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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流浪记故事好词好句合计90条

时间:2019-12-06 12:12

三毛是存在现实与幻想中的人,是那么的空灵而又真实。这或许便是为何世人对她的一切总是怀着猜疑、不信任及非议,可流言的背后,总是轶闻。下面是三毛流浪记的好句摘抄,欢迎参考阅读!

好词

好词:四处、流浪、疼爱、照顾、喂养、孤苦伶仃、立刻、赶紧、鸟窝、靠近、急忙、翅膀、保护、泪水、美丽、生活、小镇、岸边、胸口、中间、救命、老渔夫、小船、经过、抓住、回头、鳗鱼、上岸、水里、渔网、相依、好心、收留大鱼、乖乖、收获、意外、河东、河西、大兵、小船、犹豫、生气、亲人。

好句:

1.可进可出,若即若离,可爱可怨,可聚而不会散,才是最天长地久的一种好朋友.

2.一个朋友很好,两个朋友就多了一点,三个朋友就未免太多了.知音,能有一个已经很好了,不必太多,如果实在没有,还有自己,好好对待自己,跟自己相处,也是一个朋友...

3.人活在世界上,最重要的是有爱人的能力,而不是被爱,我们不懂的爱人又如何能被人所爱?

4.不要自怜,不要怨叹.

5.“不幸”当是生命极大的苦痛时才能用的字,没有知音就算不幸,万一别的不顺心来了,要叫什么呢?

6.不去认识人生,是无法认识去爱人的快乐的.

7.不要害怕拒绝他人,如果自己的理由出于正当.当一个人开口提出要求的时候,他的心里根本预备好了两种答案.所以,给他任何一个其中的答案,都是意料中的.

8.真正的快乐,不是狂喜,亦不是苦痛,在我很主观的来说,它是细水长流,碧海无波,在芸芸众生里做一个普通的人,享受生命一刹间的喜悦,那么我们即使不死,也在天堂...

9.不合意的东西,是应该舍弃的,不必留恋它们,哪怕只是一件,也不必把他留下来.

10.一位老人走路不小心摔了一跤,一旁的过路人不但不伸手扶持,还笑话他。三毛见了,连忙上前搀起老人,回头对那些袖手旁观的人不屑的吐吐舌头,心里暗骂:“这是没良心的东西。”

要有内容:

三毛四处流浪,他见小羊有母羊疼爱,小鸡有母鸡照顾,小狗有母狗喂养,可是自己去孤苦伶仃。他抱起小狗想亲亲它,母狗立刻扑上来,吓得三毛赶紧爬到树上。鸟窝里的大鸟见有人靠近,急忙用翅膀保护小鸟。三毛在再也忍不住了,泪水哗哗往下掉。三毛向往着美好的.生活。他看见河对岸有个小镇,心想,那里或许可以找到饭吃,于是爬下树,走到岸边,挽起裤腿,躺着河水朝对岸走去。

感情

三毛出生在旧社会中,从小无依无靠,在大街上流浪。有一天,他特别饿,于是趴在了肉饼店的台子上,望着那些好吃的,他呆呆的站在那里,因为他没有钱。他又往前走了,这里有鱼肉、鸡肉、鸭肉等等。三毛多饿呀,他多么需要食物呀,就是个馒头也行呀,可是他的口袋里空荡荡,只好往前走。

我家里有橱柜里有好多吃的,有面包、牛奶、香肠、苹果、糖……我多么想给他吃一些,但是这是不可能的。我们生活在不同时代,我和我的伙伴们都很幸福,每天都有好吃的,但有的同学在不停的浪费粮食,有的吃的不对自己的味口,就扔了,吃盒饭没有好菜就扔了,要是把那些饭给三毛一点,那他就会高兴极了。

和三毛一比,我简直是太渺小了,他有好几次没吃饭,都可以忍着。而我呢?有时妈妈把饭做晚了一会我就生气了。在这里我想对妈妈说:“妈妈对不起,我太不懂事了!”

我是生在福中不知福啊!

现在,当我遇到困难时,我就会拿出《三毛流浪记》看,它将伴我健康成长。

《撒哈拉的故事》

中国自古有一句俗语:“困难像弹簧,看你强不强,你强他就弱,你弱他就强。”面对困难我们不能退缩,要勇往直前。

有一个叫三毛的女孩,在撒哈拉沙漠克服重重困难,最后写下了《撒哈拉的故事》这本充满神奇的书。在读这本书前,我一直认为,不会有人傻到愿意住在撒哈拉沙漠那种鬼地方。但在三毛的笔下,在我心中原本荒芜的撒哈拉沙漠,竟是如此美丽!在她的文字世界中,我不知不觉地被撒哈拉沙漠的魅力所折服,并希望自己快快长大,来到撒哈拉沙漠。

三毛本名陈懋平,因为学不会写“懋”字,就自己改名为陈平。旅行读书是她生命中的两颗一级星,最快乐与最痛苦都夹杂其中。她看到一张撒哈拉沙漠的照片,感应到前世的乡愁,于是决定搬去住,她的丈夫荷西也二话不说地跟着去了。

在撒哈拉,他们租了一间小房子。小房子里没有水箱,没有柜子,没有毯子,没有床,只有一张小小破破的席;没有电视,没有冰箱,天花板上还有一个大洞,可以说这个家里生活必须的用品都没有。可是幸运的是,他们有一头羊,在天台上,和房东的羊混在一起养。这样的一间小房子让人住,对我而言,简直就是天方夜谭。这么小的一间房子,却被三毛布置得井井有条:从坟场要来了几个空弃的棺材做成了家具;从一家杂货店里买来了只小冰箱,一条毯子,一个煤气炉和一只冻鸡;荷西也不知从哪给三毛弄来了几株植物,荷西的同事又送了几株叫“天堂鸟”的花给三毛;三毛又从邮局里订了几份书报,后来又买来了电视机、收音机,天花板上的大洞也被荷西补好了。本来一个小小破破的家,好似被化了一个妆,拥有了它自己的色彩。灰色的家成了彩色的家,足以体现三毛的生存能力强。家的改动,吸引了人们的注意,就连电视台都千里迢迢赶到大漠来,要亲眼看一看三毛布置的家,从而导致房东要涨房租。在撒哈拉他们克服了重重困难,一次次的转危为安,让生活变得非常美好。

生活中,困难多多少少,我们是否也像三毛那样使自己能够转危为安,战胜生活中的困难呢?

我特别怕黑。记得有一次,睡前水喝太多,结果晚上要上厕所了,我睁开眼睛一看是黑洞洞的,好不容易摸着了开关,“砰”地一声,吓我一大跳,我下床打开门一看,外面比里面还黑,好像还传出一阵阵“唏唏嘘嘘”的声音,我吓得转身逃向房间,“砰”地一声关上门,靠在门背后,吓得大气也不敢出,怕自己的声音把鬼找来了。好一阵子后,我才又打开门,探头探脑地往门外看了看,确定鬼没有之后,我才走向洗手间。虽说我的房间和洗手间真的才一步之遥,可我去时还是吓得半死。上好厕所才发现:其实没有鬼,只是我自己吓唬自己而已。可是在我回房之前,我还是不忘回头望望,但是我明白:我已经克服心里的恐惧了。

只要心里有坚强的信念,就能克服生活中的所有困难,成为生活中的强者!

《撒哈拉的故事》读书笔记2

用三毛自己的话,不知哪年无意间翻到一本国家地理杂志介绍撒哈拉沙漠,感到属于前世的乡愁,就莫名其妙,毫无保留地将自己交给了那片陌生的大地。与恋人荷西在沙漠结婚,从此写出一系列风靡无数读者的作品,把大漠的狂野温柔和平淡却不平凡婚姻生活,淋漓尽致地展现在人们眼前。

提到三毛,有的人会想到三毛流浪记,有的人会说到她是大学时代的精神寄托,是信仰。还有人说她是个骗子有幻想症,书中的故事都是杜撰的。就是这样一个褒贬不一的人却给人们带来了一篇篇优秀的文章,让读者跟随着她的笔迹,或是欢笑或是悲伤。

第一次接触三毛是在毕业季的时候。人们都说毕业季是个伤感的季节,那时的我也非常矫情地陷入这节奏中无法自拔,生活中充满了张小娴、张爱玲、三毛等一大堆心灵鸡汤。然而工作后食之无趣弃之。

这次接触是因为工会组织的读书活动,完全是机缘巧合下购得三毛的《撒哈拉的故事》。一个阳光明媚的周末下午,一开始抱着打发时间的心态,渐渐地被书中的故事所吸引。其实这本书并没有很刻意、很特别地突出哪个道理,但是却能够通过三毛的生活,她身边的人,当地的风俗,感受到其中包含的感情和韵意。

如《娃娃新娘》中只有十岁充满童真的孩子姑卡还没有成年却不得不嫁给陌生人而为家里换得一大笔收入,记得故事最后写到:“房内的光线很暗,空气非常混浊,姑卡坐在墙角内一堆毯子上。她看见我非常高兴,爬上来亲我的脸颊,同时说:“三毛,你不要走。”“三毛,你想我这样很快会有小孩吗?”她轻轻的问我。我不知怎么回答她,看见她过去胖胖的脸在五天之内瘦得眼眶都陷下去了,我心里一抽,呆呆的望着她。“给我药好吗?那种吃了没有小孩的药?”她急急的低声请求我。我一直移不开自己的视线,定定的看着她十岁的脸。”这样一个快乐的小姑娘却因为这种可笑的风俗对生活充满了无助和迷茫;

如《爱的寻求》中那为爱追寻,就算明知道对方在欺骗自己,哪怕遍体鳞伤也在所不辞的沙仑,或许这可怜的人正如书中所写“他要的是爱,是亲情,是温暖。这么一个拘谨孤单年轻的心,碰到一点即使是假的爱情,也当然要不顾一切地去抓住了”;

如《沙巴军曹》中那个被仇恨充斥了十六年的人,却在最危急的时刻,用自己的生命扑向死亡,来换取那些他一向仇视的撒哈拉威孩子性命的沙巴军曹;

如《哑奴》中那一生为奴却无怨无悔、勤勤恳恳,身体虽是不自由的,但是心是自由的哑奴……

这本书中并没有那些波澜壮观的景色,没有刻骨铭心的爱情,也没有那么华丽的文笔,有的却是用一种平淡的写法叙述书中人们不平凡的生活,或许这也是这本书的魅力所在。

有人说书中的故事是杜撰的,甚至荷西本人都是三毛自己遐想出的,但这真的重要吗?逝者已逝,何必再为这些事情徒增烦恼。对于我来说,这本书读的不是那些惊心动魄,而是作者对理想对生活敢于追求的心,再苦再累也勇于面对,笑着面对!!

《撒哈拉的故事》读书笔记3

三毛曾说,每当我想你一次,天上就掉落一粒沙,于是这世界上就有了撒哈拉。

有人说,三毛与荷西的爱情有着一种沙漠的味道。炽烈,悲壮,平淡中带着不平凡。三毛的一生是不幸的,所爱之人总是不能在她身边多做停留。但她拥有许多人终其一生也得不到的运气,她遇到了愿意给她自由并一心一意爱她的荷西。

在《撒哈拉的故事》“荒山之夜”一文中,荷西带三毛到沙漠中寻找化石,自己却不小心掉进泥淖里,三毛抢救一夜才让荷西从死亡边缘逃脱,彼时已经天亮。三毛问荷西,还要不要找化石了?虚脱了的荷西说,要!看到这里我无奈却也会心地笑了。不羁的三毛有一个愿意陪她流浪,疯狂的丈夫。虽然三毛说,我从未真正爱过他,爱情也是结婚后才开始的。但这两人的爱情真的羡慕死很多人。多少情侣有着浪迹天涯的梦想却停留在出发点上?三毛一句“我要去撒哈拉”,荷西立即默默收拾行李在西属撒哈拉安顿下来,就这样陪三毛去了。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荷西给三毛最大限度的自由,还说就是要三毛自由,自由的三毛才是自己喜欢的三毛。三毛是匹野马,而荷西给了她一整片草原。

《撒哈拉的故事》除了写三毛与荷西的爱情,也记录了三毛感受到的撒哈拉。封闭的撒哈拉,电不常有,电视常年无法打开,许多住民甚至从未见过镜子,照相机这些现代文明的产物;平淡到令人抓狂的撒哈拉,没有“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壮观景象,只有枯燥的生活;落后的撒哈拉,奴隶制度依然存在,法律名存实亡,教父竟是第一次给人主持婚礼;动乱的撒哈拉,有战争,有死亡。《撒哈拉的故事》向世人揭示了撒哈拉不为人知的一面。

《撒哈拉的故事》里,有一个风一样自由不羁,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女子,有一个知己般的男人,有一片遥远的地区,以及许许多多个或温暖或有趣或悲伤的故事……

《撒哈拉的故事》读书笔记4

我一直对三毛怀有一份独特的情感,大抵是心下羡慕有人可以活得如此洒脱不羁,爱她对待生活的态度,一直寻求自然与单纯,从台北到德国,从撒哈拉到美利坚,她的一生似乎都是一个传奇。

对于三毛所有作品都是钟爱的,如果一定要选择,那还是会选择撒哈拉里的三毛。如一朵艳红在沙漠里绽放,沙漠的热度和躁砺让她显得那么饱满、奔突,她满头的黑发和遮挡于后的眼神,有着生命最亮眼的光芒。这段故事记叙着她与荷西的幸福,记录着琐碎的烦恼、忧愁、快乐。同时也带给我从未体验过的沙漠风情。三毛说她第一次见着撒哈拉,像见到久违的故乡。那时她已在异国多年,也心存了各种风情。但还有比沙漠更适合安顿下三毛的云游四方的心的居所吗?沙本是世间最无依无着之物,安定流浪听凭风停风起。而沙漠收容他们——还有三毛,一并揽入它的怀抱。

我想曾经甚至是现在,有很多人因为《撒哈拉的故事》,而爱上沙漠,开始对流浪产生憧憬。从她的小说中,我们可以感受到一个遥远而又新奇的世界,我们可以想象她在沙漠里一步一步行走的模样,可是在现实中我们不曾想象过一个现代人在荒凉的沙漠里会是什么样的生活。一定不是像她所写的那样浪漫,一定有许多艰辛和阻碍,而她居然凭着一时的冲动就拎着少少的行李就去了撒哈拉,所以从中我们还可以读到三毛对于沙漠的渴望是内心洋溢而出的一种对生活超逸不俗的态度,她的浪漫奇想总是可以为枯燥艰辛的沙漠生活制造无限情趣,就连痛苦也好似扎着蝴蝶结的。在三毛的笔下,她还原了一个女人的本性-----天真,热情,心中充满了爱与感恩。一个女人,和自己心爱的人远离故土,来到一个贫瘠,甚至是落后的地方,却从未对生活失望,我们都不知道是什么信念支持着这么一个瘦小的身躯。我想正因为不知道和许多的无法解释,所以我们会心生羡慕。

人们常说,文字如人,三毛的文字,向来都是质朴,感人。阅读她的书,仿佛你是在跟她交谈,而不是在读她的书,就像别后的友人在向你诉说着她远行的故事,不加任何修饰。看的时候舒服,放下时却是如此的感动。

《撒哈拉的故事》读书笔记5

旅行和读书是三毛生命中的两颗一级星,这让她的婚姻也非同寻常。荷西追寻着三毛去到撒哈拉沙漠定居,这种队爱情的追随和执着,让人深感敬佩与感受到爱情的伟大。三毛把大漠的狂野温柔和活力四射的婚姻生活淋漓尽致展现在我们面前,让我们心驰神往。

不得不感叹沙漠的荒凉,宏伟壮观的一片黄沙下,似乎生命并不适合在此生存。可是,生命的足迹却不缺少在这里留下痕迹。在这神秘的国度中,一直沿袭着令人瞠舌的习俗,对现代文明的未知,可是他们却不乏对生命的敬重,对家庭的责任。但看到哑奴受尽主人的压榨与欺凌,x生般受尽指使,对他满心怜悯外,更多的是心生敬畏。如此艰难的生活环境下,不失的是本心,对家庭的责任,对友人的感激。乃是我们现代之人仍需思考的。

三毛为我们打开了撒哈拉的世界,揭开撒哈拉的面纱。不再是死亡的沼泽地,更多的是人类的精神文明支撑起这片神秘的土地。

摆脱世间的尘俗,三毛毅然决然扎进了撒哈拉这片荒漠之中,与荷西共同度过了浪漫的非比寻常的婚姻生活。着让三毛回忆良久,也让读者深深地向往。在繁忙慌乱的现代生活中,学习生活重压之下,我们也期望着这样的新生活新历程,可是我们缺少的正是这样说走就走的勇气……

《撒哈拉的故事》读书笔记6

最初,打开这本书的原因是,想看荷西和三毛的故事。或者是说,想从里面,满足自己青春期的心。但后来这本书,带我走向了沙漠,让我看到了沙漠里的人情常态。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美丽的大漠风光曾深深吸引着三毛,撒哈拉一直是她的梦想,但当她真正在大漠生活时,她才意识到现实和理想的差距真的太大了。沙漠缺水,缺电,缺医少药,物质生活极度缺乏,三毛所需的书也是拜托父母和朋友寄过来,稿件,稿费亦是如此麻烦地传送。那里的人更是愚昧落后的,女人生病不会去医院,权那里的医生都是男的;有些女孩10岁就被迫结婚;有人40年不洗澡……这一切,都曾让三毛难以接受。

但是,三毛很快克服了心理障碍,适应了沙漠生活,她先是把她的出租屋打造成沙漠里的世外桃源,她先从五金店的老板那里讨要棺材板,到处收拾“垃圾”——她认为有用的东西,然后用她和荷西的巧手,搭起了小巧的阳台,粉刷了墙面;打造了椅子、柜子、桌子等。三毛还别出心裁地自己做了窗帘、台布、地毯、床单。他们还利用起一切废物做起了装饰,用废弃车轮作坐垫等等,在干枯的沙漠里,这是一个多么温馨舒适的家啊!

逐渐地,人们都喜欢来她家做客,她们教她们手工识字,送给她一些食物和各种日用品,三毛逐渐在枯燥的生活中找到了乐趣。她用自己所学的知识给别人看病,给牲畜看病。她和荷西在难得的假日一起出门自驾旅行、探险,海边捉鱼……在有限的人生里做着尽可能多的事。

喜欢三毛的那种,勇于追寻梦想,想做就做的洒脱自由;喜欢她那种既然无法改变环境那就去适应环境的乐观态度;喜欢她那化腐朽为神奇的巧手和在平淡生活中发现乐趣的乐观积极生活的态度。喜欢她那种真实自在的人生。她是真正的“沙漠之花”——三毛。

《撒哈拉的故事》读书笔记7

我曾想,我的童年是小村庄,可是,我走不出它的边际,无论远行到何方。就像我追逐着三毛的背影,追逐着那个身在撒哈拉却总是一副“中国脾气”的女子,追逐着那个热爱着饺子,黄瓜炒蛋,骆驼头骨和远方的身影,却永远追赶不上。

一个傍晚,我倚在窗边,数着来往人群的脚步,听着那些我闻所未闻的故事和漫无边际的话题——通常只有匆匆几句。直到夜来了,窗外的人群渐渐稀少,偶尔听见一两声树叶摩擦的声音和一阵风吹过的呼啸般的一瞬响声。这里,这个城市里,原来有这么多我追赶不上的东西。

换一个地方。换一个夜晚。

这个夜晚,我不像以往一样赶着回家,我将不眠,我要和星星的队伍夜谈,肆无忌惮地在夜晚中行走,我要看夜晚如何靠在月光的背上入眠。我要擎一炳烛光,看它的微光流淌成什么模样,然后走街串巷,叩响我曾无意经过的每一扇门窗。再静静地等待天明,等待一个更为明朗的早晨。我要拿起撒哈拉的相片,再放下——拿起,放下,这样反反复复。我一向算不得果断,烟烟雨雨的江南滋生了我优柔寡断的情绪,于是我只好反反复复,开始思考:那些干燥到汗渍渍的日子里,那些偏僻而荒凉的沉默里,那些贫穷又落后的时光里,到底有没有流浪的理由,有没有放弃安稳生活的另一种承诺。答案显然是:有。

三毛说:生命,在这样荒僻落后而贫苦的地方,一样欣欣向荣地滋长着,它,并不是挣扎着生存。撒哈拉——我们倚靠着这最真实的大地,我们行走在着最真实的世界。这片会呼吸的撒哈拉,沉闷的胸膛一起一伏,像一颗心,永远唱着生命的歌。三毛用文字吟颂了撒哈拉的诗,撒哈拉用永不停歇的生命完美了三毛的流浪。于是那些干燥的日子里,衣裳拧出了汗水,毛孔在日晒下更肆无忌惮地大口呼吸着新鲜的空气;那些偏僻而荒凉的沉默里,分明有千年之鼓沉闷的响声,那种呼吸了历史的响声;那些贫穷又落后的时光里,依然有沙漠的阳光从窗子里照进来,人儿也只要咧嘴一笑,自由地深吸一口气。三毛也许会在某一天,抬头看看沙漠的天,沙漠的云,看看不远处的邻居敞开的大门,听听锅碗瓢盆碰撞的声音,听听那些蒙着头纱女孩颤颤的笑声,生命的声音,就是她心的呼吸,她懂得。然后那灵巧的手挥动着笔墨,流淌出一条生命之河,沙漠里的生命之河,本身就在不停地喘息。偶尔也泛几层粼粼的波光,那是太阳腼腆的呼吸,反射的点点灵动之意。

撒哈拉,时间像一群飞鸟,从你身边缓缓飞过,谁知道呢?!城市一座座拔地而起,再一座座支离崩析,只有亘古不变的你,知道迎娶生命的蓝天。但三毛的身影终是走远了,向着她来的方向。那么,可惜——我再也无法将你拼凑完整了,补缀,粘附,加上适度的接合。驼鸣和狰狞的爆裂声,自你的巨唇发出。地平线,凌乱散置于古老的无政府状态里。在撒哈拉,某个缺失了文字的夜晚,我蹲踞在你左耳的丰饶之角,远离风声。数着朱红和深紫的星星。我听你的呼吸一阵一阵地颤抖,我凝神倾听你沉闷的呼吸——像这样细细地听,如河口凝神倾听自己的源头。像这样深深地嗅,嗅一种原始的气息。像这样,在蔚蓝的空气里溶进了无底的渴望。这里,是会呼吸的大地,呼吸里旋转着生命的秘密,诠释着,生命,生活,还有爱。

我想和你一起生活,在某个小镇,共享无尽的黄昏和绵绵不绝的钟声。在这个小镇的旅店里——古老时钟敲出的微弱响声像时间轻轻滴落。我们会有一栋房子,不大,也许只有两个房间,其中一个房间中央,有一个磁砖砌成的炉子,每一块磁砖上画着一幅画:一颗心,一副潜水面具,一朵玫瑰。另一个房间,则由你支配,由你写一堆中国话。而自我们唯一的窗户张望,任何时候,都有一束阳光。荷西会这样对三毛说,他的呼吸会急促起来——Echo,我们一起。

高高的帷布挂上了我的窗户,日光灯上趴着一只不请自来的蚊子,被呼吸扰乱的灯影和我凝笔细思的深情。城市铁铸的地平线,升起了另一个时光的光明。正巧,我合上了《撒哈拉的故事》。

《撒哈拉的故事》读书笔记8

一直以来,我都对这个在撒哈拉大沙漠走出来的奇女子情有独钟。阅读她的文章,总给我带来不一样的感受;了解她的经历,让我对人生的意义豁然开朗。这个奇女子,就是《撒哈拉的故事》的作者,三毛。

三毛是个热爱自由、热衷于幻想,并且不愿与任何繁复妥协的人。当三毛在《国家地理杂志》上看到撒哈拉大沙漠时,她蓦然感受到了那份属于前世的乡愁。从此,她下定决心一定要去那片荒凉的土地,不惧黄沙漫天、风声四起,不为做个女探险家,只为了圆一个心愿:“那里有属于我前世回忆的乡愁”。

于是,三毛来到了撒哈拉,来到了这个叫做阿雍的小镇,住进了一个小而破的房子里,《撒哈拉的故事》由此展开。尽管这里没有水没有电,有的只是漫漫黄沙和骄阳的炙烤,但三毛和荷西很快适应了这里的生活。他们开始自己动手装修房子,为了省钱,甚至用装棺材的木板箱子来做家具。很快,他们就将自己的家装饰成了撒哈拉最美的房子,一个美丽圣洁的殿堂。于是,他们结婚了,最能知晓三毛心意的荷西,送她了一副骆驼头骨!这对富有生活情趣的夫妇,带着一双慧眼,探寻着撒哈拉的故事,正如同三毛所说:“这一次直渡撒哈拉,我们双双坠入它的情网,再也离不开这片没有花朵的荒原了”。

三毛的文章,永远都像是在用一种很温暖的口气,向我们娓娓道来她在撒哈拉的经历以及感受,没有华美的辞藻,却有富有征服力的语言,字字珠玑,打动人心。“人,真是奇怪,没有外人来征服你,就往往看不出自己的价值。”多么富有哲理的语言啊,但细细品味,又是多么符合我们的心理啊:那么多人总是会感到自卑,究其原因是觉得自己不被认可;可假如被许多人虚伪地称赞后,即使你做的并不完美,却也会在别人的言语下滋生傲慢情绪;“生命的过程,无论是阳春白雪、青菜豆腐,我都得尝尝是什么滋味,才不枉走这么一遭!”这话使书外的我感同身受,生命的过程本就是一个享受的过程,又何必惶惶终日,或是平平淡淡度过这一生,我们都应明白一个道理:既来之,则安之。

三毛征服我的,不仅是她那孤独自闭的少年时代、多灾多难的情感历程,也不仅是《撒哈拉的故事》中所提到的那些极富传奇色彩的流浪故事,还有她那些自然天成的真性文字,以及她那份敢做敢爱的真性情。正如同她自己所言,她是灵魂骑在纸背上,红尘不悔追梦人。

正是她那份敢做敢爱的真性情,才造就了她妙笔生花传天涯的极致人生。

而这份绽放在沙漠中的美丽,还在每个读者心中延续……

《撒哈拉的故事》读书笔记9

《撒哈拉的故事》这一本书是我第一次深入去接触三毛这一个作家,三毛我听说的算是比较多,而真正仔细阅读她的作品的就只有这本。说真的我个人对阅读什么的真的没多大兴趣,我会选这本书,是因为书名而吸引。我喜欢去旅游,喜欢去看各个地方的特色,而撒哈拉沙漠更是引起我对它的好奇心。

《撒哈拉的故事》讲述的是三毛在偏远沙漠所经历的一系列有趣的生活故事。在这本书中我看到了一个洒脱随性,有梦想,执着的三毛。

在酷热难耐,物资匮乏的沙漠中,三毛和荷西依然能够在沙漠中生活得乐趣横生真的是难以想象。三毛刚来沙漠,荷西带领三毛去他们居住的地方,房子中间一块四方形的大洞,一间较大的面向着街,另外一间,小得放下一张大床之外,只有进门的地方,还有手臂那么宽大的一条横的空间。厨房是四张报纸平铺起来那么大,有一个污黄色裂了的水槽,还有一个水泥砌起的平台还有个简陋的浴室,地是水泥地,高低不平,墙是空心砖,没有涂石灰。而对于这一间这个不能再简陋的小屋三毛并没有灰心,而是燃起对生活的信心。三毛和荷西用他们的力量去改造自己的房子。白天荷西在外工作,三毛单独一个人去市场拖回别人扔在路边的木料,每隔几个小时便去守着它们,殊不知这些木材原是装棺材的木箱,得知真相后,她俩哈哈大笑,反而更喜欢自家特别的新桌子。这样的笑话实在弄出不少,但他们在拥有乐趣的背后,还有很多不为人知的心酸是我们很难

在沙漠中少不了的当然是那里的当地人——撒哈拉威人。撒哈拉威人的外表上看上去都是极肮脏而邋遢的,不清洁的衣着和气味,使人产生一种错觉。在《沙漠观浴记》那章中更是看得令人目瞪口呆,那些洗澡的人用一片小石头刮自己的身上,那不知多久没洗澡的身子全身的黑浆都被刮出来了,整个浴堂都充满着令人恶心的东西,不禁让人觉得反胃。三毛和荷西对人和气,不小气这一点,让他们的邻居充分给利用,什么千奇百怪的东西都来借,给了他们不会还,基本上除了三毛的牙刷和三毛的丈夫,家里的东西都借过了。而你不借给他们他们就说伤害了他们的骄傲,真是让人可恨又好笑的撒哈拉威人。同时他们又是无知的人。在《收魂记》中三毛为大漠中的女子拍照,而这家的男子却说三毛收了她们的魂,以为她们快要死去。当三毛拿出镜子,照在老人的面前时,他们看了一眼镜子,大叫得几乎翻下车去。可见他们的无知,处于辽阔的大沙漠中,面对浩瀚的黄土,脑海里有的是那些愚昧的说法,真是令人可怜。

当地人思想落后且迷信,善良者有之,但更多人往往以自己的利益为重。《哑奴》这一篇就很好得体现出来。这一篇也是我在这本书中最喜爱,最感动的一篇。哑奴这一家一生都要为财主做事。当地的土财主们肆意差遣奴隶为自己挣钱,而三毛看不惯这践踏人权的事,不顾当地人的劝告和哑奴成为了好朋友,她常常给哑奴送去食物,请他来家里做客,偷偷塞给他钱,哑奴非常感激并请三毛和荷西到他家做客。哑奴他是最好的泥水匠,拥有这一身的好本领,本应该有很好的生活,但他是奴隶,注定是贫穷的,但他没有对生活感到绝望,因为他有一个家,尽管他的太太是一个白痴,他做的所有的一切都是为了家。虽然他做的一切都是因为他身为奴隶所要做的但正如他自己所说“我的身体虽是不自由的,但我的心是自由的.。”一个身体受到约束的人,能够说出这样的话,他的内心是足够强大的。但是他最终的命运还是逃不过要被财主用来做买卖交易,三毛得知,在哑奴临走之际,三毛哭着把一条彩色大毯披在哑奴的肩头,哑奴却挣脱枷锁把东西都递给妻与孩子们,他竭力地想对太太说话,却发不出一点声音,三毛哭着看着哑奴离开,她只能看着却不能帮哑奴脱离分离的绝境……

在这本书更为重要的是爱,那一份荷西对三毛真挚的爱。在别人认为三毛这一举动是个笑话时,荷西是唯一不笑话她,不阻止她,更不拖累她的人。当初三毛不顾一切来到撒哈拉,荷西只是默默的收拾行李,在沙漠找到了工作,等着三毛踏上那片土地。荷西对三毛的爱虽然没有轰轰烈烈,却平凡得伟大。三毛是一个一意孤行的倔强女子,但当有一个人愿意为了她去沙漠里受苦时,这个倔强的女子已经决定要跟那个人天涯海角一辈子流浪下去了。这平淡深远的结合,意味着不离不弃。在荒山的那一个惊心动魄的夜晚,三毛没有选择离去,而是想尽办法营救心爱的丈夫;在符咒让三毛痛不欲生的时刻,荷西一直陪在她身边,因担忧而变得慌乱。这就是简单却深刻的爱。如三毛所说:“飞蛾扑火时,一定是极快乐和幸福的。”这样的爱,令人肃然起敬。

看完整本书让我有种想立马收拾行装,游走天下的感觉,可我没有三毛那么果断。一个女子,仅因为儿时的梦想,仅因为那一半的乡愁,毅然背起行囊,踏上那未知却又向往的神秘大漠。没有犹豫,没有迟疑,不顾众人诧异的眼光。那该是一个多么随性的女子。连她自己也说,“我在这个世界上,向来不觉得是芸芸众生里的一份子,我常常要跑出一般人生活着的轨道,做出解释不出原因的事情来”。三毛是聪明的,她不会让自己被束缚在一片狭小的天地,她由来向往自由,喜欢我行我素,所以才会有《撒哈拉的故事》,所以才会有在她装点下异常美丽的沙漠。要知道,摆脱尘世的束缚,只做自己,没有一颗坚定的心与非凡的勇气,是万万不能做到的,纵使做到了,亦不能坚持下去。但三毛做到了。

我也想像三毛那样的随性,我行我素。之前看过一本书,书里面有句话我很喜欢,一个人旅行以为自己看得多的是这个世界,可在当中看得最清楚的是自己。一个人不愿意去尝试永远都不知道自己的潜力有多大,在旅行中所遇到的正是未知的,等待自己去探讨的东西也是数不清的,趁着年轻,为什么不出去走走,看看不一样的世界。

我真的非常想去外面的世界看看,但前提必须要充实自己,有能力去应对未知的世界,我相信总有一天我会完成我自己的着一理想。

《撒哈拉的故事》读书笔记10

《撒哈拉的故事》,感触最深的是三毛在恶劣的环境下依然积极向上,享受生活的精神。在这本书里,有我向往的生活。即使在荒无人烟,物资匮乏,语言和文明都不相通的沙漠上,三毛这个聪明的女人,总是能把“罗马城”建在沙地上,能让天堂鸟在沙漠里燃烧。

一个女子,仅因为儿时的一个梦想,和一半乡愁,就毅然背起行囊,踏上那未知却又向往的神秘大漠。没有犹豫,没有迟疑,不顾众人诧异的眼光。那该是一个多么随性的女子,她向来不觉得是芸芸众生里的一份子,她常常要跑出一般人生活着的轨道,做出解释不出原因的事情来。于是才有了《撒哈拉的故事》,一个被她装点得异常美丽的沙漠。

三毛是聪明的,她不会让自己被束缚在一片狭小的天地,她由来向往自由,喜欢我行我素,于是她流浪,流浪远方。贫瘠广阔的沙漠在她的眼里充满了诱惑,她抛弃了繁华便利的都市生活,来到了物资匮乏的大沙漠。沙漠确实不负她所望,“无际的黄沙上有寂寞的大风呜咽的吹过,天,是高的,地是沉厚雄壮而安静的。是黄昏,落日将沙漠染成鲜血的红色,凄艳恐怖。近乎初冬的气候,在原本期待着炎热烈日的心情下,大地化转为一片诗意的苍凉。”沙漠中水源奇缺,物质匮乏,白天阳光毒辣,夜里却冰寒刺骨,没有充足的衣物让她维持身体的温暖,她的家狭窄简陋,没有家具,没有床,顶上还有一个大窟窿。

但这都难不倒三毛,她有一颗坚定的心和非凡的勇气,她一步一步的建立起属于他们自己的“沙地城堡”,原本简陋的屋子逐渐变得窗明几净,充满了异国之情,浪漫而美丽。他用空心砖铺在房间的右排,上面用棺材外板放上,再买了两个厚海棉垫,一个竖放靠墙,一个贴着平放在板上,上面盖上跟窗廉一样的彩色条纹布,后面用线密密缝起来。它,成了一个货真价实的长沙发,重重的色彩配上雪白的墙,分外的明朗美丽。桌子,她用白布铺上,上面放了她的母亲寄来的细竹廉卷。甚至寄了她要的中国棉纸糊的灯罩来。等母亲的棉纸灯罩低低的挂着,林怀民那张黑底白字的“灵门舞集”四个龙飞凤舞的中国书法贴在墙上时,他们的家,开始有了说不出的气氛和情调。这样的家,才有了精益求精的心情。

三毛是个浪漫的女子,在这诗意的生活背后,有初来的困窘,有别样的艰辛,更有对沙漠和生活的热爱。她对美和艺术的追求更是从没停止。用旧的汽车外胎,拾回来洗清洁,平放在席子上,里面填上一个红布坐垫,像一个鸟巢,谁来了也抢着坐。深绿色的大水瓶抱回家来,上面插上一丛怒放的野地荆棘,那感觉有一种强烈痛苦的诗意。不同的汽水瓶,买下小罐的油漆给它们厚厚的涂上印地安人似的图案和色彩。骆驼的头骨早已放在书架上。荷西用铁皮和玻璃做了一盏风灯。快腐烂的羊皮,拾回来学沙哈威人先用盐,再涂“色伯”(明矾)硝出来,又是一张坐垫。见到一位沙哈拉威男人所刻的雕像是更是难掩自己内心的感动,他的创作粗糙感人而自然,充满艺术的美感。

三毛的内心充满了侠义和一颗真挚的善良的心,用现代文明的角度去看待沙漠的旧俗和古代文明。三毛为姑卡只有十岁就出嫁,新郎用暴力夺取一个小女孩的贞操而感到愤怒,替姑卡的遭遇感到同情,没有人敢为她站出来说一句话,只有三毛,这个冲动但又善良的女人敢这么说这么做。纵使不喜欢他们落后的风俗习惯,却从来没有看不起那些愚昧的人们。面对他们无理的甚至啼笑皆非的要求,三毛都应允了,甚至帮他们治病,教妇女们知识,帮房东的母羊脱掉衣胞。文明与愚昧是不分等级的。文明人并不意味着高人一等,只是侥幸出生在一个文明的国度,侥幸比那些落后地区的人们多学了点知识,所以,这并不能成为文明人炫耀的资本。

在《撒哈拉的故事》这本书里,字里行间,无不透露着三毛对当地居民的尊重和爱护。也许在相处过程中,有小小的矛盾和不满,但三毛总是机巧地处理他们之间的关系,她始终以公平的心态与他们相处,不卑不亢,于是,所有的摩擦都变得那么的有趣。她在《沙漠观浴记》描述了撒哈拉人的肮脏、奇异生活习俗。由于沙漠缺水,她们三四年才洗一次澡,洗澡的方式闻所未闻,用石片刮掉身上的污垢,还用海水灌肠,让人真实地感受到沙漠环境的恶劣与生活方式的落后,也为三毛在沙漠的生活捏了一把汗。

《撒哈拉的故事》中,荷西和三毛之间的爱恋简单而深刻。当三毛决心远走沙漠时,荷西没有劝阻,而是默默地收拾了行李,先三毛一步到了大漠上找到工作。在荒山的那个惊心动魄的夜晚,三毛没有选择离去,而是留下来营救丈夫。在《沙漠中的饭店》中,她以一个中国人的身份,给大家烹饪来自中国的食物,然后深受大家的喜爱。第一道菜“粉丝煮鸡汤”,还把粉丝比作了春雨一般,第二道菜叫蚂蚁上树,更加受到大家的喜爱。还有“荷西含情脉脉地望了我一眼,婚后他第一次如情人一样地望着我,使我受宠若惊,不巧那天辫子飞散,状如女鬼。”在做中国菜之余,还会抒情,三毛与荷西的感情是多么令人羡慕与向往啊。书中“黄脸婆”等等都是夫妻生活的一种很有情调的调侃,这不是骂,而是一种更深层次的爱。

三毛经历过许多挫折,但我没有在她的言语中看到一个“苦”字,可见她是一位乐观豁达的女性。途跋涉,历程艰辛,但他们依然微笑面对,我们的人生也如此,就像海面不可能永远都风平浪静,我们只有拥有一颗乐观的平常心去静观其变,我们才能用生命去过好生活中的每一天。

三毛的文字,向来都是质朴,感人。“阅读她的书,仿佛你是在跟她交谈,而不是在读她的书,就像别后的友人在向你诉说着她远行的故事,不加任何修饰。看的时候舒服,放下时却是如此的感动。”在读这本《撒哈拉的故事》后,我也读懂了三毛,读懂了她的美,她的灵魂如漂泊的女子,去寻找幸福的国度。从她的身上我开始感知并感悟到了对生活的执着,追求,以及对生活的热爱,让我学会了无论生活中有多大的困难,我也要抱着乐观的心态去面对自己的人生,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和自由。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1

我大概也算是出生在“书香门第”吧!因为打我记事以来,家里的书柜里,桌子上、茶几上、甚至凳子上,随处可见的大都是书,因此妈妈常抱怨家里太“凌乱”。

在这样的环境里,想不认识字都难。于是,三、四岁,我就认识了不少字。看图识字、幼儿读物、还有爸爸、妈妈经常给我讲的那些故事书上的故事,成了我幼年时代的精神粮食。

稍稍懂事了,我把爸爸的书翻了个遍,虽然不少是爸爸教书用的,我还是饶有兴趣地东翻翻、西看看,以至于爸爸找不到书的时候还是我帮他找到的。

幼儿时候,我最喜欢那些彩页的童话故事,它们把我带进了一个个生动的童话世界。好几套童话故事书几乎都让我翻烂了,那些五彩绚丽的故事似乎印在了我的脑海里,终身忘不了了。

上小学了,语文老师很惊讶我的语言理解能力。我的作文常被老师当作范文在班上念,同学们羡慕地问我,“陈玥,你的语文为什么这么棒?”我也毫不卖关子地告诉他们——多读书呗!

有书读是福气,我爸爸曾告诉我他小时候的理想就是想当书店里的营业员,他们那个年代,书很少,好书就更少。好不容易买到或借到一本书,常常是爱不释手,挑灯夜战——难怪他眼睛近视。他很爱惜书,小时候看过的书不少仍然保留着。

读古今书籍犹如欣赏美丽的画卷,历史上叱咤风云的人物缤纷无限,中外新奇事物琳琅满目。徜徉在书的海洋,朝可拜谒孔子,暮可走访太白;夏可观十里荷花,秋可赏三秋桂子;意在北可驰骋塞外草原,心向南可流连江南雨巷……在书中能让你发现一个又一个神奇:随“突尼斯”骑鹅旅行,和多萝茜寻访《绿野仙踪》;“嫦娥奔月”让我们有了探月计划,《海里两万里》的科幻让人类遨游湛蓝的海洋……有书可读实在是人生一件乐事!

我渴望通过“书籍”这座桥梁与智者交流,打开通往世界之窗。在浩如烟海的书籍里,我恨不得多长一双眼睛——咳,那不成了“四眼狗”了吗?——噢!这句话犯忌,对老爸不尊重,删去!

腹有诗书气自华,我手捧“宝书”闯天涯!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2

如果把知识比作花朵,那书籍就是深扎泥土的老根;如果把知识比酒瓶,那书籍就是甘甜可口的美酒;如果把知识比作夜空,那书籍就是那颗颗耀眼的星星。

谈到读书,我便忍不住把自己的心里话一字不漏地说出来。

我从小就会听大人们讲故事,因为我觉得故事的内容很有趣。而且,我还认为读书是每个人在人生必须经过的一条路。书可以让整个世界变得更有趣,令人生变得丰富多彩,让个人变得更有品味。

我仍然依记得,在我7岁的时候,我读了拼音版的《国王的新衣》,我觉得故事中的两个骗子非常狡猾、可恶。9岁时,我再一次翻开这本书,我想起了自己以前那天真而可笑的想法时,不禁为自己的幼稚感到有趣。12岁时,我再次读此书时,我感谢故事中那个诚实的孩子给我的启示。现在读此书,我看到的是国王的虚伪和大臣们的贪生怕死令来感到可笑、可悲。

我爱看书,是书令我自由地邀翔在知识的海洋里;是书令我写意地徜徉在科学的世界中,是书令我学会了真、善、美;是书令我明白了是非黑白;是书教会了我独立自强;是书让我领会了人生的真谛……在看《鲁滨逊漂流记》时,我看到了鲁滨逊的勇敢、坚强,不畏困难的精神。想到了做人也要勇敢、坚强、不畏困难。在看《爱的教育》时,我深深地体会到了书中人物的善良,他们乐于助人,有一颗“同情之心“。在看《中华上下五千年》时,我知道了中知道了中国的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读书,可以让我懂得许多人生哲理。书让我知道了作为女性的尊严,像裴多菲说的“若为自由放,二者皆可抛。”伏尔泰曾说过“劳动是快活的根源。”这句话中,我知道了劳动也是一种快乐。达尔文说过一句话让我感动,他说:“幸运喜欢照顾勇敢的人。”这句话使我懂得做人就要勇敢。

我感到我就是一个朴实的劳动者,辛苦的耕耘,而上帝喜欢照顾勤劳的人。我得到的不是水中月,而是累累硕果,似蜜的甜泉。我真佩服卢俊,他说:“耐心虽苦,成果却甜。”

写到这里,我不禁想起了一句话:“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3

歌德曾经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在和高尚的人谈话。”书是我必不可少的良师益友,就像鱼离不开水,草离不开土壤一样。

我对阅读的兴趣是从三年级开始的,那时我们学校开展“读书节”和“好书淘淘乐”活动。大家可以把自已珍藏的好书,带到学校来互相交换阅读。刚开始,我对阅读不太感兴趣,只是对新开展的读书活动所感兴趣。每天中午,我都会带一本好书,兴高采烈得回家阅读。久而久之,我便养成了爱读书的习惯。从三年级到现在,我家书柜中摆满了各种各样的课外阅读书籍。我从书中吸取了许多精华,书成了我生活中的一部分,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在知识的海洋里寻找到了宝藏。

一个星期天的下午,天气炎热,我和妈妈有了一个共同的想法,就是去新华书店看书,因为那里既安静又凉快。到了书店,我的目光仿佛一个红外线探测器扫视着书架中的每一本书。突然,我发现了一本经典的著作——《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哇!我的心一阵狂跳,这就是我梦寐以求想看的书,今天终于实现愿望了。我一边看心爱的书,一边拿着准备好的笔和笔记本,摘抄书中的好词、好句子。站在一旁的妈妈看我读书入迷了,决定把这本书买了送给我当作生日礼物。我高兴极了,大喊:“妈妈万岁,读书万岁。”当我读完这本书后,我感受很深,我从书中的学到了主人公海伦﹒凯勒的不屈不挠,坚忍不拔的精神,这对我以后的学习有很大的帮忙。

由于我对写作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我主动要求妈妈帮我报名参加盐城晚报的小记者活动。在小记者组织的实践活动中,我参观了南洋飞机场和悦达纺织集团等地方,学到了闻所未闻的东西,同时我还在盐城晚报上发表了几篇作文。例如:“开拓进取的悦达人”、“秋天的枫叶”、“我学会骑自行车”等优秀作文,其中“我学会骑自行车”在盐城晚报作文比赛中荣获了二等奖。成绩的取得,让我在今后的写作道路上更加坚定了读书的信念。

书,让我从一个幼稚的儿童成为一个智慧的学生,让我的心灵增加了许多幻想,我喜欢读书,喜欢沉浸在书的海洋里。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4

从小到大,我阅读过的课外书很多,从最初的漫画书《三毛流浪记》、《父与子》、《丁丁历险记》、《多啦a梦》,到名著《鲁滨孙漂流记》、《金银岛》、《西游记》、《红楼梦》、《水浒传》……

在我读过的阅读书目当中,让我印象最深刻是《西游记》这本书,它主要讲了意志坚定的唐僧带领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和尚三个徒弟去西天取经,五指山收复孙悟空、高老庄智降猪八戒、流沙河勇斗沙和尚,猴王大闹五庄观、悟空三打白骨精、大圣挪骗宝贝、车迟国猴王显法、悟空三调芭蕉扇、功成行满到灵山等经典故事,成功的讲述了来自大唐唐太宗贞观年间僧人玄奘历尽艰难到印度取经的真实故事,塑造了孙悟空不屈不挠的斗争精神,横扫妖魔的无畏气概,也代表了正义的力量。猪八戒它贪吃贪睡,自私好色,而且好进馋言。唐僧虽然懦弱胆小,缺乏社会经验,但凭着坚定的信念,义无反顾,历尽磨难,取得了真经。他身上凝聚着人类成功者身上所具备的坚忍不拔、百折不挠的优秀品质。

当我看到这段片段:好猴王,束一束棉布直裰,撩起虎皮裙子,揝着金箍棒,抖数精神,径临涧壑,半云半雾的,在那水面上,高叫道:“泼泥鳅,还我马来,还我马来!”却说那龙,吃了三藏的马,伏在那涧底中间,潜灵养性。听得有人叫索马,按不住心中火发,纵身跃浪翻波,跳将上来道:“是哪个敢在这儿大话伤我?”行者见了他,大咤一声:“别走!还我马来!”轮着棍,劈头就打。那条龙张牙舞爪来抓。他两个在涧边前,来来往往,战罢多时,盘旋良久。那条龙力软筋麻,不能抵敌,打一个转身,又撺于水内,深潜涧底,再不出头,被猴王骂詈不绝,也只推耳聋。

经过反复的阅读《西游记》这本书我从中收获了对于目标一定要坚定信念,不到最后不能放弃,千万不能像猪八戒一样遇到困难和挫折就畏畏缩缩、丧失对自己的信心。在生活中如此,在学习中也是如此。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5

我的爱好像彩虹一样缤纷多彩。有画画、唱歌、练字……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阅读了。你知道我究竟有多喜欢阅读吗?这还有一个有趣的故事呢!

晚上我一做好作业,就拿起一本《草房子》来看。还没过多久,妈妈便喊吃饭了,我好像没听见似的,还是聚精会神地看着书。妈妈有喊了我几声,让我吃饭。我听见妈妈说话的声音变得有点凶,还带了点火药味,我连忙把书放在旁边,飞快的跑到餐桌前把饭吃掉。刚刚吃完饭,我就走到书桌旁,准备打开书看,妈妈又对我说:“把衣服收拾好,马上洗澡。”我呢,也不得不服从妈妈的命令,只好依依不舍的离开了书桌。刚洗过澡,我原本想:“这下我可以好好的看一会儿书了。”我刚要坐到椅子上,妈妈就过来对我说:“时间不早了,快点睡觉吧!”我当时就好像被雷劈了一下似的,站在那傻眼了。

这是我脑子里冒出了一条“鬼主意”。心想:“既然妈妈叫我上床睡觉,不如我就在床上看书吧!”想着,便乘妈妈不注意,我把一本书和一把手电筒神不知、鬼不觉的放进了被子里。便假装打着呵气对妈妈说:“妈妈,我要睡觉了,那你走吧。”妈妈一走,我的计谋就得逞了!

我先钻进被子里,把手电筒打开。灯光照着书里的字,看起来很清楚。每当我看到让人伤心的地方我的心就好像被一块冰镇住了。每当我看到令人生气的那一段,就好像心里填满了火药!气的肺都要炸了!恨不得把那个令我生气的人拖出来揍一顿。每当我看到有趣、很幽默的地方,也会情不自禁的笑起来。你别看我只顾着看书,其实我的耳朵有一个“重任”,妈妈会经常到我房间来“巡逻”,我的耳朵就会听见外面有没有声音,如果有声音,我就把书和手电筒藏起来假装睡觉。如果没有声音,我就继续看着书。

过了一会儿,妈妈就过来“巡逻”了。我急忙把书藏在枕头下面,把手电筒藏进被子里,然后我假装睡得很熟。妈妈过来了,看我睡得很熟,就走了。“哈哈,我居然没有被发现!”我心里可高兴了。我又继续看书,看了很久很久,我居然睡着了!第二天早晨,我被妈妈发现了。

看,这就是我阅读的故事!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6

大家都知道我是个爱阅读的学生吧?光看我家的书架就足以让你晕倒。偷偷告诉你,我家共有十一个书架,上面“住宿”着琳琅满目的书籍呢!若你来我家玩,路过我的书架,保你大吃一惊!!现在,我来向你讲诉一个我三年级的故事吧!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透过云层,照在我的身上。我揉了揉双眼,睡意朦胧的睁开,缓缓的打了一个哈欠,一个劲儿的坐了起来,撇了撇身旁的闹钟:哇!才5:00!太棒了,可以看一个多小时的书了!!我蹑手蹑脚的下了床,胡乱的披上了一件睡衣,随手抓了一本童话书,坐在床上,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一页,两页,三页,书上的纸张顺着我的手,响起了“沙沙沙”的声音;四页,五页,六页,我顺着黎明的光芒,细细的阅读着它,品味着它。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我不稍的撇了撇闹钟:糟糕!时间怎么过的这么快,已经7:10分了!我平时可是在这个时间出门的呀!!再说,我还是今天领读的值日班长!!!7:50就要领读!!!!

平时,妈妈都说我的速度向慢镜头回放,可今天,我和平时可不一样,速度快得就像快镜头回放。我飞快的刷完牙洗完脸,随便披上了一件衣服。等我迅速地干完了一系列的等等事情时,已经7:40分了。

我本来想坐三轮车的,可为了赶时间,我一个箭步跨上了出租车。出租车在马路上飞快地行驶着,可我还是一个劲儿的催促道:“快点儿,快点儿!”

终于到学校了,我从一个跑步弱手变成了一个飞毛腿,以一秒三百米的速度冲向教室。我低头望了望表,现在已经7:49了。真是不幸中的万幸啊,我在一分钟前赶到了教室。

看来我得控制一下我自己,不能对书这么入迷了。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7

淡淡的墨香,洁白的纸张,一个个飞舞的精灵,一段段跳跃的文字——书,她是我一生中最知心的朋友,她是我成长道路上最美的记忆。牵着书的手,我收获了最宝贵的财富,我在不知不觉中长大。

小时候的我,永远都是无忧无虑的。玩累了,疯够了,躺在床上。每到这时,总会拿着一本厚厚的漫画书,放在我的手上。翻开书,那夸张的人物形象映入眼帘。虽然看不懂上面那星星点点的.文字,但活泼 生动的小主人公却以它独特的姿态演绎着一幕又一幕无厘头的故事。它就像一个小吸盘一样把我吸在家里,让我在安静的氛围里也能过得充实愉快。精彩之处,总会逗得我哈哈大笑。此刻,全身的疲惫已经一扫而光,剩下轻松与愉悦。慢慢地,我进入梦乡,连梦里都有自己甜甜的笑脸。

书,让我在长大中收获快乐。

渐渐地,步入了小学,我越来越喜欢读书了。一次课间,我正聚精会神地读者《安徒生童话》,后面的突然要向我借钢笔,我把钢笔递给他,只听见他说:“钢笔好像没墨水了。”我回头一看,他正将钢笔的推手往下一推,一股墨汁猛地一下喷射出来。顿时,我身上那件雪白的衬衫立刻染成了“豹纹式”。我气极了,刚想和他大吵一架,忽然想起童话书里的灰姑娘,她的与继母对她那么恶毒,她都愿意原谅她们,我为什么不能呢?看着他满脸的歉意,我笑着对他说:“没关系,洗洗就好了。”他听了,也笑了。

书,让我在长大中收获宽容。

书,让我在长大中收获坚强。

书,让我收获了最宝贵的财富。牵着书的手,我能体会到的不再是简单的快乐,而是深刻的情感。牵着书的手,长大的不只是身体,还有心灵!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8

小时候我就喜欢画画,动不动就会拿起蜡笔、水彩笔涂鸦一阵。我经过的地方常常会有一条彩色的线或一只变了形的兔子,至今家里墙上还留着我的“杰作”。

有人会问,画画跟看书有什么关系呢?我来告诉你吧。画画不仅仅要靠自己想象,还要参考书上的图画,要想精通绘画,还得从书中学会技巧和方法。

画画是我的兴趣爱好,爸爸妈妈鼓励我先自学。这天,我在图书馆,走到“艺术”这条长廊时,我情不自禁地停下了脚步,手在书上拨来拨去,细细地盯着每一本书的书名。这时,我看见了一本粉红色的《超级漫画技法宝典2》,欣喜若狂地将它捧起,快步走到桌子边,翻开书本,津津有味地看起来。没多久我发现这正是我梦寐以求的一本全方位指导动漫绘画的书!兴奋的我立即拿出手机,给爸爸发了一条短信,请爸爸替我网购这本书,爸爸同意了。正当我想再了解一下这本书,一位小姑年跑了过来,在我桌边停下来,看了看书的封面,然后小声地问到:“请问这本书你打算还吗?”我紧紧地抱住书说:“我打算借。”她一副失望的表情,也走向了“艺术”那一条走廊。我心想:“现在的‘漫迷’可真多呀,我可要好好努力,免得看了这么多书还一事无成。”

心爱的漫画宝典到手后,我心中有说不出的高兴。我从第一章开始细细品读,把注意事项、特点什么一类的词全划下来。看看上面的图片,有时我会文思如泉,涌现出一个个形象,那时我就根据书上说的、自己想的、现实中结合起来,动笔画着试试。两个月下来,我不、圈起来,还要多练练笔。让我们一起爬上人类进步的阶梯,登上书的顶峰吧!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9

“饭可一日不吃,觉可一日不睡,书不可一日不读。”这是一位伟人——爷爷说的。这句话表现出了毛爷爷对读书的酷爱。我也为读书痴迷而深深地陷入其中。下面就让我来给大家讲个小故事吧!

有一次,我在自己的房间读罗伯特—罗素的作品《兔子坡》。书中绘声绘色的故事吸引着我的好奇心,越看越觉得有趣,我非要把这本书看完不可。“涵涵,吃饭啦。”妈妈在厨房叫我。“马上!”我立刻回了一句。心想:先把这页看完了吧。可谁知,越看越停不下来。“徐一涵,这都几点了,你干嘛呢?不吃饭了啊?!”妈妈怒气冲冲的走了进来,“哈啊,老妈,这才几点啊……啊哈哈,都过了半个小时了啊……啊哈哈,我马上……马上就去洗手吃饭,您……您大人有大量,绕了小的吧。”说完,我一溜烟儿就没影了。

还有一件关于书的事。记得,那是今年暑假的一天,我去深圳的老姨家玩儿。我和大宝、小宝(我老姨生的一对儿龙凤胎)玩儿的正欢,无意间发现客厅的墙上有两个大字:煮书!我思来想去也搞不懂这两个字的意思。“煮书?书也能煮吗?”我跑去问在厨房做饭的老姨,“老姨,书也能‘煮’吗?‘煮书’是什么意思?”“当然啦,是东西就能煮啊!不过‘煮书’的意思嘛,最早提出文字可以‘煮’的,是宋代的董嗣杲所谓‘煮书’,就是反复品读、钻研,将书中的内容深入了解,透彻了解。”我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又问“那我应该怎么做呢?”“你可以先从你们的教科书入手啊!”老姨笑着回道。“嗯,我知道了,谢谢老姨!”“不用谢!”

我要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我还要做一个“腹有诗书气自华”的人。加油!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10

从小我就喜欢阅读。从一开始的图片画到带着拼音文字的故事书,再到只有文字的书籍,我都一路看了过来,少说也有几百本。妈妈夸我是个爱看书的好孩子,说我与阅读有不解之缘。

在我还在上幼儿园的时候,妈妈去上班了,我一个人待在家,十分无聊,于是我翻箱倒柜,想找到能打发时间的东西。终于,我找到了一本童话故事书《神笔马良》,我十分开心,坐在沙发上津津有味地看起来。妈妈回来见家里乱七八糟,还以为进小偷了。我告诉妈妈缘由后,以为妈妈会责备我,但是没有,妈妈还说看书是个好习惯,要保持。几天后妈妈又给我买了许多的书:有作文书,故事书,小说……各种各样,从此我的阅读范围越来越广泛,知道的东西也越来越多。只要一有时间,我就会在书的海洋中自由自在的遨游。

我曾与爱丽丝一起漫游仙境;也曾与《青铜葵花》里的主人公一起体会人间的真情;还与《根鸟》一起逃离坏人的磨爪……阅读到精彩的地方,我会忘乎所以,更让我爱不释手。通过这些书籍,我能深深地体会主人公的喜怒哀乐,了解了他们之间深深地情意。有了阅读,我的生活也不再孤单寂寞,文字像可爱的小精灵一样在我的脑海里跳动,给我带来快乐与知识,伴着我健康成长,让我进步。

记得有一次作文比赛以童话为题,因为我读了许多相关的书籍,想象力丰富很多,得了奖,我十分开心,同学和老师,还有爸爸妈妈都表扬了我,有了他们的夸赞和鼓励,我更认识到了阅读的好处,更加爱上了阅读。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以后,我还要坚持多看多读,并且带动同学们一起,共同进步。我要把阅读当成一位语文老师;当成知己,让它充实。点化。陪伴我一生。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11

我是一个“爱啃书的小书虫”。只要是我喜欢的书,我就一定要“啃”到底。

记得有一次,我正在“啃”书,妈妈突然叫我:“朱?B怡,洗手吃饭啦!”因为当时“啃”得正带劲儿,被妈妈这么一喊,心里不禁烦躁起来,说:“我不饿!你们先吃,我等一会儿吃。”嘴上说是一会儿吃,其实已经忘记了时间,不知不觉中,过去了一个小时,我还依然沉迷在阅读的故事中,直到被妈妈责怪,才心不甘情不愿地放下书。谁让咱答应过一会儿去吃饭呢,一言既出驷马难追,吃饭吧。

还有一次,应该是在我二年级的时候,我正在看《阿凡提的故事智慧篇》,我的前桌冷不防地把我正捧读的书给抽走了,说:“朱?B怡!别看啦,再看就成书呆子咯,出去运动一下吧!”“好,你回答我一个问题,答对了,我就跟你出去玩,如果没答对,就让我在这儿安静地读书好不好?”因为不想在看书的时候被打断,也不想冷了同学的善意,所以,我给了自己一个争取继续看书的机会。结果,是我的小聪明得逞,我争取到了继续看书,哈哈哈……

类似的小故事还有很多。无论是主动挑选的书籍,还是被爸爸妈妈所强迫阅读的书籍,总之,我喜欢上了阅读。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从很小的时候看图文并茂的幼儿书籍,到现在的唐诗宋词元曲、名人传记,以及为了提高写作能力而阅读的优秀作文等等,虽然有些书,我还无法完全理解作者要表达的意思,但是坚持阅读,我已经收获了很多学校里、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

在书海里遨游,让我整个人都感觉到了充实。我喜欢读书!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12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个是苏联世界著名文学家、革命家高尔基的名言。人们只有多读书才能够获取更大的知识和进步。

记得有一次我家还不是那么富有,有一次我正在吃饭的时候,突然看见哥哥的桌子上有几本厚厚的书,我便走过去看一看,哇!天呀,是书,真的是书!因为之前哥哥借书的时候都不给我看,所以这一次我只好把书偷偷的拿到客厅,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到了晚上,我已经“咬”完一本书了,哥哥也回来了。回到房间时,发现那几本书不见了,哥哥马上去问妈妈,可是妈妈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说了一句,“我不知道你的书在哪。”然后就马上跑回厨房炒菜了,哥哥一听妈妈说不知道,就立即“疯”了,因为那是他向同学借的书,哥哥答应下个星期是还的,可是现在丢了,他怎么还啊?

那时哥哥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着急,突然他想到了书应该是被我拿了,就立即跑向客厅,那时我正在看书,一看见哥哥来了,我立马把书藏在了课桌上,哥哥严厉地说:“是不是你拿了我的书。”我红着脸说:“我没有。”经过了半个小时的询问,哥哥终于放弃了,垂头丧气地走了。我看着哥哥,心里愧疚地想着:“你太狠了,你居然拿了别人的书又不承认。”后来我决定把书还给哥哥。

第二天早晨,我走向哥哥的桌子,哥哥正好也在那里,我走向哥哥,对他说:“哥哥,对不起,我拿了你的书,我那个时候没有向你承认错误,对不起!”“其实我早就发现你拿了我的书了,只是故意没说,如果你想拿就拿去看吧。”哥哥摸着我的头说。我说:“谢谢哥哥。”然后哼着小歌,开开心心地走了。

书是可以给我们带来快乐的,给我们带来乐趣的,也可以给我们带来知识,所以我们一定要多看书。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13

书是一艘小船,能开往知识的海洋。书是一架阶梯,能攀登知识之峰。书是一双翅膀,带你领略万千的世界。

从前,我是个特别讨厌读书的人,一见到书就像老鼠见到猫一样惊慌失色。有一天,妈妈带了两本书回来家里,我见状以为是让我看,我急忙跑到书房从书架上抽出一本漫画书来看。看了有一小时左右,便沉不住气了,心想:妈妈怎么还不来呢?想着想着就走到了客厅,可是眼前的一幕惊的我嘴巴成了“O”型。妈妈竟然悠闲地坐在沙发上津津有味的看着那本书,我连忙走到妈妈跟前定睛一看“哇哦”!那有趣的故事情节,那优美的文字,一下子就把我的注意力集中到了妈妈手中的书本上!

从此,我就染上了喜欢读书的“恶习”,刚开始迷上读书那会儿就是一有空就看书,哪怕是上厕所,都要带着书进卫生间!

不过,过了一段时间我就发现,我的视力大不如从前了。我问妈妈:“妈妈,您也是每天都看书,为什么您的视力就那么好呢?”妈妈说:“傻闺女,读书也不能盲目的读啊,可不要小看它,读书也是有科学方法的,首先,你每读30分钟就要做一次眼保健操,接着,每次读书都要细读助思,反复琢磨研究,一定要掌握好读过的内容,不能草草了事,最后你只要按照妈妈刚才说的去做一定可以做到有效的读书”。

听完了妈妈说的话,我恍然大悟,读书不仅使我们增长知识,还可以让我们认识很多新的朋友。例如:神机妙算的诸葛亮,断案如神的包公。我爱书,它赋予了我智慧还有力量!和它在一起我的生活都是丰富多彩的!

指导老师:陈丽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14

从我记事以来妈妈每天都会拿着绘本坐在我的床边给我读各种各样的故事,正是有了妈妈的坚持不懈,使我渐渐的喜欢上了读书,当我成为了一名小学生后,我便开始自己独立坚持着每天阅读的习惯。周末的时候会和爸爸妈妈一起去书店看书,从科学漫画到名人故事,都是我喜欢看的书。到目前为止我看过的书已经把家里两个大大的书柜都占满了。

读书可以让我集中专注力,记得暑假里,我早早的写完了作业,在书房里看《昆虫记》,我如痴如醉地看着,因为这本书真的太好看了,我已经完全进入到这个书的世界里了。我觉得,我正在与达尔文一起在森林里观察有趣的昆虫,它们有的穿着华丽的衣服,有的唱着动听的歌,有的正在忙碌,有的正在休息……我一边聚精会神地观察,一边奋笔疾书,正当我在用放大镜查看蚂蚁的时候,突然,被拍了下肩膀,我转过头去,呀,是妈妈!我还以为是达尔文呢?我的脑子里充满了问号。原来,刚才我在另一个世界的时候,妈妈叫我吃晚饭了,我竟然没有听见!看来老师说的对,在你全身心投入读书的时候,你会与世间隔绝,进入到书的世界……

读书让我懂得了很多道理,记得那个难忘的星期天,我正在读《爱的教育》,看到和他的父亲去里渥的故事。那天,瓦梯尼在路上看见了一个人,他显摆自己漂亮的衣服,后面才知道原来那个人是一个盲人。从这个故事里我知道了,做事不能骄傲自满,要阳光,积极的对待每个人。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句话说得好。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智慧的源泉。它不但可以提高我们的写作水平,还能让我们开阔眼界,陶冶情操。是书籍让我的每一天都变得丰富而充实。大家拿起书本,一起快乐的阅读,自由自在地畅游书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15

如果把知识比作迷人的花朵,那书籍就是深扎泥土的老根,如果把知识比作香甜的美酒,那书籍就是储存佳酿的酒窖,如果把知识比作耀眼的星辰,那书籍就是辽远深邃的夜空。

我就是个爱读书的孩子,从懵懂无知时就爱听妈妈讲述睡前的故事。有一次听完依然意犹未尽,吵闹着让妈妈给我买来《大闹天宫》的图画书。打开扉页,精美的绘画与精彩的故事一下子就吸引了我充满好奇的眼睛,也攫取了我向往自由的心灵。整整一天时间,我都沉浸在书籍所描绘的奇异世界之中,吃饭、喝水、午休、玩耍全都忘得一干二净。就这样手不释卷地阅读,从清晨到日暮,食不甘味,寝不安席,读了一遍又一遍,仿佛自己已然化身为神通广大、胆魄过人的齐天大圣,纵横三界,跳出五行,横扫千军,一统江湖。妈妈见我读书兴致如此之高,十分高兴,鼓励我说:“你如果认识字,就可以看更多的书。”我急忙点头,迫不及待地央求妈妈教我识字。

认识的字越来越多,读过的书也越来越多,似水流年,转眼我就成为阳光女孩。近十年来,书籍的吸引力未减反增,它像一块磁石又像一座宝藏,不断地丰盈着我的心灵,拓展着我的视野,滋养着我的人生。从童话世界与神话世界中走出,步入沈石溪的动物世界,步入《万物简史》的科学世界,步入莎士比亚的戏剧世界,步入易中天的历史时空,步入余秋雨的文化时空,步入史铁生的灵魂时空,粗糙的情感被琢磨的细腻,枯竭的想象被拓展成恢宏,贫乏的语言充盈饱满起来,而幼稚的

美国女诗人狄金森说过,“没有一艘船,能像一本书;也没有一匹马,能像一页跳跃着的诗行那样,把人带往远方”,我愿此生与书籍相伴,共同走向无限美好又无限神秘的远方……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16

古人曰:“欲知天下事,须读古今书。”我相信大家对这句话的意思应该再熟悉不过了,它是说:“我们要广泛阅读,不能只局限于一两本书,这样所得会十分有限、枯燥。”

我读过一本书,它使我受益匪浅,这本书的名字就叫做《鲁宾逊漂流记》。它使我深刻地明白了一个人生的道理:在生活的道路上,命运不可能公平,但只要心中一直充满希望,并且正视命运、乐观向上,凭借自己超乎想象的毅力和韧劲去努力,生命就会产生奇迹。

这不禁让我想到了发生在我身上的一件事。记得有一次,我和爸爸去金仓湖游玩。那时正值夏日,天气十分炎热,阳光也十分刺眼。我们来到金仓湖后,爸爸准备和我去走吊桥,望着远处的吊桥,我大意地说道:“嘿嘿,就走那个桥,这也太容易了!”“那我们就去试试。”随后,我们来到了吊桥边,为了给爸爸展示我的勇敢,我冲到了吊桥上。可万万没想到,这一冲吊桥竟然摇摇晃晃起来,再一望脚下竟是一个水塘,这可把我吓惨了。只见我满脸煞白,嘴唇发紫,眼神无光,呆若木鸡,腿不停地发抖。渐渐的,我的脸上还冒出了豆大的汗珠,冰冷的汗湿了我的衣服,我就这样一时不敢动了。

这时,爸爸走了过来,好想看穿了我:“你就这样放弃了,不是说自己很能干吗?快,继续冲吧!俗话说的好:风雨过后总会见彩虹,加油啊!”在爸爸的鼓励下,我终于走到了吊桥对岸。

开卷有益,要知道书是人类的精神粮食啊!正是由于读了这本书,我才克服了心中的障碍,走到了桥对岸,所以说,我们要多阅读。好书能净化我们的心灵,使我们走上成功的。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17

每当我打开一本书的时候,我就会走进一个五彩的世界,那里面充满了喜怒哀乐,充满了悲欢离合。书使我懂得什么是善,什么是恶,书成了我的良师益友。

刚升入三年级的时候,我不怎么喜欢看书,觉得它没什么用处。过了一段时间,我翻开作文本时,总会发现老师给我的评语是:要多看课外书,提高写作水平。妈妈也时常唠叨着:“儿子,你不能只学语文书上的知识啊,你要多看课外书,课外书上有许多语文书中没有的知识。”

每次要阅读考级的时候,我总是在老妈的威逼下完成的看书任务,说实话,自己脑海中根本没进去多少,也没有仔细去回味作者优美的文笔。直到那次我看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后,我喜欢上了阅读。当我拿到这本书后,一连串的问题就从我的脑壳里跑出来:《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作者为什么要写这个题目呢?为什么只要三天光明?我想答案都在这本书里,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书,津津有味地读起来。通过阅读,我知道作者是海伦凯勒,一个生活在黑暗中却带给别人光明的女性。在她生命的88个春秋里,她度过了87个无声、无光、无语的岁月,但她经过自己的努力,竟毕业于拉德克利夫学院。读完这个导读,我对这本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每当读完一个故事,我就十分感动,我好像和作者融合在一起,我第一次觉得书原来是这么生动。

从那以后,妈妈给我买的书越来越多,我认识的字也就越来越多,读书范围也就更加广阔了。所以,我每次写作文时,总是得心应手,常常得到老师的表扬。这就是所谓“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啊!这都是我爱上阅读的结果呀!

书,它给我知识;给我力量;给我乐趣。它是我最敬爱的导师,是我最亲密的朋友。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18

我正式读书是从七岁开始的,那时爱读《三字经》,唐诗之类的,还有《科普画报》,《故事大王》这些书,我当时读的书很杂,看的书有好多种类,我还记得我当时最爱看的书是漫画书,买了好几本,在家里看,上复习课时看,结果有一次被老师没收了,回家后,又被我妈妈批评了一顿,从此,我就不怎么看漫画书了。

四年级的时候,爸爸让我开始看金大侠的武侠小说,现在我最爱看的就是金庸写的小说了,在“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中的《天龙八部》、《射雕英雄传》、《笑傲江湖》、《书剑恩仇录》、《神雕侠侣》、《倚天屠龙记》,看了这么多,我最喜欢的故事是《天龙八部》中的萧峰鏖战聚贤庄,因为金庸笔下上千次的打斗中,以聚贤庄萧峰力战群雄最为壮烈、痛快,堪与诸葛亮舌战群儒相媲美,萧峰在此战中斗得性起,蛮性发作,犹如一头猛兽,单刀飞舞,出手如狂,血流漂杵,白墙如洗,不少高手上来接战,只一招半式,就被萧峰用更快、更猛、更精的招数给杀了。我在这些小说里最喜欢的人也是萧峰,因为萧峰有超乎寻常的沉着与冷静,还有异于常人的威严与果断……所以我最喜欢他。

阅读了几本金大侠的武侠小说后,我又阅读了几本《图说天下》。图说天下有好多册,有宝藏寻踪、地球之谜、法国、英国……我最爱看的是古埃及—法老的世界,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埃及几千年的历史:公元前3000年的某一天,南方的上埃及王美尼斯率领他那强有力的军队踏平了下埃及的每一寸土地,从此,埃及历史进入到了更加辉煌而神秘的时代,这个时代简直就是黄金时代,它带给了世界一个又一个谜,所以我喜欢看这本书。

这就是我目前的阅读故事。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19

我从小就喜欢看书,家里的书架上摆满了各类书。逐渐长大,喜欢逛书店,进了书店就不爱出来,现在就成了真正的“书迷”。

书上的每一个字都像一个快乐的音符,在我眼前跳动着,组成一段一段生动有趣的画面。最近我迷上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一系列书籍,他以动物为主角,通过对它们的行为,目光透露出来的心理变化与情感起伏,将一个个故事栩栩如生的娓娓道来。将你深入其中,感同深受,和它们一起笑,一起悲。我仿佛就是书里的狼王,报恩的猛虎……更加深入了解它们、走近它们、爱上它们、保护它们。在它们情感世界里,在生死抉择的关头,它们表现出来的忠贞和勇敢,也会让我们汗颜。

书就像一块魔力的吸铁石,吸着你。睁开眼晴,不等穿上衣服,一页一页的翻,妈妈一遍遍的催促声“快点”、“好没了”,我的回答永远都是“马上”、“等会”。读到激动的时候,“哈哈……有你的,”悲伤的时候“吧嗒吧嗒”的掉眼泪,妈妈总会莫名其妙的问,“你这是怎么了?”

说好睡觉前半个小时看书的,这半个小时,分针就像长了腿一样飞快的过去了,气得妈妈让我睡前定点听故事,我总是趁她不注意,就把时间给改了,“怎么这二十分钟还没到”妈妈嘟囔着,我马上回答:“这就到了。”常常因为没看完一个故事,在床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满脑子里全是对故事发展的猜测,甚至在梦里还和他们一起编、一起演。

书给我了无穷无尽的乐趣,充实着我的生活;书是知识的源泉,让我开阔了眼界;书是我的良师益友,伴着我一起长大。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20

在《古今贤文·读书篇》中有这样一句话“初读好书,如获良友;重读好书,如逢故知。”是啊,书就是我们的良师益友。自从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是我终生受益的好书之后,我受了许多启发。

记得有一次,小主人报新闻学校的老师打电话来说要写一篇《我与父母比童年》的作文,字数要在800字左右。刚接到这个消息,我就如晴天霹雳一般。天啊!我才是一个五年级的小孩,怎可能像初一的大哥哥,大姐姐一样,写800字的作文啊!但平时文思如泉的我现在竟挤不出一滴水。我急了,不管脑海中怎样,可还是不合适。心中就犹如有千万只蚂蚁在爬,十分难受。心烦气躁的我就把纸一扔就不管了。就在这时,我想起了《鲁滨逊漂流记》中的人物鲁滨逊。鲁滨逊孤身一人在荒郊野外的孤岛生活了28年,遇到了各种各样的困难,可是,他害怕了吗?畏怯了吗?退缩了吗?没有。我却被写作文这样一个小困难给难住了,我将情何以堪?与鲁滨逊比起来,我是不是太渺小?不!我要挑战困难,战胜困难,创造奇迹!我鼓起勇气,重新拾起笔重新开始“创作”。我静下心来,询问爸爸妈妈,问问他们小时候的故事,搜集资料。终于,一篇作文诞生了。那时,难上布满了汗水与泪水,汗水与泪水交织,也分不清是咸是甜还是苦。我真要感谢《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是它让我学会勇敢,并给我勇气,战胜困难的勇气。

以后,每当我遇到困难,就会想起《鲁滨逊漂流记》,它仿佛能化成一股力量,使我向前。舒适我们的良师和益友,让我们与书作伴,多读书,读好书,一起快乐成长!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21

家里有一张小时候的照片,我正坐在爸爸的腿上全神贯注地看一本杂志,看上去我似乎在认真读书,其实当时我才有几个月大,一个字也不认识,一副不懂装懂的模样,或许当时我正被杂志上的色彩所吸引,这恐怕是我第一次阅读吧。

大概在4、5岁的时候,我还不怎么喜欢看书,爸爸为我读书时,我有时会心不在焉。而我的哥哥非常爱读书,不管到哪里,都喜欢带上几本书,一有空时就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我深受启发,也开始看书,而且不管是去吃饭、旅游还是走亲戚,我都会学着哥哥的样子,带上几本书,无聊的时候看看书。书成了我最好的“伙伴”,慢慢地,我就喜欢上了书。

现在,我已经四年级了,阅读成了我每天必不可少的一件事,特别是晚上睡觉前,我都会捧上一本书认真地细细品味,在温暖的灯光下,在书的海洋里,与一个又一个的作家对话……这是我最享受的时光。但由于第二天要上学,总是会听到爸爸妈妈的一声声催促:“别看了,快睡觉。我总是哀求道:“看一篇吧,就最后一篇。”有时确实太晚,他们会一把从我的手中夺过书,我又立马找借口说:“让我记下页码。”又利用机会偷偷摸摸地看上几行,才依依不舍的把书交给爸爸。

书让我获得了许多知识,懂得许多道理,指引着我学习的方向,让我有了很多梦想,带我去了解我不知道的世界。书又让我笑、让我哭、让我思考,《淘气包马小跳》让我开怀大笑;《冒险小虎队》让我既害怕,又着迷;《彩乌鸦》中的 “妈妈走了”,让我泪流满面;《丁丁当当》让我感受到善良是人类最重要的品质……

阅读的故事还将继续,书也会伴随我的一生。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22

要说我的读书故事,可是与众不同的。

我并不是一个从小就十分酷爱读书的孩子。记得我很小的时候,妈妈为了让我在书中学到更多知识,便给我买下了全套的带有拼音的小人书,如:《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伊索寓言》等。可是,我却一点也不感兴趣。

不知不觉两年过去了,我已经上小学了,但那些书却还是原模原样的放在那儿,上面早已布满了灰尘。记得我们学校第一本共读书目是《海底两万里》。那天,我不知怎么回事,兴致勃勃地拿着书,飞也似的冲了回家,认认真真地看。可刚看起来时,老天就好像要跟我作对似的,“砰”的一声轰天雷从黑云中一跃而出。但是它并没有惊吓到我,我仍然专心致致的读着。慢慢地,我读得入了迷,感觉身临其境,仿佛跟着鹦鹉螺号一起勇敢地探索神秘的海怪。突然,窗外又传来“轰”的一声爆米花巨响声,此时此刻的我,已经完全入了神,根本没听见。

“……顾张驰,吃晚饭啦,再不吃就要吃光了!”“噢,马上”平时我只要一听到有吃的就会拼了命的冲过去,但是今天却因为太着迷而只草草地回答了一下又继续读起来了。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菜盘里的菜可以说是所剩无几了,我却还是傻傻地呆在那边认真的阅读着。看到这儿,怒气冲天的爸爸实在忍不住了:“你这个臭小子,还来不来吃饭啊!”没办法,我只好用“绝技”了。我一只手拿筷子,一只手拿书,边吃边看了。结果是:不仅卡了三根鱼刺在喉咙里,还被狠狠的臭骂了一顿。……虽然这样,但我还是第一次真正喜欢上了读书,和它成为了挚友。

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一定会多读书,从书中获取更多知识的。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23

读书可以让我们学到更多的知识,可以让我们的生活更加有趣,更加充实,更加多姿多彩……

我非常喜欢阅读课外书,在课外书中,我最喜欢的是校园幽默类的小说。因为这种书里的内容很真切,很贴近我们的生活,好像自己就融入了书里,成为了书中的一个人物,不仅这样,这种书还能以幽默风趣的手法来告诉我们一个个鲜为人知的道理,而且在每一章的节尾,作者总能以巧妙的语句给读者留下悬念,让读者迫不及待地想看下去。

有一次,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名叫《新竞选时代》的校园幽默小说,我兴高采烈地拿着这本书钻进了自己的书房,津津有味地“咀嚼”起来。到了吃饭的时候,妈妈喊了几遍,我充耳不闻,只管一心一意地看书。妈妈气得火冒三丈,一把夺走了我心爱的书,愤怒地说:“吃完饭才能看,不然我就再也不给你买书了。”顿时,我眼睛一酸,泉涌般的眼泪冲出了我的眼眶,肆虐地在我的脸上流淌。当然,我知道哭是没有用的。于是,我飞快地跑到餐厅,三口二口就把饭塞进了肚子里。然后就跑去找妈妈,妈妈把书还给了我,我突然间破涕为笑,妈妈看我笑了,她也欣慰地摸了摸我的头,笑了!晚上到了睡觉的时间,妈妈喊我睡觉,我却被书中那一个个精彩的小故事给吸引住了,于是,我先假装睡了,待妈妈一走,我便又起身开灯,继续看书,可谁知道看着看着我的上下眼皮直打架,过了一会儿竟然睡着了,早上妈妈看见我这副样子,她说真是哭笑不得啊!

看书能增长我们的知识,学会道理,但是,看书也是要讲究方式方法,不要因为不讲究方式方法看书而做出一些愚蠢的事哦,这是我的看书心得!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24

有一次,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名叫《鲁滨逊漂流记》的书,这本书给了我很多启示。

《鲁滨逊漂流记》的开头主要讲了鲁滨逊为了实现航海梦想多次与他的父亲发生争执,父亲劝他不要出海,可鲁滨逊不听,偏要出海。不料他们的船遇到了风暴,船沉了,他和几个同伴乘着小艇逃了出来,最后,他们在海上漂泊了几天,终于被一艘船救下了。这个部分告诉我一个道理,不要固执己见,要学会听取别人的意见,否则有可能会事与愿违。

中间的部分讲的是鲁滨逊再次出海。这次船又遇到了风暴,但这次只有鲁滨逊一人被海浪冲到了一个小岛上,他的同伴们全部都葬身鱼腹,只有他侥幸逃生,可是他只有一把小刀,一个烟斗,一小闸烟叶。读到这时,我想鲁滨逊以后的命运会是怎样?他能活下去吗?读到后来,奇迹发生了,第二天早上,鲁滨逊惊奇的发现,他们的大船没有被冲走,而是被冲到了离小岛很近的地方。于是,他做了一个简单的木筏,然后,把它划到离大船很近的地方,从船上运回了许多有用的东西,并且在岛上找到一个适合居住的地方。从此,鲁滨逊开始了他28年的孤岛生活。

在此后的生活里,鲁滨逊在搜索一艘漂来的大船时,发现了一只小狗,这是他几十年来的第一个朋友。后来,鲁滨逊还有了一个忠诚的部下,他的名字叫星期五。在以后的生活中帮了鲁滨逊很多忙。后来鲁滨逊遇到了一艘被海盗占领的船,船长被俘了,鲁滨逊救了船长,收复了大船。船长为了表达谢意,把他和星期五送回了英国,结束了他28年的孤岛生活。

鲁宾逊的离奇经历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在生活中无论遇到什么困难,只要坚持不懈,保持乐观的心态,就等于有了一线希望。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25

“哎哟,小周,原来你还读了不少书啊!”这是我的一个同学对我说的.大家都知道我擅长理科,殊不知我也是很喜欢读书的.

我自幼就喜欢读书,据我爸爸说,我小时侯不听上两三个故事就不肯睡觉.上了小学,学了拼音,我就开始自己读一些带拼音的书,虽然几乎都是故事书,倒也确实读了不少.到了五年级,我渐渐的喜欢上推理小说,光是《福尔摩斯》就买了六七本。六年级之后,我的涉猎范围就更广了:都梁的《家国四部曲》,刘慈欣的《三体》,JK罗琳的《哈里波特》,二月河文集……我都读了一遍又一遍,但我认为最引人入胜的,还是孙皓晖先生的《大秦帝国》。

《大秦帝国》一共六部十一本,带我回到了那战火纷飞的遥远时代,在那时,我亲耳听到了张仪那激越的声音:谁用儒家,谁家灭亡……三日不见君王,其心惶惶;一月不入官府,不知所终……儒家在这个大争之世,充其量,不过是一群无用的蛀书虫而已……”在那时,我亲眼见证了秦国强大的过程:从秦孝公赢渠梁挥剑断指血书国耻”到秦始皇赢政一统中国,短短七代君主,却因为商鞅变法,在不到五百年的时间里,完成了历史性的转变!那极心无二虑,尽公不顾私的商君啊!商君商君,法圣天神,忠魂不灭,佑我万民,商君商君,三生为神……”这是当时百姓对为维护新法而牺牲的商鞅的悼念!呜呼,哭我商君!

我的读书计划暂时还不会停止,我似乎已经看到《左传》,《战国策》,《指环王》在向我招手,我确信它们不会让我失望!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26

高尔基说过:“阅读书籍并不在于略读,草草收场,而是精读,学会积累。”这句话十分有用,使我至今还受益匪浅。

读书讲究方法,积累始于仔细。我们语文书上的“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就是教我们如何掌握方法的。其中我最喜爱的还是积累。

每当我拿到一本书时,我便会在阅读中寻找好词好句,用铅笔划下来,当然是自己的书。如果是别人的书或是学校的漂流书,我便会找到一本专用的记录本,把它们一一记下来。名人名言啊,对神态动作的描写啊……我都不会放过。

日积月累,在我的“积累圣殿”中的“金子”越来越多,记得上一次在补习班中考试,作文题为“勇气”。边上写着“多用好词好句,用得恰当可加分。”只见边上的同学十分紧张,怎么也想不起来,只能硬着头皮,硬凑词语。此时长期积累便派上用场了。我在适当的地方增添好词好句,果不其然,这次作文考试我的加分是最高的。

积累和平时的看书是相通的,如果你轻率地对待它,那么到重要时刻便什么也记不起来,平时看的书全都是白费的。如果你认真对待看书,那么,到关键时刻便会文思泉涌,做起来得心应手。

同学们,听了我的述说,是否觉得养成读书的好习惯十分有用呢?那就赶快养成属于你的读书好习惯吧,相信你也会有精彩的阅读故事。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27

最近我读了一本有趣的故事书,说有趣不光是故事有趣,而是它还有一个有趣的名字,叫《小熊杜皮大》。它可不是肚皮大啊,而是这个杜皮大啊!

杜皮大是一个小熊的名字,它长得圆鼓鼓的,肚皮很大,所以大家都管它叫“肚皮大”,这下可出名了,成了名副其实的“肚皮大”了!

这个“肚皮大”是个贪吃鬼,而且让它骄傲的三国语言也都只是“吃”的意思,现在明白它为什么会肚皮大了吧?都是吃出来的啊!熊爸爸为了能够让小熊更有文化修养,决定让它参加一个高级知识分子的活动。杜皮大得知去那个活动会有很多好吃的东西,就迫不及待地要去了。到了活动的地方,我们的小主人"肚皮大"就第一个等在出西瓜汁的地方,别人都是用杯子去装,而它是用嘴直接接西瓜汁,这接西瓜汁不要紧,可是把弄西瓜汁的机器也吃进肚子了。而且也因为这个吃进肚子的机器发生了好多事情:“肚皮大”的肚子冒烟了;肚子会发电;肚子会放电视;肚子里还会冒出各种各样的棉花糖,真是有趣极了!但到了最后,机器在“肚皮大”的肚子里变成了一部爱心电话,也因为这部电话,让“肚皮大”帮助了很多有困难的朋友,让它们脱困!

小朋友们,看完这个故事,你们是想要学“肚皮大”的贪吃呢,还是想学它乐于助人的精神呢?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28

读书,可以开阔自己的视野,充满自己知识的宝库。会有谁从来没读过书?那是不可能的。我和读书也有着不解之缘呢。

从我开始记事起,我就不爱看书,甚至是漫画书都不高兴翻一下。家里也没有一点书。当我幼儿园的同学津津有味的看书时,我就不理他。是啊,谁都恨书,特别是我。

上小学了,老师拼命鼓励我们看书,但能记住书名就已经很不错了。那时,教室里的书架上有很多书。其中就有我那时最喜欢的书——大个子老鼠小个子猫。当然,还有许多人也喜欢这本书。可是书架上只有一本,所以大家传来传去都没有传到我的手里。我觉得很不公平,眼泪都想往下掉。

我去上电子琴课的教室的楼下就是武进图书馆。那儿的房间很大,书架上放满了各种各样的书。一次,我早下课,妈妈还没来接我。闲着也是闲着,我就去图书馆“探险”。我走到楼下,发现有个“儿童文学”的分区。我就兴高采烈的冲了上去。我来到了“D”的分区,惊喜的发现了《大个子老鼠小个子猫》于是我也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刚看完开头的第一章,糟糕,妈妈到了,看见我在看书就没有打扰我。我一抬头看见了她,于是就脸红的跟她走了回家。

从那以后一直到三年级,我都一直挂念着这本书。

现在,我又看到了这本书,却没有了往日的热情,因为我的年龄在变化,想看的书也在变化,现在我已经喜欢看科学、探索、悬疑等之类的书,书就是通往知识海洋的宝船,我就是那勇敢的船长,在知识的海洋里劈波斩浪,勇往直前!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29

从小就听妈妈说:书是人类的朋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我不大明白其中的意思,只知道妈妈是说读书好。

上小学后,说真的我不太爱看书,一有时间不是想着看电视就是想着玩手机,无论妈妈怎么提醒我该看看课外书了,我都无动于衷,提不起兴趣。家里课外书一大堆,我却没理过它们。

三年级的一个周末,我和姐姐做完作业后我无所事事,只听到姐姐在房间里不时的发出笑声,我好奇地走了进去,只见姐姐手里捧着一本《三毛流浪记》。我问到:“有这么有趣吗?”姐姐笑着回答:“是啊!你又不看书,看了你就明白了。不信你看看。”就这样,我怀着一颗好奇心把《三毛流浪记》拿过来,也试着读起来。随着对故事的了解,我时而为三毛的可怜感到无比的同情。时而又被三毛的搞笑感到无比的开心。谁知没一会,整本《三毛流浪记》竟然被我读完了。

姐姐告诉我,三毛系列的书籍可不止这一本,还有《三毛从军记》《三毛百趣记》《三毛解放记》等等……我一下来了兴趣,和妈妈说我还想看三毛系列丛书。妈妈听了高兴极了,立马就在网上把整套书买了下来。

就这样我开始了我的阅读故事,我特喜欢《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妈妈也给我买了全套。

最近这段时间,在黄老师的带领下我们全班都在读《夜莺林的秘密》。为了找这本书妈妈跑了两个书店没买到,最后只能在网上买了。书虽然回来晚了点,但我一定会好好阅读。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30

在暑假里,我阅读了一本叫《长袜子皮皮》的一本书。书上面讲;在一个小镇上,里面有一个东倒西歪的院子,里面住着一个小姑娘,那个小姑娘名字叫皮皮。她没有爸妈的呵护。她的妈妈在她很小的时候已经去世了。他的爸爸也不在他身边,他是个船长,常年在海上航行。她非常的滑稽,她又细又长的腿上穿着一双穿袜子,一只是棕色,而另一只是黑色。她穿一双黑色的鞋,正好比她的脚大一倍。

其实她并不是一个人住在那座房子里,她还有一只猴子和一匹马,陪伴着她。他到了那个镇上以后,还交了两个很要好的朋友。他们的名字叫杜米和阿尼卡。他们经常到皮皮家去玩,他们在一起做游戏,还经常做饭给他们吃。皮皮只是一个10岁的小女孩,她却有着惊人的力气,力气大到可以举起一只大鲨鱼。她胆量也很大,有一次有两个小偷,发现他家有一大箱金币,到了黑夜,小偷蹑手蹑脚地进入皮皮的房子。可是他们一进去就被机灵的皮皮发现了。结果小偷金币没偷着,反而被皮皮教训了一顿。

皮皮很乐意帮助别人,有一天她看见有五个人一齐用拳头在打一个小男孩,那个小男孩一边哭一边用手护着脸。“打他,伙计们,那位个子最大,最有力气的男孩喊”,让他以后再也不敢在这条街上露面。这时皮皮走到男孩们身旁三两下就把他们打倒了。并对他们说你们以后不要欺负人了,要不然我见你们一次打一次。可见他有一种见义勇为的可贵精神。她的真诚,善良,乐于助人,勇敢等等。很多很多值得我们去学习得地方。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31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我总是沉迷于电视,气愤的妈妈干脆把电视打坏了。我问妈妈为什么什要打坏电视机,谁叫你每天都在看电视。没电视看了,我便顺手拿了一本《马小跳》来看。看了看真有趣,好像和马小跳自由自在的玩耍。不知不觉己经翻到最后一页,一看时间都到中午了。

凌峰,来吃饭了!我不舍的得放下书想继续看下一本。妈妈跑过来笑着说:“你这孩子叫你吃饭不吃饭,叫你看书的时候不看书,来,先吃饭,再继续看书”。我只好从书中出来,三两口就把饭吃完。然后又来看我的《马小跳》,就这样我爱上了阅读。

晚上九点半了,妈妈说睡觉时间到了,可我还想看书,于是我悄悄地把一本书放进了衣服里我对妈妈说:“你不出去,我怎么脱衣服”。等妈妈睡着后,我从抽屉里找了一个手电筒,又偷偷去外面拿了一包薯片,边看边吃,不知过了多久,看着看着,不知不觉就睡着了。第二天妈妈走进房间一看薯片压成了碎片,手电筒的光全放没了,而我一直睡到早上久点左右,看见垃圾桶里的薯片我怕了。妈妈轻轻的走过来说:“看书是好事,但也有时间,晚上躲在被子里看书对眼睛不好,如果今天上学你已经迟到了”。我小声的说:“我知道错了,在也不这样了”。妈妈高兴的走出去了,再回来时手上捧了整整十几本《马小跳》。我高呼“太棒了,妈妈万岁”。

有书看,真好!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32

如果有人问我,你是谁?我会笑着告诉他,我是个“小书虫”。不管什么时候遇见我,总能看见我手里捧着一本书在埋头读书。教室里、操场上、台阶旁……总有我的读书背影。阅读就是我的最爱!

我读的书可多啦!最喜欢看的书要属杨红樱阿姨写的《那个骑轮箱来的蜜儿》了。书的大概内容是:孟小乔是一个五年级的学生,在神秘的仙女湖畔,遇见了一个愿意到他家做保姆的女人,这个神秘又能给人带来惊喜的女人叫蜜儿。蜜儿的出现使孟小乔家的生活变得神奇而又活跃起来,蜜儿见孟小乔总是在忙功课,就带她到树林里结识了一个十分会玩的小人精,到了期末写评语的时候,蜜儿让老师戴上了优点放大镜,结果平时爱挑毛病的老师,给每一位同学都写上了一段优美的评语。

书中还提到了《出租时间的孩子》的故事,这个故事讲述了一个12岁的孩子,他把自己的时间出租给了蜜儿,每出租一次他就长大10岁,他共出租了5次,最后他变成了一个62岁的小老头。后来他后悔了,当他再一次见到蜜儿的时候,蜜儿决定把时间还给他,面对着失而复得的宝贵时间,他非常珍惜,他决定立即去上学,好好珍惜时间。神秘的人物,有趣的故事让我徜徉书海,流连忘返。从中我懂得了时间的宝贵。

动听的故事,给了我们一个五彩的童年,我爱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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