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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狂的下毒者好词好句精选86条

时间:2020-09-08 19:07

书籍简介

《百年孤独》,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创作的长篇小说,是其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

作品描写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传奇故事,以及加勒比海沿岸小镇马孔多的百年兴衰,反映了拉丁美洲一个世纪以来风云变幻的历史。作品融入神话传说、民间故事、宗教典故等神秘因素,巧妙地糅合了现实与虚幻,展现出一个瑰丽的想象世界,成为20世纪重要的经典文学巨著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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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孤独》主要内容

写的是布恩地亚一家七代人充满神奇色彩的坎坷经历和马贡多这个小镇一百多年来从兴建、发展、鼎盛及至消亡的历史。作品内容复杂,人物众多,情节离奇,深刻反映了歌伦比亚乃至整个拉美大陆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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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孤独》作者简介

《百年孤独》作者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

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Gabriel José de la Concordia García Márquez,1927年3月6日-2014年4月17日),是哥伦比亚的作家、记者和社会活动家,作为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人物,也是20世纪最有影响力的作家之一,1982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

《百年孤独》是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被名家称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

《百年孤独》描写的是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传奇故事,还有加勒比海沿岸小镇马孔多的百年的兴盛和衰败。作品融入神话传说、民间故事、以及宗教典故等神秘因素,完美的将现实与虚幻,展现出一个华丽的虚拟世界,使这本书成为20世纪重要的经典文学巨著之一。该本书表现了拉丁美洲令人惊异的疯狂历史,也使得马尔克斯被人们称为“二十世纪文学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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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孤独》读后感1

我是在一个下午读完这本书的,仿若已经经历了漫长的孤独岁月,恍惚间仿佛已经穿越了一生的时光,经历了那一场又一场的或痛苦或波折或感悟的“闹剧”。

我不知道我是否读懂了它,或者说我不知道我从中深深感触到的那些所谓的情感,是否是作者真正想传达的情感,也许我需要再重新回味细品它一遍,到那时候,肯定又会有另一番别样的感触了吧。

但就这第一次的浅显阅读,我对“孤独”的理解好像有些不同以往了……

也许,孤独会教会我们好多东西,指引人们阅读、思考、在不甚艰难的人生里独自坚持,教会人们适应时间的漫长亦或者是短暂,把握每个人的命运。

《百年孤独》中的孤独能够如此透彻心扉,在我看来,是因为它向我们娓娓道来了如何沉闷地活着。

在这个比《红楼梦》还要繁复、难记的家族体系中,“活着”是所有情节发生的唯一前提。为了寻找活着的方式,为了寻找活着的意义……为了所谓的活着,一个生活在地球角落里的百年家族陷入了无限的疲惫与孤独之中,在茫茫岁月中上下求索,忙忙碌碌……

但是,我并不觉得它是一个悲剧,我相信,虽然经历过这数不尽的无论是种种情爱的纠缠折磨,还是梦想追寻的茫然,又或者是繁杂错乱的现实,但是,布恩迪亚家族的每一个成员,都在这个过程中找到了自己的东西,他们看透了这个世界,并且活下去,甚至死去。

他们远离了故乡,远离了熟悉的一切,远离了常规,选择了一条别具一格的属于自己的生存之路。他们在路途中探索生命,享受孤独,经历梦境一样玄妙的人生……我相信,他们没有一个人会后悔当初的选择。

他们的孤独,令我仰慕,令我钦佩。

《百年孤独》读后感2

这是一本饱含孤独的书,厚厚的书页承载着厚厚的孤独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孤独是一开始就注定好的,在那本羊皮手稿中,从第一代人传至第七代,一直没有被研究透,而正因为家族中无人,也就不能知道家族的命运走向,我觉得这是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一个独具匠心的安排。一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并不知道作者采用倒叙的手法,被一连串看似一样的名字弄得眼花缭乱,再去看作者著此书的目的,是要通过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个社会现实。

虽然我并不太了解拉丁美洲的历史,但是通过这本书,我能够感受到在那个年代,那片土地,那一群人类的内心。我想我是难过的,因为能够确确实实地感受到那份孤独与无奈。我想我又是幸运的,通过这本书,我学到的是该如何把握自己的命运,过好自己的生活。

《百年孤独》读后感3

读《百年孤独》纯属是一个偶然,经同事推荐就借回家看看,看了一遍,我被完全雷同的姓名,无数的倒叙、插叙给弄晕了,读完后也不能完全了解其义。今天,在朋友圈里看到一篇关于《百年孤独读书笔记》的文章,忽然想解我一直以来的疑问,便细细的阅读起来。

文章的作者读了三遍《百年孤独》,并对作者的身世及所处的时代背景进行了深入的了解,这种执着探索的精神着实让我敬佩,不由得让我想起无论是在工作上还是生活上亦是如此,只要你有诚心,也够努力,总会有一定的收获。

《百年孤独》描述的是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家族的一部兴衰史,其脉络就是自闭到开放,开放到繁荣;再由开放到自闭,自闭到毁灭,其实写的就是拉丁美洲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的兴衰。在《百年孤独》获得诺贝尔奖的时候,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接受专访时对孤独的解释意味深长:孤独就是不团结。

“不团结”在我的印象里有很多解释,从片面的角度说,它是自闭的、可怕的、是要反省的、是要摒弃的。其实在职场上也不乏这样的案例,团结协作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和前提,而实际上我们往往是在本职工作上倾尽了全力,而忽略了其实一个团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的重要性,这也说明越是浅显的道理,越是难以企及。

偶然吸引到我的文字引导我的这次阅读,也让我感觉到自己思维的局限性。阅读,到底能给我们带来什么呢?可能有时,读着读着,我们会发现它是在写自己的故事,里面的主人公就是正在阅读的自己,这种感觉会拉着我们继续阅读;有时,当发现自己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出现在眼前时,那种兴奋之情无以言表。

阅读不乏是个好习惯,它不仅能丰富人们的知识,也能养成价值的判断力,那我们为何不取别人所长,来逐渐提升自己呢?

《百年孤独》读后感4

刚开始看《百年孤独》的时候,发现有几个奇怪的地方,首先,布恩蒂亚家族中的人名反复用的都是阿卡蒂奥和奥雷连诺,这也仿佛他们的生活一直是在一种可怕的循环中度过的;其次,故事的情节很具神话色彩,死去的人可以因为按奈不住寂寞从新回到人间,甚至与活人交谈。这也引起了我看下去的冲动,这是一个仿佛描述一个国家百年的繁衍与生存、耻辱与压迫的故事。

霍·阿·布恩蒂亚带领他的妻子,以及他的亲属朋友们历尽千辛来到了一片未开垦的土地上,开辟了一片广阔的天地,这块后来被命名马孔多的小镇上,蕴含了无穷的神秘,但似乎又令霍·阿·布恩蒂亚陷入了无穷的孤独。在他身上也体现了那种可怕的循环,在他对创造发明产生厌倦以后,便整日地呆在实验室里制作金属金鱼,每做到二十条的时候就将它们熔化重做。他的后代奥雷连诺又从战争走向孤独,终于也陷入了循环制作金鱼的怪圈中。

家族一代代地传承,又一代代地都是那副孤独样,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代奥雷连诺·布恩蒂亚的出世,由于垄断资本主义的入驻,不仅是布恩蒂亚家族,整个马孔多已经开始没落了。那本羊皮书卷上用梵文字描述的这个家族从建立到没落其实已经是注定的宿命,终究是一个可怕的循环。

《百年孤独》读完后都会给人留下一种沉重感,我认为这种感觉才是作者真正想传达给读者的。

《百年孤独》读后感5

孤独的力量是可怕的。书中描写的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都在孤独中死去,他们的经历大致是相同的,在马孔多这一片土地上,没有进步,没有创新,每天重复上演同样的剧情,生活在那里的居民注定是不快乐的。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拉丁美洲的历史是不断重复着的怪圈,不是前进,而是徘徊。荷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与妻子乌苏拉以非凡的胆识和开放的精神,开创了马孔多的繁荣。因为马孔多隐没在宽广的沼泽地中,与世隔绝。他决心要开辟一条道路,把马孔多与外界的伟大发明连接起来,他曾向妻子抱怨说道:“世界上正在发生不可思议的事情,咱们旁边,就在河对岸,已有许多各式各样神奇的机器,可咱们仍在这儿像蠢驴一样地过日子。”可惜的是,他却被家人绑在一颗大树上,几十年后才在那棵树上死去。荷塞死去了,连同马孔多的文明。之后的几代人,也重复上演着同样的悲剧,导致马孔多狭隘、落后、保守直至没落,到最后整个马孔多就被一阵来历不明的风刮走了,从地球上消失了。

读这本书的时候心情是压抑的,因为整本书几乎没有向上的积极气息,有的只是孤独和颓废。才发现自己是这么地害怕孤独,讨厌孤独。我们每天都生活再一个日新月异的世界里,科技发达,文明进步,我们马不停蹄地向前奔跑。于是我们开始反思,是不是节奏太快了?是不是步伐太仓促了?是不是该停下来,寻觅一份安静,让心灵歇歇脚?可是只有停下来才会发现,原来我们不停地往前赶才是我们想要的,我们只有不停地创新,不断地进步,我们才会快乐。

当我读到:当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看到被蚂蚁吃得只剩下一小块儿皮的儿子时,他终于破译出了梅尔基亚德斯的手稿。手稿卷首题辞是:“家族中的第一个人将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个人正北蚂蚁吃掉。”原来,这手稿记载的正是布恩迪亚家族的历史。在他译完最后一章的瞬间,一场突如其来的飓风把整个马孔多从地球上刮走了,从此这个村镇就消失了。

有什么东西在我内心深处轻轻地爆炸了,一朵一朵小小的淡白色的云朵炸开了,就像花朵不得不绽放一样。我多么希望,所有人的孤独都能消失,我们要的不是一个热闹的表象,而是一个真实的未来。

《百年孤独》读后感6

《百年孤独》是世界文学史上迷幻现实主义代表作,通过阅读这本书,可以让我们对三个字的感悟非常深刻——想象力。马尔克斯给主人公设置了充满传奇色彩的人生,用文字讲述了一个家族七代人的故事,以及在战乱的年代里马孔多小镇的百年历史,历经风雨和岁月,故事还融入了神话传说、宗教以及民间故事等素材,丰富多彩。

百年孤独是围绕布恩迪亚家族展开的,第一代布恩迪亚人的传奇生活经历就让我感到惊奇。布恩迪亚与乌尔苏拉结婚却害怕长出尾巴于是穿着紧身衣,被大家嘲笑,之后在斗鸡比赛中胜出后杀了讥笑自己的同村村民。之后又收到村民鬼混的搅扰,痛苦凄凉的眼神让他不得安睡,于是决定逃离这个村子。经过两年的迁移,他们来到一片被大沼泽地围绕的小镇马孔多,在梦的指引下定居此地。他很聪明,是一个有创造力的人,从吉普赛人带来的文明中发现了获得了很多知识,并有了新的发现,因此对科学文明十分向往,整天研究自己的科学实验,最后因精神失常而死去,家里的重担落在了妻子乌尔苏拉身上。

以上便是百年孤独中第一代人的故事,读过之后,你是否被作者的想象力而震惊了?通过阅读这本书的后续故事,你会发现乌尔苏拉活了110多岁,见证了马孔多小镇的百年历史。而在这段历史里,发生了几十次内战,战争的残酷让底层人民生活艰难。

百年孤独深刻的揭示了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的残酷和普通民众的愚昧和盲目,让我们感慨万千!

《百年孤独》读后感7

因为书中无可抗拒的悲剧结局,我躺下后翻来覆去睡不着。布恩迪亚家族百年兴衰的历史,每个人无可排解的焦灼与孤独,冥冥中无可抗拒的宿命都让我无法入眠。这是一部拉美历史的兴衰史,伴随着城镇的建立,科技的发展,殖民者的入侵,自然灾害的肆虐,原著民的反抗、挣扎、屈从乃至安于命运的安排。整部书充溢着灵异鬼魅的色彩、异于西方现代文明的情调。文字富有写实性,生动逼真的再现生活的同时,又不乏诗意、幽默与浪漫,许多段落读下来津津有味,忍俊不已。

今天整本书大概又过了一下,整理了一下布恩迪亚家族七代百年的谱系,对书中的情节愈发的明晰起来。这本书是我接触到的第一本拉美文学的书籍。可以说这是一个很高的起点。该书是1982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同时,该书也是中国第一次获得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中国文版授权,据说是天价。2011年6月第一版。我很庆幸选在这个时候来读这本书。我记得以前也经常看到这本书的中文版,但是只知其名,不曾深入。原来以前的都是盗版啊。如果十年前读这本书,我未必能理解其中的精髓。我现在读一部作品,更喜欢作品中体现人性,揭示人性的东西。我相信,无论历史如何变迁,人性的东西总是最基本的最恒远的。加西亚*马尔克斯的高明之处在于他把人性置于广阔的时代变迁之中,举重若轻地把拉美的历史通过一个孤独的家族历史体现了出来,并警示世人,拉美将走向何方?

人们习惯于把《百年孤独》看作魔幻现实主义小说,而我更赞同马尔克斯自己所说的:“我写的都是现实。”我相信超自然自量的存在。而在越是落后的地区,灵魂与鬼神都是与人类同在的。譬如在广大的农村地区,我想极少人不相信人死后是有灵魂的,所以灵异的事件总是频频出现,你把它看做是迷信也罢,只是人的意识也好,它就是存在着,在现实中,或者在脑海里,反正总有一个所在。你可以把它看做魔幻,也可以把它当做现实。

这本书的译者是范晔,是我们的同龄人,70后。他的中国文学的功底也是相当好的,语言华美、幽默、又满是无可奈何的忧伤。我真以为自己在读中文原著呢。一个翻译者能够让读者有废寝忘食读下去的冲动,就已经是成功的了吧。哎,跟人家比起来,我们真是惭愧。人家年纪轻轻,翻译起来竟是大家手笔,我辈读此书,竟然还有不认识的汉字,惭愧惭愧啊。唯一困惑的是,根据网友的介绍,好象别的版本里出现的猪尾巴是个女婴,范晔的译本里却是个男婴,真想赶紧找到其它的版本看看,或者如果自己懂西班牙文,找来原文看看也好。

不知道是不是阅历增加了,我读此书,倒是没有太多时光错乱或者身在魔幻或者异国的感觉。相反,我倒觉得布恩迪亚家族的百年历史跟中国的历史有相近之处,难道是书中有东方的元素?还是因为同样曾经遭遇外敌的入侵?或者是经历了从落后到文明的苦难过程?包括书中人物的命运我在今日的农村依然可见。

这样一部作者倾其心血写了一年多的巨著,当然不是我三天就可以领略其精髓的。这也是我读书的习惯。对于喜爱的书,第一遍往往是要焚膏继晷通读,了解故事梗概,知道其结局,方可安心;第二遍则是理清人物脉络,了解故事发生的时代背景;之后则不知道是不再读或者是若干遍地咀嚼,取决于对作品的喜爱程度及作品对我的影响。

又是凌晨了,明天继续“孤独之旅”。

《百年孤独》读后感8

在与世隔绝的马孔多里,浓缩着一个世界,浓缩着世界上的各类人,也浓缩着世上所有的孤独。

在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里的所有角色,像是一个个有血有肉的人,但更像是空虚无比的灵魂。我在读这本书的同时,从里面的人物的性格中,读出了我们一生中可能遇到的种种孤独。

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一位屡经失败,却又百折不挠的科学家,总是拥有着无尽的幻想和无穷的毅力。他身上映射着所有的科学先驱者的影子,狂热和冷淡,鲁莽和沉着,探知的欲望和放弃的意念,各类矛盾的品格在他的身上一一体现。他试图用磁铁挖掘黄金,试图将望远镜作为武器,试图把水银冶炼成金子。他的努力并没有得到多少人的理解,乃至于朝夕相处的妻子乌尔苏拉也排斥他的所作所为。可是当他揭破了生命的所有谜底时,他却被当作疯子,被捆绑在栗树树干上,被迅速地遗忘。昔日的炼金梦想在看透生命的他的眼里已成虚无,他只能忍受着生与死之间横亘的痛苦——无尽的孤独。马尔克斯似乎在用这个,表达着对所有的开拓者的深深的同情。

至于乌尔苏拉则是一位任劳任怨的劳动者。在那个时不时闹得天翻地覆的家中,她永远是这个家庭的经济支柱和精神支柱。她从没有唱歌的乐趣,也没有游玩的雅致,各种劳动如同拼图一般拼凑出她那紧凑而又孤独异常的一生。她无处不在。她的身影出现在家具的迷幻倒影中,出现在朴实无华的天地中,出现在糖果小作坊的喧嚣声里。她又虚无缥缈,就像是来到人间通过劳动来赎罪的亡灵。到最后,伴随着她的死亡,她的名字也被丢到了记忆的深渊之中。作者写出她冗长的一生,同时也是对哥伦比亚所有孤独的劳动着的赞歌。

至于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这位最为孤独的前行者,一生发动了三十二大大小小的起义,却又为了重归原先的生活毁掉了自己创造的战争成果。他逃过十四次暗杀、七十三次伏击和一次枪决,官至革命军总司令,却只换来了一条以他名字命名的马孔多街道。他的一生如飓风般浩荡壮烈,又如死水般宁静孤独。就像那些在哥伦比亚为自由而战的人们,不论生时建立了多大的功绩,死后依然被大多数人遗忘。

一个村庄中,有着一个世界的万象。这个孤独的村庄在雨季无尽的雨水中,在旱季无边的干旱中,在漫天飞舞的蝴蝶和遍地横行的蚂蚁中,品尝着人间的各种苦涩和孤寂。

但是,如马尔克斯所说:“注定经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有第二次机会在大地上出现。”现代化的社会用文明将孤独消除,还给这些与社会格格不入的人一个崭新的天地。这样,在新的社会环境中,他们会忘掉内心的迷茫,赢得充实的人生。

《百年孤独》读后感9

《百年孤独》的作者是加西亚·马尔克斯。马尔克斯的名字是与魔幻现实主义联系在一起的。而《百年孤独》就是展现其魔幻现实主义手法的代表之作。以此书为标志,魔幻现实主义流派达到了十分完美的程度。《百年孤独》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加西亚·马尔克斯于1982年荣获诺贝尔文学奖。

《百年孤独》的叙事结构不同于一般小说。这部小说内容复杂、人物众多,情节离奇。马尔克斯采用了连环、环环相套、循环往复的叙事结构来展现小镇马孔多的历史。仿佛一个循环向上的气流。这种环环相套的结构恰如其分地表现了小说的一个主题:人的孤独、封闭以及由孤独封闭而造成的落后、消亡。作者对“孤独”这一具有民族特性的问题作了深刻的揭示。作者在书中溶汇了南美洲特有的五彩缤纷的文化。他通过描写小镇马孔多的产生、兴盛到衰落、消亡表现了拉丁美洲令人惊异的疯狂历史。本书以很大的篇幅描述了这方面的史实,并且通过书中主人公带有传奇色彩的生涯集中表现出来。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等等都写得淋漓尽致。

作家以生动的笔触,刻画了性格鲜明的众多人物,描绘了这个家族的孤独精神。小说描写的布恩蒂亚家族一代一代“他们尽管相貌各异肤色不同脾性、个子各有差异但从他们的眼神中一眼便可辨认出那种这一家族特有的、绝对不会弄错的孤独眼神。”每个人都无法逃脱被孤独所折磨的命运。乌苏娜在冗长的雨季中漫漫腐烂。阿玛兰塔一刻不停地缝自己和自己仇视了一生的女人——雷贝卡的裹尸布。雷贝卡足不出户疯疯癫癫地过了后半生。青年时激进热血的奥雷良诺上校晚年开始在自己的实验室里做起了金属金鱼但是他每做到二十条就熔掉他们重做。这象征着他父亲所开创的马孔多乃至整个拉美的近代史从一开始就陷入了循环的怪圈中。在这个家族中,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

尽管很多人为打破孤独进行过种种艰苦的探索,但由于无法找到一种有效的办法把分散的力量统一起来,最后均以失败告终。这种孤独不仅弥漫在布恩迪亚家族和马孔多镇,而且渗入了狭隘思想,成为阻碍民族向上、国家进步的一大包袱。作家写出这一点,是希望拉丁美洲民众团结起来,共同努力摆脱孤独。所以,《百年孤独》中浸淫着的孤独感,其主要内涵应该是对整个苦难的拉丁美洲被排斥现代文明世界的进程之外的愤懑和抗议,是作家在对拉丁美洲近百年的历史、以及这块大陆上人民独特的生命力、生存状态、想象力进行独特的研究之后形成的倔强的自信。

这个古老的家族也曾经在新文明的冲击下,努力的走出去寻找新的世界,尽管有过畏惧和退缩,可是他们还是抛弃了传统的外衣,希望溶入这个世界。可是外来文明以一种侵略的态度来吞噬这个家族,于是他们就在这样一个开放的文明世界中持续着“百年孤独”。作者表达着一种精神状态的孤独来批判外来者对拉美大陆的一种精神层面的侵略,以及西方文明对拉美的歧视与排斥。“羊皮纸手稿所记载的一切将永远不会重现,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

事实上,这本书并不容易理解。如果没看明白,不要逼自己去理清那些看似纷乱的情节,不必搞清楚那一代又一代的人物关系。只看了一遍,我不能说我看懂了。懂与不懂没有标准,一千个读者,一千个哈姆雷特。这本书的确是一本可以好好翻读几遍的书,或许每次读都会有不同的体会。

《百年孤独》读后感10

记得半个月之前,在看了余华的《活着》的作者写作的意图的时候,余华曾经提到了《百年孤独》这本书。于是迫不及待的想看。终于在网上找到,并下载到手机中。

《活着》和《百年孤独》有个共同的特点,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振摄人心的警句,有的只是平淡的描述。加西亚·马尔克斯通过描述布恩迪亚7代人的命运,展示了这个家族的兴衰,以家族的第一代人乌苏拉担心生出一个长有猴子尾巴的孩子,到这个担心在最后一代身上出现为结尾。

当看到圣索非亚。德拉佩德把自己的所剩的两三件换洗的衣服捆成一个小包准备离开被小草包围、红蚂蚁侵蚀的老屋时,给人一种大厦即将坍塌的感觉,她为这个家族默默的付出,而她的那个高傲的有着贵族血统的儿媳妇却把她当成固定的女仆。尽管她从少女时代就居住在辞,但是此时她空有收拾房子的心,也无力了。在离家出走的时候身上仅仅带着一比索25生丁,还有可怜的几件衣服,看到这里,谁的心都不会不凉透的。其实在乌苏拉眼睛失明去世以后,这个家族就逐渐走上了衰退的道路,特别是她作为家族中的主心骨,在去世以后,衰退的趋势更无法遏制。这个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连同如镜子般的马孔多镇,被飓风彻底抹去。

菲兰达她高傲、虚伪、懒惰,虽然这些都是她从小生长的环境所造成的。但是看看背叛她的丈夫、她不争气的儿子、还有被她毁掉的大女儿梅梅,这个女人着实可恶的很。

孤独很可怕,在总是生活在以自我为中心的圈子中,容易走上自我的封闭。

读完这本书,感受了拉丁美洲人名所遭受的苦难。很奇怪,突然想到了南京大屠杀,至今日本政府都不承认。过去的100多年中,我们民族也遭受了巨大劫难,在国际上被孤立,还好我们没有走上极端。

《百年孤独》读后感11

带着“久远了人变了应该会有不一样的读书心境”的想法,多年以来第三次翻开这本书,才终于读完。

手头的这本书购于94年,出版于浙江文艺,91年版,定价6.80元。书页已经泛浅黄,散发着一种陈年旧书的味道。如果再久远再久远一点,就和书名更相符了。

读所有外国小说带给我的感觉都总是大体一致,不知道是翻译的问题还是文风的问题。即使的一部轻松的民俗小说,我也感到一股浓郁久酿的散不开的风情。这位拉丁美洲的作家给我的感觉尤为突出但也迥然不同。

马贡多那与大地浑然一体的原始、未经开化的纯粹,仿佛让我看到了最初傍河而居的人类部落。那个时候他们是团结的,是大胆的,是赤诚的,也是智慧的。而后的故事就可以简单归结为外族和殖民者的入侵。马贡多的居民一步步由“愚昧”走向“文明”的长征中,历经了一次次冲击,精神的物质的,在蜕变为文明人之前,马贡多连同它的居民在飓风中消失了,如同从未存在过一般。

布恩地亚家族的七代人历史就是整个马贡多历史的缩写。他们在与外界的侵扰抗争中,从愚昧无知到广泛猎奇最后回到愚昧。乌苏拉第一代就在担心自己会生出长着猪尾巴的孩子,而到第七代布恩地亚家族终于还是出了个长着猪尾巴的孩子。时间在奔跑,而人类的本性却始终停留在原点。

虽然《百年孤独》已被划上了反之反帝反封建反独裁的标签,但我仍想谈谈这之外的东西。在这个没有伦理,鲜有道德感的家族,是什么维持了它七代人的延续?女人。从乌苏拉·伊瓜朗到圣塔索菲娅到阿玛兰塔到菲南达再到阿玛兰塔·乌苏拉,甚至是贯穿全书的庇拉·特内拉。这些女人在那个几经摧残的老屋内生养了那些个或封闭或穷奢极欲或好战好斗或愚钝的男人,在最艰难的时刻守护着这个家。男人和她们在感情上是分离的,没有沟通的,而她们之间也是分离的,缺少体谅的。这就构成了孤独的一个个元素。

我看着这些被我写在纸上的名字,无非是翻来覆去是那几个,雷同是本书一大亮点,不仅姓名,还有性格。这些雷同告诉我的是,历史是惊人的相似,这个家族的命运翻来覆去也不外乎那些。你以为时间在往前走就改变了一切,其实时间的长河在顺势而下,你却站在河中央低头数着脚丫。

我能感受到孤独笼罩着这个家族的人们,却也找不出解救这孤独的办法。是他们的麻木不仁?是他们缺少爱的滋养?是他们被外界的新奇与不堪蒙蔽了眼睛?如同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说,孤独的反面是团结。而试想,我们原始愚昧尚未开眼看世界的祖先在遭到外部的引诱或侵略时,个个被眼花缭乱的事物迷得晕头转向的时候,怎么会还记得抱作一团共同御敌?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因为是敌是友他们真的一时难以分清。所以他们注定了孤独,在经历这些动荡和变迁中,无人可以倾诉无人可以依靠。于是,雷蓓卡坐在摇椅上吃土,数年之后阿玛兰塔坐在同一把椅子上日日编织裹尸布。

今天刚好是哥伦比亚独立的纪念日,看完了这本书也聊以为此纪念吧。

《百年孤独》读后感12

先是两件关于这本书的事情:

深圳一个朋友说:“我们学校图书馆的那本《百年孤独》,前十页被密密麻麻的线占满,乃至还有读书笔记,可后米娜,干净得像新的,看起来很爽。”

前几天,邻班一个同学向我借《百年孤独》,看了大概一个星期还给了我。我高兴地问他“你读完了?”他说“没有,读到一半太难受了,读不下去了。”

它对我而言是这样一本书:有一天,我突然发现自己已经有三年没读一本闲书了,忽然很恐慌。随手从家里的书橱上拿下一本来,便是它。读完第一篇,觉得不甚精彩,却又有说不出的感觉。又是忽然有一天,看到它,有种再读一遍的冲动,便拿起来,再读。这种冲动有了好几次,待我觉得它精彩时,已经读过六遍。也许这就是一些书的魅力所在。后来我听说马尔克斯因此书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时,想:原来得奖的可以是这样的人,这样的书啊。也许那种东西,“艺术”?它离我们很近,只是我们不自知。

墨尔基阿德斯

“他背对着百叶窗坐着,阳光从他身后流泻出来,他的声音启迪着人们心中最愚昧的角落。”

我很喜欢墨尔基阿德斯,喜欢这句描写。我喜欢想象他背对阳光坐着,平静的呼吸和话语搅动着尘埃,而这些话语又是如此柔软,使人得到启示。我向往那种氛围,每一个奥雷良诺,静静地坐在炼金室里,望着那个一半是现实,一半是祖辈记忆的睿智老人,讲述着什么,让人心灵宁静。尽管布恩地亚的族人来了又走,走了又来,可他一直在那儿,背对着百叶窗坐着。我也想坐在那儿,聆听他的言语,发誓绝不像奥雷良诺们一样沉沦在酒色世界和自己的孤独里……可惜,只有自己能启迪自己。

奥雷良诺·布恩地亚 上校

“原来我们发动这战争,只是为了不把房子刷成蓝色。”

不知为什么,我和这个人,这个被乌苏拉称为“没有爱的能力”的人有着深深的共鸣。他的愤怒,冷漠,执着令我莫名熟悉。我仿佛可以看到他的眼睛,相貌,听到那种说话的口气。甚至当他最后一次,因政府在养老金问题上背弃信诺,找到马尔克斯上校,请求重新牵动那根链条时,我觉得我心中竟有一种相似的愤怒,还有无奈。可他是悲哀的,在荣誉的垃圾堆里滚了一圈,最终在制作小金鱼中得到了平静,孤独的平静。虽然他曾经轰轰烈烈,躲过了二十次暗杀,发动了三十二次起义,但他一事无成,转了一圈回到原地,连他父亲都不如——至少他父亲建立了马贡多。

阿玛兰塔

“你要步入教堂的门,就要才在我的尸体上过去。”

阿玛兰塔是这样的人:当克雷斯庇与雷蓓卡在一起时她誓死阻止他们结合,而当克雷斯庇爱上她时,她却回答“我这辈子都不会和你结婚的。”最后,马尔克斯上校耐心地等着,直到被处死,也没有等到什么。

她对雷蓓卡的`仇恨是漫长的,却在时间洗涤下成为一朵纯净的仇恨之花。她先是为雷蓓卡,后为自己编织着裹尸布,在漫长的孤独中老去。为什么?我也不知道,也许仇恨能使人变质,痛苦,然后灭亡。为了爱一个人,去恨一个人,不值得。

时间

“奥雷良诺?那只不过是一条街的名字,很多家的小孩以那条街命名。”

“你真的不相信奥雷良诺发动了三十二次起义的事?”

“那只是个传说罢了。”

明明上校还在眼前,转眼间他的故事被人遗忘。这就是时间,洗涤一切的时间。似乎布恩地亚家族的每个人,自从出生起,就被时间打下了烙印。一个个人成长,老去,在遗忘中被人遗忘,除了墨尔基阿德斯。就这样在时间的流淌中孤独,平静,死去。

“他们家族第一个人从远方来,最后一个人正在死去。”

马贡多

“镇中心竖起一块牌子:上帝存在。”

马贡多是一个过程。它是一个养满了百灵鸟的小镇,是一个吉卜赛人推销新发明的地方,是被外国人冲击得满目苍夷的地方,是一片废墟。

在这个从头至尾又回到原点的训话那种,似乎让人明白了一些东西,是什么呢?我不清楚,我只大概知道,我更喜欢那个马贡多,那个养着百灵鸟的原始的马贡多。

霍塞·阿卡迪奥·布恩地亚

“这很简单,因为我疯了。”

他身上有的,便是它遗传给阿卡迪奥们的激情。他建立马贡多,迷上炼金术。虽然无数次失败,可他的激情从未熄灭。他为了把马贡多建立得更好而付出终生,直至被绑在树下。他疯了吗?我不知道,也许只是知道的太多,像墨尔基阿德斯,他亲爱的老师一样,逃不过死神吧。

《百年孤独》读后感13

“文学是为了嘲笑人们而做出来的最好的玩具。”这句话是最后那个和阿玛兰塔·乌苏拉爱的死去活来的奥雷良诺的朋友阿尔瓦罗说的。那么加西亚·马尔克斯写这本书我可不可以看做他在嘲笑,而且不仅仅是拉美的历史。

今天下午在图书馆一口气读完了最后四章,其实早在读到老阿玛兰塔死的时候就已经开始不安了,虽说之后的家庭成员在一定程度上复兴了另一种形式的家业,可是那种浮躁虚华正是预示从波峰下滑直至衰落的最好嘲讽。这个时代就这样没落的开始了。

作者以平直的语言讲着看似与他无关的故事,语气里没有表情,可是之中有似夹杂着弱弱的同情。每个人孤独的方式都不同,却又是一脉相传。这个家里是由女人来支撑的,所以孤独就显得风情和动人了。

然而,他是这么嘲笑的。追求科学与外世界的被科学和超脱的精神折磨而死;环球漂泊见多识广的最终还是回到这里离奇而死;一心操守家业,默默打理内务的被煎熬而死;参与战争、起义和游行活动的因对斗争的恐惧而死;纯真的升仙,恶俗的堕地,在与大自然的抗争中,全部被意识卷走,剩下干扁腐化的躯壳。

最后得知墨尔基阿德斯为这个家族早就准备好密码羊皮书,我仿佛看到了长满绿斑的吉普赛老头闪着黑色浑浊的眼睛嗤嗤地笑,笑这个家族以看不到的程式缓缓地进行。每个布恩地亚家族成员和与其有关联的外人本都拥有特殊的力量,所有人的力量在明处互相烘托,却在暗处抵消。让孤独占了上风。

我们在看着,仿佛自己成了最后的奥雷良诺,阅读一本已经铺叙好的镜子,在镜中是否看见自己与周围不断的执拗着,孓然一身。我们按照作者设定好的路线笑着小说中人物的愚蠢,笑着不同民族的无聊,笑着旧时人们的落后。但自己是否真的就那么精明发达?我们的本性就是旁观者,却没法旁观自己,这部书终于反射出作为旁观者的卑劣。

我们被同情地嘲笑了,不过我们还好有这面镜子,看看自己僵硬的表情。

《百年孤独》读后感14

今年6月,在台北,几十家国际媒体的亚洲特派员在一起吃早餐,和一家危地马拉报纸的首席记者聊天。老头已经五十多岁了,黑色的胡子和头发,夹杂这一些学究气的花白,还有典型的拉丁人鼻子。带一副亨利基辛格式的眼镜儿。说起英语来带着些许口音,语速不急不缓。

老头是个自由派,我跟他聊切·格瓦拉——我并不喜欢这个人,但我知道这是个符号——他跟我说切·格瓦拉并没那么受欢迎,或许喜欢卡斯特罗的人更多一些,但他不能确定。然后是莫拉莱斯和查韦斯这对活宝。老头说,查韦斯是个愚蠢的经济管理者和外交家,但他的social project确实卓有成效,你可以不喜欢他,但必须重视他。我喜欢这种balance的调调,老记者的职业本能已经渗透进了日常谈话。

再然后我说起我对百年孤独的热爱——我不知道百年孤独的英文名字,但我能蹩脚地尝试发出cien anos de soledad的音,还有garcia marquez。老头微微低头,从镜片上方又看了我一眼,平静的眼神亮了一下。

接下来的三天中,只要我还能在早餐餐厅中找到他,我就端着盘子坐在他身边,听他讲那过去的故事——老头年轻的时候是马尔克斯的粉丝,曾经采访过他本人,对他的所有故事了如指掌。

我也顺便介绍马尔克斯对中国,以及对我本人的影响。我说我第一次读这本书的时候才15岁,在高中宿舍的被窝里,从下午六点到晚上两点一口气读完。我说,拉丁美洲是一片有故事的土地,就像中国。老头儿一边往面包上涂黄油,一边微微点头。最后一天分手的时候他说,欢迎来危地马拉。

中国和拉丁美洲,这两片土地在过去的300年里有着太多相似的故事。

但中国人没有把这些故事写出来,至少没有写得这么彻底。

这就是为什么我要把百年孤独读一辈子。

《百年孤独》读后感15

这本书是和《麦田里的守望者》一起买的,当时刚上高中,军训的时候花了七天的时间看完它,那个时候没把它当名著来着,因为可读性非常的强,完全被迷住了。就是一个劲的往下看,名字啊什么的,都仔仔细细记着,因为看之前,先读了编者按,里面有这方面的提醒。

所以我看得也很轻松。

当时里面最喜欢的人物就是乌苏拉,还有有点小白倾向的俏姑娘蕾梅笞斯。

有很多地方看完了,都还吃吃的笑起来。

现在看来的话,才知道这叫阅读的快感。

有很多章节想起来的时候就拿起来反复的看。思想啊,内涵什么的都没有深刻的去想。

在我看来,它就是一部老祖母絮絮叨叨讲述的一个引人入胜的童话故事。

《百年孤独》读后感16

无怪乎马尔克斯花了那么长时间去写出这本书,它的确与我之前所看过的很多小说都不一样。情节的高度密集造成了表达空间的压缩,因为篇幅摆在那里。

整本书数十万字中的大部分是马不停蹄的快节奏情节发展,而作者的表达并没有刻意地塞进字里行间,而是靠着整个情节的情绪基调的不变来达成。小说中情节的发展一日千里,而整本书的情绪却如一只巨大的木桩钉进了大地一般纹丝不动。作者正是用这种手法来凸现出这种一成不变的情绪,那就是深深的孤独之感,也正是因此我感觉到布恩蒂亚家族百年间数代人的性格核心几乎并没有什么改变。这个家族就像河流中的一块石头,抵挡得了过去,却无法与未来同行。

印象最深刻的一段是第二代人中,何塞·阿尔卡蒂奥的死。他被不知从何而来的zi弹击中,血液在大地上流淌,穿过了整个马孔多,避开了所有人的眼睛,绕过容易被弄脏的地毯,一直流到正在厨房忙碌的乌尔苏拉面前——乌尔苏拉才是这个家族数代人真正的精神支柱。

何塞·阿尔卡蒂奥是第一个死去的布恩蒂亚,流出来的是孤独之血。火药的硝烟气味久久不散,萦绕在他的房子里,萦绕在他的墓地中,直到很多年后才被香蕉公司用水泥封住。

那一刻,我感觉到了贯穿百年的孤独那彻骨的荒凉。

《百年孤独》读后感17

前几天在地摊上买到了黄锦炎版的《百年孤独》,也算是个小小的意外之喜,毕竟以前跑了不少旧书店也没买到,而且由于版权问题这个译本不会再版了。花两天时间加班加点把新买到的这本旧书看完后,脑子已经被书里的一群奥雷良诺和阿卡迪奥绕晕了。《百年孤独》也看过三四遍了,但我还没能完全捋清书里的人物关系。

这回读完《百年孤独》,我忽然想到了另外一本小说《白鹿原》。以前没想过这两本书有什么关联,细细一琢磨,《白鹿原》在很多方面都和《百年孤独》颇有相似之处。本想就此写篇小文章,打开电脑一搜,已经有几个人提出了相同的看法,而且比我考虑的更为全面更为独到,陈忠实自己也说创作《白鹿原》受马尔克斯影响最大。小说作者都这么说了,只好说自己琢磨出来的东西是愚者千虑之一得,不过独立思考所得虽非首创,读书能有点心得什么的也值得高兴,看书的乐趣也就在于此。

《白鹿原》的朱先生曾意味深长地说,白鹿原成了一个鏊子,暗示历史在轮回重复中缓慢前进。《百年孤独》里也不断说出历史在不断重复。在不少书里看到过类似的看法,比如黄仁宇在《万历十五年》的后记中就说自己认为历史是一个螺旋形状,即前进中有重复,重复里有更新;周作人在民国时期写的社论里也曾略带揶揄地建议当时的时评作者快去翻《资治通鉴》,笑称未来的发展变化早在千年前就由司马光写好了。

这么一想,读史应该也是个挺有趣的事情。《资治通鉴》早就买回来了可还没细读过,以后有时间多翻翻,肯定很是有意思。

《百年孤独》读后感18

孤独是个顽疾,当死亡成为我们路之终点的时候,孤独也就随之而来,这世间有多少吵闹,就会有多少孤独。无疑,孤独本身就是一道枯涩而不可理解的背影,但马尔克斯的笔却是含笑的。他没有徒劳地去化解苦难,而是裹了一层糖衣在外面,那几欲和神话接壤的想象力,让每个冰冷的字都长了一双翅膀,也曾让我读这本书的时候,有一种飞的冲动。

《百年孤独》一书中,奥雷里亚诺第二是个欢快的胖子,他精力旺盛,经营彩票生意,喜欢请很多朋友一起喝酒,一边拉着手风琴,一边马不停蹄地醉。然而,他却依然反复地说着,人生短暂。热闹终归会沉寂,孤独如影相随,每个人都深受折磨,但临床表现却不同。

奥雷里亚诺上校的晚年,终日把自己关在梅尔基亚德斯的作坊里制作小金鱼,每打造出一尾,便将其投入冶炼的火焰中烧毁,如此反复,在那羞涩而凉薄的时光里等待死亡降临。阿玛兰妲则坐在糖浆般的阳光里,日复一日地编织寿衣,白天织,夜里拆。丽贝卡从童年开始就在兜里装满泥土,偷偷咀嚼,像蚯蚓一样恋着那更接近死亡的芳香,而父母的头骨却总在每个梦魇之中嘎嘎作响。

还有思维像滑扣螺丝一般的老布恩迪亚,终日被绑在棕榈树上,风吹雨淋,他瞪大双眼,究竟在想什么?从来没人喜欢去享受孤独,为何我还渴望更多的人来喜欢此书?借用一下摇晃着存在主义旗帜的那些人理论,先将自己逼到绝望的天涯,再回过头来建立希望的天国,唯有这样,才更懂得珍惜生命。我们不需要悲剧,但应该有悲剧精神。即便是浮光掠影活一次,在这斑斓且喧嚣的世间,也该沉下来,挨着土地行走。

在时光里,所有活着的生命,都在踩着节奏行走,并非只有第五交响曲,才流淌命运的旋律,即便踽踽独行的人,也并非只有一进一出的呼吸与每分钟50-80的心跳。生命尚存,播撒不止,也许,下一秒就会春暖花开。

《百年孤独》读后感19

记得初中毕业的暑假,在同学家疯狂借书看:张爱玲、三毛、外国的小说……就在这时,看到了那本影响了我整个成长历程的书,伟大的癫狂的诱惑的书——百年孤独。我不知道在外国这本书叫什么名字,只觉得这个译名苍凉而深有玄机。翻开了,一个一个重复的名字,血统的迷宫,热带的奇异生活,在另一片大陆上的人们奇怪而又恰如其分的哲学。奇怪的人,难以形容的热情和绝望,没有目的,没有意志,命运在时间中兜兜转转,多少无谓的生命在世界上什么都留不下,记忆或是足迹。有个俄罗斯的读者,将这本书从头到尾抄写了一遍,她的原话是:我要看看究竟是作者疯了,还是我自己。

夏天的下午,坐在屋顶上,低头,一页一页地欲罢不能地读。一遍又一遍,始终不会厌倦,那些经典的句子,熟到可以背出,七代人每一个名字,迷宫般的血统都能以一张谱系表来区分。我一直惊异于作者想象力的无边无际,后来,看到一段话,说是每一个作者都只能描摹自己或者周围人的生活。我就在想,哥伦比亚,那个遥远的国度,究竟发生过什么,发生着什么。会不会有人,拥有像奥雷良诺上校一样的孤独神情?在大雨后,那轮新鲜的、砖末一样的红日,真的在大地上升起过么?

真正的爱与了解,真的存在么?奥雷良诺上校在心底拼命搜寻,却找不到与母亲之间真正的情感纽带,终于还是在孤独的硬壳中高傲的死去。他至死都披着毛毯,难以解脱的孤独和没有前途的高傲。高傲激起怒气,怒气让他去反抗,只是最终,他也没有学会,怎样去表达爱。

喜欢雷蓓卡,这个被乌苏拉称为家族中唯一的一个具有坚强意志的女人,在婚事被一再耽搁后,终于抛弃了虚荣,选择了踏实自在的生活,选择了自己的欲望所指的生活。花边和玩具,只是爱情的幻想而已。少女时代的爱情,都是可以为心爱的人退化吃土的。皮埃特罗`克雷斯庇在地球的另一端,精美的漆皮靴踩在潮湿的石径上,每一步都踩在爱人的心上。一个悲剧,这个怯懦的男人的两次爱情,最后只能以死结束。

阿玛兰塔,家族历史上的最温柔最深沉的女人,却没有勇气去承受自己和另外任何人的命运;没有勇气去尝试接受爱的羞耻和绝望。一直在想,为什么她不能接受克里奈多.马尔克斯上校?为什么她明明爱着,却不能迈出那一步?直到后来的后来,才了解爱情的羞耻与绝望。才明白,原来那种不明所以的恐惧和怯懦真的存在。终于明白,她宁愿孤独终老,也不愿意伸出手去采摘的是什么。

《百年孤独》读后感20

在喧闹中,人们时常寻觅宁静;在不安中,人们时常寻亲冷静。他们却在不知不觉中进入了孤独的境界。

在模糊的记忆中,第一次触及到这本书,还是不求甚解地背着“守信是一种财富,不应该随意虚掷”在无数次凝神的瞬间,就会想起这本书,可以称得上与他神交已久。当我怀着虔诚的心灵翻开这本名著后“正入万山圈子里”的眩晕与迷茫感随着页数的增加而愈发萦绕在我心间——立刻就被书里面各种复杂的人物关系以及人物名弄的思绪混乱。但唯—庆幸的是,整个布恩迪亚家族的性格正如题目所展示的一样——孤独。

孤独,成为了他们家族的名片。但又会有人疑惑了,难道作为家中顶梁柱的个、乌苏娜,也孤独吗?没有错,她眼睁睁地看着子孙后代一个个地陷入孤独的深渊,她努力地料理着家庭,装饰着房屋,难着这不是种逃避孤独的积极表现?但她最终也无法摆脱写在羊皮纸上的命运,遗憾而逝。家族的第一人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人被蚂蚁吃掉的结局也不出意外地接踵而至。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悲剧性的结局与时代的改变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就像前言介绍的那样,这一本书映射的则是拉丁美洲的兴衰史。这本书巧妙地领着我们去见证了拉丁美洲的历史变迁:科技的发展,新道路的探索,现代化的推进,殖民者的入侵,原著居民的反抗以至最后对命运的安排举手投降。在起于孤独到归于孤独中,亦或有人以各种各样的方式与孤独斗争,亦或终其一生溺身于情欲,成了拉丁美洲兴衰史的真实写白。

这个兴盛近百年的家族以及整个马孔多在一夜之间消失在拉丁美洲的大地上,永永远远的与孤独为伴。说到孤独,孤独是每个人的宿命,爱与友谊不能根除它,只能安抚它。不要寄希望于消除孤独,这是天方夜谭。孤独在我们的生活中,无处不在,看看那些垂头丧气的,看看那些望洋兴叹的,心中不免有着孤独,连那些外表开朗的人,也会有承受孤独的那一时刻。显得忙碌的都市人,也不免孤独,这时他们就三两成群,沉迷于灯红酒绿,喧闹繁华之中,然而最后一切又是归于孤独。

孤独不是在山上而是在街上,不在一个人里面而在许多人中间。即使不是一个人,我们也会感到孤独。看着别人与同学分享暑期的趣事,听着一些游戏爱好者滔滔不绝地谈论着游戏。即使在眼前,在耳畔,也瞬间有着邻若天涯的孤独感,既然我们无法抵抗,为什么不去好好地享受孤独呢。《百年孤独》中的家族,努力地抵抗孤独,但心有余而力不足,无奈的被孤独埋葬。他们成了历史,从上古到现在流淌了近千年的历史被孤独所侵蚀。孤独不会随着时光的滔滔江水而汇入大海,也不会随着有佳人的陪伴成烛火焰影。不如以巨人的姿态站起来俯视它,去找寻孤独,去了解孤独,去适应孤独。

孤独,我们不妨将它看成是我们的朋友,一个能让我们看清自己的朋友,一个会陪着自己一路走下去的朋友,一个在万般喧闹中让你聆听自己心跳的朋友,直至化成一抔黄土之后,他也会一直陪伴着你。

《百年孤独》读后感21

这天特意读一篇外国名著《百年孤独》,我额,觉得里面的人物塑造的很好,然后后作者对战争的明白很独特。《百年孤独》的作者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他在1982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和哥伦比亚语言科学院名誉院士称号。

诺贝尔文学奖的颁奖词是这样评价他的“加西亚·马尔克斯以小说作品建立了一个自己的世界,一个浓缩的宇宙,其中喧嚣纷乱却又生动可信的现实,映射了一片大陆及其人民的富足与贫困。”

的确,《百年孤独》就是一个很好的体现。全书讲述了布恩迪亚家族的兴衰。书中人物众多,却又独具特色。有坚毅的奥雷里亚诺上校,性格孤傲的阿玛兰妲,墨守成规的费尔南达以及神秘的梅尔基亚德斯。这一大家子人都有着与祖辈相似的性格、相似的经历和错综复杂的关联。他们用自己的双手在马孔多建了这栋豪宅,可随之而来的战争改变了他们,让他们变得麻木、冰冷、做作。他们只能在孤独、忙碌之中寻找安宁。

战争,战争,战争。战争对这个家庭的破坏是巨大的,使他们变得没有人情味。同时,随着科技的不断迈进,马孔多也在不断地发展,但是这儿的人却在逐渐失去淳朴的本性。四年的阴雨,十年的干旱在不断考验着这片土地,最终它在风暴中消失得无影无踪。文中那近亲结婚就会生下长猪尾巴的孩子的古老传说在最末代子孙中应验。

这个神秘的家族中人丁兴旺,甚至让人哭笑不得。正因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冒出一个孩子。就像奥雷里亚诺上校的十七个儿子一样他们在同一天不约而同地到来,又在同一天全部被杀。这一家人奇特的经历让人眼花缭乱,与此同时我们也不得不被加西亚·马尔克斯精湛而细腻的笔触所折服。

我们不得不惊叹他笔下的百年孤独!

《百年孤独》读后感22

前几天读完了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一向打算写篇读后感,苦于无从下笔。一方面是对作品本身有一知半解之感,一方面想的太凌乱以至于理不出头绪。

一向深刻赞同王菲的《我也不想这样》中的反正最后每个人都孤独,在每段感情中,不管是暗恋还是相爱,到最后会发现不管是需求还是被需求,心灵永远都要有自己的空间。因此仍然你是你,我是我,难免孤独。你我都是一条直线,有人与我永远很近但永远不能相交;而相交后的两条线必然愈行愈远。

对我而言,单从读《百年孤独》的直观感觉来说,是十分的微妙且有意思的。与以往容易入书入戏的我不一样,百年孤独里的悲欢离合、跌宕起伏、生离死别似乎和我之间隔了一层下雨中的玻璃墙。每当我似乎身临其境的时候,总有一层新雨将玻璃重新淋得模糊。也许是正因作者总以戏谑的口吻描述类似神话的种种场景,也许是正因书中人物狂野的孤独离世俗的自己太过遥远。

整本书中,每个人都是一个孤独的个体。从家族第一个霍赛阿卡迪奥,到最后一个具有家族明显特征的奥雷良诺。从高傲果敢轰轰烈烈的奥雷良诺上将到精力充沛平凡而伟大的乌苏拉老妈妈,从纯洁如天使的俏姑娘雷梅苔丝到喜爱热闹以至于娶了两个老婆的双胞胎之一。

这些人,从出生开始就是孤独,逐渐的,有人在孤独中失去自我,比如第一个霍赛阿卡迪奥、梅梅;有人在对抗孤独中失去自我,比如雷贝卡;有人清醒的知道自己的孤独,可却无能为力,比如阿兰玛塔;有人孤独一生却不自知,比如乌苏拉,比如俏姑娘雷梅苔丝;还有人在生命的最后幡然悔悟,可惜为时已晚,比如我的上将奥雷良诺。

一部繁杂庞大的百年家族史,一部脉络清晰的地方兴衰史。在时刻的洪流中,个人在大背景的起伏中显得那样无力。羸弱娇小的被夺去生命,孤独执着着的留下悲伤的痕迹。无端去世的雷梅苔丝的萝莉像被作为祖母的形象保存,到最后仍然在咬手指的雷贝卡执着的不肯死去。经历夺走3000人生命骚乱的阿卡迪奥得不到任何人的坚信。他们都是人群的异子,孤独的极端。

对于我,则早已习惯了与孤独为伴,未必开心,但也未必悲哀。孤独是一个陪伴人一生的伙伴是一个既定事实,与其否认,与其抗争,与其无谓的逃避,不如理解它,拥挤的人群里让它保护你回家,周六的上午让它陪你吃早餐,整理阳光,周日的下午让它陪你晒晒太阳,晒晒俱疲的身体与心灵。

如果你和我、和大多数人一样,周期性的抑郁,不妨看看这本书,让书中孤独人的鲁莽激起你无畏抗争的勇气。也许,我们能够活得更牛逼哄哄,至少在别人眼中。奥雷良诺上将死去的时候,我心中一阵痛楚,就是这么想的。

我坚信,这本书能给我的,远远不止于此。

《百年孤独》读后感23

我常常自矜自我喜欢读书,爱好书籍,却又常常在读书时极为偏好,兴起试读名著,却又为那其中的晦涩难懂而撤退。事实上,于我而言,《百年孤独》正是如此。

读过一遍,心头复杂感情简直无法形容,最多的想法是:天哪,这写的到底是什么东西?什么奥雷里亚诺,乌尔苏拉,阿尔卡蒂奥,本就对各种又长又拗口的外文名敬而远之的我,更是读起来费力的将人物与身份对上。最要命的是,父亲跟儿子常常会起同样的名字,让我毫无头绪,一遍读下来,脑子里好像有浆糊,真是一点感想也没有了。

不客气的说,我实在是想着自我还有阅读笔记,才硬着头皮读了第二遍。这一遍,我依旧不懂,却感受到了内心有了什么,咕嘟咕嘟的冒着泡泡。

它看起来那样荒诞,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多的雨,一个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能浮在空中,死者更不会因为耐不住寂寞就重返人间……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边。更令人奇怪的是,书中这个绵亘了百余年的世家中,男子不是叫做阿卡迪奥就是叫做奥雷良诺,而家族中各种奇怪的事情,在阿卡迪奥直到家族的最终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的身上反复的发生着。

读书之前教师介绍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莫言的魔幻现实主义正是由此影响。此时我也是切身的体会了。

《百年孤独》描述的是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家族的一部兴衰史,其脉络就是自闭到开放,开放到繁荣;再由开放到自闭,自闭到毁灭。马贡多礼貌的创始人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与妻子乌苏拉以非凡的胆识和开放的精神,开创了马贡多的繁荣。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曾向妻子抱怨说:“世界上正在发生不可思议的事情,咱们旁边,就在河流对岸,已有许多各式各样神奇的机器,可咱们仍在这儿像蠢驴一样过日子。”因为马贡多隐没在宽广的沼泽地中,与世隔绝。他决心要开辟出一条道路,把马贡多与外界的伟大发明连接起来。可是,他却被家人绑在一棵大树上,他的拉丁语,在家人心中只是疯言乱语,几十年后他才在那棵树上死去。

之后的几代人,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几乎如出一辙的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孤独、苦闷、猜忌,导致了马贡多狭隘、落后、保守直至没落。

就像奥雷里亚诺,不断的战争,他甚至已经忘记了当初的目的,而是在杀戮,血腥中度过。他的结局停留在小金鱼中。

孤独是感受,孤独又无法感受。

当奥雷良诺参透了墨尔基阿德斯的羊皮卷的奥秘,一阵飓风将马贡多抹去,从世人的记忆中根除,“因为注定经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有第二次机会在大地上出现。”书中如是说。

《百年孤独》读后感24

我无法像他们一样,那么深切的去歌颂《百年孤独》。任何一本书,在我这里,就是一面镜子,照见自己的同时,也照见了我们习惯漠视不见的事实。我在想,那些人他们悲戚的命运。他们曾经那么努力执着、那么夺目,却有一个那么荒诞和无聊的晚年。我由此又产生了害怕,怕我有生之年,来不及真真切切的保护我的父母,在物质上满足他们,在精神上支撑他们。

我也深深的了解到一个现实。一个人,在有了爱和理想的时候,就有了孤独。我们愈爱,便愈发孤独。那么,今天这个日子,于我,虽然是一年中的唯一,但终归不会圆满。《百年孤独》的布恩迪亚家族的每一个人,他们的人生全部由童年决定,某一幕某一瞬间,就已经影响到了他们这丰富而漫长的一生。走到最后,能忆起来的,也不过是那一瞬间的景象,只不过那一刻,已不带任何情感,就好像,那一刻一直跟在他身边,而他,才是一直迷失的人。

我希望我能不像他们一样,在生命的进程中,执着于最初的不圆满,一直迷失下去。打开那颗心,拥抱这世间的好,做个注定不圆满,却满足幸福的人。这就是生日的感言吧。不祝自己生日快乐,却祝自己豁达知足。

《百年孤独》读后感25

孤独的宿命围绕着这样一个家庭,一代代相同的名字,似乎也预示着他们相同的命运。布恩地亚家族七代人每个人的精神历程都是一个圆,他们从小就孤独,冷漠,古都似乎是这个家族每代人共同的特点,成如小说中写道:“布恩地亚家族每个人脸上都带着一种一望可知的特有的孤独神情,长大后,他们都试图以各自的方式突破孤独的怪圈,但激烈的行动总是归于挫败地沮丧,他们又以不一样方式,一个个陷入更深沉的孤独之中,对他们来说,孤独仿佛一种神秘的命运难以抗拒。”终点最终回到起点,让人感觉到巨大的苍凉与悲凉。

如书中乌苏拉在十分孤单之时,只好去找她那不中用的被人遗忘在栗树下的丈夫,对他说:“你看看这个空荡荡的家吧,看看我们那些散在世界各个角落的儿女吧,咱们又像当初那样只剩你我两个了。”而霍基·阿卡迪奥对她的悲叹却是充耳不闻,她这些话好象是在讲给一个死人听,对于乌苏拉来说,岂止只是剩两人,其实只是剩她一个人孤独的生存着。

生性孤僻的阿卡迪奥,在他生命的最后两个小时,他童年时代就一向折磨着他的恐惧突然消失了,在对人生的回顾中,他最后明白自己是很热爱过去最北他憎恨的人们,应对死亡,他感受到的不是害怕而是怀恋,他似乎时有所觉悟了,或许那种一之折磨他的恐惧便是对孤独的恐惧,人的存在就是选取,就是选取他的独特生活行动的方式,一向以来他都试图以自己的方式驱散这种恐惧,但最终未能如愿。

马尔克斯在谈及作品中人物孤独性时,他说过:“孤独的反义词是团结。”这是以这个家族的命运来反映整个拉丁美洲的命运,他期望于整个民族的团结。“布恩地亚家族都不懂感情,不通人道,就是他们孤独和受挫的秘密”他们的孤独并不是拥有真理的灵魂而具有的高洁峭拔,因不能与人分享智慧的快乐而孤独寂寞,而是由于与愚昧并存的感情的匮乏所造成的日常生活中的心与心的离异与隔膜,这样的孤独竟能够将一个昔日以前繁华的小镇最终消失。

在此,马尔克斯是告诉人们,孤独的实质是一种毫无好处的生存哲学,它意味着一冷漠、消极的态度去对待生活,事实上,你以怎样的态度去对待生活,生活同样会以怎样的态度来回报你,一个陷入孤独的民族是没有前途的,只能与贫穷、愚昧和落后为伍。这样的作品此刻读来仍有它的好处,在一个快节奏的现代社会,每个人都固守着一份自己的孤独,事实上,这种孤独会使人走向冷漠,最终如马贡多城一样灰飞烟灭,消失于无形。

《百年孤独》读后感26

我不知道孤独象征着何物,也许是精神,也许是肉体。人类生而孤独,死后灵魂也无法幸免。也许这个世界给予人类的唯一的一生务必背负着的沉重的烙印,便是如影随形的孤独。从这一点上来看,无人不孤独。肉体、外在与表面是停留在这个繁华热闹的世界,与无数人打着交道,生活在群体中。灵魂、内在、却是活在独自、只有唯一的世界里,精神是独立于肉体而存在的,思想能与外界分享、交流,可灵魂务必得到独立的思考才能得以更高层次的深化。

有时候身边的人越多,与外界的沟通越多,得到的信息与反馈越多,就越能体会到内在世界精神的唯一与独立。外表理解阳光,内心处以安静、幽深的黑暗;外界流经时光岁月,内心的自我则得以一片凝固的永恒的时刻。在此间隙,肉体与表面光滑无损,思想与灵魂历千锤经百炼、在无数思考疑问中打磨淬火、最终到达片刻的成熟。

世间本无对错,只有不一样的明白与不一样的见地。成熟与不成熟,界限十分模糊,无所谓何谓正确,不一样的人以不一样的解释获得不一样的支持。本无善恶,取人性命,报以恶果,若失去性命之人本就为罪大恶极之人?杀人者无心、有心;失手、蓄谋,各样状况交错,以何为标准、准则?有信仰与有无信仰的人,生活方式也翻天覆地之变化,若以对方为正确,岂不是杀人至于无形,否定了一个人的生命的唯一的好处,倒比扼杀了这人的性命更加残忍。学习有各种方法,以为融会贯通最佳,并不需反复询问知识深浅。分数可衡量某个时期的付出,却得不出此人品行、智慧的丰富程度,为蚁群所用,多中取少之时,才为体现分数考试价值之时。知识永无止境,断章取义、以小断大、舍远贪近、求分弃才需改善。

对待人生,每个人都有不一样的态度、人生观与原则。自认为,温婉的细涓长流的为最惬意但是的生活方式。正是这种理想生活,简单而又难得。书本,单人,细笔,空房独处一下午。房外倾泻阳光,房内静聆阅书,感受文字的世界,享受独处的快感。刹那间,能听见平凡渺小的生命中,心灵的深处,身体里,灵魂在亘古持久的孤独中永恒的巨大的轰鸣。

我的生活态度,也便是独立且无时无刻不在思考,无论是应对过去,此刻,或是未来。

《百年孤独》读后感27

历时6个月,把这本百年孤独从头到尾看了一遍。给我的感觉是好似神话,又好似昨日都有同样的事在现实生活中发生了。一个家族的兴旺与衰败,从家族的第一代到家族的最后一代,不断的重复着相似的命运。刚开始看这本书有点云里雾里。搞不清剧情和人物关联。之后百度了一下对大致剧情和人物有了了解。有些人物关联还是搞不清。

家族第一代能自己开创新大陆,建立了马孔多。对新鲜事物有着强烈的好奇心和探知欲望。是天才也是疯子,最终被绑在树上死了。家族第二代,何塞和上校都是丰富多彩的人物。何塞继承了这个名字的特有性格,外向。对新鲜事物有着强烈的好奇心和探知欲望。年轻事跟着杂技团出去闯荡江湖之后回来了,以打猎为生。最后被抢打死了。是不是丽贝卡打死的,留下了一个悬念。上校则是冷酷孤独的性格。发动了多场的战争最终都失败了。被多次暗杀都没死成功。17个儿子全部挂了。最后孤独的做小金鱼直到死去。他的世界,他的孤独没人能够明白。

还有小说中的各位传奇女主,个个特点鲜明。乌尔苏拉家里的第一代女主,活了好几百岁,精明、能干富有洞察力。知道家里发生的大部分事情。阿玛兰妲和丽贝卡俩个人为了争,勾心斗角毁了自己的一生也毁了别人的一生。终生孤独直到死去。那位叫皮拉什么的占卜女生,不知道怎样描述她,她也算是整个小说的核心人物把。和何塞家族的各种人物有过接触或给过影响。

还有哪位预言的法师梅尔基亚德斯似乎是这小说的导演,而那张羊皮纸就是早就已经写好了的剧本。一切都是按照剧本的预期在发展着,一步一步知道消失。

唯一感情的结晶是一个长了猪尾巴的小孩。对于小说这是剧情,对于生活就是天意。当看到那句译文时,我感到头皮一阵强烈的麻麻的感觉:家族第一代被绑在树上,家族最后一代被蚂蚁吃掉。看着这本小说,总感觉上方发生的事总能在现实生活中找到影子。或许我们也在重复着自己的命运,或许我们也在每一天抱怨喋喋不休,或许我们的命运早已注定,或许百年的孤独正是你我的孤独。生命、生活、人性、伦理、道德生活中的点点滴滴的影子都应在了这本书上……

从开始读这本书到读完这本书,给我的感觉和看红楼梦很像。不懂,看不下去--似乎有点意思--剧情很精彩舍不得放下--似乎写的就是身边的昨日这天和明天--就这样结束了,留下的是满脑子的回味,像一杯茶,淡淡的很舒服……

第一遍我看的有点迷糊,但是很精彩。这是要怎样的大脑才能装下这本小说,并把他写出来?前几天新闻说作者逝世了,伟人一路走好!这本书不知道还会不会再看,也许会。

《百年孤独》读后感28

每个人由于天生基因、后天经历的不一样,其眼里的世界都不尽相同。当一个人把自己眼里的世界,用无论音乐、绘画或者文学等任何形式表现出来时,其他人哪怕再客观,对作者了解再深入,也会根据认知力的局限的或受已有的观点和喜好的影响,对其产生形形色色有偏差的解读。即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我除了阅读《百年孤独》和准备写这篇文章前看了“百度百科”对这本书的说外,没有同作者更多的交集,也没有对作者生活的那个国家的历史、文化、习俗有任何的了解。并且,我有我的个性和经历,我具有搞技术工作的人的理工科思维方式。因此,注定我的这篇文章,不乏个人的主观感受和看法。

这本书我连看了三遍:

第一遍,我被其天马行空怪诞离奇又顺理成章妙不可言的表述方式吸引。当时我的感觉是,这本书内涵太丰富,而以我的智商,未必能领略其中一二。我在顶礼膜拜中迫不及待地看完这本书,对其中重复使用的多个阿尔卡蒂奥和奥雷里亚诺人名,以及错综离奇的人物关联也无暇梳理清楚。就如同堕入一见钟情的情人的情网,被其富有独特气质和魅力的外表,蕴含太多灼见的思想吸引,难以掩饰倾慕之情,急于了解关于他更多的东西。同时,受书中人物无望的孤独气质影响,我的心仿佛也逐渐冷却冻结。

第二遍,由于是紧之后看的,我依然处于热恋状态,在我亲自赋予情人的闪耀光环中,在其幻景环生、深邃宽广的怀抱中,我又一次忘情畅游,洞察人间细微、领略世间万象。而心中那份孤独,更加冰冷坚硬。

第三遍,还是紧之后看的,但由于见惯和了解的深入,情人头顶的光环已不那么耀眼夺目,热切的情绪也逐渐恢复冷静,我才能够按照自己明白潜质的节奏沥清人物的名字和关联,才能够用心领悟作者每一个表象后隐喻的事实。此时,心中冻结成块的孤独,已到了我不愿容忍的地步。

不得不承认,《百年孤独》非同寻常的表现艺术,就像梵高压抑迷乱的画作,巴赫深沉悲壮的乐曲那样,具有摄人魂魄的力量,它能巧妙地拨通读者大脑中前所未有的神经元连接,令你同作者感同身受,欲罢不能地随着作者的牵引穿越百年沧桑,阅尽马孔多那个特定时空里,个人情欲的巅峰和心灵的谷底,家族注定的兴旺和无望的衰落,社会暂时的繁荣和实质的倒退,最终看透世相,沦陷于孤独。对于我来说,这种孤独让我觉得自己的内心就象一截死去的木头、一块冷漠的冰块或一坨坚硬的钢铁,能够刀枪不入但失去了女生柔情似水却具有渗透化解以柔克刚的潜质,以及由此带来的幸福感和优越感。这不是我喜爱的状态。岁月的磨砺虽然也给了我的留意脏一个坚硬的外壳,但只是为了呵护内里的柔软、温暖。

我坚信,这个世界上,比马尔克斯有智慧有想法的不乏其人,但能把这些智慧和想法表达出来,让人们喜爱看,能打动人、震撼人,甚至对读者产生更久远实质的影响,需要的是表达的艺术,而马尔克斯恰恰掌握了这门艺术。

《百年孤独》读后感29

百年孤独,书读过半,孤独之感,力透纸背。

先说说第一代人物,马孔多的开拓者——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

不知是才智超人,还是不应该生在那个年代,这位天才人物最后被人们认为疯了,绑在栗树下,用只有自己听得懂的语言和自己对话,孤单影只数十年。接近生命终点时,家人把他抬进家里,可次日清晨,床上不见踪影,他又回到了“孤独”的栗树下。他死后,有这么一段意境精美的文字“木匠开始为他量身打造棺材,他们透过窗户,看见无数小黄花如细雨缤纷飘落。花雨在镇上落了一整夜……如此多的花朵自天而降,天亮时大街小巷都覆上了一层绵密的花毯,人们得用铲子耙子清理出通道才能出殡”。不知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栗树下几十年是否真的孤独,不过去往天堂的路上他一定不孤独。

再来说说两个个性十分鲜明的人物——丽贝卡和阿玛兰妲,一对没有血缘关系的姐妹,也是一对情敌。

丽贝卡天生丽质,热情奔放,但自小缺乏安全感,有吃泥土和石灰墙皮的习惯。丈夫死后,独自居住,从不出门,所有人都以为她已经去世。但其实并没有,当有人再看到她时,有这样一段描写:“铰链因锈蚀而断裂,门板靠成团的蛛蛛网勉强支撑,窗框受潮卡死,地面长满杂草野花,其间裂缝成为蜥蜴和各种爬虫的巢穴,一切似乎都证明这里至少有半个世纪没人居住过……她穿着上个世纪的衣服,光秃的头顶上稀疏几根黄发,一双大眼睛仍残存着昔日的美丽,只是最后的希望之光已在其间熄灭,脸上的皮肤因孤寂而干裂……”。前书还是美少女,再现已是枯槁妪,其情其景,震慑人心。就是这样的孤独,当乌尔苏拉要接她回家时,丽贝卡断然拒绝,不愿放弃她的孤独特权。

阿玛兰妲是一个思想和行动十分矛盾的人。她和丽贝卡都爱上了钢琴调音师克里斯皮,为了阻止他们结婚,甚至给丽贝卡下毒,结果误杀了已怀双胞胎的嫂子蕾梅黛丝。而当丽贝卡放弃了克里斯皮,阿玛兰妲又拒绝克里斯皮的求婚,导致其绝望自杀。小说关于阿玛兰妲的死亡过程也是动人心魄的。死之前,她见过死神。死神告诉她开始为自己缝制寿衣,并说她会死在寿衣完工的当天晚上。为了拖延时间,争取死在丽贝卡之后,她织了拆,拆了织,耗费了四年时间还没有缝制完寿衣。但后来意识到,要将活计拖到丽贝卡死后是不可能的,于是反而加快了进度。完成寿衣最后一针后,她以最平常的口气宣告自己将死于当晚。在四年多为死亡准备的漫长而孤独的过程中,她获得了这样的领悟:“在崭新的光芒下重建世界,平静地唤回傍晚时皮埃特罗·克里斯皮身上的薰衣草味道,并且将丽贝卡救出悲惨的境地”,这不是出于爱也不是出于恨,而是源自孤独中的深切理解。

最后说说乌尔苏拉,小说的灵魂人物,可以用很多词汇来形容她的优秀品质——勤劳、善良、正直、实干、睿智、富有活力等等。晚年后,她眼睛几乎失明,在黑暗的孤独中,她透过了表象,看清了本质,获得了非凡的洞察力。她意识到“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并非像她想的那样……,实际上他从未爱过任何人,包括妻子蕾梅黛丝和一夜风流后随即从他生命中消失的无数女人,更不必提他的儿子们……”,最终她得出结论“自己不惜为他付出生命的这个儿子,不过是个无力去爱的人;对于阿玛兰妲,乌尔苏拉发现她才是世上从未有过的最温柔的女人,她对丽贝卡和情人的报复折磨,不是出于怨毒,而是无法战胜的胆怯与恐惧;对于丽贝卡,乌尔苏拉意识到,虽然她流淌的是陌生人的血液,从未喝过自己的奶水,但她所拥有的冲动心性、炽热情欲、无畏勇气,正是乌尔苏拉的,也是乌尔苏拉希望自己后代具备的品质。

孤独之词,听之戚戚,实则有静心思考,深度反思之意,当珍惜尊崇。最后引用叔本华的一句箴言作为结语一起分享:没有相当程度的孤独就不可能有内心的平和。

《百年孤独》读后感30

《百年孤独》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哥伦比亚人,这本书是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南美著作。

我要诚实的说,这本书读起来对我的吸引性似乎不大,以至于读到快一半的时候并没有品读出任何好的东西,如果我非要给自己一个慰藉,那就是在这几天的沉寂氛围中获得了熏陶。似乎你不得不思索,读书除了启迪和思索外,有种无形的影响必然存在。

夜晚,突然间醒来,书中人物的心灵世界以一种无形的形式在我脑海来回回荡。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的天马行空的思想,最终死在栗树下,乌尔苏拉为了显示晚年活力仍存隐瞒着自己的眼盲,奥利里亚诺?巴比伦拿着羊皮卷破译家族命运密码“家族的第一人被困在树上,最后一个正被蚂蚁吃掉”,奥利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制作小金鱼,蕾梅黛丝升空,还有最后一个猪尾巴男婴被蚂蚁吃掉和荒凉的布恩迪亚家族彻底在世界上消失。那时透过对这些情形的感应,对孤独有了这样的一个明白,孤独好似产生于人内心深处无法与人诉说的诡秘和羞于与人诉说的秘密,而这两种状态却在很大程度上左右着你的行为,进而构成与外界难以交流或不屑交流的巨大隔阂。

布恩迪亚家族中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孤独,他们倍受心灵的折磨,同时又独自享受着那份孤独。孤独是什么,也许是内心最深的秘密。孤独是这个世界上永远也根除不去的东西,它好似心灵的黑洞,甚至连自己都难以窥透。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孤独,都有那么一个时刻你不想与任何人诉说你的煎熬,在折磨中忍受着孤独,你又喜爱躲在无人的角落默默享受着这份孤独。

人与人之间并不是一旦遇到悲凉的心境就需要有人出来安慰,正因你体会不到他的孤独,你那善意的劝解反而更加刺痛他孤独的感伤,使他倍感孤独,适宜的离开也是一种默默的关怀。也许他需要一首悲伤的乐曲,也许他需要一段文字,他需要的无非就是将他的孤独表达出来的艺术,而这期间只有他自己明白。

孤独期望与安静和黑暗为伍,但人却要面向阳光,否在会在无限的孤独里被黑洞吞噬。

missile 发射物;导弹

apartment (名) 公寓住宅

oral 口头的;口服的

shame 羞愧;令人惋惜的事情

hungry (形容) 饥饿的;饿的

clothing 衣服

carrier 运货人,货运公司;车篮;行李架;带菌者

beg (动) 乞求;恳求;敬请允许

shower (名)(动) 阵雨; (名) 淋浴。

receipt (名) 收到;收入;收据

oxygen 氧,氧气

disadvantage 不利,不利地位

midnight (名) 午夜,半夜

awake (动)(形容) 醒;醒悟

physics (名) 物理学

truck (名) 卡车

envelope (名) 信封;封套

canal 运河;渠;管道

directory 地址簿;指南;目录

receiver 电话听筒;破产案产业管理人

fade (名)(动)(形容) 淡入,淡出;褪色。平淡的

chemistry (名) 化学;化学性质;化学作用

toy (名) 玩具,玩物

forever (副) 永远,总是

skirt (名) 裙子,裙服

accent 口音

dull 灰暗的;模糊的;迟钝的

scholar 学者;享有奖学金的学生;学生

sculpture (名)(动) 雕刻;雕刻品

neat 整洁的;简洁的;纯的(酒)

lion (名) 狮子

dialogue (名) 对话,对白

fantasy 空想,幻想

poison (名) 毒药。(动) 毒杀;下毒

lamp (名) 灯;枱灯;油灯

flag (名) 旗;国旗。 (动) 打旗号

pity 同情,怜悯;可惜的事

diagram (名) 图解,图表

wool 羊毛;毛线,绒线

nest (名) 窝,巢穴;庇护所

lung 肺

teenager (名) 13-19岁的青少年

lonely (形容) 孤独的;寂寞的

radiation (名) 辐射;辐射线,辐射光

musician (名) 音乐家;作曲家;乐师

glory 荣誉;光辉;壮丽。欢乐;自豪

equip (动)装备;配备

liberation (名) 解放

heel 脚后跟;后跟

weekly (副)(形容)(名) 每周的。每周

invent (动) 发明,创造,创作;虚构

damp 潮湿的

precious (形容) 珍贵的,宝贵的

sword 剑;刀

bean (名) 豆子;豆类;豆状果实

crazy (形容) 疯狂的,醉心的

unite (动) 联合;合并;协力

separately 分离地;各别地

instruct (动)指导

(动)插入;嵌入

brave (形容) 勇敢的

downstairs (副) 往楼下。 (形容) 楼下的

cafe 咖啡馆,小餐厅

fetch (动) 接来;取来;(通过出售)换来

duck (名) 鸭,雌鸭;鸭肉

pint 品脱(八分之一加仑)

translation (名) 翻译;译文

digital 数字的,计数的

steep (形容)(名) 险峻的,陡峭的

jet (动)(名) 喷射;间断地涌出;喷射口;喷气发动机

hey (感叹) 嗨

packet 小包,小捆

fancy (名) 想象力;幻想。 (形容) 别出心裁的.

fierce 凶猛的,残忍的;愤怒的;强烈的

ours (代名) 我们的(东西)

spray (名)(动) 喷射;扫射。浪花;水雾

courage (名) 勇气;胆量

mild 温柔的,温和的;素淡的

splendid 辉煌的,壮丽的

ambulance 救护车

painter (名) 油漆工人;画家

handsome (形容) 英俊的,帅的

navy 海军

disappointment (名) 失望,沮丧

photographer 摄影师

neighbourhood 邻居关系;邻近

pardon (名)(动) 原谅;赦免

suite (名) 一套家具;(旅馆)一套房间

basket (名) 篮子,篓子

happiness (名) 幸福;快乐

fighter 战斗者;战斗机

decorate (动) 装饰;装璜;授予(奖章,勋位)

ton 吨;大量

juice (名) 果汁

spin (名)(动) 纺纱;旋转

medal 奖章,勋章;纪念章

diamond (名) 钻石;钻石饰品;菱形

peaceful (形容) 和平的,安祥的,宁静的

horrible (形容) 可怕的;讨厌的

slave 奴隶;苦工

经典历史典故1

以管窥天

【出处】《史记·扁鹊列传》。

【释义】以:用或从的意思;管:就是竹管、竹筒;窥是从小孔或缝隙里看。本意是从竹管里看天空,只能看到很小一部分。比喻见闻狭隘,看问题片面。

【历史典故】

战国时期齐国的名医扁鹊,原名秦越人。因为他救活了许多濒于死亡的人,所以当时人们把他称作传说中黄帝时代的神医扁鹊,而不去提他真实的姓名了。传说,扁鹊曾得到过仙药和秘方,能隔墙给人看病,并能看清病人的五脏六腑,病灶在什么地方。

有一年,扁鹊带领弟子外出巡医,路过虢国都城的王宫,隔墙听到宫内一片哭声,不知除了什么事,他就向宫外守门人询问。方才得知是太子刚刚去世。扁鹊又问:“他什么时候去世的?得了什么病?”守门人回答:“今天早晨鸡叫二遍的时候去世的。太子的病是血气运行没有规律,陰陽交错而不能疏泄,所以突然昏倒而死。”扁鹊凭借自己的

守门人见他说得很有把握,终于答应替他去禀报国君。国君一听太子有救了,非常高兴,即刻请扁鹊进宫给太子看病。扁鹊仔细检查了太子的身体,切了太子的脉,然后为太子实施针灸。当银针扎进太子身体后,太子就慢慢睁开眼,嘴唇微微动了动,周围的人们都惊讶地睁大了眼睛。扎完针后,扁鹊又为太子配制了几副药,同时告诉太子侍从如何煎服。最后,他对君主说:“太子不出一个月,身体就会康复。”果然,没出一个月,太子完全恢复了健康。

从此,扁鹊的名声就更大了。

【成长心语】

守门人一开始不把扁鹊看在眼里,他不相信也不了解扁鹊有如此高的医术,只能说明他见识狭隘。而生活中还有一些人,不但见识狭隘,心胸也狭隘,他们用厚厚的壳把自己严严实实地包裹起来,生活在自己狭小冷漠的世界里。他们处处以自我利益为核心,无朋友之情,无恻隐之心,不懂得宽容、谦让、理解、体贴、关心别人。他们始终生活在愤怒及痛苦的陰影下,阻碍了正常的人际交往,影响了自己的生活和学习。所以才是真正的睿智,以一种豁达、宽容的态度对待生活中的人和事。

木人石心

【出处】《晋书·隐逸传·夏统》。

【释义】本义为“木头人,石头心”,比喻人全无感情,不为外物所动。

【历史典故】

晋朝有个名士叫夏统,会稽人,是位超凡脱俗的隐士。他多才善辩,很有名气。当时,许多人劝他出来做官,都被他拒绝了。

一次,他来到了京城洛陽,太尉贾充听说了,便想利用他的才学和名望来扩充自己的势力,于是就劝他到自己身边来任职,被他婉言谢绝。贾充不甘心,调来整齐的军队,装饰上华丽的车马,吹着响亮的号角,从夏统面前走过。贾充对夏统说:“如果你同意到我身边来做官,就可以指挥这些军队,乘坐这样华美的车子,那该有多威风啊!”夏统对眼前豪华显赫的场面就像没有看见似的,根本不动心。

贾充仍不死心,又招来一些美女,在夏统面前轻歌曼舞。贾充心想,这下你总该动心了吧。不料,夏统漠然如初,毫不动摇。贾充见全然打动不了夏统的心,不解地说:“天下竟有这样的人!真像木头做的人,石头做的心啊!”

【成长心语】

诱惑,是一个会让人心动的词汇。每个人的心中都希望自己的人生可以轰轰烈烈,殊不知,这轰轰烈烈中便包含了无数次诱惑的考验。诱惑是从来都有的,差别在于面对诱惑,每个人所作出的不同反应。有的人享受诱惑,让自己沉醉于诱惑之中,一步步地沦陷;有的人洁身自好,他们不同流合污,始终坚持自己的原则。

我们身处的社会虽然不是物欲横流,但也有太多的诱惑,要想保持自己高贵的人格,便需要以一颗禅定的心去抵御诱惑。只有这样,才能不被别人牵着鼻子走,才能获得自己想要的人生。

负米养亲

【出处】《孔子家语·致思》。

【释义】借米以赡养父母,形容人非常孝顺。

【历史典故】

子路,春秋末年鲁国人。在孔子的弟子中以政事著称,是孔子的得意弟子,性格直率勇敢,十分孝顺。但子路小的时候家里很穷,长年靠吃粗粮野菜等度日。有一次,年老的父母想吃米饭,可是家里一点米也没有,怎么办?子路想到要是翻过几道山到亲戚家借点米,不就可以满足父母的要求了吗?于是,小小的子路翻山越岭走了十几里路,从亲戚家背回了一小袋米,看到父母吃上了香喷喷的米饭,子路忘记了疲劳。邻居们都夸子路是一个勇敢孝顺的好孩子。

父母去世以后,于路南游到楚国。楚王非常敬佩他的学问和人品,给子路加封到拥有百辆车马的官位。家中积余下来的粮食达到万石之多。坐在垒叠的锦褥上,吃着丰盛的筵席,子路常常怀念双亲,感叹说:“真希望再同以前一样生活,吃藜藿等野菜,到百里之外的地方背回米来赡养父母双亲,可惜没有办法如愿以偿了。”孔子赞扬他说:“你侍奉父母,可以说是生时尽力,死后思念哪!”

【成长心语】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这是皋鱼在父母死后发出的叹息。这与子路的心态不谋而合。尽孝并不是用物质来衡量的,而是要看你对父母是不是发自内心的诚敬。我们能孝敬父母、孝养父母的时间一日一日地递减。如果不能及时行孝,会徒留终身的遗憾。孝养要及时,不要等到追悔莫及的时候,才思亲、痛亲之不在。然而,今天的很多孩子缺乏尊重父母、尊重长辈的美德,他们以自我为中心,自私自利。想想看,一个连父母都不尊重的孩子,他怎么能算一个好孩子?他怎么能算一个好学生?长大后,他怎么能尊重老人、赡养老人?怎么能担负起家庭和社会的重任?“生时尽力、死后思念”,子路为我们做出了最好的榜样。

鸿鹄之志

【出处】(战国)吕不韦《吕氏春秋·士容》和(西汉)司马迁《史记·陈涉世家》。

【释义】鸿鹄:天鹅,叫声洪亮,飞得很高;志:志向。天鹅翱翔于天空的远大志向。比喻志向远大和有抱负的人。

【历史典故】

秦朝末年,统治者昏庸无道,不断搜刮民脂民膏。百姓不仅要交纳沉重的赋税,还要服繁重的徭役,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当时,有一个人名叫陈胜,字涉。他因为家境贫寒,不得不以替别人耕种为生。他深刻地

一天,他和别人一起在地里劳作,中间休息的时候,他们谈起了现在过的苦日子。陈胜因失望而叹息了好长时间以后,对同伴们说:“假如以后谁发达了,一定不要忘记曾经一起受苦的人啊!”同伴们都觉得他是异想天开,笑着回答他说:“我们都是被人雇来耕地的农民,连自己的土地都没有,哪里谈得上富贵啊?别做白日梦了!”陈胜长长地叹了一口气说:“燕子和麻雀又怎么会知道天鹅凌空飞翔的远大志向呢!”

胸怀大志的陈胜,后来揭竿而起,成为秦朝农民起义的领袖之一。

【成长心语】

树立一个远大的理想是一个人成才的基础。舒尔茨说:“理想犹如天上的星星,我们犹如水手,虽然不能到达天上,但我们的航程可凭它指引。”从古到今,大凡有作为的人都是有崇高理想的。吴王夫差灭了越国,越王勾践怀着复国之志,卧薪尝胆,发愤图强,终于打败了吴国。我们敬爱的周总理,在青年时代就树立了“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远大志向。他以此为目标,奋斗终生,实现了他的抱负。让我们树立一个远大的理想,向着远大的目标前进吧!

鹏程万里

【出处】(战国)庄周《庄子·逍遥游》。

【释义】鹏:传说中的大鸟;程:路程;万里:远大。相传鹏鸟能飞万里路程。比喻理想宏伟,前程远大。

【历史典故】

传说,在遥远的北方,有块不毛之地,那里有个无边无际的大海,名叫天池。天池里有一种鱼,其身宽达几千里,没有人知道它有多长,它的名字叫鲲。鲲变成了一只大鸟,就是鹏,它的脊背好似巍峨的泰山,它展开双翅,宛如遮天的乌云一样。

大鹏鸟乘着旋转的狂飙盘旋向上,搏击一下翅膀,就激起海面三千里的浪。它乘着旋风,直向高飞去,扶摇直上,冲入云霄,一下子就可以飞出几万里。如此远的距离,大鹏鸟要过半年才能飞回到原来的住所休息。

沼泽中有只小小的雀儿,看见大鹏在高飞,不以为然地笑笑说:“它将飞到哪里去呢?我跳跃飞腾,悠然向上,不过几丈高,又回到地面上,在蓬蒿丛中飞来飞去,自由自在,这也是极得意的飞行啊。它飞飞向几万里外的地方,是为什么呢?”

后来,人们常用“鹏程万里”作为祝贺或自勉的话。李白在《上李邕》中,写道:“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宋代女词人李清照在《渔家傲》中,写道:“九万里风鹏正举。”

【成长心语】

俗话说:“石看纹理山看脉,人看志气树看材。”一个人如果没有志气,就不会奋发向上,也成不了一个有成就的人。立志是成功的起点,一个人只有具备明确的目标和远大的理想,才会朝气蓬勃,勇往直前。志有高下之分。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志向,就像登山一样。有的人发誓要登上最高的山,有的人却只想攀上丘陵。登高山固然辛苦,只要坚持到底,必能如愿。那种“一览众山小”的境界,岂是登丘陵的人所能感悟和企及的?唯有具备远大的理想,经过努力之后,才能取得骄人的成就,因为伟大的动力来自伟大的目标。

夸父逐日

【出处】《山海经·海外北经》。

【释义】夸父:古传说中的人名。夸父拼命追赶太陽。比喻人有大志,也比喻不自量力。

【历史典故】

远古时候,在北方荒野中,生活着一群力大无穷的巨人。他们的首领是幽冥之神后土的孙儿,信的儿子,名字叫做夸父,因此这群人就叫夸父族。他们高大魁梧,意志力坚强,而且心地善良,过着与世无争的日子。但是当时的大地上毒蛇猛兽横行,夸父每天都率领众人跟洪水猛兽搏斗。

有一年,天气非常热,火辣辣的太陽直射在大地上,烤死庄稼,晒焦树木,河流干枯。人们热得难以忍受,夸父族的人纷纷死去。夸父看到这种情景心里很难过,他仰头望着太陽,告诉族人:“太陽实在是可恶,我要追上太陽,捉住它,让它听人的指挥。”族人听后纷纷劝阻。有的人说:“你千万别去呀,太陽离我们那么远,你会累死的。”有的人说:“太陽那么热,你会被烤死的。”

但是夸父心意已决,他看着愁苦不堪的族人,说:“为大家的幸福生活,我一定要去!”于是,夸父告别族人,从东海边上向着太陽升起的方向,迈开大步追去,开始他逐日的征程。

太陽在空中飞快地移动,夸父在地上如疾风似的拼命追。他穿过一座座大山,跨过一条条河流,跑累的时候,就打个盹,饿的时候,就摘野果充饥。眼看离太陽越来越近,他的信心越来越强。越接近太陽,就渴得越厉害。但是,他没有害怕,一直鼓励自己:“快了,就要追上太陽了,人们的生活就会幸福了。”

九天九夜之后,在太陽落山的地方,夸父终于追上了它。夸父无比欢欣地张开双臂,想抱住太陽。可是太陽炽热异常,夸父感到又渴又累。他就跑到黄河边,一口气把黄河水之水喝干;他又跑到渭河边,把渭河水也喝光,仍不解渴;夸父又向北跑去,那里有纵横千里的大泽,大泽里的水足够夸父解渴。但是,夸父还没有跑到大泽,就在半路上渴死了。

【成长心语】

卓越者和平庸者最根本的差别,并不在于天赋,而在于有没有人生的目标。人生没有目标,正如生活没有方向,让人意志消沉,碌碌无为而虚度一生。平淡而有规律的日子,使人惬意,但让人容易失去方向。不甘于平庸一生,不愿意永远被埋没,则需要树立目标,然后向着既定的目标努力奋斗。树立自己人生的目标,就如同黑夜中燃起不灭的灯,照亮我们前进的方向。只要有了目标,平淡的日子亦能放射出绚丽的光芒,生活才会变得充实和有意义。

纸上谈兵

【出处】(西汉)司马迁《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释义】纸:书;兵:用兵之道。在纸面上谈论打仗。比喻空谈理论,不能解决实际问题,也比喻空谈不能成为现实。

【历史典故】

战国时期,赵国名将赵奢的儿子赵括,从小就熟读兵书。他一谈起用兵之道来,连赵奢都说不过他。日子久了,赵括便自以为天下没有人能比得上自己。但赵奢深知儿子并没有带兵打仗的真本事,因此他临终前嘱咐赵括,千万不要担任将军的职务,否则必定会给赵国带来失败。

公元前262年,秦国进犯赵国。赵孝成王任命廉颇为大将,率军抵抗。久经沙场的廉颇领军20万前去抗敌,两军在长平展开了大战。廉颇见秦军强大,不能硬拼,便决定在长平筑垒固守,等到秦军粮草供给不足的时候再出兵作战。于是廉颇下令闭门不出,进行严密防守,不管秦军如何挑衅,都不应战。就这样,廉颇在长平坚守达三年之久,秦军没能得逞。

秦国见一时无法取胜,就派人到赵国都城邯郸去散布流言,说廉颇惧怕秦兵,秦国特别怕赵王任命赵括为将。赵王果然中计,下令由赵括取代廉颇为大将。

赵括根本没有实际作战经验,一上任便改变了廉颇的作战方案,向秦军发起全面攻击。秦军假装战败,一直将赵军引到秦军大营前。赵括知道中计,可为时已晚。赵军成了瓮中之鳖。几十万赵军内无粮草,外无援军,陷入了绝境。

46天后,赵括决心孤注一掷地向外突围,还没冲到秦军的阵地前,就被乱箭射死了。主帅一死,赵军全线崩溃,40万大军全被秦军活埋。从此以后,赵国一蹶不振。

【成长心语】

做人如果没有理想,就如同天空中没有太陽。如果有了理想却没有行动,理想永远只是理想。在“想要”和“得到”之间还有两个字,那就是“做到”。行动才是实现梦想的关键。赵括空有理论,却忽视战场上的实际情况,他将自己所想的当成一种真知灼见,最终只能以失败而告终。“做”与“想”是不一样的,它需要耗费脑力和体力,需要面对过程中的许多困难。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只有将我们心中的所想变为现实,才能验证它是否可行。

经典历史典故2

士别三日,刮目相待

三国时代东吴的吕蒙,可说是一个博学多才的人,周瑜死后,他继任东吴的都督。设计击败了蜀汉的关羽,派部将潘璋把关羽杀死后,不久他也死去。

吕蒙本来是一个不务正业不肯用功的人,所以没有什么学识。鲁肃见了他,觉得没有什么可取的地方,后来,鲁肃再遇见他时,看见他和从前完全不同,是那样威武,踉他谈起军事问题来,显得很有知识,使鲁肃觉得很惊异。便笑着对他开玩笑说:“现在,你的学识这么好,既英勇,又有如谋,再也不是吴下的阿蒙了。”

吕蒙答道:“人别后三天,就该另眼看待呀!”吕蒙的话,原文是“士别三日,刮目相待。”

后来的人,便用“士别三日”这句话,来称赞人离开后不久,进步很快的意思。

只要功夫深,铁杵磨绣针

杜甫曾这样评论过大诗人李白写的诗,“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意思是说,李白要是提笔写诗,风雨都惊动了,诗写成之后,连鬼神都感动得哭泣。

那么,李白是不是天生就那么聪明?是不是他从小就懂得刻苦学习?都不是。李白小时候很贪玩,经常逃学。

有一天,李白在学的路上,看见一位老妈妈正在磨一根很粗的铁棒,李白很奇怪,不明白老妈妈磨这根铁棒干什么,于是他就走上前很有礼貌地问:“老妈妈,您磨这根铁棒干什么呀?”老妈妈头也不抬,还在一个劲地磨:“我的绣花针丢了,我要把它磨成一根针!”李白一听吓了一跳,说:“这可太不容易了!”老妈妈抬起头来:“铁棒磨成针是不容易,可是,时间长了就可以磨成针了”。

从铁杵磨成针,李白想到了做学问。只要肯下功夫,再难的事也做得到。只要坚持不懈,持之以恒,自己的学问就一定会有长进和建树。以后,李白再也不逃学了,他每天苦读诗书,终于成为中国

己所不欲 勿施于人

出自:1.《论语·颜渊篇》仲弓问仁。子曰:“出门如见大宾,使民如承大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邦无怨,在家无怨。”仲弓曰:“雍虽不敏,请事斯语矣!”

2.《论语·卫灵公》“子贡问曰:‘有一言而可以终生行之者乎?’子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解释 就是说自己知道好的东西 一定要告诉大家或者身边的朋友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指:自己不想要的东西,切勿强加给别人。孔子所强调的是,人应该宽恕待人,应提倡“恕”道,唯有如此才是仁的表现。“恕”道是“仁”的消极表现,而其积极表现便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孔子所阐释的仁以“爱人”为中心,而爱人这种行为当然就包括着宽恕待人这一方面。《论语》中提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

这句话所揭晓的是处理人际关系的重要原则。孔子所言是指人应当以对待自身的行为为参照物来对待他人。人应该有宽广的胸怀,待人处事之时切勿心胸狭窄,而应宽宏大量,宽恕待人。倘若自己所讨厌的事物,硬推给他人,不仅会破坏与他人的关系,也会将事情弄得僵持而不可收拾。人与人之间的交往确实应该坚持这种原则,这是尊重他人,平等待人的体现。人生在世除了关注自身的存在以外,还得关注他人的存在,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切勿将己所不欲施于人。

经典历史典故3

曳尾涂中

【出处】《庄子·秋水》。

【释义】原意指乌龟拖着尾巴在泥巴里爬,比喻与其位列卿相,受爵禄、刑罚的管束,不如隐居而安于贫贱。后也比喻在污浊的环境里苟且偷生。

【历史典故】

庄子,名周,是战国时期著名的思想家、哲学家、文学家,是道家学派的代表人物。他抨击儒墨的权势观,鄙弃虚情假意,主张顺其自然。庄子曾做过漆园小吏,生活很穷困,却不接受楚威王的重金聘请,他是一位非常廉洁、正直,有相当棱角和锋芒的人。

楚威王仰慕他的才学,想请他来辅佐朝政,多次派使者来请他,都遭到庄子的拒绝。一次,庄子正在濮河上钓鱼,楚王又派两位大夫来请他去做官,他们对庄子说:“大王想将国内的事务劳累您啊!”庄子拿着渔竿没有回头看他们,说:“我听说楚国有一只神龟,已经死去三千年了,楚王却把它用锦缎包好装在匣子里,藏在庙堂之上。作为一只龟,是死了留下尸骨让人尊敬好呢,还是情愿活着而拖着尾巴在泥沼中爬行好呢?”两个大夫说:“还是活着好啊。”于是庄子说:“请回吧!我要在烂泥里摇尾巴。”使者无言以对。

【成长心语】

庄子不为了富贵当“犬马”,坚决不被名利锁束缚的骨气让我们敬佩。他一生淡泊名利,主张修身养性、清静无为,在他的内心深处充满着对当时世态的悲愤与绝望。从他的哲学有着退隐、不争、率性的表象上,可以看出庄子是一个对现实世界有着强烈爱恨的人。

正因为世道污浊,所以他才退隐;正因为有黄雀在后的经历,所以他才与世无争;正因为人生有太多不自由,所以他才强调率性。与其做官戕害人的自然本性,不如在贫贱生活中自得其乐,这正是庄子独特人格魅力的卓越体现。

经典历史典故4

1、人面桃花

唐诗人崔护,资质甚美,清明独游长安南庄,至一村户,见花木丛萃,寂无人声。因渴极,叩门求浆。良久始有一女子应门,捧杯水让坐。女子独倚庭前桃花斜河,姿态楚楚动人;凝睇相对,似有无限深情。崔护以言挑之,不应。彼此注目久之。崔辞行,女子送至门,如不胜情而入。次年清明,崔护追忆此事,情不可邂,又往探访,唯见门院如故,扁锁无人。惆怅之余,乃题诗于门扉曰:“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后代诗文中常以“人面桃花”喻男子邂逅一女子,来后不复再见的惆怅心情。

2、秉烛夜游

《古代十九首》有“人生不满百,常怀千年忧。昼短苦夜长,何不秉烛游”之句。曹丕为魏王世子时,与吴质交好。建安二十二年大疫,一时文人如徐趕,刘桢,陈琳,王粲等均痢疾死亡,曹丕应作书与吴质,劝其惜时自娱。书中有“古人思炳烛夜游,良有以也”之句,后人遂以“秉烛夜游”喻及时行乐。李白《春夜宴桃李园序》中即用曹丕原语,只省一“思”字。

以后又引申出秉烛看花。如唐白居易《惜牡丹花》“明朝风起应吹尽,夜惜衰红把火看”,李商隐《花下醉》“客散酒醒深夜后,更持红烛赏残花”,宋苏轼《海棠》“只恐夜深花睡去,故烧高烛照红妆”,均袭此意。

3、白云苍狗

唐太宗大历初年,王季友在豫章郡幕府任职。诗人杜甫与王季友有交,怜悯他博学多才却仕途失意,又遭妻子背离而去的不幸,作《可叹》一诗抒慨,首四句道:“天上浮云似白衣,斯须改变如苍狗。古往今来共一时,人生万事无不有。”诗以天上浮云翻覆苍黄的变化,比喻人生荣枯沉浮无常。

“白云苍狗”,后用以比喻世事瞬息万变。宋代词人张元干有“白衣苍狗变浮云,千古浮名一聚尘”句。典见《杜工部集》

4、青梅竹马

李白《长干行》“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同居长千里,两小无嫌猜”,形容少男少女天真无邪,亲昵嬉戏的形状。又以“两小无猜”喻幼`男幼女天真纯洁,彼此相处融洽。如《聊斋志异。江城》:“翁有女,小字江城,与生同甲,时皆八九岁,两小无猜,日共嬉戏。”典见《李太白集》

5、破镜重圆

南朝陈代子舍人徐德言,其妻为陈后主的妹妹乐昌公主。因见天下大乱,国亡无日。恐一旦亡国,离乱之际,夫妻失散,遂破铜镜为二,夫妻各执一半,相约他年正月十五日卖镜都市以谋晤合。未几,陈果为隋所灭。公主被隋朝重臣越国公杨素所获,极受恩宠。德言流离至京城,遇一仆在街头叫卖破镜,正与自己藏的半边契合。就题诗道:“镜与人俱去,镜归人不归。无复嫦娥影,空留明月辉。”公主见诗,悲泣不食。杨素知情后,大为感动,终于让他们夫妇团聚。

后因以“破镜重圆”喻夫妻离散后重新团圆。

6、咏絮才高

东晋政治家谢安在雪天合家聚谈,与儿女讨论文义。正值户外雪越下越大,谢安兴致勃发,就指着外面的飞雪问:“白雪纷纷何所似?”谢安的侄子谢朗随口说:“撒盐空中差可拟。”侄女谢道韫接着道:“未若柳絮因风起。”谢安听后大加赞赏,夸奖侄女才思不凡。谢道韫是东晋有名的才女。

柳絮随风飞扬,壮似飞雪,用以比喻纷飞的白雪,恰切而形象,故世人誉妇女有诗才为“咏絮才”。

7、无弦琴

晋代诗人陶渊明,虽不善琴,却置“无弦琴”一具,每逢酒酣意适之时,便抚琴以为寄托。宋代文学家欧阳修作《论琴贴》,自谓曾先后得琴三具,一张比一张名贵。但“官愈昌,琴愈贵,而意愈不乐。”当其任夷陵县令时,日与青山绿水为邻,故琴不佳而意自适;官至舍人,学士以后,奔走于尘土之间,名利场上,思绪昏乱,即弹奏名琴,也索然无趣了。因云:“乃知在人不在琴,若心自适,无玄也可。”

苏轼《琴诗》云;“若言琴上有琴声,放在匝中何不鸣?若言声在指头上,何不于君指上听?”此均言声音不在琴,其意均从陶渊明“无弦琴”一事翻出。典见《昭明太子集。陶靖传》

8、章台柳

唐代诗人韩羽是大历十才子之一,居京时得一姬柳氏,才色双全。后韩羽为淄清节度使侯希逸幕僚。时值安史之乱,他不敢携柳氏赴任。分别三年,未能团聚,因寄词柳氏云:“章台柳,章台柳,往日依依今在否?纵使长条似旧垂,也应攀折他人手。”柳氏也有和词云:“杨柳枝,芳菲节,可恨年年赠离别。一叶随风忽报秋,纵使君来岂堪折?”她因自己貌美独居,恐有意外,就出家为尼。不久被番将沙吒利劫去,后赖虞侯将许俊用计救出,始得团圆。

后人就名韩羽寄柳氏词的词调为“章台柳”。“章台柳”亦被用为可任人攀折之路,柳墙花而专指妓`女之类的人物。

9、高山流水

春秋时俞伯牙工琴,琴曲托意摇深,常人难解,仅钟子期能赏。伯牙鼓琴,志在高山,钟子期赞曰:“善哉,娥峨兮若泰山。”伯牙旋又志在流水,钟子期叹曰:“善哉,洋洋兮若江河。”后来钟子期去世,伯牙痛失知音,废琴终身不弹。

后人遂以“高山流水”喻知音难遇,也指乐曲绝妙。

10、庄周梦蝶

战国时哲学家庄周主张是非齐一,物我两忘。《庄子》中有一寓言申喻此理:庄周梦见自己化作一只蝴蝶,翩翩飞舞,怡然自乐。梦醒以后,自身依然是庄周。因此说,不知是庄周化为蝴蝶呢,还是蝴蝶化为庄周。

后世遂以“庄周梦蝶”比喻人生如梦幻,难以究诘。

唐李商隐名作《锦瑟》云:“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诗中额联即用此典。

11、倾国倾城

汉武帝时,协律都尉李延年,曾在武帝前作歌道:“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古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宁不知倾城复倾国,佳人难再得。”武帝无限神往,叹息良久曰:“世岂有此人乎?”平阳公主进言,谓李延年有妹,姿容绝代,妙丽善舞。

武帝召见,纳入后宫,即后来深受宠幸的李夫人。“倾国倾城”一词,即用以形容女子美貌绝伦,文学作品中引用甚多。

12、凌波微步

曹操之子曹植,才高八斗,文名卓著,而在长兄曹丕当政以后,备受猜忌,郁郁不得志。他的《洛神赋》是一篇传诵人口的名篇,其中描写洛神的步态之美云:“体迅飞鸟,飘忽若神。凌波微步,罗袜生尘。”写洛神踏水而行,水面似留足迹之态十分传神。

后人遂以“凌波微步”形容女子之步履轻盈。如贺铸《青玉案》词“凌波不过横塘路,但目送,芳尘去”,即用此典。(典见曹植《洛神赋》)。

13、绿叶成荫

唐代诗人杜牧,在宣城任幕僚时,曾应湖州崔刺史之邀,前去作客。在湖州遇一少女,其时年末及竿,心颇爱悦之,临别相约十年后与她成婚。此后连年游宦,直至十四年后,被任为湖州刺史,方重临旧地,而当年相约的少女已嫁三年,并已生二子。杜牧惆怅不已,作《叹花》诗以寄慨。诗曰“自是寻春去校迟,不须惆怅怨花时。狂风落尽深红色,绿叶成荫子满枝。”

后人遂以“绿叶成荫”喻女子已出嫁,并生有子女。宋诗人欧阳修亦有类似经历,曾有诗云:“柳絮已将春色去,海棠应恨我来迟。”用语不同,而实运化杜牧“绿叶成荫”的诗意。典见《丽情集》,《唐诗纪事》,《唐才子传》。

14、镜花水月

镜中花,水中月,世人常以喻虚幻不可求得之物,但诗家常用以比喻朦胧空灵的意境。如宋严羽以佛论诗,主张妙悟,他说;“故其妙处,透彻玲珑,不可凑泊,如空中之音,相中之色,水中之月,镜中之象,言有尽而意无穷。”又明谢臻论诗云:“诗有可解不可解,不必解,若水月镜花,勿泥其迹可也。”以“镜花水月”比喻诗歌中不可言传的妙境。

15、闲云孤鹤

五代时诗僧贯休,七岁出家,苦节峻行,颇负诗名。吴越钱缪称王后,贯休以诗投偈。诗云:“贵逼身来不自由,几年辛苦踏林丘。满堂花醉三千客,一剑寒霜十四州。莱子衣裳功锦窄,谢公篇咏绮霞羞。他年名上凌烟阁,岂羡当年万户侯!”额联尤为佳绝。但钱缪见后,令其改“十四州”为“四十州”。乃可相见。贯休不从,道:“州亦难改,诗亦难改。

然闲云孤鹤,何天而不可飞?”后因以“闲云孤鹤”喻来去自由,不受羁绊。

经典历史典故5

1、破镜重圆

南朝陈代太子舍人徐德言,其妻为陈后主的妹妹乐昌公主。因见天下大乱,国亡无日,恐一旦亡国,离乱之际,夫妻失散,遂破镜为二,夫妻各执一半,相约他年正月十五卖镜都市以谋昭合。未几,陈果为隋所灭。公主被隋朝重臣越国公杨素所获,极受恩宠。德言流离至京城,遇一仆在街头叫卖破镜,正与自己藏的半边契合。就题诗道:“镜与人俱去,镜归人不归。无复嫦娥影,空留明月辉。”公主见诗,悲泣不食。杨素知情后,大为感动,终于让他们夫妇团聚。后因以“破镜重圆”喻夫妻离散后重新团圆。(典见《本事诗》、《古今诗话》等)

2、响遏行云

古代传说:薛谭拜歌唱家秦青为师,学艺未成自以为得奥妙,而向老师告辞。秦青并不挽留,将他送到郊外,途中为他抚节悲歌,表达师生依依之情。其歌“声振林木,响遏行云”。薛谭乃知己之不足,于是恳求秦青允许他返回继续学习,终身不敢言去。“响遏行云”,形容歌声高亮,似乎能阻止行云的前进。苏轼《减字木兰花?咏庆姬》词“响亮歌喉,遏住行云翠不收”,即用此典。(典见《列子?汤问》)

3、渔阳掺挝

汉末文学家祢衡,少有才辩,长于笔札,孔融曾向献帝表荐,曹操多次召见。祢衡恃才负气,称病不往,又以言词讥讽。曹操深为嫌怒,但因他才名远播,杀之恐招害贤之名,欲借机轻侮之。时方正月十五日,曹操大会宾客,乃命祢衡为鼓吏,在席上击鼓助兴。祢衡扬槌击鼓,作《渔阳掺挝》,音调悲壮,铿锵如金石之声,四座为之动容。依惯例,鼓吏当易衣,衡便于众人前脱衣裸身而立,然后徐徐著鼓吏之服,颜无作色。后人因称《渔阳掺挝》为鼓曲中妙品,又用以比喻慷概悲壮乐曲。北周庚信《夜听捣衣》诗“声烦《广陵散》,杵急《渔阳掺》”,下句即用典。(典见《世说新语?言语》、《后汉书》注引《文士传》)

4、春月胜秋月

宋哲宗元佑七年(1093)正月,苏轼知颖州(今安徽阜阳)时,堂前梅花盛开,月光皎洁。夫人王氏因谓:“春月胜如秋月。秋月令人凄惨,春月令人和悦。”王氏平日未尝作诗亦不言诗,苏轼却以此语实诗家语。欣然相邀欧阳叔弼、欧阳季默兄弟饮酒赏月,又作《减字木兰花》词一首云:“春庭月午,摇荡香醪光欲舞。步转回廊,半落梅花婉娩香。轻云薄雾,总是少年行乐处,不似秋光,只与离人照断肠。”专咏春月胜于秋月,一时传为佳话。元梁寅散曲《人月圆?春夜》“三春月胜三秋月,花下展清阴”句,即用此典。(典见《侯鲭录》、《艺文类聚》、《后山诗话》等)

5、庄周梦蝶

战国时哲学家庄周主张是非齐一,物我两忘。《庄子》中有一寓言申喻此理:庄周梦见自己化作一只蝴蝶,翩翩飞舞,怡然自乐。梦醒以后,身依然是庄周。因此说,不知是庄周化为蝴蝶呢,还是蝴蝶化为庄周。后世遂以庄周梦蝶比喻人生如梦幻,难以究诘。唐李商隐名作《锦瑟》云:“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诗中颔联即用此典。清黄景仁《濠梁》“梦久已忘身是蝶,水清安识我非鱼”,也用此意。(典见《庄子?齐物论》)

6、梦游华胥

相传黄帝即位三十年,因思为天下大治之难,乃寡欲清心,顺其自然,三月不理政事。曾梦中游于华胥氏之国。其国无元首,亦无贵贱贤愚之分。人民无所嗜好,既不恋生,也不畏死;既无亲疏向背之隔,亦无爱憎利害之心;水火难伤,鞭斧无损;云雾难遮其眼,雷霆不扰其耳,是个没有人世利害得失的奇妙极乐世界。黄帝醒后若获养身治物之道。廿八年后,终至天下大治。后因以“梦游华胥”喻到达理想王国。唐李商隐诗云“不见华胥梦,空闻下蔡迷”,即用此典。(典见《列子?黄帝篇》)

7、倾国倾城

汉武帝时,协律都尉李延年,曾在武帝前作歌道:“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宁不知倾城复倾国,佳人难再得。”武帝无限神往,叹息良久曰:“世岂有此人乎?”平阳公主进言,谓李延年有妹,姿容绝代,妙丽善舞。武帝召见,纳入后宫,即后来深受宠幸的李夫人。“倾国倾城”一词,即用以形容女子美貌绝伦,文学作品中引用甚多。如李白《感兴》“蛾眉艳晓月,一笑倾城欢”,又《清平调》“名花倾国两相欢,常得君王带笑看”,均用此典。(典见《汉书?外戚传》)

8、司空见惯

唐代诗人刘禹锡某年从和州(今安徽省和县)罢官回京,司空李绅因仰慕其名,邀至府第,盛宴款待。席间,李绅命歌妓劝酒,刘禹锡即席赋七绝一首,诗曰:“高髻云鬟宫样妆,春风一曲杜韦娘。司空见惯浑闲事,断尽江南刺史肠。”李绅听罢,就把歌妓赠给了他。此事范摅《云溪友议》卷七、计有功《唐诗纪事》卷三七均作扬州大司马杜鸿渐与刘禹锡事,不能详考。后人因以“司空见惯”比喻对事物的习以为常。苏轼《满庭芳?佳人》词:“人间何处,有司空见惯,应谓寻常。”(典见《本事诗?情感》)

9、梅妻鹤子

北宋诗人林逋,为诗风格淡远,其咏梅诗“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是传诵人口的名句。他不趋荣利,终身未仕,初放浪江、淮间,后隐居杭州西湖的孤山,二十多年足不及城市,死后赐谥和靖先生,人称“梅妻鹤子”。后遂以“梅妻鹤子”为隐者清心寡欲的象征。明徐复祚《偶寄》“紫绶高轩虚富贵,梅妻鹤子自风流”,即用此典。(典见《诗话总龟》、《梦溪笔谈》、《宋史?隐逸传》、《西湖游览志》)

10、驿寄梅花

三国吴名将陆逊的族子陆凯,与范晔(非《后汉书》作者)是好友。两人一处江南,一居长安,山川阻隔,常怀思念。冬日适有传递公文的驿吏南来,陆凯便折了一枝寒梅,命驿吏携往长安赠与范晔,并作《赠范晔》诗一首。诗云:“折花逢驿使,寄与陇头人。江南无所有,聊赠一枝春。”后因以“驿寄梅花”喻向远方友人表达思念之情。如宋秦观《踏莎行》词:“驿寄梅花,鱼传尺素,砌成此恨无重数”,舒亶《虞美人?寄公度》词“故人早晚上高台,赠我江南春一枝梅”等,都用此典。(典见《太平御览》卷九七零所引《荆州记》)

经典历史典故6

中华民族是礼义之邦,素有“以茶代酒”的习俗,每逢宴饮,不善饮酒或不胜酒力者,往往会端起茶,道一句“以茶代酒”,以尽礼数,既推辞摆脱了饮酒,又不失礼节,而且极富雅意。这一轶事广为应用,可知此典故是从何而来呢?

话得从头说起,公元252年,吴太祖孙权病死,其子孙亮继位,由干后宫政变,孙亮之兄孙休上台,到孙休临终时,遗诏儿子继位,任丞相濮阳兴和左将军张布为“顾命大臣”,辅佐幼主。

荒淫、残暴、滥杀,孙皓的罪恶如果用一个词来形容,就是:罄竹难书。相貌堂堂的好青年怎么就变成一个恶魔了呢?有人分析,这是他小时遗留的恐惧种下的祸根。父亲当了太子,后被废又被杀。全家的境况急转直下,从天堂跌到地狱,他从小颠沛流离、担惊受怕,尝尽世态炎凉。而对他家下毒手的,又是血缘最近的亲人,心中的仇恨无以言说。

他戴上了面具,小心翼翼,实际灵魂已扭曲变形,变得乖张暴戾。等他掌握生杀大权,能呼风唤雨,曾经压抑的愤怒终如火山爆发,有悖常论的疯狂,才能让内心得到发泄和满足。

大选美女扩建皇宫

孙皓继位之初是释放宫女,很快走向反面,开始大肆选美。

孙皓规定:东吴凡是20xx石(大致相当于现在部级)以上的官员,家中有女儿要上报。女孩到了15岁,必须让孙皓先挑选一遍,看不上的,才能出嫁。他的后宫有数千人,但他还是嫌少,又派亲信到各地选美。

偶尔碰到个美女会当个宝。真正满眼绝色,也就不值钱了。后宫之中,遍是佳丽,孙皓怎么可能珍惜她们呢?弃之如草芥。他在宫中引入水流,环绕殿堂,每天在后宫晃悠,看到哪个美女不顺眼,马上杀掉,扔到水中。美女们吓得魂飞魄散,躲在宫中不敢出来。

女人多了,总要安排个宫室。孙权建的太初宫就显得太小气了,孙皓在太初宫东边新建了一座昭明宫,位置大致相当于现在的成贤街及偏东一带。

官职在20xx石以下的,都要参与这个浩大的.工程。老百姓到山上砍木材当苦力,官吏到山中做监工。太初宫周长约700多米,建成后的昭明宫约1200多米,宏伟壮观,富丽堂皇。

宫中有数以千计的各种首饰,孙皓让美人们戴上首饰,看她们追逐打闹。经常早上戴下午就坏,工匠们也趁机偷盗,国库挥霍一空。

滥杀大臣令人发指

孙皓在内杀美女,在外杀大臣,没有理由没有原因,就看他的心情。孙皓杀人的方式很多,剥人脸皮,挖人眼睛,多种多样,残酷至极。

中书令(帮助皇上在宫廷处理政务)贺邵因为中风,不能说话,也没有办法上朝。孙皓怀疑他装病,命人严刑拷打,割断他的头,烧成了灰。

大臣王蕃在宴会上喝醉了,孙皓怀疑他作假,先送走他,又召见他。王蕃这个人好面子,不希望自己失态,在孙皓面前强装镇定。孙皓看他举止正常,认定他是装醉,立即处斩。然后,孙皓率群臣出宫登到山上,命令亲信扮成虎狼,把王蕃的人头抛来抛去,最后人头完全粉碎。

“以茶代酒”故事与他有关

东吴一个人的遭遇,可以看作是大臣们悲惨命运的缩影。

他叫韦曜,博学多才,为人正直。孙休就很赏识,但宠臣张布忌惮他,总是搬弄是非,说他坏话。孙休为了保全张布的面子,一直没有重用他。

等到孙皓即位,初期很贤明,韦曜一路升迁,封为高陵亭侯,任中书仆射(中书令的主要属官)。孙皓嗜酒,常常从早喝到晚,还有一个恐怖的规定,不论宴会上的人酒量大小,都设了一个最低限。如果换算成现在量,接近3斤(度数没有现在高)。哪个喝不掉就硬灌进去。

韦曜的酒量很小,孙皓对别人都不宽容,对韦曜却特别优待,担心他出洋相,暗中命令侍从,替韦曜倒酒的时候换成茶,这就是“以茶代酒”典故的由来。

韦曜很感激孙皓,决定报答他。于是忠心耿耿,经常向孙皓提出合理化建议。孙皓气得不行,对你这么好,反而在我耳边聒噪。脸色越来越阴沉。此后在酒宴上,对待韦曜,不仅不再换成茶,反而强迫他多喝酒。

孙皓有个变态的爱好。大家喝得面红耳赤时,孙皓随意点一个大臣,大家轮流说说他有什么短处。如果这个短处,孙皓不以为意,那一笑而过。如果这个短处让孙皓听了极不爽,那这个大臣当场被抓或被杀。

大臣们都崩溃了,参加宴会如同上了刑场,不揭发,要自己命;揭发了,要别人的命。韦曜看不下去,劝孙皓取消这个规定,孙皓不想跟他啰嗦了,让他到阎王那里去韶吧。罪名是不忠心,逮捕下狱,随即杀死,亲人家属全部流放。

东吴人心惶惶。但没有最疯狂,只有更疯狂,孙皓在位第二年就宣布了一个无比荒唐的决定,举国上下,都惊得瞠目结舌。

经典历史典故7

【出处】(宋代)邵伯温《闻见前录》第十八卷。

【释义】双脚在地面上踏稳,踏踏实实地做事。比喻做事踏实、认真,作风质朴,不虚浮,不投机取巧。

【历史典故】

北宋时期著名的政治家、思想家、历史学家司马光自幼便聪明机警,且胆识过人,深得周围人喜爱。有一次,司马光与几位小伙伴在一起玩耍,其中一个小伙伴失足掉进了缸中。其他的几个小伙伴都傻眼了,不知该如何是好,你看我,我看你,都吓得哭了。唯独司马光临危不乱,操起旁边的石头,便向缸砸去,一下就把缸打破了,水“哗”的一声流了出来,那个小伙伴因此而得救了。

勤学苦读的司马光不到20岁便考中了进士。宋仁宗在位时,他已被提升为天章阁待制兼知谏院。宋英宗治平三年(公元1066年),司马光开始着手编年体史书——《通志》。他花了19年的时间,才完成这部巨著。书成之后,宋神宗非常高兴,将书赐名为《资治通鉴》。司马光治学严谨,一丝不苟,在写作《资治通鉴》的19年中他始终保持了自己的这一治学风格。对于这一点,不仅司马光的朋友钦佩不已,就连他的政敌王安石也深为叹服。

邵雍是与司马光同时代的一位学者。这位老先生淡泊名利,一生不肯入朝为官,曾多次拒绝朝廷的任命。他以毕生的精力研究《周易》,并写有很多的著作,其中最著名的作品便是《皇级经世》。邵雍与司马光交往甚密,他们时常在一起品评朝政、切磋学问。在洛陽时,司马光、邵雍、文彦博、吕公著等人经常聚首,大家知道邵雍非常善于观察,特别对面相学有相当的研究,便纷纷向他请教,请他说一说自己的为人。邵雍对文彦博说:“你面相好,是一个为人厚道,但又有些脾气的人。”司马光听了兴趣也来了,便问道:“先生,我是一个怎样的人?”邵雍不假思索地说:“你是个脚踏实地的人啊!”司马光听了,不禁感叹:“知我者,唯邵雍也!”

【成长心语】

社会在不断地发生变化,人们的期望也在变:人们可以不用再为了从一地到另一地要花费太多的时间而烦恼,因为有飞机可以在短短的几个小时之内实现;人们可以不用再为了找不到书而焦虑,因为有了电脑所有的书都可搜索到……但这个世界的规律却没变,吃东西时,还是得一口一口吃;学习时,还是得一点一点地去看;工作时,还是得一步一步地去做……“一口吃不成一个大胖子”,所以,还是脚踏实地地做事为好,这才是明智的选择。

经典历史典故8

一日千里

战国时期,燕国太子丹在赵国做人质时,与同在赵国做人质的秦国王子嬴政因为同病相怜,相处良好。

后来,嬴政回国做了秦王,太子丹又到秦国去做人质,原本以为可以得到嬴政的优待。不料,嬴政不但没有顾念旧情,加以特别照顾,反而处处冷待、刁难他,太子丹见此状况,便找机会逃回了燕国。回国后,太子丹一直耿耿于杯,想报复嬴政。但由于燕国势单力薄,根本无法与秦国抗衡,更别说实现太子丹复仇的愿望了。

不久,秦国出兵攻打齐、楚、韩、魏、赵等国家,渐渐逼近了燕国。燕国国君担心不已,太子丹也忧愁万分,于是就向他的老师鞠武请教阻挡秦国侵吞的办法。鞠武说:“我有一个好朋友,名叫田光,他为人机智,很有谋略,您可以跟他商讨一下。”田光来了,太子丹非常恭敬地招待了他,并对他说:“希望先生能替我们想个办法,抵挡秦国的侵吞。”田光听了,一言不发,拉着太子丹走到门外,指着拴在大树旁的马说:“这是一匹良马。在壮年时,它一天可以跑千里以上,等到衰老时,却连劣马都跟不上了。您说这是为什么呢?”太子丹说:“那是因为它精力不行了。”“对呀!您听说的关于我的情况,都是我壮年时候的事情了,如今我年事已高,精力不行了。”田光停了停又接着说:“虽然有关国家的大事我已无能为力,但我愿向您推荐一个人——荆轲,他能够承担这个重任。”

后来,太子丹结交了荆轲,派他去行刺秦王,但最后以失败告终。

经典历史典故9

西方国家10个经典的历史典故

1、潘多拉的盒子

潘多拉是希腊神话中第一个尘世女子。普罗米修斯盗天火给人间后,主神宙斯为惩罚人类,命令神用黏土塑成一个年轻美貌、虚伪狡诈的姑娘,取名“潘多拉”,意为“具有一切天赋的女人”,并给了她一个礼盒,然后将她许配给普罗米修斯的弟弟埃庇米修斯(意为“后知”)。埃庇米修斯不顾禁忌地接过礼盒,潘多拉趁机打开它,于是各种恶习、灾难和疾病立即从里面飞出来。盒子里只剩下唯一美好的东西——希望。但希望还没来得及飞出来,潘多拉就将盒子永远地关上了。“潘多拉的盒子”被用来比喻造成灾害的根源。

2、达摩克利斯剑

达摩克利斯是希腊神话中暴君迪奥尼修斯的宠臣,他常说帝王多福,以取悦帝王。有一次,迪奥尼修斯让他坐在帝王的宝座上,头顶上挂着一把仅用一根马鬃系着的利剑,以此告诉他,虽然身在宝座,利剑却随时可能掉下来,帝王并不多福,而是时刻存在着忧患。人们常用这一典故来比喻随时可能发生的潜在危机。

3、缪斯

缪斯是希腊神话中九位文艺和科学女神的通称。她们均为主神和记忆女神之女。她们以音乐和诗歌之神阿波罗为首领,分别掌管着历史、悲剧、喜剧、抒情诗、舞蹈、史诗、爱情诗、颂歌和天文。古希腊的诗人、歌手都向缪斯呼告,祈求灵感。后来,人们就常用“缪斯”来比喻文学、写作和灵感等。

4、斯芬克斯之谜

斯芬克斯是希腊神话中以隐谜害人的怪物,埃及最大的胡夫金字塔前的狮身人面怪兽就是他。他给俄狄浦斯出的问题是:什么东西早晨用四只脚走路,中午用两只脚走路,傍晚用三只脚走路?俄狄浦斯回答:是人。在生命的早晨,他是个孩子,用两条腿和两只手爬行;到了生命的中午,他变成壮年,只用两条腿走路;到了生命的傍晚,他年老体衰,必须借助拐杖走路,所以被称为三只脚。俄狄浦斯答对了。斯芬克斯羞愧坠崖而死。“斯芬克斯之谜”常被用来比喻复杂、神秘、难以理解的问题。

5、皮格马利翁

皮格马利翁是希腊神话中的塞浦路斯国王。他憎恨女性,决定永不结婚。他用神奇的技艺雕刻了一座美丽的象ya女像,并爱上了她。他像对待自己的妻子那样抚爱她,装扮她,并向神乞求让她成为自己的妻子。爱神阿芙洛狄忒被他打动,赐予雕像生命,并让他们结为夫妻。“皮格马利翁效应”后来被用在教育心理学上,也称“期待效应”或“罗森塔尔效应”,比喻教师对学生的期待不同,对他们施加的方法不同,学生受到的影响也不一样。

6、犹大的亲吻

犹大是《圣经》中耶稣基督的亲信子弟12门徒之一。耶稣传布新道虽然受到了百姓的拥护,却引起犹太教长老司祭们的仇恨。他们用30个银币收买了犹大,要他帮助辨认出耶稣。他们到客马尼园抓耶稣时,犹大假装请安,拥抱和亲吻耶稣。耶稣随即被捕,后被钉死在十字架上。人们用“犹大的亲吻”比喻可耻的叛卖行为。

7、诺亚方舟

出自《圣经》。上帝对人类所犯下的罪孽非常忧伤,决定用洪水消灭人类。诺亚是个正直的人,上帝吩咐他造船避灾。经过40个昼夜的洪水,除诺亚一家和部分动物外,其他生物都被洪水吞没。后被用来比喻灾难中的避难所或救星。

8、伊甸园

出自《圣经》。上帝在东方的一片富饶的平原上开辟了一个园子,里面有果树和各种飞禽走兽。上帝让亚当看守园子。为排解他的寂寞,上帝从亚当的身上取出一根肋骨,造成一个女人——夏娃来陪伴他。他们过着无忧无虑的日子。人们用伊甸园比喻人间的乐园。

9、禁果

出自《圣经》。亚当和夏娃住在伊甸园中,上帝允许他们食用园中的果实,唯独“知善恶树”上的果实不能吃。狡猾的蛇引诱他们吃了禁果,从此他们懂得了善恶,辨别出真假,而且产生了羞耻之心。上帝因此将他们逐出伊甸园。禁果比喻被禁止得到而又渴望得到的东西。

10、多米诺骨牌

一种西洋游戏,将许多长方形的骨牌竖立排列成行,轻轻推倒第1张牌时,其余骨牌将依次纷纷倒下。用于比喻时,“多米诺骨牌效应”常指一系列的连锁反应,即“牵一发而动全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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