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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明的红萝卜欢乐好词好句汇编50条

时间:2018-01-17 18:06

莫言是当今文坛屈指可数的一流作家,他一直保持着旺盛的创作力,他的人生经历造就了他的作品极具个性。他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起以一系列乡土作品崛起,充满着“怀乡”以及“怨乡”的复杂情感,被归类为寻根文学作家。2012年莫言荣获诺贝尔文学奖,使他超越了中国所有作家同行,进入了世界文学之列。他的作品创作不断的追求真正的的民间风格,语言上也不断追求民间口语、戏剧的特点。他的小说运用了很多表现力极强的细节,恰到好处地表现了人物的心理,浓墨重彩的语言风格,给人以震撼力。莫言早期的作品描写童年记忆的乡村世界,表现独特的生命体验;中期受拉美魔幻现实主义的影响,构造独特的主观感觉世界,塑造神秘的超现实的对象世界,给人以先锋色彩;而后进入新的探索期,激情勃发,画面五彩斑斓,语言充满进攻型、反叛型。以上只是简单的概述莫言的创作特点,下面的内容将会从我个人的角度,从三个方面来论述我对莫言的创作风格的看法。

一、莫言小说的题材内容方面

莫言小说的创作一直都把视线定格在农村,可以说是一直关注农村表现农村。莫言自己认为他选择写农村好像是一种命定,因为他在农村生活了整整二十年,尽管他一直骂这个地方,恨这个地方,但他没有办法隔断与这个地方的联系。他生在那里,长在那里,他的根在那里。只要他一离开农村,离开土地,进入都市,就会产生一种眷念。因此在以后的一系列创作中,农村的生活就成了他灵感的来源。比如说莫言十三岁时曾在一个桥梁工地上当过小工,给一个打铁的师傅拉风箱生火,中篇小说《透明的红萝卜》的产生就与他的这段经历有着密切的关系,小说中的黑孩虽不是莫言本人,但与他是一体的,心灵相通的。他在农村二十多年的生活,就像电影胶卷一样,一部一部的储存在他的脑海中,这些内容可以写成小说,可以用语言描述出来,农村题材在他的笔下还没有写完,还有许多有意义的东西值得他去写。莫言能一直用农村题材继续小说的创作,并不是一味的编造,而是他掌握了一种同化生活的能力。同化可以把听来的别人的生活当做自己的生活来写,可以把从某个角度生发想象出来的东西当做真实来写,这也就是一种想象力。莫言故乡的一些奇人奇事也有很多被写入了小说中,《红高粱家族》就是融入了许多这种故事。莫言的故乡与他的创作题材的关系也是十分复杂的,故乡对于莫言来说是一个久远的梦境,是一种伤感的情绪,是一种精神的.寄托,也是一个逃避现实生活的巢穴。那个地方在他的脑中会永远的存在下去,并提供源源不断的创作素材。

二、莫言小说的语言表达方面

莫言小说的语言是最使我们感到陌生的,是成语的任意性搭配。其中有大量的方言俚语,当代城市的流行熟语,诗词断句,成语乏词,以及生理学、心理学等学科的大量专业术语,混杂在一起,一股脑出现在小说文本中。对于习惯语体统一、语调纯净的读者来说,这带来了信息超载的一种心理冲击,产生纷繁甚至有点芜杂的基本印象。他的语言就是继承了民间的,和民间艺术家的口头传说是一脉相承的。第一,这种语言是夸张的、流畅的、滔滔不绝的;第二,这种语言是生动的、有乡土气息的;第三,这种语言是中华民族的传奇文学的源头,或者是一种文学表达的方式。莫言总是以现代人的思维感觉特征,陈述、修饰、评价着乡土社会的生存历史与传统。莫言小说语言的另一个特色是指称色彩的语词概念大量出现。这些概念在文本中的能指意义,一方面与写实的状物有关,比如红萝卜、红高粱,沿用着其概念的基本内涵;另一方面,也带有极强的主观随意性,比如狗有红、绿、蓝已属稀罕,而太阳也可以是绿的,血也可以是金黄色的、蓝色的......而这些超自然的色彩感觉形式,不仅服务于表现人物特殊内心体验的写实需要,更多的时候,是表现叙事人强烈的主观情感指向,这使莫言的世界色彩缤纷且带有奇幻效果,难怪有人将其比作西方晚期印象派的绘画。莫言善于将两种外在的语言系统,在特定的叙事方式规定下,经过感知方式协调,由特定的叙述方式推动着,组成新的语法关系,并以散文与诗歌相结合的修辞手段,经过不断转换生成,不断耗尽原有的能指意义,不断形成新的语言,最终完成了主体深层的语义表达。莫言的语言特色,作为其风格的骨干,是非常成功的。

三、莫言小说的叙事方式方面

莫言小说的叙事方式十分的复杂,或以第三人称的全知与部分全知视角,低调叙述,使情节的安排几近于故事叙述的时序,如《透明的红萝卜》的叙述语调则呈现为由低到高的渐次发展;或以第一人称的语调转述往昔的故事;或以第三人称的全知视角为主,间杂转述、旁述的频繁变化,且意象纷呈,时空交错。《透明的红萝卜》是最能体现莫言小说创作中的叙事特色。这部作品的前半部分语言朴实,全部语义都与特定的时代乡土生活相关联。而自“红萝卜”的意象出现后,作者逐渐转为以黑孩的感觉为视角,在他朦胧的向往中,出现了一个异彩纷呈的童话世界,到结尾处,一直沉默着的莫言,再也按捺不住了,从那个瘦小黝黑的身躯中跳了出来,以至于用完全不同于前半部分的湖光潋滟这个诗词断句,来壮写黑孩眼中的泪水。他几乎调动了现代小说的全部视听知觉形式,使作品的容量迅速膨胀,大量主体心理体验的内容带来多层次的隐喻与象征效果。莫言小说尤为突出的叙事方式是,他以超体验的感知方式,表现了充分矛盾的内在纷扰,几乎是将一种最初使状态的情绪直接地表达出来。一方面是凄楚、苍凉、沉滞、压抑,另一方面则是欢乐、激愤、狂喜、抗争。这极像交响乐中两个相辅相成的旋律,彼此纠结着对话。前者是经验性的,后者则是超经验性的,前者是感受、体验,是对外部生活的情绪性概括,后者则是向往、是追求,是灵魂永不止息的呐喊。

了解莫言小说的语言,不但可以领会莫言的文学历程,更能感受语言的独特魅力。

独特而丰富的人生经历赋予了莫言独特的文学语言特色,他的小说涵盖独特的修辞、方言、俗语、色彩词等。诸多学者从语法、语义、句型等各种角度对莫言小说的语言特色进行了研究,本文将莫言小说里运用的语言分为四大类:常见修辞式语言、常规运用式语言、突破常规式语言、自由混杂式语言,力求全面概括并分析莫言小说的典型语言特色。

一、常见修辞式语言的使用

高考规定的8种常见修辞手法包括:比喻、比拟、借代、夸张、对偶、排比、设问、反问。我们认为,莫言小说中使用的典型修辞式语言指运用比喻、比拟、借代、夸张、排比这五种手法的语言。至于其他修辞手法,如仿拟、移就、返源等,我们将其归为突破常规式语言,在后面进行分析。

(一)比喻

比喻是莫言在小说中最常用的修辞格,独具特色不落俗套,形象生动,给人新奇感。我们认为,莫言的比喻可分为讽刺比喻和非讽刺比喻,而大多弥漫着讽刺的味道。

例如:她在我面前第一次用眼里的水而不是用口里的水把脸濡湿了。她眼里流出来的泪水浅薄透明,仿佛没有重量,这张红色大脸上挂着的水就像马头上生出的角一样令我难以接受。(《爆炸》)

这个比喻是对人物的讽刺,而如《透明的红萝卜》中“他的心脏像只小耗子一样可怜巴巴地跳动着”这样的比喻没有讽刺意味,我们称之为非讽刺比喻。

(二)比拟

1.拟人:有一匹全身皆白、只黑了两只前爪的白狗,垂头丧气地从故乡小河上那座颓败的石桥上走过来时,我正在桥头下的石阶上捧着清清的河水洗脸。(《白狗秋千架》)

2.拟物:奶奶鲜嫩茂盛,水分充足,她出口的细语被厚重的轿壁和轿帘吸收得干干净净。(《红高粱家族》)

(三)借代

如“黄毛的脸皮很单薄,嘴唇红得有点妖里妖气;上唇上一层细软的茸毛,平平坦坦的狮子鼻”(《金发婴儿》)中的“黄毛”,“爷爷的队员像木桩一样倒在鬼子的腰刀上,哑巴屁股倚在汽车顶上,胸膛上有几股血窜出来”(《红高粱》)中的“鬼子”、“哑巴”,就是运用了借代的修辞,以代表人物特征的词指代人,使人物形象更加鲜明生动。

(四)夸张

例如:你走回家,一头栽到炕上,脑袋胀得如柳斗般大,四肢麻木,好像死去一样……(《欢乐》)

(五)排比

莫言在小说中运用的排比式语言并非严格意义上结构整齐的排比语句,而是彰显莫言天马行空张狂性的长短参差结合的排比句。

例如:听一听,看一看,摸一摸,穿一穿,一听如同铜锣声,二看如同绫罗缎,三看毛色赛黑漆……我担保您在家里坐半个时辰,您家房顶上那厚厚的雪就化了,远看您家,房顶上热气腾腾,您家院子里,雪水淌成了小河,您家房檐上那些冰凌子,噼里啪啦就掉下来了…

二、常规运用式语言的使用

(一)带乡土气息的方言词汇的使用

例如:不,我要说,姜宝珠拍拍门,对着房间里早已停止嚎啕的华中光喊:中光,你孬好还有一个哥哥在家,父母也健康,没结婚无牵挂,你闹什么?(《战友重逢》)

“孬好”是高密方言,译为“不管怎样”。

(二)民间口语化的句式的使用

姬凤霞在《从句式看莫言小说语言的民间口语化》中说:“莫言一直致力于营造一种‘民间话语’的叙事系统,口语句式被作为文本主要的构建材料,其中的短句、省略句、插入语、整句等都带有鲜明的民间口语语体特征。”本文主要研究和讨论的是莫言小说典型语言特色问题,所以我们在此仅举出莫言广泛使用的典型的插入语。

例如:儿媳妇刚拆洗过的被褥散发着清雅的肥皂味儿。――俺的儿媳妇名叫紫荆――紫荆嗓子略有点沙哑,语声低低的',很甜,很迷人。――那天她对我说:娘,你摸摸看,我给你换了一条缎子被面。……真的,娘,我不骗你,你年轻了十岁――紫荆叽叽嘎嘎笑起来――俺儿媳妇就是爱笑――她的笑声变化多端……(《金发婴儿》)

(三)成语、俗语以及歇后语的使用

写小说、散文等,恰当地引用成语和俗语不但能为文章添彩,增强文章说服力,而且能体现作者深厚的驾驭语言文字的功底。莫言对成语和俗语的运用可谓是淋漓尽致、笔下生辉。

例如:老态龙钟的支部书记从办公室跑出来,六神无主地站在院子里,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盲人摸象般走到教室门口,声色俱厉色厉内荏外强中干嘴尖皮厚腹中空地吼一声:不许高声喧哗!然后头重脚轻根底浅地走着,急急如丧家之犬,忙忙如漏网之鱼。(《欢乐》)

各类成语、俗语的运用行云流水,幽默诙谐地表现出支部书记步履蹒跚、心事重重、慌张不堪的生动人物形象。

(四)拟声词和叠音词的使用

1.拟声词。例如:车轮破了,哧哧地泄着气。汽车轰轰地怪叫着,连环铁耙被推得咔哒咔哒后退,发亲觉得汽车像一条吞食了刺猬的大蛇,在痛苦地甩动着脖颈。(《红高粱》)

加点字都是拟声词,不仅形象生动,而且符合莫言的生活经历,具有浓厚的山东特色。

2.叠音词。例如:天蒙蒙亮时,父亲感觉到有人在自己腰间摸摸索索做文章,打一个滚爬起来,急摸腰间,空荡荡没有一物,才要转身,两支冰凉的枪口顶在了腰上,他听到连长在背后冷笑着说:“兔崽子,举起手来!”(《野种》) “天蒙蒙亮时”比“天刚亮时”更具语言美和形象感,“摸摸索索”暗含出“偷偷地、谨慎地”动作行为,“空荡荡没有一物”虽然没有“空无一物”简洁,但一方面可以体会出父亲腰间的东西被人取走得彻底,一方面又暗含父亲发现时内心的失落。

三、突破常规式语言的使用

(一)色彩词的使用

色彩词的广泛使用是莫言小说语言区别于其他作家语言的最大特色之一。莫言认为“以我观物,物皆着我之色”。据统计,在8万字的小说《红蝗》中,竟出现了400多次色彩词。

莫言小说运用的色彩词可谓五颜六色俱全,但毫无疑问,莫言小说的读者首先会想到红色。莫言小说《红高粱》《透明的红萝卜》《红蝗》《红耳朵》等作品名称中就有红色这一色彩词。又如《白狗秋千架》《白棉花》名称中有白色这一色彩词,《金发婴儿》名称中有金色这一色彩词。

俄国著名的现实主义绘画大师列宾有言:“色彩即思想。”莫言在小说中运用的色彩词,有的保留了原本内涵,有的被赋予了特殊的意味。如:一轮巨大的水淋淋的鲜红月亮从村东边暮色苍苍的原野上升起来时,村子里弥漫的烟雾愈加浓重,并且似乎都染上了月亮那种凄艳的红色。这时太阳刚刚落下,地平线上还留着一大道长长的紫云。(《枯河》)

此段描写渲染了一种凄清的氛围,暗示着一种不祥的结局。红色原本象征着热情、喜庆、阳光等,但莫言运用红色表现的是伤感悲凉的境界。“紫云”中的“紫”保留了不祥、恶毒之义。我们知道,孔子曰“恶紫以夺朱”,因为紫色为间色。金庸先生博学多识,就很擅长运用色彩词给小说人物命名。如《天龙八部》中的阿朱和阿紫,虽为姐妹,但二人性格秉性不同,阿朱为人善良,而阿紫力图取代姐姐阿朱。还有,我们知道,导演往往将电影中扮演深藏武功的恶狠太监的演员的嘴唇涂成紫色,以表恶毒无情。

此外,绿色的运用也很传神:

A.表示愤怒:他的眼睛因激怒发出绿色的光芒。(《红蝗》)

B.表示生命的枯竭和衰败:二奶拼尽全力嚎叫一声,好想奋身跃起,但身体已经死了,她眼前一片黄光闪过紧接着出现绿光,最后漆黑的潮水淹没了她。(《狗皮》)

(二)对在逻辑上相矛盾的语言的使用

例如:我终于领悟到: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红高粱》)

我们知道“美丽”和“丑陋”,“超脱”和“世俗”,“圣洁”和“龌龊”,这三组词明明是相对立的,为何莫言放在一起来形容自己的家乡,而我们认为这样突破常规的语言运用在内容上又合乎逻辑、可以理解呢?我们认为,莫言的语言特色是扎根于故乡的,他是“寻根文学”作家,他的小说充满了“怀乡”、“怨乡”之情,他所经历的民间生活正存在着美丽与丑陋、善良与邪恶、灿烂与暗淡、宁静与喧闹等相对立的各种因素,那么莫言对在逻辑上相矛盾的语言的使用不但可以为读者所接受,而且更能表现莫言对故乡的爱恨交织,越爱越恨,越恨越爱的复杂情感。

(三)词语组合搭配的变异

1.仿拟。

A.改变个别词或字,创设陌生化新奇效果。例如:因为,这个具有一部分俄罗斯血统的杂交二代一定会成为掌上钻石。(《十三步》)

将“掌上明珠”中的“明珠”换成同样贵重的“钻石”其实意义并没有多大改变,但恰恰营造了陌生化、新奇、独特创新的语言效果,让读者接受的同时,更加佩服莫言推敲语言的超凡能力。

B.改变数量词,增强表达的精确性。例如:你匆匆忙忙地换上了一件唯二的衬衣。(《欢乐》)

莫言仿拟“唯一”做出“唯二”一词,运用得十分巧妙,暗含农村青年只有两件衬衣,要换也只能换唯有的两件中的另一件,因此称其为“唯二的衬衣”再恰当不过了。“唯二”将农村青年的贫困程度精确到了极点。

2.移就。例如:班长递给你两片安眠的药他说没有水,你一仰脖子吞了药说不要水。班长,给我两片吧……从班长身后伸过一只失眠的手,可怜巴巴地说。(《欢乐十三章》)

一般认为,移就指将描写甲事物性状的词语用来描写乙事物的性状。“失眠”本是形容一个人睡不着觉,这里用来形容“手”,我们认为作者其实要表达的是“失眠的人伸过一只有气无力的手”,但这样说实在太过呆板,不如“伸过一只失眠的手”简洁形象。

(四)语义系统中不常用意义的激发

我们来看《红高粱家族》中的一句话:“路西边高粱地里,有一个男子,亮开坑坑洼洼的嗓门……”起初我们或许认为“嗓门”的修饰形容词与它搭配不当,我们都知道“坑坑洼洼”指地面或器物表面凸凹不平,应该改为“高低不平”,但莫言将“坑坑洼洼”置于句子中以后,由于受“亮出”和“嗓门”这两个词语的挤压,“坑坑洼洼”语义系统中高低不平的意义便被激发和凸现出来了,莫言如此用词新奇又形象。

(五)返源格的使用

江南参见王希杰的《说话的情理法》提出莫言小说运用了返源格的手法,他说:“所谓返源格是指偏离一个词语的通行的一般的语义,而返回到它的语源意义上使用它,以便达到某种反常的效果。”江南所举例子最经典的是《欢乐十三章》中的“我咬牙切齿地不笑”。“咬牙切齿”本来是形容极端仇恨和厌恶的意思,莫言在这里却使用了它的原本意义:紧紧咬住牙齿。再来看一例:校长站在讲台上气宇轩昂,他是一个中年人,面黄无须,人中漫长,下巴短促。(《欢乐》)“漫长”和“短促”一般是形容时间的,“漫长”也多用于形容道路,莫言在此只取二者的语源意义――长和短。这样既押韵又幽默诙谐。

四、自由混杂式语言的使用

我们可以从《酒国》中酒博士写给莫言的信中领略到自由混杂式语言的使用魅力。信中莫言将政治语言、学术语言、格言民谚、市井俚语任意交杂,任意拼接,展现了天马行空的狂欢个性,使小说结构开放化、意义丰满化,提高了讽刺的浓度,增强了表达的效果。如:“身在酒国,心在文学”;“在文学之海里扎猛子打扑腾”;“岳父者泰山也”;“我为了文学真格是刀山敢上,火海也敢闯”;“为伊消得人憔悴,衣带渐宽终不悔”;“我拜读了您的所有大作,对您佩服得五体投地,一魂出世,二魂涅”;“您这些话犹如醍醐灌顶,使我顿开茅塞”;“正是:打开两扇顶门骨,一桶茅台浇下来”;“小的不敢嗦”;“弟子这厢有礼了”等。

导语:莫言以其天马行空般的想象塑造了一个个雄奇飞动的意象,以其汪洋恣肆的语言建构起了一个神秘魔幻的文学世界。在莫言声、色、气、味俱全的文学世界中,不仅充分调动了各种感官的感知功能,并将视觉、听觉、嗅觉、触觉、知觉等打通,无论是历史还是现实,在莫言的作品中都经过了作家情感色彩的“改造”。

一、对汉语蕴藉性、表现力的拓展

莫言在文学创作过程中大量借鉴绘画中的色彩艺术,大量色彩艺术技巧的应用与对色彩世界的营构拓展了文学语言的表现力和蕴藉力。

1、色彩的象征意蕴

《透明的红萝卜》《红高粱》《红蝗》《红树林》《红耳朵》,虽然这一列作品并非有意为之的“红色”系列,却透露出作家对红色的特殊情感。浓烈的红色色块收到了强烈的视觉效应,蕴寓着生命的激情、悲壮的历史感以及激昂的英雄情绪。逢增天在其《黑土地与东北作家群》中对色彩背后的文化承袭关系做了论述:“莫言来自齐鲁故地,是东夷的后裔……故他们对那与日神文化精神相关的红色有着共同的偏爱”。在山东画家周韶华的《驾日凌月》中,也对那“血海般的红高粱”有恣意淋漓的渲染。这些共同反映出色彩在艺术家作品中的文化承担功能。

2、绘画技法的运用

莫言小说中的色彩语词在陌生化、通感等技巧、修辞方式的应用中达到了奇异的修饰效果。色彩不仅可以修饰自然物,描述物体的固有色,也可能以变异、变相的方式传达作家的情感态度,也可以用色彩语词将抽象的情感具体化。

“喇叭里飘出暗红色的声音”(《红高粱》);

“绿油油的血”(《木匠和狗》);

“深红色的菊子和淡黄色的小石匠”(《透明的红萝卜》)。

通感的.修辞方式、反色调技法、以局部特征指代整体体征、色彩并置等这些都是主体内心情绪情感的强烈表现。例如“绿油油的血”中反色调的应用,放置进词组所在的语境中,表达的是主体内心不安、矛盾、冲突的情绪状态。

“小山子人头落地,白太阳猝然变红”《檀香刑》

这里一方面是小山子人头落地后,叙述主体视觉世界发生的变化,同时,也是叙述主体感觉世界发生的变化,情感的变化。另外,这里的色彩变化也是叙述主体理性思考层面发生的变化。在接下来的语段中,这种思考在后文中有如下表达:“余心中纷乱如麻,眼前红雾升腾,耳朵里枪炮轰鸣,这弥天漫地的血腥气息啊,这扑鼻而来的龌龊臭气啊,这显然已经到了穷途末路的大清王朝啊,余是弃你啊还是殉你?”

另外,《秋水》中的色彩并置、《红蝗》中的色彩渐变、《欢乐》中的色彩堆积等方法都是作家学习绘画技法而对语言蕴藉力、表现力的拓展。而对绘画技法的借鉴从一个方面也说明莫言创作的开放性。在兼收并蓄、博采众长,从而形成自己的特色。

二、永远的“先锋派”

从上世纪80年代中期的“寻根派”到80年代后期的“先锋派”再到90年代前期的“新历史主义”再到90年代后期的“民间写作”,莫言在不断改变,不断探索,而这种锐意革新、不断超越的探索精神从其作品中色彩感的变化中也可见一斑。

初期的小说《春雨夜霏霏》《丑兵》等有着孙犁式的明净、单纯,“很荷花淀”。这不仅是主题和表达技巧而言,从这一时期小说中纯粹、单纯的色彩描写也是如此。

1985年发表的《透明的红萝卜》《球状闪电》《爆炸》等作品开始,其笔下的色彩开始发生变化,弥漫着浓郁的主体情绪色彩。而这种变化得益于莫言在解放军艺术学院的学习生活。在军艺图书馆,作家不仅阅读文学作品,更阅读了大量的西方油画画册。尤其是后期印象派画家的作品中的色彩感、色彩技法等都影响了莫言笔下的色彩艺术。例如《透明的红萝卜》中:浅黄色的叶片、橘黄色的落叶、发黄的辫子、焦黄的烟、柔软的黄头发、蛋黄色的油布、琥珀色的水珠、红锈斑斑的铁钟、浅红色的树叶儿、红色的须根、火红色的运动衫、紫红色方头巾的姑娘、酱红色的石片、暗红色的火苗、深红的血、深紫色的伤疤……这一连串的同色系同色调的不同色彩的描绘,恰似梵高笔下那丰硕的《向日葵》。只是,在《透明的红萝卜》中,因为时代背景的原因,也因为这一系列色彩氤氲在一望无际的雾一般的黄麻中,以上的色彩也弥漫在一种淡淡的落着遗憾的忧伤之中。

到了1986年的《红高粱》中,忧伤之情退出作品,从作家主体情绪上讲,这部作品中是一种昂扬的美、激烈的美、原始的美。莫言说“我特别喜欢后印象主义梵高、高更的作品。梵高的作品极度痛苦极度疯狂。相比之下,我更喜欢高更的东西,它有一种原始的神秘感。小说能达到这种境界才是高境界。我现在知道如何走向高更了。”高更的画作比梵高更狂野,更具强烈的视觉冲击力,生命力的张扬、神秘的主题等,有点“野兽派”的气息。“对原始的神秘感”的强调也是这一时期莫言作品中努力追求的一个方面。

“一个小姑娘,穿着一条好像用红旗改成的裙子……左手托着一个鲜红的苹果,苹果红得像一块血,光滑得像一块玉。她几次把苹果举到嘴边……红苹果举在她手里,像暗夜中的灯笼火把。红苹果把周围暗淡的灰蓝都照浅了,小姑娘的红裙子与红苹果上下辉映。”(《爆炸》)。

这里的红色出现在一个男孩血腥的降生之时,出现在一个年轻人惨淡地告别人世之际,出现在同时接纳人生的两极状态的医院中,所以显得神秘莫测又令人恐惧不安。

但到了《红蝗》《欢乐》中,色彩的奔突、喧腾失去节制,失去控制,正如作家所说,“说好了是激情澎湃,说不好是感情泛滥”。

莫言非常自觉于色彩应用上的变化,在1991年后开始变化。《丰乳肥臀》是对前期创作的总结,在色彩应用上虽然还保留了大量的感觉化以营造作品叙述辉煌效果,但已有所节制。到了《檀香刑》《蛙》等作品中,作家为避免色彩的“夺目”,主观情绪化的色彩大大减少。而作家的这一自觉的过程也是其不懈探索的写照。莫言说作为悲壮抵抗的写作,是从三方面的抵抗,其一便是自我的抵抗,不断自我挑战。作家最大的敌人不是别人,而是自我,是自己过去的作品。

从这个意义上讲,莫言在不断超越自我,不断探索,始终是一个写作上的“先锋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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