学习态度,自从我看了这本书之后,就离我远去了,因为福尔摩斯的敬业、认真,令我感慨良多,我不能一向沉沦、不肖。

是强烈的职业道德和探索精神使得福尔摩斯不惧生死,他热衷于他的事业,他爱他的事业,他那颗无私的心,敬业的心,湮没了他的恐惧,使他能为了人类社会的安定,为了正义而战,自我却……我要向他致敬,我也要认真地对待我的“事业”——学习。我也感慨柯南·道尔的创作功力,使后人永远的记住了他的名字,他的小说。福尔摩斯几乎成了严密推理的代名词。柯南·道尔更是为侦探小说开辟了新的天地。

福尔摩斯精彩读书笔记4

妈妈最近给我买了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我一开始觉得不搞笑,可最近没书看了,只好看着这本我觉得没搞笑《福尔摩斯探案》,但是我看着看着就着了迷,看了一星期就看完了。我没想到这本书的资料那么精彩。

这本书主要讲了福尔摩斯破案的经过,我看过最精彩的一个案件叫做'血字的研究',案中讲了犯罪人物侯波为了复仇不惜杀害锥伯,用公平的方式:在一个盒子里装了2个药丸,这2个药丸其中有一个是剧毒的,另一个是无毒的,他和锥伯各选了一个药丸。锥伯不幸吃了那个有剧毒的药丸,而侯波吃了那颗无毒的药丸。侯波看见锥伯吃了那颗有剧毒的药丸,说:“哼,就连老天也不帮你了,你活该,谁让你侮辱了我的未婚妻,让她忧郁而死。”侯波正准备驾着马车逃走,他突然想到了别人杀人的时候一般都会在墙上用血写出“复仇”二字用来迷惑police以为这是某个帮派杀得。福尔摩斯得知这个案件以之后到杀人现场,他在检查尸体的时候突然从尸体上落下一个结婚戒指。

他又在墙上看见“复仇”二字从而推断出这个犯人是一个红脸,身高六尺,又从路上的2个马车轮子留下的印子,发现被害者在被杀前是跟犯人是坐同一个马车的。福尔摩斯雇了一些流浪汉帮他打探消息,最终流浪汉发现了福尔摩斯推断出的犯罪人的样貌长得很像的人。那些流浪汉跟那个福尔摩斯描述很像的人说:“前面几栋楼有人要雇车,”那人听了有人要雇车,立马就跟着去了。福尔摩斯听到那人来了,从抽屉里拿出一副手铐,那人一上来就被福尔摩斯用手铐铐住了。那个人说:“唉,看来还是逃不出你的眼睛呀!”那个人承认了自我就是侯波。并开始叙述他杀人的过程,他说这全是真的,没有一句谎言,因为他自我活不了多久了。可能连审讯都等不到。他说自我得了绝症。果然在监狱里的第二天就病发身亡了。死的时候他满脸微笑,好像他完成了一项伟大的事业。

这本书都讲了福尔摩斯的探案推理经过,虽然这本书有点恐怖和悬疑,让我很期盼看的每个案件的最后答案。

这本书告诉我们要对周围的环境多观察,多思考,遇到困难时要多想多看多观察,这就是这边本书里福尔摩斯给我的启发。

福尔摩斯精彩读书笔记5

暑假,我读了一本十分搞笑的书,名叫《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是阿—柯南道尔写的。阿—柯南道尔塑造了大名鼎鼎的福尔摩斯。100多年来,福尔摩斯的形象一向都使我们钦佩的英雄。他以丰富的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以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狡猾的罪犯,凶狠的敌人做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捍卫法律尊严。因此,福尔摩斯成了我们心中的神探,成了令罪犯闻风丧胆的克星。

阿—柯南道尔塑造了大侦探福尔摩斯,塑造了福尔摩斯的优秀品质,使我们不知不觉地尊重和学习了这种品质。当年,阿—柯南道尔为了中途结束他的小说,在一次探案中让他的主人公中途殉职。但是一些狂热的崇拜者都无法理解这个结果,无法忍受作者设置的结局。无奈之下阿—柯南道尔只好让主人公又在接下来的一部小说中死而复生,平息了崇拜者的愤怒与不满。直到目前,从世界各地寄往小说中福尔摩斯先生的住地,伦敦贝克街221号的信件从未断过。为此,英国政府在1981年按小说中的地址设立了福尔摩斯先生的寓所,并雇了逸民女秘书专门处理来自全国各地的信。

主人公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身体异常瘦削,细长的鹰钩鼻上方镶了一对蓝眼睛,显得十分机警,果断;下颚方正突出,,显得出显得出他是一个十分有毅力的人。主人公的助手华生是一位医学博士,善于学习,有着对奇怪事物的兴趣。

福尔摩斯精彩读书笔记6

假期间,我读了英国著名作家柯南道尔所着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精彩的情节让我爱不释手,这本书也让我懂得了许多。

福尔摩斯本来是一个在研究室里热衷于化学实验的研究员。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侦破了桩离奇的案件,从此号称名侦探。他有着智慧超人的'脑子,能观察细微事件的眼睛和超乎常人的体能和武功。但是骄傲就会使人落后。福尔摩斯骄傲时也会出错,在窗口的黄色脸孔那一案时,他下定论下早了,所以失败了。

“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无论是谁,也都不能骄傲,骄傲使人落后。骄傲会使人粗心大意,让许多你平时能觉察到的事情在你眼中消失;许多在平常看起来得心应手的事情,却经常出错。很多事情只要很细心就会干成,哪怕你从没有做过。所以千万不能粗心,也不能骄傲。若想真的骄傲,还是有难度的,因为要把握好尺度,量好自我的实力,但了解自我的实力总是很少数人才做得到,而且那不必须准确,因为人类有潜力的存在。做人要持续谦虚,不能自做聪明,不要以为自我比别人多一点智慧。谦虚的目的,并不是使我们觉得自我的渺小,而是为了更好地了解自我。在我们身边,成功的人都是谦虚的人,他们能给自我一个准确的定位。

这本书写了“咨询侦探”福尔摩斯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怪案,疑案。这本书写得真不错,场景惊险,情节跌宕,扣人心弦,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福尔摩斯有点“怪”,他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但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但研究的东西十分杂乱。而且每一天都要服用三次(服用后,使人感到一时的快感,但损失自我过人的精力)。他也很离奇,从不轻易说出自我的心里话,但高兴时,却滔滔不绝。他遇到危险时很沉着,临危不惧,遇到任何困难,看上去却若无其事,根本不是装出来的。

我觉得看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有助于我们青少年养成注重观察,思维缜密的好习惯。我们就应好好学习福尔摩斯他的优点!

福尔摩斯精彩读书笔记7

假期里,我利用阅读时光看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福尔摩斯探案集》。

书中的主人公福尔摩斯是个侦探,他具有超人智慧的头脑,聪明的思考潜力,很善于逻辑分析。他能够在看见任何一位不熟悉的人都能准确说出他(她)的职业,令我敬佩不已。他以前破过一个叫“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一案,案中有一个叫做斯台普吞的罪犯带着“魔犬”假装孤零零地生活,曾用猎犬先后害死过两人。福尔摩斯运用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发现后并处置了他。

在现实当中,我也以前遇到过这样搞笑的推理。有一次老爸的梳子在家里找不到了,我便问他:“爸爸,你刚才去过哪儿?做了一些什么事?”他回答说:“我到过卧室和厨房,到卧室拿衣服和梳头,在厨房炒菜。”我想:梳头是在柜子上梳的,炒菜是在灶台上抄的,这两个地方都很醒目,人一做完事就就应会看到的,而床底下不醒目,所以可能落在了床底下。我走过去检查了一下,果然不出我所料,那梳子还安安静静地躺在地板上哩!

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使我明白了,从报纸、电视上明白坏人虽然有,但是并不像我们想得那样可怕,只要我们向福尔摩斯那样,运用自我的智慧、勇敢地和坏人作斗争,正义最终将战胜邪恶。地球将变得更和平,更完美!

福尔摩斯精彩读书笔记8

福尔摩斯是这本书的主角,他是一个镇静、分辨力强的人。如他第一次遇到华生时,一眼就明白华生是一个医生了,因为他是当了许多年的侦探了。他先当侦探时,还不能做到这样,他是一点点的积累

当我读完了这本书后就陷入了沉思,我也不像福尔摩斯一样么,我最先开始学分数的加减法时,弄得我真是百思不解,但我跟分数的加减接触的时光长了后,分数的加减法就不像以前那么难了,甚至有些我还觉得很简单。

我的学习与福尔摩斯探案遇到的经过有几分相似。我从中悟出了一个道理,成功在于一点一滴的积累,没有人不学就会的,要一点点的积累经验,这样问题便会迎刃而解。

福尔摩斯精彩读书笔记9

我已经读过的书有多少?我不明白。但是我很爱看侦探书。那一次,我在书店里四处寻觅,发现了一本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之楼顶宝藏失窃案》,我又惊又喜,急忙捧起读了起来。

这本书写的是一位大侦探福尔摩斯带着助手华生和一批由穷孩子组成的“特搜队”在英国四处侦破奇案。有一次,一栋高楼的主人在自家阁楼上找到了暗阁,并在里面找到了祖先的一盒金子,不久后,那盒金子却失窃了,主人很着急。福尔摩斯却不着急,用常人不理解的破案手段破案,还让“特搜队”四处找线索,没有多久就把这一桩奇案破掉了,犯罪的人被抓时还没明白这是怎样回事呢!

读完这本书后,我又看了福尔摩斯破案全集等书。我对福尔摩斯佩服极了,因为他向来不做无用功,不会只在犯罪现场找指纹,看鞋印,他会把失窃的东西原先所在之处看一看,推算出这是何时失窃的;他还会透过看犯罪现场来推算出犯罪手段,从而寻找出线索和证据。他不会经常亲自在大街上四处寻觅犯罪者,他明白几个道理:一、自我出现会打草惊蛇。二、这样一个人四处找,罪犯又可能在别处活动。所以他才招集流浪儿,因为流浪儿熟悉城内的地理,人数多,能够分头行动,并且当他们行动时不引人注意。他还会“听声辩人”。正是他的这些特殊手段,才能神不知鬼不觉地把罪犯捕获。

福尔摩斯做事别树一帜的风格对我也有了很大的帮忙:应对老师布置的同一

福尔摩斯是一个坚强的人,有一次中了手,仍然把罪犯抓住了,我也该向福尔摩斯学习,所以那两次做手术时,我也很少因剧痛而呻吟或痛哭。

我喜欢《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把它推荐给你,愿你和我一样喜爱。

福尔摩斯精彩读书笔记10

寒假期间,我阅读了一本由英国最著名的侦探小说家阿·柯南道尔创作的传世巨作——《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可精彩了。他的魅力,只有在你阅读时才能完完全全地体现。

侦探小说也看过不少,但惟独对《歇洛克·福尔摩斯短篇故事集》爱不释手,这是为何呢?

1。抓住人物的性格特点,进行细微地刻画。作者柯南·道尔在本书中所塑造的人物性格鲜明。尽管书上只有几幅插图,但透过他的描述,读者的脑海中立刻会浮现出人物的形象。你能够透过几个些小的细节决定出人物的社会地位和善恶之分。比如福尔摩斯那双会闪现灵光的双眸;华生那时时作痛的肩膀;墨里亚蒂那泛着冷峻笑容的嘴角……都活灵活现的展此刻我们面前,让人不禁拍案叫绝。

2。经典的推理和扣人心弦的过程。读侦探小说冲得就是那精彩绝伦的推理。那一个个悬念迭起的谜题不断撞击着读者的心灵。在《巴斯克维尔庄园的猎犬》中你会发现没有一个人像是凶手;两在《四签名》中你一开始会以为凶手会有四人,直到故事结束,你才恍然大悟,喔~罪犯原先只有一个……福尔摩斯和华生带领我们解开了一个又一个谜团,就如拼拼图一样,在谜底没有揭开之前你绝对不可能有十足的把握决定凶手是谁。随着“拼图”的接口不断衔接上,读者的心也不停地绷紧,吸引着你继续读下去,痛快!痛快!

3。英雄不孤。侦探小说有很多,优秀作品也不少,无论是江户川乱步的小五郎;或是莫里·恩卢布朗塑造的那兼神探和怪盗于一身的亚森·罗宾;还是阿加沙·克里斯蒂作品中那冷静沉着的波洛……都是小说界的精品,但他们身边却缺少了得力的助手和知心的朋友,使得读者无法深层次地了解主人公的心灵世界,让英雄们都变成了“孤胆奇侠”,而福尔摩斯则不一样。由于拥有约翰·H·华生这一值得信任的朋友,我们能够透过他的阐述来走进主人公的内心。记得书中以前有过这样一段:华生中枪后,福尔摩斯的眼中闪出了泪花,平时一向沉稳的他居然冲着凶手咆哮道:“要是华生有什么三长两短的话,我决不会放过你的!”此时,作者展此刻读者面前的是一个有血有肉、关心好友的福尔摩斯,而并非是一个纯粹的推理机器。

4。贴近读者,情节出人意料却又在情理之中。再完美的人也有瑕疵,而大多数侦探小说家却不太注重对主人公缺点、陋习的刻画,使他们都变得太完美了,但福尔摩斯则不一样。在应对繁重的工作压力时,他会静脉注射、;他会不经允许在卧室里进行气味呛人的实验;他也会不在乎一旁的朋友,把整个屋予弄得烟雾缭绕……但或许就是因为他有些许缺点,才让本书更贴近读者吧!此外,《歇洛克·福尔摩斯短篇故事集》的情节虽曲折离奇却切合实际,不像乱步的部分作品,多少带着一点科幻色彩。《歇洛克·福尔摩斯短篇故事集》吸引我的决不止这些,因为他的魅力只有在你阅读时才能完完全全了解。

这本书写了“咨询侦探”福尔摩斯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怪案,疑案。这本书写得真不错,场景惊险,情节跌宕,扣人心弦,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福尔摩斯有点“怪”,他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但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但研究的东西十分杂乱。而且每一天都要服用三次(服用后,使人感到一时的快感,但损失自我过人的精力)。他也很离奇,从不轻易说出自我的心里话,但高兴时,却滔滔不绝。他遇到危险时很沉着,临危不惧,遇到任何困难,看上去却若无其事,根本不是装出来的。也许,正因为福尔摩斯有这些与众不一样的特点,才使得他具有多种多样的才能,也才使得他的故事更加吸引读者呢

我很敬佩福尔摩斯,我要学习他那些好的地方。比如,他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我觉得看了《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有助于我们青少年养成注重观察,思维缜密的好习惯。这一点值得我好好向福尔摩斯学习。

书是甜的。的确,它是甜的,它汲取了天地之精华,给予读书人知识和智慧,我就有这样的

书是甜的话题作文1

许多人认为书就是白纸黑字,顶多加上几幅插图,可是,我却认为书是甜的。    当孩子周岁生日时,犹太人家庭就会举行这样的仪式:母亲翻开《圣经》,滴一点蜂蜜在上面,然后叫孩子去吻《圣经》上面的蜂蜜。这种犹太人家庭的仪式的用意不言而喻:书本是甜的,知识是甜的,读书是甜的!    书是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伙伴。

每当我拿着一本新书,总是欢天喜地的,然后回到家,迫不及待地翻开来看,经常看到很晚,才放下它。有时,我也会翻翻以前看完的旧书,每当这时,就像时光倒流,第一次看这本书时的喜悦,仍未忘记。每次我沉浸在书香中时,总会感到十分轻松、愉快。    让我闻到浓浓书香的书,是《别让生命太为难》。

我在这本书中读到了方刚写的《动物哲学》中的一篇——龟,它控诉了人类那贪婪的欲望和自欺欺人的心理。是啊,人类那么贪婪,对物质的需求永无止境,又怎配和龟一样长寿呢?这浓浓的书香从字里行间窜入我的心田,让我对“书”更加感兴趣了。    书,是春天那娇艳的花朵,充实着柔和的春天;书,是夏天可口的冰激凌,给我们带来舒畅的感觉;书,是那秋天火红的枫叶,即使飘落在地也一样引人注目;书,是那冬天温暖的阳光,照亮我们每个人的心田。

书是甜的话题作文2

一天中午,大人们不在家,我独自坐在沙发上,冷风从窗中吹入,窗帘随风飘动,我看见“寂寞”做着鬼脸来到我身边,“无聊”也笑着向我招手问好。我猛地冲进房间,翻箱倒柜,想找些事做。突然,我的目光被桌上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吸引了,我拿起第一集,兴冲冲地跑回客厅看了起来。

退役军人华生结识了一位名为歇洛克·福尔摩斯的青年,转折了他的人生,两人一同开始了新的旅途。

一个个生动的故事,一件件离奇的案子,我看得如痴如醉。“寂寞”与“无聊”对视了一下,哭丧着脸从门缝中挤了出去。我以前只是对“福尔摩斯”这个名字有所耳闻,可看了这书我惊讶不已。我惊讶福尔摩斯的观察能力,他从一顶帽子推断出一个人的长相、生活习性、身体状况、家境等;我惊讶他的断案能力,《红发会》、《绿玉皇冠案》,以他的头脑应对各种奇案;我惊讶他的机智勇敢,他以英雄无畏的姿态面对犯人,《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是最好的证明。看完这本书,在我脑海中闪现最多的,应当数感叹号了。

不知不觉,残留在天边的一抹斜阳已慢慢消失,家人也早已回来,可我却忘记了时间,忘记了自我。直到爷爷叫我吃饭,我才好不容易回过神儿来。这时,一种满足感从心底油然而生,那是精神上的满足。

书是甜的。这甜,不象糖果那样娇媃造作,也不象泉水那样清甜可口,而是以一种独特的滋味呈现在读者面前,让读者用心慢慢体味。

书是甜的话题作文3

我知道糖是甜的,月饼是甜的,水果是甜的……,书也是甜的。

我最初的甜在绘本里。坐在妈妈温暖的怀抱里,听着妈妈用温和的声音给我讲故事,看着色彩鲜艳,图画鲜明的绘本,我渐渐明白了汉字的意义。后来,我终于可以自己捧起他们自己看了,我明白了许多做人的基本道理,比如热情对待他人,诚实勇敢,真诚对待朋友…=

后来,我的甜在古诗里,手中捧一本厚厚的《古诗》,在夏日的午后,舔着一根香甜、沁人心脾的雪糕,一人坐在房间里,看着楼下争奇斗艳的荷花和碧绿的荷叶,品读着那首我喜欢的《小池》,更有一种身临其境的美感。当强烈的阳光照在书上时,我会合上书本,默默地把诗背一遍,并根据诗句想一想它们的真正含义。然后再打开书本,查看原句。当我可以把这些优美的诗句恰当地运用到我的作文中时,我的心情是甜滋滋的。我在古诗的世界里乐不思蜀!

现在,我的甜在小说里,我会在傍晚时分,坐在窗前,伴随着最后一抹绚丽的晚霞沉浸到无边的黑夜里,在书中,我可以和名人巨匠对话;在书中,我可以看到旭日东升;在书中,我可以在美丽的红树林里自由嬉戏;在书中,我可以在浩瀚的宇宙里自由地探索新的天地;在书中,我可以变成一只可爱的小鱼欢快地畅游在这片海洋;在书中,我可以变成一只振翅即飞的老鹰遨游在高高的蓝天;在书中,我还可以变成一只慵懒的猫咪,趴在一棵高高的梧桐树上,躲进树叶的阴影里,快乐地、舒服地睡上一觉……

书是甜的,我从书中明白了许多人生的道理……书,放得越久,就越香醇甜密;书,读在心里,越悟越醇。

书是甜的话题作文4

有人说:“书是甜的。”这句话可说到我的心坎里去了。每每捧起书,我总会沉浸其中,不可自拔。妈妈总说我一看书就变成了“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书呆子了。

幼儿园时,我喜欢童话故事中各种公主的角色,每天幻想着与小公主们一起唱歌跳舞;上一年级了,我便与小豆豆、小朵朵为伴,与他们一起忐忑,一起欢愉;慢慢地,我看上了《三国演义》,开始敬佩赵云的智勇双全,孔明的神机妙算,刘备的礼贤下士……

这个周末,我又和妈妈一起兴冲冲地走进新华书店。哇,书店的人可真多呀!有的正走来走去找书,有的已经津津有味地看书,还有的正捧着书心满意足地离开……

我东找找西看看,穿过一排有一排的书架,终于找到了一本我喜欢的书——《小公主和矮爸爸》。要知道,这是我期待已久的书籍。记得前些日子,大姐姐借给我这套书的最后一本,让我至今回味无穷。这次,我又看到了前两本,怎么会不让我激动呢!我迫不及待地拿了一本书,席地而坐,一页又一页地翻起来。我看得可专注了,耳边的吵闹声,音乐声,叫喊声……所有的声音我都听不见了,就连妈妈什么时候坐在我旁边看书我都不知道了。这本书真有意思,一位只有九岁的小女孩丝丝有两个爸爸,一个是富有的教授,另一个却是低贱的侏儒。丝丝并不因为;另一个爸爸是侏儒而不喜欢他,相反,她和矮爸爸生活的日子里学会了坚强。我放佛成为了丝丝的朋友,和她一起哭,一起笑。羡慕她有一只会说话会走路的小熊,又同情她在教授爸爸去世后受到“巫婆”的虐待……“小雨,小雨,该回去了!”妈妈的叫声猛地把我从书中拉回了现实。我从书架抽了一本书向收银台走去……

书,不但使我学会了知识,更让我收获了快乐和美德。在课余,捧一本书尽情阅读,是一件多么美妙惬意的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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