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书籍简介
《红星照耀中国》(Red Star Over China)原名《西行漫记》,是美国著名记者埃德加·斯诺的不朽名著,一部文笔优美的纪实性很强的报道性作品。作者真实记录了自1936年6月至10月在中国西北革命根据地(以延安为中心的陕甘宁边区)进行实地采访的所见所闻,向全世界真实报道了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工农红军以及许多红军领袖、红军将领的情况。、周恩来和朱德是斯诺笔下最具代表性的人物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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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作者简介
《红星照耀中国》(原名《西行漫记》)的作者埃德加·斯诺于1905年出生在美国密苏里州堪萨斯市,是家中三个孩子中最小的,长大后成为一名著名的记者。埃德加·斯诺于1928年来华,曾任欧美几家报社驻华记者、通讯员。1933年4月到1935年6月,斯诺同时兼任北平燕京大学新闻系讲师。1936年6月斯诺访问陕甘宁边区,写了大量通讯报道,成为第一个采访红区的西方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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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写作经历
作者于1936年6月至10月对中国西北革命根据地进行了实地考察,根据考察所掌握的第一手材料完成了《西行漫记》的写作,斯诺作为一个西方新闻记者,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革命作了客观评价,并向全世界作了公正报道。
斯诺同、周恩来等进行了多次长时间的谈话,搜集了二万五千里长征第一手资料。此外,他还实地考察,深入红军战士和老百姓当中,口问手写,对苏区军民生活,地方政治改革,民情风俗习惯等作了广泛深入的调查。四个月的采访,他密密麻麻写满了14个笔记本。当年10月底,斯诺带着他的采访资料、胶卷和照片,从陕北回到北平,经过几个月的埋头写作,英文名《Red Star Over China》、中文译名为《西行漫记》或《红星照耀中国》的报告文学终于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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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红星照耀中国》读书笔记25篇
第1篇:《红星照耀中国》读书笔记200字
这本书让我想起了《牧羊少年奇幻之旅》和爱丽丝梦游仙境,如此不同,又如此相似。对斯诺来说,那次红色中国之旅是他生命中仅有一次的神奇体验。一个外国人,竟然和万里之外东方古国的农民、战士、革命领导人有了联系,产生了羁绊,这大概就是一期一会的缘分吧。
至于我,我仿佛也跟着斯诺一道,走进大西北的窑洞,看见一顶顶帽子上的闪闪红星。外国读者读本书,会赞叹,会惊讶,会满足好奇心。而对我来说,这就是曾经发生在这片土地上的真真切切的故事,先辈们的故事,我们是他们结出的果实。
斯人已乘黄鹤去,白云千载空悠悠,他们欢笑,流泪,战斗过,现在接力棒传到我们手里了。
第2篇:《红星照耀中国》读书笔记300字
这是自己第二遍读这本书,却给了自己更不一样的感触。正是这位勇敢的美国记者用客观真实的笔端记录了此前被世人诸多误解的“红色世界”,在那里,尽管满是贫瘠的物质条件和艰苦的斗争,但更多的是看到老一辈共产党人的精神光辉,看到那些共产党人所代表着的未来中国的希望。
真的细看了这本书后,你才会真真正理解为什么那个时候成千上万的人,尤其是年轻人都跟随着一起干革命。他们每个人都在为着民族的前途在奋斗,那种意义感绝不仅是打土豪分田地所得的经济解放。看完全书,你会不自然地想着那一辈人致以崇高的敬意,和深知今日生活的不易。当然,如今社会中也有新形势下的种种弊端和问题,在这个娱乐至死的年代,最应当学习的就是老一辈共产党人的那种奋斗精神,尤其对于年轻人来说,更应这样。
第3篇:《红星照耀中国》读书笔记400字
如果中国没有解放,在一个个充满枪声、炮声的日子里,百姓是多么痛苦啊!我想你们都在繁华的城市生活,我们今天的幸福,谁又想过这些都是怎么来的呢?这些都是谁得来的呢?
这都是工农红军得来的。这几天我怀着好奇地心情读完了《红星照耀中国》这本书,这本书用讲故事的形式,勇猛战斗,以坚忍不拔的意志和毅力,战胜敌人,在失败中不灰心,不气馁,在途中帮助过许多百姓,深受百姓的爱戴。
这本书其中有这样一个故事:官帽山上的300多名红军被敌军重重围困。红军团长许光达突然看见有一条长长的藤罗,马上带领300多名红军战士用藤罗顺利下官帽山。红军战士用智慧和勇敢突围了。
还有一个故事:夏明翰在1921年成为共产党员,1928年,由于叛徒的出卖,夏明翰不幸被捕。夏明翰写下了那首著名的起义诗:
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
杀了夏明翰,还有后来人!
从这两个故事中让我知道了红军战士们以他们的生命和鲜血,谱写了一曲曲胜利的凯歌,为中国人民事业立下了不朽功绩。红军的精神,是一笔精神财富,激励着我们一代又一代人。我们一定要努力学习做祖国的栋梁之才。
第4篇:《红星照耀中国》读书笔记500字
1936年6月,埃德加·斯诺穿过国民党的防线,进入华北地区的红色区域,成为了世界上第一个采访红军的西方记者。作为记者,他想去那是自由地探寻真相。在这片他逐渐了解并热爱的土地上,他目睹了中国饥荒爆发和腐败的人地社会现象。
要前往西北的苏区,他必须穿过蒋介石政权的重重封所锁,这段旅程因而险象环生。但是斯诺有非常多的问题他想要找到答案——中国共产党是一些什么?他们的目标是什么?他们真的准备和蒋介石建立抗日统一战线?他们运用的是怎样的军事战术?没有任何人确切地知道答案,所以斯诺为了解答他和其他人心中的疑惑,不畏险阻进入了苏区。
斯诺为我们展示了一群有血有肉的红军战士和那些伟大仔领袖人物。他描述他们的言谈举止,追溯他们的家庭环境和青少年时代,试图从其出身和他成长经历中,找寻他们成为共产党人的原因。通过访谈与对话,他还搜集到大量有关长征的第一手资料,并在这个作品中描述了中国工农红军长征的经过,向全世界全面报道了这一举世无双的军事壮举。此外,他还深入红军战和根据地老百姓之中,对共产党的基本政策、军事策略、和红军战士们的生活,和陕北根据地的社会制度,教育等情况做了广泛的调查,让全世界知道了为什么红军没有任何军事物资却能继续生存并扩大队伍。
这正如“红星”这个字其含义: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红色革命犹如一颗闪亮的红星,不仅照耀着中国的西北,而且必将照耀全中国。
第5篇:《红星照耀中国》读书笔记600字
《红星照耀中国》是美国著名作者埃德加·斯诺的不朽名著,一部文笔优美的纪实性很强的报道性作品。
作者真实记录了自1936年6月至十月在中国西北革命根据地进行实地采访的所见所闻,向全世界真实报道了中国和中国工农红军以及许多红军领袖红军将领的情况。
作者为我们生动形象地介绍了当时红色中国的状况,使我们身临其境。斯诺为我们不带党派之见地对红色中国的政治局面做了一番公平的、客观的报道。
一个外国人却与当时的红色中国产生了羁绊,他本没理由为了这些冒险来到中国,他究竟为何要这么做?我想,他是想让人类历史本身的丰富而灿烂的精华被人铭记吧。
他为我们介绍了、彭德怀、周恩来、徐海东、徐特立等人的故事。其中我印象最深刻则是的故事。
他从小便是一位用于与邪恶势力作斗争,坚毅且好学的孩子他曾和伙伴们自主地进行体能训练,为良好的身体情况打下了基础。我想这些也是他能成功领导中国走下胜利的原因。
明明共产党和国民党的目标同是打败日本,夺回红色中国,为什么却选择了共产党呢?
我想这最大的原因还是因为国民党和共产党的一些细微之别
共产党认为中国人民不应该内斗,应该联合起来对抗,并对联盟的条件做出了退让。他们还善待农民和工人,绝不抢他们一分钱。而国民党却在不断地攻打自己人——也就是“赤匪”,而且,对于日兵的态度却是不断的退让。
读完《红星照耀中国》我懂得了我们现在的生活是多么的来之不易,所以我们应该更加珍惜当下,且要努力向未来迈进,去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时代。
第6篇:《红星照耀中国》读书笔记
80年前,红色的中国布满谜团。一位美国记者斯诺单枪匹马前往中国,与中国共D的领导交流,也介绍了红军的故事。
、朱德、彭德怀……一个个领导人,虽出身卑微,但凭着努力与坚持成为领导人。他们朴素,只为百姓,丝毫没有领导的架子,与战士们同甘共苦,正是他们,壮大了红军。
是一个精通中国历史的学者。他博览群书,一丝不苟,精力过人,不知疲倦,是一个天才型的军事家和政治战略家。斯诺评价说,他“有着中国农民的质朴纯真的性格,颇有幽默感,喜欢憨笑。说话平易,生活简朴,有些人可能认为他有点粗俗。”是的,就是这样一个“粗俗”的人,让中国站立起来!他,实现了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成为中国革命的伟大领袖。他,就是。
“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在布满沼泽的草地上,有着他们顽强的身影;在漫天飞雪的雪山上,有他们坚定的脚印。他们就是红军。
他们翻过了十八座山脉,经过十二个省份,占领六十二座大小城市,突破十个地方军阀的包围,顺利闯过六个不同民族地区。有些地方是中国军队几十年都没有走过的。
斯诺说:“红军长征是军事史上最伟大的业绩之一,成吉思汗西征东归,汉尼拔翻过阿尔卑斯山的壮举与红军长征相比,就像一场假日远足,不值一提。”他们敬业,认真,藐视一切困难,敢于竞争,敢于胜利,自力更生,艰苦奋斗,这就是红军精神!
当我们在明亮的屋子里,当我们安心的学习,也许没有意识到,现在的美好生活,建立在无数革命先驱的生命上,让我们努力读书,报效祖国!
第7篇:《红星照耀中国》读书笔记
读埃德加·斯诺的《红星照耀中国》,我感受颇深。
,我们伟大的领袖。一个平易近人,富有幽默感、朴素的人。在长征途中,毛主席和他的夫人只是住在两间窑洞中,四壁简陋,空无所有,仅仅挂了一些地图。虽然他做了十年的红军领袖,千百次没收了地主、官僚和税吏的财产,可是他所有的财物却依然只是一卷铺盖和几件随身的衣物。他一点也没有领导的架子,与战士们同甘共苦,伙食普通,衣着简朴。
认真研究哲学,一丝不苟。有一阵子作者向他采访共产党的党史,中途一次一个客人带来几本哲学新书给他,于是他要求作者改期再谈。在接下去的三四天中,他专心读书,似乎其他什么都不管了。他是一个专心致志、一心一意的人。
每天工作十三四个小时,他坚持不懈,不屈不挠,不是一下子就这样的。少年时代的他在父亲的田里干过苦活,在学校刻苦读书,与几个志同道合的人一起锻炼他们自己。他们知道中国的未来需要他们有忍受最大艰难困苦的能力。
是一个重感情,有着相当深邃感情的人。当他讲到在战争死去的同志或由于饥荒引起的大米暴动中的死人事件时,他的眼睛总是湿润的,他和红军战士们共进退,因为有了他卓越的指导,红军变得更加强大。
读了书中的三四篇,文章内容丰富多彩,我知道了好多事情,里面的情节深深影响了我。
第8篇:《红星照耀中国》读书笔记
我喜欢听些老故事,尤其是那些红色故事。而《红星照耀中国》这本书就收录了许多红色故事,我来详细谈谈其中长征的故事。
年,蒋介石发动了第五次围剿,为什么只说第五次呢?因为前四次的围剿都被这支在华南六年的部队——红军给击败了。可这次蒋介石动用了90多万兵力,这对红军来说无疑是场灾难,就在这迫在眉睫的情况下,等领袖宣布让红军约9万人的主力部队北上延安,这就是有名的两万五千里长征。
红军先突破了敌人的阻击,他们在金沙江遇到了彝族,因为红军善于与人民交流,刘伯承将军也会些彝族语,于是和谈后的彝族人民与红军一起对抗共同的敌人。林彪先锋队强渡了安顺场,此后一支两支的部队陆续渡过了河,但这样的速度无法使红军快速全部的渡岸,于是召集30位英雄组建敢死队抢夺泸定桥,准备强渡大渡河。泸定桥已经被敌人拆去了木板,这三十位英雄冒着炮火爬过了铁链,铺好了桥,使红军到达了四川境内,后又爬过了一万六千尺的大雪山,过了荒无人烟的炮铜岗,于1935年进入了川藏边界的大草地。过草地是红军最艰难的时刻,因为大草地上的少数民族并不了解红军,便远远地后撤,红军有钱而无法买粮,且不说饥饿,草地上更多的是天灾,但红军却战胜了这些天灾人祸成功进入了延安。
这些故事虽然只是被寥寥数笔的记下,但这个历史却依然那么令人赞叹,这伟大的军事行动是敌人永远无法做到的,因为敌人沾沾自喜时,红军已经度过了大渡河,敌人还在计划时,红军已经完成了会师。正如毛主席的一句诗,“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
第9篇:《红星照耀中国》读书笔记
最近,在老师的推荐下, 我阅读了埃德加·斯诺的《红星照耀中国》。
《红星照耀中国》是一部纪实性很强的报道性作品,它真实地采访当时西北革命根据地的主要领导人,如:、周恩来、朱德等人。不但如此,作者斯诺还贴近农民、工人以及红军,详实、准确地描绘了当时苏区的社会情况。宛如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一样,这本书让不在苏区的人们正确,清晰地了解到当时西北革命根据地的方方面面: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等。
斯诺笔下的人物栩栩如生,有趣的太多,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一个红小鬼的话。当一个红小鬼给斯诺端来水,斯诺更正之前的“喂”的称呼,改称“同志”道谢。“那个少年先锋队员大胆地看着我,‘不要紧,’他说,‘你不用为了这样一件事情感谢一个同志!’”这些孩子当时大概十二三岁。不难看出,即使在那段艰苦的岁月中,人们虽然物质生活极度匮乏,但是精神生活却无比丰富。这些青年人作为长征中的大部分,用自己年青的视角见证了这一伟大的征程。我想红军长征之所以能够胜利,是因为这股“青春力量”。有数据显示,长征时红军指挥员的平均年龄不足25岁,战斗员的平均年龄不足20岁。“青春”无论在任何时代作为任何东西,都是一股强有力的力量,对于一个国家的影响巨大。青年引导着历史前进的方向。梁启超就曾说过“故今日之责任,不在他人,而全在我少年。”
上个世纪四十年代是一个充满战火硝烟的年代,《红星照耀中国》著作就是在那样一个时期完成的。而我们这一代生长在和平年代的人,更应该去阅读这本书,去了解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珍惜现在来之不易的和平生活。
第10篇:《红星照耀中国》读书笔记
读完全书,埃德加.斯诺冒着风险只身前往苏区进行采访,为西方世界带来了苏区红军的真实信息。而掌握了官方的国民党用宣传机器经常歪曲事实。所以埃德加斯诺的访问对世界了解当时的苏区和红军以及红军领导人有了很大的贡献。
不知道这本书有没有进行删改,在读了《传》后,基本内容是相符的,又或许《传》也借鉴了斯诺的书。
最近读的三本书《传》、《时代》、《红星照耀中国》都跟中国近现代史有关,跟共产党有关,因此也对党史有了一定程度的了解,对共产党是怎么成立、发展、壮大和夺取政权的脉络也有了一定的认知。
这本《红星照耀中国》是埃德加斯诺以访问苏区的时间顺序撰写的他在苏区四个月的见闻,书中有对红军政策的描述,还有相当一部分介绍了主要的领导人的事迹,包括、周恩来、朱德、彭德怀、贺龙、林彪等。书的最后是其对中国革命的主观分析,包括国际国内形式,国共的关系,苏联对中国影响,日本的侵略等。
总的来说,书的内容没有太多惊艳的冲击,毕竟很多事件已有所了解,对这个美国记者尽量客观尊重事实的职业操守还是有几分信任的。
第11篇:《红星照耀中国》读书笔记
生命旅程,愿智慧之光照耀一生。
《红星照耀中国》,一本真实描述红色中国的著作。埃德加斯诺以他充满热情和生动的笔触,记述了日渐成熟的中国共产党的一点一滴,描绘了坚忍不拔的中国共产党和红军战士,英勇卓越的革命斗争,以及熠熠生辉的革命理解。大到对抗日战争的著名论断,共产党的基本政策,小到党员和民众的言行举止,构成了传神而又立体的影像,令读者无不身临其境,为之动容。作品没有过多的政治说教和歌功颂德,写得富有生活气息,很有趣味,读来轻松愉快,再现了当时的社会风貌和精神风貌。
那个时代的共产党,已经成为一个伟大的传奇。或许他们十分孤独,但却在幽暗的历史隧道中闪闪发光。时间会印证真相,功过有后人评判。
当时的中国内忧外患,侵略者的铁蹄践踏着国土,而当权者却打着“攘外必先安内”的旗号,把屠刀指向人民。整个中国都处于水深火热,这种时候迫切需要有人,站出来挽救危局,这个人无疑是领导下的共产党。越来越多的人义无反顾,前仆后继地参加革命,参加共产党(尤其受此书影响,加拿大医生白求恩奔赴中国战场)。正如夏明翰诗所言,“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杀了夏明翰,还有后来人。”因为这是一个有理想的政党。
而共产党是人民的队伍,得民心者得天下。共产党的胜利,从某个角度折射出当时蕴藏在民众思想里的智慧之光,这是正义的力量,也是中国的希望。
在中国人民争取自由,争取解放,支持独立的道路上,艰苦卓绝的峥嵘岁月,遗忘及背叛!
第12篇:《红星照耀中国》读书笔记
《红星照耀中国》是一部文笔优美的纪实性很强的报道性作品。作者真实记录了自1936年6月至10月在我国西北革命根据地(以延安为中心的陕甘宁边区)进行实地采访的所见所闻,该书绝大部分素材来自作者采访的第一手资料,向全世界真实报道了中国和中国工农红军以及许多红军领袖、红军将领的状况。
作者透过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周恩来、朱德、刘志丹、贺龙、彭德怀等以及广大红军战士、农民、工人、知识分子的接触交往,了解了革命根据地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生活各方面的真实状况,准确、鲜明、生动地反映了中国共产党和工农红军的斗争业绩。和周恩来是作者埃德加斯诺笔下最具代表性的人物形象。
《红星照耀中国》不仅仅在政治好处上取得了极大的成功,而且在报告文学创作的艺术手法上也成为同类作品的典范。人物刻画、环境描述以及叙事的角度几近出神入化的程度。《西行漫记》中译本出版后,在中国同样产生巨大的反响,成千上万个中国青年因为读了《红星照耀中国》,纷纷走上革命道路。
作家社此次推出中译本七十周年纪念珍藏版的《红星照耀中国》,获得译者董乐山先生家属独家授权。书中首次汇集1937年英文初版、1938年中译本初版、1939年英文修订版等三个早期不同版本中的所有珍贵图片。
新版《红星照耀中国》的图片安排,以1937年、1938年、1939年三个不同版本危险后顺序,前面版本中已用图片,后面不再出现。凡英文原版中的图片,则尽量援用最初说明,以使读者了解该书与西方读者最初见面时的原貌。
第13篇:《红星照耀中国》读书笔记
有一首歌唱的好”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如果中国没有解放,在一个个充满枪声、炮声的日子里人民的生活是提心吊胆,担惊受怕。
《红星照耀中国》一书的作者是埃德加斯诺,他是一位美国新闻工作者来到动乱的中国在报社工作。埃德加斯诺常年跟随红军共同生活,并时常和中央的领导面对面交流,他与中央主要领导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此书是一部文笔优美的纪实性很强的报道性文学作品,埃德加,斯诺真实记录了自1936年6月至十月在我国西北革命根据地进行实地采访的所见所闻。我读到了,书中大官僚家庭的儿子周恩来先后就读了南开中学南开大学。先后在法国英国,德国学习。先后组织了上海罢工,八一起义,是党的创始人,是著名的革命组织者,无私的忠诚于党国。我读到了四十岁的在长沙的日子、革命的前奏,国民革命时期,苏维埃运动、红军的成长不仅呈现了他个人的成长轨迹,而且呈现了红军的成长历程。
他们,虽然出生不同,但却有着相同的遭遇。大批年轻的红军战士刚毅坚韧,勇敢顽强,忠贞不二,坚定如一,充满格斗信仰和牺牲精神,为国家而战。
《红星照耀中国》可以让我们知道中国共产党及其军队所受过的苦难、牺牲,今天的幸福来自多少人昨天的血汗,才能铸造今天的辉煌。
了解历史才能感受到中国共产党的伟大,感受中国红军的大无畏的英雄气概。
第14篇:《红星照耀中国》读书笔记
作为第一部向世界介绍和传播中国共产党和中国革命历程的图书,它在英语世界获得了轰动性影响,是一部文笔优美,纪实性很强的报道性作品,被誉为“研究中国革命的经典百科全书”。
《红星照耀中国》又称《西行漫记》,是美国著名记者埃德加。斯诺的不朽名著,作者真实记录了自1936年6月至10月在中国西北革命根据地进行实地采访的所见所闻,向全世界真实报道了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工农红军以及许多红军领袖、红军将领的情况。
在《红色照耀中国》中,作者用事实向世界宣告: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革命事业犹如一颗善良的红星不仅照耀着中国的西北,而且必将照耀全中国,照耀全世界。同时,作者在书中描绘了中国共产党人和红军战士坚韧不拔、英勇卓绝的伟大斗争,以及他们的领袖人物的伟大而平凡的精神风貌。
读这本书,我了解了、周恩来、朱德、彭德怀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和红军将领的生平经历,我仿佛亲眼看到了红军二万五千里长征中付出的艰辛,我知道了“真正的”红军的生活,我还知道了“红小鬼”,我又为那些经历战争和被白军剥削的老百姓深感同情,我“亲身经历”了那次的西安事变……《红星照耀中国》真切地让我们再次回到了那段激情燃烧,烽火连天的峥嵘岁月,深深地感受到中国共产党领导人进行革命的伟大光辉历程,深刻感悟革命先辈的坚定信念和英雄壮举。
读《红星照耀中国》之前,我对当年的战争一知半解;读《红星照耀中国》之后,我也对此有更深入的了解。引用书中“中文重译本序”中胡愈之的一段话:“今天在又一次伟大的历史性转变的日子里,为了解放思想,开动机器,大踏步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迈进,重读这样一本书是值得的。”
第15篇:《红星照耀中国》读书笔记
“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这是伟大革命家的名言。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通过读书可以赋予人丰富的知识色彩。当我第一眼看到这本书时,红色的略呈灰灰的书的色调,立即给人以“红色”的感觉,更兼有历史的厚重感。
翻开书本,心就平静下来了,平铺直叙、娓娓道来他的西部之行,而一个个鲜活人物跃然纸上,一幅红色苏区斗争图浮现在眼前。作者运用欧美作家善用的描写的手法,以平视的角度,朴实的笔触给我们讲述着那段历史。朴实的语句却将东西方文学的区别体现的淋离尽致,当时这样的文章应该算作新闻或通讯了,而在今天就是一部传记了。
“在我看来,是一个令人极感兴趣而复杂的人。他有着中国农民的质朴纯真的性格,颇有幽默感,喜欢憨笑”。这是对伟人的描写——是一个喜欢憨笑的人。
西路军的很多故事、当然也包括很多女红军战士惨烈经过至今仍在民间流传,在中国革命史上可能是绝无仅有的,当年的残酷是我们现代人无法想象,正是因为有了这种精神,红军精神。让我们现在拥有了如此安宁的生活。我们现在所获得的一切都是鲜红血液换来的,为了这些,我们不得不好好学习,报效祖国。
让我们铭记那段历史吧,珍惜今天所拥有的,跟一位美国人——斯诺一样深爱这片红色土地或者说更爱这片土地,因为我们是中国人。
第16篇:《红星照耀中国》读书笔记
《红星照耀中国》一书的作者是美国的埃德加·斯诺,他是一位美国新闻工作者,来到动乱的中国在报社工作。他是一位伟大的作家,在他的一生,除了为欧美报刊写过通讯稿以外,她完成了十一本著作,其中极大部分是和中国问题有关的。一九七一年回到瑞士以后,他还写了《漫长的革命》一书,由于抱病在身,没有作最后的审订。可见,他把中国看得如自己的母国一样。
假如中国没有解放,还像从前那般炮火连天、硝烟弥漫的话,我们是不是像待捕的羔羊一样,颠沛流离,无处定居。而我们现在美好的生活都是红军为我们赢来的。他们用坚韧不拔的毅力战胜敌人,在失败中不灰心,永不气馁,才能迎来这和平安宁的盛世。、彭德怀、徐海东、周恩来……他们是一个又一个的领导人,凭着一份救国救民的执念,壮大了红军,造就了今天。他们身先士卒,与红军同甘共苦,不为利益,只为百姓们能够过上和平安宁的生活。不为功名,只为让中国人不再遭受别国人民的欺辱。红军战士们用他们的汗水,用他们的鲜血,用他们的生命,谱写了一首首胜利的凯歌。他们的精神在激励着我们,我们要像他们一样为祖国争光。
我们要向红军战士们致敬!向中国共产党致敬!向中国共产党伟大的领导人致敬!向无私奉献的人们致敬!红军战士宛如一颗颗红星,照耀中华大地,照暖了,老百姓的心灵,照醒了现代人的灵魂,让中国走上了繁荣富强之路。红军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美好世界,我们不能让他们失望,付出我们的实际行动,让中国走上世界巅峰。
历史是痛苦的,历史是不堪回首的,历史是耻辱的,即便如此,这段历史我们也不能忘记,即使不会再次发生,我们仍要铭记历史,我们要背负着历史带给我们的耻辱,带给我们的教训,带给我们的光荣为祖国做更多的贡献。
第17篇:《红星照耀中国》读书笔记
《红星照耀中国》出自美国的作家埃德加-斯诺之手。全书是美国记者埃德加-斯诺根据1936年6月至10月在中国西北革命根据地进行实地采访所见所闻而做的一部文笔优美,纪实性很强的报道性作品。向全世界真实报道了中国和中国工农红军以及许多红军领袖,红军将领的状况。
斯诺经实地采访,用真实而生动的笔调描述了诸多红军将领及领袖非凡的人生经历,其中以为首的几人极具代表性。
文中写道每天工作十三、十四小时,而身体却身份健康,生命时刻充满活力,身体仿佛如铁打的一般。这一切都得益于小时候在田里干过农活。从小喜欢读书,熟读《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等等。十八岁的时候他在校六个月后退学,给自己拟定了自修计划,到湖南省立图书馆看书。并且自始至终都执行着。每次他都是图书馆一开门就进去,到了闭门才出来。期间他努力研习世界地理和世界历史。
红军是一支战无不胜,无坚不摧,英勇顽强的人民军队,这无疑在红军长征中体现了出来。红军真正实现了官民平等这一体系。
在书中,斯诺还对国民党进行了狠狠地驳斥,驳斥了他们一向对外宣传共产党为“狂热分子”,“无知土匪”的这种行为。他在书中对大为赞赏:是一个精通中国就学的且极有成就的学者,他博览群书,对哲学和历史有深入的研究,对工作事无巨细、一丝不苟,他精力过人、不知疲倦,是一个颇有天赋的军事和政治战略家。
作者在书中写道:中国共产党的革命事业如一颗闪耀的红星照耀着中国的西北,且必将照耀全中国。”几十年后也却如作者所说,共产党以如一颗红星,照耀了全中国,让中国走向了富强繁荣的道路。
我们生于和平年代,没有令人颤栗的炮火声在耳边轰鸣,正因如此,我们必须学会感恩,向在中国前进道路中的革命感恩,若没有他们,何来如今的幸福。
红星闪闪耀中国,长城巍巍护中华。
一寸山河一寸血,百万青年百万兵。
愿“长征精神”永存在每个中国人民心中。
第18篇:《红星照耀中国》读书笔记
八十年前,一位美国新闻工作者埃德加斯诺,来到中国某报社工作。他常年跟随红军生活,孤身一人,探索红色中国革命,将其所见所闻真实记录,汇编成一部纪实性报道作品。
手捧《红星照耀中国》,曾经的一幕幕历史画面,如画卷般徐徐展开。书中虽没有浓墨重彩的渲染,看后却令人惊心动魄,震撼不已:当时的中国,内忧外患,侵略者的铁蹄肆意践踏着祖国的领土,敌人残忍的屠刀指向人民,整个中国人民处于水深火热之中,就在国难当头时,领导下的中国共产党开始挽救危局……
中国工农红军与敌人斗智斗勇,顽强作战,通过各种巧妙的战术,突破敌方多次包围,摆脱险境,四渡赤水河,勇夺泸定桥,飞渡金沙江……红军的有勇有谋让我叹服,他们不得已进行的大规模转移——-二万五千里长征,可谓历史奇迹,体现出共产党人强大的精神世界和心理素质,几乎无人再敢小瞧这只骁勇善战的军队,无人再敢轻视这股不可/抵挡的力量。
在作者笔下,仿佛能听到硝烟弥漫的战场上,战士们嘶哑却嘹亮的呐喊声、看到许多杰出的革命前辈们镇定自若,部署着作战计划、无数仁人志士在战火纷飞的根据地,用火一般的热情,百折不挠的进行着革命工作……他们都在坚持着自己心中崇高的革命信仰!
这部书是一部浸满鲜血的历史图册,它让我们明白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军队所经受的苦难和牺牲,懂得我们如今的和平幸福生活,来自昔日中国革命前辈们的浴血奋战。这部书的魅力,就是描绘出了中国共产党人及其领导的军队顽强拼搏、不屈不挠、英勇卓绝的无产阶级革命精神,赞颂了领袖人物的伟大,让我们重温了中国共产党令人骄傲的历史!
当年战争的硝烟已经散去,在新的世纪新的时代,新中国的建设,更需要我们继承革命精神,让曾经推动中国革命取得成功的光荣传统,在新的征程中焕发出新的光芒,让闪亮的革命红星照耀全中国,照耀全世界。
第19篇:《红星照耀中国》读书笔记
在《红星照耀中国》,作者斯诺在其中写到了未来的红军------“红小鬼”。
“红小鬼”们是英勇的、勇敢的。在“他告诉我,他今年十五岁,四年前在南方加入红军”中体现那些“红小鬼”都是自愿加入红军的,大部分是因为地主或放债人压迫,都没有田地可以种的。
“红小鬼”们在少年先锋队中有各自的职位。比如:少年先锋队队员在红军里当传令员、伙夫、号兵、侦探、无线电收发员、挑水夫、宣传员、演员、马夫、看护、书记、甚至教员!我有一次看见一个这样的少年在一幅大地图跟前向一班新兵讲解世界地理。这写出了他们为红军、革命拼命地学习,不怕牺牲,有热烈的求知欲。
“红小鬼”们不怕苦不怕累。在“‘长征很困苦吧?’我冒昧的问。‘不苦,不苦。跟同志们在一起,什么长征都不苦。我们革命的少年不能想到事情苦不苦,我们只能想到当前任务。如果它要我们走一万里,我们就走一万里,它要我们走两万里,我们就走两万里!’”体现。写出了他们是有革命在心中的,一心向红军。
“红小鬼”们对自己的职责很负责。在“彭德怀告诉我,有一次几个少年先锋队队员叫他停步,要他通行证,声言没有通行证就要逮捕他。”中体现。说明“红小鬼”还是忠于红军的。
“红小鬼”们很乐观,无忧无虑。在“他们永远是愉快的、乐观的,他们不管行军的倦怠,一碰到人就向他问候:‘好呀!’”他们还有坚忍、苦干、活泼的精神。
相信他们一定能够成为一名优秀的将士!
第20篇:《红星照耀中国》读书笔记
13岁的宝贝女儿给我来电话,说初二老师要求的,她和我都要同时写一篇《红星照耀中国》的读后感。这本书以前叫《西行漫记》,我读过。这是斯诺的一部惊世骇俗的通讯名著,记录着上世纪三十年代中国共产党人长征和团结抗战的故事。但是时间久远了,书中的一些细节我有的记不太清楚了。
因为热爱孩子的缘故,其中的一个细节我很清楚。那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轰轰烈烈的土地革命战争中,有一群“红小鬼”在闹革命。他们以极其顽强的、现代孩子简直无法想象的吃苦耐劳、坚韧不拔的精神在和敌人、和艰难困苦的恶劣环境斗争。
斯诺在书中写到:“在开了枪眼的雉堞上刚兜了一半,我就遇见了一队号手——这时总算在休息,这叫我感到高兴,因为他们的响亮号声已接连不断地响了好多天了。他们都是少年先锋队员,不过是小孩子,因此我停下来对其中一个号手谈话时就采取了一种多少是父辈的态度。他穿着网球鞋、灰色短裤,戴着一顶褪了色的灰色帽子,上面有一颗模模糊糊的红星。但是,帽子下面那个号手可一点也不是褪色的:红彤彤的脸,闪闪发光的明亮眼睛,这样的一个小孩子你一看到心就软了下来,就象遇到一个需要友情和安慰的流浪儿一样。我想,他一定是非常想家的吧。可是很快我就发现自己估计错了。他可不是妈妈的小宝贝,而已经是位老红军了。他告诉我,他今年十五岁,四年前在南方参加了红军。”
斯诺采访了这名红小鬼。他继续写到:“我(红小鬼)的家在福建漳州附近。我平时上山砍柴,冬天就采集树皮。我常常听村里的人讲起红军。他们说红军帮助穷人,这叫我喜欢。我们的家很穷。一家六口,我的父母和三个哥哥,我们没有地。收成一半以上拿来交租,所以我们老是不够吃。冬天,我们烧树皮汤喝,把粮食省下来作来春的种子。我总是挨饿。有一年,红军来到漳州附近。我翻过山头,去请他们帮助我们的家,因为我们很穷。他们待我很好。他们暂时把我送到学校去读书,我吃得很饱。几个月以后,红军占领了漳州,来到我们村子上。地主、放债的和做官的都给赶跑了。我家分到了地,用不着再缴税缴租了。家里的人很高兴,都称赞我,我参加了红军,那年我11岁。我的两个哥哥也参加了红军。”
斯诺继续写到:“红军里有许多象他一样的少年。据共产主义青年团书记冯文彬说,在西北苏区一共有少年先锋队员约四万名。单单在红军里谅必有好几百名:在每一个红军驻地都有一个少年先锋队“模范连”。他们都是十二岁至十七岁之间的少年,他们来自中国各地。他们当中有许多人象这个小号手一样,熬过了从南方出发的长征的艰苦。少年先锋队员在红军里当通讯员、勤务员、号手、侦察员、无线电报务员、挑水员、宣传员、演员、马夫、护士、秘书甚至教员!有一次,我看见这样一个少年在一张大地图前,向一班新兵讲解世界地理。我生平所见到的两个最优美的儿童舞蹈家,是一军团剧社的少年先锋队员,他们是从江西长征过来的。
我继续在斯诺的书中读到:“你可能会想,他们怎样能经受这样的生活。已经死掉或者被杀的,一定有不少。在西安府污秽的监狱里,关着二百多名这样的少年,他们是在做侦察或宣传工作时被捕的,或者是行军时赶不上队伍而被抓的'。但是他们的刚毅坚忍精神令人叹服,他们对红军的忠贞不贰、坚定如一,也只有他们这样意志很坚定的人才能做到。”
后来曾任中国共产党领导人的耀邦同志和著名的解放军开国上将——当时的娃娃司令就是这些红小鬼中最杰出的代表。
我逐字逐句重温了书中的这段文字,温故而知新,我再次被80年前的红小鬼的朴素的故事震动了。现在的孩子,吃的穿的玩的想的和80年前的红小鬼相比,简直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上,可以说,现在孩子的生活就是80年前的孩子抛头颅洒热血为之艰苦奋斗的理想。
暂时合上《红星照耀中国》这本惊世名著,我和宝贝女儿以及她的妈妈,我们一起商议,达成共识:
一、在安静的环境下,用半年的时间,我们都默默的一字不漏的诵读该书两次。
二、半年后我们都以书中最感人的人物形象为主题来讲故事给街坊邻居和同学朋友听。
三、我们都养成勤俭节约和热爱劳动的习惯,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同事,在先烈们开创的和平、阳光、自由和幸福的环境下珍惜生命努力学习,做社会需要的能人。
《红星照耀中国》博大精深,高山仰止。我的感悟很多很多,但是最大的希望就是:我的孩子和中国千千万万的孩子一起,要像80年前红小鬼一样,为中国的和平崛起而努力奋斗。
第21篇:《红星照耀中国》读书笔记
国民革命时期,中国布满层层迷雾,但没有一个人愿意冒险进入那里,去看清迷雾后的真相。一位美国记者——埃德加·斯诺怀着对中国革命与战争的重重疑问,孤身一人前往被人刻意曲解、遭到铜墙铁壁般严密封锁的红色革命根据地——苏区。经过访问与调查,迷雾背后的真相终于向外界揭开,他将在此过程中的所见所闻写成了《红星照耀中国》一书,用平实、质朴的文字将这段历史记录了下来。
在书中,作者为我们介绍了许多红军革命人物,有精力过人、一丝不苟的,也有头脑冷静、不屈不挠的周恩来,有让地主乡绅闻风丧胆的贺龙,也有吃苦耐劳、真诚坦率的彭德怀,有沉默谦虚、与士兵同甘共苦的朱德,也有尽职尽责、认真传授知识的徐特立,有极其真诚、四肢灵活的徐海东……这许许多多的革命人物共同构成了这个红色中国的颗颗红星,在革命的夜空中闪闪发光。
这些优秀的革命人物都有火一样的爱国热情,在他们的成长过程都曾或经历或目睹了劳动人民遭遇的各种不幸与艰难,为了不让更多的人遭遇不幸,他们共同选择了革命道路!他们都出身平凡,却都有救国救民的意识。身为领导人,却与苏区的劳动人民和红军战士同甘共苦,从不摆架子,不为名利,只为解放中国让人民群众过上幸福的日子。
朱德相貌平平,长得不高,却十分结实,身子像铁打的一样。他天性温和,而且沉默谦虚,作为红军的总司令,而是和战士们打成一片,像亲兄弟一样,从不摆架子。他也常和兄弟们坐在一起,向兄弟们讲话都要脱下帽子,和他们讲故事,一起打球。他吃苦耐劳,和士兵们同甘共苦,闲下来时也帮助农民们种庄稼。他日常生活中像是没有脾气,但对待工作的时候却认真严苛,尽职尽责。他可以说是红军中非常优秀的一位领导人,正像文中所说的那样:“是这一斗争的冷静的政治头脑,朱德是他的热烈的心,以行动赋予了他生命。”朱德是一个深受爱戴的人,他为人民的解放而斗争,他的名字已被历史所铭记。
此外,作者也介绍了红军战士的生活,他们的生活是丰富多彩的,可以上红军大学,可以学习读书写字,可以看红军剧社的演出,也可以踢球、比赛……对此,作者都曾亲身参与其中。关于长征,作者也写了整整一篇。我知道了红军战士们在长征途中所遇到的种种困难,他们有坚定的信念,不怕苦不怕累,坚持不懈,终于走完了漫漫长征路,成功会师。他们的精神让我深受感动,我也要向他们学习,不怕吃苦,延续长征精神。
如今,在共产党的带领下,中国一步步走向富强,共产党就似一颗红星,永远照耀着中华大地!
第22篇:《红星照耀中国》读书笔记
“他好象同中国其他地方的胆怯的农民不属于一个族类,一双炯炯有神的快乐的眼睛含着一种挑战的神情,还有一定的吓人气派。”看到这句话,我不禁“噗”的一声笑出来,一面为这位美国作者如同刘姥姥进大观园的新奇而笑,一面又为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人民的“神”而大为震动。迫不及待地向后翻去。
埃德加·斯诺所写的《红星照耀中国》描绘了充满生机与活力的苏区,描绘了中国共产党人和红军战士坚韧不拔、英勇卓绝的伟大斗争,以及他们的领袖人物的伟大而平凡的精神风貌。通过他的描述,我看到了一个此前虽有所了解却并不熟知的延安根据地。当面对误解和扭曲,红色中国的领导人敞开胸襟,热烈的欢迎这个远方而来的不速之客。无拘无束的告诉他他们所知道的一切。然后信任地通过这个青年,告诉全世界,在世界东方的战场上,不起眼的角落里发生的故事。
在这里,西北的漫天黄沙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清新的民主之风;滚滚的硝烟暂时退却,到处一派欣欣向荣的、军民一心的生活景象。他们坚定、执着、深邃而不乏快乐和幽默,他们是为了幸福而战的勇士,他们更是活生生的、与普通人无异的市民。
不同于其他书籍上描写的民生凋敝,也不同于历史上讴歌的艰苦卓绝的抗争,这本书最吸引我的地方是与人民打成一片的优秀中国共产党领袖、是一群敢爱敢恨,真心的为人民服务的党员,它深切让我认识到了共产党与人民的生活是密不可分的,这种感情源自于对祖国的热爱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互相尊重并坚持这条路走下去。或许这就是中国在党的领导下在历史的洪流中日益富强,走向民族复兴道路的根本原因。
2008年5月12日,整个中国都为之沉默了。在这美丽富饶的土地上,昨天还是一片如花似玉的景象,夏天的勃勃生机刚刚弥漫开来,就被一场突如其来的8。0级大地震毫不留情的摧毁成一望无际的废墟。数万人的生命就在那一瞬间一命呜呼!大地颤抖,山河移位,满目疮痍,生离死别。在地震爆发后的当天,年过六旬的温总理,在第一时间内奔赴抗震救灾的第一线。“孩子们挺住,我是温爷爷。”面对随时可能发生五六级余震,每一次震动都有可能导致一些断残的墙体进一步坍塌滑落。尽管如此,温总理仍然执意要爬上废墟堆,亲自拿着喇叭凑近缝隙向埋在里面的孩子们喊话。这一刻,我被深深的感动了。这一句普通的话,不仅蕴含着一个长辈对晚辈的关心和关怀,倾注更多的是鼓励孩子们面对困难的勇气和树立战胜灾难的信心,让他们早日走出灾难的阴影。这一句普通的话,不仅是一个爷爷对孙子的疼爱和怜悯,表现出更多的是用温情去抚慰孩子们受伤的心灵,让他们重拾亲人的温暖。这一句普通的话,不仅展现出党和国家的领导人的至爱之情,而蕴藏更多的是,当看到人民遭受苦难时的一种“爱之切”和“痛之切”,想要大声告诉灾区人民一声,你们不是在孤军作战,还有温总理和全国人民,只要坚持住,就能看到希望的曙光!
中国式平民总理,这个头衔不仅代表了党执政为民的理念,更表现了在党的阳光下,全国人民共同努力,创建一个没有贵贱、为人舍己、和谐平等的社会。这不正是共产主义所追求的吗?今天,当年的战争硝烟已经散去,过去留给我们的是深切的追念,但未来只留给我们一个模糊的背影。
未来并非循规蹈矩,而是要我们在党的阳光下,发扬与民同乐、以群众为重的优良传统,用手中的画笔为和谐、繁荣的社会增光添彩,为大同的理想而执着追求。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
第23篇:《红星照耀中国》读书笔记
80年前,红色的中国布满层层谜团。美国记者埃德加·斯诺怀着对中国革命与战争的重重疑问,孤身一人前往这被人刻意曲解、遭到铜墙铁壁般严密封锁的革命战略根据地。他探索红色中国,将所见所闻一点一滴的真实记录,汇编成一本书,书名是《红星照耀中国》。
近日,我重读经典,内心依旧澎湃不已。整本书以斯诺的第一视角,生动丰富地描述了红色根据地大大小小的人物与事件,他通过搜集两万五千里长征的第一手资料,与革命领导人进行谈话,运用文字的力量将这段波澜壮阔、激情燃烧的岁月鲜活地呈现在我们眼前。
斯诺的语言很平实,他没有添加过多的修饰性的词汇或者一些美化的文笔,即使朴实无华,但他笔下的人物却有血有肉,带着鲜明的特点。他记录了一些革命领导者的事迹,如、周恩来、贺龙、彭德怀、徐海东等,对主要的历史事件也进行了叙述,如苏区教育(比如红军大学)、人民抗日剧社、长征、西安事变等。正是通过他的文字,我们对国民党政府的暴行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对横亘在漫漫长征路上的艰难险阻有了更具象的把握,对立志救民于水火、避免我亡国之祸的革命先驱更加心生敬畏。
斯诺对革命者的描写狠狠地驳斥了国民党,书中是这样描述的:“然而还是一个精通中国旧学的有成就的学者,他博览群书,对哲学和历史有深入地研究,但是对于工作却事无巨细都一丝不苟,他精力过人,不知疲倦,是一个颇有天才的军事和政治战略家。”对周恩来的着墨是“他头脑冷静,善于分析推理,讲究实际经验”。“他无私地忠于一种思想和从不承认失败的不屈不挠精神——这一切似乎都包含在这个红军的故事和参加创建红军的一个人的故事中。”除此之外,还有黄埔军校毕业身经百战、战无不胜的林彪;使地主乡绅闻风而逃的贺龙;九岁离家闯世界十七岁就带领饥民攻打粮仓的彭德怀;洛浦、徐海东、刘志丹、徐特立、林伯渠、左权等许许多多优秀的领袖……通过他的叙述,我仿佛看到无数仁人志士在战火纷飞的根据地,用火一般的热情与铁一般的意志,百折不挠,自信乐观地坚持着自己心中那最崇高的革命理想。他们是一群有气质、有风度、有抱负、有力量的领导者!
一幕幕如画卷般徐徐展开,虽没有浓墨重彩的渲染,却令人激动不已。夜晚在灯前认真摆弄飞蛾、百姓们“似乎毫不例外地都在从容不迫地从事田间劳动”、硝烟弥漫的战场上战士们嘶哑却嘹亮的呐喊声,让我们感受到了一个真实的苏区、一个充满生机与活力的部队、一段令我们自豪与骄傲的历史。
本书一经发表,就产生了了巨大的反响。它驳斥了国民党刻意扭曲的宣传,向世界人民呈现了一个真实的中国革命。成千上万的中国青年读完这本书后,纷纷走上了革命道路。即使到了今天,它的影响力依然不曾消减。
斯诺写道: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革命事业犹如一颗闪亮的红星不仅照耀着中国的西北,而且必将照耀全中国,甚至照耀全世界。80年后,正如书中所言,革命事业已经照耀了全中国,而中国也在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走上了繁荣富强的道路。
当我们坐在明亮的屋子里,当我们心安理得的接受着最完整的教育,当我们还在为各自的人生纠结忙碌着,也许没有意识到,我们正过着充满阳光与安定的美好生活。《红星照耀中国》提醒着我,即使身处和平年代,不要忘记无数革命先驱曾在狼烟四起中横刀立马,在民哀国殇之时挺起了民族的脊梁,为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冲锋陷阵、赴汤蹈火。
第24篇:《红星照耀中国》读书笔记
斯诺在1936年6月至10月对中国西北革命根据地进行了实地考察,并以考察所掌握的第一手材料为基础,完成本书的写作。作为一名西方记者,斯诺所站的是一个公正客观的角度去描述当时人民百姓的生活和心理状态。除此之外,还表现出了红军及其领袖们的精神状态和思想状况。这本书可以说是让人们可以进一步的去了解当时十分神秘的中国的红色革命。并且,他把自己在红色区域的所见所闻都一点一滴的记录下来。后来汇编为《红星照耀中国》。整本书的内容丰富而且生动。
1936年,中国革命与战争最凶猛、最危险的时期,斯诺孤身一人冒险穿越南京国民党军队的新闻封锁,长途跋涉来到西贝苏维埃地区,寻找红色中国。故事都给人以强烈的真实感。更是让我对当时的人民、红军、等等都有了崭新的可谓是颠覆性的认识。
在苏维埃社会一节中,有两段文字引起了我的注意,一是“共产党在西北所以受到群众拥护,其当前的基础显然不是各尽其能,各取所需,而是有点象孙逸仙博士的主张:耕者有其田。”;二是“有一件事可以说明共产党在人民群众中有基础的,那就是在所有老苏区里,警卫工作几乎全部由农民自己组织起来担任的。”
如“中国共产党要始终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总结的那样,正是由于代表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农民才会主动组织起来保卫自己的红色政权;也正是由于秉承了这样的理念,共产党才能在不断变化的环境中,始终得到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不断推动革命事业向前发展。
在我的认知范围中,当时的人民一定都受到了思想的禁锢并且十分保守,甚至可能有些木讷。但是事实却是截然不同的。他们中的许多人也会进行批评和抱怨,这无疑就是他们言语自由开放最直接的证据。大部分农民团结一致,并且看好“苏维埃”和“红军”,以此证明他们思想觉悟是很高的,有共同的追求,有目标,并且坚定不移的支持着自己的信念。对比当今,我们貌似更缺乏精神信念这一块儿,这是我们所欠缺的地方。
这本书中所描绘的红色中国,与我们教科书上所学到的是有许多出入的。相比之而言,这本书所讲述的内容更加真实、可靠。
说道红军,就不得不提军队。在斯诺看来,他感受到了红军高度的政治觉悟,认为红军是中国唯一的一支从政治上来说是铁打的军队。在真正的红军一节中,作者这样描写到:“他们向来都同士兵并肩作战,团长以下都是这样。一位外国武官这样说,单单是一件事情就可以说明红军拥有极大优势的敌人的作战能力。这就是红军的军官们习惯说的:“弟兄们,跟我来!”而不是“弟兄们,向前冲!”。同样是六个字,差别却是很大的。第一种是把自己与士兵放在了同一个位置,与士兵们心连心。
提到红军,另一个比提的就是长征了。电视里所演的长征真的是惊心动魄、惊险万分。红军通过各种巧妙的战术突破敌人的重重围堵,摆脱危险困境。无论是四度赤水河、勇夺泸定桥、飞度金沙江等等都显示了红军的有勇有谋。当时,当他们面对一些少数民族的人民时,当当地人民对他们闻所未闻,他们仍旧是勇往直前,他们的功绩、作为都帮助他们赢得了少数民族的友谊,甚至是吸引了一部分人来参军。这足以证明了中国红军在人民中的威望和感召力。红军的二万五千里长征是历史上一次大规模的战略转移,是一次武装巡回宣传,是一个奇迹。它体现了共产党强大的精神世界,非凡的心里素质,而这些也仅仅占了全书的一小部分。也可以说,红军的长征也仅仅占了中国革命的一小部分。
第25篇:《红星照耀中国》读书笔记
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中华民族正处于苦难之间,这种苦难来自于她的两个收养的孩子的内斗,和强大近邻的觊觎。
共产党和国民党的党章党旨都源自西方,西方文化的舶来品在中国生根发芽,成为了在华夏大地争夺统治权利的两大党派。即便在日本暴露出其对中华民族的强烈的侵略欲望时,两党依旧争斗不已。
在这样的历史环境中,美国记者埃德加·斯诺冒着生命危险,来到国民党的胞弟的身边,在斯诺的想法里,这个弱小的政党,将会在其兄弟面前会很快覆灭,斯诺由此可以得到一个结论:自己可能是见到他们的最后一个外国人。因此,这个即将失败的政党,也许会有一些被记录的必要。
一九三九年六月初,斯诺正式踏上前往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旅程。不得不佩服一个外国人的勇气,正如他自己在书中所说到的:“为了要探明事情的真相,难道不值得拿一个外国人的脑袋去冒一下险吗?我发现我同这个脑袋正好有些联系,但是我的结论是,这个代价不算太高。”我相信这种危险程度并没有被夸大——在斯诺刚进入苏区不久,外界就流传出斯诺遇害的消息。
这种勇气,在今天依旧值得称赞。他在苏区停留了四个多月,为我们带来了价值极高的报告文学。得以让我们在现在,通过一个外国人的眼睛,了解共产党早期的模样。
全书三十万字,共分十二章,介绍了中共多位领导人:、周恩来、朱德、彭德怀、徐海东、李德等人。斯诺注重于领导人们的私人经历,因为在斯诺的采访中发现,诸多中共领导人对于自己的经历是不在意的,当他们成为一名苏维埃主义者时,当他们参与到中国红色革命的洪潮中去时,他们已经完全融入集体中去了,在他们口中再难听到“我”、“他”等字眼了,他们的表述往往变成“委员会决定……”、“根据会议……”等等,似乎他们自己的想法和意见已经在集体决议中得到充分体现了。斯诺每每刻意地询问关于他们自己当时的看法,他们已经说不出所以然了。而且,斯诺也在中共领导人的身上发现了一些相同的特质:他们几乎都是贫苦人家出生;他们从小便表现出抗争精神;他们在身居高位的时候,依旧保持着平易近人的品质。这些特质使得斯诺如沐春风,并与诸多的领导人结下了深厚的情谊。
另外,书中也描绘了许多普通的红军战士。个性各异,却都淳朴可爱,保持着单纯简单的信仰。他们或许不知道什么是马列主义,但是,他们知道是谁分了土地打倒地主,他们愿意跟随这些人,去解放全天下受压迫的农民。正是在这种纯洁质朴的革命信仰下,他们爬雪山,过草地,追随红星踏过万里长征。
书中也穿插介绍了红军的成长历史和目前的形式和政策。从蒋介石发动的五次围剿,到刘志丹在西北开创苏区。我们都可以从这些记录中感知到中共发展的不易与容易。“不易”来自于国民党的镇压和打击;“容易”来自于底层人民的支持和欢迎。在这么多年的国共斗争中,红区不断的扩大,我们可以推断出,易与不易,愈来愈取决于人民自己的选择,而非执政党的意愿。中共能够赢取人民的支持,在斯诺看来,主要是两大政策的实施:土地改革,建立统一战线抗日。在这两点下,人民认识到了共产党才是真正可以救国救民的政党。
在书的最后,介绍到了斯诺采访结束不久就发生的震惊中外的事件:西安事变。蒋介石被张学良、杨虎城扣留在西安,以兵谏的形式来要求蒋介石答应抗日的请求,建立统一战线。斯诺将所有挖掘出来的细节全都详细地叙述出来。以客观的角度向人们展示了真实的历史事件以及之后略显荒谬的处理方式——我是指蒋介石为了顾及自己的颜面所做出的可笑行为。
斯诺的文字优美,风格诙谐,严肃的报告文学中也能透露出一点轻松,正经的纪实文学中也有着玩笑般的描述。在这种愉快地阅读氛围中,将那个年代的共产党的形象刻画得深入人心。
浮躁生活的我们,对当下的一切充满了质疑与否定,我们似乎已经不是斯诺笔下生活在苏区的那群农民,对共产党交口称赞。但我们何妨,去读读这本书,轻松自在。看看最苦难的日子里,它最可爱的模样。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都跟
我喜欢的歌作文600字1
“每一次,都在徘徊孤单中坚强。每一次,就算很受伤也不闪泪光,我知道,我一直有双隐形的翅膀。带我飞,飞过绝望——”每当我背着书包,一蹦一跳地哼着这首张韶涵的《隐形的翅膀》的时候,我的心理就会充满快乐自信。
记得上三年级的时候,英语第一次测验,我考了86分,而我的好朋友穆行、还有何贝贝竟都考了满分,妈妈知道后,狠狠地训斥了我一顿,说我丢尽了她的脸,原因是从一年级起我一直在外面学习英语,而她们却没有,那几天,我一直闷闷不乐,上课发言也不积极主动,下课后也不和同学一起玩了,总觉得别人在嘲笑自己:哈哈,你一直在外面补英语,考得还不如别人——王老师似乎看穿了我的心事,有一天上语文课的时候,王老师突然问:你们谁会唱《隐形的翅膀》,王老师刚问完,有几个同学竟大声地唱起来,我一下在被那优美的旋律吸引住了。接着王老师亲切地说:“这首歌会让人充满自信,对你们的成长很有帮助,有时间,你们可以学学。
回到家里,我迫不急待地打开电脑,下载了这首歌曲,并打印了歌词,开始跟着张韶涵姐姐学唱起了这首歌曲。
每一次听着张韶涵姐姐用那甜美的嗓音唱这首歌时,我的眼前就会浮现出这样的画面:傍晚,夕阳西下,五彩的霞光普照着一座大山谷,一位美丽的天使穿着白色的纱裙挥动着翅膀在向我招手,忽然间,我似乎也长出了美丽的翅膀在天使的帮助下飞过了山谷、飞过了小溪、飞过了树林、飞过了大海,最后,又飞向湛蓝的天空,我是那样的快乐自由。
我最喜欢的是这手歌的歌词,它似乎写出了我的感受,让我从挫折中学会了坚强,让我从失望、自卑中看到了希望,找回了自信,经过不懈地努力,我的英语成绩也是名列前茅,我也变得比以前快乐、自信。
这首歌我好喜欢,听着这首歌,我似乎变成了快乐的天使!
我喜欢的歌作文600字2
生活中有很多非常好听的歌曲,但我最喜欢的一首歌就是《隐形的翅膀》我之所以喜欢他,是源于两年前的一次作文比赛。
记得我上三年级时,妈妈在体育馆外我报了奇烨作文班,有一次作文班里举行作文比赛,老师提前宣布谁这次获奖,谁就能获得一本《爱的教育》数,那是我向往已久的书,所以我在比赛是绞尽脑汁、牵肠挂肚,把我平时积累的好词好好句都用在作文中。写了一篇自以为很不错的文章,谁知结果一出来,我惊人的了第四名,而这次比赛只有前三名获奖者才有奖励。
这件事对我打击很大,我甚至感到整个世界都暗了虽然当时妈妈已经鼓励了我,可我的心请依然很糟,于是我把自己关到书房里,打开电脑开始放音乐,想让音乐逐走我心中的不快,这是一首曲调优美的歌曲引起了我的注意,我开始认真地听、反复地听,听的同时我开始仔细琢磨着他的歌词,我发现自己不知不觉得就被这首优美的曲调和鼓舞人的歌词:“每一次,都在徘徊孤单中坚强,每一次就算很受伤也不回闪泪光,我知道我一直有一双隐形的翅膀,带我飞过绝望……”这一刻,我觉得这首歌词就像为我而写。听着听着,我的心情慢慢变得开朗,我闭上眼睛,心中没有一丝杂念,慢慢的,我看到自己身后也长出了一双美丽的翅膀,他带着我飞向高空,在那里,我看到所有的梦想都绽放出了五颜六色的花朵……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我又重新回到了现实,我轻轻关掉音乐,心中不再沮丧,我下定决心从此变得坚强,不能让生活一点小小的挫折折断自己飞翔的翅膀,我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了阅读量,每读完一篇文章,不仅做
我深知,这样的收获是音乐给我的,正如歌词所说:每天的夕阳都会有变化。我想每天的我也会有新的成长,从此以后,每当我在生活中遇到困难或挫折,我就会调出来《隐形的翅膀》听,现在我不仅会唱,而且我还会用笛子吹奏它呢!
我喜欢的歌作文600字3
只听见一阵振奋人心的乐曲在我耳边回旋,令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一种民族自豪感油然涌上心头,为祖国奋斗的信念在我心中激荡,那高低起伏的音符随着心一齐跳动……
《黄河大合唱》是一首雄健的歌曲,是一首鼓舞人心的音乐。它永远是一首久经岁月而永远不衰的中国歌曲!
我爱那其中的音乐旋律,那美的韵感在我心头不住地翻腾跳跃,令我的思想也随之颤动,那昂扬的曲调啊!曾经以至现在鼓舞了多少人为中华民族而奋斗!听,它来了,它迈着沉稳而低调的步伐来了,它在积蓄力量,它在丈量成功的步伐,不快不慢地走来了,它究竟在思考着什么?对,是民族的振兴!是心灵的放歌。听,它来了,它开始由沉稳而低调变为矫健而轻快的步伐来了,它开始领悟世界,它开始逐渐苏醒,它认清了那一条革命的道路,它开始行动了。听,它来了,它矫健而轻快的步伐变为有力而踏实的步伐了,它开始鼓励我们,快跟上那永不言败的步调!
我爱那其中的歌词,是那强健的中国话让我鼓起了斗志,是一种无形的力量在推动着我,希望与成功我们看清了。
“风在吼,马在叫”听那依稀中的雄伟气势,风在寒冷中怒吼,马儿在群风之中嘶鸣,那气势如山倒来,势不可当。无数英雄豪气燃烧遍中国大地,“黄河在咆哮,黄河在咆哮”,抚摸那阻挡不住的洪流,它的气势能够冲去任何不好的东西,只留下一片豪气为祖国。“抗日英雄真不少”英雄抗战的战士用坚强的身躯,抵制恶势力,用血与汗的奋战为保卫祖国,中华民族的奋斗是多么的顽强,意志是多么的不屈!
那豪迈的颂歌在我们的心中不断升腾,那无私的大爱在我们心间不断升华,今夜我与这久经不衰的歌曲共鸣,它是永远的颂歌!
我喜欢的歌作文600字4
“夕阳河边走,举目望苍穹,渺渺炊烟飘来的是思乡愁。多少回朝夕枕暮思念着你呦,清情河水是我流淌的泪。窗外明月光映照我脸庞,欲知故乡亲人是否安康。捧一盏乡酒陪伴着你呦,无论我身在他乡与远方……”这是妈妈手机里存入的一首歌,翻阅歌曲目录,好听的歌也有许多,但我只爱这一首《望乡》。
每当这熟悉的歌声伴着低沉的前奏响起,当那深情的旋律飘起,在我心里,歌词中的“思乡愁”便悄然而至。虽然现在的生活已经很充实了,但我深深眷恋的还是那个热闹的小村庄。看着身边寂寞的爷爷,望着爸爸脸上无奈而又伤感的样子,我想起了老家。怀念家里的小庭院,怀念那棵曾与我游戏的枣树,怀念那一排排矮矮的平房,怀念那一席热乎乎的暖炕,怀念那扇冬天会“变魔术”的窗子,怀念那面大镜子和小被阁子……响起了已故去了的奶奶,想起了大家在一起过节的情景。每当音乐到了高潮部分,总是把我唱得热泪盈眶。
那年冬天过新年,大年三十晚上和初一早上下起了大雪。一大早醒来,奶奶就在身旁叠着新衣服,爷爷则在一旁吃着瓜子。姐姐正在为返校的事“抱佛脚”。爸爸敲着玻璃,喊我一起出去扫雪。我穿好衣服,兴冲冲地跑出了屋子,妈妈、大娘正在做早饭,我也不顾长辈们要我加衣服就闯出了屋门。我扛着铲煤用的小铁铲,半路遇见了串门回来的大伯,而且左邻右舍还有隔着大半个村的三姑六叔八大爷都来串门。再回到家时,已是满屋飘香了。我们立刻往嘴里塞饺子,一家人其乐融融。
“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一曲《望乡》勾起了我对家乡的深切思念。“给你我的喜与悲,不止为那山与水,分不清是梦与醒,忘不了是你身影。穿过岁月春与秋,尝尽世间爱与愁,何故此时别离与永久……”怀念老家的每一树,每一草,每一人……
我喜欢的歌作文600字5
音乐是人生的最大的快乐,音乐是生活的一股清泉,音乐是陶冶性情的熔炉。
——题记
当商店里的音响中飘出“阳光总在风雨后,请相信有彩虹,风风雨雨都接受……悠扬的歌声时,我的脚步总会不由得慢了下来,并会跟着轻声地哼了起来。为什么呢?哦原来是我最喜欢的一首歌便是它——《阳光总在风雨后》。是它,是我伤心时的朋友,迷茫时的路灯。
认识它这位朋友,是在一次我万分失落的时刻。那一天,我因没有考出我理想的成绩而悲伤,因无法面对整天为我操劳的父母而躲在自己的小小的天地里。我一个人沉默着,周围也鸦雀无声。突然,外围的电视里传来的一阵阵歌声打破了这宁静,“阳光总在风雨后,乌云上有晴空,珍惜所有的感动……”这是多么富有哲理的歌词,是呀!不经风雨怎能见彩虹。听着,听着,想着想着,我原本黑暗的心灵充满了光明。正是它,使我那次的跌倒时再次充满信心站了起来。
从那以后,我便喜欢上了这首歌,一遍又一遍的学唱,终于铭记于心。
每当我失落的时候,悲伤迷茫时,一遍又一遍地唱起这首歌,都会给我自信,给我安慰。那阵阵歌声,如同一泓潺潺的细流,洗涤我那漂浮不定的心灵;如同一缕灿烂的阳光,照亮我的心扉;如同一缕温柔的春风,吹散了我内心的忧伤。
“人生路上的甜苦和喜忧。愿与你分担所有……”它将会陪伴我走过一生。
我喜欢的歌作文600字6
你们知道我最喜欢的歌是什么吗?周杰伦的“夜曲”,汪峰的“存在”,那英的“雾里看花”,不!都不是。
我最喜欢的是TFboy的“青春修炼手册”,我都能一字不落地背唱了。“跟着我左手右手一个慢动作,右手左手慢动作重播,噢!这首歌给你快乐你有没有爱上我,跟着我鼻子眼睛动一动耳朵,装乖耍帅换不清风格,青春有太多未知的猜测,成长烦恼算什么。”
只要我不开心我就会听这首歌,烦恼顿时荡然无存。哈哈哈!我又在听“青春修炼手册”了,这首我百听不厌的歌,你看连我的小仓鼠听到这首歌也像吃了兴奋物似的,上蹿下跳。
有一回,我
刚刚的伤心事一下就飞到了九霄云外,想一想现在的自己,这些点都做到了没有,要是做到了就继续保持下去,要是没有做到就要多加努力,我擦干眼泪,拿掉耳机,开始把试卷上的错题认认真真一个一个抄进错题本。
我喜欢的歌作文600字7
经过了漫长的奋斗和努力,我终于成为家喻户晓的歌手。然而我心里总是惦记着一首歌,这首歌鼓励了当时穷困潦倒的我,激励让我决定成为优秀的歌手,创造出各种风格的歌曲,来鼓励在人生中失意潦倒的人,这首歌就是——稻香。
多年前,当我阮囊羞涩,挫折困顿时,无意间听到了这首歌,这首歌教导我要懂得知足,于是我把眼睛看开用不同眼光重新看世界:世界上那么多跟我一样,甚至比我生活还困苦的人,都不怕前方的阻扰,并且坚持到底,最后还突破险境,不半途而废。激发了我的勇气,因此,我立志要通过重重难关,将困难打倒,获得胜利;像英勇的将军一样,击退敌人,凯旋归来。就这样,这首歌陪伴着我,成了我最喜欢的歌。
稻香这首歌的前段要我们知足,后段说童年的记忆是最美好的。在稻香这首歌里,我特别喜欢“功成名就不是目的,让自己快乐快乐才叫做意义”这一句,意思是说:立下烜赫之功和成名,不是要紧的;让自己快乐,才是重要的。我懂得这首歌的美好,也希望将稻香送给全世界不懂得快乐真谛的人,但愿能解除他们心中的困惑。
稻香的歌词像妈妈苦口婆心的劝诫,耳提面命的教诲,而旋律却像可爱的小孩正在开心的玩乐。当然作曲、作词还兼演唱者的周杰伦,成为了我永远的偶像。但我真的没想到,不经意听到的这一首歌,竟会改变我的志愿和一生。
每个人喜欢的歌都不同,有人喜欢古典歌,有人喜欢美声的歌,有人喜欢流行歌,我喜欢稻香,如果大家都将自己喜欢的歌分享给自己的朋友,世界一定洋溢快乐知足的旋律,欢笑满人间。
我喜欢的歌作文600字8
“世上只有妈妈好,有妈的孩子像块宝……”这是我最喜欢的一首歌。许多同学都会说:“你土不土啊!这么多流行歌曲,哪首不比这首强呀?”是的,这首《世上只有妈妈好》是不如那些歌好,我们从小就唱,直至现在。虽然我们已经唱了十几年,但是有多少人明白这首歌的意思?又有多少人
自古以来,妈妈就是小说、
我的心里时常回荡起“世上只有妈妈好,有妈的孩子像块宝……当我和妈妈一起听这首歌的时候,妈妈总是把甜蜜的微笑挂在嘴角。我知道妈妈这时的心情很复杂。虽然我还不能完全理解妈妈的心情,但是我知道我已经长大了,不是以前那个只会哭闹的小孩子了,我不能再让妈妈把我看成她手心里的一个“宝”了。我要在平常的大大小小的事中,试着理解妈妈的想法和心情,帮助妈妈做一些自己能做的事儿,不让妈妈总是为我操心。
世上只有妈妈好,有妈的孩子像块宝——歌声又在耳边响起。
我喜欢的歌作文600字9
我从小开始学会说话,慢慢地就会唱儿歌了。到现在成为一名小学生,也学过很多歌曲,旋律都很优美动听,但我最喜欢、印象最深的一首歌是《感恩的心》。
当我第一次听到这首歌时,我就被这首歌的歌词深深打动了,就想试着跟着音乐哼唱,但不会歌词。我回到家赶紧打开电脑,从网上找出来,听了一遍又一遍。
上小学4年级的时候,一次音乐课上,老师突然教我们学唱这首歌。我欣喜若狂,激动不已。当音乐老师用DVD给我们放这首歌时,我凝神谛听:我来自偶然,像一颗尘土,有谁看出我的脆弱?……要苍天知道:我不认输…歌词还有很多,我听了眼泪在眼眶里来回的打转。我最喜欢的一句是:要苍天知道,我不认输。这句话给了我很大的鼓舞,教会了我不向困难低头。只要有决心和恒心做什么事都会成功!我下定决心,一定要把这首《感恩的心》学会,唱给大家听。
《感恩的心》让我学会了永不放弃。一次,在我做方程数学题时,总是不知道怎么解。突然想起数学课上,老师说过:“有的人,学数学是学不会的。”心想:也许我就是这种人吧。就放弃了,等待妈妈给我讲解。我向妈妈重复了老师说的话,妈妈就语重心长的教导我。我就重新反复地读题,认真的计算,终于,自己算出正确的答案。我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成就感。当语文老师布置的作业多,写到九点多还写不完时,我就泄气了,开始急躁,发牢骚,看见谁都觉得不顺。每次遇到这种情况,我就深深反思,便想起这首歌。它教会了我自信,不气馁,不怕失败,不怕挫折,有困难,坚强面对。
这首歌已成为我战胜困难永不放弃的座右铭,一直激励着我,发奋图强,向着自己的目标前进。
我喜欢的歌作文600字10
“忘不了故乡年年梨花放,染白了山岗,我的小村庄”这已经是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的老歌了,它的年代比我还久远,却是我最喜欢的一首歌,它叫做《梨花又开放》。
随着轻快柔和的旋律,我好像看到了这样一幅画面:田园中微风吹拂着,到处生机盎然。顽皮的孩子攀着树干爬上开满梨花的树上,轻轻地摇着树枝,在金色的阳光里,仿佛下起了花雨。花雨满天飞扬,落在妈妈的头上,飘在纺车上,远离城市的喧嚣,响起一片欢笑,一切都那么美好。多年以后,孩子重返故乡,小村的梨树依旧开满梨花。可是树下却空荡荡的,母亲不见了,纺车不见了,只剩下自己和几滴眼泪。
在脑海中浮现这幅画面的时候,我的记忆就像那梨花花瓣,也开始一片一片飘落着,慢慢清晰起来。那是我生命中最美好的时光,最无忧无虑的日子。小时候的我顽皮好动,总蹦蹦跳跳的,少不了一些磕磕碰碰。妈妈总是要轻轻地拍我的头,无奈地笑笑,边摇头边拿着被我弄破的衣服,坐在窗台边,静静地给弄坏的地方绣上漂亮的花边。而我这时候就会摸摸被拍的头,跑出家门,在外婆种的那块很小的田地里,仔仔细细找出五颜六色的叶子和花朵,白的、红的、紫的、绿的,样样都有。我把叶子和花小心地捧在手里,慢慢走回家,轻轻洒在空中,由风带到妈妈身边,在阳光里,树“哗哗”响,仿佛在笑。
可是,花一年又一年开放着,我长大了,妈妈却再无空暇坐在窗台边了。《梨花又开放》讲述着时代的沧桑感,作者用自己饱含着的感情刻画出一首充满悲伤、怀念、幸福的歌、虽然只有几分钟的旋律,但它已经在我的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
我喜欢的歌作文600字11
我是一个爱听音乐的小女孩,我听过各种各样的歌曲,有旋律优美的,有婉转悠扬的,有节奏明快的……然而我最喜欢的一首歌就是在今年春节联欢晚会上西单女孩演唱的那首《想家》。
西单女孩,一个平平凡凡的打工者,她不是大腕,没有华丽的舞台服装,也没有浓妆艳抹,仅仅拿着一把并不昂贵的吉他,凭借一首很朴实的歌登上春晚的舞台,她朴素的如邻家女孩,但她唱得情真意切,她把对家乡亲人的想念,全都融入了这首歌中,她唱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都饱含着对家人的思念、牵挂。相信每一位听着,都会感动的,是呀!在外漂泊了那么久,她真的想回家,想家乡的一草一木,想家乡的每一个亲人,希望与家人早日团聚。
“无论我们走的有多远,也走不出你的心,无论外面有多复杂,想起你就不再害怕”,每当我听到这里,心里便会有一种不一样的感觉。家是温馨的港湾,家是我们永远的根,无论我们走到天涯海角,都忘不了生我们,养我们的地方--家,无论我们在外面受了多大的委屈,想起家,回到家,一切都会好的。
每逢佳节,远远地望着车站人来人往急匆匆赶路的人们,看着他们拎着大包小包的东西,眼神里满是期待,就知道他们急着回家,在外打工那么久了,家里有他们的爸爸妈妈,有他们的妻子孩子,在等着他们回家。
“想家,想家,那里有我最美的梦啊!想家,想家,那里有我最美的童话”。愿西单女孩能经常回家看看,愿西单女孩的音乐之梦能早日实现。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首歌《想家》,我喜欢它的歌词,喜欢它的旋律,希望在外漂泊的人们能经常回家看看,看看牵挂我们的亲人。
我喜欢的歌作文600字12
我喜欢听歌,听歌能使人的心情变好,也能使我找到自己的一片天地。我喜欢在歌的海洋里畅游,但我也有那么一两首特别喜欢的歌曲。我最喜欢的歌是华晨宇的《无聊人》。
我觉得华晨宇是一个很有才华的歌手,他音乐作品里的歌词都能引起我的共鸣。他的`那首《无聊人》里的歌词我尤为喜欢。曲调很柔和,rap的爆发力也让人感到很舒适。“只不过活着活着活出了年龄”这句歌词对我的心里有很大的感触,我对这句歌词的理解可能不那么准确,但是这是我的理解。我觉得一个没有自己所想要追求,所深爱的事的人与空壳无异。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梦想的人只能随波逐流而活不出自己的价值,在日渐增长的只有年龄。所以,我下定决心要心中有梦想,做一个有追求的人,能够努力学习继而体现出自己活在这个世界上的价值。
“我很想望着一闪一闪发光的星星,像其他同学一样唱着一闪一闪亮晶晶可我的眼前炮满来自虚伪世界的轰鸣”这个世界上的人可能有很多身不由己的理由吧,他们的生活和经历使他们不得不丢掉曾经有过的天真去选择现实,接受和冷漠。我很庆幸我现在还是一个享受美好的年龄,我也还是能够尽情天真的年龄。无法想象如果失去父母给予的保护罩,我丢掉了孩童的天真是什么样的。可能会一辈子冷眼对待生活和世界吧。我很感谢我的父母能给我这样的生活环境,能让我享受孩童本应享受的美好与天真。我们也应该去理解那些心存美好,却不得不现实的人,他们也曾天真单纯,也曾是我们这个年华。
真正具有艺术性的歌曲应该是能引起许多人的共鸣,能够触到人的心灵,融入一个人灵魂,能够通过一首歌去了解一个人和很多人故事。我觉得这首《无聊人》能够做到,我真的很喜欢这首歌。
我喜欢的歌作文600字13
青春期的孩子们都有自己的偶像,有的偶像是影视界的,有的是艺术界的,有的是音乐界的。其中音乐界的偶像是最多的。
我的偶像就是音乐界的,他是一个忧郁、多情的小帅哥,名叫徐良。我喜欢他的一首歌,我只喜欢他的《坏女孩》这一首歌。
“我喜欢坏坏的女友,我喜欢自己的感受,你单纯太过,多余了那些温柔。”每当熟悉的旋律在耳旁响起,我就会情不自禁的跟着哼唱起来,陶醉其中。
这首歌曲是他用血写出来的。用血唱出来的。字字都包涵这他的感情。失恋后的伤心欲绝,他本该休息一下,不再创作的。可他并没有放弃他的梦想,他坚强的信念战胜了自己的内心的软弱。
我不知道他在写这首曲子时什么心情,但我知道他一定不好受,而我也只能在心里为他祈祷,希望他平安。我不知道他在失恋时是什么心情,而我也只能为他感到万分惋惜。我不知道他现在是什么心情,而我也只能默默地关注着他。
在旋律开头时,我听见他内心的挣扎和悲伤;在高潮时,我听见他内心的激动;在结尾时,我听见他内心里的叹息。这首忧伤的歌曲,不仅唱出了他内心的悲伤,还唱出了他内心的坚定的信念和伟大的梦想。现在的他一定还在创作吧,因为他从未停止过前进的步伐,就算是最困难的时期,他也依然在创作。他的精神是伟大的,他写的歌曲更是富有感情的。
从他的歌声中可以看出他人生的经历,他从小到大经过的磨难是不可计算的,他的人生是丰富多彩的。他的精神铸就了这一首歌,这一首歌同样铸就了一个坚强的他。
这一首歌,让他红遍全国,但他并不骄傲,因为他的才华并没有完全展现出来。
飞翔吧!徐良,让你的歌声传到大江南北,让你成为音乐的一个传奇。
我喜欢的歌作文600字14
艺术离我们并不遥远,它就在我们身边。它是一首歌,一幅画,或是一件不起眼的小工艺品。反正有艺术的地方就有美。这段时间,我最喜欢听《大笑江湖》这首歌,真的是百遍不厌其烦,听过后我会把所有的烦恼和忧伤统统忘掉,剩下的只有快乐和歌声。
今天,打开电脑,准备再次细细品味这首能让我忘记烦恼的歌。听着听着,我仿佛做了一次奇异的游历;我穿越时空来到了古代,身上背着鞋盒,背上背着弯月刀,我成了一个小鞋匠,由于我出道混江湖是个不懂功夫的“菜鸟”,所以处处受到江湖人士的欺负,由于我很刻苦学习,做事很乐观豁达,所以我的功夫成长的很快。我很快就打败了武林高手和大内高手,成为了武林第一。让我成为武林第一高手是因为我很刻苦学习和我很乐观的,我总是“手拿流星弯月刀”唱着这悦耳的歌声乐观面对生活。
梦醒了,是呀!每次听到《大笑江湖》这首歌,我就会忘了烦恼和忧伤,乐观面对生活,直面困难。这首歌就像一位魔术师,在我需要帮助的时候总是赋予我一神奇的力量。这首歌是乐观的化身,它教会我要勇敢,不能遇到困难就逃跑。虽然歌词说“江湖危险快点跑!”实际是告诉我们在生活中有太多太多的绊脚石,我们应该勇敢面对,没有过不去的坎儿。困难是弹簧,你强它就弱,你弱它就强。所以我们要刻苦学习乐观面对人生。
一首好歌,就像老师的谆谆教诲;一首好歌,就像指南针指导我们在行进的道路上走好。一首好歌会陪伴我一生,让我们在好的歌曲中领会人生中的酸甜苦辣,在好的歌曲中傲游。
我喜欢的歌作文600字15
我喜欢的歌,为什么我喜欢它?是因为它那悠扬的旋律吗?可能是吧!但主要令我喜欢他的原因是儿时的回忆!
——题记
在我八岁那年夏天,我就是个跟屁虫。干什么事情都要跟着爸爸妈妈,那个时侯爸爸妈妈正在为刚刚买的房子添置家具。第一天去窗帘大世界,第二天就可能去沙发大世界了。我是一个很喜欢玩的人。所以他们想到一妙计,那就是把我放在车上,让我一个人去听歌。而他们自己去干事不用担心我,在车上我最爱听的歌莫过于《春泥》了。这首歌不止是我喜欢听,妈妈也很喜欢听。
有一次正好是中午,我,妈妈,弟弟三个人在家里等装修的的人但可能是因为堵车所以等了好久他们都没有来,于是我们在屋里玩了一会儿。我们可以玩的东西非常多。你弟可聪明了,他钻进一个洗衣机的盒子里,在和我玩躲猫猫呢!我很不服气于是我使出浑身解数,我钻进了一个立式空调的盒子里。但他的空间太小,我在里面伸展不开,几乎气死了!而且我在里面是被勒的疼,只好用力的想把盒子撑开。但我力气太小还是没能撑开。终于用了很大的力气把那盒子变成六个长方形。我累趴了躺在地上,弟弟看到我那滑稽样不禁笑了,妈妈也笑了。我自己也笑了。
下午的太阳火辣辣的,阳光照在烟灰缸上映出了一道像彩虹一样的影子。我望着那道影子而惊奇起来了。它为什么会出现?我要好好研究它。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我已不再是没有什么不疑问的小家伙了。现在我的任务就是登上名牌学府。
现在我才意识到童年的短暂但我有一个发现那就是童年的代表,你看着它就会看到童年的故事。
如果我唱着《春泥》睡看那我晚上就会做小时候的故事,所以它代表的就是我的童年,这也是我喜欢它的原因之一。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说到
读书的作文1
古人云,行万里路,胜过读万卷书。但在今天看来,只要条件许可,“行万里路”算什么,乘飞机去欧美旅行一周,还不止万里呢。但要读万卷书,就不那么容易了。现在电视、网络充斥着我们的生活,还有多少人舍得把金子般的宝贵时间“消磨”在读书上呢?对于时刻感受着工作和生活压力的上班族来说,读书有时候就成了一件奢侈的事情。读书不仅仅可以让我们开拓视野,还可以陶冶情操。但是,现在有很多同学都选择了看电视或者上网,我知道大家觉得这比读书来的快,可正因为这样,大家就
我来举个例子吧,大家应该看过《西游记》,《西游记》的作者是吴承恩,但是很多同学都不知道这位文学伟人。而且,吴承恩在原著中用了很多的优美的词句和成语,可是,电视上只有一幕幕动画和电视剧,于是根本就体会不到词句和成语的优美。这些词句和成语是我们中华民族上千年来无数的文学创作者努力的结晶。
小的时侯,我很喜欢看动画片,也知道这些动画片是根据名著改编来的,但是,因为原著厚厚的一本,所以,我就懒得看原著。后来,我长大了,爸爸妈妈让接触一些优秀的文学作品,所以,就买很多名著,我翻开一看,发现这些作品都以动画片或电视剧的形式看过了,但是,为完成爸爸妈妈交给我每天读十页文学作品的任务,我才去用心看那些原本我所谓看的名著,发现其实我并没有真正算是看过这些著作,里面有很多我在电视看不到的东西。
其实,读书是一种艺术,读书或书籍的享受素来被视为有修养的生活,是一件雅事。读书的目的不是要改进心智,如果一个人为了改进心智而读书的话,读书的乐趣也就丧失殆尽了。
其次,风味和嗜好是阅读一切书籍的关键。读书跟吃东西一样,每个人喜好不同,必然有选择性,老师不能以己所好强迫学生去读,父母也不能希望子女的嗜好和自己一样,如果读者对所读的东西不感兴趣,那所有的时间就浪费了。我们选择自己想读的书,就是要在书中找到读书的乐趣,是希望书籍能够将我们带入一个与日常生活迥异的世界。
一个读书人,即便生活再乏味、再枯燥,当拿起一本自己喜欢的书,就立刻走进了一个不同的世界。
读书的作文2
“读书是我生命中最大的快乐”。这是冰心奶奶对自己一生的读书生活作出了总结。我十分赞同,用我自己的话来说:书,真是一个好东西。
小时候,我对书的认识很模糊,那是粗识文字的我读书仅仅只限于对连环画的钟爱,其中的精美图画,勾起了我对大千世界的向往与期待。而书的名字早已淡忘。
上了小学三、四年级时,我深深地迷上了书。我不再是牙牙学语的小朋友,而成为了一颗急需知识来满足自身成长的小幼苗。
当时的我,较为喜欢的是一些故事和被人们津津乐道的文学巨著。《三国演义》是我当时最中意的一本文学名著,它在书中所写道的人情世故,刀光剑影,金戈铁马让我一个小男孩无限神往,里面描绘的有情有义,爱恨分明的人物让我敬仰,看后,总有一种激烈的感受,一腔热血在沸腾,我好像成了三国英豪的一员!
书,好在让人穿越古今,无数次再现让人神往的故事,好在让我充盈脑瓜里的知识,了解了我国古代的历史!
现在的我,爱上了书。开始博览群书,扩大自己窄小的知识面,同时,在各种条件的影响下,我从不同的地方得到了很多有趣的书籍,并让我认识了许许多多有情有意的人物,是他们充盈,丰富了我的知识和能力,更让我通情达理,知道了为人处事的妙法,在学校这个微缩的社会中拥有一块立足之地。
读书的方法,会在博览群众中一一显现。对于一些
“书读百遍,其意自见”就拿《三国演义》这本书来说吧,知道现在,我仍然对它津津乐道。可是,我对它的理解却天地之别。
现在的我以一个五年级小学生的角度来看《三国演义》,则认为“话说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是这本书最出彩的地方。我不再向往金戈铁马,不再迷恋刀光剑影,而关心百姓的安危,佩服三绝,叹服王朝的变幻,我不再为出生在和平盛世而遗憾,则是庆幸没有在那寸草不生的年代存活,一将功臣万骨枯,更别说一个王朝了,百姓的生命成为统治者手中的权利……
从不同的角度读书,就会有更大的收获,不同的理解!
不知以后,我又会怎样读书,读怎样的书?未来是未知,但不可否认的是,我读过的书像一颗又一颗钻石,在我心中永远闪耀!
读书的作文3
读书,对每个人来说都是很重要的,它可以使人增长见识,扩大自己的视野,充实自己,甚至能够改变你的人生。著名的科学家富兰克林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在人们面前,富兰克林是一个学识渊博的人,但其实,他只上过两年小学而已。那他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知识呢?答案就是他喜欢读书。
富兰克林以前曾当过印刷工,所以天天和书打交道,久而久之,他读书就读上了瘾。而他结识的几个书店学徒也经常带新书给他看。而富兰克林也很珍惜这来之不易的读书机会,为了抓紧时间读书,他经常读到鸡鸣天晓,甚至想方设法逃避去做礼拜。有时,他竟然觉得吃饭成了累赘,就以面包片或饼干为食。正因为如此,才有如今的科学家富兰克林,可以说是读书成就了他。如果他不爱读书历史许多惊人的发明,就不会出现。
但读书也不能什么书都读,一定要经过选择,选择适合自己的,就算是名著也不能随便乱读。打个比方,就像我,曾经买过一本名著来读,刚开始,我觉得这本书还不错,但读到后面,我就觉得这本书有点乏味,不想再看下去了。但这只是我个人的看法,有些人就十分爱读,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
读书不但要会选,还要会读。所谓会读,就是要读得细,而且要该出手时就出手。读书切忌读得囫囵吞枣,一目十行,一定要细细品味每个句子,每个词语,甚至是每个字,体会作者的写作意图。这样,你会发现你读到的东西不只是书的内容,还有作者的写作时的心情、感想等等。在读书时一定会有一些好词好句,这时就要该出手时就出手,也就是要做摘抄。对于经常读书的人,必不可少的就是一本笔记本。读书的时候,旁边放一本笔记本,遇到好词好句,马上把它摘抄下来。平常经常看一看,重温一些好词好句,久而久之,可以使你的写作水平有所提高。
读书还要读得精。一本好书,每读一次,都有不同的感受。所以,一本书,不要读过一次,就把它放在一边,读另外一本,而是要反反复复地多读几遍,把它都透彻。精读一本书好过粗读十本书。
我读书,我会选,我会读。你呢?
读书的作文4
人与书,就像鸟的翅膀与羽毛;有了丰满的羽翼,鸟儿就能在广阔的天空中自由自在的翱翔,它可以去追逐流云,也可以在高空里临风高唱;羽毛光秃的鸟儿,只能在地上艰难的拔涉,活动的空间小的可怜,当别的鸟儿在枝头跳跃的时候,它只能在草丛中哀叹……
人与书,就如琴与弦;不管是多么漂亮或珍贵的琴,如果缺少了琴弦,便奏不出美妙的旋律与迷人的和弦,那么这琴也只能是一个没有灵魂的空壳;只有琴弦完整的琴,才能音域宽阔,音色饱满,奏的流畅,听的舒展……
人不读书,犹如农夫经营贫瘠的田地,看似一生忙忙碌碌,但却总是看不到收获的希望;投入不少,但却得不到什么回报;而在一片肥沃的田野里,那遍地的花朵就是农夫的快乐和期待,那丰硕的果实就是他的幸福和自豪。
人不读书,便如一艘精美的航船却没有罗盘,尽管它每天都行驶在岁月的苍茫之海上,但却没有方向,找不到自己真正想去的目标,当然,也无法确定自己的位置之所在。
常读书的人,心里总是充满被感动的快乐和禅悟般的轻松,他们像一个个不需花钱便能走遍天下的旅行者,常常被骤然间展现于眼前的美景妙境勾起胸中绵绵不尽的诗意。
常读书的人,犹如为自己的灵魂修建了一个智慧之园,那里繁花似锦,果实飘香,林木森森,百草丰茂;在这里漫步,心情自然舒畅,因为那每一片树叶、每一朵鲜花、每一个果实、每一棵小草……,都飘着灵悟的馨香,闪着智趣的光芒。
常读书的人,心境常常平静而悠远,因为那每一本书都像他的灵魂之脚所踏上的一个台阶,他虽然置身于凡俗的生活之中,但他的心却站到了高处,看到了更广阔、更博大的场景,能够感悟到比生活本身更高一个层次的东西,所以,他们遇事更坦然,处世更从容;难怪世人会从内心深处发出:“腹有诗书气自华”的感慨!
常出入于幽兰之室,身上自有一种芬芳;常与书为伴,灵魂里自会透着一股才气。
茶有人生的滋味,酒有心情的体会,
过去与末来交替,迷失是岁月的相会,
上是没有人陪,下有孤独一人。
读书的作文5
自小我就爱读书,甚至说我对读书的热情达到了一种狂热的程度!小时候我都被我的朋友称之为“书呆子”或“书疯子”。
为了读书有时我宁可顶着疼痛也要读书。有次,我在车中读书,当时我的脖子很酸,可书中那扣人心弦的情节又让我舍不得放下。一时间我变得左右为难。但最终,求知欲压过了脖子的疼痛,我选择继续读下去。后面只有我一个人,我想躺下来读书来缓解脖子的酸痛,我将书签小心翼翼地放在书中,将头往后扬了扬,将自己的身体往前坐了坐,把两只早已麻了的双腿缓缓的放到车座上,接着又打开书继续看。可惜好景不长,车冲进了一个大坑,又飞快的冲出,害得我直接飞了起来又重重的摔在车座上。巨大的冲击力使我的脑袋“开了花”,痛得我直吸冷气!这个时候如果是另一的人肯定会把书放下老老实实的坐下,可谁让我是爱读书到疯的书疯子呢?我又坐了起来,又开始读起来。直到下车的时候我才放下书,当时感觉自己的脖子如有千斤重一般!
我不仅爱读书更爱思考书中的问题。一次我和朋友出去玩,当时我正在想书中某一句话的含义,一直低着头。我的朋友见了,以为我很无聊,没事干,就准备和我聊聊天。手自然地搭在了我的肩膀上,这可让沉思中的我吓了一跳!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跳到了一旁,可旁边偏偏是一棵树!不出所料,我和树来了个“拥抱”,摔在了地上。大伙一见立刻哈哈大笑起来,我的朋友也赶快扶我起来并询问怎么回事,不过在搞清楚怎么回事后,也哈哈大笑起来。我的脸也变得像个熟透了的大苹果。
为了买一本书我想尽了办法。有次我在书店看到了我梦寐以求的一本书,所以就千方百计地求爸爸妈妈。起初,爸爸妈妈死活不肯给我买,不管我怎样央求,给我的只有两个字——不买!最后为了不让爸妈生气,我只好放弃那本书。不过爸妈不忍看到我失望的样子决定给我一个机会,做够一百件家务活就给我买。这让我眼前一亮,开始了我的做家务大业,拖地,扫地,擦桌子等等一系列的家务活都被我承包了,终于经过许多天后,我达到了当初的要求,我也如愿以偿的得到了那本书。
后来,大家见我这么爱读书,都叫我“书呆子”或“书疯子”。现在想来我还真有点像。
读书的作文6
我喜欢读书,只要那书好看,我都会读。我看的书种类很多,有科幻的、抗战的、童话的,数不胜数。
我读过一本科幻的书叫《三体》。我当时在书店看书,突然看见刘慈欣写的《三体·死神永生》,这本书名奇怪的书,我便把它拿在手上看起来,感觉这本书在启发我们要坚持探索,才会有不断的发现,人的生存范围,要从地球扩展到整个宇宙空间。这么好的书,我当然买下。
后来买来《小兵张嘎》这本书,主要是因为在课本上讲了小兵张嘎的故事,《小兵张嘎》故事生动有趣,张嘎机智勇敢又滑稽,读了使人忘不了。
我家里有一本《意大利童话》,这本书是妈妈的一位朋友的儿子送给我的,我看了它几年,到现在我有时也会拿出来读读。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我看了六七十本,我最喜欢沈石溪的写作笔法,他把动物当人来写,借动物视角来反映人类的本性,将心比心,动物与人应当是平等的。
读书的方法很多,总结起来,我自己有三种读书方法。
第一种是慢读、细读法。看外国小说,光读人的名字就很麻烦,还有很多跟中国不一样的奇怪的事,都要慢慢体会。比如《培根随笔》这本书,名字、事例、名言,都要仔细反复读,才能读懂。
第二种是同读一本书,第一遍快读,把整本书读完,第二遍慢读,到了读第三遍,就是品读了,这种读法主要用来读古代四大名著等长篇小说,如《三国演义》,书里故事多,人物也多,不读到三遍以上,是读不太懂的。
第三种是背读法,凡是文言文、古诗词,先对照注释读,再背诵和品读,我读《论语》也是这样读的,这种读书法需要你细心,最锻炼你阅读的耐性。
我一般都用第二种方法读书,我平常都在家里看书,无聊时就想到书店去看书。
我在家,喜欢呆在我自己的卧室里读书。我的卧室摆了两个大书柜,里面全是我喜欢的书,最惬意的是坐在床上,读着书,感觉安静又自由。
周末我去书店,看得最多的除了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还看杨红樱等儿童作家写的书。近来,我又爱看上了外国小说如《大卫·科波菲尔》《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等。书店里看书的人,有坐着看的,有站着看的,有扑在地板上看的,真让我大开眼界。
我喜欢读书,到今天,我读的书还是太少,但我会继续努力,争取读更多更好的书。
读书的作文7
像鸟儿飞过天空,像鱼儿游过水面,我每忆及我的读书生活,心里都会像浪花一样欢腾起来。它就好似一幅美丽的山水画,让我百看不厌;它好似一杯花香四溢的清茶,能让我神清气爽;它也似一位忠实的良师益友,时时刻刻陪在我身边,指引我走向正确的方向。我最喜欢的事情就是读书。
我最早的读物是薄薄的、一页只有几行字的……猜对了,它是——绘本。那次,妈妈给我买了几本绘本叫我看。“凭什么!”我生气地叫起来,低头继续玩我的积木。虽然我嘴上这么叫,可心里想的却截然相反:“书是什么?”看到妈妈走了,我便走到书面前,只见封面上有两只小兔。什么呀?我好奇地翻开书,里面有许多许多精美的`图画。才看了几张图,我就爱不释手,沉浸在书本中,仿佛融在了一起:我就是那只宝宝兔,竖着耳朵聆听兔妈妈说话……从那一刻起,我爱上了读书。刚开始看绘本津津有味,可天长日久,就感觉一点也不过瘾了。
后来,我识字了,开始看注音读物,《童年》、《西游记》、《森林报》……我都看过,虽然有些囫囵吞枣的感觉。只要手中有书,我就专心致志,津津有味,废寝忘食地读起来,不上厕所绝不站起来,那时的我真是一个潜力无穷的“小书虫”。后来上学了,我在学校下课看,中午看,困难班看……几乎每时每刻手不释卷。
当我在书店看到《西游记》时,还会像以前一样惊喜地叫起来:“呀!”还像以前一样小心翼翼地捧起它,津津有味地看起来,一看就是几十分钟。以前,看到孙悟空打妖怪时,更多的是羡慕他本领高强,现在再读,会为孙悟空的机智勇敢喝彩,更懂得遇到困难不退缩、想各种办法解决。是啊,书要反复读,做到精读,做到“书读百遍、其义自现”。
读《我要做好孩子》,我知道了:好孩子不一定要成绩好,最重要的是心灵美。读《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知道了:处在困境中也应该积极面对,笑迎人生……:读书使我明白了无数道理。
朋友们,快一起加入这能增长知识、丰富情感、领悟生命真谛的光荣快乐的行列吧!
读书的作文8
书是人类文化的载体,它为全球各地的人们的沟通提供了一个理想的渠道。
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没有好的原料,即便拥有极高的科技,那也不能完成预期的目标。所以,看书,就要看好书。例如,中外名著,毕竟它们经住了时间的考验。好书也可以是与自己的专业有关的书籍,因为它们可以帮助自己提高专业素养。所以,对我们有帮助的书就是好书。但是,书中的垃圾是绝对不能看的。它们浪费了我们的时间、精力,使我们无力工作,甚至荒废人生。
做任何事情都要讲究方法,掌握了有效的读书方法,就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如果不掌握一些方法去读书,就只能像一只无头苍蝇一样乱飞乱撞。行里人看门道,行外人看热闹。读书,就要运用所学的知识去分析,去学习。将其中的精华收录下来,以丰富自己。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这样去读书才可以达到最佳效果。
读书的重点在于“读”。只有大声朗读,才可以读出最佳效果,才可以发挥读书的最佳效果。读可以顺畅身体,使身体中的气息通畅。在读书的同时也锻炼了身体,这岂不是一举两得的好事?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在革命的同时也不忘记身体,这才是真正的革命。以身体为代价来获取胜利是不值得的。因此,“读”也是读书的一个重要环节。
只是死读书,而不将它运用到生活中去,这是不应当的。学以致用,我们要将读书所学的对我们有帮助的知识运用到生活中去。我们读了、记了就要用,将读书读到的运用起来。这可以提高我们的涵养,同时检测我们读书的效果。而读书只是为了达到一些目标,不自觉去读,或是只读一些毫无意义甚至有害的书籍来娱乐,那读书还不如不读,这样读书,只会浪费我们的时光,读书也因此变得没有意义。
总而言之,我们要将读书作为生活的一部分。因为读书对我们的成长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认真读一本好书会使我们获益匪浅,它会使我们学到更多的知识,收获更多的阅历。这是课堂上老师教不到的。所以,有人说,书就是老师。看来,这话一点也没错。
读书是一门高雅的艺术,只有善于读书的人才可以领悟到这门艺术的真谛。
读书的作文9
我喜欢读书,读书使人明智;读书使人聪慧;读书使人向善;读书使人避恶;读书使我有了与文学巨人交谈的机会;读书使我懂得了做人的道理;读书给我的生活带来了无限默默地滋润着我的心田;书是我的向导,在人生旅途上,一次次点迷津。
在我咿呀学语时,妈妈经常给我讲故事。我认真地倾听着,思考着,反复地打开妈妈给我读的绘本—《嘟嘟熊》。我看着那一个个方块字,心想:咦?怎么这一个个方块东西在妈妈口里竟变成许多好听的故事。于是,我便用手指指着,学着妈妈的样子懵懂地读着。从此,我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刚上小学时,我逐渐认识了许多基本的汉字,读书也不像幼儿时那么困难了。
我又开始接触童话了。里面有许多结局美好的主人公:有不自暴自弃的丑小鸭,心地善良的白雪公主,机智聪明的小裁缝……格林童话里的“真新娘”:她在菩堤树下苦等了王子三天三夜,不见王子回去。后来又收拾衣服去寻找王子。最后和王子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我真为她而感到高兴。
现在,我开学就要上六年级了。但我已不再满足读童话了。我又开始读一些历史性的书籍。如;《史记》、《中华上下五千年》、《水浒传》、《三国演义》。我还敬佩为了救朋友大闹野猪林的鲁智深,有谋有略的诸葛亮,不甘落后的司马懿。更让我感动的是《西游记》。唐僧师徒四人历经千山万水,经过九九八十一难,取到了真经。他们中那坚持不懈
的精神非常值得我们学习。我下定决心,以后别人找我帮忙,我一点也不拒绝。在大街上看到小孩在地上乱涂乱画,我就会批评他。后来,我有了更宽广的读书领域,并且学会了自己选择书。《聊斋志异》、《三国演义》使我看到了人间万象,懂得了什么叫兴亡;《繁星》、《春水》、《爱的教育》使我懂得了什么是奉献什么是关爱;《鲁宾逊漂流记》、《格列佛游记》使我又重返童年的无忧无虑;《呼啸山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等一系列大道理。
读书教会了我知识,更教会了我做人。读书人不一定有知识,真正的常识是懂得知识,会思想,能工作。书是我的第二个母亲,我想知道道理,所以我有了读书教育的前奏,这我一直会坚持下去。
读书的作文10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古代诗人杜甫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所以,我最大的兴趣爱好就是读书!
我非常愿意看书,是因为书不仅能愉悦身心,陶冶情操,还可以使我们增长知识,对写作有极大帮助。每次和妈妈出去时,我都会求妈妈给我买书,一买就是五六本。每次写完作业,我都会拿出我心爱的课外书来看,一看就入迷了,甚至听不见妈妈叫我的声音。我在学校只要有一点时间,就会捧着课外书来看。睡觉前,我总会拿出故事书来开着台灯看书,妈妈来催我睡觉,我就会恋恋不舍的放下书睡觉……
我的书很多,其中,我很喜欢《小王子》这本书!这本书是法国的著名作家圣埃克苏佩里的著作。他不但是作家,还是一位飞行家。他一生喜欢冒险和自由,是一位将生命奉献给法国航空事业的飞行家。1944年他在一次飞行任务中失踪,成为一则神秘传奇!这本书主要讲了来自B612星球的小王子环游世界的故事,他拜访了周边的星球,遇上了那个自以为很有威望的国王;那个要求别人向他不断鼓掌的自负的人;那个为喝酒而感到羞愧,为忘记羞愧而拼命喝酒的家伙……
除了看《小王子》,我最近还看了一本《哲理故事》它使我明白了很多道理,如:只有经历了痛苦,只有经历了磨难,人才有可能真正的成熟,才有可能真正的收获成功,才能被人尊重,才能被人重视;无论做什么事情,谦虚总会帮助我们走向成功,自高自大的人往往会在行走的道路上碰到很多挫折,我们无论做人做事,都要谦虚;我们在做任何事情的时候,都不能忽视了这样的一个问题:细节决定成败,或许那只是看上去微不足道的事情,但是我们却一定注意,不然,我们或许就会被这样的一个小小的细节打败……
我还非常喜欢《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它使我增长了许多知识:小白兔眼睛为什么是红色的?因为它身体里没有色素,眼睛里的血丝反射了外面的光线,本来透明的眼就显出了红色;为什么乌龟能长寿?因为乌龟的细胞可分裂次数多,寿命可达300岁。
我的生活离不开读书!我爱读书!
读书的作文11
书,这个名词对我来说并不陌生,因为我几乎是在书堆里长大的。在书中,我认识了一个又一个历史人物:有一生郁郁不得志的悲情才子徐渭;有一生不得封侯的李广;有横眉冷对元军刀枪的文天祥。每翻动一页,我都会看到一个新面孔、新故事。我也常常融入故事之中:有时为屈原、陆游的一腔抱负不得施展而扼腕叹息;有时为李世民、朱棣的上马打仗,下马治国的才能喝彩;有时为岳飞、李陵的悲惨遭遇感到义愤填膺……书,给了我许多许多。
说起我和书,还是很有缘分的。小时候的我,喜欢趴在床上,听父亲讲笑话。那一个个妙趣横生的故事,使我在欢笑之余感到了故事的奥妙。稍大一些时侯,我开始看些像《一千零一夜》《伊索寓言》之类的故事书了。到了三年级我开始接触《三国演义》《水浒传》了。这两本书堪称对我影响最大的书了,他们真正让我领略了书的精彩,真正激发了我对读书的兴趣。我开始博览群书了,不光是中国名著,就是外国巨著,我也百看不厌。如《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神秘岛》《海底两万里》《汤姆·索亚历险记》等。
书给予了我丰富的知识,所以我非常热爱书。有时候,为了找到汪校长给我们推荐的书,我甚至一天要往书店跑三四次。说起我对书的执着,还有这么一件事:有一段时间,我很爱看侦探小说。那时我最爱看《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一次,我在偶然间发现:《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共有五十多章探案故事,而我眼下的这本书中,只选取了其中的四五篇探案故事而已。虽然只看了四五篇,但我已被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了。我见还有五十多章故事没读,立即来了劲儿,非找到没读的故事不可。我先来到了新华书店,但在里面闹腾了一个小时后,却以失败告终。但我很执着,又去了知识书店、老城区书店、三味书屋,甚至连路边的小书摊都不放过,可是没能找到,但我并不气馁。以后,只要有时间,我隔三差五的都要往书店跑。过了将近一个多月,才找到了全部的篇幅。
“书到用时方恨少,是非经过不知难”。陆游的一番忠告似乎还在响起。“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同学们,不要以为自己已经博学多才,知识的海洋无穷无尽,还等着你去探索。
读书的作文12
读书也像开矿一样“沙里淘金”。一本好书,蕴含者丰富的知识和美好的情感。阅读一本好书,就是同睿智而高尚的人对话。而我觉得读书就像一艘非凡的战舰,把我带到了一个理想的世界,读书就像一匹神奇的骏马,带我领略人生的真谛。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读书与人生这两者之间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
读书读得好还是差,自然就意味着一个人的未来,也就决定了这个人的前途。古今中外有成就的人,哪个不是读书才有如今的成果?就好比李白,他从小虽然家境贫寒,但他仍然每天刻苦读书,奋发图强,最终成为我国伟大的诗人,写下了一首首令人震撼的名诗,为我国的
读书这关键的一步可以直接影响一个人的一生,所以我们必须好好学习,为自己的未来打好坚实的基础。可是当前社会上仍有些人不注重学习,甚至不愿意学习。在某所中学就有这么一个例子:一个上初一的女学生,总是和她的同学一起玩,还偶尔旷课。她总觉得读书很无聊,很没趣,她和她的父母打了招呼后就来到东莞想要打工挣钱。她以为挣钱很容易,可是还没有上一星期的班,她就对她的父母说“打工太累了,我不想做了,我要上学”。可是学校已经不要她了。她就和她的父母住在一起。“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恨读书迟。”我们现在正是读书的最佳阶段,一定要珍惜学习时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啊!
我们读书不仅要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也要为自己的未来而读。读书只是我们迈向人生的第一步,后面还有许多路等我们去走,还有许多艰难险阻需要我们去面对,去解决。
人生是要靠自己掌控的,如果掌控得好,就会获得成功,否则,就会走向歪路。我们是新一代的天之骄子,是新一代的中华儿女,我们要把文化传遍天下,让更多的栋梁来保卫祖国,改造祖国。
读书的作文13
因为我特爱看书,爱看各种各样的书,爸爸、妈妈和同学们都叫我“小书虫”。
虽然我只是个读小学六年级的小女生,“书龄”却是十年有余了,因为还在妈妈肚中的时候,我便开始了与书相伴的生活。我的胎教,除了轻柔的音乐,便是妈妈讲述的一个个精彩故事。我爱读书,这还得归功于我的爸爸——因为他就是个“书呆子”,家中有许多藏书。我的名字就是爸爸从《诗经》这本古书中“淘”来的。早在妈妈怀孕五、六个月的时候,爸爸便为尚不知性别的我取好了名字——许燕于飞。这出自《燕燕》的头一句:“燕燕于飞,差池其羽”,妈妈的小名叫做燕燕,燕燕于飞代表了一家人的美好愿望,期待未来的我能在诗经古风的吹拂下,展开翅膀,向着快乐幸福的明天飞翔。
出生后,经常是妈妈喂奶,爸爸在一边念书,我享受着物质、精神的双重滋养。等到识字了,我便开始自己看书。爸爸给我订了许多报刊、买了许多名著,《幼儿画报》里活泼可爱的红袋鼠、调皮捣蛋的跳跳蛙,《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中的快乐父子俩,还有《红楼梦》里多愁善感的林黛玉,他们是我童年最好的小伙伴。
读书不但丰富了我的精神生活,也给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我爱上了写作,作文水平有了显著提高。在爸爸的鼓励下,我试着给报刊投稿,习作屡屡被《大江晚报》、《南方周末》、《作文大王》等报刊采用。我还多次代表班级参加各种比赛,就在前不久,我还获得了学校高年级作文比赛的一等奖呢。
在我的读书生活中,发生了许多有意思的事,就说说最近发生的一件吧。那是一个周六的早上,妈妈、爸爸有事出去了,只有我一人在家。洗漱完毕,三口两口吃了早饭,便赶忙捧起了《女生
有意思吧!这就是我——一个喜欢“啃”书,沉迷于书海的“小书虫”!
读书的作文14
如果有人问我:什么给我的快乐最多,我会亳不犹豫的回答:是看书。
从三岁起,我就能随时接触到《龟兔赛跑》、《白雪公主》、《西游记》等一幅幅色彩鲜艳的图画书,一篇篇有趣的故事深深吸引着我。于是,每天晚上睡觉前和爸爸一起读书,在神奇的故事中徜徉,成了我一天中最期盼、最快乐的时光。
爸爸说我五岁的时候还是很胆小,不敢听《东郭先生与狼》之类的故事,每次讲到这里,我就抱紧爸爸说:“不吗,我怕吗?”爸爸说我最喜欢听《三只小猪》、《小蝌蚪找妈妈》,而且是百听不厌,说我经常缠着他:“你讲吗!讲吗!”有时候爸爸没时间,我就自己看,爸爸说我翻书特别认真,仔细地用手搓,生怕夹了一页没看到。
随着我年龄的增长,我迈入了小学的课堂,一个个方块字不再陌生,它们欢快地跳跃在书本上,带领我进入了一个更为广阔的知识殿堂。这时家中的书籍已经满足不了我的阅读需求,于是爸爸给我办了两张读书卡,我可以自由的选择想读的书籍,这还不够,一到节假日,我便嚷着让妈妈带我去书店看书,记得去年寒假,妈妈陪我一路踏着雪,踩着泥泞向书店奔去,就在离书店不到10米远时,我太兴奋,加快脚步,脚下一滑,一个仰面叉,妈妈看着我狼狈的样子,禁不住哈哈笑起来说:“你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一样迫切。”虽然摔的不轻,但心情很愉快。
在书店,我读过许多课外书,有科普读物、生活常识、文艺作品、人物传记、历史书籍,比如《二十五史》、《三国演义》、《爱的教育》、《窗边的小豆豆》、漫画书《父与子》和冰心奖典藏作品集等等。因而我知道一代大英雄岳飞被人陷害,英年早逝,周恩来为中华崛起而读书,狼牙山五壮士的视死如归等。
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童话故事,因为我知道了许多做人的道理,我在《丑小鸭》这个童话中知道了尝尽人生的苦,剩下便是甜,在《海的女儿》中闻到天使的气息,在《辛巴达航海记》中得知只要有活的信念,在任何时刻都能有存活的奇迹发生!
现在许多人说我小书迷,我喜欢这个称号。
读书的作文15
早晨,空气清新,手捧一本书,细细的品味“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的生机与活力,清新的感觉不逊于聆听一支悠扬的晨曲。夜静静的,这时坐在灯下阅读一本书,细细的品味“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的深邃幽远,美妙的感受要胜过在贝多芬的《月光曲》中徜徉。
读一本好书胜交十个好友。许多有名的作家,无不博览群书,和书籍有着深厚的友谊。好书固然有益,但选择尤为重要。古语云:“染于苍则苍,染于黄泽黄。学会选择,择其善而佳责以读之。此外,读书的方法也很讲究,歌德曾说:“
同学们,我们读书不再是因“书中自有颜如王,书中自有黄金屋”;也不再是“光耀门楣”,更不是为了“敲开官府的大门”;只是为了再度震响那一声“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
我在读书时,很少有太多的杂念,只知道,什么是好的,什么是不好的;什么可以做的,什么不可以做。于是,读书人的心,就像六月的晴空,一碧如洗;有时也会飘来几片雨云,不免洒下晶莹剔透的雨滴。
如果我们的生活中缺少了书籍,就好像白天没有阳光,鸟儿没有翅膀。书籍如一股清泉滋润着我。眼睛因书而纯明,心灵因书籍而澄清,品德因书籍而高尚,灵魂因书籍而明净。正如柯灵所说:“书是我的良友,他给我一把金钥匙,诱导我打开浅短的视线、愚昧的头脑、闭塞的心灵。它从不吝啬对我的帮助。”
有人说:“好书仿佛人生四季,或恬淡如春,或激情似夏,或充实如秋,或静思如冬,伴看怡的墨香,按响智慧的心曲。”赫兹利特说:“书籍深透人心,诗随血液循环。少小所读,至老永记。书中所言他人之事,却使我们如同心历其境。无论如何,好书无烦倾尽其囊便可得之,而我们的呼吸也充满了书香之气。”而我觉得好书如友,它是一种态度,是一种人生,是一种所得,更是一种幸福。
读书,会让青春岁月更充实;读书会让青春激情更热烈。所以,我在这里呼吁:“亲爱的同学们,拿起你手中的书吧,让你的青春更辉煌,让你的人生更美丽!”
读书的作文16
一本好书就像一盏明灯,指引着前进的道路。好书就像阳光,温暖着知识的心。一本好书就像一个好老师,它让我在人生的旅途中茁壮成长。
我被书籍的浪漫魅力所陶醉。我觉得自己好像在天空漫步。书中的人物教会了我什么是真实、美好和美丽。诗和歌为我描绘了壮丽的画面:壮丽而神奇的“沙漠是孤独的,烟是直的,长河落成日元”;挥之不去的爱“芦苇,白露如霜,所谓的伊拉克人,在水的一面”;纯净、清新、优雅、高贵的莲花“从泥中升起却不沾花,干净、碧波荡漾却不邪恶”。这美丽的文字充满了我的心,点燃了我对生活的热爱。
事实上,我对书籍有着悠久的历史。
听我父母的话,当我年轻的时候,我喜欢在睡觉前听故事。那是我最初对书的渴望。平时,我喜欢翻书,只觉得看书上的彩色图片很有趣。当我进入幼儿园时,图画书一直伴随着我。《逃家小兔》让我明白了父母的爱,《你真好》让我明白了友谊的珍贵。我也一个接一个地知道了一些拼音和数字,并逐渐和他们成为好朋友,经常和我的父母唠唠叨叨。从那时起,我不能离开书籍公司。
我上过小学。随着我成绩的提高和知识的增长,我可以选择我喜欢的童话书,体验这些书的魅力。《森林报》年对大森林四季的描述让我体会到永恒的爱。安徒生的《丑小鸭》让我学会了勇敢面对挫折。《伊索寓言》中的各种动物让我对社会有了初步的了解。此时,对书籍的热爱已经融入了我的生活。
现在我是一名初中生,那些童话不再能满足我对知识的渴望。随着我视野的不断开阔,我喜欢著名的作品。闲暇时,我沉思《红楼梦》的喜怒哀乐,想象谁在与《三国演义》竞争,渴望《水浒传》的骑士精神,感叹英雄在《格列佛游记》的奇异经历。这时,我正乘着书本的翅膀在天地之间飞翔。
培根说: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使人庄重,逻辑和修辞使人雄辩。所有学到的都变成了性格。这告诉我们应该阅读各种各样的书。人生的旅程必须伴随着书籍。书,让我了解世界,品味生活;书,让我学会坚持;知道如何做人;书籍,让我学会营养,陪我健康成长。
我知道我的阅读仍然很肤浅,对书籍的理解也不够深刻。将来我会继续在书的海洋中漫游!
读书的作文17
盼望着,盼望着,寒假终于来了!欣欣然,捧起一本本久已珍存的藏书,调好暖气炉,沏一壶热茶,躺在舒适的藤椅上,随意翻卷着书页,任凭思绪飞扬,感觉真好!
假日里,读书是惬意的。平日工作繁忙,往往刚拿起一本心爱的书,上班的时间就到了,只得恋恋不舍地放下,那些动人心弦的故事,那些亟待衔接的情节,也只好就此作罢,嗨,工作日读书就是紧张!
假日到来,这种尴尬的局面一般不会发生。捧读林贤治的《漂泊者萧红》,就可以一鼓作气地读到底,真是痛快得淋漓尽致!假日里,无论白昼还是黑夜,大把大把的时光都属于自己的,这是一笔无价的财富。一个人,难得有这么充分的闲暇去读自己喜欢的书,从莫言《会唱歌的墙》到福克纳的《喧哗与骚动》,静静地读来,真是惬意无比!
假日里,读书是充实的。一个人最难得的就是心灵的丰盈,尤其是在物质日益发达的当下。法国哲学家帕斯卡尔说得好,人是一根能思想的芦苇,人因思想而伟大。读书让我们多了对生命与世界的感悟与沉思,人究竟为什么活着,人活着就是要增广见闻获得智慧,让生命获得尊严让人生充满光彩。
假日里,读书是幸福的。生活里不能没有书,书是我的饕餮大餐。书虽然不能让我成为物质上的百万富翁,但它却是我精神上的忠诚伴侣,它能给我带来心灵的慰藉。恰如著名作家莫言所说,文学的最大用途就在于无用,我想,读书亦然。其实,读书也好,写作也罢,看似无用却有用,要不然,著名作家高尔基怎会发出“我扑在书籍上,犹如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之心声?三国时代的曹丕又怎会发出“文章乃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之宏论呢?读书,让我们的人生充满七彩阳光,让我们的社会更加健康。由此看来,读书的确是一件造福个人及社会的幸福事儿。
假日里,读书同样需要好心境。诚然,我们并非生活在真空中,假日是亲人好友相聚的好时光,所以生活中肯定会有锅碗瓢盆交响乐,也许会有推杯换盏的喧哗与骚动,但只要我们善于去经营,幽雅的读书心境还是可以创造的。
一代国学大师季羡林先生曾说过:“天下第一好事,还是读书”。读书吧,光阴一去不复返,假日还是读书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